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 1.但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不过是不会忍耐。 他坐在我身边,风吹起我白色的头发。我转过头看着他,他笑了:“祈,三个月以前你不是这样看着我的。” 我也笑“三个月以前我还以为我们会永远。” 我清清楚楚的听见他叹了一口气,让我想起染白头发的时候,我还想着,骨子里还是爱着他的。 的确,是这样。 但是宁源希这种人,爱要爱的轰轰烈烈,放也要放的彻彻底底。 他在我身边不再说一句话,我也懒得开口。 三个月以前,三个月以前。 该死的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以前还没有物是人非。三个月以前我还是黑色的长发,三个月以前我还以为我最好的朋友是董连洁。 可三个月以后,爱颠沛流离,朋友逢场作戏,我以为的世界却变了一个模样,让我也知道只有戴上面具,才能生存在这里。 1.但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不过是不会忍耐。 我背靠着墙,偷偷摸摸的呼吸着。陶微在我身后扯着我,紧紧的扯着,好像怕我会冲出去一样我还没有那么傻,奸还没有抓到就先暴露了自己。 我看不到他们的样子,但是我辨认的出声音。她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还带着些哭腔:“希,跟祈分开好不好,跟我在一起可以吗?”也许这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对白,我在我耳朵里听起来怎么觉得那么脏呢? 大脑一下子充血,我的身子软下来,心跳没有节拍的跳动着。 我的朋友背叛了我,在跟我的男朋友告白,哈哈,我呸。还要多荒唐? 我想冲上去,在她脸上甩几个巴掌,然后愤然的质问:“董连洁,你还要不要脸。” 我真的没有想到,我辛辛苦苦经营的爱情友情同时在我面前破裂,如此如此的难看。 宁源希说“那个……连洁……让我想想……”他这一句话直直的刺进我的心脏,无色无味,却连通带痒。 希……你怎么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失望,为什么你不爱我,还要在我身边待那么久,待到把我的心都骗到你那里,待到我已经无法自拔。 我用手捂住脸,可恶心的对白还不绝入耳。 “你爱我么?”她质问。 “爱过……”他承认。 你看你看,这是一对狗男女,绝对的狗男女。可是我的眼泪还是为了这对狗男女开始失控。那两个人的话我再也听不见,也听不进去。我现在只想拿把剪刀冲进去,剪开宁源希的肠子看看是不是花的,看看是不是没心没肺。看看是不是里面装满了哄骗女孩的花言巧语。 陶微揽着我,让我在他的怀里哭。我也没有克制的住,在他怀里就开始发泄。 我没有哭出声音,他们还在里面继续交谈,我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已经进行到来接吻的地方。 我就这样没有声音的哭着,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或许更久,又或许没有那么久,反正我的眼泪流干了。喉咙也渴了。胡乱的抹了两下眼泪,然后站起来。 “祈,你确定你没事了?”陶微跟我一起站起来,拉住我,力道很足,但是却也被我甩开了。 我走到教室门口,将自己暴露在他们的视线里,毫不畏惧,也不再担心。“董连洁,你给我听清楚。你以后不是我的朋友,我他妈不认识你。” 女人,永远是为了爱情勾心斗角。无论朋友,还是亲人。都是可以为了男人杀红了双眼的,但是很可惜,我不是这种人,你爱我,我们就好好在一起,我们可以很甜蜜,如果你不爱我,我也不想挽回什么,之后也许我会哭,会闹,会大吼大叫。可是对不起,我就是不会后悔。 我看了宁源希一眼,什么话也没说,但是他知道的,我在跟他表示,我们之间什么关系也没有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走下楼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哭出声音,我不记得陶微是怎么拽着我离去。 恍惚间,我听见陶微说,那是一对狗男女。 恍惚间,我听见陶微说,宁源希,**不是人。 恍惚间,我听见陶微说,祈,没关系,你还有我,我还在这里…… 我爬在他的背上,渐渐开始平静…… “好些了么?”陶微放我下来,让我坐在椅子上,我点点头,因为喉咙已经发不出任何的声音了。 他坐在我身边,揉了揉我长长的头发“祈,没事的。那样的人早点松手也好,你知道的,他花心。” 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我比所有人都清楚明白。但就是克制不了自己,心痛啊,眼泪啊,所有东西一窝蜂的就冲了出来,控制不住,也不想控制。 爱情里的人总是这样,爱一个,走一个,走一个,恨一个。无休无止。大家爱的时候多么快乐,说什么不离不弃,可是最后呢?哪里会有什么结局。 陶微很识相的买了一瓶可乐,我也很配合的喝了有一大半,那种清爽的感觉埋没了许多的难过。然后,我们又在那里说了一些话,无非就是骂宁源希的。 “走吧,回去上课吧,一下午没有去上课,不知道老师点名了没有~”我站起来,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但是喉咙却早已经沙哑。无论说出什么话都感觉有点声嘶力竭。 陶微不声不响的跟在我的后面。 我觉得我应该去面对这一切,因为已经发生了,我逃避不了,或者说,我早就预料到这些会发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宁源希花心,我早就知道的了不是的吗? 可是,我也幻想过跟宁源希的以后。我们一起快乐,一起哀伤,一起住大大的房子,一起讨论未来,或许以后我们会有很多很多的小孩子。可是现在,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的不现实。他说过的甜言蜜语都多么的搞笑。 如果,在爱的不深的时候,在看到他第一次背叛我的时候就听陶微的放手,或许现在我就不用这么难过。 一路上,我就一边沉默,一边忧郁。最后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还很土的丢了一句:“男人男人,都是一个样。”不过很快,陶微就反驳了我:“女人女人,一样的爱发牢骚。” 我狠狠的踢了陶微一脚,然后大力的拉开门。径直向某个贱人走去。我看见她的眼里充满了愧疚,可是这个时候,愧疚顶个屁用。 我发誓,我已经冷静下来了。但是,我还忍不住扬起手。 “啪—”一个巴掌落在了董连洁的脸上,她闭上眼,我知道,她认了。 的确,是你的错,你不认难道还要我跪在你面前感谢你? “祈,对不起~”她捂着脸,看着我,还是一脸的愧疚。 祈,对不起…… 祈,对不起…… 为什么我一听到她这样喊我,我就火大呢?“祈,不是你喊的,以后,你爱跟宁源希好就跟宁源希好,你爱去当小三就当小三,我无所谓。”真的,我真的无所谓。 我很潇洒的转身,不留下一滴眼泪。 接下来的课,我什么也没听进去。我告诉自己,陈祈星,你要是因为董连洁的一点好话就原谅她,你就不是人。 不要说我狠,你也去试一试捉奸在床的感觉是什么就知道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我爱的人背叛,而且还是如此遍体鳞伤,更没想过我最好的朋友,会横刀夺爱。 叹气?叹气也换回不了什么,确切的说,我也不想挽回什么。某些人要犯贱,就让她尽情的去犯,但,被我真正说过犯贱的人,一定不再是我的朋友,绝对不再是我的朋友、 我想起那天董尾澈牵着别人的手跟我说:“陈祈星,分手吧。”那个时候我发誓,以后我绝对不让男人再甩我。 可是这种类似的事情总是接二连三的发生在我身上。 让男人不花心?哈。“此事古难全” 我不稀罕现在谁来安慰我,也不稀罕宁源希的对不起、 只能说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想不到,谁会知道你以后会嫁给谁,谁会知道你以后会有好多钱,谁会知道在宾馆里跟“小三“偷情的时候会被老婆发现? 不过这世界贱人也多,情愿做“小三” 我的手机猛的响起,睁开眼睛,却是一片朦胧,在手臂上压的太久,压的眼睛难受。 “无论你原不原谅我,对不起我也要说。” 我的手飞快的在键盘上探着“希望你这三个字不会捅死我就好。” 我把手机往抽屉里一丢,再没管他,哪怕后来它震动的引来全班人不耐烦的眼神我也不管。 对不起有个屁用啊,不过是官腔管调,让人徒增悲凉。 我和有些人不同,口香糖的甜味已过就吐掉,我会一直嚼到口里发涩再吐掉,哪怕有些人说这样对身体不好我也要这样。 我很有始有终,无论爱情,还是生活,还是朋友。 我懂得珍惜,无论情人,还是朋友,或者生命。 我不会为了爱情蠢到去投河自尽,去吞安眠药,去上吊,去割腕。 我怕不能呼吸,我怕吃药,我怕丑陋的表情,我怕疼。 所以,我不会去做这些傻事,唯一的发泄方法就是吃,就是吼,就是睡觉,我不是白毛女,凭什么难过伤痛要往肚子里吞? 震动一直在持续着,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拿出手机。“我觉得既然我也爱,大家就要和平竞争。” 和平竞争?他本来明明是属于我的,我的东西你去抢什么啊? “如果没有你,他一定会选我。” “那一巴掌我认了,毕竟是我错了。” “但是值得,我知道他爱我。” 我看着一条条信息,在想这个女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为什么以前我就没有发现呢? 我毫不犹豫的打下一排字,很成功的,她没有再骚扰我了。 “我不想跟不要脸的婊子说话,**爱谁喜欢谁管我屁事。”我不想跟任何一个人示弱,我骨子里的倔强不准,特别是这种一出口,就说出让人恶心想吐的话的女人,不用一句话堵的她死死的,她就会喋喋不休的说啊说。然后在别人面前假装自己很可怜。 想起很久以前,跟董尾澈分手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去了酒吧,那时我第一次看见宁源希,他笑着跟我说:“美女,试一试这里的鸡尾酒吧,比外面的酒中酒霸要好多了~!”那个时候我觉得他好天真,可是我错了,他天真的是脸上的笑,纯黑的头发。真正花的是内部结构。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很坏,可真正招摇的是我挑染成蓝色的头发,其他的,还是一无所知。 后来,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反正我把头发又染成了黑色。 我在桌子上爬了一整天,终于,肚子开始抗议。 陶微拖着我去吃了麦当劳,我大口大口的吃汉堡,大口大口的喝可乐。 陶微说我是“性情中人”难过就发泄,快乐就坦白,但只有我自己明白,我只不过是不会忍耐。 陶微坐在我对面,拿着可乐摇啊摇,没有要喝的意思,我就看着他金黄色的头发,我做了一个很悲壮的决定。 “陶微,我要把头发染成白色。”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豪情万丈的说着。 “噗——”他把刚刚喝进去的可乐全部喷了出来,对于他吃惊的表情,我很满意,但是很快,他吐了一句让我彻底的打消了这个想法:“我不建议呢。你还可以去拔几颗牙,弄几条皱纹,说不定以后过马路还有人扶你。” 就这样,我在哭了整整一天,大吃大喝了一顿,扇了连洁一个巴掌中,过完了没有宁源希的第一天。 我承认,明天,我又会厚着脸皮想我们的过去…… 前序 2.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 2.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太小。 一大早起来,毫无疑问,我说不出一句话,喉咙完全呈沙哑状态。于是,我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陶微,可当我打通电话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犯了一个多致命的错误。” “喂,祈。干嘛?”我的嘴一张一合,但是发不出声音:“祈!祈?陈祈星?你没事吧,说话啊~!”努力了几次以后,我依旧发现我说不出话,于是,我很爽快的挂断了电话,以至于五分钟以后,他开始拼命的敲我宿舍的门。 “祈?你在里面吗?开门~~!”诶……我慢悠悠的站起来,打开门,他却一把把我抱住。 这个拥抱,让我束手无策,却又在安慰着我。 这个世界有多大呢?答案是,很小很小,因为在酒吧无意遇见的一个人有一天竟然在一个学校里面跟你嘻嘻哈哈,以至于一个男生可以从初中到高中到大学都跟你在一个学校里。 我在这个拥抱里,很安静的呼吸。 他松开我,让我去喝了一大杯水,然后我用力的挤出一点点声音:“陶微,陪我去染头发。”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太小、 当我坐在“独特”里的时候,我又后悔了,一个熟悉的人,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前,玩弄着我的头发“留了五年的长头发,现在舍得剪了吗?” 我望着他点点头。 董尾澈拿起见到开始剪,我望着镜子里熟悉的脸,很不争气的开始叹气。 总是在我狼狈的时候,才会见到当初刻骨铭心的人。 我的头发一点点的变短,时间一点点的过去,陶微就坐在我身边耐心的等着我。 很早以前,陶微说过,如果世界上所有人都不要你了,那我也不要你了。 我还记得当时我特别诧异的望着他,问为什么。他只是瞥过头冷冷的说了一句“因为那个时候你,你要学会习惯自己一个人。习惯不接受别人所有的帮助。” 我牢记他的话,并且做到了。 当世界不要我的时候,我自己也不能放弃我自己。当世界再来给我施舍的时候,我得很坚决的说不要。因为属于我的,我要用自己的手来争取。 再早以前,董尾澈跟我说过“当别人给你台阶下的时候,一定要下。” 我问他为什么,他特豪情万丈的说“如果警察要无罪释放你的时候,你会不会说‘凭什么你说放就放啊,让我再住几天’吗?” 他说的没错,我不会。 所以,当我站在悬崖边上的时候,我不会往下跳。 所以,当董尾澈以朋友的姿态再次出现在我生命里的时候,我没有狠狠的甩他一个巴掌然后潇洒的离开。 我跟董尾澈调侃着,嘶哑的喉咙出现了一点点的好转,说话不再那么的费力。我们就扯南扯北,可是我始终没有跟他说宁源希。这个人,我能逃避就要逃避。能不提就不提。 董尾澈满意的看着我的头发,问我:“要染颜色吗?你的头发染点颜色可能会要好看一点~!” 我拼命的点头:“染染染,当让要染乃。” 可当我说出我要染白发的时候,陶微和董尾澈特别又默契的一人弹了一下我的头。 我喜欢白发,喜欢那种当风一吹过来,我银发飘飘的感觉,喜欢那种一夜白头,可是爱的人都还在我身边的感觉 可是最重要的还是,白色和黑色有强烈的对比。 陶微对我吼着说:“我的视力还没有差到你染白发我才找的到”我当然不是为了让陶微在人群中能更好的锁定我。谁真的知道,在我骨子里还是存在着‘宁源希’三个字,是背叛也好,玩玩也罢,反正已经刻得深了,那就铭记好了,因为刻意去遗忘或者是划去都得承受很大很大的痛苦。 我不会忘记,那个时候他对连洁说的爱过。我更不会怀疑,花心是他的天性。可我还记得,他左手上妖媚的‘祈’,我也还怀念,他举起手对我说的甜言蜜语。 男人拗不过女人,于是我的头发光荣的变成了白色,全白,于是我顶着着招摇的头发,开始了我的大三人生。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宁源希拿着董连洁的小包包,在学校里面招摇的走着。 董连洁手上拿着一杯奶茶,我看那杯子就认出来了,八加八的。 看着看着我就莫名的开始心酸。我想起以前,我和宁源希总是抱着一大包吃的还有无数杯原味的八加八到楼顶上面,一边看星星一边吃。那日子过得真的舒服。 但是现在,宁源希正关心的拿纸擦滴在董连洁衣服上面的奶茶。 他们从我旁边走过去的时候,董连洁的眼神里都是得意,宁源希装作没有看见我一样。我多希望他是真的没有看见我,不然我真的会很难过很难过。 和爱的人擦肩而过。 那种感觉真的不是语言可以形容的。 特别是,你爱的人旁边还跟着他的爱人。 我他妈现在十足是一傻子,真他妈是个傻子,我竟然跑过去抱住了宁源希,还要多么搞笑。 可能是因为真的舍不得,不然怎么可能会让我失去理智。 