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角牛传奇 那些日子他老觉得头顶那儿又胀又痒,便老想往树干上、柴垛上去蹭。 他的妈妈挺严厉地制止他,“哞——哞!” 原来他要长角了。 他的角笋似的长得快,而且那颜色非同一般,是一种暗暗的黛青。于是大家都叫他青角。听到“青角”这个名字,他就知道是在唤他,只是不知道这两个字的意思。 他是一头健壮的水牛犊。 他喜欢在长满青草的山坡上颠儿颠儿地奔跑、打滚,用舌尖去撩逗白蝴蝶和红蜻蜓。他喜欢在河浜里游水。有一次用耳朵把一只牛虻拍到水里,牛虻嗡嗡地在水里打转转。他喜欢吃带着露水的苜蓿。那嫩嫩的叶津津地甜,洁洁地鲜;那茎又嘎嘣嘣地在牙齿间愉快地脆响……嗬,这世界真美,真大,真好玩! 那对青色的角长得蛮长了,对称,弯弯的,闪着幽幽亮亮的光泽。他的力气也大了。有一次他和小主人阿网开玩笑,轻轻地一蹭,阿网就跌了个大跟头。青角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耷拉下来,表示歉意。 阿网气不忿,顺手抓几个泥块用力飞击到青角的后腿上。青角看见自己的后腿上有几块肌肉突突地跳动。他没觉得痛,只是奇怪那抑制不住的颤动。 青角的老主人三伯说:“青角该穿鼻了。”在力大无穷的牛面前,人显得很渺小。可是人聪明,用一根平平常常的绳子往牛鼻子里一穿,就再不怕牛不听话了。 那天天气很好,太阳光像苜蓿花般地灿烂。三伯用一根柔软的白色绳子打个“8”字结,挽住了青角的两只角,拍拍青角的屁股,说:“去吧,去吧。” 阿网爬上了青角的背,拍拍他的脖子,说:“驾,驾——” 青角很高兴在这样的阳光下走。他很有弹性地踩着步子。 步伐有节奏,后蹄踩准前蹄印,骑牛的人觉得骑着一个水浪似的。最好的牛才能走出这种步伐来。 他们出了村子,走过一片田野,穿过一片林子,到了一块蛮大的临河的土场。土场上有一条黄毛小牛,好几个人围着它。一个长得挺壮的阿胡子大汉说:“阿网,快着点,阿好!我还要去梅村宰牛呢!” 场上平行立着两个柱子,中间还横着两根树棍,形成一个“井”字。那黄毛小牛的头竟是被卡在这井字里的。黄毛小牛屁股歪来歪去,还嗷嗷地叫。 青角想:咦,这有什么好玩的? 他不知道这黄毛也是来穿鼻的,下一个就轮到他了。 阿胡子手里握着一根烧红了头的铁钎,走近来,“噗”一声,把一口烧酒喷在黄毛小牛的头上。小牛睁不开眼,昂起鼻子想打个喷嚏呢,那根烧红的铁钎已经“滋”的一声刺透了它的鼻隔肉。一缕白气窜出来,一股怪味散开来。铁钎“当”一声被丢在地上,还没滚停,一根白绳子已经穿过了那个洞穿的伤口。这白色的绳子的另一头系着一指粗的削尖了的小木棍。 阿胡子喝一声“呔!”表示手术已告完成。 黄毛小牛痛得直翻眼睛,连叫唤也不能,只反复地交替着用两条后腿蹬着两根柱子,屁股上的肌肉在剧烈地抽搐。 上头的一根横木松开了。黄毛小牛脱出头来,想逃。可是它这一生从此再也不能那么自由自在地活动了。它的意志、它的自由已通过白绳子抓在它的主人的手里了。只要扯紧这绳子,牛就痛得头晕目眩。黄毛小牛试着挣扎了几次,便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它成了一条真正的牛了。青角恍然明白:下一个就轮到他了。 他把头一侧,挣脱了阿网手里的绳子,掉头就跑。人们七嘴八舌喊起来:“抓住!”“拦住!”青角调个方向,一蹬腿跳下河,向河心泅去。 阿网跑到岸边,大声喊:“青角,回来!青角,回来!”青角不再信任他的小主人,哀怨地瞥了阿网一眼,顾自泅过河,爬上了对岸的苜蓿地,也没心思撩一口苜蓿,水淋淋地向竹林跑去。穿过竹林就是山坡。山坡上长满高大的杂树。 他在树林里奔跑。他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只知道得离开那个可怕的木柱,离得越远越好。 阳光在他的背上跳来跳去。草丛间蹿出蚱蜢,答答地飞。他刚才嗅到了阿胡子喷在黄毛小牛头上的那东西的味道。他常在老主人三伯身上闻到这种味儿。还是老主人好。 老主人给他吃棉籽饼,吃包着苇叶的粽子,给他赶牛虻,给他搔痒痒…… 受了委屈,青角格外想念老主人。 梅村村北有一片废窑基,离县城不远,一面临水,一面近公路,交通便利,是个理想的宰牛场。县城里那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在砧板上的牛肉,大多是这里提供的。 阿胡子是骑自行车来的,穿牛鼻是一种“兼带带”。他是这儿的主宰。当然,作为主角,这会儿还不是出场辰光,他正在和一个高个子青年隔着一辆红色的摩托车说话、抽烟。场上暂时由他的帮手——那个罗圈腿老汉主持。 屠场上也立着两根结实的柱子,每个柱子上挽着一个麻绳活套。有不少看杀牛的大人、孩子围着场子,有些竟是从城里特地赶来的。如果有围墙,屠牛场和斗牛场怕是一样可以卖门票的。 一头衰老的犍牛被牵上场了。罗圈腿嗬嗬地呼唤着,在牛腿上这儿拍拍,那儿拍拍,让牛把两条前腿分别伸进两个麻绳活套。老牛很听话,把腿伸进了活套。它一辈子对人顺从惯了。有很壮的小伙子握着收活套的绳,只要听一声喊,他们就会收紧活套。 牛的过分顺从使围观的人很感动,很难过,还有一点失望。他们以为面对死亡,牛至少会有一点点野性的表演。罗圈腿大概也受了感动,并不马上喊收套,却从裤袋里摸索出一小块豆饼来,放到牛的嘴边,唤着:“哼,哼。”牛嗅了嗅,看看罗圈腿,又嗅了嗅,才吞进了豆饼,努了几努又吐了出来。它的牙齿不行了。它看看罗圈腿,表示它的感激和歉意。 人群里跑出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子来,手心里托着几片饼干,诚恳地奉献在老牛的嘴边。老牛把头偏过去,孩子又把饼干凑上去,可老牛还是把头偏过了。也许它不知道这东西能吃,也许它知晓厄运临头,没有了任何的兴致。那个大胆的孩子却很执拗,恳求着:“你吃啊!你吃啊!” 罗圈腿还不喊拉套,用他粗糙的手在牛的头上、脖子上、背上搔着摸着,嘴里还温和地哼哼着。他很想在这最后的时刻给老牛一点爱抚,一点温暖。那孩子伤心地丢了饼干,学着罗圈腿的样子,用他柔软的小手在牛的腿上、屁股上摩挲。 就像在举行一个典仪。屠场上忽然静得很,人们屏住呼吸,看着两双摩挲着牛的人手。一双苍老粗糙,一双年轻柔软。人和牛言语不通,只能用这接触来进行诀别。 阿胡子从摩托那儿走过来了,远远地吆一声:“瘟X,还磨蹭啥!” 罗圈腿从柔情中醒悟,让男孩子走开,然后嘶哑着喊了一声:“哟——收套!” 小伙子们把绳套猛一收,老牛轰然趴下,头颅贴着了地面。 最后的时刻来到了。老牛哀怨地叫了两声,沉默下来,眼睛里涌出一串泪水,泪真多,扑扑簌簌的。牛把它一生的泪集中到一次流出来了。 阿胡子赤了上身,嘴角滴着烧酒,两手反背着,攥着一把雪亮的牛刀。他走近了牛,偏开两步,避过牛的目光,说道:“牛啊牛啊出苦海啊,送你上天啊!”耀一耀刀刃,一咬牙,竭力把刀捅进牛脖子,连手臂也捅进去了;迅速拔出手来,拔出刀来,回头喊道,“酒来!酒来!” 没人理睬他。人们把目光一齐投向老牛,仿佛阿胡子是在这场搏斗中可鄙的失败者,而牛才是轰轰烈烈的胜利者。 老牛拼力屏住呼吸,绷紧全身每一块肌肉,不让血流出来,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血从伤口喷射出来,射进阳光里…… 青角在山坡灌木丛中看见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几只牛虻在他屁股上狠命地吸血,他都没有觉得。他把尾巴死命地压在屁股沟里,冰凌般地冷硬。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他掉头又想逃,可他又猛地掉过头来——在转眼时,他看见了老主人正牵着他的妈妈向那个可怕的地方走去。 啊,妈妈! 阿胡子大声地骂着粗话,责怪罗圈腿忘了用木盆接牛血。牛血满地,人无立足之处,再不能屠第二条牛。 三伯说:“那我回去了。”牵着他的牛就要走。 阿胡子说:“三伯,回来!场地大得很,你这条瘦牛,不用柱子也使得,牵过来吧。” 那个骑摩托的高个子大概等着要牛肉,连忙给阿胡子和三伯派香烟。 老母牛早闻到了冲天的血腥味。她明白了,回头去寻老主人。老主人背着它蹲在地上,两只枯老的手掩着面颊。它知道老主人没法救它了。人也有人的难处。它挺直前腿,忍着鼻腔的剧痛站住,抬起头,急急地向四处张望。它想再看一眼儿子——青角。 它看到刚才老主人在青角的两角间系了一根白色的绳子,知道青角今天要去穿鼻。它经历过那个,每条牛都得经历那么一次。但是它并不知道每一条牛最终都得走上屠宰场。牛棚里每少一头老牛,没过几天,牛棚顶上就会多出一副牛角。它以为每头牛老到后来就会缩小再缩小,一直缩进两只角里去。牛角里一定很温暖,很安全,很舒服。它因此很爱惜自己的角,不让它们有一点点裂缝。有一年冬天,牛棚的北墙上有了一条裂缝,寒风从那儿尖刀似的刺进来。它恨不得缩进它的角里去。幸亏老主人发现了,赶忙堵了墙缝,一边堵一边嘀咕。老牛们都明白那嘀咕是道歉的意思。那些冬天的夜晚,村上的老人们喜欢到牛棚里来聚聚,围一炉红红的火,喝一杯喷香的酒,还嗡着鼻子哼绵长古老的田歌。老牛们都侧着头听,似乎也懂这种歌。那些歌简单,只几个哼哼呀呀的字,可这些苍凉的歌又实在不简单。歌声里,老牛们抬头看着黑黝黝的顶棚上挂着的先辈们的黑黝黝的牛角,不由得回想起许许多多迷离的事,心里涌满了淡淡的哀伤。他们也听出了人的许许多多的哀伤和艰辛。人必定也有许许多多的难处,希望牛们共同来担起这些艰辛…… 阿胡子的吆喝打断了老牛的思绪。 阿胡子叫嚷着要一把长柄的榔头。等一会儿,把牛绊倒后,他用榔头在牛的前额上猛击一记,就可把牛击昏,然后再动刀子。 老牛知道时间紧迫,“哞哞”叫唤着——青角,我的儿,你在哪儿啊! 青角就在山坡上那丛灌木后面。 青角从山坡上直冲下来,头角微侧,四蹄翻飞。他一声不吭,只在身后笔直地竖起尾巴,就像竖起了一帜凛凛的战旗。除了可恶的阿胡子,世界上的一切都在青角的眼睛里淡化了,消失了。冲啊!冲啊! 因为人们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老牛身上,当发觉时,青角距离阿胡子只有两丈远了。 “牛!牛!”有人惊恐地喊。 窑基上的碎砖瓦在牛蹄下咔巴咔巴粉碎。冲啊!冲啊! 阿胡子一回头,看见了青角眼睛里燃烧着的怒火,看见了闪着暗青色光泽的角。他明白这是冲他来的,明白发野之牛的可怕。他怕牛伤了围观的人,便撒腿往野地里奔逃。 青角调整方向,又向阿胡子冲去。有一个小孩绊跌在蹄前,使他打了一个疙顿。阿胡子已经跑出窑基,躲到了一个大坟包后面。这没用,青角嗅得出那酒味,那血腥。 人和牛绕着坟包追逐,彼此听得见咻咻地喘气声。阿胡子不敢离开坟包,四周是一马平川,连棵像样的树也没有。 有人喊:“快上坟包!快上坟包!” 阿胡子捉个空,爬上坟包,没想到青角也追了上去。坟包虽然不太高,但青角到底笨重,爬上去时速度较慢,使阿胡子获得一个喘息和思索的机会。阿胡子跳下坟包,待牛下来时,又爬上坟包…… 三伯赶到了,可青角并不买他的账,作出要抵的架势,把三伯镇住了,只能徒劳地叫喊。 高个子青年醒悟过来,驾起摩托车冲过来,故意把马达声弄得很响,想吓退青角。此时的青角进入了疯狂的状态,竟不顾一切地向吼叫着的红色怪物迎上来。高个子青年连忙别过车头,想把青角引开。青角却并没有忘记他的目标,调头又向阿胡子冲击。这时的阿胡子已离开了坟包,正向公路逃去。当然,他奔跑的速度远远不及青角,青角一下子就逼近了他。眼看阿胡子难逃厄运,人们都吓得发了呆。 正在这危急关头,高个子青年驾车走一个弧形,先期到达阿胡子身边,放慢车速,喊一声:“快上来!” 阿胡子跨上后座,一把抱住青年的腰。摩托车冲上公路,吼一声,飞似的去了,只留下一股青烟。 青角追上公路,见复仇无望,便拼命用角去抵路边的树,嘣嘣地响。树叶扑簌簌地掉下来。 三伯牵着青角的妈妈赶来了,不然,青角不把自己的角抵断是不会罢休的。 没隔多久,青角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酒糟,糊里糊涂就被穿了鼻子。没隔多久,青角的妈妈不见了。后来,青角在顶棚上看见了妈妈的角。 妈妈不见那天,牛棚里正巧有一头母牛生小牛。在母牛痛苦的叫唤中,一头牛犊诞生了。 牛犊浑身湿漉漉的,一身黄色茸毛,四条腿伸得老长。母牛舔着牛犊,一直把牛犊的毛舔干。牛犊把腿盘曲起来,然后毫不犹豫地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双眼晶晶地四下观望了一会儿,踉踉跄跄地跑到了青角的身边,咻咻地用小鼻子嗅着青角的后腿。 青角忽地领悟:这牛犊就是妈妈变的!原来,妈妈摘下角就变成小牛了。 牛没有语言,祖祖辈辈无法具体、确切地传达什么,只能作一种含糊的心理传递,全凭各自去领悟了。对于死,青角的妈妈认为就是缩进牛角去了,而青角却认为是变成了小牛。不管怎样,牛们的想象总是和平的,美好的,还有一种庄稼汉式的浪漫。 那小牛犊对青角很友好。它对青角后腿中间悬着的东西很好奇,常用鼻子去嗅嗅。这时,青角的心头便会涌起一种柔情,产生一种幸福的激动。青角是头公牛。 没过多久,那个无恶不作的阿胡子又对青角下了手,他劁了青角。青角后腿间变得空空荡荡,成了一条犍牛。青角对阿胡子的仇恨又加深了。他期待着复仇的时机。 复仇的时刻到来了。但青角怎么也无法料到会是那样的一种机会。 那天天气很好,空气里流动着各种青草的清香:马板筋草的、狗尾巴草的、小鹅草的、紫花地丁草的……对了,还有那迷人的苜蓿的。 这片山坡上长满了狗尾巴草。“狗尾”还孕在草芯里,又嫩又甜。小主人阿网把青角独个儿留在这儿了,长长的牛绳系在一棵松树上。青角吃饱了,卧在阳光下,慢慢地反刍,慵懒地眯着眼睛。不远处有一个颤颤的声音传来,那是蜜蜂扑动翅膀的声音。这嗡嗡嘤嘤的声音有点像三伯他们哼的田歌。青角转动一下耳朵,对准了那个声音。青角睁开眼睛,看见一只白蝴蝶在一朵粉色的小花上休息。这白蝴蝶使青角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他没有角,也没有牛鼻绳……这些事已变得迷迷离离的,已是很遥远了。他又闭上了眼睛。 突然,青角又睁开了眼睛,把耳朵耸立起来——他听见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他挺身站起,走动几步,就看见了上山去的那条小路上的惊心一幕。 小主人阿网呼喊着,连滚带爬地在向这儿跑。那小牛犊跟着他,似乎有点迷惘。青角把眼再抬起些,就看见了追赶阿网的一头花斑满身的怪物。别说青角不知道那是一头豹子,连阿网也一时想不起“豹子”这个名字。这一带是从来没有这种猛兽的。这金钱豹是从铁栅车里逃出来的,如果不是后腿受了伤,这个丛林杀手绝不会让一个孩子喊出第二声救命的。 青角并不怕比他小得多的怪物,可是他没法出击,拴在松树上的要命的牛鼻绳只允许他在两丈的范围内活动。他大声呼喊,呼唤阿网和小牛犊进入他的保护圈。 阿网在慌乱中被石块绊倒了,当他爬起来时,那跛腿的豹子已经赶到。阿网摘下背上的空草篓子,死命地抵挡着豹子。不知怎么搞的,阿网的上半个身体被套进了草篓子。阿网就势在山路上向下滚。小牛犊傻乎乎地呆立着,挡住了滚下来的阿网。 花豹子吼一声,一纵身又到了阿网身边。 青角暴跳着,却无法摆脱约束。他本能地绕着松树奔跑,反而使牛绳越来越短。 正在这危急时候,阿胡子出现了。他大喝一声,从山路边的树丛间奋身跳到山路上,惊得豹子后退了几步。他可能正在附近扒山草,手里握着一个长柄竹筢子。 就在这一瞬,青角完全原谅了他的仇人。 饥饿与愤怒使金钱豹百倍凶残,只一抓,就把阿胡子手里的竹筢子击落了;又一抓,阿胡子胸前的衣裳不见了,赤裸的胸脯上赫然出现四道血爪印。 阿胡子狂叫一声,拼足全力挥拳向豹子的眼睛击去。豹子敏捷地躲过攻击,同时用它的钢鞭般的尾巴凶狠地抽打在阿胡子的脸上。金星乱跳,鲜血飞迸。阿胡子惨叫一声,被豹子压在前爪之下…… 青角赶到了!他的豁鼻子里涌着鲜血。他拼死挣脱了牛鼻绳。 那愤怒的青色的角,抵穿了花豹子的胸脯。凶残的金钱豹也在青角的脖子上死命地咬了一口。鲜血喷涌着,青角就像被屠夫扎了一刀。 就在这一瞬,阿胡子在心中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杀牛了! 除了吓蒙了的牛犊,其他的都在流血:两个人,一条牛,一头豹。 豹子死了,阿胡子和阿网都不能站起来。在滚动中,阿网的髋关节脱了臼,而阿胡子已经奄奄一息。 阿网呼唤着青角:“噢,噢……” 青角明白了,趴下身体,让阿网把阿胡子推到它背上,又让阿网爬到他背上,然后颤抖着腿巍巍地站起来,向山下走去。 在这样的时刻,他竟然还努力让后蹄踩准前蹄印。是的,他有他的自尊。 好久,小牛犊才醒悟过来,循着那条血路向山下奔跑而去。 小鹿波波 一个早晨,大龙急匆匆来找七伯,说:“七伯,我要出远门,把这个留下了。”说着把一个油迹斑驳的旧衣包放在地上,打开来,里头竟是一头刚离母胎的、湿漉漉的小鹿。 大龙是个卡车司机。昨晚,他们的车队在山路上撞死了一头母鹿。母鹿在临死前产下了这头小鹿,大龙看着可怜,脱下外衣把小鹿兜了放进驾驶室。车队要出远门,大龙想起了善良的七伯,就来了。 大龙的伙伴在远处按喇叭催他:啵啵啵…… 大龙说声“拜托”,就往外奔。 七伯说:“大龙,你啥时候来领它?” 大龙答非所问,一边跑一边大声说:“它叫波波!”催促他的汽车喇叭在啵啵地鸣响呢。 此一去,大龙再也没回来。他在当晚的一次车祸中去了回不来的地方。 七伯和大龙是忘年之交。大龙的死讯传来时,七伯木呆了老半天,流不出泪,说不出话。