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都是google惹的祸   站在阔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远远的下面,那来来往往的人群,唐远有一种在俯视着芸芸众生的感觉。   当然,他自已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只不过,目前的他,已经有了一种悠游容与的心态,来静静地俯看或是平视着一切,包括他自已。   他今年才二十七岁,但是踏入这个社会却已经十年。   十年前,为了三块钱的卫生费和人吵架,向人低头;十年后,身为一个跨国大集团的中国区副总裁,年薪三百万美元。   十年前,为了简单的温饱,四处奔波,刷过盘子扛过包,站过柜台推过销,一张破床堪容身,两个馒头一天饱。许多的辛酸,只能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品尝,而天明以后,还要继续一样的生活。   十年后的今天,他的一举一动却已经隐隐牵扯着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他的一个不经意的idea,会让许多人的人生就此改变。   ……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许多年以前,唐远并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或者说,他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无法深切的理解。许多时候,许多事情,知道是一回事,理解又是另一回事。   或许因为脑袋聪明,又比较认真,所以小时成绩很好,父亲也很开心。但在他高中即将毕业的时候,晚上饭桌上的一场谈话改变了一切。他听到了父亲那让他惊心的决定——   让他刚刚小学毕业的弟弟妹妹出去打工!   因为家里负担不起三个人的学费!因为他的成绩比他的弟弟妹妹要好!三选一,很简单的选择题。   看着父亲黯淡的目光,他无法责怪父亲的残酷。父亲是多么的爱他们,“家里一定要出个大学生,我的孩子一定要读书”,几年前父亲的话犹在耳边回响。   看着弟弟眼中的泪花,看着妹妹犹带几分茫然的表情,他想强忍着眼中的泪水,却无法做到。   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做些短工,母亲则操劳着家务,比他小五岁的弟弟妹妹,几乎是他一手带大!   那么,现在,在他们这么小的时候,让他们出去打工?   让他们的一生,就这样毁了?   那一刻,唐远觉得这个世界好残酷好残酷。   几天后,唐远说服了自已,告诉了父亲答案,并最终说服了父亲。在自已的前程和弟弟妹妹的前程之间,他放弃了前者,而选择了后者。   只因为,他是哥哥。   “一个男人,要有担当。”这是父亲的话。父亲没多少知识,更准确地说,父亲是个文盲,但他的这句话,却被唐远深深地牢记着。   那么,现在,是到了他担当的时候了。   以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唐远退了学,进城去了。弟弟妹妹继续学习。   城里,对弟弟妹妹来说是个新奇有趣又带着神秘的地方,而对在其中作为微不足道的一分子的唐远来说,城里,让他很窒息。   当然,在每年回家的时候,告诉弟弟妹妹,那是一个可爱的地方,那里,有着高楼大厦,有着名贵汽车,有着漂亮的公园和花园……有着许多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   看着他们憧憬的目光和看着自已的带着崇敬的眼神,唐远只觉得心中苦涩,有点想哭。   ……   天助自助者,运降不降人。   不得不说,他的运气很好。几年的时间,遇到过一些坏人,遇到过许多不好不坏的人,也遇到过一些,好人。   就是那些好人,给了他许多温暖和帮助。而其中的一位,极大地改变了他的人生,更在他就算是做梦也不可能想到的情况下,整个地扭转了他的人生路程。   这个人,他叫她姐姐,她叫他弟弟。   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私,只是单纯的欣赏与感恩。当然,以单纯开始的故事,不代表过程一直单纯,更不代表结局也是同样的单纯。   在两年后,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得到了她。   再两年后,他已经是个主管,为了工作,整日地费心劳神,他只以为,更努力些,做的更好些,就是对姐姐更好的报答。   他没有看到,她在起初欣慰的目光中,渐渐地有了些幽怨,渐渐地有了些不满,以至于渐渐地有了些冷淡。   那时的他,其实很单纯,对于男女间的许多道理,他不明白。   在她生日的时候,他在加班,回来想道个生日快乐的,她已经入睡。   在她生病的时候,他在加班,当她捧着别人的花在发呆的时候,他一无所知地为公司做着策划。   在她生气的时候,他无言地笑笑,然后轻微地安慰几句,继续工作。他总以为来日方长,而他是深深爱着她的,她应该理解,那么,许多事情,应该都好说。   当她在他耳边说着某男子如何温厚尔雅如何风度翩翩如何博识多才的时候,他以为那是她对他的期待。   ……   当事情不可收拾的时候,再明白,已经太晚太晚。   一向甚为自制的他,喝到醉的不省人事。她是个好女孩,他是知道的。所以事情发展到这种情况,那全是他的错。   他辜负了她。   辜负了一个成全了他的女孩,辜负了一个曾全心全意爱着他的女孩。因此,对他来说,也就等于辜负了他的女神。   他甚至想到了自杀。   当然,最终他没有。因为除了她之外,他的生命还有其它的负担,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弟弟妹妹。   那之后,他心若死灰。当然,许多时候,脸上带着微笑。   他不再一心工作,或者换句话说,在一心工作之外,他有了其它的安排。不管每天多忙,他都要抽出些时间来读读书。   这些书,包括历史包括地理包括社会包括人生包括宇宙包括自然,包括冷兵器的制作包括红酒的储藏,包括香水的欣赏包括饮食的体系认识。   她虽然离开他了,但她曾经的期望却在极大地改变着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男人。   很可笑,在她离开他之后,那个叫做“期望”的程序才开始启动。   而这个可怜的孩子,则以一种祭奠似的心情,以献身似的精神,像无容量限制的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着一切。   三年后。   如果秦始皇在他身边,他可以同他谈论着如何进行整个帝国范围内的体制改革。   如果李白在他身边,他可以和他一同醉酒,一同吟咏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如果徐霞客在他身边,他可以和他一同谈论着名山大川多秀丽,沧海桑田几变之。   如果苏小小在他身边,他可以对她说什么叫生如夏花。   如果干将莫邪的制作者在他身边,他可以和他们谈论什么叫消磁处理,什么叫共振出良材。   如果香水的发明者在他身边,他可以和他谈论如何根据东方的阴阳五行理论和西方的十二星座理论以及心理学中的许多性格划分理论来给每个人定制他(她)喜欢的香水。   还有,如果爱因斯坦在他身边,他会向他请教,什么是能量空间的叠加理论。   ……   太多太多的如果,让他完成了一次彻底地蜕变。   而这几年分心的结果,在集团,却让他得到了上司的信赖,下属的爱戴,让他成为了男士嫉妒崇拜的对象,女士爱慕迷醉的对象。   对于他来说,这不知该说是一种讽刺还是一种笑话。   三年中,他所提交的四十二份策划,有三十份以上摆在了集团董事会的席上。有二十份以上已经在集团范围内实施,仅目前可见,已经为集团带来了超过二百亿美元的额外利润。而这,不过是刚刚开始。   只不过,他永远地失去了她。   如果她看到他现在的成就,不知该是欣慰还是苦涩,抑或是后悔?   他没有妄自猜测。   因为,无论如何,她都是他心中永远的女神。   只是,遗憾的是,生命为什么不可以重来呢?   .   .   “喏,唐,我的朋友,恭喜你了,这是集团对你新的任命。”一个高大的白人男子微笑着对坐在对面的唐远说道,沉稳的气质在他身上表现的尤有魅力。 第二章 天女的微笑   “嗯?集团中国区总裁?你呢?”唐远低着看着面前的任命书,然后抬起头颇有些疑惑的问道。面前的这个人,不但是他的上司、伙伴、朋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他的领路人。   “哈哈,唐,放心,我还是你的上司。”史密斯爽朗地大笑了一声,“在这个位置,看了你三年,现在,是把它交给你的时候了,这是董事会那些老家伙们一致的意思,我还从没见他们的意见那么统一过呢。”   “对于你的副手,集团和我的意思都是由你来直接任命。”   “另外,接下来,是为你准备的为期三个月的带薪假期,一方面,是为了交接,另一方面,也是给你点放松的时间,毕竟,接下来,集团整个大中国区就交给你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意味着什么唐远还真的不是很清楚。无论如何,他不知道对于集团来说,他这个人意味着什么。   这个时代,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而一个天才般的将领,所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无可估量的。   史密斯看着眼前的男子,除了欣慰之外,还有些微莫名的感叹。为了爬到这个位置,自已用了近三十年,而眼前的这个男子,只用了八年。   当然,后者所用的时间之所以这么短,和他史密斯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不过,无论如何,亲眼看着一个在日后可能用“伟大”这个词才能来形容的男子的慢慢成长与崛起,史密斯很是有着一种在见证着历史的感觉。   