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001章 重新启程 朝圣老马   一个人如果只能活六个月,他最想做的会是什么?   一周之前,我接到了医院的病危通知书,医生告诉我,如果不马上进行化疗,我最多只能活六个月。   不可能!!!   这是我的第一个反应。   我认为不可能有两个方面!   第一,我做的是进出口的生意,生意不大却兴隆,每个月只要几单,就能保证年入百万,但是这几单,却需要我围着这个城市奔波,再加上做这种生意,作息时间相对稳定,这使得我拥有远超一般人的强壮体魄。   第二,绝症已经到了晚期,任何手段都只是苟延残喘,我见过那些化疗之后的病人,虽然活着,却如行尸走肉,生活上没有任何质量与尊严可言,实际上,他们早就已经死了!   用信念去搏那虚无飘渺的一线生机,太难太难了!   我不想毫无尊严的,在屎尿中病死,就算死,至少让我死得好看一些,至少,让我死在自己想死的地方!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拒绝了医生化疗的建议,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去西.藏,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地方。据说,那里有最高深的佛法活.佛,有密宗大.法龙象般若,有可可西里无人区,有人间净土!   下了决心之后,我的精神仿佛得到了升华,只用了一周的时间,我就从容地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安顿父母,给家里养的那只猫,重新找个归宿,将房子转售,送掉了我所有能送的东西,我再也用不到它们了。   也是从那时起,我抛弃了一切,也被生命所抛弃,在人生中最后的六个月,我选择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去西.藏、徒步去、是旅行,也是我人生的最后一场修行。   反正,我还有长达六个月的美好时光!   ‘当你放下拥有的一切,你将重获新生。’   当初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正端坐在办公室里喝咖啡核算一笔上千万的帐目,只觉得这段话,说的格外的矫情。   但是,当我站在折多山脚下,遥望着远处山巅上万年不化的冰雪时,终于明白了那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才刚出发,便有自驾旅游的游人,停车问我是否需要搭车,我笑着婉拒,那片高原是我梦中向往的地方,如果不是我的身体不允许,我真的很想像那些虔诚的人一样,三步匍匐叩拜地前往。   搭车,会亵渎了我的梦想。   于是,我向好心人讨了马克笔,在背包的防雨罩上写下不搭车三个字,捡了一根竹竿做手杖,一步步地向山巅而行。   海拔上升带来的高原反应,还有身体上的疲累,让我几乎快要忘记了我的病痛,当我站在折多山的垭口上,遥远处远方的雪峰,只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也不再是个将死之人。   前路漫漫,在没到达圣山之前,在没得到最好的答案之前,我一定要活下去。   缘来则去,缘聚则散。   缘起则生,缘落则灭。   万法缘生,皆系缘分。   这世间无法用道理解释的,终究要归于一个缘字。   他与她,犹如黑夜中的两道星光,虽相隔千里,所阻四季,却同样照亮了同一片天空。   想来,故事,从许久之前,就开始了……   318国道全长5476公里,但是更多时候,318国道却特指从成都至拉萨这短短的两千公里。   在这两千余公里的路上,骑行者、自驾者、徒步者、朝拜者多不胜数,每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藏地故事,但是大多数人,都会把他们的故事,埋在心里。   我也一样!   老马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个。   老马是汉人,还是一个中原腹地的汉人,中原腹地的汉人,无论信仰什么,其实归根结底信仰的还是祖宗,神、佛、仙、上帝对于汉人来说,距离太远了,求神拜佛更像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功利祈求,唯有祖宗至上,骂人八辈祖宗,必有血案!   但是老马不一样,四十多岁脸上已经刻满了沧桑和高原日光洗礼后的黝黑和粗糙,眼角布满了鱼尾纹,但是一双眼睛格外的亮,我能从他的眼中,看到不一样的光。   我遇见老马的时候,他拉着一个双轮小拉车,拉车用铁皮、塑料做了防雨棚,装载着一些生活资料。   他拉着车子,前行一段后把车停好,然后十分认真地丈量着刚刚走过的路,从上一个起点处站定,取了两块钉了带子的木板戴在手上,胸.前是一块用帆布做成的围裙。   老马向前走三步,双手合十在额前,跪倒在地,双手撑地前滑,胸腹一起贴在地上,双手再次合十再拜,然后起身,再重复之前的动作,哪怕路面有水有泥有石有沟,都阻止不他的动作。   这是藏传佛教特有的朝拜之路,多数都是藏.民才会有这种顽强的虔诚信仰,汉人很少见。   入夜时分,我蹭了老马的雨棚,就在折多山的垭口处的经幡下住下,高原反应让我的头很疼,但是这种疼却让我有一种淡淡眩昏的舒适感。   “你去西.藏,真的是因为得了癌症?”   我嗯了一声!   老马悠悠地长叹了口气,我们一起仰望海拔4298米高山上的星空!   我初恋曾跟我说过,高原上的星星,都有拳头那般大,现在看来,并没有,只是更亮一些,甚至能看到城市几乎绝迹的星河。   在这一瞬间,我好像被星光牵引,在流淌的星河中浮沉,一直飘向那无尽的星空深处。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不知何时,我的脸上已经布满了泪水,在那一刻,我已经忘了,我是一个命不久矣的癌症病人。   “马叔,你又是为什么?信仰吗?”   “不是!其实我不信佛的!”   我一愣,一个不信佛的人,居然有这三步五体投地叩佛朝圣的毅力,真是太难以置信了。   老马笑了笑,把炉子上的奶茶给我倒了一茶,我们紧捧着茶杯,抵御着高山夜寒,马叔的目光更亮了,还有些许水光。   “我不信,可是她信就够了,我用她的方式,为我赎罪,走她没有走完的信仰路,赎罪之路!都是年轻时种下的因,造成了今日的果!”   我静静地等着,没有开口,老马目光悠远地望着无尽地黑暗,跟我说起他的故事。   年轻时的老马,专跑青藏线大货,在一次偏远牧区送货的时候,他遇到了桑珠!   “她真的很美,特别是那双眼睛,就像高原上那条清澈的小河,对了,你知道吗,其实我年轻时长得很帅的!”   我认真地看了看老马,他脸上的风霜,早已掩盖了年轻时的俊朗,我还是言不由衷地点了点头。   老马笑了,那种笑就像见到初恋时的笑,皱纹里带着甜,很难想像这样的笑意,会出现在一位中年大叔沧桑的脸上。   “你知道吗,那天,她就在冰冷的小河里洗了澡!”   我听到这里一愣,然后就反应了过来,传统的藏.民,一生只洗三次澡,生一次,婚嫁一次,死亡一次!   “那天我答应,要带她私奔,要带她一起走上朝拜路,要带她去看大海,等我再次回去的时候,她们一家都不见了!”   我只是静静地听着,老马其实并不是向我倾诉什么,他只是在回忆,就像我,总是在脑海中回忆短暂半生的种种一样,区别就是他说出来,而我只是默默回忆。   “我从别的牧民那里打听到,她匆匆地就嫁了人,没过多久,她的父母就去逝了,她带着身孕去朝拜,还没有走到地方就病倒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你知道吗,其实她这么匆忙地嫁人,一是因为她父母得了急病,二是因为,当时她已经怀孕了!”   我仍然没有说话,这是一个令人悲伤的老套故事,老马悲伤,桑珠悲伤,桑珠嫁的那个男人,想来也会悲伤。   老马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眼中也没有泪水,可是我却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悲凉。   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   有些人错过一天,就错过了一辈子。   老马拍拍我的肩膀,像是跟我讲,更像是跟自己说,“洛桑能死在朝圣的路上,说明是佛祖原谅了她,原谅了孩子,也原谅了我!”   “那你还……”   “我无法原谅自己!”   是啊,原谅自己是最难的,回望我这半生,我又何曾原谅过我自己!甚至我一直都没有原谅过她,哪怕我曾经的那个她,早已结婚生子,自古唯有情关难过!   一切始末都源于初见,当时若不多看一眼,怎会有后面的悲凉。   我跟老马江湖偶遇,萍水相逢,老马说,我们的缘,就是这一天而已。   他让我不必等他,当我开始徒步下山的时候,老马已经开始了新一轮的朝拜,三步、拜匐、起身、再拜。   老马拜得很认真,每一拜,都带着内心的虔诚!   我在下山的时候一直在想,在别人看来,老马是个半生未婚的老光棍,守着一个小店过得穷困潦倒有些可怜,可是谁又能知道,那份刚刚开始便已经结束的短暂爱情,已经占据了他所有的生命。   可是大部分人,在这个婚恋自由的时代,根本就没有爱情可言,到了该繁衍交.配的年纪,如同做生意一般,房子、车子、彩礼一一谈妥,然后像牲口一样完成交.配繁衍的任务!   再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后代当中,曾经那个交.配的对象,都变得可有可无起来,只是一个挣钱养家的工具!   我的思绪,一直飞回到那个课堂,她并不是那么好看,却永远那么出色,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少年的心。   或许,最美好的,永远是那个青春飞扬时,在心中疯狂迷恋那个人的少年。   我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我的修行,绝不是斩情断欲地忘记一切,而是曾经让我迷恋的红尘往事! 第一卷 第002章 折多山界 红裙爱情   老马的遗憾在于,桑珠最困苦的时候没有他在身边,也许那些日日夜夜,桑珠无数次的回想起老马的面庞,无数次的呢喃着他的名字,但是听见的只有朝圣路上冷涩的风。   我呢?   我也曾有过爱情,那种甜软的,从心头开始酥.麻的爱情,但是少不经事的年纪里,所有的悸动都败给了现实和前路,我还记得那一.夜的癫狂,和她那一串一串的眼泪珠子,密密实实的砸在我心上。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颗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没有白玫瑰,,但是我心上确实有一颗朱砂,那是过往岁月里最不能触碰的禁.忌,是我创业失.败的日子里唯一的安慰,可是朱砂只在心上,在脑海里,在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日子里,唯独不在我家里。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反正我是狼狈极了。   下山的时候开始下雨,雨水冰冰凉凉的,滴在脸上很舒服,但是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免疫力很低,这样的雨中漫步,除了加重病情,不会有其他的作用,那些个浪漫情怀在此时此刻,不会比一张遮雨布更有用。   “兄弟,你去哪?”   