后来他奔到草棚,对蜷缩在那儿的小鹿说:“波波,波波,他死了,他死了呀!”他终于说出了话。 小鹿好像听懂了,先是竖起双耳,然后挣扎着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站了起来。细长的腿在微微战栗,两只水汪汪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和悲哀。 老伯双臂拥住小鹿,泣不成声,老泪纵横。 小鹿波波就这样留在了儿童医院的苗圃里,留在了七伯身边。 七伯让波波睡在草棚里,波波一点意见也没有。这棚子两面没墙,波波一睁开眼睛,满眼是有生命的绿色,真好!鹿这种动物永远亲近植物。 可是,有一天晚上,波波却不愿意回棚子里去睡觉。七伯早睡下了,听见波波还在走廊上嗒嗒地徘徊,就打开窗子对波波说:“波波,回去!回棚子去!懂了吗?” 波波呦呦地叫,点点头又摇摇头,就是赖着不走。不能放任它!七伯披衣出屋,硬是把它押进了草棚。第二天早晨,七伯发现波波还是睡在走廊上。 这一次,七伯明白了。走廊上晾着大龙的那件油迹斑驳的外衣。这破衣裳一直是放在草棚里的,这次想洗一洗作个纪念。想不到波波不肯离开这旧衣裳呢。 这小家伙乍到这个世界,还一切都陌生的时候,是这件充满了机油味和汗酸味的衣裳呵护了它。它认定这是和它最亲近的东西。 七伯一把衣裳从竹竿上取下来,就被波波衔走了。它把衣裳衔到草棚里,堆在草窝里,不一会儿就拥着衣裳安详地睡熟了。它一夜没睡安稳,困了。 七伯叹了一口气,站着看了波波好久。 苗圃是用一道竹篱笆围护着的。竹篱笆有一人多高,漆成白色,衬着冬青墙,显得很整齐,很漂亮。 篱笆外有一条小河,小河上架一座小竹桥,篱笆门设在竹桥当中,像一个关卡。河对岸是一片不小的草地,草地的尽头有一带疏密有致的树木,树木掩映着几幢白墙红瓦的楼房。这儿是儿童医院的住院部。 波波从长茸开始就渴望着到河对岸去。鹿这种动物对林中草地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近,犹如人对于自己的故乡的那种情愫。 可是七伯禁止波波走出苗圃。这是医院老院长同意七伯留下波波的条件。 七伯进出苗圃时从不忘记随手锁上小桥上的篱笆门,以为只要把住这关卡就万无一失了。他忘了鹿是天生会游泳的,而且连脱衣穿衣的麻烦都没有。 波波在某一天下午来到了林中草地。这么长的篱笆总是有不牢固的段落的,这没什么奇怪。 三月的草地生长着一种气氛,一种情绪。波波忘情地在草地上奔跑、跳跃,无师自通地跑出许许多多种步法,跳出许许多多种姿势。后来,它卧在一片淡紫色的小花中休息,眯起眼,遥望着变得广阔了的蓝天,小小的脑袋里浮漾起许许多多冥想。鹿的冥想中的世界是辽阔的、平和的、美丽的。 第一个发现草地上有一头鹿的是小泓。小泓是个十岁的男孩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颈椎受了伤,所以被医生用一种特殊的器械固定着脖子,连转动一点点都是不可能的。这种受罪的措施听说至少要延续六十天。小泓一天到晚仰躺在病床上,手里拿了—块书本那么大的镜子——他现在就靠这面镜子来观察周围的世界。他的床位在二楼的一个窗子边,所以他有可能在镜子里发现草地上的波波。 正是午睡时间,整座住院楼十分宁静,可是我们都清楚真正肯睡午觉的男孩子是极少的。 听到小泓的观察报告,同病房的另外两个小病号——未未和大河悄没声地就趴到了窗口上。果然是一头梅花鹿!好奇怪! 可三个男孩子对小鹿的出现都装出没什么奇怪的样子。小男孩一般都怕人家说自己少见多怪。 他们一致认为要给小鹿及时地送去一点慰劳品。可是送什么呢?一只卧在草地上看天的小鹿还需要什么呢?这实在是个相当难的问题。 他们最后挑选了两枚草莓。 大河的一条腿被石膏歪曲成一条白棍子。能去送慰劳品的只有未未了。未未的左臂也被石膏管制着,可这并不影响走路,而且还有右臂呢。 波波对未未的到来一点也不吃惊。七伯给它的印象是:人是友好可亲的朋友。 倒是未未有一点拘束,他怕吓跑了小鹿,走近时用了很缓慢的步子,一边还发出亲切的声音:“噢,噢……”他一时想不起鹿是怎么叫的了。 波波站了起来,很大方地迎着未未走去。 未未伸出右手,手掌里放着一枚艳红的草莓。波波凉凉的鼻尖触及未未的手指时,未未因为紧张将草莓掉落到草地上。波波已经嗅到了草莓的香甜味儿,没再客气就品尝起来。味道好极了!它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可口的红色果子。 草莓吃完了,波波舔了一下嘴唇,晃了晃尾巴,向未未走近一步,亲昵地哼了一声,意思是:谢谢,还有吗? 未未好开心!赶紧跑到草地上,摊开手掌,让波波把他的手心当做餐具,品尝第二枚草莓,然后有点遗憾地说:“就这点,没有啦。”但是波波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的握着的左手,意思是:还有那只手呢。它不知道未未的左手被石膏固定着,是摊不开的。这样,未未就有点儿尴尬了,说:“你等着,我去拿!”站起身就往回跑。波波朝苗圃方向张望了一眼,就颠儿颠儿地跟上了未未。它并不是赖着吃东西,只想和未未追逐着玩玩。它非常希望有个和它追逐玩耍的伙伴。七伯老了,从来都是慢慢走路的,没劲! 波波就这样跟着未未上了二楼,走进了201号病房。201号病房的三个小主人尽其所有,用水果和蛋糕来接待它。可它只客气地舔了舔蛋糕。这使小主人们很不安。它要吃什么呢? 波波看大河一拐一瘸地走路,就去轻轻地嗅嗅那条白色的腿以表示同情。然后它来到小泓床边,呦呦地打招呼。它认为这一位连头也没回过一次一定是有了不如意的事。 小泓伸出一只手去触摸波波的脖子和额头,另一只手举起小镜子,让小鹿的身形映在镜子里。 波波就看见了镜子里的鹿。它以为这就是小泓的面目,激动起来:这一位才真正是同类呢!它举起嘴来叫了一声,秀气的眼睛里涌满了泪水。它兴奋,同时有点儿心酸。鹿是群生动物,希望有同伴。 小泓轻轻地说:“它哭啦。”大胡子院长就在这时走进了201号病房。这个白胡子老头听到鹿鸣就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他返身走到走廊里,大声喊道:“快来人!快把它撵出去!”顺手抓起一把长柄扫帚向波波扫去。 波波屁股上挨了一下,一低头钻到了小泓的床底下,把床底下的搪瓷便盆弄得咣当响。 三个小家伙一齐求情:“院长爷爷,别打它!别打它!”但是老院长是不能容忍这种违反病区规范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医院里的,他气得脸都红了。因为喘气和叫喊,他的白胡子在簌簌地抖动。 在受到侵害威胁时,波波想起了苗圃。它瞅准机会冲出房门,蹿下楼梯,飞也似的向苗圃逃去。它是头聪明的小鹿,牢牢地记着它的来路。它奔过草地,泅过小河,钻进篱笆,扑进草棚,一头钻进那件亲切的旧衣裳。 不一会儿,白胡子院长拉着七伯来到了草棚外。 波波听到脚步声,从大龙的旧衣裳里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它看到了白胡子,眼神立刻变得紧张而惶恐。它不清楚它犯了什么大错。 七伯说:“老院长,你知道这件衣裳是谁的么?是大龙的。大龙就用这件衣裳把它兜了来……” 气势汹汹的老院长立刻火气全消。他和大龙也是朋友。他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蹲下身来,呼唤道:“波波,波波……” 波波不理他,一头钻进衣裳里不肯露面。这衣裳真成了它的护身符了。 竹桥上的篱笆门从此在上午十点之后就不再关闭。九点到十点是查病房的时间。 儿童医院住院部门口立了一块木牌: 小朋友注意 这里有一头名字叫波波的小鹿。 它是你的朋友。 这是老院长的笔迹。 可惜波波从来不留心笔迹什么的,一见到大胡子院长就赶紧避开,样子就像遇上了一头雄狮,反应的敏捷使人惊叹。机警和高速的奔跑是鹿的生存绝招。 波波的见识越来越多。它甚至乘过几次电梯,不过它始终搞不清楚一关门一开门之间就换了地方是怎么回事。 有时,它学着护士小姐的样子在走廊里答答地走。小病员们听到这温文尔雅的蹄声就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亲热地招呼它。但是波波并不随便走进有药水味的病房,只是在走过房门时略作停留,不声张,或转动一下耳朵,或晃一下尾巴。那些护士小姐都是这么悄悄地走路的。 当然,为了看望同类,它是常常光临201号病房的,并且只在这儿接受对它的款待。孩子们发现波波最喜爱的食物并非草莓和苹果,而是胡萝卜。 派食物的总是小泓。波波来做客,小泓就说:“排队了!排队了!”于是未未和大河就在小泓的床前排好队,波波就很规矩地排在最后。它就是这样懂得了排队,知道世界是有秩序的。 有一次,波波无意间闯进了工作人员食堂。当时正开晚饭,卖饭菜的窗口排了一些打饭菜的医生护士。波波便加入了买饭的行列。当大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时,都开心得不得了。轮到波波时,炊事员就给了它一条黄瓜。 波波把黄瓜衔到一旁,从头一口一口往下咬嚼,吃得非常从容、文雅,把在场的人都逗笑了。 老院长偏偏在这时走进食堂。波波放下黄瓜,一个漂亮的纵跃,从窗口跳到院子,一闪身就消失在冬青树丛后面。 老院长在众人面前还真有点尴尬。他知道自己在小鹿心目中已经是一个坏家伙了。 转眼到了建院纪念日。每年这个日子,老院长都要组织一些别致的活动。今年的活动是放风筝。 这天多云,蓝天因为一层一层的云显得更蓝更高。风挺有劲,那云朵就在空中或舒或卷地变化。这种天气最适宜放风筝了。 能来的医生、护士和小病员都来到了草地上。201号病房的三位小病员都来了。未未推着一辆轮椅,轮椅上坐着小泓,大河拄着一根金属的拐杖。 大家觉得老院长有点儿陌生了,有点儿不对劲,总是少了一点什么。仔细一看才明白了,原来老院长没有大胡子了!孩子们对此老大不习惯——老院长忽然变得轻飘了,没分量了,不大可信赖了!孩子们好沮丧,好伤心。 老院长还以为他做了一件聪明的事呢,兴高采烈地指挥年轻的医生护士们把五只风筝一一放飞。 首先升空的是一只红色的蜻蜓鹞。这是一只装有风哨的大鹞子,一临风就呜呜地响。这响声很激越,反映了红蜻蜓急于飞翔的心情。这时候,没有人想到蜻蜓这种昆虫会不会叫这个问题,真怪! 这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仰对着天空,所以谁也没见波波是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来到身边的。孩子们更高兴了,争着伸手想去触摸波波的身体,哪怕屁股也没关系的。波波这时不耐烦这个,它正在研究风筝的问题。它跑开去,在远远的地方伫立着,望着空中的风筝,不断将脑袋侧来侧去,一副出神思考的样子。 老院长让大家别去打扰波波,因为研究问题是应当鼓励的。他指挥另外四只风筝一一起飞,然后叫医生护士们把风筝线交给孩子们轮流操纵,尤其要让轮椅上的孩子有机会把握一下。 飞起来的风筝不再是竹篾和纸的组合了,它们仿佛在天空里获得了生命、获得了灵性,摇头晃脑,追逐打闹,翻筋斗做杂耍……它们在卖弄它们的自由和快乐哩!它们还把勃勃的活力通过风筝线传递给放风筝的人。那风筝线是有脉搏的!这就是放风筝这种活动的迷人之处。 不知道波波是怎样研究风筝的。 波波一定研究出了什么,径直跑到了老院长身边,很恭敬地用脸颊蹭了蹭老院长的裤腿,然后埋下头去吻了一下老院长的皮鞋。这是鹿的最高外交礼仪。 老院长受宠若惊,赶忙蹲下来为波波搔痒痒,还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简直有点媚态。 许多人在这一瞬间忽然明白了老院长剃掉大胡子的原因——他决心从头开始和波波交往。看来他成功了。 波波不需要搔痒痒,一口就叼住了老院长脚边一个线团,摇晃着头。 猫科动物喜欢玩球,莫非鹿也喜欢玩? 波波衔着线头兴奋地冲出人群,围着老院长在草地上飞也似的奔跑。 小泓第一个明白了波波的意图,大喊道:“波波也想飞哪!” 这头想飞的小鹿在翠绿的草地上疾走、腾跃,使草地有了弹性,使空气有了看得见的线条,使天地间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说不尽的美丽…… 小泓的病情恶化,必须转院治疗。 临走时,小泓坚持要和波波道别。院长、七伯把波波领来了。这一次小泓是躺在担架上见波波的,他伸出两只颤颤的手,说:“波波,你认识我吗?” 波波退了几步,站到了未未的身后。它以为还是要排队的。它看见了小泓怀里的镜子。 未未心里好难受,蹲下去拥了拥波波的脖子,说:“过去吧,过去啊。” 波波犹豫了一下,好像有点害羞,忸怩着走上几步,探出头,小心地让鼻子触到了小泓的手指。 小泓说:“波波,我要走了,我做完手术就会回来的。”老院长明白小泓的病况,心里酸酸的,眼圈也红了。小泓走了,再没有回来。 可是波波还是常常到201病房来,来了就径直走到小泓睡的床边去探看。床是空着的。这是老院长关照让空着的。 波波后来被两个可恶的盗窃犯引到灌木丛里杀死,然后装进麻袋从医院围墙上抛了出去。这事做起来很容易,因为自从老院长剃了胡须,波波以为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可亲可近可信赖的了。两个盗窃犯中有一个是大胡子。 老院长对剃须这件事非常非常地后悔。 医院住院部门口那块牌子到今天还没有拿走。 宠物 大冯一走到阳台,就远远地看见了大草坪上的梅丽。梅丽是大冯的对门邻居,大冯家是201,梅丽家是202。梅丽穿了一条红裙子,在草坪上轻轻盈盈地奔跑——原来她是在追赶一只猫呢! 随着望远镜焦距的调准,大冯看清楚了,那根本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小白兔。大冯很吃惊:原来城里人也养兔子啊! 梅丽跟着小白兔向大冯这边跑过来。看得出她并不真想逮住兔子,而是跟兔子追着玩呢。她发现了阳台上的大冯,马上挥着拳头抗议:“不许你对着我!不许你对着我,听见没有!你……”她的意思是不让大冯用望远镜瞄准她。 大冯喊:“我看小白兔呢,关你什么事!” 梅丽喊:“小白兔是我的,也不许你看!” 大冯怕梅丽离开草坪,妥协了:“好了好了,我不看了。” 阳光下的绿草地,飘动的红裙子,蹦跳的小白兔……这可真是电影镜头哩! 几分钟后,大冯出现在草坪上。大冯背着手,慢慢地走,一副斯文的样子。梅丽不再奔跑,抄着手,像是一个牧羊女。那只小白兔就在梅丽身旁转悠,东嗅嗅西嗅嗅地像在草丛里寻找什么失物。 梅丽说:“喂,别过来!小白兔逃了要你负责的。”梅丽对这个同年的乡下小男孩挺烦的。 大冯坐在草地上,唇间发出“吱吱”的声音,眼睛却望着天空。 小白兔听到了吱吱的声音,愣了一会儿,蜷起前爪直立起来,长耳朵活活地转动着。大冯学的是兔子叫,小白兔是在寻找同伴哩。 大冯又学了几声兔子叫。这一回的叫声和刚才的不同。如果翻译成兔语,那么刚才的意思只是一般的打招呼,而这一回则是让对方过来:“喂,过来,过来……” 小白兔朝大冯这边一颠一颠地跑了几步,又停住,直立起来东张西望。小家伙有点奇怪——明明听见了同类的招呼,可同类在哪儿呢? 大冯的这一手使梅丽来了兴趣,说:“大冯,你是不是会讲兔子话?” 大冯说:“在乡下,我外婆常常养兔子的,大兔还生小兔子,可好玩了!” 梅丽说:“是不是这种兔子?” 大冯说:“我们的兔子是长毛的兔子,叫安哥拉兔,过一个月扯一次毛,很值钱的……” 梅丽打断大冯的话,说:“拉倒吧!原来是长毛兔啊,不上档次的!我这个兔子是从加拿大进口的。” 大冯说:“安哥拉和加拿大哪个远啊?” “当然是加拿大远了。”其实她根本不知道哪个远。 “这兔子毛这么短,是肉兔对不对?” “什么叫肉兔?” “就是养大了吃肉的兔子呗。” 梅丽尖叫道:“拉倒吧你!什么吃肉啊?这是宠物兔,你懂不懂!” 狗可以是宠物,猫可以是宠物,莫非兔子也可以当宠物?大冯真是弄不懂这些城里人了。原来梅丽是在“遛兔”啊!大冯知道宠物是要“遛”的。 梅丽回身对兔子说:“白雪,别吃!这种草没有营养的。你懂不懂啊?”原来这兔子是有名字的。 白雪听不懂人话,还是啃了一根草来嚼。兔子吃东西的时候嘴唇总是乱动一气,和老鼠差不多,一点也不文雅。 大冯说:“这种直叶子的草,兔子是不喜欢吃的,你得给它割叶片儿圆溜溜的草,比如苜蓿、三叶草、马齿苋什么的。” 梅丽说:“拉倒吧,草有什么营养啊?我们给它吃‘四黄’。” “什么叫‘四黄’啊?” 梅丽是喜欢被提问的,一字一句地回答:“四黄嘛就是黄瓜、黄萝卜、黄豆,还有蛋黄。” “兔子还吃蛋黄啊?” “煮熟了给它吃。” 大冯想:这样子养兔子可真烦死人了。 白雪到了大冯身边。大冯蹲下来动着一个手指招呼:“白雪,白雪,摇摇耳朵,眨眨眼睛,对了,再来一下……” 这种被当作宠物的兔子老是被人抚摸玩弄,一点也不怕人的,屁颠屁颠地围着大冯转。大冯发现白雪的屁股那儿湿答答、脏兮兮的,就对梅丽说:“不好,白雪在拉稀呢!” 这兔子确实在拉稀,而和白雪一起到梅丽家来的另一只叫“白马”的兔子拉得更厉害,已经奄奄地“窝”着没有精神活动了。 大冯挺为兔子担心的,说:“梅丽,兔子不能老吃黄瓜和萝卜,这是我外婆说的,不骗你。” 梅丽说:“没关系,拉稀也没关系,吃下氟派酸就好了。” 大冯不知道氟派酸是什么,坚持说:“梅丽,你不能这样养兔子的。” 这时,梅宾馆在阳台上呼叫梅丽:“梅丽,快回来,白马怕不行了。”他手里提着一只小白兔。那白兔垂着长腿,好像已经死了。梅宾馆是梅丽的老爸,在一家三星级宾馆上班,三句话就要说一句“我们宾馆”的,公寓楼里的人都在背后叫他“梅宾馆”。 