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建势力 第1章 兵王重生   华夏,NC市。   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七月的天空,炎热的太阳,把这座古老的城市给烤得直冒青烟,来来往往的车辆也是见证了这座城市的繁华。   在NC市的某个角落,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对一个青年人人拳脚相加,“麻痹的,你是不是皮又痒了,敢骂我们!”一个刀疤脸一脚踹在青年人胸口,猛的将他踹到墙角,拳头又紧跟着狠狠打在他的脸颊,青年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瞪着阴冷的双眼,死死盯着打他的几个人,将他们的样子牢牢记在心中。这几个大汉是看到他的眼神,更加气愤,嘴里咒骂着,拳脚更加变本加厉的如雨点般落在他的身上,鲜血从他嘴角流出,染红了衣服,忽然他的头部遭到重击,狠狠撞在墙壁上,额角流出了鲜红的血液。他顿时没有了动静,一动不动的倒在地上。   “嘿,别装死,给我起来。”刀疤脸又踹了他几脚,发现他不太像在装死,于是蹲下身子,将手伸到他的鼻子下,探了探鼻息,然后回头与其他几人对视了一眼,轻轻摇了摇头。   紧接着,几人便是以飞快的速度将凌霄的尸体抱上一辆面包车车,绝尘而去!   整个过程就犹如是拍电影一般,似乎是编辑好似地,从青年被打,到刀疤脸他们将他抱上车,整个过程竟然只是用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夸张地讲,周围的人都没发现,这一场谋杀案就消以无形。   此时,飞驰的面包车很快背离的喧闹的城市,最后,停在一处地处偏僻的乱葬岗。   两名大汉迅速地打开车门,脸上毫无任何多余的表情,熟悉干练地将凌霄的尸体从车内抬出,走进了旁边的一个密林后,稍稍在走远几步,旋即同时双手松开。   “噗通!”一声闷响,青年就这样被抛尸荒野了。   两名大汉干完这一切后,便若无其事地相视一眼,掉头离开,整个过程一句话也没有说。汽车油门很快响起,旋即倒头,向着来时的方向驶去,很快便是消失了。   时间慢慢地流逝,城市的郊外的乱葬岗平时是很少人会经过,而且,那些大汉又将青年的尸体扔得较为隐蔽,故一直也没有人发现,直至日薄西山。   阴森的密林充满阴冷,死寂。   突然,青年的手指头动了动。   ………………   凌霄迷迷糊糊的醒来入眼处是绿油油的一片,他心中满是疑问,难道,这就是天堂吗?   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凌霄就发现了自己的不同,似乎自己还能感受到身体的存在,虽然身体的状况不是很好。他试着动了动身体,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一块树叶给盖住了,他努力坐起身来,叶子从他眼前滑落,他的视线不再受到阻碍。   打量在自己的四周,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阴森恐怖的乱葬岗中。凌霄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发现,这具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   他努力从脑中挖掘着信息,顿时,一股猛烈的信息流冲出,使他头疼欲裂。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凌霄突然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明白了眼前的一切。   当时他和佣兵团的众兄弟被对方的导弹炸飞,但不知为什么,他的灵魂没有消失,而是把他带到五百年前。与同名同姓却意外死亡的凌霄的灵魂进行了融合,从而得以复活。   从记忆中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凌霄是个单亲孩子,从小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与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年幼的妹妹相依为命。虽说在这个年代饿不死人,但是,贫苦的家境却是带给了凌霄恶梦般的生活。从小开始,便是很少人喜欢跟凌霄一起玩耍,因为他的家穷,也因为他没有父亲,在别人眼里是个野孩子,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即使是小孩子,也是不愿意与其交往,所以,凌霄自小便是养成了孤僻,沉默寡言的性格,朋友虽有,但是寥寥无几。   这十几年来,凌霄的日子都是过得非常的平凡,小学,初中,高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在学校里,哪怕在同一班级里,也有不知道他这个人的,而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考上了南方大学,这恐怕是他这一生中唯一的亮点。   家庭的困苦,凌霄唯一的选择就是打零工赚钱当生活费,此间,也是历经了许多的艰辛,可以说,不到二十岁的凌霄,却是经历了很多人间的沧桑。   今天,他刚从学校领取了南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拿到通知书的他并没有任何喜悦,心里反而有些忧心忡忡,因为他知道以他的家境想去南方大学读书,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想到弄迈的母亲,他真的不是再去读什么书,但没有哪个学子不憧憬自己的大学,更可以说,读了十几年的,为的,是前途,也是大学绚丽多彩的生活。   就这样,他迷迷糊糊的走在大街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刀疤脸,没想到那个刀疤脸不顾他的赔礼道歉,和他的同伴对他拳打脚踢,甚至置他于死地。   当知道了他的死因后,凌霄脸色一冷,散发出浓烈的杀机,“我既然占据了你的身体,就不会再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那几个造成你死亡的罪魁祸首,将会死的很惨!”   前世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凌霄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叱诧风云,令敌人闻风色变的凌霄了,从现在开始,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凌霄,一个被人陷害的凌霄,而从这一刻开始,一个强大到令敌人颤抖的凌霄要出现了!   了解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后,凌霄明白,自己首先要变强,只有变强,才能话的更好,自己才有安全感。那么,自己的优势何在,凌霄盘膝坐下,开始凝神静息。顿时,几团绿色的雾体在他身边凝聚,慢慢地围绕着凌霄徘徊。   “足够了,这些灵魂力量可以让我的烈阳诀突破第一层。到时候,那几个混蛋还不是和土鸡瓦狗一般,想杀就杀!”凌霄冷笑了一声。   他运起烈阳诀吸收灵魂之力,但这些灵魂之力有强有弱,凌霄吸收完这些灵魂之力后才发现,自己只吸收了三分之一。   皱了皱眉头,凌霄知道,这是因为这乱葬岗中的灵魂之力存在太久了的缘故,所以大部分的灵魂之力已经被削弱了很多,否则突破烈阳诀第一层的他力量可达两千斤,到时候他就可以不惧怕任何人了。当然,如果烈阳诀突破第四层的话,他就可以不惧怕子弹。   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凌霄眉头一皱,消失在原地。   ps:新书上传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1章 兵王重生   华夏,NC市。   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七月的天空,炎热的太阳,把这座古老的城市给烤得直冒青烟,来来往往的车辆也是见证了这座城市的繁华。   在NC市的某个角落,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正对一个青年人人拳脚相加,“麻痹的,你是不是皮又痒了,敢骂我们!”一个刀疤脸一脚踹在青年人胸口,猛的将他踹到墙角,拳头又紧跟着狠狠打在他的脸颊,青年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瞪着阴冷的双眼,死死盯着打他的几个人,将他们的样子牢牢记在心中。这几个大汉是看到他的眼神,更加气愤,嘴里咒骂着,拳脚更加变本加厉的如雨点般落在他的身上,鲜血从他嘴角流出,染红了衣服,忽然他的头部遭到重击,狠狠撞在墙壁上,额角流出了鲜红的血液。他顿时没有了动静,一动不动的倒在地上。   “嘿,别装死,给我起来。”刀疤脸又踹了他几脚,发现他不太像在装死,于是蹲下身子,将手伸到他的鼻子下,探了探鼻息,然后回头与其他几人对视了一眼,轻轻摇了摇头。   紧接着,几人便是以飞快的速度将凌霄的尸体抱上一辆面包车车,绝尘而去!   整个过程就犹如是拍电影一般,似乎是编辑好似地,从青年被打,到刀疤脸他们将他抱上车,整个过程竟然只是用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夸张地讲,周围的人都没发现,这一场谋杀案就消以无形。   