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极品一家亲 赵诺,21世纪的商业白骨精,人称拼命十三妹,一直以来在公司里面努力向上,拼搏职场,如同的久未见过阳光的春草,渴望着得到顶头上司那一点点的怜才之情,好让自己平步青云。  “姐,这下班了,那啥……我们先走了。” 几个刚入公司的小白瞅着时间一到就准备拎包走人,特地跟还坐在电脑前还在处理数据的赵诺打了声招呼。 “嗯,去吧。” 赵诺抬眸看了几人一眼,随即把目光转向电脑屏幕上的一串串数据,这次的数据对公司极为重要,她依旧准备连夜奋战。 啧,我已经坐在电脑前几个小时了呢?一天,还是两天了呢?  赵诺还在苦熬着,镜片后的眼睛红彤彤的,手指却还在键盘上飞舞着。 公司给的时间很紧,她舍不得去休息,她知道翻身的机会来了,赵诺已经在部门经理这个位置上坐了近三年,不能再原地踏步,得让公司对她刮目相看! 赵诺揉了揉发涩的眼睛,突然觉得眼前一阵晕眩,整个人跌倒在地。 好累……我好困……好想睡觉……我这是劳累过度了吗? 这是她闭眼前最后的想法。 …… 黑暗,无边无尽的黑暗中,赵诺忽然听到有人在说话。 “都日上三竿了,这贱丫头怎地还不起来!” 非常尖锐的女声。 赵诺不由皱了皱眉头,翻了个身,把被子盖过脑袋,准备接着睡。她这人很讨厌那种遇事就叫喳的,不论男女。 等等,赵诺错愕的抓了抓身上的被子,她怎么躺着,她不是在公司里累晕了吗!这被子哪来的?还一大股霉味! 接着,赵诺一把掀开被子,半坐了起来。 头顶稀疏的瓦片中渗出一缕缕阳光,给这个漆黑矮小的屋子里带来些许光亮。其中的一缕阳光就落在赵诺身旁,细小的微尘在阳光下如云雾般翻滚着。 赵诺不由将手放在了阳光下,有些发蒙,那还可以说是手吗?又黑又瘦,简直像鸡爪子一样。 她今年二十有九,经济宽裕,都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虽木有男票,但她对自己的脸真挺上心。成天各类护手霜抹着,还时不时的就会做个手膜,一双手养的白白嫩嫩,不逊色于公司里那些十七八岁小姑娘。 她又将目光看向了身下暂且称为床的东西。 我的乖乖…… 三块木板,两个石头墩子就搭成了张床,木板上铺了层发霉的稻草就算打底,垫着一层看不出颜色的薄褥子。期间,眼力惊人的她甚至追踪到了几只活蹦乱跳的虱子跳蚤。 再看被她掀起的被子,绽出的棉花已经成了黑色,罩子又破又烂,还带着一股霉味,垃圾堆里捡来的也比这强。 “哼哼哼……” 几声动物的叫声在黑暗深处响起。 赵诺出自农村,自然听得出这是什么东西,借着渗下来的阳光,她看清了那张长着白毛的大脸。 娘的,感情这屋还是个猪圈啊!怪不得透着一大股猪屎味。 “吱”的一声,赵诺左手边数米的地方裂开了一道口子,不由的,她眯起了眼睛,随即明亮的光线被个粗壮的人影挡住。 那是个女人,身形矮壮,穿着短曲裾的服装,衣领子开的很低,露出了里面的里衣,赫然是古代的服饰! 不过布料的质量很差,看着就很粗糙,也没有一点花纹,袖口处甚至打着块巴掌大的补丁,与衣服原本的蓝绿色极是不衬。 “好你个小蹄子,都日上三竿了还不起来,田里的活计不干了!死去煮朝食!” 那女人三步并两步,直接跨到了赵诺的床前,脸上的横肉一抖,杀气腾腾,直接揪住赵诺的耳朵,可劲往逆时针方向转:“老娘叫你没听见啊!难不成等着我喂你!” 说罢,还不待赵诺反应过来,妇人亮出左手中的柳条,劈头盖脸的对着赵诺就是一顿猛抽。   她又不傻子,怎能白白挨打,抬手就想把那个疯婆子推开,可那妇人只用单手便钳住了她的两只腕子,手中的柳条结结实实地抽了下来,全打落肚子胸脯这一块! 赵诺疼得眼泪直流,她发誓,这辈子活了二十多年,她第一次被人这么打! “呸!你个小蹄子,还敢反了不成,下次看我不活扒了你的皮。” 那妇人似乎是打累了,恶狠狠地骂道,将柳条一扔,扯起像个布娃娃的赵诺,直接把她提到了屋外,然后把她丢到泥地上。 没错,是拎出去的。 赵诺摔在地上,被柳条抽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疼。 这一摔,她看见了自己身上的服饰,是古装,赵诺意识到了什么……她死后魂穿了! 属于原主的记忆在那一刻涌上心头,赵诺欲哭无泪,穿就穿吧,怎么她会是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女!别人穿不是公主就是贵女,她为啥这么可怜! 原主名为林春草,才十一岁,住在宝河村,整个村子朱姓人家占多数,她们林家是外来户,到林春草这一代,已是第三代。 早年林家爷爷因逃荒来到此外,娶了本村的朱氏,顺利继承了老丈人家的田产,自此在宝河村扎下了根。林老头人品不错,可惜就是死的早,朱老婆子今年快六十岁了,活的够长,却没少干些占人便宜的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偏生好人死的早,坏人遗千年。 原主奶奶朱氏生了二儿一女,林家老大名为林有福,娶本村女子,为人狡诈,有点笑面虎的意思,平时待人和和善善的,真阴起人来绝对不手软。他婆娘小朱氏是原主奶奶的娘家侄女,绝对是个贪得无厌的极品。 大伯娘生一男一女,堂哥林峰为人正直,堂姐林秋月为人隐忍,就一心机婊! 原主爹排行老二,叫个林存孝,人如其名,原主老爹简直是愚孝,对他那个无理取闹的老娘言听计从,让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 林存孝又娶了隔壁村的曹阿花,这个婆娘也不是省油的灯,仗着家中颇有田产,嫁过来之后便当起了霸王,对原主老爹指手画脚的。老二林存孝也是个窝囊废,竟也不对那婆娘管制一二,任她整天胡作非为。 曹氏生了二女一男,林春草是长女,唯唯诺诺,遇事不吭声。老二林夏花,九岁,虽然年纪小,但却是个百分百的绿茶婊。老幺是二房的独苗,叫林秋满,只知道吃和喝,就一白眼狼。 小姑林寿儿,今年都二十了,是奶奶朱氏的心头宝,养的就跟那城里的娇小姐似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整天待在闺房里躲日头,白白胖胖的,就跟那年猪似的,至今未议亲。   总的来说,原主的这一家人基本上没什么好鸟,都是极品! 正文 第2章我叫小草 而原主林春草,爹不疼,娘不爱,在这个家里是最不受宠的,存在点非常低!加上性子又软弱,成天受人欺负,妹妹抢她穿,弟弟抢她吃,爹娘又不管,她的人生就是一个杯具! 每天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吃的比猫少,干得比牛多!临了得了重度贫血,本就瘦弱的身体早被多得干不完的活计给熬干了。 得病后,她的亲妈曹氏非但不替她冶病,反而更变本加厉的压榨起原主那一点可怜的劳动力来,林春草没几天就一命呜呼,魂飞西天,死在了那个阴暗狭小的猪圈里了。 要说这林春草也真够可悲的,跟她那窝囊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对待这样的妈竟也不反抗,活生生熬死,让赵诺捡了个便宜。 呃,好吧!她赵诺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主,硬是把自己弄成了过劳死,说起来,她俩的死法还真是一致呢。 至于其他的,现在赵诺的脑子里一片混乱,要理清的话,估计还需要些时间。 “等老娘再回来的时候,朝食还没煮好的话……哼哼!” 刚才暴打赵诺的婆娘不是别人,正是原主母亲曹氏阿花。 曹氏说罢就转身去了东面的土坯房中,原主记忆中那房子里住的好像是幺儿林秋收,夫妇俩偏疼这个幺儿,曹氏每天都会去伺候其起床穿衣。 