二十七岁,身为中国区总裁,那么,照这样的发展速度,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三年,三十岁,将可列席董事会,他也很有可能会是董事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成员。   三十五岁,他将成为集团的主要决策者之一,事实上,目前他的许多建议,已经在开始影响着集团的决策。   四十岁,他将甚有可能成为集团新一代的掌舵人!而那时,他的真正波澜壮阔的人生,也许才刚刚开始!   ……   “妮可,请克莉丝小姐过来。”回到办公室,唐远对正在磨咖啡的秘书妮可吩咐道。   “是。”小妮可其实是很想在这个“是”后面添个“我的少爷”的,不过终究不大敢,背对着唐远偷偷地做了个鬼脸,嗵嗵嗵地跑下去了。   克莉丝,全称该是克莉丝汀娜,一个非常典雅而干练的女子,也是唐远看中的他现在的这个位置的接手人。   “汀娜,最近工作情况如何?”一个动人的女子,永远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还好。唐sir,什么事?”克莉丝的语气非常客气,只是,如果有精明的人在场的话,才能看出她的一双美目中有着若有若无的幽怨。   “有没有兴趣接手我现在的位置?”   “啊?副总,哦,不是,总裁,恭喜你。是不是要请我们吃饭啊?”听她的语气,其实看来是巴不得把那个我们的“们”去掉的。   “呵呵,我这个副总可是个穷鬼,要请也该是你们请我才是。”唐远端起面前的杯子,微抿了口咖啡。这个简单的动作,却像往常一样吸引了小秘书妮可的偷看,对面的克莉丝也是美目微觑。   “不拒绝,那就是同意了?好了,就这样吧,你下去把工作交接一下,三天后,来我办公室报道。”唐远淡淡吩咐道。   “是,谢谢总裁。”克莉丝起身,微微一礼,心中却是无言一叹,轻轻离去。   ……   该做些什么呢?   离开了公司,唐远才发觉居然无事可做。这八年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度过,离开了公司,自已好像也就变得没有任何价值,这一刹那间浮起的思绪,让他微微地有些失神。   想起曾经的日子,唉,唐远无言地摇了摇头。   出去逛逛吧,唐远思索道。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稍微思考一下公司未来的发展,说不定就过去了,说短却也不短,如果一直呆在小窝里,怕是要生霉的。   到什么地方去呢?   对一般的什么旅游区,唐远是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兴趣的。其实仔细想想他的经历也就不奇怪了,虽然现在身为标准的金领一族,风度翩翩,博识尔雅,加之精明干练,以至于英明于事,但他骨子里仍然是那种比较保守传统的朴素型古董级人物。   嗯,西藏,还是云南?去西藏,是想见识一下那传说中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见识一下不一样的蓝天白云。去云南,则是想体会一下别有特色的另一种传统。   读多了古书,便很难不对华夏的传统产生兴趣,而唐远一直以为,现在想见识一下真正的传统,只有到那些远离中原的地方去见证了。   中原,这个词永远是代表着最“都市”的地方,最“流行”的地方,最“权威”的地方,它永远站在时代的前沿,不过,对于历史的背影来说,它永远都显的太过轻浮,太过变幻不定。   那里,什么都不少,惟独少了沉淀。   回到小窝,这是一栋圆白色建筑的三楼,位于一个颇为雅致的花园小区,小区内遍植林木,空气中常年泛着一种清新的味道。   唐远坐在电脑前,打开google,输入了些诸如华夏、传统、神秘、文明等此类的字句,就当消遣,慢慢地看了起来。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唐远或许再也不上google了,他会喃喃道,都是这该死的google,害了我。   当然,无论他会不会这么说,google都不会有任何的内疚,这个互联网上强大的浮槎,依然骄傲地漫游着五湖四海,天涯内外。   回到话题,网上的时间过的很快,当唐远终于回过神时,屏幕的一张网页上正鲜明地映现着一个大大的标题:“敦煌”。   什么是宿命?宿命就是你正在街上痛快地啃着饼干的时候,一脚踏进了下水道。   而对于唐远来说——   宿命就是在他无聊的时候,一不小心打开了google,然后,一不小心地看到了那两个为他生命带来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的两个字——   敦煌。   .   .   “敦煌,敦,大也;煌,盛也。”   年轻的导游小姐面带微笑地向游客介绍着,略带生硬的语气和背书似的语言明显地透露着“我是个新手”,不过有了年轻和美丽这两个条件,这一切都变的不太重要。   这,从观众的表情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漫步在长廊中,唐远的心神自然而然地也是不可思议地晋入了一种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的无比深远平静的境地,连导游小姐和同行的一些少女的不时偷瞄都没有注意到。   毫无疑问,唐远的气质,是极为出众的。   生活在大众中,关乎自身的,一般都有个形象的问题。   对于那些整日为三餐而奔波的劳苦大众来说,当然不会考虑这些毫无意义的话题,但一旦生活稳定了,需求就不一样了。   最基本的,要求自已干净、整洁,再上一个层次,就是大方、得体了,如果再上一个层次,那就深入到气质的层次了,也就是形象的内化,比如专业化、素质化、形象化等等,如果再上一个层次,进入到管理者的角色,那所要求的就是威严,稳重什么的了。   而正所谓,高等的气质,是“捧”出来的。   十年的职场打磨,上司的信赖,下属的敬畏,在公司所发挥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不需张扬,而自有一种厚重。   当这些表现在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身上时,则份外显眼。   不过,这些,对此刻的唐远来说,全都不重要。他只感到周围的一切好像慢了下来,身边的喧嚣,渐渐远去,他竟仿佛行走在另一个世界,穿越在一个空旷的时空长廊中,四顾苍茫。   一切是那么的静、静、静,不可思议的静,好像整个宇宙都停止了旋转,而在这绝对的静中,他自已,在缓缓地踏足而行。   然后,他就感觉壁画的人物好像动了过来,仙乐飘飘,衣袂飘飘,而他自已好像一个透明的影子,在一个豪化的宴会中缓缓的穿越。   然后,天女们缓缓地聚到了一起,向着他的方向,裣衽一礼,随即无声地退了下去。 第三章 生命的拓荒   唐远甚至看到其中一个回首对他羞涩而神秘地笑了下。   忽然间,那种隔绝于世的悠远和宁静被一阵巨大的喧嚣所打破,响起在唐远耳边的,是导游小组滔滔不绝的介绍:   “敦煌飞天是在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印度飞天的成分,融合西域、中原飞天的成就,发展创作出来的。从十六国起,历经北凉、北魏、西魏、北周、隋代五个朝代,百年的时间,完成了敦煌飞天中外、东西、南北的互相交流、吸收、融合。到了唐代,敦煌飞天进入成熟时期,艺术形象达到了最完美的阶段。这时期的敦煌飞天已少有印度、西域飞天的风貌,是完全中国化的飞天……”   回过神来,唐远抬起头来,发现他正随着大众的脚步走到了一幅壁画前,画中女子双手上托,神情上扬,意态飘逸,而她的面容,她的面容……   竟和刚刚对他回首而笑的那一个一模一样。   一霎间,唐远只觉心神巨震,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   ……   回到家里已经好几天了。   那天,唐远神情恍惚地跟随着大家一起游览了一个上午,然后便中断了原本的计划,急急地赶了回来。   对于一个精神高度凝练的人来说,他可以明确地肯定,那天的感觉,绝对不是幻觉。   那么,不是幻觉,又是怎么回事?   这几天,唐远几乎不眠不休,在疯狂地查找着一切关于敦煌关于飞天的资料,当然,他没有什么发现。   事实上,他没有发现,他已经陷入了一种叫做狂热的情绪。   平常他工作的时候是忘乎所以的,但绝对有规律,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作息绝对正常,该十二点从工作中走出来,绝对不会拖到十二点零一分。   而这几天,这几天,准确点说是四天,他只吃过三顿饭,睡过,,,不超过十二个小时……   然后,好像是疲累到极点了,唐远向电脑桌上一趴,就那么睡着了。   ……   一颗蓝色的星球,在太空中缓缓旋转,那种宁静与和谐,让唐远心神为之震憾。   事实上,他竟不知道,他现在究竟是不是在梦中。那种真实的感觉,让他深深沉醉。   一个巨大的火球,从远方迅速地坠落,而在他的视线中,那个蓝色的星球,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他的视线跟随着那个巨大的火球,坠落在一望无际的黄沙中。   长风浩荡。   一片黄沙扬起,穿过他所在的方位,然后他看向了前方,那里,那个巨大的火球已经熄灭,而在那个巨大的火球中的,居然是一个,居然是一个,巨大的水球。   而在那个大水球中的,竟是数百个相貌怪异的人类。   穿过晶莹的水幕,唐远分明看到了那些人脸上的,一种绝望与惊喜交织在一起的神情。   好像,好像,这是一群劫后余生的人类。   然后,一个老者从水幕中走了出来,他望了望天空的太阳,又望了望地面的黄沙,神情复杂。双手在胸前以奇怪的手印合在一起,嘴里喃喃地念着些什么。   然后,唐远只看见,一个直径足有三米的水球,凭空闪现在那老者的前面。   这是,魔术?   还未等唐远从震憾中回过神来,那个老者已是身子一歪,就那么坐倒在地。接着,从水幕中快步走出了一个中年人,他的身上闪耀着一层洁白的光幕,他也是同样的双手一合,一个洁白的光环落在那老者身上,然后扶着那老者进入了那个大水幕。   接着,不知那老者说了些什么,唐远只看见那群人的神情一下变的绝望起来。   那种凄然的神情,让唐远甚至有些不忍地回过头来。   