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 人界生活着普通的人类和各种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弱肉强食,所谓公平,也仅仅是用人类的思想去衡量。 鬼,便是人死亡后脱离人体的一种以意念存在的方式,它们有些拥有着前生的记忆,有些却是另一种新生的意念体,它们以吞噬弱小的意念来使自己变强,可以称之为死前记忆,也就是大多数人口中的鬼,它们存在人界各处,却又被一种自然规则束缚着,除非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才会与人类相遇或者害人,而这种束缚之力,便是来至另一个界面。 而所谓的幽魂其实也是另一种意念体,它们以两种形态存在这个世界,一,寄生于人体中,支配人体的行动,思考,这类幽魂便是人累拥有的灵魂。只是当人体细胞死亡后,它们便脱离人体,去寻找迷失在空间弱小灵魂,以吞噬它来使自己强大,当离开人体后的灵魂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便会成为单独的幽魂体,那时候它们便会用意念对人体进行攻击,使人死在自己恐怖的幻想中,不过一旦灵魂进化成幽魂,它们便会离开人界,超过一定期限便会遭遇天劫惩罚,灰飞烟灭,只是那些具有强大意识的幽魂懂的把握这一期限,在人间寻找不缺灵魂,以求壮大本体。 最后的修罗一界是最为神秘,它们不在三界内,跳出五行中,可以说是三界之首,拥有逆天能力,不过也正如此,修罗界一直被天地所不容,传说之中将臣为修罗界之主,却被女娲封印,后来出了一只蚩尤,却也遭天劫而亡,如今的修罗界没有任何生物,有的仅仅是将臣的一缕封印之力,飘荡在人间,却从未因此复活过。 当然人类并不仅仅只有智慧,直到今日,依旧存在少量的修行之人,其中大多是隐修,居住荒野之外,最为著名的则是茅山道术,乃僵,尸,鬼,魂的克星,茅山派至今已流传二十八代,茅坪则是这一代的茅山宗主,他行走四处,除恶扬善,寻找仄尸(仄尸是未苏醒且很有可能变成丧尸的尸体),除恶扬善,只是十分日下,修行艰苦,很多修行之术早已绝迹,因此诸多修行之人不得其道,或是走上歪路,亦或郁郁而终。 华夏流传,修罗界僵主将臣被女娲封印,人类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将臣乃真正意义上的僵尸,它具有人类的思想,且附有强大的力量,毁天灭地,长生不死,即使人族之始女娲,也不能彻底的诛灭他。 一切的辛秘都被彻底的掩埋,世人只知道女娲创造了人类,却不知女娲其实是人首蛇身的妖主,妖是万物之上的存在,存在于更高的空间。 历史的发展掩盖了一切,很多人已经不信奉女娲了,在科学家认为,人类是由某种生物进化而来,神魔之说变得无稽之谈,而杨休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他背负着诅咒和使命,他一路寻觅,在恐惧中发现,在身死后重生,为了打破体内的诅咒,他开始拜访各处的隐士高人,只是世分日下,在科技至上的年代,他所寻找到的所谓的“高人”大多只是一些不学无术的江湖骗子,但当杨休遇到茅山宗第二十八代传人茅坪之后,他终于梦寐以求的踏上了修行之路,此后杨休开始修行茅山道术,想以此打破体内的诅咒,同时在这一路上认识了很多天生异能者。 所谓天生异能者有称之为特异功能者,他们无需通过修行便掌握了强大的力量,这些人的潜能得到了很大的拓展,未异类者。 异能者可分左道,右道,左道为旁门,掌握了一股邪恶力量,而右道被颂为正义之道,龙组,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组织,受命于国家最高领导人,这一组织里面的成员皆由右道因能者组成,龙组是维护国家最高利益而存在,原本是一个正义组织,但后来被一个左道异能者掌握,此人为了一己之私,尽屠戮整个左道之士,与此杨休与左道第三者王强一起踏上了征讨之路…… 随着修为的提升,杨休名声四起,霸行两道,但杨休最后才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因为他体内的诅咒拥乃是修罗界主将臣死前的一丝封印之力,他注定成为了将臣的棋子,为真主将臣复活而卖命。 一路踏行悲歌,杨休的存在打破了四界的平衡,从那一刻,四界变得混乱,蚩尤大魔神的复活,第二文明的出现,外星人的入侵,人类在地球的生存变得危在旦夕,只是杨休会听天由命吗?当然不会,杨休在身经百劫之后,识破了真主将臣的“阴谋”,他将计就计,帮助真主将臣重生,而后寻找到了四界通道,打破四界轮回,培养出自己的势力。 立足于妖界之后,杨休才发现一个可笑的现实,如将臣,女娲这类神一般的存在,在妖界却是如此的普通,妖界的存在让杨休更加渴望强大的力量,杨休在妖界一路血战,辗转生死,最终得到了七块补天石,天路无尽,银河乱流,只有得到了补天石才能形成属于自己的空间,杨休利用七块补天石创建了自己的世界,此时此刻,他的力量已经赶上了女娲,但在妖界,他的力量依旧渺小,强大的妖王拥有十数个甚至上百个自己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中,一切法则都是由自己制定,世界的存在能远远不断的为创造这个世界的主人提供某种神秘的能量,而修为也变成逆天的存在。 无垠宇宙,谁是真主?杨休一路高歌,踏上属于自己的尽头…… 正文 第一章 白杨村 白杨村,为江浙一带的偏偶山区,此处群山遮蔽,地理偏僻,土地贫瘠,连地方地图也无所标记。 村中原本共有二十多户百口余人,自耕自种,守山为猎,过着朴实,单一的生活,九零年后,村中的年轻人先后涌入了打工之潮,各奔异地,另讨生活,久而久之,白杨村变成了死村,仅剩下一户人家,每到天色黑迹,山头深处兽群嘶吼,闹得这户人家不得心安,每每天还没黑,他们便关上屋门,心绪彷徨,担心野兽袭击。 “他爹,村里的人都走了,我们也尽早搬出去吧,这里已经不适合人生活了。” 说话的人是李湘,他是杨成的妻子,李湘和杨成都是白杨村的人,不过在三年前,李家的人也已经搬出去住了,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因为杨成执意不肯离开,李湘也只得留了下来。 “搬去哪里啊?我的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我死也要死在白杨村。”杨成有些生气了,这些年来,李湘一直都在劝他搬出白杨村,杨成显得不耐烦了。 “难道你想让我们的孩子一直待在这个鬼地方吗?杨休已经十五岁了,也该成家立业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们的孩子着想,你认为有哪个姑娘会愿意嫁这个鬼地方来吗?”李湘背过身子,眼光中淌满了泪水,甚是委屈。 “好了,别生气了,再过一年吧,一年之后,我一定带你们娘俩离开这里。”见妻子落泪,杨成也心有不忍,不过有些事情他还不能让李湘知道,再等一年吧,如果休儿身体无恙,自己一家人便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杨家的人一直遗传着一种怪病,杨成原本有四个兄弟,除了他侥幸的活了下来,其余三人皆在十六岁那年先后暴毙,死状极惨,面如白霜,舌头竟有半截外吐,如绞刑之状。这恍如一种邪恶的诅咒,虽然事情已经过去数十年了,现在想来,杨成仍是心悸不已。 三十年前,那时候杨成刚满十六,却在一个夜里做了一个噩梦,梦中,无数的冤魂盯着他,那深绿的幽光,森白的尸骨,撕心裂肺的尖叫,狰狞可恶,摄人心魂,他觉得自己的喉咙被无数只无形的手掐着,几近让他窒息,杨成无力的反抗着,挣扎着,突然,他的脑海深处射出一阵黄光,那些游荡在杨成身边的冤魂邪念溃散而去,杨成也由此惊醒,醒来后杨成性格大变,在一段时间内总是疯疯癫癫的,老说自己可以看到鬼,村里的人自然将此当做笑话,但他的父亲杨坚最明白不过了,自己的孩子终究是克服了心里的“诅咒”,想来能够长命了,对于此等异状,其父亲也无法解释,只是如今自己的孩子好生生的活了下来,也便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不过杨成的七个兄弟却是没有躲过这场诅咒劫难,先后在十六岁那年暴毙家中,因此杨成成了杨家唯一的独苗。 杨成知道,这一切绝非偶然,这个诅咒一定会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一直延续下去,为了不断了杨家的香火,杨成一直想多要几个孩子,如此兴许其中还有一两个孩子能得以生存,只是自己的妻子李湘在生出杨休后便不得生育了,因此杨成这些年来一直活在自己的恐惧中,兄弟四人仅自己克服了诅咒侥幸活了下来,自己的孩子杨休能挺过去吗? 对于这个“遗传病”,杨成一无所知,他也曾经四处求医,但没有人相信,去过好几个大医院,医生也只是为他抓了几副治疗精神的药物,劝他多作休息,不要胡思乱想,四处求医无果,杨成也只得作罢,毕竟家里这点家底也经不起他几次折腾。 三十年过去了,对于自己看到的一切“怪异”之物他也见惯不惯了,直到现在,杨成依旧能在梦中见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死人,或熟悉,或陌生,这一切是那么的虚幻,不可思议,有的时候杨成也认为这只是一场梦罢了,但五年前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情,杨成不得不接受现实。 九五年春,连续的暴雨使白杨村李家居住的三间泥房全部坍塌,刘家一家五口没有一人活下来,就在当晚,杨成又做了一个噩梦,梦见刘家一家五口整整坐在自己的家中,他们身上全是污血,口鼻中还有淤泥,脸色苍白,死相极惨。 “杨成,我刘家遭此横祸,实在不幸,我家厨房的灶下有祖辈留下的半坛子银元,你去取了吧,我们一家五口的后事就拜托你了,以后逢年过节,指望你烧些纸钱。” 杨成吓出一身冷汗,当场惊醒,他也知道这只是一场噩梦,但不知为何,杨成依旧乘夜悄悄的赶去了李家,大概的估摸了位置后,杨成便挥起锄头挖掘起来,杨成并不是惦记着那半坛子银元,他只是想证明一件事,自己是否真的能看到死人。 “哐当”,杨成的心也随之一紧,这似乎是坛子破碎的声音,杨成蹲了身子,徒手刨开泥土,借着微弱的月光,杨辰发现了泥土深处埋着一个破口的小坛子,这应该是刚才自己不小心砸碎的,杨成捡出坛盖的碎片,月光之下,半坛子银元发出了微弱的光,杨成心绪复杂,并未因为得到这些银元而高兴,收起了这坛子银元,杨成匆匆的赶回了家中,他将这坛银元埋在了自家的院子里,躺回了床上,见妻子睡得正熟,杨成倒也安心了不少,直到现在,这件事情他的妻子也不曾知道。 