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章 书名释义 书名释义:镜书奇谭。 镜书者,人生若寄,镜花水月,于娑婆世间著书,可谓镜书。 至于奇谭,最早的印象无非是《天书奇谭》,又在因缘际会之下(-_-111)看到村上春树的《东京奇谭集》,以为有缘; 其实在“奇谈”还是“奇谭”的选择上,曾有犹豫。奇谈通俗易懂,不拗口,但《广韵》言,“谭,大也”,心中窃以为如今的江湖太小,儿女情长太多,若再“奇谈”,未免小家子气,遂以为名。 附带一提,文章讲阴谋,讲天命,讲异域鬼邪,讲天象浩劫,用的是传统笔墨,力图构筑一个写实厚重的江湖世界;若说以往的江湖清新剔透炫彩亮丽,那这个江湖则是浓墨晦暗,泥泞在瓢泼大雨里。 谭,潭,江湖如沼泽,一步罔归期。 正文 第1章 写在前面的话 写在前头的话: 这是一篇武侠小说。 归类不明确,有人说。 诚然,在如今这个三五个月就得憋出百万字的年代,盯紧流行的潮流选题才归类无疑是很重要的。 丢张符收个鬼炼只妖,就说这是仙侠;修得道练成仙排等级,就称其为修真;如果正儿八经学个拳掌云游江湖,就归为正统武侠;倘要是再诡谲一些招两头狐妖放几套封印魔法之类的,就成了玄幻了。 最近还有不少是骑着时光机器回到过去欺负古人的,叫穿越。 仙侠也好穿越也罢,不管怎么分,武侠写的是江湖里发生的故事。古龙大师的武侠很多人爱看,因为他的小说里江湖味浓。他本身也是个江湖人,他曾经给这个江湖定过性,很广义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句话被数不清的人奉为经典。 其实江湖就是江湖。江湖有僧道,江湖有神仙,江湖有侠士,江湖有鬼怪。当然还有很多,我们都读过的,一一列举是在骗字数。 肯定的一点是,江湖是由人构成的,很多人。江湖也不会因某一个被称为“主角”的人而改变。 江湖不存在主角,只存在风云一时的人物。 仅仅只是一时而已。 武林不是风月场,更不是飘渺浪漫还有着过人运气的少侠们的天堂。 哲人说,世人就象是草场上的羊,在屠夫和牧羊犬温柔的目光下嬉戏——但这群羊,或先或后,总有一天要被宰割,宰割的屠刀是岁月,是疾病,是贫穷,是贪婪,是纷争。 只不过在还没被宰割的美好的日子里,我们都看着、笑着、流泪着、欣赏着别的羊被宰割的过程。 这个过程有个美丽的称谓,叫做故事。 这个过程发生的地方不叫羊圈,叫做江湖。 被宰的羊呢,称它什么?男主角?女配角?龙套? 扯得远了。总之,这篇武侠写的就是江湖里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人,有人就有阴谋,一个个有阴谋的人组成了这个江湖,组成了这个故事。 江湖雨不停,从久远的过去延续到无尽的未来。每个人都是戏子,每件事都是章节,永不落幕。每天都有羊儿死去,就是今天,现在,此时,又有多少故事正在延续? 故事不需要分类,也无法分类。 一个过往,伏下无数传奇;两方美玉,牵动天下人心。江湖腥风不断,宫廷血雨交织。正邪,善恶,阴谋,交易,这是一个时代,过去不曾有过的时代,笔端书写,指隙流逝。 在这个不曾有过的辉煌时代,中原有一位雄主,掌控一个王朝。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叔季之世,武林有无数枭雄,来自各方势力。 三百年前锁住天下安危的钥匙,成为三百年后动荡九州河山的祸根,智者,侠士,豪杰,公侯,在这场从江湖燃向朝堂的燎原大火中,谁将傲立?谁将含恨? 阴谋因人心而起,却不因人心而终。 正文 第一章 缘起天机 明德万世不易之元,岁丁未,神州盛世。 正是家家和乐、辞岁迎新的大年初一。“大”带着热闹的意思,也就是这一天要过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好给今年一年带个好开头;但这大年初一夜,却不是人人愿意在家享受温馨。 这一晚,密云布雨,沉沉暗夜,闪电裂空,正是杀人夺物的大好时机! 某地,荒郊。 泥泞里面挣扎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疯子,惶恐的盯着十几丈外。十几丈外站着十几个同样湿漉漉脏兮兮的人,亮着白刃,高矮胖瘦衣着不一,显是来自不同的门派。其中还有两个和尚一个道士,他们的花白胡子足以证明他们在各自派门里的辈分不低。 单说现场能叫得出名字的,便有“佛宗”的空灵、空性两位空字辈僧人,还有“玄门”的无难道长,“一言堂”的二堂主薛红衣,以及名镇关西的大侠关燕北。 他们在江湖上素有盛名,犹以“佛宗”、“玄门”的三位大师,更是德高望重。 是什么将这群人吸引到这荒郊野外? 是什么让这些高手名宿们不惜丢掉道貌岸然的模样撕破脸皮到这种地方滚泥浆? 答案写在脸上。 十几双贪婪的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这个疯子。 但他们同仇敌忾,却不是要和这疯子过不去。 他们盯的,是这疯子手里的东西。这东西是一块白玉佩,约莫四寸长短,无瑕、温润、洁白、在暗夜里皎如明月!显眼的是,玉佩上浮雕着一只长着九张人面孔的凤凰,容貌狰狞可怖。 这当然不是一块普通的白玉佩,而是江湖上争夺得最激烈的两样东西之一——舞凤章! 舞凤章又是啥东西? 既然这么重要,怎会到一个疯子手里?! 其实这问题就算问疯子自己也得不出答案。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弄不明白为什么这群凶神恶煞的人要拿着刀子没命的追他: 白天他正如往常一样趴着数蚂蚁,这块石头忽然间就掉到他的面前——大约是不远处那些追来打去的人抛过来的吧,他只是想用这块不小心飞到他面前的白石头绕着蚂蚁洞画个圈,帮蚂蚁们划个地界,免得两窝抢苍蝇的蚂蚁打架。 这圈子能不能保证蚂蚁不打架,谁也不知道;可在江湖上,倒是已经有十五个宗师七八个耆宿外加一群刚出江湖的毛头小子为了抢这个名叫舞凤章的白石头打架,送了性命。 “放下那东西……不然他娘的宰了你!” 一个人远远的冲着疯子喊话,接着又是另一个人。但这疯子听不懂看不懂。因为在他耳中,雨声和人声并无二致,在他眼里,风雨、群侠、景物交错扭曲,神志也宛如太古时的混沌,纠缠不清。 于是那群人认定这疯子不识抬举,骂骂咧咧的准备动手。他们武功卓绝。在他们看来,要把这疯子掐死喂蚂蚁再容易不过。 头顶骤然一声炸雷,疯子本能的惊恐嚎叫,眼前一片刀光闪动,他却没有死——就在响雷的一瞬间他终于弄明白了只有扔掉手里的东西才能活命。 于是他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将这白石头重重的投了出去,丢向人群。 舞凤章一离手,刚刚还同仇敌忾拿着刀子要杀他的十几个人立时炸开了锅斗在一起,一个又一个的倒在泥泞里,溅起浊红的泥水! 道士一剑搠死和尚,大侠一刀砍死道士,浓稠腥臭的血浆溅天高,化作血雨落地! 杀戒! 慈悲! 侠义! 一张张脸孔扭曲变形、一条条胳膊青筋暴露、一把把利刃捅进皮肉!所有人的眼里都只有白玉,所有人眼里都只有鲜血! 伤者惊叫哭喊,随即被你死我活的杀戮淹没。 洁白的舞凤章,在粘滑的鲜血中易手,一次又一次,直到最终,落在活下来的唯一的胜利者手中。 滂沱大雨,冲刷着地上的污秽淤血,也冲刷着江湖上所谓的“道义”、“侠义”。 疯子当然也死了。 因为疯子是人,人有舌头,舌头会说话。 二 雍州,黑河镇大通县。 “正月”到“元宵”之间这段日子,恐怕是人们最欢愉的时节,处处红情绿意张灯结彩。辞旧迎新的节目很多,拜年、占岁、聚财,舞狮龙闹花灯,县里很热闹,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野地坟场。 大过年提黑河坟场这个地方实在不吉利,但此刻这不吉利的地方却堆着一大群人,比镇上祖庙前表演舞龙的场子还要热闹。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正月里都颇为寒冷;但这群人却油光满面汗流浃背,他们没有吃辣椒,也不曾喝烈酒,他们只是在赌钱。 赌钱,实在是“聚财”的最好手段,当然这是对庄家而言的。 靠边角一张桌上,两个年青人正粗着鼻孔哗啦哗啦摇着骰盅。 骰盅油亮发乌,随手摇动,里面的骰子嘎啦滚动轻响,期待,希冀。 停下,周围观赌的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掂起身子等着看结果。 老大嗓门喊出一声投错胎似的“哎呀”,众人调笑惋惜幸灾乐祸,结果无非是一个输一个赢,赢的人得意洋洋的站起身抹汗,输的人则呆若木鸡颓然坐倒,半张着嘴老长一段时间没缓过劲来。 他连老婆带房子输得精光,除了身上这套还算精致的衣服。正月天冷,他不可能把自己脱光了来翻本。 赢的人得意洋洋准备离开,但被叫住: “雍良志!好胆和老子再来一把!” 那个叫做雍良志的赢家鄙夷的回头,从鼻孔里喷出了一句话:“再来?你押什么?烂命一条?还是你准备剐自己半边蹄膀?” 坐着的阔公子黑着脸,扯开衣服翻了半天,从怀里掏出来一块带着汗渍的白玉,重重的往桌子上一压:“老子押这个!” 