当然,很快,他就发现他的这种行为是徒劳的,在这个神秘的空间中,他发现自已竟没有实体。   也就是说,他竟不是用眼睛看的。   未等他为这个发现劳神,他已是看到那个水幕中的人集中在了一起讨论了起来,很快的,他们便散了开来,许多人脸上,都出现了一种坚决的,好像是赴死似的表情。   接着,好多人从水幕中走了出来,唐远发现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层光幕,然后,他们都做出了一样的动作——双手在胸前合了起来,嘴里喃喃地念着些什么。   接着,唐远就看到了一幕他不能置信的画面。   方圆数里计的黄沙被一阵大风卷起,在空中滴溜溜地转动,然后,耀眼的光芒闪过,那些黄沙,竟变成了一块块巨大的石块。   然后,那些石块仿佛被一只只看不见的手拖动一样,迅速地堆集起来,并迅速地成形,只是一霎那,一个巨大的建筑便贮立在漫漫黄沙中,仿佛亘古以来,它便存在一样。   唐远只觉自已的眼睛好像都要瞪得掉了下来,当然,如果在这个空间里,他有眼睛的话。   在他视线里出现的,那是,金字塔?   .   .   在唐远为眼前的景象震憾的不能自己的时候,那些人的动作却是丝毫未停,反而是越来越快。   很快,数十个同样的金字塔在四周成型,而间杂在其中的,有四个十分巨大的金字塔,据唐远目测,至少有一千米高!   停留在水幕中的那些人神情伤感地望着外面,现在,外面的动作已经停了,飞扬的黄沙渐渐落定,四周一点声息都没有,仿佛陷入了一种叫做静谧的迷梦里。   在远处远远看着的唐远,无由地感到了一种莫名沉重的压力。   此刻,水球外面的那些人逐渐聚集到了一起,围着站成了一圈。唐远发现,他们的神情都很疲累,看来,刚刚的那些“魔术”并不是很轻松。   他们互相望了下,此刻,圈内圈外,仿佛都有一种奇怪的气氛。   随着一些缓慢而深沉的声音响起,事实上,唐远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不过,下一刻,他忽然是又一次的不可置信。   数十个巨大的光环从那些金字塔顶生成,一个个叠加,又形成了更大的光环,最后,以四个最大的金字塔为中心,一个巨大的光球将方圆数百里的地方,完全包括了进去。   事情还没有停止。   那个最大的光球忽然闪烁了一下,暴发出耀眼的金光,接着,金光由外向内,一层层地荡漾开来。   在荡漾到光球中央的时候,一道巨大的喷泉,就那么凭空出现,将晶莹的水滴洒向四周的天空,源源不绝。   很快地,在先前还是一片黄沙的地方,逐渐地出现星星点点的绿色,然后,这些绿色逐渐扩大,然后——   一些巨大的树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长大,直上云霄;   一些茂密的藤条迅速地缠绕起来,将树木与黄沙包裹了个透;   一个个澄澈透底的小溪在黄沙中出现。   ……   转眼间,片刻前还是一片黄沙的地方,被生命的绿色所包围,看着这神话中才有的景象,唐远感动的想流泪。   那是一种在生命的绝壁中,对生命本身的感动。   变化停止了。   忽然,那些围成了一圈的人身上暴发出星星点点的光芒,然后,一点两点,终于,这些光点迅速地向外散逸,再转眼间,那些人就这么消失的无影无踪。   唐远向原先在水幕中的那些人看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水幕已经消失了,而那些人,此刻全都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   这些看起来样貌怪模怪样的生命,就这样,在这片原先的漫漫黄沙中,延续了下来。   随着时日的继续,伤感终于被喜悦所替代,唐远看到了那些人终于流露出了欢声笑语。   轻快的情绪伴随着一道道清澈的小溪,缓缓流淌。生命的绿色,在漫无边际的黄沙中,肆意地张扬。   日升月落,日落月升,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转眼,时间已经无声滑移了数十年。   渐渐地,一些不安的情绪在那些人中出现了。   这么长时间以来,唐远发现他们竟然没有诞生出新的生命,原先的小孩变成了中年人,原先的中年人变成了老年人,而原先的那些老年人…… 第四章 这也算健康?   早在一开始便已经献身在了生命的拓荒中。   渐渐地,争执出现了,唐远接下来就发现了他们陷入了无休止的争执,而不论是争执的哪方,都面带忧色。   这样的情况,又延续了好多年。直到,唐远已经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人数为止。   到这时,他们竟然已经只剩下十来人了。   看着他们欢笑,看着他们忧伤,看着他们争执,不知不觉中,唐远对他们竟是有了一种同生死共命运的感觉。   看着他们慢慢的殒落,唐远有了一种莫名的悲怆。   而到了这个时候,他们的决定,也终于定下了。   光幕渐渐淡去,那些冲入云霄的巨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地枯萎,黄色的叶子晃悠悠地飘向地面,不时发出咣的一声。   小溪渐渐干枯,绿色,渐渐被原先的黄色所替代。而那最大的四座金字塔,忽然间解体,狂风卷过,漫漫黄沙铺天盖地,掠过四野。   而当风终于静止的时候,原先那数百里计的绿色,已然无影无踪,只有四周那零零落落的数十座小型金字塔,似乎在无言地诉说着曾经。   一切,恍如梦幻。   唐远怔怔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说不出话来。   此刻,正是黄昏,夕阳的光芒镀在废杞的金字塔上,如血般凄艳,而当太阳渐渐滑入山谷,那些无言站立在一座金字塔边的那十几个人,在唐远的眼中,就像远古的雕像一样,伤感而又凝重。   黑夜渐渐降临大地。依以前的经验,唐远知道,不久后,太阳又会重新升起。可是对那些人来说,他们,还有明天吗?   无言地咀嚼着一股说不出的苦涩与沧桑,唐远不禁痴了。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做庄周的人,有一天做梦变成了一只蝴蝶,在花间翩翩起舞,无拘无束,当他又变回人身时,不禁若有所失,亦若有所思:是我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   当然,他不会有答案。   如果人身本就是一场梦幻,那梦幻中的梦幻,又从何追究呢?正所谓:梦中说梦两重虚。   很奇怪的,唐远知道他此刻是在做梦,而依看到的事情来看,这个梦,怕是也快要结束了?   终于,黎明又一次的降临大地。   像往常一样,唐远又望向了那些人,他们的脸上再不见半点往日的轻松与张扬。   其中一个领头的望了望东方升起的火红,无言地叹了口气,然后低下头来,嘴里喃喃了些什么。   然后,他们又互相望了一眼,再凝望着四周的金字塔,好久好久。接着,每人一个方向,向四周慢慢远行去了。   唐远知道,或许,他们是再也不会回来这个地方了。   在这个他们降临的地方,他们有过祭奠,有过牺牲,有过泪水,有过欢笑,生命的绿色,曾经一度张扬。   而今,却依然只是漫漫黄沙,铺天盖地。   在这一刻,唐远前所未有地体会了,什么叫沧海桑田。   .   .   从那个梦中醒来,走到窗前,发现现实中竟也是和梦里一样的黎明。年轻的太阳正穿云透雾,从东方缓缓升起。   唐远怔怔地望着,有些失神。梦中的那数十年,那看似荒诞的故事,真的只是个梦?摇了摇头,唐远自嘲地笑了一下,向洗手间走去。   走过镜子前下意识地望了一下,就那一下,唐远一下子被吓坏了,镜子中的,那是他的脸?   原本应该正常的脸上,密布着业已干涸的鲜血。   血?哪来的血?   流鼻血应该不会流的满脸都是吧?好吧,就算鼻血可以均匀地流满整个脸,可是,可是……   小便怎么也是红色的?   刚开了个头,唐远便强忍住了,他不知道这一次如果让它顺顺利利地尿完,他是不是会晕倒是洗手间里。事实上,他从来不知道,刚尿了一会然后硬憋住的滋味,真tmd的难受啊。   这是怎么回事?唐远匆匆地抹了把脸,向医院奔去。事实上,小区就有医院,所以这没花他多少时间。   “正常,你是说完全正常?”拿着化验单,唐远实在难以相信,好吧,如果说偶然地流次鼻血能算是正常的话,可是,一泻千里地尿血居然也能说是正常?   “唐先生,您的身体状况很好,事实上,您的身体比起绝大多数人都要好的多!”医生略带羡慕地对唐远说道,像这种完全找不到一点毛病的身体,真是完美的身体啊。   “好,好吧,谢谢医生。”被面前的医生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唐远有些发毛的感觉。   汗。   唐远知道,或许有些奇怪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了。那么,出现幻觉(事实上不是幻觉)、做怪梦、流鼻血、尿血,除了这些,还会再发生些什么么?   没有让唐远太久等,到了中午,便又有状况发生了,一种不太美妙的状况。   痛,说不出的痛!   原本正安静坐在沙发上的唐远,一下子跪倒在地。首先是从两腿传来巨大的痉挛,然后这种感觉迅速扩散到全身。   事实上,原本,唐远以为他是不怕痛的。如果拿刀在身上刺一刀,唐远以为他最多皱皱眉头,除此之外,不会有太多的感觉。   可是,现在这种感觉,那是什么样的痛呀。   身体四肢不正常地扭曲,一阵阵钻心似地隐痛,不住传来,传说中的剥皮抽筋,也不过如此吧?   想打趣自已一下,以缓解些痛楚,但唐远马上便发现这完全是徒劳,痛楚,无边无际的痛楚完全支配了他的身体和大脑。   没多长时间,唐远晕厥了过去。   ……   再次醒来,已是黄昏时分了,中午的痛楚像是退潮的海水一样,在身上完全找不到半点痕迹,如果不是醒来时身体在地上那扭曲的不正常的姿势,唐远甚至会以为,那同样也是幻觉。   泡在水池中,让温热的水浸过全身,唐远舒服地出了口气,他静静地思忖着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可是,全无答案。   不知不觉,唐远就那样睡着了,他不知道的是,中午的那一阵痉挛,消耗了他太多的体力。   外面墙上的壁钟滴滴地响着,不多会,时针已是指向了十二点。   