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 言 《韩非子传奇》这部书稿,吴爷爷一个月前就已经发送到我的电子邮箱里。我用一个通宵浏览了第一遍,忍不住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掩卷而思,生出不少感慨。  真正意义上接触先秦诸子,是在三年前步入济南外国语学校之后。学校开设了经典诵读的课程,每天我们抱着又大又厚的《四书》摇头晃脑地诵读。为了应付考试,囫囵吞枣。前几天再次拿起那本书,书中的内容早已忘记。不由得感叹:古典太久远了,我们对古典知道得太少了,几乎到了没人给我们翻译,我们看古典就跟看外文差不多的地步。而且,似乎也昭示了我们教育的失败。《春秋》以及先秦诸子不用说了,就连近代的(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算起)文章,只要是文言文,我们一概似懂非懂。放在过去,四书五经是每个孩子的启蒙教育,如今却落到《三字经》也要请著名教授到“百家讲坛”上去讲了。现在的学生整天沉迷在当今最流行的青春校园小说中,以韩寒、郭敬明为代表的少年作家成了大家追崇的偶像。校园小说用大量的笔墨描写爱情,让一大片追求浪漫的女孩子为之沉醉,纷纷效仿。也许是市场效应让校园小说走上了畅销书的前列,而经典的名家名作却无人问津。这种巨大的落差也就造成了现在的学生每遇到一篇古文,都需要老师的仔细讲解也很难精通的地步。作为一名初三的学生,现在被选入课本的古文竟然是抒情伦理的浮浅的美文,至于后来读到“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的句子,竟一下子为之倾倒,并叹赏不已。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悲哀。 而这本《韩非子传奇》,正可以打破人们对于久远的历史的隔膜,虽说这是一本历史小说,却因为是“传奇”,也有一定的趣味性。我希望大家在读这本集子的时候,可以不把它看作一本传记、一本小说,而把它视作是作者献给你们的另一种歌唱,韩非一生带给你们的启迪。 韩非可以算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人物。他的思想虽然没有像孔子的学说那样得以推广,却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维护封建统治的“极左思潮”, 除了暴君秦始皇肯于、敢于全盘接受,其它国家,是没人敢于接受、也不可能行得通的。韩非从小就生长在贵族世家,衣食无忧的生活和显赫的地位,无形之中对他确立思想的基点施以很大的影响。他的学说所服务的对象不是百姓,而是君王,其法、势、术等等举措,都是以维护君王利益为核心的。可以说,富足的生长环境使韩非注定要成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也就应了一句古话:“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环境决定了一个人。 但仅仅没有机会挨饿,还不足以让韩非将宫廷政治与治国之术看得十分透彻。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懂得的事越来越多,韩非身上的王室血脉所赋予他的接触和判断韩国宫廷内部斗争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可以说,除去南下楚国拜荀子为师的几年,韩非虽无官职,却也一直浸泡在激烈的宫廷权力斗争之中。官员的邀功取宠、勾心斗角,贵族的尔虞我诈,统统都进入了韩非的视野,人性的负面很自然地在他的心灵中无限膨胀,并影响了他的哲学观点。     而在他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又可以想到,整日忙于在名利场中奔走的父母的关爱何等的少,性格内向与严重口吃所受伙伴们的耻笑又何等的多,这一切,都似乎在挤压着这位少年的心灵。因此,当“人性恶”这三个字从儒家大师荀子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年轻的韩非能很快地将其与自己的人生经历相印证,并且深信不疑。在他后来所写的文章中,没有人生的欢乐和舒畅,有的只是算计人的刻薄和怕被人算计的恐惧。可以说,韩非为人生的算计和恐惧做足了思想准备:他的一生,都生活在算计人和被人算计的恐惧之中。只可惜,韩非只是一个理论家,操作起来却不如李斯这个实践家。最终还是算计不过人家,被人害死了。 在我看来,法家学说对于当时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以术去术,还人间正道;揭穿世间所有丑陋的真面目,让所有罪恶都无处可藏;让所有人都不敢为非作歹,让所有人都变得聪明理智起来。 可以说,无论是韩非还是法家的思想,我们在当今社会都会找到他们的一些影子。譬如: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如有谁触犯了法律,那必将依法处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国家干部,都会用同一把尺子来衡量。再比如说,小时候上学,班主任都会很严厉地教导我们,他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百分之百好质量地完成,如有谁向班主任发出挑战,那最终会落个“吃不了兜着走”的惨败局面。 这仅仅是我读过《韩非子传奇》的感想和收获吧。在之前,我就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整天埋头于题海的中学生,仅仅从历史教科书上单纯地知道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但读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韩非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他有谋有略,得到秦始皇的重任,虽然有点儿口吃,却能写出一篇篇流传至今的好文章。尤其是韩非可以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例如:教会我们时时不忘从繁华似锦的功利场中回来,反省并努力去保持住那份童心的本真。繁华总会过去的,而真正值得留住的是那些我们所经历的孤独、渴望、奋斗、挣扎、真诚。    “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苏轼的这首诗中充满了人生的感伤。也许,生命中真正能够挽留的是很有限的,我们的努力甚至是徒劳的。这是人生的宿命。 一种学说,一种思想,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也无论站在什么立场上,都必须对人和人类的本性有一份信赖,对人和人类的现实生存状态有一份关怀,对人类的未来有一份期待,一份向往。否则,必将害人害己!春秋战国的数百年间,民众苦于诸侯争霸、重臣作乱、强梁痞匪为盗贼,有韩非者出,乃止暴、止争、止乱也。这番道理,昏者听不明,而听明者又将他惨杀。于是司马迁呐喊“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我读《韩非子传奇》,也悲悯于他不能免于恐怖的人生。  依我看来,韩非是个可敬、可爱又可怜、可悲的历史人物吧。 《韩非子传奇》是吴爷爷继《吴越品水浒》之后传播历史文化的又一力作。谢谢吴爷爷带给我们视觉的震撼力,让我们更深一层地了解历史,扬长避短,不要再重走古人的弯路。 吴爷爷已经是耄耋高龄,真心希望他能在有生之年给我们留下更多的著作,也真心希望我们年轻一代可以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永远继承下去!   2009年2月23日于山东济南 吴越按:田越小朋友,是济南外国语学校初三年级的女学生,今年才十五岁。她经常读我的文章,偶然的机会,她成了我的忘年交,我们互相通信,有时候也帮她改文章,如此而已。今年年初,我写完了《韩非子传奇》,不知道“九十后”的孩子是不是感兴趣、看得懂,想找个中学生帮我看看,于是我选择了她。很快她发来了这篇“读后感”,说出了一个中学生的所感所悟。这是她“心中的话”,可以给她同辈的人参考。所以我决定拿它作为序言。 正文 前  言 2008年下半年,卢祥之先生为中央电视台策划了一组百集“历史文化传奇电视片”:《先秦九子传奇》。目的是传播历史文化,形式则希望有所创新:不是单纯的“电视连续剧”,而是吸收综合多种艺术样式,包括专题片、艺术片、文献片、记录片等表现手法,以“传奇故事”为主要形式,突出反映中国古代文化——先秦诸子的政治思想。 但对“传奇故事”,有一个严格的要求:不许“戏说”。凡是历史人物,必须按照正史的线索脉络叙述,不许有任何偏离或歪曲;对于次要的陪衬人物,则不妨有所“创造”,但也必须在“历史框架”这个大前提之下有所发挥。也就是说:这些创造出来的人物故事,虽然没有在历史上发生过,但至少是能够在历史上发生的,绝不能像港台片那样荒诞离谱。——也就是说,在“通俗”和“普及”的前提下,必须遵循“历史”和“文化”这个严肃的大框框。 这样的定位,我觉得是恰当的。先秦诸子,终究离今天已经两千多年,如果不许增加任何人物、故事,可以说,那就只能在讲坛上开讲,绝不可能用“电视片”的形式演出了。把先秦诸子的故事定位为“传奇电视片”,是有道理的。 卢祥之先生邀请我加盟编剧。我当然十分高兴,跃跃欲试。当时九子之中,只有《庄子》已经由庄子的同乡安徽蒙城人卢干先生“认购”了,其余八子,我可以随便挑选。于是我选中了《韩非子》。 我选中韩非子,并不是因为我对韩非子此人有研究。 正确地说,我对先秦诸子全都没有研究。我是个“杂家”,也就是所谓的“样样懂点儿,样样不精通”的那种人。先秦诸子中,除去《论语》、《孟子》,我读得最多的,其实是《庄子》。有许多名篇,到今天还能够背诵。对于《韩非子》,只不过“看过”而已,没有一篇是“烂熟于胸”,能够背诵的。我之所以选择韩非子,原因在于这是我小女儿最喜欢探讨的历史人物,这方面的书,她也收集得最多,至少在找资料方面和找人咨询方面,我可以“占她一个便宜”。这是我“首选”韩非子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我觉得先秦诸子中,孔孟老庄的资料虽然最多,却几乎人人皆知,很难再“创新”了。此外,管子的资料虽然多,故事也有趣,但是不可避免地要写到他创造了中国最早的妓院。这个题材,也许观众很感兴趣,写好了,应该很“热闹”;万一写多了,写“砸”了,可就“喧宾夺主”,不是写管子的“政治思想”,而是写管子的“光辉业绩”了。因此,这个“分寸”,似乎也比较难于掌握。而荀子呢?恰恰是资料最少的:他五十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是个空白。——当然,荀子是个长寿的老人,即便从他五十岁到稷下学宫讲学写起,写到他八十多岁死去,时间跨度也不短了。但是故事呢?只写他的讲学?只写他的学术辩论? 