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出道(上) 其实我这小说名儿叫 就编辑大爷不让用.哎 引子 转眼,已是五年之后,再看看那过去贫瘠不堪的清瓷口,已是今非昔比。贫瘠已经成了它最大的卖点,以古镇自居,引来游客一片。走在那大街上的人们,谁又知道,昔日,这里只是一个连当地黑道都会被饿死当场的不毛之地。 破烂不堪的瓦棚,石砌的古桥,颠簸的黑色碳渣路,这就是古镇的特色,这是没有酒吧、没有迪厅、没有网吧、没有电子游戏机室的地方,黑道也断了维生的财路。 月如一叶弯刀,在夜空的丝丝烟云中,时隐时现。四周夜阑人寂,耳边只有唧唧复唧唧的虫鸣。李朝是百沙街附近一所中学初三的学生,他身旁的崔余和他年龄相仿,二人跟在一全身黑西装男人的身后。这男人约二十几岁的样子,一头简洁的短发,近似国字型的脸,但绝对看不出国字型脸所特有的正派感,那笑得似乎容光焕发的双眼和微启的嘴,立刻便能让聪明的人忌他三分,因为任何一个不了解他的人,都根本无法看清他笑容下的玄机。他名叫郝诚,绰号:马眼。 三人行至百沙街与清瓷口的交界,是那座石桥。桥边的杂草被风吹得左右摇摆,桥两边那些东倒西歪的人看见那郝诚,立刻都安静了下来,注视向这边。而更多的目光,是落在郝诚身后的两个毛头小子身上。 这俩小子是谁?所有人脑海中都浮起这个念头,而只有少数的几个知道的,告诉着其他人。 三人从两旁的人群中走过,人群一律让出一条道来,也有人上前来递出三根香烟,郝诚笑着收下,但并不点上,当然并不是顾忌这些一起闯的兄弟会在烟里下粉,而是因为来递烟的人确实不少,不可能一一的点上。 而李朝和崔余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崔余一个劲的接着烟,点上一支,抽得那才叫个悠闲;而李朝只是一味的说自己不会,推着。 凭着那郝诚的面子,还并未见过什么世面的二人着实风光了一把。 而行致桥头,另一个人出现在三人的视野之中。 眼前这位,大约还不到一米七的身高,可是那神态,绝对的嚣张,和郝诚的笑容比起来,那是另一种压迫感。双眼总是不注的四处打量,似乎策划这什么,而鼻梁上的一截刀疤,让他那并不慈眉善目的脸看来更加的老练。 虽然那些人都暗中叫着他“烂鼻头”的绰号,但当面都恭谨的叫着他“唐卿”。 今晚的目的地,就是桥对面的清瓷口,解决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而在他身后,已经预备好了五辆纯白色的箱型车。 “这两个是谁?”唐卿的目光盯向郝诚身后的两个小子。 这一句问出了在场大部分人的心声。 “哦,我给大家介绍介绍。”郝诚转向所有人。“李朝,崔余,以后都是自己人,大家关照关照。” 黑道。黑道在电视上被演义过成百上千次,而真实的内幕,很少有人接触过。唐卿、郝诚两个名字在这一代也小有名气了,而就在前不久,李朝也不会想到,今天晚上,自己居然会和这两大响当当的人物并肩站在这交界处的桥头。 -----------------------------------引子分隔线----------------------------------- 歧途 第一章:出道 我想,人与人之间环境的不同,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也导致了他们生活的不同。听了一个又一个的朋友描述他的中学时代,我总能从他们的故事里提取出两大元素:快乐与活力。而小说家们总会在这段青春的时期里添加上没有结果的朦胧恋情,摔倒后又爬起来的过程,一些可爱的趣事,这一切简直犹如这一段年纪的象征,每个人都会经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浮世中的一只蝼蚁?经历着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一切。而当这一切开始介入我的生活之时,我却发现它比那些书上所记载的,人们所口述的形状不同,相比起来,我认为它更加的凝重,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发现当自己再次向着这段日子追忆,挂在脸上的不是朋友们常常显露出的那种会心的微笑,而是紧锁的眉;没有聚光的灰暗瞳孔;憋了很久,却终究不得不叹出那口气的嘴。 回忆从初三那年的一个春天开始。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传出朗朗的读书声,也有老师的讲课声和写黑板的沙沙声。操场上,十几个大男孩傻兮兮的追着一个球,单一的喧闹声在楼层之间回荡。阳光倾泻下,整栋建筑毅力在茂盛的树林之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字样给整栋建筑添加了不少庄严的气息。这就是学校,我的母校,我曾经在里面呆过六年,在那里面刻苦努力学习的同学都是人才,但是,也有例外。 例外就在离学校大约百米远的一座三层楼高的小山头上,我和李朝悠闲的坐在那儿,穿过茂密的树叶,阳光只剩下班驳的几点,晒得我们懒洋洋的。身旁是那个常被我们照顾生意的烧烤滩,烤架上铺着我们点的食物。什么为社会做贡献,什么报效祖国,什么前途,对我来讲,只是废话,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学校里,我们只是帮废材,所做过的唯一贡献就是让这烧烤滩的老板能奔上小康。 我们经常就这样懒散的呆着,即使是瘫坐在老迈的藤椅上,也会感觉累得无力可施,然后望着眼前的学校,望着学校里盯着黑板的学生,望着学校外来来往往的路人。 而废材也是有朋友的,牧盈就是一个,我们的同班同学,一个充满现代化美感的女孩子,教室里,她就坐在我的前方。因为黑板年久失修,过于光滑,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常常把它映成白茫茫的一片,而她也常因为这个原因转过身来问我黑板上写着什么,天长日久,就发展成了干脆把什么书、本、笔都搬到我的桌上来,邀我共同研究这些科学。但后来我却发现,比起研究科学,她更多的时间却是在我的那些新展展的课本上画漫画,于是我开始怀疑她“搬”来我桌上的主要动机是缺乏画画的纸。 因为一些东拉西扯,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的关系,她也和李朝等人也非常的熟悉,所以,我们大家都是要好的朋友,加上秦贺和齐哮二人,在我们这个集团化严重的班上,我们算是一家了。 “你们要的都烤好了。”老板和蔼可亲的将装着烧烤的饭盒递了过来,他总是笑盈盈的面对我们,和学校的老师截然不同,这正是大家愿意照顾他生意的一大原因。有时候真想看看隐藏在这张笑容之后的是个嘴脸,我很容易把他的真面目跟一个敛财的地主联系起来,因为在我眼里,大多数商人都是这个样子。 和往常一样,李朝条件反射般的负了钱,和我一起共享美餐。老板的手艺很不错,钞票葬送在他的手里,我们都认了。 一盒烧烤吃得我们飘飘欲仙。而突然,李朝的一个消息,让我无论如何,再也飘不起来。 “郝诚是谁?”我纳闷的问着。我叫浩诚,他叫郝诚,只相差一个字,而相差的那个字的音还都一样。而这一问,也把我的无知和单纯体现得淋漓尽致。 “外号马眼,这百沙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也只是看见过他几次而已。” “他,盯上牧盈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流着口水的色狼形象。当然,我知道真正的色狼在光天化日之下是绝对不会流口水的,反而会衣冠楚楚的像个绅士,才能轻易瓦解女人那脆弱的身心防线。 “呃。”他吃着饭盒里的烤茄子。 “谁告诉你的。” “罗勇。”罗勇是我们班的,瘦瘦高高的身材,说话,走路都很嚣张,看不惯他的人也不少,但行动的人却不多。招牌动作是掐脖子,一有人跟他横,他就用这招来吓人。“他家里有钱,他和外边的人接触也不少,消息也还将就可信。”他吃着他最喜欢吃的排骨。 “那怎么办?” “这不叫你想嘛。”他将最后一块年糕送进了嘴里。 “呃……”我一边入神的思索着,一边握筷子夹向饭盒,却发现饭盒已经空了。“你动作真快。”我终于领悟到了“谈笑间,强孥灰飞烟灭”的气势,绝对比课堂上体会更深。 “他妈的,你不是很拽嘛?啊?”突然,我隐约的听到身后有这么一个声音。 “是恭仲华。”李朝站了起来,向传出声音的方向走去。我擦擦占满油的嘴,连忙跟了上去。 小山头的另一端是一栋建筑的背面,是一个少有人经过的静僻地带,常有一些闯了祸的人被祸事的受害者拉到这里来消气。而今天,闯祸的又不知道是哪个班的无辜平民,而受害者和大多数情况下都一样,是这个叫恭仲华的小子。 他比我们还要低一个年级,但却绝对不是我们所招惹得起的人物,原因很简单,还是郝诚。似乎凡是和他沾了边的人都能春风得意,独霸一方。 他用那一米六不到的身高直挺挺的站在敌人面前,颇有大无畏的感觉,指着那人,一阵挑衅,而那人却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似乎受制于他的威严。而他却并不满足于这一点成就感,先是一把推在那人身上,那人后退了几步,又站定,紧接着,他又连蹦带跳的跃起来,才刚好凑齐高度,一巴掌打在那人脸上,打得那人是哭笑不得。躲在一旁的我顿时拿出丘少云的气魄强忍着忍俊不禁的煎熬。 “笑,再笑,你再笑。”恭仲华继续他的虐待。 我强忍腹痛,和李朝离开了那里。 “别笑了,叫你想办法。” 我喘过一口起,才慢慢的说着:“那郝诚这么神通广大,我能有什么办法。” “嗯……”他叹了口气,摇摇头。 最后,李朝决定把所有事情都扛下来,以至于相当一段时间内,我都佩服他的气概。无论面对多强大的敌人,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换做是我,会坚持得这么干脆吗? 那些日子里,他每天都送牧盈回家,不知情的人绝对会竖着大拇指,夸奖这个模范丈夫!而知情的我们几个人却只会为他们担忧而已。 而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句话形容在我们几个人身上确实太合适不过了,他们并没有我们那么担忧,反而常在晚自习放学之后,到处去游山玩水。家里挺有钱的牧盈常常在放学后拉着李朝坐车去朝元门瞎逛,李朝也因为考虑到反正不用自己掏钱而奉陪到底。 朝元门是两江汇合的地方,是本地一个重要的码头,所以其繁华的程度和我们所在的什么百沙街,函雨路简直不在一个档次,那什么什么鸡窝清瓷口,更是不值一题。这儿的夜景很美,江面映出城市闪烁辉煌的霓虹灯,加上满天的繁星,像置身朦胧飘渺的梦境一般。 有一个临江的观景台,站在那儿,江边所特有的凉爽的风,将牧盈的短发微微牵动、招摇,虽然我没见过,但只要脑海想象出此情此景,心中也顿时燃烧起作画的冲动。而李朝当时就在现场,他一直都跟在她身后,像一个伟大的监护人一样,所以很庆幸的亲眼欣赏到那副美丽的画卷。 而更多的时间,他确实在聆听她讲述着她对另一个男孩子的爱慕。那男的叫向轩和,是我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的同班同学,我们也有还不错的交情,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无论是外表还是内涵,总之,喜欢他的女孩子成群结队,而他是什么想法,我却不大清楚。 管他的呢,李朝之是默默的听着,而这也是他所能能帮助她的唯一方法。 “谢谢你,回去吧。” “走了,拜。”每次送她回到家门,都几乎是凌晨一点多钟了,李朝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向回家的路上走去。 按规矩来讲,初中生似乎应该一放学就往家里走,到家就开始做家庭作业,然后早早的睡觉。但这规矩是来约束那些栋梁之材的,并不能套在我们身上。这个时间回家,正常,没什么大不了。对于家庭作业,我们一般是早晨去抄;对于睡眠不足,我们一般会在课堂上补。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生活。可以说是堕落,也可以说是自由。 但这样长期下去可不是办法,那郝诚指不定什么时候会来,而且来了,李朝也双拳难敌四手,不仅达不到帮助别人的目的,还会葬送掉自己。 而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精神,李朝悟出一个破天荒的办法:“去捅死他,然后我去外地躲几个月再回来。”初生牛犊不怕虎用在他身上非常的合适。 “会被警察抓走的。”我提醒着他。 “这年头,警察靠得住,母猪也会上树。”他不屑的说着,语气中强调着母猪两个字。 “而且你确保捅得到他吗?就算捅到了又能确保捅得死他吗?” “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要不,你做个炸弹给我。” 物理、化学、生物是我值得骄傲的强项,但我所指的强并非年级第一啊,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啊什么的,我所指的强是强在实践方面,我在脑海中翻箱倒柜的回忆着我所能造得出来的所有危险品,做*的话,没起暴用的*;火yao的话没什么威力;火棉也不便于控制,最终还是选择了最原始的燃烧瓶。 但那些却只是停留在想一想的阶段,并没有成为现实,而现实是,李朝之后的几天都一直没到学校里来,从罗勇那里得到消息,他搬进医院了。 探望他的时候,他给我们讲述了那天发生的事。 当我们的眼睛还在教室里看着老师的讲课时,而他却被郝诚一行人围在了小山坡后那个阴暗的角落里。 跟在郝诚后面的人有四个,包括那叫恭仲华的小子在内,个个看起来都不怎么友善,或冷漠,或邪气,或嚣张,总之往那儿一站,给人一种天龙八部里,一品堂四大恶人的感觉。普通的坏人从脸上就能看得出来,而档次高一点的坏人,却像个好人似的。郝诚就是这样,总是一身西装笔挺,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外面看来,人模人样的,像个正经人,某某公司的职员,还算个白领阶级。 而李朝正是被这看似正经人的郝诚一拳放倒在地。 “知道我是谁还跟我抢?”他向李朝淡淡的说道,语气平和得听不出一丝的愤怒,反而像是轻蔑的口吻。“明说我要玩她,你打算怎么样?” 李朝抱着小腹蜷缩在地上,并没有说什么,被围的时候少开口,被打的时候要抱头,这些都是这个年头必有的常识。自从他决定抗下这些事情,就已经预测到了有这一天,可是心里的愤怒还是不可避免,只恨没有先去捅死他。 “你去把那个牧盈给我叫出来。”郝诚指示着恭仲华。 恭仲华点点头,正要向学校的方向走去,李朝猛的又站了起来,挡在他的面前。一双怒眼死死的盯着矮上一大截的恭仲华。而恭仲华仰视着比自己高出一个老袋的李朝,却并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一脸的轻蔑。 “他妈的,你找死。”恭仲华施展出他的招牌动作,跳起来,一巴掌向李朝扇过去。 只见李朝向后避了避,躲开一个巴掌,抓住恭仲华的手腕,一脚把他踹了出去,摔出好几米远。然后,他指向那站在前面的郝诚,怒吼到:“你他妈的敢动她,看老子不一刀捅死你!” 然后,当然没有好下场了,那郝诚好歹也是这地头上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着几个人的面对他这样说话,明显是在撕他的面子。当然,郝诚也没有亲自动手,只是自顾自的走到一旁去打他的电话,李朝被剩下的人搞了个七零八落。 事情不会就这么了结了。出院后,虽然一切都恢复了平静,但我们的心理却玄着,生怕那郝诚再来找茬。但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天之后,什么担不担忧的,都忘到了九霄云外,直到崔余找到了李朝。 崔余是他小学时的同学了,因为大家都是百沙街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也零零散散的有些联系,而这次,崔余来找他确实有些出乎意料,而找他此行,却也是因为郝诚。 “郝诚叫你今晚去一趟。” “他叫我去做什么?” “走吧,好事。”崔余说话的习惯是不爱盯着别的地方而不是对方的脸,看起来像是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情。 去就去吧,在这百沙街,在郝诚头闯了祸,那想躲也是躲不过。 于是,晚上,在崔余的带领下,他找到了郝诚,跟着他们,来到那百沙街和青瓷口的交界。两旁站满了人。妈的,想搞我也不用叫这么多人吧。李朝心里想着。 “李朝,崔余,以后都是自己人,大家关照关照。”当郝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朝稍稍惊讶,他望向那些混混们,能认出的就只有那天围住自己的那几个,最大的看来也有二十几岁的样子,最小的也和恭仲华相差不多,但个个都笑得那么的深不可测,感觉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并不平静的圈子,如同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确实是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没有年龄的界限,没有身份的贵贱,没有贫富差异,各自所拥有的就只是一条命,大家把各自的命凑在一起,就成了这个集团的资本。 李朝向那些人点点头,打着招呼。崔余在一旁笑嘻嘻的。 “以后学校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突然,一个人拍了拍李朝的肩,说道。声音非常的熟悉,他转头过去却没看见人影,向下俯视才知道,是恭仲华那小子。 李朝看着这个曾经被自己踹了一脚的矮子,勉强的笑笑,“那就谢了哦。” “大家做兄弟,不说什么谢不谢的。”恭仲华却只心不在焉的回应,大概之前的恩恩怨怨也并没有让他把李朝这个名字记在心里,此时此刻仿佛已经忘了过去发生过的事情。 “行了,都上车了,那边的人差不多也到了。”烂鼻子唐卿催促着。 跟着这群人,李朝上了车,感觉像上了贼船一样。可是,这也未尝就是一件坏事,在这个畸形的世界里,与其被人欺压,还不如加入欺压别人的行列。 入黑道,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前途。但就算不入,我们这些废材又会有什么前途么? 在所有人都在不断为前途进步的同时,我们的脚步朝向了另一个歧途…… 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很多坏人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中发现自己善良根本毫无意义,才开始学会适应,开始转变成所谓的坏人。我知道总是有人指责这些所谓的坏人,但这能算他们的错吗?那只是环境造就了他们,社会造就了他们。既然社会什么也没有给予他们,又凭什么要求他们回报? 李朝当然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就跟着大部队一路来到清瓷口的河滩边。 “清瓷口太荒凉,道上的人都混得没饭吃了,才一个个往百沙街跑,抢我们财路,这事不解决可不行,一碗饭不能两个人吃。”一个人跟李朝、崔余唠叨着今晚的行动目的,他看起来很兴奋,看上去有点磨刀霍霍宰牛羊的感情,跟恭仲华的镇定自若和郝诚的心不在焉一比,就暴露出他小喽罗的身份。李朝用很敬畏的眼神看着这位小喽罗,很仔细的听着他说话。 车稳稳的停在一个防洪的堤坝旁,堤坝约两米高,所有人都下了车。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河滩上,另一帮人已经聚集在那里,或坐,或站,唯一的共同点在于这帮人看上去都很燥动,即使这么远,也能听到他们污秽的骂声,伴着虫鸣,在寂静的夜空中回荡。 “李朝和崔余第一次来,在这守着车子就行,就别下去了。”郝诚对他们俩说着。 “嗯。”李朝和崔余应着。他们也着实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让他们下去也不知如何是好。 有人从车里拖出几个旅行包来,拉开拉链,每人从中摸出一把明晃晃的刀来,在手中甩来甩去的玩,真让人担心他们会一不小心没拿稳,砍到自己。 这可是真刀,崔余淹下一口口水,半米长的刀身,遍布着横七竖八的条纹,那是被磨刀时磨出来的痕迹,刀锋略有缺口,像是在显示它的累累战果,下端勉强卷出一个刀柄,一看就是用钢板自己加工而成的。李朝脑海中突然回忆起他指着郝诚喊的那句话:“……老子一刀捅死你。”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太嫩了。真刀就在眼前,拿上他,在别人身上像剁肉一样砍出一条一条的口子,让他的血疯狂喷溅出来,说得容易,可做起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到最后还指不定是谁砍谁了。 他们已经跳下了堤坝,向那群人走了过去。李朝和崔余捡来几块砖头码在地上,坐在上面。 从舌战到两军对峙,总共几十分钟,交涉失败,那边已经打得鸡飞狗跳。李朝和崔余瞪大了眼向那边望着,河风吹得他们稍微打起寒战,和那边的热火朝天形成鲜明对比。他们也终于知道为什么郝诚叫他们留在这里了。现在的他们,已是手软脚软。 可是,对方可不管你是不是第一次目睹这种事情。突然,一个对方的人不务正业的从混战中溜了出来,当他回望时,一眼发现了坐在堤坝上的李朝和崔余。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带着“你们死定了”的阴笑,兴冲冲的向这边跑来。 崔余当即吓愣了。李朝也是一样,只是看着这个身上还带着血的人冲过来,不知道怎么办好。 那人手中的一把一尺长的刀一晃一晃的,反射着惨白的光。被砍中一定很疼吧。从没被砍过的他们是这样以为的。 武器,李朝首先想到要找武器。 那人已经开始向堤坝上爬。 左手已经摸了上来,接着是握刀的右手。 当那人露出脸时,说时迟那时快,左右寻找武器未果的李朝抓起垫在屁股下的一块砖头就抛了过去。 那人看见迎面飞来的砖,条件反射的举起右手来挡,但已经晚了,手中的刀被砸飞后,砖头正中此人面部,把他从新砸下了堤坝。 而刀,却飞向了呆立在原地的李朝,以一个特殊的角度,砍中他的背部。 他再一次搬进医院。 刀伤很浅,医生也说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留下一道永久的疤痕。就当作是出道纪念吧,李朝这样想着。 而自己以后也会那个样子吗?李朝想象着自己握着刀,和那些人砍成一团的样子,虽然昨晚已经长了见识,可还是那么不自在。 那一丁点刀伤仅仅让李朝在家休息了一天,然后他一如既往的来到学校。而与以前不同的是,半路上遇到那恭仲华,他居然很客气的上来打着招呼,这和他在李朝心里四大恶人之一的形象完全不吻合,但李朝也很客气的回应着。 前天的一阵混战之后,清瓷口的人被砍得落荒而逃,百沙街的人只是伤了几个而已。恭仲华也是其中之一,但今天却还能安安稳稳的来学校,看来伤得也并不重。 “被砍是个什么感觉?”李朝试探性的问着。 “感觉?什么感觉都没有,连被砍了都不知道。”恭仲华笑着说。 和恭仲华走得这么近,感觉周围的人对自己投来的目光都那么异样。借恭仲华在这学校的魄力,看来自己也快出名了吧!李朝笑着。真有种狐假虎威的感觉。 而就在李朝沉醉于这种狐假虎威的成就感时,罗勇却很不识时务的跟齐哮起了争执。 和恭仲华分路之后,李朝才来到了教室。远远的就听见教室里吵闹声不绝于耳,正怀着凑热闹的心情想一探究竟,而刚踏进门口,却看见这次的主角是齐哮和罗勇。 当罗勇对齐哮使出招牌必杀技,掐住比他略矮一筹的齐哮的脖子时,还没等齐哮反抗,李朝首先愤怒的冲过去飞身一脚把罗勇踢得人仰马翻。 “你他妈的有种再来掐。”李朝指着他叫到。想着自己也算出过道的人了,这平日里跟外面的人有点交情的罗勇,他也不放在眼里了。 旁边的优等生战战兢兢而又幸灾乐祸的盯着俩人。 罗勇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左顾右盼后,好象出于寡不敌众的考虑,并不敢再反抗什么,只是狠狠的说了句:“你死定了。” 双方没有再争执下去,直到老师来,这件事看似不了了之。 日子还是一天又一天的混着。我们即将迎来本学期的期中考试,这也是我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谭夏是我们的同班同学,成绩能排年级第一,因为我们家离得比较近的缘故,我们从小就常一起玩,可玩归玩,做起正经事来,他的一丝不苟对我的吊儿郎当完全是种反衬,假如我遇到什么问题,他也并不太多过问,只是爱以一脸好自为之的神情看着我,所以考试,指望他是空想。而其他的优等生呢?我早说过我们班集团化严重,指那些望优等生的照顾是天方夜谈加闲话聊斋,就像是太阳从天上落下来,比日出西方的发生概率还要低上好几个百分点。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高傲,从不与垃圾同谋。所以,差生要生存就要靠自己。 于是,我发挥了我唯一的一个值得骄傲的特长。虽然我当时才十六岁不到,但由于从小受到父亲的影响,我比一般人懂更多的无线电知识,能用这些知识做一些简单的玩意。 包括三极管,电阻,电容,话筒,用漆包线绕的线圈,总共八个电子零件用烙铁焊在一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刻好的电路板上,我做成了一个能用收音机接收信息的无线话筒。当我把它用透明胶带缠好后拿到学校来,我的差生同志们看它的眼神简直是看见了希望;看我的眼神像是在拜神。 即使是差生,也有擅长的科目,现在只需要几个人在各自擅长科目的考试中对着这个话筒小声说出答案,那么答案就能通过电磁波传遍整个教室。 我们兴奋了,考试时那才叫壮观,大家都清一色的用左手撑着头,目的是为掩饰左耳内的耳塞,耳塞的线顺着左手的袖子连着衣服内的小型收音机。一场一场的考试就这样被我们应付过去。 直到最后一天,考物理、化学、生物,才轮到我用话筒宣布答案。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看着坐在前面的优等生们,我有一种特殊的成就感,因为我证明了,没有他们,差生一样能生存。 没想到我们居然还有这样的高科技作弊手段,优等生们也眼红。看着一帮混世之徒居然能和辛辛苦苦努力半学期的自己考同样的分数,他们也懂即使分数一样,学与不学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却还是忍不住了。 那天在学校阳台上,他们叫我出去,命我不要给其他人讲答案。我笑了,我突然发现我帮助差等生们作弊的另一个目的似乎就是引起这些高傲的优等生们的嫉妒,目的达到了。任凭优等生的威逼利诱,什么愿意在考试的时候只给我一个人讲答案啦;什么愿意帮我讲解不懂的地方啦;什么如果我帮他们的话就都不理我啦;什么要给老师告发啦。我最终还是经受起了考验,坚定的选择了集体利益。且不说看不惯这些优等生平日里傲慢的德行,他们现在口口声声答应我的事以后是不是真的办得到也是个巨大的问号。据我经验,当我真正需要他们帮助的时候,他们铁定会嫌烦,然后草草应负了事。 只有在老师眼里,成绩好就等于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在我们眼里,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读书的机器。 当再次回到教室时,考试快开始了,牧盈却转过头来,笑着说了一句:“你是好人。” 我顿时感到茫然,莫名其妙的送来这话是个什么意思?我稍微猜测,也许是因为她听见了我在阳台上和优等生们的对话吧。但是,从谋种意义上来讲,我其实是在害他们呢,能叫好人吗?但恐怕那句“好人”所指的也并不是我的行为,而是不忍心让大家失望的心吧。 这是平生第二个女孩子对我说我是好人,被说是好人的滋味很美,令人陶醉,可是同样也会更让人拥有一种对不起“好人”二字的罪恶感,因为有些事情只有自己知道。 而第一次被说成是好人,是幼儿园的事了。当时以一敌二,和两个同学缠打在地上,那个叫乔雪的女孩子,和我一直非常要好,她哭哭啼啼的连拖带拽叫来了行动迟缓老师。“浩诚是好人,你们不要欺负他嘛……” 这句话的力量有多大,我也无法估算,总之因为它,身上的伤我忘了,被欺负的委屈我也忘了,我只记得,我暗暗的发誓,我这一生一定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俯仰无愧于天地的好人。 可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什么好不好人的,让他去吧!好人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因为这不符合进化论中“物尽天择,适者生存”的中心思想。 考试结束,帮我们度过危机的无线话筒也暂时失去了作用,我就干脆把它卖给了一个同学。其实不是卖,是换,我换到了一个当时很流行的电子宠物,两个随身听,一架山地自行车,搬指一算,赚得那是天昏地暗! 电子宠物能让我无聊的学校生活稍微没那么无聊,把那些猫猫狗狗喂食喂到撑死是一件挺有乐趣的事;随身听也让我能在上课的时候不用听老师念经;而山地自行车,却让我同样踏上了歧途…… 我们听崔余说了,偷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他认识一个玩自行车攀爬的朋友,偷车特别厉害,然后给我们大大的形容了一番如何个厉害法,具体也忘了,只感觉似乎能抗一把750毫米的大钳子就能偷遍天下无敌手,欲求被抓而不能。而能搞到钱嘛,我们就有了兴趣。 在五金店内买到钳子,以我的身高,刚好能藏在上衣里,当夜幕降临,我和李朝开始行动。普通的链式锁很容易就剪断,而那种里面是一匝一匝的钢丝,外面包了厚厚一层塑料的锁就需要费一些力气,先要薄开锁环与琐头连接处的铁皮,有些质量不错的还得烧掉一点塑料,在缺口处下刀,才能剪开。 到了后来,我们做这行也做出了自己的风格,不怎么用钳子了,因为我们发现了万能钥匙。我们在地上捡那些遗弃的钥匙,当收集了一串以后,总有那么一两把能打开固定一个型号的锁,特别是链式锁,成功率几乎百分之百,而还有比这更菜的锁,那就是手拷型的锁,看似坚固,但要打开它,连钥匙都不用,只需要一颗女孩子别头发用的发夹。看来锁这东西还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或者是现在的东西,质量越来越差了。这能怪厂家么?不这样哪来的利润,毕竟舍人为己才是生存的王道吧。 唯利是图是人的本性。 考试过后,罗勇终于还是叫了人,想为被李朝踹的那脚讨个“公道”。而他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烂鼻子唐卿。 “是你小子踹他?”唐卿对李朝说话的语气似乎并不友善。 “呃。”李朝漫不经心的回答着。心里开始纳闷,这唐卿看起来也算百沙街一代名人,也不逊色于郝诚多少,怎么也来管这等闲事。 “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懂吧。”唐卿信誓旦旦的说道。 李朝被唐卿带进了一个小巷子。 “拿着。”悄悄的,唐卿向李朝递出三十块钱。“他让我教训你,给了我一百,你就叫几声给他听听。” “呵呵。”李朝笑了,然后,装得很惨的叫了几声。 “以后知道怎么做吧。” “当然。”这罗勇想请动唐卿,恐怕一百块钱是拿不出手的吧。可李朝手里拿着钱,心里乐呵呵的,也没想这么多了。 当天晚上自习课放学后,李朝和齐哮很愤怒似的提着断掉的凳子脚追了罗勇好几条街。唐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只要李朝继续找罗勇的麻烦,罗勇就会继续送钱给他请他帮忙了事,他就继续和李朝分赃,这将是个无限循环,是条财路。二人一直追到罗勇家楼下,李朝才笑着扔下了凳子脚和齐哮离去。“走,去玩街机。” “呵呵,罗勇请客。”齐哮也笑了。 他们的恩怨一直持续了一段时间,罗勇恐怕也看出了什么破绽,虽然不敢说什么,但也没有再去送钱给唐卿,而李朝自然也没必要再去找茬。事情也就渐渐淡了。 而就在这学校,还剩一个人,我们是惹不起的。 那小子叫胡庭桑,和恭仲华一个年级,名气,也和恭仲华并排被列为校园两大坚决不能招惹的人物。而他俩也本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互不侵犯,互不干涉。 虽然李朝也对那胡庭桑略有耳闻,可是真正的接触还是那天的体育课。 迟到整整两节课的胡庭桑为了不被值勤的门卫记下名字,翻越栏杆,跳进了学校的操场。而他正准备向教学楼跑去的时候,却被一个高速飞过来的足球砸中。 “对不起,对不起。”李朝连忙跑过来道歉。 可那胡庭桑哪里是讲道理的人。 下课铃响了,班长拿着足球准备回体育用品办公室去归还,操场的其他同学作鸟兽散,而我,秦贺,齐哮却跟着李朝留在那操场上跟那胡庭桑“讲道理”。 “我给你道了歉,还想怎么样?” “我这件衣服值一百多块,你不赔我就想走得掉?”他似乎想乘机勒索点零花钱。“道歉顶个屁用,我捅你几刀,再给你道个歉。你怎么想?” 李朝怒了。再怎么说,我们这边也算人多势众,这小子居然还这么嚣张,真他妈不知死活。“我赔你妈个屁,你给老子爬开点。” 那小子似乎也认真了起来。指着李朝叫道:“你他妈的把这句话给我记好了,别等到被砍的时候还不知道为什么。” “你他妈的再指,老子现在就把你打个半身不随。” “有种你来。” “我还怕你了!”李朝挥起拳头,正要向那胡庭桑砸去。 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我们身旁,一把抓住了李朝的手。“等等。”此人正是恭仲华,他连忙站到李朝的前面。“你们做什么?” “哟,还是你罩的人啊?” “是。”恭仲华的身高即使在同龄人面前,也略现矮小,但却绝对不失气势。“你打算怎么样?” “你以为你替他出头,他就没事了?我这衣服一百多块,不赔我怎么行?” “一百多块,你蒙傻子啊?” “我说一百块它就值一百块。” “你以为这是邯雨路?什么都你说了算。” “我现在要他赔钱。你准备怎么样吧。” “敢在百沙街闹事就是和马眼过不去,这好歹也是我们的地方,你说会怎么样?” 胡庭桑怒视着恭仲华,二人沉默了一阵,这战争似乎一触即发。然后胡庭桑才突然笑了笑,说道:“好好好,你他妈的不得了。我今天给你个面子,以后下面的人管好点。”说完,狠狠的盯了李朝一眼,才向教学楼走去。 “妈的,这么拽。” “他三个哥哥,都是邯雨路有板有眼的人物,不该拽么?” “呵呵。”李朝笑着。看来有些人天生就是混黑道的料。 学校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枯燥的,我记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以前自创了一种类棋牌式的游戏,一张自己徒手画的地图就是我们的棋盘,没有特定的方格或者线路,而是以厘米为每回合的移动数量单位,自由移动。上边还画有城池、村庄,遍于我们相互攻城掠地。我们也设计了高地优势,主场优势,潜伏,兵种相克等多元化因素,所以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游戏,我和李朝常常一上课,就拿出地图开始撕杀,一节课在我们的“尔淫我诈”中飞快的度过,但却无法分出胜负,所以我们会作好记录,待下一堂课继续。 但我和李朝所坐的位置并没有挨在一块,所以每次我都得拜托一为叫秋姚的女孩子和我换一换位置。她并不能算优等生,但就综合成绩和学习的态度来讲,绝对比我要有前途。我每次拜托她,她似乎总会先试图推脱,还会叫我既然坐了第二排的位置就好好学习,恐怕是害怕被老师抓住吧,毕竟擅自换位置是不被允许的。但经过一翻死缠烂打,她还是会和我换的,或许是因为第二排这个位置确实会比较诱人。 其实我应该自豪,因为我大方让出第二排的位置,也算帮助了爱学习的同学。那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大家都为能上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而我却一点也提不起兴趣。这第二排的位置给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已经是五月,这里的天气渐渐转热,这意味着李朝的生日也快到了。他的父母虽然一直都不在身边,却也不忘他的生日,已经把给他过生日的钱寄了过来。李朝曾很认真的发誓一定要等生日那天再把钱取出来,可他却还是败在自己手上。 那几个星期,我们几乎每天在网吧里玩,都是他请客。就在我们大肆挥霍的同时,银行里剩的钱也越来越少,最后,仅仅剩下一百多块。 怎么办?还有生日要过,剩下一百多块,买个蛋糕都还不能选高档点的。 不过,我们是坏人,坏人就应该做一些坏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于是,李朝和崔余就想到了一个点子:那年头,在网吧里玩通宵虽然已不算新奇的事,但真正玩的却也很少,我们的这个点子就是要利用这一点。 那天,我们三人交了钱,就呆在这个不大的网吧里玩通宵。大约十二点多钟的时候,网吧里的顾客也就只剩我们三个。赚了一天的票子,老板心满意足的反锁了网吧的大门,为我们各人倒了一杯水,就打着哈欠去了另一间屋子睡觉了。 凌晨两点半左右,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我们决定在这时候下手。我去老板的卧室门口盯着熟睡的老板,李朝、崔余二人开始行动。 虽然老板始终没有因为外边这些细小的声响而惊动,但做贼心虚的我们却对这些声响敏感得要死,拆了两台机器的内存条就没有再贪心。 一直到天亮,我们故作镇定的叫醒了老板为我们开门。 我们被笑着迎出了网吧的大门。一步,两步。我们慢慢的走着,是为了不引起老板的怀疑,让他跟迟一些发现状况,我们也更不容易被抓到,而那段段的一段距离感觉走了好久才走到了转弯处,一转弯,我们几乎同时拼命的跑了起来。 天蒙蒙亮,早起的摊贩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叫卖早餐,腾腾的白色蒸气从他们的摊位上冒起来。一些人懒洋洋的啃着手中的食物,慢步走着。这是一个刚刚觉醒的世界,我们三人冲在这条路上,异常的惹人注目,但我们并不在意。 冲了多久已经全然不顾,总之相当于我们好几场体育课加起来的运动量,我们才停下来,而且没有一个人叫累,也没有一个人因为一宿没睡而疲惫,我们只担心后面会有人追来,三个人像被通缉的犯人一样,在左顾右盼中又走了好一段距离,才决定立刻就去把这两块贼货处理掉。 “什么?六十块?有没有搞错?”李朝当即惊异的叫起来。 看三个小孩子来卖内存条,似乎谁都看得出来这内存条的来历,他们也并不宣扬,而是将收购的价格压得异常的低廉。因为他们也要顾及到如果我们被警察抓住,他们也不会亏损。这让我们非常失望。 一直努力了一上午,终于找到这么一家胆大的电脑公司,老板出每条两百的价格,收了我们的货。可我们并不知道,即使是这样,他也很有赚头。不过,管他的呢,我们已经很满意了。 我们拿出一部分钱分给了崔余,剩下的都给了李朝。我和他是不需要分赃的,因为每次出来玩,都是他给钱,这有点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感觉,有钱大家一起用,没钱大家一起穷。 李朝再次发誓要等到过生日的那一天在用钱,而我,只是笑了笑,我清楚他的定力。 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因为那次行动而有所改变。我在我那零乱的课桌下翻啊翻啊,翻出了我们上次游戏的残局。 “秋姚,换一下位置吧。”我抱着那本“残局”很温和,很诚恳的笑着。 “啊?快中考了你还是……” “是啊,要中考了,所以坐在第二排便于你的学习嘛。” “你也要努力啊。” “你更需要努力啊。” “可……” “行啦行啦,别客气了。”我把她推了上去。 那时候就觉得时间过得好慢,要用来打发才会流走,终于将一下午的课程晃了过去。下课铃声是如此的悦耳。 那时候我们几乎都不背书包了,背回去有什么用呢?看书、温习、做家庭作业,都只是优等生和那些企图挤入优等生行列的中等生每天回家必做的事,而我们呢?除了到处玩、鬼混、浪费国家粮食,其他什么都不会做。 节约出收拾书包的时间,我们是第一个离开教室的。 “去哪儿?”李朝问我。 “随便。” 李朝看着我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我知道他心里想什么,钱拿在手里,不用,是挺难受的。 算了算了,管他呢?生日的钱等到过生日的时候再说。虽然他并没有这样说出来,可从他的表情里似乎可以领悟得到。“走,去玩游戏机。” 学校附近有一家我们常去的游戏机室,除了我们,那里面也常常能碰到恭仲华等人。