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焚魂炉爆满,让他们穿越吧 蓝紫色的曼珠沙华在路上蔓延,一望看不到尽头。中间是一条光滑的小径,微微泛着光。林仙儿穿着生前的碎花小裙,和其他鬼一样,向前飘着。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彼岸花啊,真美。” 林仙儿大赞一句,然后望望周围,没有牛头马面,也没有鬼差锁魂。她恍然大悟:“原来公务员都一样啊,无论地上地下,一样玩忽职守。” 旁边一个鬼魂恶狠狠恨她一眼。敢情,他自己就是个无所事事的公务员?! 呵呵,现在大伙儿都是鬼了,众鬼平等,才不怕你呢!林仙儿把刚才瞪她那眼瞪回去。 “咦,忘川在哪儿?”她继续好奇的发问。 自然没人回答。 唉,这些人啊,生前那么冷漠,如今做鬼了,还是这么冷漠。 这黄泉路上,熙熙攘攘,接踵摩肩,行进很慢,好不拥挤。 林仙儿想起在游乐园排队玩项目的情形,一天下来,最多能玩6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享受的时间不过2分钟,更多的时间是顶着烈日排队。 走了许久,林仙儿的好奇用尽,她开始觉得寂寞。 什么是寂寞?寂寞,是一群人的孤单。 一座黑色的硬生生的宫殿立在眼前,上书“阎罗殿”。 哇,我马上就能见到阴间的王了!林仙儿有些兴奋,有些怯怯然。 从小到大都这样,小时候害怕父母,然后是老师,然后是领导…… 那一次参加周伦伦的演唱会,托了无数个人,得以进后台的机会,冲到休息室外,徘徊N久,居然不敢进去。后来,周伦伦出来,看见门口有个陌生小女孩,还问了她一句在那里做什么,她吞吞吐吐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唉~好困,已经一个多月没睡觉了。”跨国阎罗殿门口时,一个黑墨镜黑西装白手套鬼差对另一个装束一模一样的鬼差说。 “再忍几日,上头刚申请了编制,马上就有新人进来了。到时候,都留给新人做。”另一个鬼差安慰道,然后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有些些嫉妒的说,“这几日送礼的人特多。” 喔~这里也有编制。编制可不是个好东西,那会儿刚参加工作,家里千方百计花钱想给她弄个编制来着。事实证明,送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收。 唉,这个世界,有权就有钱啊。 阎罗王一脸冷酷,高高的坐在上面,黑发黑眸,很帅,很年轻,穿着很随意,斜依在老板椅上,一脚搭在桌子上。那只黑皮鞋黑的发亮,一眼就能看出是上等小羊皮。 他绝对有一目十行的功能,闲闲的在生死簿上瞟上一眼,然后说出“100天”“30天”“7天”“1天”“瞬”等字眼。 下面众鬼魂压根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以为是等多少日后去轮回,并无任何质疑。 传说中上辈子到下辈子,可是要在阴间呆N多年的,原来最长才100天啊。就算地府一天等于人间一年,最长也不过才100年嘛,无所谓啦。 林仙儿正百无聊赖,一个鬼差急冲冲跑进来。 “禀告鬼王,焚魂炉爆满。” “喔?那就排着吧。” “已经排了两公里了。照这个速度,我们地府马上也爆满了。” “这样啊!”阎罗王眉头纠结,“那就安排今天这些没判的鬼还魂到天启四十九年。从今日起,地府暂时不收生魂。采购办的人哪去了?喊他们抓紧时间添置十个炉子回来!” “尊敬的鬼王,请问什么是焚魂炉呢?小的生前是做采购的,您这儿不正在召人吗?让我为你效劳吧!”说话的正是之前瞪林仙儿那人。 林仙儿从心里佩服此人!不愧是公务员啊,善于制造机会,抓住机会。 阎罗王看了他一眼:“唐在斌,政府采购办助理,在任8年,受贿192万,刚才差点忘了你,那就40日吧。那焚魂炉,顾名思义,就是把魂魄丢进去燃烧,40日的意思就是燃烧40日后魂飞魄散。这40日内,你可以免费体会到焚烧的所有快感~来人,拖下去吧。” “其他这些人,都是平凡小人物,天启四十九年,杀戮太多~~”阎罗王的声音有种悲天悯人的气息,听起来格外让人动容。 孟婆是个妙龄少女,她坐在桥上,素手芊芊酿制功夫茶。 从今年1月起,就再没有鬼魂经过这里,闲了好些日子,如今见大批生魂走来,也吓了一跳。 