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初回战场 当辰凌醒来的时候,胸口剧烈疼痛,鲜血仍汩汩外流,渗透了胸前的铠甲,他勉强睁开眼四处环顾,却发现自己身边全是死尸,而且人人身穿古代铠甲,剑、戈、矛、戟、滕盾散落满地,有的还插在死尸的身上,两种盔甲颜色的死者堆积如山,残肢断臂,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染透土地,扑鼻的血腥使辰凌闻之欲呕。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出现在这?”他看着周围的一幕幕,茫然自问。 辰凌,二十六岁,来自华夏国古老的武林世家,自幼接受极其艰苦残酷的训练,先练筋骨,后练脏腹、经络、脉髓,无论是内外功夫,或是琴棋书画,国学经史都有所涉及,十七岁时候就已出类拔萃,成为华夏隐世各大势力中青年一代中崛起的新星。 在辰凌二十岁时被家族推荐给国安局九组,执行特殊的任务,都是对付国际上身具异能的犯罪份子、组织庞大的恐怖组织等,八年来他共执行四十九次任务,每次战后都是浑身浴血,数次险些搭上性命,身为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然而这次,他只记得自己接受了国家S级别的“宝盒计划”,关于古代帝王的一个墓穴秘密,被国安局送入西欧秘密基地执行任务,当任务即将结束时,与一位世界巅峰杀手生死对决,最后自己还中了致命的一刀,但也将对方干掉,接着整个基地就爆炸成虚无,他也受到波及,往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怎么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身在古代战场里! 辰凌捂着胸前的伤口,暂时用手堵着鲜血汩汩外溢的口子,用尽最后地力气站起身子,摇摇晃晃,望向四周,残破的旌旗、断折的兵刃、碎裂的战车,横尸的战马一望无际,几乎数里之内全是黑色甲士和青色甲士的尸体。 不远处还有一些残破的旌旗树立着,迎风展动,猎猎作响,辰凌细眼瞧去,上面赫赫飘舞着古代大篆字体,幸亏他从小生长武林世家,对古典文化颇有研究,对这种古代篆体倒曾观摩过,有的绣着是[魏]字,有的绣着是[秦]字。 魏国军队?秦军军队?我的天啊,难道回到了古代?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时空穿梭了?不可能吧! 辰凌浑浑噩噩,伤口疼痛难当,摇摇晃晃走出几步,却听远处马蹄声大作,他站到一个尸体堆上举目望去,数里外漫天黄沙中,骏马嘶腾,仰天长鸣,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磨的铮亮的刀锋枪头闪着灼灼寒光,马蹄震天动地,这股雄浑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他。 “万马奔腾,十万大军!天啊,看来真的回到古代了,不过,我是哪一方的?”就在这时,一股热血涌上,辰凌喷了一道血柱,仰天倒地,就此不省人事。 ……… “晏职,晏职,你醒醒啊……” 耳边传来几个焦急的呼喊声,也不知昏迷了多久,辰凌的意识渐渐清醒过来:“我这是死了吗?谁又是晏职呢?” 大脑昏昏沉沉的,辰凌勉强睁开了眼缝,看到眼前几个陌生的脸孔,束发挽髻,腰系革带,身着紧袖、交领右衽双襟掩于胸前的上衣,外挂甲片,看来是真正的甲士。 辰凌顿时有些发呆,心想:“这是在哪里拍电影?怎么我什么时候成演员了?” “晏职,你醒了,感觉伤势咋样?” 那人的声调很怪,语音像是某个地方的方言,听着有些别扭,但勉强能听懂一点,辰凌茫然点了点头,四处扫了一圈,才发现这是一个大帐篷内,周围躺着近百的古代甲士,不停地在惨呼、呻喊。 “这…是哪?” “这是伤兵营啊!” “什么伤兵营?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辰凌面前时一个黑脸粗汉,胡子撅起老高,嘶哑咧嘴道:“遭了,这孩子莫不是伤到脑子了,咋地还说糊涂话,咱们这是在河东战场上啊,你不会忘记自己是魏军先锋左营的小卒子吧?” 辰凌心中犯了合计,被眼前一幕弄傻了,心想自己该不会是穿越时空了吧?这等诡异的事情,或许只有在小说、电影中发生吧?他嘴唇颤抖着,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来,随后一些纷乱的念头渐渐融入他的记忆,杂乱不清…… 这具皮囊是属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因为皮肤相当,骨架也不大,辰凌脑海中已搜寻不到少年的久远身世,只知道他是一位逃难的贵族公子,晏职是临时取的名儿,在韩国做了人质后,逃亡过程中,被魏国军队抓来充当马前卒,几日前那场大战,就是秦国与魏国争夺河东之地,进行的一场殊死搏斗,双方各投入了十多万人马。 “晏…职?不,我是辰凌!” 辰凌脑海中的念头越来越清晰,逐渐压过了其它几种杂念,尝试着驾驭这具新的躯体,极力地想了想,刚想坐起身来,胸口一阵疼痛,那里绑着厚厚的白色丝绢,开口道:“你是黑…” “对,黑虎子,大名儿滕虎!”那粗犷的大汉哈哈大笑,流露出一股兄弟的亲切感。 另外两个青年一个叫沈铮,二十四五岁,一个叫景砚,才十五六岁,都是被强行征兵入伍的,在春秋以前,贵族之姓承袭自远祖,因此百代不变,而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平民仅有名,百姓泛指贵族。 战国时,宗法制度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如本属于妫姓的齐国田氏,至战国时已以田为姓;进入战国以后,平民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姓氏制度的演化,反映了贵族的没落,平民地位的上升。 这三人都是晏职的战友,都在先锋左营的充当步卒甲士,与秦军交锋的时候,被虎狼之师的秦军精锐冲散阵型,一时损失惨重,几人被冲开,“晏职”他被敌卒一剑砍倒,辰凌阴差阳错附在他的身体上。 就在这时,军营内走进了一位少女,穿着淡青色丝麻裙裾,外置湖水绿地比甲,一身素净,秀雅清丽,可是她的裙裾裁剪得体,比甲轻软柔顺地衬出跌宕起伏的腰曲线,体态可人,手臂上挎着一个竹篮,里面放了不少草药和裹上布,看到帐内很多甲士在喧闹,娥眉一蹙,娇叱道:“别叨扰伤员休息,没事的赶快出去咯……” 正文 第二章 青衣姑娘 青衣姑娘的话格外有力度,在屋子内的近百粗犷大汉和步卒甲士都蔫了下来,虽然这少女只是普通身份,没有任何权威,但她的职业却让这些士卒不敢造次,战地军医,在战场上谁能保证不受伤? 她一双素手,一日下来,不知要救过少人战士的性命,因此整个军营的士卒对她都格外敬重客气。 “这位小姑娘是谁?” “哦,她叫程素儿,军营的人都称她叫小医仙,当时你的伤势很重,失血很多,要不是她亲手给你包扎缝针,你早去见阎王了。”沈铮在旁嘀咕道。 程素儿见辰凌这边人还未动弹,蹙着蛾眉,嗔道:“喂,你们几个怎么还在叨扰伤员?” 滕虎搔了搔头,咧着嘴笑道:“晏职,俺们先回营了,你在这好好养伤,明儿个俺们在来看你。” 