哦,当然也有崔余。 “借我五十块。”崔余坐在一台麻将机前,见刚进来的李朝,伸手要到。 “不是才分了你钱嘛。” “今天手气不好,输掉了。” “呵呵,真够背的。”李朝从钱夹里拿了五十块出。“你要尽快还我,不然我要收利息。” “好好好。”崔余不耐烦的接过钱,立马向游戏机室的老板喊道:“老板,上分。” 乌烟瘴气,满地都是烟头,阴暗,吵杂,人头传动。GAMEOVER的人丧气的重重拍着机器,而正在游戏的则奋力的摆着摇杆,疯狂的点着按键,狠命的吸着嘴上的烟,旁观者也毫不顾忌的对着游戏机屏幕指指点点,这里常常会有人因为这样而打起来。这就是那个游戏机室给我留下的印象,虽然是如此恶劣的环境,可那时候的我还真没感到有什么反感。 门帘开了,又进来了一个人。游戏室常有人进进出出,所以这并没有引起注意,而引起注意的是另一个人的一句话。 “哟,唐卿,今天怎么舍得到这里来了?” “来找点人。”虽然别人笑脸相迎,但唐卿却并不笑脸相应。 我和李朝向那边望去。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唐卿,鼻梁上的刀疤和不足一米七的身高是他最典型的特征,总有那么一种逼人的气势,旁边迎上去两个人,连忙给那唐卿递着烟,点着火。然后嘀咕着什么。 “哟,李朝也在。听说你前几天搞了几架自行车。哪天替我也搞一架玩玩?”唐卿不知从何处得知了这个消息。 李朝看看崔余,他居然还在目不转睛的盯着麻将机。知道偷车这事儿的人也只有我们三个了,看来吐露消息的一定是他。虽然不大情愿,可李朝还是答应了下来。“好,没问题,我找找看。” “还有,记得明天下午到我们这里来一趟。” “什么事儿啊?” “反正你来就知道了。”唐卿又望想崔余。“崔余,跟我走。” “谁啊!”崔余望我的盯着麻将机,似乎没有回头看看叫他的人是谁的打算。 唐卿索性走了上去,干净利落的将那台麻将机啪的一声关掉了。 “你……”崔余刚借钱上了五十块钱的分,还没输完就被人关了机,加上原本就输得一塌糊涂,心情一阵烦躁,顿时发了彪,疯狂的站了起来,可当看到吸着烟的唐卿时,又顿时哑然。 “你要做什么?我叫你跟我走。” “哦。”他灰溜溜的跟在唐卿身后,走出了游戏机室。 翌日下午,李朝果然没来。后来听他说是应邀去参加一场收人钱财于人消灾的勾当,谁料那倒霉鬼居然是一抬拳道高手,八人围剿他一人却也不见优势,幸好李朝眼急手快加心狠手辣,阴到背后,一匹闷砖才解决了战斗。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位置上发呆。临近中考的时候,老师也不会再讲课,只叫我们自己复习,做题,有不懂的就问他。 老师已经被问题的人围了严实的一层。谭夏哪儿问题的人也排成了队。以至于一些欲问题却被人群与长队吓住的人居然选择了问我,不过仅限于物理、化学和生物。 在做题方面我或许并没有谭夏精通,可这并不代表我就不如他,其实只要我稍微再努力努力,超过他也并不是难事,但一向吊儿郎当的我还是“自甘堕落”了,可即便是这样,我的这三科成绩也算得上名列前茅吧。 “嘿,给我讲讲这道题。”正当我在给另一个同学讲得炉火纯青时,坐我前方的牧盈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到。 “喂,他的这道题还没讲完呢,你先等等。”我指指我身旁的向轩和。 “你晚了一步。”向轩和对牧盈笑着。可能是因为我同样身为男人,所以无法理解他的笑拥有多大的魅力。我只觉得,牧盈顿时愣了。 大约两、三秒钟之后,她才无所谓的左看看,右瞧瞧,然后大方的挥着手,笑道:“好好好,让你先问,问快点。” 于是我继续为向轩和讲解,向轩和也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题上。牧盈再次傻傻的盯着他,刚才的笑意渐散,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忧伤。 “哎……”我居然情不自禁的哀叹一声。 “你叹什么气?”向轩合纳闷着。 “啊?哦,是叹你太苯,讲了这么多遍还不懂。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 “呵呵。”牧盈突然又笑出声来。 放学了,可真不容易啊,小时候父母说脑子不动会生锈,看来是真的,我居然对以前如此擅长的理科感到疲惫。我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教室,也不带书本,也不背书包,真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诗意。 经过那所几乎每次回家都会经过的那所专科学校大门,那里面有一个戒备超级松懈的化学实验室,我已经光顾过那儿好几次了,今天李朝不在,这么早就回家也没趣,不如去看看吧。 用以前偷车时收集的万能钥匙,打开了那破旧的门,我在里面翻箱倒柜的挑选。许多常用的化学药品早就被我征用过了,所以我也没必要再拿,我只是寻找一些我还没有的,又比较有意思的药品。 突然眼前一亮,一瓶乙醚端正的立在柜子里,我兴奋了。这可是个好东西,电视上常有这样的镜头,一个特工摸到一个士兵的背后,以一块浸湿的帕子捂住士兵的嘴,几秒钟之后,那士兵就晕厥过去,而我知道,那浸在帕子上的东西正是乙醚,威力强劲的麻醉剂。而现在,我只要把它带回去,嘻嘻,我就可以……可以做什么呢?暂时还没想到,先拿回去再说。 后来,我告诉了李朝乙醚的事,他惊讶的望着我,突然诡异的笑道:“试试效果怎么样?” “怎么试,我可不想被麻醉。” “有人想。” 而李朝指的这人就是崔余了。 那天下午,我用一个小棕色玻璃瓶装来了一丁点乙醚,放学的时候和李朝一起去那个游戏室找到了崔余,并把他拉到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当我拿出瓶子时,崔余听说要自己来做实验品,立刻后退了一大步,还把头向后仰到了极限,感觉是想离这玩意越远越好,像是谁要他命一样。 但李朝得意而冷静的一笑,一阵糖衣炮弹,崔余终究还是经不起“不用还上次在游戏室借的那五十块钱”的诱惑,心一横,决定冒险一试。 只觉得他拿瓶子的手都会颤抖,皱了皱眉,左看看,右望望,像是在留恋这个世界,然后才激昂的拔开瓶塞,大吸一口,简直像是烈士要殉职了一般。我和李朝瞪大了眼,望着他,那一秒钟对我们来讲好象过了很久。正当我们纳闷他怎么还不倒下时,咚的一声,他一头栽倒在地上,瓶子掉下来,没碎,但剩余的乙醚全洒了出来。 试验成功,我们笑了。然后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才把昏迷的崔余弄醒。 “喂喂,那是什么东西?”我们满意的离开时,崔余紧跟在我们身后,不停的问着。 “乙醚。”我如实回答着。 “可以把人麻醉?” “嗯。” “给我一点。” “我只有一点。” “就一点。” “不行。” 经过一阵纠缠,他还是被我坚定的态度征服,但绝对最后一试。 “还记得上次那个网吧吗?” “嗯?” “一晚上就了四百块,这次我瞄到个更赚钱的点,有兴趣吗?” 李朝一听,稍微愣了愣。我也跟着停下了脚步。这几天过得挺逍遥的,上次的那几百块钱也差不多耗光了,生日迫在眉睫,可不能因为没钱丢了面子。 “好,就一点乙醚和你换这个点。” “就这样换可不行。你给我乙醚,我就让你们和我一起做。一比一比一的分。” 李朝稍微犹豫了一下。“好好。” 协议,达成了。 崔余带我们去看了那个点,是一个一楼的办公室,原本用于安装空调的窗口现在空了出来,足够一个人钻过,只是外面还有一层防盗网,以防君子。 “这防盗网怎么办?”贼就是贼,崔余小声的问着同样贼兮兮的我们。 “我有办法。”我突然想到了以前剪自行车锁用过的钳子。 于是,那天我们决定了,放假后就来光顾这里,趁还有点时间,多策划策划,有备无患。 因此,学校放假的前夕,所有前途无量的同学们都努力用功的同时,我和李朝也多了件可以做的事情。首先,我们想到以前那种七百五十毫米的钳子恐怕也无法弄断直径一厘米多的防盗网,我们得买个更大的钳子;然后,我们还要顾及夜里有没有巡逻的警察;最后,我们还想到里面会不会有报警器,或监视仪什么的,由于后来的观察,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办公室,应该不会安装这些先进设备。 “卖凳子,卖砖头……”是秦贺的声音,当班上有人打架的时候,他喜欢一手拿块砖,一手拿根凳子,在打架的人身边贩卖“军火”,搞得无论是劝架的,还是参与的都笑得要死。架也自然打不怎么起来了。 我无精打采的趴在桌上,无聊的望着那边,傻笑着。 突然,门外进来了一个人,是恭仲华,他在教室里巡视了一翻,直到目光落到我身上,才停止搜索。 “浩城是吧?”他问道。 “嗯。” “跟我来一下,有人找你。” 我被他带到了教学楼对面的那个山坡上,原来李朝也在。那天是我第二次见到唐卿,他向我要乙醚。 是崔余走漏的风声吧,我想到,真后悔让他知道了乙醚的事。种种迹象看来,那还真是个包不住话的人。 无奈之下,我还是答应了,说反正自己也没用,把剩下的乙醚都给他,他这下可乐了。但他哪里知道,那天我回家只拿了半瓶出来,再兑了半瓶的水。当递到他手中时候,他如得珍宝,我真怕他把瓶子打开来闻,被掺了半瓶水的乙醚味道绝对要淡得多,可惜他根本不感用自己的鼻子去鉴定,又或者即便鉴定也鉴定不出个名堂,只好作罢。 离考试还有三天,学校允许我们在家复习。今天可以说是最后一次来教室。成天浑浑噩噩的过,似乎连教室什么样子也没有认真的打量过,突然要离开,居然会有些不舍。也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一下午我仔细的观察着。我的前面是牧盈,后面是一个空位……左边是过道,右面是面墙;桌面上有几只被我画得奇形怪状的猪,墙上有匿名者留下的打油诗;窗帘虽然被人用夹子夹得紧紧的,但还是被风吹得一鼓一鼓;阳光从窗帘与窗帘间的缝隙漏进来,把教室照得亮出一块;正好处于亮处的同学,用镜子将阳光反射到其他同学的眼睛里去;然后二人开始疯打,老师开始招呼纪律;但有前途的同学全然没有注意道这些,只顾埋头修炼。 那时候的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教室里一片单调的安静,时有的小动作也并不能引起稍大的风浪,因为大家都在为升学而拼命,而我在做什么?我在望着他们。虽然身在同一个班,我和他们却像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其实,那么小的孩子哪里完全懂得学习对自己人生的重要性,他们只是单纯的为着父母的赞赏而努力,为父母的期望而努力,为父母的肯定而努力。可能大多数中国的优等生都差不多是这样吧,学习对于他们来讲,只是必须做的工作,而不是兴趣。我也一样,我曾经也期望这些,也为了这些而努力过,也名列前茅过,但已是小学的事了,只记得当我拿着一百分的考卷高兴的放到父母面前时,他们却只跟我说,“一百分算不了什么,第一名没什么好得意的,不能骄傲,只能继续努力,以求更好。”而当我做到更好,他们对我所说的话却还是没有变。让我感觉像自己是在迁就一个贪婪的人,永远无法满足他的胃口。 可能是我太懦弱了,因为无法得到他人的肯定,而选择放弃。 又或者是我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理想,所以选择了放弃。 我唯一的理想只是希望能带上一块画板和一只笔,以画画维生,满世界的去飘,满世界的去游。可那是最不切实际的,最不负责任的想法,我并没有让他在我的脑子里呆多久就把它压制住了。学习才是第一位,父母一直这样说,所以我继续走着上学的路,但也只是虚有其表罢了。 第一章-出道(上)(完) 正文 第一章-出道(下) “嗯,今天打扫教室的是……”班长看了看本子,继续道:“浩诚,秋姚……” “啊?”我怪异的叫道。“能不能换换?” 班长耸耸肩。“今天是我们初中生涯的最后一次打扫教室了,你认为会有人傻到和你换吗?” “也对。”可是我突然得到一个很不错的消息,正要和李朝去干一件大事呢! “那你就别去了,待会儿我在楼下等你。”说完,李朝匆忙的离开了教室。 “哦……” 来自内部的特大喜讯:那天不怕地不怕,拽得要命,和李朝也算结过梁子,与恭仲华并称校园两大坚决不能招惹的人物——胡庭桑,一夜之间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叫打,连李朝也连忙跑去参一腿。 至于为什么,很简单,他的三个哥哥,一个参军去保卫祖国了,再也保卫不了他的弟弟了;另一个不知道被哪位除暴安良的大侠砍死了;还有一个被警察抓去吃了牢饭。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过老天有眼,能让我们在离开学校之前看到那胡庭桑的糗样…… 就在学校大门外,已经围好了一大群人,四十来个,有高中的,也有初中的,有结过梁子的,有不认识的。这胡庭桑还挺有面子,送葬的人都是这么一大堆。这些人彼此递着烟,客客气气互相询问着这样或那样的事情,更多的是一起追讨胡庭桑的罪行,唯一的共同点是个个都睁大了眼把学校大门紧紧盯着。拜胡庭桑所赐,不认识的人们成为了朋友,称兄道弟,还不断的互相叮嘱,以后有事大家相互照料;而接过梁子似乎也本着不打不相识的原则,三句两句就冰释前贤,化干戈为玉帛。总之,颇有六大门派联合围剿光明顶的恢弘气势。 一切内部矛盾无影无踪,今天大家本着同一个目的来到这儿,大家就是朋友。 “李朝。”一个声音大喊到,是罗勇。“你也是来等胡庭桑?” “那当然,那天我不是弄脏了他的衣服嘛,他也说了,那衣服值一百多块,不赔不行,我今天就来陪了……”李朝邪气的笑着。 “呵,这小子惹了不少人。”罗勇向李朝递了一支烟,被李朝谢绝了。“怎么,不给面子?今天大家都是一起来逮胡庭桑那小子的,都是朋友,以前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 “呵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 “哦……对对对。”罗勇笑了笑,自己点了一跟,抽起来。“很久没跟你说话,我都忘了。” 学校里那些优等生和中等生们走出大门时,似乎都战战兢兢的,生怕这些已经结成一股强大势力的差等生同盟的目标就是自己。而围在门口的差等生们也用鄙夷的眼光目送这些战战兢兢的优等生离开学校。 终于,一个坐在围墙上的人站了起来。“来了,他妈的终于敢出来了。” 此语一出,所有人都来了精神,向大门口望去,刚好看到大门内的胡庭桑,他左右为难的站在那里,似乎知道自己跨出学校之后的后果,不敢有任何贸然的举动。 我嘿哟嘿哟的打扫完了教室,用手擦了擦额上浸出的汗,大功告成,下面就准备去凑热闹,毕竟千人同讨胡庭桑可是千载难逢的场面,不去看看,还真是可惜了。 “我的那份做完了,我先走了哦。”我准备离开教室,现在去恐怕还来得及吧。 “等……等等。”突然,秋姚叫住了我。 “还有事?”我转过头来,看看她,又狐疑的把教室打量了一翻,除了那些因为从来都不怎么引人注目而导致灰尘堆积形成厚度的死角以外,都算扫干净了吧。“没……问题了吧?”难道她想让我把那些死角也扫干净?我又看看她。 “不,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什么事?”我只记得,那时候,我只是一直在祈祷她要我帮的忙别太费时。 “嗯,就是……马上就中考了吧,我物理和化学还有些不懂的地方想问问你。”她睁大了眼睛盯着我,似乎在察言观色。 “哦……”我皱了皱眉,问问题的话,那不是要花掉很多时间? “你很忙?”她小心的问着,似乎是从我的脸上读出了“左右为难”四个字。 忙?突然间,我怎么就觉得我不感面对这个字?我心里莫名其妙的不是滋味起来……我很忙?我忙着做什么?忙着去看打架。在大家为中考忙着复习的时候,我在忙着看打架……还真是大忙人…… “算……是吧。”我勉强笑道。 她的眼神里闪过些许的失望,不过仅仅是一瞬间而已,也偶然的被我眼角的余光所捕捉。但她立刻又掩盖住了那个表情,耸耸肩:“还有三天就中考了,你自己也要复习吧,那就不打搅你了……” 又一柄神圣的箭刺进我阴暗的心灵之中……复习。 算了算了,她还以为我忙着为中考努力呢……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别想了,再想,《胡庭桑之死》就看不成了。 可是……她一定很失望吧。 其实我很了解失望是什么一种感觉,因为失望对于我来说,应该算家常便饭了。不过那是过去的事,大概比失望更高等级就属绝望了吧,杜绝一切奢望,而我现在也应该属于这个境界。我也就没再体会过失望的心境,但我还是能回忆起失望时候的感觉。 “喂,这些死角你都没扫过呢……就想走了啊……”秋姚突然又对我喊到。 我再次回过头来,看见她一脸的坏笑。哈!小姑娘聪明着哩!知道威逼了。 “如果你当作没看见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你刚才的要求。”我看看那些死角,因为地形的原因,想清理,一定又要大费周章,我很懒,所以我选择了顺从。 看着她阴谋得逞的笑,我也莫名其妙的有一点高兴。哎,算了吧,那边的热闹注定与我无缘。 人已经走完了,刚才还沉浸在喧嚣之中的教室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变得异常的宁静,看着那一张张已经被收拾干净得近乎空旷的桌子,我的眼中还能浮现出那些同学坐在桌前读书,或趴在桌上睡觉,或在桌面上乱写乱画时的情景,才突然再次想到,今天已经是我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天了,以后我也不能再看到那些同学们在这桌前的一举一动了。几天之后,大家就要天南地北,各奔东西,心理浮起一丝凄凉。 给秋姚讲解完那些题目之后,差不多那边的架也打完了吧,我也突然一点也不想离开教室。以前第一个离开教室的我今天居然还留念起教室来,自己也开始都觉得自己好笑。我背靠着墙望着窗外,双手交叉在胸前,敲起二郎腿,悠闲的摆来摆去。 夕阳已经准备落下山去,世界被一片黄色尽染,偶然有一只鸟孤独的飞过,发出幽长的叫声,似乎还伴了远处的山反弹回来的回音……颇有落霞与孤骛齐飞的意境。 “今天谢谢了。”秋姚笑道,可那笑,并非满意的笑,反而有一种和这黄昏很匹配的失落感。 “为人民服务……”我喊着口号。 她呵呵的笑出声来。“你真是个好人……” 又是好人?我也笑了,第三个说我是好人的女孩,看来我以后去拐骗妇女儿童的话,估计很容易得手,是条财路。“好什么人啊……还不是你逼的……” “不,如果你真的不想留下来的话,我逼你也没用。”她笑了笑。“今天是最后一天,就算你逃了,老师也没办法再追究什么的。” “是啊,我真傻。” “呵呵。”她又笑了。“我知道,你总是怕看到别人失望嘛,所以总喜欢找理由答应别人的要求。” “原来我已经傻到这种境界了。” 教室里沉寂了片刻,她突然又说着:“我准备考市七中。你呢?” “我?有个愿意收留我的学校就算好的了。” “你怎么这样说,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又聪明,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 “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光这两科好有什么用。” “你再努力努力。” “还是天方夜谈。” 她翘着嘴,无可奈何的看着我。 差不多了,留念也该留念够了,即使呆在这里,时间也不会停止。我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等等。” “还有什么事?” 她指着我的课桌上那一堆课本。“需要袋子装吗?我有多的袋子。” 我看看那堆书,跟我这么久,我还没仔细打量过它们呢。“不用了,我并没打算要带走它们。” “啊?你不复习?” “算了吧……有什么用,得了癌症的人终究要死,再去什么放疗,化疗,气疗还不是一个结局。” 说这句话时,我突然想起了两个人,一个就是我的姨妈,想起病危的她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钱的样子。我并不是贪财,钱也不多,但原本并不富裕的她拖着已经瘦削的身体几乎用掉所有力气,小心的从上衣口袋里取出钱来给我,叫我自己买点什么喜欢的东西时的样子,我永远记得。我几乎没有过过生日,所以当她给我钱的时候,那种欣慰的感觉,看到她不振的精神,那种苦涩的感觉,是我永远无法忘记那次生日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姨妈在我的生日的几天之后就去世了,那种重视自己的人突然在世界上消失的感觉也是刻骨铭心的。姨妈是好人,我那时候很舍不得她,可现实的结局并不一定和电视剧里一样,总会以大团圆告终。她走了,那个关心过我的人永远不能再睁开眼睛,永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 另一个人是我的外婆,小时候,她无论做什么好吃的都会先塞到我嘴里来让我尝尝,虽然她从来不笑,可我知道她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我也就是在她的关注下长大的。后来,我外婆病了,住院了,需要手术,需要一大笔钱,我们许诺会尽快把钱凑齐,医院斩钉截铁的坚持要我们把钱凑齐了才手术,无奈,我们无论多么努力也没能抢在时间的前面,外婆也去世了。这就是我们所生存的社会,金钱就是医者们可以见死不救的借口,我恨那家医院,恨到巴不得做颗炸弹炸了那栋楼。这些个成绩优异突出,博士或博士后文凭,一个月拿着好几千的俸禄,社会的上等人,白领阶级,也跟那没有良知的畜生无异嘛。 “喂。”秋姚把我的思维拉回了教室。 “啊?” “你还是努力努力吧,总会有希望的。” 我看着她真挚的眼神,笑了笑,“我回去了。拜。” “哦……”我背对着她,看不见她的神色。 我拉开了教室的门,右脚才刚跨出教室。“等等……”她突然又向我叫到。 她今天已经叫了三次“等等”了。我又回头看向她,看她这次又想说点什么…… “我喜欢你……” “他妈的,看你能在里面躲多久。”大门外的人开始不耐烦的向大门内的胡庭桑叫起来。 而胡艇桑哪里敢出来,他已经犹犹豫豫的在大门里呆了快一小时了,他知道,一旦出来,不缺个胳膊少个腿,怕是回不了家的。 “妈的,找了你好久,原来你躲在学校!”突然,一个歇斯底里的吼声填满了学校大门方圆数百米内的所有空间。只有骂街的泼妇才会有如此深厚的功力。 等在门外的人不禁皱了皱眉。 那人看来并不高,但绝对的大,身材绝对可以用魁梧来形容;那体积简直要用吨位来度量。头发乱七八糟的梳在一起,扎成一束,满脸横肉,第一眼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狠角色。守候在门外的人群一下子傻了眼,瞪着这个半路杀出的陈咬金。 “是胡庭桑的母亲。” “啊?这就是他妈?有没有搞错!” “我妈要是也这样子,我还是死了好!” 所有人顿时议论开了。 “刚才老师又打电话来了!说你几天没来学校!老子交钱来就是让你鬼混的吗?啊?”她继续用彪悍的嗓门喊着。随后,右手随便一挥,将那胡庭桑整个人就掀倒在地,然后居然开始在他的胸口上开始乱踩。“妈的,你不想读书就去死,浪费老子的钱……”一边踩,还一边叫骂。 胡庭桑也许早就有所预料,用手护着胸口,缩成一团,不断向旁边的一张长凳下挪。 “行了行了……”门卫似乎看不下去了,试图劝阻。 “老子教育孩子关你屁事?”被那眼神一瞪,门卫的就没说什么了,又乖乖的缩回了他的值班室…… “是后妈吗?”一个人向身边的另一个人问到。 “亲妈……” “那她是搞相扑的吗?” “业余爱好吧……” “回去,回去叫你爸好好的收拾你!”随后,胡庭桑像一只柔弱的小猫一样被他母亲一把提起来就向大门外走去。 “原来这还只是热身,回家还有他爸对他进行正式教育……”一个人一边擦着额上的冷汗,一边说道。 胡庭桑已经被母亲提出了校门,是动手的时候了。“喂,出来了,我们上。”另一个人提醒着所有围剿胡庭桑的同志。 但却没有一个人回答,也没有一个人行动,大家只盯着那业余相扑选手把他们的猎物提走,没有多的异意。 眼看着胡庭桑越提越远,无奈,人们只能耸耸肩。 但当我神志不清的来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所有人已经散了,剩下那面脸笑容的李朝。 “终于下来了,你不知道!刚才胡庭桑他妈来了,把我笑死了。” “哦。”我已经记不清当时到底在想什么了,总之脑子总是闷闷的,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没什么真实感,因为还没从秋姚的那句话中摆脱出来,因为那时候的我对这几个字还没什么免疫力。 “喂,你脸怎么这么红啊?” “啊?不知道。”那时候的我单纯得还会脸红。 “算了算了,走,去玩玩。”李朝指的当然是那间游戏室。 “不了。”我看看手中的几本书,吞吞吐吐的说道:“我还是回去了。” “啊?”李朝诧异的打量了我一翻,才发现我手中的书,顿时像看见世界第五大奇迹一样。“你发烧了吧?难怪脸这么红。” “去去,只不过想看看书而已。” 李朝将信将疑的望着我。 “真的想看看书而已。”我坚定的重复道。 过了一阵,他才点点头,笑着说:“好好好,不管你今天哪根神经搭错了地方,你想看书就看吧,我自己去玩了。” “嗯,拜。”说完,我抱着那些书离去。 怎么说呢?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个逻辑,反正突然很想看书,很想能考个好成绩,很想上一个好一点的高中,很想自己有一个前途。于是我决定即使仅仅剩下最后的三天,我也要努力试试。 “……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她的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回荡,我把它翻来覆去的研究着。我有物理和化学撑腰,说不定还真有点希望呢。 然后我开始看书,开始做题。吃饭的时候我看了看钟,今天已经所剩无几了,我紧张的放下碗筷继续去钻研。 回想起以前找秋姚换位置的时候,她也常叫我努力呢。我总是左耳进右耳出也没当回事,没想到今天还真的努力起来。 不知道哪来这么强大的动力,我那一天所学的东西甚至比以前一年所学的东西都要多,就像饥渴的人乞求食物和水一样,我乞求着更多的知识。 但三天后的考试,才使我终于清醒了过来,我笑了笑,世界上或许真有天才,但绝对不会是我。临阵磨枪终究也改变不了战斗的结局。看来我三天前所做的选择,是对的…… 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 “今晚行动?”我疑惑的问着李朝。 “嗯。”他点点头。 于是,决定了,目标,上次用乙醚换来的点,时间,今晚…… 根据观察,那防盗网每根钢条约有一根小指粗细,偷自行车时用过的钳子力度确实不够。李朝将最后剩下的五十一块钱全部拿出来,买了一把更大的。白天,我们把钳子用出租车运到那附近藏起来。接下来,就等天黑。 在李朝的家里,我们一边拿李朝的围棋来压单双赌钱,一边等待。 老时间,凌晨两点半,我们拿起螺丝刀,出发。 “你真是个好人……”秋姚的话又回荡在脑海里。我苦苦的笑了,秋姚,现在你一定还在熟睡吧,可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正拿着螺丝刀兴致勃勃的去发财呢……如果你知道了,你就不会再说我是好人了吧。当你看清我的时候,你一定会后悔自己说过“我喜欢你”这几个字了吧。 三人找出藏在附近的钳子,仔细研究下刀位置之后,我们开工了。 我负责让刀口对准位置,李朝和崔余各自抱着一只钳臂努力的推着,一米长的大钳子却纹丝不动,防盗网的钢条也没有准备被征服的样子。 “继续。”李朝小声的说着。 只觉得钳子都在颤动,他们咬着牙,拼着命,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是深夜,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他们一定会喊出声来。不过现在,耳边只有单调的虫鸣,夜被渲染得不可思议的宁静,决然不会有人想到,某个角落还藏着三个人,正卖力的奋斗着。 “我喜欢你……” 毫无防备也毫无经验的我顿时被这几个字吓蒙了。呆呆的保持着听她说出这几个字时所保持的姿势。 眼睛里,耳朵里,鼻子里,什么感觉都没有,那几个字在脑海里飘啊飘啊! 清醒和理智已经荡然无存,剩下的就只是因为惊吓过度而神智恍惚的灵魂。 再然后呢?欣慰有一点点,高兴有一点点,失落也有一点点,愤恨也有一点点。 就这样站了不下一分钟吧,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努力的想说点什么,但语言也快被我遗忘待尽了。 怎么会呢?我哪点好?没财,没貌,没气质,没内涵,没抱负。一无所有,一事无成,两手空空,两袖清风。有什么东西会被别人看上的? 我也很欣慰,第一次有人说喜欢我,喜欢是好事情,能不欣慰吗? 有人喜欢我呢!我莫名其妙的感动,好想笑。如果我是一个好学生该多好?如果我是人才而不是废材该多好?或许我能感动的接受。但那都只是假设。而现实中的我……现实中的我,是一个想尽办法做坏事以达到谋个目的的坏人。有人喜欢我呢!我莫名其妙的悲伤,好想哭。 我咬着牙,狠命的在崔余和李朝分别控制的钳臂上一用力,突然“砰”的一声。我们三人立刻提着钳子去附近的草丛里躲了起来。 “断了吧?”李朝问着。 “断了,我刚才摸了一下。还有点烫手。”崔余小声的回着话。 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贼眉鼠眼的向四周打量,看是否有什么动静。那时候还真感觉到什么叫草木皆兵,耳边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呼吸也被控制得微妙的轻,稍有一丁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我们注视半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才决定继续。 窗户很高,要垫上一个人才能进去,而垫的那个人就是李朝,同时,他还要负责在外把风,而我和崔余负责进去拆机器。崔余身先士卒,踏在李朝的背上,钻了进去…… “你回去吧。”终究,还是她先开口打破了沉默。 回去?就这样回去?可能吗? 我突然皱起了眉,一种压抑感,一种自卑感充斥了大脑。“对不起。”我挤了很久,才从干涩的喉咙里挤出字来。三个字,已经包含了我的答案。 “哦……”她很小声的应着,声音有些扭曲。 我还是不敢看她,只觉得好想快点离开这里。我慢慢的望向地面,真是讽刺。她是个好女孩,会有人喜欢她的,但那个人不应该是我,至少,应该是一个有朝气的男孩;至少会在中考前努力努力;至少会为考了低分而感到失望;至少会在被人鼓励的条件下能举起手发誓下次考试要一雪前耻;至少有一些追求…… 我跟这个形象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我回去了,再见。” “嗯……再见。”她垂着头,轻轻的向我摆摆手。 我咬咬牙,狠命的在李朝背上一登,从剪断的防盗网钻了进去。 “我在外面等你们。” “嗯。” “小心。” “交给我们了。”我对李朝笑道。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再见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真正的我并没有你想象中这么的好。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不能害了别人…… 你还要继续你明朗的前途,考上好的高中,顺利进入大学,毕业,要么考研,要么找个不错的工作,会有个好的家庭;而我还要继续我阴暗的歧途,直到有一天我觉得后悔。 我们进来的时候脱掉了鞋,手上也带了手套,为的就是不留下蛛丝马迹,倘若在带上一个帽子以防止头发或头皮的掉落,那就真的万无一失了,但这里的警察未必有这么敬业的精神,我们也不需要再多此一举。 里边,外边,各有一台机器。妈的,过了今夜就是有钱人了。那时候我只觉得身上有个几百块钱可以随便用就叫有钱人,也没想过用完之后又会返回到穷人的状态。我拔出腰间的螺丝刀,开始和崔余一起奋斗。 借助一丁点微弱的光,摸索着下着螺丝,打开侧盖。那时候的我对这玩意还并不太熟悉,一切动作都带了试探的性质,还要顾及到声响,所以进度非常的慢,而也因为做贼心虚的原因,因为贼对阳光本能般的惧怕,我们的生物钟跑得飞快,开始盘算已经用掉多少时间了?天会不会就快亮了? 已经拆下了第二台机器的芯片和内存条,崔余把那芯片放在稍微有一些光的地方一望,呵,还奔III的呢! “这次发财了……”他小声的对我说着。 “这么好的芯片,那这内存条也一定很厉害!”我赶紧把内存条对着窗外一看,果然不出所料,一百二十八兆,这在那时候可算是宝贝。 突然,黑漆漆的屋子被一道亮光闪过。我和崔余顿时一惊,立刻以最轻盈的体态和在此体态下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躲到了墙角。 然后,我们又由刚才的兴奋恢复成了一片死寂,耳边再次回荡起心跳与呼吸的合奏。 “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做什么呢?”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崔余悄悄的露出半边眼睛,看见的是一个穿着警服的人,提着手电筒四处照了照,对李朝说到。 “朋友家玩去了,正回家呢。”李朝不以为然的揉揉眼睛。 “玩这么晚?” “晚?我妈都还在哪儿打牌呢。我想睡觉了,才先回来了。” “哼,现在这些家长怎么当的!”那警察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行了,你快点回去吧。” “嗯。”李朝说完,向一个方向走去。 警察摇摇头,继续开始了巡逻,提着手电筒左照照,右照照,但就是照不到这个办公室的窗口上来,或许是因为窗口前面的那几株树挡住了光吧!苍天从来都是瞎着一双眼,这次又保佑着我们这些梁上君子! 随着李朝和那巡警的离开,我们那晚的行动也进入了尾声,没人把风,我们的心忐忑不安。 我和崔余就地取材,早办公室里翻箱倒柜的找到一个挎包,把东西都放了进去,然后贼眉鼠眼的向外探望,四顾无人,才从窗户又溜了出来。 不用说,李朝一定先回家了,因为再被那巡警撞见的话可不是好玩的。我们也应该去他家和他碰面,然后分赃。 路上,我们的注意力一刻也没有放松,警惕的扫视着四周的情况,争取在巡逻的警察发现我们之前发现他们,以便于躲藏。 渐渐的,离作案地点越来越远,我们的心里也轻松了不少。 所谓酒足饭饱,然则思淫,意思是说在保障了最低需求后,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在崔余在“逃出生天”以后,也开始了新的想法。 那一路上,他渐渐开始数落李朝了,一会儿怪他走之前都不过来通知一声,一会儿说他没进来拆机器,应该少分点,一会儿有说他以前怎么怎么样……我也只是听着,并不发表评论,毕竟别人的观点应该多了解了解,多给自己参考的资料。 而渐渐的,随着他对李朝的抱怨越来越深入,我开始怀疑他的用心。后来,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直到他认为已经成功在我心目中塑造出了一个极度不仁不义的李朝形象后,他才开始吐露他的花花肠子,他突然对我说道:“喂,我们俩把那奔III的芯片和一百二十八兆的内存条私吞了怎么样?” 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 他继续道:“他没进来拆,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搞到些什么东西,我们把那些小零件跟他分就是了,芯片和内存条我们吞了他也不会知道。这两样东西差不多也能卖个一千二左右,我们一人六百……”说着,他还竖起一根硕大的拇指,比划着“六”的手势,引诱着我。 “算了吧,事是一起做的,钱当然要一起分了。”我软弱无力的回答并没有让崔余回心转意,但使他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倒不是不想要钱,可是回想起来,李朝用来过生日的钱是谁用的?是他自己一个人用的吗?妈的,就算我现在是个贼,但也不能忘本…… 我们就在寂静的夜里继续走着,直到快到李朝的家里,崔余才又旧事从题。 那时候,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做黑吃黑,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电视里的黑道都要互相打来打去,原因就是一个——分赃不均。钱当然是好东西,谁不想要? 我说话没什么魄力,我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劝说崔余,在他的强硬态度下,我们还是把那最贵重的两件宝贝藏在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面,然后才拿着那些零碎的小东西回去向李朝交差。 “就这么一点?”李朝看着那些东西,问着我们。 我还会为撒谎感到不安,所以我没有说话,只是趟在沙发上,崔余点点头,说时间不够。 “完了,这次生日是完蛋了。”李朝丧气的垂着头。 天终于亮了,我们原本是要睡一觉的,但是我没睡着,一直没有。 倒不是因为做案做得肾上腺素超标,过于兴奋,而是别的原因。崔余这个人,视财如命,他以前不是李朝的朋友嘛,他既然可以出卖李朝,而只不过见过几次面的我,又为什么不能出卖呢?我担心我睡着了,他自己摸去先把藏着的两样东西取走,那这一觉睡得可是亏大了! 翌日,我们爬起来,先是卖了那些小东西,总共加起来才六十块,李朝掐指一算,除去了买钳子的成本,昨夜一晚的辛勤偷窃赚到了九块钱的纯利润! 没钱,我们都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还有两天就是李朝的生日了,看来这次生日真的是过不成了。 “喂,如果秦贺和齐哮问到我生日的事情,就说我生病了……”李朝对我说道。 我耸耸肩,没回答什么。 我知道,李朝的生日就掌握在我的手中 那天,从来没什么主见的我终于做了一次决定。人们常说一个决定或许就能改变人的一生,我相信,我的那个决定也有这样强大的威力,我用它,换来了一个情胜手足的好兄弟……我决定,出卖崔余。 或许出卖他也有一点罪有应得的感觉,可他毕竟想出卖的是李朝而不是我,我始终会为卖他而感到一些不安,但我还是做了。 “你们等等,我换件衣服就下来。”李朝有两个家,一个就是昨晚我们藏身的那个窝点,因为父母都在外地的原因,那里长期无人居住,李朝偶尔去玩玩;另一个就是现在眼前这个,是李朝奶奶的家,也是他上学时住的地方,他已经有几天没有回去了,所以今天得回去一趟,顺便也换件衣服。 正当他要走上楼去的时候,我把肚子一捧,说肚子痛,要上厕所,然后死皮赖脸的跟着李朝上了楼去,让崔余一个人等着。 门开了,李朝的奶奶毕竟老了,虽然李朝几天没有回来,但也没多说什么。而我,一进门,一脸被肚痛折磨出来的鬼哭神嚎像立刻被一脸的严肃所代替。 “怎么了?”李朝诧异的看着我,恐怕还以为我把原本该在厕所里解决的事情解决在裤裆里了。 “你的生日还能过。”时间不多,我用最快速度把事情给李朝说了一遍。“待会儿我带崔余去洗澡,你去我给你说的地方取东西,然后我们学校大门见,到时候再打发崔余走。”我突然很佩服自己,因为在此关键时刻我的脑瓜信息处理频率提高了不少,从简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安排出计划,我只用了两分钟的时间,我早说过崔余很有背着我独吞东西的可能性,而这点时间也不够他去转移那些东西再回来,一切都在我的计算之内。李朝迅速的答应了,我们下楼去,什么都还不知道的崔余当然还等在那儿。 计划很成功,几天没洗澡的我和崔余一起去洗澡,一路上他还畅想着有了那笔钱要怎么怎么样,而我只得在一旁苦笑。哎,如果可以,如果值得,如果他受得起,我还真想对他说声对不起…… 后来在学校大门口,李朝用二十块钱打发了崔余,而我因为要参加李朝的生日为理由,跟李朝一起走了。 大约脱离了崔余的视野范围,我才慢慢转过头去:“发财了。”这财也发得够坎坷的。 李朝,拍拍我的肩,笑着说:“好兄弟!” 亲兄弟,明算账,才能保证友谊的长久。其他人总这么说,而要我说呢?钱真就这么重要吗?做兄弟要的就是那种互相扶持的默契,不光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更多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为对方打算……如果接触对方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那就不是兄弟,那顶多算个伙伴,那才应该真正的分清你我。 两样东西拿去一卖,总共一千一百块钱。