第一卷 追梦 第1章 童年拾趣   冥冥中,似乎命中早已注定,在四川川东北地区将会有一位大律师出现!   这位大律师不是别人,一定是我。对,绝对是我!非我莫属!   不过,大律师之前生一般来说也是草根一族,哪有一出世就是大律师之理?   律师这个神圣而又鲜为人知的职业,有着太多的心酸,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苦、累、屈辱和遗憾,但是跟其他职业一样,还是少不了尊严。   道理非常简单,尊严不是属于某个职业,或者某个人,而属于需要和尊重尊严的主。我常常是大言不惭,认为就是那位需要尊严,有尊严的现在是草根律师将来是大律师的主。   一路走来,除了别人的喝彩之外,还有很多很多自己流泪、流汗、无助的遗憾。   不论如何,既然天降大任于斯,何苦多愁善感!相信自己能行!于是,一路颠簸,走到现在。   回头望望,正在路上!   展望未来,前途一片光明!   我的律师梦成就我的一生,天降大任担当律师一职,定有他的安排。   除了天降大任,与别人一样,我也有过很多梦想;也和其他人一样,遭遇过无数的打击和挫折;同样,我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痛苦和磨难;我也想过放弃,退缩;我为自己的梦想流过汗、流过泪、流过血.   最终,我选择了坚持,选择了努力,选择了成功!   所以,我终于成功了!我的律师梦实现了。   为此,我为自己感到自豪,为自己感到骄傲!   从小,我相信一句话说:别人能办到的事,我也能办到。我时常以此为自己打气、加油、鼓劲!心中老想,上天一定会助我一臂之力!   我一直坚持认为我并不比别人差,恰恰相反,我认为我比别人更强。所以,我相信我能成功,原因就在于我敢于相信自己。   上世纪70年代初,一个小生命出生在四川省川东北的一个小村庄里。   这是的一个半工半农家庭。父亲是一个工人,原来在四川省林业厅某处,后来分到了雅砻江木材水运局。母亲是农民,在家种庄稼并抚养孩子。   那年代,当地包产还没下户,还要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凭工分分粮食,所以劳动力很重要。家里父亲在外面工作,没有男人,也就是没有全劳动(那个时候把男人叫全劳动,把女人叫半劳动)。加上母亲又是农村妇女干部,经常到大队(现在的村委会)、人民公社(现在的乡、镇政府)开会,耽误又大,因此母亲一人的劳动所得根本就不够吃。   不过,基于上天的垂怜和眷顾,一家也算生活得平平安安。   每年,父亲都要在单位节约粮食,拿回来给我们补贴,还要分一些给大伯、二伯、舅舅、二姨等亲戚家,换取他们对我们家的照顾。   因此,我也跟着从小学会了节俭、关心他人。   我们家两兄妹,三个人吃母亲一个人挣的工分。父亲节约的粮票拿回来也不是我们自己能吃完的,日子照样很不好过,只是比没有父亲的补贴好些。   由于出生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或多或少的都体验过饥饿的日子,就算父亲能够补贴,我们也不例外,没吃饱的日子还是常有的。   记得稍微大一点,我就知道帮助母亲,跟着母亲一起去挣工分。记忆中,我参加的集体劳动有割花生藤、剔油菜叶子、捡狗粪。所以,从小我就养成了爱劳动的好习惯。   尽管生活是那么的艰苦,但是童年的趣事还是历历在目。   下雨天到农田缺口接鱼、夏天到湖里摸鱼、偷人家的茄子自制咸菜、守嘴、挣公分、捡狗屎等等都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   现在回想起来,记忆犹新,其乐无穷!   我所经历的或许很多同年朋友都没有过,根本不知道说的这些到底是什么,更不要说体会其中的乐趣了。   或许,一些朋友会认为这些不会与律师有关吧?   但是,我的认为却不一样!   在我的律师生涯中,我觉得正是有了童年的这些经历,才会在我后来的成长中有所帮助。我的性格,也正是在那个阶段培养和定型的。或许,可以说我的个性就定格在我的童年时代。   天道酬勤!这在童年的接鱼经历中我就有所体会。因此,注定我会一生勤奋!   过去,生活条件艰苦,粮食不够吃,我们就在雨天去接鱼。   老家小地名儿叫易田塝,院子四周都是稻田。那年月,农药、化肥使用很少,污染自然也就很少。所以,稻田里长了很多鱼儿。   每到下雨天,只要稻田里水满或者到了一定的程度,人们就是开田放缺(就是在稻田的田埂上开一条口子放水,不然雨水大了会在灌满稻田后损毁田埂)。   这时,我们就会拿着各式竹编器具到开口的稻田放水处接住,以便鱼儿随着流水流进我们的竹编器具里。   还有的稻田里鳝鱼较多或者田鼠的原因,非人为原因损坏了田埂,下雨到了一定程度,被损毁的地方就会出现一个个大窟窿,我们也会将这里接住。   哎哟,现在回想起来,还是美滋滋的,每次几乎都是满载而归。   要是在某个缺口接不到鱼儿,我们就会不停的移动接鱼的器具,并寻找、分析、总结原因。根本不会就此罢休!   儿时接鱼的经历,至少让我懂得了勤劳、思考,也上我早早就感受到了丰收的喜悦。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农药、化肥的使用,农田的污染逐渐严重,我们成长的岁月里接回来的鱼儿慢慢变小、变少。   不过,粮食却逐年增产、丰收!   经历了这一变化,让我后来对顾此失彼的理解很有帮助。   现在,回到家乡,已经再也看不到儿童接鱼了,农田也因种种原因荒芜或者变成高楼大厦了。在童年接鱼的易田塝,再也找不回儿时接鱼的乐趣了!   不过,通过这一儿时的接鱼事件,我慢慢的也知道了很多道理,比如:有得必有失!比如:因果循环、因果定律等等,无形中对我担当律师大任起到了很好的帮助和锻炼作用。   看来,这好比唐僧到西天取经一般,非要经历这些苦难才会修得正果。   当然,到湖里摸鱼也值得回味。   记忆最深的是那次,正值春耕时节,湖里的蓄水都放到农田用于耕种了,湖底很多鱼儿在浅水中挣扎。   一群小伙伴儿争先恐后的到湖里摸鱼,把湖水整得十分浑浊,根本无法看到鱼儿藏身何处,真的只好在湖中乱摸。   一般来说,人们说趁浑水摸鱼指的是这个时候更容易得手。殊不知,我们那时的浑水摸鱼却举步艰难,弄得满身泥浆,糊得像一个泥人儿,根本无法摸鱼。   小时候,我很腼腆,不敢在他人面前光着身子。当别的小伙伴都赤条条的跳进湖里时,我却穿着小裤衩在湖中摸爬滚打。   湖中淤泥较深,我不时被陷在泥中,难以行动,小裤衩多次被淤泥扯掉下来,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不过,鱼儿的诱惑,摸鱼的乐趣,让我完全顾不得害羞,拉上裤头继续奋斗。 第一卷 追梦 第2章 人小鬼大   记得那天我在湖里搞了很长的时间,年龄稍大一点的孩子们都有收获,唯独我还是两手空空的。   劳作的大人们都劝我,让我放弃了,在那样的浑水里我一个小孩是摸不到鱼的。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就是不听,我就不相信他们可以摸到鱼,为什么我就不行。倔强的我一直在湖中淤泥里寻找我的目标。   或许,真的是我的坚持感动上苍,为了不让我空手回家,我终于抓住了一条鱼。   不过,虽然抓住了这条鱼,我感觉并不是很光彩,因为它不是我真正意义上抓住的。正是因为如此,才使我对这次摸鱼至今不忘。   说来好笑,当时我不但没有摸到一条鱼,反而被淤泥弄得筋疲力尽,嘴上不愿意放弃,心里早就想离开了。只是,别人都有收获了,我却空空如也,怎么退场呢?正在大家劝我回家时,一条可怜的鱼儿居然自投罗网,跑到我的小裤衩里面了......   我可不管是怎么来的,只要是我抓住的,就是我的收获,反正我也没偷没抢,这也算劳动所得。   后来,我在想这是不是正如某为伟人所言:管它黑猫白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虽然,我实在小裤衩的帮助下抓住这条鱼的,但是反正是我抓住的。   这下好了,有总比没有强,至少不是空手回家了。反正别人也不知道我是怎么逮到这条鱼儿的,天知地知我知,就是不让别人知道。   至于说小时候偷别人家的茄子自制咸菜的事情,有人会觉得很俗、不光彩,还要拿出来炫耀?我不是这么认为的。   我总觉得,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都充满了童年的乐趣。有了这些经历,对我的人生真的很有帮助的。   比如,那个年代无法吃饱,大人、小孩都会做出一些现在认为很不耻的行为来,其中免不了盗窃等。我也不例外,偷鸡摸狗的事情我虽然没有做过,小拿小摸的事情还是有的。   在干这些小拿小摸的事情的时候,我是不会学别人的样,我会按照自己的方式,至少可以对抗别人认为这是不良行为。   还有就是捡狗粪的经历,记得当年我们到外面的路边去捡狗粪,交到集体可以挣工分。通过捡狗粪我也学会了如何识别人。   一般来说,我们都是提着粪筐,沿路寻找狗粪,或者在野地里寻找。但是,就有一些人他们不仅仅是在路边和野地寻找狗粪,而是直接到集体的庄稼地里去寻找。   通过对他们的行为观察,我发现一些人向集体上交的狗粪在浇灌庄稼后,依然还是整堆整堆的,一些人成天就围绕刚浇灌的庄稼地里寻找。   这样一来,他们捡的狗粪当然远远比我们多,而且是反复捡、反复上交,可以多次循环。虽然,他们这样做挣的工分多,但是我却不支持他们的做法,比较鄙视。   