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 章   “你这么费力地把我弄来, 就是为了让我勾引一个反派?”      通向沛城的山路上, 大雨倾盆而下。林中升起白雾, 树叶被拍打的哗哗作响。路面水洼连成一片, 偶有蛙鸣。      苏玛蜷在草丛里, 将草根咬得咯吱作响。      天际雷声阵阵, 一道苍老的声音穿透雨幕, 清晰地传入她耳:      “吾别无他法。”      苏玛“啧”了一声。此时她身上薄衫湿透,冷风袭来,更加冰凉。想到让她如此狼狈的罪魁祸首只用一句轻飘飘的“别无他法”就想把她打发, 她就不禁咬牙。      “你一个天道,难道连一个反派都对付不了?”      苦涩的汁水在嘴里化开,她抖着腿, 语气开始不耐。      她本来是一个万众宠爱的玛丽苏, 靠着攻略为生。上一秒还在城堡里接受王子的倾慕,攻略任务即将完成, 下一秒就被丢到了这段荒无人烟的山路接受暴雨的鞭打, 是个泥人都要被折腾出三分血性了。      而一切的罪魁祸首, 就是把她带到这本书里的“天道”。      “天道”本是支撑一个世界因果循环、维护正义的法则。然而这本书的天道却像是强盗一样, 不由分说把她掳来。还强行与她谈条件:      她必须用自己的“玛丽苏光环”弱化本书反派的意志, 再酥软对方的筋骨。直到完成任务才可以放她走。      简而言之:勾引。      想到自己一介天选玛丽苏竟然被一本书掳来还只为勾引一个反派, 她不知是该怒这个天道的“小题大做”还是该喜自己的“赫赫有名”。      天道长长一叹,无尽的无奈和绝望被吁了出来:“此人非同寻常,吾试千方百计也无法诛之。万般无奈, 乃请尔出马。”      看苏玛似有不屑, 它又郑重补充:“他生性无情,心狠手辣。若欲诱之,须有必死之志。”      勾引一个反派还要有必死的意志?      苏玛吐出草根,抬起自己那张平凡无奇的脸:“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      她这么多年能完成这么多的攻略任务,可不全是靠着自己的“玛丽苏光环”,精湛的演技、极快的反应以及坚韧的心志都是她的依仗。      当年她接到一个任务,必须要攻略一个无欲无求、只知杀戮的反派。      众所周知,这种毫无情感的人物要攻略起来会有多么困难,那是一个帮助对方重塑世界观、重拾情绪的艰难的过程。      然而她做到了。      在反派和男主的终极之战中,他不幸战败,为了拖所有人下地狱,突然决定自爆。      就在全世界即将湮灭的危急时刻,苏玛踉跄地赶到对方的面前,盈盈地落了一滴泪。      反派一怔,气势顿时泄如山洪。      他迷恋地看着她的眼,就在要抚上她的脸颊时,猛地被男主一剑穿了心。      一场滔天的浩劫就败给了她的一滴泪,这一直是攻略届的传奇。      即使百里骁再凶残无道,她怎么可能拿出命来攻略。      “您让我勾引他,但总要告诉我他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吧。我也好尽快制定相应的攻略。”      天道似乎回忆起了什么,神魂难平。远处突然狂风大作,近处电闪雷鸣。苏玛差点被一道雷劈中,她被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您有什么委屈可以慢慢说,我洗耳恭听!”      半晌,雷声渐停,雨声不歇,乌云中有一沓纸远远飘来。      “本书结局、各中缘由,汝可自查 .....”      苏玛抬手接过,封面上四个金灿灿的大字瞬间映入眼帘:《神剑奇缘》。      原来她穿的这本书名叫《神剑奇缘》,讲的是一对欢喜冤家一边寻找神剑,一边闯荡江湖的爱情故事。      男主名叫叶鸣,性格放荡不羁,但侠肝义胆。女主名叫徐思思,刁蛮任性但善良可爱。      两人阴差阳错地相遇,互相倾心。还未坦白之时就在沛城里遇上了伪装成富家公子的百里骁。      百里骁本想接近二人借机夺取神剑,没想到对女主动了真情。为了阻挠二人在一起,屡次从中作梗,让男女主的爱情之路横生波折。      而这个百里骁,就是她要勾引的大反派。      厚厚的一沓纸,字体如同莹虫一般飞入苏玛眼底,苏玛一目十页,很快就看到了结局。      在大结局时,百里骁身为魔教之首,成为众矢之的,男主叶鸣领着正派人士攻破魔教。无上峰血流成河。寒风猎猎,他倚剑而立,竟只剩他一人。      两人决斗,男主一边护着女主一边出招,一时不敌,就在即被一剑穿心之时,徐思思猛地跳了出来,挡在男主身前.......      即使知道在大结局反派肯定会受女主感化,改邪归正放了两个人,但想到这本书的天道如此狼狈,结局定不是那么简单,她还是耐着性子看下去:      【“不要!”      徐思思奋不顾身地挡在叶鸣面前,含泪看向百里骁:“百里骁,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放了叶鸣吧!”      百里骁闻言眯起眼。寒风烈烈,他满身鲜血,血珠顺着袖口滴了下来,连成血河。他双眸冰冷,恍若杀神。      然而只有在看向徐思思时,冰冷的眸子才有些许波动。      徐思思看他神情似乎有些软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但叶鸣生性耿直。即使胸前是对方的长剑。也不愿屈服:“思思,不要求他!我宁愿死也不要向这个魔头求饶!”      徐思思一愣,她看向叶鸣,似被他的坚强所打动。      她含泪一笑:“那我就陪你一起死......”      话音刚落,只见剑光一闪,两颗人头落了地。】      苏玛:“......”      她将这沓纸翻来覆去地揉搓,但还是没有找到任何遗漏的一页。难道这就是结局?      结局就是反派将男女主都杀了?      “这部小说作者难道发了癔症?”      她不禁咋舌,写出这样的结局,就证明百里骁对女主的爱不及他全部感情的千分之一。不,甚至是不及万分之一。这就代表前面所有的深爱隐忍都是伪装,纠结苦痛都是假象。      这也太过儿戏了吧!      天际乌云乍裂,天道幽幽一叹:“终后,他彻底入魔。致大陆生灵涂炭,如同人间地狱。      百姓苦不堪言。吾不得已只得插手,然吾无法亲自抹杀角色,只好扰乱其心志再做定夺。      然以余思之百方,女人、神器、金山或秘籍,皆不能让其动摇。”      “如此,尔当知吾之难。”      苏玛沉默,她穿过无数个世界,也看过无数个反派,他们或邪魅或冷漠,或残暴或伪善,哪一个都是毁天灭地的存在,但从来没有一个能把天道逼出来求救。      今天她总算见识到了。      “好吧,这个任务我会谨慎处理。但按照约定,只要我攻略下他你就必须放我回去。”她把话本放进数据库里。      天道应承。苏玛开始思考对策,百里骁和她以前遇到过的反派确有不同,他竟然对女主都能狠下心下杀手,并不能用常理待之。      不过现在必须要明白一件事:天道究竟把她传到了哪个时间点。      “此时乃三人相遇前,神剑玄雾现于沛城,百里骁驱车赶往。不出半盏茶即可出现。”      苏玛:“.......”      为何要把她投送到如此紧急的时刻?就这么相信她的业务能力?      她要是没有准备好,对方一个不顺眼就把她杀了怎么办?      她抖去身上的水珠,拍了拍屁股艰难地站起来。      向前一探。路面只见豆大雨点不见一人,然而苏玛却似乎看到一只凶残恶兽,张着血盆大嘴一边吞噬着乌云,一边顺着道路飞速袭来。      寒风凌冽,她打了个冷战。      冷风中,她的大脑飞速运转,迅速地思考对策。      其实在这个时间点刚刚好,百里骁与女主尚未见面,既然女主已经不能融化他的心。那她就要亲自出马代替这个角色,让他真正地知道,什么才叫动心。      她抹了把脸,瞬间换了一具身体。      玛丽苏的攻略任务向来是量身定制——温柔、可爱、妖娆、高冷,只要客户满意,随意选择。      只可惜这个功能一辈子只能用一次——在苏玛的任务生涯中,被她引申为一次任务使用一次。      这具身体眉眼纤长、如同柳叶化形,下巴小巧精致,肌肤玲珑剔透、泪光盈盈。且身形单薄,浑身上下仅着薄纱,在细雨里独立,让人见之心折。      在她的数据库里,算得上是上品。      天道沉吟:“此法不可。吾曾造女,相貌倾国,较尔不差分毫。然此女倒于魔教门前,百里骁不曾多看一眼。”      苏玛高深地摇了摇手指,配上她柔弱的面孔格外违和:“你错了,仅是皮相的诱惑是最低级的勾引,我怎么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天道愿闻其详,她迈出草丛,裙摆缱绻地扶过嫩绿,提起攻略,看着前方的神情变得无比郑重:      “最高级的诱惑,就如同悬崖前的红莲、烈火里的珍珠或是荆棘里的宝石,让你即使知道危险,也甘愿泥足深陷。      一切看似有意为之,实则是天意如此,究其根本为了营造那最不经意的触动。”      天道不解。      苏玛觉得解释不清楚,她干脆一低头,立刻有盈盈泪珠悬于眼眶。淡而又尖细的眉尖一蹙,似乎在诉说着哀愁,一张樱唇被贝齿咬得只剩一点血色,如同雪中落樱令人心动。      刚才明明嚣张肆意的神态立刻变得脆弱无助,如同再生造人,让人不由得惊叹她的神奇。      这还不止,她干脆撕破腿上的薄纱,再用泥水在脸颊上轻轻一抹,污浊的泥水和洁白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破损的白衫下,如玉的肌肤发红透粉。单薄双肩的一颤,可怜姿态如同凄风苦雨里独立的白兰,让人不由想要捧在手心,小心呵护。      顿时,一个受到欺辱、死里逃生,脆弱而又倔强的孤女形象迅速成型。      天道恍然大悟:“妙哉、妙哉!”      果然专业就是专业,它真是找对人了!      苏玛解释,既然对方性格谨慎,那她就用最柔弱的状态与他相遇,既然他生性无情,那她就要用柔情打动。在孤立无援、脆弱多情的孤女在路边无助地望着他时,她就不信对方不会恻隐。      “用美貌以诱之,再用柔情以杀之。”这就是她的计策。      她晃了晃脖子,松快了一下筋骨,待远处传来车轮声之后立刻肃了面孔。      “来了!”      天道的声音也不由得发紧。      “您就瞧好吧,我要是攻略不下他,我就不姓苏!”      雨幕破开,有一辆豪华马车缓缓行来。      那马车双马并驾,车身流光溢彩,如同行走的亭台楼阁。      苏玛欣喜地抬起头,冲前方凄凄地喊了一声:      “救命......”      “砰”地一声,马车从她身上碾压而过。       正文 第 2 章     在原著里, 对这辆马车并没有多少描写。      但寥寥几句话, 却足够看出百里骁性格的肆意无常。      这辆车有双马并驾。车身金片贴铸、车顶定四角飞檐, 檐下金铃晃动, 声声悦耳。破雨幕而出, 如同行走的亭台楼阁,      那两匹马也皆非凡马。乃是百里骁父亲养了十年的汗血宝马。平时放在无上峰好生饲养, 却被他毫不珍惜地拿来拉车。果真是暴殄天物。      在苏玛的设想里,她本应该是被杀贼追杀,九死一生逃脱出来的孤女, 百里骁见她可怜,心生怜爱停下马车。      她脆弱无助,跌入他怀, 他见她相貌, 惊为天人,于是双双携手入车, 眉目传情, 你侬我侬......这事也就定了。      没想到啊, 谁能想到啊, 他直接就从她身上压过去了!      连一刻都不曾停留, 毫不犹豫地从她脆弱的身躯上压过去了!      苏玛的灵魂飘出, 站在路旁看着自己的尸体有些跳脚。      以往她之所以会死,都是完成了任务后拍拍屁股走人,至于那些被攻略者们是怎么想的完全不在她的考虑之内。      她从没想过会有被迫脱离自己身体。更别说再美的女人, 被压得肠穿肚烂的样子也是不好看的, 这对于一直自恋的她来说,更是一种打击。      耳边树叶哗啦作响,天道问:“汝尚姓苏乎?”      苏玛:“......滚!”      她随手一拂,身体化作晶莹,随风微荡被她收回了数据库中。      看着地上还未消散的血迹,她不禁咬牙。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输给一个书里的反派,对方连面都未露,连她的小手都没摸就把她给解决了!      如果被别人知道,定是她攻略生涯的奇耻大辱!      “我不会就这么轻易认输的。”      她倒要看看,她到底差在了哪里。      *      马车缓缓行驶,雷声渐歇,雨声初停,车轮上的血迹也被冲刷得干干净净,一切似乎如来时平静。      车夫抬起灰蒙蒙的眼睛,“看了看”天:“公子,天要晴了。”      凉风袭来,有一道声音随风微动,隐约化在留恋的细雨里:“嗯。”      这声音毫无波动,似有情绪,但也如这风吹春水,一细听,也就接近于无了。      好在车夫跟了他二十多年,了解他不欲多言的脾气,也无需回应,低低地咳了一声:      “您刚才为何见死不救?”      