董连洁特直接的给了我一巴掌,那叫一个响,我看着她一脸:小样,你那一巴掌我还给你。的样子就生气,但是我气有什么办法,是我先错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哪一刻我会那么失控,只是忍不住就冲了上去。 宁源希没有什么反应,即使是别人给了我一巴掌,我感觉他的身体有点颤抖。 我就这么死死的抱着他,后来董连洁特别激动的又给了我一巴掌。 我才清醒,他是别人的了。 是的,他是别人的了,不会抱着我了对我说。 祈,太阳作证,我爱你…… 前序 3. 李程妍这个女孩很奇妙。 3.李程妍这个女孩很奇妙,她让我一天体验了许多不同的感觉。 报应吧,我现在只能这样想了。当董连洁拖着惨白的脸来学校的时候,我还真以为是那个少爷让她光荣的去医院扼杀了一条生命。 后来我才知道,宁源希骗完了她所有的感情,而且还给了她重重一击。 我在教室里魂不守舍的听着老师上课,时不时还看看同样是心事重重的董连洁,一直当手机重新闪着宁源希的大名的时候,我所有的感情才被他都勾了起来,快乐的,悲伤的,幸福的,难过的,还有离开的时候的…… 他的话很简短,只是一句:“祈,晚上,到河边来好吗?” 我对着电话呆了很久,然后木讷的点点头,但是我忘了那边完全看不到。 后来,不记得是几点了,反正到了晚上,我就飞奔到了河边。我想不通,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宁源希的一句话还是对我有那么大的影响。 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是黑色的头发了,变成来咖啡色的。可是我还是喜欢他黑色头发的样子。 哪怕,黑色只是他的一种伪装。 连洁是个聪明的人,我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告诉过我,如果有一个人,是你的敌人,但是这个敌人你没有办法惹,而且你也不想得罪他,最好的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很白痴的回了一句,坐下来喝杯茶,好好聊。 她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让她爱的人去跟她发生争执会好些。 她说到做了,这三个月以来都是这个样子的。可是宁源希也不是傻子,董连洁把一切都做得这么明显,他不可能不明白她的用意。所以,我不知道三个月以后的她是不是也能做到这一点,也能冷静的思考。 我走过去坐到他旁边,他看着我白色的头发。 黑色的头发长出来了很多,这白色已经没有三个月以前那么漂亮,那么显眼。 风吹起我白色的头发,我转过头去看他,他笑了:‘祈,三个月以前你不是这样看我的。” 我也笑:“三个月以前,我还以为我们会永远。” 我清清楚楚的听见他叹了一口气。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话,因为没有什么话好说。 如果我先开口,我知道,我一定会问三个月以前的事情,我站在门口,而他却在里面和董连洁偷情的那件事情。 偷情,应该是这样吧。 我摸着白色的头发,看着他,以前这个人,我用尽全力去爱,爱了整整一年,却再也继续不下去了,不是我累了,也不是我不爱他了,是他忍不住了,忍不住去花心了,要怪只能怪那个时候自己没有注意,要怪只能怪自己那个时候太放任他了,但是现在说这些,是不是有点晚了? 董连洁,她骗走了我爱的人,让我输的一塌糊涂。 但是她输的比我还惨,才三个月,就被别人替换来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替换她的人是我,第一次是我,第二次也是我。 那天我们就这样坐着,一句话也不说,风吹的我有点点冷,但是我也没有打算要先离开,我觉得这样很好,能够和他一起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谁的打扰,不用跟谁斗心机,我们只用坐在这里,听风吹过的声音,看着风刮起浪。这样,很好。 很晚很晚的时候,陶微打电话催我回去,我知道他是担心我,我也不想让他担心,可是我想说些什么,什么都好,说些什么。 但是我怕我一开口就是质问。 于是我就干巴巴的坐着,想说话,却也怕开口,他好像一点都没有感受我的难处,也就陪我那样坐着。 后来,陶微又打电话让我回去,说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放心。我才站起来,拍拍屁股,走人。 我等了很久的公共汽车,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才反应过来,现在已经很晚了,最后一班车早就已经走了。 拦下一部的士,在经过我们刚才坐的位置的时候,我发现宁源希还是坐在那里,一个人在那里抽烟。咖啡色的头发暗淡,毫无光彩,突然一下,我觉得那个身影好可怜,特别可怜,他也许早在我面前放下所有的一切,也许,刚才他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要跟我说,也许,董连洁那件事情是有误会也说不定。也许,他想跟我解释,但是,我却依旧把他当成狼来了的小孩一样。处处防着他。 我是他口里的一个口香糖,甜味过了,他也就不愿意让我在口里发涩了,我一直是这样想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董连洁就是不对他口味的口香糖。试过一次,就不愿意再去碰了。 也许坐在他身边,那么那么久都不愿意走,是因为我在渴望。渴望他能够跟我说,他还爱我,让我回去他身边可不可以。 哪怕我的答案是不可以,我还是想听到他挽留的话语,还是想听他说重新开始可不可以,还是想看他举起左手,跟我说那句甜言蜜语…… 当我走到寝室门口的时候,门已经关了,一个女生在门口拼命的敲门,门卫叔叔很不耐烦的吼了她几句,但是她还是在那里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敲门。 我叹气。这样倔的女孩,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我过去拉了拉她,告诉她我有小路可以带她进去,开始她愣着看了看我白色的头发,像是大白天看见鬼一样的眼神,可是那个眼神里面全部都是好奇。 她点了点头,我就带着她七拐八拐的溜进来宿舍,把她带进来自己的房间。 “你是住哪一间的,我怎么从来没有看见你?”我找出水,递给她。 我第一次如此喜欢一个女孩子,特别是她笑嘻嘻的样子,对于一个陌生人竟然什么都不怕的就跟着进来,我佩服她的勇气。 我不问她来干嘛,只是给了她我的手机号码,让她好联系我,我说,如果她不建议,晚上还可以睡这里,反正现在我一个人住这个寝室。 她特感动的点点头,主动跟我说:“陶微……陶微你认识吗……” 我一个不稳,从椅子上面摔下来。 一个女孩子家家,三更半夜不回家来这里找陶微,有何企图? “你找陶微?”我反问。 “对!对!就是陶微。”她的眼里反射光芒。 一大堆一大堆的想法在我脑袋里面萌生,难不成是这个小女生怀了陶微的孩子,现在来找陶微让他负责? 还是,还是陶微的爸爸或者妈妈在外面欠下了很多风流债,这个其实是陶微的妹妹? 又或者,这个是陶微父母指定的未婚妻? 我掏出手机,冷冷的按下几个键,然后用冷的让我自己都发抖的声音说:“陶微,五分钟,出现在我门口。” 当陶微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事情都弄清楚了。 李程妍是陶微的堂妹,这次是离家出走来投奔陶微的,看着我跟得放下包袱一样的表情时,陶微过来摸摸我的头,哈哈大笑。 我承认,那一分,那一秒,我是有想杀人的欲望。 可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女孩,特别喜欢,我说我叫陈祈星,可以喊我祈,她说我可以喊她妍妍。 很快,大家开始熟悉起来,开始大谈特谈,陶微还去买来几瓶啤酒上来,刚喝来两口,李程妍的脸就红来起来,问:“你们男生怎么可以这么随便的进出女生寝室啊?” 陶微扬起头笑着说:“因为学校管得太松,晚上睡这里都可以,呵呵。” 又是第一次,我感觉到陶微跟一个大哥哥一样,也许他一直是这样,但是现在,我深刻的体会到了。 李程妍这个女孩很奇妙,她让我一天体验了许多不同的感觉。 后来,我们大口大口的喝酒,挖掘着往事,但后来我们也醉了,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李程妍对我说,祈,你是“性情中人”,因为你想做什么都不忍耐的。 我知道,我不过是不会忍耐。 前序 4.当一个人躺在太平间的时侯。 4.原来,当一个人躺在太平间的时候,大家才会不计前嫌。 我坐在教室里面看着董连洁,依旧惨白无色的脸,我想不通,不过是被宁源希玩弄了,至于这么魂不守舍吗? 但是我不想去跟她说话,我还是恨她,恨她那个时候抢走了我爱的人,我把错全部都怪在董连洁的身上,却没有想过,宁源希是自愿跟她走的。 我爬在桌子上面睡觉,一个纸团砸在我的头上。 “我又输给了你,第一次如此,第二次依旧。” 我抓着纸条想来很久也没有想到她所谓的两次是哪两次。我只记得,分开以后,宁源希还是想着我,爱着我,比连洁更爱,所以去和董连洁分开,但是还有一次,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想起来了。 第一次是我先遇见的宁源希,在酒吧,也是我先爱上的宁源希,那么什么时候,她还插进来过呢? 她让我想起那天,在学校里面第一次看见宁源希,他一个人撑着伞在雨里走,我冲过去,站在他伞下面,期望他还记得,能把我带回教室,果真,他还记得我。笑眯眯的对我说,什么时候你也到这个学校来了呢?我也是笑着对着他,这个学期才进来的。 下午放学,我拖着李程妍去了“独特”。那个时候,董尾澈正在帮别人染发,我往他身边的凳子上面一坐,喊着“董尾澈,过来给我剪头发。“ 李程妍走过来,瞪大了眼睛看着董尾澈:“哇,是个帅哥,怪不得那个时候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是我最喜欢去的pub,也是和董尾澈分手以后去的地方,现在她用这个词来形容我们,我只能说,真的很形象。 他笑了笑,轻轻的拉起我的头发,动作温柔,缓慢,好像那天晚上,我们站在电视剧里面,男女主角都会站的路灯下面接吻,他的舌头缓慢的进入我的嘴巴,轻轻的撬开我的牙齿,然后和我的舌头纠结。不快不慢,不害怕,不激动,理所当然的让我心安。 过后他轻轻的摸着我的头发,笑着说:“挑染成蓝色吧。好看些。” 我觉得我的头发很可怜,每次它都要跟着我的心情变换颜色,我想起那个时候为什么又让自己的头发变成黑色了,因为我爱上了宁源希,还有他伪装的颜色,装成自己是好孩子的颜色。 白色的头发顺着耳朵滑落,董尾澈认真的帮我修剪着耳边的头发:“你妹,和宁源希分手来,你知道么?” 说完以后,我有点后悔了,我从来没有跟他说过,宁源希整个人,他和他妹妹的感情又不好,怎么可能会知道? 但是他却是不急不慢的说:“知道,谁让我妹看不得别人好,喜欢犯贱。” 他知道谁是宁源希? 我从镜子里面看了看他,他的表情并没有很大的反应,我也不好开口去问。 我清楚他这句话的意思,因为连洁争强好胜,所以她希望别人有的她自己也有,但是她是真的爱宁源希,这一点绝对不会错,她不是因为是么看不得我好,而是因为她真的爱宁源希所以才来跟我抢的。 我从“独特”出来,正在跟陶微商量下午要到哪里去的时候,电话正好响起。 “喂,妈,怎么了啊?”我接通电话正抱怨着。电话那边只传来了妈妈断断续续的哭声,由小转大,一发不可收拾。 那么几秒,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完全不能理清自己的思绪,心像纸被揉皱了一样,痛的连话也说不出,只能傻傻的拿着电话站在原地,身子发麻,眼泪就这么涌来出来,身体只剩下抱着我的陶微的温度。 她说:“你奶奶不行了……脑淤血……” 等我和陶微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正在卸下仪器,我妈坐在病床旁边。摸着奶奶花白的头发,大姑,满姑在椅子上面哭,两个姑爹正忙着联系殡仪馆,而我爸爸呢。他正在外地出差现在都还不知道。 我走过去,站在奶奶的尸体旁边。看着她还是那么安详的躺着,只不过,脸开始发黄,嘴唇开始发紫,我的眼泪就这么不听话的汹涌,那种不不现实的感觉,一下子的涌了上来,那种以后见不到她的思念冲了出来。 原来,当一个人躺在太平间的时候,大家才会不计前嫌。 可那又怎么样,再喊再叫也听不见,她已经去来另外一个世界。 我鼻子一酸:“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喊我回来?~!!”我大吼。 为什么不早点喊我回来,这样说不定我还可以再看到她存在时候的样子而不是现在对着这具尸体落眼泪,而不是现在只能在他的尸体旁边哭,至少,至少我能摸一摸她还带着体温的手。 你要知道,明明几天前还在你耳边唠叨的人,一下子就变成一具尸体躺在这里,毫无征兆,甚至连过度都没有。 她以后不再说话,不再呼吸,不再参与你以后的回忆。你再也听不到她的唠叨,你再也看不到她的样子,她的尸体将会送去殡仪馆火化,变成灰烬,归回于泥土里。 “祈……祈……祈……没关系……祈……”我在陶微的怀里哭的不成样子,我抛弃了自尊,忘掉来理智,在这里男人的怀里发泄着自己的情绪。 我觉得,有一把刀子,在我脑海里面翻覆切割着,把我和奶奶的回忆挑出来,组装再回放,一边又一边的刺激着我。 我想起以前,大家嫌弃说奶奶烧水总是忘了关火,水总是烧干。奶奶蒸馒头的时候总是忘记呆在旁边,馒头总是蒸糊,我想起小时候,奶奶受来委屈,总是一个人在房间里面哭。 而现在,这个人,在我面前,停止了呼吸。 后来,哭着哭着,我在陶微的怀里睡着了,梦里,我看见奶奶坐在一张很大很大的桌子前面,双手在上面来回的摸着,桌子上面零零散散的放着很多很多的药,她说“药……药……”那无助的表情,孤单的身影,身边一个子女也没有,我想走过去帮她,但却迈不动脚。 是不是我老来,也会被子女嫌弃做不好事情。等我躺在冰冷的棺材里的时候。他们才想起以前要对我好一些,要我生前享福。 那天晚上,我的脑海里面都是奶奶的身影,开心的也好,难过的也好,笑着的也好,哭着的也好,孤单的也好,幸福的也好,反正满满当当的都是奶奶的身影。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一觉起来,陶微正付在我的床边,睡着了,我摸来摸红肿的眼睛,看了看枕头上面湿湿的一片,才反应过来,我哭来整整一夜。 我拿出手机,走到门口拨通来妈妈的电话“喂,祈……你起来了,昨天你吓死妈妈了,我还以为你怎么了,陶微也在那里吧,我现在……在殡仪馆。处理你奶奶的后事……” 后事……这两个字像当初连洁说的对不起一样,在我身上扎来无数个洞,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再也使不出一点力气,可是我还是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说:“我晚点过去,你们也注意一点身体。”我挂了电话,呆坐来几分钟,缓解了一下心情,然后我决定去厨房做好多好多的吃的,算是犒劳一下陶微吧,昨天带我回来一定费了很大的力气,而且我昨天一一定影响到来他的心情…… 陶微……我觉得我对他特别不公平,她在我身边见证了一段又一段的爱情,我难过他在我身边,我快乐他依旧陪我,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喜欢,因为他知道,这句话一旦开口,他就做不来我的依靠,我们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美好…… 前序 5.他像是放羊的小孩。 5.他像是放羊的小孩,可没说过假话大家却不愿意相信他。 不爱就是不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做人就是这样,可对于陶微一直是一种朦胧的感觉,我对不起他,只能这样说,他不敢对我说爱,因为他知道如果对我说了爱我,那么我绝对没有办法继续和他做朋友,因为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对待这份感情。况且我觉得我也不适合陶微,我太意气用事,这一分这一秒看到的事情,我便坚信,那是真相。但事实往往有一定的区别。 