因此,比较起来,还是韩非子的故事比较多,可发挥的空间也比较多。不论是写电视片还是电视剧,故事总是第一位的。 我选择韩非子,还因为他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人物。孔孟老庄,墨子、孙子,至少都有他们的思想、学说值得研究、发扬或推介;韩非子的思想,却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维护封建统治的“极左思潮”, 除了暴君秦始皇肯于、敢于全盘接受,其它国家,是没人敢于接受、也不可能行得通的。韩非子虽然不是法家的创始人,但是一提法家,人人都说韩非子是“代表人物”。自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的建议并为汉武帝所采纳以后,中国的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是儒家当政。包括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民国”,提倡的还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仍属儒家体系。可以说,除了秦始皇和李斯全盘接受法家思想并有所歪曲之外(法家反对“因言治罪”,秦始皇和李斯却大搞“因言治罪”,甚至到了“借古非今者[灭]族”的地步)。自从汉代以来,法家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四人帮”却大力推行“变了味儿的”法家思想(只要求忠于某一个人,也大搞“因言治罪”)。那么,我们今天怎么宣扬推介韩非的学术思想?不是很值得思考么?用艺术形式来描写、来再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悲剧人物,不是很有意义么! 关于研究韩非子的学术著作,的确已经出版得不少了。不说古代的,单是今天的,就能够堆一大摞。但是我们要编写的是“传奇故事片”,不是“学术专题片”。不是像“百家讲坛”那样,把“课堂”搬到电视台来,通俗地向学生们“阐述”专家教授们的学术思想,而是通过“艺术表演”,用具体的一个个故事,体现他们的政治思想。最关键的一条,是面对普通的电视观众,必须有情节、有故事,让观众喜欢看。 因此,必须在“故事”上下功夫。这就是这个系列片叫做“传奇电视片”而不叫“电视连续剧”的原因。 但是韩非子终究是个两千多年前的历史人物,不但司马迁等人的“正史”中关于他的记载资料非常少,就是后人连篇累牍的“研究成果”,也还是语焉不详。例如关于韩非的身世,他是谁的儿子?哪一年出生的?即便不是一个谜,至少也是说不清楚,或曰还有争论。 这就需要在资料中选择、鉴别了。这里,我选择了《韩非子评传》作者的说法:把韩非子定位为韩公子虮虱的儿子。所有故事,都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 关于韩非子的年龄,因为正史上没有记载,有的研究者仅仅根据他曾经和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就认定他和李斯同年。这样的结论,又似乎太草率了一些。两千多年前的“拜师求学”,不像今天的学龄前儿童上小学,同班的小朋友,基本上是一个年龄。孔子的“三千门徒”中,就是各种年龄段的人都有的。像子路,年纪比孔子还大呢! 许多研究者中,除了认定韩非和李斯同年这一说之外,多数人都认为韩非应该比李斯大。但是究竟大多少?各人的看法也不一致:有说大七岁的,有说大十岁的,甚至还有说大十五岁的。理由嘛,当然都有,但也都不是“铁证”。我这里上下取其中,选择韩非比李斯大十岁,所有故事的展开,都在这个年龄段上进行。 还有学者研究,得出“韩信是公子虮虱的孙子”这样的结论。韩非既然是虮虱的儿子,而韩非又没有兄弟,那么,韩信就只能是韩非的儿子了。这个见解,我也采用了。 专家学者容易偏激,容易认死理。我是小说家,首先自己没有“成见”,能够比较客观地吸取别人的研究成果。因此也可以这样说:我的演绎,只是博取众人之见,集其大成而已。 写韩非,当然不可能只写他一个人。凡是正史上提到的韩非子同时代人,如李斯、荀子、韩王、秦始皇等等,都只能按照正史的脉络叙述,绝不允许歪曲。 除了正史、野史和研究者的考证之外,作为一部“传奇电视片”,参考一下“小说家言”,只要不是太离谱,当然也是可以的。特别是业界所谓的“没有女人不成戏”,更应该给韩非或李斯找个配偶或情人之类。 但是,关于韩非子的小说,不说没有吧,至少是我没找到。有一本写李斯的小说,提到李斯在兰陵拜荀子为师,和荀子的女儿爱得死去活来,就不太可能。先不说李斯到兰陵的年龄是二十七岁,更不说他在上蔡老家不但有妻子,而且有两个儿子,单说荀况当时的年龄,就已经是个古稀老人,说他有个十七八岁的孙女儿,倒还差不多! 2004年,上海越剧院经过八年的精心打造,到北京来演出一台历史剧《韩非子》。越剧以善于表演男女恋情见长。他们发挥了这一长处,创造了一个秦始皇的妹妹长阳公主,女扮男装,到韩国来拜韩非为师,结果两人之间产生了“师生恋”,爱得死去活来;最后把韩非弄到秦国,秦始皇先是崇拜韩非,长阳公主高兴得死去活来,后来被李斯所谗,要杀韩非,长阳公主以死抗争,又是一场死去活来! 这就好像过于离谱了一些。秦始皇在公元前246年登基,当时才十三岁。历史记载,秦始皇的母亲赵姬,除了曾经在壅城和假太监嫪毐给秦始皇生过两个同母异父的小弟弟之外,在赵国的时候,并没有给秦始皇生过弟弟妹妹。退一步说,秦始皇即便真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可以公开地封为公主,在他登基的时候,也最多只有十二岁,而按照我的推算,当时韩非已经四十四岁了。到了公元前234年秦始皇杀韩非的时候,秦始皇二十六岁,他的“妹妹”最多二十五岁,正在青春期,但是韩非已经是个五十七岁的白胡子老头儿了!更有趣的是:越剧《韩非子》,是由小生一演到底的,演到死也没长胡子,竟好像韩非子死的那一年,还是个“翩翩美少年”! 这样的“发挥”或曰“创作”,离开历史背景太远了,没有参考价值。 于是,我只能在“不离谱”的前提下,走自己的路。 到了2008年12月31日开第12次编导联席会议的时候,编剧中写完了初稿的,还只有我一个。其余编剧,有的写了三四集,有的只写了一个提纲。在此期间,为了集思广益,也为了“样片”送审的时候有一本“能看”的书可以参考,我又把电视片的剧本改写为这本“传奇故事”,争取在正式开拍以前,广泛征求读者的意见。一部电视片的投资,动辄好几百万,能够在开拍以前,尽量消灭“漏洞”甚至“硬伤”,不但需要,而且应该。 我这部“传奇故事”,既不是小说,也不是传记,而是一种创新的文学样式,又说又品:既有书中人物说话,也有作者的介绍和品评。当然,这也是一种试验。 吴 越 2009年1月12日 正文 引子  先从韩国的历史说起 这部书,写的是韩国公子韩非一生的悲剧。 韩国,可不是大家很熟悉的南朝鲜。 公子,可不是大家所知道的公子哥儿——官员的儿子。 韩非,可不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演员。 韩国,曾经是“战国七雄”之一,不过后来变成一个弱小的国家了。 公子,是春秋战国时代对王族中无职位王子王孙的尊称。 韩非,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个思想家。他是韩国的公子。 春秋和战国,是两个历史时期。 公元前11世纪,武王灭商以后,实行分封制,大封诸侯。西周时代,全国共有大小诸侯国及附庸一百六十多个。周成王时代,周公旦摄政,平息了商纣王儿子武庚和管叔、蔡叔的叛乱。周成王再次分封,封其弟于韩原,国土在燕国的西面,也就是今天山西河津县的东北。这就是早期的韩国,也就是韩非子的故国。 韩国的先人春秋时代为晋国大夫,春秋末年,韩非的祖先韩贞子迁到平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 自从周平王东迁洛阳以后,史书上称为东周。东周王室实力逐渐衰微,尾大不掉,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义,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控制各诸侯国的能力。于是出现了各诸侯小国互相兼并、大国间争夺霸主的混战局面。 从公元前770年的东平王元年,到公元前475年的周元王元年这三百多年间,在今天山西的晋国,山东的齐国和鲁国,湖北、湖南的楚国,北京与河北北部的燕国,以及稍后崛起的位于今浙江、江苏的越国,都在吞并了周围一些小国之后,强大起来,成了大国。这就是“春秋时期”。 当时的中华大地上,从北往南,分别是燕、晋、齐、鲁、卫、宋、秦、郑、楚、吴、越等十几个国家,如上图所示。 春秋末年,晋国大夫赵襄子、魏献子和韩宣子,在公元前433年先暗杀了智伯①,然后再将晋国的领地瓜分,成为三个诸侯国。这一事件,史称“三家分晋”。韩国最初定都阳翟(今河南省许昌市禹州),灭了郑国之后,迁都郑城(今河南省的郑城)。 郑城上古称“有熊”,黄帝轩辕氏曾在这里建都。帝喾时代,郑城为祝融氏之国。西周时期,郑城是郑国所在地。公元前770年,郑国把国都从咸林迁到今天郑城的溱、洧两水之间,历时395年,一直称为“郑城”。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了郑国,把韩国的国都从阳翟迁到郑城。韩国在这里立都长达145年。韩国迁都郑城以后,又在这里设一郑县,治所在外廓城内。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为了和陕西的郑县有所区别,把原来韩国的郑县改为“郑城县”,从此沿用两千多年不改。 从周元王元年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的二百五十多年间,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展开了一场场大国争霸的激烈争斗,史书上称为“战国时期”。 战国时代,赵、魏、韩三国逐渐强大,迫使“周天子”不得不承认,历史学家就把韩、魏、赵三国和另四个强国秦、楚、燕、齐合称“战国七雄”。后来由于互相兼并,小国逐渐消亡。因此,春秋战国时代的地图集,不得不一年画一张,共有二百多幅。公元前350年和262年各诸侯国的领土,大致如下面二图所示。其中以秦国和楚国的领土为最大。其次是燕国和赵国。就“七雄”而言,最弱小的,就是韩国了。 正文 第一章 路遇李斯(驿道上的好猎手) 楚国,曾经是战国七雄中领土最广阔的诸侯国之一。早先,它虽然只占有今天的湖北、湖南及其周边地区,但却是中华大地的“中原”,是个最最富庶的鱼米之乡。后来领土扩大到今天的山东和广西,依旧是中华大地中最最富庶的土地。 秋季的中原,一派丰收景象。特别是黄昏时分,天边的一抹彩霞,旷野的一片金黄,山丘上翠绿的松柏,偶尔出现一处似火的枫树,那美丽的秋天景色,岂是任何一个山水名家所能随意点染的? 在我们的眼前,是一条长长的驿道。战国时代,大邑与大邑之间,大都已经修筑了“驿道”。这是当年的“公路”,不是山区的平原地带,一般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在都城附近,甚至还有“驰道”。