沈铮、景砚也在旁跟他告别,辰凌点了点头,有气无力地说道:“好,你们都先回去吧,战事吃紧,刀剑无情,都多加小心,可别像我这样,负伤受罪啊——” “得了,你能拣回一条命,已经是福大命大了,在伤兵营好生待着吧,你这身板上了战场,连一个敌人都没杀死,徒让秦国那些狼崽子建功了,安心在后方养伤吧,俺们走了。”滕虎三人起身,绕过那少女军医身前时,态度都很恭敬和气,说不定哪天自己受伤了,需要她妙手回春呢。 程素儿开始亲自检查伤员的伤情病态,军医中远不止她一人,还有些郎中大夫,但手法粗滥平庸,反而不如这位十六七的姑娘,在旁边为她打下手。 “他的伤口要出脓了,敷上三七茎叶,活血散瘀……” “他的手臂折断,注意别乱动……” “他的伤口用刺秸子、马刺草、牛口舌止血……” “……” 辰凌躺着身子,隐隐听着少女郎中的话音,心中复杂无比,自己死而复生,而且还穿越了时空,大致知道这是秦国与魏国争夺黄河以东的地盘,秦魏相争,这一定是历史战国时期了。 战国始于公元前403年,东周共主之周威烈王册命了魏、赵、韩三家列位诸侯,由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 从春秋时代初期的一百四十多家诸侯,经过三百六十多年的兼并,到战国初期就只剩下了二十余家;其中又以西嬴姓秦国,东田氏齐国,中原三晋的赵国、魏国、韩国,南芈姓楚国,北姬姓燕国此七国最强,史称“战国七雄”。 辰凌心中暗想:“不知我来到的是战国初期,还是战国末期,不同时期,七国强盛不同,我要安身活命,得尽快养好伤势,逃出这战场才好,要不然与秦军开战,似乎魏国没胜几场,自己不是白白阵亡了?” 这时程素儿已经来到他的身前,看了他一眼,原本一个十八九的青年,满脸脏污兮兮,看不清样貌,但眼神却清澈如水,素儿道:“拉开你的胸口衣衫,我要检查一下你伤口。” 辰凌所穿的是魏国普通士卒的红色长服,圆领、双襟交于胸的右侧,腰束革带,衣长及膝,只是受伤之后,将盆甲和胸甲摘掉,这时也要解开。 程素儿伸手在他的伤口处轻轻按了几下,微微点头,从篮子内取出一瓮装着用映山红草根、狗娃花叶搅拌制成了止血消炎草药,放在一条绷带上,将他伤口上旧的绷带取下后,重新敷上,这才开口道:“你的伤没有多大危险了,只要修养一段时日,就能恢复了,不过这个期间,不要舞剑操戈了。” 辰凌嗅着从素儿身上散发淡淡的麝香,心存感激,问道:“素儿姑娘,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哦,什么问题?”素儿一边收拾绷带,一边应答。 辰凌略微一顿,试探问道:“秦国此次派来的大将是谁?当政的秦王又是哪一位国君?” 程素儿停了一下,回答道:“秦国的国君是秦武王,此次前来侵魏的秦军大将是那文博,听说颇懂用兵之法。” “秦武王?那文博?”辰凌脑海搜索半天,由于他对历史没有过深入的研究,听了两人的名号,也对不上历史哪个人物来,继续问道:“素儿姑娘,我还想冒昧问一句,你怎么看秦国的商鞅变法?” 由于辰凌不知现在是哪个战国时期,因此迫不及待想知道具体的这个时代。 程素儿整个人如一颗青莲般,静美洁白,一袭青衫霓裳衬托得她格外清丽,素儿说道:“卫鞅本为卫国公族之后,后封于商,也称商鞅,当年他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奖励军功、开阡陌封疆,使秦国迅速崛起,隐隐凌驾于东方六国之上,可是孝公死后,他受到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车裂而死,其在秦执政二十余年,秦国大治,乃是法家一等一的人物!” “哦,商鞅他死多久了?” 程素儿带着几分狐疑地瞅了他一眼,眼波微闪,略一思考道:“大约三十年了。” 辰凌眼神一收,微微皱眉,已知道到这个时代了,根据历史上记载,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往后推去三十年,那么此时就应该是公元前308年左右,商鞅变法是战国时代的分水岭,变法之前,秦国处在西陲戎狄之地,穷山恶水,无法与东方六国争雄,但变法过后,秦国迅速崛起,尤其是在军事上,要远强于东方六国,直到公元前221秦始皇统一六国,这段时间,东方诸国无一是它对手。 “喂喂,你怎么一直发呆啊,这些事民间早有传闻,你都没听说过吗?”程素儿盯着辰凌问道。 辰凌支吾几声,找借口搪塞道:“我在偏僻的大山里长大,村落里没人跟我细说起这些事,所以知道的不全。” 程素儿咯咯轻笑道:“何止不全,简直等同一无所知!” 辰凌也笑了笑,说道:“谢谢你救了我的命,将来我一定会报答素儿姑娘的。” 程素儿不以为然,看着他单薄瘦弱的身子,脏兮兮的脸孔,十分滑稽,莞尔一笑道:“你能怎么报答?” 辰凌看着少女活泼开朗,打趣道:“以身相许!” 程素儿脸颊腾的一下子变红了,白了他一眼,嗔道:“好你个登徒子!” “哈哈——”帐内的伤员和甲士一起哄笑。 素儿姑娘不好意思起来,蛮腰一摆,锯裙旋出一个折摆,跺一下脚,转身走开。 辰凌想不到一个玩笑惹怒了小姑娘,满怀歉意喊道:“喂,素儿,我在跟你开玩笑呢。” 程素儿充耳不闻,都快走出营帐的时候,在帐门口倏然转身,对着辰凌做了个鬼脸,然后像剪水的燕子翩闪出去了。 正文 第三章 后营养伤 辰凌浑身疼痛,有伤在身,加上刚头脑一时迷迷糊糊,很快就睡着了,在梦里他似乎又梦见了父母、和女友小雪,伤心着在四处找他,接着又梦到国家安全局执行任务…… 这一夜,他做了很多梦,醒来的时候,东方大白,晨曦照射进来,大帐内的疼呻声不断,辰凌被这股哀嚎声吵得无法静下心来,特别是他很想弄清楚自己究竟来到了什么时代,外面的古代是什么样子? 辰凌捂着胸口,站起身来缓慢移出了伤员帐篷,这是大营的后方,安置在山坡上,他走出帐篷门口,正看见一抹鲜红的晨阳垂洒在天际,那久违的霞光,格外绚丽。 他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白色的帐篷,袅袅的炊烟在青山绿水和尘土中摇摇晃晃升起,远望去,就像是晨阳下舞动的面纱。 沉重战鼓声有节奏的擂动着,军营前方的广场上,有数个方阵在训练,上万的甲士和骑兵,反复操练着,那些年轻黝黑的面庞,眼中充满未知的兴奋,黄鬃、黑鬃、白鬃、灰色、青色地战马汇成片片五色斑斓的云彩。 那寒光闪闪的戈矛藤盾,在晨霞阳光照耀下,闪烁着诡异的清冷光辉。 “魏军?”他凝神望着营中的大旗,繁体的小篆,要不是他从小在武林世家长大,翻过不少国学和古籍,还真难认出来。 商鞅变法后的三十年,这个时候正是战国争雄最激烈的时候,伴随着秦国的崛起,七国之争越发激烈,民不聊生,我若真的鬼使神差地回到古代,如何生存下去,却成了难题。 辰凌继续往前走,站在一处山坳,俯视着前方的方阵,数万人训练的场面绝对壮观,上千号人一个方阵,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沉厚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着,大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变色。 一股浓烈的阳刚血气蒸腾散发,让辰凌感受到了军人的体魄和军魂气势。 “喝!喝!喝!” 