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离开福川的那天,程靖夕出发得很早,已是年关,即使是清晨,在这乡间羊肠小路上,车流依旧拥挤。因为要等那辆面包车跟上,他让阿辙开得慢些,走走停停中,程靖夕靠在座位上睡着,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回到初冬的那个深夜,他在书房里已经看了近八个小时的《宇宙论理》,可他那颗心仍旧躁动不安,像有千万只蚂蚁啃噬,而眼里看见的,书页上每一颗行星的概述,也全变成她的音容,却没有笑貌。然后,他合上书页,去了4S店,像个任性的小孩打电话叫来了经理,买下辆黑色宾利,他疯狂地开着车子飙上了成环,速度很快。他开着窗,狂风在耳边呼啸,灌进他的衣服里,他冷得发抖,却觉得仍不够清醒。 他不知开了多久,最后停下来时,他看着面前的建筑,却傻了眼。 那是宋家的别墅,如今已是他名下的房产。 他掏出钥匙打开门,屋内很静,就像他的思绪,也很静。冥冥中,像是有根线在牵引着他,他顺着这根线,打开了另一扇门。 她酣睡在床上,月光从窗里温柔地洒在她身上,她听到开门声,微微动了一下。那根牵着他的线,又牵着他移动,他恍惚中想起小时候听过的童话故事,公主被巫婆诅咒,陷入沉睡,勇敢的王子披荆斩棘,来到公主面前,亲吻她的唇。 而现实里,带给她诅咒的是他,让她的心陷入了沉睡的也是他,他为她铺设了一条荆棘之路,她走过时,千疮百孔,血流了一地。如今,他坐在她身边,看着她不安的眉眼,却连为她拂去伤痛的手都伸不出来。 他总以为自己无情,将剧本演得惟妙惟肖,骗过了她,也骗过了自己,可戏台上真真假假谁又分辨得清,从幕前退下,那种怅然若失却让他醍醐灌顶。 原来爱一个人,由天由命,由不得自己的心。 他爱上她,在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拥抱她时。 梦中,他就那样看着她,不敢触碰,他怕,怕一出声,怕一点动静就惊扰到她,怕连梦中,都不再有她。 她的脸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他睁开眼,自梦中惊醒,他茫然地转头,看见车窗外白皑皑的大地,那一刻他难受得无法自已,他知道,在她心中曾经为他而亮的灯,熄灭了。 十丈红尘,百里长途,亿万星河,他的归途只在她的心。 可他终究还是迷了路。 初冬之夕 {我和程靖夕,应的是那句古话,我走我的独木桥,他走他的阳关道。他前程如何似锦,我今后如何落魄,我们,都再无交集。} 你有没有见过冬日微薄的夕阳? 老宋葬礼的那个傍晚,我在后海的堤岸边见过一场这样的薄夕。 橘色的阳光被层层叠叠的云雾遮住,微弱得几乎看不见的光芒下,十里长廊,万里江川,静得像是陷入了沉睡,我只能听到北风呼啸在耳边的声音,像是谁人的骇泣。 我摸了摸自己的眼角,企图感受到一星半点湿润的痕迹,但遗憾的是,那里有的,只是让人绝望的干涸。 老宋是我爸。 我五岁时就没了妈,老宋那时还是个穷司机,又背了一屁股的债,大家都劝老宋趁着年轻发展第二春,并热心地表示自己身边有个年纪相当且不嫌弃老宋带着拖油瓶的对象。那时我尚且年幼,对“后妈”这个词的理解仅限于电视剧里塑造的凶恶形象,想到从此要过上包办家务且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当弟妹保姆的凄凉光景,我拉着老宋的手,汪泪汪汪地望着他,等待他的反应。 老宋立场很坚定,摸着鼻子憨厚地婉拒,又低下头对眼泪即将坠下来的我说:“再怎么也没有亲妈周到,我有小慈就够了,好得很。” 我咧着嘴冲他笑,学着他的语气点头重复:“好得很,好得很。” 那之后我开始了与老宋相依为命的日子。在我遥远得有些模糊的记忆里,总是有着这样一幅画面,望不到尽头的长街上,我坐在老宋厚实的肩膀上,手里攥着的柳枝在半空中胡乱挥舞,老宋握着我的脚,嘴里唱着一首永远不在调上的童谣,昏黄的夕阳将我俩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一直向前走,像永远也不会停下来。 可是现在,我挚爱的父亲去世了,我竟然没有掉过一滴泪。 原来,跟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在一起久了,自己也会变成一个没有心的人。 “宋初慈!你、你不要动!信不信再动我就弄死你!” 有声音自身后传来,在这样安静的氛围下显得很不和谐,我蓦然回首,看见苏荷正以超人的速度向我飞奔而来,不由瞪大了眼。 我从没看过她跑得这么快,对一向把形象高于生命当做人生信条的苏荷来说,她连走路都会掐着距离做出最优美的跨度,像现在这样撒开蹄子全然不顾自己扭曲的嘴脸和梅超风一般头顶凌乱的发,实属她人生中的第一次。 我顿时瞠目结舌,可下一秒,这个震惊就变成了惊恐。 如果回头也算是动的话,那么苏荷一定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她直冲向我,并没有停下的意思,在离我还有半臂距离的时候,她身形一歪,扬着双手尖叫着朝我扑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推下了堤岸。 身体同海水相拥的那刻,我想,这可真是件众望所归的事儿。 我张牙舞爪地在冰冷的海水里扑腾,苏荷在岸上大声吼着救命,无奈正常人都不会在这样的天气看海,小部分不正常的除了我这种生活遭逢巨变的,也就只有想不开闹自杀的了。 最近国内经济形势大好,百姓安居乐业,人们生活质量优越,自杀率明显降低,所以,此时此刻,目之所及的堤岸上,除了苏荷,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 身上的羽绒服不断吸收着海水,越来越重,我环顾了下四周,决心靠人不如靠己。把希望寄予在只会攀嗓门的苏荷身上,无异于自寻死路,这是我同她认识十年来领悟到的真理。 在吞下几口咸涩的海水后,我终于游到石阶处,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岸。身体接触空气的那刻,刺骨的寒风透过湿透厚重的衣服渗入骨缝,我头一次体会到了心如刀割的感觉,被冻得麻木的身体不停打着颤,眼泪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 从看着完完整整的老宋被推入火化间,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一小盒骨灰交到我手上,一直没有流出来的泪在此刻像被开了在泪腺后头的闸门,汹涌而下。 我抱着自己动弹不得的身体一直在哭,甚至没有看见苏荷是什么时候跑到我身边,她脱下自己的外套,一把裹住我,搂着我的脑袋安慰:“没事了,没事了。” 我被苏荷带回家,她把冻得僵硬的我剥光丢进浴缸,然后趴在浴缸边缘检视我的身体由衷道:“宋初慈,你是有多久没好好吃上一顿饭了,瞧瞧你这身板,要不是你现在面对着我,我还真分不出前后。”嘲讽的语气里尽是关心的意味。我朝她笑笑,想要开口同她说些什么,无奈冻僵的肌肤还未缓过来,哆哆嗦嗦了半天只能发出一个单音节的“你”。 “我去给你弄些吃的。”苏荷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轻轻带上门,走了出去。 浴缸是当初老宋花了半个别墅的价钱从北美买回来的,带有自动恒温的功能,带着淡淡薰衣草香味的水汽氤氲在淡褐色的瓷砖上,温热的水包裹着冻僵的身体,我仰头枕在边缘,长长吁了口气。 若那颗凉掉的心脏也能像身体一样,泡一泡热水便能再次暖起来该有多好。 我闭上眼,慢慢顺着浴缸边缘滑下,任池水漫过我的头。 程靖夕的脸如刚洗出来的照片,一点点显现在我紧闭的眼帘后。 他还是一贯冷清的模样,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像一尊雕刻千年的古像,他的手一寸一寸地从我的发上抚过,最后停留在我的脖颈间,稍稍用力,我听见他的声音回响在空荡荡的室内,他说:“这样的结局,不是你一开始就该预料到的吗? 还是,没有按照你的剧本演,让你失望了?”他手上的力道渐渐加大,我感受到了窒息的滋味。 我猛然睁开眼,扶着湿滑的浴缸边缘挣扎着爬起来,慌乱间呛进了几口水,捂着胸口大声咳起来。 “怎么了?” 闻声而来的苏荷扒开条门缝探头问我,嘴里叼着半截胡萝卜啃得津津有味。 我冲她摆摆手:“没事,呛、呛着了。” 苏荷很是感慨:“还好你没事,不然跳海都毫发无损,回家泡个澡要溺死在浴缸里,那是要笑死人的。”感概完后她挠着脑袋替我关上门,临走前还用一种无比怜爱的目光对我用力眨了眨眼。 躺在浴缸中,我想,如果我真要溺死在浴缸里的话,那倒是能为我无常的人生画上最完美的一笔,也着实不枉此生了。 换好衣服出来时,我被端着一盘西瓜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兰西吓了一跳,手上的毛巾没有拿稳,啪嗒一下掉在地上。他身上套着老宋的家居服,宽大的袖口被他随意卷过肘,明明不那么协调,看起来却独有一番风情。 见我愣在原地,他冲我打了记响指:“发什么愣,我连夜冒雨赶回来的,没衣服换,借下宋叔叔的,应该不算对逝者的不敬吧?” 走了几步,又回过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现在这个受惊吓的样子……莫非是把我当成了宋叔叔?你千万不要点头,否则我跟你没完。” 我跟在他后面,在沙发上坐下:“你不是在苏梅岛拍戏么,怎么会在这里?” “还说呢,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一声,宋叔叔怎么也算是我半个爸爸。” 兰西白了我一眼,伸手戳了戳我脑门,继续道,“现在倒好,我连宋叔叔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听他这么说,我的鼻子微微发酸,低下头不说话。 苏荷在一旁小声说:“兰西,小慈她……也没有见到宋叔叔最后一面。” 一时间,屋内静极。 “哎呀,小慈快吃片西瓜,这可是兰西新加坡的影迷寄来的,黄瓤无籽。”苏荷傻呵呵地干笑,企图将我们从方才沉重的话题里拉出来。 为了不辜负她的好意,我和兰西特配合地各拿起一片,在苏荷的深情注视下咬了一大口。 甜而不腻的汁液充斥味蕾的那刻,仿佛连心情都变得好起来。 我好甜食,再郁闷伤心,只要一吃到甜的东西,头顶那片乌云密布的天空立马晴空万里。 老宋过去常说我这个怪癖,不知是太好打发,还是没心没肺。 其实他不知道,我这个怪癖的形成追根究底,还是因为程靖夕。 玄关处突然传来转动锁眼的悉索声。 苏荷刚咬到嘴里的西瓜就整个掉了下来,我默然注视着被我千里迢迢从新西兰背回来的羊毛地毯上染上的西瓜渍,深吸了口气,刚想说话,就被兰西打断。 他斜睨着苏荷,问:“是谁?” 苏荷面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又紧张地将目光投向了玄关。 门开了。 苏荷长长吁出一口气。 我悬着的心也慢慢放了下来,对抱着一堆大包小包的袁北辙笑了笑:“阿辙。” “宋小姐,”袁北辙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朝我们走来,“听说你坠海了,现在有没有好点,要不还是去医院检查下比较保险。” 我瞄了眼苏荷,她正弯着身假装用纸巾擦地毯上的西瓜渍,不用想,袁北辙会知道这件事,一定是拜她所赐。 “没事的,你看我现在不是生龙活虎么?给你表演个胸口碎大石都不成问题。” 袁北辙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顿了顿,笑容变得有些僵硬:“程先生他……不在国内,所以没能亲自来看你,我……” “阿辙,你真是个不会撒谎的人,”我打断他,“你今天过来,是因为别的事吧。” 他的脸红了红,眼神闪躲着我的目光。 我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钥匙和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袋,一齐放在袁北辙面前的桌面上:“我收拾完最后一点东西就会走。” 他面露为难之色:“宋小姐,你不用这样。” 我笑笑:“难道要我赖在这里不走?” “宋小姐,我……”听我这么一说,袁北辙脸上又一阵红。 “和你说笑呢,”将文件往他面前推了推,“我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宋家的一切不都已经是程靖夕的吗?我自己走,好过他带着警察来赶我走。” 袁北辙难过地看着我,敦厚老实的脸上写满歉意。 宋家的公司,宋家的厂房,宋家的房子,宋家的声誉,在老宋去世的那天,就已经被他程靖夕收入囊中。 袁北辙拿着钥匙离开后,苏荷双手捧了片西瓜慢吞吞地移到我旁边,睁着双人畜无害的大眼望着我。 兰西客观地抛下两字评价:“狗腿。” 苏荷瞪了他一眼,转过头双手交叉地放在身前对我作鹌鹑状:“小慈,我只是气不过他在这个时候还让袁北辙打电话来问你有没有搬出去,就……顺便提了下你伤心过度坠海的事,嘿嘿,我本来以为,看在你们之前那样好的份上,他会动恻隐之心,没想到,他那么绝情,他……” 我已经无心去听她对程靖夕的人身攻击,想想就知道,从她口中说出来的坠海事件,会被扭曲到何种程度。 我突然觉得无比疲惫,抚额叹了口气:“知道了,我去睡会儿,你们自便。” 刚躺下没多久,兰西就走了进来,他在床边坐下,替我摁了摁被角,轻声道:“小慈,不要担心,只要活着呢,就总会有好事发生的。” 兰西大约是这世界上最有资格说这句话的人,别看他如今耀眼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他的童年可是社会普法频道最常见的节目。五岁那年,他的母亲跟个外来的打工仔私奔,父亲从此开始酗酒,醉了后就把长得越来越像母亲的兰西错认成妻子,将所有不甘与憋屈发泄在他身上。 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年幼的兰西蜷缩成一团蹲在暗得透不进一丝光亮的后巷角落的样子,倾盆的大雨,湿透的衣服,鼻青脸肿的他,空洞的眼神,青石板的背景上刻满孤独。 可就是这样一个连我这个外人都在他身上看不到光明未来的人,他却在十八岁那年因一场选秀节目一炮而红,被业内有名的经济公司看中,经纪公司给他起了个艺名,打造出一个无比清白的身世背景,之后拍戏、唱歌、做代言,如今已经是亚洲炙手可热的影视歌三栖偶像明星,他的影迷手牵手连起来虽然不能绕地球三圈,但一圈半还是有的。 当初那个躲在角落里满身伤痕的小男孩,被时光以最细不可闻的方式埋在记忆背后,我们默契地绝口不提,但我知道,谁也不会忘记他。 白天海里的那一遭,令我在夜里发起了高烧。 烧到迷糊之际,浑身酸痛的我意识朦朦胧胧地回到还扎着羊角辫的孩童时代,我们住在潮云巷的小平房里,而老宋,也还在。 约莫是半夜,我迷迷糊糊中听到门被轻轻地推开,老宋的手脚很轻,似乎是怕惊醒到我,而我也感觉到床柔软地塌下去一角。接着,清淡的檀香味中,带着凉意的手捋过我的刘海,抚上我的额头。 我哼了一声,翻身抱住老宋的腰,头搁在他怀里。老宋身子一僵,没有动静,当时那个心理年龄状态的我,没有母亲的我自小就对老宋特别依赖,生怕哪一天他厌烦我便不要我了。他一不理我,我就如临末日。我吸了吸鼻子,往老宋怀里凑近,紧紧抱着他的腰,害怕地哭起来。 老宋终于有了反应,紧绷的身子放松了下来,揽着我的肩膀替我顺气。我从他怀里爬起来,刚想同他说话,就被他一把按回怀里,半晌,他拥了拥我,沉着嗓子道:“好好睡觉。” 我觉得老宋今天的嗓音特别好听,兴许是他最近吃多了王阿姨给他炖的雪梨糖水吧,想到以后亲子会上,老宋一展歌喉时再不会魔音穿耳,甚至还会赢得小伙伴们的掌声和喝彩,我觉得很开心,也很欣慰,就连他一勺一勺往我嘴里喂药,我都配合地吞完了。 一觉睡到自然醒,烧已退了大半。我瞪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水晶灯,回想起夜里那一出,着实是悔不当初。 老宋已经不在了,那么,夜里出现在我房里的,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男性兰西无误了。且以他的性格,我在迷糊中对他一番占便宜的行为,怕是要人尽皆知了。 出乎意料的是,等我在房间里磨蹭到下午,被饿到不得不出来觅食而遇见兰西时,他并没有表现出异状,和我打了声招呼后,就托着腮继续看他自个儿主演的连续剧,边往嘴里塞鱿鱼丝,边时不时咧着嘴傻呵呵笑两声,一如既往地露出被自己演技所折服的傻样。 兰西的一如既往让我胆战心惊,俗话说得好,暴风雨前的天都很宁静。这一番话,用到眼下再适合不过了,这绝对是要出大事的征兆。 我从冰箱里拿出两罐饮料,狗腿地打开并插好吸管,恭敬地放到兰西面前,献媚道:“这部剧你演得真好,瞧瞧那小表情,多到位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美男,比那个什么,对不起啊,这部戏除了你,其他人我都记不住名儿,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演技简直把那男二秒成渣渣。” 这一长串的恭维,我说得流利至极,句句发自肺腑,对兰西很受用,他正了正姿势,递给我一根鱿鱼丝,做了个请吃的动作:“你也觉得我演的比那谁好是吧?不过还有不足呢,就那场抢婚的,你看,你说我是按原剧本安排那样直接上去拉住新娘的手好,还是按我自己想的那样先在门口喝上一声,再冲进去比较好?” 我被他问倒了,这部戏我除了刚才那略微一瞟就没有看过更多的了,抢婚戏自然是不知道,只好呵呵干笑了两声,拍了拍他的肩:“我知道你是个谦虚博学很有自己想法的人,但,俗话说得好,高人总是不拘小节的,So,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有道理。”兰西赞同地点点头,指了指电视,“来,陪我看完这集,咱们就拾掇拾掇,搬家。” “搬家?”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兰西斜睨了我一眼:“难道你对程靖夕还有想法?想在这里等着他入住时和他狭路相逢好抱着他大腿哭?” “不是,”我这才想起这茬,愁道,“但是,这几天为老宋葬礼的事儿,没有去找房子,这么突然搬家,我……” “早就说让你搬去苏荷家你又不愿意,现在知道自找麻烦了吧。”兰西打断我,撇撇嘴,从一旁的茶几上拿过包,掏出文件袋,“昨天你去睡觉后,我和苏荷去给你找房了,找到深夜才找到这间,就直接给你签了一年租,为了这房子,我和苏荷还被狗仔跟踪了,又不敢将狗仔引回这里,硬是在江边兜了一夜风。” 我握住他的手,感激地鞠了一躬:“谢谢领导的体贴!”想了想又觉得方才那话好像哪里不对,仔细回味了一番后,我一个激灵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颤抖道,“你、你是说你和苏荷昨夜不在这里?” 兰西嘴里还叼着鱿鱼丝,看着我点了点头:“嗯,直到中午狗仔队跟无聊了自动收队后,我们才回来的,怎么了?” 我愣了半晌,摆摆手:“没、没什么。”然后重新坐了下来,颓然地叹了口气,就刚才愣神的刹那,我已经对昨夜发生的一切有了个全新的解释,既然不是兰西,那大约是我太过思念老宋因而梦见他了。 想到这里,我还特意回房仔细查探了遍,并没有发现有人来过的痕迹,什么药之类的更是连包装盒都没看见,一方面我为自己能睡一觉就药到病除的好身体惊叹不已,一方面我又因确定了昨夜那是场梦而心情陷入了低落。 在我还小的时候,老宋就教育我做人不要太较真,正所谓难得糊涂,想不通或者不想面对的事儿,我们可以先将它打包放在一边,以后再说,就像香水刚喷到物体上时,味道很浓烈,但过段时间你再闻,它就只剩淡淡的味道了。 过去,我自认老宋教育得很有道理,也用着这个法子糊里糊涂地开心过日子。 只是到了如今,我才知道,过去那些所谓不想面对的事其实不算事,这段时间我所遭遇的,才是真正会痛到不想清醒的事。 打包放在心底的东西它不会消失,不管多久,它都会在那里,在你心上长成一个疙瘩,时刻提醒着你它的存在,不经意的一阵风,就会吹开蒙在它面上的灰尘。然后,清晰地呈现在你面前。 就像无论我多想生活得和老宋还在时一样,该吃吃该喝喝,同兰西苏荷他们开玩笑,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提醒,老宋不在了。 我也只有在梦中,才能卸下所有假装坚强的保护色,抱一抱他,告诉他:“爸,我很想你。” 我趴在床上带着对老宋的思念又小睡了会,直到兰西看完电视剧来叫我。他拍了拍身边两个大箱子,问我:“翻了半天才找出这两个箱子,够装吗?” 我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点点头:“够了。” 要带走的其实也没什么,我和老宋的衣服,加上一些旧物,收拾相册的时候,看到时间还早,一时怀旧,便坐在地板上一本本翻阅起来。 上学时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用在照片上也是一样的。 记忆里快要模糊的人或事,总能在看到这些泛黄皱边的照片时,慢慢想起一些零散的片段,再慢慢连成一幕幕完整的场景。 照片仿佛变成哈利波特里的魔法相册,静止的小人纷纷动起来。 五岁的我拽着老宋的手吵着要他抱,老宋把我举过头顶时没有注意到上方的柳枝,我被戳破了眼皮,揪着老宋的头发哭天喊地,老宋仰着头担忧又抱歉地安慰我,我怎么都不愿理他。 小学毕业照上,穿着清一色蓝白相间校服的小朋友中,兰西和我在最后一排里,隔着七个小伙伴的脑袋,相视而笑。兰西没有钱买校服,我把我的校服剪开分给他一半,我俩一人穿一只袖子,被老师分别指去最后一排的两头,嘱咐我们千万不要露出那只胳膊以外的部位,以免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破坏我们班的整体和谐。 第一次和苏荷去拍大头照,我们在校门口唯一一台大头照机器里折腾了一下午,力求拍出让我们俩都满意的合照,厚重帘子外的队伍排了老长,不时有人掀开一条缝催促我们,都被苏荷用一张十元钞票打发了,那天下午苏荷不知道发掉了多少十元钞票,后来我们从另一边出来路过门口时,看见几个学生边跑边喊:“快点,就是那边,有个土豪正在发钱呢,我都假装不同的人拿了好几次了,看!”阳光下,那人抖了抖手里的一叠钞票,苏荷的嘴角也随着钞票的抖动抽 了一抽。 还有,几十个背影中我挤在边框的半张脸,那是多年前程靖夕出席商城的剪彩仪式,我站在人群中,踩在准备好的折叠椅上,让苏荷尽量把我和程靖夕照在一张相片里,后来我被人挤得从椅子上掉了下来,还摔断了一颗牙,但看到苏荷给我照好的照片时,还是忍不住张着血盆大口难看地笑了起来。 “你还留着这些照片啊。” 兰西凑过来,就着我的手瞄了一眼:“那时你可真傻。” “你不也傻。”我合上相册就要往他脸上砸去,兰西灵敏地抓住我的手,空着的一只手揉了揉我的头发,笑了笑,“是啊,我们都很傻。” 他像是想到什么,眼神淡了淡,低低地重复了遍:“我们都很傻。” 苏荷的电话打来时,我和兰西刚好收拾完,苏荷说她已经在门外恭候我们大驾。我和兰西一人拖着一个箱子,边对苏荷的懂事认可边推开门,看见门外的阵仗时,就有种想把脚收回去的冲动。 不远处,苏荷穿着件红色风衣,手臂上挂着路易威登的水桶包,戴着当季最流行的蛤蟆镜,举止优雅地拿着对讲机指挥车队开进狭窄的通道内,阵势浩大。 据我目测,这清一色印着“小蜜蜂搬家,你的人生伴侣”的红色箱车,至少有五辆。我一时没有看明白这个阵仗,很明显兰西也没有看明白,他拉下墨镜,掷地有声地蹦出俩字:“我去!” 苏荷微微扭过头看了看我们,然后眉开眼笑地踩着标准的猫步过来了,还没站定,兰西就问她:“这么多车是你叫的?” 她点点头,得意道:“我包下了他们公司一天,后面还有几辆暂时开不进来呢。” 我摸摸鼻子:“听说过土豪包场看电影吃饭的,还是头一次看见包搬家公司的。”顺便的,我脑补了一下苏荷抓着叠钞票扔搬家公司老板脸上的场景,继而对自己没有见证这历史性的时刻而感到深深的遗憾。 “不过,现在看来,你的钱大约是打水漂了。”我痛心地指出这一点。 “为什么啊?”苏荷摘下墨镜,不可思议地指了指我们拿着的箱子,“别告诉我行李就只有这些?” “不然你觉得该多少才合适?”我不耻下问。 苏荷一只手柔柔弱弱地搭在腰上,拿着墨镜的另一只手抚了抚额,道:“当然是,只要能活动的,全都搬走咯。” 白色的大理石门柱后,突兀地闪进两个人,为首那人一身黑色西装,一贯冷清的脸如雕刻的石像,阳光被高大的红色箱车挡住,没能照在他身上,阴影中,他看起来就像自地狱而来的路西法,冷淡且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他抬起头,目光与我在半空中交汇,纯粹的陌生中没有一丝杂质。 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兰西拉住我的手,用力捏了捏,我茫然地转过头看他,他弯起嘴角对我笑笑,虽然他没有说话,但我知道这个笑容的含义,是在告诉我:勇敢地去面对。我抿抿唇,将视线重新放到前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由内而外都散发出平静。 苏荷没有注意到我和兰西的小动作,仍然在发表她的高谈阔论:“要不是时间不够,我原本还准备请个施工队来,什么瓷砖啊,动不了的家具啊,该撬的撬,该砸的砸,将这里变成毛坯房,我啊,就是不想让程靖夕捡了便宜。” “那我可真要谢谢你高抬贵手了。” “好说好说。”苏荷边笑边往声音处望去,然后就被自己的口水噎到,带得天翻覆地一阵咳。 有一句流传甚久的古话,说曹操曹操到,可我发现这个曹操大多是在说他坏话时到,由此可以推断曹操着实是个小心眼的人。 相比之下,程靖夕就要大度许多,他淡淡扫了苏荷一眼后,没有什么情绪的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我和兰西交握的手上,再缓缓往上移,与我泰然对视。 虽然在过去,我与他对视是常有的事,更亲密的事也不是没有做过,但彼时的心境和环境同现在大不相同,如今,我还不是很习惯我与他之间的新关系,不知道该以怎么的态度去面对他,这样想着,我不由别开视线,默默垂下眼,看着自己的脚尖研究鞋子皮面上又多了几个褶子。 “你可以不用走。” 在场四人纷纷吃惊地抬起头,看向面无表情的程靖夕。 袁北辙最先反应过来,往前走了几步,边接我手上的箱子边热情地笑道:“宋小姐,来,我帮你把箱子放回去。” “为什么?”我愣愣地问,一时不知作何表情。 程靖夕眼神淡淡的,就那么看着我:“没什么,就是忽然不想要这房子了。” 我哦了声,攥着箱子的那只手微微握紧,没有成功将箱子接过去的袁北辙感觉到我的动作,不解地抬起头叫了我一声:“宋小姐?” 我对他笑笑,又转头去看程靖夕露在西装外面烫得一丝不苟的衬衣衣领道:“不用了。” 据后来苏荷给我描述,我这句话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但无论从语调还是态度上来看,都是极具气势的,就连程靖夕那样伶牙俐齿兼毒舌的人,都说不出一句话,他震慑在原地,虽然面上看不出什么,但她就是知道,被我当面拒绝的程靖夕内心一定难堪得要命。 苏荷说:“小慈,你高,真是高!” 兰西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哼了声:“你怎么知道,他是难堪,而不是难以置信?” 苏荷愣了愣,捋过垂落耳际的发反驳道:“怎么可能不是难堪了?他为什么要难以置信?” 兰西不说话,又喝了口茶,意味深长地看向我,我不动声色地端着茶杯假装品茶品得投入,嘴角的笑意淡了淡,抬手抹去滴在桌上的茶水渍。 兰西的意思我懂,程靖夕他难以置信的是,一向对他言听计从,就差没拂着袖子跪下说一声喳的我,竟然会对他说不。骄傲如他,大概,是一时半会不能接受,脑子当机罢了。 但人生就是这样,就好比这滴在桌上的水渍,固然是多余的,我抹去了它,茶桌才显得干净完整,虽然乍看之下茶桌上没了水渍有些不习惯,但几秒之后,便会觉得这才是茶桌该有的样子。世间万物各自都有各自的位置,摆正位置,才是万物该有的心态。过去,我就是摆不正自己的心态,才会让自己生出这么多烦恼和伤心。 其实在多年前那件事发生后,我心中就隐约知道,我和程靖夕之间,大约是不可能了。是我自己不认命,以为他早已释怀,妄图以一己之力将没有可能的我和他重新绑在一起,结果如何,我已尝恶果。 往后,我要想活得舒心快活,便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他是茶桌,我是水渍,就算有几秒的交融,但最后总归会被生活这张抹布抹去,拨乱反正,各归各位。 我和程靖夕,应的是那句古话,我走我的独木桥,他走他的阳关道。他前程如何似锦,我今后如何落魄,我们,都再无交集。 第二章 远空之星 {我喜欢程靖夕,偷偷地,小心地,无畏地,爱着他,爱了很久很久。} 兰西和苏荷为我找的房子是一座旧式阁楼,还有个特别文艺的名字,叫梨园。 城南一角,钻进闹市后面七拐八弯的巷道内,跟在兰西后头迷迷糊糊间不知绕了多少个弯,最后终于在一排古朴平房的后头看见它姜色的屋顶。 雕花院门后头狭窄的院内,种着一株梅,是在这个节气里难得一见的颜色,新绿的叶和明红的花骨朵互相映衬,梅树对面是一方鹅卵石堆砌的小潭,说它是潭其实又不太对,因为它相对于潭来说实在是太小,用水坑来形容其实更适合些。 我咋着舌用眼睛把每个角落都搜刮了一遍,由衷感叹:“要是这里架上一座桥,那可真是小桥流水人家了。” “我也有此意,准备开春时便在这砌一座石桥。” 声音自院子角落的躺椅上传来,原本我以为下面盖着杂物的毯子动了一动,掀开一条缝,露出一张眉目如画的脸,相比于他的五官更扎眼的是他染成红色的板寸头,乍看之下,我还以为是《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走出了漫画世界。兰西在我耳边轻声说:“他是房东,阮文毓。” 我当时还在“樱木花道走出了漫画世界”这件事里神游,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顺口接道:“你好阮玲玉先生,我是宋初慈。” 兰西头痛地嘶了一声,“樱木花道”滞了滞,弯起一双眼睛,笑意盎然道:“请跟我念,阮——文——毓——”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连忙补救:“对、对不起,阮文毓先生。” 阮文毓点点头,将被子拉过头顶,又没了动静。 他这个反应我没有看懂,以为他还有下文,就愣在原地等他的下一步举动,院内鸦雀无声了一会,最后兰西拉拉我的手,示意我跟他往左边的楼梯走。 上了楼梯,我才看见自己要住的房间,是这座双层洋楼的顶层,独门独天台,光秃秃的水泥地上没有一点绿意,和下面完全是两个世界,所幸的是,房间内部的田园混地中海式装修,看起来清新整洁,阳台上是几盆新鲜的绿叶植物,看上去很有夏天的味道,连带着房间里的温度好像都要比外边暖上一些。 兰西边给我收拾东西边道:“阮文毓住一楼,你住二楼,虽然说男女有别,但你俩实际上只是共用一个院子而已,所以也没了这层顾忌。”顿了顿,压低嗓音继续道,“这个阮文毓,我上次来给你找房时,他就特地提醒我,他最恨别人叫他阮玲玉。”又同情地啧了声,“看他刚才的反应,我觉得,十有八九是不高兴了。” 我将相框一个个从箱子里拿出,小心翼翼地摆上柜子,毫不在意地说:“你就别给我塑造恶房东的形象了,能把院子布置得那样别具匠心的人,一定有个海纳百川的心胸,怎么会在意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兰西呵呵笑了两声:“你真是无时无刻不在刷新你的下限啊。”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转头拽着袖子擦了擦老宋遗像上的灰,对镜框内看着我慈祥微笑的老宋轻声道:“爸,欢迎入住我们的新家。” 当时我满身心都是入住新房的喜悦,连带着看谁都是美好的,所以也没去计较兰西损我的那句话,也发自肺腑认为房东是个文雅且长相脾气俱佳的人。后来我才知道我着实太天真了,还天真得很彻底。阮文毓的心胸,装他自个儿都挤得慌。用个形象点的比喻,大概就是院子里的水坑,我是说,在正常人的心眼都和水潭那么大的前提下。 房子收拾到一半,兰西接到了经纪人Carry打来的电话,Carry告诉他,她已经为他订好机票,让他现在立刻去机场,若明天没有在苏梅岛看见他,后天她就会让自己横尸查汶海,往后她夜夜出现在他梦中,常伴他左右。 兰西曾对Carry有过这样的评价:“她不应该叫Carry,应该叫Crazy。” 娱乐圈这个大染缸,你不去沾惹是非,是非也会来找你。当年兰西初出茅庐,就得到诸多赏识,风头正劲,自然遭到许多比他先入行又红不起来的人嫉恨,暗地里做了许多小动作,将“兰西委身某知名编辑”这样不实的报道卖给媒体,无良媒体以讹传讹,一时间,兰西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在我们都以为兰西的演艺生涯会因此走向下坡路时,Carry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整整三天,第四天早上各大报刊杂志的娱乐版封面就是——据国内某知名社交网站披露,某三流影星编造流言黑兰西事件全过程详解。跟着报道上的网址找过去时,帖子已经突破三亿点击量,主贴楼下回复的,清一色是让编造流言者滚出娱乐圈的留言。 结果就是,造谣者被公司雪藏,刊登不实报道的媒体花了三个版面来向兰西道歉,兰西的演艺生涯不仅没有因此受影响,反而赢得了大量同情票,让原本不认识他的网民都关注到他。 我们带着感激和膜拜之情寻找了那个神秘的楼主许久,都无果,直到有一天,Carry被兰西整天不务正业地找“恩公”行为惹急了,便当着他的面打开网站,登陆账号,集体瞬间石化了。原来Carry就是那个帖子的楼主,她把自己关在办公室的那三天里,购买了一堆水号,用IP编码器分裂成不同人顶贴爆料,最终激起网民的共鸣,无声地给兰西打了漂亮的一仗。 兰西因为这件事身价暴涨,给她的提成也比以前多了几个档次,她投在购买水号和IP编码器上的钱不知赚回了多少翻。 最难得的是,在我们向她表达内心的崇拜之情后,她只是顺了顺厚重的齐刘海,扶着黑框眼镜淡淡一笑:“动什么都别动我的饭碗,否则,哼。” 意味深长的尾音让我们仨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起了层鸡皮疙瘩的手臂。 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怀疑,若兰西没有听话如期赶到苏梅岛,让片方告兰西毁约,她不仅拿不到这部戏的提成而因此扣奖金,如此大动她的饭碗,她绝不会食言立马横尸查汶海。 为了不闹出人命,也为了不让中国经纪人界流失这样一个人才,兰西听话地重返苏梅岛,临去前像个老妈子般对我千叮呤万嘱咐不要接近程靖夕。 我一面小鸡啄米地点头,一面想,在我心里,早已将程靖夕定位为洪水猛兽那一级别,自然会绕道远离他,所以,兰西这个嘱咐简直就是对我智商的侮辱。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确是高估我的智商了。 夜里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才发现一直携带在包里的护身符不见了。 那是老宋曾亲自到普陀山给我求来的护身符,佑我一生平安,这也是老宋留给我的最后一份生日礼物,我自然如视珍宝。 我认真回忆了一番,记起最后一次看见护身符,是白天在老宅收拾行李的时候,误将装有护身符的散钱包落在了浴室的梳洗台上,因为当时正在拭擦弄脏的皮包,没想手拙,弄湿了内层布料,我唯恐护身符浸湿,连忙拿出装有护身符的散钱包。 本想着走之前带走,哪知苏荷一通电话打来,我和兰西怕她等得急,就匆匆忙忙离开了。之后被程靖夕那一惊吓,加上入住新房的琐事,忙忙碌碌间,就忘了这件事。 落下护身符这件不幸的事中,幸运的就是程靖夕白日里明明确确地说了,他不想要这房子了。我总不能让护身符躺在老宅里被老鼠蟑螂霸占了吧?当然,更不能便宜了程靖夕那家伙,万一哪天被他发现丢了怎么办?所以现在,我必须立刻去把护身符拿回来。 没有丝毫犹豫地,我爬起来穿衣洗脸,准备夜探旧居。 我十六岁的时候,正值青春叛逆期,是个不安分的主,逃课夜归的事没少干。 老宋虽然是个慈父,但独独在跟学习有关的事上严格到令人发指。 那个时候,老宋俨然就是一复读机,时不时声情并茂地给我重复他的血泪史:“小慈啊,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想当年,爸爸可是想读书都没有机会,那会儿我初中毕业考职校差三分没考上,想问你奶奶要钱补考可是又没钱,如果我有你现在这样的条件,肯定会努力学习为找到好工作走上人生巅峰……” 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爸,话别说得太绝,你那会要是有我现在这样的条件,说不定就不思进取了,整天想着怎么追人家小姑娘,成为纨绔富二代败光家财走向人生低谷。” 我因为这句话,被老宋禁足了一个月,还是在寒假的时候。 况且,这寒假还是我盼了半年之久才盼来的寒假! 我崩溃了,感觉人生无望了,整天以一副病入膏肓的脸面对我家的清洁阿姨以及我爸特意请来看着我的“保镖”们,看得他们心惊胆战。后来有一天苏荷来看我,她先是被我病入膏肓的样子吓,以为我得了不治之症,命不久矣,在得知真相后,她神秘地凑近我,问:“你听过长辫子姑娘的故事吗?” 我把头搁在床垫上,面无表情地说:“哦,听过,就是那个长着长辫子的姑娘想搭免费火车结果临站跳车的时候头发太长被车门夹住最后死翘翘变成厉鬼的恐怖故事吗?” “什么鬼故事!”