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时光 序章/相遇   五年后,梧桐一中小礼堂   天气大好,阳光灿烂,白云优柔,一如五年前一样的晴日。   小礼堂汇聚了很多人,大家都赶在拆迁前一天回来了,今天在小礼堂将会举办一场盛大的画展,早早的,大家都赶到了现场。   门口围起了警戒线,有保安来回的在门口踱步,保证每位客人安然有序的进场。   小礼堂原本是梧桐一中的美术班学生作品展览室,为了这次的画展特地保留了下来,而且精心的装修过一番,连每个角落也打扫的一尘不染。这和周围大都被拆掉的楼显得不同的多。   入场的客人都戴着发放的手套,据说今天展出的画每幅都价值百万,为了保证意外,绝对不能让人无意碰到而毁了。   小礼堂里有股刚装修过的漆味,但不是很浓,主办方似乎很贴心,在每隔一个拐角都会放一个花篮,花像是刚送到不久,还新鲜的很,香味浓郁,便不觉得漆有什么难闻。   灯光都被打成了柔和的金黄色,淡淡的映着墙上每幅光怪陆离的画,这次画展的作家是近年在国际享有盛名的一位新锐,被誉为新世纪的“毕加索。”他的每幅画既有毕加索的朦胧和抽象,又有独成一派的浓烈和主观,更奇怪的是只要看一眼,一定会被那神秘的色彩吸引,作者的色彩浓淡运用的恰到好处,像是能直击你的心底。让人挪不开眼。   场里的人都很安静,都在安静的看着,谁都没有说话。似乎都沉浸在了各自喜欢的画里。   场中央特地布置了一个水晶架,展出的是一幅和周遭都不太一样的画作,怎么说呢,应该是一幅清晰任谁都可以一眼看懂的画。   更奇怪的是这幅画的顶上,竟然开了一个颇大的四方天窗,此刻阳光大好的透过玻璃窗子射进来,在画上投下暗淡稀疏的光影,那水晶架子也被照的通透,盈盈的泛着光,任谁都觉得耀眼夺目,引人眼球。   走到中场的人都被吸引过来,渐渐的围了起来,   这幅画再好懂不过,一个孩子说道:“妈妈,你看,这幅画画的是两个男孩子啊,好漂亮的两个哥哥啊。”   孩子的妈妈这才细看,真的是两个好漂亮的男孩子,   高大的梧桐,像是撑起的巨伞,两个男孩子背靠在梧桐的树干上,一左一右,互相的看着彼此,同时嘴上还挂着笑容,天空再好不过的阳光,作者甚至是把阳光投下的影子也绘的极为清楚,那影子丝丝的映下来,让人们猜想当时是怎样的一个安静的时光,   整幅画,色彩清新,像五年前梧桐镇的空气一样让人舒服。   更奇特的是无论你从什么角度看,画上的两个男孩子都在笑,尤其是右面的那个,笑的像是有用不完的欢乐与幸福。   和周遭的画都不同,大家都在屏息凝神的看着,画上的男孩子背靠背的,甜甜,暖暖的微笑,那天窗上的阳光像是真实的融入到了画里,两个人仿佛都活了过来,笑着享受着这大好日光。   谁都不敢出声,怕打破这安静温馨的画面。   洁白的衣角翻飞,在美好不过的青春年华。   画的右下角写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只愿与你携手。”   渐渐的有人小声啜泣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么好的一幅画面,可是看得久了,却有些难过,画上的微风起伏,阳光灿烂,白云优柔,似乎都让人觉得时光荏苒,再难回头。   也或许是天窗上的阳光热烈,照的人眼睛酸涩。   还有人陆续过来,大家都赶来看这幅不同的画作。   两个保安在门口闲的发慌,讨论起了这场画展的由来,   “听说是五年前从梧桐一中毕业的一个学生,叫什么,,,,,,、”另一个人猛地拍了下他的头,   “你傻啊,萧然的名字你都没听说过,他可是这两年画坛新秀啊,一幅画超百万的,听说今天展出的一幅‘双生’更是被喊到千万的身价,你是从山里来的把,这个都不清楚。”   他指指外面,说:“要不然弄这么多辆车和保安来干嘛,整个学校围的水泄不通。”   被打的那个保安倒没发飙,只是点了点头,又继续在这寒风里站岗,在等等就要结束了。   ‘不过也是,那么多大的城市不挑,专门挑这种小镇子,而且是马上要被拆迁的小镇,真搞不懂。’   他暗想道。   小镇外十里的山坡,和这里截然不同,小山坡上,静的听到屡屡风声,不知名的野花开遍了整个山野,   萧然站在风里有一个小时了,他穿着大衣,凝神的看着眼前笑颜如花的男生。都过去五年多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笑的这样开心,也许是看到这漫山遍野的野花,也高兴把。   地上放了两束花,都是纯白的菊花,朵朵硕大,开的娇艳欲滴。更衬的男孩子如阳光般灿烂暖和的笑容。   五年时间弹指如光,谁也不知道这五年他是怎样一步步过来的,他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回到这里,可是他还是回来了,带着当初的诺言,安稳的回到了这片土地。   “小默,你知道吗?梧桐镇马上就要拆迁了呢,满镇子的梧桐也被砍的一棵不剩,它终于要在这大时代的脚步下淹没了,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当初你说这里唯一还让你留恋的就是这满城的梧桐,可是不一样了,你知道吗?在我住的城市,也有着很多的梧桐树,也都高大挺拔,和这里的差不多,我想把你带走,不知道你愿意吗?”   他静静的说完,四周回荡着他的尾音,这里就是讨厌,四处的高山,总是能听到他的心里话。   男孩子还是笑着,他也突然笑了,寒风中,少年笑的如星辰一样好看。   “我知道,你肯定不愿意,我是说玩笑的,如果你舍得离开这,当初就不会千里还赶回来了。对不起啊,小默。不能保护你钟爱的这个地方。”   “对了,今天在梧桐镇举办了我此生第一次的画展,要是你还在该多好,我画了好多的的画,一定有你喜欢的。”   他就这样静静的诉说着,似乎要将这五年所有的心里话都说出来。   “不知道你姐回来了没有,要是她回来,应该也会赶来看你的,”他想起了那个和眼前一样在她心底烙下印记的女孩子,   五年前分别以后,他就再没见过。   她不太爱笑,但和眼前的男生一样曾经给了他永生忘不掉的回忆。她哭过,笑过,似乎每个日子都还清晰的在脑海里。   “这几年她有回来看你吗?这句话他像是在问自己,又像是在问别人。男孩子一如先前的笑容,他突然呵地笑了一下,   “看我这干嘛,回来了就回来了嘛,麻烦你告诉她,我也回来了就行。”   任谁都想不到国际享负盛名的画家竟会笑的像是十几岁男孩子一样的俏皮。   “我明天就要走了,也许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回来看你了,但希望你记得,不管我在哪里都会想念你的。”   他蹲下来,靠的近近的,像是要把男孩子的每个喜怒哀乐都装进心底,事实上,他的样子早已经刻在了心上,和那个女孩子一样,成为他最宝贵的初衷。   “你这样吵,会害的小默没法子安心休息的。”他正准备起身走,听到声音却猛地一颤,他不敢相信,却还是慢慢回过头,如老电影镜头一般缓慢,   梧桐树荫下,缓缓走出一个身影,清瘦高挑,她对他缓缓的笑,和五年前一般,定格的站在那里,看着他,   五年她的样子依旧没变,依然美丽。   他不敢相信,直到她走的那么近,他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开遍的野花围绕着她,   “别动”他轻轻的说,站起来,慢慢的向她走过去。   她也笑了,寒风中,眼神交汇,   五年后,他们终于还是遇见了,她一直相信她会再碰到他的。   起风了,树叶唰唰的响,吹得那花抚着冷冷的石碑,男孩子的笑容却越发生动,像是也在为他们高兴。   时光终究兜兜转转,再次在这里重合。   他们相信不管走的多远,总有一天依然会走到同一条平行线。 幸福时光 第一章/梦开始的那个夏日   故事应该是从那年夏天开始说起的,   每年夏天的仲夏时节,都是梧桐镇最炎热的时候,连满城的梧桐树也都打不起精神。耷拉着脑袋,所以难得的一场大雨,让炎热了好久的梧桐镇解放了。   霹雳啪啦的大雨,砸开了锅。   沈默起身,关好窗户,外面的大雨瞬间淋湿了他干巴巴的小手。   “姐姐,终于下雨了,下雨了。”他欢快的对着比他大三岁的姐姐高兴的嚷着,言语间带着十几岁男孩子特有的讥诮和顽皮。   “是啊,终于凉快了些哦,”沈瑶坐在床前,温柔的叠着沈默的衣服,她的眼睛漆黑仿若星辰,随着叠衣服的双手不停的闪动,美丽极了。   这是他们住进这栋楼里的第十个年头了,沈默十七岁,沈瑶也快成年,他们没有爸爸妈妈,姐弟俩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这是周边邻居都知道的事情,邻居们总是特别喜欢沈默,因为他活泼可爱,一笑起来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总是特别感染人,沈瑶差些,她不太喜欢到处乱跑,总是窝在家里读书。不太愿意和这栋楼周边的人接触,她总觉得活在这周遭的人都太呱噪了些,在沈瑶书桌的二层抽屉里,藏着一本相册,相册里藏着的是沈瑶和沈默共同的一个秘密。   十年前,他们还没有成年,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们随父母从遥远的城市迁来这座小镇,在这之前,他们一直过着很优越的生活,但是因为父亲经商失败,欠下了一屁股债,父亲只好带着妻子和年幼的沈瑶,还有尚在襁褓的沈默一同搬来了梧桐镇,沈瑶还记得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满城的梧桐晃得她的眼睛刺眼的疼痛,她不太喜欢这里,第一印象就不好,那碧汪汪的叶涛像是要吞没她一样。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里的人都特别寒碜,穷酸酸还特爱看不起人,至少他们这栋屋子的租婆就是这样的人。但好在后来父亲买下了这栋房子,她终于再也不用看到租婆那副脑满肠肥,操着梧桐镇这里独有的南方片子,叽里呱啦的说话,活脱脱的像只癞蛤蟆。   沈瑶很恨父亲,直到那晚她亲眼看着醉酒的父亲捅死了前来寻衅的人,她看着满手是血的父亲,第一次害怕的哭起来,她看着父亲穿过水泥路,被拦路而出的一辆车子撞出去好远,然后妈妈也不久因为身体不好去世了。   葬礼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在议论,因为沈瑶一直没哭,人们都在背后议论这个不孝的女儿,死了父母,却感觉像打碎一个花瓶一样随便。沈瑶从那天落下了一个病根,没有眼泪,她感觉无论怎样,她就是哭不出来了。   关于这场黑色的记忆,沈默知道的不多,况且这也是沈瑶告诉修改过的版本,他那时候还太小,沈瑶也从来没打算告诉他,她想让弟弟活的比自己高兴一些,单纯,快乐一点,事实上,沈默也的确是这样活了十几年。   夏天的雨总来的快,去的也快。   但好在炎热的温度总算是稍微缓和了些,傍晚时分的梧桐镇吹来一阵凉风,沈瑶推开窗户,清爽的风吹散了这阵子的炎热,树梢上都还挂着水,一点点的汇集成一片,清脆的落下泥土里。沈默还没睡醒,这阵子沈默一直忙着中考,连日的的疲惫和炎热让沈默有点吃不消,不知道怎么了,自从搬到这里来,沈默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想到这里,沈瑶轻轻的出了门,她打算去趟菜市场给沈默买点菜补补,自从姐弟相依为命以来,沈默就成了她最重要,用生命去维护的人。   老旧的楼,里头暗暗的,像是垂暮的老人随时都会倒下。   一出楼口,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也许是因为天气凉了些,楼道不远处又摆满了小摊,伴着凉风,沈瑶觉得吆喝声到不像平时那样难听,她步履缓慢,习惯的和周围认识的人打招呼,她只是浅笑一下,没什么特别的交情自然不用装的多热情,但是邻里还是要有点礼貌,毕竟都是长辈。她走出去不远,后面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议论声,不过大都是对她的褒奖,沈瑶读书很用功,也很努力,去年刚考上梧桐一中,是整个小镇最好的宣传广告,梧桐一中在整个省市也是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它的辉煌和荣耀让梧桐镇这有些年头的老镇都有些长脸了。   她冷静美丽,知性豁达,很多时候安静的像幅山水画。   她刚走出小区,刚好梧桐一中高三放学,路上很多骑单车的男同学,他们朝着沈瑶吹口哨,清爽的凉风吹着他们洁白的校服短袖,露出他们半截小麦色的胳膊,青春有力的很,他们单车骑得也是格外的溜。男生总给沈瑶一种疏离感,她大部份归咎于自己有个淘气到不行的弟弟,让她吃够了男生的顽皮和不听话。男生总是吵吵的,不太安静,她喜欢静静的,不太爱吵闹。   