周围的人不说话了,气氛突然压抑下来,大家都觉得这块雕了九头凤凰的白玉邪乎。一旁有几个人神色一敛,悄悄退了出去。看情况有些过头,旁边有人在劝,劝阿雍也劝那个坐着的输家: “阿雍啊,大过年的,赢几把喜气一下也就是了,人家是外乡来的,何必这么……过火了就不好玩啦。” “算了算了,输就输了吧,下回再来。反正你爹有本事,那么大的家业还不都是你的?过几天讨点钱再来翻本。” 可人斗一口气树争一张皮,两个人平日里都是横惯了的,谁都不肯把这些话听进去,重新恨恨地坐下。 两双眼睛布满血丝红通通。阿雍狠狠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两个人又开始晃骰盅,一边晃一边用恶狠狠的狼一样的眼睛盯着对方,骰盅里的骰子哗啦哗啦,周围的人也鸦雀无声—— 开,阿雍冷笑,所有人的眼睛都盯过去:三颗骰子都是三点朝上。 阔公子眼睛直了,阿雍已然立于不败之地,尾数大不过九,自己输了。待着最后一点侥幸轻轻把骰盅掀开一丝缝隙,不由张口“哎”了半声,然后一拳头重重擂在了桌子上。 他摇出来的是:三,三,二。 阔公子顿时明白自己把老爹几乎用命换来的宝贝输给了别人;他开始后悔,后悔不该偷他爹东西,更后悔不该脑子里灌盐巴把这东西拿出来赌——他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可此时后悔又有什么用? 阿雍得意洋洋,心里着实为今天的手气得意,伸手便要去拿那块雕凤凰的白玉。阔公子红着眼睛咬牙,突然翻脸一拳头痛打在阿雍脸上,把阿雍揍出鼻血,接着死死攥着那块玉不放:“这是我爹的东西!不能给你!” 阿雍捂着鼻子发火,他不是江湖人,更不管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他赢了:“你他妈的想赖?” 桌子被掀翻,拳头大乱,后来打斗蔓延到整个坟场——似乎坟场外面还跑进来不少武林人士,显是外乡来的,还动了刀子。 总之阿雍被不知从哪里来的乱拳殃及,给痛打一顿不说,最终还没能拿到那块白玉。比这个更糟糕的是他一时脑热捅了那阔公子一刀,惊慌失措的躲了好几天以后等来了阔公子的死讯。 大通县这地方小,不常有武林人士出没,斗殴杀人的事情少有,于是阿雍这案子成了典型: “雍良志,男,黑河府镇大通县人士,已婚,年二十七,身高五尺六寸,无业,好赌,素有恶迹。正月初三黑河坟场因赌杀人,死者关天豪,关西大侠关燕北之子。” 卷宗被摆上了衙门案头,县官捋着八字胡皱着眉头看。按律例杀人者死,无论哪朝哪代哪时哪月都有这么一条。 阿雍只是个游手好闲的浑人,平日里耍横撒泼,惹得都是些小事;如今听见那人死讯自是骇得肝胆俱裂,连夜卷了铺盖逃跑。 他躲到了藏北。 可逃到了藏北又能如何?撞见天路仙女?然后遇上一段梦境般的经历?最终“因缘际会”成就不世之学? 这似乎是合理的发展方向,却也是写到滥看头知尾的俗套。 但是阿雍的的确确遇到了“仙女”,也确实有了一段梦境一般的经历;只是这段经历对他来说是好是坏、是凶是吉,那可就说不清了。 正文 第二章 好奇,惊心 藏北高原,皑皑白雪上零星露着顽强的荒草,在风的呜咽中轻轻摆动。夕阳散漫的看着这个灰白苍茫的世界。阳光照着的一面昏黄温暖,背阴和投影却带着浓重的冷蓝色,一如江湖人心。 在江湖的世界里,但凡犯了王法、亡命天涯的人,总喜欢往藏北跑,往关外跑,往大漠跑。似乎只要到了这些地方,天王老子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可惜这些江湖故事的结局,评话书谈里写得很清楚。 阿雍不懂。他本着心中认定的那条江湖逃命法则逃到了藏北。这时候的藏北很冷,阿雍一早又在镇上碰见了内地来的捕快,他只能草草收拾了包袱离开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安生处所,逃进了那条不归的雪域天路。 阿雍后来一定很后悔——如果灵魂可以后悔的话。他不该这么草率的跑出来,因为那个捕快根本不是来找他的,甚至可能站在他面前都不认得他——虽然通缉令旁边都画了像,但画得根本就不像。 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温度越来越低,阿雍的脚再也迈不动了,皮囊里的水也成了一坨冰块。他只得生了堆火,搓手,掖着衣服坐下,烤水,吃青稞面。 嘴里干柴似的嚼着,皮囊里的冰也渐渐化成了水。于是阿雍开始想爹,想娘,想许久没见到的媳妇,想家里那张温暖的床。想女人的阿雍没留意到他旁边就站着个女人: “你在这里窝着,是会冻死的哟。” 汉音很正,不像是当地藏民。 说话的牧羊女正看着阿雍甜甜的笑,一身雪白的羊皮藏袍,头上裹着雪白的羔羊皮帽,怀里抱着一只同样雪白的羊羔子。夕阳的光晕包围着她,雪白的人儿剔透的泛着光,许久没碰过女人的阿雍看得几乎痴了。 仙女? 可他没有继续想入非非。 他看见了牧羊女左手五根白净的手指头上,赫然都套着很精致的白银指环。 若是普通的牧羊女,怎会有如此贵重的东西? 若是普通的牧羊女,怎会有如此白净的手指头? 阿雍站了起来,装出一付憨憨的样子笑:“谢谢姑娘提醒,我跑了一天的路,实在是累了。不知这附近有住的地方没有?” 阿雍脸上堆着笑,掖着的手悄悄地摁住了怀里藏刀的刀柄。他倒不是见财起意见色起心。虽然几个月没碰女人的他早就火急火燎,恨不得立刻把这女人扒了一亲芳泽,但在这种荒无人烟的恶劣环境里,眼前的牧羊女确实很有些可疑。 他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更不想当个裙下死的风流鬼。 牧羊女嫣然一笑:“这里附近有住的地方,但没有住人的地方。” 没住人的地方?啥意思?阿雍心里打了个突,也笑道:“姑娘说笑了,请问姑娘芳名?” 牧羊女笑盈盈的:“问我芳名……想搭讪?你还太小哟。” 这女孩怎么看都不过十五六的模样。御姐?阿雍摸了摸头道:“呃……那请问……请问姑娘怎么称呼?” 牧羊女轻声道:“我叫云楚楚。” 声如银铃,剔透晶莹。阿雍继续一付憨厚的样子道:“名字真好听。我叫雍良志。楚楚姑娘可以叫我阿雍——” 云楚楚咯咯笑,笑得像含苞的花:“阿雍,呵。可是,我并不想问你的名字啊。” 热脸贴了冷屁股。阿勇有些无措,云楚楚接着微笑道: “你手里有刀,不像好人哟。” 阿雍一下子把手松了,尴尬的笑着:“我……我……” 云楚楚看着阿雍窘迫的样子笑,依旧笑得很甜。阿雍也只好陪着笑,心里觉得这个女孩挺可爱。 可云楚楚后面说的那句话让阿雍笑不出来了: “你是逃出来的吧?” 二 阿雍触电一样跳了起来,脸拉得像驴一样长。 云楚楚看出他的反应,笑嘻嘻的:“嗯……看来我没有说错呢。” 阿雍“呛啷”一声把怀里的藏刀抽了出来,但云楚楚显然没有害怕。 与其说阿雍拔刀是为了威胁云楚楚,不如说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夕阳斜照,篝火也渐渐旺了起来,柴禾噼噼啪啪的响着。火光映着刀,也映着阿雍哭丧着的脸:“你是谁?你怎么知道的?” 如果问江湖上最糟糕的事情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去问私塾里的男孩,他会拿出自己削的木头刀子指着你比划,说你“知道得太多了”。 阿雍脑子里在飞快的转:这女人太诡异,是官差?世上是有女捕神,可眼前这怎么都不像阿?再说自己做的这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犯得着费这么大力气请这种高级衙役跑来这里折腾么? 不是捕快,又不可能是牧羊女。 那么……是神仙? 阿勇脸上阴晴不定。 云楚楚不再理他,转过身子去看太阳:“太阳快下山了,你该去哪过夜呢?” 阿雍没有回答,他手上的刀在抖。云楚楚朦胧在逆光夕阳里的背影很美,曲线婀娜,但阿雍此刻已经无心欣赏。 他想灭口。 他寻思着,这女人转过身去了,该不该一刀子扎下去? 就这么一刀扎下去似乎有点可惜,应该先用刀柄子把她打晕,然后在她身上做些男人该做的事情,最后再把她灭口。 可如果这女人真是神仙怎么办?自己打不打得过?万一要被雷劈死,那…… 阿雍在胡思乱想,突然听云楚楚叹了口气,幽幽的说:“你晚上还是呆在这里吧,起雾了。” 呆在这里? 起雾了? 这有什么关系? 云楚楚转回身来,用很郑重的语气对阿雍说:“这里是雪域天路,很久以前有个汉语名字,叫做诫原,言字旁的‘诫’,你读过书吗?知道这个字的意思吧?” 阿雍没读过书,字不识一箩筐,别说是言字旁的戒,就是光秃秃的“戒”摆在他面前他都不认识。 所以他还紧紧攥着手上的刀,木讷的站着。 云楚楚很真诚地看着阿雍,解释道:“这里的牧民都知道,这片雪域的有些地方,是去不得的。所以你还是呆在这里比较好——至少你有袍子,有火。” 然后呢?然后阿雍就醒了。 阿雍摸着脑袋,看着夕阳苦笑,原来是一个梦。 水已经暖热,火也挺旺,阿雍把自己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但却再也没舒服起来。 他吓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三 火堆旁边,整整齐齐的叠着一件雪白的羊皮藏袍,上面还带着一种奇怪的花香。 