苏荷翻翻白眼,“你能不能看点有营养的东西,我说的是格林童话里面,长辫子姑娘把头发放到窗外让王子顺着爬上来幽会的故事呢。” 原来是个关于偷情的故事,也不见得多有营养。 如果放在往常,我一定会很雀跃地和苏荷深入探讨一下其中细则,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实在没有心情。 苏荷说:“喂,宋初慈,你是关傻了吗?就不知道借鉴人家爬窗户这个事吗?” 我苦着脸道:“我又没有长辫子。” 苏荷静了一会,下了结论:“果然是关傻了。我的意思是,你看,你的房间虽然在二楼,但你家院子里这颗歪脖子大树的枝桠刚好伸到阳台,且生得还算粗壮,虽然你最近胖了不少,但也还在能承受你体重的范围内,你完全可以翻窗出去。” 将她的话在脑中过滤了番,我瞬间就从病入膏肓的患者进入到了女神经病的角色,一跃而起,将毫无防备的苏荷扑倒在床,往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把:“苏荷,你真是我的贴心小棉袄!” 苏荷嫌弃地推开我,用手背擦着脸道:“离我远点。” 隔天苏荷就和兰西借着温习功课的借口,陪我在树上爬上爬下了多次,这棵树长得很懂事,枝繁叶茂的,枝桠宽度和坡度都很人性化,唯一让我感到无奈的是,从这棵树下来到院子后,还得从铁门之间的缝隙穿过去,才真正算得上逃出外面的世界。 当年我正是身体茁壮发育时期,饭量很大,身材其实是有点纵向发展的,为了能顺利进出铁门,我默默减了不少饭量和零食,苏荷就常说,我能扼杀掉像球靠拢的悲惨青春期,保持如今的白骨精身材其实要谢谢这个铁门。 当然了,我的胸前十年如一日没有波澜也是在当初发育时期拜铁门所赐。但,老祖宗不是常说,有得必有失,在这个问题上,我表示看得很开。 上了大学后,我就再也没干过翘家这档子事。 歪脖子大树和铁门一时间没了用武之地,我私以为它们一定很孤单。如今,能与它们再次亲密接触,着实是件令人倍感怀念的事。 但环顾了一下四周,无边的夜色下,树影叠重的别墅背后,修剪齐平的杂草上挂着夜露,连只夜巡的虫都没有,此刻我的境地,实在不适合怀旧。 我脱下外套,好不容易从铁门外钻进来,胸口已是一阵痛感。初冬的夜,虽然不比隆冬的凛冽,但吹在身上依然湿冷。夜风呼呼灌进衣领袖口,那感觉,就像吞下整整一罐薄荷糖,让胸口的痛更加明显。 万籁俱静中,我抱着双臂在歪脖子树下观望了会,握着拳头深吸了口气,抱着树干开始往上爬。 爬树这一行,我生疏了好几年,所以现在爬起来并不是那么利索,有几次脚底打滑还差点掉下去,所幸的是,歪脖子树并没有为难我这个老朋友,花费了些时间后,我便靠近了窗户,轻轻一推,就开了。 我在心中对自己宝刀未老的行为点了个赞,愉快地迈了过去。脚落在柔软的地毯上,轻得几乎没有声音,我关好窗,整好窗帘,转身正待走向浴室,眼风扫过床上时,猛然间就被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重重撞在窗户上,带出不算小的声响。我及时捂住了嘴,没让尖叫声漏出来。 我定格在原地,不敢动弹,屏住呼吸瞪着床上紧闭着眼的程靖夕,他似乎睡得很沉,我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居然连个翻身都没有,这倒霉孩子,要是遇上入室盗窃的,他一定会被偷得只剩一条内裤,说不定还有劫色危险。 但我现在没功夫担心他会不会被劫色这个问题,我现下的处境,更值得忧虑些。 什么叫做进退两难,我算是深刻体会到了。 若现在转身原路返回吧,又似乎对不起我半夜千里迢迢从城南赶过来的行为,也对不起方才我那被铁门压过的胸。 这么一想,退路是没有了,只有硬着头皮按原计划实行。 又心惊胆战地观察了会,见程靖夕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我沿着窗帘慢慢伏下身来,贴着地毯,一面匍匐前进,一面时刻注意着床上的动静,满腹疑虑。 程靖夕怎么会在这里? 诚然,房子是他的,出现在自己家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白天他曾表示过对房子的嫌弃,就算他是个善变的人,可变得如此之快我还是头一次见。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屋内那么多客房,还有老宋的大居室在先,他为什么要跑到我的房间,睡在我的床上? 满腹的疑虑中,我总算顺利潜进了浴室,就着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弱亮光,我一眼就看到了梳洗台上的搓澡巾。一时间兴奋得有些过了头,放松了警惕,蹭地一下跳起来,抓起搓澡巾就想逃。 啪嗒—— 耳边传来清脆的开关声,在寂静的夜里像是被放大了几十倍,震得我全身汗毛直竖。 突如其来的强光让我不由闭上眼,低低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时,我双手紧握在胸口,脑里一片混沌,只留三个镶金大字:完蛋了。 屏着呼吸石化了几秒,预期中程靖夕低沉的声音并没有出现,而是,出现了另外一种让人尴尬又无解的声音…… 我愣了愣,缓缓睁开眼,看见镜子上,身穿白色睡衣的程靖夕正对着马桶的背影。 他居然泰然地解起了手?! 我只觉得一道雷劈到了脑门上,劈得我眼冒金星。 扶着梳洗台缓了缓,我开始纠结起来,他一定看到我了,现在我是该自觉地同他打招呼解释下半夜闯进来的原因,还是不要脸地调头跑走? 正纠结时,耳边又是一阵冲马桶的声音,恍然抬头,就看见程靖夕面无表情地朝我走来,眼神无焦地直视前方,因为身高的差距,并没有落在我身上。 他几步就走近了梳洗台,我紧张地瞪着他,在他快要走到我身旁时,立马双手揪着耳朵蹲了下来:“对不起我也不想来的,可是我的东西落在了这里,我特意挑这个时间来就是不想让你看到我而觉得膈应,但是我没有想到你会在这里我马上就走。” 几秒内不带停顿地说完这句话,来不及继续崇拜自己的好气魄,只听见了水流的声音。 偷偷掀起眼皮往上看去,只见程靖夕双手合起放在水流下左搓搓右搓搓,然后关掉水龙头,用摆在一旁的手巾擦了擦手,转身走了出去。 一副无视我的样子。 我注视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脑子里忽然闪过几个大字,他不会是在梦游吧? 这个想法一出,我愣了一愣,认真想了想,是了,他绝对是在梦游。否则,以他的性格,一定是靠在门沿上用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扫得我颜面无存,再挥挥手,蹦出俩字:“出去。” 短短几分钟里,心情大起大落这么多次,脑子居然难得清醒起来,我实在很佩服自己临危不乱的风范。 认清了这个事实,我变得大胆起来,直直走了出去,程靖夕不在床上,卧室的门打开着,走道里的昏黄灯光柔软地铺了进来,我沿着走道轻手轻脚地下了楼,看见程靖夕懒懒地靠在客厅的沙发上,对面电视机的幽蓝屏幕里正播着动物世界。 有着标准普通话的旁白男声正在讲述大马哈鱼的洄游:每年秋季,成群结队的大马哈鱼沿江而上,他们不摄食不停顿,日夜兼程的赶路,不管是遇到浅滩峡谷还是急流瀑布,都不退却,冲过重重阻挠,直到目的地,然后体力消耗殆尽,产卵而死。 它们跋涉千里,为的不过是一场明知后果的悲壮死亡。 从沙发后绕过去,我站在沙发一侧,看着梦游中在看电视的程靖夕,心里陡然生出许多愁绪与叹息,不过是看到大马哈鱼的一生想到自己罢了。 因为在追逐程靖夕的这条路上,我其实同这些悲壮的大马哈鱼并无两样。 你会喜欢一个人多久呢? 会多久? 即使时光附上青苔辨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横隔着比几千几万里的大洋陆地更遥远 的距离,明知结局注定是离别。 就算是那样,你还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他吗? 我会啊。 我喜欢程靖夕,偷偷地,小心地,无畏地爱着他,爱了很久很久。 从我十三岁时起。 那是记忆中多么遥远的时光,我记不起其他事情,却独独对程靖夕有关的惦念 不忘。 那年,我十三岁,本该是和苏荷一样坐在教室里读着并不喜欢的书的年纪,却因为生病休学了一整年,在医院常住。 那个时候,老宋仍是个司机,只是身份由当初的出租车司机变成了公司老板的专属司机,虽然薪水高了不少,但由于是老板的专属司机,所以老板什么时候有需要,无论手头在做什么,就得立刻出现。总而言之,自己的时间得随着老板的。 老宋对我很自责,说若不是因为自己忙得顾不了我,若不是自己无能,无法挣很多钱给我很好的生活,我也不会小小年纪就生病,同一帮大人挤在十人间的狭窄病房里。 老宋陷入了纠结,一方面,他想辞职专心照顾我,一方面,辞了职他就没钱供我治病。我自认是个懂事的小孩,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娘的原因,知道老宋为了我发誓不再婚,一个大老爷们又当爹又当娘的不容易,所以就算自己害怕也不愿表现在老宋面前,假装坚强地安慰他:“爸,我没事,不用上学,其实我很开心。”然后一个人半夜躲在病房的公共厕所里哭,最后被外面等着的同房病人厉声喝出来。 现在看来,当时得的也不是什么重病,风湿热,但因发现得晚,出现并发症,打了不少价格不菲的激素。众所周知,激素不是个好东西,治愈的同时会给身体带来副作用,比如肥胖什么的。 我一样没能幸免于这个副作用,当时,我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在同龄的少女渐渐朝白天鹅趋势发展时,却只能看着自己的身材和吹气球一样膨胀,最后变成一个标准的O型晃晃荡荡,过去的衣服全都小得只能装得下半边身,就连当初按我手腕尺寸买的佛珠也戴不上,这是件多么可悲的事啊。 所以,十三岁的我,除了对住院生出的恐惧,更有对自己因激素致肥的自卑。 可要命的是,在我人生中最难看的时候,偏偏情窦初开,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程靖夕。 在多年以后的现在,回想起与程靖夕的这一路,我只能用老天注定这四个字形容。 比如,若不是那天一向爱吃生煎包的我突然心血来潮点了一笼小笼包就不会被热油烫伤嘴唇,若不是被烫伤嘴唇我就不会去问医生拿烫伤药,若不是拿烫伤药就不会看到他们办公室的电视里正在播偶像剧,若不是看到偶像剧我就不会坐在办公室里看到入了迷从而错过了饭点,若不是错过了饭点我就不会因为吃不到饭撒泼,从而引起那时作为义工的程靖夕的好奇心。 这一连串的事,出了任何一点差错,我和程靖夕都无相遇的可能。 我十三岁的时候,不仅胖且丑还俗,自以为人生最无法接受的不过两件事,一是吃不饱,二是睡不好。 虽然今次这个吃不好怨不得别人,但我还是坐在空荡荡的饭堂里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悲伤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毫无形象地掉下,越哭就觉得越饿,越饿就哭得越大声。 就在我哭得无比投入时,头顶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拿着。” 我抬起手背用力擦了擦眼,直到泪眼清晰起来的瞬间,我清楚地看见男生面无表情的脸上一闪而过的嫌弃,然后注意力就锁定到了他手中递过来的馒头。 那是半个白花花的馒头,师傅揉面的功夫深,醒面的时间也够长,所以,出锅的馒头又白又蓬,切口的内里层次分明,气孔排列有序,阵阵香气萦绕在鼻间,我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我已经无法考究当年的程靖夕在看到一个满脸鼻涕的圆球时是什么心情,那时的程靖夕虽同现在一样寡言,但内心却是个阳光善良的少年,脸上挂着善意的笑,有一颗路见不平助人为乐的心,看见饿哭的胖姑娘还会分给她半个馒头。 当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那一串擦眼泪拭鼻涕的动作一定让他心生嫌弃,否则怎么会在我伸手去拿馒头时,他突然扬手轻轻一抛,让馒头落在我怀里,从而避免与我的手接触呢? 我没有在意,欢喜地咬了一口馒头,觉得这馒头虽然口感有些滑,也有些涩,但透着一股柠檬香,肯定是哪家店的新产品,风卷残云地吃完后,我抹了抹嘴角,抬头边笑边准备问他还有没有馒头时,突然愣住了。 方才顾着吃,也没有仔细多看他的长相。现在缓过神来,才惊觉他长得很好看,眉如远山,眼若星辰,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不仅衣衫干净,长相也十分清秀。 怎么医院饭堂会出现一个这么好看的男生?我居然还在别人面前哭得如此毫无形象?内心的小人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只恨时光不能倒流,回到几分钟前,变成个优雅的小公主,抹着眼泪揪着手帕小声哭泣。在他向我走来时,忽闪着水汪汪的眼睛,再意思意思地吃几小口,然后羞赧地拭着嘴角说:“我吃饱了,谢谢你。” 沉浸在幻想中无法自拔时,好听的男声又淡淡响起:“感觉如何?” “啥?”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后觉得他可能是在问我吃了馒头感觉如何,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吃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不知道现在挽救形象还来不来得及。 他淡然的脸上有了笑意,拍拍我的头,然后什么都没说的就走了。 我被他的那一点笑意迷得七荤八素,回过神时他已经走到饭堂门口,我将手在嘴巴上笼起个正三角,冲他喊:“你、你叫什么名字?” 他停下来,转身,有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刚好落在他身上。我突然间就看傻了,我记起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上面的男主角也是这样,转身,微笑,像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梦。我以为这样的男子只存在于童话或是电视中,可是现在,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告诉我,他的名字。程靖夕。声音不是很大,却刚好可以让我听得见。从此,纠缠住我手心的掌纹,再难割舍。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这个时候我是该告诉他我的名字,但在彼时,我清楚知道土肥圆的我根本入不了他的目。我自卑,又有些不甘心。要按我原来正常的状态下,我是会更自信一些。但俗话说,第一眼的印象起了决定性作用,俗话又说一眼万年,要我以现在这副样子同他相熟,即使最后我病好消了肿,深刻存在于他脑海里的,保不准还是现在的样子。想到这里,我真是万念俱灰。 小小年纪的我,当下就在心中决定,虽然我对程靖夕一见钟情了,但得等我恢复身材,再去找他,漂漂亮亮地同他重新认识。 那天回去后,或许是没有吃饱,我捂着抽痛的肚子在床上昏睡了一下午,后来护士来给我吃药,看我痛得一头汗,掀开被子时却发现我的床上有一片血。 我之前昏昏沉沉以为那些湿意是汗,没想到竟然是血,我吓得不轻,眼泪又开始往下掉,抽噎着问护士:“我会不会死啊……” 护士淡定地冲我笑了笑:“你这是来月经了,第一次吧?”又侧头冲走廊上喊,“小王,328号房送一套新床单来。” 我坐在床上将护士的话消化了一会,然后脸慢慢地红了。 月经。这个词我早有听闻,听说苏荷早在几个月前就来初潮了,她说这是从女孩变成少女的象征,在古代,姑娘来了初潮后就是大人了,可以嫁人生子了。 所以即使她疼得脸色苍白,她还是很开心,她觉得她和我不是一个档次的,比我这个小女孩高了整整一大截。 所以,我对初潮这个词又期待又害怕,当它突如其来地到来时,我其实是有点恍然大悟的,为什么它早不来迟不来,偏偏在我遇见程靖夕的那天来,不就是天注定的吗? 只是当初我并不晓得,这个天注定的,不是缘分,而是伤心。 我偷偷打听到程靖夕是附近医科大的学生,每个月会来医院做一天的义工,就是开导下小朋友陪老人散个步什么的。 医院的每个角落,都被我当成偷窥程靖夕的用地,似乎是不太想打激素,早点恢复,漂漂亮亮同他认识,身体里每一个细胞似乎都有了共识,又或许是老天垂怜,老宋的外快挣得很麻利,我的病情飞速好转,本来预计还要半年的疗程,仅用了三个月就痊愈了。 人家都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见并不是胡说。 出院以后,我还是经常去医院偷窥程靖夕,并且风雨无阻。 本来按我想的那样,当我身材容貌恢复后,就和他打招呼,先融入他的生活,再过两年,等我再大一些,同他告白,双宿双栖,我甚至连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想好了。我也确实在尽快恢复身材这件事上下了不少功夫,吃过不少苦头,但所谓天意,就是在原本设想好的路径上生出旁的枝节。 偏偏我们俩家,因为一场车祸成了世仇,我在他面前说出自己的名字的勇气,一下子泻得干干净净。 穿堂风过,我瑟缩了一下,从回忆里钻了出来。 电视上夜间节目还在循环播放,方才还在梦游中的程靖夕不知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又沉睡了过去,可能因为冷,他抱着胳膊,往沙发里蹭了蹭。 我扯过一旁的毯子,轻轻搭在他身上,按了按被角,顺着原路返还。 打开窗,爬上树时却望见漆黑的暮空中星子如盘,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凌乱的树叶,衬着天边一弯清冷的月,别有一番风味。便坐了下来,靠着树干看起月色来。 当年翻树翘家时,我就动过要坐在树上看夜景的念头,只是那时贪玩,又嗜睡,夜里回来时,基本都没了精力看,沾了枕头,连澡都不洗,就昏昏大睡。 今夜终于得偿所愿,但心情却并不如当时所想的惊艳开心,或许是方才想了许多往事,让我望着月色只能想到六个字:凄凄惨惨戚戚。 当年在程靖夕看不到的背后,追他追得辛苦且默默无闻时,苏荷曾问过我,喜欢一个人那么要那么辛苦,为什么不放弃。 我想都没想地摇了摇头。 我记得少年时看过一部宫斗剧,某宫女刚入宫时被管事太监欺负,又打又骂又不给饭吃,差点饿死时,幸被路过的某位娘娘施舍了一碗饭,多年后,宫女为报娘娘的一饭之恩,为她鞍前马后,做了许多身不由己的坏事,还无怨无悔。 我举一反三,想象力丰富地认为,若施给宫女一饭之恩的不是娘娘,而是个侍卫皇子什么的,那绝对要演变成一场以身相许的风月剧。 可见一饭之恩的这个恩有多么巨大。程靖夕也算对我有一馒头之恩,如此看来,喜爱他是件意料之中的事。 虽然喜欢上程靖夕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这个肤浅的原因,但日积月累,喜欢程靖夕这件事,就变得和吃饭睡觉洗脸刷牙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生活习惯。 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吗?不可以。所以,我也不能不爱他。 夜风大了些,几棵稀散的枝桠被风吹得晃动,倒映在我眼里的月亮仿佛也晃动起来,晃得我头晕,用力揉了揉眼,它仍在晃动,索性闭了眼,靠着树干养起神来。 等这撩人的风小了后,再走吧。将伤心的开心的往事,通通抛诸脑后。管它如云还是如烟,都别再回头看。 第三章 荒虚之境 {没有的时候也觉得没什么,但一旦拥有过,最后失去,那种感觉,是痛不欲生,是全世界只剩你一个人的孤独,与无助。} 我在睡觉这门学问上向来很讲究,比如床的摆放位置应当是南北朝向,且不宜靠窗,再比如床垫一定要够软,这样躺下去才有被包裹住的感觉,就像初生的幼虫躺在蛹里。虽然这个比喻有些膈应,但道理就显而易见了。 曾经我和老宋在床垫的选择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说我正值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睡硬木板床,不能睡软床垫,否则会影响脊椎的发展。而我则坚持且坚定地认为,睡觉就是用来享受的,若睡得不舒服,那还不如不睡的好,木板床又硬又不舒服,我为什么要自找罪受? 辩论的最后,我以炉火纯青的哭功赢得了对床垫的选择权。 中国有句古话,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没有听老宋的话的后果就是,我的脊椎果然是长歪了。 大一那年体检,跟初高中小儿科似的体检不同,正规且有范,甚至连B超都有,让我颇有一种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感触。 做B超的场所在一辆车上,车厢被B超机隔为前后两部分,前面医生观察显示屏做记录,后面供学生进出。学生一个接一个地从车厢后面进去,做完就拿着体检书出来去下一个体检地点。 阵阵秋风下,几波不同年级的学生在车外排起了长队,等得无聊时就说起了八卦,我和苏荷作为新生,即便期待却又故作不感兴趣的样子,实则偷偷竖起耳朵聆听,生怕漏听了一点。 左后方的学姐说:“去年呀,大一有个学生就是做B超时发现怀孕的,后来还被学校开除了。” 右旁同级的学生大惊失色:“啊?这个都能查出来?” 左后方的学姐做出一副权威专家的模样道:“当然了,学妹啊,这可是B超,往那儿一站,有什么东西是看不到的?” 右旁同级的学生再次大惊失色:“啊?这样的话,我们岂不是会被看光光……” 大家不约而同地护住了胸。 “宋初慈。” 车厢内传来我的名字,我还没能接受自己要被看光光的事实,定定地站在原地,迟疑不决。想我守身如玉这么多年,为的不过是将来能在做程靖夕的小娘子时一展娇羞之状,此刻竟要被一台机器以及机器后的医生看光光,真是一万个不情愿啊。 “宋初慈。” 车厢内的女声有些不耐烦,探出个头来扫了眼:“谁是宋初慈,快进来,还有这么多学生要照,别耽误时间。” 苏荷在后面推了我一把,我哼唧了声,垂头丧气地走进车厢,被黑色的厚帘掩得严严实实,站在巨大的机器面前,我脑补了下出现在对面显示屏上的画面,沮丧地叹了口气。 “宋初慈,你这……你过来一下前面。” 我愣了一愣,哦了声,从后车厢下来,再走到前车厢的短短几秒内,我所能想到的就是B超照出了问题。联系到之前学姐说的怀孕事件,我不由冒了冷汗,难道在我的肚子里也照出了宝宝? 茫然抬头望了眼在车外等候的那一堆学生,清一色兴奋又惊讶的脸,不用想都知道,此刻他们的内心都在揣摩,我被医生特地叫到前面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怀孕,再次不用想也知道,他们都希望结果是这样。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掀开了前车厢的帘子,医生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在体检报告上写写画画,教育道:“你这个脊椎啊,是歪的,最好让家长带你去医院做个彻底检查,趁年纪轻还能矫正下,知道吗?” 原来只是脊椎问题啊,虚惊一场。 我长长吐了口气,忙不迭地点头:“我知道了,谢谢医生。” 连蹦带跳地出了车厢,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苏荷一把捞住我的胳膊道:“哎哟,我的小祖宗,你现在怀了孕,可经不起这样上跳下窜啊。” 我给了她一记胳膊肘:“你才怀孕了,你全家都怀孕,我只是脊椎歪了!”我故意拨高了音量,让周围竖起耳朵的同学们都听见,大家面露失望之色,又扎成一堆开始聊起别的八卦。 后来老宋劳师动众地带我飞去上海请骨科专家为我看脊椎,骨科专家为我制定了矫正计划,矫正器天天穿在衣服里,我只能时刻绷直身子,稍微放松一下就会被矫正器的边边角角扎到。睡觉自然是更不能睡软床垫的,我睡惯软床垫,此刻突然换成硬木板床,十分不习惯,全身上下都很抵触,我夜里失眠,白天里又饱受身体折磨,对于生活,我只能用“苦不堪言”四个字来形容,没几天,我就迅速瘦了下去,圆脸变成了锥子,下巴尖得和什么似的,好像低个头就能戳穿自己喉咙。老宋看得心疼,跑去咨询骨科专家,脊椎歪了有没有特别严重的影响。答案是脊椎歪,只影响美观,年纪大后有成驼背的几率,对身体和正常生活并没有大影响。 我自觉比起天然怀孕来,脊椎歪了这件事着实微不足道,况且,我离了软床垫就睡不着觉,睡不着觉就会影响心情,那样的后果是我身边的人都不大好过,由此可以看出,睡不好的坏处远大于脊椎歪的坏处。 想通了这点,我就放心大胆地在歪脊椎的路上越走越远,并将离了软床垫就打死都不睡觉这一人生守则发扬光大。 但是,此刻在歪脖子树树干上的我,怎么会违背了自己的人生守则,以天为被,以树为床,就这么睡着了。 还做了个如此梦幻的,与风月有关的梦? 难道这就是现实里得不到的,老天爷会让你在梦中一尝所愿的传说吗? 我眨了眨眼,望着近在咫尺的程靖夕漂亮得冒泡的睡颜,欣慰且忧伤地咬了咬唇。 我欣慰是因为这么多年的愿望终于在梦里实现了,忧伤则是因为这么多年了,我对程靖夕这张脸依然是毫无招架之力。 这说起来有些不科学,想我宋初慈从小到大,面对兰西这等唇红齿白的顶级妖孽男,都定力非凡不为所动,兰西当了偶像派明星后,身边围绕的也都是些圈里的小生及模特,但一个都入不了我的眼。苏荷曾给我解释过,这就好比人接种疫苗,帅哥见多了,这个物种就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了。所以,我自认对帅哥有很强的免疫力。 但偏偏这样的免疫力在遇到程靖夕时,就溃不成军。 又或者,只有长得像他那副嘴脸的,才算得上是惊动我心魄的绝世之美。 我慰叹了声,一手紧扣着程靖夕的手,一手搭上他浓密的眉,一寸寸向下,抚过他微微颤抖的睫毛,贴着他如精心雕刻般的脸颊停住,视线下移,我顿了顿,认真思虑起,要不要往这动人的唇瓣上咬一口。 周敦硕在《爱莲说》里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意思就是,他喜爱莲花,达到了痴迷的最高境界,只远远观赏,碰一下都觉得是亵渎了它。 那么我之所以还在犹豫的原因就是,虽然我过去咬过的次数也不算少,但这一口咬上去,还是会有一种轻薄良家夫男的不道德感。 理智与欲望在我的身体里兵锋相见,打得不可开交,我觉得很愁,愁得狠狠叹了口气。最终,我的理智战胜了欲望,为了克制我的欲望,我废了好大的功夫才将锁在他唇上的视线扯断,本着转移注意力的想法往上移去。 就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方才还是闭着眼的程靖夕,唰一下睁开了双眼,直直与我的目光绕在一块儿。 他琥珀色的眼眸还带着浓重的睡意,朦胧地将我望着,就像隐藏在薄纱云雾后的圆月,神秘而迷人。 我的心像是被丢进热咖啡里的棉花糖,瞬间全融化成甜腻的奶油泡沫,拽着他的手往脸上蹭了蹭。 “你在干吗?” 初醒的声音带着点淡沉的沙哑,像刚出炉的酥糖,软糯即化,毫无疑问,我能在此时此刻这么悠闲地联想,就说明这一声对我而言是多么心灵撞击。 我轻拍了拍他的脸,柔声道:“这是个梦。” 程靖夕在面无表情地望了我片刻,然后抬起搭在我腰上的手贴到我脸上,捏起一块肉,用力一扭。 “啊,好痛!”我拍掉他的手,捂着脸委屈地瞪他。 他抬抬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揉脸的手突然静止,我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根本就不是梦! 我的心脏顿时跳到了嗓子眼,仿佛有无数个小人高举“怎么办”的大字牌狂奔而过,好在我定力十足,眨了眨眼,低沉着嗓子对他道:“你在做梦。” 然后,一个大前跃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出去。做这个动作前,是凭着我对自家的熟悉程度而言,我很有信心,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会儿太过紧张,急于跑路,我被门槛啊拐角啊板凳腿什么的绊倒多次,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其间,还差点认错门撞进公卫,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好不容易跑到别墅外面,鬼使神差地回头一望,看见穿着白色家居服的程靖夕 正倚在阳台上托着腮的身影,他对我招了招手。 我哀嚎一声,捂着脸落荒而逃。 一路狂奔回梨园,我一头扎进床褥里,想想还是觉得丢脸,跳起来又怄又恼地将脑门往墙上撞了几下。头被撞得生痛,可见我自知这个脸丢得有多大。 但经路上凉风一吹,以及大脑几下的撞击,我终于可以冷静下来,细想一下这个事的诡异之处。昨夜最后的记忆,我记得是在歪脖子大树上,所以,就算我睡着了,也该是睡在树上才对。可怎么醒过来时,却是和程靖夕同在一张床上? 况且,我还记得,我离开时,程靖夕是睡着在沙发上的,还是我给他披的毯子。将这两个记忆串在一块儿,三天后,我终于绞尽脑汁拼凑出了两种可能。 一是程靖夕看见窗帘拉得不那么整齐,他就顺便那么一整窗帘,然后自然就看见了窗外的我。二是我在树上睡得迷迷糊糊时被冷风吹醒,就半昏迷状态自行爬回去,往熟悉的床垫上一躺,呼呼大睡。当然了,这两种情况都是围绕在程靖夕在沙发上睡完一轮回到房间的前提下。但以我对程靖夕的了解,一般第一种情况,他不叫保安都是大慈大悲了,可能看着过去的份上给我留点脸面,就毫不犹豫地扣死窗户,拉上窗帘,装作没有看见我。 所以,综上所述,能够说服我及大众的,就只有第二种情况了。只是不知道,昏睡的那几个钟头里,我有没有凭着本能对程靖夕做什么…… 脑子里应景地浮现出一副香艳画面,我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宋初慈,你这个色女。”随手拿了几件衣服,钻进了浴室里。 温热的水从头淋下,我舒服地叹了口气。 这所房子的洗浴设施没有老宅那样先进舒适,仅有个蓬头,但比起从前连蓬头都用不上的日子,还是要好太多了。知足常乐,这是过去老宋教会我的人生第一堂课。 苏荷的电话打过来时,我正在吹头发,关掉吹风机的刹那,听到电话铃声,急急忙忙就往外跑。浴室的排水设施做得不够好,满地的积水,我一个没留神,鞋底打滑,摔了个屁股开花。 我废了半天力才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去接电话。话都没说,苏荷就如轰炸机般羞辱起我来:“哎哟,您可真是大驾啊,您倒是不接啊,我蛮想试试连续300个电话能不能把手机炸了。” 我懒得搭理她,我说:“有话快说,有屁就放。” “屁没有,话倒是有一句,我爸公司周年庆,你过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没空啊。” “你一无业游民都好意思说没空了?你让我们这种辛勤劳作的老百姓情何以堪啊,少废话,把自己拾掇清爽了,半个小时后我来接你。” 没等我继续推辞,苏荷就挂了电话。我看着电话上十三个未接来电,无奈地吐了口气,吹了吹挡住眼睛的头发,按照苏荷电话里交代的那样,开始拾掇自己。 当年对程靖夕穷追猛打时,我在化妆这一行上算是收获颇多,那会儿为了短时间内训练出化妆的基本技巧,我就连出门买瓶水,都要认真化上一遍,什么打底眼线啊,丝毫都不马虎,这就造就了我如今五分钟搞定日常妆的神技。 我对着镜子往屁股上青紫的地方抹了点消肿化淤的药酒,再慢吞吞换好裤子,走下楼。 苏荷还没有到,我就站在院子里的梅树前研究了下树枝的长势和花朵的瓣数,不多久,苏荷的电话又打来了。 “你自己走出来吧,你这巷口不知谁在这停了辆车,巷子本来就窄,这一挡我的车开不进来。” 挂了电话后,我一瘸一拐地往外走,离巷口还有一段距离时,就看见苏荷口中挡道的车,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宾利。 抬头望了眼这片古朴平房,墙面斑驳不堪,已难辨认出从前的颜色。墙根青苔密布,墙缝里还有些绿色的小草盎然生长,黑色瓦檐也饱经风霜,呈现灰蒙之色,我由衷感叹,真人不露相啊,这可真是块卧虎藏龙之地啊! “哔——哔——”两声尖利的喇叭声后,苏荷更尖一点的声音传来:“宋初慈,愣啥呢,赶紧上车。” 她的红色TT就停在巷口,一只手搭在眉骨处,一只手对我招了招,朝后头打了个手势。 “来了来了。”又对着宾利的车窗整了整刘海,我费力加快步伐,刚坐进车里,门还没关好,车就嗖地一声蹿了出去,我因为惯性整个倒在车背上,刚好撞到了屁股上的淤青处,我揉着屁股龇牙咧嘴道:“赶着去投胎呢。” 苏荷回过头瞪着我:“你怎么那么没口德,咱俩都还在车上呢少女!” 她这么一个动作可把我吓得忘记了屁股的痛,我可不想真去投胎了,连忙说:“你看前面,别看我,小的错了,小的掌嘴。”立马意思意思地拍了拍脸。苏荷这才满意地把头转过去:“你晚一步上车,后面那俩如狼似虎的交警就要上来开罚单了,我一来这儿,他们就掐着表盯着我瞧。”呵呵笑了两声,又继续道,“也不瞧瞧姐姐我是什么人物,想往我脑门上贴罚单,再去修炼个几百年吧!”又从后视镜里望了望我,“话说回来,你怎么走路跟一瘸子似的,能走正常点么?” 我没好气地说:“我把屁股给摔了。” “噗,喜闻乐见啊!”苏荷乐起来,瞧她那小样儿,就差没拿两朵大喇叭花手舞足蹈地跳啦啦队操了。要不是她开着车,掌握着我的生死大权,我还真想也往她屁股上踹一脚,跟我做一对患难姐妹,看她还乐得出来不。 车开到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店面前停下,过去老宋带着我来这吃过几次,酒店号称请的是大不列颠皇家御用大厨,菜做的也确实好吃,分量却少得可怜,价格更理所当然的高。总而言之,就是性价比低出平均线。老宋虽然不兴奢侈之风,还略微有点唾弃,但大多数客户都好这口,吃的不过是一个烧钱的氛围。 苏荷她老爹,恰巧就是个爱烧钱的主儿。 刚进大堂,我就看见苏荷她老爹翘着个二郎腿,两根手指夹着雪茄跟人说话,苏伯伯保养做得好,头发看不出一根白丝儿外,还梳得顺溜顺溜的,一副上海滩大枭似的。 苏荷曾和我吐槽过她爹,她说:“一大老爷们,天天整得和娱乐圈年轻小姑娘似的,什么针都往脸上打,还自以为打一针就年轻十岁了,天天冲我妈媚笑,给我起得一身鸡皮疙瘩!是我太苛刻,还是他眼神不好,难道他没有发现自己脸上的褶子和松垮的肌肉吗!” 我就安慰苏荷:“诚然,你并不是苛刻的人,我也看得出苏伯伯脸上的褶子痕儿,但是,你想啊,谁没个爱美之心呢,况且苏伯伯当年又是个迷倒万千少女的大帅哥,大概是不能接受自己会有老成这样的一天,你身为他的女儿,虽说不上要你支持他这个行为,但至少要理解呀。” 话虽如此,但一想到若干年后,同样身为迷倒万千少女的程靖夕,会像苏荷她老爹那样热衷于美容,我还是打了个抖,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给程靖夕树立正确的生老观。 同苏伯伯打过招呼后,苏荷就领着我上了电梯。 这个酒店还有个金贵的地方就在于,它每一层电梯打开,都是一个独立风格的大宴厅,就跟楼盘广告里,一梯一户一个概念。 苏伯伯的公司包了酒店七、八两层,我们在八层停下,电梯门刚一打开,就看见一金发碧眼的外国帅哥咧着口白花花的牙冲我俩笑。 我愣了愣,小声问苏荷:“你家公司现在面向国际发展了?连外国员工都有。” 苏荷不动声色地往我腰上掐了一把,悄声说:“还不是为了你。” “啊?”我一时没懂,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此时,外国帅哥已走到了我们面前,苏荷没有再搭我话,冲外国帅哥伸出手:“嗨,Jensen。” “嗨,苏荷,你好,”外国帅哥一口标准的京片儿,“这位美女是?” 现在来中国发展的外国人日渐增多,汉语也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最博大精深的语言。各卫视的汉语节目也如火如荼的,像我们国人,各地方言影响严重,比如像我这种,就N和L怎么都分不清,时常成为小伙伴们嘲笑的对象。所以,大街上随便一个外国人说普通话的水平可能都比本地人要高,我早见怪不怪了。 “我叫宋初慈。”我礼貌地朝他伸出手。 Jensen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领着我们往前走。周年庆已经开始,穿过华丽的红木大门,里面是西装和晚礼服的海洋,服务生端着各类酒和佳肴穿梭在人群之中,一片纸醉金迷之景。 苏荷到底还算是我的好姐妹,知道我屁股受了伤,特地找了一垫高的软椅给我坐着。 苏荷晃着酒杯里的紫红色葡萄酒和我贫:“瞧瞧你这特殊待遇,一看就知道你身份不一样,怪不得那么多人往你这看呢。” 我往嘴里送了一块柠檬蛋糕,说:“去去去,往这堆穿晚礼服的美人里一站,我这一身大衣牛仔裤就是另类好吗,他们估计以为我是没穿制服的服务生吧,要不是你苏大小姐站在我旁边,我早就给赶出去了!”斜前方一红衣美女同我眼神撞在一起,下巴一挑,抛过来一个风情万种的小白眼,我大度地别过眼,打量了一下苏荷,方才她披着一件长款羽绒服我没在意,没想到脱下羽绒服后里面竟是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她居然不告诉我,心机何其之深啊! 我拿起酒杯上的樱桃,丢进嘴里,抬手顺着苏荷从头到脚意思了下,瞪着她道:“你怎么没告诉我要穿礼服啊?” “我不告诉你当然是有理由的,咳,”她神秘地看了我眼,拢起手放在下唇咳了声,“Jensen就喜欢朴实的女孩子啊。” 