一个鬼才飘了过来:“孟婆,鬼王有令,这批鬼要还魂到天启四十九年,你给安排下。” “好,我知道了。” 孟婆巧手一翻,桌子上凭空多出几十个杯子,再将杯子盛满茶。她喊众鬼排好,一个个递上杯子,口中喃喃道:“前程往事,如过眼云烟,忘却三千烦恼事,安心上路吧……” 一般来说,事情多了,就容易出错,人如此,鬼也不例外。 比如,林仙儿就没接到那杯茶。 自然,这也不能怪孟婆,鬼太多了,偶尔出个错这样小机率的事情允许发生嘛。 对于林仙儿来说,这感觉,就好像挤公交的时候,售票员刚好忘记收自己的钱一样。差别在于:挤公交的时候,她会主动补上那一块钱,而在这里,她不会提醒孟婆自己没喝孟婆汤。 第一卷 爹后悔把你嫁给傻子啊 传送门像一个透明的光幕,站在光幕的这边,丝毫看不见那边是什么。喝了孟婆汤的人变得有些老年痴呆症的样子,只知道随同大流往前走。 林仙儿站在传送门前,一脚踏进去,那边仿佛是虚空,踩不到实地。林仙儿有些犹豫,另一只脚怎么也迈步进去。 后面的鬼一个拥挤,她便掉了下去。 虽说生前经常幻想,如果从30层的房顶跳下去,会不会是飞的感觉,可如今这感觉,哪里是飞,简直就是四分五裂。空间里仿佛有无数透明的手,从四面八方撕扯着她的身体,每一次她都觉得自己又一次死掉了,可每一次活生生被凌迟后,头脑还一场清醒。 她痛得连哼都哼不出,转头看周围其他鬼魂,依然是一副茫然的神情。那孟婆汤,不光是消除记忆,也消弭掉五感。 倏地一下,林仙儿从房顶掉下,落进一个身体。那速度快得,她压根没明白自己是如何穿过房顶的,更没看清今后这个主是男是女是美是丑。 林仙儿顿时觉得身体很沉,她努力想睁开眼睛,想动动手指头,可丝毫动不了。唉,人的体质,就是这样,废料太多负担太重。 一个悲痛的女人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仙儿啊,你怎么就那么傻~~” 原来这个人也叫仙儿,尚好尚好,不用适应新名字。 “爹不该把你嫁给那个傻子啊!你怎就如此倔,非要在新婚之夜上吊。” “妹妹啊,是我对不起你,为了讨媳妇,硬逼你出嫁,我这就去把周家的聘礼还回去。” 接着是一阵叮叮咚咚的声音,估计是在装东西。 林仙儿借这么几句话也把未来的处境听明白了七七八八。这必是一家穷苦之人,哥哥没钱娶媳妇儿,家里人把妹妹嫁出去,用对方给妹妹的聘礼到另一户人家下聘。 这家人,父亲叫林大光,二字叫林大佑,父亲把母亲唤殷娘。 “你们这是干嘛?”林仙儿强撑起一只手,弱弱问道。 正在收拾东西的三人背脊骨一怔,转身扑到床头:“仙儿。” “若把这些东西退回去了,哥哥还怎么讨媳妇?”林仙儿下定决心扮演好自己的新角色。 那个27、28岁的汉子林大佑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一咬牙:“你好好养着,这事就别管了,哥哥会努力干活。” 林仙儿不笨,自然知道这个适婚年龄的男人心有不舍,看了一眼地上的大小箱子,上面红字上还有黑笔字迹。确实,这个身体的名字和自己一样:林仙儿。 “还是哥哥先拿去用吧,我们晚点再想法子还给周家。” 林大佑眼中闪过一抹喜色。看来,这个男人是有了心上人。 林仙儿打量了下周围,土砌的墙,茅草铺的顶,桌上放着缺了口的黄土碗,四个人,包括她自己,一概穿的破旧补衣服。她苦笑了下,果然是穷苦人家。 相比之下,那些大包小包的聘礼显然出自殷实之家。 “咕,咕咕”林仙儿摸肚子,“娘,有吃的没?我有些饿了。” “有,有,我这就去弄。”林母很兴奋,双手在衣襟上擦了下,走出去。 这个女人,算起来应该不到50岁,可看起来足有60岁,皱纹爬上额头。 林仙儿心叹:穷苦向来是支催老剂。 半响,林母把面条端了进来,很实在的一碗面,汤很少,面条堆到了碗顶,上面泛着少许油光。 林仙儿平时何曾吃过这么大碗:“太多了,我吃不完。” “仙儿,你昏了两天了,多吃点。”林母对林仙儿的母女情显而易见。 “娘,我真吃不完。” “那我再拿个碗,让大佑再吃点,他中午吃的少。”林母转身很快又拿了个碗进来。 林仙儿将碗中的面条挑出大半,剩下些汤汤水水的面条,先喝了一口,味道很一般,估计只放了盐。 林大佑捧着碗,稀里哗啦就把面条吃完了,末了大赞:“好吃,里面有猪油。” 林仙儿彻底无语了,敢情,这家人能吃上猪油就很好了。就自己一21世纪的新女性,入得厅堂,进得厨房,一定要带领他们走向富裕。 第一卷 神啊,救救我吧 吃了面条,林仙儿顿时觉得胃里舒服多了。虽然这床很硬,不但硬,而且凹凸不平,被子也不够柔软,不但不柔软,而且有股霉味,但这些都丝毫不影响林仙儿美美睡了个午觉。 