只见屋子顶上的黑瓦铺得严严实实,木房门也修得平平整整,还贴着门神画呢!哪像赵诺住的猪圈瓦不遮身的,如果遇上下雨,估计就得成了水帘洞。到时候雨水混着猪粪……那画面太美,赵诺不敢想象。 “这臭婆娘!” 赵诺爬起身来,摸了摸疼的火辣辣的胳膊,低骂了一句,要不是这具身体不够强壮,依着她的性子非打的那曹氏跪地求饶。 哼,现在林春草的身体里住得可是她赵诺,日子长着呢!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从生出来起,赵诺还没让人如此折辱,她和曹氏这仇算是结下来了。 …… 这屋子是林存孝分家所得,原是林老宅,东西南北四各有两间房,正中间是院子,散养了三只下蛋的母鸡,平时交给林春草喂养,下的鸡蛋却得全部上交到曹氏手中。 每当曹氏给幺儿林秋满开小灶煮鸡蛋吃的时候,原主不难过是假的,只不过她一向懦弱惯了,只会忍气吞声。 赵诺循着记忆,找到了挨着堂屋的灶房,推开那扇木门,入眼的便是个被烟熏黑的矮灶和一大堆柴火。梁上悬着一小块黑漆漆的腊肉,约莫有两三斤的样子。 在赵诺眼里这个家也真够穷的,当年分家的时候林存孝这个窝囊废只得了三亩薄田和一栋老屋,原主大伯却得了六亩良田,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服,不愁吃不愁穿的。哪像原主,家里不但穷,还分了阶级,整日像个牛马,连饭都吃不饱,活生生让这家人给折磨死了。 灶台上摆放着个瓦盆,赵诺走近一看,里面装了半盆黄色的面,那面不似现代的白生生的麦面,有很多指甲大小的透明白片和黄色颗粒。 “难不成吃这个……” 赵诺好歹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怎会不知道这是苞米面,只不过这面磨的也太糙了吧。 一拍脑门儿,她才想起来她已经变成了林春草,生活在粮食产量非常低的古代。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宝河村这地方土地贫瘠,气候寒凉,只种得出苞米(即玉米)和土豆蛋子。其他东西的话,虽说也能种,产量却少的可怜,这两样东西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主粮。 在赵诺还没穿过来的时候,林春草就得负责煮林家的早晚两顿,如果饭上桌的时间晚了点便会遭到曹氏的毒打,另外还不给饭吃,说起来也真够惨。 她现在还弄不过曹氏,没办法,赵诺只能认命的从灶旁的水缸里勺水和面。 打开盖子的那一刻,水面上映出了一张陌生的脸,那是张还未长开的娃娃脸,面黄肌瘦,眼大脸小,谈不上漂亮,好在五官都很端正。 长年的劳作和营养不良让十一岁的林春草身形迟未发育,看上去只有八九岁。那小胳膊还没有摆着的柴火棍粗,满是青痕淤紫……在21世纪的时候,赵诺虽然也不怎么受爹妈待见,可好歹没被虐待啊,平平安安的长到了成年,进了公司,成了小白领。 赵诺一边感叹,一边从锅边拿了火石。 电视中的人对着柴火挫两下火就着了,可现实生活中赵诺弄了半天也没把火燃着。这真难住了她这个现代人。 曹氏刺耳的呼声已经响了起来,她这回可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按照那泼妇的性子,饭菜迟些上桌林春草都会挨打,要是让她知道赵诺磨蹭半天也没把火给燃着,估计赵诺真得去见阎王了。 想到这,赵诺恨不得再穿回去把贝爷给带回来,等等……贝爷!贝爷生火时用的火绒都很干燥易燃,而赵诺一时脑子短路,对着干柴就划拉,根本没用火绒。 想到这,赵诺赶紧起身从土灶上头的墙缝里掏出了团用布包好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团拳头大小的青绿色絮状物,正是农家自制的火绒! 这下可有救了,赵诺喜滋滋的扯了巴掌大的块火绒出来,将其平放在灶台上,猛擦起火石来。 不一会,火绒便冒起了青烟,赵诺简直乐坏了,小心翼翼的将那团冒烟的火绒如同对待新生儿般捧在手中,轻轻的吹了几口气,使火势涨了些。 待可以看见明火后,赵诺便用火钳将那团异常珍贵的火苗塞进灶膛中。那火苗一遇着干柴就迅速的燃了起来,顿时火势大涨,林家的烟囱里冒出了青烟。 这时,伺候完林秋满起床穿衣的曹氏走了进来,见赵诺还没有做好饭菜,便指着赵诺的眉心骂了一阵,消气后又走了出去,难得的没有打已经换了灵魂的林春草。 赵诺实在是对这个胖婆娘没什么好感,把曹氏的祖宗十八代全给骂遍了,这才愤愤起身,从柴火堆上取下个竹篮,往里一看,里边就才装着七八个小儿拳头大小的发芽土豆。 这林家不但穷,还特别抠,粮食全在曹氏手里握着,连土豆蛋子都是按着人头来煮的,至于肉,就那挂着的几斤腊肉……借赵诺三个胆也不敢去碰。 你奶奶个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几个土豆蛋子和半盆糙的不行的玉米面,你让赵诺咋煮。 正文 第3章腹中空空 再看灶台上,装油的罐子已经空了,盐也只有一小点,原主的记忆告诉她,这林家做菜基本上是不用油的,除了逢年过节能见到点油星之外,吃的就跟和尚差不多。 对于赵诺这样吃惯菜馆的人来说,真不知道顿顿水煮青菜萝卜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真纳了闷,不沾油腥的林春草是怎么活到十一岁的。 没办法,赵诺认命的将土豆洗干净,加水放在锅里,盖上了草锅盖,又和起刚才弄了一半的苞米面。她准备弄个苞米贴饼,等水烧开后,揉好的面往锅沿上一贴就行。到时候饼子一熟,土豆也可以吃了,这样较为省事。 林春草的身体实在太瘦弱了,干不起多少活,赵诺能偷懒就尽量偷懒。 话说回来,这苞米面本就不比白面有粘性,更别提这面处理的还特别糙,要想使它们和在一起,水面的比例特别重要,多一瓢稀,少一瓢干,极为考验人的经验。所幸前世赵诺在农村长大,和个苞米面还是没多大问题的。 半个时辰后,冒着热气的土豆和黄灿灿的苞米饼子被端上了矮小的饭桌。   曹氏早就坐在了桌前,跟个球似的人坐这么矮的桌子还真是辛苦她了。她身旁幺儿林秋满不耐烦地用筷子敲着土碗,很不耐烦对他娘说道:“娘啊!小贱人这般慢!你快打死她。” 赵诺听到这话,眼神变得极其冰冷,林秋满这小孩已经让曹氏教坏了,从不把他的大姐当个人看,每每对林春草拳打脚踢时,曹氏在旁边还要叫个好。小小年纪的,动不动就是喊打喊杀,性子如此恶劣,呵,曹氏真会教儿。 “娘,爹呢?爹爹再不回来饭都凉了。” 一个看起来在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走了进来,只见其黑发挽起,穿着干净的藤青色长曲裾,脸上笑意盈盈,极是乖巧,像小猫一般。 那是林春草的二妹林夏花,很会讨夫妇二人的欢心,平日里把林秋满当崽子似的护,私底下却恨不得把他掐死。林秋满在家里横行霸道,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被林夏花暗地里收拾了几回后,对这个二姐也怕了不少。 这林夏花自小就是有心机的,知道她大姐林春草是个软弱性子,用了些办法便把她拿捏的死死的,家里的活计全塞给了林春草。夫妻俩又对林春草带管不管,也就听之任之了。 “你爹去村东朱大爹家干活了,朝食不回来吃。来,娘的满儿,饿了吧?快吃!” 曹氏眯起一张笑脸,拿起个还冒着热气的苞米饼子递给还在吮指头的林秋满。 “这怎么吃啊!连油都没有!” 整日开小灶的林秋满厌恶的看了一眼那带着玉米清香的饼子,转头就吐了口唾沫。 赵诺深吸了口气,硬是忍住了想揍人的冲动。奶奶个腿,我辛辛苦苦伺候你一家子,你他喵的还不领情,等着吧,找着机会,老娘让你跪着唱征服。 