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一见钟情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沙漠的绿洲里有一个王国,王国里住着一群无忧无虑的骆驼……   骆驼群里有一只很瘦小的骆驼叫花生。他的父母都被猎人杀害了,其它的骆驼都欺负他,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花生”。那是一种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只是从老骆驼里听说丝绸之路上的商旅路过时带着的一种美味食品。花生就暗暗告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做个勇敢的骆驼,一定要到遥远的地方去看一看传说中的花生……”   “因为大家都欺负花生,所以花生只能自己一个人玩。有一天,花生孤单地在一个小沙丘后面玩堆城堡,突然看到远远地跑来一匹疲惫不堪的瘦马,马上绑着一个美丽的小女孩。   ‘请你一定要照顾好公主……’瘦马说完就口吐红沫而死。   原来她是邻国的小公主,她跟随父王去强大的帝国觐见皇帝,没想到半路上遇上了抢劫珠宝的强盗。国王率领士兵和强盗厮杀了一番,可怜寡不敌众几乎全军覆没。   忠诚的侍卫拼死把小公主抱上了马,那匹马没日没夜地跑了三天三夜……   ‘你好,你终于醒了。’   小公主睁开眼睛,看见有一只小骆驼好奇地盯着她,骆驼的嘴里衔着一叶红柳。小公主觉得嘴巴上湿润润的,她才明白是小骆驼用红柳上的水珠救了她一命。   ‘你好,我叫花生,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玫玫,我是个公主。’玫玫看了看周围荒凉的戈壁滩,忍不住哭了出来,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   “不行不行……”玫玫吵了起来。“道信哥哥,小公主不能叫玫玫啦。”   “可是玫玫的确就是哥哥眼中的小公主呀。”我放下笔,“这是童话,童话可以实现所有孩子的梦想。”   “可是哥哥你又不是孩子了,我不要嘛,道信哥哥,你是个大作家,一定要把公主名字改一个。”   现实生活中的玫玫其实只是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她今年才八岁,长的非常可爱。她的手指点着苹果红的脸颊,歪着天真的脸想了想,“公主叫白雪好不好?要不叫牡丹?”   我把稿纸整理好,朝玫玫微笑着说,“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说到这里。我的小公主听话,快回家吧,你哥哥回来要是找不到你会生气的喔。”   我从冰箱里拿了一听花生罐头请玫玫吃,“等哥哥新书出了请你吃花生果仁汤,吃到撑饱你的小肚子。”   “谢谢哥哥,一言为定。”她笑眯眯地拿过花生,朝我做了个鬼脸,蹦蹦跳跳地回到对面公寓了。   玫玫的哥哥叫巧智。他是一名正直的警察,他们的父母去世的早,两兄妹是相依为命长大的。因此巧智也特别照顾玫玫,可他却对我特别堤防,他认为我这个写字的人和一个小女孩亲密交往总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皇天作证。我道信可是个如假包换的好人。   好了,我想我该介绍一下本人了。   我叫道信,道德的道,忠信的信。   我是一名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我是一个bachelor。因为在英文里bachelor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学士,而我去年刚刚从一所著名中文大学毕业;另一个是单身汗,很不幸我身旁至今还没有红颜陪伴。   这大概和我的相貌有关吧。我有着1200度的高度近视,每天戴一副黑色的粗框眼镜,我很瘦,最严重的是由于长期伏案读书,我患上了挺严重的驼背,刚上大学的时候,新生们经常以为我是要给他们上课的教授。   唉,谁叫我如此痴迷中国古典文学,如今整个人好像也衰老了几十年。   我是一位爱好写作的业余作者。这本以骆驼为主角的童话我整整写了一年。为什么说是业余呢?很简单,因为我有一份正式的职业。凭着优秀的中文大学的文凭,我勉强地进入了一家畅销书出版公司,当了一名默默无闻的编辑。为什么说是勉强呢?因为现在这个社会讲究的往往是人际和背景,而不是应聘者真正的实力与素质。   应聘者里的小王和我一样是初出茅庐的,他的各项能力都与公司的要求符合,可在面试那天却被无情地刷下,原来他脸上有一块胎记。我非常庆幸那天面试我穿了一件大衣盖住了我的驼背。当然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小王是被一个市长的儿子给挤掉了,胎记是一个恰当的借口。   不看僧面看佛面。出版社的领导自然不敢得罪一手遮天的市长,他那不学无术的儿子于是和我一起进入了公司。   他叫郝仁。现在我们是同事。   皇天作证。他看起来的确像个好人,可这个功利的社会哪个人没戴着虚伪的面具?   每天七点起床,在楼下的快餐车买一份早点,买一张早报,赶上拥挤的地铁,边看边吃。到了出版社公司在的写字楼,打卡上班。    正文 第2章 身不由己   我打开办公桌的计算机,趁计算机画面还没打开的时候计划一下今天的工作流程。   “嘿,道信,今天有新同事来知道不?”郝仁在迟到之前的最后一刻姗姗来迟。他穿着一件很眩的皮衣,头上顶着五颜六色的爆炸头,好像是中东难民营里的油漆匠。   “是吗?时间过的真快,前年的今天我才刚刚进公司呢。”我随口问,“男的女的?”   “女的!男的在我们公司已经是剩余产品了。”   “知道新同事是什么人吗?”郝仁神秘地凑过来要对我说些什么。   “来了!来了!”其它的几个女同事眼尖,一下子发现了款款而来的新人。身边站着的是一身肥肉的李主编。   郝仁转过身去,看见新人立刻两眼呆滞了。