次日天明,杨休赶着家中的五只羊羔上了后山,这座山有个颇为霸气的名字,叫豹子谷,当然,如今山上已经没有豹子出没了,但夜晚不乏有一些凶兽,如野猪,狼之类的,不过一到白天,这些凶兽便躲进了丛林深处,只要不走远还是很安全的,不然杨成也不会放心让杨休独自上去。 “咩咩” 杨休熟练的赶着羊群上了一个土坡,见小羊们自顾自得啃起来嫩草,他便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 “再过一个月便是自己的十六岁生日了,不知道父亲会送给自己什么样的礼物。” “白杨村待着真无聊,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呢,父亲也真是的,大家都逃出了了,为何他却一直不愿离开,每到晚上那些凶猛的野兽叫的人心慌,害得我这几天老是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噩梦。” 杨休无聊的扯着一颗枯草,无所事事的幻想着。 “嗷呜” 就在这时,杨休的身后匍匐着一只老狼,老狼狡猾的向杨休挪近,见猎物已经无法逃脱了,终于兴奋的嚎叫了一声。 “狼!”杨休豁的站直了身子,他单薄的身子瑟瑟发抖,木木的转过身子,只见一只饿狼站在自己的身后,眼中寒光大盛,截去了自己的下山的唯一的路,一狼一人如此短的距离,即使杨休和饿狼交换位置,相信杨休也无法逃脱。 面对如此凶物,杨休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了,他只有傻傻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饿狼紧盯着自己的猎物,它一步一步的挪近,却并无急于下手,似乎在与杨休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此时的羊群早就散去,狼是羊的天敌,即使是满月的小羊羔也懂这个道理,这种道理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此时山坡上仅剩杨休一人,他想呼唤父亲,却是害怕的发不出声来。 对持了几分钟后,老狼似乎不想再陪杨休玩下去了,只见它拱起身子,张开血盆大嘴,猛的扑向杨休,杨休哪里还会反抗,只得死死的闭上眼睛等死,心中却是想着:被狼吃了还不会很疼。 “噶擦” 饿狼咬住了杨休看似脆弱的胳膊,却是嘴中却是掉下了几颗白色的骨质东西,下一刻,饿狼发出一声撕心的惨叫,悻悻而逃。 杨休不知所谓的睁开眼睛,见地上落着数颗森白的狼牙,狼牙上还粘着丝丝血迹,反观自己被狼咬了的胳膊,却是一点伤痛也没有,只是破烂了一截衣袖,杨休反复观看,愣了回不了神,这是什么和什么呀,难道是神仙显灵救了自己一命? 杨休死劲在朝自己的小脸上捏了一把,生疼的很,看来自己不是在做梦,可方才所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杨休没再多想,还是赶快回家吧,问问爹爹。 “父亲,父亲,母亲……”杨休不及跨进家门,便急急的嚷了起来。 “怎么了,儿子,发生什么事了。” 见杨休一脸惊慌之色,杨成心下有些担心,虽说自己的孩子好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杨成依旧显得着急。 “父亲,刚才我在后山遇到遇到狼了,他还咬了我……” “什么,伤到哪里了,快给父亲看看。”杨成脸色苍白,吓得不轻,急忙抱过杨休,不等他话说完,便发现了儿子胳膊上那处伤口,欲要查看。 “父亲不要着急,我没事,我是遇上神仙显灵了,那饿狼朝着我的胳膊咬了一下,却是崩了一口牙,哈哈。”杨休怕自己的父亲不相信自己的奇遇,下山时顺便捡了两颗崩断的狼牙,他伸出掌心,给自己的父亲看。 “这……”杨成紧皱起眉头,虽说杨休手中的骨质必是狼牙无误,但他依旧无法相信,莫说自己的孩子是十五岁的小孩了,即使是自己的胳膊被狼咬上一口,也会断裂,狼的力气有多大他十分清楚,可要说自己的孩子在说谎骗自己,那更加不可能,记忆之中杨休从未对自己说谎过,再说还有狼牙为证,上着牙齿根部那丝丝未干的血迹,又岂会假的。“难道会是它?”杨成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 正文 第二章 提前来的诅咒 “什么啊,父亲?”杨休扬起几分稚嫩的小脸,不由好奇的问了一句。 “啊?没什么,我刚才有说什么嘛?”杨成不由失神。 “有啊,刚才父亲说了一句,难道会是它,它是谁啊?”杨休无心的重复道。 “是吗,没有什么,父亲在自言自语吧,来,让父亲看看你的胳膊。”杨成撕掉杨休手臂上半截破烂的衣袖,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的确,儿子没有骗自己,杨休的胳膊上明显留着几处齿龈,不是很深,但一眼便能看出来。 “父亲,我没事的,根本就不疼,也没有流血。”杨休调皮一笑,将手抽了回来,回到房间换了一件干净的衣裳。 饭桌上,杨休大口大口的扒饭,却是将被狼咬一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李湘得知后却是担心的不得了,虽然杨休并没有留下伤口,却依旧取了棉花和酒精在杨休的胳膊上擦了又擦,生怕自己的孩子感染了破伤风。一边的杨成却显得有些精神恍惚,似乎想着一些心事,匆匆的扒了几口饭后,便独自的回到房间,早早的歇下了。 “诅咒,一定是诅咒,我杨家人始终逃脱不了这可恶的诅咒——”杨成在心底嘶喊,他承受着,愤怒着,几近疯狂,他有太多的不甘,只是他又能如何,人命岂能斗天,良久之后,杨成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虽说这个可恶的诅咒让他嫉恨之极,但如果不是这个诅咒,兴许自己的孩子在今天便死了,想到这点,杨成倒也坦然了不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杨休能否过了“十六劫”,也只能看他自己的命数了。 夜,漆黑如寂,整个杨村如一处孤坟,处境凄凉,被所有的人遗忘了,包括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山上野兽不时传来嘶吼,忽远忽近,让人心颤,杨休正值少年,很快便入睡了,而杨成却不得入眠,等妻子孩子熟睡之后,杨成点起了油灯,在窗前一处破旧的抽屉中翻出三页陈旧的黄色纸张,这三张黄纸是自己的三兄弟临死的一天留下的,纸上躺着殷红的血迹,明显是一页页血书,只是杨成却不明白自己的三个兄弟在临死前想要表达的意思,那歪歪曲曲的血字像极了一只只小蝌蚪,根本就不能阅读,倒像是鬼画符一般,仔细去看便觉得邪恶无比,让人背脊发凉,如临冰渊。 “嘎吱” 院子外传来一声躁动,杨成不由好奇,难道是哪只小野兽闯了进来?杨成家背靠豹子林,时常有些野兔,刺猬什么窜入院子里,杨成也就见怪不怪了,只是这次的动静颇为大,生怕是大家伙登门拜访了,为了安全起见,杨成觉得出门看看,当然,猎枪是必须随身带的,若是遇到野猪什么的,没有猎枪是很危险的。 杨成匆忙间随意将三页血书丢在几面上,从房间的墙上取下那把古董猎枪,凑着门缝瞄了几眼,心中不由纳闷,咦,怎么没动静了? “嘎吱” 声音再次传来,却是从屋后传出的,若不是杨成听得仔细,还真的很难辨别。 “嘎吱” 屋外的动静越来越大,是前面,不,是后面,杨成仔细辨别,最后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自己的家被包围了,到底是什么畜生,竟然如此狡猾? 想到狡猾二字,杨成不由想到了一种畜生,狼,不错,狼善群居,遇到猎物总会群体一拥而上,十分血腥凶狠,杨成想到这里不由蒙了,好生生的怎么会来了这么一群吃人不吐骨头东西,这三十年来,狼入侵家户还是头一次呢,这可怎么办好呢,自己的古董猎枪只能打出一发子弹,添弹需要花一分钟的时间,根本来不及,若只是一头两头,自己兴许能应付,但听屋外的动静,这狼至少也有七八只吧。 但愿它们不会闯起来。杨成将猎枪靠在柱子边,又将吃饭的桌子,木梯等有一定重量的物具死死的将门堵上,忽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糟了,杨休房间的窗户没有关上,方才听到屋后也有动静,岂不是……”杨成不敢往下想,急忙操起猎枪转身回房。 “嗷呜” 杨休的房间中,一只灰色的狼将两只前爪探在杨休的床榻之上,两只幽绿森寒的眸子紧紧的盯着熟睡了的杨休,这家伙十分巨大,竟有一百多斤,长两米有余。杨成进入发生的声响惊动了它,它敏捷的转过头颅,见杨成手中举着猎枪,后退一登躲到了床榻的另外一处,不时发出低吼,阴沉可怕。 “你这畜生,给我滚出去!”杨成不得靠近,更不敢开枪,微弱的月光混淆了他视线,根本无法瞄准,而且这畜生靠儿子这般近,一个不小心便有可能伤害到孩子。 “孩子,快起来,到父亲这边来!”杨成举着猎枪,一边焦急的大喊,这厮十分狡猾,见有猎枪瞄准着,它根本不会将脑袋探出,但杨成也不敢靠近,若是将这畜生逼急了,有可能会与自己拼死一搏,眼下也只有叫醒杨休,让他小心下床,往自己这边走来,才能安全。可是杨成如此竭力嘶喊,杨休却是睡得死死的,无动于衷,这可急死了杨成。 “杨休,快点醒醒,听到没!”这一声,杨成几乎用上了所有的力气,相信数十米之外的人都能听得到。 “啊——!” 隔壁传来李湘的一声惨叫,杨成不由心下一沉,脸上狰狞着,愤怒到了极点,他欲要转身营救自己的妻子,只是一阵犹豫,杨成却只能咬牙忍住了,如果现在赶过去,休儿就必死无疑了,而且自己的妻子已经糟了狼的毒手,即使赶过去也无能为力了,杨休是自己唯一的孩子,杨家的香火还得与他传承,他绝对不能出任何意外。 “老婆!”杨成悲痛呐喊,脸部肌肉抽搐着,手中的猎枪随着他的臂膀抖晃着。 “唰唰——” 一狼一人对持片刻之后,杨成感觉身后有一个黑影向自己靠近,若不是杨成时时警惕着,必定遭袭。 “砰!”杨成刹那间转身,枪口喷出一股黑烟,一声炸响,身后那匹欲作偷袭的狼软软的趴倒下去,躺在了地上。 杨成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一枪打出瞬间便调转枪头,与杨休床后躲着的那头狼继续对持上,杨成没有补充子弹,狼是十分狡猾的,必定能看出其中端倪,先如今也只能以“空枪计”震住这些畜生。 或许是畏惧杨成手上的家伙,杨成身后的几只饿狼没有再次靠近,不过它们也不愿意撤退,一直和杨成僵持着,如此一来杨成的体力有些吃不消了,他只能一直举着猎枪,稍有松懈,这些畜生便有可能一起发难,将自己和孩子撕的四分五裂。 杨休一直熟睡着,无论杨成如何叫唤也不作反应,一个时辰之后,这群狼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其中一两只胆子大些的已经开始蠢蠢欲动,虽然它们每次只是挪移了很小一步,但杨成依旧被吓得不轻,自己举的可是把空枪呀,若是这些畜生冒险而上,自己和孩子便必死无疑。 