家里的好东西平日里都紧着六岁幺儿,快满十岁的林夏花没有这待遇,到吃饭的点便规规矩矩的上了桌,正吃着个剥了一半皮的土豆。 曹氏对这个小儿子可谓是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见儿子不吃饭,焦急的道:“那要不娘给你煮个鸡蛋吃?” 此话一出,连颇有心机的林夏花都忍不住抬眼看向了曹氏。林家最值钱的就是那头半大的猪和三只母鸡,鸡下的蛋都是要攒起来换油盐的。爹说过发了工钱便会买块花布回来的,她可不想她爹把买花布的钱换盐。 “娘,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林夏花用桌子上的抹布擦了擦沾了土豆泥的指甲,用一种劝诫的口吻说道。 “怎么!在这个家我给儿子煮个蛋吃还犯了法不成!” 曹氏一拍桌子,脸上的横肉也跟着抖了起来。在原主的记忆中,林存孝不但是个窝囊废还特别怕老婆,对待如此蛮横的曹氏除了忍让也没别的办法,如此更让曹氏不讲理,在这宝河村,说到泼妇曹氏绝对是头一份。   林夏花知趣地闭上了嘴,在这个家里曹氏跺跺脚,地都要跟着抖三抖。 赵诺一语不发,林春草在这个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发言权,也没有人护着,她还是尽量闭嘴吧,好好把自己养壮了,到时候曹氏就不能随心所欲的欺负她了。 “娘,你快给我煮鸡蛋吃!” 林秋满一时半会儿不见曹氏动身,拽着曹氏的胖胳膊就是阵晃悠。 “乖啊,娘的宝贝儿子。愣着干嘛!快去给你三弟煮蛋吃,记着,连壳煮,省的让你个小蹄子偷了腥!” 曹氏慈爱的摸了摸她宝贝儿子的脑袋,转脸就恶狠狠地看向板凳都没坐热的赵诺。 “啊!我这……娘,我饭都还没吃呢,要不等会我再给三郎煮去?” 赵诺一时没反应过来,急忙改了口,装出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她自己都还饿着就让她去伺候别人,想的倒挺美! “啪!” 毫无征兆,曹氏的熊掌拍上了林春草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变得没有二两肉的小脸。奈何林春草已经向阎王爷去报道了,现在她身体里住的是赵诺,自然而然疼的也是赵诺。 这一巴掌,赵诺的脸直接肿了起来,外加淋了一头曹氏的吐沫星子,更可恨的是林夏花还在旁边煽风点火。 “你个不识趣的小蹄子,让你给三弟煮蛋是看得起你,你怎地还懒成这个样子!娘打你那是在教你,省的日后嫁到别人家不受公婆待见!” 林夏花叉着腰,吐沫星子飞的老远,把赵诺说的一文不值,还时不时的上前拧赵诺两把,颇有曹氏的风范。 林秋满这小子更是落井下石,不长眼的拳头直接往赵诺的身上招呼。 赵诺并不反抗,而是在心底冷笑,这一家子……林春草啊林春草,你这辈子活的还真是遭罪,只不过现在这具皮囊里已经换了灵魂,从现在开始,她赵诺,别人眼中的林春草,不会再这样受人欺负下去,她会过上吃喝不愁的好日子。   赵诺被他们折辱了好一阵子,脸上也青了好几块,得亏这具身体的灵魂已经换了,如果是林春草的话只怕心里头难过的要死。 这仇,赵诺记下了!带到它日,新账老账一起算。 正文 第4章公子世无双 最后赵诺饭都没吃,直接被撵到了田里,林春草的这具身体本来就弱,吃又吃不饱,还整天度支体力,能活到十几岁也算是幸运了。 不过赵诺可没林春草这么傻,她留了个心眼,出门前往厨房里摸了两个林家人昨天晚上吃剩的苞米窝头。 时节正值初夏,地里农活少,再加上这个时候农户大多都在家里吃朝食,地里基本看不到几个人。 赵诺也乐得个清静,拉拉衣摆,往地头一坐,再把锄头一丢,要她饿着肚子给你曹氏干活,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清风正吹,四周的玉米苗子才尺把高,刚到人的小腿,绿油油的,长势喜人!东面便是巍峨高耸的青山,山脚下一条清澈的河水蜿蜒开来,在薄雾的笼罩下显得极其神秘。 宝河村的名字就是因为山脚下那条多宝河,据说是有一年大旱,赤地千里,唯独这条河水没有涸,继而救了很多人,然后才得了这个名字。 赵诺从怀里掏出两个发硬的窝窝头,皱着眉头咬了一口,几乎没把牙龈给刮伤。林春草现在的灵魂好歹是从21世纪穿过来的,吃惯了大米白面,突然让她啃冷窝窝头还真有点适应不了。 再说林家这苞米面太糙,蒸出窝头热的时候还能下咽,一旦变冷就硬的跟石头似的,估摸吃是不行了,只能揣着防身。 奈何赵诺饿的肚子直叫,面对着以前拿来喂猪的东西,如今她唯一的口粮,她选择了放弃,即使赵诺年轻牙口好也受不了这又硬又冷玩意,嚼在嘴里就跟吃了一嘴碎玻璃似的,一不小心能把牙花给扎出血来! 这罪受的! 赵诺把嘴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托腮望着那个啃了一半的窝头,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存孝不在家,林春草连吃饭的资格都没有,每次开饭曹氏就会想方设法的把她给支开,等她回来之后,按照曹氏娘几个人的饭量啥都剩不了,为此林春草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十几岁的人了,看着才有八九岁的样子。 今天要不是赵诺留了个心眼,往灶房顺了两个窝头,就得饿肚子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俩窝头的硬度……赵诺实在吃不下去呀。 忽然,赵诺眼前一亮,她脚边的玉米地里生长着一株嫩绿的植物,叶子长得很像蒲公英,开着白色的小碎花,花苞就像一颗颗星星。 这个是……野荠菜! 哈哈,天不亡我! 赵诺高兴的都快跳了起来,一把将那株荠菜拔起,再三确认后,她赶忙弯腰在地里寻找起这些嫩绿的植物,专照着没有开花的掐。 众所周知野荠菜不但可以生吃的,还有些药用价值,虽说味道会有些苦涩但总比啃那俩比石头还硬的窝头强。 不一会儿,赵诺就抓了一大把在手上,屁颠屁颠的跑到土路边的小沟里去清洗这些嫩的可以挤出水来的荠菜。 古代的田里是不打虫药的,赵诺只随便洗了一下就把荠菜往嘴里塞,这时她也顾不了多少,把肚子填饱了比什么都强。 不远处,尘土飞扬,一匹枣红大马四蹄生风,脖上的铜铃叮当做响,待奔到赵诺面前时,主人紧勒缰绳,瞬时那马停了下来。 马上的人绯色似火,衣袂上滚着耀眼的金色祥云纹路,冷冷开口道:“吃这个作甚!也不怕药死在这儿没人收尸。” 好毒的嘴,赵诺不禁抬头望向那人。 只见那人剑眉入鬓,面色如玉,鼻若悬胆,薄唇殷红,一双夺目凤眼微挑,眉心更有一点艳丽的朱砂志。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何人,竟生出了如此妖孽。 其人跨坐在马上,英姿勃发,绯衣如血,犹如阵前指挥的将军一般气势非凡,没由来的让人生出股敬畏之情。 赵诺人活二十九,啥样的帅哥没见过,可这男人帅的惨绝人寰,妖孽到极致却不带一丝阴柔之气,反而比普通男子还要阳刚,这样说吧,这般英俊的男人,只怕这世上再找不出第二个。 帅是帅,但这跟赵诺一点关系都没有,她现在已经穿越了,还是个不受待见的农女,饭都吃不饱了关心别人帅不帅有个卵用。 再则,那男人看起来二十上下,她现在可顶着幅八九岁女孩的皮囊,就她这小胳膊小腿的……可别遇上变态了。 赵诺没理那男人,捧着剩余的荠菜坐到了田埂上,自顾自的从中捡出一根塞进嘴里慢慢嚼着, 顺带眯着眼睛眺望了一会山脚下的多宝河。 这河水干净的话,应该会有鱼虾之类的存活在其中,等什么时候弄个网子去碰碰运气,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吃到河鲜了。 “你嫌命长吗?” 那男人见赵诺还在吃,从怀里取了个东西,一抬手就丢到了赵诺面前,随即磕了马腹,策马离开,那一袭绯衣如同红霞般消失在天边。 “这男人真是够霸道的!” 赵诺“啧”了一声,伸长胳膊将不远处的那团用油纸包好的东西捞到身边,隐约的,她嗅到了一股食物的香气。  一想到吃的,赵诺就激动了起来,三下两下的打开油纸,只见里面是团煮熟的肉!上面还带着亮晶晶的皮子! 顿时赵诺不争气的口水流了下来,她四处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才小心翼翼的把那团喷香的肉捧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嗯! 赵诺一脸的享受。 虽然这是坨很普通的水煮猪肉,但对于饥肠辘辘的赵诺来说,龙肝凤胆也就是如此。 狼吞虎咽的将拳头大小的猪肉啃得只剩一半后,赵诺用抹了抹嘴,强行把自己贪婪的目光从肉上面转移到别处。 今天是有肉吃了,可明天呢? 鉴于曹氏如此的铁石心肠,赵诺不得不为自己打算起来,有了上顿她就得防没有下顿,不可能有人天天给她送肉的。 “咕噜,愿老天保佑我顿顿有肉吃,阿门。”  赵诺在胸口前画了个十字,重新把油纸包好,塞进了田埂上一个不起眼的小洞里,又扯了些杂草盖住洞口。等明天她想办法从林家里顺来口锅,赵诺就可以在外边开“小灶”了。 想着,赵诺往嘴里塞了点野荠菜,这菜生吃起来是有些苦涩,初次吃的人肯定受不了,慢慢来就好了,她相信,她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正文 第5章狼来了    此时太阳也升了起来,即使穿着破烂的衣衫,她手脚也开始回暖,坐在田埂上烤着太阳,看着没有雾霾的蓝天,如此恰意的事,她在前辈子都不敢想呢! 又吃了一些荠菜,赵诺的肚子里总算有了饱腹感,不再咕咕叫了。这人一吃饱就犯困,现在的赵诺懒洋洋的,动都不想动,索性扛上锄头,趁着人还少,径直多宝河那边赶。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前段时间村东头的朱婶子家去山上砍柴的时候捡了只野鸡回来。 赵诺索性打着这个幌子到山里猫一觉再说,她可不想替林家人在地里累死累活的干,结果连饱饭都吃不上。 路上遇见几个同村的妇人,问起她去何处,赵落便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半哭半诉的对妇人道:三郎要吃鸡,娘亲听说朱家婶子捡了野鸡回来,便也让我去山里转转。 “那山里可不是你个小姑娘能去的!”      那几个妇人都清楚林春草的情况,也知道曹氏的为人,骂了几声曹氏没心肝便让她快些走,有个妇人甚至从怀中掏出了块玉米饼子塞给赵诺,让她留着饿的时候吃。 对此,赵诺即是感激,心想着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人家,同时也加快了脚步。话说回来,真是望山跑死马,足用了半刻钟,赵诺才走到多宝河边,心说她这躲觉也躲得太亏了吧。 “我的娘啊!” 赵诺好半天才把气喘匀了,林春草本就伤到了底子,这具身体也太过瘦弱,走这么长的路也真够难为赵诺的。 诶,没办法,如果这时候还留着田里的话,曹氏一瞅她什么活都没干,不得扒了赵诺的皮。 河水悠悠,万里晴空,入目便是翠绿的草木,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哪似现代的北京,雾霾大得五十米开外就看不清人了。 这时赵诺也有点渴了,直接用手汲了水往嘴边送,平静的河面映出了赵诺的影子,她不禁用手捏了捏没有二两肉的脸,水中,小小的人儿瘦骨嶙峋,面黄肌瘦。 “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就照着林春草这个身体素质能不能活到成年还是个问题。” 可以这样说吧!刚才那坨肉是林春草自生下来吃过的最好东西,虽然林家逢年过节都会割一些肉回来,可这种好东西绝对轮不到这个不受爹妈待见的长女。 赵诺好不容易活了过来,可不想再次一命呜呼,现在她迫切地想知道她穿越到了什么朝代。 奈何原主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女,此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每次还都是帮曹氏当苦力去的,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只知道这个国家名为云阙,国号大凤,宝河村受清远县的管辖,地处西南山区。 云阙云阙……中华上下五千年似乎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国家吧!看来她是穿到架空朝代了。 我勒个去! 魂穿这种万中无一的事情让她给碰上了,她认了,可老天爷怎么把她送到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朝代呢?这纯粹是玩她呢! 抱怨归抱怨,赵诺还是得面对这一切。 走了好大截路,现在的她又累又困,两把将裤腿卷起,直接趟水过河。 现在烈日当空,河水都被晒暖了,别说,赵诺还挺享受泡在水里的感觉,河水也不太深,刚到赵诺的大腿。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河中的石子咯得人怪疼的,回头她得想个办法弄点布来补一补张了口的布鞋,要知道这双布鞋可是林春草最好的鞋了。 就这样,赵诺提着鞋子赤脚上了岸,径直往山里走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竟没有遇到砍柴的人。 这有些奇怪呐,赵诺以前住在农村的时候,村里的老头老太太清晨背着个箩筐就上山砍柴,晚上回来时还会扛着掴干松针以作燃料。 这里的松树长势也要比赵诺老家那还要旺,地面上都积了满满一层松针,踩上去怪软的。 她敢发誓,待到雨水天,松针下必定会生出许多可供人食用的山菇野菌,如果捡到松茸鸡枞之类的山珍,指不定还能发上一笔财呢,像在西藏那边,有些村子就是专门以挖松茸为生。 “嗷嗷!” 不知从哪冒出了野兽的叫吼声! 赵诺赶忙沉下心,仔细一听,那声音离得还不远! 她吓得汗毛都立起来了,这里不是现代,山区村民最大的威胁源于野兽,要是倒霉碰上野猪豹子,原主的这具肉身还是够吃几顿的。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赵诺手无寸铁,急得脑门儿上都冒了冷汗,而四周的草丛里也传出了动物的脚步声。 忽然,赵诺眼前一亮,在她的左手边长着棵不知道名字的树,树皮粗糙,枝丫分的很多,要爬上去不算太难。 没办法了,上,即使赵诺对爬树这件事不算太精通。 这时候保命要紧,赵诺手脚并用,整个人像八爪鱼一样巴在树干上,使劲往上窜,奈何体力不支,根本爬不上去。(::>_lt;::) “吼吼!” 此时不远处传出了动物的低吼声,一只毛光油亮的狼钻了出来! 曾经有个名人说过,人这种生物在最危急的时候爆发出的潜力是无穷的。 赵诺叫了一声娘,吓得屁滚尿流,身子突然有了力量,直接往树上窜了一米多,整个人扒在了树干上,直念阿弥陀佛。 那狼冷冰冰的盯着扒在树上的赵诺看了一会,冲着她呲了呲牙,伸出两只前爪在地上刨起坑来,似乎对树上的那一小只没有多大的兴趣,就这么专注的刨着坑。 赵诺虽然害怕,但见那狼一个劲的在地上刨坑,也不由得好奇起来,便直起身来,站在树叉上望着那狼,看看它到底要干什么,反正她爬的这么高,那狼也吃不着。  