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女邻居 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开了书店。它临近学校,原是由一对中年夫妇经营。 男人干瘪瘦弱,仿佛只有个骨架子;女人宽阔肥大,如头猛熊。 他们转让给我,包括满屋子的书。全是玄幻和辅导资料,我不打算接手这些垃圾。 “学生最爱这些。我超低价卖给你,行不行?”中年男人拉我到角落里,轻声说道。 “他说话不算数。我点头了才行。”熊女远远地嚷,跟了过来。 “你必须接手这些书,否则一切免谈。”她狂挥着手,用唾沫星子轰炸我的脸。 我看着她满身赘肉如果冻般颤抖,嘴角一抹笑。 “看什么呢?别打老娘主意。” “哥们儿,来,我还有宝贝呢。”中年男子隔开我俩,拉着我回到书店。 “你找死啊!”我俩的身后传来怒吼。 中年男人熟练地推开上层的木板,从暗夹里取出几本书。 全是男女交欢的封面,中年男人蘸了口唾沫,翻了几页,像是找到了出彩语句,要念给我听。 “够了。我接手了。”我连忙制止。 “我就知道哥们儿是同道中人。”中年男人的眼里溢满了光彩,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送走了他俩,我将这些书卖给收废品的。 回到住处,我正好遇到房东。 房东是个小老太太,低矮瘦弱。我多次想建议她,在身上绑一个长绳,另一端拴在铁栏杆上,避免被一股三级风捉走了。原应弱势的她,声音像山炮,一句话就能炸得人耳聋。 她的儿子高胖大,傻气又蛮横,总以为所有男人会打自己妻子的主意,总是对其他男人横眉冷对。至于他妻子的相貌,如果去掉腊肠嘴,还算是马马虎虎,身材倒是不错,像是一团火。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扬长避短,总是戴着口罩,穿短小精悍的衣服,遇到男人,总喜欢蹲下,擦擦高跟鞋,或者是捡些小物品。 某些男房客比较喜欢这种含蓄的坦诚,总忍不住与她玩拉手手,拍胸脯的小游戏。憨横男对此表示很感兴趣,经常是中途野蛮参与其中。他的参与,将游戏从欢声笑语转化为男房客的抱头鼠窜。 对于坦诚女,我是不屑一顾的,并非是在表明我高洁如柳下惠。 在租房的第一天,我和女友就敲开了她的房门。一张老树皮和腊肠嘴赫然出现。 “就这个吧。”女友毫不犹豫地同意。 如果知道冰淇淋下面全是狗屎,还会津津有味地舔吗? 对于我的心无所扰,其他人有不同的解释。 那些做过游戏的家伙一致认为我是阳痿。对于这个谬论,他们在心底里否决了。在搬来的第一夜,我和女友不知道房间不隔音,狂欢到天亮,惊扰得四邻也陪着熬夜。 那对夫妇却一直认为我擅长伪装。坦白女总趁着憨横男不在时,在我面前大肆坦诚,除了那张腊肠嘴,企图要揭穿我的真面目;憨横男认为我这个人是最凶险的,于是,防御全开,只针对我。 我忍无可忍,决定反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决心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惯,避免碰面,比如,坦白女上午八点半洗刷完毕,在蛮横男的护送下,于九点四十五分坐车上班;下午七点回来,趁蛮横男不注意,在楼道里与三四个男人做游戏。 我观察这对夫妇时,反倒被女邻居观察了。四目相对,她冷哼了一声,明显是有蔑视的意味。 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无聊和愚蠢,放弃了这个项目,继而在书店方面专心致志。 关于书店的生意,我当初想得太美。原以为,我喜欢的书,那些学生们一定也会很感兴趣,最终才发觉推己及人是个错误的做法。正如那个中年男人所说,学生们喜欢的,是玄幻武侠和辅导资料。那些哲学历史心理学类的书籍,倒是无人问津。 这样说,并不等于是没卖出去一本书。书卖出了十本,全是李敖的《上山上山爱》。这个结果已经让我在梦中偷笑了。 为了扭转颓势,我决意改革:每天为一本书写简介,语言尽量幽默吸引人;允许遇到疑难的人来询问;可以预购书籍,但是必须符合我的要求。 我的努力在其他书店老板眼中成了笑话。我是个固执的人,一直认为他们卖的书不过是浪费树木。紧接着,我的固执也成了他们的玩笑,也几乎要葬送了书店。在危急时刻,那个女邻居果断出手,帮我扭亏为盈,当然,这是后话了。 在那时,我尽量节省钱,从不坐车,从不吃晚饭,无意中拥有了健康的生活方式。 早出晚归已经成了习惯,管它呢,我当做是在上学期间泡在图书馆里吧。 在冬至那天,雪花意外嚣张,我实在耐不住寒冷了,就决定早早关门。在雪中漫步,胡思乱想,这是我的习惯。很多人都误以为我很木讷,实则恰恰相反,我不过是觉得他们在说话和做事方面太幼稚了,常常感到厌烦。这也是一种傲慢吧,我禁不住笑了。 雪花坠落得很急,快速填满了我踩出来的浅印。我走得不紧不慢,不温不火。在上学时,有位室友见我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读书,可能觉得我是个书呆子吧,在某天,为了试探,也为了捉弄,突然用匕首抵住我的咽喉。 他所期望的慌乱并没有出现,得到的只是水波不兴,谈笑风生而已。 大多人对读书人有错误的理解,以为他们是书呆子。书呆子算什么东西?读书读成呆子的家伙,根本不配读书。真正的读书人是什么?真正的读书人是吕尚,是商鞅,是曹操,是辛弃疾,是谭嗣同,是毛泽东,是亚历山大,是拿破仑,是蒲鲁东,是萨特。 雪花随着我的思绪开始狂乱,催促我尽快赶回住处。我如它所愿,疾走不歇。 在拐角处,我见到一个人睡在路灯下。可能是睡着了吧,我实在不想用“死亡”这么残酷的词语,再者说,今年的第一场雪没有能力冻死人。 我走近前,嘿!女邻居。她头发散乱,衣冠不整,在雪地里酣睡,想必是喝了不少酒,酒臭透过寒冷,刺向我的呼吸系统。 勉强忍住,我没吐出来,捂着鼻子,蹲下身去,用手指放在她鼻孔处,还好,有呼吸。 起身时,我恰见她裤子拉链大开,粉黄蕾丝内裤像是被撕碎了的旧报纸。此情此景告诉我,内情复杂,请勿参与。 我决定遵从它的建议,转身逃走。 没走几步,良心批驳我不够厚道,扯住我往回走。我在它的胁迫下,为她拉上拉链,背她回去。 一路上,无暇胡思乱想,全是与酒臭作斗争,就整体形势而言,我一直是处于下风的。 回到住处时,雪花已经埋葬了整个世界。不经允许,我不会触碰别人的东西,于是,只能是将她带回我的房间,暖气大开,又拿出全部的被子包裹住她。 酒臭借着暖气的威势,又嚣张了百倍。我再也难以抵御,只能冲到卫生间呕吐。由于没吃晚饭,呕吐只是形式而已。 我戴上口罩,洒了些女友留下的香水。香水与酒臭搅和在一起,半香半臭的。 还好有沙发床,女友家的。当初我不同意,抱怨这玩意儿大而无用。女友则是坚持说,要买台电视机,躺在沙发床上看。电视机还没买,女友就远走北京了,在离开时再三叮嘱,不许外人享受沙发床。 我想过要把它卖掉,毕竟太占空间。东奔西跑,可惜价格低得离谱,我又厌烦讨价还价,索性让它暂住一段时间。 我躺在沙发上,想着如何向这位女邻居解释内裤的问题。在今天早上,我见她上了不知名男人的车。当时的她,像是被邀请的贵宾,神情动作很高贵。在街边下棋的老头们眼睛直直的,只恨不是透视眼。任由女人千变万化,对男人而言,欣赏的永远停留在肉体层面上。 上午的高贵,晚上的狼狈,中间部分则是难解的谜。我看着谜般的女人,更多的是可怜。也许,对她而言,这些怜悯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可憎恨的。也许,在她的心中,永远停留在上午的高贵上,至于晚上的不堪入目,则是一个荒唐的梦。怜悯,是对她的俯视,是只承认晚上的低贱,否定了她上午的高贵。 根据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我能得到的答案有两个。 第一个,车男灌醉她,由于急切,或者是从来不懂得怜香惜玉,就莽撞地摧毁了防御系统。一个人的狂欢结束后,由于素质低,将使用过的物品随意丢弃。也许,这样说有些冤枉他。他将她丢弃在路灯下,也是为了容易被人发现。 第二个,车男有可能是个绅士,对人彬彬有礼。他灌醉女邻居后,轻解衣裳,慢褪丝袜,焚香细品,优雅而尽兴。欢乐已尽,不想有续集,他决定丢弃在路灯下,被人早早发现。遂他所愿,女邻居被路人发现。这个路人认为拾取即可短暂拥有,时间所逼,不得不毛手毛脚。 这是两种大趋势,也可以细流无数。 然而,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依照这个女人手中的线索,我无疑就是摧毁她防御系统的混蛋。这个想法令我不快,在酒臭和香水混合的奇怪气味中,我入梦了。 哗哗的水流声叫醒了我。 天已经亮了我勉强睁开眼。床上的被子被扔得乱七八糟,她的衣服也丢了一地。 “醒了?呵呵呵……” “有什么好笑的?” “你呀,性子太急,连内裤都撕烂了。” “你误会了。昨晚我是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连衣服都没脱,而且你也是穿着衣服睡的。” “你装得太像。房东说得对,你太会伪装。” “洗完后,快点走人。” “敢做不敢当。” 我开始痛恨自己,早知如此,当初应该大步走开。 “怎么?无话可说了吧。呵呵。放心,我不告诉别人。” 我推开窗户,把满屋的怪味散出去。雪已经停下,任由人在它的身上踩出脏脚印。人也三三两两的多了起来,缩着脖子,藏起手,哈着气缓缓而行。 今年真怪,第一场雪几乎要冷杀人。 “给你说话呢,没听见?你别想装糊涂。”她擦着头,一丝不挂就出来了。 “这是我女友的毛巾,你最好别碰。” 我看了一眼,几乎控制不住,连忙想些其它的,冷静下来后才敢面对她。 “已经分手了,还在乎什么?”她满不在乎地坐在沙发上。 “你不能坐那个沙发!” “我偏坐。”她开始撒泼,连续换了几个位置,闹到兴头上,竟然踩在上面。 我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可恨的女人,一时冲动,一把将她摔在地上。 躺在地上的她,恶狠狠地盯住我,呸!吐在了我的裤子上。 “我必须要说明白。昨晚是我救了你。当时你躺在路灯下,满身酒臭,裤子拉链大开,内裤被撕破。我一时糊涂,背你回来。另外,我和女朋友没分手。她去北京了。最后要说的是,我不求你感谢,你也别胡闹。穿上衣服快点儿出去。” 她静下来,低着头,一言不发。 我烧了开水,倒了一杯,递给她,说道:“没有茶叶,只有白开水。” 她接了过去,只是端着杯子,没喝,一会儿,眼泪接连不断,在水杯中激起无数涟漪,继而放声大哭,好像很委屈。 我不打算安慰她,俯身擦去身上的唾液。 对于旁人的痛苦,如果没有解除的能力,单纯的安慰是无济于事的,只会让自己心安理得。 她哭了一会儿,擦了擦眼睛,将水杯放在小桌子上,轻轻的说道:“谢谢。” 她进卫生间又洗了洗,出来后像是活泼了很多,老老实实地穿衣服,笑着说:“你这人真怪,见我裸体也不性急。” “我女朋友要比你漂亮,身材也比你好。吃过了仙桃,见到普通的瓜果还会急不可耐吗?” “你这人说话真不客气。许多男人要和我上床,费尽心机。她一人在外地,你放心吗?” “这是我俩的事,不需要外人插嘴。” “呵呵。你们来的那一夜,声音真大,吵得我们都无心睡觉。” 我脸猛然一红。 “快点儿。被人看见就不妙了。” 她穿好衣服,向后拢了拢头发,问道:“有吹风机吗?” “没有。你快点儿走吧。” “好,我放你一马。”她吻了我的脸,笑了两声,开门走了。 正文 第二章 合伙 坐在书店里,我读着昨天未读完的书。 “原来这个就是你的书店。嗯,挺不错的。”女邻居走了进来,巡视了一遍。 “你不用上班吗?” “上班?老实告诉你,我就是人们常骂的暗门子。” “这个职业的确不招人喜欢。” “那些男人喜欢围着我转,乐意为我花钱。这是老天赠给我的,过期作废,不要才是傻蛋。” “你想过吗?过不了几年,你就会成个黄脸婆。到那时,这些人一定会唯恐避之不及。” “我当然知道那些人全是王八蛋。我现在拼命攒钱,准备做小买卖,找个对自己好的男人。” 她翻了几本书,撇撇嘴说:“看不懂。” “你读过什么书?” “在上学时候,我读过《男人要什么?》。那时,我经常在语文早读课上大声朗读。全班的男生都盯着我看。” 她沉浸在当时的幸福中,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 我也笑了,逗她道:“男人究竟要什么?” “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贪财好色,喜新忘旧,喜欢欺骗女人感情。” “你还不是要依靠男人?” “你懂什么!我是在利用男人。利用,你懂不懂?” “哦,了不起啊!呵呵。昨晚被扔在路灯下的人是谁?” 她面色阴沉,放下手中的书,想了一会儿才说道:“我昨晚不小心才被灌醉的,要不然,准能吃定那几个王八蛋。” “你不怕怀孕吗?” “那些人很小心,是不会让自己被连累的。哼!那些人都是闻香下马,摸黑上床,提起裤子又六亲不认了的王八蛋。全是该死的王八蛋。” “所以嘛,别犯傻了。和男人斗,女人始终是弱者。” “女人是弱者?可笑!难道武则天和慈禧也是弱者?” “那种人是千年才会出现一个的怪物。你有她们的才能,还会混到今天这份田地吗?” “你说话真难听。对女人说话,尤其是我这种漂亮的女人,嘴一定要特别甜才行。没人教过你吗?” “我不喜欢奉承人。” 她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说道:“你只卖这些书怎么能行?活该你生意惨淡。” “玄幻、武侠、辅导资料对读者百害而无一利。” “瞎操心!你卖书就应该在商言商。什么畅销,你就卖什么。你这个人迂腐,不适合做生意。俗话说的好,无奸不商。” 我不再理睬她,注意力又回到了书上。 她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要不咱俩合伙吧?” 我摇摇头。 她噘着嘴说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会占你便宜?” “这倒不是。我已经沦陷了,没必要拉你陪葬。” 她嘻嘻一笑,拍着胸脯说道:“怕什么?我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放心,不到一个月,一定会扭转乾坤的。” 见我不说话,她继续说道:“就这样定了。我有事要办,走了。” 晚上九点时,我放下手中的书,关了店门,忍着严寒回到住处。 没等我开门,女邻居就从隔壁房间探出头:“才回来?” “嗯。” “吃饭了吗?” “没有。我向来没有吃晚饭的习惯。” “哦。挺好。来我房间吧。” “干什么?” “怕什么?我不会对你图谋不轨的。”她神秘兮兮的说道。 她的房间几乎全是粉黄的,灯光稍暗,很温馨,有家的感觉。 “想到我那个粉黄色的内裤了吧?”她的笑意在暗淡的灯光下有些诡异。 “不谈这个。说正事。” 她转身打开一瓶红酒,倒了两杯酒。 “我向来滴酒不沾。没有要紧事,我就走了。” “急什么?叫你来,自然有要紧事。听他们讲,这瓶红酒很难得。我观察了那个王八蛋那么久,才趁他不注意,偷了一瓶。你不尝尝,就太遗憾了。” “谈事可以,喝酒不行。” “今晚庆贺你我合作,不值得喝几杯?” “我问最后一遍,你是不是认真的?” “当然是认真的。不过,我有个条件。” “尽管说。” “我从下月底才会付一半的租金。” “那是当然。” “来吧。举杯庆贺一下。”她递给我一杯。 “你自己喝吧,我要走了。”我没有接,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这人,不懂一点儿浪漫。你女朋友怎么忍受了?” “和女友是浪漫,和你是出轨。” “你是傻蛋,送到嘴边的肥肉都不吃。你呀,脑子不灵活,活该书店生意一塌糊涂。” “随你说吧,我走了,晚安。” 我关上了她的房门,将自己和她隔开。 一大早,执着的拍门声把睡神吓跑了。 我看了下手机,才五点半,干脆赖在床上,让这个混蛋胡闹,挨骂。 那个混蛋倒是不死不休,愈演愈烈。 我用枕头蒙住头,隐藏阴险的笑。 “王八蛋,我让你装睡……”女邻居发狂了,连骂带踢。 不妙,门坏了,最终还是要我来赔。这么倒霉,惹到这个疯魔似的女人。我鞋子都没来得及穿,冲下床去开门。 门开了,这个可恨的恶魔露出得意的笑。 “嘿嘿。不装睡了?和我斗,你还差得远呢。钥匙呢?” “什么钥匙?” “装傻!当然是书店钥匙。今天你不用去了,等着明天惊喜一下吧。以后呢,咱俩轮流值班,每人一天。” 我找到钥匙递给她,警告道:“你最好别胡闹。我的书别乱动。” “放心吧,一准儿让你满意。”她信心满满,接过去准备走,又回过头说:“你今天不许偷看。” “好。” 她大笑着一路小跑而去,却让我受邻居责骂无数。 偷看?我才没那么无聊。 我已经对书店厌倦了,和朋友们聊聊天,找个更好的出路吧。 女友的说说终于更新了。这个傻货!两三个月露一次面,神秘兮兮的,搞得每次都被好友们围观,像是动物园里的稀奇动物。 “准基演唱会,我来了,我家准基,嘿嘿,心里乐颠颠啊,倒计时只有一个半小时了,激动的等待中,只想傻笑,那就傻傻笑吧,哈哈哈。”说说下面附了一张图片,是演唱会门票,票价是九百八十元。 我赞了一个,评论道:努力,一定要让李准基知道你的大名,别只做一个傻乎乎的粉丝。 她当初辛辛苦苦做了几个月的舞蹈教练,再加上平时的积累,随着几个同等智力的傻货义无返顾地冲到韩国,磨坏了几双鞋,终于看到了李准基的背影,狂笑不止,身无分文,狼狈而归。 下一条说说:这点时间怎够把你印在瞳孔深处,怎么就结束了呢,候了半天你怎么能从其它门口走。奈何天公无情,专杀痴心人。呜呜呜…… 我笑呵呵的又赞了一个,写了一段话:他怕粉丝。前两年,王力宏在郑州开演唱会,唱完最后一句,撒腿就跑。你们太疯狂了。 小企鹅大叫,是女友。 “忙吗?” “闲着呢。” “正干什么呢?” “赞你的说说,顺便评论一下。” “准没好话,吃醋了?” “你太小看我了。他不过是个歌手,根本不入我的眼。” “你吹牛第一,没一点儿真本事。” “你懂什么?我是大器晚成。” “多晚?像姜子牙吗?到那时,我早就不在人世了,即使活着,也是满头白发,一脸皱皮,口中无牙,身体佝偻成‘n’形,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到处惹人厌,不能分享你发达的快乐了。” 我话锋一转,说道:“你怎么不发演唱会的照片?” “太兴奋了,忘拍了。我左手边的那几个人根本就是蠢货,不认真听李基准唱,自己哼哼得尽兴。” “他们的韩语应该不错吧?” “他们懂韩语的话,虎子(她家的狗)的英语就能过八级。他们只会瞎哼哼,还全跑调。” “你会韩语吗?” “不会。” “你和他们一样,全是傻货。” “不一样。我喜欢的是那种感觉,感觉很舒服。我认为韩国人都很单纯善良。” “闭嘴。有人要和我合伙开书店。” “书店的生意很好吗?” “好得上帝都想发疯。一月卖了十本书。” “你独木单支,就骗别人入伙?我早就说过,你不适合做生意。你偏不听。自己惨了,还要拉个陪葬的。” “那人是自愿的,拦都拦不住。” “那个女生比我漂亮吗?老实交代。” “他是我一哥们儿。” “他是同性恋吧?” “你太肮脏了。他听到了,一准儿揍你个满地找牙。” “真是男的?” “他是我初中同桌,做生意很有一套。他一米八大个,三百多斤,走起路来,砸得地球都想哭。” “你说得越详细,我就越不相信。” “不信?你回来看看。” “算了。谅你也不敢胡闹。” “老婆英明。” “话说你也该努力一把了。不然到时我怎么向爸妈介绍你。” “正在努力。我准备写小说赚钱。” “对啊。你不是整天吹嘘自己博览群书吗?” “吹嘘?我就不爱听这话,分明是谦虚。” “好,好。随你怎么说吧。回去后,我一定要看到好成绩。” “你瞧好吧。” “我要起床吃饭了,下午还有课呢。不聊了,来,亲一个。” “好。老婆走好。” 我赶快下线,怕女友杀个回马枪。 我开始怀念单身生活的无牵无挂和无忧无虑,遇到美女可以肆意胡闹,也不必为了岳母苛刻条件愁眉不展。 在上学时候,室友新交了个女友。没谈两天,那个女生就转达了母亲的意思:男方必须有房有车,房子必须在一环内,车必须超过五十万。 当时这个女生还停留在恋母阶段,以为母亲是伟大和永远正确的。在这个伟大领袖的领导下,她和室友一天三小吵,三天五大吵,闹得杀气腾腾的。我们亲眼见证了室友长达两年的艰苦卓绝的争夺战,争夺女友的思想。 那个女生也是学跳舞的,经常穿着令男人血液狂奔的衣服在校园里大跳热舞,说是宣传舞蹈社团,吸纳新社员。男生们奔走相告,齐掏手机,让瞬间成为永恒。可惜,叫好不叫座,跳了一年,舞蹈社团还是那几个人在苦苦支撑。这也是室友每每几乎要暴走的原因。 谈恋爱是让自己快乐,没想到得手后才发现全是痛苦。继续?还是放弃?这是我在谈恋爱初期经常思考的问题。 佛家讲女人是粉色骷髅,吓唬后来者。有个和尚做得很绝,写书描写美女吃喝拉撒睡放屁的丑态,叫嚷着不想坠入阿鼻地狱者,就想想美女便秘时的愁苦面目吧。 另一个办法是博览美女,使眼光奇高,就会觉得普天之下全是丑八怪,无可眷恋了。 种族繁衍,个人自由,我在两者间跳来跳去。对我而言,她就是魔障。魔障一破,大道乃成。原想把她透视为粉色骷髅,无奈能力不济,只透视了一半,只是把衣服那部分透视掉了。 释迦牟尼舍弃的那份决心,充分证明他是个老怪物。我曾经立志成为老怪物的一员。不料想,女友的一个飞身入怀,将我从梦中撞了出来。对于这种胡闹行为,当时我的确很气恼,恨到极点,想如野兽一样咬她几下,临近时却突然变成了轻柔的吻。 正文 第三章 漫画 唉!太阳又比我起得早!自毕业后,我就开始懈怠了。在上学那会儿,我早出和晚归时,还能听几句室友的梦话。 我狠下决心,掐了掐脸,强迫自己起床。 吃饭时,女邻居已经在小饭摊儿等着了。 看着她不怀好意的笑,我忐忑不安:“讲讲昨天对书店做了什么吧?” “到时自然知道了。”她稳如泰山。 我冷静下来,以免陷入被动。 在一阵沉默后,她终于忍不住了:“你昨天一直在睡觉吗?” “睡觉时间太长,爱因斯坦的脑子也会不知道一加一等于几了。昨天打算写小说。” “你要写小说?写过吗?” “没写过。我想了一整天,感觉脑子里有成千上万只鸟在飞在叫,可惜抓不住一只,筋疲力尽,最终只能放弃了。” “你怎么突然要写小说了?神经病发作?” “你才是神经病。原以为书读了不少,写小说应容易得像是呼吸。唉!百无一用啊。” “放心。书店方面有我呢。我保证你赚钱。” “我要和商量一件事。” “尽管说。” “昨天我告诉女友,是和一哥们儿合伙开书店的。” “要我帮你撒谎?” “对。她回来后,你就说是我那哥们儿的未婚妻。那哥们儿外出采购了,要你来照顾。” “那男的叫什么名字?” “你喜欢什么名字?” “就叫李俊吧。” “好。那家伙一米八多,三百多斤。” “我不喜欢胖子。” “没选择。我昨天已经告诉女友了。” “好吧。” “他父母离异,高二退学,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这次我俩恰好做了邻居,一拍即合,合伙开书店。” “我和他怎么相识的?” “你俩在广东的一家工厂相识,日久生情,决定明年结婚。” “不好。我俩是高中同学,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他家贫,只能退学。我愿意生死相随。怎么样?这样比较浪漫,也显得我比较纯情。” “你喜欢就好。” “街上的人越来越少,都变懒了。” “天冷了,谁都知道被窝暖和。” “以前挺羡慕那些做生意的,手中的钞票一把一把的。现在自己开始创业,才知道钱赚得不容易。活着,谁都不容易。” “别感慨了,快开门吧。” 她打开门,让我先进去。 书店完全变了样,亮堂,整洁。我不好意思进去,怕玷污了。 她得意忘形,眉毛和嘴角往上翘,明知故问:“怎么样?还满意吧?” 我巡视了一遍,方才几乎要脱口而出的赞美全都被一股怒火烧成一撮灰,随着清风而去。 “我的那些书呢?”我吼道。 “在那儿呢。”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蹲下身才发现长桌子是由十几个大箱子拼成的。 “全都在箱子里。”她毫无愧意。 “我怎么卖书?” “还卖什么?昨天整理时,我勉强忍住,没转手给收废品的。” “你的书才全是垃圾。” “我承认,但是卖得快啊。昨天卖了六本辅导资料,四本玄幻,一本漫画。好地儿,不能给你糟蹋了。” “好吧。”我垂头丧气。 “放心。赚钱对半分。” “我不会占你便宜的。” “别急着回绝。你发达了,加倍还我就行了。” “我再想想。你买进的是什么漫画?” “《棋魂》、《七龙珠》、《反叛的鲁鲁修》。” “都是经典。你很有眼光。” “废话,我超爱漫画。” “我最喜欢日本漫画和动漫,还参加过郑州2005年举办的动漫节。” “那年我也参加了。你装扮的是谁?” “L。当时我是赤着脚去的,为了更像。我朋友装扮的是进藤光。当初为了那一撮黄头发,没少挨父母的揍,也被学校记了大过。你呢?” “娜娜莉。” “咦?听人说,在那年的动漫节上,装扮娜娜莉的一个女生是坐着轮椅去的,一直闭着眼装盲人,撞倒不少人。该不会是你吧?” “那年只有一个娜娜莉。你说呢?” “哦。原来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傻货。” 她难为情地点点头。 “那时的我们好傻啊,现在准做不出来。” “我还是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 “好吧。你走吧,今天是我值班。” “以后你每天都要值班。我是到处跑的老板,你是坐着的老板。你只管看书﹑卖书,其它事我全包了。我该走了。” 她留下一个笑,转身走了。 将近中午时,街上的人才稍微多了些,仿佛一副原本死寂的画,画中的人物突然活了起来,开始喧闹了。 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中年男人(像是个回族人),手牵着一个小男孩儿走了进来。 那个小孩儿一进来,就在漫画书堆里扒扒找找,最终挑了几本《棋魂》。 “会下围棋吗?”在中年男人付钱时,我好奇的问那个小孩儿。 “还不会。” “你怎么会挑选它?” “听同学说,很好看。” “老板,这漫画怎么样?”中年男人接过零钱,插嘴道。 “它是经典,属于励志的,讲了几个有梦想的小孩儿的成长经历。” “有梦想好啊。我就佩服那些有梦想的人。了不起!” “有梦想也会有痛苦。在一个时代里,成功的只有几个人而已,这意味着其他千千万万个梦想者注定是要失败的。” “梦想像是赌博。胜了就获得一切荣耀,失败了就一无所有。” “错了。梦想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人在世上八九十年,总要找些事做,作为消遣。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事时的快乐。不遗余力,顺其自然。” “你说的有几分道理。再见。” “再见。” 望着这对远去的父子,我明白要写什么了。 傍晚,女邻居来了,说是顺路经过。 “一起吃晚饭吧?” “我说过了,向来不吃晚饭。” “呵呵。我和你客套而已。看着我吃吧。”她笑了笑,继续说道:“今天生意怎么样?不错吧?” “的确不错。今天总计卖出十一本书。跟你混,有前途。” “那是当然。你好像很高兴。” “我想到该写什么了。” “说来听听。” “目前只给你说个名字,叫‘命运之子’。” “你不是很讨厌玄幻吗?” “不是玄幻,只是名字相似。不过,我也想通了,不必拘泥于形式,大道可以由任何形式展现出来。” “你决心做一个作家了?” “绝对不会。” “也该为书店取个名字了,你想一个。” “觉醒者,我一直很中意这个。” “迂腐。你不改掉这个坏毛病,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 “也许吧。好了,不聊这个。我一直对你的过往好奇,想听你讲,不介意吧?” 她低头不语,沉吟了一会儿,才答道:“明天给你讲。” “随你的意。你打算去哪吃饭?” “附近有家热干面饭馆,还不错。到了,就是这家。” 一个肥胖矮小的女人从工作间迎了出来。 “一份,要传统的。” 女老板应了一声,就退回去努力。 “我想请人用毛笔写店名。” “请谁?” “本省数一数二的大家。你会写吗?” “不会。多少钱?” “不花一分钱。” “你又去求那个人了?” “利用一下而已。” “你最好快点儿与那些人断绝关系。” “放心。我自有分寸。” 女老板端饭出来。 “我吃饭时没有说话的习惯。” “好吧。” 我看着这个女人吃饭时的样子,有了亲近的感觉,像是看着自家妹妹。 “看什么?我吃相很难看吗?” “那倒不是。看着你吃饭,感觉很舒服。” “神经病。”她笑着骂道。 在回去的路上,她突然停住脚步,说道:“想让我讲出过往,你首先要拿出诚意来。” “什么诚意?” “讲你的一部分过往。”她的一脸严肃,厉声道:“不许撒谎!” “好吧。小时候的我不喜欢上学,经常被父母连吓带哄,被高年级的几个家伙引诱,才心不甘情不愿坐在教室里。对于当时,唯一的记忆就是读课外书。” “只有这些?” “嗯。” “你真狡猾。不行,没有诚意。” “读书是要花费很长时间的。坐功必须要过硬,经常是一坐半天。你以为教科书上的那些思想家都是天生智慧?就以章太炎为例,他拜大师俞樾为师,闭关潜心读书七年,才成为一代大师。” “枯燥无味,闷死人了。” “对我们来说,书中惊奇无穷,远比人世可爱。” “你这种人真少见。” “错了。我这种人千千万万。不过,我有自信成为唯一。” 边走边聊,两人笑语不绝,回到住处后,又闲扯了几句才离散。 第二天,是我叫醒她的。门缓缓而开,露出雨后梨花,她双眼红肿。 “怎么了?” “先等一会儿,咱俩边走边说。” 十几分钟后,她又出来了,眼中溢满了笑意,尽管有些勉强。 “我家是在小县城里。我爸是个小老板,有一个工厂,专门生产纸的。我妈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我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应该是上初三了。” “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要不你问我答?” “好。你为什么落到这份田地?” “你怎么会突然对我的过往感兴趣?喜欢我吗?” “你不要误会。我只是对你的过往感兴趣,绝非是你本人。” “这有区别吗?” “当然有了。这种事情不过是恰巧发生在你身上,换句话说,它可以发生张三身上。到到那时,我问的就是张三。” “但是,它恰好发生在了我的身上,可以分开吗?这些事情恰好组成了我这个人,可以分开吗?” “它们只是你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我就是这样分开的。” “好吧。” “你是什么时候退学的?” “高一下学期,在五一假期。” “家长应该不会同意吧?” “我是离家出走的。” “为什么?” “说来话长。” 这时,昨天的那对父子又来了。 “老板,《棋魂》只有那两本吗?” “应该还有。我买了两套,来。”女邻居招呼那个小孩儿道。 她和那个小孩儿在书堆里扒找,我和中年男人聊天。 “经典终究是经典,多年后还是被人喜欢。” “我佩服这个漫画家,真行!看来咱国人口众多,人才济济啊。” “这个漫画家是日本人。” “日本人?怎么可能画出这么经典的围棋漫画?世界上最厉害的围棋国家不是我国吗?” “我国的围棋的确是最强的。但是围棋在日本也很受欢迎,在日本人心中已经是根深蒂固了。” “学我们的,还好意思臭显摆!” “中国人穿的西服,不就是外国人发明的?” “你会下围棋吗?” “皮毛而已,而且多年没动手了。” “围棋难吗?会影响学习吗?” “很简单,而且对学习有好处。常下围棋,可以增强记忆力。” 女邻居领着小男孩儿过来。付钱完毕,那对儿父子离去。 “认识?” “昨天他俩来买书,聊了几句。” 那天,她讲了很久…… 正文 第四章 暗恋 柳恽和张梅的相遇,是在初一下学期。那时刚开学,是在周一的上午。 张梅被数学题难住了,急得抓耳挠腮,最终力乏,决定放弃,享受窗外的明媚阳光。她闭上双眼,感受暖意,轻缓呼吸,瞬间仿佛凝滞了,美好! 猛然,一大片阴云袭来,夺去了所有的美好。 究竟是哪个混蛋?张梅快速地睁开双眼,搜寻那个混蛋的所在。 好帅啊!侧脸在金黄阳光的渲染下,和灿烂融合在一起。她不由得呆住了。 “我叫张武。”他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声音洪亮。 “好帅啊。”同桌刘颖流着哈喇子说道。 刘颖是体育队的,专攻长跑,运动神经发达,反应速度极快,在学校组织的冬季运动会上为班级争得荣誉。 他挑了个角落坐定,一语不发。 自那以后,张梅就对他多加留心了,时常会偷瞄上两眼,小甜蜜像天空中飞落的雪花,小巧而又繁多,不过也会遇上尴尬,比如四目相对,自己像是做了贼,忙将头低下,心跳到半空中来,却忍不住细细回味。 那次,刘颖的钢笔太调皮,打了个滚儿,逃到地上。 他恰巧经过,弯下腰捡起来。 “谢谢。”张梅嬉笑着抢先说道。 哼!先下手为强,刘颖轻捶她了一拳。 他的脸一红,快速离去,像是避难。 “真可爱,我喜欢这种男生。”她情不自禁的说道。 “嘿!小色女!”刘颖一个劲儿搔着她的痒处。 这只是个前奏,真正的接触,是在星期五的下午。那天的暴雨,骤然而又迅疾,像是刻意要成就两人的美事。 在大扫除结束后,她望着夜色的急躁占领,看着逐渐空了的校园,终于铤而走险。 她走进雨中,仿佛浸在海里。雨点砸下来,扯住她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 柳恽自远处而来,撑着一把天蓝色的雨伞,急乎乎的,像是要虎口夺人。 是给我送伞的?她摇摇头,丢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又陡然来了个可怕的念头:糟糕!