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现世 “下来,宵夜。”在我最穷的时候还能打电话我聚首的人不多,他是其中一个,沈强。 而我也是一定会去的,哪怕我的肚子越来越大,站直的时候几乎要看不到自己的脚尖了。 一边为自己的身材叹着气,一边飞快的穿好衣服,下楼。 我们两个是完全不同个性,不同生活圈子的人,却能够成为好朋友,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奇怪的事。我从小就是个乖宝宝,每天上学,放学,回家,做功课,象闺女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大以后虽不象小时候一样重复简单的生活,但也只是看看历史小说,听听歌,和朋友们出去玩什么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社会是什么样,人心是什么东西,完全都不懂。而沈强,在初一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带着“兄弟”打架,闹事,抽烟,喝酒,甚至在上课的时候打麻将。他进所里的次数大概也不比上学的次数少。不过人却很讲义气,这也是我为什么和他谈得来的原因之一。虽然我和他认识了十年,他却从没叫过我帮他打架什么的,只是一起玩,一起喝酒。他虽然又黑又瘦,却绝对是一个打架的高手,我亲眼见过他在两秒内把一个比他高一个头的大块头打得躺下,喝酒的本事也不差,一个人喝了12瓶啤酒,只是回家的路上酒劲上来在路边的臭水沟边歪了一夜,被第二天晨练的人当成是“尸体”。 我们虽然完全不是一类人,却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哥们。我们常在一起宵夜,穿着拖鞋,左手拿着烟,大笑着谈自己以往自以为很辉煌的情史,然后又为了自己动心并发誓一心一意要去保护要去爱的那个她的离开而潸然泪下。男人其实有时也很可爱,至少这个时候我觉得我们两个除了没钱以外就是大众口中的好男人。不是吗?我们懂做饭,家务,我们温柔,细心,会体贴人。我们会修断掉的保险丝,我们会用心聆听而不去长舌的张家长李家短。其实我们也是很没用的。因为现在至少武汉的女孩很少看男人这些,而是关注他们赚钱或者有钱的程度。我那段刻骨铭心的三年感情也走上了因为现实的物质原因而不得不成为记忆。不怪人家眼光高,只能怪自己没本事。我们这个两个没家底,没关系,没本事的“好”男人的明天是怎么样的呢?我没什么信心想下去。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店大堂副理,他也只是在三天两天换公司,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于是我们只能借酒来逃避现实。 路边。烧烤摊前。 昏暗的灯光下,几张掉了漆的桌子一字排开,我那好兄弟沈强就跷着二郎腿坐在最左边的桌子旁边,上面放着几本书。 “我叫了肉,鱼,啤酒,你要什么自己叫。”我们一向是不会跟对方客气的,要不还叫兄弟吗? “又借了什么书看?”我问道,现在网络小说很流行,特别是异世大陆。本人最喜欢的就是<异人傲世录>,可惜出得太慢了,估计我儿子都等不到结尾写完。 “叫<飘渺之旅>,已经全本了”这小子又黑又瘦,偏偏我又白又胖。我们两个站一起,就是一个笑话。 “讲的也是去了异世界,然后很牛X?”我大概能猜出这书的内容。现在的网络小说,没YY基本上是没人看的,也是为了满足天下不得志的大众心里那一点梦想吧。 “要是我们也能和书里面一样,去到异世界称王称霸,多爽。”我递给他一支“红金龙”。我们一般只抽汉烟,支持地方产业。日本货是坚决不买的,能为自己家乡做一点贡献是一点,自己过得不好还不让别人能过得好点么?至少见过了武汉卷烟厂的推销员能有点当上帝的感觉。 “是啊,不用象现在,唉……”沈强也是看这样的书中了毒。“干”我们各端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又给各自再倒满一杯。 “如果我们到了异世界,我要当一个魔法师,看哪个不爽就直接把他烧成炭,骑着扫帚去泡MM,哈哈”我的酒量不是很好,三瓶啤酒左右就可以唱“大舌头”了。 “我要当武士,象传奇里面拿着屠龙一样,见神杀神,见鬼秒鬼。”不愧是常打架的人,去了异世还是想打架。不过我始终怀疑他的实际战斗能力,看看他瘦得象麻杆一样的手臂,还没我以前女朋友的粗呢。 大概象我们这样现实极不如意的人,心里有点空虚,加上网络小说的洗脑,对于异世漂泊这个极度YY的想法倒是不怎么排斥。书里都说了,去了异世的都混得怎么怎么好啦,有了异能啦,能看穿女孩子的内衣啦,会魔法啦,被哪个哪个国家的老大,哦,应该说是国王拉去当女婿啦,或是有神仙帮忙,随便说几句就有N多MM哭着喊着要男主角泡……果然是我们出门旅行,杀人放火的最佳YY方式。(那是,混得不好的或者倒霉的挂了的也不会写书了是不)。 我猛吸一口烟,熟练的吐出一个圈圈,慢慢的扩大,然后又渐渐变淡,消失在空中。“我觉得,我真是没用,小时没好好上学,迷上游戏机(那时MD,PS还很少人玩的说…)搞得什么都没学到,白读了个大学,拿个一点也没用的大专文凭,搞得出来只能做酒店,都28的人了。唉。我妈都快57的人了,还在外面打工。”说到这里,眼睛很酸,我并不介意在他面前流泪。我和他之前没什么秘密,我们以前的女朋友都是送去同一个医院做的人流。再说他也不是没见过,我在他面前曾经象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的声音也有点哽咽:“我不是一样?”狠狠的倒进嘴里一杯,又狠狠的将杯子摔在地上,将旁边一只正在津津有味添我们吃完的鸡骨头的狗吓得远远的立着看着他,半晌见他没什么进一步动作,摇着尾巴又匍匐过来继续。 他原本有个哥哥,大他13岁。可惜夭折了,于是又有了他。他20岁时候,他爸爸都60岁了,前年去的世。他家里全靠他妈妈,也是60好几的人了,还在外面每天奔波,做着小生意来维持家用。 不过我倒是对他妈妈挺佩服的。不光是为了这个家在操劳,而是因为她懂一些五行八卦和中医。家里全是一些<<本草>><<周易>>之类高深的书。我对五行什么很感兴趣,他妈妈于是很高兴的嗉嗉叨叨,说是沈强不感兴趣,她学的那些“手艺”就要失传了等等。还很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什么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以及巽,震,兑等等。我经不住她的唠叨,到底学了点据说是诸葛亮大大都用过的八阵图。真的,很灵的,我上次布了一个阵,放了一只乌龟里面,一整天它都没能出来。 而沈强是个比我更唯物的唯物论者,压根不相信这些。他倒是对人体穴位比较感兴趣,常跟我说要是肩膀酸可以按摩“肩井穴”,手发抖可以刺激“曲池穴”。有一次他过生日,来了几个MM,我也在场,他和几个女孩都喝得有点多,一个MM无意说自己几天没上大号,他老兄借着酒劲大声说,“用针扎大横穴可以治便秘”,那MM当时面红耳赤起身告辞,我和其他人笑得打跌,从此这位MM再也没在我们几个出没的地方出现过了,看样子是没脸见人。 他妈妈还跟我说过,说我28会开始事业有成。 我记在心里,可是没想到却连进了几次医院挨刀,然后工作也丢了,苦恋三年的女友也开始“正视”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感悟到我不会有出息,家里人也不会同意云云。遂离我而去,开始过她“正常简单安定幸福”的生活。我的事业不会就是这样的吧?我苦笑不已,将手上快要燃尽的烟头弹出,将那只狗又吓了一跳,这次它却没有跑远,只是询问似的“汪”了一声,又埋头大嚼。 正文 第二章 异世,我们来了 吃饱喝足,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掏出口袋里那已经不多的几张票子准备去付帐。老板我们已经很熟了,夫妻俩都姓杨,老板娘更是搞笑,叫“杨恭如”。我们常来照顾他们的生意,他们却小气的很,很少给我们打个折什么的。没办法,谁叫这附近就他们这一家味道好呢?晚上甚至有开着LENUX来买烧烤的,也不知油钱是不是更多一些。 一阵冷风吹过,就好象夏天从外面进入空调房的感觉,我不禁浑身一颤,然后发现身体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了。