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告别我卑微的童年 那是很干净的一个春天早晨,我很早就去了海边,脱掉白色的布鞋,让蕴藏了一个冬季的双脚重见天日。 白皙的脚丫踩在细细的海沙上,远处的海浪微微地荡漾,天空跟地平线上的海水是一样的颜色,蓝得让人陷入忧伤的遐想。我无数次蹲在椰树下眺望远方,期待海的女儿出现,然后带着我畅游海底深宫,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用我漂亮的双脚换取一条美丽的鱼尾!我微微地闭眼,默默地许下一个盼望多年,但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心愿。 我在退潮的海滩上捡起了一个被洗刷得很干净的贝壳,只有一半,另外一半怎么也找不到。 太阳越升越高,上学的时间到了。我匆忙地捡起树下的书包和白布鞋,跳上单车往新校园冲去。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我在心里悠悠地念道,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因为这一天好像期待了很久,又好像是昨晚对星空才许下的愿望。 今天是初一开学的第一天,我不能迟到!拼命地记得这句话,以致我在跳上自行车的时候变得像放风被发现的贼,差点因为狼狈而摔倒。 初一了,今天开始,我不再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学生了!不用再过天真无知的儿童节,不用再被别人当初小朋友对待人生有可能改变的转折点已经来临了。 不止一次意识到长大对我来说是多么开心的事情,尽管我依然不喜欢露出我对生活美好的满足微笑,因为我没有最亲的闺蜜,甚至连一个可以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的朋友都没有。 沿着海边的水泥路前进,齐肩的中长发开始在风中飞舞,自由地飞扬,凌乱却不失柔美。 多年前,当我还是背着书包一路踩着路边的野草回家的小学生时,总是有一群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骑着单车从我身边穿过,那是我年幼记忆里最美的一道风景:风扬起了少女秀丽的长发和黑色的校裙,掠过少男明亮的眼眸和俊美的面孔;他们时不时对着彼此相视而笑,议论着发生在校园里的趣事。 车把上的响铃发出的声音尖、脆、亮,我觉得宁静夏天里最动听的音乐莫过于此。盼望已久的来的东西,简直就是象牙塔了的宝贝,被我一一列入了青春的收藏夹中。 蔷薇小镇上只有小学,没有中学。上中学的人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因为去中学的路很长,自信车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在没有小学毕业的日子里,我常常夜晚循环着一个美梦:骑着崭新的单车从海边的水泥路经过,夏日里迎面吹来的阵阵凉风拂动长及腰间的长发,扬起白色的长裙,在微笑中慕煞一大片只能走路的小学生! “哗!好正点的小妞!”从我身边骑过摩托车飞飙而过的一个高大的男生,黝黑的皮肤,还有一双非常可怕的眼睛,像鹰一样犀利,似笑非笑地对我吹了一记口哨。 我很莫名其妙地扫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望着前面的路,不快不慢地保持前进的速度。 隐隐能闻到被凉风送来的阵阵柠檬香。妈妈很喜欢用这个味道的洗衣粉,她总是说:这种味道就让她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那种清香年轻的花季年纪,还有茫茫绿海中,长得比大人还要高的狗尾巴草,在微风中轻轻摇摆。 她每次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很陶醉,思绪飘得很远。我知道她在回忆她的少女时代,还有初恋情人。不过我不知道她的初恋情人是谁,只知道一定不是爸爸! 从幼稚园到毕业,我安静得可怕,从不主动发言,甚至连老师问我话的时候,我都睁大一双眼睛,无辜地看着她,用最简单的动作:点头或是摇头来回答。 后来连那个喜欢穿着纯白长裙的年轻女老师都不太喜欢对我微笑,一群小朋友围在她身边,伸长白嫩嫩、胖嘟嘟的小手,甜甜地叫着:“老师,老师,抱抱!” 她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温柔地蹲下来,把长发撩都耳后,然后两只修细的长臂往前一揽,两个小可爱就投入她的怀抱,眉慈目善的母爱一脸无遗。 一早就就注定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大概只有妈妈会在我生病的时候背着我去古巷里的小诊所看医生打吊针吧?! 因为身体过于瘦弱,脑袋过大,就像一身骨架支撑着一个大脑袋一样。每次提着半桶衣服去河边给妈妈洗的时候,村里的步入中年以上年纪的长舌妇时常指着我的脑袋对我妈妈说:“这妞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长得这么瘦,长大未必有别人的个头,怕是要嫁出去都难!” 她们都觉得女孩子要长得白白胖胖的才有福气。据说胖胖的女人能旺夫。她们还举例说:“都说十个肥婆九个富!我看你家瘦妞天生猴子像,将来一定是苦命的女子!” 我妈妈一听,本来就很忧伤的眼睛更添一层忧郁的灰色。我不气也不恼,在心里把那群长舌妇来来回回,连带夫家和娘家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然后转身就走。 我不如村里其他的少女一样勤快,也帮不了妈妈什么忙,因为那时候我才5岁,一个不爱说话,除了挨打会哭泣外,脸上映衬不出喜怒哀乐表情的小孩子,因此还得了个“哑女”的外号。 我妈妈不是没骂过我,只是比起她老公,她那种骂几乎九牛一毛,不值得一提。 她在村里,口碑极其好。长得漂亮,皮肤水嫩,嘴巴甜,做事勤劳,讨得老人喜欢。只是我不是从她的版晒出来的,我不像爸爸一样脾气暴躁,也不像妈妈一样耐心。我就是我! 没有弟弟以前,妈妈偶尔会带我去串亲戚,但是有了弟弟后,我再没有跟她去过一次她的娘家。 因为我不爱叫人,也不合群,一群表兄弟表姐妹嬉闹的时候,我只是安静地躲在一个角落里,不会去讨糖吃,也不会去抢糖吃,甚至当长辈把糖果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没有妈妈的允许,也不会伸过手去接。 身体不好的外婆哀伤地问我妈:“阿美,这孩子到底像谁啊?一点都不讨人喜欢,以后怎么办?” 为此,妈妈有一次恨铁不成钢的时候,气得用手打了我一顿,我除了大哭一场外,仍然不开口叫人。 后来,我妈认命了。她苦命,我也是。我依然记得,她失望地跌坐在沙发上的表情就像亲眼目睹希望的种子被掐灭了一样,失魂落魄,嘴巴自言自语地说:“这样也好,不见得我的命就那么好!” 除了不叫人,我其实会说话,我说的最多的是两个字:“妈妈!”只是叫她,也叫爸爸,但只有一个字:“爸!” 妈妈的男人对我来说可有可无,但是我知道,我决不能没有我妈!我爱她,梦里见到她要走,跟着别人跑了,我会哭着醒来。 兰伊皓,我指的是身份为我父亲的男人。我不习惯称呼他为爸爸,记忆中没喊过他几次,每次见了他都是躲得远远的。 印象中,他很少对我笑过。隔壁家同年的欢欢骑着她爸爸上笑得天花乱坠的时候,他一脸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眼睛红得像是被激怒的狮子王,跌跌撞撞,站不稳却到处使劲摔东西发泄。 因为恐惧躲进床底下的我瘦小身体不断颤抖,那是我认为童年中最忧伤的事件。欢欢清脆的笑声就好像发狂魔音般在耳边回荡,仿佛在嘲笑我的人生,嘲笑我的家庭,嘲笑我的自卑。 欢欢天真的笑声和妈妈伤心的哭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以致我把心中的不快到记恨在欢欢头上。 年幼时,有个恶毒的想法就像毒瘤一样在我心中滋长着:希望他不小心醉酒死在野地里,最后永远不用再回来! 这个想法比白雪公主的巫婆后妈还要毒,但是这是我最童言无忌的想法。 正文 第二章 第一个闺蜜 可是后来有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恶毒的想法。那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了,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在我以为有生之年不再有小伙伴陪我玩耍的时候,我身边多了一个长相可爱的小女孩。 她叫穆洛,家是开杂货店的。她有个温柔的妈妈和一个老实呆愣的父亲。和她成为朋友纯属偶然。 