董尾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忍耐不了我的妒忌,猜疑,总是不准他和别的女生说话,所以才来和我分手,她身边牵着的她只不过是为来气我,如果那个时候我放下一切跟他说几句好话,他就会不忍心的,因为他爱我,这些事董连洁告诉我的,我只是冷笑了一声说:“再来一次,我也会回头毫不犹豫的走。” 因为我不会再别人面前卑躬屈膝,永远不会。 当我把菜都摆上桌以后,手机又响起来了。 “喂?”我不耐烦的接着。 “喂!祈,十万火急!我爸妈来陶微这里捉我回家了,你快点把你家地址告诉我,避难避难!!”李程妍在那边无比激动的说。 麻烦总是接二连三的来,一件接着一件,当我听见门铃去开门的时候,门口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李程妍,那个可爱的女孩,一个是宁源希,那个我不想见的人。 “祈,你认识他的吧,正好在路上看见他了就一起来了”李程妍换了鞋走过来,一仰头坐在沙发上面:“呼,让我在这里住几天吧,风头一过我就走。” “恩,好”我没有理会宁源希,但是我听见他叹气和走进来关门的声音。 “陶微列?” “楼上我房间里面,他现在在睡觉。” “哦,那我上去找他,你们慢慢聊。”说完,一溜小跑就到楼上去来、 宁源希走过来,坐到我旁边,我们沉默来很久,他好像下定决心一样才开了口:“祈,我很董连洁分手了。” “哦。”我往旁边挪了挪。:所以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要我安慰你吗?抱歉,没空” 宁源希,我觉得有时候你是个无耻的人,你把别人伤的满身是血,还要她来替你舔上届欧,也许你以往交往过的女孩会这样做,会再这样巴结你,但是不好意思,我不会,因为我是陈祈星。 我不会帮谁承担伤痛,因为我的难过还等我善后。 他不知趣的又靠过来,摇摇头说不是:“祈,你奶奶好像去世了、”他开口的第二句话就对准了我的伤口。 “宁源希,看来我看错了,你不是来诉苦的,你是来落井下石的。”我转过头盯着他,却正好对上他无奈的表情。 也许他在想,为什么别人对他百依百顺,我开口就伤人,又或许,他在想,我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他叹气:“祈,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说话呢?” “因为你不可以相信。” “那我骗过你吗?”他扬起好看的嘴角,露出无奈的笑。 我在脑海里面翻着我们的回忆,每一次他都会笑着承认他的错误,或者耍无赖要我原谅他,但是从来没有找过什么烂借口,他没有跟我说过假话,但为什么我不愿意相信他?他像个放羊的小孩,可没说过假话大家却不愿意相信他。 大概他是坏孩子,大家才不愿意相信他的吧,所以当他变善良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那是一种伪装、 可是他真的善良了吗? 我看着他,愣住了。 “宁源希,你没有骗过我,但是,我不愿意相信你了,你的话我也不想再听了,不想听什么你还爱我,和好可以吗,宁源希,朋友,我们做朋友好了……”我缓缓低下头。 朋友……多少小说里面出现过?我不知道,以前我总是笑这些话的老套,哪里会有一对情侣坐下来,认认真真的说,以后做朋友。 可以前总是隔岸观火,没想到今天也得面对这结果。 他在我身边坐了很久,什么也没有说,后来我忍不住来,打开门冲了出去,我只奥这事不能一直拖着,但是,也不是现在面对。 其实我并没有走很远,只是坐在我家的屋顶上面听歌。 早MP4里面翻了很久终于决定停始终不够。 说实话,当歌在我耳朵边想起的时候,乃还里面除来歌词什么也没有,没有回忆,没有景象,没有难过,没有想哭。只是有一种淡淡的熟悉的味道在反复折磨着我,让我感叹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这么离开了。 你沉默,你摇头,你什么都说不用,结果我却听到一些分手的内容,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 因为好像觉得情人之间都有种说不出的默契,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语气就可以明白的东西,就算分手这一点也永远不会变。 宁源希不知道我其实并没有走的很远,所以过了不久,我就在屋顶上面看见他走了出来,无奈的背影,离开的时候还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我没有理由再这样对宁愿希了,因为没有必要了,若是他给了我一个台阶,我一定会走上去的。 这一刻,我是这样想的。 但是我没有想到,这么快。他就搭好了楼梯接我下来。 奶奶葬礼后的一个星期是我的生日,我想大家应该都没有帮我过生日的心情,所以我带着大包小包还有一个跟屁虫回到了寝室。 其实,我很愿意李程妍天天和我在一起,因为我们可以聊天聊地毫不在意,而且回寝室还可以帮忙搬衣服,哈哈。 那个,好吧,我承认我利用了她。 不过今天有点奇怪,因为平时总是会来接我回寝室的陶微,今天破天荒的没有来。 当我大包小包的回到寝室的时候,这几个小屁孩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就说,为什么李程妍要帮我把东西一样一样的搬上去,然后再下来陪我一起上去。 “咳咳。现在隆重有请这次计划的策划人“董尾澈把毫不情愿的宁源希推到我面前。 他不自然的笑了笑,然后摸了摸我的头发“那个,喜欢吧。”一霎那,心里百感交集,原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会这么僵着,原以为他不会变通一辈子也搭不好楼梯接我下来。可是没想到,只不过是一个笑容,一个动作,一个蛋糕,就足以收买人心。 晚上我们张罗着去“死去活来”喝个痛快,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印入手机,我纳闷的接起来,准备跟他说打错了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却在那边直直刺进心房:“祈,生日快乐,我们回来了、” “陈祈铭,陈祈铭,陈祈铭?” “对对对!是我” 我天呐……老天爷,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祈!生日快乐哈!呐,猜我是谁。”听这语气,听这说话方式,我的心里高兴的一抽一抽的,我恨不得现在蹲下来就好好的哭一震:“凌晨!你个傻丫头,化成灰我都认识你,更何况现在还听得到声音。” “哟哟哟。祈哦,看来你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咯,好呀!等你来死去活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于是,我带着一群狐朋狗友去了“死去活来”。要说这一去,最招摇的还要属我白色的头发。 凌晨抱着我,哭着说:“祈呀,不过是几年没有看到你,你看你看你就白来少年头呀”当然这眼泪是用口水沾上去的。 “去去去!我还年轻着呢。:着叫时尚,你这乡下人是不会懂的。” 凌晨,我初中和高中最掏心的朋友,只可惜,我们大学没有考到一个学校,我留在长沙,她去了上海。 还有,陈祈铭不是我哥哥,也不是什么亲戚,当初我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也特别好奇,你说人吧,越好奇就越想去了解,越想去了解吧就越喜欢,一来二去吧……很自然的……就搞到一起去来。 好吧。说直白点,陈祈铭是我的初恋。 我们的名字完全就是一个巧合,也不知道我们爸妈怎么想的,怎么就想到一起去来呢? 当我们就位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我该怎么介绍呢?未必说这个是我初恋,那个是我前任男朋友吧。 但是我发现我好像有点多虑了,还不要多久他们自己就熟悉了、 顺便说一点,陈祈铭虽然是我的初恋,但是那个时候凌晨一直很喜欢他,即使是这样,我跟凌晨说我喜欢陈祈铭的时候她还是鼓励我去追。 不过现在,凌晨的路曲曲折折还是跟陈祈铭走到了一起。 正文 第一章 东方煜独自一人在酒楼喝闷酒。心情烦闷的他,只有借酒消愁。 一个多月前,好友秦远和新婚妻子突然神秘失踪。家里什么都没少,惟独两个人不见了。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这样消失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派人四处寻找,能找的地方都找过了,就是不见人。 以前他出门都会先跟他打声招呼的,这次一声不响就不见了,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了。他也想过去报官的,但那又有何用?连他东方煜都找不到的人,官府就更白搭了。如果真有人赶虏走他们,那他一定叫他后悔一辈子。 走出酒楼,东方煜直接朝秦宅而去。 自从他们失踪以来,他每天都会来秦宅一趟,希望他们那天会突然回来,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回。 秦远自幼丧母,三年前父亲也去世了。家里除了仆人,就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老管家了。秦远交友甚广,但真正的过命之交只有一个,那就是东方煜了。他们从小玩到大,一起读书,一起拜师习武。长大后,又一起创业。杭州城一半的买卖,都是他们开的。在杭州可说是举足轻重,富甲一方。能有今天的成就,与他们过人的商业头脑是分不开的。 站在大门前,东方煜心中五味掺杂。今天的秦府早以物事人非。虽说生意由几大主事的心腹掌管,东方煜亲自把关,并未受什么影响。但他们的失踪是事实,百姓猜测各异,甚至有些人还把矛头直指东方煜,说他兄弟反目早有并吞秦家财产之心,而秦远夫妻也并为失踪,是被他东方煜给害死了。本来就因为好友的失踪一肚子火的东方煜,气得抓狂,无奈他们都是些老百姓杀不的打不得,有理说不清。只能借酒消愁。 刚想上前敲门,门却自己开了,老管家正由门里出来。看着他迈着蹒跚的脚步向自己走来。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人,好像很久没看到他了。想到这里,连忙向老管家走去。走到进前,连忙问道; “秦叔,你可见到那个要饭的白胡子老头吗?” “没有,自从少爷失踪以后,就没在出现过”秦管家答道。 他早该想到的,那个在秦家门前要了三个多月饭的白胡子老头,时在太可疑了。哪有要饭的可一家要的?而且还是照三餐要,给他钱不收,还说什么要饭要饭要的就是饭,决不能收人家的钱。让他到秦府住,他说享不了福,要是住进来不出三天就得翘辫子。那时他们只当他是个脾气倔强的怪老头,现在想想实在可疑,而自己以前却没注意。此人来历决非一般,好友的失踪一定跟他脱不了关系。而现在人都不见了,让他到哪去找啊! 正如他所想,那个白胡子老头可是大有来利。他乃天*,掌管众仙的玉帝。他是为了给自己找接班人,才到凡间来的。他早以算过,秦远就是下一任玉帝的最佳人选,为了进一步了解他,才会扮成叫花子,来测试他的为人的,秦远在不知不觉中,通过了他所有的考验。但当秦远得知一切后,却不原跟他回天庭做什么玉帝。最后他只好连哄在骗,才将他们夫妻带回天庭。 “神仙清心寡欲,淡薄名利,中规中矩,一成不变”。这是几个月来秦远对他们的概括。 本以为天庭有什么好玩的,但当上玉帝之后才发现,这天庭死气沉沉的,神仙一板一眼的,天规又有太多不尽人情。这玉帝当的十在没劲,还不如回去做凡人呢! 想他秦远可是堂堂男子汉,当出可是拍着胸脯保正过的。要将天庭变成一个新的世界,如今这点小挫折就想打败他?天规是吧?神仙是吧?我跟你们杠上了。不把天庭弄个“天翻地覆”,不将你们这些神仙“改头换面”我就不姓秦。我是玉帝我怕谁。 这时候怎么能把好友落下呢?以前被东方煜整的惨兮兮的,这次终于有机会,可以连本带利讨回来了。 东方煜,你很快就有事可干了! 此时秦远的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正在书房看书的东方煜,被突然袭来的一阵心烦打断,不禁皱了皱眉。又来了,这次不知又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说好听点,他东方煜就是乐天派,说难听点就是没心没肺。不知愁为何物,脸上整天挂着那迷死人不尝命的笑容,不知有多少大家闺秀,为此害了相思病。 从小到大,除了当年义父的过世,和近来的好友失踪,让他心情跌入低谷。还没有什么事能让他上心的。他生平最大的乐趣就是整人了,据说秦远就是最大的“受害者”,经常被他整的七荤八素,叫苦连连。他整可以,要是外人想对他不利,他绝对会以十倍的代价整回去。让其下辈子都记得得罪他们兄弟的下场。不管是在杭州城里,还是商界,谁不怕他几分,恐怕那句话或那件事得罪了他,到时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也因此在商场素有“笑阎罗”之称。 在东方煜看来就是跟朋友开点“无伤大雅”的小玩笑,跟商场上的对手开点“伤筋动骨”的大玩笑罢了。 不知从何时起,他每次心烦都会有事情发生。 远的不说,三年前他心烦,随后就传来义父去世的消息。一年多以前,他心烦,结果好友带回来一个叫灵兰的女子,后来就成了秦夫人。三个月前,他心烦,好友和妻子双双失踪。今天他心烦,不知又有什么事发生,是好事还是坏事?还是他们回来了? 东方煜靠在椅子上,闭上双眼,将手放在太阳穴上,轻轻的揉着。 当他在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突然楞住了。就在书桌正前方,站着两个人,一胖一瘦,正看着自己呢。他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他们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自己怎么会不知到呢?如果是仇家来寻仇,自己脑袋掉了都不知道呢。身怀绝世武功的东方煜,耳力超凡,别说他刚才没睡着,就是睡着了,进来人他也能知道。而这次人都到眼前了却没发现。门窗依然关着,他们就像凭空冒出来的一样,实在太诡异了。一时愣在哪没反映。“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想到这里,笑容又在次爬上他的俊脸,一副满不在呼的样子。 站在前面的两人,看见东方煜脸上的表情变化,十分不解地相互对看了一眼。满脑子的问号。 这二人正是玉帝派来的,只要把东方煜平安带回天庭,就算完成任务了。 说起来这二人也够倒霉的了,天庭明令禁赌,而他们却在当班时掷色子,还好死不死的被玉帝逮个正着。本以为这次要进天牢了,玉帝却叫他们下凡,将东方煜平安带回天庭,便可将功补过了。 还没等他们说话,东方煜以先开口说道“来者何人?不经允许,私闯民宅,是何道理?” 胖子一听,用胳膊碰了下瘦子,瘦子连忙答道:“我二人是奉了玉帝之命,特来带东方公子回天庭的。”说完用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东方煜听完,笑着说道:“我与你二人素不相识,就凭你们一句话,就想让我跟你们走,太异想天开了吧!也不打听打听我东方煜是什么人,平生最不相信神鬼这一套了。而你们竟然拿天庭、玉帝来糊弄我,也太小看人了吧?找打”话音一落,两只手以同时出招,拍向二人胸口。 这二人没想到东方煜会突然出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飞出去。只听砰、砰两声,二人分别落在了地上。只见二人脸色发白,双双吐血。 东方煜这两掌用了五成力道,如若打在平常人身上,不死也得少半条命。 但他们不是凡,这一掌虽重,也只是伤到了肉身,并未伤到元神。连忙运功,只见一道光圈在他们身上划过。伤势以好,脸色恢复如出。 看着二人瞬间的变化,大惑不解。难到他们真是神仙?不然刚才又怎会在瞬间恢复? 曾经有个算命的,说他和秦远有及深的仙缘,当时的他,只认为他是为了钱,而今天的事又由不得他不信。 这二人来历不明,好友的失踪会不会和他们有关系?如果真是如此,他到要跟他们走一趟,把好友救出来,捎带着为民除害了。如果他们真是玉帝派来的,那自己跟他们去也无防。思及至此,连忙上前说道:“东方煜不知二位上仙驾到,多有得罪,还请二位上仙多多包含。”说着向他二人深施一礼。 他二人见东方煜靠近,以为他又要出手,连忙做好准备,心中暗想:这东方煜现在只是一介凡人,便有如此身手。倘若他它日未列仙班,天庭恐怕没有几人是他对手。