李湘的房间已经没有动静了,杨成不想也知道什么样的结果,只是眼下他没有时间悲痛,想的只是如何带着孩子脱生,杨成心里不由后悔,若是当初听了妻子的话早早的搬出去,又岂会遭此大难。 “嗷呜” 终于,床榻之后那匹趴着的灰色的狼忍不住了,它踩上床栏,锋利的前爪瞬间探入杨休的前额,同时后腿一登却是扑向杨成而来,这头狼狡猾至极,它知道能危害自己的是杨成手中那根黑色的铁杵,它之所以一开始伪装咬向杨休是为了转移杨成的注意力,不过此刻杨成的猎枪根本就没有子弹,见这畜生向自己扑来,慌忙之下只得抡起猎枪朝它的身上砸去,兴许运气,那枪锥子头准准的对上了狼的脑门,灰狼一声呜呼,昏死过去。 “孩子!” 杨成也顾不得身后的狼是否会向自己扑来,不要命的冲到杨休的床边,方才那头灰狼可是使足了铆劲,想来自己的孩子遭受这么一击也是凶多吉少了,如果自己的孩子也死了,那他也不想一个人苟活于世了。可是此时的杨休却依旧沉睡不醒,他的前额虽然被狼爪过,却不见一点伤口,只是较为红透一些。 方才对付那头扑向自己的狼,杨成已经将猎枪甩了出去,此时手中再无一物,外屋的狼犊们再也无所顾忌了,纷纷逼近床头,如此绝境,杨成也懒得反抗了,这也许就是杨家的宿命吧。 “不要,不要,放开我!” 忽然,杨休口中喃呢起梦话来。 “我不是解尸人,求你们不要缠着我了!” 见自己的孩子一脸的惊慌无措,杨成激动的颤抖起双手。 “哈哈,来了,终于来了,来的正好,将这群畜生一起带走吧,咱们一家子在下面也可以团聚了。” 杨成状若疯癫,他仰天长啸,手中抱着杨休,再也不去理会身边的狼笃子,精神时常,似笑似哭,如此癫状却是吓得狼群一时不敢前进。 正文 第三章 离奇死亡 杨休睁开了双眼,双目瞪的很大,却六神无主,眼神呆滞无物,他一把推开自己的父亲,杨成,拖着僵硬的步子朝门樘走去,那些饿狼岂会让其离开,纷纷扑向杨休,死死将其咬住,一匹,两匹,杨休丝毫没有感觉,他仿佛是一个巨人,拖着这些饿狼继续前进,一阵嘶吼恶咬之后,所有的狼使尽了力气却不得从杨休身上咬下一小块肉来,倒是崩断了一口利牙,杨休迈着不大不小的步伐走进隔壁母亲的房间,房间中一片狼藉,腥红的血液淌满了一地,地上还残留了一些碎骨,凄惨之景如临地狱一般,这般惨状即使是杨成见了也无法适应,可杨休的脸部却不带任何表情,他的眼神直直的盯着几面上三页黄色纸张,缓缓靠近,麻木的伸出手上将这三页黄纸捧在手心,嘴角微微扬起,念出了一段匪夷所思的咒语。 语毕之后,杨休晕倒在地,而此刻,整个屋子里所有的狼匹都僵硬的躺在地上,气绝生亡,杨成听了杨休念出的这段莫名其妙的咒语后,瞬间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掏空了一样,不过好在最后他安然无恙,那三页黄纸在杨休念完咒语之后便化作了灰烬,这般诡异之事杨成实在无法想通,不过他不比凡人,再怎么说他也是历劫而来的,在自己梦中比这更为离奇的怪事他也经历过,既然无法解释,杨成也不愿多想,他将杨休抱回了床上,而后又将妻子的骸骨埋掉,杨成打算等孩子醒来后,便离开白杨村,虽然不能确定,但杨成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已经克服了那个诅咒。 次日晌午,杨休才昏昏迷迷的醒来。 “父亲,我感觉好累哦,腰酸背疼的,好像走了很多很多的山路。” “呵呵,休儿,你不是很想离开白杨村吗?父亲决定明日便带你走。” “真的吗?要是母亲知道你的决定一定会很开心的,母亲她早就想离开白杨村了,对了,母亲呢?”杨休不由发问。 “她回外公家去了,会玩上一段时间,你饿了吧,今日咱爷俩好好吃上一顿,明天一走,我们就不会再回来了。”杨成不知如何开口,自己的孩子已经十五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即使欺瞒,也瞒不住多少日子,只是杨成还没有想好如何和他说。 “哦,这样的哦,那今天父亲准许我喝酒吗?” 杨休很喜欢喝酒,但杨成一直不许,不过家里藏着的酒杨休隔三差五的都会偷偷的来上一口,只是怕父亲发现,每每都不能喝的尽兴。 “准,以后你想什么时候喝都行,不过不能酗酒。”杨成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 爷俩简单的收拾了一些行礼,傍晚时分,杨成又取出了藏在院子中的半坛子银元。 “父亲,为什么母亲的衣服不带了呢,还有几件很新的呢,扔掉了是否可惜了?”收拾衣物时,见杨成将母亲的衣服丢在一边,不由说道。 “这些衣服太小了,穿不上了,你去院子里看看那五只小羊羔进圈没,明日赶到外村去卖了。”杨成急忙别开话题,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将他的母亲忘掉,只是杨成也知道这是不可能,如果杨休只有五岁,兴许还能遗忘,可如今却是要记得一辈子了,一辈子痛苦的记忆,遗忘不了,也是一种难堪,却无可奈何。 家中昨日所发生的一切,杨休都不得所知,他当时处于神游状态,而杨成却是清醒的很,当时自己和孩子被群狼围困,处在生死一线,面对这么一群饿狼,他已经放弃了抵抗,只是神游中的杨休却在关键时刻念出了一段了诡异的咒语,咒语之后,七八只狼犊尽纷纷莫名毙命,且没有一丝外伤,像是被剥脱了灵魂一般,十分的匪夷所思,现如今想来,杨成也不由后怕,好在醒来之后,杨休一切都恢复了正常,甚至不记得昨日发生的任何事,虽然还是担心,但两人因此死里逃生,也算是一种福气吧。 整个白杨村死一般的静,不知为何,今天的夜,后山上不再有凶兽嘶吼,这反而让父子俩有些不适应了,两人各自睡在自己的榻上,却是想着不同事情。 杨休躺在床上,他回想着父亲今日的异常举止,总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他并没有怀疑父亲的话,母亲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也许是和父亲起了争执,才会回到外婆家住上几日的吧,至于什么争执,杨休不用想也知道,母亲一直唠叨着劝父亲搬出白杨村,可父亲总是反对,兴许是母亲这次的离家出走让父亲改变了主意,这才打算带着自己离开白杨村,想来出去以后,父亲一定会带自己去外婆家找母亲,向母亲赔礼道歉。 而隔壁房间的杨成躺在床上,眼中却是淌满了泪水,自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妻子被饿狼群食而亡,却不能相救,这种无以言语的悲愤是不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静悄悄的一夜,转眼即逝,白杨村最后一盏灯火泯灭,注定成为了一座死村。 崎岖的山路上,父子两人相互扶持,过了一处摇摇欲坠的绳桥。 白杨村离最近的村庄里叶村有着三十里的路程,这一路崎岖难行,还有几处狭窄的天险,因此到了现代,依旧没有通电,不过里叶村倒是在前些年通了灯火,虽说里叶村也是一处穷山僻领,,却比白杨村大上不少,足有百余户人家,显得热闹许多。 “父亲,我们歇会吧,这几只小羊羔都累坏了,不肯走了。”走了二十多里的山路,杨休已经满头大汗。 “恩,前面有一条小溪,我们去那里洗把脸,歇上一会再走。”杨成点头应允道。 这几只小羊羔或许是渴坏了,见面前的小溪,直直的奔了过去,将两人甩在了后头。 “这溪水真甜。”杨休趴在一块凸石上,俯下身子用双手捧了一口,笑着喊道。 “是啊,这溪水甜啊,出去以后,不知道还能否喝上这等甘甜的水了。”杨成不由感慨,虽然他这些年从未出去过,但前些年却有村人从都市返回过几趟,将自己在都市中遇到的种种详细的说了一番,颇为傲气,那些人说,在都市即使是捡垃圾,也胜过在白杨村百倍,不过近两年出去的人却是了无音讯了。 “好了,咱们继续赶路,离里叶村不远了,那里有爹的一个故友,这五只羊羔我就半卖半送给了他,一直领着也是累赘。”这五只小羊羔其实值不了几个钱,不到两百块,但杨成一年的收入也不到一千,自然舍不得将它们丢了,九八年,在外劳务的人稍微有些技术,每个月也能拿到一千多点的工资了,这相当于在农村一年的总收入,也难怪所有的年亲人都拼了命的往外跑了。 “父亲,那有只土鳖!”杨休正打算回头,却发现河的下侧一块沉石下缩着一只土鳖,有成人的手掌大小,笨头笨脑的伸缩着头部,四处观望。 “哈哈,这下可挣大了!”杨成也不顾没有脱鞋,飞奔下河,拇指使劲的往土鳖的背上按去,他的动作十分熟悉,按住以后四指迅速后移,抓住土鳖的尾部,将其领了起来。 土鳖不同乌龟,乌龟一旦被人抓住就会将头部缩进龟壳,不敢出来,如此三岁孩子都能很容易将其捉住,但土鳖却是狡猾多了,他会伸长脖子转身咬人,它的脖子可以伸出很长,除了尾巴处那一小块地方外,其余的部位都能够得着,可不能小看土鳖的攻击力,它那奋力一咬,有可能将人的手指咬断,力气十分大。 “父亲,你说这么小的一只土鳖为什么呢卖这么好的价钱呢,竟然比一只小羊羔还要贵上一些。”杨休实在想不通。 “这家伙补身子,城里人都喜欢吃,那些有钱人都争着抢着,这价格自然就上去了,记得父亲小的时候,这种土鳖不要太多了,连田地里都能随处可见,那时候却是一文不值了,烧着吃还嫌脏呢。”杨成笑着说道。 不到半个时辰,父子俩便到了里叶村,杨成手上拎着土鳖,背上裹着一个特大号的包袱,而杨休空手赶着五只小羊羔,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杨成朋友的家中。 “精吧,在家没?!”杨成在门外喊道。 杨成的朋友叫叶群超,他平时比较抠门,因此有了“精吧”这个绰号。 “老杨,那阵风把你给吹来了,哟,怎么回事了,终于决定离开那鬼地方了,我说你还真能忍啊,白杨村应该就剩你这么一家了吧。”见杨成背上大包小包的扛着,连牲畜都赶出来了,一眼便能看出杨成的打算。 “哎,待不下了呀,怎么,嫌弃我父子俩是乡巴佬啊,不请我进去坐坐?”杨成故意板起脸来。 “你这老杨,哪里的话啊,来来来,进屋坐,看电视。”叶群超赔笑道。 “哇,电视机!”杨休听到这词可乐坏了,这电视机可是奢侈品呢,在白杨村从未有人家有个电视,即使人家出得起钱买,拉回来也是一个废壳,因为白杨村至今连电都无法通入。 这是一部十七寸的黑白电视机,杨休不停的调频,开关打了整整一圈,看到的却只是一片雪花,十分郁闷。 “小家伙,你把后面那天线拉出来。”叶群超不掩饰的笑道,他指点了杨休后又转身去了大堂,为杨成泡了一杯茶水,而后两人便面对着坐了下来。 正文 第四章 通灵异象 白杨村彻彻底底成为了一方死村,再无人畜。 夜,一望无际的黑色,在豹子林的某一处有一处坟墓,没有碑文,只是垒起的一个土坡,土坡上长满了野草,绿的幽深。 这是杨家的祖坟,论辈分算,应该是杨成的爷爷了。阴潮的墓穴中,这具尸体竟然完好的保存了百多年,对于分水一说,的确神奇的很,有些干燥隔风养尸之地,的确是可以使尸体不腐烂,长久的保存下来,但这处墓穴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很糟糕,尸体葬入这等穴地,不出两日便会腐烂,百多年的时间,足以化的连尸骨都无存,只是,它却完好的保存了下来,更为神奇的是,它的面部还保留着红润,如睡着了的活人一般。 “它快醒了。” 睡梦中,杨休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声。 “儿子,睡着了吗?” 一旁的杨成转过头来,见自己的孩子已经熟睡,便没有继续问话,杨成并不在意杨休的梦话,这等情况是正常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说梦话的时候。 “它醒了,别再回白杨村了。” 杨成正打算睡觉,杨休却莫名其妙的再次发声。 “这……”杨成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在心底,他一直有一个秘密隐藏在心中,对谁都没有透露。 杨家的诅咒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记得父亲说过,在他爷爷那一代,杨家的人还好好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诅咒发生,只是在他爷爷身上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 根据父亲所说,爷爷在三十九岁的那一年忽然患上了一种怪病,吃什么吐什么,请了附近的所有郎中,却看不出一个究竟,数日之后,他的爷爷变得瘦骨嶙峋,奄奄一息,家人都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可第二日,他却奇迹般的下了床来,称自己很饿,想吃东西。家人见他病有好转,高兴的不得了,急忙为了准备了食物,米饭,他的爷爷胃口大开,接连吃了三大碗米饭,显得十分精神,说话也很有力气,神志清明的很。只是这种好转如回光返照一般,第二日,他排便却出现了异常,每次都喷涌不止,量大而且十分粘稠,颜色紫黑,就是几十年的老医生也不知如何办才好。 第三天,又变得大量吐痰,整整吐了几缸痰,痰中有很多块状物,五颜六色,谁都没见过,这种状况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当时大家都十分害怕。 第四日,他的爷爷独自的望着窗户,叹气着,自言自语的念道:“我可以走了,你们将我葬在豹子林上,想家的时候,我可以看看。” 说完之后,他便一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安详的合上了眼睛,一开始家里人也没有注意,虽说他的病不大可能治好了,但既然还能站走,想来也应该坚持些日子吧,晚饭准备好后,杨成的父亲,也就是杨坚端了一碗米饭走到窗口,道:“父亲,吃饭了,早些休息吧,您还病着呢。” 见不作回应,杨坚又唤了一声,只是依旧,于是杨坚便扶了其父亲一把,这一扶却是吓了一跳,其父亲笔直的倒了下来,早已气绝生亡,当时杨坚不过十六岁,而且手中还捧着饭菜,自然被搞的措手不及,最终,杨坚被其父亲压倒在地,碗筷摔了一地,而倒地的一刹那间,杨坚不小心从父亲的口腔中吸进了一口恶气,腥臭无比,为此杨坚吐了一个礼拜,吃什么都觉得没有胃口,紧接着还不时的做恶梦,梦中之状与诅咒无恙,好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便恢复了正常,可没想到这个噩梦诅咒却由他起一直传了下去,导致他生下的四个孩子三个毙命。 对于这件事情,村里的老人纷纷议论,有的说这是通灵怪状,有的说是尸气诅咒,更有危言耸听者说,杨坚的父亲,也就是杨成的爷爷在百年之后会尸变,尸变后便会找自己的后人索命,因此说此话者当时介意杨家人将尸体火化掉,以防后患,只是当时根本就不流行火化一说,将死人火化是对死者最大的不尊重,常言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将死人火焚便是渎亵先人,杨家人自然不会同意,不过当时杨坚还小,听了后十分害怕,因此一直都记得,后来还将这事说给杨成听过,原本杨成也没有多少在意,可自从十六岁经历诅咒一事之后,便有些忐忑不安,因为他遇到了太多无法理解的事情,即使现在有个僵尸或者神仙什么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也不会有太多惊讶。 关于僵尸一说,无实记,多是虚构,尽皆传言。只是世间皆有谜,科学亦不能解。楊成十梦有鬼,能与死人通灵,还因此得到了徐家埋在地下的半坛银元,如此诡异之事,既使说了出去,也无人信,如今想起这段往事,不由忧心,而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的事情更加古怪,被饿狼追撵撕咬却毫发无损,梦游之境居然还能念出一通古老的诅咒,让群狼瞬间离奇暴毙,这等能力超乎了他的认知范畴,根本无法解释和接受。 正当杨成不知所措的时候,杨休却突然醒了过来,他的额头迸发出一道黄光,虽然十分微弱,但在漆黑的夜晚却让杨成看的十分清楚。 “孩子你怎么了?”杨成急忙抱住杨休的双肩,心虚惶恐。 “父亲,孩子要离开你了。”当杨休额头闪过一道黄光之后,他的潜意识出现了一幅幅古怪的画面,其中有自己的父亲枪杀狼犊的画面,有自己母亲被群狼分食的画面,还有梦中自己捧出的三页黄纸血书,所有在睡梦中发生的一切杨休都记得了,包括那段梦中念出的诅咒。 “孩子,你别吓唬爹啊,你的诅咒不是在前两天消除了,你不会再有事了,可以像父亲一样,结婚生子,过平凡人的生活。”杨成也不愿在隐瞒,因为从此刻儿子的表现来看,他已经知道了一切,正如当年自己得知一切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变得疯疯癫癫的。 “父亲,这不是诅咒,是通灵异象,我们体内都存在着一股尸毒,这股尸毒若不清除,我们是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的。”杨休一脸沉重的说道。 “什么?你是如何知道的?”杨成不由大惊,这个莫名的诅咒困扰了杨家三代人,其父亲和自己都不能理解这个诅咒的根源,为何自己的孩子却能一语道破,可见杨休的表情,却也不像是开玩笑的。 “三位叔叔临死前留下的三页血书,那是一种很古怪的文字,或许根本就谈不上是文字,而是一种面对死亡灵魂表达,我读懂了。”杨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了一句。 “什么?你居然读懂了上面的内容,快跟父亲说说,他们在临死前都说了些什么?”杨成听到这里,不由大惊。 “我们杨家的诅咒来源于一股尸毒,应该是先人遗传下来的,其中详情我也不知道,但三位叔叔在临终时都有提到一个人名字,他叫杨硕,我想我们身上这股尸毒必定和这位先人有关。” “杨硕,那不是自己的爷爷吗?难道我们杨家的诅咒真的和那件事情有关?”杨成不由一震,一股冰冷散布周身,随着心身恐惧蔓延开来。 “杨硕是父亲的爷爷?方才我在神游中,体内的尸毒蠢蠢欲动,似乎与一种类似的尸毒产生了联系,着实奇怪?”杨休听罢也不由震惊,父亲的爷爷,论辈分可是自己的太公辈了,他死了近百余年了,即使体内真的有尸毒也应该化作尘埃了吧,为何还会与自己的身体产生共鸣了。 “什么!”杨成吓得一身冷汗,莫不是这世间真的存在着僵尸?人死后入葬,百年千年尸身不腐,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如这类不腐之尸,僵而不化,可存无数年,只是这类尸体并不能成为僵尸,白杨村的老人们将此成为寿尸,可佑子孙后代,福泽万年,不过这类说法只是一种传说,不足为信。但关于不腐之尸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还有一类僵尸被称之为蛰尸,蛰尸入葬以后,同样百年千年尸身不腐,但随着时间慢慢延长,蛰尸的毛发和十指会延长数寸,指甲显黑色,而且变得锋利无比,这种尸体在入葬后会自行吸收日月精华,使尸毒蔓延全身,变得水火不侵,如蛰伏在地下的幽灵一般,一旦苏醒,便会为害人间。 “父亲,你知道太公的墓穴葬在哪里吗?”杨休紧锁眉头问道,他心里有太多的疑问和怀疑,但现在却无法弄懂,只有将太公的墓穴掘开,才能证实一切猜忌。 “你想干嘛,不要回去,那里太危险了!”杨成并不能确定这世间是否真的有传说中的僵尸,但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冒险,方才杨休也说过,他体内的尸毒和另外一股相似的尸毒产生了一丝联系,由此至少能确定,自己的爷爷并没有腐烂,不然他体内的尸毒早就流失了,百余年的光阴都不能化去他的尸体,自己的爷爷必然成为了不腐之尸,仅是如此,已经够骇人听闻的了。 “我必须要回去,我体内的尸毒和父亲的不一样,似乎产生了一种异变,不出数年,我便会控制不住自己,小则变成疯癫之状,坏则失去理性,到处害人。”杨休并非危言耸听,当初他神游之状在潜意识中受到了威胁,最终念出了一段胡乱的如咒语一般的话语,导致屋中所有的狼匹暴毙,其实那一段并非是真的咒语,他也不会使用什么诅咒,现在想来,杨休更怀疑当初自己是无意中释放出了体内的尸毒,那群饿狼便是吸入了尸毒而亡的,而自己的父亲身体中同样流淌着尸毒,所以才能平安的活了下来。 正文 第五章 尸毒 “那我陪你一同去!”杨成只得妥协。 “不用的,我现在是一个危险人物,父亲跟在我身边,会受到牵连的。”杨休一口拒绝道。 “我必须和你一起去,白杨村荒野孤僻,到处都有可能遇见饿狼和野猪。”杨成十分坚持的说道。 “父亲,我体内的尸毒已经产生了异变,我发现自己能掌控它们,只要我愿意,靠近我两米之内的一切活物都会被我释放出来的尸毒杀死,那些畜生是伤害不了我的。”其实杨休还想说,自己现在已经是个怪物了,世间上是否真的有僵尸他不知道,但他确定,再不根治自己的尸毒,自己在不久后便会成为活生生的僵尸了,只是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不想父亲为自己担心。 “这……”杨成再次被自己儿子的话震惊,自己的孩子居然能控制体内的尸毒,他似乎也想到了什么,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道:“好吧,你小心点,父亲在里叶村等着你回来。”杨成心里决定,自己会一辈子等在这里,直到自己的孩子再次出现。 杨休望着自己的父亲,似乎在犹豫什么,最后他的额头再次迸发出一道黄光,忽然,杨成全身莫名的产生了一阵抽蓄,而此刻,杨休的脸部却变得一片漆黑,双眼翻白,布满血丝。 杨成欲要发问,却忽然觉得头晕目弦,最后无力的倒在床上。 过了好一阵子,杨休的脸色才渐渐的恢复了平静,他留下一份书信,便独自离开了。 “父亲,您体内的尸毒已经被我吸收了,以后您便是正常人,再也不会做那些通灵噩梦了,您可以在这里安居下来,再找一个妻子,生个弟弟,快快乐乐的活下去,孩子不孝,或许不能在与您见面了,但孩子可以保证,如果我体内的尸毒解决了,我会回来找你,为您养老送终的。” 夜漆黑无比,杨休走在返回白杨村的山路上却显得很轻松,他体内的尸毒虽说是一种祸害,却也使他有了些超乎寻常的能力,他的触觉变得十分灵敏,他的视线能望的很远,尸毒侵蚀了他的肉身,让他拥有了接近水火不容的能力,但他并不羡慕这些超能力,因为他深知尸毒的可怕,当体内的尸毒蔓延入五脏六腑的时候,他便会变得四肢僵硬,甚至模糊,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只有两种,要么死,要么成为了行尸走肉,连基本的思想也没有。 这是一条不同寻常陌生无比的路,杨休感觉了那种未知的可怕,他如何自求,求救何法,这些都需要他自己去摸索,目前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没有把握的,甚至是徒劳无功的,但他只有去尝试,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自己体内的尸毒和它产生了共鸣,那么只有把它找出来,毁去那股怨念,自己体内的尸毒才不会继续蔓延下去,如果自己猜的是对的,那么至少能为自己彻底解决尸毒争取一定的时间。”杨休一边赶路一边思索。 白杨村豹子林的一处小坡上,升起了一股灰白色瘴气,四周草木皆已枯萎,方圆一里虫兽绝迹,显得死一般的寂静。 杨休根本就不需要到处寻找其先人的墓穴,因为他一靠近白杨村,体内的那股尸毒便更加蠢蠢欲动,几乎不受自己控制。 “尸变!”杨休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这个可怕的词。 所谓尸变,迷信说法指尸变是指死尸受了某些外间因素而突然复活,但这复活的死尸已失了人性,只是一具没意识的行尸,这种说法在民间比较盛行,杨休并不陌生,只是眼前的情景却和一般的尸变不一样,因为葬在墓穴中的人已经死了近百年了,而且其尸体内的尸毒开始流动,转变成了这般大股的瘴气,若是它真的由此复活过来,所到之处必定万木具枯,生灵涂炭。 这股死亡能量实在是太强大了,与自己体内的尸毒相比,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杨休十分确定,只要一靠近这处墓穴,自己便会中毒身亡。 “看来只能等到白天了。”杨休只得选择退缩,相信白天此处的瘴气经过光照会变得淡些,那时候自己应该可以闯入,不过这只是对杨休而言,若是换做普通人,即使是大白天踏入此地也是有去无回,即使戴着防毒面具也无用,因为这种瘴气是有尸毒转化而开的,即使是皮肤接触以后也会感染。 回到空无一人的家中,杨休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是无法入睡,明日掘坟,凶险万分,有可能自己一去无回。 杨休思索再三,找出一件母亲生前的衣服,将其剪碎,做成一个简单的口罩,又在其中塞了些许棉花,以作不备之需,如今自己的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了”,但内脏却是与常人无异,若是将这个浑噩的尸毒吸入肺部,会导致尸毒向内脏蔓延,如此自己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次日,杨休等到日上三更,太阳最为耀眼的时候才往豹子林出发,正如自己所料,此时墓穴四周的瘴气消散了很多,杨休扛着家中的锄把开始掘地,杨休感觉自己的力气比以往大了很多,刨了半天地竟一点都不感觉累,一个时辰之后,一口陈棺呈现在杨休的眼前。 “先祖,对不起了!”杨休双手一扣,给自己的太公行了一个大礼,而后便挥起锄把欲将棺盖刨开,只听“咣”的一声,杨休手中的锄把截成了两段,而那口看似脆弱不堪的陈棺却是“毫发无损”。 “尸毒裹棺!”杨休不由大惊,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它一定是复活了,不然如何能如此精准的控制尸毒,以尸毒裹住棺材四周,隔绝阳光照射,使自然中的生死两股气体渐化阴阳两极,如一块巨大的磁铁一般,阴阳向吸,此刻无论是谁都是无法开启这口棺杶的。 “该怎么办呢?”杨休不由苦恼,此刻他已经确信棺木中那股熟悉的尸毒和自己体内隐藏着尸毒是同源而生的,相信只要将棺木中尸毒毁去,自己便能捡回一条性命,可如何毁去这口棺木却让他头疼不已。 “先将其搬出去吧,这里的瘴气实在太浑浊了,如果自己一直待着此处,必定会深受其害。”杨休有了打算,便扛起了这口棺木往山下走去,这口棺木足有两三百斤重,若换作平常人是根本抱不动的,一开始杨休也只是想尝试一下而已,不过最后发现,这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不过一会,杨休便将整口棺木扛回了家中,路经之处,草木皆是瞬间枯萎,死气冲天,一些虫蚁之类的小动物躲避不及,纷纷僵硬死去。 “对了,用火烧!”在家中踱步半天,杨休终于想到了一个法子,对于明火,即使是杨休自己也不怎么惧怕,当然长时间接触火焰还是有损自己的皮肤的,但睡在这口棺中的它却不一样,它体内的尸毒已经产生了怨念,或者也可以说有人独新的意识,自然能护住躯体,水火不容,不过杨休也奢求这一把火便能将它毁去,只要将这棺木少毁,其尸身就可以暴露出来,尸毒为阴,被阳而生,与阳而化,只要将其搁置在烈日下暴晒,便能逐步的同化尸体体内的尸毒。 说干就干,虽说这些也只是杨休自己的想法,但如今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果然,自己的猜测没有错,这棺盖虽然牢不可破,却挡不住火焰的吞噬,不过一个时辰,整口棺木便烧成了一堆灰烬,棺木中的尸体完全的暴露在旷野之下。 杨休望了一眼不由头皮发麻,不是因为这具尸体看去有多么的恐怖,而是因为一种“势”,这种无形的“势”像是一只恶毒的眼睛,杨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这股势掏空了,自己对眼前这具尸体尽然有一种想要膜拜的感觉,并且同时心中还产生了一种十分危险的感觉,总是十分复杂,让他十分的害怕。 这具尸体身着一身汉服,十分简单的那种,如同身上裹了一块灰色的布匹,它的脸上流露着诡异的红润,而下肢却是黝黑无比,十指尖长两寸由于,也是黝黑,其中确又有些灰青色,脑后辫子已经散开,毛发黑而干燥,浑身却是一尘不染。 虽然十分害怕,但杨休依旧促动体内尸毒与之感应,以此用来辨别它体内的尸毒在光照之下是否会有所减弱,细心感受一会,杨休终于察觉到了一丝变化,自己猜的不错,尸毒在光照之下果然会同化一些掉。 经过半日光照,这具尸体体内的尸毒竟减少了十分之一左右,杨休见状大喜,看来自己有救了,若按这般速度下去,不出半个月,这具尸体中的尸毒就能完全的同化掉,只要没有这股尸毒作祟,自己完全可以控制住体内的变异尸毒,那样一来自己不但可以活命,还能拥有十分强悍的超能力了,杨休想到这里,心中不由激动。 正文 第六章 死灰复燃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在下一刻,杨休发现尸体体内的尸毒停止了同化,对于这,杨休并不感觉意外,太阳下山了,没有这种纯阳之光,自然无法同化这股尸气了。 此刻杨休也觉得肚子饿了,他爬上豹子林,很轻易的便捕获了一只野兔,守在尸体边上,生火烤起兔肉来。 “糟糕!”杨休正津津有味的品尝着香美的兔子肉,忽然发现身边这具尸体浑身散发出一阵华光,通体晶莹流动,邪气十足。 “月光乃阴之精华,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杨休急忙起身,寻出一块被裹将这具尸体盖住,不让月光直接照射,只是这般做也是亡羊补牢,无济于事,尸体照样吸收着月光精华,转化成死气,将强大的能量驱动尸毒运行起来,杨休不得不再次找来被褥,可即使如此,效果也十分不理想,而且让杨休吃惊的是,白天同化去的尸毒在短短几个小时后便再次修补回来了,而且阴气更胜,形成的瘴气几乎让杨休窒息,无奈之下,杨休只得退后数米,在一旁急的来回的踱步。 这般下去也不是办法,杨休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一旦这具尸体吸足了这股阴柔之气,尸体内的尸毒就会操控这具身体,它便有可能“复活”,这种“复活”其实是一种未知的新生,杨休不知道这世上是否真的有僵尸这种生物,但如果不加以阻止,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将会是世界上出现的第一只僵尸。 如何能阻止它吸收月光?杨休十分苦恼,忽然,他脑中闪过一道精光,对了,镜子,镜子可以反射月光,按理说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杨休不再犹豫,他在村里头四处的寻找镜子,虽然村中的人早已经搬家了,但许多房子并没倒毁,找出一些镜子应该不难。 杨休说干就干,他倒是不担心这具尸体摆在这里有什么不妥,这具尸体散发着无尽的尸毒,再厉害的猛兽也不敢靠近,花了一个时辰,杨休东拼西凑的终于找出了足够多的镜子,他一面面的将镜子摆放平整,然后坐到一边继续感应尸气的变化,果然不出所料,这具尸体已经停止转化尸毒了,杨休不由轻松了许多。 接下来的数日,杨休一到天晴就将镜子拿开,让日光同化尸气,而到了晚上就重新将镜子覆盖在尸体的表面,如此周转反复,尸体体内的煞气减少了许多,只是杨休不免高兴的太早了,到了第十日后,这具尸体似乎对阳光产生了某种抗体,尸毒减少到一定程度后变很难再同化了,以如此缓慢的速度,除非等上个一百年,或许才能将这股尸毒完全同化干净,可杨休没有这么多时间,再三思索之后,杨休决定将这具尸体重新埋葬地下,不过他在尸体的上身覆盖了一层镜子,如此一来,尸体体内的尸毒便能得到控制,也能为自己争取一些时间。 一切办妥之后,杨休便离开了白杨村,他并没有打算回里叶村,他决定游览天下,一方面可以长些见识,而且他认为自己时日无多了,好好的走走看看,死后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杨休没有念过书,但这些年来他捧着新华字典却也学会了不少的字,一般的汉字他都已经认得。 杨休身上没有一分钱,他的父亲那里倒有些积蓄,不过杨休并不打算回去拿,如今自己有了这一身超能力,倒是不担心自己会饿死。 犹豫了一番后,杨休决定一直朝东走,东方有海,有大都市,大都市夜如白昼,灯火通明,那里一直都是他向往的地方。 “叔叔,你真的决定归隐吗?”一处境内的山峰之上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人念过半百,而另外一人却显得十分年轻,看样子只有二十多岁。