通常状态下男人眼神呆滞有三种情况,第一,看到奇丑无比的女人,比如晚上出来不用化装就能吓唬的女人;第二,看到美若天仙的女人,比如走在大街上会造成交通堵塞的;第三种,他眼睛有毛病。   “各位同事,大家早上好!我叫知美。”这位新人的声音像黄莺一样婉转,像清泉一样清泠动听,她这么好的嗓音不去唱歌真是可惜。因为被李主编的胖脸挡住了,暂时我这个角度还看不清她的脸。   “郝仁,你怎么了?”我小声地问神态异常的郝仁。   “她,她……”   “哈哈哈,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吧。”我知道通常情况下上帝会给恐龙妹妹一副天使的声线。   “她,她,她太美了!”郝仁好容易才说了出来。   我装作整理档案走到另一个角度,美女的轮廓终于水落石出。   毫无疑问,她属于男人眼神呆滞的第二种类型。她真美,美的难以形容。不过我还是尽量用纪实的修辞描述一下吧。   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毛,衬托着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鼻子比较高,从侧面看过去有一个柔和的曲线,嘴唇红润,虽然形状不像,可是马上会让人联想起玫瑰,看久了让正常男人有想亲一下的冲动。头发是传统的披肩,美丽的锁骨上垂着一尊观音玉佩,一副大学刚毕业的清纯女生。   我记得有记者问过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你见过那么多首相夫人,你见她的第一面时都会想些什么?”   罗斯福总统坦率地说,“我想看她的裸体。”   那么我承认,我第一眼看到知美,我就想要有一个和她一样的女朋友。不行,我还是不够坦率,开门见山地说,我就想要她本人。   “我是新人,多多照顾!”李主编带着知美和众同事一一介绍握手。我瞧见李主编和知美靠的很近,可是知美却若无其事的微笑,奇怪的是李主编今天却没趁机吃新人的豆腐。   我看到郝仁痴痴地捏着知美的手不放。“你干什么?”李主编拿起一个讲义夹拍了拍失态的郝仁的脑袋一下。他这才恍然地松手。   “我叫郝仁。欢迎你,美丽的知美小姐!”郝仁做了个滑稽的笑脸,知美也亲切地笑了。她笑的时候我才明白世界上什么叫摄人心魂,什么叫一笑倾城。   我也知道,郝仁百分之两百地爱上知美了。   “你好,我是道信。日后互相帮忙,多多交流!”我温和地说。   “道德忠信?咯咯,你的名字很好呀。”她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的脸红了,下意识地低头装作看稿子。   “好了好了,大家开始专心工作吧。”凶巴巴的李主编结束了知美小姐的巡回清纯秀。   “喂,道信,真是难以相信,新来的同事竟然这么漂亮呀。”   “是呀,她真的很美。”我有点酸酸的说,因为郝仁是情场高手,我和他同时喜欢上知美小姐,只怕是凶多吉少了。何况我在大学里就是默默无闻,和女同学孤男寡女关在一个房间里也不敢主动说话的那种。   “哈哈,真是天上掉下个漂亮妹妹,这下兄弟我可以近水楼台了。”原来知美的办公桌就在郝仁的隔壁位,平时精明的李主编这次真是送羊入虎口了。   “对了,李主编平时待人很凶,今天好像对那新人倒挺客气的。”   “哈哈,更难以置信的就这个了,因为她就是李主编的女儿啊。”   “啊?”我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   “吓死你了吧。”郝仁开心地敲了一下我的头,“他们俩一起走在街上,打死我都不信他们有血缘关系。”   “好了,郝仁,我不和你说了,我今天要和主编谈谈出书的事。”   “好的,道信,希望你的书能早日出版,也许还能有个愚蠢的女读者看上你,西西……”郝仁得意地扬长而去。   “主编好,这,这就是我花了一年时间写的书稿……”我屏住了呼吸,小心翼翼地把童话书稿交给主编审查。   ……   半小时后。   “你看你!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李主编把我的一沓稿纸重重地仍到地上,“什么不好写呀,写骗三岁小孩的童话?这种书也想出版?你别做梦了!”    正文 第3章 一较高下   “李,李先生,我觉得现代社会人心充满了利欲,看看这种哲理童话也是工作之余的一种好消遣呀。”我怯生生地解释。   “好!童话就童话,可你什么不好要把主角写成一只丑不垃圾的骆驼啊?你不会写熊猫,不会写孔雀,不会写宠物吗?什么猴啊狗啊猫啊鸭啊就是老鼠都不知比骆驼好上几百倍!”   “可是猴有孙悟空了,狗有史努比了,猫有机器猫和Kitty猫了,鸭有唐老鸭了,老鼠也有米老鼠了,您,您不是常常说要创新吗?”我战战兢兢地回答,“骆驼吃苦耐劳,忍辱负重,也是人类的朋友呀。”   “你,你简直气死我了!”李主编恶狠狠地骂我,“养只猪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猪有猪八戒,还有卡通麦兜呢。”   “你,你不是存心来气我的吧。”李主编火冒三丈,连忙从抽屉里找心脏镇定片服用。   我慌得去饮水机装了杯水给他,“别,别生气,主编大人,其实骆驼也可以是卖点呀。”   “卖你个死人头啊,动物园里骆驼比蚂蚁还多,现在还有骆驼养殖场,昨天我还和朋友在山珍大酒楼吃了一锅骆驼肉羹呢。”   哎呀,我的五脏六腑好一阵翻滚,忘记说了,我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是个绝对素食主义   者。   我从随身的档夹找出一份野骆驼的材料。“主编您看,世界上骆驼是很多,可是真正的野骆驼却很少。”   “沙漠之舟-野骆驼   别名双峰驼、野驼   学名Camelusferus   英文名bactriancamel   骆驼科Camelidae   分布中国内蒙古、甘肃、青海和新疆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大型偶蹄类。体躯高大,和家养双峰驼十分相似。头小,耳短,上唇中央有裂,鼻孔内有瓣膜可防风沙。背具双驼峰,尾较短。四肢细长,脚掌下有宽厚的肉垫。全身被以细密而柔软的绒毛,毛色多为淡棕黄色,吻部毛色稍灰,肘关节处的毛尖棕黑色,尾毛棕黄色。   