我手一抖,刚送到嘴边的布丁掉了下来。 苏荷笑得奸诈:“Jensen,是我爸公司之前请的一个模特,你看到啦,小伙长得特好,在模特圈里可受欢迎了,不分国界老少通吃,我是这么想的,你看,咱亚洲人的脸里,你就看上了一个程靖夕,对其他亚洲脸不感冒,那么,换张欧洲人的脸,兴许你就来电啦,我之前也和Jensen说过你的情况,人家对你们这类文绉绉……” 苏荷还在夸夸其谈,眼风里瞧见Jensen端着两杯酒还模特范十足地朝我们走来,一脸如沐春风地笑,我就抖了抖,咕噜一下咽掉刚才由于太过震惊含在嘴里的半口布丁,转身就往门口跑。 虽然我屁股受伤,行动比较迟缓,但由于我这个举动太突然了,苏荷大概也没想到,所以她没反应过来丢了先机,加上我小宇宙爆发,又那么巧刚好电梯门开了,所以,就让我一路无阻地跑到了电梯里。 “宋初慈!你站住!” 我死命按关门扭,追过来的苏荷的身影被合上的电梯门关在外面,我长长吁了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哎,苏荷这祖宗可真是个人才,有朋友如此,我深刻感受到人生的无奈啊! “叮——”电梯停下,门缓缓打开,我一边感叹着人生的无奈一边走了出去,还没走几步,我就被一阵掌声拉回神来。 四下望了望,才发现此地不是我设想中的一楼大厅,转头看了眼楼层灯,赫然写着十六,应当是先有人在十六楼按了电梯,所以这个电梯是先上,再下。 “今天,是农历十一月初七,是大吉大利的好日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更是个好日子。” 从宴厅里传来标准的司仪声音来看,这里应该是在举行一场订婚仪式,说到订婚,曾经我和程靖夕也有过一场,不过和其他正常人有些不一样,因为求婚的是我,订婚仪式也没这么隆重豪华,在小小的包间内,统共也就五个人。 我,程靖夕,兰西,苏荷,袁北辙。 往事如剪影,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一年前,也是像今天,一个没有下雪的冬夜,程靖夕成了我的男朋友,正好第一百零七天。其实看也知道,这个数字并没有特别之处,但对于我来说,和程靖夕在一起后,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特别有纪念意义。只要我喜欢,一个心血来潮,就要拉着朋友吃个饭庆祝一下。 当然了,庆祝的名目统一都是我拿下自己男神的第多少天纪念日。 苏荷说我这是毛病,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拿下程靖夕这条路有多不容易,以致于在我拿下他后总有种飘在云端既幸福又缥缈的感觉,觉得老天真是垂怜我。 可我患得患失,唯恐有一天会失去他。所以,就在那天,脑子一发热就向程靖夕求婚了。 其实那天之前我也没有精细打算过这件事,甚至连想都没想过,因为从古至今,求婚这档子事都是男方干的,鲜少有女方主动。 只是我那晚多喝了几口小酒,一点醉意中,我飘飘渺渺地望着程靖夕,无论什么时候看他,无论看了多久,每一次看他,总会让我有种初见他的惊心动魄感,如擂鼓的心跳中,他察觉到我的视线,垂眸对我微微笑了笑。 这一笑,可要了我的命,我就像身处查理的巧克力王国里,抓着他的手,说:“程靖夕,不如,我嫁给你吧。” 啪嗒啪嗒,几双筷子掉了下来,袁北辙被菜呛到,抹着脖子咳成筛子,苏荷更是夸张,一口酒直接就喷了出来,坐在对面的袁北辙淋了头口水和酒的混合物,兰西同情又嫌弃地撇撇嘴。 但程靖夕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临危不乱,一点不像他们,小家子气的。 他扫了眼在座几人的姿态,缓缓将目光落在我身上,点了点头:“好。” 我兴奋地叫了声,扑过去抱了他个满怀,兴奋完了,我又担心他会反悔,到手的老公飞走了。连忙扯下易拉罐上的拉环,往自己手指上套了个,然后拉着他的手就往手指上套,程靖夕的手又细又长,但对于拉环来说还是大了,最后只有套在小指上。 我羞涩扭捏道:“虽然简陋也简单了点,但贵在心意,今天大家就做个见证,我和程靖夕,就算是订婚了。” 苏荷打断我:“喂,宋初慈,你懂不懂啊,你随口说是订婚我们也认了,但拿个易拉罐拉环当戒指,还把这玩意儿套小指上,你这是在逗我们吗?戒指套小指是代表单身,你这是要向全世界号召他程靖夕是单身,小姑娘们快往上冲?” “我……”我刚想说些什么反驳她时,程靖夕就拍拍我的手,对苏荷道,“你觉得这算戒指?” 他轻笑了声,连我都听得出其中的鄙夷,何况是苏荷,眼看苏荷有拍桌子之势,程靖夕又转过头对我说:“不过是做个道具罢了,明天我会把真正的订婚戒指送来,哦,苏荷你也一起来看,看看什么叫戒指。” 我瞧见苏荷的脸色由青变红,又由红变青,跟一调色盘似的,但程靖夕还没打算放过她,叹了口气继续道:“没人给她订婚戒指,真是可怜。” “噗哈哈哈。” “程靖夕!” 这两声分别来自兰西和苏荷的声音是同时发出的,兰西捂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幅度之大,我都替他捏了把汗,生怕他会一头栽进面前的菜盆里。 苏荷气鼓鼓地拍着桌子道:“你一个大男人,就这么欺负我一女的啊,你还算是君子吗!” 程靖夕端起酒杯,抬手过了下四周,认真道:“这里就一个女的,叫宋初慈,还有,我本来就从不以君子自居。”他一口饮尽杯里的酒,对苏荷耸了耸肩。 我同情地看着苏荷被气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忍了半天没忍住,和兰西一样笑得趴在桌上。 上天作证,我和苏荷认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一直都是女王的姿态,加之她那张嘴特别贫也特别贱,我从没见过她在嘴上功夫吃过亏,可自从她和程靖夕碰面后,每次打嘴仗,最后都会败得一塌糊涂。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死的最怕遇到不要脸的,不得不说,脸皮这一物,于程靖夕来说,纯粹只起到了好看这一作用。所以,苏荷的惨败,着实是件意料之中的事。 第二天,程靖夕果然就让袁北辙送了颗五克拉的钻戒来,袁北辙还带来了程靖夕的原话:“程先生说了,订婚的戒指就先委屈下宋小姐了,这样结婚时的戒指,才有进步的空间。” 苏荷在我旁边,牙咬得咯吱响,她说:“宋初慈,你要真和程靖夕结婚了,咱就绝交!” 我抱着戒指傻笑,沉浸在幸福之中。 那颗戒指,在我和程靖夕结束的那天被我摘下来还了给他,而那晚作为道具的易拉罐拉环还躺在我的首饰盒里。如今,倒真应了那句话,物事,人非。 事事休。 此时此地想起这段旧事,大约是触景生情,我觉得特感伤,想着要赶紧离开这个触景伤情的地方,脚刚踏出去,宴厅里司仪的声音却让我顿住了。 “在这美好的日子里,我们盼望很久的程靖夕先生与闻澜小姐的订婚仪式终于举行了!” 仿佛平空里一道雷正好打在了我的天灵盖上,我被击得全身发麻,脑子里一片空白,程靖夕和闻澜?他们订婚了? 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着,这不是真的,不会的。为了证实这个声音,我踉跄着往前方的宴厅跑,用力推开红木大门,开门的声音巨大,引来了厅内许多人的注目。 我的目光越过他们朝前望去,两束强光打在最前方的舞台上,我很容易就看清正前方那俩人的模样,天灵盖上又挨了一道雷。 这一连串的打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往后退了几步,越渐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厅内的袁北辙朝我快步走来,我怕他过来和我说话,怕他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于是,我转身就跑,电梯还没到,我就推开安全通道的门,顺着楼梯往下拼命地跑。 屁股的伤经我这么大幅度的运动,疼痛早已蔓延到腰椎,我痛得全身都在发颤,但我不知道,这痛,是源自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宋小姐!”袁北辙的声音响在空荡荡的楼梯间里,更像恐怖片里的大Boss的索命回音。 我加快步伐,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不停重叠的楼梯,当看见平坦的路时,我几乎是滚着出去的。冲出大堂,冲进灯火辉煌的夜色里,我看见了苏荷,她披着羽绒服,拿着手机来回走动,看到我,她一甩手,指着我就嚎:“宋初慈,你大爷的,非逼老娘我说脏话,我……”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直扑进她怀里的我撞得往后退了两步,跌坐在花坛之上,她话还没接下去,我就哇一声哭出来,声音之大,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次可真是豁出去了。 苏荷愣了愣,低下头拍拍我的头:“小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你先别哭,快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跪在地上,抱着苏荷的腰埋在她怀里放声大哭,我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大过一声的痛哭。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也不想这样丢人,可有时候人是控制不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感觉。 无论我再如何嘴硬,什么要与程靖夕划清界线,再无瓜葛。什么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如此短的时间内,我还收拾不了自己的心情,亦做不到看着他和别的女人订婚,还要装作波澜不惊的!我承认我的心依旧会痛。 在我与程靖夕没有交集的那几年里,我虽然一如既往地喜欢他,但我知道,世界这么大,人那么多,我们再相遇是那么难,最后也总会有一个人,身穿白色婚纱,陪他走过红毯走完一生。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我,我遗憾,我难过,但我不会痛。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曾经得到过他,为什么要让他和我的心靠在一起,为什么要让我曾经以为自己就是那个与他白头偕老的人。 凡事大都如此,没有的时候也觉得没什么,但一旦拥有过,最后失去,那种感觉,是痛不欲生,是全世界只剩你一个人的孤独,与无助。 回忆如剪影,被眼泪冲刷成一帧帧老旧的画面,那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回忆,但美丽的东西,往往含有剧毒,如今回头看时却发现,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让人心碎难堪的瞬间。 从2000到2010,十年的追逐,好漫长的一场梦。 第四章 记忆之森 {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月升月落,都及不上他不动声色的侧颜。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好的世界?} 人们用许多方式来纪念二十一世纪的千禧年,而对我来说,千禧年是我人生的分隔符,我至今仍不知如何定义它。它让我遇见程靖夕,也让我失去程靖夕。 犹记得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出院不久的我去医院偷窥程靖夕未果,便早早回了家。 刚走到潮云巷门口我就被王阿姨拦住了,她拎着行李包说老宋有点事最近都不在家,把我托付给她照顾。 过去老宋开长途车也经常不在家,偶尔也会让我到王阿姨家住几天,我没多想就和王阿姨走了。 可奇怪的是,第二天我准备上学时,王阿姨就告诉我说已经帮我向学校请假了。当年我只有十三岁,都说没娘的孩子早当家,比一般孩子早熟,面对如此诡异的情况我当下还是明白到老宋出事了。 在我哭闹之下王阿姨终于说出了实情,老宋昨晚开车撞了一个人,当时太惊慌就逃逸了,顶受不住良心的煎熬隔天就去自首了。据说撞的那人死了,老宋现在正被拘留调查中。 我听完就说不可能,老宋撞了人我信,但肇事逃逸这种事绝对不是老宋会做得出来的,他开车上路,就算看见一只狗被车撞了,他都会下车带着狗到处找宠物医院,更何况撞到的是个人。 王阿姨一听我这么说,眼睛就红了,她说:“我也不信,肇事逃逸得判多久啊,可你爸一口咬定事情是这样的,我能说什么?” 我一边抱着对老宋的不解一边和王阿姨哭成一团。 我们提心吊胆地过了半个月,接到检察院的公审通知,那天我在检察院里看见戴孝的程靖夕,立马就傻了。我心慌意乱地想,他不会和老宋撞的那人有什么关系吧? 程靖夕没有注意到我,他全程都用种仇视的目光瞪着审判席上的老宋。 当结果宣布时他激动得差点冲到庭上,最后被庭警拉下去了,他一直在喊:“杀人凶手,你会遭到报应的。” 后来我才知道老宋撞的那个人是程靖夕的爸爸。 案子的宣判结果是,经过多日调查显示,是程靖夕的爸爸酒醉逆向行驶摩托,撞到老宋车上,所以此案的责任方在程靖夕的爸爸。而据法医出具的说明显示,程靖夕的爸爸是当场死亡。老宋被判了一年刑,当即送去临城劳改。 程靖夕家的条件并不好,他妈妈因为这件事一病不起,他从学校退学,照顾妈妈。 老宋被送走的时候我见了他一面,然而我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为什么说谎?” 老宋不说话,一直在流泪,我第一次看他哭得那样伤心。 整整一年,我都没有去看过老宋,他的来信我甚至看都不看,全部一律丢进垃圾桶。刚开始王阿姨去看老宋前,总会问我去不去,后来也不问了,只是告诉我:“以我对你爸的了解,他说谎的原因,只有一个,是因为你。” 我当时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满心都是对老宋的怨愤,和对程靖夕一家的内疚,可我连一句抱歉的话,都不敢去和他说。 老宋出狱后,就带着我去了上海,他开了家小小的包装公司,开始接些小生意。而上帝页似乎特别眷顾他,明明我们初来上海,却总有客户来找他,还说是熟人担保介绍,老宋的生意越做越大,房子也越换越大。 我越觉得老宋瞒了我许多事,他哪里来的钱当初始资金,我心里隐约觉得,那些钱和之前的车祸有关。 我和老宋的关系闹得很僵,他出狱后我就没和他说过一句话,他跟我说话我从不理睬,真有事要说,就找他的下属转告。 在上海做了差不多一年时间,老宋就带着我回到了福川,他用在上海赚来的钱在福川投了几块地,盖楼炒房,成为经常出入上流场所的人。 老宋为了讨好我,时常给我买许多昂贵的礼物,有一次他将从泰国求来的玉观音送给我时,我一把摔到地上,我瞪着那些碎片,说:“你干的那些事,以为拜观世音菩萨就能给你抹去?” 老宋颤抖着唇,眼泪滚下来,还未说话,我就被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幕的王阿姨冲进来扇了一巴掌。 她颤着声说:“小慈,你以为你爸爸是为了谁?你在医院的化疗费,你爸一个司机能出得起?不是他老板出钱,你以为你现在会在哪?你爸是为了报恩才帮人顶罪,所有人都可以当他是坏人,认为他的钱来得不干净,偏偏你不能这样认为。” 老宋之前做的是威旭集团总裁的司机,我住院的时候,那个顶着大肚子面目很和善的老总来看过我几次。老宋出狱后不做司机,去了上海后,我也曾见过他来找老宋。我才知道,当年我的化疗费,以及老宋出狱后做生意的启动资金,还有那些客源,都是那个老总给的。 其实出事那晚,老宋根本就没开车,是老总开车撞了人后逃逸,束手无策地回到公司后,将事情说给老宋听,老宋为了报他的恩,自愿顶罪。 我和老宋重归于好,我不知别人如何评价他。但在我心里,老宋是个好人,即便他做错了事,他仍是那个顶天立地的老宋。他是我的大山,我的天和地,在他的保护下,我永远那样无忧无虑,而有些伤害,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被他挡在了外面。 我们守着这个秘密,像浇灌着心中的一根刺,年岁越久,长得越尖锐,就像埋葬在程靖夕心中的仇恨,也越大。 老宋曾暗中找查过程靖夕几次,想化名给予他经济和事业上的补偿,但是一直没找到,后来听说在老宋服役期间,他妈妈就病逝了,随后他也出国了。 再次见到程靖夕时,已经是我回到福川的四年后,我是刚入大学的新生,他是叱咤商界的新贵海归。我遇见他时,是在他捐赠给我们学校实验楼的剪彩活动上,学校安排我们新生献花,我在后台往前偷看他,我激动得手都在颤抖,忍不住尖叫了声。被工作人员簇拥着的程靖夕朝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又别过头继续谈话。我十九岁了,早就不是因病发胖的丑姑娘,他没有认出我。 我捂着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神思混沌地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就一脚踏空悲剧了,久别重逢的激动让我摔了个大马哈,花还没献上,就头破血流地被送去了医院。 送我去医院的是后台负责灯光的男生,满脸青春痘,跟月球表面似的。我从台上摔下去时刚好摔在他脚边,我当时特别激动,没注意到疼,就感觉到有液体从头发里往下流,我豪迈地一抹就要重新爬上台,然后就被人拉住了。 谁这么大胆居然阻止我和男神重逢,我转过头就要骂人,可估计用力过猛,我瞬间就眼花了,但还是指着面前晃动的“月球表面”放狠话:“放手,给我站好! 别晃!否则卸了你胳膊信不信!” 可“月球表面”说:“同学,你、你流了好多血,得赶紧去医院啊。” 我眨了眨迷糊的眼,又抹了把额头上的热流,觉得他很碍事,也懒得和他说话,推了他一把就要走,然后我就被“月球表面”给抱了起来,他边跑边说:“你看你都不清醒了,是不是撞坏脑袋了。” 我估计是流血过多,头晕得连挣扎都不会了,只能用一副与爱人生离死别的模样朝程靖夕的方向伸出手。 眼看与他越来越远,我绝望地想,怎么这么坏事儿啊,我就是摔也要摔在程靖夕面前,那么现在抱我去医院的,就肯定是他了。 但现实永远是现实,不会像言情小说那样有那么多巧合。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疼,额头磕了道大口子,大腿也被划破了,老宋赶来把我数落了遍,又心疼地嘱咐我好好休养,我到嘴边的“我要回学校”这句话又生生咽了下去。 后来苏荷来看我,我就求她给我打听程靖夕的消息,我说:“就今天给我们学校捐实验楼的,你爸不是我们学校理事会的吗,快帮我打听打听。” 苏荷斜眼看着我,难以置信道:“宋初慈,我怎么就没看出你也是个钓钻石王老五的渔夫啊。” 我说:“去你的,那是程靖夕,程靖夕啊!” 苏荷慢慢地瞪大了眼:“哇,那就是传说中的程靖夕?!” 兰西和苏荷知道我暗恋程靖夕的事,过去六年我在他们耳边把程靖夕塑造成一个天上有地上无的仙人,苏荷还常鄙视我说这么虚无的人这么缥缈的事,也就我能惦念不忘。其实我对程靖夕的了解也不够多,甚至见过的次数一只手就数得完,可奇怪的是,六年来,我从未忘记过他的任何细节,所以就算他变得更成熟了些,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 过去,我一直都将程靖夕当做一个美丽遥远的梦,从未想过会再遇见他。可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的人,竟重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还那么近。别说是我,就是苏荷也吃惊不已,觉得这是天大的缘分,她鞍前马后都得帮我拿下程靖夕。 苏荷说到做到,当晚就给我弄到程靖夕的资料,他现在的身份是SOHA购物中心的董事长,青年企业家中白手起家的传说级人物,据说SOHA前身只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城开的一家小型超市,短短两年就发展成连锁超市,再过一年,得到保华集团注资,经过三年发展,目前已是美洲华人购物中心中的老大。而今年他更是将公司总部搬回国内,长线发展起来。 这个消息让我很开心,一是程靖夕现在是人上人,他过得很好,我便满足。二是他要在国内长线发展,就意味会留在国内,我更开心。 可一方面我又很忧心,即使我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我和他之间横亘着他父母两条人命,我连同他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说表露身份。 而后三年,我在他背后,像个踩点的小偷,偷偷观察他,我在他出现的每个场合埋伏,将收集到的关于他的报道专访贴成厚厚的册子,在他住处周围的咖啡馆扎点,就为了看见他开车经过时的短暂一眼。 直到大四快结束时,我被学校安排去他的公司实习,也正是因为这个契机,让我更加深刻地认为,老天给我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是命中注定要与他生出段缘分来的。 我决定勇敢地追求他。 当时,我在SOHA总部的工作,是广告部的文员,通俗点来说,就是小秘书,打打杂而已。苏荷在发行部也是个小秘书,不过她过的是天天上班喝茶看剧的贵妇生活,这大概是因为她上班第一天就由豪华轿车送来,并穿着一身名牌,才致使公司的人不敢招惹她。 而我就低调多了,连老宋我都没告诉,胡乱编了个小公司搪塞过去。因为我并没打算这么快就表明自己的身份。因为现在表明身份,那无异于自寻死路。等到我追到程靖夕,情到浓时,再告诉他,就不一样了。 苏荷就给我出谋划策,她向保安总管要了张公司平面图,并给我标明程靖夕办公室所在的位置,她说:“你有事没事就往那晃,尽量和程靖夕多打照面。他看得多了,就记得住你这张脸了。那话怎么说来着,老鼠见多了也会觉得老鼠可爱,更何况你还是一个大活人。” 可我和苏荷都忽略了一个问题,程靖夕这个钻石王老五,是公司里多少未婚小姑娘心目中的男神啊!我们能想出这个办法,人家自然也想得到,显然程靖夕早就见怪不怪了。 所以,我花了一个多月刷存在感,都没能引起程靖夕的注意,反而引起了他的秘书闻澜的注意。 听公司其他人说,在SOHA还是家小超市时,闻澜就是程靖夕的秘书,可以说是SOHA元老级的人物。他们都说,能让一个女人耗尽青春陪伴在身边的,对儿子或恋人。毫无疑问,闻澜是后者。 其实在众多追求程靖夕的女人中,我是很不起眼的。但能让闻澜注意到我,主要是当时我做了件极其愚蠢的事。 那天是周五,主管交给我们组一大叠材料,要求周一前分类录入电脑,以应付下周的城区检查。到了下班时,还有小半叠,同组的同事纷纷找借口离开,还不忘嘱咐:“小宋,你好好做哦,加油。” 我天生是个不会拒绝的人,唯有呵呵笑着点头,在他们走后,望着材料哀声叹气。 叹完气,活还是得做,这一做就做到深夜。最后一份材料录好,我伸了个懒腰,去上了厕所。从厕所出来时,不经意一瞥,看见走廊尽头的总裁办大门微微开着。我当时一愣,也没想会不会有小偷在里面,满脑子都是—— 太好了,天时地利人和,让我进去感受一下程靖夕的工作场所吧! 于是,我雀跃地跑过去,轻轻地就着微敞的门缝钻进去。室内淡淡的檀香沁人心脾,我满足地深吸了口气,看着四周每一寸物品摆设,捂着通红的脸想,这就是程靖夕的办公地啊。 我蹑手蹑脚地坐在程靖夕的座位上,转了几圈,然后往桌上一趴,想着平日程靖夕就是坐在这里,闭着眼满足地蹭了蹭。 这是我离程靖夕最近的时候,我觉得没有比此刻更幸福,幸福感让我昏昏沉沉地眯起了眼睛。 不知小憩了多久,才舒服地伸伸胳膊,准备走人。 一抬头,却吓得连带着椅子砰一声贴到落地窗上。 程靖夕站在办公桌前,西装外套搭在臂上,没有什么情绪的一双眼,就那样看着我。 亏我在这种时候还能琢磨,竟质疑起面前的程靖夕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幻想的? 正想着,程靖夕绕过办公桌,往桌面上一坐,微微倾下身,鼻尖距离我的鼻尖只有一指距离。他呼吸时,温热的气息喷吐在我的脸上,我瞪大眼,总算意识到他是真的。 鸦雀无声的室内,只有我急促的心跳声。良久,他不紧不慢地开口:“你打算屏气到什么时候?” 我憋着一口气,因为他这句话,重重吐了出来。 他打开桌上的台灯,将灯头对准我,突如其来的强光让我不自觉地偏过头,然后一双大手就贴到我脸上,硬生生把我的脸给掰正了。 他捧着我的脸,缓缓道:“你是谁?大半夜来我办公室做什么?”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继续道:“你来偷什么?” 果然,之前在他面前溜达了那么多次,他都没注意到我。 我沮丧道:“我是公司的实习生,刚加完班准备走时,看见这里门开着,就进来看看。” “进来看看?”他重复了遍,嗓音清清淡淡,捧着我的脸的手却加重了力道,“总裁办里放着整间公司的机密,明文禁止员工随意进出。在我报警前,你最好坦白一切。说,你是谁派来的,有什么目的?” 我想我当时约莫是紧张到脑子短路了,不然也不会冒出这么一句话—— “目的是你啊,因为我喜欢你。” 说完我就愣住了,程靖夕也愣住了,他松开了手。我看着他瞳孔里的自己,感 觉到脸上的热意已蔓延到耳根。 “你……” “阿夕。”一道女声自外面传来,伴随着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噔噔声。说时迟那时快,程靖夕就揽住我的腰把我往面前一抱,按到桌子下,压低嗓音道:“别出声。”然后他往椅子上一坐,将西装盖在腿上,正好挡住了我。 我目之所及的,就只有程靖夕的腿和鞋子。 高跟鞋的声音停下,门咯吱一声被推开。 “阿夕,你怎么关个门关了这么久。”透过办公桌底下的缝隙,我看见一双藏蓝色的高跟鞋尖。 “有个急件要处理,你先回去。” “文件都是通过我再转交给你的,我怎么不记得有什么急件?” “闻澜,”程靖夕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悦,“难道我任何文件,都得先经过你?公司姓程,不姓闻。” “阿夕,我不是那个意思……” “出去。” 程靖夕淡淡的声音透着让人肃穆的威严,我在心中捏了把汗,惶恐等会儿他也对我说出这两个字,将我赶离公司,那可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藏蓝色的高跟鞋顿了顿,接着走了出去,随后门被带上了。我屏住呼吸,听见高跟鞋的噔噔声越来越远,直至听不见,头顶忽然一亮,程靖夕掀开了西装,居高临下地扫了我一眼,道:“出来吧。” “哦。”我点点头,探出半个身子。正要用力爬出来,哪知在这桌底下小小的空间待了这么些时间,屈胳膊屈腿的,加之受了一连串的惊吓,我腿一软,眼看就要摔下去,程靖夕眼疾手快地伸手穿过我的胳膊揽住了我。我扶着他的腿,正要道谢,就听到咯吱一声响,门被推开了。 我和程靖夕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门前,闻澜光着脚,手里提着双高跟鞋,目光冷冽地看向我们,最后抬手指着我:“这就是你说的急件?” 当时我的表情,只能用呆若木鸡四个字来形容了。 程靖夕沉默了会,然后拉起我,把呆若木鸡的我拽到门前,自己则挡在我与闻澜之间,将我推了出去,丢给我三字:“离开这。”语罢,他关上门,我听话地转身离开,没走几步,就听见闻澜的声音。 “程靖夕,你居然把野女人带到这里来?!” 我脚下一绊,差点没从楼梯上滚下去。 后来我跟苏荷说起这一茬事,她说:“光听你这么形容,我都能想象出你和程靖夕的姿势有多暧昧,难怪闻澜会把你当……某些女人看待了。” “你够了。”我托着腮长长叹了声,想到当时的场景,就恨不得时光倒退。我就老老实实坐在自个儿的座位上,希望程靖夕返回公司时能看见我这个勤奋的员工,希望加深在他心目中的印象。 这下好了,他是印象深刻了,但却以一种丢人现眼的方式。 周一上班时,我特意戴了口罩。同事询问我的情况,我就以重流感怕传染搪塞过去,所以那一整天大家都刻意同我保持一段距离,生怕被我传染。 我百无聊赖地上网,忽然周围一阵骚动,大家纷纷回到座位上正襟危坐。我狐疑地转过头来,看见跟着我们主管走进来的,正是程靖夕。 我猛然一怔,慌忙低下头,随手找了份文件,假装认真地看起来。 还没看一会儿,就听见主管喊:“宋初慈,过来一下。” 我在心中暗想糟了,把口罩又拉紧了些,硬着头皮站起来,目不正视地,慢吞吞地,朝他们的方向走去。 站定后,主管就拍了拍我的肩道:“程总,这就是我们新来的实习生,叫宋初慈,挺勤奋的小姑娘。”又对我挤了挤眼,暗示我叫人。 我会意,用沙哑的嗓音道:“程总你好。” 主管怜悯地看着我:“你这感冒还挺严重啊,一天不到嗓子就坏成这样了。明天给你放个假,好好去医院看一下。” 我点点头,脸上突然一凉,口罩被人扯了下来,我受惊地叫了声,捂住脸,难以置信地瞪着罪魁祸首。 程靖夕仔细地打量着我的口罩,抬起头时眼尾里含了丝笑:“受受惊吓,嗓子就正常了?” “程总可真神啊!”主管一脸崇拜。 我僵笑道:“谢、谢谢程总,我先回去工作了。” 一看他点头,我转身就要走。 “等等。”程靖夕的声音不紧不慢地传来,我唯有转过身,面上依然挂着僵笑,等待他的下文。 只听他慢悠悠地道:“下班前,你把今年的广告清单拿到我的办公室。” 我脸上的笑彻底挂不住了,半天,才在主管的暗示下缓缓道:“是,程总。” 回到座位上后,我故意磨蹭起来,最后主管看不下去了,跑来拍着我肩膀道:“小宋,你赶紧把广告清单给程总送去啊。” 我指着手里的文件搪塞:“我还要……” “这个我帮你做行不行?!”主管打断我的话,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我眼,“小姑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程总看好你,这是天大的机会,你还不抓住这个机会!说不准就借此平步青云了。” 主管不知其中的缘由,自然当我不识好歹。我欲哭无泪地站起来,拿着他准备好的广告清单走向总裁办公室。 外面的秘书座上,闻澜并不在,我提着的心略微松下了。深吸了口气,敲了敲门。 “进来。” 推开门,程靖夕靠在座位上,支着腮帮,朝我淡淡一笑:“来坐。” 我走近几步,把文件放在他桌上,低着头小声道:“程总,这是您要的清单,我先回去了……” 他打断我:“你不是说喜欢我吗?怎么你现在倒有种不想见到我的样子?” 我一愣,头垂得更低了:“……我觉得丢人。” 程靖夕扬眉:“喜欢我,让你觉得丢人?” “不不不。”我连忙摆手,程靖夕已经坐直了身子,眼中的笑意转瞬即逝,对我扬了扬下巴,“解释一下。” 我露出个颇为诚恳的表情:“我贸然闯进办公室,这是第一个丢人;让闻秘书误会,这是第二个丢人。”末了,咬着唇又加了句,“第三个,我原本不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和你说上话的。” 程靖夕消化完我的话,端着茶杯抿了口:“第一个丢人,我不追究。第二个丢人……你倒是同我说说,闻秘书她误不误会,和这件事有什么联系?” 我说:“他们说她喜欢你……” 程靖夕冷笑了声:“喜欢我的人多着去了,但与我何关。” 我愣了一会儿,他说得真无情,但倒也是个大实话。同时我的心猛地跌到了谷底,他这句话是不是也为了说给我听?因为我也是喜欢他的一员啊。 顿了顿,他又说:“你原本是想怎么和我说上话的?” 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又迅速地移开了目光,脸红道:“就是,我遇到坏人时,被你路见不平给救了……” 程靖夕往茶杯里添了点水,给我下了个结论:“你言情小说看多了。” 然后他用茶盖浮了浮茶叶,喝了口茶,总结道:“我从来不做路见不平这种事。看来你这个人丢得不成立。” 我哑然,觉得经他口里说出来的话,很有道理。 程靖夕说:“闻澜没看清你的样子,但你这样遮遮掩掩,反而更引人注意。你自然点,那晚的事,就当没有发生过。” 听他这么说,我应该高兴吗?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程靖说当事情没有发生过的那一刻,我竟觉得有点儿失落,有点儿沮丧。 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不是你装作没有发生就可以不算的。那晚的每一个细节,都如烙印,萦绕在我的梦中。 后来我知道,这不止烙印在我一个人的心上。 还有闻澜。 程靖夕低估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女人的记忆能力,尤其是在面对情敌时,即使只是惊鸿一瞥,却是化成灰都能认得出来。 过了短短两天,我终究还是被闻澜认出来了。她在茶水间拦住我,对着强作镇静的我冷冷道:“我当初就觉得你面熟,之前你也是那堆往办公室门前晃荡的人之一吧。只是我没想到,你居然会使出这么下作的手段,你知不知道什么是自爱?” 我急着解释:“闻秘书,你误会了,那天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话还没说完,闻澜就凑近我甩了一巴掌,啪一声特别响,也特别疼。一看就是经常扇人耳光的,“快很准”三字诀她全把握住精髓了。我来不及躲开,挨了一巴掌。没想到看上去文静娴熟的闻澜竟然会动手打人,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外面听到动静的人全凑上门前张望,闻澜冷冷地关上门,随即又给我甩了一巴掌。 我还没从刚才那个巴掌里回过神来,这一巴掌又把我给打蒙了。我的眼泪唰一下就掉下来了。我小时候,虽然也是个混世魔王,同欺负兰西的小屁孩打了不少架,也和苏荷打过架,但从没像现在这样被人打过巴掌!就连老宋都舍不得打我一下,她一个外人,凭什么对我又骂又打?我气愤地抬手打了过去,没想到刚一伸手,就被闻澜打落。她瞪着我,轻蔑地哼了声:“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就学着别人攀高枝?我就当你年纪轻,现在给你个机会主动离开公司。” 她那双眼本来就大,震怒之下瞪得更大,跟恐怖片里的大Boss一个样儿。 我抖得说不出一句话,她又瞪了我一眼,才推门出去了。门外聚集了一堆看热闹的人,见她走出来,不约而同让出了一条道,幸灾乐祸的闲言碎语从大敞的门外汹涌而来。 “勾引程总,真是作死啊。” “闻秘书打得真霸气,果然有当家主母的风范。” “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三儿,就得给她长点记性。” “什么三啊,程总也没说过闻澜是他女朋友吧。” “我说,你就别对程总心怀歹念了,否则下一个被打的就是你。” 说实话,我觉得闻澜打我的那两巴掌都没这些话伤人。我蹲在地上,狼狈地地哭了。不知哭了多久,直到听到风声的苏荷赶来,我才被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她看着我红肿的双颊,立马就火大起来:“闻澜这个女人,臭不要脸的!程靖夕要看得上她,我就揍得他连爸妈都不认得。”说着,卷起袖子就想去给我讨回公道。 我连忙拉住她,摇摇头,说:“别,苏荷,闹大了我可真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宋初慈,都这样了,你别告诉我,你还准备在这待下去?!” 我抹抹眼泪,点了点头:“要是这么点事我就退缩了,那过去几年我不是白付出了?浪费了那么多根正苗红的好苗子。” 苏荷无语地摇摇头,痛心疾首道:“我看呀,你这辈子就栽在程靖夕身上了。孽缘啊!” 那时我不曾想过,她这句话竟一语成谶。 老宋还不知道我在公司里发生的事,我也不敢让他知道我被人打了。以他疼爱我的程度来看,他要是知道了,真有可能和闻澜同归于尽。于是,我随口编了个理由,就搬到苏荷家暂住了。 闻澜下手可真狠,苏荷的妈妈给我整了两个冰袋子敷了一夜,肿还没全消。第二天我去上班,抹了好几层粉底才盖住红印,但脸还是肿的,看上去就跟含了个馒头似的。 我一进部门办公室,就感受到了异于平常的气氛。大家对我纷纷投来一种想看又不敢看的纠结眼神。我踏进公司还没五分钟,听到风声的闻澜就来了,她上下打量着我,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闻澜走后,我们部门主管看上去很纠结,他大概是怕站错边会惹怒高层。一方面,他觉得我被程靖夕钦点送文件,一定是对我刮目相看了。一方面,闻澜在公司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对我刮目相看的程靖夕居然没半点反应,可见闻澜的地位还是高于我的。 几番纠结权衡后,他选择站在闻澜那边,从此我就开始了水深火热的生活。 后来我总想,闻澜一定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她整人的手段怎么和书里一个样儿啊!什么故意安排我做不完的活,往我咖啡里加料,让我跑偏僻小山村的市场,一周难得一两天休息,还得扎在厚厚的文件堆里,更别说抽出时间往程靖夕办公室前晃荡了。拿苏荷的话来说,我累得都没个人样了。 这还只是身体上的折磨,我的少女初心早就因程靖夕的不闻不问而千疮百孔了。对他来说,我也是众多“你喜欢我却和我无关”的人中,无关紧要的一员吧。 我在心里,已经为初恋画上了无疾而终的句点。 现在想来,我和程靖夕的缘分本该在那时就终结的。但世事难料,就像闻澜大概也没有想到,她的步步紧逼,不饶与人,竟将我推到了程靖夕身边。 