更是发现不光是我,沈强也半斜着身体,保持着要起身的姿势,四周的一切全停止了,烧烤的烟雾,奔驰的车辆,甚至那只狗嘴角流出的涎,静静的停在半空,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诡异的淡光。接着,一个小黑点凭空出现,慢慢变大,竟如一个黑洞般,象一个巨大的磁铁发出越来越大的吸力,我和沈强不由自主的颤抖,那是我们的身体本能的与吸力作着抗争,可是当这个黑洞大到和我们的身体一般时,我们再也支持不住,被吸了进去,一种头晕的感觉迅速袭来,我们都晕了过来。 是沈强先醒过来,把我摇醒的。 真不明白我如此“伟躯”,为什么会不如这么个黑小子。 “这里,该不会是传说中的异世吧?”他明显有点魂不守舍,我都醒了还摇什么,也不怕把我的高血压摇出来。 异世? 异世!!! 我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透过两侧的树荫可以看到山壁鬼斧神工般凿过的轮廓。两边由一种奇怪的树组成两条整齐的绿化带被中间的阳光天然的分开,留下一条由阳光照射的路。而这树十米左右,齐胸的地方开始树干分成好几股,麻花一般的互相纠缠着,树冠有如卡通片里一样,圆圆的,象一个个巨大的蘑菇。树上有几只松鼠一样的动物,却有着三条厚厚的尾巴,只见其中一个居然用自己的尾巴当降落伞,从树下跳下,短小的四肢一起刨,跑到我们面前三,四米的地方停下来,大大的眼睛里流露的都是戒备。 还有就是这里的空气,我在武汉从没闻过。如此的清新,就算在早上五,六点的中山公园里也没有。 看着周围不同于以往那个世界的景色,我的脑子已经混乱了起来,倒不是怀疑是不是到了异世,毕竟对于被网络HTtP:// 小说熏陶了两,三年的我们,还是能比较快的接受这个现实,只是……我那可怜望子成龙的老母亲怎么办?她还有高血压啊,如果我就这样从那个世界消失了,她一个人会怎么办?会不会……我都不敢往下想了.眼泪开始毫无阻碍的奔涌而出. 那小子呢?站着傻傻的一动不动.我查觉到他单薄的身子开始轻轻摇晃起来,该不是接受不了现实吧?我伸出手,拍了拍他瘦骨嶙峋的肩膀.没想到他”哈哈~”一阵长笑,倒吓了我一跳.那只看着我们如同我们看着动物园里的猴子一般,象松鼠一样的小动物,更是惊得三下两下跑上了树,把三蓬大尾巴遮在自己面前,并从当中的缝隙中好奇的观察我们. 他慢慢的转过身来,以往那被现实弄得黯淡的目光中充满了一种新生的活力,注视着我,两只黑黑犹如鸡爪一样的手抓着我的肩膀摇:”哈哈,我们真的来到了异世”.被他抓的地方好疼,我现在真的不怀疑他打架的实力了. 一阵山风吹过,他那混混典型的及肩长发随风舞动,身上的衣服猎猎作响,此时又有一束艳阳穿过树荫的重重阻碍落在他的向上,我眼中此刻的他,居然生出了一种我从未见过,叫做气势的东西. “我们既然已经来到了梦想已久的异世,那么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新生,重新我们的人生,掌握我们的命运,不再和以前一样浪费生命,”他一字一句,我听着,心里奇怪而又陌生的感觉油然而生.是啊,既然已经来了,光在这里伤春悲秋有什么用?好好过下去,以前平淡的人生如果从此精彩起来,那也应该是我妈妈最想看到的事吧. “还要看看这个世界的MM是什么样的,跟武汉的比哪里的比较漂亮”他这一句话顿时让在我心目中对他的重新评价迅速打回原形. 踢~,叫你装精. “那现在,怎么办?”毕竟让这个在外面混得时间比较长的人拿主意比较好,尽管他比我还小两岁. “不知道,不过要在这里安顿下来,我们先要找个有人的地方,问问这里的情况,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是啊,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我记得别人HTtP:// 小说里的主角去到了异世,好多都是投胎到某大户或某高干家里,从小有良好的教育成长,要不就是附在某强人身上,一身本事却是继承下来,接着就成了更强的人.看来HTtP:// 小说就是HTtP:// 小说,事实还要靠自己去写啊. 我们已经不那么惶恐,顺着这条阳光道往前走,好奇的左看右看,就象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 “这里是异世,会不会有魔法,骑士?会不会有龙?精灵?会不会有全身钢甲的骑士?”之后我发现学了点周易的人是不同,说什么什么准.当然,是坏事. 一阵踏踏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我们顿时心里没来由的紧张.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我们两个也没想过要躲起来观察一下或是别的什么,就象两个木桩一样傻傻的杵在路中间,迎接我们未知的命运. 不幸言中,真的是一个全身钢甲的骑士带队(后来才知道是铁的),十几个装皮甲的跟班,带着一路的尘嚣,慢慢的减速,来到我们的面前,那骑士的目光从包得严严实实仅露着眼睛的头盔中有如实物一样的落到我们身上,更是让我们不争气的发起抖来. “@#$%^&*()_)?”骑士开口了,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语,更不会是武汉话. 自然是没反应,我们不象那些牛X的大大到了异世什么语言都懂。 “—%……*%……—¥?”骑士又问了一遍。 还是没反应,当然,我们有张口结舌。 “•;#%%……”骑士又说话了,不过显然不是对我们说的。旁边那些人迅速下马,几个人抽出剑对着我们,另几个拿出绳子,熟练的把我们两个捆成两个粽子,其中两个跳上马,手一伸,毫不费力的一手一个把我们提上去,横在马身上,开始往回驰去。 看来我们是被绑架了。我们在马上被颠得七晕八素。开始还能交谈几句,言及这马怎么有野猪一样的短小獠牙。但马上的皮甲哥哥似乎很不满意我们这两个“肉票”没有当肉票的职业道德还在JJYY,一人给了我们一下,不是很疼,大概是希望我们闭嘴,我们很合作。后来受不了那种颠簸的感觉,觉得晕过去还是比较舒服一点。 还好,我们真的晕了。 正文 第三章 为奴 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这是一个很大的木房子,地上铺满了草却不象麦秸那么硬,软软的。房子里躺满了高鼻梁,凹眼睛的“老外”,看样子已经睡着了。我们周围有几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有种各种发色的乱发,长到了胸部,就象<<指环王>>中的甘道夫。见我们醒了,他们彼此兴奋的交谈了几句,拿出两碗象百家饭一样有着肉,菜混在一起的东西,放在我们的面前,用手指着自己的口比划着,看来是叫我们吃。我们也饿了,端着碗来狼吞虎咽。其中一个黄发的老人,指了指屋角一个没人躺的地方,做了一个双手合拢放在脸边,再把脑袋一歪的动作,示意我们去睡觉。 我揉着被顶了一天的肚子,慢慢的蹭过去,靠着墙坐下来,脑子里还在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事,象梦一样不敢叫人相信。那小子倒是能随遇而安,倒下就睡,不多久就发出轻微的鼾声,加上周围这些人的鼾声,此起彼伏,倒是让我稍微觉得安心一点。想着那个世界里不知我下落的妈会怎么担心,心里乱糟糟的,胡思乱想了一阵子,迷迷糊糊的也睡着了。 当太阳光能照进门口时,我才醒过来。昨天的那几个老人估计已经起来很久了,把跟昨天一样的“百家饭”放在我们面前,慈爱的看着我们。我也向着他们微微一笑,才端起碗吃了起来。吃完后,还是那个黄发的老人,嘴里咕噜着什么,一边还用手势比划着,叫我们出去。外面是一个很大的山谷,四面都是陡峭的山壁,仅在东面有一个用粗大的圆木做成的门,好象电视里的强盗山寨,门口还有两个穿皮甲的人拿着长矛在站岗。其他人都已经等在山谷里了,手里拿着镐和锹。那老人示意我们也拿一把,跟在队伍的最后头。 “看来我们要成民工了,”真难得这个时候他还心情开玩笑。 我脸上勉强挤出点笑意:“是啊,一直都在想着减肥,现在终于有机会了。”拍了拍我的肚子,发出“嘭”,“嘭”的闷响。周围的几个人听到这个声音,都向我好奇的看过来,见到我的动作,报以码头的微笑,包括有个皮甲的壮汉。 这时那个全身钢甲的家伙又出现了,做秀似的骑着那匹白马绕场一周。