只见那狼在地上刨个了有好几公分深的坑后停住了动作,转身从灌木丛里叼出了只脖子都被咬掉半个的野鸡,将其丢进坑里,又用后肢盖上了土,这才离开。 赵诺怕那狼还会回来,在树上待了好一会才敢下去。 一直以来,她以为藏食这种习性不是狼该具有的,没成想,今天就让她看见了活生生的狼埋食。 不过,这东西虽然说是狼逮的,可谁让这狼智商低呢,偏生埋食的时候让赵诺给看见了,这下她就可以吃到香喷喷的野鸡肉了! 正文 第6章传说中的大户    赵诺手脚并用将那野鸡从泥里边挖了出来,有些犯难,总不能让她明晃晃的就拎只鸡回来个不待见她的家吧。 照着曹氏那性子,赵诺想喝口汤都难,别提吃什么肉了,就算这只鸡是她弄回来的又如何,最后还不是得喂了林秋满那只白眼狼,至于她?恐怕连鸡毛都没得见。也不能带回村子里,村里的长舌妇也不是好惹的,别回头传到了曹氏的耳朵里去。 想来想去,赵诺把鸡给埋了回去,等明天她找个煮东西的锅过来,再把那只鸡给刨出来。 “这东西被狼吃了,也总好过喂了那一家子没心肝的东西!” 赵诺怒道,可真让狼给吃了她这心里又不平衡,只得从别处搬了块足有人脑袋这么大的石头压在上面,那头狼回来了也只有干看着的份。 平白无故得了只鸡,让赵诺的心情十分爽,都是哼着歌回去的。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日头偏西,到了该吃夕食的时间了,村里的茅草屋中冒出了薄薄的青烟。院子里,小孩的欢笑声伴着狗吠声,好一副乡村景象。 在落日的映照下,沐浴在夕阳之中的赵诺也变成了金黄色,与布满红霞的天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抬头看了眼天,不由得感叹道:还是没有古代好,没有雾霾,没有噪音,也没有高楼大厦,到了晚上这里的星星一定很亮,执着一壶清酒,坐在竹林中赏着月色,那是何等惬意的事啊! 可惜她只能想象罢了,她现在叫林春草啊,一个不受人待见的农家长女,林存孝都是十天半月才弄得着点酒喝,而她,有口水喝就算不错了。 “小草?” 洒满斜阳的小径上,迎面走来了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那女孩头发枯黄,穿着布满油渍的褐色曲裾,脸色蜡黄,两只眼睛都深深的凹进去了,看起来十分憔悴。 “是……春桃啊!” 赵诺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个女孩子叫春桃,姓李,她家也是这个村子里的外来户,和林春草同在春日里生,故两人的名字中都占了个春字,不过比原主要大上三岁。 “你怎么瘦了好多!” 在原主的记忆中,春桃不是这个样子的啊,赵诺不禁问到。 “生了孩子的妇人哪个不是这样,倒是你,回来的这般早,不怕你娘亲打你吗?” 春桃掩面浅笑,脸上都没二两肉,在夕阳的映照下,倒也看不出腊黄的脸色。 赵诺这才想起来,春桃在前年冬天的时候嫁了村里的榨油户朱大奎,好像是开春的时候生的孩子,估计现在孩子应该满百岁了。 这朱大奎的年纪和前世的赵诺差不了几岁,春桃才十几岁……他奶奶个腿,这是童婚啊! 在原主的记忆中,那朱大奎是个膀大腰圆的糙汉子,之前有个媳妇,死了之后才讨了春桃作续弦。 要不是朱大奎家有营生,榨了油都往镇上贩,算是有几个小钱,否则就他那副能挂在门上驱邪的样子怎么会娶到春桃,还他娘的是当续弦。     记得以前春桃还没嫁人时对林春草挺好的,时不时还会塞个饼子啥的给吃不上饭的原主。 可怜春桃啊,年纪轻轻的就嫁了人,生了娃,再看她那满是油渍的衣物和憔悴的脸,赵诺看着她的样子不免觉得有些心酸,便岔开了话题,笑道:“春桃姐,你家的小娃是男是女,可有出百日了?” 春桃点点头,神情并不是很高兴,厌厌的答道:“是个女娃,今天就是百日,当家的让我出来买东西,给我可怜的娃子摆上一桌。” 赵诺见春桃神情有异,不由皱眉,女子在古代地位是极低的,尤其是在这些偏远山区,重男轻女的思想极其普遍。想那曹氏生了两胎女娃,要不是朱老太看在她娘家颇有田产,早休回去了,所以曹氏对林秋满这个小儿子宠上了天。 春桃生了个女娃,只怕是朱家人不高兴吧。 “诶,春桃姐,我得走了,你也快回去吧!” 赵诺见春桃如此憔悴,想到了那只野鸡,便打了个谎,提前离开。 待太阳即将要下山的时候,赵诺冒着风险从山上下来了,手上还拎着一只还在滴水的肥大野鸡。 循着记忆,赵诺找到了春桃家,敲了敲院门:“春桃姐,我是春草,我来看我侄女了!” 不一会,门开了,开门的却不是春桃,而是膀大腰圆的朱大奎。 那朱大奎站在门口,也不说让赵诺进去,而是用目光打量了一会她,直到看见那只被洗过的野鸡才露出了笑容,市侩的道:“这不是春草妹子吗?稀客!稀客呀!” 说罢,伸出手一只手从赵诺手里抢过了野鸡,眼睛里放出贪婪,继续说道:“你瞅瞅,这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啊,跟哥这么客气干哈!媳妇,快把这鸡给腌上,别放馊了!” 话音刚落,朱大奎就领着鸡往灶房跑去了,直接把赵诺晾在了院子里。被人这么无视的某人心平气和的进了堂屋,自顾自的倒了水,就这样慢慢的喝着。 赵诺脸皮比城墙还厚,又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早成了人精,岂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 要说这朱大奎还真够奇葩的,别人拎着东西来看他闺女,他倒好,连水都不给喝一口,直接玩失踪,把赵诺晾着,明摆着是礼我收下了,人就可以走了的节奏。 换平时,赵赵诺才懒得理这种人呢! 过了半个时辰左右,春桃端着两个小碗走进了堂屋,左边的脸颊已经肿得跟水蜜桃似的。 “春草,我把那鸡给煮了,你尝尝可还对你的胃口。” 春桃艰难地挤出个笑容,把那碗堆的尖尖的鸡肉推到赵诺面前,用手将耳旁的碎发别起, “你的脸……” 赵诺诧异的看着春桃,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没事,刚才不小心自己碰的,菜凉了呢,快吃。” 春桃欲盖弥彰,将脸别过一边,可她这脸明摆着是让人打的。 “你别骗我了,是朱大奎?” 赵诺这辈子最看不起那种打女人的男人,下意识的窜紧了拳头。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村里的哪个女人不是这样过来的,我头一胎还生了个丫头。” 春桃泪眼婆娑,伴着那张憔悴的脸,看起来极为可怜。 这下赵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正文 第7章做人要会装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赵诺以一人之力无法挑战整个社会的风气,若要硬来,只怕她和春桃都落不着好。 “春桃姐,我心疼你。” 赵诺握住了春桃的手腕,一下就摸到了骨头,不得不说,春桃真的帮了原主很多,要不然林春草早死了。 “你不用担心我,快吃了鸡回去,否则你娘又要打你了。” 春桃拿着筷子,塞进赵诺手中,像个姐姐一样看着她吃,怀中还抱着个裹着小被子的婴孩,轻声哄着,满眼怜爱。 赵诺吃着鸡,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在21世纪活了几十年,早就习惯了男女平等,再过几年她也及笄了,爹不疼,娘不爱的,若是嫁了个像朱大奎这样的人那该怎么办啊? 她赵诺的命途怎么那么坎坷! 天完全黑了之后,春桃送赵诺出了门,正如她想的那般,这里的星空极为璀璨,每颗星星都在努力地发光,在都市里,这样的夜景是看不到的。 