那是夏末,已是我实习的末期,主管突然安排我和一个即将进驻SOHA江南购物中心的洋酒商谈合同。我当时觉得十分诡异,我只是个实习生,签合同这么重大的事怎么就交给我负责了? 主管见我犹豫不决,安抚道:“小宋,谈合同就跟打仗一样,这是个锻炼的好机会。能进驻SOHA,对方简直求之不得,就怕我们不跟他们签合同了。所以,这合同基本上就是走个形式。你只要将进驻费从一百万提到三百万就成了,而你留在总部工作的事,就是板上钉钉的了。” 其实他这话对我来说基本没用,我本来就打算实习期结束就走人的。老宋那边一直催我辞职去公司帮忙,苏荷也让我和她一起去她家公司挂闲职,但我这人有个原则,就是做任何事都得有始有终,绝不烂尾,这样才不至于落人话柄。 我按约定来到相约的茶楼,站在包间门口深吸了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我就觉得情况不太妙,围着桌子打麻将的四个人,清一色的男人。他们都留着大光头,叼着根烟,看起来不是太和善。我当时还搁在外面的半只脚,忽然有点想往回缩。但正对着门的光头男人已经注意到我了,上吊眼打量了我一下,问:“小姑娘来干什么的?” 我立马露出标准的职业微笑:“你好,我是SOHA总部派来谈合同的,请问秦先生是哪位?” 四人停下手中摸牌的动作,朝我看来,其中一个胖子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并关门道:“哦,你就是小宋啊。来,别光站着啊,过来坐。” 我心想这好歹是间装修高档的茶楼,来这里的人虽不能说都是有头有脸之人,但至少品味高雅。再说了,他们真要对我做什么,我也可以喊救命的。于是,我在心安慰了自己一番,壮着胆在沙发上坐下。胖子倒了杯饮料给我,对我伸出手:“我就是洋酒行的老板,你叫我秦哥就行了。” 我礼貌地回握,抽回手时,胖子却使力掐了一下我的手心。然后笑眯眯地盯着我看,看得我毛骨悚然的,端着杯子就喝了个底朝天。 喝完喉咙一阵燥热通到腹里,这是什么饮料,实在太呛人了! 四个光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小宋好酒量啊。” “这是咱新进的威士忌,怎么样,够劲儿吧。” “一口闷,女中豪杰啊。” 我酒品不好,除非跟着苏荷和兰西,否则我是不大敢在外面喝酒的。尤其和这种陌生男人待在一起,喝的也是我从未沾过的洋酒。我连忙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水就往嘴里灌,岂料灌了一口我就喷了出来。刚才那杯酒还只是喝下去时才感到呛人,可这杯水刚入口,就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把我熏得眼泪直流。光头四人组这下笑得更大声了,我这才意识到这并不是水,而是被装入水壶的洋酒。 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抓了包就想走,还没站起来,就被人给按下去了。 瘦子光头说:“小宋啊,还没谈合同,怎么就要走了呢?” “我突然想起还有急事,抱歉啊,下次再谈吧。” 胖子脸色立马就变了:“下次?你们放了我们多少次鸽子,现在说下次,是店大欺客吗?告诉你,咱们就不是那种任你们欺负的人!”他从桌底拿出一瓶黑色瓶装酒,往我面前一放,“想走?合同留下,喝完这瓶酒,才准走!” 我哪见过这种场面啊,当时就吓着了。我当时走得急,也没和苏荷交代一声,如今一个人战斗,生死难卜。这时候一定不能慌,至少面上不能表现出来,我越慌他们越来劲,我说:“秦先生,身为一家洋酒行的老板,我相信您是个有涵养的人。您对我们公司的误解,我一个实习秘书也不能给出什么满意的答复,回去后我会反馈给上级。现在是法制社会,您也是个懂法的人,我不想喝这瓶酒,您也不能强迫我。” 胖子看着我不说话,我也端着副首相夫人的架势不说话。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胖子突然拿起桌上一瓶酒,往玻璃台面上一砸,啪一声,溅了我一身酒液,吓得我一个激灵。那胖子拿着碎了一半的酒瓶指着我,凶神恶煞道:“口气挺大的!我告诉你小姑娘,今儿个就是我们兄弟几个在这里面做了你都没人知道,你信不?” 我憋着一口气不敢呼吸,连呼叫都忘了,估计我一张嘴连话都会说得不利索。 我想这会儿完了,但完蛋前我还得拼一把不是吗?总不能都没挣扎就玩完了,我捞起面前的酒瓶,模仿他往桌上使劲一砸,砰一声闷响后,居然没碎。我一愣,心里顿时冒出一句话:这是天要亡我啊。 就在我彷徨无助时,门就被撞开了。我转过头就看见站在门口的程靖夕,他冷冷地环了眼四周,最后将目光落到我身上,平静道:“过来。” 我如看见救命稻草,连忙起身想要狂奔过去,却被瘦子伸手拦住了去路。 “谁敢拦?”程靖夕又是一声平调,他真是惜字如金啊,这时候都不肯多说几个字震慑对方!但出乎我意料的是,瘦子的手居然放下了。我踉踉跄跄地往程靖夕的方向跑,快跑到门口时,我腿软了一下,程靖夕一个伸手捞住了我。我靠在他怀里时才发现自己在发抖,手里还抓着那瓶酒。 程靖夕撂下狠话:“记住今天,你们酒行破产的日子。”然后他搀着我往外走,里面几个胖子想追上来,却被同我们擦肩而过的警察拦住了。程靖夕从怀里掏出一个方盒,递给刚走上楼梯的警察:“蓄意谋杀,恐吓,私贩洋酒。” 警察接过,按下播放键。 “口气挺大的!我告诉你小姑娘,今儿个就是我们兄弟几个在这里面做了你都没人知道,你信不?” 眼镜胖子的声音重现,我这才知道原来这是个小型录音机。 警察说:“程先生您放心,这伙人一定逃不了几年牢。” 走到外面时,我整个人就瘫软了。幸好有程靖夕扶着我,这才不至于摔到地上。我看了他一眼,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程靖夕平静地替我拭泪:“让你去就去,都不用大脑想想这会是闻澜故意设计你的?她整了你那么多次,还不长记性?”就连指责,都像在播报新闻联播,他的指腹在我右颊停住,然后注视着指尖的血迹,微微蹙起眉,“你流血了。” 应该是刚才眼镜胖子敲碎酒瓶时,我的脸被飞溅的玻璃划伤了。大约是吓到了,我竟没感觉到痛。我豪迈地抹了一把脸,风马牛不相及地说:“你不是不管我了吗?” 程靖夕淡然道:“我只想看看你对我的这份喜欢能有多坚持。不过,好像做得有些过头了,我道歉。” 我继续指控:“你不是说过从来不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吗?” “那要看是为谁做了。”程靖夕回答得很自然,“小初,你不是一直期望着这样的开场吗?喜欢吗?” 这是他第一次称呼我为小初,这个独一无二的昵称。我想那两杯洋酒是来后劲了,我觉得自己有点儿醉,看他薄唇微微嘟起,我头脑一热,就亲了上去。 程靖夕沉默了一会,扶在我腰上的手渐渐上移,托住我的头,轻含着我的唇,鼻尖抵着我的鼻尖,看着我的眼,声音如入梦的咒语:“闭上眼。” 我听话地闭上眼,下一秒,他温热的唇加重了力道,一寸寸地攻城略池。 记忆中,我和程靖夕每次一有突破性的发展,就得见血。第一次遇见他,我来了初潮。重逢时,我摔破了脑袋。这一次,他吻我,我的脸被碎酒瓶划破,真可谓血一般的历史! 我永远也不能忘记我与他之间的第一个吻,车水马龙的路边,我听见汽车鸣笛的尖啸,人声的嘈杂,可全世界,一切景象,一切声音,都像是个布景,只为衬托我和他。 我多希望时间在那刻静止、玛雅人的预言提前降临、地球爆炸、爱与恨灰飞烟灭,所有东西都碎裂成宇宙的星河,用几万几亿光年去闪烁那一刻,我记忆中最美丽的时刻。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月升月落,都及不上他不动声色的侧颜。 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好的世界? 第五章 孤独之语 {孤独用英文怎么说?I love you.} 后来我曾想过,宇宙有多大,人有多渺小,你所希冀的往往会与想法相差甚远。比如在那刻,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温柔待我如同珍宝的男人是个出色的“演员”。再比如我也从没想过,他会和闻澜订婚。 陈年旧事如烟如云,吹一吹便散开,而迷雾之后,携手而立的那两人却清晰地显现出来,也更清晰地撞击着我的心脉。钝痛如撞钟,从心上蔓延至全身。 我止不住痛哭,就像那天被程靖夕从茶楼里带出来一样,止不住颤抖。 “宋小姐。”袁北辙的声音在我哭声的衬托下显得更微弱。听他的声音似乎就在我身后,与苏荷面对面站着。 “你怎么会在这里?”苏荷质问道,不一会恍然大悟,“你在这里,就说明程靖夕也在?宋初慈,你哭成这样,就是因为程靖夕吧!” 我没有说话,但在听到“程靖夕”三个字时还是猛地停止了哭泣,如此昭然若揭的答案。 “袁北辙,你是知道我脾气的,赶紧将事情一五一十说出来。否则,等着看明天娱乐头版怎样大肆报道苏程两家的闹剧!”苏荷冷冷道,“我听说程靖夕最近准备在国外上市,若出了这个新闻,损失的是你们。” “苏小姐……” “何必为难阿辙,是我和闻澜订婚了。”程靖夕低沉的声音破空响起,我的身子僵了僵,抹了抹眼睛,转过头,看见他站在大门处。他脸上是淡得看不出的情绪,牵着一身淡蓝色长礼服的闻澜。闻澜仍旧是一贯宠辱不惊的姿态,这样看来她大概才是最适合与他站在一起的人吧。 灯光照在他们身上,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男女主角。 我算什么呢,我又是什么呢?方才我躲着袁北辙,怕他让我认清事实,可当事实从程靖夕口中说出来后,我竟像突然失去了所有悲伤的理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痛到深处便让人清醒吧。 我用力擦干脸上残存的泪水,抬头对苏荷轻声说:“别再说了,我们走吧。” 苏荷虽然爱贫又爱惹事,但可贵的在于,她永远能审时度势,知道什么时候该闹,什么时候该收敛。她捋了捋我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说:“好。”可在她却没能站起来,只能为难地说,“小慈,你不起来,我怎么走啊……” 我痛苦地说:“可能是刚才经历了一番剧烈的运动,我屁股的伤又严重了,下半身……痛得没知觉了。” “你活该!要是瘫痪了,你可千万别来找我哭!”她无语地对我翻了个白眼,四下观望了一会,喊道,“Jensen,来帮下忙。” “来了。” 话音刚落,我整个人就腾空而起,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Jensen打横抱起。事出突然,我出于本能就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这个动作,让Jensen很满意,他笑了笑,说:“放心,小慈,我不会让你掉下来的。” 苏荷说:“走,我们去医院。”她朝程靖夕的方向狠狠瞪了眼,然后往停车场走去,Jensen抱着我跟在后面。因为觉得丢脸,不想让围观群众看清我的脸,我别过头,将脸埋在了Jensen的怀里。 路过程靖夕时,他突然往前走了一步,Jensen说:“先生,请让一让。” 我微微抬起头,正对上程靖夕的视线,灯光打在他身上,他眼里的光晃动得厉害,似乎是想要说什么,张嘴之际,闻澜却突然叫了声:“阿夕。” 他一愣,蓦然收回视线,侧头对闻澜笑了笑,随后挽着她背对着人群走进大厅,大约是去继续进行被我破坏的订婚宴吧。 我望着他的背影,心上又是一阵钝痛。我已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注视着他的背影,可这一次,我想,他是真真正正地从我的世界离开了。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我算是明白了这个道理。 当医生微微拉下我的裤子时,我听见苏荷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用想,也知道情况有多惨烈。 屁股上的淤青蔓延到腰部,变得青中带紫,紫中带红,最惨的是,韧带还拉伤了。 医生将我数落了一遍,并警告我一个月内再敢做出类似于跑步这类剧烈运动,就将我绑在病床上。 作为一个医生,她实在很负责,但作为老宋的红颜知己,她实在很残忍。 这个医生,就是十多年来无论老宋贫穷,还是富裕,都无怨无悔地对我和老宋尽心照顾的王阿姨。本来,像这样重情重义的女人,老宋是该给她个名分的,但因为我的原因,老宋曾发过断子绝孙的毒誓不再娶妻,为了不让现世报落在我这个后辈身上,老宋一直没有接受她。 但王阿姨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好,在老宋去世以后,她就将那种好,加倍放在我这个心爱男人的遗孤身上。 每次苏荷看到王阿姨,都要感叹一句:“这可真是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啊。” 可让我苦恼的是,在王阿姨眼皮底下,我每天都要在她的监督下喝完一个保温桶的筒骨汤,虽然王阿姨的手艺一流,我过去也很爱喝,但每天这么喝谁也吃不消啊。 “谁扛得住我就管谁叫大爷!”我是这样和苏荷说的。 于是,第二天本该由王阿姨亲自端来的汤,就由苏荷端上来了,并且她身后还跟着Jensen。 同Jensen打了招呼后,我往门口看了几眼,说:“苏荷,你行啊,王阿姨给你支开啦?来,给我说说,用了什么招?” 她挑起一撮头发,对我抛了个媚眼:“想偷师啊,我可不告诉你。况且,你抓错了重点。” “啊?”我不解地眨眨眼。 她对Jensen抬了抬下巴,然后Jensen就在我惊愕下喝完了一桶筒骨汤,还是一口闷的。完了,睁着双碧蓝的眼睛赞叹道:“Good!小慈你怎么会不爱喝呢? 多好喝啊!” 苏荷对我挑挑眉:“准备好叫大爷啊。” 果真是话不能说得太绝。我吞了吞口水,假装被床头柜上的一只苍蝇吸引住了注意力。 接着Jensen一连喝了七天,我对他简直佩服到五体投地。 到了第八天,苏荷一进病房就把包往我床上一扔,刚好扔到了我小腹上。 我“哎哟”一声叫道:“你是看我后面伤了,索性把前面也弄伤,弄个对称是不?” 苏荷往椅子上一坐,两手插进头发里揉了揉:“我烦着呢。” 能让苏大小姐心烦的事,向来十分严重。我连忙问她:“怎么了?”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是Jensen,移民局那边说他护照出了点问题,被遣送回国了。” 我不由张大了嘴:“不是昨天还好好的吗?怎么才一天,他就被遣送回国了?” “谁知道。”她的眉皱成两座小山,“Jensen在中国待了这么多年,怎么早不出问题,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问题?本来我看你俩这几天相处得挺好的,还觉得很有戏呢,况且Jensen也说很喜欢你。” 她这么一说,我瞬间觉得Jensen被遣送回国这个事,实在太是时候了! 但表面上我还是表达了对Jensen的同情,我说:“哎,只能说这就是命吧!或许回去对他来说也是件好事。你看,现在国内模特界竞争多激烈啊,人家回到老家,说不定发展的机会更好呢。再说,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亚洲人的五官,哈哈哈。” 苏荷不可思议地瞪大眼:“为什么?!混血宝宝多好啊,根本不用考虑基因问题,父母长得再难看,宝宝都是张招蜂引蝶的脸。”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居然都上升到后代的长相上了。我被她这远大的愿景给蒙住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原来她是暗喻我会拉低宝宝的长相水平,所以才给我找个外国人拉回水平线吗?还未来得及报复,苏荷就走了。我郁闷了一个下午,把我给憋得比便秘还难受。 所以,阮文毓来得特别不赶巧,刚好撞我上完膛的枪口了。 阮文毓是踩着晚饭时间来的,当时我正在吃饭,我先是被他那红色板寸头刺瞎了眼。想起来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红发男人是我的房东后,我十分震惊,几口吞下嘴里的东西,说:“房东先生,你、你怎么来了?” 吞咽得太快,我差点被噎住,阮文毓顺手给我递了一杯水,笑道:“我看你这几天都没出现,以为你在家里出事了呢。打电话给那位兰先生后,才知道你住院了。” 我一口水差点没喷出来,抹着嘴角渗出的水,在心里琢磨,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啊。 他说:“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来看你吧?” 我摆摆手,嘻嘻哈哈地笑:“哈哈,怎么会,怎么会呢。” 他满意地点点头:“那就好。” 然后从随身带的袋子里掏出个巨大的保温桶,我现在看到保温桶就有一种被掐住脖子的感觉。我往后蹭了蹭,继续笑道:“哈哈,你不用这么客气。” “你这么说就见外了,我会难过的。”阮文毓抬眼,给了我个娇嗔的眼神,吓得我一抖,连话都忘了说。 他一边开盖一边说:“我奶奶常说,吃啥补啥,你是屁股摔了,所以……”盖子打开,一股子膻味四溢开来,我鼓起嘴捏住鼻子,阮文毓看了我一眼,从保温桶里夹起个黄色的东西,放在我碗里,笑眯眯道,“吃屁股补屁股,来,你可千万不要客气,这可是我卤了一下午的呢,一共十三颗,不要浪费。” 我瞪着碗里硕大的屁股,心想这么大的屁股,一定是鹅的无误了。还十三颗,他怎么不弄三十八颗呢?!这个阮文毓,可真是狠,这种生儿子没屁眼的诅咒他也干得出来!我现在总算明白兰西当初提醒的我那些话了。 可是,他要以为我就是个任人宰割的病人就大错特错了。 我把筷子一搁,说:“房东先生,你可真是没常识,虽然吃什么补什么,但乱吃家禽屁股会吃出病来的!别说把你带来的这一桶都给吃光了,就是吃了面前这一颗,嘿,我这屁股明早就要肿上天花板了,再住个半年都消不了。这里住院多贵啊。一天一天往医院送钱送得我心里直慌啊。我们小老百姓,得吃饭的,可不像你年纪轻轻就有房子,拿个房租整天晒肚皮都饿不死。说到这事,我要赶紧好起来,得给你交房租了。我好歹也是你半个衣食父母啊,哪个父母舍得饿儿子啊,这一点你真是欠考虑了。肯定是你天天太闲,脑子不够灵敏了,考 虑不到这个点上。来,这个鸭脑,我还没动,你试试,吃啥补啥啊。”说着,我把汤里的鸭头捞了出来,放在碗里,推到他面前。 阮文毓被我堵得一愣一愣的,脸都黑了,什么话都没说,拎起保温桶就走了。 我扯着嗓子在后面喊:“喂,你的鸭脑!” 赢了这一场嘴仗后,我接连几天心情都特别好。 王阿姨甚感欣慰,觉得我不仅身体恢复得好,心态也好,大笔一批,让我提前出了院。 出院那天,苏荷来接我,她边打电话边进病房,跟丫鬟似的一路说“是是是”,就差没点头哈腰了。我鲜少见她这样,于是她一挂电话,我就凑到她身边,头往她肩上一搭,暧昧地问:“是谁啊?” 她把我的脸一推:“还能是谁,兰西啊!你住院的这段时间,他就把我当远程遥控机隔空操作,生怕我没照顾好你。你看,你这一住院,脸都圆了一圈。我都把你照顾得这么好了,他还不满意!要不是Carry以死相逼,他早就飞回来亲自照顾你了,哪里还有心思拍戏。”想了想又说,“我们认识得久,知道你俩比白开水还纯洁,换了别人肯定觉得你俩有一腿。” 我坏笑着说:“你还真是管家婆啊,烦死了。”眼看苏荷就要扑过来揪我脸,我一边往后退一边岔开话题,“就不说别人了,你一开始不也以为我和兰西有一腿吗?” 苏荷的手在空中一顿,愣了愣道:“那都是多久的事了,小心眼。” 我一个弯身,从她手下逃出来,同她嬉笑:“我可是要记一辈子的。” 我认识苏荷那时正好十二岁,小学升初中,老宋为了让我考上重点中学,就在中考三个月前,给我报了个补习班。 那是福川广为人知的补习机构“未来之星”,它广为人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价格高,比同类型的补习机构高出整整三倍。古往今来,人们总觉得一分价钱一分货,当“未来之星”的宣传单一发,小广告一做,光是它价格不菲这一点,就足以令大家将之视为顶级补习机构。大家纷纷把孩子往里送,就跟不要钱似的。 由于优良师资,口碑又好的关系,造就了“未来之星”不可动摇的顶峰地位,成为福川有钱人家的小孩必上的课外殿堂。 其实以我家当时的经济水平来说,是没那个条件去“未来之星”的。可是老宋东借西凑,硬是咬咬牙把我送了进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因为有了额外的花费,就得在日常伙食上省,老宋自己动手揉面做馒头吃,每天给我做好一天的饭菜,就装上几个馒头,在外面跑一整天的车。 虽然我对学习的兴趣不大,但为了老宋这份心,我在补习班里特别认真。每天都是最后一个出校门,缠着随堂老师问个不休,就怕浪费了昂贵的补习费。 相比于我忙于课业,兰西反而忙于卖鸡蛋饼。 每天早上四点,当所有人都还在被窝里做着美梦时,兰西就已经骑着他用旧自行车和手推车改造的小货车,走在去农贸市场的路上。他要在六点前买好一天所需的材料,然后赶回去给他那个终日沉迷酒池的老爸做好饭菜,混好面,最后才踩着点去上学。小货车被寄放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里,每天中午、下午放学,他就会在学校门口卖鸡蛋饼。 自从我上了补习班后,老宋忙着挣钱没有空接送我,他便自告奋勇地承担起接送我的义务。每天,我上课的时候,他就在外面卖鸡蛋饼。或许是看他年纪小,路过的人们大多会动恻隐之心,纷纷光顾他的生意。但无论如何,他都会留一张鸡蛋饼给我,然后载着我一起回家。 而我同苏荷的缘分伊始,不是因为我们是补习班同班同学,而是因为鸡蛋饼。 多年后回忆起,我习惯将那称为一张鸡蛋饼引发的激情岁月。 我上了补习班大概半个月,某天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缠着老师探讨问题,而一向踩点上下课的苏荷便走出了校门。那天她家司机因为在路上遇到了碰瓷,就没来得及接她,她百无聊赖地在校门口走来走去,走着走着,就觉得有点饿了。 原本,对她苏大小姐来说,除了她家大厨做的东西外,低于五星级的饭店一律入不了她的眼,更不要说路边流动的小摊了。 所以一开始,她只是远远看着兰西的鸡蛋饼摊前的人来人往,心里鄙夷地想怎么会有人吃那样的东西,简直不可理喻。可片刻之后,她就成了那不可理喻的一员。据她后来和我说的,她那时是真的饿了,又刚巧站在风口之处,鸡蛋饼的香味朝她扑面而来。她想那么多人吃,或许那鸡蛋饼的味道真的不错,她从来没有吃过那样的东西,或许尝一尝也不是坏事,这样想着,她就走到了兰西的摊前。 “喂,给我张鸡蛋饼。” 正忙着收摊的兰西抬起头,露出礼貌的笑脸:“不好意思,鸡蛋饼卖完了。” 眼尖的苏荷看见他袋子露出的一角,正是一张鸡蛋饼。她指着那袋子问:“那不是还有吗?” 兰西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那是不卖的。” 苏荷一听,就不高兴了:“为什么不卖?你一张鸡蛋饼两块钱,那我给你十倍的钱。”说着,就开始掏钱包。 兰西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我真的不卖。” 苏荷掏钱的动作一滞,觑了眼兰西那张看似得寸进尺的脸,脾气就上来了:“嫌钱少?两百够不够?两千?” 从补习班出来的我,第一眼看到苏荷,就是这副财大气粗的模样,而兰西站在她对面,虽然腰板挺得笔直,但仍像个被欺负的小媳妇。我立马警惕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往兰西旁边一站,瞟了眼苏荷,问兰西:“怎么了?” 他摇摇头:“没事。”然后将最后一张鸡蛋饼递到我手上。 我顺势咬了一大口,苏荷瞪大眼睛,嚷嚷道:“喂,那是我的鸡蛋饼!”又指着兰西:“先来后到,你凭什么给她?” 兰西细声同她解释:“我说了不卖的。” 我大约听懂了什么,咽下嘴里的鸡蛋饼,又见苏荷那张漂亮的脸几乎要气哭了,便善意地扬了扬手里的袋子,事后苏荷告诉我说这个举动在她眼里就是挑衅。我当时说:“要不,我分你一半?” 苏荷咬着唇,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莫名其妙。”我晃晃手,又转头对兰西咧嘴笑了笑,“我们走吧。” 我和兰西就此将苏荷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一件事。兰西只是个做生意的,自然就会遇到莫名其妙的客人。 只是我们没想到,这件在我们眼里属于芝麻绿豆的小事,对从未被拒绝过的苏荷来说,就成了不得了的大事。 当初我听见苏荷包了整间搬家公司的事,就立即脑补出她把钱砸到老板脸上的场景,我并不是随便想想的,因为十二岁的苏荷就曾干过类似的事。 隔日我和兰西刚出现在“未来之星”门口,等候多时的苏荷就立马走过来,挑着眼问兰西:“你这能做多少张鸡蛋饼?” 兰西想了想,答:“大概四、五十张吧。” 苏荷把一张毛爷爷往车上一拍:“我全要了。” 我的嘴巴张得特别大:“你、你吃得下那么多?” 苏荷白了我一眼没说话,兰西沉默了一会,对我说:“小慈,上课时间要到了,你快去吧。” 看苏荷那快把我俩一人一口吞了的表情,我生怕她会对兰西做什么,便摇了摇头道:“等等再说。” “宋初慈。”兰西蹙起眉,加重语气叫了我一声。 每次他连名带姓叫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动真格了。我若要反驳,他一定会和我死磕到底。 “好啦,那有什么事你就大叫啊,我在楼上听得见。” “嗯,知道了。”他拍拍我的头,“我会给你留鸡蛋饼。” 我悻悻离开,走之前还用一种“你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就让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的目光扫了眼苏荷。 那天苏荷根本就进过教室,我心不在焉地做着笔记,课进行到一大半时,实在是忍不住,借口上厕所偷偷跑到了大楼门口。远远就眼见兰西的摊前围了一圈人,我暗叫不妙,赶紧跑了过去。 挤入人群,苏荷已经不在了,兰西低垂着头站在那里,我只能看见他的头顶,地面是被踩得乱七八糟的鸡蛋饼。 我走过去,掰过他的肩膀,凑近看才发现他的眼圈和鼻子都红红的:“发生什么事了?” 他看了我一眼,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地弄脏了,我要清理一下。”说着,他就蹲在地上开始捡踩烂的鸡蛋饼。 兰西有个让人特别头疼的怪脾气,就是出了任何事他都选择一个人承受,若他不愿意说,谁都不可能知道。他被老爸揍得鼻青脸肿,新伤添旧伤,甚至被我撞见他爸的“行凶”现场,他也只是一口咬定自己是摔的。 看现在的情况,他并不想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但永远不要忽视了群众的力量,不过淡淡问了一圈,就有个从头看到尾的阿姨告诉我说,兰西做好苏荷要的五十张鸡蛋饼后,苏荷就将那些鸡蛋饼,一个个往他身上砸,完了还跳上去踩了个遍,才满意地离开。 我一听就气到不行,虽然这鸡蛋饼她付了钱,她爱怎么处理是她的自由,但兰西看着自己辛苦做出来的鸡蛋饼被这样糟蹋,心里自然是不会好受的。 第二天去补习班,一看到苏荷我就扑了过去,又咬又抓的,和她扭打成一团。 苏荷之前从未打过架,也没有见识过我这样的乡野小泼女。所以,自然就让身经百战的我占了上风,可就算被我打得那样狼狈,她还是一副高姿态,一滴泪都没有流,只是略激动地颤着声音道:“宋初慈,你不要脸,你早恋,你和卖鸡蛋饼的生小孩!” 劝架的老师隔在我们中间,我继续往她脸上扔书,说:“卖鸡蛋饼怎么了,卖鸡蛋饼至少是自己动手挣的钱。总好过你这种伸手要钱的败家子!”说到激动处,想到兰西有多不容易,我克制不住地大哭起来。没有人知道兰西有多苦,她这种天生含金汤匙出生的人就更不会知道。 苏荷看着我,就那么愣住了。别人也愣了,他们大多都和苏荷一样,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在这个群体中本来就是个特例,他们打从心里就把我当异类看待。我和苏荷这一场大战,大家完全一边倒,全站在苏荷那边。我们打架的时候,甚至还有人打着劝架的幌子往我身上动手,所以,我伤得并不比苏荷轻。此刻,他们更是讽刺起来。 “她哭什么哭啊,真是笑死人了。” “就是啊,打人的是她啊。” “真不要脸!”此起彼伏的谩骂中,苏荷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整了整头发和衣服,又扫了眼看热闹的同学,调头就走掉了。 他们要追捧的当事人都走了,起哄的人也就慢慢散了。 我坐在地上哭累了,自己爬起来,收拾好东西去找兰西。 他一看我就大惊失色:“谁把你打成这样。” 我狠狠地抹了一把泪,说:“我摔了!” 我不敢让老宋知道我在“未来之星”和人打架了,所幸他为了给我挣学费早出晚归的,每天我睡觉时他还没回来,早上起床时他已经出们了。所以,我安然瞒了他一天。 哪知再去“未来之星”上课时,老师却将我拒之门外了。 “你在学校里打架,影响太恶劣,我们决定不再接收你。” 我往教室里扫了一眼,坐在第一排的苏荷对我扬起个胜利的微笑,我瞬间明白了,这是拜她所赐。我转过头,诚恳地问老师:“我这个月只上了十天,那剩下二十天的学费,能不能退给我。” 老师脸色一沉:“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说难听点就是我们开除你了,你们见过哪个学校开除人会退学费的?”见我还想说什么,老师连忙摆了摆手,“你赶紧走吧,我还要上课。”然后一步跨进教室,砰一声重重关上了门。 我望着门发了一会呆,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往门上一踹。其实,我踹出去那脚时,没想过我会有那么大的力气。门被踹跨了,众人被我的爆发力吓得目瞪口呆,我不得不说心里十分解气。 至于我那些学费,换个门还是绰绰有余的。我潇洒地把书包往背上一甩,大步离开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兰西见我这么早出来,刚想开口问我,我就抢先开口:“我退学了!教得这么烂,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生命,以后我都不会再来了!” 我这话唬唬别人还是可以的,但兰西是谁啊,早熟的他早就有一颗如明镜般的心,察言观色是他的初始技能,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知道我受了委屈。抬起手,覆在我头上,轻轻揉了揉,笑道:“好,我们不来了,让他们自己玩去。” 我的鼻子一酸,眼角忍不住渗出泪来。 “哎呀,好大风。”我说,借机偷偷拭去。 那天我们早早就离开“未来之星”,兰西用剩下的材料都做成鸡蛋饼给我吃,回去的路上,兰西咯吱咯吱地踩着小货车踏板,而我坐在后面一边吃一边哭。最后吃得太撑,可鸡蛋饼还有两个,本着不浪费的优良品质,等红灯的时候我跳下来将鸡蛋饼都给了路边一个蜷缩成团的流浪汉,他被一件黑色的破棉被裹着,只露出两只暗色的眼睛。我看他年纪也不是很大,和我差不了多少。想到有的人就像苏荷他们那样不愁吃穿,有的人却像我家日子过得清苦,还有的人就像这个流浪汉,受饿挨冻的,我心中感慨万千。把鸡蛋饼给了他后,我又对他 说了句:“你要好好的,要让所有看不起你的人都后悔。”其实这句话我等于说给自己听的。 流浪汉缓缓掀起眼皮,暗色的眼眸突然闪过一丝亮光。我对他笑了笑,绿灯正好亮了。我跳上车后,回头看了一眼,流浪汉一直望着我,直到看不见为止。 那时我并不知道,我这一时兴起的举动,竟成为我人生中最追悔莫及的一件事,让我在后来付出了万劫不复的代价。 在关于苏荷这件事上,我一直坚信有些缘分是天注定的。就像一株陌生的小树,你以为它只会长一节枝,但偏偏它又节外生枝。 离开“未来之星”之后,我本以为此生都不会再和苏荷有什么交集了,偏偏隔天就让我遇见她被人打劫。 她在“未来之星”门口财大气粗地掏钱时,被附近的小混混盯上了。而那天她家司机因为碰瓷的老太太又去她父亲公司闹事,所以,她落了单。正在路边考虑要不要屈尊打车回去时,一群小混混就在她面前竖起了人墙。 本来我和兰西回家是不会路过这里的,但巧就巧在一向走的那条路因为路面塌陷正在施工,我们唯有绕道而行。其中一个小混混将搜刮到的包包往后一丢,刚好丢到了路过的,坐在车后的我怀中。 我一愣,望着这个从天而降的玩意。昨天我还看见苏荷背着它呢。顺着抛物线的方向望过去,就看见筑起人墙的小混混们。我觉得事情不太乐观,于是自小有着侠女心肠的我,立马拔刀相助。 尽管我和苏荷有过过节,但侠女心肠这玩意一旦被激起就很难消退。我叫停兰西,来不及同他解释,就挥舞着苏荷的包大叫着一头扎了过去,成功地冲散人墙。只是由于冲得太用力,太忘我,一时没刹住,人墙后头的苏荷也被我扑倒了。 我们头磕头,嘴碰嘴,八点档电视剧上男女主角最常出现的定情场景,居然在我和苏荷身上发生了,关键是我俩都是女的。 我呆了,苏荷也呆了,混混们也呆了。 片刻后,我从她身上惊跳起来,拼命抹嘴,苏荷也拼命抹嘴,边抹边含糊不清道:“你、你做什么!” 她这么一说,我想起冲进来的正事,趁混混们犹在发呆,我连忙拉起她,拔腿就跑。兰西也察觉到状况了,把小货车开到路边,我把苏荷往车上一推,然后自己往上一跳,还没开口催促,兰西就默契地拼命蹬起车来。直到转了几条街,才把小混混们甩开。兰西似泄完气的气球,停车后就趴在车头上喘气。 我抚着自己的小心脏长吁了口气,望向和我贴得相近的苏荷,她脸上的表情吓了我一大跳。她苏大小姐我打从见她开始就是一副飞扬跋扈的刁蛮千金模样,可现在,她居然拉着我的手仔细看了一遍,关切地问:“你……你刚才有没有摔到哪?” 她的脸上还有我昨天的战果,几道结了疤的抓痕,嘴角也是破的,我愣了愣,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地抽回手,挠着头不自然道:“没有。” 苏荷看着我,突然就“噗嗤”一下笑开了。她笑起来时很好看,就像秋日里怒放的洋紫荆,明艳耀眼。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忆深刻。看着她笑,我突然觉得好笑,便也笑了起来,兰西扭过头来看了我们一会儿,也跟着笑起来。 月光洒在没有路灯的路面,像结了层薄霜,我们傻呵呵笑成一团,且不知道在乐什么。后来我想,那种敞开心扉没有为何的笑,大概才是最走心的。 女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前一天还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后一天,就能成为风里来雨里去的好姐妹。 初中时,她屈尊纡贵,放弃去贵族高校,和我们上了同一所普通中学,我们是十二中出了名的铁三角,那时候她那个没正经的老爹还开玩笑,说我们感情那样好,若放在古代,不如都嫁给兰西,定会相处得更和谐。 那时兰西还不是如今的偶像明星,还没有兰西这个艺名,他还叫着那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王小明。 我捂着嘴呵呵地笑,说:“我们怎么能便宜了王小明呢。”兰西和苏荷并排站着,我站在他们对面,看见苏荷虽还是副无比嫌弃她老爹的脸,但耳根子却红得像要烧起来。 我知道苏荷曾喜欢过兰西,却不知道她喜欢兰西喜欢了多久,等到她下定决心要向兰西告白时才告诉我这件事。那时属于半个文盲的她还熬了三个通宵写了篇声情并茂的情书,甚至为表诚心,她还动过要咬破手指盖个血指印的念头,最后在我胆战心惊地阻止下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捧着那封情书,像捧着颗最宝贵的少女心去找兰西,可就在那个夏日蝉鸣的午后,兰西爱上了叶笑笑。 苏荷在操场找到他,一向伶牙俐齿的她此刻却结巴起来,她说:“我、我有些话要、要和你说。” 兰西说:“什么?” 苏荷深吸了口气,还是结巴:“我、我、我……” 兰西急不可耐地打断她,说:“有什么话改天再说,现在我要去和我女朋友约会了。” 苏荷的脸一下子就白透了,兰西整颗心都在他刚交的女朋友身上,并没有发现苏荷的脸色变化,推着自行车一路小跑到操场边等候的叶笑笑旁。 叶笑笑微笑着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兰西冲她笑得比溪流还要柔情,一踩脚踏,带着叶笑笑向着阳光奔去。 苏荷站在橙光笼罩的夕阳下呆愣了许久,背对着我的肩膀颤抖得像个筛子,最后她将那封情书丢进了垃圾桶,从此,再也没有提过喜欢兰西这件事。 这么多年来,即使喝到烂醉,她也不曾吐露过这个曾经,她曾喜欢过兰西,是个只有我知,她知,和天知的秘密。 而所有秘密,都终将被时光埋葬。 虽然当年是我救了苏荷,可如今最照顾我的反而是她。 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即使我那也算不上什么恩,可苏荷却用了一个大西洋来回报我。 现在我身上的伤已经痊愈,她还是不放心,让我坐在医院大厅等着,自己却跑上跑下替我办退院手续。 我正低着头玩游戏,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座机号码。最近几天,我总是接到这种陌生来电。话筒那边没有声音,按号码回拨过去也一直没人接,这种恶作剧的电话一般都带有报复性的。这事我没和任何人说,因为我心中已有了犯案人选。最近和我有过节的,也就只有阮文毓一个了。看得出来,他是个心眼比针尖还小的人,我就陪他玩玩,反正接了他的电话,浪费的也是他的电话费。