高傲的眼光里满是蔑视,特别是滑过我和沈强身上的时候。然后他大喊些什么,除了那几个老人外所有人拿着镐和锹,稀稀拉拉的往谷外走去。走到谷口我往回一看,那几个老人还在面带着和善的微笑看着我们远去的身影。这让我有点感动,对于我们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没有丝毫的排挤或敌意,如果换成我的话恐怕是做不到的。 我停下来转过身,向着他们用力的挥挥手,然后快跑几步,跟上前面的队伍。 路上,前面那些做明显是要去做苦力的人丝毫看不出一点点的不满或负面的情绪,反倒老是有人用野兽派唱腔粗嚎的吼上一嗓子,寒啊,我们两个全起了鸡皮疙瘩。这“歌声”引起周围人一阵大笑。然后有人朝着那人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嘲笑他吧,只见那唱歌的兄台做势高高举起手里的镐,装着要砸下去,笑他的人也配合着怪叫一声,丢下手的家伙围着人群跑。那个骑马的铠甲男似乎已经习惯了,也没插手,眼里冷峻的目光里居然有了一丝笑意。 末了,我轻声唱起<<手放开>>,低沉的声音在早上的山谷中传出老远,前面的人全听到了,回头用惊异的眼神看着我。这让我有点得意。旁边的沈强居然象是抢镜头一般,还往身边靠了靠。 “把爱装进胸前左边口袋……”我听了先前那人唱的,知道应该是我唱的歌旋律动听,倒不会以为自己歌喉好,尽管有MM说过我的声音有磁性。此时,就见路过一只挺着大肚子尤如猪一样的动物窜出,被先唱歌的哥们发现,一声大叫,扬起手里的家伙就朝它身上招呼过去,其他那些正在做陶醉状的“粉丝”也不管好生尴尬的我,也大叫着加入围猎的行列。不多时,他们就嘻嘻哈哈提着砸死的猎物,吧唧吧唧嘴,走到那钢甲男面前说了几句。钢甲男倒是很爽快的点了点头,把猎物接过来放在马上。看来,晚上要加餐了。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铠甲男带着我们转向左边一条下坡路,七转八弯后拐进一个山洼,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露了出来。看来,这就是我们将要“上班”的那个矿了。 这个矿洞比原来电视上报道那些发生事故的矿洞要大得多,人在里面不用低着头,把镐什么的扛在肩上也不会碰到顶。看来这个世界至少比原来那个世界更注意“员工”的安全啊。 这时一个皮肤黝黑,绿头发的壮男走过来,朝着我们友好的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指了指自己,口里发音:“杰克。”我们跟着他的发音读了一遍,他很高兴的拍了拍我们的肩膀,又指了指我们手上的镐和地上的矿石,自己先做了一个示范,用力将一大块石头挖出来,然后将矿石那部分分开。 我们也学着他的样子,开始我们在这个世界第一天的矿工生活。我原来在家最多只拖拖地,懒得连碗都不用洗,除了人比较胖以外,皮肤白晰,手上一个茧都没有,现在哪受得了这个苦?不一会就觉得手里火辣辣的疼,一看,磨出泡了。我用指甲把泡给掐破,就不那么疼了。看看沈强,望着我傻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长泡。难道是因为他长得黑? 这一天,我三次停下来掐破刚磨出来的泡,如果妈妈在我身边,会心疼的眼泪流吧。 日落西山时,在外面晃悠了一天的铠甲男在洞口喊了一声,大家都收起工具走上去。我已经不行了,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四肢不停的发抖,眼皮一直在打架,恨不得马上就睡下,沈强也是差不多。还好杰克帮我们拿着工具,要不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了。 回到房子里,我们两个勉强提着精神和几位老人打个招呼,爬回墙角,睡得四脚朝天,鼾声如雷。肚子饿成什么样也不管了,哪怕现在天塌下来,我们也只想好好睡一觉。 这里,铠甲男走了进来,身上那厚厚的铠甲好象丝毫没能对他的动作造成丝毫的妨碍。他蹲下来,先是用手摸了摸我全身的骨骼,摇了摇了头,又去摸沈强的,就见他两眼发光,猛的站起来,大踏步走了出去。对于他对的“非礼”,我们真的一丝一毫都没感觉到。 ~~~~~~~~~我是漂漂的分割线~~~~~~~~~~~~ 这样的日子在并不沉重的气氛中慢慢的流逝。我们每天去矿山,路上他们就怂恿我唱歌,希望能向第一次那样引一只山猪出来改善下伙食。可是最好的收获就是一条蛇,还惊起鸟儿在空中吓得大小便失禁,那结晶就正落在我身上,于是我拒绝再开口,换成那第一次唱歌那壮汉。 而随着慢慢彼此的交流,我们也终于明白了大多数这里的语言。知道我们这些人全是莫拉雷斯家族的“财产”,那个铠甲男就是这个家族的家族骑士,是不用履行上战场的义务的。这个莫拉雷斯家族又是属于安布恩公国的最有钱的家族,生意遍布了整个大陆,号称“能和神做上生意”。大陆上四个国家:安布恩,凯撒,特里克,卡拉格,彼此虽然骚扰不断,但却没发起过大规模的战争。即使是这样,每个国家的男人是越打越少,而各个国家为了维持军队的数量,就派人到处捉无国籍的精壮男人入伍。我和沈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捉住的,由于是莫拉雷斯家族的人捉住的我们,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这个家族的“私有财产”。而齐格,也就是铠甲男,当时捉我们之前问的第一句是:“你们是哪个国家的人?”第二句是:“你们有无国籍?”看来多学一门外语就是有用啊。 每天的苦工也不是没有用处的,我和沈强的身体明显起了变化,现在我的身体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赘肉,身上覆盖的全是精壮的肌肉,全身的肤色也由白晰变成古铜色,沈强也有巨大的变化,虽然他身上的肌肉论块没我的大,可是他现在的力气却大的惊人,往往一天的劳累下来,他没事似的主动帮别人扛着镐什么的。我们~~~~~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了。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这个世界的命运彻底改变。 正文 第四章 小姐 一天,齐格来找我们:“莫拉雷斯公爵要见你们,马上出发”然后牵给我们一匹马。没有穿着那套铠甲做秀,他倒是换上一件白色短襟马甲,露出他总是隐藏在头盔里的红火头发,腰里别着一把代表贵族身份的饰品长剑,加上刚毅的脸部轮廓,冷漠的表情,我不得不承认,他还挺有男人味的,还差一点就赶上我了。 我们没问为什么,因为习惯了默默面对,两个人一起骑上那马,慢悠悠的跟在齐格后面。倒不是我们不想快点,实在是没骑过这玩意,两辈子我这是第二次骑马。尽管已经走得很慢了,可是人在马背上左晃右摇,很难保持平衡,沈强紧紧抱着马脖子,我又紧紧抱着他,小心翼翼不让自己掉下去。和齐格的轻松惬意形成对照,更显得我们的狼狈。 莫拉雷斯家族的封地紧靠着我们平日住的山谷,封地上就是号称世界第一富裕城市的——塞班。 走近这座听闻已久的城市,想亲眼看到它的繁华。一队全身钢盔的长矛士兵把守着城门,外地商人带着货物进入是要收取税金的,他们带着自己长长的车队自觉得排成一排等候检查,听黄发老人迪夫说,整个大陆就属塞班的税收最低,所以也很少出现暴动什么的。当我们进城时,全队士兵持矛,肃立,眼光全是瞟着齐格,我们跟在齐格后面,看着两边士兵严肃的表情,颇有点狐假虎威的味道。 进城后,倒没有那种高楼林立商业区的拥挤感觉。青色的石头整整齐齐铺在地上,有的已经被长年的雨水冲刷的发白。街道很宽,大概可以并行十骑左右。街道两边是错落有致的双层房屋,建筑风格看来很统一,主色调全是红色,搭配着白色,黄色,看上去并不觉得不协调。街上就有如现世武汉的步行街一般的热闹,但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以女子和小孩为主。贵族妇女间或也能看见几个,和一般人不同,喜欢体现与平民不同的她们很容易从人群中认出来,先不谈晴雨天必撑着的小洋伞,花瓣一样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泡泡裙,光是那后面一群统一颜色皮甲的士兵,就能证明前面人的身份。 