正是有过这些经历,我觉得自己从小就养成了观察、分析的好习惯。   或许,这也是我从事律师职业的一个优势。   再比如,我们老家李姓比较多,是个大姓,队里的队长、保管员都是姓李的。所以,在分粮食时李姓人家的基本上比我们这些外姓要多些、好些。父亲不在家,母亲又经常开会,好多时候分粮食都是我带着妹妹去。   有一次,队里分大麦又遇到母亲没在家,我就去参加分配。在排队时我发现保管员在为李姓人家分时是用手捧的箩筐下面的,而跟其他人分的却是上面的,我一边观察一边动脑筋想,后来我知道箩筐上面的壳壳要多些,下面的麦粒多些。   在轮到给我分的时候,我就不要保管员给我捧,我说我要自己来捧,并对保管员分配不公平提出了意见。因为母亲是妇女干部,大伯又是支部书记,他们听我这么说也不便于说什么,只好让我自己去捧。不但如此,我还提出他们是大人,手比我的手大,我要捧两捧,他们也只好依了我。   通过这次分粮食,我觉得从那时侯起,我就学会了观察事物,分析事物,并敢于对不公平的事物提出抗议了;从那时侯起,我也就开始发现社会不公平了;从那件事情,我看到了大人们的私心;从那件事,我也觉得当干部有很多好处……   有一次,队里组织社员去油菜田里剔油菜叶,母亲又没在家,我也参加了劳动。   我们队里有一家人跟我们家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半工半农家庭,也是一个半劳动带着两个孩子。她老公与父亲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且关系还比较好。她前夫是去世了的,后来父亲就在他们单位上给她介绍的一个,所以我们两家人关系比较融洽,父母让我叫她表姑。   那一天,她也在参加劳动,但是她跟母亲一样身体都不好,经常都生病,剔油菜叶那天她是带着病来的。由于她有病在身,手脚就比一般人慢,而且剔下来的油菜叶子又背不动,只好放在那里去找人背。   她一走,就有人去偷她辛辛苦苦剔下来的油菜叶子,我当时也剔得有点多,同样背不动,在等关系好的大人来给我帮忙。这时,我看到有人偷表姑的油菜叶,我感觉他们一点都没良心,就叫他们不要那样做,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听我一个小孩的,照偷不误,反而还恐吓我。   那时,我心里就想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当个好人,不能做出象他们一样的事情,还要帮那些弱势群体,为他们打抱不平。   为了帮助像表姑这样的弱势,我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我们将自己的劳动成果放在大路边上,让很多过路的人都可以看到,而且告诉他们这是谁的,请他们帮忙照看,不要让别人巧取豪夺。   有时候,我也冒用队长、保管员的名誉,说是他们让照看的。这些人想从中使坏,也就有点困难了。   小时候,很多人都说我聪明,夸奖我脑子好使,转得快。我也常常因为帮助那些受欺负的弱势群众获得好评和保护。   可以,一些心术不正之人对此非常不满,常常对我指指点点,说我好管闲事,人小鬼大。   不过,在我看来,就是要跟这些人对着干,不能让他们欺负人。好歹,我也是一个男子汉,怎么会容忍他们的行为呢?   当时,我觉得他们说我人小鬼大是在挖苦我、讽刺我,心里挺不舒服的。后来,我才知道人小鬼大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说明我脑筋灵光。呵呵呵,管他呢!   再说,要不是小时的这种聪明灵光,说不定我还吃不成律师这碗饭呢?   这说明,人小鬼大对我来说并不是坏事! 第一卷 追梦 第3章 体验委屈   正是由于小时侯的很多事情,都让我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让我感觉到弱势群众常常都在受欺负。   虽然,那时我不知道有律师这个职业,更不可能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但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早就暗自决定长大了,一定要为弱势群体说公道话,为他们撑腰。   或许,真的是我与生俱来就是一个天生的律师命,上苍所以早早就安排我亲眼看到社会的一些需要人同情、帮助、改造的方方面面。   渐渐的,我可以上学读书了。小学成绩虽然我不是最好,但也算好成绩,由于我比较聪敏,嘴巴特别甜(看到熟人、长辈、老师都爱打招呼),老师也很喜欢我,对我特别关照。   记忆中,儿时的我真的是很逗人喜欢,几乎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说实话,回想起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耶!   不过,告诉你哈,我这绝不是自恋哈。顶多,说我过于自信!   由于跟老师关系好,成绩又好,所以有时候犯了一些小错误老师也不追究,同学们就有点嫉妒我。   唉,这种感觉我体会最深,被人嫉妒羡慕恨的感觉真不好,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烦恼,我的过去已经让我烦透了顶。   现在,我尽力回避很多事情,回避很多对我羡慕嫉妒恨的人,居然还是有人说我是加低调,骨子里高调得很,真是无语了!   实际上,我小时侯身体不太好,个头也小,那些大点的同学就常常欺负我,所以我也有过弱势群体的经历和体会,长大了当个英雄的思想就根深蒂固,只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成为英雄。   特别是,在小学时有一次考试后,同学们争先恐后的出教室门,我被后面的同学一挤,就跟着前面的同学滚到教室外面的一块空地上。   这一挤一滚,本来没有多大关系,可是我却滚到一位女同学身上去了,把她压在了地上。把她压到了地上也没多大关系的,可是同学们有好事者一见到这种情况就起哄,都开起了成人们常开的玩笑。说实在话,虽然同学们在开那些成人玩笑,其实大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知道那是骂人的,是脏话。   这一下,我就惨了。那个被挤下去,被我压在地上的女生一听到同学们的笑声,那个气就大得很,翻身爬起来一把抓住我,对我又打又骂。我反复解释都不管用,反正她就不听,对我又吵又闹,最后在老师的劝解下,那个同学才放手。   本来都以为没事了,没想到放学时在老师都走了的情况下,那个同学突然又来到我面前,一把抓住我的文具盒放进了自己的书包。我根本没有想到她还会来找我的麻烦,一下子不知所措。等我回过神来,那个女同学已经走很远了。   文具盒被拿后,我不敢回家,怕母亲打我(小时侯,母亲对我非常严格,东西掉了基本上都是要挨打的),只好提着书包跟着那个女同学追去。   在学校后面的一个小卖部(当时的合作商店),我追上了那个同学。   追上她后,我一把就把她抓住,要他把我的文具盒还给我,可她就是不给,我们就一直僵持着。还好,那天母亲病了,来到大队的村合作医疗店看病,听别人说了我的事,母亲立即赶来为我要文具盒。   说实话,那个同学很有个性,说不给就不给,母亲也把她没办法。   最后,还是那个同学的姐姐读初中放学回来费了很多口舌,她才把我的文具盒给我。   这件事发生后,同学们都认为我没出息,连一个女同学都奈何不了。母亲也说我没本事,被一个女同学都欺负了,还说我不对。我对此特别委屈,觉得特别的冤枉,就是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找不到听我解释的人,为此我那一段时间特别痛苦。   在我的心里,我根本没有对那个女同学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当然那时候我们都还小,也不会知道都有哪些非分之想。   至少,我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想欺负她的目的和动机,我也是无辜的,也是被后面的同学拥挤上来推倒的。   但是,我把她压在地上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也的确是我与她最近距离的或者说肌肤相亲的,大家有目共睹,我是百口难辩啊!   所以,在后来的律师生涯中,我很能理解那些被委屈了的人,因为都说眼见为实,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系。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假象,并且经常被这些表面现象、假象所迷惑。很少人愿意去分析真正的原因,往往也不让你去分析真正的原因。   也就因为这件事,我很久都没理那个女同学。一直到初中要毕业了,在一个下雨天,我看到她没带雨伞。经过复杂的思想斗争,我最后决定把雨伞让给那个女同学。虽然,当时那个女同学没有接受我的好意,至少从此我们的僵局被我的举动打破了,我们又开始了语言上的交流。   也就从这件事开始,我真正体会到委屈的滋味,我决定长大后要为那些被冤枉的人做一些什么事,来关心、帮助他们。   