梅丽一把抓住白雪的长耳朵,提着匆匆往家里跑,见大冯跟着她,说:“你干吗跟着我!烦不烦!” 大冯说:“我看看白马不可以啊!” 梅丽很快就提不动白雪了,大冯就帮上了忙,提着兔子跟着梅丽到了梅家的阳台上。 “白马”真的已经死了。它拉稀拉得太虚弱,那氟派酸可能帮了倒忙——这么小的动物怎么可以和人一样服那种分量的药呢? 梅丽轻轻地捋着“白马”,忍不住抹起泪来。 大冯心里也是挺难受的,当然,他不会抹眼泪。 梅宾馆说:“算了算了,不就是一只兔子嘛。” 大冯发现,阳台上没有一根草,只有黄瓜和黄萝卜,还有砀山梨什么的。这些东西,兔子都要吃,但兔子不能一天到晚只吃这些。只吃这些,兔子一定会拉稀。 离开梅家之后,大冯仍然忘不了兔子。午饭后,他又去按响了梅家的门铃。 来开门的是梅宾馆:“大冯,有事吗?” 大冯说:“梅叔叔,我想看看兔子,可以吗?” 梅宾馆皱了皱眉头,说:“哎呀,白雪在睡觉呢。” 大冯说:“没关系的,我不会吵醒它。” “梅丽也在睡午觉,你等一会儿再来好吗?”说着就把门关上了。 下午,大冯去四角亭那儿割了一些荠菜,装在一只马甲袋里,拎着又去按梅家的门铃。 来开门的还是梅宾馆:“咦,你拿草来干什么?” “梅叔叔,这是给兔子吃的。” “算了,我们兔子吃的东西很多。再说梅丽不在家,我又要上班去,马上要上班呢……”话没说完就把门关上了。 大冯只能把装草的马甲袋放在梅家门口。第二天早上,大冯发现那袋草被移到了自家门口。草已经成草干了。没办法,大冯只能把草袋子拎到楼下去丢在垃圾箱里。把草袋子丢到垃圾箱里时,大冯忽然骂了一声:“梅宾馆不是好东西!”想到那只可怜的小白兔还在不停地吃拉稀的东西,心里挺难受的,又把脚边的一块碎砖踢得老远。 天很热,大冯坐在门口的小竹椅上,摇着大芭蕉扇。 一只大黄蜂飞进楼道里面来了,嗡嗡叫。 大冯不敢摇扇子了,怕吓跑了大黄蜂。黄蜂的腰真细,快要断掉的样子。它把翅膀扇得一团雾似的,这儿看看,那儿看看,大概是在找墙洞。这儿可不是葫芦湾那些老墙头,哪来的墙洞啊?没有。 葫芦湾是个美丽的村庄。大冯的外婆就住在那里。大冯是外婆带大的,半个月前才到城里来和父母一起生活。 黄蜂找啊找啊,就飞到了大冯面前,可能把大冯的鼻孔当做墙洞了,在那儿东张西望地研究呢。大冯只要一挥扇子就可以把黄蜂击落,可他没有,他已经好久没看见黄蜂了。 “哐当”一声,对面202的门开了。梅宾馆从屋里出来,两手抱着一只硬纸箱。大冯觉得这纸箱挺眼熟的,一时又想不起在那里见过。梅宾馆的脸上总是没有什么表情的,也不轻易开口说话。梅宾馆锁上门就下楼去了,就像这个楼道里根本就没有大冯这个人。 大黄蜂已经飞走,楼道里只有梅宾馆拖泥带水的脚步声。大冯忽然想起那个硬纸箱了——这不是小白兔的窝吗? 白雪在里头吗?梅宾馆要把箱子弄到哪里去呢? 这么一想,大冯就赶紧跑到阳台上去追踪梅宾馆。 楼下,梅宾馆正抱着纸箱埋着头走路。梅宾馆走路永远像在找寻失物。他径直向垃圾箱走去,像丢弃一双破鞋子似的把纸箱掷进垃圾箱。不好!看来白雪已经死了。 大冯跑下楼时,梅宾馆已骑车走了。大冯往垃圾箱里看纸箱时,发现箱子在动,显然有个活物在里头。大冯赶紧把箱子弄出来打开来看——果然是白雪在里头!它还活着!小白兔受了惊,一见光亮,猛地跳出箱子,慌不择路地向楼门方向跑去。这小家伙还很灵活呢,梅宾馆怎么就把它往垃圾箱扔啊! 大冯在楼梯口逮住了白雪,重新把它关进纸箱子,抱起箱子,一口气奔上二楼,擂响了202的防盗门。 梅丽一开门就光火了:“你擂什么呀!怄人!你不可以按门铃啊?” 大冯一急就把规矩忘了,有些抱歉,就不计较木梅丽的态度了。平一平喘,大冯说:“梅丽,瞧,你老爸把白雪扔垃圾箱了。” 梅丽立即用左手掩住了鼻子,说:“你怎么捡垃圾!是我让老爸扔的。” 大冯大吃一惊:“它还活着呢!” 梅丽说:“好吧,就送给你好了,你拿回家去好了。”话没完,砰一声关上了门。 大冯愣住了,怎么会这样呢? 梅丽开出一条门缝,说:“兔子真的送给你,我不要了。” “为什么呀?” “拉稀是细菌引起的,会传染。” “不,那是因为兔子吃了……” “反正我不要了。我不管,随你怎么办好了。”门又关上了。 大冯在门口站了一会,指望梅丽再把门打开,说这不过是开个玩笑。 门不开,大冯就按门铃,大声喊:“梅丽,我帮你割草好不好!保证它不再拉稀好不好!” 梅丽赖得再理大冯,在屋子里把收音机开得老响。 就这样,大冯收留了小白兔,把白雪安置在阳台的角落,随即又去四角亭那儿弄了点草来让白雪吃。白雪很喜欢大冯给它的草,窸窣地吃个不停。大冯久久地蹲着,看兔子吃草。兔子忽然停住嘴巴,红眼睛溜溜地盯着大冯看。莫非小家伙也知道大冯是它的救命恩人? 大冯让小白兔看得有点难为情了,说:“别看了,吃吧,吃吧……” 大冯的老爸叫小冯。 小冯一回家就发现了小白兔,立马让儿子把兔子扔了:“小孩子怎么可以去垃圾箱捡东西!你有鼻子没有?多臭啊!”大冯闻闻,说:“一点也不臭。” “去垃圾箱捡东西,你这个人就臭了。告诉你,城里是禁止养家禽家畜的,快去扔掉吧,哪儿捡的扔哪儿。” “这小白兔是有名字的,是宠物。” “瞧,纸箱上粘着的是什么?脏死了!快,快去扔掉!没时间和你烦,我还要做饭去呢。” 大冯赶紧去床底下找出他从葫芦湾带来的装“好东西”箱子,倒掉里头的“好东西”,把小白兔搬进去,然后把替下来的纸箱子拿到楼下去扔了。 做好晚饭,小冯又来检查阳台,说:“你怎么还没扔掉?” “那箱子已经扔掉了。” “我说的是兔子。” “兔子是活的,怎么扔呢?” 小冯生气地拍起了桌子:“小祖宗,你要我说几遍啊!你不扔,我去扔!” 见儿子不搭理,小冯更火了,抓起箱子就要往楼下扔。大冯跳过去夺过箱子,带着哭腔喊:“箱子是我从外婆家带来的!箱子是小舅舅给我的!”小冯说:“那好,箱子不扔,我只扔兔子。” 大冯见爸爸真不肯让步,抱起箱子跑出了家门。 大冯抱着箱子,在楼门口转悠,他不知道他能到哪里去。林先生爱清洁,不可能收留兔子;辛迪正迎考,不能麻烦他;刘铃老过敏,说不定兔子也是“过敏源”呢;曹可以家也不行,过不了一天,曹可以说不准就把兔子杀来吃了……要是底楼的闵爷爷在就好了。闵爷爷也是乡下人,和大冯挺能说到一起的,可是,闵爷爷到上海去了,真不巧! 大冯敲开了301室汪画家的门。 “汪叔叔,你要小白兔吗?” “小白兔?” “很可爱的小白兔。你画出来一定很好看的。” “这箱子里有小白兔?” 大冯赶紧打开箱子,让汪叔叔看白雪。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我送给你的。我会给你送草来的。” “你这孩子,真让我养兔子啊?” “这是宠物哎。” “可汪叔叔太忙了,没时间养宠物的。汪叔叔谢谢你的好意。” “那……汪叔叔,你能收留它一个晚上吗?就一个晚上,可以吗?”大冯说这话说得很轻很轻。 汪画家蹲下来轻轻说:“大冯,告诉叔叔,出了什么事。” 大冯说:“梅丽把兔子丢了,不要了,扔到垃圾箱去了,我爸不许我收留它,所以,我找你来了,你是大人,你能决定收不收的。所以……” 汪画家拍拍大冯的肩,说:“好吧,叔叔收下了。”大冯居然站起来行了一个队礼。他还不是少先队员呢,可他一时想不出表示感激的方法。 汪画家收留了白兔,可第二天下午,小白兔连同纸箱子就被汪画家的妻子扔到了垃圾箱里。汪画家没办法,给大冯挂了一个电话,说他已经无能为力了,对不起,对不起! 大冯一口气奔下楼,果断地把白雪抱回家里。 小冯下班回家,被儿子的举动气得要命,一迭声地呵斥儿子,命儿子立即把兔子扔掉,若是他买菜回来还见到兔子,他一定把兔子亲手杀了。 小冯出门没有带钥匙,当他买菜回来时,大冯把防盗门从里边锁上了。大冯故意开着木门,让父亲看见他。大冯正对大门坐在小竹椅上,身上背着一个书包,脚边放着那个装着小白兔的纸箱,还有那把巨大的芭蕉扇。大冯本想带着这些东西回葫芦湾去的,可决定得迟了一点,没出家门就听见父亲回来了,于是锁上了防盗门。 父亲猜出了儿子的心思,不免吃惊,口气倒缓和了,说:“儿子,开门,把门打开,我还要做晚饭呢。”大冯像雕塑似的坐着,根本不睬人。 “大冯,听见没有,快开门!” 大冯紧紧抿着嘴。 小冯忍不住发起火来,用劲摇晃着防盗门,吼着:“开门!你开门啊!浑蛋……” 这么粗暴的吼叫又伴着防盗门叮叮哐哐的钢铁声,听起来十分刺耳。公寓楼的大部分人都被惊动了,随着一扇扇门打开,都来楼道里打探事由。当他们从小冯那儿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一个个惊讶得不得了——怎么会有这种事发生呢?这么小一个孩子为这么小一件事竟会和大人发生这样猛烈的对抗! 辛阿姨、刘奶奶还有林阿姨都来劝大冯开门,保证开门之后不会让小冯打他。 大冯岿然不动,脸上没有表情,双眼定定地看着防盗门之外的人们。这可把大家吓坏了——这孩子怎么了? 大冯是在想去葫芦湾的问题。外婆已去了遥远的大舅舅家,小舅舅又去大连读书,葫芦湾的那个屋子也已经卖给别人家了,可大冯还是要回葫芦湾去。在葫芦湾,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小朋友,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大朋友!葫芦湾会收留他,也会收留小白兔的…… 这时候,楼梯上忽然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大冯,大冯!你怎么啦?你怎么啦……” 这不是闵爷爷的声音吗! 大冯看见闵爷爷颤巍巍的身影出现在防盗门外。 闵先生刚从上海回来,已经在楼下打听到了冯家的事。闵爷爷说:“大冯,把小白兔养在我家院子里好吗?好吗?可以吗……” 大楼里的人看到大冯从小竹椅上站了起来,哭了。大冯的哭声很轻,可眼泪很汹涌。一大串一大串的泪珠掉在地上噼里啪啦响! 橹声如歌 当渔船慢悠悠地穿过石拱桥时,鲁鲁突然激动地喊叫起来。 鲁鲁是生活在这条渔船上的小狗。它的主人是一个名叫星的青年。 原来,河心有一个毛茸茸的活物在胡乱地挣扎。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家伙之所以没有沉下去,多半是因为它有一条蓬松的尾巴。 星用“捞海”(一种带竹竿的小网兜)将小家伙打捞到船上。哎呀,这不是一头小狐吗!从河里打捞到狐,实在是千年难遇的怪事。星又惊又喜,简直怀疑自己在梦里。 鲁鲁对这个有异味的、水淋淋的小怪物有一种出于本能的敌对情绪,吠着,冲上去想咬一口,一时却又不知从何下口。毕竟它还年幼,还不懂得如何攻击对手。 星挥臂挡开鲁鲁,命它一旁待着。鲁鲁气咻咻地不服,结果被主人揪住颈皮投进一只装过煤球的深篓子里。鲁鲁深感委屈,在篓子里尖叫着,冲撞着,黑色的煤屑落了它一头一脸。 星喝道:“鲁鲁,讨打啊!”鲁鲁是听得懂这句话的,只好忍辱闭嘴。 小狐已被河水呛得晕头转向,陌生的环境又使它恐慌不安。它一声不吭地蜷成一团,浑身打战,不时斜眼偷瞥高大得可怕的人。 星找来几条银鱼放在小狐的面前,说:“吃吧,吃吧。”小狐看看银鱼,又看看星的手。它见过鱼,可从没见过人的手。在它看来,手是非常奇异的东西。 星用手摸摸小狐的头:“吃啊,你怎么不吃?”小狐听出了声音里的温和,可它还是不敢动。它对有一点腥味的手挺害怕。直到确信手不在附近时,它才试着去舔银鱼。它实在是很饿了。银鱼已经死了,但还没有僵硬。它叼起银鱼嚼了一会儿又呛着吐了出来。鱼还是完整的。 星知道它太小,就给它泡了一点麦乳精。这一次很对它的胃口,它吧唧吧唧地就喝起来,喝急了就呛,就咳,还将水盆弄翻了。 星又泡了一点麦乳精,还在里头泡了几片饼干。 小家伙吃饱了,就不顾一切地蜷起尾巴在平基板上睡着了。它累了,很累。 小狐的毛在它睡着时慢慢干了。小家伙原来挺俊俏的。傍晚的日光在它每一根褐黄的毛尖上点上一点莹白。这样,它就有了一个迷离的光环。星忍不住用手去触摸小狐的毛。 小狐悚然醒来,圆睁着眼睛盯着星的手。它现在对“手”已经有了好感。 星说:“喂,你得回家了,快走啊!”小狐竖起耳朵,转动着,精致的小鼻子咻咻地嗅着四周的空气,细声细气地哼哼着,好像在嘀咕: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星催促:“怎么了,迷路了?”小狐有点不好意思,尾巴一划就躲进了一只用木条钉成的“小房子”。它不知道这是鲁鲁的闺房。 星知道这个小家伙迷路了,就只能留它吃晚饭了。 解除禁闭的鲁鲁见小狐占了它的闺房,再次愤怒起来,激动地叫嚣着逼近小狐。小狐仓皇地退到笼子的一角。没处可逃了,怎么办呢? 小狐看见给它食物的那只“手”只一下子就控制住了小狗,想:这手真厉害啊! 鲁鲁被主人揪住颈皮,屁股上还挨了巴掌,真是威风扫地。看来它今晚只好睡到舱顶上去了。 为了丹丹,星没进小镇,就将船泊在镇外过夜,等待小狐的父母来领走小狐。 可是,这个晚上平安无事。太阳升起来了,是个晴天。 “杏得儿,杏得儿……”渔船在好听的橹声中起航了。 鲁鲁急了,汪汪地叫。它是在提醒主人送走不速之客。 “鲁鲁,讨打啊?你不能欺侮它,它是你的朋友丹丹,明白吗?它叫丹丹。”小狐从此有了红彤彤的名字:丹丹。 鲁鲁和丹丹白天在一个盆子里吃食,晚上在一个笼子里睡觉。起先是被迫的,后来就习惯成自然了。星坚持按照人类的作息来安排这两个小家伙的起居:一日三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狐属犬科是人类动物学家的观点,狐和狗是不肯认同的,但鲁鲁毕竟年幼无知,稀里糊涂就将丹丹当作了同类。 当然,鲁鲁是瞧不起这位瘦骨嶙峋的同伴的,它嫌丹丹的吻太尖细,尾太蓬松,体味太“冲”。 丹丹倒是挺乐意和鲁鲁相处的,睡觉时坚持把尖吻插进鲁鲁的前腋,弄得鲁鲁挺不好意思的。 一天,渔船又泊在了野外。这一带,两岸都是黑黝黝的树林。 风是从树林里流出来的,带着山林的气息。这种风对丹丹来说是一种刺激,激得它浑身的毛都在骚动。丹丹觉得很“渴”,就不断地喝水。不断地喝水还是渴,而且越来越渴。 这种渴是无法用水解除的。是的,丹丹就是想到树林里去,非常非常想去。 丹丹终于一跃上了岸,飞快地跑进了树林。一进树林,丹丹就不“渴”了。 鲁鲁要去追赶,被主人阻止了。 星说:“鲁鲁,算了,别追了!丹丹不是狗,它是狐。”鲁鲁听不懂词汇,却能大致明白这话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星叹了口气,解缆开船。 丹丹却出现了。它默默地在岸上跟着船跑。鲁鲁很激动,在船舷上奔来奔去地叫唤。 星试着将船靠近岸些。丹丹一跃就上了船。星用手摸摸丹丹的头:“你怎么又回来啦?” 丹丹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舔星的手。它是因为这手回来的。对星的手,它既感激又钦佩。 鲁鲁低声呜呜着,殷勤地摇着尾巴,做出久别重逢的热情样子,还领着丹丹在船上各处走了走。 这条船下水不久,还很新,是星准备结婚成家用的。渔家子成人之后,他们的父母就会打造一条新船送给他们,作为成家立业的基础。 渔船就是打鱼人的家。船头是劳作的地方,捕鱼捞蚌,逮青虾扒螺蛳,春雨秋风,酷暑严寒,许多的辛苦全堆积在这不足一平方米的地方了。船头下有一个隐蔽的小舱,和中舱完全隔绝,却有两个对偶的小孔与河水相通,就有了活水。这儿是蓄养活鱼的处所。星还在里头养了一条小鲶鱼。鲶鱼是肉食性的鱼,很凶,它能使入舱的鱼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就保持了活力。如果中舱相当于房间,那么艄棚就是起居间了。艄棚的顶比中舱顶要高出一尺左右,装了一排玻璃窗。人在艄棚驾驶作业时,目光可以越过舱顶看到前方的水路。船的每一处都用桐油油过,干干净净,光可鉴人。在这里,最讲究的女人也会忍不住脱了鞋享受自在。艄棚的一面傍着中舱,另外三面无保留地向世界敞开,迎接最新鲜的阳光和空气。说渔船是个小天地是不对的。渔家比陆居的人更信赖大自然,更亲近大自然。拥有了广阔的生活空间,往往也就有了更广阔的胸怀。 舱顶上栽了一盆葱、一盆蒜、一盆很辣的朝天椒,还有几盆花——月季、山茶和仙人掌。船尾贴近水面处挂着一个用板条钉成的鸭埘,里头养着五六只鸭子。白天,鸭子在河里自由自在地觅食。船要走,星就招呼一声,让鸭子跟着船走。有恋食掉队的鸭,鲁鲁就汪汪警告。那鸭展翅踩水跟上,弄出一道浪花,还呷呷表示对狗的多管闲事的不满。船还拖着一只非常小巧的舢板,称为淌淌船,是布网用的。 丹丹不久就习惯渔船上的生活了,还表现出了出色的模仿能力。当船靠岸,星有上岸的意向时,丹丹就会及时地把鞋子叼到主人面前。这是对鲁鲁的模仿。鲁鲁对此挺有意见的,但也无可奈何。一是它没有申请过专利,再是每到叼鞋时它的动作总没有丹丹敏捷、准确。所谓“准确”是指叼成对的鞋。星是故意把他的几双鞋胡乱放在一起的。 真正使鲁鲁不敢小看丹丹的是丹丹对人的模仿。比如去鸭埘“收蛋”这种活计,鲁鲁是无能为力的。鸭埘是悬在船尾下水面上的,要收蛋,人得下到淌淌船上去才行,挺麻烦的。丹丹收蛋就不必如此麻烦,它轻易就能从船尾下到鸭埘,叼了蛋再攀缘而上,直接将蛋送入贮蛋的篓子,埋在砻糠之中。丹丹的这一招很得星的赏识,常能因此得到一点小奖赏,比如一小碗麦乳精或可口可乐。丹丹对可口可乐不怎么欣赏,那气泡太冲鼻子。 丹丹喜欢听橹声。“杏得尔,杏得尔……”这种木头和水亲吻出来的声音温婉而悠长,听着耳郭麻酥酥的,听着心里滋润呢。橹声一响,丹丹常常会把下巴搁在叠起的前爪上,眯起眼听老半天。橹声有时是单调的,有时是复杂的,但总归是宁静平和的情调,制造着一种可以信赖的安全感。有了这种安全感,丹丹常常会迷迷糊糊地睡去。 船上多的是鱼虾。由于营养充足,丹丹和鲁鲁都很健壮。这一点只要看毛色就知道了。鲁鲁是条白狗,白色的毛泛出瓷质的光泽。