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穿越回古代   深秋山林,草木枯黄,地上铺满树叶,微风一过,被吹得七零八落。听不见飞鸟的鸣叫,看不到走兽踪迹,与夏季的繁盛形成鲜明的对比,显得极为荒寂。不过天气却是极好,天空一碧如洗,阳光明媚,倒不是很冷。   本来人迹罕至的地方却有一栋木屋,松木为墙,茅草为顶,周围一圈竹篱。院子里几道菜田,房下堆满木材,房檐之上还挂着一些风干的皮货。木舍右侧一条银链般的小溪蜿蜒而过,再配上一颗高大的枣树,显得宁静悠然。   然而,这里主人却没有这样的心情,此刻他愁眉苦脸,呆坐在一个木墩之上。   这里的主人还是个少年,浓眉大眼,脸型方正,头上梳着一个圆髻,横插一支木簪,一身粗布衣袍,有些污浊。不过头上缠着一块白布,额头的地方隐现血迹。   “贼老天,我刘辰招你惹你了,死了也就罢了,大不了重新投胎,你竟然把我扔回古代,这是几个意思,这是不让人活的节奏啊!”   哈,原来少年也是穿越众,灵魂被送回了历史。   刘辰,红旗之下大好青年,高中毕业成绩不好选择了参军,被分到了森林部队,驻扎在大兴安岭之中。三年期满退伍后赶上好政策,被分配到林业局,工资虽然不高但有正式编制,工作的地方离家也近,本来家里正张罗着一门亲事,却因为一次巡逻中遇到黑熊,在逃跑途中不慎跌落山坡,结果,不知哪位大神路过,就将其灵魂扔回历史长河。   说来也巧,刘辰醒来时也在一处山坡之下,不过记忆多了一些,就是这副身体的生活经历了。   被占据身体的主人年方十五,也叫刘辰,一个猎户之子,命运比较悲惨,在他出生之时母亲难产而死,父亲是个猎户,一年前生病而亡,现在孤家寡人一个,靠打猎为生。就在昨天出现意外,也是遇到黑熊,在没有猎枪只能靠弓箭的古代,只能跑路,逃跑时不慎踩空,滚落山坡。刘辰就是此时到来的,那时候的他刚刚醒来,可能受本身记忆缘故,迷糊间回到家中。   “哎……这小子和自己一样倒霉,也被熊追,咱们的命怎么这苦啊!”   刘辰唉声叹气,现在他根本没有穿越而来的新奇,而是慌乱无措,自己不知道身处那个历史时代,不过肯定无法回去,想及家中父母兄妹亲人朋友,难过异常,不由得双眼落泪。   “爸,妈,儿子发生意外,不能尽孝,希望你们不要太过伤心,我这次是因公殉职,可以获得不少补偿金,不要舍不得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良久,刘辰才收拾好心情,虽然现在还有些迷惘和忐忑,但毕竟曾是一名军人,虽然只是一名打过十次靶的森林兵,心里素质还是可以的。   “都说穿越好,我看全是扯淡,这里没电,没手机没电视没电脑,更没有无限网,简直就是折磨啊!”   古代人大部分是日出而作,日过而息,娱乐活动几乎没有,和现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一个现代人乍然来到古代,其状态可想而知。   刘辰来到茅屋内,看着昏暗的房间,低矮的床塌,破烂的草席,不知什么颜色的被子,真是欲哭无泪。   哀叹一声后,他来到厨房,呆坐了半天的他已经饿了,土黄色的灶台,黑黝黝的大锅,旁边摆放一些碗罐等器具。   看着上面陌生的器物刘辰挠挠头,不知道怎么下手。不过还好他是护林员,经常在外面露餐,而且他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做饭到是难不倒他。   刘启辰开始翻箱倒柜,找到一小袋小米,一大袋小麦,一些豆子,蔬菜也有,萝卜和白菜各一袋,两个大青皮冬瓜,一袋蘑菇木耳等山货,还有一串干肉,东西不少,估计是身体的主人用来储备过冬的。   “谢谢了兄弟,虽然没什么山珍海味,倒也能对付一些时日,你也算对我有活命之恩,我会用这副身体好好活下去的!”   刘辰感叹一句,开始做饭,厨房有水缸,他用葫芦水瓢舀水淘了一小碗小米和小麦,放入锅中,又切了些白菜,最后放入几块肉干和蘑菇。   就在他准备生火时犯难了,因为古代可没有火柴或者打火机。   “不会吧,难道真的要钻木取火?”   刘辰从未遇到这种情况,在野外没有打火机身上也会带着打火棒,根本不用为生火发愁,他开始搜肠刮肚,自己看过的一些穿越小说中也应该遇到这种情况。   “一般古代应该有火折子吧?”   刘辰开始寻找传说中的火折子,但是翻遍整个灶台也没有,最后在灶膛口发现一块灰黑色的石头和一块斧子样铁片。   “难道这就传说中的火镰?”   火镰刘辰从未见过,但听护林队中老师傅讲过,刚刚解放时穷人家里不舍得买火柴,还会用火镰生火。   “既然有了火镰,旁边的就是燧石了吧!”   刘辰想通后拿起火镰和燧石,用力打擦,果然出现几点火星。   “哈哈,明白了,这就是纯度小的打火棒嘛!”   刘启辰立刻动手,找来一些干草,开始打火,可惜手法不行试了十几次都失败。   “我去,吃个饭没必要这样麻烦吧!”   刘辰打的双手发酸,火还未生起,就在他懊恼之时,发现了柴堆旁边放着一个竹筒,好奇之下将其打开,倒出后发现里面是一堆木屑。   “木屑,好像是松木的!”   看着这些松木屑,还有些松脂的味道,刘辰一拍大腿,终于明白是用来做什么的了。他小心的将木屑撒到干草之上,然后再次打火。   “铿,铿,铿!”   就在敲击第三下之时,火终于升起。   刘辰呼出一口长气,笑得就像一个孩子,“还好没给穿越众丢脸。”   生好火后盖上锅盖,一直添加柴火就行了。   过了一阵后,粥香味钻入鼻端,刘启辰打开锅盖,顿时香气扑鼻。此刻他饥肠辘辘,赶紧盛了一碗。   这是古代纯天然的谷麦,再加上干肉块,虽然清淡,吃起来却格外的香甜。   很快,一小锅肉粥吃完,打个饱嗝,刘辰本来迷惘的心情顿时安稳下来,然后收拾一番,再次来到院子里,开始思考未来的路如何走。 正文 第二章 东汉末年   重新来到外面,刘辰开始大量四周,他的屋舍处于一座小山的山腰,周围是高山峻岭,仅有一条小径连接山下。   “虽然不知道此刻是说什么年月,但周围都是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还有特有的红松,应该地处中华的东北地区。”   红松是东北地区特有的,刘启辰身为大兴安岭的护林员自然熟悉不过,只是不知道这里是否还是他印象中的华夏大地。   刘辰重新坐了下来,努力搜索这副身体的记忆,但记忆断断续续,最多的还是捕猎场景,还有一些古代人生活的场景,出现的地名有高显城、魏家村、左家集等地名,还有玄菟郡、鲜卑、东夷、胡人等称呼。   “早知道就好好学习了,搞得现在一头雾水!”   “刘辰身体的记忆有一些熟悉的词语,有的明白,有的则是完全不知。   “算了,等明天去最近的镇子打听打听再做打算!”   经过苦思刘启辰还是找不到身处那个朝代的线索,决定下山打听。做好决定后他看看天色,离天黑还早,就开始在这个翻腾起来,看看有什么家当。   作为猎户,自然少不了捕猎工具,弓有两张,一短一长,箭三十支,一支木柄长矛,一张捕网,短刀匕首各一,劈柴的斧头一把,麻绳两捆,还有其他一些零碎之物。通过搜索记忆在柴房内的一个破瓦罐里找了一串铜钱,上面有两个模糊的古字,可惜他不认识。   等他清点完家当后已经黄昏,就开始做了一顿晚饭,晚饭也是麦粥,没办法,没有大米白面,不过这次加了一些粗盐调味。   吃晚饭后已经天黑,刘辰当过军人和护林员,胆子也是很大,不过身处陌生的朝代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接着月光在院子里做了一个报警陷阱,然后抵上房门。   忙完后刘辰坐在矮榻上,双眼无神的看着油灯,这种油灯非常简陋,没有灯台,只是一个陶碗,里面装着油脂,灯芯竟然还是麻秆裹布,这种亮度让习惯了电灯的他有些无法接受。   “老天,连个蜡烛都没有,这到底是哪个朝代啊……”   带着满腹的哀怨和不满,刘辰终于吹灭油灯,枕着坚硬的木枕,发凉的床榻,久久无法入睡,因为山林里不时出现野兽的吼叫,让人头皮发麻,在他的身边,放着长矛和短刀,这样他才算有些安全感。   