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一】 同一个院子里出产两种人并不稀奇:譬如烂混混和好书生。 大院子简直像是兰若寺,里面什么都有。捉妖的燕赤霞,懵懂的宁采臣,纯良的聂小倩,张狂的黑山老妖……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是那个口耳相传的烂混混,只不过我是一个女孩子,所以背负着这种好名声,也算是难能可贵了,一个女孩子要做混混,比男孩子付出的代价要大一些吧。其实也不外乎就是打架,逃学,一副自暴自弃的样子。 而我家的隔壁住着一个和我截然不同的人。一个书生,一个很漂亮的书生。他长相当真秀气漂亮,据说他长得很像日本漫画里的美少年,尖削的下巴,冷淡的眉目,一张脸堪比大功率发电机,上到院子里只会搬板凳出去晒太阳的孤寡老太,下到楼上不懂世事咬着棒棒糖流口水的年幼萝莉,都觉得他好看。他就是大众情人。 那是凌越,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是本院考上一中的第一人。他在长辈中素来以头脑聪明、得体有礼出名,而在同龄女孩子中则以相貌酷似某某英俊明星享誉于世。 我却只觉得,也许我们院子真是风水不好,于是这么多年才出产了一个上了一中的人。当然他家里不是这么想,他们觉得凌越太他妈出息了,简直都可以当选国家元首了那么把牛都逼死了的牛逼。 你说这么厉害的人太阳系行星怎么还不以他为中心进行公转? 偏偏那天录取通知书寄到的时候他不在家,邮递员倒很精明,懒得再跑一趟,就按了我家的门铃。是啊,我考上的高中简直报道就可以去,哪有什么录取通知书。所以现在我是待业青年,无所事事。 我帮他签了字,签下“凌越”两个字的时候我有些别扭。 其实我的字和他的字一点都不像。我写字才像一个男孩子,不会连笔,规规矩矩都看起来有些凌乱,而他的一笔一划犹有风致,不愧是跟着本县县太爷——好吧,县长大人学过几年书法的人,他的草书看起来都工整平实。 他爸妈回到家,很惊讶地说别人的通知书都到了,怎么我们家小越的还没到。当时我真的很想就此不把通知书给他。结果他特别淡定地跟他爸妈说,没事的,反正一中那边就算没通知书老师也认识他。马勒戈壁的啊,成绩好就那么了不起么? 等晚上他下去倒垃圾的时候我也下去了,把通知书递给他。 给他的一瞬间,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悄然滑过我的心底。那是一种怅然若失,无数次,和他相遇的无数次都在咬噬我的怅然若失。就连他和我的区别,哪里仅仅是一封录取通知书呢,还有很多很多,全部归于这个世界的三六九等人设,全部都在我们之间划下一道银河。也许牛郎织女什么的还能一期一会,我跟他的银河却是一辈子都不能跨越的了。 他还是伸手接过来,手指擦过我的指尖,他的手指一向很凉,偏偏是我的手在发烫。他细致地看了我一会说:“就知道是你拿了。” “为什么?” 凌越半低着头说,语调波澜不惊:“因为你今天在家。通知书一般不可能会寄丢,超时这么久,一定已经收到了。如果没人收下,邮递员应该会打我爸妈的手机,我留了电话。可是没有,我想应该是你签收了。” 逻辑真好。这小子的确是凭非凡的头脑才可以考这么好的。而且他一样一样对我分析出来,这人话真多,他对别人可不是这么多话的。 我笑了笑:“那么,恭喜你。” “有什么好恭喜的?”凌越仍旧没有抬头,语气里有些愤怒,“就是有高中可以念而已……每天三点一线,没什么不同。” “拜托,大爷,你还想怎么样?”我自哂,“难道和我们这种人一样,每天吃吃喝喝嫖嫖赌赌勒索小学生打架闹事很有趣么?知足吧你。好日子过惯了,怎么着,您青春期了叛逆了啊?还要有多不同啊。” 凌越把垃圾丢进垃圾桶,接过我手里的通知书,也一并扔了进去,我忍不住叫了一声:“喂,你干什么!” 他冷淡地说:“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到教室就开始读书,实验班的学生连厕所都不去,也不喜欢和同学交谈,习题可以堆得比人还高,考上清华北大就觉得自己出人头地了,怎么不觉得自己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呢?” 我又好气又好笑:“你还会开玩笑?我以为你的脑瓜子只会读书。”懒得理这人,我把垃圾桶倾了一个角度,他很诧异:“你要干吗?”他的通知书就在最上面,我用两个手指头捡出来,还好上面只沾到了一条丝瓜皮,我将它拈下来扔掉,再用手指擦掉了通知书上的痕迹,“喏,给你,你别跟自己较真啊。少不懂事了。” 凌越皱着眉不肯接:“很脏,你干嘛这样?” 忘了,这个王八犊子有洁癖。真是惯坏了的毛病,一看从小就穿金戴银生活得不同凡俗,快不食人间烟火了,才有这种矫情无比的癖好。 “凌叔叔陆阿姨不会觉得脏。他们就期待看着这张大红纸高兴高兴、炫耀炫耀了。你别自己清高,就不管你爸妈怎么想的。” 凌越沉默一下,接过录取通知书,谨慎得只用两个指头拿再离自己两拳的地方,我看得好笑,他却问我:“那你……那你呢……要去哪里?” 我知道他问得很感慨,我也有点尴尬地笑:“得了吧,凌大人,我们这种人还能去哪里,职高混日子吧。” 凌越勾着半边嘴角,自以为很讽刺其实跟偏瘫似的笑了起来:“什么叫‘你们这种人’?我在想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这么阴阳怪气地和我说话。” 我偏了偏头:“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装作不懂这个道理,还要我自己亲口说出这些客观事实来。 “那我们是什么?” 我有点慌,那边正好有个人影,估计是晚上出来散步消食的街坊邻居:“我不跟你说了。你看有人来,小心别人看见我跟你说话了,多不好。” 我也不等他说什么,就匆匆忙忙地跑掉,而凌越也没有伸手来拉住我。 是啊,是啊。因为他没有来拉住你,所以苏文微,你跑得如何跌跌撞撞,脚底流脓,也不能够停下来,不能够回过头去。 我不能。 正文 第二章 你问我和凌越一直是这样的吗? 不是,不是的。 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和凌越真的不是这样的。 却久远到我都快记不清了。要去记忆里摸索,深入最久远的记忆,我还会开心的时候,他也会开心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还是老苏家的女儿,而他是老凌家的儿子。两家是邻居,感情很好,就开玩笑般地定了儿女的娃娃亲。因为父母关系好,所以全院的人也就不顾忌,又是两个小孩子,就对我们开起了玩笑,总是说我和凌越是小夫妻。那时候我们又常在一块玩,过家家的时候还不知死活扮夫妻。 凌越父亲在县政府上班,与县长关系很好。