此时,飞驰的面包车很快背离的喧闹的城市,最后,停在一处地处偏僻的乱葬岗。   两名大汉迅速地打开车门,脸上毫无任何多余的表情,熟悉干练地将凌霄的尸体从车内抬出,走进了旁边的一个密林后,稍稍在走远几步,旋即同时双手松开。   “噗通!”一声闷响,青年就这样被抛尸荒野了。   两名大汉干完这一切后,便若无其事地相视一眼,掉头离开,整个过程一句话也没有说。汽车油门很快响起,旋即倒头,向着来时的方向驶去,很快便是消失了。   时间慢慢地流逝,城市的郊外的乱葬岗平时是很少人会经过,而且,那些大汉又将青年的尸体扔得较为隐蔽,故一直也没有人发现,直至日薄西山。   阴森的密林充满阴冷,死寂。   突然,青年的手指头动了动。   ………………   凌霄迷迷糊糊的醒来入眼处是绿油油的一片,他心中满是疑问,难道,这就是天堂吗?   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凌霄就发现了自己的不同,似乎自己还能感受到身体的存在,虽然身体的状况不是很好。他试着动了动身体,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被一块树叶给盖住了,他努力坐起身来,叶子从他眼前滑落,他的视线不再受到阻碍。   打量在自己的四周,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阴森恐怖的乱葬岗中。凌霄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发现,这具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   他努力从脑中挖掘着信息,顿时,一股猛烈的信息流冲出,使他头疼欲裂。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凌霄突然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明白了眼前的一切。   当时他和佣兵团的众兄弟被对方的导弹炸飞,但不知为什么,他的灵魂没有消失,而是把他带到五百年前。与同名同姓却意外死亡的凌霄的灵魂进行了融合,从而得以复活。   从记忆中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凌霄是个单亲孩子,从小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与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年幼的妹妹相依为命。虽说在这个年代饿不死人,但是,贫苦的家境却是带给了凌霄恶梦般的生活。从小开始,便是很少人喜欢跟凌霄一起玩耍,因为他的家穷,也因为他没有父亲,在别人眼里是个野孩子,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即使是小孩子,也是不愿意与其交往,所以,凌霄自小便是养成了孤僻,沉默寡言的性格,朋友虽有,但是寥寥无几。   这十几年来,凌霄的日子都是过得非常的平凡,小学,初中,高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在学校里,哪怕在同一班级里,也有不知道他这个人的,而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考上了南方大学,这恐怕是他这一生中唯一的亮点。   家庭的困苦,凌霄唯一的选择就是打零工赚钱当生活费,此间,也是历经了许多的艰辛,可以说,不到二十岁的凌霄,却是经历了很多人间的沧桑。   今天,他刚从学校领取了南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拿到通知书的他并没有任何喜悦,心里反而有些忧心忡忡,因为他知道以他的家境想去南方大学读书,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想到弄迈的母亲,他真的不是再去读什么书,但没有哪个学子不憧憬自己的大学,更可以说,读了十几年的,为的,是前途,也是大学绚丽多彩的生活。   就这样,他迷迷糊糊的走在大街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刀疤脸,没想到那个刀疤脸不顾他的赔礼道歉,和他的同伴对他拳打脚踢,甚至置他于死地。   当知道了他的死因后,凌霄脸色一冷,散发出浓烈的杀机,“我既然占据了你的身体,就不会再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那几个造成你死亡的罪魁祸首,将会死的很惨!”   前世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凌霄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叱诧风云,令敌人闻风色变的凌霄了,从现在开始,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凌霄,一个被人陷害的凌霄,而从这一刻开始,一个强大到令敌人颤抖的凌霄要出现了!   了解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后,凌霄明白,自己首先要变强,只有变强,才能话的更好,自己才有安全感。那么,自己的优势何在,凌霄盘膝坐下,开始凝神静息。顿时,几团绿色的雾体在他身边凝聚,慢慢地围绕着凌霄徘徊。   “足够了,这些灵魂力量可以让我的烈阳诀突破第一层。到时候,那几个混蛋还不是和土鸡瓦狗一般,想杀就杀!”凌霄冷笑了一声。   他运起烈阳诀吸收灵魂之力,但这些灵魂之力有强有弱,凌霄吸收完这些灵魂之力后才发现,自己只吸收了三分之一。   皱了皱眉头,凌霄知道,这是因为这乱葬岗中的灵魂之力存在太久了的缘故,所以大部分的灵魂之力已经被削弱了很多,否则突破烈阳诀第一层的他力量可达两千斤,到时候他就可以不惧怕任何人了。当然,如果烈阳诀突破第四层的话,他就可以不惧怕子弹。   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凌霄眉头一皱,消失在原地。   ps:新书上传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2章 狠辣   第2章幽静的森林中,山风在呼啸着,远处忽隐的传来似狼,又似其它动物的声音,时时在撕破着这安静,看看黑夜的苍穹,无边无际。   凌霄在森林中奔走,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一处山崖旁,看着满天星辰,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既然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去适应这个世界,而现在最重要的是恢复自己的实力,哪怕不能恢复到前世的巅峰状态,但也至少要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这样才有自保之力量。   只不过烈阳诀除了体内真气的修炼外,还需要大量的灵魂之力,而且对灵魂之力的要求很严格,只有吸收了大量灵魂之力才能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   “呜……”一声狼嚎从凌霄身后传来,将沉思的凌霄吓了一跳,马上转头一看,顿时倒抽一口凉气,我的天啊!只见在离凌霄十多米处,十多双绿幽幽散发着凶光的眼睛盯着凌霄。   “狼!”这是凌霄意识中的第一反应。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到狼。   十多只狼紧紧的盯着凌霄,中间最大的一只作向前扑击的动作,不用说,这肯定是狼王了。   “镇定,镇定!”凌霄肝胆欲裂,不停的安慰着自己,让自己努力的令自己镇定下来,不过,他的整个人有点颤抖了。当然,换了任何人面对着十多只凶猛的狼,都会从心里感到害怕!   如果在前世的巅峰时期,不要说这十几只狼,就是再多一倍都不怕,但是现在他的烈阳诀还没有突破第一层,同时这具身体太弱了,十层战力只能发挥三层。   凌霄缓缓的长身站了起来,一双眼紧张的注视着狼群的举动,紧握着一根从地上捡起来的,三尺多长的木棍。   一人十狼僵持住了,互相紧盯对方,各不相让。狼群似乎知道凌霄手中木棍的厉害,也不敢轻举妄动。   十分钟后,“呜……”的一声,震破夜空,颤动人心!狼王终于忍不住了,眼里红光一闪,向天长叫,群狼也齐声呼应,声音在深山中响起回荡,恍如有万千只狼在嚎叫。凌霄更是脸色一变,他知道狼群要发动进攻了。微微向后退了一小步,群狼看到凌霄退后,机会难得,猛的向凌霄扑来。   看着气势汹汹扑来的狼,凌霄不由的眉头一皱,身子一纵,竟然主动的迎了上去,手中的木棍在空中划过一个圆弧,砸死了其中一只狼。   “呜……”狼惨嚎一声,被凌霄的木棍砸中了脑袋,脑浆迸裂的跌落在地上。与此同时,凌霄迅速闪开另外两只狼的扑击,木棍再次飞起,右边另外一只狼亦已经被他砸死了。其他狼被凌霄的凶猛吓住了,在离凌霄七米处停下。凌霄身上滴着狼血,像个血人般高举着木棍,棍身上的鲜血一滴一滴的往下滴。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是凌霄脑海中的唯一一个念头,此时的凌霄双眼赤红,烈阳诀疯狂运转,怒吼一声,不等狼群攻击,主动冲了上去。   面对生死考验,凌霄不会把主动权让出去,此时此刻为有杀死这些狼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主动攻击。   这不是凌霄第一次面对生死,前世的经历,已经让凌霄镇定下来了。   