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找到失踪的人 我垂头丧气地坐在自己的餐位上,当然我不应该有这样的情绪,因为像我这种在大学里一直“不务正业”的教授真的是少之又少。 自从完成了两个省级课题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申请过任何研究项目,这样的教授估计只有被开除的份儿。 我属于那种追求自由的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做做科研,读一本大部头的学术论著,如果对海明威感兴趣了,就跑到美国拜访一下专门研究他的教授,在那里完成相关专著。 面对大多数人的批评指责,我向来不当回事,因为我记得姥姥去世前给我说过的话: “大多数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长大之后如何做人,而缺少的教育是长大以后做一个什么样的人,那些只被告知要善良,不犯法,要有道德良知,要谦虚谨慎的人,是稍加注意就可以培养出来的,因此他们只能成为普通人,而认真思考过‘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样问题的人,才会出众,可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 也许,就是受到了这样的教育,更可能是一种蛊惑,我现在才变得特立独行,不想被那些所谓的体制束缚吧,谁知道今天早上,那个脸长得像酸黄瓜一样不苟言笑的院长把我叫过去数落了我一顿: “范青木老师,请问您为什么放弃到加拿大访学的机会?” “因为我不想去国外了,我想安心过日子。” “你知道全国其他高校的外语学院教授拼死拼活地想争取这个机会,你却连审核资料都不上报,你为什么这么不求上进!” 我用一秒钟皱了皱眉头——不求上进?我只是还没有完成关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研究罢了。 “我想完成的研究都是我感兴趣的作家作品,我对法语作家不感兴趣。” 我直话直说。 “那你告诉我,这两年来你是一直在研究你的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么?我桌子上这三本推理小说又是怎么回事?” 我望着桌子上三本笔名为“血伴”的小说,对院长说:“我写的。” “你科研搞不好,小说倒是出版了三本,我问你,你好好教你带的几个研究生了么?” “恩,他们还没有毕业。”我已经不耐烦了,看着他的脸,我想起了麦当劳双层芝士汉堡里夹的酸黄瓜,不禁咽了下口水。 “我知道了,院长,我会尽职尽责的。” 说完,我鞠了一躬,赶快跑出了他的办公室。 蝉吱吱地叫着,像S市这样的城市居然拥有一所规模庞大的大学已经是很罕见的情况。我坐在学校对面的麦当劳里喝着咖啡,望着外面被太阳炙烤的马路,热浪像蜿蜒曲折的蛇一样扭动着身体从地表蒸腾上来。 我的心情居然顿时好了许多,也许是因为我喜欢夏季里喝着加冰的可乐。那些要被烤熟的人群无精打采地走着,我却在冷气下悠闲地喝东西,这样的状况似乎比他们强点。树木在阳光下泛着绿油油的光芒,所有的颜色都亮了起来,这样的颜色难道不让人很开心么? 不过,还是有件事让我耿耿于怀。 我女友的班里有个女学生失踪了,已经是第三天了。说实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许是一个不学习的问题少女跑到哪里玩去了。我这个人一向不关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我们大学有个附属小学,女友是那所学校的六年级三班的班主任,教数学。她的性格与我完全相反,如果路边有乞丐,她都会投给他五十元,我告诫她不要给,因为那个人昨天出现在二里地外一家不错的面馆吃晚饭,可悲天悯人的性格让她毅然决然地从我的钱包里拿出了五十元扔进了小瓷碗里,关键问题是那钱是从我钱包里拿的,她的钱都用来买化妆品了。 而且,她还有个毛病,虽然是班主任,可是什么事情都拜托我处理,这得益于她老爸,我未来的岳父把她娇惯成了那种没主见的性格。 昨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喂,你到底管不管啊?我班一个女孩子失踪了,你再不管我就要受处分了!” “可是,这种事故我怎么管啊,那是你的事情,你作为班主任应该全力配合警方啊!大学和小学初中不一样,研究生属于系里面,我只是教他们的某一门课,难道只要给他们上过课的教授都要为他们负责到底啊?” “你要是不管,我爸肯定不同意咱俩的事情!我看我们俩没戏了。” 她总是这样,我也知道她为什么把这件事拜托在我身上,就因为我是写推理小说的,她就认为我是个侦探,要知道,小说和现实是两码事。 想到这里,我不禁摇摇头,想过自己的日子真是件难办的事。我起身去要另一杯可乐的时候手机响了,一看名字——李朵诗,这名字可真是“多事”。 “喂,什么事?” “你不用帮忙了,”女友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伤感,并不是满腔怒火准备开炮的口气,一改常态的她继续说:“尸体找到了。” “尸、尸体?”听到这个词,我立刻提高了警觉。 “是的,百小芳的尸体从学校的人工湖打捞出来了,三个调皮捣蛋的初中男生游泳时发现的。” “既然找到了,那就没事了呗!”我刚要挂电话,她那边的嗓门就提高了个八度。 “不行!你别挂电话啊,我怎么找了你这么个不负责任的男朋友啊,我在学校陪着那三个初中生呢,你必须过来一下。” “好好好,我过去。” “你们几个是怎么发现尸体的?”教室里,一名扣着大盖帽的警察绷着脸问那三个头发湿漉漉的,身上围着浴巾的男生。幸好是夏天,男孩儿并没有因此感到寒冷,可是面对威严的警察,身体像是着凉般不停地发抖。 “林明他游到岸边的时候说自己摸到了一条鱼,我们不相信,因为从来没有听说学校的人工湖里有鱼,谁知道,他摸到的是一条胳膊。” 说话的男生黑瘦黑瘦的,他所说的林明,就是那个裹着绿色浴巾的男生。 “你们几个,不知道学校规定不允许到人工湖里游泳么?作为初中生,怎么给小学生做榜样?”李朵诗怒斥这三个男生,不过我觉得她的怒火不必要撒在三个不是自己班学生的身上。既然是初一男生,就应该由他们班的班主任负责。不过,说到学生不可以在人工湖里游泳这件事,她还是应该尽到老师的责任的并重复声明这项纪律的,何况死亡的学生出自自己班,她就更应该重视起来。 附小的初中部只有初一这一个年级,学生上到初二时,就要转到附中读书了。这样的安排真是匪夷所思。据说是因为我们学校的附中实力不强,有很多孩子会在初一结束以后转校,他们先在附小打好基础。 “可是夏天太热了,没办法啊!”林明嘟囔着。这三个学生是寄宿生,为了凉快才跳进人工湖游泳的。 “那个——”我不合时宜地插了句话,“警官,尸体从失踪到被发现已经过了多久了?” “已经第三天了,死者是上周四失踪的。据这位老师回忆,她班班长报告说百小芳那天没来上课。” 我扭头看了看女友,她点点头表示是这么回事,然后她扭头问那三个中学生:“你们不要骗人,尸体怎么可能被你们在水面摸着?人死了之后身体变重,是要沉入水底的。你们不说实话我就要被——”李朵诗觉得不该在这个时候发牢骚,于是没有继续说。 “人死了之后,尸体变重,一开始是要沉入水底的,但随着尸体里的腐败气体慢慢变多,就会变得跟气球一样漂浮于水面,尸体被发现已经快一个星期了,肯定是漂在水面上了。” 就在这个时候,林明再也控制不住,“哇——”地大哭起来,看到他哭,另外两个男生也哭起来,看来他们三个是一直强忍着内心的恐惧,想到刚经历的事情,又听了这么多关于尸体的对话,实在忍不住了。 “敢问,您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警察听了我对于尸体的分析,很是好奇。 “他啊!他是个推理小说家。”女朋友挺自豪地说。 “推理?小说啊!” “我还知道尸体漂浮的状态应该是面朝上的,而不是趴着。” 警察的五官组成一个大大的惊叹号。 随后我和女友还有这几个初中生被“无罪释放”了,女友的脸上一副自豪的神色,估计她觉得我在关键时候给她长脸了,而且暂时算是保住了她班主任的职位。班主任的好处就是比别的老师每个月多拿八百块钱的工资。 可是这件事让我心神不宁,为什么警方断定这个叫百小芳的六年级小学生是自杀而不是他杀?也许法医根据一系列的分析诊断有了确凿的证据。也许是我生活的城市太小,小学生自杀这样的事件和新闻真是鲜有耳闻。 如果是自杀,一定另有原因,而且是很特殊的原因,才导致她自杀的。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可是,一想到院长的酸黄瓜脸,我就无奈地叹了口气。 管他呢,我一定要知道真相。 正文 第二章 寒冷的死水 (1) (1) 门卫见我亮出了大学老师的工作牌(这工作牌是去年我校举办教育峰会时使用的,我作为系负责人必须佩戴工作牌。上面记录着我的姓名、职称、职务等信息。只是那张照片拍得跟刚从垃圾堆爬出来一样,好赖还能认出是我),立刻让我进去了。 在女朋友的带领下,我来到她班门口,透过窗玻璃我看到学生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黑板上写着《望庐山瀑布》这首诗,看来他们是在上语文课。 “就在那,那个座位。” 我顺着女友指的方向看去,教室最后一排东南角有个空位,那就是百小芳的座位。 “根据尸体判断,她身高在一米三几,为什么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啊,这样她能看清黑板上的字么? “没办法啊,对了,马上要下课了,下节课四年级的数学,我得准备准备了。”说完,女友一溜烟跑没影了。 大约过了五分钟,下课铃响起来,一个四十岁左右、身形高大的男老师走了教室。他穿着白衬衫,眼睛虽然大,但是目露凶光,扫了我一眼就离开了。 我拦住班里的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儿,她胸前的红领巾歪到了一边,右脸上还有一道紫色水彩笔留下的痕迹,手里拿着橡皮筋,看样子是要找其他女生玩。见我拦住她,疑惑地看着我。 “您好,叔叔找我有什么事?” 倒是很懂礼貌的孩子,我笑了笑。 “你知道百小芳么?” “知道啊,我班的‘跑神大王’。” “跑神大王”?想必是上课经常注意力不集中,被同学起的外号。我继续问:“那她有没有什么朋友?” “朋友么?让我想想,啊,有了!吴有力,有个人找你,吴有力!” 就在这时,一个口里含着棒棒糖,戴着方框大眼镜,聚精会神地看着手里漫画书的女生走到了我面前。 “什么事啊,叔叔你找我么?” 我没听错吧,她叫吴有力?是个女生? “吴幽丽,这个叔叔找你问‘跑神’的情况。” 哦,她叫吴幽丽,不是“孔武有力”的“有力”,不过我觉得有力更适合她。 “你是百小芳唯一的朋友么?” “是的,可是她好久都没来上课了。”说着,吴幽丽把嘴里的棒棒糖从小塑料棒上咬了下来,“咔咔咔”地嚼碎。 “你知道她去哪了么?”我想确定一下百小芳死去的消息是否已经传开。 “我知道,她死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难道说消息已经传遍了学校? “你怎么知道的?你看到了?” 就在这时上课铃响了,我想吴幽丽可能要进班上课了,谁知她挪动着胖得有点可爱的身躯朝操场上的秋千走去,我知道她有话对我说。她好像并不在乎学习、上课、班规和校纪这类东西。我有点担心,坐在她旁边的秋千上:“你不用去上课么?” “火影忍者的漫画更新到第二十本了。”她答非所问,岔开了我的问话,胖乎乎的手哗啦啦地翻着漫画书。 我突然有点喜欢上了这个胖女孩。 “现在是课间操时间,学校为了让我们多些时间学习,不让我们出操,大家在这个时候听写英文单词,或者背数学公式。” 说完,她放下漫画书,做了两个标准的扩胸运动。虽然她胖胖的,身体倒是挺灵活。 “吴幽丽,你怎么知道百小芳死了?” “这还不简单么?她亲口告诉我的啊!”吴幽丽不屑一顾地回答,好像好朋友的去世并不让她难过悲伤。 “亲口告诉你什么?告诉你她要死了?” “没有,她只是告诉我她打算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就这些?” “是啊,漫画里都是这么说的,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意思就是说要去死了。”吴幽丽眼神里透出一种鄙夷,好像是在说——你们大人真傻,这都不知道。 “那你知道她为什么对你说这个么?” “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觉得她那样做我很能理解,因为……” 我等着她说下文。周围的蝉因为一片云把太阳遮住而停止了鸣叫,四下一片寂静,仿佛因此后面的原因也被扼杀了。 “因为她说活着没意思。” 听到这样的解释我差点扑哧一声笑出来,才多大点孩子啊,十四岁还不到,就说什么活着真没意思。 “百小芳没有妈妈。” “哦?” “她爸爸也坐牢了,因为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差点从秋千上掉下来,百小芳的爸爸杀死了妻子?难道说百小芳是个孤儿? “然后她就寄宿在嗜酒如命,还没有结婚的姑妈家。” 刚说到这,吴幽丽的身体好像遭受了电击一样立刻站起身,把漫画往自己的裙腰带里一塞,快步离开了秋千,我抬起头,在强烈的阳光下眯着眼,看到教学楼开放的走廊里站着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就是刚才的语文老师。 花梦路20号,煤矿小区2号楼3单元5楼西户,唐赫坐在这个酒气熏天的屋子里,一个女人嘴里叼着烟卷,头发蓬乱,衣冠不整。她正四处找剩下的茶叶。 “咦,我记得去年把它放在壁橱里的,为什么找不到了?” “没关系,我可以不喝茶的。” 女人听到眼前的警察说不想喝茶,就缓慢地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她的脸色蜡黄,吊着眼袋,红色的连衣裙像挂在衣架上一样垮在身上,胸口的肋骨一条条清晰可见。 “你说你是市刑警大队的唐副队长?” 唐赫没多说,再次亮出了证件,收回后直截了当地说:“我来了解百小芳的事情。” “那个丫头啊,哼哼。死了倒也省事。” “请注意您说话的分寸,您是她姑妈!”听到对方这么说,唐赫严厉警告。 “难道不是么?我那个哥哥娶了个坐台的老婆,他老婆一直瞒着他,不过最后还是被发现了,他一怒之下杀了她,最后被判了无期徒刑。把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撇给了我,你知道她有多可恨么?她成绩不好,让我给她开家长会,我不想那么丢脸就数落了她两句,她一生气把我推摔了,我那个时候刚怀上孩子,因为这流产了,就是那个死丫头,我恨死她了!” 听了这个女人的控诉,唐赫掏出了一个本子,是个黄色的塑料皮包装,封面上有颗红草莓的长方形日记本。 “九月十日,星期三,晴 今天,我姑妈又把一个男人带回了家,我回到家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我讨厌满屋子的酒味。我觉得她是在报复我,是我把她推倒而导致的流产。我知道当时做错了,我本想向她道歉的,可她故意让我看见她和那个男的是如何做那些事情的。我开始恨她,她的孩子没了就没了,因为那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和爱人怀上的,所以那样的孩子,怀一个,我就让她没一个,我不管别人把我当成什么,说我是恶孩子也好。 每当我开始写作业的时候,她就故意叫得很大声,我恨死她了。活着真没意思!” 唐赫把日记交给百小芳的姑妈看,而那个女人只是轻浮地一笑,然后把日记本交还给唐赫。 “人都不在了,你来了解这些有什么用。那个孩子,哼哼,她根本不愁吃不愁穿呢,成天跟着一个肥得跟猪一样的女孩子混在一起,说不定啊,早就认了那女孩子的父母为干爹干妈呢!反正我是不会给她什么零用钱的。有时候想让她给我点钱让我买酒,她只顾一扭头,背起书包就走了,然后几天不回家。她这次有一周没回家了,我还以为是和往常一样呢,结果就——” 说到这,唐赫也许是产生了错觉,那女人的眼眶里好像分泌出了一点泪。 他站起身道别,临出门前他对又开始找酒的女人道了一声节哀顺变。 (2) 吴幽丽听说我要到她家做客,一开始有些抵触情绪。中午我在超市门口的报亭买新一期的《海外文摘》和《译林》的时候碰见了她。她穿了一件海魂衫,裙摆下露着粗壮的小腿,没入裙摆的白色棉质长筒袜被小腿撑得走了形。她在买烤肠。 转过身的时候,吴幽丽看到了我,她对我微微一笑,然后打了个很随意的招呼:“嗨!” “这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么?” “马上要小学毕业了,我要去市少年宫排练《小小水手》的舞蹈。” 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吴幽丽跳芭蕾的画面,虽然我不确定这支舞蹈是否是以芭蕾舞的形式展现出来。吴幽丽很认真地看着我,若有所思的表情很搞笑,她说:“范老师,您还不走么?” “哦,是的,我该走了。”刚一转身,我又想起来要说的事情,这件事情我已经思考了好几天了。 “吴幽丽,你下午放学之后有时间么?” “有啊,你要看我排练么?” “不,我想去你家做客,你父母都在吧?” 吴幽丽欲言又止,开始时想要拒绝的表情,但最终还是对我眯着眼睛一笑。我想她是答应了我的拜访。 大概下午五点的时候,我来到市少年宫,和吴幽丽一起去她家。市少年宫里的设施已经焕然一新,虽然大楼的外墙体还是磨砂质感的墙面,玻璃门还是茶色的,但是内部却做了重新装修。中央空调的循环系统非常先进,据说是采用了德国的技术。卫生间的冲水系统也换上了近体感应装置。舞美设施也全套更换。我在一群来自各个学校的小学生演员当中看到了一个孤独的身影——吴幽丽。 她一个人抱着吉他,她在弹吉他! 见到我以后,她把吉他放进黑色的尼龙袋子里,背在肩上后跟着我走了出来。 乘公交需要半个小时,我和她又走了十分钟的路,她带我来到一间房的门口,从外面看这栋楼应该是什么厂的单元房。 “你就住在这么?” “是的,这是租的房子,三十多平米两个人住足够了。”吴幽丽掏出钥匙打开门。 两个人住? 一进屋,我就被正对面巨大的书柜吸引住了,书柜里搜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漫画,有《蝙蝠侠》《绿巨人》《忍者神龟》《魔法骑士》《圣传》《死神》等等,我仔细观看,发现居然还有原版的《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最让我吃惊的是漫画版的《神曲》,封面上清晰地标着“原作——但丁”的字样,画这部漫画的是一个德国人,恕我不会德语,不会念那个名字。 “这些都是你收藏的?” 吴幽丽答应了一声“是”,她正在屋外的一排小灶台上烧开水。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她在跟一年轻男性说话,之后,她拎着水壶跟着那位看起来高中生模样的男生走了进来。 “这位是?” “他是我哥,哥,这是在大学教书的范老师。” “你好,我是吴立达,老师是来做家访的么,我们家没有什么好访的,如果没事请你回去吧!” 吴幽丽的哥哥面无表情,他把肩上的吉他放下来,然后从书包里掏出几张乐谱,从书柜的侧面找到乐谱架,接着把乐谱夹在了上面。 “您还不走么?”吴立达下了逐客令。 “对,对不起,我不是来家访的,我只是想和吴幽丽聊聊。” “哥,你和我才上几年级啊,犯得着让一个大学老师来家访么?”吴幽丽在旁边说了句非常奏效的话,吴立达放下了吉他。 “你有什么事快问吧,我们家就只有我们兄妹俩,你想了解什么都已经摆在明面上了,我妹妹和我都不是什么好学生,成绩也不好。她喜欢看漫画,我喜欢弹吉他,偶尔也教她弹吉他。” “你、你们没有父母么?他们不住在这里?” “他们?他们从来没有管过我们。俩人在美国赚钱呢,只知道给我们钱就是了。” “恩,是这样的!”吴幽丽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包看起来像进口货的薯片,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是为了百小芳的事情来的。百小芳经常来这里玩么?” 听到我提百小芳的名字,吴立达放松了许多,但旋即一丝抵抗的表情。 “是的,有什么不对么?她没有父母,我和我妹妹都把她当亲人一样看待。” “她最近来你们家是什么时候?” “最近?让我想想,是她受伤的那次吧,我记得我还到外面的小药店买过创口贴。” “受伤?怎么会受伤?”我突然好奇起来。 “因为劳动课上老师打了她,她的额头被老师打破了,流了很多血。”边说边回忆,吴幽丽一副受到惊吓的表情。 “到底怎么回事?” “头一天晚上,百小芳又看到她的姑妈把陌生男人带回了家,她愤怒之下摔门走人了,却发现把书包落在了家里,还包括身上的钥匙,以往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可那次百小芳愤怒到了极点。 “她敲门却没人给她开门,只好来我家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上课她就一直被罚站,站在教室后面,第四节的劳动课,老师带着大家认识生活中各种物体的形状,他上一周留的作业是搜集家里能够找到的各种有规则形状的物品,检查到百小芳的时候,她因为把书包落在了家里,所以什么东西都掏不出来。 “于是教劳动的老师就用三角板敲在了百小芳的额头上,并叫她一直站在教室最后面。放学之后,百小芳走到我身边跟我要卫生纸,这时我才发现一道血流从伤口流到了鼻子附近。从那以后,她因为被罚站了一上午,就被冠以‘罚站专业户’‘罚站女皇’的称号。”吴幽丽回忆着当时的情况,慢慢说道。 “我们家怎么可能有什么酒精、碘酒和绷带之类的东西啊,所以我跑了二十多分钟的路买那些东西,消毒止血的工作都是由我妹来完成的。”吴立达接过话茬。 “很奇怪,百小芳没有掉一滴眼泪,她似乎坦然接受这一切,只有碘酒碰到伤口的时候她龇了龇牙。”吴幽丽接着说。 吴立达毕竟还是个孩子,见我也不是什么难以亲近,摆老师做派的人,开始给我讲起了弹吉他的事情,以及自己在试着写曲子的经历,在他的盛情邀请下,我也弹了一两首曾经在上大学时学过的曲子,不过指法拙劣,谈不上演奏。 当时受到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的影响,弹的第一首曲子就是由披头士演唱过的《挪威的森林》,后来又弹了《橄榄树》。再后来,我又吃了吴幽丽炒的青菜,搭配白白的大米饭,一边吃一边闲聊起来,气氛融洽。到了十点,吴立达再次将吉他装起来。 “你这是要出去么?” “是的,赶pub。” “你要去pub?” “是啊,要不然生活费从哪来?” “你不是说你父母是在美国做生意么?不是说他们会给你和你妹妹寄生活费么?” “呵呵,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 “你说什么?” “她和我一样是孤儿,我父母是谁我从来不知道,小丽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过——” “什么?” “我敬重你是大学老师,所以希望你守口如瓶,要是把这个秘密说出去,你就别想再靠近小丽,而我也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此刻,吴立达在我面前爆发出不符合年龄的气势,好像他和我就是同龄人一样,甚至比我还年长许多。那双眼睛立刻冒出了冰冷的杀气,我身体不禁一哆嗦。 我们朝相反的方向行进,今晚的谈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最起码我搞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百小芳平时在学校受到了讽刺、虐待和嘲笑。可是她的反应真的很奇怪,换作别的孩子早就已经吓得大哭起来。但是根据吴幽丽的说法,百小芳很平静地走到同桌面前要点卫生纸来止血,而且在处理伤口时异常平静,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啊? (3) 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是女友打过来的。 “不、不好了,学校又出事了!” 她慌里慌张的口气让我以为自己在做一个被魔鬼追杀的噩梦。因为在写最新的一部推理小说,我一直神经衰弱,好不容易睡着,却被女性特有的高八度嗓音给搅黄了。我一手揉眼睛,用另一只手把手机按在脸上。 “又是什么事情啊?这么着急!” 李朵诗永远是这样,一到关键时刻连语言都组织不起来。 “你再不说我就睡了!” “别、别、那个——我们班上的语文老师死了……” 我的瞳孔在听到“死”这个字的时候瞬间放大,写推理小说的我对这种字特别敏感。这已经是短短的一个星期之内出现的第二具尸体了,警方不可能再次定性为自杀事件吧,如果两起事件均为自杀事件,那么它们之间说不定有什么联系。 “自杀事件么?”我问女友。 “警方刚到,听他们说不像是,学校门卫说看到老师晚上八点进了学校,之后就再也没出来。” “你们不是下午六点就下班了么?他八点去那里干什么?” “总之,你快过来吧,警方又开始要问我问题了,我好怕!”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过了晚上九点,路费要比平常的价钱高出两块钱,等我到了学校已经花去了十多块钱。 “你好,李老师,我是市刑警大队副队长,我叫唐赫,唐朝的唐,赫赫有名的赫,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是为了你们六年级的语文老师的突然死亡而来的。” “你——好。我是六年级三班的班主任,死者是我们班教语文的老师,名叫卓伟。他一贯做事严谨,教学认真,态度端正。” “李老师,请您实话实说,我觉得您有所隐瞒,卓伟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人么?” “是的,您想让我怎样评价他啊?”李朵诗的大脑已经迟钝了,她把头转向教导主任,还有一脸严肃的校长,越过他们的肩头,她透过窗户看到了教室外面的我。她泪汪汪地对唐警官说:“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一个人对他人的评价往往都会加入感情色彩。您和卓伟是同事,是共同奔走在教育战线上的人。你们拿了教师资格证,又参加了招教考试,也就是说,同一工作性质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共通之处,所以一个模子刻画下的人即使千差万别也会觉得某些东西是共识——您明白我的意思么,李老师?” 唐赫用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李朵诗,仿佛能看透她的内心。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难道你的意思是卓伟不是那样的人?” “您刚才说过的,他做事严谨,教学认真,态度端正,这样的话语使用了过多的形容词,就会产生浮夸和不真实感。首先我要提出的是一个假设:如果有人,尤其是家长在其他老师面前说——李朵诗老师是个教学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做事不严谨的老师,而刚好这样的话传到你的耳朵里,你心里什么感受?” 我看到女友的脸抽动了两下。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刚才你的表情反应说明了,无论哪个老师想成为一名好老师都要做事严谨,教学认真,态度端正。那么我的解读便是,卓伟老师是个态度严肃,不苟言笑,甚至脾气不好的人?” “想怎么解读,那是警官你的事情!”李朵诗的口气里带着愠怒。 “我下这样的结论并非无稽之谈,我特意找了两个你们班学习成绩优异学生的语文作文。”说完,唐赫让一名警员把语文作业拿来,他把作业本交到教导主任的手里,校长也把头伸过来看。 “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尺’不是牙齿的‘齿’,你家人的牙齿能够三千尺啊,飞流直下的是你爸妈的口水吧?去把这首诗抄写五十遍!” 这是其中一个学生的作业评语。 另外一本是本日记,写的是父母带着孩子去公园的游记,跳过前面的文章内容直接看下面的评语。 “都已经小学六年级了,还有心思去公园玩耍!看看你那几个像是被狗啃了的字,还是待在家里练练字吧,我怀疑你这些狗屎字写到小升初试卷上老师都不愿意看!” 教导主任的脸变成了猪肝色,校长此时背对着我,估计他的脸色也不好看,虽然我不知道作业本上写了什么,但估计不是什么好东西。 “看到了吧,按照惯例,老师都还是比较偏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这是人之常情,可是呢,即便是对成绩优秀的学生,您口中的卓老师也是这样,这真的很让人费解,难道这是有教无类的新体现?” 李朵诗在唐赫面前哑口无言,红着脸低着头。 我神色凝重地走在校园里,心情极差地踢着脚下的石子,踢着踢着,它被我一脚踢进了前面的人工湖里。那里有几个人,听到有东西飞进水里,纷纷把头转向我所在的方向,手电筒的光扫到我脸上,让我本能地用手一遮。 “谁?谁在那?” 我把双手举起来等待其中一个人朝我靠近。走近之后我辨认出来,是一个身穿夏季制服的干警。 “你是谁?怎么过来的?唐队长没告诉别人这里不能靠近么?” “你们在干嘛?勘察现场么?”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知道情况啊?刚发生命案了!” “我是那个正在接受审问的女老师的男友,走着走着就到这了,真是对不起啊!” “被审问的——啊!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推理小说家咯?” “你认得我?” “我们法医林麟听唐副队提起过,上次你对尸体浮于水面的解释很专业啊!” 既然这样,我的眼珠咕噜一转,说道:“能不能知会你们法医一声,帮我引荐下?” 小干警哒哒哒地跑远了,不一会儿,他转身回来告诉我只能在凶案现场停留十分钟的时间,因为林法医不喜欢被人打搅。 人工湖的周围被清理出来一片干净的场地,那里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照明设施,虽然在小说里已经无数次地写下验尸官尸检的片段,但是第一次真真正正看到尸体,还是有种不停反胃的感觉。 “怎么样,范作家,滋味不好受吧?” 我吃了一惊,林麟居然在和我说话。 “还、还好了?他是怎么死的?” “胸部被一把长十公分,口径约为五公分的刀刺进胸膛而死的。尸体出现在命案现场的时候上身穿着短袖白衬衣,而下身却穿着泳裤,外裤已经被脱去了,不知去向。根据推测,他兴许是要来这里游泳。 “死者双手握住匕首,看起来好像是自杀,可是,这点骗不了我的,他一定是他杀!因为尸体在死亡的一瞬间太过吃惊,迅速痉挛,握住刀的双手是被凶手刺杀之后硬掰过来的,因此肘部、手指都出现了骨折迹象,从手肘和指关节处可发现硬物砸过的痕迹。”林麟自顾自地说着。 “而且还有一点吧?如果还原现场,可以看到尸体上半身虽然穿着衣服,而下半身只穿了一条泳裤。如果是尖刀插进胸膛,瞬间毙命的话,血液会成喷射状,而短袖衬衫上的血居然没有呈现喷射血渍,仅仅是像用红色墨水涂在了上面,这说不定是凶手是先把光着上身的卓伟杀死,然后给尸体穿上新衬衣之后,再将尸体的手臂硬掰成握住刀的样子,造成自杀假象!” 我根据血渍的形态做出这样的推断。 “不错啊!” “见笑了!”我挠挠头。 “那杀人动机呢?范作家?” “如果卓伟的死与百小芳的死亡有关的话,他应该是来这里悼念亡灵的吧?这也是个人见解,只是猜测两者之间应该有密切的联系。” “可是,悼念亡灵需要把自己脱光么?而且死亡地点就在人工湖附近,难道他要用游泳的方式悼念亡灵?学校规定学生不可以来湖里游泳,老师就更应该遵守规定。”林麟蹲在尸体旁思考着。 草丛中不时飞出一只只小小的虫子,周围还有蚊子的叮咬,有些蝉叫两声之后又静了下来。墨黑色的池塘此刻充满了血腥的味道,湖中心仿佛有一个丑恶的脸朝我们龇着牙,在深不见底的淤泥里看着我们不解的面孔哈哈大笑。 (4) 一连两具尸体,两场命案。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上头只是把校长和教导主任革职查办了。但哪有不透风的墙,命案传到了家长耳朵里,大多数学生又是小学生,家长纷纷考虑给孩子转学。 人类最擅长的就是编故事和传闲话,所以案情演化出了好几个版本,甚至传出了学校人工湖闹鬼的流言蜚语。学生家长们哪还敢让自己的孩子在这样的学校上课,已经有四十多名学生转到了别的学校就读,最终附小变成了问题学校。公安机关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封锁舆论通道,在案情没有查清之前不要对外界散播谣言。 女友哭丧着脸,趴在我租的二十多平方米小屋里的床上,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把一块块的奥利奥饼干吃进嘴里。我甚至怀疑她到底是发愁还是高兴,大难临头的时刻了,她还有心思吃东西。我从坊间听说,附小可能办不下去了,如果真的是那样,朵诗就要面临着失业的危险。 “我求你不要叹气了,我这间小房子里到处能闻到奥利奥和你唾液的味道。” “哼,你还是写推理小说的呢,这点案子都查不清。真没用啊!”说完,她又狠狠地咬碎了一块饼干。 “那也得分情况啊?你以为野野口修的罪行是一开始就展露的啊?” “我说不过你,你要知道,我说不定马上就要流离失所了啊!我真的很诧异,卓老师居然是那样的人。” “呵呵,人不可貌相,那还只是一些作业评语,谁知道他还做过什么——我下午还有课,不能陪你了,现在去学校准备点上课要用的材料,你要是没事,就在我这里休息一下。”我拿起外套,说了声再见就离开了。 说是准备下午的课,我还是先去了一趟附小。学校的大门紧闭着,只是在旁边开了个侧门,看门的王大爷头发全白了,但体格还是非常健壮的,看他白衬衫下隆起的胸肌就知道他身体多么强健了。 太阳下面他面色红润,只是嘴角耷拉着,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往常他都是喜笑颜开的。据说年轻时,他是散打教练,五十多了还撂倒过好几个流氓土匪呢。 “王大爷,还在呢?” “呸呸呸,没你这么说话的,你咒我老头子死不是?” “嘿嘿,我是说这学校都快关门倒闭了,您还在这看门呢?” “是啊,你是李老师的男朋友吧?来这调查案情呢?” “大爷您认得我啊?” “切,我是干啥的,只要来过我这里一次,被我这人工系统的眼睛扫视一遍,我就能记住他。” “大爷您真厉害,向您打听点事,据说您在案发当晚看到了卓老师孤身进入学校,之后发生了什么?” “哦,那时已经晚上快八点了,我在门卫房间里等着看黄金时段的电视剧,当时我的窗户正开着,卓老师敲了敲我的窗玻璃,我扭头一看卓老师有话要说: ‘王大爷,我有事要进学校一趟,麻烦您能把门开一下么?’当时他这样对我说。 ‘你是六三班的卓老师么?有没有工作证?’ ‘一时着急,忘带了。’ ‘那你在这里登记一下。’ ‘我忘记带笔了啊,麻烦您通融一下。’ 于是我就把窗户旁的一支油笔借给了他,他草草地在登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我当时也急着看电视剧,就没有看他记的内容。因此被校方狠狠地批了一顿,还被叫到警察局盘问了两次。真是气人啊。” “后来呢?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说来很奇怪,电视剧看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断电了。