这可是“御道”,能容纳国王乘坐的“五马王辇”快速奔跑——可以说,相当于今天的高速公路了。 宽阔的驿道上,有许多车马行人来往:既有怒马奔驰的快车,也有慢条斯理的牛车;既有行色匆匆的旅客,也有优哉游哉的归农。 斜阳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中等身材,面目清秀,身穿葛衣,脚下麻鞋,打着绑腿,背着一个包袱和一张弓,腰间别着两只兔子和一只獾。一面大踏步地往前走,一面眼睛炯炯有神地注视着驿道两旁。 一条高大的黄犬,在他前后左右欢蹦乱跳。 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的是葛衣。葛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皮像麻一样,富于纤维,可以用来织布,但是颜色、质量都不如麻布。战国时代,还没有棉花。棉花的原产地是印度和阿拉伯。在棉花传入中国之前,我国只有可供填充枕褥的木棉,没有可以织布的棉花。宋代以前,我国只有带丝旁的“绵”字,没有带木旁的“棉”字。“棉”字是从《宋书》之后才开始出现的。战国时代的百姓,没有棉布的衣服可穿,一般春夏秋季都穿麻和葛,到了冬季,才穿褐(hè赫)。“褐”,指的是粗布或粗布衣服。《诗经·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郑玄笺:“褐,毛布也。”最早是用葛和兽毛混纺的,后来通常指大麻和兽毛的粗加工品,是古代贫贱人穿的冬季衣服。 鸾铃响处,一辆黑色高大的“三套车①”(一马驾辕,二马拉套的车),蹄声得得,从青年的后面小跑着驶来。——韩非来也! 中国古代坐人的车子用几匹马拉,不是根据车子的重量,而是根据坐车人的身份。即:“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马匹的排列,从出土文物看,即便是“天子六驾”,六匹马也是并排的。韩非是王族,级别介于“卿”与“大夫”之间,本来应该用“驷马高车”的。但由于他是“长途旅行”,尽管大城镇之间都有“驿道”,但也不排斥有些地方道路狭窄,并排的四匹马无法通过,因此,韩非这次出行,用的是“三驾”,而且不是并排,而是“一马驾辕,二马拉套”的“三套车”。 这辆三套车的“驭者”位置上,坐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五大三粗,一脸的络腮大胡子,但脸色红润,双目炯炯,精神矍铄。 车上一把巨大的“遮阳”下面,坐着一个华服高冠的公子,年约三十六七岁,这就是韩非。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身穿太监服色的人,像个总管,年约三十来岁。 战国时代,有太监了么? 有。中国古代的医学很发达。早在部落战争期间,就已经有把战俘经过阉割成为奴隶的记载。秦始皇时代,著名的权臣赵高,就是个太监。他当然不是“太监第一人”。秦国有太监,韩国也可以有。 这时候,只见驭车人一面甩着鞭子吆喝马匹,一面大声询问:“公子,您想好了没有?咱们这是直接返回郑城呢?还是继续在楚国游览观光?前面可就是十字路口了。” 韩非不经意地随口回答:“小时候住过的地方,都已经游历过了。让我再想一想,还有什么地方值得再去走走。” 驭车人说:“那咱们今天就只能在前面的十字街过夜了。” 马车和赶路的青年擦身而过。“喔——驾——”,驭车人一声吆喝,扬起马鞭,“啪”地一声,惊起一只苍黄色的野兔,从路边逃往旷野。 青年不慌不忙地摘下弓来,弯弓搭箭,向野兔射去。同时高叫一声:“阿黄,追!” 随着弓弦声响,野兔中箭,一连翻了几个跟斗,站起来带着箭正要逃跑,阿黄赶到,一口叼住,跑了回来。 车上的华服人称赞地喊了一声:“好——箭法!” ① 三套车——指一马驾辕,二马拉套的马车。 正文 第一章 路遇李斯(逍遥客店的野味) 马车驶进了那个叫做“十子街”的小镇。狭窄的街道两旁,房屋低矮,摊贩零落。 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小城镇,即便是“县城”、“郡治”,也不过几千户人家,有两三万人口,就算是“大地方”了。这个“十字街”,因为是南北交通的“通衢”,店铺还算是比较多的,但也多数是平房。 马车从街的西头驶入,在一家客店门前停住。 客店门口没有招牌,也没有字号,只在屋檐下挂着一把破扫帚。——这是“幌子”,表示这里可以住宿。大门两面,用石灰水画着一只野鸡,一只兔子。——这是标记,表示这里有野味供应。古代识字的人很少,这种路边客店,有这样的幌子和标记,就几乎人人都知道、都明白了。 驭马人说:“公子,这里就是逍遥,当地土名‘十字街’。如果回郑城,咱们一路往北。不过得走六十里,才有个比较大的镇店叫张桥。不论您回不回郑城,看起来,咱们今天只能就在这里住宿了。” 总管看了看那客店,觉得太小了,眉头一绉,问:“没有别的大一些的客店了么?” 驭车人分辩说:“您别看这客店不大,房间倒还干净明亮,酒也不错,特别是老板娘做的野味,是她的拿手好菜,远近闻名。许多客商,都宁可多赶或少赶几里路,到她这里住宿,图的就是吃她做的野味呢!您不想试试?” 韩非痛快地说:“好吧。反正你是这条路上的老熟客,听你的,不会错。” 客店主人听见门口有车马的声音,和小二迎了出来。  客店主人见是老熟客,急忙招呼:“王客官少见,您有好些日子没来我这小店吃野味了。快请!今天是?……” 驭马人跳下车来,一面扶总管下车,一面回答:“今天我是送我家公子回郑城,路过这里,特意请他来尝尝你家娘子的手艺。” 客店主人急忙躬身行礼:“公子光临,这是小店的光彩。小二,快把车子赶到后面去!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 小二帮着把车赶到后院儿,帮着把行李搬下车来,把马卸了套,喂上,这才带着三个客人从后门进了店房。先开了一间明亮的上房,房内有两张大木床和案几之类,供公子和管家住。又开了一间下房,只有一条通铺。驭车人一面把自己的铺盖打开,一面询问小二今天都有什么野味供应,上什么菜,吩咐他赶紧去准备。 古代的小客店,一般只准备床铺,不准备铺盖。多数客人,都是自己带着铺盖来的。这一方面有嫌客店的被褥许多人用过,未免不干净,一方面也因为自己如果不带被褥,是要向店家租赁的。因此,讲究的人,都自己带被褥;想省钱的人,也自己带被褥;只有背个包袱用两条腿走长路的人,才会为了减轻负担,不得不用店铺里的被褥。 三个人都洗了脸、洗了脚,听见小二相请,这才来到客店的店堂来吃饭。 店堂当然直对街路。店堂中和大门相对的部分,是一条土甬道。甬道的终端,铺一张大苇席,席上放一张二尺多高的“大案”,这是“雅座”;雅座的两边,一边是老板算账的柜台和通向厨房的门,一边是通向后院儿的门;甬道的两旁,铺四张小苇席,每张苇席的中央,各有一张一尺多高的“小案”,样子像小炕桌,这是“散座”。 韩非等三人,在中间那张“大案”旁边盘腿席地而坐,吃着丰盛的野味晚餐。桌子上除了碗筷饭菜之外,有一个巨大的陶罐,还有两只青铜铸造的爵。 这个陶罐,名字叫做“缶”,是盛酒的器具。当时还没有黄酒、白酒,所谓的“酒”,实际上就是“醪糟”,也就是“甜酒娘”,一般都要经过加温、或加上青梅煮过以后,用筷子扒拉着吃,所以叫“吃酒”。当然也有人把酒糟滤掉单喝那“清酒”的。所以酒坛子端上桌来,要过筛,酒店里的行话就叫“筛酒”,一直流传至今。至于那两个三足的青铜器,名字叫作“爵”,在当年就很名贵,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用,当然不是这家小客店所有的。用不着介绍,肯定是韩非的管家自己带来的啦! 驭车人一面津津有味地吃着兔子肉,一面自负地说:“公子,我说的话,没错吧?有道是‘天上龙肉,地上兔肉’。这盘卤糟兔肉,让老板娘这么一整治,不事先告诉您,您哪知道是什么肉哇?” 总管笑嘻嘻地说:“听说兔子肉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全靠佐料。和什么肉一起炖,就是什么味儿。我倒是真没吃出来,这碗兔肉是用什么肉一起炖的。” 韩非一面品味兔子肉,一面慢条斯理地说:“老板娘的手艺,果然名不虚传,有特色。酒也不错。下次路过,一定还要来这里吃。” 总管笑了起来:烽火连天,这一次能顺利出来、平安返回,就很不容易了。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到这里呀? 正文 第一章 路遇李斯(李斯客店显斯文) 旅店外面,是一条东西向的大街。落日衔山,正好斜挂在街西头的房顶上。路上用弓箭射兔子的那个青年,和黄狗一同往东走来,高声吆喝:“卖野味唻,好肥的野兔,还有獾子!” 但是一路走过来,竟没人理他。有个老人拦住了他,好心地说:“我们这里,没,满地是野兔子。每天出门,捡块石头也能打个一只两只的,当地人不稀罕这个。前面的孙家客店,就是专卖野味的。你拿到他那里去卖,准能卖个好价钱。——看见没有?门口画着兔子和野鸡那家就是。 那青年谢了老伯指点。走到客店门口站住,探头一望,昂然入内。黄狗也跟着进去。 青年走进店堂,四面一看,见公子的案上已经是杯盘狼藉,快要酒足饭饱了,就径直走过去,先摘下弓来,又解下腰间的野味,都放在案前的苇席上,双手一拱:“这位公子,看样子,你们已经吃完了晚饭。这点儿剩菜,能不能赏给我?——哦,是用来喂狗的。” 驭车人见此人来得唐突,很不客气地喝斥:“不得无礼!把你的狗给我轰远点儿!这是大韩的公子!” 总管抬头一看,笑着说:“这不就是刚才在路上打野兔的高手么?一箭中的,好箭法!这猎犬也不错,是应该好好儿犒劳它!我们已经吃完了饭,这些剩菜,你就都拿去好了。” 青年说声:“谢谢!”就把案上的骨头收拢在一个大盘子里,放在席上给黄狗吃,他自己也在案旁空着的一面盘腿要坐下来。 驭车人见他要坐,更不高兴了:“嗨,嗨!把你那双破麻鞋脱下来,扔得远远的。你不看看,我们都是洗了脚换的便鞋?” 那青年连忙答应:“是,是,是!”边脱鞋边问:“您是大韩的公子?请问,您的大名是?” 那公子轻声地说:“在下韩非。足下——尊姓大名?” 他说话慢条斯理的,可能是在生人面前吧,分明有些口吃。尽管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食客中有人听见公子自称“韩非”,就停止了吃喝,转过头来听。 那青年一听公子就是韩非,立刻恭敬起来,双手抱拳,低着头说:“哟!您就是鼎鼎大名的韩国公子韩非呀!久仰,久仰!在下姓李名斯,‘斯文’的‘斯’——其实在下一点儿也不‘斯文’,货真价实,乡下土包子一个!本国上蔡人。” 总管见他说得风趣,也笑着说:“看李先生的穿着打扮,还真不怎么‘斯文’,倒挺像个猎户嘛。你在上蔡,靠打猎为生么?怎么也知道韩公子的名字?” 李斯转过身来,对总管说:“说来惭愧。在下出身微贱,却自小最爱读书,也曾经拜本邑的名儒为师,苦读多年。在下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老师就给我讲过韩公子的名篇了。有许多名段,在下还都能背诵呢!不信,我给你们背两段:‘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这是《爱臣》篇开宗明义的第一章。说的是:君主如果宠爱臣下过于亲近,一定会危害到君主自己;大臣过份尊贵,一定会影响到君主的地位;王后和妃子如果不分等级,一定会影响到王后所生的子女;国君的兄弟如果不服从国君,一定会危害到国家。——其实,这也是公子的亲身体会,对吧?