忽然,在水池中唐远伸直的双腿全无预兆地猛然一下弯曲,荡起一声巨大的水响,接着,中午时那熟悉的痛楚又一次向全身袭来,唐远连忙手脚并用地从水池中滚落在地上。   如果呆在水池中,依中午的经历,唐远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次醒来。   然后,同样的程序再次上演了一次,唐远也再次晕厥了过去。   悠悠地张开双眼,唐远无力地望着天花板。老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不止是脸部了,他略看了下,全身都隐隐泛出血迹,晕,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几天,他就要变成木乃伊了吧?   木乃伊?金字塔?   这一瞬间划过脑间的思绪让他猛然坐了起来,他现在的这个状况,和那个梦,那个梦中的金字塔,真的有什么联系么?   也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他的身体居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想起在医院的化验单,晕,现在再去化验一遍,肯定是在健康的基础上更加健康了吧?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也无心把身上的衣服换下,唐远一下扑向电脑。查找起关于金字塔的资料来——   金字塔铭文:“天空把自己的光芒伸向你,以便你可以去到天上,犹如拉的眼睛一样”。   ……   金字塔是一种方锥形的建筑物,现代科学已经证明,这是一种非常稳定的结构,而且,在它的内部和外部,会产生许多不可思议的能场效应。   ……   延伸胡夫大金字塔底面正方形的纵平分线至无穷则为地球的子午线;穿过胡夫大金字塔的子午线,正好把地球上的陆地和海洋分成均匀的两半,而且塔的重心正好坐落在各大陆引力的中心。   大金字塔的原有高度146.7米(现已塌落至137.3米)乘以10亿,约等于地球到太阳之间的距离。   ……   开罗西南尼罗河西古城孟菲斯一带最为集中。吉萨南郊8公里处利比亚沙漠中的3座尤为著名,称吉萨金字塔。其中第四王朝法老胡夫的陵墓最大,建于公元前二十七世纪,高146.5米相当于40层高的摩天大厦,底边各长230米,由230万块重约2.5吨的大石块叠成。 第五章 传说中的糟老头   ……   金字塔的建造是一系列复杂而繁重的工程,根据估计,胡夫金字塔用了260万块石块。假设近万名砌石工人每天能将十块重达十吨的巨石推送上去,也须费时近700年,但事实上,一座金字塔约需二十年即可建成。到底在没任何起重工具的年代,工人如何快速地将石块搬运、砌迭。金字塔的外壁石块都精确地紧贴着,像利用激光切割的一样,甚至连一张名片也插不进去;即使以现代最先进的土木技术也很难以完成。建造金字塔的石块,是以木制的滚轴运送,可是尼罗河流域生长最多的只是棕榈树,而它既是埃及人不可缺少的食物,也是炎热沙漠中唯一的遮阳材料;古埃及人决不可能大片砍伐,而且棕榈树的材质比较柔软难以充当滚木。如果滚轴的确是木制!那么,埃及人很可能利用舰队由外输入木材,然而考古学家至今尚未找到运输木材的船只遗骸。古代埃及人如何把石块雕刻及砌成陵墓,陵墓内部的通道和陵室的布局宛如迷宫,石壁光滑,古代埃及人是用什么方法设计并挖掘雕刻它呢?要知道4500年前,那时候人类尚未掌握铁器。据测算大金字塔是由260万块每块重约10吨的石块堆砌成的。塔身的石块之间,没有使用任何粘合物,历经至少4500年的风吹雨打,其缝隙迄今仍相当紧密,一把锐利的刀也难以插入。如此精湛的工艺,出自4500年前古埃及的工匠或奴隶之手,的确令人难以相信。   ……   1979年至1985年,考古工作者先后在中国辽宁西部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山嘴村,以及凌源、建平两县交界处的牛河梁村发现大型祭坛、女神店和积石冢(小金字塔)遗址,出土了许多令人震惊的文物。根据碳十四测定及树轮校正,考古学家证实,这些遗址距今已有5500年。其中大小金字塔的布局与古埃及金字塔布局相同,难道这是巧合吗?   ……   ……   在以往,这方面的资料唐远一向都以看科幻的态度去看,而现在,当发现这些“科幻”的东西这些让现代人难以理解的东西竟是在他梦中出现时,唐远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难道说?唐远心中有一些隐隐让他害怕的猜测。   .   .   虽然痛楚依然是那么痛楚,但几天来,他已经习惯了,或者说,不得不习惯性地接受了。   一天两次的酷刑,一天两次的晕厥,除此之外,生活还是相当的美好。当然,如果不是用这种乐观的观点来看待的话,唐远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勇气接受下一次的考验。   这tm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他怎么就没有发现,以前的那些整天平平安安的日子,是那么美好的呢?这就是失去后才知宝贵吧,呵。   事实上,唐远也发现,医院的化验并非全无道理,这几天,除了每天例行的“换血”之外,唐远并没发现别的什么不适,而恰恰相反的是,他确实感到——身体状况,良好!   尽管身子变的很飘,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但他还是觉得,身体确实很好,从未有过的好。   眼可以望的很远,耳朵可以听的很远,轻轻踏出的一步可以随意跨越两三米的距离,脚轻轻地一点地面,可以用手触到3米高的天花板。   ……   等等这些,实在让唐远难以说出一个“不好”,这些,让他这些天一直有依然是活在梦中一样。   不过,刚说到梦,梦便又来了,这一天晚上,当唐远再次陷入晕厥时,所迎来的不是又一天的黎明,而是……   依然是那个熟悉的空间,那个熟悉的视角,唐远发现他的视线对准了上次那十几个人中的一个,而那个人,正迎着初升的太阳,向东而来!   穿过漫漫黄沙,越过无边的丛林,跨过几座连绵的山谷,涉过大大小小的河流,那个人,遇到了第一个村落。   是的,村落,哦,准确地说,应该是部落。漫无边际的原野上,第一个有人的地方。   唐远清楚地看见,一群黄皮肤黑眼睛身上裹着兽皮的人,畏畏缩缩地围上了那个老者。   而不知那老者说了些什么,那些人,全都跪拜在地。那一刻,唐远忽然就那么觉得,他正是在见证着历史。   接下来,那老者就生活在他们中间。教他们捕猎,用手中会出现的光球为他们治病,他也努力地教他们什么,从画面来看,他似是想把那种出现光球的办法教给他们,可惜,他们学不会。   接下来,那个老者抽空开始外出,他采集各种各样的树木和水草,在他的手中,那些草木开始迅速地生长老死,然后是一次再一次的重复。   当又一次的太阳升起时,唐远看到,那个老者脸上出现了一种久违的笑容,他双手捧起了一株草木,对着初升的太阳,大笑起来。   和风吹起他的衣襟,同样拂动着他手上的那株草木。   待看清那株草木的样子时,唐远差点失声叫了出来,老天,那是什么?黄绿色的杆,金黄色的穗,天,那是水稻!   他又开始教他们用各种不同的草木熬治不同的汁,外敷或是服用,看着他们感激的神情,他不禁欣慰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画面时,唐远有落泪的感觉。   在教会他们种植水稻并且等到秋天这种新奇的东西成熟时,他离开了他们。他们集体跪拜了他,送了他好远好远。   就这样,相似的画面一幕幕不停地演绎。看着那一样的黄皮肤黑眼睛,看着那奇怪的部落建筑,唐远发觉自已完全无法思考。   他只是跟随着画面,不住地改变着视角。   终于有一天,当一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大河从视线中缓缓地从容流过的时候,唐远的视线终于模糊了起来。如果在现实中,他一定会是热泪盈眶,那条大河,正是华夏的母亲河——   黄河!   而此前的那些画面,天,那些都是什么?那是历史真实的再现么?那个老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竟是华夏文明的传导者之一么?   随着一轮接一轮的日升月降,冬去春来,那过老者经过了无数的部落,从南到北,从西到东,一次又一次的驻足,一次又一次的远走,也背负着一次又一次的感恩,老者也是越来越老。   终于有一天,老者登上南方那有名的山峰(后世把它叫做黄山),仰望着天空久久无言,随即,全身泛起星星点点的光芒,然后,消失在了视野中。   唐远明白,他去了。   那么,在华夏这些年的跋涉,竟是他临终前的使命么?他做这些,又是为了什么?   当黑夜又一次降临大地的时候,唐远从梦境中退了出来。   现实中,正是万家灯火。   繁星点点,闪烁于天际。漫步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看着路边的霓虹,依然被梦中看到的事情所震憾,唐远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那些事情,真的就是那样的么?   唐远只觉得脑中有什么东西正在被狠狠地推翻。   酸、涩、微甜,入心、肝、脾三经,有舒经活络、清热解毒的功用。看着路边花园里一株不知名的花木,唐远脑海中莫名其妙地就泛起了关于这种植物的药用功能。   事实上,直到现在,他还全然不知眼前的花木叫什么名字呢,可是,关于它的功用,就那么明明白白,显现在眼前。   这应该就是那个“梦”的副作用之一吧,唐远摇头苦笑了下。这些日子的经历,使他对这一切竟似已经免疫了。   他全然不觉,这其中的每一项,都会对他本来的认知,产生颠覆的作用。或许,这也是人脑的本能保卫功能,当出现巨大的变动时,使人能很快习惯,不至于崩溃?   他现在只觉得,身体“换血”又如何?每天大痛两次又如何?莫名其妙地学到了一些知识,又如何?我应该还是正常过我的日子吧?   只是,这样的想法,仍然被自已的大脑轻轻但坚决地否定了,看状况,怎么着,这生活也正常不起来了吧?   走着走着,他的意识忽然闪了一下,然后,就那样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第六章 深渊恶魔召唤   他当然也不会知道,现实中的他的身体,忽然泛起了星星点点的光芒,那光芒迅速地扩散开来,一阵风吹过,他的身体,就那样消失在了空气中。   