我们还在左顾右盼,目不暇接时,不知不觉跟着齐格转了几条街,正不知所处何地时,来到一个门口有着一对貌似狮子的白得象玉一般的雕塑,齐格下马,动作轻盈飘逸:“到了,下来吧,你们在门口等一会。”说完,把手里的马缰交给门口守卫,大踏步进去了。 一小会,他又带着一个管家一样的人物出来了。那人满脸标准的职业堆笑,虽然不讨厌,也看不出有多少诚意:“我叫提提,是公爵大人的管家,你们进去后要~!@#$%^&*(……”一边清晰的交代我们在公爵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边用看不出有任何感情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们,好象菜场上的大婶挑白菜的样子。这时,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小丫头,双手轻轻的提着好看的天蓝色曳地长裙,嘴里格格笑着跑到我们面前,一头卷卷的粟色长发时起时伏,煞是好看。后面紧紧追着几个戴着白色女仆帽,黑白相间的女仆裙的年轻女佣。她们一路惊呼着:“小姐,慢点,小心摔着了”,来到我们面前。齐格和提提后退一步,左手抚胸向这个小丫头行礼,而那群女仆却俯身向齐格和提提行礼:“两位大人日安。” 那个小丫头看到我和沈强,颇有些惊讶,“这两个是什么人?是今天从矿厂带来当仆人的吗?”可爱的小鼻子一皱,很有些淘气的意味。 “是的,小姐”齐格看来对谁都是那么酷,并没说话,还是提提代答的。 我和沈强完全没注意他们在说些什么,除了开始打量了一下这位小姐,其后的目光全献给了那几个女仆短短的裙子下几乎一般修长的大腿和洁白丝袜,心里想着:“哟西。”感觉到我们的目光的无礼,那几个女仆的头更低了,脸上泛着更让我们凝视的红晕。 倒不是我们很色,相反,我们以前都是很专一的男人。只不过,太久没见过女人而已,而小姐,年纪太小,衣服又很严实……看看而已嘛,女人的价值不就是体现在这里吗? 小姐却完全没有注意这些,点了点头,便又拖起长裙,飘逸的如一朵蓝云般的跑开,几个女仆连忙跟上去,依然低着头不敢抬起来,象极了动物世界中的鸵鸟。 提提轻咳了一声,示意我们收回眼神:“很好你们没有亵渎我们公爵大人的唯一爱女,安小姐。要不然有你们好受的。”亵渎她这么小的小女孩?我们又不是东洋那些大叔,没这种爱好。 继续前行。穿过假山,池塘,草地,树林,除了沙漠,其他的景色都有了。终于我们来到全是红墙的高大建筑前,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城里的房子都是红色的主色调,原来跟封地的家族有关。 提提这时才闭上他那张滔滔不绝的嘴,带着我们进入大厅。首先向正中的那位行了一个礼,然后我们再上前见礼,被告知盯着自己主人是极为不礼貌的行为,我们只是极快的瞟了一眼他,然后单膝跪下。 没感觉这位声誉极好的莫拉雷斯公爵有什么架子,他甚至亲自虚扶着沈强起来,这在我们这时的见闻来是很难想像的。此时我们的身份还是奴役,就算公爵要杀我们都没人理会,那么如此热情的对待,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现在可以近距离打量这位富可敌国的公爵了。他有着满头红色的乱发,面方口阔,男性激素似是极为充足,脸上同样也是红色的络腮胡子甚至淹上了他的面颊。眼睛极有为神,没有那种商人狡猾的意味在里面。完全没有有钱人的代表——大腹便便的肚子,整个人举手投足,给人感觉倒是更象是一个军人。这个世界以武为荣,此刻的公爵即是穿着方便格斗的后开襟式马甲,脚上铮亮的黑长靴却是有点亮得剌眼。 “公爵大人有意提拔你们从低贱的奴隶到仆从,还不快感谢大人如隆恩德。”旁边提提却还保持着公式化的微笑,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和沈强有点呆。为什么要提拔我们?来不及想这么多,先只得给公爵又行了一个礼。 这时又是那位活泼的小姐,伴随着一阵香风闯了进来——却了换了一身黄色的长裙,有钱人就是好啊。她进来就跑过去抱着公爵的左胳膊,把自己那小小还未成熟的身体挂了上去,腻声腻气的说:“父亲大人,我要这个白家伙跟着我”。粉嫩的小手一抬,正指着我的鼻子。 要我跟你混?你丫的能罩我么? 正文 第五章 我的魅力 公爵松了一口气,慈爱的拍了拍安的小手:“行啊。但是你为什么会对他感兴趣呢?” 安不满意的噘着小嘴,从公爵身上滑下来:“谁对她感兴趣了,只不过我还从没见过黑头发,黑眼珠的家伙呢,带着他,妮娅她们肯定会羡慕我的。” 我听了哭笑不得,难道~~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啊。还有,难道这个世界没有我这样黑发,黑瞳的黄种人么?旁边的沈强虽然也是黑发黑瞳,但这小子太黑,我虽然经过半年的苦力生活,皮肤渐渐成了古铜色,但有这小子衬托,立刻就显得白了许多。难怪安会叫我白小子。 “哈哈”公爵一声朗笑,“原来是这样啊。把他给你使唤可以,但不能让他做些危险的事,比如象上次深身涂满蜂蜜在树林引蜜蜂,上上次爬树去掏鸟蛋,还有上上上次背着刚熟的肉去山洞逗三尾虎……”说到这里我的汗就下来了,简直是巫婆啊,如果让我被她这么折腾,还会有小命吗?看着秀秀气气的一个小丫头,没想到居然比建宁公主好不了多少。 不等公爵说完,安又撒娇似的摇晃着公爵的手臂打断他的话:“知道了知道了,我保证他每天都是完完整整的。”于是又蹦蹦跳跳的来到我面前,待闻到我身上一股长久没洗澡的“男人味”后,又后退了两步,用右手纤纤食指遮住自己的小巧瑶鼻:“嗯~难闻死了,你先下去整理一下,明天我会叫你的。” 我哪有发表自己意见的余地和资格?更别说拒绝这个明显是公爵心肝宝贝的恶魔女儿。虽然现在为止看起来公爵的为人和气度都相当不错,但我并不准备去挑战他的底线。何况安这个小恶魔会不会因为我拒绝她而下令把我剁碎了扔进池塘里喂鱼也难说。一向的观点是有钱人的脾气比较怪,我想我还是老实一点好,走一步算一步吧。 一边的提提叫过一个女仆低声说了几句,便叫我跟着她走。我看了一眼沈强,有点不知所措,提提还是微笑着:“公爵大人对他另有安排。”礼貌的提醒我,这已经不是我该知道的事了。我向公爵行了个礼,便随着那名女仆走出去。 一路上那名女仆带着我东绕西转,和我保持着六,七米的距离,我想是受不了我的“男人味”吧。走到一排一模一样的尖顶屋子前,她指着第二间对我说:“管家大人说了,这间就是给你的,你进去等一会,我给你打水清洗一下。”不待我有任何反应,便用和安一样姿势捂着鼻子快步逃开。 我摇摇头苦笑一下,抬脚进屋,屋子并不小,大概有六十个平方的样子,却只有一张大床,一个书架,还有一个长条桌子,不知为什么长得这样离谱,放在这么一间大房子里,更觉得滑稽。过了一会,那个女仆带着其他两个女仆吃力的抬着两桶水进来了,又忙忙碌碌的拿进来一个很大的木桶,一个小圆凳子,一个大刷子(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是用来刷马的),还有一把小刀。我奇怪这种力气活怎么没男人来做,便要上去帮忙,她们却毫不领情,跳得远远的:“那你帮我们把水倒进去就好。”郁闷了,好心还这样对我。不等我倒水,她们三个就迅速出了屋子,领头的那个说:“等你洗完了,我们会帮你清理的。”说完“咔”的一声带上门,却听见她们在外面小声的在嘀咕什么。 在矿洞的时候洗澡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我跳进大桶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整个人沉入水中,希望这样能涤尽我身上所有的污垢……用那把大刷子用力的全身上下刷,只见身上的垢物如同开花一样一层层在水中分成几瓣,又向四周荡开去,不多时,这水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 等洗完并把半年未理过的胡子刮干净后,我才发现没有衣服可以换,总不能还穿着脏衣服吧,那不是白洗了。于是我整个人缩在大桶的后面,颇不好意思开口道:“那个……请问下……有我能穿的衣服吗?” 却听见外面一声低呼,那个先带路的女仆说道:“对不起,我忘记了,我现在给你拿进来,方便吗?” 我呵呵一笑:“只要不走得太近就方便”就听见外面轻啐了一声,那个女仆低着头,双手捧着衣服,慢慢的挨了进来。隔得老远就把手伸得直直的,我哪能够得着?不得不站起来一点探出半个身子,却还得控制自己不要将下半身也交出去了。 “好了吗?”她等了半天不见我伸手接,还问道。 “嗯,那个……你再往前两步好吗?”我已经尽力了,再往前就超出自己的道德标准了。 她又往前跨了两小步,却是再也不走了,我伸直手,却只是刚刚能用手指碰到衣服而已。没想到她这时,微一抬头,想看我的位置吧。没想到这一抬头,却看见我健康的肤色,健硕的肌肉,上面还挂着未干的水滴,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深凹的眼眶,眼睛也不大,可是那黑色的瞳孔却有如一个无尽的深渊,只看得自己陷入那无边无尽里,眉毛也不甚粗,有点长,加上高耸的鼻梁,微瘦的脸型,配在一起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想到这里,她心里开始不争气的狂跳,鼻尖微微见汗,两只捧着衣服的手更是激烈的颤抖起来,眼看衣服就要落入水中,我只得再努力一把,在衣服掉入水中之前接住了它,却非常不幸的付出一小部分下半身曝光于眼前这女人的代价。 她此时脸色极为古怪,红潮大片,轻张小口,想喊又不敢喊,努力的咽下一口口水,转身迈开已经发软的双脚逃了出去,只是这次不再象上次一样是因为厌恶,而是充满了惊慌和无力。 我本人还在惊愕着她的行为,半天没能反应过来要先穿上衣服。外面一阵略凌乱的脚步越来越远,看来她们是走了。 呃……这个,不是说我洗完后,你们要来清理吗? 我胡乱琢磨这从没见过的衣服怎么穿,却明白了她为什么逃得这么快。我虽不是纯情小男生,但也有点不好意思。想着居然有女人因为自己的身体落荒而逃,却又有点得意。 这时,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我以为是那个女仆没看够又回来了。 声音到了门口戛然而止。 “张磊——”这个世界没人会这样叫我,尽管也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是沈强。 我含着一点点失落去开门,沈强和一个没见过的女仆站在门口。 正文 第六章 兄弟你先出头 沈强显然也梳洗完毕,穿着公爵府普通守卫穿的制式皮服,半年多蓄的头发比我还长,头上戴着一个中空的铁头箍,整个人看起来比那个世界的混混样要精神多了。 我正在诧异他这身打扮时。那个和他一起来的女仆向他欠了欠身,行了半礼:“您还有事,我就先退下了。”她居然对他用的是敬语。 等她走远了,沈强不等我发问,首先开口道:“你知道吗?你刚才走,发生了什么事?”兴奋的拍着我的肩膀,抽出随身佩带的那把统一规格的长剑,发出“呛”的一声清响。 他把剑拿到我眼前,把剑上面刻着莫拉雷斯家族的标志在我眼前来回的晃,晃得我眼花。 “该不会是那个老头子,看上了你,要你当他的打手吧?”切,凭我的智商,看到他这副样子,还有那写在脸上的得意,哪还会猜不出发生了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的确是打架的好手。加上这半年辛苦的劳动,虽然他的肌肉外表上没我的壮实,可是他的耐力和爆发力在一排奴隶中是出了名的。但是光凭这个也不能成为在那么多人中挑他做守卫的原因吧?这个世界上我们所见到的男人很少有块头比我们小的,我一米七六的个头在这里算个二等残废,更别提沈强了。 仿佛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神气的收起刀:“刚才提提说齐格原来检查过我们的骨骼,说我非常适合当武士,本来一早就要教我这个世界的武技,但因为那时我太瘦了,身材也不好,承受不了训练。”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故意斜着眼睛看着我,抬着头,做出一付傲慢与偏见的贱样“至于你,问过了,不太适合习武,嘿嘿”。 看着他小人得志的样子我就是不爽。“妈的,上次你欠我两百块还没还,现在你拽了,神气了,嚣张了,这区区两百应该不在您眼里吧?”我一字一句,特别是那个您字,用了和刚才那个女仆一样的重音。 沈强顿时换上一付苦主的脸:“哎哟,我再怎么也不敢在你面前嚣张啊,想当初你在我最穷困潦倒时接济我,这些我点点滴滴时时刻刻挂心头啊。我们虽然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啊。”脸上还换成了谦卑的表情,做出快要感激涕零的样子,在鼻子上摸了一把,看着却是想在我身上擦鼻涕。 “呕,离我远点”我也配合着跳开,然后两个人一起大笑。 他变戏法似的掏出半包“红金龙”,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惊喜的接过来,迫不及待的放进嘴里。 “是齐格还给我的,还有打火机”这两样是我们从那个世界带来的纪念。已经半年了,这烟色已经有些发黄。他“啪”的一声先帮我把火点上,我轻轻磕了磕他的手掌边,表示谢意。 烟雾慢慢升腾,扩大,代替了现在暂时的沉默。那熟悉而又久违的感觉从口中进入咽喉,回到鼻子里,然后喷成两股淡淡的直线,而后又消失在空气里。 我们一口接一口的拼命。感觉回到了当初那个每天混日子,却每天伤春悲秋的世界。我体会着熟悉的烟草味道,想起我那不知过得怎么样,还有没为我的消失而伤心的母亲,想起以前的女朋友,想起过去和她一起的开心日子,眼角就有点湿润了。看看沈强,石化一样保持着思考的姿势,左手的烟蒂都快烧着手了,只是脸上的表情好象也是在想家了。 “想妈了?” “是啊,”这时烟已经烫着他的手了,他手忙脚乱的把烟丢掉,又用黑色的新靴子捻灭它。“早知道原来争点气,老是让妈妈失望。现在,想尽孝,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良久的沉默。 最后还是他岔开话题:“明天开始,齐格就亲自教我武技,而且会离开一段时间,去哪里,我也不知道。”突然又话题一转“知道吗?因为这四个国家总是打仗,壮年男人很少,就算有,也去当兵了,所以这公爵府那么大,仆人里面,男的就你这一个啦。这以后,就便宜你了…哈哈。”没错,我进来除了提提,齐格,守卫之外,没见过一个男仆,怪不得那些重活都是女仆来做。想到这里,我脸上也不禁流露出一点YY的表情,想起刚才那些着白色丝袜的大腿……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却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仆人而已。 我笑着对他说:“你好好努力,你出头了,我也有个人撑腰了。”他豪情万丈用男人的方式把我来一个熊抱:“放心,等我回来后,你吃稀的,我就不会吃干的。”我同样的狠狠抱一下他,体会那种男人之前,力与力的碰撞。可没想到的是,后来居然还是我罩着他。 我们一起在一支接一支的将每支烟都干掉后,他就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我有种落寞的感觉。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依然是陌生的。而他现在将要离开,我以后就更加寂寞了。 望着屋前凌乱满地的烟头,我头脑里一片空白。这时,又响想一阵脚步。 那三个帮我打水洗澡的女仆又回了。 有点暧昧的味道在空气中,先前领路的那个女仆双手放在一起揉搓着裙角,还是低着头,看不到脸,却是走在最后,象是怕我此刻还光着身子。前面两个笑嘻嘻的看着我,不时递来一个坏坏的眼神。 那前面两个虽然笑归笑,还是手脚麻利的把大水桶中的水倒入两个小桶中,然后再吃力的拎走。剩下那个却好象故意在磨蹭,慢慢的收拾着其他的东西,还是一直不看我。等两个同伴离开,她走快几步跟上去,又故意放慢脚步,等前面两个同伴转了个弯,看不见的时候,却转身跑回来,抬起那张不算很美,有点雀斑的脸,上面此刻还是红红的:“我叫克莉丝,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我微微一笑,在那个世界很少见到这样害羞的女人呢,看她的样子至少也有22左右了,居然这么爱脸红:“我叫张磊。”说完伸出手,看到她此时看着我笑的眼睛已经有点成心状。 她迟疑了一下,伸出小手,怯怯的和我挨了一下,算是握过了。然后说了一句令我昏厥的话:“她们说,你喜欢女孩子的丝袜,是真的吗?”不等我反应过来,就转身兔子一样跑掉了。 正文 第七章 逛街 第二天早上。 