年轻的男子身着黑色西服,内衬白色衬衫,带着一副眼镜,显得有几分斯文,而老些的男子却显得有些邋遢,腮下布满了胡须,身上穿着布衣,整个人看去有些乱,可若仔细去看,却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 “呵呵,你是不是觉得叔叔有些自命清高啊,其实选择归隐的不仅仅只是叔叔,试问华夏各地,生活在山脉丛林之中的隐士不下数千,修行深浅不一,淡图名利,一心向道。”老者微微一笑,附带风雅。 “一心向道?何为道,何处有道,叔叔也是懂科学的人,难道叔叔真的相信修行一事吗,难道这世上还真有神仙不成?年轻人微皱眉头,他实在不愿自己的叔叔从此归隐,自己的叔叔在商业上能有如此成就实在不易,为何要放弃所得的名利呢。 “所谓道实在渺茫,与其说修行不如说是换一种生活方式吧,叔叔在商界中打滚了数十年,早已心生倦意,公司交给你们搭理我十分放心,叔叔已经决定了,从此在此归隐,以后没有重大的事情,你就不用来了。”半百老者十分坚决的说道。 “这————,那我为叔叔在这里建一栋别墅吧,如此分餐露宿,您的身子骨可吃不消。”年轻人知道自己叔叔的倔脾气,无论什么事只要他做了决定,别人就很难让他改变。 “呵呵,修建别墅那还叫修行吗,你回去吧,叔叔的身子骨还硬朗着呢,不出三日,我便能自己搭盖一间茅庐出来。” 年轻男子再三劝阻,依旧无法改变他叔叔的决心,无奈之下,只得独自下山了。 年轻男子走后不久,山峰上又出现一个老者,这位老者白须长发,虽然衣裳褴褛,却十分显得精神,宛如得道高人一般。 “王老板,你真的决定了?”老者祥和一笑,颇有几分仙骨之质。 “道长您就别取笑我了,功名利禄我已经看透了,您还是收我为徒吧。”王云有些尴尬之情,不过很快他便释然了,即使自己已经看开了一切,有何必在意一个无意的称谓呢,老板也好,老头也罢,一切无妨。 “哈哈,我没有看错你,你的悟性极高,将来的成就必定在我之上。”白须老者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 “师傅,您修道几载了,可有所得?”王云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决定说出心中的疑问。 “无失无得,方位修行。”白须老者并没有正面回答王云的问题,不过片刻之后,白须老者再次开口:“佛法有云,修的是三学,戒,定,慧。行,乃作为,何可为何又不可为,这是修行最简单的基础,而后深去,可休身,人的身体浩瀚如宇宙,潜力无限,可参造化。” “师傅,最后一句弟子听不大明白。”王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我这般和你说吧,人的身体如一方浩瀚宇宙,有无穷无尽的潜力未被发掘,一旦激发出这股潜力,你便会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 “什么?照师傅这般说来,这世界上真的有神仙的存在不成?”王云惊咂。 “你相信世间存在鬼神之说吗?”白须老者不由反问了一句。 “不怕师傅生气,我不认为这世间上有什么神仙。”王云如实回答道。 “哈哈,师傅也不相信,不过师傅有一个朋友,他叫姜峰,他天生便是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年轻时曾是“龙组”的龙头。” “龙组是什么组织?他的超能力很厉害吗?”王云十分的好奇。 “龙组是一只最精密的安全部队,直接归属国家最高领导人管,能进龙组的人都拥有着强大的超能力,这些原本是国家的核心机密,我曾答应我的那位朋友不会对外人泄露,不过你既然拜我为师,你也就不是什么外人了。”白须老者高深莫测的一笑。 “我国居然还有这等神秘的组织,今天总算是开了眼见了,不过师傅的那位朋友拥有什么样的超能力啊,能否和徒弟说说?”王云听这么一说,心中更加好奇了。 “他的右臂可以举起千斤之力,而且善于伪装,为师曾亲眼看到他能强迫自己停止心跳长达半个小时,与死人无异,却又能安然无事的苏醒过来。”白须老者显得有些激动,他虽然修行了数十年,却也没有这等能力。 “师傅,难道你这位朋友也是修行的?”王云心底产生了一丝渴望,金钱名利对于他来说已经厌倦了,但如果修行真有如此神奇,自己也算是有了新的追求。 “不是,有些人天生就拥有超能力,而修行可以后天培养出超能力,不过并非每个修行之人都拥有超能力,不过即使如此,修行的好处依旧很多,以后你会慢慢察觉的,你需知,“修行在个人”这个道理。” “谨记师傅教诲。”王云虚心的应道,心中想,自己的确不该,既然自己已经抛开一切选择修行,为何还会患得患失呢。 数日之后,终南山上 冰雪笼罩下的终南山,白皑皑的一片。除了山风吹过树丛的声音,安静得几乎可以听见雪花飘落在地面上的声音。就在这片静寂的山林中,却常年隐居着数十名修行者,他们与世隔绝,终日清修,只为一朝证道。 “裘道长,您老怎么想起我了。”一处简陋的茅舍前,一布衣打扮的中年男子笑着迎了出来,此人正是白须老者口中所说的龙组的龙头,不过他也隐居了数年之久了,而他口言的裘道长则是前些天在那处山峰之上的白须老者,白须老者姓裘,单名一个虚字,一些修士们都会称他为裘道长或者空虚道人,裘虚自打退隐深山算起,修行已有五十个年头,如今他已年过九十,除了须发皆白外,貌行举动根本不像年迈之人,鹤发童颜,精神奕奕,让同行修士十分羡慕。 其实隐居深山的修士们生活十分清贫,有相当一部分连一座茅舍都没有,风餐露宿,饿了就寻找野果吃,喝山泉水,病了自己采药医治,而且山路难行,十分崎岖,一个不小心便有可能丧命荒山,暴尸荒野。 正文 第七章 隐士的生活 终南山上,各处都有隐士盘踞生活,数百年来最盛之风时竟有数百人,生活无忧无虑,惬意十分,只是自打改革开放之后,前来隐居的人便越来越少了,随着老一辈的逝世,如今整个终南山所有的隐士加起来不过十数人,即使如此,还有一些年纪较轻的人也有打算离开终南山,如今时代不同,在古代,即使不隐居也没有电,没有网络,因此居士们比较容易不难适应这等生活,可如今却是大不相同了,随着时代的发展,全国各处除了深山不毛之地没有灯火,一般的家庭都有了电视机,而沿海发达地带更是家家通了网络,如此新奇使人流连忘返,不知所以,陶醉其中。 当然,每个人的心境不同,选择也自然不一样,人生短暂,匆匆数十年转眼即逝,一切外物得失都只是一种过程,人便是在失而复得,得而复失中走向最终的死亡,因此所有的修士们选择隐居修行无非有两种目的,一种是自得其所,修生养心,陶醉在自我意境中,还有一种便是胡乱揣测天意,一心向往飘渺虚无的仙境,只求一朝得道,白日飞升,不过自古到今,却是没有一个修士能窥的天意,而且因为隐居深山,得病不得治愈,连长寿都不可能,即使如此,依旧有相当一部分人愿意过这种隐居生活。当然,在所有的隐士之中,也有延年益寿之人,北方有山,白雪凯凯,峰顶有一修士名邵升,修行之日不记,寿终一百五十八,这是隐士圈内公开的秘密了,此人生在清朝,曾是太平天国的义军,他至死还留着清朝之人编梳的长辫子,如此寿龄,科学亦不可解,这事迹如修士们的一支强心剂,可见人的神奇之处。 王云和裘虚在姜峰处歇了几日,这几日,裘虚和姜枫一有空闲便会盘坐在茅舍的院子中相互证道,取长补短,王云修行不过数日,自然不便插话,不过他一直站在一边,虚心受教,倒也见解了一些。 裘虚修行的是养生之道,而姜枫却是纯粹的追求力量,两人的体质不同,不能说孰对孰错,道长道短,姜枫天生就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在终南山修行数年后的他,体内的力量也增长了不少,如今他右手的臂力可以撑起一千两百斤的巨石,曾赤手空拳击死一头白虎,裘虚虽然不如姜枫的力气大,但耐力却十分了的,他在两年前有过一次游历,徒行三日三夜,路程长达百里,不吃不喝,却依旧神采奕奕,让人敬畏。 数日之后,裘虚带着自己的徒弟王云告别了姜枫,路上,王云对姜枫的特异功能羡慕不已,再三思索后,还是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裘虚在姜峰出歇了几日,而后便告辞离山,终南山并未唯一的隐修之地,裘虚隐居的那处山脉虽然无名,但对他修行的道心十分有帮助。 “师傅,我且听您与姜峰前辈论道,发现您们两者修行之法有些差异,这是为何?”路上,王云提出了疑问。 “呵呵,为师问你,何为道?”裘虚笑着反问。 “徒弟愚昧,不知道为何物。”王云有些惭愧。 “哈哈,这并非你愚昧,你能如此回答,也算是拥有非凡的慧根,其实为师也不知道道为何物,姜峰前辈也是如此,既然不知道道为何物,那就只能凭心修道,换句话说,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道,不过你修行日浅,还是琢磨和领悟。”裘虚说完给了王云一个鼓励的眼神。 “师傅,姜峰前辈的道似乎有些霸气,让人望而生畏,而师傅的养生之道却让我觉得十分祥和,不会有任何压力,这是为何?” “姜峰他天生便拥有这种特异功能,他的“道”霸气侧漏,他的道能激发潜能,但同时却也是一种自残之术,如今他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次我带你前来终南山,就是为了传授他我的养生之道,不过他能否领悟,就要靠他自己了。”裘虚说到这里,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得意之色,这也难怪他了,每个修行之人都以自己的道为骄傲,所以他很乐意将自己的心得教给别人,如此显得自己的道行比别人的要深奥和完美。 一月之间匆匆而逝,随着体内的尸毒平复稳定下来,杨休也终于嘘了一口气,经过一个月的赶路,杨休已经翻出了大山,眼下来到一座县城,杨休自小到大基本都生活在白杨村,记忆之中他就出过两次远门,连火车都没见过,如今看这繁华,车水马龙的都市快节奏生活显得十分好奇,其实杨休真的孤陋寡闻了,这里其实只是一处偏县,与真正的都市是根本不可比拟的,只是在杨休心里,所谓的“都市”也只是一个名词,只要有高楼大厦,夜晚灯火辉煌,有宽大的马路和来往行驶的车辆,那必定是都市错不了。 杨休在这处县城中生活了几日,东游西逛,倒也长了不少见识,不过在这里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玩了些时日,那股新鲜劲也就过去了,如今自己生无分文,看来也得学别人一般找一份工作,反正自己现在的状况是有家回不得,生死不由己,既然如此,杨休对选什么样的工作就不怎么会挑了,反正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这么多钱干嘛呢。 