了无痕迹。   当又一次从意识中清醒时,唐远发现自已又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境地。好像,情况不太妙啊。   事实上,以前每次做“梦”时,尽管,看到的非常真实,但他还是能比较明显地知道,那是在梦里。   可是现在,是不是出了什么状况?   黑乎乎的一片,不能听,不能看,不能说,也不能动,只是意识忽然清醒了过来。   唐远还等着象以往的那些“梦”一样,再次从这该死的状况中退出,可是,很久,很久,是一千年还是一万年?一直久到他再不能忍受的时候,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原来关小黑屋真的是这么难受,唐远下意识地苦笑了笑,却发现自已没有身体,完全做不出动作,不,不对,不是没有身体,而是?   他忽然发现自已敢情并不是没有身体,而是不能动。是的,有身体的感觉了,可是,不能动。   就那样静静地呆着,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如果不是从四周隐隐向身体中传来一股清凉的气息,唐远怕再过些时日,自已会疯掉。   惟一的感觉,也是感觉啊。于是,唐远集中了心神,渐渐地把意识完全集中到那种感觉来。一丝一丝的气息渐渐地被吸入身体,凉凉的,很舒服。唐远感觉,他应该是在从外界吸取着什么。   如果说山中无日月的话,那这个“小黑屋”里更是没什么日月可言了,渐渐地,意识逐渐清晰起来,而对这具身体的观察,也逐渐有了结果。   老天,他现在居然是一具化石!   他意识所能到达的地方,全是冰雪,而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这具化石,照情况推测,应该是哪个倒霉鬼不慎被冰雪埋了起来,天长日久,就那样变成了化石!   渐渐地,身体能吸收的清凉越来越大,而意识向身体外扩展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大,直到,直到意识中出现了这不知道多长时间以来的第一线光明。   意识就象是初涉尘世的小孩子一样,猛然间在无边的黑暗中看到光明,吓了一跳,忽然缩了回去,然后,又情不自禁地,小心奕奕地,渐渐地,向外扩展。   外面,是一片青蒙蒙的空间,看不到太阳,也看不到月亮,完全是青蒙蒙的一片,也不知光从何处来。   之所以说外面,是对现在的这具身体来说的,这块化石,竟是陷在方圆数千公里计的一片雪山中。晕,不是就这样地关禁闭关上个一万年吧?   唐远一阵心寒。   不过,渐渐地,他还是发现了极为可喜地变化,那就是,雪山的外围,正逐渐地挥发,这应该是和他所吸收的气息有关,好像是,他吸收了多少,雪山从外面开始,也就风化了多少。   这个发现,使他狂喜起来,也便极为狂热地吸收起那种清凉的气息来。   一日又一日,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唐远只觉心神一震,意识从那种专一的活动中“清醒”了过来,他这才发现,那包裹着这具化石的雪山,竟已完全消失了。   难得啊,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毕竟终于自由了。   唐远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   然后,就听到一阵咯吱咯吱的声响,晕,这具身体,是个化石!还好,没被抖散架。唐远一阵冷汗。   可是就这样傻傻地站在这个地方也不是个办法呀!   于是,抬左脚,咯吱咯吱,抬右脚,咯吱咯吱,咯吱了半天,唐远发现这小身板敢情还硬朗的很,愣是没事!(汗!)   选定了一个方向,就这样,唐远一步一步地走了下去。于是,怪异的情况出现了,一具化石人体,以非常别扭的姿势,一步三晃,一晃九挪,悠悠地向一个方向,动着,让人时刻会担心,下一刻,它就会散架。   虽然现在是一样的无聊,不过唐远已经满足了,比起在小黑屋中一动也不能动的样子,这差别,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很快唐远就发现,这个空间,还是有黑夜的。   每当黑夜来临,便有大片大片的雪花从天空坠下,同时,开始起风,不得不说,这个时候,雪花在风中起舞的画面,很美很美,不过这时的唐远就要开始做些安全措施了。   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小心地仰卧在地上(不得不说,一具化石做这个对人体来说简单到极点的动作,困难系数很大),按往常生活的时间算,这通常要花掉他半小时的时间。   这是必须做的,不然,这具身体肯定要被风被吹坏掉,到第二天,还不知被吹什么地方去了。   然后,到第二天天明风定的时候,再次小心地从地上爬起来。   就这样,一日复一日,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唐远脑中过往生活的每一个画面,学到的每一点知识,都被他无数次地重放了起来,一点点地分解,再一点点地重组。   而且,意外的情况发生了,唐远发现,过去许多曾看过的,但完全没记住的东西,或者曾经记过,后来又忘却了的东西,此时竟无比清晰毫不含糊地一点一滴在意识中“苏醒”过来。   苦笑。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唐远从来不知道,人的大脑,或者说意识体,原来竟是那么强悍的变态。可是,现在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再记住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   好吧,我背,红楼梦背完了,再背,唐诗三百首,背完了,再背,史记背完了,再背,东西哲学史背完了……   史记中,共有八千二百六十一个人物,三千七百零二种衣饰,一千零二十四种建筑,二千八百零三十六种计谋,三百六十七种动物(按,此纯系虚构,汗一个)……   当过往所有的知识被他在意识中梳理的无从再梳理的时候,当每一个知识点都被他分的无从再分的时候,他终于发现,视野中出现了新的变化。   在一望无际的青蒙蒙中,出现了一个新的雪山,高入云天!   就这一个简单的变化,唐远就已幸福的快要晕倒了。在日复一日简单枯燥的“散步”中,他的希望,卑微的不可思议。就像现在这样,看到点新的东西,已是很大很大的奢望了。   这么长时间的跋涉下来,事实上,这具化石的小身板已被他使的滴溜转,他发现这个身体确实硬朗的很,毫不担心它的散架。   现在,既然前面有座山,那么,往上爬吧。说不定,爬着爬着,就回到现实世界了呢(这可怜的孩子,到现在还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被流放了!)。   又是不知多少个日夜过去了。   老天,你这是在玩我是不?看着眼前的景色,唐远欲哭无泪。他已经爬到了这座山的最高峰,可是既没有看到天顶,也没有回到现实世界,却是发现了他居然无法从山的那一面下去。   那是完全陡峭的一面!就像在山的最高点,被人用刀从上到下砍了一下,然后,一半丢弃了,只剩下另一半,孤零零地立在这儿。   从原路回去?然后再日复一日以前的那种生活?如果,那也算是“生活”的话。   算了,听天由命吧。   唐远一闭眼(这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事实上,他完全闭不了眼),就那么纵身跳了下去。   “老师,这一次,看来,我们要输了!”一身大魔法师袍的埃克丽丝向着他的老师塔克说道。   师徒两人对望了一眼,神情都有点绝望。   失败,他们当然知道,这一次的失败代表着什么。看着前面二十万的大陆联军,大魔导士塔克欲哭无泪,什么时候堂堂的法斯特帝国,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在帝国强盛的时候,这二十万人,还不够大魔导师一个流星火雨收拾的!   而现在,就是这二十万人,连拔数城,已经推进到离帝都不足二百公里的距离!一种强烈的屈辱涌上了塔克的心间。   曾经盛极一时的法斯特帝国,曾经有望统一整个大陆的法斯特帝国,曾经诞生过最华丽的魔法之花的法斯特帝国,已经一百年没有大魔导师出现了!   一百年前,那是一个惊才绝艳的年代,那个时候,无数的魔法英才从法斯特诞生,他们之中哪一位的名字,不是响彻了整个大陆? 第七章 天生废材   而其中,最惊才绝艳的那位,十七岁,成为了大魔法师,二十三岁,成为了魔导士,二十七岁,便已成为了大魔导师!   这片大陆上,过往的,最早的达到大魔导师境地的,至少也有四十五岁!   然而就是这个大陆上史无前例的魔法天才,为法斯特帝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那是一个被法斯特甚至于全大陆永远铭记的事件——   大魔导师多洛雷斯,联同当时法斯特其它的几位魔导师,以及数十位魔导士,联手发动了降神术,为的是——   屠神!   而最终的结果是,他们成功了!   那位倒了八辈子血霉的神明,曾经永远高高在上的神明,被卑微的人类消灭了足足有三分之一的分身!   这件事情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深远到使神明直接修改了与人类的契约,从此以后,在以前只要是个大魔法师就可以施展的降神术,变成了非大魔导师不得施展,而且,神明也不再于分身上,投注了太多的力量。   而对法斯特帝国来说,灾难远不止此,那发动了降神术的大魔导师大魔导士,当场灰飞烟灭,而其后,法斯特帝国,再也无人能突破魔导士的界限!   一个没有魔导师的国家,又怎么可能是个强大的国家?   如果传说中,神的诅咒这个东西真的存在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法斯特,成为了众神所诅咒的地方。   回首这段往事,塔克的心情极为复杂,有羡慕,有敬服,有感叹,有惊骇,也有憎恶。   那位同行,毫无疑问是个天才的疯子,或者至少也是个疯狂的天才,站在人的立场上,第一次明确对神说了声“不”,而且,而且,做的是那么彻底!   