阿雍不是花匠,没闻过,不知道这是什么花的味道。 但就算把皇宫里最渊博的十位花匠请来,同样不知道这到底是啥花的香味。 可确凿的是,这是件女人穿过的藏袍,上面还带着柔滑的女人体香。 莫不是……刚才的梦?! 是梦?非梦?或是现在依然还在做梦? 阿雍很害怕,后背冰冷,浑身筛糠似得发抖,仓皇四顾,附近根本找不到有人来过的迹象。他呆呆的坐着,回想着刚才梦里的一切。 这羊皮袍子在这里,那叫云楚楚的女人呢?凭空消失了? 阿雍怔怔的坐着。 那件羊皮袍子还很真实的躺在他旁边,散发着很真实的香味,女人的香味,花的香味。 于是阿雍狠狠地往自己的大腿掐了一下,痛! 眼见被拧的地方皮肉转红,看来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那么,刚才云楚楚叫他别乱走,也是真实的了。 远处,确实起了雾。 飘渺,浓白,吞噬过处。 人就有个毛病,你越是告诉他“不能”、“不准”、“不允许”,他越会想去试试看,偷吃禁果的滋味总是分外甘甜。 可好奇不但会害死猫,更会害死人。 如果阿雍可以后悔——如果他的灵魂可以在孟婆面前再后悔一次的话,他会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哪怕冻死也好。 夕阳已接近地平线,天地的剪影笼罩在一片残红色中,凄丽,壮美,如大自然在画布上打翻颜料。 雾已经越来越近了。 风,劲急。 阿雍提着藏刀站起身来,把毛毡子往腰间一系,擤了擤鼻子,望浓雾走去。 他在想,浓雾里面会有什么?有没有住神仙的地方?是不是仙女的家? 他一脚就踏进了雾里。 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听到了不该听的话。 所以他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四 原本皑皑的白雪连同荒草枯石一起,一瞬之间被一种不知名的花儿填满。花儿怒放,这是一种有着紫色花瓣、黄色花蕊的奇花,有点像菊花,却有着牡丹一样的雍容华贵。 紫色和黄色,原本就是帝王之色。 阿雍没啥见识,不懂得这是什么花。但这满山遍野的香味,阿雍却是刚刚闻过的——那件羊皮藏袍还在他手上,上头就带着这种花的香气。 高原上怎么会有这样的花? 阿雍没弄明白,后面的事情他更弄不明白。 刚才还怒云堆积的天空现在澈蓝如洗,一颗一颗星星眨着眼睛看阿雍。看着看着,每颗星星都睁开了眼睛,千万颗眼睛盯得阿雍后背上起凉意。 而太阳落进地平线的地方一线异色,五彩光焰冲霄,一轮红日又缓缓升起,下面是一片红光微微摇动,仿佛托着的手。 太阳不是刚刚才下山么? 世界上只有两个地方会这样。 其中一个地方有一段时间整天都是白天,而另一个地方也相对应的有一段时间整天都是黑夜。虽然这两个地方都很冷,但这两个地方都不叫雪域天路,也不在藏北。 更何况,这轮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 阿雍又想去掐自己的腿。 他赫然发现自己下意识举起的是左手。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阿雍有些奇怪,又顺手挠了挠头。 他碰到了耳朵,左耳。 阿雍的左耳本来豁了一角,是小时和人打架砍的。 可现在他的左耳没毛病啊? 阿雍下意识的摸了一下右耳,不由瞠目结舌,怎么反了?怎么是右耳豁了一角?! 好像只有在镜子里,东西才会这么反过来。 阿雍怎么会在镜子里? 正文 第三章 镜子里的世界 一 阿雍有些晕,只道是自己又在做梦。 于是他想起,自己应该掐一下自己的大腿,让自己清醒过来。可还没有来得及掐,他觉得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圆溜溜的,很硬,差点把他绊倒。 阿雍以为是石头,若在往常,他肯定要跳脚大骂,然后把这石头踹得远远的,泄愤。 于是他低头看了一眼,准备把这该死的“石头”—— 阿雍忽然开始发抖,屎尿横流,抽抽嗒嗒的泻了一裤子,抖得一裤裆臭气。 脚下哪里是块石头? 分明是一颗枯白的头骨! 阿雍仓皇四顾,这才赫然发现四周到处都是发白的头骨——当然还有别的部位的骨头,也都已发白,无疑都是人的,密密麻麻,层层叠叠。 累累白骨,掩盖着每一朵花儿下面的土壤,而上面绽放的紫色鲜花,又掩盖了这片白骨的海洋。 每一束紫色的花朵,都有一颗雪白的头骨陪衬;每一个绽放的生命,都有一缕青色的幽魂相伴。用生命浇灌的花朵,最是美丽。 阿雍的腿都软了,耳朵里也仿佛听见了这些亡魂的哭泣。 这里便是“诫原”。曾经是一座古战场,每一朵鲜花都纪念着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年轻的面容,敌人的,朋友的,亲人的。 这些面容,永远的停留在了花样年纪,永远的停留在了春闺梦里! 阿雍不知道这些,他更不知道三百年前发生在这里的那场惊天动地的惨烈战役。 他近乎错乱的尖叫着,歇斯底里,在这片花的海洋里跑迷了路,雾气越来越浓,花香越来越重,他不知道跑出了多远,到处都是鲜花,到处都是枯骨!他竭力想逃出这个世界,直到他气尽力竭,哑着喉咙栽倒在花海当中。 很不凑巧,一颗头骨就在他鼻子跟前,阴森森的盯着他。 头骨下颌微张露着牙齿,仿佛在发出喋喋冷笑。 阿雍吓得发不出一点声音,翻滚着爬起来,便看见了十几丈外有一座黑色的岩石,突兀在这片紫色的花的海洋里。 整座岩石的材质像极了羊脂,没有半点杂质,如果是块玉,这块玉一定会值大价钱。可偏偏它是黑的,黑得就像用漆刷过一样。 黑色是高贵的,黑色是悲伤的,黑色是寂寞的,黑色也是未知的,黑色,更代表着禁止。 这里是人间世界的尽头、镜中世界的起始! 这块岩石的名字,叫做诫岩。诫岩上面刻了六个血红字,很有力的狂草,就像高原的风那样劲急: “诫生途,杀生路。” 阿雍虽然识字不多,可在嬉笑打诨的过程中也认识了“杀”字是啥意思。 可他实在走不动了,不然他会拼尽最后的力气再跑一段。 如今,终点已到。 人生的终点,生命的终点! 岩石旁边的景物忽然如水中涟漪一般抖动,一匹高大的战马、一名魁梧的剑客在涟漪中缓缓浮现! 战马有角,剑客有剑,人和马身上的重甲晦暗峥嵘,错金嵌着很漂亮繁复的菱形花纹,颇带有殷商风骨。隐隐有鼓声传来,却是那匹马喉咙里发出的声音。 但这却不是马。 《山海经》载,马生头角,白身黑尾,四足利爪,发音如鼓声,以虎豹为食。 因此这是传说中的异兽,驳! 剑客的脸也隐藏在沉重的花纹面具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他。 这双眼睛明净如水,没有仇恨,只带着一种不屑一顾的怜悯。 这名剑客,同样是左手持剑! 阿雍站起身来,抹了一把鼻涕,握紧手上的藏刀。由于知道大限已到,他反而冷静下来,反正都要死了,索性死得好看些,他毕竟是个男人。于是他开始喊: “老子叫雍良志,你叫啥,你也通个名报个姓,老子十八年后再来找你!” 剑客一拉缰绳,战马踱了个方步,优雅的站定。剑客伸手从身后抽出了一柄剑。 这是把长柄剑,刃长二尺五寸,纹若流云,茎长八尺,镡上雕的异兽狰狞的昂着头,身子从剑首沿着剑脊一路盘到剑尖。 一把好剑,好剑一横。剑锋利,剑客的声音更利: “剑者琅铘。镜中诫生途守关。请。” 一个请字,一道锐急剑气如虹,生命终结! 阿雍到死都没能看清那剑客如何出的手、几时出的手。 他的咽喉处留下了极细小的一点伤口,比蚊子咬得大不了多少;但他的颈骨却被着极细小的剑气打得粉碎性折断。 没有血流出来,一点也没有。 后面的事情阿雍当然不知道了。如果孟婆问阿雍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什么,他会遗憾当时没来得及拧一下自己的大腿。 隔了几天后阿雍的尸体被牧民发现,好心的牧民们帮他收了尸,看他是个汉人,就按汉人的规矩,钉了副棺材,把他拉到镇子外头埋了。 牧民们并没有奇怪,因为他们觉得阿雍的死再正常不过:阿雍是冻死的吧,不然怎得没见伤呢。一个人在雪域高原上走迷了路,可不是要冻死么? 阿雍不寂寞,有一件雪白的羊皮藏袍陪着他,坟前还插着一朵花,一朵有着黄色花蕊的紫色的花。插花的人儿已经远去,有人看到这是个抱着小羊羔的牧羊女,看神情似乎有些愧疚,穿着雪白的藏袍。 一个过路客飞马路过阿雍的坟前,停下,若有所思,接着伸手摘下那朵紫色的花,旋即纵马而去。 二 现在江湖上沸沸扬扬的传着一个消息,传说中最该死最邪恶的镜中界又重新冒出了头——那朵紫色的花就是证明,除了那里,没有别的地方能生长这种紫色的花。 面对这紫色的花朵,人们依然心有余悸。 三百年前,正是这来自异度空间的镜中界雄兵压境,镜中界少主镜瞳率众以绝对强势驾凌人间,攻城拔地,摧枯拉朽!三十多个派门一夕被灭,一百五十余位武林名宿死于非命,无人能撄其锋芒! 朝廷被迫成立武林仲裁组织息风亭,会同正邪诸道,联合彼时十大高手,在滇西“魍魉禁地”设下结界阵法,困战遭偷袭半身受制的镜瞳达七日之久方才取胜,其实力之强、武功之高,令人瞠目。 