不知过了多久,屋内才传来轻微的鼾声。   没办法,刘辰这具身体刚刚受伤,最终沉沉睡去。   早晨,旭日东升,金灿灿的阳光映照山林,新的一天降临。   屋内,刘辰伸个懒腰,打着哈欠,木然的看着昏暗的房间,许久才起身穿衣。   来到屋外,直接来到溪边,捧起冰冷得溪水洒在脸上,冰冷的感觉让他打个冷颤,同时也让他的精神一振。   “唉,不是梦!”   刘辰希望眼前冷水将眼前的一切浇回以前,可惜让他失望了,眼前还是昨天的茅草屋,周围还是一样的山林。   “既来之,则安之,我到要看看这古代世界是什么样子!”   刘辰大声说出,准备探索这古代,洗完脸后又煮了一锅粥,然后穿戴整齐,拿上屋檐下风干的两张毛皮,下山前往最近的左家集。根据记忆,他需要翻越两座大山,走三十公里才能到达,山林几乎没有山路,穿行困难,直到中午才抵达目的地。   看着眼前土黄色的围墙,刘辰有些新奇,忐忑,还有一些失望,眼前虽是乡镇,但显得破烂不堪,绝大多数是土坯茅草房,道路是坑坑洼洼的黄土路,来往之人脸色黑黄,大部分身材瘦弱,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衣服,一个个目光麻木无神,显然这个时代的百姓生活的并不好。   刘辰走过一扇栅栏木门,来到镇内,好奇的打量眼前的一切。   “上好的柰(nai),只要十钱一斤,大枣,五钱……”   听着口音别扭却依稀能懂得的话语刘辰松了一口气,至少交流不成问题,不过有些东西让他苦笑不得,比如刚刚听到的柰,就是苹果,这样和现代有别的称呼还有不少   经过一番观察,刘辰发现左家集不是很大,只有两三百户人家,即使如此已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镇子,是周围三个村子的交易中心。镇子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杂货铺,布庄,铁匠铺,酒肆一应俱全。最后,循着记忆,刘辰来到一家皮货铺子。   刚来到门口,一个声音就传了过来。   “刘家小子,你可来了,我这里都缺货了!”   话落,只见一个身穿灰布袍头戴布巾的中年人迎了出来。   刘辰记忆里有这个人,开口说道:“左老板,没有办法,前几天遇到了黑熊,险些丢命!”   来人“啊”了一声,这才看到刘辰脑袋上的白布。   “好小子,你不会遇到了那头熊王吧,命可真大!”   古代虎熊豹狼几乎都是要命的存在,单人遇到凶险万分,尤其在这左家集西部山区,有一头体型巨大的熊王活动,导致这里猎户不多,进山的人也少。   “是捡了一条命,这几天没办法打猎,只有这两张皮。”   左姓老板有些失望,不过当看到其中一张皮毛时有些惊喜,“貂皮,好货啊,这快入冬了,那些达官贵人开始购买上等的皮衣,这貂皮可是抢手货,还是以前的价,五百钱,那兔皮五十,总共五百五十钱!”   刘辰不知道这里的物价,况且他的目的主要是打探消息,没有还价,直接将皮毛交给了对方。   左老板痛快的拿出六串铜钱,“一共五百六十,那十文就予你买药了!”   刘辰也不废话,说了声谢谢,然后开口说道:“左老板,小子有一事想要打听!”   “哦,何事?”左老板拿着貂皮满脸笑意的说道。   “是这样,小子的头被冲撞,有些事情想不起来,就是想问一下现今是和朝!”   左老板一愣,下意识的打道:“当然是大汉了!”   “不知是哪个汉?”   “刘家小子,你真是傻了,还那个汉,现在是光武大帝重新收拾的大汉!”   刘辰心里一动,光武帝刘秀,自己所在的就是东汉了。   “不知道当今是何人作皇帝?”   左老板大吃一惊,赶紧捂住刘辰的嘴,“小子,你不光傻了,也疯了,当今皇帝的名讳岂是我等草民能够说出口的,以后不该问的别问,当心被抓!”   刘辰无语,皇帝名字不让问,这让他如何确定具体的时间。   “请问年号?”   “元和四年。”   “那问一下上任皇帝的谥号没问题吧?”   左老板有些奇怪的看着刘辰,暗道这个小猎户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不过他没有多想,随口说道:“桓帝!”   “元和,桓帝,汉桓帝……”刘辰反复念叨这三个字,忽然脑袋划过一道闪电。   “我勒了各大去,汉桓帝下一任就是汉灵帝,莫非这是东汉末年?”刘辰心中巨震,继续问道,“朝廷的大将军可是何进?”   左老板摇摇头,“不是,不过却有何进之人,此人是当今皇后之兄,现在是个大官!”   “那可有张让?”   “阉人一个,不入眼耳!”左老板不屑道。   此刻刘辰终于确定自己身处东汉末年,何进此时还未坐上大将军之职,这不是要紧的,而是不久就会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元和七年也就是中平元年的黄巾起义! 正文 第三章 雄心   东汉末年,君主昏庸,沉迷酒色,宦官外戚弄权争斗,卖官鬻爵,横征暴敛,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外加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黄巾起义。黄巾起义直接将东汉的统治打下深渊,三国时代到来。   正所谓乱世出豪杰,三国时期英才辈出,谋臣如雨,猛将如云,群星闪耀。这个时代的军事战略,政治外交都达到了华夏历史的巅峰,让后人无限瞻仰。   刘辰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回到东汉末年,胸中掀起惊涛骇浪,在这个即将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他将何去何从。   接着刘辰和皮货铺老板又交谈了几句,让他知道所在的地方是幽州玄菟郡高显城,一个边塞小城。   得到自己索要的讯息后,刘辰告辞返回,由于对他的冲击太大,连采购日用品都忘记了,脚步一深一浅的向回走去。   “没想到来到三国,不知是高兴还是害怕!”   刘辰脑海里浮现有关三国的所有信息,评书,小说,影视,讲坛甚至游戏和论坛,以前他就是一个三国迷,最大的梦想就是化身三国的猛将,纵横战场,英雄美人。梦想成真,却有些心怯,无他,相比那些多智近妖的谋士,锐猛勇悍的名将,心狠手辣的枭雄,自己一个没有任何特长的穿越者,能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都是未知数。   就这样,刘辰走回家中,继续呆坐,希望找到未来的路。不过思来想去,摆在他面前的无非就是两条。   一条顺势而为,投奔曹操,毕竟最后得天下的是曹家,至于后面的司马家,暂时不用想,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熟悉历史加快曹家统一天下,可是曹操生性多疑,心狠手辣,自己如果表现的太突出还要防备“走狗烹”的下场。这条路看似安全,却非常心累,需要日夜提防。   第二条是逆势而为,加入刘备或者东吴军团,辅佐其问鼎中原,可是这条路非常危险,这是逆天而行,说不定就会被历史长河淹死。   “两条路都有危险,究竟要走那一条?”刘辰捂着脑袋,不知作何选择,就在此时,他眼睛一亮,“既然都有危险,我何不走第三条,利用自己熟悉三国的脉络,火中取栗,与群雄争霸!”   刘辰越想越激动,站起身来,“老子身为穿越众,自带主角光环,即使得不到天下,也能成为一方霸主,没错,就选这一条,管他什么历史不历史,说不定自己就身处不知那个时空的平行空间,既然送自己来的大神都不怕,我怕什么,就搅他个天翻地覆!”   决定走争霸路线后,刘辰心情澎湃,然而,当他看着昏暗的屋舍,重新坐下,又不自信的自语:“刘备打天下时身边还有关张二人,而自己孤身一人,无亲无故,没有皇叔的光环,古字不识一个,没名声,没钱权,在这崇尚名望的三国想要打出一片天地将无比艰难……乃乃的,怕个鸟,反正死过一次,再来一次又何妨!”   