在沙沙的雨声中我听见有人喊我,一回头就看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站在后边的山路上,身上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卡通雨衣,滑稽极了。   我遮住眼前的雨线,说:“我要下山,这里不能避雨。”   三两句话的时间,那个汉子就走到我面前,他眼中带着惊讶,我想他可能是觉得,面色苍白一步三喘的人,竟然还敢进折多山。   “这雨一时半会儿不会停的,你跟我去家里吧,你这身上都湿了。”   我听他口音,不像是藏地人,普通话说的很标准,迟疑了一会,感觉这雨渐渐大了起来,还是决定先去他家避避雨,毕竟要是引起发烧这种病,我就直接交代在这里了。   这个高高大大的汉子叫张诚,确实不是藏族人,老家是黑龙江省的佳木斯市,至于为什么到几千公里外的孜州定居,我还不知道。   张诚的家就是一个砖瓦结构的小房子,很小,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个煤气灶,能开火做饭。   “你先把衣服换一下吧,我这有干柴,给你生起火来,下午就能烤干了。”   张诚很腼腆,并不像东北人的豪爽,啊,对了,我是东北人,就是那个“松花环玉带,雾凇满江城”的吉林省,据说是清朝的发源地,出过好几代的吉林将军。   他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很难想到这样性格的人,能自己住在山里,没有网络,没有朋友,看看这环境,显然也没有伴侣。   两个大男人我也不讲究那么多,出门在外能有这么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已经很好了,换上干爽的衣服,喝着热水,身上顿时舒服多了。   “给你。”   我看着眼前那瓶五十二度的白酒,有点诧异,张诚看着可不像是能喝烈酒的人,好吧,我承认我也很馋,但还是要克制一下,我的身体早就不允许我喝酒了。   我清清嗓子说:“我不能喝酒。”   张诚撇撇嘴,自己从炉灶边上拿出一个搪瓷缸子,上面还画着大生产时候的墙画,按照现在的时尚审美来说,真是土得掉渣。   吨吨吨,直接倒了半缸子的白酒,自己喝了一口,吧嗒着嘴说:“我这常年没人,还以为终于碰见个能陪我喝酒的了。”   我讪笑一下,用手里的热水跟他碰杯:“能自己一个人喝酒,也是一种潇洒快活啊!”   张诚愣了一下,好半天才点点头:“也许吧。”   我在商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一眼就能看出来,自己可能是戳到人家的伤心处了,垂下眼睑,知趣的不再继续那个话题。   这个破旧的小屋子里,两个大男人相顾无言,一个低头喝闷酒,一个捧着热水烤火,气氛一点点变得尴尬。   我总觉得这些没有被过度开发的山上,都有着大自然的灵气,就连这被火舌吞噬着的木柴,都能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外边的雨声映着树叶,屋内的沉默带着柴响,这样的环境让我觉得安逸,仿佛从前那些是是非非在这里都能被抛之脑后,没有痛苦,没有羁绊,只有自己和热水缭绕的雾气。   许是烈酒喝得多了,张诚脸色酡红,看着窗外的雨幕,缓缓张口:“已经很久没人在我这里坐一坐了,你是今年第一个客人。”   我不准备开口,因为醉酒的人显然只适合讲故事,自己还清醒着就当一回倾听者吧,在别人的故事中活着,不也是我一路进藏的初衷嘛。   伴着外边的雨声,我听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看到一个东北男人在我面前哭的像个孩子。   十八年前,也是这样的雨季,张诚背着行囊来到四川省孜州,作为一个刚刚毕业的师范生,支教是他职业生涯开始的第一步。   四川省的大山深处有很多没读过书,但是向往外边世界的孩子,他们纯真又善良的脸庞,使得张诚在这里留了一年又一年,但是最让他留恋的,还是山里那个会唱民歌的姑娘。   “一曲土家歌,心思让你猜,一个红绣球喽牵出情和爱……”   脆生生的音色和姑娘身上的红裙子,荡的张诚一脚踏进爱河,再也出不来了。   姑娘是山里护林员的女儿,打小就跟着父亲漫山遍野的跑,接触的都是山沟沟里的人,张诚是唯一一个谈吐雅致又能给她讲外面世界的人,这对一个小姑娘的诱.惑已经很大了。   姑娘羞涩,连碰一碰手都要面红耳赤,张诚喜欢她的纯善和灵动,看着她在林子里奔跑,就感觉看见了一只小鹿,带着春天的活力和热情。   都说林深时见鹿,但是张诚眼中只有他的红衣姑娘。   张诚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姑娘就坐在窗户边上听着,还会跟着一起念课文;休息的时候,姑娘就给心上人唱歌,那山歌真好听啊,能让张诚魂牵梦绕,姑娘上下翻飞的裙边也很好看,带起露水折射的光芒,能一直照进人的心坎里。   张诚趁着下山的时候,到城里给姑娘买了一条新裙子,红色的,裙摆很大,绣着精致的花,用掉了张诚一个多月的工资,但是他想着姑娘穿上一定很好看。   姑娘高兴极了,她唯一的一件裙子还是好几年前阿爸给她买的,就是一块红布做的,没有花样,张诚给她的是城里最新鲜的样式,姑娘简直爱不释手,整天穿在身上,坐也不敢坐,也不靠着树干站着了,就怕蹭脏了裙子。   “要是有一天你能到外边去,你最想要什么?”   姑娘想了好半天,说:“我想要一件雨衣,这样跟阿爸巡山的时候,就不会湿漉漉的了。”   折多山的气候总是阴晴不定,温差也大,早上会有露水,人在山林里走过都会带起一圈水珠儿,张诚笑话她想要的真简单,雨衣这个东西还是他告诉姑娘的呢。   可是这里再好,也不是张诚的家,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因为多年支教的工作经历,他会有很好的前程,可以到省属学校做老师,不用再忍受山里的潮湿和落后。   调令很快就下来了,张诚看着信封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舍不得姑娘,但是大好前程和父母都在等着他回去,他想,也许一开始就不该招惹人家,惹了一地情丝,却无从收拾。   张诚真的想过放弃调令,继续在大山里支教,把更多的孩子送出去,给他们更开阔的眼界,也给他和姑娘一个长相厮守的未来,可是生活总是那么狗血,妈妈身体不好,听说他不想回来,在电话里破口大骂,以死相逼,张诚那段时间整夜失眠。   为爱放弃前程的浪漫情节,最终没有发生,张诚在支教第三年零两个月的时候,收拾行囊,离开大山。   走的那天艳阳高照,阳光炙烤的人睁不开眼睛,山路崎岖难行,进不来车,张诚只能背着行囊走出去,姑娘就一直跟在身后,身上还是那件绣花的红裙子。   张诚这个时候懦弱得很,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敢,他实在害怕姑娘流泪,那他的脚步就再也迈不出去了,他不敢说什么等我回来,因为希望实在渺茫,他自己都知道。   姑娘死死咬着嘴唇,山里女孩的倔强让她绝对不会哭出声来,黑龙江省是姑娘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但是她知道那比天山更远,她的心上人一旦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个听她唱歌,为她喝彩的人也没有了。   “一曲土家歌,心思让你猜,一个红绣球喽牵出情和爱……”   歌声响起的时候,张诚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比阳光照在脸上还烫,攥着行囊的手泛起青筋,他知道姑娘也在哭,歌声里带着哽咽,比他听过的情歌都要伤感,伤感的让他不敢回头直视。   红裙子出现在眼前,张诚扭过头去,那颜色太耀眼了,刺的他眼睛疼。   “你……”   “对不起,我走了。”   张诚不敢听姑娘把话说完,绕过她,匆匆走了,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一步也不回头。   你会回来吗?   姑娘哽咽的声音消散在山路上,那是经久不绝的哀伤,心上人走了,她的山歌再也不会唱出口了。   火舌舔净了支撑的柴火,发出声响,我回过神来,问他:“后来,你真的没再回去吗?”   张诚摇摇头,他当然回去了,那是他魂牵梦绕的人,怎么可能会放得下呢。   回到黑龙江的张诚,有了体面的工作,让人欣羡的工资,够给姑娘买上很多红裙子,但是他再也听不到那个声音纯净的山歌,带着撩人心弦的回忆。   张诚觉得自己很渣,辜负了姑娘,不敢轻易提起那段时光,甚至不敢到山里踏青,他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像小鹿一样的她,带着春的气息。   又一年雨季,张诚那段时间总是梦到姑娘,每每都会半夜惊醒,睡衣被汗浸湿,再也睡不着,整晚的心悸,持续了半个月,他听说,心有灵犀的两个人一定会有共同的感应,张诚又一次惊醒之后,他忍不住了。   向学校请了假,买了最早的飞机票,他要去看姑娘,看看她好不好,有没有一样的睡不着,看一眼她,还会不会穿着红裙子。 第一卷 第003章 寡淡月光 难遇朱砂   张诚回到孜州大山,直接找到护林员的小屋,但是很显然,他去的太晚了,出出进进只有姑娘的阿爸,不见姑娘。   阿爸说,张诚走了之后,姑娘总会穿着裙子到山里的学堂旁边唱歌,那一天,回家的时候遇到暴雨,从山坡上滚下去,被人发现的时候,浑身僵硬,手里还紧紧攥着一片裙角。   姑娘最终没有走出雨夜……   “后来,我就留在山里,接着给孩子们上课,阿爸去世之后,我就住在这个小屋,我总觉得这里能等到她。”   搪瓷缸里的白酒已经喝没了,张诚抱着肩膀嚎啕大哭,他怀里是那件粉色的雨衣,他回到大山的时候给姑娘买的,但是再也不能给她穿上了。   我看的心中酸涩,张诚为了前途和父母辜负了姑娘,但是又用整个余生来回忆那段时光,张诚说,跟姑娘在一起的日子,是他生命中的四月天,从那之后黯淡无光。   我不能感同身受,但是看着他涕泗横流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我只能感叹一声造物弄人。   世间任何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都只是人生的中转站,无论如何,都要匆匆转身,搭乘下一趟航班,张诚后悔了,想要回头的时候,属于他的飞机,已经永坠深海,在雨夜中溘然长逝。   距离姑娘离开已经很多年了,但是张诚记忆里的红裙子仍然无处安放,或许永远不会褪色,因为他想守着这些度过余生。   我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毕竟我自己也是爱情里的失.败者,没有经验之谈告诉给别人,我为姑娘欢喜,有这样深情的人为她留守余生。   好在,张诚哭过之后,很快就平静下来,起身刷杯,把剩下的酒盖上盖子,动作熟练的让人心疼,一定独自哭过很多回,或者说,每到雨季,就会痛痛快快的哭上一场。   祭奠他只有一次,但是悔恨一生的爱情。   雨停了,我开始想,这场雨是不是就为了让我遇见这个穿着卡通雨衣的男人,听他讲一段过往,讲完了,我的任务就结束了。   没办法,这样烟雨空蒙带着灵气的山里,我情愿相信一切都是缘分的安排。   “你从折多山垭口一路下行就到新都桥了,那里景色很美,很多游客都想去那看看。”   喝过酒的张诚敢直视我了,他的眼睛经过泪水的灌溉之后,明亮又透彻,他看我独身一人,以为我是来旅游的吧,但是我自己知道,并不是。   “新都桥有寺庙吗?”   寺庙,是我这一趟进藏路程,最想去的地方,那里浓厚的宗教色彩,也许会给我不一样的心灵冲击,我渴望那样的世界,神秘而厚重。   