每到这个时候,总是梧桐镇最忙碌的时候,   学生放学,小贩出摊,路上的车也是停的三三两两,挤满了小路,沈瑶不得不小心的穿行,生怕碰着了什么东西。她赶去菜市场,人已经不多了,她看了圈,买了些鱼和沈默爱吃的西红柿,她总记得沈默吃西红柿的样子,贪婪,忍俊不禁。小默总喜欢生吃西红柿,红红的汁水经常粘连在他洁白的外套上,染上一片猩红。   回去的路上,看到了张姨,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半靠在门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摇着半把小团扇,她露出怯懦失神的眼睛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听人说她的丈夫跟人跑了,她发了疯,便每日穿的精致等待丈夫回来,她的眼神像个小兽,敏锐却有些微蹙,沈瑶总是打量一眼就回头,她不太理会这些传闻,只不过今天难得凉快,多瞧了眼,她不过半四十的年纪,却是丰腴的很,只是有些失神,丰腴的身子裹着精致的旗袍,梳理的端庄美丽。倒真看不出有神经病的迹象。   她走的远了,却听见断断的几句戏文,声音尖细,像是老旧的留声机一样,响亮却又幽怨,默默的似乎在诉说着一个故事,咿咿呀呀的唱腔,总是让路过的每一个人感叹。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故事,谁不是呢,   回家,沈默还没起来,她只得抓紧着时间做饭,说不准小默什么时候醒来了,就得要饭吃。她喝点水,渴的慌。傍晚时分的屋子,尤其是小默不在或是睡着了的时候,总是安静的很,静的哪怕一点轻微的声响沈瑶都能听见,她熟练的洗菜,切菜,水冲的热燥燥的皮肤也变得格外凉快,厨房的窗户不开,她只开着客厅的窗户,仍然有风吹得火苗闪闪摆摆的,她只得推些门挡住,只不过这样就变得格外闷热,她习惯了,但也是急急的,不免加快了速度,很快就烧好了一碗西红柿汤,红红的汤碗,让她大汗淋漓。她烧好了汤,就烧鱼,鱼一入锅,“呲啦”一声,她用铲子来回的翻滚,让油裹满鱼的全身,油光光的,弥漫着焦焦的,但却油香四溢,她掺了些水让它在锅里煮着,她趁着空档,推开了厨房的窗户,只敢推了一丝缝隙,但是外面的冷风立刻吹了进来,热烘烘的温度终于好些了。外面天色渐晚,有好看的彩霞铺在天边,深紫色的红让梧桐镇看上去像是高贵的妇人,宁静里透着股美丽,夏日以来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天色,她大呼口气,这样好的黄昏配着这样舒服的空气,看来今晚终于能睡个好觉了,这一月连日的热,让每晚都要起夜几次,实在是太热了,   她靠在窗边,贪婪的享受清凉,她目不转睛的看着窗外,耳朵却听着锅子里的动静,柔和的黄昏透过窗隙勾勒出少女特有的尖细的脸部轮廓,任谁看上去都安静的不忍打扰。   鱼煮的越来越香,味道被风一吹,更加的浓烈。该好好的给沈默补补身子了,虽然他不太爱吃鱼,可是在梧桐镇这样的小地方实在买不到更好的了。   这些菜,她都是跟暑假打工时的餐馆老师傅学的,那位老师傅人很好,总是对沈瑶特别友善,他整天在厨后炒菜,所以一身的油腻味,   多数时候,沈瑶总是在他身后洗碗,老师傅偶尔停下来,靠在厨房门边抽着烟,似白雾般的烟圈经常让小小的厨房间里充斥着刺激神经的烟草味,沈瑶总是用眼光瞟着老师傅,她总是记得当年父亲也喜欢靠在家里的门边,抽着烟,那种刺鼻却又清香的味道,她一直记得很多年了。   老师傅问起沈瑶的家庭,她总是缄默不语。对于家庭,沈瑶总是不愿多提,老师傅仿佛也能感受到沈瑶眼底的不愿多言,于是他总向沈瑶说起他的家庭,   大多时候,沈瑶只是听着,并不多言。   老师傅说他家里在很久前是当地一个响当当的大家族,可是三年前一场大火焚烧了家里的所有一切,没有人知道那场大火是怎样燃起来的,只记得那铺天盖地的大火和妻子,女儿的哭喊声交织成一片,让他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后怕,   那场大火烧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夕之间,这种惊天巨变,让他感到绝望,后来他拖家带口,来到了这座小镇,安顿下来。可是几年间她的女儿,妻子,却因为那场大火遗留下的恐惧。忧思成疾,去世了。于是他一个人在这座小镇留了下来,他什么都干过,这份餐馆的工作是他最近才来做的,他觉得蔬菜的味道总让他想起很多事。   他说,不好的回忆就像是历史,一定要铭记着才不会让它有机会重新来过。   大部分时光总在老人的闲谈里匆匆而过,这家餐馆的生意并不是太好,小镇上的人都不是特别富裕,尤其是梧桐镇每年的仲夏,酷热让很多人都不想出来。   沈瑶烧完西红柿蛋汤,她总喜欢在里面放几粒葱,红色的汤碗里,总有一股甜甜的清香,这是楼下的王阿姨告诉他的,她说这样又好吃又可以防治病菌。挺好的。   她放下汤碗,抬头看了眼钟,已经晚上七点了,小默还是没有起来,她突然有点慌了,沈默的身体一直不好,她总担心会发生点什么,她整理好桌面,就快步的走进沈默的房间,她刚准备推门,门却自己开了,沈默揉着眼睛出来,身上的衣服纠成一团,沈瑶好笑的看了眼沈默,伸手替他弄好衣服,   “ 姐,今天又有西红柿蛋汤啊,”沈默拉开椅子,脸上的笑容满的好像要溢出来,他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孩子。   沈瑶很喜欢沈默的笑容,甜甜的酒窝,她想一辈子都不告诉沈默这个秘密,好让沈默永远都有这样的笑容 。   沈默吃的不多,这是沈瑶最担心的,自从去年一场大病以后,沈默的食欲少了很多,西红柿汤满满的一大碗,他只能吃一小碗,配一碗米饭就饱了。无论沈瑶用尽办法,他始终吃不了更多的食物,沈瑶也想过带他去医院看看,可是沈默一直不肯,他说讨厌医院的味道,一直不肯去,这让沈瑶的坚持没有办法,她总不想除了目标之外,对沈默有过多的要求,所以她每次都给沈默做最好的菜,给他补充营养。   水龙头冰冷的凉水冲刷着碗碟的油渍,昏黄的厨房灯光将沈瑶的身影拉的很长,沈瑶苍白的双手在水龙头的冲洗下,骨节瘦长。   “姐,我出去散会步,”沈默推开门,探出头,   “好啊,你小心点。”沈瑶轻轻的回复着沈默, “hong”,,,,   随即传来门厚实的关上的声音,厨房的窗户里,灌进一丝冷风,让沈瑶有些发冷的感觉。   这一声惊得沈瑶忽的想起来什么,她匆匆放下碗碟,冲进沈默的房间,拿起一件外套冲下了楼,   因为大雨的关系,让今晚的天气变得有些毫凉,沈默的身体不好,而且快中考了,身体不能变得差了。   沈瑶冲下楼,追上沈默,楼下的梧桐翻起波涛,   “早点回来,知道吗,外面冷的,”   看着沈默穿好衣服,她才放心的往回走,老旧的楼道没有灯光,只有每层楼间的舷窗里透出几缕暗淡的星光,   她打开门,重新洗好碗碟,一切收拾妥当以后,才是她的时刻来临,她摊开书本,认真的在灯光下复习起来,因为最近沈默忙着中考,沈瑶一直帮着弟弟复习,自己都没有时间来复习功课,趁着这会空挡,她得好好复习。   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她一直靠着自己的奖学金读书,而沈默靠着父母留下的钱上到了初中,沈默很像姐姐,也很努力,从小的成绩也很好。所以对于给他定下的梧桐一中,她除了担心沈默的身体,其它的倒不用考虑,因为她知道沈默绝对能够考的上的,   沈瑶一直觉得,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们不幸福的,生活拮据,无父无母,可是她反倒觉得,自从父母离世以后,相较于别人的颠沛流离,她一直觉得能够和沈默如此平安的生活已是幸事。   她和沈默一样,从来不对生活和梦想以外的事情抱太大期望,他们只有努力用功读书,将来才能离开这座小镇。   对于梧桐一中的学生来说,沈瑶一直是个奇迹似的存在,她美丽大方,学习成绩出奇的好,一年以前,更是以优秀的成绩进入了梧桐一中的光辉校史,被载入了梧桐一中的校册,所有人都知道,沈瑶的家庭状况,但没有人瞧不起她,她就像是盛开在冰原上的一朵玫瑰一般,让人无法鄙夷。   也许是有点累了,沈瑶起身倒了杯水,相比茶,白开水的清甜总能让沈瑶感到特别轻松。她走到窗口,外面翻滚着梧桐的浪涛声,这个小镇,沈瑶唯一喜欢的便是这满城压倒一切的碧绿,让人安心舒适。尤其是酷热久后的大雨带来的清凉,让整个梧桐镇都格外舒畅了,   夜色慢慢的越来越来浓,沈默还没回来,他总是特别爱玩,小的时候就是这样,那时候妈妈总是嗔怪,小默一点也不像她生的孩子,总是贪玩的让妈妈难以接受,经常妈妈给他穿的白色衬衣上被水果果汁,泥巴弄得狼狈不堪。长大后的沈默依旧如此,学习起来专心致志,玩起来的时候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让人担心。   沈瑶感觉有点冷了,她关上窗户。去厨房给沈默热牛奶,打开纸盒,洁白色的液体撞击着杯底,轻轻脆脆的,这时候门‘哗’的开了,沈默一脸汗渍的冲进屋,沈瑶看到沈默红红的小脸,透明的汗水粘连在他洁白的短袖上,落下斑斑点点的浅痕,沈瑶无奈的摇摇头,   也许是被姐姐看穿了,沈默有些不好意思,他轻轻的吐了吐舌头,轻轻的对沈瑶说道;“姐姐,我打了会篮球,就一会,,”   沈瑶嗔了他一眼,让他去洗澡,   沈瑶拿起盛满牛奶的玻璃杯,转身进了厨房,随后响起了哗啦啦的水声,厨房温热的炭火,牛奶的香味渐渐溢满了整个小屋,沈默不太喜欢喝牛奶,他总是觉得牛奶的味道又浓又腥,沈瑶每次就像是执行任务一样,看着沈默把那半杯牛奶喝下,才会允许沈默去睡觉。   温了一会,关了火,沈默擦着湿淋淋的头发,坐在桌边,沈瑶轻轻的把那半杯牛奶推到沈默面前,漆黑如星辰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默,   沈默抬起头,无辜的眨着眼睛,看了眼冒着热气的牛奶   ”姐,能不能不喝,”沈默说道。   “当然不行,必须要喝,”语气坚决不容商量,   沈默拿起那杯温热的牛奶,单手捏着鼻子,半杯牛奶缓缓的从杯子里消失,沈默舔了舔嘴角,轻轻的把杯子放在了桌子上。   看着沈默温顺的喝完牛奶,沈瑶总算放下了担心。她总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照顾好沈默的身体,她能够失去所有,但唯独不能失去沈默。   沈瑶跟着沈默进了房间,替沈默掖好薄毯,轻轻退出房间,   她又冲了杯温热的开水,打算在继续复习会,怕吵醒沈默,沈瑶关了客厅的灯,打开自己房间小台灯,继续复习,   一直以来,黑夜总能让沈瑶感到倍加安全和寂静。   如波涛般的风声轻轻叩击着窗玻璃,   从外看上去,沈瑶的窗户如星火一般,在整个梧桐镇一直燃了很久。 幸福时光 第二章/少年和猫   梧桐镇的早晨总是醒的特别快,大雨过后的第二天早晨,暖暖的阳光又开始炙热起来,同时伴起的还有汽车,人群吆喝声,此起彼伏。沈默不情愿的起来,沈瑶早早做好了早饭,长长的饭桌上压着一张洁白的字条,清新秀丽的小凯写着“记得一定要吃早餐,如果不吃,姐姐一定会很生气的。”清晨的和风吹的纸条随意摆动,   沈瑶很少晚起,应该确切的说,自从十二岁那年以后她很少睡过很长的觉,她很害怕太过漫长的黑夜,所以每当有点亮,她就匆匆起来,站在窗前背英语单词,为沈默准备早饭,她怕沈默不吃早饭,所以常常留下来,监督他,但今天有一场很重要的考试,于是她先走了,   一杯温热的牛奶,一份黄金油亮的煎蛋。   “姐姐真是,走了还不忘监督我,”沈默努努嘴,还是乖乖坐在了桌前,捏着鼻子,张大嘴咕噜咕噜的喝掉了那大半杯牛奶,洁白色的乳液染的他嘴角一丝丝奶渍,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一般,在屋里四处打量,他奔进厨房,拿起了沈瑶空置的一个食品盒,小小四四方方的盒子在阳光下,晶莹剔透。   他把小半杯牛奶轻轻倒进盒子,用叉子叉起了那份煎蛋,收纳好放进了背包,然后他抽出笔在那方洁白的小字条上写了一句话,“姐姐放心,吃的好饱。”还加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格外生动。   下了楼,他蹲下来解开单车的大锁,风驰电掣般的骑了起来,阳光大片大片的透过梧桐树荫,将沈默洁白的脸孔照的仿若透明的随时要消失一样,路上很多人跟他打招呼,都是四面附近的邻居,他们都很喜欢沈默轻轻浅浅的笑容,沈默一边回应,一边骑着单车。   他很喜欢这条小路,虽然是盛夏,地上还是有大摊大摊的梧桐叶,树上的知了没命的狂叫,仿佛也在叫嚣着盛夏的酷热,他在路旁的一栋破旧的楼房前停了下来,那栋楼房看上去好像有些年头了,斑驳破旧的墙壁上到处可见裂痕,深灰色的墙面上爬满了碧绿色的爬山虎,茂密异常。   他拐了个弯,走到那栋楼房后,穿过一片低矮的桫椤树,没人知道他要干嘛,拨开怒放的杜鹃花,诱人的花香刺激的他鼻头一紧,他从小时候开始就对花粉过敏,只要一点点花香都能诱发他的哮喘发作。