但听完东方煜的话,二人十分高兴。胖子连忙说道:“既然东方少侠相信我们,就跟我们走吧,有什么事见到玉帝就都明白了。” 东方煜刚想问他们怎么走,一到白光却幌的他睁不开眼睛。等在睁开的时候,人以在半空了,而脚下踩的却是一朵云。在看向下面,自己住的宅子正在慢慢变小,云朵带着他们越飞越高。 刚才还有怀疑的他,现在以完全相信了。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座巍峨的宫殿前面,下了云彩,往宫殿里走去。迎面走来的两个人,让他又惊又喜。那个身穿龙袍,头戴皇冠的男子正是失踪的秦远,而那个身着凤冠霞披的女子,正是秦远的妻子灵兰。 现在的东方煜,已经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天庭的真正原因了。 东方煜的神仙生涯也就此开始了。 自从东方煜来到天庭之后,玉帝便拿了一大的天规戒条给他。说是要在天庭当好一个神仙,必须对天规了如执掌,才不至于犯错,不然那天闯下大祸,他这个做朋友的也救不了他。 不就是熟读天规吗,这有何难。 他从小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看了一遍,就记住了。却对这些天规意见颇大,只要有他东方煜在,就非改不可。只是自己初来咋到,人微言轻,说了也是白说。只得暂时忍奈一下,等自己在天庭站稳脚跟在说。 三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如今的东方煜,以今非夕比,早以与众神成为朋友。对天庭的事物了如执掌。 东方煜仔细查看着手边的一打写满字的纸,足有一百多张。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新的天规,这正是被东方煜修改过的天规。 为了修改这些天规,他可费了不少心思。旧天规以施行了上千年,修改天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即要改的和情合理,又能让众仙接受,只有这样才能得以实施。这三个月来,他除了上朝以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天庭书库了。在那里方便查阅资料,研究新天规。现在新天规以完成,在确定无误之后,又将新天规抄录了一份。长出了一口气,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一切准备就绪,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秦远,商量修改天规的具体事宜了。 东方煜出了天庭书库,朝御书房的方向走去。 御书房里,玉帝正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像是在等着什么。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东方煜从外面走了进来。 天庭戒备森严,而东方煜的到来却无人阻拦,任其自由出入。只因玉帝早以传下话,准他在天庭自由出入,即使来见他也不得阻拦。 还没等东方煜开口,玉帝以先开口说道:“我还以为你把我这兄弟给忘了呢,这几个月连个人影都抓不到,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呀?” 东方煜一听笑着说道:“我就是把自己忘了,也不会忘了你的。我可是帮你办了件大事。” “那我到要听听看,是什么大事了” “我觉的这天规不合理,就顺手帮你改了一下,我想你也有同感才是。” 说着从怀里掏出新天规,扔在了桌上。 秦远拿过来仔细地看了起来。 东方煜继续说道:“只等你点头,其它的事我来做。” 秦远听后,抬头看着东方煜说道:“好,你打算怎么做?” 东方煜答道:“我会联络一批神仙,在明日早朝上奏于你,提出修改天规一事,并将新天规呈上,你只要批准就行了。至于实施方面,就交给我和众仙即可。” 听完东方煜的回答,秦远笑着点头说道:“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那我去准备了”说完还没等秦远在说什么,便转身离开了御书房。 等东方煜一走远,屏风后面便走出一人,正是灵兰。 灵兰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笑着对丈夫说道:“这次东方可着了你的道了,你们兄弟也真是的,有什么事就不能明说,偏偏要用这种办法,也不闲麻烦。” 秦远微微一笑,对妻子说道:“这样才有意思,一想到东方有一天也会被我设计了,就甭提有多高兴了。”说完便开怀大笑起来。 灵兰看见丈夫这个样子,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次的事要是被东方知道了,丈夫少不了又得被恶整一顿了。” 秦远早有修改天规之意,但自己身为玉帝又不好一意孤行,便想到借东方煜之手。本可以直说的,但为了将好友一车,才以熟悉天规为由,将天规拿给东方煜看,算准他看后,必会起修改天规之意。到时候他就可坐收“鱼翁之利”了。 正如计划的一样,新天规顺利实施了。 但新天规第132条却被搁置下来。 第132条天规明确规定:在无间地狱中受刑的妖魂,若能弃恶从善,改邪归正,并通过鉴心炉的考验,便准其从反人间,在修真身。等功得圆满之时,准其重反天庭,位列仙班。 那些在人间犯下大错之人,他门死后会被带到十八层地狱受罚。而那些在天庭或凡间兴风作浪的妖怪死后,魂魄便会被抓到无间地狱受刑,永无出头之日。一但把他们放出去,定会祸乱一方,残害百性。到时天下就真的永无宁日了。 鉴心炉是上古时期,从天外天飞来的一件神器,有灵性,可随意游走,拥有神秘力量。就像一个炼丹炉,但却大得多,可容下一个成人,不管是仙、是人、是妖,站在炉中所说的话,是否出自真心,盖上炉盖,不消片刻便见分晓。如若出自真心,打开盖子便会安然无恙。如若并非出自真心,便会化做一缕青烟,消失在天地之间,因此得名。后来被天帝所得。放在天庭宝库中,由专人看管。只可惜在一万年前的天劫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对其下落有三种说法:一是掉落凡间下落不明,二是被魔王抢走,带到了魔界,三是天帝怕其落在妖魔之手,为害世人,便合众仙之力将其毁了。 事隔万年,当年的神仙早到天外天修行去了,要到那里去找它啊? 在东方煜的努力下,众仙终于做出让步,只要他能找到鉴心炉,此条天规便有效。 东方煜会加这一条是有原因的,他在天庭书库中翻看古籍时,无意间发现了上古神仙留下的羊皮卷,上面记载了鉴心炉的失踪原因,和所在地。 原来在魔王攻打天庭之时,天帝怕鉴心炉落在魔王手里为害世人,便合众仙之力,将其锁在一个由玄铁打造的大箱子里。并设下咒语,沉入天河中。只有在月圆之夜,月亮在天河中投射的倒影,便是鉴心炉所在地了。 八月十五,天河岸边。玉帝和众仙正焦急的等待着,东方煜下去以有半个时辰了,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天河可非同一般,不管多大的风,河面上都不会起一点波浪,河水处于静止状态,只要有动西落入河中,河水就像活的一样,即可出现一个大旋涡,将其带入河底,在也出不来了。相传这河里住着很多怪物,但却没人见过。所以天河岸边有很多天兵把守,禁止任和人靠近。 原来的天河只是条普通的河,在一万年前,河面不只何故,波涛凶涌,在河底不段发出怪声。自那以后,天河便成了死河。 东方煜不顾玉帝和众仙的阻止,执意要下天河。在确定月亮在河中倒影的准确位置,便飞身跳入河中,随即被一个大旋涡卷入河的深处。东方煜身为神仙并不怕水,闭上眼睛,任由旋涡把自己带入河底。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了河底。东方煜睁开眼,发现置身于一片海草中。在岸上看,这河水浑浊不清,但到了河底,这河水却又异常清彻,各种水草丛生,十分壮观。 正在此时,东方煜脚下传来一阵晃动,东方煜赶紧向一旁闪去。定睛一看,刚才自己落脚之处,有一个黑色的大箱子,被水草围在中间。这箱子应该就是装鉴心炉的宝箱了。但刚才的晃动是怎么回事?难到它能感应到自己? 箱子上贴着封条,这封条可不一般,闪烁着金光,是被天帝下过咒语的,不知解法是打不开的。东方煜走上前一挥手,箱子周围的水草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个一人多高的大箱子出现在东方煜的面前。 东方煜微微一笑,这就是封存鉴心炉的宝箱无疑了。 早以将咒语记得烂熟的东方煜,正要念动咒语开启宝箱,突然从箱子里钻出一缕红色的烟雾。东方煜来不急多想,连忙一个纵身,跳到了一旁,将真气聚于右手,随时准备着出手迎敌。 只见那红色烟,雾瞬间变化成一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红衣,长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从箱子里出来,还真以为是那位神仙新收的小徒弟呢! 小男孩站在原地,上下打量着东方煜。而东方煜也在打量着这个小男孩。 还没等东方煜开口,那个小男孩以双膝跪倒说道:主人,我等了您一万多年,您终于来了。”东方煜听后微微一楞说道:“你是谁?我与你速不相识,为何口称主人?。” 那男孩答道:“回主人的话,我是鉴心炉所幻化而成。当年因法力不足,被天帝抓到,后来真身又被封在这宝箱里,今日您的到来,正明我们有缘,而你正是我要找的主人。” 东方煜念动咒语,箱子瞬间大开,里面露出了鉴心炉。只要他把鉴心炉带到上面,看众仙如何反对? 正当东方煜沉进在获得的鉴心炉的喜悦中时,那男孩却突然化做一缕红色烟雾,直奔东方煜而来,来不急躲闪,那缕红色烟雾以到眼前,消失在东方煜的胸前。东方煜只觉的胸口一凉,连忙查看,才发现就在自己的胸口,出现了一个红色炉形印记。东方煜一时之间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听一个声音说道:“你以正式成为鉴心炉的主人,并与之元神和二为一,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变化鉴心炉的大小,以便携带。” 本想问的在清楚些,可那个声音却消失了,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正文 第二章 乐极生悲 天庭宝殿上众仙云集,热闹非凡。大家正在为这次的斗酒比赛出谋划策。 自从秦远当上玉帝之后,不但天规改了,就连整个天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一板一眼的众仙,和今日谈笑风声的众仙,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也许这就是老玉帝选中秦远的原因吧! 秦远静静地坐在宝座上,若有所思的看着殿上七嘴八舌的众仙,好像他这个玉帝不存在一样。不是众仙不把他这个玉帝当回事,而是现在不是上朝时间。当出修改天规时,为了获得众仙的支持,采取“上朝为臣,下朝为友”的策略,才会造成今天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正是秦远所期望的。 斗酒比赛在即,身为主办人的东方煜、杜康、刘林三人,却不知跑到哪去了。 身为酒仙的杜康,他所酿的酒,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站在荣誉最高峰的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将自己的衣钵传成下去。为此他在天*到处找徒弟,若大的天庭却没有他中意的。想拜他为师的无计其数,但就是没有让他满意的,最后只得下凡寻找。偏巧在一家酒馆里,看到了与人比酒量的刘林,便一眼就相中他了,执意要收刘林为徒。刘林当时二十出头,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素有“千杯不醉”之名,哪肯屈居人下。 看外表最多只有三十多岁的杜康,实际上已经一千多岁了,但这些刘林并不知道。在他看来,杜康比他大不了多少。想收他为徒门都没有。 为了让刘林真心实意拜自己为师,可是没少下功夫。不管他怎么努力,刘林就是不答应,到后来一看到他就躲的老远的。最后逼的他不得不使出撒手锏,与他以酒会友。如果杜康先喝扒下,就不在提收徒一事,并立刻走人。如果是刘林先喝扒下,就立刻拜杜康为师。 “杜康醉刘林,一醉整三年” 自从杜康收了刘林之后,就在没有离开过天庭,如今突然失踪,难不成又去凡间了? 至于东方煜,自从得了《百草奇书》之后,就到处找书中记载的奇花异草,天上人间没有他去不到的地方。就连"::::天之崖,海之角"::::也不知去过多少回了。东方煜为了证实书中所记药效是否属实,会三不五十拿众仙试药,如果不是他平时乐于助人,经常拿这些草药帮助大伙,早就引起公愤了。 此时的秦远,早就练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力。看他气定神凝的样子,谁会想到他此时心中的不安呢? 自从几天前,秦远发现天机镜被人使用过后,心中就在也无法平静下来。 当年老玉帝临走时,给了他两面宝镜,一是搜神镜,二就是这天机镜了。而天机镜的使用方法也只有秦远知道。搜神镜可以找到在凡间的神仙所在,想找到在下界的某位神仙,只要他的仙气尚存,就一如反掌。而天机镜可以预知未来,并藏有去天洞的地图。天机镜所显是的天机不可外泄,更不可更改,否则会遭天遣。因此秦远一直没用过。 但这次为了查明使用者的目地,他特意查了一下天机镜的使用记录。 这一查不禁吓了一跳,此人不但查了“天洞”的所在,还查了东方煜的未来命数。此人查“天洞”所在,本是在意料之中的事,但查东方煜的命数却让他很意外。 在天边的某处有一个巨大的洞,被称为“天洞”,它是通往“天外天”入口的。 “天外天”是个神秘莫测的异世界。很多人想一探究竟,但都有去无回。相传“天外天”有一种石头,在“天外天”只是普通的石头,一但离开“天外天”就会变异成拥有无穷能量的“能量石”,拥有它变可将自身的力量无限提升。 就连当年的魔王也试图通过“天洞”去往“天外天”。 天帝为了防止后人去“天外天”,变将去往“天外天”的所有地图都销毁了,并用补天神石将“天洞”给封死了。如果不知道准确位置,就算到了哪里也发现不了。天帝早以不在天庭,现在知道“天洞”所在的只有天机镜了。 他只是奇怪那人为何要查东方煜的命数?即使要查也是查他这个玉帝。查东方煜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东方煜本人,出于好奇想知道自己的命数,但以他对东方煜的了解,东方煜绝不会做这种事。二是东方煜的仇家,找机会将东方煜置之死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动用天机镜查了东方煜未来命数,结果让他大为吃惊。东方煜最近将遭遇天劫,虽说无法查出具体是怎样的劫难,幸好天机镜显示此劫福多祸少,这让秦远略感安慰。但如果真有人对其不利,从中做梗,那就很难说了。 秦远身为玉帝,掌管天、地、人三界,拥有着无与伦比的权利,却不能逆天而行,不然整个天庭都会遭天遣。他想帮好友度过此劫,又怕连累众仙,让他左右为难。如果他不是玉帝,而是一介草民,便可毫无顾忌的与好友共进退。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哪个使用过天机镜的人。替东方煜扫平一切障碍,让他可以平安度过此劫。 避免打草惊蛇,秦远只能私下调查。 天庭神仙众多,逐一查过是不可能的,在者说能使用天机镜的,必是法力高强的神仙。虽然范围缩小了,但几天下来仍毫无头续。 查不到神秘人,又没有东方煜的消息,使秦远这几日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东方煜是个有使有终的人,以他的性格不应该到现在还不回来。使秦远不禁怀疑天劫已经应验,或者东方煜已遇害了。 心烦意乱的秦远,将目光再次落在众仙身上。无意间看到了一张诡异的脸,使他心中一振。秦远皱了皱眉,在定睛一看,此人表情于众仙无疑,并无异样。难到自己看错了? 他不是别人,正是掌管天河的大将军---吴雍。当年曾极力反对东方煜修改天规一事,对于神仙可以成亲一事大为不满。东方煜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他娶了天庭中人称“夜叉在世”的飘飘仙子。