最终,刘辰决定选择加入这个大时代,逐鹿天下。   有了方向就有了动力,刘辰立刻搜索脑海里所有的知识,规划前路。   “玄菟郡,紧邻辽东郡,在黄巾起义和中原争霸时期这里是块避风港,属于公孙度的辽东势力范围。当年公孙度家族在这里坐了五十年的土皇帝,主要是这里地处边塞,偏居一隅,荒凉贫弱,且三面皆是外族,曹操袁绍公孙瓒等看不上而已。但这里属于辽东平原,在往上就是东北地区,可是华夏最著名的平原大粮仓,只是古代认为这里是苦寒之地,外族侵扰,没人愿来罢了。如果自己先取辽东,然后趁着曹袁争霸进取幽州,或者从海上登陆山东半岛,进可攻,退可守,徐图霸业,最不济可以占据宝岛……哈哈,这样的战略还不错,就如此定下了。战略有了就该具体的实施,第一步就是博取功名,在辽东立足,与公孙度争雄!”   刘辰接着想到,“博取功名就是参军,汉朝文武并重,只要有功,武官升迁容易,先不说三年后的黄巾之乱,就是现在的边塞也是战事不断,唯一的问题就是自身了,上阵杀敌可不是儿戏,自己一旦参军必然是最前线的小兵,刀头舔血,没有出色的武力只会是去送人头。”   刘辰看着墙上挂着的长弓,那是这副身体父亲所留之物,是一张强弓,凭借现在的自己根本拉不开。   “打铁还需自身硬,最终还是回到自己身上,从现在开始,立刻加强训练,即使比不上那些猛将,但至少要做到自保!”   想到做到,刘辰来到院子里,脱掉外袍,做起了俯卧撑。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练武,也敌不过那些天赋异禀的冲阵猛将,但自己可以在射术上下功夫,古代战争,弓箭可是最强力兵器。而使用弓箭,最基本的就是臂力,臂力越强,就可以使用强弓。   刘辰的这副身体是个好苗子,从小就跟随父亲打猎,钻山如林,基础非常不错,加上肉食不缺,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这不,他凭借这副身体做了一百个俯卧撑后山上山下跑了一个来回才不支。   “呼呼……身体素质不错,赶上当兵的自己了,不知道射术怎么样,等一会儿去试试,现在还是吃些东西……”   大约一个小时后,刘辰喝完粥后端着碗筷皱眉想道:“想要提高身体素质除了训练外食物也是重要一项,如果天天喝粥如何强壮?”   想到这里,刘辰回屋取了短弓长矛和短刀,再背上一捆麻绳,不过他这不是要去打猎,因为时间已经接近黄昏,自己是去布置陷阱,希望能够捕捉一些猎物。   古代森林还未大规模开发,仍保留原始状态,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尤其是东北地区,即使是未来的现代依然有棒打狍子瓢舀鱼的说法,何况是这古代。   古代人狩猎方式虽然多样化,但和刘辰身处的现代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毕竟现在集合了中外几千年的打猎方法,并且经过改良,不可同日而语。就拿刘辰父子来说,主要还是靠弓箭,陷阱也比较单一,对于动物的生活习性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捕猎的东西不是很多,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比普通人家稍好而已。 正文 第四章 锻炼   刘辰准备妥当后立刻下山,准备趁着天黑前尽可能布置陷阱。他根据前世的经验追寻动物的踪迹。   东北森林是个大宝库,动物资源非常丰富,常见的有野猪、鹿、狍子、獐子、野兔、山鸡、野鸭等等,河里的鱼也极多,不过时间仓促,他准备布置一些简单的陷阱捕猎小型猎物。   没过多久,刘辰就发现了一些野生动物的踪迹,立刻利用手中的绳索或者森林里的东西制作陷阱,身为护林员的他从老师傅那里学到了很多捕猎技巧,另外,国外的野外生存节目比如贝爷等生存高手的也没少看,一些简易陷阱还是手到擒来。话说身为护林员可以捕猎吗,明说是不可以的,但靠山吃山,即使他们不想动手逢年过节上面也会暗示,大家都心知肚明罢了。   刘辰利用绳索布置了一些绳套陷阱,如托索、吊索等,另外还设置了大量的石头压拍陷阱,有些压拍陷阱被设置在动物常走的道路上,有些则放上麦粒,主要是捕捉飞禽或者野鸡。   时间材料有限,刘辰没走太远,布置了大约二十个陷阱后准备返家,在途中,还试了一下自身的箭术,不过让他失望了,三十米内的固定目标还可以,至于活动的,命中率有些愁人。   “贼老天,送自己过来也不给自己带些能力,现在一切都要从零开始,真正的白手起家啊!”   带着不满的刘辰回到家中,一夜无事。   早上,刘辰带着装备跑步来到森林,查看陷阱。   古代的原始森林较后世强太多了,资源丰富,让刘辰咂舌,二十个陷阱竟然收获了四只猎物。野兔一只,两只山鸡,竟然还有一只树鸡,   “哈哈哈,就是知识的力量,背靠这大森林,以后就有口福了!”   现代捕猎和有关动物资料帮了大忙,加上古代原始森林物产丰富,根本不用未生计发愁,而且这些全是以前不可多得的野味,像树鸡更是国家保护动物,就连野山鸡也是等,有钱都不一定吃到。   刘辰将所有的猎物都背到身上,将陷阱恢复好,本来还想做一些大型捕猎陷阱的,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这里离村镇不是太远,伤到人就不好了。   有了今次的收获,他对未来更有信心。   中午,刘辰就做了一只烤鸡,让他颇为享受。饭后,他再次来到左家集,用昨天得到的钱卖了许多日用品和材料,包括两捆麻绳,四副竹娄,半袋白面,本来想买大米的,不过幽州百姓种植大米的地方不多,都是少数地主豪强的良田才会种植,自己吃还不够,哪里会出售,郡城高显倒是有来自沃沮的大米,但路途遥远,自己又没有马,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以后再说了。   回到家中已经傍晚,刘辰做了两张大饼,炖了一小锅小鸡炖蘑菇,让他差点连舌头都吞了进去。   如此过了五天,刘辰将猎物卖到左家集,换些日用品和粮食,马上入冬,必须在大雪封山前储备充足,除了这些,他还买了一百支羽箭,想的可谓极为周到。不过让他失望的是东汉时期根本没有棉花,也就没有棉袍。只能穿着皮裘御寒。有钱人用贵重的皮毛,穷人家则用狗皮或者羊皮。   第六天,刘辰请来两个泥瓦匠,刨墙和泥,对房间进行改造。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家里的床塌越来越凉,即使垫上厚厚的褥子也无济于事,因为里面填充的都是茅草,屋内取暖全靠火盆,这让刘辰非常不适应,所以,他想到前世老家里的暖炕。   东北暖炕构造简单,所需要的黏土和砖周围就有,所以,刘辰买了些砖和石灰,又请了泥瓦工匠,用了五天才将暖炕弄好,这种暖炕和大灶相连,和后世差不多。完成的暖炕比床塌高了很多,又在草席上铺了兔皮,无论坐躺都非常舒服。唯一让他遗憾的是东汉还未开始烧煤,否则在搭个炉子就更好了。   一切备妥后,刘辰开始了强化自身的训练。   每天早上各种体能训练,和当兵时一样,跑步搜索陷阱,然后负重而回,接着俯卧撑,蛙跳,仰卧起坐等等,做完体能就练习箭术。   刘辰曾经学过射箭的技巧,不过那是现代的竞技弓三段射法,现代弓箭非常精良,比如弓有箭台,还有一些瞄准装置,箭支同样如此。而古代只是普通的复合弓,没有箭台,全靠经验,射法是用拇指拉弦,就像握紧的拳头,也就是“握拳式”,这就对拇指是个考验,所以古代会有扳指这一装备。   刘辰用的是骨质扳指,用着非常合手。此刻他自然站立,现在双脚与肩同宽,抬弓,头与弓程四十五度角,肩与弓保持一条直线,眼睛盯着左手拇指上策,将其与三十米外吊在梨树上的一个圆靶靶心。