在骗县的一个月来,他也并非全是无所事事,一有空他便会去网吧查阅一些古典资料,电脑杨休是第一次接触,刚开始他甚至连基本的开机和鼠标移动都不会,好在他认识了一个朋友,两人年龄差不多大小,因此很快便熟悉了,杨休认识的朋友叫叶锋,他是一个游戏控,在玩一种叫什么传奇的游戏,杨休也站在他身边看过一些,只是始终不感兴趣,叶锋年龄比杨休大上几岁,但由于没有工作,身上的钱经常不够使,而杨休身上却有些钱,当然这些钱是他自己挣的,这处偏县有一处叫齐世斋的酒店,经常会对外购一些山上的野货,而杨休在山上很容易便能打到野兔,野生甲鱼之类的野味,因此即使没有工作,杨休也不会缺钱花,反而还会周继一些给叶锋,如此一来叶锋对杨休更是热情了,就差将他当做财神爷一样供起来了。 叶锋在传奇里面可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已经练到五十多级了,他一直怂恿杨休和他一起玩,可杨休对此就是不感冒,不过杨休十分大方,每次都会帮叶锋充点卡。 电脑的确是个好东西,杨休有疑惑直接百度,就能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虽然这些信息对杨休的病毫无帮助,却也让他得到了一些重要的线索。 关于不腐之尸,网上大有流传,诸如埃及的木乃伊,蜡尸,干尸,还附有一些图片,记载的十分详细,不过比起自己看到的那具尸体,这些就不值得一提了,因为杨休在白杨村遇到的那具尸体保存的十分完美,百年之久竟如活人一般,皮肤十分具有弹性,如果杨休将这个消息公布在网上,必定会引起很大的轰动,只是杨休知道,那具尸体是十分危险,如果公布出去,后果就很难预料了。 不过如今杨休也不再那么担心那具尸体了,即使那具尸体真的尸变,也经不起现代化的武器的摧残,在电脑上,杨休查阅了很多知识,也见证了现代科技的可怕之处,人类发展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威胁到自身了,那些飞机,导弹,核武器,莫说是一只僵尸了,即使是整个地球,都可以被瞬间毁灭,杨休甚至认为,能毁灭人类的只有人类自己。 当然,杨休同时也查询了关于僵尸的文化。 “已甘老死填沟隍,僵尸阖棺犹目张”,所谓僵尸,人死而僵化,且行动自如,僵尸文化自古至今有着无数的传说,是否真实已无从考察,但杨休对这些僵尸文化却十分感兴趣,传说中的第一只僵尸便是将臣,和女娲同一个年代,开天辟地后便诞生了,而后来也有旱魃一说,传说旱魃是受到诅咒才变成僵尸的,这倒是比较符合杨休的情况,杨休身体内蕴藏着一股惊人的尸毒,他的父亲也一直都认为这是一个诅咒,看了这些,杨休不由自嘲,自己莫非是旱魃转世不成,当然杨休也只是胡乱想想而已,那个年代追溯到了天地初开,那时候连人类都未繁衍,这种记载根本不可信。 杨休继续往下看,其实僵尸之说盛行于明朝以后及清朝。清代记载僵尸者最多,如袁枚的“子不语”和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介绍最全。 湘西赶尸一说也是近代才流行起来的,赶尸又称移灵,属茅山术,发源于湘西周边四县。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的,如果尸体不多赶尸者会寻找背着返回,若是有数人之上,他们便会用绳系着尸体,夹在富有弹性的竹子上,每隔几尺一个,然后在尸体的额上贴黄纸符,走在前头的人负责打锣响铃开路,赶尸人几乎是昼伏夜行的,在天光前会选择投栈,避免路上惊吓到别人,看到这里,杨休没有继续往下看,因为赶尸术中那些被赶尸体并非真正意义上僵尸,这些尸体只不过那些克死异乡的路人或者生意人,只是普通的尸体,如果不星夜赶路,或许在赶尸途中尸体便已经腐烂了,不过杨休却因此对茅山术起了兴趣,因为茅山术至今还存在着,而且还保存着修炼之法。 “茅山术是中国传说中神秘的道术,施展开来能够驱鬼、降魔,令人心生敬畏,茅山术发展至今,已颇为成熟,有其自己的教义,而且还将佛,道两教许多精华融合一起。 看了这则信息,杨休心中更加确定,如果有机会修炼茅山术,自己体内的尸毒必定能够得到控制,甚至排除,只是如今早已无此类者,茅山术也沦落成了一些江湖术士的骗诈之术,若真想投的名师,还真是不容易。 正文 第八章 找工作 “杨休,我爸妈昨天骂我了,要我出去找工作,不然以后不会再给我钱花了。”叶锋哭丧着脸走到杨休的位置前,显然,他的五块钱网费已经消耗完了,不然他哪有闲情来找杨休。 “你是应该找一份工作了,如此常往也不是办法,你得学会自力更生。”杨休苦口婆心的对建平教育起来。 “哎,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还是你得父母对你好,老是给你这么多零花钱,真是令人羡慕啊。”叶锋满不在乎的念道起来。 “谁说我的钱是我父母给的,而且,我母亲已经死了。”叶锋的无心之语却勾起了杨休心底的回忆,杨休的心沉了下来。 “兄弟,不好意思,大哥说粗话了,你看我这张嘴,真是,真是欠揍。”叶锋说完轻轻的甩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呵呵,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那你现在如何打算?”杨休心中也已经放开,毕竟他经历了太多的事,对于死亡,杨休有自己一种独特的见解,即使下一刻自己便会受死,他也会坦然接受。 “还能怎么样,我打算去外面闯闯,等我出人头地了,看他们还会不会瞧不起我。”叶锋是埋怨的说道。 “可惜你还未成年,你父亲应该不会同意你出去打工的,不然我们两可以一起走,也好做个伴。”叶锋有些惋惜的说道。 “可以呀,我父亲才不会管我呢,我已经半个月没有回家了。”杨休不想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告诉叶锋,不过自己能出去走走,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身边还有叶锋这么一个很好的朋友吧。 “真的,那明天我们一起去B市,说好了啊,我可去买票了。”叶锋见杨休答应和自己一起出去,心里十分高兴,他生怕杨休后悔,转头便跑了出去,看方向应该是车站订票了。 “喂!我给你钱啊!”杨休喊道。 “不用,家里已经给我五百块钱了!”叶锋头也不回的回道。 五百块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至少对叶锋来说这五百块钱是一笔巨款,杨休知道,叶锋之所以有这些钱一定是家里给他去外面的生活费,出去以后人生地不熟的,他的父母一定很担心,但儿子长大了,必须长出属于自己的羽翼,才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天空,这个道理每个做父母的人都懂。 第二天天一亮,两人便坐上了去B市的长途汽车,叶锋幻想着哪一天自己开着私人汽车,风风光光的回家,邻居一个个羡慕着,夸奖着,十分得意。而杨休却是心无一物,悠闲自在的看着车窗外流逝而去的美景。 叶锋有一个老乡也在B市,这也是他打算去B市的原因,两人到了车站,根据叶锋朋友给的地址,寻到了一处三十平米的小屋,房间在四楼,其内摆设简单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碗碗瓢子摆在一张破旧的小桌上,显得十分寒酸,杨休不由心情沉重。 “徐斌,来,我和你介绍一下,他叫杨休,是我的好朋友。”直到晚上八点,叶锋的那位朋友才回到家中,三人见面,叶锋大方的介绍道。 “杨休,你好,我叫徐斌,今晚你们两人就在我这里挤一下吧,外边宾馆贵得很。”徐斌十分友好的说道。 “谢谢徐大哥。”杨休点了点头,他和徐斌并不相识,因此说话十分简洁,其实杨休身上还是有些钱的,至少找家宾馆住住是够得,只是这里可是大都市,四周一眼望去皆是高楼林立,根本寻不到一处山脉,如此杨休就没法挣些“外快”了,所以他决定省些花钱,其实以杨休的能力找些小钱是很容易的,但他不想犯法,他要以自己的力气养活自己。“叶锋,杨休,你们先看会电视,我下去拎酒,咱们兄弟三今天好好畅饮一番。”徐斌显得十分高兴,可杨休却不知道他为何高兴的起来,这样的现状难道就是他追求的生活吗?当然这些只是杨休内心的想法。叶锋一屁股坐在徐冲的床上,拿着遥控器调起了台,这里可不比里叶那种小村长,在B市,无限网络早就已经普及了,徐斌的房间很小,很挤,衣服很乱,很脏,床很破,很旧。杨休仔细打量了一番,心中却是说不出一番感觉来。一直以为大都市遍地都是黄金,只要随手一捞,便比得上在家务农一年,但杨休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那些离开白杨村外出务工的村民们,他们也是十分不容易的。 叶锋的老乡很快就回来了,带了一箱子雪花啤酒还有一塑料袋的熟食,而后又跑去厨房里做了一碗番茄蛋汤,香味四溢,他麻利的端了进来,动作十分熟练,最后将那袋熟食倒在一个干净的盘子中招呼起来。“徐斌,看不出你手艺挺不错的嘛。”叶锋尝了一口,竖起拇指夸奖道。“哈哈,那是自然,我可是顶级厨师哦,大家别客气,吃呀。”徐斌一脸神气的笑道。 “对了徐斌,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呀?能否把我和杨休介绍进去?”叶锋泯上一口酒,问道。“我现在在酒店里做菜,工资也不高,不过我边上有个酒店在招两个配菜的,你们可以去试试。”徐斌笑着说道。“嗯,那你明天帮我们去问问,对了,配菜拿多少工资呀?你又有多少?”都是好兄弟,叶锋说话自然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这个不清楚,七八百块钱还是有的,我现在已经掌厨了,待遇自然高一些,至于工资也不好说,要看饭店的效益,平均两千多还是有的。”徐斌说着夹了一口菜吃了起来。 两千多的工资的确很吸引人,不过徐斌做了这份工作已经八年了,两人知道一切都得按部就班的来。叶锋眼高手低,觉得八百块的工资拿着有些寒酸,但他从家里就带出了一个月的伙食费,即使想挑也没那个条件,而杨休却是无所谓的,只要自己能吃饱饭就行,杨休对钱并不看的太重,他只是想多看看,走走,遇到属于自己的“机遇”。两人都属于闲不住的那类人,只歇息了一天,第二日便和徐斌一起去了对面酒店,配菜看似简单,却累人的很,这一天做下来,叶锋已经是累的腰酸背疼的,回到住处就死猪般的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我说杨休,你还是不是人啊,我干了一天脚酸的要死,你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两人做的是同一类活,叶锋见杨休一天下来却十分轻松,不由妒忌起他的变态体质。 “有这么累吗?我看你缺乏运动吧,我以前在白杨村的时候,一天到晚都在山头跑也不会觉得累。”杨休满不在乎的说道。 “额,原来是一只山猴子,难怪了,既然你这么精神,麻烦帮我打开电视机,顺便将遥控器给我。”叶锋已经懒得不想爬起来了。 