可是,塔克在心底悲叹了一声,你所造成的后果,却由整个法斯特来承担啊!   这个后果,我们真的承受不起。   ……   己方的军队,已是岌岌可危,这差不多是帝国最后的抵抗力量了,如果这一次,再失败了,那没有再一次的机会了。   曾经辉煌一时的法斯特帝国,说不定就要成为过去了!然而,这个被神所诅咒的国家,这个曾经把整个大陆踩在脚下的国家,又有谁,能来为它说句话呢?   大魔导士塔克的心里嘴里,除了苦涩,还是只有苦涩。   自己的实力,在百年前也许还排不上号吧?可是现在,现在,却是法斯特最强力的魔法师!法斯特唯一的魔导士!   看着外围那些神色灰败的魔法师,事实上,他们中最高的也才是大魔法师,这些在百年前的法斯特只能说是废柴型的人物,此刻却担任了主力,塔克只觉得往兮今兮,这个对比,真是让人受不了啊。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塔克发现,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埃克丽丝,招集他们,举行恶魔召唤吧!”   “老师,可是……”埃克丽丝一脸惊骇地说道,塔克却只是闭上了眼,没有回答。   神已弃我,那,我就向魔吧!   不一会儿,仅存的魔法师们已是聚集完毕,他们祭出了远古恶魔的召唤仪式。   事实上,在这块神佑大陆上,象这样的恶魔召唤仪式,仅仅是魔法圣典上一种象征性的存在,从来就没有被施展过。   不过,这已是溺水的人手中,所能抓到的唯一一根稻草了,无论如何,都要试一下!   成功了,大家一起下地狱去,不成功,那,那就认命吧。   ……当太阳从西方落下,永恒的黑暗统治大地……当灵魂归于永远的安息,吾主在深渊的深处享受最高的荣耀……仅以吾等鲜血为引,以吾等灵魂为媒,以吾等的生命,作为唯一的祭礼……降临吧,深渊中的王者!……   低沉而繁复的咒语在阵前齐齐地响起。   诡异的红云在天空扩散开来,在底下所有人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凄艳的色彩。   “那是在干什么?他们在召唤恶魔!”对方的魔法师惊骇的大喊。事实上,不论敌我哪一方,都被上空那诡异的红云吓坏了。毕竟,无论如何,那看起来都不像是好路数。   “强力驱散!”   可是,晚了,只见上空的红云一闪,天空凝现出一个血红色的六芒星阵,这六芒星阵直直地投射到地面上,只一眨睛,刺目的红光一闪。   这表明,召唤仪式,成功了!   不论敌我哪方,都紧张地望着地上的六芒星阵,它会召唤来什么?一个跨越了无数空间和时间而来的,挥舞着死亡镰刀,收割着鲜血和生命的无敌的地狱恶魔?   法斯特这边的,塔克和一众魔法师们神色都极为灰败,此刻,他们都极为希冀地望着地上,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   终于,光芒又是一闪,一道投影在六芒星阵中凭空出现。   哦,天,那是什么啊?   待看清六芒星阵中出现的物体,联军那方一阵哗然,那是夹杂着谑笑的喧哗。果然是被众神诅咒的弃徒啊,看来恶魔也抛弃你们了!   塔克他们,则已是彻底绝望地坐倒在地。   六芒星阵中出现的,竟是一具人类的骨骸,哦,应该说是人类身体的化石!天知道,远古恶魔召唤怎么召唤出了这个东西,连最低级的供初级魔法师学习空间知识的小恶魔召唤召唤出的东西也比它高级!   这下,完了!   塔克绝望地闭上了眼。   也因此,他错过了让在场所有人惊心的一幕——一道青色的光芒,从那具化石身上猛然间出现,直冲云宵!然后,这道仿佛连接了天与地的光芒陡然间扩大,成为了一个方圆数百米的连天巨大光柱。   还未等在场的人回过神来,这光柱猛然一闪,接着,在场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永远的沉寂。   神佑大陆1335年3月22日,这是一个被整个大陆记住的日子,在这一天,大陆上一半地区的人都听到了一声连天的巨响,这一天,大陆上三座最高的山峰,坠毁,这一天,入侵法斯特帝国的二十万联军,和法斯特帝国最后的抵抗军队,在一声巨响后,全部化为尘埃!   然后,那方圆数以百里计的地方,被一片青蒙蒙的光芒所包围。那里,飞鸟不渡,虫草不生,一片死寂。   渐渐地,那片地方,被大陆上的人们称为“神罚之地”。   ……   风渐渐地吹过。   用这块大陆上业已被吟游诗人们用滥的一句话来说,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而真正属于我们大家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神佑大陆,克拉克小镇。   此处本没有小镇,只因为靠近魔兽森林,淘金的人多了,也便有了小镇。由于鱼龙混杂,人兽伴居,渐渐地发展下来,成了个三不管的自由小镇,如果说全大陆有影响的势力有一百股,那这儿的势力至少有一百零一股,这就是它的复杂。   失意的贵族,淘金的猎人,打铁的矮人,开酒馆的精灵,光明神殿,生命女神殿,其它啥不知道名字的各种小神殿,魔法师分会,冒险者分公,各个国家的“大使馆”,等等等等,都能在这里找到。   以至于慢慢的,这个小镇居然成为了神佑大陆很有名很有名的一个地方,百年前大陆上一位非常伟大的牛人,就曾说过:不到克拉克小镇一游,此生枉为神佑人。   人一多,商机便也多了起来,以至于只要是大陆上有的,便很少有在这里买不到的,就算是各国帝都最流行的,要不了多久,你便会在这里的某处不起眼的小店铺买到,因此,这儿不但是投机者的乐园,也同样是贵族的淘金处。   神佑大陆3335年3月22日,一个平常而又特别的日子。   平常,是因为仁慈而伟大的太阳依然像往常一样从东方升起,平常,是因为卑微且木讷的彼得照样在精灵酒馆喝着只要十个铜子一杯的最低级的那种麦酒。特别,是因为一个特别的人降生了。   “彼得叔叔,爱尔莎阿姨生了个小宝宝,你快回家去吧!”嗵嗵嗵的脚步声传来,一个跑的满脸通红的小孩进了酒馆,对已有些醉意的彼得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要当父亲了?哈哈哈,谢谢你,小多克。”彼得激动的手舞足蹈,连酒钱也顾不上付,就那样跑出去了,酒馆内不少人抱以理解的微笑。 第八章 铁,不是这样打滴!   作为老熟人,彼得在这里口碑相当不错。   等彼得回到家时,一个大胖,呃,瘦小子已经被接生了下来,彼得认出来,做接生的正是这儿的光明神殿的祭司。   事实上,许久以前,神殿是不管这事的,高高在上的光明神殿何曾关注这种事?不过,自从生命女神殿的一个天才出现,这种局面被改变了。   “新人要从娃娃抓起!”   这是生命女神殿的一个小祭司提出的口号。数千年来,生命女神殿在与光明神殿的势力争夺中一直处于下风,而且差距越来越大。偶然的,这位女士灵机一动,向生命女神总殿提出了建议:帮助接生,顺便,就地取材,获得第一手“人力资源”。   这个建议立即被总殿采纳了,不久,源源不断的会接生的生命女神祭司被派往了大陆各分殿,而且,生命女神的许多魔法对产后的妇女特别有作用,这直接导致生命女神殿的声誉大增,而且,许多资质好的小天才,刚出生直接就被定为生命女神殿弟子。   这下,光明神殿慌神了,能到手的新人都是些人家不要的二手货,能不慌么?这样下去,还有什么前途?   当下,见贤思齐,便立即开始培养女祭司,事实上,光明神殿以前的女弟子非常少的,其它许多有名无名的神殿便也有样学样。   以至于搞到现在,一个新生儿被哪位神殿接生,就看当地哪个神殿靠的更近,哪个神殿更“亲民”了。   且把话题拉回来。   “祭司,我儿子,嗯,”中年大叔彼得有点吞吞吐吐。   要知道,一旦被神殿接纳为弟子,不但家中每年有十个金币的补助,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孩子来说,将来一生无忧,而且前程无限,是大体可以肯定的,   妮丝理解地向他点点头,只见她双手一合,一道淡淡的让人感到温暖的光芒从她手中产生,照向小娃娃身上。   光芒只侵入了淡淡的一层,便点点消散在空中。   果然,又是个平凡的孩子啊。妮丝有点失望地感叹到,不过,也算习惯了,毕竟,百分之一的“良材”,千分之一的“人才”,万分之一的“天才”,以至于不知道多少分之一的“神佑之才”,这个机率,怎么说,都算不上高。   而且看那个样子,这个婴儿对光明系魔法并不排斥,可是那么低的接收率,显然说明,他的身体对魔法的吸收系数本身比较低,也就是说,不但是光明系魔法,就是其它几系魔法的学习,这个孩子,也完全没有前途。   这个世界上的新生儿,一般来说,神殿是第一批的挑选者,然后就是魔法师公会,这是最能与神挂上勾的两个地方。   其它至于冒险者公会,战士协会什么的,虽然也会诞生些了不起的人物,但到底是等而下之了。而且,看这个孩子,刚出生就这么瘦小,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成为个强大战士的样子。   看着面前男子一脸期待的样子,妮丝当下略带同情地对彼得摇了摇头。凡人的悲哀,大半缘于他们能力的卑微。而一个再仁慈的神,也不会把光芒照耀于非他(她)的使民。   妮丝转过身,再看看小婴儿一眼,就准备离开,忽然,她心头一动,不知怎么的,看着眼前的小婴儿,她只觉有种亲切感从心底传来。   这让她感到非常奇怪,她手中接生的婴儿至少也有数十个了,而眼前的这个,第一次给她这种感觉。   看着彼得那失望的眼神,不知怎的,她心头一动,淡淡说道:“他的资质与神殿并不合,不过,与我很是投缘,就暂时收他做个神殿的挂名弟子吧。”   不顾彼得那喜出望外的神情,妮丝又转身给床上的爱尔莎施展了个光明系的恢复魔法,就轻轻离开了。   她并没有看见,送着她离去的,除了彼得那感恩的视线,还有一道属于婴儿的,在迷茫中带着亲切与认同的眼神。   那是一道无比清亮的眼神,灿若晨星。   “还能看到太阳,真好。”看着东方升起的梨子形的太阳,唐远新嫩的小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是的,唐远没看错,确实是梨子形的太阳。本该是圆形的星体在下方伸出了一个把把,根据以往的知识,唐远知道,这个世界的太阳,是一个双星系统,应该还有个看不见的暗星,在伴着太阳旋转,顺便吸收着它的物质与能量流。   