他虽目不能视,但耳力极强,离得很远就听到有一弱女子在求救,他想要停车救人,但却遭到阻拦,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马车从那姑娘的身上碾压而过。      车夫在魔教多年,虽不是见不得杀生的好人,但也不是滥杀无辜的坏人。他知百里骁不会无缘无故,但心中还是有疑惑。      半晌,那人才答:“气弱却不乱,衣破却无伤,该杀。”      此时,苏玛的灵魂飘在车后,听到此话,深深地震惊了。      明明骤雨初歇,远处却隐有雷鸣,天道一叹:“如此,可知此人性格反复,吾之难了吧。”      苏玛好久都回不过来神,她指着马车,控诉地道:”这个时候不应该看我长得多么美丽,怜惜我多么柔弱吗,他关心我呼吸看我有没有伤口干什么?”      天道再叹:“此乃凶残之处也。”      苏玛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反派,不按常理出牌,正好让她的能力没有用武之地。      她也是第一次被折了面子,想到连这人的面都没见到就被压死,不由得气闷。      她转了转眼珠,于是抓住车门,一个探头就钻了进去。      车内虽不如车外流光溢彩,但柔缎包裹,檀香缭绕,让人见之欲睡,端的是神仙享受。      苏玛本想按照原计划,被他接进车里,两人在密闭的空间里眉来眼去,好生暧昧。没想到现在却要化作鬼魂狼狈地钻进来。      她倒要看看害她至此的男人长成什么样。      没想到这一抬头,却是失了神。      在原著里,作者并没有对百里骁的面孔有过多的描述,但是最喜欢用八个字形容他:“目若寒星,肤若玉石。”      如今看来......这几个字用得极妙!      那人低垂着眸子,端坐在车厢里,鼻若悬胆,唇若乳石,虽颜色浅淡,但氤氲出冷淡的意味。      檀香缭绕里,他就如同一块玉石静静坐着,如果不是发丝微动,恍若一尊雕像。      苏玛以为他假寐,偷偷靠近,却见他微微阖着眸子。隐约露出余光,眸中如水光浮冰、毫无温度。明明是无情的长眸,却是长睫微翘,似夹潭而生的郁葱,将眸子中的古井无波柔和成忧郁深情。      苏玛怔了一瞬,两人靠得如此之近,如果她此时有躯体的话,更是呼吸交缠。      不过她却没有什么旖旎的想法,想起此人刚才就毫不犹豫地从自己的身上压过去,她就愤恨地抬起拳头。      拳头从对方的身上穿过,虽然没有什么用处,但苏玛的心里好受了很多。      “让你欺负我!”      对方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起眼。      一瞬间,那视线有如实质射了过来。      苏玛吓了一跳,一个仰倒翻出车外。      车夫听出百里骁的呼吸微变,于是问:“公子,可有何事?”      百里骁思考片刻,又垂下眼睫:“龚叔,无事。”      车夫——龚叔点了点头。      百里骁选龚叔作为车夫,也有这个原因,龚叔虽有眼疾,车内以及车外的任何声音都逃不出他的耳朵。      说起龚叔的眼疾,其实和二十年前的一场火灾有关。      当时百里骁还是五岁的幼童,虽心智成熟但面对火海还是不知所措。      众人迫于火势皆不敢上前,只有一个杂事弟子的奋不顾身冲进火海。虽救出了百里骁,但也被熏瞎了眼睛,熏坏了嗓子。      那人就是龚叔。      从那以后,百里骁只信他一人。      苏玛在空中翻滚了几圈,惊魂未定:“他刚才是看到我了吗?”      天道沉吟:“非也。不过其在后将灭世,几近触碰规则,隐有所觉未可知。”      刚才还心存怀疑,现在苏玛终于承认百里骁的凶残。以凡人之力能几乎触碰到规则,已经隐隐可以和天道平起平坐了,如果现在不消灭他,后来会更加肆无忌惮。      只是不知道他现在能有多大的力量,要不要趁着现在他的力量还没有壮大前就杀了他?      正想着,前方出现一处茶摊。这茶摊残破,但隐隐可闻凉茶清香。      龚叔年纪大了,奔波几个时辰就力不可支,闷咳了几声。      百里骁道:“龚叔,稍作休息。”      马车慢悠悠停下,茶摊上的客人顿时看了过来。这条路地处偏僻,茶摊也简陋,近日因为神剑之事往来众多,生意好起来了,但也更难做了。      此时骤雨初停,热气很快就上来,整条路闷得像是蒸笼。      茶摊主人乃是一老伯,茶水做得清凉解渴,他让孙子给客人舀上一碗凉茶,坐在棚里呼哧呼哧地喘热气。      茶摊前坐着的是七个披着蓑衣的江湖人,人手一把大刀,明晃晃地放在桌子上,刀锋染血,身上还有未散去的血腥味。      那茶摊老伯看见百里骁的马车,眼前一亮。想必也没想到会有贵人来到他这简陋的茶摊,将身上的褂子敛了敛,走上前去,走到半路瞄到茶摊上的几人,眼里有一丝疑虑闪过。      这老伯年过半百,哪里看不出这几个人不是善茬,想来这车里的公子是少不更事,如此张扬就出来了,不吃亏才怪。      于是他亲自端着茶水走上前,递给龚叔:“这碗茶送给贵人的,不要钱,喝了就走吧。”      龚叔知老伯心中所想,胸有成竹:“多谢店家,不过我们公子想下来松快松快筋骨。”      说完,他摸着车辕下车,老伯这才看到此人乃是盲目,暗叹一个公子带着一个瞎眼仆人,遇上这几个恶人这可如何是好。      在这光秃粗犷的小路上,这辆马车就如天上掉下的一锭黄金,十分显眼。七个坐在茶馆的江湖人对视一眼。      龚叔将车帘打开,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撑在车门,接着有一道蓝白的身影走了下来。      那人宽肩窄腰,身上隐有银纹,长腿一迈,蓝白衣摆交错偏飞,如这山风拂面,一出现就让人耳清目明。      目光一转,却有浮冰击荡,气温都低了三分。      只听“啪”地一声,棚下有人打碎了茶碗。      这一声,也打破了寂静。      小孙子见众人见过来,赶紧低下头收拾碎碗。老伯颤颤巍巍地揪住他的耳朵:“你是怎么回事,惊扰了贵客可怎么办?”      小孙子被揪得脸皱成一团:“爷爷,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实在是贵客长得太好看了。”      苏玛就站在小孙子的旁边,闻言翻了个白眼:“傻孩子,你是真没见过世面。”却也忘了自己刚才发怔的事实。      老伯看了过去,心里也以为然,但这话却是不能说的。于是让孙儿快快收拾,自己把桌椅擦得干净又明亮:      “客官,您请坐。”      百里骁将扇子放在桌上,徐徐坐下,要了一碗凉茶。      苏玛看向隔壁,那几个一脸凶相的江湖人已经蠢蠢欲动了。      老伯小声对百里骁道:“客官,看您年纪轻轻,还带个瞎眼的家仆,路上不易,多加小心。喝了茶就马上走吧。”      百里骁不语,龚叔微笑道谢:“多谢店家关心,无碍、”      老伯看着两人不听劝,无奈一叹。      沉默之中,那七人之中突然有人问:      “话说,这条路还有几天能到沛城?”      “最起码三天。”      “三天?妈了个巴子的,抢个破剑还得要三天?!”      “三天乃是最低。沛城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丢命。”      “......想来抢个破剑有什么用,还不如劫个金山,够咱们花一辈子了。”      此时,风停。偶有几片落叶翩然落下,落在几人的刀尖上,被上面的血渍黏住了。      苏玛站在百里骁的身后,隐隐有些激动,这些人看来是要把他给劫了,也不知道这群凶神恶煞的家伙能在百里骁的身上开几刀?      她再看向百里骁,这人真不愧是本书最大的反派,明明危险近在眼前,他还能淡定地喝着茶。      似是感受到苏玛的视线,他突然回头,苏玛立刻转过头不敢再看他。      气氛压抑到极致,只听“砰”地一声响,原来是店家的小孙子踢到了桌腿。      几个人顿时一愣,接着猛地拿起大刀,翻身而起向百里骁二人砍去。      在他们看来,百里骁和龚叔,一老一少,老的目不能视,少的白脸一个,都不用他们用力,一刀就能结果两个。      店家眼看这群人下了杀手,回天乏力,哀叹一声。但自己一介农人,如何能救。只好将小孙儿的眼睛捂住,背过身去。      “造孽啊......”      苏玛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用力砍!”      只见眼前白光一闪。      血色冲天。      风起,血腥之味冲散了凉茶的清香,让人作呕。      店家颤颤巍巍地抬起头,惊呆了。      周围血流成河,七具尸体,七个头颅,整整齐齐地倒在百里骁周边。      他抬手收扇,滴血未沾。      一行血线穿透苏玛透明的身影,泼洒在桌面上,浸在了破败的碎屑里。      苏玛:“.......”      果真凶残,她还是安安心心攻略吧。      龚叔面不改色,但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多谢款待。”      百里骁也点了一下头。在桌上放一锭黄金:“赔罪。”      他这是赔这一套桌椅的钱。      店家这才反应过来,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看着百里骁的脸色变了。他没想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竟然有如此高超的武功。      “不、不用....”      百里骁不言,他起身,如来时从容。      苏玛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子。顿时有了主意:      “我还可以攻略。”       正文 第 3 章   天道问:“汝既败, 岂有法乎?”      苏玛一抹脸, 立刻换了一具身体:“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      夜晚。沛城刚下过一场雨, 明明应是雨过天晴的清新之态, 却似有一层无形的乌云压顶。      万籁俱寂的长盛街旁, 有一家沛丰客栈。      这客栈乃是沛城最大的落脚点, 平时旅人、客商络绎不绝。但从几天前就莫名多了一些侠客与恶徒。      此时比平时更早熄灯, 隐有烛火,也是黑影绰绰、鸦雀无声。      夜半,后门微动, “吱呀”一声打破了寂静。      店小二小凳子拎着夜壶探出头来。      这几天侠客和各方势力众多,他的生活如履薄冰但也多了一些奖赏。今天晚上就和后厨溜出去多喝了两杯,半夜起来闹肚子, 恭桶都满了还得自己自力更生。      只是想到最近城里开始变多的凶杀案, 他就不寒而栗。      夜壶该倒还得倒,小凳子战战兢兢地打开门。      刚试探地迈出一小步, 就听见一声闷哼。      他头皮一炸, 吓得立马跳了起来。      然而恐惧过后, 他借着昏暗的灯光眯着眼一看......那竟然是一个人。      *      苏玛坐在店小二的房间里, 手里捧着馒头可怜巴巴地啃着。      这里有一个大通铺, 铺上另一个小二睡得正香, 呼噜声不绝于耳。      小凳子给她倒了一杯凉水,看她吃得格外卖力,心下不忍:“你慢点吃, 厨房里还有。”      苏玛肚子根本不饿, 但她还是点了点头:“谢谢你。”      “一个馒头有什么。”小凳子摆了摆手,看她一脸脏污,身上还披着麻布袋,虽然不臭但到底碍眼,于是指了指旁边的水盆:“你先洗洗,我去给你拿衣服。”      苏玛乖乖点头,看他走向门口,依依不舍。      小凳子看了,不由得窝心。心想这么小的孩子就流落街头,实在可怜。      他刚打开门,想到什么回头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苏玛小声问:“你叫什么?”      小凳子道:“我是掌柜的捡回来的,我没有姓,所以掌柜的就叫我小凳子。”      苏玛细声细气地道:“那我叫小桌子。”      小凳子:“......”      小凳子走后,苏玛看了一眼呼呼大睡的另一个小二,放下馒头,小心地走到水盆前。      她现在身前身后一个样,分不清男女。因此小凳子一直以为她是男孩子。      虽然比上一个身体更加瘦小,但并不柔弱。脸上沾着泥点,但隐隐可见白色的肌肤,两只圆而又大的双眼像是挂着露珠的葡萄,一个转动似乎能漾出汁来。      她对着水盆满意地咧开嘴,两颗小兔牙微微往里收,露出嫩红的舌尖来。      这是一具更加人畜无害的身体。      上次失败,她总结了经验。      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身份,让百里骁下意识地对她警戒,这一次她就变成对方身边随时忽视,但必不可少的人物,然后再徐徐图之。      她洗了把脸,等着小凳子回来。      不一会,小凳子悄悄推门进来,手上拿着一套衣服:“小....桌子。掌柜的说你愿意留下就留下。不过工钱只能给你一半,你以后就跟着我.....”      他边絮絮叨叨边把食盒放在桌上。      苏玛接过,这套衣服正合她意,她不用再费口舌求着掌柜把她留下了。      于是她诚心实意地抬头对小凳子道:“谢谢你。”      “哪里的话.....”      小凳子话说到一半,表情突然一怔。      苏玛问:“怎么了?”      “没、没什么.....”小凳子红了脸,眼神躲闪不敢看她:“没什么,就是觉得你长得挺、挺可爱的.....”      说完,他半晌不见苏玛有反应,想到自己一个男人夸另一个男孩“可爱”,实在是逾越,对方以为他是变态可怎么办?      他刚想解释,就见小桌子又问:“你真的觉得我可爱?”      小凳子如实回答:“是、是很可爱.....”      苏玛道:“谢谢。”      怎么反过来谢他?不应该骂他一顿吗?      苏玛内心一松。她就知道她上次失败不是因为自己学艺不精,也不是自己长得不美,而是因为百里骁太凶残!      除了他,世界上还有小凳子这样的正常人的。      苏玛在沛丰客栈干了三天活,对周围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此时正是神剑将出,鱼龙混杂之时,客栈里随时都能出现械斗,她虽靠着脸甜嘴甜收获了无数打赏,但也筋疲力尽。      半夜,她趁着两人睡着,走向浴室。      这几天在人堆里打交道,身上隐隐有了汗味。她将灰衣慢慢褪下,黑夜之中,那瘦小的身体似乎在发光。      隔壁依稀有水声,似乎有哪个客人在沐浴。苏玛屏住呼吸解开胸前的破布,顿时,娇颤微微鼓起,如同清晨远山的雾气,朦胧起伏,只能看到一片白。      隔壁有人抽了抽鼻子,暗骂一句:“妈的,这澡池怎么有女人的香味。”      苏玛的动作一顿,待那人骂骂咧咧地走出浴室后,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趁着松快喘了几口气,又找出一条崭新的白布将自己的姣好身材层层缠绕,直到前后都一样地平板这才像是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长吁了一口气。      女扮男装真不是人干的事。      无论是话本里还是哪个世界里,女扮男装的女人想要伪装好身体,必须用白布将自己的柔软层层缠绕,还得每天含胸驼背,累人得很。      更别说这具身体更加高级。虽然面容比不上,但身材可好了无数倍。光是缠胸就让她累得半死不活。      不过如果是身材妖娆她还不会选它,更可贵的是,它还隐有体香,让人难以自持。      不遇上难以攻略的对象她从来都不拿出来——为了攻略百里骁,她可是下了血本了。      她将灰衣披上,掩住了层层幽香。眉眼一抬,又是那个讨喜但不显眼的店小二。      天道看她又把那灰扑扑的衣服套在身上,变得毫不起眼,不解:“一介小二,如何能俘获他之心?”      苏玛拢起衣领,高深地眯起眼:“这当然不能,但是一个女扮男装,灰衣之下是娇柔身躯的店小二呢?”      天道陷入沉思。      苏玛也没想跟这个老古董讲“女扮男装”的妙处。      那就像是被一匹破布包着的宝石,也是一叠黄纸里包裹着的牛轧糖。只有在微微翻动时才能看到它的光亮,闻到它的芳香。      只有真正地打开它,才知道自己差一点错过了多么大的宝藏。      这种险些错过的后怕,与发现宝藏后的狂喜,足以击溃一个男人的心。      她收拾好东西,回了睡房。小凳子迷迷糊糊地醒来,抽了抽鼻子:“小桌子,你身上藏了什么,好香啊。”      苏玛一顿,她面不改色地回:“路上遇见一女客官,见我长得可爱缠了我一会,许是那时染上了香粉嘞。”      小凳子点了点头,脸上有了些晕红:“这味道真好闻,我明天去问问她擦了什么香粉,给我娘也买一个。”      “那女客人金贵得很,擦的东西也是定做的,你想买也买不到。”      小凳子只好遗憾地躺回被子里,叹了一声:“算了.....不过真是好闻。”      苏玛也躺了进去。      她看着黑漆漆的房顶,眼里若星光明亮。      百里骁,我这么努力,就不信攻略不下你!      *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被另一个店小二粗鲁地叫醒。      另一个店小二名叫大山,人如其名,生得脑满肠肥。和小凳子不同,因为苏玛嘴甜脸更甜,抢了他很多差事,他对她的态度就不怎么好。      苏玛看得很开。这世上也有对玛丽苏不感冒的“炮灰”的。      她迷迷糊糊地起床,被塞进一怀的马草,推搡着去了后院:      “掌柜的让你去喂马,这马可金贵得很,你要是出了差错就等着被扣工钱吧!”      苏玛明白,马金贵,那主人就更金贵,伺候金贵的主人得到的赏钱就不会少。喂马的差事肯定是大山的活,他可不会错过这个“挣外快”的机会,于是就把自己推出来顶岗。      她抱着马草来到后院,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      定睛一看,马草顿时落了地。      这两匹马如此眼熟......      不就是毫不留情地在她尸体上践踏、又拉着马车在她尸体上碾压,百里骁的两匹绝世神马吗?       正文 第 4 章   这两匹马苏玛怎么可能不熟, 一匹叫追天, 一匹叫逐地。      在原著里, 魔教教主把这两匹马带回来时, 说这两匹马不服管教、野性难驯。      百里骁不顾众人劝阻执意要这两匹马, 却差点被摔成重伤。      龚叔见之大惊, 惊慌失措地要找大夫。      百里骁默不作声地站起来, 一瘸一拐地走向两匹马。和它们耗了两天两夜。      从此以后,两匹马对他心悦诚服。      这两匹马出现在这里,那不就说明百里骁已经来到了沛丰客栈!      苏玛刚想往回跑, 但看见了地上的马草,猛地想起来。      她现在已经是个小二了。对方一时半会也跑不了,她有充足的时间攻略对方, 干嘛这么着急回去?况且马还没有喂完, 对方问起来她也不好推脱。      于是她捡起地上的马草,抖了抖上面的土。      两匹马正假寐, 这微小的动静却让它们猛地抬头, 谨慎地盯着她。      她拿出马草在两匹马面前晃了晃:“追天、逐地, 吃饭了!”      这还是除了百里骁之外, 第一次有陌生人叫它们两个的名字。两匹马看了她一会, 似乎看她没什么威胁, 于是乖乖地低下头。      她对着两匹马做了个鬼脸。想来她人美心善,被这两个家伙踩死还要心胸宽广地喂它们两个吃饭。      她把草料放到马槽里,刚想回去, 但看到后面的马车, 内心突然一动。      这辆马车被风雨洗刷,此时边角的血腥全然不见,依然无比夺目。任谁都无法知道它的轮下碾过多少生命。它静静地停在哪里,和这粗糙的后院格格不入。      这样奢华的马车,任是谁都对里面的情况无比好奇。原著里,女主就徐思思对这辆马车肖想了好久。      当三人出了沛城之时,她嫌弃骑马太累,于是央求百里骁可不可以上他的马车。      徐思思虽性格刁蛮,但从小于蜜罐长大,撒起娇来得心应手,即使是情场浪子的男主都无法拒绝,立刻要求百里骁敞开车门。      当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看了她一眼。      只是一眼,徐思思就被吓得马上闭上了嘴,再也不提此事。      那时百里骁已经心悦女主,却仍不肯为她优待,性格冷漠可见一斑。      趁着两匹马吃得津津有味,苏玛拍了拍手上的灰,看周围没人偷偷地从后面爬进车厢。      车内和她上次看到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想到这么宝贝的马车还不是被她肆意地进出,她就得意地滚了一圈。      “让你不让我上马车,让你压死我!”      天道本想继续装死,看她如此嚣张,不由道:“尔且慎之,其见定会杀尔。”      苏玛滚得脸颊晕红,听它说话顿时没了劲头:“放心,他怎么会杀我。”      她坐起来,开始给它头头是道地分析:“百里骁虽然是个大反派,但他前期并不滥杀无辜,他有仇必报,但不睚眦必报。况且,我只是一个店小二,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和我计较。”      原著里,百里骁虽然是个反派,但在前期也算得上是另类的“正人君子”了,别人伤他一分,他必还十分。别人不伤他分毫,他也不会滥杀无辜。      若不是后期......又怎会心性大变?      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她才化作店小二,准备潜移默化地蚕食他的心。      说完,她跳下车来,歪了歪脖子,松了松筋骨。      接下来,她就要真正地攻略了。      *      虽是清早,但客栈之内早已有人陆续地坐在下面吃早点。门外有新来的旅客,听说客栈客满,抱怨地走开。      苏玛刚一迈进大堂,就看到门外有一梳着双螺发髻女子,一袭红装热烈似火,眉宇间略有英气,手拿长鞭甩得烈烈作响。      她脚下有一獐头鼠目的男子被抽得哭爹喊娘:      “哎呦!大小姐!我错了!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冒犯您了!”      那女子一脚将他蹬开:“手脚再不干净,小心你的手!本大小姐的脸是你能摸的吗?”      男子哭着求饶,狼狈逃窜。      女子旁边的棕衣男子挠了挠眉心:“罢了,不要和这等狗辈生气。”      他一袭短打,嘴角含笑,说话时眉眼跳脱,活似经常在烟花流连的浪子,却掩盖不住眉宇的轩昂正气,眼中的精光闪烁。      “我怎么不能生气。”红衣女子柳眉一立:“本来以为这个地方有什么神剑,神剑没遇到却遇到个登徒子!”      “神剑”二字一出,大堂顿时一静。      苏玛顿时明白,这二人不正是男女主,叶鸣与徐思思嘛。      徐思思乃是官家女儿,但从小对江湖向往,学了不少三脚猫的功夫,在嫁人之前不堪忍受,连夜逃婚。本想着天高任鸟飞,以后行侠仗义,快意江湖。但没想到路遇一采花贼,差点遭了秧。      幸好叶鸣偶然路过及时救了她。这本是一出英雄救美的故事,如果事情顺利两人也是一对神仙眷侣。      可惜叶鸣性格跳脱,花言巧语让徐思思难以交心,只好把好感压在心里。两人反而成了欢喜冤家。      两人听说这里有神剑的消息,于是凑个热闹相伴而来。看衣着风尘仆仆,也是刚到。      苏玛又向四周看了一圈,如今这大堂除路人外只有男女主,百里骁此时应该与他们相识,却不在这里,难道是在楼上?      她下意识地抬头,却听从大堂传来一声呼喊:      “那个圆脸的小二,过来!”      圆脸的小二?这里的小二除了她还有哪个的脸有她圆?      苏玛无法,只好把东西往怀里一塞,再把毛巾往肩上一搭:“来嘞!”      她笑眯眯地来到男女主的桌前:“客官要点什么?”      徐思思看起来余气未消:“有什么来什么。”      “不用听她的。”叶鸣翻了一下餐牌:“来两盘包子一壶酒。”      “好嘞!”      苏玛应得勤快,给他们倒了两杯茶,刚想转身就听感觉周身一静。似有人被点了穴道,皆是向上望去。      苏玛回过神,这才听见,原来有人说了两个字:      “出去。”      这两个字清清冽冽,却掷地有声,那声音如同雨击重鼓。让人精神猛地一震。      接着,只见的房门一响,一个胖得见眉不见眼的小二端着饭菜屁滚尿流地爬出来:      “客官,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打扰您了!”      此人正是小二大山。      擦桌子的小凳子撇了撇嘴:“让你天天抢功劳,活该!”      苏玛的心脏用力一跳。她认得这个声音,如此清冷无情,不是百里骁还能是谁?      却不知大山哪里得罪了他,让他轰了出来?      她这边想得出神,忘了手上还给人倒着茶。      “小心!”      苏玛下意识地低头,就看到叶鸣握着她的手腕向上一抬,笑道:“小二哥想什么......”      话说到一半,看着她的脸,停住了。      苏玛没在意他的异样,赶紧收回手,接着赶紧:“客官,小的眼瞎,差点烫了您,您别介意!”      叶鸣毕竟是男主,即使受玛丽苏光环的影响,但苏玛无意勾引,他也就很快回过神来:“无碍。以后多注意就好。”      苏玛讨好一笑,她擦了擦桌子,想了想问:“二位可是认识楼上的那位客人?”      “楼上?”徐思思问:“哪个?”      “就是那个刚才发脾气的。”      “白潇啊。”徐思思回过神来。她虽然心直口快,但也并不是全无戒备,于是挑眉看向苏玛:“你怎么知道我们两个认识他。”      苏玛:“刚才那位客人发脾气。我看您二位似乎会心一笑,想必即使不相识也应该有所了解。楼上的小二冒犯了客人,小的得代他赔罪,想着问问您二位,也好有个准备。”      徐思思的表情这才缓和了些,她似乎想起什么,皱了皱挺翘的鼻子:      “你说的是白潇?我们在路上遇见过,但没说两句话。他这个人啊......怪得很。”      苏玛看过来,叶鸣见这小二有些讨喜,于是勾唇一笑:“白兄性格冷淡,不喜人近身。我曾提醒过徐姑娘,但她不信。      偏偏想要摸一下他的马,却差点被他的马踢伤。”      