其实前世的凌霄作为佣兵,很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这样的经历也不知有多少,只不过现在他的身体差的要命,自己知道的格斗技术根本发挥不出来。   凌霄虎目圆睁,死死的盯着狼王,擒贼先擒王,只有杀死了狼王,他的危险才能够解除。   利用迷踪步闪过几只狼的扑击,凌霄举起木棍,狠狠地砸向狼王的狼头。   烈阳诀除了内功心法外还有一套步法和拳法。只不过现在重生在这这个世界上,刚刚修炼烈阳诀,连烈阳诀的第一层都没有突破,至于步法和拳法连练都没有练过。但现在凌霄不得不在实战中进行训练使用。   前世的他在步法方面虽然不能说是登峰造极,但也出神入化,现在虽然这具身体没有接触过迷踪步,但深知迷踪步精髓的他虽然在这一世没有使用过迷踪步,却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运用。   狼王很警觉,似乎知道凌霄想要杀它,每一次攻击都让它躲开了,同时用狼口和利爪给凌霄制造麻烦。   “砰。”   一棍砸在狼头,又一只狼死在他的木棍下,狼王似乎知道凌霄并不是好对付,好像在用车轮战的方法来消耗凌霄的体力。   凌霄毫不示弱,每次都主动向狼王攻击,哪怕身上伤痕累累,鲜血直流,也都咬牙坚持着。凌霄明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唯有进攻才能把握主动权。   血腥味道弥漫着凌霄周围,狼群的嗜血被引发了,竟然在互相撕咬着同伴的尸体。肠子,血肉纷飞。   山风,更大了,大得将山林吹得沙沙作响;夜,更静了,静得只剩下一人、数狼的沉重呼吸声;血腥味,更浓了,浓得双方眼睛发红!   凌霄的两眼充满吓人的血丝,脸上冰冷似铁,埋于他心底处的兽性终于全面的爆发出来了。眼中充满煞气的盯着狼王,手上青筋暴起,与此同时,狼王的绿幽幽的眼睛红光并发,率先扑向凌霄。狼群也再次嚎叫着扑向凌霄。   山风,呼呼在耳中掠过。凌霄大吼一声:“来吧,他妈的,不杀死你我就是龟孙子!”   惨烈的人狼血战再次展开,凌霄感到手臂一痛,已经被一只狼咬住,惨痛入心。凌霄怒火燃烧,寒光闪耀,一棍就往狼头砸了下去。狼头脑浆迸裂,凌霄一耍,想把狼头耍开,谁知道狼头竟然深深的咬在他的手臂上,狼身却往地下掉。凌霄无法,只得带着狼头,忍住剧痛,闪过几头狼的扑击,继续向狼王挥棍扑去。   狼王闪过凌霄攻击,张口血盆大口咬向凌霄的左臂。凌霄眸子中厉色一闪,不过狼王咬向自己的左臂,右手向狼王的头砸去。   “砰。”   在狼王咬在他左臂的时候,凌霄的木棍砸在了狼王头上。咔嚓一声,木棍从中断开。狼王紧咬着他的手臂不放,剧烈的疼痛让他脸色狰狞。   电光火石之间,凌霄忍着剧痛,双手分别抓住狼王的两只前爪,运起体内仅有的真气,向两边猛的一撕。   哗啦。   狼王被凌霄从中撕开,血肉横飞,弄的他满身都是。他却哈哈大笑,宛如魔神一样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其他几只狼。   “呜……”   失去了狼王,剩下的狼没有再战下去的勇气,一声充满悲愤的狼嚎,剩下的狼终于不甘心的离开了。   “扑。”   凌霄一屁股坐在地上,激烈的喘着气。此时他早已筋疲力尽,杀死狼王的同时早已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凌霄的脸色有些苍白,刚才的战斗极大的消耗了他的体力,现在他几乎连一个手指都动不了。   忽然,凌霄神情一动,挣扎着盘膝坐了起来。 初建势力 第2章 狠辣   第2章幽静的森林中,山风在呼啸着,远处忽隐的传来似狼,又似其它动物的声音,时时在撕破着这安静,看看黑夜的苍穹,无边无际。   凌霄在森林中奔走,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一处山崖旁,看着满天星辰,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既然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去适应这个世界,而现在最重要的是恢复自己的实力,哪怕不能恢复到前世的巅峰状态,但也至少要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这样才有自保之力量。   只不过烈阳诀除了体内真气的修炼外,还需要大量的灵魂之力,而且对灵魂之力的要求很严格,只有吸收了大量灵魂之力才能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   “呜……”一声狼嚎从凌霄身后传来,将沉思的凌霄吓了一跳,马上转头一看,顿时倒抽一口凉气,我的天啊!只见在离凌霄十多米处,十多双绿幽幽散发着凶光的眼睛盯着凌霄。   “狼!”这是凌霄意识中的第一反应。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到狼。   十多只狼紧紧的盯着凌霄,中间最大的一只作向前扑击的动作,不用说,这肯定是狼王了。   “镇定,镇定!”凌霄肝胆欲裂,不停的安慰着自己,让自己努力的令自己镇定下来,不过,他的整个人有点颤抖了。当然,换了任何人面对着十多只凶猛的狼,都会从心里感到害怕!   如果在前世的巅峰时期,不要说这十几只狼,就是再多一倍都不怕,但是现在他的烈阳诀还没有突破第一层,同时这具身体太弱了,十层战力只能发挥三层。   凌霄缓缓的长身站了起来,一双眼紧张的注视着狼群的举动,紧握着一根从地上捡起来的,三尺多长的木棍。   一人十狼僵持住了,互相紧盯对方,各不相让。狼群似乎知道凌霄手中木棍的厉害,也不敢轻举妄动。   十分钟后,“呜……”的一声,震破夜空,颤动人心!狼王终于忍不住了,眼里红光一闪,向天长叫,群狼也齐声呼应,声音在深山中响起回荡,恍如有万千只狼在嚎叫。凌霄更是脸色一变,他知道狼群要发动进攻了。微微向后退了一小步,群狼看到凌霄退后,机会难得,猛的向凌霄扑来。   看着气势汹汹扑来的狼,凌霄不由的眉头一皱,身子一纵,竟然主动的迎了上去,手中的木棍在空中划过一个圆弧,砸死了其中一只狼。   “呜……”狼惨嚎一声,被凌霄的木棍砸中了脑袋,脑浆迸裂的跌落在地上。与此同时,凌霄迅速闪开另外两只狼的扑击,木棍再次飞起,右边另外一只狼亦已经被他砸死了。其他狼被凌霄的凶猛吓住了,在离凌霄七米处停下。凌霄身上滴着狼血,像个血人般高举着木棍,棍身上的鲜血一滴一滴的往下滴。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是凌霄脑海中的唯一一个念头,此时的凌霄双眼赤红,烈阳诀疯狂运转,怒吼一声,不等狼群攻击,主动冲了上去。   面对生死考验,凌霄不会把主动权让出去,此时此刻为有杀死这些狼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主动攻击。   这不是凌霄第一次面对生死,前世的经历,已经让凌霄镇定下来了。   其实前世的凌霄作为佣兵,很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这样的经历也不知有多少,只不过现在他的身体差的要命,自己知道的格斗技术根本发挥不出来。   凌霄虎目圆睁,死死的盯着狼王,擒贼先擒王,只有杀死了狼王,他的危险才能够解除。   利用迷踪步闪过几只狼的扑击,凌霄举起木棍,狠狠地砸向狼王的狼头。   烈阳诀除了内功心法外还有一套步法和拳法。只不过现在重生在这这个世界上,刚刚修炼烈阳诀,连烈阳诀的第一层都没有突破,至于步法和拳法连练都没有练过。但现在凌霄不得不在实战中进行训练使用。   前世的他在步法方面虽然不能说是登峰造极,但也出神入化,现在虽然这具身体没有接触过迷踪步,但深知迷踪步精髓的他虽然在这一世没有使用过迷踪步,却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运用。   狼王很警觉,似乎知道凌霄想要杀它,每一次攻击都让它躲开了,同时用狼口和利爪给凌霄制造麻烦。   “砰。”   一棍砸在狼头,又一只狼死在他的木棍下,狼王似乎知道凌霄并不是好对付,好像在用车轮战的方法来消耗凌霄的体力。   凌霄毫不示弱,每次都主动向狼王攻击,哪怕身上伤痕累累,鲜血直流,也都咬牙坚持着。凌霄明白,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唯有进攻才能把握主动权。   血腥味道弥漫着凌霄周围,狼群的嗜血被引发了,竟然在互相撕咬着同伴的尸体。肠子,血肉纷飞。   山风,更大了,大得将山林吹得沙沙作响;夜,更静了,静得只剩下一人、数狼的沉重呼吸声;血腥味,更浓了,浓得双方眼睛发红!   凌霄的两眼充满吓人的血丝,脸上冰冷似铁,埋于他心底处的兽性终于全面的爆发出来了。眼中充满煞气的盯着狼王,手上青筋暴起,与此同时,狼王的绿幽幽的眼睛红光并发,率先扑向凌霄。狼群也再次嚎叫着扑向凌霄。   山风,呼呼在耳中掠过。凌霄大吼一声:“来吧,他妈的,不杀死你我就是龟孙子!”   惨烈的人狼血战再次展开,凌霄感到手臂一痛,已经被一只狼咬住,惨痛入心。凌霄怒火燃烧,寒光闪耀,一棍就往狼头砸了下去。狼头脑浆迸裂,凌霄一耍,想把狼头耍开,谁知道狼头竟然深深的咬在他的手臂上,狼身却往地下掉。凌霄无法,只得带着狼头,忍住剧痛,闪过几头狼的扑击,继续向狼王挥棍扑去。   狼王闪过凌霄攻击,张口血盆大口咬向凌霄的左臂。凌霄眸子中厉色一闪,不过狼王咬向自己的左臂,右手向狼王的头砸去。   “砰。”   在狼王咬在他左臂的时候,凌霄的木棍砸在了狼王头上。咔嚓一声,木棍从中断开。狼王紧咬着他的手臂不放,剧烈的疼痛让他脸色狰狞。   电光火石之间,凌霄忍着剧痛,双手分别抓住狼王的两只前爪,运起体内仅有的真气,向两边猛的一撕。   哗啦。   狼王被凌霄从中撕开,血肉横飞,弄的他满身都是。他却哈哈大笑,宛如魔神一样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其他几只狼。   “呜……”   失去了狼王,剩下的狼没有再战下去的勇气,一声充满悲愤的狼嚎,剩下的狼终于不甘心的离开了。   “扑。”   凌霄一屁股坐在地上,激烈的喘着气。此时他早已筋疲力尽,杀死狼王的同时早已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凌霄的脸色有些苍白,刚才的战斗极大的消耗了他的体力,现在他几乎连一个手指都动不了。   忽然,凌霄神情一动,挣扎着盘膝坐了起来。 初建势力 第3章 敲诈?   第3章无任是人还动物都有灵魂,而这些灵魂在其主人死后的一段时间会存在于世间,经过很长时间才会消失。而这些灵魂对别人来说没有用,但对凌霄来说是种大补品。这些灵魂中蕴含的灵魂之力可以助他修炼烈阳诀。   前世的时候他之所以去做佣兵,是因为佣兵每一天在生死边缘徘徊,杀人更是家常便饭,,而那些人死后所产生的灵魂之力才是他所需要的,只有这些灵魂之力才能更好的让他修炼烈阳诀,所以他需要杀戮,需要杀戮给他带来灵魂之力。   在世间万物中,人的灵魂之力才是最强大的,其他的动物相对而已弱了许多,不过对现在的凌霄来说,总不能去杀人吸收灵魂之力,所以此时凌霄需要是吸收刚才杀死的几只狼所产生的灵魂之力。虽然这些灵魂之力对他来说微乎其微,但有总比没有好。   吸收了新产生的灵魂之力,凌霄运转烈阳诀,把吸收的灵魂之力融入于真气中,使他体内的真气增强了不少,不过想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还不够。   真气在体内运转三周,疲劳一扫而空,凌霄一跃而起,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但恢复的已经差不多了。不过凌霄并没有露出轻松的表情,刚才的博杀记忆犹新,如果不是他反应快,如果不是他凭借前世丰富的经验,现在恐怕已成为狼口之物了。   力量,力量,需要力量。凌霄眼中闪过坚定之色,对于力量的追求他从来没有这么急迫,只有拥有强悍的力量才能自保。   夜色深沉,天空群星璀璨。   凌霄在河里洗了个澡,把身体的狼血洗掉,然后简单的处理一下伤口,就向家中赶去。此时已是午夜时分,走在幽静的马路上,路上的行人已很少了,这让本来想搭顺风车回城的凌霄不得不走回去。   凌霄心里估算一下,此地离自己的家有十几里路,想走回去至少要一个小时时间,这点距离对凌霄来说不算远,如果利用迷踪步半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凌霄自然不敢放过这个练习迷踪步的机会。   刚才和狼群搏斗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对迷踪步的运用不成熟,解决那几只狼也不会这么困难,所以趁现在有时间,他需要加紧练习迷踪步,只有这样,以后如果遇到什么麻烦的话,至少可以有保命的机会。   迷踪步着重于迷,前世的凌霄深得其要领,这是第二次练习,深知其精髓的他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因为刚修炼烈阳诀的原因,凌霄体内的真气不足于提供他长时间利用,更何况现在和狼群大战,极大的消耗了他体内的真气。所以不到五分钟,凌霄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凌霄心里叹了一口气,没有足够的真气支撑,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还好路只剩下一半了。   走了不到一分钟,隐隐约约听到前面传来呼救声,凌霄眉头一皱,不由加快的脚步。   前方不远处,一一个老者躺在地上,旁边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哭泣着。   少年听到脚步声,转头向凌霄说道:“求你,求你救救我爷爷。”此时的少年根本没去在意凌霄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青年,唯一的想法就是让凌霄救人。   凌霄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老者,此时已经昏迷了过去,而且脸上以看的见的速度变成了青紫色。   再看看那名着急的少年,还没有来的及说话,这名少年就带着哭腔说道:“先生,求求你救救我爷爷,是我害了他,我不应该让他偷偷来NC的……”   凌霄皱了皱眉头,这个时候说什么应该不应该不是废话吗。在老者身上的几次穴道拍了几下,真气瞬间就流转过去。   老人吐出一口浊气,脸色的青紫色快度的消散着,转眼就恢复了正常。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武儿,你不要担心,我这是老毛病了。”   那名叫武儿的少年愣愣的盯着凌霄,半天都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医术?拍几下就将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抢救回来?   不过那名少年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立即扑到老人的面前:“爷爷,吓死我了,我下次再也不敢擅自做主带你出来了……”   话没说完,眼泪水已经出来了。   凌霄看了看这名少年,一声的名牌,身上的衣服估计就要好几万吧,脚上穿着的一双鞋子看起来好像是CHANEL的,凌霄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个有钱的人。再看了看脸上还留着泪痕的少年,不否认这少年拥有着英俊的外表,以后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个英俊的帅哥。脸色可能因为有些焦急,显出一丝红润。   凌霄心中不由一动,上前把老人扶起来。   少年连忙对凌霄表示感谢,今天如果不是凌霄,他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时,凌霄忽然道:“十万。”   少年闻言勃然变色,十万?敲诈啊?哪怕是把自己的爷爷救醒,也不需要十万吧?这分明是敲诈。   少年向老者道:“爷爷,我们走,不要理这个骗子。”说完扶着老者离开了。   还没走几步,后面就传来凌霄的声音:“十万,我治好他的病。”   闻言,少年停下脚步,急切的跑到凌霄的面前,抓住凌霄的双手紧张的问道:“真的,你真的能治好我爷爷的病?”   那名老人也是一脸震惊的看着凌霄,他不认为凌霄在说谎,因为刚才凌霄的表现已经说明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人,既然他这么说,就说明他有这个本事。   “不错。”凌霄淡然的点点头,对那老者说道:“每天的午夜你身上都会传来至阴至寒的疼痛,特别是每月十五的时候,这种疼痛仿佛深入骨髓。”   老者露出震惊之色,他刚开始如果对凌霄的话还有怀疑的话,现在已经完全相信凌霄知道这种病,眼中不由露出期待之色。   “你想治标还是治本?”凌霄忽然问道。   “治标怎么说?治本又怎么说?我当然希望彻底的治好爷爷了。”武儿听到凌霄的话立即问道。心里却在想,如果能治好爷爷的病,自己就是大功臣,到时候别人就不会怪他带爷爷出来了。   凌霄却说道:“以我现在的本事,要是治本的话,只有五成把握,还有可能让你爷爷提前去世。如果是治标的话,我有八成把握,可以让你爷爷身体健康的多活一年。不过无论你选择哪种治疗,治疗费都要当场给,不拖欠。”   老者的这个病其实根本不是什么病,而是中了一种极阴的掌法,一股极阴至寒的真气在他的身体中,破坏着他的身体机能。而凌霄的烈阳诀是至阳的真气,是这种阴寒真气的天然克星,只不过他现在烈阳诀还没有突破第一层,根本没办法消除老者体内的阴寒真气,只有等烈阳诀突破第三层的时候才能消除他体内的真气。如果强行消除,很可能会引起老者体内的真气反扑,导致老者提前死亡。   “啊,怎么会这样?爷爷……”那少年明显不能做出决定,有些为难的看着他的爷爷,她希望爷爷可以给她一个好的主意。   老者目光一冷,他有些怀疑凌霄的话了,这年轻人怎么会治病,分明是要钱啊。想到这里,他的语气淡了许多:“我想治标。”   “不过需要提前把医疗费付了。”凌霄淡淡的说道。   老者脸色有些难看,他有些怀疑这年轻人是为了钱。倒是那少年看的开,对老者说道:“爷爷,你别生气,现在的医生看病都需要先付钱的。”说完转头看着凌霄道:“里面十万,密码是864541。”少年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凌霄。   凌霄接过银行卡,来到老者身边,运起烈阳诀,在老者身体的几个主要穴道中输入几道烈阳诀的真气。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虽然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但对凌霄来说却经历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短短的五分钟把他体内仅有的真气消耗一空,如果有选择,他还真不愿意干这种事。   “你爷爷已经好了,你带你爷爷回去吧。我也该走了。”说完凌霄不待少年回答,转身离开了。   少年这才反应过来,刚想追凌霄,却发现早已失去了凌霄的踪影,少年暗恼的向老者走去,这个时候他认为凌霄就是个骗子,他爷爷的病很多专家都束手无策,怎么会不到五分钟就治好了?   此时老者面色红润,见到少年回来,眼中闪过奇怪之色,对少年道:“武儿,这人不是骗子,爷爷现在感到自己浑身暖洋洋的,没有以前的疼痛了,没想到我们会遇到这种神医,等一下回去让人去查一查,这种人一定要结交一番。”   