张诚把怀里的雨衣用毛巾一点点擦干,再仔细叠好,就像在呵护一件宝贝,然后上下打量着我,说:“新都桥以北有塔公寺,是朝拜圣地,很多人都叫它小大昭寺。”   我并不想去那里,香火重了,难免失去原本的风味,那些藏在深山的寺庙才是我最喜欢的,真正有信仰的人,不会在意香火是否旺盛,只要能得到心灵的最大安息,就是目之所钟。   看我神色不像满意,张诚又说:“新都桥的居里寺鲜少有人去,那里喇.嘛多,经书也多,好像还有几处壁画,你应该会喜欢那里。”   是了,我就是想找这样的地方!   跟张诚告辞之后,我就开始下山,要走到垭口才能继续往前,毕竟山路我不认识,只能沿着318国道走。   雨后的折多山空气清新,呼吸的时候,那些苍翠的绿意仿佛会被我带进身体里,通透舒畅,也许是刚刚听过一个带着遗憾的爱情故事,我觉得这山里的声响,仿佛都在为世上的一切缘分颂鸣,或许是祝祷,或许是悲凉。   那些我不曾经历过的世事无从评判,但是安静下来的时候,尤其是偌大天地只有我一人,那些埋藏很久的往事会逐渐清晰,成为我心里密密麻麻的痛。   时间会在心有所思的时候过得很快,当国道上的车灯开始变得刺眼,夜幕降临,我才反应过来,心上的朱砂已经萦绕我很久了,即便我不会再动辄落泪,但是她就在那里,早早的成为一道疤,再也抹不去了。   我在离路边几百米的地方搭了帐.篷,天知道那么沉重的东西压.在身上,我是怎么背动的。   速食的米饭很难吃,这里的海拔高水不会沸腾,米饭都是半生不熟的,吃起来难以下咽,但是一马平川的地方,要是不吃,明天根本不会有力气继续向前,我还要到居里寺求一本书呢。   水在徒步者的眼中是异常珍贵的,只有到城镇才能补充资源,但是这样的地方很少,只好尽可能的节省,我小口的抿着水,只润一润嗓子,让那些粘膜不再跟我叫嚣着疼痛就好了。   今晚的温度正合适,只要披上一个毯子就不会觉得寒冷,我把帐.篷的帘子卷起来,外边一马平川,只有偶尔通过的车才会带来一些光亮,这样并不会影响那些抬头就能看见的星子。   也许是这里的人烟已经足够稀少,星子都明亮了很多,我记得小时候在乡下,晚上还是能够看见一些星星的,母亲告诉我那是逝去的亲人们在天上看着我们,所以每到难过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星星,好像有了寄托就不再难受了。   长大之后,知道那些只是一些会发光的陨石,冰冰凉凉,不但没有亲人,上面还是一片荒芜,就不再把心事寄托给星星了。   现在想想,所谓长大,就是从满心期待到不再相信,再到重新相信的过程。   世事纷扰,生意场上的得失,人情中的往来,爱情里的爱恨,每一样都教会我成长,渐渐的就不会去相信那些所谓美好,只看得到眼前的利益,是现实蒙住了双眼,毕竟能够生活在童话里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可是年纪渐长,一些东西得到又失去之后,觉得心上疲累,好像灵魂被抽走大半,不再富有生机,那些年轻时引以为傲的野心,也在生活里被磨平了棱角,这个时候就又愿意去相信那些信仰,也许就是想给带着创口的心找个寄托吧。   所以这一路上,即便身体乏累,但是越发的喜欢这样仰望星空,周围寂静无人陪伴也不怕,世间万物有灵,都是我的依托。   我愿意这样相信。   我们来聊一聊我心上的朱砂吧,她的本名很美,但是又何妨呢,我们就叫她朱砂。   我和她相遇的时候,就是一道天堑,她是站在台上代表新生发言的全市第一名,而我,就是那个开学第一天迟到,只能站在礼堂角落的差生。   时间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是朱砂站在台上的每一个瞬间我还清晰的记得,那天上午阳光很好,透光窗棂,照在她的脸上那么柔和,乌黑的发上还带着刚刚庆典留下的礼花碎屑,看着文静又俏皮。   吉大的音响效果很好,朱砂的嗓音甜美又柔和,我站在角落里看着她,带着漫不经心的笑,那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女孩子会在我的未来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   开学典礼除了各种领导冗长的发言之外,我没有记住任何东西,当我在下午的班会上,看到朱砂的时候,我也悄悄地感叹一下,世界真小,跟全市状元在同一个班级。   朱砂上台介绍的时候很是引起了一阵轰动,长得漂亮的美女学霸,无论在哪都是受人追捧的,何况是杨柳细腰,人美声甜呢。   相信我,除了学霸会引起轰动,还有就是我这种吊车尾,靠着利索的口条和厚脸皮,成功混上了体委,也感受一把当官的感觉,从此,我呼朋唤友,正事不干的大学生活,就此开始了。   我跟朱砂的第一次接触,就是在军训期间,还是那种狗血的校园剧情,柔弱的朱砂低血糖中暑晕倒,而我,这个一米八多的大汉,直接一个公主抱,把人送去了医务室。   说实话,我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人刚一躺下,就让我捞到怀里了,后来再提起这件事,她总是红着脸问我,你是不是当时就看上我了啊?   情节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有“英雄救美”的环节在前,又有我刻意靠近讨好在后,校园时代的爱情就这么顺理成章的开始了。   张诚说,跟姑娘在大山里的时候,是他人生的四月天,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   那么轻松快乐的日子,没有人会遗忘,那是纯白的象牙塔,没有社会上的勾心斗角,没有金钱的干扰,甚至刚入校园都没有对未来的迷茫,只有那些单纯的美好,一辈子难以忘却。   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自习,看着她读书,我都觉得图书馆其实不只能用来睡觉,朱砂身体不好,我就督促她跟我一起跑圈锻炼身体,然后在体育考试的时候,她撒娇让我给她记通过。   朱砂手巧,会在圣诞节的时候给我织围巾当做礼物,那条黑白相间的围巾,现在还放在我背包的最下层,这么多年,时常拿出来看看,边边角角都已经脱线了,仍旧舍不得扔掉。   你看,十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清晰的记得她的音容笑貌,她的娇俏迷.人,她带给我的美好,为什么她是朱砂不是白月光呢,因为她在我生命里是炽热的,鲜活的,富有生命的。   月光寡淡,配不上她。 第一卷 第004章 青春隐痛 居里村户   人的一生会遇见29200000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只有0.000049,我曾经以为,这么小的几率降临在我和朱砂身上,幸运女神是会愿意眷顾我们一辈子的。   我父亲跳楼的那一天,艳阳高照,最灿烂的阳光打在脸上,但是心里只有彻骨的寒冷,看着父亲被抬走的尸体,我捏着那一沓他留下来的赌债欠条,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突然对这个世界心生怨恨,所有人都在温暖中徜徉,唯独我们家做一条蛇,游曳在阴暗潮湿的墙角。   父亲的葬礼简单又仓促,生前好友肯到场的寥寥无几,我至今都记得殡仪馆的水泥地面有多冰冷,也记得朱砂抱住我的时候有多温暖,那一.夜,火.热又癫狂,是我唯一一次与朱砂灵肉合一,从此我将她奉为女神,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光。   我辍学之后,在工地搬砖,扛水泥,在世新大桥下边摆摊,在饭店当服务员,在后厨刷碗,只要能赚钱,能让我活下去,我愿意做吃任何苦,但是每一份工作,都会被那些讨债的人搅黄,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过上几天疲于奔命的日子,好不容易攒下的钱都给父亲还债。   人总是在最艰难的时候,选择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伤害朱砂是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事情。   我住的出租屋狭小逼仄,刚刚经历过追债人的打砸,满目凌乱,我坐在屋子里已经疲累的连大喊的力气都没有,但是朱砂过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对着她发了一大通脾气,嘶吼着赶她走,我都不敢回想我当时说了什么,有么过分的话,伤害了我最爱的人。   第二天,我打算去找朱砂道歉的时候,发现她人间蒸发了。   手机不通,寝室没回,身边所有朋友都不知道她在哪,我找遍了城市里每一个我们去过的地方,都没有,好好一个人,就突然消失了,我又一次经历父亲离开那一天的惊惶,坐在马路边上嚎啕大哭,我保证,那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时刻。   朱砂不见了,我的光就熄灭了,我痛恨那一天的自己,时常会想,她到底在哪,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她,我是不是她见过最坏的人,可是就好像老天在给我惩罚一样,即便在梦里,朱砂都没有来过一回。   之后的十几二十年,我身边不是没有更美.艳诱.人的女子,也不是没有纸醉金迷的场合,但是我心里总有朱砂的影子在,鲜活的跳动在我的心脏里,与我共生。   朱砂哭着离开的那一刻成了我多年的噩梦,也给了我氯硝西泮治不好的失眠,可是我很愿意做梦,因为我能在梦里正大光明的思念她,逃避心里的愧疚,也能幻想着我们是有一个未来的。   我爱朱砂,但也是我亲手弄丢了她,即便后来我到过许多城市,亲自去了她的家乡,走过她念书的校园,看一看她说过的那些红墙绿瓦,可是都没有她,连一片裙角都没有在我的眼中出现过。   我知道我现在所有的深情和怀念,都不能抵消那天的暴虐和伤害,我可以在每一个寒冷寂寞的黑夜,靠着那一条围巾取暖,也可以用整个后半生来忏悔,我想在最灵验的寺庙里祈祷,我的朱砂,一辈子平和安逸,最好忘了我,以后只有温暖,没有伤痛。   有过很多经历之后,我渐渐懂得,只有真正在乎你的人,才愿意站在你身边,跟你同悲喜,共欢乐,朱砂做到了,可是我没有。   《克斯维尔的明天》里有一句话,其实真正的告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在一个和平时一样的清晨,有人留在了昨天。   我放不下昨天,也找不到未来,所以我想一路进藏,在最纯净的土地上,对她说,我爱你,然后真正的给我们的爱情,填上结局。   这就是我和朱砂的故事,是我多年来的隐痛,是真正让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的神女,我看着天上还在熠熠发光的星星,借着帐.篷里手电筒的灯光,把张诚的故事写在羊皮手账上,这已经是进藏之路的第二个故事了,我想,越接近终点,我感受到的故事越震撼人心。   佛家说,得失随缘,心无增减。   所以,真正的心灵升华,是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是能在五味杂陈,纷纷扰扰当中,将所经历的况味妥帖安放,远离内心的喧嚣;是定如磐石,将多苦少乐当做人生必然,然后用心观世界,万物收眼底。   我看手表上的时针已经转到十一了,收拾好东西,放下帘子,开始睡觉,明天还要继续向新都桥出发,期待那里能丰富我的羊皮手账。   清晨的318带着东方初白的神秘和凉意,我已经收拾起帐.篷,背上行囊,拉着我进藏的全部家当,继续往新都桥去。   都说那是光与影的世界,很多摄影爱好者和文艺青年都会到这里来寻找浪漫,而我不是,浪漫于我早已经不那么重要,我想要的是到居里寺求上一本书,能解我心中苦闷和愁绪,或者能遇到一位朱古,指点我灵魂迁徙的方向。   