在那个时候,我记忆里仍然没有律师的映像和概念,根本不知道自己长大后还可以当律师。当然,更不知道上天会赋予我如此的重任,让我拯救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受苦受难的弱势群体。   除了这件事,还有很多我记忆犹新的事情,明明不是我干的,但是他们总是怀疑我,指责我,把责任归咎在我的身上,让我从小受到了很多的不公平,让我自己感觉到一直在委屈和不公正的环境中成长。   换句话说,童年里我替很多人背了黑锅,承担了本不属于我的责任和本不属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起初,我很难以理解,一直想尽办法为自己辩解,想替自己洗脱冤屈。但是,后来发现你无论如何为自己辩解,不会有人听你的、信你的。如果,你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和把握的时候轻易为自己辩解,往往自己死得更难堪。   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锻炼了我的证据意识,锻炼了我冷静处理事务的能力,凡是都不会那么冲动,要做长远的打算和谋划。   要知道,如果在遇到他人故意设套子让你钻进去的时候,你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分析,没有充分的准备,你将会越辩越难辨。当你有了充分的分析、准备、绸缪之后,往往可以让谣言不攻自破。   特别是,当你拿出有力有利的充分证据时,往往会收获意想不到的结果。或许,这就是律师行业中经常说到的“事实胜于雄辩!”。   所以,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委屈,只有如何去面对委屈,如何让自己昂首挺胸的化解一切委屈,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我刮目相看。   这就是我,也是我想要的我。 第一卷 追梦 第4章 第一课堂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家庭在每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人深厚的血缘亲情和密切的家庭关系,对社会、人生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中国的经济、政治、思想、道德,乃至古老的中国文明,都能从家庭追寻到发生、发展的源头。   丁文教授认为,西方社会学的家庭理论,难以契合中国国情,也难以解决中国现存的家庭问题的观点我非常支持。   家庭做为社会的细胞,有人认为家庭学是“人世间最难的课题”。还有人说,家庭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对于这些观点,我都深有体会。   就我自己的经历和感受,我认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人生的很多启蒙教育、第一次、第一映像、第一......,都是来自于家庭。   家庭其实就是一个避风港,一个温馨的休憩之地,一个融亲情、爱情为一体的组织。在家庭里,讲的是互相尊重、关爱、关心、体贴,不是一个讲理讲法的地方。   对于这个认识,或许之前我并不赞同,到了40岁的时候,回顾这么多年办理的若干婚姻家庭案件,我终于相信了这个道理。   通过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和自己对家庭的体会、理解,我真真切切的理会到家庭真的是人生的第一课堂,是我们启蒙教育的第一步。   就拿我的家庭来说,之前我有一些怨言和不理解,现在想来其实这也是对我的历练。再说,由于我国实施这么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很多家庭就只有一个独生子女,我们所经历的很多东西她们都没有办法经历,我们对家庭的很多感触和体会,他们今生今世也都无法体会的。所以,对家庭的理解和感悟,对我在律师职业生涯中办理婚姻家庭很有帮助,往往十分得心应手。   妹妹比我小四岁。父母对妹妹很好。为了妹妹,我挨过父母很多打。虽然如此,我还是能够理解父母,毕竟我是哥哥,应该照顾妹妹。   在我记忆里,我小时侯经常挨打,都觉得冤枉,可是又总是无法解释,总感觉父母根本不相信我。这种事情多了,我就常常想要是我们家里有一个录音机就好了,可以把我们平时说的话录下来,在遇到需要自己申辩时好拿出来对质。   或许,这些经历再次巩固了我的证据意识,只不过当时不知道罢了。当然,更不会知道这些经历还会对我的律师职业有所助益。   同时,我们同年的,在家里当哥哥姐姐的孩子都有同感,常常在一起议论自己的父母。最后,大家共同认为“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我们不是老幺,父母当然不喜欢我们了,挨打受气也就正常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在家长心里,年长的就应该多照顾年小的,这就叫互相关心和帮助。往往在这方面得到好的教育的孩子,出生社会后才会更好地与人相处,处处替别人着想,不会过于自私自利。   或许,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才会有一颗包容的心,才会乐于助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才会游刃有余。   不过在那个年代、那个年龄阶段,我们是想不到这些的。在我们心里,我们都知道父母的打骂都是为了教育我们,可是就是心里不好受,不愿意接受,不愿意去理解父母。总感觉在家里,找不到人说理,父母不公平。   就这样一直到我长大,对父母的教育方法我从来都没有赞同过。   当我们长大成年,自己有了老婆孩子,当家作主的时候,我们才慢慢体会到当父母其实有多么的不容易。这时候,我们才理解到父母他们毕竟出生年代不同,受到的教育也不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我们自私才没有理解父母。   在我们家里,母亲经常外出开会或出去干活,就留下我在家里看护妹妹。   说实话,记忆中的妹妹个性特别强,脾气很差,什么都要按照她的意思去做,否则她不会同意,而且在母亲回来时,她还会去告状,她一告状,我多半会被挨打受骂。这在我的童年里基本成了定格。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童年里记忆非常深刻。乃至于后来只要妹妹一提到要告状我就不敢惹她了,只好哄着她让着她。   其实,对比现在的社会某些现象,其实跟家庭里的兄妹相争也是一个道理,只要慢慢体会,细心观察,就会有很多收获。   实际上妹妹的性格以前并不是这样的,记忆中,应该是她到父亲单位去玩了回来之后发生改变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当时就妹妹一人在父亲身边,父亲对妹妹比较娇惯造成的。妹妹的这种性格养成后几乎没有多大改变了,这也导致了她的生活并不是那么轻松如意。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有得必有失!不可能什么事情都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做人就是需要防备未然,任何事情都不能想得过于简单。   记得,有一次,母亲又没在家,我在家照顾妹妹,她不听话,用火钩(农村里经常烧煤炭,火钩用来钩灶下面的冷煤灰的)在钩煤炭火,我担心她被烫伤,就上前从妹妹手里把火钩给她夺了过来。   在抢夺的过程中妹妹很凶,又哭又闹,还说母亲回来要告我,一不小心火钩接触到妹妹的额头,这下我可惨了。母亲回来时,妹妹果然去告状,说我用火钩去烙她,看到妹妹额头上的烫伤,母亲根本不听我解释,我被狠很的打骂了一顿好的。   现在看来,妹妹比我小,她是弱势,语言上她说的就是证词,额头上的伤就是证据,家长当然会相信她。这与现在很多事情都有一定的雷同性,所以现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很理解,毕竟人家在证据上占优势。所以,在我的实际工作中,我非常重视证据,任何事情我都严格要求自己用事实说话,拿证据出来说服人。   时间长了,我也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习惯了,本来就胆小的我,就根本不敢再得罪妹妹了。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我的容忍度得到了很好的锻炼,现在想起来还应该感谢她们呢!所以,我看到一本书《感谢折磨你的人》,马上就决定购买了。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度,我的容忍也有度的,在我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我还是会反抗的,虽然每次的反抗我都会吃亏更大,我还是会坚持反抗。   