那时候的钱可比现在值钱,一千一可不少了。 李朝把钱拿着走了出来,我当即觉得自己的身价也涨了不少,走路时头仰向天的角度也稍稍提升。我是“有钱人”。 钱并没有均分,但放李朝那儿了。因为比起丢三落四的我,钱放在精明的他那里更合适一点。 人靠衣装嘛,还有两天就是李朝的生日,我也得买身像样的行头。陪我去名牌店里买了些牌子货,我一穿上,果然不同凡响。 然后,我们在网吧里包了两台电脑,要么睡觉,要么玩游戏,打发了两天时间,熬到了生日那天。 那天,秦贺和齐哮来了,牧盈也来了。一看我满面春风,油光水滑的样子,顿时在脑门上冒出一大问号:“才放假几天啊?就大变样了!” 原本李朝只打算吃顿饭了事,但现在为了撑足自己的面子,临时改变了行程安排。 我们五人乘了半个多小时的出租车去了动物园,在那里疯颠颠的从上午玩到下午,从偷老虎食物的老鼠到被孔雀啄成碎片的毛毛虫都被我们看了个遍,才决定回来吃饭,而饭店还要上档次的。 当然,过生日蛋糕是不能少的,但现在是有钱人了嘛,吃蛋糕也要吃出风范。别人用嘴吃,我们用脸吃,开头的是秦贺那小子,趁人不注意,抓着一把奶油就向李朝脸上拍去,李朝脸上一片惨白,弄得像没修胡子的圣诞老人。我狂笑不止的时候也惨糟毒手,奶油甚至滑进了我的眼睛,我在次看见这个世界时,感觉是在雾里看花,有些朦朦胧胧的,但也丝毫没有削弱我报复的决心…… 那天我们都很高兴,当然,让我们高兴的并不是钱,而是那钱所换不来的东西。今天以后,大家就有各自的路了,考去不同的高中继续“深造”。再次见面也指不定要等到何年何月,他们代表了我的一段时光,代表了我大部分的初中生活,以至于一直到现在,如果有人问我最希望回到哪段日子,我一定会回答初中。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李朝也从此满了十六岁。根据新的法律,他已经有了负刑事责任的能力,但那时候却还是老法律,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等到本世纪十八岁。 我们在昏暗的路灯下告了别,秦贺、齐哮、牧盈各自分路向各自不同的方向走去,留下背影。我看看李朝,他笑着。 “去玩玩?” “好啊……”我不想回家,家对我来讲没多大的意义。 二人走在大街上,已经被夜幕笼罩的城市被霓虹灯尽染。 之前的努力一直就为了今天,而今天结束了。 “吃不吃点什么?”李朝问我。 “随便。” 天比较热,我们先去买了可乐。这玩意以前可是不敢多喝的,偶尔庆祝踢球胜利,或者过节的时候,才会来买,而现在我们随随便便就一人提着一瓶灌了起来。但却越喝越觉得没什么滋味,最终,我们还是喜欢那路边五角钱一根的甘蔗。 草坪上歪歪斜斜的插着“乱扔瓜皮果屑罚款二十元”的牌子,而我却一口把甘蔗嚼剩的纤维束吐到上面,但这一点点杂物却也并没有过多的影响原本就被垃圾覆盖的草坪。然后,李朝也跟着吐到上面,我再吐,他再吐,甘蔗被啃完了再去买两根来继续。渐渐的,我们开始比赛谁吐得更远。然后,我们发现了我们一个共同的爱好,吃甘蔗。 最后,被扫马路的大婶抓住,死皮赖脸的要罚我们款,我们交了钱,然后继续吐。 今后的几天,我们都在俾昼作夜中度过。 出门一律用出租车代步,吃饭也一律去有档次的店,玩游戏机也开始潇洒的买一大堆零食去边吃边玩,而让我们花钱最多的还应该是玩电脑。 那时候网吧正在兴盛,我们也追赶着潮流,一天大多数时间都混在里面。 在网吧老板的教导下,我们学会了上网聊天,并有了自己的ID,但由于看着那些陌生而又肉麻的呢称我就没话说,我还是退化去玩电脑游戏,而李朝很快适应了聊天的氛围,开始津津有味的和那些饥渴的美女扯谈。 有一次,他在成功的“骗”到一个“老婆”时,向我大肆炫耀,并轻狂提出骑自行车去湖南看她,一路可以靠些歪门邪道维生。原本我也觉得刺激,也很同意,这么疯狂的事情不做做,一辈子枉活了。但后来计划还是取消,因为那女的第二天上线的时候居然问李朝“你是谁?” 吃一堑长一智,李朝也对上网也失去了原本的热情,只是偶尔去光顾光顾光顾。 就在浑浑噩噩之中,剩余的钱被我们消耗待尽,我们再次恢复到了以往的贫民生活。 而同时,中考的成绩也下来了。我们没有去看,因为我能猜得到。只要往最坏的方面想,那就能得出我的下场。 耳边回想起秋姚的一句话“……你的物理和化学这么厉害,一定能考个好的学校。”我说过,那是天方夜谈。 过惯了有钱的日子,突然就穷了下来,一时半会儿也习惯不了。原本上网吧玩游戏的时间,我们只能坐在操场的单杠上瞎混了;天气很热,原本提着可乐暴灌的手也只能拧着一只小冰棍小心翼翼,一丝不漏的舔;无论要到什么远点的地方,我们现在也只能靠步行,顶多乘公共汽车;饭也只能回家去吃。 穷人和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无论那一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待遇。 “妈的,以后我要做有钱人。”李朝忿忿的说着。 后来得知,谭夏考去了市一中,本市最好的中学。我妈明知故问的在我耳边唠叨,说别人的孩子怎么就这么聪明。我心理气愤的回应,别人老妈每个月都要拿几千块钱去让他上补习班,而他们在我身上花的钱比起来能占百分之多少?但我也知道,那只是次要的外因,也只是我气话,我也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觉得我从他们身上少得到了什么。而真正的内因是,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滋长的对学习的厌倦,对学校的厌倦,对家的厌倦。 谭夏叫我出来玩。他是个好学生,却似乎没什么朋友,能叫出来的玩的也只有我一个人。可是总感觉和他走在一起,我是那么的不伦不类。人家是人才,我是人渣,人家是社会的栋梁,我是社会的绊脚石…… 那些日子,我每天固定下午都要和他一起去打打篮球,我妈也极力赞同,或许是希望我能进朱者赤吧,但我却丝毫没有受到他的影响,他也保持着他自己的风格,对于学习啊什么的,我们都之字不提,因为在那方面,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而李朝,我们也经常在一起,而只要我们在一起,也做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记得有一次,李朝慌慌张张的把我叫了出来。 当我来到碰面地点的时候,问他怎么了,他说他捅人了。 我当即头脑一蒙,连忙问他把人家捅成什么样儿了,那被捅的人呢?他才说只是刺穿了那人的手,然后转身跑掉了。起因是他无意中将嚼剩的甘蔗吐到了一个大学生的身上。 “那是你不对嘛,干嘛要去捅人!”我不屑的说着。 “我道歉了,他妈的仗着他比我大个几岁,在那里不依不绕的。说什么长了双狗眼,盯着地上不盯人。我当然怒了,说他是吃狗屎长大的。” “然后就打起来了?” “他当然想来打我,我当然就摸了刀,谁知道他硬不信这邪,硬要来推我一把,我也不知道怎么用刀一档,就把他的手掌捅穿了。” “那刀呢?” “我还不是被吓着了,那还管什么刀,转头就跑。” “哦……”我稍微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杀人了呢。” 那是他第一次拿刀子捅人,虽然有些后怕,但后来想想,也没什么。现在的人,都他妈的欺软怕硬,遇见老实一点的或弱小一点的,就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谱,可只要真的跟他狠起来,他一样吓得屁滚尿流。所以做人不能太老实,否则吃亏的总会是自己。 后来,李朝开始渐渐的留长了头发,不再保持上学时剃的学生头造型,也因为这样,他虽然还是带着副黑框眼镜,但看起来已经远没那么斯文,能对那些欺软怕硬的人起着一定的威慑作用。 而夜里,我们碰到了唐卿。他拖着一双拖鞋出现在我们面前,而见我们的第一的反应就是试探性的问起前几天“发财”的事。说我们赚了钱也不通知一声,说得我们不仁不义似的。一定是崔余漏的风声,他小子嘴巴最大。而唐卿是个明白人,或许也能从事情的蛛丝马迹中察觉到是我卖了崔余,但为了不被抓到把柄,我们连忙装傻说什么也没赚到,那些垃圾货色卖了才刚好收回本钱。话又说回来,我们赚了钱又凭什么要通知他!看来这唐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吃着自己锅里的还盯着别人的碗。 不过,现在他穷了,被警察到处盯着,什么事也做不了。 听说前几天他拿着我给他的乙醚去做了什么案子,闹大了点,警察到处找他呢。所以这几天他白天都呆在屋子里不敢出门,晚上才出来溜达。 “以前的事算了,现在朝元门那儿有个点,我们去做一笔。我也正好赚点路钱去成都避避风。”他诱惑着我和李朝。 刚做惯有钱人的我们手早也痒了起来,现在机会一来,立刻同意。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一车坐到了朝元门。 网吧的通宵时间是十一点到次日早晨九点,时间还不到,我们在朝元门码头下乌漆麻黑的江边蹲着,河风吹在身上,凉凉的。百无聊赖,唐卿给我们讲了一些关于朝元门的杂事:比如,那天我们才得知,这里的地头是个叫罗平的人,和百沙街的人也有些接触;又比如,罗平的弟弟就是那个砍死胡庭桑三个哥哥之一的“民族英雄”。 那些闲得无事的老头老太太也爱带着孙子孙女来河边走走,孩子们兴高采烈,老人们也安详的笑着。也有些情侣到这里来体味花前月下、诗情画意,唐卿说他们都是穷鬼,男人没钱带女人去消费,才一起到这里来吹风。 身边不断有人来来去去,我们三人蹲在那里始终没有动过,唐卿的烟一支又一支的点着,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磨着。 最后,身边的陌生人越来越少了,月亮也越升越高了,时间也打发得差不多了。我们三人并肩站开,在河滩上洒下一泡尿,作为到此一游的证据,才开始向目的地进发。 那是一个小网吧,二十几台机器,夜里除了我们以外,没有其他上通宵的人,这正是唐卿选这个地方作案的原因。老手法,凌晨两点半行动,我盯着熟睡的老板,他们开始拆机器零件。而唐卿毕竟是老手,做起事来也不像我们畏首畏尾,三下五除二就拆了六台,李朝也拆了三台,然后若无其事的等到早晨,老板起床来给我们开了大门。 那天,出货的时候,唐卿没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电脑公司,只叫我们在电脑公司的楼下等着。而这也是我们的一大疏忽。 妈的,九台机器的内存条加芯片,就算再垃圾,也不止三百吧,可他硬说只卖了三百,而分钱的时候就拿了五十块给我们。妈的,打发叫花子都不够。 我们当然不同意,而他却立刻翻脸不认人,对我们理也不理,上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 那天之后,我们算了解他了,我们从此就没跟他合作过!但再怎么说也是百沙街有头有脸的人物,这口气也只能吞了。 坐了车回来,在李朝家里睡了一觉。当我们醒来时,已经又是晚上,这一天已经又快结束了,可这一天,我们什么也没干,甚至连饭也没吃,没有任何的有关记忆留在脑中,感觉就像是遗失了时间一般,令人迷惘。 来到已经灯火辉煌的大街上,俾昼作夜的人们又出来娱乐了,喝酒划拳的,卿卿我我的,重复着各自的生活。我们买了一盒香喷喷的螺丝肉,来到那学校的小山坡上,一边吃着,一边看着这个用昏暗的灯光抵御着黑暗的城市。 第一章-出道(下)(完) 正文 第二章-家(上) 这月份,大学差不多都放假了,常常穿过附近的大学,看见里面不少刚领了学位证的博士或硕士到处拍照留恋母校。他们一个个都看来斯斯文文的,带副眼睛,加上方帽和长袍子,颇有文化人的风范。他们一步步走过来,学到这个境地也很辛苦吧,他们的父母一定非常的骄傲。我常常会羡慕这些人,倒不是羡慕他们手里的学位证和智慧的帽子、袍子,而是羡慕他们满脑子的知识;也很佩服这些人,佩服他们一路读过来的毅力……而至于他们的人品,我不清楚,也就不做评论了。 那时候,我们都浑浑噩噩的过着,未来和前途也曾在脑海里出现过,不过也仅仅转瞬既逝,不想去思考,因为我们有时候很累,和那些疲于学习的优等生不同,让我们累的不是那些凑来凑去的数字,而是我们那不知该往何处延伸的生活。 钱是好东西,郝诚说过,出来混的,图个什么?要权么?要名么?全都是不可靠的东西,钱才是最实际的。我们也一样,反正也没有前途,只能寄希望于现在了。现在能有多好就过多好吧。 我们经过前几次的事情后,有了经验,随后又做了好几笔,着实也捞了不少的钱,也不管给国家带来了多少经济损失。 有钱了,当然要用,但这一次,我们更加的睿智,不再挥霍,不能一次性的用完了又过穷日子。比如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就别坐出租车了,乘公共汽车去;比如喝水也不去买那些碳酸饮料了,喝喝矿泉水,又解渴又便宜;比如玩电脑的时候也尽量不再把电脑桌当成枕头睡觉了,要睡觉回家再睡。 有了钱,名也会慢慢的不请自来。那时候收了第一个小弟,他有一个明星的名字——李连杰。 他比我们小,当时只有十四岁,人也长的不高,但却很有脾气的。就因为他的脾气,加上打架厉害,所以常在我们常去的那家游戏室里惹出大大小小的麻烦,也因为这样,我们对他也算早就耳闻目染。 有了钱的我们常常去泡又便宜又能打发时间的游戏室,一买就是厚厚的一叠硬币,不断的往游戏机里塞,不停的gameover,但也没觉得有多心疼,也就几块钱的事儿。 但平时为了那一两个硬币就能大动干戈的李连杰可不同,看着成堆成堆的硬币,那脑子里就忍不住蹦出些想法来。 那天,他走上来拍了拍李朝的肩。 “哪个?”玩游戏玩得正兴奋无比的李朝大叫着转过头去。 “朝哥,我跟你商量个事儿。”李连杰的眼睛盯着那堆硬币没移过。 “什么事儿,说。”李朝回过头来,继续在游戏机里火拼。 “朝哥……借我几个硬币玩玩?”借,只是为了骗得对方许可的客套说法,其实借了是不会还的。他顿了顿,继续道:“以后我就认你做大哥了,有用得着小弟的,不管什么事,只要你叫一声,就算挡刀子我也给你挡第一刀,怎样?” 李朝又转过头去,看看他,不高的个子,瘦不啦叽的,可是打架厉害是有目共睹,还算有用。 “怎么样?朝哥,就你一句话。” 这朝哥长朝哥短的叫得李朝像吃了蜜一样,能不答应吗?他笑呵呵的又把头转回了游戏机屏幕,才慢慢说道:“拿几个去玩吧,以后都是兄弟。” 那李连杰才兴高采烈的抓了几个硬币走开了,临走前还不忘带一句:“谢了,朝哥。” 李连杰的父母也长期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年岁已高的外婆,哪里管得了他,所以他常常就往游戏室里跑,有钱就玩,没钱就看,原本看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但认了李朝做大哥后,玩的时间大大提升,和看的时间几乎持平。 有一次,我们去他家找他,才发现,原来他家里简直可以叫做贫穷,家具只有简单的床,柜子,桌子,和凳子,全屋就只有一个四十瓦的灯泡在耗电,被挂在客厅里。当我们被他的外婆当作他的同学留在家里吃饭时,桌上只有两个菜,一碗空心菜,是拿来“款待”我们的;一碗咸菜,是他们平时的主粮。我顿时联想到父母口中那缺衣少粮的三年自然灾害…… 后来才隐约知道,他的父母虽说在外打工,但却从来没有寄过钱回来,李连杰上学,吃饭,平时的开销都是他外婆的退休工资在支持,会潦倒到这个地步也难怪。 这世界就是没有公平,只有命运。有些人拥有良好的家庭,在老师的注视中成长,有些人则拥有失败的家庭,在老师的责备中堕落;前者被社会培养成有用的人才,过着正常的生活;后者被社会放弃,从小到大乃至终身也会过着稀里糊涂的生活…… 收了这第一个小弟之后,李朝也迟迟没有收第二个了,因为我们辛辛苦苦赚的钱那去养小弟,思来想去确实不划算;当然不图钱的小弟也有,那就图个名,而我们并没什么名可让别人图,所以这样的小弟弟往往也不可能跟我们,而是都跟在诸如郝诚一类的船舵子、瓢把子身后去了,比如那恭仲华。 不过呢,这李连杰也还是起了不大不小的一些作用: 李朝因为收了他的缘故,在百沙街一代名气响了许多。这李连杰可是出了名的脾气暴躁,这百沙街没和他打过架的人并不多,就凭这,也能让李朝威风不少。而又因为收了小弟的缘故,李朝在郝诚等人面前也稍微有了面子,再怎么说,也是百沙街的一匹有头有脸有小弟的大哥了。 而且,我们还多了个跑腿的。 而我们最犹豫不决的是,做事的时候要不要带上他。我们虽然只是些人人喊打的小贼,但这做贼也确实有那么一点点技术含量的。比如如何翘开窗户,如何开锁,如何爬上高一点的楼,如果带了他去,到他什么都学会的时候,就会是他翅膀长硬要脱离我们的时候了。 我在考虑了无数个因素之后,最终还是建议带上他。多个人多份力量,与其白养他还不如让他做点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带上他做了几次后,他就学成一身本领光荣“出师”。拿着跟我们学的东西,自己去做了好几起案子,当然不是一个人,还带了几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小子。 大约一星期后,在那家常去的游戏机室里,李连杰是这样教那群他带出来的小子的。“叫朝哥。” “朝哥。”那群小子傻愣愣的叫着。 李朝笑呵呵的向那些小子点头示意。 这些小子最大的和李连杰差不多,最小恐怕也只有十二来岁吧。有的还是干干净净,像模像样,那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被娇宠得课不上,家不回,专门学人鬼混;另外一些则穿得乱七八糟,粗黑的皮肤一看就让人联想到“贫困”二字,恐怕家里也没人愿意多管这么一个没有劳动力的包袱,任其堕落。管他呢,大家站在这里就是一条船上的人。 “以后大家都是兄弟,相互照料。有钱一起赚,出了事一起抗。”李朝拍着李连杰的肩,慢慢的说着。 “朝哥,是你把我带出路的,以后我们当然听你的。” “是啊,朝哥,我们都听你的。”其他人也跟着应和。那些尚还带有稚气的脸说话的时候都是认真和严肃的表情。大概也只有他们这种幼稚的年纪才会黑道看成一个有情有义的世界。 这些应和也把同在游戏室里的恭仲华引了来。 “哟,收了这么多人。”恭仲华笑着拍了拍李朝的肩。“出道才几天就带小弟了。” “哎呀,就大家给的点面子。”收了小弟的李朝说话也添了不少底气。 “今天晚上百沙街恐怕会出点事,你最好先别回去。”恭仲华看了看那些小子,继续道:“你也带点人,就呆在这里,方便马眼哥找你。” “什么事儿?” “我也不很清楚,不过看来很严重。” 直到最后,我也都一直受着一种特殊的待遇,每当有要见血的事,李朝从来都不让我去,只叫上李连杰和下边那帮小弟;而有赚钱的勾当,他才会叫我帮他出出注意,想想办法。 我确实也该回去,打架什么的确实不是我的特长,瘦得跟杆子似的我去了也是送死。加上我也不希望父母知道我在外面的事。而李朝不同,他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他的爷爷奶奶想管他的话,也是有心无力。 我回去后,李朝带着包括李连杰在内的六个人,一直在游戏室里等到十一点多钟,恭仲华才终于传了话来。 那次的事情确实搞得够大的。我很遗憾没能亲眼目睹,以后在别人面前夸耀也少了个不错的题材;而我也庆幸没去目睹,以我这身子骨,怕是要被搞个什么半身不随,生活不能自理出来。 城运公交公司和迅捷公交公司为了一条线路的营运权,发生了争执,积压多年的矛盾才爆发了出来,双方在场的司机,在百沙街的主干道上,初则动口,再则动手。可是那迅捷公司和派出所的所长有那么一些私下的关系,所以警察也来了,以镇压为名,却是帮着迅捷公司跟城运公司的人打成一团。城运公司也当然知道早有所料,别人叫白道,他们就请黑道,这才请到了郝诚的头上。 除了李朝的六个人,郝诚那边又叫了好几十个,向那边浩浩荡荡的压过去。事情够大了,现场还有警察,不敢再过多张扬,多生事端,所以都没有带刀,而只是一人提一根什么铁棒木棍的作家伙。 当他们到达的时候,早就一片混乱,只知道和那帮警察制服打成一团的就是城运的人,而这时候,又来了两辆迅捷的公交车,下了好几十个人来,郝诚立刻带人就扑了上去。 马路早就被占完了,过路的汽车非常自觉的吊头绕道,行人早就不见踪影。 李朝给我形容着当时的情形。警察跟城运的人打着,而他们就跟迅捷的人打,到处都有人衣服上沾着血,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最倒霉的就是被打倒在地上的人,被对方的人在身上像捯蒜一样的踩,一个个打得晕头晕脑,昏天黑地,分不清个东西南北,只知道捡起东西往别人身上的软处狠命的砸,也不管自己捡起来的是砖头、是棍子、还是根本没杀伤力的矿泉水瓶子……耳边只听着那救护车的声音,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最后结果,两败俱伤。 郝诚的人三三两两的搀扶着跑了,警察也象征性的抓了几个城运的人走,那迅捷派来的人却基本上全被送了医院。 李朝全身只有些小伤,因为致始致终一直是李连杰帮他顶着,那些什么铜管铁管全砸在了李连杰的身上,把他打了个多处软组织挫伤,加右手脱臼,住了医院。 城运的人送来了这场架的“出场费”。郝诚象征性的分了一点点出来,却连李连杰的医药费都不够,再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就算完事。 而我们在这一场架中捞到了什么好处呢?关系!绝对是关系!要在这世界上活着,有关系就万事大吉。在这一场架,一顿饭中,我们和郝诚又增近了些许关系,对李朝在百沙街一带的名号有百利而无一害,损失一点医药费又何妨。 直到后来,李朝这名字也终于传到了那胡庭桑的耳中。 自从那天被他妈提出学校以后,胡庭桑逃出了家,再也没有回去,靠着他几个哥哥的面子,在邯雨路那边倒粉,那天来百沙街找到了郝诚,想要合作,正巧李朝当时也在场。 “哟,朝哥!”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了,但胡庭桑还是老样子,说话语气永远那么嚣张,无论是对谁,连郝诚都不例外,因为那已经是他的习惯。他把“朝哥”两个字故意拖得老长,这句尊称立刻变成了讽刺。 李朝一看是胡庭桑,先是稍稍惊讶,再而想起那笔旧帐,才一脸笑容的笑道:“你小子还敢来百沙街啊?就不怕被踩死?” “呵,一些日子不见,脾气也培养起来了。前几月都还只是个靠别人出头的傻小子。” “你他妈的……” “好了,李朝,以后都是自己人了。”郝诚似乎看出了二人的矛盾。“大家都一条船上的。” 虽然很生气,但看了郝诚的面子,李朝也只好点点头,收了嘴,不方便再多说什么。这世界上确实也没什么永远的敌人,只要在利益的驱使下,敌人也能化敌为友,合作伙伴也可能针锋相对。 再则,李朝才有意无意的听到他们在说K粉的事,还被他们告知这K粉的事不要拿出去讲。在此之前,李朝都不知道这郝诚到底在发什么财,可见他这口风守得有多紧。 有钱的日子就是好,那两、三个星期,我们随随便便也就用掉了两、三千块钱吧,全身上下神采奕奕,脸上贴金,人人也都给面子,风风光光。可是干我们这行也有职业病,就是见到那警察制服就心里发毛。做贼心虚嘛,警察在我们眼中,暂时还保持着他刚正不移、正大光明的形象,而我们就像老鼠一样,是见不得光的。 “怕什么,他捉得到我们,我们就是贼,捉不到,我们还是合法公民。”郝诚曾这样说过。 是的,他们过着他们吃皇粮的生活,我们走着我们漆黑的歧途,在路上,我们就是敌人,就像竞争对手一样,要么魔高一丈,要么道高一尺,如果什么都还没发生,就先怕了三分,那这就已经输掉了一半。 不过听说坏人是要得到惩罚的,为什么惩罚迟迟没有到来?我倒想看看这世界的正义。 渐渐的,李连杰的伤已经基本上痊愈,他又开始带着那帮小弟到处顶风作案。虽然不用再靠我们养,但遇到李朝却都还恭恭敬敬的喊声“朝哥”,看来我之前带他一起做事的决定是没错了。 而李连杰自立门户以后,我们又收了第二个小弟。 他叫陈昆,是同样是游戏室里认识的小子。这小子看起来傻呼呼的,说起谎倒是很聪明,最大的好处在于,他比起那李连杰,更容易满足。 他妈早就跟别人跑了,他爸成天在外打麻将,喝酒,所以他常常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我们只需要偶尔请他吃几顿饭,玩游戏的时候偶尔送他几个硬币,他就屁颠屁颠的跟在我们后面任劳任怨。 后来几次的案子我们也带上他。总的说来,他的傻相,让别人对他少些戒心;他说谎聪明,确实也帮了我们不少忙;他的容易满足,让他对我们更加忠诚。 享福的日子一天一天的混,我提前的理解到无业游民的清闲和自在,但更确切的说,是那种天昏地暗的空虚。 冤家路窄,几天后,我又见到了我最不希望见到的人。是崔余,看到他,我总会或多或少的感觉愧疚。 而崔余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一次来,是因为他落魄了。 “落魄”两个字应该算用得恰到好处,他一脸的污秽,黄色的球衣比脸干净不了多少,也不知道是在外面打了几天几夜的滚没洗过澡了,就像个没家的流浪儿。 遇到他,他也并没有提起上次我吭他的事儿,但我知道,他一定很恨我的,但丝毫也不表现出来,那一定是有求于我……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那时候,他也和我们差不了多少,所谓有第一次必有第二次,他也开始继续从事盗窃的行当,起初也确实相安无事,因为警察叔叔们每天都领着俸禄丰衣足食,没什么多的追求,而后来,他却做了件傻事。 复二火,是道上的专业术语,顾名思义:点完第一把火,嫌烧得不够干净,再回头去点第二把火。此乃作贼大忌。崔余当然也懂,所以他不会这样做,但他带的那十二岁毛头小子就不一样了,屁事不懂,和崔余做了一个点后,背着崔余又去扫荡了一遍,谁料就这样让前来勘查现场的瞎猫撞到个死耗子,顺便带回局里了。那小子也态度也很好,威逼利诱的手段一项都还没使出来,就把那崔余给供了。 于是,崔余成了通缉犯,然后就来找到了我们。 “朝哥,帮个忙。”在那乌烟瘴气的游戏室里,崔余一边说话,眼睛一边稀奇古怪的转。 “妈的,你闯了祸就来找我们,是不是想把我们也拖下水?”李朝当然很不高兴,一个曾经卖过他的人今天居然还厚着脸皮来要他帮忙。 听闻李朝的骂声,同在游戏室里的李连杰突然带着人凑了过来。“朝哥。” “就帮这一次。”崔余仍然不肯放弃,眼神给人一种若有所思的感觉,一直斜视着地板。 “去你妈的。”李连杰也看出了门道,冲过去抓住崔余,正欲向门外推,却被我阻止了下来。“算了。李朝,我们就帮他一次。” 李朝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他最了解我了,他也知道,我一直因为卖了他而耿耿于怀,这次帮他就算还他个人情了。虽然一万个不愿意,看着他就觉得厌恶,但他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一脸不耐烦的“好好好好好好好。” 几天没吃饭的人就跟猪一样,我们带他去吃东西,我事先有所预料,所以只去了一家没什么档次的小店,他哂哩哗啦的像喝水一样的把几碗面倒下肚,还要了瓶可乐,要是去稍微有点档次的地方,先别理会他这身行头门卫让不让进,进去了,铁定吃点我们好几十块! 夜幕降临后,他才敢战战兢兢的出来公开活动活动,我们问了他一些情况,他起初还推三阻四的跟我们撒谎,可后来,我们威胁他,他才说出了他被通缉的真像。 对手可是警察,当时我们都不过是些小混混,要关系没关系,要钞票没钞票,哪来什么能赖去帮他。 “这样,你还是先回家,看你爸怎么办。”李朝说。 “不,没用,他不会管我的。” 崔余的父母早就离婚了,他母亲又在外地跟另一个男人结了婚,而他的父亲到现在都还单身,因为大多数女人都是不愿意跟带着孩子的男人结婚的。加上崔余成绩差得没底,又在外面做些乌七八糟的事,所以他早被他父亲视为累赘。 “不试试怎么知道。” “不试我也知道,他早就想把我轰出去了。”崔余斩钉截铁的说着。 “妈得,现在是什么状况了,你再怎么说也是他儿子,他怎么能不管你!” “他早就不想要我了。” “那你说我们现在还能有什么法子!”李朝没耐心的吼道。“走,回去试试。” 崔余还是极不情愿的本我们拉了回去,拉到了门口,钥匙也摸出来了,他还是迟迟不敢进门。 “你进去,真的不行就出来,我们就在外面等你。”李朝对他说着。 他还是犹豫了很久,才勉强打开了门。进去时,门内无声无息。我们守在门外,也静静的等着。 正当我们为迟迟不见动静而感到些许焦急时,门内终于有了声音。“爸,我被通缉了。”那是崔余的声音。 “你又出去干了什么好事!”他爸是教师,所以说话并没带脏字,但如果换个家长,比如我爸,恐怕早就圈圈叉叉的吼了出来。 “偷了东西。” “那你还回来做什么!” 崔余没有说话。 “闯了祸就知道往家里跑,我不要你这样的儿子,你滚出去。” “爸……” “你不用叫我爸,你从没听过我的话,我还算你爸吗?我不认你。你滚出去。” “警察在通缉我。” “我不管!你滚,要不然我立刻就叫警察来抓你!” “我下次绝对不敢了。” “你这话我听腻了,今天我是不会要你回来的,你自己给我滚出去,要么我就去叫警察来带你走,把你拉去关个几年。没你,我的日子过得比现在好得多。除了闯货你还有什么用!” “我进去了的话就完了。” “我看你早就完了!” 崔余没有说话。 “你走不走,再不走我打电话了。” 门内再一次恢复了寂静,不看也知道是崔余和他父亲正处于僵持阶段。再怎么说也是父亲吧!骂几句,解了气,终究还是会站在自己儿子这边的。我们是这样想的。 不过,我们错了,门内再次响起说话声。 “爸,你做什么?” “打电话叫警察。” 然后拿起听筒的声音……这个电话的性质当然不会是自首,而是揭发。 “那你会保释我吗?” “我保释你做什么?你用我的钱用得还不够吗?你最好进去给我呆几年!” 看来是没用了,崔余的父亲对崔余也算彻底的失望了,我跟李朝也同样的对他父亲彻底的绝望了。我们夺门而入。 “你他妈的算什么父亲。”李朝指着那秃了顶的知识份子骂到。 “你们是什么人。” “崔余,跟我们走。”李朝拉走了崔余。 “我们当然是同党!”我留下一句话,死气的瞪了他一眼,才跟着李朝走了出去。 父母总是爱孩子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我只知道,这个“总”字用得彻底的失败。每个人都只会张扬自己成功的作品,抛弃自己失败的作品,却从没意识到,作品的失败是因为自己……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的父母会和崔余的父亲一样,简直视我如耻辱。”我对李朝说着。如果真的那样,我会伤心吗?我不知道…… 夜越来越深,一般人该香甜入睡时候,我和李朝却找了一家台球室,一边打球,一边啃甘蔗,一边无聊的谈些东西,一边等待去澡堂洗澡多时的崔余。 “呵呵。”李朝对我笑了笑。“如果想回头了,还来得及。” “我们出来做这些为了什么?” “钱吧……” “钱……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东西,只是不甘心……有些人从出生开始,就什么都有,另外一些人和他们比起来,不说是一无所有,也算是残破不堪的,世界对所有人都是不公平的,我不甘心,大家都是人,大家应该有一样的权利。” “钱可是好东西。”李朝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继续道:“有了钱,想吃的时候吃,想睡的时候睡。我相信我自己有能力做到,但是,没有人能提供给我一个起步点,一个机会……” 我默默的注视着窗外的黑幕出着神,然后突然狠狠的咬了口甘蔗,然后笑道:“管他呢。呵呵。” 事到如今,也没别的法子,他父亲不管,只好我们来管了。我和李朝决定明晚三人一起,去做一笔大的,分一半给崔余,然后让他带着钱去四川避一段时间,而他去了四川以后,衣食住行也只能靠他自己了,我们也再也帮不了他。 一会儿,崔余就来了,洗了澡,穿着一身新买的衣服,总算有了个人样。但他那已经干净的脸却阴沉沉的。 “我碰到唐卿了。”他对我们说到。 “唐卿?他不是去避难了吗?”我纳闷着。不过算算,避难也避了些时日了,也该回来了。 “然后呢?”李朝问着崔余。 “妈的,他抢了我的钥匙。”他突然有些激动的吼起来。 “他抢你钥匙做什么?”我问着。 “你还看不出来。”李朝一把将只剩下最后一节的甘蔗从台球室的窗户扔了出去。“他知道崔余被警察盯了,所以才这么大胆,要去崔余家里搞一笔。” “算了,那什么家啊,让唐卿去偷,给那老头子一点教训。”我也愤愤不平的说着。 崔余一直没说什么,一直发呆,谁也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东西。 事情一直按照我们的计划发展,翌日晚,和以前一样,我们轻松的搞定了一个办公室,下了不少东西,但一路回来的路上,崔余却怕得很,一见有巡警,立刻向附近的草丛或灌木丛里钻,我们看着他那样儿就想笑。 而同一时间,那唐卿当然也没闲着,用崔余的钥匙开崔余家的门。这崔余一走,他爸就不知道去哪里风liu了,要不怎么让唐卿这么快就得了手。家里的几千块钱现金没了,电脑被扛走了。 “他真的动手了。”李朝看看痴呆呆的崔余。 翌日一大早,我们就叫了陈昆去崔余家的附近听了些消息,那一楼的老头老太太都议论着现在的贼怎么就那么猖狂。 卖了那一夜努力下回来的东西,分了崔余七百,让他立刻坐车走,可他却开始迟疑。 “喂。你别说你不想走了。”李朝看他那样子,似乎也猜出了什么。 崔余一直都沉默着,但扭扭捏捏到最后,还是上了去成都的大巴。真怕他一时想不通,去跟唐卿来个玉石俱焚,那到时候,他们把全部事情一招,无辜受害者还是我们。 直到车开走,我们才松了口气。 “唐卿这家伙还真会趁火打劫。”一边走在回程的路上,我一边抱怨着。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他妈的牲畜都不如。 “唐卿这家伙阴着哩,以后我们也要小心点。” 百沙街有条巷子,里面有很多商贩,卖烧烤的,卖水果的,什么都有,送走了崔余,我们准备去那里买点吃的。 大街上,热闹、拥挤,有人叫卖,有人杀价,有人悠闲的逛过,鸡叫,鸟叫,人们的说话声,此起彼伏,只听一句“强盗来啦!”。顿时鸡飞,蛋碎,狗窜,鸟散,人们开始惊恐的以最快速度收拾东西,孩子们在原地站着啼哭,仅仅几秒钟之后,所有人关门闭户,热闹的大街顿时变得冷清,风沙卷起残留的纸片,菜叶,如同闹了瘟疫的死镇一般。 这是古装电视剧上常见到的情形,用来形容当时政府的无能、腐败以及强盗的猖狂。 而现实中的样子是:热闹、拥挤,人声鼎沸的小巷中,只听一声“城管的来啦!”。顿时,商贩开始惊恐的以最快速度收拾东西,而有些人开始趁火打劫,顺手牵羊拿点什么,仅仅几秒钟之后,所有人挑起担子,推上板车,四散逃窜,而人腿哪能跑得过城管的卡车,偶尔有几个倒霉鬼被抓到,一板车或一扁担的货品全部被一股脑的扔上城管开来的卡车上,于是呼,才有开始有人啼哭,有人吵骂,而城管的一个个都是铁面包青天,任凭你软硬,他也毫不留情。 我们到的时候也晚了一步,什么吃的也没买到…… 我搬着手指算了算,嗯,时间过得真快,已经七月份了。七月份,应该没什么节日吧,城管的干嘛又出来抢水果了? 最终,又在大街上转悠了几圈,才终于买到两根甘蔗,我们一边嚼着,一边分路各自回家。 翌日早晨,我被老爸的收音机巨大的噪音瞬间闹醒,只觉得心脏都还随着那杂音顶着我的胸口拼命的一蹦一跳。人们都说早晨是一天的起点,那么这就是一个糟糕的开头。头脑还处于半昏迷状态,我烦躁的坐在床上发呆。不过话说回来,几乎每次在家里睡觉,第二天不都这么个下场么?也该习惯了吧…… 老爸总喜欢叫我早起,我也因此怀疑他仅仅在每天的早晨把收音机的音量开成咆哮式是为了能吵醒我,但我起早了能干什么呢?他说早晨头脑清醒,应该看书,可我为什么就没有一丝清醒的征兆?看着书桌上整齐排列的书籍,我顿时由心中升起一股厌恶,明明是一个没文化的人,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书,恶心的是还排列得这么整齐…… 可以前的我不是这样,以前的我还常去书店逛逛,还在几个图书馆办了借书证,但现在,那几个借书证早已在我经济紧张的时候,被我拿去退掉了。 就这样坐在床上,就这样发着呆,我浑浑噩噩的打发着时间。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变得这么无聊,小的时候,一块砖,一堆沙也总能高高兴兴的玩上一下午,而现在,家里几乎没什么能使我感兴趣的东西,因为能使我感兴趣的东西都被我父母以浪费学习时间为由销毁了。我只能近乎痴呆的愣一上午。 我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我也不知道,“死”这种丧气的事似乎或多或少也想过几次,也最终没能股起勇气跨出第一步。以前还爱看书,但他们从不赞同我看课堂以外的书,所以,我不爱看书了;我爱画画,他们说画画没有出息,所以我不再画画了;我爱弹琴,但他们说我是浪费时间,我不能弹琴了……我能做什么?成天不分白天黑夜的看教材,这就是他们允许我做的,也是我不愿意做的……虽然口头上说着允许有休息时间做点其他的事,但在我做其他事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露过好看点的脸色。 那天,我突然发现,原来那些一旦入定就纹丝不动的高僧也不过如此,因为我也能做到。两个小时被我呆了过去…… 然后,中午,母亲一如既往的在一边闷热的厨房里不停的忙碌,一边抱怨;父亲也一如既往的板着副臭脸,像只死猪一样躺在床上看着新闻里谋谋国家又遭受了恐怖袭击。这极度不平衡的待遇往往就是他们争执的导火索,随后父亲会摔碎一些东西以望起到震慑作用,而母亲却威武不能屈的叫他滚出去…… 小时候的我或许还会在发生事情之前或之后哭着喊着的劝阻,而现在,我早已经麻木了这司空见惯的闹剧。往往,我会在事情发生之前离开,避开这个支离破碎的地方。 “吃饭了,又上哪儿去。”心情不大好的妈开始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叫我。 “别管我。”你们不是都讨厌我吗?我也讨厌你们,我也讨厌这个家,反正我也没用,管我去哪儿呢? “你去哪儿?又去找那个李朝吗?整天跟这些没人管教的孩子混在一起,你给我回来……” 早已习惯了她的吵叫,我摔门而出。 随便找了一家破旧的街边小店里安安静静的吃了碗面,就算是吃过午饭了。 今天如何打发过去呢…… “嘿,朋友,请问一下清瓷口怎么走?”百沙街的一个巷口,一个中年人和气的问向似乎正在等人的唐卿。 “那边一直走过去就……”唐卿刚伸出右手向身后指去,就在转瞬间,那客气的中年人不再那么客气,一把抓住那只伸出的右手,在一秒也不到的时间之内,立刻将唐卿擒拿在地。 “干什么!”唐卿愤怒的吼出声来,却丝毫没有翻身的余地。 “警察,你给我老实点,走。” 被拷上了镯子的唐卿被拉上了就停在巷外的一辆警车。 “崔余。你他妈的不想活了。”唐卿震惊而愤怒的望着同在车箱里的崔余。 崔余一直咬牙切齿的盯着警车的地板,没有出声。 “说,一起作案的还有谁。”车开了,一个女警官审着唐卿。 事情的起因是发生在今天早晨,我还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崔余却早已跳下了车,走了回来。在游戏室里问了几个人,才找到了唐卿。 “你偷了我家?”崔余在众人面前,他简直就像是虎口前的小鸡,软弱而无力,但却异常的冷静,眼睛还是那么东西南北的转,如同策划着什么阴谋。 “是,怎么样?”唐卿正眼也不瞧他。 “那至少……”崔余抬头看看所有人,才若有若无的说道:“……分我一部分。” “哈哈……”顿时,所有在场的人除了他自己,都笑成了一片。 “你说你还是人啊?”唐卿笑着拍了拍崔余的脸。“我这里没用的人是没饭吃的。” 崔余深吸了口气,慢慢说道:“我知道你在收贼货。我认识一批人,在涵雨路偷车的,我可以介绍你们合作。” “哦?”这唐卿是视财如命的,这一听有钱赚,立刻来了兴趣。 “事成之后,我只要你分我三成,让我去四川避避。” 唐卿把一副丧家犬样的崔余上上下下打量了好一阵,才慢慢展现出了大奸人的邪笑。 但就在唐卿复约来到那个小巷口时,警察终于赶到了巷外。 “唐卿在哪里?” “里面。” “好。”同时,那警察摸出了手拷,拷在了崔余的手上。 小鸡跟老虎同归于尽,怎么算都赚翻了…… “说,还有谁?”警车上,那女警官继续着对唐卿的突审。 “罗二。” “带我们去抓他。” 车开到了百沙街与涵雨路的交界处。 “就是他。”唐卿一指,三个警察同时跳了下来,干净利落的压了罗二上车。 罗二顿时也慌了:“唐卿,你什么意思。” 只见坐罗二身旁的警察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吼什么吼,老实点。” 罗二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一脸愤怒的盯着唐卿。 “偷的钱在哪里?” “就几个钱,早花光了。”确实这些人都过惯了奢侈的日子,有了钱当然要用光才心安理得。 “电脑呢?” “卖了。” “卖哪儿了?” 于是,车又开到了朝元门的一家电脑公司门口,三个警察下车,推门而进。 “你们是?” “警察。”同时,他们亮出了证件。“胡财在吗?” “老板,有警察找你。” 胡财这才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样慢慢走出来。 “知道什么事吧,请协助调查。” “……好。” “你们认识的人中还有哪些做过案子的。” “我也是第一次,哪里认识什么人啊。”