长矛手举着沉重的长矛不停的转变方向,一会当胸举平,一会成角度斜指半空,以坚定的步子前进,最长的一个方阵是重兵方阵,所有甲士都是厚重的盔甲,长矛更是长约达七八米,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重型方阵都会束手无策,七八米的距离是一些轻加兵无法逾越的距离。 其实战国时期对军队的训练也极为有限,需要他们掌握的东西并不多,能击鼓而进、鸣金而退听从号令就具备了基本标准,何况那时是全民皆兵,这些体魄强健的士卒本来就有技击基础和基本的从军知识,稍加训练就能做战。 只有在战争时期,调动常备军和招募的新军才会正规的杀伐训练,特别是这种战场前的临阵磨枪,联系配合和步法,其实这等动辄上万数十万的大军作战,个人的勇武根本不值一提,主要还是靠着团队的配合,以及指挥者的谋略、军备的精良与否,士气的高昂等因素。 辰凌脑海中还残留一些这位青年“晏职”的记忆,但并不多,似乎自己是个什么落魄的公子,具体身世却想不起来了,辰凌也懒得去索,那些跟他关系不大,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伤养好,然后强身健体,争取活着走出这片血腥的战场。 回到伤兵帐内的时候,那程素儿正和一些军医郎中在为伤兵换药,满帐内都是草药气味邯腥秽气,由于正值初夏时节,伤口很容易化脓感染,气味传播也快,辰凌不敢大口气呼吸,走回自己的草甸床铺上,等着军医来换药。 那程素儿似乎对他昨日的轻浮有些意见,今儿个没有亲自给他换药,让一个老郎中给他换的绷带草药,让辰凌有些小小的失望。 不过这些混合草药的效果却让辰凌小小意外一下,伤口复合的比较理想,没有感染扩大,而且淤肿也消除不少,剑伤没有伤及内部的筋骨,修养的日子就不会太长。 就在辰凌自己查探伤口的时,一个身影站立在了他的跟前,辰凌抬头一瞧,面前少女清丽隽秀,一袭窄袖紧身的深衫,衣裳没有丝毫花纹,古朴无华,袍子几经转折,绕至她的翘束然向下,体态纤细合度,十五六岁间,虽容貌尚有几分稚气未完全蜕去,但那女性天然的魅力却也具备了。 辰凌见多了现代的各色美女,乍一见到这古代的典雅的美少女,没有着任何的脂粉,有一种水灵无华的感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其实更能拨动人的心弦。 “素儿姑娘——” 程素儿微微皱眉,从篮子里取出一个拧湿的手帕,轻轻扔给他道:“好好擦擦脸吧,快脏死了。” 辰凌拿起了手巾,坦然一笑,说实在的,他还没有看过自己这副尊容究竟是什么样子,加上脸上血污和泥水弄得脏兮兮的,估计十分不雅。 “谢谢素儿姑娘了,昨天,我是在开玩笑,冒犯姑娘,原谅则个儿。”辰凌文邹邹地说道。 程素儿对他微一吐舌,轻哼了一下,转身婀娜去了,少女的心思实在令男人难以琢磨,何况对于辰凌来说,这位可是两千年前的古少女。 辰凌老实地待在伤病营帐内修养一下午,通过与这些患难的战友交流,逐渐了解一些军营的事,此次魏国前来指挥河东边戍防御的是魏国猛将董祉岐,这位将军是魏国较有名气的大将,虽然性格如霹雳烈火,但却是个极为内明的有心之人。 他依据历史常识,清晰明白战国时期最有实力的是齐、楚、燕、韩、赵、魏、秦,后世称为“战国七雄”。 在春秋时期有一百多个小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剩下约有十几个国,大国有秦,魏,韩,燕,赵,齐,楚,即七雄;此外还有越国一个较为强大的国家,小国有宋,卫,中山,鲁,滕,邹等,另外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分布在四周,北与西北有林胡,楼烦,东胡,仪渠,南有巴,蜀,越。 战国前期,“七雄”形成,各国将精力用在内部整理上,各国招贤才能,励精图治,像李悝,吴起,商鞅等人的变法维新就发生在这时期;而魏国正值魏文侯在位,任用李悝进行改革,尽地力之教,建立武卒,重用吴起、西门豹等人治理地方,发展经济,成为战国初期第一个强国。 转眼百年过去了,秦、齐、楚、韩、赵经过一系列变法,也变得强大起来,尤其是秦国,崛起最为强势迅速,隐隐压过其它诸国,于十年前,更是击垮了魏、楚、燕、赵、韩五国第一次合纵攻秦,开始了吞并中原的计划。 “魏国!好,就先从魏国生存起来吧……”辰凌眼神微眯,似乎做出了一个决定。 正文 第四章 古武心法 秦军与魏军几番大战之后,互有伤亡,进入短暂的休战期,各自屯兵屯粮,储备马草和兵甲,加紧训练,为下一轮新的大战做好充分准备。 辰凌的伤养了几日,由于失血较多,脸色还有些苍白,但伤口明显愈合了不少,让他走动起来疼痛感稍减,转眼十日过去了,滕虎、沈铮、景砚三人又来看望辰凌,跟他讲起军营逸事。 滕虎子因臂力过人,斩敌首七人,进了官职,成为了伍长,官爵为上造,沈铮斩敌三人,成了公士,军职暂时还是甲士,而景砚仍是操士,但因处事机灵,身子灵活,成为一个斥候,负责刺探敌军信息和情报的士卒。 由于秦国商鞅变法,加强军制改革,把军制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分别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列侯,每个等级享受的俸禄和待遇有明显的差距。 商鞅还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没有爵位的是操士。 后来东方六国见到秦军越来越强大,纷纷效仿其办法,也划分了军爵和详细的立功办法,像辰凌现在,仍是一个普通的操士。 辰凌熟悉了目前的战况,迫不及待想养好身子,然后加紧练武,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抡起十多斤的青铜铁剑厮杀都费劲,毕竟太淡薄了,即使他有一定的武学思想,但体能太差,力道使不出来,剩下招式套路只是空架子。 “你们每天都在训练什么?” “就是列阵跑位和技击之术啊,不过那些太过简单,到了战场上用处不大,要活命杀敌,还是要增强自身的战力,比如增强臂力,使用厚重的武器,掌握杀人技巧,在战场上,几个照面就能砍杀敌兵。”滕虎子侃侃而谈,对杀敌深有感触。 辰凌很同意他的说法,当日看过魏军阵型对练,简直就像大学生入校后的站军姿,走方阵,对体能训练很少,而且格斗技能传授有限,完全靠着蛮劲和士气冲杀,只有个别从军年头较长的老兵,在沙场上历练几番生死后,才稍精通杀敌技巧。 他默默看着面前的几位同伴,心中暗想:等我伤势好转,重新修炼武功,挑选一些拳法武术教给他们防身,也不枉称兄道弟一场。 这一晚,辰凌出了营盘,在一片丛林间盘膝静坐,开始按照前世记忆中的武术练气心法打坐吐气,调节身体状态,练武首先就是调和身体,通过有规律,良好的饮食,睡眠等修养,把身体养得精力充沛。 由于这副身躯前世可能是个柔弱的公子哥儿,手无缚鸡之力,辰凌要习武,必须先把身体练强壮了,才能承受住后面的高强度体能训练,外功苦修,修炼出明劲来,到时候内外兼修,依旧能成为一个武林高手。 辰凌运用起《古辰心法诀义》,这是武林世家辰家的一门练习内息、气劲的法门,谈不上什么高深莫测的内功心法,传自明末清初,辰家祖上曾是一位拳术大师,精通内家功夫,满清入关后,隐居江湖,一手创建了辰家,经过三百年的动荡生活,一直到改革开放都未衰落下去。 古辰心法入门诀窍,辰凌再熟练不过了,很快就借助星辰之光和月华之气淬炼身体,平和呼吸,强身健体,一丝丝驱除自身的隐疾,增强抵抗力,加速伤势的愈合,除此之外,暂时还没有其它明显的功效。 