我的反抗只是反抗,并不是对抗。我只是抗议我没有错,我不该挨打挨骂,母亲不该只听妹妹一面之词,应该听听我的辩解。但是,每次的反抗、辩解都是无济于事。   通过这些事情,再联想到我们工作中办理的很多案件,未必不是如此。很多时候,我都习惯设身处地的替别人想想,把自己置身于事件中,看看自己会怎样处置。   正因为这样,我始终觉得,我在家庭中的很多收获,都为我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打下了坚实基础。让我的辨别能力、处事能力、应对能力从小得到了很好的磨练。   尽管每次的反抗、辩解都是无济于事,我仍然坚持。这就像,现在我们做律师的在争取很多权利一样,虽然最终不一定能够争取到,至少我们努力了,为后来者打下了基础。   我认为,在家庭中从小我就有机会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辩解能力。事实上,在家庭中的这些辩解也帮助了我走上律师之路后有一副不错的口才,使自己的辩论能力从小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或许,这也可以说成是因祸得福吧! 第一卷 追梦 第5章 演讲与口才   再后来,我们看了《家有儿女》电视剧,在电视剧中看到主角一家子生活的非常乐观,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我更加感觉到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得幸福也不是一件容易得事情。   特别是,有一次我到某市教育局去找该局的党委书记、某副局长谈事,正好听到他们在评价《家有儿女》。   据他们说,这个电视剧播出后,很多地方的计划生育部门都接到了辱骂电话,观众骂计生部门的人没有人性,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让他们没有哥哥、姐姐、没有弟弟、妹妹,对亲戚朋友的关系都搞不清楚了。还有人说,计划生育让他们很孤单,从小就没有小伙伴等等。   据悉,不少人也因此打电话到教育局,要求教育局不要组织学生看这部电视剧,说他们的孩子看了电视剧后吵着父母要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弄得他们很头疼。   这样看来,虽然小时候我觉得委屈,尽管有一些不如意,但是我们有着兄妹二人,可以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一起玩耍和成长,也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   至少我的孩子以后有姑姑,知道姑姑是谁,与我们是怎样的家庭关系,以后还有亲戚互相走动,呵呵呵呵。这样想起来,那些独生子女的家庭恐怕只有羡慕嫉妒恨了哦。   我与妹妹相处的这些经历,实际上也锻炼了我与人相处的能力,让我或多或少的学会了一定的包容和忍耐。   律师这个职业,确实需要一定的包容心和忍耐性,一定要沉着,冷静,心胸宽广。   除了这些,我能够走上律师这条道,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爱学习,好学上进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   父亲是一个工人,只读了小学三册,但是父亲很爱学习,在单位上父亲很虚心向那些有文化的叔叔、阿姨请教、求学。   听说,父亲为了认字,《新华字典》都翻烂了几本。   后来,父亲通过自学,文化程度基本上达到了高中水平,最后父亲还当上了通讯员、汽车修配师。   每次在家里受了委屈,我都盼着父亲早点回家。我感觉,每次父亲回家,我都可以说出一大堆理由,哪怕父亲不一定完全听我的,至少我有机会论辩,有机会解释,有地方说理。这样的经历事实上对我后来从事律师职业也有很大的帮助,让我学会了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尽最大努力为我的当事人争取,哪怕很多时候事实上是徒劳的。   因此,对于律师职业,很多人重视结果,很多人重视过程。我就是那种重视过程的人,我并不是只追求结果而不重视过程的人。我一直坚信,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虽然,我们很努力去做了,但是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只要自己真正的努力了,按照应该努力的方向,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了,即使实现不了结果预期,我也问心无愧。   很多人在律师职业过程中习惯剑走偏锋,不走正道,一心追求结果,根本不注重过程。结果,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结果没有实现,给当事人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当委托人询问律师是怎么去实现这一结果的过程时,他们往往又无言以对。   在这一点上,我没有做错,这有父亲的功劳。   父亲对于我的每次申辩都会很认真的倾听,并给我解释,给了我倾诉的机会。即使是我的意见或者看法错误,父亲也不会直接给我否定,而是耐心的跟我交流,让我展开辩论。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的分析、论辩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发挥。能说会道,这是小时候大人们经常对我的夸奖。   1982年,邵守义(我国著名的演讲理论家和演讲活动家、演讲学教授。)创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专门研究演讲、口才与公关的刊物《演讲与口才》。他为《演讲与口才》确立的风格是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尤以“实用性”为主。《演讲与口才》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我的初中老师正好是《演讲与口才》的粉丝。   我一向很大胆,即便是那个时候,我同样敢于跟老师交流,经常找他们讨教和借书看。   那时我已经在读了初中,我开始向老师借有关锻炼口才的书刊、杂志来看,包括《演讲与口才》。在那些书刊、杂志上我初步了解到有律师这个职业,对律师的使命略知一二。我知道律师很会说,口才很好,见多识广,博学多才,有正义感,能为人打抱不平......   当代中国的律师制度启动于1979年,当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那时全国的律师才212人。   到我上初中时,也就是1986年。据统计,当年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全国律师人数达到了21546人,3189家律师执业机构的代表汇聚北京,成立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这一职业开始较多的在报刊杂志有所报道,我也才有幸在当年知道了律师这一崇高的职业。   《演讲与口才》是我国第一本专门研究如何提高人们口语表达能力和素质,并具体指导人们交谈、演讲、论辩、交际的知识性、实用性刊物,我从一开始看到它,就已经喜欢上它了。所以,初中阶段我看得最多的就是这本刊物《演讲与口才》。   基于律师职业的特性,在这一本杂志上少不了对律师的介绍和专门写律师辩论口才的文章。记得当时我就是在老师处借阅这本杂志最先知道律师这一职业的,也是通过这本书的帮助,后来我爱上了律师职业,并走上律师之路的。   再后来,我初中毕业了。因为种种原因,也因为我自己思想抛锚,成绩很差,考试的分非常低,连最差的普通高中我都没能考上。   在得知我的考分后,我把自己从小的学习、成长经历反反复复的从记忆中搜寻出来,一点点的回忆,一点点的思考,一点点的总结,想想别人家的孩子,再想想那些比我成绩差的同学都考上了好的学校,我心理难受得很。   可以说,初中毕业后我是真正的对我的人生进行了彻底的思考,简直是痛彻心扉的冥思苦想了很久很久,决定不能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一生,一定要好好的,活出过人样来。   加之,在《演讲与口才》杂志上,我的确拜读到很多美文,通过对那些优美作品的阅读,对我启发也很大,收获颇多。   特别是,在《演讲与口才》杂志上,我读到的很多励志文章,几乎都是热血沸腾,怎么会甘心就这样在农村里生活一辈子呢?不会的,我绝不会是这样一个甘于寂寞和平凡的人!   虽然,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但是我绝不是,至少那个时候绝对不是。   记得当时我看到一句话,是人才不一定有口才,有口才一定是个人才!   