他捂好鼻口,快速的冲过那片杜鹃花丛,在低矮的梧桐树下,躺着一只慵懒的白猫,它的身下还躺着三只刚长满绒毛的小猫,也许是认得沈默,白色的猫咪“喵喵,,,”的叫着,声音轻柔悦耳。   沈默掏出包里的食品盒,打开盒盖,浓郁的奶香立刻溢了出来。沈默把盒子递到白猫前面,白猫伸长舌头舔着牛奶,它闭着眼睛,暖暖的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让沈默觉得,它像个贵妇人,于是沈默也参照着给他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小白妞”。小白妞刚当妈妈,它有三个宝宝,幸福的一家,不知道是谁抛弃了他们,小白妞找到了这栋好久没人住的楼房,作它临时的家,沈默是在一次无意的环境下发现它的。   那天,他刚从学校出来,同学们仿佛看把戏一样的围在校门口,大声的在议论什么。沈默急着回家,倒也没有在意,直到他听到一声轻微的叫声,他忽的停住了,放下单车,走到了同学面前。他才看到一只纯白色的猫咪被一个男孩子揪住了后脖颈,四只腿无力的垂在半空,男孩子使劲的摇着白猫的脖子,白色的猫咪喵喵的叫着,灰色的瞳孔半磕着,起先还挣扎着,后来慢慢的安静下来,停止了挣扎。   同学们哄的大笑起来,都在议论猫咪的丑态。   夕阳红的仿佛要撑破天般,猫咪灰色的眼孔,紧紧的低垂着,认命般的低声轻叫,忽的让沈默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   沈默不知道确切的几年了,只知道那年他和姐姐在父母死后,那年的夏天不像现在的这般酷热,那年的盛夏,下了整整半个月的大雨,仿佛要涤荡世界的一切丑恶。爸爸妈妈去世后,邻居都叫他野孩子,玩游戏也不带他,他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说他,更被家长告诫离他这种孩子远些。   那份记忆沈默不太明确了,这些年沈默的记忆一直不是太好, 但那份孤独委屈,却毫无办法的无奈,却一直被沈默记了很久。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冲进人群,猛地从男孩子手里抢过猫咪,那个男孩子是他们学校出了名的小混混,不学无术,周围的同学都楞了眼,他们简直难以想象,会是沈默。   在学校,沈默是出了名的乖巧温顺,他不像一般男孩子那样疯狂,下课之后,便在操场上疯狂挥霍下课时光。他不太爱说话,他做的最多的便是靠在二楼的阳台上,晒太阳,或者是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沈默的文笔很好,同学们都很喜欢沈默写的小故事,总感觉份外感人,份外落泪。   男孩子感觉没意思了,他挑挑眉,怒气涌现,他挥拳便向这个挑战他威严的人打去,沈默弯下腰,把白色猫咪轻轻的放在了水泥台上,便和男孩子扭打了起来,两人一拳一拳的打的起劲,不多会便扭打在地上,翻来覆去。那场架打了很久,最后一位同学怕出了大事,通知了学校的保安和老师。   那天整个梧桐国中的同学应该都不会忘记,好学生沈默竟然和人打架,而且是为了一只猫。老师找沈默谈话,沈默瘦弱的背影挡住了办公室的窗户,老师问沈默为何好端端打架,沈默一句话也没说,但他的眼睛却一直直勾勾的盯着老师,未曾怯懦。最后这件事便就像现在这样简单处理了,老师只是嘱咐沈默以后注意便匆匆放行,对于这个冷静坚强的男孩子,老师一直不忍责备。   沈默脱下外套,轻轻搭在肩膀上,额头上一大片的乌青让他疼的睁不开眼,他缓步走出学校大门,比起疼痛,让他不知道该怎样回去和姐姐说。他走出门口的时候,那只白猫还在那里,夕阳下它纯白色的背毛闪闪发光,猫咪好像知道是沈默救了它,它走到沈默脚边,蹭着沈默的脚踝,弄得沈默痒痒的。沈默蹲下来,双手抚摸着白色猫咪的绒毛,很舒服也很暖和,猫咪灵活的在沈默手间闪躲,伸出舌头在沈默手里舔着,这下更弄得沈默痒痒的了。沈默抱起猫咪,白色的小猫安静的躺在沈默的怀里,夕阳静静的洒在少年的发眼,纯白色的猫咪上,温暖暖的笑容让人觉得格外好看。   “小猫。下次不要在被抓了哦,”沈默抚摸着猫的脑袋,白色的小猫喵喵的叫着,沈默想了想,放下了猫咪。   “快走,快走吧”,,,沈默催促着,生怕男孩子出来在抓住白猫。   小猫撒开腿跑起来,浑圆的肚子不住的扭动,看起来特别滑稽,惹得沈默忍不住的笑了起来,刚笑,额头上又传来一阵阵疼痛,让沈默“哎”的,轻叫了一声。   小猫喵的又叫了一声,好像在提醒沈默,它走一段又停下来,停下来又走一段,好像要带沈默去哪。沈默也意识到了这点,他收拾好衣服,跟在白色的猫咪身后,走了起来,走了好久,沈默推着单车,跟在小猫后面,小猫带他穿过来穿过去,绕了好长的弯,最后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前。那栋楼老的不知道多久了,露出大半边的红色砖块,墙上爬满了绿藤,茂密的远处真看出来是栋小楼。   穿过树林,杜鹃花丛,一窝小白猫在梧桐树下,安静的安眠,也许是意识到妈妈回来了,小猫们睁开眼,朝白色猫咪喵喵的叫个不停。白猫走过去,舔舔小猫的身体,尾巴翘起很高,仿佛在告诉沈默,这就是它的孩子。   因为小猫还很小,爬不起来,它们在白色猫咪的舐犊下,都朝着沈默喵喵的叫唤,好像也都在感谢这位救命恩人。   “小白,你好厉害哦,都当妈妈了,真好,,”沈默摸着额头的淤青,那里还是隐隐的疼,特别是笑的时候。纯白色的猫咪回身躺在三只小猫的旁边,收起尾巴,蜷缩成一团,小猫们都围拢过来,在白色猫咪的身边依偎成一团。特别亲昵。   他很羡慕小猫,因为很小他妈妈就去世了,六岁后他再也不知道妈妈的怀抱是什么样子,虽然姐姐一直像妈妈一样疼爱自己,但他还是会觉得好奇,如果是妈妈,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他很奇怪,为什么关于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他一直记得不是特别清楚,每次当他想深想的时候,都会觉得脑袋隐隐的疼,久了,他便不敢想了,他害怕疼痛。   关于这场救猫的事情,他就是这样如实告诉姐姐的,他和姐姐撒了一个小谎,谎称自己是救猫时候磕了一下,他说的绘声绘色,还加了很多的形容词,他为了让姐姐相信,还硬撑着哈哈大笑,撑了好久,沈瑶才相信,硬拉着他上药,嘱咐了他好久,晚上睡到床上,才疼的钻心。这些年,姐姐倾注了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他不想让姐姐因为一些小事而担心,他很不喜欢撒谎,因为很小的时候,他在一本童话故事里看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男孩子撒谎长了一双驴耳朵,他还因此恐惧了好久,以后一直告诫自己不要撒谎,这次是为了安抚姐姐的担心,所以撒了一个小谎,应该不会怪罪自己。   喂完猫,沈默赶着去学校,今天是自己国中倒数最后一个星期了,准备考试还有毕业典礼。沈默的单车骑得很快,深绿色的颜色在夏天格外显眼,经过学校大门的时候,保安大叔看到沈默,也站出来向他笑笑。沈默的成绩很好,又听话,在学校一直很受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喜爱。关于这位保安,也有个故事,不过就不详细阐述了,简单说下,他是当年文化革命里被批判劳改的中央干部的一个远亲,他们家因为受到牵连,被整个发放到漠北劳改,因为表现出色,被送到梧桐镇,当起了保安,一直做了很多年。   如果沈默也听过沈瑶的故事,他一定会发现,其实梧桐镇是一个被岁月浸透的古镇。它容纳了很多五湖四海的岁月人物,他们被时光割透,被岁月打磨,就像是古镇铺天盖地的梧桐,没有人说的清楚他们的来历,但他们就像是沉淀好久的窖酒,即使屈压,也依然奋不顾身的开放。   当然,这是后话。   沈默爬楼梯很慢,倒不是因为它长,只是因为他不太喜欢一口气跑上去,他总觉得花了太多力气。到班级的时候,还差一分钟上课,沈默是语文课代表,他放下书包,带领同学们读课文。读的是西仓央嘉措的诗,第一最好不相见。沈默一直很喜欢这位在西藏历史上奉为传奇的诗人,在沈默眼里,西藏一直给他不好的印象,但仓央嘉措,却一直是个例外。他的诗,总是浸透着绵绵的缠意,让人感觉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经历得多,哪怕是白话文,也能凹显含义。   其实这句话是沈默瞎掰的。   背完这首诗,沈默点名抽背,女生们都很配合,男生总是格外浮躁,班里有一个个子矮矮的男孩子,他的语文成绩很好,沈默点他背诵,很长的一首诗他闭着气一口背完,没错一个字。沈默带头给他掌声,男孩子似乎很不好意思,他扬了扬嗓子,轻轻的说,“我可以在背一首,”随即下面传来一阵不屑声,沈默一直很喜欢听别人说的故事,听到他想在背,点点头,   “我想背诵的是静夜思”   话一出,下面立即轰堂大笑,都在嘲笑男孩的愚蠢和无知,静夜思是最简单的,连三岁小孩子都会背,何况是个国中生。大家的嘲笑和讥讽让男孩子脸红的不知道该怎样形容,一直以来他因为个字矮,学习成绩不太好,一直被人讥讽,他不是存心要弄大家笑的,只是因为今天是奶奶的忌日,他离家很远,回不了家,只有背诵这首诗表达自己的心意。因为很小开始,奶奶就教过他这首诗,很遗憾,那天他没背诵成,连沈默也觉得他是在说笑话,这让沈默很多年后想起来,依然是种懊恼和悔恨。因为将近毕业,大家上课都是复习。   盛夏的下午,天气热到了极点,窗户外面的知了叫个没完,教室里的几台电扇也鼓了劲的在扇,桌子上的书页被纸压着还是在拼命的想要挣脱束缚,却仍然解决不了炎热,后桌的同学早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如沈默一般的好学生在撑着听前台的老师的传道授业。   下课又是另外一番光景,铃声响起仿佛是天籁,学生们都爬起来,一个跑的比一个快,恨不得脚长了翅膀。于是乎小店门口排起来长龙,买冰汽水解暑,靠在梧桐树下阴凉。沈默不像他们一样,他都是自带的水壶,等凉了以后,也是一样的喝。他不舍得花学习以外多余的钱,他和姐姐的生活并不富裕,他想自己省一些,也可以帮姐姐一点。这些年姐姐太累了,除了学习,就是拼命打工,放假都很晚回来。这些沈默都知道,可是他不太敢说,他怕姐姐的坚持会被他伤害。他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考上梧桐一中,将来和姐姐一起离开这座小镇。而现在只是过程,他从来不去在意别人的议论和寒碜。   下午没课,初三因为临近中考,早早的放了学,天依然热得烤出油来,沈默穿一件短袖还是觉得热得熬不住。他推出车,刚跨上去,就被一个女孩子叫住了,他回头一看,是隔班的一个女孩子,曾经在晚会上看她谈过钢琴,文雅秀气,女孩子走过来递上一只雪糕,清凉的冷气让沈默隔得这么远还是能够感到清凉。   “诺,给你吃,沈默,,,,,”女孩子娇羞羞的说道,女孩子穿着短裙,利落的短发,显得青春有活力。那一年,沈默还不知道恋爱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爱情悄悄来临到他的身旁,所以他笑笑的拒绝了,骑上单车就飙的没有影子,走了好远,他好像听到了女孩子的大声痛哭。他骑在单车上,使劲的踩着踏板,拼命摇着头,不停的跟自己说,“幻听,绝对是幻听,,,,,,”   他不知道那一天,他确实伤害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痛哭不止,使劲扔掉手里的雪糕,那只雪糕打在了教导主任的衣服上,落下了一大片洗不去的奶渍,女孩子被扣掉20分学分,从此往后,那个女孩子再也没出现过,听说是转学了。穿过那片长长的梧桐小路是最惬意的,浓密的树荫遮住了炙热的阳光,油绿色的树叶相互碰撞,有点点凉意,沈默的单车技术越来越棒,他看到四周无人,便松开双手,只用脚控制着车子,双手张开,   “哇哦,,,,,,,,,,,”,,,,,,,哇哦,,,,,,,,   沈默大声的叫唤,像他们这样年纪的孩子,自由自在一直是个追求。   风灌起他的短袖,让他感觉上凉快了不少,其实这么热的天,连风都是热的,沈默开始想念不久前的大雨,凉快了好一会,要是能再下一场该多好。 幸福时光 第三章/另一个少年   过了小路,就到镇中心了,其实古镇的路很简单,也只有这一条是好的,其余的都是坑坑洼洼,不成样子。围绕着这条笔直的水泥路,一头是他们学校,还有梧桐一中,一头是古镇的出口,中间是一栋栋房子,商店,餐馆等等,布局就是这样简单。单车骑到离家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是王奶奶的凉茶铺,开店的是一位孤苦无依的老奶奶,事实上只有沈默叫他奶奶,大人们都管她叫王婆子。