ps: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3章 敲诈?   第3章无任是人还动物都有灵魂,而这些灵魂在其主人死后的一段时间会存在于世间,经过很长时间才会消失。而这些灵魂对别人来说没有用,但对凌霄来说是种大补品。这些灵魂中蕴含的灵魂之力可以助他修炼烈阳诀。   前世的时候他之所以去做佣兵,是因为佣兵每一天在生死边缘徘徊,杀人更是家常便饭,,而那些人死后所产生的灵魂之力才是他所需要的,只有这些灵魂之力才能更好的让他修炼烈阳诀,所以他需要杀戮,需要杀戮给他带来灵魂之力。   在世间万物中,人的灵魂之力才是最强大的,其他的动物相对而已弱了许多,不过对现在的凌霄来说,总不能去杀人吸收灵魂之力,所以此时凌霄需要是吸收刚才杀死的几只狼所产生的灵魂之力。虽然这些灵魂之力对他来说微乎其微,但有总比没有好。   吸收了新产生的灵魂之力,凌霄运转烈阳诀,把吸收的灵魂之力融入于真气中,使他体内的真气增强了不少,不过想突破烈阳诀的第一层还不够。   真气在体内运转三周,疲劳一扫而空,凌霄一跃而起,虽然脸色还有些苍白,但恢复的已经差不多了。不过凌霄并没有露出轻松的表情,刚才的博杀记忆犹新,如果不是他反应快,如果不是他凭借前世丰富的经验,现在恐怕已成为狼口之物了。   力量,力量,需要力量。凌霄眼中闪过坚定之色,对于力量的追求他从来没有这么急迫,只有拥有强悍的力量才能自保。   夜色深沉,天空群星璀璨。   凌霄在河里洗了个澡,把身体的狼血洗掉,然后简单的处理一下伤口,就向家中赶去。此时已是午夜时分,走在幽静的马路上,路上的行人已很少了,这让本来想搭顺风车回城的凌霄不得不走回去。   凌霄心里估算一下,此地离自己的家有十几里路,想走回去至少要一个小时时间,这点距离对凌霄来说不算远,如果利用迷踪步半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凌霄自然不敢放过这个练习迷踪步的机会。   刚才和狼群搏斗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对迷踪步的运用不成熟,解决那几只狼也不会这么困难,所以趁现在有时间,他需要加紧练习迷踪步,只有这样,以后如果遇到什么麻烦的话,至少可以有保命的机会。   迷踪步着重于迷,前世的凌霄深得其要领,这是第二次练习,深知其精髓的他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因为刚修炼烈阳诀的原因,凌霄体内的真气不足于提供他长时间利用,更何况现在和狼群大战,极大的消耗了他体内的真气。所以不到五分钟,凌霄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凌霄心里叹了一口气,没有足够的真气支撑,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还好路只剩下一半了。   走了不到一分钟,隐隐约约听到前面传来呼救声,凌霄眉头一皱,不由加快的脚步。   前方不远处,一一个老者躺在地上,旁边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哭泣着。   少年听到脚步声,转头向凌霄说道:“求你,求你救救我爷爷。”此时的少年根本没去在意凌霄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青年,唯一的想法就是让凌霄救人。   凌霄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老者,此时已经昏迷了过去,而且脸上以看的见的速度变成了青紫色。   再看看那名着急的少年,还没有来的及说话,这名少年就带着哭腔说道:“先生,求求你救救我爷爷,是我害了他,我不应该让他偷偷来NC的……”   凌霄皱了皱眉头,这个时候说什么应该不应该不是废话吗。在老者身上的几次穴道拍了几下,真气瞬间就流转过去。   老人吐出一口浊气,脸色的青紫色快度的消散着,转眼就恢复了正常。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武儿,你不要担心,我这是老毛病了。”   那名叫武儿的少年愣愣的盯着凌霄,半天都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医术?拍几下就将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抢救回来?   不过那名少年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立即扑到老人的面前:“爷爷,吓死我了,我下次再也不敢擅自做主带你出来了……”   话没说完,眼泪水已经出来了。   凌霄看了看这名少年,一声的名牌,身上的衣服估计就要好几万吧,脚上穿着的一双鞋子看起来好像是CHANEL的,凌霄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个有钱的人。再看了看脸上还留着泪痕的少年,不否认这少年拥有着英俊的外表,以后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个英俊的帅哥。脸色可能因为有些焦急,显出一丝红润。   凌霄心中不由一动,上前把老人扶起来。   少年连忙对凌霄表示感谢,今天如果不是凌霄,他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时,凌霄忽然道:“十万。”   少年闻言勃然变色,十万?敲诈啊?哪怕是把自己的爷爷救醒,也不需要十万吧?这分明是敲诈。   少年向老者道:“爷爷,我们走,不要理这个骗子。”说完扶着老者离开了。   还没走几步,后面就传来凌霄的声音:“十万,我治好他的病。”   闻言,少年停下脚步,急切的跑到凌霄的面前,抓住凌霄的双手紧张的问道:“真的,你真的能治好我爷爷的病?”   那名老人也是一脸震惊的看着凌霄,他不认为凌霄在说谎,因为刚才凌霄的表现已经说明了他是个很有本事的人,既然他这么说,就说明他有这个本事。   “不错。”凌霄淡然的点点头,对那老者说道:“每天的午夜你身上都会传来至阴至寒的疼痛,特别是每月十五的时候,这种疼痛仿佛深入骨髓。”   老者露出震惊之色,他刚开始如果对凌霄的话还有怀疑的话,现在已经完全相信凌霄知道这种病,眼中不由露出期待之色。   “你想治标还是治本?”凌霄忽然问道。   “治标怎么说?治本又怎么说?我当然希望彻底的治好爷爷了。”武儿听到凌霄的话立即问道。心里却在想,如果能治好爷爷的病,自己就是大功臣,到时候别人就不会怪他带爷爷出来了。   凌霄却说道:“以我现在的本事,要是治本的话,只有五成把握,还有可能让你爷爷提前去世。如果是治标的话,我有八成把握,可以让你爷爷身体健康的多活一年。不过无论你选择哪种治疗,治疗费都要当场给,不拖欠。”   老者的这个病其实根本不是什么病,而是中了一种极阴的掌法,一股极阴至寒的真气在他的身体中,破坏着他的身体机能。而凌霄的烈阳诀是至阳的真气,是这种阴寒真气的天然克星,只不过他现在烈阳诀还没有突破第一层,根本没办法消除老者体内的阴寒真气,只有等烈阳诀突破第三层的时候才能消除他体内的真气。如果强行消除,很可能会引起老者体内的真气反扑,导致老者提前死亡。   “啊,怎么会这样?爷爷……”那少年明显不能做出决定,有些为难的看着他的爷爷,她希望爷爷可以给她一个好的主意。   老者目光一冷,他有些怀疑凌霄的话了,这年轻人怎么会治病,分明是要钱啊。想到这里,他的语气淡了许多:“我想治标。”   “不过需要提前把医疗费付了。”凌霄淡淡的说道。   老者脸色有些难看,他有些怀疑这年轻人是为了钱。倒是那少年看的开,对老者说道:“爷爷,你别生气,现在的医生看病都需要先付钱的。”说完转头看着凌霄道:“里面十万,密码是864541。”少年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凌霄。   凌霄接过银行卡,来到老者身边,运起烈阳诀,在老者身体的几个主要穴道中输入几道烈阳诀的真气。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虽然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但对凌霄来说却经历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短短的五分钟把他体内仅有的真气消耗一空,如果有选择,他还真不愿意干这种事。   “你爷爷已经好了,你带你爷爷回去吧。我也该走了。”说完凌霄不待少年回答,转身离开了。   少年这才反应过来,刚想追凌霄,却发现早已失去了凌霄的踪影,少年暗恼的向老者走去,这个时候他认为凌霄就是个骗子,他爷爷的病很多专家都束手无策,怎么会不到五分钟就治好了?   此时老者面色红润,见到少年回来,眼中闪过奇怪之色,对少年道:“武儿,这人不是骗子,爷爷现在感到自己浑身暖洋洋的,没有以前的疼痛了,没想到我们会遇到这种神医,等一下回去让人去查一查,这种人一定要结交一番。”   ps: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4章 母亲   第4章虽然是午夜,但NC市中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灯光下,人群熙熙攘攘,凌霄快步在人群中走过,心里还想着刚才的事,在他看来为了十万块钱消耗这么多的真气是不值得的事。如果不是为了更好的淬炼自己的身体,如果不是为了解决家庭的燃眉之急,他根本不愿意这么做。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增强实力,只有有人让别人畏惧的实力,才能让他为所欲为。   