跳绳这种游戏在学校里是很普遍的,在小学没有大多游乐设备的地方,学生只能自创游戏,一条有弹力的皮筋绳子就是成了游戏的工具。 童谣声在课间十分中里回荡着:“一五六一五七,马兰开花二十一” 穆洛和她的小伙伴跳的很欢畅,笑得像朵绽放在菜田里的油菜花。她们的笑声太吸引我了,但是我只是静静地躲在墙边,那样羡慕却不肯上前加入她们。 跳累了的穆洛一抬头就发现我的存在,她跳着轻盈的步子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有些异样的惊慌,好像找个地方躲起来。 因为不喜欢说话,加上成绩半江瑟瑟半江红,我在年级里就像一个陪衬的附属品,变得可有可无,老师和同学常常会忽视我的存在。 我只是世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不知自己从而来,该往何处去,随波逐流,随风而逝,有没有存在过,没人记得,甚至连自己都经常在思考:我究竟属不属于这个世界? “你跟我们一起玩吧?”她白玉般的额头上挂着透明的液体,红扑扑的脸蛋让人联想起水蜜桃的比喻句的时候更加生动。她就那样安静地对我伸出了友谊之手。 无法面对着突如其来的“好运”,我一直不知如何反应,连站在原地都觉得别扭,想要扬高下巴漠视她的好意时,却被她拉过去。 她笑着说:“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可以一起跳绳!” 那句话宣布我告别孤独的话至今还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是我整个童年中无法遗忘的声音。 终于有个人可以在上学放学的路上陪我了。甚至在夕阳斜照小镇的时候,坐在她家杂货铺里写作业。每一次,她都会从杂货铺里顺手拿些好吃的零食给我吃,吃得最多是独家秘制的酸甜桃子。 酸酸甜甜的桃子,连汁水都是那么诱人。可是越是想要珍惜的东西越不能长久。 那天是个不祥的日子,一早就预兆了要发生的祸事。早晨背着书包走出家门的时候,我穿着凉鞋,裸露在空气中的脚趾头被刚长出的芦苇划了一道长长的红线。 因为很疼,我一路上走走停停,时不时地用纸巾擦去从伤口溢出来的血迹。以致上学的时候迟到,被抓早读纪律的严老师叫到教室外罚站。 到第一节课开始的时候,我才可以进教室开始上课。我看见穆洛空空的座位,她今天没有来上课,怎么了?生病了?还是家里有事? 整个上午,我都托着下巴,低着头,面前摆着上课的教科书,眼睛却在黑色文字中走了神。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地猜测穆洛没来上课的原因。 放学的时候,我从拥挤的人群里冲了出去,背着书包一路奔跑,装着8本教科书的书包很沉重,我跑得脸红气喘,脚就像灌了铅一样沉。 穆洛家的杂货铺没有营业,真个木屋子都过于安静,完全没有了昔日的生气。 午休的时候,坐在前面的同学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穆洛出事了!” “怎么回事?早上来上学的时候,我还听见她跟妈妈在说话呢!” “他们吵架了,穆洛生气地从家里跑出来,冲过公路要去爷爷家,结果被大卡车撞了!” “医生说就是医好了也一个半死不活的人了!” “好像就是植物人吧!” “什么是植物人?” “就是跟死了没什么两样的人!” 我不知道后来同学说了什么话,也不知道整个下午,我是怎么结束课程后走出校园的,只记得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时常在梦中见到那张笑脸,她还是穿着粉红色公主裙,扎着两条麻花辫,对我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可爱的小虎牙,手里紧紧地握着一个核桃:“若曦,给你吃!” 在我犹豫了很久,终于伸过手去接的时候,原本很神采奕奕的穆洛,瞬间变成了僵尸一般的白,气孔开始溢血,连手里握着的核桃也像是被注满血液的气球,此时,鲜红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流! 梦里反反复复是她的笑声,还有穆洛妈妈跪在一具全身溢满鲜红血液的小尸体旁边,不断嚎啕大哭:“我的孩子啊!孩子呀” 哭声传出了好远好远,撕心裂肺! 我终于能体会生离死别的那种肛肠寸断的痛苦。那年,我8岁,得到了生命里第一个好朋友,也失去了生命里第一个好朋友。一起微笑终结孤独的人,我的孤独才结束,现在却又要开始了 我不再被挨打后在心里诅咒兰伊皓英年早逝了,相反,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希望兰伊皓长命百岁。宁愿他打我,也不希望某天忽然看见他乌黑的头发变白,英俊的脸庞布满皱纹,高大的身躯缩小,变得佝偻的形状。 很多年以后,总是在无意间想起了那个叫穆洛的小女孩,然后心思总是缠绕在穆洛和母亲吵架的原因上,是不是因为穆洛拿了很多核桃给我吃,所以她的母亲很不高兴才导致争吵? 是不是这样? …… 是不是? …… 没有人能够回答我的问题。 正文 第三章 关于听来的传说 这所中学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唯樱中学”,唯一的唯,樱花的樱。多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听说背后还有一个很浪漫的故事。 很久以前,在这所中学还不叫“唯樱中学”之前,它只是一所非常普通的中学,没有高中部,只有初中三个年级,不到十个班级。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女孩叫林樱美,人如其名,美丽得像樱花一样灿烂。性格活泼却不失可爱,因为喜欢笑,所以周围的人都很喜欢她。他们都说:樱美,你的笑容能给别人带来希望! 男孩叫李英唯,是个性格傲慢,成绩却很优秀的高干子弟,上课的时候总是睡觉,作业从来都不交,可是每次考试都得满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事情就是这么稀奇,就算在那个男女生都不跟异性说话的年代,依然有很多女生在私底下聊很多关于他的话题。说他天生福相,长大了必有大作为。 据说他是这个学校的骄傲,连老校长都十分宠他,因为学校设施环境很差,所以总觉得屈才了。 在男孩上初二的时候,老校长推荐他去城镇的重点中学,那里才是他发挥才华的大舞台。 可是男孩不管老校长怎么劝他都不去,他坚决要在这里到初三毕业。所有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号称神童的他会自甘呆在这种鸟不拉屎,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的地方。 日子就这样过着,女孩和男孩一直都不在同一个班级,直到初三那一年,他们被分配在同一个班级里。 女孩虽然很讨人喜欢,但是成绩并不是很好,根本考不上一所好的高中,勉强只能上普通高中。 而男孩,就连傻子都坚信他一定会去重点中学,散发他黄金般璀璨的人生。 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忽然在某个春末夏初,栀子花开的午后相遇了。接受完班主任一堂思想教育课的她抱着书本从老师办公室跳出来的时候,正好撞上要迈进门槛的他。 她摸着脑袋,很不好意思地对他道歉:“对不起!” 他毫无表情,双眸落在她娇小的身上,表情淡淡的如疏远的陌生人般,不冷不热地回道:“没关系!” 听见他没有的敌意的声音,她忽然抬头对他露出友好的微笑,然后和他擦身而过,没有注意到男孩明亮的眼睛里有丝闪亮的光芒。 被她纯净清澈的笑容深深吸引住,他脑海里忽然闪过一句俗语:英雄难过美人关!尔后便是一句很诗意的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珊阑处! 夏天总有一股让人很容易就置身进粉红系浪漫的初恋味道,纵然是少年出英才的冰山美男也不例外。再高尚的圣人也是人,也是高级动物,无法脱离七情六欲的思想。 唯一不会表露出来的就是深藏在肉体的思想,那些唤作“动情”的思想就像无处不在却没有人能看见的空气一样被他收藏起来。 后来,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女孩似乎并没有打算考重点高中,也许上不上重点高中对她来说都无所谓的事情,她的快乐不会因此被瓦解。相反,她每天都对着熟悉的同学微笑。 他一如既往,从不主动和同学说话,也不喜欢别人跟他太过亲近。他刻意和所有人保持一种熟悉的陌生感。 上课的时候,他睡得格外沉,就连严厉的初三班主任都舍不得吵醒他,讲课的声音尽量放轻。 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许多人都把头埋进大堆的考卷和复习资料里,只有两个人很特别,一个是乐观的她,一个是号称天才的他。 