再例如:‘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勑(chì斥)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这一段,是出在《主道》篇里的。意思就是说:英明君主的统治方法,是让聪明人出谋划策,君主只要做出决断就行,所以君主的智慧永远不会枯竭;君主发现贤能的人而任用他们,所以君主的才能就永远不会穷尽;有功劳,那是因为君主善于决断、善于用人,一切功劳归君主;有了错误,那是因为臣下出了馊主意,一切错误都是臣下的。所以没有才能的君主可以做能人的老师,愚笨的人可以做聪明人的君主。——我没背错,也没歪曲公子的本意吧? 韩非被他说得笑了起来:“惶恐,惶恐!这是在下十几年前写的文字,粗浅得很,也大胆得很。” 总管一听他们好像要讨论问题,故意岔开话去说:“那么李先生的箭法……?” 李斯知趣地随着转了话题:“让诸位见笑了,射箭嘛,这是我李家的家传本事。我们乡下人,以农耕为主,农闲期间,不是织席打麻鞋,就是上山打野味,一方面也为贪一口肉吃,一方面无非是想以此换几个钱,贴补家用。” 总管接着他的话茬儿问:“那么说,令尊大人,一定是个好猎手啰?” 李斯意颇自得,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正确地说,他是一个勇敢的士兵,一个高明的射手,一个称职的父亲。我们楚国实行征兵制。年满十六岁的男子汉,都有义务去当兵。战争年月,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都要上战场呢!家父虽然没有身经百战,大小战争也经历过好几十次了。凭着他百发百中的高超射技,也曾经立下过小小的战功。有道是‘善射者死于箭’,家父还算幸运,最后一仗,他左腿中箭,成了瘸子,上不了战场了,就带着弓箭退伍回家。” 总管来了兴趣,接着追问:“从此把箭法传给了先生,先生也就成了当地的神箭手了,是么?” 李斯又一次抱拳回答:“不敢当。当一名弓箭手,百步之内,射‘中’人这么个大目标,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据家父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就是瞎射,只要方向不错,也能射中一两个人的。不过打仗不是打猎,兔子、狐狸皮薄,射中了就必死无疑;战场上的敌人,都是披甲战士,射中容易,难的是射‘入’,而且要‘贯革而入’,这就不容易了。因为你的箭必须射进敌人的皮肉、身体里面去,才能制敌于死地呀。” 驭车人听了,似乎有些不服,就反驳他:“照你这么说,你父亲中箭没死,都是因为敌人的箭不好啰?” 李斯连连点头说:“没错儿。秦国虽然强大,靠的是人海战术,硬打硬拼,兵器其实不行。秦国没有铁矿,也不会炼铁,戈矛和箭头,都是青铜的,杀伤力不大。我们楚国人都知道:天下的箭弩、宝剑,多一半儿出在韩国。就因为贵国的宛地有铁矿,还有高明的铸剑师傅。可惜:这样好的兵器,当兵的上阵厮杀,没资格使用;不上阵的官员佩带,也不过当当装饰品而已。我们当老百姓的,就更加没福气使用了。” 韩非沉默半晌,这才说:“先生说得不错。在下就是个不上阵的将军,佩带的,也的确是韩国最锋利的宝剑。更其可悲的是:我们韩国虽然有天下最好的箭弩和宝剑,在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之中,我们韩国,现在却是最最弱小的小国。名其为一国,实际上不过是秦国的一个郡县而已。” 李斯急忙站起来躬身谢罪:“啊,惶恐惶恐,在下可绝没有讽刺公子和上国的意思。请问公子,所佩何剑,可否赐借一观?” 韩非起立,解下佩剑,双手递给李斯:“在下所佩,名为‘青锋’,在韩剑中虽然不是最好的,可也是纯钢铸就,对付寻常铜戈、铜剑,绝不在话下。” 有食客看见韩非解剑,站了起来。有的还走了过来。 李斯接剑在手,拔剑一看,果然寒光闪闪。一时淘气心发,从地上拣起一根骨头棒子,挥手一剑:半截骨头抓在手里,半截骨头掉在地上,蹦了几蹦。黄狗跑了过去,把骨头叼了回来。李斯举起骨头,看那碴口,十分光滑,再看看宝剑,锋口不卷,失声大叫:“好剑!好剑!” 这时候围观的食客也轰然大声称赞:“好剑!好剑!” 喊叫声招来了店小二,见李斯把盘子放在席子上喂狗,叫了起来:“嗨嗨,嗨,哪里来的叫花子,懂点儿规矩不懂?怎么用我们上菜的盘子喂狗哇?这盘子你说我们还能用它给客人上菜么?” 李斯自负地笑笑:“我这狗,不敢说比所有的狗都干净,至少比有些人要干净得多。第一它从来不吃屎,第二它一向都是和我共一个盘子吃饭的。这狗,就像我的亲兄弟。我们食则同案,寝则同房。我每次出门,都不用带钱,只要带着它和弓箭,我这一路上的吃饭住店,就全都有了。你说,我能亏待它么?” 店小二没好气地说:“你要摆谱儿,上你们家摆去,这里可不是你家。这个盘子,你得赔。” 李斯撇了撇嘴:“不就一个上了釉的土陶盘子么?好说!”指指地上的猎物:“这里是三只兔子一只獾,够不够赔你的盘子了?” 店小二也撇着嘴说:“说了半天,你不还是没钱么?这事儿我可作不了主。老板,请过来呀!” 店老板其实就在柜台边坐着,听见叫喊,应声而来。 店小二指着地上:“老板,这个客官用咱们的菜盘子喂狗。我要他赔。他要拿这三只野兔一只獾抵账,您看……” 店老板分明觉得有利可图,连忙点头哈腰:“这个嘛,嘿嘿,好说,好说!” 李斯倒瞪起眼睛来了:“你以为这四头野味就赔你一个盘子么?别蒙人了。我这一路走来,沿途都是靠打猎吃饭住店的,兔子、獾子什么价,我知道。一个土陶盘子什么价,你们自己也知道。” 店老板急忙转圜:“嘿嘿,好说,好说。你这三只兔子一只獾,我都收了。还管你在下房通铺上住一夜,外加一碗酒、两个菜、三碗饭,怎么样?” 李斯摇摇头:“饭菜就免了,你给我折成钱吧!这里满桌子饭菜,我一个人加上狗,都还吃不完呢!倒是酒可省不得,你给我再来一缶吧。” 管家分明对李斯有了好感,插嘴说:“李先生不嫌怠慢,请慢慢儿用。酒菜不够,让老板给你添,钱算在我们的账上。我们开了两间房间,李先生不嫌弃,可以和我们的车把式王大胡子一同住。吃完了,请过来和我们接着聊。” 李斯听说连吃饭带住宿,问题都解决了,高兴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韩公子了。” 店小二听见,嘴一啧,点点头说:“得,这一回可便宜了你了。你白吃白喝,还白住房间,净拣便宜呀!” 李斯两手一扬:“你要是觉得吃亏,我就送你几个字吧!我这一路走来,如果没遇见野兔、狐狸什么的,就靠卖字吃饭住店。我看你们旅店店堂不小,客房也多,怎么门口连个招牌都没有?” 店小二自以为是地一歪脑袋:“我们这里的店铺,不兴用招牌。第一是没人会写大字,第二是即便有人写了,有几个人认识呀?到了这里,只要一提‘逍遥野味店’,谁不知道?再在门口画只野兔子,谁不明白?” 总管正站起来要和韩非回房间,听见李斯说要写大字,站住了,替李斯解说:“如果有块招牌,不就显得你们的店与众不同、更加高雅了不是?有人愿意帮你白写,你还不乐意呀?” 店小二抓抓脑袋:“这话倒也是。不过这事儿也得我们老板拍板,我可作不了主。——老板,请过来一下!——老板,这位客官,愿意给咱们写块牌子。不收钱。” 店老板嘿嘿地笑着:“有这样的好事儿,难道我还不愿意么?只是,嘿嘿,只是,我们小店,不但没有这样大的笔、这么多的墨,一时间也没有这样大的木板用来写招牌呀!这可怎么办呢?” 李斯不假思索地说:“这个好办。这一路走过来,我给人家写的招牌,也不是一块两块了。我来教你一个好办法:你家做饭做菜,总要烧柴吧?用柴烧火,锅底总有锅底墨吧?你用铲子把锅底墨铲下来,研细,用油把它调了。——什么油都行,有干得快的桐柚,当然更好。笔么,你给我找一块破搌布来,越破越好,找根线绳把它绑在两根筷子上,不就是一支大笔了么?没有现成木板,你不会摘块门板下来呀?再不然,拿一张单人苇席来也可以嘛!等它干了,四边用四根木条钉在门上边,不就行了?” 店老板对小二一努嘴:“还不快按客官说的去办?” 店小二反问:“我摘哪块门板哪?” 店老板犹豫半天,这才说:“先撤你铺上的席子吧!” 店小二大吃一惊:“啊?!” 店老板急忙安定人心:“回头我给你换令新的。” 店小二招呼几个伙计,手忙脚乱地准备起来:有的铲锅烟、调油,有的用破搌布绑大笔,小二回房去撤炕席…… 店里的众食客,见李斯要当众挥毫,在当时,这可是难得一见的事情,即便是已经吃完了饭的,也不走了,都惦着看看这“写大字”的场面。 毛笔,相传是蒙恬发明的。据说是蒙恬领人修长城,从粉刷墙壁的刷子得到启发,才发明了用兔毛做毛笔的技术。但是李斯巧遇韩非的那天,蒙恬还不到十岁。那么李斯时代有毛笔么?考古发现,战国时代的竹简,有用刀刻的,也有用笔墨书写的。正确的结论,应该是在蒙恬之前,就已经有了毛笔了,蒙恬只是改进者而已。所以李斯的书法,是笔法而不是刀法。 李斯见一切准备就绪,又问:“老板,你的店招牌,打算怎么写呀?” 店老板倒真为难了:“这个,嘿嘿,小人不识字,随便客官怎么写都可以。小人姓孙,行二,就写‘孙家客店’或者‘孙二客店’,可以么?” 李斯摇摇头:“刚才我在街上,人家可说你这里是以野味闻名的。只写客店,不写野味,好像埋没了你家的手艺了吧?” 店老板解释说:“做野味,那是我内人的手艺。要不,就写上‘孙二娘野味店’,怎么样?” 李斯又摇摇头:“可你们开的是旅店,单说‘野味店’,不是又把旅店埋没了么?” 店老板没主意了:“这个……嘿嘿,你看……嘿嘿……” 李斯一乐:“要不,就写‘逍遥野店’四个字吧。‘逍遥’是你们的地名,‘野’是野味,‘店’是旅店,不是全都有了吗?” 店老板满意地点点头:“好,好!好主意!就这样定了!” 店小二把准备好的物品铺陈在地上:“客官,根据您的吩咐,一切准备妥当。” 李斯卷起衣袖:“好,我来写!” 李斯握“笔”蘸“墨”,当众挥毫。众人围观。——“逍遥野店”四个字,是自右向左写的。写完以后,众人轰然叫好。 韩非见了,不由得啧啧称赞:“李先生的这一笔字,果然是龙飞凤舞,风流潇洒,不说‘后无来者’吧,至少是‘前无古人’了。——李先生怎么不署上自己的名字呀?” 李斯莞尔一笑:“老板,听见了吧?把这招牌好好儿保管起来,过若干年,等我李斯功成名就之后,也许就千金难买了呢!我李斯今天还是个无名小辈,就是写上名字,有谁知道我?得,写个名字,就算是我的记号吧。” 李斯在席子的左下角写上“通古斯文”四字。当然,是直写。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斯,的确是中国古代篆书书法的第一人,只有后来唐朝的李阳冰和他齐名。但是李斯的书法,除了在泰山留下了刻石之外,并没有“真迹”流传。如果他写的“逍遥野店”能够保留到今天,那可就不是“国宝”,而是世界级的珍宝啦! 李斯写的旅店招牌,当然是演义,不是真事儿。不过据说也有人自称看见过李斯的真迹。右图就是其中之一。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总管歪着脑袋看了看,问:“这‘通古斯文’四个字,是什么意思?‘通古斯’,是先生的字还是号?” 李斯放下“笔”:“‘通古’,是在下的字。‘斯文’嘛,可以说是‘李斯的文字’,也可以说是我李斯不够斯文,故意冒充斯文的意思!哈哈!” 韩非被他逗乐了:“哈哈!李先生真是个风趣人物!” 总管看看窗外:“这一折腾,天都黑了,李先生还没吃饭呢!老板,李先生要什么酒菜,只管上,由我们付钱。” 韩公子和总管站起身来,打算入内。驭车人用一块粗布把两个铜爵包起来。 李斯见了,问:“你这爵,不借给我用用啊?” 