我很喜欢那个胖嘟嘟的县太爷,眼睛被脸上的肥肉挤压成一条弧线,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他妈妈是小学语文老师,十分擅长教书育人,唠叨起来也是一套一套的像在讲课。他的家世在那个小县城也算是良好清白。 凌叔叔和陆阿姨的感情很好,是真的好。他们会一起说说笑笑,白天的时候各上各班,中午有时候陆阿姨还会叫了外卖特意跑去跟凌叔叔一起吃饭,晚上的时候他们说凌越的未来,说自己家的琐事,点点滴滴,听起来都很温暖。世俗而又不刻意的温暖是属于那对夫妻的,他们感情真好啊,不像我爸妈。 说来讽刺,但我爸妈也是院子里的模范夫妻——那是表面的。我很害怕晚上,一到晚上我妈妈就开始吃药,什么药都吃,我爸拦不住她。他们不吵,但是经常对视,眼神里我爸爸是带着抑郁的隐忍,我妈妈却是赤裸裸的憎恨,他们两个,那种两个人互相折磨的仇视,真的很可怕。他们也从来都不管我。 我那时候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真的不知道。我还太小了,所以后来发生的很多事情,我都没有能力去阻止。我一方面自责,一方面却无能为力,时光倒流我也无能为力,我不断去回想,去否定,却没有能力否定。 他们在人前感情真好,每次我都以为那是真的了。我妈妈是话剧团的秘书,我爸爸是初中老师,有时候我都想他们在人前和蔼可亲的样子,和背地里的真相,真是应证实了“衣冠禽兽”这个说法啊。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我怎么能这么想他们呢?可是一到晚上他们可以整晚什么都不做,就用彼此仇恨的眼神对视着。很可怕。我很害怕。可是我不能揭穿他们,我必须生活在虚假的世界里。 它已经破灭了,可在别人眼中它美好而完整。那就是泡沫。所以我懂事得很早。不懂事还能怎么样呢?既然家人不能依靠,没有人给我依赖,那就只有自己强悍。 那时候凌越成绩很好,我却是一个笨蛋。作业我也不做,每天晚上爸妈是那样的,我都不知道到底是白日里的他们被魔鬼附体了,还是夜晚的他们被魔鬼附体。那样的气氛下当然读不进书。但是凌越却一直是三好学生,陆阿姨对他要求又高,他也一向是一个很自律的人,所以他渐渐不和我们一起玩了。 事情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却有了点变化。 凌越受不了天天补习的生活,开始在晚上出逃。他说去上课,却一个人游荡在外面,像是一个孤魂野鬼。 我也需要每晚每晚逃出那个家。我害怕。 很自然地我们在外面碰到了。一开始我们不对彼此说话,在同一个小公园,同一条马路走来走去。 我记忆中那两个小孩子都很孤独,他们想要跟对方说说话,想要这个世界上有人跟自己说说话。可是他们又很骄傲,不肯先服软,先开口。 后来是他先问了我一句:“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冷淡地回答:“我不告诉你。你不是也没有回家?” 从那天开始我们每天晚上都在外面,有时候可以什么话都不说,有时候可以叽叽喳喳的说很多。他没看过葫芦兄弟,我告诉他。我可以告诉他的还有还珠格格,美少女战士,变形金刚,阿拉蕾,阿童木。有时候我们跑到别人家窗户下面,猫着身子看电视。我还带着他偷东西,我教他怎么在超市里面拿糖果,然后一起逃跑。 我们的娱乐并不是一般小孩子的玩耍。我教他偷窃,教他赖账,我们臭名昭著。但是他也从来没有做过这些那些出格的事情,除了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内心也很反叛,可是他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我嘲笑他是懦夫,他会冲上来跟我打架。他也有很多想要打人的时候,他妈妈的说教,长辈压在他身上让他透不过气的希望,他不过是一个念小学的男孩子,所以他受不了,他有要打架冲动的时候,也只能咬咬牙松开拳头。 我们一共打过八次架,都是我赢。我打架是很厉害的,不是一般女孩子抓挠、踢打、咬人,我知道怎么运用拳头和脚给对方伤害。我一直认为自己天赋异禀,后来果然被验证了。我是那么有做混混的才能,呵。 我语焉不详地告诉凌越,我很害怕那个家。他没说什么,就是一直沉默地听我说,然后看我哭。我在想我是不是把他吓到了。倾诉完以后我好受多了,又高高兴兴拉着他去吃爆米花,但我们是没有钱付账的,所以就拿过爆米花就跑。我们可以跑很远很远,知道怎么兵分两路却最终会和。最后停下来,总是我发现我的那份爆米花袋子早就破了,爆米花都漏光了。而他就笑着把他的爆米花拿过来跟我分享。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那就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吧。 少年时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光和影呢?每当我从回忆里抽身,回过头去看时光如烟,却只能看到凌越的身影。他就像日本漫画里那种单薄的美少年,映在早春温暖和煦的光里,光亮明快到让人身在其中都感到烦闷了,但却可以无时无刻不触到温暖,那温暖一直在,层叠而来,却像是一触即碎。 然后什么都消失,归于沉寂和冷漠,以及深深刻刻的寒冷。 而这才是真是的属于苏文微的人生。 正文 第三章 他们都不要那张假脸了。是啊,维持一张假面多么辛苦呢?那也是需要心力的。两个人都想要维持原本生活的面貌,有心有力,才可以继续让表面和平。当两个人都没有心了,已经撑不下去了,日复一日的痛苦终于把所有转机和可能都抹杀,他们也就这么放弃了原本的装模作样,而露出底下最真实的一角。 真像一场噩梦啊。 其实,以前那些时候,我总是反复做噩梦。并不是每天都会做恶梦,但一周总有那么两三日,我会梦到他们两个不再维持白日的和平,也不是夜晚降临时简单的冷漠憎恨的互相对视,在梦中,他们爆发出一场场争吵打闹,而如今越演越烈,不仅成为了现实,还来得如此汹涌和可怕,让我不寒而栗,睁眼看着噩梦降临。 这不是噩梦啊,这就是现实。这时看起来的画面比噩梦更加真实,是身临其境,也比噩梦更加恐怖。有个声音在对我说:“来了,来了。” 终于来了。 我害怕,我害怕这样的他们,但他们却愈演愈烈。 他们陷入到互相咒骂和厮打里,我明白,这才是他们本来的样子。他们这么多年,已经累了。现在这一场厮打,彷佛把他们所有潜藏的精力都勾引了出来。他们胜似当年,年轻气盛,手脚灵活,放开来打得昏天黑地,打得无穷无尽。 我本以为他们可以打到天荒地老。 头顶的吊灯碎了,碎片飞溅开来,那不是一盏灯的碎片,那是两张面具的碎片,那是一个世界的碎片。碎片不断砸在我的身上,我用手护住头脸,好疼。身上频添伤口,到处都是血迹。我身上也没有幸免,我真的很害怕,却保护不了我自己,也保护不了我的爸爸妈妈,更保护不了原本我的家。