他对她过于开朗的个性抱着好奇:她该不会是那种抱着一毕业就嫁人的传统思想的女孩吧?虽然社会在发展,在进步,但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的思想还是有些被残留下来。尤其是落后的农村,这种现象更加显而易见。 直到某天结束模拟考的时候,班级剩下十几个奋战到最后的好学生。班长提议大家一起去郊外野炊,当做是适当放松。 他很意外地没有拒绝大家热情的邀请,于是这次野炊因为他的缘故,大家都变得好开心,好几个女孩变得话多起来,男孩也变得细心体贴起来。男男女女,正好十二人,男女一样多,于是男生每一辆老爷单车后座上都坐着一个女生。他在其他女生没来得及走他面前的时候,主动地对她说:“坐上来,我载你!” 她没好意思拒绝,所以就按着他结实的肩膀坐了上去,没听到后面无数女生抱怨的声音,一路上,他偶尔说话,她笑得像唱歌的莺。 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偷走她的快乐。她的快乐与生俱来就有的,一直伴随着她成长。 到达目的地,大家开始分工合作,拾柴的拾柴,搭灶的搭灶,洗材料的洗材料。 看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其实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卖力气,而且十分熟练,手艺也不错,他给大家做的是一道万紫千红的菜,其实全是素菜:红的番茄,黄的玉米粒,青色的灯笼椒,白色的萝卜,黑色的蘑菇。菜炒出来的时候,一阵诱人的喷香顺着风的方向扑进众人的鼻孔,泌人心脾。 大家忍不住夸他是个出得厅堂,进得厨房的好男人,夸到最后居然是:以后谁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 听得在场的女生脸上都挂着粉色的红晕,特别羞涩。那这个桃花开满枝头的年代,这种感觉纯得美好,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红莲。 吃饱喝足后,班长又提了个建议,大家围着草地坐一个圈,每个人轮流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可以是朗诵诗歌,可以是清唱,可以是相声,可以是讲故事,也可以是其他表演,总之节目不限。 班长先带头给大家讲了个故事,他讲的绘声绘色的,加上搞笑的表情和动作,全部的人都被他逗乐。 大家就这样依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下来,没有人扭捏,没有人推让。谁都明白,这是最后一次能聚在一起的时光,岁月匆匆流逝,总要给大家留下点印象,于是大家都努力表演,想要在同学的心目中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轮到他的时候,他落落大方地站起来,像个伟大领袖一样,脸上的表情有些深沉,却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格外吸引人。 与其讲个内容深刻,故事感人的故事,或者是一首动听的歌谣,不如讲讲自己的梦想,那样更加能励志大家创造自己的梦想。 他的话就在那群烈火青春的少年心中洒下一颗生命力极强的种子,经过冬天的冰霜瑞雪深藏冷冻后,又在温暖的春天,大地复苏后开始萌发出嫩芽。 大家为他远大的梦想纷纷鼓掌,大声为他叫好加油。只有她,眼神在那么一瞬间流露出一丝遥不可及的哀怨。 轮到她的时候,她站起来,走到圆圈中间,深吸了一口气,依然是那张乐观没有烦恼的笑容,她说: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艺,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最大的希望就能留住年少的纯真,然后找到最适合她的那个人,老了偎依在一起,看日出日落。 她不过是个面貌清秀的普通女孩,还没褪去稚嫩的纯真,让所有的人心中忍不住浮起一种分离的伤怀。在场的女孩子有几个忍不住红了眼眶,一边抹泪,一边笑着骂她:还真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妞! 多年前,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忧伤,什么叫烦恼,什么叫分离,快乐地跟着老师唱《童年》,却无法理解歌词里“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意义。 一眨眼,长大只是在一瞬间,然后昔日感情不是很好的同学各自抱着装满梦想的背包各奔东西,开始选择人生中必须走的路。 他没有像大家预料的进入市内那所重点高中,也没有去其他高中,而是在家人的安排下远赴澳大利亚留学。 大家都羡慕地说:他就像天边的星星,看得到,其实距离很远。 正文 第四章 人生何时不哀伤 多年以后,当他在人群中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喜欢穿着白色长裙,散落一头柔顺海藻长发,眼眸盛满忧伤的女孩。 他不知道究竟是谁偷走了她的快乐种子,令她无法再快乐。 坐在装修得豪华气派的半岛咖啡厅里,周围谈笑的都是这个喧哗城市的白领丽人,还有富二代,开着奔驰的小开以及装着像教授,其实是全文盲的中年爆发户。 她总觉得坐在这个地方,似乎有点虚荣心得到满足的膨胀感。 她变得不爱说话,但是面对人的时候还是笑得很乖巧,一种需要所有人拥进怀里轻轻呵护的柔怜掩藏不住地散落开来。 当年无忧无虑的纯真已经找不到了,取代而之是长大后无法改变的忧愁。但是女大十八变的魅力一样赋予在她身上。 他远比当年那个衣服干净,脸蛋帅气,表情却冷漠的少年要多了一股成熟男性的魅力,只是经历岁月的洗礼,眼里那股清高早已荡然无存,多了温柔的东西。 他问她:生活还好么?然后记起当年她简单的梦想,是否已经找打了心中的他,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 她看他的眼神已经不是当初少女情怀满是诗的清纯,而是平淡的自然,她对他说这几年她做了什么,去了哪些地方,见过哪些人,经历过哪些事情,最后发现骨子里的快乐不知不觉就在旅途中丢了,那个简单的梦想变得不简单了,因为她始终没找到心中那个人。 他很耐心地听她讲完,他的话不多,唯一让她记住的是:这么多年,她在他心中印象一直都没变,如果没有找到心中那个他的话,就考虑他吧! 她惊愕,他们都是20几岁的大人了,早已没有了少年时情窦初开的羞涩。他的表白就像在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样自然。但是她心里的想法,他摸不透也触不到,她并没有答应他,而是很客气地跟他道别。 岁月里零零散散落下的记忆一点一滴被慢慢捡起,然后拼凑完整出来,变成一场简短的黑白电影,没有文字,没有声音,只有熟悉的画面。 那时候,他已经一个身家过亿,福布斯富豪榜上排名30前的富豪。她不过是一个穷作家,带着行囊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外一座城市,穿着宽松的牛仔裤和白色T恤,散落一头还没有散失光泽的长发,光脚穿着帆布鞋。 她对他说:如果她答应他的追求,那么在别人眼里一定会说她是看上他的钱,如果她看上他的钱,那么他又看上她什么呢?她没有惊艳的美貌,没有配得上他的背景,算不上是一个才艺兼备的女孩,说年轻也算不上年轻,毕竟十七八岁的少女才叫青春,她不过是经历世间沧桑,不恋红尘的女子罢了! 被岁月磨灭的天真和梦想,被残酷现实吞噬的美好,还有那些不得不面对的人情世故,她跟他说:她活得很不容易,想过找一个平凡的男人,靠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忘记一天所有的不快。 但是心愿很简单,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是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找到,说不出为什么,或许是她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所以简单的心愿就变得不简单了吧! 她回到冷清的公寓里,异乡的出租屋,无论打扫得多么干净,无论家具多么齐全,始终没有家的感觉。 远在家乡的母亲早已不止一次催促她找个差不多的男人结婚生子,做女人该尽的本分。 母亲说:女孩无论再优秀都是假的,女人的最好归宿就找到一个好男人,然后做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 她站在不大的阳台上眺望远方的火车轨道,那是沿着回家的轨迹。漂泊异乡多年,心里总是放不下梦想,少女说的谎话,装出来的快乐和无忧虑在远走他乡后丢掉。 