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吴氏的三寸金莲 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名叫驻马店。驻马店有一位落魄的秀才,名叫朱循礼。 这读书的人十年寒窗熬下来,若是取得了功名,自然就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前程美好。若是功不成名不就,那满腹经纶就成了累赘。一个秀才埋没于乡野之间,耕地收割全不在行,却也苦恼。“百无一用是书生”,道出了秀才们学无所用的窘境。 朱循礼原来的家境是不错的,可自打父母相继过世之后,便日渐衰落。朱偱礼肩不能抬手不能提,又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几年下来,便家贫如洗。 幸亏他在城里有一好友,名叫刘成。刘成在云城开了一家织布厂,每年都要到驻马店一带收购棉花。每次过来,都住在朱循礼家中。因此,他也时不时给朱循礼一些接济。 朱循礼娶妻吴氏。 吴氏十五岁嫁到朱家,十七岁就给朱循礼生了一个女儿。朱循礼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嫣红。嫣红满月那天,恰遇刘成来访。朱循礼与刘成饮酒之间,吴氏就抱出女儿给刘成看。刘成看这女娃,一双小脚如同花生果一般大小,又白又嫩,不由自主地放在手里捏弄了一番。吴氏飞起眼睛,瞪了刘成一眼。 刘成顿时发觉了自己的失态,赶忙松开手,并且转移了话题。他说:“大哥、大嫂,弟弟有一个不情之请。” 朱循礼道:“请说。” 刘成说:“为弟有一犬子,刚刚两岁,不如我们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吧。” 朱循礼心想,自己和刘成这般交好,况且刘成的家境又十分殷实。这样的亲事,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当场应了下来。兄弟二人立了婚书,从此后,一对好兄弟,便成了儿女亲家。 朱循礼和刘成之所以性情相投,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这对兄弟,都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 朱循礼的妻子比朱循礼整整小了十岁。出嫁之前,母亲教诲她,嫁过去之后应该细心地伺候好丈夫,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吴氏性情温和,逆来顺受,她觉得谦卑地侍奉丈夫,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毕竟是十五岁的姑娘,在许多问题上还处于朦胧状态。在即将出嫁的那些日子里,她有些惶恐不安。 吴氏是一个端庄而秀丽的女人,更加上一对纤纤玉足,走起路来如同风吹杨柳。按照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 新婚之夜,当房门被关上之后,丈夫的一连串举动让吴氏大为诧异。 丈夫端来一盆温水,放在床下。接着,便伸出手将吴氏的一双穿着绣花鞋的小脚拉了过来。 吴氏之前憧憬过与丈夫第一次接触的情景。她想丈夫会首先握她的手,或者会首先搂住她的身子……总之她想象了许多许多,唯独没有想到,丈夫与她的第一次接触,居然是握住了她的一双脚。 吴氏嘤咛一声,就想挣脱。但是,丈夫握得很紧,她根本挣脱不掉。她难为情地央求道:“夫君,放开我……” 但朱循礼却摇头晃脑地说:“我喜欢啊!” “可是,可是……”吴氏呢喃着,依然试图挣脱,“我不喜欢……我……好难为情啊!”一边说,一边加大了挣脱的力度。 朱循礼恼怒了:“在家随父,出嫁从夫!”他的话音冷冰冰的。 吴氏心中一震。这番话,在她出嫁之前,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叮嘱过。 她顿时失去了反抗的勇气。于是,她的一双脚就被丈夫搂进怀里。 朱循礼柔情屡屡地抚摸着她的双脚,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第一娇娃, 金莲最佳, 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 尖瘦帮柔绣满花。” 吴氏觉得被一个大男人将一双脚捧在怀里,又是摸又是捏的,情何以堪。但是,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丈夫。既然嫁给了他,那么自己的一切就是他的。按照道理来讲,他喜欢怎样对待自己,就可以怎样对待自己。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得从容了一些。 “你几岁开始裹足的?”朱循礼问道。 朱氏说:“我记得六岁那年,母亲给我缠足?” “怎么缠足?”朱循礼饶有兴趣。 吴氏羞答答地说:“母亲将我的四只脚趾头弯向脚心,再用布条牢牢扎起来……” “很疼吗?” “是啊,很疼……”吴氏点了点头,“扎起来后还逼着走路,脚趾便生生折断了……” 朱循礼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妻子,说道:“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当年你要是不受这番痛苦,哪有这一双让人爱不释手的三寸金莲?” 十五岁的吴氏忍不住问道:“可是……为什么你们男人又不缠脚呢?” 朱循礼说:“女人缠脚是为了让男人把玩,难道你们女人还要把玩男人吗?” 吴氏默然了。她想,是啊,丈夫说的有道理。女人,世世代代,就是供男人玩乐,取悦于男人的。可是她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女人都是人,偏偏女人是玩物? 朱循礼突然赞叹道:“好一双绣花鞋,是你自己做的吗?” 吴氏红着脸说:“我七岁就开始学针线活……” 至此,朱循礼对妻子非常满意。他毫不吝啬地夸赞了她一番。 吴氏虽然身为人妻,毕竟才十五岁,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听到这个男人的夸赞,心中异常兴奋,不知不觉间,那种尴尬的心情也平复了,身体也松弛了,很自然地将双脚平放在丈夫的胸前,任凭他百般玩弄。当丈夫脱掉了她的鞋子,并且去掉了她的袜子和裹脚布的时候,她又开始不安起来。 在女人缠脚的那个时代里,一双三寸金莲,已经演化成女人重要的性特征区域,是不会轻易示人的。尤其是扒掉了鞋袜和裹脚布的裸足,更是隐秘中的隐秘。古代的**中,女人可以全身赤裸,可唯有一双金莲,还是牢牢地裹在绣鞋中。女人足部的隐密程度,可见一斑。 当她那双柔软的小脚被丈夫牢牢攥在手里的时候,她再次开始了挣扎。由于羞耻,她的脸色一片赧红。她娇喘嘘嘘地哀求道:“你别这样,真的别这样……” 但这个男人却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褪去香鞋见玉钩, 嫩如春笋骨温柔, 捉来不向牙尖啮, 总觉情丝枭不休。” 吟完之后,让吴氏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朱循礼捧住了她其中一只脚,一下子含在口中。 那只脚,几乎全部被含了进去。 在吴氏出嫁之前,妈妈曾经悄悄给她讲了将来与夫婿之间可能发生的事情,并教给她一些应付的办法。那个年代,这是一个女孩唯一接受性知识的机会。但是,她的妈妈却根本没提到一个男人会像现在这样…… 吴氏理解不了丈夫的行为。 接下来,这个男人将她的脚放到温水盆中,细心地给她洗脚。 按理说,应该她给丈夫洗脚才对。可是现在,丈夫不但亲吻她的脚,而且给她洗脚,很下贱。 被丈夫百般爱抚了双脚,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她浑身颤抖着,任凭丈夫给她宽衣解带,一些儿也没有挣扎。当丈夫的一双手在她的全身游走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瘫痪了一样,一丝力气也没有……她在一瞬间,就由一个少女成了少妇。 起初,她以为别的男人都像自己的丈夫一样。但随着年龄渐渐长大,她便知道自己的丈夫,与许许多多的男人并不一样。别的男人,不会对女人的脚如此痴迷。结婚已经五六年了,每天夜晚,睡觉的时候,丈夫都要将脸埋在她的双脚间,抱着她的脚入眠。除了在每次恩爱的那点时间,这些年来,她就没能和丈夫共枕眠过。 结婚之后,家里的日子渐渐捉襟见肘。尤其在朱循礼吸了鸦片之后,生活就更加艰难了。 这几年来,也辛亏刘成不间断的接济,日子才勉强可以过下去。 刘成每年春天和秋天都会到这一带收棉花,在收棉花的那段日子里,就在朱循礼家吃住。刘成和朱循礼同岁,因为朱循礼生日大,所以,刘成要叫朱循礼一声哥。尽管吴氏比刘成年少十岁,但因为朱循礼的缘故,刘成要把这个小自己许多的女人喊“嫂子”。 按照当地风俗,一个女人,如果面对的是叔伯哥,那就要严守礼数。如果面对的是小叔子,礼数就宽松了许多。 小叔子对嫂嫂开几句过火的玩笑,那叫撒娇。嫂嫂与小叔子亲昵一点,那叫关心。 刘成起初面对吴氏的时候,行为端庄而严谨。这个腰板挺直,个子高大的男子汉,与吴氏说话的时候,会脸红。等渐渐熟悉了之后,刘成的狐狸尾巴便暴露出来了。 刘成非常喜欢饮酒,而且酒风比较豪爽。没醉的时候用小杯,醉了时候用大碗。每当刘成和朱循礼喝得兴起,两人便一会儿放声大笑,用筷子敲击碗碟,吟诗作对;一会儿又压低声音,唧唧咕咕。 两人压低声音之后,话题就是女人的小脚。 看见吴氏进来,刘成便立刻中断谈话。朱循礼就笑着说:“老弟,你看你嫂子的一对三寸金莲,与你家弟妹相比,怎样?” 刘成说:“嫂子的三寸金莲,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我老婆的那双脚,是一对莲蓬,比不得,比不得啊!” 吴氏羞臊难当,低下头,赶忙躲开。但从此以后,刘成论足的时候,便不再避讳吴氏了。 渐渐的,吴氏也了解了刘成。她知道这个男人,对女人的双脚,比自己的丈夫还要痴迷。 这年秋天,刘成回云城去了。刘成走后的第二天,吴氏忽然发现自己前些日子换下来的一双绣花鞋不见了。她里里外外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朱循礼忽然说:“不用找了,肯定被刘成拿去了。” 吴氏很奇怪,问道:“一双换下来的脏鞋,他拿去干什么啊?” 朱循礼说:“刘成有个嗜好,喜欢收藏女人穿过的绣花鞋,估计藏了上百双了。” 吴氏说:“我可不愿意他把我穿过的鞋子拿去收藏。” 朱循礼说:“他喜欢,就让他拿去好了,你又没损失什么。” 听了丈夫的话,吴氏心中有些憋闷。这些年常常受到刘成的接济,吴氏发现,丈夫在刘成面前渐渐丧失了尊严。有时候,刘成半开玩笑地拿话挑逗吴氏,朱循礼还会在一旁添油加醋。吴氏为自己丈夫的无能而伤感。 正文 二、妈妈落到河里 时光如箭,那孩子般的吴氏渐渐变成了一个标致丰腴的少妇。她的女儿嫣红,也已经长到六岁了。小女孩可爱又水灵,红嘟嘟的双唇,深深的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黑如点漆。 一日,刘成见家中无人,便握住了嫣红的小手,赞叹道:“这么点点的一个小人儿,就如此动人,长大了一定是个美人胎子。”说罢,就把小嫣红抱住了,捏着她的小脚,说道:“嫣红,你妈妈什么时候给你裹脚啊?” 嫣红年幼,对于刘成的搂抱,一些儿没有在意。她说:“我不裹脚,裹脚会疼的。” 刘成在小嫣红的脸颊上亲了一口,说:“一个姑娘家不裹脚,男人会不喜欢的。” “我不要男人喜欢,我自己喜欢自己就可以了。”小嫣红说。 刘成回道:“傻丫头,一个女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让男人喜欢的……” 就在这时候,在门外晾晒衣服的吴氏一步闯了进来。 她在门外就听到了刘成的这番轻薄言语,进门后又见他正搂着嫣红,心中就不愿意了。平时,这个刘成时不时拿些话头挑逗自己,甚至还会冷不丁地在自己的小脚上捏一把,吴氏早就很反感了。只是碍于情面,她一直隐忍未发。她曾经几次跟丈夫提过,但朱循礼对于妻子的揭发,只是一味敷衍,甚至厚着脸皮说:“他不就捏捏你的脚,偷走你几双穿旧了的绣花鞋吗?捏捏你的脚又不会少一块肉,偷走几双旧鞋又不值几钱银子。” 听了丈夫的答复,吴氏非常失望。虽然她气恼于丈夫的无耻,却又不敢公然责怪丈夫。她只好留心躲着刘成,不给他毛手毛脚的机会。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刘成居然搂抱着尚不懂事的女孩,还风言风语。吴氏一把将女儿扯到身边,冷着脸说:“大兄弟,你好没道理!” 刘成十分尴尬,干笑着说:“嫂子,我是娃儿的叔叔,抱抱她也是长辈喜欢小孩,你真的不要多想。” 吴氏质问道:“你又是抱,又是亲,又是捏脚的,一个长辈该这样喜欢吗?你欺负孩子年幼,什么也不懂!” 刘成无言以对。 吴氏继续数落着:“枉你还是这娃儿未来的公爹呢。你这个为老不尊的样子,让我怎么能放心将孩子交给你们?我听说你家娃儿心眼不是那么够用,我怕将来孩子嫁过去,被你这个公爹作践!” 正在这时候朱循礼从外面走了进来。他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骂妻子:“个死婆娘,胆大包天了是不是?敢这样对我兄弟讲话?” 吴氏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将事情告诉了丈夫。这样一来,朱循礼也不好公然袒护刘成了。 刘成再也没脸在朱循礼家呆下去了。他别别扭扭又住了一夜,第二天就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登过朱循礼的家门。 这天早晨,刚刚吃过早饭,吴氏就将女儿叫到眼前。