说到此处,徐思思的脸难掩怒气:“他丝毫没有感到愧疚,还冷着脸不让我靠近。”      又羞恼道:“还从来没有那个男人敢这么对本姑娘。”      苏玛明白,这几个人应该是刚认识不久。      百里骁也如原著一样,化名“白潇”跑来沛城,且前期对女主不假辞色,毫不怜香惜玉。      叶鸣看苏玛沉默,以为她害怕,于是低声劝告:“小二哥,白兄性格冷漠,你要是与他打交道需多加小心。”      苏玛想,能不小心吗,她上次都丢了一条命了。      不过这次她有备而来,她可不怕他。      苏玛走后,徐思思不满地对叶鸣撅起嘴:“你刚才为何看他看得如此入神?”      叶鸣给她倒了杯茶:“小二哥长得讨喜,不由多看两眼。”      徐思思想到苏玛满月般的眼睛,也不由得道:“确实讨喜。”      她看了一眼叶鸣,心想只是看一个男人罢了,这次就先放过他。      两人对视一眼,皆不自在地咳了一声,转过头去。      *      苏玛把菜名告诉小凳子,接着迅速地冲上楼。      楼上,大山似乎没回过神,哆哆嗦嗦地扶着楼梯下楼。      看苏玛兴冲冲地跑过来,以为对方要嘲讽自己,顿时挺直了腰板:“你来干什么?来看老子的笑话的吗? ”      苏玛心想,我哪里有心情看你的笑话。她走过去,问:“刚才是怎么回事,他怎么突然发脾气了?”      “你问这个干什么?”大山高高地斜眼。      苏玛道:“帮你收拾残局啊。”      大山边扶着楼梯边嗤笑一声:“什么残局,这里没你的事,赶紧回去端菜去!”      “怎么没我的事?”苏玛凑过去:“同事一场,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大山不屑地推开她。      苏玛见他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为了表示友好,想上前搂上他的肩膀,但碍于身高和体型的差距,也只能抓住对方的胳膊:      “你看见后院的那辆马车没?”      之前还没有察觉,靠近了才发现她身上有若有似无的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飘。      大山不知不觉心脏慢了一拍,说话也不利索了:“废、废话,那还是我让你去喂的马呢!”      “这不就得了。”她郑重地道:“那么奢华的马车,连官老爷都没那么大的排场吧,这屋里的主人非富即贵,你刚才得罪了他,他万一报复你怎么办?”      “不能吧。”大山否认着,脸上却有掩饰不了的焦虑:“这种大人物会跟我一个小二过不去?”      “谁知道呢。”苏玛毫无羞愧地向百里骁的身上泼脏水:“也许他就是睚眦必报呢?他这么大的人物,一句话可能掌柜的就把你的工钱扣没了。”      大山被吓到了,不自觉地向这个他一直看不上的小矮子求救:“那怎么办?”      苏玛道:“那你就要告诉我他为什么生气。”      大山挠了挠头:      “我奉掌柜的命令给这位公子送吃的。一敲门进去他头都没抬就让我出去。我以为是菜不和口味,于是就问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酒,咱们客栈里的酒在沛城乃是一绝,厨房里的大厨也是从京城高价请回......”      “行了行了。”苏玛听这一会儿就觉得不耐烦了,怪不得百里骁让他滚出去。      想来这人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      大山想到屋里面人的气势,还有隐隐的尿意袭来,他看向苏玛,声音有些委屈:“你是没看见他的人,他都没看我一眼,两个字就差点让我吓尿裤子。小桌子,你说怎么办?得罪了他掌柜的会不会扣我的工钱?”      她想了想,此时百里骁舟车劳顿,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大山打扰了他,她此时再进去岂不是触他霉头?      但是转而一想,这又是个好机会。机会是不等人的,于是她对大山道:“你先把东西放下,拎上一壶茶来。”      大山狐疑地看着她,但嗅着她身上的香味,也就迷迷糊糊地去了。      片刻,他拎着茶过来。苏玛早已经打好了一盆水等他:“你站在这里不要动。”      大山看她如此郑重,不由得点头。      苏玛一转身,大山看她身后竟然挂着一根稻草,于是道:“小桌子,你.....”      苏玛回头,对他“嘘”了一声:“不要说话。”      从窗缝里漏出的属于朝阳的红光洒在她的眉目上,她嘴角一弯,竟如此灵动。      大山一时看呆了      窗外树影婆娑,门内半点声响也无。      苏玛回过头,站在门前。这一瞬间,心静得可怕。      天道问:“尔竟不怕他。”      “都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      说着,她端着水,高喊一声:      “公子,掌柜的让我给您送洗漱的水!”      说完,也不管对方答没答应,推门就入。    正文 第 5 章   苏玛推门而入。      她不敢抬头, 却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属于百里骁的气息。      这房间本是天字一号房, 是沛丰客栈里最好的客房, 本来被掌柜的常年封存。却在看到百里骁的马车的第一眼, 就把这间屋子打扫出来迎客入门。      所以, 这件房里一直是沉木和灰尘交杂的气味。      如今, 却增加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檀香味。苏玛这才想起来, 这种味道她曾在他的马车里闻过,就是车上的檀香的味道。      许是她进来的十分强势且突兀,百里骁一时难以反映, 就看着她不说话。      苏玛感受那股冰冷的视线黏在身上,让人不寒而栗。她端着水盆,一路目不斜视径直走向盆架, 感觉这一路上似乎把头别在了裤腰上。      她可还记得此人前几天在茶摊时,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人地收割了七条生命。      这人杀人不眨眼, 毫无预兆, 如同摘花一般随意。      也不知道自己走到桌前还是凳后, 转眼就人头落地。      她深吸一口气, 将脸盆稳稳地放在架子上, 接着一使眼神, 门外的大山一愣,顿时响起她刚才说的话,跌跌撞撞地拎着茶壶进来。      苏玛接过茶壶, 快速地倒好茶, 袅袅清香飘了出来。      她弯腰道:      “公子,马已喂好,水也备好。您好好休息。”      这一弯腰,背上的马草就徐徐落下,在阳光下闪着光——看来是上好的草料。      茶水微荡,茶叶嫩绿——是上好的茶,      盆里的水冒着热气——不冷不热,刚刚好。       要想在第一眼给一个人深刻的印象,不仅是相貌的出众,也要看你的行动有没有正好戳中他的心。苏玛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句废话,没发出半点多余的声音。      任谁也挑不出半点错误。      她知百里骁喜静,也知道攻略此人过犹不及,今天露一个面就当个开场,及时走人才是正理。      于是她起身便走。      只是刚回头还是没忍住看了一眼。      看向桌子,无人。      她一愣,视线一停,向上一抬,才在窗前的小塌上看见对方。      他端坐在窗前运功,长腿微曲,衣领交错严密,衣摆舒展散落,持正中带着禁欲的旖旎。      膝上放着白扇,似有血色。      暖阳和煦,连微垂的睫毛都染上了颜色,唇色也更深了几分。在袅袅水雾里,恍惚间有了人气。      这人似乎走到哪里都端正持谨,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线绷着。      想来也难怪。百里骁从小被魔教教主那个变态父亲绑在无上峰上的石柱上接受风吹雨淋,任是雷劈雨打膝盖也不能弯下半分,否则就要受30道鞭刑。      无上峰身为魔教,向来集结的都是江湖上无恶不作的恶人,对付这些恶人寻常惩罚怎能震慑得住,因此刑法就格外狠辣。      鞭刑身为众刑之手,让峰内峰外的人无不闻风丧胆。      在官家受炮烙之苦也能笑得出来的江南恶贼挨上十鞭就痛到满地打滚,更别说当时的百里骁一介少年了。      每次受到鞭刑,都要痛到面无人色,浑身痉挛不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曾求饶过一声。      现在想来,他能平安活下来,且养成这样一个冷漠的性格,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察觉到自己恍惚了太长时间,苏玛猛地回过神。      百里骁也没在意她晃神。      他只是微微抬眼看了她一眼,就转而阖上长睫。似乎除了运功,别无让他分神的必要。      苏玛不知是失望还是放松地吁了一口气。      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店小二,就算长得再讨喜,对方也不会对她一见倾情。不过这次他毫无反应,那就是最好的反应。最起码没有像赶大山一样把她赶出门。      此地不宜久留,她赶紧打开门。      只是手刚放在门栓上......      “慢着。”      这声音如此冰冷低沉,让她下意识地一激灵。      对方毫无预兆地叫住她,难道又是因为她出了什么纰漏?不,不可能。她的表演滴水不漏,距离也掌握得刚刚好,既让对方看出她的示好,又不会让对方觉得是她蓄意接近,他不可能会看出破绽。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叫住她?      她心思电转,想起上次的死状有些不自在。好在脸上的笑容自然,迅速地转身:      “公子,你还需要......”      话音未落,只见一点金光在空中划过弧线直向她来,那光亮无比耀眼,在苏玛的眼中渐渐地和三天前杀死那七个人的白光晃成一片。      她下意识地猛地闭上眼。      半晌,却没感受到疼痛。她试探地睁开眼,咕噜一声,一块金色掉到了她的手心。      那是一块金锞子。      “赏你。”      只有两个字,再无其他。      苏玛微微瞠大眼,这、这竟然是一块赏金?      百里骁给她的赏金?      她惊了。      天道也微微诧异:“此法竟然可行。”      苏玛抬眼看想对方,他已经阖上长眸,面上毫无波动,似乎给人一块金子就如一块糖果般随意。      但这对于苏玛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个进步了。最起码他没用金子砸死她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出了门,她还是有些回不过神。她没有想到百里骁竟然会给她一粒金子。原来小二的身份这么讨喜。她穿着单薄,跪在雨中哭了半天,人家直接从她身上碾压而过。      她变成小二,只是打个水倒个茶,对方就赏了她一块金子!      他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天道看她竟然成功地接近百里骁,对她这个方法也隐隐有了兴趣,但到底还有不解:      “他非断袖,此男身近之,可行?”      苏玛将金子收回怀里,郑重地道:“当然可行。你知道男人对什么最抵挡不住吗?”      “金钱、或者美色?”      “那是外在。”苏玛拽下肩上的抹布,擦了擦手上的水珠。      看着灰衣下粉嫩的指尖,眯起眼:“他们对熟悉而又陌生的东西最抵挡不住。当一件他最熟悉的事物被包裹了新的外壳,这种带着熟悉的气息却又新鲜的观感最能戳中他们念旧而又好奇的心。      所以现在我现在要尽量地和他熟络,再找一个机会将新的形象展现在他面前,他必然会动心。”      对于这种关于攻略的专业知识天道向来是不太懂的,但它能听出此法的精妙。于是再度夸赞:      “妙哉、妙哉!”      苏玛欣然收下夸奖。      女扮男装,最冲击的一幕就是女子长发如瀑般落下,明明刚才还是硬朗的身体,如今却掺杂着女子的芬芳,最是撩人。      只是她还没想好该怎么在对方面前坦白身份,该怎么找一个好的时机让对方惊艳?      想来也怪不好意的,刚才还在屋子里假惺惺地伺候人家,一口一个“公子”,转头就要扒......不对,是要人家扒她的衣服......      在楼梯口纠结地等了半天的大山看她站在门口不说话,眼神也恍惚起来,不由得又气又急:“小桌子,你发什么呆啊?”      苏玛回过神,她看大山急得不行,于是拍了拍他的胸膛:“放心,我搞定了。”      “搞定了?”大山有些狐疑,她一个店小二就这么容易搞定了那个公子哥?这么容易?      苏玛道:“你放心,他不会记着这件事,掌柜的也不会扣你的工钱。”      百里骁本来就不会记着这件小事,是她夸大其词吓吓大山罢了。      大山半信半疑。