他不会已经看到了我的狼狈? 柳恽看着难堪的她,强硬地将雨伞塞到了她的手,狂奔而去。 在回去的路上,她开始感激这场大雨,感觉从天而降的全是甜蜜:两人的手好像是在某一秒触碰到了,比触电还刺激,在那一刻,身上的血液像在冲刺,也像被烧得沸腾。 一切像是在梦中,她像是踩着棉花回家的。 她换掉湿衣服,冲了个热水澡,蜷缩在被窝里一遍遍回放今天的相遇,反刍着幻梦般的喜悦。 她本不打算还伞,想让它成为留念的载体。 在那两天里,她总会不由自主握住那把伞,仿佛两人十指相扣,幻想坐在一起看朝霞和繁星,直到双双白头。 但是,她不敢擅自扣留,怕给他留下坏印象,思来想去,也没结果,急得要用脑袋与墙较量硬度,急得要把地球一脚跺穿。 “姐,你怎么了?”正在看孙悟空超级赛亚人变身的弟弟回头问道。 “多管闲事。”她气冲冲地跑回房间,用力关上门,将一脸委屈的弟弟留在她的世界外。 思虑再三再四,她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不出意外的话,在下周一的上午,柳恽会在书桌上发现一把伞。伞的里面夹着一张精美的信纸。 对于信纸的选择,她花费了一番功夫,太主动不好,会被对方轻视,最好矜持些,最终选中了一张清新﹑阳光﹑有诗意的;至于信的内容,一定要斟词酌句,一定要有进一步交往的可能,是步试探棋,但是,步子又不可迈得太大,吓跑了对方。 挖空了所有的智慧,她才折腾出了寥寥几行: 你好。我是那个上周五下午借你伞的女生。现在想想,那天的雨的确是很猛,砸在人身上,隐隐作痛;有几道闪电很奇怪,像极了传说中的龙,在天上肆意奔跑吼叫,狰狞吓人。 我在雨中失魂落魄,胆战心惊,任由雨滴从上而下,疯狂地施暴,却毫无还手之力。学校距家只有十几里路,在那时,我却是觉得长路漫漫,仿佛拼尽一生也不能到家。 这时,你蓦然出现,来得突然,来得及时。当时的你很急,像是有要紧事要做,没想到却能及时让伞给我。 在你离去后,我一直在担心,担心你在雨中受苦,担心你会被淋得通透,担心你会因此感冒,这些担心来得奇怪,集结起来,强迫我有了负罪感。 在回去的路上,狂风不满我有了庇护,暴怒之下撕碎了雨伞。我欲哭无泪,早知如此,宁愿将它死死抱在怀里,哪怕被狂风骤雨随意欺负,也要保全它。 我在魔鬼的怂恿下,准备买个一模一样的伞,希望能骗到好心的你。可惜,老天不让我得逞。跑了十几家,全不如你的好。欺骗帮过自己的人,也许是一种罪吧。 在你转来那天,我就注意到了,自信满满,很有气势。我喜欢和这样的人交朋友。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 到此就停笔了。 张梅看了十几遍,隐约觉得少了些什么,思来想去,又觉得无法再补充。 至于信纸的形状,折叠成心形?还是最普通的四边形?连平日里被劳技老师频繁赞扬心灵手巧的她,也是踌躇再三。等一切完备,她乐得在床上打滚,为想象中的浪漫癫狂。 周一上午灿烂阳光。她是带着伞去上学的,引来路人怪异眼光的狙击。她幻想自己的周身都神圣的光作为护盾,反弹了所有的不善,从容自信,坚决将计划进行到底。 他向来晚到,今天依旧如此,只是面色阴沉,丧失了初到时的自信和从容。 张梅担心他,想知道他心情糟透的原因。当时的她,想拥有电视剧中的奇怪法术,探究他的忧虑,也想将忧虑一股脑儿转移到自己脑中。 她现在才明白,两人的缘分,早已由前世注定。在上一世,对于他,她一定负债累累。他自她眼前走过,尽管只是短暂的停留,但是,却改变了她的命运。也许,遇到他,被改变,本就是她的命运。他几乎毁灭了她的一切,来取回在前世她所欠的。 她开始痛恨自己的矜持,怕他不能明白爱意,如果奔放些,兴许可以消灭他内心中的不快,突然有了想取回来重写的冲动。 扭脸看他,她见伞已经被收起来了。 他低着头,安静地看书。 可能没看到。幸亏没看到。她打算再写一封信,思绪乱七八糟,在脑袋里不安分地乱跑乱窜,喧闹声音连续胡乱轰炸着。 深夜,她看着书桌上的粉红色信纸,口里念念有词,斟酌词句,后悔当时在语文课上不够用心。 “这孩子太努力了。”是母亲在说话,像是说给父亲听。 “别太晚了。身体要紧。”父亲向来宠我。 “知道了。” 唉!刚想起来些零碎的词句,又被父母的话语给冲散了,不知所终。仓颉啊!救救我吧,她用头狠劲儿磕在了书桌上,疼,还有点儿热,好!词句被用苦肉计诱骗出来了。她趁着大好机会,将它们自笔端倒出来: 你好。这次写信给你,主要是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感激你在那天的暴雨中施以援手,仗义!我兴奋不已,被人帮助,而且那个人就是你。 在你转学那天,就深深吸引住了我,像是地球吸引月亮。也许,这个比方不够贴切,希望你不要因此而生厌。在我赞叹时,那时的你还未进入教室呢。你披着金色的阳光,像是传说中的金甲骑士。 在我赞叹你前,还曾埋怨过你,不过,只有一秒而已。当时的我正在与阳光交流思想,不想被一片乌云打断了。在我睁开眼前,你的形象是应该被诅咒的,乌云一片,邪恶出现的前兆。 你在自我介绍时,阳光自信,令人精神一振。一直以来,在我心目中的你,从不沮丧愁眉苦脸。 然而,今天的你,却给过往抹了黑。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我不该问的。但是,要对你说的是,不论是什么磨难,我都会与你站在一起,不会做逃兵。我爱你。 写完最后一句,她摸了摸脸颊,好烫! 真的要送出去吗?啊,要疯了。她决定用掷硬币来判决,正面是送出去,反面是不送。连掷了几次,都是正面,好吧,顺应天意吧。 到了教室,才知道实施起来实在太难了:该用什么理由靠近他的座位呢?他的同桌是全班著名的狗仔王,擅长捕风捉影,造谣生事。 她将头深埋在臂弯里,痛苦的纠结。 突然,一个黑色的东西砸到了她的脸。咦?信!回信?她心慌得看看周围的同学,还好,全都没注意到,迅疾地拿在手心里,缓缓地送进口袋。 在那天,她喜忧参半,灵魂总是脱离肉体,为得到回信而喜悦,也怕遭受拒绝,回到家后,急急地冲进房间,反锁门,刚要拿出来,疑心病又犯了,返身查看门是否被确实锁好,来来回回折腾了五六次。 信纸被折叠成方形,以清新来作为基调,钢笔字苍劲有力,看得出来是下过功夫。 你好。我已经读过你的来信。其实,你没必要买伞赔我。一把伞而已,终究是要坏的。坏在谁的手中,坏在什么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切实帮助你抵御了风雨。至于那天的雨中相逢,纯属偶然。见到你在雨中苦受折磨,实在不忍心,就让伞给你。说实话,无论是谁,都会这样做的。因此,你没必要感激我。 如果不那样做,我会瞧不起自己,说不定,连那把伞都会讨厌自己的主人。你买伞还我,只会令我难为情。 至于做朋友的问题,我想不是问题。真心相待即朋友。 刚来那天,我也注意到了你。你有些憨傻,更多的是可爱。当时的你,紧闭着双眼,感受着阳光的温暖轻柔。我料定你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女生。算是好奇吧,我不由自主走近了你。没想到你猛睁双眼,全是怒色,在搜索那个扰了你美梦的家伙。幸好那个家伙躲得迅速,我才能幸免于难。 自那以后,你经常盯住我看。我以为你了解到了真相,要来寻仇。上次刘颖的钢笔差点儿被踩扁,你在旁边笑得诡异,话语也阴阳怪气的。见势不妙,我就赶紧逃走了。 我最怕与女生纠缠不清。女人全是魔鬼,擅长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一哭二闹三上吊。 也许,这是我以往的误解吧;也许,你是个异类,与那些庸脂俗粉有很大区别。 总而言之,你这个朋友是值得交的。赘言无益,不如切实的行为。 最后必须要指出,务必要以努力学习为上。 就此搁笔了。 她将这封信拿在手里,反反复复地看,满脑子全是它和他:这个男生好有趣,也足够含蓄,看来我俩手牵手逛街的日子近在咫尺了。 她如疯子一般,连吻了几下信纸,静下心来,又开始忧虑:放在什么地方才最好?贴身带着?万一一不小心掉出来呢?藏在抽屉里,不行,母亲向来有翻箱倒柜,窥我隐私的坏习惯。要买个锁吗?更不行,这样一来,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夹在废书中比较好,母亲不会对我的废书有所动作的,弟弟更不会随意翻看。挑哪本呢?英语课本不行。我最讨厌英语了,整天嘴里叽叽咕咕,不说人话,实在头疼。数学课本更不行,全是数字和符号,简直就是外星人的语言。还是语文课本吧,万一被发现了,我还可以推说是写的作文,或者说,是默写的课文。 她索性将语文课本聚集起来,原地转了三圈,勉强找到了方向,睁眼一看,是小学五年级上学期的课本:嘿!就这一本吧,好,这就是天意,有天相助,定会立于不败之地,万一失利了,我又可以嫁祸给天,仰天大吼,天欲绝我,奈何?! 这样一想,她开始佩服自己的智慧了。然而,在下个月,母亲却告诉她,将她小学时的废书全部转手给了收废品的。在那一秒,好像有人紧紧地攥紧她的心脏,狠狠地摔在地上。在那时,她觉得自己的初恋人尽皆知,开始面目全非了。 第二封信一直窝囊地蜷缩在口袋的角落里,像是暮年的李广,常常哀叹自己无用武之地。在她看来,它是幸运的,侥幸躲过一场灾难。已经没有再送出去的必要了,但是,她舍不得毁弃,毕竟残存着前不久的真实感情,尽管是骤然而起的疯狂。 为了保险起见,她将它藏进一个铁盒子里,深埋在了树根下。如此神秘兮兮的,太小题大做了,她曾这样想过,然而,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处理方法了。 对于这封信,迄今为止她还未对柳恽讲过,也没再找过那个铁盒子。完全没有寻找的必要,因为它就藏在她的心里。 和柳恽恋爱时间的长度,一直以来,她固执的以初次相见的那个瞬间算起的。在四目相对,爱慕产生的那个瞬间,爱情已经萌芽了。牵手不过是名分的确立,与真正的爱情无关。 她和柳恽的一见钟情,在老天的撮合下,像是会有个童话的结局。 正文 第五章 同桌 自那天后,柳恽没再眉头紧锁,也没有大肆欢笑,而是老老实实地用功读书。在努力程度方面,她远远不如他。在那段时间,他是班里最勤奋的学生,早到晚退。 “你男朋友挺努力啊,像是变了一个人。看来还是你教化的功劳。”刘颖漫不经心的说道。 她有些兴奋,想掩饰却又做不到,只轻轻掐了刘颖几下,算是搔到我痒处的小小的惩戒吧。 她忍不住回头看他,却见他拿着笔在快速地写着什么。好希望他能够听到那段对话!不经意间,笑意已经偷偷爬到了嘴角,在她的意识里,他已经听到了。她并不觉得这种一厢情愿是无耻的,反倒是满满的甜蜜。在恋爱关系还未明朗的阶段,猜测和幻想也是种幸福的事。 在她长时间的幻想下,终于有了对话的机会。 那时,已经临近月考,她认为应该果断出击了,看了值日表,天赐良机,周五是柳恽那个小组值日。 周五放学,她故意磨磨蹭蹭,偷眼看着柳恽,寻找机会。那几个男生太可恨了,怎么一直纠缠着柳恽聊天?几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聊的?全是一群混蛋,当然,我家的柳恽除外。这群混蛋还真是懒惰,东扫一下,西扫一下,完全没有章法,连老天都看不下去,黑下脸来。 柳恽像是发现了等待的她,独自快速解决了一大半,拎起书包往外走。那群家伙也不好意思阻拦。 她在教室里磨蹭了一小会儿才跟出去,怕和柳恽走在一起,会引起众人的怀疑。 “喂。柳恽,我们是朋友吗?”她赶上去,问道。 “当然是,这还用问吗?”他斩钉截铁的回答。 “我想请你帮个小忙。”她神秘兮兮的。 “尽管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他一脸自信。 “你学习成绩如何?” “不知道。” “不知道?” “嗯。我从来没有努力过,不知道努力后是什么结果。” “原来是这样啊。放心吧。你那么聪明,又那么努力,一定会考出好成绩的。” “谢谢。我也是这样想的。” “假如你的名次在我之前,麻烦你帮我占座位。” “占哪个?” “就是我现在这个,临窗可以沐浴在阳光中,又可以赏景,不可多得的好座位。” “怎么占?” “假如你考前几名,就可以优先挑选座位,到时候,你就选中刘颖的座位,不允许后来者坐在你的旁边。” “刘颖怎么办?” “她早就对那个座位厌烦了,整天嚷嚷着要换。你一定要加油啊。我的幸福全靠你了。”她说谎时,脸不红,心不跳。 “放心。”他把胸脯拍得“啪啪”响。 由于他的勤奋,才使她的幸福如愿以偿。在那时,她和他同桌,感觉如同同居,在多年后,确实与他同居了,反倒有了疏离感,仿佛同桌。 在同桌的那段日子里,她和他贪恋教室,早到晚退便是明证,由于太过明显,惹来了班主任的笑。对于班主任的笑,她并不打算解读为热情,只能说是诡异和阴险,脊梁凉飕飕的。还好,班主任只是笑笑而已,并没有采取行动的企图。 那时,她迷恋郭小四的,为避免无话可聊,就逼迫柳恽看。对于她强硬的建议,他嘿嘿一笑,不反对,也没有赞同的打算,依旧我行我素。她试图找出他的爱好,历经多天,才有了个令人失望的结果。 他的最爱只有一个,闲散。晒晒太阳,泡上一壶茶,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是他最大的追求。 他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总像个看破世俗的老道人,无忧无虑,无牵无挂。 在同桌时,她经常幻想,假如给他套上道士服,就会仙里仙气的,比那些常在电视上晃悠的假大师要好百倍,万一生活没指望,还可以像那些人,在招摇撞骗方面有极大的成就。 他懒于学习,却总把书堆得高高的,在掩饰下读课外书。 可惜,老师一眼就看穿了这种小把戏。 她认为自己有劝导他的义务,也算是一种高尚的行为。 对于她的威逼利诱,柳恽则是显示出大将临危不乱的气度,安然不动如大地。他微微一笑,拿出一个白色的盒子,倒出几片褐色的甘草片,放进口中,缓缓地嚼了又嚼,充分地酝酿,最后调整火力,对着她猛喷,就像小蘑菇猛喷僵尸。她仿佛坠入浓密的瘴气中,感觉云天雾地的。 在一次闲聊中,她曾经透露过,最害怕甘草片的气味。没想到这个混蛋暗地里记下来,准备好了对付她的武器。她的反击通常是,笑着轻柔地捶打他几拳。这在当时的她看来,反倒是情侣间的小情趣。 在同桌的那段日子里,他和她从未拉过手,通常头枕着书桌,四目相对,互相刮鼻头,有时候某个人一定要占便宜,多刮一下,另一个人当然是不甘示弱了,于是小清新的浪漫情调就演变成了乱斗。 这种快乐是后排的李万无法理解的。他偏偏会在最快乐的时候插嘴,像父母带一个小孩儿到游乐园里,东瞧瞧,西看看,看得兴奋,说得也热闹,将这个小孩儿的喜悦一而再再而三推升,直到顶点时,却要说回家睡觉。 无聊,这便是李万的简短评价。这两字从他的嘴中出发,向她和他的内心奔进,然而,却被他俩笑着拒到心门之外。 李万是个奇怪的家伙,清醒或者是沉睡都不让人省心。 清醒时的他,是很安静的,整天一语不发,将全部心思用在玄幻上。他声称,只有玄幻才能推动人类的发展,世界上的一切学问都源自玄幻,它能够包括所有的宗教,是拯救地球的钥匙。 他一直意气用事,将观点写进每次语文考试的作文中。评卷老师无从下手,不知道该不该劝劝这个疯子,如果给了零分,会不会伤害这个家伙,促使他的疯病更上一层楼;如果不给零分,搞得自己像是赞同了这个疯子。十几名语文老师再三再四开会讨论,决定不对他的作文做任何评判。李万兴奋不已,四处宣扬自己的作文无敌于天下,连老师们都不敢评论。 对于他的大放厥词,其他同学都沉默以对。对同学们不赞扬的态度,他显然很不爽,发誓要练成绝世仙剑,在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到了那时,即使同学们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也无济于事。 万万没想到,这哥们儿是玩真的。从那天起,他就在课堂上睡觉,说是在另一个世界里潜心修炼。每当他在睡梦中修炼时,总会鼾声大起,如雷奔鸣。同学中也有看玄幻的,笑着说这哥们儿已经练到最高境界了,说不定成功后就会取了同学们的首级。 他的每次修炼都不能成功,总是被各科老师打断。他的鼾声经常是配合着老师讲话的节奏,很难说不是成心的。各科老师原想放他一马,奈何对方根本就是不在乎,愈演愈烈,忍无可忍之下,只能是叫醒他。他醒来后,却是一脸委屈的说:“我睡了吗?不要冤枉我,好不好?” 语文老师很热心,叮嘱李万的同桌,千万要顾全大局,想尽办法,让李万保持清醒状态。在那段时间里,同学们见证了李万的同桌是如何由正常人成为疯子的。原来这个可怜的哥们儿以为要打败对手,就必须要了解他的心思,要把自己变成他。可惜的是,他的谋略是半截子的,只知道如何变成疯子,却忘了如何变成一个正常人。 对于这种人,柳恽经常抱怨语文老师不采纳自己的办法,实在是不识英才。他的办法是最没耐性的那种,简单粗暴,说要暴打李万,打到这混蛋自己想办法成为一个正常人。 柳恽言明不喜欢逛街,张梅也不打算勉强他。