卓老师进入学校后电视剧插播广告,我看了一下对面的教学楼,根据我的推测,卓老师并没有进入六三班的教室,而是进了语文组办公室。我们教学楼的楼道都是半封闭式的,教室都冲着外面,六年级在六楼,每个学科办公室都位于楼道中间的位置。这一点错不了。” “您说的突然断电发生在什么时候?”王大爷把我领进门卫的小屋,这里条件还是不错的,屋子里安了空调,不过没有开,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摆头的台式电风扇在呜呜呜地吹着风。 “电视剧每半个小时插播一次广告,我正看着对面教学楼时就断电了,校园一片黑暗,我也不知道卓老师什么时候走出来的,因为门卫离教学楼太远了,根本无从判断当时发生了什么。我到处找蜡烛,不等五分钟,又来电了。” “您当时是否把学校大门锁了起来?” “这是自然,我可以以我的人格作担保,因为我觉得又闷又热,就把门窗关好开了空调,我没有让卓老师走正校门,连旁门都没让他走,我是让他穿过我这个屋子。” 我看了一下门卫的小屋,前后都有一扇防盗门,每个防盗门的旁边都有一扇窗户。 “只要断电,电视机就关了。” “您当时是隔着这扇面朝教学楼的窗户看到卓老师进入语文组办公室的么?” “你是怀疑我视力不好?我左眼1.5,右眼2.0呢,别看我老了,视力可比现在这些上了小学就戴眼镜的孩子强多了,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我见自己可能惹恼了王大爷,赶忙道歉转身离开。 “慢着,小伙子,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听到大爷这样说,我立刻转身:“什么事啊?” “卓老师在登记簿上签了字以后拿走了我的笔,这件事真的让我感到奇怪,他把那支笔别在了自己衬衫左侧的口袋里。” “有什么不对的么?”很多人都会把笔别在那个位置的。 “是没什么不对,只不过我觉得现在年轻人很少还会把笔别在那个位置,这都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习惯。可能我多想了,毕竟是老师嘛,没事,你回去吧!”王大爷又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真是个好人,我心想。 现在困扰我的是王大爷提到的断电,据他所说,断电发生在开始插播广告之后,而来电距离断电只间隔了五分钟,这五分钟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另外,王大爷也说了,卓伟并没有去教室,而去了语文组办公室,他到那里干什么?难道他要找到一样重要的东西,而那个东西必定会出现在办公室里? 据那晚我在校园里步行的情况判断,人工湖距离教学楼起码有一公里,在短短的五分钟里,卓伟要找到他要找的东西,锁门,下楼,再飞奔到人工湖,在指定的地点被杀,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绝对要超过五分钟的时间。根据对卓伟尸体特征的判断,他是迅速进入尸僵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受到了突然袭击惊恐所致。 也就是说有人躲在了什么地方突然拉掉电闸,使得校园陷入一片黑暗,当时学校里一定藏着什么人。 我回到家,掏出百小芳的日记。唐赫把日记交给我,理由是他看不出日记里有什么名堂,而条件是我不能损毁证物。 “九月八号,星期一,阴 ‘她就是个心灵邪恶的小女孩儿,跟她妈妈一模一样。来我家吃东西,她妈妈就只会吃不会刷碗,还把我家的饭碗给打碎了,那可是我男友送我的一套餐具呢!你知道那个婊子说什么嘛?问我‘又是你哪个男友送你的?’她什么意思么,好像我行为不端一样!’ 以上的话就是我姑妈经常跟我说的。我想不管我妈妈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都是我妈妈。妈妈对我很好,每学期的课本书皮都是妈妈给我包的,她还给我买毛线织毛衣,我小时候的毛衣都出自于她手,同学们都夸我说我的毛衣是买来的。我恨透了我的姑妈,她居然说我妈妈是婊子。 她说错了,她才是那样的人,那套餐具是她在我们学校斜对面的专卖店买的,有天一个胖胖的男人搂着她的腰从那里出来,我刚要跟她打招呼,她就像是没看见我一样翻了个白眼,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副队,这是死者百小芳的语文作业,我们从她书包里找到的。” “好,就放在我桌子上吧,辛苦你们了,下班赶快回家吧。” 送来作业本的干警轻轻把办公室的门带上,唐赫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他又要熬夜了。打开台灯,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干净的,包着印有美少女战士塑料封皮的作业本。一看就知道本子的主人是个女孩子。塑料封皮两个角没有卷起来,表面上干干净净,美少女们各个英姿飒爽。这让唐赫不禁疑惑,有着这样作业封皮的女孩子应该是被老师们喜欢的,怎么会想不开自杀呢? 唐赫翻开作业本,他的心颤了几颤。百小芳的字迹歪歪扭扭,汉字分家,大小不一,逗号和句号写得像黄豆一样大,有的省略号多点了一个点,破折号也划出了三个字间距的长度。 语文老师的评语更是尖酸刻薄:“回家叫你妈握着你的手写作业吧,要么回去从幼儿园读起,或者重新投个胎,你也就这水平。” 读到这,唐赫大概明白了为什么百小芳会把自己的书皮、作业本封面保存的这么好,兴许她是在怀念妈妈,就像她日记里说的那样,所有的这些书皮、作业本封面都是她母亲帮她包的。这时,唐赫想起了自己已经去世的妈妈,上小学的时候,那些新书上用挂历纸包起来的崭新书皮不也是出自妈妈之手么。一滴眼泪啪地砸在了手背上。 伤心之余,有一种隐隐的预感在他心中萌生了。 (5) 卓伟的手机掉在操场上被王大爷发现,里面没有电池,SIM卡也抽走了,手机上了密码无法使用,通讯记录无法查明。 尸体的泳裤上并未发现他人指纹,居然连死者自己的指纹都没有,推测可能是别人给他套上的,兴许不属于死者本人,也就是说死者死亡之前并没有游泳的意图。 死者的衣服也没有他人的指纹,上衣也非死者本人的衣服。王大爷强调过,卓伟把笔插在了上衣兜,可死者上衣并没有外口袋。凶手为什么要给死者套上衣服呢?难道仅仅是为了造成死者生前要游泳的假象么? 根据门卫的口供得知,卓伟当天于晚上八点进入学校,但是并没有去教室,而是去了办公室。半个小时之后,有一次突发性的停电,但五分钟之后又来电了。这五分钟内发生了什么呢? 以上就是凶案的几个需要解决的疑点,唐赫看着自己在本上罗列出来的一行行字,陷入苦思。林麟走进唐赫的办公室,把一杯咖啡放在了唐赫的办公桌上。顿时,办公室里飘满了咖啡的香气。 “你那杯是蓝山咖啡,加了两勺牛奶,一块方糖,我的是美式咖啡。” 唐赫头都没抬地说。 “果然对咖啡有研究啊,我放了多少东西都能被你闻出来。” “是啊,没警犬的情况下,我这鼻子就很管用了。找我是不是有什么新发现啊?” “发现倒没有,是想向你推荐个人,兴许对你破案有帮助的。” 林麟喝了一口自己的蓝山咖啡,香醇的味道弥漫进口腔,让他的精神为之一振,端起咖啡杯,能看到杯里的咖啡形成的漩涡。 “谁啊?不要卖关子。” “一个推理小说家,叫范青木。” “啊,谢谢你的款待。”我再次来到了吴幽丽家,她因为在文艺汇演上表演自弹自唱的《小小少年》而非常高兴,所以特意邀请我来家里做客。 “我哥哥听说你写推理小说而高兴不已呢,他平时喜欢看我收藏的《名侦探柯南》。他还跟我开玩笑说如果我有能力,可以把你的推理小说画成漫画。” “那自然不错啊,到时候你说不定就能成为像青山刚昌那样有名的漫画家了!” “呵呵,不可能的,已经不可能了……” 突然,我看到吴幽丽的脸上掠过一丝伤感。 “为什么啊,你怎么——” “难道,你不知道我——” 我突然想到了吴幽丽的身世,以及她和哥哥相依为命的生活,是啊,成为一个漫画家要吃多少苦。吴幽丽是孤儿的秘密一旦被她自己知道,不知又会出现多大的麻烦。和她接触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她表面看起来对什么都毫不在意,心里却跟明镜一样。也许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只是不说罢了。 “啊,我其实也挺喜欢漫画的,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看《灌篮高手》和《忍者神龟》了。”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我随手抽了一本《足球小子》。就在这时,一张照片掉在了地上。我捡起照片。 “这是?” “我哥哥上初三的时候参加运动会的照片。” 我仔细看了下照片,上面吴立达的好朋友搭着他的肩。当时的吴立达还是初中生,他展开了一张奖状——男子一千五百米冠军。吴立达黑黑的结实的手臂露在黄色的跨栏背心外,他笑得非常开心。 这样的笑容和长相与吴幽丽一点都不一样,照片已经说明了她和哥哥不是同一个父母所生。 第二天,唐赫一早就来到了我所在的外语系,接见唐赫的是院长。见是刑警大队来人,院长赶忙递给坐在沙发上的唐赫一杯泡好的大红袍。 “你说范老师啊,他真是我们学院的优秀教师呢,既敬业又有科研能力,还是名小有名气的推理小说家。” 说这话的时候,院长已经出了一身的汗,虽然办公室里的冷气吹得有点像是进了冰窖,可这是他第一次与警察打交道,而且对方一进来就开门见山地说要见范老师,这让他手忙脚乱。附小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而且范青木的女友就在那所小学当老师,警察找到范青木了解情况是理所当然的。 这个家伙净给我添乱,说不定他是推理小说写多了,想犯个法亲自体验一下,有助于写作。院长不停嘀咕着。 “唐警官,”院长用颤抖的声音回答,他真的害怕自己被定为包庇犯。“范老师今天早上没课啊,他不在学校。” “哦?这样啊?真是让我白来一趟啊!”唐赫看了一眼院长身后墙上挂着的“本年度教师上课安排课时表”,范青木今天上午果然没课。 唐赫告辞之后,院长松了口气,赶忙朝着走廊尽头的男卫生间跑去。 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唐赫敲了敲门卫王大爷的窗户,此时,王大爷正在登记簿上写着什么。 “王老伯,王老伯?” 王大爷打开窗户,看了看眼前的唐赫。 “你是?你找谁?” “您不认得我啦?我是唐赫,刑警大队的。” “哦——您找谁?怎么又是警察?” “我找李朵诗老师,她今天上课么?” “哦,李朵诗老师啊,我知道,她在呢。” “我能进去等她么?” “你得先在这登记一下。”说完,王大爷把登记簿挪到唐赫的面前。 唐赫故意往前翻了几页,他停了两秒,然后翻回来,在登记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王老伯,我填好了。可以进去了吧?”他冲王大爷微微一笑。 王大爷把门打开,唐赫走进了校园,就在这时,王大爷叫住了唐赫。 “对了,你等一下!” 唐赫转身听到王大爷说:“我给你说件事,那天晚上,我丢了支笔,是卓老师拿走的,请您帮我找回来!” “丢了支笔么?好的,我知道了。”唐赫再次报以微笑,目送王大爷进了门卫小屋之后,唐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疑惑,他对王大爷的举动表示怀疑。加上头两次审问,这已经是第三次见他了,为什么他还是没认出来唐赫? (6) 李朵诗今天穿了一件袖口用紫色缎带扎紧的天蓝色连衣裙,在热热的风中,裙摆轻轻摆动着。她撑起阳伞站在教学楼前,看到柳树下的正在询问一名老师唐赫。发现李朵诗也往这边望,唐赫结束了与那名老师的谈话。 骄阳似火,已经是中午,几个放学的小学生手里拿着包裹巧克力脆皮的冰糕从李朵诗面前走过,对李朵诗说了句“老师再见”,李朵诗也笑着回应。 “你好,唐警官。” “李老师好,咱们又见面了。” “又是为案子来的吧?还没有抓住凶手啊,我知道的真的就这么多了,虽然我和卓老师是同事,但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办公室啊,平时不经常打交道的。” “我这次不是来找李老师的,我想找一个人,而这个人您一定知道住在什么地方。” “谁啊,我只认得我们学校的老师,还有我爸妈,以及两个闺蜜。” “哦?那您认得范青木么?” “唐警官说的是我男友啊,不会吧,您怀疑他犯法?不会的不会的,他那个人绝不可能犯法的。他是个巴不得全世界都不要给他带来任何麻烦的人,怎么可能惹事啊?” “呵呵,你误会了。我们警局的一名法医向我推荐的他,说他办案有一手,说不定他可以协助我们破案。” “他?只会写点推理小说罢了。”李朵诗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就这样说着,他们朝着范青木租的小屋走去。 唐赫看着范青木住处附近的街道,街道两边都是豆腐脑、胡辣汤、羊肉汤、肉夹馍的店铺,还有经营米线和烩面的餐馆,忍不住问了句“你男友是个吃货吧,住在这样的街道,估计晚上睡觉都会闻到饭菜香。” “呵呵,这您倒是猜错了,范青木是一个特别爱安静、连我都不能常去打搅的人,而且他几乎连早饭都自己动手做。到了下班点他就回家了,每次见到他,都是在听他给我讲‘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书还没有看完’这样的话题。” “那这里这么多的小商铺,又都是餐饮店,不会很吵么?” “他几乎都是关着窗户的,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他一点都不担心会被吵到,而且他这人,读起书来,尤其是写作的时候,我想就是地震他都不会有感觉。”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是写《洛丽塔》的么?” “对,就是那个。” “有趣的一个人。” 说着,二人来到了门口,李朵诗掏出钥匙打开门。 “咦?不在家?” 李朵诗和唐赫环视了一眼屋子,整间屋子除了床,一个简易立柜,写字台和上面的计算机笔记本,剩下的只有卫生间了。屋外的走廊上有个小灶台,液化气灶上架着一口铁锅。这就是范青木的住处。 “这是什么?”唐赫在范青木的桌子上拿起一张纸。纸上写着: “五分钟内,你可以干什么?明早开始试验:一,穿衣、洗脸、刷牙,冲向车站——第一项实验内容;二,边走路边听广播、开门进办公室,拿上课材料——第二项实验内容;三,五分钟回答学生下课时提出的问题,争取五分钟解答清楚……”林林总总共列出了八条。 “你男朋友这是要干嘛?”唐赫饶有兴趣地问李朵诗,李朵诗只是撇撇嘴,可见她也不知道。 “他就是这样,脑子里根本不知道在想什么,估计又是跟他要写的小说有关。” 唐赫再次扫视了一眼屋子,他的目光落在了墙上的一张照片上。 “照片里的这个人是你男友么?” “对的,旁边的是他的亲弟弟,叫范青林,因为是弟弟,第二个出生,所以名字多了一个‘木’。” “他也住在这里么?” “不,他弟弟不在了。” “哦,真可惜,怎么不在的?” “我跟你说了你千万别在青木面前提起啊,他弟弟出车祸不在的,就在我们学校门口,当时他还在上小学。青木很爱他弟弟的。你要是在他面前说这个,他会哭的。青木从小就没了父亲,母亲又有点贫血,身体很不好,青林不在之后母亲不久就去世了。青木很小就出来边打工边学习,不给家人添任何负担的。” “青林多大的时候不在了?” “十一二岁吧,也是在夏天,快要小升初的时候。” “你刚才说,青林出车祸的地点就在你们学校门口,也就是说他也在附小上学?” “是啊,实际情况就是如此。从那时起,就已经开始有传言,说我们学校是鬼校。不过时隔这么多年也没有再发生什么命案,看来都是学生们瞎说的。再说了,这世上哪还没个巧合啊?”李朵诗笑的时候很好看,眼睛眯成了一条月牙。 唐赫又看了看那个照片,说:“李老师,我有一件事情想请教。” 李朵诗从回忆中抬起头,看了看唐赫,这时屋子里的空调进入了换气状态,响起了一阵呜呜声,接着很快又静下来。 “虽说你在数学组办公室,但还是有机会见到卓伟的吧?” “有是有啦,不过——”,李朵诗在找合适的措辞。“是的,我想应该有机会。在见到你之前我问了问教其他课程的并且接触过卓伟的老师,他们告诉我了一个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 “说奇怪也不算奇怪了,你也知道的,就是有些奇怪的行为方式。比如——他的方向感和空间感极差,还有,据说他的手机从来都是静音状态,有的时候开会通知他,都找不到人影。” 李朵诗翻着白眼,看着天花板回想起来是有这么一次,卓老师有天早上拿着教案和课本闯进了李朵诗的数学课堂,还有一次更加尴尬,五楼的卫生间,男厕所和女厕所刚好调了个位置,卓老师直接闯进了女厕所,吓得里面的女学生大叫起来。 还有一次全体教职工开会,而且是临时紧急会议,学校刚好停电,广播无法使用,于是教务处用短信群发的方式把通知发到每个老师的手机上,而只有卓老师一个人缺席,直到放学,卓伟才匆匆忙忙赶往会议室,被教导主任好好地数落了一顿。 就在这时,我回来了,一推门就看到了唐赫。 “你好!我叫唐赫,刑警大队的,第二次见面了,幸会幸会!”唐赫很有礼貌地站起身与我握手。 我一边与唐赫握手一边拿眼睛瞪女友——我不想和警察打交道,你怎么把他们给领到家里来?我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就算写推理小说也绝不和现实中的警察打交道,虽然我接触过一个警察朋友,但那个朋友已经从警局退休了。 “唐副队长,您找我有什么事啊?” “林麟你该认识吧,他把你介绍给我,说你对办案有自己的独到眼光。” 这个林麟,居然出卖我。“哪里哪里,我就是个大学老师,能帮到您什么忙啊?” “听说,你研究弗拉基米尔?” “是的,我挺喜欢他的。” “有什么感受么?” “恩,我个人认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他书写心里真实的欲望。” 唐赫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这张脸和那照片中的面容几乎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且和范青林长得也很像。 “What?”我被唐赫盯得有点不舒服。 “没什么,对了,时候也不早了,范老师能否留个手机号码给我?以后需要帮助的话还好及时沟通。” “15518……”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唐赫,唐赫回拨过去。走到门口处,唐赫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对了,范老师,我有个不情之请,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否给我一张您弟弟范青林的照片?” 我的心脏咯噔一下,难道他都知道了?一定是李朵诗跟他说的,我扭头剜了一眼女友,她正低着头,好像在搜索地面上留没留下犯罪分子的脚印一样,当然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唐赫站过的地方。 “哦,让我找找看。”我拉开抽屉,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相册,翻着翻着,从里面找到了一张从弟弟小学生证上撕下来的一寸照片,这张照片还是黑白照,也就是弟弟遗像使用的照片,只不过是把这张一寸照片放大了数倍而已。照片当中,六岁的弟弟范青林露着两颗没长齐的门牙,傻乎乎地笑着。我的心脏像是骤然间缩水的苹果,疼疼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眼泪。 “就这张吧,希望您用完之后把它还给我。” “这是一定的,请放心。”唐赫离开了我的家,一路上他都想着范青木刚刚说的那句话“我个人认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他书写心里真实的欲望。” 一定要查明真相啊,唐赫加快了步伐,朝有开往警局的公交站台走去。 屋子里,女友不敢吭声,她知道我最讨厌不经同意就把外人带到住处,不过这次我却没有发火,而是问了句:“卓伟平时穿什么衣服?” “啊?你问这干嘛?我干嘛总盯着一个大叔穿的衣服看?” 我抬起头,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在一个耀眼的上午,我和吴幽丽坐在学校的操场上,阳光是那么的刺眼,吴幽丽对我说的话,以及那个突然出现在走廊上的身影,吴幽丽非常紧张地起身并朝那个人影走过去,他穿了什么样的衣服?阳光太刺眼了,我根本看不清,还是记忆太模糊? (7) 我一直对卓伟遇害当天穿的衣服样式耿耿于怀,不得已,我打算再去趟女朋友所在的附小。来到校门口,又遇到了趴在登记簿上写东西的王大爷,我在敞开的窗口处跟王大爷打招呼。 “王大爷,您好,李老师下班了么?” 王大爷抬起头瞅了瞅我:“你是谁?” “您忘记我了?大爷您真是上了年纪啊,我来了这么多次了您还是不认得我么?我是范青木啊!” “范——青木?哦,李老师的男朋友对吧,您找她是要打听案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真搞不懂为什么还要纠缠下去。”王大爷自言自语地把侧门打开,让我进了学校。 我扭头看了看王大爷,真是奇怪,他居然不记得我了?他刚才说的“为什么还要纠缠下去”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带着心中的疑问我爬到教学楼六楼,三班就在楼梯旁,我透过窗子看到一名新来的男老师在给学生们讲《背影》这篇课文。 那个男老师看起来和自己年龄相仿,戴了副眼镜,斯斯文文的,学生们听得很认真,我一眼就看到了吴幽丽,她居然也端端正正地坐在座位上听课。真神奇啊,看来这名新来的语文老师挺有人格魅力的。 人格魅力,我怎么会用这样的词语? 下课的时候,这名语文老师在走廊上看到了我,很主动地跟我打招呼:“您好,范老师!” “哎?你认得我?” “是啊,李老师的男朋友。” “太意外了,你怎么会认得我?” “切,贵人多忘事啊,我们同一所大学毕业的,你后来考上了博士,而我本科毕业就工作了,我是陈建华!” “哦,想起来了,中文系的那个校学生会主席,哼,就你吧,把我竞选学生会的材料给弄丢了,害我没有进去。” “是啊,今非昔比啊,您现在是大学教授,我就一小学老师。我以前教五年级的,因为那档子事,被仓促安排进了六三班,压力真大啊,眼看还有半个多月就要升学考试了。”陈老师叹了口气,望了望身后叽叽喳喳的学生。 “这么说来,你是和卓伟一个教学组的了?刚好问你件事情。卓伟在案发当天也就是六月八号,穿了件什么样的衣服你还记得么?” “衣服?这和案子有什么关系么?” “我个人认为关系极大,如果你记得的话——” “哼哼,我闭着眼睛都能想出来。” “为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么?卓伟都四十多岁了还没有老婆,他这个人行事古板又冷漠,所以呢,他的夏季着装永远都是一件的确良布料做成的白色短袖衬衫,左胸前有个可以插笔的小口袋,他习惯性地把签字笔、钢笔之类的笔别在口袋里,有的时候为了上课有足够的粉笔,还会亲自预备两三根放在那个口袋里,他完完全全不像这个时代的人。” 笔?我突然想到了王大爷跟我说过的话,他说卓伟那天晚上在登记簿上签过名字之后,顺手把笔插在了胸前的小口袋里。而我明明记得那天尸体身上套着的白T恤没有口袋,这就充分证明了我的猜测,衣服不是卓伟本人的,那他原先身上的衣服去哪了? “你敢肯定他只穿那样的衬衫么?” “是的,他所有的夏季服装都是那样的,有次还因为签字笔漏水染脏了那个口袋,还因此一整天的心情都不好。”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谈地来到了陈建华的办公室,这也是卓伟生前待过的地方。 “卓老师的办公桌在哪?”我问。 陈建华指了指对面的桌子,我来到桌前,左手边放了一摞学生作业,我随手翻找着,看到了百小芳的汉字本。 作业的第一项便是把生字每字抄写五遍,再用生字组词。第一个字是“跋山涉水”的“跋”。我看到百小芳全部写错了,足字旁的右边都写成了“发”,涉水的“涉”,右边的下面部分写成了多少的“少”。于是,“跋山涉水”这个词被卓伟全部用圆圈圈了起来,不光如此,她的字写得歪歪扭扭。 我翻到百小芳作业的末尾,看到上面的日期——六月八号。这不刚好是卓伟遇害的那天么? “这作业是什么时候批改的?” “卓伟收齐头天留的作业之后,回到办公室就马上批改,所以应该是八号早上的事。” “那天他的情绪怎么样?有没有紧张不安?” “没有,他那天下了第一节课,就抱着作业回办公室了,从那个笔筒里,”陈建华努努嘴,示意我那个塑料笔筒,“掏出红笔开始批改作业,到了下班的时候,他的作业就批改完了。他下午有没有课我不知道,因为我下午没课所以没来,老妈生病了,我去医院看护。” “百小芳的作业写得这么糟糕,卓伟怎么看?” “作业上到处都是错误,卓伟已经放弃她了,从来不好好改她的作业。即使百小芳非常按时交作业。那个孩子,说起来也真可怜,无父无母,谁还监督她作业啊。” “你是说她按时交作业么?” 陈建华没有回答,表示默许。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卓伟办公桌上的玻璃板,那下面压着两张他的一寸免冠照。左边蓝底的照片下,卓伟留着四六分的发型,而右边那张红底的照片里他却留了头发稍短的平头。 “这两张照片哪张新一点?”我问陈建华。 “平头的那个,他刚剪了一周不到,这两张照片都是他为了评比校年度优秀教师而准备的,一学期参评一次,一年内颁布评选结果,卓老师这个人头发长的飞快,夏天一热,他就把头发剪成那样,冬天就能留成分头。” 我盯着那两张照片看了许久。 “怎么了?照片跟案件有关么?”陈建华突然抬起头,好奇地看着我。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天和吴幽丽坐在秋千上的光景。被他这么一问,吓了我一跳。 “没,没有的事,我也该和李老师回去了。打搅了,以后有什么问题我还要麻烦你。” 我留了陈建华的联系方式,离开了办公室。 真是奇怪了,如果卓伟是学校老师,那么王大爷就应该认得出卓伟,就很容易让他进学校了,为什么还要让他在登记簿上签字呢?好比今天早上,我没有签字,王大爷就放我进来了,这也太蹊跷了。 唐赫继续翻着百小芳的日记,这是他一贯的判案方式,他可是在笔迹侦查方面非常有研究的,曾经还发表过一篇专业性很强的论文呢。可此时,他无法从百小芳那没有任何章法的日记本里找出点蛛丝马迹,毕竟,他不是学文学的。这样的活真应该交给范青木来研究。他正想给我打电话,林麟走进了办公室。 “唐副队,尸检有新发现,您来显影室一趟吧?” 唐赫走到黑咕隆咚的显影室,在显影室的后面,几台像医院骨科科室里灯箱的屏幕发出幽蓝色的光芒。它们全部是电子显像的,可以精细到几微米。 “您看这里。”林麟操纵旁边的电脑。 屏幕上尸体的皮肤不断细化,到一定程度之后,林麟停了下来。唐赫看到了皮肤上带有颜色的细微纹路,那些纹路就好像蝴蝶身体上的花纹一样色彩斑斓,可是又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密密麻麻。 “这些纹路到底是什么?!”唐赫震惊地问面对着电脑屏幕的林麟,林麟的脸上看不出表情,在电脑屏幕射出的光线下,白皙的面部闪烁着恐怖的光。 “今天早上,我在尸体眼角的部位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纹路,它们仿佛已经被皮肤吸收,但吸收得又不完全。尸体在水里浸泡不到一周,浮上水面也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所以有些时候一些细小的情况可以忽略不计。然而这些纹路让我不得不顺藤摸瓜地继续找下去,为了让这些纹路全部显现出来,我特意用一些手法让它们顺着眼角一一浮现,我把药水滴在皮肤上。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百小芳的额头、脸颊上全是红色的,蓝色的,紫色的——” 唐赫紧张地听着,而林麟已经无法说下去。 “什么,怎么停下来了?”兴许,这就是百小芳自杀的关键。 “彩色笔水,是彩色笔水,她的脸上被涂满了用彩色笔画过的线条!” 唐赫震惊得哑口无言,一下子坐在了他身旁的沙发上,他的手是冰凉的,头也出现了眩晕的现象。 “副队,你还好吧?” “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打算回家休息一下,明天早上再 正文 第二章 寒冷的死水 (2) 来上班。对了,我桌子上有百小芳的日记本,麻烦你交给范青木。”说完,唐赫慢慢走出了警局。 (8) 我拿到林麟送来的日记本,看到封面上红红的草莓。她的日记本封面干干净净的,并不像她的字迹一样歪歪扭扭,不堪入目。我好奇地翻动着日记本,纸张边角没有翻卷的迹象,不像很多孩子的作业本都卷得不成样子。别说其他学生了,我小时候的作业本边角也经常出现翻卷。 “这个日记本是百小芳的私人日记本吧?我这样翻看是否有些不好?唐赫为什么要把它交到我手里?” “他说他不善于分析故事的内在含义,到现在都没有好好读过几本小说,他处理不来文学里那些玄奥的玩意儿,这种任务就交给你。”林麟笑着说,“还有,他今天身体突然不舒服。” “不会吧,我看过唐赫的资料了,据说他可是空手道冠军哎,正值壮年,怎么说不舒服就不舒服了?” “可能是他看到了不好的东西。” “不好的东西?不会是骷髅架子吧?” “怎么可能?他那人能把肠子肚子心肝肺当成爱不释手的玩具。他是因为看到了出现在百小芳脸上的痕迹才不舒服的。我们怀疑,百小芳在自杀的当天受到了非常大的侮辱,她的脸上有不同颜色的水彩笔画出的一道道线条。经过了水的浸泡,已经不是很明显,但我用特殊手段让那些线条再现之后,那张脸真的恐怖极了!” “怎么会这样?是谁干的!”我的双手已经握成了拳头,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我一拳打在了墙上。 我这辈子很少这样愤怒过。很多年以前,大概也就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那天下午—— 我骑着自行车赶往弟弟所在的附小,每天我都会用自行车载着放学的弟弟回家。可那天风太大了,等我到了学校,学生们都走光了,身材瘦小的弟弟蹲在大门口。他双臂环抱着膝盖,肩膀一抖一抖的,我即使隔着马路也能看到他好像很失落的样子。 大多情况下我都会把自行车锁好然后越过天桥去接他,那天我也同样这样做了。就在我转过身锁自行车的时候,听见了刺耳的急刹车声以及周围行人发出的凄厉的喊叫声。 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攫住了我,我不敢扭头去看,可我仿佛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也许这就是心理感应吧。一个小小的身体躺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书包里的书散落得到处都是,汽车司机已经吓得跪在了地上,疯了似地号叫着。 后来交警赶来了,120也赶来了,他们只是无能为力地对我摇摇头。 据汽车司机的证词,范青林是突然出现在他的车前的,交通事故发生前,范青林低着头,一边哭一边抹眼泪,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已经有车开了过来。当时摄像头还没有普及,以至于交警们只能根据急刹车痕迹,尸体被撞位置以及路人的目击情况判断范青林被撞时的情景。 可是120和警方却告诉了我另外的一些事——范青林被撞属实,撞击在左腿,可是在此之前,右脚已经肿了,他的右手肿得非常厉害,左手却安好无损,这些不像是因为交通事故所致。 但不管怎样,范青林的死确实是交通事故造成,巨额的赔款也并没有让我心理好受些。他之前到底因为什么而受伤,是谁让他受的伤我一概不清楚。 现在,我大概有眉目了。 “林法医,您怀疑是谁干的?” “不用我说,我想您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我现在要去学校一趟,您愿意陪我么? “恭敬不如从命,我可是唐赫和你的中间人呢。” 出租车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上,林麟坐在后座,而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如今回想起来,我真感谢那天我坐在车上的位置。就在我们经过市康复医院,也就是我们市最有名的精神病医院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人——王大爷,他正匆匆忙忙地从医院出来,并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去精神病医院干什么? 王大爷的出租车驶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交通灯刚好变成了红色,我们被甩在了路的这边,等我们赶到校门口的时候,王大爷已经安安静静地坐在了门卫的小屋里。 “王大爷——”林麟先开了口。 “你是?” “我是刑警大队的,我叫——” “哦,是唐队长吧,请进请进!” 说这话的时候,王大爷非常努力地看着林麟,仿佛林麟没穿衣服一样。 我拍了拍林麟的肩膀,示意他先别说话,而换成我跟王大爷打招呼:“王大爷,还记得我么?” “啊,范老师,您又来了啊,真羡慕你们年轻人,又来接李老师下班,小两口甜如蜜啊,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 林麟惊讶地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王大爷——这是怎么回事? 我没多说什么,带着林麟走进了学校。来到离门卫远一点的地方,我告诉林麟,这样的情况我早有发现:“可能是王大爷上了年纪,这里有点不好使了,很多老人上了年纪,小脑萎缩之后就出现了记忆力衰退。” 王大爷说他的眼睛是双电子眼,什么人从他面前只需经过一次,他就记得非常清楚,可这回怎么会把林麟当成了唐赫呢? 林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绞在一起的眉头充分说明了心中的困惑。此时我们已经来到了教学楼前,教学楼投下的巨大阴影遮住了阳光,四下寂静得如同死去的荒原。飞鸟经过,叽叽喳喳地叫了两声,我顿时感到心口憋闷,力不从心: “我在来时的路上已经跟你交代过了,只要我们来到六年级三班,你就亮出警察证,不管是否打断老师上课的进程,都要这么做,相信老师会理解的。” “会不会有点以权谋私啊?”林麟拍拍上衣口袋,那个象征着职业类别的证件看起来挺有分量的。 “没办法,我们已经朝着真相迈进了,你不能半途而废啊!” “还是不行啊,这要是传到局里,我是要挨批的,甚至要受处分的。” “好,交给我!”我掏出手机,给女朋友拨了个电话。 小学生们看着正在上课的老师走出教室,而迎进来的是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当然,其中一个就是我。讲台下面一双双好奇的眼睛盯着我们,他们一定觉得我们两个是某个牙膏公司派来学校做调研的怪叔叔。 “同学们,我希望大家认真回忆一下,你们的同学百小芳不在的那天发生了什么?”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之后他们都莫名其妙地看着林麟。 第三排角落里一个戴着眼镜的胖乎乎的男生站了起来:“老师,我知道,百小芳那天的作业被老师撕了!” “对对对,被撕了,然后作业本刷刷刷,像雪片一样飞得到处都是!” “你说谎,哪有那么夸张,又不是鹅毛大雪——老师我知道,百小芳的作业没有写好,她的字歪七扭八的,难看死了,语文老师把她叫到了讲台上,然后——” 我看到吴幽丽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眼前立着一本漫画书,这么多同学不停地发言,她却像没听见一样。 