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干呕声,好奇的我抬头看去,立马愣住了。那个坐在我旁边,面色白似雪的女人不是闻澜吗? 她这个样子……我的视线下移到她肚子上,难道她怀孕了? 她和程靖夕是奉子订婚? 闻澜疲惫地缓缓抬起眼,看见我,微微一惊:“宋初慈?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今天出院。”我干涩地答。 “是了。”她漂亮的杏眼眨了眨,掏出纸巾擦了擦嘴角,“那天在酒店,你好像受了伤。”她瞥了我一眼,嘴角勾起笑意。 过去曾与她暗里明里交锋数次,我又怎么听不出她话里这个“受伤”是一语双关。 我上下打量她,视线停留在她有一下没一下抚摸腹部的手上,终究忍不住问:“你……有了?”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眼神越过我往后望去,边叫着“阿夕”边像小鸟似的飞了过去。 我就像被定海神针定在原地,如若不是闻澜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是打算装作没有看见,就这么蒙混过去的。 “阿夕,原来小慈也在这家医院呢。真是巧,市区这么多家医院,居然还是碰见了。” 我唯有机械地转过头,扯出个僵硬的笑,对程靖夕打了个招呼。想起那晚酒店门口的失态,内心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 程靖夕淡淡地看着我,连眼皮都没有抬:“出院了?” 我颔首,他也点了点头:“嗯,你……好好休息。”语罢,就揽着闻澜往另一头走去。 望着他们俩的背影,我的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滋味,但奇怪的是,即使知道闻澜怀了程靖夕的孩子,我居然没有一点想哭的冲动。那晚他们订婚,我在医院里痛得死去活来,全身的细胞和注意力也都在身上的伤口,自然也就很少去想程靖夕的事了。我告诉自己,人生的每一天都是新的,身上的伤会痊愈,心里的伤也会痊愈的。 我还爱着程靖夕,这点我并不否认。即使他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带给我那样大的伤害,这份爱,仍然一分一毫都没有少过。可走到如今这个地步,我的心态,大抵只能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还爱着,却少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 我忽然想起电影《算死草》里的一幕,陈梦吉问吕忍:“孤独用英文怎么说?” 吕忍答:“I love you.” 年少时看到这部作品分类为喜剧电影,误以为这句错误的台词只是无厘头的搞笑。 可是长大后,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句搞笑的台词,而是导演的用心良苦。 我爱你,本就是件孤独的事。 因爱而孤独,因为爱,孤守一偶。 第六章 碧空之歌 {我喜欢的人,不算最好,但也不错,看不到她的时候,还会很想她} 我和阮文毓正面交锋后,其实心里有点后悔,毕竟我和他住楼上楼下,若他要对我下什么毒手,我断然是毫无还手之力的。 好在回去时阮文毓并不在,他在门上贴了张字条,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旅游中,有事电联。苏荷一看到,立马就扯了下来,说道:“你房东是不是有病?这不是正大光明地告诉小贼,‘我家没人,欢迎光顾’吗!” 她对阮文毓的智商判定让我甚感欣慰,我掩唇笑了两声,清清嗓子道:“其实这个事,我也有些怀疑,但我住在这里,自然会多照顾一下他。帮扶弱小方面,我可是很有心得。” 毕竟,曾经的兰西也是弱小得需要我帮扶起来的。 苏荷说:“你也别帮扶什么弱小了,先帮帮你自己吧。还是搬去我家住,万一这里被小偷盯上怎么办?” “得了吧。我可不想去你家,你爹和你娘那腻歪劲儿可不是正常人受得了的,我心脏不好,又刚失恋,怕受刺激。”我不屑道。 苏荷推了我一把:“哼,谁稀罕你去。” 可经苏荷那么一说,我还是担心了起来,所幸家里没什么小偷造访过的痕迹。 但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去药店买了几瓶云南白药喷雾,可治伤可喷狼,居家旅行必备。 躺在床上休息了没多久,就收到银行发来的信用卡还款信息,我心痛地意识到,如今已经没有老宋这个强大的经济后盾,我不能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不顾温饱了,我得拼命赚钱养活自己。人家都说,从贫穷到富有容易,但从富有到贫穷太难,可像我这种贫富起落都经历过的实属少有,我真是该庆幸自己的心理素质相当高。 上网搜索应聘信息搜了一下午,终于选中了福川有名的蓝景广告公司。我把简历发过去后没多久,很快就接到了他们的电话,通知我明天一早去面试。 这可真是行大运了,放下电话我抑制不住雀跃的心情,跟兔子似的在床上蹦来蹦去,完了又折腾到夜里才开始挑选面试的套裙。彼时,床上已是和经过二次世界大战一样杂乱,我也没心思收拾,就埋在“废墟”里睡了过去。 清晨,我是被一阵隽永婉约的歌声闹醒的。梦里我正站在领奖台上领什么最佳广告奖,奖品是一张超大额支票。我在数有几个“0”时,突然跳上来一个画着大花脸的人,一边跳着一边对我翘起兰花指唱道:“正泥花时候,奈何客里,光阴虚费,望箭波无际,迎风漾日黄云委……” 那一颦一笑都是绵绵情意,完全抢了我的风头,我一心急,就醒了。 我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那是个梦。于是,我翻身准备继续睡,耳边却又是一阵歌声:“想而今,应恨墨盈笺,愁妆照水。怎得青鸾翼,飞归教见憔悴……” 我的眼睛蓦然睁大,这会儿是彻底清醒了。 这声音分明是自门外传来的…… 真给苏荷说中了? 可哪个小贼会这么有情调且高调地唱小曲?莫不是我在医院住久了,有什么东西跟着回来,我撞邪了?这一念头令我忍不住发起寒来。 我手忙脚乱地去找手机,从杂乱的衣服堆中翻找着手机,而那声音也越来越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虽说好奇害死猫,恐怖片里的炮灰大多是些出头鸟,但身临其境才知道,猫抓的心情简直比死还难受。 那声音已经靠近了门边,我一手拿着云南白药喷雾,一手搭在门把上,给自己鼓足勇气,猛然拉开了门。 “啊!”对着空气一声喝,我闭着眼乱喷一通,哪知道风一吹,浓烈的药沫全冲我来了。我不停地打喷嚏,面前忽然出现了一张煞白的脸,我的小心脏唰地跳到了嗓子眼里。 “救命啊!”想都没想,我举起手对着那张脸狂喷。 “咳咳咳,你、你,姓宋的,别、别叫了!” 这声音有些熟悉,我顿了顿,定睛仔细一看,那刺目的红头发,正是阮文毓。我瞬间就明白了,这混蛋嫌打骚扰电话不够,居然想出装鬼这招来报复我,我气不打一处来,抬脚就往他小腿上狠狠踹了过去:“你这个变态!大半夜在我家门口搞什么!” 他抱着腿一边跳一边嚷道:“我听见有人唱歌才上来的。” 我又是一愣,气焰突然小了大半:“不是你拿录音机放的?故意吓我的?” “不是啊。”他委屈道,眼睛突然看向我身后,表情突然变得惶恐起来,往后退了一大步,“宋、宋初慈,你的肩膀上有个……” “啊——”没等他说完,我一个箭步就整个跳到他身上,手脚并用地紧紧扣在他身上。 “我的腰!” “啊——” “我的耳朵!” “啊——” “宋初慈,你闭嘴!” “啊——” “是我骗你的,你肩膀上什么都没有!” “那唱歌是怎么回事!” “是我唱的。” “你少唬我,那明明是个女声!” “我会唱女声!” “……” 我终于都闭上了嘴,头向后仰,狐疑地看着他:“我不信,你……你再唱一次。” 他斜睨了我半晌,薄唇一张,方才梦里婉转的歌声就流淌了出来:“奈何客里,光阴虚费。” 我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现在信了?”他上下晃了晃眼,说,“你可不可以先合上你的嘴,从我身上下来。” 我这才发现我还挂在他身上,脸一红,连忙跳了下来,可我想了想,又抬脚往他下半身踹去:“你还是男人吗!居然来阴的。” 他这次早有防备,轻松地躲过我的攻击。 “我不是男人。”他耸耸肩,勾起嘴角,“我是个大、男、孩。” 我简直要吐血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我把牙咬得咯吱发响:“你狠!”转身就要往屋里走去,却被他一把拉住。 “干吗?想单挑?”我恶狠狠地回头瞪他,对他比了比紧握的拳头。 他笑笑:“反正你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了,不如我请你喝酒吧。” 我上下打量他一眼:“你不会是想灌醉我,然后趁机……” “打住!”他举起手在我面前画了个叉叉,“我的眼睛又没有长在脚底上。” 看我有发飙的征兆,他立马补充道:“只是有些烦心事,想找个人一起喝酒罢了。” 我默不作声地抽回手,走进屋里,一把关上门,随手拿了件外套披上,又打开门,冲正低头往楼下走的他喊:“姓阮的!说好你请的,我就不带钱了。” 他蓦然转过头来,对我咧嘴笑了笑:“好啊。” 苏荷这个没文化的小妞曾说过一句既文艺又实在的话:“人这一辈子最可悲的就是,当你想找个人喝酒时,却枉然发现身边竟没有一个朋友,那是何其之惨啊!” 今夜的阮文毓大约就是这个可悲的情况,他得有多惨才找上我这个“仇人”喝酒,而且还喝得满眼通红。我托着腮,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看着阮文毓闷头喝酒的样子,满心都是对他的怜悯。看他这种不要命的喝法,不外乎两种情况,职场失意,情场失恋。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他是后一种。 他这么喝下去会喝到胃出血吧。我到底是个善良的人,不忍心看他被送进医院,便清了清嗓子,同他找话聊:“你刚才那嗓音,真是惊艳!女人都没你厉害,你学过?” 他醉眼朦胧地看着我,点了点头:“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连我爸妈都是剧院的演员,京剧、昆曲、泰剧、川剧、越剧、黄梅戏,全占了。我呢,是取之精华。” 我撇撇嘴,都醉成这样了,还不忘夸自己。 我换了个手托腮,继续问:“你不是在门上贴了张纸条,说你去旅游了?游完了?” “嗯。”他缓缓眨着眼皮,刚才夸赞自己时的神采突然间黯了下来,“想要一起旅游的人没了,一个人玩得无聊,就回来了。”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第六感和我套话的功夫,不过两句话,就套出他在这借酒消愁的原因。自古情这一字,最伤人。我也曾为程靖夕醉过不少次,比阮文毓喝得更狼狈的时候也不在少数。我摇着头叹了声,这可怜的孩子。 “老板,再来一打啤酒。”他趴在桌上,口齿模糊地嚷嚷,然后抬起头,伸着根手指,晃着脑袋,费了好大的劲才对准我这个焦点,说道:“我头晕。”话音刚落,啪一声,他整个人趴在了桌上。 我皱了皱眉,都替他疼得慌,虽然他长得人模人样,可若长期这样摔下去,保不准会摔成灰太狼那张长期受平底锅摧残的脸。 “喂?阮文毓?”推了推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在从他衣服里摸到了钱包,不然我可真要体会一次喝霸王酒的感觉了。 老板正巧把他晕过去前叫的酒搬上来,我说:“老板这酒我们喝不了了,能退不?” 老板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那哪成,都给开口了。” 我只好付了钱,付完后又将钱包重新塞回阮文毓的上衣口袋里。 看着那一打十二瓶酒,我觉得很愁,虽然花的不是我的钱,可我现在就是个穷光蛋,实在见不得浪费。于是,我视死如归地挽起袖子,决定喝光最后一滴。 还没喝到一半,面前的一切都模糊了起来,看什么都是一团絮。 我趁着还清醒,用力踢了阮文毓一脚,本来想踢醒他的,没想到没把握好力气,一脚就把他给踢到桌下去了。他吃痛地叫了两声,头一歪又晕了过去,任我如何折腾都醒不来。我心里琢磨着,两个人一起喝倒,总好过我要死要活地将他背回去吧?这样横竖睡大街也有个伴了。 于是,我就大喝起来,脑子就像灌了一堆鸭绒,轻飘飘的,意识也渐行渐远。不得不说,这样的感觉很棒。难怪古往今来,文人骚客都好酒,还造出“飘飘欲仙”这样的词。 真是妙哉,妙哉。 不知飘了多久,迎面来的风有些冷,我瑟缩了一下。睁开朦胧的眼,我感觉自己似乎在腾空移动,模模糊糊地以为自己是只没有翅膀的麻雀学会了飞翔。这个发现让我兴奋不已,挥舞着爪子嚷:“我要飞、飞得更高!” 高亢的尾音还未结束,就有个低沉的声音加了进来。 “安静。” 我一愣,这声音很耳熟,像在哪里听过,却一时想不起来。我低下头,虽然视线还是模糊不清,但我知道自己是趴在一个人的背上,原来我并没有学会飞。 我沮丧地叹了口气。 “叹什么气?”背着我的人问。 “这么久了,我还不会飞啊,真是丢尽麻雀界的脸。”我忍不住又叹了声。 背着我的人忍不住笑了声。 “麻雀界?”想想又笑得更大声,“你是只麻雀?” “对呀。”我重重点了点头,下巴掠过他柔软的头发,痒痒的,却很舒服,我伸手挑了一小撮放在手里慢慢摩挲,“曾经我也是个人,和你一样呢。” “哦,那后来怎么变成鸟了?” 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我的眼前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虽然看不清他的样子,但光看着那个轮廓,我就感到一种悲怆的感觉,心里拔凉拔凉的,像刮起了龙卷风。 “怎么了?”背着我的人察觉到我的沉默,微微停下步子。 我说:“我想到一个人。” “什么人?” 我略微有些不好意思:“我以前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人。” “哦,他长得什么样?” 我嘿嘿笑了声:“记不清了,但是很好看就是啦。” 背着我的人将我往上抱了抱,继续往前走:“看来你做人的时候很肤浅。” “乱讲。”我抗议地握起小爪子,“人不都是喜欢好看的吗,难道你不喜欢?” 他想了想,斟酌道:“你这么一说,也可能是。” 我来了兴致,往前趴了点:“你也有喜欢的人?好看吗?” 他点点头,嗓音温柔地说:“不算最好的,但也不错,看久了,看不到的时候,还会很想她。你在麻雀界也长得不错,不然我也不会捡起你。” 他这样夸我,我觉得很开心,讨好般埋在他浓密的头发里蹭了蹭,他身上淡淡的檀香味很好闻,让我觉得熟悉,我很喜欢。他温柔地笑了两声,似乎很满意我这个动作。 过了会儿,他又问:“你……喜欢那个人,后来呢,还喜欢吗?” 我望着模糊的月亮想了想:“嗯,后来,我就喜欢得死掉了,变成了一只鸟。” 心里的龙卷风忽然席卷而来,我顿了顿,继续道:“他应该是让我很伤心的吧,我现在变成鸟,喝了孟婆汤,可想到他心里都还会难过,以前为人时更难过。我想我死掉的时候,或许会不再喜欢他了吧。” 身下的人猛然停住,或者是我的错觉,托着我的手竟有些颤抖。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的语气有些疲惫,“只是觉得让你这样伤心的人,实在不该,我若见到他,会帮你骂他的。” “还要打两拳。”我连忙补充。 他点点头,往前走:“嗯,要打很多拳。” 我小声补充:“打轻一点哟。” 他一愣,继而又宠溺地笑了。 他这么一走一停的,我觉得头又点晕,也很困,望了望远方模糊的灯光,我靠在他肩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好困,等下你找个暖和的地方,放下我就可以了。先生,你真是个好人,等我会飞了,我会找到你,去谢……” 话还没说完,倾闸的睡意席卷而来,我抵挡不住,沉沉睡去。梦中,我躺在荆棘堆里,有一双手稳稳拖着我,模糊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我努力去听,却听得不清。 “对不起,可你要走得慢一点,再等我一会,我会追上你。” “你要快点哦。” “嗯,我会马不停蹄地,跑着去追。” 声音从我左边耳朵恍惚进去,又从右边耳朵溢出来,飘飘渺渺,散得没有一丝踪迹。 宿醉之后是剧烈的头痛,我觉得脑袋炸开般疼痛,更像坐了一夜的过山车,全身散架似的。 我翻了个身,摸了半天才摸出手机,看清屏幕上的数字后,我沉默了一下,然后猛地跳了起来。 虽然是宿醉,但我还记得早上八点要面试这回事。 可是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就是再人性化的公司也不可能搭理一个放了六个小时鸽子的人吧? 我懊恼地叹了一口气,都怪阮文毓那浑蛋,我上辈子一定欠了他五百万。 嗡嗡嗡。 手机忽然震了起来,我瞥了眼屏幕,正是我上辈子的“债主”——阮文毓。 我没好气地接起,恶狠狠地“喂”了声。 “姓宋的!你这个没良心的,居然把我丢在大街上!”他一副想吼我却又刻意压低声音不想让人听见的样子,“你快来接我。” “你误了我的面试,我都还没喷你!你现在居然让我去接你,你是我大爷啊?凭什么!”啪一下挂了电话,我一个后仰躺下,反正面试都黄了,不如继续睡下去。 如果那扰人清梦的电话可以消停一下就好了。 坚持了一会,我终于忍不住,接了电话,还没说话,那边就说道:“我衣服被人扒光了……”阮文毓的声音低如蚊吶。 我把这话在脑里过了一下,一下喷笑了出来:“哈哈哈,你被那啥了?阮文毓,我对你深表同情和遗憾,真心的!” 他沉默了一会,还是那种低低的声音:“我感受到你的真心了,现在,你可以带着衣服来接我了吧?” “可以,可以,我马不停蹄地赶去。” 挂了电话,我忽然觉得方才那句话有些耳熟,好像不久前才在哪里听过。只是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想到在哪里听过,我估摸着可能是过去看的电视剧太多,记忆错乱了吧。 没见到阮文毓前,我以为他所说的被扒光,会光得很彻底,连内裤都没有的。为此,我还特意戴了副墨镜,虽然这并不能阻挡视野,但至少能给阮文毓心理上一个安慰。如此为他着想,我可真是个善良的人啊。 来到昨天酒吧附近不远的天桥底,我在那站了好一会儿,都没瞧见阮文毓,正要打电话时,眼风里就扫到一旁的矮木丛里耀眼的一抹红。 我连忙收起手机朝他走去,喊道:“喂,阮文毓。” 一抹红掉了个头,露出阮文毓充满哀怨的五官,他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小声点,你想把人都喊过来啊。”又对我招招手,“过来我这边。” 虽然极其不愿意钻进那堆矮木丛,但所谓“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既然来都来了,再顺一下他的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吧。 折腾了许久,我终于来到阮文毓身边,和他面对面蹲在一簇小树团下。 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还好,他还留有一件背心和内裤。 我把衣服递给他,忍住抽搐的嘴角,不自在地咳了声,说道:“被谁扒的?大冬天的,这么狠心,你居然没被冻死,真是应了那句话,祸害遗千年。” 他瞪了我一眼,边扣扣子,边道:“估计是流浪汉之类的,他扒走我的衣服和钱包,然后往我身上盖了堆报纸,不然,你可真要去停尸房领我了。” 我对他投去同情的目光。 他拉上裤子拉链,长长吁了口气,咬牙啐了声:“别给我逮到那孙子,否则我决不放过他!” 我心想,别说你没瞧见人家长啥模样了,就是看见了,天下流浪汉那么多,想找出来又岂是容易事。 我们从矮木丛里先后走了出来,有过路人暧昧地盯着我俩看,估计是误会了什么。我心中不禁哀号,我的一世清白啊。 我唯有踩阮文毓一脚泄愤,他杀猪般惨叫了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说道:“你干吗!” “Sorry,脚滑了。”我一抬眼就看见阮文毓头上还插着几根枯叶,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假装没看到,伸手去拦出租车。 坐在出租车内,阮文毓终于记起要同我讨说法这件事:“你太不够意思了,居然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我连忙否认道:“我也喝醉了。要不是为了不浪费你的钱,我才不会喝那一打酒呢。” “那你怎么回家的?”阮文毓问,“你醒过来不是在家里吗?” 我一愣,歪着脑袋仔细想了一下,最后的记忆貌似是在想什么飘飘欲仙之类的,好像还做了个主角是鸟的梦,但是怎么回到家的,我完全想不起来。 “我也不大清楚,大概是我醉糊涂了,靠着潜意识回家的。”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个解释合情合理。 “看你的样子,也不是长得特别安全的那种,还算有点小姿色。”阮文毓中肯地点评了两句,叹道,“你真是运气好,路上也没碰到什么坏人,就这么安全到家了。” 我笑道:“你也运气好啊,只是被偷了衣服,没有失身。” “听你这口气好像多希望看到我失身似的。”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被戳穿心思的我连忙转移话题,指着他手机问:“真奇怪,为啥那流浪汉光偷你衣服和钱包,不偷你手机呢?” 阮文毓沉默了一下,认真地说:“他可能嫌弃我用的不是iPhone吧。” “噗!” 有个不知名号的先人说过,出入过酒场的都是哥们,我和阮文毓一醉泯恩仇,我不计较他故意用夜半歌声吓我,他也决定放下我叫错他名字那档子芝麻绿豆大的事。 知道我错过面试后,阮文毓毫无在意地说:“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我有个哥们也是在广告公司的,他们那边正好缺人,你要是愿意去上班,也就一通电话的事情。虽说他们是刚起步的新公司,但我那哥们做事有板有眼,前途无量,跟着他混总没错。” 我琢磨了一下,大公司故然好,但多数都勾心斗角整个宫斗戏似的,以我这性子,要么安心做一辈子的端茶丫鬟,否则最后必然是被赐十丈红的下场。相比较之下,小公司却完全不一样。一切什么都是新的,陪着公司一起成长到最后,公司做起来了,你就是元老,就是功臣。 这么一权衡下来,我就承了阮文毓的好意。 可就在我和阮文毓去他哥们的公司那天,我居然又接到了蓝景广告公司的电话,那边有个中年大叔用一副跟我已经认识了百八年的口气说:“小宋啊,什么时候有空,来面试一下呀。” 我说:“我不是错过面试了吗?” “哎呀,这个面试的时间,可以很人性化的。什么叫人性化呢,就是根据人的需要随时调整,你说对不对呀?” 我打了个寒颤,将手机一会拿远一会拿近,故意喊道:“喂?你说什么?啊,我这边信号不好,听不见,喂?” 挂了电话后,我越想越觉得蹊跷,对方不会是看了我照片后,对我起了什么邪念吧? 我果断将来电号码加入了手机黑名单。 后来我把这一经历讲给阮文毓听,他立刻表示是我想多了,他说:“蓝景广告公司是什么地方?盘丝洞!你知道啥是盘丝洞么?全是妖精啊,里面的小姑娘各个打扮得跟模特似的,就是保洁大妈都穿东大门爆款。你想,沐浴在那种环境下的人,会对你照得和二百五似的证件照起糊涂心思?” 我却死要面子地说:“万一人家吃惯了山珍海味,想要换道清粥小菜尝尝呢?” 阮文毓扶扶他那副没有镜片的眼镜,看都没看我一下,冷哼道:“清粥小菜和隔夜饭是两码事。” 聋子也听得出他说我是隔夜饭,我气得真想往他那张小白脸上添点颜色,可看在他在开车的份上,为了我自身的安全,我还是忍住当场灭了他的冲动。 车开到一栋设计诡异的两层小楼前停下来,我和阮文毓走下车,立马就有一个饱受日晒雨淋的黑瘦小哥跑了过来,他穿得十分朴素,我还以为是泊车小弟呢,于是我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这栋建筑上。 建筑的墙面是五颜六色的喷绘,要是喷成彩虹那样的,也算是幢别具匠心的房子,可这颜色抹得毫无章法,乱成这样,也真是有创意。 最可笑的是它上面有金色的“大鹏广告”四个字,烫金字本就俗不可耐,竟还在“鹏”字上雕了只鸡,我一下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来。我拽了拽阮文毓道:“你看,上面雕了只鸡,哈哈哈。”我笑到眼泪都出来了,笑着笑着忽然惊觉这么好笑的事,阮文毓居然毫无反应。我觉得有些不太对劲,抬头看去时,发现阮文毓一脸挂不住的表情,身边那泊车小弟黝黑的脸显得更黑了。 泊车小弟一开口,幽怨之气就扑面而来:“那不是鸡,是大鹏,展翅的大鹏。” 我大惊失色:“难道那不是只快要下蛋的母鸡?!” 泊车小弟都要哭出来了,见我还要说下去,阮文毓使劲拉了我一下,咬牙切齿道:“宋初慈,这是李大鹏。”他指了指“泊车小弟”。 我差点摔到地上,立马就笑不出来了,来之前阮文毓跟我说过他哥们儿的名字,就叫李大鹏。这太让我震惊了,我以为搞广告公司的,不斯文雅痞,就是留长发的胡渣男,怎么也得有一点艺术家的气质,可万没想到竟是个“泊车小弟”呢?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可我当面嘲笑未来老板的设计,这不是欠揍吗?我恨不得把刚才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给吞回去。 我连忙一个大鞠躬,握住李大鹏的手:“李总,我刚才和您开玩笑的。那怎么像鸡呢,鸡能长那样吗?!不管母鸡公鸡,都长不成那样威武的大鹏啊,更何况还是西游记里佛主座下那只大金鹏。”说完这话我觉得我好虚伪,心里都忍不住唾弃起自己。 我每说一次鸡,李大鹏的嘴角就抽一次筋,一番奉承完后,他脸部表情已经僵硬无比了。难得他还能强颜欢笑,扯出个跟几百年没吃饱饭似的苦笑:“看来宋小姐很幽默呢。” 阮文毓立马打圆场道:“外面风大,我们进去说。” 进了房间,我才感受到艺术家的氛围——乱到不堪入目。员工的桌子跟经历过龙卷风一样,广告纸、颜料到处都有,最惊悚的是,一张桌上还躺了个人。 我们艰难地越过这些“障碍”来到总裁办公室,李大鹏热情地问我:“宋小姐喝咖啡还是茶?” 我连忙说:“咖啡!”刚才走过来时,我看见外面一人挖挖鼻子又把手伸进茶盒里倒茶叶来着,我顿时一阵恶寒。 李大鹏冲外面喊了声:“安杰拉,一杯茶,两杯咖啡。”转身把堆在沙发上的材料一手肘抹开,“宋小姐,请坐。” 我坐直身子,说:“李总你别客气,叫我小宋就行了。” “好,我以后就叫你小宋了。”然后李大鹏又转头对阮文毓说,“阿毓亲自打了招呼的人,就是我亲妹妹,你喊我大鹏哥就行了。” 于是,我乖巧地叫了声:“大鹏哥。” 此时,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进来,端着个盘子,刚听见我这一声娇柔的“大鹏哥”,本来没啥光的眼睛立马雪亮了起来,往我和李大鹏身上暧昧地来回扫视。 李大鹏指了指桌上:“放在这就可以了。来,认识下,这位是宋初慈,我们的新成员,小宋,这是安杰拉。” 我再一次差点摔下沙发,方才李大鹏喊“安杰拉”时,我以为那是一个娇小美艳的姑娘呢,凭什么这五大三粗的大汉叫安杰拉?! 安杰拉朝我伸出手,我连忙回握。他给我们放咖啡和茶,动作尽显汉子的不拘,手都伸杯口里了,完了李大鹏还热情地对我说:“小宋,快尝尝,我们安杰拉冲的咖啡可是一绝,保准你喝了再也不会想去星巴克送钱。” 在三个人的注目礼下,我只有内心泪奔面带微笑地喝了口。 好在李大鹏给我开的工资和福利都不错,不然以那吓死人的第一印象,我肯定早跑了。 我和阮文毓从办公室出来时,刚才还一片死气沉沉的人全都活了过来,纷纷对我投以暧昧的目光,我打了个哆嗦,拉着阮文毓赶紧走掉。 上了一个月班后,我就庆幸自己当初没有跑掉。公司里的人虽然毫无做广告的气质,但各个都很能闹,尤其在交作品的前几日,更会变身愤世嫉俗,把自己不当人往死里糟蹋的小愤青。 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很不巧正是他们交作品的前几日。 或许是我当时那声“大鹏哥”把安杰拉给震慑住了,他一直以为我是他未来老板娘呢,对我特别献殷勤,后来知道李大鹏只是为了给朋友卖个人情才聘请我后,他就把我当丫鬟般使了。动不动就是“小宋,去给爷复印资料”,或者是“小宋去给大爷我冲杯咖啡”。 他也只是嘴上讨个痛快,平时对我还是很照顾的,知道我是新人,总会给我的工作查漏补缺,我做不出事,他就加个班顺便帮我做了。所以,他使唤我时,我还是没意见的,当还人情了。 可有一次,他这么使唤我时,刚巧被李大鹏撞见了。 李大鹏把他拎去办公室,啪一声关上了门。 十五分钟后,安杰拉黑着脸出来,往座位上埋头一坐,就不动了。我凑过去,问他:“我们李总把大爷您给咋啦?” 他幽怨地瞥我一眼,道:“我现在知道了,老板娘是李总卖人情的那个朋友。” 阮文毓?这不瞎扯淡么! 我当他是被李大鹏骂了,心里不痛快故意抹黑李大鹏。直到经历那一件事,连我也开始怀疑阮文毓和李大鹏是不是那种关系了。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我在家里晾衣服时,阮文毓捧着瓜子上来串门,他忽然凑近我,盯着我的嘴,出神地看着。 搞得我小心脏砰砰跳,以为阳光过于明媚把我照成绝代佳人,我正考虑要从哪个方向给他一个大耳刮子时,阮文毓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个护唇膏递给我,说教道:“你看看你,这个干纹,这个唇色,粗糙得和我脚底板一样了。看到你这个样子,谁会有想吻你的冲动?” 他又不忍地撇撇嘴,噔噔噔地跑下楼了,过了一会儿,又噔噔噔地跑上来,抱着一个小箱子,往我面前一放,道:“我这里各种功效的唇膏都有,现在市面上那种几合一的唇膏其实没什么效果,有针对性的才好。我想想啊,你得先用最基础的……” 我站在那里,瞪着一箱子的护唇膏就愣住了。 她可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和一个男人探讨护肤品啊!难道阮文毓他…… 本来他长得就过于清秀,眉目特柔和,和粗狂的李大鹏站一块,怎么看怎么和谐啊。这下我对他与李大鹏的关系,更想入非非了。 真没想到阮文毓是个理想的男闺蜜,我对他忽然就有了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态度也亲热了起来。经常做了菜喊他一起吃,周末苏荷没空陪我,我就叫他和我一起去逛商城。 某天下了大雪的午后,出行不便,我俩在院子里搭了个小台子,阮文毓搬出张茶桌给我煮梅花茶,梅花是现摘的,配上他私藏的茶特别好喝。 我靠在小躺椅里,抱着小暖炉,饮着小茶,觉得小日子可真是美好,然后就有点乐不思蜀了,望着白雪红梅的美景,我问阮文毓:“有件事,我好奇很久了,不知道该不该问。” 阮文毓给我斟满茶:“你且说来听听。” 我就不耻下问:“这个院子里,明明种的是梅树,为啥不叫梅园,要叫梨园呢?” 阮文毓震惊地瞪着我,啪一声放下茶壶,转身就走进屋里去了。 他气得真是莫名其妙,我立马手机查了一下,这才知道“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源于唐玄宗时期。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有些人在习惯上仍把剧团称为“梨园”,称戏曲演员为“梨园子弟”,把几代人从事戏曲艺术的家庭称为“梨园世家”,戏剧界称为“梨园界”等等。 阮文毓他家是名符其实的梨园世家,所以,将住的地方称为“梨园”确实很应景。 而这个典故,但凡是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我居然不知,也难怪阮文毓会对我露出那副“离这个白痴远点,否则跟站一起久了会拉低智商”的表情了。 我正要去找阮文毓为自己的智商伸冤,手机却响了,低头一看,又是陌生的座机号。我立马就来了气,心想这阮文毓还真小气,我按下接听,“喂”字刚从口中吐出,就眼睁睁地看着阮文毓端着盘切好的水果从屋里出来了。当时我就愣住了,因为我分明听到电话那头的喘息声。 “看到我有必要这么惊讶吗,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阮文毓鄙夷地嘲笑我。 我愣住了,而就这么一愣神,电话那边没了声音,传来一阵嘟嘟声。 “怎么了?”阮文毓问我。 我机械地拿下手机,看了眼屏幕上那个陌生号码的未接来电,又看了眼阮文毓,摇了摇头:“没事。” 不是他,那那个一直给我打骚扰电话会是谁呢? 我的心跳的厉害,像是有什么事将要发生预兆。 第七章 琉璃之远 {最重的报复,就是你以为那些值得回忆的深情厚谊,其实都是虚情假意。} 我十岁前,还住在潮云巷。有一次过年前夕,老宋因为送一个孕妇去医院,一路上闯了五六个红灯,最后被罚了两万天价,而且不交钱就拿不回车。车是老宋东借西凑才赎回来的,欠的钱这些年也还得差不多了。当初为了拿回车,老宋不得不将身上所有积蓄拿去交罚款。但去拿车时,有关人员却说快过年了,办手续的人回老家了,只能等过完年再来拿了。 所以,到了过年的时候,老宋全身上下就只剩八块七毛钱了。 老宋买了两块钱五斤的面,一块钱的青菜,又去肉摊上用五块钱买了十斤人家不要的肉皮,剩下七毛钱给我买了一小袋麦芽糖。 老宋好烟,因为没钱,就暂时断了烟。烟瘾犯了实在难受时,老宋就生个小炭炉子,把肉皮串在上面烤,烤得揪成一片后,肉皮松软好吃,一片能嚼很久。 我和老宋就坐在小炭炉前,一人抱着碗青菜肉皮面,看春晚。 放广告的间隙,老宋去洗碗,我去上厕所,那时候不像现在,家家都有独立厕所,整个潮云巷,就只有巷子尾的一个公共厕所,屋顶还是破的。 雪下的特别大,也特别冷,我几乎是跑着去,五颜六色的烟火映得雪地特美,我蹲在厕所里,望着飞雪盘旋间的烟火,听着遥远的欢呼声夹杂着鞭炮声,其实心里是很羡慕的。因为家里条件不充裕,也只能看着其他小孩玩烟火。 从厕所出来时,刚才光着屁股上厕所时已经习惯了外边的寒气,所以我放慢了脚步,也就因此注意到了巷子前的道里铺着一身细雪的颤抖身影。 不用细看,我都知道那是兰西,更不用想大过年的,他一个人待在外面,一定又是被他爸赶出来了。 走近看时,我听见他在小声啜泣,他察觉到动静,候迅速抹了把脸,对我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的左眼乌青泛着血丝,眯成一条缝,嘴角也破了一大块,脸上的巴掌印红彤彤的,有些滑稽。 我看见他鞋子都没穿,光着脚丫踩在雪地里,心里是说不出的难受。 我带他回家,老宋一看他的样子,也心疼得不行,连忙去给他烧热水,又从箱里翻出我的衣服,给兰西换下被雪透湿的衣服。兰西因为营养不良偏瘦,我的衣服他着正好合身,我俩穿着相似的衣服,坐在一块儿跟姐妹似的。老宋给他洗脚的时候,我才看见他的脚被冻裂了好几道口子,脓血结了好几块,他难为情地瑟缩了一下,说要自己来洗。 老宋红着眼说:“今天你就是我儿子,老爸给自己儿子洗脚,是天经地义。” 听老宋的声音都要哭出来了,兰西便不再挣扎,他低着头,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一直在抽泣。 我知道老宋也在默默流泪,给兰西洗完脚,老宋又去下了一碗面。兰西可能是饿疯了,胡乱扒了几口就吃完了。 那天晚上兰西留在我家过夜,半夜竟发起了高烧,冰天雪地里,老宋背着他去医院,直到天快亮才回来。打了吊针的兰西虽然好了些,但还是很虚弱,老宋就让他暂时住在家里,嘱咐我及时给兰西换敷在额头上的湿毛巾,转眼他就出门了。 中午的时候,老宋回来了,满面风霜,嘴唇冻得发白,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个大袋子,里面有烧鸡、酱肘子、红糖、小米,还有鸡蛋。老宋给我和兰西做了顿丰盛的大餐,看我们狼吞虎咽的样子,老宋咧着嘴在笑,自己却没吃几口。 兰西在我家待了五天,他父亲一次都没来找过他。走的时候,兰西红着眼拉过老宋的手,轻轻叫了声“宋爸爸”。老宋一边应着一边笑得跟朵花似的。 后来我听老宋和王阿姨吵架时才知道,我和兰西那一顿大餐,是老宋去变卖了金饰换来的。我一直没把这事告诉兰西,他若是知道了,也许会很内疚吧。 如今想起这一茬,我就越发难受。 因为这是第一个,没有老宋的团圆年。 我是那样的不习惯。 公司宣布放年假时,整个办公室都沸腾了,只有我耸拉着脸干笑了几声。 下班的时候我在座位上磨蹭了许久,为了避开人潮向我问东问西。好不容易等人都走光了,我准备去锁大门,而本该已经离开的安杰拉突然冒了出来,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拍着胸口说:“你干嘛呢!” 安杰拉摸摸鼻子,干咳了一声:“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年假有没有空?我家离福川比较近,清水村,虽然是乡下,但你放心,绝对没有电视上那些偏远山村那么恐怖。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可以跟我过去一起玩。” 我顿时心里暖暖的,感动得一塌糊涂,别看安杰拉是一介粗人,但谁能想到他竟看出我的低落,我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以貌取人了。 见我半天没回答,安杰拉拍手道:“看看我说的都是些啥呢,过年嘛,你当然会早有打算,我……” “我想去。”我连忙打断他。 “真的?”他立马眉开眼笑,“那就这么说定了,我联系好车,再打电话给你。” 