外功、内功、内外兼修,习武需要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没有强壮的体魄,无法修炼强横的外家功夫,外家功夫不精熟,力不转化气劲,打不开经脉,气脉不通,心神难宁,无法修炼内家功夫,更谈不上内外兼修了。 过了一个时辰,辰凌起身,简单地做了一些运动,活动筋骨,伤口已经不疼了,复原的速度比其它人快了不少,照这样速度下去,估计再有十天半个月就能做简单的练力了。 俗话说,练武不练力,白忙一场戏,没有力道,再精妙的招式都是空架势,实战毫无用处,格斗,注重的是实战和杀伤力,尤其是在战场上,要在淤血厮杀中生存,就要有强大的武力。 简单地劈腿、拉拉腿筋后,辰凌从后方栅栏豁口回到营地,由于伤兵营被安置在兵营的角落,一处山坡上,这些伤残人员已经不受军营的重视,因此防守简单,甚至连护栏都有不少豁口,方便了辰凌夜间出入。 辰凌回到营盘之后,很快就入睡了,这一晚气血通畅,睡的格外安稳,没有再半夜疼醒,翌日大清晨,军医就入帐篷给伤员换药,那窈窕的身影再次出现,正是清丽无双的程素儿。 辰凌看着程素儿的身条背影,忽然动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与其在伤兵营内束手束脚,无法活动,莫不如跟着她混出军营,可以背地里练功了,而且以他辰家的秘术,只要猜到一些药根,熬制独门的秘方药剂,对治疗这种创伤非常管用。 半晌过后,趁着素儿给他换药的时候,辰凌诚恳道:“素儿,这些草药是你采摘的吗?” 程素儿一边专心换药,点了点头道:“一部分吧,早晨只要不来换药,我肯定会去采药的,近来战事频频,秦国正在屯兵,大战很快就要到来,我要趁此期间多储备一些,到时候将有大用处,能救活很多人。” 辰凌开口道:“那从明日起,你也带着我去吧,我也想学些基本的医术,达则兼济天下,救死扶伤,穷则独善其身,危及自救,这样以后能多一份保命的生机。” 程素儿听了他的话,隐隐有一层道理在里面,让她难以拒绝,心下在想:“战场无情,他若伤势好了肯定会派遣战场,以他的瘦弱,必定九死一生,倘若真能学会一些医术,到时候或许会被留下当军医,也就不必去前线送命了。” 想到能救他一厄,程素儿心中一软,点头道:“那好吧,明天早晨天色微亮,在伤兵营盘行辕门前等我,我带你登山采药,不过你伤势未痊愈,路上一切都要听我安排,否则,就再也不理你了。” 辰凌一听,笑逐颜开,终于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走出营盘,翻山越岭,见证两千年前的大自然环境了,只要能多出去走动,他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青年变成一个沙场凶悍的强者! 正文 第五章 弱男救美 辰凌第二日很早就起床了,在伤兵营外等候,因为他跟素儿约好了寅末卯初时在帐前等候,这时第一缕晨光刚刚射来,秋天的清晨有些清冷,雾气较大。 顷刻,不远处翠绿罗裙摇摆,一个姗姗的少女轻盈地走了过来,正是程素儿。 辰凌迎了上去,微笑道:“素儿姑娘。” “辰凌,让你久等了吧?” “没,也刚出来,箩筐给我背着吧。”辰凌从她肩膀卸下束带,背上大箩筐。 程素儿从大筐内又取出一个小箩筐,自己也背上,说道:“其它的郎中都自行去采药了,我过来叫你,耽误了一刻,咱们走吧,附近山丘上的草药都被采光了,要走出很久呢。” 辰凌点头,跟着素儿出了营盘防御区,由于程素儿在军中威望甚高,守军士卒见到她都十分客气地放行。 二人走上山石小路,开始翻山越岭,途中素儿耐心为他讲解一些草药的性状、功效等,辰凌都虚心接受,事实上,他出生武林家族,从小接触古代文化、武术、草药、国学知识等,自幼被家族放入野外丛林刻苦训练,对于草木药材都十分熟悉,野外求生,自救是基本功。 这次辰凌跟随她出来,不过是借口,主要是想出来走动,找个清静的山林去练体习武,二来顺便找些草药熬制后,加强体魄,早日复原伤势,三来顺便打些野味开开荤,营养补不上去,身体虚弱,若再大幅度训练,身子肯定承受不住。 “前面是清鸿岭,山坡上药材分布比较多,你跟着我过去采药吧。” “嗯,好的。”辰凌有些气短,只恨这身子太虚弱了,看来这个前世的公子,根本没有习过什么武术,皮肉松软,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肌肉,握拳无力,估计打人都不会痛。 程素儿走在前面,攀爬山麓,趟过荆棘灌丛,四处寻找药草,不一会发现了朱兰草,又名甘根、紫蕙,花叶上面有纵褶片,雄蕊与花柱合生而成合蕊柱,地下有粗厚的根状茎,如鸡头状,富粘性,止血效果非常好。 “这个叫朱兰草,刚才跟你提过了,用来做止血药剂,跟楚越一带的紫珠草、三七草作用相似,你可别记错哦,当心毒到自己……” 程素儿很细心地为他讲解,听得辰凌心里不苦笑:拜托,这些株草我从小就认识了好不好。 辰凌一副谆谆受教的样子,心下却想着家族提到的草药纲目,有治疗外伤,强身健体的秘方,熬制之后,坚持一周服用,与外敷刀伤药配合,身体很快就能恢复了。 “素儿,那边有个山涧,我想过去清洗一下伤口,加上衣服也都是污泥,顺便洗涤一番,这些天太憋闷了,正好透透气。”辰凌趁机想身。 程素儿微皱一下瑶鼻,扫了一眼他的衣襟,的确有些埋汰,自己替他洗?想到对方的身体,为他洗涤衣襟情景,顿时有些讪讪不好意思,说道:“好吧,你过去洗洗,但不要让伤口受凉感染,可以用毛巾蘸湿擦拭伤口周围,衣服呢,涮洗一下就可以了,暂时不要太用力,以免扯裂伤” 辰凌欣喜答应,分开后信步来到山涧内,四处寻找了一圈,按照生前的辰家的秘方,就地挖来一些不常用的草药,按比例混合研磨碎,然后从包裹内取出了一个陶瓷器皿,类似酒瓮的东西,样子极其丑陋,这个时期,陶瓷工艺还不成熟,普及的是青铜器,以他现在这个操士的身份,根本弄不到青铜器皿,只有粗劣的黑陶器,还是从兵营内偷出来的。 他升起了小土灶,把盛放清水的黑陶瓷瓮架在小土灶上面,开始用火折子取火点燃木柴,烧水熬药,只要坚持服用一段时间,他的伤病会很快复原,恢复生机和体力。 这边熬着药,辰凌也不闲着,这几日都是粟米粗粮,没有爵在身,根本没有资格食肉,对于他体力虚弱的人来说,单吃素食,没有营养补充,体质恢复缓慢,他提着两把短匕首,以辰氏飞刀的手法,射杀了一支山野土鸡,剥皮后在溪水旁清除内脏,要做叫花鸡滋补一下。 尽管没有力量和内劲在身,但他毕竟有丰富的武宗修炼的经验,眼界和手法都十分高明,缺乏的就是从头开始苦修积累内劲,重新锻炼强化身体的过程,此时单打独斗不行,但扬手撇个飞刀,手法仍很准。 飞刀一技,讲究心、眼、神、力、念相结合,辰凌除了力量劲道较弱,但其它并不欠缺,因此这一手,使他仍有很大的生存空间。 当辰凌洗过外衫之后,清洗了一下伤口,药正好也熬熟了,一口气喝下之后,虽然苦口难当,但不一会就感觉体内不那么疼痛了。 “看来,家族治外伤的秘方还很管用,幸亏没有伤到深骨,皮外伤而已,否则真要等了百日休养才成,现在就不用了,伤口完全愈合后,内外服药,再有十多日就可以做体能训练了。”辰凌还算满意,转过身刚要去扒土鸡看看火候,就在这时,山涧口处传来女子的求助声。 “不要…你们是什么人?秦军斥候?竟然敢到魏国的防御区作乱,难道你们不怕死吗?”正是素儿的声音。 “小娘子,这些天两军交战,你们魏军可是没少杀我们秦军将士,今日既然让我们兄弟看到了魏国的女人,先奸后杀,抛尸荒野,让你们魏国甲士看看,连本国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简直窝囊透顶。” “桀桀,看这小娘子还挺俏儿,今个儿咱哥俩有福气了。” “要怪就怪你是魏国的人。” 