就凭大家都一致认为我的口才好,有一副好口才,我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虽然,自己不一定算得上是一个人才,至少还是有点口才。   那个时候,我已经够胆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确实也曾经参加过学校组织的青年节文艺演出活动。当年,我和另外一位同学合作的相声《一加一等于一》演出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呢!   初中那几年,我确定已经爱上了演讲与口才,并励志要好好发挥我的演讲才能和口才,让自己活出个人样来。   我知道,我那时已经爱上演讲了,慢慢的开始锻炼、培养我的口才能力。   我知道,见多识广,博学多才。要锻炼自己的口才,必须要开阔视野,让自己多学习,多看外面的世界,多吸收新鲜事务,只要让自己的肚子里有货之后才倒得出来。   于是,阅读是我锻炼的第一步,朗读是我练习的基本功。 第一卷 追梦 第6章 爱恋朦胧   尽管如此,初中毕业后,我在家里关了好多天,悄悄的哭过好多次,暗暗下决心不管我还能不能上学,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   我七岁开始上学,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毕业时我才十六岁,还这么小我该怎么办?高中上不成,初中我不想读了,而且我还有了读书不是唯一成才之路的想法。   暑假里,同学们知道我考试成绩不好,都来看望我、开导我、劝我继续读书,不管是初中复习,还是花高价钱读高中,都比不上学好,从这么小就在农村一辈子,人生太没有意义和价值了......   对我的处境,母亲也开始担心了,他们都希望我继续读书,因为我不读书可能是想去接班(当时父亲单位在搞轮换工,如果我去轮换,父亲就回家种庄稼,等到了退休年龄才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听别人说他们是希望妹妹去接班的。   从内心来说,一个农村孩子,当然想脱离农村,谁也不想脸朝黄土背朝天过一辈子。   可是,我深知父母的态度,因此哪怕心里再想,我也在嘴里说不想接班。   我自己嘴巴说不想去接班,但是,我有个条件,那就是去读二中,反正我不想再读初中了,哪怕我苦点、累点,我也愿意。   不知费了多少的力,母亲在最后才同意让我去读议价(高价)高中。   可是,等母亲同意的时候,已经是9月7日了,学校都开学了,找的熟人去也没办法了,结果高中我还是没去读成。   高中上不成,我心灰意冷,觉得人生无望,想到过轻生。但是,我又觉得,一个男人,一辈子还有好多事可以做,自己不是相信读书不是唯一出路吗?为什么会这么没志气呢?我又自己鼓励自己,自己又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活着,要让别人看到我是一个了不起的男人!我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一说法,所以我决定必须正视自己的缺点,再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活出一个人样。   可是,我这次下了决心,又觉得不对,老师不是说经常下决心的人其实就没决心吗?是不是我就是一个没决心的人呢?   最后,自己反正也想不通,干脆不想了,读不成高中,再去读初中,多读书肯定比少读书好,不管读书是不是唯一出路,先多读点书再说。   这时候,我们学校同年级在复习初中的一些同学,还有比我低一年级的同学知道我的情况后,他们以带口信的方式或书信的方式劝我去复习,再读一年初中。   有一个女同学,为了劝我继续上学写信给我,可是她写给我的信被母亲看到了。母亲看到这封信,硬说我读书不努力,在学校耍朋友,早恋了,说初中也不让我读了。   实际上,这个女同学家庭条件不错,人也可以,与我也不是同一个年级,只是我如果去复习的话,正好跟她一个级。   虽然她给我写信被母亲认为是在早恋,坚决不让我上学了。但是,当时我不知道自己对她是一个什么样的想法,不但一点不怪她,反而很感激她的。   不论我如何解释,母亲和亲戚朋友都认为我肯定是在和这个女同学耍朋友、谈恋爱,她们认为如果我还是在原来的学校复习,就会继续和这个女生保持联系,那样我就会成天谈恋爱,又不会好好学习,复读也是空了吹。   事实上,当时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我还不知道恋爱是怎么回事儿,毕竟是农村,看不到电视,一天就是听广播,小说老师又不准看,知道啥子是恋爱哟。   本来没有任何暧昧关系的一件事,硬是被家长们认定为早恋,我在家乡中学继续学习成了泡影。   我们上初中时,人们思想还是很保守的。比如,两人谈恋爱还不能大张旗鼓的公开牵手,就是走亲戚家,同坐一条凳子都是会被人议论的。你说,我上初中哪敢早恋嘛?   在走向社会后,我们有过很少的接触,我确实有过想跟她交往的想法,还真的对她有了好感和爱意(尽管那时我还不懂什么是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能向她表白出来,她至今也是不知道的。   我没能向她表白的原因中,至少有两个我记忆犹新。一是,当时我想如果真的跟她交往了,那我在上初中时根本没有早恋的事实就会被家长认为我在撒谎,这样正好印证了我们在谈恋爱了。二是,她家庭条件比较好,至少比起我家里要好很多,在这方面我没有自信,担心她的家人根本不会同意。   说到我与她的相识,还是有点缘份的。   我们相识是在初中上学期间,有一次我们无意中撞在了一起,两个人额头上都起了一个大疙瘩,从此我们相识了。呵呵,不是相爱哟!   又有一次,我们又是二人相撞,我们分别了,分别后就很少见面了。在外面打工时,有一年我突然很怀念她,把我们相识和分离的情景写成小小说,在参加乌市文联和作家协会举办的一次文学大赛中,我的作品居然还获得了一个奖项。   后来,听说她结婚了,生活也不是很好,心里还是惦记着了很久,很想知道她的生活情况,可是又无法打听。   在她结婚后好些年,孩子都有几岁的时候我见过她,那时我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我们有过短暂的接触,也没有说过几句话。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当时有没有我一样的想法,已经无法去考证了。   实际上,在我读初中那个时候,她并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同学,我真正有一点喜欢的那个女同学另有其人。   我喜欢的这个女生,我们同学三年,连手都没有牵过,也没有单独处过,更没有向她表示过,同样是在心里默默地喜欢她,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说得暗恋。   还有一个女生,别人说我在跟她谈恋爱,曾经议论纷纷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是第一个牵我手的女生,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喜欢过她。因为,我知道另外一个男同学很喜欢她。   初中这几年,同学中有映像的女生还是不少,有好感的也有,但是谁都说不上喜欢或者爱,一句话就是说不清楚。   但是,我一直没有觉得这是早恋,至少不是真正的早恋。   让人想不到的是,当然我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哈,后来跟我结婚的女人居然真的是我的同学,而且的确是初中的同班,只是都不是前面我说的这几位。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当时自己是不是已经暗恋跟我结婚的这为同学了?   这种想法想了很多次,也回忆了很多次。   我自己其实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一卷 追梦 第7章 千里求学   总之,老婆当时家庭条件也不错,我确实也曾经考虑过跟她交往的事情。不过,我知道她的家庭条件好,父亲又很能干,在当地比较知名,属于高收入的人群一类,要是真的交往她的父母不一定会看得上我。   当时的条件比较艰苦,我们家离学校有差不多10里路程,我们每天早上早早的赶路上学,下午放学后徒步回家。   老婆家住我家和学校中间,差不多比我近一半的路程。   由于是同班,我们常常一路上学、一路放学回家,几乎是形影不离。   所以说,我和老婆或许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记得,中午我自己带着饭盒到伙食团去蒸饭,她则每天中午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们走在一起,她不是帮我背书包,就是去帮我蒸饭。好像在她的面前,那个时候我就有大男子主义思想和开始依赖她了。   现在想来,是不是上天专门安排她来照顾我的也不一定。   或许,这也是缘分吧!就是天意吧!   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老婆辍学了,跟随南下务工大军到了广州。   