沈默虽然很节约,但每到这个时候还是会如时到茶铺喝碗凉茶,王奶奶的凉茶每碗五角钱,是用自己种的薄荷草泡的,比外面零售的简单,但确实很好喝,清凉,沁透心脾。   在小镇西郊就是王奶奶的药材园,都是奶奶自己亲手种的药材草本。而且因为价钱便宜,生意一直很好,但后来老奶奶的眼睛越来越不好,生意就差了下去,到后来恐怖的竟然只有沈默才来。沈默每次喝凉茶,老奶奶都会陪着坐下来,跟他唠嗑,老奶奶很喜欢沈默,和小镇上的其他人一样,都心疼这对姐弟,感觉命运在他们身上都加注了太多伤痕。   老奶奶每次看沈默来喝凉茶,都很高兴。她总说沈默像极了他的小孙子,但她在文革那年被迫与家里失散了,她后来辗转了很多地方,在梧桐镇落了脚。她说这辈子最难过的事情便是与家里人失散,这样她永远都找不回家里人了,说话的时候,老奶奶总是像回到了过去,浑浊的眸子里是望不到边的悲伤。   关于老奶奶,还有一段动人的爱情,文革时期那段动荡的岁月,让老奶奶失去了家人,也失去了自己的爱情。老奶奶的爱人为了前途抛弃了她,尽管他离开之前曾经一再嘱咐一定会回来娶她,但年少的诺言总是好比昙花一现一般让人失望,离开那天,老奶奶追着他去到车站,她苦苦哀求他不要走,老奶奶说如果你走了,我穷尽一生也没法在找回你,那种倾尽所有的卑微只是想要留住自己的爱情。可是老奶奶的爱人最后还是做了他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决定,拂开她的手,转身离开,那种孤绝让老奶奶刻进生命。   然后老奶奶一等等了很多年,她用自己的岁月见证着自己的爱情,只是很可惜,却枯萎的太没意义。   沈默总是很唏嘘,感叹爱情折磨人,也在不解老奶奶喜欢的人的决定,电视剧里的爱情都是演的你死我活,抵死缠绵,可是现实的爱情却苍白的让人不解。也许是他还太小了,不太懂,他一直觉得一定要到他长大了以后,才能够理解在那段岁月岁月面前,所有有关于爱情美好的想象都是虚幻,都是浮云。   老奶奶总喜欢拿出自己做的白糕,请沈默吃。就是那种用面粉,在加点砂糖蒸成的,很简单。其实沈默不太爱吃甜食,但老奶奶的殷勤让他不忍拒绝。他大口大口的吃,老奶奶笑的特别开心。老奶奶就是喜欢眼前这个白净善良的男孩子,让她总想起了自己的小孙子,失散的那一年,他才五岁,其实到现在记得真的不是太清楚了,特别是随着她眼睛渐渐模糊,她的记忆也慢慢衰退了。但是她还一直记得小孙子总喜欢笑,很乖很听话。他明白这一辈子是再也看不到了,所以她对眼前这个男生好,也算是弥补自己的一丝遗憾。   最让沈默揪心的是每次他离开的时候,老奶奶都会站在门口看她骑着单车远去,那种夕阳映洒在老奶奶的苍白体弱,总有着濒临境地的孤独感。   从王奶奶家出发,不到几分钟就到了家,在沈默住的小区外,也有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它们长年累月的站在这里,褶皱的树皮表面千苍百孔,没有人有他们知道的故事多,沈默一直这样觉得。他刚锁好车,看到楼道里进进出出好多人,他们好像在搬东西。   这栋楼是小镇里年代最久远的,老旧的楼梯歪扭的不成样子,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比较清苦,怎么还有人搬来这。他好奇的跟着这些人走上楼,才上到三楼,便看到他们都停在了三楼拐角,然后一个慢慢的走上去,是自己家的对门。   他猛然发现,自己家对门竟然搬来了一个人。他快步跑上楼,敲门。沈瑶打开门拉他进来,他刚想问,就被沈瑶抢先说了,   “我知道你想问,隔壁搬来一个人的事情,好了,不关我们的事,别瞎操心。”沈瑶不太去关注这些琐事,她只想一门心思的去好好读书,相比沈默的诧异,她显得冷静的多。   “可是姐,难道你一点也不好奇搬来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高的,瘦的,胖的矮的,是个帅哥,还是个美女,,,”沈默对这些事情总是显得特别关心,让沈瑶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沈默什么都爱管,什么都喜欢掺合,恨不得什么时候让他这种活波的性格变得稍稍安静一点。   “好了,你先去房间读书,我做好饭叫你,,”沈瑶收拾好课本,神色平静的和沈默说,沈默在姐姐的眼神示意下,进了屋子。   但那天晚上,他还是抽空偷溜了出去,看了个究竟。   那个屋子新搬来的是个男孩子,瘦瘦的,却很精神,最让沈默觉得奇怪的是那个男孩一个人住,好像没有别人。男孩子总是很早出去,很晚才回来,沈默一直偷偷蹲在楼梯门口,刚好又是夏天,蚊子都快吸干了他,那个角度也不好,差点让沈默的脖子都酸的断掉。好在那个男孩子最后还是回来了,他背着一块长方形的东西用步包着,不知道是什么,男孩子步履很慢,月光轻轻映在他的脸上,那一眼差点没让沈默惊叫出声。   在男孩子的右脸颊上,靠近脖子,有一块小小长长的疤痕,疤痕很小,但却突兀的让人害怕,   不过没有影响他的脸面,他依旧漂亮,成熟。   比起疤痕,更让沈默觉得好奇的是他为什么会一个人住在这?他从哪里来?为什么脸上会有个疤痕?背着的东西又是什么?但好在他已经知道住在这里的人是谁,也算有个解答,他抓着手臂上被蚊子叮咬的包,随着男孩子上了楼。被沈瑶一阵苛责是少不了的,从她偷溜出去就知道,但比起被姐姐训斥,他却对今晚的收获感到份外满意。   那顿晚饭吃的不是太好,沈默斜斜的坐在餐桌旁,不敢看沈瑶的眼睛。沈瑶吃的倒很平常,只是不像平时那样询问沈默在学校的情况,也不在主动为沈默夹菜,只是自己吃自己的。这种沉默,让这对姐弟感到不太舒服。沈默喝完西红柿汤,瞟了眼沈瑶,沈瑶低着头吃饭,没看他。   他开始坐不住了,先跟姐姐问了声好。   “好了,姐,我知道错了,下次不再偷溜出去就是了,以后什么事都跟姐姐说,好不好,,,”沈默最常用的就是这招,而这招也往往最管用。沈瑶其实是疼沈默的,就是因为太在乎沈默,所以才对沈默不跟自己说一声就跑出去感到难过,沈默是他唯一的亲人,他的身体又一向不好,她害怕失去,真的。   沈瑶回头盯着沈默良久,最后叹了口气,收拾碗碟。   “等会去洗澡,复习功课,快考试了,晚会姐姐在帮你送牛奶。”沈瑶转身进了厨房,沈默终于笑了,知道姐姐一定会原谅他的,他高高兴兴的去洗澡,刚才的沉默好像从来都未曾发生。他摊开书本,认真的开始复习功课,离考试很近了,现在是应该不要想其他的事,准备考试才是真的。他找了好半天,都没找到那本参考书,他打开门想去姐姐房里拿一本,厨房里的水声哗啦哗啦的,姐姐还在洗碗。他偷偷溜到姐姐门口,其实虽然和姐姐从小都生活在一起,但姐姐的房间很少让他进来,大部份时间都上了锁,他也曾问过她,可是姐姐每次都是说里面都是书,怕沈默进去弄乱了不好找。   沈默试着推推门,是开的,他别过身子闪了进去。   沈瑶的房间收拾的很干净,确实如姐姐说的,里面大部份都是满满的书籍。沈默走到写字台前,熟练的拿到了姐姐高中时的参考书类。他刚要走,写字台下的二层抽屉却吸引了他,那里夹着一层白纸,只露出了半边页脚,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沈默想替沈瑶理顺些,可是这层抽屉像是被锁住了,他怎么拉也拉不开。里面藏着什么东西,这个念头忽的蹦出了脑海。   同时外面的水声也戛然而止。   沈默赶忙溜出来,带上自己的房门,靠在门后舒了口气。他坐在桌前,想了好久,都想不到那个抽屉里究竟放了什么。难道是情书,姐姐那么漂亮,肯定有很多男孩子给她写情书,姐姐不好意思怕被我看到,所以锁了起来。这个到还是很有可能的,沈默呢喃着。   “也有可能是藏宝图啊,说不定当年爸爸妈妈死的时候,留下来了一张藏宝图,等自己成年就可以获得那笔宝藏。”   沈默哗的坐起,随即做了一个假意扇自己耳光的动作,   “白痴啊,你以为是夺宝奇兵啊,藏宝图,,,,,”沈默俏皮的笑了笑,坐回了案前,抓抓头发,显得异常困扰。   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沈默应了一声,沈瑶端着牛奶进来,牛奶的热气伴着香味让沈默觉得鼻子里痒痒的,他还是不喜欢牛奶这种浓浓的腥甜,沈瑶轻轻的把牛奶放在桌前,和无数次一样注视着他,看他亲口喝完牛奶才放心的离开。   “姐,我有,,,,,,,,,,,,,”沈默结巴的想问沈瑶关于那个抽屉的事情,但头脑里的最后理智拉住了他,要是他说自己发现那个抽屉,进姐姐房间的事情,姐姐一定会生气的。   沈瑶拿过空空的杯子,正准备转身离开,听到沈默叫他就停了下来,她转过身对着沈默,漆黑如星辰的双眼让沈默突然没了勇气。   “没事,没事,,,,,,,,,”。沈默摆摆手,尴尬的笑了笑,别过头盯着书本。沈瑶觉得奇怪,想了想,觉得可能是最近压力大了,轻轻带上门出去了。   沈默收拾好书本,柔和的光线让沈默的表情看起来格外抑郁,他是个思想单纯的孩子,太多的问题他都想知道答案。可能要到以后他才会明白,有些事情,强行剥开,让伤口暴露在空气中,那种钻心的疼痛是足以要掉一个人的命的。   但好在,现下的事情也足够他烦恼的,他很快就忘了,随着日子越来越近,沈默的中考终于来临了,今年报考梧桐一中的学生特别多。沈默倒不是感到压力,只是看到全班的填报表还是让他足足吃了一惊。梧桐一中每年招收百名学生,招生条件严格,是全国唯一一所位于偏镇,却独享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良好的教育条件让各地学生竞相报考,厮杀热烈。   下章看点:沈默的中考终于来临了,对于姐姐给他定下的梧桐一中他很有把握。可是就在他考试的那天,却奇怪的又遇到了那个男孩子,他也来到了梧桐一中,他究竟是来干什么的,他脖子上的伤疤又是怎么回事,沈瑶的猜想会对吗,他会伤害沈默吗?请期待下一章《中考来临》。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包涵。 幸福时光 第四章/中考来临   考试那天,沈默起的很早。沈瑶为他准备了粥,牛奶,煎蛋和矿泉水,比平时的早餐丰盛了很多。因为沈默的一号考场就在梧桐一中的大礼堂,所以姐弟二人难得一起上学。沈默骑着单车,沈瑶斜坐在后座,环着沈默的腰。今天是个阴天,虽然还是有些闷热,但比起毒日头好了很多,有股清凉的细风。沈瑶洁白的裙角轻轻飞扬,单车哗哗的滑过街道,路上的人都和沈默打招呼。沈默依旧微笑的答应,这让沈瑶觉得无可奈何,她总是不太喜欢和这些人接触,所以相比沈默,沈瑶总给人一种疏离感。   单车驶过梧桐小道,一辆汽车“唰”的滑过,溅起的热风,卷的沈瑶发丝乱舞。她娴熟的理了理,转过头盯着沈默瘦弱的背脊,轻轻靠了上去。沈默的背很温暖,就像小时候的那样,沈默总喜欢赖在她的背上。她经常被迫背着沈默来回玩游戏,那时候沈默的身体很好,小小的胳膊,手臂都肉嘟嘟的,很粗很结实。她还经常抱怨沈默越来越胖,但是自从六岁那年的那场祸事,让沈默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背很温暖,却硌的她脸颊疼痛。   这些年,她始终没有摆脱回忆,睡的深了,依然会从噩梦里惊醒过来一身冷汗。她不能在失去沈默了,那样的话她不知道该怎样,该怎么办了。   沈默感觉到姐姐的异样,他轻轻的问“喂,姐,你还好吗,是为我考试当心吗,没事,我一定会考上的,放心。”沈默咯咯的笑起来,双脚踩的更加卖力。   “是哦,相信你哦,敢考不上。”沈瑶抬起头,埋尽刚才的浮想,也乐呵呵的和沈默回应。   沈默第一次来梧桐一中,高大的梧桐漏下的光线晃得他眼睛疼痛。校门口站了很多人,都是来中考的,熙熙攘攘的声音盖过了树上的知了。沈默锁好车,沈瑶先去和门卫谈着什么,过了一会,她轻轻招手让沈默过去。沈默揣着包挤过人群,是位老爷爷,他浓厚的胡须让沈默想起了梧桐路尽头的王爷爷。他在自己的瓜田旁的小屋里,每年夏天,沈默都会抽空去他那里,帮他看瓜。老爷爷每次总会切西瓜给他,老爷爷也有着和眼前老爷爷一样浓密的胡须。   “我和爷爷说过了,你等会先跟我进去,在我们班里休息一会,待会我送你去礼堂,离考试还有好一会。”沈瑶边对着沈默说,边拉着沈默往里走。老爷爷笑呵呵的看着他,沈默霎那红了脸,笑了一下,就小跑着跟着姐姐进去。   梧桐一中里面大的让沈默很吃惊,比他们学校大了一倍。他一边参观,一边顿足,沈瑶走了好远回头看他,停在那里,沈瑶叉着腰,叫了他一声。沈默吐了吐舌头,笑着跟了上去,沈瑶的班级在高二,梧桐一中每一年级都有一栋自己的大楼,方便进出。高二年级在最中央,很好找,一色的白色墙面,碧绿的藤蔓缠着大半部分。此时是第二节下课,大楼里吵吵闹闹的轰鸣让沈默的耳朵嗡嗡的响。男生们都不可思议的看着沈瑶,他们正上二楼楼梯,只听见楼上一位男生大叫,“快看,美女来了,,”顿时从教室里冲出来刷刷几排男生,看着沈瑶慢慢上来,都像是在欣赏一幅画般陶醉。沈默暗地里想,‘老姐的魅力真不是一般大啊,瞧这些男生,愣愣的感觉别人现在从后面一推,他们就得掉下楼去。’沈瑶进了教室,按着沈默的双肩让他坐下,她在旁边的位子上坐着,沈瑶拿出矿泉水,递到沈默面前。   沈默摆摆手,安静的坐在沈瑶旁边,打量着周围。