他最喜欢公园,说想在公园里安家,有美景相伴,也有足够的清新空气,至于那些水泥构成的房屋,根本就是原始人睡卧的洞穴,明显不适合现代人的生存。 对于他的胡说八道,她姑且随意听听,并不当真,只是笑笑而已。在他的影响下,她有了逃课的习惯。现在想来,她并不觉得逃课有什么不好,扪心自问,也是极其厌恶上学的,之所以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勤奋,不过是为日后的生存考虑。她经常跟随柳恽,逃课到公园。 在临近公园的空地上,经常会有几个老人聚会,是一群武术爱好者,有的扛着关刀,有的提着利剑。在电视剧中,看那些演员耍动刀剑,总觉得他们有气无力,装腔作势。在皎洁的月光下,几个老人有模有样地大开大合,刀光剑影和月光搅和在一起。看着这些不服老的老家伙们一本正经地舞动刀剑,她在心中奏起了岳飞写的《满江红》。 也许,这就是柳恽所说的享受生活吧,内心的宁静和喜悦。现在想想,还是认为他是正确的。人奋斗一生,所为者何?还不是内心的宁静和喜悦? 现在的她,开始后悔当初与他争吵,后悔当时一气之下发誓老死不相往来。 初中时候的柳恽,一直想让她享受生活。不过,在他的带领下,她也曾经遇到过生活的阴暗面。在公园里,两人见到几个同龄人,五男三女,围着一个精神方面有毛病的乞丐大声辱骂。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的乞丐斗又斗不过,藏又无可藏,急得团团转,口里呜呜啦啦吐字不清。 她刚要出手援救,不想被他一把扯住,拥入怀中。她当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阻拦。他没有同情心吗?据她的了解,完全不是的。他只是害怕她会被那群人欺负。 在那以后,她多次遇到那种蛮不讲理盛气凌人的混蛋在欺负人,那个被欺负的可怜人在苦苦求饶。她有过施以援手的冲动,但是,一想到自己同样是个没力量的可怜人,就只能亲手扼杀方才的想法,最终快速走过,眼不见心不烦。也许,弱本身就是罪过。 就当时的情形来说,出手的结果不外乎有两种,第一个,她与这个可怜人被双双打倒,一起向施暴者求饶;第二个,这个可怜人见到有人愿意接替自己承受苦难,就决定解放自己,转身逃跑,把她丢下独自面对施暴者。据她的见闻推算,后一种发生的机率是比较高的。她很快原谅了自己,这要感谢那些抽着烟闲聊嘻嘻哈哈的围观男人们。 正文 第六章 暑假 柳恽喜欢领她绕着新建的城墙转悠,看个新鲜。国人向来喜欢在墙上匿名发表言论,像是在网络上发帖子。转悠了几遍,两人还是觉得朝阳门那一段最多,也最精彩。 有谈情说爱的。比如,有人在最上端写道,瑞,我爱你,爱你的。第二天,就出现了恶搞,在“爱你的”后面出现了一个小王八。那个表白者火了,大骂,是哪个孙子敢捣老子的鬼。被骂的自然不服气,又写道,是你爸爸。两个人纠缠不清。 有毫无新意的,比如,某某到此一游。 有贴小广告的,一片白,全是专治不孕不育的。 最有趣的当数那些想阻拦众人乱涂乱画的。某些人对国人的乱写乱画习惯很不爽,愤怒下,就在墙壁上吼叫,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生的孩子就会没屁眼儿。这些人大概觉得这样写,效果可能不会太好,就实实在在的写满,不给那些乱涂乱画者留一丁点儿地盘。不过难不住高手,有人在下面评论道,真绝够狠! 两人哈哈大笑。 在那个学期,两人自始至终是同桌,之所以如此,全赖于同学们的体谅。在选择座位时,他们刻意留出那两个相邻的空位。真是一群可爱的人。 两人的恋爱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感激班主任,换在其它班,早就请家长﹑写检讨﹑记大过了。 校长三令五申,严禁早恋。班主任不以为然,非但如此,还经常在课堂上讲一些关于男女恋爱的问题,也经常和女生打成一片,讨论当下流行的衣服。这是全校闻名的。校长在开会时,总是点名或者是暗示性的批评班主任,这是其他老师最乐意看到的。班主任面对此种局面,还是比较聪明的,连连点头夸校长说得对,说一定要痛改前非。校长知道这不过是一时应付,念在班主任的教学成绩是全校第一,又想想班主任没有顶撞,就不好再说狠话了。 班主任经常提醒两人,要以学习为重。可惜,柳恽最爱散漫。 他的脑袋的确很灵光,在半玩半学的情况下也能保持在前十五名。她就大不相同,在下一次月考后,坠落到了第三十六名。自上学以来,从未这么差劲过。她终于承认自己的智商与柳恽不是同一路的。 对于她的埋头苦读,他经常忍不住讽刺几句,这些讽刺通常太过锋利了,刺得我鲜血直流。她不想对他口出恶言,含泪咽下,更加勤快地读背语文课文和解决数学难题。 柳恽终于察觉到了两人的不同,开始放弃对张梅的思想改造,沉默不语,逃课时也是独自一人。期末考试,她终于挤进了前十名,在兴奋后,又开始担忧,感觉和柳恽像是多年未见了。 他日益与她疏离,有了绝交的趋势。她恨焦急,无法坐视幸福只有一个浪漫的开始,却要以沉默式的悲剧收场,于是,在暑假期间,要和他出去玩,走得越远越好。 在数天后,她才收到他的答复,看来他做这个决定很困难,幸运的是,终于是同意了。 对于要去的地方,她提议到某个寺庙游玩。这个寺庙经常在电视台上做广告,以此招揽游客。 “寺庙啊,精神的净土啊,去那里应该有远离尘嚣的感觉。”她故意把“远离尘嚣”四个字的读音说得重些。 “不可能,寺庙这东西从来都是世俗的,是与真正的心灵净土背道而驰。”他懒懒地回答。 “胡说八道。”见到自己的精心安排,被这个混蛋如此轻慢对待,她不由得有了想骂他的冲动。 “生气了吗?面对真理,却气呼呼的,看来你是个蛮不讲理的人。”他斜着眼用余光看她,将原来的轻慢升级成了轻蔑。 看他这混蛋的模样,她勉强按捺住心中狂吼奔腾的怒火,尽量轻声慢语讲道:“好啊,你今天一定要说服我不可。讲讲吧,寺庙为什么是世俗的?” 他原本已经准备好了应对暴力冲突的措施,此时此刻,却为她的谦让态度惊住了,尽管只是短暂的一秒钟。 他迅疾地恢复常态,不紧不慢地说道:“佛家和佛教有严格区别。前者重点是在思想上,后者重点是在形式上。自入中国以来,便被混为一谈,更为恶劣的是,后者逐渐侵吞了前者,在形式上愈来愈疯狂。那些龟缩在寺庙里,两耳不闻天下事,只会读读经书,转转佛珠,吃些素斋,追求自我解脱,不过是小乘佛法,难成大道。真正的佛,是救世间苦难,是要自己入地狱超脱众生的,比如,释迦牟尼以自己的肉身喂老虎的传说。 至于那些追求寺庙华美的家伙,根本就是一群假和尚,是奸猾的商人,也可能是误入歧途而不自知。那些所谓的善男信女,更是不值一提,全是愚昧无知的傻蛋。就像你介绍的那个寺庙,只能算是旅游景点,一身俗气。” 看着他大言不惭,洋洋得意,她更是怒火中烧,厉声道:“胡说八道。” 对于她的训斥,他满不在乎地伸出手指指着她,说道:“蠢货!” 她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那根定要做出头鸟的手指,用力向上一扳,疼得他哇哇直叫,胁迫道:“快说自己是胡说八道的,快说!” 他忍住喊疼,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道:“你简直就是宗教裁判所,黑暗专制愚昧愚蠢。只要主义真,我怕什么杀头?杀了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给你杀吧。” 他说着,伸出头给她。 她被逗乐了,释放了他的手指,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脑袋,笑着说:“谁要你的头?不值几个钱。” 他好了伤疤忘了疼,重振旗鼓,又开始胡说八道了:“其实,各路宗教和各路思想都是相通的,它们的核心只有一个字——‘爱’。这个字,嘴一张一合,就出来了,很容易,但是,当切实去做时,则是千般难万般险。只有伟人们才能做实实在在做到,他们牺牲了自己,成就了别人,这才是真正的佛,这才是真正的上帝之子。 世俗人很难这样想,这样做。他们说话做事,向来只求利己,很多时候,是为了些身外之物,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更别说珍惜别人的。思想家们苦心经营,终究是白费,其实,苦心白费还是最好的结局,最糟糕的是,反倒成了杀人的利器。世俗人很精明,得了利益,罪过全都推给了一心要救世的思想家们。比如,某些人用石头砸死妓女,用火烧死异端,口口声声是维护了教义,却忘记了耶稣曾经讲过,爱护他人,就像爱护自己。自己犯了错,很喜欢找各种借口自我原谅;见到别人犯错,恨不得一刀捅死。 思想超凡脱俗,其中的美景,岂是懵懵懂懂的世俗人能够领略到的?世俗人深陷在形式上不能自拔,越走越远,为了蒙蔽他人和自欺,偏要披上神圣的外衣。不过,真正的智者有透视眼,不用伸手去扯掉外衣,就知道下面不过是一坨狗屎。” “你的论调不够积极,不适合这个和谐社会。” “我有一个表哥,他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研究《圣经》的小团体,全是些研究生﹑博士生。他们与世俗的宗教毫无关系,自成体系。更可贵的是,他们经常在中国四处转转看看,了解中国真实的情况。对他们而言,思想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舒心所以选择。” “不谈他们。我问你最后一次,究竟去不去?” “当然是不去了。” “去看看吧。没看怎么会知道不好。” “不好。我一个朋友去过。” “他准没对你说什么好话。” “他说,人太多,太挤了,不尽兴。他看到几个小和尚表演铁头功,当时很担心这些人小小年纪就有脑震荡。趁着没人注意,他想体验一把砖的硬度,结果一掰就断。” “好。咱们不看表演,只看建筑和菩萨像。” “不过是一堆砖块和颜料。” “你这人真扫兴。本来想让你高兴一下的。” “没必要。我觉得咱俩每天玩玩篮球,下下棋,看看书,就已经很美了。” “好吧。” 在那年的暑假,她推掉了所有补习班。这种情况令她的父母大为吃惊,更多的是惊喜。在前几年,她总吵着要多报几个,只恨不能全部学会。当时父母则是经常劝她不要贪多,要注意身体。 两人谋划再三,选中了一家体育院校。这家体校远近闻名,之所以人尽皆知,全赖于这些学生。体校的学生忙于锻炼肌肉,很少或者是根本不愿意接受知识,尽管学校方面安排的有课程。体校校长经常心惊胆跳的说,自己养育了一群恶狗,见人就咬,拦都拦不住。这所学校从未培养出体育运动员,毕业的学生选择的职业与警察的联系密切。走出学校的学生都夸自己的职业很对口,小偷﹑抢劫犯﹑强奸犯层出不穷。而且新生总会宣誓,要超越自己的学长。 体校校长在对学生的苦口婆心劝解无效下,在公安部门屡次的思想攻势下,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终于是宣布学校解散。这个消息无疑太过振奋人心,除了公安部门多次提出表扬外,还有大批群众自发在学校门口放鞭炮以示庆贺。当然,也有人不高兴,他们在监狱中痛哭流涕,说自己的成就没人怀念,后继无人了。 它最终是被收购,改成了小学,基础设施丝毫没做改动,在假期对外开放。 两人约定到体校跑步,但是,美好愿望落空了。 有家专业卖狗的,每天都会率领着五六条大狗在跑道上耀武扬威。在那群狗中,最低的狗,如果用后腿走路,大概会有一米五,相貌狰狞,擅长狂吠以及扑人。这些狗喜欢以人作为对手,向来是人不动它不动,人一跑它就迅速扑上去,闹了几天,闹得没人再敢在跑道上散步了。 人们斗不过,就摸准了狗们跑步的时间,利用狗们剩余的时间抓紧时间锻炼。 它们不满意人们的投机行为,就在跑步时,遍设陷阱,广布地雷。这种做法的效果显著,在多天里令人们无法下脚。 张梅叫了门卫,希望正义能得以伸张。 门卫是个老大爷,五官端正,声音洪亮,肌肉嶙峋,很像电影中的正面角色。她捏了捏他的肌肉,啧了一声,感觉靠谱。 门卫不负众望,叫住了正在跑步的狗主人。 狗主人从容镇静,对自己养的狗大加赞赏,瞧瞧,它们从来都不装假,想什么时候拉,就什么时候拉;想在哪里拉,就在哪里拉,自然,率真,不拘小节,就是比人强。 门卫才不理会他的胡说八道,很干脆,一把扯住他的衣领就往外拉。据后来的情形来看,这个制伏的手段很不明智。柳恽说,应该一棍把他打晕,趁狗们不注意的时候。 这个家伙见自己不能摆脱困境,就决定要仗狗的势力,一声口哨,命令几条狗猛冲过来。 门卫眼明脚快,冲进了最近一所小房间,反锁门。那群狗紧紧跟进,冲撞着房门和玻璃。 见门卫像是在拨打电话,狗主哈哈大笑,大喊任由叫来天王老子,也没用。门卫显然没那么大的势力,不然,就不会做门卫了。 二十分钟后,来了几个人,手里带着家伙,两三句话,就带走了狗主。那些狗转移了目标,想继续逞凶,却被狗主苦苦拦住。估计狗主要在警局过夜了。 经这个狗主一搅和,当初的闲情逸趣全被破坏掉了,两人开始把兴趣转向篮球。 篮球场的人比较多,男生女生三三五五扎堆儿,甚至还有几个老年人。 前几天,几个同龄人比较受欢迎,连柳恽都忍不住啧啧称赞。可是,几个老年人瞧了一会儿,却说,水平太臭了。那几个实在气不过,要对方收回刚才的轻蔑。为首的老头答应可以道歉,不过要在比赛后。如果老年队输了,就请这群小家伙吃饭;如果年轻队输了,就要拜对方为师。经过磋商,两队终于达成一致。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年轻队惨败。这些人倒是够爽快,立即改口称师父。对方也不客气,马上就刚才的比赛开始了分析。在交谈中,才得知这群老人曾经是省队的教练,他们声称教徒多多益善。柳恽和张梅也会混入其中,学上两招。 过了几天,来了几个小胖子。这个家伙很喜欢显摆,经常演示单手抓篮球,或者是用手指顶着篮球转半分钟。据他说,这是自己的拿手绝技,令周围的女生惊叫不已。小胖子在惊叫中失去了理智,决定向老人们发起挑战,结果是被无视了。这个结果明显让小胖子很不满意,他再三再四的吼叫,像是个疯狂的肥猴子。在女生们的要求下,老人们才在百忙之中给出了回复,就对小胖子绝技的评价,只有三个字,小儿科。 这三个字并未让小胖子沮丧,反倒是更加狂妄了,开始叫喧,看来自己的高深,连这些玩了一辈子篮球的老家伙们都不能理解,看来自己是不世出的天才,没人理解,只能是孤老终生。 没人理睬他的胡说八道,除了那群女生。这更是刺激他夸大自己,宣布要与队伍中最强的人斗牛,由那些女生作为见证,失败者一辈子不许再碰篮球。年轻人毕竟是年少气盛,忍不住几句侮辱,嗷嗷叫要教训小胖子。 最终是被老人们拦住了。老人们说:“何必与那个蠢货计较呢?你们还是太年轻了,一点就着。在你们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遇到更多这种家伙,倘若事事较真,哪里还有时间做自己的事?你与他比,无论胜负,都落入了陷阱,会让对方变本加厉,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会忘记最初的目的。遇到这种蠢货,最好绕着走。” 小胖子见没人敢回应,更是觉得自己已经无敌于天下了,被那群女生誉为“篮球小王子”。 通过小胖子的事情,她在那时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被众人异口同声的夸奖,并不能够证明自己的确很强,在高兴之前要看夸自己的人是些什么货色。倘若是被一群不识货的蠢货拼命夸赞,倒是该要反思一下自己是否适合做这个了,是不是也是属于蠢货中的一员。 有次,一群业余的足球队少了个守门员,见运动场上有两个闲人,就临时抽用了柳恽。他们是业余的,却极其认真。大磊的鞋子坏掉了,就干脆赤脚往前冲。大南更是狠,在关键时候,竟然会用肚皮去和来势狠猛的足球硬碰硬。在休息时,她夸了认真。那些人却笑着说,这算什么?缺席的那哥们儿有几次为了接住球,头撞在了门柱了,前几天撞破了头,在家养病。亲眼见他们在大暴雨中疯子一般的抢球后,连很少夸人的老人们都竖起了大拇指,说如果职业球员也能这样尽力的话,中国男足也不至于被人瞧不起了。 在那段时间里,这些人也感染了一向懒散的柳恽。大家都全拼着一腔热血,像是一群疯子,一群可爱的疯子,一群认真的疯子。每每想起当时的情景,她都忍不住热血沸腾,如果他们能参加比赛,即使千里万里要去现场呐喊助威,很可惜,他们连学校足球都没进,只愿做业余的,不为成绩踢,只为了自己高兴。 一星期后,那个受伤的守门员回来了,柳恽成了个闲人。 刚闲下来,又被人邀请参与游戏,这次是乒乓球。两人老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热情的人。每次见到他,总是孤单一个人,拿着乒乓球拍百无聊赖,楚楚可怜。 当两人询问他被众人遗弃的问题时。他笑笑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两人点头同意,要求他讲解规则。他说在实战中讲解,效果会更好。 两人信了他的鬼话。