她先给女儿将一双小脚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找出裹脚布、剪刀、针线、鞋子,摊到炕头上。 嫣红扑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这堆东西,拔腿就往炕下跑,却被吴氏一把逮住了。 嫣红扭动着身子,挣扎着喊道:“妈妈,我不想缠脚!” 吴氏想想自己当年缠脚的痛苦,心中也是十分不忍。她抱住女儿幼小的身子,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出来。她说:“孩子,听话。一个女孩要是不缠脚,将来怎么嫁人?” 嫣红抗争着:“我不想嫁人!” 吴氏说:“女人不嫁人,还能干什么?” 嫣红愤怒地喊道:“我就不嫁人,我不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吴氏说:“孩子,这是命。当年给你定娃娃亲的时候,父母也不知道你刘成叔叔的儿子是傻子。现在白纸黑字写了婚书,我们怎能悔婚?” 嫣红说:“反正我就是不嫁人,我也不缠脚。” 吴氏说:“你不缠脚,将来你男人会觉得你脚大不好看。” 嫣红道:“他一个傻子,知道什么好看什么不好看?” 吴氏道:“你缠脚也不光给他看,别人也看。别人知道你的脚大,也会耻笑你的。” 嫣红争论不过母亲,就哀求道:“妈妈,我现在饿了,你煎只鸡蛋给我吃了,那我就缠脚。” 吴氏无奈,只好放开嫣红,去厨房里找鸡蛋,准备给女儿煎鸡蛋吃。 嫣红趁着这个机会,悄悄地穿好了鞋子,然后,蹑手蹑脚地下了炕,哧溜一声,像只狡兔一样溜了出去。 吴氏赶忙跟在女儿身后追赶。 门前不远处就是一条大河,嫣红爬上河堤往前飞跑。吴氏一个小脚女人,奔跑的速度却不及一个六岁的孩童。眼见女儿越跑越远,那小小的身子在河提上跳跃,吴氏害怕了,心想女儿要是一失足,掉进河里就危险了。 她连忙喊道:“嫣红,别跑了,妈妈不给你缠足了!” 喊声未落,就见女儿脚下一绊,身子便失去了平衡,从河堤上摔了下去。 吴氏眼睁睁看着女儿双手在水面上举了几下,便沉没入河水中。她飞跑到女儿落水的地方,想都没有想,“扑通”一声跳到河里。 吴氏根本不会水,刚刚跳进河里,就“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水,脑袋一下子蒙了。然而,救女心切的吴氏,凭着母爱的天性,居然在河水里摸到了女儿,并且用尽力气将女儿往河边上推。 本来已经昏头涨脑的嫣红,却根本不知道是母亲救了自己。刚刚落水的一瞬间,她脑子里电光石火般地出现了一个念头:我要死了!接着,就无助地在水中挣扎。正绝望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子一轻,头已经脱离了水面。她努力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大口水从嘴里吐了出来。眼见身子已经接近河边,本能地伸手拉住了河边上的一块大石头。就这样,她脱险了。 嫣红站在河边,茫然地看着河面,后怕地哭了起来。七月间的河面水流湍急,打着漩涡往下游流去。 嫣红忽然想到,自己沿着河堤逃跑的时候,母亲曾经在后面追赶呼喊。可是现在周围却一片寂静,那里有妈妈的踪影呢?嫣红停止了哭泣,扑扇着一双大眼睛想着想着……忽然她想明白了。 刚才,自己分明是被人托上水面的,但这个人是谁呢?是妈妈吗?如果是妈妈的话,那么将自己救了上来,她又哪里去了呢? 嫣红忽然紧张起来,难道妈妈……她不敢想了,放开嗓子大声喊道:“妈妈,妈妈你在哪里?你出来吧!” 但是,静静的河边,一些儿也没有回声,只有河水在哗啦哗啦地咆哮。 嫣红哭了,边哭边喊:“妈妈你出来啊,不要吓唬我了!” 还是没有声音。 嫣红忽然发现河边有一只瘦伶伶的红绣鞋。这只红绣鞋的图案嫣红最熟悉了。今年开春,妈妈坐在炕头上绣鞋面,绣上一只蝴蝶,再绣上褐色的花枝,粉红色的花瓣。忽然,妈妈的手被绣花针刺破了,一滴血珠落到了鞋面上。嫣红见妈妈的鞋面绣得这么美,却被一滴血珠污染了,不由得埋怨道:“妈妈,你看,你把一只这么好看的鞋面糟蹋了吧?” 妈妈莞尔一笑,问道:“小丫头,你怎么知道我这只鞋面就糟蹋了呢?” 嫣红说:“你看,这里染了一滴血珠,多难看!” 吴氏将绣花针在头发上抹了抹,然后重新引上一根红色的丝线,只几针,就绣出一只活灵活现的花骨朵,完全将那滴血渍掩盖住了。嫣红看傻了,抱住吴氏又蹦又跳,说道:“妈妈真行,绣得这么好看!我也要跟妈妈学绣花!” 吴氏亲昵地摸了摸女儿的脸颊,笑着说:“再过一年,妈妈就教你学绣花。” 等到鞋帮绣好,吴氏将早已纳好的鞋底找了出来,不到半个时辰,一只秀气的绣花鞋就完成了。嫣红捧着那只鞋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便说:“妈妈,我要穿这双绣花鞋!” 吴氏说:“等过些日子,妈妈给你缠足,然后你才可以穿这样的绣花鞋。” 一听说要缠足,嫣红便不高兴了,撅着嘴说:“我不要缠足。” 吴氏说:“哪有姑娘家不缠足的?” 嫣红在炕上撒娇地蹬踢着双腿,说道:“就不缠足,就不缠足!” 吴氏一把逮住嫣红,吓唬道:“你不听话,那么现在就给你缠足吧。” 嫣红大惊,挣脱妈妈,“哧溜”一声就逃掉了。 几天以后,嫣红就见妈妈穿上了新做好的绣花鞋。她曾经听妈妈抱怨过,说她其实有不少绣花鞋,却被那个刘成叔叔偷去好几双。嫣红不明白,这刘成叔叔干嘛要偷妈妈穿过的绣花鞋呢?因为妈妈的绣花鞋不时被刘成叔叔偷去,因此妈妈只好经常做鞋。也亏得妈妈手巧,做鞋的速度又快。因此妈妈做出来的绣花鞋,一双比一双好看。 嫣红虽然年小,但看到妈妈的一只绣花鞋落到河边,心里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大惊,一边沿着河边往下游跑,一边声嘶力竭地呼喊妈妈。 但是她却根本见不到妈妈的踪迹。嫣红无奈,只好艰难地爬上河堤,抱着妈妈遗失的那只绣花鞋,哭着往家跑。 刚一进家,就见到父亲朱循礼正蜷缩在炕上吸食鸦片。她大声喊道:“爹爹,不好了,我妈妈落进河里了!” 但是父亲却并没有理会,依然在那里闭着眼睛吸食鸦片。 嫣红急得顿足:“爹爹,快去救妈妈啊!” 父亲睁了睁眼睛,摇了摇手,依然若无其事。 等了好一会儿,朱循礼才慢慢地坐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伸了伸懒腰,问道:“红儿,你刚才说什么?” 嫣红哭着说:“我妈妈落进河里了!” 朱循礼大惊,问道:“啊?你妈妈落进河里了?” 嫣红说:“快救妈妈啊。!”接着,就跟朱循礼讲了事情的经过。 朱循礼暴怒道:“你这混帐孩子,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早跟我说?” 嫣红道:“我跟你说了,可你不理我啊。” 朱循礼拔腿就往外跑,他央求左邻右舍帮助他去河里寻找妻子。村里的乡亲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河边就聚满了人。大家找来了小船,长杆,水性好的年轻人还潜到水里。从上午一直找到下午,吴氏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人们都说,这个婆娘凶多吉少了。嫣红哭哑了嗓子。她虽然年幼,但也知道妈妈是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丢了性命的。她非常思念妈妈,也非常内疚。心想,如果妈妈还活着,那么妈妈再让自己缠足的话,就算再疼,也会听妈妈的话。 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看着黑乎乎的天棚,一遍一遍在心里呼喊:妈妈,你在哪里啊? 正文 三、遭遇色狼 吴氏本来就不会水,但当看到女儿落进河里之后,哪里还顾得考虑个人的安危?她跳下水,拼命将女儿推上河岸,自己却被河水冲走了。 正是七月份多雨的季节,河水猛涨,水流湍急。而且这条河,越往下游河道越窄,落差越大。吴氏在河水中沉浮着,被激流狭裹着,眨眼间十几里地就出去了。也是她命不该绝,就在她性命垂危的时候,一块漂浮的朽木板冲到了她的身旁。吴氏本能地抓住了那块木板。 离驻马屯十六里地有个刘家庄,刘家庄有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名叫卞乾,外号叫卞大头。 卞大头有个本家兄弟,在登州府任知府。 卞大头有个爱好,喜欢网鱼。他网鱼不是为了卖钱,也不是为了吃,纯粹就当成一个乐子。他站在小船上,一网下去,就期待着收网后的获得。当他看到网里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心中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和占有感。他会想,因为自己的缘故,让这些鱼儿从此后失去了在水中遨游的自由,自己愿意怎样处置它们,那就怎样处置它们,这多么惬意。他同时也会暗暗的把自己的乡亲们想象成那些鱼儿。他希望乡亲们都对他臣服,做自己忠实的奴隶。 卞大头是十里八乡的一个恶霸,他站在村头,跺一跺脚,全村都要晃三晃。在集市上,他咳嗽一声,嘈杂的集市顿时就会安静许多。 卞大头罪恶累累,乡亲们对他恨之入骨,但都敢怒而不敢言。这小子无恶不作,强买强卖,霸人土地、占人房屋、敲诈人钱财。更让大家痛恨的是,他还糟蹋人家的妻女。方圆十里地之内,凡是有些姿色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遭到了卞大头的欺凌。 这小子对于女色非常喜欢,但是却不钟情。任凭你美若西施,他只要得手了,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因此,他虽然阅女无数,身边却没有女子。他玩女人就像黑瞎子掰玉米,掰一只,扔一只。为了一时的快乐,他也不知道给多少女人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创伤和耻辱。 更让大家不齿的是,在自己村,他还有一个非常恶劣的习惯。凡是本村新娶来的媳妇,只要她看着顺眼,那么前三晚上,他要跟人家新娘子睡觉。于是,刘家庄诺大个村庄,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光棍。凡知道底细的外村姑娘,没有人敢贸然嫁到刘家庄。同时,刘家庄村头巷尾,那些满街跑的顽童中,会有许多大头娃娃,这都是卞大头造的孽。 这天卞大头刚刚网了两网鱼,忽然就看见从上游飘下一个人来。如果这人是个男人,卞大头是不会管的。可这人偏偏长发披散,隐隐可看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卞大头吩咐船工老胡划到女子身边。 老胡的水性很好,下水后,也没费多大的力气,就把这女子救了上来。 这个被救上来的女子,就是吴氏。 卞大头身高马大,提着吴氏的双腿,把她倒背在肩上。吴氏就从嘴里往外吐水。那水,全部都吐到卞大头的背上。 卞大头也不理会,吩咐老胡将船靠岸。他就这样倒背着吴氏,穿街过巷,在人们诧异的目光注视下,直接就背到家里去了。 等卞大头将吴氏放到家里的一张床上,吴氏腹内的水已经吐干净了,人也苏醒了过来,脸上也有了红晕。 她看了看站在眼前的卞大头,羞涩的一笑,艰难地爬了起来,跪着说:“谢谢救命恩人,我给你磕头了。” 卞大头哈哈一笑,声音又响又亮,倒把吴氏吓了一跳。她心想:这人,怎么笑起来声音这么大呢? 卞大头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怎能见死不救呢?”接着就转身喊道:“来人。” 卞府的女佣人张妈进来了,问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卞大头说:“你看这个女子,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了,连鞋子也被水冲走了。你把太太的衣服鞋袜找一套来,给人家换上干爽的衣服。” 那张妈答应一声就走了。 吴氏很感动,心中暗暗说,这人不但救了我的命,而且还这么细心。这番大恩,自己一定不会忘记,日后要想法报答。 不一会儿,张妈就把衣服鞋袜甚至裹脚布,都拿来了。 吴氏心想,既然衣服都拿来了,这个救自己的男人,就该暂时离开这个房间了。但是事情接下来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卞大头将衣服从张妈手里接过来,往床上一放,说道:“好了,你走吧。” 张妈应了一声,便退了出去。 卞大头顺手将房门从里面关上了,回头看着吴氏,笑着说:“好了,你换衣服吧。” 吴氏低着头,也不吱声,只是脸色已经羞臊得一片赧红。 “先把你身上的湿衣服脱掉吧!”卞大头催促着。 吴氏心里说,我一个女人家,怎么能当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脱衣服呢?是我听错了,还是……她仰脸偷觑了一下卞大头,却见这个身高马大的男子,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自己,一脸的暧昧。 这一瞬间,卞大头在吴氏心中的恩人形象轰然倒塌。吴氏万没料到,自己刚刚脱离了死神之手,如今却又陷入魔窟。坐在床上,她浑身颤抖,嘴里说:“这位大爷,小女子真心感激你的救命之恩,但是,男女授受不亲,你要小女子当着你的面脱掉衣服,这是万万不能的。” 卞大头哈哈笑了,笑声很大,震得吴氏的耳朵嗡嗡直响。他不屑地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全是骗人的鬼话。男人女人碰在一起,要是授受不亲,哪还有什么乐趣?你看城里的窑姐儿,若是跟男人授受不亲,那还怎么做生意?” 吴氏见这卞大头越说越下道,心中惊恐更甚,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一下,回道:“这位大爷,小女子姓吴,是驻马店人,丈夫姓朱。