丹丹的毛有蜡的质感,褐黄色中隐隐透出些酡红。丹丹是一条红狐。 除了星,丹丹害怕见人。遇到渔船和别的行船靠近,丹丹会悄悄躲进尾舱里去。中舱和尾舱有一个小口子相通,丹丹认定尾舱里那个装过录音机的硬纸盒是它的私人领地。 星希望丹丹更大方一点。有时,星上淌淌船去下麦钓,招呼丹丹同去,丹丹总不愿意,把身体藏在什么东西后面,只探出半个脸来朝主人张望。它用这种身体语言来向主人表述它的推辞和歉意。 鲁鲁是很高兴出头露面的,呜呜着表示愿意前往。星说:“鲁鲁,你留下,看鸭子。” “鸭子”这个词,鲁鲁是懂的——不就是那些扁嘴的家伙吗。鲁鲁坐着,懊丧地看主人驾淌淌船远去。它想,乘那一颠一簸的小划子一定是很有趣的。 鸭子在浅水里觅食。扁扁的嘴总能在水草间找到吃的。 鸭子生性乐观,胃口很好,一边觅食,一边欢语连篇。 鲁鲁不久就打起瞌睡来。狗和狐都是夜行动物,它们在日光强烈的白天总是精神不佳。 一些日子过去,丹丹和鲁鲁的相处渐趋默契。知道叼鞋是鲁鲁的发明,丹丹也就不再侵犯专利。叼蛋是丹丹的绝招,鲁鲁干不来,就当观众,而且是百看不厌的样子,活像人类的追星族。管理鸭子是它们的协作项目,但鸭子对此不大买账。“白围巾”老母鸭是鸭头,它尤其反感丹丹,常常一惊一乍地警告鸭们离这尖头把戏的鬼精灵远点。 丹丹感觉到了这种反感,总是等鸭子下河觅食离船较远时才去完成叼蛋的任务。它一眼开一眼闭的,并不认真去管束鸭子,但到了非管不可时倒也毫不含糊。 有一天,船泊在野外,主人驾淌淌船下麦钓去了。那帮鸭子觉得这是个放纵的好机会,一窝蜂似的上了岸,去刚收过庄稼的农田里找活食吃。蚱蜢、蚯蚓什么的都是它们的美味小吃。贪嘴的鸭子越走越远,鲁鲁发急了,四处奔走拦截,却顾了这个顾不了那个。鸭子烦它呢。 丹丹出马了。它箭也似的赶上头鸭,不吭声,跳上鸭背,一口含住了鸭脖子。 头鸭吓得丢了半个魂。鲁鲁也吓了一跳——是不是要开杀戒啊! 丹丹操纵着方向,用毛茸茸的尾巴拍打着鸭屁股,催着头鸭往前跑,就跑回船边来了。其他鸭子怕也被骑一下,忙不迭地往回跑。 丹丹出手不凡,鲁鲁很是佩服。其实这一招是狐的祖传绝招——狐是常用这种方法来偷鸡盗羊的。 空闲的日子,星会把船泊在集镇最热闹的地方,然后去街上逛逛。这是鲁鲁最开心的时候。鲁鲁在小街上大摇大摆地走,堂而皇之地走,一会儿走在主人前头,一会儿走在主人后头,一会儿在人的腿与腿之间挤过去。这里的人和狗大多是认得鲁鲁的。鲁鲁以不同的方式与熟悉的人和同类打招呼。对一般的熟人,它会摇摇尾巴,对很熟的人就会吻吻那人的裤子;对同类,它会去触触鼻子或者打闹一下。鲁鲁在拐弯的时候会翘起后腿撒一点儿尿。这不是做路标,而是向没有遇上的同类通报一下它的消息——瞧,我来过了,没遇上你们,你们好吗?如果星的渔船是鲁鲁的家,那么,小镇便是鲁鲁的故乡。是的,每一个生灵不但要有一个家,还是要有一个故乡的。 丹丹是不肯在生人面前露脸的。嘈杂的市声使它在船上心绪不宁。它在尾舱最深最暗的地方待一会儿,又忍不住跑到中舱通过舷板上的一个小洞向外张望。它盼着天快黑,盼着星和鲁鲁快回来,盼着快快地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 回船时,星老远就会注意舷板上的那个小洞。他知道丹丹很可能在那里。走近去,星果然看见了一只幽亮的眼睛。舱里暗,看不太清楚,但星还是能感受到丹丹狷介而忧郁的目光。 星喜欢在傍晚时分将船泊在野外吃晚饭。矮桌子上有鱼,有虾,当然还有一杯酒。风里来雨里去,渔人的生活蛮辛苦的。忙碌一天了,星是应该悠闲一下了。 这会儿,鲁鲁就上岸遛去了。它在田野里纵情地奔跑、跳跃、打滚,很痛快地拉屎。船太小,狗是需要有这么广阔的天地来展露它们的天性的。星知道这一点,这也是他泊在野外的原因之一。星还希望丹丹也上岸去玩玩,黄昏的旷野里是很少有生人的。 丹丹不肯上岸。丹丹坐在舱顶的花盆那儿遥望岸上的树林和山丘。这时候,红的或者黄的夕阳正一点一点地向山林那边落下去。星觉得夕阳中的丹丹有点哀伤。星不明白丹丹为什么不上岸到山林里去走走。那儿不是它的故乡吗?星不知道丹丹的身世。 山林在丹丹幼小的心灵里是饥饿,是危险,是死亡。那刻骨铭心的饥饿啊!那父母兄弟惨死的景象啊!它怀恋山林,又害怕山林,所以它老是这样忧伤地遥望着山林。 星想,照这么下去,丹丹慢慢就会变成一只猫了。星觉得这样不好,猫就是猫,狐就是狐,让狐像猫那样地活着是很残酷的。 这天,星把船靠在一片荒野的树林旁过夜,事先将中舱通向尾舱的通道堵上了。堵洞时,丹丹就在旁边。丹丹惊愕地看着星的手,一声不吭。星离去后,丹丹在洞口嗅了又嗅,恋恋不舍的样子。它已经明白主人的意思了。 星请丹丹吃了一顿鳗鱼,还上了一点麦乳精。鲁鲁似乎也感觉到了异常,客气地坐着看丹丹吃喝。 星将鲁鲁留在船上,把丹丹带上岸,领向树林。 月亮弯弯地俯看着人、狐、树林。稠稠的黑暗正在林子深处聚集。有蚱蜢在草丛间嗒嗒地飞蹿。一只孤独的鸟在树林深处断断续续地啼叫:“滴滴水儿,滴滴水儿……”风从林中、从荒草丛中过来,亲切地揉着丹丹的毛。荒野就这样轻轻地呼唤着丹丹心灵深处那被压抑的本性。 丹丹感动了,低声地吠着:“呜呜……” 星说:“丹丹,你长大了,已经能吃生鱼了,你回去吧,走吧。” 丹丹好像听懂了,脸朝着星退几步,停下,然后又退几步。 星挥着手:“回去吧,回去吧……” 丹丹最后看了一眼星的手,掉头而去,无声地消失在林子的黑暗之中。 星默默地站着,心里竟生出一丝一丝的惆怅。鲁鲁在船上呜呜地呼唤。今天这是怎么啦? 回到船上,星把跳板抽掉。鲁鲁着急起来,冲着岸上汪汪直叫——丹丹,快回来啊!要开船啦! 星说:“鲁鲁,别闹了。丹丹走了,丹丹和你不一样。明白啦?” 鲁鲁不明白,脑袋侧来侧去地想,还是不明白。 船开了,鲁鲁大吠,被星喝止。鲁鲁在船上到处找,看看丹丹是不是藏起来和它开玩笑。船上没有丹丹。 鲁鲁在舱顶上趴着守了一夜。 十多天后的一个凌晨,星在睡梦中被鲁鲁叫醒,坐起来,一眼就看见了舱门口的丹丹。丹丹把身体藏起来,只探出一个头,害羞似的。 星说:“丹丹,你回来啦?” 丹丹没吭声。它还是老脾气。 星起来,去船头活水舱中抓出几条鱼来放在丹丹面前:“丹丹,来,吃,吃啊。”鱼是活的,在船头上噼噼啪啪地打挺。 丹丹连吃两条鱼。看得出,它很饿了。星穿上跳板,示意丹丹跟他上岸。 丹丹想了想,向船尾跑去。星跟去时,见丹丹蜷身在那个叫“捞海”的小网兜里。当初,星就是用这个网兜把丹丹从水里捞起来的。丹丹以为星不肯留它是因为它没办上船的签证呢! 星明白了丹丹的意思,忍不住大笑起来。鲁鲁没弄明白,跟着主人胡乱哼了几声。 星点了一支烟抽,有些为难。 丹丹不再跑动,在星的脚边趴下,把下巴搁在叠起的前爪上,静静地倾听歌一般的橹声。 到了这天傍晚,丹丹不辞而别了。原来它只是回来看望一下的。 丹丹从此再没有回来过。每当渔船经过那片林子,星就会想起丹丹,在心里祝丹丹好运。 就这样,一个人、一条狗、一头狐在一条渔船上生活了几个月。没有离奇的故事发生,没有。 星的船还在水上来来往往。 那橹声依旧如悠悠的歌。 雪冢 “康令康令马来哉,隔壁大姐转来哉,买的啥小菜?带泥萝卜大头菜……”这是正宗江南童谣。其实,在江南是难得见到马的。有牛代耕,有船代步,马在江南找不到立足之地。 这个小镇只豆腐店有一匹马,是一匹棕色的公马,年齿大了,人们都叫它“老豆腐”。老豆腐的工作就是磨豆腐,就是在环形磨道里走啊走啊走啊。 管理老豆腐的是老兴,六十左右年纪,瘦,心地善良,对老豆腐很和气。老兴平时留心收集废麻袋、旧草包什么的,好用来铺磨道。老豆腐吃饱喝足了,老兴才让它上磨。牲口上磨要用“障眼”遮住眼睛,否则东张西望地不专心,还头晕。老兴用两片龟板做的“障眼”,经过细细打磨,老豆腐戴着蛮舒服。 戴上障眼套上轭,老兴拍拍马屁股,说,开工哉,开工哉。老豆腐就走。不一会儿,空气里就荡漾起豆浆香。马是很熟悉这种香味的,嗅着很亲切。 磨道是环形的,无始无终,永远走不到头。 磨坊里没有其他人,老兴会和老马说说话,老豆腐,走啊。老的卢,走啊。老赤兔,走啊……老兴熟悉《三国演义》,“的卢”和“赤兔”都是书里的名马,三国时代的马,当然都老了。老兴这么说,是让老豆腐觉得是和几匹马一起干活儿,并不是单枪匹马。 走着走着,老豆腐就闭上了眼睛,它知道不是它在拉磨,而是磨在把握它,不必认路的。旧草包的质地很像草地,老豆腐可以想象自己是在草地上走。草地总是广阔的,任你一程一程地走好了。无边无际的绿草,星星点点的野花,飘飘忽忽的蝴蝶,水点般飞溅的蚂蚱……当然,还有风,还有随风飘飞的好听的歌……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伙伴,许许多多的骑手…… 老豆腐的故乡在乌兰巴通大草原,它这会儿想象的就是那片大草原的景象。 老豆腐站住了。老兴来拍拍它的屁股,它就昂起头来打一个响鼻。老兴明白了,就把它卸下来,带它到偏院去让它撒尿。那里备有粪桶。撒完尿,老豆腐还把撒尿的器官吊得老长。老兴就骂,老豆腐,你这个老不正经的!老马听不懂词义,却能从语气中听出调侃,便从喉咙深处滚出一串声音作为回应。 偏院有个简陋马厩,是老豆腐的宿处。老豆腐每次撒完尿,可顺便吃几口草料,喝几口水,只是没有烟抽。偏院那口井里的水好,清冽如甘霖。马喝水其实不能叫喝,应当叫吸。水吸够了,马还把整个脑袋浸到水桶里,让凉水刺激它的鼻孔和眼睛,然后昂起头来痛快地打几个响鼻。草原上的河大多很浅,水里有水草的青涩味和河泥的土腥味,和井水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有时,老马的活计很辛苦,老兴特别心疼,就避着经理把半桶豆浆藏在马厩里作为老马的犒劳。 马是站着睡觉的,四条腿中有一条腿轮流着休息。老豆腐每天深夜两点左右会醒来,这是它多年吃夜宵养成的习惯。到了辰光,那个熟悉的窗子会亮起来——老兴就住在这屋子里。门轴儿咿呀响起,马厩里的电灯也亮了,然后是老兴的咳嗽声。老兴披着衣裳到了院子里,他瘦长的身影在院墙上缓缓移动。老马用滚动的哼声和老主人打招呼。马无夜草不肥,老兴是来给老马上夜料的,有大麦、麸皮、豆饼或者黄豆。后两样吃食是要预先浸软的。上过料,老兴还要和老马说几句废话,然后再回屋去睡觉。灯一熄灭,偏院恢复了宁静,蛐蛐有一声没一声地吟哦。夜还长,老马慢慢地咀嚼,慢慢地看夜空的星斗。这里的夜空不能和乌兰巴通比,乌兰巴通大草原的夜空和草原一样辽阔无边。偏院的围墙上有个缺口,通过这个缺口,老马可以看到小南街上的一盏路灯。 三官是小镇上的一个男孩。三官是马的崇拜者。其实江南的男孩子大多崇拜马,除非他没读过《隋唐》《三国》《岳飞传》这些书。哪一个英雄不是在马背上建立武功的呢?和其他男孩子不同的是,三官还是马的朋友。 三官一般不会在老马上磨时去豆腐店——马是应当在广阔的天地间纵横驰骋的。自从看过一部苏联电影后,三官坚持把老马称作“奥力克”。“奥力克”是那部电影里的一匹智勇双全、很通灵性的战马。三官来偏院看老马,常会带些新鲜的草来。三官带来各种各样的草,想看看老马最爱吃什么草。这个实验没有什么结果,老马对送它的礼物一概欣然领受,它似乎已经深谙人情世故。 有时,三官给老马带来一捧红枣,这是老马难得一尝的美味。三官有一次和老马开了个玩笑,在红枣里埋伏了几枚红辣椒。老马嚼得满嘴喷火,连连喷鼻,连连甩头,逗得老兴和三官哈哈大笑。从此,老马对三官的礼物有了警惕,动口之前总要仔细考究一番。 三官最高兴陪着老兴去遛马。北京人老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可见马是要遛的。镇外的朱家坟一带是遛马的好去处。那是个半岛状的偏僻地方,有一片不小的树林子,还有一条临河的小径。先得让马吃一会儿草,路边有马板筋、马齿苋、狗尾草……老马在野外吃草有点心不在焉,一边走一边卷几口草吃,简直像在敷衍牧马人。喜欢广阔天地是马的本性,这是可以理解的。 光背马是比较难骑的。三官老是利用一个树桩子上马,那个树桩子被他称作“上马桩”。老马也认得这个树桩了,走到那儿会停下来等一等。 老马驮着少年用小碎步颠儿颠儿地跑。它老了,且草径又细又曲折,这么走走蛮好的。三官在马背上努力挺拔些,想象身后跟随着一标人马。“标”相当于“团”,一标人马是蛮壮观了。这种时候以逆风为好,解开纽扣,让风把衣衫吹鼓成苏联英雄夏伯阳式的大氅;让风把额发扬起来,想象成巍巍的野鸡翎子在头顶上招摇…… 老兴背着双手在后头慢慢走,看到老马兴致高,他的心情很明朗,脱口哼出几句小时候的歌谣:天上星,地上丁,踏脚板,挂油瓶……童谣大多是没有什么逻辑的,可念着就是有一种快乐,还能长记不忘。 到了老地方,奥力克蹚下河去喝水,还指望有人给它冲个澡,用猪鬃刷子刷一刷皮毛。刷子到处,马的肌肉就愉快地抖动,摸上去觉得皮毛下有个活物呢。 洗刷过的马精神抖擞,也没人操纵缰绳,可以自由自在地走走,或者在河边迎着风看一会儿风景。老马喜欢看蓝天白云下的庄稼地——冬春的麦田和夏天的稻田多少和草原有点相像。 奥力克是匹黄骠马,毛色棕黄,只有前额、鼻子还有鬃毛和尾毛是淡黄色。它做的是繁重的活计,而且老了,瘦,尾毛和鬃毛都略显稀疏,毛色也暗了,但大略看去,还是有马特有的那种俊朗气质。看得出,奥力克还是努力地在维持着它们种族的尊严,它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四足兽的地位呢! 谁说“风马牛不相及”?至少风和马是相关的——风因马而显形,马因风而获得种种的肢体语言。迎风站立时的奥力克鬃毛波动,长尾飘逸,高贵地显出一种沧桑和淡淡的忧伤。三官用手指构成一个框,对老马说,拍照了,拍照了!老马似乎听懂了,居然就摆出这样那样的姿势来。马是大自然的杰作,是力与美共同创造的极致。大概马是最具雕塑感的动物了,它们常和历史上那些伟大人物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显著的地方。就瞧奥力克吧,在风中一站,立马就站出了唐元的气概和魏晋的风骨。这时候,如果这匹老马开口,吐出的极有可能是唐诗或者宋词。是的,马总能给人勇气,为人引发幻想。 三官之所以能这么想象,是因为他背过上百首唐诗宋词。胸中有唐宋诗词的孩子和没有唐宋诗词的孩子是不一样的。能在老马身上看出来“忧伤”,是因为三官知道这匹老马的孤寂。那一天,三官牵着老马路经理发店时,奥力克突然神色大变,执拗着不肯走了,继而猛地一甩头挣脱缰绳,往理发店里冲。 理发店里的人被这突然闯入的大动物惊得屁滚尿流,尖叫着乱作一团。剪发的顾不得阴阳头,修面的带着一脸泡沫,洗头的撞翻了脸盆架……真个儿是兵荒马乱呢! 老马只对墙上的大镜子感兴趣,它咻咻的气息把几块镜子都弄湿了。 三官首先反应过来——这老马以为这里有它的同类呢!它不知道镜子里的马就是它自己。奥力克一向驯服,这一次的反常很鲜明地提醒了三官。三官问老兴,奥力克有多长时间没见到同类了。老兴算算,说大约有十多年了,因为小镇没有第二匹马,连匹骡子或驴子都没有。 三官去了县城读中学。老兴要退休了。 那一晚,老兴整个晚上和老马在一起。老兴点上一盘蚊香,倚躺在竹榻上,面对着老马,就像两个老人那样摆开了彻夜长谈的架势。 蚊虫不大愿来马厩,不是怕马尾,而是怕马的气味。老马不习惯蚊香,老打喷嚏,老兴就把蚊香移个位置。老兴没说什么话,只是不断给老马上料,且都是精料。老马觉出了反常,温柔的眼睛里不时流露出诧异的神色,弄不懂老主人这是为的什么。此后,老兴再不来了。很多天过去,老马才明白了那天晚上老主人反常的原因。 接替老兴的是阿七。阿七的心思全不在此,对老马很厌烦。 磨道上的草包没有了,代之以生硬的水门汀;亲热的“交谈”没有了,代之以竹竿的抽打;晚上的夜宵、白天的遛马没有了,没什么来取代。现在,老马不是在磨道上劳碌,就是在马厩里枯站。在阿七的眼里,老马只是一架干活的机器。 三官每星期来一次,阿七却不让三官遛马,说老豆腐是干笨活的牲畜,最重要的是保存体力。卖豆腐的门市部在另外的地方,不是上磨时间,这里的门锁得严严的,三官只能通过院墙那个缺口爬进去看望老马。 眼见得老马一天天地憔悴,三官就去找经理说。经理根本就误解了,说如果你要玩马,那得付钱的呦。对阿七和经理,中学生三官除了悲哀和不平,还能怎么样呢? 现在,在马厩里漫漫枯站的时候,老马最留意的就是院墙上那个缺口。说不定三官会从那儿探进个脑袋,喊,奥力克,奥力克!老马就这点指望了。 三官带来杂七杂八的东西给老马吃,从井里打起清澈的水来给老马喝,当然,更重要的,三官还给老马带来了天地间的“活气”。只有在这种时候,老马还觉得自己还活着。 一天,三官连招呼也没打,就从缺口跳进了院子,一进院子就打开了马厩的半栅门,把老马引到缺口那儿,喊,奥力克,快往外看,看啊! 原来,这天小镇上来了个马戏团。三官已经打探过了,过一会儿,马戏团的三匹马将从院子外的小南街路过。这可是让老马会见同类的难得的机会啊!马戏团的演出是在下午,早上的巡游是一种促销性质的活动。这天不是星期天,中学生三官就为这个装病赖了一天学。 马戏团的巡游队伍终于过来了!街上的行人都闪到两边站着看稀奇。 马戏团的一切都是鲜艳夺目的,马的打扮更是花枝招展。马的双耳间有一朵硕大的红绒球,身上披着一块花团锦簇的毯子,毯子上边架着马鞍。马鞍是牛皮做的,嵌有闪闪发光的铜钉。项圈上挂着一串铃铛,一走动,丁零零地直响。马背上各有一个盛装的少女,一个在抛球,一个在舞环,还有一个站在马背上,引着一条绸带变换出种种英武的姿势…… 老马从院墙缺口奋力伸出头和颈,发出一种高亢的嘶鸣。可能只有三官从中听出了深深的悲怆和凄凉。 三匹盛装的马一齐止步,一齐回头——它们看到了奥力克,看到了一匹憔悴的老马。 离奥力克最近的一匹马走近几步,可能想和奥力克触一触鼻子或者交换一下气息,却被骑手阻止。巡游队伍喧嚣着继续前进了。 奥力克没有再叫唤,只是紧张地、眼巴巴地看着同类颠儿颠儿地远去,终于消失在小街的尽头。