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系统出现 “这是哪里?好黑……” 凌云志只觉眼前一片黑暗,而周围是哗哗的水声,寒凉入骨,仰着头望天,只能看到巴掌大的地方。 这里,应该是一个是水井,他被人暗算后扔进了水井中,万幸苏醒了过来。 “叮咚,宿主激活龙魂不灭系统,系统绑定中……” 这声音让凌云志还没反应过来,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一堆数据! ??宿主:凌云志 龙魂力:100 力量:100(成年男性是10) 敏捷度:100(成年男性是10) 技能:龙魂不灭 技能等级:一级(满级10级!) 这是什么? 这是系统? 事情是不是有点儿搞大了? 凌云志有点儿懵,他一向想象能够获得系统的人,最起码下雨打雷,得挨过十回八回的劈。 要是不跟渡劫似的,哪能这么轻易就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可偏偏这好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而且这才一级,他的力量敏捷最起码是平常人的十倍! 二级会怎么样? 是二十倍还是一百倍? 不管应该是哪个,都超乎了凌云志的想象,足以让他做梦都能笑醒。 这个技能龙魂不灭又是什么玩意儿? 此时凌云志都已经忘了自己被困井底,仔细的研究了系统起来。 就像是一个孩子,突然获得了新鲜的玩具,如果他不把这个玩具先弄清楚,那么他一定会寝食难安的。 不过这个龙魂力到底有什么用? 什么是龙魂不灭? 凌云志刚想到这里,突然整个身体扶摇直上,他仿佛是陀螺一样,身体打着旋儿向上飞去。 在飞的同时,凌云志的真气外放,自己身体周围的井壁上,噼噼啪啪爆裂,真气和井壁碰撞发出声音,就像是放鞭炮。 等凌云志再落回井下的时候,那水井就像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到处都是各种裂痕。 以目前的凌云之来看,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大大异于常人。 有了龙魂之力,他要想出去这口井,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自己的龙魂力,也只剩下八十了。看来这个东西,在施展龙魂不灭技能后,就会被消耗掉,只是想不明白,龙魂之力从哪里来? 自己最多还能施展四次,看周围墙壁的样子,这招绝对是越级打怪,隔段杀人的法宝。 龙是华夏儿女几千年的图腾,龙真的会被消灭吗? 不管龙会不会消灭,但是那一缕龙魂,在华夏是绝对不会灭的。 凌云志又花费了二十点的龙魂力,再一次使出来龙魂不灭。 等凌云志从井里边儿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够荒凉的了。 天色已经蒙蒙黑了,凌云志向家的方向疾驰。 凌云志入赘在夏家,妻子夏依云。 夏依云在江城被称为第一美女,是夏家的大小姐,她身材高挑,皮肤好的就像初生的婴儿,让人一看就忍不住生出怜惜和想保护的欲望。 夏家在江城只能算一个二三流的家庭,只有二个如花似玉声名远扬的女儿,偏偏最美的夏依云让所有人惊掉大牙,嫁给了窝囊废一般的凌云志。 凌云志外形也不错,瘦高而帅气,可是夏依云总觉得凌云志没有出息。 她没有和凌云志同房,每次见着老公的时候,也都是很冷漠。 但是就这样,凌云志也不离不弃。 因为在他最难的时候,是夏依云伸出来帮助的手。 就算这一辈子做不成夫妻,怕也会保妻子一生的周全。 夏家条件还是不错的,光半山别墅就占了一大片。 这里是有钱人的聚居地,半山别墅,那别墅都建立在半山腰上,风景特别的好,空气也格外的清新怡人。 夏家的别墅灯火通明,凌云志隔着窗户就能看到,罗志超来了。 罗志超是夏依云的同学,在一次同学会上,对夏依云已经惊为天人。 毕竟那个时候的丑小鸭,和现在进化的白天鹅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罗志超就开始百般的讨好夏依云。 他甚至于不惜花钱,重新组织班级聚会,因为班级有集体活动,夏依云也会来。 对如这样背后的努力,凌云志可以睁一眼闭一眼。但是送殷勤送到家里来了,凌云志就忍无可忍了。 那罗志超正伸出一双咸猪手,堆着一脸的微笑: “依云,上一天班够累的,你们家那口子也真是,就不知道心疼心疼?来我给你按两下子,不是吹,相当的管用。” 幸好夏依云不是那种容易勾引的女人,看着罗志超扑了上来,孙依云一边皱眉,一边左躲右闪。 就在这个时候,凌云志走了进来。 我靠,这还了得? 他当这是什么人呢?凌云志的媳妇儿,那是一般人能碰的吗? 我可是有系统的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所以凌云志就像是踢足球射门一样,直接扬起了一脚,狠狠地抽在罗志超的脑袋上。 这一脚也是够狠,罗志超刚想把脑袋凑过来,想要占一些便宜。 但是他没有想到,正好凑到了凌云志的脚旁。 凌云志这一脚迎击,罗志超刚闻到味道不对,人几乎打着横就被凌云志踢飞了。 幸好今天凌云志刚增加的系统,他对系统一点儿都不熟悉。 如果要是用上系统的力量,罗志超直接就被凌云志给踢碎了不可。 夏依云啊的一声: “你怎么就把人踢飞了?快看一看,人怎么样了?要不要叫救护车?” 凌云志笑了一笑: “没事儿,肯定死不了。” 死不了也不行啊,那个罗志超家里也是有权有势。 他醒了之后,吃了这么大亏,肯定是要来报复的。 夏依云看着凌云志一点都不着急,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样的底气。 就在这个时候,罗志超晃了晃脑袋爬了起来,脑袋已经肿的像猪头,特别的滑稽,但此时他根本就顾不得自己的形象。 他把屋子里的人看了一圈,用手指着凌云志: “你别走,是爷们儿的你就别走。” 凌云志笑了: “这是我家,我往哪儿走?不过你追到人家里调戏人家媳妇儿,你有没有感觉你太嚣张了?” 这要换别的人,就这几句话,就能把人臊的低头走了。 但是罗志超根本就没当是回事,这还没有刚才那一脚疼呢。 罗志超从兜里掏出了电话,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用眼睛盯着凌云志。 正文 第2章 兄弟重逢 这让凌云志感觉到非常好笑,有一句俗话还说得好,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么看着自己,那至于的吗? 不大一会儿电话接通了,凌云志都能听着电话里的内容。 电话那边问: “大哥怎么样了?” 罗志超肿着一张脸,鼻眼歪斜,青紫一片,惨不忍睹,但是凌云志看着心情愉悦,特别的高兴。 罗志超气急败坏地对着电话喊道: “你赶快给我过来,我在夏家的半山别墅这里,我被人给打了,如果要是门口保安拦你,直接给干他,赶快带人过来。” 