春桃单手抱着孩子,嘱咐了赵诺几句:“快回去吧!你娘打你的时候,你就躲着点……” 话还没说完,朱大奎的呼声就响了起来,春桃冲赵诺露出一个歉意的眼神,急忙忙的抱着孩子走回去。 隐隐约约,站在院门外的赵诺听见到了朱大奎粗鄙的骂声和婴儿细弱的哭声。 “诶,这种日子何时才能熬出头啊。” 赵诺几声叹息,不止是叹春桃,更担心起自己以后的命运来,今晚回去,少不了得挨曹氏的一顿打骂。 果不其然,刚走到门口她就听见了曹氏骂骂咧咧的声音,只见其叉腰站在门口,手里拿个棍子,加之人又矮胖,骂起人来活脱一个母夜叉。 “死丫头,你还知道回来啊?是不是在外面跟哪个汉子厮混到了这时!” 曹氏见到赵诺,骂声更甚,话也特别难听,但出人意料的,曹氏手中的棍子只冲她挥了挥,并没有落在赵诺的身上。 “行了,孩他娘,给草儿留个面子,她日后还要嫁人的。” 亮着昏黄灯光的堂屋中走出了个中年男人,身形干瘦的男人满身灰尘,头上裹着条帕子,面带倦色,看起来极为疲惫。不正就是原主老爹,那个窝囊废林存孝么?   赵诺有些诧异,但还是迅速反应过来,笑着道“爹,你回来啦!上了一天工可是累了?” 在这个家里,如果赵诺一直孤立无援的话只有死路一条,这林存孝看起来是个好说话的,对林春草也不似曹氏那般动辄打骂,还是好好巴结下。   林存孝看着一向不喜欢言语的大女儿竟会关心起他这个爹了,不免觉得女儿长大懂事了,欣慰的笑了笑,道:“草儿,今天去哪啦?回来的这么晚。” “春桃姐家的小娃满百岁了,我今天去看她家了,春桃姐还给我糖了呢。” 赵诺殷勤跟在林存孝身后进了屋,还主动从灶上勺了碗竹叶水给他这个名义上的老爹。 本来她是想倒茶的,奈何在宝河村这个地方,茶叶是很金贵的东西,寻常人家根本吃不起。通常烧水喝农家都会在锅里丢上几片竹叶,算是以竹代茶。 林存孝吹开碗里的竹叶,喝了一大口,端着自家闺女盛的水,他心里也热乎乎的,对大女儿的态度也有了些许改变。竟从怀中摸出个炕的金黄的白面饼子递给赵诺:“你明早还要下地,留着当做朝食。” “诶。”   赵诺赶忙用手接过了饼子,这饼子上还带着林存孝的体温,她有些受宠若惊。 旁边的林夏花,林秋满和曹氏三人却不爽到了极点,幺儿林秋满直接朝他爹撒起娇来:“爹,我也要吃!” 平时爹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先紧着他的,这次凭啥给那小贱人,娘说了,林春草是个赔钱货,天生就贱,是不配吃好东西的!只有他林秋满才有资格享用这白面烙的饼子,不由得,林秋满拽上了他娘的胳膊,使劲的摇起来。 曹氏怎会不知小儿子的意思,恶言恶语的道:“你都看见小弟想吃了,还不把饼子给他!” 那架势,很像是在抢劫,而且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 赵诺不由在心底冷笑一声,无动于衷,就默默的看着这对母子一唱一合。 呵,撒娇?她四岁就不向爸妈撒娇了好不?你曹氏又是个什么东西?好大块脸啊!她才懒得搭理。 见赵诺不为所动,曹氏瞪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林夏花,林夏花会意,装出副深明大义的模样,道:“大姐,三郎是小弟,让让他吧,他会念你个好的。以后咱姐俩嫁了出去,三郎还得护着咱不受婆家的欺负的。” 此话一出,曹氏不禁抬了抬下巴,满脸骄傲。 赵诺在心里问候了林夏花的祖宗十八代,瞧瞧这大道理讲的,明着捧了曹氏和林秋满,暗着说她不懂事。这林家二女可比这一屋子的人还要圆滑,典型的绿茶婊,就林秋满那白眼狼,还护着咱?不让曹氏扣了你的嫁妆就算好的了。 “爹,这白面饼子呢理应是该让给三郎,但三郎今天吃了好些个鸡子,差不多饱了,这饼子……我怕他吃撑着了。” 赵诺低眉顺眼的说道,活像个柔弱无害的小白兔。 哼,只要有林存孝给她撑腰,曹氏那个没脑子的早死了千把儿回了。   这鸡蛋在林家可金贵得很,林存孝听闻立马看向了曹氏,大有兴师问罪的意思。他虽然窝囊,但曹氏想骑到他脖子上,还得看看时候。 林秋满顿感不妙,“嗷”的来了这么一嗓子,哭闹了起来,想把他爹的注意力转移开,为他娘打个掩护。 无奈,林存孝心里正窝火,根本不吃他这一套,招过林夏花把哭得满脸鼻涕泪水的林秋满带走。  “当家的……” 曹氏对林存孝说不出话来,便恶狠狠地瞪着赵诺,恨不得把她活吃了一样。 原主向来在家里大气都不敢出一个,怕极了曹氏,即使知道那白眼狼天天开小灶也不敢说什么。今天曹氏母子竟明摆着要抢她的东西,泥人还有三分土性,赵诺可不似林春草那般逆来顺受。 “娘,三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个把鸡子也不算什么大事,可爹说过这些日子是要留着孵小鸡的。娘,要不等小鸡孵出来之后,再让三郎吃蛋吧?” 赵诺摆出幅楚楚可怜的模样,以一种询问的口吻问曹氏,那小眼睛红汪汪的,看起来可怜极了,就好像现在受委屈的是她。 正文 第8章曹氏撒泼 林存孝将茶碗摔在桌上,脸色阴沉:“听见了没有?草儿都比你会过日子!” 曹氏被这么一喝,被吓得一颤。 这个社会到底是男尊女卑,曹氏虽然蛮狠,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敢和林存孝顶嘴。 “爹,娘,我先去睡了,明天还要下地的。” 赵诺语气恭敬,走之前还不忘把门给带上,动作又轻又柔。 嘿嘿,这下有好戏看了,赵诺在心底冷笑。 “听见了吗!闺女多大点年纪,就知道要下地干活了,再看看你这个懒婆娘,十天半个月也不见拎回锄头!” 林存孝最近也听了点妇人的碎言碎语,加之大女儿越发懂事,也会心疼人了,再和曹氏一比,这心里压的火气全冒了出来,语气也重了点。 “好你个挨刀杀的,你老林家的那根独苗苗还是老娘给你生的呢!没有老娘你就是个绝户!” 曹氏也是蛮横惯了的,被林存孝多骂了两句,直接拿出了儿子说事,好像她生了儿子功劳就比天大。 在古代,你骂人老母都没绝户严重,林存孝窝囊了一辈子,却也受不得这种闲气,抬手就给了曹氏一耳光:“你个懒婆娘,有种你再骂一句,老子不打死你!”   男人打老婆在这宝河村是很正常的事,春桃那般贤惠的女人都经常被打,曹氏这母夜叉却是个例外,林存孝念讨媳妇不容易,对她向来是忍着让着,这次破天荒的打了曹氏。 “你……你个挨千刀的窝囊废呀!老娘自从嫁进你林家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又给你生了个大小子,你居然打我!你个天杀的呀!你个遭刀砍斧劈的呀!” 曹氏捂着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哭天抹泪的嚎了起,那声音,估计能从村头传到村尾,简直达到了100分贝。 候在院子外面的赵诺可耻的笑了,这步棋她算是走对了,按着曹氏那母夜叉的性子怎么可能不和林存孝闹,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已经睡下的林夏花和林秋满怎么可能听不到动静,急忙穿衣套鞋跑了出来。 “大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诧异两字都写在林夏花的脸上了,她家娘一向威武,就算打架,也不该是曹氏哭呀! “她知道什么?快进去看看!” 林秋满满脸的不耐烦,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要说林存孝和曹氏又不是没吵过,可今天这情况却特殊了,怎么嚎的人是他娘啊。 “也是,傻大……” 林夏花点头,姐字还没说出来,就扑倒在地,正巧摔在滩鸡粪上,白花花的粘在藤青色衣服上,甚是引人注目。 “阿妹,没摔着哪吧?三郎快把她扶起来!” 赵诺状似关心,却没动手,呵,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那就让你周身飘香吧。刚才,赵诺听见这绿茶婊骂她,便在暗中使坏踢了林夏花一脚,让其摔在了鸡粪上,故意害林夏花出丑。 你奶奶个腿,收拾不动老的,先把你个害人的小妖精收拾了,省的日后给她添乱子。 “就是有点疼,咱们先去看看爹和娘吧!” 林夏花泪眼婆娑,身为绿茶婊,她演技极为到位,明明疼的要命,竟然还想着她娘。外人若见了一定会称赞她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只不过,裙子上的那坨鸡粪,有些影响林夏花的形象分。 “那个……” 赵诺本来想提醒她一下,无奈林家两兄妹护母心切,哪顾得上听她这般“卑贱”之人的话。 屋内的林存孝颇有些后悔,他刚才也是气急了,不然怎会打曹氏,这曹氏撒起泼来没完没了的,他也嫌吵。 “你个婆娘,快些起来!” 林存孝想把曹氏从地上拽起来,碍于两人之间的体型差异,他实在没那个力气,曹氏更坐在地上不想起,一个劲的撒泼。 “呜呜呜,老娘当初怎么会嫁了你这么个人啊!你个杀千刀的……居然敢打我啊!呜呜呜呜…” 曹氏边嚎,边用手捶打着地面,就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比窦娥还冤一般,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赵诺撇撇嘴,站在门口没敢进去,万一曹氏拿她出气,她这小胳膊小腿的,还不够人家拧把的。 林家两兄妹也是俩个没长眼的,林夏花见她娘坐在地上哭,便准备发挥自己贴心小棉袄的作用,上前去拉曹氏。 结果曹氏六亲不认,一把将林夏花推得老远,几步踉跄之后,林夏花失了平衡,坐倒在地。 林秋满则被曹氏一个熊抱揽在怀中,险些气都喘不过来,鼻涕眼泪也蹭了一身。 林存孝见到儿女进来,面子上挂不住,指着曹氏的鼻子,气急败坏了的骂道:“就没见过像你这么丢人的败家婆娘!” 曹氏搂着儿子,嚎道:“这日子没法过啦!儿子,明天,明天娘就带你回回你姥姥家……呜呜。” 赵诺不禁抬手扶额,这个曹氏一撒泼就嚷着要回娘家,每次都把林存孝治得死死的。林存孝娶妻晚,对这个媳妇舍不得,尽管曹氏再蛮狠,可在床上她还是个女人,况且他的独苗还在曹氏手中! 林存孝听到曹氏要回娘家,不由慌了神,连忙说道:“别别别!是我错了,儿子,你快帮爹劝劝你娘,这个家没有她不行呐!” 赵诺顿感无语,林存孝的这话是有多违心啊,什么叫这个家没有曹氏不行?依她看,养一个好吃懒做的母夜叉还不如养头猪来的划算。 “娘,您看爹都给认错了,您就别带着三郎回姥姥家了。” 林夏花堪称国民好闺女,这时候帮她爹劝起即将要离家的娘,有模有样的。 林秋满也嚎了起来,哭的那叫一个可怜兮兮,母子几个这戏演的,不去拿个奥斯卡小金人简直是浪费呀。不过,曹氏确实是个人才,嚎了半天,骂人的话就没一句重复的,足见其功底深厚。 偏生这出戏却唬住了名义上的老爹林存孝,安慰完儿子,又去哄媳妇,忙的不可开交。 赵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在心底鄙视了一番林家人,走回了自己的小破……猪圈。 一打开门,她的室友,那头半大的白毛猪就哼哼了两声,似乎是在欢迎她的回来。 “我回来了。” 赵诺有气无力的瘫坐在床上,将头转向那只白毛猪,喃喃自语的说道,心累到了极点。 正文 第9章外出避难 这个夜晚,赵诺睡的很不舒服。身下的床板冷冰冰的,被子又硬又潮,还有许多小虫子爬动的声音,满屋子猪粪味。 那只半大猪反而乖多了,连呼噜都不打,很是安静,就像是知道赵落的存在一样。 翻来覆去,赵诺始终睡不着,索性披上衣服坐起来,透过残缺的瓦片看星星。 “这里星星可真亮啊……诶,也不知道家里的那只二哈怎么样了。” 赵诺想了很多,发现自己唯一的牵挂竟是那只没把她家拆掉的哈奇士。她还真是可怜,在世上没有一个值得她去牵挂的人,这点,和林春草出乎意料的相似呢。 就这样,赵诺睁着眼睛到了天亮。     清晨微风徐徐,天边翻起了鱼肚白,看起来是个大晴天。她决定用几天的时间修茸一下这间猪圈,否则到了下雨的时候,那就真的是粪水漫床了。 大概是由于昨天晚上的事情,林存孝今天并没有去上工,待赵诺出来的时候,他还坐在门口,手里拿着竹条,正编着个什么东西。 “爹,咱家的镰刀呢?我去割点茅草,房子上的瓦都烂光了。” 赵诺指了指猪圈上稀疏的瓦片,昨天她去山上的时候,山上长了很多茅草,用来铺房顶正好。 “哦,成,你去吧。记着不要往多宝河对面的山上去,那里有狼。” 林存孝从身后的土坯砖缝中取出镰刀递给赵诺。 狼……呃,还真的有,昨天她就见到了:“爹就放心吧,我不会往那走的!对了!” 赵诺忽然想到一件事,有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她得带着!她得弄个锅,否则今天就得饿着了,昨天晚上的事就是赵诺捅出来的,曹氏怎么可能会轻易的放过她,所以,她还是出去避避的好。 在一目了然的灶房里,赵诺发现这个家穷的还真是可以,连个汤锅都木有。土灶上架的那口铁锅,人和猪共用,煮完人吃的才轮得上煮猪吃的。 翻了半天,赵诺才从犄角旮旯里翻到个结满蛛网的黑瓦罐,抖一抖就从里面倒出了很多虫子,一看就知道废置了很久。 “把这个顺走,那母夜叉应该不会发现的。” 赵诺勺了水装进罐子里,见没有水渗出后,这才放心的将其装进背篓里,这罐子也能用来做菜。像广东那边煲高汤基本都用土罐,找不到土罐用瓦罐也凑合了,反正她是不敢明目张胆地把林家唯一的铁锅顺出去。 “草儿,在鼓捣什么呢?要出门的话尽快,早去早回。” 外面的林存孝问了起来。 赵诺赶忙从盐罐抓了把盐,用布包好,贴身藏起。不敢再耽搁,背起篓子就出了门。 嘿嘿,今天曹氏就算想拿她出气也找不到人了…… 天亮了没多会,白色的薄雾还未散去,空气格外的新鲜,几只披着鲜艳羽毛的公鸡正在路边啄食。 赵诺出门的早,村子里还没有几个人起来,这一切正如她所愿,在这个迷信的时代,反即为妖,如果她成天出入与野兽横行的山林,只怕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事。 没错,她今天仍然要去多宝河对面的山里,那地方野兽肆虐,鲜有人经过,环境一定没有被人为地破坏过。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区区数只野兽还吓不倒她,在那些地方必定长着珍贵的药材,忘了说,赵诺前世曾在一家药材公司做过仓库管理员,虽然没做几年,但基本的药材还是认识的,她得去试试运气。 昨天晚上她想了很多,如果她不脱离林家的话,在这个时代,女人出嫁从夫,在家从父。她很可能会像春桃一样嫁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真是挨打受骂,还不受待见,那她的这辈子算是完了。 即使呆在林家,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昨天晚上出了那等的事,必定少不了曹氏的一顿毒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唯有尽快脱身才是王道。 所幸上辈子,赵诺是拼命一姐,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从事过,还算是有几分手艺的人,就算了脱离了林家她也饿不死。 趁着人少,赵诺从地里摘了好些荠菜丢在瓦罐之中,又把她昨天吃剩的那半坨子猪肉掏了出来。 