脖子放松,不搭箭,就是一动不动的持弓,一是为了练习稳弓,而是练眼,调节呼吸,最终和弓保持一致。这种类似的训练前世经常做,比如枪口吊砖块。为了保持弓的稳定,刘辰还做了一个机关,一旦手臂下放就会碰到一支骨针,这也是在磨练意志。   练习持弓大约一个时辰后,开始练习拉弓,就是拉开弓弦,再放开,如此往复。   再下来就是开弓搭箭,寻找命中靶心的最佳感觉,刘辰的目标是做到命中靶心九成以上,然后再练习移动靶子,也就是森林里的动物。   就这样,他一直练到中午,午饭后休息两个小时,再接着练一个时辰后开始练习枪术和刀法。以前他学过拼刺刀,枪术不懂,所以只练一招,就是刺击,一开始刺击一个吊着的核桃,百发百中后就练习刺铜钱,如果可以穿孔而过就算达到目标了。另外还有刀法的训练,不求成为高手,因为不现实,也是只练最基础的劈砍,能做到稳准,学会用力技巧即可。等以后去大城再寻找武师学习技法。   如此训练非常辛苦,但刘辰却很充实,每天练累了就睡觉,醒了就接着练,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三国时代,人命如草,他必须让自己更加强壮,拥有自保的本钱。 正文 第五章 如鱼得水   十一月底,天寒地冻,空中又飘着雪花,深山老林之中已无人迹,即使经验丰富的猎手也不愿出门。除了天气原因外,还有冬天物源匮乏,一些大型猛兽出没,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冒险。   雪花中,一条人影在山林内快速穿行,或跑或跃,动作敏捷,如履平地。   人影正是刘辰,此时他来到汉末已经两个多月,这段时间不间断的疯狂训练加上吃的都是山珍美味,体魄大大增强,现在可拉开长弓,这不,他正在追逐一只野兔。   刘辰并不缺猎物,冬天反而带来很大的机会,因为很多不冬眠的动物会因为食物匮乏会更加频繁,只要撒上诱饵,收获的几率更大。   眼前这只兔子本来正在蛰伏,但刘辰拥有现代人的灵魂,对他们的习性极为了解,多年的护林员生涯让他一眼就能看穿,所以故意将其赶出,目的就是练习箭术。   兔子目标小,移动快,方向不定,如果能射中它,表示刘辰的箭术可以拿得出手了。   “崩”的一声,利箭应声而出。   可惜射歪,偏差有一米,刘辰并不气馁,他早已过了恼羞成怒的时期,一个月前最惨的时候二十五箭而不中,甚至被兔子调戏,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跳脚。   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他终于摸索出射击运动目标的技巧,第一点就是心平气和,不骄不躁。   刘辰平复呼吸,与手臂同步,射出了第二箭,仍是没中,不过这一箭擦着兔子的头皮插入雪地之中。   野兔受惊,跑的更快。   就在这时,第三箭紧跟着射出,成功命中,野兔被射中后腿。   “呼!”刘辰吐出一口白气,三箭功成,大有进步。   捡起兔子,将其窒毙,然后挂在身上。   有了收获,刘辰看了远处的一座高山,那是老界山,往前就是鲜卑地界,他可不敢自大,设置几个大型打击套索陷阱后原路返回。   这种地方已经没有人敢来,敢来的只能是鲜卑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外族人可以随意闯入国界,而中华却毫无办法。   东汉后期宦官外戚争斗干政,导致皇帝更换频繁,几乎全是傀儡,加上连年对外征战,败多胜少,尤其是几年前的汉灵帝征鲜卑,数万精锐大军全军覆没,鲜卑声势空前,直追当年的匈奴帝国,控制了整个草原以及周围的外族,猖狂无比,经常寇边掠夺,官军毫无办法,百姓深受其害。   刘辰叹了一口气,胸中郁愤难平,却毫无办法。折返途中,他仔细观察周围地势,布置陷阱,刻画记号,还一路挖挖掘掘,并不是布置陷阱,而是找东西。   找的当然是好东西了,东北三宝第一宝就是人参,东汉已经将人参列为上品药材,不过边塞林区危险重重,采参客不多,这就让刘辰捡了很大的便宜,他跟随老一辈的护林员没少寻找野参灵芝等,不光这些,还有一些野生名贵药材,这些可都是外快,每年卖药材的钱几乎比工资还多。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本事,如果不是他机灵诚恳,将老师傅围的舒服,也学不到老林人的本事。   刘辰要找的就是地下的人参,党参,丹参,天麻,黄芪等根用药材,还有树上的猴头菇,松蘑,棒蘑,平头、木耳等菌类,当然,还少不了灵芝。身负现代知识他在这古代原始森林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每天的收获都极为喜人,如果在现代,他早已是百万富翁了。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刘辰现在彻底爱上现在的生活了,无忧无虑,不被世俗干扰,简单充实。   回家的路上,刘辰又捡了两只野鸡,还有一只狍子,这只傻狍子被绳子套住,见到他竟然不跑,搞得刘辰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不过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大雪马上封山,他不得不下手。   回到家中,刘辰炖了一大锅野味,辅料是人参猴头菇,加上蒸的发黄的馒头,吃的好不痛快。   在这两个月里,虽然顺利,却也不乏惊险刺激,遇到过狼,还有豹子,尤其是那头豹子,当时刘辰正在收获陷阱里的一头马鹿,幸亏自己没有胆怯,最终用弓箭将其吓跑,这让他流了一身冷汗。古代的野生食肉动物因为森林食物充足,普遍个头很大,如果换成东北虎或者熊,那他只能逃跑,好在即使是汉代的原始森林,东北虎也不多见,熊已经冬眠,捕猎的危险系数不是很高。   第二天一早,刘辰睡到自然醒,来到外面已是银装素裹,大地一片洁白,不染一尘,他就在院子里训练一番,直到疲累为止。   早饭后,喝着粗茶的刘辰百无聊赖,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   刘辰的的护林员生活也是非常惬意,他们共有六人,一个厨师,拥有一辆皮卡,基地是一座砖瓦房,并不是那些简易钢结构房,因为不抗风。每天一组巡逻,一组在家看着监控,联系有卫星电话,装备齐全,最让人高兴的是有一把猎枪,基地内有空调电暖,离公路不远,随时可到最近的村庄购买日用品。   “哎,不知道师傅和大阚他们怎么样了,想必生活照旧,一样的无忧吧!”一番感叹,刘辰又想到家人,一阵默然。   好一阵,刘辰收拾好心情,看着没有任何娱乐东西的屋子有些失望。   “对了,自己还不认得古字,以后要逐鹿中原,不认得字岂不让人笑掉大牙!”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套上外皮裘,拿上几张鞣制好的皮毛、野参和几块肉铺,深一脚浅一脚的出山,来到左家集左家货铺。   现在刘辰已经知道老板名叫左进,这些天他来了不下七八次,已经极为熟络,直接推门而入。   “左老板,小子又来叨扰了!”   周进闻声走了出来,这样称呼他的只有刘辰一人。   “刘家兄弟,没想到这大雪天你也敢出来,说你什么好呢……哟呵,又是几张好皮子,够厉害,还有麝香,好东西啊!”   左进这两个月的生意几乎全靠刘辰支撑,较之其他猎户总和还要多,可是他的财神爷,自然热情异常。   “这是十斤鹿肉,送给老哥了!”   “你小子总是这样,东西我就收下了,这些东西给你加一成!”左进对刘辰越来越喜欢,也拿出自己的诚意。“四张皮货其中两张狐狸皮一张黄鼠狼皮外加小鹿皮一张,总共三千钱,麝香一千五百钱,两支上品人参两千钱,共五千五百。”   刘辰也不客气,收好后开口问道:“左老哥,小子想跟你打听一下,咱这附近有没有先生,我想认些字!”   