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巨富沈万三 沈万三,名富;字件荣,俗称万三。万三者,万户之中三秀,所以又称三秀,作为巨富的别号,元末明初人。 元朝中叶,沈方三的父亲沈*由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南浔沈家漾迁徒至周东*(土宅),后又迁至银子浜。沈万三在致富后把苏州作为重要的经商地,他曾支持过平江(苏州)张士诚的大周政权,张士诚也曾为沈万三树碑立传。明初,朱元璋定都南京,沈万三助筑都城三分之一,朱元璋封了他两个儿子的官;在南京还建造了‘廊庑‘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有了舒适的住宅;但不久;沈万三被朱元璋发配充军,在云南度过了他的余生。 天津杨柳青年画沈万三接财神 沈万三在周庄、苏州、南京、云南都留下了足迹。沈万三始终把周庄作为他立业之地;‘万三住宅在蔫西北半里许,即东庄地及银子浜、仓库、园亭与住宅互相联络‘(《周年镇志》卷二),‘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明•;杨循吉〈苏谈》)。尽管他受到张士诚、朱元漳的封赏,但他不愿离开这块宝地。‘元,王行字止仲,吴县人,沈万三延为西宾,每一文成,沈酬金一镒‘(《周庄镇志》卷六•;杂记),可见,他连自己的子孙都要留在这块富裕之地,不惜重金加以培养,使沈家久盛不衰。 关于沈万三发财致富的原因。大致有‘垦殖说‘,‘分财说‘和‘通番说‘三种。 一、垦殖说。许多史料上都有记载,但真正完善地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昆山文管会陈兆弘在‘明代经济史学术讨论会‘上发表自的《明初巨富沈万三的致富与衰落〉一文。文中重点提出,沈方三从‘躬稼起家‘继而‘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以至‘资巨方万,田产遍于天下。‘沈万三依靠垦殖发富,乃至成为豪富,号称江南第一。 二、分财说。有人认为,‘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周庄镇志》卷六.•;杂记),又有人说‘元时富人陆道源,皆甲天下……。暮年对其治财者二人,以资产付之‘,‘其一即沈万三秀也,(杨循吉《苏谈》)。总之,沈万三是得到了吴江汾湖陆氏的资财,才成为江南巨富的。 三、通番说。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一豪之所以发财,是由于作海外贸易。‘这说明沈万三是由于把商品运往海外贸易,才一跃而成为巨富的。 事实上,沈万三之所以成为江南巨富,以上三个因素缺一不可,是密切关联的。如果说沈万三‘其先世以躬稼起家……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说明他有了立业的根本。沈万三得到了汾湖陆氏巨资,更由于“治财”有方显示了他出色的‘经济管理‘的才能?才有了致富的本钱和关键。他有了这样的巨资后,一方面继续开辟田宅:另一市面他把周庄作为商品贸易和流通的基地,利用白砚江(东江)西接京杭大运河,东入走浏河的便利;把江浙一带的丝绸、陶瓷、粮食和手工业品等运往海外,开始了他大胆地‘竞以求富为务‘的对外贸易活动,使他迅速成为‘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的江南第一豪富。沈万三就是从贸易中赚下的一部分钱,购置田产,另一部分钱作经商的资本。所以说,沈万三是以垦殖为根本,以分财为经商的资本,大胆通番;而一跃成为巨富。周庄‘以村落而辟为镇,实为沈万三父子之功。‘ 沈万三富得连朱元漳都眼红;但在遭受朱明王朝三次沉重的打击后,又很快衰落了。 第一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前后。据《周庄镇志》记载,‘《明史。马后传》洪武时,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分之一,请稿军,帝忍日:匹夫稿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后谏日,不祥之民,天将诛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戌云南。‘ 除沈方三充军云南之外,他的第二个女婿余十舍也被流放潮州。在此之前,沈万三除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外。还以龙角贡献,并献有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土十人。甲马十匹,建南京廊庑、酒楼等。这次打击不仅使沈家失去了沈万三这个当家人;而且富气也减去了大半,可谓人财两空。不仅如此,沈万三当时被捕时,周庄镇上株连甚多,有尽诛周庄居者之说。幸亏镇人徐民望不避斧钺,台御状至京城:才救下周庄全镇老小。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周庄镇志卷三。冢墓)。这次沈万三子沈旺的两个儿子沈至、沈庄(伯熙)又为田赋坐了牢,伯熙当年就死在牢中,后移葬于周庄杏村。这样,从根本上动摇了沈家的基业。 第三次汀击是在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奏学文与蓝玉通谋,诏捕严讯,诛连妻女,及其仇七十二家,‘洋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这次沈万三女婿顾学文一家及沈家六口,近八十余人全都被杀头,没收田地,可谓是满门抄斩了。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急剧地衰落了。‘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大‘,沈家大族遭受如此三次沉重的打击,只能家破人亡。 就这样,号称江南第一豪富的周庄沈万三,由兴盛走向了衰落,但他毕竟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借鉴的人物,他在周庄的遗迹,也使中外旅游者及专家学者深感兴趣。 正文 关于日本忍者 忍者「NINJA」,与寿司「SUSI」、艺者「GEISHA」一样,已经成为国际通用语。无论是正宗日本人,或是学忍术的外国人,对忍者所怀抱的形象,通常是:全身黑色装束,能飞檐走壁、跳墙越城、唤雨呼风、移星换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暗器。此形象,虽非准确无误,倒也八九不离十。 忍者的工作,主要是为主君进行秘策、破坏、暗杀、收集敌方前线情报、搅乱敌方后援基地……等种种谍报活动。由于生前必须隐姓埋名,过着终生见不得天日的生活;更不能留下只言词组,以免日后东窗事发,因此,日本忍者的起源,到底该回溯到哪个时代?没人敢断言。不过,忍术秘本中,留有圣德太子(五世纪末至六世纪初)身边有位名叫「大伴细人」忍者的记载。 目前,日本各地虽有无以数记的忍术流派,但是,追根究底,毕竟还是会回到伊贺(三重县西北部)、甲贺(滋贺县南部)两地。我想,许多人从漫画、小说中得来的印象,可能会误以为伊贺忍者集团与甲贺忍者集团,是不共戴天的宿敌。其实并非如此。两者祖先是同一家人,双方之间大部份也都有亲戚关系。只是,彼此的雇主(主君)若是敌对关系的话,他们便不得不同室操戈,甚或演变成兄弟阋墙的结果。 而另一方,为了便于忍术能世代传授下去,他们之间也不得不频繁通婚,可以说是唇亡齿寒的关系。稍微细想一下,便可知道,一旦生长在该地,无论男女,为了家族秘密,还能跟他乡人结婚生子吗?况且,男忍者背后,通常有女忍者在撑持。这种工作,除非自小耳濡目染,视为当然,否则,丈夫于某天突然不告而别,普通女人谁能忍受,不气得七孔生烟? 忍者世界中,有四项基本戒律:不准滥用忍术(只能用在公事上)、舍弃一切自尊(逃命要紧)、必须守口如瓶(即便为此失去性命)、绝对不能泄露身份(这是最基本忍术)。忍者活跃的时代,大致有三:十一世纪末至十二世纪末的源平时代、十三世纪的南北朝时代、十四世纪中旬至十五世纪末的战国时代。而战国时代也可以说是忍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 忍者又分为「上忍」、「中忍」、「下忍」。「上忍」,又称「智囊忍」,专门策略作战整体计划。「中忍」,是实际作战时的指挥头子,当然忍术也得超群出众才行。「下忍」,又称「体忍」,相当于现代的特殊部队,在最前线实际作战的忍者。彼此之间等级关系泾渭分明,「下忍」对「中忍」唯命是从,「中忍」对「上忍」俯首帖耳。 以下是有关忍者装备简略说明: 【装束】 忍者通常在新月或阴天夜晚潜入敌方城楼与宅邸,如果全身黑色装束,轮廓反而会更显突出,因此,基本装束颜色是深蓝。碰到月明星稀的夜晚,便换成灰色或是茶色装束。有时候外面是灰色,里面是茶色,万一遭遇敌方追击,可以在途中将装束反穿过来,利用颜色错觉逃脱险境。另外,深蓝色可以防治毒蛇、蚊子等虫子侵袭,这是用含有铁分的天然染料染成的布料。美国开拓民发明出的牛仔裤,目的与忍者装束一样。 至于内裤,当然是日本传统的兜裆布(一条细长白布)。只是,忍者的束法同一般人不同,长度也比较长。他们将兜裆布从脖子缠到胯下,最后绑在腰际。如此,可以随时从脖子后抽出兜裆布,当做绷带或绳子应急。上衣里头有许多口袋,放一些不能淋湿的火yao、缝衣针、救急药(包括安眠药、毒药)等;腰带里头则放一些日用杂物。手套与绑腿,通常藏着一些暗器。 【武器】 为了蒙混国境关卡守关人员的审问,忍者在旅途中,通常是农夫打扮。因此,所谓的忍者暗器,往往是改造自农具、日常必需用品、园丁道具等。这些武器,大多是自己发明铸造,只有自己深知其用法,因而在旁人眼里看来,跟一般日用品没什么分别。这也是忍者武器失传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代人从各种忍术秘本中,所得知的忍术武器,主要有七种:手里剑(syuriken)、撒菱(makibisi)、忍刀(sinobigatana)、吹矢(hukiya)、忍杖(sikomidue)、手甲钩(tekkoukagi)、水蜘蛛(mizugumo)。