沈瑶的班级是高二重点班,班里触目所及都是高垒垒的书堆,有的在看书,有的在趴着休息,很安静。室外就不一样了,到处都是男生打来打去,追你追我的游戏场面,还有的站在楼栏前盯着沈瑶出神,偶尔打量一下沈默,那种眼神说不出的嫉妒与思量。沈默正回头,从外面蹦蹦跳跳的进来一个女孩子,扎着马尾,面孔清秀。   “喂,你是,,,,,,,,,,,”女孩子盯着沈默,位子上坐了个男孩子,任谁都会觉得奇怪,沈瑶抬起头,笑了笑。   “张云,这是我弟弟,今天来这里考试,暂时在这里休息会,坐一下没事吧,,”沈瑶和张云很熟识,关系很好,她的成绩也不错,很热心,经常帮助沈瑶屏蔽掉那些男生的骚扰。   女孩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看了看沈默,又看了看沈瑶。   “ 沈瑶,你弟弟啊,没事,坐啊,反正我站着练腿形。”   “姐姐好,,,”沈默有礼貌的喊了一声这个被称为张云的女孩子,女孩子一愣,随后凑到沈瑶的耳朵旁,细声说“喂,沈瑶,你还从来没跟我说你有这样一个乖巧听话的弟弟啊。”女孩子呵呵的笑着,沈默也笑了笑,回应者女孩浅浅的笑容。   这个时候外面的男生越聚越多,都赶来看沈瑶带来的男孩子是什么样的,议论声让沈瑶收拾起了书本,无心再看。沈默也挺不好意思的准备站起来,张云回头看了眼窗外的男生,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朝沈瑶微微一笑的同时沈瑶也轻轻的笑了笑,俩人之间好像达成了某样协定一般一致。   沈默还没明白什么事,张云已经走到门口,她勾勾手指,示意离她最近的一个男生过来,那个男生慢慢走过来,还没到近前,张云一个箭步拉起男孩子的衣领,同时声贝提高的震响了沈默的耳膜。   “干什么,还不快走,没看过美女是吧,要我揍你们吗?”张云说的激动,双手也加大了力度,可怜那个男生被她拽着来回的晃,头都晕了。男生一看张云发飙,都立刻像作鸟散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搞定,清理完毕,对不起啊,下次我不会在选你了。”张云收回手,替男孩子理了理衣领,掸了掸褶皱,语气和蔼的异常温柔。但男孩子愣了会,还是连滚带爬的跑掉了。然后,张云就叉着腰站在窗外呵呵的笑,还特意给沈瑶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沈瑶会心一笑,收拾好书本,就拉着沈默往外走。   “谢谢姐姐,”沈默的耳朵还在嗡嗡的回应着声音,但还是有礼貌的和张云说了声再见。   沈瑶领着沈默穿过高三的教学楼,途径一片草地,又拐过食堂,才到了他们这次考试的大礼堂。此时已经有很多学生候在门口了,沈瑶轻轻的交代了沈默几句,因为快上课了,她不得不赶忙回去。   “好好考,别紧张,知道吗,考完直接回家,我晚点回去。”沈瑶说完,慢慢的转身往回走。她不太放心沈默,因为怕他紧张,当初她考试的时候,虽然表面冷静但其实心里也是七上八下。毕竟梧桐一中的考试,淘汰率太高,填报了考上了也不一定能顺利进来,还要经过梧桐一中内部的专业测试才能在梧桐一中就读,一个不留心也许就被别人给挤掉了。   其实沈默没有她想的那样紧张,他坐在礼堂外的石椅上等考试开始。今天是个阴天,没有阳光,沈默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读书。看的是韩寒的长安乱,他瘦削的面孔,洁白的皮肤,引来很多女孩子的围观,都在议论这个安静的男孩子。沈默伴着声响抬起头,就在这一瞬间,虽然看的不是太过真切,可是他看到那个男孩子,住在自己家隔壁的那个男孩子背着那个长长的东西上了礼堂二层楼。   梧桐一中礼堂是两层式的,第一层被用来当作今年中考的考场,而第二层被用来做今年艺考的考场,也许沈默稍稍打听就会知道,梧桐一中在保持每年的文化成绩以外还有一门也是特别引以为傲的,就是梧桐一中的美术。   沈默还没有时间仔细辨认,考试的铃声就响了起来。沈默随着人流进了礼堂,却忘了书本,那本韩寒的长安乱就那样被沈默遗留在了石椅上。   沈默的座位临窗,外面大片大片的盛开着的野花,香气怡人。但却让沈默不是很舒服,题目不难,沈默觉得都很简单,很快时间就做完,然后他在草稿纸上画图画,小小的房子,爸爸妈妈,姐姐,还有男孩子。这是沈默做了好久的梦,在梦里,有爸爸妈妈,有姐姐,还有一栋温暖的小房子。他小时候经常花大把大把的时间站在小区门口,看着一家家来来过过,看着那么多牵手,他就站在那里,眼巴巴的瞧着,瞧着瞧着就不敢看了。他总觉得一定是自己做了什么坏事,所以他才暗地发誓一定要做个好孩子,只有这样,才会有爸爸妈妈。   这些话,他不太敢跟姐姐提,在他模糊的印象里,好像每次和姐姐说起爸爸妈妈她都变得异常紧张,要不就是不说话,要不就是打断自己让自己不要问那么多。姐姐总说,“小默我们两个相依为命的生活不是挺好的,为什么要想爸爸妈妈,难道姐姐对你不好吗?”不,姐姐对自己很好,所以他顾虑姐姐的心情,从来都不说话,他只会偷偷的想念。   发现长安乱不见了,沈默等了好一会考试才结束。他立即奔到外面的石椅上,可是除了暗灰色的天空,和稀稀疏疏的杂草,记忆里的书页却不见了踪影。他在附近找了很久,一直没找到,那本书是姐姐送的生日礼物。那段日子,他很爱韩寒的文字,他每次抽空都往镇上的小书馆跑,他不舍得买,每次就站在书馆门口看。书馆门口闹声隆隆,他就光着腿站在梧桐树下,稀稀疏疏的阳光经常晃得他眼睛疼痛,书页特有的油墨香气让他感觉格外迷人。   韩寒在长安乱里写,每一种故事的结束,都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始。其实他不太懂这句话,但是他就是喜欢韩寒文字里的不羁与洒脱。他时常流连在书馆门口,花掉很长时间遥远注视着橱窗门内那本被高高悬起的韩寒,他的嘴角翘起,好像在鄙夷一切,那时候他就像,该是怎样的理想,才能写出如此不着边际,却又丝丝入扣的文字。   后来他十六岁生日,姐姐真的送给他最想要的那本书,他还记得拿到手里的那份喜悦,让他高兴的好几晚都难眠。现在丢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往回走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男孩子,他靠在车棚那和另一个男生在激烈的争执着什么。那个男生古铜色的皮肤,黑黑的,不过看上去很健康的样子,他看到那个男生面色焦急,好像在问他要什么东西,但是他没给,而且还指着校门口,让他出去。   隔得很远,他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他打算在走近一点的时候,男孩子已经推出自行车,扬长而去。古铜色皮肤的男孩子看着他离开,手心情不自禁的握的好紧,沈默仿佛都清晰可闻那骨节碰撞的声音,男孩子一抬脚,朝车棚的柱子上狠狠踹了一脚,震得柱子嗡嗡的震动,铁屑簌簌而落。   等他走的远了,沈默才慢慢朝自己停车的地方去,他解开锁,看到坍塌一地的自行车,想了想还是跑过去慢慢的把他们扶起来,然后才推着车子出门。出门的时候,门口的老爷爷笑笑的看着他,沈默点点头,像来时一样笑笑的出了门。老爷爷一直看着他远去的影子良久,才慢吞吞的回了传达室。   下章看点:男孩子为何会来到梧桐一中参加考试,他是什么来头,沈默丢掉的长安乱去了哪里,沈默看到的男孩子究竟是谁,他为什么缠着那个住他隔壁的男孩子,他们究竟在聊些什么呢。保安室那抹神秘的笑容,又隐含了什么意思,这一切和十年前梧桐镇的一场血案有什么关联。请期待下一章《中考后和通知书》 幸福时光 第五章/中考后和通知书   接下来一连三天,中考终于慢慢接近尾声,沈默苦熬了几个月的日子终于解放了。日子也是越来越热,浓烈的阳光几乎成了梧桐镇的常客,沈默怕热,不太爱出门。其实家里也并不凉快,他就躺在家里休息。前几天王奶奶家新买了一个冰箱,她的老冰箱就送给了他们。沈默和姐姐搬了好久,才把它运上楼。沈默一直觉得辛苦,但是比起每日能喝到冰凉凉的冰水,他还是觉得值了。老冰箱嗡嗡的响,一天不停的运作。沈默特调皮的在冰箱门上贴了一张他和姐姐的Q版画像,大大的头,瘦瘦的身子,不成比例,但却可爱的很。沈默搬了一张躺椅,靠在窗户口,喝着冰水,看着那幅画呵呵的傻笑。   沈瑶每次都要嗔他一眼,看着他那个傻样就感觉要喷饭的感觉,不过她不说她,就让他在那里捣鼓,她总觉得中考前太辛苦了,如今结束了,是该让他好好放松。沈默经常不穿鞋子,就光着脚丫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他找来一本杂志,是有关于动物的。   他半仰着头,阳光射的纸面闪闪发亮,他看的聚精会神。突然他哗的坐起,大声喊着“姐,你出来一下,,”   沈瑶从厨房里探出半个头,问他怎么了?   沈默一本正经的捧着书,样子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神奇,   “书里说,在几万年前,大猩猩本来有一次做人的机会,但是因为它们太懒了,不肯从树上下来,所以就永远的在兽群里沉沦,”   沈默读完抬起头看着沈瑶,漆黑如墨的眼睛里布满了神采。   “姐,要是几万年前,大猩猩从树上下来了,那我们人类不就要星球大战了啊,,,,,,,,,,,”他像是分析道理一样的津津有味的质问着。   沈瑶懒得理他,缩回头继续弄着她的柠檬水。她从菜场买回了两个柠檬,鲜黄鲜黄的颜色,清香的味道。她用刀小心的切开,那股涩涩的清香让她鼻口挺舒服的,她把柠檬切成片,放进玻璃制的茶水壶里,透明清澈的水里,淡淡浮起的几片金黄金黄,格外赏心悦目。   收拾好,她朝着客厅的大冰箱走去,那幅Q版画让她忍不住笑起来,拉开冰箱,扑满全身的冰凉让她精神振奋,凉快的全身解放。她放好茶水,转头看沈默,他耷拉着脑袋,书本掩在脸上,呼吸平稳,似睡着了。沈瑶真想不透,前刻还叫的撕破喉咙,后刻竟睡着了,沈瑶进了房间扯出一条薄薄的毛巾被,轻轻走过去盖在他的身上,窗口的阳光把她的身影拉的很长,她的动作格外轻柔,格外仔细。她拉好窗帘,掀开他脸上的书本,沈默安稳的睡容让沈瑶放心。   她伸出手,替他拨弄好额头的碎发,理了整齐。沈默洁白的皮肤在暗影下忽忽的闪着光,沈默很像妈妈,皮肤白白的,嘴唇艳嘟嘟的。像个娃娃。关于妈妈当年因为心脏衰竭的事情,她瞒了二十多年,没有人了解她心里的压力。她还记得那年小小的她,站在病房里,看着妈妈身上插满的管子,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大夫们紧张的抢救,电击妈妈的胸口,可是监视器还是一条平稳的直线,妈妈苍白近乎透明的脸孔,磕着不愿醒来的眼睛,都是这些年往返的噩梦。   她害怕了很久,现在也依然一直在害怕,在担心。   沈默纤长浓密的睫毛颤颤的抖动,让她安心了不少,她拾起沈默的小手,紧紧握着,她想沈默一定会陪着她很久很久的,真的。   她把那本书放在了桌子上,她也打算去睡一会,这么热的天气,弄得人睡意绵绵。窗户外阳光透过窗帘依然能映射出浅浅的几缕光线,让暗暗的屋子里有丝丝亮,那本书上,恍若泪滴的水珠熠熠发光。   等了好久,中考成绩的有关结果终于发布了,通知书是直接从学校寄来家里。楼下有人哒啦啦的喊“301,有邮件了,有邮件了,”沈默半趴在窗口,探出个头,看到一个小伙子骑着辆自行车,手里攥着封白色的简笔信封,扯着喉咙在楼下大喊。他高兴的缩回头,鞋都不穿就直接轰轰的跑下楼,到了楼下才发现石板烫的惊人,于是他一蹦蹦的,来回换着脚走,踱到送信的旁边。这时候他才仔细看到送信的手里有两封,因为太薄了,刚才在楼上没看清楚。   难道这栋楼里还有人也考上了梧桐一中,会是谁呢,这可是不得了的事情,得快和姐姐汇报。   送信的按捺不住炎热,直接叫沈默签完字拿着两封信,另一封是302的,让他直接插人门上。   沈默这才恍然大悟,“302,”是对门那个男孩子,他也考上了梧桐一中,难怪考试那天会看到他。这么说那个男孩子成绩肯定很好。但为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又不太像是好学生呢。   沈默一边想,一边小跑着往回跑,石板烫的他脚都快起水泡了,逃回楼道里,他才感觉好一些。信封没封,就是这样开着的,沈默打开自己的,果然是梧桐一中的通知书,洁白的纸张上,烫着的金色大字,让沈默格外高兴,接着看了眼302的,   他跟自己说,“这不是偷窥隐私,只是太好奇了,想看看而已,应该没什么事,而且本来信封就没封,怎么能怪自己偷看呢,而且考上梧桐一中是喜事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沈默自己心里安慰一下,颤悠悠的打开那份和自己一样烫着金色文字的通知书,   “亲爱的萧然同学,在本次美术专业考试里,成绩表现出色,被我校破格录取。望收到本通知书后,妥善保存。于开学前来我校报到。”   页脚盖了一个梧桐一中的公章,红艳的格外醒目。   纸张哗地从沈默手里掉落,轻轻的落在了楼道上。   “ 什么,他是学美术的,而且还是被破格录取的,”他叫萧然,萧萧梧桐落秋殇,他突然就想到了这句诗,他赶忙捡起来,重新塞回信封。跑上楼,敲敲门,好久没人回应。哦,刚才那个送信的说了不在家,他想了会轻轻的把它插在了门上。进了屋。   那天沈默一直等了好久,都没见男生回来,他抽个空就拉开门看看对面,那封白色的信封依然完好的插在门缝里。为了庆祝沈默考上梧桐一中,沈瑶烧了满满一桌的好菜,沈瑶很高兴,沈默终于考上了,将来他们一起考个好大学,就能离开这座小镇了。红烧鱼,辣子炒鸡,酸菜鱼,猪耳朵拌蒜泥,精致可口的饭菜,馥郁的香气让沈默一惊。   “姐,这得花多少钱啊,,,,,,,,”沈默有些心疼姐姐的破费,这些年,姐姐一直给自己最好的伙食,平时自己一件衣服都不舍得买。沈默看着沈瑶忙进忙出,看着她系着围裙的样子,柔和的灯光镀上了一层金黄,她的脸面在灯光下洁白而美好。沈默想,这世间唯有最好的男子才能配得上姐姐。正想着,沈瑶终于弄完了最后一道菜,是三黄蘑菇鸡,浓郁的香气还未到桌子上就扑洒出来,引的沈默肠胃大动。沈瑶摆好菜,端起碗,银质的汤勺盛着浓香美味的鸡肉和蘑菇丝,在碗沿划出最美的曲线。   沈瑶把碗轻放在沈默面前,袅袅热气熏得沈默不自觉的避过头去,大夏天的一碗灼热的汤,让人感觉好像空气又有丝灼热了。沈瑶也许是察觉到了,她叮嘱沈默晚点喝,先吃饭。沈默没什么心思,他老是在想隔壁男孩子的事情,想着要不要告诉姐姐,沈默边吃饭,边发呆,异样让沈瑶觉得奇怪。   “小默,小默,,,,,,,,,”沈瑶搁下碗筷,盯着沈默,看着他张嘴,饭送到嘴边又停下,然后又抬起,又停下。眼睛盯着桌面愣愣的出神,自己叫他都没听见。   “沈默,沈小默,,,,,,,,”她提高了声音,这回起了作用,沈默猛地抬头,看着姐姐。拿筷子的手僵了僵,最后还是停下了。   “好吧,姐,我告诉你得了,省的憋在心里难受。”沈默扬扬手,卷起袖子,扒拉扒拉的说了起来,他说起那个男孩子的一个人住,脖子上还有伤疤,还有在考场上看见过他,他的通知书和他美术生的事情。   说完,沈默头往后一仰,‘嘘’了一口气,显得轻松了很多。但他的这番话却让沈瑶想了很多。能够被梧桐一中破格录取,想必他的画画的非常好,脖子上上有伤疤,一个人住,想必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而沈默对他的事情好像格外感兴趣,要是他不是个好人,沈默会不会有危险。多年的谨慎让她浮想连连,她太害怕沈默受伤害了,沈默是她的软肋,他要是伤害了,那么势必她也会痛不欲生。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些害怕,她有预感,这个男生一定会给沈默带来灾难。想到这里,她按耐不住的开始叮嘱沈默,想让沈默离他远些。   “姐姐,我们还不认识,哪里会这样,,,,,,,”少年总是会对大人的苦口婆心感到厌倦,尤其是沈瑶的这番话,更痛定思痛的让沈默觉得自己真的是不该说。姐姐也太杞人忧天了,还不认识,就有带来灾难,电视连续剧也不是这样演的啊。沈默没好气的暗想,却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他想也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认识呢。吃过饭,沈瑶拿出下午冰好的柠檬水,冰了大半下午,从冰箱里拿出来,玻璃的水壶散着冷气,表面凝成的水珠,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沈默手扶着,通体的冰凉让沈默舒服的轻哼,沈瑶拿过茶杯,拧着壶盖,金黄色的柠檬片上下滚动,冰凉略带香气的味道刺激的沈默喉咙干涸。   “柠檬比较消食,饭后喝杯挺好的,,”沈瑶递过杯子,冰冷的茶壶也让她的手湿了大片,沈默说了声谢谢。捧着茶杯向窗户走去。   下章看点:沈默终于考上了梧桐一中,那个神秘额男孩子也考上了,一切似乎都变得很安静。沈墨端着杯水在窗子边看去,他会看到什么,令他突然震惊不已呢。请期待下章《近距离和第一次》解析神秘男孩子的由来。 幸福时光 第六章/近距离和第一次   他们家的位置其实挺好,从小小的窗户看过去,可以看到整个小镇,长长的路通着远方。满城的大片梧桐严严实实,从油绿的树丛里偶尔射出几缕白晃晃的灯光,静谧又安静。天空稀疏的像是张渔网,斑斑点点的星星,不是很亮。他拿着茶杯,哼悠悠的享受着冰柠檬水带给他的快感,头四处打量周边。除了楼下几盏不知几载的路灯,昏黄的灯光下,飞扬着一大片扑火般决绝的蛾子和不知名的昆虫。其它的都没有。   突然,从树荫下走出来个男生,是隔壁那个。他看上去很脏,衣服上大片大片油腻腻的污渍,不知道是什么,头发也倒着,显得不是特别有精神。他锁好车,正准备上楼,突然又折返回来,坐在树荫边的长椅上休息起来。   他不回家干嘛啊,坐在下面没蚊子吗?沈默晃着茶杯,水荡着柠檬片,溅的他嘴边苦涩涩的,他吐了下舌头,表示它的甘苦。男孩子从口袋里掏出烟,看不清是什么牌子,洁白的杆子,隔得这么远,沈默也似乎能闻得到那种烟草的味道。他想应该和张爷爷抽的一样吧。他微微低着头,叼着烟,左手掏出火柴,细长洁白的梗子,轻轻的在盒子外划过,腾起幽蓝的火苗,他用手拢着火苗,指缝间透出的朦胧火光,像是捧着的微微晨曦。他凑过去,火苗点燃烟的同时“唰”的一下灭了,他丢掉火柴梗,闭着眼睛吸起烟来。腾起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喷出来,白白的烟雾环绕着男孩子让沈默喉头一紧,仿佛也被那烟雾给呛住了。路灯的灯光很暗,只有那明灭不断的烟火,让男孩子的脸孔越发模糊,他翘起腿,眼光迷蒙,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沈默想这个男孩子一定有很多故事,他总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总是有太多太多的谜团。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放下茶杯,快速的奔向门边,拉开门,那封洁白的信封依旧插在门上,纹丝不动。他轻轻的拿下来转身进了屋子,也许这份通知书会让他们认识的,沈默这样想。他估算着时间,站在窗口的腿有点酸麻了,姐姐不止一次的出来让他去房间休息,他总以太热要多凉快会拒绝了。好在姐姐复习起来特别认真,后来就干脆不出来了。男孩子拧灭烟头,哗啦哗啦的白雾忽然就消散了,他站起来往楼道里走,铿锵有力的脚步在楼里回环往复。算准了时间,沈默揣好信封,直挺挺的站在门口,男孩子直直的走上来,瞟了眼他,就拿出钥匙开门。泛着银光的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让沈默为之一震。   “喂,你好,我叫沈默,就住在你隔壁,这是你的信,上午没人,我就帮你收了一下。”沈默靠在门口,轻轻的说道。   转动锁孔的声音停住了,男孩子转过身。这时候沈默才有机会打量他,原来他的鼻孔很干净,甚至是有些俊朗,有一点点韩寒的味道。沈默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这点,但是他就是觉得像,沈默伸出拿着信封的手,刺咧咧的伸到他面前。   男孩子没说话,静默了好一会,盯着沈默的手看了好一会。沈默觉得特别丢人,该不会他生气了吧。就在沈默打算抽回手的时候,他伸出手,那一刻沈默差点倒了下去。在他修长的双手上到处都是烟疤,都是烟头烫的疤痕。在灯下骇人惊心。   “谢谢,,,,,”男孩子没有理会沈默惊诧的目光,接过信封,淡淡的道了谢就准备进屋。沈默干巴巴的笑了笑,准备抽身回去,男孩子突然转过身,   “想进来喝杯茶吗?,,,,”男孩子同样毫无表情的吞吐话语,不带一丝感情。沈默想了想,但好奇还是压过理智让他进去。   男孩子的屋子收拾的很整洁,真的,不过就是太冷清了,没有什么家具,家徒四壁真的是太恰当了。只有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两把椅子。不过还好有一扇很大的窗户,外面的天,黑漆漆的彷如墨。   墙壁一角,到处都是画,沈默看不懂画的是什么,但他感觉好漂亮好漂亮。窗口前支着个画架,上面是一副还未完成的画,这幅沈默倒看懂了,是楼下那片梧桐,油绿色的梧桐,还有来往的行人,惟妙惟肖,生动极了。男孩子拾掇了好一会,才找出两个杯子。   “我忘记买茶叶了,咖啡你喝吗?”男孩子站在床头,撕扯着一盒便利包。沈默忙赶过去,一连说着不用,男孩子不说话的瞧了眼沈默,“那喝白开水吧。”   他停下动作,替沈默倒了一杯白开水,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咖啡香甜的味道混合着屋里淡淡的水彩味,让沈默有股作呕的感觉。他走近窗口才发现好了一些。男孩子没理沈默,轻呡了口咖啡,便走近画架前完成他那幅未完成的画。男孩子手握着彩刷,彩笔,娴熟的上颜料,勾图线,神情专注的好像没有任何人能打扰他。沈默坐在折叠椅上,看着男孩子,显得也很安静。这个时候,哪怕一丝响动都会让沈默觉得有损了这幅画面。男孩子弯着身子,额头上开始冒汗,执笔的手也加快了速度。不多一会。画好了,油绿色的梧桐下,来往的行人。但都是小孩子。没有大人。   沈默起来,往前挪了挪,那幅画因为刚刚完成,白色灯光下,鲜艳的色彩仿佛要流淌出来。男孩子重新端起杯子,走到窗口,外面的夜色越来越浓。他半撑着窗台,慵懒的喝着咖啡,油墨般的眼睛,让沈默觉得像只黑猫。良久,他忽然转过头来,   “你叫什么,,,,”男孩子吹着咖啡散出的热气,问沈默。沈默尴尬的笑笑,握着茶杯的手紧了紧,   “沈默,沉默的默,,,,,,,”沈默轻轻的笑了起来,想以此舒解自己的紧张。他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会紧张,但是只要看着他的眼睛,他就觉得很紧张。也许是因为他年龄还太小的关系。   “沉默的默,沉默,沉默,,,,,,,,,”男孩子反复念着,   “我还有个姐姐叫沈瑶,沈瑶,瑶华的瑤。”沈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正想着找些话题聊,男孩子回过头,问他:   “你还有个姐姐,,,,,,,”声音却越发微小,几乎沈默都听不见了。   沈默如捣蒜一般的点点头,不置可否的瞧了眼男孩子。忽的他别过头,重新注视着窗外,呢喃着。“有姐姐,有姐姐好啊,,,,,,”   正想询问原因,他猛然想到出来没和姐姐打招呼,要是姐姐发现自己又偷溜出来,而且还是在这个男孩子屋里,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后果。他想到这,脑子忽的清醒过来,他站起身,朝男孩子礼貌的弯了弯身子。   “谢谢你的水,我要回家了。”   “嗯,好。男孩子并没有抬眼看他,轻轻的应允了一声。沈默不太明白的转过身,慢慢走出了屋子。合上门的时候,他听见一声浅浅的声音,“我叫萧然,萧笛的萧,自然的然。”沈默抽身看他,男孩子仍旧看着窗外,他手握着茶杯,骨节分明的手上都是大片烟疤。他低下头轻轻吹杯子里的热气,喝一口,便再次把眼睛投向窗外的茫茫黑暗,不再作声。沈默想了想合上了门,他情不自禁的靠在门边,呼了好大口气。才往家走。   下章看点:沈默终于认识了这个神秘的男孩子,他着实安了心。只是第二天男孩子很冷漠。不太爱说话,他想和他成为朋友,这可能吗,他手上的伤疤究竟从何而来,为什么画画永远都是孩子,没有大人呢。请期待下一章《过去和现在》回到萧然的过去。 幸福时光 第七章/过去和现在   萧然搬到这栋楼里,已经将近两个月了。   他很喜欢这座小镇,满城的梧桐让他感到格外安静。他没带什么东西,只带了画板,千里奔波的来到这座小镇安身。小镇里的人都很好,亲切和蔼,让他觉得放松。他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不愿被提及的过去,没错,他也有,而且都是黑暗的血淋淋让他不敢触摸的过去。   他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陪伴他的是和他一样年纪的雷蒙。他们是整个孤儿院里最调皮的孩子,可是他们忽然在7岁那年变得安静了。院长告诉他们,如果不想一直呆在孤儿院里就要学着做一个乖孩子,做个好孩子,只有这样才有机会被人领养,离开这里。   没有住过孤儿院的人应该不会体会到那种可怕,他们隔着栅栏看外面的世界,孤儿院没有想象里的那么慈祥,里面的教官人员经常欺负他们这些小孩子。   他们其实生活的并不比动物园的动物好到哪里,经常饱一顿,饿三天。那时候他经常领着雷蒙,两个人翻墙出去找吃的。外面总有好多别人吃剩下的食物,他们就抢着蹲在天桥下狼吞虎咽,即使回来会被管理员打一顿,他也觉得无所谓,只要饱了肚子就好。听到院长和他们说的,他忽然也想,也许离开这里了,就再也不用饿肚子了。   