那年毕业后,她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求学,她不甘心就像农村平凡的女子过早地承担家庭的压力,过早地当妈妈,然后容颜慢慢被如魔鬼的岁月吞噬掉,她的人生不应该是灰白的,总要在上面涂点色彩,这样她才能无遗憾地在晚年的时候,心安理得地偎依在老头子身边看夕阳。 只是她没有做到,少年离家就像脱缰的野马,一头冲向广阔的草原,再也不肯回头。 在外面漂泊惯了,她微眯着眼睛看着城市灯红酒绿,走在人群里张望寻找,她想要寻找什么,她回答不上来,但是心中却很清楚,那个人曾经出现过,也许某天就会在人群中与她相遇。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捂着疼痛的眼睛坐在笔记本电脑前断断续续地敲打着一些能找到年轻的文字。她编织她的梦想,还有那个人的身影。 白天的时候,她去了那家营业不久的西餐厅,坐在大厅中间为进餐的客人弹奏钢琴培养情调。她变得现实,骨子里却很清高。 曾经有个有点钱的男人站在她面前,用一种怜悯的口气对她说:陪他一夜,他给她20万! 她冷眼对上那男人,摆出卖艺不卖身的自尊:抱歉,我不需要这种钱! 那男人开始大声嘲笑,像见到稀有物般叫道:真是稀奇,不用假装清高,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说吧,说出一个你能接受的价钱,老子什么都没有,可是老子有足够的钱可以砸死你! 她强忍的耐心不过在男人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就被磨光了,她像所有不容许被亵渎自尊的女子一样扬起纤细的手掌,自以为用尽力气地扇了那男人一巴掌。 那男人肥厚的脸皮并没有任何疼痛感,倒是她自己忍着咬牙的嘴巴,手掌控制不住地垂落在背后颤抖。脸色难看的变化着青白相间的色彩。 男人毫无怜香惜玉地扇回她一巴掌,并开始破口大骂,不堪入耳的粗话就像子弹一样爆出来:你个臭小婊子,敢在老子装什么清纯?都他妈的贱骨头,肯花钱让你伺候,算你他妈祖宗十八代修来的福分,还敢在这里跟老子较劲! 男人离去的时候还对着被他大力道甩向一边的她“呸”地吐口水。她就众目睽睽之下无脸自容,抓着手提包就冲出餐厅。 她那个“忽然有个男人闯出来英雄救美”的想法如刚吹起来泡泡,来不及飘高就破灭了。 她一直以为那个男人会在她活得很辛苦的几年里出现,但是没有,现实生活不像她指尖敲出来的文字,美好得不真实。 月色越来越深的时候,她坐在电脑面前发呆:母亲毕竟为她操劳了半辈子,她已经老了,经不起她的青春叛逆,经不起她对梦想的较真,经不起子女不在身边的冷清,她只是希望女儿能回到她成长的地方,嫁个踏实的男人,然后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最后她决定收拾行李,打电话给房东退掉房子,然后向兼职的餐厅老板辞职,交待把她那个月的薪资打进她的银行卡里就行了。 餐厅老板是个年纪比她大三岁的年轻男人,性格跟一个没有什么野心的高中生一样,是个温柔的纯爷们,但是对她很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像个兄长一样照顾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认识他时的情景。 正文 第五章 那段漂泊的人生 没有人愿意孤独,那是因为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漂泊,那是因为找不到扎根的地方。 她刚来到这座临海的美丽城市,拉着行李走出了火车站后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高楼耸立下的街道依然没有清凉的风吹过,金子颜色的阳光让她感到眩晕,刚好走到一家新开的西餐厅。 她定了几秒后终于拉着行李推开了西餐厅的玻璃门,并不是想要解决午餐问题,而是她看西餐厅玻璃门贴着的招聘启示。 她还是要为温饱问题犯愁的,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落脚处,能先把工作问题解决也不是一件坏事。 她一进门,就有个高中生摸样的男生迎上来,干净清爽的笑容让她有种一见如故般亲切的熟悉感。 “欢迎观临!”他像个受过正式培训的高级服务生一样对她礼貌地作90度的鞠躬状,然后转身从柜台旁边的柜子取下一本墨绿色牛皮封面的菜谱,站在她的右边,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里面请!” 她白皙的脸蛋闪过一丝慌张,尴尬地对他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不是来吃饭的,请问你们这里还需要招人吗?我看到外面的招聘启示!” 大男孩一下变明白过来,并没有给她一个难看的脸色,相反,他对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而洁白的牙齿,那牙齿还泛着珍珠白的光芒。 他对她说:“你先坐一下,我拿份简历给你!” 她既觉得窘迫而感激,终于露出一个释怀的微笑:“谢谢!” 他低头埋进柜台里面,找出一个半旧的文件夹,从一叠厚厚的空白简历中抽出一张,拿着一只黑色水笔递到她面前:“你先填一下这个吧!” 她接过笔,还没开始动笔填写资料,心里有股殷实感:他会录用她的!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个大男生给她一种十分肯定的感觉。看着他起身去帮其他客人下单,或者站在柜台上收钱。 她忽然觉得这个大男孩的肩膀能给女孩子带来安全感。她被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吓了一下,然后笑着摇摇头,在心里嘲笑自己居然还有这种闲情逸致在幻想那些有的没的,眼前安定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的。 事实证明她的第六感没错,他面试她的时候,略带紧张,仿佛第一次跟自己心爱的女生约会的男生,表情有些不自然,语气也透露出紧张。他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提问题的时候,眼睛偶尔会转移到其他地方,比如挂着墙上的欧式油画;或者装饰餐厅的油灯,像《一千零一夜》里阿拉丁神灯的油灯,里面没有油,当然也没有火;或是缠绕着塑料花藤的书架,上面有三层,每一层都凌乱地放着休闲的杂志,那是顾客随意丢放的结果。 她笑,心里想:一定是个刚踏出校园的男生吧,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但心地还是带着青春校园纯纯的真诚。 他问她有没有做过钢琴工作的经验。 她笑起来:“我做过钢琴老师!”她没有说谎,她刚毕业出来的时候就去了幼稚园当老师,整天对着一群还不太懂事的小朋友弹钢琴,教他们那个年纪唱的歌,如《在森林和原野》,《数鸭子》,《泼水歌》 那是她活了22年来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每天围着一群胖嘟嘟的小朋友,抱抱这个,亲亲那个,左拥右抱地给他们讲故事。那时候她连自己都感觉到身上已经散发出来母爱的味道。 后来因为一个小朋友的父亲对她死缠烂打,发出猛烈的进攻,这件事情被别有用心的人在背后添油加醋地乱传,事情就变成一件很见不得人的黑色丑闻。压力迫使她不得不辞职,离开那个快乐的地方。 她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有点失态,因为她走神了。走神的时候,她那双灵气十足的大眼睛就会陷入放空的状态。 “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对面的大男孩问。 她回过神来,没听清楚地问:“你说什么?”她为自己的失态感到抱歉,双手放在膝盖上,不自然地对他笑了笑,露出乖巧学生知错要改的歉意。 他又笑起来,依然让人欣赏到他好看的牙齿,好脾气地重复了一遍。 她意料之中地对他说:“明天就可以!” 于是他又跟她谈了一下薪水的事情,不是很高,但是还可以接受。毕竟是新开的餐厅,还没有多大的盈利。 她离开的时候,他送了出来。 她拉着行李站在餐厅门口朝他笑道:“谢谢你,我明天会准时上班!” 他打量了一下她不大的行李箱和黑色背包,随意地问了一句:“你是从外地来吧?” 她朝他笑了笑,没有否认:“是的,刚从深圳过来的!” 他又问:“那么你是过来投靠朋友还是?” 她咬着嘴唇,最后还是决定相信眼前这个大男孩:“我在这个城市一个熟人都没有,只是在朋友那里得知这个城市的沙滩很美,所以就过来了!”