十多年了,它是不是已经忘记它们种族的语言了? 半年以后,三官全家迁往城里。老马再也等不来它的最后的朋友了。 那个冬天非常寒冷。 一个下雪的晚上,老马撞开马厩的半栅门,到了院子里,在院墙缺口那儿久久地站着。小南街上那盏路灯昏暗着,雪在悄没声息地下,越下越大…… 第二天中午,阿七才发现马厩里不见了老马,而院子里有一个隆起的大雪堆。 是多情的大雪掩埋了老马。一个凄美的雪冢。 阿七向经理报告说,昨晚上老豆腐因为偷吃了过多的黄豆活活撑死了。 小镇从此再没有马了。 白马之死 半山寺建在半山,远远地看,因为山的巍峨而显得渺小。晨昏二度,寺里的钟声传出很远,很远了还挺有力度的,使人有点惊诧:这么小的寺院何以有如此宏大的钟声呢? 一听到钟声,血就在贝贝的身体里变得灼烫,浑身的神经就紧绷得一刺一刺地生痛。 贝贝是一匹年轻的公马,一匹训练有素的赛马。它以前的主人阿明是乌兰巴通大草原上剽悍的骑手。贝贝的背上曾经有一个装点银饰的马鞍,那是一次赛马冠军的奖品。获奖那天傍晚,阿明骑着贝贝迎着巨大的、火红的夕阳一路狂奔,最后来到一个开着许多紫色小花的小湖边。那个小湖里有许多欢蹦乱跳的青蛙…… 贝贝孤独地站在马厩里。 钟声响过,天空却还是没有发亮。黑暗像铅一样沉重。贝贝觉得自己在如铅的黑暗中无声地融化。 马也是会做梦的。贝贝的梦中有一只青蛙。青蛙凸着一对大眼睛,与贝贝久久对视。这是一只硕大的、有草绿色文身的蛙。蛙鼓起腮向贝贝喷出一线水来…… 贝贝打个激灵,醒来,用力睁开双眼。 仍然是如铅的黑暗。马厩在漏雨,凉凉的雨水滴落在贝贝的肩头。贝贝挪过一点身体,避过那个漏雨处。 马是站着睡觉的。离开母体几分钟,马就得自己站起来,然后除了奔跑和跳跃之外就一直站着,连睡觉都站着,一直到死。马用三条腿站立,轮流着让第四条腿休息。 马厩在半山寺荒芜的后院。凄寂使秋虫也默默无言了,只有秋雨在黑暗中淅沥。这细密的雨声极像许多马在咀嚼夜草。 贝贝知道这不过是雨声。这里没有它熟悉的马队的气息:香喷喷的草料味、热烘烘的汗味、烟草味还有皮革味……伙伴们都去哪儿了啊?主人阿明去哪儿了啊?它又坠入朦胧状态。 一只棕色的小松鼠正在山谷的平地上奔跑、蓬松的尾巴就像是漂浮在水面上。松鼠在远处停下来,尾巴一会儿卷起,一会儿放开。贝贝想接近它,用尾毛轻缓温柔的动作来表示善意,可松鼠还是哧溜一下蹿上树去了,枝叶间落下些吱吱的叫声。小松鼠一上树立即变得镇定自若,小耳朵逗人地动着,还不无骄傲地展示它雪白的胸脯…… 就是遇上小松鼠的那天深夜,马厩在大地震中轰然倒塌,一根有钉的立柱猛地击打在贝贝头上。轰然一声巨响,一片灿烂的光亮之后便是一片浓稠的黑暗……贝贝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终于飘飘忽忽地离开了地面……它感到自己是在一片辽阔的草原上飘荡……啊,这片儿时生活的草原已经分别得太久太久了!可贝贝的蹄子怎么也踩不到草地…… 这个黑夜,贝贝做了许多的梦。东方的天空亮起黎明的青光。钟声又响起了:当,当…… 贝贝猛然醒来,血又在身体里变得灼热,浑身的神经紧绷得一刺一刺地疼痛。 马术队每天的生活都是从钟声开始的。钟声响了,可天空怎么还是一片黑暗啊?这到底是怎么了? 贝贝在大地震中双目基本失明。它受伤的脑子已把手术前后的那一段故事忘却,它以为眼前的黑暗不过是又一个草原上的黑夜;以为随着一记钟声,光明和生龙活虎的训练生活会同时灿然来临。它等待着主人踩蹬上鞍,等待着纵情地驰骋。啊,啊,那阳光灿烂的大草原啊!啊,啊,那如火如荼的马术队啊!一站到比赛的起跑线,主人阿明小腿、大腿上的肌肉便会兴奋得战栗起来。这种隔着马裤和马靴的战栗是那样的细微难察,可贝贝却是能感受到的。主人和它一样年轻,它和他轻易就能心心相印,息息相通。 有脚步声。是主人阿明吗? 贝贝咴然长嘶,焦急地用前蹄刨着地面。 来的是小和尚。一进后院,小和尚的脚步就变得凌乱了。 他太喜欢这匹英俊的白马了。 “白龙,白龙!”小和尚不知道白马的名字,就杜撰了一个。 小和尚的后面还有一个人。他就是贝贝的新主人。 当小和尚和新主人将鞍子放置到贝贝背上时,贝贝肩部的那一组肌肉就习惯性地颤动起来。这不是那个有银饰的马鞍。更重要的是主人没有来。贝贝对主人阿明的气息是非常非常熟悉的。贝贝焦急得喘息起来,鼻孔里发出只有马才能发出的滚动的鼾声。 新主人是个矮胖子,他牵着贝贝出了马厩,出了后院,绕着围墙向寺院门口的广场走去。他在那里开设了一个摄影服务站。这个荒凉的寺院是个相当有名的风景点,他的生意一定不会差。 久居繁华的人有时需要荒凉来调剂心绪。黄草、黑树、野山、古寺、暮鸦、晨钟……这一切会构成一种氛围,使人生出许多莫名的感伤。这种淡淡的忧伤有一种特别的温馨,也能滋养人。 贝贝被胖子带到寺前的草坪上,拴在一匹石马的旁边。那儿有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正宗骏马,特色照相。 贝贝四肢挺拔,骨架雄壮,双耳灵动,鬃毛飘扬;两块强健的肌肉从宽宽的胸前突起,如两只攥紧的拳头,浑身的白毛闪着瓷质的光泽……健与美、刚与柔在这里表现出极致,又是如此的和谐。站在这匹白马前,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联想到最美丽的童话和最浪漫的梦境。 骏马是大自然的杰作。 对游人中的年轻人来说,拍一张“荒山骏骑”的照片来留念是很有吸引力的,他们不在乎几元“上马费”。 第一个付钱上马的是一个高个子青年。虽然他穿着一双高级的马靴,可他从来不曾骑过活马。在女友的注视下,小伙子竭力模仿电影里骑士们的帅劲,没成功,手忙脚乱了一阵才爬上马背。胯下的马鞍拥着他的臀部和大腿,使小伙子觉得自己很强壮,便高贵地挺了挺胸脯,同时快活地用脚后跟叩了一下马腹。他不知道这正是一个策马的动作。若不是胖子紧扣着马辔,若不是贝贝眼前一片漆黑,贝贝会箭一般地飞奔起来。即便如此,贝贝本能的反应还是把冒充的骑士像橄榄一样抛在草地上。 第二个付款上马的是一个鬈发青年。他吸取了高个儿青年的教训,上马之后像骑着一头狮子似的小心翼翼,用心地操纵着双腿的肌肉,做出许多可笑的动作。 贝贝平静地伫立着,悠悠地荡漾着尾毛。胖子悄悄松开握辔的手,退后几步,举起了相机。鬈发青年要求胖子解开拴在石马上的缰绳。骑在一匹被拴住的马上还有什么风度可言啊? 胖子走过去解开了缰绳,不放心地按抚了一下贝贝,才将缰绳递给鬈发青年。 胖子调焦时,贝贝接到了向左转的信号——其实是鬈发青年表示得意的动作。 向左转,再向左转。贝贝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平稳如船,悄无声息。而这已经把骑手吓坏了,因为这么一掉头,马头前方几十米处就是一道黑森森的深谷。在围观者的惊呼声里,鬈发青年慌忙跳下马背,脸如白纸,本来蓬松的卷发似乎蜷缩了许多。 贝贝不是道具,贝贝是一匹训练有素的赛马。 傍晚,胖子把贝贝交给小和尚。他付钱把贝贝寄养在寺院里。他的家在山下,他无法每天牵一匹瞎马走几千个石级。 小和尚牵贝贝来到寺院后面的一个山坳里。山泉和雨水在这里积储成一个浅浅的水塘。 贝贝嗅到了水的气息,走近去,将半个头浸到水里,让凉凉的水刺激鼻孔,然后抬起头来,把钻进鼻孔的水很痛快地喷出来,听凭一些水珠沿着脖子往下淌。 有一次,阿明带贝贝到一个水塘饮水,贝贝看见水里游弋着一些小钉子那么小的鱼。鱼的身体几乎是透明的,乍一看,只看到一对一对黑色的、惊愕的小眼睛…… 小和尚爬上贝贝光溜溜的背,用一把木梳给贝贝梳理长长的鬃毛。小木梳是黄杨木制成的,溜滑生光,梳柄上烫着四个字:常州特产。木梳是小和尚在寺前广场上买的。卖梳子的大嫂很是不解:光头小和尚要木梳干什么?小和尚就说是为白马买的。当时白马正站在石马旁边,纷披的鬃毛在风中飘荡。大嫂执意不收钱,不为别的,只为这匹白马太漂亮了。 对马产生友爱几乎是大多数人的一种天性。人和马的友爱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刚走出丛林的远古时代。有一些氏族干脆就是在马背上生存下来,发展起来的。 这片甜津津的水塘边依然没有贝贝的同类。这是一片多么好的水啊!马术队在紧张的训练间歇常在水边小憩,为的是让疲乏干渴的马痛饮一番,洗涤一番。那种时候,贝贝和它的同伴真是开心呢! 贝贝抬起头来,把眼睛对准了辉煌的落日。它约略地看到了一个很淡的、灰色的圆。大地震仅仅给它留下这么一丁点儿视力,而且还是近些日子恢复过来的。贝贝因为这淡灰的圆而激动起来,抖擞一下,发出一声亢奋的长嘶。它焦急难耐地在原地踏着步,它渴望着奔驰,它已经好久没有纵情奔驰了。 小和尚理解了贝贝,便牵着它绕着水塘蹓。小和尚控制着贝贝的速度,不断地校正前进的方向。贝贝不久就弄明白了:这水塘是一个比较规准的圆形,环着一圈平坦的滩涂。贝贝加快了步伐,不久就成了它拉着小和尚走的局面。 跑了两圈之后,小和尚累了,抛了缰绳,躺在草地上喘息。当他抬起头来时,他吃了一惊——失明的白马正绕着水塘奔跑呢!一圈,又一圈,贝贝越跑越快了! 小和尚先是惊诧,继而高兴得跳起来,沿着水塘从相反的方向迎着贝贝跑去,一面大喊:“它看见啦!它看见啦!”其实,贝贝的眼睛并没有发生奇迹,引导奔跑的主要是它的记忆和感觉,或者说是它的经验和智慧。它记住了一点:只要傍着水跑就是坦途。奔跑中,它总是低着头,怒张鼻孔,紧张地嗅着水的腥味,而且尽量保持一边的蹄踩到水,另一侧的蹄不踩到水。 这是一匹多么聪明的瞎马啊! 贝贝忘情地奔跑,一直跑到浑身冒汗。它太需要奔跑了!奔跑是马主要的才能,它们必须不断地锻炼,以保持驰骋的能力。它永远记着自己是一匹马,一匹赛马。 在以后的日子里,傍晚就成为贝贝和小和尚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小和尚学会了骑光背马的本领。他觉得不用马鞍更能体现他和贝贝之间的朋友关系。是的,他把马当做朋友,称贝贝为“白龙”,从不当着马的面撒尿。 贝贝在傍晚这段时间里成了快乐的“白龙”,然而,当它站在石马旁当道具时,当它回到马厩听到小和尚撞响铜钟时,它又变成了贝贝。在噪吵的寺前广场上,在孤寂的马厩里,贝贝在苦苦地思念着阿明,思念着它的马队,思念着那么多艰苦而又快乐的日子。它把白天当做一个又一个无法理喻的梦,它在黑夜里做着一个又一个支离破碎的梦。战战兢兢爬到它背上来的游客难道是骑士么?它厌恶,它暴躁,老是给那些胆小鬼吃一些苦头。 有一天,又要给爬上背来拍照的人下马威时,贝贝发觉自己的左前蹄和右后蹄已经被铁链束缚住了。胖子需要白马更好地配合他的生意,想出了这一招。有草丛遮掩,拍出来的照片上根本见不到煞风景的铁链。 猝然的一绊,贝贝轰然跌倒了。贝贝顾不得痛,奋力站起来。躺倒是马的耻辱。它挣扎,却终摆脱不掉两足的桎梏。 它委屈,它愤怒。它甚至能失去视力,但决不肯失去它的足——是四条腿撑持着马的自尊。它仰天喊出长长的、悲怆的嘶鸣。 胖子明白,决不可以让如此狂暴的马的形象留给游客,便放开了马的脚镣。 这天傍晚,胖子将贝贝镣在厩内,而且下决心放弃几天生意,要把贝贝镣得习惯之后再牵出厩来。 “施主,老板,你不能这样,它是马呀!它是马呀!” 小和尚恳求胖子别这样对待贝贝,一遍一遍地这么说情。 贝贝听不懂人类的对话,可它还是能依稀明白两个人的态度。马和狗一样,是能通晓人情的。 胖子让小和尚喂最好的料,不能让白马掉了膘。 这天夜里,小和尚久久地守在贝贝身旁,连撞钟的事也遗忘了。老和尚们竟没有觉察钟声的失约,只是隐约觉得这一天似乎有点不对劲。 小和尚为贝贝梳理鬃毛,梳了一遍又一遍,想用双倍的安慰来补偿胖子造成的遗憾。 深夜,贝贝做了一个梦。和马术队的伙伴们一起,它飞驰在山间小路,越过一只又一只飞蹿的小松鼠…… 双足在隐隐作痛。 有一次,贝贝在过桥时踩中了一只朝天钉子,痛得厉害。和一队颠颠小跑的赛马一起,它忍着痛走到了起跑线,不使自己失态。当发令枪响时,它一下子就把疼痛忘记了。比赛结束,阿明发现贝贝的左后蹄上扎着一枚一寸长的钉子!阿明给了贝贝一拳,骂它死要面子活受罪,死要脸皮不要命。贝贝听懂了,无所谓地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只有马才能发出的滚动的长哼…… 小和尚又来给它喂夜料,是它喜欢吃的黄豆粉。贝贝没有胃口,但还是吃了一点。它感激这个有木梳的人。 第三天早上,胖子才来打开贝贝的脚镣。 贝贝已经熟悉胖子的声音。它明白这个人是它的主宰,而小和尚是它的新朋友。它对阿明钦佩而又感激,对小和尚只有感激而没有钦佩。马希望人都像阿明和小和尚,不要像胖子。 来到寺前石马旁,胖子又镣住了贝贝的两个蹄子。 没有挣扎,没有暴躁,贝贝就像它身旁的石马一样伫立不动。 胖子很高兴,以为白马已经被他驯服成为真正的道具马了。 傍晚,胖子打开贝贝的羁绊,准备把它送回马厩时,贝贝猛地挣脱了控制,引颈长嘶一声,然后不顾一切地向落日的方向狂奔而去。一转眼,贝贝就到了悬崖边上。没有一点犹豫,它纵身一跃,跳进了辉煌的落日。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古寺的钟声在当当回响。 黄蛇传说 六牛山山腰有个小吕村。小吕村外有一户游离于村落的独宅院。户主吕冬生,是三十岁上下的一条汉子。汉子会制香,闲时去山上伐些香木来制作线香。人多相信袅袅的香烟可以把自己的心愿传递到缥缈的佛界。 丧妻之后的冬生不再制香。对菩萨,他不敢抱怨却不免失望。菩萨菩萨你应当明白的,妻子一走就把我的半条命也带走了。我曾经和妻一起为你们制过多少香啊! 闲时,汉子就去山脚下枫林渡小酒店坐坐,去酒店从不带儿子。儿子会给他斟酒,会说爹你多吃点菜,多吃点菜。儿子是跟他娘学的,说话的语调、斟酒的动作都酷肖。这会使汉子伤心。妻子生前从不直接劝他少喝酒,只是劝说他多吃点菜。只这一句话就什么意思都有了。 冬生下山去喝酒,就把五岁的儿子小墩子锁在家里。 一日,冬生又下山去,家里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客人是从围墙上翻进院子去的。围墙很老了,爬满了百脚草。 那天汉子喝酒不少,勉强还认得回家的路,只是觉得回家的路上铺了不少的云朵。走到家门口,用劲想了想才想起钥匙的藏处,便去摸索。这时,汉子就隔着门听到儿子在院子里嫩声嫩气地唱念着一首童谣:山里有座庙,庙里有只缸,缸里有个蛋,蛋里有个小和尚,唔哩唔哩要喝绿豆汤。绿豆在哪里,生在南山上。山上有座庙,庙里有只缸,缸里有个蛋…… 这只唱不完的歌谣好亲切!听着叫汉子心里一汪一汪地暖,一汪一汪地酸。汉子默叹,唉,娘儿俩又玩游戏哩。一恍惚,他忘记妻子故去已经一年多了。轻轻推开院门,哪有妻的身影呢,心里煎煎地难受。 小墩子悠悠闲闲仰躺在丝瓜架下的大竹匾子里,随着歌谣的节奏摇着一支细竹枝儿。丝瓜架上垂下一条大丝瓜,跟着竹枝儿晃荡——不对,那不是丝瓜,分明是一条活活的蛇哩! 是一条老大老长的黄蛇。 汉子一惊,酒醒了,低吼一声墩子别动,四下里找家伙,踩中一只铁皮畚箕,咣当一声响。 这一响使得意忘形的黄蛇记起自己的身份,记起人与蛇的关系,不敢造次,匆忙退上丝瓜架,只几晃就上了老围墙。黄蛇在遁去之前,昂头向院子里投下含意不明的一瞥。 小墩子这时在呼唤它,米龙,回来,米龙,回来! “米龙”这两个字一下子就诠释了一切。 妻子生前曾经不止一次地讲起过米龙的故事,是她从娘家带来的流传了不知多少辈的老故事:有一户贫苦之家善待一条蛇,每天为蛇备一盆洗澡水。久之,蛇思报恩,每来必去财主家运来白米若干。米是被夹在鳞片里运输的。夹着米的蛇怪异如龙,故称米龙。 这个故事显然不真实,首先,蛇的身体光滑如肤,是不可能夹米的。但是许多人信这个故事,妻子也信。在她看来,只要心诚了就什么事都是可以做到的。妻子在一次戏言中说她如果不幸早逝,就会变作一条米龙来帮助男人把小墩子抚养成人。 想到此,汉子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几天之后,汉子再一次撞见了小墩子与黄蛇相狎戏的一幕。这一次,他没有寻找打蛇的家伙,而是背靠着院门屏息静观了好久。这一次小墩子和蛇正在大浴盆里戏水。凉得奇怪的蛇身使人反感,但在水中大概就不一样了。 小墩子的小肚皮里有不少歌。咿呀咿呀踏水车,水车沟里有条蛇,游来游去捉蛤蟆,蛤蟆吓来咕咕咕。咿呀咿呀踏水车,水车沟里有对鹅,公鹅戴着小红帽,雌鹅说道肚皮饿…… 有手方能舞之,有足方能蹈之。蛇没有四肢,却个个是天才的舞蹈家。黄蛇在水和童谣里很抒情地舞蹈,那些重复出现的缠绕似乎是某种亲密意味的表白。 蛇没有四肢却可以在陆地、在水中迅速行动。蛇活着却尸体一般冰凉。蛇体积不大,但神出鬼没暗藏杀机,使人类防不胜防,感受到凶险的挑战。除了头部,人因在蛇那里找不到与自己身体相对应的部位而无所适从。蛇不穿衣裳又不长毛,过分繁复艳丽的花纹与颜色使人失去美感反而疑窦丛生。蛇的种种异端做派使人类恐惧无奈深受嘲弄。这多种成分最后混合为一种情绪:恐惧加上厌恶。 但是,六牛山是滋生传奇的山。 酒、儿子、传说、童谣的迷人的情调,尤其是无从寄托的、对亡妻的刻骨铭心的情感使这位六牛山汉子一点一点淘洗着对蛇的厌恶。 儿子说,爹,它是米龙。汉子说,它是米龙。 黄蛇听不懂人话,还是匆忙遁去。 此后几天,汉子每天在丝瓜架下备一盆清水。汉子不缺米,只希望重复一个古老的传奇。 黄蛇没来。它不知道人间有一个人蛇交往的美丽传说。它到这个院子来是因为这儿飘荡着一种香木的气味。它幼年居住的洞穴就是散发这种香气的一棵老树的树洞,所以这种气味使它格外地亲切和快活,有时达到了忘形的地步。 一稀奇,蛋壳里小鸡喔喔啼,二稀奇,肚脐眼里打喷嚏,三稀奇,蝈蝈吃只大雄鸡,四稀奇,四金刚跌在汤罐里…… 这一类《十稀奇》的山歌是小墩子的娘从娘家带来的。