无能为力,无能为力。 厚实皮质加玻璃的茶几,爸爸拉着妈妈的头撞掉了它的一个角,分明的伤口里是玻璃渣和血肉模糊。而重重的木头椅子,被妈妈反手就拿来砸在爸爸腰上,椅子立即就散了架,连个全尸都没有。扫把和锅铲子的互相搏斗,扫把被拦腰打断,顺便砸中了我妈妈持扫把的手,一道血痕,我妈妈毫不犹豫抓起一只瓷花瓶扣在我爸爸肩头,肩头和瓷花瓶一起碎开来,在伤口上面还覆盖着瓷花瓶的碎片。我妈妈一只手用力抓在我爸爸的伤口上,他脸都痛得变形,另一只手却毫不犹豫地连续抬起、落下,一个个耳光打在我妈妈脸上,声音和动作都很是干脆。他们互相缠斗,死咬嘴唇不发出一点声音,都想要最大程度伤害对方。 不知道是谁在打斗中抓破了一个羽绒枕头,漫天飘着鹅毛,纷纷扬扬,像在下雪,埋住了许多家具的尸骨未寒。 这是一个战场。 可是战争还是要终止了,打斗慢慢进入了尾声,而所有的战争都是以牺牲为代价的。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惨了一些。 我知道这是真实,那些伤及肉体的痛感都在说这是真实的,不是一场噩梦而已。身体的痛苦怎么比不上柔软蜷缩的心,从前它一直在谎言和假象里面包裹着自己,承受外界的鞭挞,现在忽然张开了,反过来想要吞噬一切。 我感到他们好恨。他们两个是要把生活里强忍下来的所有痛都加倍叠加在对方的身上,那样彼此就都会更痛,抵死方休。得不到才会恨,而得不到却偏偏要委曲求全,那份隐忍的恨意一旦伸出了触角,便对真实世界里的伤害感知得分外真切,他们死在自己的敏感里,还抵死磨合,两个人却没有任何可以继续生活的感情,互相勉强之下的痛恨,他们两个人爆发起来便不能休止,非死即伤的结局。 凌越那天等了我很久,等到他被蚊子咬得满身都是包。他一向是一个守承诺的人,而且我也守承诺。所以他不认为我会爽约,也就坚持等到我来。 可他等啊等,我还是没有来。凌越是后来觉得不对劲了,从约好的地点跑回家,心里还是觉得慌,所以他跑了上来。他敲我们家的门,没有人开门。 我们家的动静很大,早就盖过了他敲门的声音。已经不是简单的争吵了,明明发展成了夫妻互殴。 其实左邻右舍早就纷纷探头,人是如此天性八卦的动物。那是他们本有的兽性。可是没有人来管我们,没有人来敲门,没有人报警,没有人砸门。 所以——谁能否认这些人,他们一个个的,谁都是无辜的,谁都没有在我变成孤儿的道路上推波助澜呢? 最后是我匍匐着爬过去把门打开,我的手都是抖的,因为害怕,我的脚被不知道什么砸中了两次,已经痛到我很难站起来,可是我好怕。 打开那扇门是另外一个世界。我们里面演悲剧演得轰轰烈烈,外面的观众过自己的生活怡然自得。 众人再一哄而散,也还记得留丝门缝来偷窥一切。 一室血腥味泛滥。 打开门来便是这样人间地狱一般的场景,满是狼藉,能砸的都砸光了,到处是这个家庭的碎片,还有这个家庭的尸体,重重摔落在地上,摔落在各人旁观的眼底。而我身在其中,无处可逃,是这个犯罪现场的目击证人,和我自以为的受害者。 我想那时我的表情是否仓惶落魄,明知道躲不过,还要打开门去迎接外面那个世界,新的审判,新的结局,新的开始,新的割裂。 身上终于有了一点暖意。那很暖,我还以为那是一场好梦,可是这明明是梦醒的画面啊。我冷,却有他给我一点温暖,让我这么不想离开。 是凌越,他想也没想,没顾忌任何眼光,他眼睛已经急得血红,把我箍在怀里,我以为我的骨头都被他揉碎了。他那时候好用力,箍得我浑身都痛,他在发抖,被眼前的场景吓到了,可是只有他还记得我也在害怕。 我真的觉得,好安全,好温暖,我好不想离开。 那是最温柔的束缚。 正文 第四章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我妈妈这么多年几乎刻骨的恨意。那一切一切的初衷都是假爱之名,事后却都是蚀骨的恨,水滴石穿,一滩一滩,融入血液,深入骨髓。如果可以,一开始就不应该相遇。冤孽重生,纠缠萦绕而不能解。 这就是一场冤孽。 无从何起,无法善终。 他们两个从我不知道的故事里争吵到一盘狼藉的现实生活,又从乱七八糟的现实生活吵回一望无际的悲伤往事。 和睦的假象就像是裂开的镜子,一层一层,一块一块,掉落下来,纷纷扬扬,散落成灰烬。碎裂的东西却是再不能拼凑回原样了。 “今天中午我们吃什么,嗯,孝恒?” “是,今天晚上回去,我得督促我们家文微写作业了。” “今天学校事情多吗?” “文微考不上的话,可怎么办呢?这孩子让我操碎了心。” “回去把被子晒一晒,我们一起把屋子收拾一下。” 那些粉饰太平的话语都不再了。此刻针锋相对,用不上那些虚假温情。家常的对话也如此冷淡,不过是因为那底下潜藏的本来都是些恶毒的字句。怎么挽救呢?他们两个原本就是相恨的,明明都是爱而不得的两个人,偏偏彼此强扭在一起,终于落到个咬牙相向的地步,互相残杀,同根相煎。 我爸爸压低了嗓音,就像野兽一样咆哮,好似浑身的毛都开始倒立,那只是野兽在自卫:“黄霞,我警告你不要太过分。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他真是生气啊,为了自己隐秘却众人皆知的心事被揭开来,结疤的伤口重见天日,他浑身发抖。 我妈妈当即冲着他的脸就挥了一下手,动作狠准,指甲划过面孔,在爸爸脸上抓出五道血痕,他惨败的面孔和鲜艳的伤痕交相辉映起来,映照这一室的狼藉:“苏孝恒,我告诉你,给脸不要脸的人是你!” 我妈妈见到他脸上的血痕,倒似乎是笑了一笑,双手捂住面孔,她自己的手却在自己心上抓出更多的血痕,鲜血淋漓,惨痛无双,她哭了,“你以为你和我结婚,就你很委屈吗?那你……你问过我吗——问过我吗?!”她哭了,她真真切切地哭了,悲惨又凄婉,“那你问问我呀!这么多年,你对我有过感情,有过付出吗?没有,你从来都没有。这句话真是太适合你了,你才不要给脸不要脸!” “那你当初就不要答应我结婚的事情!” “是啊,是啊,是我自己活该。我活该!是我自己答应。可是我怎么不答应你呀?你告诉我呀。我那时候已经怀孕了!你要你女儿成为黑户吗?结婚以后,我怎么对你的,苏孝恒,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看看你啊,你对我又做了什么?你到底还是不是人?我生下你女儿的时候,我难产的时候,你是不是告诉我你一世都会照顾我?你对我保证了什么?你可真会照顾我!”她仰面向着天像是抽噎了一声,声音到一半就卡住了,笑了起来,笑得如一个疯子,“是啊我好恨你!我真恨你!你喜欢黄雯吗?对,她对你弃如敝履,你不肯看我一眼,那总要有一个人置你于不顾境地!” “够了!你不要总是一再对我提起黄雯!我听够了。” 妈妈说了那么多的话,他却只听得我小姨的名字,真是好笑。 “黄雯、黄雯、黄雯!我一辈子就听见了她!”哭哭笑笑不能自已的那个女人眼前划过一幕幕往事,文艺团跳舞选举,自己为了帮妹妹拿衣服扭伤脚而落选,外国评委的英文翻译扶了她一把,她对丰神清朗的翻译,一见倾心。