打开油纸一看,还好,还好,肉还在,也没有被虫子吃过的迹象。赵诺小心翼翼的将肉揣在怀中,这才安安心心的上路。 今时不同往日,这半坨子猪肉乃是赵诺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可不能落下。 ……   清风抚过松针发出沙沙的声响,给赵诺带来的一丝清凉,阳光太毒,她感觉脸上都快被晒脱皮了。 之前她还嫌松树林太过茂盛,挡住阳光,阴冷阴冷的,没成想爬到山顶后,这里的松树会变得又疏又矮。 地面上露出了很多大块的白色的石灰岩,细腻的红土被晒得滚烫,仿佛置身于沙漠中一样。 她实在是走不动了,索性找了块大石头,准备坐下休息会,可一坐下后,她的屁股就遭了殃。那石头暴露在阳光之下,被晒得滚烫,屁股坐在上面犹如铁板烤肉,几乎没把她烫得叫出来。 没办法,赵诺自认倒霉,寻了棵小树的阴凉处坐下,总算是得到了一丝清凉。 烈日当空,赵诺走了那么多路,肚子也饿了,便用镰刀从松树上割了几块松脂,准备用这个引火做饭。 松脂是植物自然分泌出的东西,含油量很高,很容易引燃,不一会,天赋异禀的赵诺用捡来的火石点着了火,准备埋锅做饭。 幸亏她有先见之明,知道在高山上是很难找到水的,就在多宝河那打了一瓦罐,否则这会饿着了。 她先将那团肉丢进水里,待水开后,再放进嫩绿的荠菜,等到要起锅时,才从怀中掏出那个小布包,撒点盐进去。 说起来,这块包盐的布还是赵诺从衣服上绞下来的。当时快把她给心疼死了,林春草拢共没几件衣服,全都是破破烂烂的,还又脏又臭,这布可是从她唯一的好衣服上绞下来的呢! “开饭了!” 赵诺从松树上折下两节拇指粗细的枝丫,用指甲把树皮剥掉后,一对白生生的木筷子出现在了她的手中。 因为瓦罐的温度还很烫,她没敢抱着吃,只好蹲在火堆旁吃。 刚刚烫熟的荠菜嫩的不行,简直入口即化,嚼都不用嚼,又融合了肉的香味,赵诺吃这一顿吃得极为满意。 正文 第10章美男出浴 赵诺以前工作忙,根本没时间自己煮东西吃,一下班便往菜馆里跑,什么没吃过呀,养出了嘴刁的毛病。 这瓦罐菜也吃了不下数十次,加肉加鸡加排骨,放个几十种配菜,用大火焖出,在赵诺眼里也就那样。可今天,简简单单的野荠菜炖肉,她连汤都喝干净了,吃的那叫一个满足,看来她的手艺真不错! 吃干抹净后,赵诺收拾起东西来,还不忘把四周松树上结的松脂球全给抠了下来,装在了背篓里。 如今她还一无所获,只怕要在这林子里多呆几天,等到晚上这些松脂就能派上用场了,有了火,野兽也不敢轻易过来,睡都要睡得安稳些。 话不多说,赵诺继续上路,朝着地势低洼的方向继续走,那些地方通常存在着水源,想要在森林中生活,水是少不掉的。而且靠近水源的地方,会有动物来喝水,搞不好,她今天又能搞到肉吃。 风时不时的吹着,墨绿的松叶互相撞击间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听起来极是悦耳。加之又是在下山途中,赵诺迎风而行,凉快了不止一点点,心情也变好了很多。 前方也出现了个好迹象,海拔越低,那些松树就长得越发旺盛,如此表明,赵诺很有可能会找到水。 山脚下的松树长得遮天蔽日,幽幽静静的,时不时有两只松鼠从树上飞跃到树下,然后又迅速的跑开,还拖着个不大的松苞。   进入林中,赵诺身上的热气不一会就散了开,整个人感觉神清气爽,精神的不得了。 跑到刚才松鼠落下的地方,她发现那里还有两个完全成熟了的黑色松苞,用手拨开一看,片状的壳里嵌满了松籽。 聊胜于无,虽然这些松苞很难处理,但赵诺还是将其收进了背篓中,等什么时候有时间,慢慢剥着吃。 突然,赵诺听见了水流声! 她真的是太幸运了,想什么来什么,这难道是老天给穿越女的金手指吗?  果不其然,500米开外,出现了一条叮咚流淌的山间小涧,清澈的水面上还飘着某种数片植物落叶。 赵诺直感谢上天,忙把瓦罐拿出来,撇开落叶,就去打水。 下一秒,瓦罐脱离了她的手,没几下就沉进了水底。 100米开外,那里因为有道小瀑布,故形成了个天然的水潭,一具宛若白玉的躯体泡在其中,肩宽臀窄,赫然是个男人…… 赵诺瞬间觉得,自己这突如其来的运气前还要加上“狗屎”两个字。 “什么人!” 潭中的那人听见动静,厉喝一声,同时一截树带着股劲气,朝赵诺激射而来! “你奶奶个腿!” 赵诺不由骂出了声,仗着自己身体灵活,直接扑倒在地,险险的躲过。 再次抬头时,入目的是一张妖孽至极的脸。 “是你!” “是你!”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那人笑了笑,蹲下身来,全身只着一条白色的亵裤,露着精壮的上半身:“想不到你这小丫头如此不知廉耻,竟然偷看男子沐浴,不怕爷让人将你浸了猪笼?” 赵诺从地上爬将起来,摸了摸摔疼的下巴,觉得这男的怎地这么不讲道理,不由怒道:“这山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只准你出现在这!” 那人挑了挑眉头,唇红齿白,笑得很好看:“可你却偏偏出现在爷沐浴的时候。” 噗! 赵诺几乎没喷出一口老血,这男人不光霸道,怼话也这么厉害。   “得,我懒得和你计较,咱们不熟,所以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互不干扰!”  赵诺现在是11岁的林春草,个头比同龄人都要矮一截,她怕自己吃亏,索性退了一步,拍拍屁股准备离开。 那人却仗着身高腿长的优势,扯住了她的篓子,看情形是不准备让赵诺轻易的走掉。 “大爷,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看您裸体的!” 这下赵诺该哭了,打她是打不过,跑又跑不掉,只剩下求饶了。 被称为大爷的那位却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她,红唇微启,像个地痞无赖般说道:“爷被你看光了身子,你得赔爷!” 陪? 赵诺真的被吓坏了,这男人看起来仪表堂堂,暗地里果然是个变态,她才多大年纪啊!真他奶奶的恶心。 “怎么?不乐意?这可由不得你!” 男人见赵诺没有说话,在心底暗笑几声,这个小丫头倒也有趣,存了心去拿她找找乐子。 赵诺却一再误会,使出了她在现代所学的女子防狼十八式中的断子绝孙脚,趁着男人不注意,抬腿就踹,正中其跨下。 我们的大男主,顿时弯下了腰,一张俊脸上冷汗直冒,疼得说不出来,眼睛直瞪着那古灵精怪的小女娃。 “我呸!还敢打姑奶奶的主意,下次再见到你,一定让你此生不举。” 赵诺叉着腰,气鼓鼓的说完转身就跑了个没影。 只剩下我们的大男主,满脸痛苦的蹲在原地,默默承受着蛋碎的忧伤,如果此时来个话筒,他一定想说:丫头,你,给,我,等着!(T^T) …… 赵诺惊魂不定的跑着,竹篓里的瓦罐被甩的叮当作响。因为怕迷路,她一直顺着水,耳边满是哗哗的水声。 东西路,南北走,路上遇见奇葩狗,她今天也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原主又瘦又小的身板是怎么引起那个变态的注意?再对着水面看看,面黄肌瘦,连她自己都嫌弃,哪有什么美感可言。   曾经她的前辈曾跟她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披着人皮的狼不在少数,今天一回想,果然是这样!那个男人长得这么妖孽,骨子里却是个变态,真够恶心的。接着,赵诺把男人的祖宗18代全给问候了一遍。 (作者:呃……女主,是您自个听错了,我替大男主喊冤啊!可怜我们家男主,要是就此有了心理阴影,此生不举该怎么办?岂不是浪费了倾城美貌(っ╥╯﹏╰╥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