这可是她再世为人的第一睡啊! 自然醒后,林仙儿穿上布鞋,走进院子。 院坝晾着些干菜,中间是口水井。整个家里空无一人,估计都在干农活。 林仙儿寻到茅房,这茅房,和猪圈连在一起,猪的排泄物也在这里。那味道,几乎要把她熏晕。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那头猪就在旁边嗡嗡的叫着,热气直喷到她脸上。她捏着鼻子,别过头,解决内急后飞快逃出来。这个厕所,一定要改善!不然她总有一天要被饿死。 不错,是被饿死,为了少上厕所,她一定会忍着少喝水少吃饭少运动,直到达到龟息状态。 她一手撑在井岩,喘着粗气,眼睛不经意瞟向井中。 井水很平静,井中这个人……和自己蛮像嘛! 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 咦,嘴角怎么有只苍蝇? 她情不自禁伸出手,想把这个苍蝇赶走。 咦,这个苍蝇瞎了吗? 她的指头落了上去。 “啊!!!!!!!!!!!!!!”一声惊呼响贯云霄。 林仙儿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杯具,这哪里是个苍蝇,分明就是只超级无敌硕大之黑痣!!!林仙儿用大脚趾也能想象,这么个大黑痣长在嘴角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任何人只要一看着她的嘴,就想呕吐! 她不死心的从井里摇出一桶水,近距离照镜子。 果然,这地狱的十八层后,还有十九层! 这黑痣上,为毛还长着一根黑毛!这根黑毛还很长,足有一寸。 人家那些穿越女,个个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自己就穿得人见人嫌花见花败。 唉,既然这么丑,为毛还起个这么好的名字——林仙儿。 林大光啊林大光,你干嘛给这个丑女起这么个名字。你知道林仙儿是谁吗?那个江湖第一美女!还好你没有生活在现代,不然,古龙大哥非从棺材里跳出来拔你的皮不可! 深深深吸气,再呼气,再深深深吸气,在呼气。 惊魂稍定后,林仙儿冲进自己房间,三下两下将衣服扒光,好好检查起自己身体其他部位。 神啊,你可别耍我!千万不要让我下了十九层后,继续跌到无底洞! 还好!还好!除了手脚皮肤粗糙点,没有其他恐怖胎记了。 林仙儿很是奇怪,这身体旧主的林仙儿,为毛不把脸上这根毛拔了? 虽然我继承了你的身体,不代表我要继承你的丑样子!好吧,就算我接受你的丑样子,不代表我能接受你每天恶心别人。 思及到此,她胸有惊雷依旧四平八稳的走进厨房,一手抓起黑毛,一手拿起拔猪毛的夹子,猛一使劲。 靠,真痛!眼泪都快痛出来了。 她咧着嘴,把黑毛放在眼前,哇塞,难怪,这么长的根。 再用手摸一把黑痣。也?有点微润。 一看,居然流血了。林仙儿在手指上沾上唾沫,抹在凸起的黑痣上。 第一卷 杀了我吧,他们用树叶擦屁屁 古人的生活,真的比现代人健康很多,光是看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知道了。 傍晚时分,林父和林大佑扛着锄头,林母提着菜篮子回家,篮子里有一朵大白菜。 三人见林仙儿靠在门口看着他们,咧嘴一笑。 “仙儿,楞着干嘛,还不快烧柴去。”林母笑着说。 林仙儿笑着点头,随林母一起走进厨房。 第一次做烧火丫头,虽不甚熟练,也不会出什么大错啦。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啊? 以前古装电视看得多,那杨排风最早就是个烧火丫头,电视里把烧火的镜头诠释得蛮完整的,林仙儿依葫芦画瓢,既没烧了灶,更没烧了厨房,只是呛了几口烟,把脸弄得跟花猫似的。 林母不解:“仙儿,你平时很利索的。” 林仙儿掩饰的笑着:“失误失误。” 晚上的一锅米饭,菜是白水煮大白菜,里面只放了点毛毛盐,半点油星也无。 林仙儿给三人个舀了一大碗饭,给自己舀了小碗。 林大佑好奇的问:“仙儿,你平时很能吃的。” 很能吃,很能吃是什么概念? 林仙儿脑子一转:“今天没干活,加上醒来吃了一碗面,现在还不饿。” 大抵是这个理由很圆满,没有任何人质疑。 饭过半旬,林母忽然发现了什么,放下碗筷,伸出右手,抚上林仙儿嘴角:“咦,仙儿,你痣上那根黑毛呢?” 喔?这个也算个事?林仙儿满不在乎的说:“我下午拔了。” “什么,你拔了?”