人类在付出相当的代价之后,将这个镜子里的世界堵了回去,同时在京城北郊的“隐龙山”设下封印,阻止他们再度踏入人间。 这场血祸却起于十六个字: “镜中有水,可得长生;泉边娑岚,永驻青春。” 早在镜中压境之前,世上纷传,镜中世界中有一种名为“长生水”的泉水,饮者长生不死,寿与天齐!而泉边盛开着一种名叫“娑岚昙盛”的白色小花,将其花蕊捣成浆液敷身洗浴便能返老还童,永驻最美的青春年华。 长生不死,青春永驻,这两个理由足以引得江湖人士频频设法跨过空间阻碍前往镜中偷取索要,乃至引发双方全面冲突了。 这才有了三百年前的那场武林浩荡。 三百年如白驹过隙,仇恨却在岁月中越沉越深,人们只知道一个道理:先祖的血债是要血来还的。 忘仇,是不孝。 而镜中界在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中付出了惨重代价,如今再度现身江湖,绝不会善罢甘休。 人们立刻想起了争夺得沸沸扬扬的那块雕了九头凤凰的白玉佩。 传言——只是传言,那块白玉佩叫舞凤章,是把钥匙,借此能得到一种力量;谁拥有了这种力量,谁就拥有了过人的感官、远超常人的速度、以及被人痛揍一顿还能毫发无伤的身体,甚至还能平添多少甲子的功力。 据说——当然也还只是据说,拥有这种力量的人,在岭南动个手指头,可以打死漠北飞的老鹰。 这种梦话谁信?偏偏就有人信,而且还不少。 “据说,”——依然还是据说,但某间客栈的店小二言之凿凿,“所谓囚龙璧其实是一把锁——这囚龙璧大约也是一块玉,不过是墨玉,只要找来舞凤章和它拼一块儿,不但能获得天下无敌的力量,还能登到天上当神仙。” 周围的人嬉笑不已,这故事玄乎的,还王母娘娘蟠桃会哩。 “真的,我亲眼看见的。”小二见大家不信,开始发急,又加油添醋的加了一堆不着边际的话,而且一共用了十七个“真的”。 人们依然嘻嘻哈哈,大声的拿小二开涮,就像听故事。回去以后,故事传故事,消息传消息,有心人已经暗地里行动起来。 人们都在盘算,获得这种力量的人能成为对抗邪恶势力的英雄;获得这种力量的人能够成为武林新一代的领导者;获得这种力量的好处数都数不完。 抢夺舞凤章和囚龙璧也被加上了名正言顺的借口——这是为对抗镜中界做准备,这是义举,为朝廷分忧,为社稷出力。 当然,只有自己抢到才是义举,别人抢到了则是居心叵测图谋不轨,图谋不轨的人就该被斥为邪魔外道予以消灭。 侠?一边去。侠能当饭吃么?能当衣穿么?能发财升官抱女人赚大钱横着走么? 这便是江湖的法则。 江湖,从来就没有道义可言。 目前囚龙璧下落未知,无从下手;而舞凤章则流落到了江南,被一个人弄到。 弄到这么烫手东西的人,当然不会活得太久; 而幕后操纵一切的人也已觉得时机成熟,即将踏入武林! 正文 第四章 乌衣镇的李秀才 一 江南的青山旁边有小镇,小镇旁边有潺潺的流水,潺潺的流水旁边有浣衣的村妇。 浣衣的村妇不美,手上挥舞着枣木做的棒槌,重重的砸向平放在溪里石头上的衣服,一下又一下,每一下都很使劲,腮帮子上的赘肉随着棒槌的起伏一跳一跳。 衣服当然和她没有深仇大恨,衣服脏了,拍打漂洗才会干净,一直到今天人们都是这么做的。 衣服脏了要拍打,人心要是脏了,怎么办? 小镇很小,小到了幼童掰着手指头就能数清街上有几间房几片瓦;小镇的历史似乎也颇为久远,据镇上最老的老人讲,他爷爷的爷爷小时候,刻了镇名的石头就已经被岁月打磨得模糊不清,再难分辨了。 但小镇还是有名字的。也是据这位最老的老人爷爷的爷爷讲,小镇名叫乌衣镇。当然只是念起来像乌衣,具体是叫武夷?呜咿?谁知道? 总之现在的小镇,叫乌衣镇。 乌衣镇最有名的人物莫过于镇东头的李秀才。在镇里人眼中,李秀才无疑是个很本事的人。不但能写会算,可以帮人写字看信教娃子,会背“仁者先难而后获”,还读过《三国》,懂得吕布戏貂婵孔明借东风。 但他最大的本事是给村里人带来快乐。 傍晚累了一天的人们端着饭碗围在村头树下,声音最大唾沫最多的就是李秀才。可惜秀才四十出头了还变不成举人老爷,只能感慨自己不是文曲星下凡,没这个命。所以每次李秀才吹到高兴处,人们都喜欢拿这点揶揄他。 看他羞得满面通红,周围的人哈哈大笑,非常的畅快。 李秀才全名叫李德厚。 他无疑是个很悲情的人。考到三十一岁那年才考中秀才,然后继续考,始终考不上举人,最后终于在四十岁这年把老婆孩子都考跑了:原本图的就是这秀才将来中个举人过上神气日子,现在既然无望,谁愿意跟着这又穷又酸的书呆过日子? 李秀才并不在乎,书中自有颜如玉,怕啥?他最大的乐趣是读《三国》,把自己幻想成诸葛亮。单单是三请诸葛亮的桥段他就看了不下五十遍。联想到诸葛亮不用考举人还能遇明主,心里郁闷的李秀才走出家门,迎着山风,要学那些隐居山间的逸士唱歌。 结果他刚呀了第一声,隔壁正洗米准备做饭的杨二嫂就白了他一眼:“神经病啊!” 也许这句话确实骂进了他的心坎里,李秀才窘迫起来,红着脸低头准备猫回屋子里,正低头的时候,眼角瞥见房前泥巴地里闪过一抹幽幽的光。 李秀才好奇起来,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更何况这抹幽幽的光似乎有着魔力,就像春日里怀春少女的眼眸。才子和佳人总是联系在一起,李秀才算不上才子,却也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于是他弯下腰,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二 这是一面镜子,埋在土里的一面青铜古镜。 李秀才高兴里也带着疑惑,这东西以前没见到过,又是谁丢在这里的?李秀才多少读过书,有那么点眼力,心里琢磨这可能是古物,担心人看见,忙装着系鞋子弯腰把它挖出来,带进屋里细细端详。 这面镜子很陈旧,上面雕的纹饰也已模糊不清,黑漆背,裹着包浆,镜面却打磨得滑亮,清楚地照着李秀才的脸。 于是李秀才确定这肯定是件古物,拿到城里能卖好些银子。 想到拿这些银子可以买房买地,一举咸鱼翻身,李秀才开始飘飘然起来,什么圣贤的教诲,全扔到窗外去了。他甚至已经看到他老婆打着嘴巴哭哭啼啼的道歉说当初狗眼看人低,哼哼,谁理那个黄脸婆?到时候一定要找个年纪小的,姿色嘛…… 他想得痴了,捧着镜子,眼睛看着窗外,流着口水。 李秀才没有留意到,镜子里面的那个“李秀才”,正盯着他。 接着李秀才把铜镜立在书架上,转身,准备收拾东西,换套体面的衣服,把镜子带进城里卖了,一切再自然不过。 但是,李秀才背对着镜子,镜子里也应该是背对的才是,这是常理。 可现在镜子里面的人影依然面对着李秀才。 这镜子就像一道门,里面,是幽深的另一个世界。 李秀才后脑勺上并没有长眼睛,所以没看到镜子里面诡异的一幕,但他觉得后背凉飕飕。 于是他直觉地转身,拿起镜子仔细端详:李秀才动了动眉毛,镜子里面的人影也动了动眉毛。 没毛病啊? 于是他放下镜子,继续整理东西,但他还是慎的慌——镜子里的人依然还盯着他。 李秀才霍然转身,正看见铜镜里那张苍白俊俏的面孔。 现在李秀才已经脸如白纸开始惊恐的大喊大叫起来,那喊声村头村尾恐怕都听得见;李秀才头也懵了脚也软了,两只手扒着桌沿,怎么都站不起来。 谁如果大白天撞见了鬼,他也是这副样子的。 喊了半天这该死的村里怎么一个人都不进来救他? 当然没有人救他。 于是李秀才尖叫着从梦里醒了过来,手里还捧着那面镜子,桌面上还摊着《三国》,被风吹过了两页,已经翻到了诸葛亮出山那一段。 满身的冷汗,李秀才抹了抹额头,长舒了口气,缓缓起身。 那面镜子,被轻轻放回书架。 转瞬之间,李秀才的目光已与刚才完全不同,静的如一潭秋水,澄澈,深不见底。 而桌上那本《三国》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柄剑。鞘缀墨玉,四尺长短,剑穗猩红! 现在开始,李秀才还是不是李秀才? 没有人知道。 接下去的日子里,李秀才依然天天穿着洗得发白的破旧长衫诵四书,晚上在村头大树下面吃饭,他照样摇头晃脑唾沫横飞满嘴酸腐陈词,大家也一如往常地拿他开涮。 三 由于不在南来北往的商贾要地,乌衣镇上仅有一间兼做赌坊的客栈,门前石头路面的一块石条上有题刻,大半没进土里,只露出了“尔乃”两个字。店东家附庸风雅,问明了这两个字的意思,便把这客栈叫作“尔乃客栈”,还请李秀才题过匾额。 在过去的千千万万年里,小镇的日子平凡的就像小河流水。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人游手好闲,三五成群的聚在尔乃客栈喝酒赌钱;老年人干活,带娃。等老年人到了该入土的年纪,娃长大了,年轻人成了老年人,就该干活去了。而娃成了年轻人,继续游手好闲…… 这种地方离江湖很远。 非但镇上没见过江湖人,连陌生人都很少。 直到有一天,村子里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的盲人,带着一种很淡定的笑容,就好像坐在自家院子里的藤椅上沐浴着傍晚的阳光一样。 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是谁拐了几个弯的朋友。 他只是一个和这个镇子上所有人都没有一点关系的盲人。 明杖滴滴答答点着石板路,带着盲人缓缓踏进了这座小镇。 