两个秦军的探子潜入魏军活动区打探情报,忽然发现了孤身一人采药的素儿,便动了邪念,秦国地处边陲之地,数十年前还民智未化,如虎狼野性未驯,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有了河西秦文化,这才逐渐强大起来,但骨子里那股野性和凶戾却非六国能比。 “你们简直是禽兽!”素儿眼神充满了憎恨,眼底有少许慌张,手中握着一把青铜镰刀防卫,但她并未习武,自然不是这两个久经沙场的强悍精兵的对手,镰刀一晃,就被一个秦兵攥住了她的手腕,脉门一酸,镰刀就落在地。 “小娘们,等会叫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哈哈……” 这两个秦兵一人攥住了素儿的一条胳膊,就要把她拎到一处隐蔽之处糟蹋,素儿惊叫失措,就在这时,一道寒光从后面射出,一名秦兵后背被袭中,顿时惨叫一声,迎前扑倒在地,抽搐几下,就断了气。 另一个秦兵急忙回头张望,警惕起来,刚拔出了腰间的佩剑,要寻望敌人动静,忽然一道白光迎面射到,他挥剑去挡,却慢了半拍,那柄短匕正刺入他的眉心,惊惧之下,倒地身亡。 两个强壮的秦兵转眼死去,吓得素儿有些惊慌,虽然她在军中当医,见过了不少战死的将士,但救治病人未果而死,与当面看见杀人的场景完全不同,因此使这妙手回春的小医仙也被吓得脸色大变。 这时高灌草丛中蹿出一道身影,面目英俊秀美,正是辰凌,他快步走了过来,关心道:“素儿,你没事吧?” “辰凌?刚才……是你救了我?” 辰凌弯身拔出那两把短匕首,在秦人尸体的衣襟上抹了抹血渍,仰头微笑道:“当然了,这里还有旁人吗?” “真的是你?想不到你飞掷的手法如此精准,救了我,太感激你了,你不知道,要是我落在他们手里,真的比死还可怕!”素儿说道着,想到刚才惊魂未定的情景,忍不住泪流双颊。 辰凌见小姑娘受惊过度,赶紧起身,伸臂按住她的香肩,安慰道:“素儿,别怕,有你辰大哥在,任何人也不能伤害到你。” 素儿伸手抹了抹眼泪,娇躯靠在他的胸膛,破涕为笑道:“谢谢辰大哥,平时见你柔软的公子样,想不到连杀两个秦兵,眼睛都不眨,看来以后都不能再小看你了。” 辰凌呵呵微笑,心想自己这幅“尊容”,的确有些奶油小生的感觉,清秀俊俏,中看不中用,没有大男子的阳刚之气,必须要加紧锻炼了,否则岂不被这个时代的女性看轻了? 正文 第六章 淡淡情愫 辰凌带着素儿来到山涧内,由于刚才秦兵的撕扯,使她的衣衫有些破损,并沾染了一些血渍,女生爱美,迫不及待想要缝补罗裙,洗去血迹。 在辰凌的提议下,他支起了木架,两端搭上木杆,先把他的衣衫横挡晒在上面,遮住视线,素儿这才脱去外衫罗裙,在溪水旁清洗起罗裙来,里层只穿着淡薄的短裤和亵衣,身材娇美,皮肤白皙,只可惜辰凌看不见,否则肯定深深地被吸引。 为了尽快晾干衣衫,辰凌捡来一些木柴,放在了衣杆旁边,用火折子点燃木柴,不一会熊熊火光,蒸发水汽,同时也起到取暖去寒的作用。 辰凌在对方洗衣时,悄悄喝下自己熬制的疗伤草药,加速病情好转,此时扒开了叫花鸡,坐回衣架一侧,一股肉腻的香气慢慢溢出来,周围十步之内都能嗅得到它的芳香,一个月都没有吃到荤了,一闻到香味,辰凌忍不住口水都溢出来。 程素儿清洗过后刚回来,此刻闻到鸡肉香气,食指大动,小腹内不争气地咕咕响起来,她脸色一红,好奇问道:“好香啊,辰大哥,你做的什么?” “叫花鸡!见者有份,这次请你吃野味,报答姑娘的照顾之情哦。” 程素儿轻轻道:“跟你的救命之恩相比,素儿那点照顾之情就算不得什么了,辰大哥,素儿真的要感激你的相救,否则素儿此刻,肯定痛不欲生,不如直接死了的好。” 辰凌心中一悯,暗想这个时代,民智未开,很多地区的土著人和蛮人,基本没有什么道德底线,杀人越货,糟蹋妇孺,肆无忌惮,秦人没经过商鞅变法之前,更是如虎狼一般野蛮凶悍,被六国人视为野蛮人。 “素儿,我会保护好你的!”辰凌忍不住开口道。 程素儿抹了抹眼泪,强作欢笑道:“辰大哥,谢谢你,不过你的伤势还没有好,而且在战场上,生命太脆弱了,我见过了太多的魏人,战死沙场,再也没有活过来,我虽然略懂医术,却也无能为力,辰大哥,素儿只希望你好好活下去。” 辰凌心中默默地想: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要在这个时代站住脚,从小人物变成一方大人物,见证这个时期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如果有可能,自己也能参与其中角逐,游戏历史,而此时,自己还不具备强者的能力。 不过凭借他多出两千年的文化思想,以及前世习武的经验,相信要在这个时代立足,并非没有希望! 过了一会,两人开始吃起叫花鸡来,尽管缺乏一些作料,但仍是很香腻,都吃的津津有味,程素儿还不断夸奖:“想不到辰大哥,你做起野鸡来如此的像样。” 噗!你才是野鸡呢,你全家都是野鸡!辰凌翻翻白眼,继续吃完之后,开始穿上了衣衫,这时接近夕阳时分,天空一碧如洗,西边挂着一层云霞,夕阳透过云霞射来,红灿灿的染地一边余辉。 程素儿也穿好了罗裙和外衫,柳眉弯弯,娇俏秀美,长长地睫毛微微闪动,鲜红地小嘴仿佛新生地樱桃一般娇艳欲滴,由于出生秦魏交界,河东之地,女子身条修长,纤腰紧致,娉娉婷婷,虽还是十五六的年纪,却已出落得极具美感。 “咱们回去吧,否则就在落日前赶不到军营了。”程素儿被辰凌盯着目光,有些不好意思,揉捏着衣角,一副羞涩的样子,与之前大大咧咧把他当成跟班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女人只有把你放在一个正视的位置,心目中承认你是男人的时候,才会感到羞涩,否则不会多瞧你,甚至一点也不会惧怕你的。 辰凌摇头失笑,收拾好行囊,把多余的药材全部放进去,背起了竹篮,和素儿并肩而行,回到军营。 程素儿与他分开的时候,欲言又止,脸颊微红,最后叮嘱了他好好养伤,翩然回营去了。 辰凌收拾情怀,回到营帐,小眠了一阵儿,等夜幕降临之后,他又偷偷出了营盘,来到后山密林,打坐吐纳,以气宗的心法调和经脉和骨骼,最佳练武期在少年时候,十三岁之后,骨骼基本定型,就无法修炼较上乘的武功了。 辰凌这副身躯已过了最佳习武年龄,上层内功无法修习,只能通过后天不断训练,一次次突破潜能,才能再次踏上武者巅峰的道路。 “呼——” 辰凌经过半个时辰的吐纳,疏通体内的浊气,使灵台一阵澄明,适合专心修炼武术拳法了,由于体质较弱,需要一步步磨炼,由轻到重,逐层强化。 他站起身,先扎了马步,练定桩的腿功,过了一会,打出了”伏虎七星拳”,脚踏七星,拳拳生风,动作敏捷,行云流水,伸臂、打拳、凝劲、变化,一气呵成,通过拳法伸展筋骨和皮肉,架势十足,但杀伤力不足,所缺的只是力量和内劲。 辰凌收拳站立,气息匀称,全身上下一股暖流在流转,这是习武产生的“气”,只有修炼到一定火候,才能收发自如形成元气,也就是后天罡气。 拳意和招式都十分到位了,可惜缺乏力量,而且身体皮、肉、膜、筋、骨都没有经过淬炼凝聚,松散无力,打人根本没有杀伤力,下一步要训练就是练力,否则任何招式,没有力量,都是空架子。 练力就是通过体能训练,如奔跑、举重、跳跃、踢腿、翻筋斗、打沙袋等等千百种的锻炼方法,把自己的四肢,腰腹的筋肉,锻炼得饱满有力,力量,灵活性大大提升,超越常人,锻炼出流线型肌肉,充满爆发力,这是基础,只有把身体打造成璞玉,才能再精心雕琢。 