林父的声音忽然高了八度,“人身上任何东西都是老天爷赐予的,你怎么能把它拔了?!” 这……这……这……这东西,长在我身上,恶心的可是你们啊,你们看了这么多年,居然还真习惯了啊? 林仙儿不语,只低着头拔饭。 “唉,你也别抱怨她,她今天刚醒,一时头脑不清,拔了就拔了吧。”林母维护自己的女儿。 林父抬头,粗粗叹了口气,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吃完饭后,林仙儿主动收拾碗筷,在井边提了水洗碗,再把洗碗水倒在院子外的田里。 田里芋儿叶正长的茂盛,这正是她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穿越前的林仙儿虽长在城市,但乡下的蔬菜还是七七八八认识些。) 芋儿烧鸡,多么美味的菜肴啊!林仙儿看着院子里跑来跑去的母鸡,情不自禁吞了吞口水。 这家人,连烧菜都舍不得放油,自然更不可能点灯了。 天刚黑,一家人就各自回到房间睡觉。 这可苦了林仙儿,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她望着天上的明月,这个时间,该是晚上8点多吧,平时这个时间,她不是在开心网上偷菜,就是在连城看小说,再不然,就是听着音乐做着面膜,哪像现在? 唉,这电脑,自己没那天赋发明,连电这个东西,自己都不可能发明的。 认命吧,就当睡美容觉了! 林仙儿头一倒,躺在床上。 OH~MYGOD!这被子还是霉臭的,这床,明明就是几根木板上铺了个床单。下午本不觉得的问题,这会显得格外恼火。林仙儿翻来覆去睡不着。 半夜,林仙儿忽然被一阵肚子痛弄醒了。 晕死,还是大的。 她一想到那个臭味熏天的茅厕,愁都愁死了。愁又如何,不可能把大便逼回去三。肚子越来越痛,她一个翻身爬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找卫生纸。 自然,她也不奢望几天前用的维达纸巾,就算是草纸也是好的。 翻箱倒柜后,别说是草纸,连一张纸都没找到。 一个激灵闪过,林仙儿忽然想起,下午上厕所的时候,茅坑里一片绿色。 她怎么就忘了…… 这家人,如何买得起草纸?他们是用树叶擦屁屁的! 林仙儿心一横,将房间那些大小礼包上的红纸扯了下来,冲进厕所。 第一卷 初为农妇 一般来说,人每天晚上的睡眠时间也就那么几个小时,由于头天晚上睡的太早,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林仙儿就醒了。 走进院里,其他人都还没起床~~ 原来古人的睡眠时间比现代人长啊,难怪那些个穿越女们穿过去后个个国色天香,周围的都是天宇一号帅哥。 古人不用科技就能证明:美人都是睡出来滴~~ 感慨完毕后,林仙儿开始思索,作为一个21世纪新女性,穿越到古代穷苦人家后,应该怎么办? 她将改造茅房作为第一任务,然后是发家致富,初级目标是有个像样的房子,终极目标是富甲一方。 至于如何发家致富,这个是需要策划滴,等熟悉了这里后,再看看有什么资源可利用。 待林父林母林大佑起床后,林仙儿已做好绿豆粥,从泡菜坛子里捞出块酸青菜,切成块后滴了点菜籽油。 这是林仙儿当日大学毕业后,在家里啃老时的早餐标准配置。 这顿饭所有人都吃的特别香。 饭毕,林母捧着装酸菜的碗,似自言自语:“这个油晚上用。”然后对林仙儿说:“油还是少用,等你大哥娶媳妇儿的时候还要请客。这几日正是农忙,仙儿,你和我们一起去地里干活。” “喔~~”林仙儿答应着。这一日三餐,如果菜里没油的话,吃再多也觉得痨肠寡肚,就算是为了以后吃好点,林仙儿也决定想办法致富。 这改造厕所的想法第一次排到了第二。 走在田间,林仙儿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在巴掌宽的小径上健步如飞,两侧是刚插进地里的水稻。 林家由于前林仙儿的变故,地里闲了两日,大批的水稻还没插好。林仙儿学着其他人的样,拖掉鞋,挽起裤脚,站在泡了几日的稀泥地里,弯着腰,将水稻一棵棵插进去。 双脚刚踩进稀泥的时候,林仙儿敏锐的感觉到泥土钻进指甲的过程,她心里一阵闹心。 她强忍着心里的别捏,专心思考起她的发财大计,开面馆?NO!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本钱啊!要不,那周家送来的东西,留下一部分? 