成亲没多久,便成了天*下人尽皆知的“妻管严”。难到他就是那个神秘人? 陷入沉思的秦远,并没有注意到跑上殿来的天兵,直到那天兵开口说话,他才回过神来。 那天兵来到殿上,急忙跪倒说道:“起禀玉帝,小童在殿外求见,说是有事要见您”。 一听是小童,秦远不禁一楞。这小童不是别人,正是鉴心炉的化身,小童这名子还是东方煜给起的呢。自从得到鉴心炉之后,小童从来没离开过东方煜身边。如今只有小童出现,让秦远十分不安,既想快点见到小童,知道东方煜的下落,又怕会带来东方煜出事的消息。急忙对天兵说道:“速传他上殿”。 不一会,一个穿着一身红衣,十多岁模样的小男孩来到殿上跪倒说道:“小童见过玉帝” “起来说话” “谢玉帝” “为何只有你一人回来?其他人呢?” “回玉帝,主人说他们会在斗酒比赛当日赶回来,还说酒仙以经准备好比赛时用的酒了,请玉帝和众仙放心”。 秦远听后点了点头,这才放心。继续问道:“你门这些日子去哪了?为何不现在回来呢?” 小童听玉帝问话,连忙答道:“回玉帝,主人说比赛用酒不够好,便和酒仙商量将其换上陈年佳酿,但考虑到酒库存酒有限,跟本不够比赛之用。为了有足够的酒,主人便和酒仙二人一起找醉草去了。” 秦远一听忙问道:“醉草有什么用?和这酒又有什么关系?” 小童说道:“回玉帝,将醉草汁液兑到酒里,会使新酿的酒变成陈年佳酿。因醉草的生长习性特别,要在土中生长十年才会破土而出,所以能看到的最少也有十年以上了。不仅如此,十年生醉草能让普通的酒变成十年佳酿,百年生醉草能让普通的酒变成百年佳酿,依次类推,这才是醉草的真正神奇之处”。 不等秦远开口,一位“嗜酒如命”的神仙以先开口问道:“你家主人可找到百年醉草?如果能用百年陈酿斗酒,我要先喝它个三天三夜在说”。 说完便开怀大笑起来。 小童笑着说道:“回上仙,我家主人没有找到百年醉草,不过却找到了千年醉草,不知这个答案上仙可满意?” 一听千年醉草,忙笑着说道:“满意满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斗酒比赛当日,众仙云集。一切准备就绪,就等东方煜三人出现了。 就在这时,在大殿门口处走来三人,正是东方煜、杜康、刘林。小童一见,马上化做一道红光,消失在东方煜的胸口处。 东方煜看了看众仙,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走到以打开的酒坛前面,打开瓶盖,将瓶中液体在每个酒坛里都滴了一滴。 这正是千年醉草的汁液。 这些酒本就是上品佳酿,在加上醉草之后,更是酒香四溢,让众仙垂涎不以,个自拿起身边的酒坛大口的喝了起来。这酒早在加了醉草以后,就变成了千年陈酿,酒劲儿自然不小。没过多久,大殿上以是狼籍一片,几位不胜酒力的神仙以有些醉意。与往日大不相同。 东方煜看着众仙的样子,心里早以乐开了花。 秦远看着东方煜的表情,心中不免有些担忧。 正在这时,突然飞来的一快大石直奔东方煜而来。速度之快,秦远还没来得急出手,东方煜就以被大石击中胸口,飞了出去,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杭洲城北二百里外的深山老林,奇峰峻岭,古木参天,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因时常有猛兽出没,就连猎户也不敢进去。如果不是有一条官道从林边经过的话,恐怕这附近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在外面看,山高林密,让人望而止步。但里面却是山清水秀,别有一翻天地。 深山老林多有奇珍异兽,这里也不例外。因人迹罕至,没有外来因素的干扰,使得许多灵兽得以修炼,到是出了不少精灵妖怪。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妖怪也有好坏之分。 有些妖怪仗着有点本领,就总想称王称霸,急进所能地打压同类。而有正义感的妖怪便纷纷起来反抗,争斗不断。两天一小架,三天一大架,一直不曾平息过,众妖早就习以为长了。 古语有云:“一山不容二虎”。 在很久以前,狮怪和虎怪是一对好朋友。它们一起修练,又一同幻化成人形。他们立志要一同修成正果,有朝一日可以位列仙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心成仙的虎怪整日呆在洞中修练,而心浮气燥的狮怪在修成人形后不久,就对修行失去了兴趣。在它看来,像这样的修行不知道等到那年才能成仙,还不如称霸一方,在人间做个大王来的快活。 他知道虎怪不会同意,便一直没告诉虎怪,总找各种借口出来实施它的计划。 随着野心的不断彭胀,狮怪性格大变,冷莫无情,弑杀成性,对同类更是心狠手辣,稍有不服便会死于非命。 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狮怪的所做所为,还是被虎怪知道了。性格刚正的虎怪当下找到狮怪,劝其改邪归正,从归正道。此时的狮怪那里肯听虎怪的话?当出之所以瞒着他,是因虎怪法力高强,不想多一个强敌罢了。 现如今事以败漏,唯今之计只有将其除掉,斩草除跟,免留后患。想到这里,狮怪突然出手,直奔虎怪胸口而来。虎怪万没想到狮怪会对自己痛下杀手,想躲以来不急,赶紧凝聚真气护住心脉,硬生生挨了狮怪一掌,被打飞出去。虎怪深知自己此时以敌他不过,便借此机会逃掉了。 狮怪本以为这一掌虎怪必死无疑,可却让他逃了。等他想追之时,虎怪以不见踪影了。 没了虎怪的顾忌,狮怪更加为所欲为了。众妖对他是敢怒而不敢言,整个森林被他搅的乌烟瘴气的。本以为大位稳坐的狮怪,更加残暴不仁。但好景不长,伤愈的虎怪联合了一批正义之势反抗狮怪。论法力,虎怪远胜狮怪,论计谋,狮怪远胜虎怪。两方齐虎相当,多次交手也没分出个上下来。至今以斗了一百多年了。 这次虎怪约狮怪在黑山一决胜负,这是一次忧关大伙命运的大战。双方都做足了准备。 森林中大部份动物都去观战了,整个森林显的空荡荡的。 在森林深处,随处可见有百年树龄的大树,树干粗到一个人都搂不住。靠近树跟的地上的树叶因年深日久,以积了老厚一层,踩上去软软的。 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散落着一些折断的树枝。抬头向上望,遮天蔽日的枝叶出现了一道大缝,这正是树枝折断后留下的。而使树枝折断的“罪魁祸首”,正是不远处的一团红色光球,红光围绕,看不清里面到底有什么。随着时间的流逝,光球所发出的光逐渐弱了,最后几乎要消失了。现在以能清楚的看到里面,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衣着华丽,双目紧闭,面无血色,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如果不是胸口偶尔的起伏,一定会被当成死人的。此人正是失踪的东方煜。 东方煜被大石击中的一霎那,虽然小童挡在自己前面,但还是被打的飞了出去。在失去意识前,唯一想到的就是自己完了。 不知过了多久,东方煜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跟本看不清楚周围的环境,唯一的光源就只有悬在空中的圆球体,它所发出的光弱到勉强看清自己的手。他想起来了,自己被打中胸口飞了出去,下意识的抚了下胸口,并没有疼痛的感觉,难不成自己以经死了?这里不是地府,这是他唯一肯定的,自己到底置身何处呢?他想用飞行术到空中看看,却发现自己跟本飞不起来,在回手打出一掌,竟一点力道都没有,这使东方煜心中一惊,自己竟然法力尽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正当东方煜迷茫之际,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主人……主人……快点儿醒来吧!我的元神受损,最多能支持七天,七天之内不能醒过来的话,将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到那时没了法力的保护,肉身会有“尸魂”生成,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尸魂”复活,这世上又会多一具僵尸了。主人……主人……”。 听道“尸魂”两个字,东方煜不禁心中一颤。他已听出是小童的声音,现在不用人说也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虚祢梦境。 人在将死之际,魂魄会有微乎其微的几率进入“虚祢梦境”。 “虚祢梦境”似梦非梦,又与梦境有点相似。梦是无意识的,总有醒来的时候,但“虚祢梦境”却让人意识清醒,永无止境。相传里面没有时间和空间,无边无际。如果能出来,就可以复活,出不来就会永远昏迷不醒,或者就此死掉。显然他属于后者。 人在死后,会受环境影响,在体内生成“尸魂”,只要条件充足,便会复活,变成僵尸。如果条件不足,“尸魂”便在尸体中处于休眠状态。而这样的尸体将永不腐烂,就像睡着了一样,只要有足够的条件,“尸魂”随时都有可能复活。所以凡间便有了镇尸珠之类的东西,以镇住“尸魂”使其无法复活。 对凡人来说,这样的几率小之又小,但东方煜是神仙,这种变化自然高得多了。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变成僵尸,东方煜就不寒而栗。如果让他选,他宁愿尸骨无存,也好过现在这样。 东方煜下定决心一定要出去。 自己身为一介天神,不能造福人类也就算了,现如今还要留下个大祸根,这启是他东方煜的所为?思及至此,东方煜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不知跑了多久,他实在跑不动了,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连走的力气都没了,倒在地上。即使这样东方煜也不肯停下来,扒在地上一点一点的往前爬。直到失去意识…… 东方煜慢慢地睁开眼睛,一道刺眼的光线,让他赶紧又把眼睛闭了起来。 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的东方煜,用手挡住被刺疼的双眼,不明白这强光到底从何而来。过了好一会儿,清醒过来的东方煜心中一动,难不成自己以回到现实了?他想在次确认一下,可又怕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迟迟不敢睁开眼睛。忽然传来了风吹树叶的声音,他静静地听着,直到确信这不是幻觉,而是真实存在的,这才再一次睁开双眼。这次为了避免被光幌到,东方煜用手挡在眼睛上面,等完全适应之后,才将手拿开。放眼望去,周围除了树还是树,看样子以有些年头儿了,自己应该置身在一片老林中。枝叶茂盛,遮挡了大半阳光,苔鲜随处可见,很难有阳光射下来。自己正躺在一棵参天大树下,而那道光线正是从上面射下来的,茂密的枝叶有一道很显眼的大缝,地上散落着折断的树枝,这应该是自己掉下来砸断的。 树叶以经干了,树枝也以半干,自己应该昏迷很久才对。 东方煜稍微动了一下,胸口便传来一阵剧痛,疼得他皱了皱眉。过了好一会儿,东方煜才试着运气疗伤,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东方煜不禁叹了口气,自己伤成这样,法力尽失是在所难免的,能活命就以经是奇迹了。只是现在没了法力,仙气也消失了,别说众仙了,就算是玉帝的搜神镜也找不到自己了。现在只能靠自己了。 在这种地方随时都会有野兽出现,自己以在这儿呆了这么久,恐怕早以被野兽盯上了。以前有小童的法力相护,自然没事,现如今没了这层保护,说不定那时就成了野兽的腹中餐了。一提到吃,东方煜也觉得饿了,但目前耽误之急是先离开这里。为了以防万一,东方煜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蹒跚的走到树枝跟前,费了好大劲才折下一段粗一点的树枝,既可当拐棍又可防身。 东方煜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提防着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野兽。偶尔在地上发现的一两枚熟透的野果,使东方煜可以暂时充饥。 走了老半天,连个动物的影也没看见,东方煜的心理开使打起鼓来,这到底是什么森林?怎么连只鸟都没有呢? 没有了野兽的威胁,使东方煜紧崩的神经放松了不少。伤口以恶化,必须快点找到疗伤的草药,不然不被饿死也会因伤势过重而死的。 东方煜熟读医书,认实的草药颇多,对其药理药性更是了如执掌,但这片林子好像跟他作对一样,连一种草药都没看到。 难到我东方煜真要死在这里不成? 正文 第三章 雪上加霜 雨以下了两天了,虽然不大,但却不曾停过。太阳以两天没露面了,天空灰蒙蒙的,目光所及之处都被乌云遮着,连点缝隙都没有。抬头向上望去,乌云好像马上就挨着树梢了。 一棵空心的大树下,东方煜倚在树洞口,微闭着双眼,脸色灰白,满脸的病容。 东方煜好不容易找到有草药的地方,本以为自己得救了,可找了老半天,其它的草药到是不少,就是连一味治伤的都没有。大失所望的东方煜本想到别的地方找找看,可偏巧又下起了雨。 这老龙王也真会挑时候。 龙王在天上施雨,他在地上,没有法力无法告知龙王自己的所在,就算喊破喉咙也无计于是,龙王又听不见,现在只能靠自己了。 一连下了两天都不见晴,东方煜的心情比这天气还差。躲在这大树洞中,虽然没被雨淋到,但因没有治伤的草药,伤势以开使恶化,东方煜以感到自己正在发烧,在拖下去的话恐怕是离死不远了。 东方煜无力的抬头看了看天,这雨连点要停的意思都没有。东方煜回身钻进树洞,没过多久就沉沉睡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东方煜从睡梦中醒来,看了看外面,不禁喜出往外。几天不见的太阳终于出来了。事不宜迟,自己以耽误太多时间了,必须尽快找到治伤的药才行。想到这里,东方煜从树洞中走出来,看了看天,万里无云,瞧这架式应该不会在下雨了。 东方煜用手中的木棒拨开草丛,仔细的寻找有没有治伤的草药。 突然,东方煜手中的木棒停在了半空,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就在前面不远处,有一片奇怪的草地,那些草外形与平时所见的草没有两样,但颜色却大不一样的。此草分为两种颜色,一半红一半黑,十分咋眼。 东方煜揉了揉眼睛,在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后,紧走几步来到怪草前,伸手拔起一株怪草,让它迎着太阳,只见断根处出现了黑色的小水珠,水珠越聚越大,最后掉在了地上,变成了黑色的石头,就像黑色的玛瑙珠一样。 看到这里,东方煜高兴不以,他以可以肯定自己找到了传说中的疗伤草。 疗伤草也是《百草奇书》里记载的一种奇珍异草。 当年天帝掌管天下之时,下令在天庭修建书库,以便将天下书籍进收其中。在天廷书库建成之后不久,在一次清点书籍时,发现了一本只有四个字的怪书,全书有三百多页,却只有封面写着《百草奇书》四个字,里面竟然一个字都没有。本以为丢掉算了,可却不管你丢多少次,都能在下一次清点时看见它。没人知道它从何而来,一时之间,此事在天庭传的沸沸扬扬,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只能当成一本无字天书,安放在天庭书库里,无人问禁。直到东方煜无意间得到它,才让它可以从见天日。 说来也怪,此书到了东方煜手中,竟然变得有字了。 而《百草奇书》并非只有一百种,全书分为三章。第一章为奇草篇:记载着一百种天地之间生长的具有神奇作用的奇花异草,不仅如此,就连具体生长的环境和地方也有详细的记录。第二章为仙草篇:记载着一百种对人体有宜的草药,对它们的习性、药效和样子都有记载,只是以不知具体所在了。只能成为一个让人无限联想的传说了。第三章为神草篇:记载着一百种对人体有害的奇异草药,幸好它们以绝迹,随说有点可惜,但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加起来整三百种,也许此书是以此得名的也说不定。 而在奇草篇中所记的一百种奇珍异草,以被东方煜找到,而至于药效,东方煜早以在众仙身上试过了。先前的醉草就是其中一种。此时东方煜手中所拿正是仙草篇中的一种,没想到竟然让东方煜给碰到了,怎能不叫他高兴呢? 在《百草奇书》中有明确记载:疗伤草颜色与众不同,红黑个半,在将其拔出后,其根会有黑色液体流出,落地之后就会变成黑色的“石头”,就像黑色的玛瑙一样。将“黑玛瑙”吃下去,不管你有多重的伤,都会在瞬间痊愈。 