罗志超挂了电话,用手指着凌云志: “你死定了,你知道吗?” 凌云志从上学的时候就知道,说这话是心里软弱的一种象征。 不服就干,还啰嗦那么多干嘛? 时间不是太长,杂乱的脚步声就响了起来。 只是一瞬的时间,从大门涌进来不少的人。 这些人见到罗志超,齐齐的鞠了一躬,大叫一声: “老大。” 罗志超皱了皱眉毛: “你们大哥呢?” 这时候门外出现了一个身影,那身影好像杰克逊一样的活动。 等那人踩着太空步走了进来,一抬头打掉了礼帽,凌云志和那人都呆住了。 这个人他认识,叫云岩,在云岩受伤的时候,凌云志救过他还云岩吃饭。 吃过饭后,凌云志翻出身上所有的钱,递给云岩。 但是没有想到,云岩拒绝了: “你请我吃饭,因为我们是朋友,是兄弟,但是我不能要你的钱,患难见真情,你对我的这份情谊,我云岩铭记于心。” 两个人很多年断了联系,谁也没有想到,竟然在这么一个场合,大家又见面了。 凌云志有些不敢确认的喊了一句:“云……云岩?” 云岩噗通一声,竟然跪了下来: “大哥,我真的没有想到,这辈子竟然还能看到你。” 就在这个时候,罗志超大喊了出来:“怎么样,你们叙旧叙完了吧?要是叙完了就准备动手。” 因为罗志超懂江湖人,他知道,江湖人特别的现实。 现官还不如现管,江湖讲究的是有奶就是娘。 现在谁是娘啊?云岩他们的帮派都靠罗志超养着。 他绝对不相信,这么多年没见到的一般关系,能比他这钱还好使? 果然,云岩转了过来: “大哥,您这次叫我带着兄弟们来,有什么事情?” 罗志超洋洋得意,他的钱果然战胜了好多年前的感情: “我被这个人打了,你让兄弟们把这个人的腿打断,然后逼他把媳妇夏依云让给我,就饶了他的小命。要不然的话,连人一起给我做掉。” 夏依云都感觉不认识这个人了,这还是她的同学吗?一嘴的江湖话,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云岩转过了头来,摇了摇自己的脑袋: “看样这没办法了,我没有想到,是因为女人结的梁子。” 云岩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的从腰里掏出了自己的大砍刀。 从这把刀上层层叠叠的云纹就能看出来,这是一把自己打磨的刀。 不仅刀身沉重,而且刃口是镶嵌了裁纸刀锋的。 说白了,这把刀就一个字,快。 这把刀一出来,云岩只是一回手,刀光就把罗志超那只胖乎乎的手臂斩断了。一时间剧痛形成的麻木,让罗志超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臂,再看看云岩的那把刀。 “你,云岩,你疯了吗?我让你砍凌云志。哎呦,哎呦……” 云岩一个反手,把刀插回了腰里: “把他的嘴给我堵上,真是聒噪,就听听他刚才说的,像是一个男人的话吗?我都替他脸红,要娘们自己追,还用这种下三滥的办法?” 有人拿着抹布走了过来,罗志超歇斯底里的叫着: “钱,我他么给你钱,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我保证,你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云岩皱了皱眉,走到了罗志超跟前: “我知道你有钱,但是钱买不来很多东西,就像我们兄弟感情,你是买不来的,什么状况你都没弄清楚,也敢叫我来办事?堵上——” 那拿着抹布的小弟,过来很是熟练的把罗志超的嘴给堵上了。 这下罗志超更加遭罪,他的手臂断了,却喊不出来,没有了宣泄的途径,这让他一张脸涨的通红,好几次都要昏倒。 凌云志看了看歪倒在一边的罗志超:“这样没事吧?” 云岩撩了一下刘海: “死不了,要是死了正好,我有几个手下算是派上用场了。” 凌云志看向云岩,他点了一点头: “这么做,你真的不后悔?” 云岩哈哈大笑: “大哥,我这辈子就不知道什么叫后悔,从我的手里丢过不少的东西,但是我觉得跟着你,我能拿回来它们,我不是要证明我比其他人了不起,而是要证明,我失去的东西要亲手拿回来。” 这是八九十年代小马哥的经典台词,但是放在这里也适用。但是有一点,凌云志刚刚得到系统,难道云岩能看出来? 还是自己有点神经过敏了? 不过偌大一个大厅里,躺着一个胖子,还有一地的血好像不太好看。特别是地上还有一只苍白的手,实在是太不好看了。 这已经把夏依云吓的都不敢从凌云志的身后出来了,别说见云岩了,见谁也不行啊? 凌云志也皱了皱眉: “把这个胖子弄走吧,还有这个胖子的手,给他一块带上,让他看一看,能不能安上,反正他有的是钱。” 说到这里,云岩回头看向那些小弟: “没听见吗?以后记住了,我大哥的吩咐,就是我的吩咐。” 那些小弟慌忙扯着罗志超出去了。 当然,别墅里还有几个人,善后剩下的事情,看着他们处理那些血迹,一看就轻车熟路,这活没少干了。 不过凌云志看了看云岩: “斩草未除根,对你没有影响吧?” 云岩哈哈一乐: “没事,如果他要是懂事,那就找个地方偷着乐吧。如果他要是不懂事,想找我报复,那就赶紧来吧,我正好无聊。” 正文 第3章 兄弟有难 屋子收拾利索,云岩也见过夏依云了。 显然夏依云还不太适应,脸上苍白,估计还想着那只手呢。 凌云志见状,急忙让夏依云回去休息。 他和云岩在客厅里,就着几样熟食,喝起了酒来。 云岩把一块猪头肉放进了嘴里:“大哥,对嫂子不错啊?” 凌云志把面前的酒一口吸干: “什么好不好的,两口子就那么回事,不过有我凌云志一天,必然要护得夏家一天周全,这话我凌云志放下,看看谁敢捡起来。” 云岩急忙端起面前的酒杯: “来,喝一个大哥,你说这话我信。” 这个时候,别墅客厅的门口人影一闪,不知道这人是谁,也不知道都听了什么。 男人可以不说,但是说了一定要做。 要不然的话,会有人笑话。 凌云志的酒量还是那么的一般,一点改善都没有,这个龙魂不灭,增加了他身体的体质,可就是没有酒量。 不大一会的功夫,凌云志坐在椅子上已经开始晃了。 云岩也知道这个情况: “大哥,大哥,要不你先休息,我先回去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凌云志朦胧着一双眼,看了好一会,才把云岩认出来: “那兄弟,你就先回去,我明天再找你。” 云岩笑了笑,看着快成一滩泥一样的凌云志,实在没法进里屋,就先告辞吧。 等云岩离开,从客厅门口传来了一声悠悠的叹息。 夏依云从外边走了进来,她叫了叫凌云志,竟然发现一点反应也没有。 夏依云叹息了一声: “希望你说的事情,你能做到吧。” 但是凌云志怎么办?她仍然是搬不动凌云志啊。 夏依云站到那里想了一下,回身把薄毯子,毛巾被,夏凉被,反正力所能及的,全搬了过来。 整个把凌云志捂的跟维尼小熊一样,显得凌云志那么可爱。 等夏依云一走,凌云志漏出了一丝微笑,他把脸跟毛毯蹭了蹭,非常的柔软,这让凌云志偎依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凌云志是被太阳光刺眼给叫醒的。 这里哪都好,特别的安静,可是有一点不好,就是早点买不到那种现做的。 这个问题困扰了凌云志好久,他才弄明白,原来早餐可以吃自己家厨师的手艺。 但是凌云志不喜欢,他还是喜欢喝着白粥,吃小笼包子。 