「手里剑」是飞镖,刀尖涂有剧毒。「撒菱」,是逃走时撒在身后的一种菱形武器;凡是凹凸不平,能够刺伤双足的东西,例如天然石头、干燥果实、铁器等,都可以拿来代用。「忍刀」,附有一条长约三公尺的绳子,翻越城墙时,可以当踏脚工具,再利用绳子收回;刀鞘,临危时可以当潜在水中的通气管。「吹矢」,则是毒针,通常藏在笛子内;有时候旅途中必需扮装成艺人,因此,忍者除了必须学吹矢手法,还得练习吹笛技术。「忍杖」,顾名思义,是一根藏有链子、长矛、刀剑等武器的手杖。「手甲钩」,各式各样,有装在指甲上的,有套在手背上的,就看当事者擅长哪种功夫,自己变把戏。「水蜘蛛」,渡河时用的道具,平时可以叠起来藏在包裹内。 【忍者食】 忍者绝对不能「发福」,由于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用只手支撑自己的体重,因此,忍者必须注意不让自己的体重超过六十公斤。以男人的臂力来讲,能够只手悬空与敌方打斗的上限体重是六十公斤(不信的人,自己试试看)。「忍者食」以谷物为主,低热量、低脂肪、高蛋白质。主食通常是糙米、小麦、蕃薯,配菜是黄豆制成的豆腐、味噌,其它是梅子、蔬菜、芝麻、鹌鹑蛋等。会增强体臭的食物,例如韭菜、肉类、葱、大蒜、姜,嗜好品香烟等,一律列为禁品。而且,忍者时常洗澡、洗衣,目的都是去掉体臭。另外,松子、榧子等植物果实,也是忍者的主食之一。 「携带食」也很重要。一旦接获任务指令,无论是野外露宿,或是潜伏在敌方宅邸天花板上,身上都必须有「携带食」,以便维持体力。干燥芋头,可以串成项链,挂在颈上;蒸熟的米,晒干后,可以防腐。二者皆可用开水冲泡,成为充饥快餐。此外,用麦角、梅子、冰糖搅合成药丸,便成为「止渴丸」;用红萝卜、荞面粉、麦粉、山芋、甘草、薏苡、糯米粉,全部磨成粉末,浸泡在酒中三年,待酒蒸发后,揉成桃子核一般大小,一天仅吃三粒,便不用担心会耗费体力。还有一种「兵笼丸」,是用红萝卜、麦粉、糯米粉、蜂蜜、酒,用文火熬干,再揉成小丸子晒干,一天服用三十粒,便可以获取必要的维生素。「兵笼丸」应该是战争时,兵士们固守城池时用的吧?总之,这也是主要「忍者食」之一。 【野外生存法】 忍者具有丰富的药草知识,可以分辨毒药与良药,见机行事。对野生动物的习性,也了如指掌,许多忍术,都是从野生动物习性学以致用的。天文气象学,更是不可欠缺的基本忍术之一。例如,夜晚观察蜘蛛网上有没有水滴,若是有,翌日便是晴天;月亮周围有一圈月晕,或是月光比平日亮时,翌日则是雨天;深夜十二点、清晨八点、傍晚时分开始下的雨,可能会连续下好几天。在深山中迷路时,用火烤热缝衣针针头,或是在针上涂上蜡,立即放在水中,针头所指的方向,便是北方。忍者身上的缝衣针,不仅可以用来分辨方向,也可以当成受伤、疲累时的针灸道具。身上水壶内的水喝光时,怎么办?找蚂蚁洞或蝼蛄洞。有蚂蚁、蝼蛄的地方,附近必定有水源。 【忍术】 首先,当然是得临机应变化身为各种身份。忍者的基本「七化」(nanabake)是:出家、虚无僧、山伏、放下师、常之形、商人、猿乐师。「出家」(syukke),是一般光头和尚。「虚无僧」(komusou),头上戴着圆筒形竹笠,盖住整张脸孔;身上披着袈裟;颈上挂着托钵;边吹萧边化缘乞讨。「山伏」(yamabusi),在山野中修行的僧侣。「放下师」(houkasi),相当于现代的街头艺人,表演魔术、特技、耍猴等。「常之形」(tunenokata),化身为在地农人或武士,条件是,必须会讲一口流利的当地方言。「商人」,就是卖药、卖糖的行商。「猿乐师」(sarugakusi),江湖艺人。其它还有「变相术」、「变体术」、「变声术」等。 传递机密文件时,最佳方法是暗记。不过,有时候是缝在衣服里边;有时候将文件捻成一条绳子,同草笠编在一起。更有将细长纸条缠在一个圆筒上,于上面记载下文书内容,之后解下纸条,内容便会成为脉络不明的文字;收件人于收到文件后,再将纸条缠在同样粗大的圆筒上,回复原形。我个人认为最「酷」的方法是,将文字刻在头皮上!这种方法,必须于事前先将头发剃成光头,再施以刺青,待头发留长后,平安回到主君面前时,再度剃光头发。可是,这方法,一定非常痛。不过,反正忍者都会调药,应该有类似现代的麻醉药吧。另一种方法是,利用「神代文字」。这是中国汉字传到日本之前的大和古代文字,相当于中国的甲骨文。战国时代时,已经罕得有人能够读解出神代文字,于是便成为忍者之间的「暗号」。 其它还有种种千奇百怪的忍术,「文」、「武」、「艺」、「乐」皆有,数不胜数。 德川家康在江户(东京)设立了幕府之后,一部份伊贺忍者成为幕府的警卫人员与密探,剩下的伊贺忍者与甲贺忍者,则被派分到各地大名领地。明治维新时,忍术已经逐渐失传,这些忍者后裔,通通改行转业,成为警察、医生、药房老板、焰火师等。话虽如此,「NINJA」这个透古通今的世界,依然具有莫大的吸引力,令现代日本人,乃至外国人,皆禁不住好奇,想探头去瞧瞧: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正文 日本的天皇世系 自第一代神武天皇起直至第三十三代推古天皇,这33位天皇在日本《古事记》中出现过。但自神武至第十四代仲哀,这14位天皇在历史中无法确认,应该是《古事记》及《日本书纪》为了完成从神代到人代的过渡而虚构出来的人物,而在仲哀天皇与应神天皇中间填充长达70年历史的神功皇后,也不能说是实际的存在。因此,有着比较真实的存在依据的第十五代应神天皇,应该是号称“万世一系”的日本天皇的真正祖先吧。 此外,第一个应用“天皇”这一称号的,应该是在推古朝摄政的圣德太子。他在遣小野妹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写道“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曾引起过隋炀帝的怒火。之前都以的日本统治者“王”或“大王”作为称呼。我国《宋书蛮夷传》里所记载的“倭五王时代”中的“倭赞、珍、济、兴、武五王”,即是指自仁德天皇起至雄略天皇止,除履中天皇外的五位日本统治者。 孝德天皇统治的大化年间,以中大兄皇子(即后来的天智天皇)、中臣镰足等人为首的改革派发动了日本历史上从奴隶制到封建制过渡的大化革新。并经过天武、持统跟文武三代,将大化革新未尽的事业加以完成。之后,日本进入了封建社会,日本天皇制也进入了在历史上为期不长的一段鼎盛时期。这一鼎盛时期贯穿了奈良时代,一直到平安时代中期。 奈良时代(710-794年),可以说是女帝称雄的时代。这一时期,先后经历了元明、元正、圣武、孝谦、淳仁、称德、光仁、桓武八代天皇,其中元明、元正跟孝谦(重登基后改称称德)三位均为女皇,在位统治近30年。此外,圣武天皇在位的25年,完全由光明皇后在幕后操纵。而淳仁天皇在位的六年,则由已宣布退位的孝谦女皇掌握实权。因此,这一时代真正由男性掌握权力的只有14年,为光仁天皇跟桓武天皇。 延历十三年(794年),桓武天皇将都城由平城京(即奈良)迁往平安京(即京都),平安时代开始。迁都的那一夜,火树银花,一派祥和的景象,似乎预示着新都平安京能够“万年平安”。 可是,自70年后的平安时代中期开始,皇室颓废,实权外落到藤原氏手中。号称“万世一系”的天皇家族从此走上了衰败的道路,被旁人所操纵。自藤原氏政权起,经历平氏政权、镰仓幕府、室町幕府、丰臣政权、江户幕府,天皇无权这一凄惨的状况一直持续了一千年左右。直到十九世纪江户幕府灭亡,政权才被奉还于天皇。 在藤原氏掌握大权之后,天皇始终无法将权力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除了藤原氏、平氏跟丰臣氏三个时期是关白摄政外,其余时期的权力都是掌握在幕府将军手里。但不管是实际上也好,还是名义上也好,毕竟因为是日本的最高统治者的缘故,在皇权旁落后的历代天皇中,也有那么一些既不甘心做外戚或幕府政权的傀儡,并且也有一定实力的天皇,为将大权夺还而努力。后醍醐天皇即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 继后嵯峨天皇之后,他的两个儿子即后深草天皇跟龟山天皇相继即位,从那时开始,天皇开始分为两个皇统——即后深草一系的持明院统跟龟山一系的大觉寺统。这两派围绕皇位继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斗。面对这种情况,对皇位继承拥有决定权的镰仓幕府采取不偏不倚的政策,制定了两统交替即位的“两统迭立”方案。按照这一方案,1318年,大觉寺统的后醍醐天皇即位。 后醍醐天皇即位后,立即重用勤王派的大臣,与镰仓幕府展开斗争。各地勤王军纷纷举起讨幕大旗。后来,由投靠后醍醐天皇的幕府武将足利尊氏给予镰仓幕府致命一击。1333年5月,镰仓幕府灭亡。后醍醐天皇将政权握在自己手中,并取我国汉光武帝刘秀消灭王莽、复兴汉室之意,改年号为“建武”,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建武中兴”。 然而,由于建武新政权对广大武士阶层采取防范政策,引起各地武士的不满和失望。1335年7月,足利尊氏奏请天皇封他为征夷大将军,未获,愤然离京。次年5月,足利军在凑川大败朝廷的新田义贞军和楠木正成军,攻入京都。8月,足利尊氏拥持明院统丰仁亲王为光明天皇。12月,后醍醐天皇逃入吉野山,并在此再次即位,称为“南朝”,并称京都方面的北朝为“伪朝”。日本进入长达50多年的南北朝时代。 在南北朝时代,虽然北朝的持明院统居住在京都,然而,象征天皇神权的“三神器”——八咫镜、坂琼曲玉和草薙剑却在南朝大觉寺统手里。因此,虽然幕府拥立北朝,但是北朝却并不能算是“正统”。 1392年,在将军足利义满(就是《聪明的一休》里面的那个将军,)的调停下,南朝的后龟山天皇将“三神器”交予北朝的后小松天皇,自己进入京都大觉寺当了上皇。然而,足利义满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即并没有实行“两统迭立”的方案。虽然大觉寺统后龟山天皇的后代们发现上了当,但是为时已晚。于是从后小松天皇开始,历代的天皇均为持明院统的嫡系后代,而大觉寺统的皇族们再也无缘染指皇位。 