那个发言的女生突然止住不说了,我听到了事情的关键。 “乔思思,你干嘛不说了?你说啊——”就在这时,一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生站了起来,我想他应该是这个班里个头最高的男生了。 “你说说当时语文老师做了什么?”我引导这个男孩子说出真相。 “卓老师他拿着圆珠笔在百小芳的脸上画,他边画边说:‘小姑娘长得挺标致的,怎么字写得这么难看啊,字应该和脸蛋儿一样烂吧,还有,你的心肠也不太好。’紧接着,他还叫班里的几个学生用水彩笔画在百小芳的脸上——就是这样!” 班里陷入了一片沉默,我的手臂阵阵发麻,感觉连血液都凝固了。 “田大壮,你不要污蔑卓老师,我看你是怀恨在心才这样说卓老师的,你因为是体育委员,上课时总想跑出去踢足球而不好好写作业,经常被卓老师骂才这么说他的吧!”就在这时,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站起来,指着田大壮。 “哼,你当班长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站起来制止卓老师?一到关键时候就成缩头乌龟了,你自己没有拿彩笔往百小芳脸上画,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么?也不知你向卓伟那里打了多少次小报告!” “你自己就好么?‘罚站女皇’的外号不是你们几个男生给百小芳起的?” “你说的几个男生是什么意思?”突然,男生的声音同时响了起来。 “够了!”就在这时,我忍无可忍地大吼了一声,情况已经很清楚了,那天百小芳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虽然,那道道线条并不是刀片划进了她的皮肤留下的,但是却如刀片一样道道划进了她的心里。 我现在突然觉得浑身都没了力气,失魂落魄地走出了教室。我想马上离开这个学校,我越来越坚定了那个决心,等我带完这届研究生,我就会辞去这个职业。我不想再被那些我不想碰的东西左右,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写小说,读书,就这么简单。 见我走出教室,林麟追了上来,他在后面叫我。 “别叫我,我不想听!” “范老师——” 我跑了起来,可林麟却穷追不舍。 “卓伟,他死有余辜,他已经被杀了,别来管我了,那是你们警方的事情!”我边跑边喊,一没留神摔倒了,胳膊肘的位置摔得血淋淋一片。林麟停在了我的脚边。 “范老师,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别忘了,我可是你的忠实读者,在你的三部推理小说里,你都将凶手绳之以法。我相信你的心里是有正义感的,这让我我很钦佩。可怎么到了现实世界里,你就没了那份正义感了呢?” 我傻愣愣地看着身前的林麟。他继续说: “我想不管怎么样,卓伟算不上,甚至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教师,可你范老师如果自暴自弃的话,不也和卓伟差不多了么?无论如何,不合格的老师也好,不合格的人也好,他也是一条生命啊,生命是不能够被践踏的对吧,卓伟被杀了,而凶手还没有被找到,你觉得作为写侦探小说的你能够原谅自己没有找到凶手么?” 林麟对我笑了笑,我张大嘴看着他——卓伟也是一条生命啊,生命是不能够被践踏的。这样的话就像天边传来的雷轰突然在我的耳畔炸开了。我一下站了起来,是的,我要找到真相,凶手还没有被抓住呢。 正文 第三章 鬼说 (1) 唐赫约我吃饭,这挺让我意外的。与其说是意外,还不如说是不愿去来更恰当。因为我已经有要把这次的案子写成小说的打算了,虽然刚开了个头,但是如果被警方发现我有剽窃案件并进行艺术加工的嫌疑,那一切可就不好玩了。况且,既然我有把它写成小说的意图,那么,最好自己行动,不要让警方发现我的小动作。 目前为止,我手上已经有了百小芳的日记本,而唐赫也说了,他没有任何做文学分析的能力。我问过林麟了,比起我来,他对唐赫更加了解。林麟告诉我去年正月十五猜灯谜,对唐诗,唐赫因为姓唐,所以被选中了“碧玉妆成一树高”的下一句是什么?唐赫答的是“疑似银河落九天”。 坐到了唐赫的对面,我看着桌子上的菜,这才发现全部都是素的,西芹炒木耳,炒上海青,酸辣白菜,手撕包菜,就在我盯着这一桌素菜露出痛苦的表情时,唐赫说了句“别动,你身后有人传菜”,我立刻把头低下,心里祈祷着来份毛氏红烧肉吧,结果,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用扇贝形器皿装着的黄桃芦荟。 “外面的天气这么热,吃点素的降降温。”唐赫笑眯眯地对我说。 “反正是你请客,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盛了满满一碗的黄桃芦荟,吃了一大口,然后说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就这么切入正题兴许你会不高兴,但有几件事还是希望您能回答我。” “什么事情你说吧。” “是关于你弟弟范青林的事情。” 我挑了挑眉,心想这帮警方真麻烦,弟弟的事情早就过去了,为什么还纠缠不休。 “你问吧,不过我希望长话短说。”我尽量保持语气里不带有任何厌烦的色彩。 “范青林去世的时候是几年级的学生?” “是小学六年级。” “据当年负责此案的交警,也就是我师兄说,范青林是出车祸去世的,范青林很不注意交通安全么?他是一直跟你住吧,每天都是你接他放学?” “你师兄?他是谁?” “我师兄和我同一所大学毕业的,他进了交警大队,我进了刑警大队,他是我学长。” 哼哼,我倒是想起来有这么一位长着金鱼眼的男交警。 “是的,是我接他放学的,我那个时候在读中学,不过,唐警官,我想您应该注意您的用词,比如范青林是否注意交通安全的问题。我想说的是,青林很遵守交通规则,我每次都告诉他如果我还没有到学校,他就在旁边卖冰糕的奶奶那里等着我,那个奶奶经常把冰柜推出来,很多孩子放了学会去买冰糕。好心的奶奶认得范青林,会把马扎让青林坐。所以,我弟弟是不会不注意交通安全的。” 说完之后,我觉得口渴,抓起旁边的水杯把里面的柠檬水一口喝干,不过,我一点食欲都没有了,反而是对面的唐赫把一段西芹优雅地吃进嘴里,真令人讨厌,我自己不吃芹菜,也讨厌吃芹菜的人。接着,他说道: “可你的女友曾跟我说过,范青林当天并没有在那个老奶奶那里等你,而是一个人蹲在校门口,随后交通事故就发生了。” 我无言以对,这确实是事实,也是我告诉女友的原话,他又说: “我想您也听说了吧,你弟弟身上的一些伤并不是交通事故所致。” 我摇摇头,盯着唐赫的眼睛看了一会儿,还是很费解。 “我想凭范老师的聪明才智,能写出三本畅销的推理小说,这点原因是很容易想到的吧?” “你是说我弟弟是被人陷害的么?” “这个嘛,”唐赫吃了口包菜,然后抽出纸巾擦擦嘴,“虽然不能断定你的弟弟是否是被人谋杀,但起码有些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 这句话引起了我内心不小的波澜,我直起腰来。因为当时这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那天弟弟为什么没有在老奶奶身边好好等待我去接他,而是蹲在校门口不停地哭?还有他的伤到底该如何解释? 我的不良情绪和紧皱的眉头一直持续到吃饭结束。唐赫理所当然去结账了。 当年,我只是个高中生,看着弟弟的骨灰盒,我怅然若失,哭得昏过去的妈妈被送进了医院,那个时候我觉得夏日残酷的阳光就像利剑一样刺着我的额头。弟弟的母校,也就是现在的附小捐了一些钱,弄了块公墓将弟弟的骨灰安葬(当时的公墓没有现在这么贵,但也不便宜)。 母亲依旧体弱多病,我用剩下的丧葬费给母亲治病。虽然妈妈的贫血得以改善,但是因为青林的去世,她的精神一直不好,后来的医药费用全部都是由我在外面打工挣来的钱支付的,可还是没有挽救得了她的生命。渐渐的,对弟弟死亡原因的思考淡去了,唯独留下的是对他无限的思念和无法释怀的痛。多少个日夜,他的身影都会出现在我的梦中。冬天,我住的小屋很寒冷,每天睡觉前看着弟弟酣睡的表情,和他像小火炉一样的身体,都会让我忍不住抱着他,仿佛觉得这是我生命中最后的亲人。他在梦里会傻乎乎地笑一两声,然后又沉沉睡去。他不在的那个夜晚,我的身边空空的,虽然那是个夏天,可我全身冰凉,于是我迅速地把头缩进被子里,抱着弟弟的衣服呜呜地哭着…… 想到这里,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家,百小芳的日记本在我的床上好好地躺着,昨晚我看了两三篇,无非是一些她抱怨自己姑妈的心里话。说来也奇怪,唐赫真的一点文学赏析的能力都没有么?更何况,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娘表达对大人不满的文章,我小时候还写过呢。 我想每个人都有点偷窥欲吧,比起现在就继续看我的纳博科夫,还不如看看别人的日记来得痛快。 我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了一篇比较长的日记,可它更像一篇小作文。 《探秘鬼的足迹》 反正我不想(相)信吴幽丽的话,可她今天更(硬)是要拉着我来学校的人工湖探秘,她告诉我说很多年前有个小男孩出现在湖边,独自一个人晃晃悠悠来到教学楼,接着轻飘飘移向厕所。夜晚,总能听到教学楼里传来呜呜呜的哭声,有的时候,这种哭声来自学校的小食堂。这就是学校闹鬼的故事。 吴幽丽还告诉我,这事绝对是真的,她说如果我不信,就去问现在后勤处搞卫生的李阿姨,她是亲耳听到哭声的。因为她搞卫生,所以要在老师们下班之后打扫每个卫生间,就在那里,她听到的哭声,后来她就不敢去打扫那里了。 我肯定不愿相信这样的话,可吴幽丽更(硬)是把我托(拖)到李阿姨那里。 “李阿姨,你当时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啊?” “是啊,你们俩就为这个事情来找我啊?”她笑吟吟地看着我们,她的表情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说真话。 不行,我就是不相信她,可我又找不到什么证据。就在这时,李阿姨又开口说:“那是个只在夜间出没的身影,那个身影飘忽不定的,经常出没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可毕竟这是封建迷信,即使大饭(范)围传拨(播),也只能当故事听。” “看我说了吧,李阿姨就是看到了。”吴幽丽很自豪的样子,我知道她最近在看一部恐怖漫画,所以好像一副亲自抓住了那个鬼的神情。 “没想到啊,这个事居然一直流传到现在,当时也有一群像你们这么大的学生跑过来问东问西的,他们还在大白天跑去了我说的厕所,这样的事情都是发生在夜里,怎么可能在白天抓到什么鬼啊?” 后来吴幽丽又问了很多,可阿姨说事情早都过去了,再问也没什么意思。吴幽丽神经分分(兮兮)地居然要我陪她去看那个厕所,我当即咀嚼(拒绝)了,我怎么能去男厕所那种地方呢? 我问李阿姨那个鬼为什么出现在校园里,她说那是因为当年有个小男生出车祸死在了校门口,没多久,灵异事件就发生了!她想那就是那个小男生的魂魄。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要不是吴幽丽,我还真不相信她的话,可现在我越来越相信了。吴幽丽手叉着腰,很是威风。 出车祸的小男生,他会是谁啊? 我合上日记本,心不断地狂跳,难道是真的?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是我看小说看多了么?我开始怀疑当年弟弟的死因——因为凡是还有鬼魂出没的地方,就意味着死得很冤。静静地呆了一分钟,我突然想起来,为什么今天唐赫一开局就问我关于青林的事情,难道这与百小芳以及卓伟的死有关? (2) 朵诗今天早上跟我说,有学生能回忆起卓伟被谋杀当晚穿的是胸前有口袋的白衬衫,这点与陈建华老师所描述的情况吻合了。可那天卓伟身上套着的却是另外一件衣服,身上并没有口袋,一定是凶手换掉了尸体身上的衣服,这样的行为太古怪了,他完全不用这么做,难道就是为了造成卓伟准备到人工湖游泳的假象么? 试想一下,一个老师,尤其又是卓伟那么古板的人,怎么可能违反校规校纪去人工湖游泳呢? 女朋友见我盯着饭菜愣神,就用筷子敲了敲我的碗。 “干什么呢,又在想你的案子吧?” “哦,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会出现五分钟的停电,谋杀与停电刚好间隔五分钟,可是凭我的直觉和长期写推理的经验,一般谋杀都是发生在那五分钟内的,除非——” “继续说啊,除非什么?” “没什么。对了,你是去年进的学校吧,还有没有听说过闹鬼的事情?” “怎么可能,闹鬼的故事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那批孩子早就毕业了,现在也应该是高中生大学生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散播那些东西,随着科技的进步,孩子们都慢慢懂科学了,闹鬼是不可能再被提起来的。那都是小孩子胡编乱造的!”李朵诗塞了满嘴的饭菜,呜噜呜噜地说道。 这就奇怪了,百小芳明明在日记里写道吴幽丽拉她去寻找鬼魂的事情。 从表面上看,是吴幽丽让百小芳陪同,而深层的含义便是有人告诉了吴幽丽曾经闹鬼的故事,这个人会是谁呢? 晚上,我又拿起百小芳的日记本读了起来,读别人的日记居然变成了警方交给我的任务。我曾经给唐赫打电话询问,为什么我只能读百小芳的日记本而不能看关于她的其他东西,唐赫给我的回答——百小芳自杀当天书包里只有一个日记本,这是警方拿到的唯一私人物品。 《捉鬼记2》 我的心情很不好,因为姑妈又把别的男人带回了家,这次她没有让我看见,可并不代表我不知道。我更不能因此高兴起来,带回家让我看见和不让我看见又有什么区别? 于是我中午提前来到了学校,这时学校还没有人。马上要升初中了,所以有的同学中午不回家,在班里上自习。学校里好安静,等我爬上五楼的时候就发现吴幽丽鬼头鬼脑地从六楼溜下来,她那胖胖的身体怎么可能被什么障碍物挡住?她显然没注意到我在她身后,只见她悄悄来到了男厕所的门口。 吴幽丽先是往厕所里探了探头,然后转过身,她冲我诡秘地一笑,趁我不注意,一把把我拉进了男厕所。 “你干嘛?这是男厕所,你都不害臊么?” “我一定要找到闹鬼的原因,你跟我一起探索,为什么范青林的鬼魂会在厕所里哭?” “你不是跟我讲过漫画里的女鬼都会出现在厕所里么?” “那是女鬼,他是小男孩儿!”吴幽丽又是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我没办法,只好和她在男厕所里寻找起来。 我真不知道男厕所与女厕所相比,除了多出个小便池以外还有什么不同,墙壁上的漆早就斑斑驳驳,生锈的下水管道,水箱上泛黄的污渍,以及弥漫的一些怪味道,眼前的这一切让我不想多待一分钟。 “快看这!”吴幽丽大叫一声,我真害怕她招来一群男生的围观。吴幽丽居然站在小便池的边上指着墙壁:“看,这里,这里有人用彩笔画的漫画。” 我走过去,不耐烦地看了看墙壁,在小便池自动冲水的管子上方的墙壁上画着一个人,他张牙舞爪地举着根大棍子,并抓住另一人的胳膊。那根棍子眼看就要敲在被抓住的人的脑袋上。 “真无聊,我作业还没写完呢,我要出去了。” 吴幽丽跟在我后面,一副自信满满地样子。 我又往后翻了翻,发现关于捉鬼的故事到此为止。 周末的时候我去了附小,奇怪的是门卫换了一个小伙子,他告诉我王大爷曾吩咐过,如果有个姓范的老师要来学校就让他进去。我问王大爷为啥没来上班,小伙子说王大爷身体不适,要去医院。我忽然想起来王大爷那天从康复医院出来的情景,我又问是什么病,小伙子说他也不清楚。 此刻我站在了五楼男厕所里,根据百小芳的日记记载,这个男厕所小便池的墙上画着一幅漫画,也许这与青林死亡有关联。 厕所的墙壁依然斑斑驳驳,这与日记里的描写是一模一样的,我沿着那个滴水的细管子向上看去。突然,我看到了,可让我吃惊的是,那个漫画已经被人用彩笔涂掉了脑袋。 用彩笔涂掉脑袋,这让我想起了一种非常恶意的行为,比如你恨某个人,而手里刚好又有这个人的照片,你就会拿剪刀把这个人的头从照片上剪下来。 而涂掉别人脑袋的人一定就藏在这个学校当中,从色彩上看,笔迹应该比较新鲜,应该是不久前涂掉的。有人要掩盖事实的真相。 现在,我要回忆一下捉鬼的故事与漫画之间的关系。 首先,日记本到了我手上,从这点看来,对方是相信我总有一天能看到捉鬼记的故事,也就是说对方应该非常了解我,更甚,他知道我和范青林之间的故事,于是用一本日记本引诱我来到这个男厕所。 其次,根据百小芳的日记记载,发现男厕所墙壁上的漫画是在一年前,而如今被人涂掉了脑袋。这说明有人提前看到了这本日记,这个人会是谁? 提前看到日记的人。 自从这本日记被发现,到后来来到我的手中——唐赫? 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太难以置信了,一个在字迹侦查方面的卓越人物,居然对文体学一点都不了解?修辞学也不懂?为什么要把日记交到我的手上让我研究,只是因为我是做文学研究的么? (3) “你走开,这里不欢迎你!”喝得醉醺醺的女人对她眼前清瘦的男人说。 这个男人一脸单纯,他穿着蓝T恤,下身一条黑色的西装裤,身上的东西不多,只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几件洗干净的衣裤。面前这个因为醉酒而有些癫狂的女人就是他的妹妹,百小芳的姑姑。 “妹妹,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你怎么都不来接我一下,我来了,你却赶我走?” “你快点离开这吧,我不想跟一个刚出狱的人在一起,让人家看见了多不好。”说完,女人往嘴里灌进一口马蒂尼,这么高级的酒一看就不是她自己买的。 百小芳的父亲往屋子里看了看,沙发上丢着换下来的胸罩,床上的被子乱糟糟地卷成一团,餐桌上的碗盘还没有洗,地上堆着吃完没有扔掉的方便面桶,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他还依稀记得进监狱前他告诉女儿住在姑妈家一定要勤劳,吃完饭就把碗盘洗干净,还要扫地擦桌子。可他根本没看到女儿的身影。 “小芳呢?我想见她。”男的说。 “你女儿么?哼哼,你要是早点出狱多好!” “什么意思?” “她已经不在了!” 男人听到“不在了”这三个字就像是遭了雷劈一样,双腿瞬间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颓然跪在地上。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发生的?” “一周前吧,所以啊,你看,我的情况也不好,你总不能留在这给这里带来晦气吧,尸检完了之后我又掏了一大笔钱安葬小芳,我还哪有钱来伺候你啊?” 男的脸瞬间扭曲了,他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怒火,冲过去一把钳住了女人的脖子:“你是她姑妈,为什么不看好小芳?” “是我、我不看好她么,她自己跑出去的!”因为被掐住脖子,她发声都困难。 男人松了手,女的从墙上滑下来,酒撒了一地,屋子里瞬间弥漫着一股烈酒的味道。 “哼哼哼,哈哈哈哈!”女的爆发出一阵癫狂的怪笑。 “你笑什么?”男人仍在发怒。 “真是报应啊,你女儿没了,我的孩子呢?是你女儿害得我流产,我这么大年龄了怀上个孩子,你女儿推倒了我让我流产,她可倒好,摔门离家出走了,要不是我打电话叫救护车,我早就大出血死了。少在这装腔作势了,这里不欢迎你,你滚吧!”说完,女的突然发力,把还在门口的哥哥一把推出了门,随后,门“哐”地敲在了男人的鼻尖上。 男人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真的不知道该往哪走了。刚才经历的一切让他觉得自己做了个荒唐的梦。这个梦不仅痛心,而且绝望。在监狱里的每一天,他都在努力劳动和学习,争取早一天出来见自己的女儿,可是,一切化成了泡影。一面忍着撕心裂肺的痛,一面走在滚烫的高温里,这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他抬起头,眼前这个人他似曾相识,但好像来自很久远的记忆里,此时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您好,是百络吧?” “是的,我是,您是哪位?” “您不认得我,可我认得您啊,我亲眼看着您从酒吧被我们局的队长带上警车的,不过当时我还只是一名警员。我叫唐赫,现在是刑警大队副队长。” 百络听到“刑警”两个字出了一身汗,上衣胸前的部位立刻被汗水浸湿了。 “您——找我有什么事?” “能借一步说话么,如果您没有别的事,我们到茶楼坐坐?” 百络跟在唐赫身后,他真的已经忘记了这座城市里所有道路,牢狱生活让他对外面的太阳都感到陌生,更别说什么茶楼了。还没看清茶楼招牌的名字,他就已经坐在了唐赫的对面。不一会儿,一壶碧螺春就出现在他们的桌子中央,茶楼里有空调,百络觉得心情放松了许多。 “你好啊,唐副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唐赫一扭头,发现是我。刚才跟踪他好久了,若不是开始怀疑他,我怎么可能一大早就站在警察局门口。 “巧啊,范老师也在这,今天没课啊?”唐赫虽然一脸笑意,心里不知多么不高兴呢。 我也不管那么多,爽快地坐在唐赫的右边。服务生拿来一个茶杯放在我面前。 “这位是——” “哦,介绍一下,这位是百小芳的父亲,百络,今天刚出狱,百络,这位是范青木,大学老师。” 我吃惊地看着眼前眉清目秀的百络,他浑身散发着一股书生气,怎么也无法与当年用刀捅死妻子的杀人犯联系起来。百络红着脸对我笑了笑,表情就像个姑娘。 “百先生,您能就当年的杀妻案再做一次简短描述么?” “那天,”百络的眼珠略有上翻,好像小学生背课文时的表情,“我妻子杨涵雪吃过晚饭后就神神秘秘地躲进了卧室,不一会儿她走了出来。她披上了一件风衣,那风衣大概到膝盖的位置,可她下面的小腿是裸露的,我能看到风衣里面是一条黑色的连衣裙。我猜到她可能又要去歌舞厅跳舞。 我妻子确实貌美如花,可是那阵子她回家越来越晚,这让我很焦虑,吃完饭后我看着电视,可根本看不进去,眼看着时间又要接近十一点,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搭车来到她常去的歌舞厅,谁知刚一进门,我就看到了她正在一个男的怀里,她穿着露背的黑色吊带裙,正把一杯酒灌进肚子里。” 我聚精会神地听着百络的叙述,简直就像电视里的狗血剧。 “于是我抓起一把刀,捅向了妻子,她当场身亡。” “停!”我大叫一声,百络被我突如其来的喊叫吓了一跳。 “怎么了?”他吃惊地看着我。 “你说你抓起一把刀,然后就捅死了妻子?” “有什么问题么?人是我杀的啊!” “刀是从哪里来的?你出门前就携带着刀具么?” “我也不知道刀是哪里来的,我当时只是看到了吧台上有把明晃晃的东西,歌舞厅里人声嘈杂,激光灯乱闪,我举起刀的时候好像还有什么力量阻碍我将刀刺向妻子,可是我还是刺中了她。现在,我真懊悔当初的冲动!现在连女儿也——”百络瞬间掉下眼泪。 “于是法院判了百络过失杀人罪,由于他主动承认,所以判处无期徒刑。我想这样的判决一部分原因来自那把刀出现在了恰当却难以理解的位置,它让百络突然产生谋杀的念头。那个时候摄像头还没有普及,没人看到刀是怎么出现的。”唐赫补充道。 “百先生看到了妻子杨女士在一个男的怀里喝酒,那个男的你看清是谁了么?”我忍不住询问。 “他们都背对着我,我没看清楚那个男的是谁,不过我确定那个女的是我老婆。” “你怎么知道她是你老婆?既然都背对着你?” “我问了门口的一个女的,她好像刚跳完舞,我想来这里跳舞的应该都彼此认识,他指了指坐在吧台穿黑色连衣短裙的人。我自己的老婆我还是熟悉的。” 百络出现了倦态,今天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打击太大了。我不好再多问下去,就等着唐赫再问出点什么,他说:“我们小区门口刚开了个惠民连锁超市,那里刚好缺人手,我已经帮您联系好了,如果您愿意,老板很欢迎,他平时还缺个看店的,百先生可以住在店里。” “哦,谢谢唐警官。”百络的情绪稍稍好了点,但也没好到哪去。 走在路上,我回想刚才百络的一番话,始终没有忘记那把刀出现的场景。百络确实杀了人,却是用一把不是他亲自携带的刀,这一点警方无法解释清楚,因此他被判了无期徒刑。如果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百络的行为属于一时冲动,如果没有那把刀的出现,兴许他只是冲过去扇妻子一耳光,然后拉着她回家;然而那把刀刚好出现在他面前,这算不算诱导杀人呢? 如果百络能请得起律师,说不定这一点将成为缓判的关键所在,但估计百络是请不起律师的。 “范老师,等一下!” 我听见有人叫我,转身看到唐赫正跑过来。 “你没回警局?” “我刚刚给百络开了间客房,让他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八点去超市报到。” “您还真是好心人啊,佩服。对了,问你件事,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百络看到刀后会立刻冲动杀人。从某些方面可以解释清楚,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冲动时想到刀会伤到人,都会克制住的。这是惧怕犯罪后被判刑的超我制约起作用的结果。况且百络的话里体现出他对妻子的爱,不可能见到刀就要捅死妻子的。” “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从百络的个人茶杯里发现了避孕药,而且量超过了用药标准。” 唐赫没有看我,当然他知道我有多惊讶,他继续说道:“有些避孕药可以导致肾上腺素分泌过旺,激增的肾上腺素容易让人情绪失控。这些都是我们在百络刺杀妻子之后才发现的,当然,这一点也被当做证词在庭审时提了出来。我们认为,有人故意诱惑百络杀人,他所谓的有人阻止他刺杀的动作说不定也是有人在助他一臂之力。可是当时人太多,场面太混乱了,没人看到是谁帮了他一把。” “我听说过于嘈杂的环境也容易让人情绪失控。” “这也算是一个外因,不过,百络还是杀人了,这点毋庸置疑。而且我们调查了和杨涵雪有过交往的人,却发现杨涵雪这个人不喜欢与人来往。你不觉得奇怪么,她不与人来往,却去跳舞?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下毒的人只能是杨涵雪本人了,她为什么要让丈夫喝带有过量避孕药的水?难道她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么?” “先把这件事搁下来,唐副队,您来调查百络,这和卓伟的案子有关么?还有,您真的是只懂得研究笔迹却不懂得一点文体修辞?” 唐赫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对我讳莫如深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正文 第四章 另一起谋杀 (1) 百络得到唐赫的关照,第二天就去小超市上班了。我下午没课,特地去超市看了看他工作的情况。 超市不大,除了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外,其他的货物应有尽有,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刚进去的时候,门上挂着的卡通面具发出了“欢迎光临”的声音。百络正在清点货物,并把摆乱的货物规整到正确的位置。地上扔着刚刚卸货的外包装。见我进来了,他跟我打了个招呼,我也冲他摆摆手。 “生意不错吧?” “还好,今天一上午卖了将近一百元的东西。” “老板呢?店里就你一个人?”我朝收银台那里望了望,发现店里除了百络没有别人。 “回家看孩子写作业了,两点之后再过来。” 就在这时,“欢迎光临”又响了起来,我和百络不约而同地往门口望去,那里站着一个穿海军服背吉他的女孩,她胖胖的身体一晃一晃地,这让她的两条小辫子也像风中的天线一样跟着晃起来。 “吴幽丽?” “啊?范老师,您也在啊?”吴幽丽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的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 “你怎么来这了?这应该不是你放学回家的路啊?” 她把肩膀朝我这里一转,我看到她后背上的吉他。原来她是去少年宫排练节目了。可是少年宫离这里也还是有段路呢,真搞不明白她大老远跑到这里干嘛。 “老板,请问这里有蛋黄派么?吐司面包也有么?” “有的,有的,不过我不是老板啊,老板出去了。面包都在货架上呢,你自己拿吧,我马上就过来。” “我说你是老板你就是老板,我要你给我拿!”吴幽丽像是五岁小孩儿一样噘着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这样,便忍不住笑了出来。百络放下手中的活,把蛋黄派和吐司面包取下来交给吴幽丽,吴幽丽喜笑颜开,把钱交到百络手里,一蹦三跳地跑开了。 “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啊!”百络看着走远的吴幽丽,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看着百络,他柔和的脸庞让我更加困惑,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会是个杀人犯呢?有人想害这样的人而往他杯子里面放入了过量的避孕药,促使他肾上腺素陡增而犯下谋杀罪。这个下药的人也太没有良心了。 “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转身回到店里的百络自言自语。 “确实是个有意思的小姑娘。” “你指什么?” “我早就认识这个小姑娘了,不怎么爱学习,可是天性浪漫,弹吉他,爱看漫画……” 我还没说完,百络就打断了我,他说:“我不是指这个,老板告诉我,说她每天都会来店里,早上,中午和晚上都会来,来了又走了,从来不买东西,可是从今天早上开始就来买东西了。她早上买的就是她刚才正在吃的棒棒糖,你说有趣吧?” 听完这些话,我越来越觉得百络是个神秘的人物,从那天和唐赫在茶馆认识了他之后,我就开始对他产生了好奇。另外,我想我是否有必要再去吴幽丽家走访一下。 走出超市没多久,就有一个女学生打电话给我,她马上要本科毕业了,论文已经写到第五稿还是有很多问题,急着要见我。没办法,我只好赶回了学校。经过康复医院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王大爷,他好像在跟另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置气,两人中间的地面上碎了一地的鸡蛋,蛋黄蛋清流得到处都是。我赶忙叫出租车停下。 “王大爷!怎么回事?”我快步走过去,问道。 “哼!你问他,我好好地走在路上被他抓住,我不认得他他就跟我乱发脾气,还用拐杖打碎了我买的鸡蛋。” “你这老头,瞎眼了么?我是你老邻居,上星期你还跟我下象棋,怎么这周就不认得我了?” “老邻居?不可能,我没有你这么个邻居!”王大爷生气地瞪着对面的老头,他的嘴角因为生气一翘一翘的。我真怀疑他散打的招式还在不在,会不会一个旋风腿把面前拄拐杖、有点驼背的老头踢飞。 “我是老李啊,就住你楼下,我去美国一周,回来你就不认得我了,真是气死我了。年轻人,我这有五十块钱,你拿着,给这个不讲理的老头补上那一兜子鸡蛋,剩下的零钱我不要了。”说完,姓李的大爷拄着拐一步三晃地离开了。 “还说我不讲理,哼,我干嘛跟一个陌生人讲理?你是范老师吧,李老师的男朋友?走,陪我买鸡蛋。” 等我给学生耐心讲完修改论文的事情已经是下午五点了,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没有见女友了,正要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手机却先我一步响了起来——唐赫。 我本能地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果不其然,唐赫用情绪低沉但略显愤怒的声音跟我说道:“又是一条人命,附小看门的王大爷死了,初步推断是谋杀。” 我抓住手机愣了好一会儿。 “喂,范青木,你在听么?”唐赫提高了嗓门叫我。 他为什么叫我范青木,不是一直称我范老师么? “啊,是的,我在听。” “请您务必来一趟王大爷的住处,给您二十分钟的时间,我们已经派警车在您学校门口等你。” 我刚要问为什么是警车停在学校门口,而不是让我自己打车过去,唐赫已经把电话挂了。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一双双眼睛注视着我,我此刻的心情真的是糟糕到了极点,要不是李朵诗把我拉进她所谓的小孩子探险游戏当中,寻找什么失踪的百小芳,也不至于如今要坐进脑袋上有转灯,配着嗡嗡鸣笛的“专车”里。 两个我不认识的警察把我夹到中间,我的身体随着惯性稍微一晃,警车便朝着王大爷的住处前进了。 “喂,到底是怎么搞的,你们干嘛抓我?”我对其中一个警察低吼。 “据目击者举报,您是最后一名见到王大爷的人,你把王大爷送回家之后,有长达十分钟的时间没有出来。出来之后,王大爷就再也没出过门,下午四点有人报案,你说王大爷死在家中。” 这是不可能的,我虽然在他家里待了十分钟,但出门之前王大爷还是乐呵呵的,还希望我和女友早点结婚,到时候吃我们的喜糖。我离开时是三点半左右,也就是说半个小时之中,有人就杀害了他。 可恶的家伙,连老年人也不放过。 “排除自杀可能了么?” “是的,林法医已经排除自杀可能了,死者一刀毙命。” 后来我们保持沉默,车里的空调系统发出轻微的噪音,这也是我听到的唯一响动。我知道自己是清白的,可警方绝对不这么想。警车快速地转了个弯,然后减速,王大爷的住处就在眼前了。我飞速地回忆着下午发生的事情,从我和王大爷买鸡蛋开始,他跟我说了些什么。 ——到现在都没有抓住凶手啊?哎,日子不好过了,学校有好多学生转学。 ——是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女朋友天天跟我抱怨,说学校万一关门,她该去哪里上班啊。 ——我说啊,这个卓老师也真够过分的,死之前总得把他从我这儿借走的笔还给我吧! ——王大爷很缺笔么?为什么总惦记那支笔? ——你想不到吧,那支笔居然被我用了两年呢! ——两年?您是怎么用的啊! ——没有笔水的时候就换根笔芯啊,这样可以用很长时间。 就在我还没有闹明白这样的对话有什么含义的时候,我已经面对着王大爷的尸体了,最令我吃惊的不是他的死相有多么恐怖,而是他的右手正握着一根笔! (2) 唐赫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什么好脸色看,其实我也没什么心思跟他来个微笑。我想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微笑,更可以跟他来个法国式的贴面礼。 “你今天见到王大爷是在什么时候?”唐赫已经开始非常严肃地审问我。 “大概两点多,我不确定。上午下了课,我先是去了百络的小超市,待了一会儿我收到了学生打来的电话,又回了学校,正准备回家呢就接到你们通知我王大爷遇害的电话。” “回学校之前你见到了王大爷,他当时在干嘛?” “和一个姓李的大爷在医院门口吵架,李大爷说王大爷不理他,打招呼也像没听见。于是李大爷用拐杖敲碎了王大爷手里的鸡蛋,两个人吵了起来,我刚好坐车经过,就去劝架。”我觉得自己是在说绕口令,突然发现世界上有这么多大爷。 “后来李大爷说他给了你点钱,让你去医院对面的菜市场买点鸡蛋赔给王大爷,是这样么?” “是的,我买完鸡蛋把王大爷送回家,然后就离开了。” “可是李大爷说你在王大爷家待了十分钟之后才走的。并不是马上离开。” “是这样的,可是我并不确定是否待了有十分钟,为什么李大爷说我待了十分钟呢?难道李大爷有偷听?这么说来,是李大爷报的警了?”我恼怒起来,瞪大眼睛扫视这一屋子的人,我真想用眼光剜李大爷一刀,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怎么胡乱说话。然而我发现李大爷不在命案现场,估计是年纪大了,看这样的凶案场面不好。 “李大爷说王大爷平时说话声很大,你们上楼进屋包括关门的声音他都听得到。后来关门声响起的时候,他无意识地看了一下表。刚好十分钟。” 又是掐分掐秒的时间,这太奇怪了。第一次让我感到奇怪的就是学校那停电的五分钟,当时王大爷在场,为什么这回的十分钟又这么准确?准确到再次把王大爷纳入到凶案里。与上次不同的是,这回王大爷死了。 “唐警官,我突然想问您一个问题。李大爷的记忆力怎么样?他有没有医院开出的老年痴呆症诊断书?” “您这是什么意思?” “那我请求您换个屋子进行审讯,比如最好去李大爷家,我想我这个请求不过分吧?” 唐赫没说什么,他带着我和一个做记录的警员来到了李大爷家。李大爷的家位于王大爷家的正下方。他们住的楼已经有五十个年头了,隔音效果很不好,于是我们下楼的时候李大爷已经在门口等我们了。与王大爷家相比,李大爷家的装修格外的现代化,这都得益于他在美国学习装修设计的女儿。就连冰箱都是双开门的西门子。 客厅靠近玄关的地方养了一缸红色的叫不上名字的热带鱼,根本无法数清楚数量。它们在翻卷着气泡的鱼缸里安静地游动,形成了一片连着的红布。 李大爷很伤感,眼角好像还挂着泪珠。 “老王死得好冤啊,虽然平时脾气倔一些,但人还是很好的。他无子无女,平时无聊了就来找我下象棋。这下突然不在了,还有谁来陪我下棋啊!” “李大爷,您要是不介意,以后我来陪您下棋,我象棋下得很好哦!”说完,我把视线从鱼缸移到了李大爷身上。这时他才注意到我,然后瞪大双眼,非常愤怒地瞪着我。 “李大爷先别急着生气,我想如果您记忆力不错的话,您还记得我们见面时穿我的是什么衣服?” 唐赫看着我,他不太明白我这样问的原因。 “你、你就穿着你现在穿的衣服。”李大爷结结巴巴地说道。 “好了,我的问题问完了,唐警官,我可以回家了么?” “慢着,你是说——”唐赫叫住我。 “是的,我想您也看到了王老伯的致命伤是在心脏,当凶器进入心脏的时候会出现血喷,好像井喷一样,噗——”我学了一下喷血的声音。 “可是如果你能有一个什么东西能遮住前身呢?” “那会是什么?” “比如雨伞?这样的案子我曾经侦破过,凶手为了不在身上留下血迹,用雨伞遮住前身。” “唐警长,虽然现在紫外线够强,但我相信包括您在内一个大老爷们很少会在夏天的阳光下打伞吧?”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好的遮蔽物,例如床单被罩,或者你可以脱光,这样的话,血就不会出现在你的衣物上。” “唐警长,您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我会在王大爷面前脱光衣服,然后刺杀一个大活人么?王大爷还没等我脱光,就用长拳把我打昏了。而且别忘了——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 “是的,你们警察办案会考虑犯罪分子的心理,可这样的心理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他的犯罪动机,而不是他犯案之后碰到与案件无关的事情时的心理,除非我是什么天才杀人魔,犯罪之后还能和妻子同床共枕安然入睡。因为是无关的事情,所以你们是看不见的。例如——” “例如什么?” “例如如果我是杀人犯,还有杀过人之后回家见我老婆,见我爸妈,见我老师时的心理变化。我想那个时候我绝对不会躺下来端着红酒欣赏贝多芬交响乐,除非我是变态杀人狂。” “我不明白。”唐赫很困惑地看着我。 “我是说,如果我杀了人,要在十分钟之内伪造现场,并且没有任何机会换掉我的衣服,或者假使我下了安眠药等王大爷睡着,再脱掉衣服,一刀捅死王大爷,再穿好衣服,这两种假设都不成立的。因为,我之后要见的是我的一个学生,她要在我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修改工作。如果我对一条人命不负责任,我还有心思我起码得对我教的学生负责吗?” 唐赫现在明白了我的意思,可他还是不想放过我,因为他说李大爷确实听到了我离开时关门的声音,之后,就再也没听到王大爷出门的动静。 “李大爷为什么那么肯定王大爷没出门呢?” “因为五点是老王头出来练太极剑的时间,每次他都准时出发,拎着播放太极剑配乐的小音箱,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出门。之后他就会赶往学校值个晚班,然后回家。只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因为不去学校上班了,所以时间更加固定。我拿他当闹钟了,只要他一出门练剑,我就开始准备晚饭。” 之后,李大爷把他发现事情不正常的过程讲了一遍。原来,李大爷觉得打碎王大爷的鸡蛋这件事是他不对,就把炒好的木耳送到老邻居家,可是怎么敲门都没有应答,前思后想报了警,谁知道真的出事了。 就在这时,林麟从楼上跑了下来,他刚一进门就说道:“很奇怪,那只笔上只有王大爷本人的指纹!” “怎么可能?” 我和唐赫本以为凶手是怕那根笔成为抓住他的依据,所以才把笔还了回来,因此上面应该留有他的指纹。 (3) 我回想了一下,王大爷曾经不止一次地谈到卓伟拿走了他的笔,如果说凶手从门卫处拿走的笔正是王大爷手中出现那一只,而且也系卓伟所拿,上面应该还残留着他人的指纹的,可现在除了王大爷的指纹以外,其他人的指纹全都不见了。 卓伟虽然刻板,道德缺失,可是态度一丝不苟,很少会马虎大意,应该不会拿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的。 现场的空气像是突然凝固了,唐赫右手摸索着下巴,他的目光盯着地板,陷入沉思。而我呢,除了李大爷家鱼缸里的那些火红色的鱼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以外,我的大脑一直处于放空状态。突然,水面上的气泡炸裂了,在安静得死寂一般的空气里发出“啪”的一声。 “不对,肯定不对!”我突然发声,让唐赫身体一哆嗦。 “哪里不对?” “首先,今天把王大爷送往住处的途中,我们聊了很多。把王大爷送到家之后,谈话内容都围绕着我和女友何时结婚的内容展开。因为我还要去见学生,所以对话都是在门口进行的。说再见的时候,我已经把门打开要离开了。这样的谈话怎么也不可能有十分钟。 另外,是我把门轻轻带上的,我从来没有大声关门的习惯。设想在别人家,重重关门只能叫做摔门,那是不礼貌的行为。我和王大爷没有深仇大恨,也没有发生争吵,干嘛用力关门?” 唐赫没有表情,对我的分析不置可否。 “可为什么李大爷听到了重重的关门声?”唐赫反问我。 “今天王大爷一路上只对一个话题不停地絮叨,就是关于那支被拿走的笔,他跟我说,那支笔已经被他用了两年了,只要笔芯里的油墨用光,他就会再换一根新的笔芯。所以那支笔就像他的好朋友。他这么说是不是暗示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 唐赫无奈地说道:“可就算王大爷知道了凶手是谁,他现在已经死了啊!” “我猜想凶手以为我和王大爷一起,他就会把谁是凶手的秘密告诉我,所以为了防止王大爷泄密,就把他杀了以绝后患。” 谈话在这一刻停止了,我们共同陷入沉思,我猜唐赫和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凶手是怎么进入王大爷的屋子的。 “重重的关门声——我一直想这个问题,可我想不出别的解释,通常情况下,只有——” “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王大爷自己把凶手请了进去!凶手在行凶之后把门重重地摔上,他这样做是为了让别人以为王大爷有事出门了。可是这样也同样会暴露他的行踪。”我说。 写到这,我想任何一个迷醉于推理小说的朋友都会咒骂我——你还是不要写下去了,推理小说不都得写个密室杀人案来吊足我们的胃口么?可是现场的情况不可能成为密室杀人案件。因为王大爷住的屋子很简陋,连防盗门都没有。 这个小区以前是一个机床厂的老家属院,楼的后面是一排和一楼高度平齐的小平房,用作储物间,里面除了一些散发着霉味的杂物以外,剩下的空间就放一点蜂窝煤,连地下室都没有。家属楼前面是一条六米宽的青石板路,路的右边,也就是家属楼的对面种着一排排间隔两米的杨树。王大爷的家后面就是小房,可他一个人住在七楼。除非凶手是个攀岩高手,否则想进入王老伯的房间是非常困难的事。再加上重重的关门声,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唯一能够解释清的是,在我离开王大爷家之后,又有一个人进了王大爷家,而且还是王大爷亲自开门让他进去的。 我和唐赫爬上楼,再次来到凶案现场,林麟把一个透明的,可以装下两寸照片的证物袋举到唐赫面前: “这是从王老伯的指甲缝里采集到的衣物纤维,不是他本人的。估计是凶手身上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出现打斗情况,比如王老伯揪住了对方的衣物,才会在自己的指甲缝里出现他人衣物的纤维。” “王大爷是散打冠军,凶手会不会被他伤到?”我突发奇想。 唐赫是不会把我的疑问带入他的思考范围的,毕竟,我是一个搞写作的,我的思想再缜密,也会出现跳跃,甚至浮想联翩。 “你能看出来这是什么纤维么?”唐赫问。 “像是丝光棉或者真丝,这种纤维的布料,像是来自睡衣。” “你这么肯定是睡衣?” “虽然,”林麟看着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只是猜测,但是这种材质的纤维和百小芳的睡衣布料是一模一样的。我哥哥是纺织大学毕业的,我从他那里学到了一手,一般材质的衣服逃不过我的眼睛。” “和百小芳的睡衣衣料是一个材质?可是,你不会是说凶手穿着睡衣行凶吧?” 林麟摇摇头:“还有一个令人费解的事情,王大爷手里的笔支本没有笔芯,我猜不透他握着一根没有笔芯的笔是什么意思。” 听到林麟的话,我们大家吃了一惊,我和唐赫迅速凑过去观察王老伯的右手,果然,笔管里没有笔芯,而且他的手指握笔保持写字状态——这是什么意思?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现在我脑子里一团乱麻——如果凶手是故意让周围的人听到重重的摔门声,他的用意何在?王老伯一路上不停地提到那支笔的事情,是否意味着他已经意识到危险的靠近?可他在暗示什么呢?我带着烦躁的心情,闭着眼,让车窗外路灯折射的灯光按照十米一晃的速率闪烁在我的眼睑上。 我开始厌倦这个城市,厌倦它的一无是处。 (4) 小升初考试终于在六月中下旬拉开帷幕,我女朋友因为是六年级三班的班主任,所以不能监考本班学生,而是被调到了五班监考,监考的科目是语文。学生们刷刷的答卷声就像是用大扫帚把秋叶扫成一堆的声音。不过答卷子可要比扫叶子困难多了,孩子们望着最后那道作文题发愁——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会做什么? 这是本市进行语文教学改革之后的作文写作新题型,往年的考题经常是给一幅公园的图片,让学生写去公园游玩的经历,陈芝麻烂谷子的题目令学生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发挥,于是,为了挖掘学生们的想象力,此次改革后的作文题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李朵诗在监考过程中偶尔把头扭向窗外,她突然之间变得忧心忡忡,因为她看到了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子摇摇晃晃地走在操场上,背后背着吉他,腰间插着一本漫画书。她往学校的草坪上一坐,又从书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剥去糖纸之后将棒棒糖放进嘴里,然后把糖纸叠成小飞机,往空中一掷。放下漫画书之后,她弹起了吉他。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it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悠扬伤感的歌声对面,是影响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伴随着虚构时光倒流的作文之后,一些人进了重点初中,一些人进了二流、三流甚至不入流的学校,他们的人生就此被贴上了各式各样如糖纸般花花绿绿形态各异的标签。他们都在被动选择——求求你要我吧,你要我了起码我有个机会上学。 人都只能被动选择么? “Hey Jude, don’t be afraid, you were made to go out and get her, The minute you let her under your skin Then you’ll begin to make it better… For well you know that it’s a fool Who plays it cool, by making his world a little colder……” “你知道那些愚蠢的人——”吴幽丽被叫到办公室,李朵诗问她为什么要提前交卷,吴幽丽这样对我女朋友说。 “他们只是在被动地选择自己以后的方向,而我不会!” “你、你要是这么说,那么你还能上初中么?” “我早就已经想好了,小学毕业之后就不再上学了!” “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那你的前途呢?你都不考虑一下么?” “前途么?死了的人有前途可言么?” 我女友愣愣地盯着吴幽丽,这句话让女友就像被铅球砸了脚一样,因钻心的疼痛身体突然缩一下,她像受伤的猫一样“喵”地一下哭了起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出那样的哭声。 她哭哭啼啼地在电话里对我抱怨,说现在的孩子说话专门揭别人伤疤。她抱怨的内容无非是学生百小芳不幸身亡,同事也被凶手杀了,她自己也不好受,教导主任批评她没管好本班学生,还受了处分。翻过来倒过去就是这些内容,而我的脑子里却想着这次的作文题目——如果时光可以倒流。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就可以见到自己的弟弟,他天真可爱的面容,他疯跑了一身汗之后就钻进被窝里呼呼大睡,全身散发着小太阳的味道,我在给他搓背时,淋浴下他不停地唱着刚刚学的《粉刷匠》。是啊,那只是如果,时光一去不复返。 而我,此时已经挂了电话,因为我要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想警方还没有把注意力转向这一领域。一支没有笔芯的笔就已经让他们费解老半天了。 我想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当我推开眼前这扇办公室的大门时,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已经站在了办公桌前。今天早上结束了研究生最后一场答辩之后,我来到了康复医院。 吴医生刚刚喝完胡辣汤,并将油条塞进嘴里。听到我的敲门声,她示意我进来。 “你好,吴医生,我是——” “范老师,您好,我早就认识你了,是为了王大爷的事来的吧!我相信你会来的。” 这么奇怪的剧情只有在我的小说里才会出现。我的嘴张成O形,吴医生笑着继续说道: “王大爷来我这里接受心理疏导的时候经常提起你,说你是一个热心的小伙子。我无法把你的名字和真人对上号,直到那天王大爷在医院门口和别人发生口角,而你陪他去买鸡蛋,我就猜到了那应该是你。” 听到医生说我是一个热心的小伙子之后,我真的很惭愧,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居然被别人评为热心人。 “吴大夫刚才说王大爷来这里接受心理疏导,是因为他得了什么特殊的心理疾病么?是老年痴呆或者老年抑郁症么?” “恰恰不是这种常见的心理疾病,而是——脸盲症。” “脸盲症?”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奇怪的名字,它让我想起另一个常听到的“夜盲症”。 “其实解释起来很简单:脸盲症就是患者对熟人健忘,但是为了记住别人,又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就会凭借自己的记忆力记住与他交往过的人的声线特点,穿衣风格,发型,还有行为方式等等一系列特征,否则他们就认不出别人了。其实他们活得也很痛苦,毕竟记忆这东西会减退的,尤其是对老年人而言。王大爷在工作岗位上一干这么久,不希望别人说他已经上了年纪,已经是一无是处的人,所以顶着被发现其实是‘脸盲症’患者的压力,每天来我们这里接受心理疏导。” “脸盲症无法治愈么?” “目前为止尚没有解决办法,而且脸盲症还有遗传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后天原因造成,也会有很多致病原因。如果你今天突然因为嗓子发炎而声音变得沙哑,并且换了衣服,剪了头发,再去跟王大爷说话,他可能就会花很长时间才能把你认出来。” 跟吴医生告别之后,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紧紧握着皮包,这个皮包里装着王大爷生前在门卫工作时记下的所有登记簿,此刻,它们在我的手里沉甸甸的。刺眼的阳光平行射进我的眼里,我的眼刺痛地流下眼泪,身旁的冷饮店门口响动着炒酸奶机器的嗡嗡声,往前十米的下水道散发出一股酸臭味。在这样的城市里,走在街道上,嘴唇不停地噏动,我快要哭了出来。 在这个光线都射不进的公文皮包里,登记薄的每一页都记录着王大爷一笔一画写下的字迹:范青木的个子在一米七五左右,留着寸头,不戴眼镜,大学教师,偶尔会穿军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一条亚麻色的长裤,说话声音很随和;唐赫,刑警大队副队长,四十岁出头,眼睛锐利,高鼻梁,不爱笑,做事雷厉风行,声音如洪钟般有力……他认认真真地把每个经过他眼前的人的外在特征写下来,生怕下回闹出笑话被人们发现他有“脸盲症”。 “王大爷在工作岗位上一干这么久,不希望别人说他已经上了年纪,已经是一无是处的人。” 刚才吴医生的话在我耳边再次响起。 我忍住了哭声,我想,无论这个城市多么糟糕,总会有为了证明自己价值的人努力地生活,坚强地生活,不想被人说成一无是处的人。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推测的话——我突然停下了脚步,为什么卓伟每天都穿着同样的衣服来上班?难道是因为他已经发现了王大爷得“脸盲症”的秘密?这一发现让我的身体在三十七度的高温天气里打了一个冷颤。 然而,我又马上推翻了这个令我汗毛都竖起来的假设,因为我清楚地记得王大爷说案发当晚,卓伟进校的时候是在登记簿上签了字的,如果王大爷认识卓伟,是不会让他再签字的,毕竟都是老熟人了。 可这样推断又不对了,既然是老熟人为什么要签字?太矛盾了。 就在我思考这么恼人的问题时,我又看到了吴幽丽,她正远远地盯着百络,百络怀里抱着一个大纸箱,朝超市的方向走去。我跟他打招呼:“嗨,百络,刚去进货了么?” “没有,收银机出故障了,我拿去修理,刚刚回来!” “这样啊,能去你店里坐坐么?” “没问题,过来吧,老板去学校接孩子放学了。小姑娘,快跟上!”百络对身后的吴幽丽说。 我和吴幽丽一前一后地跟着百络,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种感觉,百络和吴幽丽之间有着一层隐秘的关系,否则她不会一直跟着百络,可这层关系是什么呢? 我们来到小超市,百络熟练地把收银机安装好:“我在监狱的时候选了一门课程,就是电子仪器方面的,组装电脑,修理电表,我一学就会,这也得益于我以前是物理老师,电路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把它看做是人的血管,四通八达就像电路一样,哪个地方要是阻塞了,就不通电了。” 我突然一惊:“百兄以前是物理老师?” 见说漏了嘴,他马上不吭声了,试了一下启动,收银机“嘀”地响了一声,启动了。他笑着问吴幽丽今天要买点什么,吴幽丽指了指收银机旁大蘑菇底座上插着的棒棒糖,说“这个!” “小姑娘,糖吃多了对牙齿不好!你看你都快成小胖熊了!” 百络把棒棒糖从大蘑菇上取下来,交给吴幽丽。她高兴地扭着胖乎乎的身体跑出了超市。刚出去五六米远,突然转过身对我说:“范老师,我哥让我通知你这周末到我家做客,一定要来啊!” 我冲她挥挥手,然后扭头看着认真查货的百络。 “百兄,我有一件事情问您,希望您不要介意——您的妻子到底是怎么去世的?” 百络像没听见一样把一个掉在货架后面的桶装白象方便面放回原处,转身走向我的时候,他弯下腰检查货架最下层的豆干,接着用一种无所谓的口气说:“人都已经不在了,还在乎那么多干嘛,再怎么也回不来了。” 他抬起头,看到我注视着他,就对我笑了笑。 (5) 据说警方那边也得知了王大爷是“脸盲症”患者的消息,可是警方还是没有明白,王大爷握着没有笔芯的签字笔是在暗示什么。 “没有笔芯的签字笔暗示着什么呢?我实在是搞不明白啊,范老师,您怎么想?” 林麟陪着我坐在少年宫一层大厅的最后一排,他小声地问我。马上就要轮到吴幽丽上台表演了,显然他的注意力不在节目上面。他的腿上放着一个顶端有着绿色金属夹的木质垫板,那上面夹着案件记录。他哗啦哗啦地翻着,懊恼的时候喝一口灌装咖啡,咽咖啡的声音已经招来旁边观众愤怒的眼光。 “没有笔芯不就说明里面的墨用完了,该换新的了。”我无所谓地回答了一句。 “你、你说什么?” 就在这时,主持人报幕:“请欣赏由师范附小六年级三班吴幽丽带来的独唱《小小少年》。” 我立刻坐直了身子,林麟也在我的带动下勉强把脸转向舞台。吴幽丽胖墩墩的身上穿了一件海魂衫,抱着吉他坐在了酒吧椅一样的凳子上,架着吉他的那条腿踩着凳子下面的金属圈,她调整了下嘴前的麦克风角度。我立刻听到有的家长窃窃私语:“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就会弹吉他了,真厉害。” 吴幽丽先弹了一段带和弦的过门,在十秒之后,开始了《小小少年》的前奏,台下的掌声并没有扰乱吴幽丽的情绪,她很平稳地演奏着。我曾听过用口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小小少年》,却第一次听到吉他演奏的版本。吴幽丽不仅吉他弹得好,歌喉也非常甜美,她居然能让自己的音色介于男生原版和女生自身的嗓音之间,真是耳目一新。最后一段是用波兰语唱的。 表演结束以后,观众们还处于陶醉之中,不知是谁先带头鼓掌,台下才跟着起了掌声。就在这时,一个男生走上舞台,把鲜花递到了吴幽丽的怀中,我在追光灯的灯光下辨认出那是吴幽丽的哥哥吴立达,他把美丽的太阳花交给吴幽丽。吴幽丽和哥哥向台下观众鞠躬,然后哥哥拉着妹妹的手下台,可是吴幽丽却用了点力气,甩开了吴立达的手。 这个动作被我及时捕捉到了,不知林麟看到没有,或者其他观众也只是在心中稍微揣测了一下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吧。我扭头看了林麟一眼,他又在研究那些案件记录了。 “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什么也没说啊?”我等着欣赏下一个节目,求求老天,在这种可以欣赏演出的时候,请让那些什么案子睡在我的大脑皮层最深处吧。 “你说笔里面没有笔芯是因为旧的用完了,该换新的了,是这样么?” “怎么,有什么问题么?”我扭头看了看表情凝固着的林麟。 “太好了,就是这个,就是这个!记不记得王老伯说卓伟去学校要找东西,可是他去找什么我们一点都不清楚?卓伟找的就是一支笔,因为卓伟用笔在百小芳的脸上画了些难看的线条,所以他要找到这根笔,处理掉之后就不会有人把他与百小芳的死联系在一起了。”林麟虽然说得很小声,可我不能肯定周围的人听不到我俩的谈话。 我立刻起身把他拉出演出大厅。大厅外已经空无一人,被水晶灯照得金碧辉煌的等候区里,两个男人正在讨论充满血腥气味的谋杀案。 “因为王大爷有脸盲症,没认出卓伟来。所以,见到刚刚理了新发型的卓伟,只有让他签字之后才能放他进学校。之后,他在找笔的时候接到了电话,于是把笔别进了上衣兜,然后去见凶手,可是,他在没有堤防的情况下被杀害了,瞬间的恐惧让他产生了肌肉痉挛,直接进入尸僵状态。而凶手拿走了那支笔。” “可是为什么王大爷手里会拿着那支笔呢?而且你在尸检的时候不是也看到了么,那件套在尸体身上的T恤并没有口袋。”听完林麟的分析后,我有些质疑。 “兴许他拿走了门卫的笔,却发现笔快没水了,这就是为什么王大爷要拿一支空的笔暗示我们。” “你是说,王大爷要暗示我们——他那晚看到的进入学校的人就是凶手?” 我底气不足地说出了长久埋藏在我心里的疑惑,连我都不敢相信这样的话是我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论。还是说是我潜意识作怪? 可我还是觉得林麟的推论有问题,如果王大爷认出了凶手不是卓伟,那么就不会让他签字,会挺身而出制止凶手进入,而且卓伟的笔是不离身的,怎么可能那天忘记将笔别在胸前。更何况,王大爷拿着一支空笔管真的是要暗示他看到了凶手么? 林麟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情,我们调查了一下百络的妻子杨涵雪的情况。杨涵雪在与百络认识时是二十八岁,与三十三岁的百络的相识是由于一次偶然事故。百络曾经想自杀却被杨涵雪的父亲救了,本是为了报恩,却在杨家见到了杨涵雪。就这样他与杨涵雪结识。她超凡脱俗的魅力,立刻吸引了百络的目光,二人堕入爱河之后,很快就结婚了,可不知为何,他们约定不要孩子,百小芳是他们领养的孩子!你想到了什么吗?” 我听到了头顶上悬着的水晶灯上每一个玻璃珠子轻轻碰撞发出的声音,它们仿佛把我大脑里推理的齿轮咔咔奏响的声音外化出来。 “也就是说,避孕药根本就是百络自愿服下的?” “很有可能,或者说,百络是真的为了杀害妻子才以避孕药过量为借口。可是他杀妻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不是说后来发现了水杯里的避孕药么?你们没有对百络做什么检查以证明他真的服用了避孕药?” “发现避孕药的时候已经是案发第二天的晚上了,因为案件中没有毒发身亡事件发生,一开始并没有对现场的杯子进行化验。说起来也是一时疏忽。” “话说回来,你们调查百络和他妻子,与这起卓伟被杀的命案有什么关联呢?” “是唐赫让我查的,具体原因,他没有告诉我。” 他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有一次青林回到家的时候浑身臭烘烘的,有一种踩了大便的味道,我问他怎么弄的,他就是不肯告诉我,这会不会也与案情有关呢。 “你听说过厕所里墙上画漫画的事情么?”我突然问林麟。 “没有,不过厕所里画了什么,写了什么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你难道不知道?”林麟一副讥诮的表情。 “我不是指那些画在公厕里的污秽东西,我是说小学的厕所墙壁上。” “没听说,和案子有关么?” “也许吧,我还在调查。” 就在这时,我看到吴幽丽和吴立达从演出大厅的大门走了出来,他们冲我摆摆手。吴幽丽兴奋地扑到我的怀里,她告诉我刚刚颁奖典礼上她获得了二等奖。为了表示祝贺,我请他们俩到附近的沂蒙小厨吃一顿。 步行十五分钟就来到了店门口,吴幽丽像个小天使一样“飞”进了店里,胖墩墩的身体如此灵活。她找到了个沙发软座,像好多年没坐过这么软的座位一样,用力把身子陷进去,之后立刻招呼我们过去。她像主人一样翻着菜谱,然后对服务员说她要这个那个,不一会儿就点了五道菜。吴立达在一旁笑话妹妹是个吃货。 “你从小就是这个样子,贪吃鬼,哈哈!”吴立达指着刚端上来的凉菜醋泡花生说。我想他话里的意思是吴幽丽喜欢吃醋泡花生吧,可吴幽丽却翻着菜谱,头也不抬地说: “我小时候喜欢吃什么,你怎么知道?” 瞬间,气氛降到了冰点以下,我赶忙打圆场:“你们点了我最爱吃的醋泡花生,是为我点的吧?” 没人说话,我没将惊讶显现在脸上,心里却波涛汹涌。难道吴幽丽平时是这样对吴立达说话的?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不是吴立达的亲妹妹? “对了,范老师,今晚有没有空到酒吧坐坐,有我的专场演出啊!”吴立达突然对我说,我看着他灿烂的笑容,突然发出的邀请让我措手不及,把一颗花生掉进了领窝里。 “好、好的,好的。” 正文 第五章 幕间 我在晚上七点准时到了吴立达赶场的第一个酒吧,吴立达上身穿着带铆钉的无袖皮坎肩,下身一条黑皮裤,胸前挎着一个贝斯,正等待着前面一个演唱民谣的歌手结束表演。吴立达朝观众席扫视了一圈,目光最后落在我身上。我坐在观众席正中央,喝着一瓶冰纯嘉士伯。他超我挥挥手,我对他点点头。 有人说,弹得好吉他的人不一定能弹好贝斯,反之亦然,所以我是很期待吴立达的演出的。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吧,以前不来的原因之一就是讨厌吵闹。在我的印象里,酒吧就是一个人声鼎沸,鱼龙混杂的地方。 不过刚才那个唱民谣的歌手自弹自唱了改编的《Rolling in the Deep》,还是让我挺惊喜的。他在演唱的时候观众们都安静下来,唱完之后,还有人送上鲜花,那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子抱着吉他深鞠一躬表示感谢。 下面当然就是吴立达的表演了,他先是弹了几个音试试音准,接着就听到身后的鼓手先用鼓槌很有节奏地敲了四下,整个乐队演奏了起来,前奏一进入,我就知道吴立达要演唱《光辉岁月》了,他的声线很具有穿透力,不似Beyond的声音里粗犷的感觉,而是很清澈的高音,也不像有些歌手刚一开口就会拔高,等唱到高潮的地方,就会变得声嘶力竭。 有人认为,摇滚乐就是喊破嗓子。等吴立达唱到那句“迎接光辉岁月”的时候,观众已经开始鼓掌了。我不知道是音响效果好还是什么,那种环绕音效怎么听都是他自身声线产生的。如果一个人的嗓音就能制造立体效果,那他绝对是个天才。 《光辉岁月》唱完之后,观众们点名让吴立达演唱《在这里》。我旁边的观众告诉我,这首歌是吴立达的原创,他也就是凭借这首歌在这里获得知名度的。不过他似乎觉得这首歌唱过太多遍,已经没意思了。 果然,吴立达今晚也没有唱这首原创歌曲,而是改唱了一首自己刚刚写的曲子,也是一首现代版的民谣。观众为了给面子,还是鼓掌了,就我个人觉得,还是吉他更适合他的那种走在沙漠里孤者的感觉。 演唱结束后,吴立达换了一身很清爽的草绿色T恤,坐到我旁边。今晚九点过后,吴立达还要赶个场,他只能在这里陪我坐半个小时的时间。表演完毕,很多人都离开了酒吧。 “这个pub可真够大的啊,市里像这样的酒吧好像也不多吧?” “你说对了,这里原本是一个非常豪华的歌舞厅。”吴立达悠闲地环顾了一下周围。 我不解地看着他,歌舞厅?那为什么又成了现在的酒吧?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微笑地解释道:“话说这里为什么改装成了pub,那可是真有趣啊,因为——这里曾是百络的老婆杨涵雪被刺杀的命案现场啊!” 听到吴立达突如其来的话语,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酒吧里的空调冷气开得很足,瞬间,我觉得双脚都泡在血池里。 曾经,在我脚下的地板之上,有多少人踩着它扭动着水蛇般的身体,命案发生的一刹那,舞池里的人纷纷尖叫着离场而去,我仿佛能听到他们惊恐的尖叫声。 “两年前,这里换了老板,而且也改成了pub,我看到了这里的商机,决定用我的歌声拯救这里的经营情况,当时,这里可是在亏本做买卖的。” 吴立达将最后一口啤酒灌进嘴里,对服务生说:“这位先生今晚的酒水我包了,从我今晚的演出费里扣吧——范老师,感谢您赏光来看我的演出,我得赶下个场子了,如果不介意,我们一起出去吧?” “不用了,我一个人回去就行了。你快去赶场吧。” 吴立达背上吉他,冲我摆摆手,离开了。 接下来是漫长的暑假,我可以在我的小屋里慢慢地看书,偶尔去附近的公园坐坐,喂喂鸽子,有闲情了,找女友打个情骂个俏。李朵诗刚一放假就搬进了我这小小的笼子里,每天还得我爬起来给她做早饭。 李朵诗吃完早饭后告诉我她要回老爸老妈那里住几天。她走后,我打算去菜市场买菜。正哼着歌准备出门,一个大活人直挺挺地立在门口,我吓得大叫一声—:“妈呀!” “小点声,别乱叫!”我认真一瞅,原来是百小芳的姑姑,百络的妹妹。她浓妆艳抹,为了拜访他人,还是认真打扮过。头发盘了起来,身上的裙子应该是她最好的行头了。他能找到我这里,还是让我颇感意外。 “你就住这里?” “是啊,弊舍弊舍。” “渴死我了,能不能给我杯水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找到一次性杯子,给她倒水。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是关于我哥百络的,我不想告诉那些警察,他们一来我家就凶巴巴的,比起他们我还是愿意告诉你。我哥百络和杨涵雪的婚姻根本就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我给你看这个。”她把我给她的水杯放下,从小钱包里掏出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信纸,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份协议。 协议 甲方:杨涵雪 乙方:百络 经二人协议,结婚后不要孩子,如有一方因为孩子问题发生纠葛,最终导致离婚,乙方将向甲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协议自拟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履行协议内容,不得反悔。 下面是协议签订日期,他们都在上面按了手印。对于这样莫名其妙的协议,我很是不解,到底他们不要孩子的原因是什么,协议上并没有说明。 “谁知道,杨涵雪那个女人还是母性大发,收养了一个孩子,就是百小芳。抱回家的时候,百小芳还是个一岁不到的孩子,百络也觉得那女孩儿挺可爱,就当做了自己的骨肉抚养。他们把孩子抱来让我看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杨涵雪因为我的傲慢态度和我大吵一架之后,气愤地离开了。 “我本身就不喜欢那个孩子,哪有一点像我们百家人。谁知杨涵雪还真的把那女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女儿,特别地宠爱她,我们不能说一个不是。后来有一天,我哥跑来告诉我说杨涵雪最近经常去一个歌舞厅跳舞,我就觉得事情不对了,知道地址以后,我悄悄赶了过去,发现杨涵雪跟一个陌生男的在一起跳舞,我暗中了解了一下,发现那个男的不是杨涵雪的同事。之后,他们又坐在吧台旁谈论什么事情。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哥。” 我听完之后问:“你知道你哥和你嫂子为什么协议不要孩子么?” “哎,也不能全怪杨涵雪。