那一口一个,嘴里滋滋流油,想着就过瘾,所以今天凌云志决定去外面吃早餐。 他现在的敏捷是一般人的十倍,不用来干点什么太可惜了。 凌云志打算用来吃小笼包,就是不知道,他这样用系统,是不是更可惜。 果然速度非常快,凌云志跑到山下,站住了好好喘了一口气。再走人很多了,再像一股风似的,那就该上头条了。 所以凌云志喘了几口气之后,活动了一下筋骨,开始慢慢的走。 反正时间凌云志有的是,他就差的是小笼包了。 就在这个时候,凌云志的手机竟然响了起来。他的手机轻易不响,今天这是怎么了? 凌云志掏出来看看,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这下不接不行了,凌云志试着把电话接了起来。 他都想好了,保险不要,推销一律不理。 可是电话一接起来,对面的声音很是兴奋: “大哥,我是云岩啊,你在哪呢?” 我靠,竟然是这小子。 凌云志报上了自己的地址: “这是大概位置,等我找到一家包子铺的,我再详细的说,等我的消息吧。” 凌云志随便的找了一家,告诉云岩地址的同时: “兄弟,你几个人过来啊?我好点早餐。” 云岩哈哈笑道: “就我自己,放心吧,早餐咱们两个吃。” 哦,那有两碗粥就够了,小咸菜,小笼包子,全都热气腾腾的,好吧,小咸菜是凉的。 不一会的功夫,几声喇叭响,云岩到了。他是开车来的,保时捷卡宴,这是混社会的标配。 等云岩进来,就他那个大墨镜,就吓跑了几桌的人。 凌云志赶紧伸手招呼: “别找了,这呢,我说,那墨镜太大,色也太深。” 云岩走了过来,伸手拿了一个肉包子,他一口直接扔进了嘴里,咀嚼了两口: “不错啊,这包子我以前怎么没注意?” 凌云志给云岩调了一碗蘸料: “你以前没注意?是你以前压根不吃早餐吧?” 云岩嘿嘿的傻笑着,凌云志看了他一眼:“有什么好笑的?先坐下,看看这个蘸包子,符不符合你的口味。” 其实云岩吃包子,有没有蘸料都差不多,像凌云志说的一样,云岩真是很少能吃上早餐。不是没有,是云岩起不来。 两个人坐下先是一通吃,然后云岩才有时间说话: “昨晚你喝多了,有些话我才今天说,我是京城云家的,因为不能修炼,我被逐出云家,本来我想着不吃云家的饭了,也挺好,可是没有想到,我受到了云家各种暗地里的追杀。” 听到了这些,凌云志一点都没有奇怪。他向云岩问了一句: “知道是谁干的吗?” 云岩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肯定是云燕,一个云家的天才,我跟你说这些干嘛,我不希望你搅到云家了烂泥里去。” 凌云志呵呵的笑道: “你可能说晚了,我现在已经搅了进去。” 云岩一个一个的吃包子,吃的默不作声。只是用了一会的时间,他竟然吃的一屉。 凌云志几乎要从云岩手里抢筷子了: “你这是干什么?不就是云家吗?不就是云燕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云岩抬起了头,眨眨眼睛看凌云志: “大哥,你真是这么想的?” 凌云志点了点头: “是的,我让你掌管云家,不过到那个时候,我向你要一样东西你给不给?” 云岩好像被侮辱了一样: “你就说是什么吧?我的一切都是你给的,要一样东西我还能不给吗?” 凌云志语气非常低沉:“到时候我管你要,云家。” 正文 第4章 女人 云家?是不是有点太大了?凌云志这么说,是不是有点狮子大张口? 当云岩抬头看凌云志的时候,凌云志正一脸微笑的看着他。 在那一瞬间,云岩好像明白了。 凌云志要的不是具体的云家,是云家全部力量的支持。 如果云岩真的可以掌管云家,全力支持凌云志,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云岩看着凌云志的眼睛,用力的点点头。 一个本世纪最大的交易,就在一个早餐店里达成了,这里面有金钱,利益,还有感情。 两只有力的大手握在了一起,场面有点悲怆。 当然,如果要是没有桌子上的小笼包子就更好了。 事实上两个人很快坐了下去,云岩先往嘴里扔了两个包子。 凌云志惊讶的看着,那两个包子竟然谁也没碰着谁,中间还有缝隙。 好大张嘴,难怪云岩会流落出云家。 这么大的嘴,正是应了嘴大吃八方的说辞。 云岩让凌云志盯得有点不好意思: “大哥,你又不是没见过,我就是嘴大,能吃,你不是也说过,男人这样好吗?” 凌云志好像感觉有点打脸,他喝了一口小米粥,岔开了话题: “明天下午,我们夏家的老太太过生日,你来不来?就在凯越,离这不是很远。” 云岩哈哈大笑: “那得去,给老太太拜寿,少不了我。” 云岩见过夏家老太太,那个时候凌云志刚刚入赘夏家不久,夏老太太还很慈祥。 凌云志看着云岩非常兴奋的样子,真的不愿意给他泼冷水。 但是该提醒的话还得说,要不哪是兄弟了? 另外云岩的身份不能在夏家丢掉,他可是云家嫡亲的孙子。 就像云家迫害他的天才云燕,都是天才了,迫害一个废物干嘛? 还不是嫉妒云岩的嫡亲身份,在将来,那是要继承云家家业的。 别看在四大家族里,云家最小,但是那是在鲸鱼堆里比。 你一个比目鱼,就不要凑热闹了。 不过要是在这里,羞辱一个云家嫡出,凌云志估计,最多半天,云家就会知道。 这可不是云岩一个人的脸面,这些古老的大家族,有的时候为了一张脸面,可以搭上几十条人命。 虽然凌云志要保护夏家周全,可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惹这种庞然大物吧?别搞不好再出师未捷身先死了,那就长使英雄泪满襟了。 所以不能让云岩失掉面子,云岩没面子,就是云家没面子。 自己真是嘴欠,没事说这个干什么? 要想明天和云岩都有面子,那给老太太的礼物非常关键。 如果礼物被人看得起,等于送礼物的人也被人看得起。 可是如果要相反,那只能遭受到嘲笑了。 所以凌云志跟云岩打了一个招呼,就先分道扬镳了。 他要去选礼物,话说系统的赠送技能,透视,自己好像没有啊? 那么自己应该选什么呢?其实自己名义上的妻子夏依云也有准备,不过都是零食一类。 她的妈妈孙梅,肯定准备都是今年过年不收礼一类的。 至于夏依云唯一的妹妹夏依雪,你还指望她什么吗?能来吃就不错了,别说准备礼物了。 所以这个心还得凌云志自己操,他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一边走一边想着自己应该买点什么,怎么样才能在这里拔得头筹。 突然一个中年妇女,发疯了一样跑了过来。 那个女人伸手抓住了凌云志的衣服,口腔里的喘息,已经带着蜂鸣音。 从这我们就能看出来,刚才这个女人有多么着急?好好的人愣是发出了哮喘声,能不着急吗? 在女人的身后,有三四个青年人不怀好意的狞笑。 他们身上都有纹身,看着就不像好人那种。 那些人慢慢逼了过来,一边走一边伸手: “你还要往哪跑?你手里的东西就卖给我们,我们又不能亏待你。” 但是那个女人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不,不,这是要给我儿子看病的,要是卖给你们,我就拿不到钱了。” 说着,那女人死死的抓着凌云志的衣服,她自己想要尽量藏的结实一点。 