苏玛也没多做解释,她看小凳子拎着水桶从隔壁出来,一开门就有白色的水雾滚滚而出。      “有客人要洗澡?怎么这么多的烟?”      小凳子摘下帽子擦了擦脖颈上的汗:“没办法。今天的水热了些。”      他话刚说完,就看到苏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怎、怎么了?”      小凳子的脸不由得发红。      苏玛看着水桶,意味深长地一笑。      白雾滚滚,水声潺潺,倒是个好时机......       正文 第 6 章   小凳子看着她笑得如此奇怪, 如同他路过的鸳红堂的老鸨一样含骚带怯, 不由得浑身不自在。      苏玛把他搂到一边, 郑重地指了指天字一号房:“以后这个房间里的浴水都由我来倒, 就算是找你你也要最先通知我, 知道吗?”      小凳子不解地看向她:“为何?”      苏玛“啧”了一声, 从怀里掏出金锞子, 在他面前一抛,小凳子的眼睛立马直了:“看见没,这是里面的公子给我的。”      “给、给你的?”小凳子有些不相信。      “要不然呢, 我还能从哪里得到这么大块的金子?”苏玛把金锞子小心地收进怀里,又把大山叫过来:“屋里的公子看我长得可爱,人又机灵, 所以指定我专门伺候他。以后你们谁都不能跟我抢。”      这当然是她瞎说。实际上百里骁只是心血来潮赏她一颗金子, 他又不缺金子,也没指名道姓地让她服务。不过出了这个门谁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反正金子是他给的, 怎么说还不是凭她一张嘴。      要攻略最基本的就是要制造充足的相处时间, 这是最幼稚, 也是最快的方法。      为了安稳“军心”, 她下保证:“你们放心, 我有好处也不会忘了你们的。”      小凳子没说什么,大山的脸上稍微好看了些。      回到卧室,苏玛把那颗金锞子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小钱袋, 躺在床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别看只是和百里骁搭了两句话, 却花费了她无数心力。内容、表情、距离都要掌握得刚刚好,对方看似冰冷淡漠,实则凶残无情,一个不小心就当场人头落地,所以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上次失败不就是因为.....      苏玛“啧”了一声,烦躁地翻了个身。她至今为止还不愿把失败归咎为自己的失误,只能赖百里骁太凶残罢了。      不过这次她做了充足的准备,她一定会把对方拿下。      窗外暖阳和煦,有一只翠鸟蹦蹦跳跳地来到窗前。苏玛刚有心情去逗弄它,就听它发出苍老的声音:      “尔欲在其沐浴时袒露身份?此法......有伤风化,不雅。”      苏玛无趣地收回手指,一咕噜坐起来:“有什么雅不雅的,你都让我勾引他了还让我雅到哪里去,更何况你懂什么叫暧昧吗?”      “何为暧昧?”      她拿起桌上已经蔫吧的果子,嚼得满嘴的果肉:“我曾说过,攻略只是为了营造不经意的触动。但在这‘不经意’之前,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男女之间最大的分别就在于身体,在他最不设防最放松的时候袒露身份,就能变成他最惊讶、最暧昧的时刻。      男人很容易把心跳加速误认为是心动,我再加一把火,这事就水到渠成了。”      翠鸟点了点头:“受教。”      苏玛将果核扔给它,恶劣一笑:“孺子可教,赏你的。”      翠鸟扑扇了一下翅膀,羞愤地飞走了。      苏玛这次是下了决心攻略,说要徐徐图之倒也真能沉住气。      早上,她兢兢业业地给两匹马喂食。      龚叔舟车劳顿了几天,老骨头一把在客栈里躺了几天,这才缓了过来。      苏玛给追天、逐地喂草料的时候,龚叔背着手走了过来。      苏玛对龚叔是很恭敬的——她很少对人恭敬过。      以前做攻略任务的时候,不管是绝世神医还是盖世英雄,在她眼里都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龚叔不一样。他有身为一个人的正常的喜怒哀乐。      他没有那么伟大,也没有那么邪恶。身为魔教中人竟然也能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他对百里骁一心一意,对魔教也一心一意。      因此,他后来的牺牲也就格外地让人动容。      苏玛看不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大侠英雄,倒是对这些有着自己小心思的人有些许好感。      “龚叔!”      离得很远她就叫他,即使知道他看不见也尽力地摆起手。      “这里这里!”      龚叔一笑,他背着手,弯着腰慢吞吞地走过来:“不用那么大声,我听得见。”      他“看”向苏玛:“小桌子,又给马儿喂草呢。”      苏玛点了点头,这两匹马脾气暴躁,但许是百里骁压制得好,只要不惹它们它们就不会发火。      她喂了两三天,倒也没有挨踢。      想到龚叔看不到她点头,于是道:“它们还挺乖的,给什么吃什么。”      许是想到死在这两匹马下的冤魂不计其数,龚叔的脸色有些奇怪。      他道:“许是因为你和它们有缘吧。”      有缘?“血缘”吧,还是用“血”建立起来的缘分嘞......她可还记得这两个家伙的八个蹄子从她身上踏过去的时候呢。      正把草料放进马槽里,追天突然不耐地喷了一把鼻息。苏玛一愣:“是今天的草料不合胃口吗?”      “不是。”龚叔动了动耳朵:“是有人来了。”      正说着,从偏门进来两个糙脸大汉,两人拿着酒,一个喝得衣衫散乱,一个胡须沾液,走路跌跌撞撞,差点把后厨的鸡笼碰倒。      其中一人大着舌头道:“这戴元甚是、甚是恨人,偷了神剑不说,还藏在这等地、地方,如今这茫茫人海,这让人如何好找?”      苏玛想起原著这一段,神剑玄雾自被筑成那天起就把江湖搅得腥风血雨,后被少林寺收回,二十多年来相安无事。直到一周前,神偷戴元潜入少林寺,竟不知不觉把神剑偷出。      他被少林高僧打成重伤,然后跌跌撞撞地来到附近的沛城。      戴元此人武功不高,但轻功高超,且善于伪装,此时定是藏匿于人群。再加上沛城往来众多,找他更是难上加难。      另一人踉跄地勾住他的脖子,嘿嘿一笑:“找不到也不打紧,过几天就是选花魁的日子,有美人看也不枉来此一遭......”      两人跌跌撞撞,踩过无数菜苗,撞翻无数杂物,向着后院走远了。      龚叔听苏玛半天不说话,以为她被吓到,于是道:“最近这客栈江湖人渐多,你与他们打交道,多加小心。”      苏玛应了一声,她转了转眼珠:“龚叔,过几天就是选花魁的日子,您说白公子还会闷在房里不出来吗?”      自从来到沛城,百里骁就很少出来。苏玛给他送了几次食物,虽然得了不少奖赏,但也没说上几句话。      她不敢太过冒进,于是就转移战线,迂回作战,于是就和龚叔熟识起来。算了算日子,如果再不和百里骁的关系有进展,他就和男女主跑进山里找神剑去了。      她可不想在大山里奔波,想要攻略他,就必须在沛城把他拿下。      说到花魁,许是联想到年轻人的青春热血,龚叔的脸上难得有些笑模样,特别是想到百里骁那张淡漠的脸,他还隐隐有些戏谑:“那是不可能的,公子从小就性格淡漠,长大了更加不近女色,要想让他动心,难上加难。”      苏玛拿起自己的钱袋子,那里面是满满的金锞子:“白公子赏我这么多东西,我连他喜欢什么都不知道嘞。”      “好孩子,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那才不是。苏玛想,我才不是感激他,我是想勾引他。      龚叔想了想,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皱纹都隐约变得温柔:“公子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最喜欢吃甜.....”      “龚叔。”      龚叔的话音未落,就被一道低沉的声音打断。      苏玛转过头,看到后窗处有一高大的身影,往那里一站就隐隐有威压传来。      龚叔脸上毫无愧意:“公子。”      苏玛吐了一下舌头,赶紧溜了。      喜欢吃甜.....甜点?甜汤?还是甜的水果?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      *      随着神剑的事情越传越开,苏玛这几天就看到了好几波穿着不同衣服的人在门口来来往往,这群人成群结队。经常因为一个房间就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没有戴元半点消息。也许他认为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藏在某个角落,也许他早就伪装成功混出城外了。      沛城山雨欲来,然而醉生梦死却是不能落下的。今天正是鸳红堂一年一度的选花魁日,连男女主都去凑热闹了。      苏玛刚从后院喂马回来的时候,正是晌午,以往这时候大堂坐满了人,此时却寥寥无几,只有掌柜的闲到打苍蝇。      门外有人喊道:“掌柜的,今年的花魁马上就要出来了,你不去看一看?”      苏玛想起原著,选花魁也是一个剧情点。      今年的花魁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云欢宗的弟子,这弟子修炼魅术登峰造极,连修炼五十年的高手看一眼都能失了神,更别说武功并不到家的戴元了。      戴元是个神偷,偷钱、偷剑,也偷.....色。此人对美色毫无抵抗力,云欢宗的弟子扮作花魁,就是为了引他上钩。      戴元不理也就罢了,偏偏此人仗着轻功高超、伪装高明,骄傲自负,明明知道此花魁的身份不那么简单,愣是要上去占个便宜。      却不知有人早就在鸳红堂布下天罗地网等着他。      不过她现在对剧情没有兴趣,管她什么“花魁”还是“草魁”,再说百里骁又不会对一个妖艳......      “听说那女子长得国色天香,没人能受得住她一眼啊。”      “老子刚刚就看了她一眼,现在腿还软呢!”      “我就没见过这么美的,哪个男的能不爱?”      掌柜的无趣地摆摆手:“老夫年过半百,看之何用?”      门外传来哄笑声:“怪不得嘞,我看你们店里那个冷若冰霜的公子哥也不在,是不是也受不住去看了?”      苏玛:“......”      众人又哄笑起来。      掌柜的一笑:“年轻人嘛。”他转过头,欣慰地看向大堂:“还好小桌子还小......小桌子?小桌子!人呢?”      沛城并不是一个多么繁华的城市,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有全大陆最好吃的糕点,也有全大陆最醇香的酒,更有一笑倾城的姑娘。      街上摩肩擦踵、往来不绝。      与以往不同的是,最近多了很多江湖人,即使看着美人也要夹枪带棒,兵器撞击之声不绝于耳。      百里骁坐在鸳红堂对面的茶楼里,盯着桌子上的茶,听着楼下的熙攘,眼底古井无波。      他长睫微颤,周身静谧,似乎与这燥热的气氛完全隔绝。      此时,无论是江湖人或是道貌岸然的君子,都脱下了一层伪装,在那层克制的表皮下,是几乎要将美色吞食入腹的贪婪面孔。      即使这街上再喧闹吵嚷,即使这楼上再高谈阔论,也挡不住属于欲望的喘息。      他的眉头隐约一蹙,就听楼下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喊:      “老板,把您家新的茶点来一盒!”      这声音如同蒸腾之中掉下的一滴细雨,让整个大厅顿时一静。      “哎呦呵,小桌子你昨天不是来过嘛。”      “没办法。”叫小桌子的嘿嘿一乐:“客人的嘴......有点叼。”      “那你这客人可真难伺候......”      百里骁回过头,看着满桌子未动的茶点,默然。      他偏过头,正想结账,就听楼下传来一声惊呼:      “白公子!原来您也在这儿!”      百里骁一低头,就看到那个沛丰的店小二瞪着圆眼睛惊讶地看着他,脸上是不加掩饰的惊喜。      那人嘴巴微张,露出洁白的两颗兔牙,开心得如此直白夸张,和这里压抑扭曲的一张张人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桌子可不管他是否应承,接着就是噔噔噔上楼的响声,她圆而又讨喜的脸出现在门口:“您也是来看花魁的吗?”      百里骁转过头,没有说话。      不过小桌子在伺候他的这几天,似乎也习惯了他少言。      她拍了拍怀里的盒子:“我可不是来看花魁,我是来干正事的嘞,掌柜的让我来买茶点。”      