接下来十几日,他按照往常一样跟着素儿出去采药,由于伤兵营管理比较松懈,离着前营较远,这里的军制没有那么严格,素儿的情面,所有伤兵营的人都要给的,因此辰凌出入畅通。 这十几日,辰凌每日都熬制专门的秘药加速复原,身体不断恢复,而且夜间练气练力,明显有了力量,来到大山内,辰凌四肢捆绑了几个沙袋,奔跑,跳跃,上下翻滚,一点点把四肢,腰腹,锻炼得饱满有力,有了前世的经验,练起武来事半功倍,很快他已经感觉到体能翻倍了。 正文 第七章 战事来临 旭日东升,晨曦初照,染红了一片朝霞,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蓬蓬蓬……”山地丛林深处,辰凌打着伏虎七星拳,身形敏捷,动如活兔,一拳拳打出,空气隐隐都震荡了。 一口气打了五百拳,心意合一,拳风隐隐,拳头上已经蕴含一定的力量了。 辰凌满意点头,经过十多日的训练,不但胸口的伤势康复的差不多了,体能也增长不少,如今双腿双臂已经有了半马之力,差不多能拉满四十斤的弓,不再虚弱了,至少能与一般的壮汉差不多。 这是他内外同时修炼武学取得的效果,换成一般的习武之人,肯定没有这么快,只因辰凌前世修武经验丰富,因此轻车熟路很快进入状态,有针对性地训练,效果进步颇快。 紧接着辰凌又做了两百个俯卧撑、两百个深蛙蹲、两百个高弹跳、两百次踢腿,腿脚绑着沙袋来回跑了几里的山路,达到他的体能极限之后,双腿虚弱,乏乏无力,但又咬牙坚持了一会,顿时一股暖流袭遍虚乏的全身,这是开拓体能潜质的征兆。 此刻辰凌已经汗流浃背,训练完事,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人体有很多潜能屏蔽,只有一道道跨过去,体能与能量无限开拓,战力越强,他很清楚,在修炼上乘武学之前,打好身体根基非常重要,要反复压缩,把身体每一块肌肉都锻炼了,皮膜充满弹性,结实坚韧,筋骨完全舒展开,到时候再练招式和上乘拳法剑术,会更有效果。 随后又坚持苦练了七日,辰凌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敏捷力、速度、力量、柔韧性都有明显的提升,如果刚重生醒来的时候是一个柔弱的公子,手力不足二十斤,那么现在就能拉开八十斤的硬弓。 由于拥有前世的记忆,因此他对武道的理解,以及招数和心法都很熟悉,唯一欠缺的就是苦功,从头练起,有优势也有不足,优势是经验,能无师自通省去很多的弯路,不足是根基打的太晚,筋骨定型,要有所成就,必须不断突破潜能,让身体能容纳更多的力量。 身体不强壮,蕴含的力量不足,体内就不足以容纳内劲元气,那么武学成就就会被限制,不会登上较高的层次,甚至无法踏足先天之境。 因此,磨身练力,是整个修炼之中的最为基础,但也最为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着修炼武功的成就;力量练得越精纯,以后的成就便会越大! “嗨!” 辰凌见伤口愈合了,继续加大的训练强度,背负着五十斤的大石,练那“金蟾跳水”的身法,每一次跳出,脚下都留下深深的脚印,汗珠滚流,但是他一点也不放弃,坚持大强度修炼。 渐渐的,辰凌的身体越来越强壮,似乎也长高了几寸,原来有些干瘦细白的肌肉,也丰硕了起来,一块块的筋肉,紧密结实,四肢柔韧而有力量,有了几分武者的气势。 “呼~” 辰凌吐了一口浊气,身体无比舒服,他在修炼力量的同时,以古辰心法调和经脉气血,相辅相成,内外兼修两不耽误,换做其它武者,即使有名师指点,也需要从外功练起,决不能同时修炼,只有修炼几年外家拳脚功夫,筋骨扎实之后,才会练内息,调气脉,存内劲,否则很容易因乱气伤身,辰凌却不存在这方檬题。 “还不错,只要再坚持两个月的苦练,把自己的四肢、腰腹的筋肉,每一寸地方锻炼得有力,犹如铜皮铁骨,力量凝缩成劲,便可以修炼各种拳法剑术的招数了。” 辰凌立身林间,晨霜白露,东方渐白,林间雾气消散,就在他伸展胳膊的时候,忽然沉重的号角在山丘下方的大营响起,紧接着牛皮大鼓相继响起,这是集合整兵,准备作战的鼓号,肯定是秦国又要发动进攻了,魏军开始组织阵型迎战还击。 战场虽残酷,却是磨练人心性、勇武、胆气最佳之处,杀敌男儿行,大快慰平生。 辰凌飞奔在林间,就要赶回营地去一看究竟,如果能重回疆场,杀敌建功,体验一次古代男儿的豪情和热血,那才叫过瘾。 黎明时分,无边无际的河东原野上,一阵阵传来了惊心动魄的战鼓声,不断地增强着,越来越响,像沉雷轰鸣一般,山丘下方的平地,是前方一线大营,这时候魏军正在排列阵型。 从高处望去,一入眼就是红色的海洋,因为魏国崇尚的是红色,所以魏军的服饰和旌旗都是清一色的红色,红衣军团。 战国时期,阴阳家学说甚盛,各大战国的旗帜颜色与服饰主色都是极有讲究,有据而定的,讲究的依据就是该国的天赋德命。 阴阳家认为,任何一个王朝和邦国,都有一种上天赋予的德性,这种德性用五行来表示,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德性。这个国家与王朝的为政特点,必须或必然的与它的德性相符合,它所崇尚的颜色即国色,也必须与它的德性相符合,惟其如此,这个国家才能在上天佑护下安稳顺畅的运行。 黄帝政权是土德,就崇尚黄色,旗帜服饰皆为土黄。夏王朝是木德,崇尚青色,殷商王朝为金德,其兴起时有白银溢出大山的吉兆,是以崇尚白色。周王朝为火德,先祖得赤乌之符,自然便崇尚红色。当时天下对这种五德循环说无不认可,立政立国之初,便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德性。 魏国从晋国而出,自认承继了晋国正统,而晋国是王族诸侯,当然是周之火德,魏国便承继火德,旗帜服饰皆尚红色。而秦国地处边陲之地,一直没有确定宣示自己的德性,但却是举国尚黑,令列国百般嘲笑,说秦国蛮荒之地不懂王化,秦国却是不理不睬,依旧黑色不改,在战国眼里成了一个乖戾怪诞充满神秘的西部邦国。 号令自北向南,一层层传下去,唱响的声音络绎不绝。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大营立时嘈杂响成一片,号角声、马蹄声、脚步声、兵甲摩擦声、刀枪撞击声,仿佛颗颗重木,撞击着大地,声势浩大无比。 正文 第八章 沙场对阵 营前辕门外的大军,早已蓄势待发,方才三道鼓声传过,魏军早已集结完毕,放眼望去,红衣长袖,铠甲生辉,长戈锋利,杀气涌动。 八万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前排乃是弓箭手方阵,有一万五千人,左手边是战车甲士方阵,青铜战车上面有驭手、长兵手、弓箭手三人,车后面跟着徒步甲士,大约有三万人,每乘车都有二十名战士在后跟随,右手边的骑营,战马入行,骑士入列,手中的长矛长戈闪着幽幽寒光,令人望而生畏。 辰凌本想加入战列,但被外围的侍卫拦截住,伤病员在医疗期间,是不能够参战的,即使养伤好了,也需要军方派人来检查过目,重新录用,暂时他还没有收到通知,因此还不能够上战场。 “真可惜,这么大的场面,我竟然无法参加,如果到了沙场上,凭我现在的身手,至少也能斩杀几十个敌人,一跃就能提升爵位了。”辰凌暗叫可惜。 辰凌经过两个月的训练,从表面上看去,他就是比以前长得结实了一些,但是他自己知道,筋肉,骨骼的紧密程度都大了许多,体重足足增加了二十多斤,臂力也有了飞跃。 