说起周家,林仙儿忽然想起一遭事情来:“爹,我没死的事情,周家会知道吗?” 林父一听到死,心里就咯得慌:“怎么,他们还想你死不成。”又寻思一想,觉得也是个问题,“她们离咱,隔了两个村子,估计要过段时间才会知道,你先安心住下。大不了,我们把聘礼还回去。” “那怎么成,说好先给哥讨媳妇的。依我看,今天上午咱们抓紧时间干活,哥下午就去下聘。” “下午得先请媒婆过来,选户人家才好去提亲。”无论在哪朝哪代,长子的婚姻都是家里头等大事,林母笑着说。 “娘,你这可就不知道了吧,哥早有心上人了。”林仙儿直起身,瞧着林大佑取笑。 提起情事,林大佑这个大汉双脸一红,居然不好意思。 正好,太阳从云层中透出光,刹时,光芒万丈,世间万物都笼上一层橘色的光晕。 林仙儿望着周围田里忙碌的农夫,只觉岁月静好。 第一卷 遭了!被发现鸟!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 这不,整整一个上午,林大佑干活倍儿有劲,嘴里还哼哼唧唧。 不到中午,他就催促着大家快些回家吃午饭,目的自然是早些提亲去。 林大佑看上这姑娘,叫娟娘,就在本村,与林家属于村头村尾那种。 林仙儿有些奇怪,母亲和未来大嫂都叫什么娘,为嘛自己叫仙儿?回家的路上,她将这个疑问抛了出来。 林大佑有些得意的告诉她,早在她还在娘胎的时候,有个云游的道士途经此处,给腹中孩子赐名叫仙儿,然后大叹:天意!天意!然后飘然离去。 吃过午饭,全家人喜滋滋的各换了套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就像过年似的。 “仙儿,你穿这么好干嘛?”林父问。 “不是去给大哥提亲吗?”林仙儿回答。 “这孩子乐昏了头,哪有妹妹去提亲的?”林母笑骂。 一家人从之前的大箱小箱里挑出些实用的东西,剩下的尽数装好。大抵是箱子早被拆过的缘故,之前的红纸封条没了也没被发现。 接着,林母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两张叠好的红纸,“这东西,给你准备好些年了,等会拿给教书先生,一张写好后贴聘礼上,另一张写上几个喜字,成亲那日,给你贴门窗上。” 林仙儿既然打定主意适应新身份,扮演新角色,自然不会暴露自己会写字这码事。不过呢,就算会写字也没用,家里没笔没墨。 咳咳,她忽略穿前那个自己从小就因为一手烂字挨骂的事了,你说这魂穿吧,相貌变了很正常,不可以一手烂字到一个文盲手中就成柳体颜体了吧…… 林仙儿喜滋滋的瞧着大伙儿出门,留下自己。 临走,林父回头说:“仙儿,你下午没事,到地里干活去吧……” 囧!囧!囧! 这烈日当空的,凭什么就我一个人干活,你们都去串门?!林仙儿心里一边抱怨,一边换上旧衣服往田里走去。 无数事实证明,一群人一起干体力活的时候,心情比较愉悦,而一个人干体力活的时候,容易胡思乱想。 林仙儿此刻的想法包括:我会不会中暑?这地里有没有粪便?古时候都是用粪便浇田的。水里有没有血吸虫?我不要变成干豇豆大肚婆! 有了这些想法,可想而知,林仙儿内心如何备受煎熬,如何吓得半死还强忍着插水稻。 “林仙儿?!”一个声音大声传来,然后是小声一句,“我眼睛没花吧?她不是死了吗?” 林仙儿望着田埂上这个自己不认识的男子,22、23岁的样子,眉清目秀,如果不是身上的农夫衣服和肩膀上的锄头,真要误以为是个书生。 “我没死,外面误传罢了。这几日回来帮家里干活。”林仙儿清清朗朗的说。 “这女人,既然已经出嫁了,还是呆在婆家好。”男子似在忠告。 “我呆在哪里,管你什么事啊?”林仙儿反唇。 乡下人爱凑热闹,这么几句对话立即引来周围其他干活人家的注意。前两日,林仙儿的尸体从周家接出来的事情,周围人尽皆知,那尸体已经发硬了,如今这死人活生生出现在大伙儿面前,难不成还真活见鬼了。 林仙儿费力解释着,当日一口气没顺过来,后来在路上颠簸,居然就活过来了。 活人站在面前,也谈不上什么信不信,好奇一翻后,大伙儿自然也就散了。林仙儿估摸着家里人也该回来了,便到小溪里去洗了手脚,穿上布鞋回家。林父林母和林大佑果然已经回来,看他们喜上眉梢就知道亲事说成了。 大家见林仙儿回来,七嘴八舌的讲起提亲的过程。 那娟娘家一看见他们送上的聘礼,开心得不得了。林大佑高高大大,一眼就看出是干农活的能手,两家子又不远,以后农忙还能过来帮忙。加上这对男女啊,看起来很有点郎情妾意的感觉,双方几乎是一拍即合。 唯一的问题是:听闻林仙儿嫁去周家,新婚当夜就死了,家里有白事,此时办婚事会不会犯冲? 