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她,表情有些欣赏,然后他走到她身边,像个大哥一样拍着她的肩膀说:“如果你还没有找到房子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下我的朋友!他是包租公,什么房子都能帮你找到!” 她对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像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从头到尾,她居然毫无怀疑地选择相信眼前这个面带善意的大男孩。也许是他身上柔顺剂清香的味道,让她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才会第一次见面就十分信赖他。 那晚,当他把手头上的工作交给一个领班后,就带着她去了他的朋友那里,一个看起来同样年轻的男人,说明了来意后,那个年轻的男人问了她的意见后已经胸有成竹,领着他们去了一栋从外面看去半旧的公寓,没有电梯,六楼,不是最顶层。 开门进去的时候,她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在做着一个不真实的梦。家具齐全的房子,一房一厅,不大,大概只有五十平方。 墙面是无污染的白,家具都是半旧的,但是一切都很好,而且价格也可以接受。 她露出孩子气的动作,蹦跳着跑到阳台,那里有几个盛着土壤的花盆,没有种花。 从阳台望去,可以看到远处的铁轨。一会儿就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然后就有一辆火车轰隆隆地穿过。 大男孩的朋友说:“这里就是近铁轨,有点吵,但是这里交通方便,更重要的是近阿志的餐厅,你可以走路上班!” 她当然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站在3个方的阳台上,她闭着眼睛,仰起因为瘦得变尖的下巴,迎着阳光安神了一会,一头在不易见的纯黑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和美丽的眼睫毛呈现出一种琉璃璀璨的幻金。 站在她身后的两个大都市男孩高挑的个子像黑白漫画里的美少年。他俩面面相觑,对于这个来自异乡,身世成谜的女子有种说不出口的好奇。 大男孩叫李尚志,本地人,今天25岁,是西餐厅的老板。 年轻男人是李尚志的同学,叫叶南川。也是本地人,跟李尚志一样大。因为都是本地人,且家底很殷实,是那种外地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对象。 好一会,她缓缓睁开双眼,转过身来面对两个好心的大男孩,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谢的话,露出一个十分满意的笑容说:“我很喜欢这里!” 然后就住下来了,后来的日子,她常常依靠在摇椅上闭目养神度过愉悦的下午。 或者夜幕降临的时候,面朝满天星,在阵阵凉风吹拂而过的夏夜,穿着白色的棉布背心和长裙,赤裸双脚,耳边带着纯白色的耳曼,轻轻地晃着摇椅,安静地聆听喜欢的古典音乐。 或者是在不必上班,编辑不执鞭催稿的日子,她抱着塞满环保袋的战利品从菜市场回来,长长的雪纺裙拖着楼梯,跟着她轻盈的步子一起一伏,清扫着台阶的灰尘。 挽起袖子,戴上围裙亲自下厨,做满满的一桌菜犒劳自己的五脏六腑。或者在叶南川来帮忙更换坏掉的灯泡或者是修理漏水水龙头的时候,请他一起享受她从市场买来的新鲜水果。 她很愿意和李尚志,或者是叶南川聊很多开心的事情,聊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故事。 她并不喜欢笑容,就算笑起来的时候,无论是明眸或者是漂亮的嘴唇都带着一种容易被捕获到的忧伤,那种带着忧伤的美丽常让人容易产生怜爱之心。 正文 第六章有些东西与爱情无关 叶南川来帮她换掉第三个坏掉的灯泡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轻轻地拥她入怀,然后用尽一生去疼爱她。 她是一个应该被好好呵护的女孩,不应该像无根的浮萍,漂流在红尘中,饱受桑田变沧海的愁苦。 叶南川常常这样想,但是他始终没有将那句话深藏在心中很久的话表达出来。即使是一个家庭优越,相貌不凡的都市男孩,他一样有种唤作自卑的心理。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他就能察觉到:她有种坚强得令人心酸,却不肯轻易认输的清高。 不知道这种清高会不会害了她一辈子。 认识她后,叶南川常常觉得自己好像被她的忧伤感染了,看得到葡萄却吃不到葡萄的心酸。 她常常觉得这种安逸的生活很不真实,就是轻盈易碎的彩色泡泡,看着它飘动觉得很美好,却不知道它能飘多高多远,或许在你快乐地尖叫时候就破灭了。 但是她就是这样贪恋而奢侈的依赖着,依赖这并不属于她的房子,依赖着这样安静无人打扰的生活。 把跟了她好几年的笔记本合上放进行李箱里,除了几本自己的书以外,她并没有其他东西,衣物可以丢掉买新的。 环顾着这间五十平方的公寓,她的私有财产少得可怜。毕竟习惯奔波于陌生的都市,过着独自流浪的生活。东西少,容易携带。 如果可以,她宁可丢弃所有身外之物,就带着一台笔记本就可以。她的生命可以没有其他东西,但是一定不可以没有生产文字的笔记本。 后来,就像所有忧伤的文字一样,叫林璎美的女孩和那个叫李英唯并没有在一起。 李英唯娶了一个中美混血的女明星。盛大的婚宴在拉斯维纳斯举行,慕煞了娱乐圈很多恨嫁的女明星呢! 一对璧人灿烂的笑容带着金灿灿的童话味道在一大片纯白的栀子花海洋里绽放,像尖锐的针,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双眼! 曾经,她听过一首歌,觉得歌里的词就像悲剧恋人的写照: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你的幸福路人皆知,我的悲伤无处遁形。 心里滴着血,吹着冬天里最冷的风,听着最悲伤的歌,却要眼睁睁地心爱的人和他的妻子厮守终身,白头到老。 漫天的烟花直到消逝在星空中,也没有见到你幸福的笑脸。恍然,青春在悲伤的岁月里蹉跎,偶然回首,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做得太久的梦。 她最终没有尽到孝女的职责,她是个骨子清高的女子,纵然得不到永恒,也决不让岁月的无情带着她短暂的美丽。 她说不能忍受像母亲一样,无能为力地让岁月绝情的手在她脸上刻画出难看的皱纹和阅尽人间世态的悲凉。那个曾经出现在她生命的人,温暖了她的玫瑰般的青春后,亲手碾碎她的不容爱人的心。 其实她是不希望这辈子带着沉鱼落雁的容颜孤芳自赏,在悔恨中旁观别人的幸福,那是拿着钝刀慢慢地割心,每天都过着这种将心放在油锅上煎熬的日子,不如短痛,闭上双眼,什么都没有了,让心停止疼痛。 唯一的选择是在生命刚绽放如花一样的美丽时就将它做成抽干水分的标本。让绝世容颜长留于世。 她微笑着闭上眼睛时,身边还有她没完成的作品,为她心爱的人而写——《书生,我是你的妖精》 可惜她不是妖精,没有几百年或是一千年的道行可以将自己最倾城的绝世容颜展现在他面前,为他抚琴,为他歌舞,为他谱写自己的爱恋。自古多情种子最终留下的只是满腔的恨,而这种恨缠绕千年。纵使心中有无限的怨恨,也明白自己不过是浩瀚宇宙中最不起眼的一只多情蝼蚁,被尘埃践踏在脚下却无力翻身。 生生世世,只能带着清高的哀怨化作孤魂野鬼像小倩一样穿梭在黑夜中,漫无目的地寻找着——我的书生! 我的书生 这是我在帮班主任打扫卫生的时候,从那群年轻的女老师谈论这座学校名字的由来得知的。 老师把这个故事说的断断续续的,说了了一段,就听见有人哽咽的声音,叹气不断。 多年后,蓦然回首一想,或许我和顾倾城就是被那个含恨而终的女子所诅咒的两个女孩,彼此之间相爱却不得相恨,看着共同心爱的男人娶了一个毫无感情的女人,任凭悔恨吞噬纯净的心灵,永远得不到幸福,只能孤身到老。午夜轮回,时常梦见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弱女子依靠寄存在骨子里的清高不停地寻找属于她的书生。 正文 第七章 “心”的开始 当自行车滚进崭新的校园时候,我一眼就扫见高大挺拔的法国梧桐下,站着对视的两队男生,看起来似乎要打架了。 一个看起来很干净的男生伸出修长有力的手臂挡住站着后面的男生,那个男生一脸愤怒,爆粗的吐沫星子已经快喷到对面的人去了。 不知道那个长相干净的男生说了什么话,最后对面的银色头发男生比起了食指对他们做了一个警告的动作,接着一场还没有开始的群架就这样被化解了。 因为对正义的男生有丁点好感,所以我忍不住朝他多看了一眼。并不是想要记住什么,紧紧是好感的缘故。 蔷薇小镇的小学生远比这里的中学生要单纯很多,他们再坏也不会像他们一样什么坏事都做,连看是可怕的群架都会发生在他们身上,更何况逃课这种司空见惯的事情。 进入中学后,我才发现我那孤独却过的安逸的小学生生活永远地离我遥远了!