于是他们真的变好了,不再调皮,不再捣蛋,等着有人把他们像动物一样的领走。   萧然很喜欢画画,他经常用水彩笔在发黄的纸上画东西,从小猫小狗到蓝蓝的天空,到飞翔的鸟,他画的很好看,雷蒙经常称赞他。孤儿院一共有20多个孩子,他们都没有爸爸妈妈,他们经常打架,有的时候为了食物,有的时候只是干脆闲的无聊发慌。孩子里有个特别桀骜的,他们家本来很有钱,但是因为贪污受贿被解决处理,妈妈不要他,跟着人跑了,一夕之间巨大的心里落差让他不能接受。他经常欺负他们,欺负他看不顺眼的孩子。那天萧然又画了幅画,是栋房子,高高的,下面还有几个人牵着手在做游戏。他画好了,艳丽的水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把那幅画举得很高,阳光透过洁白的纸面给他的睫毛镀上一层金黄,眯着眼睛看那幅画,他们好像也活过来了,笑的格外高兴。   那个孩子看上了,他想要,萧然不给。于是一场架就这样发生了,7岁那年,他还没有很强壮,他打不过四个男孩子,只有拼命俯下身来把那幅画护在身下,任凭雨点般的脚踢,拳揍就是不松手。雷蒙被另外四个男孩子钳住手不得动弹,他只有干干的看着着急,那场不公平的架打了很久,最后他看到萧然的鼻子里流下来血,他还是不松手,像是护着一件心爱的宝贝一样坚定。最后他看的害怕了,他大声的哭起来,哭声惊动了孤儿院的人,管理员,教官遣散了他们,好心的院长带他去清理伤口,萧然从地上爬起来,那幅画早已经被压得不成样子,萧然的鼻血滴在上面,像是那幅画也流泪了。   萧然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一下鼻孔,笑呵呵的把那幅画藏好,跟着院长去清伤口。   院长说的领养,萧然并没有等到,领走的是那个桀骜的男孩子,他很会说话,逗得那对男女很高兴,那对男女想都没想就选择了他。其实萧然也觉得的那个男孩子挺适合那对按男女的,都是嘴巴边长了一颗大痣,萧然把这个笑话告诉雷蒙的时候,雷蒙正在狼吞虎咽的在吃饭,雷蒙一口饭就喷了出来,笑呵呵的说萧然真逗。   那天晚上,萧然没有睡着,他光着两条腿坐在门口,高高的门槛,萧然轻轻来回荡着两只光秃秃的脚丫子,月光照的他们洁白洁白的,像是涂了一层面粉。后来雷蒙也来了,他半夜起来发现萧然没在,推开门才发现萧然坐在外面,他看了看,也跟着坐了下来,学着萧然,荡起脚丫子,看着天空白白的月亮。过了很久,他问“萧然后悔吗,”萧然才转过头问“他后悔什么。”   他马上叽叽喳喳的跟萧然说,“没有被人领走,后悔吗?”萧然看了眼月亮,漆黑如泼墨的眼睛亮堂堂的,仿佛月光也渗透进去了。他轻轻的说,“不后悔。”虽然他一直想要被人带走,可是他突然想,同样做只被锁在笼子里的鸟,他更希望做个遨游天空的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家庭一直是他想要的,但不一定是适合他的,他忽然想通了。他推推雷蒙,凑到他耳边说:“敢不敢跟我一起去流浪,我们一起逃出去可好。”还没说完,雷蒙惊讶的差点惊呼出声,萧然立刻捂住他的嘴,手“嘘”的一声示意他安静。   也难怪他,他们这么小,逃出去该怎样生活,怎样生存。   但后来雷蒙还是同意了,他一直习惯跟在萧然的身后,如果萧然离开了,他一个人也没意思了。他们开始为出逃做准备,存粮食,带足够的东西。他们出逃的时间选择在了一个深夜。他们尽量多带用品,像以往偷溜出去一样,翻墙往外走。那晚没有月亮,只有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还不是很亮,萧然和雷蒙费了好大力气才爬出来。为此,雷蒙的衣服都被划破了一道口子,他们休息了好大一会,才慢慢的往前走。孤儿院高大的围墙慢慢在夜色里淹没,萧然还特抒情的站在远处看了眼,他想这一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了。   而后的故事也特别励志,他们一路颠簸,从很远的城市来到这座小镇。他们刚来到这座小镇的时候,碧绿的梧桐树油绿绿的,他们脏兮兮的站在路口,梧桐树哗啦哗啦的树影,投影在石板路面,将路面切割的凌乱不堪,清凉的微风让他们多日的疲惫也渐渐舒解了。   他们找了镇上的一家餐馆打工,老板人很好,收留了他们,给他们提供住所,还每个月付给他们薪水。后来餐馆重新整修,将两间房间合并了,只留了一间,他留给了雷蒙,自己出去找了一间。好在小镇上的房租都不贵,他租的房子也甚好,是靠小镇中心的一栋旧楼,雨水把楼的墙面冲刷的早已经斑驳的不像个样子,道道的黑色疤痕。他的房间正对着楼下,一推开窗户,外面就是满城的梧桐树,小小的手掌形叶面。绿旺旺的。   他经常拿着画板画楼下的人,和梧桐。梧桐给了他很多的灵感让他画了很多的画。前些时候,他参加了梧桐一中的美术考试,就是拿一幅梧桐的画去参加的。他还记得那幅画画的抽象的很,光怪陆离的色彩,撞色撞得厉害,大致的是一棵粗壮的梧桐树,下面站了一个男孩子,他站在树下面逗着一只小狗,那只卷毛色的小狗正舔着男孩子的手,也许是觉得痒了,男孩子笑的咯咯的响,五颜六色的油彩让他的笑容也格外迷人。出乎意料,那幅画很顺利的得到了通过,考官们让他回家等消息,他走出梧桐一中的时候,外面大把大把的阳光把石板路照的和镜子一样,金灿灿的,树上的知了扯着嗓子在高叫。   中午的时候,是餐馆最忙的时候,小镇上的人都准点的汇集到这里吃饭,还有学校里的学生三五成群的跑到这里。大人们总爱炒几个小菜,点上几瓶冰的啤酒,然后几个人一桌,扯着很高的嗓门在谈论发生在远离梧桐镇外的大事,头上的吊扇没命的吹,往往是刚上的热菜转瞬便变冷了,散着的热气让他们脸颊上的汗水颗颗的往下掉。   学生们最是安静,都点着一碗自己喜欢的小吃,女孩子们围坐在一桌,笑呵呵的谈着学校里的各种趣事。餐馆里总共就萧然和雷蒙两个服务员,经常忙的接不上几句话,得空的时候,他就靠在冰柜旁,冷冷的冰柜总让他格外精神。雷蒙不同,他喜欢坐在大人桌边,听着他们谈论外面的大事。   中午的忙碌过去,就变得格外空闲,没客人的时候,老板对他们管的不是太严,随他们干什么。夏日的午后浓的人只要稍稍打个盹也能变成深睡状态,萧然挑了一处背阴处,靠在梧桐树下画画。梧桐繁茂的枝叶总能挡住炎热的阳光,雷蒙睡在屋檐下,高挑的房檐让他睡的格外安稳,他用手枕着头,偏着头,浅浅的笑容牵起嘴角,像是在做一个绵长而又温暖的梦。点点的树影,像是只只碎金色的彩蝶停驻在他的脸上,一阵风过,仿佛受惊一般呼呼的飞起。萧然画的累了,收拾好画板。从画板夹里抽出来一本书,是韩寒的长安乱,这是那天他考完试出来捡到的。那天是个阴天,风很大,他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老远就看见风把书页吹得一页页往后倒,银色的石椅上,显得那张脸格外的孤傲与孤绝。他捡起那本书的时候,封面上的人物第一时间给了他这种感觉。书很新,但是轴线已经有些脱线,但是那种油喷喷的书墨香气还依旧存在,他等了一会,好久都没人领。梧桐镇很少会刮这么大的风,他实在吃不消这样大的风,他收拾好书本就回去了。   他很少有机会看,也是今天才突然想起。他抽出书本,扉页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字迹,只画了半弯笑脸,对着萧然呵呵的傻笑。那弯笑脸画的歪歪扭扭,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做鬼脸。萧然想它的主人可能也是个爱笑的人,一页页的翻开,有些句子被画起了划线,下面还写了很长大段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段让萧然觉得很温暖,很诚恳,那句话是这样写的,“今天我把我的孤独和暗涩晾晒在这里,把我的灵魂晾晒在这里,向读到它的人乞讨一丝温存,从你的眼睛到我的文字再到我的心底,我,想和你说,谢谢你。我,想跟自己说,我会爱你,珍惜你。,,,,”后面省略了好多的好多,萧然想他的主人是个怎样的人,清新的文字渗透着如此强烈的情感,像是要冲破厚障的夕阳,让人温暖又难过。   咖啡已经凉了好久,喝在嘴里,除了苦涩还有一丝冰凉,那种感觉通过舌蕾传到心脏,让他揪揪的心痛。过去的种种他每次回忆起来都如临大敌,像是无形的压迫力将他撕扯的不成样子。他把杯子静静的放在画架前的小台子上,古朴色的小台子在灯光下,显得苍老而孤单。他看着那幅画好的画愣愣的出神,那幅画里的笑容,他恐怕是好多年都没有了吧。他突然又想到了刚才的男孩子,白色的皮肤,憨憨厚厚在灯光下的样子,像是只白色的猫咪。他不太爱和别人唠嗑,就像是他的人生座右铭,“我不是广场上算卦的,唠不出那么多你爱听的嗑。”但是他总感觉和那个男孩子有着说不完的话,好像要掏心窝子的把自己的故事都告诉他,他孤闷了好久。   每夜12点是萧然准点睡觉的时候,明天他还要打工,再过不久又要去梧桐一中开始上学了。他很庆幸现在的生活这么平静,他实在太害怕在颠沛流离。他不是吃不了苦,只是不太在敢相信如果再有一次,他还能如此强硬的走到现在。夜色像是水一般静静的流淌进窗户,桌子上的梧桐一中录取通知书仿佛也睡着了,窗外的细风像是只温柔的大手温柔的拂过,烫着金字的页纸,轻轻的吹起,缓缓的合上,,,,,,,,。好看的不得了。 幸福时光 第八章/王爷爷和他的故事(上)   盛夏快到末了,梧桐花开的正旺,暗紫色的花骨朵。细长的枝桠上,挂着长串长串的小喇叭,风一吹起,一串串的暗紫色,哗啦啦的像是要流进人们的眼睛里。萧然以前在别的地方也看到过梧桐花,但是像梧桐镇这样铺天盖地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梧桐镇的早晨总是比别处要忙碌些,不分春夏秋冬都是如此,萧然赶着去打工。许是昨晚花落了,地上都是依稀可见的花朵,被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压得不成样子。他刚走出小区门口,太阳也露出了半边脸,开始有丝丝的热气溢出来了。   他刚过转角,便看到昨晚的那个男孩子,他穿着一件汤母猫的白色短袖,站在一棵梧桐树下,他正抬着头看着树上开的旺盛的梧桐花,晨曦映照在他的脸上,金灿灿的睫毛抖动,恍若透明般的美好。忽然他蹲下来,用手将一朵朵的花捡起来,他慢慢的一朵一朵的捡,动作格外轻柔格外温顺,像是怕触疼了花朵一样。他牵起衣角,将花朵一朵朵的都塞进去,然后捧着往前走。他不时的回过头,看有没有遗留下的,刚刚一地落花的地面,转眼便干干净净。萧然看他圈起的衣角,挺着身子像是个孕妇一样,惹得躲在远处的萧然也觉得想笑。他走到路的另一边,是个小小的池塘,泛着水光,沈默将花朵都倾倒进去,紫色的花朵像是残蝶一般落到水面,溅起一圈圈的涟漪,在水面上来回的打圈。沈默拍拍短袖,洁白色的衣面上,一股股的暗淡淡的香。那只汤母猫龇牙咧嘴的大笑,搞怪的很。他站在池塘边站了有一会,才慢慢走开,萧然离得很远,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是看见他的嘴巴一动一动的,像是在自言自语。沈默穿过街道,在树阴处拉出一辆自行车,水绿绿的颜色,格外的舒心。他慢跑的飞上去,单车像是一片被风卷着的绿叶‘唰唰’的转眼便不见了踪影,萧然看他走远了,才出来。热热的空气里,一股股温柔的花香,萧然从来没有看到过像刚才那样细腻的男孩子,温柔美好的像是个天使,孤儿院的过去一直让他觉得男孩子都是粗鲁和脏脏的,他从来没有看过除了女孩子以外,还有温顺的像只猫咪的男生。   沈默骑着单车,今天他要去镇外的王爷爷那里,替他看瓜,这是他每年都会做的事情。沈瑶赶去学校复习了,他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聊的。虽说是一个镇上,可是沈默总觉得镇外的夜晚比镇里的有气氛的多,一到晚上,大片大片的萤火虫,飞扬在镇外这块瓜田里,它们偶尔停在粗长的瓜蔓上,莹莹的绿光,像是块碧绿色的宝石。风一起,又呼呼的飞起,漫天而起的绿光仿佛把这块瓜田织成了一段油绿色的绸缎。从瓜田抬头向上,满天的繁星亮闪闪的,像是要跌进人们眼球里一样让人痴迷,还有此起彼伏的蛙鸣,像是盛夏夜晚的小音乐会,热闹的不得了。   王爷爷的小房子紧靠着瓜田,门口有条潺潺的小溪,细细的流水,还有大片的树荫,树荫下还放着石桌,石桌上落了几朵梧桐花。沈默停好车,叫了一声,没有人回答,空静静的。沈默想应该在瓜田里,他慢慢的走过去,脚踩在满地的花上,听不出一点声音。转过房角,屋后小小的瓜田里出现了一个佝偻的身影,沈默轻轻的叫了声,那个身影停止了动作,转过头来。   “爷爷,,,,,,,,,沈默欢快的跑过去,瓜田里的瓜蔓上的细毛挠的他的脚痒痒的,他扑进王爷爷怀里,老爷爷笑呵呵的拥着他。   “来,让爷爷看看长高了没有啊,这么久了才来看爷爷,爷爷可想你了,,,”老爷爷解下头上的草帽,拉着沈默左看右看的特别仔细,阳光照在他满布沟壑的脸孔,那种岁月印刻的样子,总是让沈默觉得疼痛。   “我也想爷爷啊,只是前几天忙着考试,不敢偷懒。”沈默笑眯眯的,眨着眼睛,阳光下像个精灵。他拉着爷爷的手臂,王爷爷的手凉凉的,胳膊也瘦瘦的,粗粗的血管在干巴巴的皮肤下清晰的很。不过还好的是王爷爷身体一直都很健康。他也是后来迁居来的梧桐镇,关于他的过去很少有人知道,他也从来不多谈,沈默也很少去问。   王爷爷人很好,总是送西瓜给镇上的人吃。他的小小瓜田里种出来的西瓜,清爽解渴,镇上的人都特别喜欢。王爷爷很疼沈默,像是自己的亲孙子一样疼爱,他和镇里的人一样都特别怜惜这对被时光辜负的姐弟。沈默每年都会来,他一个人住在小镇外,沈默总想多抽出点时间来陪他,沈默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老人越老越像孩子,孩子最害怕孤单。”他把这句话告诉王爷爷的时候,王爷爷笑的很大声的拥住他的头,王爷爷的胡渣刺得沈默痒痒的想笑。   “好孩子,爷爷希望你一直平安健康,好吗?”爷爷收敛笑容,声音听起来格外的沙哑与沧桑。沈默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爷爷怀里挣脱出来,他靠在爷爷身上,半仰着头,漆黑如墨的眼睛里由内而外的高兴。爷爷因为常年劳作的关系,他的身上总是有一种泥土青草的味道,很原始的味道,让沈默觉得好闻的很。他挽着爷爷的手,一步一蹦的在瓜田里跳来跳去,王爷爷笑呵呵的跟在他的后面,上午的阳光轻轻的照在碧绿色的瓜田里,油绿绿的瓜,活泼可爱的男孩子,憨厚的老人。让人觉得特别生动。王爷爷破了一个瓜。银色的刀应声落下,浑圆的瓜噼叭的裂成两半,红滴滴的汁液顿时蔓延出来,爷爷一刀一刀的把他切成小块,排好放进盆子里,暗银色的盆子里一列列的鲜红色的西瓜,阳光下剔透的像是红宝石。沈默拿起就吃,鲜红的汁水染得他白色的短袖上一片暗红,汤母猫依然龇牙咧嘴的在那里大笑,汁水沿着沈默的脖颈,流进它的嘴里,好像它也在品尝着西瓜的味道。   王爷爷一个劲的在旁边提醒着让他慢点,他看着沈默,吃的这么起兴,浑浊的眸子里,盈盈的笑意,阳光从树缝里漏下的光线,给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神秘和回忆。   下章看点:王爷爷看着沈默,眼前又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他的故事是否和沈默有关。请期待下章《王爷爷和他的故事下》 幸福时光 第九章/王爷爷和他的故事(下)   他想起了十二年前的那个深夜,下着大雨。他在医院照顾病入膏肓的妻子,他依然记得当年的那场大雨,是他这辈子在梧桐镇见过最大的,雨珠砸在病房的玻璃窗上,噼哩叭啦的震得作响,仿佛要敲破窗户一样骇人惊心,窗外偶然闪过一道闪电,将暗暗的病房里照的透亮。他出去给妻子倒水,医院的开水炉离的很远,他不得不走出去好远。梧桐镇的小医院施舍条件早已落后,昏暗的灯一闪一闪的,偶尔窗户外的闪电,惊得他都有些害怕。他走过长廊,突然走廊左侧的门缝里,传来一阵女人的痛哭声,那种声音在黑夜里听起来特别凄厉,随即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让他本来想迅速离开的念头停住了。他靠在病房门侧,他知道这样做不是太好,但他总感觉要发生什么事情,他手紧紧握着开水瓶,指甲刮的瓶身吱呀呀的响,果然一会里面传来了谈话声。   “如月,你要知道,这个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他活不到几岁的,与其日后痛苦还不如现在就把他处理掉。”说话的是个男的,他的声音从病房里透出来,隐隐的有不少的倦怠与疲惫。他偷偷的瞧屋里看了一眼,是个梳着平头的男的,他用手捂着脸,看不清楚神情,他半靠在床头。背对他的是个女人,清秀的很,一头长发凌乱的披在肩上,也许是因为刚才激烈的争论,她的脸在灯下,惨白的透明,仿佛能瞧见里面血管的轻轻流动,脸上还残留着泪痕,凄楚的很。她似乎不太愿意相信男人说的事实,汪汪的大眼睛里,细小的血丝布满眼孔。她沉默了很久,看看男人,看看暗暗的病房,窗户外是隆隆的大雨,一时间静的可怕。只有偶尔的雷电,让她清醒的意识到事情的真相,她刚生完孩子,孩子一出生就暂时性休克,被送进了看护病房,负责给她接生的医生告诉她,“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长,现在休克就是最好的证明。”她感觉当头棒喝,晕了过去。被送到病房休息,等她醒过来,丈夫就决定要处理掉孩子,这个消息让她崩溃。她撑着身子和丈夫激烈的争吵,大嚷,最后却还是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男人一直鼓励他,以后还会有孩子的,会有个健康的宝宝。生产所带来的疲惫与无力终于彻底击败了她,她静静的“嗯”了一声,她实在没有力气了,只能往后倒,闭上眼睛,让丈夫去处理这件事情,也许丈夫是对的,也许往后难过,不如现在痛下决心。她太累了,软软的枕头让他不多久就睡着了,男人沉默了好一会,才起身,他看了眼睡着的妻子,长发盖着她的脸,看不清楚她的表情。   他赶忙跑远,躲到右侧空着的病房里,耳朵贴着门缝,听外面的声音。不久,外面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皮鞋叩击着硬木地板的声音,等声音远了,他才打开门,跟着脚步往前走。上楼下楼,走了好久,男人停在了看护病房门口,踌躇了好久来回在门前踱步,像是下不定决心,看的他都有些急了,手心里丝丝的冒汗,墙壁上古老的石英钟叮叮当当的响,每一声都惊得他一身冷汗。男人想了好久,手斜插在西装裤袋里,在门前来来回回,终于仿佛鼓起勇气。他推开门,闪身进去,他呆呆的守在楼梯口,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那个男人抱着孩子不久就出来了,他隔的很远,看不真切,只看到一副襁褓,毛茸茸的锦被里露出了一双小手,紧紧握着,肉嘟嘟的很可爱。男人把他紧紧抱在怀里,环顾了下周围,除了偶尔的几声钟响,没有人。他迅速抱着孩子,从左侧的楼梯快速的往下跑,老式的螺旋楼梯,映着他的身影在楼梯里兜兜转转,王爷爷看他走的急了,才跟着他加快脚步的追着他下楼。脚踩着楼梯,咯吱咯吱的响个不停,让他心惊肉跳,此刻,他忘记了在病房里已近绝地的妻子,他只想一定要救回这个孩子。男人在医院后门那里停住了,他也停住脚步,缩回身子躲在楼梯口,男人推开门,屋外的暴雨立刻打湿了男人的裤脚,连着向他身上袭来。离得这么长的距离,仿佛他也能感受到那股水气弥漫的味道,男人脱下外套,里面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衣,他把外套盖在襁褓上,冲着进了雨林,折叠门呼啦啦的来回闪动,猛地合上,发出“啪”的一声,重重的叩击在他心上。雨打着玻璃,划下一道道不规则的水痕,从里面看起来,满布疮痍。   他想也没想立马跟着打开门,也冲了出去,雨珠像是雹子一样,第一次让他觉得这样的疼痛。刚出门,已经淋的透湿,外面黑漆漆的,除了雨声还有风声,他突然找不到那个男人了,急得在雨里不停的打转四处看。不一会他就觉得使不上力气了,全身衣服被淋的都紧紧黏在一起,雨水顺着他的头顶黏在他的耳侧,他开始有些听不见了,茫茫的雨水仿佛都冲进了他的耳朵里,他害怕了,害怕找不到该怎么办?雨像是蛇一般卷进他的鼻口,让他喉咙都觉得痛。   “轰,,,,,,,,,,,,”一声闪电划过。漆黑的夜色立刻被撕裂了一道口子,朦胧的微光让他看清了前方的男人,他把孩子放在一棵树下,转身踉跄的往回跑,不多时就消失在了视野,估计是回去了。他立刻奔过去,男人的西装还好好的盖在襁褓上,小孩子的一双小手依然静静的握着,肉嘟嘟的握成个拳头,他掀开衣服,里面的孩子睡的很平稳,脸色红润润的,只是一张小嘴紧紧抿着,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他颤抖着用手伸到孩子的鼻口,令他大喜,虽然孩子全身都被淋透,但是鼻子里还有一点微弱的呼吸,那股轻轻的呼吸,像是微薄的晨曦让他一震。他立刻把孩子紧紧的抱在胸口,身体前倾尽可能的替孩子挡住雨水,他迈步狂奔,后来他曾想那是他唯一一次长跑,那种拼尽所有,让他印象深刻。他抱着孩子跑,因为妻子常年疾病,他们没有过孩子,抱在手里的这个小生命,让他很珍惜,他想无论如何都要救活他。他想不能去医院,那样一定会引起关注,他想了好久,想到了他在梧桐镇唯一的一位朋友,他是跟他一起迁来的梧桐镇,关系很好。他冒着大雨去了梧桐一中,他的那位朋友在梧桐一中当保安,小小的保安室里灯火通明,他知道他那位朋友一直习惯晚睡。他不停的奔跑,向着那茫茫雨夜里唯一的一盏光明奔跑,雨越来越大,砸在身上都没了感觉。   他叩开门,忽的跪在了他的老朋友跟前,求他救救这个孩子。他的朋友耐心的听他说完经过,小小的屋子里,两个人都愁眉紧锁。外面的大雨叩击着窗玻璃,小孩子的呼吸静的都听不见。后来他的朋友终于想到,刚搬来梧桐镇的沈氏夫妇,夫妻俩只有一个女儿,他曾听过他们一直想要个男孩子,他细细向朋友打听那对沈氏夫妇,他不能贸然把孩子交到一个不安全的人手上,最后老朋友决定带他去看看。他们连夜冒雨前去,孩子耽误不得,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在朋友的带领下,他终于见到了那对夫妇。说实话,他第一次在梧桐镇这块小地方见到这么有涵养,有气质的夫妻。开门的是个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笑呵呵的帮他们开门,然后就躲在父母背后,眨着眼睛看着夜晚的不速之客。他很不好意思,因为浑身湿淋淋的,裤子不断的在滴水,楼道里的水迹一直蔓延到门口,他不太好意思进去。倒是那对夫妻很客气,他们笑着让他们进屋子,还泡茶招待他们,他的朋友简单的向夫妻讲述这件事情,他一直盯着夫妻,柔和的灯光让他们看上去特别温暖。他没什么学问,他只能想到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心里的感觉。朋友说完,夫妻沉默了好久,他们互相看了好久,那位年轻的妻子第一个开口,她想看看孩子。他颤抖的掀开衣服,走过去将湿湿的襁褓递给那位年轻的妻子,她的动作很小心的接过,剥开被角,孩子的面容依旧红彤彤的,小嘴也是,稀疏漆黑如墨的胎发,小手紧紧握着,他睡醒了,在灯光下对着年轻的妻子呵呵的笑,小手一动一动的扯着年轻妻子胸前的衣服,小手有力又轻柔。年轻妻子也笑了,她咯咯的逗弄着孩子,他笑的更欢了,两只圆滚滚的小腿也蹬着包裹在他身上湿湿的襁褓,在场的人都笑了。   年轻妻子抬起头,让丈夫先抱着,自己转身去屋内拿干净的衣服,好在他们的女儿也不大,小时候的衣服都细心留着,刚好可以暂时给他穿。过了一会,丈夫也进去了,他和朋友干巴巴的坐在客厅里等候,墙壁上的时钟隔一分钟就响一次,震得他心里特别的慌,他害怕如果这对夫妻不接受的话,他该怎么办,自己的妻子已经快不行了,他一个大男人抚养一个孩子肯定不行,梧桐镇这么小,他到哪里去找一个肯抚养孩子的人,大家的生活都不富裕。那个年代养两个孩子是个很重的负担,他比谁都清楚。在见到这对夫妇的那一刻,他就打消了心里的担心,他想这个孩子交给这对夫妇抚养,一定是最好的。他想自己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这对夫妇接受这个孩子。衣服湿的早已经发干了,背脊上凉飕飕的,他的腿一直不好,刚才连续的奔跑,现在腿已经开始隐隐的作痛,深入骨髓的疼痛让他的牙齿打紧,他强压制住,等待着夫妻的决定。时间慢慢的过去,夫妻泡的茶早已经凉掉,过了一会,夫妻俩终于出来了,那个给他们开门的小女孩也蹦蹦的跟在后面,年轻妻子朝他们礼貌的笑笑,接下来的话让他感到安心,夫妇俩决定要下这个孩子,他们一直想要个男孩子,妻子也特别喜欢这个婴儿,可爱的很。妻子握着孩子的手,轻轻的朝孩子叫唤,他似乎也听懂了,对着他们咯咯的笑,小手扑腾着扯着妻子的长发,他放心了,终于放心了,他想这个孩子交给这对夫妇抚养,将来一定会长成一个很出色的人。他刚舒缓,腿上的疼痛立即传遍全身,他痛的差点倒下去,朋友和年轻的丈夫及时扶住了他。他勉强支起身子,看了看孩子,他也刚转过头,对着他嗤嗤的笑,他也勉强笑了笑,在朋友的搀扶下出了门。   门缓缓合上,他忽然有些舍不得,他冒险救得这个孩子,他只和他呆了一会就送了出去,舍不得也难过。他刚想到这里,就狠狠的在心里煽了自己的一个耳光,他在干什么,孩子如果跟着他,会有什么样的出息。他辛劳了一辈子,没什么成就,连妻子的病也没有办法,他没做过什么骄傲和伟大的事情,这辈子,救了这个孩子是他最大的慰藉。他不是个自私的人,他只想他好。想到这里他低下头,腿的疼痛麻木了他全身,他缓缓的下了楼,门终于关上了。轰的一声震得他的心颤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