虽然自藤原氏以来,天皇皇权便已旁落到摄政关白或是幕府将军手中,但使天皇的政治地位跌落至谷底的,是日本历史上最后一个幕府——江户时代德川幕府。 1615年,幕府公布《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十七条,详细地限制了天皇和公卿贵族的权力和行动。《法度》明确地规定,天皇“以学问为第一”,无须过问国事。凡宫廷官员的任命、天皇公卿的服饰冠带、天皇的出巡等等均需征得幕府的同意。《法度》中唯一保留天皇权力的条文只有第八条:天皇有权按“本朝先规”决定年号。于是,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际上,皇室的权力完全被幕府所剥夺。 1853年,随着培理舰队的到来,日本锁了两百年的国门被坚船利炮敲开。日本历史的年轮转到了被称为“幕末”的时期。随着倒幕派的烽起,孝明天皇的去世,德川幕府统治走到了尽头。1868年1月,末代将军德川庆喜交出政权,孝明天皇之子睦仁继承皇位,改年号为“明治”,同时发布“王政复古”诏书。从此,天皇重新回到了政治舞台的中心。 1868年11月,明治天皇将都城由京都迁往江户,同时将江户改名为东京。迁都东京后,明治政府大张旗鼓地开始了资产阶级改革,这就是日本历史上重要的“明治维新”。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不再是任由列强欺辱的封建小国,而是本身成为了帝国主义列强之一。对沙皇俄国的宣战以及取得日俄战争的最后胜利,使日本的野心急速膨胀,最终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 1926年,大正天皇没,皇太子裕仁登基,改年号“昭和”。昭和时代初期,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大规模展开。1931年(昭和6年)秋,“九一八”事变爆发,日军侵占我国东北。1937年(昭和12年)7月7日,日军挑起“芦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抗日战争爆发。同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发动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约30多万中国军民惨死在侵略者的屠刀之下。1941年(昭和16年),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这一系列战争,给中国、朝鲜、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的人民带来地狱般的灾难,同时,日本人民也承受着战争所带来的苦难。而昭和天皇裕仁,对于这一系列战争的发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1945年(昭和20年)8月15日,日军投降。美军占领日本,改日本专制天皇制为君主立宪制,天皇作为日本的象征被保留下来。 1989年1月7日清晨,昭和天皇去世,前半段伴随着战争的阴影,后半段构建了日本繁荣的基础的昭和时代降下帷幕。同日,皇太子明仁继位,改年号“平成”。 正文 天机军师刘伯温 刘基 刘基,字伯温,生于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六月十五日,卒于明洪武八年(1375),终年65岁,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武阳村人(旧属处州府青田县),故时人称他为刘青田。明洪武三年(1370)封诚意伯,人们又称他为刘诚意。他死后139年,即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被追赠太师,谥号文成,因而后人又称他刘文成。文成县是1948年析置的新县,县名就是为了纪念刘基。 刘基出身名门望族,自幼聪明好学,有神童之誉。元至顺四年{1333年)23岁的刘基,一举考中进士,开始步人仕途生涯。他立志报国,但朝廷昏庸腐败,使他20余年的宦海生涯屡遭磨难贬抑。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三月,接受朱元璋的邀请,成为参赞军务的谋士,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他为人刚直,胆识过人,朱元璋尊其为“吾子房(张良)也”。民间有“上有诸葛孔明,下有刘基伯温”的称道。 至正二十年五月,陈友谅攻下了南京外围的重镇太平,杀了朱元璋的养子朱文逊及守将花云。他还在太平立国,自称皇帝。调集舟师,从江州向东直指应天。声称此役有张士诚配合,攻陷应天,指日可待。在陈友谅的嚣张气焰面前,朱元璋的部将感到局势紧张。有的主张出城决一死战,有的主张弃城转移,也有的主张献城投降。诸说纷纭,莫衷一是。朱元璋也一时拿不定主意,便问站在一边默不作语的刘基。刘基斩钉截铁地回答,先斩主降者和言逃者,才能破敌获胜。他说,陈友谅劫主称帝,骄横一世,其心无日不忘金陵。现在气势汹汹,顺江东下,乃是向我示威,逼我退让。我们不能让其得逞,只有坚决抵抗。他又说,常言道,后举者胜,陈友谅虽兵骄将悍,但他们行军千里来犯我,既是疲军,又是不义,而我们后发制人,以逸待劳,待敌深入后,我以伏兵击之,自当必胜。这一仗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一定要打好。刘基的一番话,坚定了朱元璋抗击的决心,他采纳了刘基的计策,巧出奇兵打败了陈友谅的进攻。朱元璋不仅取得了保卫应天的胜利,还一鼓作气收复了太平。巩固了金陵这块根据地。此役仅在刘基投奔后的两个月,充分显示了刘基卓越的军事才能。 陈友谅虽退守江西、湖北一带,但他和张士诚仍然是朱元璋的主要劲敌。为了扫平群雄,北定中原,最后推翻元朝政权,朱元璋军中对东张西陈两个战略方向,持有不同的看法。多数将领主张先易后难,即先打张士诚。这一战略思想对朱元璋也产生了影响。 刘基的主张则相反,他认为张士诚生性怯弱,胸无大志,只求自保,这种人不足为虑。陈友谅野心勃勃,力量也强,又据长江上游,对我威胁最大。若先打张士诚,陈友谅定会乘虚攻我;可是如果先讨伐陈友谅,张士诚则不一定敢轻举妄动。故当先除陈。陈氏一灭,张氏自孤,存亡便由我了。陈张既平,就可拥麾北上,席卷中原,大业便可告成了。刘基的分析高瞻远瞩,应该说是朱元璋扫平四海、建立大业的唯一正确战略方案。朱元璋采纳刘基之计,决定先征陈友谅,再攻张士诚,在全面胜利的道路上迈出了举足轻重的一步。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亲率三军溯长江西征陈友谅。先攻安庆不克,刘基知陈友谅重兵驻防安庆,其老巢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必定空虚,便建言马上转攻江州,果然一举而下,陈友谅弃逃武昌。不久,陈友谅部臣江西行省丞相胡廷瑞以保留部队为条件前来议降,朱元璋从刘基劝,接受胡的条件。胡降,其他守将见此纷纷前来纳款,整个江西很快并入朱元璋的版图。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四月,陈友谅乘朱元璋北上解小明王韩林儿安丰被围之际,从武昌率军倾城而出,围攻洪都;想守回这一重镇。守将朱文正力拒抵抗,两军相持多日。七月,朱元璋率大军南下,与陈友谅决战于鄱阳湖上。刘基日夜侍随朱元璋左右,参与军机。两军鏖战,血染湖水,双方死伤惨重,最后在湖面上相持不下。这时刘基向朱元璋献计,建议派重兵扼守鄱阳湖四周出口之处,以困陈友谅。不久,陈友谅率残军突围。想从小港汊口处逃窜,结果被朱元璋军扼住。陈友谅战死,余军大溃。消灭陈友谅势力以后,朱元璋马不停蹄,立即又挥戈东进,征伐张士诚。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九月,攻占平江(今江苏苏州市),张士诚走投无路,自缢身死。自此长江中下游地区尽归朱元璋所有。朱元璋对刘基说:“先生是我创立江山的第一等功臣。” 刘基还有许多出其不意的战术,每遇战事往往以奇计制胜。在打江州时,他见江州城墙沿江而筑,又很低矮,便授意在战舰上建造云梯天桥。夜间驶到城墙脚下,将天桥架在城墙上,士兵缘梯而上,顺利破城。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他奔母丧从处州返金陵,途经严州(今浙江建德县),正适张士诚部来犯,严州守将李文忠要出兵迎击,刘基劝阻说,不出三日,敌人会自己退走,到时出兵追击,可获大胜。李文忠听从了刘基的劝说。第三天黎明,敌军果退,李文忠出击,大胜而归。 刘基的运筹帷幄、神机妙算不仅使同僚下属钦佩不已,也博得了朱元璋的信任与尊敬。朱元璋将他比作汉代谋臣张良、尊称他“老先生”而不呼其名,经常和他一起商量军政大事,有时遇有重大决策,仅召他一人进密室相议,一谈便是半日。朱元璋有时对他几乎到了依赖的程度。刘基母亲故世,他想告假回乡奔丧,朱元璋舍不得他离开,婉言挽留而不准假。后来勉强准了,还不时写信到青田乡里请教军政大计,刘基则详细分析答复,总使朱元璋非常满意。尽管这样,最后朱元璋还是提前召他回来。见人主如此诚意待己,刘基也以朱元璋为不世之遇,悉心辅佐,知无不言,为朱氏大明王朝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卖柑者言——刘基—— 杭有卖果者,善藏柑,涉寒暑不溃,出之烨然,玉质而金色。置于市,贾十倍,人争鬻之。予贸得其一,剖之,如有烟扑口鼻。视其中,则干若败絮。予怪而问之曰:「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祀、供宾客乎?将炫外以惑愚瞽也?甚矣哉,为欺也!」 卖者笑曰:「吾业是有年矣,吾赖是以食吾躯。吾售之,人取之,未尝有言,而独不足于子乎!世之为欺者不寡矣,而独我也乎?吾子未之思也!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耶?峨大冠、托长绅者,昂昂乎庙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而不知理,坐縻廪粟而不知耻。