我睁着眼躺在床上,平时这个时候已经起来干活了,现在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想到沈强这小子跟着齐格学习这个世界那种叫“武技”的东西后有多厉害,会不会有小说里的高人那样飞檐走壁,用飞花落叶,伤人于无形。突然又想起克莉丝来。不知道这个傻丫头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大概是有人告诉她我和沈强盯着别的女仆大腿看的事了吧。但这也不能说明我有这种恋物癖啊。如果我当时是盯着胸部看,她会不会傻得问:“你喜欢女孩子的胸部,是真的吗?”那时我该怎么回答?想到这里我自己都哭笑不得。 不知道乱想了多久。终于有人来敲门了。 我打开门一看,不是克莉丝是谁?这傻丫头看起来不那么白痴了,脸上挂着微笑,没有昨天那种羞涩的表情了。 提提也在,自峙着身份,站得和克莉丝还有一段距离。 看到穿着男仆装的样子,提提也是眼前一亮,赞许似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昨天还没看出来,你还是很帅气的嘛,不过男人光靠脸蛋是没有用的,这个世上靠的是什么?是权力。权力懂吗?有了权力,你就算是丑,在别人眼里看来也是威严而高不可攀的。没有权力,就算你再英俊,在别人眼里也只能是一幅猥琐的模样,会把你当成一个偷内衣的小贼……”说到这里,我的脸不知为什么红了一下,明明不是在说我,这里克莉丝也向我望来。她背对着提提,向我皱了皱有几个雀斑的小鼻子,样子可爱极了。提提看不到她,可看得到我的表情。我努力让自己不露出一点异样来。 “……我原来也不过是一普通的平民,但是我凭着自己过人的眼光和学识,选择了尊敬的莫拉雷斯大人当主人……”提提并不注意我是否有在聆听他的“教诲”,只管滔滔不绝讲他的。 “……做人要讲究威信,但也不可太死板,看看现在公爵府上下对我态度就知道我为人有多么的成功,这也是尊敬的公爵为什么器重我的原因……”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提提实在应该是姓“唐”,跟三藏肯定是亲戚。不但口若悬河不说,还可以讲的前后完全没有联系,跳跃式思维在他亢长的发言中得到最好的体现。 我微倾着上身,做出一付虚心受教的样子,不时的颔首,表示自己对他的无比关注与支持。总算是等他唠叨完了,我脑门上已是一头汗,看看克莉丝的神情却没什么变化,应该是已经习惯了。 “差点忘记了,我带你去见安小姐,她说过今天要去街上逛逛。”高人啊,把主人交代的事忘记了还是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我以为他可以闭嘴的时候,没想到他惊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能力又爆发了:“虽然现在塞班的治安相当好,这与尊敬的公爵大人睿智的领导是分不开的,要知道现在大陆其他不少的城市都是遍地乞丐,好多人都吃不饱……” “……我安排了四名守卫与你同行,保护小姐。他们我是很放心的,毕竟在公爵府里呆了很多年,有两个甚至和女仆结了婚,算是在公爵府里安家了,主要是你,没有服待小姐的经验,我很不放心你,记得不要和小姐靠得太近,不要大声喧哗,不谁违背小姐的命令,呃,如果是危险的那些命令你可以假装肚子疼,上次那个叫克里的就是这样躲过一劫……。”他面前半尺的地上已经被他的口水弄湿了好大一个圆,就象夏天里空调的水不停的滴在地上形成的痕迹。 提提的唠叨就象一群苍蝇围着我的耳机不停的飞,让我头晕目眩。好不容易跟着他来到昨天那池塘旁,看到了一身白裙的安,这才闭上他那张嘴。 提提带着我们向安行礼:“早安,小姐,张已经带到。”奇怪,他只说了这句话就不说了。安静的侍立着。看来他还是很清楚自己不能在上面絮絮叨叨,于是对我们的时候大有一发而不可收拾之感,相信是在找平衡吧。 安也不多说,挥挥手,带着贴身两个女仆转身向外走去。她今天漂亮的粟色长发盘成了一个大髻,戴着一顶小巧的淑女帽,因为太小,只能搁在脑袋上,一弯腰就会掉了。而顶着这样的帽子保持长时间不掉,则是安这样的贵族小姐必修的礼仪课程。 走在街上的安完全没有昨天在公爵府里看见的活泼。每步都差不多大,身形不偏不倚,目光不能左顾右盼,一付标准的淑女的派头。真难相信眼前的小丫头,居然是个有着许许多多折磨人方式的小魔女。旁边两个贴身女仆,一个给安撑着伞,另一个形式化的给安打着扇子,那扇子只有安的大半个巴掌那么大,而且天气也并不热。 安对吃的和一些小饰物很感兴趣,几乎每家路过的店都要进去看上好半天,这时就恢复了她好动的样子,不停的叽叽喳喳问这问那,把那些知道这小魔女身份的老板忙得团团转,生怕没招呼她被捉去喂老虎。两个女仆也在给她出意见,这个好呀,那个漂亮。 女人就是女人啊,哪里的女人都一样。我手上捧满了安买的东西,站在门口,眼观鼻,鼻观心,对店里忙乱的样子视而不见。我前面则是那四个守卫,雕塑一般,不笑不也说话,只是冷冷的保持自己和安的距离,并赶走那些好奇的路人和围观者。 这时,街上传来一阵喧闹,迎面来了一群人。这些人全穿着花花绿绿的兽皮,头上戴着有一根不知道什么鸟毛的皮帽,腰里别着弯刀。领头的是一个穿白皮兽皮的大汉,走近了一看,那皮居然是三尾虎的皮,看来这家伙身份还不简单。三尾虎虽然不是魔兽,但性情凶残,因而皮也是相当的贵,普通老百姓是买不起的。 这家伙走近,看见了挑完东西正走出店里的安,眼睛瞪得溜圆,嘴也越长越大,不光是他,周围那群人看到了安的,都是一个表情,好象东瀛那些大叔看见拍片的萝莉一样,不少人流出哈喇子,哗哗的,顿时就把提提那点唾沫星子比下去了。 那领头的呆了一会,看安越走越远,怪叫一声,带着手下那四,五十个人跑到我们前面一字排开,拦住了我们的去路。他举手示意手下闭嘴,把身上的刀给旁边最近的一个手下拿着,擦了擦嘴边残留的哈喇子,整了整那张兽皮,径直向安走来。 那四个守卫的素质就体现出来了,知道对方也应该有一定来头,上前站成一个四方形,把我和安保护在中间,用矛拦住那家伙的去路,但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已经开打了。 正文 第八章 对峙 我本来以为那家伙会冲过来对安动手动脚,暗暗着急。我们这边加我在内才只五个人,而且我对上正规经过训练的守卫显然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而负责警戒的游动守卫不知接到消息要多久才能过来。出于前世的本能,我把身体挡在安面前。 没想到这个头发乱蓬蓬,象个白猩猩的家伙头脑还是有一点的,他居然单膝跪下,丝毫不在意周围的手下,我们这边几个,还有路人的眼神。双手向上,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我,卡卡道尔,以真神之名起誓,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你的光彩使太阳暗淡无光,你的存在使最美丽的鸟儿也黯然失色,当您歌唱可以使最凶狠的三尾虎安静下来聆听你的歌声。惹您能接受我的爱,我愿为您摘下天上最亮的星星,做成您项链上最大的一颗宝石。我愿为您生生世世的仆人,保护您,呵护您,请您用那善良可爱,温柔仁慈的心,接受我对您真挚无比的爱吧。”虽然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大概意思还是比较明了,而且大胆直白,就是有点恶心。 我和四个守卫暗地长吁了一口气,看来不是个硬来的主。却听到周围有人惊呼:“卡卡道尔,不是凯撒国国王的大王子吗?”我一听就愣了,这么个象猩猩一样的大块头居然还是个王子。而且,那凯撒国是个草原国家,人人都是土匪一般的劫掠成性,常常一言不合就拼命,今天这事搞不好不能善了。我对安身边一个女仆低声说了几句,她还算是机灵的,只呆了一下就飞快的跑去叫人了。 再看事件的女主角。安此时脸色潮红,小胸脯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的剧烈起伏,两个小拳头握得紧紧的。那样子连我也觉得有点诱人了,更何况我们的猩猩男。他这次又有口水将要飞流直下的趋势,两眼渐成桃形。但近距离我才发现,这……这草原人太恶心了吧,不光说那张嘴就是一股恶臭扑鼻而来,牙齿很白,却隔三差五的镶嵌着肉丝之类的东西,皮肤虽然黑,还是没能遮掩伸出鼻孔半寸左右的鼻毛。呕,我一个见多识广的大男人都受不了了。