是我哥提出不要孩子的,他因为粗心遗失了自己的女儿,前妻在打击下犯了心脏病去世了,他也从老师的岗位上辞了职。有一天,他郁郁寡欢,来到公园的人工湖边自杀,被一个钓鱼的老头救了,后来那老头成了我哥的岳父,也就是杨涵雪的父亲。我哥他始终忘不了自己丢失的孩子,所以再婚后不想要孩子,可杨涵雪不是这样想啊,她新婚,怎么能受得了不要孩子,出轨是肯定的。” 我被她的某句话触碰了记忆的琴弦:“百络丢失的女儿年龄多大?” “不大吧,刚刚长出一颗乳牙的样子。” 正文 第六章 复制你的身影 (1) (1) 送走客人之后,我才想起来有句话我忘记问了——百络和杨涵雪的关系到底怎么样。一个宠爱自己女儿到溺爱程度的妈妈,和一个从百小芳身上寻找亲生女儿影子的父亲,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走在一起么? 就在昨晚,我读到了百小芳的一篇日记: 同学们让我很受伤 学校发了一本新的炼(练)习册,因为上一本练习册与教材不符,难度超过了同学们的能力。我拿到他(它)的时候,心里真的是美极了,因为妈妈又可以帮我包书皮了,我把它装进书包里,期代(待)着放学。 这时,一个男生走了过来,他指着我刚装进书包里的练习册说:“你啊,书皮包得那么好,字写得那么烂,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驴粪蛋,外表光!” 我很伤心,妈妈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让他侮辱我妈妈,我本想教训他,可是他个子那么高,我打不过他。 百小芳好像很在乎妈妈给女儿包书皮这件事,这点可以从她日记本的封面看出来。可杨涵雪为什么能够接受这么好的书皮下歪歪扭扭的字迹呢? 她真的关心自己的女儿么? 高大的高山榕下面,细密的阳光闪烁在墨绿色的树叶上,两个女孩子坐在树下的石凳上,她们一边吃着裹在雪糕外面的巧克力脆皮,一边望着远方冒着热浪的操场。 “小芳,我今天发现了一个秘密。”吴幽丽说。 “什么秘密?不会又是什么学校闹鬼的事情吧?” “不是的,我昨天看到个行踪诡异的男子,他在夏天穿了一身黑色的带兜帽的运动夹克,戴着黑色镜片的太阳镜和黑色口罩。和一个老太太在附近的中式快餐店见面,他们好像只是匆匆聊了几句,那个老太太就把一个黄色的信封交到了他手里,他鞠躬表示感谢,之后就骑上自行车匆匆离开了。也就是因为这件事,我才知道——我是个孤儿,我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 “别开玩笑了,你不是还有个哥么?” “他不是我哥。昨天我回到家中后,发现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我哥好像对我隐瞒了什么,看到我这么迅速回到家中,他神色慌张地对我说:‘幽丽回来啦,我有点事要出去,桌上有一百元,要是想吃什么就到外面买点吧,我先离开了!’等他离开后,我环视了一下屋子,最后视线落在了书架上的某本书上,它倒插在我收藏的漫画书中间,那是一本很大的高一物理课本,和那些漫画书的开本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凭直觉觉得那里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于是——” 吴幽丽狠狠地咬下最后一口要化掉的雪糕,侧过脸说:“那里除了夹着一个还没有处理掉的信封以外,还藏着一张张收据,这些收据上显示的是一个叫做‘B.L.’的人,而根本不是我哥编造的什么吴氏寄来的钱。所以,我根本没有父母,我是个孤儿。” “那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呢?” “我打算从今天开始就去找我的父母,怎么样,小芳,和我一起找吧?一定很有趣。” “我——我还是算了吧。祝你赶快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百小芳把头低下,一种悲伤的情愫在她的心中蔓延开来。 就在半个月前,她想完成美术老师的作业,可是却找不到一张白纸。在家中到处找的她无意间翻到了百络和杨涵雪立下的协议,原来,她也是个孤儿,她的亲生父母根本不知道在哪里。 就在我到达百络所在的小超市之前,唐赫已经在那里了。他正在跟百络道别。为了不让百络看到我的身影,我迅速躲到树后面,看到唐赫从我旁边经过,我赶快跑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嘿,唐赫!” 唐赫吓了一跳,摆出一副要作战的姿势架起了拳头,一看是我,又把拳头放了下来:“你怎么在这?” “怎么,只许你来不许我来啊?” “你小子,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线索才跑过来的?” “是啊,协助警方办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怎么样,信息交换,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我哪有什么信息告诉你,我只不过来看看老朋友近况。” “这样啊,那我走了!”我故意采用了一个在地摊上买东西时讨价还价的策略,对唐赫这种把破案视为美餐的家伙来说,信息和线索很重要。 “哎哎哎?别急啊,好吧,我告诉你,百络已经知道了吴幽丽就是自己女儿了!” “啊?他怎么知道的?我还想着找个机会让他们父女相认呢,他是怎么知道的?” “你看看这个!”他掏出一份医院证明,我仔细看了一下,是DNA鉴定报告。 “吴幽丽有天趁百络蹲在货架旁摆货的时候,从他的头上拔了几根头发,之后拜托同学在医院工作的妈妈做了DNA匹配化验,得出的结论是她和百络是父女关系。她把化验单交给百络看之后,百络激动得当场哭了起来。” “那太好了,有这样的结局,也是我愿意看到的。” “你的呢?你要告诉我什么?” “我觉得,杨涵雪和百络的感情并不好,或者说杨涵雪并不喜欢百小芳。” “噢?何以见得?” “我觉得一个真正爱自己女儿的妈妈,不可能只管女儿书本的封皮是否干净,却不管里面的字迹是否整齐,这点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汉字讲究横平竖直,字体的整洁与否也能体现出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否认真。不监督子女学业,只管表面工作好坏的妈妈,真的太少见了。所以,我越来越觉得,其实杨涵雪并不爱自己的女儿。分析了一下,我认为百络喜欢百小芳完全是想在她的身上找到亲生女儿的影子,所以,说不定这个家里面只有百络才真的喜欢百小芳。” “这样也说不通,就算是百络把百小芳视同己出,可潜意识里还是知道百小芳不是自己女儿的事实的,一个人也不可能麻痹自己到这种地步。更何况他丢失的女儿才刚刚长牙,影子的说法太牵强。所谓找寻某人的影子也只不过是回忆过去的另一种说法,影子的长短取决于在世的人生存了多久,生存得越长,回忆也就越长。” “那百络出狱后急着见百小芳是因为什么?如果他不把百小芳当作亲生的话,就不会那么迫不及待了,唯一的解释就是百络觉得他也就剩这么一个女儿可以依靠了,就算不是亲生,毕竟一直养育她,应该是有感情的。而百小芳的死对他打击很大。我相信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处久了都会产生依赖性的。” “那照你这么说,百络和杨涵雪应该也有感情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被唐赫这么一说,我又突然困惑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百络杀死妻子是真的出于愤怒么? 就在这时,唐赫接起了电话,听通话的意思,说是有个老太太来警局,陪老太太来的是她的女儿。交代了几句之后,唐赫让我陪他去,说有个重要的人要见我。 眼前的老太太已经七十多岁,由于白内障治疗不及时已经失明了,这一切都是她五十多岁的女儿告诉我的,但即使这样,我也能认出她就是曾经在学校门口小卖铺卖东西的老奶奶。这么多年了,她的面颊依然红润,而且更显富态了。她的女儿说这是因为老人信佛的缘故。 老人穿着一件扎染的带有蝴蝶印花的短袖棉布衫,安详地坐在轮椅上,她执意不肯开口,非得等我来了才肯告诉警方她此行的目的。 “妈,你要找的范老师就坐在你的面前,可以问话了。” “您就是范青木,范青林的哥哥对吧?” 我有一种预感,范青林当年的离奇死因今天就可以揭晓了,他身上奇怪的伤,以及为什么会突然出车祸的原因,就要公布于众。我的血液流速突然加快,快要喘不上气了。 “我是范青木,青林在的那几年多谢您的关照。”说到这,我有种要哭出来的感觉,强忍着眼泪,我向老奶奶答谢。 “我来找范老师也是为了把埋藏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秘密说出来,它在我心里住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口。一次又一次地向佛祖忏悔,虽然我知道那场事故不是我造成的,可我包庇了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我听我的女儿给我念起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这才知道,那个人已经死了,是被人杀害的,与日俱增的内疚感让我寝食难安。我想,只有说出来才能求得佛祖的宽恕,所以我今天来到了警局。” “恳请老奶奶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 “也许范老师很想知道我为什么包庇那个人吧,这一切都和卓伟有关,因为,我是他的干妈。卓伟的母亲没有奶水,为了让她吃上奶,就是用我的奶水把他喂养大的。所以他和我就像是母亲和亲生的儿子一样亲密。” 我开始觉得警局这间办公室里的空调失去了制冷作用,站了一圈的警察们个个都因为十足的冷气而穿上长袖,可我的后背却被心中的烦躁蒸出了汗。听到老人说出她和卓伟之间的关系后,我猜想她就是那场车祸的唯一见证人。 “其实,范青林是因为罚站才在学校门口蹲了那么久的。我叫他来我的小卖部等你来接他放学,可是他走来告诉我他被罚站了,不能离开校门口,说完他又站回了原地。就在这时,卓伟出现在了,范青林像是见了鬼魂一样惊恐地向后退,可他没有意识到身后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轿车正朝他开过来,等到司机发现范青林退到他车前时已经彻底来不及了,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您是说范青林看到卓伟以后就像看见了鬼一样地后退?” 万万没想到,范青林的去世又跟卓伟有关,那个时候的卓伟应该非常年轻吧,大概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没想到他也教过我弟弟。 “后来,卓伟也很后悔,我问过范青林会有那样的反应,他告诉我因为有天他在男厕所解大手,隔间门的插销坏了。他想不会有人在这个点来方便,于是就没有顾忌太多,可赶巧范青林进来,一下拉开了隔间的门。当时的情形非常尴尬,卓伟以为范青林应该什么也没看到,因为他说了声对不起后很快关上了门。谁知道第二天,各种低俗的笑话传遍了校园,就算卓伟上课的时候也能看到有学生在下面窃窃私语,一边看着他一边咯咯咯地窃笑,而且,同事也用奇怪的表情一边看他一边议论着。于是卓伟猜到是范青林传出的流言蜚语,再加上口口相传中的添油加醋,就更加夸张。因此,只要范青林听写出错一个字就打他几十下手板,他腿上的伤也是因为躲避,挪动身体时一下子磕在翻倒的凳子上造成的。 后来卓伟还不消气,就让范青林到学校门口罚站,让所有的学生都看看这个传闲话的学生是什么样的。范青林是彻底被卓伟吓怕了,才在见到他下班的时候像见到鬼一样倒退,其实卓伟也就是正常地下班路过校门口而已,早已经把学生罚站的事忘记了。他也没想到范青林会还站在那儿。后来他也很后悔自己过分的做法。” 我快要抑制不住心里的怒火了,但还是问了句:“然后呢?” “然后,我告诉他这件事不能传出去,警方会判定范青林死亡原因是车祸,因为车祸是偶然性的,有些伤谁也说不准是怎么造成的,这种突发性事件有很多变数。只要你我都不吭声,谁也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学校周围因为放学而快速冷清下来,而且当天刮着大风,周围的行人并不会很多,即使看到了什么也只会当成小学生贪玩酿成的车祸,当时的报纸不也是这样刊登的么?” 我沉默了,我不能把愤怒撒在老人身上。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过去,青林也已经到了另一个国度,或者他已经化作这个世上另一个新生命。我将背负着沉重的代价来宽恕眼前这个迟暮的人,我还值得和她较劲么。 我站起身,笑了笑说:“谢谢您把真实情况告诉了我。”然后,我没有等唐赫或者任何一个人拦住我,径直走出了警局。 六月底的夕阳照耀着我,警局门外一排高大的香柏和冷杉散发出迷人的自然香气,这一天将走入一贯的黑夜,而我则更期待着第二天的朝阳,虽然它还是那么的炙热,一切依旧,我希望范青林看到他的哥哥努力地活着的模样。在这个随时就可以看到不自觉的人们将西瓜皮丢在街边的城市,总还有美好的东西留下,因为香柏和冷杉还在散发着香气。 (2) 唐赫的面前坐着老太太的女儿,就算我因为伤心而离开,可是他的本职工作还没有结束。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他一定要把当年的交通事故的后续情况调查清楚。 老太太的女儿随了母亲的姓,她的父亲早在抗美援朝中牺牲了。她叫王莲,如今已经五十多岁,王莲的女儿在外企工作。 没等唐赫询问,王莲就自顾自地说起来,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愧疚的神色,即使在听到母亲包庇她的干儿子的事情之后,也没有因此产生一丝的不好意思。她说道:“我觉得我母亲因为一己私心,包庇卓伟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我母亲也遭受了很多的不公正待遇,这样就是对的么?” “不公正待遇?你是说谁欺负过她么?” 王莲并没有急着描述,而是从鼻腔里发出“哼”的一声,转而,她说道:“我想唐警官也听说过学校闹鬼的事情吧?” “闹鬼的事情我听说了,可我不相信那是真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鬼啊神啊的听得多了去了,要是相信这个,那我们还怎么在百姓面前办案查案啊?” “我也是不信的,但我干弟卓伟他居然信了。有一次他加班到很晚,去学校的男厕所时,他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哭声,而且那个哭声不是女孩子发出的,而是一个小男孩儿的哭声,于是他想起了范青林发生车祸的那一幕。他壮了壮胆子推开厕所的门,那声音突然消失了,亮着黄色灯光的厕所里空无一人,我哥吓得没有进去,他跑去别的楼层厕所方便了。后来他回到家,发了一通高烧。他整个人从那个时候起性情都变了,经常不说话,也没有了笑容。” “你是说在卓伟遇到那次恐怖的事件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是么?” “其实不光是这个,他的办公桌上经常会出现一张范青林的一寸免冠照片,或者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老师,我会来找你的’这样的字条,那字迹居然是死去的范青林的!他怀疑有人模仿了范青林的字迹吓唬他,可是他却找不到证据。直到有一天,卓伟想了一个办法,想把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揪出来,于是他在纸条上留言:‘你说吧,到底想怎样解决?’然后他就去上课了,等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纸条上写着‘我要五百元的封口费,下班前放在桌子上,我会去取的’。 “卓伟当时只注意封口费的问题,却没有考虑要封住谁的口,更没有担心这是个骗局。他心想着能在对方取钱的时候抓住那个家伙就好了。谁知就在那个时候,我妈打来电话,说家门上被涂得乱七八糟,上面画着一个骷髅头,还有很多骂人的话,她被吓坏了。卓伟急忙赶回家,却突然想起来那五百块钱肯定已经被人拿走了。卓伟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我妈,而我妈却没有把这事情声张出去。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平息下去了,住在别的城市的我请假回家看我妈,却发现我妈的眼睛出现了异样,去医院检查才知道白内障已经很严重,再不手术就要失明了。我银行卡上存款不多,那时单身的我没有人可以借钱,只好回家看我妈妈退休金存折上有没有钱。让人诧异的是存折上连一分钱都没有了。我这才知道,我妈把钱全给了别人。 “我问她给了谁,她不肯说。她说为了卓伟,她宁愿背这个罪,她要以此来赎罪。卓伟上大学的时候,唯一的亲人也就是他的父亲病逝了,再加上小的时候就是我妈妈用奶水把他喂养长大,后来就住在了我家,就同自己亲生儿子一样,我妈能不操心么?可话说回来,天下有这样的人么,恬不知耻地勒索他人,而且还是勒索一个老太太?就算我妈曾经做了错事,可也不能这样惩罚她一个老人吧?” 唐赫默不作声,他思考着刚才王莲跟他说的一切——有个人在装神弄鬼,吓唬王老太,可是这个人却从未在卓伟面前出现过,王老太却把自己挣到的钱以及退休金给了出去,这说明她见过这个人。 “我希望您回去后想尽办法问出你母亲见过的那个勒索她的人是谁,希望她能把那个人的长相告诉我。” 王莲有点左右为难,她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那个——” “有什么问题么?” “我妈之所以瞒着我们而宁愿把钱给那个勒索犯,是因为,那个人自称是个丢了工作的老师,车祸时正好从街对面的小吃铺走出来。他也看到了那一幕,那人说要告发卓伟和我妈。” “丢了工作的老师?!那人多大年龄,你妈描述过么?”唐赫听到王莲的话感到很吃惊。 “那人自从把我妈最后一笔退休金拿走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逃到哪里去了。我查了我妈的退休金是三次支付出去的,可她并没有通过银行转账,而是用现金交到了那人手中。” “卓伟知道这件事么?”唐赫又问,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王莲不知道实情的话,总应该有人察觉的,何况这件事是因卓伟而起的,而且王老太又那么爱这个干儿子。 “卓伟那段时间心情居然变好了,估计是我老妈的‘善举’得到了上天的保佑,我哥居然每天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下班回到家还吹着口哨,我妈问他是不是交到了女朋友,他也神神秘秘地闭口不答,而且还往身上喷香水。后来,我才知道,他常去一家歌舞厅,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女的。” “一个女的?”唐赫特意把语气加重。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唐赫抓起话筒,那边一个警员告诉他王老太家的家门大开,邻居报警说家里空无一人,桌上有张留言条,说王老太已经打算孤身一人离开住处,希望女儿莫要挂念。得知消息后,王莲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唐赫赶快打电话通知其他干警寻找王老太下落。 唐赫走出警局,他看到我站在门口。 凌晨一点多,警局外阴云密布,暴雨将至。 “报失踪案的是我。”我刚一见到唐赫就开口了。 “怎么?你去了王老太的家?” “是的,我今天从警局出来后就去她家了,那时她刚到家,我想问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包括她曾经被勒索的事,可她跟我说那是她心甘情愿的,她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吃斋念佛的。” “你既然见到她了,怎么还会报失踪案?” “后来我又去了她那里,因为我看到了一样东西,是她给我看的,一张字据,是她给对方钱时留下来的。落款人我记不清了,隐约觉得有点不对,所以要回去复查一下。可到了王老太家却发现,她已经离家出走了,唯一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留言条。而字据已经不在了。” “王老太眼睛失明,怎么可能离家出走?字条是谁写的?” “她的邻居一直等有人出现,他告诉我那是王老太拜托他写的。开始的时候,邻居觉得王老太是在和女儿开玩笑,并劝她说孩子都是爱她的,不要觉得自己拖累了子女,之后邻居就回自己家了,谁知离家出走成了真的,就在王老太离开没多久,我也到了。王老太家养着一只导盲犬。” “字据是从什么地方拿出来的?” “从一个装着香的长条形盒子里,我回去的时候检查了,那里没有。估计是被王老太带在了身上,她会想办法销毁的。” 可是现在找不到她老人家的踪影,只要找到字据,说不定案子就会攻破了。 “那张字据为什么会让你觉得蹊跷?” “因为字据上写着两个字母,可我记不清是哪两个字母了,当时有个模糊的念头在我的脑袋里乍现了一下,但又瞬间消隐了。” “字母么?名字的缩写?” “应该是,不过——” 唐赫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是其中一个干警的电话,嗯嗯啊啊地答复了两声之后挂了电话。唐赫兴高采烈地说王老太在长途汽车站。我和唐赫拦了辆出租车赶往那,王老太神情庄重地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 “终究还是被你们找到了,”她安静地说,“我老了,也经不起什么折腾,希望你们不要为难我。” “老奶奶,我们不想给您的生活造成困扰,也非常感谢您能把实情告诉我们警方。但是凶手毕竟是凶手,您这样做会给他人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些失去亲人的人该多么伤心啊?” “我已经向佛祖忏悔了,而且我所犯下的罪孽我也告诉了你们,请不要再纠缠下去了,宽恕别人的罪过吧!何况卓伟他也得到了惩罚。” “老奶奶,我们只想要回那个字据,兴许就可以找到最终的凶手。”唐赫弯下腰,和颜悦色地跟王老太对话,王老太低下头,用手安静地抚摸着窝在身边的导盲犬:“乖大宝,你说警察要字据呢,该怎么办啊,你告诉他吧!” 唐赫慢慢地直起腰,他明白了,那张字据已经被这只导盲犬吃了下去,是王老太让导盲犬吃下了字据,除非开膛破肚,那张字据也肯定是得不到了。可是怎么可能为了字据杀死一只导盲犬呢? “找到凶手是你们警方的责任和义务,而我只能帮到你们这么多了,其实,你们想到的比起真相来要少之又少。”王老太闭着眼睛,她抬起脸,失明的双眼冲着唐赫和我,就好像她在看我们一样。 在咖啡厅里,唐赫把王莲的话转述给我。当听到“丢了工作的老师”几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因为丢了教师工作而郁郁寡欢,想在公园里跳湖自尽,却阴错阳差娶到了漂亮老婆。而卓伟认识那人老婆之后就天天去歌舞厅跳舞,之后…… 我的心脏为之一振。 (3) 回到住处,李朵诗在等我,她已经在开着空调的凉爽室内睡着了,被子歪歪斜斜地盖在身上,可能是我开门时的响动把她给弄醒了,她睁开眼,用了半分钟清醒过来。此刻,我听到屋子里传来幽幽的音乐声,好像是德彪西的《雪之舞》,这是我和女友最喜欢的乐曲,德彪西把印象主义运用到乐曲的表现当中,很多人听了觉得这是在表现下雪时雪花的纷繁复杂的样子,雪花与连续不断的旋律组合成了一幅没有规则、雪片乱舞的画面。可我和女友却都能听出其中一些阴暗与恐怖的力量。 与其说是在凉爽的空气中睡着,还不如说是在这首乐曲的感召力下进入梦乡。每当我听到《雪之舞》,眼前都不免出现一种站在大雪里,那些雪花在狂吼的风中不规则地舞动着的景象,令我产生一种看不到尽头的绝望感。 此刻,我打开笔记本电脑,想继续完成从这起案件获得灵感,却一直拖拖拉拉没时间写的推理小说。它已经在我的电脑里沉睡了半个月了,可当我敲出第一个字的时候却发现绝望感深深攫住了我,这是为什么?难道我得了作家阻断综合征? “我今天辞职了。”女友侧过身躺着面向我。 “哦。”我盯着电脑屏幕,也许我打不出一个字并不比她辞职的消息好多少,屋子里静悄悄的,我们两个也静默着。 “你在干嘛?”她问我,听不出一丝因为辞职而产生的悲伤情绪。 “我在写小说,可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真的很苦恼。从昨天下午开始,一直到今天凌晨,我就像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一样,都来不及回忆发生了什么,虽然许多细节在我的脑子里不停打转,可是真正回忆的时候却是一团乱麻。” “你不是以前写过推理小说么,怎么还会写不出来?” “那是因为以前的小说都是虚构类的,它们是基于一定的调查研究,再通过想象力加工创作出来的,其实有很多犯罪手法在现实当中是无法实施的,例如已经有人证明‘冰锥’是无法杀人的。然而,此次的案子是我在生活中碰到的真实案例,我的艺术加工必须基于它。原本以为可以重现案件的真相,可仔细想起来却疑点重重,线索断断续续。” 我双手抓了抓头发,想找到一包速溶咖啡,却发现盒子里早已空空如也。 “我这两天来你的住处,闲着的时候就会打开电脑看你写下的部分,我觉得你过于中规中矩了,这也难怪,因为此次涉及了真实事件。除此之外,你应该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叙事时间空缺。” “叙事——时间空缺?” “是的,其实就是文本空缺,你有没有发现一开始就在写我们因为百小芳尸体被发现并接受警方审讯么,可是你忘记写为什么百小芳会让卓伟在脸部乱涂乱画?你只写了吴幽丽找到了亲生父亲却没有写她是如何找到百络的,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你知道么?” 女友的话点醒了我,是啊,在这个故事当中我过于注重叙事了,而所有的疑问是我自己写出来的,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雪之舞》的旋律又重复播放起来,我闭上眼回忆着回来的路上唐赫跟我说过的事。 卓伟在加班过程中听到了奇怪的哭声,他因此陷入了深深的悔恨而意志消沉,并且被敲诈案困扰,后来去歌舞厅喝酒遇到了一个女人,他整个人又开朗了起来。结合百络的供述,可以推断出那个女人是杨涵雪。而之后,闹鬼事件消失了,真是难以理解啊。 我给唐赫打了个电话,这时他正在大排档里一个人吃关东煮喝啤酒——可怜的单身汉,却可以过得如此潇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在这个时间段给他电话也无非是希望他帮我查到曾经开歌舞厅的老板的联系方式,条件是他不能插手,因为这是我的调查。唐赫立刻答应了,虽然他很不情愿。 见面安排在第二天的上午十点,曾经的歌舞厅老板干起了鲜花批发的生意。我们在他花店的小仓库见的面。那间小仓库不过是一间十平方的小屋,被四个冰柜占据之后就快没有落脚的地方了。四个冰柜里储藏着各种各样的花,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两个小矮凳上。因为要讨论当年的案子,老板停止营业,并把外面的卷帘门拉了下来。 老板名叫孙德洲,有点谢顶,可人看起来还是很和善的,中等身高,他和我握手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虎口部位贴着一个创口贴,他尴尬地解释道伤口是被花篮上的竹条割破的。 “您好,我叫范青木,感谢您愿意出面见我,希望没有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我是来了解多年前百络杀妻案的。据说您是当时歌舞厅的老板,想必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吧?” 孙德洲好像早有准备,他只是点点头。 “您认识卓伟这个人么?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光顾歌舞厅的?” “记不清了,我都已经不在歌舞厅这么多年了,着实不好办啊,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早就下定决心把这等事忘记了。至于卓伟,我也不清楚,只记得一个年轻人有段时间经常喝闷酒,一喝就喝到我们打烊。有好几次都是我们打电话叫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回家的。” “后来呢?是不是有个女的开始和他跳舞?” “是这样的。那个女的——怎么说呢,她开始是和一个女性好友一起来坐坐,偶尔和同事跳跳舞,可后来不知怎么就和那个借酒浇愁的男人跳了起来。” “您是怎么知道来跳舞的女士是她的同事?” “她们都是穿着一样的制服来跳舞的,估计是一下班就过来了。” “那凶案发生的时候您在场么?” “不,我在家,老板不一定每天都要去的,所以您要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我也不清楚,要不然,你问问当时吧台的服务生?” 看来孙德洲是不愿意再继续配合调查,我只好询问服务生的联系方式。 服务生叫韩小兵,如今已经三十岁,他就是案发当时站在吧台后的服务生,此刻他正陪着妻子和孩子在人民公园的游乐场玩耍。从歌舞厅出来以后,他一个人开起了小饭馆,虽然辛苦,可是还是有了盈余,得知我是来了解当年的案情的,韩小兵把我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他的女儿正在远处的滑梯上兴奋地一遍又一遍地滑下来,边滑边尖声地叫着,他的妻子在滑梯末端保护着女儿。 “当年的凶案啊,可真够吓人的。你是说刀子么?我并没有注意桌面上的刀子,事实上谁都没有注意刀子的存在,我们会及时收走桌面上的酒杯酒瓶,如果不及时拿走,很多顾客就会抱怨吧台上太脏太乱的,因此,如果是事先放在吧台上的,我们不会看不到吧台上有刀子,所以可能刀子出现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哦?被害者和他身边男子的关系么?他们,怎么说呢,比普通朋友亲密些,似乎那个男的对女的有意思,可是女的对男的没有那么多想法,我记得有一次他们之间的对话,好像是在他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刚看你舞步娴熟,邀请您跳了舞,您不介意吧?’‘怎么会,我们公司经常有商务活动,有时也难免要和一些高层人士接触,跳舞也是必备技能啊!您一个人在这喝酒?’‘哎,一言难尽啊,最近遇到了点麻烦,碰到了鬼不说,还被勒索,整个人恍恍惚惚,教课也没心思。’‘您是老师啊,那报警了么?’‘哪敢报警啊,我曾经做了亏心事,报警的话说不定——哎,我跟你一个外人说这干嘛?’ “后来,那个男的还真把事情经过告诉了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他原本无心,却把一个男孩子逼死了,隐瞒了事情真相,心里愧疚啊。我也不该听这些闲言碎语,可是不自觉就被吸引了过去,后来那个女人居然没有为此惊讶,反而天天来和那个男的跳舞,还开导他让他振作起来。我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男的爱上了他的舞伴。” “哦,对了,我想问你一件事——你们歌舞厅当年也有水果沙拉提供给客人么?” “那是自然,光提供些啤酒什么的也没什么意思,偶尔会有客人点些诸如沙拉啊、坚果之类的配酒,我们那还有熟牛肉片提供呢!” “切这些东西的道具都是统一的么?” “是啊,不过后来,刀子都被收走了。因为换了老板,不想用原来的东西,怕沾了晦气。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辞职不干了。” “当时有没有发现少了几把刀子?” “我哪知道啊,我是在前台的工作的。不过,刀子少不少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都树倒猢狲散了,谁还在乎少没少刀子之类的小东西。” 我对韩小兵的配合表示感谢,他看了看妻子和女儿,恳求我不要让她们娘俩知道凶案的事情,我答应了他。这时,他神神秘秘地凑过来,问:“你是不是小说中的私家侦探?” 我耸耸肩,回答道:“你猜?” 韩小兵撇撇嘴:“要是就好了,我可是作家‘血伴’的忠实读者,你再怎么厉害,也比不上他。” 我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吴幽丽家,前来开门的居然是百络。 “啊,范老师,怎么有空来做客啊,放假了吧?”百络像个居家妇女一样穿着红色交叉条纹的围裙,厨房里飘出饭菜的香味。 “吴幽丽呢?他哥哥吴立达也不在么?”我一边进门一边询问。 “哦,立达这孩子搬出去住了,哎,他告诉了幽丽真相,说她只不过是个孤儿,还说这么多年都是他一直照顾我女儿,如今我们父女团聚,他也就完成了抚养妹妹的使命,就不好再待在家里。我一直劝他留下来,我一个成人,照顾他们兄妹俩不成问题,会把他也当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看待的,可他就是不听,还是搬走了。他打算和那些搞音乐的哥们住在一起,那样搞音乐会更加方便。幽丽——快出来,范老师找你!” 吴幽丽穿着睡衣从书柜后面钻了出来,我这才发现家里的书柜换了,上面全部摆满了漫画书,吴幽丽正举着一支画水粉的画笔走了出来,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紫色的水粉痕迹。 那道水粉痕迹让我突然联想到了去世的百小芳,吴幽丽看着我,她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立刻说:“我又不是她——老师等会儿我,让我洗掉脸上的痕迹。” 她不一会儿就跑了出来,我看到她睡裙的裙摆底部补了个补丁。 “幽丽,老师有件事想问问你。” “好啊,老师,我正等着你问呢!” (4) “我很能理解那些对自己身世不清不楚的人,他们都想知道亲生父母是谁。”我先做了个铺垫,希望吴幽丽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突然想起了姥姥在世的时候跟我说过:“范青木,你知道么,你五岁了才断奶,我真的很怀疑你长大以后能不能自力更生,等着看吧。都小学一年级了连鞋带都不会系。” 果真,她的话应验了,我讨厌那些乱糟糟的地方,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并且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真的不算是个自立的人。我特别希望有人陪在我身边,可是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她,我却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不是怕孤独,我怕的是没人了解我这份孤独。 吴幽丽笑眯眯地看着我:“老师就别卖关子了,你不就是想问我如何找到爸爸的么?” 这孩子,聪明又直接。 “靠直觉啊,我觉得不可能有一个只会给家里寄钱,却从没见过面的父母。