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饫肥鲜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予默然无应。退而思其言,类东方生滑稽之流。岂其愤世疾邪者耶?而托于柑以讽耶? 正文 马可波罗 马可-波罗(MarcoPolo)是世界著名的旅行家,1254年生于意大利威尼斯一个商人家庭。17岁时跟随父亲和叔叔,途径中东,历时四年多来到中国,在中国游历了17年。回国后出了一本《马可-波罗游记》,记述了他在东方最富有的国家——中国的见闻,激起了欧洲人对东方的热烈向往,对以后新航路的开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西方地理学家还根据书中的描述,绘制了早期的“世界地图”。 马可-波罗小时候,他的父亲和叔叔到东方经商,来到元大都(今天的北京)并朝见过蒙古帝国的忽必烈大汗,还带回了大汗给罗马教皇的信。他们回家后,小马可-波罗天天缠着他们讲东方旅行的故事。这些故事引起了小马可-波罗的浓厚兴趣,使他下定决心要跟父亲和叔叔到中国去。1271年,马可-波罗17岁时,父亲和叔叔拿着教皇的复信和礼品,带领马可-波罗与十几位旅伴一起向东方进发了。他们从威尼斯进入地中海,然后横渡黑海,经过两河流域来到中东古城巴格达,从这里到波斯湾的出海口霍尔木兹就可以乘船直驶中国了。然而,这时却发生了意外事件。当他们在一个镇上掏钱买东西时,被强盗盯上了,这伙强盗乘他们晚上睡觉时抓住了他们,并把他们分别关押起来。半夜里,马可-波罗和父亲逃了出来。当他们找来救兵时,强盗早已离开,除了叔叔之外,别的旅伴也不知去向了。 马可-波罗和父亲、叔叔来到霍尔术兹,一直等了两个月,也没遇上去中国的船只,只好改走陆路。 这是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路,是让最有雄心的旅行家也望而却步的路。他们从霍尔木兹向东,越过荒凉恐怖的伊朗沙漠,跨过险峻寒冷的帕米尔高原,一路上跋山涉水,克服了疾病、饥渴的困扰,躲开了强盗、猛兽的侵袭,终于来到了中国新疆。 一到这里,马可-波罗的眼睛便被吸引住了。美丽繁华的喀什、盛产美玉的和田,还有处处花香扑鼻的果园,马可他们继续向东,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来到古城敦煌,瞻仰了举世闻名的佛像雕刻和壁画。接着,他们经玉门关见到了万里长城。最后穿过河西走廊,终于到达了上都——元朝的北部都城。这时已是1275年的夏天,距他们离开祖国已经过了四个寒暑了! 马可-波罗的父亲和叔叔向忽必烈大汗呈上了教皇的信件和礼物,并向大汗介绍了马可-波罗。大汗非常赏识年轻聪明的马可-波罗,特意请他们进宫讲述沿途的见闻,并携他们同返大都,后来还留他们在元朝当官任职。 聪明的马可-波罗很快就学会了蒙古语和汉语。他借奉大汗之命巡视各地的机会,走遍了中国的山山水水,中国的辽阔与富有让他惊呆了。他先后到过新疆、甘肃、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云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以及北京等地,还出使过越南、缅甸、苏门答腊。他每到一处,总要详细地考察当地的风俗、地理、人情。在回到大都后,又详细地向忽必烈大汗进行了汇报。 在《马可-波罗游记》中,他盛赞了中国的繁盛昌明;发达的工商业、繁华热闹的市集、华美廉价的丝绸锦缎、宠伟壮观的都城、完善方便的驿道交通、普遍流通的纸币等等。书中的内容,使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无限神往。 17年很快就过去了,马可-波罗越来越想家。1292年春天,马可-波罗和父亲、叔叔受忽必烈大汗委托,护送一位蒙古公主到波斯成婚。他们趁机向大汗提出回国的请求。大汗答应他们,在完成使命后,可以转路回国。 1295年末,他们三人终于回到了阔别二十四载的亲人身边。他们从中国回来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威尼斯,他们的见闻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他们从中国带回的无数奇珍异宝,一夜之间使他们成了威尼斯的巨富。 1298年,马可-波罗参加了威尼斯与*的战争,不幸被俘。在狱中他遇到了作家鲁思梯谦,于是便有了马可-波罗口述、鲁思梯谦记录的《马可-波罗游记》。这本书在欧洲广泛流传,激起了欧洲人对中国文明与财富的倾慕,最终引发了新航路和新大陆的发现。 生平的详细经历: 欧洲来客马可-波罗 元世祖在位的时候,成吉思汗时期开始建立的庞大的蒙古汗国,已经分裂成四个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儿汗国),元朝皇帝在名义上还是四个汗国的大汗。在那个时期,中国是世界上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西方各国的使者、商人、旅行家纷纷慕名到中国来观光。其中最有名的要数马可-波罗。 马可-波罗的父亲尼古拉-波罗和叔父玛飞-波罗,原来是威尼斯的商人。兄弟俩常常到国外去做生意。蒙古汗国建立以后,他们带了大批珍宝,到钦察汗国做生意。后来,那儿发生战争,他们又到了中亚细亚的一座城市——布哈拉,在那儿住了下来。 有一次,忽必烈的使者经过布哈拉,见到这两个欧洲商人,感到很新奇,对他们说:“咱们大汗没见过欧洲人。你们如果能够跟我一起去见大汗,保能得到富贵;再说,跟我们一起到中国去,再安全也没有了。” 尼古拉兄弟本来是喜欢到处游历的人,听说能见到中国的大汗,怎么不愿意?两人就跟随使者一起到了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北)。忽必烈听到来了两个欧洲客人,果然十分高兴,在他的行宫里接见了他们,问这问那,特别热情。 尼古拉兄弟没准备留在中国,忽必烈从他们那儿听到欧洲的情况,要他们回欧洲跟罗马 教皇捎个信,请教皇派人来传教。两人就告别了忽必烈,离开中国。在路上走了三年多,才回到威尼斯。那时候,尼古拉的妻子已经病死,留下的孩子马可-波罗,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了。 马可-波罗听父亲和叔父说起中国的繁华情况,十分羡慕,央求父亲带他到中国去。尼古拉觉得让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不放心,就决定带他一起走。 尼古拉兄弟见了教皇之后,带着马可-波罗到中国来。路上又花了三年多,在公元1275年到了中国。忽必烈已经即位称帝,听到尼古拉兄弟来了,派人从很远的地方把他们迎接到上都。 尼古拉兄弟带着马可-波罗进宫拜见元世祖。元世祖一看尼古拉身边多了一个少年,诧异地问这是谁,尼古拉回答说:“这是我的孩子,也是陛下的仆人。” 元世祖见到马可-波罗英俊的样子,连声说:“你来得太好了。” 当天晚上,元世祖特地在皇宫里举行宴会,欢迎他们。后来,又留他们在朝廷里办事。 马可-波罗非常聪明,很快学会了蒙古语和汉语。元世祖发现他进步很快,十分赏识他,没有多久,就派他到云南去办事。元世祖喜欢了解各地风俗人情,过去,朝廷使者到各地去视察,回来的时候,问他们风俗人情,都讲不出。马可-波罗出去,每到一处,都留心 考察风俗人情。回到大都,就向元世祖详细汇报。元世祖听了,直夸马可-波罗能干。以后,凡是有重要的任务,元世祖总派马可-波罗去。 马可-波罗在中国整整住了十七年,被元世祖派到许多地方视察,还经常出使到国外,到过南洋好几个国家。他在扬州呆过三年,据说还在那里当过总管。 日子一久,三个欧洲人不免想念家乡,三番五次向元世祖请求回国。但是元世祖宠着马可-波罗,舍不得让他们走。恰好那时候,伊尔汗国国王的一个妃子死了,派使者到大都来求亲。元世祖选了一个名叫阔阔真的皇族少女,赐给伊尔汗国国王做王妃。伊尔汗国使者认为走陆路太不方便,知道尼古拉他们熟悉海路,就请元世祖派尼古拉他们一起护送王妃回国。元世祖只好答应。 公元1292年,尼古拉兄弟和马可-波罗就和伊尔汗国使者一起,离开中国乘海船经过印度洋,把阔阔真护送到了伊尔汗国,经过三年的跋涉,才回到威尼斯。 这时候,他们离开威尼斯已经二十年。当地人长久没听到他们的消息,都以为他们死在国外了。现在看到他们穿着东方的服装回来,又听说他们到过中国,带回许多珍珠宝石,都轰动了。人们给马可-波罗起个外号,叫做“百万家产的马可”。 没有多久,威尼斯和另一个城邦*发生冲突,双方的舰队在地中海里打起仗来。马可-波罗自己花钱买了一条战船,亲自驾驶,参加威尼斯的舰队。结果,威尼斯打了败仗,马可-波罗被俘,关在*的监牢里。*人听说他是个著名的旅行家,纷纷到牢监里来访问,请他讲东方和中国的情况。 跟马可-波罗一起关在监牢里有一个名叫鲁思梯谦的作家,把马可-波罗讲述的事都记录了下来,编成一本书,这就是著名的《马可-波罗行纪》(一名《东方闻见录》)。在那本游记里,马可-波罗把中国的著名城市,像大都、扬州、苏州、杭州等,都作了详细的介绍,称颂中国的富庶和文明。这本书一出版,激起了欧洲人对中国文明的向往。*人因 为马可-波罗出了名,把他释放回国。 打那以后,中国和欧洲人、阿拉伯人之间的往来更加密切。阿拉伯的天文学、数学、医学知识开始传到中国来;中国古代的三大发明——指南针、印刷术、火yao,也在这个时期传到了欧洲(中国的另一个大发明造纸术,传到欧洲要更早一些)。 正文 明朝的军制(一) 朱元璋以武力夺取政权后,统一全国武装力量的编制、体制,建立了一系列军事制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本文仅就正规军的兵役制度、组织编制、领导体制和军饷供应等方面的变化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至于地方武装力量的变化另作讨论。 一 明朝实行三种兵役制度:世兵制、募兵制和征兵制。 明初没有募兵制和征兵制,只有世兵制。