她打过去,他没能接住,就说她这个球不合规矩,不算数;他打出同样的球,她没能接住,他却狂笑大叫,说自己终于赢了一个。 在暑假的后期,天气愈发炎热,阳光过于毒辣,简直要揭去人身上的皮。 她决定不再去体校折磨自己,想找个可以纳凉的地方。没等她说出口,他就提议转战书店。 新华书店,本地最大的书店,共有六层楼,每天的生意都不错,更好的是,更好的是可以免费读书。很多人都是席地而坐,也有自带小马扎的,除了出去吃中午饭之外,一直读到下午六点。 他喜欢读历史和哲学,偶尔会前往音乐区转转,有时候会遇到有趣的家伙。 有次遇到一个胡须头发全部花白的老年人。他扯住一个老年妇女,不管对方爱不爱听,只管大声嚷嚷一通,说最看不起摇滚乐,摇滚乐就要把国家给摇散了,咱们应该多听听,多唱唱《东方红》,这首歌太励志了。 他个人觉得这首歌应该是被列为世界名曲,而且是之首。全世界人民都必须在起床的那一瞬间,高唱这首歌曲。各国的法律,必须要明文规定,凡不在起床,早中晚饭前,睡觉前唱这首歌曲的人,都要被枪毙,不,还要连坐,灭他二十族。别害怕,很好听。不信我唱给你听听。 他说完,当真高唱起来,声音洪亮,尽管不怎么好听,甚至还有些刺耳。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老家伙唱得很用心。 那个老太太惊恐万分,拼命挣扎,像是个溺水的人。 几个书店管理员慌忙跑了过来,拆散了两人。最后经理出面道歉。 在老太太的询问下,大家终于了解到,那个老家伙住在附近,年轻时候唱《东方红》,尽显风流,没想到时代一变,当初一招鲜吃遍天的伎俩完全不适用了。当初的美事再也享受不到,又不想学些别的谋生,天长日久,就有了疯病,总缠住人要高唱《东方红》,唱完后是要收钱的,迄今为止,最少的那次,是要一百万,理由是这天籁难再得,等他一死,神曲就及身而绝了。 以往,书店对他都是重点拦截的,见他很久没来,就放松警惕了。作为补偿,书店决定将这本价格是278元的《摇滚乐史》送给老太太。老太太美滋滋的走了。这让前来买书的人大为叹息,叹息为什么被那个老混蛋扯住的人不是自己。 关于下棋,柳恽最喜欢的是围棋。他的水平很一般,勉勉强强才能够胜过她这个初学者。也许是他故意的。反正她还蛮喜欢胜利的感觉。 暑假随着日历的变薄而结束。柳恽喜欢挂历。 她总是抱怨他太过于老套,不够时髦。 他不以为然,说是只有这样,才可以具体地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在一点点逝去。 她总觉得很恐怖。 正文 第七章 情变 夏天在炎热程度的抛物线上很快过去了,暑假伴随它消逝了,秋天紧随其后。 初二开学前,她发誓不会再逃课,更不会与柳恽同班。他听完后,低着头,一语不发。 不知不觉中,柳恽开始依赖张梅,更倾向于迷恋。她倒是有了几分理智,或者是无情。他则是开始疯狂,要每时每刻与她黏在一起。 她嘻嘻笑,说,甜蜜是一块奶酪,就那么一丁点儿。一鼓作气迅速吃掉了,就永远不能再品尝到了,还不如蚕食,总能体会到甜蜜。 他摇摇头,说,幸福是块息肉,被吃掉的部分还能生长出来。倘若两个人怕甜蜜是有固定数值的,就一直畏首畏尾,不敢轻举妄动,天长日久,会冷落了彼此的热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一腔热情,是狂热,是奋不顾身,是没有丝毫的计较。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就能搞定的,爱情中不需要自私自利的人存在,爱情中不需要处处算计的人存在。 显然,两人最终没能达到共识。 老天偏心柳恽,两人又被分在了一个班级。他大为振奋,口口声声说是由老天保佑,惹得她心烦。 她不甘示弱,坚决拒绝与他同桌,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是扼杀这段感情的罪魁祸首,主动吻了他,仿佛是在宣誓。 挑选座位时,她选中了第三排的中央,他则选中了最后一排。 当时的班主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身高大概是一米五吧,说起话来抑扬顿挫,像在唱戏,话语中满载自信。据他说,向来是只吃自己做的饭,对别人实在不放心。 对于这个没有安全感的男人,据同学的观察,至今还未能探索出他是否成家。 有人说,他有妻子儿女,住在外地。据推测,班主任应该不是本地人,故乡距离此地比较远。 有人说,他的确是本地人。不过,多年前,他的妻子与人私通,那时他们还没有儿女,奸夫淫妇在离去前,在班主任的水杯中放了砒霜。幸好班主任有老天保佑,才能大难不死。因此,班主任对其他人不放心。这种说法很难令人信服,怎么听都像是武大郎的版本,与之相比较,还是第一种比较靠谱。 也有比较大胆的家伙,亲自向班主任发问,探究当年的真相。班主任总笑而不语。 学校精英多,流氓也不少。这些流氓经常聚集在教室的后排,他身在泥沼中。不过,他多次声称自己并不介意,还说那些流氓很有趣,发生了很多稀奇的事情。 她与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坐在一起,总觉得他们太过无趣,太过无聊了,易于嫉妒和发怒,除此外,一部分人的人品也不怎么好。总之一句话,她不喜欢他们,与他们坐在一起,开始孤单,开始怀念当初与柳恽同桌的日子。 但是,在与他闲聊时,她却不会将这个想法说出口,甚至连一丝一毫的不快都不会有。在与他聊到前几排的事情时,她故意言语轻松,胡编乱造,为那些无聊的王八蛋增彩不少。这显然是骗过了他。他看到她的喜悦后,很沮丧。 即使现在,一想到当时他难过的神情,她会有和他一样的心情,痛恨当年的决定。当初她怕他嘲笑,硬心肠在整个初二没与他同桌。他在后几排玩得不亦乐乎,绝口不提要与她同桌的想法。高三时,她终于忍不住,提出要与他同桌。可惜,机会去而不返。初三不再同班。对于她的追悔,他则坦然一笑。她感觉到了冷漠和疏离,也许,这就是自作自受。 一个周五的下午,班主任叫出去了一群人,其中就有她和他,说是要开小型会议,是关于参加数学竞赛的。在会议的结尾,班主任特意叮嘱此事要绝对保密,切不可让无关的人知道。 然而,在这之后的半小时,班主任却向全班说出了这件事的始末。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旧事重提,抱怨班主任不守信用,有点儿不靠谱。 她哈哈大笑,笑得诡异。 “你是要疯啊!”她被他的笑惹怒了。 “其实,这不是班主任的错,错的是我。说老实话,谁都没错。今天回到教室,我告诉周围的同学,要参加数学竞赛。正巧被班主任看到。他看着我,很无奈的样子,叹了口气。十几分钟后,他就对全班公布了关于数学竞赛的事。”他很得意,像是为把班主任逼到死角而高兴。 “你嘴贱。一次数学竞赛,值得到处宣扬吗?”她忍不住一拳捶在他的右胳膊上。 “你也太小瞧我了吧。我觉得不过是一次数学竞赛,用不着搞得神秘兮兮的吧,值得藏藏掖掖的吗?搞得像是在研制核武器。”他满脸不愉快。 她沉默不语。 “唉!从明天开始,周六和周日的愉快就要消失了,还要学习,居然是我最讨厌的数学。真不爽。”他长叹了一声。 “努力一把吧,反正又不会死人。”她一直是这样劝他的,总觉得自己太啰嗦了。 “生不如死。”他果断回答道。 “不去吗?”她担忧的问道。 “放心吧。我一定会去的,不过,必须要提出一个条件,和你同桌。”他的表情很阴险。 “好吧。”她不明说,暗自兴奋。 第二天,他果然来了,不过,只学了半天,就没有兴趣了。 上午,他的表现还不错,让班主任很满意。十几个班的学生凑在一起补课,他的提问和回答都很精彩,令人赞叹。班主任毫不掩饰地向其它班的学生夸自己的这个学生聪明,是注定要拿第一名的,希望别班的学生不要丧气,也要努力,争取拿到第二名。 她原本是坚信人人平等的,尤其是在智商方面。自从认识他,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谬误。在这个世上,有一部分人做任何事都很容易取得成功,像是老天的宠儿。 在她的设想中,他会由于班主任的这番夸奖而热爱学习,就像刚转来时那样。 不幸的是,中午时发生了一件事。有个老师买了一大袋面粉,问学生谁愿意帮忙。近百名学生低着头,装聋作哑。他自告奋勇,又连累上她。那位老师住在七楼,没有电梯。她抬那袋面粉时,在内心里开始咒骂他这个混蛋多管闲事了。他完全不理睬她怨恨的眼神,像鸣人那种蠢货,笑呵呵的做个苦力。 终于是到了目的地,她长舒一口气。按照正常的程序,两人要接受老师夫妇的道谢。他不打算给他们这个机会,拉着他要走。没想到老师的妻子抓住时机,果断出口:“你们俩的鞋底怎么那么脏?看看,把我的地板都踩脏了。” 他面色阴沉,微微撇了撇嘴,只管向外走。她紧跟其后。 在两人走出去后,背后还传来一个泼妇的吼声:“不懂一点儿礼貌,连对不起都不会说。我刚拖完地,容易吗?” 他一直很沉默,在回教室的路上,突然站住了,回头对身后的她说:“我不想再回去了。你帮我请个假吧,说我突然生病,不能再继续了。” “犯什么傻啊!老师也是人,免不了有几个是混蛋。另外,和你学习有什么关系?” “我本来就觉得上学毫无意义,不过是在浪费生命。今天经她一闹,我更厌恶学校,更厌恶老师们的嘴脸了。”他边走边说,不再给她劝导的机会。 她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叹息这个男生大多时候很聪明,有时候很傻。 当她把这些告诉班主任后。他只是皱了皱眉,不发一语。在学期结束时,他给柳恽的评语是,该生若能奋进,必定卓异。柳恽看了一眼,微微一笑,随手扔进了垃圾筒。一直以来,班主任对柳恽抱有信心,曾经专门指定座位,让他远离那些流氓。可惜,柳恽并不领情,像是在和人赌气,千方百计回归泥沼中。 现在想来,他比较喜欢《瓦尔登湖》所描述的生活。谁不喜欢悠闲自在?如果不奋斗,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拿什么来悠闲自在? 对于她的责难,他哈哈大笑,说,悠闲自在是一种习惯,是一种心态,与物质无关。他这种观点,她当时没能想通。他解释道,梭罗由于抗拒非法税务,被捉进监狱,依照某些人的观点,是失去了自由。梭罗却说,警察走了,自己的灵魂也跟着出去了。这就是思想的力量,思想总是自由自在的。 她对他的胡说八道,是坚决反对的。物质怎么可能会与自由自在无关呢?有更多的钱,不就拥有更多的自由自在吗? 他依旧笑着说,颜回家徒四壁,箪食壶浆,依旧整日欢乐,陶渊明也是如此。与之相反,那些所谓的帝王,自幼心灵就被拘束住了。即使是放他自由,他也是无法享受那种便利,就像一个人,自幼被人告知是个瘸子,需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假如在五十年后,又突然被人告知,多年前的劝告只是个谎言而已,他其实是可以直立行走的。他会知道如何走路吗?绝对不可能。 尽管她不能理解和赞同他,但是总能感觉到他是正确的。有时候她真的搞不懂那些读书多的人究竟在想些什么?他们的脑子是由什么构造的?会做些什么事? 在那次数学竞赛中,她获得了三等奖,但是并未因此而高兴。这种感觉开始令她不安,开始令她心惊。现在想来,是他潜移默化了她,这也是当初她情愿离家出走,擅自辍学,随着他东奔西跑的重要原因。 她开始想念他,怀念那段同桌的日子,肯旧事重提就是明证。不可否认的是,她错失了他,这是她一生无法挽回的错误。什么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什么是根本不必要的部分?一直以来,他想教会她的,就是这个。可惜的是,她是一个笨学生,在前几天,才领悟到其中的真谛。遗憾的是,他是个能力差劲的老师,经常犯些低级错误而不自知。一个笨学生加上一个能力不足的老师,自然会有凄惨的结局。也许,不能怪他;也许,那时的他,也只是个学生而已。 他一直说坐在后排,还是有好处的,经常讲关于后排学生的趣事。她平时专心学习,却对班级里所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全赖于他的帮助。 在班级里,有两个人是被称作传奇的,一个是他的同桌,是个男生,他在小学时,学习成绩之好,是鼎鼎大名的,不想到了初中,猛然间成了人人敢怒不敢言的流氓,让曾经以他为傲的老师羞很交加;另一个则是一个女生,小学时一直在鬼混。她的父亲是重点高中的校长,在小升初时,托关系送钱,都无法让她成功升级,复读一年后,经她的父亲更加用力,才勉强上了初中。升初中后,又遇到另一大难题,老师们久闻她大名,没人敢收这种学生。这时一位年轻的班主任需要在学校站稳脚,就冒险吸纳了她。没人会想到,这个女生会在第一次月考中取得了全年级第一名的好成绩,一直坚持了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更可贵的是,一直超出第二名几十分,搞得第二名灰头土脸的,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全级第二名。 当初的老师都抱怨自己喜欢以老眼光看人。这个女生的成绩优异,没人敢夸是自己的功劳,这都是她自学的功劳,白天睡觉,晚上学习,迟到也是家常便饭。 那时,柳恽愈来愈厌恶坐在教室里,算准了那个女生来上课的时间,总是比她早到一分钟。这在老师看来,几乎要同时到的,班主任碍于那个女生的脸面,不便于批评,将满腔怒火全部发泄在了后来者身上。这就是柳恽在那时喜欢玩弄的小聪明。 对于柳恽的评价,即使现在她也是这么想,他成不了大器,充其量一辈子安闲度日而已。对于她的不屑,他并不觉得难为情,倒是笑笑,没皮没脸的说这就是他的人生目标。 在后排有两个体育生,个子都高高的,一个偏瘦,一个强壮。那个偏瘦的体育生姓马,是来自外地的转校生,有一双大长腿,或者如他自夸的,修美。据他自己说,在原来的学校多次参与群殴被开除,家长决定效法孟母三迁,让他与以前认识的小流氓们断绝关系,就送到了这个人人夸好的学校。 这家伙明显无法理解父母的苦心,一来到学校,在一周内,就和学校中的流氓们称兄道弟,勾肩搭背。看来这也是一种习惯。在数次参与恶性打架后,他被警察按图索骥,被擒住押往校长办公室。校长决定开除他,不过,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班主任听到这个消息,自然是求之不得。 然而,在与这位姓马的体育生谈话之后,班主任决定改变主意。这位姓马的同学一直在班主任面前大谈“浪子回头金不换,脱胎换骨变新人”。这几句话从他口中说出,笑喷了班主任。他对于自己的失败显然是不沮丧,决定立即换另外一种更加猛烈的攻势。他拉开架势,声称如果得不到班主任的原谅,就一头磕死在班主任的办公室。班主任见他态度如此坚决,又怕惹事,就答应为他作保。校长给他记了大过,决定留校观察。 可惜没两天,又卷入当地流氓斗殴事件中,听说还死了一两个人。这哥们儿打架也能打得眼红,见警察也不跑,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逃跑的老流氓们都惊住了,停下来看这哥们儿是如何牛逼的。扫兴的是,冲的很猛,速度很快,到了警察群里,硬生生被揍成了个傻逼。他是在医院被通知已经被开除的。 后来他是来过学校的,在校长办公室里,要表演一场以头抢地的好戏。校长和老师们决定满足他的愿望,没人上前拦着,有人鼓掌叫好,有人掏出手机决定拍下来留念。这哥们儿被观众的热情吓跑了。从此,校园里只有关于他的传说。 至于另一个体育生,倒是很老实,与那些爱打架的流氓离得很远,而且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运动赛,参加了长跑和接力赛项目。这个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扫地搬东西也很活跃,只是脑袋不太灵光。 他的突出表现,就是在接力赛比赛上,错以为是长跑,自己一个人拿着棒子跑了几圈。在班主任的厉声训斥下,他宣誓要在长跑比赛上努力一把,一雪前耻。只是,在长跑比赛上,他错以为是接力赛,跑了几十米就停住,等人来接替他。就是由于他的缘故,导致她对运动员一直有个误解,以为他们都是弱智。 他有个女朋友,坐在柳恽的前排。那个女生脸蛋和身材还不错,应该是处于中等的。据柳恽说,这个女生最大的优点,就是自信,总以为自己是海伦。只是满嘴的烂牙,据柳恽说,第一次看到后,没忍住吐了出来。这也是一直与她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这个女生也很聪明,能不开口说话就不开口说话,显得很文静。这女生喜欢体育生满身的肌肉,总是捏几下啧啧称赞。这个体育生也很得意,介绍给自己的朋友。 她显然也很喜欢他的朋友们,为了表示亲热,与他们分别坦诚相待,玩激烈碰撞的游戏。这本是隐秘的事,没想到一个体育生喜欢炫耀自己玩过多少女生,将视频上传了。其他体育生自然是不甘示弱,各自拿出证据,确定自己也曾经体验过。