朱古,就是藏传佛教里对能够转世的活.佛尊称,他们有着智慧的双眼,就像玛旁雍措的水一样纯净,又像贡嘎山巍峨雄壮,里面藏着神秘,能看破生死,能指点迷津。   他们脚踏尘世,但是灵魂和思想在红尘之外,他们一辈子诵读过千万遍经文,每一句都是大智慧,我不奢求能跟他们一样,我没有那样的缘法,我只想受到一次点化,哪怕一点点,我也有了继续走下去的目标和动力。   常年的养尊处优,让我在这几天几夜的长途跋涉里,吃尽苦头,胸腔传来一阵阵腥甜,严重的高反让我眼前发晕,足底已经磨坏了,水泡一个个的开裂,疼痛直冲脑门。   我紧紧攥着登山杖,决定不顺着国道走了,这只会经过那些繁盛的景区,顺着岔路口就拐下去,我不知道这条路通向哪里,是不是能接近居里寺,但是没关系,走就是了,走错了就重新来过。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登山杖渐渐支撑不住我东倒西歪的身体,连脚下的痛感都变得迟钝起来,一阵铁锈味直接涌上喉头,嘴角开始渗出血丝,我知道是我的身体在预警了,这样超负荷的徒步,已经到了极限,我,要倒下了……   轰!   我感觉脑子钝痛的厉害,眼皮就像有胶粘着,手指也沉重的很,我等我终于有力气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一双黝黑的大眼睛盯着我看。   环视四周,这是典型的藏族民居,小窗窄门,房梁上画着色彩鲜艳的装饰图案,要是能到外边看一看,就会见到房顶上插着五色经幡,蓝白红黄绿,分别代表着提案、白云、火焰、土地和水,这样的经幡是藏族在信仰中的祈祷,每年的藏历新年都会更换,年年如此。   “阿妈,他醒了!”   黝黑眼睛的主人是个孩子,穿着蓝色的藏袍,脸蛋上有日晒留下的高原红,但是那眼睛看着就炯炯有神,知道肯定是个活力四射的健康孩子。   这户人家是一对藏族夫妻,那女人叫央金,男人叫旺扎,平时就在附近的草地上放几头牦牛,旺扎在城里有个小店,专门卖藏族美食的,回家的路上看见我躺在路边,就用车把我拉回来了。   “你都睡了一天一.夜了,我们这没有什么大医生,就是找了村子卫生所的医生给你看看,好在你醒了。”   没想到我这一躺下就是这么长时间,真是谢谢这对夫妻没把我放在外边不管,不然但是昼夜温差就能要了我的命。   喉咙干痒发痛,嘶哑着声音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央金连忙倒了一杯茶给我,喝了一口就知道这是当地的藏茶,以前也喝过,但是远没有这个纯正,这杯茶汤色透红,不涩不苦,一看就知道是经年的老茶了。   “这是居里村,你就在那道中间躺着,我男人把你带回来的。”   居里村?竟然这么巧,我直接就躺在居里村外边了,真是缘分啊,老天都让我赶快到居里寺去。   好好向夫妻两个道了谢,就问一些关于居里寺的事情,更巧的是,这家最小的孩子就在居里寺学佛法,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每个藏.民家族都要送一个孩子去寺庙了,完全是个人意愿,最小的络绒就因为喜欢佛学,所以到居里寺去。   “络绒不是长年待在那的,周六周日也会回来帮我们干点活,还算自由,你要是想去啊,等这周他回来,让他带你去!”   旺扎是典型的藏族汉子,高大威猛,看着就跟一座小山一样,一脸正气不说,还乐于助人,帮我把吃住都安排好了,还特意把那些特色的食物给我尝尝鲜。   “兄弟你是哪里人啊?”   “我是东北的。”   “那你到这边是旅游吗,自己徒步很危险的,你还不走国道,这边你不熟悉,很容易就迷路了,在我们这种大山里迷路是要命的啊!”   喝了一杯藏茶,身上回来一点力气,跟旺扎聊起来,想多了解这边的事情,“我不是旅游,我想找一为朱古。”   旺扎看看我,有点诧异,可能看我的样子病歪歪的,竟然还进山找朱古,有点作死的意味:“那你应该去塔公寺或者大昭寺啊,我们这边都是小庙,香火不盛的。”   我笑笑说:“香火只能表示去的人多少,真正有佛法的,不会在意香火,也许塔公寺和大昭寺也会有得道高僧,但是我想找的是隐居深山,真正不为世俗烦扰的朱古,才能为我指点迷津。” 第一卷 第005章 青稞酒香 摘花德吉   央金端着晚饭进来,捅捅旺扎说:“你忘了络绒回来说,他们寺里就有那种隐世的朱古,寻常人见不着的。”   听说居里寺真的有朱古,我心里就充满了希望,只要能有机会,哪怕隐世不见外人呢,我也要去试一试,万一就撞了大运呢。   “寺里的事情我们知道的也不多,络绒明天就回来了,你问他吧。”旺扎盘腿坐在毛毡上,给我倒了一杯青稞酒,说:“知道你身体不好,但是这酒度数不高,清甜着呢,你尝尝。”   我看着杯里的青稞酒,就想起朱砂之前给我讲过的一个传说。   说西王母在昆仑山宴请周穆王,让坐骑大青鸟到蓬莱仙岛收集美食以作馔肴,大青鸟回程途中,不慎将一株仙草落在龙王山下,那仙草落地生根,瞬间就长出一大片绿油油的麦苗,岁岁年年养育高原人民,因为是大青鸟遗落的,感念它的恩德,就叫做“青稞”。   后来八仙过海赴蟠桃盛宴,路过龙王山,被下边的青稞碧波吸引,遂下界来看,只见烈日当空之下,还有一老妇在当街施茶,八仙扮作乞丐讨茶喝,那茶水清冽甘甜,解了八仙的口干舌燥,行至井边一看,竟是龙王山下的神水,为报达老妪的施茶之恩,铁拐李打开宝葫芦,将西王母送他的瑶池仙酿倒入井内,并告诉老妪:“取此井水酿酒,可名扬四海,富甲天下。”言毕,化作一股清风而去。老妪不信,打出井水一尝,果然清香馥郁,沁人心腑,于是便在古井旁建起烧酒坊,酿起青稞酒来。后人为纪念上天所赐仙米所酿如此佳酿,称青稞酒为“仙米酿造”。   朱砂的传说固然美好,带着人民期盼风调雨顺生活的美好愿望,可见不论是中原还是藏地,百姓们的愿望都是基于土地,基于温饱,带着最朴实的风.情。   青稞酒清香醇厚,绵爽甜净,喝了也不上头,但是我克制自己,只是喝了两杯就放下了,跟旺扎在饭桌上聊了很多,居里村的历史,风俗,很多有趣又离奇的事情,竟是我生平仅闻,可见古人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有道理的。   我昏睡醒来看见的那个孩子叫德吉,是平安幸福的意思,一开始我还没发现这孩子哪里不对劲,直到在饭桌上央金喂他吃饭,我才觉得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不能自理,甚至呆在我身边沉默寡言,只是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我,有多奇怪。   我从行囊里拿出一个小饰品,是我在家乡的寺庙里求得平安福,上面刻着经文,还是在佛前供奉过得,很是受了一些日子的香火。   旺扎拦着不让给,说孩子不懂事再弄丢了,我把德吉拉倒身前,给他戴在脖子上,说:“这是我家乡的寺庙求得,能保平安,这孩子眼睛有神,一片赤子之心,这个符给他戴着正好,大哥,你们家救了我的命,这点东西不算啥。”   旺扎看着儿子不谙世事的样子就叹气,央金也是要哭不哭的,看来这个家庭也有自己的不幸啊,后来,旺扎大哥就给我讲了德吉的经历。   德吉出生的时候正赶上百年不遇的雪灾,大雪封路,村子里的人出不去,外边的人也进不来,央金挺着大肚子在床上疼的死去活来,一切都准备好了,外边的天气迟迟不见转晴,白毛风刮的吓人,谁也不敢冒然出去。   居里村人家少,就五十户,谁家有个什么事都能知道,互相也愿意帮把手,村子里也是有会接生的产婆的,但是事情坏就坏在这个产婆身上。   产婆达娃措姆是寡居在家的,她的丈夫早几年跟着旺扎的父亲出去闯荡,一走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偶尔回到家也是匆匆忙忙的待一两天又出门了。   旺扎父亲有头脑,把藏地特有的药材、茶叶什么的,带到河南河北,甚至关外去卖,再配上一些奇妙的传说,就能赚好多差价,尤其是藏地的药材,简直就是千金难求的好东西,很多中医药铺都抢着买。   要说这么做生意吧也行,赚的也足够花了,但是达娃措姆的丈夫见这利润大,慢慢的就起了别的心思,竟然以次充好,在藏药里掺假,因为别的地方见得少,不怎么认识,一开始还没人察觉,但是旺扎父亲祖上就是开药铺的,对这些东西太熟悉了。   知道同乡的掺假,就直接警告他不要再这么做了,那都是救命的东西,要是在这上头动邪念,那是要遭天谴的。   可是达娃措姆的丈夫根本不怕,依旧我行我素,药材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能治病也能害人的,何况还是假药了,那些中药铺纷纷找上来,要两人给个说法,达娃措姆的丈夫当然不会承认,双方争执之下,药铺的活计就失手把她丈夫推倒了,正好后脑勺磕在桌子角上,没等到医院呢,人就死了。   这些可好,丈夫跟着同村人出去挣钱,竟落个一去不复返,偏偏旺扎父亲全须全尾的回来了,虽然给达娃措姆带回来大笔赔偿金,还有公安局的人给作证,但是达娃措姆就认为是旺扎父亲给丈夫害了。   不要怪达娃措姆不讲理,一辈子都在山里待着,没见识,不懂法律,家里所有的重心都在丈夫身上,三四个孩子张嘴等吃饭,骤然之间丈夫死了,家里的天就算塌了,一时间性情大变,全村就没有不知道她尖酸刻薄的,尤其是对上旺扎一家。   她丈夫死的头两年,真是时不时的就要去旺扎家门口马上两句,搅得一家不得安宁,后来为了维持生计,达娃措姆因为早年跟着村医学过几手妇女顺产的本事,就在村子里给人接生,村民可怜她孤儿寡母的,每回的谢钱都不少。   按说,社会进步之后,村里接生的产婆几乎就没有了,都是到妇幼院生孩子,但是谁让央金临产那天下大雪,把路都封了,全村就一个达娃措姆会这些,还跟他家有仇,真是急得旺扎火上房。   旺扎到达娃措姆家求了好几回,人家就说,这顶风冒雪的不安全,不做这个生意,竟是想让央金把孩子活活憋死,一尸两命,气的旺扎一脚把达娃措姆家的房门踹碎了。   后来看老婆实在疼得不行,渐渐挣扎的都没有力气了,还是村上一个生过四五个孩子的老妇人,冒着大雪赶过来,忙活了一.夜,好歹算是把央金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了。   但是德吉一出娘胎,那老妇人就说这孩子恐怕活不长,在娘胎里闷得时间太长了,羊水都流尽了,生下来面色就发青,眼瞅着就要断气,央金哭得死去活来,最后还是德吉命大,一直活到现在。   虽然把命保住了,但是在肚子里缺氧,导致脑子发育的不太好,说白了就是有点智力障碍,但是一开始,德吉会哭会闹,笑起来格外招人疼,越长大越察觉不对劲了,四五岁还不会说话,反应也慢,一直到了七八岁,德吉的智力跟同龄的孩子差的就更多了,大家这才确定下来,是这智障儿童。   这达娃措姆听见这个消息,就跟过年了似的,逢人就说,站在旺扎家门口哈哈大笑,气的央金直哭,出去对骂吧还骂不过她,什么难听的话都往出说,旺扎脾气暴躁,直接去达娃措姆家,又踹碎了一扇门。   这几年达娃措姆越发老了,也闹不动了,但是那尖酸刻薄的嘴还是一样招人烦。   上辈子人的事情,竟然害了德吉的一生,不知道受了多少白眼,这世上的美好与精彩,也感受不到那么多。   但是德吉孩子一样的心性,有着同龄人没有干净与纯粹,在他眼中,花朵也许是会说话的,鸟儿是终日歌唱的,世上一切都那么值得欢欣雀跃,未尝不是生命的一场馈赠。   我看着央金的眼泪、旺扎的无奈和德吉的不谙世事,我突然觉得,德吉的开始是不幸的,但是他心中的世界一定是多彩的,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永远保有一颗赤子之心,在灯红酒绿的现在,更值得我们喜爱。   