驭车人鄙夷地说:“美得你!别蹬鼻子上脸了!总管善心,把这些酒菜都赏了你了,你还不知足哇?你不想想,这爵,可是你用的?你也配用么?你不看看,我用的是什么?”探头看一看缶口:“剩的酒还有两碗呢,不够你吃的?” 李斯摇摇头:“这两碗酒,还不够我家阿黄吃的呢!你别狗眼看人低,一旦我李斯发迹了,我用黄金爵款待公子!——你嘛,我用阿黄的狗食盆子款待你!” 驭车人更加鄙夷地说:“就你?也想用黄金爵?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总管见他们两个斗嘴,出来圆场:“大胡子,不要小看人家哟!‘将相本无种’,李先生志向远大,怎见得人家就不能当丞相?” 驭车人抱起了铜爵,甩下一句:“他要是能当丞相,我这‘王’字倒着写!”就管自跟着公子进后院客房里去了。 看热闹的人中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王’字倒着写,还不是‘王’字么?” 正文 第一章 路遇李斯(李斯的“仓鼠”哲学) 韩非和总管一起回到客店后院的上房。房间不大,倒还干净。室内除了两床一席一案之外,摆设不多。韩非时代还没有发明蜡烛,灯台上点着的,是一盏陶制的油灯,灯火微明。 韩非在案旁席地而坐,还在想着那个李斯:“这个李斯的那一笔字,的确写得不错。人也有趣。人狗共食。” 总管一面从行包里取茶叶,一面打趣地说:“正因为他人狗共食,他那张嘴也和狗似的,特别厉害,逮谁咬谁。” 韩非笑笑:“这是他的性格。也许还是楚国的民风呢。” 总管点点头:“是啊,我们楚国人的性格是比较开朗,有什么说什么,不藏藏掖掖的。” 韩非似有领悟地说:“我看,这正是楚国强大的原因。他们藏兵于民,军民一体。像他这样的人,读过书,会写字,在家是个好猎手,一旦从军,就是个好射手。出仕从政,也是个精明强悍的官吏。对了,他都二十多岁了,怎么没说让他去当兵呢?” 总管说:“刚才他自己不也说了么?他从小就爱读书,还拜当地的名儒为师呢!你看他那谈吐,绝不是个老老实实下地种田的农民。” 韩非说:“这个不难分晓,一会儿等他来了,问问他,不就知道了?” 总管拿着茶壶和茶叶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沏上了茶回来,又取出两个玉杯,给公子把茶斟上。两人刚喝了几口,门外响起了李斯的敲门声:“韩公子,我可以进来吗?” 总管赶紧答应:“请进!” 房门推开,李斯和狗一起进来:“谢谢韩公子!在下这一路走来,今天可真算是酒足饭饱了。这里的酒不错,我又要了满满一缶。——不过我量大,没醉。特地前来,如蒙不弃,愿聆教诲。” 总管起身让座:“李先生请坐。刚沏的茶,先生请喝一盏?” 李斯在几案的另一面落座,狗就在他脚下趴着。李斯双手抱拳,说声:“谢谢!酒吃多了,正叫水呢!‘茶’这个东西,以前只是听说过,后来在上蔡郡守那里看见过。不过我可没那福气品尝。今天托公子的洪福,居然也喝上茶了。” 总管又取出一个玉盏来,用丝巾擦了擦,给李斯斟茶。 韩非时代,有没有茶?答案是肯定的。唐人陆羽在《茶经》中说:“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神农氏曾经尝百草,说他发现茶有提神醒脑的功能,似乎也顺理成章。《诗经·邶风·谷风》中的“谁谓荼苦,有甘如荠”;《诗经·豳(bīn宾)风·七月》中的“采荼薪樗(chū初),食我农夫”,其中的“荼”字,其实指的就是“茶”。古代没有“茶”字,据说是陆羽把“荼”字减了一笔,才创造了“茶”字的。此外晋人常璩(qú渠)在《华阳国志·巴志》中说:“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茶、蜜……皆纳贡之。”这一记载,说明在武王伐纣的时候,巴蜀也就是今天的四川、重庆,就已经把茶和蜜等珍贵产品纳贡给周武王,而且那时候就已经有人工栽培的茶园了。 韩非一面喝茶,一面找话题聊天:“今天在驿道上,已经领教过先生的箭法了。像先生这样的神箭,令尊又是有军籍的,按贵国的征兵制度,先生怎么没从军呢?再说,像先生这样既读过书又善于写字的人,即便不从军,也应该出仕,总不应该以耕种狩猎终老吧?” 李斯一面咂摸茶的滋味儿,一面虔诚地回答:“这里面,有一个下情。敝国的征兵制度,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二丁缓役。在下是独子。这是其一。其二,在下从小就爱读书,更喜欢写字。在小小的上蔡郡,就数我的字写得好。就凭这个,经老师推荐,郡守用我做他的记室,上下来往的文书,都交给在下办理。” 总管忙说:“原来李先生是上蔡郡守的幕宾,失敬了。” 李斯叹了一口气:“什么幕宾,刀笔小吏而已。在郡守大人的眼中,不过是奴才一般的人物。要不,怎么会把粮仓也交给我管理?” 韩非以安慰的口气说:“能者多劳,自古皆然。” 李斯忿忿地说:“什么‘能者多劳’!只不过我比其余的奴才们多认识几个字,就多给我分一份儿差事罢了。要是能者多劳,就应该提拔我才是。我从十七岁进郡守府当差,今年二十七岁了。郡守已经换了三茬儿,我还是小吏一个。要说能力,不敢和别人比,要是和这三任郡守比起来,没有一个是我看得上眼的。可他们一个个三年任满,全都高升去了,我却依旧还是小吏一个。有人说:正因为我能干,所以历任郡守才看重我,重用我,没有解聘我。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这些靠亲族、裙带关系混到的官职,离开了我李斯,他们可是连一封书信也不会写的呀!” 韩非大笑:“先生高论,说透了官场上的隐秘。” 李斯苦笑一声:“说一句不应该说的话:这哪里是郡守在管理百姓?分明就是我李斯在替他当官嘛!” 韩非感慨地说:“能力和权力,本来就是两件事情。有能力的人,不一定有权力;有权力的人,不一定有能力。” 李斯咄咄逼人地问:“这就是您说的‘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的千古不易的道理吧?我知道:有权力没有能力的人,可以用金钱、用权力把有能力的人叫来给他办事;有能力没有权力的人,除了给有权力的人当奴才,可就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不服气的,就是这个!” 总管见韩非被问住了,出来解围:“李先生不认为这是命,是老天爷注定的么?富贵在天、成败在命嘛!” 李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从来不相信命运之说。许多人都说我的命好,一个乡下孩子,不但混进了郡守府,当上了‘吏’,而且还是手下要管好多个小吏的大吏。我的前途明摆着:只要我不犯罪,只要上蔡不被别的强国所占领,尽管我当不了官,这个上蔡郡府里的吏,大概是能够平平安安地当下去的。也许,我这一辈子,就能够这样平安地度过。” 总管反问:“这不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吗?” 李斯既肯定,又否定:“是啊!可以这样说。以前,我也曾经这样想过。可是今天,我不这样想了。” 韩非没听明白,问:“愿听高见。” 李斯喝了一口茶。慢慢地说:“我认为一个人的能力大小,不说统统都一样吧,至少在某一个地区、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职业范围之内,是很难衡量并区分的。例如就拿我来说吧。我名义上是在上蔡当一名小吏,实际上是在帮助郡守治理整个郡的事务。如果叫我当郡守,完全能够胜任愉快。不让我当郡守,不是因为我的能力不足,而是因为我的身份不足。” 韩非微微点头:“这话有一定道理。” 李斯问:“您知道我的这个想法,是怎么形成、怎么产生的吗?” 韩非答:“这个,无从猜测。” 李斯说:“郡守不是让我兼管全郡的粮仓吗?有一次因为有个粮仓里的积粮发生霉变,我到仓库里去检查,发现粮仓里面的老鼠,一个个全都吃得胖嘟嘟的,见了人不但不逃跑,居然还瞪着滚圆的小眼睛和我相面呢!” 总管自以为是地解释:“大概粮仓里的老鼠很少看见人,所以它们不害怕。” 李斯说:“可是厕所里的老鼠呢?它们吃的是粪坑里的屎,一个个饿得皮包着骨头,看见人来了,还得赶紧逃!” 总管没体会到话中的意思,问:“你的意思是……” 韩非终于明白了:“同是老鼠,只因所处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 李斯一拍大腿:“对呀!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您想啊!同样都是老鼠,不存在能力大小的问题吧?可是住在粮仓里的老鼠,每天都有吃不完的粮食,也不用害怕有人会逮它;住在厕所里的老鼠呢?不但只能吃粪,而且还要提心吊胆,害怕人会打死它。” 总管大笑起来:“你在郡守府当小吏,是不是觉得自己就像是厕所里的老鼠哇?” 韩非莞尔一笑:“所以你想搬到粮仓去住?” 李斯大笑:“真是千古知音!我真想做一个实验:如果把厕所里的老鼠和粮仓里的老鼠互相交换一下地方,会出现什么奇迹?” 总管肯定地说:“什么奇迹也不会发生。厕所里的老鼠到了粮仓里,没几天就会胖起来;至于粮仓的老鼠到了厕所里,无非两个结果,不是饿死了饿瘦了,就是逃跑了。四面没有铜墙铁壁,到了一个只能吃屎的地方,还不逃走?” 韩非微笑着点头:“倒是一个深具哲理的问题。” 李斯不满地说:“我就是那只厕所里的老鼠。所以我要逃。我不相信我的本领比郡守差,凭什么他就可以住在粮仓里,我却要一辈子住在厕所里?” 总管解释:“这是一个‘机遇’的问题。” 李斯又来一个先肯定后否定:“对呀!无非是一个机遇的问题。机遇是可以凭人的力量自己去创造的。只要不是什么‘人的命,天注定’,我就要创造这个‘机遇’,让我自己换换地方。至少总可以不再吃屎吧?” 韩非再次点头:“妙哉高论!你这种心态,我欣赏;你的这种志向,我支持!” 总管问:“那么,你打算怎么创造你的机遇呢?” 李斯侃侃而谈:“质言之,机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就好像我今天偶然遇见二位,这就是机遇。这样的机遇,只能‘随机而遇’,没有‘创造’的可能。但是我选择了辞别郡守府,又选择了离家出走,这就给我创造了遇见二位的机会了。” 总管好奇地问:“你总不会是为了想遇见什么人,满世界乱走吧?” 李斯笑笑:“当然不是。我明白,人和老鼠绝不一样。人要决定住在什么地方,先要考虑自己的主观条件。比如我父亲,他是一个好射手,在家他是个好猎人,当兵他是个好军人。这就是他的条件。我要不是从小发奋读书写字,就不可能成为郡守府的书吏。这就是我的条件。” 总管问:“这不就是自己给自己‘创造’条件了吗?” 李斯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和动机:“但是我再怎么发奋,我绝不可能成为郡守。尽管我觉得自己的能力能够驾驭一个郡甚至一个国,但是至少我今天还没有成为一个郡守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让国王肯于、敢于任命我当郡守、甚至相国。” 韩非大为称赞:“好!成大事者,首先不能妄自菲薄,还一定要立大志。有了志向,虽然不等于事业成功,但却是事业的开始。” 总管再次发问:“那么请问李先生,你打算怎么创造让国王肯于、敢于任命你当郡守或者相国呢?” 李斯回答说:“这个,我早就想明白了。以我今天的才干,尽管我说我能当郡守,能当相国,可是没人会相信。