来到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旁,凌霄把从少年手中得到的银行卡插入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查一查里面的资金。   看着屏幕上的金额,凌霄脸色一变,那少年说里面有十万,其实才八万多一点,这让他对少年的印象有些下降。   凌霄叹了一口气,差一万就差一万吧,对他来说差一万没什么大不了的。   把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留下一万现金,然后再到另外的一处自动取款机中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完成后才回家。   来到一个巷子口,凌霄稍稍整理一下衣着,此时天色已经是不早,越是往里面走,便越是昏暗,在这片区域的人们都是些贫穷人家,有些根本就不舍得用电,也没有什么事做,就好比在偏僻的农村一般,老早就熄灯睡觉了!   寂静的大街上偶尔传来了一阵阵狗叫声,破旧的水泥巷子里,只有凌霄一人迈着脚步,慢慢地走着,显得有点阴森可怕,但是,这里却没有外面的阴险狡诈,这里的因为贫苦的原因,待人真诚。   走在巷子里,凌霄心里有些忐忑。这巷子的尽头就是他这个世界的家,那里还有他那相依为命的母亲,虽然他的灵魂来自五百年后,但他和这具身体的主人的灵魂进行了融合,这里也就是他的家了。   前世的他是孤儿,现在突然间有了家人,这让他感觉不适应,不知该如何应对,同时因为占据了这具身体,对他的家人有些愧疚。   凌霄的心思十分凌乱,甚至有些忐忑不安。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人,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其实,凌霄多少也融合了这身体主人的记忆,同时,这副身体也是他的,在某种角度来,此凌霄也就是彼凌霄,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是凌霄一时间没有接受罢了。   调整一下心情,凌霄加快了脚步,朝着巷子内部走去,同时,也暗自下定决心,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适应这个世界,前世的一切就当成一场梦。   巷子深处,一盏孤灯透出的光线,一个长发的漆黑人影被印在了墙上。   凌霄的视线处,隐隐可以看到,一位年过四旬的中年妇女正坐在灯前,手中拿着针线缝补着破旧的衣服,然而,却是心不在焉地不停地往门外看去,眉宇间更是露出了些许焦急之色。   凌霄心里一阵触动,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中升起,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有过,却又非常熟悉。   前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凌霄如今的母亲,刘佳。这般情景,凌霄可以猜出,刘佳必定是在等待他回来!   此时的凌霄融合了两人的记忆,你中有我我中有人,虽然前世的记忆占主导,但那种印到灵魂深处的亲情却深深地影响着他,所以面对刘佳的时候,早已被亲情占了上风。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叫母爱,它的付出不需要回报。   心里的触动使他脚下的脚步不由得加快,空旷的巷子响起了“蹬蹬~~”的脚步声。   “凌霄!”刘佳听到那脚步声有如天籁一般,脸上也是一阵激动,忙地站起来,快步迈到门前,“凌霄,凌霄,是你回来了吗?”巷子里一片黑暗,刘佳根本就看不到人影,但是,从急促的脚步声中,她感受到了,这是骨肉相连的声音。   一声声轻呼传来,让凌霄心里震动。   走近,凌霄才注意到,这位才是四十出头的母亲,在生活的压迫下,竟然是提前抽出了几根青丝,刘佳的脸上,也是刻满了岁月的痕迹。通过脑海中的记忆知道,自己的母亲身体并不好,在生他的时候落下了病根。   从其脸型看去,刘佳年轻时候绝对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如今,却是如此花容失色,为的,便是他凌霄。   “妈!是我回来了。”迟疑一下,凌霄才开口说道。   话刚出口就连凌霄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说的这么顺口,仿佛叫了无数年一样。那种血肉相连的感觉,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却好像早就存在于他的生命中一样。   “回来就好!!”刘佳看到凌霄踏入门槛,旋即便将门关上,脸上的神情也是缓缓疏松,似乎是大松了口气一般,“坐吧,妈给你倒杯水去,舒缓舒缓身子。”   凌霄心情复杂,对于突然多出的家人,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静静的看着刘佳。   刘佳提起水壶,轻轻地将水杯刷洗一次,随即慢慢地将热乎乎的开水倒进了水杯,用心之极。   凌霄没有说话,静静地享受着这被关怀的感觉,心里如同这开水一般热乎乎的。这就是亲情,这就是母爱,以前没有感受到过。现在却切身体会到了,这让凌霄的心里暖呼呼的、“凌霄,来,趁热喝了。”刘佳倒好水,便端给凌霄。   “谢谢!”凌霄接过水杯,轻轻地喝了一口,杯子还没有放下,便浑身一震,眼睛,紧紧地看着桌子上的一张单子。   刘佳顺着凌霄的眼神看去,看到桌子上的那张单子,脸色一变,急急忙忙的把它收在怀里。   “卖血单??”看着桌上的这张卖血的单子凌霄不由一愣,在这一瞬间,一股隐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涌现而出。   刘佳自生了凌霄后,身体一直不太好,又和家里人断了联系,为了生存,她每天起早摸黑干两份工作,为了就是把凌霄抚养成人。但微薄的报酬怎能养活一家人,为此每当急需要钱的时候,刘佳就偷偷地去卖血。   这对凌霄来说是简直不可想象的,前世的他虽然是个孤儿,幸运的是很早就被佣兵团所收养,在佣兵团里面临的是弱肉强食,所以根本没时间也没机会享受亲情,但此时此刻,体会到了浓浓的亲情,让他深深地体会到母爱的伟大。   “我,妈没能力,眼看你马上要上大学了,妈连你的学费都没有准备好。”刘佳支支吾吾的说道。   凌霄虽然是个意志坚定之辈,但此时也被无声无息的感动了,他把身上的一万块现金拿出来,说道:“妈,今天我买了一张彩票,中了一万块钱,所以学费的事你不需要担心啦!”   有些事是秘密,哪怕眼前的人是自己的母亲,他不想让她知道,不过一时间找不到其他借口说明这一万块钱的来历,所以彩票才是最好的借口。   “这,这……”刘佳愣愣的看着凌霄交给自己的一万块钱,如果不是知道凌霄从来不会说谎的,她一定会认为凌霄一定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昏暗的油灯下,母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彼此间和洽地交流着,营造着一副和谐的氛围。但是,母子两人都非常有默契地没有提前些敏感的话题。   知母莫若子!刘佳虽然不说,但见识多广的他自然明白刘佳所做的目的,这让他冰冷似铁的心有所柔和,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强忍着心酸之感,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绝对不再让刘佳受苦!!这算是对这具身体主人的报答。   “妈,诗儿睡了吗?”凌霄担心自己再想下去会忍不住落泪,旋即问道,刘诗并不是凌霄的妹妹,是刘佳在一公园的石凳上捡回来收养的!所以跟刘佳姓,不过,凌霄却是对这位乖巧的妹妹非常的疼爱。   “诗儿啊,她一做完作业就睡下了,小女孩,不好熬夜。”刘佳笑吟吟地道,对这位收养来的女儿,她也是非常喜欢,就当她是亲生女儿一般看待了ps: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4章 母亲   第4章虽然是午夜,但NC市中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灯光下,人群熙熙攘攘,凌霄快步在人群中走过,心里还想着刚才的事,在他看来为了十万块钱消耗这么多的真气是不值得的事。如果不是为了更好的淬炼自己的身体,如果不是为了解决家庭的燃眉之急,他根本不愿意这么做。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增强实力,只有有人让别人畏惧的实力,才能让他为所欲为。   来到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旁,凌霄把从少年手中得到的银行卡插入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查一查里面的资金。   看着屏幕上的金额,凌霄脸色一变,那少年说里面有十万,其实才八万多一点,这让他对少年的印象有些下降。   凌霄叹了一口气,差一万就差一万吧,对他来说差一万没什么大不了的。   把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留下一万现金,然后再到另外的一处自动取款机中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完成后才回家。   来到一个巷子口,凌霄稍稍整理一下衣着,此时天色已经是不早,越是往里面走,便越是昏暗,在这片区域的人们都是些贫穷人家,有些根本就不舍得用电,也没有什么事做,就好比在偏僻的农村一般,老早就熄灯睡觉了!   