东方煜拿起一颗“黑玛瑙”就要往嘴里放,就在要放入嘴里时,却突然停住了。看着手中的药,东方煜不禁有些怀疑,这真的可以治好自己的伤吗? 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东方煜差一点疼昏过去。自从醒来之后,每天的这个时后,伤口都会发作,而且越来越厉害了。他以没有时间了,要么等死,要么吃下去历时必命或是痊愈,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东方煜盯着手中的“黑玛瑙”,心一横,张嘴将其吃了下去。 东方煜只觉得一股凉气传传遍全身,不禁打了个寒战,一阵眩晕时东方煜失去了知觉,身子一歪,倒在了草丛里。不知过了多久,东方煜终于醒过来了,看了看四周,确定自己还活着,难到真是药起作用了?东方煜试探性的将手放在了胸口,却没有意料中的疼痛,使东方煜大感意外。自从受伤之后,每次碰到伤处都会疼上好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没感觉,在用力按了下胸口还是没疼。东方煜赶紧坐了起来,结开衣服,不禁楞住了,胸口的伤以不见了,连点痕迹都没留下,那里像受过伤啊!而胸口的红色炉形印记还在,说明小童还活着,这一发现让东方煜安慰了不少。连声唤道:"小童……小童……”,喊了半天,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自从他醒来之后,不只一次试图叫出小童,却一点回应都没有,想确定小童是否还活着,也因胸口有伤的原因而无法查看。如今以确定小童没死,虽然没有反应,也让东方煜略感安心了。 略微一提气,东方煜发现自己法力虽为恢复,但因未成仙之前有武功在身,虽说真气不足,但招式纯熟,纵使现在遇到什么猛兽,即使无法将其制服,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不是他杞人忧天,只是这几天林中的动物越来越多,好像一下子冒出来的一样。这个森林太奇怪了,似乎越来越神秘了。如果不是法力尽失,他到想继续留在这里一探究竟不可。 以现在看到的野兽来说,自保是没问题,但谁能保证没有更凶猛的怪兽出现呢?若大个森林,什么怪物没有?即使出现几个妖怪精灵也不足为奇了。现在天色以晚,在这密林中乱走实在危险,只有等天亮在做打算了。 东方煜看了看周围,这里十分开阔,连个可以躲避的地方都没有,实在太危险了,趁天还没有太黑,自己必须尽快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过了今晚在说,而此时东方煜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自己先前藏身的树洞了,幸好离这里不远,想到这里,东方煜赶紧从地上拾起木棍,看了看,以前自己靠它支撑走路,现在虽说伤以痊愈,用不着它了,但森林中危机四伏,拿着它也可作为防身之用。 东方煜径自朝树洞方向走去。 晚上的密林更让人恐惧,风吹着树枝不断摇晃着,好像无数妖怪在跳舞,不时传来的个种动物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树洞中的东方煜以沉沉睡去,对外界的声音浑然不觉。 午夜十分,东方煜被疼醒了,四肢百骸传来的剧烈疼痛使东方煜冷汗直冒。身体不断的颤抖,好像有无数双手要将自己捏到一起似的。即使如此,东方煜的脑子却异常清楚。 在天庭时,闲来无事的他,除了捉弄众仙外,就是在天庭书库中看书了。对各种疑难杂症和各种中毒之后的症状了如执掌,对自己现在的情况却不知道是何原因。如果是中毒,又会是什么毒呢?在这树林中除了野果之外,自己并未吃其它东西啊? 除了一样——疗伤草,想到这里东方煜的心里凉了一半,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现在的症状正是吃了妖精草的反应。那么下午所吃的就不是疗伤草,而是与疗伤草有同等药效的妖精草。 在《百草奇书》中第三章神草篇中,记载着一种与疗伤草一模一样的妖精草,它们不紧长的一样,同时也有疗伤草的功效。只不过它还多了一个可怕的地方,就是会让吃下他的人变成各种动物。而这只是普通的妖精草,只要一年后就会变回原形了.还有一种妖精王草,吃了它就会变成人不人动物不动物的妖怪.不但无药可解,还会终身变不回来.书中还明确记栽了如何区分它们,只要有法力,不管神仙还是精灵妖怪都能轻易将它们区分开.妖精草有灵气,疗伤草没有的灵气,而妖精王草的灵气在十丈之外就能感应到. 东方煜是神仙不假,但却是个失去法力的落难神仙,哪里分得出来啊? 真是屋漏偏逢连雨天,此时的东方煜只有等了,希望自己吃的只是普通的妖精草.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猪八戒. 不知何时身体的疼痛以消失了,东方煜疲惫的闭上双眼,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待他的将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太阳以升的老高了,不时传来的鸟叫声,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在一个大树洞里,一只白色的成年狐狸睡得正香,一点要醒的意思都没有. 东方煜一觉醒来以是中午了,自从掉到凡间之后,还是第一次睡的这么久的。感觉神清气爽,格外有精神。腹中空空,是该出去找点吃的了。 正要起身的东方煜,终于发现不对了。自己的衣服怎么变大了?不对,是自己变小了,也不对,那跟本就不是自己。那个长着一身白毛,还有抓子的东西,怎么可能是自己呢? 东方煜一时之间大脑出现了空白,昨天发生的一切在眼前不断闪过。 先是吃了疗伤草,使自己的伤得以痊愈,然后半夜被疼醒。妖精草,自己误食了妖精草,那个使天篷元帅变成猪妖而无法变回人形的妖精草。 当年还是老玉帝掌管天下的时候,天篷元帅因触犯天规,被贬下凡间受十世轮回之苦。在第三世时,遇到意外,使天篷元帅投错了胎,变成了猪。 整日里除了吃,就是睡,长的飞快。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 主人要娶姨太太,张灯结彩,杀猪宰羊,天篷元帅第一个就被选中了。 眼看着就要上“断头台”了,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了,绳子却意外折了。捡回一条命的天篷元帅冲出人群,拼命的往树林里跑。也不知跑了多远,发现以无人追来,便躺在草地上休息。正赶上太上老君路过,看到一头家养的猪在睡觉,身上竟有些许仙气,上前一看,原来竟是天篷元帅。知其所受劫难,念其曾同殿称臣,便想帮他一把,助他变回人形。又怕逆天而行,就把一棵能让其变回人形的丹药仍到了草丛里,能否找到一切就看天意了。 天篷元帅在草丛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颗药丸,也没看是不是太上老君给的那颗,就吃了下去。倒在草地上就睡着了,半夜被疼醒,还以为是变回人形的必经之路,从此这世上就少了一头猪多了一个人。只可惜这世上是少了一头猪,却多了一只猪不猪,人不人的妖。 天篷元帅以为是太上老君捉弄自己,变一状告到了玉帝那里。结果却是天篷元帅误食奇毒,变为猪妖,无有解药,此乃天意,与太上老君无关。 不知为何此事却被满了下来,对外只说是投错胎才变成猪妖的。后来东方煜拿《百草奇书》给太上老君看,才从老君口中得知了这一秘密。为此东方煜特意到当年的地方去了一趟,结果那里早以变成一片汪洋了。那里还有妖精草啊! 东方煜看了看这一身的白毛,变猪妖是不可能的,但难保不会是其他什么妖。与其当一辈子的妖,还不如变个什么动物呢! 现在的它,只想找个小溪照一下,看看自己到底变成什么了。 两条腿变成了四条腿,这走路还成了问题。也不知哪条腿拌到了哪条腿,摔了个结实,好不容易站起来,又被自己给拌倒了。就这样东方煜像小孩学走路似的,在摔了N次之后,终于可以正常行走了。 此时的东方煜最怕遇到野兽了,连跑都成问题,不被吃才怪。 看到偶而出现的野鸡、野兔,东方煜的肚子就叫个不停。想当出在天庭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现如今连吃上一只烤鸡都成了问题。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恐怕自己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这树林里了。 正往前走的东方煜,突然停住了,眼睛盯着前面不远处,那里有一个长着黑毛的动物,好像在捕猎。东方煜正要离开,只见那动物突然像前一扑,变抓到一只野鸡,速度奇快。直到现在东方煜才看清,那长着黑毛的动物原来竟是一只黑狐狸。东方煜不禁摇了摇头,在心里笑自己“草木皆兵”。 此时的黑狐狸已经发现了它,嘴里叼着野鸡盯着东方煜,充满了敌意。 看在眼里的东方煜,不禁暗自偷笑,凭自己现在的情况,别说抢了,就是跑也跑不过它。 东方煜看了看被黑狐狸摁在爪子下的野鸡,如果能吃就好了。想到这里,东方煜的肚子便叫了起来。自己还没这么想吃过鸡呢!有种想抢过来的冲动。一定很好吃吧?不知道吃起来会怎样,东方煜想着想着便要冲过去。随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自己又不是狐狸,怎么能去抢活鸡吃呢?一定是太饿的原因,东方煜安慰着自己。但心中的不安却越来越强烈了。 东方煜用力甩了甩脑袋,希望把这些荒唐的想法甩掉。让自己尽量不去想那只鸡。又继续向前走去。 没走多远,又不自觉地向黑狐狸的方向看了一眼,此时的黑狐狸以叼起野鸡,一溜烟儿的跑到树丛里不见了。瞧那样子,好像慢点,猎物就会没了似的。 望着黑狐狸消失的地方,东方煜心烦意乱。 已经很久没这种感觉了,自从当了神仙以来,这还是第二次。就连自己被石头打下凡间都没任何征兆。 当年东方煜下天河之前,也曾心烦过,本以为凶多吉少,却没想到得到小童这个左膀右臂。而而这次又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了? 一想到被打下凡间的事,他就决得那里不对劲儿。整个天庭神仙众多,怎么就打自己呢?这么大的事,自己居然一点感应都没有,这可是自有记忆以来头一回。自己没感应也就算了,就连小童也没发现危险的来临就说不过去了。 小童有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不管他到那里都会带着小童,每次都能在危险来临之前告诉他,也因此没次都能逢凶化吉。而这次却是例外。 想不出结果的东方煜,只能继续寻找水源。 前面出现了许多动物的脚印,踩出了一条“路”,朝一个方向延伸。根据经验,东方煜判断这条“路”的尽头,一定是水源。 沿着脚印向前走没多远,就听见有水流的声音。慢慢靠近之后,才发现前面是一条小溪,有几只动物正在喝水,看站在水中的动物,可以判断出溪中的水不足半尺深,在往下游几乎没有水,所以动物都聚集在这里。正在这时,一头凶猛的怪兽也来喝水,正在喝水的动物四下奔逃,一只跑的稍慢的跳羚被扑上来的怪兽咬住了脖子,当场毕命,成了怪兽的午餐。 东方煜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将身体向灌木丛靠去。 幸好自己没去喝水,不然非得送命不可。 此时的溪水以被搅的浑浊不堪,那怪兽看了看,又朝上游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会,随即低头喝起水来。喝饱之后,叼着猎物消失在了密林深处。 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东方煜,也向上游看了看。前面不远处,有一可巨大的水潭,水便是从哪儿流下来的。水潭的一侧靠着山壁,山上的泉水顺着山体直接流入潭中。动物为什么不去水潭边喝水呢?那怪物宁愿喝泥水,也不到水潭去喝水。明明看出它并不愿意喝那脏水,却又不愿意去喝干净的水。那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水潭中有让怪兽也害怕的东西。那怪兽足有一个成人那么高,看它刚才捕食的动作不难看出,它是极其凶猛的。那潭中的东西让它如此畏惧,不难想象,要比它更大,更凶猛才是。 好奇心本就比别人多的东方煜,现下又在眼前,如果不是自己现在没了法力,早就一探究竟了。就先让你在安稳一段时间吧!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到时候非让你知道我东方煜的厉害不可。 过了一会儿水以没那么浑浊了,东方煜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自己现在的样子。但来到水边却不敢看了,犹豫再三,终于鼓足勇气向水中看去。东方煜盯着水中的倒影,好半天没反映过来。那是一只狐狸,一只白色的狐狸,比一般的狐狸漂亮得多,四个爪子后侧长着一左白色长毛,就像四朵云彩。 那就是自己吗? 让东方煜欣慰的是自己并没变成妖,可是却变成了狐狸。而切还是一只特别的狐狸——云狐。 在天庭时,东方煜曾看过一本《百兽图》。那里面记载了这世上所有的动物,在灵兽里,狐狸就占了五种。分为九尾狐、三尾狐、云狐、雪狐、火狐狸。九尾狐一出生就有九条尾巴,每条尾巴都代表一条命,所以说九尾狐是有九条命的狐狸颜色则是什么样的都有。三尾狐和九尾狐一样,只是少了六条命而已。云狐因四爪带有四朵云彩一样的毛而得名,只有黑色和白色两种。雪狐则通体雪白,生活在雪山里,当然就只有白色了。火狐狸则通体火红,就像一团火焰,也只有红色了。 东方煜不知自己是幸还是不幸,竟变成了一只灵狐——云狐。 看着自己现在的样子,要让众仙看到。不只要笑多久呢! 即来之,则安之。事以至此,也只好面对了。不就是一年吗?就当下凡游玩儿了。让他们急去吧! 最近的杭州可是很不平静,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似的。 百姓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就是宋家了。大家关心的是宋家叔侄的内斗,大有不嫌事儿大之意。 全国上下共有七家数得上的,能让当今皇上令眼相看的富商。而杭州城就有三家,分别是;东方泽、司徒傲、宋行风。均以年过半百,只因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又是至交好友,才会三家鼎立,不分上下。但自从宋行风失踪之后,三家各有变化,似有衰落之兆。 当年,年青气盛的三人,一心用在生意上,直到三十多岁才相继娶妻。 东方泽,性格温和,处处为他人着想,在生意场上老成稳重。虽然没什么大的进帐,但能守住老祖宗留下的家业,使其不至于败落,以是不易了。 东方泽娶妻不到一年,夫人便为其生下一子,取名东方鹰。这孩子自幼变聪明伶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只可惜在其七岁的时候,突然失踪了。任东方泽家财万贯,却找不到儿子。东方夫人为此大病一场,差点死掉,如若不是东方泽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个算命的,说东方鹰是被神仙领走学艺去了,等学成之后就会回来的。东方夫人听了那人的话,病才慢慢好了。 事情以过去十多年了,东方夫人一直盼着儿子回来。而东方泽却一直苦苦寻找可以在他百年以后,可以替他掌管东方家的合适人选。因为只有他自己明白儿子很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当年为了救妻子,他只有找人帮他骗过妻子,希望可以救妻子一命,而这招儿果然管用,只是这么多年来,妻子一直盼着儿子回来,他真怕那天事情败漏,妻子受不了这个打击,而离他而去。 虽着时间的推移,妻子的事成了他一块心病,然而还有另一块心病让他吃不下,睡不好。而这件事也牵连着东方家的一个秘密,一个只有历代接班人才知道的秘密。 早在几百年前东方泽的祖先,在东方府里只是一个管家,他的主子叫东方煜,一手打下东方家的若大家业,使东方家在杭州城众所周知。相传东方煜后来上天做了神仙,便把家业都留给了一直照顾他的管家,也就是东方泽的祖先。东方老爷生前对管家恩重如山,在老爷过世之后,年幼的东方煜是管家一手带大的。东方老爷一生未娶,膝下只有一个在襁褓中就被捡回来的义子东方煜了。 