镇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小溪穿过镇子的淙淙水声、路边母鸡带雏的咯咯声、风吹酒旗的猎猎声、客栈里面赌徒们的吆喝声、小孩的嬉闹声。 孩子们很少见到外人,正好奇地向他张望,跑到他面前去做鬼脸——盲人当然看不见他们,只听得到前面有人,放缓了脚步。摸索了一段停下来,明杖的前端“噗”了一声,似乎点到了什么,又在附近蹭了蹭,触到了石板上的“尔乃”两个字,酒旗子哗啦啦的在耳边响,里面正有人高呼着“开啦!” 于是盲人停下脚步,向周围问着:“这里是住店的地方吗?” 旁边的一个女人正倒掉洗菜水,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旁边的一个小男孩冲着同伴挤了下眉毛:“不是,你再往前走两步往左拐才是。” 那里没有客栈,那里只有水坑。 盲人的脸上似乎有点疑惑,动了动脚,犹豫着没往前走。 这边还没确认,那边客栈里头一声笑骂,就跑了一个年轻人出来。 不止是跑,还是冲。 那速度连神行太保戴宗都没他快。 “啪”的一声响,他和盲人撞了个满怀,一起跌到了地上。盲人的明杖脱了手,脸上有点恐慌,四处摸索着。 那年轻人手一撑就跳起来,骂了句:“不长眼睛阿!”一把揪住了盲人的衣领便要动手。 旁边的街坊立刻停下手上的活计,叉了腰,伸着脖子,准备看一场好戏。 好戏没开演,就听到一个矮个子喊着“快住手”,一路奔了过来,挤到了盲人旁边。 年轻人一肚子火气,横着眼睛瞪着矮个子:“你谁啊?!” 矮个子陪着笑:“这位大哥,对不住,我和这朋友约在这家客栈吃饭,他眼睛不好使,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年轻人这才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是个瞎子,心里顿觉无趣,转身走了,周围看热闹的人也跟着渐渐散去。矮个子扶着盲人,拣了明杖塞在他手里,顺手悄悄用食指在盲人手心写了个字。 盲人眉头一紧,冲那矮个子点点头,两人一起上了客栈二楼,找了个僻静角落坐下,喊小二泡了壶茶。 两个人相对而坐。 坐定,盲人开口:“朋友好眼色,认得我这粗野乡民。” 那矮个子应道:“认不得你,也认得这黄竿儿明杖。” 盲人突然冷笑道:“错了吧?明明是白的,你的切口不对。” 那矮个子笑嘻嘻的说:“白的明杖晒晒就黄啦。切口在三寸七分处,有啥不对?” 盲人脸色登和,微笑道:“东西我带来了。” 那矮个子也微笑:“可我没打算要。” 盲人这才舒了口气,从怀里掏了个丝绒袋子交到矮个子手里。 矮个子接过,看也不看就贴身藏了。 客栈一楼赌的正酣,一群人大呼小叫,两人的对话早淹没在嘈杂声中;而这一交一放动作极快,就算旁边有十个人盯着,也绝看不出他们交接了东西。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很多时候,太顺利并不是一件好事;陷阱的盖儿,当然要等人顺顺利利的跳下去以后再盖上。 正文 第五章 陷阱 一 一般来说,生物——当然也包括人,一旦身体的某个功能某个器官产生了缺陷,那其它的器官就会想方法补足一些。 瘸子的手劲总是特别大, 聋哑人的眼睛总是特别尖, 而盲人的耳朵也同样很好使,便是这个道理。 所以这个盲人就比那矮个子更早一步“听”到了空气里危险的味道。 空气里有儿童的吵闹声,有楼下赌徒们的大呼小叫声,还有不远处几个汉子喝酒的猜拳声,酒旗声,还有风声。 风有很多种,微风,轻风,狂风,台风,但这种风声却大不一样。 这是弩箭破空的风声、还有兵刃出鞘的风声、空气中的杀意在一瞬间爆发! 盲人的敏锐,来自身体的本能;而矮个子的快,则来自千百次近乎残酷的锤炼。从五岁起,矮个子就在一个绰号叫“恶秃”的教头手底下接受最严酷的训练,以便在最危急的时候身上每一块肌肉和每一根神经都能做出最恰当的反应。 更何况来到这里,他本来就已经把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都绷得很紧。 盲人的脸色刚变,眉毛扬起嘴巴张开的一瞬,矮个子已经蹬开了椅子; 等盲人嘴里喊出“快走”的“快”字时,矮个子飞鸟一样的从二楼窗户飞了出去! 而盲人在喊出“走”字的时候也掀掉了桌子,转身用身体挡住了窗户,手上的明杖凌空飞舞,接着就是噗噗噗噗的闷响,七八根本来要射向窗外矮个子的弩箭全部打在了盲人的胸口上。 盲人摇晃着还没来得及倒下,三柄晃眼的利刃透体而过,把他钉在了墙上! 这下扎得透心凉。 盲人圆睁着眼睛,张着嘴,嚅动了一下嘴唇,断气。 他再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盲人倒下得太快,以至于很久以后还有人和尔乃客栈的店小二争执: “胡说,有这样脓包的恬淡瞎子走江湖的么?江湖上的瞎子——那都是有功夫的,一定会一脸冷酷,用竹竿子把箭纷纷点落——你没听评话里说过盲剑客么?——还有拐杖里头藏剑的呢!” 可惜这个盲人不是盲剑客,手里也没有剑。 确实有不少走江湖的瞎子——却不是每个都会听音辨位武功超绝,横死路边的也绝对为数不少。 瞎子没有武功,矮个子却是有的,非但有,而且还不弱。 仗着盲人的掩护,矮个子毫发无伤的跳出了窗外。 从楼上到楼下最短的距离就是窗户。但他并没有安全:这显然是一次准备好的埋伏,矮个子这个举动当然也已在掌握之中,但矮个子也早有准备,一匹烈马正从不远处往客栈门口疾驰而来。 看谁快! 弩机扣动,弓弦数响,矮个子在半空中身子一拧,几根弩箭擦着他的前胸和腰间飞过,矮个子心中一凛,怎么会是弩? 刑律上讲得明白,弩这种东西只能官造军用,民间私底下制弩是等同于谋反的杀头大罪。民间用弓,材料易取,好维护,成品也快。 再说习武之人都讲究“射艺”,着实很不屑用弩这种机巧的东西。 不容他细想,不知什么地方抛出两张乌丝大网兜头向他罩来!矮个子反映迅疾,双手从腰间擎出两把短刀,借着下落的力道,左右一分,丝网透了底。 那匹马正好赶到客栈底下,矮个子也正好一屁股坐在了马背上,双腿一夹,就窜了出去。 镇上惊叫声一片,接着是一片鸡飞狗跳,人们忙着拖着孩子躲进房子里。没地方躲的,就藏在了道路边桌子下。赌场里早炸了锅,一个破落户似乎今天赢得挺多,往客栈外跑了两步,心里不甘,又折了回来,正撞见下楼的三个满脸杀机提着刀的汉子,登时骇得魂都没了,就地蹲下抱了头筛糠似的发抖。那三个人也不理他,径直抢出门去。 矮个子并没能窜出去多远。 小镇不大,要堵住去路并不困难,很快就有五匹健马分三路包抄过来。 每匹马上都有一个精壮汉子。 每一个汉子的手上都握着一柄百炼钢刀。 这次行动显然经过了精心筹划,每个人守在哪里,每匹马从哪里出来,对方可能的逃生路线,每一枚弩箭要射向何方,早已布置妥当;这次的行动又是如此的隐秘,混进了这么多人,镇上的人竟然一点儿不知道。 这么说来,矮个子半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眼前已没有路。五名骑手握着钢刀,步步逼近,近到看得见矮个子脸上的汗珠子。 矮个子停下马,如同一座雕塑,连衣摆袖口也没动。 一阵风吹过早已跑得没有人的街道,卷起沙土乱飞。 五双眼睛盯着矮个子,就象盯着个死人。 他们在等矮个子出手,出手就会有破绽,破绽就会使人送命;矮个子只有一个人,他们却有五个。 矮个子却一直一动不动。五个汉子耗不起时间,所以他们改变了主意。 马儿打了个响鼻。 五个汉子霍然出手,快得就像闪电,招出同时! 四刀分别招呼向矮个子身上的四处要穴,第五刀则往矮个子坐下的马头切落! 每一刀都快,狠,干净利落! 人在马背上极不灵活,要躲开一刀已是困难,何况四刀? 就算这四刀都躲得开挡得住,马呢?从来听过练武的人,没有听过练武的马。 一串银光,几声刀响。 出手就会有破绽,有破绽就会死人,所以有人死了。 二 可死的不是矮个子,更不是他的马。 矮个子右手边的汉子脸色苍白,捂着胸口,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在马上晃了晃,一头栽下地去。到死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他不明白,其他四个人可都看清楚了:刚才那矮个子双手短刀反握,一边格了一刀;手中不停,架着那两把刀往前一送,挡下了另外两刀;同时脚下一沉,势如千斤,将整匹马压的伏下地去,帮着马儿避过了第五刀。而死掉的那个汉子——也就是挥第五刀的汉子一刀砍空,身体前倾收不回来,顿时失了重心,矮个子提马而起,顺势一刀就扎进了那汉子的心口! 矮个子这几下兔起鹘落,功夫显然远在他们之上。 剩下的四个汉子脸色很难看,却又不敢妄动:动了就有破绽,破绽了,那就…… 矮个子看着他们,两边对峙着。 随即便听得青石板上脆脆的马蹄声,一匹枣红马,一个锦袍小生,黑布遮着脸,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离矮个子约摸五丈,锦袍小生停下马,扬了扬鞭子。 当下便有十几个人从四面八方涌了出来,长枪快刀摆列整齐,后面六个人拿着上了弦的弩,对准了矮个子。小镇上第一次出现了这么多陌生的武夫,而且每一个都杀气腾腾。 