杨休无奈一笑,伸手一探,可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摆在电视机台上的遥控器居然莫名的悬浮起来,像是有一种磁场将其吸引住,渐渐的往杨休这边飘移而来。杨休当场愣住了,随即电脑一片空白,而与此同时,那悬空的遥控器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额,我说叫你做一点小事情你就给我弄这么大的动静出来,你是咋整的呀。”叶锋听到遥控器摔烂的声音,不由抱怨起来。 “但愿还能用,不然还得出去在卖一个,话可说前头了,我可是一点力气都没了,如果不能用了,得你去买。”叶锋勉强的站起身子,捡起地上的遥控器,将电池装回了远处,调试起来。 “还好,还能用。”叶锋自言自语起来。 “额,我说老大,你一直愣着干嘛呢,生气了?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啦。”叶锋见杨休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以为是自己言重了,立马道歉。 “不,我没事,我没事。”杨休抚平惊愕情绪,方才这一幕相信叶锋并未看到,不然他不会如此反应,杨休见状顺便掩饰了过去。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体内的尸毒似乎又在发生一种巨变,方才自己尽然能转化磁场,同化抵抗地心引力对物体的作用,这实在太让人匪夷所思了。”杨休满脑子都在想放才发生的事件,根本就没有心思和建平对话。 而这时,徐斌也下班回来了。“哈哈,累了吧,我刚开始也这样,几天下来就会习惯的。”徐斌一进门,见两人坐在床上,无精打采的样子不由笑着说道。“别提了,腰酸的要死,我总觉得那个领班是故意和我过不去,真想一个菠菜扔过去。”叶锋有气无力的说道。“你说的是老杨吧,他就是这样,以后熟悉了就没事了,我会和他打个招呼的。”徐斌将一袋水果放在床上,示意两人自己拿着吃。“嗯,对了,你的房间多少钱租的,我俩老是住你这也不方便。”建平有些想搬出去了,一张床铺三个睡实在是太累了,几乎都无法转身。“一百多吧,我楼上便有一个空置的房间你和你的朋友可以租下来,两个人平摊一下,还是挺省的。”徐斌也不矫情,这个三十平米的房间若是两个人住还勉强可以,三个人几乎都无立足之地了。 “行,那我们明天搬上去,今天就再挤挤了呵呵。”叶锋说着拍了拍杨休的肩膀,说道:“喂,你干嘛老是心不在焉的呀,吃水果呀。” “哪有,我看电视呢。”杨休终于缓过神来了,眼下就不要在想了,等一个人的时候再好好琢磨一下吧,杨休决定下来,便加入了两人聊开之中。 正文 第九章 异能 单调的生活似乎过的很快,在B市待了三个月,两人个买了一只手机,一千五百块也就差不多挥霍掉了,好在第三个月工资也快要发了。叶锋干活比较懒散,所以杨休就辛苦多了,不过杨休也不在意,反正自己的体力惊人,多干一些活就当是锻炼身体吧,如今杨休对自己拥有的特意功能显示十分为难,有些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将盘子捏碎,为了不引人注意,他只得破盘子破碎,将它砸在地上,故意称盘子是自己不小心摔破的,因此还被扣去了五块钱的工资。杨休如今没有别的愿望,只是想存些钱买一部笔记本电脑,每次去网吧十分的不方便,而叶锋依旧是死性不改,只要等到休息或者下班,他就会一股脑的往附近的网吧钻,修炼等级,杨休苦口婆心也不知道劝过他多少次,却是无效,不过这样也好,杨休有更加充足的个人时间,每次叶锋去了网吧杨休就会立即反锁房门,而后坐在床上研究自己的特异功能,其实杨休也知道,自己体内这股神奇的力量源于那股尸毒,所以这并不是一件什么好的事情,不过既然目前自己无法将这股尸毒排除,不好好利用也是一种浪费,“隔空取物”这类神术一般只有武侠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如今却活生生的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说不兴奋那是假的有的时候杨休甚至想,如果自己能牢牢掌握和控制这股尸毒,那自己岂不是变成武林高手了?如今杨休已经拥有了不下三种能力,第一种能力曾经在白杨村展示过,通过一种咒语释放出体内毒素,一米之内任何活物都会在瞬间毙命,不过这种邪恶能力杨休是不打算用了,因为杨休有所感应,每一次使用这种能力自己体内的尸毒就会强大一分,让自己意识沉迷,生性大变,至于第二种能力便是隔空取物,当然,这也是相对来说的,如果物体超出自己控制范围或者物体本身重量过大,杨休的这种能力就会失效,如今杨休只能将重量在五百克之下,距离不到三米的物品有效的控制起来,而第三种能力就比较实用,那就是霸力,杨休瞬间能爆发出很强大的能量,他已经尝试过很多次,即使将五块转头重叠起来,杨休也能一掌将其劈断,如果放在古代,相信杨休已经踏入第一高手的行列了,但杨休并没有妄自菲薄,做人做事反而更加的低调,A市繁华的背后却也是利益的牵连,帮派存在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B市,不少人都拥有枪支,只是他们平时都藏了起来,在前不久就有一则新闻播报,有三名男子在下河滩中枪身亡,警察已经加入调查,诸如此类事件并非一次两次,当然,作为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是不会有这类危险的,因为这类人的性命往往还不值一颗子弹的价值。 第三个月拿到工资,叶锋显得十分兴奋,拉着杨休一定要下馆子,杨休死活不愿,说不用破费,只是最后还是被叶锋强行拖了去。当然叶锋还叫了徐斌,以及领班和几个同事,结果一顿下来,三张红皮也就轻而易举的报销了,不过老杨从此对叶锋的态度好了很多,即使有些时候工作上上出了些错误,他也不怎么说了。徐斌的生活很节俭,每个月下来两千多的工资他能剩下两千,让叶锋十分羡慕,只是羡慕归羡慕,叶锋还是一如既往的爱花钱,基本上到了月底,叶锋手里就没有几个钱了,而杨休却只能周继他,直到这个月的工资发下来,叶锋似乎很厌倦这样拮据的生活,他觉得人与人之间不应该这么的不公平,所以有事没事他总爱和杨休唠叨,杨休听后也只是笑笑,因为杨休知道,这种不公平是自然的存在。 “杨休,明天王经理结婚,你去么?”叶锋一回来便开口问道。“去的呀,老杨他们都去的,叶雯雯,小丫她们也会去。”经过两个月的相处,厨房和前台以及服务的同事们两人都已经认识了,叶雯雯和小丫是女服务员中最漂亮的,芳龄二十,苗条清秀,长着一张迷人的瓜子脸,叶锋每次看到这两个小妞都会狼光大盛,境界之高能将边上所有的人都忽略掉。 “唉,一个月的点卡又要泡汤了。”叶锋不由深深的叹道。“没这么严重吧?你准备包多少?”在杨休认为,结婚包一百块也就差不多了,记得小的时候,白杨村村民相互走动,包红包都只是二十五十的给,如果有谁包了五十,那是相当大方了。“三百吧,多了也包不起。”叶锋淡淡的说了声。“什么?!三百,你装大款呀?”杨休十分的不理解。“你以为在乡下呀,这里三百是打底的,再说这次结婚还是王经理呢。”叶锋白了杨休一眼。“王经理就怎么了,我一个月就这么点工资,再说是他叫我的,去是给他面子,我就包一百,多一分都没有。”杨休可不认同叶锋的观点,只是被叶锋这么一说,杨休心里还是有点纠结,只得一个个问过去,结果包的最少的叶雯雯都给了三百,一百的红包估计就自己一个另类了吧。王经理的婚宴定在了四星级酒店,王经理今天穿的十分体面,听老杨说他身上那套西服整整花了三千多了,实在够奢侈的了。清一色的奥迪A4足足有十一辆,领头的婚车是宝马x5,当然,这些豪车都是租来的,王经理的工资的确很高,却不足买其中的一辆车,不过杨休事后才知道,王经理的叔叔就是这家四星级酒店的老板,他的叔叔叫王云,身家有十数个亿,不过那个叫王云的似乎不再管事了,将手下的所有资产都给了他的义子,当然杨休对这些事情并不感兴趣,也只是无意听到的。 王经理站在酒店门口,每一个前来喝酒的人他都会一一握手,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烟”。烟是小支中华,放在身后临时准备的架子上,足足有十多条。婚礼是西式的,新娘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带着丝状细孔镶边白色手套,美的像天使,只是记忆之中的天使应该不化妆的吧。桌上的菜大多都是些不知名的海鲜,味道一般,叶锋却说这样一桌子菜至少三千多,杨休不由皱眉,觉得这样的婚宴纯属烧钱行为。杨休叶锋等几个同事自然被安排到一桌,叶锋窃窃偷喜,心想,有两美女陪在身边,即使不吃饭也是一种享受。只是叶雯雯的身边多了一陌生的男的,两人动作十分亲昵,顿时让叶锋大感不爽。“叶雯雯身边那男的是谁?怎么没见过呀?”叶锋低声问向旁边的老杨。“她男朋友,理发师,来我们这玩过好几次了,不过你在厨房没有看到。”老杨回答道。“哦。”叶锋颓废的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不过他很快便恢复神气,心里有了新的打算,好在小丫还是单身的,看来什么时候应该发动爱情攻势了,不然晚了又没机会了。老杨似乎知道看出了叶锋的想法,接着说了一句:“别想了,小丫也有追求者了。”“啊?!小丫也有男朋友了?”叶锋哭丧这脸,憋屈的很。“也不算有,但应该也快了,每天一束玫瑰,她能坚持多久。”老杨一脸惋惜的说道。“你怎么这么关心这话题呀?是不是想泡小丫?别做梦了,排队也是先轮到我呀。”老杨比不过小丫的追求者,自然拿建平开刷。“额,那你先排着吧,我没有这爱好。”叶锋不再说话,反正自己是没戏了,这桌饭菜自己可是花了三百块钱的,还是吃菜要紧。这个时候,王经理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挽着漂亮的新娘满脸笑意的走了过来:“喝多了,我们以茶代酒,感谢大家光临我的婚宴。” 大伙纷纷举杯表示同乐,之后,王经理紧接着又到了下一桌招呼起来,整个晚宴持续了一个小时,伴娘们派了喜糖之后,为了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杨休和叶锋决定先行离开。 “杨休,你真的就包了一百块啊?”路上,叶锋试探性的问道。 “废话,不是和你说过了嘛。”杨休不以为然的说道。赶上了公交车,叶锋打开喜糖的精致包装,从中掏出一包中华烟说道:“两包烟都一百三了,以后上班有你苦头吃的。” “切,我又不吸烟,你要么,要我的也给你。”说完杨休将自己的那包喜糖甩给了叶锋。不过杨休还真被叶锋料到了,往后上班王经理从未拿正眼瞧过他的,似乎将杨休当作了空气,而杨休也不予理会,反正干好自己的活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