后来我才知道安杰拉不知从哪得知我的微博,偷偷关注了,知道我无父无母的事后,猜想我过年必定会一个人孤零零。 可是他预料错了,一听到我要去乡下过年,从没去过乡下的苏荷立马就两眼放光了,硬要跟我一起去。而就在二十八号那天晚上,本该在苏梅岛拍戏的兰西也突然回来了。他同Carry请了假,特意赶回来陪我过年。他这么诚心的想要给我一个惊喜,我也不好把他晾在福川,便邀请他加入清水村过年的团队里。 二十九号一大早,当我们一行三人出现在约定好的地点时,安杰拉的表情顿时呆了。我难为情地试探道:“要是不方便的话,我们还是不去了吧?” 苏荷立马踩了我一脚,天啊,她穿的可是高跟靴啊,我疼得脸都扭曲了。 估计是我扭曲的表情吓到了安杰拉,他连忙一拉小面包的车门,说:“不麻烦,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小慈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人多才热闹,哈哈哈。” 我听得心里一颤,他不是一直喊我“小宋”吗?什么时候也开始叫我“小慈”了? 小车在柏油路上开起来,从车窗看出去,许多带着红袖章小红帽的人在路边扫雪。今年雪下得特别大,比往年都要大,据说是五十年难得一遇的大雪。新闻上天天都是受灾专题,我们这一代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什么“五十年不遇的大雪”、“八十年不遇的大水”、“一百年不遇都地震”都给赶上了,多丰富的人生阅历啊,将来给孙辈们讲故事,开口就可以来这么一段开场白:“那可是一场五十年不遇的大雪啊……” 我在幻想给孙辈们讲故事的时候睡着了,昨晚和兰西秉烛夜谈聊得太晚,他跟我说了许多娱乐圈的八卦,我听得可兴奋了,后半夜睡不着,折腾了许久,早上差点起不来。 车子忽然一个急刹车,我整个人飞了出去,头撞到前座后背,发出“哎哟”一声惨叫。 苏荷扶着我问:“怎么了?” 安杰拉回头道:“追尾了。”然后就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一听“追尾”,我就彻底醒了,跟着苏荷跳了下车。车子堵在了一条特别窄的乡间小路上,而停在我们车前的是一辆黑色宾利,它撞上了路边一棵树,车尾撞凹进去了一大块,保险杠也掉了。 我当时一拍额头,心想完蛋了,安杰拉怎么这么瞎,追什么不好追一辆宾利?!就是把自己栽雪坑里,也不能栽宾利上啊!就这惨烈程度来看,这下有他赔的了。 苏荷轻啧了两声,摸着下巴说:“咦,这车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还没说话,宾利的驾驶座就走下了一个人,我定睛一看,傻眼了:“阿辙?!” “宋小姐!”袁北辙一见我就笑,一点都不像被追尾的受害者,宾利后座的门被推开,下一秒,穿着驼色长风衣的程靖夕从里面钻了出来。 苏荷这下脸色都不好了。 程靖夕直接无视她,淡淡扫了我一眼,对袁北辙道:“去看看车。” 安杰拉连忙上前递去一根烟,说:“真对不起啊,兄弟,路太滑,我刹车了,结果还是撞过去了。” 他一递烟我就想完了,程靖夕一向不抽烟,也讨厌别人给他递烟。我曾见过无数次,每逢别人给他递烟,他都能用那双看不出情绪的眼把人瞪得自动缩回手去,然后有求于他的人肯定就没戏了。 所以当我看见程靖夕接过烟,并放到外套口袋里时,我整个人都傻掉了,而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我震惊得差点摔在地上。 他说:“没事,也是因为我们先急刹车,你才撞上来的。” “程靖夕终于肯吃药了?”苏荷凑我耳边问。 不止苏荷,兰西都震惊了,跟我来了个“难以置信”的对视。 只是我很快就想明白了。上大学时,我追程靖夕那会儿,为了能揣摩透男神的心意,去听过一个关于男性心理学的讲座,那个其貌不扬的教授说,男人性情一般会有两个大转变期,一个是青春期,另一个是当了爸爸以后。 几个月前,在医院与他和闻澜的偶遇,我还历历在目,而程靖夕此刻正处于这第二个转变期,想想他现在的转变,其实也没什么稀奇。 只是,想到程靖夕的转变是因为别人,我内心还是免不了刺痛了一下。 当然了,闻澜怀孕这事我也没告诉苏荷和兰西。过去我被闻澜欺压成那样,最后她不仅没得到一点报应,还成功上位,怀了孩子。也幸亏我是个当事人,息事宁人才是我最想看见的,要换做局外人的话,但凡是知道点内情的都想上去给她两个耳刮子,再叹一声“老天没眼”。 检查完车况的袁北撤从车厢冒出个头来,皱着眉说:“程先生,发动机撞坏了,走不了了。” 程靖夕蹙眉:“和那边说好的时间是几点?” 袁北辙说:“下午三点。” 程靖夕抬起手腕看了眼,眉头皱得更深。 安杰拉平时在公司察言观色惯了,看出程靖夕这一皱眉的玄机,立马凑上去问:“兄弟赶着去哪里?” “去江州呢,有个会议。”袁北辙从车厢处走过来,又挠着头道,“这下怎么办呢,喊人来接车估计赶不上了,可这荒郊野岭的,别说车少,就是拦下来也没人愿意帮这个忙。” 不待我开口插话,安杰拉就抢先道:“兄弟,你看这样成么?刚好我家在清水村,离江州也不远,我可以送你过去。但这也快到中午了,我得先把朋友们送回家。我看你们和小慈也都认识,不如先上我家吃个午饭,然后我再送你们去江洲?” 苏荷小声冷哼:“程靖夕会让他尊贵的屁股沾上这种小面包车?” 我望了眼安杰拉开来的面包车,估计是平时拿来装广告油漆的,又脏又破,换作以前,程靖夕宁愿走路都不会坐的。但今时不同往日了,程靖夕竟在众目睽睽下点了点头:“那麻烦你了。”又对袁北辙道,“打电话叫人来拖车。” 说完他就径直往车里钻,坐到了最后一排,他这个动作惊醒了石化中的苏荷和兰西,苏荷反应过来后,身手矫健地窜到副驾驶座,“砰”一声关上车门,一副“任你千军万马都攻不下座位”的架势。 这边我还没反应过来呢,那边兰西也窜进后座唯一的两人座位上,我正要往他旁边身边的空位坐,袁北辙突然一个箭步上了后座,然后坐在了兰西旁边,那速度,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我看了看全车唯一仅剩的座位——程靖夕身旁的椅子。程靖夕依旧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我转头对袁北辙笑了笑:“阿辙,我们能不能换个座位?” 袁北辙一脸抱歉地说:“宋小姐,真的很抱歉,我刚才被撞得头有些晕,坐后排太颠簸了,我怕我会晕车吐出来。” 再望一眼兰西,他直接闭上眼装睡,我顿时无语。只有硬着头皮钻到后座,好在后座是三人座,我和程靖夕还能保持一张座位的距离。 所有人都坐定后,车又发动起来,我跟着车一边晃一边想,程靖夕做人做到这份上也够失败的,兰西和苏荷都不愿坐在他身旁,虽然他们这个不愿意绝大部分原因在于我。 不过,我估计程靖夕是真的不习惯坐面包车,车子还没开出一段距离,我就瞧见他那张俊脸白了一片,手紧紧抓着车把手,紧抿着唇,身子绷得老直。 看他那样,说实话我还是很心疼的,几乎想伸手过去给他抚胸口顺气了。可手刚一从口袋里拿出来,还是拐了个弯伸进包里,翻出袋九制柚子皮,放到我俩中间的空座位上,轻轻叫了声:“吃这个会好一些。” 程靖夕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动作如同电影的慢镜头,然后他又望向那袋柚子皮,手覆上去摩挲了一会。抬起头时,他露出一张更惨白的脸,我想他是真的晕车了。 程靖夕机械地往嘴里塞柚子皮,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一袋。我心想是闻澜怀孕,又不是他怀孕,怎么那么好酸呢,我连忙又拿了瓶水放在身旁的座位,他看都没看,凭着感觉摸过去,拿起水瓶就喝了个底朝天。 这一折腾,他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我也总算放心了,戴上耳机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车突然停了下来,刚停稳,程靖夕就往外钻了,他动作太快,碰巧我也从座位上直起身来看情况,我俩一下靠得太近,他的脸几乎贴着我的唇擦过,我闻到他身上熟悉的白檀味,晃神中,就听程靖夕“呕——”一声,扶着路边的一棵树吐了起来。 其他人陆续下了车,袁北辙跑到程靖夕身边,一手拿纸巾一手给他拍背。 我站车旁看着他好像五脏六腑都要呕出来似的,兰西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边,轻声问:“心疼了?” 我像被抓到的现行犯,连忙拨高音反驳:“怎么可能!” 兰西笑笑:“呵呵,在我这个专业演员面前,你还装?我就装个真善美的观众给你骗一骗,反正心疼的是你,不是我。”说完他就和安杰拉一起去搬行李了。 我站在白皑皑的雪地里,半天说不出话来。兰西真是狠,说话都不拐个弯,直击要害。 我怎么会不心疼呢? 我怎么能不心疼…… 我的心,从老宋被抓走的那天,就一直疼到现在。 那是我跟程靖夕交往的一年零三个月,那个时候我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一直以离公司近为由借住在苏荷家,这也是为什么我现在宁愿去外面租房子也不愿住苏荷家的原因。那会让我触景生情,从前的快乐,是现在不愿触碰的伤疤。 彼时,我以为自己两方隐瞒得很好,但如今想来,那都是我一个人的幻觉。 老宋被抓进去的那天,他的秘书秦叔叔打电话给我,让我赶紧出国。我不肯走,他被逼问后,才断断续续地讲出事件的真相。 老宋的公司被司法部门立案查处,收走了公司所有的文件和电脑,老宋也被带去调查。秦叔叔说:“是被威旭集团的案子牵连的。威旭老总被人检举行贿受贿,贪污逃税,不知怎么牵扯出曾利用上海一家包装公司洗白逃税的资产,而宋总当时就是那间包装公司的法人代表。小慈啊,我觉得这事可能真的跟宋总有关,不然他不会一看检察院的人来就叫我从后门走,安排你出国。” 我当时就怔住了,因为包装公司是确有其事,而当时,我也讶异于一家小小的包装公司能如此赚钱,更让我无法平静的是老宋的反应,他能安排秦叔叔让我出国,就一定和这事脱不了干系。冷静下来后,我马上就想到了程靖夕,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如今唯一能依靠的人。 我赶到程靖夕的住处时,已是华灯初上,我站在门口徘徊了许久,手放在门铃上,一直不敢按下去,因为我知道,要求程靖夕帮忙,就等于要袒白我的身份。 就在我犹豫不决时,门“咔嚓”一声开了,袁北辙略微有些严肃的脸出现在门后,他望着因为他的出现而呆住的我,说:“宋小姐,程先生在书房等你。” 我心里猛然间漏跳了几拍,隐隐觉得事情的发展好像不太一般,尤其是袁北辙低下头不敢看我的动作,更让我心慌。 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到那个我曾去过多次的书房,朱褐色的门大敞着,房间里很安静,书柜、办公桌、灯光,都是冷色调的,一如坐在办公桌后注视着我的那个人。 从书房门口到办公桌前的那一路,不知为什么,我走得特别艰难,隐约觉得路的尽头好像有着不太好的东西在等着我。我走得极慢,但再慢,仍有终时。 我站在书桌前,企图从程靖夕那常年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看出什么,但遗憾的是,他从来就不是个能轻易被读懂的人。 我闭了闭眼,深吸了口气,说:“有件事,我要坦白,我是宋亦夫的女儿。” 他双手交握,搭在书桌上,淡淡看了我一会,一摊手,说:“游戏结束了。”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疑惑地偏过头,正要发问,他指了指摆在面前的一个厚厚文件袋,对我说:“打开看看。” 我依言拿起,当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时,脑中一阵嗡鸣,全部都是我和老宋的照片。我大一时在学校读书的样子,我和苏荷并肩谈笑的样子,我坐在老宋车里喂他吃红薯的样子,我在兰西的影迷见面会上疯狂的样子,我在他家附近咖啡店托腮静坐的样子,我在SOHA总部上下班的样子……近百张的照片,那是近四年来我生活的点滴,那么长的时光被定格在这些相片之中,而我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看完了。 我攥着那些相片,问道:“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你一直派人跟踪我?你为什么不戳穿我?” “戳穿你?那就不好玩了。猫抓到老鼠后,都要先把玩一阵才会吃掉。”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站了起来,双手撑在书桌上,身体微微向前,冷冷地注视着我,“杀父仇人的脸,我怎么可能忘得了。”他的目光突然变得凛冽,“说到跟踪,你也是个中好手,跟踪我那么久,宋初慈,你以为我没有察觉?” 我全身都在发抖,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你们觉得我还是当年什么都做不了的程靖夕吗?跟狡猾的狐狸做对手,就得变成比狐狸更狡猾的猎人。”他盯着我的脸,一瞬都没有离开,“你处心积虑接近我,不就是怕我会对你们不利吗?你还以为你被学校安排到SOHA总部是巧合?那只不过是我将计就计,顺了你们父女俩的心意。宋亦夫可真让我刮目相看,为了自己的前程,居然还搭上自己的女儿,我只有配合你们演好这场戏,好让他放松警惕。” 这一番话,仿佛晴天霹雳,震得我眼前一片眩晕,我连解释的力气都没有:“你对我所做的一切,难道都是演戏?” 他的唇间逸出一声冷笑:“你不也一样在演戏,我们俩,不过是半斤八两,各怀鬼胎罢了。” 眼泪迅速从眼角落下来,我摇着头,语无伦次道:“为什么你要现在戳穿,为什么不假装一辈子不知道,为什么要告诉我……” 突然,我想到老宋,脸色唰地一下就白了,我几步走上前,拽着他的胳膊:“我爸被抓的事,是不是和你有关?” 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点了点头:“嗯,你还算聪明,可以想到这一点,是我做的,是我收集证据举报李威旭,顺便,也将宋亦夫偷漏税的账单一起寄了。” “可撞你爸爸的人不是我爸啊,我爸只是顶罪,我爸……” “我知道。”他扬手打断我的话,“所以先倒霉的是李威旭,你爸是一丘之貉,错事没少干,李威旭落马,他也逃不了。” 我紧绷无措的神经,因为他这句话而彻底断了,我的情绪到达了一个临界点,紧紧抓着他的手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程靖夕,我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爸。求求你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救救我爸。” “情分?”他似听到什么笑话般大笑起来,又蓦然止住笑声,阴郁地看着我,勾着嘴角,一字一句道:“我们之间有过情分吗?” 我愣住了,有什么东西迅速地从身体剥离殆尽,我突然间就没了力气,眼看整个身子就要的滑下去时,他突然伸手抱起了我。 他还是一贯冷清的模样,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像一尊雕刻千年的古像,他的手一寸一寸地从我的发上抚过,最后停留在我的脖颈间,稍稍用力,我听见他的声音回响在空荡荡的室内。他说:“这样的结局,不是你一开始就该预料到的吗?还是,没有按照你的剧本演,让你失望了?”他手上的力道渐渐加大,我感受到了窒息的滋味。 就在我快要喘不上气时,他猛然间松开了手,没了支撑的我重重跌倒在地,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大步走出书房,边走边吩咐站在门外的袁北辙:“锁上书房门,看好她,在我回来前,不许她踏出去一步。” “程先生,这样对宋小姐是不是有些过分……” “什么时候你也敢质疑我的话了?” “是,程先生。” 厚重的实木门被重重关上,落锁的声音像砸在我心上,我躺在冰凉的地面,从小声啜泣变成撕心裂肺地大哭,又从大哭变成抽泣,我恍恍惚惚,不知道哭了多久,只觉得自己似乎是置身于黑暗寒冷的荒野之中。保护我的大山已倒下,狂风骤雨侵袭着我,我又冷又痛,当真体会到了什么是生不如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书房的门开了,我掀开眼皮,看见光亮中有模糊晃动的身影,有人拉起了我,扶我坐在沙发上,拍着我的脸,像隔着很远的距离叫我“宋小姐”,又似乎往我嘴里喂了些什么,又过了一会,眼前一切才清晰起来。 首先看见的是袁北辙焦急的脸,然后是程靖夕,他看着我,眼神微微闪了闪,避了过去。 袁北辙说:“宋小姐,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你已经两天没进食了,都怪我,我应该回来看看的。” 已经两天了? 我已经浪费了两天,老宋现在只有我能救,我怎么能为自己的感情创伤在这里悲伤。 我着急地拉住袁北辙的手,大约是哭了太久,我的嗓音听起来沙哑得可怕:“阿辙,你能不能送我去苏荷家。”苏伯伯人脉那么广,一定有办法。我一边想,一边扶着沙发背想要站起来。 “你不用去找了。”一直没说话的程靖夕开口了,他默了一会,躲着我的视线,继续道,“宋亦夫……在看守所自杀了。” 轰地一声,像地动山摇,脚下的大地轰然倒塌,我的眼前一片白,耳中的嗡鸣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尖啸。持续了很久,我的头很痛,像要裂开,可我还是忍住痛,问他:“程靖夕,你没有骗我?” 他没有说话,已是答案。 意外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历过了大悲大痛,在得知全世界最爱我的那个人离开后,我竟然没有哭,也哭不出来。 我低头沉默了一会,又抬起头看他,像从未认识过他那样:“什么都可以做假,可是感情假不了。我对你的感情,你竟从未用心去感受过,你没有爱过我,那样也好。” 我从手上摘下他送给我订婚戒指,放在沙发上,迈出步子时,我支撑不住地晃了晃,袁北辙扶住了我,我推开了他,转头对程靖夕道:“程靖夕,我们宋家,我,真的再也不欠你什么了。”这一句话,我说得极为缓慢,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刻在自己和他的心上。 他始终没有说话。 我走出去时,天已大白,阳光很刺眼,我却没有感到不适应,我抬起头,看着这个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天空,突然没有比此刻更孤独。 不知看了多久,直到一瓣雪花掉在脸上,我才从彻凉的触觉中恍惚回神。伸手去抹,却触到一片湿意,原来并不是我没有哭,而是这眼泪变得悄无声息。 原来,在痛极的那刻,是连哭,都没有声音的。 那是2010年的第一场雪,它在刺眼的阳光中来临,细碎的雪花飘在我脸上,转瞬即融,凉意透过肌肤的纹理蔓延全身,我冷得发抖,也更清醒。 原来这个世上,万物皆有规有律,不管欠了什么都是要还的,谁都逃不掉。 欠了别人的恩要还,欠了别人的债也是要还的。 那些仇恨,程靖夕一直没有忘,他将自己的尖爪利齿隐藏在温柔乡里,为的是在最后给予仇人最致命的一击。 可对我来说,最重的报复,就是你以为那些值得回忆的深情厚谊,其实都是虚情假意。 来到安杰拉家的路上我还沉浸在回忆里,一转过路口,我就听到震天响的爆竹声,一惊一乍,吓得我寒毛直竖。 不止是我,除安杰拉和程靖夕外的其他人,都吓得不轻。 苏荷拍着胸口说:“哎呀,这什么阵仗啊。” 安杰拉兴奋地鼓掌,我还没反应过来,呛人的烟雾里就走来一个穿花棉袄的老太太,伸手就把我拉进怀里,一边拉一边对安杰拉说:“哎呀,乖孙,这就是咱孙媳妇啊?长得可比照片上美多了,来给奶奶仔细瞧瞧。” 孙、孙媳妇?! 我震惊极了,瞪大眼望向安杰拉,他红着脸,对我挤眼弄眼,似乎是在给我使什么眼色,但遗憾的是,他之前也没给我打过招呼,我实在很难揣摩他这个眼神的意味,便急着向面前这个老太太解释道:“那个,奶奶啊,我想你误会了,我是安杰拉的同事,不是他女朋友。” “什么?不是女朋友?”老太太笑容一垮,捂着脑袋一脸沉痛,“你这个不孝子,居然连奶奶都骗,哎哟,我的头,我的头。” 我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老太太刚才还健步如飞呢,怎么才一两句话的功夫,就变成病骨头了?眼看老太太就要倒下去了,本来还站着看热闹的大伙连忙过来搀扶,生怕老太太摔了磕了,这么大年纪的老太太要倒下去,这年还要不要过了啊。 一伙人簇拥着老太太往院里走去,安杰拉一边喊着“奶奶,你小心”一边拉着我退到人群后边,低声道:“过来下。” 跟他往墙根走时,眼风扫到程靖夕似乎在看我,好奇望过去时,他竟真的盯着我看。见我望过来,他默默收回视线,跟着人群走进去了。 我愣愣地转过头,问安杰拉:“什么情况?你奶奶一见我就喊孙媳妇!” 安杰拉摸着鼻子嘿嘿笑了两声:“也不是什么大事。哎,你看我都这个年纪了,家里催得急,我奶奶又病得厉害,今年我奶奶就说,我过年要是不带个媳妇回来,就别回来了,反正她也等不到那天了,所以……” “所以你就把我骗来当你女朋友?”我替他把话说完,亏我当初还感动得一塌糊涂呢。 安杰拉腆着脸狡辩:“说‘骗’多伤感情啊,我只是忘了告诉你嘛。帮帮忙啦,小慈,顶过年关,我一定给你封大红包。” 我怎么从前就没瞧出他一肚子坏水呢?我抬腿给了他一脚,恶狠狠道:“下不为例!” 安杰拉头点得像捣蒜:“我用人格担保,绝对没有下次。” 我心想你那点人格能值几毛钱啊,但面上还是做出配合的样子,走到门口时,还和他手挽手地走进去。 我俩刚进门,几道视线就射了过来,我对着苏荷和兰西用力眨了眨眼,然后又做出娇羞状,对躺在沙发上的老太太笑。 安杰拉拉着我往沙发前一站,说:“奶奶,刚才人多,小慈是害羞才那样说的,我俩谈恋爱这么久了,一直没敢对外说,现在城里都禁止办公室恋情呢。” 老太太扶着额掀开一边眼皮问:“真的?” 我笑着配合地点了点头,脚下却踩在安杰拉的鞋子,狠狠地碾了几圈。 老太太掀开两边眼皮,对我扬了扬下巴:“你是我孙媳妇了啊。” 我犹豫了一下,安杰拉就往我背后掐了一把,我忍住痛,扯出个笑容,点头道:“是的,奶奶。” 老太太一听,一下就从沙发上蹦起来了。奔去给我们张罗饭菜,门槛都是直接跳过去的,动作矫健得连刘翔都比不上,看得我目瞪口呆,这哪里像个病怏怏的老太太,简直就是天山童姥再现人间啊! 午饭我们吃得很愉快,饭是大锅烧的,特别香,都是纯天然农家菜,馋得我们恨不能连盘子都吞下去。尤其是苏荷,大概是觉得在小乡村没有苏氏集团大小姐的身份束缚,也不顾形象地大吃起来。要是让苏伯伯看到这一幕,一定得吓晕过去,毕竟苏荷在他面前,一直都是淑女代言人啊。 程靖夕看起来没什么胃口,只是喝了几口汤就放下筷子走出去了。我出去添饭时,看见他站在院子的石磨旁边抽烟,低头看着石磨旁摇尾巴的小狗。 他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 小狗看见我,汪汪叫了起来,他顺着望过来,烟雾从他口鼻间散开,眼神被烟熏得迷离,像刚从梦中醒来。 “添饭啊?” 本来打算就这么闷头走掉的,他突然一开口,我就刹住了脚步,愣了一下,回道:“嗯。” 他弹了弹烟灰:“我记得过去你吃得挺少的。” 我看向他夹在指间的烟,说:“我记得过去你不抽烟的。” 他怔了怔,烟火明灭间,淡淡道:“过去哪会知道有今天。”他手一松,剩下的半截烟掉在雪地里,他踩上去,碾了几脚,转身走进屋里。 程靖夕走的时候,我没去送车,和苏荷、兰西在房间里玩手机游戏,他俩在用俄罗斯方块较量,我就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一边悠闲地吃零嘴,一边当裁判。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袁北辙在门外喊:“宋小姐。” 我动都懒得动,隔空喊道:“阿辙,什么事?进来说吧。” 袁北辙推开门,并未走进来,站在门口对我说:“我和程先生要走了。” 我点点头,对他挥了挥手:“一路顺风。” 他一愣,嘴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半天才开口道:“宋小姐,你们玩得开心点。”然后就告辞了,还贴心地关上门。 车子发动声在外面响起,然后越来越小,直至听不见,我的心也慢慢沉下来,兰西把手机往床上一扔:“不玩了。” 苏荷大叫一声:“小慈你看见啦,他认输了,我第一!” 我白了一眼,没好气地说:“是,你第一,兰西第二。真不明白就两人的比赛,拿了第一至于高兴成这样么?” 她不服气道:“反正我就是赢了。” 兰西爬上床,从我手里抢了把瓜子,我一把盖住手,喝道:“你自己去拿,为什么抢我的!” 他往嘴里丢了一颗瓜子,嘎嘣一声咬开,风马牛不相及道:“刚才我看袁北辙那表情,似乎是想让你去送车。” 我眨了眨眼:“哦?” 他翻了个身,一手撑着头,说:“你们有没有发现,程靖夕变了?” 苏荷连忙抢答:“我都说他终于吃药了,变正常了。” 我啐了她一口:“说得好像别人过去就没正常过似的。” “你少为他说话,正常人会那样对你?”苏荷不爽道。 我被她一呛,就乖乖闭上了嘴。客观地说,程靖夕对我,还算是个正常人,虽然他报复人的方式有些过分,但并不代表其他人能像我一样通情达理。不过几句话而已,苏荷又义愤填膺起来,开始对程靖夕展开人身攻击,数落累了就把我往床里一推,躺上来继续吐槽,我就在苏荷的叨念中睡着了。 一觉睡醒后,我睁开眼,看见旁边的兰西和苏荷还在睡,为了不惊醒他们,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准备出去洗把脸。 刚好走到客厅,沙发上的袁北辙站起来兴奋地对我招了招手:“宋小姐。” 我那打到一半的哈欠突然接不下去了,硬生生地结束,别提多难受了。程靖夕靠在沙发上,好像没感觉到我的存在一样,出神地盯着电视。 我说:“你们不是走了?” 袁北辙喜笑颜开地解释:“真是太不巧了,雪下得太大,去江州的路封了,我们只好回来了。”看他的样子,嘴都乐得合不拢了,我怎么觉得路封了对他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啊?到底江州开的是什么会议,他竟然这么不想去?我可真好奇。 老太太正好抱着篓玉米粒从外面走进来,听见我们的对话,说道:“我就说你们年轻人啊,太粗心,昨天新闻上不是才说了封路的消息呢。” 袁北辙说:“奶奶啊,现在像我们这么大的,哪里还会看新闻啊……”然后就和老太太聊起时下年轻人喜欢的电视节目。 我心里哀号,程靖夕这也未免变得太多了吧! 袁北辙不看新闻就算了,可我分明记得程靖夕唯一会看的电视节目就只有新闻,他说新闻里有很多商机,还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当年新闻报道哪地干旱造成甘蔗枯死,这就代表经销商要开始屯糖了。虽然我是没有看出商机在哪里,甚至还没坚持到最后,就在主播没有什么起伏的催眠声中睡着了。 再瞄一眼电视屏幕,我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他居然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过去我沉迷被平底锅打压之下的灰太狼时,就跟祥林嫂似的到处拉人一起看,深受其害的就是程靖夕。还记得他当时是这么说的:“这么幼稚的东西,我幼儿园就不看了!”还把我鄙视了一遍。可看看他现在,这是逆龄成长回娘胎的节奏吗? 洗完脸后,我稍微清醒了一些,心想程靖夕大概是在熟悉动画片,好为他即将出世的孩子做准备。 不知道他的孩子,是长得像他多一写,还是像闻澜多一些? 第八章 琥珀之光 {即使我与他已经走到这样的地步,可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定还有根牵着我与他的丝线,它系在我的心上,他的不开心与孤独,我也能感同身受。} 晚饭前,安杰拉随口问了程靖夕一句“要不要留下来过年”,程靖夕居然点头答应了。于是又震慑住了一屋子的人,安杰拉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我想他大概也没想到随口说说的客套话竟真把程靖夕留下来了。令我意外的是,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他是要和闻澜一起过的,况且她现在还身怀六甲。 后来我看他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后脸色不太好,直接抠出电池丢到一边,难道他和闻澜闹矛盾了?我真是太八卦了,怎么老去猜测别人家的事。 突然多出四个计划之外的人,所以安排的房间也就不在计划内,当天晚上,程靖夕和袁北辙只有在存放杂物的房间里临时搭个床将就。 袁北辙和安杰拉忙着收拾房间时,我和苏荷就坐在门槛上嗑瓜子,至于程靖夕,从下午开始就一直靠在沙发上看电视,跟垂帘听政的皇太后一样,屁股都没挪过一下,晚饭他也以没胃口为由没再进食。苏荷说他是瞧不上农家菜,我觉得她这个说法明显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程靖夕白天晕车晕成那样是事实,到现在脸色也不是那么好看,而且因为年关,老太太拿出来招待我们的都是大鱼大肉,油水特别重,也不能怪他没胃口。只是我严重怀疑,他在那里坐了那么久,真的不用解决生理问题吗? 当兰西跟Carry进行完每日例行通话时,我就勾着他的肩膀,问道:“你们男人是不是特别能忍啊?”我看了眼程靖夕,又朝厕所的方向扬了扬眉。 兰西见状,心领神会地干咳几声:“经医学研究表明,确实是这样的。”又眯起眼看我,“不过,你关心的重点,好像有点不对。” 他这么说,倒是换我愣住了。 我知道,按照常理,我关心的重点应该是,程靖夕晚饭一点都没吃和他仍不舒服的身体状况,这些问题我不知在心中重复了多少遍,心也一直揪着没放下,只是我没说出来罢了。我忍着内心的冲动,不去对他嘘寒问暖,其实我自己也不好受,像兰西说的,心疼的是我,还没人知道。若不强迫自己不去关心他,我只会在痛苦的漩涡里越陷越深,永远也摆脱不了程靖夕这个魔咒。 最后我以拿瓜子为借口,又用眼风偷偷扫了眼程靖夕,这一扫却和他的目光撞上了。我做贼心虚地收回视线,也忘了要拿瓜子这件事,直接走进屋里。 我越想越觉得怪异,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发现他在看我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今年最后一天伊始,我在失眠的海洋里浮浮沉沉。 乡下的土炕当然比不上我家里那张舒服的床,并且还有程靖夕的缘故,我一直静不下心来。当晚,我就理所当然地失眠了。事后跟兰西和苏荷说起失眠的事时,我都将原因归咎于认床。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躺都觉得难受,我怕再翻下去会把苏荷吵醒,索性就披了件外套出去。屋外大雪纷飞,我琢磨了一下,便决定去厨房看看,想着还能点个灶暖一暖。 我轻手轻脚地推开厨房的门,又轻手轻脚地关起来,突如其来的黑暗让我有些不适应,扶着墙定了定神,渐渐能看清厨房里的摆设后,我走到灶台边,精心挑了根比较薄的木柴,放进灶里。 我小心翼翼地用手护着小火苗,缓缓放进灶内,彼时,突如其来的开门声吓得我手一抖,火苗蹭到灶壁,就这么灭了。我简直都要哭了,这简直比卖火柴的小姑娘还要苦啊。 程靖夕似乎也被我这个突然在厨房出现的人吓了一跳,他僵住半天,才试探道:“小初?” 他这个称呼令我有些恍惚。 这么多年来,叫我“小慈”、“宋小姐”、“宋宋”、“阿慈”的大有人在,却只有程靖夕一直叫我小初。苏荷还曾拿这事笑话过我,她说“小初,小初,不知道还以为叫小猪呢”。诚然,我也觉得这个称呼很容易和小猪混淆,但从程靖夕口中喊出来,我还是很欢喜的,让我觉得他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每次他这么喊我,我总会忍不住像个宠物猪似的往他怀里蹭过去。 但如今听到这久违的一声“小初”,我竟一时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是那么不真实。 程靖夕一脚踏进厨房,关上门朝我走来。他站到我旁边,看着我手里的木柴问:“你……这是在生火?” 我茫然地点点头,转而问他:“这么晚了,你怎么不睡?” 他看着灶台,揭开锅盖看了一眼,道:“睡不着。”顿了顿,又说,“肚子有点饿。”我心想你当然饿了,在路上颠簸了那么久,一天就只喝了几口汤。 程靖夕忽然又问:“你会做什么吃的?” 我随口就答:“粥面之类的。” 他点了点头:“那给我煮碗粥。”没等我回答,他就拿过我手上的木柴,“我来生火,你去煮。”然后就自顾自地拿着火柴烧起来。 他使唤人倒是挺自然的,我心里清楚应该得拒绝他,但一想到他晕车没吃饭还饿得睡不着,当下就心软了,想着这煮碗粥也不是多原则的事,就去淘米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我折腾了那么久的灶,给程靖夕随便点两下,居然就烧起来了,他一面往灶里丢木柴,一面往里面吹气,火光映在他迷离的脸上,如梦似幻。 我正看着他发呆时,他忽然抬起头,缓缓道:“再不来,锅要烧漏了。” 我脸一红,连忙淘好米,舀了瓢水,一同倒进锅里,想了想,光吃粥也不够营养,便又放了两个鸡蛋入锅。 程靖夕好奇地问:“为什么还要往里面放鸡蛋?” “我爸以前就这样烧的,图个方便呗,粥好了,鸡蛋也熟了,可以一起吃。”说完我才意识到提及了老宋,便沉默不语,程靖夕也没再说话,气氛的尴尬似乎要一直持续到粥烧开。 我琢磨着要不要借口上洗手间出去走两圈,程靖夕忽然站起来,说:“我去下洗手间。” 他打开门时,我清楚地看见风卷着雪絮飘进门里,可我蹲在温暖的灶前丝毫感受不到寒冷。 粥烧开后,我端着碗在盛热粥,他回来时夹带着凉风,一声不吭地在灶前盘腿坐下。给他递碗时,我触到他冰凉的指尖,不由地多打量了他一会,他头发湿了,一撮一撮的,还有水顺着额头往下滴。 难道他那么久才回来,是因为在外面淋雪? 他宁愿在外面淋雪受冻,也不愿与我独处一室? 我心里一沉,微微垂下眼,橘色晃动的火光中,我瞥见他肩膀上未拍散的雪粒,在温暖的室内一点点融化成水滴,润湿了衣服。 他端起碗,朝碗面吹了几口气,胃口大好地喝起来。我安静地给他剥鸡蛋壳,剥完后往他面前一递,他连头都没抬,往前一凑,就着我的手咬了口鸡蛋,始料不及的我手一抖,大半个鸡蛋跌落地上,骨碌碌地滚到桌子下方。 我愣着没说话,他也佯装无事地继续喝粥,顺便把已经见底的碗递给我。 我收回视线,问道:“还要添一碗吗?” 他点了点头。 我望着空碗沉默了一下,说:“没有了。” 他说:“锅里不是还有吗?” 我冷静道:“那是我的,我还没吃呢。” 他鼓动的腮帮子停了下来:“你今天吃得挺多的,我看你嘴就没停过。” 我看了他一眼,挑衅地从盛粥的勺子喝了一大口:“我二次发育,食量比较大。” “咳咳……”他被我的话呛到,捂着嘴天翻地覆地一阵咳嗽,好半天才缓过来,扫了我一眼,嘴角的笑意转瞬即逝,“听你这么说,似乎是要吃多点。”然后定睛看着我,等待我的动作。 我握着大木勺,当下就有些后悔了。我今天确实吃得很多,也很饱,其实根本就不想喝粥,之所以逞强,是为了惩戒他!谁让他躲着我,还使唤我做事!既然不愿意和我待在一起,又为什么要吃我煮的粥?简直一腔心血喂了白眼狼,还是别人家的白眼狼。 就这样,一时想不开,我就和他杠上了。 为了面子,我唯有硬着头皮把剩下的大半锅粥给喝了。喝完后,仿佛还能听见肚子里液体晃动的声音。眼看还有个鸡蛋,我实在吃不下去了,就将鸡蛋放到他面前,看着他厚毛衣上的纽扣兴致缺缺道:“你今天没怎么吃东西,这个鸡蛋,你拿去吃吧。” “哦。”他接过鸡蛋,放在手中来回把玩,突然又抬头道,“原来你也知道我没怎么吃东西。” 他又望了眼锅,嘴角似乎有些笑意:“不过你在发育,自然是比我更需要。” 我脸一红,不好意思道:“要不……我再给你煮点?” “不用了,有些困了。”他说着就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你早点休息吧。” 灶里的柴火还在噼里啪啦地烧,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黑白分明的雪夜里。 我望着燃烧的火星发了会呆,没想过在那之后,我和程靖夕还能有这样坦然共处的一天。虽然有些别扭,但对我来说这是个好的开始,总有一天,我那颗躁动不堪的心,会变得波澜不惊。 大概意识到自己在与过去告别,我心里竟有些说不出的难过。 灶里的柴火燃尽最后一点火星,室内的温暖一点点散去。属于隆冬的寒冷气息钻进单薄的衣物里,我环着胳膊搓了搓手臂,从门外看见厨房里黑暗寂静的环境,竟安静得好像从未有人惊扰过它。 后半夜里,我撑了半锅粥的胃为了抗议我对它惨无人道的投食行为,胃胀得难受,我不禁想起“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 折腾到天亮,我听见外面有些声响,约莫是老太太醒了,我便爬起来去向她讨些消食的方法。 走到外面时,果然看见早起的老太太坐在门口切草,小狗坐在旁边,一见我就摇着尾巴凑上来,我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甜甜地冲老太太喊了声:“奶奶。” 老太太转过头,咧嘴笑道:“孙媳妇起得可早。” 虽然答应和安杰拉演假情侣,可我对这个新身份还不习惯,心里免不了颤抖了一下,但面上还是挂着孙媳妇式的笑容。我往老太太跟前一蹲,道:“奶奶,昨儿个您手艺太好了,我吃得有点多,这下胃胀得难受。” 