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守卫地方,一是屯田生产。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注:《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 世兵制和自给制是明初军队的两大特点,有其价值。但这两种制度本身的弊端则决定了卫所军必然走向衰败。 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它担负着对内镇压百姓反抗,对外抵御外敌侵犯的任务,需要不断增强战斗力。世兵制本身和增强战斗力是相矛盾的。因为军官和士兵的世兵制,必然使这支军队老少搀杂。明代军官一般15岁可以袭职,60岁退役。袭职军官尽管经过考试,但经验不足,未经战阵,既难以带好部队,更难带兵打仗。而那些下级军官年过半百尚且服役,也不符合战斗需要。军卒的袭职大体和军官一样。未成年的士兵和年迈者混杂在一起,战斗力必然低下。景泰之后,在京军和边军中实行分拨训练,企图解决这老少强弱搀杂的矛盾,但兵额有限也必然削弱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嘉靖年间,明卫所军队在抗倭战斗中十战九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士兵的成份对军队战斗力有着重大的影响。明朝卫所军的士兵成份,是导致卫所军战斗力低下的原因之一。要提高军队战斗力,就需要改变士兵的成分,打破世兵制。 自给制,军队以自己的屯田收入供给自己。第一,他使军队基本上成为社会上一个封闭集团,不仅组织上,生活上也基本是独立的。整个保卫国家的任务不是由这个国家的全体居民负担,而是基本落在这个封闭集团身上。这种沉重的军役负担,时间一长他们就要想方设法逃脱。第二,在当时生产力的情况下,这一集团内部自给,必然加重对屯军的剥削,也当然降低守军的待遇,军卒的生活低于全国百姓的生活水平。军队和地方的反差,使得军卒不安起来,骚动起来。他们想摆脱沉重的徭役,过上富裕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脱离军队。军官的腐败更促进了军卒的逃亡。军官为了发财,侵占军屯,役使士卒耕种,使卫所军粮饷供应不足;军官克剥军卒,使他们更加困苦;军官贪图贿赂,放纵士卒逃亡;军官贪图军卒月粮,军卒逃亡不予追报。因此卫所军缺额越来越严重。正统三年(公元1438年),即建国70年后,逃亡官军竟达1633664人(注:叶盛:《水东日记》卷二二《府卫官旗军人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9页。),占在籍官军一半还多。到了嘉靖年间,有的地方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70%左右(注:据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三《广东兵防官考》所载的官军数计算,广东的廉州等7卫旗军缺额达69.8%,而海安所获额76.9%,双鱼所缺额77.4%。)。而那些没逃亡的军士也多为老弱疲癃不堪作战之辈。朱元璋建立起来的强大的卫所军队这时已经战不能战,守不能守。世兵制的兵役制度由于它的自身矛盾运动,已经走到了死胡同,明廷不得不采取其它办法来补充兵员,这就是一佥派民壮(征兵制),二实行募兵。 佥派民壮制度可追溯到朱元璋时期。朱元璋定江东后,就曾循元制设立管领民兵万户府,平时对老百姓进行训练,有事征战,事平复还为民。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立佥民壮法,以州县为单位征兵,平时由各有司进行训练,遇警守卫城池,虽然担负着一定的正规军任务,弥补正规军的不足,但依然是地方部队。正德年间,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抽调民壮的精干者,编组成军,用来平息当地的农民起义,使这种地方部队有了正规军的职能。嘉靖年间,有的民壮还编入边海防军中(注:据范莱《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载:浙江海防军原有39总(每总四五百人)中,有6总是民壮。至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减募兵,增民壮,致使40总中,有15总为民壮,占37.5%。),这样民壮就算常备军了。这时民壮的佥派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正德年间,王守仁汰去机快民壮内疲弱不堪者,令他们出工食银,由各地方政府用这些工食银召募民壮和犒赏精兵。这又使佥派的民壮逐步走上召募民壮的轨道。民壮也由征兵制走上了募兵制。嘉靖年间,东南沿海海防军中的民壮,大体就是由各县按里该佥派多少民壮而出的工食银雇募的。这时佥派民壮也已衰落,而由雇募的民壮所代替。 民壮虽然是召募的并承担着正规军的任务,但他和正规军依然有别。他是地方出钱雇募、只能作为守卫出钱地方的力量,而不能像正规军那样,可东征西戍,远调各地作战,依然不能完全代替过去的卫所军。因此,募兵就成了弥补卫所军不足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募兵始于正统年间。《明史-兵志》载:“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嘉靖年间,随着军备废弛,卫所空虚,军事斗争激烈,募兵在南北更加普遍地推行开来。在浙江沿海,募兵已占近70%(注:据范莱《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载:浙江原有(指嘉靖末隆庆初)军队39总,其中募兵27总,占69.2%。以后增加民壮数,募兵数有所下降,到隆庆四年,下降到42.5%,但募兵和召募的民壮加起来仍占到军队的80%。),成为明军中的主要成份。北方九镇的募兵没有沿海那么多,但《明史-兵志》中讲:宣府镇“弘治正德以后,官军实有者仅六万六千九百有奇,而召募与士兵居其半。他镇率视此”,看来也不少。 募兵和卫所军有明显的区别。募兵不是世袭的,是应募而来,身虽为兵,仍隶民籍,退伍仍为民。由募兵组成的军队,不像卫所军那样是国家经制,不轻易变动,而往往是随着形势扩编或缩编。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而不像卫所军那样,有的担负屯田任务。募兵的薪饷来源于国家财政,而不像卫所军初期那样主要来自屯田所获。募兵的饷银比卫所军丰厚,比民壮也高(注:在南方一般募兵月银9钱,而民壮只6钱。参见《纪效新书》(18卷本)卷四;《嘉靖惠州府志》卷一○;万历《漳州府志》卷七。)。募兵制的实行使明军脱离了过去那种亦兵亦农的状态,成为名符其实的国家常备军。这是一个进步。 募兵制与世兵制比较起来有其优点。募兵有挑选的余地,完全有条件选择青壮年。募兵的薪饷比卫所军高出一倍甚至几倍,管理得好,可使士兵安心服役,军队比较稳定。募兵没有卫所军携带的家属拖累,更适合于东征西戍,机动作战。募兵来自百姓,兵虽丰富,缺额可以随时募补,保持军队满员;不需要可以随时裁减,节省军费。总之,募兵制比世兵制更有利于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部队。但实行募兵制能否建立一支精锐的部队关键在于募兵之人和领兵之人。嘉靖年间,在东南沿海谭纶和戚继光都亲自募兵,募后严加训练,所以都成了精兵,尤以戚继光的“戚家军”更为有名。而明末往往不是将领亲自募兵,募兵一人,领兵为另一人,募时不加挑选,募后不加训练,逃跑不加追究,所以这时募兵组成的军队同卫所军一样不能打仗。 正文 明朝的军制(二) 二 卫所是明初确定下来的军队编制。该编制10人为1小旗,5小旗为1总旗,2总旗为1百户所,10百户所为1千户所,5千户所为1卫。一般1卫为5600余人。陆军、水军、骑兵编制统一,概莫能外。到了明代嘉靖年间,随着武器装备特别是火器的发展,募兵制的实行和战争的频繁激烈,编制也发生了变化(注:这种变化应该说从景泰年间已经开始。景泰初,于谦改革京军三大营为团营以及当时某些边镇的分拨训练,就开始了编制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全面的,既包括水军,也包括陆军,既包括地方部队,也包括京营。 水兵改变了明初实行的卫所制,实行了营哨制。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三月,朱元璋建立了水军等24卫,每卫配备战船50艘。平时每卫以军士350人保养修理战船,战时以卫所军登船出海作战。但到了嘉靖年间,水军按船大小和担负的任务不同,实行不同的编制。如戚继光的水军,一艘战船是一个编制单位。船设捕资(船长)1人、航海保证人员(包括舵工、缭手、扳招手、碇手)若干名、战斗士兵若干甲,每甲10人,设甲长1人。联5艘战船为1哨,2哨为1营(司),2营为1部,从而形成了部一司(营)一哨一船的组织编制。平时训练和战时作战编制相同。这种编制改变了明初那种平时战船和战士分离的状况,使船和人牢牢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专业训练和战斗力的提高。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使水军再不是过去那种陆兵加舰船,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水军。 嘉靖年间,陆兵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兵种——车兵。车兵,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的编制不同,但都不是过去的卫所制。嘉靖年间,俞大猷在大同镇的车兵编制为车一乘用兵50人为1队,13队为1小营,13小营为1大营(注: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一一《大同镇兵车操法》,道光二十一年刊本。)