但是凌云志的身后怎么能藏住人呢?这个女人再怎么藏,也要把自己给露出来。 所以,几个混混伸开好像恶魔一样的爪子,拿这个女人取乐。 他们围着凌云志的身体,用手一下一下的抓着那个女人的头发。 那个女人一声声的尖叫,不停的用凌云志的身体躲闪。 凌云志之所以这么长时间不说话,是因为他想看一看,这些人是不是一伙的。 如果这些人是做个局,凌云志上当了,实在是丢不起那个人。 观察了好一会,凌云志咳嗽了一声: “你们这干嘛呢?老鹰捉小鸡?大姐,你那是什么东西啊?” 那女人一咬牙,从怀里掏出来一个蓝布包: “青花大碗,一万块钱给你。” 凌云志差点就乐出来,这一定是个局。 而且这还是个卑劣的局,这么容易就让人看出来。 凌云志抖了一抖衣服,那布料就在女人手里挣脱了: “我不管,没有我的事,你们抓她吧。” 女人真是绝望了,那几个小混混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看着唯一的救星凌云志要走,女人急忙大叫: “兄弟,八千,八千你就拿走。” 凌云志笑着摇头,不见棺材不落泪,说的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明明已经被识破了,但是她不死心,还要做最后的挣扎。 凌云志走到了路边,那女人想要跟着,可是已经被几个小混混给拦住了。 凌云志好笑的坐在隔离桩上抽烟,他要好好看看这场戏。 有的时候好戏不多,很难找。 但是有的时候,这样的烂戏也很难找,也是不多见。 几个小混混围上,但是他们受制于那蓝布包的青瓷大碗。 他们真的害怕,那个女人一紧张,把大碗磕了碰了。 女人的嗓子已经喊破音了,在几个人当中左躲右闪。 谁敢帮她啊,有车都是绕着走,就怕被这些人拦住。 正文 第5章 青花 不对,是他么真的。 凌云志狠狠的把半截烟摔在马路上,那几个混混还在对那个女人围追堵截。 凌云志看的出来,那些混混是真的有一些投鼠忌器。 而那个女人也害怕真的把瓷碗撞烂了。 一个假碗,不至于把戏研究的这么细吧? 凌云志跳下隔离带,走到了场子中间。 他把这个女人挡在身后: “哥几个,差不多行了吧?一个女人,你们在大街上这样,有人报警了?” 几个小混混玩心正浓,见到先前那个软蛋又来捣乱,当然不会有什么好话: “你赶紧滚蛋,刚才是不是迷路了?没走出去?要不要找哥们送你一段?” 凌云志抬眼看了看说话的人,然后微笑了一下: “兄弟,一个女人,不就1万块钱吗?你们在大街上这样,让人家看着多难看?” 按理说,这话相当的有道理。 甚至于可以说凌云志是为了他们好,可是小混混哪听的出来?他们正在兴头上呢。 说话的那个人因为身后有好几个人给他撑腰,所以他大步走了上来,伸手就抓住了凌云志的脖领子: “你是不是有点多管闲事了?这是你该操心的吗?” 凌云志低头看看那人的手,左胳膊从那人两只手上绕过去,只是轻轻一扭,那人一个跟头已经栽了出去。 说话的人可能是真爱说话,人在半空中还说了一句: “我靠!” 其余的人一看这还了得?这人不听劝啊?几乎动作整齐划一,从腰里抽出片刀,一起向凌云志冲了过来。 凌云志沉腰座马,吐气开声。 本来不用这么麻烦的,但是凌云志怕跟围观的人没法交代。 所以他扎着四平大马打出了一拳,这一拳,竟然无声无息,一点威势不显。 但是冲在头一个的人,被凌云志一拳打的倒退了三四大步。 本来想要站稳,没想到一股大力涌来,那人竟然摔了一个后滚翻。 从地上站起来,又退两步,再翻了一个后滚翻。 这回这个人刚刚又从地上站稳,突然感觉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哇的一口,把早饭都吐了出来。 他擦了擦嘴,发现自己的哥们都看着他。 他觉得很奇怪,不就是自己让人打吐了吗? 捡起了片刀才发现,那刀上竟然深深陷进去一个拳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胸口疼的要命。 脱了衣服再看,胸口竟然也有一个拳印。对照一下,就是那刀的拳印,透过了刀身,印在胸口上。 小混混哪见过这个,瞬间感觉手脚发软: “我不行了,我要去医院,我要抢救……” 其余几个小混混双腿一软,就跪倒了一边。 你还能抢救?问题这些人能不能走的了?要是都死这,谁还管你能不能抢救了? 其实这些小混混也算没干什么,最多强买强卖。 虽然凌云志很讨厌这些人,但是也不能杀一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吧? 凌云志走到了这些人的面前: “我是不是跟你们说过,这么对一个女人很难看?” 废话,是说过,但是这些小混混进这样面对老弱妇孺了,难道你还有他们找一个武馆去耀武扬威? 但是形势比人强,这些小混混哪敢还嘴。 凌云志厌恶的看着这些人,伸手一摆: “行了,我也不说你们了,我要说的道理,估计出门前你们妈妈都说过了,我就想说一句,以后不管什么事,多给自己积点德,行了,都滚吧!” 这些人一个个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就要走。 凌云志大吼了一声: “站住,我他么让你们走了吗?” 小混混一哆嗦,还有什么事吗? 凌云志用手一指那个还能抢救一下的人: “把他弄走,省的我看着生气。”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混混点头哈腰,先把人给拽走了。 这个时候,凌云志才有时间搭理那个女人: “大姐,我一开始以为你是跟他们一伙的,现在我知道不是。这样,你把东西拿出来,我再好好看看。” 凌云志正不知道明天该送老太太什么好,这就来一个卖青花大碗的,这真是瞌睡了来枕头,想什么来什么。 那个女人带着一脸的感激,还有三分的惧怕,废话,能在钢铁上留下拳印,你敢说你不怕? 那个女人从蓝布包里掏出来那个青花大碗,凌云志仔细端详,只见大碗青花点缀,隐隐一层宝光流动。底款是大明万历年制。 这要是真的,大碗得接近上亿。 青花首推元,然后就是明青花。 但是一直到清朝也有,那是受命的官仿,皇帝喜欢,底下人内务府自然效仿。 如果底款要是真的,这是一个明青花,算得上传承有序,大开门的物件。 但是也有可能是清朝仿制的,但不管哪个,一两万都绝对不亏。 甚至来说,这就算捡漏了。 大漏,可是这东西,这个女人怎么会用这么低的价格出手? 女人看向凌云志,看他犹豫不决的表情。脸上就露出一丝的无奈: “大兄弟,不瞒你说,我家祖上是开当铺的,真有点好玩意,这个东西大概是我们家最后一个了,按理说,我应该卖一个大价钱。” 说着,女人的眼圈就红了: “可是,估计东西的来源,我家祖上都缺了德了,我一共没了两个孩子,这是第三个。我家穷困潦倒,孩子肾脏衰竭,等钱救命,但是我就敢卖这些,我怕这个孩子也没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想法,凌云志能理解。 估计东西也是,很多人看好了,就是这价钱太低了。 后来听说,这女人祖上是干当铺的,那就不用说了,这东西值多少,她能不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虽然在哪不知道,但肯定有。 