我进入新教室的时候,仅仅是在上课铃响起的前三秒。 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贴着我名字的座位。确实也不需要花费多长的时间,因为全班同学几乎到齐了。 除了我以外,我身后的位子还是空着的。 是男生还是女生?我在脑海里思考的时候,忍不住转过头去,目光落在那个用楷体打出来的字体上:顾倾城。脑海里骤然间浮现一个似曾相识的古典女孩,珍珠般透亮的双眸和樱桃般红润的双颊,飘扬在风中的长发和白裙。 她是在班主任徐子旭徐老师进入教室,站在讲台上正要开口师训的三秒后闯进大家的视线的。 她那不安静的美就像空气中流动的光点,带着惊天动地的震撼现身的。和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长发齐腰,白雪凝脂的皮肤,光滑发亮。眼神似水,却生着一双跟雪狐一样的棕色眼睛,狐媚妖娆极了。天生就有一张勾引男人的美人脸蛋,怪不得她的名字唤作顾倾城,她的人如同她那个绝美的名字,容易迷失男人的眼。 一群刚进入青春期叛逆的女生私底下交头接耳议论。 ——好爱出风头! ——她想以这种方式引起全班男生的注意,真狠! ——就她那样,长得像狐狸精,就算不这样也能引起注意! ——就是! 那是我难以忘怀的场面,不仅全班情窦初开的男生带头起哄,连站在讲台上刚有成熟气息的徐老师也被她的惊艳现身深深地吸引住了。 夏末的一道风吹过,她白色的校服和黑色的裙摆被轻轻地扬起,长发往后妩媚妖娆地舞动,她性感的眼神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像无形的爱神之箭在一瞬间射进全部的男生心脏。 顷刻,本来就够热闹的教室,68个学生里有一半以上的雄性动物在神奇的荷尔蒙刺激下,纷纷吹起了响亮的口哨。甚至是一声比一声响亮,他们似乎在进行抢亲比赛。 爱张扬的年纪,男生用这种无聊的方式来引起那个少女的注意。 我眯着双眼,以为这样的话,能减少刺眼的光芒辐射自己的眼眸。 但是我错了,她与生俱来的美有摄人心魄的魔力,掉进那个无底的深渊的人不只那些靠视觉产生判断力的男生,还有我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娃。 她的到来是一场无法避免的祸害!就像一场战争的导火线,就这一刻,开始燃烧,“嗤嗤”的火花像极了我们的13岁的热情。 我记得妈妈曾经跟我讲的故事,最后她轻叹,像是说给我听,但更像是自言自语地回忆般呢喃:“红颜终究祸水!自古红颜薄命!” 顾倾城是红颜祸水吧?我安静的想着。长得这么沉鱼落雁,倾国倾城的,不是仙女下凡是什么? 我长得并不祸水!自从懂事后,我时常躲在镜子面前研究自己的脸蛋,只有巴掌大,皮肤遗传妈妈的白皙,像个不染灰尘一样干净的白色花瓣。 那时候我留着比下巴略短的齐发。安静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带着如还没有当艳星的李丽珍那种学生梦中情人的清纯。 时间停止了很长一段时间,好像是3秒,又好像是3分,又像是3个春夏秋冬,更像是沉寂的3个世纪! 徐老师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为人师表要注重的是形象,要知道什么叫误人子弟! 他终于点头,说了一句:“请进!” 班主任怎么也大不了我们多少岁,刚从师范大学出来的大学生,23岁不到的年纪,还是青春期中的男生,就算见到漂亮的女生会发呆也是正常的。 她根本就没把老师的失态放进眼里,这种小场面早已司空见惯。男生的惊艳,女生不屑的眼神,好像与她无关,热闹不过是别人的事情,她只需要过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带着一种剧烈运动后留下来的红晕和喘息声,她在走进教室的时候就将整个教室扫了一遍,最后目光越过我的脑袋,落在我后面的空位上。 她斜背的书包有些大,比起她那162公分身材的高挑,依然大了些。她向我走来,大码的黑裙穿在她身上,依然显短,她修长笔直的细腿从膝盖往上三分之一是露在外面的。 后来我才知道,顾倾城其实比我大一岁,她14岁。14岁的女生已经长得很好了,像天鹅一样骄傲地展示她的美丽。 把书包从身上卸下来,放进书桌里,然后取出课本和笔记。 可能是匆忙跑出家门,她连笔都没有准备,于是便有了初识。 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喂,小不点,借支笔给我!” 没有礼貌客气的语言,也没有嚣张和自傲,说得那么自然顺畅,仿佛认识我多年,和我像老友般。 多熟悉的味道!我愣了一下,没有马上反应过来,于是她就拍了一下我纤弱的肩膀,重复了一遍:“小不点,我忘记带笔了,你借一支给我,我下课买十支给你!” 这下我更加呆了,一支笔换十支笔?!我没听错吧? 我缓缓的从文具盒里找了一支圆珠笔给她,她接过去的时候,眼神明显带着感激,虽然没有听到一句道谢的话,但是我依然愿意把笔借给她。 眼帘垂落,带着凌乱的美丽。我从来没有近距离见过这么迷人的眼睫毛,太像芭比娃娃了。隔着一段距离,我依旧可以清晰地数着她浓黑的长睫毛,弯弯地翘了起来。 后来,顾倾城告诉我,说那天看我没什么反应,她差点拍着桌子加价,喊一支笔换二十支!她是如此豪爽,不分场合。 再后来,我们成了朋友。仿佛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她优秀的外表让有嫉妒心态的女生和她刻意保持距离,所以她只有和我这个无公害的女生做朋友。 顾倾城和我是年级里公认的两道极品!一个美得无法让人忽视,一个安静得常常被人遗忘,两个矛盾的女生就这样被安排在一起,成了八卦女生躲在走廊后面议论的对象。 顾倾城的名字让人联想到是一个古典美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礼,说话温声细语,性格善良热情,并且是个积极向上的五好学生! 但是事与愿违,顾倾城其实是一个外表美丽、个性泼辣、霸道、野蛮兼成绩烂得像豆腐渣的叛逆学生。 但是她对我很好,也就是因为这样,她成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生中第二个闺蜜。 我很珍惜上天对我的恩赐,尽管我还是不喜欢说话,但是我看顾倾城的时候,眼睛有了这个年纪该有的明亮眼神。 正文 第八章“心”的开始2 我记得小学毕业的时候,很多同学都跑到书店里买了漂亮的同学录,那种可以拿出来的彩色厚纸张,250克双铜纸那种,上面有当红的偶像明星,有最得意的卡通人物,有最诗情画意的句子。那些个人资料和联系放系下面便是自由发挥的留言祝福语。 填写同学录成了即将离开母校的六年级毕业生最流行的一道程序。我也不例外,用做手工挣来的零花钱买了一本印着很多种花图的同学录,羞涩而尴尬地让坐在我周围的女生传下去给同学写。 我自认为小学这六年里,自己留给同学的印象不是很好,甚至连别人有没有记得自己还是一回事,可是即将毕业了,这是经历人生第一个分离的宴席,再怎么样也要留下点美好的记忆。 再顽皮再捣蛋的同学也是小学生,心眼终究没有那么坏,很多人还是认真地填写了自己的资料,写了最珍贵的祝福给我。 我依然记得小学四年级时用彩色粉笔在教室后面黑板写着大大的——“李明哲喜欢兰若曦”字体的男生。 我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尤其是在那个对爱情还很懵懂的年纪,看多了爱来爱去的偶像剧,看惯了打打闹闹的中学生情侣,我依然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尤其那时候,我对异性还是很排斥,可能是因为暴力男的缘故,他这个不称职的父亲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导致我长期有排斥异性的变态心理。 李明哲,一个调皮捣蛋的男生,头脑聪明,却没有用在学习上,喜欢画画,每一学期的课本上,一翻开来,全是七龙珠和奥特曼的卡通人物,每张图都画得惟妙惟肖。 老师夸他:还是一块没有经过加工的天然宝石! 这句话在李明哲身上备受用,他变得更加勤奋,经常在主课上,用课本压着画本埋头苦画。 后来,其同桌在他的画本上发现他从画卡通转移到画肖像上。画了厚厚的卡通人物后,最后页纸居然画着一个眼睛忧伤,嘴巴微张却不说话的女生。图像的边上还有旁白:我愿意为你而努力,让你蒙灰的眼睛重现快乐的明亮。 事实证明李明哲果然有着极高的艺术天赋,天生就是画画的料。他那幅人物素描经过同桌不费力的研究后就认出是班里最安静的女生——兰若曦。 一时之间,这个引起不小轰动的青涩暗恋事件通过人体传播,在不大的小学校园里穿得沸沸扬扬的。不仅惊动班主任,还惊动了教务主任,最后连年迈的小学校长都惊动了。 李明哲的父母和我妈妈都被请到校长办公室,和一群人类工程师共同探讨如何拯救李明哲和我这两个早熟的问题少年。 对于完全不知情的我来说,被安上“早熟早恋的问题少年”这顶莫须有的罪名实在很冤枉。 