唐卿装着可怜。 “少来这一套,这百沙街最近出了不少案子,我不信和你们没关系。” “是那李朝做的,真和我没关系。” 于是,车又开向了李朝家。 三声敲门声吵醒了还在熟睡的李朝。 “谁啊?”开门的是李朝的奶奶。 几个警察互相挤了挤眼色,才笑道:“奶奶,李朝在家吗?我们找李朝有些事儿。” “哦,李朝,李朝……” “来了。”李朝跳下床,懒洋洋的走了出来。“你们是?” 其中一个警察用一个正义凛然的眼神向门外指了指。“希望你帮个忙。” 他们怕惊到了老人才没暴露警察的身份,李朝也感觉到了。“好。” 换好衣服,出了门,李朝刚上车就看见了同在车箱里的崔余等人,他对崔余冷冷的笑了笑,随后一双镯子就拷了上来。“你被捕了。” “嘟……嘟……喂,你找谁?” “我找李朝。” “李朝刚才被人叫出去了。” “哦……” 挂了电话,我纳闷的站着,这李朝平时都是等我电话之后,和我一起出来的,今天会被谁叫走了呢?昨晚也没听他提起过。 “弟弟,你还没给钱呢。” “哦……”我递了五角钱的电话费给那守电话的摊贩。 阳光多灿烂啊,晒得我满身的汗。没找到李朝,我也顿时不知道怎么办了。玩什么呢?什么都那么的无趣。蹲在路边看着着车来来往往,耳边蝉声一浪一浪的鼎沸,大约都快中暑了吧,头一涨一涨的疼,才想起玩玩无趣的东西也总比被太阳烤熟掉好,说不定还能打听打听李朝的下落。 而李朝的处境: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说监狱吧,但没这么严重,反正是公安局临时关押一些犯人的牢房,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正在寻找的李朝此时此刻就关在这里面。 被关进来的人应该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从他们在监牢墙上留下的字就能看出来:一种是惊恐万分,惊慌失措型,做了坏事,到被抓住后,后悔莫及,才想起那世界上最亲的人,顿时泪如雨下,心如刀割,含恨题词道:“妈妈我想你”;而另一种人,似乎早就看淡了荒凉贫瘠的人生,早就看透了这所谓黑白正邪的本质,既然输了,就认了,输个潇洒,任凭处置,故含笑挥笔道:“某某某到此一游”。 李朝也应该属于第二种人吧,他就坐在那里,一边看着墙上的字一边笑,而那一行“李朝到此一游”就是他留下的。而他的心里,比想象中平静许多,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恐怕和物极必反的原理有那么一点关系。 并没等多久,那被审讯后的胡财被拉来和李朝关在了一起,二人一边攀谈着,一边打发无聊的时间。而要不是这一谈,李朝恐怕还无法了解唐卿的心黑到了什么程度,上次和他一起在朝元门做的那起案子,下了九台机器的内存条和芯片,正好就是这胡财收的货。本来卖了四千多块钱,却骗我们说只卖了三百,仅仅分我们五十块,独吞了那三千九百五! “妈的,他够黑的!”李朝咬牙切齿的骂着。 “出来混饭吃,自己要留个心眼。”他顿了顿,继续道:“而且还要想想以后,想好后路,不可能把一辈子就耗在道上了吧。” 以后?李朝想过,想的时候,总是一脸的若无其事,但最终还是会叹出那一口气。 几年或几十年后的自己将会是个什么样子,他不知道,那是要看自己如何去创造的,可一想到这儿,就觉得好累,像背了座山,不停的向上爬,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再也没有轻松可言,为了现实去劳累,这就是成熟吗?压抑住所有的东西,去生存,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吗? 之后的攀谈中,李朝也渐渐的了解了一些胡财以前的事。他今年也有二十多岁了,算起来,在这百沙街也算“老辈子”,也基本上是看着那郝诚和唐卿从小混混白手起家闯到现在,他以前也和他们一起混过一段时间,为的就是个钱,而他和郝诚、唐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有了钱,想的不是继续混下去,是找个机会脱离出去。所以没过多久,他就攒了些资本,开了这个电脑公司,做一些生意,虽然经验不是很足,但因为电脑这几年慢慢开始走俏,加上一些道上的朋友提供一些便宜的黑货,他也赚了不少。而这一次被抓,他也早预料有此一天,所以在交易时,他也从不问货的来历,卖主也自然不会透露,他就可以以不知情为由置身事外,大不了赔点东西出去,但总的说来,还是赚大于亏的。 “你放心,你才十六岁,他们会认定是唐卿带的你,不会为难你的。” “嗯。” “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们以后有货了,可以直接找我,我给你们的价,绝对比外边高。二手价收你们的贼货”胡财从衣服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李朝。他刚还叫李朝想想以后,现在立刻又递名片,总觉得和香烟盒外印上“吸烟有害健康”有异曲同工之效…… 李朝接过来看看:“好。” 在游戏室里待了一下午,守在一台游戏机前,不断的投币。我就这样打发着时间。 “咦?今天朝哥怎么没和你一起?”李连杰走来纳闷的问着。 我耸耸肩:“不知道。” 离开游戏室,已经也夕阳西下的时间了,我却丝毫没有回家的念头,对于那个地方,我没有一丝的眷念,满脑子想的只有如何摆脱。 来到昨天才被洗劫过的那条巷子里,那些商贩又开始营业了。难道就被那些“城管”的抢不怕吗?其实,答案就在“城管”的人身上,如果一连来抢个几天,把这些商贩抢怕了,那他们以后还抢什么呢? 随便找了个野摊坐下,我叫了碗炒饭,老板热情洋溢的叫着:“好嘞!” 饭大口大口的被塞进嘴里,有时候还真觉得自己就是个饭桶,什么都不会,除了浪费国家粮食,给国家造成损失,也别无他用。如果哪天我们这种人接成一个大的同盟,集体转了国籍去什么美国啊,日本啊当寄生虫,吃垮他们,说不定还可以为祖国做点贡献…… 那些饭后的人们也纷纷开始出来散步了,往往都是婆婆爷爷带着孙子或孙女的,但有父母带着孩子的。晚霞把到处都染成金黄色,给人一种很怀念的感觉。那些孩子跑啊,跳啊,叫啊,嚷啊,无缘无故的就可以那么高兴,天真得可爱,他们就像天使一样,是一个家庭的灵魂,一个动作,就能把大人们逗得乐上大半天。我以前也这样和父母一起出来过吗?没有的话我为什么突然觉得如此的令人怀念?有的话我又为什么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因为我的那个家,已经丝毫不能让我联想出这美好的种种。 太阳终于还是落下去了,夜幕降临,出来散步的人们也开始纷纷回家了,又到了我们的时代。 一个漆黑的角落,锁了一辆自行车。今天老子无聊,这辆车征用了…… “李朝,出来。”一个警察在牢外喊到。 李朝这才站起来,在那名警察的押送下,去了审讯室。 李朝老老实实的蹲在一个角落里,一个女警官张牙舞爪的坐在他的面前,似乎也没在意自己穿的制服是裙子,就大大咧咧的叫道:“什么名字?” “李朝……”李朝回答的同时,把头刚一抬起来,看到了他不该看到的一幕,顿时只觉得气血不顺,被自己的唾液呛得直咳嗽。 那女警官似乎这才明白过来,把左脚翘在右脚上,咳了两声,继续审。 …… “和你一起作案的还有谁?” 这些警察审过唐卿和崔余,相信他们什么都知道,李朝只好老实答道:“浩诚。” “住哪儿?” “我不知道。” “你最好老实的交代,还可以算个将功补过。” “我真不知道,从来都是他联系我的。”其实,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在哪儿呢…… “郝诚又是谁?”两个“hao”字的音调不同 突然,李朝心里顿时一亮。刚才他们应该审过了唐卿和崔余,得到这两个差不多的名字,现在既然这样问,那么他们似乎还搞不清楚这名字的名堂。 “就是浩诚,他们各人喊法不一样。” 警察们似乎将信将疑的盯着李朝,李朝尽可能的保持着若无其事。 第一次审讯就结束了,李朝被带回了牢房,而胡财已经被放出去了,所以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审讯完一轮后,警察又开始了第二轮的审讯,崔余第一个被叫出去,而李朝也聪明的开始背供词,以免供词出什么差错。 审讯完第二轮后,已经是十一点钟,李朝开始疲惫,无聊的呆在牢房里昏昏欲睡。此时,牢房的大门开了,五个妖妖魅魅的女人被带了进来,其中一个关在了李朝的对面,另四个分散在其余两个牢房。 李朝被重重的关门声吵醒,勉强睁开了眼睛看看,这一看,差点让眼珠子给掉出来,因为对面那女人穿得太奔放了,外面就一件睡衣,还是半透的,在它底下,内衣依稀、隐约、朦胧,让人心里默默蠢蠢欲动,不禁希望这睡衣再透一点。 “想不想来支?”那关他们进去的警察依然站在门口,点起了支烟,开始悠闲的抽起来,同时对着和李朝关在一起的那女人说着。 “当然要咯。”那女人魅笑着回答。 “二十块一支。”那警察笑道。 李朝惊讶向那边望去,打量着那只“镀金”的烟。不过他看到的,只是一只在外面花二十块至少也能买到一、两盒的普通香烟而已。这是摆明了要吭她。 “哎呀,谈什么钱嘛,就亲一个吧。”那女人依然魅笑着。 那警察也裂开嘴笑起来,同时给那女人递了只烟,并给了她火机,点上。 待那警察离开之后,牢房里烟味开始蔓延开了,呛得李朝直咳嗽。 “哟,小兄弟,来不来一口?”应该是咳嗽声引起了那女人的注意。 李朝只是摇摇头:“不会。”继续咳着。 “哟,挺斯文的嘛,犯了什么事儿啊?” “偷了点东西。”李朝敷衍着,然后立即转移话题:“你又是为什么进来的?” “看不出来?” 李朝上下打量着,摇了摇头,其实心理也有了谱,是……*?不过他没有说出来。 “做梭叶子的。”那女人一边把烟递向血红般的嘴唇边,一边笑眯了斜视着李朝,一边露着被烟熏黄的牙齿道。 “梭叶子是什么东西?” “一种职业。” “职业?” “呵呵,以后来函雨路的时候碰碰我的场哦。”那女人咯咯咯的笑开了。 李朝也越来越确定她的身份,若有若无的笑了笑。 那黑漆漆的看守所里来了一大帮女人,顿时也热闹了许多。李朝背靠着墙,若不是这群女人唧唧喳喳的隔着道墙大声聊天,他恐怕早就睡着了。不过现在他可睡不着了,不仅因为吵闹声,还因为那到处弥漫开来的烟味。不会抽烟的他躲在角落里,以尽量减少烟对他的熏陶。 一阵子之后,那些女人也差不多为扯着嗓子吼的聊天方式感到疲惫了,才慢慢的安静下来。此时,警察第三次传讯李朝。 所有的问题也都大同小异,半小时之后,背熟台词的李朝再次完成审讯,被送回来。 “要不要吃碗面?”送他回来的那个警察向他问道。 李朝在这里呆了也快有一天了,虽然因为种种事情而无心顾及自己的肚子,但现在一经提起,才觉得确实饿了,所以他要了碗面。 没过多久,那警察就端了面来。李朝隔着牢门接过面来,正准备吃,却发现这么一大碗面,不仅没有任何的作料,面被泡得惨白一片,还是冷冰冰的,难怪他这么快就把面端来了…… 为了照顾肚子,总不能不吃吧,李朝夹上饱满的一筷子,挑起来时,面像害怕被吃掉似的,纷纷断成两截,从筷子上溜走……经过百般努力,终于将一夹到面向嘴里送,可那面到嘴里,却是滑溜溜,软绵绵的感觉,味道也淡得像在吃白豆腐,里面肯定连味精都没有放。 “这什么面啊……”李朝不禁抱怨起来。 对面的“梭叶子”也抽完了烟,弹掉了烟头,正无聊着,见李朝吃面的落魄像,不仅大笑起来。 李朝看看她,笑了笑,继续与面搏斗。 “呵呵,内陆的待遇和特别行政区的待遇就是不一样。” “嗯?”李朝又吃进了一口面,疑惑的向“梭叶子”望过去。 “要是在香港,哪敢给人吃这种面?我那时候在牢里面,早晨都是鸡蛋牛奶,中午晚上吃得都有模有样,每天还要称体重,要是轻了还要给额外的滋补。” 李朝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原来她不仅在重庆做,还去香港惹过事儿,不简单啊…… “那时候我也就你这么大,跟着男人先去广州,然后去福建,再到香港,最后蹲了几年牢,还是回来了。”那女人以不屑的神情东看看西瞧瞧,继续道:“你也是,才这么小,能多读点书最好,和那些人混,没你的好处。” 李朝又送进一口白味面,领心意似的笑笑。 “哪怕蒙个高中文凭,也比外面鬼混强,这可是说真的……” “唼……你还教育人呐?”隔壁的女人嘻嘻哈哈的叫了起来。 于是,女人们又开始扯着嗓子吵闹了。 李朝默默的吃完那碗面,洗了碗,躺床上睡了。 无聊的我骑着一辆偷来的自行车招摇过市,眼前的景物向身后迅速的后退。想想上一次骑车,也该是一两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和谭夏一起骑车回家,玩得很疯,在黑漆漆的下坡路上也敢加速,遇见什么台阶,沟渠也去跳一跳,无论怎么摔跤都摔不怕,就想比对方做得更好。后来,谭夏依然每天骑车回家,而我,车没有了,家也不想回了。 然后,我开始注意到我旁边的逆行道上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在强烈的车灯照射下,恍惚不定的身影。是个人?他在路中间做什么?我也没多管他,继续向前骑着,可就在快要和那人平行的时候,突然听见逆行道上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然后是急煞车的尖鸣。 我闻声望去……不会吧!那人正站在一辆卡车的前方,而那车一个急转,向我冲了过来……会死? 第二章-家(上)(完) 正文 第二章-家(下) 稀里糊涂,天昏地暗,乱七八糟,我连人带车的被挂倒在地。 “喂。你他妈的疯啦!”有人在骂。 “我失恋了……你就撞我死吧……”另一个人冷言冷语的说着。 “去你妈的。”然后,有人来碰我。 我甩甩头,清了清乌烟瘴气的头脑,才站了起来,看看手,还在,脚,也还在,肚子也没漏,内脏器官应该还装在里面……只是全身有种麻木的感觉。 “要不要去医院?”那人问我。 我跳了跳。“算了。”看看那寻死的人,带副金丝眼镜,应该还是个大学生吧……他还一脸的苦恼,似乎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这个无辜受害者。 哼……失恋?我想笑,可我现在笑的话,他们一定会认定我被撞出了脑震荡。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可耻的zhan有欲得不到满足就出来要死要活的耍赖,拿自己的生命来报复别人?威胁别人?恐吓别人…… 他那一脸的苦恼我越看越不爽快,活得很苦么?活得很阴暗么?寻死的时候脑子除了自己还有谁?这样的人有资格谈失恋?他懂爱么?受了点皮肉伤就开始叫着喊着要打麻药……人人都和他一样,恐怕中国早就不用搞计划生育了。 “喂,喂……你的车……” 我不想管了,今天算我倒霉,算是被报应了,我得迅速离开事故地带。车也是偷来的,如果等到交警来的话,我也不好说话,而且车把手和前轮已经被挂歪了,没有工具我也修不好它,带走也是累赘。 独自走在灯火通明而又令人迷惘的大街上,灯光在我迷糊的双眼里漫成一朵朵雪片,到处都是,花了我的双眼,我分不清东南西北,但也不用去分清,我真想随便找一个方向,就这么一直向前走下去,不管会走到哪儿,一切都不重要了,随随便便,永远的飘,永远的游,再也没有那些烦人的声音,烦人的画面,烦人的事情,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在我看来,比钱更重要百倍…… 可是,我从没有这么做过。这里还有什么我放不下的?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无聊中,又平白无故的联想到刚才的车如果撞死了我会怎么样……无论什么值得留恋的和不值得留恋的东西通通都抛之脑后,那样的感觉会不会很好……看来我跟那失恋的大学生也差不了多少。我笑着。 死了,会有谁为我伤心?父母?我不知道,或许会吧,不过他们一定会互相的责怪,怪对方没有教好孩子,没有管好孩子,他们永远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缺点;亲戚?他们会在我办丧的时候哭上几场,然后回去继续安居乐业;那些口口声声说为我好的老师?他的工资也不会少吧,所以他没有必要记住我;朋友?李朝?他会伤心吗?我不清楚,他是我现在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向坏的方面想,也不敢太乐观……牧盈?秦贺?齐哮?谭夏?还有……秋姚。此时此刻,一个尽做坏事的人还希望在自己死的时候有人会怀念自己,我又为自己感到好笑和轻蔑。可是,她们曾经还说我是“好人”呢……鼻子很酸,不知道我是想哭还是想笑。 夏天就是容易下阵雨,说来就来,密度大,颗粒大,流量大。我在雨中才走了几步,就被淋得跟刚才河里爬起来似的,全身上下没一处是干的,也把我的头脑浇得不知道是清醒了还是更加的糊涂了,但有一点肯定,那感觉很舒服…… 雨势结束了它的突袭,慢慢转小,我才漫步到那家和李朝常去的网吧,去躲躲雨。其实更主要的目的是打发掉这个通宵的时间。 刚走进门,老板热情的给我打着招呼,我向他点点头。而此时,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穿来一个听起来沙哑的声音。“浩诚……” 我寻声望了望,网吧洗手间的门口,陈昆正探头探脑的向我招着手。 看他那样,我第一个反应是:出事了? 我好奇的向洗手间里走去,顺便带上了洗手间的门。 “什么事儿?” “大事!朝哥被抓了。”他仍然用那个压低了的沙哑声音对我说着,似乎在小心隔墙有耳。 “啊?抓了?你听谁说的?” “李连杰的人看见了,今天下午抓的,刚刚才告诉我们,李连杰现在出去找你了。” 我的头脑大约保持了一到两秒的空白,也就一天没有见着他,怎么就被抓了!我向陈昆继续问着:“就他一个人被抓?” “还有,唐卿,崔余,罗二。” 崔余……我大概了解了。送他走的时候就看他犹犹豫豫的,他果然还是跑回来了。把唐卿供出来后,牵扯了李朝。“罗二是谁?”刚经由李朝接触到这些人的我对百沙街的熟悉程度当然不及从小就在这里的陈昆。 “是个教人开锁的。经常和唐卿在一起。” 开锁的,大概是唐卿叫来开崔余家锁钱的抽屉的。 陈昆望着我,像是在等待我的下一步指示,“朝哥”不在,他也只能期望我这个长期和李朝在一起的人能想点法子了。但我头脑也乱了,因为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清醒清醒,我捧起水浇到脸上,接下来……我想到了郝诚,他在道上这么多年,混得还有板有眼的,找他说不定能有什么办法,不过这么晚了,上哪儿去找他?还是先回家去看看情况。“李连杰回来了就叫他不要在到处跑了,在这里等我,我出去一下。我天亮回来。” “哦,好。” 安排了陈昆,我冒着雨向家的方向赶去。 李朝被抓了,我的处境恐怕也好不了多少。一直走到我家楼下,我望向我家的窗户,现在是凌晨一点多钟,老爸老妈也睡得正香,所以窗内只是一片黑暗。能睡得这么心安理得,恐怕警察也还没去过我家吧,被抓进去的人只有李朝知道我的情况,那么说来,李朝还没有把我供出来,但这样的话,他混得过关吗?又或者,警察只是暂时没有来呢? 找了一个能够遮雨的顶,我就呆在里面。如果警察要抓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家里了,所以我就一直在这里监视着,以便第一时间得知警方的动作,稍有危险,立刻跑路。 已经睡得朦朦胧胧的李朝被一阵开关铁门的声响叫弄醒,虚睁着眼看了看。那“梭叶子”和其她几个同行都开始“撤离”。 “走吧走吧,你们老板来过了。”警察一个一个的打开了门。 “小兄弟,拜拜。”对面的那个女人临走前还不忘笑嘻嘻的给李朝打个招呼。 “哦。” 嬉笑声越来越远,这里又恢复了安静,但被吵醒后的李朝很难再入睡,他躺在那硬绑绑的床上,目光再次落在了那墙上的一排排刻字,又看到了那个“无名氏”留下的:妈妈,我想你……不过他却并没有想起他的母亲,想起的却是他的爷爷和奶奶。父母自从离异后就一直不在身边,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面。所以从小到大,可以说是被他的爷爷奶奶带大的,现在自己成了个阶下囚,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被关在这里的话,他们会怎么样…… 雨夜的风很冷,窜进那狭小的屋子,把李朝吹得略感一丝凉意;这冷风也吹过那仅仅算是有顶的草棚,吹在我湿漉漉的身上,打消了我的睡意。 这漫长而寒冷的一夜过去了,根本没有警察的踪影,天色慢慢的转明,雨慢慢的停下来,上班的人们也开始纷纷出门,世界也不再只是单调的雨滴声。 已经挺不住的我一次又一次的吸着鼻涕,强顶着仅剩的一点精神,决定回那家网吧。一路上,眼皮一个劲的向下榻,脚还机械的向前跨步,但已经没有在走路的感觉,每当车辆从身边弛过将我惊得稍微清醒,我才知道我又向前走了多长的路程,但无法维持多久,再次陷入半清醒状态。其间还夹杂一些梦,梦中的我同样走在这条路上,我甚至会分不清哪是梦,哪是现实,一次次的强行要自己从梦中清醒过来,而后才知道醒来的自己仍然是在梦中,使梦中的我都开始为无法真正的保持清醒而着急…… 没被车撞死还真是奇迹。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那网吧的,到的时候我强打起一丝精神,吩咐了陈昆去找郝诚,也没听清他对我又说了些什么,倒在网吧的沙发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似乎已经是下午,我朦朦胧胧的看见我旁边的沙发上坐了四个人,有李连杰,有恭仲华,还有两个我不认识,其中一个不断的说着什么。陈昆就一直站在后面抱着一瓶插了吸管的汽水吸着。 “郝诚来了吗?”稍微清醒后,我才坐了起来。 此时,我吸引过来了几乎所有的目光,而目光中,我感觉到些许异样。 “诚哥,我就看见这些。”那个不断说话的人说完了他的话。 “哦,好,那你先走吧。”我才注意到,那被叫着诚哥的人全身上下西装笔挺,国字形的脸,在我们这些人中,就他看起来最正统,而在我们这些人的陪衬下,他的衣着也显示出他和我们这些人不一样的身份。 那人叫他诚哥,他就是郝诚?当我想到这里时候,我也立刻察觉到那些目光异样的起因。这郝诚在百沙街上的地位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无论是谁,都恭恭谨谨的称他做“诚哥”,而我却张口一句郝诚,所以那些目光不异样都难怪。 “你是经常跟在李朝身边的那个浩诚?”郝诚向我问起来。 在他们心目中,我也就是李朝的一个跟班。“嗯,就是我,你就是诚哥?”我察觉到失言后,立刻改了口。 或许是因为我的改口,他若有若无的笑了笑,然后继续道。“是我。” “李朝他们被抓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他们刚才告诉我了。” “昨晚我在我家楼下守了一晚上,没有警察去我家,所以我猜可能李朝没有供我出来。” 郝诚站了起来,来到我的跟前,拍了拍我的肩道:“这事情可大可小,但李朝才刚满十六岁,警察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唐卿头上,李朝不会有事的,而你如果也被抓进去了,你也不会有事,这点你可以放心。” “哦。”听到这里,我稍微松了口气。我可不想被抓住,即使如郝诚所说,不会有事。 “但你们要记住,一有新的消息马上通知我。”说这句话的时候,郝诚死死的盯着我,而那眼神非常的坚定,给人一种不敢不照做的压迫感。 “嗯。” 郝诚说完后,就走了。 我则陷入对他刚才那句话的思索之中,他那斩钉截铁的语气是什么意思?他也说过,事情可大可小,如果闹大的话,后果一定非常严重…… “我们现在做什么?”是陈昆在问我。 “等咯,叫点人,去公安局门口望望。警察一有动静就来通知我。”吩咐完,我去网吧吧台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晚上也不回来吃饭了,而回答我的,还是那没完没了的责骂声,是的,无论我跟他们说什么事情,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似乎从来都只会用这种带有责备和厌烦的语气回复,就如我小学时的那次,即使放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百分的试卷,换来的还是以骄傲为题目的责备。我就是在他们的这种语气中长大的,但我听腻了,我不想再听了,我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照他们说话的语气来看,没有异常,说明警察仍然没有去我家里。 毕竟一夜没睡,当我再次躺在那松软的沙发上时,我不知不觉的又睡了过去。 这一觉,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我梦见回到了七岁那年,和外婆一起替姨妈看家的那七天,姨妈带着表姐跟姨爹回去上海,我就和外婆每天傍晚散步到姨妈家去。夜里,外婆为我扇着那把老朽的蒲扇,让我舒舒服服在那张松软的沙发上睡去。夜很静,但只要有扇子机械的扇动带出的声响,我就知道外婆还在我的身边,我就能安心。可渐渐的,眼中耳中的世界开始单调乏味,扇子的声音消失了,一瞬间,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活着,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在这个没有人的星球上活着。沙发很舒服,但我也不得不站起身来,在漆黑的屋子向四面八方伸出手去探寻,寻找我的外婆,虽然我很想叫出声来,可是在这寂静的夜里,我不能发出任何的声音,我只能焦急的透过窗外望向楼下灯火通明却寥无人迹的街道,希望向那光明的地方寻求庇护,可是我永远也跑不到…… “李朝,李朝,谁是李朝?”门外来了一个警察,在牢外叫着。 所有关在这里的人都被惊醒,李朝也一样,稍微清醒后,立刻答应着。 “你奶奶来了。跟我出来。”说罢,就掏钥匙打开了门。 跟着这人,李朝来到了被审讯的那间屋子,一眼就看见了他那个白发苍苍的奶奶,奶奶也转过了头来,但却没有说什么。 “他在外面犯了案,不过孩子还小,又是别人带出去做的案子,现在只需要交五十块钱就可以把他领回去了,回去后看好点,不要再让他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了。”那个女警察向李朝的奶奶说着。 “知道了知道了,谢谢你们对他的教导,回去我会管好他的……”李朝的奶奶客气的说着,然后掏着钱。 “对了,你吃面没有?”那女警察突然又问想李朝。 “啊?”李朝愣了愣。“吃了一碗。” “哦,那得交八十。” “哦,好好。”李朝的奶奶客气的把钱缴了。 李朝不禁吞了一口唾沫,自己刚才吃掉的面原来比那只“镀金的烟”还要贵! 不多时,我被自己的梦惊醒,醒来时,梦中那种无尽的空虚感在心理缭绕,我一身的冷汗。幸好那只是梦,但当我从梦中醒来,也没有谁回到了我的身边,外婆仍然不在了…… 坐了一会儿,头脑也清醒了不少,陈昆就跑进了网吧里来,向坐在沙发上的我跑了来。 “李朝放出来了” …… “以后不要跟那些人在一起了,知道吗?”李朝的奶奶一路上不断的叮嘱着。 “知道了。” “看这次差点就惹祸了。下次恐怕就没这么简单就能出来了。” “嗯。” “如果在警局里备个案什么的,这辈子的前途就……” “行了,奶奶,我都知道。”李朝稍微有些不耐烦了,但还是不愿意大声的反驳,只是细声的应着。因为这是他最亲的奶奶,甚至比父母还亲…… 他的奶奶看看他,“知道就好,知道就好……”然后也没多说什么。 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电话的另一头仍然没有异常,看来警察依然没有去过我家,那么李朝依然没有招出我的住所,那么警察为什么肯放他出来呢? 陈昆带着我穿行在大街上,终于追上了李连杰派去监视公安局的人,自从李朝出来之后,他就一直跟着李朝。 当我再次看见李朝的时候,他的奶奶已经被他支回去了,正独自一人在电话亭里准备拨个号码。 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按下去,他是要把电话打向我家,在最后一个数字按下去的同时,我取过他手中的听筒想电话机上挂了下去…… 虽然也有两天一夜不见了,但还是不至于这么快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吧,但当他转过身来望向我时,我们就这么站着,没有说过什么,但心里却是百感交夹,不知从何论起。 他惊讶的望着我,然后呆呆的望着我,然后脸上笑开了,但视野慢慢从我们身上移到别的方向,道:“嘿,被铐上车的时候,我还以为以后都看不到你们了。” 当然,如果他供出了我,我们在牢里还会再见的,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打算背了所有的黑锅,我闷沉沉的愣了许久才读出话里的意思。 我看着李朝,我还能说什么呢?这次事件,我是唯一一个直接涉及而又侥幸逃脱的人。我总是享受着他的特殊待遇,我突然想起“同甘共苦”几个字来,但我虽然跟他“同甘”了,却并没有“共苦”过…… “好兄弟……” “现在好了,都平息了。”李朝对陈昆等人说着。“现在没事了,你们回去吧,陈昆你去通知郝诚,告诉他我出来了。” “好。”应声后,陈昆才带着人离开了。 李朝才慢慢望向我。“我们去看看崔余。” “嗯。” 没有办法,因为崔余年龄小,加上所有的事情被警察推到唐卿身上,警察不会把他就这样扔进监狱吃牢饭,所以崔余的父亲只好来拿钱领走了他。但当崔余离开公安局没多久,拔腿就跑,因为他不想回那个只剩下四面墙的家;也不想再多看那个仅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男人。而那男人,他的父亲也没有追他,只是任他跑掉。 在那个常去游戏室,我们果然找到了崔余。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刚一进门,李朝笑道。 一面抽着烟,一面摆弄着游戏机操纵杆的崔余懒懒的应着:“一百四十块,把我放出来了。” 李朝默默的算了一下,突然大声的笑道:“你在里面吃了三碗面!” 崔余疑惑的回过头来:“你怎么知道?” 夜里,我们三人一起来到一家小店,叫了几个菜,开始填肚子。当然,李朝平白无故的怎么会好心请崔余吃东西呢?他这一请是有目的的。 “你以后准备做什么?”李朝问着崔余。 “我在朝元门那边认识些人,我过去混口饭吃。” “不读书了?” 崔余的眼睛呆呆的斜视着桌上的饭菜,才慢慢道:“还读什么书?” 李朝笑了笑。“来吧,你也算是要走的人了,我们也干一杯,将就算为你饯一下行。”前段时间的合作,加上时间的推移,二人间的瓜葛慢慢的淡化了不少。那些不和谐的东西都藏在心里就好了,且不管崔余过去后能不能有所发展,表面拉到点关系,将来有备无患,即使这崔余也算不能深交的人,但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一杯之后,我们也稍微有些激昂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这次我们被抓,有人把事情扯到郝诚那边去了。”李朝回想起警察问他“郝诚”这个名字的事情。整件事情,据他所知,都和郝诚无关,而警察又为什么会问起他来呢? 此时,崔余突然放下了筷子,一脸的郑重。“我前几天就听说了,警察正在注意郝诚,这次事情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 “哦?”李朝知道崔余是个大嘴巴,有什么事儿是包不住的,在他嘴里探听消息是再好不过了。 “你们还不知道,唐卿现在已经放出来了。” “啊?他不是被定为主犯嘛,怎么这么快就放出来了?” “那肯定是有关系了,他认的一个妹妹和局里的一个人有些关系,送了钱,所以出来了,而一出来,马上就去成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避风声。一方面刚被放出来,如果再出事的话,再有关系也难确保再出得来了;另一方面就是躲郝诚。” “躲郝诚?这么说……” “警察又不笨,唐卿和郝诚在这百沙街上的事情早就看在眼里,而郝诚跟唐卿比起来,就小心多了,所以警察一直抓不到证据,这次唐卿不老实,被逮到,正好顺便了解了解郝诚那边的事儿。唐卿在那种情况下,也只好供了,不然他哪能脱得了身。” “难怪我去找郝诚的时候,郝诚说这事情可大可小。”我回忆起当时郝诚的话来。 李朝也回忆起警察询问他“郝诚”这个名字时的情形了,幸好他随机应变,把该算在我头上的帐一下子全推在了郝诚的头上。 “事情还没完。这唐卿这一走,当然会有再回来的那一天。现在郝诚都已经引起了警察的注意,等到唐卿回来的时候,恐怕他要么已经被抓了,要么离抓也不远了。唐卿会顺便送他一脚,把他踢下台,然后自己坐他的位置。”崔余吃了口菜,边嚼边继续说着:“你们知道郝诚现在在做什么生意吗?” 李朝听到这里,稍微的愣了愣。郝诚在做什么他是知道的,不过郝诚特地叮嘱他不要拿出来说,而现在崔余问起他来,他自然不能轻易的回答。又见崔余胸有成竹的样子,恐怕他早知道郝诚的底细了,才装作不知道的问着:“在做什么?” “倒粉。”崔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双眼睛盯着我们的脸上,似乎等待着我们惊讶的表情。不过他恐怕得失望了。在这道上,倒倒粉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俗话不是说了嘛,要想发财,四条路,除了中彩票,当官,做生意,还有一条就是犯法。而犯法又以卖粉为最发财的路子…… 没等令他满意的表情,崔余又继续道:“而唐卿做的生意就不能和郝诚比了,他就收收贼货,赚的那点钱和郝诚比起来那是九牛一毛。所以不甘心,都是一起出道的人,自己就少赚那么多钱,这一不甘心了,就会出些想法来,生些事端了。” 李朝顺着崔余的说法想了想,这也未尝不可能,郝诚和唐卿虽然都是这百沙街上有头有脸的第一把交椅,但或许真的就如崔余所说,唐卿赚的那点钱和郝诚根本没法比,要不唐卿怎么连崔余家的那台电脑,那几千块钱也看得起?也要去趁火打劫一番?上次去清瓷口打架,虽然二人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但那之后,李朝似乎还真没见过他们二人直接接触过。“郝诚也不是好惹的人,他一定会想办法的。” “他要么换块地盘继续干,那就得从头做起;要么就干脆洗手不干了。但我觉得他恐怕不会甘心就这么把手中的摇钱树放掉。唐卿在暗,他在明,他再有办法也难躲得过。” 李朝顿了顿,看着手中的杯子。在被审问的时候,他把关于我的事情都推到了郝诚头上,但那时候,崔余和唐卿一定会有和自己不同的口供,而郝诚是百沙街有头有脸的人,警察会认为唐卿和崔余所说的“郝诚和浩城是两个人”的供词是在为郝诚包庇,不可采信;又或者唐卿早想搞跨郝诚,所以顺着警察的问法,把我的事儿也推到了郝诚头上。所以我才能直到现在还安然无恙。但如果郝诚被抓了,那不是都会给拆穿了?李朝微弱的叹了口气,慢道:“看来,这百沙街似乎没这么平静了。” “肯定不平静了,乌七八糟的。所以我才去朝元门那边,不参这塘浑水。” 我和李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今晚之前,我们断然不会想到原来这百沙街的地下还埋了这些渊源,要不是来找了崔余,恐怕死都死的莫名其妙的。 而崔余,虽然他算是一个小人,但分析事情和收集信息的能力也令我们着实惊讶,平时只见他眼睛转来转去的,还以为就那几个鬼点子,绝没想到他虑事会有如此的深。李朝顿时也对他刮目相看。 “你们还准备在呆这里?”崔余向我们问到。“干脆跟我一起走,去朝元门,我们一起干?” 我们也大概能猜出崔余的想法,他独自一个人去朝元门,虽然在那里有些朋友,可那毕竟是人家的底盘,人生地不熟的,确实难免有些顾忌。所以他想把我和李朝也拉过去,好有个照应。 我们低着头,依然夹着菜往嘴里送,但都没有做声。去还是不去?不去的话,会搅进这塘混水里;去的话,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跟我一起去吧,那边绝对有财路。”崔余见我们面露难色,有继续道。 “我们考虑一下。” “去吧,有你们的好处。”他依然试图说服我们。 “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吧,明天就联系我那几个朋友,可能后天就过去。” “那好,明天我给你答案。” 稍稍迟疑后,才继续道:“好吧,我这两天都在网吧里,想好了来找我。” “好。” 饭后,崔余去了网吧,我和李朝继续在大街上游荡着。 “崔余叫我们过去一起干,你去吗?”李朝问着我。 “你呢?” “如果我们去的话,基本上就不可能再回头了……”他顿了顿,又继续道:“我是无所谓,从小到大我的父母也没管过我,现在我怎么样,也不关他们的事。只要你愿意,我就过去。”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我们的父母会和崔余的父亲一样,简直视我如耻辱。”我又想那天夜里在崔余家门前对李朝说过的话。我这一去,恐怕再也不可能回那个“家”了吧,就像崔余的父亲一样,被视为累赘。不过我即使不去,他们对我的看法又好得了多少?在他们眼里,我不早就是一无是处、一文不值的累赘了?不早就是不争气的败家子了? 我沉默着,一直没有给李朝一个答复。 又是夜晚了,细细的想起来,那些日子里,深刻印象的事情大部分都发生在夜晚,例如和唐卿在朝元门下电脑零件那次,帮城运公司打架那次,或者后来帮崔余跑路,被抓后的那个夜晚。或许是这个原因,我也偶尔会觉得自己生活的这个圈子是多么的阴暗,自己身边的人们多么的险恶。 “还有那么一个问题,崔余的人品你是见识过的。到了那边,都是他的朋友,我们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到时候他要坑我们的话,我们也说不出话来。”我一边思索着,一边对李朝说着。 “嗯……这倒也是个问题。但是难道我们就真的参进这塘混水里面?” “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你拿个主义吧……” “我?你没主见么……” “你是‘朝哥’,‘朝哥’说了算。” “那好,这样……” “怎样?” “你把裤子脱了。” “滚……滚……” “不是‘朝哥’说了算吗?” 我们都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所以也一直没有再去找崔余,所以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崔余离开那天晚上,我们在游戏室里又见到了李连杰。他小子在游戏室里拼命撕杀着,从他手边堆积的硬币来看,这小子不知道又去哪里搞了一笔。 “哟,你也在。”李朝坐在了李连杰的旁边,向他玩的那台游戏机投了硬币,和他一起玩起来。 “朝哥。”李连杰连忙取下叼在口中的烟,然后向身后的一群人喊了起来。“喂,你们几个,过来叫朝哥。” 李朝回头望了望,又是几个新面孔。“新带的?” “嗯,他们也想分点财路。” “呵呵。”李朝笑了笑,继续玩游戏机。 “叫朝哥。” “朝哥。” …… 那李连杰又带了一批人出道,李朝当然又多了不少小弟,但我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同一碗饭,吃的人多了,每个人分得的自然少些。 然后,我们终究做出了一个大胆且正确的决定:我们转行。 至于转成做什么,很简单,那天在牢房里拿了胡财的名片,我们就靠他发财了。 外边贼货想要出手,价格一般被压得很低,而胡财那边却愿意以二手价收货,那么我们只要从那些小弟手里以贼货价收货,再以二手价出货给胡财,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我们的纯利润了,一件货可以赚个20%左右,这利润可是不少的。 本来这百沙街的贼货生意都被唐卿给“垄断”了,他现在一走,位置就出现空缺,这可是发财的道,我们不去填上那就是傻子! 当然了,风险也比以前的小偷小摸大多了,但已经走到这一步,还怕个什么呢? 为了避免风险,那些抛头露面的事情就交给陈昆,我们尽量低调,只负责转手出货。 既然想到了,就得说干就干。如果拖下去,指不定哪天又钻出个什么张哥王哥的出来那生意先给揽了。 我们在银行查了帐,剩下的钱只不过几千块,如果要做的话,恐怕这本钱是不够的。 “怎么办?”蹲在银行的霓虹灯下,李朝拿着那张卡晃来晃去。 “怕什么,堂堂朝哥的名号还赊不了帐吗?” “你是说收了货把钱先欠着,出了货再给钱?” “刚开始也只有这样了,那些小兄弟也不会不给面子吧。” “嗯,也只好这样了。” “而且这样比直接给钱更有好一点。” “什么意思?” “这样还能让那些小兄弟知道你朝哥是讲信用的人,让他们更服你。” “也对。”李朝笑了笑。“那我们就开干了?” 我点了点头。李朝从钱包里摸出一张IC卡来。“你去买两根甘蔗,我们也庆祝庆祝。”说罢,在路边的一个电话亭里拨通了电话:“喂,请传222672,回本机号。”那是陈昆的call机号。 翌日,陈昆照李朝的吩咐,在一家宾馆里订了几桌。