以我今天的才干,人家能看到的,无非会写写公文,又善于书写而已;至于我的‘治国’才能,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我找上门去,不论是国王还是相国,能给我安排的,无非还是一个书吏而已。想当年,苏秦①、张仪②之所以能够一个能佩六国相印,一个能当大秦的丞相,全靠他们的老师鬼谷子③教导有方,倡合纵,创连横,方才得到了诸王的赏识。因此,我李斯如果不想继续在厕所里吃屎,只有一条出路:这就是‘学习帝王之业,货与帝王之家’!” 总管笑了起来:“可是鬼谷子如今已经不在了呀!” 李斯却振振有词地说:“卫国的鬼谷子,是不在了。可你们难道不知道?当今赵国的鬼谷子,可就在我们楚国呀!” 韩非终于明白过来:“你说的,可是荀况荀老先生?” 李斯答:“不错。正是他。他五十岁才到齐国稷下学宫参加百家论坛,曾三次出任稷下学宫祭酒,是当今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时人尊称他为‘荀卿’。来到我们楚国之后,我们的相国春申君黄歇很赏识他。却由于许多不得已的原因,无法重用,暂时只能任命他为兰陵县令。听说他在兰陵,才三年工夫,就把一个小小的兰陵县治理得吏清民安,人人称道。有这样一个‘当代的鬼谷子’,我不去投他,还投谁去?” 李斯说的荀况,是赵国人。他五十岁以前,默默无闻,甚至至今历史上都没有他五十岁以前的记载。他五十岁之后到了齐国,当时齐国的都城在临淄,在稷门附近办了一个“稷下学宫”,定期举办学术讨论会。会者,加上他的年纪大,被尊称为“荀卿”,还三次被推举为“祭酒”。 广广召天下学士来讨论。荀况一到,他的独特的见解,立刻镇住了多数与——祭酒是举行祭奠仪式中主祭,也就是第一个上香的人。 韩非说:“我在韩国,早就读过荀卿的著作。他虽然是儒家,却不拘泥于儒家的仁爱之说。例如他倡导的‘霸道’、‘人性恶’论,就和儒家的‘王道’、‘人性善’大相径庭。” 李斯接着说:“正因为他的学说标新立异,所以无法被多数人接受。要不然,像他这样的人才,怎么可能让他只当一个小小的县令?‘王道’和‘霸道’,是一件事情的两种处理方法。升平世界,没有战争,当然要讲仁爱,要讲王道;可如今是战国,你征我讨,烽火连天,只能讲‘霸道’,不能讲‘王道’。谁讲王道,谁就要被灭掉。这是傻子都知道的道理。‘人性恶’怎么啦?我就相信‘人性恶’。你看一个刚刚生下来的小孩子,抓到了吃的东西,肯定放进自己的嘴里,而不是拿去给父母或兄弟姊妹吃。这就是自私,也是‘本性恶’的最好注释。其实,自私自利、喜新厌旧、好吃懒做,都是与天俱来的人的本性。至于‘谦让’的美德、‘仁爱’的善心,都是后天教育的结果,不是与天俱来的。一个小孩子,如果不加教育,一定往‘恶’的方面发展,而不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再说,凡是官吏,就一定是恶人。要不然,如果做官的人人都讲温良恭俭让,当差的人人都讲推己及人,强盗土匪怎么判刑、怎么杀头哇?我就不否认自己是‘恶人’。我要是一味地讲仁爱,一味地为别人着想,我就会自满自得,不求进取了,哪里还有拼搏上进的精神哪?” 韩非哈哈大笑:“李斯兄弟这一番话,说得实在痛快!古往今来,真还没有一个人肯于承认自己是‘恶人’的。就是主张‘人性恶’的荀卿,也不敢承认自己是‘恶人’吧?李斯兄弟敢于坦诚承认,堪称‘千古第一人’!” 李斯得到表扬,高兴起来,眉飞色舞地继续演说:“荀卿是儒家,却主张‘法治’,反对‘人治’,其实这是法家的学说。凡是主张严刑峻法治理国家的,其实都是‘恶人’,哪里只是区区李斯一个?只是李斯敢于自承,别人不敢这样坦承罢了。” 韩非静静地想了许久,最后说:“在下这次来楚国,第一是祭奠先人,第二是到小时候住过的几个地方去走走,回忆一下童年时代的生活,见见小时候的老朋友,第三也想拜会一些前辈学者,开我茅塞。既然当世的鬼谷子荀卿就在楚国,在下也不能错过这个拜识的机会。此去兰陵,千里迢迢,李斯兄弟打算一路打猎以出卖猎物作为路费,也实在太困难了点儿。这样吧,在下反正闲着,也想见见荀卿,不妨把你一直送到兰陵。三匹快马奔跑起来,有个十天八天的,就到了。到了那里,见了荀卿,再决定我的行止。你看如何?” 李斯大喜过望,站起来向韩非深深一揖:“要是能够这样,韩公子真是李斯此生的第一知音,是李斯的第一大恩人,也是李斯这次拜师求学的第一大好机遇,从此就能一路坦途,平步青云了。请受李斯一拜。”说着,就要下跪。 韩非急忙拦住:“贤弟不必如此。你我一见倾心,有说不完的话,这一路之上,正好多多请教。天色不早了,明天一早,还要赶路,请早点儿安置吧。” 总管就开门向门外把小二喊进来,让他把李斯带到王大胡子的房间里去。 ① 苏秦——字季子,生于东周(公元前317年前),洛阳轩里人(今洛阳东郊太平庄一带),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是与张仪齐名的纵横家。他出身农家,素有大志,曾随鬼谷子学习纵横捭阖之术多年。他读书非常用功,人们说的“头悬梁,锥刺股”,说的就是他。他先到秦国,不被任用。正好遇见燕昭王广招贤士,苏秦入燕,深受燕昭王信任。苏秦认为,燕国欲报强齐之仇,必须先向齐表示屈服顺从,将复仇的愿望掩饰,赢得振兴燕国所需的时间。其次,要鼓动齐国不断进攻其它国家,以防止齐国攻燕,并消耗其国力,为此,他劝说齐王伐宋,合纵攻秦。公元前285年,苏秦到齐国,挑拨齐赵关系,取得齐愍(mǐn敏)王的信任,被任为齐相,暗地却仍在为燕国谋划。齐愍王不明真相,依然任命苏秦率兵抗御燕军。齐燕之军交战时,苏秦有意使齐军失败,五万人死亡。他使齐国群臣不和,百姓离心,为乐毅五国联军攻破齐国奠定了基础。之后,苏秦又说服赵国联合韩、魏、齐、楚、燕攻打秦国,赵国国君很高兴,赏给苏秦很多宝物。 苏秦得到赵国的帮助,又到韩,游说韩宣王;到魏,游说魏襄王;至齐,游说齐宣王;又往楚,游说楚威王。诸侯都赞周苏秦的计划,于是六国达成联合的盟约,苏秦为纵约长,并任六国丞相。回到赵国后,赵王封他为武安君。秦王知道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此后十五年,秦兵不敢图谋向函谷关内进攻。 ② 张仪——魏国(今河南开封市)人,生年不详,卒于秦武王元年(前310年)或秦武王二年(前309年)。是魏国的贵族后裔,曾随鬼谷子学习纵横之术。其主要活动应在苏秦之前,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和谋略家。战国时代,诸侯争霸,割据战争频繁。各诸侯国在外交和军事上,纷纷采取“合纵连横”的策略。或“合纵”,“合众弱以攻一强”,防止强国的兼并,或“连横”,“事一强以攻众弱”,达到兼并土地的目的。张仪正是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出现在战国的政治舞台上,对列国兼并战争形势的变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秦惠文君九年(前329年),张仪由赵国西入秦国,凭借出众的才智被秦惠王任为客卿,筹划谋略攻伐之事。次年,秦国仿效三晋的官僚机构开始设置相位,称相邦或相国,张仪出任此职。他是秦国置相后的第一任相国,位居百官之首,参预军政要务及外交活动。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生涯。 ③鬼谷子——姓王名诩,卫国(今河南鹤壁市淇县)人。常入云梦山(在河南鹤壁市淇县境内)采药修道。因隐居清溪之鬼谷,故自称鬼谷子。鬼谷子为纵横家之鼻祖。据《战国策》记载,苏秦与张仪是他最杰出的两个弟子。传说孙膑和庞涓也是他的弟子,但不见于正史,只见于《孙庞演义》。鬼谷子的主要著作有《鬼谷子》,内容侧重于权谋策略及言谈辩论技巧。 正文 第一章 路遇李斯(李斯杀狗的壮举) 小二把李斯带到客店下房。这里的档次,明显要比“上房”低许多。房间不是正方形的,而是长方形的。前窗是长条木栅栏,后窗户很小。当时还没有发明纸,所以窗户上也没糊什么,在院子里就能够看到里面,简直是“一目了然”。 靠里墙是一张木板通铺,离地高约二尺,很宽大至少能睡五六个人。房内没有任何摆设。很可能这是供过往车夫、担脚歇夜的地方。这时候,王大胡子正独自一人坐在铺上,在整理他的赶车用的长马鞭。小二推门而进,后面跟着李斯和黄狗。 小二说:“王大伯,韩公子叫我把这个客官带到您这房间里来,和您就和一晚上。”说完了,就管自退了出去。 李斯急忙弯腰行礼:“王大伯,打搅了。” 驭车人似乎有些不屑地说:“你小子也就是遇见我们公子了,让你拣这样一个便宜!” 李斯一面把自己的包袱放在铺板上,一面说:“王大伯还不知道呢!韩公子决定暂时不回郑城,打算把我一直送到兰陵。” 驭车人惊讶了,站了起来:“什么?什么?送你到兰陵?你不是说梦话吧?” 李斯倒很大方地坐下了:“千真万确,韩公子就是这样说的。不信你去问哪!” 驭车人虽然似信不信,但也无可奈何,只得说:“我们当下人的,哪有这个胆儿?叫我向东,不敢向西。只是你小子这一回的便宜可是拣大发了。” 李斯这才慢悠悠地回答:“其实也不是专为送我。是他自己也想到兰陵去见荀卿的。所以说,这一回,只能算是‘顺路捎带’。” 驭车人听说是这样,这才坐了下来:“这还差不多!即便是顺路捎带,你小子这个便宜也还是拣大了。这一千多里路,让你十来天就赶到不说,这一路上的吃喝住店,还会让你小子掏钱么?” 李斯似乎挺占理似地说:“这一路上,我不是还陪着公子聊天儿么?韩公子可喜欢和我聊天儿呢!”在李斯看来,陪人聊天儿,也是一种“付出”,是应该得到报酬的。 驭车人依旧是不屑的口气:“也就是赶上你运气好,才有这样的便宜事儿。我们公子出门,有我们总管陪着,一路上还怕没人聊天儿啊?” 李斯若有所思,忽然问:“嗨,我说你们的总管,也应该有三十来岁了吧?怎么下巴颏儿上,连一根胡子也没有?说话还女里女气的!” 驭车人白了他一眼:“别胡说!我们总管,是个宦官!你知道什么叫‘宦官’么?世界上哪有宦官长胡子的呀?真是个乡下孩子,见什么都新鲜!快睡觉吧,我可没那么大精气神儿陪你熬夜瞎磨牙!人家明天还得赶车呢!” 李斯喏喏连声:“是的,是的。我这就睡。你让我睡哪头?” 驭车人指指自己的铺位:“我就睡这头了。你就睡那头吧。告诉你:这狗你可得给我轰到外面去。你能搂着狗睡觉,我可不能和狗睡一屋。” 李斯急忙答应:“是的,是的!明天我可以坐车走了,也用不着这狗了。”说着,就把狗带出门去了。 驭车人望着李斯的背影又喊了一句:“你小子别忘了洗洗你那臭脚!”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街上所有的店门都还关着,小二已经把车套好,赶到了客店的后门口。驭车人把行李都安放好以后,扶公子和总管在车盖下面坐定,这才不客气地向李斯下令:“快上车呀!把你的东西放在车后,你就坐在那边的车辕子上!还想坐在哪儿?……哎,你那只破狗呢?我的车上,可不许坐只狗!” 李斯举一举手中的口袋:“不用王大伯吩咐,此去兰陵,再也用不着阿黄了。昨天夜里,我就交代老板娘连夜把它烤成狗肉干啦?” 驭车人倒惊讶了:“这狗不是像你兄弟一样亲吗?你小子可真下得去手!” 李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种小事情,当机立断,没什么可犹豫的。” 总管倒为那条好猎犬惋惜:“你不用它了,把它送给店老板也可以嘛,何必杀了它?” 李斯鬼谲地一笑:“店老板又不打猎,养狗干什么?送给他,过两天还不是当作野味给客人端上来?与其便宜了他,还不如咱们自己路上下酒呢!” 