一向独来独往,连话都没说过一句的小姑娘,不要说早恋,甚至连朋友都没有一个,对喜欢一点理解能力都没有,怎么可能? 因为这件事,我更加讨厌喜欢自作多情的男生。长相干净的李明哲就算再怎么聪明,再怎么讨人喜欢,他也逃不过被我列入讨厌的异性黑名单里。 后来不知怎么的,本来就没有什么问题的事情经过一票的小学生表达能力不好地传播后,再经过一群年纪已经进入更年期,喜欢大惊小怪,给无趣的生活增添色彩的欧巴桑画蛇添足地加工后就变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爆炸性新闻。 这新闻无可避免地传到暴力男耳朵里。以他暴躁没有耐心的个性自然给了我一顿“竹笋炒鱿鱼”,还免费赠送一个力度不小的耳光。 他打我的时候,还不断地爆粗:“我打死你这个小贱人,小小年纪不读书尽给我勾引男人,你长大要做妓女吗?” 那天不知道是怎么活过来的,是暴力男打累了,还是妈妈过来维护我,或是被看不下去的邻居劝说的缘故,总之,我最后是顶着一双肿得像红桃子的双眼打着嗝,饭没吃,澡也没洗,带着全身的疼痛钻进被窝里。 窦娥含冤,上天还下了六月飞霜呢!可是我呢,不仅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从此就在幼小的心灵里蒙上了一道巨大的阴影。 这件事在几年后才从我的记忆中慢慢消失,但是我依然记得那几个字:蒙灰的双眼。意思就是说,我的眼睛从来都是阴天的灰暗,没有明媚过,我曾经用很久的时间去验证他那句话的真实性,但是很久以来,我一直都不懂那句话的含义,当然我也不需要懂,因为不喜欢,然后不再关注,渐渐淡忘,偶然翻阅到小学同学,李明哲留言板上才想起曾经有那么一段年少往事。 顾倾城很喜欢说话,而且很喜欢笑容。她的笑声就像百灵鸟一样,像森林里的天籁之音,不用配乐像歌一样动听,但是她只是对我一个人说话,只是笑给我一个人看。那是我最能引以为豪的事情。 正文 第九章 校园传奇人物 顾倾城成了年级里最受瞩目的人物之一。 唯樱中学有四大人物,统称唯樱3+1!年级中脾气最暴躁,性格最恶劣,个子最高、女友最多、家庭最复杂的五毒教主赖川野;成绩最优秀、家境背景最优越,球技最棒的富家子弟李长卿;学校恶势力之首,校长薛仁桂的宝贝公子薛子墨;还有美若天仙,放倒唯樱中学一大片男生的万人迷顾倾城。 五毒教主赖川野是个可怕的人物,据说他爸爸是本市市长书记,家财万贯。老爸赖天翔是有着70高龄的老头,有三个老婆,大老婆出家当尼姑去了,二老婆出了车祸死掉了,小老婆是交际界出了名的花花蝴蝶,只有20岁出头,天生一副勾引男人的媚眼和火辣身材。 他有十个孩子。赖川野排行第九,是二老婆所生的,下面还有一个比他小6岁的妹妹。 赖川野是赖天翔所有孩子中最让他头疼的一个,他的劣迹早已被本市人民所知——5岁吸烟,10岁拉帮结派,14岁开始玩女人,一个星期换两个。甚至有人议论他与老爸的小老婆有一腿。这事情传的满城风雨,只是不知道流言真假。 赖川野现在是唯樱中学初三学生,17岁,被留过级,打过群架,打伤人进过劳改所,贩过毒,玩过黑道老大的女人,包养过几个情人,坐过牢因为老爸的缘故,每次都是没多久就被放出来了。 他是唯樱中学纯白纸上最大的污点。本来没有哪所学校愿意收留这号人物,但因为唯樱现任校长薛仁桂之所以能当上校长,当然不止是花重金买官那么简单,若是背后没有贵人相助的话,他根本不可能当上这个官,顶多还是校主任一个。 唯樱中学不是一般的中学,它是由大企业家,国际有名的慈善家李英唯先生资助的学校。 校园占地一千亩,教学楼,实验楼、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体育校园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藏书160余万册。 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设施设备完全按照国家一级一类学校标准配备,各项功能室齐备,音乐室、美术室、棋艺室、科技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脑室、体育馆、大礼堂、游泳池、塑胶篮球场、塑胶环形跑道、足球场等活动场地供学生们娱乐和锻炼。 唯樱中学开办以来一直聘用各大名校有名的毕业生来担任学校的教师,严抓校纪校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力求创立“优良校风、优秀成绩、优质服务”的“三优”名校。 薛仁桂能当上这个有名学校的校长,自然要受人滴水之恩,当思涌泉相报。花钱送礼对于赖天翔来说自然不屑一顾。赖天翔有个结在心头,除了薛仁桂以外,再也没有人能帮得上他了。 薛仁桂对赖天翔的大恩大德自然感激不尽,就算让他下辈子当牛做马伺候赖天翔,他也会屁颠颠地答应。 薛仁桂没有想到赖天翔的要求是让他收留犬子赖川野,让他进入唯樱中学就读。 薛仁桂一听这要求,当时整张老脸就绿了,双眼就像大白天见到鬼一样,瞳孔漆黑不见底,不断地放大。但是说出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无论如何也收不回来,只好硬着头皮唯唯是诺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唯樱中学因此书写了一页黑暗的历史。赖川野这颗令人闻风丧胆的毒瘤从此便在唯樱中学作威作福,散发毒气危害一群纯真无邪的少年,令到祖国有大部分的花蕾不能健康开花结果。 至于李长卿,听说是另外一个传奇。和大毒瘤赖川野截然不同。他的父母是有名的企业家,爷爷是中草药师,他在家是独子。 高二年级的学长,成绩十分优秀,连运动都全能的唯樱中学校草,很多女生心目中公认的白马王子。 李长卿本来应该在父母经营企业的那个城市读书的,因为父母和唯樱中学的创始人李英唯是生意上的好伙伴,所以从小对唯樱中学的故事早有所闻,刚好本市是他的老家,爷爷在这个城市打理两家中草药店,他就过来了,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唯樱中学。 李长卿在唯樱中学可谓是如鱼得水。全校对这个来自大都市,又是李英唯侄子的男生有种雾里看花的美好向往。 人家不仅家世背景好,长相俊美,连脑袋瓜都聪明得人神共愤,每次代表学校参加市、省、国际各项比赛,屡屡获奖,当之无愧成为唯樱中学的招牌代言人。这号人物,学校自然当着神佛一样供着,风吹不得,雨淋不得,犯了错打不得,骂不得,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被风吹飞了。 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像追星崇拜偶像一样追捧他。被披星戴月捧为王子的李长卿的性格有些冷傲,对校领导如宾客一样客气,咬文字交谈一般客套;对待同学就像陌生人一样熟视无睹;对于给他写情书的女生就像对待低级动物一样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李长卿再完美也是凡人,凡夫俗子一个,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自然会觉得高人一等,这种情绪大家都能理解,因此并没有人对他做出正确的指正,所以冰山王子就这样一直孤傲着被拥戴为唯樱第一人! 接下来要介绍第三个有名人物——薛子墨。 薛子墨是薛仁桂的宝贝公子。薛仁桂晚婚,老婆英年早逝,当时薛子墨才5岁。薛仁桂60岁当上校长,范进中举之后加倍地疼爱自己的儿子。 薛子墨本来应该是高一学生,因为个性任性冲动,仗着老爸在唯樱中学的位子,好惹是生非。初三那年,在校外和一群流氓飙车比赛出了车祸,住院半年后重归校园,因此不得不留一级,再次读初三。 薛仁桂对于赖川野和李长卿毕恭毕敬,都是因为两家势力过大,不好得罪,但是自己家的宝贝儿子毕竟比他的命根子还要重要,一向娇宠溺爱,在家就如小皇帝一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薛仁桂还是懂的。为了三位大神能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相安无事地不见面,也让他这条老命能延长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分开,分到不同的班级。 姜还是老的辣,薛仁桂这招果然有效,虽然三个大人物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厉害,但是彼此不在同一个班级,课程不一样,见面的次数是少之又少。唯樱中学是风平浪静了一阵。 但是顾倾城的到来无疑是给这个平静的湖面掷下了一枚炸弹。从此薛仁桂安宁的日子便宣告结束了。 我们进唯樱中学的时候,是唯樱中学近几年最和平昌盛的时代,因为五毒教主赖川野因为打群架砍伤人进了劳教所劳改;黑帮老大薛子墨因为在校外飙车出了车祸进了医院要住院一年! 