我揉了揉胃,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胃胀啦,等着,奶奶给你做碗酸汤去。”老太太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站起来就要给我去做汤。劳烦她老人家,我怪不好意思的,指着那堆草料,自告奋勇道:“奶奶,我来给您切草吧。” 老太太笑眯眯地点头:“行,你就在这给我切猪草。” 原来这就是猪草啊。 我坐到小凳上,边切边觉得新鲜,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猪草呢。之前我家条件好起来,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时,我特别实在,丝毫没有从穷到富的不适应感,花钱和苏荷这种天生的富二代一样毫无节制,老宋常扬言要把我下放到农村,体验一下苦生活,不过他也就说说罢了,他才舍不得。我家穷得揭不开锅时,他都不舍得让我做一点家务,自己清汤寡水,我的碗里一定有个鸡蛋和肉荤打底,潮云巷别的小孩拥有的,我就一定有。别人说他不能这么宠女儿时,他就说:“你们懂啥,女儿要富养。” 所幸,我并未按别人所想的那样被他惯出一身毛病,反而比同龄人要懂事,这得归功于没妈的孩子早当家,以及还有兰西这个青梅竹马。 我想,要是老宋看到我切猪草的场景一定很震撼,我甚至还能想象到他一边大惊小怪地嚷着“小心点,别切着手,你还是一边待着去吧,让爸爸来”的关怀。 想到这里,我就感触地抬头去看天空,仿佛真的能看见老宋,可我怎能看见他呢,连幻觉都没有,因为我的面前,只站着一个程靖夕。 他什么时候修炼到这一身悄无声息的轻功?他倚在门上,双手环胸地望着我,依旧是那张没情绪的脸。我一直都很崇拜袁北辙,他是程靖夕的司机兼管家,都说伴君如伴虎,得随时揣摩圣意,可程靖夕这样的“君主”,你想凭着他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能揣测出他的心思?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可袁北辙,偏偏就一猜一个准,我都怀疑他俩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了,不然哪有那样的默契?若袁北辙是个女人,别说一个闻澜一个我,就是一百个闻澜加一千个我,都不可能从他手里抢走程靖夕的。 程靖夕盯着我不吭声,我也看着他不吭声,一是我不太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二是我想看看谁先沉不住气。可能是最近生理期要来了,我阻止不了随时和人杠上的冲动。 最后的胜利是属于长相好看的人,我败下阵来,因为我发现程靖夕这个模样真是帅到没天理,连那双深邃的眼下深陷的黑眼圈都那么迷人,我已经可以感觉到脸上的热意蔓延到耳根,再这么对视下去,很有可能会流鼻血。毕竟,这丢人的事还是有前科的。 我清了清嗓子,说:“呵呵呵……早、早啊。” 他没搭话,缓缓移开视线,坐到了沙发上,我愣愣地想,他不会又在梦游吧?因为这也是有前科的事儿。 我瞅着他线条分明的侧脸,正纠结着,他微微偏头,一手抚上脸,看着我问:“你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 会这么清醒地提问,那就不是梦游了。 我讪讪笑了笑:“什么都没。”然后低下头继续切猪草,想要蒙混过去。 “我失眠了。”程靖夕冷不丁丢来了话。 我抬起头,莫名地看着他,心想,难怪他黑眼圈那么重呢,不过,他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个? 我试探道:“那你……再去睡会儿?” 他的嘴巴动了动,一声不吭地扭过头去。我哑然,他难道是睡不惯杂物房,想要我自觉点同他换房间?诚然,我是没什么意见,反正都是一样睡不着,倒不如成人之美,但是苏荷肯定是不愿的。 “孙媳妇儿,来,酸汤好了。” 老太太人未到声先到,踩着小碎步从外面走进来,手里端着一大碗浓稠的汤,我连忙过去接,边把碗端到桌上边道:“奶奶,你让我去端就好了,还让你亲自端来,我多不好意思啊。” 老太太拉着我的手笑:“自家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程靖夕又转过头来看我,我假装没看到,冲老太太干笑了两声,觉得还是少说话为妙。我老实地坐下来喝汤,喝第一口,我就点头对老太太竖起大拇指,这味道真是绝了,汤底不说,就搁里面的酸萝卜,也别有一番滋味。 老太太见我爱吃,笑得可开心了:“锅里还有,吃完我再给你盛,这消食的,不怕多吃。”又转向程靖夕道,“小伙子要不要也来碗?” 程靖夕摇了摇头,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用了。” “那我先去喂猪,等他们醒了,再给你们做好吃的。” 老太太一走,他立马就收敛了笑,继续扭过头,盯着墙面上的挂历,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就在这诡异的气氛下埋头喝汤,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到面前的美味上,所以连程靖夕什么时候从沙发转移到我面前也不自知,喝了一半出了身汗,我吐着气抬起头,看见程靖夕近在咫尺的脸,差点没把嘴里还嚼着的一小口萝卜给喷出来,他怎么老这么神出鬼没的啊?! 程靖夕一手托腮,看了看碗,又看了看我,说:“我有点饿。” 大概是对昨晚使性子和他抢吃的事情有愧,我立马善解人意道:“那……我去给你盛点。”语罢,我就奔去了厨房,挑了个大碗,给他严严实实地盛了一碗。 走回大屋时,一抬头,就看见程靖夕捧着我的碗,一勺一勺的喝得津津有味,我手一软差点就把碗给摔了,愣了愣,提醒他道:“我把你那碗盛来了。” 他头都懒得抬:“我喝这碗就够了,你喝那碗吧。” “哦。” 他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总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喂,你喝的那碗有我的口水。既然吃口水的那位都不介意了,我若介意岂不是显得特斤斤计较了? 这样一想,我就宽了心,大刺刺往桌前一坐,若无其事地喝起汤来,边喝边感叹,这真是要胖三圈的节奏啊。 我吃完时,程靖夕还在吃,他吃东西特别秀气,不会让桌面有一点污渍,反观我自己,汤沫儿溅得桌上到处都是。 我偷偷地用纸巾擦了擦桌面,瞄了一眼程靖夕,见他好像并未对我多注意,我正准备离开,却因他冷不丁的一句停下了脚步:“我有些头晕。” 我转向他,屋内就只有我们两个,他这句话不像是自言自语,可要是说给我听的话,又有点想不通他的用意,且不说他头晕跟我有无必然联系,就凭我俩现在的尴尬关系,根本就连朋友都称不上,我也不能为他做些什么。 我一时不知作何反应,程靖夕放下勺子,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突然握住我还放在桌面上的手,拽着贴到自己的额头,掌心下柔软的温意真实存在,握住我手腕的手指轻轻摩挲,他轻眨的眼睫毛扫过我的手,我受到不小的惊吓,愣愣地望着他。 他说:“你看,我是不是发烧了?” 我彻底懵了,我实在感觉不到他额头的温度有没有异于常人,因为我现在的体温因为他的举动也是异于常人的,甚至更胜。 “咳咳。”这一声突然冒出的咳嗽声让我混成一团糨糊的脑袋清醒过来,慌乱地抽出手,往后退了一大步,拖得椅子一阵动响。 我转过头去看兰西,他靠在门上,视线在我和程靖夕身上来回移动,最后与我对视,挑了挑眉,我被他看得脸上又是一股热浪,低着头跑回屋里。 我回屋时,苏荷还没醒,我轻手轻脚地钻进被窝里躺下,不一会儿,就听见推门声,我知道是兰西,可我目前还没想好怎么跟他解释刚才那一幕,只有使出装睡这一招。兰西见我在装睡,果然没有叫醒我,带上门走了。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出装睡,竟变成了真睡,还睡得有些久,错过了早饭和午饭,直到暮色初现。 醒过来时,我全身都在叫嚣着对硬板床的抗议,酸痛得要散架了。从过道走出去时,看见兰西四人正围在小桌前打牌,估计打得正尽兴,看都没看我一眼。这毫无存在感的登场让我倍觉心酸,好在在小狗给足面子,从桌子底下冒出来,对我摇头摆尾地直叫唤,我抱起它,坐到沙发上,给它挠肚皮。 “宋小姐,你醒了?” 四人一局打完,最先注意到我的是袁北辙。他把小桌上的一碗芝麻球递给我,说:“晚饭还要等会,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苏荷说:“你甭给她,给她惯出猪一样的毛病,吃饱就睡,睡好就吃的。” “闭嘴!”我拿起一颗芝麻球砸过去,正中苏荷额头,她捂着额头瞪了我一眼,毫无客气地拿了个苹果就要砸过来,我条件反射地抱住脑袋,古人说的“投之以李,报之以桃”,可不是这么用的,这苹果要是砸到我头上肯定会起一个大包。 面前带来一阵风,预想中被苹果砸到的痛感并未出现,而我听见苏荷用丰富的变调叫了声:“程靖夕?” 我抬起头,看见程靖夕直直站在我面前,一手挡在我脸边,抓着苏荷扔过来的苹果。 他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见他冷静地道:“扔水果,你是动物园出走的猴子?” 我定力十足才没笑出来,安杰拉却没忍住,笑得东倒西歪,眼看苏荷都要把眼珠子瞪出来了,更有种猛虎扑食的气势,袁北辙连忙往程靖夕面前一站,恰到好处地挡住了两人间的暗涌,关切道:“程先生,你怎么起来了,感觉好点没,要不要再喝点退烧药?” 我一愣,他真的发烧了? 我终于明白他今天为什么那么反常了,程靖夕生病时完全就是分裂人格,他正常时绝对不会这样。这大概就是人的本性,清醒时有太多约束,不能不可不想不配,只有借着生病或酒醉才可以任性一回。 就像程靖夕,我印象中,与他重逢后,他一直都是标准的商人样,笑容对他来说是种奢侈。都说商场如战场,战场之上又怎会给你谈笑风生?我不知道当年他出国后遭遇了什么才得到今时的地位,可不管是什么,他一定尝过许多艰难困苦。能人所不能,才能加冕桂冠。上帝从来都是公平的,给你的,都是用你的其他东西换来的,健康、良心、爱人、梦想等等。 程靖夕摇摇头,还未说话,苏荷就呵呵笑了两声:“没听说过‘祸害遗千年’么?发个烧而已,对程总来说,就跟咱们放个屁一样。”我当时脸上就挂不住了,这什么破比喻啊,看兰西也是一副无语的表情,对苏荷流露出看社会关爱群体的眼神。 程靖夕逸出嗤笑,又是那副根本不屑一顾的表情,然后他往沙发的空位上一坐,刚才还跟我亲密无间的小狗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他身上去了,自觉地仰着肚皮扭来扭去,我心里感叹,瞧瞧,这才是真正的狗腿啊。 苏荷瞪着程靖夕,拿起一个苹果,咔嚓一声咬得特别清脆,袁北辙竟不自觉地摸上自己脑门,眼角抽了抽,好像苏荷咬的不是苹果,是他脑袋。 我的胃经过一场休息,又活了过来,吃晚饭的时候,我胃口大好,捧着碗满桌子流连,哪边上了新菜就往哪靠,但就是不太敢往程靖夕那边靠近。好在他比较嘴挑,面前的菜吃了几口就推到中间,然后放下筷子,端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酒。 说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夸老太太的手艺,吃饭前安杰拉就说他奶奶最绝的手艺是米酒,我本来觉得没什么能超越老太太所做的酸汤了,可喝下第一口米酒后,我舌头都要酥麻掉了,甜而不腻,酒精的刺激感刚刚好,好喝到简直停不下来,一壶很快就被瓜分完。老太太又搬了两壶出来,但我倒了半杯后就不敢多喝了,我怕我喝醉了丢人。我们几个人中,当属苏荷酒品最好,她清醒时的文静大都是装出来的,醉了后才是真文静,从不发酒疯,也不乱说话。至于我,据有幸见识到我喝醉的人说,我一醉,就不把自己当人,而是各种动物、植物之类的,跟聊斋似的,特别缥缈。 不知道那天和阮文毓喝醉后,我又把自己当成了什么?而我居然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没被人送进精神病医院,果真是冥冥之中自有老宋庇佑着我。 这场年夜饭吃得挺热闹的,大家都放下原本的身份,融洽地吃吃喝喝。唯独程靖夕独自安静,举杯的间隙里我看见他微垂着眼,望着眼前的盘子发呆,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他面前筑着一块透明的墙,墙面上刻满孤独,而周围的热闹全部与他无关。 可我能感受到那样的孤独,所以我忽然明了。即使我与他已经走到这样的地步,可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定还有根牵着我与他的丝线,它系在我的心上,他的不开心与孤独,我也能感同身受。 老太太年纪大,早早就去休息了。我们一帮人吃到春晚末尾,盛装打扮的主持人站在古老的大摆钟前,开始倒数,十、九、八、七、六…… 镜头在海内外的中国人家庭中来回切换,不管极南还是极北,白昼还是黑夜,再遥远的距离都像在这倒数声中一点点缩小。 大摆钟铿锵有力的报时声表示着新的一年正式到来,世界每个角落的欢呼声汇聚成最动听的语言,我们身处的这个小乡村里,也响起了欢呼声。苏荷已经喝醉了,因为她安静得一言不发,连欢呼都只是轻轻地微笑,然后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兰西,看看我,又看看他,表情严肃地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啊。” 她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哭。 是啊,都过去了,过去的一年里,所有的快乐,所有的痛苦,所有的不能承受之重,都随着这钟声,成为过去式了。但愿这风霜雨雪,能让好时光变成珍珠,坏时光变成砂砾,让所有我爱你,变成古老的秘闻。 倒数完后,一伙人就各回各屋了。程靖夕走的时候似乎细细叫了我一声“小初”,可我看向他时,他只淡淡地说了句:“新年快乐。”然后转身就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黑夜中,低声道:“新年快乐。” 我和苏荷也回到房中,苏荷一沾枕头就睡着了,我倒了盆热水给她擦脸,自己简单洗漱了后,就钻进被窝里。躺下没多久,放在一旁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我拿起来一看,是兰西的短信,他说:“小慈,三十分钟后,门口见。” 我刷了会微博,看时间快到约定的时间,才穿戴好走出去。过年的习俗,是要在除夕夜那晚亮家里的灯,好让已故先人回家时不迷路。灯火通明中,兰西站在门口对我笑着招了招手,我走近了才看见他竟在门口生了个小炭炉,而炭炉上排着一列滋滋作响的肉皮。记忆与现实相交,我的眼前场景再现,中年的老宋、兰西,还有我,三人并作一排坐在小炭炉边吃烤肉皮,有说有笑的,记忆是那样深刻,好像就在昨天,伸手就能拥抱到老宋。 我呆呆望着,眼圈慢慢红了起来,兰西拉着我的手坐下,翻了翻卷起边的肉皮,夹了块递给我,我放到嘴里,嚼了两口,就觉得舌根发苦,眼泪掉了下来。我连忙抬起头,睁大眼望着漫天鹅毛般的大雪,我忍住溢出嘴角的抽泣声,和止不住颤抖的嘴角,说:“我好想老宋。” “嗯。”兰西揽过我的肩,“我知道你很想老宋。”他抬头,同我一起望着墨色天空中缱绻纷扬的飞雪,手轻轻抚在我的发上,声音低了下去:“我也很想他。” 我也很想他。 我的眼泪因为这句话倾闸而出,轻轻地啜泣,声音一声一声变大,到最后变成收不住的痛哭,我抖着肩膀,紧紧咬着唇,难过得不能自已。兰西抱紧我,侧过身子,靠着我的头,我听不见他的哭声,可我知道他也在哭。 家家户户燃起了烟花爆竹,火光映着黑色的天空,白皑皑的大地被照得通亮如白昼,不晓得何处吹来一阵风,冰凉的雪粒落进眼里,我伸手抹了抹,放下手时我看见了程靖夕。他站在院角的枯树下,一手扶着树干,定定望着我的方向,大片大片的雪花盘旋着落在他身上,可他像一点都感觉不到,静得像是刚堆起来的雪人。 我想我一定是醉得厉害了,不然我怎么会看见他的眼睛璀璨如芒,像极了宇宙中最闪亮的星河,汇成一片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第九章 白色之雨 {感情哪有谁多谁少,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像绑在皮筋两头的手指,皮筋断了,两头的手指都会疼。} 我不知道程靖夕是从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哭得眼睛仿佛要灼痛起来,冷风又如刀割般吹在泪湿的脸上。我把脸埋在兰西怀里疲惫地睡着了,再睁眼时,枯树下已经没有人了,一望无痕的雪地上,好像连只鸟都不曾经过。也许,我那时看见的程靖夕,只是我的幻觉吧。 “醒了?”察觉到动静的兰西低下头问。 我揉揉肿得睁不开的眼睛,点了点头,天还未亮透,爆竹声依旧接连不断地响着。我动了动,想要坐直,可身上盖着的衣服却滑了下去。 一股檀香扑鼻而来。 我皱眉望着那件半吊在身上的驼色风衣,然后就愣住了:“这衣服……” “程靖夕来过。”兰西把风衣往上提了提,贴着我的脖子拢好,“不过他什么话都没说,给你批了件衣服,就走了。” 原来,那不是我的幻觉,程靖夕真的来过。 我小声道:“你怎么不留住他!”又嗔怒地瞪了他一眼,“身为我的死党,你居然都不舍得脱件外衣给我挡风。” 兰西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拜托!我都当了一晚上免费的贵妃椅给你枕着睡了,你居然还妄想我脱外衣给你挡风?你这没良心的小白眼狼,真不把我当人看啊!话又说回来,程靖夕是那种我想拦就能拦得住的人吗?” 程靖夕确实不是那种说拦就能拦住的人。 我认同地点点头:“你说得很对。”低头看着身上的风衣,我无奈地叹息,虽然衣服不是我借的,但有借得还,老天爷真是位爱折腾的主儿。我明明都决心与程靖夕斩断一切恩怨情仇,按照一般剧本走向,我和他的缘分也该到此为止了,偏偏那之后让我接二连三地与他有所交集,一系列的巧合让我都要怀疑,这不是天意而是人为了。 我深深吐了口气,把风衣脱了下来,然后叠好,拍拍屁股上的灰,对兰西道:“我去还给他,你看你是继续在这吹风呢,还是回屋睡个回笼觉?” 兰西伸了个懒腰:“当然回屋啦,睡眠对我这种实力派偶像简直就是奢侈,要不是你,我早就回屋睡暖暖的火炕了。”说着他边打哈欠边往里走,走了几步忽然停住,转头对我道,“对了,小慈。” “什么?” “程靖夕昨晚问了我一句话,我觉得特别有意思。”他看着我,眼神别有深意,像要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他问我,‘宋亦夫的死,是不是让她痛不欲生’。” 我屏住呼吸问:“你……怎么回答的?” 兰西耸了耸肩:“我就回他,废话,那是她爸爸,唯一的血亲。他听我这么一说,眼神就晃得跟地震似的。”他停下来高深莫测地看着我,继续道,“关于他那个神情,还有他这几天的反常,我琢磨了一个晚上。小慈,你说他会不会是想和你复合?” 我被“复合”这两个字吓得不轻,连忙拨高音调,结巴道:“别、别乱讲,没、没那可能!他能不再恨我,都已经很好了。”最后一句的声音,低得像是蚊呐。 听到这句话,兰西似乎很满意,笑着点了点头:“你能这么想,那是最好了。” 我胡乱点点头,一溜烟跑了出去。 有句话叫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捧着程靖夕的衣服站在他住的小柴房门口时,深刻理解到了这句话的含义。手抬了几次又放下,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准备敲门,一抬头,袁北辙推门而出,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差点撞上我。 “宋小姐。”袁北辙焦急的脸色出现大喜之色,“你来得正好,帮我照看一下程先生,我怕他等下醒来找不到人。” 我讶异道:“他怎么了?你要去哪里?” “程先生昨天还只是低烧,今天就成了高烧加重感冒,这雪下得这么大,回福川也不行,老太太说了,村里的大夫陪媳妇回娘家过年了,我得和安杰拉去村东头找他。” 我看他急得眼睛都要和眉毛挤成一团了,连忙摆手:“那你快去吧,这边我看着,你放心。” “谢谢宋小姐。”话音刚落,袁北辙就踏进了风雪里。 我钻进屋里,关上门,将叠好的风衣放在床尾,程靖夕面朝着墙面而睡,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 搬了张小板凳在床边坐下,我把手插在口袋里,缩了缩脖子。这房间是由柴房临时改的客房,没有炕,确实阴冷,跟我和苏荷那个一进门就得脱得只剩保暖内衣的房间根本不能比。我瞪着程靖夕的后脑勺,听见他浓重的呼吸声,心中不由产生一丝小小的怜悯,他昨晚不知在雪地里站了多久,又把外衣给了我,才会令病情加剧的。好在刚才袁北辙并未注意到我手里还拿着程靖夕的外衣,不然又得一通解释了。 正想着,床板咯吱作响,程靖夕喘着重气翻了个身,眼睛掀开一条小缝,迷离的视线落到了我身上。 虽然他没出声,但我在电视上看过许多这样的场景,主人公自昏睡中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水……”,于是,我善解人意地倒了杯水,递到床边。刚要开口,程靖夕淡定地吐了句:“把桌上的卷纸递给我。” 我愣了一会,连忙拿了卷纸递给他,我愤愤地就着杯口啜了口水,看着他扯了一小节纸擤鼻子,心想程靖夕果然是异于常人,这种时候居然不按理出牌。还好我那句“水来了”慢了半拍没说出扣,不然这回的自作聪明可要丢人现眼了。 程靖夕擤完鼻子后,一手搭在眼上,张着嘴微微喘气,我知道他特别难受,我一向认为感冒是所有病症中最可怕的,仅有的几次感冒我都在生不如死中度过,恨不得找个小池塘了结生命。苏荷说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没得过大病根本不知道大病的可怕之处,说得好像她得过似的。 所以,我看着程靖夕,就忽然感同身受,母性光环大放异彩的同时,我想起我以前感冒的时候,老宋用热毛巾给我热敷的的方法。于是,我凑近了点,关切地问:“要不要给你弄条热毛巾敷下鼻子?会舒服很多的。” 他连忙把被子拉到眼下,闷声道:“不用,你出去吧,别在这里待着。” 顿时就像兜头淋下倾盆凉水,我的心因为他这句话一下子凉透底了。他果真是不想同我有过多的接触,我放下杯子,低下头看着床单上的黄色小花,说:“我知道了。”转身正要走,手腕处忽然一紧。 “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意思,我怕你被我传染。” 我愣愣地别过头,程靖夕难掩疲乏之色,抓着我手腕的手冷得像屋檐上的冰溜子。他顿了顿,轻声道:“我其实很想让你陪陪我。” 能从他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就说明他确实病得不轻了。考虑到生病的人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确实会想人陪在身边。但程靖夕似乎又顾虑到我会被传染,为了打消他这个顾虑,我故作轻松道:“没那么容易就传染了,除非接……” 下一个字卡在喉咙里,我迅速瞥了眼程靖夕,见他闭着眼,不甚在意的样子,便开始转移话题:“你睡吧,我在这里坐一会,等袁北辙回来我再走。” “接什么?”程靖夕突然睁开眼看着我,眉梢勾起淡淡的弧度,“接吻?” 我顿时无语了,难得还能坦然地同他对视,气势上勉强没有落下去,其实内心早就翻腾起来。我沉默了一会,正绞尽脑汁想说些什么时,程靖夕却突然开口:“我头痛,先睡会。” 说完他就闭上眼小寐起来,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还被他抓住的手腕,他脸上是标准的病容,但这手上的力道却很大。我试着抽回手,又试探地叫了他一声,没反应。他这样孤傲的人,难得有这样需要他人的时候,更难得的是把需要他人的情绪形式化。我在床沿无奈地坐下,盯着他骨骼分明的指节。反正不过是一只手而已,便当做日行一善吧。 我看程靖夕一动不动的,估计睡着了。感觉到他的手还冷得像冰溜子,我便想将他的手放进被子里去。 “阿辙还没回来,你就要走了?”程靖夕的浓重的鼻音忽然响起,有些沙哑,甚至还听出了些许……委屈的意味。 我狐疑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为难道:“你这样拉着我,手有些麻。” 程靖夕闻言松开手,撑着身子往上坐,目光落在我身上,并没有要继续睡的意思。 我问他:“你不睡了?” 他点点头:“嗯,睡不着。” 我哦了声,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自那天在路上偶遇程靖夕,到之后的同行,几次相处下来,我看上去挺自然的,其实心里还不太能适应我们之间的改变。说没关系吧,但又曾是恋人,说有关系吧,但又形同陌路。总之,“前任”这个身份很尴尬。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生怕说错任何一句话,做错任何一个举动让他觉得我还介怀或是在意他。虽然那是事实,但也只是我自己才知道的事实。我若表现出来,就显得我不大度且小心眼了。 看上去程靖夕也没有想说话的意思,但总不能这样相顾无言下去吧,既然找不到话说就得找点事做。眼风扫到程靖夕放在床下露出半截的鞋子,鞋面上沾上了不少泥,我眼前一亮,指着鞋道:“我给你擦擦鞋吧。” 趁他还未说出那个“不”字,我就扑过去了,手碰到鞋子的瞬间,我怔住了。跟在雪里埋了一夜似的,又湿又冻。 我提着鞋子站起来,晃了晃,问他:“你昨夜是不是在外面待了很久?” 程靖夕半眯着眼,淡淡道:“嗯。” 我愣了愣,又问:“那么大的雪,为什么要站在外面?” 他看着我,沉默了一会,说:“心里有些烦。” 我被他看得心里扑通直跳,因为直觉认为他烦的这件事情与我有关。 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内心的澎湃,小声道:“心烦也不用去外面吹风啊,大冬天的。” “外面风大,凉一些,能让心里的烦躁少一点。”他的嗓音平平淡淡,像在说无关紧要的事。 我在床边坐下,语重心长道:“所以,你看你现在受凉生病啦。长辈都说,新年的第一天代表着一年的意头,你新年第一天就高烧……” 程靖夕笑了起来:“你这是在咒我要倒霉一年吗?” 我被他这一笑震得七荤八素的,他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成月牙儿,左脸还有个浅浅的酒窝,但他却很少笑,我和他在一起的一年多光景里,他笑的次数,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而分开后,我原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看见他的笑容。 我仍在震惊,程靖夕却忽然抛下话:“对不起。” 他的话题转移得太快,我没能跟上节奏,茫然地“啊”了一声。 程靖夕闭了闭眼,说道:“你爸爸的事……还有你,对不起。” 我终于明白他是在为什么道歉,我之前一直在想,老宋的死,就是一颗地雷,而这颗地雷就踩在程靖夕脚底,他不提还好,一提就得炸开。可此情此景下,我居然一点大痛大悲的感觉也没有,反而内心出奇的平静。 我真的不恨他吗?真的这么轻易就能原谅他?那可是我挚爱的父亲啊。 兰西也曾问过我这样的话,那时正是老宋头七。漆黑的客厅里,我抱着老宋的黑白遗像轻轻擦拭,我说:“不管怎样,是我们对不起他在先。虽然不是老宋直接造成他父亲的死,可是因为老宋的顶包,让真正的肇事者逃之夭夭。他母亲也是因为他父亲的死深受打击,心郁成疾去世。对他来说,老宋不是始作俑者,却等同于侩子手,给了他致命的一刀。” 我放下遗像,想起程靖夕的脸,沉痛地继续道:“你们站在我这边,当然也会认为他应该原谅老宋,连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的。我以为我十年的爱可以抵消掉这些恨,可我们总是太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别人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啊,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说抵消就抵消的?老宋带给他人生的伤害一直都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会做得比他还要绝情吧。” 以德报怨的都是圣人,我们这类凡夫俗子受到了伤害,哪怕玉石俱焚也要还回去。我十三岁就爱上他,不声不响一直爱到今天,可他并不知道我这十年的心理路程,我又怎能去怪他不顾念我十年的感情?就算他知道了那十年,他就会为了我自作多情的十年而给我回应吗? 那根本就不是爱,就像他说的,那些不是情,是阴谋,所有的事情,从一开始就错了,全都错了。 “……何况,老宋的案子你也听到判决了。这些年来,老宋的钱来得不干净,从当初为李威旭洗钱,到如今偷漏税那么大的款数,根本逃不了责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走错了一步,就步步皆错。我自小习经信佛,佛家讲究因果,当你走什么样的路,踏上第一步时,尽头就有什么样的结果在等着你。老宋注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算没有程靖夕的推波助澜,那个结果迟早也会到来。” 其实我大概能感受到老宋最后无法面对我的心情,他从来就不想让我失望,可他没有想过,我有多爱他,即使他做错了事,他仍是我最爱的爸爸,和程靖夕一样,我会怨,但永远不会恨。 场景换到此刻,我望着程靖夕病恹恹的脸上透着的一股子说不出的忧愁,眼波晃动得都能渗出水来,看他这样子,大概是觉得老宋的死、宋家的没落以及我落魄的身世都是拜他所赐。我觉得程靖夕的思想包袱太重了,有点不像他,也许这和他在发烧反常有关。 我认真思忖了一番,说道:“若不是你收购了宋家的公司和房产,我根本没钱去还老宋的债务。”抬眼看了一下他的反应,他脸色似乎有些缓和。“所以,你伤害了我,却又无形中帮了我。我不会对你说谢谢,你也不需要道歉,我们之间谁都不欠谁,懂吗?” 我原以为以程靖夕的智商和情商,他听完我的话应该有所释怀,可看他现在的样子,却和我想的有些出入。他皱起的眉头舒展了,可脸色却又白了几分,刚才还有些红润的嘴唇早已没有血色,良久,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涩涩地开口:“你说得对,两不相欠。”他逸出两声笑,但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我们,连朋友都不是。” 我并不惊讶从他口中听到这句话,我甚至可以预想到,行事果决淋漓的他,也绝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如今,他和闻澜订了婚,有了孩子,自然不希望过去的事会影响到他和闻澜的未来。所以,同我划清界限,也是人之常情。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两人分开后若还能做朋友,那一定是没有真正的爱过。 我爱过,到现在依然深爱,所以,我没有办法若无其事地以朋友的身份留在他身边,目睹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却再也没有靠近的理由。 袁北辙回来时,一同进来的安杰拉身后还尾随着一个提医疗箱的大胡子男人。我立马就像被解救儿童似的跳了起来,朝他们走过去,一把握住大胡子的手,说道:“医生,这里交给你了,我出去了。” 说完我就走出房门,风雪席卷在脸上的感觉很清凉,我觉得自己像个英勇就义的英雄,看着漫天鹅毛大雪,悲壮的感觉突如其来,最后还是忍住没让眼泪掉下来。 那一整天就看见袁北辙跑进跑出地端药换水,电动小马达似的。听安杰拉说,程靖夕的腰似乎在撞车那天受伤了,发烧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腰伤严重,医生掀起他衣服时,腰上的乌紫一大片。亏程靖夕忍得住,这么多天都没吱一声。 所谓吃啥补啥,老太太特意给他炖了羊腰汤,袁北辙来端汤碗时,我逮着机会,问他:“你老板怎么样了?” 袁北辙幽怨道:“宋小姐,你怎么这样称呼程先生,多见外啊。程先生吃了药一直在睡,不过烧已经退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不就是个称呼嘛。”说完我拍拍他的肩就遁了,我没打算就称呼的问题和袁北辙深入探讨下去。袁北辙有些死脑筋认死理,那天我们刚到安杰拉家时他就偷偷告诉我,在他心里,我永远都是他的老板娘。我只当他开玩笑,还敦促他千万别在程靖夕和闻澜面前说,否则他就得走上四处投简历的不归路了。 第二天起来时,我才知道程靖夕半夜离开了小村庄。 兰西和安杰拉同住一间房,袁北辙来告别时把他吵醒了。兰西评价说:“这两主仆真是特立独行,连招呼都不打就大半夜走了,就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说着,他还若有似无地瞟了我一眼。 我朝他扔了颗瓜子,说:“你别那样看我,我什么都没做,估计人家有急事,大过年的,总得陪陪家人啊。” 苏荷狐疑道:“程靖夕的父母不是都不在了?我也好像没有听过他有什么家人。”她认同地点了点头,“兰西说得没错,依我看他一定是做了亏心事,说不定赶着回家去陪怀孕的小娇妻……” 我正在喝水,因为她这句话呛了一大口,咳得满脸通红。 兰西打量了我一番:“你反应这么大,难道……” “关我甚事!”我立马翻了个白眼。 兰西说:“苏荷,去给我煮壶罗汉果茶,我可要保护好这嗓子,下个月还有个演唱会来呢。” 苏荷白了他一眼:“你为什么不自己去?” “你煮得好喝嘛。” “算你识相。”苏荷弯起嘴角,乐呵呵地出去了。 这一幕虽然我看过无数次,但每次看到都忍不住目瞪口呆,兰西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敢指使苏荷干活的人,而令人惊叹的是,苏荷竟每次都吃他那套。我不禁心想,难道苏荷还一直喜欢着兰西?如果是,那也隐藏得太深了。 正狐疑着,兰西突然凑近我,俊脸放大几倍,吓了我一大跳。我一巴掌推开他的脸,说:“你别突然靠这么近!” 兰西轻蔑地看了看我:“呵呵,想什么想得这样出神?程靖夕?”我正要辩解,他又从唇间逸出声更为轻蔑的冷哼,“他是赶回去见闻澜吧。” 我张大嘴,有半晌说不出话来,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兰西要是哪天退出娱乐圈了,他完全可以去天桥底下给人算命,一猜一个准。 兰西说:“想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把头点得和小鸡啄米似的。 他斜睨着我:“就瞧你刚才喷水的那反应,我就大胆猜测了一番。能和他关系亲密的也就你和闻澜,不是你,就是闻澜。闻澜怀孕了吧?” 我由衷地觉得兰西的身份又多了一个,推理高手。反正从小到大,我也没在他面前藏得住什么秘密。 “小慈。”兰西突然抓起我的手,包裹在两掌中,我抬起头看他,他的目光变得认真起来,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说,“过去的真的都已经过去,他的任何事都和你无关了。” 我差点就哭出来了,恰好苏荷煮好茶回来,我及时关掉泪腺的闸门,默契地和兰西拉开距离,聊他的新戏八卦。 可是那天我在梦里还是哭得肝肠寸断,梦见我和程靖夕还没分手的时候,他常带我去的一间私人会所,会所老板养的边牧生了一窝小狗,自小喜欢小动物的我常常央求他带我去私人会所里看小狗。彼时,程靖夕就坐在一旁捣鼓电脑看股票,小狗在我怀里吐着舌头睡着了,四只小爪子还微微动着,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就像在做梦。兴致勃勃的我抬头正要喊程靖夕看,却看见他眼神安详地看着我,当时我的脑里就出现“岁月静好”这个词,我抿着嘴笑了笑,说:“程靖夕,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他端着茶盏的动作忽然愣住了,良久,他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自然很乐意。” 然后,我就靠在他肩上和他畅想我们孩子的模样:“最好生两个,一男一女。你不知道啊,女孩子呢,最幸福的就是在一生有三个男人疼,爸爸、哥哥、老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没几个女孩像我那样幸运。我想好了,男孩像你,女孩呢,除了眼睛像我,其他都要像你,我不是说你眼睛不好看啊,女孩子丹凤眼还是没双眼皮好看……” 我歪着头等他的反应,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放下茶盏,大手放在我背后,微微一使力,我们的脸就相差分毫,他弯起嘴角,嗓音沙哑地道:“我们先来讨论下,怎么生孩子吧。” 我的脸唰一下就红了,他一低头,吻落在我唇上,却没有任何触感。