要做这百沙街的生意,郝诚是不能不请到的;恭仲华也对李朝有过照顾;胡财那边可是财路,必须请到;还有这百沙街上那几批曾和郝诚一起出道的老辈子也要给足面子,而且也趁次机会熟悉熟悉。另外,李连杰那批人也要请来玩玩,当然,他们也只是以李朝的人出席。 这场席之后,也就意味着自立门户了,所以面子可要撑足。下午,我陪着他不惜血本买了身行头。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加上李朝的身材较高,换上后,那就是个大变样,顿时就有了气派!用我那时候的一句评价来讲,这李朝立刻由“李同学”摇身一变成了“李先生”。 我这个做跟班的当然也不能让李朝丢了面子,也跟着好好的把全身上下整理了一遍。 离六点还有半个多小时,我和李朝先到了场。在烈日下烘烤了一下午的我们刚一走进宾馆,一股沁人心脾的冷气袭来,爽快万分。陈昆早早的就在这里呆着了,吩咐着宾馆的人如何如何布置。 我们四处打量了一下,桌上都已经盖上了洁白的桌布,摆放好了精致的餐具,餐巾被叠放在餐具旁边,像一朵展放的荷花,八张黑色的高背椅围着一张桌子,被摆放得整整齐齐。整个场子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这一席少说也要花掉几千块吧。这可是我们最后的本钱了。 “朝哥,还可以吧。”陈昆见我们到了场,迎了过来。 “嗯。”李朝把陈昆拉近了点,轻声说到:“我不抽烟,你也是知道的,呆会儿煽烟的活儿交给你了,知道吗?” “嗯。” 没过多久,李连杰就带着人来了。 “叫朝哥。”李连杰今天笑得跟朵花似的。相信他和他下边的那些小兄弟也第一次见这样的场面吧。那天我也是第一次见那个平日总是球鞋短裤的他穿得这么的整齐,后边的那六个小子看来也是他挑选过才带来的,个个也都高高大大的,穿带梳理得干干净净,而不是平日里那种“半叫花子”造型。 “朝哥。”那几个小子笑着叫到。 “嗯。”李朝向他们点点头:“呆会儿来人了大家帮忙招呼招呼。” “嗯,我们知道。” 随后,李朝把李连杰带出了场。其他的几个小弟自顾自的去了走廊,点起烟来。 人还没来几个,原本也不算很大的场子现在却显得异常的宽阔。我一个人在窗台上等着李朝回来。宾馆在六楼,拉开刚还上的窗帘,透着铝合金窗户望出去,也能看全半个百沙街,远望过去,街道上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虽然隔着玻璃,却也能听见蝉声不绝于耳。红日下,那条常被城管抢劫的小巷里,那些商贩们有的用那脏兮兮的帕子擦着满脸的汗,有的用自来水清着因吆喝而沙哑的喉咙,收废品的老太婆在垃圾堆里仔细的翻着,烤红薯的老头子披着一件破烂的背心靠坐在路边,一边草帽不断扇着,一边喘着粗气。 没等多久,李朝就回来了。 “怎么样?”我问着。 “我刚才已经跟李连杰说了,当然没问题。” 我略微的笑了笑,继续望着窗外的百沙街…… 继李连杰之后到场的就是我们的财神爷胡财了。在这一场宴席中,他是唯一一个只身到场的,全身西装革领,一看就是个做老板的主。 李连杰却并不认识他,从胡财进门开始,就一直盯着他上下打量。李朝却是立刻迎了上去。 “这是?”李连杰纳闷的问着李朝。 “当年和郝诚一起出道的,现在没做了,胡财,财哥。”李朝回答着李连杰,眼睛却一直盯在胡财的脸上。 “哦,原来财哥。”李连杰笑着望到这个陌生的面孔。 “你是……李连杰?” “啊?”李连杰惊异的望着胡财。“财哥也知道我的名字?” “呵呵。”胡财笑着:“你名字可响亮得很。” 李连杰的暴脾气常常惹些事端,连胡财也若有若无的听说了。 “其实今天我找你也有一些事情。”李朝对胡财说道。 “什么事情?” “我们过去谈吧。” 李朝当然是找他商量黑货生意的正经事儿,但他们却谈得有说有笑,看来这事儿十有八九都是成了。互利互惠的事,能不成吗? 就在他们谈话的时候,恭仲华也带着七八个人到场了,李朝才笑辞的胡财迎了上去,陈昆和这一群人也算熟识,上去递着烟,一行人有说有笑的找了位置坐下。然后,那几个老辈子也三三五五的到场,经过介绍,李朝一个一个的招呼着。 现场的人渐渐多起来,也热闹了起来,大家虽然都是百沙街的人,但像今天这样聚在一起的机会也确实很少,有的三三两两的在一起谈笑,也有的干脆不等郝诚来了,开了啤酒先拼起来。 果然最重要的人物都是最后出场,刚好六点钟,郝诚带着三个人到了场。 这首脑级的人物就是有面子,李连杰首先向其他人喊到:“诚哥来了。”此时,原本在座的人都站了起来,向郝诚打着招呼。郝诚只是向现场扫视一遍,点点头示意。然后李朝迎了上去。“诚哥,来来来,位置在那边。” “呵呵,等等,等等。”郝诚向身后的三人指了指,又向李朝笑道:“还认识这几个人吗?”此时,原本跟在郝诚后面交头接耳的那三个人才把注意集中的李朝的身上。其中一个笑着走了上来。“朝哥——怎么?不认识我们了?” 李朝又些纳闷了,他看看郝诚,没从郝诚的脸上得到任何的提示,又望向走上来的这人,此人身材和李朝相差不多,标准型,脸上干干净净,笑得是神采奕奕、春风得意。李朝想来想去,还真不认识这么一个人,而细细的这么一瞧,却又觉有几分的眼熟。 “你是……” 那人笑了笑,“那天,为了那个女的,你还被我们围在山坡后面打了一顿呢。” “女的?” “牧盈。”另一个稍微矮一点的也走了上来,比起刚才那张“神采奕奕”的脸,他就逊色了不少,胡子像树桩子一样插在脸上,身材也稍微有些横向发展的迹象,他说完后,又略带怀疑的问向郝诚:“是叫牧盈吧?” “哦!哦!”李朝顿时恍然大悟。那天因为牧盈的事儿,被郝诚带着四个人围在那小山坡后面,后来还被打进医院住了两天,那四个人里面除了恭仲华以外,剩下的三人就是他们了。 “呵呵,想起来了?” “那些事儿我早就给忘了。”既然是郝诚的人,李朝当然不希望那时候的事情来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这样说着。 然后郝诚才一边第二遍扫视全场,一边笑道:“我那时候也只是想找她玩玩,若不愿意我们也不勉强。虽然我们也不算好人,但欺负女人的事儿我们也犯不着,女人满大街都是……呵,就你最紧张,跟我们喊打喊杀喊拼命的。” 听到这里,李朝也只能尴尬的笑笑。 “他们都是我兄弟,和我一起出道的。” “周科。”那个矮个子首先向李朝说道。“大家都叫我摆子,你也这么叫好了。” 李朝向他笑着点头示意。 “秦勇。”那个标准身才指着自己说到:“有空多来我的迪厅玩玩。” 李朝知道,火yao指的当然是枪和子弹了:“勇哥。” “张革。”另一个也走了上来。“没事儿去我们勇哥的场子多转转,比你那个叫牧盈的小妹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要火yao什么的,你就来照顾照顾我生意,百沙街独一无二,仅此一家。” 李朝向他点头笑着。 我坐在整场最后的一个角落里静静的看着他们,只有这里才能把整个场子看得清清楚楚。随后,胡财又跟上去和郝诚叙了两句。 人终于来齐了,厨房那边的菜也一盘一盘的端了上来。那些服务小姐眼里满是怀疑的盯着着一桌又一桌的人。平日里,生日宴,庆功宴她们也见过不少,但就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集会,现场岁数最大的也就郝诚他们那一辈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最小的一看就知道还在上初中吧,可一个个都称兄道弟的谈笑着。但渐渐的,我相信她们心里也对着一帮人有些数了,她们的一举一动也开始小心起来,除了上菜上酒以外,都不轻易进场,都去门口呆着了,把玻璃门轻轻的带上,站在门外乖乖的等着我们的吩咐。 不过也难怪了,这满场子的人可都是百沙街的黑道啊,卖粉的、卖枪的、抢人的什么人渣都有,脾气各不相同,切不说她们,我虽然跟着李朝在百沙街转悠了些时日,见识了些人物,但也对这场面畏惧三分。 开席没多久,大家先集体干了一杯,李朝才站起来说着:“这次请大家来玩,一方面是为了让大家聚一下。大家都是在百沙街上混饭吃的,都是兄弟,这次把大家聚在一起,不认识的认识一下,有些矛盾的,调节一下,都说和气才能生财嘛,兄弟们有难一起当,有钱一起赚,是吧,共同富裕嘛。” 那些人歪歪斜斜的笑着,李朝先轻松一下气氛,才继续切入正题:“另一方面,我还有些事儿要请大家帮帮忙。” “李朝,有什么事儿我恭仲华第一个出来帮你。”郝诚还没来之前,他就带着人先开了几瓶酒拼起来,现在似乎有些晕晕,说起话来也没了理智。 “呵呵,我准备在百沙街做点生意,希望大家照顾照顾。” “李朝,我听说了,说白了,贼货生意,是不?”说话的是一个和郝诚一样的老辈子。 “嗯,做点小生意。” “百沙街的生意,百沙街的人都可以做,但是这唐卿那边你怎么交代?” “他回来了我会跟他交代。” “我可是怕你一个人承担不起。”那人得意忘形的继续说道:“唐卿在百沙街有头有脸的,他的生意被抢了,就算我们不对你出手,他下边也还多的是人。” “只要你们支持我,我也不怕唐卿。”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这贼货生意可是唐卿在百沙街的主要收入了,我们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之所以我们还敢抢他的生意,那自然有我们的想法了。 看来这些所谓的老辈子们对于这个局势也不如崔余看得清晰嘛,难怪做了这么多年也还是给郝诚打工的。我们抢他生意怎么样?现在的唐卿还敢回来拆了我们的台吗?郝诚这私底下也应该早就知道唐卿的那几根花花肠子了,他要么不回来,要么攒足了实力回来,回来做什么?回来抢回这几个贼货的生意?当然不是,他要真的回来了,那肯定是回来做掉郝诚,自己取而代之。 所以郝诚也是绝对不希望这唐卿再春风得意了,所以如果我们没猜错的话,且不管这些人什么个想法,现在郝诚绝对是支持我们的。 “行了,李朝,你就把唐卿在牢里面的事说给他们听听吧。”郝诚慢慢的说到。 那几个老辈子先是纳闷的盯着郝诚,然后又望向李朝。“有什么事?” “嗯。”李朝点点头,然后坐了下来。 那些只知酒肉的小子们早就没有听李朝说的什么了,场上大部分人都开始乱七八糟的划起拳来,现在整个场子最安静的只有李朝所在的这一桌,菜没见动过,酒没见喝过,大家都竖起耳朵准备听李朝说点什么。李朝稍微把声音压低了点,才慢慢的跟郝诚那桌人说起唐卿的事情。 “唐卿已经把诚哥供了。” “怎么可能,我们都是一起出道的,供了我们他自己也完了。”看得出,那人仍然不信任李朝。 “当然,他还没有把所有的都供出来,加上警察那边也还没有证据。所以现在趁还没有全部翻船,他先跑了。” “你们几个一起被抓进去的,你又凭什么认定是他供的?”这句话似乎是在告诉李朝:就不会是你供的? “你不信我?” “这是什么话,我可没说过。” “呵,大难临头了。”那个摆子突然淡淡说道。 “你也相信唐卿供了我们?”那人稍微嗔怒的对摆子叫着。 “哼,有什么不可能,我们在百沙街做了这么多生意,就算那当官的傻得只剩下小脑,那也多少看得出点名堂吧。唐卿被他们抓到了,不趁机多了解了解,能放了他么?”张革笑了笑,把声音又压低了点,继续道:“你这傻子,李朝才出道几天?他知道我们什么事儿。” “现在下定论怕是早了,唐卿好歹是我们自己的人。” “唐卿我也不是没接触过,你信他不如信神。” “你这话可说绝了。” “那不是吗?” “好了好了,要内哄啊?我们又不是来议论唐卿的,现在是在商量李朝生意的事儿。”郝诚阻止了两的的争吵。“你们看,怎么样?支不支持?” “我不支持,这生意是唐卿的饭碗,大家一起闯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一点小赚头也被别人给抢了,谁服?” “现在的生意是谁有本事做谁做,我支持。”郝诚淡淡的说道,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那个“老辈子”。 “诚哥,唐卿可是我们一起闯过来的。” 郝诚拍拍那人的肩,才慢慢道:“这个我当然知道。退一步讲,唐卿那边有的是人,要抢生意还抢不过一个刚出道的李朝的话,这几年他也算白搭了。而且现在唐卿也不在,既然李朝要做,就让他做,免得以后说我们这些做大哥的没给他机会。” 那人稍稍叹了口气:“算了算了,既然诚哥支持,我也不说了。那些事不管了,我们喝酒。” “干杯,祝李朝生意兴隆。”张革举起杯子笑道。 李朝也举上了杯子:“呵呵,有啥兴隆不兴隆的,混口饭吃。谢各位支持。” 太阳渐渐的西下,然后日幕被夜幕所替代,整个城市灯火辉煌,霓虹闪烁,那条小巷里,老头老太太弯着老朽的身躯,提着各自的货品回家,商贩们也汗流浃背的收拾摊位。 我们这一席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桌上早已仅剩残局,但正性起的小子们还雄心勃勃的拼着酒,划着拳,浑然不知时日。 李连杰那边已经轻松搞定,胡财那边也已经谈妥,郝诚也支持,这生意算是成了。虽然早有预料,但也稍微松了口气。 搬着手指算算,我也有好多天没有回过家了,不过也仍然没有丝毫回去的念头。郝诚带着人走后,我和李朝一人提一瓶啤酒,一边喝着,一边赏着百沙街的夜色,过着应该算是俾昼作夜的生活。 第二章-家(下)(完) 正文 第三章-没人要的孩子们(上) 张革,秦勇,周科三个人,在百沙街的众多老辈子里面,可算资格最老的三位了,加上胡财,郝诚,唐卿,在那个各路街边小混混都以老大自居的年代,力压群“雄”,脱颖而出,一起闯出了名堂。 如果要想知道他们出头的秘诀是什么,仔细观察观察他们的性格就会知道,一个是“阴”,一个是“狠”。 “阴”字可以从唐卿、胡财、郝诚身上看到。见人有难,落井下石,趁火打劫视为“阴”;有利则分一杯羹,无利则置身事外,视为“阴”;表面振振有辞,心里自有图谋,心口不一也视为“阴”。不过我并没有贬低他们的意思,毕竟是个人心隔肚皮的时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才是真理,我们不也是利用着他们的“阴”来发点小财么? 至于“狠”,就要算郝诚身边的这三位了。首先,张革,那次的饭局之后,我也见过他不少次,他的脸上从来也没有正经过,却能树立威性,在百沙街乃至朝元门一带做起了人人垂涎的火yao生意,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而那矮子周科,因为懒,就一直跟在郝诚身边,没自己的生意,平时就靠郝诚,张革,秦勇的救济过过日子,而一旦有什么打架的事情,他才打得起精神,冲在最前面的是他,放倒人数最多的是他,用掉最少医药费的还是他,还因为他打架时头总是一摆一摆的,拽得要命,才被人取名“摆子”;而秦勇,就更不用多加讨论了,他平时总是那么沉默寡言,让人不敢接近,让人摸不透,而他的一些事迹,更让人敬而远之: 听说就在我初二那年,这百沙街开了这么一家迪吧,规模在现在来看,也算是非常大了,地势也非常好,可算一棵占尽天时地利的摇钱树,而这家迪吧的老板为了这棵摇钱树,不知通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钞票,最终得尝所愿,拿出了一百六十万,把迪吧装潢一新,请了工人,又进了货,准备开门营业了,这时候却杀出个秦勇来…… 在那个时候,做倒粉生意和火yao生意的人可还算少,郝诚和张革的生意刚进入正轨,这钱可是大把大把的来啊,而这么多来历不明的钱必然引起警察的注意,所以必须有一个店来把这些赃款伪装成正当生意所得,这是我们所谓的洗黑钱,和那沿海、香港地区的洗黑钱不同。而这家店规模也必须大,才能和郝诚、张革的生意相匹配,于是就派秦勇去找,而秦勇这一找,就看上了那家迪吧。 其实秦勇也没什么生意头脑,也并没看出这家迪吧的价值来,只是想着要一个大的店,又看这店装潢得实在是好,就决定要它了。翌日,他一手提着一柄张革提供的猎枪,一手提着两百万现金,来到了那家迪吧老板的办公室,把枪和钱向老板的办公桌上一摆,翘着二郎腿在来宾椅上坐下,慢慢道:“枪,还有两百万,你从中选一个。”话说完没多久,那老板只能摇摇头,提着两百万离开了。 迪吧开张没几天,生意就火了起来,每晚十点之后,那些过夜生活的帅哥美女齐集到此,磕着药,伴随强劲的DJ音乐,在舞池里尽情的high。从此,不仅郝诚、张革的赃款有了正当来源,而且他们又多了个做生意的场子,而秦勇自己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生意,下边的小弟们也多了个娱乐的场所。 五年了,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五年。这五年里,无数家酒吧、网吧、迪吧在这百沙街上开张了又倒闭,倒闭了又开张,而只有那家迪吧始终鹤立鸡群,但也经过了好几次的翻新,一次比一次翻得更加的辉煌,而它的老板也早已不是那个秦勇。总之,当我再次踏进它的大门时,和五年前相比,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凄凉。 和五年前一样的是,强劲的DJ音乐和昏暗的光线依然不适合我的性格,若不是朋友邀我来谈一些事情,我也不会主动来到这个对我来说算是嘈杂的地方。而和五年前不同的是,再也没有那些我认识或不认识的面孔对着我和李朝热情的招呼。 那天,我和朋友一直坐到很久,有一句没一句的在乏味的生活中搜索着无聊的趣事,忽暗忽明的灯光让人沉浸,我越发呆滞的望向舞池的中央,疯狂的人们蹦着,甩着。渐渐的,我似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女孩。灯光过于昏暗,我看不清楚她的长相,可是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灵感,凭借一丁点的印象:可能是习惯的姿势;可能是特定的身形,让你在茫茫的人海中分辨出熟悉的朋友。 我好奇的站起来,走近了一点去打量,她将披肩的长发染成了金黄色,穿着高腰的上衣和牛仔裤,左手的手链和无名指上的戒指泛出的银色光芒如同闪电。那闪动的灯光只照射到她的背后,使她的脸一直被藏匿在阴影之中,整个人像一个鬼魅的影子,而她的舞姿也是人群中最独到的,像是在表达,又或是压抑。 我仔细的回忆着近几年的经历,我确定我并不认识这么一个女孩,可又为什么会有一种眼熟的感觉? 一个转身,灯光终于能够光顾到她的脸了,那一瞬间,我似乎像起了什么,她化了妆,看起来很成熟,也非常的漂亮。她没有一丝的表情,目光灰暗的扫过人群,嘴唇紧紧的闭合着,像一个不再相信奇迹的修女,像是对世界都失去了感情…… 在脑海里慢慢的化去那些掩盖于表面的妆扮,得到一个朦胧的样子,于是才恍然大悟。 她应该是小凉吧。江凉,五年前,和李朝在一起的那个女孩。不过那时候的她,似乎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沉默少语,即使是对着成天和李朝打成一片的我也没几句话,总之,怎么看也不像会来这种龙蛇混杂之地的人。当初她会和李朝在一起已经让我感到惊讶不已;现在又在这里看见打扮得妩媚的她,让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我认错了人。 虽然人是会变的,但这变得确实让人难以想象。 “嘿,看谁呢?”我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寻着我的视线望了过去。 “很眼熟,我好像认识她。” “她是这儿领舞的。” “哦?你知道她名字吗?” “呵,你看看,这迪吧里,哪个服务生,哪个经理,哪个调酒师,哪个DJ师,哪个灯光师是我不认识的?”他自豪的笑着。 “行了,你伟大,说吧,是谁?” “不过呢,她是个例外,我只知道名字叫江凉,其他的我就不了解了。” “呵,我还以为你真的全都认识呢。你可是丢脸了。 他冲我耸耸肩,“她不怎么说话,有什么办法。”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五年后的今天再次来到五年前去过的迪吧,看到一个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我朋友喜欢那里的气氛,他继续在里面呆着,而我自己独自走了出来,门口的迎宾很礼貌的为我推开了玻璃门,还对我说“请慢走”而不是以前的那句“兄弟,这就走啦?多玩会儿吧。来,哥哥带你看妹妹去。” 已经是十点半了,迪吧里面似乎有人在宣布这什么,我走跨出门的同时,似乎宣布结束,所有人兴奋了起来,音乐再次响起,而这一次,低音更加的沉重,高音像是在尖叫。它让我回忆起,五年前,李朝和小凉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 同样也是这个时候,我们跨出了这家迪吧的大门,无论那些道上的“兄弟”怎么挽留我们,我们还是决定去一个更符合我们年龄的地方:网吧。 李朝和江凉也是在网上认识的,江凉原本家住四川,李朝每天晚上都打电话过去,也不管电话费用掉几位数,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才过来这边。那天具体的日期我早就忘了,总之已经八月中旬,再过半个月就该到开学的时间了,对于好学生来讲,新的学期,新的起点,总是令人兴奋的。而令李朝兴奋的是,他终于可以看看那江凉到底长什么样子…… “到了吧?” “到了。” “都安顿好没有?” “安顿好了……” 看着他们无聊的对话我就来瞌睡。总之,李朝的目标是想把她叫出来见见面,而时间已经快十一点钟了,她住寝室,寝室会关大门,她如果现在不赶紧回去的话,就回不去了,所以李朝要想达到目需要费一翻口舌,而我,则在一旁玩我的游戏。 最终,时间在他们的互相游说中慢慢的过去,十一点已经过了,江凉想回去也回不去了,才终于被老奸巨滑的李朝骗了出来。 不过十一点钟这个时间确实是各路坏蛋出来为非作歹的黄金时间,一个女孩子独自走过来也有点不安全,李朝又难得自己走路,加上想在女孩子面前显显威风……就叫了陈昆去接她。陈昆临走前,李朝还千叮玲万嘱咐,无论江凉问他什么,他回答前都要加上一句“我们朝哥说了……”到最后,这句话还是一次也没用得着,因为江凉不怎么说话,什么也没问就傻傻的跟着来了……看来要是真的遇上什么人贩子啥的想骗她,还真好得手呢。 在等待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相信李朝一定心急如焚吧,一会儿看我玩游戏,一会儿买口香糖来嚼,一会儿倒水喝,一会儿躺在网吧沙发上盯着杂志发呆,最后,人终于到了,首先走进来的是陈昆,张口就是一句:“朝哥,人带到了。” 李朝此时此刻显出了十二分的精神,我也好奇的望向了网吧门口,等着端详这位居然和我们这种坏蛋拉上关系的好学生。 网吧里其他还有不少认识的朋友,不过他们似乎都沉迷到游戏里去了,没听见这边陈昆说的话,所以只有我和李朝两个拭目以待。 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她终于走了进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看起来略显单薄的女孩,穿着简单的绿色无袖T恤,下半shen是搭配的一条牛仔裤,可以说是大众型装束,在这种装束下,一眼就能看出她的身材,顶多只能用玲珑有致来形容,因为那个年纪的女孩发育得再好也不可能达到丰满的程度……她的头发是及肩的长度,虽然跟洗发水广告里那乌黑靓丽的长发还有一丁点距离,但和瓜子脸陪上也绝对清绣漂亮,和五年后相比,那时候的她给人一种自然的美,一种年轻的美,而不是成熟的美。就如同含苞欲放的花朵,在人们欣赏其间羞涩的韵味之时,又不免联想到绽放之后的娇美与芬芳。这种美,恐怕已经把李朝吸引得如痴如醉了吧。 我再向李朝望去,才发现我的猜测彻底错误!不知道是不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李朝显得镇定自若,潇洒的去吧台结了帐,赶忙把江凉拉走了。 李朝开始走运了,我暗暗的想着,然后继续对着电脑玩那些无聊的游戏。 至于那天晚上他们去了哪儿,我从来没有问过李朝,因为我知道他会主动跟我说的。在海外开放性思想涌入我国,社会不良风气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李朝对我说,由始至终,他们什么也没做过。而恋爱中的男女做什么无聊的事都觉得特别有趣,那天晚上,他们买了一大堆东西,然后在附近大厦的楼顶吃了一晚…… 一夜没睡,李朝却还精神抖擞,他回到网吧来,去吧台提了两瓶汽水,叫醒了在沙发上睡觉的我。 我这才揉着睡眼坐起来。 “你走运了,遇到个小美女。”我接过汽水,用吸管喝着。“古语里面讲,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指的你吧。” “呵,还不止。” “嗯?”我纳闷的望向他。“还有什么好事儿?” “看看。”李朝慢慢的把手伸进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精致小巧的长方形玩意。 我仔细的盯过去,“啊?手机?捡的?”那年代call机都还没完全普及,手机可是稀罕东西,我们也就见郝诚用过。 “什么捡的!你去捡个给我看看。”说着,他把手机又放回了口袋里。“她说想随时都能找到我,叫我一直带着。” “哦……是家有钱人。” “是啊,有钱人……”说着,李朝笑了笑。 “天底下的好事都被你一个人碰到了。” “不过我倒希望她家没这么有钱……” 汽水瓶里的汽水被吸干了,发出咕咕咕咕的声响。我去吧台还了瓶子,并趁站起身的机会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不过,仔细想想,人又漂亮,家里又有钱,这样的女孩人见人抢,不容易捆牢靠。我拍拍他的肩,慢慢笑道:“怕什么,我们现在不也是有钱人么?你们现在是门当户对了。” 李朝呆了半饷,才笑出来。“也对,有钱就是好。” 那段时间里,李连杰下边那帮小兄弟们确实替我们赚了不少钱。他们搞到货一律在我们这里销,我们也并不经常出面,几乎都是让陈昆帮我们收货,只有转手出货的时候,李朝才亲自去找胡财。这样一来,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小风险。 不过这些钱和郝诚比起来,确实有九牛一毛的感觉,而如果和江凉的父亲比起来,那恐怕更是遥不可及了。我就纳闷着,这社会的贫富差距咋就这么大。 平静的赚钱生活又过了几天,几天里,李朝每天都去学校门口接江凉出来玩,而我则每天呆在网吧里等着陈昆收货后来给我报账,然后把货囤积起来,等囤积到一定数目,再通知李朝去出货。 当然,并不是天天都有货收,没事做的时候我就玩电脑,不过李朝不在,一个人玩,真无聊…… 后来,恭仲华来了。 “李朝呢?” “找女人去了。” “哦,告诉他一声,明天来找诚哥,有个人要介绍给他认识认识。” “好,我通知他。” 那天晚上,李朝回来了,我转告了他。而他,却突然跟我说起了上学的事儿。 时间过得飞快,九月份开学,暑假还剩下几天而已,而我们却都还没去看我们中考的成绩呢。我们还读书吗?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一直得过且过的挨到今天,这个问题再也逃不过了。 翌日晚上,我们在秦勇的迪吧里找到了郝诚,我和陈昆另外找了位置坐下来吃点喝点,等着李朝,而李朝去了郝诚那边。 “诚哥。”李朝毕恭毕敬的叫了声,这一叫,打断了郝诚和另一个人的闲谈。 “李朝,来,坐。”说着,郝诚向旁边一个空位置上指了指。 这一桌只坐了三个人,一个郝诚,一个李朝,还有一个李朝不认识的,坐在李朝的对面,不过看他刚才能如此亲近的和郝诚讲话,那必定是有来头的。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李朝。”郝诚指着李朝对那人说着,然后又转过头来,对李朝笑道:”这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了,陆忠泛。你们认识认识。” “陆哥。”李朝朝他点点头,笑道。 算上前不久那场宴席,李朝这个第二次和郝诚以及百沙街上有些身份的人物同桌,这可非同一般了,那恭仲华跟了郝诚这么久,也没见他有这般待遇。 “哎哟,别叫陆哥,叫我老泛就可以了。”那人和气的笑着。 叫他老泛其实也未尝不可,因为看起来,那人的年纪确实比较大,甚至比郝诚还大,但也不至于老就是了。 “对,你叫他老泛就可以了,他和百沙街没关系。”郝诚笑道。 李朝会意似的笑了笑。 “老泛是做二手货行当的,百沙街,清瓷口,函雨路,朝元门都有他的生意。” “来,这是我的名片。”老泛站抽出一张名片递向李朝,继续道:”我们做点小本生意,不徒发财,图个糊口,以后还望照顾照顾。” “客气了,客气了。”李朝接过名片,稍微看了看,向老泛笑道:“我能在百沙街赚点小钱混一碗饭吃那也是托诚哥的福嘛,诚哥的朋友就是我的兄弟,有钱当然给自己兄弟赚了。” “那是,那是……” 陆忠泛,我们生意的第二条出货路子。 郝诚不仅支持我们抢了唐卿原本的财路,现在居然介绍路子给我们让我们把生意搞大,李朝开始有些兴奋了,因为看来郝诚似乎还蛮看得起他的。细细想来,郝诚这样做就真的是处于“看得起李朝”吗? 在我看来,郝诚也是为了自己的好处。 唐卿今后想回百沙街拆郝诚的台的话,要从外面带人回来是不用说的,但再怎么样,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没有百沙街的人支持,他也不可能顺顺当当的就把郝诚给拆下去,所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开始暗地里拉拢一些百沙街的人来帮他,而那个人是李朝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所以郝诚当然要多给李朝些好处,让李朝不至于对他倒戈相向。 识实务者为俊杰,这些问题心里知道就行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郝诚和唐卿的矛盾已经让我们捞了不少好处。 不过这第二条路子在另一件不寻常的大事发生之前,对我们的用处还并不大。 那天晚上,李朝又和江凉出去了,我一人呆在网里,玩游戏玩游戏,呆了半天,还是只有继续玩游戏,否则能做什么呢?不上学又不上班的我,就这么玩了一天又一天,现在似乎也玩腻了,玩累了,真希望能做点什么有趣的事儿…… 回家吧,终究,我离开了网吧。已经在沙发上睡过不知道多少个夜晚的我突然想起家里的那张床,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了,应该快被尘封了吧。 一路上都是较快的脚步,而当到了家的楼下却犹豫起来。踌躇了很久,又向窗户的方向望了望,一片漆黑。时间是一点多钟,他们都已经睡了,我才掏出了那一串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钥匙。 如我所料,他们果然已经睡熟了,老爸也并没有因为我进门的声响而惊醒,而妈却醒了。 “这些天去哪里了?” “你知不知道我们到处找你!” “吃饭没有?” 她拉着我,像全身检查一样的打量。 “如果你再不回来的话,我们准备报警了……” 那一夜,被问长问短的挨了老半天时间,然后我了洗澡,家里的水洗着真是舒服,还换了身衣服,用电吹风才吹干了头发才睡觉。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生在福中不知福,平日里睡惯了床再去睡沙发倒不觉得有什么,偶尔还反倒觉得新鲜,而这些日子里睡多了沙发,果然还是觉得睡床比睡沙发更舒服。上面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布满灰尘。床又宽又长,我能把手都伸直了,我想侧身就侧身,不用担心掉下去。家里也比较安静,没有那些玩通宵的人无聊的打闹,没有那无休止的敲击键盘的声响,耳边甚至能听到窗外树叶微弱的沙沙声,睁开眼睛看见的是宁静的夏夜,和盈盈的月亮。但是,或许只有在这夜深人静之时,我才能从这块二三十平方米的空间体会出家的感觉吧,那种安静祥和遮风蔽雨的感觉。 虽然睡得晚,可是第二天早晨八点,我按时起来了,因为我要去我的母校看看我中考的成绩,即使考得再差,再低得可笑,我也得看看,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夏天的太阳起得总是非常的早,斜斜的挂在远方,金灿灿的,把刚起床的我晒出了几分精神,感觉身体上有一些驻留了好久的阴晦气息在慢慢的被蒸发掉。影子被拉得老长,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边走边向天上望去,一群家养的鸽子悠闲单调的盘旋着。 好久没有起得这么早过了,看见那朝阳都有一种久违的感觉。两个月前,我还每天这么早起来,咬个油条或饼子,沿着这条路慢慢的走去学校上课,迟到了会被惩罚一个人打扫教室;没做作业会在放学后没留下来补上。还有我桌子上的那只猪,墙上的匿名打油诗,被吹得一鼓一鼓的窗帘,从缝隙中漏进窗的阳光,趴在课桌上打磕睡的同学,单调安静的教室。这两个月给我的感觉像两年似的,前后差别如此的大。 “浩诚是吧。你终于来了,就剩你和李朝没来领成绩了。”说着,教务处的老师娴熟而快速的从抽屉里拿出一叠表格,翻出其中一页,表上从上到下依此排了二十个名字,都是我班上的。所有的名字后面都由本人签了字,只有我那一个名字后面还空着。 “你考了……”老师带上老花眼镜,用手一个数一个数的指着,才慢慢的把分数给我念出来:“三百三十三点五。” “啊?” “呵!运气蛮好嘛,猜也能猜出个三百多分。”教务处老师不屑的看着我。 我尴尬的笑笑。这个分其实连中等也算不了,不过对于我们这些人渣来讲,能考上三百那可是奇迹,我稍微有那么一些欣喜,虽然我并没有报什么希望,但分高一点总算是好的。签了字,顺便又翻了翻,李朝考了一百八十多分,谭夏是五百多分,听说被选进了本市最好的一中,这差距就是这么悬殊。然后是秋姚,四百五十一分,进七中恐怕没问题吧,我盘算着,然后笑了笑,然后在自己成绩的后面签下字才把表格递还给老师。 “你要是见到李朝,叫他也赶快来领成绩。都快开学了。” “哦。”成绩也看了,没事儿了,我拉开门,正准备离开,突然又被老师叫住。 “你就走了?” “不走干嘛?”我纳闷的问着。 “你自己的学习都不关心?” “我签过字了啊。” “我是说录取。这次你运气好,猜了三百多分,学校把你录取了。” “啊!我被你们录取了?” “嗯。九月一日开学,带四百块钱。” 我的高中有着落了,这可是个惊天动地的消息。“哦,好好。谢谢。”我退出去,掩上了门,才信步向家走去。我有些欣喜,有些兴奋,真想立刻就到家里去把消息告诉我妈,告诉他我考上了高中……可是欣喜在几秒之后有渐渐的退却。告诉我妈又怎么样,他们会因为我就考起一个普通高中就以我为荣吗?谭夏进了一中,那才是值得骄傲的,我在这里又蹦又跳的兴奋个屁,那简直就活拖拖的一个大傻瓜…… 哎,算了。我的脚步渐渐平静了下来。不过也好,总算有书读了,“你还是努力努力吧,总会有希望的。”秋姚这句话说得没错,希望真的就来了。 中午,我告诉了父母这个消息,结果是不用说了,换来一顿训话。 下午,我找到了李朝,告诉了他这个消息,他却并没有吃惊,只是很自豪的对我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个读书的料。” “你在讽刺我是不是。” “哪里是讽刺!你扪心自问,读个初中总共看了几天的书?就能考三百多分,这不是读书的料吗?” “哎,先别管这个了,你怎么办?” 李朝默默的思考了一阵。“可能还是得混个高中文凭吧,职高也好。”他想起了那天牢里那个梭叶子的话。“不过恐怕也只是浪费钱而已。”他对读书早已失去了信心。 太阳在不知不觉中又快下山了,李朝的手机响了起来,不用说,肯定是江凉打来的,因为除了她,没有知道这个手机的号码,连我也不知道。 晚饭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吃的,在一家装修精美,也比较名气的铁板烧店里,要了一个小包间。我还模糊的记得那天的几个菜品中有一个是炒土豆吧,不过换了个名字,就涨了不少的价格。还有一个菜是用乌贼崽子做出来的,吃在口里非常的鲜美。总之,一顿下来吃了八十多块钱,是平时一餐便饭的二十倍还多。 两个不爱说话的人即使做在一张桌子上也是几乎隔绝的。从开始吃饭到结账,我也没和江凉说过话,只在李朝向她介绍我这个好兄弟时,我才朝她招呼式的笑了笑。但我也偶尔的注意到她,她大多数时候没什么表情,悄无声息的夹菜,细致入微的咀嚼,只有在和李朝说话的时候,才露出一丝蜜笑。 “这一顿饭让我想起了两个字。”李朝突然神秘的对我笑道。“你这么聪明,猜猜,哪两个字。” “昂贵!”我嚼着乌贼崽子说着。 “喂,还是诗意一点嘛。” “呃……幸福?” “呵!知我者,浩诚也!” “唼……”从自己口里说出的幸福两字总让我觉得别扭,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对幸福的认识是否健全。再说,伤天害理的我们有盼望这两个字的权利吗?而且让我们感受到幸福的居然不是自己的亲人,不是生了我们养了我们的父母亲…… “和最好的兄弟与最亲的老婆一起吃饭,不是幸福是什么?”李朝说着,江凉又笑了,笑得很甜,甜中又带有这个年纪女孩子特有的矜持。恐怕在那个年纪的孩子心目中,恋爱总是神秘而甜蜜的。“等你以后也有了女朋友,我们四个刚好可以凑齐一桌麻将,到时候买房子也买在一起,无聊的时候就有消遣了。”李朝继续畅想着。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的对幸福的追求中渡过的,而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幸福有不同的定义,而我们这个阶段对幸福的定义是什么呢? “把秦贺和齐哮也拉进来,我们凑两桌,男的一桌,女的一桌,赢钱的请客。”我接着李朝的思路幻想下去。 “呵呵,对呀,还有秦贺和齐哮,我们是一家子。”李朝笑了一阵,又继续道:”呵,还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呢,好久没见了。” 谁知道呢,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幸福忙碌吧。当我们在对幸福的追求中忙碌一生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曾经追求的幸福又真的是幸福吗?或许为了这些过眼云烟反而失去了那些真正宝贵的,幸福的东西。 饭后,李朝的call机响了,我们都笑他业务繁忙。他去回了电话,找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郝诚。 把江凉送到了学校寝室的门口,我和李朝才去了迪吧。 李连杰向我们透露了事情的详细情况,而这些情况我们最近也是略有耳闻的,只是没太在意。 这前不久,百沙街来了一帮新疆人,每天带着几个小孩子出去扒路人的钱包,兼职在店里偷一些小东西。而这一群人极其嚣张,如果小孩子偷东西被人发现的话,他们就出面摆平,要是那人不畏强暴,硬要把小孩子拽去派出所,那这人就只有进医院的下场…… 相信他们在百沙街上也搞了些钱吧,我们今晚要做的事就是压压这群人的嚣张气焰,让他们知道这百沙街到底是谁的地。 郝诚已经叫了人去跟踪那些个新疆人了,晚上十点多钟,跟踪的人终于来了电话。郝诚向恭仲华示意出发。顿时,原本塞满的迪吧里顿时空出了一半。 一群人分成几路过去,而我当然是跟着李朝了,李连杰和下边的小兄弟也是我们一路的,手里都提着用报纸包好的棍子或刀,个个都看起来都趾高气扬。 我们只不过走了十几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这里接近清瓷口和百沙街交界的那座石桥,是百沙街一带最荒凉的地方了,没有闪烁的霓虹灯,没有来往频繁的车,也没有摩肩接踵的行人,只有一些堆满垃圾的山坡和几间修在山坡上的破平房,以及带绒刺的不知名野草,蛐蛐在草丛里不停的吵闹。 我们是最后到的,郝诚、摆子、恭仲华带的人都早已经等在那平房的下面,不过因为没有路灯,远远的,我们只能看见他们点燃的烟头。 “人都到了吧?”待我们走近后,郝诚向李朝问到。 “都到了。” “好,我们上去。” 大约五六十个人,一起就向那间破平房走去。 爬上几级石板砌的台阶,人群排开,几乎把平房都给围了个严实。或许是我们的脚步声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一个人探头探脑的在二楼瓦片中的天窗向下望,因为里面开着灯,郝诚立刻就看见了他,大吼道:“看什么看,还不给老子把门打开!” “你他妈的是谁,惹到老子头上来了。”原本我还以为这些新疆人不懂汉语,而他不仅会说,还非常流利。不过想想也对,不会说汉语的话,怎么去摆平那些发现小孩子偷东西的人呢? 郝诚捡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块就向那天窗扔去:“我妈是谁?我妈是你奶奶!” 那人连忙把头收了回去,才避过了那块石块,不过石块扔进去似乎砸到了锅啊、盆啊之类的东西,砸出一阵咣当咣当的响声。 那人怒了,只听见一阵急促的拖鞋式脚步声从二楼移动到一楼,然后一个瘦不啦叽的人开了门,他上身什么也没穿,下身只一条衬裤。郝诚立刻一脚向他踹了过去,把这堆“排骨”踹得连退好几步,跌到屋里的一张沙发上。 