说实话,她走了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真不习惯,总觉得心里少了什么,生活中缺少了一个人似的,总有点牵心挂肠的感觉。   每次上学放学,就剩下我自己,感觉特别没劲。只要走到她家门口,就会想起她,经常希望在她之前打猪草的地方、洗衣服的地方能够看到她。   这种感觉确实多次有过,也无法忘记,记忆非常深刻。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这种感觉才慢慢淡化。但是,她却一直在我心中!   不过,这是后话。关于我是否继续读书的事情还得继续。   最后,我读书的问题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我被弄到离家几十公里远的大姨家所在的街道上去复读初中。   大姨家哥哥、姐姐比较多,可以很好的照顾我。不方便的主要是有点远,而且中间隔了一条渠江大河。   我们常说隔河千里,所以别人都笑话我是千里求学去了。   虽然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之前同学之间的交流还是保持,要么书信往来,要么同学们约定时间见见面,互相倾诉倾诉、关心关心。   在那里上学期间,我有时住在大姨家,有时住学校,比较自由。   就我的学习成绩来讲,其实,我的成绩并不好差,只是英语成绩不好,除了英语外,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在上学期间,大姨一家人对我特别好,让我对他们终生难忘。   所以,后来我长大成年之后经常去看望大姨一家人,对他们特别感激。   前些年,大姨病了我去的时间更多,在心里大姨就跟我的母亲一样亲。   大姨后来病逝了,我很伤心,一直怀念着她(写到这里时,我又怀念大姨了,泪水正随着我的思绪也在敲打着键盘)。   那时,大姨父是一个社长,社里了订了好多的报刊、杂志。   周末我要是不回家,就去大姨家拿些报纸到学校里抽空看看,一来可以增长知识,二来可以开阔眼界。所以,我一直相信眼界决定境界,眼界决定高度!   有时,我即便是回老家也要去拿几张报纸看看,丰富我的课余生活。   或许,正是那个时候喜欢阅读《演讲与口才》杂志和这些报刊、杂志,让我早早的培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这个好习惯我至今仍然保持着。   记得有一天,我在大姨家看报纸时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一个招生广告,是海南省的一个函授学院的招生广告。广告上说,该学院招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学员,如果自己认为没有高中或中专学历,愿意吃苦,勤奋好学的有志青年也可报名入学,不需要入学考试。   我从该招生广告中看到,在招收的专业中有法律专业,广告上说毕业后可以参加律师考试,考取律师资格当律师,还可以由学院推荐就业。   看到这一个广告,我就象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激动不已,高兴之极,至少是通宵未眠。我在没有与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就把我欲报名入学的想法用书信的方式与海南省南亚函授学院取得了联系。   很快,有了消息,学院同意我报名入学,并给我寄来了录取通知书。   要说的话,这或许才算是真正的千里求学呢!当然,正是这一千里求学的经历,再次为我从专业上奠定了担当律师重任,从事律师执业道路的坚实基础。   总之,我当时获得这一消息后那是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处游说,希望得到支持。   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当时函授学习,还是大专学历,在农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至少在我们那个地方是这样的。   无论如何,我非常想读这个学校,想通过函授的方法自学成才。   有人总结说,父亲决定起点,自身决定过程,老婆决定终点。我支持这一说法,对此也有着另一番理解。   的确,在这方面父亲自学成才的经历和事实给我莫大的鼓舞,起到了很好的榜样作用,我的起点或许真的就应当是从父亲给我的启发上和榜样作用上开始的。   父亲出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那个时候还没有解放,一个农村孩子想要上学你说有多么困难。父亲求学的经历在他无数次的教化中早已在我的脑海里根深蒂固,永不磨灭了。   可是,我还是一个孩子,我哪里有钱报名呢?   拿到入学通知书,我一筹莫展,根本想不到办法。   最后,我决定回家跟母亲说说我的想法,想办法让她拿钱给我报名去函授法律专业,告诉她我向往律师,希望自己经后成为一名律师。   起初,母亲根本不同意,我反复的给母亲说好话,并表示如果不能去函授我会一辈子痛苦,母亲不知道这是不是一条成才、成功之路,她确实也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让我去函授学习。   在我无数次的解释、哀求之下,母亲才同意我自己给父亲写信,说出我的想法。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看看他是什么样的想法。   为了能参加函授,我立即给父亲写信。还好父亲说只要母亲同意,我就可以去上函授,不过父亲要求这个学费要我自己出,现在他们帮我垫钱,以后要还给他们。   现在最紧要的是报名求学,只要有钱报名就行,哪管是借钱、垫钱、还是怎样。只要他们同意给钱,说什么我都答应。   现在看来,我当初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我的决定也是非常成功的!我自学成才和成功的喜悦、自豪在后来一直伴随着我。   这种自学能力,就是在我的律师生涯中对我学习新法律、新知识也是非常有帮助的。这方面的体会和感受,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和体会过的人才会明白。 第一卷 追梦 第8章 懵懂初恋   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可以参加函授学习了,我成为了函授学院的一名大专学员。   当时,我对函授还不太了解,只知道可以学习,拿文凭,可以推荐就业,说不定自己将来还真能当上一名律师。   我相信,一切不明白,只要通过学习后慢慢的成长,都会一一得到答案的。   我习惯相信自己,善于相信自己!在没有任何人理解和支持的时候,在面对压力、阻力、困难的时候,我自己成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位老师告诉我们一种学习方法,叫做什么阶梯式学习法。他说,对于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不是需要当即就一一弄明白,因为很多时候遇到的问题你当即是弄不明白的。这时候,你不要被问题耽搁了,不要停止在那里不前进,而是要带着问题继续前行。当你前进到一定的时候,心里的问题自然而然就会迎刃而解。   我很理解这种学习方式,在我的学习过程中几乎也都是这样做的。我认为,别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我这是揣着糊涂装明白。   所以,即便是当时我对函授还不是很清楚,搞不明白到时候学习了是不是真的可以拿到文凭,也不知道这个文凭是否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我还是坚持去学习。   我当时的感觉是既然他敢在《人民日报》上打广告,我就不相信他会虚假到哪里去。   果然,报名不久学校里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还有一些校刊、一个学生证、一枚校徽。这些学习资料中我记得最深的是《婚姻法》学习教材,也就是说我最先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就是婚姻法,这或许也是我对婚姻法和婚姻家庭案件情有独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入学后,我很认真的开始了学习。可以说,当时我是抱着想当律师的想法非常认真的,用功的学习起了法律专业的大专课程。   参加函授后,我对复读初中就没有兴趣了,再说我也不可能一心二用。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我的新同桌,该同学是一个女生,年龄比我大,家庭条件很好,又见多识广。   没想到,我和这位新同桌居然还会擦出爱情火花,有过一段心酸的爱情故事,这就是我的初恋。   在新学校认识她时感觉她挺独特,不爱与人交往,有点高深莫测。