所以这个女人根本就卖不出去,这个青花大碗,也是明珠蒙尘。 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算是便宜凌云志了,他感觉自从有了系统,连运气都好了。 所以凌云志看了看: “大姐,说实话,我相信你,关于这个瓷器,我也不太懂,我得找人给我长眼去,所以这是两万,您别嫌少,这要是真的,估计至少两千万都不止。” 正文 第6章 不识货 夏老太太过生日,其实凌云志真不愿意去。 因为他可以看见很多他不愿意看见的人,夏家的哥三个。 夏广日,夏广月,夏广利,这是夏依云的三个大伯,倚老卖老。 而夏家除了夏依云,妹妹夏依雪以外,还有依雨,依雷,依电,依霞,依霜,依露,依雾。 这些都是夏依云大伯家的孩子,就没有待见凌云志的。 这些人都感觉凌云志没有出息,安于现状。 如果凌云志要是能带领夏家,狂赚几百亿,那才是这些人的理想呢。 如果那样的话,他们一天可以躺着花钱。 不过凌云志最讨厌的是孙梅和夏依雪,孙梅是他老丈母娘,夏依雪是他小姨子。 孙梅四十多了,但是一天打扮的,好像二十多一样。 凌云志都怀疑,自己病死的老丈人,压根就不是一般的病。 那是累的,有这么一个丈母娘,累死老丈人,也是正常。 孙梅一直看不起凌云志,口头禅是你这个废物也配?她不止看不起凌云志,还跟夏依云姐俩总灌输凌云志是扶不起阿斗,穿上龙袍那也不像太子的思想。 夏依雪,深受她妈妈的关爱。 所以对于凌云志来说,那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孙梅。 二十多岁了,什么都不会。 一天就知道出去跟朋友玩去,除了鄙视凌云志,他就没看出这个人有什么特长。 但是不见也得见,老头死了,老太太过生日,谁敢不去?你还要不要零花钱了? 不过凌云志那点儿零花钱,他要不要都行。 就是昨天买青花大碗的钱,那也是夏家特批的。 毕竟这个事情不是一般的事情,毕竟夏老太太,不能总过生日吧? 所以,在凯越酒店,夏老太太的生日宴会那是相当的隆重。 他们甚至有职业的主持人,来调度现场的一切。 先是儿子辈的磕头白首,然后孙子辈的。 在后边是来的好朋友,整个拜寿的仪式那是相当的气氛热烈。 就在大家都拜完了,起来之后准备入席的时候。 门口一阵骚乱,一个帅气的年轻人为首,带着一帮的人,身穿大红的唐装,走了进来。 “老太太,福如东海呀,你可还认识我吗?” 这个时候大厅里挤满了人,各界人士都有,但是还真很少有人认识这个年轻人。 凌云志看了一眼,把头扭到了一边去。 这个人就是云岩,整个一个装叉犯。 老太太看了看,突然笑了出来: “你跟臭孙子,怎么这么多年不来看我老人家?” 云岩哈哈大笑: “老太太,你们夏家的门槛太高,孙子我进不来啊。” 老太太瘪了一瘪嘴: “你就说来看我,我看看谁敢不让你进来。” 这个老太太一瞪眼睛,还是挺有威势的。 老太太看了一眼云岩: “行了,一会吃奶奶一碗寿酒。” 云岩哈哈大笑: “真是要讨老太太一碗寿酒喝呢。” 这人也就算是到齐了,下一项是子孙献宝。说白了,也就是这些人,送上自己的寿礼。 这些人献寿礼的时候,竟然让凌云志吃惊的是,夏依雪竟然也送礼物了。那是一件翡翠扳指,属于常见的东西。 但是这东西得看一看是谁送的,是夏依雪啊,真是大大出了众人的预料。 轮到凌云志了,他拿出了那个青花大碗: “老太太,这个给您的寿礼,但是真假我也不知道,不光给您献寿礼,还得靠您掌掌眼呢?” 其实那是扯淡,昨天凌云志就去古玩店了。 这个东西好几家古玩店都给了相当高的评价,品相完好,传承有序,这东西可以上索斯比拍卖。 而且这个玩意,最低也能拍出一个六七千万的价格。 弄的凌云志都有点舍不得送给夏老太太了,差不多行了,这玩意太贵重了。 但是为了在夏家的地位,东西再贵也是值得的。 但是总有不识货的人,凌云志刚把东西送上去,夏依雪就噗嗤一声乐了出来: “妈,你看到没有?平时的零花钱你们多给点姐夫,关键时候,那这么一只破碗,实在太丢人了。” 夏依雪就好像以打击凌云志为己任一样,凌云志是她姐夫,也不知道,凌云志出糗,对她有什么好处。 孙梅一头的大波浪:“多给他零花钱,他配吗?” 真是娘俩啊,一点都不带差的。 这个时候夏依雷说话了,他是二伯的儿子: “奶奶,这个东西不太值钱吧?” 人家自己家里人都说了,凌云志兜里就没有多少钱,所以他买的,只能是便宜货。 这个时候,老太太让自己孙子一问,才像如梦方醒一样。 她急忙把手里的大碗放在桌子上: “云志啊,这个你拿走,心意我领了,东西太贵重,我可不敢要。” 这是古玩行里的规矩,贵重的瓷器,要是两个人手递手,一个撒手了,一个没有接,瓷器摔坏了算谁的?所以东西要摆的四平八稳,谁拿都有目共睹,避免手递手,分不明白责任。 在今天这么欢喜的场合下,老太太用这样的办法,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东西是真的。 但是就有人看不出来,夏依雪就想把那个大碗抓到手里把它摔了。 “你赶快拿走吧,看把奶奶气的。” 说着那只手就要向青花大碗抓去。 凌云志叹了一口气,他现在敏捷是普通人的十倍。 所以,在大家还没看清楚的情况,凌云志把东西先抢到了手。 但是回手的时候,顺便打了夏依雪一个耳光,凌云志早想打她了,这回实在是不打不行。 夏依雪捂着脸,惊讶的看着凌云志: “你,你敢打我?” 凌云志抱着青花大碗: “打你又怎么样?让你知道知道天高地厚。” 夏依雪哇的哭了出来,竟然扑进老太太的怀里: “奶奶,他打我。” 往日老太太还是比较喜欢夏依雪的,她都会轻声软语安慰。 可是这回没有,老太太瞪着两个眼睛: “你也该打了,你知道那是什么?要是被你打破了,你跟你妈得还多少年?” 什么?自己的零花钱竟然都不够? 正文 第7章 奔袭 九九年,索斯比拍卖,有一个品相还不如这个的青花,拍了四千多万,这个最起码值七千万,这还是保守估计。 夏依雪的下巴差点惊了下来,这么多的钱?那自己姐夫,就这么给老太太了? 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凌云志跟云岩出去吃小吃去了。 在这样的场合下,很多人倒吃不饱。 就像凌云志一样,还不如跟兄弟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来的痛快。 说是小吃,其实主要是熟食。 什么酱鸡腊肉,松花小肚,也切了满满一大桌子,凌云志端着一大碗清亮的酒: “兄弟们,大家干了这碗。我不行,我得慢慢喝,云岩知道我,我喝不了急酒,那个谁呀,把那个蒜泥递给我……” 终于酒过了三巡,凌云志也端坐在位置上: “云岩,你再说说跟云家的恩怨,我想知道,除了云家云燕,你可以掌控云家吗?” 一提起这个,云岩好像精神不少。 “云家云燕,也无非就是嫉妒我,云家嫡传的身份,这么多年以来,他找人暗杀,绑架,什么手段都用过了。” 说到这里云岩喝了一口酒: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还不是把我逼成了茫茫大海里的一条龙。” 