生活于戈壁荒漠地带。骆驼性情温顺,机警顽强,反应灵敏,奔跑速度较快且有持久性,能耐饥渴及冷热,故有“沙漠之舟”的称号。野骆驼有季节性迁移及昼夜游移现象。主要采食红柳、骆驼刺、芨芨草、白刺等植物,吃饱后找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卧息反刍。发情期在3月份,孕期13个月,每胎1仔。早在二千多年前,家养双峰驼就是我国著名的古代“丝绸之路”上的交通工具……”   “看到了吧。”我提醒了李主编一下,“物以稀为贵,现在全世界的野骆驼不足一千只,比国宝熊猫还珍贵呢!”   我看见主编原本轻蔑的眼睛亮了一下,连忙趁热打铁地继续,“现在我国‘珍稀濒危动物护工程’已经全面启动,环境保护运动持续高涨,动物保护主义者也与日俱增。这本书要是能出版,他们可能都是潜在的消费群呢。”   主编的嘴巴嗫嚅了几下,他在想象他沾着口水点钞票的情形。   “再说了,出版这样的动物童话书籍本来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负责与贡献呀。搞不好能大大提高我们出版社的知名度,说不定您还能从动物保护协会拿个‘社会最有爱心人士’之类的奖项什么的。”   晚上回到公寓,收音机的怀旧音乐在放郑智化许多年前的《水手》:   “如今的我生活就像在演戏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   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   总是莫名其妙感到一阵的空虚……”   唉,我浑身乏力地躺在床上,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   我今天废尽心思和主编说了无数言不由衷的话,真是人在江湖,口不由己。   不过庆幸的是,我的书终于通过了。   不过不幸的是,主编把我的童话书篡改了名字。   叫什么你猜猜!――《狂野人兽情》!   不行不行!我晚上辗转反侧,一定要用这么哗众取宠暧昧不清的名字我还不如不出。   童话的主要阅读对象是孩子,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作者,我不该允许这么暧昧的书名出现在我的书扉上。   那要叫什么好呢?   呃,我左想右思,搜肠刮肚,反复推敲斟酌,死了无数的脑细胞后――   有了!就叫《寻梦的小骆驼》吧。   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可是长大了却很少人会记得去实现它。现在如果这本书能出版,兴许还能引起一些善良读者的共鸣呢。   恍惚间,我看见美丽的小公主坐在长大了的小骆驼上向我走来,“谢谢你,道信,你将会成为全球最著名的大文豪……”   “啊哈哈哈哈!”――我无法抑制地笑了出来,我高兴地躺在草地上打起滚来。   “扑通”一声,我掉在了冰冷的地板上。梦醒了。    正文 第4章 出师不利   呜……我的眼镜也压扁了。   三个月后。   散发着墨香的《寻梦的小骆驼》终于面世了!   我揉了揉近视的眼睛,几乎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这是我的处男作啊,哦不,是处女作。   出版前为了改名的事,我还和李主编唇枪舌剑地辩了一个下午。唉,当年在学校有大学生辩论大赛,我没参加真是便宜那些得奖选手了。   这本32开的童话书才120页,可这些温馨动人的文字全是我呕心沥血的结晶呀。   我心爱地抚摸着样书的封面,像一个生产的母亲爱抚着刚诞生的小宝宝。   兴高采烈的我决定亲自去新华书店的第一现场看看新书上榜的大战。   与我的新书同一天上市的还有一本性爱日记主题的书,它是有网络第一情色写手的金紫丽小姐最新炮制的《女人的呻吟》。书店里也摆着一沓老高老高的,我卯足了劲和她一较高下。   由于去的早,商店赶刚刚开门,百无聊赖中我翻看了一下金小姐的大作。书的封面是金小姐在夏威夷性感的三点式泳装,拿着一朵玫瑰做着撩人的手势,红艳的嘴唇含着一颗樱桃。翻开装帧华丽的书,发现内容的一大半是她交往过的那些明星朋友,有许多张还是用马赛克处理过的露点照片。   真是少儿不宜了,叙述的手法很纪实,就是把她与每个男人之间的纠葛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地公之于众。简直是一本隐私大全,这本书之前就因为侵犯个人隐私被当事人(她的前男友)提起诉讼。不过出于商业利益,该书还是顺利出版,并因媒体舆论的介入而宣传得更加火暴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诚不欺我也。   不过这样的书还是有碍观瞻,真是社会道德的沦陷!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坐在阅读区里捧起老子的《道德经》。像我这样还会去重温圣贤经典的读书人真是凤毛麟角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呃,小姐,请问有卖《女人的呻吟》吗?”一个三十开外白领模样的男子进来劈头就问。   “柜台左转第二排,在童话书的隔壁……”   “恩,真不错,写真照片,清晰又正点……”我听到那男子边翻看书本边自言自语,“文字也相当有激情,够直接!”   “小姐,请问能打折吗?”   “对不起先生,这本书是金紫丽小姐的最新作品,目前供货还来不及呢。”浓妆艳抹的柜台小姐冷冷地说,“不相你可以去别家看看有没有。”   “行了行了,我买两本吧。我那同事昨天晚上嚷着要我给他买一本瞧新鲜,据说他在政府工作的表哥也被她写进去了呢。”白领男子暧昧地和柜台小姐调侃了几句。   我竖起耳朵听了几句,继续看我的《道德经》。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不一会的功夫。   “小姐,一本《女人的呻吟》。”   “小姐,请问有那本什么女性、呻吟什么的……”   “哇!真棒!