一般的同学都跟她没有交情,她不太爱搭理人的那种。   但是,我和同桌感觉挺有缘分的,有很多话说,关系挺铁的。   实际上,当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只是我不知道罢了,当然这是后面的事情。   她听了我的想法,为我感到很高兴,给我打气,鼓励我大胆的函授学习,并承诺我函授学习毕业后助我一臂之力,帮我实现我的律师梦。   不过,当时我还不了解他,也不知道人家的底细,至于是否真的能够帮助我,我根本不太信,权当人家在鼓励我,给我信心和勇气,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确实当她知道我的想法后,不但非常鼓励我,答应帮助我,还对我产生了爱恋之心。   当然,后来也真的是在她的帮助下,把我引进师门的。不过这是后话,还没有到说这些的时候,以后再叙。   当我感觉到她慢慢对我产生了好感,事事关心我,处处为我考虑时,我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也来得有点太早了,毕竟当时我才17岁啊,真有点不太相信这是真的。   总之,我是一个非常乐观,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什么事情都想试试,就是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   于是,我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跟她交流、沟通,相处。   不久,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经常一路到学校外面散步、聊天。   当然,这对于同班的其他男生来说,那只有羡慕嫉妒恨了,简直是望尘莫及。   由于这所学校在街上,就在国道旁边,到这所学校上学的学生来自很多不同的地方,老师也绝大多数来自于县城,相对于我们老家的乡中心学校开放很多。   至于中学生谈恋爱、耍朋友,在这所学校简直就太平常了,可以说见怪不怪了。   她告诉我,如果真的想当律师就必须认真学习,不能三心二意的,实在不愿意再复习中学就要跟父母提出来,好安心函授学习大专课程。   同时,她也告诉我,在适当的时候她希望我跟她一起到她家里去,跟她父母认识、认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很快公开了。   某个周末,我们一起到了她家。她的父母基本上也看得出来我们的关系,对我非常好。知道我在函授法律专业的事后也表示支持,他们也答应以后会帮助我的。   记忆中,那段时间我过得非常快乐,一个异地求学的孩子,在他乡交往了女朋友,还是同桌,感觉挺有缘的。   说来也奇怪,我的第一任女友,也是初恋时我的同班同桌,后来跟我结婚的女人还是同班同桌,看来同桌的你还真容易擦出爱情火花的哈。   只不过,我的初恋是后来的同班同桌,跟我结婚伴随我成长、成才、成功的却是我前面的同班同桌。   后来,我在初恋女友的建议下,把不想继续复读的想法告诉了母亲,争取得到母亲的支持和理解,母亲当时对我根本就没报任何希望了。   在我复习了一学期后,我果然退学了,回到家一心一意学习法律。   退学后,我和同桌的女生继续交往,名正言顺的开始谈起了恋爱,并把她带到家里做客。   上世纪90年代初,在我们那个穷乡避壤,我的行为举止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都认为我脑壳有问题,当然更不用说得到他们的支持了。   很快,我的行为在我们家乡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有人说我书不读就晓得耍朋友,有人说一个农村娃尔想当律师根本不可能,他们议论我,说我的坏话。   还有人在母亲面前挑拨是非,说我没有孝心,想当上门女婿......   因为在我退学后,我跟女朋友的交往中我才进一步对她有所了解,她父亲在银行系统工作,哥哥、姐姐都是有钱人,在家里她最小,就像小公主一般,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   跟她恋爱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很多亲戚朋友认识,还有很多同学,帮助我建立人脉关系,说是为今后当律师奠定人际关系。   记得当年我17岁,我看过《十七岁的花季》那本书,很羡慕书里面的主角的生活,也希望我的十七岁向花儿一样灿烂、美丽,自由自在的盛放。   或许,那些时候我正处于懵懂时期,我的初恋也是懵懂的。 第一卷 追梦 第9章 少女之心   当时,女朋友对我非常用心,什么事情都依着我,生怕我不高兴,只要我有什么困难,她都会想尽办法帮我。   可是,在农村,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地方,真的是人言可畏。   老家的一些人整天说东道西的,对我和我的女朋友评头品足的,指指点点,别说有多讨厌。那段时间,我为了证明我是真正在认真学习法律,在努力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想,我流过很多泪,常常在痛苦中挣扎。   不过,不管我如何的努力,就是没有人支持我,相信我,都说我异想天开,嘲笑我、讥讽我,否认我的一切,说我是白日梦。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时候,我们家乡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丘林地带,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通,又没有电视、报纸看,人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律师,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当律师,这也不奇怪。   只不过,好奇害死猫。他们的好奇、不信任,给了我莫大的阻力。硬是把我好好的折磨了一番,让我不得不对他们感谢!   不管怎样,他们越是认为我不得行,我越是不停的努力;他们越是议论我,我越是要给他们挑战......   当然、当然,我实际上不是在跟他们挑战,而是在跟我自己挑战。   我经常把学习资料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下大声朗读,就要让他们看到我在认真的学习,我就要实现自己的律师梦;我经常把女朋友带回家,专门到处去转悠,做出很亲密的样子气那些说我闲话的人。   在公众面前,我就是要跟女朋友牵手,就是要拥抱,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呢。   说实话,我自己知道,其实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就说那次吧,我在地里干活,好像是翻耕玉米地,口渴了,女朋友给我喂开水,一不小心泥土掉进眼睛里面,在女朋友给我用嘴吹的时候,我就在地里,大庭广众之下,一把将女朋友拦腰抱住亲吻,惹得四周干活的村民都放下手中的农活,奇怪的盯着我们,目不转睛的像看稀奇一样看着我们。   当然,这后来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我才不管那么多呢!   当时的社会,特别是农村更保守。人们所知道的,看到的毕竟有限。加之,那时流行一种读书无用论,人们真的不知道社会会怎么发展。   学生在学校,基本上没有课外读物,也不允许有课外读物。要是有同学看课外书籍,一定是要被没收和处罚的,弄不好还要通知家长到学校接受老师的教育。   那个时候,让学生们非常好奇的一本名为《少女之心》的书在学校流传很广,当时我只是听说过这本书,至今没有阅读到,就相当于传说。   后来,我专门对这本书进行了一些了解,原来《少女之心》开始在民间传抄的时间最早约是1974年。这本《少女之心》一开始就属于被查抄的作品,许多读者因为传抄该书受到批斗,乃至被以“流氓罪”劳动教养,但该文久禁不绝。   这本书,有人说就是一本青春期爱情小说,承载了1970年代一代人的性启蒙集体记忆,许多人冒险传抄,偷偷阅读。   为此,《少女之心》成为了人们心中隐讳而又心生悸动的青涩回忆。   据说,北京某图书馆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白先生,曾为这本书的出版费尽周折,一直为《少女之心》不能出版感到遗憾。   白先生曾经告诉记者:“我手里的《少女之心》就是讲述了文革时期很单纯的一个青春期爱情小说。露骨的,充满情与色的内容很少很少,因为那个时代本身对这种事情就是朦胧的。在我看来,它只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根本不是一部黄色小说。”   白先生强调说:“这一本1万字左右的手抄本,在当时并不只有一个版本,但基本都是描写一个少女和一个少男摸索性生活的情境,而里面大量的性活动描写也成为当时它比别的手抄本流传更加广泛的原因之一。”   