就在他寻思的时候,看到从一批将领从大营走到了军阵之前,为首的一人身材魁梧,浑身铠甲,身披战袍,正是魏国大将军董祉岐,不足四十岁的壮汉,洛腮胡,国字脸,一副英气逼人。 “将士们!”董祉岐虎目四顾,低沉着开口,声音雄浑在三军之间回荡,听得异常清晰:“秦国屡次东进,已经打到了河东之地,秦军再进犯三百里就是我们的安邑城,我们要誓死守卫领土,将该死的秦国人赶回黄河以西!” “捍卫国土!捍卫国土——” “全军出发,抵抗秦军!”董祉岐骤然下令,大军开动,势气浩大。 八万精锐魏军向前推进两里,就看见了秦军的阵型,清一色的黑色军团,前排是盾牌手、弓箭手,两侧一边是战车队伍,一边是黑甲精骑,而中央则是统帅的中军。 秦军的先锋大将为那文博,秦国西北边陲土住民生长,在秦国列将之中,颇有威名,但因久攻魏国河东不下,迟迟未能接近安邑,吞食大魏疆土,所以在秦国朝廷内各方势力对他颇有微词,秦武王派来秦国上将军甘茂统领全军,立即对魏国施压用兵。 甘茂四十余岁,并没有策骑出阵,而是乘坐一驾三马轺车,挺立于六尺青铜车盖下,左手旁就是秦国青年将领那文博,身长八尺,体型略显削瘦,脸庞棱角分明,浓眉星目,七分英朗三分儒雅,右手侧是一位策士智囊秦学文,纵横家士子,出游列国后入秦委以重任,再往两侧便是几十位俾将,俾将之下为千夫长,安插在每个军阵前充当指挥使。 秦国民风彪悍,这些将士体型也非常强壮勇武,盔甲分明,寒光朔动,秦兵的甲片都是上片压下片,腹部的甲片,则是下片压上片,以便于活动,所有甲片都由中间向两侧叠压,在肩部、腹部和颈下周围的甲片都用连甲带连接,所有甲片上都有甲钉,其数或二或三或四不等,最多者不超过六枚,浑身甲衣都是一袭黑色,充满了神秘和野蛮。 两军对垒,兵甲万千,剑戟寒光一凛,赛如冷月斜穿暗室,密密排匝的虎狼之兵,都充满仇视着目光看着对方,恨不得砍掉对方甲士的首级立功、复仇,秦魏交恶五十年,形势一度逆转,魏国由强转衰,秦国由弱变强,两国之间大小战斗不下百余起,而今日这一战,已经不知是第几场了,没有终止尽头。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甘茂望着魏国大军,嘴角微微一笑道:“魏国精兵尽出,后方防守必然薄弱,只要咱们的黑甲鹰卫深入魏国大军的后方,火烧粮草,到时候前线魏军溃败,我军便能长驱直入,杀至安邑,吞掉魏国河东之地,把魏国人赶到太行山以北,黄河以南。” “甘将军英明,用兵如神!” 甘茂嘴角溢出一丝畅快的笑意,这一战若胜的漂亮,就能在君王面前大大巩固地位,他虽被封为上将军,但兵权有限,而且他在列国之中颇有名气,自诩武能破敌,文能治国,不局限于战场,他更在意的是相国之位。 一国有左右相国,一个执民政、一个执兵权,如今秦国人才济济,光是文武全才的就有秦国智囊樗里疾、穰侯魏冉,都是精通兵法,善于执政、出将入相的大人物,他要后来居上,超越以上二人,必须要在这一仗中胜的漂亮。 董祉岐坐骑望着前方的秦军,眉头微微一皱,秦军的脚蹬铁弩和黑甲精骑最为精锐,脚蹬铁弩是远程弩,射程达两百五十步,大约两箭半地,一百步为轻弓的一箭之地,这种弩需要三人用脚撑起弩臂,发射后弩箭的威力极大。 而黑甲精骑则是清一色的铁骑,战马和骑士均用当时上好的精铁马具与盔甲兵器装备起来的集团骑兵,马蹄装有铁掌,使战马能够在任何粗糙的地面奔驰而不惧荆棘尖刺;马头装有铁片与皮革相连的面具,使步兵弓箭对战马的威慑大大减弱;马具也用重量轻硬度高韧性好的精熟铁,代替了又重又厚又软又脆的铜质马具;马上骑士的兵器也从长大的矛戈演变为轻型铁剑,精铁铸造,长短一般在三尺左右,锋锐轻捷,便于联合大规模冲锋格杀。 “若用轻骑兵上阵,肯定会被秦军的一万黑甲精骑摧毁,只能先用战车冲破对方的阵势,然后配合步骑甲士冲击,才有胜算。” 董祉岐心中微动,默默下了决定,挥动手令喝道:“孙峰、刘宇听令,率领三百乘战车,冲锋在前,郑延、张扬带领两万步骑尾随在战车之后,待战车与秦军交锋后,趁机杀出!” 正文 第九章 血的战场 “将军令,战车出阵,弓箭掩护!”魏军一名传令官策骑飞奔在军列之间,挥动令旗,高声长喝。 “吼!吼!吼!”魏军阵型开始挪动,嗓间闷吼,士气撼山动岳,血气方刚,浑厚杀意。 战车轱辘开始碾动地面,发出吱呀声一片,紧接着战车后面的步骑军手持长兵准备冲锋,这个时候辰凌站在远处发现,魏军的军队装备是如何的厚重精良,全是精铁兵甲战器。 在战国初时,铁器以逐渐推广使用,当时天下的冶金中心均在韩魏,魏国由以兵器制作业发达而称雄与当世,魏军以逐步采用铁制兵器代替青铜兵器,史称魏军甲兵犀利。 魏国选练武卒,均为重装步兵,披重铠、持戈配剑、背弓弩、跨矢囊。可以说是装备精良武装到了牙齿,可见如果没有强大冶金工业及兵器制作业的支持,以如此装备武装到单兵是难以想象的。 大凡得地利者,必有山川之险固,兼得物产之富饶,魏地处中原无山川之险,却得地力之饶以充军国之资,魏之强大不能说未得地利也。 魏国较早的进行了军事变革,建立了以精锐武卒为核心的常备军。 魏军内部等级森然、分工明确,且数量庞大,虽然经过马陵之战,被齐国田忌、孙斌大败魏军,一下子失去了中原霸主的地位,但如今魏襄王在位期间,魏仍有武卒(重装步兵)二十万;奋击(轻锐步兵)二十万;苍头(裹头巾的待选新兵)二十万;厮徒(军工、勤务兵、辎重兵)二十万,车六百乘、骑一万五千匹,军事实力仍很雄厚。 魏军精选武卒成为各代定制,魏武卒披重甲,持戈配剑,操12旦之弩(注:古代一石大约30公斤),负矢囊内装弩箭50枝,携三日口粮,半天能走一百里,乃大魏精锐之兵。 而辰凌夺身的前世人,属于被临时强行征募的轻锐步兵,不属于魏军的主力和精锐。 董祉岐挥起手中长剑,战车以及重甲步骑瞬间如潮水一般涌出,牛皮大鼓响彻天际,三百辆战车,一千名车甲士,三千重甲铁骑,丝毫不弱于秦军黑甲精骑的骑兵团,整个原野上车马沸腾,尘土飞扬,杀声喧天。 甘茂手中握剑斜指苍穹,顿时秦军将士开始用兵器有节奏地敲打盾牌,长柄用一端戳地,同时低喝起来:“破风!破风!破风!” “脚蹬弩阻挡魏军,樊子槐、詹雄听令,率领一万黑甲精骑冲击战车阵,屠刚、陈栋率领三万轻甲在后,张冬、公良瓒率三千轻骑待大战后,可从左翼穿插入阵,袭乱魏军阵脚,待后方鹰卫偷袭军营粮草得手后,全线出击。” “喏——” “弩箭手,准备……射!” 喝令一出,令旗挥动,一万弩箭手射出强弩,无数的大弩,猛烈地倾泻了出来,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密集的箭雨,弥漫了天际。 刚刚冲出阵列不远的魏军车阵,顿时被弩箭覆盖,哗啦啦射在车辕和车盖、车厢上面,车上一些驭手、甲士纷纷中箭摔落,但是并没有阻挡魏军进攻的威势,魏军阵前的弓箭手也纷纷。 这时黑甲精骑在弩箭的掩护下,也冲出了阵列,狂奔在沙场上,驰得飞快,直到快要交锋之前,魏军密密的箭雨也如飞蝗一般扑来,一时人喊马嘶,缺乏良好防护的骑兵犹如脚下中了绊马索一般,顿时仆倒一片。 下一刻,秦军的黑甲精骑与魏国的战车营交锋,箭急射、马疾驰,红黑军团两相争锋,紧接着轰隆隆一阵撞击巨响,战车与战马正面冲撞,就好比大潮中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疾驰、刹那的凝止,然后便是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杀杀!” 