六牛山人觉得山歌里唱的都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黄蛇的再度光临已是次年夏天。 这一次,黄蛇的处境很是不妙——它是戴着一个“枷”来的。这个“枷”其实是人类用来装饰的一个手镯。在一次仓促的逃窜中,黄蛇的前半身猛地冲进了这个金属环。手镯卡在蛇身粗大的部位,使蛇进退不能无法得脱。蛇终于尝到了不长四肢的苦头。这个该死的、牢不可破的东西已经卡了它几个月,给它的活动带来了无穷的麻烦,无穷的危险,而且将会危及它的生命。 我们可以把黄蛇的这一次大胆接近人类看做是亡命的冒险,也可以仍旧看做是香木气味的吸引。人类对蛇的了解极其有限,要揣测蛇的心思十分困难。 黄蛇从丝瓜架上下到地面时,冬生和小墩子正在院子的矮桌上吃晚饭。金属环和石板地的撞击声把父子俩吓了一跳。 啊,米龙来了!小墩子站起来,又被父亲按下去。别动,你别动,汉子说。 汉子的惊诧是双份的。那个绿锈斑驳的镯子惊得他目眩神迷。这多像妻子带走的那对银镯中的一个啊!一时间,他忘了银子是不会生绿锈的。 一惊一乍之间,小桌子上的酒瓶咣当一声跌碎在地,烈性酒飞溅起来迎头扑得黄蛇满头满嘴。黄蛇无法忍受这种剧烈的液体,惊恐万状夺路而逃。它爬上了丝瓜架,动作愈来愈慢,最后还是跌落了下来。酒也是可以醉翻蛇的。 汉子发现这并不是他为妻子带上的银镯,便转而认定这是米龙给他们家带来的礼物。汉子稍加用力就把镯子从黄蛇身上弄了下来。这镯子原来是弯曲成为环的一条金属。 汉子确认这东西不过是铜的,就随手把它挂在檐头下的一个钉子上。这个钉子上还挂着一串尖头红辣椒。 事实上,这个带着粗糙刻纹的青铜器要比银的和金的首饰珍贵得多。 黄蛇醒来时发现它已经奇迹般地摆脱了枷锁。它昂起头来,看一看人,又看一看自己依然完整的身体,惊疑不已。 这一次,人蛇之间的交往包含了太多的偶然。但冬生对人讲这个故事时就像讲一个童话。仔细一想,他讲的要比我不断小心求证的叙述要流畅得多,生动得多,美丽得多。这个故事接下去的部分我就不再吃力不讨好地去合理化了。 黄蛇从此便和这个六牛山家庭有了较多的交往。隔一段时间,黄蛇便会登门造访。它不是来乞食,不是来洗澡,就是来嗅一嗅亲切的香木味,它认定这道围墙之内是一个连人类也不会伤害它的安全处所。 冬生家再无鼠迹。有一个闯入吕家的梁上君子被突然出现的黄蛇吓得屁滚尿流。 小墩子总把黄蛇认作米龙。冬生则把黄蛇视为亡妻的化形。过一些时日,汉子就会嘀咕,咦,她好久没回家了。 又是一年过去。 冬生在山坡地上种了一片西瓜。瓜结得很好。汉子看看瓜快熟了,在地边搭了个看夜的棚子,说是怕人偷瓜,怕野狗糟蹋,其实主要是想和瓜们朝夕相伴。他是看着一个个瓜从小长大的,心里生出些疼爱来。夜半起来坐在瓜地里,细细听,竟有一种若有若无的声音——不是风摇叶动,而是瓜的呢喃梦呓呢!月光皎皎,夜深如海,天地间是泱泱的一片安宁平和。这么久久地坐着,汉子不免又憋闷落寞起来,血脉黏黏稠稠地不舒坦。唉,日子总是过分地平淡了。 连只刺猬也不见。妈妈的,怎么没人来偷瓜!这么好的瓜哩。 冬生的鱼叉功夫不错,高兴起来,可以脱手飞叉取水中游鱼。那把五齿鱼叉就在瓜棚里备着,冷冷的叉刺儿有半尺长。 一日傍晚,雷雨大作。冬生不放心他的瓜,披块油布赶去瓜棚,腋下挟着一瓶酒、一包盐煮豆,还有一串粽子。 瓜棚里有一个避雨的小伙子,是个采药的,眼睛亮晶晶的。背篓里有山药、首乌、淫羊藿。六牛山上有几十种草药。 冬生说,小兄弟你别忙走,你我命中有一个瓶里喝酒的缘分。有粽子当饭,有西瓜当茶,坐吧。 身上被雨弄湿了,冬生剥了褂子,恨不得把湿短裤子也剥了,有陌生客,总是忍住了,只把裤管直卷到腿根。 小伙子已经局促不安,提起背篓说有事要赶回去,就冲进雨中。 冬生好没趣,冲背影嘀咕一声,扫兴,却见背篓里掉落个东西,当一响,是个圆圆的物件,顺着山坡往这边滚,直滚到冬生脚边。定睛看,认出是又一个铜镯子,捡起,那粗糙的花纹是见过的。冬生心里一亮,吼一声,回来!不由分说,把湿淋淋的小伙子挟回到瓜棚里。小伙子的衣服湿透了,抱着胸也没用,线线块块已是毕现。哪是什么小伙子,分明是一个饱绽女子! 冬生说,我一眼就看穿了的,其实你明说好了,我不怕你。 冬生的意思是他看穿了对方是个蛇精。女人当然是听不懂的,说,你是好人,你放我走。 冬生说,好人坏人凭你说,我告诉你,缘分是天定的,老天爷说了算。你坐下吧。 女人还是听不懂,又要往外跑,被冬生一把揪住。那手臂湿湿的、滑滑的、凉凉的,是蛇的那种。女人挣不脱,又急又怕,在汉子的手腕上咬了一口。 冬生叫一声,觉得天地晃动,知道中了毒,咕咚一声倒了。咔嚓一个闪,轰隆一个雷。大雨中的山满世界是水流声。 女子跑出去又跑回来,她不明白汉子怎么就倒了。 冬生翻个身,冲着女人说,你忘恩负义!说着就闭上眼睛,猜想毒液在攻心。 女人跪下来,扶起汉子的头,抖着手去掐汉子的人中。冬生想自己太冤了,知道女人就在身边,到底不甘,鱼一般挺身跃起,把个冷冷滑滑的蛇精压在身子下。女子没法得脱,哀哀一声叹息。 冬生觉得身子下的女人在慢慢变得温热。 这个并非蛇精的女人后来就做了汉子的妻子。到了秋天。 一个黄昏,有一老一少两个男子来冬生家借宿。这里的日出称为“日跳”,壮丽而奇特,六牛山常有专程来看日跳的客人。 乍见老者总感有异象,后来发现这异象源自他的一双手。手指过于纤秀颀长,犹如国画中那些仕女的尖尖玉指。那后生挺挺拔拔做杉树状,双眼有灵光泄出;背一个墨绿色长布袋儿,小心翼翼如抱名瓷。不知这包里装的什么宝贝。 冬生的妻子很能干,几个转身就把几盘菜端上桌来。 得知老者能酒,冬生很是高兴。灯花已剪,秋浅夜长,正好慢慢对酌畅谈。 后生不喝酒,吃罢饭就和小墩子在院子里摆开话题。女人在下房为客人安排床铺。 半山寺的暮钟悠悠远远传来:皇,皇…… 后生对小墩子说,你自己玩吧,我每天要习晚课,时间到了。就进屋从墨绿色布袋内取出一个形状怪怪的硬盒子,打开,里面原来是一把胡琴。 老者问冬生可爱听胡琴,冬生说那是不用问的,谁不爱听丝弦啊。老者就让他的学生在屋里练琴,不必去找僻处了。 小墩子进屋来,看胡琴的琴箱上蒙着一块蛇皮,很是稀奇,说:“嗨,这是蛇皮!”伸出手指轻轻触一下,又说,“嗨,这是和米龙一样的。” 冬生细看,果然很像米龙,想起黄蛇许久没见了,有些心乱,便问胡琴来历。老者说这琴已有十多年历史,音色极佳,且有个性,可以在几十把胡琴的齐奏中分辨出这琴的音来。冬生松了口气。 小墩子还是注意蛇皮,再次认定之后便去房里告诉他的后娘,说,娘,娘,真是米龙的皮呢! 米龙是什么,两个客人是听不懂的。琴声起了。 冬生听出这是一支听过的曲子。拉得很“圆”,很好听。曲毕,后生请老师指点,又求老师示范。 老者三杯已尽,兴致正好,答应示范一曲;接过琴,垂下眼皮默然良久。 屋子里的人听见从天边邈远之处飘来了一种无与伦比的美妙声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冬生不懂琴,但他明白是不可以用“好听”这种词来称赞老人的琴声的,所以不敢喝彩。 曲至深处,拉琴的人已经不见,只剩下弦上那几个神魔似的手指。手指和琴弦也渐渐隐去,仿佛被声音溶解了。最后,声音也不见了,化作了一种空气一样的水,洇湿了天地间的一切…… 听的人心里涌满了一种奇异的温暖和一种想流泪的欲望——却不知为什么而要流泪。听的人感到自己不存在了,在空气一样的水里漂浮起来,化作了一条极小的鱼…… 月亮很想降落到六牛山。六牛山则久久地屏住了呼吸…… 黄蛇就在这时从屋梁上坠落,坠落在老者的足前。 所有的人看见了蛇,奇怪的是谁也没有及时反应,似乎都无法挣脱音乐的把握。 那蛇曲起身躯,稍作移动,缓缓抬起前半身,在胡琴上那片蛇皮上作了一次忘情的长吻。 乐声停了。老者镇定地保持着操琴的姿态,听凭黄蛇的接近。 小墩子终于叫了一声,米龙! 听见这声喊叫之后,黄蛇就颓然跌落在地,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 老者明白了什么,送二胡去靠近蛇首。蛇又亲吻了那蛇皮,然后努力蠕动身体,一圈一圈地拥抱住了琴箱。 它就这样死去了。 老者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这胡琴上的蛇皮是十多年前一位制琴师在六牛山上得到的。 嗨,这六牛山! 四个狗故事 鸽飞 那条狗投奔到我家时已是一条半大狗。它第一次看到我就像老朋友一样摇尾巴,使我很感动。我蹲下去,摸摸它的头和脖子。它呜呜低哼,仿佛有许多的委屈要向我诉说。 我父亲是镇上卫生院的医生。那天,他到一个偏僻的村子出诊,在归途中遇上了这条狗。这狗盯住了我父亲,跟着自行车跑。厉声恫吓,用土块砸,都没有用,它还是百折不挠地跟着不放松。我父亲看出它不是疯狗,但对这没来由的死皮赖脸总是不放心,特地绕道渡口,想以此来摆脱。渡船离岸了,那狗赶到,先是沿着岸头来回跑,最后扑通一声下了河,“狗爬”着追赶渡船。我父亲说他那时就决定收留它了——“狗来富,猫来穷”是瞎说说的,但人总得随缘吧。 这是一条棕白相间的母狗,那些棕色的斑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看上去很像某个群岛的地图。因为其中一块斑点有点像展翅的鸽子,我给它起了一个“鸽飞”的名字。 怕鸽飞身上有虱,我爸就弄来些来苏水叫我给狗洗个澡。鸽飞对来苏水的怪味挺反感,但还是忍受了,可能它想到这是与我初交,得给我一点面子。洗完澡,它不停地抖擞身体,舔毛,想尽快弄干身体。来苏水是外用药水,有小毒,不能入眼入口的,我和爸爸急忙打来清水为它冲洗,手忙脚乱的,弄得很狼狈。 第二天早上,我爸去医院上班,鸽飞又跟上了,又是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没办法,只好把它关在院子里。鸽飞用爪子挠门,朝我低吠,请求我开门放它走。不行!这不能通融,见到哪个医生带一条狗上班的啊?鸽飞从我的语气明白了我的坚决,不闹了,却再不睬我。 到了下午,鸽飞失踪了。这狗忽然强行投奔,忽然不告而别,气死人了!妈说这样的半大狗本来是留不住的,随它去吧。 几天后,鸽飞回来了,浑身泥污,一副落魄相。它耷拉耳朵,降低臀部,尾巴大幅度摇摆,用这样的肢体语言表示它的抱歉或羞愧。我的心肠软了,想给它一点吃的。只找到小半碗炖螺蛳,试着给它几颗。它一定饿坏了,连嗅也没嗅,就乱嚼起来,结果把嘴巴划破了。 失踪又重复了一次。这一回,鸽飞跛了一条后腿,更加狼狈。我父母觉得这小母狗心性不定,轻慢了我们的善意,烦了,决定驱逐这条看上去心事重重的狗。不过,驱逐一条跛足的狗毕竟有点冷酷,就等它的腿伤好转后再说吧。 鸽飞似乎听懂了人话,从此再不乱跑,也不再纠缠着跟踪我父亲了,对我特别亲热,把我当作了它的“第一主人”。 狗是通人性的,看得出某个人最可依赖。男孩子和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近感,它选中了我。 那时,农家(包括小镇上的人家)养的狗和现在的宠物根本不是一回事。它们是被放养的,没有养尊处优的待遇,一天中能吃上几口剩饭剩菜已经算不错了,主要还得靠自己去觅食过活。如果要狗们在“放养”和“关养”之中选择,我想它们一定会选择“放养”的,因为放养给了它们很大的自由,只要它们白天不远离村子,晚上不远离家院就可以了。虽然没有户籍,但它们俨然是村子里的一员,村里的人都认得它们,知道它们是哪一家的狗,当然,它们也认得村子里的每一个人。 我家住在小镇的南街,整条南街就是鸽飞的活动范围。 “打狗要看主人面”,在南街上,鸽飞一般不会遇到大麻烦。 受人佑护的小狗活泼顽皮,专往人多的地方钻,见到食物就死皮赖脸地要,得不到就呜呜地哼,就像小孩子受了委屈。 所有顽皮的生命都是新鲜的生命。受人佑护的大狗,敢在人群中镇定地伫立、从容地走动。它们有大人一样的神情,坦然地看人。有人唤出它们的名字,它们就稍稍摇动一下尾巴——它们不轻易大幅度摇尾,就像人的不苟言笑。 安定下来的鸽飞也有了那些家养大狗的气派,这使我有点自豪——要知道,它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有了我的护佑啊!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对另一个生命负起了责任。 对另一个生命负责是不容易的事。那时候,粮食是计划供应的紧张物资,其他的食物也十分紧缺,对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来说,养活一条狗太难了。无论如何,我总得每天喂鸽飞一次啊。 说到狗的食物,首先想到的总是肉骨头。肉骨头在那时是金贵之物,一块骨头就能煮一锅荤汤呢,轮不到狗吃。我为鸽飞找到的食物是捡来的“山芋尾巴”和豆腐渣之类。让狗来吃这类东西有点难为它们。鸽飞接受了这些食物,它知道我和它都没有选择。有时候可以弄到一点鱼肚杂、蚌肉或者黄鳝骨头来改善一下鸽飞的膳食。鱼肚杂和黄鳝骨头是去商业食堂后门口的垃圾桶里找到的,蚌是我在河浜里摸来的。这些荤腥都得草草地煮一下。和狼不同,狗已经不大能接受生的血肉,尤其不能接受腥味很冲的水生动物。 为鸽飞做这一切,我心甘情愿,而且充满了热情。鸽飞明白而且珍惜我为它做的一切,它感激我,信赖我。狗不会说人话,它们用整个身体“说话”。 鸽飞是条母狗,生性羞涩,极少主动攻击,所以邻人们都说鸽飞是一条善狗。但是,只要我在场,鸽飞就会凶狠许多,会主动呵斥同类。我妈说这叫狗仗人势,而邻居老孙却说狗这样做是为主人争面子。 老孙是复员军人,曾经去朝鲜打过仗,在东北生活过好多年,能讲许多狼和狗的故事,我很信服他关于狗的一些观点。老孙说,不能把成年的狗当成不懂事的婴孩,和它们说话不能奶声软气,否则狗会一直像个小狗崽,耍赖皮,乱嚼东西,拉屎不看场所。我相信这话,和鸽飞讲话努力用大人的口吻。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和鸽飞一起在田野里狂奔的那种飞翔般的快乐。有时候,我们会呼啸着冲进树林子模拟打猎。江南水乡的小树林子其实就是坟地,没有什么野物可猎,鸽飞煞有介事地冲进树林去,不过就是寻找我投入林子的树桩子或者泥块。对最寻常的事,狗都会投注巨大的兴趣,对“打猎”这种事,它们当然兴致高昂。作为一条嗅觉灵敏的狗,找到树桩子不难,可它难于找到泥块,因为泥块一着地便散开了,成了不可收拾的碎末。鸽飞叼到树桩子后会兴奋得双眼放光,四只爪子一颠一颠地充满了弹性。这就是趾高气扬吧?收拾不起泥块来,它也会像人一样沮丧,小心地用眼角的余光瞟一眼,再瞟一眼,是在看我的脸色呢。是的,狗是能在人的脸上看懂人的情绪的。狗不会掩饰感情,从不会假装快乐,它们表示快乐的时候一定是真正的快乐。狗是乐观的动物,它们不会长时间忧伤,更不杞人忧天,总是努力用天性中迸发出来的快乐感染主人。 自从看过电影《宋景诗》,男孩们常会举着自制的竹枪木刀在田野里集体狂奔,冲向想象中的僧格林沁率领的清军。鸽飞奔驰在我的左前方,看上去训练有素,骁勇非凡。玩这种游戏,我们总能达到忘情的地步,仿佛自己真的成了战士,英勇地奔驰在闪烁着刀光剑影的战场。这样的游戏才是真正的游戏,真正的游戏是一种逍遥的境界。那一刻,我们已经把世俗的一切抛到了脑后,过去和未来全都无关紧要。这一刻,我们都威风显赫,所向披靡,整个的身心飞扬起来,变得无限的广阔,绽放着无限的生机。既然和大自然融会一体,这时候的我们就能看到树的舞蹈,听懂草的歌唱,认识到自己就是天地间无数生灵中的一个,年轻而健壮。 老孙说,狗是喜欢和主人一起玩的。它们也独自玩耍,那是因为主人不肯加入。它们非常希望主人加入游戏,也许它们认为陪主人玩就是职责,也许它们仅仅是为了更加有趣。 鸽飞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妈妈说,鸽飞怀孕了。这说明鸽飞有一段秘密的爱情经历。 春寒料峭,得给鸽飞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生养它的子女。我妈妈把鸽飞安排在我们家的“下屋”里。这个屋子的门槛很高,为便于板车进出,可以整体卸掉。门锁着,把门槛卸掉,鸽飞矮一矮身子就可以自由出入了。屋子里堆放一些破旧家具,我在屋角一个倒扣的破柜子下面铺了一个蒲包,对东张西望的鸽飞说:“就这儿了,这儿就是你的新窝了。”旧蒲包本来就是垫在它的老窝里的。鸽飞明白了,赶紧进去,在里头原地打转,还躺下来试一试,用尾巴圈住自己,成为圆圆的一团。它用栗色的眼睛看着我,如同在看一个天使。它站起来,离开窝,在屋子里转一个圈,复又跑进窝里躺成一团。它就用这些肢体语言表示它的满足和感谢。 几天以后,我发现鸽飞把那个蒲包搬到了另一屋角。这样的搬迁是没有道理的,我又把蒲包搬回去。鸽飞很固执,趁我不在时再一次把蒲包搬到了它看中的屋角。我觉得这家伙辜负了我的好意,大声呵斥它。鸽飞颓然趴在地上,两耳耷拉,过了一会儿才敢看我。 就在我和鸽飞闹别扭的第二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与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他们就是鸽飞原来的主人。 他们偶然在街上看到了鸽飞,便招呼它,想把它带走。鸽飞还认得老主人,可它并没有跟着走,就跑回家来,气喘吁吁地找我。 我得到消息回到家里时,我爸爸已经和这两个客人把鸽飞当初死死追随我父亲的原因找到了。这个苏北口音的男人是一条大驳船(运输船)的主人。我爸爸曾经到那条船出诊,为这男人的老父亲看过病。老人的病很严重,我爸爸就叫来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去了。