吴立达说他见过父母,可是为什么我没见过。每次我说要看看他们的照片,他都用各种借口搪塞了回去,”她指指自己的鼻子,“我的鼻子很灵的,不信?我能闻出来我爸做的什么菜!” “这么厉害?” “不信么?他做的红烧带鱼!” “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么,在您来之前,屋子里就弥漫着一股带鱼的腥味,我认为所有我吃过的鱼当中带鱼的腥味最大,之后我能闻出来老抽的味道,所以总结出来,我爸做的就是红烧带鱼。” “哈哈,可是,你也不可能只靠闻就能闻出来百络就是你父亲啊?” “这当然不是用鼻子闻出来的,一切都是因为百小芳的一句话。”吴幽丽翻着大眼睛,好像她看到了百小芳说话的样子。 “幽丽,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啊,啊?是张照片啊,这是什么?” “我爸妈的结婚照啊,可这个女的不是我妈,这个男的也不是我爸。” “你开什么玩笑,不是你爸妈那你是从哪来的?” “我在家里发现了张纸,说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上面写着‘协议’两个字,反正大概是说他们不要孩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不过话说出来,幽丽吃饭的方式很像我爸爸,一边吃一边咂嘴,而且动起来的嘴角都是下弯的,不光是这点呢,你脖颈上痣的位置和我爸一模一样。” “那就等叔叔从监狱出来了让我见见和我有这么多相似之处的你的父亲吧?” 这就是吴幽丽当时和百小芳之间的对话,我说:“你就是通过这个判断出百络可能和你有一定的潜在关系,对么?” “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小芳她黯然神伤,我那个时候才想到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而且犯了杀人罪的父亲说不定已经被枪决了,即使没有死,也可能一辈子都会在深牢大狱里度过余生。为了保障小芳的成长,当地政府给了点安抚费,可这些钱全都由她的监护人,百小芳的姑姑保管了。所以,我当时做了个决定——让百小芳当我的妹妹。” “我想你也不光是做了这个决定吧,应该还打算找到自己的父亲,然后和百小芳一起做他的女儿?” “不完全对哦!有一天,我和百小芳一起去她的姑姑家拿书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姑姑,她正在吃饭。嘴的蠕动方式,咂嘴的声音和小芳描述得如出一辙。如果我吃到好吃的东西时,也会那样的,所以我越来越肯定,百小芳的父亲其实是我的父亲。” 我盯着她,她也毫无畏惧地看着我,仿佛在读我内心所想。一个小学毕业生,居然能说出监护人这样专业的词,除非她熟读了的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否则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时,我听到百络在厨房喊,让幽丽多准备一副碗筷。他们是要留我在这里共进午餐。 这顿饭吃得马马虎虎,我几乎没品出来烧口蘑和烧茄子的区别在哪里,期间还被带鱼的鱼刺卡了喉咙。吃完饭后,我帮百络收拾餐具,在刷碗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吴幽丽的吉他声,她伴着吉他唱到: “There’s only two types of people in the world The ones that entertain and the ones that observe Well baby I’m a put-on-a show kinda girl Don’t like the backseat, gotta be first I’m like the ringleader I call the shots I’m like firecracker I make it hot…” 这首歌是布兰妮·斯皮尔斯的《Circus》,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这首节奏快到喘不过气的歌曲用吉他这种乐器演奏。少了那么多的混音效果,多了一份颓废诗人气息。可仔细品味歌词,却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仿佛有个人在你面前戴上了面具跳舞。他不想让你知道他是谁。 正如歌词的第一句,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娱乐别人,一种在一旁驻足观看。这首歌原本传达的意思是希望大家跟着这个马戏团的表演者一起跃动起来。我们在生活中属于哪种人呢? 吴幽丽此时唱这首歌的用意在哪里? 伴着她一首又一首的演唱,我几乎就要睡着了。于是我打算离开,让七月的阳光蒸干我的大脑。 我途经街心花园的时候,看到了一树的石榴花正在开放,七月是石榴花开最后一个月,它们在阳光下娇艳的样子让我的目光柔和起来。我慢慢踱过去,坐在石榴树的阴凉下,几个穿着太极服的老人在吃西瓜。 其中一个老头将瓜皮丢进塑料袋里,直起腰对另外一个老头说:“你知道老王头吧,真可怜,据说死了。” “是啊,还是场命案。有时我们打太极拳,却被他的广播操音乐搅得心神不宁的,可突然不在了,还挺想念他的。” “据说是得了什么‘脸盲症’,是种见了熟人也认不出来的怪病。可能是因为我年轻时得过严重的扁桃体炎,割除扁桃体以后声音太有特色了,所以一说话他就能听出来是我。”这时,老头脸上显出自豪的表情,仿佛摘除了扁桃体成了很光荣的事情。 “我还以为脸盲症是指认不出人脸呢,原来还可以根据声音来判断啊!可不管怎样,老王头不在了,像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去世真的是瞬间即来的事情,得珍惜生命了——那他平时看门怎么办,进校门得登记吧?” 我听着他们的谈话,不知是哪句话拨动了我的神经,我一下站了起来,迅速朝着家的方向走去,身后的几个老人被我反常的举动吓了一跳。 回到家中,我翻开了王大爷的登记簿,寻找案发当天晚上卓伟进入学校登记的那一栏,当我看到上面的字迹时,我的头皮都麻了。“卓伟”的名字后面写的内容居然是这样的:“卓伟今天好像很紧张,以至于他签的字都歪了,说话声音也走了调,这么晚了来学校,他把我的笔都拿走了。现在的年轻人做事真是浮浮躁躁。” 这分明不是卓伟的行事风格,就算怎样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名字给签歪。所以,我确定进学校的绝对不是卓伟,而是那个凶手。我回想起今天在公园听到的话,王大爷为了记住那些他认不出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通过肤色,发型,声音特色以及穿着习惯来辨别某个人,所以他的听力应该非常厉害,说不定在脸盲症的迫使下,他的五感辨识度得到了飞跃性的提高。 可他为什么没认出那天晚上假的卓伟呢?我重新盯着卓伟的签名,这字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靠直觉啊,我的鼻子很灵的,不信?” 这句话是否暗示着内在的信息,可是我却无法捕捉到它的含义,而且我也不能单单凭借这句话捕风捉影吧。 直觉,是因为王大爷的直觉告诉他那个人不是卓伟么?他曾经说,在卓伟到来之前,他正急着看电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忽略了假卓伟的疑点。 (5) 脑袋上是九米多高的大牌子——好帮手文具厂,广告牌上卡通形象的铅笔和文具盒正手拉着手,挤眉弄眼地跳着舞。我和唐赫一起迈过工厂大门,这里是本市一家生产文具的厂子。 地方垄断主义仍然存在,无论是超市还是小商店,这个厂的文具产品占据我们市的大部分市场份额。我们学校采购的办公用品当中就有这个厂生产的产品。得知来意后,厂主任带领我们来到了生产车间。一进去我就闻到了一股油墨味。一名戴着鸭舌帽,将头发盘在脑后,把瘦弱的身体装进宽大灰色制服的女工正在检验笔是否合格。 我环顾了一下车间,这里空调的冷气让人有种进了冰窖的感觉,幸好唐赫提醒我穿件夹克。工人们都穿着工作服,捂着口罩,毕竟油墨也有吸入的可能,对呼吸道有伤害。 “这是我们的装油机,这套流水线设备是从德国引进的,也是我们厂最先进的机器了。每根笔芯里的油墨量都能精确到最后一滴油墨以相同的速度使用完。而且下面的钢针笔头不容易损坏。可是,我们遇到了个问题,就是一部分笔注入油墨之后,笔芯的外部塑料管质量不过关,所以没有办法,我们只能依赖于品质检验机和人工双向把关了。先过一遍检验机,最后人工再检验一遍。”主任一边说一边把我们领到那个女工人旁边。 她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我注意到她的线手套上已经被红色、蓝色和黑色的油墨染得脏兮兮的。 “主任,今天的合格率比以往要高,已经包装三十盒了。”女工说起话来像个军人,干脆利落。 “好的,今天工作辛苦了,可以回家休息了,也到轮班的时候了。” “是,主任!” 女工像立定一样地一合腿,离开了。 “今天是周五,我们实行轮班制。” 唐赫从刚刚检验好的笔芯里抽出了一根,是黑色的笔水。 “这根笔芯大概能用多久?”他问。 “正常的寿命是半个月,这是最高生命消耗,如果用得少,大概可以用一个半月,根据使用率而定,并且这根笔芯的笔头是0.5mm粗细,已经算是最粗的了。所谓的生命消耗,就是指里面油墨的消耗速度。” “就像我们人体干活时各个关节的磨损率一样么?” “可以这么说。” “那如果笔水只剩这么多的话,”唐赫用拇指和食指在笔芯外比划了一个高度,“会使用多久呢?” “啊,唐警官问到点子上了,我们这台德国的机器有个技术,就是在油墨快用完的情况下减慢使用速率,现在国际上这项技术的应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一些中小文具制造厂都已经采用了。如果是您刚才比划的高度,起码可以将使用寿命延长三天左右。” “这根笔芯能够送给我么?”唐赫举着刚才那根笔芯,在主任的眼前晃了晃。 “可、可以啊,我可以专门叫市场部的给警局送一批货的。” “不用了,谢谢主任,我就要这一根。” 就在我想告诫唐赫不要提出无礼要求的时候,他已经捏着笔头,用蛮力一拽,笔头就从笔管上脱落了。油墨立刻汩汩地冒了出来流到他手上。主任傻眼了,不知唐赫这是在演哪一出,我立刻在唐赫的肩上推了一把。 “你这是干嘛啊?”我带着责备的口吻训斥道。 “真厉害啊,即使这样,油墨还是很慢地流出来,我以为会飞溅呢!” 唐赫掏出纸巾擦着手,然后问主任一根笔芯多少钱,主任立刻表示不要钱,可唐赫还是赔给主任五块钱。 走出文具厂,我闷闷不乐的。 “范老师,请你高兴点啊,我们去的是文具厂,不是火葬场。” “你刚才弄得我太没面子了,像是去搞破坏。那女工辛苦工作了一上午,你却破坏人家的劳动果实!” “呵呵,我要是不那么做怎么能破案啊?你忘记王大爷手里的那支没有笔芯的笔了么?王大爷只有在彻底用光笔水之后才会换笔芯,他对那支笔耿耿于怀,说明笔里还有笔水可用,而在被害之后却抓着一支没有笔芯的笔,说明那根笔的笔芯里已经没了水,这说明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着唐赫,他应该知道我想到了答案,可我还是立刻摇摇头:“不可能,那根笔上没有他人的指纹,只有王大爷自己的指纹。” “但是你却无法否认,那根笔就是王大爷丢的那根笔吧?” “你是根据笔芯上的凹凸纹商标与空笔管上的商标一致这一点来判断的吧?” “目前为止可以断定这一点,这家文具厂生产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这么高,王大爷手中拿着的也是这个厂子生产的笔。从笔丢失到尸体手中握着的空笔杆时间间隔并不长,笔芯里的油墨不可能消耗得如此迅速,也就是说凶手把笔交给王大爷的时候笔芯里是有油墨的。凶手以给王大爷送他想要的东西为借口,让王大爷开门。趁把笔交到他手里的机会下毒手,于是王大爷在死之前手里还握着笔,我想凶手早就已经把笔芯里的油墨用光了,并把笔上的指纹擦净,或者是戴着手套将笔交给王大爷的。” 唐赫的一番推论让我接受了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凶手在杀死王大爷之后的举动过于嚣张,大多数人行凶之后都怕行迹暴露,因此会小心离开,不可能用力关门。更何况一路上我都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物尾随我,并且在我下楼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什么人上楼。 “可是凶手是怎么来到王大爷的家中的呢?我一路上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一定是藏在了什么地方,并且还清楚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唐赫诡秘地一笑,在我前面走了起来。我好奇地跟着他,他带我走进了一家书店。这家书店有一间一间的小隔间,隔间的木质墙壁上贴着一幅幅漫画海报,才明白这是家给漫画发烧友设计的私人阅读空间。我们中间的桌面上放置着一个小盆栽,一个迷你音响大小的空气加湿器正在喷出仙境般的水雾,二百多平方米的书店上空回响着班得瑞的空灵的音乐。 怎么都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谈论凶杀案。唐赫掏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照片。 “你看,这是当时犯罪现场外走廊上的情形。”唐赫用手指给我看,我死死地盯着照片里的景象——昏暗的光线里,我隐约发现有些什么东西留在地面上,可是我分辨不出来。 “记得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么?” “记得,无非是用来存放一些杂物,还有蜂窝煤——”我又把目光转移到照片里黑乎乎的东西上。 “你说对了,凶手在你们进入王大爷家的之前,先在门口铺上了一层煤灰,这时,他的外套一定脏了。回到王大爷家中,你们会留下脚印,等他确认你走之后,凶手叫王大爷开门,接着行凶。我们在这里采集到了一对足迹,而且相对来说左边的鞋印比右边深一些。当然,这对鞋印只能作为其中一条不充分线索,现在的人有好多双鞋子,只要他换一双,线索也就断了,凶手作案之后为了尽可能少地留下证据,他有意抹去了更多的煤灰,可我们还是找到了你的足迹。我观察范老师很久了,您的鞋子无非就那么几双,而你今天穿的鞋与案发当天穿的一样。” 我不得不佩服唐赫的眼力。那天回到家以后,我发现鞋子很脏,就把它给刷了,原以为是忙了一天之后鞋子沾上的灰,没想到是因为沾了煤灰。凶手一定是躲在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里,估摸时间到了,才上楼杀害了王大爷。 “我记得王大爷指甲缝里还有一些衣物纤维,查出来是怎么回事了么?” “目前还没有。” 袋子还有好多张照片,都是关于王大爷尸体的。尸体清晰地展现在照片上——匕首刺进他的心脏部位,还有很多特写,例如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王大爷握着空笔管的手。 唐赫指指那张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看这张,匕首露在外面的尺寸有点多对不?这说明凶手的右手没太大力气,匕首只是刚好刺进心脏,也就是说,大多情况下,如果凶手是刺杀的话,他的小臂与手腕几乎是呈一个水平线的,而凶手的手腕并没有与小臂形成水平,一方面因为他与王大爷产生了轻微的争执,另一方面,他没有王大爷强壮,心里有畏惧感,害怕杀不死王大爷,毕竟王大爷以前是散打冠军。最后一个关键点,他不善用右手。” “如果他近距离刺杀王大爷,那血液应该喷溅在他身上才对,如果这样,他离开了凶案现场会被外面的人看到的。难道没有被人发现么?” “一定有什么遮蔽物。只是现在没找到。” 我继续看照片,翻来覆去的,我的目光始终没有从王大爷握笔的手移开过,唐赫饶有兴趣地盯着我:“怎么,你看出了什么端倪?” “你看,如果说凶手是借着还笔的机会杀死了王大爷的话,还是能解释得通的,可凭借我对王大爷的了解,他不会这么轻易地就让凶手逃走的。空笔管这点很难解释。凶手会将空笔管交给王大爷么?。” “你的意思是?” “王大爷是散打冠军,我们也见了他厚实硬朗的身体,只有具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在老年时才能保持那样的体格。所以我认为,王大爷在被刺进一刀之后,并没有死,是他自己把笔芯拔出来,并且从窗户扔了出去,之后才倒地身亡的。” “人不可能在挨了一刀之后做出那么多的事,然后死掉。林麟已经证实了,刀子已经进入心脏大动脉。” “你不是说对方刺得不深么?更何况,你看这里,王大爷的手呈握笔状,这是人在写字时的动作,如果人立刻死去,还能准确摆出写字的姿势么?不要告诉我凶手行凶之后,弯下腰把死者的手指摆成握笔的姿势。王大爷一定是要暗示什么,应该是这样的。” (6) 卓伟在被杀时,刀笔直地进入心脏,这说明凶手对于杀掉卓伟有十足的把握,他能做到这一点足以见得他对卓伟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了如指掌,也说明了他早就计划着杀死卓伟。然而王大爷体格健硕,不亚于一个小伙子,所以,即使有了现场的设计,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一个当年的散打冠军,于是手劲小了很多。 从两次出现的凶器来看,凶手惯用水果刀,这种刀的长度也是经过准确计算的,水果刀分为很多种,最起码我们不可能用切西瓜的刀去削苹果。这种刀的刀把有适合手握的凹陷设计,刀的长度适用于切火龙果和木瓜这类不大不小的水果,如果用来削苹果也是可以的。普通的刀前端是个圆弧,而这把刀子的前端锋利带刃,但也绝非是短剑。 这样的刀子似乎是定制的,虽然刀把上没有刻上出产地或者店铺的名字,可同时出现的话也并非偶然。我已经跟韩小兵交涉过了,凶手很有可能早就从歌舞厅里偷走了那两把切水果的刀子。 所有被害者都是一刀毙命,这说明凶手不希望有任何的差池,这个人穿睡衣,足够细心地为死者穿好衣服,并且他有足够多的衣服将血渍掩盖并不让人发现,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如实写在一个我刚买的日记本上,把它和百小芳的日记本放在一起。我想在我把所有的案情写成小说之前,最好还是如实记录下细节,再将它经过文学加工以还原案情的全貌。看似比之前写的那些轻松了许多,实则更加困难,因为其他小说可以发挥一定的想象力,而做到如实记录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万一案情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我的想象力是无法超越事实的。 我想唐赫死抓住这个案子不放不光是因为他没有抓住凶手,而更多的是因为凶手的动机不明确。今天和他探讨了许久,我们都猜测凶手可能是个女性。即使是像我这样的人也很少会在睡觉时穿睡衣,而且还是真丝面料的睡衣。 这是唐赫对我下的定义:“大学老师都很讲究的吧?即使是男性。看你平时的衣服一尘不染,出入咖啡厅,家里整洁如新,怎么可能睡觉不穿真丝面料的睡衣?” “我夏天睡觉也只穿内裤的!”我反驳道。 “那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喽?” “有可能。” “回顾整个案件,涉及的女性有杨涵雪,她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百络的妹妹百辛,王老太的女儿王莲,还有一个就是——” “吴幽丽?不可能,她就是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杀死这么多人?” “可只有女性才会有可能穿真丝面料的睡衣,男性很少穿睡衣的,即使穿睡衣也不可能出现在犯罪现场,因为他们要走出家门。林麟的推断是有问题的,我们一直想着睡衣,真丝不能做成其他的东西么?比如手帕?如果凶手是用真丝手帕握住刀子的话不也可以避免留下指纹么?” “可我就曾见到男的穿着睡衣在街上溜达,如果只是用真丝手帕握着刀子,那怎么保证血迹被掩盖掉?就算手帕上也会沾上血迹吧。你忘记了,王大爷的指甲缝里有真丝纤维,难道他正在和凶手争执一张手帕不成?” 讨论陷入僵局,因为我怎样都无法根据杀人的力道这一点,将女性,尤其是将吴幽丽也扯进犯罪嫌疑人的圈子里。 “你怀疑吴幽丽有什么证据?” “我去过她家一两次,她穿着的真丝睡衣引起了我的怀疑。” “为什么?” “女孩子穿着真丝睡衣的裙子跑出去没有人说什么,而且她又是小学生,这点更不会被旁人说三道四。现在的小女孩儿穿着颜色鲜艳的吊带背心都不会被指责了,何况是个睡衣裙呢?” “可这也不能说明凶手就可能是吴幽丽。她如果和卓伟有仇恨的话还说得过去,她和王大爷又没有仇恨,凭什么杀死他呢?” “当我见到吴幽丽的时候,我发现了她睡衣裙上有一处缝过补丁,那里缝得很粗糙,也就是说裙子在什么地方刮擦过,脱了线才需要缝补的。我拿着那条裙子到纺织大学去做了一下分析,得出的结论出奇的一致。” “用同一种面料做成的衣物会很多吧,丝巾也可能用真丝来制作的。”我试图驳倒唐赫,口吻里充满了不高兴的成分。 “不光是这些,分析数据显示,裙子里粘有一种孢子颗粒,这与卓伟尸体周围的环境极为相似,泥土里就有这种植物孢子,估计是不小心沾到了裙子上。如果吴幽丽没有去过凶案现场,裙子上又怎么会有泥土里同样的孢子颗粒呢?” 这下,我真的是无言以对了,只是我无法接受案子与吴幽丽有关的事实。唐赫没等我反驳,一口气说下去:“还有一个让人费解之处,王大爷确信有将近五分钟的停电时间,那是因为电视节目中有五分钟的广告,电视重新启动之后,王大爷继续看了接下来的部分。可我们知道,就算马上来电,电视也不会立刻启动,还有那么一两秒的缓冲,我查看了门卫小屋里的电视机,是很老的样式了,不可能智能到一来电就显示画面的。从这点分析,王大爷并没有准确表达停电持续了几分钟。也就是说,凶手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到达凶案现场实行犯罪。” 回想起自己坚持了一段时间的五分钟实验泡汤,不正是因为五分钟干不了那么多事情么? “王大爷看的电视节目叫什么啊?” “八点档的热播剧,现在还在演。” 我这种连《吸血鬼日记》都没看过的人,无论多么热播,我都没兴趣,天生不爱看电视剧。比起电视剧,我更爱看书,如果知道某本小说被翻拍成了 正文 第六章 复制你的身影 (2) 电影,我才会坐在电影院欣赏一番。不过即使这样,我也会很难过,因为电影要么歪曲了作品,要么无法再现小说中的精彩片段。可是为了破案,我又不得不看一部拍了六十多集的电视剧。 电视剧名字叫做《岁月的歌声飘扬》,故事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前,主人公亭子从小就喜欢唱歌,可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很多高音都是扯着嗓子唱出来的。新中国成立后她有了上学的机会,她遇到了一个音乐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亭子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可惜迎来了“文化大革命”。她父亲因为从公社偷运肥皂以补给家用被发现,遭到了批斗,导致了亭子丢掉了上学的机会。她的歌声被定义为靡靡之音而遭到了同学的侮辱。“文革”以后,亭子在家乡的小学任教,这时她遇到了学校里的语文老师并爱上了他,就在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不久,男老师被发现得了一种先天性的疾病,这种疾病很罕见,男老师患上自身不能产生健康细胞来抑制癌细胞增长的免疫缺陷病症,活到二十五岁左右就会死去。 痛苦的亭子因为不幸的遭遇而哭了好久,声带遭到损坏。那个时候手术条件并不好,否则声带是可以修复的。渐渐地,亭子不再歌唱,她下海经商了。改革开放后在被物欲所填满的城市里,亭子始终本本分分地工作,唯一的喜好就是哼哼几个调调,可她不想放声歌唱了。有一天,一个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人出现在店里,想买亭子店里的裙子送给女儿,亭子一边找钱一边哼歌。这个男的惊讶地看着亭子,夸赞她歌声优美,并且留给她一张名片。 亭子接过名片,她震惊了,原来是省文工团的人,他们刚好要排练长征组歌,需要一个女独唱。递给她名片的人也只是希望她试一试。于是亭子开始蠢蠢欲动,三天之后她去试唱,没想到一下就被看中了。台下热烈的掌声给了亭子自信,她也一炮而红,后来也获得了爱情,与团里的一个小伙子组建了幸福的家庭。 我是从电视剧的三十多集开始看的。以上的内容是我看过剧情介绍之后做的总结,其实最揪心的还是亭子和她男朋友——老师许艺生的爱情。亭子偷偷摸摸不想让许艺生发现自己暗恋他许久,却又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引起男老师的注意,诙谐的对话挺逗乐的。后来许艺生的生命慢慢枯萎的剧情也赚足了我的眼泪。至于亭子下海后的情节我才看到一半,她获得爱情之后的情节还没演。 我的心里不禁产生了疑问,既然王大爷得了“脸盲症”,还怎么记得住电视剧里的那么多人名字和长相?为此,我特意请教了康复医院的主治医师。他告诉我,王大爷患有脸盲症,可是看电视剧对他没有多大影响,即使记不住人名,故事的情节只要能足够吸引人,并且让人的意识跟随着剧情走,患者还是能知道主人公身上发生了什么。而且一些人物反复出现也会增强观众记忆,演员特有的行为举止,说话方式会刺激脸盲症患者的大脑,使其产生一定的逻辑思维。 脸盲症不同于失忆症,这样的患者有一定逻辑判断能力。再加上电视剧里的背景都是王大爷经历过的历史,经历过的人把自身的切实感受与电视剧内容结合起来,就会有更加深刻的体会和记忆。我们这些八零后的人没有经历过建国和“文革”,以及改革开放后各种思想的涌动,是无法明白为什么王大爷这个脸盲症患者可以无障碍地看这种题材的电视剧的。 主治医师的话就是对的么?我想知道的是,王大爷对五分钟的时间预计是否准确。 人在潜意识状态下去估算时间往往会不准确,例如,我在写小说的时候,觉得写了好多字,查看之后才发现只写了一千多字;吃饭的时候觉得吃得好快,一看表,半个小时过去了。 王大爷在找蜡烛的时候却突然来电了,他听到电视发出声音,节目继续播出,可是在脸盲症的影响下必须恢复一下刚才的记忆,所以他报错了时间。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进校门的是凶手,那么真正的卓伟待在哪里?想要找到答案一定得先弄明白突然停电的原因。我相信那次停电是有人故意为之。 王大爷曾经说过,他在教学楼前的操场上捡到了一部手机,警方怀疑是凶手扔在那里的。凶手似乎是希望有人捡到手机,然后报案。可是警方调查后发现那是卓伟的手机,里面连电池都没有了,SIM卡被拔出,装上新的电池之后发现手机设置了防盗密码。 两天后,唐赫打电话来让我见一个人,这位大名鼎鼎的副队长马上要成为正队长了,说话的口气变得硬了起来,不过我有一个摧毁他这种命令口气的法宝——问他要不要拜托我给他介绍女朋友。唐赫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他拿女人没辙,不知道如何谈情说爱,一遇到女的就口吃嘴笨。 这次也一样,他见我应了电话,就斩钉截铁地命令道:“下午三点半,土壤咖啡厅,见一个电视剧编导,不得有误!” “唐副队,我前天见了一个女孩儿,长得不错,你要不要见见?” “女孩儿,长得不错?她知道我是干刑警的么?”他的口气立刻软了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你不跟我一起去么?” “哎,你们文艺圈的事,我一个大老粗,不懂你们说的之乎者也是什么意。,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帮你安排的,热播剧的编导。” 正文 第七章 杀妻真相 (1) 编导已经五十岁的年龄了,穿着一条墨绿色的连衣裙,脖子上系着一条开司米方巾。她墨镜下的眼袋像装了两块大白兔奶糖。不说话的时候有点严肃,见我坐下了,她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呵呵地跟我握手,之前的紧张气氛在她的主动下烟消云散,优美的声线让人如沐春风。 她叫武岚,通过交谈才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根据她自己的经历写成的,曾经她也是一名歌唱家。当得知我是一名推理小说作家的时候,武编导也是赞不绝口,她说自己也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读者,在鲁艺学习的时候,经常读阿加莎的作品,那个时候约瑟芬·铁伊的作品还没有几本,“文革”刚结束,这样的作品都是偷偷看的。 就推理的问题,我们谈了快一个小时,武编导却没有任何的疲惫,期间她只喝了一杯咖啡,之后全喝的绿茶。 “年轻人喝太多咖啡不好。”她笑容可掬地对我说,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唐队长托好多朋友找到了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别的城市,说是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能够帮助警方破案。是因为电视剧的内容么?不知道电视情节与案情有什么关联呢?接到电话后我也颇感意外。这么久了,唐队长还没来么?” “他是派我来的。” “怪不得,一进门我就看到你,觉得您不像警察,倒是有种书卷气,呵呵!” “好眼力!不过,唐赫要我看电视剧的目的确实与案情有关,因为一名死者生前正在看您的电视剧,请您回忆一下电视剧里有没有什么镜头有血腥情节,或者具有谋杀暗示的场景?” 武编导将身子陷进沙发,她端起绿茶,安静地喝进一口,我给了她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少顷,她直起身子对我摇摇头。 “死者是一名老大爷,他经历过解放、‘文革’、改革开放,所以他特别喜欢您的电视剧,可他是一名‘脸盲症’患者。” 我大概给武编导介绍了一下脸盲症的概念以及治疗知识,就在我说完这些后,武编导一下坐了起来:“亭子的父亲得了老年失忆症!” 我思考了一下,可还是觉得这不是案情的关键。我想得到关于“五分钟”的解答:“有没有可能将时间延长的方式,对于一个得了脸盲症的人,他对人物的记忆也会受到阻碍,有什么方法让他们记住某个人?” “即使对一部分正常观众来说,中间插播广告之后,难免也会记不起上一集演了什么,所以大多数电视剧都会重放上一集结尾的内容,大概持续一分多钟,这样观众就能连接到下一集的新剧情了。如今电视剧的播放都采用这种方式。” 武编导的话一下点醒了我,也就是说根本不是简简单单的五分钟,凶手实施谋杀的时间非常充足。我谢过武编导,约了唐赫一起吃饭,之后又把编导送到省飞机场。等我回到住处时,已经凌晨三点多。 李朵诗躺在床上,睡相真是可爱,屋子里继续响着《雪之舞》的曲调。我洗了个澡,等我出来的时候,她醒了,她安静地看着我,审视着我的眼睛,我也好奇地看着她,她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回来有半个小时了,睡得好好的怎么醒了?” “突然睡不着了,最近睡得不踏实,总觉得有什么事发生。” “小傻瓜,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啊?”我慢慢躺在她身旁。 “青木,我们结婚吧?” “你妈妈不是还没同意么,总是说我还没有房,说我不够上进。” “婚姻是我们的事,从你考上博士那年到现在都多久了,我一如既往地陪着你,想你也该明白我这颗心了,没房的日子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你这是怎么了?突然这么敏感,能有什么事发生啊?” “我们快把这个事情办了吧,总得结婚不是?”她抓住我的胳膊,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露出白色,我觉得她好像很紧张的样子,身子抖个不停。想了一会儿,我答应了她,既然我们彼此爱着对方,拖着也不是个事,我答应了她。可心中的疑惑又产生了,朵诗身上发生了什么让她突然变得如此敏感。 七月上旬的最后一天,我和李朵诗举行了婚礼,那天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在我岳父的搀扶下,面带笑容地走向了我。我将迎娶我美丽的新娘,她头戴花冠,就像是安徒生童话里那些公主一样,红润的脸颊显示出无比的朝气,她踩着婚礼进行曲的一个个音符,我能闻到拱门上点缀的玫瑰花正随着她白纱的摩擦散发的芬芳。 “我敢说你小子还不到有担当的年纪,别看你考上大学了,还嫩着呢。我找算命的算过了,你得等到三十五岁结婚。”姥姥生前就是这么跟我说的,可我就不信这个邪。当我在婚礼台上听着台下一群狐朋狗友大喊着“吻她、吻她”的时候,我环着朵诗的腰,吻了她柔软的唇上。当时,我的脑海里回响起姥姥的那句话,有一种打破了什么的胜利感。 可与此同时,我还在不停地问自己,我们真的能够幸福么? 婚礼结束以后,亲朋好友都散席了。在北方,婚宴都是上午举办。我和朵诗在酒席结束以后才开始吃我们的饭,我们腰酸背痛,即使吃饭也吃不安生,因为还有未离去的部分宾客过来祝贺,再加上朵诗家里的亲戚呜呜闹闹的一群人,吃到最后,我已经头晕眼花了。 我和朵诗走进婚车的时候,窗外仍旧是夏季耀眼的天光。那一刻,我有种幻觉,好像青林的脸庞出现在了那朵云之上,他正安静地看着我。我没有读懂他的表情,其实就是没表情。这个时候他的出现是要说明什么呢? 接下来是蜜月旅行的计划,朵诗父母就只有她这一个宝贝女儿,所以蜜月一定要安排到一些高大上的地方。有天晚上我第一次听到岳父岳母嘴里蹦出了“倒插门”这个词。我很不高兴,对于蜜月旅行的计划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新婚一周后,唐赫打来电话向我们祝贺,并解释说婚礼当天正在侦破一场投毒案件,抽不开身,改天定会拜访,贺礼已经准备好了,而且绝对是个惊喜。我听他说话支支吾吾的,就猜想有什么不方便说的事情,于是我躲进了洗手间。客厅里,李朵诗和我的丈母娘正在一遍一遍地看着婚礼录像,不时爆发出尖叫声。 “喂,什么事啊?” “百络说实话了——我刚刚调查的投毒案件很典型,罪犯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不满老板克扣工资,延长加班时间而往老板喝的桶装纯净水里注入春药。因为他知道老板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而这类药物中含有亢奋性激素,喝过水后,老板的心脏一分钟内狂跳了一百六十多下后产生了休克。” “那老板现在怎么样了?” “被同事发现送往医院了,我们在纯净水的桶上找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很快抓住了凶手。他将五倍量的药物倒进了桶里。不过,审讯他的时候,他说了些让我很是惊讶的话:“我只不过是效仿一下当年百络一案的手法罢了。” “也就是说他知道百络的案件发生的一些内幕?” “这个犯人说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百络的案子报纸上都有详细的报道,他能知道前因后果也是很正常的。