左进意外,看着刘辰眼睛越发明亮,“好小子,志气不小!”   “哪里,只是冬日无聊,想打发时间罢了!”   “行了,大好儿郎就该如此!”左进此刻更加高看了刘一眼,这两个月刘辰变化极大,尤其那身气质,比以前的落魄小子天差地别。   “魏家村知道吧,那里的魏家族长曾任过县令,在咱高显名望很高,你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   “魏家村,小子知道了,老哥,我还要赶路,就此告辞!”   左进摇头笑道:“我的话还未说完,人家算是世家,你这样去恐怕被人看轻,去之前拿些礼物,再收拾下行头,另外,你好像忘记一件东西了!” 正文 第六章 拜师   听到左进的话刘辰拍了下脑袋,“瞧我这脑子,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   原来刘辰勤练弓术,自家的长弓已经被他拉的快要报废,弓力开始不足,所以向左进订了一张好弓。   左进笑了一声,从里屋拿出一张长弓,“这是县城城一位老师傅所制,较之军中军士所有还要略胜一筹,称得上良品,弓力一石出头,不知道你能不能用!”   刘辰知道汉代一石弓是军中士兵用的最强弓,大约百斤左右。接过弓,入手一沉,所选的材料比自己的那张要好很多。   “这张弓身使用的是百年老榆,绝对耐用!”   刘辰点点头,双臂用力,长弓“吱”的一声被拉开。   “力道足,正好趁手!”   左进在旁边吃了一惊,这可是一石开外的强弓,非壮士不能拉开,眼前少年竟然毫不吃力。   “好小子,记得你月前总拿着一张两钧的短弓晃荡,如今轻易开一石,你是不是人参吃多了!”   刘辰轻笑一声,“没什么,只是身体在成长罢了!”   其实左进说的没错,刘辰前世识得两百余种药材,经常和草药贩子打交道,还有师傅的言传身教,所以熟悉这些草药的药性。在这两个月里所找寻的大部分是滋补强身之物,光人参就吃了十几支,其中有两支都是百年好参,党参等不下几十斤,再加上佳的山珍野味,其体魄急速增强,每天不锻炼身体就会发火,可想而知。   “哎,真羡慕你们少年人啊,这张弓就送给你了!”左进感叹道。   刘辰一怔,“这怎么可以……”   不等刘辰的话说完,左进摆摆手,说道:“当然不是白送,是有条件的,以后你打的猎物必须全部送到我这里,如何!”   左进已经看出刘辰的不凡,不提日后能否出人头地,但眼前所猎之物大多是上品,有了好弓,收获会更多,所以决定在刘辰身上投资。   刘辰瞬间明白了,一抱拳,“周老哥,如此小子就不客气了,以后所获之物不论优劣,全部会送到贵铺!”   左进抚着胡须,眉开眼笑,他要的就是这句话。   从铺子离开后刘辰来到卖衣服的铺子,边荒小镇,买的都是布衣布袍,他选择了一件黑色衣袍,属于短装,袍不过膝,又买了一双新靴子,这才返回家中。   晚上烧了一桶热水,痛快的洗个澡。这些都是拜师礼节,汉代不设学馆,想要学书需要拜师。古代尚礼,拜师也是一样。   早上,刘辰梳洗一番,拿着十斤鹿脯,两支人参,直奔魏家村。   魏家村在左家集南二十余里,两百余户,不是很远,刘辰一路加速,目的是上午抵达。来到魏家村,稍作打听得知了方位,径直来到魏老先生的门前。   看到魏家宅院,让刘辰惊奇的是眼前是竟然是一座坞堡建筑。   坞堡,一种民间防御建筑,大约在王莽时期出现,当时国家战乱,秩序混乱,富豪之家为了自保构筑的防御堡垒,平时居住,一旦有人入侵可以就地防卫。   光武帝兴汉后曾下令摧毁这些坞堡,但并不完全,尤其是边塞地区,为了抵御外族袭扰,百姓自动组织自卫力量,就是以家族为单位,以坞堡为中心,据险而守。汉灵帝时期官军无力,而百姓却要生活,所以幽燕一带,各地坞堡林立。   眼前坞堡为正方形院落,四周是夯土墙,长三十余米,高三米,中间是一座三层角楼,第一层住人,第二层遍布射孔,第三层为瞭望楼。院墙四角各有一座小角楼,同样遍布射孔,从这些来看幽燕之地民风剽悍,不是虚言。   坞堡门口的积雪已经清理干净,三级石阶,黑色松木门。   刘辰深吸一口气,走上台阶,叩响了铜环。   很快,木门打开,一个身穿粗布衣袍家丁打扮得的青年露出头来,问道:“阁下是那位,有什么事吗?”   刘辰抱拳躬身,“在下西山猎户刘辰,想拜为老先生为师!”   家丁愣住了,有些不确定道:“你要拜我家老爷为师?”   “正是!”   家丁仔细打量了刘辰一阵,说道:“好吧,我去问一声,你在门外等候!”   随即,大门砰的一生又关上。   大约一炷香后,家丁再次打开大门,说道:“小兄弟,我家老爷有请!”   “谢谢这位大哥!”   刘辰跟在家丁身后,来到院中,院子很大,里面有菜田,干枯的花草,果树,甚至还有葡萄架,地上清扫的很干净。   院子里挨着土墙各有四间厢房,院墙很厚,外高内低呈弧形,人可以蹲在上面防御,如此巧妙的构思让刘辰对古人的智慧大为叹服。   院子中央是两偏一正房,全为木质,房顶铺的是瓦片。   来到屋檐下的中门,家丁对着厚帘说道:“老爷,人到了!”   “进来吧!”   门外家丁打个手势,并示意刘辰脱掉鞋子。   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桌椅,地板多是木制,近屋需要脱鞋。   刘辰脱完鞋后,连皮裘也脱掉,挑帘来到进屋。   屋内有些昏暗,只见中间放置一矮几,两端各有一座香炉,烟气缭绕,香气四溢。一玄衣老者端坐几前,手中拿着一卷竹简。   “小子刘辰,拜见魏老先生!”   老者名叫魏桓,左家集一带乡里最有名望之人,曾做过高显县令,如今告老回家,现任魏家村大族长。   魏桓好奇的大量刘辰,心里暗赞一声,眼前少年身材修长雄壮,脸容方正,双眼有神,说话高亢利落,不卑不亢。   “没想到西山竟有如此少年!”   “少年人请起身,老夫籍籍无名,还从未开馆收徒,你怎么会来拜师?”   刘辰也打量着魏桓,眼前老者年过半百,须发花白,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   “小子愚钝,想要学书认字,听闻魏老先生乃是咱西山一代最有学识之人,特来拜访,求老先生收留!”   魏桓轻抚白须,说道:“读书认字,我确实可教,不过老夫问一句,你一个猎户读书认字有何用?”   “小子想要博取功名,出人头地,不想呆在深山一辈子!”   眼前老者阅历肯定不凡,一些空话无法打动他,所以实话实说。   “这倒是实话,任何有志之人都不想呆在这边荒之地,那老夫再问一句,学成之后要去哪里,洛阳吗?”   刘辰看着魏桓的眼睛,铿声答道:“不,如今外夷猖狂,欺我华夏无人,我要加入大汉之师,愿学冠军侯,封狼居胥!”   “哈哈哈!”魏桓长笑一声,“好一个封狼居胥,好小子,志气不小啊,不过你说到了我心里,如果我大汉还有冠军侯,哪里容得胡虏猖狂!”   刘辰接道:“现今大汉衰弱,正是我辈报效之时,所以还请老先生不吝赐教!”   魏桓心里疑惑还有好奇,暗想眼前少年容貌不凡,谈吐不俗,哪里是个猎户?同时心里有些喜欢,自己年轻时何尝不是有此抱负,无奈世事艰难,不遂人愿,奋斗几十年也毫无成就,如今年老仍不愿放弃,誓要保魏家一村,在眼前少年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同时自己在家中也索然无事,就教教吧。 正文 第七章 熊王   古代拜师礼非常郑重,天地君亲师,老师的地位仅次于双亲。刘辰奉上礼物,行三叩首之礼。   魏桓则送了刘辰一卷论语,看到手中的木简刘辰暗自嘀咕,蔡伦不是早已改良造纸术了吗,为何现在还用这种笨重的木简?不过他没敢问,自己一个穷乡僻壤的孤儿不应该懂得太多才是。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   这就是古代的教学方式,学生跟着老师读,与木简上的字对照,熟读之后自然就认识字了。   汉代文字传承字秦朝,最早使用篆书,不过篆书虽然漂亮,却十分复杂,后来逐渐被隶书取代。   