何况是安这样从小娇生惯养,整天接触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 果然,安经过一段时间感情的酝酿,终于爆发了,只见她如一个受惊的小猫一样后退了两步,大声尖叫:“猩猩啊!”极具穿透力的声波响彻云霄,相信不用那个女仆报信,公爵府的人也能听到吧。 街上顿时哄笑一片,那王子自己的手下也是,笑了几声又觉得不妥,闭上嘴巴,但因憋笑而泛红的脸和剧烈起伏的小腹说明他们现在很辛苦。 那王子恼羞成怒,站起来手一挥。那群手下呼啦一下,把我们围成一个圈困在里面。很满意自己手下表现似的点点头,白猩猩露出劫掠者那蛮横的嘴脸:“我卡卡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不能到手的。这次出来是父王叮嘱不要惹事的,看来硬来才是最有效的办法,什么先礼后兵,哼。”后面一句更是经典,多年后仍然成为我笑话他的笑柄:“你叫吧,叫得再大声,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几个手下摩拳擦掌,只等他们的主子一声令下,就要拿人了。四个守卫立即把圈子围得更小些,无视周围数倍于我们人数的敌人,缓缓抽出的长剑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寒光,无声无息的气势,倒是把最靠近的几个喽罗逼退了几步,我也不由得在心里暗赞一声。 安和旁边那个剩下的女仆,已经吓得抱成一团,四条腿吓得瑟瑟发抖。噢,对不起,安穿的是裙子,是看不到腿的。想不到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魔女,还是有着和普通女人一样正常的反应。 怎么还没来人增援?我心急如焚。虽然对公爵及公爵府的人谈不上有什么感情,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可爱的安从我眼前被人抢走。(我说的是安的外表)只好靠自己拖上一会了,希望救兵能快点来。 想到这里,我平静了一下紧张的情绪,张口说到:“慢。”汗,没什么效果,只有那猩猩听到我说话,其他人还是闹哄哄的,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只能提气大喊:“慢~”这次大家都听到了,安和那个女仆更是夸张得拿小手捂住自己的耳朵,脸上露出受罪的表情。那四个守卫居然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我放下手上捧着的一大堆零碎。慢慢走到那王子面前,迫于形势,不得不给他也行了个礼。老天爷,我恨向别人行礼。 “尊敬的道尔王子殿下,你的大名如雷贯耳,你的英勇让我颤抖,先允许我,一个卑微的仆人向你致以最真挚的问候,愿神保佑您一如既往的英勇和无畏。”说实话,如果换成别的贵族,我最轻的也是被打一顿,因为我这样的身份根本没资格向一国的王子问候,好在这个王子只是个不通礼仪的蛮人,而且,他好象是喜欢别人的马屁。 “你是谁?居然知道本王子的大名?”虽然鼻孔抬得更高了,根本没看出来他在用哪个器官看着我,但声音里明显少了点蛮横的味道。 “我就是您眼里这位美丽得一发而不可收拾,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可叫花开花谢,云生月落的小姐最忠实的仆人。作为一位王子,我虽然很佩服您的那些英勇事迹,但是还是不得不遗憾的告诉您,您太冲动了。您知道这位可媲美天仙的小姐是谁?”不等他发问,我又抑扬顿挫的讲下去,完全指引着他的思路“这位天仙般的小姐,正是能创造奇迹的世界首富,塞班的主人——莫拉雷斯公爵最最疼爱的女儿,安小姐。” 在大猩猩越来越迟疑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希望,于是我继续说到:“虽然您是王室之胄,但我们的小姐一样是金枝玉叶,不可亵渎。更何况您这次来到塞班,相信是做为安布恩国王的贵宾的身份吧,要知道我们尊敬的莫拉雷斯公爵可是伟大睿智的罗列国王的左膀右臂,如果得罪了我们小姐,相信在国王陛下那里同样也会造成对两国关系不可修复的裂痕吧。” 说到这时,相信那只大猩猩再笨也能反应过来了吧。我围着他转了一圈,虽然我的身份低微,但这个时候他对于我的无礼举动已经不敢加以斥责了。我最后几句相信也是最实际,最有效的:“尊敬的王子殿下,您可知道,您每天吃的烤肉里的盐,您手下的勇士用的武器,还有您每天喝的烈酒,全都是莫拉雷斯家族提供的呢。”看来这猩猩是个酒鬼,听我说到这里居然咂巴咂巴嘴,露出一付向往的表情。 正文 第九章 魔法师 我说的话只是有点警告的意思,谈不上是威胁。而且我这话两边的马屁都拍到了,没落了哪方的面子。再说了,莫拉雷斯家族的生意真的是做得很大,盐,铁,酒是肯定有涉及到的,至少是不是做到这猩猩的家里,我就不清楚了,七分真,三分假,就算猩猩再没脑子,他也不会想不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这里,猩猩向安行了个礼:“都怪安小姐的美貌让我迷失了心智,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还请善良的安小姐不要记怪我这个粗人,愿神保证您美貌常驻。” 虽然看得出安还是很紧张,但良好的家教使她还是战战兢兢的还了一礼,却不敢开口说话。 这里,只听得整齐的步伐声由远而近,最先的是那个叫救兵的女仆和一个魔法师打扮的人,后面跟着三排保持着整齐队形的城卫兵。那个魔法师虽然看起来瘦弱不堪,速度却是最快的,仔细一看,整个人身上发出一种淡淡的黄光,大概对自己用了什么加速的魔法吧。 没想到这魔法师的脾气还很大,一上来就认准了猩猩,用枯槁象爪子一样的食指指着他的鼻子,声音气哼哼的:“你是什么人,胆敢对莫拉雷斯家族的小姐无礼?”后面的城卫兵极为默契的齐齐发一声喊,虽然不及安刚才那声具有穿透力,但声势也不小。 怕把好不容易控制的局面又弄得紧张起来,不等猩猩开口说什么,我先向那魔法师行了一礼:“尊敬的魔法师大人,这是个误会,这位是凯撒国王的大王子殿下,因为惊艳于安小姐的美貌,于是向她求爱,并已经向他的鲁莽致歉了。” 那魔法师听到这里,疑惑的向安投去一个咨询的眼神,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后,神色也缓和了不少。一是因为知道对方是个王子的身份,另一个是因为向异性求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只是平民是禁止向贵族示爱的。再说了谁在年轻时没个春心荡漾的时候? “既然是个误会,我们现在就告辞了。”魔法师的地位相当高。一旦通过魔法公会的考试而成为正式的魔法师,每个月都能领到一笔不菲的薪金。而高级魔法师更是王族及各大家族积级招徕的对象,平时好吃好喝供着,要钱给钱,要女人给女人,什么时也不用做,仅仅是当个保镖而已,而有魔法师在的场的情况下,一般人是不会去袭击的,除非你能先杀了魔法师或使其失去战斗力。所以魔法师一般也是相当高傲的,对于一般人都不假辞色,只是对于自己的导师相当尊敬。而且,要学魔法必须去魔法学院,而那里的学费每年150金币可不是什么人都出得起的,于是导致魔法师几乎全是有钱人,平民法师没几个。虽然王室或家族自己的魔法师也可以传授魔法,但学习魔法的人还是得进魔法学院学习,才能去魔法公会进行考核,看来这学魔法也是一个垄断行业啊。这也能明白眼前这位对于这个什么什么王子既不行礼又没给什么好脸色也是正常的事了。 安巴不得马上离开,旁边的女仆扶着她落荒而逃。其次是四个守卫,其中一个经过我身边的时,低声说了一句:“干得不错。”我一愣,然后有点感动。被人承认的感觉还真是不错。何况刚才如果打起来,不管安有没有受伤,但他们四个人肯定是要受处罚的。 这里那个魔法师走过来,冷若冰霜的眼神看着我:“跟我回去见公爵大人,说明一下具体情况。” “好的,尊敬的魔法师大人。”我微笑向他回答。我以前是做酒店大堂副理,自信我的笑绝对比提提的要来得完美。 回府后,我在书房外面等着通传。那魔法师就是牛,根本不用通传就急吼吼的进去了,门口的守卫也不去管他。我在门口不敢乱动,心里在想着,为什么这个世界也是阶级分明,为什么我不是个高干子弟什么的。正在想着下次来异世也要投胎当个什么什么王子的,今天四守卫之一出来了,他微笑着对我说:“公爵大人叫你进去。” 我回报他一个微笑,进去书房里。里面提提,那个魔法师,还有安和公爵大人都在,提提和魔法师都静静站在一边。