但翻译的眼神一直流落在上面跳舞的,穿着她拿来的衣服的妹妹身上,那眼神是倾慕是热望,而她的眼神也是如此,看向了看着别人的他。那时的一招错,从此以后的招招错。 “你不要再提起她!” “我偏要提!偏要提!她和那姓顾的情情爱爱、卿卿我我,你还要去一旁当你的翻译!你一辈子就这点出息,苏孝恒,你得不到她!” 是他,没有他带着那官员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不会沉溺下去。后来她的每一支舞都是为别人而跳,她是那时最出名的舞蹈演员。所有的戏子都有一个捧她的人,有权有势,能给她要的一切名利场中物。那个人自然不是区区翻译,是另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 因为和别人恋爱失败,貌美如花的少女哭泣痛苦,声名狼藉,再不可能做一个良家子。他在那时对她伸出了自己的手,青眼有加,微笑垂目,希望她能嫁给自己,似是而非的乘虚而入,却不是她所要。她那么骄傲,怎么容许自己被垂怜,那也是他深爱的骄傲的人啊。她最终嫁了外国人,从此远走他乡。 翻译日日借酒浇愁,激怒的时候,翻译之时便突然用流利英文谩骂起国外主顾来,从此丢失工作。翻译潦倒落魄,却是她一心照顾,是她满心欢喜,对着他憔悴的脸以为自己能够扭转结局。他的眼里有了她,不,是有了一个那个人的姐姐。奉子成婚这样荒唐,可怜可悲也都是自己答应下来,一脚踏入牢笼围城,永世不得翻身。 “对,你得不到她!你就是得不到她!”她一遍遍地重复,只觉得自己抓住了伤人利器,却发现那利器的另一头卡在自己胸腔里。 “黄霞,你给我闭嘴!”他的巴掌到底还是落下了,重重一巴,打得我妈妈头偏开,痛得眼发慌,一时闭住,半会都不能回转。 过了片刻,她眼睛张开来,嘴角噙着一丝冷笑,一巴掌就打回我爸爸脸上。这几年她做家务,担着整桶水擦地,力气大了不少,此刻十分凶狠,也把我爸爸的脸打得偏到了一边,我爸爸白净的脸上立时浮现掌印,红肿青涨。 “苏孝恒!你、没、有、资、格、打、我!” 战争就此点燃。 正文 第六章 意识慢慢聚拢。 凌越的嘴巴一开一合。他在问我话,他问了一遍又一遍,我过了很久才看懂他的口型:“你伤在哪?你伤在哪?你伤在哪?” 凌越是真的急了,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我茫茫然数着他眼睛里那层浓色眼白上面的血丝,一道一道的,一、二、三、四、五……比我的伤口少些,可是他这么一个从小一帆风顺的人,这么得意一个人,哪里焦虑出来的这些血丝呢? 我不知道我自己浑身都是血、嘴巴大张着、瞳仁涣散的样子有多可怕。他急得眼睛发红,一个要上初中的男孩子了,还一副要哭的样子。 过了好久,我才恢复了意识,慢慢环顾四周,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我才慢慢能够说话,我努力地说完整一句话:“凌越……找救护车啊!” 他大叫起来:“找救护车,有人受伤了!” 但是没有人找救护车,竟然会没有一个人去打120。110和120的区别就是一个数字,可是他们本能地打了110。兽性?人就跟禽兽是一样的呀。就在那天,还有人打了晚报的电话。本城的晚报社对所有社会新闻线索提供者都有50块钱的奖励,不过是50块钱,就让我在离开家的时候被无数重闪光灯包裹。 后来我看过那版社会学新闻,登了本城报纸的半个版面。我买了一份报纸,将它剪了下来,放在一个本子里。我却不知道能在那样一则被鲜血浸泡过的新闻旁边写上什么,那还是与我有关的血液,里面也有我自己的痛和血。所以我很久以后都空着那本本子,整册也就只有那么一帧剪报和另一张相片而已,看起来像是无甚惊奇的社会新闻。 我离开家的时候,社会版的记者和摄影师都已经感到了,闪光灯对着我聚焦。一个女警看我颤抖得厉害,到底不忍,好心给我包了一层毯子。我被厚重的深蓝色毛呢毯子包裹着,都忘记了掩盖自己的脸,灵魂飘在半空,我明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不能够开口说出来——不能够说给我自己听,我像是傻了,可是我看得比谁都清楚。后来发出来的相片上,那时还没有什么人有意识记得要遮住未成年人的脸,所以登在报纸上,是一张清晰的我的脸孔。上面的我表情木然,看起来生无可恋,是以却没有半丝悲伤。 我那时候只是在想,如果让我知道通知报社的人是谁,我一定,杀了他!我没有被这个想法吓到,反而心情平静地接受了它。原来我身体里也是有杀人的因子的。我是杀人犯的女儿,龙生龙凤生凤,这是必然的。 所有的罪业都需要一个人来继承。 我爸爸,我爸爸,他本来还是活的。我看到他痛得抽搐的手指,可是却没有一点力气去拉拉他。随即我就明白这个想法的可笑之处,这个家已经像是废墟了,我爸爸却能准确地找到自己的钱包在哪里,他拿出了自己心心念念的相片,带血的手一只攥着自己的心脏,攥得很紧,一只手却把照片捏得更紧,照片在手里皱了起来,美丽的女人脸上沾染了血迹,可是依然笑颜如花。是,我爸爸死的时候还是想着她,即使她从来没有回过头,对他青眼以加。我爸爸根本就不想要我这个女儿去拉拉他的手啊。 我爸爸还活着,挣扎着,渐渐变成了残喘。可是没有救护车来。警车到的时候他还是活的。我跑过去,拉着警察的衣服,求他们:“叫救护车……”警察就立即帮我打了电话,可是过了一会,我爸爸迅速经历了潮状呼吸,胸腔剧烈得起伏了一会,幅度大得吓人,然后他死了,他不动了,他躺在那里,都是血啊,他不动了,眼睛温柔地合上,我想那一刻他一定是想到了我的小姨,他一生都爱着我的小姨,到死他也没有改变自己对爱的信仰,他爱着同一个人,他死了,就那么死了。 照片作为现场证物,后来与警局交割了,我领了回来,贴在那本本子上,就在那张社会新闻的旁边。我死死记住了那张美丽的女人面孔,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家庭悲剧的元凶,可是我不恨她,茫茫然的,我依然不恨。 我愣愣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哭。 太沉重的悲伤铺天盖地地过来,人就不知道眼泪能有什么用。于是从那天起我的泪腺好像坏死,我也再也没有遇见过比我成为孤儿更加悲伤的事情了,我不知道怎么再运作泪腺的功能。我也不知道,我成为孤儿是谁之过?我妈妈吗?我妈妈是凶手,可是她是我妈妈,她爱而不得,一世没有丈夫垂怜。我爸爸吗?我爸爸是因为他不爱我妈妈,却与她结婚生子,铸成自己的悲剧,他也是可怜人。谁不可怜呢? 我在警局慢慢地平静情绪,有女警官给我送来牛奶,看我冷静一点之后,我便去录口供。满身是血地坐在那里,一个女警官和一个男警官来盘讯,那架势倒很像是审问。他们见到我满身是血,也似乎有点厌恶。 小镇素来平静,惨案并不多发,我这么一副样子已经足够吓人。