林家立即说,仙儿没死。 两家当即定下婚期。 第一卷 操办喜宴 娟娘进门这日,对于林家来说,简直就是一大盛事。 林仙儿虽是一外来人口,亦看得清清楚楚。 窗户上,门上全部贴上大大的喜字。院子里还有只借来的驴,额上绑着大大的红花,这是用来接新娘的。至于宴请宾客嘛,林家为此专门请了厨子,门前摆了8张桌子,做流水席。 流水席,顾名思义,就是客人一泼一泼来,吃了就走,桌子上的菜,吃完就撤,再换上新的。 为了操办这个喜宴,林母一横心,将家里仅有的一头猪宰了,将家里的鸡留下两只下蛋外,其余全部杀了,还去城里买了酒。 这家平时炒菜都舍不得放油的女人,显然是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掏出来了。 林仙儿望着院子里这庞大的阵仗,不由想:不知道当日周家娶林仙儿,可有如此热闹? 一切准备妥当后,林大佑穿着红红的喜服,牵着驴子出发了。后面跟着几个小孩子,不停地叫嚷着:“大佑哥娶媳妇儿啰~~大佑哥娶媳妇儿啰~~” 林大佑这边刚出门,宾客们也陆陆续续到了。 每家子都拖儿带女,随随便便一家,来的都是5、6个人。最让林仙儿叹为观止的是,有一家,加上小孩,来了13个人。林仙儿大概算了下,估摸一张桌子只能坐一两家人。这村里来的人,估计摆个40桌才能勉强够坐。 招呼客人的时候,林仙儿恰好听见有人小声谈论:“我们早上没吃饭呢!”“为了吃这顿,我们全家昨天晚上就饿着。”“他家杀猪了,等会儿包点回去。”…… 送的礼钱,每家子不过2、3个铜板。这样吝啬的出手,还来这么多人,还想又吃又拿,林仙儿恨不得将这些人一脚踢走。 那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也站在人群中,穿着灰布衣服,偶尔与人笑谈两句。他早上来的特别早,挑了一担豆腐,说是给大家加菜,没有送礼钱。 林大佑出现在大伙儿视线范围内时,整个院子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林大叔、林大妈,恭喜你们了!” “谢谢,谢谢!” 林仙儿抬头看着林父林母的时候,发现林母的眼眶有些红,林父也不停眨巴着眼睛。 林大佑小心翼翼将娟娘从驴子上扶下来,双双走进院子,走到客堂。 新娘也穿着红色喜服,头上顶着个红布,个头中等,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好不令人眼馋。 当年,潘金莲一个竹竿从楼上抛下去,砸中西门庆,从此干菜烈火,不知娟娘进门后,家里会是如何一番情景。 第一卷 关于肉的承诺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被送入洞房的只有新娘,新郎官还要敬酒呢! 村里道贺的人一拥而上…… “恭喜恭喜,祝你们夫妻美满!” “恭喜恭喜,大佑啊,你要努力,早点给林家添个孙子。” “恭喜恭喜,祝你们白头到老!” “祝你们开开心心,儿孙满堂!” …… 林家一家人都很开心,林父作为一家之长,很权威的发话:“感谢各位乡亲们,请大家入席,入席,吃好喝好,吃好喝好!” 为首的一桌,坐着村长一家,林父和林大佑作陪。林母和林仙儿自然是厨房帮忙的角色,端个菜,递个碗什么的。 说来也奇怪,这些个为了吃这顿饭把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人,这会儿一点也不急,与其他人谦让着不肯上桌。三番四次后,8张桌子才坐满,剩下大量的人,远远站在一旁,干巴巴望着。 “不就是想等到最后人少的时候再带点走嘛!”林仙儿在厨房里舀菜,冷笑着抱怨。 林母有些吃惊的瞧着林仙儿,林仙儿从小自卑,生性软弱,这样的话,她以前是绝不会说的。也不知怎么回事,从鬼门关走了一趟,整个人都变了。当时,媒婆上前提亲,要她嫁与周家,她一句话也没说,众人只当她愿意嫁个富点的家,直到新婚夜里悬梁自尽,也才知道她并不愿意。 林仙儿舀的正是红烧肉,那肥肉亮晶晶的,从勺子里舀到碗里的时候微微颤着,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林仙儿吞了几次口水。 这是自家的猪,为什么其他人吃自己干看着? 馋虫实在厉害,林仙儿顾不得烫,用手夹了块肥肉,放进嘴里,那味道……真美啊! 油脂顺着喉咙流到胃里,整个胃壁贪婪的吸收着肥油,整个人从头到四肢,无一不爽。 