刚念及此,一道信息便像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一样在他的大脑中闪过:   宇宙中产生智慧生物的条件——1、这种恒星本身要保持基本稳定;2、这种恒星不能是双星或聚星;3、恒星围绕星系中心旋转的轨道也应是圆形的;4、行星大小要适中;5、行星离恒星的距离要适中。   现在看来,上面的资料不怎么准确了,不过按理说,双星系统确实不太稳定,且不说它们相互旋转时对行星产生的能量冲击,单说一个旋转着的梨子太阳,呃,好像很怪异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的这个大脑,还真,真是好用啊。估计拿本大词典在身边,只要花上一两个小时翻翻,也就能倒背如流了吧。   重生了,而且看情况也不算太坏,那么,就开始新的生活吧,只不知,地球上的家人,还有她,怎么样了?   唐远微微有些怅惘,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   往生如梦。   不过,得想办法改善一下这个身体了,每天至少4/5的时间在睡眠中度过,也不是个话啊。   这个原因,唐远倒是隐约可以猜到,人的大脑,平常约需要消耗每天摄入能量的80%,这是指平常人的大脑,而他现在的情况,嗯,依那优异的表现来看,这个大脑,或许,每天要消耗的能量,该是他这具小身板所不能提供的吧。   就好像一个200G的CPU,搭配一个10M的主板,而且,要主板强行跟着它的频律运行,应该说,这可怜的主板是拍马也追不上了,被烧掉将是它最可能的结局。   偶然地,唐远发现晒太阳有助于给身体提供一些能量,每当太阳的光线照在他身上时,就会在体表形成一个能量的圈圈,这个圈圈在身上来回转几下,便会有一些温温的热流进入到小腹处,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很舒服。   因此,彼得夫妇和他们门旁两面的人就发现了,小艾尔德特别喜欢睡觉,而且喜欢在太阳下睡觉。每天吃过早饭,随便找个有太阳的地方,一睡往往就能睡到中午,等被叫醒了吃过中饭,一会儿,又去睡了……   顺便说一下,唐远这一世的名字,被中年大叔彼得取叫“艾尔德”,如果翻译成地球语,那就是大毛、小皮蛋什么的。总之,这不是一个含金量高的名字,而且,基本上,每一百个新生小孩,里面至少有三五个叫艾尔德的。   唐远这时当然不知道这些,而且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反正,只要不取个爱丽丝爱蜜丝什么的,其它的,叫艾尔德还是叫德尔艾又有什么关系?   ……   时光如水,一晃眼,五六年便已经过去了。这几年里,咱们的小艾尔德同学,基本上是在睡眠中度过,所幸身上没有发霉也没有长出朵小花,如果再用地球本土化的说法,由于死皮赖脸,整天找周公的小女儿下五子棋,有没有被她列为不受欢迎的对象,就不知道了。   “老爹,铁,不是这样打滴!”这一天,小艾尔德在早饭后罕见的没有继续进行睡觉大业,而是走到正在打铁的彼得面前,对他说道。   嗯,为了表示对主人公的尊重,我们有必要把主人公这一世的父亲的情况先交待一下。   彼得出身平民,十五岁时父母因病去逝,这孩子无奈之下参了军,总算混了个温饱,没有被饿死。然后又在一次战斗中被打跛了脚,于是,国家“劝其退业”。   给了他二十个金币的遣散费,就这样把入了十五年军参加了大大小小战役百余场的“小队长彼得”给打发回家了,哦,顺便再说一句,由于离家太久,他已经没有家了。   一同被遣散的还有同僚数人,也大都无地方可去,于是结伴“淘金”去了,而克拉克小镇,就是他们的落足点。 第九章 奇怪的小孩   结果是金没淘到,金币却是花得如流水一般。一年后,待彼得一检点一下,发现居然只剩下不足十个金币时,大恐,照这样下去,再一年后,岂不是要饿死?   事实上,二十个金币也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如果省着用的话,一年也不过就是两个金币呢。可是这是克拉克小镇,物价水平比较高,“白居大是不易”,而且军营里出来的,没事大都喜好喝一口,虽然彼得喝的酒档次越来越低,低到无从再低了,可到底耐不住有出无进啊。   当下找到一同被遣散到这里的大队长(一年后,他们已经分散了),在他的帮助下开了个小铁铺,就这样,好歹,总算能活下来了。   慢慢地,有了些赢余,也便三天两头,再到酒馆喝上一口,消磨掉一天半晌的时间,就这样过了几年,又在前年娶了爱尔莎。总的来说,小日子过得还算相当舒适的。   可是自从小艾尔德生下后,日子又开始不好过起来。   也不知怎么回事,小艾尔德特别能吃,每顿比他们夫妻两个大人加起来吃的还要多,看那小身板,也不知他把饭吃到哪去了。这下可是把彼得大叔搞得大是吃不消,以前两三天跑一次酒馆的,现在搞到一周也去不了一次了,而且,每天还要不停地打铁,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苦啊。   毕竟,总不能不让孩子吃饭吧!   将这些都看在眼里,说实话,唐远心中还是颇为内疚的,且不说是不是因为自已的降生给强占了一个彼得原本儿子的名额,单说这几年彼得夫妇对他的细心的照顾,就让他不能无动于衷。   作为一个神殿看不上魔法师公会看不上战士职业也不是他那小身板能胜任的这样一个标准“废柴”型人物,母亲就不说了,父亲还能依然非常的爱他,而且努力不在他面前让他知道自已是个废柴,说实在,这很不简单,如果易位而处,他自已是不是也能做到这样,还真难说。   他虽然是个小孩,但也不是个小孩,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那现在要做的第一步,嗯,就是帮老爹赚点钱吧。   没有钱,就没有面包,没有面包,就没有圣典,没有圣典,就没有祈祷,没有祈祷,就没有神恩。这个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不论是在地球上,还是在这块神佑大陆上。   这是所有社会的第一条通用法则。   “老爹,铁,不是这样打滴!”如果某一天,你六岁的儿子这样对你说,你会是什么感觉?   只见我们的彼得大叔一下子蒙了。   将铁矿石放到炉子里烧成铁水,然后顺着管道流到一个石制的凹槽里,等冷却后,锻打,锻打后,再次回炉,再次冷却,再次锻打,如是几番后,一把剑才算成型。   这个过程,需要三天,售价是,,,一个银币,而去除原料损耗,再不计劳力,获利是,,,三十个铜币。   如果一年中日日如此,一日不停的话,那一年的获利大概是3.6个金币,考虑到这个世界的物质生活水平及实际购买力,这3.6个金币放在原来的世界,约折合3600人民币。   低,也不算太低了,毕竟是半路出家的半调子,可是,好辛苦啊。   看着面前这个在铁炉旁赤裸着上身用力挥打的中年男子,唐远不由就想到了前一世的父亲,他们都是同一类的人,同样的社会地位,同样的性格——   质朴,厚实。   在一个孩子的眼中,那是一种坚强如大山般的依靠,以前是,现在,依然是。这也是唐远可以毫不别扭地对眼前的男子叫出“老爹”的原因之一。   “嗯?那要怎么做?”彼得大叔倒是颇为开明,没一巴掌把他拍远远的,而是饶有兴味地问。汗水从他的额前落下,落在唐远的眼中,很是灿烂。   “你没想过一次成型么?”   “什么?一次成型?那是不可能的,这些石料都不算好,需要反复锻打,而且现成的模子我也买不起,更用不起。”   “哦,我有些办法,可以去除一些铁水中的杂质,还有,模子,我可以做。”   “什么,你会做模子?”彼得大叔没太注意他说的去除杂质,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模子上。   “是的,父亲。”唐远小脸上一脸的认真。   “嗯,那你需要些什么?”   “老爹,我记得你说过你有过一些战友叔叔们在这儿做佣兵?”唐远问道。   重生了,重生在一个与地球有许多不同的世界,那么,一举一动,都要考虑清楚,很多时候都需要未雨绸缪。而且,作为一个过来人,他不允许生命中出现任何大的不能接受的遗憾。   就算是最下层的行业,竞争也始终是存在的,而他的办法,在不远的可以望见的将来也一定会产生一些纠纷或者不大不小的轰动,他可不希望跛脚彼得的另一条腿也被人打折了,那可就是他的罪过了。   这种可能性并不是没有。   那么,就把他和他的那些战友们捆在一起吧,这样,不论是在安全性,还是在操作便利性上,都提高了许多。而且,与过往的战友在一起,他也会过得更快乐些。   “是的,他们成立了个战士佣兵团,就在这儿的冒险者公会。”彼得大叔不知道儿子为什么问这个,有点奇怪,而且这些问题也不像是个小孩问的,不过他还是这样回答到。   “那你可以带我去找他们么?这件事我想找他们帮下忙。”   “嗯,好吧,我带你过去,不知他们今天在不在那儿。”彼得大叔考虑了会,答应了。   冒险者公会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出门走了有20分钟左右,唐远估模着也就一公里远的距离,就到了。   入眼的并不是唐远想象中的或金壁辉煌或气势庄严的屋子,而是一个庞大的错错落落的院落,而且,更是座落在一个曲曲折折的小山上。   只是门面倒是象模象样,唐远一眼就看到了门面中间的冒险者公会的徽标,中间是一朵鲜花,花的左面是金币,右面是,,骷髅头。   还真是现实的标记啊,唐远轻轻感叹道。   佣兵并不是小说中那种随便猎到个魔核魔晶什么的然后随便卖个十万八万金币,然后一辈子都衣食不愁的那种。   真实的佣兵生活,繁琐、劳累、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就比如,彼得大叔的这些战友们。   今天,他们并没有接到任务,因此唐远他们也就一下子找到了他们。   佣兵并不是每天都能接到任务的,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们一般就住在公会里,公会后面有相当大的供居住的院落,费用也比外面优惠的多。甚至于你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只要你在冒险者公会注册过,就可以住在这里,吃在这里,当然,公会会给你安排任务,理所当然的,一般来说,这些任务工作量都比较大,报酬,也比较低,然后,将费用从报酬里扣除。   