女警官有些不忍,给了我两张纸巾,我默然擦了擦脸上的血,忍着自己身上的痛,尽量做深呼吸平静自己,去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 我不能为我妈妈辩解什么,只能平静地叙述了现场过程,也许这该被称之为“案发过程”。他们问我及事情的起因,我父母是否感情不睦、有什么意外发生,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有三缄其口,见我沉默,他们并没有忍心继续为难一个小孩子。 那个问我话的女警官走来告诉我,他们通知了一个我的远房姑姑,叫她过来接我走,又有些同情地看着我。可是我知道,她再怎么同情,也就是回家和丈夫孩子感叹几声今日的惨况,随即便该怎么享受天伦之乐怎么享受。 正文 第七章 我被远房姑姑接走,离开警局的一瞬间,外面明晃晃的天和警局里黑沉沉的气氛对比强烈,让我很不能适应,抬手挡了挡阳光,从指缝间我看见那个邻家少年初长成,站在一片阳光里,穿着的衣服已经换过了,上面没有被我的血污染过的痕迹,他看起来可真是前途无量啊,好得就如那阳光一样,明明晃晃,晃了人的眼。 太阳这么好,他也好得很。 与我不同。 凌越已经被陆阿姨紧紧抱在怀里。对,他还有妈妈。她哪里会嫌弃自家宝贝儿子身上的我爸爸和我的血呢,但她却很嫌弃一身血污的我。我连衣服都没有换。她无比戒备地看着我,与以前偶尔慈爱的眼神再也不同了,就如同母兽要保护自己的幼崽,她死死地护着凌越。 远房姑姑叫苏孝琳,声音低而轻柔,低声问我话的时候,因为语气,像是她什么话出口前都想过一遍了一样:“你认识那对母子?” 我摇了摇头:“无关的人。” 她摸了摸我的头发,是我的姑姑,倒是不怕我:“那我们快回家洗洗吧。无关的人,就不要去理会他们了。” 是啊,无关的人。 我的姑姑和我都表现出了超出常人的冷静。 我后来想了想,这位孝琳姑姑一定也经历过和别人不一样的事情。 在我成为孤儿之后,我妈妈家人单力薄,何况是本就是没有亲戚愿意和我妈妈联系的;而我爸爸那边,苏家号称人丁兴旺,听到发生这样的事情,警察再语焉不详,也明白出了严重的事情。他们也害怕牵扯进莫名纠纷里,就匆匆拒绝了来接我。其实我也不会要他们收养我的,他们不愿意,我就愿意了吗?这种被众人遗弃的感觉,滋味斐然。因为人丁兴旺,警察打电话打得心烦意乱,最后才打到苏孝琳姑姑那里,警察也已经失了耐心,干脆了当地告诉了她个大概所发生的事情,她竟然没有拒绝,就匆匆过来接我了。 她见到我的时候,便没有给警察什么好脸色:“她受伤了,你们人民警察一点都看不出来,就这么问一个小孩子话?”问得一众尴尬。 我拉拉她的袖子,她问我:“你需不需要看医生?” “我没什么事。” “那你跟我回家,我们回家再好好整理一下。” 反正也已经游过街了,我并不介意就这样回家,显然她也不介意带着这样一个女孩子走来走去的。 我就以这样狼狈的样子,看见了凌越。 凌越那时倒很冷静,他只是悲悯地看着我,却没有试图挣脱他妈妈的怀抱。我不知道他用什么理由说服陆阿姨带他来这里,但我知道这不是他该来的地方,陆阿姨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我只能轻轻掠他一眼,那一眼,我就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光明正大看他的资格了。天堑银河,咫尺天涯,一眼万里,这就是我和他的结局。 我知道的啊。我真的知道,我明白我家里真实的情况,我爸爸妈妈互相憎恨,我没有任何前途,不会念书,不能保卫自己的家庭,没有一分和睦是真实,而他与我截然不同。所以,我和他之间,也就这样了。 “小凌小苏小夫妻……” “哟,两个小夫妻感情这么好的。办家家酒哦,生火做饭啦?这个是宝宝是不是啊?真是好玩得来。” “从小感情就好,长大了就更好啦。” “真好,你们两家这么好,将来真的一块做亲好了。” “小时候吵,大时候好,吵吵闹闹亲亲热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看你们邻里之间,看着多顺眼。” …… 那时候好多人这么说我们。 现在我妈妈,杀了我爸爸。 “那是杀人犯的女儿。” “她妈妈都把她爸爸杀掉了,你要跟她远一点……” “你不要跟她玩,她家里出了那样的事情……” “你看看她现在的样子哦,可怜得很,没有爹没有娘的。不过也真是没办法的,谁知道她家里会出这样的事情?” “不要去看人家,人家会看到你注意她的……你看她看过来了。不要说了哦,我们回家去吧,以后少上那边走动。” …… 避之不及。大约我是毒蛇猛兽。 我知道,我妈妈杀了我爸爸。这件事不是能够被别人理解的,甚至是我自己,我也不能理解。我害怕这件事本身,但它已经是我的家事了,我最后一件家事,我没有家了。 苏孝琳姑姑很喜欢听传言,她听了传言以后总结一番告诉我,那些传言里我妈妈是个翻脸无情的女人,毒如蛇蝎,杀人如麻。只因为她同样被带走的时候,我妈妈很冷静,甚至还记得理了理头发,虽然把手上的血迹抹上了发鬓,头发变得端正了,她看起来一丝不苟地跟警察走了出去,神色凛然不可侵犯。她在进入警车前伸出手,任由对方替自己戴上了手铐。她甚至没有回头看这个她爱了半生的男人,死掉的人。那死人匍匐在那里,手里拿着她妹妹的照片,也像是她的照片,人已经僵硬冰冷了下来。也就是她斩死他的时候,同样是斩断了自己的情丝,所有的念想,既然都是个幻觉,那么就此终结也没什么不好。 苏孝琳姑姑甚至就用了“那死人”这样的字眼,她的声音温柔深沉,用字又很冷漠,始终抽离,听起来便像是讲一个故事。 离开的时候,我妈妈也一眼都没有看我。 我想我有一点了解她了。 从此她是自由的,她没有爱恨的牵绊,也没有子女的牵挂了。 一了百了。 我甚至是希望她被判无期徒刑,那样至少我在世界上不是孤独的。他们觉得我太小,口供也没问出什么东西。我不敢说,其实我都知道,只是我不想说,我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帮到我妈妈。可是结果真残忍,我妈妈是死刑。 这个世界没有留给我任何一个人。 我真的是孤儿了。 正文 第八章 苏孝琳姑姑问了我,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生活? “我不喜欢小孩子,不过如果是你,好像也还好。如果你照顾不了你自己,你可以来和我过,虽然我也不确定怎么能照顾你。”她说得直白,语调不温不火,我却觉得这么相处起来很舒服。她不会和人相处,我也不会,所以我们都放弃那一套,反而自在轻松。 我答应过继到她的名下。她没有任何子女,“我离过两次婚,哦,碰巧是和同一个男人,所以想了想,有点不甘心,就问他拿了不少赡养费。”她如今一个人写点专栏养活——“当然主要还是靠赡养费。所以日子并不是很紧巴巴的,至少我自己过的时候是。”她说的真话都像是一个冷笑话,但是说者听者都无笑意。 她的生活简单得一眼就可以看到底,往事却幽幽无边际。 很显然她没有沉溺于过去。 