凌云志夹了一块肉放在了嘴里,他好像莫不在意: “我要是把云燕给你除了呢?” 云岩先是一喜,然后仔细的看了一下凌云志: “大哥,咱们两个认识的时候,你还不敢说这样的大话,难道自从咱们两个分开,你有了什么样的奇遇?” 凌云志含笑不语,云岩这个话,已经差不多把现在的凌云志说了一个通透。 他虽不中,亦不远矣。 云岩看了看: “只要你敢说杀了云燕,我就敢说云家是你的。” 凌云志笑了一笑: “给我照片儿,还有三天时间。” 这玩意儿越说越像真事儿了,云岩犹犹豫豫的,把照片交到了凌云志的手里: “大哥,他这么多年要杀我,肯定是非常小心的,你得注意点儿,看看要是不行就赶快回来。” 凌云志拿过来照片看一看,照片上也是一个帅气的小伙。 他笑了一声: “怎么你们云家的人,都长得这么帅吗?” 云岩捋了一下刘海,嘿嘿的笑道: “这个没有办法,就是这么帅气,这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三天?三天能干什么?有的人利用三天时间,来玩一款最新的电子游戏。 这顿饭没有吃完,凌云志就离开了。 云岩一连续好几天联系不到他,但是云岩从一个地方可以了解,那就是报纸。 京都云家云燕,遭遇到杀手袭击。 虽然各方面抢救及时,但是,终于是没有抢救过来。 凌云志利用三天的时间,奔袭七八百公里。 在万千的守护之下,杀死云家的云燕。 这个消息让云岩一怔,然后他望着远方喃喃的道: “大哥,你成功了。” 这一天凌云志精神抖擞,找到了云岩。正当他只是微笑着看着云岩,云岩围着凌云志转了三四圈: “大哥,你遇到什么了?大哥?” 凌云志哈哈一笑: “你先不要管我遇到了什么,你怎么回云家?” 云岩向上捋了一下头发: “大哥,你还是不了解这大家大业的做法,用不着我去找他们,他们很快就可以找到我了。”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准备要找一个可以落脚的位置。 两个人总不能在大街上聊天吧?就在这个时候。 突然有一个黑色的车队,大头是一辆黑色的迈巴赫。 后边清一色奔驰六零零,黑色的迈巴赫正好停到两个人的前面。 从里边下来一个银白色头发的老头,有人给他打着一把黑色的遮阳伞。 那老头的笑容非常的和蔼,他两只眼睛锁定云岩: “少爷,家族需要你回去。” 云岩一脸的苦笑: “看看,说来就来了吧?大哥,我们可能先要分开一阵子了。” 凌云志微笑着点头,他晚上的奔袭,位子就是让云岩坐。 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就是云家云燕要暗杀云岩。 事情像一加一一样,只要杀了云燕就好。 可是京都云家,那是一般人能进得去的吗?就算你进去了,别说在云家杀人。 就是在云家杀一条阿猫阿狗,恐怕也得把命留下。 办法很是简单,可是操作起来相当的有难度。 就算是凌云志,也用了龙魂不灭,方才成功的跑了出来。 可是换一个人,谁有这样的功力?谁有这样的系统?一提起系统来,凌云志的龙魂力只剩下四十了。 凌云志现在最着急的,是怎样可以补充龙魂力。 云家的管家,那个满头银发的老头子。 他看着凌云志笑了笑,把凌云志笑得心里一抖,难道说,这老头能看出什么来吗? 老头冲着凌云志战言一笑,然后扔给了凌云志扑面而来的汽车尾气。 整个车队接上所有的人,扬长而去了。 跟着车队一起走的,还有他的兄弟。 几名云岩帮派里的骨干,站在凌云志的身后。 他们和凌云志一样,都在翘首相送,渐渐的车队已经看不着影了,这些人问凌云志: “凌大哥,这段时间我们兄弟干什么?老大走的时候什么也没说?” 凌云志从远方,把目光收了回来: “这段时间你们尽量韬光养晦,怎么低调怎么来,让我们一起等待,云岩的归来。” 那个时候,云岩必然是光芒万丈。但是不知道,他还认不认识这帮兄弟了? 一想到这里,帮派的几个人感觉到垂头丧气。 他们就像是夜壶一样,需要他们是很紧迫的,但是不需要他们,又会一脚踢在床底下。 如果大家要是都不知道,那样才好。 这件事情就凌云志,感觉到信心满满,他知道他的兄弟,迟早会回来的。 等回来的那一天,他们两个要携手揽腕。人家是他兄弟最强的后盾,也是自己的后盾。 所以这一切,是非常有希望的,老天给凌云志的希望,就是要他做出一番大事业来。 凌云志扭头,向家的方向走去。 正文 第8章 给我 凌云志一推开门,孙梅和夏依雪就在客厅里坐着呢。 这个时候就算凌云志,再不喜欢她们也不行,因为就算凌云志现在转身走,时间都不赶趟。 凌云志急忙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妈妈和依雪来了,赶快吃水果吧。” 孙梅翻了翻眼皮: “听说好几天你没着家,不错呀,学会了夜不归宿了,真不知道以后你还要学什么?我怎么就把姑娘嫁给你这么一个窝囊废了呢?” 夏依雪在一边嚼着口香糖,骑在沙发的扶手上,表示对这边的谈话压根就不感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夏依云端着两杯咖啡,从厨房走了出来。 她一抬眼正好看到凌云志,她是属于那种相当内敛的性格,不管她喜不喜欢你,绝对是不让别人看出来的。 “又怎么气到妈了?妈可是来找你问罪的,刚来的时候脾气可大呢。” 孙梅阴阳怪气儿: “我可不敢有那么大的脾气,这我还得看别人脸色呢。” 真不知道这话是从哪儿说起来的,孙梅什么时候看过别人的脸色? 不过孙梅直接奔了主题: “凌云志,我问一下你,你给你奶奶拜寿的时候,送那个碗真的那么值钱吗?” 原来是这么回事,凌云志说怎么消停好几天呢。 原来孙梅一直在等他解释,凌云志一直也没有时间,压根就没有去,他在那个时间里,正在京都云家里浴血厮杀呢。 话一说到这里,就连夏依雪也感到兴趣了。 她也扭脸看了过来,等着凌云志的回答。 凌云志笑了一笑: “那是件古董,应该值这么多钱。” 孙梅还是不放心: “那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要不能买这个东西吗?” 凌云志只好给她普及起知识来: “不用很多钱的,如果卖主要是不识货,或者有其他事情着急出手,我就可以用一个非常低的价格,来买这样东西,这个过程叫捡漏。” 孙梅皱了皱眉头: “这几天你奶奶可能有一个重大举措,像你这样珍贵的礼物,她是要退还的,我来你这里,就是跟你说一声,如果东西还回来,我去把它领着。” 孙梅说的理所应当,根本就不管凌云志难看的脸色。 等孙梅把话说完,凌云志摇了摇头: “东西是我给老太太过生日的,如果老太太非要退回来,那东西也是我的。” 什么?孙梅几乎是非常惊讶的看着凌云志。 这么长时间了,凌云志从来没有这么明确的违抗过孙梅的旨意。 虽然这一回钱有点多,但是他不同意可以委婉点说出来。 这样的话,零花钱孙梅还可以多给凌云志一些。 但是孙梅似乎听到,凌云志直接说的不行。 这让孙梅,感觉到怒火中烧了起来: “我说你是不是没听清楚?你送给老太太的礼物,花了多少钱?不行的话我把钱给你,但是东西我去领,明白了吗?” 凌云志早就听明白了,这又不是很难懂。 