。隆庆年间,戚继光在蓟镇的车兵编制是一车20人,分奇正2队。正队10人,由车正统领;奇队10人由队长管理。2车为1联,4车为1局,设百总1人;4局为1司,设把总1人;4司为1部,设千总1人;2部为1营,设中军1人、营将1人(注: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六《车营解》,嘉庆二十四年刊本。)。万历年间,俞大猷在京的车兵编制为每车一乘用兵25人为1队,10车为1司,12司为1营(注:俞大猷:《正气堂续集》卷六《京营战车近议》,道光二十一年刊本。)。天启年间,孙承宗车营的编制为一车25人为1队,4车为1乘,4乘为1衡,2衡为1冲,4冲为1营(注:孙承宗:《车营叩答合编》,保阳济美堂傅氏藏版。)。车兵之所以采取这种编制完全是从提高战斗力出发的。因为这种编制是和战斗的营阵一致的,便于平时管理、训练和战时作战。车兵实为车载炮兵,采用这种编制易于形成车城,充分发挥火器的威力和车的屏蔽作用,有效地抵御敌骑兵的冲突。车营又都与骑兵营相配伍,形成车步骑营,能防御,能进攻,能追逐,是抵御敌骑兵冲突的有效阵法。 陆兵中步兵和骑兵的编制再不是卫所制,而是营哨制或营制。就全国来讲,步骑兵的编制纷繁复杂,不统一。嘉靖年间,戚继光在《纪效新书》(18卷本)中,列出其军队编制为12人为队,队有长,4队为哨,哨有长;4哨为官,官有哨官;4官为总,总有把总。嘉靖四十二年,浙江巡抚赵炳然在其《海防兵粮疏》中,为统一浙江兵制,提出:“其于陆兵,仿古什伍之制,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外立什长一名;三什为队,外立队长一名;三队为哨,外立哨官一员;五哨为总,外立把总一员;五总为营,俱属主将一员……举一营而各营无不同也,举一总一哨一队而各总、哨、队无弗同也。”(注:《明经世文编》卷二五二,中华书局影印本。)这就是营、总、哨、队、什的编制。浙江以后军队的编制大体如此。天启年间,徐光启在《兵法条格》中列的军队编制是5人为伍,25人为队,5队为哨,5哨为部,5部为营。从以上所列的军队来看编制,尽管有些不同,但大体还是相同的,每营3000人左右,都有营、有哨,可以称为营哨制。 北方九镇的编制和以上的编制有所不同。一般说来10人为甲,内甲长1人;50人为队,外有管队和贴队各1名;500人为总,外立2把总(也有每把总各管5队者),3000人为营,营有参将1员(注:参见吕坤《安民实务》和《宣府镇志》。)。这种编制没有哨这一级,但和卫所制也完全不同。戚继光在蓟镇的军队编制与卫所制的差别更大。它12人为队,队有长;3队为1旗,旗有旗总;3旗为1局,局有百总;4局为1司,司有把总;2司为1部,部有千总;3千总为1营,营有将官1员、中军1员(注: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六《车营解》,嘉庆二十四年刊本。),每营也是3000人左右。嘉靖后京营军队的编制大体和蓟镇军队的编制相同。京军三大营(三千营已改成神枢营)各分战兵、车兵、城守兵等10营,共30营。在京的78卫军卒分隶于这30营中。营的长官或副将、或参谋、或游击将军、或佐击将军,其下是千总、把总(注:万历《明会典》卷一三四《兵部十七-京营》,中华书局缩印本。)。营一般也是3000人。 新的编制出现后,卫所军中的青壮军卒都编在营哨(或营)中。卫所依然存在,但已不是战斗组织。新的编制和卫所不同,其所担负的任务也不完全相同。卫所是平时组织,它驻守一定地方,训练部队,组织屯田。营哨(或营)则是单纯战斗组织,它训练部队,东征西戍,进行战斗而不负责屯田。卫所的军官平时虽训练部队,战时则不一定指挥其部队作战;营哨(或营)的军官平时训练部队,战时就带领所练部队作战。 营哨制(或营制)比卫所制更有利于军队的平时管理和战时作战。卫所制的百户管10小旗,千户管10百户。人的精力有限,难免顾此失彼。就战术来讲,明代中后期多实行一头两翼或一头两翼一尾阵,即以一部为正面主攻,两部为侧翼助攻,余者策应。1百户10小旗,1千户10百户的编制也不适合这种战斗队形的需要。而营制上级辖下级不过5,平时管理以1管5或更少,没有顾此失彼之虞;战时可以成建制地担负头和翼,下辖5个建制单位的可以成建制地编为中军或策应部队,发挥编制的整体战斗力。有利于管理和作战是明后期编制的优点,也是卫所演变成营哨的原因。由此可见,明代后期军队的编制比前期更严密。这是一大进步,是人们对军队管理和作战指挥认识更深化的体现,便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正因为如此,时至今日军队的编制大体也是这样。 这种编制对于明朝中央集权的统治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军官和士兵结合得更紧密,军队易于成为军官的私人势力。但从历史来看,明朝后期虽然有的将领不服从中央调遣,但并没有造成军阀割据的局面。这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领导体制的变化,文官参与军队管理是其原因之一。 正文 明朝的军制(三) 三 明初,中央军事领导机构有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五军都督府管理都司卫所,战时朝廷派遣都督挂将军印率军出征。兵部平时职掌全国武卫官军的选授、简练、镇戍等政令,战时奉皇帝命令调遣部队。但随着卫所制的破坏,五军都督府的职权越来越轻,而兵部之权则越来越重。 明初,五军都督府的职掌具体言之主要有如下四项:一是卫所军官的选拔、袭替,一是卫所军的操练,一是卫所屯田事宜,一是军情声息。但对这些事情的处理,五军都督府没有最后决定权,而是“移兵部”或“移所司而综理之”。这本身就说明其权力是有限的。它只不过是兵部等文官各部管理军事的中介机构。但就是这种有限的权力,后来也大加削弱。军官的选拔、袭替,明初总是要通过五军都督府,但后来就不再通过它。万历《明会典》载:“凡在京在外武职袭替优给,都司卫所呈送该府,行奏过送兵部奏请定夺。……后行奏俱改属兵部。”(注:万历《明会典》卷二二七《五军都督府-五府通行事例》。)明初,都司卫所的军事长官的任命都要通过五军都督府,但后来总兵、参将的任命就不关五军都督府的事。可以说,明后期五军都督府对非卫所军官的升迁任命连过去那种中转的权力也没有了。 军队操练和军情声息之事,明后期的五军都督府也是无权干预的。因为操练军队、军情声息由各地的巡抚、总兵以及他们的下级将领负责。他们与五军都督府没有上下级关系,不需要向五军都督府报告,而直接向他们的上级总督或朝廷报告情况。 屯田之事,随着储粮户部郎中(或主事)的设立,在边防等地逐渐形成了总督、巡抚、户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备的管理体制。具体开垦荒地、清理屯田等事由户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备负责。过去那种军屯情况完全由都司、卫所报告给都督府(注:万历《明会典》卷二二七载:“凡都司卫所屯粮,每年收过数目,通关类缴,其支用过总数,造册送该府,转行户部知会。”),然后再转行给户部的程序,已被打破,兵备可直接向户部报告清理屯田和拨军屯种情况。五军都督府管理屯田之职掌已大为削弱。 “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以达于兵部。”(注:《明史》卷七六《职官五》,中华书局校点本。)由于卫所制的破坏,新的兵役制度的实行,军队编制体制的变化,它职权的削弱是必然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它失去了过去的一切职权,只是说它的职权已不可能像过去那样遍施于军中,总督、巡抚、总兵所管辖营制的军队则不受他的管辖。 相比之下,兵部权力则有所加强。兵部权力本来是不小的,但后来往往超出了这个权力。《明史-兵志》讲:兵部“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并不职掌军队的作战方略和具体指挥。“相机战守”本是前线指挥员的职责,但兵部后来也进行干预。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松山之战前,蓟辽总督洪承畴决定采取持久防守,守而兼战,正中出奇的战法粉碎清军对锦州的围困,但兵部尚书陈新甲提出四路进兵的计划,并催促洪承畴立即进攻,结果遭到松山之败。可见后期的兵部不仅掌握军政,而且干预具体的作战方略和作战指挥,兵部尚书俨然成了明军的总参谋长。“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是一条指挥原则。明后期兵部权力过重,干涉前线指挥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作战方略和具体指挥,这往往是导致战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军都督府权力的削弱和兵部权力的加重,表明明朝的军事领导体制一直沿着以部制府,以文制武的方向变化着,也表明明朝的军事领导体制渐趋于统一,统一于文官的兵部。明建国之初,大都督府总揽军旅、军政大权,建立五府、六部后,军旅、军政之权分属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而明后期军旅、军政之权又趋于统一于兵部。军队应该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因为只有高度的集中统一才有较强的战斗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明后期五军都督府权力的削弱和兵部权力的加强是一种进步,对增强军队战斗力有利,而统一于文官的兵部又不会对皇权构成威胁。因此可以说,明后期基本建立了既能增强军队战斗力,又不妨害中央集权的中央军事领导体制。当然这种领导体制并不完善,兵部对前线指挥干预过多就是其中之一。 明初,地方军队领导体制平时和战时不同。