林仙儿发誓,这是她前世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她把心一横,拿出2个小碗,各打了半碗肉,把一个碗塞给林母,“快吃!”说着又放了一块肥肉到嘴里, 林母怯怯唤道:“仙儿。” 在她的观念里,客人还没吃好,自己怎么能吃呢?况且是这么金贵的肉。可这肉香,仙儿吃肉时的欲死欲仙的神情,让她喉咙里仿佛有数千只虫子爬似的,欲罢不能。 “娘,这猪本来就是你起早贪黑喂的,干嘛自己不吃便宜了其他人?你不说,我不说,厨子又不是本村的,不会有人知道的。”林仙儿安慰着。 林母这才夹起一块肉,喂进嘴里。 她吃的很慢,品尝肉中滋味,脸上荡漾的幸福的微笑。 林仙儿心中一涩,蹲了下来,用很慢很慢的语速说:“娘,你放心,我以后会让你顿顿有肉吃的。” 这样的话,从前没有任何人说过,丈夫没有,儿子也没有,如今,从林仙儿的口中说出,别有一翻感触。 第一卷 闹洞房 半碗肉下肚,林仙儿顿时觉得浑身舒坦,干起活来也利索了很多。 外面那些食客们,使劲往嘴里塞肉,一边吃,一边还偷偷将肉放在小腹处的衣襟上,待酒足饭饱后,衣襟上也已经装成一个小包了,然后抓着衣襟,全家人一起撤下桌子,自然有下一户人家上桌子。大家对这种又吃又拿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 林大佑一座又一座的敬酒,待所有客人酒足饭饱,已是月上柳梢。 林大佑偏偏倒倒,下一个环节,将是闹洞房。 这个环节,可是很多人盼了很久的,吃不到苹果,闻闻苹果香也是好的,何况,说不定可以摸上一摸呢,按照惯例,村里年轻人都会留下来。林仙儿一家也跟着人群冲进了新房,古时候的闹洞房,别说,对林仙儿还真有吸引力。 林大佑刚把娟娘的喜帕揭开,一个18、19岁的长着桃花眼的男子(一下简称桃花男)首当其冲,凑到娟娘面前,嬉皮笑脸做动员工作。“嫂子,今天是你和林大哥大喜的日子,但是成亲呢,首先要闹洞房,这洞房越热闹,你们婚后才越幸福。” 娟娘羞答答的脸庞呈现出说不清的神情,只低着头,林父和林母站在人群外,只笑着看,并不言语,林仙儿注意到,杨不凡的人影只晃了下,就不见了。 桃花男眼睛直射娟娘胸前高耸的地方,嘴里说着:“林大哥艳福不浅啊!”说着,一群人已经把林父推到前面。 林仙儿囧了,这古代闹洞房,长辈还有必定环节啊。 “快,摸一把!”一群人起哄。摸一把,摸什么? 只见林父在娟娘小腹上摸了一下,嘴里说:“娟娘啊,你以后要给林家开枝散叶啊!” 林父环节结束后,狐狸男从桌子上拿起一块糖,绑在绳子上,提的老高,晃动在两人眼前,“来,你们两个人,一人咬一半,我数一二三,你们一起咬。” 当着一屋子人的面,娟娘扭扭捏捏,屋里人起哄好几次后,她才过去逐渐配合。接下的几个环节,基本上也是围绕娟娘和林大佑做文章,什么一起顶筷子啊之类的。 房间里的气氛越来越高超,林母琢磨着闹洞房也快结束了,转身出去,准备给儿子儿媳妇做点宵夜,两个人一晚上都还饿着。 林母刚出去,小伙子互相递了个眼色,一哄而上,拽胳膊薅腿,四仰八叉将娟娘抬起来一撂大高,不几下就撂得娟娘裤腰带松开露出红色肚兜。林大佑舔了舔上嘴唇,扑了上去,准备把这些崽子们全赶出去,冷不防下身被人捏了一把,扭头一瞧,正是闹洞房闹得最起劲的那小子,一群人立即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一阵狂笑,将娟娘抛给林大佑,“塔塔塔”的跑开了。 正巧,林母的汤圆也及时到了,娟娘被折腾了一个晚上,滴水未沾。 林仙儿来到厨房,拿了个筷子,插进满桌子残羹剩汤中,每个碗都搅了一次,什么也没捞出来。 收拾完东西后,林仙儿变仙法似的从柜子里端出一大碗肉。 林母有些惊喜的问:“你什么时候藏的?” 林仙儿并不回答,只是笑着:“明后天吃的。” 仙儿,你真的变了很多。林母心道。 都说女儿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林仙儿的变化,林母第一个发现。对于女儿的变化,林母并不忧心,反而很欣慰。或者,是在死过一次后灵魂开窍。 林仙儿做完所有事情回到自己房间,便听见隔壁床板叽叽嘎嘎的声音。 娟娘的呻吟声越来越大,伴随着林大佑时不时的低吼,果真是春宵啊! 林仙儿听在耳里,开始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可是—— 一个时辰过去了,林仙儿翻了个身,长叹,人家新婚之夜,理解理解。 