但是他脸上微笑着,就问了孙梅三个字: “凭什么?” 是啊,孙梅的要求也太苛刻了。 这里就想问一句,凭什么? 一时间这个问话,把孙梅也给问愣了。 是啊凭什么?不能说你是当妈的,就可以对孩子强取豪夺。 此时夏依雪也大叫了起来: “姐夫,你这是怎么跟妈说话呢?要不是我妈辛辛苦苦,你能有我姐这么好的媳妇儿吗?现在看中这几个小钱了,你入赘来的时候,我们可没管你要彩礼什么的?” 这不是废话吗?要是要彩礼,还入赘个什么劲儿。 不过女人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 夏依雪目前就是这样,他张牙舞爪过来,要来抓挠凌云志。 凌云志会被她抓着吗?高于常人十倍的敏捷,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所以凌云志用了一只手,就抓住了夏依雪的两只手。 也许是凌云志的力气太大了,夏依雪大声的哭叫了起来: “妈,你看他呀,他竟然敢当着您的面儿,过来打我。” 这话说的,孙梅都有点没底气。 明明是夏依雪跑到人家那边,愣说人家过来打她,这也实在太不讲理了吧? 不过幸好,这不讲理的是自己的女儿。 既然女儿不讲理了,那当妈的就一块儿吧。 孙梅一低头,就撞向了凌云志: “你敢打依雪,就连我也一起打死吧。” 别看凌云志能抓夏依雪,好歹那是小姨子。 姐夫跟小姨子闹着玩儿,不算什么大毛病。 可是孙梅这不行啊,这是老丈母娘,真要是有的话传出去,可好说不好听。 凌云志推了一把夏依雪,然后侧身躲开了孙梅的冲撞。 这回的乐子可就大了,夏依雪变成了两只手,牢牢抓上了沙发。 而孙梅的那一个头槌,直接砸向了墙面儿。 耳朵里就听着嘣的一声,孙梅脑袋上的疙瘩,起码有拳头那么大。 这下子把孙梅疼着了,她急忙扶着夏依云,坐到了沙发顶上。 夏依雪看着自己妈妈脑袋上的包,当时也急了。 她像疯子一样,奔着凌云志就扑了过来。 凌云志只是一抬手,夏依雪也许受够了凌云志强大的力量。 所以她只是看到凌云志的出手,就退回到沙发去。 把脑袋揉了半天,孙梅用手指着凌云志: “好,你给我等着,你这是连老丈母娘都敢打呀,咱们明天看一看,有能耐你还是这么硬实。” 孙梅在自己女儿的搀扶下,特意绕开凌云志,从别墅里跑了出去。夏依云长叹了一口气,看着凌云志: “不行你就给她嘛,别让她这么闹?” 凌云志摇了摇头: “这么多年以来,我做出的让步太多了,现在我已经想好了,无论是谁,我寸步不让。” 凌云志在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看着远方。 好像他这个语言,压根不是说给他自己听的。他是把这句话,说给所有的人听。 江河湖海,山川大泽,让天地都来看一看他的誓言,一个男人应该的崛起。 有那么一瞬间,夏依云恍惚着感觉,凌云志的身影异常高大。 正文 第9章 气 夏依云像是刚认识凌云志一样,默然她感觉到,这个人她非常的陌生。 但是这个人,可以搅动天地,他的身体里,有着无穷无尽的能量。 晃一晃脑袋,把凌云志的影像晃掉。 夏依云好整以暇的问凌云志: “那那你说明天怎么办?” 凌云志哈哈一笑: “我估计你妈妈,明天都找不到人来,所以咱们压根儿不用怕她,没有了捧场的,她也翻不起多大的风浪。” 希望凌云志能把这件事情推论对了吧。 不过现在看着凌云志好像不一样,他特别的自信,好像就没有什么事儿能难的倒他一样。 孙梅和夏依雪回去,夏依雪打算给她的妈妈再拱一拱火: “那妈,咱们这么就走了?” 孙梅没有好气儿的,抬头看了一看自己的女儿: “那你还要怎么样?” 夏依雪露出了一片向往的神色,那可是七千万呢!她能买多少个好包?她能参加多少个有模有样的聚会? 可是那钱就在眼前,她再怎么伸手也算够不着了。 突然她咬了一咬牙: “妈,就算是给他,咱们也不能全给他,见面分一半,这东西的钱里面,也有咱们的一份。” 有一句话说得好,人见利而不见弊,鱼见饵而不见钩。 夏依雪现在就是这个样子,她的两个眼睛,除了钱以外什么都看不见。 就连孙梅这么大岁数了,也让自己女儿给哄的一惊一乍的。 她听见夏依雪说的,从心里感觉有道理。 但是她就忘了,人家凌云志问过他一句话,凭什么? 她根本就回答不了,因为她也不知道凭什么。 第三天,老太太果然把贵重的礼物还了回来,在送还青花碗的那一次,连老太太一起都跟了过来。 看着老太太爱不释手的样子,凌云志有点好笑: “奶奶,你要是喜欢就留下,反正这东西,也是送给您的。” 老太太把青花碗摆在了桌子上: “是你的,就得还给你,因为它是属于你的,不属于别人。” 这老太太说的,好像话里有话。 凌云志看了一看孙梅和夏依雪: “奶奶,要是有人想要怎么办?” 老太太好像知道凌云志说的是谁,她笑容可掬: “那你就告诉我,要是告诉我时间上不充裕的话,你就先揍她。” 这下可好,凌云志等于得到了老太太的尚方宝剑。 在整个夏家来说,还没有敢不听老太太话的。 看着凌云志得到了老太太的承诺,笑得像一只阴险的狐狸。孙梅和夏依雪,真是恨得牙根都直痒痒。 但是说什么也没有用,除非老太太自己收回成命,要不然的话,谁也没有办法。 这是孙梅她们两个的失败,可以说还没具体打呢,她们就被凌云志给打败了。 两个人看着凌云志手里,那件儿青花大碗。 那可是钱哪,那不是一般的钱,那是好几千万。 凌云志可不管那些,把那个大碗装进了蓝布包里。 整个人团了一团,拎着就走了出去。他这么掉以轻心,看的不少人都直咧嘴。 如果一个不小心,哗啦一声好几千万可能就没了。 但是凌云志好像不知道一样,就这么悠荡着布包,不管别人怎么想,自己非常惬意的走了出去。 他知道,这个东西它不能留着。 留下来的话,这玩意儿在整个夏家都是个祸害。 他只好把这个青花大碗,变成了钱。 别的东西能争能抢,这钱总该不会。 凌云志进了这个唯一可以拍卖的地方。 里边的工作人员看到凌云志闯进来,还吓了一跳:“您这是想干什么?” 说句实在话,抢这个地方,要比抢小储蓄所强得多。 据说那些小储蓄所,一天才有几十万的现钱,而这个地方啊,目前算价值就已经超过了一亿。 不过孙梅和夏依雪,她们看着凌云志在前面走就生气。一直到凌云志进了一个小门儿里, 她们抬头看了看:无关拍卖。 这个时候两个人心里哀叹了一声,看样儿这宝贝是要拍卖出去了。 只要东西还在手里,孙梅就有把握,早晚那都是自己的。 但是东西要是拍卖了,你说钱是自己的,你有什么证据?小心点儿人家抓着把柄,还不得说她们俩是小偷。 里边的工作人员,等凌云志拿出青花大碗,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蒙了,这是要干什么?如果这东西要是真的,那可能是这个拍卖行有史以来,最值钱的东西。 这都是可以上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拍卖行的经理接到了通知,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 他仔细的看着青花大碗,终于可以确定,这是一件大开门的好东西。 