平时的军队训练、守御、屯田等都由都指挥使、指挥使、千户、百户等层层负责。都指挥使是一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到战时又是另一套。朝廷派出将领,挂将军印,称总兵官,指挥临时调集的某几个卫所或某几个卫所的部分官兵,进行作战。战后总兵交回将军印,军队各回卫所。这就是《明史-兵志》所讲的“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但这只是明初总兵官情况中的一种,可称其为征伐总兵官。还有另一种总兵官,即镇守总兵官,如镇守辽东、宣府、大同的总兵官等。他们也挂印,称将军,但并不是有征伐才任命的,也不是“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也不是各回卫所。他们是常驻一地,卸任方归,并要由他人代替。他们是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都指挥使受其节制。而征伐总兵官则不局限于某地,很难说他们节制某地的都指挥使,当然都指挥使被任命为出征时的下级将领是另外一回事。 明初,镇守总兵官的权力相当大。如宣府镇,永乐时总兵官的职掌为:“整饬兵备,申严号令,练抚士卒,振作军威。务要衣甲整齐,器械锋利。城堡墩台坍塌以时修治坚完,官军骑操马匹责令饲养膘壮。仍督屯田粮草,并一应钱粮不许侵欺。遇有贼寇,相机战守。”(注:《宣府镇志》卷二《诏命考》,1969年台湾学生书局影明嘉靖四十年刊本。)这就是说练兵、作战、筹饷均由总兵官负责。这样,第一,都指挥使受其节制,成了他的下属官,地位降低了;第二,改变了练兵将领不指挥作战,指挥作战的将领不管练兵,兵将分离的作法,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第三,事权专一,增强了总兵的责任心。当然,这样也存在着一种危险,即总兵可能拥兵自重,称霸一方,威胁中央集权的统治。明廷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正统之后,较为普遍地派巡抚等文官参与部队管理,削弱总兵官的权力。再以宣府为例。正统年间,任命总兵官的敕书中“务要衣甲整齐……并一应钱粮不许侵欺”的一段职责没有了,即不再执掌衣甲、兵器、城堡、屯田、钱粮等等,而增加了“凡一应军机之事,须与巡抚等官从长计议停当而行”(注:《宣府镇志》卷二《诏命考》,1969年台湾学生书局影明嘉靖四十年刊本。)。就是说,总兵再也不能独自决断军机,事事要同巡抚商量,而且“毋得偏私执拗,乖方误事”(注:《宣府镇志》卷二《诏命考》,1969年台湾学生书局影明嘉靖四十年刊本。)。与此相反,派往军队的文官巡抚,权力则相当大,不仅有将领的职权,管理过去总兵管的屯田、粮饷、衣甲、器械、城池修缮,而且还有参奏权和便宜处置权。表面上,巡抚和总兵官是平行的,遇有重大事情共同商量,而实际上,总兵官的地位比巡抚要低。这之后,文官对军队的控制进一步加强。在边防、海防均设总督,临时用兵还设经略、经理等。总督协调较大地区的军政事务,总兵、巡抚均受其节制;敌人进犯时,可以协调所辖地区的军队,相机战守;辖区内的军务,兵马钱粮,可以“便宜区处”,是更大地区的军政最高长官。总督的设立扩大了防区的范围,有利于协调较大地区的军事行动,抵御敌人较大规模的进犯。 明初地方最高军事长官为都指挥,一变而为总兵官,再变而为巡抚、总兵官,三变而为总督。这种转变基本是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的:一个是将平时体制转变为平战结合的体制,一个是文官参与军队管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明初,军队出征,即平时体制转变为战时体制要设总兵、参将等指挥官,以便对敌作战。后来就是把这种战时体制运用到平时,形成了平战结合的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平时训练军队的将领就是战时指挥作战的军官。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平时这些将领就要认真操练部队,比卫所军的将领责任心更强;战时将领熟悉所属部队士兵的情况,士兵能较好地体会将领的意图。这对夺取战争胜利是十分有利的。因此,这种变革是一进步。 文官参加军队的领导和决策,一则是由于明代后期的将领多为一介武夫,素质较低,往往没有政治头脑,不能很好贯彻朝廷的意图;一则是朝廷对将领不放心,担心他们会威胁自己的统治,所以采取“太阿之柄不假武臣”的政策。这种政策有两面性。一方面使将领地位下降,不能充分发挥将领的才能。将领中并不都是一介武夫,其中也有的既有政治头脑,又有军事才干,但由于他们处处受文官制约,才干受到压抑,甚至导致战争的失败。另一方面,文官管理部队,有利于部队的稳定和贯彻朝廷的意图。由于文官受过较多的文化熏陶,比武官更能忠实地执行朝廷的命令,其中也不乏具有军事才干者。因此,他们参加军事决策,对稳定部队,使部队真正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更有利。明朝后期没有发生大的军队叛乱,明朝农民大起义过程中,也没有形成军阀割据的局面,和文官执掌部队不无关系。 正文 明朝的军制(四) 四 明初,卫所军的粮饷主要来自卫所军的屯田收获。具体军饷有多少来自屯田,虽然已无法确切知道,但从几个方面可以进行判断: 第一,从明廷规定的明军拨屯的分数来看。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命天下卫所军卒,自今以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城守”(注:《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六洪武二十五年二月庚辰,台湾历史语言所校印本。)。朱元璋还下达过某些卫所军全部屯田的命令。朱棣在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更定屯田法时,虽没有规定具体比例(注:其法规定:“守城军士视其地之夷险要僻,以量人之屯守为多寡。临边而险要者则守多于屯,在内而夷僻者则屯多于守。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屯亦多于守”(《明太宗实录》卷三○永乐二年四月甲午)。),但从实行的情况看,屯田的军士还是多于守城的军士,腹里尤其如此。军士屯田一分,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规定纳正粮12石,余粮12石。正粮归军士自己用,余粮12石上交(注:万历《明会典》卷一八《户部》五《屯田》。),作本卫官军俸粮。这就是说,每一个屯军可以养一个守军。如真能按这个规定执行,屯田不但能够供给军队粮饷,而且有余。就是永乐二十年(公元1424年)朱棣实行的“余粮免其一半,止纳六石”(注:万历《明会典》卷一八《户部》五《屯田》。),若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军队也完全能自供粮饷。 第二,从某些记载来看。万历《明会典》记载:甘肃镇甘州左等15卫的屯田收入“足供军需”(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大同镇“国初军饷止仰给屯田”(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延绥镇“粮草数至盈十万”(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这些都是边镇的情况。内地往往屯军更多,可供自用当然更应不成问题。 第三,从屯田子粒收入情况看。万历《明会典》载,辽东镇军原饷额:“屯粮七十万石,民运布三十一万匹,花绒一十四万斤,盐引一十四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引,京运银一万两。”(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如果把布、花、盐、银都换成粮,那么70万石屯粮约占辽东军饷的51%。这里还应指出盐引141548引和京运银1万两都是正统时才给辽东的,洪武、永乐时没有。如果去掉此二项,洪武、永光时屯粮占军饷的分额更大。辽东是边镇,按朱棣的规定军队是守多于屯,即使守多于屯尚能自供军饷一半多,那么屯多于守的地方当会更多。《嘉靖惠州府志》载,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惠州府的惠州、碣石2卫,河源等7所屯田收入可供此2卫7所军饷的43%,其中靠近内地的惠州卫和河源等3所屯田可支军饷的81%多,龙川、长乐2所屯田收入完全够支军饷。嘉靖年间,屯田已经大坏,这时屯田收入的子粒不及永乐年间的1/3,但惠州府的卫所屯粮尚可支军饷的43%,可见明初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明初有些卫所屯田收入完全可以自给,就全国来讲,自给率在60%左右,至少也多于一半。 明初,军饷的来源除军队自己屯田外,在边防还实行开中法和令内地供给边防一定的粮食和布花,但这些都是补充性质的,为数不多。 至于京运银给边,明初也很少。从万历《明会典》来看,只有宣府一镇给5万两,其它各镇正统以前基本没有,有时可能给点补充,为数不多。甚至到嘉靖二十一年前也只有6镇给京运银44万两(注:魏焕:《皇明九边考》,国立北平图书馆影明嘉靖刻本。六镇是辽东、宣府、大同、延绥、甘肃、宁夏。王德完《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中讲,弘治、正德年间,“各边年例大约四十三万而止”。)。 总之,明初军饷主要仰给于屯田,其次是民运,再次才是国家给的盐引和京运银。 明初建立起来的军饷制度,随着时间推移,发生了很大变化。概括起来就是年例银代替了屯粮的位置,成为军饷的主要来源。