一个半时辰过去了,林仙儿再翻一个身,自个儿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两个人都体力好嘛,理解理解。 两个时辰过去了,林仙儿忍不住埋怨,这娟娘,真是个骚货!光是刚才闹洞房时,她媚眼如丝就看出来了。 一整夜过去了,隔壁就没消停过,林仙儿一个晚上都没睡好,每每要睡着了,那边就发出极致的叫喊。 林仙儿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过去敲门,然后一阵暴吼。林仙儿心里憋了一肚子气,又不能发作,一脚踢在墙上,心骂,果真是胸大的女人性欲强。林老爹还摸了儿媳妇一把,不晓得听到这样的叫声心痒痒不。 第二日一早,林仙儿顶着黑眼圈走了出来。 林大佑和娟娘劳累了一宿,这会还在呼呼大睡呢,照理说,新进门的媳妇,第二日应早起拜见公公婆婆,可为什么这两口子睡的如此心安理得? 不等林仙儿发问,林母先给出了答案:“他们昨天劳累了一夜,今天让他们好好休息吧!” 太阳已升得老高,林大佑和娟娘这才起床,林母乐颠颠的亲自给他们打了粥,端上桌子。“你们两个呀,要好好努力,早点给林家开枝散叶。” 娟娘有些害羞的点头。 喔?!此地民风竟如此开化?! 第一卷 嫂子也是穿越女? 林仙儿这还是第一次无阻隔的看这个嫂子。丹凤眼,挺鼻梁,颧骨有些高,下巴很尖,整个脸小小巧巧,偏生身上肉乎乎的。 这会儿穿上平日里的衣服,更显得胸大屁股大。林仙儿想起,那些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汉堡包如何能和篮球比?那浑圆的屁股,如同一个大脸盆。 喝完一碗粥后,娟娘两眼含春的盯着林大佑,将碗向他的方向一推,嗲声嗲气的说:“大佑,再帮我打碗饭~” 林大佑一脸幸福的看着娟娘,然后双手捧着碗,走进厨房。 古时候的女人,不是都该嫁进来那日很贤惠的挣表现吗?电视里可都这么演的。这个娟娘,如此与众不同,难不成,也是穿越的? 林仙儿决定找机会试她一试。 如果是穿越女,还好,大家有共同语言,如果不是,还真不好办。就娟娘那面相,是自己最不喜欢的,高颧骨尖下巴的人往往牙尖嘴利,而高挺得鼻梁恰好又说明此人固执,只恐怕以后相处起来不容易。 农村的农忙,城里人不清楚,庄稼人可明白了,那是和老天爷抢时间,短短几天里,必须把活给做完,就算是打雷下雨,该插秧就得插秧,否则误了时节,今年的收成就弱了。 林仙儿的死,家里已经耽误一天了,昨儿个成亲,家里又耽误了一天,今日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耽搁了。周围农田里基本上都种完了,只余下自家了。午饭之后,林家上下全家总动员,连新婚的媳妇儿也不例外,一起下到田里。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为了试探娟娘,林仙儿强忍住自己五音不全的自卑,唱起了《义勇军进行曲》。 刚唱了两句,娟娘忽然把头抬起来了。林仙儿忽然觉得这张脸无比好看,亲人啊~她正激动得快热泪盈眶。 “小姑,你这歌好生奇怪!”娟娘一句话,对于林仙儿来说,如同五雷轰。 没事没事,只能证明她不是中国人,也许是外国人传来的。书上不都说了吗,外国人穿来后,对于陌生的语言,都会无师自通。看来,得找个21世纪的国际语言沟通! 林仙儿接着哼了几个世界名曲,不等娟娘开口,林大佑已经受不了了:“仙儿,你在哼哼唧唧什么?真难听!” 啥?他说难听!他居然说贝多芬,肖邦,世界杯难听,她知道自己五音不全,国歌之后,她都没有唱出来也。林仙儿一肚子气,都撒在手上苗子上,将它们一个个狠狠按进泥里。 “林大叔,你们还没将水稻插完呀,我来帮你们。”一个男声从田埂上传来。 林仙儿抬头一看,正是那个长的有些书生气的,头天送来一担豆腐的少年。头天,他吃了饭后,只少许停留了下,便离开了,未曾闹洞房。他将两个担子放在田埂上,卷起裤脚,脱掉鞋子,直接走进田里。只见他的动作倒也利索,林仙儿对他的印象顿时好了几分。 “不凡,杨大妈的病如何了?”林母问道。 “多谢林大妈关心,家母的身体好多了。”少年回答问话时彬彬有礼,与一般庄稼人有些些不同。 林仙儿心叹,原来,这个人叫杨不凡。好,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