这老人后来就死在了医院里,回到驳船时已成了一盒骨灰。鸽飞一直牵挂着被我父亲接走的老主人,当它再次见到我父亲时就紧随不舍,一心想找回它的老主人。找不到老主人,它只好循原路回去,可它的驳船已经离开了泊地,不知去向……这就是它到我家,又两次失踪的缘由了。 我听到男孩呼叫鸽飞为“赫丽”。他一口苏北口音,也不知是哪两个字。 相处半年多,和鸽飞深有交情,我当然是不愿放鸽飞走的,可是,听了鸽飞的这个苦寻老主人的故事,看着小男孩与鸽飞亲热相拥的样子,我为难了。 我走进内屋,鸽飞赶紧跟进来,抬头看着我的脸,用力地摇尾巴。一会儿又奔到外屋,朝着那个男孩摇尾巴。它就这么来来回回地分派着它的情意,表达它的为难。 我回到外屋,鸽飞躲到一只椅子后面,趴下,前爪和脑袋都趴在地上,默不做声,身体在微微地颤抖。鸽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的内心一定充满了痛苦的斗争:是做赫丽呢还是做鸽飞呢?这是个问题。 两个父亲都很开通,一个说让狗留下吧,别一个说让狗回去吧。两个儿子都不表态,其实是不知道怎么办。最后由我妈下了结论:让鸽飞回船上去,等鸽飞生了小狗,给我家送一只最像鸽飞的小狗来。 鸽飞走了,是那个小男孩抱走的。 我再也没有见过鸽飞,也不见那对父子送小狗来。他们回苏北去了吧。 我家下屋紧靠着竹园。一天,我突然发现我为鸽飞选做狗窝的地方长出了一支竹笋!原来,鸽飞早就听到了地下的生命萌动,所以坚持要搬窝。 小黑 今年初夏,有一条流浪狗在我居住的小区盘桓不去。是一条普通的草狗,中等个儿,从它的眼睛和毛色看,似乎还是一条未曾发育完成的半大狗。 我几乎每天上下班都能看到它。它徘徊在楼门口,向所有的人摇尾巴,用了一种恳切的、乞求的目光看一个一个人的脸色。如果看到这个人的目光中有和善与关切,它便会跟这个人走,直到遭到厉声呵斥。都知道这条狗在寻找新主人,可谁都不愿意收留它。过几天,它就会转移到另一幢公寓楼的楼门口,重复着它推销自己的努力。有一天,它转移到了我住的那幢楼的门口。它现在的眼神中多了一种害羞的意味——是它对这么久没人收留它感到不好意思吗? 我家高居四楼,而且一上班家里就没有人……我为自己编了几个不收留它的理由,和别人一样呵斥它对我的“瞎眼跟”。和别人一样,我有时也能在早餐时想到这条饥饿的小黑狗,把吃剩下来的干粮给它带上一点。事实上,这条狗就是靠着人们的这点偶发的怜悯在苟延生命。向小黑狗施舍最多的还是那些背着书包一边走路一边啃点心的男孩子。当然,给小黑狗吃苦头最多的也是这些男孩子。送一个馒头还是踢一脚,就全凭这些男孩即时产生的念头了。 看得出,小黑狗在一点一点地憔悴。它的憔悴与我无关,但我的心里还是像读到了红心鸭蛋之类坏新闻一样地不舒服。 我给小黑狗带过几次食物。有一次是一只完整的肉包子。我招呼它:“小黑,来,来……”我随口为它起了一个名字。确认包子是给它的,小黑的眼睛里立刻亮出光彩。它一定很饿,可它努力地克制着贪婪,嗅嗅包子表示接受,却并不急着下口,大幅度地摇动尾巴,把屁股也带动了。走过一段路了,我回头看时,小黑狗还在向我行注目礼,还是在恳切地摇尾巴。我猜想这条狗曾经有过比较安逸的生活,曾经接受过训导。 人类对动物太苛刻。比如对狗,我们一面要求它们忠心不贰,绝对服从,一面又讥讽它们奴性十足,没有自尊。其实,狗也是有自尊的,就说这小黑,它在极度的饥饿中还没有忘记感恩和“面子”,我们能说它没有自尊吗?至少,它已经为保持自尊尽了努力了。 过了半个月,一对外地夫妻在我们小区租用了一个自行车库,开了一个为人现做铝合金门窗的小作坊。他们收留了小黑,收留的标志就是放在车库门口的一只盛有清水的搪瓷盆。这对夫妻的善举使人们为小黑松了口气。 自行车库只有两平方米,只能堆放一点材料和工具,是无法住人的。到了傍晚,把车库门锁了,丈夫就用一辆破自行车驮着妻子回到他们的住地去了。小黑被告知它不能跟着去,每次送出一程又回到自行车库门口。它已经把车库当作了它的家。到了晚上,这一带停有一长溜小汽车,小黑就宿在离车库最近的一辆私家车底下,既然有了家,它就有责任看守家门。 一天早晨,我又给小黑带了一个吃剩的馒头。那时小黑正坐在那只它非常看重的水盆旁边。我唤了它一声,照例把馒头扔在地上。小黑站了起来,摇着尾巴,却没有走向食物。我发现它在用眼睛的余光瞟着它的女主人。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小黑的心思:它认为在主人面前接受陌生人的施舍是一件不体面的事。这么想着,我甚至在小黑的眼神中读到了为难和羞怯。我走开了,没再为难它。它事后会把馒头吃掉的。 夏天快过去时,小黑成了一条瘦巴巴的成年狗。我在居住小区的各种地方看到过小黑,看见它时,它总是在专心地寻觅食物,常去的是那几个中转垃圾的小屋。虽然常接触垃圾,可小黑的身上似乎并不肮脏。我想它是刻意做到的,因为它现在有了主人,是理应区别于那些失魂落魄的流浪狗的。这一点在它对待流浪狗的态度上也可以看出来。在那些神色惶惶的流浪狗面前,小黑表现得镇定,有一点儿严肃,有一种家养犬的优越感。 事后我才知道,那对外地夫妻每天要回到住地去用餐,并未认真为小黑提供过食物,他们认真提供的其实只是那一盆清水而已。 快到中秋节时,那对外地夫妻退租了那个自行车库,转移到别地去了。他们没有带走小黑一定是有原因的,毕竟,他们自己也处于居无定所的生存状态之中。 小黑还是在小区的旮旯寻觅食物,晚上还是在离自行车库最近的小汽车底下宿夜。它重又变得肮脏了,眼神也重新变得惶惶不定,楚楚可怜。 我想,小黑的这个变化只是因为那盆水。那盆为它备着的清水没有了。 深秋的某一天,我又想起小黑时,发觉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小黑了。 谁也不知道小黑在哪一天离开的,是怎样离开的,去了哪里。 粞米 那时,还没有进行农田平整,江南的荒野里还偶尔有獾出没。 一个夏天的早晨,我们几个小男孩领着两条狗去一个蛮大的荒坟地猎獾。一条狗是我家的,叫海鳌;另一条狗是大个子家的,叫粞米。粞米个儿小,比成年猫大不了多少,“粞米”这个名字就是形容它的小——小到只有半粒米那么一点点。 我们草率地认定了一个洞,命令粞米钻进洞去逮獾。海鳌个儿大,进不了洞,我们就让它守在不远处的另一个土洞口。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个洞是连通着的,一个是獾家的前门,另一个是后门,只要粞米钻进洞去,洞里的獾就会从后洞逃出来,逃出来就会被海鳌逮住。 粞米不肯进洞,呜呜地恳求我们放弃行动。狗不服从,主人就丢脸,大个子很光火,大声呵斥,重复着他的命令。我家海鳌也不肯好好守洞口,奔到粞米身边,冲着大个子哼哼,好像在为粞米申辩。粞米躲到海鳌身后,趴在地上,拼命地摇动小尾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两条狗的情状使我们很恼火,我们毫不犹豫地给了它们一顿拳脚。最后,在我们严厉的踢打下,粞米还是钻进洞去了,但它很快就惨叫着退了出来。它的鼻子上有了两个红色的牙印——它被毒蛇咬了! 现在想来,狗的嗅觉灵敏,海鳌和粞米肯定是早就嗅出洞里没有獾只有蛇的。由于人的坚持,它们误以为主人就是要它们进洞去逮蛇,只能冒死进洞了。 粞米的鼻子很快肿起来,可能视力也受了影响,一走路就撞上东西。我记起我家备有季德胜蛇药,就让大个子抱起粞米跟着我跑。海鳌知道这是在抢救粞米呢,一路跑在我们前头,看看我们落后多了,就一边往回跑一边吠叫着催促我们。 跑到家,我却怎么也找不到蛇药。海鳌紧张地看我翻抽斗,着急,又帮不上忙,一会儿奔出去,一会儿奔进来,咻咻喘息着,压抑着不敢叫出声来。 大个子忽然想起听人说过的一个治蛇咬的秘方——被蛇咬了,只要用白色凤仙花瓣捣烂了敷在伤口上就行。那个季节,凤仙花正开呢,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哪里有白色的凤仙花。让海鳌在家里守着粞米,我和大个子分头去找白色凤仙花。还算顺利,我和大个子都很快采回了白色的凤仙花。赶紧把花捣成糊,给粞米敷在伤口上。 粞米知道这是给它治病呢,很配合,静静地趴着,把头搁在两只迭起的前爪上,尽量不动,免得洒落药糊。在这个过程中,海鳌在我们身旁一步不离,不停地摇着尾巴,眼睛里尽是感激和钦佩。它感激我们为粞米的奔忙,钦佩我们的“医术”。 粞米没能缓过来,在当天中午就死了。 从粞米受伤到死去,海鳌一直陪伴在粞米身旁。粞米死了,好动好闹的海鳌沉默了好几天,眼睛里充满了忧伤。就像我和大个子一样,海鳌是和粞米一起长大的。 把粞米的生死完全寄托于一个不可靠的秘方,我们是多么草率啊!在寻找白色凤仙花的过程中,我至少有两次经过中药店,就是没有想到进店去问一问有没有治蛇伤的药。 粞米被迫进洞之前的那个哀怨无奈的眼神,我至今未能忘怀。 奔奔 小狗奔奔最喜欢的事是跟着主人出门散步。对人来说,这叫遛狗。 遛狗的任务是女主人负担的。吃过晚饭,女主人还要洗碗。这是奔奔最难熬的时候。它一遍遍地从厨房跑到大门口,又从大门口奔到厨房,就这样来提醒和催促女主人。 女主人从门后鞋箱里取出遛狗索时,奔奔总是很激动,赶紧过去候着,让女主人把索子系在它的项圈上。 奔奔的积极性太高,一出大门就急着赶路,一路上完全是狗拉着人,而不是人牵着狗。 这一带居民遛狗大多去“小游园”。那是山脚下的一大片绿地,连接着山坡上的杂树林子。 女主人有减肥计划,到了小游园就放开奔奔让它自由活动,她要绕着环形小径跑步哩。对奔奔来说,这一段自由活动的时间真是太美妙了!它可以在大草坪纵情奔跑,可以和同类追逐打斗,还可以去杂树林子里侦察山鼠的近况。当然,它得时刻留意着女主人的召唤。听到召唤,它会飞奔着跑到主人身边听候吩咐。它从小就喜欢奔跑,所以得了个奔奔的名字。 一天,奔奔居然在小游园遇上了它的妈妈。狗妈妈也是跟着主人来这里散步的。离开妈妈两个多月了,它还认得妈妈,妈妈也认得它。母子都为这意外的相会兴奋不已。狗妈妈的主人一到这里也是让狗自由活动的,母子俩可以自由自在地相处上几十分钟,这真是太好了!可惜的是狗妈妈的主人并不每天都到小游园来遛狗,母子不能指望每天都能相聚。正因为这样,相聚的时光就更显得宝贵了。 一转眼到了冬天。 女主人为奔奔穿上了一件用绒布做的衣裳。虽然这件延伸到屁股的坎肩是为奔奔量身定制的,奔奔穿着还是觉得一百个不舒服。奔奔用咬、抓、蹭等等动作表达它的意愿,结果引来了女主人的教训,有两次还挨了女主人的鸡毛掸子。 这一天,奔奔母子又见面了。 狗妈妈对儿子身上花花绿绿的行头很不满意——作为一条狗,怎么可以穿衣裳呢!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 可是,这能怪奔奔吗? 到了杂树林子里,狗妈妈仔细考究了儿子的行头,发现在肚皮那儿有几颗黑色的纽扣。试来试去,狗妈妈终于把纽扣一一啃掉,那衣裳就脱了下来。 脱掉衣裳后,奔奔好开心,在山坡上一连翻了几个跟斗。应招跑回到女主人身边时,奔奔早把衣裳的事忘记了。女主人没忘记,一迭声问:“奔奔,把衣裳弄哪儿去了? 丢哪儿了?还不快去找,快去啊!” 奔奔好不容易才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可它就是不肯去找衣裳,滚在地上耍赖皮。 女主人用索子拴了奔奔,硬拖着它去树林里找衣裳。狗衣裳还在那儿,就是丢了全部的纽扣。 几天以后,狗母子又在杂树林里相会了。这一次,狗妈妈把儿子的衣裳脱下后还想挖个坑埋了。因为山泥太硬了,一时挖不开,狗妈妈把衣裳藏到了一个灌木丛里。 奔奔的女主人还是把衣裳找到了。回到家里,女主人就抄起“家法”(那个鸡毛掸子),把奔奔教训了一顿。鸡毛掸子打在屁股上挺疼的。 第二天,鸡毛掸子不见了,几天之后,才在床底下找到。女主人一下子就猜出了这是奔奔干的勾当——奔奔一开始就把床底下认定为家里最隐蔽的地方。 女主人倒握着鸡毛掸子又来教训奔奔了:“奔奔,是你干的对不对!谁教你的?你跟谁学的?” 奔奔当然是跟它妈妈学的! 天箫 那座青灰色的山峰突兀而起。因为顶部稍稍膨大,这笔立的山峰远看就像一条握着拳头的手臂,所以人称拳头峰。 “拳头”上又有一块突兀的岩石,不是青灰色而是褚红色的。 富于想象力的人类把这块石块称作“飞来石”或“戒指石”。 都想考究这块飞来的石头,可没人敢去攀登。拳头峰太峻峭了,连松鼠都望而却步,只有飞鸟能在峰顶偶尔停留。 这么说,那颗种子一定是某只鸟丢失在戒指石上的。 戒指石的顶部有浴盆那么大一个凹坑。凹坑里长着一些灰绿色的地衣。这不算奇迹。地衣可以生长在最贫瘠、最严寒、最干旱的地方。它们是大自然的拓荒者,能吸储雨水和空气中的水分。它们分泌的地衣酸,经过漫长岁月能使岩石破裂,最终分解成土壤颗粒。它们一代又一代地把遗骸留在土壤里,为后来者创造生存的条件。 那粒种子被命运安排在这里,是不幸中的幸运。毕竟,它拥有一小片泥土,还有一片地衣作为邻居。 一个雨后的早晨,种子醒来了。昨夜的小雨使凹坑中的沙泥湿润、温软,甚至有一点儿发暄。种子觉得浑身在酥酥痒痒地膨胀,便奋力地舒展、冲撞,终于突破了那层硬壳。迎接它的是春天金子般的阳光。噢,我的太阳! 这一年的春天风调雨顺。没多久,它就有了蛮像样的根系和几枝嫩嫩的、针状的叶。 它原来是一棵红松。 红松和地衣不同类,基本上没法交流,但红松不会寂寞。树的意识在灵点上,而灵点是可以移动的,可以在树身里到处游荡。夜晚,灵点一般伫留在根部。伸展在湿润肥沃土壤里的根须是灵点喜欢去的地方。白昼,灵点常在阳光最充足的那些叶片上。每一个生命都是太阳的崇拜者。说“游荡”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灵点去那些地方并非无所事事。比如,根须遇到了障碍物,灵点就会去寻找避让或突破的方法。比如,枝杆受到了伤害,灵点就会用松脂去处理伤口。这有点像是“现场办公”对不对? 一棵树除了它所在的那个外部世界,还有一个它自己的内部世界。“内部世界”就像一个立体的公园,又像一个忙碌的车间。随着树龄的增长,这个世界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丰富多彩。它怎么会寂寞呢? 到了夏天,红松的树冠探出了凹坑,就看见了许许多多的同类。拳头峰四周的山峰上生长着许多的红松、马尾松、思茅松、油松……与这棵红松最近的是长在拳头峰顶上的一棵马尾松。这棵马尾松依偎着褚红色的戒指石,看上去就像一把打开的折扇。树是没有名字的,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不妨称它为扇子松。 扇子松几十岁了。对树来说,这可是非常年轻的年龄。树和树之间没有客套话。红松和扇子松互相询问——喂,你那里怎么样? 动物有声带,讲话用的是物理方法。植物没有声带,用的是化学方法。它们主要靠散发气味来表达意思。这种语言是非常简单粗糙的,几乎不能离开当时的语言环境。 扇子松的处境比红松好得多。拳头峰顶上也是一个凹坑,当然这要比红松所在的那个凹坑大得多、深得多,而且底部有一些岩隙可用来发展根系。这里也有灰绿色的地衣。有些地衣爬上了扇子松的主干,要免费为扇子松穿上衣裳呢。扇子松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 一只金龟子降落在扇子松的新枝上,打断了树的对话。金龟子的羽壳是棕色的,点缀着白色的斑点,闪着金属的光泽。 红松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昆虫,不免有些兴奋——咦,咦! 这是一只雌虫,两根短短的触角上垂有一些精致的流苏。这些毛茸茸的小流苏是金龟子灵敏的感觉器官。小流苏微微地颤动,引导金龟子爬向最鲜嫩的松针……不好!这家伙动嘴啃吃起松针来了! 红松紧张起来——哎呀,哎呀! 被啃的扇子松倒是挺镇定的——没事,没事。扇子松是有经验的,这种小昆虫胃口小,没什么大碍的。 现在是七月,这只金龟子的年龄不小了。啃了几根松针,它就饱了,抱着树枝打起了瞌睡。树枝在风中摇晃,可金龟子睡得很安稳,仿佛成了扇子松身上的一件漂亮的首饰。 空气中有许多松树散发出来的气味。这些气味很难直译成人类的语言,大致是在传达一种安宁快乐的心绪。 这个世界挺热闹,挺安宁,挺好——红松想。 这么想着,红松努力地舒展了几下身体。红松不喜欢扇子松那种佝偻的姿态,它喜欢长成亭亭玉立的样子。 树没法选择在哪里长出旁枝,但可以选择优先发展哪些旁枝。这样,树就能大致地选择自己的体态了。这是植物与动物的又一个大的不同处。在正常的环境中,树的姿态体现的是它们的个性。这就是同一种树在同一个环境中会长成各种姿态的缘由。被人类约束在花盆里的植物一定是非常痛苦的。 没过多久,扇子松就看出了红松的心思,说——当心,当心! 树与树之间只能这样粗疏地交流。 红松没有明白,想——要当心什么呢? 暴风雨及时地给红松上了一课。 狂暴的风像一只凶猛的手,摇晃着,推搡着,拉扯着,千方百计地要把红松拦腰折断或者连根拔起。一些根须铮铮地在崩断,一些松针被撞烂在凹坑的石壁上。红松无数次地被摁倒在坑内,好多次都以为再也站不起来了。 红松从此明白了地衣匍匐在地的缘由;明白了扇子松为什么紧倚着戒指石,把自己长成难看的形态。 到了第二年春天,红松觉察到了处境中的另一个危机:泥土太少了!是的,它必须有加倍发达的根系才可能冒出凹坑,经受住峰顶的强劲的罡风。 必须紧紧地抱住戒指石!红松的根开始紧张地四处探索,遇到一个小空隙就拼命地伸展。每一支根须的顶端都有一个锥形的根冠,能吸收水分和养料,也能分泌酸液以蚀化石块。