但是不能因为德吉眼中的多彩,就去原谅达娃措姆,她的初心就是肮脏的,因为愚昧和执念害了一个孩子的一生,差点毁掉一个家庭,即便她已经年迈,但是当她归西的时候,天神也不会饶过她,我总是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   我相信上天会眷顾每一个认真活着的人,德吉眼中的纯净,真的会扫落人生命里的尘埃,即便身处谷底,也会让人一抬头就能看见慢慢灿烂的星火,这对德吉来说未尝不是一种修行,一种积德,一种行善。   吃过饭,我带着德吉在外边玩,看着他摘花给我,看蚂蚁搬家,那津津有味的样子,不知道比那些健全的人干净多少,毕竟有的人,或者也是死了。 第一卷 第006章 喇.嘛络绒 访居里寺   络绒是个小喇.嘛,但是跟我印象中的喇.嘛不同,身上带着香火气息,但是眼神仍旧灵动活泼,没有在寺庙里遮蔽了天日的样子,跟德吉玩耍的时候,还是个孩子模样,而且每逢周末就能回家,可见这里的寺庙并不是那么严格。   “兄弟,这就是我小儿子,你要是想去居里寺,就让他带你去,离这不远,就在后山,你们晚上太阳落山之前就能回来。”   旺扎在院子里刷他的摩托车,看着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大的虽然心智不全,但是知道爱护弟弟,小的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从小在寺庙长大,很是懂事,寺里的老喇.嘛们,都是读过经书的,识文断字,络绒在里边待着,整日诵经,也不会是睁眼瞎。   络绒手里捏着花,跑过来看着我,眨眨眼睛说:“寺庙今天是开放的,小喇.嘛们都出来了,只有一些师父在庙里。”   我跟着络绒出了家门,沿着村道一直往东边走,居里村的经济在新都桥辖区里算是比较落后的,现在旅游业这么发达,周边几个村子都受惠了,但是这个村子里只有一个居里庙,名气不大,知道的人少,而且庙里的喇.嘛们都不怎么配合,一直发展不起来,渐渐地村民们都不在旅游业上指望生计了。   达娃措姆家就在村道旁边,大门敞着,她就在门口的摇椅上躺着晒太阳,看见络绒领着我走过来,竟然像是看见什么宝贝似的扑过来,也顾不得年纪大.腿脚不灵便,瞪着络绒。   “背了运气的鬼娃子,还敢到庙里去修行,也不怕佛祖拔了你的舌.头,叫你跟你哥哥一样傻!”   络绒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着就是习惯了,这个达娃措姆真是不可理喻,老一辈的事情都过去好几十年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能牵着进去。   “你是外乡人吧,我劝你不要跟他们家走得近,他们一家都不是好人,都是灾星,没一个正常的,你快走吧。”   达娃措姆老的不成样子,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牙齿不剩几颗了,整个嘴唇往里凹陷,眼睛也浑浊,看着就是一副尖酸刻薄的样子,怪不得人们总说相由心生,真不是没有道理的。   络绒朝她念了一声佛号,就拉着我往前走,一直走了几百米,还能听见身后隐隐约约传过来的咒骂声,这人的执念真是可怕,几十年也不能化解,达娃措姆当年应该也是穿着鲜艳裙子的姑娘,现在却变成这副让人憎恶的嘴脸。   居里庙在村子的后山上,出了村道一直往后走,就能到山脚下,这一路上也能看见一些藏族民居,但是分布比较松散,不及村子里密集,应该是一些散户,平时为了放牛羊方便,才出了村子单独居住。   一边走,络绒一边给我讲寺庙的情况,我才知道这居里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教派的寺院,早在一千四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同在格鲁教派,名气却远远不如拉萨的哲蚌寺,和青海的塔公寺。   “师父说,最早的寺庙不在这里,是在折多山上,但是有一位活.佛说居里村后边的山上有灵气,想要搬迁,但是寺里的喇.嘛们都不同意,活.佛就想了个办法,在这片山上倒栽了两颗松树,对寺里的人说,要是这树能活,就把寺庙搬到这里来。”   我听的入迷,接着追问:“倒栽的松树果真活了?”   络绒点点头:“当然活了,寺里的喇.嘛们见此,也没有反驳的理由了,连倒栽的松树都能活,肯定是一片神山,有灵气的,第二年开春就搬到这个山上了,自此就在这安家落户,再也没移动过了。”   关于居里寺的这个故事,是否可考不知道,是否真实不知道,是否真的有倒栽松树存活也不知道,唯一可知的就是,这故事充满神秘色彩和宗教气息,仿佛世上的寺庙都要有一段相应的故事,这样才能凸显底蕴和历史。   从山麓往寺庙去的一段路程,曲曲折折,这山路并不是精心修整过得,只是走的人多了,慢慢显现出一条小路来,倒是更有一种“曲径通幽”的气息,我倒是觉得,比那些钢筋水泥修整的好多了,才是探寻佛法的样子。   山路两旁的树木高大,树冠高.耸,遮天蔽日,稀稀疏疏的阳光顺着叶子撒下来,斑驳的影子照在络绒小喇.嘛的脸上,真像是从山里走出来的修行者,不容亵渎。   大约沿着山路走了几公里,就看见居里寺出现在眼前,古朴的两扇木门掩映着,门口并没有看门迎客的小喇.嘛,大概是都下山玩乐去了,木门挨着底面的一角,密密的爬着一些青苔,我在心里暗自赞叹,果真是“禅房花木深”啊。   我透过轻掩着的木门往里看,里边地势平整,空间也大,差不多有三四个篮球场那么大,中间空空旷旷的,只有几棵柏杨种在中间,一个小喇.嘛正扫着风吹下来的树叶,四周有一排房舍,应该就是僧人们的宿舍了。   “你在这里等一下。”   络绒推开门进去,指指我的方向,跟扫落叶的小喇.嘛说了几句话,看那人点点头,络绒才回来开门让我进去。   “那是仁增,管大门的,外人要是想进来,都要跟他说一声,同意了才行。”   络绒领着我直接从右边的甬路到了一个僧舍里,是那种大通铺,能住十几个人的,铺上的被褥都整整齐齐的叠放着。   “这是我住的地方,给你倒杯水喝,走这么远肯定渴了,你要是累的话,就在这坐一会,我再领你参观参观。”   走这么几里路还不至于腿疼,就是上山一直都是上坡,略微有点喘,坐着歇一歇,灌了一大碗水,抹抹嘴说:“平常有人进也这么容易吗?”   “之前不会,一般是不让人进的,尤其是我们下山的时候,大门都锁的死死的,怕招进来贼人,但是后来这边旅游的人渐渐多起来,能找到我们寺庙的也比之前多,既然是为了拜佛,我们就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这才宽松一些。”   我说呢,这种隐在山里的寺庙,历经千年,里面不知道有多少珍贵文物和典籍,要是随便人进出,那还得了,看来我这么容易就进来了,还是因为有络绒这个小喇.嘛领着吧。   “你要是想看看景色,佛殿什么的,我都能领着你转转,但是其他的地方就不是我能领你进去的了,还要找师父们才行。”   我点点头,这些道理都懂,那些放着经书的地方,再哪个寺庙里都不是对外开放的,尤其是一些孤本,更是难觅踪迹。   歇的差不多了,我就跟在络绒身后一点点参观,先是大殿,典型的实木结构,每一处都保留这藏传佛教的传统建筑特色,并没有受到汉族佛教的影响变成藏汉结合的风格。   “这是大殿右侧,供奉着释迦摩尼佛的十二等身像,是我们这里的镇寺之宝,但是这样的佛像形态是传说而来的。”   为我介绍佛像的时候,络绒并没有直接指着佛像,那是对信仰的不尊重,而是四指并拢,做出请的姿态,这样才不失礼。   沿途看风景的时候,领略到的不仅仅是满目惊.艳的山河,还有那些带着历史气息的风俗习惯,都是一方水土孕育的灵魂,所谓入乡随俗就是这样了。   “你要一直待在寺庙里修行吗?”   我这样问是因为,他们这里的喇.嘛们都可以下山,并没有与尘世完全断绝,连父母家人都还认可,看络绒的样子,也不像是长久在山上住着。   果然,络绒慢慢摇了摇头,眼神有点黯然:“我喜欢寺庙,但是不能一直在这里,等过些年头,阿爸阿妈老了,我就要下山了,哥哥自己不能很好的照顾阿爸阿妈,我不能不管的。”   家庭让络绒这个只有十岁的孩子过于成熟,还这么小,就已经学会首先考虑别人的感受和境地,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用在家庭坎坷的情况上,一样适用。   我刚想摸摸他的头安慰一下,就想起来,这边时不能随便摸头的,有很多忌讳,只好改为拍拍肩膀,“你哥哥天真善良,你沉稳懂事,你阿爸阿妈真是有福气,养了两个这么好的儿子。”   听我夸他哥哥,络绒比自己得到夸奖还要高兴,跟我说:“村子里的人都说我哥哥是傻子,但是我师父说,只是佛祖太喜爱哥哥,所以才要他与众不同,才能在万千人海之中一眼找到哥哥,给他幸运和福气。”   络绒带着我前前后后的参观,还把一些法器拿出来一一讲解,比如转经筒是给那些不认字的信众用的,真正会诵经的信众僧人是不用转经筒的,一辈子大概要念上几万遍经文。   到过的地方越多,就越知道自己之前的见识有多坐井观天,术业有专攻,自己做生意很强,可以说是所向披靡,但是进藏这一路上,遇到的问题样样都是之前没有经历过的,每一件都让自己手忙脚乱,在寺庙里自己还不如一个孩子,即便年长几十岁。   可见,有时候,年纪大并不能代表什么,只是一个数字,说明生命已经走过几分之几,离归宿又近了一步。 第一卷 第007章 年光有限 修心修行   跟着络绒走到佛殿后边的一个小园子,里边种满了草药,但是园子那头有个小小的院落,我想顺着小路走过去,但是络绒拉着我不让,转身就要回广场上去。   “那院子里是谁?”   “那是寺里的藏经阁,轻易不许进去的,里边有专人负责,我们也很少靠近。”   这么神秘?   “那你们的读的经书呢?”   络绒给我看看他的袖口,有很大的磨损,说:“我们都是轮着手抄的,原本抄过之后都要送回去,所以我们手里的都不是原本,都在那个院子里呢。”   连寺里的喇.嘛都不能轻易进去,看来里边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自己这个外人就不用想了,没听络绒说里边有人看着,靠近都不行嘛。   可是这居里寺的藏经阁这么神秘,说不定就有自己想找到的东西,里面的人能一直看守藏经阁,肯定也不是寻常喇.嘛,能解开自己的心结,也未可知,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那自己总要找点机会试一试,不然这一趟白来,怎么能甘心呢?   “络绒,要是想在你们这里解惑,应该怎么办?”   络绒指指大殿,那角落里放着一张小桌子,但是桌前没人,就连桌子上都落了灰,一看就是许久没人用过了。   “那原来有个老师父解签答疑,但是我们庙在山里,上来不方便,来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一两年几乎没有,渐渐的那张桌子就不用了。”   “那原来解惑的老师父呢?”   “老师父说,书里的疑惑比外边多,自己的疑惑也只书里才有,所以没人来解签之后,就去刚才那个小院子里管藏经阁了,让我们手抄也是老师父的建议,说写一遍能更加深理解。”   这个老师父还真是有意思,书里的疑惑比外边多,难不成是个书痴僧人?   “那我要是现在想请大师为我解惑可以吗?”   络绒挠挠头,皱着小眉头说:“我不知道,我来的年头少,这些事情还是听几个师兄说的,刚刚在广场上扫落叶的师兄应该知道,他来的早,要不,我领你去问问吧?”   我欣然点头,要是能见一见这位能解惑的老师父,即便得到一两句答语,我想也比自己纠结着要强,现在就是一个死胡同,急需有人能为我打开一扇窗,找个出去的路,即便“翻窗”很难,也比现在憋着要强很多。   广场上扫落叶的喇.嘛已经不在那了,络绒到僧舍里把他找出来,跟我说:“这是仁增师兄,藏经阁的老师父以前教过他,算是半个弟子呢。”   仁增朝我念了一句佛号,说:“师父已经很久不解惑了,但是师父说过,世上经历苦海的人太多太多了,要是能解救一两个,或是能减轻一些痛苦,都是大功德,想来师父现在也是不会拒绝的。”   