韩非颇为欣赏地称赞:“是个成大事者的做派。” 驭车人却不理解,吐了口唾沫:“呸,我看是缺德鬼的做派!——得儿——驾!” 高大的车子,在黎明的街道上渐渐远去。在蹄声得得中,隐约能够听见李斯放开嗓子唱的歌声: 拜别爹娘,离开故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天生我才,必有其用,总不能老死在家乡。 刻苦钻研,学帝王术,不怕到异乡去闯荡。 施展抱负,统一天下,一心只想治国安邦。 【提示】 这一章,突出两个主题。第一,是李斯青年时代的主要观点:人的才能是不是能发挥,在于地位的高低。 几千年来,这个问题其实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就拿官场来说,许多身居高位的“显贵”,不是因为有个好爸爸得到了“祖荫”,就是家里有银子,不怕花大钱买个官儿当当。有的官儿,其实和白痴也差不多。所以李斯要改变自己的环境和地位:“不当厕所里的老鼠”。 第二,是韩非早期的政治观点:“英明君主的统治方法,是让聪明人出谋划策,君主只要做出决断就行,所以君主的智慧永远不会枯竭;君主发现贤能的人而任用他们,所以君主的才能就永远不会穷尽;有功劳,那是因为君主善于决断、善于用人,一切功劳归君主;有了错误,那是因为臣下出了馊主意,一切错误都是臣下的。所以没有才能的君主可以做能人的老师,愚笨的人可以做聪明人的君主。” 几千年来,统治者有几个是真正的聪明人?无非是手中有权,加上善于“驾驭群臣”,就成了“明君”甚至“圣贤”了。 第三,是突出了李斯那滔滔不绝、左右逢源的口才,而用来作对比的,则是韩非那“敏于思而讷于口”的不善言辞。——史书上说:韩非是个结巴。 此外,还安排了两个次要人物:韩非的夫人和家将的出场,造成一个悬念。这两个人物虽然是配角,但是在全书中相当重要。 韩非虽然在中国历史上是“法家代表人物”,他的论著《韩非子》,在先秦诸子中篇幅也是最大的:有十几万字,不像《老子》,仅仅只有五千个字。应该说,韩非的政治立场和观点,是非常鲜明而清晰的。但是可惜,他的这些观点,是只能论述而不能执行的。因为不论用今天观点还是当时的眼光来看,都属于“极左思潮”范围。韩非是韩国的王族,无疑属于“封建统治阶级”。中国的“封建社会”其实并不长。韩非当时的社会,属于奴隶制刚刚解体不久,封建制度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代①。他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上,顽固地希望封建统治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希望把人类社会变成蚂蚁社会或蜜蜂社会:要求老百姓没有思想,都是单纯的、忠诚的“工具”,为国王一个人以及他的韩国王族服务。实际上,这是要求社会倒退到奴隶制去。所以他的政治主张十分“激进”,激进到把所有儒家、墨家、纵横家包括商人都说成是“蠹虫”,必须加以排斥甚至消灭。这样的“左派”,是除了秦始皇之外没有一个国王肯于、或敢于接纳的。正因为如此,韩非子的“光辉思想”,除了秦始皇之外,实际上并没有为韩国及其他任何一个诸侯国所接受。他自己本人,也从来没有机会登上相位施展自己的抱负,就被另一个比他更厉害的“法家”李斯所谋杀了。 韩非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但是有关他的历史记载却不多。古典文献甚至连他是谁的儿子都说不清楚。这里根据《韩非评传》的考证,姑且认同他是公子虮虱的儿子,并据此演绎发展故事。 讲韩非,不能不提到李斯。因为人人都知道:韩非是死在他“师弟”李斯手中的。他们之间,有太多的纠葛和冤仇。因此,说韩非,不但要“说到”李斯,而且这个人物十二分重要,几乎是本书的“男二号”,因此不可能“一笔带过”,而是必须专门为他的出场设计了整整一章文字。 在这一章文字中,除了“带出”李斯和韩非的“观点”之外,有一个小小的插曲:李斯有一条爱它如兄弟、赖它谋生计的猎狗阿黄;但是一旦李斯用不着它了,就毅然决然地把它杀掉当路上的下酒菜了。这一方面显示了法家“不讲亲情”的观点立场,一方面也显示了李斯“不顾友情”的性格,为后文毫不犹豫地杀死韩非张本。 有关韩非和李斯的故事,主线和框架,都是按照正史和有关史料编写的,至于具体的细节和言语,当然都是作者的“发挥”了。但是这个“发挥”,必须是在“历史框架”范围之内的“推理”,绝不是“面壁虚构”的胡编乱造! ① 关于中国的封建社会起于何时、终于何时,史学界至今争论不休。我个人倾向于始于武王伐纣以后,分“封”王族和功臣,“建”立诸侯国;终于秦始皇取消“封”和“建”,实行以郡县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时间为八百多年。汉以后直到满清皇朝解体,因为都是实行的“中央集权”,基本上不再“封”和“建”;但由于人们已经习惯于说“中国封建了两千年”,因此也不妨可以称汉代以后为“后封建制时代”。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读者,请参看拙著《吴越品水浒·品事篇》(东方出版社2008年出版)中的“《水浒传》是描写农民起义吗”一节,有比较详细的叙述。 正文 第二章 兰陵拜师(荀子主张人性恶) 上一章,说的是韩非在楚国的路途中遇见李斯,决定两人一同到兰陵去拜访“当代鬼谷子”荀况。目的是把本书中的两大主角韩非和李斯“引”出来。 下面,就要说到当时的“兰陵令”荀况了。 关于荀子,因为本丛书还有一本《荀子传奇》专门介绍,为了避免重复过多,所以本书对荀子的介绍只能“从粗”而不能“过细”。 兰陵,现在属于山东省苍山县,是个“镇”级的小地方。两千多年前,却是楚国的一个大县。秦以前,地方行政区划混乱,县可以管郡;到了秦代,结束封建制,实行郡县制,方才规定县归郡管。当时的兰陵县虽然是一个大县,有很高的城墙和城楼,其实并没有多少人口,县城里最多不过一万人而已。但是历史上这个县却很出名。第一,当年荀子曾经在这里先后当过近二十年县令,而且在这里著书终老;第二,楚国被秦国灭亡之前,最后还曾经把临时国都迁到这里,勉强也算得上是“国都”一级的城市;第三,天下第一淫书《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虽然至今还没人知道他究竟是谁,但认定他是山东兰陵人,不是江苏兰陵(常州)人,大概不会错。 荀况,就是鼎鼎大名、主张“人性本恶”的荀子。人性是个抽象的东西,从宏观的角度看,本来就是“善恶”二者兼而有之的。人从猿进化而来,不可避免地具有“兽性”的遗传基因。所以西方哲学家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叫做“人的一半是野兽”。人具有自私、懒惰、喜新厌旧等等先天的“本性”。仁爱、谦让、勤劳等等“美德”,都是后天的教育和环境所造成。所以孟子强调“人之初,性本善”,荀子强调“人之初,性本恶”,其实都不对,都是片面的。中国近代有人反对“人有人性”,说什么“人只有阶级性,除了阶级性,无所谓人性”,就更加错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 荀子名况,字卿, 战国时期赵国猗(yī医)氏(今山西新绛)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对他的介绍非常简单,只说他五十岁的时候,曾到齐国的稷(jì季)下学宫讲学,并曾经三次担任“祭酒”——是学宫中德高望重的学者,后来成为历代国子监负责人的“官称”,相当于今天的校长或教务长。至于他五十岁以前的事迹,连司马迁也不知道,所以《史记》中连一个字也没提起。 战国时期,齐国是个东方大国。所谓“稷下学宫”, 是战国时期齐国的文化圣地,历时大约一百五十年左右。 齐国本是周朝开国功臣姜子牙的封地。姜齐奉行“尊贤上功”的国策,很快成为强国,春秋时期,一度成为霸主。到公元前386年,姜氏因为得不到社会支持而失去政权,经过几代努力而获得齐国上下广泛支持的田和,取代了姜氏成为齐国的国君。这一事件,历史上称为“田氏代齐”。 “田齐”的第三代国君齐桓公田午(公元前375-公元前357年在位;注意:不是春秋时期称霸的“姜齐”的齐桓公姜小白),为聚集人才,在齐国国都临淄的西门外创建了一所“稷下学宫”,把来这里讲学的学者封为“大夫”。“稷”是齐国国都临淄西边的一个城门,“稷下”指的是齐国国都临淄西城的稷门附近,所以这个学府就因地处稷下而称为“稷下学宫”。这个学宫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时候才消失,和田齐政权存在时间基本一致。 稷下学宫实行民主、开放的管理制度,即“不任职而论国事”、“不治而议论”、“无官守,无言责”。换句话说,就是人人都可以随意议论“国家大事”,没有官方的控制,而且“言者无罪”,说错了也不要紧,所以学术氛围浓厚,思想自由,能够真正做到各个学派各抒己见,和平共存。 公元前356年,田齐威王即位,为革新政治,更加广开言路,进一步扩建了稷下学宫。公元前320年,田齐宣王即位,采取了更加开明的政策,稷下学宫的规模和成就达到了顶峰。当时四方的游士、各国的学者纷纷前来,儒、道、墨、法、名、阴阳、小说、纵横、兵家、农家、杂家等各家学派林立。学者们聚集一堂,围绕着天人之际、古今之变、礼法、王霸、义利等话题,也就是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文学等方面展开辩论,相互吸收,共同发展;甚至辩论输了的人,立刻皈依当弟子。稷下学宫因此达到了鼎盛时期,世称“百家争鸣”。那是一个非常自由的“百家论坛”,没有人控制言论,谁要发言,也不需要由谁来批准。 稷下学宫具有多项功能:其成员既可以充当政府的智囊团,又可以著书立说进行学术研究。由于学者们广收门徒,还起到了社会教育的效果,实际上就是一所非常成功的“大学”。稷下学宫学术气氛的浓厚,思想的自由,成果的丰硕,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都是独一无二的。 稷下学宫最有名的两个人物,就是孟子和荀子。他们两个,一个主张“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主张“人之初,性本恶”,两个人都曾经在稷下学宫任职。孟子是公元前319年、也就是田齐宣王登基后的第二年到稷下的。他向齐宣王阐述了他的仁政和经济思想,提出“保民而王”的社会设想;又从齐宣王有“不忍之心”说起,鼓励齐宣王发扬“仁术”,推恩百姓,以德服天下。孟子告诉他:得民心者得天下,“保民”是王道的基础。荀况五十岁到稷下,按推算应该在公元前268年,也就是田齐襄王十六年,已经是孟子到达稷下之后五十年的事情了。由于时间有先后,孟子不可能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认为人性向恶,更不可能因此而发生激烈的争辩;而荀子却可以因为两人见解的不同而对孟子的“仁政说”和“人性本善说”发起攻击。 尽管荀子在齐襄王时期曾经三次被选为“祭酒”,也就是祭祀中的“主祭”,但也只是由于他年纪最大、学说最怪、声望最高的原因而担任。他所创建的“人性恶”论点,因为和儒家“人之初,性本善”观点完全相反,所以荀子在稷下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赏识,反而被齐国人所反对、所诋毁。