只是他说了一件事让我很感兴趣,原话我记不太清了。在公司里同事们都是到水房接水来喝,唯独老板是让附近的送水公司送纯净水上楼,而且自己都不亲手抬水,就连送水工的钱他也克扣,都是对方来催了,他才将一个月的钱交给送水工,还抱怨说‘口感不好,是不是把纯净水换成自来水了’之类的话,没完没了。” 接着投毒者说:“一个人虽然每天都要喝水,但并不代表要喝很多,否则也会产生不良反应。我们不觉得口渴的时候非去喝水,会对喝水产生抗拒心理。有些时候,不渴的话我们从来不喝水。所以说——百络不一定喝下了有药的水,他应该明明就知道水里有药!我们老板是个很懒惰的人,那天早上水桶里的水已经所剩无几了,他却不想叫送水工把新水送来,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要给钱了。他接了些水来喝药,却不知道我已经把大剂量的药片溶入水中。原本满满一桶水对于那几片药片来说不会产生什么副作用,但是同样剂量的药片在很少的水量里副作用是很大的。” 这个老板扣下了投毒者当月的奖金来满足老板自己的私生活,被投毒者发现之后产生了歹念。关键还是投毒者发现了老板已经因为大吃大喝得了高血脂,他想到了百络当年被下了过量避孕药之后产生过激行为的手法,如法炮制。 就在这时,客厅里安静下来,我赶快对唐赫说了一声先谈到这里,一打开卫生间的门,我的岳母大人就像是在破解保险柜密码一样把耳朵贴在门上,虽然卫生间门上根本没安装了什么密码锁。 “妈?您要用卫生间么?” “啊?啊,是的,我见你一直没出来。” “好的,我让给您。”刚一出来,我就立刻抓起扔在沙发上的挎包。 “你有事么?要去哪?”朵诗看见我急匆匆穿鞋的样子,从我背后传来声音。 “出去有事,中午你陪爸妈在家吃吧!”我很有态度地关上门,那关门声里应该有点意思。 (2) 唐赫怎么问百络,都无法从百络的嘴里抠出一个字来,我低着头,靠在书架旁。回忆着刚才唐赫告诉我的投毒案。凶手关于人日常饮水量的言论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脑子里。 “那个,”我打破了沉默,“当初是怎么推断出百大哥喝了带有避孕药的水?” “杯沿上有百络的唇印,这点警方已经核实过了。”唐赫的回答里满是失落的情绪。 “你不是讲了那个投毒犯的喝水理论么?我倒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投毒犯的话你也敢信么?” “不妨信一下啊,说不定会有别的结论,我是说——” 我看了看百络,他的表情里有种复杂的成分,突然,我有点不敢说了。 “你怎么吞吞吐吐的,你想说什么?喝水理论?” “如果当初百大哥不渴,他也不想喝那杯有着避孕药的水,只是为了演戏,怎么办?”我把锐利的目光投向百络,此刻他震惊地看着我,脑门上出了汗。 “演戏?”唐赫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我抓起属于我的杯子,将杯沿置于两唇之中,然后像古代女性用唇纸涂口红一样,双唇用力压了一下杯沿,然后把杯子递给唐赫,说道:“看,唇印!” 唐赫惊讶地扭头看了一眼百络,他低着头,不敢看我们。 “说,这到底是为什么?”唐赫抑制不住胸腔里的愤怒,他有一种被耍了的感觉。我很想劝劝唐赫,因为百络杀妻的案子是他的队长处理的,他当时只是跟在队长身后的小警员。可是唐赫觉得只要是他参与过的案子就有他的一份责任,这种负责的态度此刻让他倍感耻辱。 我和唐赫都等着百络说话,百络却先爆发出了一连串带着哭腔的笑声:“哈哈哈哈……” 直到笑声转为止不住的干咳,他满脸泪痕地说:“查来查去,不还是我杀了妻子么?是的,我们之间没有爱,但是,我的事情你们是无法理解的,你们有什么资格调查我?你们没有结婚,连个孩子都没有,觉得看了电视剧就可以真的理解家是什么嘛?” 我看了看唐赫,唐赫也尴尬地看了看我。 “想知道么?那我就告诉你们。我和杨涵雪就是契约婚姻,这你们早知道了吧?我不知道你们调查到了什么程度,可我告诉你们,那个和我妻子约会的男人就是死去的卓伟,那个男的郑重地对我老婆说他想和我老婆在一起。 “有天从舞厅回来的杨涵雪告诉我,有个男的向她求爱,可是我老婆觉得那个男的年纪太小了,喜欢一个中年女性,真的不合适。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对这种事情简直无法接受。可接下来的那天晚上,我妻子又去跳舞,卓伟就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只要干掉我,他和我老婆就可以在一起了。计划他都想好了,就是把我引到歌舞厅,趁众人不注意一刀干掉我。 “听了这些之后,我怒火中烧,既然他想干掉我,那我就先出手干掉他。反正歌舞厅那种地方太乱,只要动作迅速说不定没有人能发现。杨涵雪和我演了这出戏,我们将目标转向了卓伟——那天晚上出门前,我们已经把一切准备好,杨涵雪往杯子里放入避孕药,可我不知道药过量了,可能是她紧张的缘故才放多了。杨涵雪将刀藏进外套里。到了歌舞厅,她用那里的公用电话打到家里,告诉我可以起身了。 “于是,我假装喝了有避孕药的水,就出门了。等我到了歌舞厅,看到卓伟将手放在我妻子的腰间,我就一气之下冲了过去,这时匕首就出现在了我妻子的身边——我抓起刀,刺向卓伟,可他一下抱住了我的腰,将我反转过来,借助惯性一推,刀子刺进了杨涵雪的腹部。” 接着,百络又是一阵神经质的大笑,完全没有了他温文尔雅的气质,满屋子里都飘荡着一股血腥味。 “你为什么要吃避孕药?” “你们根本就不懂,那是因为杨涵雪和我曾经怀上了孩子,后来她打掉了。为了遵守契约,我们开始服用避孕药,如果一旦发现是我杀死了卓伟,警方会因为避孕药过量的原因减刑,谁知,我杀死的不是卓伟,而是杨涵雪。” “可我不明白——”唐赫要进行问话,却被百络打断:“你不明白,你不明白什么?你听说过父母关系已经破裂,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还要努力维持家庭的事情么?你没有结婚,更没有子女,你怎么能明白?我不敢说杨涵雪对那个卓伟没有感觉,但我们还有女儿百小芳,这就是一种羁绊!你能知道什么?” 我和唐赫都低着头,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再将百络送进监狱,因为,真正的凶手不是百络,而是,我们还没有看到到底罪恶有多深的卓伟,他就被杀了。 “我不止一次在监狱里想,是我杀死了妻子,每想一遍,我的自责就加深了一层,我纵使不爱自己的妻子也不至于杀了她。而且因为我和杨涵雪的冲动导致了百小芳变成没爸没妈的孩子。我曾不止一次发誓出狱后要手刃卓伟,可是慢慢我意识到,如果我杀了卓伟,那么小芳就真的成了孤儿。于是,我原谅了他,我原谅了一个真正的杀人犯。为了和小芳在一起——” “可我并不这么想,我觉得——”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有人回来了。 吴幽丽挎着一个碎花小布包进了屋,看到我还有唐赫都在,笑嘻嘻地跟我们打招呼:“下午好啊,我买了猪蹄,是范老师最爱吃的!” 百络起身接过女儿手里的小包,一头扎进厨房。吴幽丽拿着刚买回来的漫画杂志,走向我身后的书架,她在那顿了一下,随手将书架里的物理课本放到了离我比较远的位置,并将漫画插入那个空位。吴幽丽扭头看了看我,微微一笑:“老师,你喜欢Cosplay么?” “哦?就是那种扮演漫画人物的秀么?” “差不多,我要参加一场Cosplay?你要来看么?” “好啊!” (3) Cosplay的秀场定在人民广场,这是市文联主办的一场促进青少年漫画事业发展的活动,届时会有两位著名的本土高中漫画家的签售会。吴幽丽告诉我,市文联不过是想吸收新鲜血液才把那两个漫画家请来,其实我们小城市根本就容不下这种大鸟,因为那两个高中漫画家早就被大城市的巨型出版商看中了,这次他们只不过是来捧捧场,顺便宣传自己的作品。作品收入的百分之五归市文联。 我专门在网上浏览了一下这两个高中漫画家的信息,他们一个叫东东,一个叫西西,很小的时候两个人就报美术班学习画画,只不过他们不太认真学习美术,反而经常跳脱出规规矩矩的技法,独创出一些在老师眼里登不上大雅之堂的画作。可是这种创作理念却被二人发扬光大,他们也开始刻苦学习漫画的各种技法,最终创作出了第一部漫画《影的终结者》,首次销售就突破一万本。 东东和西西确实是有着本市的户口的市民,却是在沿海的一个大城市声名鹊起,像我们这种小城市,人才外流是很正常的。宣传策划水平都不到位,怎么可能给人家好的发展平台。只有我这种想过太平日子的家伙才会留在这样的小地方。 Cosplay定于九点开始,我八点半到场的时候,人民广场上已经人头攒动,我在人群里找了半天才看到一个毛茸茸的灰色龙猫朝我走来。它让我想起了宫崎骏的动画片里的龙猫。走到离我有一米的距离时,龙猫将头上的大头套拿下来,吴幽丽的脑袋“唰”地出现在人群里,就像变戏法一样,周围的小朋友都惊讶地看着这一幕,一个五岁的小孩吓哭了。 “喂喂喂,像恐怖片一样,你也注意一下啊,那么大个的毛绒身体上长出了个小脑袋,多吓人!” “哈哈,老师,你刚到吧,我一直注意着你——哎,穿着这样的衣服真的是又闷又热,行动还不方便。” “我以为你会扮演美少女战士里的角色呢,没想到扮演龙猫啊?”本想逗逗吴幽丽,没想到她一本正经地说:“我怎么可能演美少女战士呢,我要演的可是范老师的推理小说中的人物啊!” “我的推理小说?”听到吴幽丽这么说,我才想起来自己的一篇短篇小说中确实有一个龙猫的角色,龙猫的天性温顺胆小,那只龙猫因为看到主人的残酷行为开始褪毛,并且得了抑郁症,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细心的侦探心生怀疑并推断出主人可能就是凶手。可是这部小说里,龙猫的细节描述只占了两三页纸的篇幅,要是表演的话也不过短短的一两分钟,吴幽丽要表演一两分钟就下台么? 看着吴幽丽跃跃欲试的神情,我真的有点难过。她好像并不在乎在舞台上能够待多久,只要有上台机会就可以了。 “你第几个上台表演?” “第三个,我前面有《死神》和《海贼王》的展示,他们只不过是摆摆POSE罢了,我们的才是原创作品,主持人一会儿会报幕的,等着瞧吧!”吴幽丽在脸上拍了两下,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那两个大手看起来很夸张,我怕她把自己的脑袋拍进龙猫的外套里。 九点的时候,随着《死神》动画片的开头曲的高调响起,主持人穿着一套《仙剑四》游戏里韩菱纱的衣服登台报幕。她先宣布了活动主旨,又介绍了文联的一些领导,然后是本次活动的节目安排,最后就是本次Cosplay的正题了。 以往的Cosplay演出成员都是穿着漫画里人物的衣服,顶着五颜六色的假发,甚至用上倒模,把皮肤也弄成恐怖的颜色,所以《死神》和《海贼王》的秀也不过如此,多多少少加入一些情节,这样就算表演完毕了。我真正期待的还是自己的作品是如何被搬上Cosplay的舞台的。 “下面一个节目,是根据这篇推理小说《闺中》改编的短剧,出自于我市推理作家‘血伴’的作品。” 我能猜想到文联的那几位领导肯定不知道这个城市里还有这样一名写小说的人,因为推理小说并不是人人都读,而且我的笔名不代表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推理作家在不成气候的国度里,几乎都是“覆面作家”。 提到推理,很多人都还停留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甚至有人连阿加莎·克里斯蒂都不知道。 因为每个表演最多持续二十分钟,东东和西西应是这场活动的重头戏,所以吴幽丽和她的伙伴们就挑了《闺中》最精彩的部分。一个个头很高的男生扮演小说中的侦探,他先环视了一下屋子。屋子的主人,我小说中的凶手是个银行的经理,贪污之后被手下的职员发现,职员打算告发他,于是经理把职员约到家里,谈判失败后,经理拿起烟灰缸杀死了职员,并把他的尸体肢解之后做成肉丸喂给了龙猫吃。 从那天起龙猫开始脱毛,主人怎么治疗,病情就是好不了,还出现了厌食和发烧的迹象。侦探通过对龙猫的细心观察发现了龙猫的小屋上有一滴干涸的血迹,是尸体的血液喷射留下的,后来,侦探又对龙猫的粪便进行化验,发现粪便的残留物中有未消化的人体组织,从而猜出案情的真相。 只是吴幽丽扮演的巨大龙猫卧在舞台的边上,怎么看都像是一座小山,喜剧效果太明显了。那个侦探盯着瑟瑟发抖的大龙猫,真的有种发现了世上稀有物种的感觉。我忍住笑,听着演员背诵着我小说中的对话,有模有样。 “刘先生,您养这只龙猫已经有多久了?” “已经、已经三年了。” “它是只公龙猫吧?” “是的。(演员擦汗)” “能不能让我检查一下这只龙猫的粪便?” “可以的,不过它已经不吃不喝好久了,估计——” “这你请放心,我们会给他喂食的,并且,我们还会帮您清理一下这个小屋上的一些脏东西。(侦探指指那上面的血迹)” 按理说,吴幽丽扮演的龙猫应该跟着侦探离场,可是她却直起身子站在了凶手的身后。 这时,上来了几个穿着警服的人,他们给那个扮演凶手的演员戴上了黑头套。 台下一片骚动,我听到有人说“闭上眼睛别看”,可小孩子们不知发生了什么,挣脱了家长的手,舞台上正上演犯人被处决的一幕。犯人倒地了,我以为表演结束了,可是吴幽丽还好好地站在原地。 那个表演侦探的学生又回到了舞台中央,他此刻已经脱下了西装,正色地说:“这是另一个世纪的开始,凶手因为经过了几世的轮回成为另一个他生活在世上。” 吴幽丽扮演的龙猫仍然卧在屋子里的角落瑟瑟发抖,几世后的房主人在屋子里一边转悠一边焦虑地看着龙猫。 演出结束了,我呆呆地回味着刚才那一幕的含义。它完全超出了我小说的本身。就在我认真思考时,主持人宣布东东和西西到场了,原本坐得好好的观众此刻都站了起来,想好好看看这两个高中生的模样。我已经猜到了,吴幽丽和她伙伴们的表演没有得到观众们的回馈。因为他们大多数没看懂表演的内容,甚至更不明白结尾的用意是什么。 我看到吴幽丽走下舞台,便走上前对她伸了个大拇指。她笑眯眯地抱着龙猫的头套,用一只手抹去鼻尖上的汗珠。 “真是热啊,东东和西西开始签名售书了,老师你不去要一本么?” “我不喜欢人多。” “那就当是买一本送给我嘛!” “没问题!”我站起身朝着人最多的地方走去。吴幽丽裹在大龙猫的套装里,慢腾腾地挪着步子。 来到东东和西西的面前,我从一摞漫画上拿下最顶上那本。《影的终结者》的封面上画着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男生,酷酷地站在山巅的防护栏上,巨大的满月构成了这个男生的背景。我把书放在东东面前。原本以为是个身高超过一米七五的男生,没想到瘦瘦小小的,反而是西西的个子非常高,看起来有一米八,东东先在书上写了一个“东”,西西在书上写下一个“西”,然后是感谢的话。 “血伴,对么?” 我吃惊地看着东东,他居然能认出我。我点点头。 “你的这位好朋友告诉我们,只要和她一起出现的,就绝对是她表演的短剧的作者。”西西指指我身边的吴幽丽。 “什么时候和我们合作,把您的小说画成漫画?”东东问。 “好啊,有机会一定试试。” 东东把一张名片递给我,我也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在了东东递给我的小硬皮本上。之后,我和吴幽丽去付款。 “走,我请你吃东西。”我走在吴幽丽的身边,她正一边走路一边专心致志地看着漫画。 “啊?老师要请我吃饭么?为什么?” “感谢你表演了我的小说里精彩的一幕啊!” “哎?改编了,没看出来么,还以为老师您会不高兴。那就请我吃肯德基!” “吃那个会变胖的——” “没关系啦,我正在减肥,却发现怎么减也减不下来,索性任由它去吧。”说完,她又把注意力放在了漫画里。我只好充当她的领路人。 我端着装满可乐,炸鸡,薯条还有汉堡的托盘,寻找吴幽丽,她冲我招招手。落座后,吴幽丽拿起了炸鸡,津津有味地啃起来。我吸了一口可乐,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怎么,老师有什么事么?” “刚才表演的最后一幕是谁的主意,我很好奇。” “哦,那个啊,是我的主意,觉得罪犯在故事结尾被逮住了,可是很没意思,所以加了一些。” “观众们好像没看懂,所以连掌声都是稀稀拉拉的。” “没关系,枪决的那段,我看到台下很多的观众都把眼睛闭上了。” “那接下来的部分呢?” 吴幽丽一边吃着薯条一边思索,舔了舔手指后,说:“老师听说过么,当你想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难,所以总是忘不掉有时也是一种折磨。” 所以总是忘不掉有时也是一种折磨? “这话也是你总结出来的?”吴幽丽的话总是让我在不经意间浑身发憷。 “哈哈哈,怎么可能?这都是漫画里的话啦!” “为什么会忘不掉?”我自言自语,透过窗子,我看着被夏日的阳光照得藏不住秘密的天空。 “方法很简单,就是扮演那个已经不在的人,并且成为他。这是我们最爱做的事情,不是么?” (4) “老师的弟弟青林不在之后,你没有想过变成范青林么?” 我手中的薯条掉在了桌子上。吴幽丽的问话让我的手指失去了控制力,她把我的记忆拉回到青林不在的日子。冬天我为了怀念他,上班的时候就把青林戴过的不合尺寸的手套戴在手上。我还将青林背过的书包背上,用来装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我趴在青林用过的课本上,当午休的枕头,仿佛青林的字迹能够钻进我的脑袋,成为我深深把他记住的最佳方式。 我甚至期望自己变回青林的身高,那样我就可以穿青林留下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过时,可是我把它们留着,放在一个小箱子里,每当青林的祭日,我就会拿出来看。 用这些记住一个人何尝不是一种折磨,都已经知道痛的滋味了,为什么还要让自己痛下去呢?可是那种痛却欲罢不能。 “我们就是这样吧,扮演别人,来记住某个人。为了纪念某个人,就会有演员去表演这个人,不都是这样么?”吴幽丽一边嚼冰块儿,一边说,嘎嘣嘎嘣的声音敲动我的神经。 “为了纪念某个人,就会有演员表演这个人。”我重复着这句话。 “所以我选择了表演老师的小说里的人物,希望老师记住我哦!” “我怎么可能忘记你,小小的年纪,想得真多!” 午饭就在这样的谈话中结束了,我隐隐觉得心头有一块大石头压着,喘不过气。吴幽丽的形象在我眼前不断地晃着。她今天跟我说的那些话到底有什么用意呢?为什么要让我来看她的Cosplay演出呢?一般情况下,陪孩子看表演应该是家长的责任,吴幽丽却邀请了我,而没有邀请她的爸爸,太奇怪了。 我看了看身后的公交车站,吴幽丽已经不在那里,她应该坐上了公交车。 我疲惫地走回家,朵诗正在做晚餐,桌上丰盛的菜肴超出了我平时饭量的一倍还多,而朵诗还在厨房忙碌,她正在煎羊排。桌子上的红酒少说也值一百来块钱。我坐在桌旁,看着她扎围裙的背影,有种虚幻的感觉,我有预感,好像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只是我不清楚。 朵诗十五分钟后把羊排端上桌子,看来她已经烹饪这两块羊排有一段时间了,鲜美程度恰到好处。 “怎么做这么多啊,我可得分三顿才能吃完。” “尝尝我手艺,学了好几天呢!” 我尝了一口黄桃芦荟,好甜啊。朵诗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挂着微笑:“好吃吧,真希望以后能天天给你做这些好吃的。” “喂喂喂,你们女的今天都是怎么了?一个个说话神秘兮兮的,有话直说啊,你不是和我都结婚了么,怎么不可能给我天天做好吃的?是嫌我没给你大房子住,就打算跟我离婚是吧?好,我们明天就去看楼市,争取付首付,我的存款差不多够了!” “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啥?因为有家不住,又回到了出租房,你爸妈不愿意了?” 她没说话,只是兴致勃勃地拿起刀叉处理那块再不吃就要凉掉的羊排。我见她也没什么不对劲,便也跟着吃了起来。 酒醉饭饱之后,朵诗躺在我怀里:“老公,你说如果我有一天离开你怎么办?” “你怎么回事啊?哪有新婚夫妇说这样的丧气话!” “我就想听你的回答嘛,快说,不说我不理你了!” “好,我说,那我就守身如玉,总可以吧!” “切,没正经,我问你,你今天去哪了,是不是背着我跟哪个小妹妹约会了?” “你还真猜对了,真的是和小妹妹约会了。” “怪不得吃得这么少,是谁?说!” “你班的吴幽丽啊!她邀请我看了Cosplay!” 朵诗许久没说话,她从我怀里挣脱出来,整了整头发:“我觉得以后你尽量少和吴幽丽这个小女孩儿来往。” “不会吧,她可只是小学生啊,你不会连这也嫉妒吧?”我有点不高兴。 “我只是这么劝你,你可以当做没听见。”说完,朵诗拎着包离开了。 B. L. 唐赫的面前放着这张借据,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鹰眼。就在昨天吴幽丽把物理书调换位置的一瞬间,唐赫就觉得不对劲。现在回想起来那本物理书太过显眼,而吴幽丽把书调换位置,充分说明她不想让别人发现它的存在。于是,唐赫趁吴幽丽不注意,取下了那本书,借据从书里显露出来。他把借据带走,复印了一份,然后借着吴幽丽出门参加演出的机会,今早再次拜访百络家,借口想看看书,将借据放进记住的书页中间。 “B. L.,这样的字母缩写,唯一能对上号的也就只有百络了。可这样的借据跟百络有什么关系呢?” 他记得这些案件中,唯一能跟金钱扯上关系的,是王老太生前曾把钱借给陌生人的事情,那是对方通过借钱的名义进行的勒索。借据的落款是百络,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勒索案发生在百络入狱之前。这张借据出现在百络现在的家中,而吴幽丽的行为又说明她已经发现了这张纸条的存在,说明她有所隐瞒。 如果百络在一开始就认识吴幽丽,并借此机会把借据藏进这本物理课本当中,那么那位神秘人一定就是百络。只是物理书的主人是吴立达,难道百络也认识吴立达?这个高中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另一方面,就算吴立达靠赶场挣钱也不一定能养得起这个家,说不定生活费就是靠百络敲诈勒索王老太,并把这些钱交给吴立达。 晚上九点的钟声响起,市电视台大楼上的钟表会在晚上九点准时敲九下,这个规定是今年开始执行的,目的是为了提醒那些还在加班的人们注意身体,九点是人们休息的时间了。唐赫也站起来准备下班,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 “喂?” 一个男人哭泣的声音传了过来,唐赫仔细辨认,才听出是百络的声音。 “百络,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幽丽、幽丽她——不见了!” “她今天有什么反常?” “没有啊,今天早上她高高兴兴地去参加一个演出,之后就没回来。” “你没跟她在一起么?” “我因为还要到超市上班,所以——不过,她邀请范老师了,范老师应该和她在一起,可我打电话问过范老师了,他以为幽丽已经回家了,看来他也不知道。” 唐赫挂上电话,动身前往百络家,路上他给我打了电话,让我也赶过去。 正文 第八章 基准线 (1) 吴幽丽最终还是没找到。 已经进入七月末,炎热淡去了一些,天空也开始变高了,云层稀薄。我没有找到案情的突破口。可是,失踪的人总会留下点足迹。 距离市中心四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一座水库。有人从那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报案后,我,唐赫还有林麟一起赶赴现场。到达那里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尸体已经腐烂变质,根本无法辨认出容貌。一同打捞上来的还有件掉色的裙子。我能从款式和外形上认出,那就是我见吴幽丽最后一面的时候穿在她身上的裙子。我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水潭,蒸腾的水汽让人眼前罩了一层纱,迷迷蒙蒙之中,我的头疼了起来,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所以我选择了表演老师小说里的人物,希望老师记住我哦?” 吴幽丽那胖墩墩的身影在我眼前飘来飘去,就要在这雾中凝成她的身形——我再也不能听她弹吉他了。 我的头好痛,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天旋地转,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里,刚睁开眼就看到百络坐在床前,他正在削苹果,看到我醒了,他对我微微一笑:“醒了?你有低血糖啊?睡了快一天了。” 窗帘的缝隙间透出光亮,有些刺眼。 “我在医院里?他们人呢?都离开了?” “恩,病房。” “百大哥,你、你都知道了吧?” 百络点点头,他把苹果切成两半,把一半递给我:“现在,我把关于B. L.的实情都告诉你吧。吴幽丽有一天问我知不知道B. L.的故事,我也被问住了,由这样的两个字母组成的缩写太多了,真让人摸不到头脑。起先,我也猜测出那是我名字的缩写,于是,吴幽丽就将借据给我看,看到落款人的名字就是B.L.的时候,我就确信B. L.绝对不是指我,它应该有别的什么意思。 “可我真的不知道了。但我可以保证,你们误解了吴幽丽的行为,那天她故意将那本高中物理书调换位置,就是要引起你们的注意,因为她和我都知道,只有你们才能找到事情的真相,而我们都尽力了,已经束手无策。如果你们能查到B. L.的意思,兴许,就能找到凶手。” “感谢百大哥你对我的信任,可是——”我强忍着眼皮的酸痛,那里面憋足了眼泪。 “你真的认为幽丽不在了么?”百络看着我的窘态笑嘻嘻的。 “什么意思?”我突然转过头,吃惊地看着他。 “我不相信幽丽会自杀,起码,她曾经说我是她认识的最好的老师,她希望把老师的小说画成漫画,以后她可以当小说拍成电影后的女一号。。” 当时听着这些话,我喉咙里有种火辣辣的疼痛,我发不出声,可是我知道自己想号啕大哭一场。 “如果连范老师都不能相信的话,那天下还有谁能相信啊?”说完,百络起身离开,他还要去忙生意。 我躺下来,仔细回忆吴幽丽离开我走向车站的背影,她一蹦三跳地像只胖胖的加菲猫,她的手里——对的,她的手里有一本我买给她的漫画书。我一下子坐了起来,但随即又无力地躺回床上,那只不过是一本漫画书,要是掉到水库里,早都腐烂成纸浆了。如果吴幽丽把漫画书放进小挎包,兴许还能找到。可是警方并没有打捞到那个挎包啊。 我被护士从梦中叫醒,她说我是因为没吃早饭就去了那个水库,头晕栽进了水里,后来就发高烧了,是一个警察把我送进来的。现在我已经可以可以出院了。 这一天一夜的长久睡眠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真的无法想象百络从监狱里出来的一瞬间是什么感觉。饥肠辘辘,让我突然想起来朵诗给我做的好吃的,我迈开步子,像是自动设定了程序一样,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一进门,就听见老婆和岳母在悄声说话。估计她们辨别出了我上楼的脚步声,见我走进来,岳母满脸堆笑地说:“呦,青木回来啦?” 我点点头,好像我的出现与往常有什么不同,她打招呼的方式永远都是这样。可我从她的脸上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那颗痣因为她不自然的笑容被挤进了法令纹里。我看看老婆,她也有种不自然的表情。岳父还在看报纸,不过磨得起毛的边说明那是旧报,他老花镜后面的恐怖大眼正悄悄瞅着我。报纸拿倒了。 我敏感么?不,这么长时间的破案经历让我的观察能力提高了不止一个档级,就像玩游戏一样,刚开始是你被追杀的菜鸟,后来你是追杀别人的猎人。 我想没有比这更糟糕的结果了,那天晚上熄灯之后,我和朵诗并排,像一对死尸一样硬挺地躺在床上,盖在身上的被子仿佛也成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我们没说话,可我真的希望她先开口,这样安静的夜晚不应该找点什么建设性的开场白么?我是男的,男的在这个时候就应该发挥主动性作用,女士优先的事情只有在挤公交车的时候才生效。例如搬家这样的事情上,女人会说:“你是大老爷们儿,你不应该干重活么?” 所以,我是大老爷们儿,我要先开口:“说吧,应该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了。” 李朵诗安静了一会儿,她问:“你还爱我么?” “不爱了。” “恩,知道了。” 我觉得夜更加深了,深得让人像是掉进了一个深深的水潭,你发不出声,你也看不见光,可唯一确定的是,你还活着,是个活人。我们的谈话进行得如此干净,干净得锋利,也如此简短,简短得超过海明威的小说风格。 办理离婚手续是在一个星期之后,财产没有什么好分配的,我住在她家,我没有亲人,我只有我的衣服,给了她两万块钱的分手费。我们也没有孩子,因为她是要和别的男性有一个孩子的。离婚的前一刻,我的前岳母告诉我,她觉得我被卷入了什么谋杀案之中,把女儿嫁给我实在太危险了,所以她早就帮朵诗找到了一个更加如意的男士,收入比我高,长相比我好。 至于那个人是谁,我真的不用知道,总之,我们的爱情马拉松跑得太久了,以至于她的愿意在长跑结束之前却神经兮兮地搬来和我住,以至于我听她说她班学生失踪了,我也帮她找,所以呢,当她质疑我是否还爱她的时候,我心痛地说:“我不爱了。” 就这么简单,当我回到小小的出租房时,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我阳台里的小金鱼快活地游来游去,只是该换水了。夏季让吊兰的枝叶变成了深绿色,我得浇浇水。我的床单是干净的蓝色,阳光洒在上面让人想舒舒服服地躺上去。 我美美地睡了一觉之后,打开了电脑,在百度上键入B. L.,第一条是Bills of lifting的解释,意思是提单,但与那张借据无法联系上,因为这起案子里并没有关于进出口贸易的事件搅进来。翻了几页之后,觉得B. L. 两个字母与我所预期的结果越来越远。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个很短的词组缩写。于是我在词典上查了一下,如果说这两个字母是来自于牛津大辞典,说明这个人的智商一定很高,真是这样的话,他起名字时下的力气也真够大的,落款之前还要去翻一翻剑桥双英词典,麦克米伦词典。 有道词典关于B. L. 的解释有Bachelor of Laws(法学士),Bachelor of Literature (文学学士), Barrister-at-Law(辩护律师),baseline(基准线),British Legion(英国退伍军人协会),British Library(英国图书馆),breechloading (后膛装弹的)。从这些词条中,比较可能的只有baseline和breechloading,即“基准线”和“后膛装子弹”这两个意思最有可能贴近答案。而“后膛装子弹”与文本不服,所以最终剩下的只有“基准线”。 我打电话给唐赫,希望他帮我找找关于“基准线”的信息。 打完电话,我看到了范青林的照片,他正抱着一块西瓜,嘴角粘着一粒西瓜子。不知是什么时候把这张照片放进相框并摆在台面上的。他的笑让我又想起了他的死因——出于被体罚的害怕,他躲避卓伟,却没有注意马路上行驶的轿车,于是…… “我们就是这样吧,扮演别人,来记住某个人。为了纪念某个人,就会有演员去表演这个人,不都是这样么?” 吴幽丽的话回荡在耳边,我迅速站起来。外面茫茫的夜色如同黑洞一样散发着巨大的磁场,就快将我吸进去,我似乎意识到了那里透出的某种恐怖的物质正在迅速蔓延。 打手板的事情,是被人看到了。可是百小芳的日记里叙述的并非如此,关于男厕所墙壁上的卡通画是吴幽丽发现的,难道是吴幽丽编造了男厕所墙上的卡通画?为了符合日记的内容,她特意在男厕所的墙壁上画下卡通画,然后带着百小芳去看。这些是否与吴幽丽的失踪有关? (2) 我眼前的男人留着八撇胡,他声称是学校的油漆工。附小各建筑物墙体的粉刷都是他和工友一起完成的,其中也包括教室和厕所。教室内部的粉刷有着传统特点,一般都是在一米四以下的位置刷上绿漆,而厕所也是这样的。我不知道唐赫把这个油漆工工头找来干什么。这个中年男子给人一种敦厚感,晒得黝黑的皮肤说明他经常在室外工作,看到我这个书生气的家伙,他显然放松了许多。找到他的时候,唐赫身上的气势让他过分紧张了。 想想也是,被警察找去的人多多少少都本能地以为自己犯了什么法。 “你们把我找来有啥事啊?”工头开口,他的鼻尖直冒汗。 我摇摇头,唐赫看到我疑惑的表情,无奈地说:“你不是要找什么基准线么?我找了一上午,连物理学教授都请教了。根据你对墙壁上卡通画的猜测,我才想起了建筑上也有基准线,找来找去就找到了工头。” “我不懂什么基准线啊,只要保证在墙上画一条与地面平行的线,然后在那条线以下涂漆就行了,也不用管漆是否涂得均匀。原来那条线就叫基准线啊!我们就叫它界限,管它叫什么,涂完给钱就行。”工头挠了挠腋窝,估计那里也出汗了。 “谢谢您的配合,您在给厕所涂漆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过墙壁上的卡通画,是一个人举着大棒子的形象?” “厕所么?没见到过,啊——对了,有的,有的,是一个女厕所,忘了几楼了。” “不对,不是女厕所,是男厕所里。” “我敢肯定是女厕所,我们粉刷队里有个女工人,大家正在粉刷的时候她要赶着方便,我们都退出来了,当时我正在考虑那幅画肯定是要被油漆盖去一部分了。干我们这行的,很注意这些,有时政府大楼外的围墙要上标语,都是我们负责漆刷,怎么敢随便覆盖?” 我不解地看着唐赫,唐赫正托着下巴,他陷入了沉思。 “一般情况下,厕所都是以两个小人儿标志的。女厕所的标志是个穿裙子的形象,但是附小的不一样,为了帮助学生们记住英文单词,都会以英文标注,用高亮的荧光漆涂在门上,男厕所上写着MAN,女厕所上写着WOMAN, 而且没有中文。这样的话,应该没有什么走错门的可能性。”唐赫自言自语道。 “可是几年前并不是这样吧?我记得朵诗她刚到学校工作的时候,门上还是用挂牌的,男厕所与女厕所的门上各自挂着区分男女的小人儿。所以,改成英文也就是近两年的事情,也就是说,卓伟应该有走错厕所的可能性。” 油漆工工头看着我俩你一言我一语,他有点急了,干咳了一声。我们把头扭向他。 “我说,不用这么认真好么,兴许是有人又再男厕所里画了一个同样的卡通画也说不定嘛,这不很简单么,我们涂漆的时候确实把女厕所墙上的卡通画给遮住了,有人再画一张不就得了!” 我和唐赫如梦初醒,别看工头不懂案情,但却能一针见血,他的话把我们带到了新的侦查道路上。 送走了工头,我和唐赫就目前取得的线索进行分析: 能进入女厕所并且在墙上画画的有两种人,这两种人必须对范青林去世的原因非常清楚,这两种人当中不排除有女性参与,也有可能是男性,但必须为低龄儿童,如果是大人,对于性别的认知度会增高,不太可能进入女厕所画画。 还有一点,就我所知,从我亲眼看到那个卡通画被毁坏的程度上看,是刚刚被破坏掉的。也就是说从被破坏的那一天起,有人就已经开始计划谋杀了,这个人要做的就是瞅准时机,可是凶手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要等到矛盾激化到了顶点,而这个顶点就是—— 百小芳的死。 “你觉得百小芳的死因真的是自杀么?”唐赫听完我的分析后眉头皱得更紧了。 “不是确定了么?不要告诉我又要推翻以前的结论。” “虽然说这样的话你可能会生气,但是想想,如果范青林不那么害怕卓伟,并且注意到了身后的车,那么他就不会因交通事故而丧命。也就是说,卓伟并没有要害死青林的意图。百小芳是自杀,可是凶手却因为什么原因必须杀掉卓伟呢,也许卓伟与百小芳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矛盾——从范青林站在校门口罚站这一点可以看出,卓伟是个心胸狭窄的人,因为自己的名誉受损,就让学生站在校门口。 “那么,百小芳兴许也知道了卓伟的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会让学生在百小芳的脸上画出一道道线条。百小芳也是因此自杀的,是卓伟把百小芳逼上了死路,即使他不会被判死刑,也会以虐待未成年儿童和体罚学生的罪名被起诉,这不等于间接谋杀么?” “就算是这样,杀死卓伟的人还是没有现身,你不要告诉我,这一切是吴幽丽干的。”我知道唐赫的话里已经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所以我不高兴了。 “我没有说是她干的,可是不能排除嫌疑,因为和百小芳走得最近的就是吴幽丽了。这个孩子看起来天真无邪,说话却极为老到,城府很深,这估计是与自小无父无母有关。回想起来,每次和她谈话,她都能用笑来回敬你。最可疑的是,她睡衣上补丁里的孢子颗粒,与案发现场的一模一样。” “反正吴幽丽失踪了,你们想找也找不到。只有找到了她你们才能问清楚。”我嘟嘟囔囔地,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对了,这两天都没见弟妹了,她在忙什么呢?还有一个月新学期都要开始了。” “她、她辞职了,附小也要面临关门的危机。”我的表情里有些落寞。 “辞职了?要不要我帮个忙,有些培训机构的工资不比学校收入低,我给弟妹找一份工作。” “请您以后不要再弟妹长弟妹短的了!” “不叫弟妹叫什么,难道叫嫂子么?” “我和她,离婚了。” 唐赫傻愣愣地杵在那,好像听了一段评书,然后声音变得严肃起来:“离婚是闹着玩的么?你们结婚才不到两个月!告诉我,为啥离婚?” “她有别人了,就这么简单。” 我扭头离开,如果不是因为百小芳的失踪,我也不会被卷入这场命案,没有这场命案,朵诗也就不会觉得我不能给她安稳的生活。而我的责任在于没有给朵诗提供一个属于我们俩的空间,却一直住在一个我认为衣食无忧的出租房里。 我还是那个不愿意与外人打交道的范青木么? 我没打算把朵诗和我分手的原因过多向唐赫解释,这不是她的错。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下了场暴雨,稍稍冷却了空气中翻滚的热浪,到了六点半的时候,我已经洗了个澡,就着炒菜,吃了两个馒头。窗外的清爽空气让我原本低落的情绪有所改变。我换了件宽松的外套,打算到外面走走。形单影只,还是有些孤寂,可是回想到上本科那会儿不也一直这样么?好像又回到了很年轻的时候,觉得有些讽刺意味。 走着走着,我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抬头一看,原来是吴立达上次唱歌的酒吧。好久没听这小子唱歌了,看看他还在不在。刚一进门,就听见主持人拿着麦克风说: “盛夏嘉年华活动已经举办三场了,我也很高兴从我们这个小舞台上走出了两位明星,很遗憾啊,吴立达已经发唱片了,也就不会再在这里演出。那么下面该由谁来接替吴立达,并且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呢?” 主持人装腔作势地将话筒举向观众,可观众显然没有给足主持人面子,我只听到有几个人在下面喊了个什么,不过我没听清楚。 “有请!”主持人假装已经听到了排山倒海的群众呼喊声,将胳膊往后一甩。几个打扮得很朋克的人登上了舞台。主唱是一个画着眼线,长相有点娘的小伙,我听了他的第一嗓,彻底瘫了,就这也能组建摇滚乐队?可下面的观众又是摇荧光棒,又是吹口哨,有人还摆出代表摇滚的手势。哎,吴立达已经凭借自己的音乐起飞了,他不在这,我也就没必要在这待着了。 (3) 刚才睡觉的时候好像有电话打来。昨天晚上回到家接到了院长打来的电话,说是一开学就有国家重点大学的一名教授来开讲座,要我在开学后写一篇文献综述。所以,我以为今天清晨的电话又是院长打来的,他那个人婆婆妈妈,一个事情通知好几遍,直到你真的动笔,他才能停止唠叨。 没想到,七点四十三分的时候又打来电话,我看了下手机屏幕——唐赫。 “喂?刚才七点的电话是你打来的么?” “是,不过我没时间跟你解释了,你现在把屋子收拾一下,越干净越好,如果屋子里有臭袜子,就把它们都洗了,如果屋子里挂着内裤,也藏起来,穿上最好的衣服,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弄一壶咖啡,把你最喜欢看的什么纳博科夫捧到怀里——” “你这又是下达的什么命令?我说过了,我协助警方办案,但我也有我的自由——” “好了,不和你多说了,照我要求的做,快点!”说完,唐赫挂了电话。 我环视了一下屋子,周围很整齐,没有他说的那么窝囊。我不禁暗暗地坏笑,说不定唐赫住的地方才乱七八糟呢,他把男的都想成和他一样。 我大概照着他的要求收拾了下自己,可是我这会儿并不想看什么纳博科夫,就在我找速溶咖啡的时候(事实上,我不怎么喝咖啡,所以不知道被我放到了哪里)传来了敲门声。一个打扮得像阿黛尔在《someone like you》MV里形象的女生,抱着个大提包站在门口。这人是谁啊? “你好,你要找——” “请问,这里是范作家住的地方么?” 范作家?那她应该指的是我。不过,我可不是什么作家。 “不,这里住着范青木,但不是什么作家。” “哦,那就是你了。”她大大方方地迈进了我的家门,把提包往床上一放。 女孩子一身灰黑色的长裙,这应该是服装品牌圣迪奥的风格。不过,我没有被这种风格的裙子扰乱注意力——她什么来头? “我们试着交往吧?我叫薛琴聪。” “啊?叫什么?”我听成了“削青葱”。 原来,唐赫得知我离婚的消息之后帮我从他认识的人中找了一个单身女性,希望把我和“青葱”撮合到一起。“青葱”是个很开朗的人,性格率真。通过聊天,我得知她是个自由画家,唯一的经济收入就是给一些杂志画插画。我问她唐赫为什么要介绍她给我认识,她说唐赫认为作家就应该与这些搞美术、音乐之类的人在一起,这样有互相促进的作用。 “你屋子里放的是什么歌?” “《雪之舞》,德彪西的钢琴曲。” “真有品位啊,我都听一些摇滚乐。您看昨晚的演出了么?” “在哪里的演出?” “我也记不得了,路过的时候听到了一个摇滚乐队的演唱,据说在搞什么嘉年华,所以我就进了那家酒吧。” 我想她说的是昨晚我去过的酒吧。“青葱”翻动着她的长睫毛,好像在回忆那个乐队的名字,可是想了半天,都没回忆起来,只好又转头看我:“对不起啊,我英文不好,但我确信是个英文名乐队。哎呀,现在的人为了赶时髦,都起个英文名,害我这种大学时英语只考六十分的人怎么活啊!” 这就是薛琴聪最有趣的一点,她说话间流露出来的小姑娘气息很诱人,表情也很丰富,有种自然的亲和力。她还问我为什么在屋子里穿打领结的休闲衬衫,穿时装皮鞋。不觉得很刻板么? 还不是那个唐赫害的。 “哦,我得走了,很高兴和你聊了这么久,我得照顾我表弟了,有空联系啊?”她说着抓起我的手,含着笔帽,用彩笔在我手心留下她的手机号码。她快速收好那支笔,往盘着的发髻上一插,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发髻上别着的是画笔啊。 起身,又像来时的动作一样抱着包来到门前。 “冒昧地问一句,你的表弟——” “哦,他是自闭症儿童,不过很喜欢音乐。对了,今晚还有乐队演出,想看的话一起来吧?”说完,她出门了。 好特别的女孩儿。 这是我第一次为了和异性见面而打扮自己,记得见李朵诗第一面的时候我也只是随便穿了件白衬衫,她就觉得我打扮得很帅,并且每天在我放学后,都会出现在我班的门口。我很吃惊地发现虽然都在外地上学,她读本科,我读研究生,可是老家是在同一个城市。因此,我也就欣然接受了她提出当我女朋友的要求。 哎,此刻谈她还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我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地去干涉一对又将结为夫妻的新人,本身我就喜欢清静,尽量不给自己惹麻烦。 我看了下手表,离见面还有四十分钟的时间,刚好走到目的地而不会迟到。到了酒吧的时候,我看到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的“青葱”在对我招手,她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坐下六个人的环形亚麻布沙发。晚上的她一改阿黛尔式的穿衣风格,裸露在外的长长脖颈很性感。我坐在她身边,注意到一个大概七岁左右的男孩儿,扣着大大的耳机,脑袋一摇三晃,估计这就是“青葱”的表弟。果然是对音乐痴迷啊,他低着脑袋,看着自己的脚尖。 我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不看我,还在听那个大耳机里播放的东西,耳机连接着CD碟机,那里面会是什么歌曲呢,我很好奇。 “我表弟出生不久后因为一场车祸,父母都命丧黄泉了,那时他才一岁,可是毕竟有了些记忆,创伤让他成了自闭症儿童。他不会说话,直到他四岁时家里人才发现他是自闭症儿童,治疗有点晚了。不过,当他长到五岁半的时候,我们发现只要电视里有歌星唱歌,他就聚精会神地听,后来还跟着哼哼,于是我们就给他录大量的歌曲,只要全国各地有音乐会和演唱会,我们都争取带他参加。我猜他现在在听James Blunt的《You are beautiful》吧,这是他最喜欢的歌了。” 过了一会儿,人们陆陆续续地到了,酒吧里也变得嘈杂起来,我看到“青葱”的弟弟抬了一下头,接着继续看着脚尖,摇头晃脑起来。服务生送来了我要的啤酒,琴聪要的柠檬苏打,这时,琴聪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对我说:“不好意思啊,插画社的编辑。”然后就离开了。主持人也就在这个时候走上台: “昨晚,三个乐队的轮流演唱,大家看得过瘾么?” 台下的观众喊着“过瘾”。 “今晚,这三支乐队将继续为大家演出,有请第一个上场的‘飞翔者’。” 原来,昨天晚上我看到的那支摇滚乐队就叫“飞翔者”,主唱仍旧顶着睡醒后没打理的爆炸头,唱功真的是烂到家了,居然还有在演唱结束后送花、下台后找他签名的观众。我回头看了看,发现青葱的弟弟呆呆的看着舞台,头一点一点地,好像刚欣赏完一场精彩绝伦的演出。薛琴聪跑了过来,兴奋地问我:“《You are beautiful》演唱了么?” “没有呢,你怎么这么高兴?” “插画被采纳了,一张三百,五张一千五呢。啊,上场了!小杰,小杰,快听,你喜欢的歌!”她把表弟的耳机摘下来,这时,舞台上站着一个留着干练平头的男生,个子在一米七五以上,穿着简单的海蓝色长袖衬衫,袖子挽在胳膊肘的位置。他抱着吉他,身后的乐队在音乐过门的时候并没有采用和声伴奏,只有等男生唱到“she was with another man”的时候,才加入了电子合声器。我隐约听到了身旁跟着哼哼的声音,虽然没有歌词,但全部在调上。 是小杰在唱歌。 男生没有刻意模仿James Blunt, 而是用非常纯净简单的嗓音来唱这首歌。 “这乐队叫什么名字?”我问琴聪。 “我真的不记得了,一会儿演出完,你就知道了。” 灯和光影之中帅气的大男生在歌曲的结尾又将开头的歌词重复了一遍:“My life is brilliant, my life is pure——”。这两句他是清唱的。 台下的掌声持续不断,大家一边鼓掌一边高喊着。 从那一刻起,我的心再也没有平静下来,呼喊声变成了一颗石头堵在了我的嗓子眼里,它让我发不出声,观众们高喊的是——Baseline! Baseline, Baseline, Baseline… 整齐划一,振奋人心,震得我浑身颤抖。 不知什么时候,琴聪和表弟小杰已经离开了座位,他俩出现在舞台的旁边,我看到那个主唱正在给琴聪签名,她跟主唱说了些什么,主唱弯下腰拥抱了小杰,并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随后,他让身后的乐队成员送给小杰一张唱片。琴聪回到座位上,小杰盯着手里的唱片,估计在想那是个什么东西。 “你要了那个主唱的联系方式了么?” “怎么?大作家也对那个主唱感兴趣?” “他唱得非常不错,但是,我有事情需要了解,你有么?” “他留了QQ给我,我跟他说我认识动画公司的人,说不定哪天动画片上映了,可以请他唱片尾曲,他就留了这个给我。” 我用手机记录下了那串号码。 “是要写小说用么?不会是要用QQ号码作案吧?” “嘿,有可能啊!” (4) 我把从薛琴聪那里要来联系方式的事告诉了Baseline主唱,了解了我的来意后,他将包里的一张CD送给我,作为见面礼。因为我没有准备见面礼,一时尴尬,答应之后送他一本有我签名的小说。 Baseline的主唱是一个英俊的男生,高中刚刚毕业。本以为他是一个毕业之后就不会继续上学的孩子,没想到已经考取了S省的音乐学院。见到我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身清爽的打扮,翠绿色的衬衣没有别的装饰,却让他的周身散发着清新的气息。 “乐队为什么叫Baseline么?那是因为七个音符哆来咪法嗦拉西是以哆为基准线的,无论低音区还是高音区无非是以这七个音符为基础,即使是降半音也没有超脱它们七个的管制。而Baseline的含义就是从这第一个音符出发,创造出优美音乐的意思。所有的事情都有它起步的那一瞬间,开始都会很艰难。我们从六岁就开始玩音乐了,父母和家人都觉得我们是随便玩玩,不会当真,后来学业加重了,还遭到过他们的反对。 “影响最深的人么?说实话,皇后乐队啊,老鹰乐队啊,还有中国的崔健,不过这些对我们真的没有多大影响,虽然他们都是前辈,可我们真的不想被冠以模仿的头衔,我们只懂得玩我们自己的音乐。乐队这条路很难走,后辈总会被拿来和前辈进行比较。要说有影响,我到现在还记得一个和我们共同学音乐的孩子,不知现在他发展得怎么样了。” 我看了看眼前的礼物,这张CD的名字叫做《时光的旅程》,纯白色的封面上只有一把速写的木吉他,扉页上签着“虎子与baseline”的艺术字体。虎子是他的艺名。 “那个孩子么?之所以对我影响巨大是因为和我们一起学习乐器演奏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自己解谱了,他比我们的年龄都小。虽然老师说那孩子不会走就想跑,可还是很成功地弹出了像《橄榄树》这样的曲子,而且加入了一个小和弦。后来,就不知去向了。他被老师说没天赋,可认真练习的劲让我们这些年龄稍大的孩子望而生畏。” 我询问了那个努力练习曲子的孩子还有什么特点,他告诉我,那个孩子抱吉他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同,大多数弹吉他的人都是右手握住琴柄,用左手弹奏,可那个孩子却是用右手弹奏的。还有一点很特别,就是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背着吉他。一起走在街上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扭头看他,投来赞赏的目光,因为那孩子的个头比一把吉他高不了多少,为了不让吉他碰到地面,不得不一直将吉他的背带往上拽一拽。 “你还记得那个教你吉他的老师的联系方式么?” “有啊,我们乐队发行这张唱片之后,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了我的老师。要不是他,我想我可能真的会放弃了对音乐的追求。只是那位老师不住在我们市,而且之后就再也没就见过他的面。他是个很奇怪的人,到现在都不使用手机,我只能打他的座机号。”说完,他在我递给他的小本子上留下了那位老师的电话号码。 C市的街道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小吃铺子,我看到一群妹子正蹲在小摊边吃臭豆腐。对于我这种从来不吃街边摊的人来说,那种美食我是无福消受了,可是看着她们吃得津津有味,我居然分泌出口水,于是我也尝了一下,刚咬了一口,就觉得辣得不行。不过被这夜市的气氛所感染,我也顾不上那么多,要了两瓶扎啤,开怀地吃起来。 我挥汗如雨,却吃得倍儿爽,旁边的几个彪形大汉已经大汗淋漓,光个膀子继续点了口味虾。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那个像隐士般的老师打来的,他在电话里告诉了我地址。幸好这次远行我早有准备,带来了家乡的一些特产以及我新出版的小说。空手而来有些不好。 找了很久,我才发现眼前的建筑物是个仓库,卷帘门半拉着,里面隐约传来各种乐器混杂在一起的演奏声。我从门下面的空当钻进去,才发现演奏乐曲的是十来个小孩子,他们大多七八岁,最大的也不过初中生年龄,有的敲架子鼓,有的弹电子琴,有的吹小号,俨然一个小乐队。由于我的出现,他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动,看着我这个擅自闯入的陌生人。而拿着指挥棒的男人七十多岁,他就是我要找的老师。角落里有个和老师年龄不相上下的女性,我猜想她可能是老师的妻子。此刻她正在织毛衣,灵巧的双手并没有因为上了年纪而变得笨拙。 老师用指挥棒敲了敲乐谱架,举起双手,乐队又开始跟着他的指挥演奏《友谊地久天长》,这些孩子的熟练程度让我吃惊,大概练了两遍以后,孩子们陆续离开了。 “老师,我是来自S市的范青木,是您曾经的一名学生介绍我来的。多有打搅,这点礼物请您务必手下。” 老师没有推让,将礼物接下后交到妻子手里。他请我坐在架子鼓前的小圆凳上。我们面前摆了两杯凉茶。 “您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是为了了解我那名特殊学生的情况。” “不瞒您说,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知道那名学生的所有情况。” “我呢曾经就是一名小学的音乐老师,像我这么大年纪的人小时候想上个学都难,所以成天跟那些拉二胡,弹三弦儿,吹笛子的人混在一起,渐渐地对音乐产生了兴趣,开始自己学习乐器。新中国成立后,刚好有学校招收音乐老师,我就从那时开始教音乐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离开了学校,但还是喜欢教学生们弹奏乐器,所以我就开始自己办班收学生了。” 七十多岁的老人,没有任何的老态,一谈到自己教授学生音乐的话题,眼睛闪烁的光芒让他年轻了好几十岁。 “不过——我有个条件,我招收的学生必须都是孤儿。因为我从小就没父母,他们在抗战当中去世了,要不是我一直跟着师傅学艺,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师傅们就是我的父母。” “这么说来,您刚才教的那些小孩子也都是孤儿了?” 他一一指着乐器告诉我演奏它们的孩子叫什么。 “也就是说,您曾经教过的,包括现在Baseline的主唱也是孤儿?” “不,他比较特殊,他有父母,只不过父母都生活在国外。另一个你要调查的孩子,是个孤儿。我看到那孩子的时候,被放置在路旁,是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哇哇大哭,不过从哭声当中,我可以听出来声线不错——于是我就把那孩子抱走了。我一手带大的。”说到这点,老师爽朗地笑出来。 “您和您爱人没有子嗣么?” “我爱人她没有生育能力,那学生是我们唯一的孩子,孩子大了都不中留的,更何况,天性顽劣,不愿意安心下来学习,不过也常常有惊人的举动,我想这点,现如今小有名气的Baseline主唱已经告诉你了。实际上——”老师面露难色。 “怎么了?” “那孩子在长到五岁的时候就偷了我所有的积蓄,离家出走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连现在长成什么样,我都不知道了。所以,我真的帮不了你什么忙啊!” “您说什么?!”我被茶水呛了一下,震惊得不得了。 “是啊,跑了,我们怎么找也找不到,这么多年了,已经习惯了,我也上年纪了,兴许哪天就不在了,希望那孩子能记得我这个共处五年的人。” 说到此处,不免有些伤感,我也觉得不好久留,到十点多的时候便告辞了,看来这次旅行的收获不大,并没有搞清楚那个孩子的情况。 (5) 回到了S市已经是深夜,楼道里很黑,可我还是能看到门口有个黑影在晃动。 “谁?”一道手机光照过去,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李朵诗。 “你、你怎么在这?” “我过来拿点东西。” 我走上去打开门,可她并没有立刻找寻她想要的东西。 “你要拿什么?要是找不到我帮你找。” “不要这么冷酷无情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呢。”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我目前不能告诉你,我只想提醒你,注意自己的安全……” 我看着李朵诗,她的脸憋得通红,就快要哭了出来。 “好的,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的。你也好好照顾自己,到家了给我来个电话。” 李朵诗在我的陪伴下下了楼,我将她送上了出租车,让她到家给我打个电话。看到出租车渐行渐远,我也回到了住处。可我睡不着,朵诗特意跑到我得住处,提醒我注意安全,莫非是要发生什么事情?她一定预感到了什么,并且知道了其中的一些事情才这么跟我说的。她不得不撒谎说要拿东西才能进到屋子里。 难道说,她被监视了? 我记得她曾经提醒我远离吴幽丽,难道她知道吴幽丽在什么地方?我坐起身,环视了一圈屋子,看看我离开的这几天有什么变化,当我仔细巡视了一圈之后,才发现原本放在写字台抽屉里的那本日记被拿了出来,它被随便扔在了写字台上。 有人看了它。 我没有乱放重要物品的习惯,更何况这是警方委托我好好保管的东西。而知道我把日记放在哪里的人除了朵诗以外应该没有别的什么人,除非,有人逼着她打开了我的家门,让她找出这本日记,并且看了日记内容。日记里一定记录了什么重要信息,是对方必须得到的。 我突然想起时间已经过了好久,可是李朵诗却没有打电话过来,我立刻翻找手机并拨了李朵诗的电话——没人接,我又往她家里打,接电话的是朵诗的爸爸。 “喂,朵诗回家了么?” “没有啊,她还没回来,不是说去找你了么?” “我早已经把她送上出租车了啊!四十分钟前就离开了!” “她前两天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可是早上又好好地睡在卧室里。” “她前两天去干什么了?” “她说她去找你了。”我听出来朵诗爸爸要发怒的口气,他一定是想说我和他女儿离婚了,却还抓住朵诗不放手,觉得我是玩弄感情的人。 “我前两天都一直在外地,她怎么可能找我?” 我的脑袋里瞬间的想法就是,朵诗遇上麻烦了。说不定,她和我离婚也都是迫不得已的。事不宜迟,我赶快给唐赫打了电话,他答应马上调动手下分头寻找。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朵诗会去哪里?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在很少有人走动却闷热不堪的大街上接到电话,是朵诗的爸爸打来的,说是女儿已经到家了,不用担心,并且感谢我因为担心朵诗而报了警,她毫发未损。接着,他挂了电话。我一边往回走一边嘲笑自己到底有多么傻,她爸已经说过了到了再晚一点的时间,她自己就会回来了,并且好好地躺在自己屋子里睡觉。她不是有新男友了么,说不定是和他疯玩去了。我这是在担心什么啊? 我又想起来了那本百小芳的日记,不由地加快了脚步赶回家。 在手指碰触那个书皮之前,我就已经有预感,这本日记可能被动了手脚,说不定已经被撕去了一些对对方不利的内容,很可惜,我到现在都没有读完这本日记,因此也没有找到什么不利的证据。可当我翻开日记本的时候,一张门票一样的东西掉了出来。它翻滚着飘到了我的床下面,我用食指把它抠出来。 “八月十号,嘉年华闭幕汇演,地点:市会展中心。活动时间:7:00p.m.—10:30p.m.。” 这张门票绝对是后来被谁放进去的。李朵诗么?也许是另外的什么人。他一定是想告诉我到了八月十号,也就是后天晚上将会发生些事情。可是嘉年华会是第一次在我所在城市举行,届时必定有很多人参加,凶手敢在那么多的人当中有所动作么?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唐赫,他第二天就向上级请示,到那天一定要加强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了不虚张声势,除那些已经派去的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可以穿制服以外,剩下的二十名刑警必须穿便装,不可佩戴手枪以免伤人,其他制伏性武器酌情配备,群众安全在先。 这也就是那天现场的警备程度特别恐怖的原因,入口处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让原本要high翻全场的观众刚走到门口就皱着眉头,神情紧张。我站在广场上,用开了闪光的数码相机不停地拍照,有人看到我这副打扮一定觉得我是个神经病。很少有人会在大晚上出门还戴墨镜的,戴墨镜不说,还戴了个鸭舌帽。我的相机正对着天空中热的热气球,按下快门键的时候,热气球正好飞到我镜头取景框的正中央。然后,我又把镜头对准了嘉年华门口的米奇身上,那个穿着米奇外套的家伙其实也是名刑警,我想他肥肥大大的外套里是不是藏着一把火力强劲的冲锋枪。 结束了拍摄,我走到门口,将票交给捡票处,接过没了票根的票,然后进场。刚一进门,唐赫就跟上了我,他走在我右边。我瞄了票上的座位是C区三排二十一号。很容易就找到了座位,坐下以后我才发现位子正对着舞台,不近不远刚好。唐赫的位置挨着过道,这让他行动更加方便。 又过了十分钟,会场的灯光暗了下来,我好像听到了潮水涌动的声音,那是海浪,我们只能在黑灯瞎火里判断声音传来的方向,就在这时,舞台上传来了很清澈的歌声,我不禁兴奋,嘉年华办得像模像样啊,居然能请来这么大牌的明星。我跟着那富有穿透力的嗓音闭着眼摇头晃脑,这时,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我看到屏幕上显示着唐赫发来的短信: “别太入迷,神经绷紧点。” 我立刻正襟危坐,不过这样,欣赏节目就变成了抓犯人,一点乐趣都没有了。 演出进行过半,我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更没有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抽奖活动让现场稍微骚动了一下,但很快就又恢复到摇晃荧光棒,对台上明星尖叫的循环当中。魔术表演的时候,我以为凶手会被魔术师变出来,谁知飞出来的是一群鸽子。魔术表演结束后,主持人手握麦克风,神神秘秘地走上台说:“本次嘉年华活动非常成功,我们推出了两名歌星,下面要上场的这位歌星——” 主持人还没报幕,台下的女生已经控制不住地喊叫起来,她们来这之前一定已经吞下了整整一箱金嗓子喉宝。我还没有听清主持人报出的名字,歌星在追光里就已经现身了,他的周围都是黑色。银色的光束里,他身着白色长衫,抱着吉他,他苍白的脸颊,让他有一种贵族吸血鬼的高雅气质,绵长的吉他过门,他深沉地唱着歌,有点撕裂感的歌喉惹得我身旁的那个女生开始啜泣,现场安静得让我裤兜里手机的震动声显得那么不通情理。 我看了一下屏幕,唐赫这家伙发来短信:“是吴立达么?” “是的——请你别发短信了!” 跑调跑成马拉松的唐赫,肯定觉得这场演出煎熬死了,他所知道的就是抓住凶手,而我则被吴立达的声音彻底征服了,他不成明星才怪呢。唐赫的短信又过来了,这个家伙真烦人。可当我再次看到短信内容的时候,欣赏音乐的兴趣变得微乎其微。 “看他握吉他的方式。” 我盯着舞台上的吴立达,他居然右手握着琴柄,用左手弹奏。我吃惊地把头扭向唐赫,他镇定地看着我,朝我点头。 在观众的一再要求下,吴立达又演唱了三首他处女作专辑里的作品。唐赫招呼我去后台看看。我们赶到得很及时,五米远处,吴立达刚好走进换装间。我们被两个嘉年华的工作人员拦住。 “喂,工作重地,闲杂人等禁止入内!”他们就像标志牌一样背诵上面的内容。唐赫很潇洒地亮出代表他职业身份的证件,我亮出——我跟着唐赫身后溜进走廊。敲了敲门,吴立达透过门缝看了看,发现是我和唐赫,他镇定地把门打开让我们进去。 “说吧,有什么事找我?”吴立达说话的口气很冷淡,就好像从不认得我。 “吴幽丽不见了。你知道她在哪里么?”我问道,我以为她会和自己的哥哥在一起。 “这我怎么知道?她不是找到了亲生父亲么?”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可是一直和你生活了好多年的妹妹。”我想冲过去揍这个成了名就什么都不管的家伙,可吴立达先开口了。 “听说你去找我的老师了?不要惊奇,Baseline的主唱已经告诉过我了,我想他一定说了我弹奏方式与众不同吧?其实呢,我同样会用右手弹奏的,他用那么老掉牙的评论真是对我的误解,不信,我给你们演奏一下?” 吴立达不等我们反应过来就已经一把抓住吉他,弹了一首具有弗拉明戈风格的曲子,这场秀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已经对之前的推断产生动摇。难道吴立达真的会左右手弹奏么?这样一来,我此次来嘉年华的目的就化为泡影了。 吴立达将吉他斜靠在我座位旁的墙边,他开始换衣服。我盯着吉他,共鸣箱中心的洞被琴弦挡着,可我还是能看到底部贴着张长方形的纸片,只是我看不清那是什么。我伸手拿过琴,想看个究竟,却被吴立达夺了过去。他把吉他装了起来。 “我得离开了,一会儿还有庆功宴呢,我不能陪你们了。再见!” 我听见身后的关门声。 “走吧?任务结束了。”唐赫站起来,轻巧地跳了下,仿佛很轻松的样子。 “就这样?什么任务结束了?” “是啊,就这样。”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他,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这么高兴。他用别在腰间的对讲机对那些刑警宣布任务结束,可以回去休息了。我再次跟着唐赫溜出去,在嘉年华的大门口,唐赫问我有没有空。 “还有什么事啊?我被你搞糊涂了。” “这附近有那种歌手赶场的酒吧么?” “离这里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家。” 唐赫随手拦了辆出租车,按照我说的地址,司机发动了出租车。等赶到那家酒吧的时候,刚好有个女孩子在演唱歌曲的最后几句。我看唐赫走上那个小舞台,他接过吉他—— “喂,别太无理啊!” 可我根本拦不住他的动作,万一他根本不会弹吉他,砸了场,最终是我跟着他一起倒霉。 唐赫开始了他的演奏,随着他的演奏,我的嘴也越张越大,他会弹吉他,他弹得简直和吴立达一样好,虽然唱功不及吴立达,有些地方确实跑调得厉害,可是吉他的弹奏也确实不差。真的没有想到,他唱的歌就是今晚吴立达表演过的歌曲。第一段唱完之后,让我更加吃惊的是唐赫将吉他换了个方向,改用右手弹奏,我几乎听不出差别。 他把吉他还给女孩儿,当然这样的歌喉是得不到什么掌声的。从舞台走下来,唐赫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一脸吃惊的表情说:“嘴巴合上,是要咬人啊?” “你会弹吉他?怎么从来不告诉我?” “恩,上大学的时候,我常拿这个吸引小女生。”他玩着深沉,头往后一扬。 “为什么要调过来弹奏?” “我只是想试试吴立达有没有说假话。那样弹奏还真是别扭啊,他一定说假话了。” “怎么讲?” “你没听出来么?划音?” “没听出来啊?” “指甲在没有缠拨片的时候,由于指甲是凸起的,弹奏吉他时会偶尔碰到旁边的琴弦,我第一次用正常握柄的方向弹奏,碰触是自然发生的,可是当我换了个方向时,变得不自然,手指明显不灵活,还要表现成去故意碰触。我观察吴立达,他用左手弹奏时用的是指尖拨弦,可换了另一只手却改用指腹。弹奏乐器的人耳朵必须好使,我早就听出了吴立达是在装,好像他很熟练。不过他确实表演得比我好。这就像左撇子突然用右手写字,他可以写得像那么回事,可是仔细看起来,还是能发现细微差别。” “你真的这么厉害啊?” “这和你写小说不是一个道理么,也许你无法理解那作者为什么要那样写故事,但等你写多了,就能理解那些作家如何写作了。弹琴也是同一个道理。” (6) 我在回家的路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却根本找不到一点头绪。唐赫用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了我吴立达说谎了,可又能怎么样呢?切身经历无法作为证据。除非找到专家鉴定。警方和我都已经在倾向性上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吴幽丽了,而且她的失踪以及吴立达的掩饰行为,说明吴立达知道吴幽丽在什么地方,他是想用左右手都能弹奏这一点来包庇吴幽丽的罪行么?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吴幽丽弹吉他时的情景,她和吴立达并不一样,她是用右手弹吉他的。 我想着想着,却睡着了。不知睡到了几点,我醒了过来,外面的夜空被月光照得非常明亮,写字台上的日记本好好地躺在那里。不知为何困意全无,我想好好读完那本日记。兴许可以从中找到点什么。我坐起来,打开夹在床头的台灯。柔和的光线让我感到一丝惬意。空调被我调成了微风状态,夹在日记里的嘉年华演出门票(我拿它当书签了),正被一股风吹出轻微的颤动。我将门票抽出来:嘉年华闭幕汇演,地点:市会展中心。这些字非常大,可此刻我却发现了这张票上还有一排小字,这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他们被印在票的底部:“演出结束以后,本次活动中Baseline乐队和原Bass Link的主唱吴立达,将举办签售会,千万不要错过哦!” 我的太阳穴突突地跳动着,这个发现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我赶快翻出手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Baseline的主唱夜间也会保持QQ在线的状态,因为他们经常要排练到凌晨三四点,现在也不过十二点半。 他果然在线。 “在么?” 过了一分钟。 “在的。有什么事么?我们庆功宴刚刚结束。” 他这样回复我。 “我有事要确认一下。Baseline和Bass Link是什么关系? 对方沉默了半分钟。 “我不懂您在说什么?” “从拼写上看Baseline和Bass Link极为相似。我从门票上看到—— 没等我把话说完,对方就下线了。看来,被我说中了,Baseline是模仿Bass Link取得成功的。Bass Link可以翻译成“贝斯乐团”,首字母缩写也是B. L.,根据门票上的字来推断,吴立达曾经是一个叫做Bass Link的主唱,后来这个乐团解散了,那解散之后呢?难道说解散之后的成员找到了另一个人,和那个高中刚毕业的男生组成了Baseline?新组成的乐队为了竭力摆脱原来乐队的影子,根本不想提原来乐队的名字,所以当我问起BASELINE和BASS LINK的关系时,新乐队主唱肯定会不理我的。 也就是说Baseline的主唱一直都是认识吴立达的,他也知道那个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师傅的人就是吴立达,他故意隐瞒了真相。 吴立达离开老师之后,东奔西闯,最后找到了原Bass Link的成员,除了自己赶场的同时,又在忙于乐队的发展。 突然,有一道光芒照亮了我记忆的深潭。 就在不久前的更衣室里,在吴立达夺走我手中的吉他之前,我好像看清楚了共鸣箱的底部贴着的东西,不过我只看了个大概,可我现在想起来了。那张脸庞,我记得非常清楚,他永远不会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任什么人都不可能从我的记忆深处抹去,我随时调动都可以唤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