郝诚,摆子,李朝,恭仲华,李连杰五人立刻走了进去,而我只是等在门口稍微的向里面探了探。一个二十来平方米的屋子里简单的摆着两张单人床,上面各躺着两个小孩子,似乎因为郝诚等人的关系立刻坐了起来,还有被“排骨”跌坐在上面的沙发,上边也蜷缩着一个小孩,和其他孩子一样,惊异的盯着郝诚等五人,也分不清他们是男孩还是女孩,因为他们的脸太脏了。屋子的地上还乱七八糟的堆放了些零碎的瓶瓶罐罐、破衣服、碎木片…… 略带惶恐的脸色显示出那“排骨”已经有些颤栗了,他跌跌撞撞的爬起来,睁大了眼睛望着郝诚:“你们是哪路人!”很好,他们也知道我们来头不小了。 郝诚一屁股坐到其中一张单人床上,那床上的小孩随即抱着千穿百孔的被单跳到了沙发上去。他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点上,吐出一阵缭绕的烟雾,慢慢道:”叫你们说话的来。” 那排骨东看看,西瞧瞧,拉着其中一个小孩的耳朵,吼着:“快起把姚东叫来。” 那孩子撅着花猫一样的嘴,下了沙发,穿了双旧凉鞋跑出了屋子。 然后屋子持续了几十分钟的安静,排骨坐在沙发上似乎混身不自在,不安的搓着手,剩下的四个孩子已经愣愣的呆着,郝诚也没有在做声,只是抽着他的烟。而屋外的人已经无聊的开始互相打闹,更有甚者拿出打火机烧木枝玩。 再一会儿,恭仲华走出屋子,门口,他冲我笑了笑:“你也来了。” “呵呵,来玩玩。”我敷衍的和他对着话。 终于有车来了,沙哑难听的引擎声停了下来,两辆破破烂烂的白色箱型车停在了路边,总共下来了十来个人,向石板台阶上走过来。恭仲华立刻迎了上去,那些闲散打闹的人也立刻放下手中的玩意凑拢到他的身边去。 那十来个人一直走到恭仲华的面前才停下脚步。 原本还以为他们会和我印象中的新疆人一样,会带一顶花色的小帽子,可是他们除了鼻子像外国人一样高挺,头发卷曲以外,其他的和我们都没什么区别。 “谁是管事儿的。”恭仲华身材矮小,虽然站在高一层的台阶上,却还比那人矮上一个天灵盖,但说话的气势绝不弱。 “是我,怎么?”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嗔怒道。 “好,你可以进去,其他人滚下去。” “他妈的,死矮子,这么拽!”后面一个人咬牙切齿的吼着。 “谁在说话呢?有种站出来。” 而面对着这五六十个人,谁又有勇气站出来受死呢?那人似乎知道自己的话闯出了祸,没有再做声响。 “好,你们回车上等我,我进去。”那管事儿的推了推后面的人,后面的人才识趣的退下去,恭仲华也才给那人让出了道。 说话的进去了,剩下的四个小孩子和那个排骨却被摆子连拖带拽的扔了出来。 “坐。”郝诚灭了手上的半截烟,随便扔到一个角落。这已经是第三支烟了,看地上的烟头就知道。 那人把沙发上堆满的被单随便向地下一抚,坐上,略为打量了一下屋里的四个人,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郝诚笑了笑。“我们和你是一路人。” 那人将信将疑的看着郝诚,不知道有没有看出个究竟,继续问着:“今天找我来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这百沙街是什么地方?” “不管什么地方,我们干我们的,你们干你们的,我们互不干涉,又有什么问题?” “放屁。”摆子叫嚣着:“什么叫互不干涉,你们把这些人的钱偷完了,我们做什么生意。” “那怎么偷得完。” “谁知道偷不偷得完。” 谁也看得出来摆子是在故意找茬,那人死死的瞪着他,但却不敢再辩解什么,毕竟是被五六十个人严严实实的围在一间屋子里,说不定一语不和就会死得很难看。到此为止,他的态度才稍微软下来些。 郝诚继续道:“别的不说,我只问你,我们兄弟在这百沙街上闯了这么多年,把这儿打理得安安稳稳的,你就来捡个便宜,是不是有点……不厚道了?” “原来是地头蛇。”那人轻蔑的一笑,再收回笑容后继续说道:“好吧,你们想怎么办?赶我们走?” “走?我们当然不会赶你们走。这年头出来赚点钱也不容易,我们当然也不会这么死心眼。” “那就是要钱了。” 郝诚微笑着。“说话的就是说话的,明白事理。”然后拍了拍那人的肩。 “我们也就做点小案子,你也看见了,下边还有一大帮孩子要喂,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钱给你们。” “你不用叫苦,你们有多少收入,我也大概算得到。” “那你们可想错了,我们可是每天起早贪黑,也就赚几个子儿混口饭。” “少来这套了,这百沙街几千几万号人,一人给一块钱的话,收入都可观了。” “那街上到处都是人盯着,哪有机会下手。警察也抓得紧,我们很难混的。” “哼……难混?”郝诚原本微笑占多数的脸渐渐的绷了起来。 “是啊,谁也该体谅下吧,这钱又不是印出来的。” “好,既然难,那这业务你们也别做了。”随后,郝诚向摆子递了个眼色。 “恭仲华,动手。”摆子向外面吼到。 “哦。”恭仲华应了一声,不知道从哪个草丛里提出一桶东西,似乎是早就准备好的。拧开盖子就向平房的四周开始浇,浇完一桶又开一桶,味道蔓延出来,原来是汽油,我连忙退了几步,身怕被沾到,那才冤枉。 然后摆子的声音又传了出来:“把他们的车也浇上。” “好。”说罢,恭仲华带人走了下去。 “你们……”屋子里传出那人的声音,他似乎想出来阻止,却又被摆子拦在了门口。 “叫什么叫,给我进去。”说着,摆子把他又推了回去。 恭仲华要烧车子,那些跟来的十几个人当然不干了,一阵没有悬念的哄打,那些人就被甩在路边,或被摁住,或被从后面架起来,反抗不得。而小孩子们早已经逃得远远的观望。 恭仲华却也没有真的就把汽油浇到车上,只是在车的四周的地上和车的轮胎上洒满,才向屋子里面大吼:“准备好了。” “怎么样,我们可不是唬你。别给你面子不要。除个刚才那五个,你手下还有多少个孩子我是知道的,他们现在在哪儿我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这是你们的地头,可我们确实找不到钱来给你们。” “好吧,我们不要钱了。”说完,郝诚站了起来,带上摆子、李朝、李连杰准备出门 “点火。” “等下,等下!”那人立刻扑了上来,拉住了郝诚。 当时我想,又是烧房子又是烧车的,他们也总该软下来,答应出钱了吧,可谁知道那人也确实不识时务,拉住郝诚却仍然满嘴的叫道:“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你不能这么绝情,我们确实没钱,你总得给我们条生路吧。” 这样看来,我也开始有点相信他们的话,还以为他们真的没钱呢,后来证明,我还真是天真,直到恭仲华拿出打火机,那人从终于折服了。 “好,好,好,你们开个价,开个价。” “每个月一万块,我叫人来取。” “我们哪里搞得到这么多。” “那就点火?” 那人愁眉苦脸的犹豫了半宿,狠狠心,才咬牙答应道:“一万就一万,但以后要是出了事你们可要出面。” “在我们的地头搞钱还这么多条件。” “每个地头蛇都来要笔钱,那我们也别活了!” “好,以后谁再找你要钱,你就说你钱都给郝诚了。”郝诚似乎准备转身离开,同时却又想起什么事情,又回过头来。“对了,如果你们搞到些卖钱的东西,我给你们条出货的道。” 那人不甘心的叹着气。 郝诚把李朝唤了过去。“他做贼货生意的,以后有货要出就找他,否则就自己回新疆去喂羊。” “好……好。” 李朝找了张纸,摸出一只笔,写了个号码递给那人。“你放心,我们也不会亏你什么。”不过那当然只是说说而已了,后来李朝收他们的货几乎都只出外面一半的价,但迫于郝诚的威胁,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从那以后,陆忠泛这条出货的路子才算起了作用,那些新疆人有什么手机、call机、名牌的钱包、随身听之类的东西都卖到李朝这里,我们再转手卖到陆忠泛那里。起初,我们对这些东西的价格也搞不怎么清楚,不过这些新疆人也不敢蒙我们。 而最可怜还是那些新疆人带来的孩子,听说他们中有些是被这些人从远得不能再远的远房亲戚家“借”来的;有些是被骗来的;有些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他们大多没上过学,一年级也没见过,就被利用来偷东西了。他们今后是个什么样,谁也不知道,比起他们,我们有家有父母有朋友,可真算是天大的幸运……这应该就是命运吧,与生俱来。不是经常有人说命运是可以自己改变的吗,而他们,又从何改起呢? 八月的最后几天,我感冒了,老妈一次性给了我六颗感冒药,硬要让我吃下,说是药店的医生告诉他要吃这么多的。我的天啦,她也不想想,那药店的人当然希望病人多吃药多买药了,而我怎么解释她也不听,没办法,我一气之下,就通通吞了下去…… 那天晚上,李朝告诉我他奶奶给他联系了一所职业高中,在朝元门那边,他不知道到底去读还是不去读,因为他觉得自己去也只是浪费钱而已。 而药性发作的时候,我晕晕沉沉的,我还记得我走在街上简直像是在做梦,如同自己只是一个观众,在看一场由自己主演的电影,感觉不到电影中自己身体的重量,感觉不到电影中自己的双脚在用力向前迈步。 李朝以为我发疾病,连忙把我向医院里背,最后,我也只是在医院里睡了一觉。虽然药不能多吃,不过偶尔多吃一次也无妨,病反而好得快……凌晨四点多钟,我在病床上醒来,那头脑简直像刚冲了冷水一样的清醒。 “喂,他醒了。”是江凉的声音。在我睡熟的时候,李朝出于无聊,把江凉也叫了来。 李朝转过头来望着我,叫道:”你差点把我吓死了!还以为你不行了,连忙往医院背,结果医生说你药吃多了。一个小感冒你吃这么多药干嘛?” “呵呵,我妈让我吃的。”我傻笑着。 “你妈怎么让你吃这么多药?” “她不懂。”我伸了个懒腰,真舒服。“对了,刚才你好像说你奶奶让你去读职高。” “什么刚才,我八点钟给你说的,现在都凌晨四点钟了。”说着,把手机上的时间给我看,我才知道,原来我睡了这么久。“那个职高在朝元门。我也不知道去不去读,我怕浪费钱。入学费也不是小数目,好几万。” “几万?差不多也就我们干一两个月的钱……”我打着哈欠说着。 “可是我爷爷奶奶要拿出这些钱可不容易!” 是啊,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几大几万块,哪里会是一个小数目,可是在我们眼里却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收入……这和我们的年龄如此的不符。 稍微一阵沉默,李朝才继续道:“我读书也不行,与其浪费钱,还不如把这些钱留给爷爷奶奶他们自己去用。” “不读书,混一辈子?”我淡淡的问道。 “以后有了钱,我去做些生意。像胡财那样。” “你爷爷奶奶恐怕不希望你这样。” “他们以前是大学的教授,他们希望我和他们一样……可是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我妈也一样,她说他们那一代的人没文化,希望我能成为有文化的人。”我笑道:“他们怕是要失望了吧,生了我这样的儿子。” “文化有什么用,赚钱才是正道。” “说到底,我们现在的钱也是不干净的……” “那有什么,是钱就行了,管他干净不干净。”李朝虽然嘴里这样说着,却还是叹了口气。 无论是李朝的爷爷奶奶,还是我的父母,希望都是一样的呢。恐怕许多家长在乎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能赚多少钱,而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文化。他们时常在我耳边说,他们吃了多少多少没有文化的苦;再则,就是自己的孩子别做违法的事儿,养育十几年,把一个孩子带大不容易,最终却教出个犯人来,那还真是失败。不过现在看来,他们的希望我们一件也没做到…… “你没事儿了吧,我们出去走走。” 在宁静的夏夜里,三个人在似乎会闹鬼的街道上散漫的走着,江凉把李朝贴得很紧,不知道是冷,还是恐惧这阴凉的气氛。 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到晚上就是这副样子,我们可以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共三种频率,稍微大点的说话也能传到很远然后反射回来,蛐蛐的鸣叫此起彼伏,树叶也被微风吹得沙沙的响,然后扫过街头。 “你还是去读书吧。”江凉似乎按捺了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李朝看看她,她的样子像是在认真思考什么。老旧的路灯随着我们的走动慢慢的移向身后,而昏黄的灯光也渐渐的把她的影子映到我们前面的地面上,那是一个纤细单薄的影子,依恋般的靠着另一个高大却无精打采的影子。随着路灯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影子也越来越淡,最终隐没于黑暗中,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 “你也希望我去?” “嗯。”江凉轻微的点了点头。 因为江凉贴得很紧,所以李朝只是稍微的一低头,借助月光,就能清楚的看到江凉的长发,江凉的脸和江凉在黑暗中搜索道路的迷惘眼神,那一瞬间,他似乎想到些什么,脸上浮出我从没见过的忧郁,然后又用无所谓的表情将其掩盖掉。 “这一顿饭让我想起了两个字。”那天,李朝在吃饭的时候联想到的东西是“幸福”,而让他想到这两个字的不是钱,是江凉,是我。但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幸福”会不会像那影子一样,最终被黑暗吞噬,到时候,有钱又怎么样? 究竟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是钱么?到头来,我们自己也不清楚了…… “我还是去读书好了。”李朝淡淡的对江凉说到。 江凉思考的表情替换成了欣慰的笑容。 九月,离开学还剩下一天,李朝决定出来买些衣服,叫了我和江凉给他做参考。 在几间大牌子的专卖店里转悠了一圈,在江凉的审视下,总算搞了一套行头,然后又去理发店把头发打理了一翻,再去超市买了些零食,一下午也就过了。回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天地万物一片金灿灿的黄色,三个影子在少有人经过的临江公路上被拉得老长,知了的叫声变得沙哑而悠远。我和李朝各人提了根甘蔗啃着,这是我们的共同爱好,而江凉只要了瓶矿泉水,说是甘蔗对牙齿不好,不过我们猜想她更担心的是影响形象…… “呵,你们俩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样。”路上,江凉突然笑道。“你们应该把背直起来,人才精神些。”她说话的声音很小,很温和。 我看看李朝,李朝也看着我,我们也才注意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居然习惯了弓着背、低着头走路,目光短浅得只能看清正前方两三米的地面。比起那些背着书包,抱着书本的同龄人,毫无丝毫的朝气可言,简直就像是提前衰老…… 听了江凉的话,李朝才把背直了起来,江凉一定会为有这么一个男朋友而自豪的,因为李朝身材还算高,直起背以后看起来挺不错的,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呵呵,不过只是像而已,我也一样。 晚上,我们吃了那些买来作为晚餐的零食,稍做休息后,才送了江凉回寝室。而我和李朝则去了迪吧找陈昆。 人是要走了,但事情要安排妥当。以前都是陈昆在李连杰和姚东那边收货,都是交到李朝手里,然后由李朝付钱。而现在付钱这到工序当然只好由我来负责了,毕竟比起李朝来,我读的学校就在百沙街附近,要近很多。李朝也把一直由他保管的银行卡给了我,密码我一直都知道,那里面存着我们的不义之财。 交代好一切后,我们就离开了,各自回家。 翌日,我又一次早早的起床,为了新学期的第一天。 带着父母给的学费,一路悠闲的来到学校,上一次来领取成绩的时候因为放假,这里门庭冷落,而今天却是人声鼎沸,学生们三五成群走来,道路上方挂着欢迎新生的横幅。 门口,恭仲华和一群人站在那里似乎在等什么人的样子,跨进大门的时候,他跟我打着招呼,我也敷衍式的寒暄了几句。 到教务处询问后得知道我被分在一班,找到教室时,教室里面的前四排已经坐满了同学,他们都是新面孔,彼此间也应该不认识,但他们却能以分数或老师为话题展开攀谈,然后很自然的从陌生人变成朋友,他们互相之间总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他们的笑容总让人觉得他们身上拥有耗不完的精力。而我却恰恰相反,我总觉得自己是到达了一个不属于我的地方。 于是,我找了个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坐下,等待班主任到来。而我也注意到,同样是在教室里最后一排,靠教室后门的角落里,坐了另一个人。我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也跟我一样,不习惯这个和自己格格不入的教室。或许我们能有共同语言吧,我这样猜想。 最后,我终于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是向轩和。而他,让我想起了牧盈,她现在在哪里呢?她现在是否继续着对向轩和的痴迷呢? 在等班主任的这段时间里,我无聊的望着窗外,远处的山,近处的楼房,学校的操场,和操场四周的树,一切都和两个月前一样,没有改变过,改变的只有我。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就默默无闻的度过。 比起我这边的冷清,李朝那边就不一样了。那所朝元门的学校在这一代也算有名,因为里面的学生大多都是考不起中学缴钱进去混的,所以学生整体素质不怎么样,成绩好的也有,但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些和我们一样不学无术,成天鬼混的败类。李朝只在学校的公共厕所里解解急就出了问题。 那些混混最喜欢集群在厕所里吸烟,当李朝进去的时候,五六双眼睛大眼瞪小眼的瞪着李朝。这朝元门可不是百沙街,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当然低调点好,瞪就瞪吧,又不会少块肉。 解决完问题后,李朝正准备离开,那群烟鬼中的其中一个发了话。 “同学,等等。”用词倒是礼貌,可语气就不怎么友善了。 别人叫等了,如果自己不等的话,那对别人也算不礼貌,那可是正好给这些不怎么友善的人发疯的机会。李朝只好停了下来。“什么事?” “你家很有钱嘛?”那烟鬼吞云吐雾的说着。“全身都是牌子货,价格不低吧。” 李朝稍微笑了笑,昨天买的衣服今天就闯祸了。 “呵呵,身上有钱吗?请我们抽包烟怎么样?” “你们去找罗平请吧。”还记得上次和唐卿一起来朝元门作案的时候,无意中知道这朝元门的瓢把子叫罗平,现在借名来挡挡…… “哦?你认识罗平?”几个人诧异的望着李朝。 李朝只是笑了笑,“对了,我还想向各位兄弟打听个人。” “什么人?” “你们认不认识一个叫崔余?”从崔余离开百沙街,也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如今来到朝元门,也顺便打听打听。 “你找崔哥?” 崔余来到朝元门也有些日子了,他这人虽然有时候没啥义气,但总的说来也算聪明,可是毕竟他来朝元门也才一个月的时间吧,我们万万没想到他就混出点名堂来了。 一个月不见,他还是爱玩赌博机,不过出手大方了许多。几百块钱的分在机器里存着,慢慢的输…… “哟,朝哥,你怎么在这儿?”李朝的出现着实让崔余吃了一惊。 “来看看你嘛。”李朝打量着四周,六、七个原本专心致志盯着游戏机屏幕的小子因为崔余的一句“朝哥”,都转过头来瞪大了眼睛盯着自己。 “怎么?想通了?想来朝元门发展?” “发展什么哟,我是过来读书的。” “读书?”崔余笑了。“有钱赚,读什么书啊。”他回过头去,继续他的游戏。“听说你在百沙街接了唐卿的贼货生意,不错嘛。” “呵,哪能和你比呀,才来朝元门个吧月,瞧你下边这些兄弟,崔哥崔哥的叫得多热伙。” 崔余也是个爱面子的,听了李朝的话当然自豪得很。“呵呵,好久没见了,走,我们去喝几瓶,我也尽尽地主的义务。” “呵,好啊。” 分存在机器里还没输完,不过也不要了,崔余站起身来,又对身旁那几个带李朝过来的人嘱咐道:“朝哥在百沙街那边也是有头有脸的,也是我老朋友了,你们以后在学校盯着点。知道不?” “知道了崔哥。” 那天,经过崔余的介绍,也算认识了罗平,三十来岁的样子,瘦高的个,爱穿一身夹克。朝元门可是块繁华的宝地,看他举手抬足间显出的阔气,恐怕连郝诚也不能与之相比。运气不错,一到朝元门就找到了靠山,接下来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后来打听打听,这罗平靠的什么发财就不知道了,只知道崔余来钱的道是卖假钞,也顺便跟着罗平混混。 开学的第二天,班主任老师给我们换了位置,原本主动坐在最后一排的我被换到了第三排,而我的旁边,是原本同样主动坐到最后一排另一个角落的那个同学。我近距离的打量着,他有一双圣贤似的眼睛,那眼睛像是一块单向透光的玻璃,只允许他自己看透世界上的一切,而阻止任何人进入他的世界;他一举一动都透露出一个“静”字,轻柔洒脱,不带有一丝多余的动作,给人一种能忽略他存在的感觉。真是个怪人……不过,什么人才会给人留下这种一种气质呢?孤僻?恐怕也只有这么形容了。 每天放学回家,还得去点货,李朝的父母留下的那所闲置的空房子也被我们利用起来,陈昆把货收来了就堆在那儿,稍微整理整理。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李朝也都得回来一趟,毕竟这胡财和老泛都只认他,别的人来出货,都有警察线人的嫌疑,所以一概不理。 还记得以前刚出道的时候,在网吧里下了几台破机器,卖了几百块钱就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了,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可笑。确实,那几百块钱比起身无分文的时候算是幸福多了;但那几百块钱和现在赚的钱比起来那是黄土之于泰山;而现在赚的几个钱和郝诚比起来,那又是滴水之于江河;而郝诚的钱也不及风水宝地朝元门的瓢把子罗平;而那罗平比起那些贪污腐败的聪明人又是小“污”见大“污”了…… 不过爬得最高,跌下来也是最痛的,恐怕因为我胆小,我并不羡慕他们;又因为我不服气,我也不愿意做那最底层的老实人。 现在的日子不错了,李连杰下边的小子们每过几天就能搞到赃物,而新疆人那边也让我们赚了不少,但这好日子没持续几天就又生出了些事端。 那天晚上,城管局的局长去迪吧里找了郝诚,并声称他有个属下在百沙街被偷了一个价值八百多块的钱包,钱包里面还有若干证件、现金、钥匙。随即,李朝被千里迢迢的从朝元门叫了回来,我跟着也去了,毕竟这些日子收货出货的事儿我在管。 那城管局的局长可不是省油的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冲突,当我们到了迪吧,恭仲华连忙把我们拦在了门口,让我们就在外面等,别进去。经恭仲华的转告,郝诚才走了出来。 “姚东那边的人就他妈的一群白痴,城管局的人也敢偷。”郝诚气愤的说着。“你们有没有收到货,一个八百多块的钱包。” 第三章-没人要的孩子们(上)(完) 正文 第三章-没人要的孩子们(下) “他们今天没有发货给我们。”陈昆如实回答着。 “你们马上去联系他们,不管怎么样,要把那钱包找到,还有里面的证件、钥匙,一样也不能少。” “好好。” 一个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正好就是姚东,我们约好了在上次那间平房里见面。 带上李连杰,我们再一次到那间平房,两声敲门后,那个“排骨”很主动的来给我们开了门。 屋子里还是一样的又脏又乱,那“排骨”驱赶开了原本睡在沙发上的孩子,让我们坐。那些孩子却似乎受了第一次见到我们时的影响,看我们的眼神有些惧怕和不安。从小就见识着黑道的世界,他们长大后会是个什么样子,我的心里不禁为他们叹口气。 没等多久,听见屋子外面有汽车引擎的声音由远而近,然后停止下来,姚东到了。 李朝开门见山的告诉了姚东事情的经过,姚东也急了起来,也开始没命的打电话。 那群人办事情的效率还真是低得很,大多数连个call机也不配,为了找个人,就得打好几个电话,找到了还要他去转告什么什么的。 我们几个人坐在房子里等得心急如焚,郝诚也打了电话来催了好几遍。一个小时过去了,钱包找到了,送了过来,但里面的钱全都分了赃,证件、钥匙也被扔了,一群人又风风火火的去找证件。一直搞了三个多小时才总算把证件、钥匙给凑齐。 而钱包里原本究竟有多少钱,他们仅仅记得有一千块左右。 “拿五千块来。”李朝向姚东喝道。 “钱包里哪有这么多钱。”姚东不服气。 “你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摆平了?你不拿几个钱出来,那些诚管的能放了你?你可是先招惹的他们,谁叫你们不长个眼睛。” “好好。”姚东这才叫人,开车去银行取了钱。 路上,我们向钱包里塞了三千块,自己留了两千,这才回了迪吧。 钱包递给郝诚,郝诚进了包间。 至于那诚管局的局长,看见钱包里的钱多了,那是自然高兴,也就没再追究,我们总算是逃过一劫。 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五,天气已经渐渐转了凉,树叶开始枯黄,也开始纷纷扬扬的飘下来,脚步踏过枯叶,沙沙作响,世界有了秋天的气息,人们常常喜欢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去放风筝,而我们决定在这秋高气爽的时节去,一边放风筝一边烤烧烤应该算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儿。 准备好东西就去接李朝了,明明提前了半小时,到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李朝笑盈盈的等在车站,他逃课了,今天压根就没去过学校,江凉也来接他了,穿着白色的花边衬衣和红色的裙子站在他身旁,两人在朝元门逛了一下午。 三个人傻呆呆的在路边等了半小时出租车未果,不知道这算不算老天不给面子,然后我们只好搭公车回百沙街。 最后三个位置抢到了手,我靠着窗,李朝坐中间,他还和江凉兴致勃勃的说着什么,我只无聊的望着窗外一根又一根的黄桷树。 然后,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我回过头来,是江凉,她笑眯眯的撕开一袋薯片,扔到我腿上。我也笑了,掏出一片,塞到嘴里。 “她最喜欢吃薯片了。”李朝笑道。 她痴痴的笑着,自己又撕开一袋,吃起来。 吃了没几片,公车在一条路边停了下来,售票员开始扯着嗓子拉客,这是我讨厌坐公车的一个重大原因,总是赖在站里不肯走,总要把车塞得跟鸡笼子似的才肯起步,恨不得车顶都拿来载人。 不过这次他可要失望了,吼了老半天也只上来俩人,一个看来很有骂街气质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老太太。车开了,售票员收钱,那中年妇女一见时机已经成熟,也立刻就摆开了架势,与那售票员以老太太需不需要买票为由,浩浩荡荡的展开舌战。 在我印象中,售票员每天在外跑,那该是身经百战的,不过事实证明我错了,一两分钟后,他就败下阵来,任凭那妇女顶着一口熟练的外乡话以三寸不烂之舌戏说是非而全无还手之力,真是令人大失所望,最终结果,他扯着嗓子喊了半天总共就拉到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不用买票的,怪谁呢?运气背了什么希奇事儿都能撞上。 而江凉倒好,老太太刚从唇枪舌剑的战场中退下来,她就迎上去了。 “婆婆,你坐吧。”江凉笑着,笑得很乖巧。 “哦,谢谢,谢谢。”人老了,哪经得起折腾,那老太太一边喘着大气,才一边挪到江凉的位置上去,满脸笑得像开花儿一样的灿烂。 可是在着颠簸的公车上,江凉这单薄的身子又比那老太太好得了多少呢?双手紧抓着椅子靠背上的扶手,却还是东倒西歪。 “来,你坐,我站站。”说着,李朝也站了起来,正要把江凉推到他的位置上去,但那中年女人的速度可不比她的嘴慢呀,一溜烟的工夫就变位置上去了。 “喂,我是让她坐的,不是你。”李朝对那中年女人说着。看得出来,他似乎有些生气。 只见那女人对着个眼睛上上下下像全身检查一样的把李朝打量了数遍,才继续道:“哟,我还以为你好心让位置哩,咋这小心眼哩?看你女朋友多好哇,咋就跟到个你这样儿的小子哩……” “呵,我哪有这么好心哩,你给我起来哩。”李朝学着她的口音。 “你还学我哩,你懂礼貌不?你妈没教你哩?” “哩你妈个屁。我妈教没教管你屁事儿,你给我起来!”李朝跨了过去,看样子准备伸手拉人了。不过他确实从小就没妈在身边。 “算了算了。”江凉见事情不妙,连忙拉着李朝的衣袖小声的叫着。 “老子在百沙街活了这么久还没受这门子的闷气。” “算了,没事儿。别闹。” 说着,公车又剧烈的颠簸了一下,李朝一只手抓住了车顶的把手,另一只手连忙把左摇右晃的江凉扶住,然后狠狠的瞪了那女人一眼。如果要不是江凉在这儿,那女人指不定什么个下场咯,我咬着薯片想着。 “看人家多懂事哩,这才是好人哩。你年轻人得多学着点。你那破性子以后可得闯祸哩。”那女人坐了位置还不舒坦,还要冒一句,生怕招惹不到人。 是呀,好人,这些混账东西就他妈的这个样儿,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是好人,全天下的人都来谦让他,而谁又想过自己去做好人,自己去让别人呢? “你再多说一句话试试?” “怎么?怎么?还敢打人是不?” “呵,我哪敢打人呐。”李朝笑着朝我望了望。 我会意的笑笑。 一车坐到百沙街,快到站了,我的薯片吃了一半,我把剩下的递给了李朝,也站起身准备下车。 车速缓缓降下来,随后一个刹车,车稳了下来。江凉像随风的小草一样跟着刹车左右摇摆了一下,李朝紧紧的抓着她。 我第一个下车了,随后是江凉,最后,正如我所料,李朝把我递给他的那一袋薯片,狠命的全砸在那女人的身上,“你他妈的去死!”然后两步并一步的从车上跨了下来。 “你啥人儿哩,坐了下你的位置就这态度哩……”那女人当然开始放开了喉咙叫了起来,一边骂一边拍着全身洒满的薯片碎片和碎屑。全车的人都盯着他,但没有人说话。 “哩你妈个屁,有种就下车来让老子打死你!” “哪有你这样儿的年轻人哩,动不动就砸人了……”那女人更放大了声嚷着,像是在嚷给全车的人听。 “砸你怎么了?你有本事来砸我啊!我就站在这儿。” “谁像你那二流子的样儿,没人教的野孩子……”她哪里敢砸,只敢坐在车上骂骂咧咧的。这些个人儿就欺软怕硬的主儿。司机和售票员看情况也不怎么妙,加上这一带上车的人少,也没再多吆喝,早早的一脚油门,发车走了,事儿才算平息。 “哼,他妈的垃圾。”李朝不屑的说着。 “行了,你怎么这样啊。”江凉突然嗔怒对李朝的说道。“你怎么能去砸别人。” “我还没揍他呢,这百沙街我随便也叫个几十人把她揍的服服帖帖的。老子生平他妈看不惯这种渣子,我没人教怎么啦,不也一样活过十六年了!” “就知道揍人,你凭什么揍人啊!本性难改是不是。”那是我第一次看件江凉生气,她生气的时候只是皱起双眉,看不出一丝凶的神情,更像是忧郁。 “你现在看不惯了是吧?那就别看啊!” “我哪有说!我只是告诉你这样很没礼貌。叫你改改。” “我就这性子,就一人渣,就个混账混混,没人教,没人管,怎么改?” “你怎么这样浑啊。” “那是,现在你才发现啊?“ 这次江凉什么也说,甩开了李朝的手,咬着牙转身就走,单薄的身影几步就没入了人群之中。可是李朝却站在原地,头也不回。 “喂,愣什么?追回来呀。”我小声的对李朝说着。 “有什么好追的。” “你不白痴嘛,今天我们不是去放风筝吃烧烤么,现在她跑了我不白忙了!” “呵,我们俩吃不也一样。” “呵,一样个屁。” 我们也没做声了。傻傻的站在原地。 看样子今天的计划算是泡汤了,白白的冒出一个傻里傻气的女人把我们的计划泡了汤。原本还叫陈昆等在家里,待我们到了让他把准备好的东西给我们提过来呢,而现在等得不是滋味的陈昆开始频繁的打李朝的call机。只见李朝拿出那只江凉的手机回了电话过去:“你他妈的给老子等着!”电话那一头的陈昆被吼得闷头闷脑,傻傻的“哦”了一句就没再出声了,李朝才挂了电话。 两人就这么站着。太阳落到了高楼的背后,然后到处都变为了橙黄,天空的颜色也越来越深,小贩们开始三三两两的收着他们的地摊,路边的灯又照出了昏黄的光。 “你说……”李朝才吞吞吐吐的开始讲话,从声音里听出来,他的喉咙非常干涩,像几天没喝过水一样。“如果我爸和我妈要是在我身边的话,我可能不是这个样子吧?” 我看着他,他的眼神失去了精神,像受了阳光刺激一样的闭成一条缝,朦朦胧胧的。根据太阳落山的方向,我判断出他一直望着的是东北,北京,那是他父母现在的所地。 “我可能成绩很好,能考上谋个高中,现在恐怕也还在做作业或复习呢。”他笑道。 “可那就不是你了。” 他没有说话,只轻微的笑了一下。 “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注定的,命运变了,我们也就不是我们了,我们就会变成谭夏,或者向轩和,或者我变你,你变我也说不定。”我笑道。 李朝像是想到了什么,沉默了好久,才慢慢挤出两个字:“真累。” “不应该说累,上天给我们安排好了一个个关卡,我们就像在玩游戏过关一样的活着,叫有趣才是。” “呵呵,那我们能过到第几关呢?” 我耸耸肩。 又是一段沉默。 天已经完完全全的黑下来,大街小巷也已是霓虹闪烁。李朝仍然站在那里,望着那个方向,而我坐在路边的栏杆上无聊的啃着甘蔗。 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我再次看见那个单薄的身影,左躲右闪的移动着,又慢慢的走了回来。不知道已经是多少个小时之后,江凉终究还是回来了,站在李朝的身边,双眼委屈的盯身旁的地面。而李朝却头也没偏的继续望着东北,他最大的缺点就是那个臭脾气,总是摆出一副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真恨不得用甘蔗把他砸清醒了。 “我还以为……你会来追我呢……”就如同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她直挺挺的站在李朝的旁边。眼泪溢出眼筐的时候,她的头垂得更低了,抽涕着,用漂亮花边衬衣的袖子抹着。 李朝这才转过身来,眼神由迷惘转为怜惜,看着眼前的江凉,他锁紧了眉头。“好啦好啦,别哭,是我不好……”他用蚊子扇翅般微弱的声音说着。 不过呢,人终究还是齐全了,出发吧。 然后是那座堤坝,李朝曾在这里被飞溅的刀子砍伤背部。堤坝下面,是那片曾被百沙街清瓷口的混混们作为砍人斗殴场所的鹅卵石滩,陈昆提着几乎所有的东西跟在我们后面,四个人颠簸的来到江边,借助月光,我们还能看清部分浩浩荡荡的江面,而不能看清的部分就是黑洞洞的一片,如同一个无底的深渊。 李朝说这里的气氛和江凉的名字很配。这里吹拂着江边所特有的凉风,起初还觉得爽快,但吹得多了,凉意似乎渗透了肌肤,给人冰冷的感觉。 大家都没吃过晚餐,都饿了。陈昆笨拙的生着火,一旁的江凉披着李朝的外衣看着他咯咯笑。最终还是由李朝把火点了起来。 按照我的吩咐,陈昆早已把肉都裹上作料串成串,现在李朝把它们一串串取出来,摊在架子上刷着油。 而江凉则把陈昆从李朝家里提来那只燕子形状的风筝拿了起来。这个伤痕累累的风筝似乎老啦,经不起风的折腾了,无论江凉怎么努力,它顶多在天上东晃西晃的飘上几圈,然后直挺挺的向地下栽,而最后一次则一头栽到了江水里,江凉把它拖上岸的时候,见它已经由燕子变成了落汤鸡,就对它失去了最后的兴趣,才回到李朝旁边坐下,安安静静的等着烤肉串。 李朝烤得还挺不错,肉串很好吃,只是要几串几串的烤,烤熟了再分,而每人分的那一点也经不住几口,然后我们又得继续等李朝烤完下几串。那等食物的滋味还真不舒服。 最后,我们终究都吃饱了,个个都撑起头来看着月亮。中秋刚过不久,月亮还算大,我们就一直盯着,良久才站起身准备收场走人,而也只有江凉还惦记着把那些垃圾装到口袋里带走。 赶在宿舍关门之前,三个人把江凉送了回去,然后我们还得回李朝父母的那间屋子清清贼货。 回程的路上,没有小凉,陈昆才敢正大光明的告诉李朝他白天遇到的一庄奇特的生意。“朝哥,今天有个李连杰介绍来的人,她说卖处。” “卖什么?什么东西?”李朝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诧异的望着陈昆。 “卖处。” 李朝想了想,心中才有了个猜测,继续道:“女的?卖处?” “啊,对。” 李朝哑然的愣了一阵,才笑道:“呵,呵呵,这玩意我还没收过。” “当时我不懂价,没敢谈,叫她明天下午去网吧找你。” 翌日下午,那女的果然来了,当时我正躺在沙发上昏睡,陈昆叫李朝的声音把我惊醒。 “朝哥。”看那轮廓,怕是比李朝还大个两三岁吧,相貌不错,也白净,绑着马尾,身着白色的T恤,粉红的外套,搭配一条牛仔裙。一步入网吧大门,就似乎很娴熟很随意的叫着李朝,但那娴熟和随意又像是装出来的,因为她的表情并不自然,如果把装出来的娴熟和随意去掉,剩下的她是应该怯生生的一副面孔。 李朝把她带过来,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我也立刻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给李朝留出个位置,睡意顿时被一股好奇心驱散得了无踪迹。 “陈昆,提四瓶汽水来。” 汽水来了,一人一瓶,陈昆站在一旁吸着,我刚睡醒,口干,吸了几口才放下了瓶子。只有李朝和那女的都没有动过。那女的仿佛是怕生,而李朝却是在忙着上上下下的打量她。 “你多大?”李朝直切正题。 “哦,刚满十九没几天。”那女的很正经的答着。应该是越年轻就越值钱吧,所以她强调着“没几天”。 “哦。”其实李朝以前虽然听说过些类似的事儿,但接这种生意也是头一次,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再问些什么了。然后吸了一口汽水。 那女的见李朝只“哦”了一句,还以为是他不相信,又连忙翻着提包道:“我带着身份证,你可以看。” 李朝差点把吸进口的汽水喷出来。连忙摆着手,咽下一口气,才说:“不用不用……” “哦。”那女的又坐正了等我们继续问下去。样子尴尬得要死。我始终无法把这样一个形象跟那些出没于吵杂的娱乐的梭叶子联系起来,在她眼里丝毫看不出虚荣,轻浮,无知以及对金钱的渴望。 可李朝看着她坐得端端正正的样子就想笑,但也忍着,只是微笑的东看看,西瞧瞧。 “我说,你到底问呐。”我忍着笑,对东看西瞧的对李朝说着。 李朝笑着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说,帮个忙,你继续问吧。” 然后我们再也忍不住,笑弯了腰。 “好了好了,”我和李朝缓过一口气:“你能不能别那么别扭,像找工作似的。” 见我们笑得像疯子一样,那女的似乎也才舒展了一点,然后又辩解着说自己没有别扭。 总之,后来也没问些什么,就闲聊了一会儿。她叫余菁,是李连杰的邻居,高中才刚毕业。而至于为什么卖处,家里的情况之类的,我们只字未问,她也只字未题。 李朝和我盘算了一阵子,觉得把这女的送去给郝诚看看吧,他以前不是还想缠牧盈嘛,估计会喜欢;而且他身边那个张革,总是嬉皮笑脸,恐怕也是个色主。 晚上,带着陈昆一起,请那女的吃了个晚饭,就带她去了迪吧找郝诚。 我们先和郝诚谈了一会儿,然后让陈昆去把她带了出来,她一站在郝诚面前,又像白天见着我们一样,装出很娴熟随意的叫了声“诚哥”。果然不出所料,郝诚一看就笑了,向我们点点头。这一点头表示刚才所谈的价格,四千块,成交。 大家一起玩了一会儿,喝了些酒,听郝诚一一点评着舞池里的美女,还强迫陈昆去唱歌,然后那张革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身边搂着个蛮漂亮的女人和旁人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那女人的睫毛怎么看也像假的,太长太黑了。 “小革,你女的不错嘛。”郝诚冲他笑道。 “呵呵,那是哟,我张革的女人能差了?”他又转过头去对着那假睫毛女说道:“差了也得给我长成不差。” 假睫毛女很冷很酷的瞅了他一眼:“去你的。” “李朝,你女人也不错嘛。”张革上下打量着余菁。 余菁是坐在李朝和郝诚中间的,可是慢慢的,她坐着坐着就偏向李朝这边挤,和郝诚之间就空出了一大片位置,看起来也就像是挨着李朝坐的了。 李朝看了看,向张革笑道:“呵,这我朋友,带出来玩玩。” 一直到深夜,我们才离开迪吧,去了百沙街附近的一家休闲中心,二楼有客房,郝诚把余菁带走了。而我和李朝得等着,就在一楼泡澡。 沐浴可比淋浴舒服多了,我伸直了腿坐在里面,无比的舒畅。 李朝无聊的把浴巾拧干,又把它抖松,再叠好,浸到我屁股旁边再一拧,气泡就翻滚着冒起来,然后嬉笑着对我说道:“你竟敢在公共浴池里放屁!” “滚,滚。”我也笑道。 又泡了一会儿,我盯着清澈的池水问李朝:“四千块,我们能分多少?” “呵呵。”李朝笑了笑:“差不多,我们得分个三千吧。” “我们还占大头?” “那是。”