荀卿无可奈何,只好离开齐国。大约在公元前264年,他应秦昭王的聘请 ,西游入秦,到秦国游说去了。可惜,秦昭王对他的学说,也只是听听而已,甚至并不赏识,所以没有重用他。 我们姑且假定荀子在齐国住了四五年。既然他五十岁到的齐国,那么离开齐国的年龄,大约在五十四五岁左右。到了公元前255年,他都已经六十五岁了,游说列国没有成功,又跑到楚国去。楚国的相国春申君黄歇,倒是很欣赏他的学问和主张,但是敌不过众儒家特别是宗亲的反对,也无法重用他,只能任命他去当小小的兰陵县县令。八年之后,楚国有人造谣说荀卿在兰陵图谋不轨,也有人认为荀子的学说对楚国来讲有些“危险”。荀子无奈,只得主动辞职,离开楚国回到自己的祖国赵国去。赵国国君表面上很尊敬他,拜他为上卿,但依旧无职无权。这时候,荀子已经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后来楚国又有人向楚相春申君进言,说荀子是个治国的栋梁之才,要请荀子回楚。于是春申君派人请回荀子来,却依旧得不到众大臣特别是宗亲们的同意。于是这个“赵国的上卿”,不得不第二次去担任小小的兰陵县县令。 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李园阴谋杀害,荀子失去了后台,终于第二次罢了官。荀子两次在兰陵县当县令,前后一共将近二十年。这时候他已经八十多岁,就在兰陵安家,潜心著书,不几年就去世了。——有一种传说,说是荀况听说李斯当了丞相、害死了韩非,他就绝食而死。终年八十七岁。 可以这样说:荀卿一生,也像韩非一样,空有抱负,无法实现。他是儒家,但是反对孟子;实际上他也是法家。但是他的学说,基本上没有得到赏识和发挥,虽然八十多岁“终老天年”,实际上也是“郁郁不得志”的。他有许多学生,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韩非和李斯。 荀子是儒家八派中“孙氏之儒”这一派的创始人(荀卿曾经改名“孙卿”)。其思想学说以儒家为本,兼采道、法、名、墨诸家之长。他以孔子的继承者自居,维护儒家的传统,猛烈批判以儒家正宗自居的孟子一派。孟子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而荀子则主张“法治”,政治思想中突出强调孔子的“礼学”,有向法家转变的趋势。他对宇宙论、人性论、道德观、知识论、教育观、文学、政治学、经济学、逻辑学等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荀卿嫉恨昏君乱世的政治,国家被灭亡,君主不遵循王政大道,而是被神鬼所迷惑,迷信巫师的吉凶之兆,接连不断遭到乱离,于是他考察综合儒家、墨家、道家的所作所为及成败得失,综合各家所长,加以整理论述,写成了《荀子》一书。荀况死后,就葬在兰陵。 荀子有许多名言,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例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等等。 李斯专程去兰陵拜荀子为师,当时荀子已经七十多岁了。 正文 第二章 兰陵拜师(糊涂官判糊涂案) 李斯“搭便车”随着韩非到兰陵去,一路上果然如王大胡子所说:所有住宿、吃饭,都由韩非出钱。也如李斯所说:一路上滔滔不绝,把自己的所闻所见都和韩非说了。李斯是个从下层社会摸爬滚打“闯”出来的人,社会知识非常丰富;韩非是个王族,虽然小时候在楚国隐姓埋名,也曾经和邻里的小朋友在一起玩儿过捉迷藏、过家家,但是十一二岁就被送回韩国,从此养尊处优,深居简出,除了在老师的督促下开始博览群书之外,基本上不再接触下层社会。所以他对李斯所讲的“市井传闻”,非常感兴趣。李斯当然是有目的的:他要尽一切可能讨好这个“有钱的人”;而韩非却是个憨厚的公子,不会把别人想得那样坏。于是,这七八天、十来天中,韩非和李斯这两个不同体系中的人,居然成了“莫逆之交”,除了牵扯到隐私,可以说已经是“无话不谈”了。 韩非的“三套车”上坐着韩非、总管、李斯、驭车人共四个人。他们一边高谈阔论,一面在旷野的驿道上奔驰着。到了第十天的黄昏时分,终于在车前显现出一座小小城市的高大城墙来。 驭车人大鞭子一甩,露出了笑容:“紧赶慢赶,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兰陵。” 总管旅途劳顿,看见到了兰陵,也很高兴,却又犯愁起来了:“天都快黑了,又一身的灰尘,咱们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去拜访荀卿吧?” 韩非一高兴,立刻作出决定:“快进城去,先找家旅店住下来,洗洗这一身的尘土,明天换了干净衣服再去拜访荀卿嘛。” 李斯却急忙制止:“公子可能不知道吧?我们楚国,县城和郡城里面,是不许开旅店的。旅店都在城外。” 驭车人夜夜和李斯同住一间房间,虽然也和李斯混熟了,却对这个“油嘴滑舌”的青年没有什么好感,总不忘抓到把柄就损他:“我在楚国奔跑了半辈子,这个规矩,我还不知道?尽管我没到过兰陵,你们楚国的这个规矩,我倒是知道的。还不是怕有歹徒混进城里?” 李斯笑着辩解:“以防万一嘛!” 驭车人撇着嘴数落:“毫无根据,旅店设在城外,城内就藏不住恶棍歹徒了?纯粹是多此一举!驾!” “三套车”一路小跑,向东奔驰而去。 到了兰陵县西门外关厢,能看见不远处高大的城门。街道两旁都是矮小的平房。有一处比较高大的平房,门上写有“董家旅店”四个篆字。车子就在这家客店的门前停住。 驭车人对着大门高声喊叫:“小二!小二!来客了,快出来!” 居然无人答应。王大胡子正要下车,总管对他说:“你在车上等着!我们进去看看。” 总管和韩非、李斯三人同时下车,进门走进店堂里。柜台前,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双手紧紧捂住胸前,好像怀里藏着什么东西,却被一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抓住不放,一个店老板模样的中年人在数落那老者:“叔叔,每个月月初,我就把您家一个月的粮食和柴火都送过去,您也该知足了。不该总到我这里来偷……” 那老者委屈地叫了起来:“这话难听了不是!我到我自己家的店里拿几个零花钱,难道不应该么?” 店老板好像十分生气,却又不敢发作,说话有些硬中带软:“叔叔哇,差不离儿的,您也该歇手了。侄儿虽然开着一家旅店,每天的流水也就那么几个钱,架不住您老隔三差五地来‘拿’,还一拿就拿光。我就是铜钱堆成山,也架不住您老这样的‘拿’法呀!再说了,这家旅店虽然是爷爷手上开的,可是在爷爷手上,就已经分了家:您分的是乡下的房子和土地,我爹分的是城关这个旅店。您自己好吃懒做,又不安份守己,犯了罪,把土地都罚光了,总不能把账都算在我的头上吧?” 老者不服地喊叫:“我哪儿犯罪了?我什么罪也没犯!那是县令判得不公啊!” 李斯听见“县令”二字,突然上前发问:“你们这是为的什么争执?说来我听听。” 店主人看见韩非华服佩剑,知道不是寻常之辈,赶紧抢着说:“这位是我的叔叔。这家旅店,是我爷爷手上开的。爷爷在乡下还有二十亩地。分家的时候说好了的,家产一分为二,城外的这家旅店算一份儿,乡下的二十亩地和一所房子算一份儿,但是要养我爷爷到终老。旅店本来就由我爹经营;我叔叔一向在乡下种田。他不愿意经营旅店,说是种田把牢,年年有收成,不像开旅店,要看有没有客人。他自认了乡下的房和地,我父亲就自认了开旅店。分家之后,倒也相安无事。” 老者急忙分辩:“什么相安无事啊?后来我才知道,都是那老不死的偏向你爹,把来活钱的买卖留给你们了,我们一家,只落得风里来,雨里去,还吃不饱饭……” 店主人也振振有词:“什么呀,您是见我爷爷老了,干不动了,不想养他了……” 老者脸红脖子粗地嚷着说:“他要是不偷牛,能害得我们一家都没饭吃么?” 韩非一听,越说越糊涂了,就插嘴问:“偷牛?怎么回事儿?别吵嘴,一个一个慢慢儿说。” 店主人强压着火气,慢慢儿分说:“是这样:我爷爷有一次从野外牵回来一头牛……” 老者急忙打断他:“野外哪有牛让他牵?分明是偷的。” 店主人咽了一口唾沫:“就算是走失的,暂时牵回来,总不算错呀!可他倒好,到县令那里去出首!这一回不但把我爷爷告下来了,也把他自己告下来了!” 李斯问:“怎么把他自己也告下来了?” 店主人接着说明:“县令是这样判的:牛先入官,以后找到失主,再由原主领回。我爷爷偷牛,当罚没土地十亩;我叔叔呢,因为是以子告父,属于‘以小犯上,大逆不道’,本来应该判大辟、也就是处死的,看在他‘大公无私、大义灭亲’上,抵了他一半儿罪名,也判罚十亩土地。这样一来,我爷爷被叔叔气死了,我叔叔也没地可种了。” 李斯终于听明白了:“所以你叔叔就吃上了你了,是不是?” 店主人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老者还是不服:“这都是因为县令判得不公!害得我走投无路了。” 店主人苦笑着说:“糊涂县令要不是这样判,我早到县牙门告你去了。我也怕县令判我一个‘以小犯上,大逆不道’哇!” 请读者注意:这里用的“牙门”一词,不是作者写错,也不是排字排错,而是因为古代根本就没有“衙门”一词。由于军营门口插有“牙旗”,所以俗称军营为“牙门”。牙旗,是旗的边缘上饰有牙形装饰的大旗,用来表示主将、主帅的所在,也用作仪仗。因此古代称官署为“牙”,称所居之城为“牙城”,所居之屋为“牙宅”,称朝见主帅为“牙参”,称所亲近的部将为“牙将”、卫队为“牙队”,而亲兵则称“牙兵”。后来逐渐移植,用于郡县的大门;到了唐宋时代,才变化为“衙门”的。 韩非觉得有些奇怪,忙问:“是兰陵县县令判的么?” 店主人肩膀一耸:“我们就住在兰陵县城外不远,可不是兰陵县县令判的么!” 韩非还是不信:“天下有这样糊涂的县令么?” 李斯似乎有些明白了,问:“你们这件案子,是什么时候判的?” 老者回答:“那是六年前的事儿了。” 韩非长长吁出了一口气:“这样算起来,倒不是荀卿判的。” 李斯也耸耸肩膀:“我说呢,荀卿精研律法,名声远播,总不会这样糊涂吧?” 韩非思考了一下:“你家这件案子,我看还有希望翻过来。明天你敢不敢到县牙大堂上去喊冤?” 店主人连连摇头:“没事儿找事儿啊?我可不敢。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 李斯反问一句:“那你就天天让你叔叔到你店里来‘拿’钱?” 韩非鼓励他说:“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吧?县令要是还要罚你,这钱由我来出,怎么样?” 店主人眼看着韩非,犹豫不决:“这个……” 老者倒有勇气了,挺身而出:“你有产业,心里害怕,这也难怪;我反正什么产业也没有了,我去喊冤,总不见得再把我的破房子也罚了去。” 李斯帮他出主意:“干脆你就告你的侄儿不赡养你。你只要咬定了‘没有产业,无以为生’这一句话,别的你们就什么都不用管,一切有我替你们对答。” 店老板松了一口气:“有你们替我作主,我就随你们去走一趟吧。” 韩非想了想,对李斯说:“明天一早,你就带着他们两个去喊冤,我先不露面。我第一要看看荀卿是怎么判案子的;第二也想听听你是怎么帮他们对答的。”他想连荀况带李斯,都观察一番。 李斯一拍手:“好哇!就这样说定了。小二,快到门口去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