当然这个变化有一个过程,以九边来说,嘉靖二十一年以前屯田收入虽不占主要地位,但京运年例也不占主要地位,占第一位的是民运粮草和布花之类(注:魏焕:《皇明九边考》载:九边民运粮1773579.48石,另民运布965381余匹,花331000斤,而这时的屯粮只有935604.18石,年例银44万两。《皇明九边考》成书于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但到嘉靖后期和隆庆年间,京运年例已占边防粮饷的第一位(注:王德完在其《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中说,嘉靖年间,各边年例为270余万两。成书于隆庆三年的《九边图说》载,当时九边年例银共2540399.51937两。),其次是民运,再次才是屯田收入。万历年间当然更是如此(注:万历《明会典》载,当时九边年例银3094885.3381两,九边民运银1123075.251两,粮1552146.024石,而这时的屯粮只有1416955.9845石和屯粮折银234718.6506两。)。 沿海的内地军饷制度也有变化。其一是增加税收,以充军饷。嘉靖年间江南就加派40万两,谓之提编(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在福建、嘉靖四十四年加派的办法是丁四米八,即在正赋之外,每丁缴银4分,米一石缴银8分。)。其二是请求朝廷拨发盐课。谭纶任福建巡抚就曾请求朝廷发淮浙盐课16万两。其三是扣解向朝廷上缴的税粮。其四是以杂项收入补充军饷,如贼罚银、山香银、关钞银之类。总之,由于军饷增加不得不采取各种办法筹措钱粮。 出现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卫所制度的破坏。卫所制破坏的一个表现是军卒逃亡。在内忧外患严重的情况下,不得不募兵。募兵的粮饷较卫所军高出一倍左右(注:嘉靖年间,戚继光在南方的募兵是1日3分银,月为9钱,而隆庆,万历时戚继光在北方募的南兵月饷1.5两。当时军卒月饷谷1石,约值0.5两。),这本身就增加了军饷。而这些费用在卫所屯田破坏的情况下是不能支持的,只能是一出自当地筹款,一出自京运年例。如山西“嘉靖二十一年,广武站募军,增年例银三万两。二十二年,太原石隰等四营募军,增银九万九百二十四两。二十三年,北楼口募军,增银四万八千五十两。三项共计一十六万八千九百七十四两”(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在南方的军饷则出自“提编”,加在当地老百姓的头上。卫所制度的破坏还表现在军屯制度的破坏。明初的军屯zhan有大量土地。而土地是当时的主要生产资料,是王公贵族、各级军官、豪强地主极力要zhan有的东西。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夺取、侵占这些屯田,致使屯田锐减,屯田子粒到嘉靖年间只有永乐时的1/3。屯田不能供给军饷的所需,而派民粮,民粮不足,就只好靠朝廷拨款。 军饷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嘉靖之后,内忧外患严重,战争频繁,使军饷大增。战争使军队调动频繁,客兵大量出现,一个军士出征其饷额要比驻在军营增加40%以上(注:出征士兵除月粮外,要增加“行粮”。士兵的月粮一般为1石,而行粮一般为4斗,有的甚至是4斗5升。),另外还有犒赏银、抚恤费以及增加武器装备等等,使军费大幅度增加。万历中期3次大的用兵,军费就达到1100多万两(注: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平定宁夏副总兵哱拜的叛乱,费饷187.8万余两。二十至二十六年,援朝抗日战争,费饷782.2万余两。二十四至二十八年,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费饷200.3万余两(见五德完《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用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曹于汴《遵例盘库敬报空虚之状仰乞圣鉴亟图长策以济国用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二)。)。 一方面是屯田破坏,屯田子粒锐减,一方面是军饷增加,这就使过去主要依靠卫所屯田收入支付的军饷制度逐步嬗变成以京运年例和民运粮为主的军饷制度。 军饷制度的变化增加了明廷的财政困难,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以辽东为例,明初边饷充足,根本不需要朝廷拨款。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朝廷开始拨款,也只给1万两,为数不多。但到万历初年,朝廷给辽东的年例银竟达30万有奇(注:万历《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边粮》:主兵京运年例银307925.418两,另外客兵京运年例银102058.95两。),比正统时增加了近30倍。明廷财政收入一般每年入太仓者不过200万两多一点(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但嘉靖后期九边年例银已达270万余(注:王德完:《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到万历初年则达到300万余两,万历中期则为380余万两(注:王德完:《国计日绌边饷岁增乞筹画以裕经费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明廷财政入不敷出,发生了严重困难。 明廷财政困难反过来影响了军队建设。嘉靖年间,明廷给宣府的年例银是181250两,因太仓银库空虚,三十六和三十七年只给9万两,而三十八年只给3万两(注:《宣府镇志》卷一六《军储考》。《皇明九边考》载:“年例银八万两。”万历《明会典》卷二八载:“国初不过五万两,……嘉靖元年始增六万,四十五年始定一十二万。”)。地方供给宣府的粮饷,不但愆期,也常拖欠六七十万(注:《宣府镇志》卷一六《军储考》引《管粮郎中褚实查处兵粮议》。),军饷严重不足。在南方,福建漳州卫官军月粮少派3个月,铜山等所缺支20个月,泉州高浦等所缺支10个月,当时无一卫一所不缺支者(注:朱纨:《阅视海防事》,《明经世文编》卷二○五。)。士兵穷困、逃亡,甚至鼓噪哗变,严重影响战斗力。无怪乎许论对榆林镇的情况发出感叹说:“呜乎!此镇将士怀忠畏法,死无怨言,敢勇善战,虏所素惮,乃令年年枵腹,不得一饱,伤哉,伤哉!”(注:许论:《九边图论-榆林》,清刊本。)这样的军队欲其御敌取胜,难矣。 明廷为解决财政困难,千方百计搜刮百姓钱财。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向“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万历中期,神宗朱翊钧实行开矿榷税,8年时间搜刮300万两。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反明,明廷辽饷骤增300万两,明廷赋税“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注:《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在9厘外亩又增加3厘,后又征“助饷”、“练饷”,而且,征收赋税时,贪官污吏大饱私囊,致使广大农民无法负担,不得不加入到农民军起义的行列中。明王朝也随着军费增加步步走向灭亡。 正文 明朝的军制(五) 五 有明一代军制在不断变化着。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世兵制,卫所制为营制所代替,文官成了军队的主宰,军费负担以军卒为主变成了以百姓为主。这种变化概括起来沿着两个方向运动:一个是沿着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增强国家对军队的控制方向前进;一个沿着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军费负担方向前进。兵役制度的募兵制、组织编制的营哨制,中央领导体制的渐趋一元化,地方领导的总督、巡抚、总兵的体制,都属于前者。这在某个时间、某些文臣武将身上显示了它的效果。谭纶和戚继光在南方抗倭和在北方御“虏”就是一个例子。在南方,谭纶和戚继光都以募兵,实行营哨制,建立了能征善战的军队,打败了入侵的倭寇。在北方,谭纶和戚继光合作又建立了强大的边防军,保卫了北京地区的安宁。这显示了明代后期军制是可以建立一支既有利于中央集权统治,又有较强战斗力的军队的。但从整体来讲,明代的军队不是随着军制的变化而增强,而是不断衰弱。这不能归究于军制本身。任何制度都要人去执行。明代军队衰弱根本的原因在于执行制度人的腐败。募兵招来的不是好兵,建立了营哨制却不对士兵进行训练,文武将不和,上下之间有隙等等,都是人在作祟。由此可见,由于政治腐败,想要增强军队建设的各项措施都是空的。 而老百姓对军费负担的增加确是实在的,但这种增加并没有达到老百姓不能负担的程度。万历年间,全国军队不过150万左右,不到人口的1%,老百姓本不会因负担军费而无法生活。但事实上,百姓确实到了无法生活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军费负担都加在普通老百姓的头上,而那些皇亲贵戚、官僚豪强、地主军官等侵吞大量土地屯田,不纳税或很少纳税,再加上皇帝奢靡,挥霍无度,千方百计搜刮钱财,故而使百姓无法生活。可见百姓负担过重也是人为造成的,是统治阶级腐败的结果。 明朝军制沿着两个方向运动的结果是一虚一实。这种虚实的结果都是人为造成的。虚者使军队衰败,实者使百姓造反。明朝也就在这一虚一实中必然走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