苏孝琳姑姑陪我去清点了一下财产,找了一个收废品的电话,来把家里那些垃圾全部一清而空,完好的家具就剩下抽水马桶了,她找了几个人来修水池和灶台,也就凑合着能用。然后她出钱替我置办了不少新家具,都是必需品,也不多。 我细细地把那笔钱记在了账上,想着将来还给她,她也没有多说。 苏家在大院子里的房子依然可以属于我,我不想和任何人住,就决定住在那里。苏孝琳姑姑从保险箱里找到三张银行卡,里面还有一部分我爸妈的存款,数目不大,省点用,不念大学的话,够我到成年。 我妈妈死刑那天,苏孝琳姑姑不让我去看,我就没去。最后她带回来、送到我手里的,是一个小坛子。我坚持不把她和爸爸放在一起,从他们留下的存款里买了最便宜的两块墓地,分别在不同的墓园,两个山头,永不相见。 我想我懂了他们的愿望,我自然是应该成全的。可是我也为了我妈妈,没有把黄雯小姨那张照片烧去给我爸爸。 我自己留下了那张照片。 说到留下,这个世界没有把任何人留给我。除了我自己。 苏孝琳姑姑对我说:“怎么活都是活,你一个人活也是活,你爸爸妈妈跟你活也是活,所以,你就这么活下去吧。活得好一点,坏一点,没有很大区别,人只要是活着的就行了。要是去死也可以,不过活并没有那么艰难,我觉得还是活好些,你觉得呢?” 我用左手握住我的右手,我反复叮嘱自己,苏文微,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苏文微,一定要活下去。 苏孝琳姑姑说:“如果你想我过来看看你,可以给我打电话。不过,我想你并不希望吧。”她好像很了解我一样笑了笑。 我很少看到她笑,笑起来有些像我爸爸,但却比他更冷淡一些。这是一个笑意里都含着冷淡的人啊。 我先祭拜了爸爸的坟,我给他买了一点熟食,大概有鸡翅和鸭爪。我想这些我爸爸其实是吃不到的,只能便宜野狗了。希望它们能够谢谢我爸爸。我实在没什么话要和这个死去的人说,于是只好拍了拍他的坟头:“再见。” 天下起微雨,我没有伞,就冒着雨走。然后我走了一整座山,去祭拜了妈妈的坟。我想了想,却也没有什么要对妈妈说的。我妈妈是一个个人喜好强烈的人,对人,对物都是。我放着她喜欢吃的豆沙粽子,我不会知道我爸爸喜欢什么,他是一个什么都藏在心底的人,但我妈妈却很外露又直接。我摸了摸我妈妈的照片:“妈……你长得像我吗?那我长得也像小姨吗?我不知道你走错了哪一步,可是,我希望你还活着。你要是还活着就好了。你是不是觉得活着很累?被判了死刑,你是开心呢,还是不开心呢?” 我对她说的话要比我爸爸多一些。 浑身湿透了。我下山的时候看见了凌越,他打着黑色的伞,穿着新初中的校服。是我爸爸教过的初中呢,很厉害。他穿那一身,很好看,白色的深V领上衣,旁边绣着两圈深蓝和姜黄色的条纹,深蓝色的长裤。 他静静地等着我。 我从他旁边擦肩而过,他侧了侧伞,像是要我接过它的意思。我微微摇了摇头,他便没有作任何动作。 他说:“……你要坚强点。”这话说得有些好笑了。我并没有什么不坚强的地方,这种时候了,人就是软弱,也得先强韧地活下去。没有家的人,和一只野狗、一只蝼蚁没什么不同,它们活得下去,我就活得下去。 我顿了顿,歪着头看了看他:“谢谢你了,我希望你好好念书,将来考得很好,比现在还要好很多。” “你回去读书吧,都开学了。” 我升读的是本地最烂的初中,他恐怕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我爸爸觉得很丢人,身为老师,却不会教女儿。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为我羞愧了,他没有为我操心过,却要为我觉得羞愧,也是对不住他。我的初中未来考上职高的升学率倒是一流。 我冲他随意地笑笑:“你照顾好你自己先吧。” 我明明只得一个人。 他还是把伞递了过来,我摇了摇头:“不必特意去买黑色的伞,陆阿姨会不高兴的。”他默然一会,说着:“我只用一次。” 我点了点头:“再见。” 雨把我的头发打湿,粘在脸上,雨水滑落,彷佛是眼泪。那只是错觉,我没有眼泪,我已经不相信它了。那天我妈妈一刀砍来,我爸爸的手顿时只有一点点皮连着,他的厉声惨叫伴奏着我妈妈的仰天大笑,血喷了我半身,我就开始无法相信眼泪了。 我仰起脸,接受着更多雨水的冲刷,微微笑起来。 凌越又叫住我:“苏文微!” 我停下了,但是没有转过去看他,也许是怕我自己会不舍得,我和他的关系里,从来就没有我回头的资格。我也叫他的名字:“凌越!” 也许从此再无机会彼此呼唤。 “……苏文微!” “凌越!” “苏文微!” “凌越!” “苏文微!” “……凌越!再见!” 我们那么认真用力地叫彼此的名字,叫得朗朗上口光明正大,也许此后都没有这样彼此呼唤的机会。南辕北辙。 永生永世都不能够了。 你那样执着地叫我是想要对我说什么呢?还有什么可说的。一切都变成了徒劳,是执念,终究会消散不见。所有人都要走的时候,宁可有一次,我足够残忍地能够先说再见。那么就这样吧,再见凌越。 现在已经是很多年后。 正文 第九章 考上市一中,凌越就要动身去城里念书了。 市一中的高考重点率就有百分之八十,凌越又是以同年所有中考生中头筹的好成绩晋级,分数在本县高得委实诡异了,甩开本县第二名整整六十分。一中早就过来这边,对他加以调查,发现他从小优异,本就以“天才”的名头出名,所以早早就受到了本校老师的重视。他自己说的,他这个人就是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也是不错。虽说有六个实验班,但每个班的班主任却不同,所以凌家的门槛快被踏破,都是老师想要教这个学生的。 我有些自嘲地想,也许这对凌叔叔和陆阿姨真是个不幸的消息——我也要去城里了。我交了好运,前面坐着凌越那所初中的同学,也许他本来也会是我爸爸的学生的,我抱着这样的念头努力发挥自己的视力,竟然抄了个不错的分数,查了查居然他妈能上城里的职高。我没有犹豫就填报了。 即使是职高,也有三六九等。城里的职高,比本县的职高好太多,那里的混混层次也比这里高很多,至少都是些城市户口的混混。何况最重要是那里学费减半。 初中三年,自然够我学会各种作弊的手段。何况,即使监考老师发现,也不敢把我怎么样,毕竟我臭名昭著,连对老师也敢动手。 三年时间,厮混于各色太保太妹,够我学会他们口中的脏话无数,还有各色下三滥的把戏。那些都是我赖以为生的。 苏孝琳姑姑对我的生活有一定了解,她说错了,我并不是不想见她,相反我时不时会去她家里看看她。她给我做的面条,味道很好,那是她少数会做的饮食,两个蛋卧下去,两条青菜漂浮在上面,已经是人间美味。那是家啊,我怎么会不想回去? 她只对我的头发偶尔评论:“我还是喜欢你上次那个粉红色,这个绿色不好看。”仍旧是没有笑意的不置可否,我却觉得温馨。 这三年,我对所谓学习付出的时间,还不够我打个牙祭的。我喜欢打工时候的生活,那时候我认真又上进,还有钱拿。同样有钱拿的是勒索别人,我打架很强,甚至不用跟太妹一起厮混,我和男孩子一起跑出去,哪里是跟小学生拿钱这种玩玩的小动作,不过也没什么光彩的,我们跟各种小商小贩收保护费,钱不少,但人一摊就不够多了。 