小女子是良家妇人,可不是那妓院中的窑姐儿……” 卞大头粗暴地打断了吴氏的话:“我可不管你丈夫姓猪还是姓猫,在我的眼里,落入我手里的女人都是窑姐儿,都要被我玩的。” 吴氏见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是一条呲着牙的色狼,知道大事不好。她惊恐地说:“我也不换衣服了,我这就走了。”说罢,跳下床,就要往外走。 卞大头却一把将她抱住了,淫笑着说:“你以为卞府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既然来了,那就走不了!” 吴氏极力地挣扎着,说道:“又不是我想来的,是大爷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 卞大头说:“你要是不跳河,我怎么能把你带到这里来?你想,你连自己的命都不珍惜了,还在乎身子干什么?不如跟我快乐一番,我会给你好处。是谁逼得你跳河?我会给你摆平的。” 吴氏说:“没人逼我跳河,是我自己不小心落下河的。” 卞大头说:“那就更好。如今你捡了一条命,又遇到了我卞大头,我让你尝尝做一个女人的乐趣。” 卞大头的名号在当地闻名遐迩,这驻马屯距离卞大头的刘家庄也不过十五六里地的路程。卞大头是个色魔,他的恶行早就传遍了十里八乡。有些女人在开玩笑的时候,会常常拿卞大头做赌注。比如女伴们在打赌的时候,就会说:“我要是骗了你,就让我出门遇到卞大头。” 吴氏自然也知道卞大头。记得夏夜里乘凉的时候,她跟几个邻居小媳妇坐在村头的槐树底下,会悄悄地议论起卞大头。有个名叫夏青的小媳妇儿,人都说她公公扒灰,不过谁也没有捉到过。只不过是捕风捉影,说了好玩。但是,夏青在行为举止上也的确有些可疑之处。比如说,她喜欢涂脂抹粉,嘴唇染得红红的,眉毛挑得扬扬的,走起路来扭扭的,一对奶子在衣服里面飘飘的。她说起男女之间的事情来,两只眼睛会放光。尤其说起那色狼卞大头,夏青就会显得格外精神焕发。她曾经说过,卞大头喜欢女人,却不粘人,玩过了,就放下了。还说,凡是跟卞大头好过的女人,卞大头都有馈赠。还说,卞大头那个物件特别棒,力气格外足,跟他好过,会让人念想一辈子…… 听了夏青的这些描叙,女人们虽然表面上非常鄙视。然而,内心深处那一汪湖水,会不由自主的掀起一波涟漪。吴氏自小就以为自己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女人,严守女人的规矩。但是,晚上睡在床上,也会信马由缰地想一想卞大头。有时候,丈夫伏在自己身上做那种事情的时候,甚至会把丈夫想象成卞大头……为此,吴氏进行过深刻的自责。然而,自责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意念。毕竟,意念这东西,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听到眼前的这个人自称是卞大头,吴氏不由自主的全身一凛。抬头看看这个身材高大而强健的男人,果然头比较大。她心想坏了坏了,今天真的遇到了最厉害的色狼。自己二十多年的清白之身,看来是保不住了。 虽然之前卞大头曾经是自己性幻想的对象,然而,当真的落到卞大头手里的时候,吴氏却浪漫不起来了。她现在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尽快从这个色狼手里逃出去。 吴氏用力挣脱了卞大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脸色惨白,哀求道:“恩人,感谢你救了小女子的性命。但是现在,小女子要回家了,求求你放了我吧。” 卞大头哈哈大笑,说道:“你用不着害怕,我卞大头从来也不霸占女人。我有家财万贯,可是至今也没有三妻四妾。我玩过的女人成千上百,可我身边一个女人也不留。没事,我不会把你留下,只是跟你玩一玩。玩过之后,我会派人将你送回家。” 吴氏说:“我一个良家女子,哪能随随便便跟别的男人玩玩啊?” 卞大头说:“我玩的就是良家女人,你要是个窑姐儿,大爷还没兴趣呢。”说着,就把吴氏拉了起来。吴氏刚要挣扎,却被她拦腰抱起,狠狠地扔在床上。 吴氏急忙爬了起来,挣扎着下床。卞大头只用一只手,就将她按住了。吴氏一个弱女子,哪里是卞大头的对手?她挣脱了几下,却挣脱不了。卞大头的另一只手就隔着衣服向吴氏的胸前摸去。入手是富有弹性的柔软感觉。卞大头喜欢这样的感觉。 除了丈夫之外,吴氏的身体从没被别人恣意把玩过。包括那个刘成,也不过偷食般的捏过她的小脚。如今,她却遭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猥亵和欺侮。吴氏只觉得又是羞臊又是惊恐。她大声喊道:“来人啊,救我啊!” 卞大头再次大笑起来,说道:“你喊什么?在我家里,谁会救你?” “大爷,放了我吧。你若不放开我,我还要大喊。到时候让你夫人听到了,会不依你的。”吴氏气喘着哀求道。 卞大头说:“我夫人从来也不管我,也不敢管我!在这张床上,我不知道玩了多少女人!”说着,一把就将吴氏的外衣撕开了…… 正文 四、衣冠冢 四、衣冠冢 吴氏贴身穿了一件红肚兜。 湿淋淋的红肚兜上绣了鸳鸯戏水,那精湛的针法让这对鸳鸯看上去活灵活现。 要说这卞大头的的确确是经历过女人的。到了此时,他反而不猴急了,而是扯着吴氏的红肚兜,摇头晃脑欣赏起来。吴氏紧张地呼吸着,她的起伏使这对鸳鸯一起一落,看上去像活了一样。 卞大头突然问道:“这对鸳鸯是你绣的吗?” 吴氏可不想在这种状况下跟他讨论刺绣的问题。她没接他的话茬,只是流着眼泪,哀求道:“大爷,这样不好,求求你放了我吧。” “废话!我问你话呢,你聋了是不是?”卞大头突然暴怒,挥手就给了吴氏一记耳光。 吴氏那白皙的脸颊上,顿时出现了五道清晰的手指印。卞大头接着又左右开弓,几个大耳光接连抽在吴氏的脸上。 卞大头的暴力彻底摧毁了吴氏的自尊心和反抗的欲念。吴氏放弃了徒劳的挣扎,低声抽泣起来。卞大头却并不焦急,依然在那里细细地欣赏着红肚兜上的那对鸳鸯。 过了一会,吴氏的哭声渐渐停歇了。 看着梨花带雨的吴氏,卞大头摸了摸她的脸颊,问道:“还疼不疼了?” 这么一问,吴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卞大头扯掉了吴氏的红肚兜,脱掉了吴氏的衣裙裤子和亵衣,一个丰腴娇美的身体就完全呈现在他的面前了。 在这期间,吴氏没有反抗,木然的任他摆布。 吴氏的身体凹凸有致,肌肤白嫩。由于紧张,她的身子绷得很紧,细腻的皮肤,发出冷冰冰的光泽。 卞大头先是捧住了吴氏的一双小脚,揉捏了一番。他的这番揉捏,力道和方位恰到好处,麻酥酥让吴氏十分受用。吴氏在享受着他的捏弄的同时,心里狠狠地自责,她想,我真是一个不要脸的女人。面对一个色狼的凌辱,我居然感到了舒服?我应该奋力反抗,这才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然而,我一个弱女子,有能力反抗吗?卞大头糟蹋了那么多女人,大家不是都无力反抗吗?眼前的情景不是我愿意的,是卞大头强迫的,我别无选择…… 吴氏在选择了顺从的同时,给自己找了许许多多的理由。 卞大头开始亲吻吴氏的一对小脚,那舌尖,直往吴氏的脚趾缝里钻。弄得吴氏痒痒的,身子直抖。她不敢往回收脚,她想笑。但她知道此时要笑出来,是很不合时宜的,甚至是轻浮的。所以,尽管吴氏的小脚痒痒的,但她还是极力忍住了笑,保留住最后的一丝矜持。 然后,卞大头自下而上一路吻过来,每个部位都吻得十分投入。最后,她吻在她的脸上,舔干了她的泪水。 吴氏早已经在他的亲吻之下,失去了自我。这样的吻,丈夫是不曾给过她的,也是她想都没有想到的。丈夫虽然吻过她的双脚,但是,有些地方,丈夫是绝对不会去亲吻的。当一个粗暴的男人,将头埋入她的双腿间,去亲吻她隐秘的地方的时候,除了那极度的感官刺激外,她还产生了一种身为女人的自豪感。她甚至抬起双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顶。 被全身亲吻遍了的吴氏,僵硬的身体变得柔软了,白嫩的肌肤,变得红润了。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她满怀着恐惧,和一丝丝羞怯与兴奋,接纳了一个与丈夫完全不同的男人。 这个男人像一团火,燃烧着这个少妇。在短暂的时间里,她的身体被这团火焰完全融化了,变成羽毛,飞上了云端…… 事后,凶暴的卞大头变成了一个温柔似水的男子。他亲自给吴氏缠上了裹脚布,穿上了绣花鞋,扶起她酥软无力的身躯,给她穿上了衣裙。 当天晚上,她留在了卞府,并且,在一次激情过后,将自己的一切,都呢呢喃喃地讲给这个男人听。甚至说到了她的丈夫,以及她和丈夫之间的隐秘房事…… 于不知不觉间,她完全堕落了。由一个循规滔距的少妇,心甘情愿地变成了卞大头泄欲的工具。风流成性的卞大头,用自己特有的魔法,征服了这个女人的心身。 她一连在卞府住了七天。这七天中,她在兴奋和激昂中度过。忘记了女人的廉耻,忘记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她甚至愿意,就在这个男人的身边,生活一辈子。 然而,第八天早晨,卞大头却塞给她一张银票,吩咐船工老胡,将吴氏送回去。 其实不想走,其实她想留。她甚至产生了一种想跪下求他的冲动。然而,女人残存的那点尊严阻止了她。她谢绝了卞大头的银票。 卞大头诧异地问道:“这么多银子,足够你回去置两亩地了,为什么不要?” 吴氏说:“卞大爷,我又不是窑姐儿,怎能收你的银子?” 卞大头说:“你这样走了,我心里会不安的。” 吴氏低声说:“你要是怕不安的话,以后就少祸害别的女人……” —————————————————————————————— 驻马屯的乡亲们沿着河边,一路寻访落水的吴氏。一直找了三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于是大家一致认定,吴氏肯定遭遇不测,尸首已经远远地被河水带走了。 第四天,在本家乡亲的主持下,朱循礼同意给妻子举行一个葬礼。 他让人做了一副薄木棺材,里面放了吴氏遗落在河边的一只绣花鞋,以及她平时穿过的衣裙钗钿。 棺材埋在朱家的祖坟里,堆了一个像馒头一样的土包儿。这样的坟墓,叫衣冠冢。看着盛有母亲衣物的棺材被埋进土里,六岁的小嫣红哭得死去活来。她一边哭一边大声喊道:“妈妈啊,妈妈啊,都怪我啊,我要是听话缠足就好了!” 朱循礼站在女儿身后,一直抹泪。他觉得这么些年来愧对了妻子。妻子这么秀丽,这么温柔,这么能干。而自己却一无是处,还抽上了鸦片,导致家里的日子越过越拮据。他心想,这个女人跟着我,没享过一天福。唉,算自己这辈子欠了她的,下一辈子,当牛做马报答她吧…… 船工老胡划着小船,载着吴氏,只一会儿工夫就来到了驻马屯村头。吴氏上了河岸,告别了老胡,爬上河堤,来到了村里。 刚走到街头,迎面就撞上了夏青。 夏青穿了一件翠绿色的衣衫,胸前高高的凸起。她一扭一扭地从村子里走出来,丰满的胸脯晃晃悠悠的颤动。吴氏喊了一声:“她大婶……” 夏青抬头见到吴氏,脸上顿时充满了惊恐。尖叫一声,掉头就跑。 跑了几步,又站住了,转过身来,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审视着吴氏,身子还做出随时准备逃跑的姿势。 吴氏问道:“你这个样子,什么意思?” “你真的是……嫣红的妈妈?”夏青问道。 吴氏说:“我才离开村子七八天,你就不认识我了?” “你不是……你不是死了吗?”夏青说。 这下轮到吴氏吃惊了,她说:“我怎么能死了呢?我这不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 夏青满脸狐疑:“原来……原来你没死?”她先是掐了自己一把,然后又磨磨蹭蹭挨了过来,掐了吴氏一把,说道:“原来你不是鬼啊!” “你才是鬼呢!”吴氏嗔道,“好好的你干嘛咒人家啊?” 夏青说:“你女儿说你掉进河里了,结果全村人都去找你。找了好几天,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就说你已经死了……” 吴氏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说:“我是掉进河里了。不过,我被人救了啊。” 夏青说:“你没死真好,咱妯娌两个还没处够呢。不过你可把大家害苦了,尤其是你女儿嫣红,一天到头哭,直喊是她害了妈妈,还说要是当时听话缠足就好了。” 吴氏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有许多天没见女儿了,也不知现在她哭坏了身子没有。想到这里,便说:“我不跟你说话了,我要马上回家去,看看我的女儿。” 夏青拉住了她,说道:“你还是别回家了,快到你们朱家祖坟里去吧,他们正在埋葬你呢。” 吴氏大惊失色,说:“我还活着,他们怎么埋葬我?再说,他们埋什么?” 夏青说:“他们埋的是你的衣物,这叫衣冠冢。” 吴氏听了这话,蹀躞着两只小脚,就往祖坟的方向赶去。 等吴氏赶到,葬礼正好结束了。往回走的人们与匆匆赶来的吴氏迎面相遇。 大家的惊诧不言而喻。嫣红见了妈妈,飞跑着扑进妈妈的怀里,哭着喊道:“妈妈,妈妈,这些天你到哪里去了呢?他们……他们都以为你死了呢。” 吴氏爱怜的抱紧了女儿,说道:“好孩子,妈妈还活着,妈妈没死。” 人们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吴氏的情况。吴氏只说自己落水之后,幸好抱住了一块朽木,被河水冲着往下走。后来,冲到了河边,又被人们见到,就把自己救了。 有人问:“是什么人救了你啊?” 吴氏说:“我也没问那人的名字。” 又有人问:“你怎么这么多日子才回来呢?” 吴氏支支吾吾地说:“那家救我的人……他们家有些针线活,所以我帮他们做了。” 有人就用探究的眼神盯着吴氏,问道:“这么说,救你的那家人,没有女人?” 吴氏脸一红,急忙辩解:“怎么能没有女人呢?他们家有一个老太太,我这几天,就跟老太太住在一起的。” 人们还问:“既然他们家有老太太,难道老太太不会做针线活吗?” 吴氏说:“老太太年纪大了,所以眼睛不好了……因此,因此我才帮助她……” 有个本家长辈上前埋怨道:“嫣红妈,不是我数落你。你既然被人救了,就该马上回家。就算你不回家,也该跟家里通个信。” 