锦袍小生开门见山:“东西交出来。”声音含混,像嘴里含了团棉花。 矮个子开始装糊涂:“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锦袍小生冷然道:“什么东西?那瞎子交给你的东西!” 矮个子怒道:“哪有!我们就是来着吃顿饭!你杀了我朋友,有种留个名号,看我不喊人砍死你!” 锦袍小生不让他装糊涂:“我们盯了很久了,你不用和我们绕圈子。把舞凤章交出来。” “舞凤章”三字一出,矮个子似乎也知道瞒不住。 矮个子道:“那好,我不兜圈子。你说你盯了很久,那东西是谁要的,谅必你也清楚。莫走错,走错了这一步,别说你们这几个东西,你们全家,哼哼——” 锦袍小生长声大笑,笑得很做作,等了一阵开口: “既然走到了这一步,我们自是将一切都置之度外。劝你还是别忙着威胁我,先替你自己考虑考虑。我知道你功夫好。但我手下的这些人虽然不济,十个打你一个也是可以的;就算还不行,四面的弓箭暗器也不少。” 矮个子满脸鄙夷:“倚多为胜,不算好汉。” 锦袍小生道:“蒙面行抢,本来就不是好汉行径。以多欺少是杀,以强凌弱也是杀。你杀的人武功都比你高么?这又算得上几分好汉行径?” 矮个子不屑一顾。锦袍小生改变方式和颜悦色地劝: “这玉本来就不是你的,何必白白送掉性命?你交出来我们就放你生路。担心回去不好交代?那简单:你把那倒地汉子的人头割走,就说是力战不敌,也算是对你‘上头’有了交待,如何?” 矮个子环顾四周,一双双冰冷的眼睛包围着他。 只要他敢说半个不字,甚至只要摆出不字的嘴型,立刻就会被切成十七八块。 可交出来又能如何? 不交出来固然是死路一条,交出来了便有活路么? 这种事情岂会有放走活口的道理? 矮个子缓缓探手入怀,抚摸着那只丝绒袋子,里头的舞凤章冰凉柔滑,触手带着慑人的寒意。 锦袍小生看出了这矮个子的动摇,眼睛牢牢地盯着他: “交出来,我自当放你离开。我说话算话。” 矮个子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额上,汗珠滚落! 正文 第六章 欲擒故纵 一 矮个子思想斗争激烈,激烈到了连锦袍小生都看出来了,于是加足了筹码: “你交出来,我们不但放你离开,还奉送纹银三千两——这是隆升昌的银票,” 又从怀里掏出银票来抖了抖,让矮个子看清楚: “我如果食言,就是猪狗不如之辈,今生死于乱箭之下。” 虽然知道这些豪客发誓就如喝水般简单,看周围的情形不答应却是不成了。矮个子垮了下来,长长的吐了口气:“好吧,我交出来。你差个人过来拿。” 这话其实有讲究。 他不说“我拿过去给你”而说“差个人过来拿”,显然是为了表明心迹:我是真心将此物奉上,而非借机行刺捅你一刀。 锦袍小生当下也领会了这话里的意思,冲矮个子旁边的一个骑马汉子使了眼色。 那汉子点点头,打马进了两步到矮个子的身旁,伸出手去。 四周静悄悄的无声息,虫也不叫。 矮个子怔怔的看着近前来的那人。 他慢慢的伸手入怀。 似乎是要从怀里掏出那“舞凤章”来。 客栈二楼暗伏的弩手已经瞄准矮个子的心窝。 锦袍小生要食言了,要死在乱箭之下的人却是矮个子。 骤起刀光! 那汉子毫无防备、断掌落地,随即捧着手腕闷哼着弯下腰去,一时间四周乱箭齐发嗖声如雨!矮个子脚下一蹬疾纵出去,那四名汉子连同六匹马躲避不及,片刻之间都被射成了刺猬! 眨眼! 瞬间! 矮个子足不点地,越过拦阻的人直扑锦袍小生! 他刚才思想斗争是斗给人看的。在那段时间里,他想明白了几点: “擒贼先擒王,现场这么多人,锦袍小生是头,把他挟为人质,对自己逃跑有好处;” “这锦袍小生始终和他隔了五丈距离,又喊来这么多人摆下这么大架势,十有八九这人不会武功;” “镇子里的人没见过世面,所以这群汉子不需要蒙脸,独独锦袍小生蒙着,还故意含混着声音,说明这个人要么和自己认识,要么就是个名人。” 矮个子还有个最坏的打算,就算今天要死,也要拉个高级垫背。 锦袍小生确实不会武功。 可是杀人,一定要武功么? 看来矮个子这回猜错了。不但武功的破绽会使人送命,猜错了也会。 一个漆的黝黑的竹筒正握在锦袍小生的手里,蓄势待发。 竹筒很朴素,不比做竹筒饭的竹筒细致多少。 但这个竹筒显然不是做竹筒饭的。 见到这竹筒。矮个子的眼珠子都鼓出来! 这竹筒有个来历,名唤“漆黑一筒马蜂窝”,乃是江湖上恶名昭彰的暗器。竹筒里面藏了六十四根刻了十字槽的尖刺,机关发动以后可以在眨眼工夫把这些刺统统打进人的身体。 更要命的是,这些尖刺都是空心的,还带着槽,刺入人体以后,可以很巧妙的把一些空气带进血管,空气在体内形成大量泡沫,阻塞住血管要处,中者无药可解必死无疑,这比任何见血封喉的毒药都要有效。 昔日冀北名捕慕容远“知道得太多了”,就是死在这种暗器之下。 因此这黑色的竹筒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安心药”。 这种东西怎么会是药? 做亏心事若是被人知道,就会得一种病,心病。而这竹筒一出,所有不该睁着的眼睛就会“漆黑一片”了,心病不治而愈,岂不是安心药么? 自问世以来,这药的药效一直以来都很好。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锦袍小生还往每一根刺上抹了毒草天椤茴的汁液——这种汁液可以在片刻之内放倒十头拉车的水牛,把它们腐蚀消化得只剩下黝黑焦亮的骨架。 可惜,他还是慢了一步。 机关扣动,矮个子的右手却已经一巴掌堵在那筒暗器的发射口里。一声闷响,矮个子的右手掌多了六十四个窟窿,而这只右手掌早已经不在矮个子身上。 壮士断腕! 锦袍小生还来不及懊恼这贴安心灵药失灵,就被矮个子拦腰扣住一把拽下马来! 矮个子得手,大喝:“谁敢过来?!”同时迅速揭下锦袍小生的蒙面。 但他惊讶的发现蒙面下面没有脸,锦袍小生脸上的皮肉迅速的腐蚀殆尽,只剩下一个焦黑油亮的骷髅头! 愕然一瞬,矮个子夹在手里的就剩下一副锦袍包的骨架,发黑的骨架糯米一样黏着手! 锦袍小生在被扣住的一瞬间咬碎了藏在牙里的毒药,不但毒死了自己,更要毒死矮个子。 矮个子防住了暗器,却万万想不到这锦袍小生才是真正的诱饵。 眼前昏黑一片,半边身子已经发麻,矮个子当即抛了尸首,左手短刀早起,逼退了奔上前来的两个刀手,后面数柄长枪刺来,矮个子闪躲不及,腋下、后腰重创,咬牙挣脱,往前数步抢了锦袍小生的马,两脚一夹跃出重围,背后弩箭如蝗打来,矮个子短刀挥舞,拨开箭雨! 就在这一进一拨之间,矮个子觉得全身气血滚了几滚,心知中毒不浅,强运内功抑制。周围众人哪放得了这大好机会?几声呼喝,长枪短刃一齐向矮个子身上砸来。矮个子被逼得性起,一声怒吼,一招“雁过秋河”,短刀如匹练般扫过四周。这一下是豁尽了全身的力气,打折了砸来的两柄刀三杆枪,唬得那些汉子面如土色。趁着这一愣的功夫,矮个子飞马出了乌衣镇,直奔大道而去。 镇上,只留烟尘一道。 半晌才有一个汉子回过神来,喝道:“追!”众人正欲响应,却听到一个人慢条斯理的喊了句: “慢着。” 听了这声音,这群大汉面面相觑,脸上都带了一副惶恐不安的神情。 从旁边墙角转出个人来。青布衣,高颧骨,颌下留着一部山羊胡子,眼珠子就像饿了几天的狐狸,手上自觉不自觉的拨打着一个铁算盘。 这人直刺刺的走到那群大汉中间,望每个人的脸上都扫了一眼。 这群大汉低着头一声不吭,躲着他的眼神,仿佛那眼珠子会喷出黄蜂刺来。 “不怪你们,”那山羊胡子开口,就像在转动锈了几年的门闩,“是我小看了这矮子的能耐,哎……早知道,要把那姓谭的老妖精请来。” 一个汉子道:“那我们不追了?” 山羊胡子清了清嗓子:“咳……追?他受伤已重,必死无疑,哼哼……这里离建州府最近,他若是去那,绝不敢去找官府,只有找那姓萧的。我们改装前往……招子都放亮了,明白?” 那些汉子忙不迭的应声,其中一个汉子问道:“这镇上的人怎么办?他们可全看见了,要不要做得干净点?” 山羊胡子白了他一眼:“苯!” 那汉子赶忙缩了头,像是怕被竹竿敲到。 山羊胡子不以为然道:“你们啊,怎么学都学不会!哎……这群乡民,他们懂什么?让他们去传呗,越传会越离谱,没人信他们的。江湖仇杀,官府是不管的。若是屠村灭门,反倒成了大案。走吧?” 一听“走吧”,这群汉子如蒙大赦,纷纷都松了口气,跟着着山羊胡子走了两步,其中却有两个持刀的汉子却一动不动,僵在那里。 他们双眼圆睁,浑身抽搐,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他们的鼻孔、耳朵、眼睛、嘴角不停的淌出血来! 更让他们害怕的是,那血是黑色的。 除了山羊胡子,所有人脸色都吓得煞白。山羊胡子冷冷的看着,那两人鼻血不断的滴下来,也顾不得擦鼻子,扑通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山羊胡子森然道:“临阵退缩,败我家威,若不严加惩处何以服众?适才若不是你们两个怕死畏缩,又怎会被那矮子一招逼退?” 那两人不敢回答,一个劲的磕头,周围那些人更是大气不敢出。山羊胡子顿了顿,脸色缓和下来: “念在你们过往功劳,眼前又是用人之际,此次免死。” 两颗朱红色的药丸抛在了他们面前,那两人一把抓起,连泥巴一起吞进了肚里,就像馋嘴的孩子偷吃邻居家的蚕豆。 