李朝又笑了笑:“比起她,我们也算有点权势,她惹不起,而要劳烦我们帮忙,分一千块给她可算不错了。” “这么没道德?一个好端端的女孩出来卖处,我们还吭她的钱?” “呵呵,外面都这规矩。”李朝顿了顿:“谁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正儿八经的人会出来做这种事儿?你别傻了。” “那你该问问。” “问这些做什么?我们也是出来赚钱的,又不是开善堂的。”李朝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看了一阵,叹了叹气,笑道:“你别像个小孩子似的,自己的事儿都还没搞清楚,还去同情别人。” 原来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幼稚的举动。 一直泡到手指都皱了起来,我和李朝才从浴池里爬了起来。我抱怨着这郝诚怎么这么久还不出来,李朝笑着说总归得先调调情吧。 然后我们又去玩着台球打发时间。一直到雨突然倾泻而下,远雷阵阵。 “哟,都什么季节了,还打雷哩。”李朝学着昨天车上那泼妇的语气说着。 “我的妈呀,我们刚把一个女的推进火坑,不会是来打我们的吧。” “关我们什么事,我们还算是帮她哩。” 我们这里就流行阵雨,雷响了一阵,然后越来越远,渐渐的就听不见声了,雨也小了许多。 最后,我和李朝在大堂懒洋洋的坐了一阵子,郝诚总算容光焕发的出来了,我的心情却莫名其妙的不爽。他笑着和李朝形容着刚才的一切,我总感觉耳朵特别的不顺畅,借口买汽水走开了。 我咬着吸管,远远的望着郝诚在那里数钱,我才知道,原来他随身携带这么一大叠一百的票子!数了四十张递给李朝,然后走到门前,诧异的望了望天,“哟,下雨啦?”又倒回来提了把这里为顾客准备的伞才离开。 李朝慢慢向我走了过来。他数出一千块,向我一递。“拿着。呆会儿你递给她。” “我?”我连忙摇摇头。“你是朝哥,你递。” “朝哥叫你做事你还推迟?” “不行,得你递,生意是你谈的,这钱当然得你给。” 李朝迟疑了一阵,笑了笑,才把一千块收人衣服口袋里。又把另外三千块递过来。“那你把这三千块去存银行里。” 我犹犹豫豫的还是接过了钱,一大叠新崭崭的票子,在手上拍了拍:“他妈的。” 李朝看看我,看看我手里的钱,摇摇头,把我手里的钱抓了回去,又数了一千块钱出来放衣服口袋里,把剩下的给我,“去存银行。这可是坏规矩的事儿,要传了出去,百沙街的鸡头们可要不爽了。而且我们可是两个人,她是一个人,我们还得给李连杰那边五百块。” 我把手里的钱甩了甩,才收到口袋里。 当我存了钱回来,余菁已经整整齐齐的走了下来,她见了李朝仍然叫着“朝哥”。而脸上却没有了白天那种不自然的表情,确切的说是什么表情也没有。 当李朝把两千块钱数给她,她并没有点,只是大概了看了一下遍能知道钱的数目翻了个倍。然后瞪大了眼睛连连点着头说道:“谢谢朝哥,谢谢你们。”我的心里莫名其妙的生出一股无名业火。 我们把她送到大门口,拦了辆出租车。李朝按照李连杰的住处给了司机一个地址,拿了二十块钱正准备递出去,余菁突然摆着手说她不住那里。 “啊?你不是李连杰的邻居吗?” “嗯,以前是,现在没住那儿了。”她向一个相反的方向望了望,继续道:“我走回去就可以了。” 李朝这才打发走了司机,又进大堂提了把伞出来递给她。 “以后有事儿可以来找我。” “谢了,朝哥。” 我们就这么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渐渐的消散在黑夜里。 “今天我有点想打人。”我突然甩了甩头,淡淡道。 “为什么?” “因为她说谢谢我们……” 之后我们也回去了。后来张革知道了这事儿,还特意跑来问我们,上次那女的想不想做“梭叶子”,他朋友的场子缺人,而我们只能告诉他,那之后我们也没再见过她人了。 后来给李连杰钱的时候,我们见着了余菁的弟弟,李连杰说她家不宽敞,弟弟上初中的时候她就出去住了,后来也没见她怎么回去过,几天前是无意中在路上碰了巧遇上,才谈上这事儿,还得意的说天上白白掉了五百块钱砸到他头上。 我纳闷的问着她家怎么就没响应计划生育?李连杰说她家是想要男孩想疯了,顶着罚款生的孩子。我惊奇这重男轻女的现象原来城里也有。 事情过去了,李朝得回学校,我也得继续上课,我们又开始各自的上学生活。李朝可算个比较会打交道的人了,所以早和班里的人混熟了,而我却呆了差不多两三个星期,才算和班里的人有些语言,而这些语言也是由物理和化学开始的。 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无意中透露出,原来我的物理成绩全班第一,化学全班第二,而化学第一、物理第二的是我的同桌,那位圣贤同学。 “你很不错嘛。”他用那双单向透光眼睛看着我桌上的课本对我说着,而眼角的余光似乎在打探我的全身,似乎想穿透我,一看究竟。 “呵呵,你也不错。”我回应了他一句,转头去望向窗外,如果他想在我的眼中读出点东西,那可就得失望了。 我没有再说话,他保持着他的微笑,我又转回头来看看他,他却并不理我。 而后,班上一有人需要问物理化学方面的问题就会来问我或者他,再后问他的人少了,问我的人多了,我很纳闷,一打听才知道,圣贤同学讲得太专业,听不懂,我讲得比较通俗,方便理解。我为此还暗暗得意,可没得意几天,我就又开始烦了,全缠着我一个人问还真是累人,而圣贤同学仍然保持着他的微笑。 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我也不知道…… 天气越来越凉了,听李朝说,江凉之所有叫江凉,就是因为她的母亲是在这凉爽的季节里生了她,一星期后就是她的生日了。 这一个星期李朝每天都打电话来跟我商量到底送什么给她。我就给他畅想着,先得找个宾馆包上几桌,让她能把她的同学朋友都叫来;然后买个硕大的蛋糕,得用车子才推得出来的那种;最后再当着所有人的面送她礼物,一个小小的盒子,然后让她拆开来,惊奇的发现里面是一枚要好几位数才买得到的戒指。她一定特别有面子,一定高兴得爱死你。 李朝起初是呵呵的对着我笑,当我在开玩笑,而我却认真的跟他说,就这么办。 “不是吧!太夸张了吧!” “唉!中国男人就是缺乏信心,这有什么夸张的,这书上可说了,女的都有浪漫情节,这越是夸张她就越是喜欢。” “真……的?” “真的。” 于是,李朝信了我的话,订宾馆、订蛋糕和订请柬的事儿交给了陈昆,江凉生日那天是一个星期五,李朝一大早逃课赶回来的时候,陈昆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办完了,然后跟着我们一起去选戒指,终究花了三千多块买了一只,铂金的。 回程的路上,我们还拿出来欣赏了一下,难怪女人喜欢这东西,那亮闪闪的确实漂亮,环内侧还用拉丁文刻着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诗句。 “呵,这玩意还真是昂贵。”李朝看着戒指,笑道,然后又把它收好。 中午,陈昆把一大叠请柬交给江凉,让她自己填,把想叫的人都请上。 而这时候,郝诚那边却出了事儿。 李朝的call机响起来,李朝拿起来一看:“喝!闯祸也不挑挑日子!” 一万个不情愿,那郝诚叫人还是得去,只能认倒霉了。听说是那张革出了问题,原本朝元门,百沙街,函雨路,清瓷口的火yao生意都由他包了,但最近朝元门那边有人不安分了,找到了张革的货源,开始抢生意。 听李连杰这么一介绍,李朝和我都开始有些心虚,这火yao贩子干起来,谁知道会不会提掏火棍子,那要是打得准些,一下子人就玩完啦。 李朝把戒指递到我手中,还是老样子,让我不去。可这一次,我却一万个放不下心,让他把我也带上。以前打架那都是顶多住个院,而这一次会不会把命搭上就不清楚了。 但我始终还是被推了回来。这一次跟郝诚去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他让我先去宾馆尽力撑着,实在不行了就先把戒指送了。 郝诚叫人挺急,call机又响了一遍。扭不过他,我答应下来后,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陈昆又倒了回来,说是李朝让他帮我。 我听说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郝诚才带人浩浩荡荡的向函雨路立交桥的方向走进发,李朝也肯定在其中,于是我和陈昆先去接来了江凉。而原本订了有一个教室这么大的包间,江凉却只叫来了一张桌子的人,那些都是她同寝室的室友和几个班上最要好的同学。 “李朝还没来吗?”江凉同寝室的一个女孩问着我们。 “他还有些事儿,得过会儿。” “呵呵,今天得看看我们幸运的驸马爷是谁呀!”她对江凉笑道。 江凉却轻轻的笑着,若无其事的坐在那里。 我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一个方向,时不时的回头看看墙上的吊钟。也不知道李朝那边是个什么情况,人都来齐了好一阵子了,也不能让他们干等着。陈昆示意服务员上菜。 “关键人物一般都最后才到,我们先动动吧。”我向所有人笑道。 服务员上了菜,最后果然推出来了一个五层的蛋糕,上边有果冻写的字,有橘子瓣镶的花边,有巧克力做的饰物……所有人大呼漂亮的时候,我却只是傻呆呆的盯着它。 点上蜡烛,陈昆关了灯,包间黑了下来,窗外的夜景顿时明朗了不少,霓虹灯和月光洒进来,江凉的同学们嘻笑着的唱起《生日快乐》,我也和着嘴型。 “仁哥——你不是吧!大家没事儿出来啃啃西瓜喝喝茶多不错!干什么非要作对呢!”张革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夸张的吼着,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可在吵杂的人群中传过以后,显得只有平时说话般大小。 郝诚带着李朝、恭仲华等人到的时候,这里已经初具规模,那阵势可像春运时的火车站般,人山人海,估算一下,百沙街和朝元门的人加起来,两三百人恐怕还是有的吧。 上边是函雨路的立交桥,路灯、霓虹灯、广告上的射灯那像是布阵似的,把这立交桥下边的地也给照得通天亮。 李连杰等人站在中间的位置,李朝站得稍微靠前,垫起脚来在朝元门的人群中悄悄望着。毕竟他还得回朝元门读书,今天和这些人结下了梁子那今后的日子可不好过。渐渐的,他在人群中看到了崔余。 顷刻之间,也没听清楚张革和那叫仁哥的人说了些什么,总之前排的人开始拼了起来,李朝也往前挤过去。 江凉向我望了望,我很敏感的察觉到她目光的含义是在向我询问李朝的下落。我只能笑着岔开话题,说:“先许愿吧。” 她双手很虔诚的和在胸前,在月光的映照下,闭上了双眼,几秒中之后,露出一个很甜蜜的笑,在笑容中吹灭了蜡烛。 “祝你生日快乐!”一桌人站了起来,举着杯子,向江凉祝贺。 “祝……万事如意吧。”陈昆也随便想了个祝词。 “祝你在今后的日子里,那是福禄寿三星拱照,天地人六合同春。”我说着以前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寿词。 “什么呀!像八十大寿似的……”说着,她们一群人笑开。 干杯后,一杯橙汁咕噜咕噜的下肚。 李朝终于挤到了前面,不知道哪里去捡了跟木棍子提在手上。而和他面对面的是一个大胖子,李朝一看,不仅宽度比自己宽,高度也比自己高,让人立刻就可以联想到胡庭桑他妈,还让人怀疑这是不是胡庭桑他爸。 那胖子勇猛的像扫地一样的挥舞着手中一寸粗的棍子。在这人群之中退又退不得,李朝只能顺势一棒敲过去,也不知道敲到了哪儿。这倒好,把唯一的武器也给敲断了。眼看胖子惊叫一声后注意到自己了,李朝心里一慌,把剩下的半截向他的脸上戳过去,在趁机一脚蹬在他的肚子上,蹬得他连连后仰。 胖子以横扫千军之势向后倒去,像多米勒骨牌一样的撞翻四五个人,把人群撕开一个大口子。李朝立刻转身继续在人群中挤,而且幸运的又捡了根棍子,而且比上次那根结实得多,因为是铁的。 在放倒了不知道几个人之后,李朝才找到了崔余。他伸长了手,一把抓住了崔余,崔余却疯狂的一棍子扫过来,幸好被李朝身边一个更倒霉的档住了这一下,那人哇的一身就倒了地上。 “他妈的疯啦!是我!”待李朝说完,崔余才向李朝定了定神。 “他妈的,你们有没有人提掏火棍子!”人声鼎沸之中,崔余吼着问李朝。 “我不知道!”李朝摇着头,吼着说问:“仁哥来抢百沙街的生意,罗平不管这事儿吗!” “罗平怎么不管,单凭仁哥哪里叫得来这么多人!罗平就是要让仁哥自己出来抢生意,免得跟着他屁股后面分他的钱!” 李朝气急败坏的舔舔嘴唇,“我们走。”说完,他拉上崔余向人群的尽头挤着。 李朝和崔余互相拉着手,百沙街的人见了还以为崔余是百沙街的人,朝元门见了也以为李朝是朝元门的人,他们尚且相安无事的穿了一阵子,可这人挤得太厉害,半天也没穿得出人群。 然后听见身后“嘭”的一声巨响。 李朝虽然以前没听过掏火棍子开火是个什么声音,可这一下他绝对的相信就是枪响。他连连回望,但看不清在那块水泥板上,那提掏火棍的人是朝元门的还是百沙街的,只知道他被无数根棍子劈在手腕上,枪掉了,然后是一阵围殴。 “喂,驸马爷太不给面子了吧。”江凉的室友嗔怒的看着我。 “哦……这……”我也不知道怎么打圆场,也不知道还能撑住多久。 “是啊,什么事这么重要,小凉的生日都不来。” 我偷偷看看江凉,她疑惑的望着我。 突然,一阵警车的声音。我转过头从窗户望出去,是百沙街公安局的车,一出就是好几辆,速度开得跟飞似的。 我盘算着,这些警车应该是去解决那边打架的事儿吧,因为他们开去的方向正是通往函雨路立交桥,而且这么多辆,定是大事儿。 “李朝什么时候来?”江凉问向我。 我愣了愣,才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那包好的戒指。“李朝今天能不能来不知道,他让我替他把这东西送给你并祝你生日快乐。” 江凉接过东西,看了看,估计也猜到里面是什么,却并没有多余的表情,第一个反应是伸手摸出手机。 我当然知道,她肯定是想给李朝打电话。我一把挡住她手机上的键盘:“别打,他那边不知道是个什么状况!你一打说不定就完了!” 我这么一说,江凉睁睁的看着我。 “出了什么事儿?”江凉的室友问着。 我看看陈昆,看看地板,看看窗外,我能说什么呢…… 而江凉转身就往外跑。 “朝哥!朝哥!”人群中,李朝听到个熟悉的声音,他也不管那崔余不崔余的了,放开手就向喊自己的方向穿过去。而喊他的人正是李连杰。 “朝哥,这儿太乱了!跟我走,我带你出去。”李连杰喊着。“钱康,你们把前面的人给我砍了,我带朝哥出去。” 那叫钱康的人向李连杰点点头,提着明晃晃的砍刀就冲上去。然后李连杰冲在前面,奋力的挥着棍子东舞西舞,拉着李朝向前慢慢的挪,而两边也有李连杰的人护着。偶尔有几次李连杰的棍子被人抓住,受了几棒,李朝冷不防的在李连杰身后向抓棍子的人一脚踹过去,踹个人仰马翻,然后继续前进。这不禁让李朝想起了收李连杰的那一天,李连杰的那翻话: “以后我就认你做大哥了,有用得着小弟的,不管什么事,只要你叫一声,就算挡刀子我也给你挡第一刀……” 没有李连杰,指不定自己会怎么样。也不知道现在还完好无损的这条命是不是那几个硬币换来的。 钻出人群,已经气喘嘘嘘的李连杰把李朝向前一推,什么也没说转头就往回跑。 李朝看着他再次穿入人群,立交桥上开始响起了警笛,而下边没有人理,仍然打得是热火朝天。 江凉一直跑到宾馆门口,却再也没往前挪步,只是愣愣的望着。因为她根本不知道李朝在哪里,她也怕自己离开后李朝就回来了。 我和陈昆站在她身后,望着灯火通明的百沙街主干道。不一会儿,公安局的车又呼啸着回来了,从我们眼前开过。路边的行人都交头接耳的议论猜测着出了什么大事儿,而只有我们清楚这些警车里面载的都是些什么人。 目光回到江凉的身上,看到她手中紧握着的戒指,我突然联想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古代所指的江湖应该就是黑道吧。看来黑道是自古就有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也是自古就有的;而这“迫不得已”也是自古就有的。 我摇摇头,才小声的对陈昆说着。“你去立交桥看看,我去公安局。” 陈昆点点头,就跑了出去。 我并不是一个懂得安慰的人,只能走向前去,对江凉小声说道:“我们尽力把李朝给你找回来。”在这龙蛇混杂的道上,我并不敢保证什么,所以也只能说尽力而已。说完,我也跑了出去,向公安局的方向。 我爬上一个垃圾堆成的小山上,再爬上公安局的围墙,透过公安局的窗户向里面观望。虽然视野不全,但我也能见相当一部分被抓进去的人,他们蹲在墙角,我看不清脸,但能通过衣着辨认。 我小心翼翼的在墙上挪动,并没有被人发现,一个间间的搜索着警察局的每一个办公室。 但最终,我都没有看见李朝,不知道这是好事儿还是怀事儿,因为没被抓到这里来有可能是跑掉了,也有可能是进医院了。 调查未果,我只好先回去,路上看见陈昆也匆匆的跑回来,我问他,他摇头,说那边已经散场了,乱七八糟的,但没找到李朝。 现在最后的希望就是去打李朝的手机,反正那边都已经收场了,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我们向宾馆跑过去。 当到达的时候,才终于惊讶的发现李朝已经站在了宾馆的门口。 离他们还有几米远的距离,我们才停住了脚步。李朝笑盈盈的看着江凉手中紧紧抓着的戒指。 “我给你带上吧。”他笑着说道。 江凉一脸委屈的慢慢抬起头来,“我才不要这东西,我要你别突然的就消失了,我去哪儿找你……还笑……真想咬你……” 李朝一把把她拥过来,望着函雨路立交桥的方向……终于还是赶上了,终于还是回来了。几秒钟之后,他露着笑,笑里搀杂着疲劳,“好好,不要这个,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我给你买钻石做的,又大又重,让你带都带不动。这个扔了。”说着,拿过那戒指,举起手,摆出一个要扔出去的动作。 又是几辆警车从我们身旁呼啸而过,使向我们身后。警笛哇哇作响,我的背心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阴冷气息。 江凉扑哧的笑出声来,连连抓住李朝的手。“别浪费了,这个可以将就带一下,买钻石还不如先买栋别墅什么的,实用。” “好好,买别墅。” “还要带游泳池的。” “好,带游泳池。” “我要在游泳池里养鸭子。” “那我养鲨鱼。” “如果你把它的牙齿全拔了我就让你养。” “呵呵,还是先把这玩意带上吧。”慢慢的,李朝把那戒指套入江凉左手的无名指中。 江凉慢慢举起手来,对着夜空中暗淡的月光看了半天:“真漂亮。” 第三章-没人要的孩子们(下)(完) 正文 第四章-严打(上) 函雨路立交桥的那次冲突可算我见过的闹得最大的事儿了。而那次之后,百沙街一代的黑道应该可以用百废待兴来形容。张革、李连杰、恭仲华也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住在医院里,下边那些兄弟也受伤的受伤,被抓的被抓,我们的财路应该李连杰的挂彩也暂时少了一条,我们也随之清闲了不少。 事后,因为李朝平时待人和气,所以他回到朝元门上学时也并没有人找他麻烦。我也继续着我朝八晚五的生活,那几天跟外面的人接触少了,连以前天天在学校门口的恭仲华也没再见到,加上跟那些问我问题的同学越来越熟悉,偶尔觉得自己仿佛又变回了一个普普通通,顶着压力在书海中挣扎的学生。 一天下午,当我走出学大门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之中。他慢慢的骑车向我靠了过来。 “嘿,终于出来啦。”声音朝气蓬勃。是谭夏。 “哈,是你,你怎么有兴致回来看看?”虽然谭夏的家离我家挺近,不过长期不回家的我自从初中毕业以后也就没再见到过他了。而今天,再次看见过去的朋友,自然是高兴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些一起彪车回家的日子。 “当然是找你有些事儿。”他笑呵呵的说道。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倘若换作是那什么郝诚唐卿李连杰恭仲华,一定会先客气的说“好久不见了,来看看你啊”之类的话。而是谭夏的话,回答就是这么一目了然,仿佛谁帮助他是自己的荣幸似的。 “什么事儿?” 那天,我们二人终于又并肩共同行在这条回家的路上,与过去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骑车,而他也只是推着车,跟着我。 原来他在这个暑假里就已经学完了高中三年的化学课程,现在准备参加化学奥林匹克竞赛,而一旦获奖就有可能保送清华大学。而竞赛是要考实验能力的,这次找我帮忙是希望我借他一些化学实验用的器械或药品供他练习用。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短短的的两个月,就改变了这么多。在过去,我还挺胸抬头的说我的化学成绩并不一定比他差,稍微努力努力超过他也不是难事,但现在,我们却已经是天壤之别。 那天我把他带到了我的家里。那些已经被尘封的仪器和药品与其放在我家烂掉还不如都送给他呢,说不定此举还为国家培养了一大人才…… “金属镓,这东西好玩,放手心里都能熔化……”我把一瓶镓递给了他,他好奇的捧在手里把玩。 “滴定管,好东西……给你了。” “嘿。”他傻笑着。 “这个……天平,外面卖五百块,也给你了。” “哇!”他高兴得叫了起来。 …… 像淘宝一样在我家淘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又搬了好几趟才把这些宝贝全搬走。他全身大汗淋漓又笑得春风得意,像辛勤劳作的农夫盼到了丰收一般。 一年之后,在酸碱中和滴定的实验里他凭借老道的经验滴出几乎为零的误差,再加上其他几项试验也都非常出色而娴熟的完成,他如愿以偿的得了一等奖。得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我几乎可以听到环绕在他身边的掌声,看见围绕在他身旁的鲜花。如果说考上一中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那么这次获奖应该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高潮。 同年,我还得到了另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一次,向轩和让我教他做叶脉书签,一询问,才知道他打算在牧盈生日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当然要亲手做的才有意义。后来听他说,生日那天晚上,他站在牧盈的面前严肃的准备了半天,脑子还是空空如野,原本想好的语言全然不知所踪,在牧盈疑惑的追问下才终究冒出一句:“嗯……算了……我没文化,只想说喜欢你。” 也算苦苦的等了三年吧,她终究守得云开见月明。 而这些,都是他们的努力换来的,这一年里,相信他们都在不断的朝自己的目标迈步,而我又在做什么?向着那条歧途不断迈步的我,最终会有个什么结果?我无法想象,但如果真的应验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句话,那也应该算是罪有应得,那老天也算有眼。想到这儿心里也稍微有些怕了,大概警察最大的作用也就是让人恐惧恐惧而已了吧。 我真为他们高兴,并羡慕他们的人生,我又何尝不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站在领奖台上,以过人的学识赢得他人的认同;我又何尝不希望体味为自己喜欢的人准备生日礼物时的那种温馨与虔诚。不过这一切大概今生也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我只是一个人见人厌的混混,为了生存拼死的劳务命。 天气渐渐转了凉,大家也都陆陆续续的换上了冬装,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已经看不见丹红的旭日,可能旭日也受不了离开被窝的煎熬。大街上除了咬着饼子的学生就只剩下扫大街的阿姨。抬头望望,头顶只有无尽灰暗的天空。 那些日子,全国上下开始实施严打,在我们一带也闹得沸沸扬扬,百沙街的警察们也受了这股风气的影响,我也开始时不时的听说某某进去了,某某跑路了。到最后,连最稳得住阵脚的郝诚也受不住了,说是要出去躲躲,然后带着摆子、张革就不知所踪,留下个秦勇打理着迪吧的生意。不过此举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些吃皇粮的警察平时确实懒得管闲事儿,但一旦管起事儿来那还是有两把刷子,加上那唐卿、罗平也都盯着自己,倘若这时候站出来搞些名堂,那就玩完。 抽了个空,李朝把伤愈的李连杰和他下边的一帮小鬼都叫了出来,叮嘱他们歇两天。歇了就等于没钱花了,他们本来还挺不乐意,后来跟他们说这中央下的命令可不是闹着玩,他们才很不情愿的答应。要知道,虽然我们平时很注意限制和他们的接触,收货也都是陈昆在负责,但他们一旦被抓,稍微抽丝剥茧,很容易牵扯到我们。 而几天之后,李朝用江凉的手机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 “喂?”原本除了江凉外,不会有别的人拨打这个手机了,但这次手机来电显示里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他疑惑的接了电话。 “嗯?”电话另一端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她似乎稍微愣了一下才继续道:“我找江凉。” “哦,小凉换了号码,号码是……” “哦,那请问你是谁?” “我……是小凉的朋友。” …… “你说打电话来的人是谁?”晚上,李朝原原本本的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我。 “这个……”中年妇女,找小凉,既然会追问“你是谁”,那么她和小凉的关系应该很亲密吧。“该不会是她妈吧?” “是啊,我也怀疑是她妈。” “那事情就有些复杂了。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十六、七岁就带个女婿在身边。” 李朝笑了笑,待笑容冰释,才慢慢问道:“那你猜猜我们最终结果是怎么样。” “呵,我们终究也只是些小屁孩,能怎么样。” 李朝呆呆的望着一个地方出神,然后慢慢笑道:“她昨天还说要一直跟着我;说要去学做菜,心情好了就做东西给我吃;还说想养只狗,要大麦町,问我答不答应……” “不错,都知道规划未来了。” “嗯。” …… 翌日早晨,例行公事似的去学校,然后在门口又碰到了多日不见的恭仲华,他向我问起了最近的贼货生意怎么样。能怎么样呢?李连杰暂时停手了,新疆人那边也因为严打收敛了不少,生意当然不如从前。 “不好混啊。”恭仲华叼着烟,蹲在学校门口的台阶上忽然感叹到。他旁边的几个兄弟有的低着头用树枝在地上无聊的画圈;有的东望望西瞧瞧。“诚哥跑路了。现在抽个烟也只能抽五块的。” “呵呵。”又敷衍的寒暄了几句,我道别之后向教学楼走去,然后碰到了那为圣贤同学。 “你认识他们?”走进教学楼后,他用眼神向恭仲华的方向指了指。 “呵呵,认识。” “全校的人对他们印象都不怎么好,你怎么认识他们。” “说来就话长了。” “那有空就说说?” “呵呵,好啊。” 结果,当天下午就有空了。 亏我还是班上的人,连班长联系了本年级的其他班的同学踢足球赛都不知道,上了一节课后,几乎整个教室的人都涌了出去,而我也悠闲的端了个小凳子去窗户边鸟瞰整个操场。不一会儿,教室里就剩了我和那位圣贤同学,他也不下去,端了个凳子坐到我旁边。 “不下去吗?” “这里不是看得更清楚?” 他只是笑,没有再多说话。这里也许确实看得更清楚,但比起下面,这里就少了一种气氛。看那些参加比赛的同学,有的我甚至还叫不出名字,他们脱掉外套,剩下球服,然后一边三三两两的活动胫骨,一边商量着什么,还时不时的向对方的谋个人身上指指点点。其他人也都干劲十足的笑着闹着,班长安安静静的抱着所有人脱下的衣物,几个男同学大汗淋漓的去抬来了一箱矿泉水。那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啊。 每次看到这种情景,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把自己想象成他们其中的一个,要么那些上场踢球的,要么一旁加油助威的,或者那些提矿泉水箱子的,都行。都能感觉到那种因为年轻单纯而无忧无虑的朝气,那种勇往直前的劲头,那是一种多么白痴又多么宝贵的感受…… 比赛即将开始,双方球员都站在了中间,我们那个吊儿郎当的体育老师开始抛硬币决定谁先发球。换上球服的向轩和确实比平时更加的英姿飒爽,看台上不知道哪个花痴女生开始喊出无理头口号:“向轩和,进一个,进了一个亲一个!”四周的同学顿时笑成一片。 我高高的坐在上面也因为那句口号笑出声来,而圣贤同学又摆出那副圣贤所特有的幽雅微笑。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内是一场激烈的你追我赶,有人把衣服挂在竹竿上像旗子一样的挥舞,颇有气势。 我看着他们,一直在笑,然后只是一瞬间,突然感觉坐在教学楼里的自己和他们距离简直遥远,他们在下面为了荣誉拼搏,而身为同学的我却远远的坐着;他们热血沸腾,我冷冷清清。我为什么笑呢,他们赢了也没有我的功劳,他们输了我也应该不会难过。 我开始趴在窗台上,用手垫着自己的下颚,望着操场、听着叫喊声出神。年轻人的亲和力让我心里莫名其妙的为他们兴奋起来,暗暗的为他们加油。可能我还不够老吧,骨子里应该还有一股傻劲,让我对这种无聊的游戏开始感觉到一丝血脉膨胀。 “喂,有空了吧。”突然,圣贤同学插话道。 “嗯?怎么?” “上午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 为什么认识恭仲华。我微微的笑了笑,事情当然还得从刚刚出道的哪天说起了,不知道当他知道我一切做过的事情时会对我投一哪种目光,不过,管他的,姑且吓吓这个没什么喜怒的人玩玩。 一直到下半场,我才向圣贤同学讲完了故事,他大多数时间都是安静的听,偶尔提一两个问题,我也趁机把进半年来的生活一一回忆了一遍。真想不到把短短的几个月的内容讲成故事竟然能花这么大半天的功夫,想必把它编成一部小说肯定非常的不错吧。 然后班长上来了,似乎是来拿什么东西,打开门后诧异的望着我们两个。“你们怎么不下去?” “上面不是看得更清楚?”我淡淡的说到。 “你们两个老是不合群,这个班很丢你们的脸是不是?”班长凶巴巴的说道。 “不是……” “下次再看到你们不随大流的话,你们就完了。” “好,好。”我笑着连声答应。圣贤同学仍然望着窗外笑而不语。 班长这才拿了东西跑出去。 “你不是混黑道的料。”圣贤同学慢慢悠悠的说道。 因为他突如其来的这一句,我诧异的望向他。“为什么?” “你又没野心又性情温顺……我没见过哪个混混会这么温顺的听班长的话……”圣贤同学一脸肯定的样子。 “呃……是我装的。” “呵呵。”我冷冷的笑了笑。我不喜欢他那种确定的口吻,仿佛他已经摸清了我的灵魂似的。或许我们这类人总是希望被人了解又害怕被人了解吧,希望被人了解是因为那种不为人知的迷惘,害怕被人了解是不想暴露自己千方百计隐藏的弱点。 相对平静的又过了几天,李朝来跟我说我们都猜对了,那天打来电话的确实就是小凉的母亲。原本小凉每个星期都有打电话回去,就是为了防止她母亲打电话到给李朝这个手机上来,不过那天她母亲突然找她有事儿,就打了电话。结果就是,穿帮了。 “那怎么办?”我坐在学校操场的杠架上,望着半空中的月亮。 “她父母应该很宠她,没有责怪她什么的,只是说过两天要过来一躺。” “呵……你要见岳母了……”我笑道。 “呵。”他轻微一笑,然后又一脸的沉重。 我们二人在那杠架上坐着,想了一晚上的办法,也终究无功而返,才发现原来世界上也有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我们这些三教九流和有钱人家的孩子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终究老师和家长会以孩子还小,不懂爱为由让他们分开,再写一篇认识或者检查之类的东西吧,然后孩子会抗拒直到服从……可是多年之后,我依然鄙视这些做法,大人们义正词严的因为孩子心中的情感而责备他们,而他们又有何资格说这些孩子不懂?女孩的家人总希望钓个金龟婿,男孩的家人也希望儿媳妇家境尽可能的好,这就是爱?情侣在一起总是能挑出对方身上无数的毛病而对自己的毛病全然不知,这叫懂爱?背着丈夫到外边去寻求刺激这叫新潮?每天晚上换一个拌儿,这叫开放?全是放屁。比起他们,这些孩子或许不懂得现实的残酷,但他们不会做情感的交易;或许他们不懂用花言巧语营造气氛,但他们句句真挚;他们或许显得过于天真,但他们彼此信任并忠诚……他们却因此受到责备,这就是所谓成熟的大人们教给他们的。但他们教的这一切仿佛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但我总觉得,如果活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连这最后一点幼稚的信仰权利也被剥夺,那这一堆活着的行尸走肉也与死掉也没多大的分别。而死了大概也并不能解脱,看着那满天飞舞的冥钱,我只能猜测,那下面大概也是个同样现实的世界吧。 翌日,我和李朝又从银行里取出了一笔钱,分了一点给陈昆做这个星期的饭钱。已经好久入不敷出了,眼看银行里的余额越来越少也没办法,只能默默等待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到来。 “朝哥,我们这算不算没得混了?”路上,陈昆自嘲似的向李朝问着。 “没办法,现在在提倡严打,钱不好赚了。” 大概能理解他的想法。没钱了,我们倒是可以回家吃饭,但陈昆可不一样,他恐怕又得回到那饿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了。 然而我却突然联想到一件宝贝。我连忙从裤袋里摸了出来,那串从出道之前就一直跟随我们到现在的万能钥匙。我抓过陈昆的手,把万能钥匙一下拍到他手掌上。“拿着。” 陈昆接过钥匙瞧了瞧:“给我这么多钥匙干嘛?” “别小看了,这可是宝贝,万能钥匙。以后实在没饭吃了倒可以靠他赚些小钱。”我笑道。看着这串钥匙似乎又回到以前几个毛头小子一起偷自行车的那些日子。 “呵呵,这可是我们最有纪念价值的东西了。”李朝也笑了起来。 晚上,陈昆离开了,又剩下我跟李朝二人,坐在操场的杠架上聊着过去的一些趣事。终究得出个结论,这世道就是老实人不得食。从出道到现在,被人出卖过,也出卖过别人;昧良心的事情遇到过,也做过;一路被算计着走过来,也算计着别人。让我们最自豪的是至今为止,爬到这个不算高也不算低的位置上确实没有依靠过任何一个人。 回味到这里,总还是有些沾沾自喜。原来一直以来,我也和谭夏、牧盈一样,也在努力,只是努力的在成为一个人渣…… 最后,李朝的call机响了,是崔余打来的。 后来在清瓷口与百沙街的交界,那做石桥上,和崔余碰了头,他身旁站了一个人,李朝一眼就认出来,是前几个月前和唐卿一起偷崔余家的罗二,只是没想到他今天竟然能和崔余走得这么近。 罗二再怎么说也是和唐卿一辈人一起出道的,所以李朝也还工整的叫着:“罗哥。”然后招呼式的笑笑。 但罗二却没什么大的反应,只是讥讽似的笑笑,点点头就算招呼过了,给人留下一个特别清高的形象,而他也确实是一个喜欢面子又没脑子的人。 “朝哥,我今天是来送你个消息。”崔余说到。 “消息?” “近段时间那郝诚恐怕得出点事儿。” “郝诚能出什么事儿?他早就跑掉了。” “走,我们找个地方坐着再说。”崔余警惕的四处望了望领着我们快步向百沙街走去。 在秦勇的迪吧里,我们找了个位置坐下。崔余才向我们道出来事情的来龙去脉。 上次唐卿带着罗二去偷了崔余家以后,一分钱也没有分给罗二,后来事情败露,还把罗二也供了出来。罗二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出来以后也一直没有再去找唐卿,靠着开锁的手艺混了几个月,终究遇到了崔余,跟着崔余在朝元门搞起了假钞的生意。 而虽然没有再跟着唐卿了,但还认识不少唐卿带的人,前不久无意中从那帮人口中得到消息,说是准备近段时间要对郝诚下手。 “郝诚在哪儿连我们都不知道,唐卿又怎么找得到他?”李朝纳闷的问着。 “近段时间严打,百沙街的人都快没饭吃了,郝诚自己一走了之,那些‘老辈子’也很容易就被收买吧。”我试着猜测。 “别忘了,唐卿以前也是跟着郝诚的,他应该对郝诚了如指掌。”崔余点着烟,吞云吐雾,跷着二郎腿慢慢道。这人有钱了连气魄都不同了,前几个月还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球服恳求我们帮忙的崔余,如今踩在别人的地头上一言一行活像自己是个船舵子似的。倒是那原本看来清高的罗二只是坐在崔余的身边却不怎么说话了。 “那他们要怎么对郝诚下手?”李朝继续问着。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郝诚只要在一天,唐卿在百沙街也别想坐得安稳。” “弄死?不会吧?” “谁知道。现在郝诚为了躲严打,躲得严严实实,现在要是弄死他那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那你们知不知道郝诚现在在哪里?” “暂时还不知道,不过罗二和那些人有接触,知道了我会通知你,你自己也想想办法。” “那好,就这样吧。” “朝哥,我还有件事儿得让你帮个忙。” 说到这里,我才稍微放下心来。根据他的性格来看,虽然有一定的报复心,但也不会这么强烈,否则出卖过他的我早就成了他的报复目标。更何况唐卿已经被他整治过一回,也算报复过了,如今又平白无故的来拆唐卿的底细,反而让我不放心,不知道他这么做到底是处于什么目的。他也是个有脑子的人,他如果不把目的说出来,我还担心他是不是又在策划什么,而现在来看,他这么做是因为有求于李朝。 “什么事儿?” “我始终也是百沙街的人,那朝元门始终不能一直呆下去,要是有机会,我想回来发展,你看怎么样?”说是想回来,不过我猜测他是想两边的生意一起做。这百沙街的假钞生意似乎还无人染指,看来他是盯上这个了。而且他和唐卿毕竟是有过过节的,要想回来,他更不能让唐卿在这里作了主,所以更要帮我们。他顿了顿,又继续道:“你放心,我还是做我的老本行,卖点纸钱,抢不了你们的生意,而且大家也有个照应。” “这个我说了可不算,得问郝诚。” “那郝诚就不用问了,我只问你。要是你在百沙街作得了主了,让不让我回来。” 李朝稍微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领悟他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然后看了看崔余的眼神,他的眼珠并没有像以前一样打转,而是很认真的盯着他。随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兑了红茶的芝华士,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放心,再怎么说大家也算是一起出道的兄弟,有有好处怎么会便宜外人。” “好,朝哥,有你这句话就行了。”说完,崔余站了起来。“以后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今天我就先回去了。” “好,以后再联系,有事儿call我。” 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对于年轻人来讲算是个特殊的日子,大街小巷非常热闹,组成人流的大多都是十几二十岁左右年纪的年轻人,李朝和江凉也应该混在其中吧。但今天对于我来讲也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因为我并不想笨拙的去模仿外国人。一边拜着如来佛祖一边庆祝耶苏诞辰,连槲寄生都没听过就在狂欢,外国人看见了估计会笑掉大牙吧。 一月一日,元旦节,我再次见到了秦贺和齐哮。半年之后,我们这一家子算是再次聚到了一起。我们是不爱学习的一家子,这点毋庸质疑。齐哮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仍然是我们四个中最矮的,靠着父母砸钱,就读于一所普通高中,成绩依然很烂,但比起过去,稍微有些上进心。秦贺则进了一所美术学校学画,他留了长发,挑染了黄色,配上无精打采的眼神和叼在嘴里的烟,真有一种艺术家的颓废气质。算上仍然呆在母校的我和去了朝元门的李朝,我们大家算是天隔一方,如今还能相聚,真是令人兴奋。 而除了秦贺和齐哮,我还见到另外两个陌生的面孔,她们分别是秦贺和齐哮带来的。在我们四个人中间我年纪最小,所以我对她们该称呼一声“大嫂”了,她们听见我这样叫她们也咯咯的笑起来。 那天也是个辞旧迎新的日子,我们一起去了最繁华的市中心钟楼听钟声,见证新年的到来。一路上,我就像个大号灯泡夹在他们六个人中间。他们一路上都开我玩笑,问我什么时候去给他们找个弟妹,而我只是默默的笑着。