我听了更加欣喜了,这真像有修行的朱古说的话,说普度众生太大了,但是凡尘中哪一人不是众生之中,看来我解惑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   “还请小师父帮忙引见大师。”   我双手合十对仁增和络绒施了一个佛礼,一路上行到居里寺,这里浓厚的佛性让我新生希望,没有那些商业雕琢的痕迹,自然又透彻,往往是这样的地方,才有真正的修行者,能解众生之惑,能渡红尘之苦。   “请施主到禅房稍候,我去问问师父。”   仁增让络绒带我到之前路过的禅房,然后转身去了药园子尽头的院子里。   因为居里寺已经很久没有香客了,禅房长久没有人住,很是冷清,但是僧人们隔三差五就会收拾一回,倒是干净整洁,但是这个季节要是不站在窗户底下,就觉得冷冰冰的。   不知道那个老师父会不会见自己,看着这种幽远宁静的地方,真的能生出一种与世隔绝的心思,但是心里的浮躁总也放不下,前路茫茫不可期,真的需要一个看事通透的人给自己指一条明路。   说是想着一路进藏,但是目的地到底在哪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只是凭着一股心气往前走,我知道这不是长久之法,要是想不清楚,即便走得再远,于身心都是有害无利的。   等着差不多十五六分钟,禅房的门就被推开了,仁增走进来说:“施主,师父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所以请您去后边院子一叙。”   只要老师父能见我,就是从山下三跪九叩匍匐上来又能如何,说着就抬脚往小院子走去,脚步轻快,竟然比之前都要欢喜,好像一直压.在心上的石头有忘拿下去了。   我站在门口拉拉衣裳,竟然有点紧张,抿抿嘴唇抬手敲门:“老师父,信徒前来请教迷津。”   “施主多礼了,进来吧。”   一进去,一股浓厚的檀香扑鼻而来,以为老者盘坐在蒲团上,身前的茶盅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刚冲泡,等着自己过来。   “施主千里而来,不知有什么疑惑定要见到老衲,若能为施主解惑也是老衲修行功德了。”   这为老师父普通话很好,说话咬文嚼字的,并没有络绒丹增他们生硬的汉语,听着就舒心。   “师父在汉族寺院里修行过?这官话说得真好,”我指指面前矮桌上放的茶具说:“这茶具是紫砂的,来自江南,看这色泽应该是经年的老东西了,大师保存的真好。”   索朗师父哈哈一笑,神色红润,端起一杯放到我面前,说:“十多年之前,庙里来了一个汉族人,住了好些年,跟我很投缘,我的普通话就是他教的,这茶具和那些书也是他留下的,我看着很喜欢,慢慢的就自己添了很多。”   我顺着师父的手往后看去,果然立着两个大书架,满满登登的摆着书籍,大多是一些经史子集,《论语》《三言二拍》《史记》等等,原来和尚们也不都是只看经书的。   “是不是觉得惊讶,出家人还会看这些书?”   索朗师父看出我的疑惑,也不生气,捋着胡须慢慢说:“世上有用之书千千万万,要是能理解其中道理,对经书解读上也是有益处的,况且若不了解这些,不知世情,不懂人事,又如何能普度众生,为人解惑?”   我赧然一笑:“是我狭隘了,大师见谅。”   “施主远道而来,必有所求,不如说出来,老衲为你开解一二。”   我也不忸怩,在心里想了想就跟大师说出来。   “我命不久矣,医生说大概还有六个月可活,”听我说到这,索朗师傅就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   “从前几十年忙忙碌碌,现在眼瞅着就要到大限,我也不想再过之前的日子,就想到这样一个处处灵透的地方,修身养性,到时候干干净净的走,也不算辜负到这世上一回。”   “只是这进藏一路走来,见的事情越多,越觉得心里迷惘,其实并没有什么确切的目标,一开始想要升华心灵的想法也变得可笑,所以想请大师给我指一条明路,能让我心里不再惶惶就好。”   我这一辈子,有过灯红酒绿,有过纸醉金迷,有过爱恨情仇,只是一直看不懂自己的心,那些金钱名利都放弃之后,更加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说白了,就是心里没个寄托,觉得活着很累,已经没有意义了。   索朗听过之后,沉默半晌突然说:“施主所求不过修心而已。”   我点点头,就是修心,但是怎么修,修到什么程度,如何才叫修心,我一概不知,毕竟刚刚接触这些,以前的日子都想着怎么赚钱了。   索朗大师一边扒拉着茶炉里的炭火,一边说:“修心当以净心为要,修道当以无我为基。”   “何谓净心,何谓无我?”   “净心就是过去之事,过去之心,施主都不用记得,或者说都可以当做过眼云烟,都已经过去了,就没有反复思索的必要,折磨自己,也就修不好心。”   “施主不是想要修道,所以无我是什么,施主可以不必理解。施主面色郁结,一看就是心事重重,其实现在的事,比如施主的病,已经发生了,难以逆转,就不要自怨自艾,给自己徒增烦恼。”   “那以后呢,我以后应该怎么办?”   我对自己的未来完全看不到希望,一点光都没有,黑暗的让我害怕,所以才想借助外力给自己找一点安慰。   索朗大师摆摆手,安抚我:“施主不要着急,往后的事情尚未发生,施主今天觉得这茶具珍贵难得,可是几十年之后,今天这茶具还会难得吗,说不定就有更好的了,所以今日一定之事,往后就还会一定吗?”   “万事无定论,端看施主自己怎么想,用那些尚未发生的事情折磨自己,实在不是一个好办法。”   “一向年光有限身,施主觉得自己寿数不长,急于追寻结果,却恰恰将自己陷在淤泥里,我劝施主不如怜取眼前事,进藏之路的风.情奇妙无比,施主醉心风景有何不可,就是那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各有道理,施主要能细细思索,何愁没有所得。” 第一卷 第008章 经书压身 启程理塘   我听懂了,这是在劝我要注意身边的事情,一路上风景万千,不要急于向前走,有时候停下来,无论哪里都能作为心之所栖,修心,不是要到达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道理感悟出来,而是要自己快活自在。   独.立寒冬,面对漫天飞雪,而巍然不动,酷暑三伏,有雷雨交加,而面不改色,挥笔题书,这才是真正的内心平和,真正的快活自在,也是真正的修心,这就是大师要告诉我的道理。   一直想着之后要如何如何,竟然一直忽略了身边的风景,我用脚丈量着318国道的每一寸柏油路面,但是忘记抬头看看周围的高原风景,或是一马平川,或是层峦叠嶂,或是牦牛成群,或是野蜂飞舞,是我的心迷了路。   “看施主若有所思,是有所感悟了?”   我点点头,满眼感激:“要不是大师一席话使我茅塞顿开,我还一直纠结着未来怎样呢,大师真是智慧无双,不亏是解众生迷津的活.佛。”   索朗摇摇头不置可否:“活.佛如何,僧侣又如何,都是修行罢了,能为施主解惑,就是我的功德了。”   我心中一片豁朗,之前堵在心头的大石头果真都不见了,连呼吸都觉得顺畅几分,看着紫砂杯里的茶汤,顿时觉得清香扑鼻,竟是从未有过的好喝,果然是心境决定心情,看什么都觉得是好的。   “大师博学,有什么好书推荐给我,进藏路上读一读,不会浪费那些停下来的时间,要是能从书里感受到一些道理就更好了。”   求书,是我进居里寺的另一个想法。   索朗大师想了想说:“施主不是出家之人,一直读佛经也不妥,身在红尘,还是要有些激.情,日子过起来才有劲头,读书没有界限,只要施主感兴趣,不是邪门歪道皆值得诵读。”   是了,当年佛教从天竺传进来,不就是互通有无,连宗教都没有界限,读书又怎么会有那么多限制呢,我从前的想法竟然大错特错了,寺里的书跟外边的书没有什么不同,不会因为多经受了香火的熏染就变得不同起来。   我双手合十对索朗大师施了一个佛礼:“今日能有这样的收获,都是大师指点迷津。”   “施主能不执着过去,就不知比多少人有福气了,既然到了这里,不如参观一下,居里寺传承千年,有很多东西都值得一看。”   竟然能在参观这里的事物,真是意外之喜了。   “我不.良于行,施主自便就是。”   从索朗大师的房间出去,左边第一个屋子,里边经幡遍布,香堂上供奉着三颗类似石子一样的东西,外边拿玻璃罩着,只可远观。   来的时候听络绒说,活.佛西康法海去世时,留下了十八颗佛舍利,名噪一时,据传,其中三颗就收藏在居里寺,但是毕竟没有亲眼见到过,现在看着玻璃里边的东西,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舍利吧,这可是祥瑞的象征啊!   “这是西康活.佛的舍利,施主可以拜一拜。”   丹增站在门槛外面,应该是索朗大师怕我不懂这些事情,特意让他来为我讲解一二,要是只能看个大概终究没什么意思。   我在蒲团上对着舍利磕了三个头,听了大师今天的话,我也不求什么身体康健,延长寿命,只求每经历的一日都能有所得,能尽可能多的领略到世间美好,能保佑我来世圆满幸福。   我这一辈子,要说金钱是真的不缺,但无论爱情还是亲情,都不是美好的,爱人消失的悄无声息,父亲留了一大堆债务,用惨烈的方式死在我眼前,只求下一世即便穷一点,也要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从供奉舍利的房间出来,丹增领着我到右边一排的屋子里,一推开门,里边没有隔断,几个房间都打通了,整整齐齐的摆着书架子,一个个都有房顶那么高,经书摆的满满的,足有几千册。   我那些一本看着年代久远,已经泛黄的经书,外皮用布包着,里边保护书页的材料里有纯金粉,除了发黄一点,竟没有霉坏,保存十分完整。   我摩挲着上边的梵文,虽然都不认识,看着像天书似的,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经书极为珍贵,不知度化了多少活.佛,解救了多少身在苦海的人,每一本经书都带着岁月的痕迹,但也每一本都是功德无量。   将经书小心翼翼的放回去,就看见脚下的地板上有一块凸起,像是一个凹槽,能用手拉开的样子。   “这是一条暗道,”丹增拉着凹槽,竟真的揭开一块地板,露出四四方方的一个入口。   “很早之前就有,里边狭窄,只能爬着通过,施主不妨下去试试,经书压身而过,可以消灾免难。”   “那这出口是哪里?”   “这暗道是回字形,出口入口都是一个。”   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暗道,觉得有趣,就矮着身子顺着入口的石凳就下去了,里边果然狭窄,刚好够四肢着地的高度,稍稍仰头就能碰到顶端。   暗道里没有电,在地上挖了一些小坑,把油灯放在里边,五步一个刚好照亮,从狭小的暗道往前爬,仿佛有所感悟。   人生在世,不就像这在暗道中爬行,要是一味地挣扎,只会处处碰壁,受伤的只会是自己,一场下来必定满头是包,如果能专注于眼前,就会发现途中的灯盏虽小,但是照亮足够,每每黑暗过后都有光明寻来,一直带着希望向前,就不会遍体鳞伤。   转角处格外狭窄难行,转身都要费尽周折,但就如同人生的每一次选择,下决心时都带着艰难的心情,只觉得步步坎坷,犹豫不决,其实只要迈出去了,咬牙度过最难捱的时候,前方就还会是光明坦途。   一条难行的暗道走到尽头,就是登天的石梯,从此历尽坎坷只剩天光。   从出口上来的时候,我浑身是汗,但是心情格外轻松,这一趟居里寺真的没有白来,所感所悟跟之前大有不同,我知道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刚刚走上318国道时的自己,现在已经时带着希望和潇洒,真正可以做到“但行无悔”了。   从居里寺出来,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回头看看那扇朴实的木门,和带着浅笑的小喇.嘛,这样的地方是真正有隐世高僧的,不为金钱世俗所迷,坚守本心,以后定能为更多人指点迷津。   