我找了十几家书店了……”   “金紫丽小姐真是我的偶像啊!”   有两个穿学生裙的妹妹交谈着走进书店,两个人捧着暴露的封面肆无忌惮地谈了起来。   “她真的好sexy啊!”   “我好羡慕她身材喔。”   “真没想到,竟然那么多歌星和她上过床,要不是有那些现场照片我真不相信呀!”   “她好聪明喔,竟然悄悄用针头摄像机拍了那么多镜头……”   我抬起头来看着这两个出口豪爽的学生,我要用正直的目光提醒她们。毕竟是公共场合,她们还穿着校服戴着校徽,这样热烈的讨论影响不好吧。   “看,看什么看!大色狼!”她们发现了我的异常眼神。   “看,给你看个爽快啦。”其中一个女生大胆地掀起了裙子,我连忙转过头去。   “哈哈哈……有贼心没贼胆。”她们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原来她是从内裤里拿出了钱包,“走,结帐去。”   两个学生妹妹牵着手去柜台买了两本书,回头还白了我一眼,“驼背流氓,再见。”   我真的不相信――整整一个上午我的书没卖出去一本。   绝大所数的人走到我的书前就侧目而过。寥寥无几的几个读者捧起书,但不过三秒钟马上集体撤退。   “什么童话呀,骗小孩的吧。”   “幼稚,真幼稚,作者竟然是中文大学毕业的,真不知道他怎么拿到学士的!”   有一对情侣走了过来。“哈哈,骆驼也有梦,作者恐怕有病。”男生开怀大笑。    正文 第5章 委曲求全   “就是就是,公主竟然会和畜生做朋友,这出版社怎么搞的出这种垃圾。”   我把脸藏在《道德经》里,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寻梦的小骆驼》?”有一个像知识分子的中年人好像有点兴趣地停了下来。   我打起精神走了过去。“您好,看看这书吧。好像挺不错,据说能帮成年人找回你童年的梦。”我为自己吹嘘自己的书。   “是吗?”那个中年人将信将疑地打开了书,不是我吹牛,第三秒,他双眼发呆;第十秒,他目不转睛;半分钟,他的眼角湿润了,一分钟,他出神地读的津津有味,一刻钟后,好书啊好书,简直是中国的《小王子》!这是我参加研究工作以来看过的最好的书了!。   “太棒了!终于找到知音了。”   “作者是谁,他简直是圣德克旭贝里再世呀。”   没想到中年人竟然把我和那位最伟大的法国童话作家相提并论。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整整衣裳,我紧紧握住他的手表示感激认同。   刹那间,店门口警笛四起。   “不会吧,消防队集体都来买我的书了?”   “所有人疏散,疏散……”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如豺似狼地冲了进来,二话不说把那个中年人架走了。   “看你下次还能不能跑不出来!”医生把他轰上了救护车的后面,我这才看清车上涂着“精神病医院”五个大字。   我终于明白中年人刚才说的参加研究工作是什么意思,原来他就是那个被研究的对象。   “我要看书!――我要看《寻梦的小骆驼》”……中年人在车上撕心裂肺地喊。   我匆匆买了一本自己的书冲了出去,“医生,麻烦把这本书送给他吧。”   “他是精神病,你是他什么人?医生狐疑地看我,警戒性极高地问。”   “我是一个寻梦的人。”我说完把书塞到医生手里,脚步飞快连忙跑开了。因为我怕我要走的慢,医生会连同我一起抓走的。   就这样,我的书终于卖出了第一本。   万事开头难。我安慰自己,我以身作则为自己开了个好头。   中午的时候我去城市里的其它书店里看了看,发现情况差不多都是老样子。在和金紫丽的卖书对抗中,我的书一败涂地。   我在那家店里观察了一个星期。很不幸的是,在漫长的一周里,我的书总共卖出了不到十本。而且买书的大都是小学生,有几个零用钱不够,我还免费借了十块钱给他们。看着年幼的小孩子喜滋滋地捧着我的书看,我才明白原来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聪颖的,我才明白对童话嗤之以鼻的大人们在世俗生活中丧失了许多年少的快乐与单纯。   我再看一眼金小姐的大作,她的书如果是摩天大楼那么高,现在就是地下商场那么低了,精确地说,只有一本封面磨损的了。   “我先看到的!”   “我先拿到的!”   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为金紫丽的最后一本书争吵了起来。据说她的书已经开始加印了并加价了。   “没事嘛,大家各退一步。这样吧,我把我的这本书送给你们主动放弃的那位,我还可以给你签名啊。”我拿着《寻梦的小骆驼》热情无比地调解。   “切!谁要你管了,幼稚可笑的垃圾书!”   “对!这种书倒贴钱我也不要!”   没想到这两位大学生关键时刻竟然和好,一致对外。   “来,我们做个朋友吧,找个酒吧一边喝酒一边看金小姐的书……”   “哈哈,好啊,咱们真是金小姐的死忠fans啊!”   “哈哈哈,再见了,幼稚的傻骆驼……”   我低头沮丧地走出店门口,这时有一个小男生和几个小朋友急匆匆地跑进书店,“小,小姐,我要买一本《寻梦的小骆驼》,下午我没带钱。”   阑珊的夜色里,我眼带着泪花努力记下这个孩子无邪的脸。这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男生,五官端正,眉眼清秀。   他买好书和小伙伴们坐在书店外面的休息长椅上看书。   “真好看,小骆驼长大后成为了骆驼王,他千里迢迢把小公主送回家,可是分别的时候他们却哭了……”   小男生一边看着书一边把故事念给身边的小伙伴听……   “哥哥,哥哥,你怎么哭了?”   小男生发现了失态的我。   “没,没什么,是沙子吹进眼睛里了吧。”   “哥哥,你知道骆驼为什么也哭泣呢?”   “因为沙漠里沙子很多,他们用眼泪冲洗沙子呢。”   “哦,哥哥你懂得真多。”小男生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哥哥,我看到漫画里有长翅膀的马,那么有没有长翅膀的骆驼呢?你知道他要是有了翅膀,就可以从天空飞着把小公主回家啊。”   “骆驼怎么会有翅膀?”    