寂静的大街上偶尔传来了一阵阵狗叫声,破旧的水泥巷子里,只有凌霄一人迈着脚步,慢慢地走着,显得有点阴森可怕,但是,这里却没有外面的阴险狡诈,这里的因为贫苦的原因,待人真诚。   走在巷子里,凌霄心里有些忐忑。这巷子的尽头就是他这个世界的家,那里还有他那相依为命的母亲,虽然他的灵魂来自五百年后,但他和这具身体的主人的灵魂进行了融合,这里也就是他的家了。   前世的他是孤儿,现在突然间有了家人,这让他感觉不适应,不知该如何应对,同时因为占据了这具身体,对他的家人有些愧疚。   凌霄的心思十分凌乱,甚至有些忐忑不安。对于突然出现的家人,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其实,凌霄多少也融合了这身体主人的记忆,同时,这副身体也是他的,在某种角度来,此凌霄也就是彼凌霄,两者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是凌霄一时间没有接受罢了。   调整一下心情,凌霄加快了脚步,朝着巷子内部走去,同时,也暗自下定决心,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适应这个世界,前世的一切就当成一场梦。   巷子深处,一盏孤灯透出的光线,一个长发的漆黑人影被印在了墙上。   凌霄的视线处,隐隐可以看到,一位年过四旬的中年妇女正坐在灯前,手中拿着针线缝补着破旧的衣服,然而,却是心不在焉地不停地往门外看去,眉宇间更是露出了些许焦急之色。   凌霄心里一阵触动,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中升起,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有过,却又非常熟悉。   前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凌霄如今的母亲,刘佳。这般情景,凌霄可以猜出,刘佳必定是在等待他回来!   此时的凌霄融合了两人的记忆,你中有我我中有人,虽然前世的记忆占主导,但那种印到灵魂深处的亲情却深深地影响着他,所以面对刘佳的时候,早已被亲情占了上风。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叫母爱,它的付出不需要回报。   心里的触动使他脚下的脚步不由得加快,空旷的巷子响起了“蹬蹬~~”的脚步声。   “凌霄!”刘佳听到那脚步声有如天籁一般,脸上也是一阵激动,忙地站起来,快步迈到门前,“凌霄,凌霄,是你回来了吗?”巷子里一片黑暗,刘佳根本就看不到人影,但是,从急促的脚步声中,她感受到了,这是骨肉相连的声音。   一声声轻呼传来,让凌霄心里震动。   走近,凌霄才注意到,这位才是四十出头的母亲,在生活的压迫下,竟然是提前抽出了几根青丝,刘佳的脸上,也是刻满了岁月的痕迹。通过脑海中的记忆知道,自己的母亲身体并不好,在生他的时候落下了病根。   从其脸型看去,刘佳年轻时候绝对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如今,却是如此花容失色,为的,便是他凌霄。   “妈!是我回来了。”迟疑一下,凌霄才开口说道。   话刚出口就连凌霄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说的这么顺口,仿佛叫了无数年一样。那种血肉相连的感觉,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却好像早就存在于他的生命中一样。   “回来就好!!”刘佳看到凌霄踏入门槛,旋即便将门关上,脸上的神情也是缓缓疏松,似乎是大松了口气一般,“坐吧,妈给你倒杯水去,舒缓舒缓身子。”   凌霄心情复杂,对于突然多出的家人,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静静的看着刘佳。   刘佳提起水壶,轻轻地将水杯刷洗一次,随即慢慢地将热乎乎的开水倒进了水杯,用心之极。   凌霄没有说话,静静地享受着这被关怀的感觉,心里如同这开水一般热乎乎的。这就是亲情,这就是母爱,以前没有感受到过。现在却切身体会到了,这让凌霄的心里暖呼呼的、“凌霄,来,趁热喝了。”刘佳倒好水,便端给凌霄。   “谢谢!”凌霄接过水杯,轻轻地喝了一口,杯子还没有放下,便浑身一震,眼睛,紧紧地看着桌子上的一张单子。   刘佳顺着凌霄的眼神看去,看到桌子上的那张单子,脸色一变,急急忙忙的把它收在怀里。   “卖血单??”看着桌上的这张卖血的单子凌霄不由一愣,在这一瞬间,一股隐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涌现而出。   刘佳自生了凌霄后,身体一直不太好,又和家里人断了联系,为了生存,她每天起早摸黑干两份工作,为了就是把凌霄抚养成人。但微薄的报酬怎能养活一家人,为此每当急需要钱的时候,刘佳就偷偷地去卖血。   这对凌霄来说是简直不可想象的,前世的他虽然是个孤儿,幸运的是很早就被佣兵团所收养,在佣兵团里面临的是弱肉强食,所以根本没时间也没机会享受亲情,但此时此刻,体会到了浓浓的亲情,让他深深地体会到母爱的伟大。   “我,妈没能力,眼看你马上要上大学了,妈连你的学费都没有准备好。”刘佳支支吾吾的说道。   凌霄虽然是个意志坚定之辈,但此时也被无声无息的感动了,他把身上的一万块现金拿出来,说道:“妈,今天我买了一张彩票,中了一万块钱,所以学费的事你不需要担心啦!”   有些事是秘密,哪怕眼前的人是自己的母亲,他不想让她知道,不过一时间找不到其他借口说明这一万块钱的来历,所以彩票才是最好的借口。   “这,这……”刘佳愣愣的看着凌霄交给自己的一万块钱,如果不是知道凌霄从来不会说谎的,她一定会认为凌霄一定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昏暗的油灯下,母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彼此间和洽地交流着,营造着一副和谐的氛围。但是,母子两人都非常有默契地没有提前些敏感的话题。   知母莫若子!刘佳虽然不说,但见识多广的他自然明白刘佳所做的目的,这让他冰冷似铁的心有所柔和,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强忍着心酸之感,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绝对不再让刘佳受苦!!这算是对这具身体主人的报答。   “妈,诗儿睡了吗?”凌霄担心自己再想下去会忍不住落泪,旋即问道,刘诗并不是凌霄的妹妹,是刘佳在一公园的石凳上捡回来收养的!所以跟刘佳姓,不过,凌霄却是对这位乖巧的妹妹非常的疼爱。   “诗儿啊,她一做完作业就睡下了,小女孩,不好熬夜。”刘佳笑吟吟地道,对这位收养来的女儿,她也是非常喜欢,就当她是亲生女儿一般看待了ps:求收藏、推荐 初建势力 第5章 给爷笑一个   第5章这一晚,凌霄和刘佳聊了很久,直到天蒙蒙亮才去睡觉。   凌霄的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外没多余的空间,躺在的床榻上,凌霄却是思绪万千。生活,无疑会给人增添些许的烦恼。如今这个年代,凌霄不知道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有……。   凌霄就这般左思右想,模模糊糊地入睡了。临睡之前,凌霄下了一个决定,如今是七月份,距离开始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自己一定要出去闯荡一番。一是赚钱养家修炼,二则给自己机会认识这个现代的世界。   时间匆匆过了三天,这三天里,凌霄没有去做其它事情,就待在家中,陪陪母亲妹妹,凌霄的妹妹刘诗刚刚初中毕业,九月份就升高一了!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   一天前,凌霄跟母亲提出了要出去打工赚点钱的请求,刘佳想了一下,也答应了。一来儿子长大了,也该出去见识一下,二来,她也希望凌霄能尽早的独立,出人头地,以完成他二十年来的心愿,所以虽然心里有点不舍,但是,儿子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   NC汽车站。   “凌霄,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凡事不可意气用事,记得要忍让,如果有什么委屈的话,一定要跟妈说。”   不知什么时候,凌霄的眼角已湿润了,他充分的体会到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关系,这句话不知已说了多少遍了,但一觉得一辈子都听不厌,“妈,你放心,我一定会注意的。”凌霄点了点头说道。   “哥,一路顺风!”刘诗双目含泪的说道。   “再见!!”   站台上,道别的声音此起彼伏,处处充满了情,处处满是心酸,泪水洒满了站台的每一个角落,浸没了许多游子的心。   凌霄毅然转身,手里拿着刘佳花了一天时间给他准备好的东西,消失在茫茫人潮中,刘佳和刘诗泪浸着脸,听着刺耳的喇叭声,长途客车,很快,便消失在了地平线之外凌霄安静地坐在位子上闭目养神,此番他要前去的城市,便是与他的大学同一城市,HZ市!这处地方,凌霄并不陌生,但是,也不熟悉。因为,他记忆中的SZ是五百年后的HZ,和现在的HZ有天壤之别。   “凌霄,你此番去了华夏,要听妈的一句话,千万不要接近凌家的人!”凌霄耳朵里响起了前一夜母亲脸色凝重地跟他说的一句话,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是,凌霄还是将它谨记于心。   “HZ凌家?”