说着,她想起刚才还在楼下腹诽客人难伺候,脸上一红,想来想去只好装傻地一乐:“您看见花魁了吗?”      百里骁还是不说话,只是长睫一颤,就听楼下突然传来叫嚷:      “让开,都让开,花魁来啦!”      人群开始如海浪般向后涌动,紧接着一台被八抬大轿摇摇晃晃地穿过人群。这花轿以轻纱围就,周围花团锦簇,清风拂帐,隐有一薄衣女子侧卧其中,白纱覆面,红绸缠肤,一颦一笑皆是媚眼如丝,让人心颤。      “果真是花魁!”      “甚美、甚美!”      “看上一眼死而无憾!”      楼下隐隐有此起彼伏的惊呼,此时在茶楼里那些喝着茶、衣冠楚楚的书生呼吸都变得急促。      清风袭来,夹着那美色身上的芳香,让人熏然欲醉。      百里骁掩了一下口鼻。视线在楼下一扫而过,这一扫眼中似是花团锦簇皆如虚妄,半点波动也无。      倒是眼角瞄到那个小二,看她半个身体都要探出栏杆,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却要撇上天。      小桌子看他发呆不动,以为看花魁的美色惊了神,于是故意高高地哼了一声:“白公子您不知道,这不算什么,我以前看的花魁还比她美上千百倍,那才是一笑倾城嘞。”      百里骁还没有说话,楼下就有人喊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你懂什么一笑倾城!回家吃你的奶吧!”      借着花魁身上的香气,楼下传来带着调侃与别样意味的嘲笑声。      小桌子不理他们,她看百里骁不做声,以为他不信,于是坐在桌前,矫揉做作地对他抛了个媚眼:“那年她也是坐在花车里,就这么轻飘飘地看了小的一眼,小的的魂儿当场就飞嘞!”      百里骁拿着茶杯的手突然一顿。      小桌子微微倾身:“公子您怎地了,这茶不好喝?”      似有暗香袭来,却比窗外的更加怡人。      他放下茶杯:“无事。”      只是这茶杯刚刚放下,就有一瓣桃花落入其中,被水波微微挤压,就有晶莹的汁水微微荡开。      嫩得发白,粉得芳香,蜷出个边角似眼尾如丝一飞,似有千万种含汁带露的媚意。      他微微抿了一口,明明是清苦的茶,却莫名尝到一丝甜意来。 正文 第 7 章   小桌子看他不做声, 于是问:“公子, 您喜欢这个花魁吗?”      两人第一次靠得如此之近, 她甚至可以看得到百里骁在朝阳下微颤的长睫。      对方抬眼看她——这是苏玛自进了这间茶馆以来, 他第一次抬眼看她。      他的眸子格外好看。如寒潭凝冰, 又如春风化水, 让人不寒而栗却又甘愿深陷。      但他却自小就讨厌自己的眼睛, 在他还是幼童时期,教主就抱着他,指着一个食人的恶徒对他道:      “你要是打不过他, 他就会把你的眼珠子抠了,吃了去。”      魔教教主说的话并不是吓唬小孩子说的话。他真的把那个恶徒放出来,用最好的丹药提升那人的功力, 然后日复一日地和百里骁对招。      每一晚, 小百里骁都是捂着眼睛睡着的。      开始是一根手指,后来是一只手、一只胳膊, 再后来加上了脚、腿......在日复一日的对招中, 他开始暗恨, 自己如果没有眼睛就好了, 那么他就没有了弱点, 他就可以豪无后顾之忧地到出招。      在百里骁成年的前一天, 那恶徒打红了眼,两根奇长又枯瘦的手指就向他的眼眶伸去:      “老子想吃你这双眼睛很久了!”      白光起,血光现。      百里骁挖出了他的眼睛, 扔在地上, 让逐地“啪”地踩碎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双让人疯狂的眼睛,如同碧潭一样,微微垂着看着她,他不说不,也不说是。      小桌子腹诽了一声:“想必是不好意思承认罢了......臭男人!”      她咳了一声,道:“公子,你还是见识得太少。”      她站起来,如同先生教书一般认真:“真正妖娆的女人啊,不是搔首弄姿,也不是娇柔做作。      那是从骨子里透出的媚意。如同芍药蒙纱,落樱蒙雪,就算裹着一层素白,也挡不住那股幽幽的芳香。”      她转身,又郑重地道:“要是喜欢上那个花魁,才是蠢男人呐!”      百里骁看着她,眼中毫无波动。      小桌子见他半点反应都无,不由得无趣:“算了算了,您话都没几句,跟您说这个干什么。”      她把盒子抱起来:“公子,时辰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百里骁低下头,没有留她的想法,小桌子走到门口,看着楼下的熙熙攘攘,回头故意大声道:“公子,外面太乱了,您可要小心别被那些姑娘们吃了!      小的还在客栈里备好浴水等着您回去呐。”      她话音刚落,楼下就传来大声的哄笑:“这人哪里像是店小二,分明是苦守寒窑等人回家的糟糠啊!”      众人又笑,却不知小桌子的话有多“真”。      待她走后,百里骁眉目稍敛,他看向桌面,原来小桌子还落下一样糕点。这糕点晶莹剔透,看起来颇甜。      他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刚要拿起,就听到门被敲响三声。      门外有人道:“公子,掌柜的问您是否要续茶?”      “是。”他收回手,又开始垂眸。      有一小厮弯腰进来。许是常年伺候这群清高自傲的书生,这茶馆里的小厮们也干净得很,百里骁在他光洁的指甲上一扫而过。平淡地阖上长睫。      “糕点留下。”      小厮低低应了一声。      小厮关上门,走到拐角,突然在脸上一抹。顿时,平淡无奇的面貌顿时变得阴柔起来,他看着小桌子的背影,纠结地皱起眉:“难道老子很蠢?”      *      从茶馆出来后,苏玛的心情难得放松。      因为她发现百里骁其实就是个木头,他对自己的另一个柔弱孤女的形象都不上心,更何况一个只有外表的花魁呢。      身为一个大反派,他的眼里只有神剑罢了。      她猜这人这时候来到茶馆,不是为了看花魁。而是为了找戴元。      戴元这个人刚愎自用,骄傲自负。此时肯定化作普通人藏在人群里看热闹。这人即使身怀重伤也不会忘了出去浪。      这一晚,就是多个势力布下天罗地网抓捕戴元的一晚。      而百里骁,就是那个最后的黄雀。      只是这么重要的剧情这个时候怎能少得了男女主。明明是一出你追我赶的紧张夜晚,有了男女主的加入顿时变得鸡飞狗跳。      女主从小在官家长大,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条框束缚,真正地来到江湖,还看到了这个城里最美的姑娘,怎能不凑个热闹。于是趁着人多混杂,藏在隔壁听墙角,被赶来喝花酒的男主抓个正着。      于是两人在包厢里叠在一起,听了半个时辰的墙角。      在这半个时辰里,两人身形交叠,你呼吸着我的呼吸,我靠着你的胸膛,你揪着我的袖子,我压着你的头发......      听着隔壁传来的阵阵“极乐欢音”,两人又是尴尬又是羞赧,最后暧昧横生,都不自觉地加快了呼吸。      “青楼”是一个面对人类最直白的肮脏的地方,也是最能体现青年男女纯情的地方。两人经历了这一遭,不说心意相通,但感情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只是徐思思还是太年轻,看见戴元没能沉住气,提起剑就要捉他,顿时把戴元吓得提上裤子就跑。      虽然把事情弄遭,但两个人也知道了一个秘密:戴元的左臀下有颗痣。正是掌握了这一证据,几人才在第二天成功把戴元从客栈里揪出来。      对,戴元就在客栈里。这个家伙嚣张得很,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这个规则运用到极致。在一众高手面前来去自如,用实力嘲讽这些老家伙。      苏玛在客栈里忙了多天也没见到什么可疑人物,想来这人的伪装能力多么高超。不过她可没兴趣参与什么猫捉老鼠的游戏,也没有兴趣去青楼里看热闹。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勾引百里骁。      这一晚,对方从黑暗归来,褪去满身的疲惫与肃杀——正是需要洗个热水澡的时候。      今晚这么重要,明天就是去山里抓戴元的日子,她不下手不行了。      据她的观察,百里骁虽然话不多,但对她没什么恶感。这个时候暴露真正的身份还为时尚早,但在山里是他第一次对徐思思心动的时候。如果在那个时候再下手,那可就晚了。      还不如在今晚,给他设下个“陷阱”,先把他的心套上一层枷锁,不让任何人进来,以后再慢慢培养感情那也来得及。      傍晚,看热闹的人群渐渐回了客栈,微微昏暗的大堂之中,到处是欲盖弥彰的低笑声,这群人虽看过了花魁,但碍于金钱不能一亲芳泽,只能不知餍足地回味着。      有人看小桌子从外面回来,干活都有了劲头,于是揶揄她:“小桌子,你出去看到什么了,这么开心?”      “还能是什么?花魁呗!老子看了一眼现在吃饭都有劲!”      小桌子哼哼了一声,明显不想搭话。      有人问她:“怎么了,这是没看上那个花魁?”      “怎么可能,是他毛头小子不懂吧。”      小桌子不想与这群大老粗一般见识。她兴冲冲地走向后厨,对着吭哧吭哧烧热水的大山道:      “今天晚上的水烧得再多点。”      “再多?”大山道:“用凉水兑一兑就够了,你还要多少热水?”      苏玛一把搂过他粗壮的脖子:“我今天晚上要干一番大事业。需要好多好多的热水,你就烧吧。”      大山又被她身上的香味弄得意乱神迷,于是迷迷糊糊地点头。      苏玛满意地站起来。      等水烧好后,她算了算时间。百里骁差不多就该回来了。于是拎着水桶向楼上走。刚把水桶拎上二楼,掌柜的就在下面叫:      “小桌子!你过来一下。”      苏玛:“......”      她放下水桶,噔噔噔地下楼:“掌柜的,什么事?”      掌柜的把一个大食盒塞进她怀里:“鸳红堂今晚点心不够,你去给她们送十份。”      苏玛:“......啊?”      “啊什么啊。”掌柜的推她出去:“快去快回。”      苏玛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走,她道:“掌柜的,我手里还有活呢,您让小凳子或者大山去呗。”      “大山在烧水,小凳子也被我派出去了,就你闲着。让你去你就去。”      说完,将她推了出去。      苏玛无奈。好在她算了算时辰,从这里去鸳红堂一个来回不到半个时辰,也不算太晚。如果事情顺利的话倒也能围观一下剧情。      原著里此时百里骁正在对面茶楼作壁上观,她在他面前亮个相也不错。      到了鸳红堂,发现此时灯红酒绿,比往常更加富丽堂皇。她报了名字,自然有人带她进去。      一进大堂,就看到正中央挂着一片幕布,幕布之后隐隐约约有一妖娆身影斜斜一坐,婀娜体态犹如日暮山峦,引人遐思。      厅下坐着一桌桌江湖人士与富商豪贵,谁也不知哪个粗壮面孔,或是哪个柔弱体态下,就是完美伪装的戴元。      苏玛看得一个愣神,一转身就看领她的那个人不知走到哪里,人影不见了。      她却不知道该把东西放哪儿,听一小厮一指,进了一扇厢房。      一进去,香味扑鼻,她被呛得咳了一声,然而闻得多了,倒觉得这味道浓郁却不低俗,倒也不错。      这房间倒也没有那么多的装饰,只有简单的山水字画,也不知是哪个姑娘的闺房。      她刚想退出去,就听到门外传来一声娇笑:      “老娘自从当上了老板后就空了十来年,没想到今天竟有人点我。”      又有一道略微阴柔的声音急道:      “老子也没想到,不过今天老子不想做个蠢人,思来想去时光耗不得,就来换换口味。”      苏玛知道,这是碰上姑娘接客了。      在这里干站着也不是办法,要是藏起来岂不是要听一夜的墙角?她下意识地就想开门。      没想到刚迈出一步,就感到后颈一紧。      她就像是一只小鸡一般被拎起,然后一滑就被带到了床底。      苏玛:!?      背上覆上一股重量,有一股冷香袭来,苏玛下意思地转头,就看见那人毫无感情的眸子,顿时一惊:      “白公子?!”   正文 第 8 章   最凶残的反派是什么样的?      在苏玛的心里, 最凶残的反派就应该像百里骁一样, 任别人如何拼命搏杀、垂死挣扎, 他自巍然不动, 只待运筹帷幄、生杀予夺。      然而, 那个冷漠无情、龟毛洁癖, 连她擦了一百遍的凳子都不愿意坐的大反派百里骁此时此刻, 为什么会藏在青、楼、的、床、底?      她猛地转过头,震惊地看着他。      对方却并不看她,只是绷紧全身的肌肉, 紧紧地盯着门外。      他一袭黑衣,如同蓄势待发的黑豹,只待时机跃出去一口咬碎敌人的喉咙。      顿时, 苏玛什么疑惑都没有了。      人人都说, 美色撩人,却也忘了男色也撩人。他全身都被包裹在纯黑的布料里, 本就皮肤白皙, 如今更被衬得如同玉石般细腻。      衣衫沾着霜露, 微冷潮湿, 凉凉地贴在苏玛的脸上, 而夹在两人中间的, 被体温一蒸腾就变得潮热。      苏玛被他压.在身下,只能看到黑色的布料交错间,那纯白的一小片胸口。