正文 第十章 红颜难道真的祸水 不过一年后的校园江湖又开始不平静了!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但是长得貌美如花应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这件事还是像可怕的谣言一样快速地散播出去。 顾倾城是女生。 唯樱中学初中部有个叫顾倾城的女生。 唯樱中学初中部有个叫顾倾城的女生,长得像仙女一样美丽,双眸就像千年修炼得道的九尾狐,能把男人的心脏都勾出来。 小学时学扩写句子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除了能把一句简单的句子变得更加生动具体以外,还有能把谣言描绘得更加吸引人这项附加功能! 总之,顾倾城就像祸国殃民的妲己。 如果这辈子没有遇见顾倾城的话,也许我仍然是那个毫不起眼的兰若曦,平凡的小草,逆来顺受,就算没错也没有勇气维护自己利益的小草。 但是顾倾城还是出现了。我曾经也晴朗的夜晚无数次地抬头仰望天空,在满天星的夜空里寻找,是否有仙女飞过的足迹。我固执地认为顾倾城是我的生命里的仙女,是长着隐形翅膀的天使。她会伸出双手带着我飞翔,去我想去的地方! 顾倾城是绝对不允许我做一株躲在墙缝里的小野草,任凭风吹雨打,默默地过完这平淡无奇,毫无生趣的一辈子的!她不愿自身平凡,也不愿身为她的朋友我过得平凡! 顾倾城绝对有她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长得漂亮的女生即使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也不会有老师针对她。 可是我不同,我是一个毫无生气的女生,没有随风飘扬的长发,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没有悦耳动听的嗓子,不懂得说好听的话哄老师开心,所以我经常受到老师的白眼和男女同学的欺负。 埋头写着英语单词的时候,一阵恶作剧的奸笑从背后响起。我皱着眉头,不用转身也知道那两个可恶的男生又往我背后贴乌龟、大笨象或者是猪头的素图,上面一定还注有旁白! 我攥紧拳头,暗暗地咬牙,却没有勇气站起来发飙。身体忍不住颤抖,可是我依然懦弱地伏着身子写单词,装作毫不知情。 我就是胆小鬼,就算再生气也不会想到反抗,这不好的个性都是被暴力男欺压出来的! 一群无聊的讨厌鬼!心里暗暗鄙视和诅咒,只希望他们不要用练书法的毛笔蘸着墨水洒在我纯白的校服上,不然会洗不掉的。 忽然,宽大的窗户闪过一道明亮的身影,伴随着凉爽的夏风跳进教室! 我差点跳起来惊呼:顾倾城! 刚踏进教室的顾倾城显然已经看到在我背后恶作剧的两个男生,不动声色地走到讲台上,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抓起沾满粉笔尘灰的黑板擦,对着目标投掷过来。 我很机智地把头一缩,黑板擦在空中翻转几圈后,最后以弧线的方式跳跃,砸在一个男生脸上,那男生瞬间由黑炭的皮肤变成了唱戏的白面小丑。 另外一个也不能幸免,“享受”了由顾倾城发射过来的“飞镖大餐”! “啪啪啪”!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后,顾倾城轻松地拍掉手掌里残留的粉末,像个女豪侠一样从讲台走下来。走到我身边的时候不屑地扬起下巴,瞪着眼睛对着两个缩着脑袋的男生训道:“你们还想再享受一顿由粉笔做材料的大餐吗?下次再敢欺负若曦,我让你们整盒粉笔都吞了!” 顾倾城,一个貌美如花,身段苗条,头发飘然的初中女生,外表柔弱,其实骨子是强悍到令人恐惧的。两个男生吓得像夹着尾巴的狐狸,狼狈地跑到洗手间去处理自己脸上的粉尘。 我感激地望了一下顾倾城,嘴巴微微张开,可是努力了好久,嘴角提到极限也没有发出那两个要表达出来的“谢谢”。 我才认识顾倾城一个月,是的,现在是10月,刚过完国庆节。可是我知道顾倾城不是一个好学生,绝对不是! 好学生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是不一定要成绩优秀,但起码不应该缺勤。作业不会做,可以请教,或者借鉴成绩优秀的同学的作业,就算时间来不及,抄袭也不可以一字不漏全抄下来当成自己的作业交上去。 但是顾倾城把这些坏习惯都养成了。一个月的时间,要上22天课,但是顾倾城只上了19天,有3天的时间,她的座位都是空的。有一次,她甚至连书包都懒得拿就跑了。 她不在的日子里,课间后走廊里来借书的男生少了很多。班里的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女嗤笑地议论 ——哎呀,那个狐狸精怎么今天没来上课呀? ——肯定去勾引男人了,狐狸精嘛! ——走廊外面的男生都被勾引走了。 ——哈哈哈 我不知道顾倾城去哪里了,想不出她到底为什么要逃课。 这是顾倾城逃课后,我第一次见到她。 我抬高眼睛看着她,她依然那样活力无限,面色红润,那双不同常人黑色眼眸的棕色瞳孔像极了窗外的太阳,明亮无比。我似乎能想象那双眼睛在漆黑的夜里同样能发出明亮的光芒。 顾倾城发现我也在看她,她眯眼笑起来,肌肤白皙,节骨分明的手十分纤细,但是很温暖,她就是用这一双漂亮的手拍了一下我的头:“小妞,几天不见,你怎么还是那么没用?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的话,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她信心十足地拍着自己的胸部,后面像个在江湖上混久了的女土匪一样补上一句:“我保护你!” 我还是一副呆呆的表情,没有马上反应过来欣喜若狂凑上去,狗腿一样献上一支烟和火机再顺从地叫声“老大”。 在我晃神的空间,她改用课本,再次拍了我的头,力道有点重。 我“啊”惨叫一声,然后转过身去继续写单词,没有理睬她。 顾倾城以为我在生她的气,语气有点忏悔,试探地喊了我一声:“小妞?若曦?兰若曦?你生气啦?” 我加快速度地把最后一个单词写完,然后把作业递给她,她习惯抄我的作业,因为她懒得看课本。 顾倾城吐了一口气,她知道我没有生气,样子有点淘气,很可爱。 我转身过去,心里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一些感动的泡泡。她的在意,我明显已经感觉到了。 放学铃声一响,我还没来得及把书桌上的东西整理好,顾倾城已经甩着书包在老师跨下讲台时,抢先一步冲了出去。 年纪已经到了退休的政治老师看着顾倾城远去的窈窕身影轻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惋惜还是恨铁不成钢。 初中下午放学还是很早的,3点40分,回家还早,况且我不喜欢太早回去,如果暴力男在家的话,我还要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脸色,如同关注天气预报一样。 出了教室,我便放慢脚步,穿过两条被青翠叶子,开着紫色小花朵的藤蔓缠绕的走廊,这走廊看起来就像古老的城堡,年久却不破旧,反而有种受魔法保护而变得神秘起来的宫殿。 曾几何时开始,我的脑袋开始运转起来,用心去观察周围的东西,发现美的事物,譬如动漫美少女般的顾倾城。 因为跟她走得比较近,她逃课的几天里,好多同年级和高年级的男生总让我把折得很精致的心形状的情书转交给顾倾城。 我每天放学都被高一年级的学长堵在门口,逼问我关于她的情况,是生病了还是家里有事,还是被其他男生约出去了? 我没有开口,只是很安静,很无辜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们,无论他们怎么逼问,我都没有开口。 几个男生看我不回答,以为我在装蒜,气的咬牙,攥紧拳头准备开骂。 最后一个留下来值日的男生实在看不下去了,朝他们叫道:“你们找错人了,她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怎么回答你们?!” 我羞得满脸通红,把头埋得低低,那男生说得不假,我在班级里确实没有说过一句话。 以我老实巴交的个性,没有让他们花费多大力气就接过情书点头答应了。顾倾城来上课的时候,我把情书交给她的时候,她连看都不看一眼,不过碍于我的面子,她无奈地耸着肩膀接了过去,然后丢进书包里。 她那鼓起的书包,我猜得出,一个月的时间里,她收到的情书不低于100封。因为我转交给她的,已经有50封了。 经常收到情书的顾倾城看来耐力快被磨没了,她嫌恶的表情在旁边没有情书收的女生看来,简直太做作了。 她们伏在对方的耳边咬了一阵耳根,然后仰头大笑,笑得像吃不到葡萄的狐狸。 我喜欢学校的图书馆,这里藏书据说有160万册呢!就像市立图书馆。我喜欢二楼的图书,关于青春的,言情,都市,旅游和励志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