战场上秦魏双方的将士彻底交锋,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这是一场硬仗,最终胜负只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 辰凌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场面的厮杀,完全是冷兵器的交战、火拼,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好像最不值钱的草芥一般,被收割了。 就在他站立山坡高处观望的时候,隐隐感觉后面不远处有脚步声和甲片摩擦的声音,不用于魏军甲士巡查的声音,他心中起疑,转身望去,就看见一条黑线从山坡的小径凸现出来,这条黑线由人影组成,全是黑色的战甲武士,连披风都是黑的。 “秦兵!不好,秦兵要偷袭。”辰凌顿时反应过来。 他在伤兵营一带,而粮草辎重营就在伤兵营的前方,整个山坡由下到上依次是前营、中军营、粮草营、偏角伤兵营,如果有敌兵来袭,率先经过伤兵营,这些受伤的士卒就充当了弃卒和肉盾。 辰凌转身之际,秦军黑甲鹰卫的一名斥候也发现了他,举起弩机朝着他射出冷箭。 “嗖——” 辰凌暗呼一声:“不好!” 幸亏他这两个月来不断训练,敏捷力大大提升,他凭着敏捷的身手,顺势翻身躲开了冷箭,身子跃入草丛之内,连翻滚带腾跃,蹿入山林,狂奔起来,同时大喊着:“秦军来袭,所有守卫,准备迎战了——” “被魏兵守卫发现了。” “咦,这个守卫身手好快!” “不管了,被发现也没什么,以咱们五百黑甲鹰卫,潜入敌营枭首也没问题,何况是火烧粮草,大家准备好火油瓶,一口杀气冲入魏军粮草营地,大开杀戒,一定要完成上将军的军命。” “杀上去,撕破魏军防线……” 这些鹰卫完全目中无人,当头的一名首领抽出长剑,身先士卒冲杀上前。 魏军守卫听到辰凌的呼喊,立即提高警惕,发现了秦军后吹动了号角,后方驻守的士卒开始纠集,阻挡秦军的偷袭。 辰凌奔回后营,从一处闲置的兵器架上取下一柄铁剑,满脸狠劲,吐了一口吐沫,发狠道:“敢来偷袭,有辰爷在此,今个儿让你们有来无回!” 正文 第十章 热血反击 辰凌提起一柄精铁长剑,大约有三十斤重,乃是重甲精锐步卒的兵器,伤兵营内受伤的大多是在前线厮杀多次,凶险万分的精锐重兵,他们的兵器也被放置在营盘内的兵器架上,他随手抄起一柄长剑,却是十分的精良。 这时伤病营盘内一些守卫开始聚拢过来,有的手持长戈,有的手持短弩,靠近栅栏处组织反击,抵抗秦军的袭兵。 “秦兵袭营了,注意防备——” “弓箭手!快放箭——” 营盘一位魏军守卫中的千夫长巢盖提着宝剑,大喝着,指挥反击战。 而秦兵一个个如狼似虎,用盾牌挡箭,用兵器挥舞磕箭,向营盘进攻,鹰卫虽然只有五百人,但攻击力也十分强悍,个个身手矫健,动作迅猛,开始接触辕门,与魏军守卫厮杀起来。 辰凌仗剑杀出,如今他体能翻倍,看似消瘦,实则筋骨和皮肉都充满了力量,臂力比一般的精锐武士还要略强,再加上他的剑术高明、身法独特、战斗经验丰富,迅速脱颖而出,只见他身如脱兔,一下子跃入了交锋之处。 “唰唰唰!”长剑一挥,剑光扑朔,他的身影与剑身巧妙结合,剑法细腻,三剑击出,顿时有三个秦军鹰卫被他犀利的剑锋刮伤到。 “啊——” “小子找死!”几名秦兵大声喝骂。 辰凌还没有正式归队,连盔甲都不齐全,一身红色武士服,外面的铠甲尚未佩戴,没有甲片防护,身上轻松,动作更加迅速,出手如风,剑光在他身前似乎裹成一道剑幕,只见他仗剑游走,转眼之间就有三五个秦国鹰卫被刺倒在地。 周围的守卫甲士见到辰凌如此威猛,大声喝彩,士气高涨,逐渐向他靠拢,以他为核心,向秦军反扑。 此时后营山丘上是一片混战,尽管这片激烈的战斗,比前线上万马奔腾、冲锋陷阵的厮杀惨烈场面还有不如,但是对于初次登上古代战场的辰凌来说,已经算是平生第一次了,他在前世执行任务中也杀过人,但都是暗杀和枪杀,这种一出手就是冷兵器混战厮杀的场面,心中同样无比震撼。 战争残酷,而且是血淋淋的,人像发疯的野兽一样,舞着枪戈剑矛,红眼睛拼命的呼喝厮杀,那种凛冽那种血腥,那种残酷场面,若非置身中,很难想象,根本不像电视中演的那么轻巧简单直白。 所幸辰凌前世为特工时期曾经过严格的训练,心性如磐石,冷静果断,当鲜血蓬散飞溅在他的脸上和衣襟上时,他没有恶心地呕吐,也没有心慈手软,因为身置其中,如果不还击,很可能下一秒就被砍倒在地。 三十斤的兵器挥动起来,重量可不轻,臂力不足厮杀一会儿,肯定会脱力,辰凌渐感手臂酸麻,但是千百名勇士在他身边挥舞着刀剑,抛洒着敌人的鲜血和头颅。让初次踏上战场的他热血沸腾,血液迅速流转,也不知从何处激发了力量,七星步法,古辰剑诀,剑锋犀利,依稀又恢复当年仗剑少年的潇洒模样。 “杀杀杀!”杀声一片,无数的将士倒在血泊之中,但没有人来得及去搭手援救,因为敌人的戈锋还没有停止,无情残酷地挥舞着。 这些秦军鹰卫都是精锐,不同于一般的战士,除了甲胄和兵器精良之外,训练格外有素,虽然五百人,但步步紧逼冲杀,竟然已冲入了营盘后身,压制了守军,企图冲过去火烧后方粮草辎重的营盘。 一般的战士没有太多的格斗经验,在沙场上都是乱砍乱杀,容易杀敌也很容易被杀,经过格斗训练的,会注意敌人的弱点,出击果断,没有多余花俏的招数,一击必杀,而精锐中的武士,盯住敌人致命点后,还能冷静分析周边的环境,杀敌的同时尽量避开冷袭。 辰凌由于战斗经验丰富,十分机谨敏锐,第一次投入战场中,出手、挡击、反杀一气呵成,顷刻的功夫,都有十来人伤在他的剑下,或死或伤,顿时引起其它鹰卫的注意。 “臭小子,你找死!”五名壮汉精锐撇开其它守卫,持剑同时朝着他扑来。 辰凌一时不能敌三,边战边退,在身前挽起剑花,抵挡住三道剑锋的刺杀,全身力量虽然有枯竭,但勇气和杀气无限上涌,给了他一股血气方刚之勇,完全不惧这群秦兵的围杀。 “当当当——” 辰凌仗剑游走,身法腾挪避闪,配合着精妙的剑术,以及蕴涵科学玄理的打法,手脚肘膝不时地发挥作用,一脚踹在了一名彪悍的秦兵裤裆,疼的那人缩倒在地,大声嚎叫着。 另外四人剑锋又至,辰凌挥剑挡开两剑,侧身躲开一剑,另一手挥拳捣出,正打在一个秦兵的面门,鼻血开花,跟着反手一剑,穿入侧面那人的胸膛,果断拔出再次后退引敌,这时追杀他的五人,死一人,伤两人,还剩下两人追击他。 与此同时,其它秦兵已经冲入了后营,整个营帐之间,开始了追逐战,围剿战,混乱一片。 “不好,再拖延下去,等秦兵接近了粮仓,一把火烧了粮草,前面大军必然会溃败,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虽然辰凌首次参与古代战场,但稍微一动脑子,也能想到火烧连营,销毁粮草,对于前线的大军造成多大的影响,军心一散,必然大败不可。 辰凌顾不及再耽搁,猛然发狠,脚踏七星,天罡北斗步法,同时腰腹间吸气,一股暖暖的气流支配着他的气劲和力道,这时他想到了[亢龙有悔,过犹不及],势不可用尽,出剑不能全部用尽力道,每一剑都凝神用心,保留三分余力,出剑快收剑快,剑势连绵不绝。 那两名秦兵被他抢了先机,一连几剑刺出,端是精妙无比,招招致命,角度刁钻,那粗矿的秦兵在军营里哪里见过这等江湖招数,几招之间,二人相继中剑毙命。 辰凌一个健步蹿出,绕到了伤病营核心,对着里面的伤员大吼道:“秦军偷袭进来,要火烧咱们的军粮,是爷们的,还有动弹的,都跟我出来战斗,阻挡住这几百袭营的秦兵,我们就是大胜利。” 营帐内的伤员目光望向帐篷门口,都愣住了,想不到平时这位淡薄瘦弱的少年,在这个时候有如此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