顺着小道一路蜿蜒而下,络绒唱着藏语的民歌,声音轻快又干净,在这蓝盈盈的天和广袤草原之间,悠然回荡。   散在的民居之间有一群群的牦牛和山羊,点缀在新都桥田园牧歌式的图画中,平添出许多勃勃的生机,远处山脊连绵,舒缓的在天幕上划出优美的弧线,宛若神灵,守护着一方子民。   晚饭是央金张罗的,丰盛又温馨,因为有两个孩子在桌上,一直是欢声笑语的,我给络绒讲了很多外边的趣事,他自小长在寺庙,听得津津有味的。   “叔叔,外边也像我家里这样,到处都是高山和牛羊吗?”   络绒脸上挂着一颗饭粒,正好在酒窝里,看着格外俏皮。   我伸手把饭粒捻下来,给他讲:“外边不都是这样的,我家乡是东北的,那里四季分明,尤其到了冬天,银装素裹,水汽充足的地方还会有雾凇,挂在树枝上轻盈洁白,宛如琼树银花。”   “或者是江南,四季如春,青林翠竹,猿鸟乱鸣,千岩竞秀,万壑争流,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说的就是江南美景之绝,你要是有机会一定要走出去多看看,中国地大物博,美景比比皆是,要是驻足在家里就可惜了。”   络绒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我还小呢,走不出去。”   “年纪小没关系,多读书也能增长见识,即便不为了好前程,能明事理也是好处,你们寺里的索朗大师藏书很多,你去向他请教,我想大师不会不教你。”   旺扎给我添了一碗酥油茶,“大兄弟走过很多地方吧,你是做什么的?”   “我原来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借着生意的机会几乎跑过大半个中国,但是这两年身体不好了,就不做了,到西.藏这边来,都说这这是人间净土嘛。”   “要我说啊,你自己真不安全,本来你身体就不好,身边没人照顾怎么行,再说了,我们这有人家治安还算可以,等你一直往前进藏,越是人烟稀少的地方越是不安全,上边管不到那么远,拦路的事情也发生过的。”   旺扎跟我说了一些他听过的事情,想到前边竟然那么危险,不是舍点钱财就能过去的,听着都骇人。   “你不如明天跟我到城里去,那边想进藏的人可多了,你要能找个同伴搭伙,肯定比你自己要稳妥。”   吃过晚饭,我坐在院子里看着落日余晖,照在一望无垠的高原上,天地都被染红了,美的惊心动魄,身在天地之间,能真实的感受到自身的渺小和万物浩瀚,不是那些钢筋混的世界能有的魅力。   旺扎大哥的话有道理,我这两年身体不好,连去健身房都做不到,满身都是软肉,要真遇见危险了,还不够人家一拳头的呢,不过我想徒步进藏的计划并不变,要是能有志同道合的,搭个伴也好,况且今天从居里寺出来,就想找个书店买几本书,路上闲暇时候读一读,干粮和水也得重新预备,都要到镇上去办呢。   第二天一早,旺扎大哥要到镇上店铺打理生意,我就坐着他那个有点掉漆的黑色摩托,一起到了镇上。   “大兄弟,往东边走就有旅行社和租车店,那边肯定有能跟你一起的,你找找吧,要是找不到也没事,你回我这来,晚上咱俩一起回家,你从我家那走,比这里近便。”   我答应一声,谢过旺扎大哥的帮助,不过我并不打算再回去,从镇上走并不耽误我进藏,何况一直打扰大哥一家,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先在路边找了一个书店,要说现在科技水平高了,这人生地不熟的,我就用手机上的导航软件,就能走到想去的地方,也不用一个个的问路人了。   在书店消磨了一个多点,精挑细选了几本书,刚走出书店没多远,就听见有人喊我,一回头,竟然还真是熟人。   “金峰?你怎么在这呢?”   这金峰是之前在江南认识的,家里是做古董生意的,浑身都是文化气息,但是现在脱下青衫长褂,穿着一身登山服,倒是手上还带着一串小叶紫檀。   一寸紫檀一寸金,金峰手上这一串就已经是价值连城了,从我认识他的时候就见他带着,已经三四年了。   “我一朋友说在这边找着好东西了,叫我过来掌掌眼,我寻思着也没到过这边,就当旅游了,你呢?不好好在家带着养病,天南地北的跑。”   金峰拍拍我肩膀,颇为熟稔。   “在家待着多没意思,到这边来找找心灵的净化,我打算徒步进藏呢,你要上哪去?”   “我去理塘,我朋友在那等我,你徒步进藏,你能受住吗,这高反就够你喝一壶了!”   我拍拍身边的行李,说:“准备充足,里边有救命的药,肯定没问题,我这不是想找点事情做,最后的时间了,我不想在医院里闻着消毒水度过。”   金峰是知道我的病情的,即便离得远但是平时没少联系聊天,他家在苏杭一带颇有根基,我去江南的时候,有不少生意都是金峰在中间牵桥搭线。   “我是管不了你的,你要徒步就做吧,我在这边要待上一段时间,也有朋友在,你有什么事了就给我打电话,这样的地界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就要了你命了。”   我俩又在那寒暄了一阵,看他急匆匆的显然有车等着,我就跟他说了再见,打算自己吃个饭,置办好东西,就接着出发。 第一卷 第009章 心有所想 再遇朱砂   从新都桥出发,沿着318国道一路前行,我没有具体的计划,要在哪里停下,都要看身上的粮食和水能用多少天,就在哪里找个小村庄添置东西,遇到好心人家,还能在屋子里烤火,踏踏实实的睡上一晚。   这些日子的风吹日晒,让我原本白皙的皮肤变得干燥暗沉,进藏的风凌冽,吹在脸上并不温和,还有那些高强度的日晒,我的脸上已经出现不自然的酡红和皲裂,要是让之前那些合作伙伴看到,恐怕不会相信,我是那个精明干练,注重着装的大老板。   其实外表的变化并不重要,我的心境也开始翻天覆地,从一开始的迷惘、惶恐、不知去向,已经渐渐变的平和,即便露宿街头,坐在帐.篷里,也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想“命运为何如此不公”这样矫情又没有意义的命题。   我想,除了索朗大师的点拨之外,那些夜晚闪烁的星子,路上偶尔露面的神山,那些成群的牛羊,漫山遍野的草地,这些所见所闻,都是治愈我的良药,自然是有魔力的,无论多么复杂的内心,都会在大自然中趋于平静。   路上遇到一些车队,晚上会在一起搭帐.篷露营,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要选择西.藏?   我怔住了。   是啊,能隐世的地方太多了,终南山就是千百年来的隐居胜地,能还原自然的地方也太多了,大漠戈壁都是鲜有人烟的,那么,我为什么毅然决然的选择进藏呢?   那一晚,我坐在帐.篷里想了很久,也许,就是因为朱砂曾经说过,她喜欢这样纯白圣洁的雪域吧。   我与朱砂在一起的时候,曾经计划过到西.藏旅游,她和很多女孩一样,喜欢仓央嘉措的情诗,想亲眼看看那个禁锢着仓央嘉措灵魂的布达拉宫,也想到那样充满灵气的地方走一走,就是这样的执念,我们曾经做过完整的计划,但是最终没能成行……   我因为不敢面对朱砂的一切,即便后来经济条件允许了,坐着飞机在西.藏上空经过无数次,都没有勇气真的踏进来一步,那些听朱砂描绘过无数遍的地方和场景,我一样都不敢触碰。   这一次,生命进入倒计时,这样的执念就从心底钻出来,任何的惧怕都比不上死亡,所以我才敢选择徒步进藏,真的想要看一看让朱砂魂牵梦萦的地方,我之前说了,想在世上最纯洁的土地上,为我们的故事填上结局,而今我就在通往结局的路上……   这就是我选择进藏的原因,即便我曾经伤害了朱砂,也没能遵守诺言给她最爱的凤冠霞帔,但是我想带着与她的回忆和憧憬,走过最后的时光。   身边的羊皮手账将记录我的历程,也不想寄给谁,就放在我最后长逝的地方,静待哪一个有缘人能捡走它,或是随意丢弃,或是妥善珍藏,那些回忆都会伴随着我,一直到天堂。   在路上行走,会清楚的感受到昼夜更替,看着太阳从山头缓缓落下,带走最后一丝余晖,然后停下脚步在离路边不远的地方找个背风去,搭完帐.篷,就能看见天空上已经有了月亮的痕迹,要是运气好,能在哪一个垭口看见雪山,那么月亮的光辉洒在雪山上,会美的人惊心动魄,难以忘怀。   我接到金峰电话的时候,离理塘只有不到五十里了。   “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我坐在路边喝点水,打算趁着这个电话的时间补充体力,再接着往前走。   “那个,大哥啊,我想跟你说个事。”金峰的语气纠结的很,他向来是光明磊落,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很少有这么吞吞吐吐的时候。   我拧上瓶盖,“你说呗,先说好啊,你那些珍贵的文物啥的,我可不懂。”   金峰沉默了好久,慢慢说:“大哥,我在理塘看见一个人,我觉着眼熟,开始也没想起在哪见过,我刚才在饭店结账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了,就是……”   我觉得他今天格外不对劲,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开始突突的跳,要是一般人金峰不会特意打电话给我的。   “是谁?”   “是你钱包夹层里的那个人。”   轰!   我脑子里好像又什么东西炸开了,手里的水瓶滑落到地上,我听不清金峰结下来说了什么,我的钱包夹层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朱砂。   “大哥,大哥?”   我回过神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的话,我紧紧攥着手机,颤.抖着声音问他:“你看清楚了,真的是她?”   金峰是我走上社会之后才认识的兄弟,并不是大学同学,他没见过朱砂,只是有一次喝醉酒,看我一直拿着钱包就抢过去看,只是一张照片,朱砂笑的明媚又灿烂,但是他也只见过那一次,我有点不敢相信。   “大哥,我不敢确定,毕竟跟你的照片相差太远了,但是眉眼都像,我的记忆力你还不知道嘛,只要进了我眼的人,很少会记错。”   是了,金峰由于家学渊源,打小就练习眼力,胜过常人百倍,可是跟朱砂已经分开十几年了,毫无音讯,现在突然有人告诉我,看见她了,多少都有点难以置信。   可是,我的脚步竟然不受控制的往理塘方向走,越走越快。   “大哥,你离理塘还有多远?我派车去接你,你要自己走过来就不一定什么情况了,我昨天看见她的时候是在一个小村子里,看她穿着,过得可是不怎么样。”   我猛地停下脚步,我的女神竟然过得不好?   她那是是风靡整个校园的美女学霸,名列前茅,人人都知道朱砂日后一定会是海派精英,再不济也会是个公司高管,但是听金峰的意思,朱砂现在竟然在一个小村子里,穷困潦倒,简直跟之前的样子大相径庭。   我现在还不知道,当我真的见到朱砂的那一刻,我的心疼成什么样子。   我抬头看看路牌,说:“我在离理塘五十公里的过道上,我一直往前走,你不要亲自过来,你帮我看着她,换了别人我不放心。”   挂断电话,我还是恍惚着,这么多天,我从没有一刻觉得像现在这样不知所措,真的能见到朱砂了吗,我要亲口问一问当年为什么一走了之,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一直不联系我,对了,我还要向她道歉。   我脚步不停的往前走,好像浑身有了使不完的力气,几天赶路的疲惫一扫而光,我心里甚至都没想过,万一是金峰看走了眼呢,万一只是跟朱砂长得很像呢?   这么多年一点希望都没有了,现在一点消息就显得弥足珍贵,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要亲自去看一看,万一就真的是呢?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在路边安营扎寨,一直往前走,想要早一点见到她,哪怕只是一张相似的脸,我都能带着这份的希望闭上眼睛。   