隶书显庄重,书写宽扁,横长竖短,最主要是简单,而且是未来简体的祖宗,有许多字让刘辰非常眼熟,上学时没少背诵论语等文言文,虽说成绩不好,但也耳熟能详,熟读几遍后就基本认识的差不多了。   一旁监督的魏恒大为惊异,想当年自己读书时跟老师学几十上百变才能记住一篇,眼前自己的徒弟却不过六遍就已经将论语十二章的六章认全。   “辰儿,今天你就不用回去,住在为师家里即可,晚膳后我教你写字!”   刘辰心下感激,赶紧行礼,“辰遵命!”   就这样,刘辰在魏恒家住了两直到将论语十二章背全才返回家中,十天后须要再次登门。   夜晚,油灯之下,刘辰拿着毛笔在竹简上书写,一笔一划,文人范十足。然而,他每写几笔就需要擦拭一番。   “有没有搞错,自己好歹也是高中毕业,毛笔字也学过,怎么就这样难呢?”   刘辰的灵魂终究是现代人,硬笔字早已刻入骨髓,书写习惯一时间无法改变,况且简体字是从楷书演变而来,写出来的字形与东汉想隶书很是不对付。   “太难了,这简直是就是受罪!”刘辰放下毛笔,揉着手腕,没想到这写字比开百次弓还要累,“前世已经脱离苦海,这一世又重新来过,真是苦海无边啊……”   发牢骚归发牢骚,字还要练,没办法,为了将来,只能忍了。   如此,数月一晃而过。   三月,天气变暖,大雁归来,河流开化,杨柳抽芽,大地回春,一些蛰伏的动物走出巢穴,山林逐渐回复生机。   深山一处水沼泽塘内,一群大雁选择在这里栖息。   大雁们悠闲的在水里寻找猎物,或者在旁边的草丛里休息。一只大雁散步到外围,让它惊喜的是草地上有一条小鱼,它的脑袋不会考虑小鱼为什么会自己出现在地上,欣喜之下吃到口中,哪知鱼刚入口顿觉眼前一黑,一只竹篓将其困住。大雁被惊吓鸣叫挣扎,一时间扇翅声连成一片,其他大雁被惊飞而起。   忽然,随着一声哀鸣,一只大雁喝醉了般摇晃坠地,更吓得大雁们飞向高空,盘旋飞舞。   “嘿嘿,咱的箭术也小有成就了!”   说话间,刘辰手持长弓从林内走了出来,一脸笑意,显然,对自己的射术比较满意。   经过半年的不辍练习,自己的箭术突飞猛进,三十步内可以百发百中,而且是小型活动目标。可别小看这三十步,在古代一步大约等于现代的一点五米,也就是五十米左右。五十步射中大型目标不在话下。   刘辰小心的走到沼泽地里,将两只大雁收好。大雁肉不管在古代也是难得的美味,以肉质脆嫩,细腻香美,味道独特,野味浓郁,尤其是烹饪后,香气扑鼻,回味无穷。在前世他只吃过一次,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冬天大雁全部飞往南方,让他馋了好久,如今回迁,哪里会放过,他花了十天时间在一些水泡子、池塘等周边布置了陷阱,为的就是一饱口福。大雁除了营养丰富外其羽毛也很有用处,乃是制作箭羽的上佳材料。魏家村就有一位手艺极好的制箭师,刘辰每次都会去他那里买箭,箭支是消耗品,好的箭支圆直均匀,重心得当,可以增加射程和精度,事半功倍。   得到两只大雁后刘辰又去去了其他地方,直到全身挂满大雁为止。   “收获十二只,给老师留一半,剩下的要怎么吃呢?”   刘辰在返回途中,想着大雁肉的做法,顿时口水直流,归心似箭。   “啾……”   就在这时,一声奇特的鸣叫传到刘辰耳中。   “是马鹿!”   刘辰一下子辨认出这是鹿的叫声,而且是哀鸣。立刻取下弓箭,奔向声音的方向,他记这个方向埋设有陷阱。   来到山坡,山下的情景让刘辰大吃一惊。   只见山下*旁边一只马鹿被套索捕捉,这到没有什么,让他吃惊的是马鹿身旁多了一头体型大的吓人的棕熊。   山下的棕熊披着十分厚实的皮毛,在阳光下竟然泛着金色,头大如斗,肩背高高隆起,四肢如柱,套索里的成年马鹿在它身前就如同玩具一般。   “好家伙,就是让刘辰受伤使得自己鸠占鹊巢的那头熊王了吧,原来如此巨大,这都赶得上北极熊了吧,如此块头难怪被称为熊王!”   北极熊是陆上最大的食肉动物,棕熊仅次于北极熊,传说也有极个别的个体能够比肩,而眼前的棕熊就是。   这头棕熊体长接近三米,肩高差不多一点七米,站起来来恐怕要超过三米,这是什么概念,刘辰现在的身高是一米七,可想而知眼前这家伙有多恐怖。   “难怪这些天没有遇到其它猛兽,原来这家伙醒了!”   有这样一头熊王存在,即使东北虎也要退让,其他猛兽就更不用说了。   刘辰躲在林内屏住呼吸,面对这样一头霸主级的棕熊即使是普通的猎枪也难以奏效,最多时让其受伤而以,更何况自己手中只有一只长矛和弓箭。   熊王看出猎物无法逃脱,悠闲的来到马鹿的身边,然后伸出宽厚的巨掌抓小鸡抓起猎物凑到嘴边,马鹿哀鸣一声,很快断气,喉咙被咬穿,血液迅速被吸干。   吸完马鹿的献血后熊王开始享受美味,巨口撕咬之下马鹿很快支离破碎。不到一炷香时间,一头一百多公斤的马鹿的血肉就被吃的干干净净。 正文 第八章 捕捉熊王   熊王吃干抹净后添着厚实的前掌,显然意犹未尽,就在此时,它仰着鼻子,不住吸气,好像在搜寻什么。   刘辰暗叫糟糕,自己怎么把棕熊的本事忘了,作为陆地上仅次于北极熊的食肉动物自身本事极为强悍,其嗅觉是犬类的七倍,人类的两千倍,这个概念凭借人类的鼻子是无法想象的。除此之外棕熊的视觉是人类的四倍,奔跑速度也是完全碾压。   “跑!”   刘辰哪里敢再逗留,向山上跑去。   这头熊王没少袭击人,对于人的气味非常熟悉,立刻锁定了刘辰,咆哮一声,四腿甩开,山林仿佛都在颤抖。   “可恶,自己的前世今生都是被熊袭击,自己怎么就不长记性呢!”刘辰变跑边后悔,这小半年的轻松狩猎让他放松了警惕,再次遇险,凭借手中的武器根本无法自保。   奔跑途中,刘辰不得不将身上的大雁扔掉,希望能够吸引熊王。   果然,熊王见到地上的大雁后就停了下来,它很少捕猎过鸟类,很快被大雁的血肉吸引,它闻了一下还算新鲜,顾不得追击刘辰,大口吃了起来。   刘辰也不敢查看效果,一路跑回家里。回到家里的他气喘吁吁,有好一阵才缓过劲来,同时前世今生被熊追的记忆一起涌上来,让他生出一丝恐惧。   “啪!”   感觉到自己的颤抖刘辰狠狠给自己一个巴掌,“混蛋,懦夫,如此不争气的样子如何与人家争雄争霸,不就是一只比较大的熊吗,干掉它就是了!”   熊王是这一带的霸主,而刘辰必须在这一带狩猎,如果不想搬家,就必须迈过熊王这道坎,这也是他心里的一道坎。   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让刘辰恐惧的心平复下来,思考如何对付横在眼前的熊王。   这头熊王三年前出现在左家集一代,横行山林,经常袭击猎人和采参客,甚至还袭击百姓的耕牛,当地人曾经组织多次围剿,不过都以失败告终,还损失了一些青壮,从此以后再无人敢深入山林,猎户大部分离开,采参客也不敢来,百姓们束手无策。   “陷阱,必须制作大型捕猎陷阱!”刘辰咬咬牙,恐惧过后是激愤,两世决不能都载在熊的身上,决定报仇。   “不过这家伙可是熊王,一个不小心恐怕会将命搭上,请人,当地百姓已经被吓怕,根本不用考虑,自己一人风险很大,但不是没有机会,这头熊在山林内横行无忌,肯定骄傲蛮横,这一点可以利用……”刘辰反复思考,制定捕杀计划,并不是他自大,而是必须如此,他身负现代知识,在准备充足下对付一头畜生成功的概率很大。   这一天,刘辰在院子里的地上写写画画,选取设置陷阱地点,逃生路线等,一直到了晚上才将计划完成。   计划并没有马上实施,而是拖后了一个多月,因为要做到万无一失。   四月,已经到了初夏,整座山林草木茂盛,绿意盎然,刘辰需要的东西全部备齐了。他马上开始行动,经过一个月的勘察他推断出熊王的大概活动区域,就在边缘地带布置陷阱。首先,他削了很多短直坚实的竹签和木签,这些东西会埋在地上或者陷坑里。接着找到合适的位置,布置侧面打击陷阱,按照熊王的体格制作大型网格,上面插满手臂粗细的桦木钉,甚至还有从魏家村铁匠那里定做的铁矛,并用麻绳牢牢捆绑,为了以防万一,刘辰在侧面打击陷阱上又加了从空中落下的打击木排,制作这些陷阱足足花了五天。