正文 第6章 文如其人   我亲切地摸摸小男生的头,他真是个异想天开的小孩子,想象力这么丰富,长大了也许也能成为一个著名作家。   不过我回头一想,但愿他还是别写童话了,免得和现在的我一样凄凉落魄。   “哥哥,谢谢你告诉我关于骆驼的知识。再见。”   小男生一边看着我的书,一边快乐地离开了。   “只有孩子们才懂我的书,为什么……”   我在路边的一家大排挡烂醉如泥。为什么?这是我耗尽心血的作品!我相信从文字,从情节,从内涵,从寓意……任何一点,我都不会输给金紫丽。可无情的现实却狠狠扇了我一个耳光。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我提着一罐啤酒,踉踉跄跄地回家。   “哈哈,穷编辑,老子今天给你抽抽刀如何?”一个奸险的声音忽然响起。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在回家的小巷里被当地小区的一伙地痞给截住了。   为头的是个手臂上有黑色斑斓猛虎纹身的大个子,理平头,穿一条军裤,凶神恶刹。他是老大黑虎。   身边站着一个骨瘦如才柴的家伙,也就是刚才说话的那人。他手上玩弄着一把匕首,三角眼不停地乜斜着我。他叫骨狼。意思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穷编辑!最近哪里发了啊,哈哈,喝酒?什么时候请我们喝两盅啊!”骨狼走上前来一脚把我的啤酒踢飞了,他的尖头皮鞋故意也踢中了我捏惯了笔杆的手。   “驼背小子,这本书不错嘛。”黑虎恶狠狠地用书拍了一下我的头说,“还花了我十五块前买回来当手纸。”   身后十来个黑压压的跟班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扭胳膊把我翻在地上,用脚踩在我佝偻的背脊。我忍痛抬头看清他手上的就是我的《寻梦的小骆驼》。   “你,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没想干什么?穷编辑,告诉你,以后这条路就由我们负责保安,看在街坊的份上,一个月交一千块吧。”   “一千?”我脑子里飞快计算着,“这可是我半个月薪水啊,我还要买书,我还要吃饭呢,而且我还没女朋友呢。”   “哈哈,穷编辑,你就把玩几个疙瘩字还想交女朋友,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随便找个舞小姐得了吧。”   后面狐假虎威的随从们再次肆无忌惮地嘲笑我。   骨狼用那把匕首挑破了我的裤兜,还好我今天喝酒花了几百块,他只拿走了些零头。   他们玩够了我,吹着口哨放肆地离开了。“记得下次交钱,要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骨狼回头威胁了我一句。   不是我不敢报警,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呀。   我家境贫寒,当初在大学里读书靠的是助学贷款,利滚利,如今工作了一年半才还清不到五分之二。   我在市区边缘的公寓也是租来的,这里离在市中心的出版社已经是我能承受的最远距离了。换房子我没钱,再说了哪里的恶狗不咬人呀。   我要是再得罪黑虎他们,我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得!还是发扬风格,打不过你我难道躲不过你吗?顶多以后我在公司多加点班,晚点回家就不怕遇见这伙他妈的强盗。   请原谅我说了脏话,不是极度郁闷的情况下我是绝对不会说的的。   唉……   带着一身累累的伤痕,我狼狈地回到了公寓,酒精的劲一直往脑门上冲,我疲惫不堪地躺在沙发上。   “叮――“有人在按门铃。   “谁呢?”我踉跄地去开门,原来是小妹妹玫玫。   “哥哥,我放学回家也买了你的书了,好棒好棒!小公主和我一个名字呢。”这小丫头前几天还要死要活地让小公主改名,现在对自己能写进书里也乐在其中了。   因为她太小,我并没有那书卖不动的事情告诉他。   “道信哥哥加油喔,你和哥哥都是世界上最正直的好人!”   “谢谢你,玫玫妹妹。”我重新坐回沙发上,“哎哟……”我不由自主地叫了出来。   原来我不小心把伤口给碰到了,那是刚才那伙地痞的杰作。   “道信哥哥,你受伤了?喔喔,哥哥不学好,哥哥和别人打架!”小丫头竟然拍起小手恶作剧地叫好起来。   “当然不是了,”我一脸倒霉地说,“哥哥晚上回来天黑被一群恶狗追赶,不小心摔了一跤。”   “恶狗?”玫玫天真地相信了我的谎言,“哥哥那一定是你不好了,你为什么不买两根骨头给他们吃呢?”   “哈哈!”我被玫玫给逗乐了,身上的疼痛也缓轻了不少。   “哥哥还想有一天痛打恶狗,抽了它的骨头呢。”   “咯咯,哥哥你等我,我回家拿正骨水给你……”   没想到在异地他乡,待我最好的竟然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   不一会,玫玫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麝香正骨水。    正文 第7章 女人呻吟   我接过她的正骨水,用药棉沾着往身上的疼痛处搓抹。   “道信哥哥,我帮你擦背上那处。“   因为我够不着,所以她好心地帮我处理伤口。   就在这时,“砰砰砰――”门口好一阵粗暴激烈的叩门声。   刚才玫玫回家拿药水过来忘记帮我关门了,那人象征性地扣了几下门后就径直闯了进来。   “喂!写字佬,看到我妹妹没有?!”怒气冲冲地问的人是玫玫的哥哥――当警察的巧智。   刚好玫玫在为我把药水抹在背上,从他的角度看好像玫玫在用小手为我按摩背部。   巧智怒不可遏地抢上前来――“玫玫,你在干什么?!”   他一把牵回了妹妹的手,很凶地拍了两下玫玫的屁股,玫玫“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叫你以后不要来这里玩了!”   他又狼狗般地鼻子嗅了两下,“酒精?”   “喂!写字佬,你喝酒了?瞧你这一副穷酸样……”   “你别打小孩呀,你知道这样是犯法的吗?”我为玫玫的哭泣感到心疼。   “我教训我妹妹关你屁事,告诉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是,警察!你要是借酒装疯,敢动我妹妹一根毫毛,我就阉了你,还送你做牢房!”   原来巧智担心我有孪童的变态爱好呢,唉,他身为警察经常接触犯罪分子,却把每一个善良的人也都设想为潜在的坏人了。   “还有,像你这样的写字佬,为了出名搏位总写些色情的不健康书籍,别把我妹妹熏染坏了!”他走到门口回头叮嘱了一句。   “请你尊重我!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绝不会写肮脏的文字的!”我愤怒地站起来,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嘿嘿,说的轻巧。”他蔑视我了我一眼,“为了钱,恐怕表里不一吧。”   他抱起玫玫回到对面公寓去了。玫玫看着针锋相对的道信哥哥和他的亲生哥哥,吓得嘤嘤哭个不停。   “我保证!我会是一个正直的作家!”我不顾身上的疼痛冲了出去,朝他家的窗户喊道。   哎哟,我喊的太大声,把我的脸部肌肉也弄抽筋了……   “呜……”玫玫还在发小孩子脾气,“我不和你好了,哥哥你打我,还骂道信哥哥……”玫玫回到家呜咽着不肯理巧智。   “好啦,妹妹,你知道哥哥今天去抓坏人,追了两条街让他跑了心情不好嘛。”   “你心情不好就拿我出气吗?”玫玫双手抹着眼睛,这反问却像个小大人一样恰到好处地回击了哥哥。   “呵呵,丫头嘴巴越来越厉害了。哥哥是担心你跑不出玩被坏人抓走了啊。”原本生气的巧智爱惜地摸了摸玫玫的头,露出了兄长亲切的笑容,“看,我下班时给你买什么了?”   “啊?是《海底总动员》的Nemo呀。”玫玫不禁破涕为笑,巧智送她的小丑鱼Nemo橘黄色的好很好看,身上还有三道白色条纹。   “哥哥真好!”玫玫扑到巧智的怀里笑了。   “乖,快点去做功课,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出版社公司。   “知美,你今天的裙子好漂亮呀。”郝仁又在恭维知美了。   “郝仁,今天你的发型也好帅喔!”知美礼仪性地回赞他。   我朝郝仁办公的地方看了一眼,他正和漂亮的知美小姐亲昵地说话,看他们你一句我一语,好像很投机的样子   再看知美小姐笑得甜蜜蜜的月牙眼睛,我的心不由被她的笑容割了一刀。我的心好酸,好酸……   “道信,李先生找你。”同事丹丹姐过来传话。   “哦,我马上就去办公室找他。”   我忐忑不安地来到李主编富丽豪华的办公室。   “坐。”他冷冷地命令。   我如坐针毡地坐下。   “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   “知,知道。”   “你知道个屁啊!你知道你的书二个月卖了不到五十本吗?你知道为你出童话书赔了我多少钱吗?”李主编像一只咆哮的狮子朝我咧牙眦齿地叫嚷。   “大,大概现在的人节奏太快,童话书是属于慢热型的吧。”   “好了道信,别找借口了。什么骆驼是一级保护动物,什么环境保护者会来买书,相信你的话真让我倒大霉了!”   “大,大概是宣传有问题?”我战战兢兢地问。   别说了,你这小子太让我失望了。   “那,那你要我怎么办?”我哭丧着脸问,我终于明白了《寻梦的小骆驼》的彻底失败。   “这样吧。”李主编想了一会,他的口气忽然变的温柔起来,“其实你的童话里笔调也挺细腻的,现在金紫丽的《女人的呻吟》卖的这么好……”   “主编,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可以趁热打铁地推出一本《男人的呻吟》。由你主笔,如何?”   “不行!”我马上坚决地反对,“我怎么可以写色情小说呢,一本书出版发行了也不知要祸害多少幼小的心灵。”    正文 第8章 风萧萧兮   “你懂个屁啊!这就把握市场潮流!谁爱买就买,祸害谁了?告诉你,要是出你那种童话,我才被你祸害不浅呢。”李主编雷霆大怒,“道信,你的书是出版毒药!”   “主编,我,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回去好好想一想,明天给我一个答复。”李主编往真皮座椅上一仰,把铮亮的皮鞋抬到桌面对我下了逐客令。   我像一头拔了毛的公鸡沮丧地回到自己的工作间。   “道信,我请你喝咖啡!”知美小姐捧着一杯浓郁的咖啡给我,“我爸爸训你了吗?对不起呀,他也是为了公司的前途找想。”   “我知道,知美,李先生其实对书籍市场很有研究。”我温暖地接过了她的咖啡,无意中碰到了她洁白如雪的手指,哇,一股清凉沁入骨髓。我看见远处的郝仁嫉妒地盯着我。   “道信,说实话我其实很喜欢你的《寻梦的小骆驼》,它让我想起了童年的梦……”   “真,真的吗?真谢谢你的欣赏了!”我激动地说,“那你的童年的梦是什么呢?”   我一边问,一边给郝仁回了一眼,把他气的咬牙切齿。   “呵呵,童年的梦?”知美歪着美丽的头想了想,“不告诉你!她用清脆如铃地声音回答,可爱地走回去了。”   总算世界上还有好人啊!我不禁感慨,可是她为什么竟然是李主编的女儿。李主编那么龌龊的人怎么培养出这么心地善良的女孩呢?   回去的路上还好没遇到黑虎和骨狼他们,我睡在狭小的睡床上做了一个美梦,我在梦中牵起了知美的手,哈哈……   “哦哦,道信你完了?”第二天上班郝仁就幸灾乐祸地对我嘲笑。   “怎么了?”我点头朝他身边的知美打了个招呼,她回报我一个春天般温暖的微笑。   “哈哈,秘密,你自己去李主编房间问问吧,他正叫你呢。”   我像被提审的犯人一样忐忑不安地走进李主编的办公室。   “想好了吗?”他冷淡地问。   “想好了。”   “那就回去快点动笔吧,小伙子,我相信你的文采。”   “不,主编,我想好了还是不能写。”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有勇气这么直接地拒绝。   “你,你……”李主编从没见过我这么顽固不化的人。   “行啊,算你有个性。”李主编点了一根巴西的雪茄,朝我脸上喷了一口烟雾。   “反正郝仁也正想写《男人的呻吟》呢。”   “那我给他一个机会啊。我退出我退出。”我求之不得地说。   “行呀。”