我要这么活下去。 城里的职高便宜,主要是打工赚钱的机会多,很吸引我。那边的薪水也比这里好,我是一个很缺钱的人,不介意为了钱做很多事情。而且到了城里,我们县城所属的是一个二线城市,算得上繁华,人口众多。那里,便不是这个大家抬头低头都认识的小县城了,那里会有我向往已久的,尺度略宽的自由。 我要离开县城的消息自然传得飞快。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鬼神自己要走,大家怎么能不用艾叶洗澡驱邪、鸣锣放炮地来为我庆祝呢?这个小县城杀人犯的女儿居然还不用受制裁,真是无法无天,好在她终于要走了,阿弥陀佛哟,只怕这里永保太平,永远都没有人兴风作浪,天下归心,这是普天同庆的大好事。 陆阿姨很久不对我说话,突然敲了我家的门,真是看得起我,说凌越考得不错,街里街坊的,送我一点巧克力。那是外国带回来的巧克力。 “凌越的表姐很出息呢,在美国念常春藤的名校。她成绩好,是我们全家的榜样。当年差了几分就上了北大,后来委委屈屈的念了个学校。好在后来托福什么的考得好,这就去了美国。我们家凌越啊,跟他表姐的脾气有几分像的,都不爱服输。” 巧克力有名的是美国吗?我记得苏孝琳姑姑对我说比利时的巧克力才有名,“好吃不好吃我不知道,名声在外的总是不差。”是啊,我也名声在外了,臭名昭著呢。我没有犹豫地收下,很礼貌地说谢谢。 陆阿姨对着我有些畏惧,但更多是不屑地看着我一头酒红还挑染了湖绿的头发:“小苏啊,你要到哪里去哦?本县的高中也有蛮好的嘞。” 我平静地说:“我要去十五中。” 她彷佛被呛到了,剧烈咳嗽起来,我忙进屋倒了杯水过来:“陆阿姨,喝口水吧,顺顺气。”她忙不迭摇手:“不用不用。”是不是怕得病?其实我并没有滥交,当然那是因为我对男女之事实在没有兴趣。我只是染了头发,偶尔勒索同学,经常打人,但我没有病。我点点头,不打算为难凌越的妈妈,把水放到一边。 她问我:“那你是不是也要去市里啦?十五中……我听人讲讲哦,听起来是蛮好的——什么时候走?” “明天就走,我已经在那边找了一个工作,后天要上工了。”我垂下眼,“陆阿姨……”忽然好累,为什么不能把话说得明白一点呢?我试图抓住一些听起来温和的措辞,“你放心吧,我不会去找凌越的。我保证,我不论有什么事情也不会找他帮忙。同乡的去市里也多,我不会抓住他的。” 陆阿姨咳得更加凶:“小苏啊,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的咯?陆阿姨没有这个意思的,陆阿姨也盼你好的啊……你也是很可怜的人……” 我立即打断她:“陆阿姨,没关系的。”我低下头掩饰着嘲讽的嘴角:“谢谢你,真的,陆阿姨,没关系的。我自己,我是什么材料我自己知道,肯定不能和凌越比,他成绩好,能干,将来肯定有大出息,所以你放心吧。” 陆阿姨听得高兴了:“我们家小越是还争气,不叫我操心的。你这个孩子,”她说着把手搭过来,这下不怕得病了,按按我的肩,“你倒是叫人不省心的。你爸爸妈妈看到也要担心的咯。自己要好好过的。什么日子不是日子呢?” “是。”我低着眉。 正文 第十章 我去城里我之前翻遍了有求职信息的报纸。之前便在报纸上看到县城有家连锁火锅店招店员,包吃包住,能拿基本工资,他们也很缺点单的,若是升了点单的,还可以根据卖出去多少锅和原料来拿提成。福利也很不错,还有夏日补贴。这个条件很吸引人,没什么犹豫,于是我打了电话,说了自己打工的经历,他们愿意用我。 去陌生城市的路上,我在客车上睡着了,一路做着梦。我居然梦见我和爸爸妈妈拍全家福,摄影师说,看看你们,家人感情多好。然后他抬起头来,一张面孔从黑黑的大摄像机后面露出来,冲我们笑,原来他是凌越。 醒过来,我根本就是被吓醒的。怎么会有那么好的画面呢?那么好的画面我怎么还敢想呢?我想来想去怎么想它又怎么会成真呢? 我被自己的痴心妄想吓醒过来。 可是居然发现我的眼角干涩如昔。我想其实就算在梦里苏文微都明白,那么美好的画面,怎么可能是真的。那她又怎么会为了一个虚幻的假想而流泪呢?多么没有意义啊,那些没有办法实现的瑰丽画面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到那家叫西城的火锅店报到,那是一家很大的连锁火锅店,本城注资,听说已经开遍本省,还在向外市招资开设。火锅店一共有上下两层,一层十分小资情调,简欧装修,以米色为主要色调,我猜那是因为被油渍烟熏污染后,依然看不怎么出来变色的缘故。二层却中式装修得金碧辉煌,装修富丽堂皇,连菜单都是绢质的,还有许多装修不同风格的小包厢,大概有七间,二楼不总是有客人,一旦有客人便是一笔大收入。做了很久的老店员才有资格上二楼做事,而上二楼的第一课便是听见什么都不动声色、如若未闻。 一楼总是有关于二楼的传闻,说这小小一个二楼,警察也来了不少次。一楼的员工好奇二楼的生活,背后嚼舌根,店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店长是一个看起来很沉稳的中年大叔,戴着金边眼镜,身上有一些火锅店的味道,却绝没有我们这么重。我自认他对我还算满意,可能只是因为我话少罢了。他曾对我说过,一楼好奇二楼,也是人的本性,背后说什么他管不了;而只有一楼不好奇的员工,只怕才有资格上到二楼。 他们都说我们老板背后有黑社会势力,也算个黑白两道吃得开的人。所以来这家西城谈事情的,谈的事情若是非黑即白了,也就不黑不白。 这家西城是总店,是一幢很大的楼房,是我们老板自己个人的产业,后来干脆改成了店铺,打了土地报告和经营报告,轻松批落下来,西城便气势汹汹地发展了起来。 这里还有一个后院,后面的居民楼设为它的员工宿舍,整个城市在这个火锅店内任职的人都和我一样住在里面。四人间,有独立卫浴,电器有暖水器和电风扇,每天晚上十二点断电,每个月收二十块水费,条件过得去。 和我同住的是三个女工,年纪都比我大上半截。对于我一个才念高中便来打工的感到吃惊,而老板看上我,是因为我的英文水平够点菜交流。 起初我是负责端盘子的,比在厨房工作的人好些,没那么油污脏累,也比同住的一个搞清洁的好一些,她每天都要把所有的墙壁擦上一边。 因为我是一头短发,就不能像其他女员工一样把头发包成清一色的盘发,还用一个统一发放的发网扣住。店长又看我个子还算高,比一般女生已经高出半个头,所以就让我穿着男生制服做事,红色短袖和黑色裤子,衣服下摆还要塞进裤子里,很利落,让我自在很多。而所有女生则是清一色的黑色一步裙和白衬衫、红马甲,马甲扣住胸口,只在胸口下面有三颗黑如龙眼核的扣子带住,显得人曲线分明,腰肢一握,而一步裙款摆走在火锅烟气缭绕里,双腿开合之间,分外火热。这大概也是营销手段。 端盘子很练臂力,我最多一次一个托盘上放了七盘海鲜两盘鲜蔬拼盘,一路走得我战战兢兢。不到一周小臂上便长出了肌肉,很不好看。 