似夜中一抹被月光反射的雪, 如此眨眼, 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上去平添一抹血色。      他抬着头,精致的喉结上下滚动,古井无波的眸子如同夜空下的浮冰,即使在黑暗下也依旧精光闪烁。      苏玛恍惚了一瞬,就找回了自己的理智,刚想张口,就猛地被他捂住了嘴。      门外,调笑的两人想来早已按捺不住,还未进门就纠.缠起来。      那女人娇.小道:“别急啊,这夜长着呢。”      “你不急,老子急。许是这最后一遭了,我得尽兴了才走。”      说完,只听门吱呀一响,两人跌跌撞撞地倒在桌子上,茶杯、花瓶噼里啪啦地撒了一地。      这样聒噪的声音却半点入不了苏玛的耳,她的所有感官都像是集中到了嘴唇处。      百里骁从小就在无上峰长大,无上峰本就高.耸,冬日更是寒冷彻骨。      为了锻造他的体魄,魔教教主强行将他按在冰天雪地里练功。每每练到嘴唇发白,冰棱挂眉才可罢休。      经年累月,他的武功登峰造极,但也落下个体寒的毛病。如今苏玛被他冰凉的手心一碰,就直接打了个哆嗦。      但微冷之中却是忽略不掉的细腻。他虽常年握剑,但除了指尖略有薄茧之外,手心光滑无痕,轻轻拢在她的唇上,如同让她亲.吻一块玉。      那两人在屋里撕扯着衣服,娇笑声与调笑声混在一处。      百里骁垂下眸子,入定了一般看向地面。      苏玛转了转眼珠,故作不解地无声问:“公子,他们在干什么啊。”      她微微动着唇,软嫩的唇.瓣像是鱼儿一样濡沫着对方的指节。      在原著里,百里骁的性格与男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男主是情场浪子,虽然之后对女主一心一意,但前期免不了拈花惹草。      但他不一样,他全程冷漠如冰,无论是云欢宗的媚人至极的大弟子还是名门正派高冷的女子都无法让他侧目半分。      也不知这样一个冷情冷性的反派,面对这样的情况是什么反应?      百里骁一顿,他的视线终于抬起,看着苏玛澄澈的迷惑的圆眼,不知是逃避还是怎地,偏移了视线。      苏玛在心里闷笑,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店小二,她也一直表现得不谙世事,这种事怎么解释都不对劲。对方能说出话来才奇怪呢!      她现在终于在某种方面胜了百里骁一筹。她终于看到他也有吃瘪的一天了!      那两人终于辗转到了床上,苏玛感觉有什么东西落下,她一抬头,就看到那是女子的一件肚兜。      百里骁顿了一下,手一抬就把她的眼睛也盖住。      苏玛:“......”      她是不是装纯洁装过了头。这人要是把她当做孩子看,她一会还怎么攻略?      许是没了视力,其它的感官就更加敏锐。      苏玛听见那男人深喘了一口气:“那小矮子还真说对了,裹得越严实的越够劲!”      女人娇嗔地捶了他一下肩膀:“奴家当上这鸳红堂的老板之前,也是这沛城有名的花魁呢。”      苏玛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进的这间屋子是鸳红堂老鸨的房间,怪不得并没有那么多的花红柳绿,但是这个男人又是谁,值得百里骁三更半夜偷听墙角?      苏玛并不愚笨,她回想了一下原著,再想到百里骁执着的性格,一个结果呼之欲出——床上的这个男人就是戴元!      除了神剑,没有什么值得百里骁这么费神。他如今藏在这里,正是为了要打探神剑的下落。      只是这个时候戴元不应该在花魁的床上吗,怎么会在老鸨这里,难道真是如他所说他想要换换口味?      她恍惚觉得,这一幕又陌生又熟悉。      再一想,恍然大悟:这不就是原著里男女主在鸳红堂发生的情节吗?      徐思思不小心走到隔壁,叶鸣追来,两人被迫听了半个时辰的墙角,被戴元和花魁的弄出的声响弄得手足无措,浑身发热。      因此感情有了飞速的进展。      怎么这个情节换到了她和百里骁的身上?      戴元就在他们的头顶,床板微微震颤,许是为了不被发现,百里骁的呼吸更加小心,已经接近于无了。      他把身体压得更低。如同一只猎豹在狩猎之前伏低身体,然而苏玛还在他的身下,他一压低身体,自己就和他紧贴着胸口了。      她的呼吸不由得一滞。      他们两人靠得太近了。      他的胸膛很久才起伏一下,压着她的胸膛也不断地起伏,心脏也似乎只隔着一层薄膜,在一个频率跳动。在黑暗之中,她还可以感受到那人指尖的微颤,还有脖颈处血液流动的汩汩震动。      微微一动,就能感受到耳边他的面颊,如溪中冷玉,沾之滑凉。      坚持了太久,对方的袖口掉了下来,苏玛被灌得满鼻的冷香。如同被覆盖在白雪下的落樱,冷冽之中带着若有似无的清香,不在意时如丝般往你的心里钻,想要去嗅闻时却又消失不见了。      她偷偷地把对方的袖子拨开,想要大口呼吸却碍于戴元在床上,不敢太过用力。几个来回,就把自己弄得满身大汗。      床上的声音一停,戴元突然问道:“我怎么闻到一股香味?”      女人娇声一笑:“奴家虽好久不接.客。但也没忘了每日用花瓣沐浴。”      戴元嘶了一声:“倒也不是这味道......”      “良宵苦短,冤家您在意这个干什么啊.....”      两人又调笑着滚到一处。      然而只有床下的苏玛知道这是为什么。      她紧紧地捂着胸口,生无可恋。      她这个一出汗就出香的体质要是勾.引人,这体香就是上好的春.药,撩人于无形。      但是这不代表她要在这个时候勾.引百里骁!      这里是青.楼,还是老鸨子的床底下,难道要她在这个时候拨下衣服,小露香肩告诉对方她其实是一个女的吗?      这根本毫无惊艳可言!      而且更让人无语的是,她的束带在刚才挣扎的过程中......松动了。      百里骁只要轻轻一动,就能知道她和男子的不同......      苏玛:天要亡她!      她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对方对男女之事不熟,对女子身体更无概念,不会发现她的异样。      她拢了拢衣服,挣脱出他的大手,小心翼翼地观察他。      幸好,对方专心地看向前方,面上毫无波动。      她松了一口气,推了推他的胳膊让他向旁边动一动。      百里骁未动,但瞄了她一眼,又再度抬起了头。      “怎、怎么了?”苏玛的心思灵巧,她感受到对方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抬起头的动作有些.....仓皇?      百里骁不语。      她此时最讨厌对方的这个性子,有什么事不说,锯了嘴的葫芦一样。      她却不知道,自己刚才被憋得脸色发红,额上见汗,张开嘴小口小口地呼吸着。      许是两人身体交错,她的领口松开了少许,奶白色的肌肤染上了羞涩的红,变成了嫩芽般的粉。      就像是一块,被包着黄纸的,散发着香味的甜糕。 正文 第 9 章   百里骁第一次吃到糕点, 还是奶娘还在的时候。      无上峰上除了他之外没有幼童, 父亲也不会给他格外的优待。从小, 他就没有吃过甜食。      直到奶娘看不下去, 亲自给他做了一份糖糕, 他珍惜地捧在手里, 小心翼翼地嗅闻着, 似乎闻够了上面的香甜这才小心又小心地下口。      然而那糖霜刚刚沾上嘴角,就被赶来的父亲一巴掌扇到了地上,滚到了污泥里, 烂得不成样子。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吃甜点。宁愿买来拿着、放着、看着,也绝不下口。      他始终认为, 他始终没有吃上的那块甜点, 一定是最美味的。      然而现在,他似乎又闻到了那种气味。      似白雪上化开的糖霜, 甜而不腻, 却又甜到人的心里去。      然而这股味道不是出自床上, 也不是出自地上的那朵花, 而是出自......      他的长睫一垂, 所有的汹涌瞬间被收回了眼底。      门外有男人和女人的阵阵调笑, 屋内戴元和女人滚到一处。      百里骁握紧了纸扇,左手撑在了床沿,目光如电。      苏玛似乎知道他要下手, 于是捂紧了嘴巴, 尽量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      床上,戴元还在调笑:“那帮傻子,以为能抓住爷,他们没想到,老子竟然在你的肚皮上!”      女人娇嗔一句:“说什么呢你。”      百里骁一眯眼,猛地就要跃出,然而脚尖刚要发力,就听到门外传来一声尖叫:      “叶鸣!救命!”      这一声惊叫顿时打破了这虚伪的纸醉金迷,门外纷纷响起兵器拔出的嗡鸣声:      “怎么回事?谁在叫?”      “是不是看见戴元了?”      “戴元?戴元在哪里?!”      戴元此时正在老鸨的身上。他本是洋洋得意那群人死也想不到自己会在鸳红堂老板的床上,本想多留片刻,但多年在刀光剑雨里的经验,让他下意识地打了个激灵。      他能感受到屋里刚才有一股杀气,这杀气太过冷冽,如果不是门外那小丫头一喊,自己现在可能当场就失去一臂了。      来不及想那人藏在哪里,戴元连裤子都没提,留下错愕的老板娘,破窗就要逃走。      他快,百里骁更快。      他的身影如同鬼魅。瞬间跗了上去。      戴元吓得目眦尽裂,但他的轻功无人能及,瞬间就向黑暗中遁去。百里骁抽出纸扇,内里一注顿时甩出一道劲气。      远远地,即使看不到戴元的身影,但也能听见他惨烈的痛嚎声。      片刻,叶鸣带着徐思思追了过来。      戴元虽然没有按照剧情去见花魁,但是徐思思和叶鸣按照剧情进了隔壁房间。两人虽然没有听见花魁与戴元的墙角,但别的房间里,让人脸红心跳的俏皮话也没少听。      两人的感情有了质变。叶鸣刚想带她出去,就察觉到这家青楼不对劲,虽说客人众多,但步伐大多稳健,目露精光,他大致一扫,大惊,这里一大半都是江湖人!      他不想让徐思思冒险,于是让她先在房间里待着,自己去打探情况。      但他忘了徐思思是个闲不住的,看他如此神秘怎能安心待着,于是也偷偷地跟了上去。      那青楼里鱼龙混杂,她长得不如楼里的女子妖艳,但格外娇俏,顿时被喝醉了的客人当做鸳红堂的人肆意调戏。      那客人非普通人,乃是胡阳门下二长老,徐思思发怒但打不过,只好大喊叶鸣救命。      结果可想而知,打草惊蛇。      两人狼狈地逃出来,没想到却看见了百里骁。      叶鸣看百里骁一袭黑衣,长身玉立,不言不语,猛地一愣:      “白兄,难道你刚才追的是......”      百里骁道:“戴元。”      叶鸣先是欣喜,接着又想到了什么遗憾地一叹:“看来是打草惊蛇了。”      他知道戴元的轻功有多么高超,伪装有多么高明,这次抓不到他让他跑了,他会更加谨慎,那么以后就更难抓了.....      不过更让叶鸣在意的是,百里骁的武功竟然这么好。      他刚才远远看去,只能看到两道身影,一灰一黑,百里骁跟在戴元身后,竟然不落分毫。      看对方即将要逃走,甩出的那一招也又快又准,比他用剑还要凌厉,实在让人自愧不如。      “白兄,你刚才用的是什么招数,如此凌厉?”      对于武功招式,叶鸣一提起这个就兴致勃勃。他从小就在烈火山庄长大。父亲老来得子,母亲善解人意,他能养成这样肆意的性格,也是依赖于这个完美的家庭。      因此从小不缺高级的功法秘籍,更有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指导,养成了他对武功痴迷的性格,但也更加对人不设防。      他见百里骁出手惊艳,于是一扫几天前对对方“冷漠”的印象,更没有要追究对方的背景,自行熟络起来。      只是百里骁向来独来独往,几天前和男女主遇见已是偶然,今晚的事他虽不说,但也知道是这两个家伙碍事,于是几个纵跃,就没了身影。      “哎!”叶鸣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夜色中,半晌回不过神。这人三句话打不出一个屁也就罢了,怎地还一句话不说就走人了?      *      苏玛在房间里拢好衣服,然后拍了拍屁.股从床下爬出来。      床上的老板娘还惊魂未定,她自从当上老板就空了十来年,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点她的,情绪刚上来那个死男人裤子都不穿就溜了,从床下还飞出一个黑影。      她这口气还没缓过来呢,就看到一个小少年吭哧吭哧地从她的床底下爬出来,还当着她的面慢条斯理地掸灰尘。      老板娘这口气差一点就堵在了胸口。      那两个人她抓不住,这个毛头小子她还对付不了?老板娘披上床单就去揪苏玛的耳朵:      “你是哪里来的臭小子,钻床底钻到老娘的床下来了。”      苏玛被揪得呲牙咧嘴:“老板娘,别揪别揪!我是沛丰客栈的店小二。我是来送点心的!”      “店小二?”      老板娘挑起柳眉:“我怎么没见过你?”      苏玛道:“我是新来的!”      