凌霄眼睛紧闭着,微微一笑,嘴角翘起,“不知道这杭州凌家和母亲到底有什么关系,母亲为什么说到它的时候,眼中充满愤怒?”   说实在的,凌霄对这凌家还提起了点兴趣。他知道刘佳这些年一直平平淡淡,眼中从来没有露出愤怒过,而这一次虽然隐藏的很好,但以凌霄的观察力还是很容易的从刘佳眼中发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恨意。   凌霄不明白这HZ凌家到底和刘佳有什么仇恨而让刘佳这么去恨它,凌霄心里决定,如果有时间的话,一定要去弄明白这件事。   汽车快速地飞驰着,从NC到HZ,火车的路程是一天一夜。;凌霄从一上车便闭上了眼睛,脑子飞快地运转着,回想着前世的佣兵生活,恍然不觉,自己的旁边,坐着一位不折不扣的美少妇!   此美少妇的年龄并不是很大,大约二十五六岁,身穿灰色短裙,肉色透明水晶丝袜,白色高根长靴,黑色紧身上衣,配了一个黄色套裙,灵眸皓齿,睫毛若柳,口若樱桃,深蓝的制服显露出凹凸的身材。   此美女名叫林涵香,是南方大学的一名教师,说起来也挺倒霉的。本来她有自己的小轿车的,没想到想开的时候轿车抛锚了,不得已他只能坐客运处,坐好在凌霄的旁边。   这一路上车,林涵香可谓是受够了众多色狼的目光了,那些男的见了她都如同恶狼一般,露出了邪恶的光芒,虽然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人作出什么事情,但是,但是那裸的目光,就让林涵香厌恶不已。   幸亏旁边这人还算老实,林涵香看凌霄一脸清秀,紧紧地闭着眼睛,不向其他人一般目光似乎要将她撕开一般,心里轻轻一松,若是让她面对着紧紧盯着她的色狼一天一夜,林涵香迟早崩溃。   林涵香看着凌霄,心里稍稍安心,同时,也升起了丝好奇心,眼前这青年人,比她还有小,却一脸的深沉,宛如诸多心事一般。整个人看上起到想经历了很多事的老者,让林涵香觉得他好像浑身裹上一层轻轻的雾,令人朦胧间看不清晰,在好奇心下,林涵香甚至有一股想要了解眼前这人的冲动。   凌霄恍然不觉自己已经被一美女盯上了,脑海中,还是前世做佣兵的时候纵横沙场,叱咤风云的一幕。   这让凌霄的身上不自觉的释放出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是久经沙场的将军才有的,这让林涵香好奇,她有些奇怪整个年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气质。   此时凌霄脑海中回味着自己和佣兵团的众兄弟在夜总会的情景,莺莺燕燕,让凌霄回味无穷。佣兵本来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职业,去夜总会找女子解闷是人之常情。前世的时候,凌霄还号称花丛浪子。   “嘿嘿……”一声猥琐的笑声从凌霄口中发出,林涵香有一种不寒而颤的感觉。   一瞬间林涵香是彻底的改变了凌霄的形象,认为他是个无耻的色狼流氓,看到凌霄那猥琐的笑声,林涵香充满警惕。   此时的凌霄毫无查觉,此时的他已经进入状态,浑然忘了这不是夜总会,而是前往HZ的汽车上。也忘了了身边坐在陌生人,还以为是夜总会的小姐,于是乎,他伸手搂着林涵香的腰姿,yin笑道:“小红,来,笑一个让爷看看。”   “啊……”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响遍整个汽车,直接盖过汽车的喇叭声。   ps:请大家收藏下,万分感谢!!! 初建势力 第5章 给爷笑一个   第5章这一晚,凌霄和刘佳聊了很久,直到天蒙蒙亮才去睡觉。   凌霄的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外没多余的空间,躺在的床榻上,凌霄却是思绪万千。生活,无疑会给人增添些许的烦恼。如今这个年代,凌霄不知道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有……。   凌霄就这般左思右想,模模糊糊地入睡了。临睡之前,凌霄下了一个决定,如今是七月份,距离开始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自己一定要出去闯荡一番。一是赚钱养家修炼,二则给自己机会认识这个现代的世界。   时间匆匆过了三天,这三天里,凌霄没有去做其它事情,就待在家中,陪陪母亲妹妹,凌霄的妹妹刘诗刚刚初中毕业,九月份就升高一了!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   一天前,凌霄跟母亲提出了要出去打工赚点钱的请求,刘佳想了一下,也答应了。一来儿子长大了,也该出去见识一下,二来,她也希望凌霄能尽早的独立,出人头地,以完成他二十年来的心愿,所以虽然心里有点不舍,但是,儿子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   NC汽车站。   “凌霄,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凡事不可意气用事,记得要忍让,如果有什么委屈的话,一定要跟妈说。”   不知什么时候,凌霄的眼角已湿润了,他充分的体会到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关系,这句话不知已说了多少遍了,但一觉得一辈子都听不厌,“妈,你放心,我一定会注意的。”凌霄点了点头说道。   “哥,一路顺风!”刘诗双目含泪的说道。   “再见!!”   站台上,道别的声音此起彼伏,处处充满了情,处处满是心酸,泪水洒满了站台的每一个角落,浸没了许多游子的心。   凌霄毅然转身,手里拿着刘佳花了一天时间给他准备好的东西,消失在茫茫人潮中,刘佳和刘诗泪浸着脸,听着刺耳的喇叭声,长途客车,很快,便消失在了地平线之外凌霄安静地坐在位子上闭目养神,此番他要前去的城市,便是与他的大学同一城市,HZ市!这处地方,凌霄并不陌生,但是,也不熟悉。因为,他记忆中的SZ是五百年后的HZ,和现在的HZ有天壤之别。   “凌霄,你此番去了华夏,要听妈的一句话,千万不要接近凌家的人!”凌霄耳朵里响起了前一夜母亲脸色凝重地跟他说的一句话,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是,凌霄还是将它谨记于心。   “HZ凌家?”凌霄眼睛紧闭着,微微一笑,嘴角翘起,“不知道这杭州凌家和母亲到底有什么关系,母亲为什么说到它的时候,眼中充满愤怒?”   说实在的,凌霄对这凌家还提起了点兴趣。他知道刘佳这些年一直平平淡淡,眼中从来没有露出愤怒过,而这一次虽然隐藏的很好,但以凌霄的观察力还是很容易的从刘佳眼中发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恨意。   凌霄不明白这HZ凌家到底和刘佳有什么仇恨而让刘佳这么去恨它,凌霄心里决定,如果有时间的话,一定要去弄明白这件事。   汽车快速地飞驰着,从NC到HZ,火车的路程是一天一夜。;凌霄从一上车便闭上了眼睛,脑子飞快地运转着,回想着前世的佣兵生活,恍然不觉,自己的旁边,坐着一位不折不扣的美少妇!   此美少妇的年龄并不是很大,大约二十五六岁,身穿灰色短裙,肉色透明水晶丝袜,白色高根长靴,黑色紧身上衣,配了一个黄色套裙,灵眸皓齿,睫毛若柳,口若樱桃,深蓝的制服显露出凹凸的身材。   此美女名叫林涵香,是南方大学的一名教师,说起来也挺倒霉的。本来她有自己的小轿车的,没想到想开的时候轿车抛锚了,不得已他只能坐客运处,坐好在凌霄的旁边。   这一路上车,林涵香可谓是受够了众多色狼的目光了,那些男的见了她都如同恶狼一般,露出了邪恶的光芒,虽然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人作出什么事情,但是,但是那裸的目光,就让林涵香厌恶不已。   幸亏旁边这人还算老实,林涵香看凌霄一脸清秀,紧紧地闭着眼睛,不向其他人一般目光似乎要将她撕开一般,心里轻轻一松,若是让她面对着紧紧盯着她的色狼一天一夜,林涵香迟早崩溃。   林涵香看着凌霄,心里稍稍安心,同时,也升起了丝好奇心,眼前这青年人,比她还有小,却一脸的深沉,宛如诸多心事一般。整个人看上起到想经历了很多事的老者,让林涵香觉得他好像浑身裹上一层轻轻的雾,令人朦胧间看不清晰,在好奇心下,林涵香甚至有一股想要了解眼前这人的冲动。   凌霄恍然不觉自己已经被一美女盯上了,脑海中,还是前世做佣兵的时候纵横沙场,叱咤风云的一幕。   这让凌霄的身上不自觉的释放出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是久经沙场的将军才有的,这让林涵香好奇,她有些奇怪整个年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气质。   此时凌霄脑海中回味着自己和佣兵团的众兄弟在夜总会的情景,莺莺燕燕,让凌霄回味无穷。佣兵本来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职业,去夜总会找女子解闷是人之常情。前世的时候,凌霄还号称花丛浪子。   “嘿嘿……”一声猥琐的笑声从凌霄口中发出,林涵香有一种不寒而颤的感觉。   一瞬间林涵香是彻底的改变了凌霄的形象,认为他是个无耻的色狼流氓,看到凌霄那猥琐的笑声,林涵香充满警惕。   此时的凌霄毫无查觉,此时的他已经进入状态,浑然忘了这不是夜总会,而是前往HZ的汽车上。也忘了了身边坐在陌生人,还以为是夜总会的小姐,于是乎,他伸手搂着林涵香的腰姿,yin笑道:“小红,来,笑一个让爷看看。”   “啊……”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响遍整个汽车,直接盖过汽车的喇叭声。   ps:请大家收藏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