不过,在唐远看来,对许多生活在底层的佣兵来说,这仍然算是一种不错的福利。   “彼得,你小子也会来看我们!”当面的一个很有些气势的中年大汉狠狠一拳锤向了彼得,后者一脸苦笑地接过。   “你就是彼得的孩子了?来,叔叔抱抱。”另一个不良大叔一把抱起了小唐远,向天上一抛,又接住。   其它几个大汉有样学样,好半晌后,等唐远终于落地用自已的双脚站在地上时,已是头晕目眩,于是,唐远也是一脸苦笑。   这些大叔,老爹的这些战友们,嗯,都是不错的人啊。   “彼得,这次来有什么事?”寒暄了半晌,看来是他们的领头的那位对彼得说道,看他的表情,唐远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老爹大概也属于那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物。   “嗯,队长,我儿子说有些事,要找你们帮忙。”接着转向唐远,“你对叔叔们说吧。”   “是,队长,彼得的儿子小艾尔德向您报告。”唐远弯腰鞠了个躬。   “哈哈,这孩子!”大汉们都笑了起来。   “说吧,小萝卜头,有什么事?”那位中年大汉笑咪咪地,心情显然很好。   “嗯,是这样的,我有办法把老爹打造武器的速度提高一百倍,可是需要些材料,想到叔叔们见多识广,就过来问一下,你们知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些材料。” 第十章 望江南   “什么?把打造武器的速度提高一百倍?”连彼得大叔在内,一众大汉都震惊得瞪大了双眼。   一百倍?   一百倍是个什么概念?这意味着只要一年的时间,他们就可以赚到正常情况下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立刻,一干人等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看到他们的这种表现,唐远淡淡笑了笑。来找他们,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借助于他们找材料,而是,把他们拖下水。如果找材料的话,那完全可以依靠他自己的能力办到,只不过可能需要些时间罢了。   任何社会,战士都是一个国家门面的存在。对于面前的这些退役战士来说,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很低,他们的生活状况可能很差,有的甚至可能衣不饱食,但无论如何,在社会道义上,他们占有一定的高度。   而这,就是唐远目前所能想到以及所能利用到的,惟一的保护伞。   还有,当初老爹还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才开了现在的小铁铺,这说明他们的关系很好,他现在这样做,顺便也是投桃报李。   如果他们不是有这层关系,那完全可以缓缓图之。   “提高速度的同时会对质量产生什么影响么?”那个大队长问,在场的这许多人中,他是惟一一个保持相当冷静的人。   “嗯,质量会比一般的低一些,但我估计,最少也能达到通常的八成左右。”唐远给面前的这位中年大叔打了一个很不错的分数。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把质量提高到很高很高,锰、钒、铬、钼、钨等等这些元素,随便想办法搞拈一种,都可以使制成的武器的硬度大大提高,但那样一来,就危险了。   如果质量与速度同时提升的话,那必然的,会触动上层利益,而在真正有势力的人面前,眼前的这些人,只是如蝼蚁般微不足道,那会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如果这样的话,那他唐远可就万死莫赎了。   使速度加快质量下降,而且不可二次提升,这样,才能把利益与影响局限于一个不太高的层次,这样的话,虽然有利可图,但真正有力量的人不屑于动,而力量一般的要动手的话也不得不考虑这些战士所代表的社会背景。   就算是以后,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的社会能量大了,他也不打算把提高质量的方法告诉他们。   钱可以多,但不应该多到束缚自由的程度;钱可以少,但同样也不应该少到束缚自由的程度。这是地球上一位相当有名的人说过的话,唐远深以为然。   而且更重要的是,眼前的这些人,都是些相对朴实的人,硬要把他们推到上面,那对他们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弄不好就会有翻船的危险。   这,就是他的全盘考量。   “小萝卜头,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中年大叔把他扯到自己身边,用手随意拨拉着他的头发,顺便,翻过手背用食指在他头上轻轻敲敲。   “我是天才呗!”唐远仰起小脸,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这事反正是解释不清楚,难道能真的说这是光明神的恩赐?(其中典故,请参看/邪魔y道/书友的相关评论:))因此,与其解释的不清不楚,不如干脆就不解释,反正只要以后他们的关系足够好的话,许多事,不需要解释。   一个没有魔法天赋的,同样缺乏战士天赋的,爱睡觉的,但又有点奇奇怪怪的小孩,这是他要给大众的印象。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个有缺点的天才。   ……   “那,我们的小天才,你要找些什么东西?”   “嗯,我要找两种材料。叔叔,你们有没有见过一种奇怪的乌漆抹黑的泥土?还有一种红色的粘粘的泥土?”   “奇怪的乌漆抹黑的泥土?”   “红色的粘粘的泥土?”   喃喃声立刻在院中响起,唐远发现他们都陷入了思索中。关乎利益,他们每一个人都显得异乎寻常的热切。   当然,就算没有利益,凭父亲他们的关系,他们也不会太过冷淡。   “嗯,队长,你不记得了么?那一次在魔兽森林的地下坑洞中,,”其中的一个显然想的要快一点。   “哦,我想起来了。”经他一提醒,在场的那些人都发出一声欢呼。   “那一次在洞里把我们全身的衣服都弄黑了呢,回来洗都洗不干净,还有股怪怪的味道。”   “嗯,小萝卜头说的应该就是那个了,可是,那地方有点危险啊,去一趟不容易。”   “队长,放心,我们这么多人,而且你现在已经是中级剑士了,只要小心些,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其中一个大汉拍着胸口道。   唐远看着有点好笑,嗯,典型的董存瑞性格。   如果真的存在危险性的话,那还要另作考量了,毕竟为了财富而把小命给丢了,那可划不来。而且,未必别的地方就没有,没必要冒这个险。   不过显然的在场的这些人与他的想法大不一样,他们都纷纷劝着大队长,这个说大队长神功盖世,那个说他也就比大队长差一点点,只要他们小心些,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好吧,就这样定了吧,等会大家收拾一下,准备些工具,去采一些回来,今天就出发。”大队长发出命令。   也直到这时,唐远才知道老爹的这个队长居然已经是中级剑士的实力,怪不得虽然是身居下位,仍然有一种让人不能忽视的气势。   好啊,你们的力量越高越好。唐远心底笑咪咪地想道。   一个中级剑士,理应能活的很好,看现在这情况,应该是被他的这些战友们给拖累了吧。不过,这种人唐远比较欣赏。   “哦,还有,那个什么红色的粘粘的泥土你们哪个有印象?”中级剑士大叔问道,很显然,他没见过。   大家都在想着。好半天没有人回答,应该是都没见过。接下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小萝卜头,期待着他说些更详细的资料。   嗯,这种泥土应该在河边可以见到吧?事实上,唐远也是在书上看到这方面知识,他自己从来也没有接触过,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进一步的资料。   “红色的粘粘的泥土?是不是这个呀?”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的童音响起,接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出现在唐远的视线里。   在场的大汉们没顾得上说什么,一起把希冀的目光投向唐远,很担心他说出个“不是”。   唐远好笑地点头应是,这真是刚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来了。阿弥陀佛,光明神,我赞美你。   当下,一众大汉都喜笑颜开,中级剑士大叔一把拉过了那小女孩,指着彼得对她道:“囡囡,来,叫叔叔。”   “叔叔好。”小女孩蹦蹦跳跳,很是可爱,一点也不怕生。接着她又歪着头打量着唐远,甜甜地道:“小弟弟,你也好。”   哗地一声,大家都笑了。   小女孩满打满算也才5岁,却叫一个6岁的小孩小弟弟,这让在场的人都感觉有意思极了。不过也难怪,谁叫唐远生的小小的,这么大了还这么瘦呢,活像颗被腌的皱巴巴的咸菜,让人家看到还以为家里不给他吃呢。   唐远只能摸着鼻子苦笑。   “囡囡,你这个泥哪里来的?”中年剑士大叔接着问道。小女孩手中是一个红色的泥球。   “爹地,你说的这个啊,外面的小河边很多呢。”   “外面的小河边?”在场的大人都皱了皱眉头,这小镇哪来的什么小河?   “就是小镇外面啦!”忽地,感觉自已说漏了嘴,小女孩俏巧地做了个鬼脸,转身就向外跑去,“爹地,人家找妈咪玩去啦。”经过唐远身边时,还狠狠瞪了他一眼,似乎她的说漏嘴全是他的错一样。   “这丫头,,”中级剑士大叔摇了摇头,有点宠溺地说道。小镇范围不小,从这儿,要到小镇外,至少也有四五公里的距离。   “小萝卜头,要不,我们现在就去镇外看看?”   “好啊。”唐远道,看你们的样子,我能说不么?不过要苦了我的小腿了。   这几年一直在睡觉,基本没什么锻炼,这下要一下子走个四五公里,唔,一个庞大的工程啊,刚才走了一公里,现在腿还有点酸酸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