说来也巧,东方老爷捡到东方煜时,他身上只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三个字;东方煜。东方老爷一看之下,高兴万分,这孩子也姓东方,不是上天赐给他的又是什么呢?只可惜东方老爷福薄命短,在把东方煜抱回来几年后,就过世了。在临终前托孤管家,并把家业交由管家掌管,不求他能将家业交还长大后的义子,只希望他能善待东方煜。忠心的管家不但尽心管理东方家的一切,对东方更是视如几出,并在东方煜长大后,将一切物归原主。而东方煜对这位管家感念至深,早以超出了主扑,在东方家,有人可以不听他东方煜的话,但要让他知道有谁敢不听管家的话,或是对管家不敬,他东方煜第一个饶不了他。 虽说少爷将家业给了他,但他却一直不肯接受,只答应代管。并立下家规,子孙后代必须有人接管东方家的事业,可以不在扩大,但不许败落,不然死后不准进祖坟。还找人为少爷画了一幅画像,留给后世子孙,使子孙后代都能知道少爷的样子,等以后在见到少爷时好将这一切还给少爷。 到了他这代难到要段了不成? 东方泽不是没有找到过,两年前,他收了个义子,人品急佳,是块做生意的料,只可惜在几个月前,在黑山脚下被怪兽咬伤,没过几天就死了。东方泽因次事大病一场。 自此之后,东方家的生意也一落千丈。 司徒傲,生性狂傲,脾气暴躁,但却是个极有正义敢的人。仗着武艺高强,山贼强盗碰到他,非死即伤,所以这么多年来想打他主义的人,除非不想活了。他能看在眼里的人可不多,最在意的朋友就只有东方泽和宋行风了。 在生意场上更是如鱼得水,无往不利,只要是他经手的生意,就没有不赚钱的。 但商场上得意的他,却也有失意的事。他的妻子进门以经好几年了,却一直为给他添一男半女,眼看着两个好友都当爹了,抡到自己就只能给人当干爹的份儿。一向不落人后的司徒傲,这次可急坏了,不管他怎么努力,妻子的肚子就是没动静儿。 这可把司徒夫人愁坏了,三天两头儿的往庙里跑,求神拜佛的,就是怀不上。而那些大户人家待字闺中的小姐们乐坏了,只要司徒夫人没孩子,他们就有机会嫁进司徒府,做小也心甘情愿,到时候在生下长子,母凭子贵,不愁当不上司徒夫人了。 病急乱投医,司徒夫人听信丫鬟的话,找了个算命先生,让他为自己算算何时能怀上孩子。结果算命先生的话让她大失所望,说她不会有孩子了,今生只能孤独终老,如果她不为丈夫纳妾的话,司徒家也会因此断后,用不了多久她也会被休回家的。司徒夫人信以为真,为了在丈夫心中zhan有一习之地,司徒夫人不得不打掉牙往肚子里咽,托媒人为丈夫保媒。 她那里知道她此时以落入他人的圈套之中。丫鬟和算命先生都是被李员外买通的,目的就是想把女儿嫁到司徒家。 司徒傲本有此意,又怕伤妻子的心,如今妻子自己提出他当然乐意。没过多久就把新人娶回了家,新娘子正是李员外的女儿。 这位二夫人刚进门的时候,对大夫人尊敬有加,自从怀孕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对下人非打即骂,对大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儿的,整个府里被她搅的鸡飞狗跳的。起出司徒傲对此并不在意,只要孩子平安,就随她去了。这李小姐见司徒傲不管,胆子就更大了。一点不顺心就到大夫人哪儿闹一场,搞的大夫人好不凄惨。 然而,这一切都被司徒傲看在眼里,只是假装不知道罢了。早在李小姐给大夫人下马威的时候,就有人告诉了司徒傲。不是司徒傲喜新厌旧,他对大夫人是有真感情的,而李小姐,只是娶来为他生孩子的。早在知道李小姐怀孕后,就以怕伤到孩子为由,不在碰她了,为了让她安心养胎,才会每晚都在她哪儿过夜的。对与她是如何被选重的,司徒傲早以查的一清二楚了。从来都是他算计别人,如今竟然让别人给算计了,这口气他启能咽得下去,在加上她竟敢欺负到他最爱的女人的头上,要不是她怀了自己的骨肉,早就一掌将她打死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李小姐本以为会母凭子贵,可没想到自己会难产,儿子是生下来了,自己却丢了性命。也算她有“福”了,不然司徒傲不知要怎么整制她呢! 终于有儿子的司徒傲,找了两个奶娘照顾这孩子,但还是没能保住孩子的命,没出满月就死了。这对司徒傲打击不小,如果不是夫人求情,那两个奶娘就成了陪葬了。自此之后司徒傲不在提纳妾之事,只希望能和妻子相守终老。 有心种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阴。 司徒傲本以为这辈子不会有孩子了,没成想妻子却怀孕了。乐得他都快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寸步不离地守在妻子身边,生怕出什么意外。最让他担心的就是孩子出生了,就怕会出现危险,所以在妻子生产之时,特意嘱咐接生婆,要是难产的话,孩子可以不要,但大人一定要保住,如果大人要出什么意外的话,那她就得陪葬。这接生婆也不是好惹的,要换做别人这么说,她早走了,可这主是司徒傲,借她十个胆儿也不敢说个不字,只能硬着头皮接生,还好司徒夫人没有出现难产的迹象,这让她终于把心放到肚子里去了。 虽是顺产,但还是让她碰到了接生这么久以来最为乍舌的事。司徒夫人一胎生了个四胞胎,居然顺产,母子平安。看着由自己接生的四位小公子,那个美啊!心想这下发财了,这赏钱也够自己花下半辈子的了。 司徒傲就更不用说了,一出手就赏了四百两黄金给接生婆,大宴三天,整个杭州城都哄动了。两个好友更是羡慕的要命。 可就在他们五岁生日那天,夫妻二人正在看着他们玩耍,不知从哪来的一阵大风将四个孩子刮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字条,上面写着:“阁下的四位公子非是凡人,仙缘极深,如不加以正确引导,恐走入魔道,今日老夫将其带走,待学成之日,定当送回”。属名是——逍遥一散仙 任司徒傲有在多的不甘,也无计于事,一晃以十数年了。自从儿子不见之后,他以无心打里生意,将一切都交给了管家,自己则与妻子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除了两位好友及其家人外,就很少接触外人了。 由于司徒傲的大撒手,司徒家的生意以大不如前了。 而宋家也因前不久宋行风的失踪,乱成了一团,大有四分五裂之象,弄得宋府上下人心惶惶。惜日的风光早以不在,不知还能支撑多久? 正文 第四章 翻脸无情 一只白色的狐狸,正站在灌木丛边儿上,注视着前面发生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一场争夺水源的战争正在进行,食草动物早以跑的不见踪影了。 这样的争斗每天都有发生,只不过今天换成了剑齿虎和独角兽罢了。 在不远处看热闹的东方煜,对这种血腥的争斗早以见怪不怪了。唯一让他感兴趣的到是第一次出现的独角兽。他在这儿以呆了几个月了,原因无它,就是想知道那水潭里到底有什么。每天来这里喝水的动物无计其数,血腥的场面时有发生,也有不少凶猛的野兽来此喝水,就是没有敢靠近水潭的。 以守了几个月了,东方煜在这段时间里早以习惯了现在的样子,法力也恢复了大半,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会小心地避开那些凶猛的动物。 战斗以结束,两败俱伤的双方各自离开了,而水潭那边还是没动静儿。 看来今天又不会有什么发现了! 东方煜失望地摇了摇头,看来只能以后在来一探究竟了!只因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这阵子东方煜总会做同一个梦,在梦里一辆飞奔的马车在密林中乱撞,不堪撞击的马车忽然散架了,从里面掉出来一个妙龄女子,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就像一个以死之人。起初东方煜并不在意,可连续几天都做同一个梦,这就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昨天他竟然找到了那个在梦中出事的地点,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而今天他却心慌的厉害,知道一定又要有事发生了。 心中有事,脚下不由加快脚步,像箭一样直奔梦中的出事地点而去。 正是多事之秋的宋家,几天前又发生了一件大事,轰动了大半个杭州城。 自从宋行风失踪之后,宋家主事一职,一直由宋行风的弟弟宋远风代为掌管。就在几天前,却突然交给了年仅二十岁的宋家长女宋伊伊小姐。身为长辈的宋远风甘愿听侄女的差遣,与当出宋行风失踪时的反应判若两人,百姓对此议论纷纷。有说宋远风良心发现了,才将大权还给伊伊小姐的。有说宋远风是怕东方家和司徒家找他麻烦,也有说伊伊小姐只是一个傀儡,真正掌权的还是宋远风。大家说法不一,众说纷纭。 而此时的伊伊小姐一面派人找寻父亲,一面又要管理生意,希望尽快将宋家带入正轨。 这里面的原因只有宋家自己人最清楚了。 忙了一天的伊伊小姐坐在书房里休息,回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太过突然了,如果不是有两位义父帮忙的话,自己和母亲还有弟弟早以被赶出宋家了,焉有今日的自己呢! 宋行风与两位好友的性格大为不同,面慈心软,“赶尽杀绝”的事从来不做,为人忠厚,乐于助人,办事雷厉风行,在生意场上稳扎稳打,从不打没把握的丈,使宋家一直处于平稳发展。 宋夫人过门后,为宋家添了一女一子,女儿取名伊伊,儿子叫天麒。 有儿有女的他到十分知足,只是这十全十美的事太少了。 长女伊伊从小就对生意感兴趣,加上本身的聪明伶俐,深得两位义父的喜爱,在加上就这么一个女孩儿,更是疼爱有佳。而伊伊并为因此侍宠而娇,反而越发懂事,使两位义父疼到了心里,而两位义母更是把他当成了亲女儿一样,几天不见都不行。 伊伊从小就随父亲学做生意,十五岁就以接手管理部分生意了,从来没出过错。以到嫁人的年龄了,提亲的人都能排到城门口了,好人家一抓一大把,就等伊伊点头。要是别的姑娘家早都挑一个最好的嫁了,可伊伊却是个例外。见的世面多了,想法也不一样了,女儿身,男儿心,管他什么王公贵族,不嫁就不嫁,反正有义父司徒傲为自己撑腰,爹爹也拿自己没辙。 其实伊伊也是有苦衷的,小她两岁的弟弟从小就样样比她强,用司徒傲的话说就是;“我这侄子就是做全国首富的料。”只可惜天不从人愿,在宋天麒九岁那年突患怪疾,请了多少大夫就是治不好,至今还是卧病在床。伊伊当时只有十一岁,但懂事的她看父亲一面要为弟弟治病,一面还要管理生意。而二叔是个武痴,就知道练武,为了练成神功,连妻子都没娶,对生意就更不懂了,要他帮忙还不如不用。为了帮父亲分忧,便下定决心为家出一份力,弟弟一天不好自己就一天不出嫁。 自从宋行风失踪后,宋远风也转了性儿,居然管起生意来了。 宋远风身为长辈,又是宋行风的弟弟,接手家族生意天经地义,只是宋远风的变化让伊伊大吃一惊。先是对她们母子冷言冷语,处处排挤她们,从不过问生意的宋远风,在生意场上却得心应手,那里还是先前疼她的二叔,与之前那个只知道练武的宋远风判若两人。 刚开始时伊伊还有所忍让,可久而久之却发现二叔竟变本加厉,大有将她们赶出宋家之意。 为了母亲和弟弟,伊伊不得不防,于是便暗中与二叔对着干。 只是宋远风挂着当家主事一职,又是长辈,占尽了优势,伊伊那里是他对手。如果不是东方泽和司徒傲出马,宋远风忌惮两家的势力,才将当家主事一职让给了伊伊,使伊伊不至流落街头。 本以为这样一来宋远风会收敛一点,不想却低估了他的实力。伊伊虽是当家人,可还是无法压制住宋远风。表面上对伊伊关怀备至,暗地里却想方设法地削弱伊伊的力量,让伊伊空有其名。 伊伊本可求助两位义父,但近日来两家也是麻烦不断。先是东方泽发现大批银两下落不名,一查之下才知道竟是死去义子所为,但人以死,到哪儿去找这笔钱?只恨自己识人不明,养虎为患。事到如今只能尽量减少损失了。而司徒家也好不到哪去。运往京城的一批丝绸被劫了,连管家也被杀了。司徒傲哪里受过这种窝囊气,一得到消息的司徒傲,马上就去找那帮山贼算帐。结果连人影也没看到损失货物是小,但管家的死,犹如断了司徒傲的双臂,使久不过问世事的司徒傲不得不亲自出山,收拾烂摊子。 不想给两位义父在添麻烦的伊伊,只能靠自己了。 这事儿还就爱往一快儿赶,就在昨天,京城的伙计回来说:“在京城的几家店铺被封了。”起因只是主事掌柜得罪了某位官员。如果不尽快解决,那损失可就大了。 要搁以前,只要宋行风出面,找在朝为官的惜日同窗,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现如今只得伊伊亲自去找哪位世伯了。 在这种情况下,伊伊不宜离开,但事情赶到这儿了,也顾不了许多了。 伊伊将手里的事宜交由亲信,又做了一翻安排。临走时,在书房的桌案上留了一首诗,希望二叔看到后能翻然悔悟。 万没想到正是这首诗,让宋远风彻底走向万劫不复之地,更成了自己的催命符。 宋远风见伊伊离开了宋府,脸上不禁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让人不寒而立。 望着伊伊远去的方向,宋远风自言自语道:“伊伊,不是二叔心恨,要怪只能怪你太不自量力,偏要挡我的路,这次你离开就休想在回来。” 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毫不知情的伊伊,正走向一条有去无回的死亡之路。 站在书房里的宋远风,目光停留在桌子后面的椅子上。当出做在上面的是大哥,后来又变成伊伊那死丫头,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想与我争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东方泽又怎样?连自己义子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现在人死了,连哪笔钱的下落都不知道。你一定想不到我早在一年前就将你那义子收为几用了吧?那笔钱早就入了我的口袋。司徒傲又如何?我本想让你先自在几天,可你偏偏要帮那死丫头与我做对,这就怪不得我了。什么山贼?那都是我的手下,货没了,人也死了,还不是一样找不到人。 想到高兴之处,不禁大笑起来。 收起笑容,自言自语道:“伊伊呀,伊伊,二叔为你准被了一份大礼,你很快就能收到了。”随即仰面大笑起来。 忽然,他停止了大笑,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从前。 想起伊伊小的时候,自己陪她玩耍的情景,一幕幕的闪过,使得他的心一阵阵的疼起来。 就在这时,忽听一个声音说道:“心软了?后悔了?太晚了,你以没有回头路了,早在你给你侄子下咒之时,就将自己的后路断了,如今的你以是满手血腥,无路可退了。” 一听这话,宋远风咆哮着说道:“都是你,是你让我变成这样的,都是你的错。” 那声音又继续说道:“是你心中有邪念,才会被我所用的,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 听了这话,宋远风几近疯狂,胸口的疼痛让他站立不住,只能扶着桌子坐下来。无意间眼光落在放在桌子上的一张纸上,上面写着几行字,一看字迹就知道是伊伊所写。纸上面写着一首诗: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这首诗可是大有来头的。 典出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 曹植是曹操的小儿子,从小就才华出众,很受到父亲的疼爱。曹操死后,他的哥哥曹丕当上了魏国的皇帝。因为曹植和曹熊(第四儿子)在曹操亡故时没来看望,曹丕便再追问他们俩。曹熊因为害怕,自杀了。而曹植则被压进朝廷。曹丕四兄弟的母亲卞氏开口求饶,曹丕便给了曹植一个机会,让他在七步之内脱口一首诗,曹植就念了这首七步诗。曹丕明白了曹植这首诗的道理,如果自己杀了曹植便会被人民耻笑,于是放了曹植。 看清内容的宋远风,疯了似的将那张纸撕的粉碎。口中还不断地从复着:“本自同根生,本自同根生,”而后又发出一阵渗人的冷笑声。与次同时,在他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红光,宛如魔鬼…… 为了能快点到京城,一出杭州城,便换上事先叫人准备好的马匹,快马加鞭地往京城而去。 在八岁的时候,伊伊就会骑马了,而且骑术了得。不仅如此,伊伊还是学武奇才,只是她爹不让她习武,所以伊伊会武之事,家人都不知道。而教她武功的人正是司徒傲,就连骑术也是司徒傲所授。 当初学骑马的时候,宋行风是一百二十个不同意的,但架不住伊伊一在恳求,在加上司徒傲从中帮忙,想不同意都难。只是这武功一事,宋行风就是不松口,无奈之下,司徒傲只得答应只教骑术不教武功。