李主编话中藏话,他的脸云波鬼谲,“最近编辑工作是这样分配的。如果你不写书呢,我们这边出版社要派一名编辑,跟随探险家Hokins去新疆罗布泊完成他的环球探险。探险家已经与我们签约了,他需要一名编辑及时帮他处理文稿,打字,校对和发送回来。”   “啊?新疆?探险?罗布泊?”这些字眼与适应了安逸生活的我的距离是那么陌生和遥远!   “一定要个探险家一起去?”   “一定!这是合同里写好的。”李主编阴谋地转了个话头,“当然,如果你愿意写男人的呻吟》的话……”他朝我做了个咨询的眼色。   他,他在威胁我哪!他软硬兼施,他使出鬼蜮伎俩在把我往一个黑暗的深渊里推!   不过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我想亲眼看见珍稀的野骆驼!因为只有在罗布泊以东、阿尔金山以北地区才有世界的稀宝――野生双峰驼!   “我去!“我义无反顾地说了这两个关系重大的字。   这两个字决定了我的一生。这两个字改变了我的一生。   探险不要紧,只要气节真,死了我一个,还有假好人(郝仁)。   “耶!”郝仁幸灾乐祸地四处喧哗,“我们的道信大哥要去新疆探险也!”   “什么?你要跟那个疯子探险家一起去罗布泊探险?”同事们纷纷围了上来,听之无不骇然,“道信,你知道吗?罗布泊是死亡之海啊!”   “是啊,很久很久以前,罗布泊曾经有汪洋一碧的湖水,有世代生息的罗布人,有繁荣一时的丝绸之路,可是现在地壳变迁它成了一片不毛之地。”说话的是丹丹姐,她是专门编辑旅游图书的。她长的很亲切,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为人特别好,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很照顾我。   “可是,可是,上个世纪末继探险家彭加木、余纯顺壮烈牺牲后不是也有不少的人征服过它吗?”我怀疑地问着同事。   “可是现在人类对自然破坏这么严重,自从世纪初的全球变暖、臭氧层空洞、还有风沙暴肆虐以来,罗布泊重新沦陷成一片魔鬼地域。那里已经有十几年没人成功穿越了呢。”丹丹姐专业的一番话让我毛骨悚然。   “道信兄,你不会是怕了吧。”郝仁故意激将我,“没事啊,你不敢的话我替你去好了,兄弟嘛,有难同当。”    正文 第9章 沙漠风光   “不用了。”我看出了郝仁的假惺惺,“我会去的,既然Hokins选择了征服死亡之海,我相信我也能和他一起完成这段旅途的。”   “道信,你真勇敢!”人群里有个最动听的声音说,“道信,我们为你骄傲!”   我回头一看,这不是知美还是谁。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长裙,长发飘飘,真是羞花碧月。   “谢,谢谢你了。”我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   “道信,我会等你回来的!”知美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她真是善良迷人呀,和郝仁的虚情假意形成鲜明对比。   知美把她脖子上的观音玉佩摘下来,“送给你道信,一路平安!”   “一路平安!”除了郝仁在吃知美送礼物给我的醋,丹丹姐和所有的同事异口同声地说。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我悲壮地收拾了办公桌上的东西,准备即将到来的探险之旅。   也算我太大意了,晚上回去的时候我再次撞见了黑虎那帮地痞。因为想着去新疆的事,走着走着我都撞到了黑虎毛茸茸的胸膛。   “哈哈,骆驼编辑,这个月的保安费还没交呢?“骨狼单刀直入地问。   “我,我身上没带钱……”我瑟瑟发抖地回答。   “那我们跟去你家拿吧。”骨狼得寸进尺地紧逼。   “行呀。”我将计就计地答应了。   “去你个傻B啊。”黑虎狠狠敲了一下骨狼的头,“你不知道那个叫什么‘正气侦探巧智哥’也住在那栋楼吗?你想自投罗网啊?!”   骨狼被骂的狗血淋头,我暗暗发笑以为躲过了一关。   “你笑什么笑?”骨狼突然回头发现了我憋不住的表情。   “我没笑啊。”我哭丧着脸委屈地说。   “我靠!你这穷编辑敢耍我?!”   “你这驼背的写字佬!给我打!”骨狼一声令下,十来个流氓潮水般地涌了上来。   我被无数只皮鞋踩在地上又打又骂,像一个皮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真是尊严扫地啊!我忍着肉体的疼痛,很不幸的我要去新疆,刚才李主编把这个月的薪水提前给我了,结果被骨狼一分不剩地掏走了。   可能是我武侠书看多了吧。我心里不停地发誓: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哟,那边街上有几个美妞啊。”黑虎转身发现了新大陆,“走,兄弟们,今天晚上尝尝新鲜!”   骨狼打了个呼哨,一窝的歹徒全都转移了兵力。   “哈哈哈……穷编辑今天带着不少钱呢,下次记得孝敬大爷我啊!”骨狼临走前残忍地踢了一下我的头。   “好痛!好痛!”我脑子里像有一棵树在茂盛地成长,也不知道那几个不幸的女子会不会招到黑虎他们的蹂躏。我自己倒无所谓,为了那几个无辜的女子,我挣扎着爬起来,忍痛给警察局打了报警电话,但愿警察来前那伙歹徒还没得手吧。   这样的悲惨生活何时才能到头啊!   我忍,我忍,我终于忍成了一只缩头乌龟王八蛋!我在自己心里狠狠地骂着自己的懦弱与无能。   我渴望改变自己!我要彻底、要脱胎换骨、要absolutely地改变!!!   我的内心在呼吸着黎明的到来――   “我需要正义的力量!!!”   “新疆若羌县地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东南缘,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新疆南部通往内地的咽喉地带,历来是兵家激烈争夺的战略要地……”   “若羌县面积有20.23万平方公里,若羌县是中国行政面积最大的县,相当于三个爱尔兰,近似十个科威特的面积。”   坐在三万英尺高空的飞机上,满脸洛腮胡子的Hokins为我热情地介绍着这次探险的基本情况。   