那安却不见了刚才的恐惧,上蹿下跳,手舞足蹈的正在形容当时发生的事情。公爵大人老怀大慰的样子,不时哈哈的大笑几声,旁边那两位却是看猴戏一样,一个脸上挂着假笑,一个脸上面无表情。我不敢打扰安的“表演”,却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去向公爵行礼,正在踌躇时,公爵看见了我,招招手:“过来吧”,指着一张凳子要我坐下,我看看还站着的提提二人,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 提提看出我的想法:“尊敬的公爵大人赐座,你就坐下。”语气平淡却有种不容推辞的威压。我这才小心翼翼的坐了半个屁股。 “今天多亏你了,”公爵大人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硕大的宝石戒指,“要不是你,我可爱的女儿也许就在格林赶到之前被抓到凯撒那个草原之国当王妃了。你处变不惊,应对得体,竟然连卡卡那个野蛮人也可以说服。”这时他魁梧的身子又后靠了靠,“你想要什么赏赐?本来和你一起的那个年轻人的资质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惊喜,没想到你也不简单啊。” 我有点感动于公爵对我的评价,虽然我自己也认为我的口才还不错,但那是在前世那个没这么等级森严的社会。想到这里我说到:“感谢公爵大人的美意,自我们兄弟两个迷路到这里后,承蒙您的恩德,我兄弟得以被传授武技,我也不再是一个奴隶,为您以及安小姐做的一切都是我的份内事,至少赏赐,实在不敢当。”这一番半真半假的话下来,提提几人都不由得轻轻点头。公爵又是哈哈一笑,“很可贵的年轻人,提提,以后,他就交给你了,多教他一点东西,说不定他会帮上我们很大的忙。” 不等提提回答,安又象软体动物一样缠上公爵:“父亲大人,不要啊,我还要他跟着我。再说是我慧眼如炬发现这个人才的,不如就把他还是给我吧。再说过一个月我就要去魔法学院了,有他跟着你也会放心得多吧。”毕竟是个下人啊,安一撒娇,我又被卖了,还把我的功劳说成是她自己眼光好的原因。我不敢流露不愿意的表情:“公爵大人,能服侍美丽的安小姐也是我莫大的荣幸。”见我这么说,公爵大人也只好答应:“那好吧,下个月你去学院,一定要把张带上。”张就是我,他们这个世界的人都以为“磊”是我的姓。 正文 第十章 暧昧 “这样吧,不给你赏赐也说不过去,就委任你为公爵府的副管家,主要的职责吗,当然还是负责照顾好安。”公爵谈到这里,语气突然有点低沉,“只要能让安开开心心的,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也就了了。”此时强烈的父爱表露无遗,令我这个外人也有点感动,连忙保证会照顾好安,说了几句,我就告辞退下了。 想不到来到公爵府才两天,就成了副管家,虽然这只是个空衔。我舒服的在床上躺在一个大字,脑子里在想着如何和一个淘气而又爱捉弄人的十五岁小女孩相处,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对求知事物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又渴望在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成熟的一面,而多变的性格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养成的。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早知道以前学点心理学什么的,现在多少也能派上点用场吧。 “张大人。”在我想得快要入睡的时候,门口有两个女人的声音在喊,等反应过来是在叫我后,揉着惺忪的睡眼去开门。一看,一个是克莉丝,另一个不认识。 “我们是提提大人叫来随身服待您的。”那个不认识的女仆行了个礼说道。 晕了,才多大的芝麻官就有自己的女仆了?那成了贵族还不翻了天去,怪不得从古到今,从前世到现世,那么多人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削尖了脑袋往权利的最上方爬。不过,被人使用敬语的感觉还真不错,让一个成天对着别人说敬语的我有点飘飘然。 “别这么客气,我不习惯,就叫我磊吧,两天前我还只是一个挖矿的奴隶呢。”听到这语,两个人有些拘谨的表情顿时就放开了,克莉丝给我一个甜甜的微笑,旁边那个更是雀跃:“我真有眼光。真幸运啊,您知道吗,我刚才是好不容易从其他姐妹那争到这个服侍您的机会呢。我们都相信您是一个好人,于是都想过来,可是提提大人只让两个人过来。克莉丝说她了解您,就占去了一个名额,我们剩下的人就争那一个位置,还好抓阄我赢了,她们都很遗憾呢。”丝毫不管我和克莉丝听到“了解”都很不好意思,她还是滔滔不绝讲她的,看来很有提提接班人的潜质。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瞌睡被她吵得差不多了。 “我叫妮雅。”不错的名字,至于长相就-----咳,不要讲女孩坏话,心里也不行。看了两天,还是觉得除了安,就数克莉丝最顺眼了。 “那好,今天不早了,你们回去睡吧。” “啊?”她们两个对视一眼,“扑哧”一笑。笑得我莫名其妙。 “磊,服侍呢,就是指除非你被公爵或安小姐叫去,我们都要跟着你的,包括你吃饭,睡觉,洗澡``````”由于上次的意外,克莉丝对我说话都有些柔柔的,这下提到“洗澡”,我不禁想起上次的暧昧情形,而她本人又脸红了,脸上的雀斑在昏暗的灯光下淡了许多。 “那么睡觉的时候你们都要陪着我了?”我故意用一种淫淫的表情,坏坏的语气。没想到她们根本没被吓到,反而大点其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尤其是妮雅,这女人脸上分明写着兴奋。我脑子里反而有点怕,幻想被这女人纠缠上了的后果。我不是纯情男,也不是没性经验,只不过前世那场刻骨铭心的爱,让我学会不似下半身动物那样,只有性没有感情是我现在无法接受的。 “那好吧,你们带床了吗?我这就一张床。”我无可奈何,如果发生在前世,也许我会高兴还来不及呢,也不知是怎么了,居然跟自己玩起了纯情。 “这个,现在太晚了,明天床才能搬过来。”克莉丝不好意思说,妮雅却理直气壮的。我晕,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被人逼着上床。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心底深处的确有种骚动。 三个人的大被同眠,很是刺激。她们怕我从床上掉下来,要我睡里面。可我前世那种保护女性的观点又怎么会允许我这样做?(我上上个女朋友以前的男朋友,就是一个怕自己掉下床而让女朋友睡外面的家伙)于是我睡外面,克莉丝在中间,妮雅在最里面。其实我心里也很满意这样的顺序,如果妮雅对着我,我真怕睡不着。最要命的是,好象当我透明的,她们两个脱得只剩下内衣了,克莉丝倒是存心准备试探我的底线一般,穿着那白色的丝袜。 不知过了多久,我翻来覆去也没睡着。最里面的妮雅已经发出轻微的鼾声了。克莉丝不知道睡着没有,鼻子里时时若有若无的钻入一丝她的体香,带着诱惑,有意无意的在我腿上拂过,更是让我心里痒痒的。老天,我何时受过这样的煎熬?可是当着妮雅的面我又实在做不出来。 心里正天人交战着,克莉丝仿佛感觉得到我的悸动,转过身,面对着我。我感觉得到她粗粗的鼻息喷在我身上。她突然一边用颤抖的手抚摸我的腹肌,嘴里轻轻的呢喃:“磊,你不是喜欢这样吗?” 我脑子里“轰”的一下就觉得血都沸腾了,还忍得住,就不是个男人了。我粗暴的一把把克莉丝抱过来,她仿佛此刻全无力气,“嘤”的一声就被我轻易抱在怀里。我一只手弯过她的脖子去摸她光滑的背,另一只手去摸她的大腿。 正在这干柴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时,妮雅好死不死的翻了个身,吓得我们赶快分开。等确定她还没醒时,我却发现下半身的冲动都被吓得偃旗息鼓了。歉意的朝克莉丝笑笑,还是把她抱过来,却没了刚才那种欲望。我让自己的胸紧贴着她的背,就这样抱着她,就象以前那个世界抱着自己深爱的女朋友一样,静静的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