经理看了一看凌云志: “这位先生,我不知道您是怎么选择的,但是您既然来到了我们拍卖行,这就是缘分,我们确实没有那些拍卖行的名声大气,但是我们在业界的名声,还是很好听的。” 说句难听点的话,凌云志都想问一问,这么一丁点儿的拍卖行,有什么业界吗?有什么名声吗?但是现在不是呛火的时候: “我不用问,也不用打听,之所以我选择了你们这个拍卖行,就是价格我不怕低,但是一个字儿,我需要快,你们可以做到吗?” 经理眉开眼笑: “那没问题,只要您挑剔的不多,我们一定给您最快的服务。” 这个拍卖行确实很快,宣传了三天就敢拍卖。 最后这只大碗,刨去各种费用,给了凌云志五千五百万。 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好的结果了,要知道,个人所得税可就是一大块。 这些都刨去了,凌云志还能拿到五千多万,大的拍卖行又能拿到多少? 但是这回凌云志,算是鸟枪换炮。 他一身崭新的行头,竟然还让媳妇儿,也换起了新衣服。 他以前一直是手里这点零花钱不够花的,这回可算得了便宜,哪有不报复以前穷日子的道理? 夏依云笑的也十分的欢快,她一边笑一边看着身上的衣裳: “你是想要气死妈和小妹呀!” 正文 第10章 消息 夏家被一个消息震惊了,那就是京都云家云燕死了。 目前还没有官方承认,当时私下里没有人不知道。 消息灵通,而有办法的闺蜜刘倩告诉的夏依云这件事情,据说京都已经传遍了。 这个刘倩,凌云志知道,这是一个相当势力的女人。 如果不是夏家还有点威望和钱,估计她也不能跟夏依云成为闺蜜。 “是杀手,你们可能不知道,据说那杀手青面獠牙,三头六臂,相当的厉害,要不然云家是一般的地方吗?去云家杀人,那不是开玩笑吗?” 刘倩把夏依云母女说的一愣一愣的,几个女人脑袋凑在一起,竟然可以守住这个话题。 凌云志哈哈一笑: “那杀手真的假的?谁不知道你刘倩想嫁入云家,是不是因爱转恨,自己凭空想象的吧?” 这个人正是太讨厌了,一个人说一件事的时候,最讨厌有人提反对意见了。 “这是真事,人家京都的人传的有鼻子有眼的,肯定有人看见,对了,凌云志,你是不是没有什么事?你去给沏几杯咖啡去。” 刘倩有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受夏家一家人影响,刘倩对凌云志也不是那么尊重。 凌云志回忆了一下子,自己那天就不可能让别人看到。 不过孙梅和夏依雪好像对这个不太敢兴趣,反而是对刘倩想嫁入云家更感兴趣。 虽然云家在京都四大家族里排最后,可是那是京都四大家族啊。 那已经是鹤立鸡群了,选拔了又选拔,才挑出这么四个。 京都的四大家族,那不亚于全国前四个家族。 就算是第四,那后边排着成千上万的家族呢,那是闹着玩呢吗? 刘倩想嫁入这样的地方,简直是一个女人最崇高的理想了。 这怎么能不让孙梅和夏依雪钦佩? 但什么事都有对比,刘倩和夏依云是闺蜜,人家想嫁入云家,可夏依云嫁的是凌云志?只要孙梅一想起来,气就不打一处来。 所以她看着凌云志越看越恨: “你这个窝囊废,是聋的吗?没听见让你沏咖啡去?” 凌云志答应了一声,赶紧向厨房走去。 孙梅拍起了大腿: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一点火气都没有,还不如那泥人呢。” 夏依云叫了一声: “妈~要是有了火气,肯定又惹您不高兴,这样不是很好?” 本来孙梅也觉得大女儿有点不顺眼,这夏依云一搭上茬,孙梅叫了起来: “你个死丫头,还说我?你看看人家刘倩,你再看看你自己?用不了几年,你们的档次就得拉开了,到时候我看你还好意思跟人家说话?” 刘倩在后边抱住孙梅: “我和依云都说好了,不管以后谁怎么样,我们都是彼此最好的姐妹。” 孙梅宠溺的拍了拍刘倩的手,就好像这是她女儿一样: “就是,谁有我们刘倩懂事啊?要是依云能像你一样,我就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与此同时,凌云志用托盘端着四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了进来。 他看到孙梅的样子,偷偷在心里发笑。 凌云志把咖啡端到床前,孙梅抱着刘倩几乎都没有时间看凌云志一眼:“就放那吧。” “倩倩,中午在家里吃饭,看看阿姨给你漏一手,凌云志,你去买点大闸蟹,大黄鱼,最好野生的,鸡鸭肉看着弄,中午我要大显神威。” 反正凌云志那应该有钱,他不是还拍卖一个古董吗?不吃他吃谁? 另外孙梅这样对刘倩是有目的的,她要借着刘倩跟云家搭上桥。 这样的话,以后对自己的好处太多了。 依云那,不行就跟凌云志离婚,在云家找一个二婚的,那怎么也比凌云志强不是? 夏依云还不知道呢,母亲已经把他的后半生都给安排了。 可是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是云家现任家主的大哥,救命恩人。整个云家是云岩的,也是凌云志的。 孙梅不找自己女婿,而去找刘倩,这才叫舍近求远呢。 但是拥有整个云家的凌云志,屁颠的去超市买东西去了。 孙梅笑着从床上下来: “我去做饭,刘倩不许走啊,依雪啊,陪你姐聊聊天,别让她走了。” 中午饭确实很丰盛,灌汤大黄鱼,奶汁豆腐,辣椒炒肉,黄焖栗子鸡,红烧鸭块,蒜泥白肉。 孙梅唯一的好处,就是做饭相当不错。 估计要是做饭不行,凌云志就该在心里问了:当年夏依云的爸爸,是因为什么娶的孙梅呢? 不过在餐桌上,凌云志几乎扔了饭碗。 可能是他夹刘倩喜欢的菜了,孙梅竟然用筷子打凌云志的筷子。 这是相当不礼貌的,在北方,也就是孩子在饭桌上犯了错,才会接受这样的惩罚。 如果孩子长大了,都不会有,因为这个太伤自尊了。 可是孙梅竟然用手里的筷子打凌云志的筷子?虽然凌云志一动就躲开了,但是孙梅的动作,态度都做了出来。 要不是夏依云偷偷的求他,冲他慢慢的摇一摇头。 要不然的话,他都想把桌子直接掀翻了。吃?谁也别吃。 女生不喝酒,吃饭很快。 她们吃完了饭,还得凌云志收拾桌子,就这样孙梅还在后边喊道: “收拾完桌子,别忘了给切点水果来。” 当凌云志端着切碎的水果走进来的时候,就听见刘倩又在那里兴致勃勃的说: “听说没,过几天云家新家主继任宴会,云家那得老热闹了,但凡有请柬的,那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到时候我弄几张请柬,把你们都带去?” 孙梅简直大喜过望: “真的啊!倩倩,那我可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们家依雪也是要嫁给云家人的,要是成了,你跟依雪朝夕相处,互相扶持,肯定错不了。” 女人啊,把依附说的这么好听,估计也就是女人了,她们可以大张旗鼓,义正言辞的讨论这个问题,而洋洋得意,果然她们是靠征服男人才征服世界的。 凌云志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默默的走到了一边。 孙梅没有看到,却让夏依云看了一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