吴氏想到自己这些日子在外面的所作所为,满心羞愧,红着脸说:“大叔伯,我记住你老人家的话了。” 那本家长辈见吴氏一脸愧疚的样子,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他转身吩咐人将吴氏的衣冠冢扒掉,将棺材当场敲碎,便让大家散伙,各回各家。 吴氏呆呆地看着那敲碎的棺木,心中暗想:也许,之前的那个严守妇道的我,真的已经死了…… 正文 五、采阴补阳的伪君子 驻马店村最大的财主姓朱,名叫朱允。朱允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城里开当铺,另外一个在县衙里司职主簿。 朱允的田地占了驻马店村全部土地的七成以上,另外,在四里八乡也广有土地。光家里耕种土地的长工,就有二十几位。他今年还不到六十岁,精力充沛。虽然家大业大,但是打理起来还是游刃有余。另外,他还担任里长,又是驻马店村朱姓的族长。 朱府建在村北头,好气派的一处大宅子。正所谓身居闹市无人问,富居深山有远亲。这朱府门前,一天到头人来人往的很热闹。 这么一个豪绅,朱允居然没有纳妾。他的妻子于氏几年前生病去世,朱允也没有再娶。不明就里的人都说,朱允是一个正人君子。 朱允在乡亲们面前,张口仁义道德,闭口礼义廉耻,那嫉恶如仇的面孔,令人肃严起敬。然而,关起门来,朱允就是另外一副面孔。 朱允的长子朱君在县衙里任职,所以妻妾都带到县城里去了。二子朱庆常年在云城打理当铺,随身只带了结发妻子曲氏,她的小妾春花则留在家里。这春花年方十八,正是干柴烈火的年龄。丈夫常年不回家,难免心焦。朱允贪恋儿媳妇年少乖巧,青春美貌,不由得厚着老脸,抛弃了纲常,与那春花就勾搭上了。 朱允有一个做道士的好友,名叫范旭祝。受范旭祝的影响,朱允也喜欢上了道教。但是,他喜欢的却都是道教中的糟粕部分,对采补术尤其着迷。 在他深宅大院的幽深处,养了一群年少的姑娘。朱允每天早晨,都要吃几枚用女孩的童子尿浸泡出来的大枣。这些姑娘月经来潮的时候,他还将姑娘们的经液收集起来,加上中草药,制成药丸,名曰红铅丸。据说,这种丸药,不但有大补,而且还是一种上好的春药。 这些女孩中的大部分是他花钱买的,也有一部分是市井间无依无靠的流浪女孩。朱允打着积德行善的旗号,将那些漂亮伶俐的收罗到府中。谁也没想到,他背地里干的却是这种龌龊的勾当。 他弄来的这些女孩,初进门的时候,难免面黄肌瘦,蓬头垢面。进了朱府之后,他好饭好菜养着,不久一个个就出挑的水灵娇俏。 有些女孩,因为过早失去亲人,在市井间漂泊,所以她们没有缠足。在那个社会里,没缠足的女人会被人视为另类,称为大脚女人或者天足女人。“大脚”或者“天足”,这在当时,对于女人来说,是很不光彩的。 但是,朱允却不是太计较。 他喜欢缠足的女人,喜欢她们那瘦伶伶的三寸金莲。同时他也喜欢天足女人。他觉得,一个女人,自然长成的一双脚,相比缠裹成畸形的脚来说,别有一番风味。一双秀气的天足,光滑白嫩,曲线优雅,那弯弯的足弓,圆润的足跟,灵巧的五只脚趾丫,都是那么让人动心。 这些女孩中,朱允最喜欢的是梅七巧。 梅七巧七岁那年,父母在一场大洪水中丢了性命。七巧坐在一只大木盆中,被人们救了上来。如果七巧是个男孩子,说不定就被别人抱走了。可当时正是饥荒年月,家家户户都吃了上顿没下顿,谁愿意收养一个姑娘家呢? 七巧之后就流落在附近的村庄里,白天挨家挨户要着吃,晚上便露宿在人家的门洞里。眼看到了冬天,人们看着这个赤着一双脚丫,衣不遮体的小女孩,都说:“这娃儿要是再没个人家收养,只怕要冻死了。” 有人出了一个主意:“听说驻马屯的朱大财主是个大善人,收养了好几个女娃,咱们何不给朱大财主送去?” 立刻就有人拉着她一只黑乎乎的小手问道:“小姑娘,我们把你送到一个有钱人家里,你愿不愿意?” 七巧瞪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打量了众人一番,点了点头。 梅七巧初来朱府的时候,朱允并不喜欢。朱允见这女孩蓬头垢面,脚底板黑乌乌、硬邦邦的,像穿了双铁鞋一样。他厌烦地挥一挥手,对下人说:“把这女孩交给少夫人,让她调理一下,看能不能调理出来。” 凡是能调理出来的女孩,朱允就会留下。凡是调理不出来的,就委托人卖掉。卖不掉的,就将她带到外地,重新遗弃。 朱允平时忙于调理这些女孩,进行所谓的采阴补阳。所以他虽然和儿媳妇春花有私情,却很少到她那里去。 春花知道公爹一天到晚与那些女娃厮守在一起,肯定没什么好事。但是,公爹却又披上了什么“采阴补阳”的道家理论。春花不懂这些理论,所以,也不敢贸然反对。 半年之后,朱允忽然想起梅七巧来了。过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调教的怎么样了。朱允想,如果能调教出来,就留下。假若调教不出来,那就赶紧卖掉。留着她,还要浪费粮食。 想到这里,朱允便吩咐人,将梅七巧叫过来,他要看看。 下人到少夫人那里去叫梅七巧,不一会儿就独自回来了,说:“少夫人不给。” “为什么?”朱允很诧异。 下人回道:“少夫人说她喜欢那个女孩,留在身边当使唤丫头了。” 朱允气急败坏,心想:“这个贱人,居然敢扣留我的人!”虽然生气,表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他不想在下人面前失态。想了想,便让人将一个名叫雨燕的女孩叫了来。这雨燕十七岁了,朱允已经把她玩够了。他对那个下人说:“梅七巧年方八岁,留在少夫人身边当丫头,还嫌太小。不如把雨燕派过去,换七巧回来。” 一脸哀怨的雨燕,被下人带走了。 当梅七巧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朱允大吃一惊。他实在无法将半年前那个蓬头垢面的女孩同眼前这个秀气俊美、清爽伶俐的小女孩联系起来。他说:“少夫人就是有本事,生生把一个丑鸭子变成了百灵鸟。” 八岁的梅七巧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轱辘转了一下,反驳道:“半年前我也不是丑鸭子!” 朱允笑了,脸上带了几分淫荡,他蹲下身子,捏了捏梅七巧的脸颊,说:“是啊,你是很漂亮的一个小丫头。” 梅七巧虽然年少,还是隐隐感觉出朱允的笑容里有那么几邪气。她本能的扭了一下头,躲避着。 梅七巧被安排跟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一起住。夜里,梅七巧感到尿急,就想出去撒尿。有个叫俊香的小女孩拉住了她,问道:“你要干什么?” 梅七巧说:“我要撒尿啊,难道你们这里不允许人家撒尿?” 俊香从屋子角落里抱过一个青色的瓷罐子,说道:“喏。” 梅七巧往罐子里一看,只见里面盛了半罐子鲜艳的大红枣,伸手就要去拿。 俊香打了一下她的手,说:“你干什么啊?” 梅七巧说:“有这么多枣子,我想吃。” 俊香说:“这些枣子,哪轮得上你来吃?” 梅七巧见俊香又是打她的手,又是训斥她,恼了,一把揪住了俊香的头发,一只粉拳狠狠地捶在俊香的背上。 俊香没料到新来的女伴这样厉害,欲待反抗,却被梅七巧牢牢揪住头发,动弹不得。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另一个名叫云霞的女孩赶忙过来解释:“七巧,俊香不许你吃这些枣子,是为你好。” 梅七巧揪着俊香不放,扭头问道:“这么好的枣子不让我吃,是为我好?” “是啊,因为这些枣子,是老爷要吃的。老爷每天早晨吃,还要拿出来招待一个姓范的道爷。范老爷是咱们老爷的好朋友,常常来这里做客。”云霞说。 梅七巧说:“老爷和老爷的好朋友可以吃,我为什么不可以吃?我只吃一个,老爷又不会知道。” 云霞解释道:“可是,这些枣子,都是我们用小便泡过的,你愿意吃吗?” “用小便泡过?”梅七巧根本不相信,“你骗我!老爷怎么会吃用小便泡过的枣子呢?” 云霞说:“你不信?”仿佛为了让梅七巧相信,云霞解开衣带,骑在罐子口,往里面撒了一泡尿。 “你真的往里面撒尿?”梅七巧愕然。 云霞说:“你不是要撒尿吗?你也可以。” 梅七巧犹豫了一会,便解开衣带,骑在罐子上,往里面撒尿。 这天夜里,她亲眼看到这几个小姑娘,都往罐子里撒了尿。 睡在床上,她大惑不解。心想,难道老爷真的会吃这些用小便泡过的枣子吗? 第二天早晨,罐子里的枣子被尿液浸泡的胖嘟嘟的,色泽亮红。云霞将罐子里的尿液倒干,把枣子放到一个盘子里,吩咐俊香送过去。 梅七巧大喊一声:“你等等别动!” 俊香吓得一激灵,差一点失手打碎了盘子。梅七巧含着歉意冲俊香一笑,说:“俊香,昨天夜里是我不好。你要是不阻拦,说不定我真吃了那些枣子,还不得恶心死?” 俊香埋怨道:“让你不知道好坏人!” 梅七巧说:“现在我知道了,所以往老爷房里送枣子的事情,我替你干了。”说着,就接过那盘枣子。 湿润的枣子发散出一股股尿液的腥臊气味,梅七巧端着盘子,皱着鼻头往外走。她之所以自告奋勇送枣子,完全是好奇心在作怪。她想亲眼看一看,老爷是怎样吃掉这些枣子的。 梅七巧端着一盘红枣往朱允房间里走的时候,经过一个回廊,回廊尽头又有几个房间。那些房间里,也住着一些女孩,不过年龄要比梅七巧她们大一些。这些姑娘,就是专门给朱允炮制红丸铅提供原料的,有些更大一点的女孩,直接就是朱允亲自采阴补阳的活体。 走过回廊,经过一处花园,才来到朱允的房间。梅七巧送进枣子,被告知朱允还没有醒来。梅七巧没有机会看到朱允亲自吃枣子,只好放下盘子,回来了。 此后的一些日子里,梅七巧自以为生活得很幸福。因为在这里,她一天三顿饭吃得很好,还不用做事。不过,最讨厌的是那个朱允老爷,每天都要督促她们洗澡。而且还会抱抱这个,亲亲那个的,手脚不老实。最让梅七巧不能忍受的,是朱允偶尔会过来,把玩她们的小脚。梅七巧虽然性格倔强,但她知道自己是朱允的人,所以不敢反抗。当朱允过来抱她,捏弄她的小脚的时候,她只好和别的女孩一样,静静地不动。但是,她心中早就气愤难当了。 梅七巧是个不安分的姑娘,一天到头在府上东逛西窜。为此,她被朱允打了好几次。每次挨打,她都倔强地忍着疼不哭,但心里,早就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 吴氏回家后的第三天,就张罗着给嫣红重新缠足。嫣红一看到她妈妈将洗脚盆,裹脚布,新做起来的尖角绣花鞋,针头线脑什么的摆在炕上,小嘴一撇就哭了起来。 其实吴氏也不忍心给女儿缠足。她知道缠足的滋味。看到女儿撇着小嘴哭得可怜,有那么一瞬间,她心软了。她想,要不等过个一两年,再给她缠足。 但是,这个念头仅仅在脑子里一闪,就被吴氏否决了。当时的女人缠足,大多在六七岁开始。开始缠足的岁数越小,将来的脚就越小。也有的姑娘两三岁就被缠足,长大了后脚就更小。由于脚实在是太小了,所以这样的女人空有一双被男人们称道的小脚,却没法下地行走。她们只好一辈子坐着或者卧着,需要下地的时候,要有人抱着。因此这种女人被人们称为“抱小姐”。尽管“抱小姐”不能行走,但在当时以小脚为美的习俗下,“抱小姐”大多被有钱有势的人娶走了。他们娶了“抱小姐”,既不用下地做饭,也不用打扫门厅,就当一个宠物养着。 吴氏自然希望女儿将来能有一双被人称道的小脚。女人的脚美不美,甚至比身段面容都要重要。为了女儿的一生,吴氏只好狠着心肠,动员女儿裹脚。 她说:“孩子,听话,早早裹脚,将来才能有双周正秀气的小脚。这样你嫁了人,才会讨自己丈夫喜欢。” 嫣红却歪着头说:“就不,就不。反正我听说我那个女婿是个大傻子。傻子还能看懂脚大脚小吗?” 提起女儿的婚事,吴氏深深地惭愧。她叹了一口气,说:“孩子,这都是命啊。你看看你妈,一双小脚赛过全村的女人,但是却摊上你爹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没本事不说,还吸烟片……” 嫣红笑了:“妈妈,你有一双这么好的脚,都嫁不着一个有本事的男人。我呢,将来脚再小,不是还要嫁给那个傻子吗?看来,脚越大越好。我要是脚大了,说不定将来就不会嫁给那个傻子了。” 吴氏哭笑不得:“说不定,还不是十分傻呢。你看刘成叔叔猴精猴精的,他养出来的孩子,会差到哪里去?再说,这都是有婚书的,后悔不得,姻缘都是天注定的。” 嫣红说:“要是注定了,那我的脚是大还是小,都一样的。那样我就更不缠脚了。” 吴氏说:“你不缠脚,将来会被人笑话的。” 嫣红不讲理了:“我的脚,我愿意大就大,愿意小就小,管别人什么事?” 吴氏见小小的女儿油盐不进,急了,威胁道:“好,你要是不缠脚,那我就跳河里淹死!” 吴氏的这招杀手锏,真的唬住了嫣红。想到那天妈妈被河里冲走,想到一连好多天见不到妈妈,她怕了,连忙说:“我听你的话不就行了?”说到这里,小嘴一撇,眼泪就流了下来。 起点中文网www.qidian.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正文 六、嫣红裹脚 吴氏连忙将女儿抱上炕,脱掉她的鞋子,将一双柔软的小脚泡在温水中,并且给揉搓着脚上的灰垢。 嫣红的一双小脚洗净之后,白嫩细腻,粉嘟嘟的像透明一样,煞是可爱。 吴氏又倒了一盆热水,先伸进手去试了试水温,觉得差不多了,就握着女儿的脚踵,给她将两只脚泡在水里。嫣红尖声喊道:“烫,烫死我了!”就要把脚拿出来,但是双腿却被吴氏牢牢按住。 吴氏说:“好好烫一下,你的筋骨才会软和。” 嫣红含着眼泪,看着自己的双脚脚面被水烫得红红的。等到那水稍微凉了一点,吴氏便把女儿的脚从水里拿出来,擦干,抓了一点明矾粉,给女儿洒在脚趾缝里。 嫣红问道:“妈妈,往我脚上撒冰糖干什么啊?” 吴氏说:“这是明矾,不是冰糖。” “干什么呢?我的脚又不会吃明矾。” 吴氏说:“这是有讲究的,撒了明矾,你的脚皮就紧了,也不会烂脚趾丫。” 嫣红说:“跟男孩子玩才会烂脚趾丫,我又没跟男孩子玩。” 吴氏见女儿裹缠不清,也不说话,一用力,将嫣红的四只脚趾使劲地窝在脚底上,只听到骨节轻微的咯吱声。嫣红一边挣扎,一边惨叫起来。吴氏牢牢地握住,任凭嫣红挣扎。相当年吴氏也是惨叫挣扎的,她的妈妈就这样牢牢握住她一只脚不放。一直等她挣扎的再也没有力气了,才给她往脚上缠裹脚布。 吴氏从嫣红足尖开始缠。一根根,一道道,绕着,一丝不拘。不一会儿,嫣红的一只脚就被被缠的像个一头尖尖的粽子了。 等到一只小脚被密密层层、纹丝不漏缠好了以后,嫣红只觉得那只脚既闷疼,又胀麻。那滋味,像火烧的一样。 吴氏紧接着用针线将缠脚布牢牢地缝了起来。 