为了能出版这本《少女之心》,白先生进行了大量的民间搜集,过程并不顺利,在整个搜寻的过程中,他一共找到了7个版本的《少女之心》(又名《曼娜回忆录》)手抄本,文中的大体故事情节趋于一致,但其中涉及的性描写却不尽相同。   直到有一天,一位长期在中国研究“文革”现象,并收藏大量“文革”文物的丹麦女记者叶凤英找到了白先生,拿出了一本几年前在书摊上买到的《少女之心》,请求帮她鉴定真伪。透过这本《少女之心》说明,整部小说实际上是署名“小思”的作者在坐牢时所交代的材料,后来被传抄出来,最后定名为《少女之心》。   白先生告诉记者,曾经在“文革”时看到各个版本《少女之心》的人都知道,那时的故事情节似乎并不重要,倒更像是一部青春期的性教育手册。   然而,丹麦记者拿来的这本《少女之心》中却并没有任何性活动场面的大胆描写,有的都是一些用类似日记体写成的青春回忆以及《少女之心》流传前后的生活原景,文笔略显生涩。白先生意识到,之所以在后来的众多版本中出现了内容各异的性的描写,可能是在传抄的过程中被不同的人加上了“黄”料而已。   正是这本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少女之心》,作品里面涉及到很多性描写,后来新闻出版署发文禁止《少女之心》出版发行。因此,这本书再次被神秘化。   对于《少女之心》的真正内容,我也是后来看到有关媒体报道的白先生对这本书的介绍才略知一二的。   白先生说,看到叶凤英给的这个版本确信《少女之心》的雏形其实是一部‘认罪书’,而且是确有其事。在那个大家整天忙于“革命”与“斗争”的年代,16岁的花季少女杨某在被下放的父亲的指派下,发现了母亲与叔叔之间的情感秘密。   为了摆脱这个秘密带给自己的罪恶感,杨不顾母亲的多次恳求,将所看到的一切写成大字报贴到了学校门口。   但这次英勇伟大的“革命行为”,并没有给她带来预想的荣誉和解脱。妈妈被民兵带走了,爸爸和弟弟对她就像仇人,同学们冷眼相看,连老师的赞扬也充满讽刺。   这些内容,实际上与社会上、学校里广为流传的《少女之心》完全不同,也与人们茶余饭后广为口头议论的情节大相径庭。   奇怪的是,与我同龄的人看到我这么早交到了女朋友,都说我一定是看了《少女之心》,不然怎么会懂得俘获女人的心呢? 第一卷 追梦 第10章 文革禁书   “从四川到河南,路是多么遥远.......”   这是我们小时候经常听见唱那些妇女被拐卖到外地生活艰苦的歌词。   在我们老家,由于处于穷乡避壤,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很多大龄青年都找不到对象。所以,不少女人都被拐卖到福建、广东、河南、河北一带去了。   那个时候,我们家乡就专门有唱那些被拐骗被卖到河南等地的妇女艰苦度日的歌谣,目的就是为了让她们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我们叫他们人贩子)的话,好好呆在家乡过日子。   记得那些年,很多妇女轻信“人贩子”的话,以为外面的日子真的那么好,就背着老公,抛弃孩子远离家乡,结果很多人被欺骗,被拐卖到很远远的地方,有些人过上了生不如死的日子。   还有不少妇女抛弃孩子,留下一个男人在家抚养孩子,也是非常可怜的。   我们出生在农村,这样的事情见到很多,也知道很多“人贩子”的事情。   现在,我只记得这一句了“从四川到河南,路是多么遥远.......”了。   所以,当很多大龄青年找不到对象的情况下,看到我这么早有了女朋友,一些同龄人悄悄问我,有没有《少女之心》这本书,他们也想看看,我真是无言以对。   你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少女之心》,怎么给他们看呢?   当然,他们为什么跟我借《少女之心》这本书,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那个时候,只是大概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书,要不为什么不准公开传阅和谈论呢?   于是,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弄清楚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不然自己被冤枉了还不知道书的真实内容。   后来,通过我的努力,我进一步对这本书的内容有所了解。   其来源还是北京某图书馆发展有限公司白经理对外的介绍。   据白经理讲,作者的母亲被下放到农村,父亲回到城里,却与她形同陌路。陷入深深孤独和迷惘之中的杨某渐渐与自己的同学李某互生情愫。   直到有一天,他们怀着好奇与冲动,开始了彼此身体的接触。   一天天的晚归引起了双方父母的注意,两人的交往在被识破后予以严厉禁止。   为了表示离开李某的决心,杨某主动接近另一个男生姚某。   姚某是个情场老手,处在青春躁动期的杨某最终没能把握住自己,迷失在爱欲之中。   但,一次与李某的偶然邂逅,使两人旧情复发,终于不可遏制地走向越轨。   当然,具体内容是不是这样写的,我至今还是没有弄明白,真正的原本我还是没有拜读过,所以根本无法确认内容的真实性。   我只知道,这本书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作品里面涉及到情感的渲染和性的描写、性心理的表述等。   说到这里,看过《山楂树之恋》的人或许记得有这么一个情节,男女主人公在过小河沟时,男的用一根树枝牵着女的的手,代替手牵手过河。   你想想,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手牵手?为什么要用树枝带起牵手?   从而我们可想而知,这是什么时代?人们的思想是何等的保守?   在这样的年代,《少女之心》的主人公与两个男人发生这样的事情,能不被传阅的人添盐加醋的渲染吗?我个人觉得或许,这正是不同版本的《少女之心》手抄本的流传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想阅读之所在。   书中介绍,杨某痛苦地发现,自己对两个男人都割舍不下。   终于,两个男人相约以决斗的方式解决问题。   结果李某失手杀死了姚某,随后自杀。   惊惶失措的杨某被关进监狱,在严厉审讯之下,她写下一摞厚厚的认罪书。   这就是《少女之心》的一个版本和来源。   据推测,女主人公入狱之后,当时有个别素质低下的审讯人员迫使她详细地写出恋爱经过及床上细节,事后,又不道德地将这个千方百计打探出的故事散布到社会上,使女孩的名誉毁于一旦。   据说,事实上这本在后来被广为传抄的手抄本就是从当初的审讯记录中演绎出来的。   当然,这些只是推测,道听途说,本人也无法考证。   本人强调,上述的内容只是本书的一个插曲,本人没有任何恶意和用途,也没有办法一一考证,权当虚假故事,请切莫对号入座。   不过,对于这个推测本人还是偏向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因为,在本人从事这么多年的律师工作中,还真的看到过这样的事情。   一是在公安办理的嫖娼卖淫案件中,个别公安人员在讯问卖淫女的时候,对卖淫女问得非常仔细,完全就是一种猎奇、变态的心理,对于那些与案件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情节他们都要详细的问,并要求当事人仔细回答。   比如,有一位公安人员在问一位卖淫女时,包括一天最多接待多少客人,什么样的客人的生殖-器怎样、与什么样的人爱爱的时间长、与什么样的人容易达到高潮等等完全不搭嘎的事情他们都要问。   你说,这是不是有问题?这是不是有点探听他人隐私,猎奇的心态?   二是,对于强--奸案件,有的公安人员的讯问简直就更不用说。可以说,阅读他们的案卷材料,就像在看一部黄色小说,其下流程度一定不会低于流传的《少女之心》各种手抄本。   因此,对于这本书可能是什么原因被篡改,被“黄”化、被如何神秘化的,以及后来被禁止出版,我非常支持白士弘的说法。   “《少女之心》是讲文革时期人的命运,而抄得很凶的那段“黄书”,其实是从原故事情节中演绎出来的。就像《水浒传》之于《金瓶梅》。”   据报道,经过白先生的努力,2003年12月,某人民出版社准许出版发行。为此,白先生曾经找到了当时非常有影响的摩罗写序。   摩罗在序言中高度称赞《少女之心》,认为立意不在渲染所谓黄色,而在表现性禁忌造成的荒谬以及给民众带来的精神伤害和人性扭曲。摩罗还因此猜测作者是当时最有文化、最有思想的人。   这篇序在当时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对一部黄色小说评价过高,不靠谱。   有消息说,在2004年的图书订货会上,有许多书商对这本书都有记忆和感情,在没有得到书刊的前提下,愿意直接先支付定金,表示愿意代理此书。最后书商订购了3万多册。   但是,因为《少女之心》的社会影响力,引来了大批媒体的关注,而大量的曝光率让这本书被冠上了“文革禁书”、“性-爱书”等敏感甚至负面的头衔,很多人甚至开始怀着一种窥私的心态开始期待阅读所谓的“性-爱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