最终完成了四个陷坑,三个打击陷阱,本来还想设置套锁或者捕网的,不过想到熊王的体型这个时代的麻绳恐怕强度不够用,只能放弃。   在制作陷阱过程中,刘辰没有放弃捕猎,这几天他布置了大量的竹篓陷阱,里面放上老鼠、青蛙等小型动物,目的就是捕捉蛇类,深山老林蛇类很多,其中不乏毒蛇,最终让他捕捉三条黒眉蝮蛇,四条野鸡脖子,每天都会戴着鹿皮手套给它们“放毒”,并将其毒液抹在箭头上。此外还采集了大量的毒芹、天仙子、乌头等毒草,捣碎成汁,涂到箭支和陷阱的签尖之上。   四月初六,早晨,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山林内还微微有些凉意。   吃过早饭的刘辰一身短衣,袖口、裤腿绑上绷带,挎上鹿皮箭袋,里面装有三十支白羽铁箭,长弓一张,长矛一支,匕首一把,这些就是他全部的装备了。另外,还带了一块肉脯,这是中午的口粮。   一切准备完毕后,刘辰看了一眼身后的家,半年多的生活让他有了感情。   “希望自己还能回来!”   说完,刘辰走出院门,手里还牵着一头狍子,这给熊王的“礼物”   一路上,刘辰将所有的陷阱全部布置好,并顺手打了几只山鸡,最后来到一个月前与熊王遭遇的地点。   “伙计,对不起了,这个世界的法则就是如此!”   刘辰一边对着狍子说话,一边用绳索将其套住,然后割开山鸡喉咙,将血洒在周围。完成这些后他来到山脊,躺靠在一大树旁,安心等待。   时间慢慢流逝,山下的狍子仿佛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不时发出叫声。   日正中午,黑熊依然没有出现,刘辰并不着急,半年多的猎人生涯让他拥有的足够的耐心。他拿出竹筒,喝了一口泉水,咬了几口肉铺,保持体力。   就这样,太阳渐渐西斜。   忽然,趴在地上休息的狍子再次发出声音,这次更为急促,充满恐惧。   “来了……”   刘辰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持弓在手,向山下望去。   果然,熊王出现了,就见它不紧不慢的走向狍子,就如同在自家的后花园一般悠闲。想想也是,以它的体型,即使丛林之王也要绕道离开,整座山林内根本没有敌手。   熊王就像上次一样,巨掌伸向恐惧的无法动弹的狍子。   “嗖!”   就在此时,一支利箭破空而来,正中熊王胸口。   不过由于距离太远,或者说熊王的皮毛太厚,这支箭没有奏效。   “吼……”   熊王怒声咆哮,它早已闻到刘辰身上熟悉的味道,只是不想搭理而已,没想到曾被自己追的满山跑的“两脚兽”竟然敢主动攻击,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嗖!”   又是一支利箭从高空落下,这次击中熊王的脑袋,仍是无功。   这下熊王彻底怒了,陡的人立而起,扬天咆哮,立时声震山林,走兽奔逃,飞鸟惊散! 正文 第九章 捕捉熊王二   “臭狗熊,有本事来追啊!”刘辰高声挑衅,此刻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但心已经跳到嗓子,比他以前玩过的蹦极等还要刺激。   熊王仰天咆哮,目露凶光,它是山林霸主,一只小小的“两脚兽”如此挑衅,一定要将其狠狠撕碎。   “吼!”熊王低吼一声,八百多公斤的体型奔跑起来,丝毫不见臃肿,却是敏捷异常。   刘辰默默计算距离,扬弓又是一箭,熊王被射中肩部,却是毫无所觉,奔跑几下箭支就落到地上。   “我去,有没有搞错啊……”   眼前的一幕让刘辰目瞪口呆,不到五十米的距离,自己满弓一箭只射进皮毛,简直就是披了一层铠甲。   刘辰不敢停留,撒腿向山顶跑去,边跑边大喊,对于野兽来说吼声就是威慑,也是挑衅。   熊王的怒气值飙升,不顾一切的冲上山顶,再下山追击。   忽然,熊王感到掌部一阵疼痛,凭借久远的记忆知道自己踩到了尖刺的东西,目光从猎物身上聚到地上,顿时发现地上的草从中全是直立的木钉。   熊类的智商相较与其他食肉动物是非常高的,虽然无法意识到眼前是刘辰设置的陷阱,但也知道眼前的路不能走,准备停下里。   可是这条线路是刘辰精心选择的,地势很陡,熊王体重要超过八百公斤,这可是接近一吨的重量,在高速的运动下其巨大的身躯无法停下,加上前掌受伤,一个控制不住身体打横滚落。   地上全是竹签木刺,后果可想而知。   熊王身形不受控制,就这样一直滚落。   远处,气喘吁吁的刘辰一开始非常兴奋,熊王中招,自然会受伤,可是仔细发现却头皮发麻。   只见熊王的身上根本没有和预料的一样鲜血淋漓,只有前掌和后腿被划破,伤口不大。   刘辰暗骂一句,再次开溜。   熊王的皮毛太坚韧了,那些竹签和木钉大部分无法穿透,或者因为角度问题被擦倒,没有奏功。   熊王被彻底激怒了,爬起来继续追击。愤怒之下他的速度极快,没过多久猎物已经近在眼前。忽然,它发现眼前“两脚兽”跳了起来,一个趔斜,倒在地上。   猎物摔倒,熊王再高兴不过,正准备扑上去。忽然,熊王掌下一空,还未反应过来身上多处传来剧痛,挣扎之余发现自己掉落陷坑。   陷坑之内铺满了手臂粗的木刺,还有三支短矛,更涂有毒液,可谓痛上加痛。   “吼……”   熊王嘶吼连连,在陷坑内剧烈挣扎,不远处的刘辰能清楚的感受到地面传来的震动,他爬起身,紧握长矛,准备查看。   就在此时,熊王探出头来,双眼通红,对着刘辰疯狂的吼叫,同时双爪拼命抓挠陷坑边缘,一时间土石飞扬。   “我去!”   刘辰头皮发麻,自己还是低估了熊王,花了整整两天挖掘的陷坑挖浅了。不在迟疑,再次逃跑。   可能太过紧张,刘辰的逃跑过竟然错过了第二个陷坑路线,等到反应过来时熊王已经刨了出来。   逃远刘辰懊恼的拍着自己的脑袋,骂自己蠢蛋。   远处熊王爬出陷坑,血流如柱,腹部全部染红,还插着一支短矛,此刻他已经疯狂了,不顾一切的冲了上来。   就这样,一人一兽在山林内展开了亡命的追逃。   刘辰此刻心里已经没有底了,熊王的凶悍远超他的想想,看这架势是不准备放过他了,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周旋。很快他来到打击陷阱范围,小心的跃过。   仅仅一分钟后,一声巨响,熊王又发出一声惨叫,大腿粗的枝干连着木钉和短矛嵌入熊王的前臂之中,可是熊王的冲击力太强,还未等上面的木排落下,它已经越过打击范围。   “咔”的一声,打击陷阱被撞碎,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   “完了!”   刘辰彻底没辙了,陷阱已经全部用完,再无手段,只能用最后一招,保命。   早在计划之初他就想过失败的可能,所以也有保命手段,就见他跑到一棵巨松之前,抓住早已准备好的绳索,迅速爬了上去。   这颗松树直径一米有余,高足有五十米,笔直耸入云端,最低的树杈距离地面也有二十米,棕熊虽然能够爬树,但动作缓慢,自己占据高位,手中有矛,足可自保。说实话,他更愿意看到棕熊爬上来,如果从二十米的高处落下,熊王不死也是重伤。   爬到树杈之上,来不及喘气的刘辰用绳索将自己固定,这才向下查看。   不远处,熊王奔跑而来,接连遭受陷阱打击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喘气如牛,腹部鲜血淋漓,前臂上插着两支短矛,背部还有一根木刺,鼻子也被撞得血肉模糊,但双眼血红,杀意不减。它来到树下,对这刘辰不住咆哮,围着松树转了几圈后人立而起,用力摇晃。   树上的刘辰虽然肯定熊王无法将松树推到,但还是紧紧扒树枝,松树的晃动让他脸色发白。   “臭狗熊,来啊,有本事上来,小爷整死你……”   良久,熊王见无法奏效停了下来,伸出二十厘米的巨爪爪住树干,向上攀爬。攀爬中由于牵动伤口,痛的不住低声咆哮。   刘辰见状平静下来,此刻虽然危险但却是机会,他拿出弓箭,调整呼吸,对准了熊王的眼睛。   “十五米,十四米……”   熊王太过沉重,加上有伤在身,爬到不到一半,已是极为吃力,就当它放弃之时,刘辰松开弓弦。   “嗷……轰!”   利箭没入熊右眼,熊王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爪子本能的去触mo伤口,顿时轰然落地,幸亏爬的不高,只是摔痛而已,不过它背部着地,木刺再入三分。   疼痛让熊王又一次陷入疯狂,拼命的撞击树干,用爪子、牙齿撕咬,凶悍的仿佛魔兽一般,无奈巨松岿然不动。   终于,熊王平静下来,坐在地上,可能闲右眼的碍事,竟然伸出巨掌握住箭杆,生生拔出。   猩红的眼球还连着肉筋,熊王嗅几下,然后一口吞掉……   “太凶残了,这家伙简直就是夏侯惇啊!”   眼前血腥的一幕让刘辰胆战心惊,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如果落到熊王的手里,不敢想像。   熊王吞掉自己的眼睛后仰头看着刘辰,低声厮吼。   “看什么看,小爷怕你不成!”   刘辰虽然心里怕的要命,但嘴上不能输,至少熊王暂时无法威胁到他。   如此,一人一熊就这样对峙起来。   良久,刘辰口干,摸索一下,这才发觉竹筒已经丢了,肉脯也不知掉到哪里,“惨了,莫非要渴死饿死在树上!”   随即他看着仍在流血的熊王,心里稍安,下面这头畜生不光受伤,还中毒,其中有些毒素可以干扰血凝,如果不采取措施,熊王注定会流干血液而死。   良久,熊王摇摇脑袋,终于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流失的血液让它越来越虚弱,决定不再耗下去,晃晃悠悠的离开。   刘辰在树上仅仅盯着,不确定这是不是熊王的计谋,万一杀个回马枪,他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眼见熊王越走越远,即使再来也有时间跑回树上,这才顺下绳索,降到地面。 正文 第十章 意外收获   回到地面,刘辰背好长矛,手拿弓箭,寻着血迹追了上去,他在树上思考了很久,熊王此刻身受重伤,不光是外伤,还有各种毒素,虽然东北一带没有那种超强的毒蛇和毒草,无法当场毒翻熊王,但绝对会有效果,现在估计开始显现,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否则熊王日后恢复起来,只能逃遁。   刘辰格外小心,始终与熊王保持着视野外的距离。   就这样在深山老林中穿行不知多久,熊王在一处背阴的山坡上停了下来,正在拼命的挖掘山土。   远处的刘辰不明所以,暗道这家伙脑袋被打坏了,不回自己的巢穴在这里挖坑做什么?好奇之下他悄悄的靠近,当看到熊王挖掘的东西后大吃一惊。   只见熊王的挖掘的地方有一大株白紫色花朵,上面还有鲜红色的果实,非常耀眼。   “人参,这头畜生在挖人参,难怪长得和成精了一样!”   原来这头熊王早年受伤时曾经吃过人参茎块,没过多久就变得生龙活虎,所以就知道了人参的好处,经常吃食,久而久之,体格远超同类,如今它鼻子受伤,但仍记得人参的位置,准备用来疗伤。   眼见如此刘辰不在迟疑,弯弓搭箭,利箭离弦,准确命中。   熊王吼叫一声,但声音大不如前,用独眼锁定了刘辰,愤怒咆哮,知道今天不分个你死我活无法善了,振奋最后之力,向刘辰冲来。   刘辰又射了一箭,随后将弓扔到一边,左手拿着长矛,右手在后腰的兽皮囊里掏出一把白色东西,死死盯着靠近的熊王。   熊王趴在地上都比他高,此刻鲜血淋漓,没有眼球的右眼还露着一段肉筋,简直就是一头凶兽。   此刻熊王虽然凶悍异常,但已经极度虚弱,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   刘辰知道熊王的战斗力已经没剩下多少,还是紧张万分,一个不小心仍会惨死当场,尸骨无存。   “近点,再近点……”   终于,熊王冲到,作势欲扑,那血盆大口近在眼前。   说时迟那时快,刘辰右手一扬,一团白粉糊在熊王的脸上,同时他猛地向右侧急速翻滚。   “吼……”   熊王发出惨叫,捂着眼睛疯狂甩动,四处乱撞,极为痛苦。   那团白色粉末不是别的,正是生石灰,古人早已用生石灰筑墙,这种暗器刘辰哪能放过。   生石灰遇水发热,会造成眼睛的严重烧伤,如此,熊王的一对招子彻底废了,再加上鼻子受伤,对刘辰已经没有威胁。   刘辰顺着山坡滚落,远远的看着挣扎四窜的熊王,终于松了一口气。   许久,熊王终于油尽灯枯,倒在地上。   “终于成功了!”   刘辰找到弓箭,不放心的他又射了三箭,熊王毫无反应这才来到跟前。   “真够凶险的,今天也算运气!”   熊王还在微微喘气,刘辰拿着长矛,准备给予致命一击。   乍然,濒死的熊王竟然暴起,一下子将刘辰扑到,巨口张开,索命而来。   “啊……”   刘辰惊叫一声,生死关头反应极快,将长杆横在熊王口中,同时拔出短刀,死命刺进熊王的右眼。   短刀长有一尺,直贯入脑,熊王哀嚎一声,毙命当场。   “呼呼……”   刘辰呼呼喘气,好不容易从熊王庞大的身躯地下钻出,躺在地上,良久才缓过劲过来,但仍然心悸不已。   “真是要人老命,太吓人了!”   回忆当时的情况,刘辰后怕不已,如果不是反应及时,小命早就没了。   看看天色,不知不觉已经接近黄昏,林子里显得非常昏暗,刘辰爬起身来,顿觉全身疼痛,有胸前,查看之下,才发觉被熊王的爪子抓伤,好在刚才熊王是强弩之末,不然就会被开膛破肚。   咬着牙,刘辰撕开身上的衣服,做成绷带将伤口缠好,准备拾起长矛,发现鹅蛋粗的矛杆已经被咬断。   顾不得疼痛,刘辰抽出短刀,然后废了好大的力气将熊王仰面翻开。时候不早,谁知道附近林子里是不是还有其他野兽,此刻顾不得将其皮毛扒开,只能收取能得到的战利品。他用短刀准备划开熊王之皮,无奈太过坚韧,最终利用其腹部的短矛刺出的伤口才将其割开。忍着扑鼻的血腥味,刘辰找到熊胆,好家伙,其胆硕大无朋,摊开足有三十厘米,有光泽,在阳光下透明金黄如同琥珀,竟然是传说中的“金胆”,金胆极为罕见,万中无一,前世的刘辰只听说过。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自己享用,正好可以止血清毒,刘辰故不得血味,将外皮咬破,胆汁全部吸入口中。   入口清凉微苦后甜,还有一股清香气,这熊王没少吃人参,竟然生出如此“宝货”。   熊胆外皮晾干后才最佳,刘辰小心的收好,收拾东西,就在离开之时忽然想起熊王挖掘的人参,自然不能放过。   来到熊王刚才挖掘的地方,用手扒了几下,一颗拳头大的人参露了出来,接着是数不清的触须和芦碗。   “哈哈哈,今天真是自己的幸运日,这就是参王,千年参王!”   刘辰怀着朝圣的心情小心的用手挖掘,保护好任何一根触须,即使双手被石子划破,因为挖人参忌讳铁,不敢用短刀。临近天黑,这株参王才被完整的挖出,脱掉内袍,小心包好,哼着歌离开。   满天星辰,身心疲惫的刘辰回到家中,简单的擦拭清洗一番,嘴里含了一根参王须,倒头就睡。   倒在炕上的刘辰好梦不断,化作武将杀敌冲阵,或身披皇袍,怀抱美人,指点江山,气吞万里,脚踏胡虏,奴役三韩倭人,好不痛快。   忽然,刘辰被一阵怪叫惊醒,好梦被打断。   “啊……是那个遭雷劈的混蛋,扰人好梦!”   刘辰梦到正要和美人做那羞羞之事,突然被打断,不满可想而知。   来到外面,天已经大亮,只见一只大狸猫被套索吊住,正嗷嗷怪叫。   “你个馋猫,真想弄死你!”   刘辰比较忌讳狸猫,终究没下去手,狠狠打了几下,让其记住教训,将其放走。接着,他打了一盆溪水,准备清洗伤口换药,撕开布条后惊讶的发现三道抓痕已经结痂,丝毫不觉疼痛。   “哈,熊王胆就是好东西,昨天的伤口可不浅,居然已经好了!”   熊王胆乃是熊王一身精华所在,其药性可不是普通之物所比拟的,加上刘辰吃的参王须,不好才是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