画面一转,变成巨大的落地窗前,阳光普照,闻澜坐在沙发上,一身飘逸的白裙子,程靖夕弯下身子趴在她隆起的大肚子上,听孩子的动静,嘴角含着温润的笑。 梦到这里我就醒了,但意识还未完全清醒,以为自己仍在梦中。我和程靖夕那些值得回忆的片段太多了,只是现在回忆起这些却徒增悲伤,因为那些都是假的,他吻我,并不是爱到浓时情不自禁,他或许是把我当成闻澜的替代品而吻下去吧。即便是最动情的时候,他与我也只限于亲吻,从未越雷池一步。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想要给他生儿育女的人,从来就不是我,而是闻澜。 醒来后的我半张脸都是湿的,应是凌晨三、四点的样子,我望着漆黑的天花板,等待心中的酸痛消散,与程靖夕分开后的这几个月,我总是梦见他,比梦见老宋的次数还要多,有时一晚上要断断续续地梦见许多次,在梦里,我分饰多角,与他谱写了许多不同的故事。偶尔也重演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可我大多数时候都是哭着醒过来的,心里难受得像泡在酸柠檬汁里。 我不知道这是否预示着我们是注定的悲剧,我只知道,这样频繁的梦见他,只是因为太想念。 忽然发现程靖夕烙在我心上的印记是那样深刻,他的每一个侧脸,笑起来时嘴角弯曲的弧度,亲吻我时微微颤动的睫毛,都融在我身体的每寸骨血里,怎么也散不掉。 离开清水村的那天,老太太坚持送我们,是冬日里难得的大晴天,老太太说这意味着冬天正在慢慢结束。安杰拉就在那作吟诗状:“春天啊!就在我们眼前!”还摆了个奔向太阳的姿势,乐得我们东倒西歪。 大家逐一上了车,我正要上车时,老太太突然往我怀里塞了封红包,我连忙婉拒:“奶奶,我们在您家打扰了那么多天,真不能要这个钱。”说着我就要还给她。 老太太立马瘪嘴:“你是我孙媳妇,我给你压岁钱是天经地义。” 我说:“奶奶您这……”我可真是为难,这红包我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毕竟,我根本就是不是她真的孙媳妇,还不能说出真相,真担心老人家承受不了刺激。 老太太似乎看出我的为难,拍着我的手笑了笑:“小慈啊,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为了逗我开心,假装我孙媳妇。” 我讶然:“您知道我是假扮的?” 老太太说:“别看奶奶我年纪大了,我可是比年轻时还要有眼力,什么都逃不过我的眼。我们小安子哪里能有那样的福气,就你俩这气质,站一起也不般配,怎么可能是一对。”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老太太突然压低声音道:“你和那个程先生,其实是一对吧?” 我这下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沉默了一会,才淡淡道:“以前是,现在已经不是了。” “我看也是。”老太太一副过来人的模样,“你俩平时都刻意不去看对方,但趁对方不注意时,就会一直盯着对方看。” 我确实是会在程靖夕没发觉时,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他,可他…… 我低下头苦涩地笑了笑:“他不会那样的。” 老太太笑道:“怎么不会?我瞧见可不止一两次了。感情哪有谁多谁少,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像绑在皮筋两头的手指,走远了,皮筋断了,两头的手指都会疼,你说对不对?” 我低着头,说不出话来了。 安杰拉从车窗探出头来,说:“奶奶,放你孙媳妇走吧,再不走,油都要烧完啦。” 老太太瞪了他一眼:“还孙媳妇,你小子再不正经去找老婆,我估计都等不到抱孙子的时候了。”又转头对我说,“我老啦,也不知道还剩下多少日子,能和你们一起过年,我很开心,也不知道下一年还能不能这样热闹。” 我立马接道:“明年我们还来陪您一起过。” 老太太眉开眼笑,拍着我的手,连声说好。 车子发动后,老太太跟着车走了几步就走不动了,车子走远,站在村口的老太太慢慢变成一个黑点,我突然觉得鼻子发酸,老太太又要孤孤单单地守在家里等待儿孙再归来的日子,只有一只狗做伴,那是多么心酸的孤独。 我对安杰拉说:“以后你有假,就回来看看奶奶吧,别一到假期就到处旅游,不要等到想陪家人时,都没机会了。”就像我,再没有机会陪伴在老宋身边了。 安杰拉从后视镜里看我:“你今天怎么说话这么有深度?” “我本来就是一个有深度的人。”说完我就把眼罩一拉,闭眼小憩,可我怎么也睡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一把拉下眼罩,突如其来的亮光照得我眼睛生疼,我眯着眼看了看四周,兰西一个人霸占着尾座睡着了,苏荷也趴在我腿上睡得不省人事,我的目光落在她扎在头上的皮筋,忽然想到老太太说的那句话。 “感情哪有谁多谁少,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像绑在皮筋两头的手指,走远了,皮筋断了,两头的手指都会疼。” 我轻轻解下苏荷头上的皮筋,一头套一指,朝着相反的方向一点一点拉大距离,手指渐渐有了被勒疼的感觉,到了一个临界点,皮筋啪地一声断了,弹在两根指头上。 我望着隐隐作痛的两根手指头,心里想的却是程靖夕。 他真的也会痛吗? 他会吗? 几个小时的车程,我一直处在天马行空的状态。估计是用脑过度,下车时,脚一沾地我就觉得有点晕。兰西和苏荷睡饱了倒是很精神,兴致勃勃地商量着中午吃日本菜还是泰国菜,最后苏荷以武力赢取了午餐的话事权。我摆摆手道:“你们去吃吧,我得回家补个觉。” 安杰拉说:“那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我说:“不用,坐了这么久的车,我头有点晕,我走回去就行了,反正也没多远。” 兰西说:“那行李先放车上,吃完饭我再一起送回你家。” 道别后,我一个人在街上走。我穿得特别厚,羊绒衫加两件厚毛线衣,还套了件小棉袄背心,最后还穿了件加长款羽绒服。可今天走在街上我觉得暖得有些过头,大概是出了太阳的原因,我晒得眼睛都直冒金星,身上一直在冒冷汗,我胸口闷得难受,强撑着走到梨园的小巷口,我已经喘得和蒸汽火车一样了。 阮文毓的红头发出现在视野里时,我有些怀疑那是不是我的幻觉,直到他来到我面前,捂着嘴惊呼:“哇,小慈,你受了什么摧残,怎么这副狼狈相?” 我喘着气说:“你、你快扶我一下,我走不动了。” 阮文毓把我扶进就近的一家饭馆里坐下,直接从冰柜给拿来两瓶啤酒,将其中一瓶递给对我说:“冬天喝这个,最带劲了。” 我正热着,随手接过仰头就喝。喝完,我抹抹嘴,打了个嗝,阮文毓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女中豪杰!” 我朝他拱拱手:“哪里哪里。” 于是,我和阮温毓就在小饭馆点起了菜,阮文毓这个话痨一直在地向我讲述他和家人在冰岛过年的趣事。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低头喝闷酒,偶尔回应两声,表达一下对讲述者的尊重。 过了一会儿,阮文毓突然不说话了,这突如其来的安静让我好奇,抬起头不解地望向他。 阮文毓蹙着眉打量我,他说:“你有心事?” 我立刻否认:“没有。”端起酒杯又灌下一大口。 他用手指点了点桌上的啤酒瓶,说:“这里八个空瓶,只有一个是我的,你这样的喝法,是个没心事的样子?” 我抛去一记白眼,说道:“我口渴不行吗?” 他不说话,用一种复杂的目光注视着我。几杯酒下肚,我热得慌,于是,脱下厚重的羽绒外套放在一旁,身体与寒风接触的那刻,凉爽得仿佛吃了一口薄荷糖。我的眼皮渐渐往下垂,眼前一切也如蒙上了一片薄纱,看什么都不清晰,浑身轻飘飘的,像站在云端。 我知道自己醉了,我每次喝醉都是这个反应,就像油水的分离反应,身体里不重要的东西渐渐沉下去,而我原本想用酒遗忘的东西,却慢慢浮了上来。 阮文毓说得对,我的确有心事。这个心事,是关于程靖夕的。我内心深处还是无法接受他从来没有爱过我的事实。过去,我其实还心存侥幸过。总以为那么久的甜蜜时光,怎么可能都是演戏,总会有心动的时候吧?总会有个吻,是给宋初慈的。可当我知道闻澜这么快就有了孩子时,那个幻想瞬间破灭了。程靖夕他是真的没有爱过我,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转眼就和闻澜有了孩子。 我有太多话想对程靖夕说,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他,可我说不出口,只能任它们在我心中溃烂。 太难受,也太痛了。 我一下又一下捶着胸口,不知是怎么开的头,就向阮文毓说了我和程靖夕的故事,当然,故事里的主角我全换成了别人,开始我说得眉飞色舞,可越往后我越笑不出来了,眼泪乱七八糟流了一脸。 我泣不成声地说:“我很想不知道,那么多好听的话里,有没有一句话是真心的,有没有一句‘我喜欢你’,不是骗我的。” 我哭了很久,整个小饭馆里就我和阮文毓两个客人,所以哭声显得开阔嘹亮。 到最后我哭累了,抬起头时,发现阮文毓的表情很怪异,有点儿忧郁,还有点儿心疼。我见他表情不对劲就不哭了,以为是不是也勾起了他的伤心回忆,我抽了两张纸巾,抹了抹眼泪,低下头老实夹菜吃。 阮文毓突然开口,没有任何铺垫,他说:“小慈,我好像喜欢上你了,看着你这样哭,我的心就像被人抽鞭子一样痛,那个人不好好爱惜你,我会爱惜你,永远不会伤害你。” 始料不及的我手一抖,筷子掉在桌上,我第一反应是,原来他性取向正常?第二反应是,我惹祸了,还是大祸。 我忽然哈哈笑了起来,说:“你的酒量太差了吧,现在就开始说胡话了?我们走吧,别等会你又醉卧路边,被人扒光,这次我可不救你。”说完我站起来就想走,估计是站得太急了,气血涌到脑门,我一下子就晕了。眼前闪得跟电视机的雪花屏一样,眼前一阵发黑,双脚也找不到着力点,整个人栽倒下去。 第十章 时光之老 {他早就不是你的了,你哭你闹,他都不会再属于你。} 我躺在病床上,昏昏沉沉地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甚至周遭一切都是白蒙蒙的,心里的忧郁泛着阵阵涟漪,激起我骨子里文艺女青年的小忧伤。 我叹了口气,眼珠子转到左边,忧愁地望着坐在旁边同样忧愁地看着我的红发男人。 “红毛道长,能把我从这雪堆里拽出来吗?” “……”红发男瞪大眼,呆愣了几秒后,起身撞开椅子边喊“医生”边往外跑,动静大得整条走廊都荡着回音。我听见他说:“司徒医生,你快来看看,她是不是摔坏脑子了?” 然后我就看见他跟着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进来了,医生拿着小手电掀起我眼皮照了照,又拿起挂在床头的病历翻了翻,红发男在一旁着急地问:“她是不是脑震荡了?” 医生放下病历,扶了扶眼镜,肯定道:“你多虑了,她只是感冒低烧,加头部外伤,酒劲又还未退,在说胡话,没大碍的。” 的确,我一喝醉就浑身透着股聊斋腔,而此刻,我就把自己当成了某个被雪崩埋了半身不得动弹的女侠。 我咬着唇,伸手拽了拽医生的白大褂,他低下头看我,镜片后面的眼睛微垂,睫毛合在一起,像小扇子似的。我犹豫了许久,还是开口问道:“这位大侠,你能不能帮我从这雪堆里弄出来,我被压得又闷又难受?” 红发男一拍手:“看,我说没错吧。司徒医生,你说要不要给她照个脑电波什么的,我怀疑她摔坏脑子了。” 医生弯下身观察了我一会儿,嘴角往上弯:“没事,病糊涂了而已。”清了清喉咙,对我说:“你冷吗?”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真是奇怪,埋这雪堆里我不仅不冷,还怪暖和的。 他又接着说:“雪太厚,我拉不动你,反正你也不冷,你就等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把雪给晒融化,你就能出来了。” 我歪着头想了想,就开怀地笑了:“大侠说的是,谢谢你哦。” “那你在这先休息一会,我还得去拯救别人,拜拜。”他走的时候还拍了拍红发男的肩膀,小声说了句“她真的没事”。 红发男坐在我旁边,拖着腮将我看了又看,我也望着他,觉得他这张唇红齿白的脸看上去好熟悉,像在哪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于是,我眯着眼,冲他勾了勾手指:“你,凑过来点,让我仔细瞧瞧。” 他愣了愣,然后听话地俯下身来,我嫌他凑得不够近,抓着他的领子往下一拉,和我鼻尖贴着鼻尖,他眼睛瞪大,两颊染上两抹和头发一样的红晕。 我觉得挺稀奇好玩,手搭上那两抹红晕,正要说什么,突然一股相斥的力道把他拉了起来,然后我就看到了身穿一身病服的程靖夕出现在红发男身后。他还是一张冷冰冰的脸,略微有些发黑,拽着红发男的后领就往外走,红发男哇哇乱叫,还未成功挣脱就被丢出了门外。程靖夕关上门,又落了锁,利索地做完这一切后,才回到我身边坐下。 床柔软地塌陷下去一块,我顺着倾斜的弧度往他身上靠去,抬起头看着他出神,我记得他的样子,也记得他的名字,还记得我很喜欢他,可其他的东西都像一团棉絮,在我脑子里游来游去的。 他把手搭上我的额头,凉凉的,我不自觉地又往他身上靠得更近。 门外的红发男仍在敲门大嚷,程靖夕仿佛置若未闻,自动屏蔽了那些声音,淡定地问我:“还难受吗?” 我诚实地点点头:“嗯,呼吸困难,胸口又闷闷的,特别难受。” 他说:“你感冒了,肯定会这样。”手移到我脸颊,似自言自语般低喃,“还是传染你了。” 我嘟起嘴,可怜道:“我最讨厌感冒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它快点好?” 程靖夕沉默了一下,低下头,靠近我耳边说:“听说接吻可以转移感冒。” 我一把捂住嘴:“那你岂不是会被我传染?” 他拿开我的手,眼里含着笑:“我不会,我刚感冒过,有抗体。” “真的?”我盯着他唇形优美的唇,咽了咽口水。 他笃定道:“嗯,真的。”最后一个音刚落,他的吻就落下来,我的头本来就晕,被他这么彻底的一亲,就更晕了。只是我鼻子本来就不通,嘴被他这么一堵,唯一用来呼吸的途径也没有了。 我轻哼出声,放在他胸前的手推了推,没推动,索性狠狠掐了一把,他嘴上的动作一滞,慢慢松开,眼神暗沉地看着我。 我大口大口地喘气,他伸手把我散落在脸上的头发捋了捋:“好好休息吧,睡醒后就好了。”他沉沉的声音特别好听,像催眠般,我竟真觉得困,眼皮耸拉着闭上,忽然又像想到什么似的猛然睁开,抓着他的手,担心地问:“你要走吗?” 他反手握住我的手,用指腹细细摩挲,柔声道:“我在你身边,哪里都不去。” 像是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我满足地伸了个懒腰,才刚掀开眼皮,入眼的竟是同我身上一个款式的病号服,再往上一看,是冒着点青色胡桩的下颚和坚毅的薄唇,看上去非常熟悉,我咬牙继续往上看,程靖夕安详的睡颜出现在一片微薄晨光中。 我的心顿时咯噔一下漏跳了半拍,这不会是在做梦吧? 可想到之前夜探旧居闹的那件乌龙事,我学聪明了,没有急着犯花痴,而是先伸手狠狠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好痛!” 我差点把自己掐出了眼泪,震惊地看着程靖夕长长的睫毛动了动,立马闭上眼装睡。程靖夕将压在我脖子下的手收了回来,并把我揽在他胸前,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我能感受到他呼吸时吐出来的气息,鼻间是属于他身上的檀香。 我紧闭着眼,脑子还转不过弯来,想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我努力回想睡前的一切,我记得自己是在家门口晕倒的,醒来后就在医院,而因为病得迷迷糊糊,我又不正常地认为自己穿越到了古代,周围白花花的环境自动脑补成雪堆,阮文毓被我当成了红毛道长,还有个长得很阴柔的才俊医生被我当成了大侠,医生说我感冒低烧,头部还有外伤,那估计是晕倒时给磕到的。 至于感冒,大约真的是在那时被程靖夕传染了。这个感冒病毒在我体内蛰伏已久,时至今日才发作,好在治疗及时,将病灶扼杀在摇篮里。经过一夜后,我的呼吸已经顺畅多了。 只是我还是不太清楚,程靖夕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怎么会和我说那些话,又怎么会做出那些举动? 我咬了咬唇,上面仿佛还留有程靖夕的味道,我的脸又开始烧起来,感觉到程靖夕胸口起伏的频率渐渐平稳,我微微挪开了些,抬起头,正对上程靖夕专注看我的双眼。 一时间,我无处遁形,不知该作何反应。 “想问我怎么在这里?”他淡淡地开口,声音还带着慵懒的鼻音,我只有愣愣地点头。 “我在这里住院,路过走廊,看见你被一个红头发的男人轻薄,又路见不平了一次。”想了想,又补充道,“以前路见不平过一次,感觉还不错,于是就见义勇为第二次了。” 我觉得他这个解释虽然说得通,听起来却感觉怪怪的,大概是因为昨晚轻薄阮文毓未遂的人是我才对。 我低低咳了一声,忽然想到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扭捏了半天,才小声问道:“你、你是不是亲了我?” 程靖夕垂眸思忖了片刻,才缓缓道:“是这样没错,但你知道的,我那会被你们的车撞了,在这里住院也是因为那时的腰伤,可能头部也受到了撞击,一时犯糊涂了。”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并不是那种受不了诱惑的人。此时,他毫无情绪的脸十分严肃,不像是在唬我。于是,我的气势瞬间弱了下来:“我昨夜也是病糊涂了,所以,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是不清醒的,你……不要在意。” 他大度地点了点头:“我不会在意的。” 我扭了扭身子,扫了眼他还紧箍在我腰上的手臂,好心提醒道:“你……的手好像放错了地方。”伸出一只手,比了比我们紧紧贴在一起的身体,“这个样子,被人看见不好吧。” 他不甚在意地答:“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我正要严声提醒他是已订婚还有孩子的人时,门的方向突然传来撞击声。 程靖夕和我同时看向房门,不一会,阮文毓就随着被撞开的门摔了进来,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冲我的方向吼:“放开小慈!” 眼看他就要扑到床前,我怕他会和程靖夕大打出手,正要起身阻止,刚起到一半就被程靖夕一把按回怀中,下一秒,袁北辙迅速从门外跑进来,从后面抱住阮文毓,脸不红气不喘地陈述事情发生到这个地步的原因:“对不起,程先生,我上了个洗手间,他就撬了车门溜进来了。” 阮文毓手脚并用地胡乱挥舞,无奈文弱的他哪里是特种兵出身的袁北辙的对手,只能发挥他的特长,以嘴反击:“你非法禁锢、绑架、非礼良家妇女,我要告你,告到你倾家荡产!” 我简直要吐血了,他这么喊,估计全医院的人都听到了。程靖夕从容地钻出被窝,再从容地为我拉拢被子,又从容不迫地穿好鞋子并从阮文毓身边路过,走了出去。期间,看都没看阮文毓一眼。 阮文毓被彻底无视了,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连忙对袁北辙使了个眼色,袁北辙会意地点点头,把阮文毓往前一推,带上门跑了出去。 阮文毓脸朝下跌在我床边,俊脸因为气极由白变红,又由红变青,爬起来追了出去,过了大约五分钟,他黑着一张脸回来了,狠狠骂道:“算他们跑得快!否则我定让他们吃不完兜着走,居然把我关在车里一整夜!”骂完才放低声音问我,“小慈,你有没有事?那个男的有没有对你做什么?他到底是谁啊,我想还是报警算了。” 我一听报警差点没从床上摔下去,连忙抚着额头装模作样起来:“啊,我头好痛。” “头痛?我就说你摔到石头上怎么可能只是外伤,司徒豫那个庸医,你等着,我去找他。” 我从指缝里看见阮文毓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长长吁了口气,躺在床上装“林黛玉”。等到阮文毓把他口中的司徒医生请来,他又是一阵夸张地描述我的病情,而司徒医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也越来越不耐烦。唯恐医生将气撒在我身上,我连忙强调头一点都不痛了,还爬起来在床上蹦了几圈以示身强体魄,连哄带骗之下,阮文毓才半信半疑地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我抹了抹一头的冷汗,发现司徒医生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嘴角的笑意让我想到四个字,不怀好意。 他慢悠悠道:“你和程靖夕孤男寡女共处一夜,他未婚妻闻澜知道吗?” “……” 果真是不怀好意! 司徒豫告诉我,程靖夕是这家私立医院的大股东之一,医院的工作人员开大会时都要瞻仰一下他挂在会议室的股东照片。昨夜他闯进我的病房,还阮文毓丢出房门,凭着阮文毓天生的好嗓子,嚷得一个走廊的人纷纷出来观望,虽然后来阮文毓被袁北辙给“掳”走了,但先前已有护士认出程靖夕,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医院的人都知道,程靖夕在我的病房中待了整整一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算什么都不做,也是引人想入非非的。 我立刻心虚地表示我和程靖夕什么都没做。司徒豫就意味深长地说了声:“是吗?”我瞬间就底气不足了,虽然我们都是因为犯糊涂,但亲得很彻底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出院回到家,躺在床上,心里特别忧愁,我觉得让我这么忧愁的始作俑者就是阮文毓,所以我从出院后就没理过他。 感冒还没好透,我吃了药就睡着了。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反正醒来时房间里已是一片黑暗,我挣扎着爬起来,发现头还是很痛,我想着去洗个澡清醒一下,找了一圈,才发现我的行李箱根本不在,这才东西都落在兰西那里。我连忙从包里翻出手机,竟没电自动关机了。换了块电池装上去,手机立刻系统声响个不停,都是兰西和苏荷的未接来电通知。 我正想回拨过去,苏荷的电话就打来了。 我一接电话就感受到了诡异的气氛从话筒那边传来,意外的是,苏荷竟然没有将我大骂一通?可她居然只是气息微弱地“喂”了声,我看了眼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名,确定是苏荷无误,然后问道:“苏荷?发生什么事了?” 我听见她长长吐了口气,然后她说:“昨天我看见叶笑笑了,就在我们常去的菲越新马泰。” 这个名字让我不禁一怔,叶笑笑是兰西学生时期的女朋友,两人交往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笑笑就辍学消失了。后来学校里都在传言有人开豪车来接叶笑笑,并且举止亲密。叶笑笑最后一次出现的那天,也有人在学校门口看见那辆拉风的宝蓝色豪车,大家都说她是跟有钱人跑了。 兰西也曾疯狂地找过她,有一次他三天没出现,最后一身是伤的回来,无论我们如何询问,他都绝口不说那三天发生了什么事,也不再提“叶笑笑”这三个字。 苏荷曾跟我提过,兰西那一身伤是被叶笑笑的新男友打的。她还说,叶笑笑这个女人,蛇蝎都没她歹毒。 我那时认为苏荷能给予叶笑笑这样的评价,是因为她喜欢兰西,作为情敌,是不能客观地评价别人的。其实我本人对叶笑笑是没有什么偏见的,毕竟每个人要有怎样的活法都是自己的选择,况且当初兰西遭到冤枉差点退学时,是叶笑笑站出来为他证明清白的。 我说:“你是不是看错了?都这么多年了,女大十八变,你还能认得出?” 苏荷肯定地说:“叶笑笑那女人,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缓了缓心情,问苏荷:“那兰西看到叶笑笑了吗?” 苏荷说:“他没有,我先看到的,就找了个理由拽走了兰西。后来苏梅岛那边的剧组来了个急电,兰西直接走了,你的行李在我这儿,你在家等着,等会我给你送过来。” 我说:“好,见面的时候我们再细说。” 挂了电话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个澡,出来时看见手机都从床头柜上震到地面了,我心想苏荷的速度也太快了吧。接通电话,我说:“你开车还是开飞机呢?这么快!” 然后就听到电话那头是李大鹏的声音,他嘿嘿干笑了两声,说:“小宋啊,几天没见你又幽默了。” 我立马赔笑道:“李总啊,新年好,我刚以为是我朋友打来的电话,您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你记得年前我们做的Umiss珠宝的Case吗?通过了,不过要去墨尔本拍摄,那边指明要你跟进,交通食宿全包,机票都给买好了,你直接去机场取就行了。” Umiss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一线珠宝品牌,广告都是采取竞选模式,几家公司出方案,他们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这次参加竞选的除了蓝景广告这种广告界的龙头老大,还有好几家实力强劲的广告公司一起竞争,说实话我原本就没想过能拿下这个Case,于是随意做了一个方案,可当李大鹏告诉我方案被通过时候,我震惊得不得了,连他后面说了什么都没听进去。 我难以置信地问:“李总你不是在逗我玩吧?” “我怎么可能拿工作和你开玩笑!具体地点和材料我都发去你邮箱了,你准备一下,下周二早上八点的飞机。这个案子好好做,跟广告的日子都你算加班,三倍工资。”末了,又郑重地加了句,“小宋啊!公司的未来靠你了!” “请领导放心!”我立正敬礼,然后才意识到话筒那边的李大鹏也看不到,就悻悻地放下手。挂了电话后,我忍不住欢呼,我人生中第一次公费旅游,还是去出境游,刚开年就给我一份如此大的惊喜,我太开心了。 我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上门送行李箱的苏荷,原以为她会闹着跟我一起去享受澳洲的阳光,没想到她只是平淡地说了句“恭喜啊”,这太不像她的风格了,我想她大概还在心烦叶笑笑的事吧。 我快乐地哼着小曲儿,将行李里的冬装全换成了夏装,收拾完后,我发现苏荷正瞪着手里被她削到惨不忍睹的苹果。我说:“苏大小姐,有你这么削苹果的吗?” 苏荷放下苹果,然后盯着手里的水果刀,哀怨道:“我在想,叶笑笑要是消失就好了。” 我差点被口水呛到,瞪着苏荷,震惊道:“喂,你别想傻事!” “开玩笑的。”她抓乱一头长发,愁眉苦脸地对我说,“我要真这么做了,兰西会恨我一辈子的。” 我扶着苏荷的肩膀,认真地问:“喂,你不会是还一直喜欢兰西吧?” 苏荷突然不说话了,眼珠子默默转到一侧,看她心虚的样子,我就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了。 “你隐藏得太深了吧,连我都给你蒙了。我以为你那时告白没成就把兰西抛诸脑后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就不告诉兰西呢?你俩若是在一起,我是最开心的。” 苏荷屈起腿,头搁在膝盖上,看着我,苦涩地笑了笑:“小慈,我和你不一样,我十八岁时就失去了争取兰西的资格。我的爱情也永远停在十八岁,有一天我会很老很老,老到忘记他,也忘记自己是谁,可我的爱情永不会老。” 苏荷很美,遗传到了她父母五官最漂亮的部位。我十二岁认识她那年,她就已经生得眉目如画,可在我的记忆里,她最美的时候,是在向我说起她的爱情那刻。窗外是泼墨的夜色,屋内灯影重重,白炽灯光包裹着她,她蜷缩在沙发上,及腰的卷发如海藻般垂下,身后仿佛有许多柔软的羽毛翩然落下,轻轻覆在她的身上,那是一种超脱生死和岁月的美。 让我惦念了,一生一世的美。 我在十万英尺的高空上,一直在想苏荷那句“爱情永不老”的话。 我一向觉得苏荷是我们之中活得最洒脱的那个,她曾在精品店看中一个施华洛世奇的钥匙扣,可那时候她和她父亲闹了矛盾,信用卡被冻结,等她东拼西凑筹够了钱再去买时,钥匙扣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苏荷连一丝失望都没表现出来,淡定地用那些钱买了店里一条丝巾,只是从此扔掉了她所有的钥匙扣,也不再用。 我对她这种买不到没关系,我不仅不要它,连它相关的一切都不要的极端行为震慑到了。其实,我曾想告诉她还有其他更好看的钥匙扣,比如DIOR家新出的限量款就挺不错的。 可苏荷那时是怎么回答我的?她说:“最好的那个已经没有了,我如果将就用其他的,就是对我心目中最好的侮辱。” 我再次震慑于她的决绝,可如今想来,不仅是一个钥匙扣,她对于任何事物都抱持这样的态度,譬如爱。或许,对苏荷来说,兰西就是那个最好的却已经没有了的钥匙扣。 他早就不是你的了,你哭你闹,你做什么,他都不会再属于你。反而会造成许多人的烦恼,爱一个人无非是希望他快乐,当你的爱成为他的困扰,爱早就变味了,倒不如收起那些无用的眼泪,将暗的一面藏在心中,明媚的一面现于世人,大家都会快乐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升高的原因,我的胸口像压了千斤坠,重得喘不过气来。一片混浊的思绪中,我恍恍惚惚地想,我这样执拗的爱,是不是也让程靖夕不快乐了? 脚重新接触到地面的那刻,我有些不适应,像踩在棉花上,软了一下,身旁有人经过,伸手扶了我一把。我用发音诡异的“Thank you”同金发碧眼的好心人道谢,他对我回以灿烂一笑,将鸭舌帽檐转过脑后,迅速走开了。 墨尔本百姓的友好让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感与期待,我推着行李走到机场外面,入眼的是一片纯净得想让人朝圣的蓝天与绿地,带着海盐咸香的热气阵阵扑面,是夏天的味道,而一天之前,我脚下的那片土地,积雪才刚刚融化。 我脱下风衣,系在腰间,敲了敲一辆在路边等候的出租车车窗,将一直攥在手里的写有目的地的照片拿给司机看,用拙劣地英文告诉他:“I want to go there.” 司机对我做了个OK的手型:“I know,I know.” 我瞬间就放宽了心,坐上了车。Umiss珠宝的拍摄地点是一个叫做Star的农场,来之前我做过调查,澳洲的农场数以千计,且大部分在地图和卫星导航上没有标记的,连土生土长的当地人都未必知道。 我原以为抵达目的还得折腾一番,可没想到,我问到了一个热心的路人带我去农场,由此可见,我的运气真是太好了。 有位大智慧的先人说过,凡事不可高兴得太早。有位更大智慧的先人亦说过,乐极生悲。 我用亲身经历证明,先人没有诓骗我。 沿着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高速公路开了一个多小时,司机突然把车停在路边,从前座探过身子,摊开手对我比了比:“Money?first!Then,?I'll?drive?you?to?the?farm?gate,six thousand totally.” 他前面的话我听得不大懂,但凭着对金钱和数字的敏感我听明白他最后说的那个数字是六千,我立马瞪大眼,捂住自己的包,义正言辞地拒绝:“No!” 虽然我从没来过墨尔本,不知道墨尔本的行情,但一趟出租车费用竟然超过机票,蠢钝如我,也还是能看出猫腻的。 刚才还和颜悦色的司机立马面目狰狞起来,他一脚踹开车门走出来,拉开后座的门,跟拎小鸡似的将我拎出来,伸手就要抢我的包,我紧紧护着,企图用高分贝的尖叫引来好心人,可我忘了这里荒郊野外的,别说人了,连辆车都没有。司机随便推搡了几下,我就被轻易推倒在地,包落入司机之手,我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抢,看见他将包拿起来倒着用力晃了晃,什么都没有掉下来。 我愣住了,司机也愣住了。顺着他拿包的那个角度,我清楚地看见黑色剑桥包底划着一道新鲜的刀痕,我忽然记起下飞机时那个好心扶了我一把的外国人,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Damnit!”司机朝地上狠狠吐了口口水,把包随手丢在地上,钻进车内,车子发动时的尾气喷了我一脸,剧烈的咳嗽中,我想起我的行李还在车上,连忙追了过去。 “喂!我的行李!My bag!” 回应我的只有车子扬起的沙尘,跟在车后跑了没几步,明黄色出租车就消失在天与地的交界处,我无奈地停下来,扶着膝盖大喘气,望着周围一望无际的绿地欲哭无泪。现在的处境,用咱们中国话来说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果然黑出租是不分国界的,就连小偷也是不分国界的。 上飞机时装了一行李箱的东西,现在只剩下一个被小偷割破的包。我将包挂在脖子上,站在路边张望着,期盼有经过的车辆可以停下来载我去一趟警局。不知道这里是墨尔本哪个郊区的高速公路,热辣的太阳下我站了好久,经过我的车也就只有三辆,且无一例外地在我伸出手时,无情地拒载。我含着两汪悲愤的泪愤愤地想,什么国际友人,都是瞎扯淡,我好怀念祖国的怀抱啊。 当第五辆车消失在路的尽头时,我用力瞪大眼,将泡在眼里的泪逼回体内,决定靠人不如靠己,自己走出去。 方才蓝得透明的天空已被夕阳映得昏黄,迎面吹来的风有些泛凉,我将风衣重新穿回身上,紧紧攥着胸口,一步步沿着高速公路边的绿化带走。 人一旦置身于这种环境,就容易胡思乱想,之前看的恐怖片情节全都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网上盘点过的恐怖片必备十大要素,和我现下的处境八九不离十,我越发害怕起来。 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行动轨道离大路也越来越偏,一般人可能很难理解,顺着大路走,怎么会越走越偏呢?这不得不说我天生就是个方向白痴,从小到大,我创了无数个匪夷所思的迷路记录,令我身边的人叹为观止。所以这次,我也不负众望地迷路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跟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还伴随着无助的啜泣,我的腿甚至开始发软,路都走得不太平稳,不断被石子绊倒再爬起来,还被泥巴弄脏了一身衣服,十分狼狈。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可我顾不上这些,上帝作证,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陌生的土地上。 而当一声类似狼鸣的声音破空响起时,我紧绷的神经彻底崩溃。一屁股坐在地上,毫无顾忌地放声大哭。不知哭了多久,隐约中,我似乎听见了哒哒的马蹄声,但转念一想,这种地方怎么会出现马,一定是我快要死了才会出现幻觉。死在这种荒郊野外,估计会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吧。苏荷他们会不会连我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找不到呢?这样一想,我就哭得更厉害了。 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我终于睁开眼,转头寻找着声音的方向,模糊的泪光中,看见一匹黑色的马背着光朝我奔来,上面还骑着一个人,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只能看见他颀长的身形。 可那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啊! 我就像被抛弃在银河系的不知名星球上,几百年后终于碰见一个地球人,心中那团已经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我爬起来,用尽全力,朝他的方向飞奔而去。 在与他快要靠近时,我出于本能地朝他伸出了手,下一秒,手腕处一紧,我整个人腾空起来,被拽到了马背上。 他的手很烫,我一头扎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止不住发抖,劫后余生般放声哭泣。 马停下来时,他抱着我翻身完成了高难度的下马动作,将我放在地面,我由于受惊过度,还站得不太稳,把头埋在他胸前,抱着他的腰不放,害怕他只是我的幻觉, 平复了心情之后,我抬起头,正要说话,张着嘴却怎么也合不上了。 他额发略长,一身黑色骑马装,脸部线条坚硬,眉如远山,眼若星辰,如同过去他每次出现在我面前那样,都让我惊艳女娲的造人之手。 我看了他半天,艰难又震惊地吐出他的名字。 “程……靖夕。” 他紧抿着唇线,眼睛微微眯起。他眼里的东西我看不懂,但似乎是在生气,不像我所熟悉的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程靖夕。 我甚至怀疑这不是他,因为我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他还骑着一匹马,难道这是他失散在海外的双胞胎兄弟? 那一瞬间,作为一个搞广告的半吊子艺术家,我在脑中里想了无数种可能,可这些可能,都止于他落下来的那个吻。 我大脑里的终端处理器,就像被一道雷劈中,连缓存都来不及,啪一声,冒烟当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