随后这群人开始冲刷洗地整理善后,转眼间就走了个精光。 镇子安静下来,只剩下村民们胆怯的低语。山羊胡子和那群凶汉早走得一个不剩,连尸首、残箭、血迹都被清得干干净净,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刚才在这里发生过一场恶斗? 从那一日起,村里就再没有人见过李秀才。人们嘀咕着,保不齐这穷酸秀才在那场乱斗中被祭了刀了。但就算没了李秀才每天的太阳一样要升起来,大家只是惋惜吃晚饭的时候少了点笑料而已。 被砍坏的墙不久就会被补好;人们报了官府,没人管也是预料之中;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平静,只有那尔乃客栈的老板会苦阵脸吧——大家说他那客栈死了人不吉利;可时间久了,人们不摸骰子觉得手痒,自然就慢慢忘了有这回事。 官道上,一个断了右掌的矮个子,血淋淋的骑在马上,直奔建州府而去! 正文 第七章 建州萧府,松柏凌风 一 占地百亩、前后五进的恢宏府第,青旗迎风猎猎,朱门上兽首衔环,两侧各有一只张牙舞爪的汉白玉狮子,门上匾额是扬州布政使亲笔题的“常盛镖局”。 字写得很难看。 名人字画的价值,并不在于艺术修养的高低,而在于“名人”两个字; 同样镖局的这幅匾额,写得如何并不关键,关键在于它是扬州布政史题的,来头够硬。 如匾上所书,这里就是常盛镖局,也是南武林排得上号的建州萧府。 一个黑红脸的魁梧老汉,花白须发,腰间别着一杆旱烟锅,正端坐在镖局正中的太师椅上喝茶。作为萧家的大家长,常盛镖局的大掌柜的,单凭这两个“大”字,萧青松就有足够的理由翘起二郎腿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 在南武林,若是把各大派门从一数到十,萧家不能排第一,排个八九是有的;但要说南武林最有名的人,那这第一的位子可就非萧青松莫属了:开镖局的,半只脚踩在江湖,半只脚踩在商海,黑白两道官府绿林统统都得打点,认识的人多了,可不有名么? 况且萧青松确实有两下子。 萧家立身江湖,靠的是一套名叫“扣指锁连环”的绝学。镖局走镖护院,最怕打出人命,但萧家作为武林一脉,镇山的武学若是不够狠硬也是不行。所以萧家祖上就创了这套以近身打穴擒拿为主的短打功夫,五十二路,每招每式都可轻可重,重的立毙当下,轻的顶多打穴麻翻教训一下,也就是了。 十年前万宗岩上,萧青松就是靠着这套功夫与南边道的大瓢把子烙铁头一战论交,结为兄弟,从此常盛镖局的镖旗在南武林畅通无阻。这件事情早就被街头说书的艺人写成评话,到处传唱。 萧青松最得意的还不是这个。 萧青松早年潜心镖局事业,放在家庭上时间很少,妻子早丧,只留下了一个女儿,唤作萍儿。萍儿聪明可人,从小就甜甜的像块黏人的软糖,也给了萧青松不少安慰。 萧青松还有个亲如儿子的大弟子,名叫关山柏。关山柏是个孤儿,长得很漂亮,浓眉方脸,自小入了萧家的门,做事勤肯,练功刻苦,很踏实,深得萧青松的疼爱。 有个聪明的女儿,得意一也;有个称心的弟子,得意二也;而这个称心的弟子和聪明的女儿青梅竹马,更是得意三也。待到了两人弱冠年纪,萧青松隆重的办了他们的婚礼。对于关山柏,他更是把一身的本领倾囊相授。 关山柏很争气,几年下来从未走失过一趟镖,为人是正直仗义,广结四方朋友,对妻子也很忠实,坊间从没有流传过关于他的绯闻丑事,俨然是萧青松年轻时候的影子。镖局的生意蒸蒸日上,江湖上也传着“建州萧府,松柏凌风”八个字。 但萧青松是人,人会老,就在这两年他的头发白了一半,基本上不出镖了。让他烦恼的是不出镖身上就长膘,睡觉也沉了,还打起了鼾。 琢磨着自己老了,萧青松准备过几日把这大掌柜的位子传给关山柏,颐养天年去了。 很有意思,许多故事都发生在“临退休前最后一趟班”,萧青松也不例外。就这两天,他隐隐觉得心里不踏实起来,打前天在街上遇见一个拿青蜡烛的算命师傅以后,眼皮子就一直跳到现在。 二 这一天阳光很好,起着西风。一匹疲惫不堪的马儿驮着从乌衣镇逃出来的矮个子。 矮个子奄奄一息,右手断腕上的鲜血凝固了一半。左手的马鞭挥动,随着一路颠簸,鲜血一点点的滴落,怵的人眼花,打心里怀疑他到底还有多少血可以流。 马儿碎步走得很快,顺着碎石小道望镖局而来。 镖局门口的几个镖师见状赶忙起身,却不等他们迎上前去,那匹马突然加了脚力,驮着矮个子一起闯进了镖局偏门,接着马儿受了惊吓,一声长嘶,将矮个子狠狠的甩在了地上! 矮个子挣扎了半天起不来,地上顿时红了一片。几个镖师忙不迭的将他扶起,那矮个子努力地探起眼,嘴里不断地念叨:“萧……萧青松……我找大掌柜的……” 眼见着矮个子伤重垂危,又因者失血过多口渴难忍,这边赶紧奉了茶水给矮个子喝了,抄张凳子扶他坐下,那边早有人进去通报。 不一会,萧青松出来,眼皮子还在突突地跳。 看到矮个子,他原本的黑红脸变得有些苍白,但很快又恢复了原本模样,赶忙上前点了他伤处周围的几个穴道,帮他止了血,又运手在他背后给他渡了口真气,随即冲着左手边喊了句:“凌镖头,去把何郎中找来。” 凌镖头在镖局里最是精干利落,所谓“建州萧府,松柏凌风”,松是萧青松,柏是关山柏,“凌”指的便是此人了。 何郎中则是建州城里治刀伤最好的医师,对于配毒解毒也颇有见地,镖局里平素就和他关系不错。凌镖头应了一声就要出去,矮个子却摆了摆手,示意不要去了。 喘了两口气,矮个子攒了些力气开始说话:“萧掌柜,我是不行了,有件事情,你一定不能推托。” 萧青松有些犹豫:“若是萧某力所能及,一定尽力。” 矮个子又喘了口气,表情恳切:“事关重大,万毋推辞。” 萧青松疑惑道:“朋友?……” 矮个子神色严肃,看了看左右站着的几个镖师。萧青松明白他的意思,便让凌镖头几个人出去了。矮个子勉强站起来,萧青松扶他进了内堂,关了门。 矮个子伸手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丝绒袋子递给萧青松,上面还带着他的血迹:“萧掌柜的,这是我用性命保下来的。我求你,这东西一定帮我送到京城。” 萧青松接过那袋东西,摸着触手冰凉,像是玉之类的东西,他立刻联想到舞凤章:“庙小供不得大菩萨,这东西……萧某劝你还是把这东西交给官府押送。” 一听“官府”,矮个子有些着急,喘得也有些急促:“万万不可!官府……掌柜的,这东西,这东西——” 一口气差点上不来,矮个子咳出了血,萧青松赶紧上前帮他抚背理顺。 矮个子强运最后一口气:“掌柜的,我求你,请你莫要推辞……到了京城,一定要想法子亲手交给皇上,万万不能假手他人,啊?” 萧青松扶住他,咬了咬牙:“好!萧某答应你!” 没有回答。矮个子的手渐渐冰冷,临终的眼睛里闪过最后一丝感激。 萧青松喊人来好生料理矮个子的后事,一边传关山柏来内堂说话。 内堂案上焚香供着幅关羽的画像。阳光透过窗棂,照着屋内的纤尘飞舞。萧青松掂着手里的那个丝绒袋子,眉头紧锁。关山柏进屋,反手带上了门,做了个揖:“掌柜的。” 萧青松道:“刚接了个能把整个镖局赔进去的买卖。” 关山柏不作声,等萧青松说下去。萧青松苦笑了一下,抽出腰间的旱烟锅子,敲了敲,关山柏帮他点上,萧青松长长的吸了一口:“舞凤章。” 关山柏宁紧了眉头:“目的地?” 萧青松吐了口白烟,白烟在空中打着圈:“京城,还得亲手交给皇上。” 关山柏想了想:“给皇上?那他为什么不去找官府?听说新来的赵捕头功夫不错,而且派军队押送比我们这镖局保险的多。” 萧青松吧嗒吧嗒又抽了两口:“这矮个子自己就是官府中人。” 关山柏问道:“掌柜的怎么知道?” 萧青松道:“习武之人门派不同,走路的步子也不同。朝廷其实就是个大门派,有专门的教头教习武功,在江湖上也是独树一帜。这人虽然衣着破烂,但走的是官一路的架子。我仔细看过他的尸身,前胸刺着一支鹞子,极为精工,这手艺和市井里那些纹身的活计大不相同。” 关山柏摸了摸下巴:“那可就奇了。看这人伤得这么重,是什么人连朝廷的东西都敢抢?连朝廷的东西都敢抢,我琢磨着,不出几个时辰就这些人就会寻我们动手。” 萧青松又抽了口烟,打开了丝绒袋子。 丝绒袋子里滑出了一方玉佩。 白玉才出寸许,凝如白脂,又像是三冬山涧里的冰雪,集天地精气,纳日月清辉,整间内堂暗淡下来,只余下这方美玉散着光芒。萧青松小心的把玉佩握在手中,和关山柏一起仔细的端详,端详倒吸着凉气,屋子里似乎也冷飕飕的。 这方玉佩大约四寸长短,椭圆形,扁的,幽光里带着沉沉杀气。一边边缘有个槽,像是能嵌进什么东西,上面浮雕着一只盘旋在云霓之上的凤凰;这只凤凰长着九个脑袋,每个脑袋上都长着一张人面孔,神态狰狞。雕工很精细,精细到了根本不相信这东西会是人雕的。 我们说自然界里的奇岩怪石,会说它是鬼斧神工;说一个名匠圣手雕琢的玉器,会讲它浑然天成。眼前的这方玉佩究竟是世间造物,还是神鬼之作? 萧青松轻轻摩挲着舞凤章,忽然觉得有些恍惚,心脏怦怦直跳。 这舞凤章,似乎在说话。 正文 第八章 月下,佳人,胖小子 一 奇怪?萧青松晃了晃脑袋,伸手往耳朵里掏了掏,没声音啊? 好在关山柏只在欣赏这玉佩,并未留意到自己的异常举动。 惊叹了一阵,萧青松把玉佩放回丝绒袋子里,走到椅子旁边坐下,对关山柏说道: “三天前,有个算命的跟我说,一个月内,咱家有血光之灾,满门要死在刀剑之下。” 大抵算命的要讹人钱财,“满门有血光之灾”是最好的说辞,见得多了,也就不觉得新鲜,于是关山柏抢道: “算命的胡言乱语,掌柜的别当真。” 