根冠在冲撞中剥落,又很快地更新。冲啊,冲啊!戒指石却是一整块石头,红松所处的凹坑是一个天然的石盆,根须的发展全盘受阻。受到地球的引力,还有对水的渴求,植物的根都有向地性和向水性。一些被迫沿着石壁向上生长的根须在冒出地表之后慌忙地回头向下,重新钻入土层。 在小小的石盆里是难于长成一棵树的,而树又没法走路,怎么办呢? 成长是不可遏止的。红松的一条根须在某个黎明突出了地表,再不回头,向上!向上……那战战兢兢的样子就像刚长出腿的蝌蚪第一次爬上岸头。不用说,红松的灵点此时正在这支根须里。 风贪婪地带走根冠上的水分,还恶作剧地拨弄着根尖。有一种空空荡荡的惶恐,有一种干裂的痛。 太阳出来了。对于树叶来说,阳光就像可口的奶汁。对于根须来说,阳光却如尖锐的针刺。这棵红松就是这样全面而深刻地认识了太阳。随着太阳的升高,“尖锐的针”变得越来越“烫”。干渴,灼痛,难于抑制的痉挛……米黄色的、水嫩的根须在中午时分变成了干巴巴的深褐色,在傍晚时分因枯竭而失去活力。 在以后的日子里,红松的根须向不同的方向发起冲击,皆以失败告终。 红松的不屈不挠的努力终于幸运地遇上了连续的阴雨天。一条根须在几天之中冲上坑壁,转而贴着崖壁向下俯冲。 请注意,植物小说中出现“冲击”“俯冲”这类词时,需要你采用类似电影中的“慢拍快放”式的处理。植物是会动的,只不过速度慢,慢到我们难以觉察。 那恰巧是在戒指石的北端。那里有一些攀崖的地衣可以接应根须。有希望了! 但是,阴雨之后便是接连的响晴天。这支冲过了开阔地的根须还是来不及形成纤维化的外层就被太阳炙烤死了。红松的灵点在根须的水脉枯竭之前慌忙地退出。如果灵点来不及退出,红松就会整体死去。在伐木场,有些树桩还会发芽,有些则不会,其原因就在于树被锯断那一刻灵点所在的位置。 这一次的冲击还是有意义的。红松积累了经验,开始采用集束式冲击——由数支根须紧挨着出击。外层的根须被晒死,但它们的尸骸为最下边的根须遮挡了阳光和劲风。这支九死一生的根须到底到达了扇子松所在的大凹坑,而且有时间在外层形成了防护性的纤维硬壳。策略加运气终于获得了成功。这是偶然,也是必然。 扇子松发觉了红松的入侵。在森林里,树与树的根相互参差是平常事,尤其是同类树之间,它们不会把这个看作入侵。但,在拳头峰顶这种逼仄的地方,扇子松就不能心平气和了。土壤有限,养分有限,它分不起这份羹呀! 根须与根须遭遇,然后是抵触,纠葛,盘缠……最后成为一个解不开的结。这样的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这可怎么办呢? 鹰的到来缓和了两棵树的边界纠纷。这已经是第二年的事了。 一对山鹰选择拳头峰作为它们的家。具体点说,它们在扇子松所在的大凹坑里筑了个简单的巢。戒指石在那儿缺了一块,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山洞,正好为出壳不久的两只雏鹰遮挡风雨。 鹰的家庭为大坑带来了丰沛的有机肥。扇子松喜出望外,它生平第一次尝到了“肥沃”的美妙滋味。真好! 这一年,扇子松长得枝繁叶茂。墨绿色的针叶差一点就要滴出油来了!过剩的营养澎湃起生命力,它难于抑制地增生了不少旁枝。 红松继续着艰苦卓绝的突围。它又成功地“着陆”了两支根须。着陆的根须不但为它提供了水和营养,还给了它宝贵的经验。它会继续用这个方法发展根系,直到完全抱住这块突兀于峰巅的褚红色巨石。 没有料到的是鹰也带来了灾难。祸端是母鹰叼回来的一根朽枝。鹰的营巢是相当潦草的,不过是叼些树枝杂物来胡乱垫在半开放的崖洞里而已。出于对害虫的厌恶,隔一段时间,鹰会用新的树枝来替代污染的树枝,还会寻来一些气味强烈的树枝以驱赶寄生虫。 那枝朽枝是被鹰清除出巢的,不过偶然没有被弃下峰去。一天傍晚,朽枝中爬出了许多白色的小虫。这是天牛的幼虫,表皮柔软,一副肥头胖耳的样子。它们先是在朽枝上爬来爬去,后来便啃吃起朽木来。它们的胃口很好,吃饱之后就回到朽木的空洞里去睡觉。不久,它们又饿了,又出洞来疯狂进食。 如果两只小鹰还在,好奇的小家伙即便不愿吞吃,也一定会把这些该死的小虫子弄死的。可惜小鹰已经离巢自谋生路去了。 扇子松起先有些紧张,后来看到小虫子似乎很胆小,不敢离开朽枝一步,也就放松了警惕。那段日子,它正忙着繁华它的枝叶呢。 雷阵雨挟着狂风袭击了拳头峰。树大招风,扇子松的一个重要的分枝被狂风折断——咔嚓! 红松通过与扇子松缠在一起的根须感受到了邻居的痛苦。扇子松曾经告诫过红松要当心,可这一次它自己没有当心。 风停雨歇,那断枝还耷拉在扇子松主杆上,因为断枝尚有一点木质与主杆牵连着。这一来,扇子松狼狈得像一只伤了翅膀的鹰。 那根朽枝被大风吹跑了,可还有不少白虫子留了下来。在朽枝翻滚时,它们爬出来找到避风处躲了起来。现在,这些虫子选择了扇子松的断枝作为它们新的居处兼食品。经历过一场动乱,它们变本加厉地贪婪,放肆地啃吃着断枝。和人类吃油条似的,这些大胃口的小虫子可以用一种快疾的节奏嚼完一根松针而不停一下口。 扇子松虽然对断枝已无感觉,但还是惊恐起来——这些虫子原来不只吞吃朽枝啊!这样的紧张使它的体内发生了本能的应急反应。一种特殊的蛋白质被制造出来,使它的枝叶变得难以消化。与此同时,它向红松,向所有的同类发出了虫害警报——虫害!虫害!虫害…… 若无扇子松的警告,红松对小白虫是不会当一回事的。既然坚硬的金龟子不必怕,这些软不拉叽的小虫算什么呀! 断枝不久就被啃得差不多了。肥胖的虫子开始向扇子松的活枝进攻。变得苦涩的枝叶并没有阻止虫子,因为这些家伙已经经历了一个过渡——它们在啃吃断枝时已经度过了不适期,体内产生了一种帮助消化的酶。扇子松在那树枝折断之前确是有过时间不长的应急反应。 在白虫的啃噬中,扇子松不断地发送着虫害的警报。这警报也是一种呼救——它呼唤着鸟类。 鸟类和树的关系相当密切。和树最密切的当数啄木鸟了。在长期的亲密接触中,啄木鸟已经能“听懂”树的一些语言了。啄木鸟还有灰喜鹊都得到了虫害的消息,但它们不敢到拳头峰来。拳头峰上有鹰的巢穴。 那对鹰在离开巢穴后再也没有回来。它们的余威在它们神秘失踪几十天之后才慢慢消散。 一只啄木鸟赶到了拳头峰。 这时的扇子松已经遍体鳞伤,仅存一息了。那些可恶的小虫在它的体内打通了许多洞穴。 啄木鸟紧张地工作起来。它用尖喙这儿敲敲,那儿敲敲,由此判断哪儿有空洞,哪儿有虫子在活动。一旦确诊,它会不辞辛苦地凿出树洞,然后用蚯蚓似的长舌头把害虫挑出来吃掉。啄木鸟是个工作狂,一干起来简直就不肯停下。即使它饱得再也吃不下,它还是会一直干下去,也许它知道自己的工作可以解除树木的痛苦,也许它工作时和树木保持着交流。 啄木鸟来得太迟了。扇子松在第二年夏天奄奄死去。 虫害波及了近邻的红松。由于扇子松的及时警告,红松已早处于非常状态。红松用于防卫的是一种使枝叶变得苦涩的生物碱。小虫们发觉这里的吃口不好,就又回头来吞吃扇子松。红松因此而幸免于难。 几十年之后,扇子松的主干还竖立在拳头峰上。这支中空的、被啄木鸟啄出了许多小孔的树杆在峰顶的劲风中常常会发出响亮的啸声,就像一支巨大的箫。 这支直冲云天的巨箫吹奏着一支生命之歌。 在天箫苍凉的生命之歌里,红松花了几十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用根从四面拥抱戒指石的浩大工程。当“咬定青山”之后,它一举从峰顶挺起了身躯。是的,只要有可能,它还是要按照自己的姿态站起来的! 人们把拳头峰改名为“梦笔生花”。 在天箫激越的生命之歌里,红松挺立着,展示着生命的尊严和美丽。 小湍和牛 戚家上是个小村庄,离我们小镇不远,就是没有大路可通,得弯来弯去走一个小时的田埂。邻家的梅阿姐和我二姐是忘年交,很亲密,她嫁去戚家上后,我二姐得空就会去那儿玩。我跟二姐去那儿,多半是为了一条牛。 那水牛是梅阿姐邻家的,去梅阿姐家必得从牛屋旁走过。天热的时候,把当做墙的草帘卸掉,牛屋就成了个茅棚,从牛屋旁走过,人和牛之间只隔着一些纵横的树棍。这牛有傲气,不在乎人的走过,自顾吃它的草,自顾在弯曲的树棍上蹭痒痒。如果你站定不走,它才会瞥你一眼,是那种不满的眼神,好像在嘀咕:看什么看,走啊! 梅阿姐说这条牛脾气很不好,让我别靠近它。 这是一条年轻的公牛,有一对黝黑发亮的弯角。这种牛角称“盘角”,如果两只牛角依势延伸,就会盘成一个圆圈叫做“老洋盘”。在吴语中,“洋盘”就是瞎赶时髦。用这个词称呼一条牛,有点滑稽。那时正有一首歌流传:“老黄牛啊肥又大,土改以后到我家,干起活来呱呱叫啊……”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盘角牛,尽管它不是一条黄牛,是一条水牛。 小湍是个男孩子,十四五岁的样子,幼时患小儿麻痹症,基本上不能走路,后来又得了腰子病(肾病),常年忌盐,看上去面色青黄,太阳穴那儿可隐约见得蓝色的静脉,整个儿像一片经霜的秋叶。他总是坐在牛屋门口,坐在一只绳络凳上。绳络凳只有框,没有板,应该有板的地方绷着一道道草绳子。坐“熟”了,绳络凳迎合了人的屁股,绳子也变得滑滑的,坐着倒是蛮舒服的。小湍坐在绳络凳上搓草绳子。用于搓绳的稻草预先洒上水,用大木锤子“跌”(捶)过,看上去挺柔顺的。稻草在小湍的两个手掌间窸窸地颤动,动着动着就把两束稻草合成了一股绳。搓成的草绳淌在他屁股后边,一圈一圈地,慢慢积成一个堆。 盘角牛不是小湍家的,他坐在这里是和牛搭个伴。大人们下地了,小孩子上学了,村子里寂寂的,似乎只剩下了一个男孩和一条牛。病怏怏的小湍不喜欢和人说话,就喜欢和牛做伴。 在空荡荡的乡村,时间走得慢。有时,一个男孩和一条牛都觉得寂寞了,就会闹着玩。小湍用一株草旋进牛鼻孔,让牛痒得直摇头,急了,从鼻孔里喷出一股热风来报复。小湍有防备,用斗笠挡住,哈哈哈笑个没完。牛的潮湿的鼻子和嘴唇波浪一样努来努去——这是牛在笑呢。 小湍用个旧板刷给牛梳理皮毛,这等于在给牛挠痒痒,牛很舒服,这边刷完了就调过另一边身体来。挠完痒痒了,牛想报答,哞哞地唤着,让小湍爬到它背上去。小湍是爬不上牛背的,爬上了也骑不稳,就说:“去,谁要你背啊,过些日子我就能自己走路了。” 牛棚正对着一片砖铺的场,是村里农家合力铺成的,用做公共的晒场。成天坐在牛屋门口的小湍自然而然地兼做了看场的人。乡下的麻雀鸡鸭很大胆,离几丈远就不怕人,脸皮厚着呢。小湍的脚边备着一根小木棍,还有一小堆砖瓦屑。小湍左手将砖瓦片抛起,右手挥舞木棍把砖瓦片像垒球一般击打出去,大多能击中不老实的鸡雀。这是行动不便的小湍练就的绝活儿。就为这一手,我对他挺钦佩的。“一招鲜,吃遍天”,人就得有绝活儿。 小湍和盘角牛在一起,愈发显得弱小苍白。盘角牛和小湍在一起,愈发显得庞大黝黑。真想不到田野里的小草就能养活牛这般庞大的生灵,大自然喜欢出人意料地创造奇迹。 我想走近小湍,又不敢,因为他身旁站着一条雄壮威严的盘角牛。 小湍看出我的心思,说:“三官,别怕,过来,过来好了。” 牛也看出我的心思,抬起头,眼中似有凶光——哼,你敢过来? 小湍说:“看,河滩那边有茭白,去摘几支来,牛最喜欢吃了。” 我拿着两片茭白叶向盘角牛走去。这次牛没有正眼瞧我,我觉得它是在冷冷窃笑,准备了一个诡计等着我。我这时又发现盘角牛其实并没有被拴住,牛鼻绳松松地挂在角上。我停住脚步,把茭白叶潦草地抛在地上,惶惶地招呼它吃茭白叶:“哞,哞……” 牛向我走来。 小湍赶紧呼住了牛,说:“别怕,它以为你唤它过去呢。” 我提醒他:“牛,没拴住呢!” 小湍说:“没事,它不会乱走。”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小湍的鼓励下,我慢慢地消解了对牛的恐惧,但这第一次与牛接触的情景却常常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我走进一片树林,突然发觉那儿拴着许多牛,牛向我走过来,那牛鼻绳在无限地延长……直到成年,只要工作紧张,这样的梦境还是会重复出现,醒来时总是一脑门的汗。 害怕盘角牛的原因,是梅阿姐讲过的几个狂野故事。 有一次,老洋盘被邻村人借去做秧地,做得很累,好不容易休息了,借牛人顺手抓了几把沾满泥污的草喂它。牛能将就喝泥汤,却是不肯吃肮脏的草料的。就为这,老洋盘窝着火,当借牛人再去套轭时,它的怒火暴发了,红着眼睛,低着头就冲向借牛人。借牛人眼看不妙,要逃,脚一滑摔倒在田埂上,被牛角挑起来抛得老远。幸亏这一挑只挑住了衣裳,不然就麻烦大了。 有一次,一个小孩招惹盘角牛发了怒,逃进家关上了门,以为没事了,哪知盘角牛紧追而至,掉过屁股把门连框撞倒,来了个穷追猛打。幸亏小孩机灵,赶紧跳后窗逃跑。像撞门这些动作,老洋盘是不用角的。它爱惜它的角,喝水前常会凝神看一会儿自己的倒影。它喜欢人把牛绳挂在它的角上,牛绳这么挂着,它会很小心地不让绳子掉下去,大概认为这么装饰着挺美的。老洋盘的绰号就是这么得来的。 还有一次,老洋盘和邻村一条大牯牛在野地里斗将起来。先是八蹄翻飞,四角乒乓,后来都疲了,只将四只角交错着顶在一起,谁也不肯退一步。有人提水泼在牛头上,它们还是不肯散开,最后还是大牯牛的主人用点燃了的干稞才劝开了架。 这些故事把老洋盘描述得挺可怕的,可是我此后目睹的却尽是温情脉脉的场景。 那天我去戚家上,小湍一见我就说:“三官,知道今天是啥日子吗?今天是四月初八哎,是牛的生日。”看他一脸喜气,好像他要过生日似的。小湍几天前就提醒牛的主人三叔了,让他们别忘记给老洋盘吃“豆饭”。这是吴地的风俗。 到了午饭辰光,三叔果真给牛盛了一碗豆饭来——米饭里掺了一些黄豆和赤豆。小湍抢着把饭盆送到牛嘴边,一遍一遍地念:“牛吃豆饭,百病不生,吃吧吃吧……”老洋盘好像并不怎么感兴趣,嗅了一会儿才小心地尝了一口,发现味道比草料好,才来了胃口,舌头只几撩,盆里的饭就没了,末了还不住地舔盆子,眼睛看着小湍,嗓子里“昂昂”地哼,好像在问:还有吗?还有吗? 小湍摇着头说:“没有了,没有了。”牛哼了一声,别过头去,意思是:嗨,小气坯!粗糙的舌头将唇边的白唾沫打扫干净。我说:“它听懂啦?” 小湍说:“它当然听懂了。牛有时比人还聪明,人听不懂牛话,可牛听得懂人话。” 我说:“不对吧,牛是不会说话的,所以人听不懂牛话。” 小湍说:“不对,牛说了话,说的是牛话。” 我说:“那是牛叫,不是说话。” 小湍:“人说人话,牛说牛话。牛还想学人话,就是没学会。我知道牛想说人话。有时候,它们瞪着你哞哞叫,干着急,很难受的样子,那是它们说不出人话。” 我说:“我们这会儿说的,老洋盘听懂了吗?” 小湍肯定地说:“听懂了的。你看它的眼神,它知道我们在说它。” 小湍这么说了,我再去看老洋盘的眼神,果然觉得它是听懂了的。牛都是双眼皮,长睫毛,挺美。牛黑亮的眸子里只有天真诚恳,绝无邪恶。牛弯弯的角不是武器,倒像是一件对称的艺术品。我摸摸牛肚子,又摸摸牛脖子,牛不在意,我是小湍的朋友,他信得过。 小湍说:“你胆子小,你怕啥,这牛蛮善的。” 我说:“我听说它怪凶的。” 小湍想想,说:“有一次,三叔住医院,那晚上他们家的人都忘记给牛添料送水了,第二天,牛还是照样下地干活,哼都没哼一声。你看,人能做到这样吗?” 小湍又讲了老洋盘救人的故事。 那天,村上的人结伙去虞山看杨梅,村里静得只有母鸡抱蛋声。孙家老太太到水栈洗东西,失足滑下河去,她很老了,脚步飘。小湍走不成路,大喊救人,就是没人应,急了,抓了根竹竿扑到地上,向水栈那边爬。场上晒着麦子,小湍想爬却使不上力。老洋盘明白发生什么事了,可它的牛鼻绳拴在牛棚门闩上,帮不上忙。孙家老太太浮起来又沉下去,再浮起来已在河心了。老洋盘知道险了,猛地扯断了绳子,跳到河里让老太太捉住了它的角。那一次,老洋盘的鼻子差一点点就扯豁了,险!对牛来说,豁鼻子是严重残废,很可能引来杀身之祸,那次可真是险。小湍讲这个故事时,说了好多个险字。 听了这个故事,我对老洋盘有了新认识,觉得它很亲切,就不怎么怕它了。 有一次,我带了一个铃铛来给老洋盘挂在脖子上。牛不断摇着头,尾巴和四肢乱动,把铃铛弄得叮叮响。 我说:“小湍,老洋盘很喜欢啊。” 小湍说:“拉倒吧,它不乐意哩,烦你呢。”正说呢,牛用大屁股拱了我一个屁股蹲儿——能看得准牛心思的还是小湍。 牛走到小湍身边,垂下头,让小湍把铃铛摘了。 有一次,我带了几本连环画给小湍看,老洋盘偷偷叼了一本去。老洋盘就爱赶时髦,用前蹄踩着小人书,用舌头来翻看书页,想看看小湍津津有味捧着看个没完的东西有何妙处。它的舌头太粗糙,书页跟着就撕下来了,它嚼嚼,觉得没有滋味,就不再嚼,就一页一页地撕着玩。等到我们发现时,一本连环画已经毁了。小湍气得要命,抓起一把扫帚打牛。牛知道错了,听凭小湍打它。扫帚打到哪儿,哪里的肌肉就一颤一颤地抖动,说不定它还蛮舒服呢。是的,小湍是舍不得真打它的老伙伴的。 遗憾的是,我已经忘记了小湍的真姓名。村里人老老少少都叫他“小瘫”。 我反感那个“瘫”字,就用个“湍”来代替。在吴方言里,“湍”和“瘫”同音。 小湍在十五岁时死于尿毒症。梅阿姐说,小湍临走前让父亲背着他去野地里牧了一次牛。因为不能走路,小湍从没有去田野上牧过一次牛,他觉得很对不起老洋盘。小湍听得懂牛的话,他知道牛怪他不带它去田野里玩玩。小湍对我讲起过牛“望青”的事。冬天,牛没有青草吃,难受,常常会眺望田野,叫“望青”。牛太喜欢田野,小湍知道,可是小湍没法把它带到田野去,心里一直怀着歉疚。 牛屋门口没有了小湍,那只绳络凳也不在了。盘角牛去田里了。我赶紧出村去找牛,果然看见盘角牛在河滩上吃草。我向牛跑过去,我急切地想切近地看看小湍的盘角牛。 盘角牛还是那样庞大,那么强壮。它抬头看我,眼睛里分明有一些内容的。小湍说得不错,我可以读懂它的眼神——它想跟我讲话,就是讲不出话来。我觉得它在说:啊,你来啦! 我觉得它在问我:小湍呢?你知道他去哪里啦?我的眼眶里涌满了酸酸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