等吴氏握住嫣红另一只脚的时候,嫣红浑身颤抖,哀求道:“妈妈,我再也不敢了,这只脚,不要给我缠了。” 吴氏说:“哪能只缠一只脚呢?这样你不成瘸子了吗?”她虽然心疼,还是狠着心,如法炮制,给嫣红缠好了另一只脚。 嫣红的两只眼睛都哭肿了。 吴氏将小鞋给女儿穿上了。 吴氏说:“孩子,穿上新鞋了,来,站起来走一走,让妈妈看看。” 嫣红刚一站,卧在脚心的四根脚趾头便钻心般的疼痛。她赶忙坐下了。 但吴氏却扶着她,非得让她走路。 这不是吴氏有意折腾女儿。实际上女子初缠脚之后,是必须经历这一步的。经过走动,卧在脚心的脚趾骨节会渐渐断掉。断掉了骨节,那双脚才会成型。 嫣红挣扎着,忍着剧烈的疼痛,被妈妈扶着走了一会。然后,才让她上炕休息。整整一天,嫣红都是在痛苦中度过的。她很想将脚偷偷地放开。但是,妈妈一刻不停的监视着她。入夜,嫣红疼的睡不着。她一边嘤嘤哭着,一边暗暗地诅咒着妈妈。妈妈却搂着她,轻声地安慰。 第二天早晨起来,嫣红觉得脚更疼了。其实这个时候,那双受伤的脚已经肿胀了。一双肿胀的脚被那样牢牢地缠着,怎么能不疼呢?但是,妈妈还是强扶着她,在地上走了一会。 终于盼到妈妈给她解开裹脚布的一天了。嫣红心想,不知道我的脚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次解开裹脚布,我一定要让我的脚吹一吹风,晒一晒太阳,轻松一下。 刚一解开裹脚布,嫣红就愣了。自己的脚脏巴巴的不说,那脚趾头,都弯曲的不成样子了。她说:“妈妈,我的脚丑死了!” 吴氏笑着说:“要是这样,真是丑死了。不过裹下去慢慢就好看了。” 嫣红说:“还裹啊?还没成吗?” 吴氏说:“裹好一双小脚,需要几年的时间,你以为那么容易?” 吴氏给女儿洗了脚,再次缠上裹脚布,但是嫣红明显感到,这一次妈妈缠裹脚布的力度,比上一次紧了一些。她虽然提出抗议,但是无效。妈妈给她裹完了脚后,接着又用针线将裹脚布缝上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妈妈给嫣红裹脚,一次比一次紧,遭到了嫣红的强烈抗议。 前几天,当吴氏再次给嫣红放开双足的时候,嫣红踢蹬着脚,说什么也不让吴氏再给她裹足了。吴氏哄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下一次就开始一次比一次松快了。” 嫣红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吴氏,问道:“骗人是小狗?” 为了女儿的未来,自己小狗就小狗,小猪就小猪,无所谓了。于是,她很笃定地点了点头。 嫣红这才伸出双脚让妈妈给她裹脚。这一次,她试出妈妈裹脚的力量比上一次又加重了,心想,妈妈你真狠毒!将来长大了,我要是做了妈妈,一定不会像你一样给我的女儿裹脚。 其实嫣红哪里知道,她前些日子所受的,只是繁杂的裹脚过程中的第一步,那叫“试缠”。 “试缠”在所有的裹脚步骤中属于最轻松的了。试缠的目的,只是限制双脚的进一步发育,并且将大拇指外的其它脚趾初步压向脚心。在这个过程中,裹脚的人,只是感到有一种紧束的难受。这时候,被压向脚心的脚趾,只是筋骨受屈,并没有断开。 接下来的步骤就是比较严酷的“试紧”了。 这几天,嫣红发觉妈妈制作了一些新裹脚布。这些裹脚布,要比之前用的那些宽。而且,妈妈还将这些裹脚布浆洗了一番,挂在院子南头那棵白果树上晾晒。 那一天秋风好个凉,那些裹脚布在风中飘飘扬扬像旗子一样招展。忽然一股更大的风卷来,那裹脚布随着枯枝黄叶挂落在地上。嫣红披着妈妈的大棉袄,蹀躞着小脚跑到院子里拣那些裹脚布。当她把裹脚布拿在手里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异常。因为她明显地感觉出,这些裹脚布被妈妈浆洗得刚硬,完全不像之前的裹脚布一样,是柔软的。 为此她向妈妈提出抗议,说:“这种裹脚布,会把我的小脚弄疼的。” 妈妈默然的接受了女儿的抗议,并且给女儿解开了脚上的旧裹脚布。嫣红完全没有在意,她以为这一次应该和前几次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会缠的再紧一些,只不过裹脚布比之前的粗硬了一点而已。因此,她很温驯的接受了妈妈的摆弄。 但是,妈妈接下来的操作步骤却和以前不一样了。只见她先用一根裹脚布缠住了嫣红紧靠大拇指的第二根脚趾,用力往脚心拉。等拉到脚心,再往脚大拇趾根部斜拉,在嫣红尖声的哭闹声里,她把这只脚趾用裹脚布固定好了。 然后,又用另一根裹脚布将嫣红的第五根脚趾缠了起来,并且用力往脚心拉。嫣红不干了,踢了妈妈一脚,挣脱开了,脚上拖拉着半遮裹脚布跑了出去。 ———————————————————————————— 嫣红跑出去的时候,正好遇见小石头蹲在街头无聊地看蚂蚁钻洞。他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灰裤子,一件蓝色的上衣都没有扣子,任肚皮被料峭的秋风刮过。他很专注,画了一个圈儿,只许那些蚂蚁在圈中活动。有那跑出圈外的蚂蚁,都被他一丝不苟的逮了进去。他鼻孔里流出半尺长的鼻涕,直流到那些蚂蚁身上。有的蚂蚁被这粘稠的什物袭击后,仿佛遭了灭顶之灾,身子卷曲,极力的挣扎着。 这小石头是三年前跟着父亲朱越风从东北回到老家的,说话有点结巴,还东北腔。所以,伙伴们不喜欢跟他玩。嫣红缠脚的这些日子,不能满街跑,只能时不时在自家门口走一走。所以,小石头就常常独自一人在嫣红门口玩,期待着嫣红出来。 嫣红跟他熟了,会常常说一些谜语让他猜。嫣红的谜语他总是猜不透,最后还要嫣红说谜底。因此,他对嫣红很崇拜。有时候看着嫣红秀气的脸蛋,以及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石头就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嫣红!” 今天刮大风,他本以为嫣红不会出来了。他百无聊赖的跟那蚂蚁玩着,忽然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嫣红真的出来了。不过她的样子很狼狈。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赤着,脚上还拖拉着一根裹脚布。 石头知道,这嫣红显然不是出来跟他玩的,好像在逃避什么。他想也没想,走到嫣红身旁,背过身弓下腰。嫣红会意,往他背上一趴。石头背起嫣红,急速地钻进一个菜园子里。菜园中有一个大麦秸垛,人们平时取草,在中间挖了好大一个洞。石头背着嫣红,来到草垛旁。嫣红会意,从石头背上出溜下来,弓着身子钻进了麦秸垛里。 石头说:“你先藏好,我出去看看。”说着,就往外走去,溜溜达达,哼着歌,装得若无其事。 吴氏就在这时候赶了出来,嘴里还喊着:“嫣红,嫣红哎……” “婶,你找嫣红啊?”石头眨巴着眼睛问道。 吴氏说:“是啊是啊,这兔羔孩子跑哪里去了?” 石头问道:“她为什么跑了呢?打碎了家里的吃饭碗?还是弄断了家里的吃饭筷子?”他这样问,是因为在这两件事情上,他都被自己的父亲朱越风峰打过。 吴氏说:“都不是。” “都不是那是什么?”石头刨根问底。 吴氏说:“我给她缠脚,她却不缠,还跑……” 石头质问道:“干嘛非要缠脚?” 吴氏哭笑不得:“哪有女人不缠脚的?不缠脚的女人,将来能找到好人家吗?” 石头说:“能,能,我就是好人家,我将来就娶嫣红。” 吴氏说:“你流着鼻涕泡,大风地里敞着怀,这就算好人家了?” 石头赶忙用衣袖擦了一把鼻涕,又将衣服合上,说道:“我长大了就是好人家了。” 吴氏不想跟他纠缠不清,转身就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喊着嫣红的名字。 石头见嫣红妈往相反的地方去了,眨巴了一下眼睛,得意的一笑,就往菜园子里跑去。 钻进草垛里,石头就和嫣红紧紧地挨在一起了。嫣红问道:“我妈妈找我了没有?” 石头说:“找了,可是她找不到,她往村北找下去了。” 嫣红说:“我妈妈最狠了,她让我缠脚。” 石头说:“你以后不要听她话,你就不缠。” 嫣红说:“妈妈说了,不缠脚的女人,将来人家会笑话的,也没人娶。” 石头说:“没人娶才好呢。将来我娶你。” 嫣红打了他一下,说道:“谁喜欢你娶?你眨巴眼,还流鼻涕。” “我保证以后不再眨巴眼了,也不流鼻涕了。”石头眨巴着眼睛下了保证。 “那也不行。”嫣红有些遗憾,“我家已经给我订了亲了,将来有个人要娶我的。” 石头说:“那个人我知道,别人都说他是个大傻子。” 嫣红小大人般的叹了一口气:“傻子我也要嫁给他啊。爹爹说了,有婚书为证的,不能赖。” 嫣红在草垛里一直躲了大半天,这期间,她说了许多谜语让石头猜。石头也讲了他在东北山的一些趣事。说东北山大黑熊像牛一样大,大野猪像猫一样小,大蘑菇像伞一样,举起来就可以遮雨,小人一般的人参果,居然还会流泪……直把个嫣红听到瞪着双大眼傻乎乎的。她觉得这个小伙伴真是见多识广,别看流鼻涕,其实也是不错的。 他还说东北山的玉米棒像冬瓜一般粗,那玉米粒一个个就像山楂一般大。掰一棒在山沟里架起火来烧了吃,那香喷喷的滋味,啧啧……把个嫣红说得直吧嗒嘴。她说:“等我把脚缠好了,你带我去东北山看看。” 石头说:“我只能带我媳妇去东北山。你将来嫁给我,我就带你去。对了,我还带你去吃野猪肉。咬一口,直流油,那个香啊……”说得嫣红口水都流出来了。 她说:“你问问我妈妈,她要是答应了,我嫁给你也没什么。” 石头说:“来,拉钩……” 两人的小指头勾到一起,齐声说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 石头神往地说:“你要真成了我媳妇,我还带你去挖像小人一样的人参果吃。那地方,人参果多了去了,一挖一棵,一挖一棵。吃到嘴里,又甜、又香,又解渴,又解饿……” 嫣红的肚子里头忽然间“咕噜噜”叫了几声,她带着哭腔说:“我饿了……” 石头说:“那好,你在这里等着,我回家拿地瓜干给你吃。” 这地瓜干和人参果的落差就太大了,嫣红大失所望,哭着说:“可是我想吃那又香又甜的人参果,还想吃那一咬流油的野猪肉……” 石头说:“这里不是没有吗?这里穷,只有地瓜干。” 嫣红说:“地瓜干不好吃,我就想吃人参果,野猪肉。我要回家了……” 石头威胁道:“回家你妈妈就给你裹小脚,裹得你脚趾头都折断了……” 想起缠足的苦楚,眼红不敢哭了,她擦了一把泪水,说:“那好,你回家拿地瓜干给我吃吧,要快一点回来,我害怕。” 正文 七、两小无猜 嫣红是上午跑掉的,现在都下午了,还找不到踪影,吴氏慌了。心想,女儿会去哪里呢?这个时候,自己的丈夫朱循礼也不见了。她转了几条街,在一个墙根下看到朱循礼与几个闲人一起坐在那里晒太阳,聊大天。吴氏告诉他女儿不见了。朱循礼和那几个晒太阳的也加入到找嫣红的队伍里来了。 就在大家心急火燎的时候,突然看到石头鬼鬼祟祟的拿了一摞地瓜干,从人们眼前走过。吴氏忽然想到,嫣红跑掉的时候,她在门口见到过石头。于是,他示意大家悄悄地尾随着石头,看他到什么地方去。 一直跟着石头到了那个菜园子里,就见石头哧溜钻进草垛里了。吴氏大声喊道:“好啊,原来你们躲在这里!” 草垛一阵窸窸窣窣响动,两个孩子从里面钻了出来,正是石头和嫣红。 吴氏一把将女儿抱在怀里,眼泪都流了出来。她说:“你吓死妈妈了。我还以为你被那拐孩子的拐去了呢。” 嫣红说:“妈妈,我不缠足。” 吴氏说:“好好好,不缠足,先回家,回家吃饭饭。” 回到家里,吴氏给嫣红擀了面条。嫣红肚子已经饿得咕咕作响了,一连喝了两大碗。 天慢慢黑了下来,吴氏摸着嫣红的头问道:“吃饱了没?” 嫣红说:“吃饱了。”说罢就瞧着妈妈咯咯笑。得到妈妈不给自己缠足的承诺,她心情非常好。 吴氏说:“来,吃饱了就裹小脚。” 嫣红跳起来抗议道:“妈妈,你骗人!你说过不再给我裹小脚了。” 吴氏说:“我说过吗?我能说这样的话吗?哪有女人不裹足的?女人不裹足,长一双大脚片子,将来会被人嫌弃的。” 嫣红说:“有人不嫌弃。” “谁不嫌弃?” “石头就不嫌弃。我要是将来裹了足,哪有力气跟石头爬东北山啊?我要爬山,吃人参果,吃野猪肉,采像伞一样的大蘑菇。” 吴氏狠下心,将女儿横着抱在腿上,给她扒下裤子,拿起笤帚疙瘩,对着两片小屁股蛋“噼噼啪啪”打了起来。直打得女儿的屁股,红一道,青一道。嫣红起初只是大哭,并不求饶。等她感到疼痛难忍,甚至比缠足都疼的时候,便开始求饶了。 这是吴氏第一次打孩子,其实也于心不忍。见到嫣红求饶,便停了手,问道:“敢不敢了?” 嫣红说:“再也不敢了。” “以后听不听话?” “听话。” “怎样才算听话?” “缠小脚。” 当天晚上,吴氏狠着心给嫣红缠了足。她先将靠近大拇指的第二根脚趾用裹脚布使劲拉向脚心,又斜着拉向脚大拇指根部,固定起来。然后,又用另一根裹脚布缠着脚小拇指,使劲拉向脚底。这样,嫣红的第三、第四根脚趾也跟着向下蜷曲起来。接着,吴氏又用一根长长的裹脚布,紧紧地缠住了嫣红的小脚。 其后一些日子里,每隔一两天,吴氏就会给嫣红重新裹脚,一次比一次裹得紧。嫣红叫苦不迭,她感到自己的脚趾头都折断了。一下地,钻心般疼痛。可是,吴氏还是狠着心,每天都扶着嫣红,让她走路,帮助小脚成型。 这一阶段,叫“试紧”。一直裹了三个多月,小脚的形状才达到阶段性的要求。 接下来的一步,会更痛苦。这一步叫“裹尖”。 经历了这些时间,嫣红知道裹脚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因此,她不再反抗了。到疼的时候,她会哭。这时候妈妈就会安慰她,给她讲女人要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人上人,就必须有一双漂亮的三寸金莲。嫣红问道:“那父亲为什么没有一双漂亮的三寸金莲?” 吴氏说:“你没见他一天到头不得志吗?所以父亲算不得人上人。” 嫣红又问:“你倒有一双漂亮的三寸金莲,那你算人上人吗?” 吴氏说:“我也不算人上人,咱们的日子过得苦。女人是因丈夫而贵的。你父亲不争气。” 嫣红觉得母亲说的话前后矛盾,心里很不服气。她想,还是男人好,像石头一样,不用缠脚。下辈子,不做女人,只做男人。 嫣红明显感到母亲对自己的“刑罚”又加码了。这一次,她给她缠脚的时候,将四个本已经弯曲到脚底的脚趾头使劲地用裹脚布往脚后跟拉,拉到再也拉不动的地步,还用手往脚后跟挣。将第二根脚趾头拉在大拇趾头关节底下。