老板娘收回手,双手盘胸吊着眼梢看着她:“那你怎么会在我的床底?”      苏玛把来龙去脉跟她说了,但掩去了百里骁和戴元的那一段,话里话外都说自己是无辜的。      老板娘看她长得讨喜,说话又乖巧,于是放下了三分的戒备,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苏玛,看她眼角发红,额上还带汗,脸上虽然带着讨好的笑,但眼底澄澈又激灵,笑意如同春水盈盈溢了出来。      老板娘内心一动,她上前抬起苏玛的下巴:“倒是个好胚子,要是个女儿家可不知要迷倒多少男人哩。”      苏玛想,她还真就是个女儿身,可惜只想迷倒百里骁一个。      她嘿嘿一笑:“老板娘说笑。”      从鸳红堂出来后,苏玛看着荒凉寒冷的大街,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百里骁追着戴元跑了,她现在也只能自己回.....      “白公子?”      苏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揉了揉眼睛,再快步走上前,这才确认,站在前方的,确实是百里骁!      他站在这里是在找戴元还是在......等她?      她试探地走上前,却见他微微转过头,似乎要让她跟上。      苏玛心中一喜,马上跑了过去。      “公子,您是专门来等我的吗?”      百里骁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想了想,又点了一下头。      苏玛大喜过望,她跟在他的身后,感受凉风徐徐,长吁了一口气。      看来今天晚上还是有点进步,最起码对方愿意回应她了,攻略成功指日可待。      她紧紧地跟着对方,看他袖口带着血,身上还带着从黑暗褪出时尚未未隐藏的肃杀。      内心不由得一动,她小声道:“公子,您身上脏了,要不要回客栈洗个澡?”       正文 第 10 章     在苏玛的设想里, 她应该在水雾迷蒙之中给百里骁倒热水, 然后趁着对方昏昏欲睡的时, 不经意地兜帽掉下, 长发泄了满肩。      她再含羞带怯地叫一声对方:“公子......”      烟雾迷蒙之中, 对方抬起头, 肯定惊为天人。      百里骁虽然冷情冷性, 凶残邪恶,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都已经和他相处了这么多天了,不说十分亲密也算得上是熟识, 再加上水声潺潺和她体香的诱惑,在他最脆弱的时候坦白身份,她就不相信对方不动心。      只是这一切都要在对方肯配合她的情况下, 于是她这才小心问他。      “洗不洗澡”是一句小二哥常说的话, 但通过她的唇,就变成了鸳红堂前的夜风。明明与其它并无不同, 却带着欲说还休的、情潮的气息。      百里骁走在她的前面, 那身夜行衣早已被他扔掉, 露出里面蓝白的长袍。只是他刚才对戴元甩出的那一招太狠, 几乎深可见骨, 于是血滴穿透布料落在了他的袖口。      苏玛防止他看不见, 于是伸出指尖,试探地地拽了一下他的袖口。      “公子,袖口脏了......”      他的脚步一顿。低下头看着她。      夜色下, 那双眸子褪去了刚才的冷冽, 变得澄澈明亮。看得人发慌。      在苏玛忐忑之时,那视线一垂,就落在了她的指尖上。      她的指尖粉白,捏在他的袖口,如同碧潭上落下的一瓣桃花,在夜里微微震荡,微晃人眼。      他抬起手将袖口抽出来。微凉的布料滑过苏玛的指尖,似是无情,但也带着微妙的缱绻。      “好。”      他的声音低沉,但如果不细听,就要随着这夜风飘走了。      好?      这是答应了?      苏玛内心狂喜,她似乎已经预见到对方今晚为她倾倒的情态了。      她控制不住咧开嘴:“您放心,我一定把您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回到客栈,有人看苏玛一个人出去,却和百里骁一起回来,不由得打趣:“小桌子,你和白公子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这个时间应该是鸳红堂的花魁刚休息的时候,你猜他们俩干什么去了?”      众人调侃地笑起来。      以前他们这么笑苏玛毫不在意,但现在不一样,有了百里骁她当然要反驳。      于是她大声道:“才不是哩!我们才没见花魁,我是去送茶点,白公子是去对面喝茶的!”      “小毛头还在撒谎,你闻闻你身上还带着鸳红堂的脂粉味呢。”      听到这话,小凳子擦桌子的动作一顿,他回头瞪大眼:“小桌子,你碰鸳红堂的姑娘了?”      那委屈的语气和耸搭的眉毛,活生生像是控诉妻子红杏出墙的丈夫。      苏玛干脆把抹布往桌上一甩,大声道:“没碰就是没碰,我就直说了吧,鸳红堂的花魁还没有我好看呢!”      众人一起嘘她,连大山都撇起嘴,似乎想嘲笑她,但不知想到什么,皱了皱鼻子没说话。      苏玛见众人不信,于是转头问上楼的百里骁:“白公子,你说是不是?”      众人皆把目光转向楼上,在所有狐疑、打量、看好戏的视线中,百里骁停下了脚步。      他长身玉立,灯光下,一袭蓝白长袍随风微荡,转头时眉骨与鼻翼处的转折有着惊心动魄的完美,他垂眸看向众人,恍若鸟瞰众生的谪仙。      如果只看他现在,很难与后来那个毁天灭地的嗜血魔头联系起来。      众人皆是怔然。      他顿了一下,然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      苏玛:“?!”      她不会看错了吧,百里骁真的点头了?      她刚才说那句话纯粹是为了调戏一下他而已,根本没想得到回应,但是他竟然点头了,他是真的认为自己长得比那个花魁好看?      大堂里的人顿时沉默,苏玛的嘴都要咧到耳根,她想要假惺惺地表示是百里骁说笑,却看到对方早就进了屋子。      她毫不在意,趁着兴奋她赶紧问大山:“还有没有热水?”      大山还沉浸在百里骁刚刚的点头没有回神,听到苏玛在问磕磕绊绊地回答:“有、有,我专门给你留着呢.....”      苏玛马上跑向后厨,大山不由得嘀咕:“提热水有什么好开心的,和花魁共浴都没这个劲头吧。”      苏玛心想,那可比和花魁在一起刺激多了,再说花魁可比不上百里骁的一根毫毛。      天道看她如此兴奋,不得不提醒她忘记一件事:“尔之已扰及剧情。本该那二人见戴元之密,然未见。后将奈何?”      戴元的秘密,就是在鸳红堂里被男女主看见了屁股上的红痣。      苏玛向桶里舀水,满不在乎地说:“反正又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我让戴元不去找花魁的。”      “即汝。”      苏玛:“......”      天道干脆把戴元躲在茶馆里和徐思思在鸳红堂发生过的事情粗略地给她叙述一遍。      苏玛沉默了一下,她反驳这样的事情根本避免不了。      戴元的伪装技术高超,他本人乃是一个俊秀的书生模样,但扮作的路人各式各样,原著只说他混在客栈里,并未详谈。就算是百里骁等人揪出来,也只是在客栈发生打斗时,误打误撞被女主扒去了裤子,被人看见了屁.股上的痣,这才暴露了身份。      这人行踪如此诡谲,她怎么知道哪个是他。      至于女主,只能说她的设定就是这个性格,她的父亲为官刚正不阿,教育子女也一样地严厉。她从小生活在这种高压下,难免叛逆了些。她就算不在鸳红堂出事也会在别的地方出事。      然而她能得到男主的爱,并不是没有优点的。      徐思思虽然刁蛮任性,但心地善良。在几人追捕戴元的过程中,途经山洞,在一通大战后,他们差点被埋进山石里,千钧一发之际,只有她瞬间将百里骁推了出去。      她含着泪对疑惑的男主说要留下来陪他一起死,男主顿时感动得眼眶通红。      百里骁看着将洞口处不断落下的山石,神色微动。      从那以后,他就对女主有所改观。      想来这段剧情很快就会发生,她拎着水桶更有劲了。她是不会让徐思思在百里骁的心里生根的。      她撇着嘴道:“是你能力不足,也没有给我充足的预警。怎么要怪我?”      天道叹了一声:“吾在后世已扰乱剧情,已受规则警告,惟借外力才可。      苏玛,汝仅能靠己矣。”      苏玛看着微微荡漾的水,“啧”了一声。她一直靠的是自己。只不过以前完成任务,自然靠的是自己的玛丽苏光环,还有那个世界的隐隐的推力,因此完成攻略任务毫不费力。      但这次不同,她穿到了一本书里。这本书的天道更是一个废物,反派还凶残无比,她不靠自己还能靠谁?      好在现在她已经看到了曙光,只要把这桶水拎上去,攻略百里骁自然水到渠成。      她边提着水边向楼上走。      听天道说她间接地改变了剧情,但顺应剧情根本不在她的计划之内。      在剧情里百里骁还喜欢上了女主呢,她怎么可能乖乖按照剧情走。什么神剑、什么魔教都不如她的攻略重要。      如果这世界都被百里骁毁灭了,剧情还有什么用?      苏玛做攻略任务这么长时间,最会分清主次。      她道:“好吧,我会把戴元的秘密透露给百里骁听。以后我会尽量兼顾剧情,但我不能保证会永远顺应剧情。”      反正那个时候她和百里骁都在一间房里,说她眼神好一眼就看到对方的屁股也挑不出什么错来。      天道沉默。      水汽袅袅,眼看着百里骁的房间就在眼前,苏玛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她把水桶放下,刚想敲门,就看到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喝的醉醺醺地,吭哧吭哧地走上楼来。      苏玛认得这人,就是前几天在后厨喝醉了的其中一人,这人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但今天晚上身上的酒气格外地浓重。      她没在意地转过头,刚想敲响百里骁的门,只听“砰”地一声,她的手上一抖,一桶热水就这么洒了出来。      她被烫得闷哼一声,连连后退几步。      再一看,原来是那个大汉走路不稳,把水桶踢洒了。      满桶的热水就这么洒了出来,在地板上冒着热气。      那人迷蒙着眼,看着满地的热水,又狠狠地踢了一下水桶:“妈的!好狗不挡道!”      苏玛咬牙,她没想到,自己的攻略就差临门一脚了,就被这么一个路人甲给破坏了!      只是和一个酒鬼计较太不值当也浪费时间,她“啧”了一声,小心地撩起裤腿,莹白的小腿上已经有几颗水泡了。      小凳子听见响声,着急地跑上来。看见她的腿,心疼地皱起眉:“怎么弄的.....你去休息,这里我来。”      苏玛点头感谢。她必须再打一桶水来,别说被烫到,就算让她在开水里洗澡她也要在今晚把百里骁攻略上!      只是在她要起身的时候,突然发现不对劲。      她仔细一看,在这一滩水上面,有一滴刚刚化开的血。      血.....她没有伤口,那么这滴血从何而来?      苏玛想起刚才那人身上浓重的酒气,内心一动。      她将抹布甩给小凳子,三两步上前就拉住那个大汉:“客官,您喝多了,我扶您。”      那大汉手臂上的肌肉一僵,接着大着舌头道:“不用你,老子没醉,老子自己走!”      苏玛被甩开,她毫不生气,只是眼里精光闪烁。      她穿越了这么多的世界,换了无数具身体,可以说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比她更了解人体。      刚才这壮汉穿着臃肿她看不出来,但她刚才一扶他,一摸就发现他的身体不对劲。      俗话说画形画皮难画骨。这壮汉虽然手臂肌肉发达,但骨头细小,与这阵肌肉毫不相符。      如果是其他人站在这里也就被他糊弄过去了,但他面前站的是苏玛。      一个对人体无比熟悉的攻略者。      想来这世上能把伪装都装备到身体上,除了绝世神偷戴元,就没有别人了。      而且靠近了还能发现这人的身上还有一股血腥味,浓重的酒气肯定也是为了掩盖这股味道。      苏玛眯了眯眼。戴元现在被百里骁打伤,本应该去找个隐蔽的地点默默养伤。但他深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道理,明明知道这个客栈里的江湖人最是众多,竟然还敢回来。      还装作醉汉,企图蒙混过关。      她本应在这个时候应该揭穿他,但按照剧情他应该在明天才会暴露身份,现在揭穿他不仅会影响剧情,还会打断她的攻略。      就在她要若无其事地收回手时,她一低头,就是一愣。      因为她看到自己的掌心上沾着薄薄的一层血。她一细想,就知道这血是刚才不小心从戴元的身上蹭来的。      她的呼吸一滞,下意识地抬头。果然,戴元的视线在她的手上一转,阴冷一笑。      苏玛:“......”      看来是在劫难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