当一辆车停在我身边,摇下车窗问我是不是金峰朋友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上了车,什么徒步进藏的初衷,只要能快点见到朱砂,一切都不重要了。   开车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留着络腮胡,虎背熊腰,看着身体很好,仿佛是个练家子,经过交谈我知道,这就是金峰此行要见的那个朋友。   “金哥让我过来接你,你放心金哥一直守在村口,不敢离得太近,但是那个女人绝对出不去。”   我想问问她怎么样了,生活的环境好不好,但是动动嘴,终究是欲言又止,说白了就是近乡情怯,杳无音讯十多年,直到坐上车我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李岩看看我的神色,像是知道我想问什么,一边开车一边跟我讲。   “我们去的村子几乎就是整个理塘最穷的地方,现在连供电都是断断续续的,村子里有个老户,年轻时候是寺庙里的喇.嘛,按照之前的话说,就是修红教的,他手里有个老物件,我正好在理塘有个狗场,就想着把金哥找来给我掌掌眼,没成想就碰见你的故人了。”   李岩的狗场开的很大,几乎都是藏獒系列的品种,因为价格公道,品种也纯,生意做得很大,他说的这个老户就是到他那去买狗,但是钱不够,欠了好几个月,李岩去他家找他,在柜子上看见一面鼓,很是有些另类的感觉。   那老户想拿这个鼓顶账,但是李岩不懂这些,什么年头啥的也看不明白,就给金峰打电话,请他来看看,谁知道金峰进了村子还没等见到老户呢,就站在一户人家门口愣住了,后来吃饭的时候就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特意开车回去看,差点没让村民当成流.氓打出来。   “我看着那女人的家院子挺宽敞的,倒是那女人穿着藏袍,我是没看清脸,但是看着身形跟当地做活的妇女没啥区别,金哥她跟你是大学同学,但是我看着可不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李岩越说,我心里的希望就渐渐平息下去,朱砂家境不错,打小娇生惯养,人也聪明机灵,是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在那样穷困的境地里的,李岩说看着就是长期劳作的妇女,可是朱砂不会做农活,就更不可能了。   我突然觉得,也许就是金峰看错了呢。 第一卷 第010章 近乡情怯 人皮鼓面   我看着车窗外边不断变换的景色和路标指示牌,离理塘越来越近了,心情竟然奇迹的平静下来。   我现在喜欢相信缘分,要是这一次真的让我重新看见朱砂,就是上天可怜我的一生执念,让我在最后的时光里重新找回幸福。   但如果不是她,那我也只能安慰自己,这辈子是真的没有缘分了,好好期待来生吧,我还是会带着对她的思念走下去,直到我闭上眼睛,写完结局。   朱砂,真的会是你吗?   到达理塘下面的小镇就不再往前走了,现在已经是半夜了,即便到了村子,也轻易进不去,这样的地方民众,大多都有排异心里,尤其是我们几个大男人,说不定真的会让人打出来。   “你在宾馆住下,我去村子外边把金哥接回来,让他好好跟你说吧。”   李岩是个热心肠,帮我安顿好之后就开始去村子口了,那里村子里边还有一段小路,这么晚了肯定不会有人再出来了。   金峰推门进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站起来了:“是不是她?”   金峰点点头,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反应,哭不是哭,笑不是笑,好像是失而复得的宝贝,但是轻易不敢相信,金峰后来说,还是第一次看见我那么失魂落魄。   “我眼睛毒,何况把你那照片我印象深刻,绝对不会有错,但是大哥……”   看着我充满希望的眼睛,金峰欲言又止,抿着嘴说不出来。   我看向他身后的李岩,那汉子是个爽快人,直接说:“那女人结婚了。”   金峰狠狠怼了李岩一下,看着我重新平静下来,坐在床边,一句话都不说,李岩也知道好像是不应该这么突然的说出来。   “都十多年了,我们都变了,她结婚也不是不可能……”   我只能用时间来安慰自己,当初是我不好,出言不逊气走了她,现在只要能重新看看她就好。   金峰拍拍我肩膀说:“按照之前你的描述,她应该是个很聪明独.立的女孩子,一直生活在大城市,但是现在我在大山里头看见她,跟之前完全不一样,你就不觉得奇怪吗?”   金峰的话让我恍然大悟,是啊,这不是朱砂的性格,也不是她应该出现的地方,那么这么多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她是自己来的,还是被迫辗转到这的呢?   “你们有什么计划吗?总不能大咧咧的直接过去人家吧。”   我想了一会说:“明天我跟你们去村子,还是去哪个老户家,你们忙工作,我找机会去她那里看看。”   李岩说:“不要惊动人,也不要跟村子里的人发生冲突,这样的地方,民风还是有些彪悍的,那个村子前后都没有什么公共设施,一旦出事,跑都跑不出去。”   我知道这些道理,出门在外还是谨慎一些好,因为心里有事,这一晚上,我辗转反侧,一眼没合,就睁着眼睛到了天亮。   匆匆吃过早饭,在往村子去的路上,李岩说:“听你们昨天晚上说的话,那人很可能是被拐卖来的,以防万一吧,我叫了几个狗场的工人等在村子口外边的小路上,要是有什么紧急情况,就往外边跑。”   我知道有些地方的人不开化,买卖人口还是时常发生,通常这样的地方都是群体作案,相互勾结,那个小村子交通闭塞,连警察都很少去,治安没有保障,正是这些人发展的好地方,万一就是相互遮掩呢,那可真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想到朱砂有可能是被拐卖的,我这心里就像有一双手反复揉捏,疼的窒息,要是她自愿过来,哪怕是因为遇到真爱呢,我都愿意接受,可是要真被拐卖,这么多年得遭了多少罪啊!   车开进村子的时候,就有村民把我们拦住。   “你们到村里干什么来的?”   李岩把车窗降下来,笑呵呵的说:“大叔,我们是狗场的,这有一户甲央大叔不?他说有东西能顶账,我们过来看看。”   那人探着头在车里扫了一圈,把道让开说:“原来是甲央家的客人,去吧,他家就在东边第三家。”   这车一路开进去,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有人站在大门往外看,那眼神可不像是看从来没见过的汽车,而且有孩子在外边玩耍的,也都被大人叫回去了。   我跟金峰对视一眼,都知道这里估计真不是那么简单的。   车停在央金家门口,就看里边走出来一个五十左右的男人,脚上趿拉着一双解放鞋,身上还算干净,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女人正坐在那洗衣服,见我们来了,慌忙低下头,小跑着进屋里去了。   李岩说央金年轻时候是红教的信徒,这里要说一下红教和黄教的区别,前者没有完整的僧伽制度,教徒可以娶妻生子,但是黄教则不同,有着种种的清规戒律,严谨僧侣接近女色,更不能成家。   比如最有名的仓央嘉措,在成为转世灵童到寺庙学习之前,他出身红教家庭,但是之后却在布达拉宫接受黄教的典礼,种种没接触过的繁文缛节让仓央嘉措很是痛苦。   那句有名的“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何尝不是他对自有和爱情的向往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说我们进到院子之后,央金就热情的把我们迎进屋里。   “我说甲央大叔,赶紧把你那东西拿出来吧,”李岩指着金峰说:“我这朋友祖上三代都是跟宝贝打交道的,拿出来掌掌眼,看看够不够抵上你那狗钱。”   我拉拉李岩的衣袖问他:“你那狗多少钱啊,要人家的宝贝抵押?”   李岩嘴里叼着烟,眯着眼睛说:“我那都是纯种的獒犬,一只好几十万呢,这老家伙要不给我透点实底,我怎么也不可能把狗给他啊。”   听见一只獒犬要好几十万,我有点震惊,早几年是听说过藏獒试产火爆,但是没想到几年过去了,热度还这么高。   “大叔,你们这村子我看挺和谐的,也不用藏獒看家护院吧?”   我这话一问出来,甲央就上下打量我一下,转脸到柜子里取东西,笑呵呵的说:“不用看家护院,我在外头啊买了几头牦牛,正好用来给我放牧,那可是一把好手啊!”   牦牛和藏獒哪个市价都不便宜,我看看这屋子的环境,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底气买几十万的狗的人家,心里的疑惑更大了。   我对什么宝贝的没兴趣,也看不懂,打算自己出去转转,看能不能碰到朱砂,但是脚下刚一动弹,金峰就拉住我的袖口。   我疑惑的看着他,金峰朝窗外努努嘴,我这往外边一看,甲央家大门外边一直有两个人在那徘徊,状似唠嗑,但是余光都观察着院子里,明显就是在那盯梢的,我身上一激灵,惊出一身冷汗。   真是入了虎穴了,什么村子来了外人,能让俩大汉在那盯着不走啊,要不是金峰留个心眼一直注意着,只怕我出去到处乱晃就要出事了,之前的计划很明显已经用不了了,还是先安静下来,静观其变吧。   甲央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红漆盒子,长方形,上边刻着的花纹繁复神秘,不像是我之前见过的那些老物件上的,也许是当地什么具有独特意义的图案吧。   金峰带上白手套,小心的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面圆鼓,整体看着很是陈旧,鼓面是棕色的,但是仔细看看还透着点绿影,鼓身很精致,雕刻着一些花纹和看不懂的符号。   我在掌眼鉴宝这方面一窍不通,是个门外汉,李岩就更是了,整天跟藏獒在一起玩的糙老爷们,但是金峰不一样,是家传的手艺,底蕴深厚着呢。   他缓缓地摸着鼓面,仔细研究上边的花纹和符号,还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瓶,把里边的药水往带着绿影的地方滴上一滴,观察变化,好半天才点点头。   金峰拿着鼓伸到我和李岩面前说:“你们摸摸鼓面,跟你们见过的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伸手摸摸,凉丝丝的,触手滑腻,不像是其他鼓那么粗糙,质地好像更软。   看我和李岩都摸过了,金峰不怀好意的一笑,戏谑的看着我俩说:“这鼓是好东西,能卖上价钱,以后也有升职空间,抵押你的狗足够了。”   这李岩一听就乐了,开始还以为甲央是去砸场子的呢,没想到真是个宝贝,把烟屁.股扔到地上狠狠碾了两脚,刚要张口,就听见金峰说。   “这鼓我要没看走眼,应该是人皮鼓吧?”   李岩那一脸的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我都吓了一跳,嘴都不利索了:“人,人皮?”   金峰点点头,摸着那鼓面说:“这样的人皮鼓是带着宗教含义的,一般都是处.女人皮,最为纯净洁白,这鼓身应该也是人骨,但是这个是头骨还是四肢骨我就看不出来了。”   “我爸爸之前研究过藏族的文字,家里有好些梵文经书,我小时候学过一点,看到这鼓身上的字符了吗,就是一些经文,所以这应该是哪位僧人用过的法器,年代挺久远的,现在用来辟邪倒是也可以,没那么些忌讳了。”   递给李岩说:“拿着吧,能有个好价钱,不亏本。”   李岩真是哆嗦了好久,才伸手接过来,咳了两声说:“甲央大叔,你这东西可真是难得啊。”   甲央袖着手,把那个红漆盒子盖上,说:“我之前在庙里待过,这还是师父给我的,要不是真没钱,我也不能拿出来抵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