嫣红疼得哇哇直哭,吴氏口中安慰道:“好了,马上好了,别哭……”但是,下手并不留情。 缠裹脚布的时候,母亲用上了最大的力气,将嫣红的一双小脚,缠得紧到不能再紧。嫣红只觉得双脚又麻又疼,痛苦难当。 这样一来,嫣红一双脚基本就不敢沾地了。但是,妈妈还是逼着她起来,扶着她在地上走来走去。嫣红感到,自己的脚趾头,关节已经完全断了。 这还不是最遭罪的,遭罪的是,母亲隔几天就要给她重新缠一次,而且每一次,都要重复之前的一些过程。因为脚趾头筋骨已经伤了,所以每一次的拉拽,都会让她重新体验一次巨疼。而嫣红的脚趾关节,因为压在脚底下,都长了鸡眼。母亲给她缠足的时候,挑破鸡眼,再重新裹上。嫣红发现,自己的双脚肿胀的厉害,白嫩的脚变成了紫色。但是妈妈却说:“这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最让她痛苦的是那漫漫的长夜。到了夜晚,嫣红的一双脚就钻心般的疼。如果只是疼痛那还好受,更让她忍受不了的是双脚像火炭一样的烧灼。嫣红整夜整夜的呻吟,睡不着觉。 吴氏就将女儿搂在怀里,轻声地劝慰。然后告诉她,痛苦总会过去的,等小脚缠成了,那时候就不会疼了,一生一世享受这小脚带给自己的荣耀。 “那还需要多产时间啊?”嫣红问道。 吴氏总是说:“噢,快了,快了……” “快了是多久啊?”嫣红紧追不舍。 吴氏说:“快了就是下个月……” 嫣红抱怨道:“你总是说下个月。千千个下个月,万万个下下个月……” 吴氏拍着女儿瘦小的肩背,说:“不会那么久,不会那么久……”接着,就给女儿唱歌谣: 拉锯割锯,割倒姥姥家槐树, 姥姥不给饭吃, 掏个崖雀蛋吃。 烧不烂,煮不烂, 急得嫣红一头汗,一头汗…… *************** 嫣红问道:“妈妈,我姥姥呢?” 吴氏道:“你姥姥在家呢。” “我姥爷呢?”嫣红又问。 吴氏叹了一口气:“你姥爷……唉,早就没了。” 嫣红突然开始撒娇,一双小脚在母亲怀里踢蹬:“我要姥爷我要姥爷……” 吴氏说:“你姥爷得病没的,人死不能重生……你不要闹,妈妈再给你唱儿歌。” 嫣红马上安静下来,只听妈妈唱道: 缠小脚,嫁秀才, 吃白馍,就肉菜; 不缠脚,嫁懒汉, 喝凉水,就菜团…… 嫣红问道:“妈妈,你嫁给爸爸了。可爸爸就是个秀才,我怎么没见咱家里吃白馍,就肉菜呢?” 吴氏说:“咱们过年的时候,不是吃过白馍馍,就过肉菜的吗?” “哦,原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算数啊……”嫣红有些失望。 在妈妈的童谣声中,嫣红会渐渐睡去,可是不久又会疼醒。有时候她就将一双小脚翘到墙壁上取一点凉爽的滋味,这样会好受一点。 过了一些日子,嫣红的脚完全消肿了。那脚趾头屈服了自己的生长天性,老老实实趴在脚底了。嫣红高兴地说:“妈妈,这下总算成了吧?” 吴氏却说:“孩子,还早呢。” 嫣红不耐烦地喊道:“这要到什么时候啊?” 吴氏说:“就快了,就快了。” 其实这却是整个过程中最难熬的一关。这一关叫“裹瘦”。 在裹尖完成后,本来脚趾头已经蜷缩到脚掌下了。但是,往往蜷缩的不是很彻底。在裹瘦的时候,要用力将外把骨向内推,把小脚趾头根部向脚掌内侧并向下用力抠,然后再用裹脚布紧紧缠起来。如果说裹尖的时候只是将脚趾头压入脚掌下,那么裹瘦的时候,就要将每只脚的四个脚趾头进一步往脚内侧推展。到最后,每只脚的第二个脚趾要完全压倒大拇指根下,第三、四、五个脚趾尖要能碰到脚掌内侧,这才算裹瘦完成。 在这期间,裹脚布要缠到最紧。因为血液循环不良,嫣红的小脚发生了溃烂。即使这样,妈妈还逼着她拄着棍到门口走动。嫣红每走一步,都钻心般地疼痛。她只能踮着脚,用脚后跟走路,眼泪哗哗的流。 石头时常出现在嫣红家门口,他会说:“来,嫣红,我背着你走。” 嫣红就让他背着,眼泪直流到石头的脖颈里。 她说:“石头,我现在这双脚完全毁了,以后也不会跟你去东北山爬山了,再也吃不到像小人一样的人参果了……” 石头也流泪了,说:“没事……到时候,我背着你爬山!” 有一次石头终于忍不住了,叉着腰进了嫣红家,对着吴氏,破口就骂:“你这个鬼婆娘,对嫣红就像东北山的狼一样狠毒。你这样给她缠脚,要让她疼死吗?” 吴氏面对这个小人的指责,居然无力反驳,她低着头不声不响,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 吴氏当着石头的面,给嫣红将裹脚布解开了。见到女儿溃烂的脚,她一边用草药水给女儿擦洗,一边眼泪汪汪。她说:“孩子,妈妈这样待你,确实很……很狠毒……但是,妈妈是为你好……相当年你姥姥也是给我这样裹脚的。老人们都说,娇女不娇足。妈妈现在待你这样,不是不爱你,也不是不亲你……” 嫣红对妈妈的话似懂非懂,但是现在她已经接受了缠足的现实,不再反抗了。 晚上,她依然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白天,她要出去练习走路,这个时候,小伙伴石头就成了她最大的精神安慰。到了后期,嫣红出现了厌食的状况,一张小脸,瘦的只剩下了一窄溜。 但是嫣红家很穷,尽管嫣红不爱吃饭,家中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她改善生活。吴氏只好用家里的粗粮,变换着花样做给嫣红吃。但是,嫣红兴趣不大。十顿饭有七八顿,嫣红只喝点清水,然后就躺在炕上,忍受着那双脚带给自己的痛苦。 这时候还是石头帮助了嫣红。石头从小就野惯了,一天到头睁开眼就满坡拉荒到处跑。因此,小小的年纪就学会了逮麻雀,钓兔子的本领。因此,他会隔三差五的送来麻雀,偶尔还会送来一只兔子。嫣红吃着石头送来的麻雀、兔子什么的,就觉得格外香。她相信,将来这个石头,一定会背着她去东北山挖像小人一样的人参果,给她吃的。 嫣红小脚裹瘦的时候,还是大雪满地的冬天。等她裹瘦完成,已是第二年的早春,漫山遍野青草已露尖尖角,整整经历了四五个月。这天吴氏给女儿解开裹脚布,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女儿的脚型小巧周正,也不枉了她受了那么大的苦楚。 接下来就是“裹弯”了。所谓的裹弯,就是为了让一双小脚变短,变弯。 裹弯的时候,要利用缠脚布的力量,在脚底掌心的部位,裹出一道深深的凹陷。这道凹陷越深,脚掌弓弯的程度就越厉害,一直要裹到前段的脚掌与脚跟紧紧相靠,中间有一道深达四五公分的深缝,这才算合格。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要把脚后跟用力往前推,将脚背用力往下压,前推后压,往一起使力,这样大拇指就向下低垂了。然后,再用裹脚布紧紧地缠住。 相对于前面来说,裹弯的时候痛苦就比较轻了。不过时间挺漫长的。嫣红早春开始裹弯,直到秋天,妈妈还没说裹脚成功。但是,嫣红已经在偷偷享受缠足成功的喜悦了。因为她见自己的小脚,已经与妈妈的小脚越来越像了。 那天中午,嫣红和石头躲在菜园子里,经石头的要求,嫣红同意解开裹脚布,给石头看一看她的小脚。 石头看了之后,便眉开眼笑,忍不住用手去捏了一下。嫣红一惊,赶忙将脚收了回去,埋怨道:“你一个男孩子,怎么捏女人家的小脚呢?妈妈说了,女人的小脚,只有自己的女婿可以捏,你又不是我的女婿。” 石头豪情万丈地说:“等你长大了,我一定要做你的女婿。” 嫣红沮丧地说:“可是,我已经许给城里那个傻子了。噢,我可不想让一个傻子捏我的小脚。” —————————————————————————————— 嫣红的裹脚过程整整两年,期间经历了试缠、试紧、裹尖、裹瘦、裹弯等等关口,到嫣红八岁的时候,才成就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两年的过程中,嫣红所受的苦楚,无以言表。后人形容女子的裹脚过程,说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却也道出了女人裹小脚的心酸。好在嫣红骨质柔软,脚型正,再加上吴氏的裹脚技巧高超。否则,要裹出一双合格的小脚,怎么也得三年以上。 吴氏审视着女儿这双小巧玲珑的脚,又拿尺子比量了一下,欣慰地笑了,心中有一种成就感。 就在这时候,朱循礼从外边走了进来。只见他双目无神,眼泪鼻涕都流了出来。走起路来,东摇西晃,一看就知道是犯大烟瘾了。他在柜子里翻腾了一会儿,没找到他需要的东西,接着,就满屋倒腾起来。 吴氏说:“你找什么?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你拿去卖了,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朱循礼哀求道:“你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藏起来了,快给我点吧,我拿去换钱。我抽了这次,再也不抽了,我戒,一定戒!” 吴氏一撇嘴说:“你能戒了大烟,我就能戒了饭。”也不理他。 突然一个不速之客突然闯了进来。 这人的到来,让吴氏的心房剧烈地跳动起来。她惊讶地长大了嘴巴,好久没说出话来。 这个人,是卞大头。 正文 八、卞大头来访 前面已经说了,卞大头玩女人就好像黑瞎子掰苞米一样,掰一棒,扔一棒。但是,这次不同了。 吴氏走了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卞大头眼前就一直闪现着她的影子。再与别的女人做爱,便觉得索然无味了。而且那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强烈。 终于他受不住煎熬,这天,便直接找到吴氏家里来了。 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强暴了。而这个男人,居然在两年之后,自动找上门来。可见吴氏的魅力有多大,也可见这个男人有多么狗胆包天,无法无天。 卞大头哈哈一笑,说:“又见着你了。” 吴氏不知道该说什么。 卞大头看了朱循礼一眼,问道:“这人,是你丈夫?” 吴氏点点头,说:“嗯……” 卞大头说:“告诉他,我是谁?” 吴氏用哀求的眼光看了卞大头一眼,低声说:“给我留点面子……他不知道我们的事情……” 朱循礼无精打采地看着卞大头。 吴氏说:“这位……大哥,姓卞,就是他救了我的命。” 朱循礼毫不理会,接连打了几个哈坎。 卞大头哈哈哈大笑起来。这突然一笑,吓了嫣红一跳。她想,这个男人,不但头大,笑起来也这么响。原来,就是他救了我妈妈啊。 卞大头笑罢,对朱循礼说:“老兄,是不是犯大烟瘾了?” 朱循礼连连点头:“是是……是啊……” 卞大头从腰里摸出一张银票,说:“这张银票,够你抽两个月了。” 朱循礼顿时眼睛发亮,急忙就去接那张银票。但是,卞大头又将手缩了回来,说:“你得答应我,拿了这张银票,去云城大烟馆里找个娘们陪你抽烟,三天不许回家。” 朱循礼看了看卞大头,又看了看吴氏,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强烈的烟瘾让他迷失了神智,什么也顾不得了,夺过那张银票,拔腿就走。 吴氏看着丈夫匆匆离去的背影,心中冰凉冰凉。 —————————————————————— 朱允闲来无事,会在村里逛一逛,到山野地里走一走。 朱允跟乡亲们交谈的时候,语气亲切,表情和蔼。见到年轻后生,他还会跟人家讲一些为人处世的大道理。 朱允在乡亲们的眼里,是个一身正气的谦谦君子。他私下里的龌龊行径,没人看到,也没人知道。 初秋时节,太阳明晃晃地照在驻马屯的原野上,轻风拂面,河水静静地流淌。朱允带了他的管家牛煜化在村头小河边溜达。朱允明年要在这条河上修一坐能并行两辆马车的石桥,断了于之树家的财路。 于之树有四个儿子。四个儿子加上于之树,在附近五六里地的主要通河道口,各有一条渡船,供两岸来往的路人渡河。虽然每渡一个人只需要一个铜钱,但是架不住每天来往的人川流不息,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有人通行。所以,这些年下来,于之树的家底也渐渐殷实起来了。他开始在村里置地,至今家里已有良田七十多亩,而且还雇上了长工和短工。眼看着于之树家的日子蒸蒸日上,朱允心中开始恼火了。他是驻马屯一棵大树,就容不得再长出一棵大树与他并肩。别瞧不起摆渡一人那一个铜钱,朱允知道,自己家追溯上五辈,还是弹棉花的呢。自家弹棉花都能发家,人家搞摆渡的,怎么就不能发家? 朱允曾想弄一些渡船,跟于之树家争生意,但是,这样就太露骨了,有失自己的身份。后来,还是他那做道士的好友范旭祝给他出了个主意。范旭祝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建议他在河上修一座大桥,供人们往来行走。这样,不但扬了朱允行善积德的美名,而且,还断了于之树的财路。 朱允对好友的这个计策大加赞赏。虽然修一座大桥花费不菲,但这却是一举两得的工程。这类工程,类似于今天的形象工程。 河边停靠着一只小船。朱允仔细打量着船工,却不认识。他朝那人拱了拱手,问道:“老丈在这里摆渡吗?” 这人就是卞大头的船工老胡。卞大头上岸直接进了驻马屯,吩咐老胡在这里等候。老胡看看这与他搭讪的人,穿着讲究,气度不凡,就知对方是有身份的人,于是赶忙起身还礼,口说:“不敢。小老儿今儿个送我家老爷进驻马屯办事,所以在这里等候。” 朱允笑着说:“哦……不知你家老爷怎么称呼?” 老胡说:“我家老爷就是刘家庄村的卞乾,卞老爷。” 卞大头臭名昭著,朱允岂会不知道?只是,他不明白,这个采花贼来到驻马屯干什么了。 他说:“敢问老丈,这卞爷去谁家了?在下作为一村之长,理该去拜望一下。” 老胡说:“这个……恕小老儿不知……” 正说到这里,忽见嫣红一扭一扭地来到了河边。她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三人,问道:“谁是老胡?” 朱允一见这小女孩,心中一动,想:谁家的女娃,这么清爽,这么漂亮。 老胡赶忙说:“我是老胡。” 那女孩说:“我是嫣红。我来告诉你,你家老爷说他今天晚上不回去了,让你先回去,后天再过来接他。” 老胡连忙答应着,接着就起身,跟朱允告个别,划着船走了。 朱允和牛煜化对望了一眼。牛煜化蹲下身,拉着嫣红的小手问道:“小姑娘,你爸爸叫个什么名字?” 嫣红说:“我爸爸是朱循礼。” 