对男人来说,玩名女人是最兴奋的,就像是拥有一件奢侈品。这件事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的,人尽皆知,连那个最迟钝的体育生都知道了。 据说,他的表现很狂暴,结果被那个女生一哭二闹三上吊,又奇迹般的复合了。那个男人的宽容,成了学校中的传说。据说,他和她现在结婚了,看来难得糊涂也有利于感情的长久。当时,后排也坐了个班长,他有个有名的口头禅:“我爹是村长,敢惹我,弄死你。”他也很喜欢体育生的女朋友,那个女生也很聪明地吊他胃口,却从不让他得到实质的接触。那个女生只喜欢肌肉男。 当时,班里有一个叫做王旭的家伙,拥有一口正宗的兔子牙。看他说话,就会感觉了自己被铲子铲了。总体来说,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不爱学习爱捣蛋,原本是与那个极具势力的班长要好,然而,在班长和某个女生的谈话后,就让王旭萌生了与他绝交的念头,最终并坚持执行了。 在班主任不在教室时,班长是要对班级负责的。在一次午休课上,他大模大样地坐在班主任的椅子上,并且扼守要塞——教室门。一个女生报告说要去厕所,却被他拦住逼问口令。口令就是她使用哪种卫生巾,一石激起千层浪,他引起了众怒。 王旭也羞于与这种人为伍,便另觅搭档,选中了一个姓段的朋友。两人一见如故,王旭很快给对方取个“根”的名字。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捣蛋联盟便破产了,从此“根”就成了“断根”。王旭提到这件事,就会为自己的远谋得意洋洋。 断根是有女朋友的。在高一时候,她坐在张梅的后排,整天炫耀自己是如何欺压男朋友的。最经典的一次是,说要男朋友十二点五分一秒到达,断根就不敢在十二点五分二秒到,否则准会被她左右开弓,胖揍一顿。事实证明,的确有人被左右开弓了,她脸上的明显的指印便是明证,而且可以说明断根的臂力很大。 当时很多人可怜这个女生,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曾经的可怜是多么令人懊悔。她有将自己裸照发给其他男生的习惯,群发的那种。日子一久,不少人储存了关于上百张,这些人就商量着在圈内开一个小型的展览会。断根有幸受到邀请,自那以后才明白,原来自己所谓的独家资料,已经是人手一份了。至于结果如何,张梅就不知道了,只知道那个举办小型展览会的家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不明人物袭击,住院一个月。 在初三时候,张梅被分到了三年级八班。她申请调班,理由很简单,对这个数字比较忌讳。柳恽是十二班。而她则被调到了六班。两人的教室是上下相对的。 初三时,两人很少在一起,只是在晚自习学后,会聚在一起,一块儿吃夜宵。他喜欢的种类很多,拉面,焖面,炒面,热干面。他像个美食家,到各个饭馆都要尝一尝,评头论足一番。 由于他专心吃喝,很快就晋级为了一个胖子,很像熊猫。在她的劝谏下,他终于说要节食,并开始锻炼身体。那个时候的他开始傲慢起来,像是个被人吹得膨胀的气球。跟着那群老人们学的那些篮球技术,终于派上了用场,在班级里狂横了一年。他也时常在她面前以霸王自居。对于日益自我膨胀的他,她则是显得很不屑,认为那些对手的技术实在是太烂了。和拄着拐杖的人玩长跑比赛,即使是赢了,也没有什么可骄傲的。 他很快消瘦了,而且有了结实的肌肉。这项成就,又让他增加了另一项骄傲,让他乐于与人掰手腕了。在那种表面的喧闹下,正是他的反击。快要中考了,每个人都很紧张,这不由自主影响了他。他像一条惊慌的狗,之所以会狂吠,是意识到了危险,在反击这种危险。 听人说,晚饭吃得太晚太饱,会对胃有极大的伤害,于是她就向他提议,终止在一起吃晚饭的行为。他当然是对这个决定大为不满的,但是,也只能勉强同意。 当时学校有一个比较大的食堂,由于客源比较多,所以就成为了厨师胡闹的资本。菜包子里经常有股脚丫子的臭味,肉包子和馒头没有区别。 有次,班里有个男生买了一个肉包子,他看了看,眉飞色舞的,拿给周围人看,瞧吧,有红色,这就证明里面是有肉的,幸亏眼疾手快,才抢到手。大家心头一振,有些嫉妒的意味了,这就像在春运时看到别人抢到一张回家的票,自己却是一直两手空空的。这家伙见大家目光灼灼的,大有哄抢之势,就连忙冲着发红的地方猛啃几口,之后就哭得很悲伤,硌住了牙,原来是一块电池。 这件事太过有趣,就从本班一直蔓延到整个学校,掀起轩然大波。数学老师听了这些议论纷纷,则是一语不发,微微一笑,诡异而又阴险。同学们对这个怪异的笑相当敏感,一定要数学老师为自己的笑给出一个说法。 在同学们的逼问下,数学老师才缓缓道出,这个食堂的前身是厕所,一到夏天,臭味就覆盖整个校园,浓烈稠密。此语一出,同学们气得嗷嗷叫,下课后就奔走相告。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在第二天,学生们硬生生冲破了学校的封锁,到校外就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留在校内,这些胆小鬼每天吃着学校小卖部的过期方便面。 大部分同学到校外吃饭,是外面的流动小饭摊儿。那些小饭摊儿临近公路。不巧的是,这里的车流量是很大的,通常情况下,汽车奔驰而过,尘土飞扬,有一部分(数量相当可观)飞到了小贩正在炒菜的锅子里。小贩满脸不在乎,只顾舞动着双臂,专心致志地炒菜,连汗水如雨般洒落锅中也不知道。吃这些菜时,学生们不仅能有“沙沙”声音的伴奏,而且还能够体验一把辛勤劳动的味道。 原来的那个食堂终于扛不下去,决定宣告撤退。校长在细细详查后,就只得另选地址盖了食堂,是清真的。这个食堂还不错,又将学生吸引回来了。 初三下学期,是要参加体育训练的。为了冲刺中考,学生们每天都要长跑,立定跳远,等等。这些都是她最厌烦的,感觉自己完全丧失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太愚蠢太无聊了。当时,学校很多学生都千方百计偷回教室做题。班有个男生最有趣,某天,他跑到班主任身旁,说自己身体不舒服,申请回教室,激动之下,捂住肚子说,老师,心疼得厉害,结果被踢回了训练队伍。 不过,有人也是与众不同的。班里有个男生比较喜欢训练,据说,他练了五年空手道,喜欢秀肌肉,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最受欢迎的是,他骑自行车的速度飞快。这种长项被一群傻货追捧,怂恿他参加吉尼斯大赛。这是柳恽认为最愚蠢最无聊的比赛,这种比赛最适合放屁大赛,看看谁在一分钟放的屁最多。 柳恽长长叹息一声,像是即将解脱了。在中考时,她倾尽所有,认认真真的;他则是睡了两天。考试后,她打算和他狂欢。他却满脸阴沉,连看都看她一眼,兀自走了。自那以后,在一两年内,两人失去了联系。整个暑假,她都呆在家里,偶尔看看电视剧中那些无聊的娱乐节目,更多的时候,是倒头大睡。在那段时间,她曾经忏悔过,曾经的冷漠,冷了他的心。 考上了重点高中,可惜,并没有曾经幻想的欣喜,相反,她整天无精打采,像个游魂,飘荡在这个世界,在这个现实世界里,仿佛没有可留恋的。 他的某些观念,像是烙在了她的意识深处。她看到那些嬉笑打闹的家伙,再听听他们的言论,就感觉他们愚蠢得很纯粹,绝对不含一丁点儿的杂质。 在初三时,她分明感觉到了他的疲惫,感觉他对人越来越冷淡。当时她没多想,以为是教室里的紧张气氛影响到了他,也曾经幻想过,能在同学们的感染下,他努力学习。可惜的是,那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而已,也是毫无根据的,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她懊悔当时没和他多聊聊天,让彼此的心贴得更近一些。在中考结束那天,他走在她的前面,失魂落魄。她还沉浸在自己的美滋滋中,叫了他两声,然而,却得不到回应。 那时的她,心中稍微有些不安,不过,由于被喜悦所包围,并没有警觉起来。原以为他是在故意和她捣乱,现在也希望能是那样。她追了上去,想踢他一脚。没等她的阴谋得逞,他就跳进了一辆出租车,逃走了。看着出租车载着他逐渐远离,她的心底袭来一阵阴风,很冷。给他打电话没人接;QQ他也没再上过线。他彻底消失了,就像一只鸟飞过,没有留下痕迹;就像一个玄美的泡沫,在阳光下,突然破碎,无影无踪。 正文 第八章 阴谋 她经常在脑海中搜索着两人在一起时的快乐,由于怀念快乐而快乐。这种快乐愈加使她沉迷。在科学实验中,小白鼠按动刺激兴奋神经的按钮,尝到甜头以后,就会不停地按,这就是上瘾,是活在虚幻世界中。 她宁愿活在自己创造的虚拟世界中。现实是一个世界,虚拟世界也算是一个世界,两者应该是处于同等的地位,不应该有优劣之分。 当然,很多人不这样认为。 躲在自己创造的虚拟世界中,一定是错误的吗?在现实世界中碰壁,撞得头破血流,痛苦哀嚎,蜷缩在虚拟世界中可以大尝甜头。不管是处于哪一个世界中,同样是度过一生。 她想,选择欢乐要比选择痛苦好吧。 那就是她当时的想法。 她至今喜欢那种想法。 她与试验中的小白鼠没有区别。 这种快乐一度影响到了她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这就是老师给出的评语,除此之外,还有一句轻蔑的话,是用红笔写的,刺痛了她的眼睛。自小到大,她从没这么差劲过。这种痛苦就像是一只巨人的手,将她从泥沼中拉扯出来,又狠狠地摔在了硬梆梆的地面上。 她决定忘掉柳恽:也许,他早已忘了我。但愿如此吧,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两不相欠,又重振旗鼓,用心学习。 同桌是个男生,白白净净的,文弱斯文。他和柳恽一样,不喜欢上学,只是要比柳恽无聊很多。他每天的功课很单调,就是拔胡子,工具很简单,小镜子,眉夹,一根一根的拔,一丝不苟,不徐不疾,从容冷静,像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又像个指挥作战的将军。他每天如此,从不懈怠。无聊的时候,她也曾经观察过他。他在她的注视下,依然冷静,手很稳,像是没有受到任何干扰。 她在柳恽的影响下,不再喜欢郭小四,也知道大部分书是很无聊的,因此,读书热情大减。学校新建的图书馆终于竣工,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入驻了大批书籍。她一时好奇,打算凑上去瞧个热闹,算是捧场吧,进去后才发现,图书馆里的书大同小异,《孙子兵法》﹑《苏轼大全集》﹑《毛泽东大全集》﹑《青春无悔》,也有金庸古龙的,和一些琼瑶的。 她千挑万选,终于选中了一本《男人要什么》,有从那本书中一窥柳恽想法的企图。 柳恽像是地震,引发了她内心的一阵悸动。 她抑制不住悸动,像是着魔了,一时冲动,在语文早读课上大声朗读,引男生们回头无数。这件怪异的事情很快开始被广播了,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 现在想来,要成名实在太容易了。一群无聊的家伙,随时在嗅找乐趣,寻找的原则没有下限,就像是一群饥饿的狗,在四处寻找食物,连垃圾筒都不放过,只要能吃饱就行。 她的名气大振,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 某个中午,她细嚼慢咽,思考着最后的那道数学题。 这时,一个男生端着饭菜,坐在她的对面,一脸阳光。就相貌而言,还不太讨厌。 他冲着她嘿嘿一笑,却不说话。他的笑意打断了她的思考。 她仇恨地看着他。 “不认识我吗?”他很自信。 “不认识。”她端详着他的脸,好大一会儿,才给出了真实的答案。 他没有得到预期的答案,脸上满是失望沮丧。 她继续思考数学题。 停了好大一会儿,他才说道:“我叫董志,是文学社社长。” 这个名号,给他增添了些自信。 “咱们学校有文学社吗?”她诧异了。 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确定她不是说谎,失望沮丧从身体内部钻了出来,像瘟疫,企图传染给她。 “咱们学校有文学社,现今有五十多人。他们的水平很不错,当然,我是最好的。”他得意洋洋。 “你们平时看什么书?”柳恽曾经告诉她,一个人所读的书籍决定他的思想水平。 “他们呢,读《意林》﹑《读者》之类的。我呢,最喜欢郭小四的作品。”他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为了表明自己的确读过,又接着说:“郭小四的作品,简直就是神作。” “你找我有什么事?”她不想听他那愚蠢的絮絮叨叨,逼迫他进入正题。 “呃……也没什么事。只是久闻你大名,想交个朋友。”他又是嘿嘿一笑。 “哦。”她漫不经心的应答,端着饭菜远离了这个蠢货。 这个蠢货的确很受女生欢迎,他自称是个文人,认为文人就必须风流,因此,到处沾花惹草。那些女生也乐意被招惹,据说还上演了几场跳楼的大戏,闹得学校乌烟瘴气的。这全是一群傻货。 这只是她平静生活中的小插曲而已,更大的波动发生在五一假期。这件事改写了她的一生。 高二下学期,柳恽回来了,戴着一副大墨镜。他早就告诉过她,特别喜欢墨镜。墨镜是隐藏自身心思的工具,同时也可以窥视这个世界。 据说,那副眼镜的价格不菲,至于具体多少钱,她现在还不知道呢。不过,当时听人讲,她还是蛮高兴的,像是听到了众人的夸奖。当时,他穿着一身黑,让人恍惚见到了《黑客帝国》的男主角。听到女生夸他,她很骄傲。 只是,他与当初的柳恽几乎没有相似处,仿佛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不过,她更是喜欢现在的柳恽。以前的柳恽,让她看不到希望。再次回归的柳恽,更符合她的要求。然而,在刚开始,她没能认出他。 在五一假期前一天的下午,他来到学校,夺人眼球,同时也暗淡了不少人的光芒。 最后一节课,他在我们的教室外面徘徊,像是在找人,没一会儿,锁定目标后,就乖乖地呆在外面等待。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威胁,对老师而言。老师的吸引力明显不能抵过他。放学时,她没有像那些傻女生,叽叽喳喳的。她只管走着,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人跟着。 “有新男朋友了?见我理都不理。”她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这个声音像是个指令,命令她的身体活跃起来。她转过身,飞冲到他的怀中。 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欢迎久在外面飘游的游子归家。 现在想起,当初是个错误的决定,完全没有发觉到,那是他的一个骗局。对于这个骗局,他毫不知耻的解释道,这完全是爱情的驱使。正是他所谓的爱情,对她而言,则是转化为仇恨。当然,这是后话了。 “几天没见,就忘了我?”张武笑道,接着又说:“我还以为你有新男朋友呢。” “胡说八道,胡思乱想。”她忍不住踢了他一脚。 他本想要躲开,突然又停住,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脚。 “没想我吗?才分离了几天而已。”他貌似不悦。 “你想得倒美。当初你走得那么急,走得那么绝。” “这两年,你怎么样?”他开始一本正经了。 “努力学习呗。你呢?” “哦。说得倒是好听些,是四处乱闯。实际上,不过是四处打工。” “都做过什么?” “刚出去时,是在建筑队里的。现在比较好,是在一个汽车维修站做学徒。稳定住了,我就决定回来找你。” “找我做什么?”她狡猾的明知故问。 “回来见你一面,仅此而已。” 从夕阳西落聊到路灯耀眼,她三番五次要走,却耐不住他多次用话题来纠缠,其实,她也想多与他聊聊,补偿那段空白的时光。 他一直拉住她的手,不肯松开。她兴奋地跟着他,到了他住的旅馆。 旅馆是很普通的那种。主人是个胖女人。可能中国的确发展迅速吧,感觉胖子遍地,听她的口音,像是四川人。她的丈夫是个瘦弱的男人。胖女配瘦男,仿佛是统一制式。 这对夫妇见两人进来,笑得诡异。 她看着他们奇怪的笑,想开口问问。柳恽却抢先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 “哦。”他俩收住了笑,有些失望。 进入房间后,她问他:“他们为什么会笑?怎么你一解释,他们就不笑了。” “他们误以为你是我从外面找来的妓女。” 她又羞又恨,骂道:“看他们像是老实人,怎么一脑子坏水。” “有不少人找妓女回来。他们不过习惯性思维。” “可恨。你看我像是妓女吗?分明是个纯情的学生妹嘛。”她从来是不吝于自夸的。 “现在妓女和学生妹还分得清吗?有不少女生妹兼做妓女,也算是勤工俭学嘛。”