但这也只是应付一下好友而已,要是就这样算了,那他还是司徒傲吗? 虽说是答应了不教武功,但是司徒傲可没那么好说话,你不让教我就偏要教。自此之后,就以各种借口把伊伊叫到府里来,传授武艺。 现在的伊伊可是个身藏不漏的武林高手,正因如此,伊伊这次去京城只带了两名伙计。 一路无事,数日后一行三人以到京城了。 在京城有宋家的别院,一到别院,伊伊来不急歇息,就叫伙计找来知情的伙计了解情况。 本以为会很棘手,可结果却让伊伊大为惊讶。依那伙计说,跟本就是那位当官的故意找茬,而且封店的原因也不清不楚,不禁叫人起疑。 为了正实伙计所说的是否属实,伊伊又派人去叫来其他人细问了下,回答的基本一致。为此伊伊值得亲自去了趟衙门,给出的回答却是:“这是上面的命令,我们只是听命办事。” 正所谓民不与官斗,官不与势斗。与其这样纠缠下去,还不如另想办法。 无计可施的伊伊只得去找那位在朝为官的许大人。 说起这位许大人,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十八岁就考了个文武双壮元,还是皇上亲点的呢!如今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朝重臣。正因如此,他与宋家的关系一直不为外人所知。 为了见这位许大人,伊伊可是费了不少心思。 身为晚辈,礼物是免不了的,只是这礼物就不大好选。只因这位许大人身份特殊,送贵重点儿的,有贿赂之嫌,送的太普通,又显得对长辈不够尊敬。既要送的恰到好处,又要让对方高兴,就不容易了。 这许大人有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嗜好,就是好吃。而伊伊却是那很少人中的一个,深知这许大人偏好杭州的几样出名的点心。在这京城虽说可以买到,但味儿道就差远了。思索在三,伊伊决定亲自下厨做几样小点心给这位许大人送去。 主意一定,伊伊立刻开了张单子,叫人按上面写的把材料备齐,自己则亲自下厨为许大人做点心。 要说起伊伊的厨艺来可不简单,那可是得宋夫人真传的。 宋夫人的娘家是开饭庄的,买卖做的也挺大,在杭州城里有好几家分店,生意红火的很。伊伊的姥爷原是宫廷御厨,厌倦了宫廷里的明争暗斗,后来辞官回家,为了生计,才开了家小馆子。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到现在为止以是杭州城里最有名气,规模最大的饭庄了。宋夫人从小就跟父亲学习厨艺,在未出阁之前就是远近闻名的厨娘了。宋行风就是在一次厨艺大赛上看中宋夫人的,二人一见钟情,一时传为佳话。伊伊受母亲影响,也学得一手好厨艺。 很快伊伊就做出了几样精致的点心,将点心装入食盒儿,独自一人拎着食盒儿直奔许府而去。 很快伊伊就来到许府门前,看了看站在大门两旁的家丁,迈步上了台阶。其中一个家丁看见有人上来,连忙迎上来说道:“姑娘,这里是许大人的府上,不知姑娘有什么事吗?”伊伊微微一笑说道:“小哥,麻烦您进去通秉一声,就说杭州的宋家,宋伊伊求见。” 由于许大人位居高官,有不少人想找他拉关系,送钱送物。但许大人为官清廉,最痛狠那些人,因此早以告知家丁,凡是此类人一律拒之门外,或是找个理由打发了,到是省了不少麻烦。家丁本想找个理由也把伊伊打发了,但一听是杭州宋家,就不敢怠慢了,只因家丁早就知道杭州宋家,与老爷关系非同一般。一听是宋家来人,连忙说道:“姑娘稍后,待小的进去通秉一声。”说完便转身向里面走去。 不一会儿便见家丁小跑着出来,来到伊伊面前说道:“姑娘,老爷请您进去,请。”说完站在一旁,并做了个请的手势。伊伊一见忙说道:“多谢小哥,”随即提着食盒向院内走去。家丁一见伊伊以向院里走去,连忙紧走几步来到伊伊前面,为伊伊带路。不一会儿就来到客厅门前,家丁朝里面高声喊道:“老爷,宋姑娘到了,”说完便退了下去。此时的许大人早以在客厅中等后了。 一听家人说宋姑娘到了,不禁喜出往外。刚要出厅,就见伊伊以经进来了。一见到许大人,伊伊忙放下手里的食盒说道:“晚辈伊伊拜见世伯,”说着就要下跪。这许大人那肯让伊伊跪下,赶紧一深手扶住伊伊的胳膊说道:“伊伊,亏你还叫我一声世伯,自家人还要那么多礼数做什么?免礼,免礼。”说着示意伊伊坐下,自己也坐了下来。伊伊一听忙说道:“世伯说的是,是伊伊太过多礼了。”说完便听话的坐到一边 许大人刚一坐下,便看到放在一边的食盒问道:“伊伊,你这食盒里装的是什么好东西啊?”伊伊笑着说道:“世伯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说着站起身,来到食盒儿前,将食盒拿到桌子上,又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摆在桌子上。笑着说道:“这可是世伯所希望的?”许大人看伊伊像变戏法似的,将他心中想的全摆到可桌子上,香味儿片刻间便飘满了整个客厅。哈哈大笑说道:“伊伊,真有你的,能做出这么正宗的点心,不愧是杭州第一厨娘的女儿。”边说边将一块儿点心放在嘴里细细的品尝起来,还不住的说道:“好吃,好吃。”几块点心下肚之后,许大人好像想到什么似的问道:“伊伊,这次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啊?你父亲呢?昨天有人跟我说你们宋家出事了,为此我还派人去杭州查个明白,没想到你今天就来了,这到省事儿了。” 伊伊一听问起父亲,想到至今下落不明的父亲,眼泪差点掉下来。许大人一见,心里咯噔一下,急着问道:“伊伊,到底出什么事了?你快说啊?”伊伊强忍住泪水,将父亲失踪,宋家发生的事和自己来京城的目的,原原本本地说了一边。听完伊伊的叙述,许大人好半响没有说话,似乎在想什么。突然惊呼一声“糟了”,吓了伊伊一跳。伊伊刚想问怎么了?还没等伊伊开口,许大人就急急的说道:“快,快点回杭州,晚了恐怕你母亲和弟弟就性命难保了,”伊伊一听大吃一惊,慌忙的问道: “世伯,我母亲和弟弟的命怎么就难保了?是谁想杀她们?” “傻孩子,除了宋远风之外还会有谁?” “二叔是不会杀我们的,毕竟是我们的亲叔叔,又怎么会下此毒手呢?” “二叔?你把他当二叔,他可未必这么想。我问你,你对你二叔了解多少?” 被怎么一问,伊伊愣了一下,但聪明的她知道许大人话里有话,便说道:“世伯一定知道我二叔的一些事情,既然如此,还请世伯明示。”许大人叹了口气说到:“这是一个我不该知道的秘密,却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被我听到了。我把它埋在心理三十多年了,不曾对任何人说过,但现在你父亲失踪,你二叔又与你反目,也是该告诉你真相的时候了。”说着又重重地叹了口气说道:“三十多年前,那时的宋家还只是经营着小买卖,我们俩家是邻居,下学后我经常到你家找你父亲玩,那时你二叔还在襁褓中。一次我去你家找你父亲,恰巧他不在家,我本想离开,在经过书房时,听到里面宋老爷和宋夫人在说话。出于好奇,就躲在外面想听听他们说什么。而那时他们正在说你二叔的事,原来你二叔并非宋家血脉,而是捡来的。我怕被发现,就悄悄离开了.那时我虽年龄小,但也知道此事关系重大,所以没对任何人说过.现如今你二叔跟你翻脸,我怀疑他以知道此事,不然不会六亲不认的。” 得知二叔的身世,使伊伊不知所错,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想到二叔最近的改变,现在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只是这个事实让伊伊一时难以接受。二叔怎么可以恩将仇报呢? 这次京城的事实在蹊跷,自己好像被人牵着鼻子走,现在想来分明就是调虎离山。而母亲和弟弟还在府里,自己鞭长莫及,如果二叔痛下杀手,他们焉有命在。 一想到母亲和弟弟有危险,伊伊心急如焚,恨不得累生双翅飞回杭州. 伊伊来到许大人面前失礼道:“世伯,伊伊担心母亲和弟弟的安危,想近快赶回京城,这边的事就请世伯代为处里,伊伊在这里先行谢过了。”说着深施一礼。许大人一见连忙说道:“放心吧!这边的事我会处理,只是你这次回去要多加小心,等我把这边的事办妥,就去杭州与你会和。”伊伊赶紧说道:“多谢世伯,晚辈先行告退。”说完便急匆匆地里开了许府。 正文 第五章 中毒 伊伊一行三人日夜兼程地往回赶,为了快点赶回去,每到大的镇店都会换马,两个伙计都快坚持不住了。心想这位大小姐是不是中邪了,怎么出去一躺就心急火燎的往回赶,想问问出什么事了,可一看伊伊脸色难看,那赶多问。只能暗自叫苦. 由于连日来急着赶路,吃不好,睡不好,在加上着急上火,使伊伊体力不支,几次差点从马上摔下来。不仅如此,在过了黑山之后,又感染了风寒,头重脚轻,全身说不出的难受,头疼的只想撞墙,连马都骑不了了。伙计劝她去看大夫,但伊伊急着回杭州,那肯看大夫?硬要带病赶路。 伙计实在没办法,只得买了辆马车,让伊伊坐在马车里,即可休息,又不耽误赶路。 伊伊坐在马车里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以沉沉睡去。车外的伙计驾着马车继续赶路,而前面正是回杭州必经的黑森林。 宋宅上下人心慌慌,人人自危,惟恐那句话说错了,得罪了二爷,被骂是小,挨打是大。前不久两个仆人说错话,被宋远风打的半死,至今还起不了床呢! 自从宋远风弃武从商之后,脾气也越发古怪,时常无缘无故大发雷霆。 伊伊在府里时,还可以为他们说情,现在伊伊不在府里,没了主心骨的众人,小心翼翼,能避则避,只盼着大小姐早日回来。 书房里传来阵阵响声,大伙儿心里明白二爷又在发疯了。在这时候大伙儿都躲的远远的,谁也不想当人肉靶子。然而偏偏有人不怕死,满府上下地找宋远风。 此人名叫张三儿,小个儿不高、贼眉鼠眼,原是市井的小混混。不知什么时候跟宋远风走到了一起,当起了宋远风的走狗,经常出入宋府。不过最近几天不知到哪去了,今天又突然出现,不知道又有谁要倒大霉了。 全府上下都知道他不是啥好人,所以一见他又来了,便都躲了起来。不是府上的人怕他,只是这小子的后台太硬,谁也得罪不起。 若大个宋府,想找个人可不容易。张三儿一进宋府,大伙就像躲瘟神似的都不见了影儿,气得他干瞪眼。在府里转了半天也没找到宋远风,他可真有点儿傻眼了。这次他来宋府可是有重要的事要向宋远风汇报的,如果耽误了,那他就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费了好大劲才打听到宋远风的所在,张三儿心里那个美啊!心想这次我把二爷交代的事办的这么漂亮,二爷一定会重赏我的,马上就可以飞黄腾达了。 张三儿边想边往前走,突然传来的一声响,让正在做白日梦的张三儿回过神来。这才意识道以到书房门口了,而那声音正是从书房里传来的。 张三儿跟宋远风以不是一天两天了,对宋远风的脾气太清楚不过了,在这个时候进去无疑是送死。张三儿在门前站了半天,就是不敢进去。可事情紧急,在不进去要是给耽误了,宋远风非杀了他不可。这下张三儿可真着急了,出了一身的汗。 在衡量厉害之后,张三儿决定赌一把,希望二爷可以网开一面。 于是张三儿仗着胆子大声说道:“二爷,小的张三儿有急事求见。”说完张三儿以吓的腿肚子转筋了。 虽说隔着一扇门,但以宋远风的功力别说是一扇门,就是一堵墙也白搭,跟本就是行同虚设。如果宋远风一掌打出来,别说是门就是人也飞出去了。 张三儿在门外担惊受怕了半天,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张三儿用手擦了把汗,又仗着胆子喊道:“二爷,二爷……。”一连叫了几声也没动静。张三儿又侧耳听了听,还是没声音。正在纳闷的张三儿,突然里面的宋远风厉声说道:“滚进来。” 这一声虽说不大,却也把张三儿吓的一哆嗦,那敢怠慢,慌忙推门而入。 一进来看见地上一片狼籍,瓷器碎片散落一地,宋远风背对着门口,正站在屋里唯一完好的桌子前面。看不到他此时的表情。 从张三儿还没到门口时,宋远风就知道了有人来了。可这人在门口转半天也没动静,如果张三儿在晚点说话,那现在早以见阎王去了。 进得屋来的张三儿战战兢兢地说道:“二爷,您交代的事以经办妥了,那二人以飞鸽传书回来,说宋伊伊已中毒了,现在人以昏迷不醒,就等到黑森林下手了。” 宋远风听了张三儿的话略带怀疑地问道:“真的?” 那张三儿满脸得意之色说道:“二爷尽管放心,宋伊伊所中之毒乃西域奇毒,我们中原显少有人知道,就连西域也只有百毒谷的人知道。就算有人知道也无妨,此毒无色无味,中毒者发烧、头痛、头晕,症状与感染风寒者相仿。所以中毒者都会以为是受了风寒,决不会想到是中毒所致。中毒之人将会一睡不醒,成为活死人。就连大夫也把不出来。更别说救了。” “要如何才能知道是中毒了呢?有解救之法吗?” 一听二爷问他,张三儿赶紧答道;“回二爷,中毒之人每到子时混身就会起疹子,但也只有半个时辰,时间一过又会恢复正常。那个时候人们都睡着了,所以没人会发现的。至于解药,那个发明这种毒的人还没研制出解药就死了,所以此毒至今无解。” 听完张三儿的回答,宋远风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做的好,等事情解决之后,我一定重重赏你。” 这张三儿一听连忙说道:“多谢二爷栽培,小的誓死效忠二爷。” 宋远风又继续说道:“那两个伙计不能留,这件事就交给你了,要做的干净利索,下去吧!” “是,小的明白”说着转身离开了书房。 才走出不远,就听身后一声巨响,吓的张三儿一缩脖儿。回头一看书房的门以不只去向,宋远风也不见了。忽然想到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头顶飞过,一看之下吓的他出了一身白毛汗。就在不远处的墙上正盯着书房不见的那扇门。张三儿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心想要是低点那自己的脑袋已经搬家了。吓得他一溜烟儿的跑出了宋府。 两个伙计驾着马车以到了黑森林,高个伙计停下马车,看了看矮个伙计说道;“大哥,已经到黑森林了,怎么办?难不成真要对大小姐下手?大小姐平时对我们不错,我……我下不了手。”矮个伙计叹了口气说道:“我又何常不是,要不是宋远风那狗贼抓了我们的家人,就是给我一万两黄金我也不干。”说着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如果我们不杀大小姐,别说是我们,就连我们的家人也别想活命了” “这我也清楚,可我实在下不了手。” “大小姐身中奇毒,即使我们不动手,恐怕也难活了,不如我们把马车赶到黑森林里去,让大小姐自生自灭。大小姐人好,也许上天会派个神仙把大小姐救走也说不定啊!” “好,就按你说的办,就看大小姐的造化了。” 说着二人下了马车,将马车赶到林边,却不敢进去。 高个伙计想了想,拿起鞭子照着马屁股就是几鞭子,可这马好像知道树林里危险似的,在原地直转圈儿,就是不进去。矮个伙计一看急了,掏出匕首,照着马屁股就是一刀,这下马可不干了,一溜烟儿奔树林里跑去。 二人看着远去的马车,想到宋伊伊对他们的好,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马车很快就消失在密林里了。二人看了好半天,才起身擦了擦眼泪,返回杭州向宋远风复命去了。 张三儿在城门口东张西望,心想按时间推算,这二人也该回来了,怎么到现在还没影儿?难不成出了什么事不成? 正在这时,只见前面来了两人,张三儿一看可乐坏了。连忙走上前去笑着说道:“二位一路辛苦了,二爷交代的事可办妥了?” 二人一看是张三儿,没好气儿地说道:“办妥了,不过好像跟你没什么关系。”这张三儿也不生气,陪笑着说道:“二爷说见到你们就立刻带你们去见他。” “我们又不是不认识路,不劳您大架了。” “二爷令有安排,二位还是跟我来吧!” 说完在前面带路。两人无奈只得跟着,一行三人来到一处僻静的破旧宅院,张三儿说道:“二爷在里面等你们,快进去吧!”二人觉得奇怪,也没多想迈步就进了院子。看见前面不远就是客厅,便直奔客厅而来。 本以为二爷会在里面,可一进来却一个人也没有,正在奇怪,突然闻到一阵香味儿,二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双双倒地,气绝身亡了。 跺在外面的张三儿见二人以死,转身离开宅子,去宋府报信去了。 张三儿连尸体都没埋,是因为他知道没人敢来这里。 其实这宅子是杭州有名的鬼宅,以慌费了好多年了。本来那两个伙计也是知道的,只是这张三儿先把宅子收拾了一下,在加上那两个伙计并为来过,所以才没发现。 张三儿以为他做的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其不知早被穿着一身黑衣服,披着黑斗篷的神秘人看在眼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