牛煜化看了朱允一眼,继续问嫣红道:“有个叔叔去你家了?” 嫣红点了点头,说:“嗯……” “那么……你爸爸呢?” 嫣红说:“那叔叔给了我爸爸一张银票,我爸爸就去城里抽大烟了……” 朱允点了点头,忽然看见嫣红穿了一双崭新的小绣花鞋,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嫣红。” “几岁了?” “八岁。” “八岁就裹成小脚了?” “妈妈说,人要是长大了,脚就大了,大脚不好看,丈夫会不喜欢。” 朱允的脸上闪现出一丝淫荡的笑容,隔着绣花鞋捏了捏嫣红的脚尖,说道:“你这么俊俏的小姑娘,脚大脚小都好看。” 嫣红赶忙将脚缩了回去,拔腿就往回跑。 看着小嫣红跑远了,朱允使劲咽了口唾沫。他转回身,发现牛煜化脸上挂着嘲弄的笑容,一瞪眼,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冷哼。 牛煜化赶忙调整自己的表情,一副阿谀奉承的样子,点头哈腰地说:“老爷,是不是看上这个小姑娘了?” “刚才你心里想什么了?是不是说我老牛专吃嫩草丫?” 牛煜化说:“这个小姑娘能被老爷看上,是她的福气。” 朱允叹了口气,说:“可惜啊,窝边草丫丫,吃不得啊。” 牛煜化说:“只要老爷想吃,眼下不正有一个上好的机会吗?” 朱允会意,说:“这朱循礼的老婆怎么会跟卞大头勾搭上?平时很老实的一个小媳妇嘛!” 牛煜化说:“前一段时间,都说这小媳妇掉河里淹死了,后来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是不是这段时间遇到了卞大头?” 朱允说:“也说不定。” 牛煜化说:“听嫣红的意思,卞大头要在朱循礼家住下。肯定没好事。今晚上派人去捉奸,百分之百拿双。到时候,让朱循礼休了吴氏,你再借口朱循礼好吃懒做抽大烟没能力抚养女儿,那就名正言顺地把小姑娘收到府里了。” 朱允盯着牛煜化看了好半天,突然笑了起来:“你这家伙,怎么这么坏……” 牛煜化说:“呵呵,都是为了老爷好。” —————————————————————————— 卞大头的到来,让吴氏心慌意乱。这家伙进门就用一张银票支走了自己不争气的丈夫,摆明了是要留下来。既然留下来,接下来要做什么,那是不言而喻的。吴氏的心“砰砰”地跳着,回想起两年前跟卞大头在一起的情景。这个时而粗暴,时而温柔的男人,搅碎了自己多少年来一颗静如止水的心……。这种滋味,是自己的丈夫永远也给不到的。 回卞大头来了之后,自己的三间屋子立刻显得低矮了许多。这家伙颐指气使,俨然是这个家里的主人,那强大的磁场令她完全失去了反抗的欲念。 他屋里屋外看了一遍,吧嗒着嘴说:“你看,你居然嫁了这样一个丈夫,居然住在这样一个破房子里,真是白瞎了你这个人儿。” 吴氏有些惭愧地低下头,说:“是自己的丈夫不争气,也是自己命薄,不能给丈夫带来福分……” 卞大头说:“不怪你,不怪你……”看了吴氏一会儿,说道:“有一句俗语,我今天才完全明白什么意思了。” “什么俗语?”吴氏问道。 卞大头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吴氏叹了口气,道:“这都是命,天注定的。” 卞大头脱掉鞋子往炕头一坐,说:“你给我烧水泡茶,我渴了。” 吴氏说:“好好好。”便连忙出去抱草烧水。 卞大头又把嫣红叫到眼前,让她去告诉老胡,自己后天才回去。 等嫣红走后,吴氏慌张地问道:“你什么意思?难道要住在这里不走了?” “怎么?你以为我会走?”卞大头瞪了吴氏一眼。 吴氏赶忙低下头,不敢吱声了。 卞大头一把将吴氏抱了过来,就在她的脸上拼命的亲吻。 吴氏的一张脸,很快沾满了卞大头的唾液。她脸色赧红,娇喘吁吁,呢喃道:“你若是留下来……势必被人知道……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卞大头顺势将吴氏压在炕上,一边撕扯她的衣服,一边说:“我管你怎么见人?我就知道,我现在想要你了!” 吴氏极力挣扎着,哀求道:“不要,不要……现在是大白天,门又没关……不能做这种事……” 卞大头挥手就给了吴氏五六个耳光。 卞大头的耳光抽在吴氏的脸上,却让吴氏忽然间兴奋起来。在迷乱中,她不再反抗了。卞大头三下五除二,扒掉吴氏的衣服……少顷事毕,吴氏像一团软泥,瘫在炕上,好久好久也不想动…… 已经穿好了衣服的卞大头,看着吴氏玉体横陈,心中突然又有了感觉。他趴下身子,开始亲吻吴氏的酥胸。然后,沿着酥胸一路往下,直亲吻到吴氏的脚尖。接着,整个身子又伏了上去…… 吴氏忽然醒悟,娇嗔地说:“你还想要啊?你那么多力气?不行,门都没关……你不是说今晚上不走了吗?”说着,推开卞大头坐了起来,匆匆忙忙穿好了衣服,就去烧水。 正在这时候,嫣红进来了。 吴氏问道:“红儿,跟河边上的伯伯说了吗?” 嫣红说:“是啊,说了。” “路上看到什么人没?”吴氏有些担心。 嫣红说:“路上到没看到什么人。” “哦……”吴氏忽然觉得嫣红话里有话,“路上没看到什么人,那么哪里看到人了?” 嫣红说:“在河边看到人了。” “谁?”吴氏的心揪紧了。 “看到咱村里那个最有钱的伯伯了。” “最有钱的伯伯?那是谁?”吴氏的心揪得更紧了,“是朱允?” “嗯。”嫣红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问你什么了?”吴氏吓得声音都颤抖了。 嫣红把河边朱允和牛煜化的问话告诉了母亲。吴氏听完后,吓得魂飞魄散,对卞大头说:“那人,你快走吧。朱允是里长,也是我们朱姓的族长。若被他抓住了,我在这个村就呆不下去了。再说,他不会饶了你的。” 卞大头满不在乎地说:“他敢把我怎么样?难道他不知道我姓卞的什么来头吗?他儿子在县衙只做个小小的主簿,我哥哥呢,却是知府,比他大了不知道多少级。他听见我哥哥咳嗽,就得跪拜。我怕朱允吗?” 吴氏说:“你倒不怕,可是我呢?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摊了个丈夫又不争气,出了事我怎么办?” 卞大头说:“你怕什么?不是有我吗?” 吴氏说:“你又不是我丈夫,能公开护着我吗?” 卞大头说:“不如这样,你让你丈夫把你休了,给我做个偏房吧。我玩了那么多女人,玩过了就忘了。只有你,真让我心动了。” 吴氏说:“你以为离婚就这样容易?再说,我怎能舍得撇下我的女儿?” 卞大头说:“你可以一起带着啊。” 吴氏说:“我可不敢。我自己一个人被你占了也就算了,权当我报答你救命之恩了。我女儿呢,要是在你身边,将来长大了,你会把她怎么样?” 一番争执后,卞大头却依然不走。中午饭的时候,吴氏杀了一只老母鸡,招待自己的奸夫。到了晚上,吴氏又包了饺子。 眼看夜深了,嫣红却睁着大眼,一直不肯入睡。以往这个时候,嫣红早就睡了。今天,她躺在炕梢,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一会儿看看妈妈,一会儿看看卞大头,连个哈气也不打。吴氏催她睡觉,她却说:“我睡不着,今晚上我不睡觉了。” 起点中文网www.qidian.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正文 九、捉奸拿双 吴氏悄悄跟卞大头说:“孩子都懂……她在监视我们呢。” 卞大头悄悄地捏着吴氏的一只小脚揉搓着,也悄声说:“我们和她熬,看谁能熬过谁!” 嫣红凭着直觉,感到这个叔叔和妈妈的关系有些不正常。 她知道自己年龄太小,无力将这个难看的大头叔叔赶出去。自己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不睡觉。她想,我要是睡了,他们俩就要做出对不起爸爸的事情来。 夜晚实在太安静了,夜也太长了。那个大头叔叔跟妈妈唧唧咕咕说些悄悄话,嫣红却听不清他们说话的内容。她暗暗盼望爸爸快回来,或者,公鸡快打鸣,天快亮起来吧。 东邻的驴叫声,后屋的马嘶声隐隐传进嫣红的耳朵里。嫣红曾听妈妈讲过,牲口叫,半夜了。因为夜半时分,人家会给牲口喂料。都说马无夜料不肥。 嫣红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两只眼皮打了一会儿架,就合上了。她睡过去了。困倦后的睡眠很舒爽。嫣红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应该睡过去,但是,她抵挡不住甜蜜梦乡的诱惑。 但毕竟心思重重,嫣红睡不踏实。她只睡了那么一小会,忽然就醒了。醒来后见屋子里已经漆黑一团。那边,传出一种有节奏的声音,还夹杂着妈妈气喘呼呼的呻吟声…… 嫣红知道这声音是那个大头叔叔和妈妈合作发出来的。而妈妈那气喘吁吁的呻吟,也是做给大头叔叔听的。嫣红忽然间感到羞臊,感到愤慨。她恨那个大头叔叔,也恨妈妈。她虽然不懂事,但她知道,妈妈只有跟爹爹一起,才应该发出这样的声音。 她正想喊一声妈妈,以便破坏他们的好事。但就在这时候,忽听院子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接着,房门就被人踢开了。 屋子里一下子涌进许多人来。接着,卞大头和吴氏就被许多双手按住了。黑暗中,有人还趁机在吴氏的身上揩油。 人们点燃了火把,屋子里顿时一片通亮。 卞大头和吴氏全身赤裸。吴氏那雪白的肌肤,在火光下泛着冰冷的光泽。吴氏一直担心的状况到底发生了,刹那间万念俱灰。她脸色惨白,本能地拉起被来,盖住了身子。但是,那被却让人们揪掉了,有人骂道:“你个荡妇,丢尽了咱们驻马屯姓刘的脸面!你现在还要脸吗?” 卞大头终于从最初的慌乱中醒悟过来,从炕上拿起衣服,就要往身上穿。 但是,他手上的衣服却让人夺走了。那个夺他衣服的人骂道:“你个禽兽,还穿衣服?谁看见街上的猪狗穿衣服的?” 另一人说:“穿上衣服也是衣冠禽兽!” 卞大头色厉内荏地喊道:“妈的,你们知道我是谁吗?老子我坐不改名,行不改姓!被你们堵在被窝里我也是卞乾!” “打的就是你这个卞乾卞大头!”有人一声喊,接着,众人的拳头雨点般的向卞大头身上砸去。 卞大头很快就被打得鼻青脸肿。 人们七手八脚将卞大头和吴氏赤裸裸五花大绑。有人还将吴氏的一对绣花鞋,用绳子绑了起来,戴在她脖子上。 卞大头和吴氏被人们拉了出去,关进驻马屯朱家祠堂里。 突如其来的状况令嫣红目瞪口呆。一直到卞大头和妈妈被人们绑起来拉走了,她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这一切都是朱允和他的管家牛煜化导演的。牛煜化找了十几个朱姓的后生,指使他们前去捉奸。捉奸这种事,格外能提起人们的兴趣。牛煜化吩咐完后,众人便跃跃欲试。天一黑,这帮后生就在朱循礼家屋后埋伏好了。等时机一到,大家便迅猛地进了屋。 等把奸夫淫妇弄到祠堂,绑在祠堂的柱子上之后,那帮人就通报了牛煜化。牛煜化马上告诉了朱允。 朱允哈哈一笑,便往祠堂赶,手里还提着一根象征着身份和权威的檀香木拐杖。也有人将这只拐杖称为“文明棍”。 半夜里村里有这么大的动静,惊动了许多人。大家都赶到祠堂看奸夫淫妇。屋里挤不进去了,便围在院子里。吴氏低垂着头,恨不得从地上找个窟窿钻进去。 卞大头则瘦驴不倒架子,高昂着头喘着粗气。 有人说:“看啊,这个光着身子的就是卞大头。这家伙就该零刀剐,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女人。” 也有人说:“真是人不可貌相。你看这吴氏,平常老实巴交的,却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也有人说:“干脆把他们两个沉到河里淹死算了。” 还有人说:“这样的奸夫淫妇,一把火烧掉,照天灯吧。”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只听人群外有人喊道:“朱里长来了!” 大家听说朱允来了,纷纷让出一条路来。朱允脸上挂着凝重的神情,通过人们闪出来的通道,进了祠堂。 他那双眼睛像要吃了吴氏一般,将她的身子自上剜到下,又自下剜到上。然后,他便摇了摇头,沉重地叹息了一声,走到祖宗挂轴前,扑通跪倒,“咚咚咚”叩了三个响头。 “各位列祖列宗,家门不幸,出此妖孽,有辱祖宗的慧眼!” 众人见朱允跪倒,也跟着纷纷跪倒一片。 这场景吓坏了卞大头。虽然他自恃后台强硬,然而,有道是好汉打不过疃去。他孤身一人被人家一村的人俘获,人家要杀要剐,他也无可奈何。他的眼睛里,闪现出一丝恐惧。 吴氏早已经脸色发灰,浑身颤抖,如同筛糠。 朱允站起身来,向大家挥了挥手,说道:“好了,列位都散了吧,有什么好看?” 众人见朱允发话了,便呼呼隆隆走出祠堂。一路上,大家依然兴奋异常,议论纷纷。 祠堂里,只剩下卞大头、吴氏以及朱允和他的管家牛煜化了。 朱允朝卞大头嘿嘿一笑,问道:“你是卞……卞……” 卞大头见众人都退了,胆气也大了一些,脖子一梗,说道:“我卞大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卞乾,被你们捉奸拿双了也叫卞乾。” 牛煜化道:“你的名字倒着念就是欠扁。” 卞大头说:“我长这么大,除了父母扁过我,还没人敢扁我。朱里长,我知道你的儿子在县衙里公干,可是,你知道不知道我的堂哥在登州府干什么?” 朱允哈哈一笑:“我知道。咱这周围出了这么个大人物,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可是这又怎样?咱们这里,又不受登州府管辖。” 卞大头说:“官官相通,虽然我们这里不受登州府管,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朱允说:“年轻人,我这么大年纪了,什么风浪没经历过?什么人物没见识过?难道三句话能吓死我不成?再说,你今天被人绑了,又不是我干的,你老在这里吓唬我干什么?” 卞大头说:“不是我吓唬你,今天我丑话说到头里。你要是敢私自处理我,会有人给我报仇的。” 朱允笑了:“谁说我要私自处理你了?你又不是我驻马屯人,又不是我朱家的孝子贤孙!我们朱家,历来宽于待人,严于待己。出了这种事,我们只有权处理我们朱家的人,不想跟外姓人过不去。” “这么说你打算放了我?”卞大头半信半疑。 朱允说:“本来就没想把你怎么样。因为捉奸要拿双,才会让人心服口服,所以才让你受了这番委屈。”