他笑着说道。 她气愤地踢了他一脚,说道,“别再让我和她们混为一谈了。那些人没脸没皮的。” 他的面色阴沉,说道:“女人都想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幸福的过上一辈子。不是逼不得已,谁愿意做妓女?呃……也有天生喜欢做妓女的。法国有个女人,丈夫和儿子都是高薪。可惜,她天性喜欢做妓女,喜欢和不同的男人性交,被鞭打。不过,那种人实在是少之又少。正常情况下,很多人是由于家庭贫困或者是突遇变故,才会选择这种来钱快的职业。实际上,这是个误解。妓女赚不到多少钱,十之八九会被那些所谓的组织者盘剥了。除此之外,任务数量还有一定的限制,即使因生病而低于最少的限制,也会受到处罚。那种处罚不是简单的被训斥几句,而是狠狠的痛揍,所以,做妓女也是很苦的。” 她狠狠地掐他的胳膊,逼问道:“你懂得蛮多的嘛。平时没少与妓女上床吧?” “怎么会呢?这些都是我从书中读到的。”他逃脱了攻击,辩解道,接着又说:“你怎么变得暴力了?” 她又赐了他一脚。 “今晚留下来吧,陪陪我。毕竟很久没见了。”他拉住她的手,猛然揽入怀中,轻柔地抚弄着她的头发。 她犹豫过的。现在想来,她当时是力主离开的,理由是两个人的恋情,还有很长的路,另外,从小到大,从未夜不归宿过,更别说是和一个男生共处一室了。 她向门走去,坚定不移,然而,在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个瞬间,又被他扯回了怀抱。 他的唇恋上了她的唇,难分难舍。 这是她的初吻。在初始阶段,她是被强迫的,但是,并不觉得讨厌,相反,却堆积了满满的喜悦。 “今晚留下来吧,陪陪我。毕竟很久没见面了。”他放开了她,重复几分钟前的话。 “好吧。”她爽快的答应了,算是为了那个吻吧。 他拉住她的手,一起坐在床上。 “越来越漂亮了。”他忍不住赞叹道。 “讨厌。”她娇羞得捶打了他一下,很轻柔的那种。 他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握在手掌中把玩。 我不想收回,任由他随意玩。 “中考结束那天,我在后面叫你,结果你这个混蛋却不理不睬的,可恨至极。”她撇着嘴,嗔怪他道。 他低头不语。 “怎么了?不打算解释吗?”她希望他能说出可以被原谅的理由,哪怕只是谎言也好。 “好吧。”他终于下定决心,抬起头。 两人四目相对。 “其实,我只是厌烦上学了,仅此而已。当时一直在考虑如何结束那种无聊的生活。在中考时,我做出了个重要的决定,决定大睡一场,彻底断绝后路。可能是思考得太过投入了,没有听到有人在喊我。话说回来,当时你确实叫我了吗?该不会是在骗我吧?”他露出了笑,像是看穿了她的谎言。 “当时我还想冲上去踢他一脚呢。” “你这个小蹄子。”他扑上去,搔她的痒痒。 她当然不甘示弱,照样奉还。 两人在床上滚成一团。 两个人的嘴唇又大联合了。 女生成了女人。 当时,她以为是感情到了某种程度,偶尔触发的火药桶而已。但是,根据后来的情况往前推,才发觉这一切不过是他的阴谋。这就是他,一个爱耍弄小聪明的他。他的一个小聪明,却几乎要摧毁了她的一生。 她被他劝动了,决心放弃学业,随他四处闯闯,之所以会下这个愚蠢的决定,是由于他的恶意欺骗,当然,也有她的无知﹑单纯和爱幻想。 过错应该是三七开,他七她三。他回来时的风采,勾出了她内心深处的虚荣心,接着又向肉体发起了迅猛地攻击。他完全掌握整场战争的主动权,完美达到了征服的目的。 最后一项重要的任务,是向父母说离别。柳恽提议张梅打个电话。她顺从地拨通了,但是听着对方急切地“喂喂”个不停,然而,却难以启齿,还是挂断了电话。 “后悔了?”他半是着急半是责备的看着她。 她摇摇头,坐在床上,思绪纷繁杂乱。 “还是发短信吧。”他又急不可耐地建议道,很恳切的口吻。 “好吧。”她想了想,接着又说道:“还是你来做吧,以我名义。” 她将手机递给他,躺倒在床上,决心大睡一场,却难以入梦。 至于他发送了什么内容,她至今不知道,也没问过。 正文 第九章 除夕 一不小心,已经到了春节。又长了一岁,开个玩笑,与阎罗王挨得近了些。 如果世上有神,那么,会以何种形态出现?一定会以人类的形态吗? 各民族的神不同,某些权力欲太强,总想做全人类的唯一,有些则是安分守己。也许,它们都隶属于一个最高等级的神;也许,只有一个神。 至于模样,可能远远超于人类的想象,也可能是各种生物的浓缩。 还有一个可能,表象是虚假的,只是神临时的一个形态。大道可以在小蚂蚁身上体现出来,也可以在花草树木上表现出来。 如此说来,阎罗王会是一条狗,是一条蚯蚓,是一团泥,一堆土,更离谱的是,可能是一坨狗屎。与泥,土和狗屎相比,狗和蚯蚓能够张口说人话就不令人惊奇了。 它们为什么一定要说人话?有必要吗?难道不会强迫人类用它们的语言?如此说来,在地狱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是很有必要的。 外语是由谁来教授的呢?它们作为中介,会不会故意教授一些错误的知识?就像毛延寿故意丑化那些不送小费的女人们。 这些教授知识的生物,因此掌握着权力。这是一种会影响阎罗王审判的权力。 权力越大,会掌握更多人的命运。自己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哪怕只是一个眼神,都会改写一个或者多个人的命运。 比如,一个奴隶在为奴隶主倒酒时,不小心洒出了些。这个奴隶主因近来的心情不好,正预备为积存的怒火寻找个爆发口。这个就是绝佳的机会。他果断出击,可能打了奴隶一耳光,也可能狠狠地揍了一顿,揍成了重伤,还可能是直接打死了。 对于奴隶主而言,这不过是一件小事情,和一不小心在人群里放了个响屁没什么区别。 奴隶挨了一耳光,会一时产生怨恨,不过,是浅层次的,会被接下来的小小喜悦冲刷得没影踪;他被打成重伤,会一辈子怨恨奴隶主;他被打成重伤,会加重其他奴隶的怨恨,引起不满;他被打死,会激起奴隶主更大的怨恨,注定会引起更大的悲剧。 愤怒如水流,四处寻找低洼处,寻找出口。水量越大,奔涌而出的杀伤力越大。杀伤力越大,就会引发越大的痛苦。痛苦越巨大,引发的仇恨就会越多。仿佛多米诺骨牌,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会引起全面崩溃。 优秀的阴谋家,会采用这种繁多的小事件,从而引起连锁反应,以小得大,以少得多。运用得当,完全可以引起一个国家的全盘解体。 那些掌握知识的生物兴建学校,要人类考四级六级,就一定会需要鬼们付出同样的报酬。鬼们初来乍到,一无所有,能付出的无非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做一个高等或低等的奴隶。 第一批死鬼与这些既有权力者该如何交流?难道不会有冲突吗?难道初次相见,就甘受驱使奴役吗?镇压和推翻,是注定要爆发的。任何一方取得胜利,都会强迫被征服者学习自己的语言。 我盼望鬼们能成功推翻。然而,鬼们推翻后的世界会对我有好处吗?社会终究会划分为钱权群体和弱势群体。我一无所有,注定会是个弱者。 我踩在雪花的尸体上,走得稳而慢。 初一的一个夜晚,风雪比今天的更猛烈。在回家的某段路上,搭了几十米长的灵棚。灵棚上画着种种关于阿鼻地狱的酷刑,有人被挖眼拔舌,有人被磨得粉碎。灵棚的端部,还有个白白的小房屋,样式很像现今的豪宅。据说,里面停放的是死人的棺材。 当时,有两三盏路灯是亮着的。我倒希望全灭,就不会看到那些残忍的画面,也不会想到棺材中的尸体。 我恍惚看到尸体推开棺材,从豪宅中跳出来。 在死寂的雪夜,我希望平时最可恨的恶狗能叫两声。可恨啊,它们偏偏老老实实的,一声不吭。 关于死亡的想法在我身上堆积。在春节想到了地狱,我大概天生消极吧。 生死本一体,很难分开而论。生死同一的说法,从个人的立场出发,还是相当高超的。 倘若从大处来论,从整个人类来论,就没有所谓的生死了。对于一棵树而言,树叶的凋零只能算是更新。 人和树叶的区别是,可以决定对整体付出的质量。树叶的贡献质量已经确定,是个定额,由树木阳光雨水供给的养分而定。人呢,有一部分是得到寥寥,却付出众多;有些人得到一座大山,却只付出一粒微尘,更糟糕的是,祸害别人家破人亡。 我呢,究竟是哪种人?恐怕只有在凋零时才能得出答案吧。 终于到家了,实在太冷,衣服这家伙不干实事,耍滑偷懒。 傍晚,各家噼噼啪啪的放起了鞭炮,还有零零散散的狗叫,此起彼伏,百家争鸣。去年,各地雾霾肆虐,闹得人心惶惶。怎么还放鞭炮?全是记吃不记打的傻货。 敲门声断断续续。开门后,我见到了女邻居笑盈盈的脸。 “今晚准备怎么过?”她满怀期待的问道。 “还能怎么过?读书呗。” “骗人的吧。鬼都不信。大过年的,读哪门子书?脑子有病!”她嗔怪道。 “柳恽不会吗?”我猛然问了这么一句,把自己也吓了一跳。 她愣怔了一下,情绪低落的说:“他才不会呢。他喜欢的只有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倘若有什么东西阻止他享受生活,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放弃。和你完全不同,他心里只有自己。” 我见势不妙,连忙笑着说道:“好,今晚不看书了。咱们乐呵乐呵,怎么样?”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好同志,看来你已经深刻理解本党的宗旨了。” “今晚我们做什么?” “看春晚吧。我刚买了台电视机。”她拉着我定要炫耀电视机。 “长虹的。虽然是小了点儿,但是总比没有强。”我不愿扫她的兴致。 “你总算是说了句人话。” 见她倒红酒,我连忙说:“我滴酒不沾。” “今天是春节,不能例外吗?”她的手不停止动作。 “不能例外。绝不例外。”我斩钉截铁的说道。 “你太死板,不会享受生活,用太多的规矩来束缚自己。”她的手停住了,接着又说:“你和他有个共同点。” “什么共同点?” “你们都很自私,不愿意为了别人委屈自己。” “这也算是自私?”我觉得这个说法很奇怪,很错误。 “嗯。你俩不吸烟不喝酒。网络上说,你们这种人通常很自私。” “胡说八道。不抽烟不喝酒,是对身体负责任。连对自己的身体都不负责,这种人还会对别人的身体负责任吗?” 她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吧。我被你说服了。” 我环顾室内,没有椅子,就连小板凳都没有,总不能坐在地板上吧。 “来,快到床上来。”她脱下鞋子,一步就跨了上去,同时招呼着我。 我犹豫不决。 “想歪了吧?内心肮脏。”她指着我笑着说。 我不甘示弱,干脆甩掉鞋子,跨了上去。 “来,到被窝里来。”她掀开被子的一角,热情地邀请道。 “不太好吧。这样啊,很难心里不肮脏啊。”我开始考虑是否退下去,退出去,退到自己的房间。 “装,你又在装了。又不是没和女人睡过觉。”她说着,挪动身体,猛然拉我一下。 我一个踉跄,坐在了床上,又被她盖在了被子下。 “床都上了,还怕钻被窝?”她哈哈大笑。 既已如此,我也不顾忌太多,但是,闻着她身上的香味,闻着被子的香味,总忍不住想入非非。 “喂,你不给别人发短信祝福一下吗?”她建议道。 “以前挺爱那样玩的,现在觉得很无聊,幸福这玩意儿全是靠努力取得的,与祝福无关。你祝福我有五百亿,我就会有五百亿吗?祝福,不过是自欺欺人,和意淫差不多。” “祝福是美好的愿望,说者听者都很高兴。” “我喜欢实实在在的功绩来喜悦自己。” “你劝我给人祝福,自己怎么不行动?” 她苦笑道:“发给谁?父母吗?我想想就觉得害怕,害怕他们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发给那些人吗?恐怕他们接到祝福后,会全身冷汗,整个春节忐忑不安了。如果有个多事又醋缸的老婆,这个春节就会乒乒乓乓凄凄惨惨了。” “怎么说?” “乒乒乓乓是把盘子碗碟摔碎。大骂一阵,大打出手,摔门离去,就是凄凄惨惨了。” “要不你给我祝福?我可以不回复。” “算了吧,我没有兴致了。” “你喜欢在被窝里看春晚吗?”我只好话锋一转。 “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她摇头晃脑,一副陶醉的样子。 “什么滋味?” “舒舒服服的,有怀旧的感觉。”她的神情,像是回到了过去。 “哦,讲讲吧。” “小学时,我回老家过春节。农家的院子里通常种着几棵树。当时的我比较调皮,定要和堂哥比个高低,比比谁爬得最高。树上结着冰,我不小心把腿摔坏。按照医生的嘱咐,只能躺在被窝里。他们怕我寂寞,就将电视机挪到卧室里。一家人挤在床上,在被窝里看春晚。那种快乐,再也没能得到过。”她拉着被角,窝在身下。 “你喜欢看春晚,是这个原因吧?” “对,你呢?”她高兴的问道。 “娱乐节目不太适合我。我不想点儿什么,就会感觉身上有成千上万只跳蚤。” “你身上该不会真的有跳蚤吧?”她笑着急忙闪躲。 我一把拉住她,不让她逃离,说:“我偏让它们跳到你身上。” 两个人乱作一团,假装在厮打,过了一杯茶的工夫,才停下来。 “你女朋友怎么没回来?怎么连短信都不发一个?该不会是分手了吧?”她说话时,一直盯住我的眼睛,像是在监视我内心的一举一动。 “可能吧。”我没有准确的答案,只好含糊其辞,希望她不要再追问。 “你怎么不着急?看来你对她的感情淡漠了。”她显然没能明白我的意思,或者是,已经明白了,只是故意要折磨我,将问题说得更直白,更露骨了。 “可能吧。” “混蛋。”她重重地推了我一下,又说道:“说说你的真实想法吧。” “呃,让我想想该怎么说才好。其实,最近我一直在想,情侣,不过是两个人在一起走路罢了。两个人都怕路漫漫,寂寞难熬,就选中一个适合自己的,一个比较有趣的,一个让自己快快乐乐的,彼此取暖,彼此取悦,彼此帮助。 如果有一方厌烦了,或是想独自走一段路,或是找到了更好的同伴,或是想多几个同伴,或是其他的原因,最好是好聚好散,谁也别记恨谁。再相逢时,又是好朋友。” “你太理想化了,根本不可能。”她想都不想,直接驳掉了。 “我能做到。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俗人。”我心里没底。 “好吧。再说另外一个问题,你说在同行的时候,让彼此快乐,谁也不能为谁,这也根本是做不到的。”她依旧果断。 “我俩就做到了。她喜欢李准基,而且为了对方疯狂;我喜欢美女,见到就忍不住搭讪。我喜欢她独立自由的样子。那样才算是新时代的女性。有时候我也会想,也许,我爱上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这种精神。如果有个女人比她表现得更好,那么,我也许会弃她而去,直奔另一个女人。也许,我会爱上她这个人,当她曾经的优点都不在了,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一个喜欢依赖的女人,可能我也会爱她吧。谁知道呢?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我觉得情侣这玩意儿,像是在小时候一起玩过家家的玩伴儿,没必要全方位占有对方,为难对方,让彼此不快乐。两个人在一起别别扭扭的。” “说得有些凉意了,换几句有暖意的话吧。”她突然伤感了。 “有凉意吗?好吧。我想想啊。她一直没联系过我,大概是想给个惊喜吧。”我想了一会儿,为女友辩解道。 “好,这就对了。” 春晚开始时,她便终止了说话,像是将全部的注意力都专注在上面,或者是,好像是心不在焉,若有所思。 正文 第十章 老人 我闭上双眼休息,醒来发现身处在小树林里。 阳光直泻而下,全都泼在了我的身上,暖和而又不刺眼。这里没有雪飘,也没有怒吼的风。风安安静静的,像温驯的小猫。 出了树林,映入眼帘的,首先的一座高山。我厌恶爬山。韩愈爬到巅峰时,把自己吓哭了。我一定不会那么窝囊,也许会豪情大放,登高而呼,一览天下小。 在尼采的作品中,查拉图斯特拉下山到世人中布道。此时的我,则是要上山。 才走几步,我就听到了震动天地的吼声,像是老虎的。 没等我做好战斗的准备,它就到了近前。 “我有四种运动模式,散步,慢跑,快跑,狂奔。你究竟选哪个?”它低语,不再像方才的怒吼。 “散步就行了。咱们可以聊天。”我想了解这里的基本情况。 “你是哪儿的人?”看来,它学会了人类寒暄的那一套。 “河南人。” “哎呀,河南人名声不太好啊。河南人民是教练,十亿人民九亿骗。”它居然说出这个顺口溜。 “荣辱都是属于个人的。你的家人忍不住饿,一时冲动偷了馒头。你一出门,就被骂成小偷。你乐意吗?你的父亲在战斗中立了战功,被颁发了勋章。有关部门会不会也为你颁发一枚?”我摸了摸老虎毛说道。 “那倒是。”它点点头道。 “这是什么地方?” “它没有名字。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我也可以给它起个名字。要不,你起一个吧,起一个你喜欢的。不过,我不会认同你的。我有自己喜欢的。” “算了吧。