萧青松道:“他说若要回避,这几日里如果有人以玉相托断不能答应。当时我没给他卦钱,他却倒豆子一样的说得很快,有这么傻的半仙么?现在看起来,是人家早盯上了这件东西,叫这算卦的放话来警告我们不要插手。” 关山柏道:“可东西已经接了……” 话出来一半,似乎又觉得这话有点软,壮声道:“接了又如何?咱常盛镖局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若是这趟东西保不住,今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萧青松突然有点走神,觉得心里又有人和他说话,仿佛是梵音呢喃,想听清说什么,耳朵里却嗡嗡一片,怎么听都听不清,心脏跳动不已,就像是个十七八的少年见到个光屁股的黄花闺女。 这回关山柏留意到了,见他半晌没说话,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连着喊了两声“掌柜的?要不要我扶你回房里歇歇?” 萧青松定了定神,摸着额头觉得像摸着块冰,心里想自己没这么老吧,一会的功夫就犯困?擦了擦额上的汗:“不碍事,也许是头绪很乱,有些累了。唉,年纪大了,比不得当年了……” 关山柏正要说两句宽慰的话,萧青松突然目光一凛,神色郑重:“山柏,这么多年来,我待你如何?” 关山柏深深地作了个揖:“山柏自幼失了父母,掌柜的不嫌我出身,传我功夫,教我做人,还成全了我和萍儿,再造之恩,山柏不敢忘!此番拼了性命不要,也要护得萧家上下周全!” 萧青松轻轻笑了笑:“也没这么可怕。萧家两百多年的基业,经过多少风雨,就算是天王老子下凡也未必能让咱们一举覆灭。明天一早,让凌镖头挑了精壮武师,扯了生死镖旗,喊亮了镖号上路——给他个空镖箱。我们两人带了真的玉佩,乔装改扮,暗里进京。” 关山柏道:“可苦了凌镖头——进京以后呢?” 萧青松沉吟:“船到桥头自然直。至于凌镖头——真要有什么三长两短,多抚恤点就是了。他儿子还没工作,又不会武——日后把他安排在局子里做些杂活吧。就这样,你去准备准备。” 关山柏领了话出去了,头也不回。 萧青松却垂下嘴角不笑了,目光也变得呆滞,他的脚就像粘在地上一样沉重。 而他的额头上,一个逆反的梵印一闪而过。 二 夜已深,明月当空。 月皎如霜,照着晚憩的鸳鸯,也照着关山柏和萍儿。玉兔在嫦娥怀里,嫦娥在月亮怀里,月亮在萍儿的眼睛里,而萍儿,偎依在关山柏的心里。 院中有花,有酒,有亭,有池。 一盅酒,是饯别,是不舍。池水涟涟,解语花香,花香满亭院。 月下花前看佳人,别是一番浓情美景。 几只青蛙不识时务的“呱呱”了两声。萍儿轻轻捡起了小石子丢进池子里,扑通一声点起涟漪。想象着蛙儿们惊慌失措的样子,转身轻轻捏了捏关山柏的脸:“明天你要起身了。” 关山柏搂过她,用胡碴去扎她的脸,扎得萍儿咯咯笑:“每次都这样,刚回来不久又要走——爹一直盼着我们给他抱个胖小子呢。” 关山柏看着她,只是微笑。 萍儿也看着他:“路上小心……呵。这句话,好像也说了好多遍了呢。每次你出远门,总是要和你说小心小心,也总是要和你在这院里数星星。听几个镖师说,这次的东西很麻烦,是吗?” 关山柏想安慰她,可是也想不出话来,只揽着她的肩。 萍儿脸上荡漾着满足的笑,笑的眼角里却带着淡淡的忧伤,轻轻挣开,往前两步,来到水池边上,俯下身去,指尖划着水:“你知道吗?这池子里,我养了好多龟,从指甲盖那么大养起的,就是讨得‘归来’的口彩。我……只盼你早点平安回来,莫让我牵肠挂肚。” 夜已深,关山柏拿衣服给萍儿披了,轻声道:“冷了,也迟了。” 萍儿像是在自言自语:“是啊。该回房了,明天你还要起早……六年了,你一门心思全在镖局上,我……” 关山柏满眼都是温柔,在家,他一直都是个温柔的人。月照着他的脸,让女人一眼就觉得很安心的脸。夜也很好的藏起了他微微皱着的眉头。 良久,关山柏抚着她的长发,咬着她的耳朵:“等这次回来,我一定好好陪你,若是……若是我回不来,你也不用等我,找个好人家……” 萍儿嗔道:“胡说些什么嘛,你一定会回来的。我会一直等你,说定了哦。”一边伸手点了点关山柏的鼻子。 “呵呵,看把你给急的。”爽朗笑声,走来一个老年汉子,正是萧青松。“我和山柏同行,你还不放心阿?” 关山柏做了个揖:“掌柜的。”萍儿有些脸红,后退一步,离了关山柏:“爹,你来了。” 萧青松道:“爹没打搅到什么吧?这么晚了,该歇息啦。” 萍儿咯咯一笑:“哪有……” “唉,也是。这次不比往常啊。”萧青松径直走到池塘边上,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看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不错,很久没有一起赏月了。一家聚聚,也是好的……” 萧青松看着月亮,享受着被家人包围的温暖。看着看着,这硬汉的眼里竟含了泪。萍儿心细,关切道:“爹,你不要紧吧?” 关山柏也上前来:“掌柜的,你没事吧。” 萧青松用拇指一抹眼睛,吸了吸鼻子:“没事,没事,被风吹眯了眼睛,今天确实有些累了……山柏,你先回房吧,明天还要起早。有些话我想和萍儿说。” 关山柏退了下去。 但他总觉得气氛有什么地方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三 萧青松背着双手,月光照着他棱角分明的脸,照着他的花白胡子。他不但是萧家一家之长,常盛镖局的大掌柜的,更是个慈祥的父亲。就如他的名字。坚毅,挺拔,青松般的撑起这个家。 这棵松树现在已经老了,尤其是此刻,仿佛大点的风就能把他吹倒一样。 萍儿知道父亲支走关山柏,一定有话专门和她说。 踌躇了半天,萧青松开口:“萍儿,你娘死得早,这么多年,爹……也没很好的照顾你,山柏也一心扑在镖局的事情上,家业越来越大,给你的温情却很少。你自小就很懂事,你……爹觉得对不住你,你会怨爹吗?” 萍儿睁大眼睛,她看见萧青松老泪纵横。她从来没看到父亲哭得这么伤心,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突然哭得这么伤心,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扶着他,掏出帕子给他擦眼泪,嘴里重复道:“没有……萍儿不怪爹,爹对萍儿很好……” 萧青松擦了擦眼睛,道:“这次,如果爹回不来……” 萍儿急得几乎跳起来:“爹别乱说。怎么你们都这么说,刚才山柏也这么说,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一定会的。”嘴里这么说,心里已然瞧出这次的事情非同小可,保不齐真的一语成谶,眼泪珠子也滚落下来。 萧青松缓缓道:“这次的东西,叫舞凤章。你平时虽不曾在街上走动,关于这东西的传言你还是听说过的。但是……” 萧青松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萍儿,今天说的,你千万记得不能说出去,阿?” 萍儿认真点了点头。 萧青松接着说道:“你应该听过,舞凤章可以打开囚龙璧。所谓囚龙,便是镇压龙气。当今皇上承接天命身负九龙之气,以九龙天子自居,鼎定华夏,但有句话,” 萧青松的声音更小了:“那句话叫做‘九龙治则天下盛世,十龙现则神州大乱’,囚龙璧便是为了镇锁第十道龙气而存在。这龙气关系到一个天大的秘密,若是有失——” 话突然停下,或许是夜色的缘故,萧青松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可怕,显是触到了内心中极深及恐惧的一点。萍儿从未见过父亲这般脸色,心头怦怦直跳。 顿了一会,萧青松擦了擦冷汗,继续道:“无论如何,立身武林,信义为本,既然做了镖局买卖,这镖接下,就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周全。” 萧青松没说究竟是什么秘密,更没解释他为什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过了很久,萍儿凄然道:“我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爹和山柏萍儿一个也不能失去,你们要是……我……” 风停了,院子里很静。 院墙外有声,似乎又无声。 萧青松脸上的肌肉动了动,突然提高了声音:“如果,这次爹没能回来,你记住,城外西山坡毛竹林子里,有空地一亩,中间有棵很突兀的老怪榕树,其中一根榕须成了泪滴状,榕须底下埋着的东西,你一定要设法送进京城,亲手交给皇上,绝不能落进别人的手里,人心难测,虚实不明,就算是官府派人来要,也万万不能交出。切记!” 萍儿含泪点头:“我记得的。爹,其实这么多年,你为这个家做了很多,对我和山柏很好,谢谢你……我……” 又过了许久,谈话早已经结束,月亮渐渐被遮进云里,只剩下萧青松一个人孤零零的立在寒风中。外头传来一慢三快的打更梆子,已是四更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