说到这里,冲牛煜化一挥手:“给他松绑,让他走人!” 卞大头突然爆发了炸雷般的笑声。这笑声来的突兀,又来的猛烈,把朱允吓了一跳。卞大头说:“大家都说朱员外是个大善人,没想到耳闻不如面见,今天相会,果然所言不虚。呵呵,今天的会面实在有些尴尬。不过,改日我会亲自登门拜访。” 朱允不卑不吭地说:“好说,好说,你请自便吧。” 卞大头说:“你看我全身一丝不挂,怎么走出门去?” 朱允嘴角闪过一丝嘲讽的笑容:“你的衣服是不是在这个女人家里?你去穿上不就是了?” 卞大头说:“你是说让我光着身子回去穿衣服?这……” 朱允说:“你看,你光了这么久了,许多人又都看见了。现在是半夜三更,你光着身子走一走又如何?不要那么矫情了。” 卞大头笑着说:“可也是,可也是……”光着身子就走出祠堂,消失在夜色中。 吴氏本希望卞大头会替她求求情,没想到这个家伙跑得比兔子都快。吴氏极度失望。卞大头走了,她更加恐惧了。 朱允向牛煜化使了一个眼色。 牛煜化赶忙退了出去,从外面将门关上,在祠堂门外守候。 朱允狞笑着走到吴氏面前。 吴氏战战兢兢地哀求道:“叔叔,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 看着赤身裸体五花大绑的吴氏,朱允非常兴奋。他挨近了吴氏,两个指头捏住了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问道:“你这个淫妇,怎么和卞大头勾搭上的?” 吴氏说:“是他在河里救了我,又强迫我……一开始,我也不愿意的……” “后来又为什么愿意了?” 吴氏支支吾吾不说。 朱允挥手就给了吴氏几个耳光,恶狠狠地说:“你今天不一五一十说清楚,我就在祖宗面前要了你的命!”就在这时候,一阵风将祠堂门刮开了,写有列宗列祖名讳的挂轴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朱允忽然间有了几分敬畏。他朝外面喊道:“老牛、老牛!” 牛煜化立刻进来了,问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朱允说:“把这个淫妇,弄到府里去,我要好好教训她!”说罢,便头里走了。 朱允回到府中,刚刚喝了一杯茶水,牛煜化就把吴氏押了进来。他把吴氏往朱允面前一推,自己就退了出去。 朱允围着吴氏转了一圈,冷冷地说:“我们,接着那个话题。你告诉我,你起初不愿意,后来为什么又愿意了呢?” 吴氏支支吾吾地说:“叔叔,你问这些话,侄媳妇实在没有脸面回答。” 朱允挥手又给了吴氏一记耳光,打得很重,吴氏的嘴角出血了。他骂骂咧咧地说:“你个妖妇,有脸面做出事来,却没脸面交待。快说,为什么后来又愿意了?” 吴氏说:“我一个弱女子,不愿意也没法反抗啊。” 朱允挥起文明棍就在吴氏的肩背上、屁股上抽了起来。吴氏疼痛难忍,尖叫着在地上蹦跳着躲避。 “你要不说的话,我会一直打你!我用家规惩罚你,打死也理所当然。你要想留下一条贱命,就老老实实回话。” 其实吴氏知道朱允想问什么,可她就是说不出口。疼痛难忍的时候,她便求饶,答应问什么说什么。当朱允停止了惩罚之后,吴氏又说不出口了。朱允见吴氏骗他,恼羞成怒,挥起拐杖又打。 被打不过的吴氏只好含羞说:“那卞大头能让我舒服,快活,所以……所以我后来愿意了……” 朱允笑眯眯地问道:“难道你丈夫不能让你快活?” 吴氏先是点了点头,后来又摇了摇头。 朱允又问:“那卞大头是怎样让你快活的?” 吴氏哀求道:“叔,你问这些话,羞死我了……我实在说不出口。” 话音刚落,朱允的文明棍又雨点般地落在吴氏身上。吴氏那雪白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道深红色的痕迹。 正文 十、小jie妹初次见面 十、小jie妹初次见面 在朱允的折磨下,吴氏只好一五一十地交待了自己与卞大头通奸的经过。朱允尤嫌不足,又将每个细节详细抠了一遍,细致到连吴氏当时的呻吟声都要学给他听一听。 吴氏本是个精明伶俐的女子,起初朱允询问,还以为对方是例行公事,以便酌情发落。见他问的如此详细,知道这人原来龌龊至斯。欲待不说,又受不住他文明棍的鞭笞,只好问一答一,毫不隐瞒。 但吴氏敏感地发现,这个老家伙裤裆处渐渐丰满起来。 “讲完了?……”朱允见吴氏停止了讲叙,意犹未尽。 “我的事情……就这些了……你要怎样发落我?”吴氏不再称呼他叔叔了。她知道,眼前的这个老男人,虽然人人都说他仁义道德,但是,自己知道,他其实比卞大头好不到哪里去,也没资格受自己尊敬了。 朱允站起身来,淫笑着挨近了吴氏,伸出手去在她的胸前抚摸,嘴里却说:“一个女人……应该知道礼义廉耻……女人的身子,怎么能让别的男人随便……啊,玷污呢?” 吴氏鼓足了勇气反驳道:“那么你现在……是不是也在玷污我的身子呢?” “这不一样……”朱允振振有词,“我是……检查一下,你被人玷污到什么程度了,还能不能挽救……”说着,那双手更加放肆了,在吴氏全身上下隐秘的部位游移。 吴氏已经麻木了,她不想反抗。而且她也知道,反抗是没用的,只会遭来朱允更狠毒的惩罚。她甚至有一个念头,希望这个家伙能在满足了之后,对自己的处罚轻一点。 就在朱允解开吴氏的绳子,并将她压在桌上之后,窗子忽然间被人推开了。一块拳头大的泥巴,从敞开的窗口飞了进来。这泥巴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朱允的背上。 朱允大惊,一个鲤鱼打挺从吴氏的身体上跳了起来。他急急忙忙穿好了裤子,就跑出去查看。 然而,静静的院子里,渺无人影。 朱允气急败坏地来到牛煜化的卧室,“咚咚咚”地敲门。 牛煜化睡眼惺忪地开了房门,问道:“老爷……你……好事成了吗?” “什么好事!”朱允压低了嗓门怒吼,“你从窗户往里扔泥巴打我了?” 牛煜化说:“我哪敢啊?我已经睡了,绝对不是我!” “那么,谁会……”朱允这一惊可非同小可,他到宁愿刚才的事情是牛煜化干的。如果不是牛煜化干的,这说明刚才的事情被外人看去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传出去,那可损毁了自己的光辉形象。 牛煜化说:“也许……是这个院里的女娃们搞的恶作剧。” “这些女娃,哪有这个胆量?”朱允说。 “我去挨个问一问。” 朱允气急败坏:“不要问了……肯定不是这院里人干的。唉……还是把这个淫妇放掉吧,被她毁了老爷我半生的清誉,不值!” 朱允回到屋里,冷冷地对吴氏说:“一个女人,要是没了礼义廉耻,那就枉为人母,枉为人妻。你回去吧,好自为之。” 吴氏见朱允放过自己,心中大感意外。口里说:“多谢老爷。”心中却想:我一个女人,本也知道礼义廉耻。之所以有了今天,还不是你们男人做的孽?你也不是个好东西。要不是那块扔进来的泥巴救了我,我现在已经被你…… 朱允见牛煜化跟了进来,说:“你去给她找套衣服吧。” 牛煜化走了以后,朱允又看了看这个全身雪白赤裸的女人,觉得就这样放掉她,实在太可惜了。于是,他出门打量了一下院子。见院子里一片幽静,朱允的色心再起。 他进了屋,将门关严,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说:“临走前,我还是要检查你一下。” 吴氏说:“你已经说让我走了。” 朱允将文明棍举了起来,不耐烦地催道:“快!” 吴氏无奈,只好仰身躺在桌子上。 朱允这一次到没有猴急,他见吴氏的一双小脚上穿着绿色的绣花鞋。那鞋子做工精美,煞是好看,就想:这个淫妇,跟自己奸夫做那种事情,居然连鞋都没脱。我今天看过她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有了这个机会,怎么也得看看她的小脚。 想到这里,他挨上去,捏住了吴氏的绣花鞋……刚要给她脱鞋,突然那窗户又被人推开了。紧接着,两块泥巴飞了进来。一块糊在他的脸上,另一块在他身前两尺远的地方落下了。 朱允起身就往外跑。他看见有两个小小的身影,分别往两个方向逃窜。他拔开腿就去追其中的一个身影。那人跑得不是很快,刚刚追出院子,就被他一把逮住了。 却是一个小女孩。 那女孩“哇哇”地喊着,嘴里说:“不要脸!不要脸!” 朱允将她拖进屋子,灯光下,认出这个小女孩,却是梅七巧。 原来,从妈妈被人绑到祠堂里,嫣红就一直暗暗跟随着。见妈妈被人凌辱,嫣红只有心疼的份儿,却救不了妈妈。后来,妈妈被拉到了朱府。在去朱府的路上,嫣红还是远远地跟着。等妈妈消失在朱府大门里时,却见大门紧关,她进不去了。 嫣红围着朱府转圈。终于在朱府后院,看见一个狗洞。嫣红趴下身子试了试,那窄巴巴的狗洞,自己却能钻进去。嫣红从狗洞里进了朱府,只见这府里到处是屋子,却不知道妈妈在什么地方。她在里面猫着腰转来转去,忽然间迎面遇到一个小女孩。这小女孩正是梅七巧。梅七巧借着月光看了她一下,见她猫着腰,心中怀疑起来。问道:“你鬼鬼祟祟干什么?是不是小偷?” 嫣红说:“我不是小偷。” 梅七巧说:“不是小偷那我怎么不认识你?” 嫣红说:“你不认识的人就是小偷?那我问你,你认识观音菩萨吗?” 梅七巧摇了摇头,说:“不认识。” “那么,观音菩萨是小偷吗?”嫣红理直气壮地问道。 梅七巧生气了,怒道:“明明你是小偷,却赖到观音菩萨身上,我打你了!”说着,挥手就给了嫣红一拳。 嫣红说:“我不哭,我要哭了,被你们老爷听见了,会把我抓去的。” 梅七巧很好奇:“有人打你你还不哭?” 嫣红摇了摇头。 梅七巧过意不去:“要不你也打我一下吧,我也不哭。” 嫣红说:“我不打你,我要找妈妈。” 梅七巧问道:“你妈妈在这里吗?” 嫣红说:“是啊,刚刚被你们老爷捉进府里来了。” 梅七巧问道:“你爹爹呢?他怎么不管?” 嫣红哭着说:“我爹爹没在家,去城里大烟馆抽大烟去了。”接着,就一五一十跟小伙伴说了事情的经过。 梅七巧十分怜悯起嫣红来了。她牵起嫣红的手,说:“来,我带你去找。”(这对小jie妹第一次牵手。自此以后,一牵就是十年。) 梅七巧带着嫣红很快就找到了那间屋子。两人踮着脚站在窗外,舔开封窗纸往里面偷窥。梅七巧压低嗓门问道:“那个光屁股的男人,不是你爹爹?” 嫣红摇了摇头说:“不是,他是……奸夫……” 后来,卞大头被放走了,朱允在里面审问吴氏。当朱允要强奸吴氏的时候,梅七巧弯下腰在地下捡了一块土块,推开窗户就扔了进去。然后,两人拔腿就跑。 等朱允穿好衣服出来追赶的时候,梅七巧和嫣红已经藏起来了。 朱允第二次准备强奸吴氏的时候,两人各扔了一块泥巴。但这一次朱允随即追了出去。两人逃跑不迭,梅七巧就被逮住了。 嫣红得以脱身,又从朱府的狗洞里钻了出去。她躲在朱府大门口,过了一会,就见妈妈疲惫不堪地从朱府大门里出来了。 嫣红扑了上去,抱住妈妈的腰大声哭了起来。 吴氏抚摸着女儿的头发,哽咽着说:“孩子,妈妈对不住你,也对不住你爹爹,妈妈没脸活下去了。” 嫣红哭着说:“妈妈,你可不要死啊。你要死了,谁管我啊。” 第三天,朱循礼从城里回来了。 朱允立刻召开了一个宗族会议,研究如何处理吴氏。会议上,大家当着朱循礼的面,对吴氏进行了一番严厉的道德鞭笞。似乎谁鞭笞的越严厉,谁就越道德,越正经。不过也有例外。朱越风就坐在角落里,闷声不响,一个劲的抽旱烟。 朱越风今年四十六岁,早些年,曾在关东山镖局里干过保镖,有一身硬功夫。后来由于老母去世,回家奔丧的朱越风见父亲年迈,就留在家乡安心侍候父亲。 朱越风家有草房两间,但地无一垄。回家这些年,他一直租着朱允家十几亩土地耕种,属于朱家的佃户。 朱允见朱越风没有表态,大为不满。他伸出拐杖指点着坐在角落里的朱越风,问道:“你为什么一声不吭?” 朱越风将烟斗里的烟灰往地面磕了磕,慢条斯理地说:“依我看,这件事也不能怪朱循礼老婆。卞大头是什么人,大家伙都知道。凡是掉进卞大头手里的女人,谁能落个清白?依我说,咱们大家有工夫数落吴氏,倒不如去官府告卞大头这个狗娘养的。” 朱越风的话刚一落地,立刻就有人附和。大家说:“是啊,不如我们连名到县衙告发卞大头。这个小子,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论罪过,凌迟都够了。” 朱越风说:“那天要依着我,直接就扭送官府了,可我们还把他放了!” 有人说:“是啊是啊,这样一来,到显得咱们驻马屯软弱可欺了,卞大头这小子以后更嚣张了。” 当天晚上,是朱允权衡利弊,放了卞大头。如今他见人们渐渐怪罪到自己头上了,一拍桌子发了火:“你们都给我住嘴!” 朱允一生气,屋子里顿时鸦雀无声。朱允问道:“你们说,卞大头糟蹋的女人多不多?” 人们说:“多。” 朱允又问:“你们说,恨他的人有没有?” 人们说:“肯定有。” 朱允再问:“那你们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人去官府告他?” 沉默了一会,终于有人说:“卞大头后台硬。” 朱允说:“这就是原因。这卞大头有个知府哥哥,后台通天。咱们这些小老百姓要去告发卞大头,那无异于以卵击石。我们告不得卞大头,但是,吴氏却是我们家族的媳妇。如今吴氏出了这样的事,令我们家门受辱,所以,必须清理家门。” “怎么清理?难道把朱循礼老婆家法处死?”朱越风问道。 朱允说:“那倒也不必。当下不是早些年了,不能随随便便动私刑。再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我的意思,吴氏已经犯了女人七出之条,应该将她清除出我们朱家大门。” 女人的七出之条是: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凡是犯了这七出之条中的任何一项,丈夫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妻子休掉。 朱越风说:“我总觉得朱循礼妻子平时挺老实的,我们要把她赶出去,好像太绝情了。” 朱允说:“吴氏犯的是七出中最不可原谅的,淫!这种事情,是最辱家门的。我们朱家,容忍不得!” 朱越风说:“朱循礼一年到头就知道抽大烟,家里家外,全靠吴氏一人操持。要是休掉吴氏,她的女儿怎么办?” 朱允说:“吴氏有罪,她的女儿倒是无辜……”说到这里,仰着头做思考状。好久,方说:“吴氏的女儿,跟着朱循礼的确不行。不是饿死,就是缺失教养,将来重蹈她妈妈的覆辙。这样吧,让这个小姑娘到我那里,总有她一口饭吃。” 大家说:“也许这样,是这个小姑娘惟一的出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