我给它起的名字,不一定能够讨得它的欢心,可能会惹起它讨厌,会让它痛苦。” “你们人类会为父母强塞给自己的名字痛苦吧?” “也许吧。我的儿女会有重新选择姓和名的权利。” “连姓都可以改,如此胡来,社会岂不是要乱套了?” “乱不了。人一出生,就被强加了太多东西,心灵不自由。我的儿女,一定会少受束缚的。他们会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我不会送他们到学校。学校的害处比益处多。” “你不想让他们有学识吗?” “学习不一定要在学校里。在学校里学习,会浪费掉大量的时间,而且会被无聊的试题毁掉好脑子。” “听说,学校培养了人的综合素质,锻炼了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它不甘心失败。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打个比方,你原来的战斗力是五,上学后是十,自己想方设法修炼会是一百。” 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你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是中国老虎吧?” “我是外国的。原本不应该由我来接。最早的那哥们儿,它的祖先你一定会知道,就是那个吃了黔驴的老虎。那哥们儿基因里就有这个。当初拉了个人。那人和他开玩笑,踢了它一脚。这哥们儿一个念头,就把那个人一口吞了,后来吃人上瘾了,转悠着专门吃你们这些来客。我们追捕了个把月,才剿杀了它。后来换过几条中国虎,各种各样的毛病都有,就只能用我们这些外国货了。” “国产货不可靠。你受累了。” “我喜欢和你们聊天。快到了。前面那个小院子就是。” “喂!老先生啊,人来了。” “好嘞。你受累。”一个老人吆喝着,自屋内走出来,端着烟锅,笑哈哈地去开小栅门。 到了他的近前,老虎趴在地上,我下来。 “你好,老先生。” 他咂咂嘴,绕着我转了一圈,笑了笑。 “怎么了?” “没什么,瞧瞧而已。”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捏捏我身上几乎不存在的肌肉,说道:“呵!小伙子,要多注意身体啊。” “你是谁?” “我是萨特。” 我哈哈大笑。 “我是毕达哥拉斯,我是苏格拉底,我是柏拉图……” “闭嘴。看到没,我蒲扇大的巴掌可要打你的老脸了。” 话刚说完,我就被那条老虎扑倒在地。 “虎子,别胡闹。他在开玩笑呢。” 老虎顺从地放开了我。 “我是哲学家,我是思想家。是我让你来的。” 我拍拍身上的尘土,不客气地说:“自称哲学家和思想家的人太多了,有几个真的?百分九十九的是假货。” “你说对了。我是个假货,来,请进。”他在前面走,我在后跟,虎子也紧跟其后。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而已,不寻常的是,院子里趴着十几条老虎,躺着晒太阳呢。 虎子奔了过去,和它们打招呼。 “让我来这里,有什么事?” “别急嘛。年轻人急什么?来,躺在藤椅上晒太阳。” 我躺在上面,闭上双眼。阳光很暖和,心里像有个小火炉,暖暖的。每个细胞都像在阳光里畅快游着。 “舒服吗?” “你不打扰,就更舒服了。” 他不回答,只是嘿嘿笑。 “我只想让你知道,有些事情是急不得的,慢慢来。” “我急了吗?我一点儿都不着急。” “自欺欺人。是谁说的‘三年内,我定会名满天下’?” “没错,是我说的。那是自信,不是着急。” “好,是自信。有人说,不求名满天下,只求文动世人。瞧瞧,比你要好很多。” “都文动世人了,怎么不是名满天下?上了寡妇的床,提起裤子,又说看到对方寂寞得可怜,想安慰一下,绝对没有歪心。那不是自欺欺人,说漂亮话吗?” “嘿嘿,你这嘴真损,迟早会在嘴上吃人暗算。不过,合我胃口,我高兴听这个。如果说漂亮话的家伙,说你功利心太重。你该如何应答?” “不屑一顾。就汶川地震来说吧。我有名气,可以号召更多人捐钱;我钱多,就多捐一些。不少说漂亮话的家伙,说虽然捐的钱少,但是在精神方面给受灾群众有极大的支持。假惺惺的。对于说漂亮话,我更喜欢实干。” “哦。他们会批评你只注重实干,忽视思想了,他们说不定会以思想家自称的。” “人是分为两种的,第一种,看到别人做事,袖手旁观,还说风凉话;第二种,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错了,那就重来。他们懂什么思想?算哪门子思想家?思想家,不是那些整天坐在一起说漂亮话,胡乱扯淡的家伙。好比一群人围着篝火吃烤红薯。这时,有人想出一个办法,让红薯更好吃,并且仔细探究,探究出真实的原因。这个人就是思想家。思想家的任务,是让人活得更好,更快乐。” “呵呵。你说得对。思想家都注重实干,不虚头巴脑。你说话毫不谦虚,不怕将来一事无成,被人笑说是吹牛吗?” “我更怕畏畏缩缩。做事的快乐,岂是那些只会旁观的人能够体会的?成败与旁人无涉。” “对。”他笑了。 “你让我来,有什么事?” “聊天而已,没别的事。”他抽了口烟,缓缓说道。 “你不是耽误我的时间吗?我没工夫和你聊天。” “急什么?在这里住个把月。这里还住着一个美女,货真价实的美女。”他把我按回了藤椅上。 我无力挣脱,又听说有美女,只能顺从了。 每天无所事事,不过是和这个老家伙聊天,和虎子打闹。说打闹,是在吹牛,每次都被它追上,扑倒在地。 有几次,虎子张开大嘴,老家伙在一旁不安好心的怂恿道:“来,小家伙,把你的头伸进去,感受一下惊险。” 我才不上这个老家伙的当呢,说:“你先来,示范一下。” 他嘿嘿笑了,猛抽了几口烟,吐成云雾,指着我数落道:“你小子,就是胆小。好,我先上。” 他用双手撑开虎子的口,刚要将头送进去,又退了回来,笑着说道:“谁伸进去,谁就是傻蛋。” 他说完,转身要走。 虎子猛扑过去,将他扑倒在地,按结实了,用大口含着他的头,过了一会儿才释放出来。 他抹了抹满脸的口水,骂道:“你这王八蛋,嘴这么臭。我迟早打烂你的头。” 有时候,他会装高深,用烟锅指指朝霞,或者夕阳,咂咂嘴,说道:“你看啊!大自然啊!”浮夸的笑凝固在脸上。 我一直不说话,在等他的下文,看他能放出什么狗屁来。 可惜,他半晌无语。 “怎么不说话?我一直在等着呢。”我实在忍不住了。 “感悟到了什么?”他又故作高深。 看他这个表情,我总忍不住想抽他。 “我感悟到了很多,最多的就是,你这个老王八蛋是个彻头彻尾的老骗子。”我故意气他,乐意看他暴跳如雷的样子。 他倒是不恼,只是摇摇头,说道:“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越来越没礼貌了。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到头来,还是没句好话。得嘞,我不和你这小兔崽子一般见识。” “你让我感悟什么?我感悟出来的东西,全成了你的。装高深,你这个老骗子。这就像是看小说,作者说,不解释,你们感悟吧。读者感悟出来的东西全成了作者的。作者慢摇羽扇,不言不语,仿佛读者的感悟全在自己的掌握中。作者写小说时,写的就是一加一等于二,也只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读者瞧出了一加二等于三,以为作者也知道一加二等于三,将这个蠢货捧起来,蠢!” “作者不是起了个引导作用吗?作者不写出来,读者去哪感悟?我不提醒你注意朝霞和夕阳,你会留意到吗?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 “引导的作用,我承认。不过,不能乱占功劳,一是一,二是二。不能娶了个女人,也将岳母和小姨子纳入麾下。” “你这嘴准要得罪人,受众人围攻。”他磕磕烟锅,指着我教训道。 我躺在草地上,不再理睬他,想其它事,过了一会儿,问道:“你说这里有美女。她在哪儿?” 他嘿嘿一笑,故作神秘的说道:“天机不可泄露,到该见到时,自然会见到。” 看他又扮神仙,我忍不住笑了,说道:“这算哪门子天机?不过是一个女人的住址。该见到时自然会见到的,你等于没说。虎子你俩一个毛病,问什么,嘿,都问不出来。” “你问了它什么问题?” “我问它这山是什么名字。它说了一大堆话,结果等于什么也没说。” “呵呵。这山的确没有名字。其实,何必关心它的名字?你说它是山,我说它是煤,是树,是狗,是猪。任你我怎么称呼它,它还是它,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名字的存在,只是容易辨识,容易称呼而已。你称蛇为山,称山为蛇,也没什么,只要让别人理解你在表达什么意思就行了。”他也躺下,抽了口烟,悠悠的说道。 “我想知道你们是如何称呼它的。”我懒得与他乱绕圈子。 “还要什么称呼?这里只有一座山,叫做山就够了。”他懒懒得说道,说完,将烟锅在草丛里磕了几磕。 “你别磕在草上,容易起火。你这人素质真低。”我吓了一大跳,忙起身将那点点火星踩灭。 “怕什么?我知道你会扑灭,才会放心磕在草地上。”他嘿嘿一笑,脸上现出掌握一切的神情。 “你是一个老混蛋。”我冷冷的骂了一句。 “我知道,你是看不惯高深的人。”他又嘿嘿笑。 我一直厌烦他的笑,这个老蠢货。 “那个女人长什么模样?你描述个大概就行。”我想尽快离开这个老混蛋。 “急什么急!早知道了,惊喜就会缩水。”他又一脸可恨的笑。 “好吧,反正我做不了什么,随天意吧。”我只能是无奈的回答了。 “躺着,闭上双眼,感受一下风的抚摸,花草树木的呼吸。”他先闭上了眼,缓缓地说道。 这个老混蛋,倒底在玩什么花活,我暗骂道。照着他所说的去做,并没有感受他描述的美好。老混蛋,耍我呢! “什么也没有呀!”我没好气的说道。 “静下心,用心去想,想象自己是花草,是树木,一呼一吸,一吸一呼,或者,感觉自己是清风一缕,趴在花草树木间,静静地,静静地。”听声音,他仿佛是已经沉浸其中了。 暂且试一试吧,我尽量放空自己,我不再是我,是花,是草,是树木,是清风,和它们共呼吸,感觉到了它们的心跳。 也许,我真做到了;也许,只是我的想象而已。无论哪一种,我感觉舒服了很多。 我开始喜欢这个老人。他和女邻居的男朋友一样,是享受生活的高手。与他们相比,我的确是太急了,急于让梦想成为现实,成了我经常批评的那一类人,焦虑于成功。 开始神游物外,越走越远了,仿佛是行了十万八千里路,游遍了河流山川。我是清风一缕,搂抱一下皎洁的月亮,拍拍憨厚而又贪爱玩耍的白云的头,在悬崖峭壁上远眺,在孤松上荡秋千,看那鸟儿喂自己的小家伙们…… 轰隆隆,轰隆隆,震天的雷声摧毁了我的世界,灭绝了这一切美好,这些浪漫的幽静的情景开始天塌地陷。 我从中出来,不情不愿的。美好的向来短暂,厌恶的却很长远。这是感觉的障眼法,也像是老天的调和作用,怕人久享幸福,会太过于懒惰。李小龙将身体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磨损得太过严重,报废得也太快,物极必反。 我从崩毁的世界里逃脱出来后,才发现了那个可憎恨的摧毁者。这个老家伙鼾声强过雷鸣,密集,动静又很大,如一波大过一波的潮水,铺天盖地而来。 他睡得很香,在做些什么梦,口水流了一地。 为了报复他,我决心不采取温柔的叫醒方式。 在被我踢醒后,他如临大敌,拿着烟锅抡打着空气,口里奔腾出愤怒的话语,见站在几步远的我在不怀好意的看着他,才起身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我饿了。” 他背着手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 走了一段路后,他猛然站住,回过头来看看我,问道:“你怎么这么仇恨老年人?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还不给好话听,不给好脸色看。” 我想了一下,很不好意思,但是又不想承认自己的无耻,辩解道:“大概是我以前遇到的老年人不够好吧。他们倚老卖老,一无是处,还有痞气,活脱脱一个老流氓。我向来仇恨流氓。另外,我见到你们,仿佛是见到自己年老的模样,说话啰啰嗦嗦,颠三倒四,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像一棵快死的老树,内里全被蚁虫给掏空,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其实,说你们是老树,已经是对你们的谬赞了。老树倒了,被深埋在地下,千万年后,还能够成为煤,再次发挥热量。你们呢,总是板着一脸的褶皱,对年轻人挑三拣四的,内心知道是已经无能为力,还偏偏恋栈,恶意打压年轻人,总是觉得自己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胡搅蛮缠。我领教过你们的厉害,离你们越近,沾染的恶臭越多。” 他猛吸几口烟,笑了,说道:“虎子给我讲过,说你只注重个体,厌恶贴标签。我原以为是真的,还想夸赞你几句呢。不料想,你不过如此。” 我是不以为然的,说道:“我才不会给人贴标签。你的所作所为,与我遇见的那些老混蛋,毫无二致。” “我怕被你们年轻人给看轻了,不故弄高深得不到尊敬,没想到弄巧成拙,成了你最厌烦的那种人。好吧。我以后不在你面前故弄玄虚了。不过,你对老年人的评价,我不赞同。毕加索在九十岁时追求创新,罗素在暮年率领一群美女大学生游行,李敖七十多岁如孩童般大闹国会。这些岂是一般的年轻人所能做出来的?你们年轻人要小心了,别被我们老头子给打趴下了。” “那倒是。”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不应该以年龄,而是心态和行动来定新老。老布什八十大寿高空一跳,应该被归为小伙子之列。有些年轻人,浑浑噩噩,只知道一天三顿饭,肚子就不会饿;只知道努力干活,娶老婆生孩子,全然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些所谓的年轻人,都应该被归属于老年人之列的。有的人年轻,他已经衰老了;有的人衰老,他还年轻着。”他边走边说,还不住为自己的高谈阔论频频点头,露出得意的笑。 距小院还有几里路时,虎子领着一头老虎疾奔而至。 两人跨上去,风一样狂奔,感觉才眨了一下眼,就了到家。 “晚饭吃什么?”老头儿还没下去,就问道。 “老爷子,我给你提个建议,怎么样?”那头老虎开口道。 “说,我向来民主。”老头儿斜着小眼儿,又抽了一口烟,才说道。 “那好,我就说了。拜托你不要在我的背上抽烟。我怕。老爷子,你瞧瞧,我的皮毛在这群哥们儿中,是最好看的。万一烧毁了,岂不可惜?” “大春儿说它是这里最好看的。你们承不承认?”老头儿冲着那群正在玩耍的老虎高声喊道。 “呼”的一声,群虎向这边扑了过来,扑向那头叫做“大春儿”的老虎。 老头儿带着不怀好意的笑,进了屋。我怕被波及,连忙进了室内。 “来搭把手。”老头儿将一小捆儿菠菜扔在我的面前。 我扔了回去,说道:“我对做家务没有兴趣。” “你独自时是怎么吃饭的?”老头儿不满意的说道。 “不买的话就泡方便面,节省时间。” “那些没营养。另外,学做家务,不挨老婆骂。会做饭的男人,都是温柔体贴的。”他笑着劝导我,顺便将菠菜塞到我的手中。 “鬼都不信。估计是那些做家务的男人们自夸呢。我去看看,不能让它们打起来。”将菠菜往小桌子一扔,我逃了出去。 自上次交心后,我和老人逐渐融洽,开始与那群老虎称兄道弟。 在这里住了几天,我发觉自己能忍受无书的生活。女友曾经迫使我做过选择,在她和书籍间。我毫不犹豫选择了书籍,与此同时,为她的不自量力大感惊奇。 对于我而言,人是易变的。今天和她黏黏糊糊的,发誓牵手到天荒地老,明天就可能一拍两散,见她飞进别人的怀抱。 我与其他人的感情,保持着一段适当的距离,避免受伤害。然而,这种小心翼翼在外人看来是淡漠的。 有个国王,被妻子和朋友背叛后,颓废过一段时间,精神大振后,开了一家小酒馆,喜欢邀请来往过客畅快饮酒,从来不询问对方是来自何方,甚至连姓甚名谁都懒得知道。他要的只是快乐,两个对彼此没有留恋和贪念的人在一起的快乐。心无留恋,就能做到好聚好散,彼此无恨无害。 对于我的冷漠,她多次抱怨过,然而,却未能得到我的认可。两人间的裂隙日益增大,我无意修复。她的屡屡指责,从未引发过我的愧疚;我的固执,总让她伤心流泪。终于,我的淡漠影响了她,她仿佛有了和我较量谁更冷漠的兴趣与决心。 就近几个月的情形来看,是很难定胜负的。长久的不联系,还未能对我的感情构成重大伤害,然而,生理上的痛楚却与日俱增。我开始渴求女性。女邻居的出现,本可以作为安慰的工具。可惜,我向来没有吃窝边草的习惯,或者受理智的阻拦。理智告诉我,与女邻居发生性关系,固然可以得到一时的快乐,但是,两人的关系会说不清道不明,会发生悲剧。 我闭上双眼,躺在摇椅里,慢慢摇,浸泡在温煦的阳光里,一丝笑意在嘴角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