同事关系都还算好相与,毕竟劳动量那么大,大家到了晚上只想快点睡觉,就没有精力去争斗吵闹,连聊天也很少。 不用别人开口求,我很乐意帮别人顶班,那份工钱都归我,这已经是最好的了;调班也好,反正我闲的时间多。因此即使没什么私交,我的人缘也不算坏。 我并不习惯大家同居,一起住的一个点单妹快要和送快递的男朋友结婚了,每晚打个电话就睡,而其他两个感情较好,会一起用她们买的迷你电视机看电视剧。而她们都没有与我来往的愿望,落得我个轻松自在。有时候她们也试图找我聊天,但我只能回一字半句,确实不知道说些什么,一开始还当面背后地讽刺我假作清高,久而久之也就腻了,我无声无息,她们也乐得当我是隐形人。 半月后我开始负责点菜。晋升速度很快,店长很欣赏我,虽然很可能他欣赏的只是我不说话这一点。点菜的提成也高,可是我并不擅长推销,拿的提成全不如别人的多。店长前前后后也说了我自己,最后叹了口气:“当初我就是看上你这种个性,倒是适合上二楼,可现在你是在易楼总是,这就不合适了。我到时候给你申请看看吧。”我谢过了他。 这份工作或许不够长久,却是目前最适合我的,我必须好好把握。因为平时帮别人代班多,所以开学报到那日我不能来,也有人愿意顶我的班,这样就不用请假,也不会扣工资了。除了报到和全班开会那天我去了一趟学校,就没有再出现。即使是职高,大家也对老师有所顾忌——他们毕竟是有父母的人,自己再怎么浑,父母亲还是会管教,学校也有家长可以通知。所以开学第一周,我除了报到应卯就没有再出现,大家也觉得出格。 正文 第十二章 我没有等到自己被升到二楼。我有所顾忌,那家店待遇那么好,就是为了留住店员,让一个店员死心塌地为他们做事。水太深,漩涡就多,不适合我再待下去了。有时候我觉得,我本能地对危机感觉灵敏——毕竟是经过凶杀现场的人啊。 开学两个月的时候我就从店里辞职,店长挽留了我一番,我的沉默就代表了执拗,所以他也不再管我,给我结多了一个月的工资,就放我走了。 之后我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找了一份工作,学校住宿要另外交钱,我想了想就出去租了房子。住的地方在一片民工房,出入的都是些农民工,只有几个是拖家带口的,孩子每天哭闹,夫妻白日的吵架和夜里的喘息声一样多。一般没有什么独身女性敢住在那里,又偏僻,还都是单身民工,是很吓人的。那边唯一的好处是浴室在房间里,若是真起夜也要到外面的公共厕所去,就算是我也不敢了。 民工房在城郊,离工作的快餐店大概四十分钟脚程,我每天都走回去。早上来的时候才会花两块钱搭公交车,三站路。 邻居是一对夫妻,妻子曾觉得我是新邻居,想对我套近乎,给我送了一些自己腌制的干萝卜,问我:“一个男孩子怎么跑到这里来啊?在哪个工地做事的?” 我收下道谢,却连问题也不回答,也没有请她来坐坐。回去之后立即听到她一边炒菜一边骂街,就对着我住的地方那方向谩骂。从此以后没有人来跟我相熟,我也就在一室之内早出晚归,与世隔绝。 我每天下课后去快餐店帮手,擦桌子、倒垃圾到打饭菜之间根本没有时间洗手,上厕所的时间都要克扣着。所以那饭菜里有些什么可想而知。 我在那里看到过许多一家三口一起来吃饭,都是些父母都工作的家庭,小孩子中午从学校里接出来,顺便在这家店吃饭。有时候父母亲会在吃饭的时候教育小孩子,有时候也会说着今天学校里发生什么事,总之是一家三口才会有的情景。 我进学校就加入了小团体,依然是姐妹帮。她们教我抽烟,我在厕所里有样学样,忍着被呛得难受的感觉,总是等她们先出去,就把烟掐熄在水池里,拼命漱口。我不喜欢烟。有时候也参与打架,我很能打,只不过不和男生一起打群架。我听那几个“好姐妹”说,我们学校的男生总是把宿舍床铺上的钢管拆下来用报纸包了藏在枕头下面、课桌里面,随时随地打架用。简直他们的老大一声令下,他们立刻就可以进入打斗状态。 女生客气一些,指甲却一定要留得够长,互相掐下去就见血,而且喜欢挑对方的脸打。本来就是浓妆艳抹,一抓上去,血和劣质胭脂混在一起,一张脸乌七八糟。 可是好一段时间没有人敢惹我,她们总说苏文微打起架来太不要命了。我没有留长指甲,也不用咬,也不扇人耳光,她们打在身上,我不觉得痛,却会更狠地打回去,拳头和踢踹。再狠的人,也怕不知道疼不要性命的。 我妈妈是杀人犯,所以我身体里也有凶残的因子。知道我过去的那些所谓良家好人,不都是这么想的吗?可是如果我不狠起来,难道就任由所有人欺负吗?不,我不要过任人鱼肉的生活,就算不可以掌握命运,我也要选择如何去完成这样的命运。 快餐店的工作薪水太少,也没有什么福利。每天星夜回家,住的地方是那种情况,就算她们都以为我是男孩子,我也颇为紧张。所以很快辞职了。我辞职以后,只能申请了学校的宿舍,回学校去住。 一个寝室六个人,她们都已经彼此熟悉,没有人想要理会我。我的行李也是最少的,空落落的衣柜里面,只有苏孝琳姑姑给我买的衣服似乎可以看看。我明白,城里的女混混和小镇的有很大区别,即使妆容还是一样浓媚俗艳,服装上却比我原来的“小姐妹”入时多了。 苏孝琳姑姑在我走的时候买的那一包衣服才勉强可以合这边的风格,她又给我买了一件冬装,灰色呢子大衣。还有几件夏装,她明知道我不会穿裙子,竟然还是放了一条白色长裙进来。还有几件短袖短裤,几件黑色、卡其色的工装长裤。 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和苏孝琳姑姑联系了。 寝具之前住在火锅店员工宿舍,店长发了一套,我就带着它到处换房子。现在搬回宿舍,也还是那一套。在一排精致的洗漱用具里面,有的脸盆是卡通人物的,有的被子是青花瓷的,我拿着两个白色搪瓷刷牙喝水,脸盘也是一个白色大铁皮盆。 室友中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头发染成金棕色,大波浪卷发一直到腰,胸大腰细,五官精致,声音也甜美。并不是什么很清秀的女孩子,长得有一股风尘气,却很是动人。她的名字叫徐彤娜,听起来就又红润又婀娜的样子。 徐彤娜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是介绍我去酒吧工作。她擦着尖尖十指的蔻丹,随便地跟我开了口,说她驻场的酒吧缺人手了。那是在我焦头烂额找不到工作,就快去学校超市里面打廉价工的时候。 “要卖身吗?”我问她。 徐彤娜不屑地看了我的身材一眼:“你也想太多了吧。” “谢谢。” 于是我很满意,到她工作的那家叫蓝特的酒吧去打工,当侍应生,顺便跟着当时的调酒师申请做调酒师学徒。我依然穿着男生制服。 徐彤娜是驻唱的,她在宿舍里衣柜本就丰满,到了这里更是每天一件小吊带衫,或裙子或短裤。很多男人向她献殷勤,我时常负责帮她传递鲜花和礼物。 而我开始爱上调酒,那是我第一次对一件事情有着自我的喜爱,所以我很认真地学,还跑到二手书店买了不少调酒的书来看,进步很快。两个月后,我可以单独值班负责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