Hokins是英国人,但因为长年在远东进行考古和海底寻宝活动而讲得一口流利的汉语。现年四十四岁的他十二岁就登上了勃朗峰――海拔4808.45米的欧洲最高峰,足迹遍布五大洲七大洋130多个国家和地区。Hokins的这些经历把我吓的咂舌不已。飞机上还坐着几十名他的专门助手,一看就是排场讲究阵容强大的探险队伍。   “罗布泊地区因境内有罗布泊大湖而得名。它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部位、若羌县北部、   塔里木盆地的东部,是个原始、神秘、干旱、奇热没有生命的无人区。只有松软的流沙,坚硬的盐壳,千姿百态的风蚀残丘,因断水而大面积死亡的芦苇和胡杨林。南北长约140公里,东西宽24公里,面积360平方公里,原是新疆最大的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罗布泊的名字,是从蒙古语‘罗布卓尔’转移过来的。罗布意为汇水,卓尔意为湖泊,合起来就是‘汇入多水之湖’的意思……”   我们终于抵达若羌机场,当地政府代表热情地接待了著名的探险家Hokins先生,我也沾光出席了盛大的接风酒宴。    正文 第10章 探险启程   Hokins先生风度翩翩地接受了美丽的维吾尔少女的花环,前面有洒水车开道,以防黄尘。Hokins和我们一行坐在县城领导的吉普车上来到了当地的豪华宾馆。一路上街道两边站满了欢迎Hokins的fans,他的大胡子照片在少女地手中甜蜜地微笑着。宾馆前面点燃了许多篝火,当地人民跳着活力四射的刀朗舞,艺人们用热瓦甫、手鼓、艾吉克和卡龙表演节目。   Hokins一边大口地饮着楼兰的干白葡萄酒,一边继续地显示他渊博的知识:   “长期以来,罗布泊的位置几经移动于北纬三十几度及四十度至四十一度之间,因此地理学家称之为‘游移湖’、‘交替湖’或‘漂泊湖’。由于注入湖泊的河流改道和水量的减少,湖面逐渐缩小,现以干涸。根据对现有资料的分析,并参照卫星照片,发现罗布泊湖心较浅,河水进湖后,引起罗布泊形状和大小的变化……”   “是呀。”我接过Hokins的话题,“1980年,我国科学家彭家木在罗布泊失踪,1996年,探险家余纯顺在罗布泊死亡,这一地区益发显的神秘莫测……”   “来来来,我们为Hokins的此行祝福!”当地的领导觉得我的话不合适宜,于是我们又山吃海饕餮大餐喝。   说实话,若羌的羊肉还真是膻腥,这可害苦了我这个素食主义者,我只好就着马奶吃了点馕饼充饥。   我开始怀疑我会饿死在探险途中。   我们终于开始我们的探险旅程。   这时有几个维吾尔的老奶奶突然一起跪下来为我们祈祷。   “不要去罗布泊了,那里有王者的灵魂,你们会因惊扰他而受到天谴的……”   可是Hokins显然没有把老奶奶的话放在耳里,“我们是探险家。”Hokins自豪地说,“我还准备和王者的灵魂对话呢。”   Hokins的话引起了老奶奶的反感。她们把祈祷的马奶泼到地上嘀咕着离开了。   我预感到这次沙漠之旅将充满了未知的变数。   我们带了足够的水和食物,GPS、卫星电话,Hokins亲自驾驶着军用的四驱野外吉普车,我坐在副驶上。其它的助手们开着一共八辆吉普浩浩荡荡地跟在后面。Hokins兴致很高,继续为我讲课。   不过我很快明白他爱说话的原因了,因为他的书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也就是说我是来全程负责纪录他的语言的。   “楼兰古国西南距若羌县城220公里,罗布泊以西28公里,孔雀河道南岸7公里处,整个遗址散布在罗布泊西岸的雅丹地形之中。楼兰王国最早的发现者是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1900年3月初他在东南部发现了许多烽火台一起延续到罗布泊西岸的一座被风沙掩埋的古城,这就是楼兰古城。”   “是呀。”我这个中文毕业生想起了课本上的介绍。“历史上,楼兰是西汉时期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楼兰城是楼兰王国前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   “不错,你果然是陪我前来的最好搭档!”Hokins对我另眼相看了。“古代‘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从楼兰分道,楼兰城依山傍水,作为亚州腹部的交通枢纽城镇,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早在公元前77年,楼兰地区已是西域农业发达的绿洲,到了唐代,‘楼兰’却几乎成了边远的代名词,李白的《塞下曲》中就有‘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的诗句。从楼兰遗址发掘出的文物震惊了世界……”   “其中有珍贵的晋代手抄《战国策》,考古工作者还在楼兰墓葬群中发掘出了一具女性木乃伊,经测定距今已有3400多年,干尸衣饰完整,面目清秀,定名为“楼兰美女”,其它文物有做工精细的汉锦,还有汉五铢钱、贵霜王国钱币、唐代钱币、汉文和会卢文残简等……”   一路上,我看到了戈壁滩。戈壁滩就是石头沙漠,戈壁遍布着小小的黑石子,大山和丘陵上到处都是色彩斑斓的石头,它们像是天使的孩子玩的玻璃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五彩的斑斓光芒,风景美得无法语言来形容啊!   中午时分,我们俩到达神秘的楼兰古国。这里比我想象中的繁华,因为许多地方都已经开发成旅游景区了。看着人流走动的场面,Hokins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我们转到了楼兰地区的一个偏僻地点,Hokins仔细地观察了一会,他一声令下,所有的助手们下车动用各种专业工具进行挖掘,花了一个下午,荒凉的沙漠上隐隐露着了些断壁残垣。   “头,我们发现了几枚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