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里早已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年轻人的活力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大家互相喷着彩带,用充气的玩具互相拍打,戏闹。我们七人手扦手的在人群里穿梭,江凉拽着一只气球走在最前面,如果大家走散了,就以这只气球为标志集合。 直到十一点五十分,这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大家微笑着注视钟楼的指针。秦贺、齐哮和李朝各自牵着他们的家眷,我就站在他们的旁边,双手报在胸口,一副很大爷的姿势望着秒针。离零点还有十秒的时候,全场人开始异口同声的倒数,钟声敲响的一刹那,他们彼此幸福的拥抱,在这冬季显得如此温暖,他们的笑容犹如鲜花,在这夜里显得如此的灿烂。 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也仍然只有微笑,微笑中或许带有一两分的寂寞,不过我却觉得更多的成分是慈祥,像一个年岁已高的老者在感慨年轻人那单纯的情感。 他们吵杂的笑声已经让我耳朵嗡嗡作响,然后笑声越来越小,嗡嗡声越来越大,一切就像是在播放一个无声的电影,电影里刻画着那些老旧的,令人怀念的,纯真的情谊。我不知道我这稀里糊涂的一生之中那花样的年华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丢掉的,为什么我的心还没有年轻就已经衰老。 那夜之后,新的一年是到来了,但大家也都没有新的开始,又回到各自该回去的地方,继续天隔一方的生活,继续在一件又一件的琐事中消耗生命。 一月三日是我的生日,但对于几乎没过过生日的我来讲,这一天并没有多大的特殊意义,而记得这一天的人除了我的父母和李朝、秦贺、齐哮以外,就是那位圣贤同学了。他是个很细心的人,这种人应该很受女生的青睐。那天他送了我一个全是韩文的相册,而相册的第一页上写上“happybirthday”的字样,十六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在过生日的时候收到礼物,我稍感欣慰的收下。人或许就容易被一些小小的东西感动吧,但每当我感觉到一点感动的时候,我却又非常的想笑,笑自己跟那些人一样的感性得近乎愚蠢,然后就再也感动不下去了。而中午,李朝也打了电话来,用一种似乎很随意的口气对我说着生日快乐,仿佛只是临时想起,顺便祝福祝福,但我却知道,他一直都记着这一天,也是特地为了我的生日而打来电话。比起华丽得感天动地的语言或临阵预备的精美礼物,这样简单而随意的句子才符合他那带点大男人主义的性格。我清楚的知道那些礼尚往来的东西终究不过是为了笼络人心而存在着。对于我来讲,李朝这看似随随便便的一句生日快乐中所包含的真诚是那形式意义大于心意的相册所不能比拟的,这大概就是做兄弟的默契吧。 几天后的一个夜里,李朝告诉我,江凉的母亲前几天给江凉打了电话,她确实已经知道江凉和李朝的事儿了,决定两个星期后过来一趟。 “呵呵,棒打鸳鸯。”我笑道。 “我问了江凉的意思,她说无论如何也要跟我在一起,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坚定。” “心理学上叫‘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我微微的叹着气笑道。 “不管什么效应,我这次想争取一次。我从小到大没努力做过什么,这次我想试试。”他很认真的跟我说着,眼神里,我看到李朝那招牌似的倔强,不知道这算是有责任感呢,还是没责任感…… “你想怎么做?”沉默了一阵子,我继续问着。 “我想去尽力说服她母亲。” “很难。” “先试试,实在不行,江凉说了,想跟我走。” “啊……传说中的私奔吧……”我诧异的望着他。“到时候你们就靠搞黑钱来生活?怕是不太现实吧。” “先攒些钱,有钱了自己去做点生意。” “不读书了?” “不读了。” “哎。”现在想想,那时候总有许多疯狂的想法。以前郝诚缠着牧盈的时候还计划做炸弹去灭了郝诚,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而如今李朝又想带着江凉靠黑钱过活,虽然说不出到底哪儿有问题,可就感觉不是那么可行。 沉默了一阵,他突然小声的说着:“就这样,决定了。”然后自顾自的向前走去。我紧随着跟在他后面。 一学期很快就过去了,再次临近期末考试,老师也都开始了复习课。这半年来没怎么好好听课,也为此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很多次,但仍然没见起色,他们也就没再搭理我。偶尔想想,最后受罪的还是我自己,硕大个老袋空无一物,让我不禁联想到儿歌《小二郎》里的段子:“没有学问啊,无脸见爹娘。”可我现在每天也都照常回家,照常面对他们,简直就是一厚脸皮。 于是,我开始有了临阵磨枪的想法,下决心要好好的听每一堂复习课。首先,第一个需要挑战的难关是打磕睡问题。说到打磕睡,在班上我也算数一数二了,曾被身后的班长取了个绰号叫“觉皇”,意为:睡觉的皇帝。后来买了瓶眼药水,打瞌睡的时候滴几滴,问题解决了!然后第二个难关:瞌睡是不打了,但只要一个不小心,注意力就会非常自觉的飘到外面的花花世界东游西荡,任凭我冥思苦想到焦头烂额也毫无应对之策。 最要命的是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崔余那边来了消息,说唐卿要动手了,大约就是一两天之后,而且还向函雨路的胡庭桑借了人,为此胡庭桑和函雨路的老辈子也闹了些不愉快。 “可是胡庭桑不是一直跟着郝诚这边吗?”李朝听了崔余的消息,有些疑惑。 “郝诚不行了,胡庭桑也知道见风驶舵吧。”我思索着答到。 “函雨路的老辈子只是给胡庭桑三位哥哥的面子才让胡庭桑在那里立足,但曾经丈着哥哥耀武扬威的胡庭桑那里甘心一直靠着那些老辈子施舍的面子过日子,他也想自己搞点名堂。所以这次,唐卿一定答应给他什么好处了,他开始翻脸不认人了。”崔余补充着。 “光凭胡庭桑能凑得到几个人,要跟郝诚作对恐怕还是不行吧。”李朝半信半疑。 “是不行,但现在郝诚不在自己的地头,他出事儿,谁也帮不了他。”崔余淡淡道。 仍然是在秦勇的迪吧里,我们围坐在一起,喧闹的人群中,我们引不起任何人丝毫的注意。 “那,如果唐卿找到了郝诚,郝诚就死定了?” “差不多。” 李朝稍稍思索了一阵子,然后慢慢的望向我,问道:“你认为,我们该怎么做?” “郝诚完了,这百沙街散了,唐卿必然会来收拾,到时候我们要么帮他做事,继续在百沙街呆着,不过比起现在,日子肯定不好过;要么我们继续反对他,那么他是不会给我们好下场的。但是如果我们帮郝诚逃过这一劫,那么今后面对唐卿,我们会有利许多。” “我也这么觉得。”李朝小声道,然后转头向崔余说着:“你尽快找到郝诚。” “嗯。”看一个人的心术得观察他的眼睛,在崔余跟李朝谈话的时候我一直盯着他的双眼,当他说出“嗯”的时候,双眼在眼筐里若有所思的转了转,看似又在策划什么了,同时又有微弱的显出放心的神情。 我在心里猜测着,他是不是因为我们选择帮助郝诚而放心,因为根据他和唐卿之间的梁子,如果唐卿得势,他不仅回不了百沙街,在朝元门恐怕也得提心吊胆。 罗二和上次一样,从一开始到最后也没怎么说过话。 待崔余走后,我们叫来了秦勇,把事情都告诉了他,希望他能告诉我们郝诚的下落。但他却只是冷冷的看着我们,然后说了句:“哦,我知道了。”然后自己走掉。 “看来他是不信任我们的吧。”我对李朝说着。 “大概是吧。不过现在算是非常时期,也难怪了。” 而再次和崔余取得联系的时候是江凉的母亲过来的前两天的中午,李朝的call机响个不停,回电话后,崔余在电话的另一头焦急的吼着:“郝诚在罗蕲,唐卿那边今天晚上动手!听说是在函雨路找的人,大概六、七个的样子。” “可靠吗?”听见唐卿今晚动手的消息,李朝的神经也绷了起来。 “罗二打听的,绝对可靠。” “好,剩下的交给我们了。” 事不益迟,放下电话后,我们立刻call了陈昆,让他先通知秦勇,然后立刻去找李连杰,带点人到罗蕲去汇合,而李朝则先行一步。和以往一样,他仍然不要我介入整件事情。可这一次我坚决不同意。首先,如果我不跟去,不控制住事情的发展,我总会不放心李朝那一遇到大事儿就奋不顾身的脾气;再则,难道兄弟就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这让我一直很不是滋味。 然后我又想起江凉在生日那天愣在宾馆门口等待李朝的神情;我又想起元旦节那天晚上他们温暖的拥抱;我又想起前几天李朝决定为江凉而争取时候的眼神。曾经放荡不羁的他似乎已经找到了目标,他的命比起一无所有的我来,应该更加的宝贵吧。我就这么自大的想着,当然也想过结果可能把自己也贴进去。 终于,好不容易有一次主见的我说服了没什么耐心的他,我们决定一起出发。 下午,我们换了身衣服,登上了去罗蕲的大巴。我们只知道那里是个面积还不到两个足球场的小镇,四周被农田和树林包围着,可谓十分偏僻,恐怕在这里要是出个人命什么的,还真引不起什么风浪。 两个多小时后大巴到达了终点站,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下车以后,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老旧的单层或双层木制楼房,它们立在道路的两旁,有的是饭馆,有的是裁缝店,有的是茶馆,地面也是坑坑洼洼的碳渣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走在电视剧里那清朝末年的街巷,只差绑着辫子、穿着草鞋的行人。 而要去哪里找唐卿呢?这里的面积就这么大点,唐卿应该就在其中一幢建筑里面吧,但我们也不可能一间一间的去搜,所以也只能在大街上闲逛了,企图发现点什么,同时也等待李连杰带人过来汇合。 然而,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就已经把小镇转了个遍,无聊中,只得选了个看上去像茶馆的店,交了两块钱,找了张桌子,坐下,椅子不堪重负似的发出吱噶吱噶的声响。然后立刻有人在我们面前放上两个大碗,用壶嘴老长的茶壶给我们倒上茶水。 店里空着不少桌子,但并不表示生意不好,因为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到了那个不足四平米的戏台前的几排长凳上,有的津津有味的摇头晃脑,有的剥着花生或瓜子,台上那几个戏子模样的人拉着二胡敲着锣,还有几样不认识的乐器,也是有声有色,甚是陶醉。 那些吱吱嘎嘎的国粹我是听不懂,但李朝却独有一翻见解,听着听着,开始自豪的跟我谈起他父亲曾在“二胡界”的光辉岁月。 好一个悠闲的下午,当我们踏出那家茶馆,夕阳渐渐靠向远处的山头,晚霞从街道两旁的屋顶破瓦缝隙中洒下来。凹凸不平但却被行人踩实磨光的碳渣路上,偶尔有驼着背,背着手,穿着粗布衣衫散步的老头子从中走过,脸上深深的皱纹被洒下的晚霞照得更加清晰。四周开始响起了蛐蛐的鸣叫声,似乎在宣布夜幕即将来临。 而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刚出了那家茶馆没几步,就有人从后面排了排李朝的肩。李朝回过头去一看,是摆子。 在摆子的带领下,我们进了另一家店,店门前的腐朽门板看上去是经历过不少日子了,上面用粉笔大大的写着“尧氏豆花”几个字,因为屋檐的关系,店内显得稍有些阴暗,熙熙攘攘的坐着几桌人,桌上各有各的菜色,而唯一共同点是那一碗碗白花花的豆花儿。 我们踏着木制梯上到店铺的二楼,梯子发出咚咚的声响。推开木门的瞬间,立刻觉得明亮了不少,因为窗户外面就是已经贴近山头的夕阳,室内的一切被它映得黄橙橙的。整个二楼仅有的一张窗边的桌子旁坐着两个人,一眼遍能认出是那郝诚和张革,他们和摆子一样,身着最普通的休闲裤和夹克,毫无昔日的风采。 “哟,朝哥来看我们来了?”张革嬉皮笑脸的斜视着李朝。而郝诚却是很沉默的喝着茶水。 “来,坐着。”摆子向郝诚旁边的凳子指了指。压抑语气中像是隐藏着恼怒。 我苦笑着看看李朝,李朝似乎感受到我的眼神,回头看看我,然后送我一个无奈的白眼。我们彼此心领神会,郝诚一行人大概误会我们的意思了。 “秦勇已经把你们的消息告诉过我了,你们还来这里做什么?”郝诚一边说着,一边用一种很看似平和却隐藏着无限敌意的眼神盯着李朝,就连我顿时感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我们不放心,过来看看。”面对这种压迫的眼神,李朝也开始回避,故作镇定的回答道。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郝诚继续问着。摆子坐在郝诚的旁边,不停的用巴掌给自己的脖子扇风。张革则保持着一脸微笑的望着窗外。“调查过?” 他似乎正是在为我们偷偷的调查他的行踪感到恼怒。“我们通过罗二到唐卿那边去打听出来的。”李朝依然镇定的答着。 “你到底带了多少人来?”郝诚继续追问,眼神也越来越冰冷。 我和李朝心中不免一振。原本以为稍加解释可以跟郝诚说清楚,没想到现在郝诚却越发的肯定李朝是来帮唐卿害他的了。那还真是冤枉。不过一瞬间之后,我又想到了李连杰。倘若按照郝诚的那语气联想下去,确实好象是在要我们说出带了多少人来害他,不过换个心平气和的角度想想,他同样也是在询问我们带了多少人来帮他度过难关。这是在用语气来考验我们的来意。 趁郝诚低下头去喝茶的时候,我向看起来已经开始有些慌忙的李朝稍稍摇摇头,用口型对他说着:“李连杰。” 而李朝似乎也懂起了我的意思,才慢慢的答道:“我让李连杰去叫人了,这么短的时间里大概也只能凑到七、八个人,应该快到了。” 听到这个回答,低头喝茶的郝诚不免抬头起来看了看李朝,然后又继续喝他的茶水。然而还没等他把茶杯放下,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郝诚接了电话。 “诚哥,事情确定了,李朝没说错,老蒋卖了我们。”电话另一头是秦勇的声音,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听见他用这么激动的语气说话。 郝诚一拳狠狠的砸在那看来已经饱经沧桑的木桌上,茶杯也稍微跳了起来,不过落回桌面后依然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没有掉落,也没有洒出里面的茶水。“他们有多少人。” “不知道,老蒋跑掉了。诚哥,我马上带人过来。” “好,到了立刻给我电话。” 说完,电话挂断了。大概到现在为止,郝诚才完全的信任我和李朝吧。 “李朝,平时我也待你不薄吧。嗯?”现在危机逼近了,郝诚开始急了,跟李朝说话的口吻也亲切了不少,我心里暗暗嘲笑着他的嘴脸。 “诚哥,你放心,罗二那边打听了,他们来的人只有六、七个,李连杰来了之后,我们绝对不用怕他们。” “嗯。就怕他们不止六、七个这么简单。” 夕阳在我们不经意的谈话中,就只剩下半个脸了,眼看夜幕的降临,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唐卿真的这么容易就被我们算计到了? 仔细的回想一下,这百沙街上算起来喊得起话的有几个?那些名存实亡的老辈子?说起来是和郝诚一起出道,但也只不过是郝诚养的几撮人而已,例如上次李朝宣告要做百沙街的贼货生意,郝诚说了支持,他们也不敢有什么意见;然后是秦勇,因为跟着郝诚的原因,百沙街上上下下确实都要给他几分面子,但这人冷冷冰冰,也不是个抛头露面的料;再看那恭仲华,他只要说一句话,确实能叫来不少人,不过前提条件却是要帮郝诚做事,也是建立在郝诚的号召力上;最后是那李连杰,也能叫来些人,但要是没有李朝这条贼货线路,他的那点凝聚力肯定是大打折扣,剩下那一点气力也就不成气候了。 所以算来算去,也只有郝诚、张革算得上百沙街的主子,一呼百应。而至于李朝,大概就可以排在郝诚和张革后面了,只用两个月就从一个没钱没路子的小混混爬上来也确实需要些小聪明。在唐卿的角度想想,要是今天能顺利的做掉了郝诚和张革,那么李朝就是他剩下的敌人,虽然这敌人不怎么可怕,但也麻烦,何不趁现在,要么把他和郝诚、张革一起顺便做掉,要么笼络过来跟着自己。到时候,百沙街那肯定是一盘散沙,也就达到了目的。 而至于是一起做掉还是笼络过来就要看我们自己怎么选择了。照大局来看,我们应该选择受他笼络吧,那好歹保个平安。不过遗憾的是,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不经意间选择了与唐卿为敌。要么我们被做掉,要么我们做掉他…… 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不禁开始后悔,也开始恨自己的迟钝…… 渐渐的,越想越觉得后怕,找了个机会,悄悄的把刚才的猜想给李朝细说了一翻,李朝差异的望着我:“不会这么阴险吧!” “那可说不定。”我严肃的说着,随后看了看郝诚,见他并没有注意到这边,才继续道:“我们现在找个机会先跑吧。” “现在跑怎么行!要是事情不像你说的那样,郝诚没有被唐卿干掉,那我们哪还敢在百沙街露脸?” 李朝也说得不错,我的想法让我有些惊慌,打乱了我的思维。 看着郝诚还依然安稳的坐在那里,看者渐渐落下的夕阳和暗下来的店铺,总会有种危机四伏的感觉。 当夕阳被山遮挡住它的最后一点轮廓时,李朝的call机响了起来,这里也没共用电话,李朝只好用江凉的手机回电话,当拿出手机的瞬间,他似乎愣了愣,又望向我,最后才拨下号码。 “朝哥,我带了七个人已经到了,但是在车站被十几号人截住,后来干了一架,我们跑了出来,现在在镇子外边高速公路边的一个电话亭里。” “十几号人?”李朝突然惊慌的瞪大了眼睛,吼到。这一吼,也引起了郝诚的注意。 “对,好像是清瓷口的人!” “啊?”李朝看了看窗外,远远眺望,依稀能看见一条高速公路,但并没有看见什么电话亭,也不知道上了那条高速公路还要走多久才走得到那个电话亭。“你们在原地等我们。我们尽快过来跟你们汇合。” 电话挂断之后,李朝的call机又立刻响了起来,这次是崔余。 回了电话以后,那边是崔余更加惊慌的声音:“朝哥,罗二那白痴是被骗了,我从仁哥哪儿得到消息,唐卿除了在函雨路找了胡庭桑以外,朝元门和清瓷口都收买了人,现在向罗蕲去了大概三、四十人!” “这么多!” “大概势必要把郝诚搞定才肯收工了!你们别管他们了,自己跑。还有,要是被抓到了,你可别说我跟你说了什么,去帮郝诚可是你自己选的。” “你他妈的给我滚!”李朝气得差点把江凉的手机砸掉,我连忙抓住了他的手。他又向郝诚说道:“诚哥……” 话还没说完,郝诚打断道:“我听到了,我们走!” 此时,已经西下的夕阳收回了它最后的一丝晚霞,天空顿时变成一片墨蓝色,那个悠闲的小镇上点起的点点昏暗灯光被包围在无尽黑暗之中。我们五人冲出了那家“尧氏豆花”铺。 路上,张革从衣服里抽出几把用纸包好的厨具,说是在“尧氏豆花”的厨房借的,开始分发,“诚哥,这刀是宰筒子骨的,硬得很,你用。”随后,他又对摆子道:“你的,擀面杖,很适合你的体形。”随后把一把擀面杖递给摆子。 摆子拿着擀面杖在空中挥了几下:“还不错。” “李朝,你的,菜刀。”说着,把一柄菜刀递给李朝。最后是我了,然而他手中也只剩一把不到二十公分长的小厨刀了。“来,拿着。”把厨刀递给我的时候,似乎他自己也觉得这玩意没啥震撼力,又补了句:“李寻欢用过的飞刀。” 我接过那柄小厨刀,吞了口唾沫,开始担忧事情会不会发展到需要用到它的地步,我也开始担忧发展到那个地步的话,它能不能保护到我…… 郝诚走在最前面,摆子和张革紧随其后,李朝和我走在最后面,我时刻注意着打量身后的路人。随着夜色越来越浓,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少,要是有个风吹草动也不难分辨。穿梭着走过几条小巷,我们踏上了出镇的那条大路,路的尽头就是高速公路了,高速公路上的谋个地方就有我们的人,那是唯一的希望。 但是事情并不会这么顺利,远远的望过去,我们望见的除了那条象征着希望的高速公路以外,还看一群人影,因为光线并不充足,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穿着什么衣服,而他们时不时的用打火机点着烟,根据火光亮起的次数,大概确定十来个人左右。我们五人立刻停止了脚步。照此情形,唐卿大概已经安排了人守住各个出镇的大路,那么我们要想正大光明的走出去显然是不可能了,要是稍做动静,四面八方冲出来的人一定能把我们围个水泄不通,到时候也就玩完。 越想越觉得胆战心惊,今夜之后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儿谁也说不准,这些不要命的家伙什么都干得出来。重伤?缺胳膊少腿?生活不能自理?植物人?又或者是死……我仿佛看见了我的尸体躺在血水里,仿佛看见了那些警察带着白手套在我身上剖来剖去……原来在生死攸关的重大关头,我首先想到的不是父母,不是兄弟,仍然是自己…… “诚哥,我们怎么走?”摆子向郝诚问道。 郝诚向四周望了望,两旁都是连成一气的平房屋,中间偶有间隙也用直墙连着。估计这些房屋后面应该是水田了。郝诚指着那些房屋说:“我们找短矮点的地方翻过去,从水田中间过。” 然后跟着郝诚,我们回头走了一小段后,窜进一条小巷,在小巷的尽头开始爬墙,郝诚用嘴咬住刀,脚一登手一撑,最先跃了过去,然后是摆子和张革。五人中我算最矮的,不过在李朝的帮助下,我也勉强上去了,然后看见墙外黑漆漆的一片,稍作犹豫后,一鼓作气的一跳,着地时的那下冲击力让我的半只脚陷入了松软的泥土中。 待李朝也爬过来后我们开始摸索着寻路,终究找到一条田坎,宽度大约还不够两只脚并排,所以我们得用近似猫步的步伐才能勉强通过。 前方不远处就是田坎的尽头,有一个几平方米的土堆,爬上土堆就是那条高速公路了。看见希望的我们兴奋的尽力加快脚步。伴随着目的地的渐渐临近,心理也开始绷紧,期望不要在这最后关头出什么娄子。 不过现实往往事与愿违,老天总喜欢在关键时刻跟你开个要命的玩笑。 离目的地已经剩下最后的几步,高速公路上的路灯也穿过土堆上的茂盛小树斑驳的照到我们身上。而同时,我们却发现高速公路上一群人正向这边漫不经心的走过来,大约有七、八人。 “被发现了吗?”摆子捏紧了手中的刀子,望着渐渐走来的人群,虚声问道。 这里郝诚最大,摆子当然是在问郝诚了,不过郝诚什么也没说。他们如果走过来我们肯定被发现,如果在迅速的退回去恐怕动静太大,而路窄,几乎不可能在人群过来之前退到安全的距离。 “把刀子拿出来,恐怕用得上了。”前面的李朝见这阵势有些不对了,微微转过头来小声的对我说着。“呆会儿如果我们冲上去了,你慢一步,如果有机会,自己跑掉。” 我看着他那挡在我身前的背影,如同一面宽大坚实的壁垒,一直以来尽全力的为我提供着庇护。这大概就是我跟他的不同吧,在这危机四伏的时刻,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而他,别看平日里面对自己的那些事情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倘若是为了朋友,就能凝聚出一股信念,敢于担下所有的风险或责任。 我一直厌恶这样的自己,喜欢他那样性情。即便这种性情会使自己承受更多的东西,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但就算到了九泉之下也能抬头挺胸对着老天说:今生俯仰无愧于天地。而就算我们这些伤天害理的混混对不起天地,那也至少对得起跟自己同舟共济的兄弟,到了九泉,在黑白无常的押解下,我们彼此还能心领神会的相视而笑,而不会感到凄凉与寂寞。 不能共患难算什么兄弟。我微微的叹了口气,为我的父母叹气,即便他们老是那么令我无奈,但生身养育之恩是不可磨灭的,如果今晚有什么不测,恐怕这辈子最对不住的就是他们了。然后拍了拍李朝的肩膀,也没说话,因为任何华丽得一塌糊涂却虚有其表的语句只会是对我们之间那种默契的侮辱。 我今天来罗蕲可不是为了跟在李朝屁股后面看热闹。 “下水里去。”郝诚的一句话把我从思维中拉了回来。 人群越来越近,郝诚狗急跳墙的窜入了田坎右边的水田里。现在可是冬天,就这样站着都嫌冷,更不用说跳到水里了。一时间,我非常佩服他的勇气,倘若他去参加抗美援朝,恐怕能成为第二个邱少云吧。 “你们下来啊!”下到水田里的郝诚半蹲着身子不断的对我们虚声叫着,他仿佛并没有因为冰冷的水而哆嗦,或许是因为此时此刻的危机已经让他热血沸腾;又或者是紧张的局势让他忘记了寒冷。 不过失败的是我们剩下的四人中没有一个人跟着他下去,光是凭借想象就能知道那水有多冷,所以都在原地踌躇着观察其他人的动向而不敢自己率先踏出一步。 “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郝诚这一句稍微放大了些声音。 他这句话说得也确实有道理,这千钧一发之际还在乎什么冷?然后摆子开始试探着向水里迈步,不过却为时已晚。 “有人?”只听那人群中有一个人说这么一句。然后那群人开始向我们这边张望,然后开始一路小跑的跑过来。 “妈的,完了。”郝诚很不甘心的抱怨了一句。 那群人跑到了我们前面的土堆上,八个人,个个看来都高高大大。“哈!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百沙街的诚哥啊!怎么在水里啊?”说话的人带着一副黑框的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蹲下来对水里的郝诚笑道。 郝诚这才从水田里爬出来,一半身子都已经完全湿透,裤脚和鞋子也应该沾满淤泥吧,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闲心去细看,只觉得似乎有点寒战。 那带眼镜的也站起来,退了几步,对身后的一个人小声嘀咕了几句,然后那人就跑掉了。大概是去报信叫人了吧。 “诚哥,你知道不?有人拿三千块让我做了你。”那人越笑越嚣张,眼镜反射着白色的月光,一晃一晃的。“你就他妈值三千块。”那人开始裂开嘴哈哈大笑。 “那我给你三千五,你放了我?”郝诚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笑嘻嘻的看着他。 “好啊,这主意不错。”那人也笑着望向郝诚。“但是,我如果做了你,把你身上的钱全拿走岂不是更划得来?” 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郝诚一把从他鼻梁上抓过眼镜砸在地上。“你他妈是哪个地头的小混混?要钱就来试试。” 顿时,除了跑去报信的和那眼镜以外,剩下的六个人几乎同时向郝诚伸出手去试图抓住他的衣领,而摆子、张革、李朝也同时冲上土堆去,同时抓出了从“尧氏豆花”里借来的刀,撕开了包在外面的报纸,白晃晃的刀刃犹如刚才那只的反射着月光的眼镜。 两群人立刻就打开了,我傻愣愣的还站在那田坎上看着摆子和张革不停的挥刀,那些被砍中的地方渗出血迹,李朝用刀柄砸中一个人的老袋,把他一把扔进了水田中。虽然我们人数上不如对方,但手中的刀让我们有着绝对的优势,并没有打太久,那群人开始捂着伤口顺着高速公路疯狂的逃命,同时不断的回望,摆子和张革像两只疯狗一样追着他们。 “张革,摆子,不要追,我们走!”郝诚大喊着。 不过不用他喊,摆子和张革也自然会停下来的,因为他们前方不远处开始逐渐的有人爬上公路。他们看来是以最快速度赶来的,所以直接踩着水田冲过来了,还喘着粗气,手里清一色的提着金属管。 最后一个人爬上来后,人群快占满半个高速公路,排头人张革一眼就认了出来:“哟!仁哥,这么巧?” “哈哈!张革,你不是要跟我抢火yao生意吗?今儿个是不是把我们的爱很情仇来个了解?”说着,那仁哥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部手机滩在手里:“你不是能叫很多人吗?要不要叫几个来替你收收尸体?或者,给你女人打个电话去问问她是不是安全?” 谁也能听出这话什么意思。张革那玩世不恭的一张脸顿时绷了起来。“你他妈的有种单挑!” 第四章-严打(上)(完) 正文 第四章-严打(下) 那仁哥突然咯咯咯的笑开了,电话里面串出一阵玻璃摔碎的声响,然后是女人的惨叫。那声音让我想起那个冷酷的假睫毛女人。 “张革,他们人多,我们先走。”摆子在张革身边小声道。 张革扭曲的脸突然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邪恶笑容,瞪着眼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他妈的去死吧,谁有空管你。”这句话大概是在对电话另一头的假睫毛女人说吧。说完,立刻跟着摆子转头就跑,郝诚和李朝似乎早有预料也同时跑起来,而当我反映过来时李朝已经抓着我的肩膀大叫:“走!”我对于打架没什么经验,但逃命还是会的,立刻跟着他拔腿就跑。 当面临什么危险的时候人总能发挥出潜力的及至。记得第一次在网吧趁玩通宵的机会偷了两跟内存条,早晨也是一路狂奔而不觉得累,今天我们也是全力冲刺了不下八百米的路程而不觉得疲惫。 跑完那八百米后,我们终于见到了蹲在街边的李连杰等人。我们如同看见希望一样的扑过去,后面仁哥的人也依然穷追不舍的跟了过来停在不远处,李连杰也惊讶的立刻站了起来瞪着我们。 “他妈的,你们还没滚。”仁哥对李连杰说到。 李连杰向他望过去,但没有说话,眼珠左右不停的打量,向是在估算双方的实力。不过这不用估算也能一目了然,他们的人这么大一群,虽然不像崔余说的有四十多人,但少说了有二十多,剩下的或许因为搜索郝诚的下落而分散开了,但迟早会汇合的。而我们这边现在算桑李连杰的人九个人共十四个,好几个人都没有家伙,只见他们悄悄的摸出钥匙紧紧握在手里,所以双方实力已经称得上悬殊了。 “不用怕,秦勇的人也快到了。”郝诚对我们说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了鼓励我们的斗志。从百沙街到这里有两小时的车程,就算秦勇在放下电话后立刻带人上车,那么现在也不过只过了一个小时,他们也应该还在路上。 但无论如何,现在也只能相信郝诚的话,相信奇迹。两群人就这么在高速公路上面对面的站着,偶尔有车从身旁飞驰而过,只觉得阴风阵阵。 “妈的,都站在做什么,给老子砍。”仁哥大喊道,顿时,那边的人开始冲了过来。 两群人打成一片的时候,我仍然站在最后,思维开始模糊,简直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大家都条件反射般忘我的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刀子,有人甚至连牙齿也都用上,摆子首先就被砍中了两刀,一刀在肩上,一刀在右手掌上,因此连刀也握不住了,但还在拼命的踹着,最后被一棍子重重的打中背部,然后被一脚踹了回来,摔在地上,但依然用那只渗着血水的手试图爬起来。 “扶摆子走。”李朝突然在人群中对我说道,但他没有回头。 我连忙搀扶起摆子,向后退,他却执意甩开我的手吼到:“你自己走。”说完,用左手掏出衣服口袋中的钥匙紧紧握在手中,又冲了回去。 此时此刻的我就像一个旁观者看着两群人的厮打,而我唯一在意的只是那人群中的李朝。 那个总是照顾着我的李朝,他刚才叫我扶摆子走其实是找了个借口让我自己走吧,我怎能放任不管而自己跑掉。我此时此刻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当初选择跟他一起来罗蕲的时候就应该有所觉悟,事到如今还怕什么? 这就是黑道,就如同社会的一个直观缩影,大家为了各自的利益结成一个又一个的团体,然后自相残杀。在那残酷的权、利交替的腥风血雨之中,一个又一个道貌岸然的面具被彻底撕毁,露出人们那自私自利、恃强凌弱的野兽般的本来面目。而胆小怕事的老实人永远都是最低层,而重情重义之辈几乎没有什么好下场。 但比起自私自利的苟延残喘,我宁愿选择没有好下场……今晚就试试砍人的滋味。我握紧那柄厨刀,强行命令自己一步一步的向人群中走去,无论将会迎来什么结果,我都愿意承受。 而这时,前方不远处又一群人向这边跑了过来,二十个左右。带头的是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胡庭桑。 看来这次是插翅难逃。做了这么多坏事儿,看来今天是被报应了。我默默想着。 然而,若不是后来的那辆车子的话,那次恐怕真的玩完了。 正在我准备拼了这条命时,一辆纯白色箱型车出现在我视野里,从高速公路的尽头飞驰而来。原本还以为只是一辆路过的普通车辆,但当它临近了才发现,车身似乎被翻修过无数次,车身的白漆东一块西一块的补在上面,也有不少破损的地方没有修补,而且若是普通的车子看见我们这边打得热火朝天的话,一定会尽量离我们远点,贴着公路的另一边行驶,而它恰恰相反。顿时,一股奇怪的预感涌上心头。 “李朝,小心。”我仅凭着一股直觉,立马冲了上去,一把将李朝从前面拉了回来。 那辆车果然如我所料,突然车头一转,直奔人群飞驰而来。反应快的立刻向旁边闪开,慢的则被刮倒在地上,也有人被后观镜撞到老袋,身子一软就倒了下来。李朝也被车子擦到手臂。刹那间,打成一片的一群人都愣住了,只有那仁哥和张革哪里会去管什么车子不车子的,依然撕扯得天昏地暗,而那车子也就正向他们两人冲了过去。 然后“嘭”的一声,那车子就当着我们的面,一头将仁哥和张革真正的撞得飞了起来,没等人群反应过来,迅速的倒退了几米,一脚油门飞奔而去。 顿时,前一秒钟还生龙活虎的二人此刻如同两堆烂泥一样躺在地上。 “他妈的站住!”李连杰的几个人立刻爬起来向车子开走的方向追了几步,大喊着,但车越开越远。最终消失在公路尽头。 “仁哥!”对方的人开始大喊大叫。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地上又多了不少班驳的血迹。 “快叫救护车!” “他妈的!这里哪来的救护车?” 此时,胡庭桑才带着人来到了我们面前。 “仁哥怎么了?”胡庭桑问道。 “妈的,刚才不知道是谁的车,撞了仁哥就跑了。”说话的那人看死死盯着郝诚,恐怕是在怀疑车子是郝诚叫来的吧。 胡庭桑也转眼望向郝诚。“哟,诚哥。出来避难还带这么多人,挺风光嘛。” “来看我也带这么多人,你不也挺风光?”郝诚笑道。 “妈的,看样子张革恐怕是不行了。”满身挂彩的摆子蹲在张革的身前。张革双目紧闭,嘴角渗出污血,也不知道是活是死。 “别碰他,不然撞断的骨头会刺破内脏。”我连忙向摆子叫道。 “胡庭桑,你报复仁哥不关我的事,但你连同张革一起撞,这事儿怎么算?”突然,郝诚向胡庭桑这样说道。听到“报复仁哥”这几个字,在场的人突然都镇住了,特别是仁哥带来的那二十多人,顿时齐刷刷的望向胡庭桑。 “郝诚,你为了自己活命连自己兄弟都撞,现在还把帐推我头上?”胡庭桑漫不经心的说着。 “仁哥半年前砍死了你的一个哥哥,这大家都是知道的。但张革可没得罪你。” 郝诚这么一说我才想起。和唐卿去朝元门做事的那天,在河边听他说过,胡庭桑的其中一个哥哥就是被朝元门地头罗平的弟弟砍死的,原来那个弟弟就是仁哥了。 “现在车都跑了,你当然想怎么栽赃我都行。” “胡庭桑,要是让我知道你叫人撞了我们仁哥,我们朝元门的人是不会算了的。”突然,一个人默默说道。 胡庭桑斜视着他。“你凭什么跟我说话?” “你他妈的找死。”说罢,那人正欲冲上去,但立刻又被其他人拉住。而胡庭桑的人也挡了上来。 郝诚就是郝诚,即使是如此危机的时刻也能清醒的看清局势,抓住每一个扭转的机会。 就在这时,远处又出现了一伙人,正向这边走来。 “朝哥,是唐卿。”李连杰似乎有些不安了。 李朝的刀早已不知道砍到哪儿去了,右手臂上已经受了伤,他不断的用左手搓揉着,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叫着:“妈的,真疼。” 那伙人逐渐走近,唐卿走在最前面,用一截棍子在手中拍来拍去的把玩。 “唐卿,你他妈的别太过分!”摆子向他愤怒的大吼着。 唐卿看了看他:“你看你那样,又能把我怎么样?” “吃里爬外!过去兄弟们可算对得起你。” 唐卿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转而望向胡庭桑等人说到。“你们做什么?要吃人?” “妈的,唐卿,仁哥死了,你怎么说。” “你冲我吼什么吼?”唐卿瞪大了眼睛盯着他:“这天灾人祸谁算得到?早知道就该叫他出来混之前先买份意外保险。” “妈的。”那人咬牙切齿的没有再说话。 如果说刚才郝诚的一句话扭转了不利的局面,那么现在唐卿的出现再次让局面转回了回来;如果说刚才情况很糟,那么现在的情况是完完全全的没有一丝余地。 我悄悄的拉了拉李朝的袖子,递给他一个很无奈的眼神,他大概也能意会。现在我们是一点胜算也没有,呆会儿如果真的打起来,肯定谁跑得快谁就能活命,李朝也点了点头,现在也确实顾不了什么郝诚不郝诚的了,自己玩完了一切也是白搭,不过真能逃掉么?就连李朝也未必有绝对的把握,更何况是体力一向不怎么好的我,真后悔平时没有炼炼长跑什么的,现在真吃亏了。 而郝诚也开始东张西望的打量什么,大概是在寻找逃跑的线路吧…… “大家上上上,给我把郝诚给我抓住,今晚就拉到火葬场去,弄完收工。”唐卿不耐烦的开始喝着身后的那些喽罗。 而几乎同时,郝诚的电话也响了起来。郝诚连忙接了电话,大叫到:“你们在哪儿?” “我们快到了,你们在什么地方?” “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最快速度给我冲过来。” “你跑得掉吗?”看起来郝诚刚才接的那一个电话让唐卿也急了,他立刻冲了过来,身后的人也蜂拥而来。 没有任何迟疑,所有人不约而同的转身就跑,没人再去管那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张革。原本我就站在最后,现在反而成了第一个。已经不再计较什么体力不体力的了,卯足了身上所有的力气以最快速度甩着步子,几次重心失衡虽然还是没能让我摔跤,但让我减了速度,渐渐的,一个又一个的人超过了我,然后郝诚也冲到了我的前面,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成为最后一个,扭着头有眼角瞟着左边身后,原来我身后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那就是李朝了…… 他焦急的望望我,又望望身后。他是不可能跑不过我,现在谁要是被追上,一定会被其他人围上来群殴,到时候剩下的人就能够和唐卿的人甩开一大段距离,原本这个垫地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是我,而他一定就是为了代替我才保持跟在我的身后。 突然间,一种久违的感觉注入我的全身,鼻子酸酸的,暖暖的液体在眼眶里打转。我咬着牙,恨不得超过前面所有的人,即使开始有些觉得力不从心了,但却凭着一股意识让自己反而加快了脚步,因为我速度的快慢已经不再只是关系到我个人的安危,而是牵连到李朝啊! 但仅仅几秒钟后,疲倦侵蚀着我的意识,我终究还是败下阵来,已经再也使拿不出力气,速度慢了下来,李朝开始推着我继续跑。原本是想来帮忙的,最后成了一个累赘…… 我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随着时间的推移,望着高速公路的尽头,我渐渐的绝望…… “跑啊!快跑啊!”李朝在身后大叫着。 我几次咬着牙试图再爆发一次,但始终没有成功。 眼看着前面的人一米一米的甩开距离,身后的人一米一米的逼近李朝,我恨不得回过头去跟他们拼了。 然后,突然间脑子里又有了想法。 李朝在我身后偏左的位置,我摸出一串钥匙向右后方边用力的随便投过去,也不知道砸到人没有,然后是那柄厨刀,最后摸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大约一百多块,向身后扔去。试想一下,身后大概也跟电视里没两样,钱像天女散花一样散落,只不过面额是少了一点。 李朝仿佛也开了窍,也开始扔钥匙,扔钱和钱包,最后扔得只剩下江凉的那只手机,他没有再扔了。 事后想想,如果没有扔东西的话,大概我们是挨不到秦勇来了。 记得当时看见高速公路的尽头出现大约五、六辆白色箱型车的时候,近乎绝望的我突然感觉身体又充满了一股力量。 仅仅几秒钟之后,车子就以高速冲到了我们前方不远处,一个急刹车,齐刷刷的停了下来。 我们连忙股足剩下的所有力气奔了过去。车门划开,车上下来的人跟上次在清瓷口一样,从一些提包里摸出一把把明晃晃的刀,以最快的速度分发下来。 终于成功脱险,我倒转头来喘着粗气,喉咙干涸得快冒出烟来,满脸涨红,躲在人群后面来回夺步,已经没有心思再去管其他什么了。 “妈的,唐卿跑哪儿去了!”突然,郝诚在人群中叫了起来。 稍做休息后,我定睛看看,唐卿的人就跟我们对峙着,胡庭桑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果然没有看见唐卿的身影。 “今天不能让他跑了!他妈的是个祸害!”郝诚跑了这么长的一段路却依然面不改色。“胡庭桑,你给我把唐卿交出来今天就不难为你。” “诚哥,你这不就是难为我嘛,我怎么知道他在哪儿。”胡庭桑笑道,然后不仅没有面露惧色,反而上前几步来小声的对郝诚的说着什么。 他们说话恰好被李朝听见一点。唐卿在秦勇的人出现的时候就已经走小路跑掉了,另外那撞死仁哥的人果然就是胡庭桑叫来的人。“……若不是那辆车子,你怎么能熬到现在?我可算是帮了你。”胡庭桑这样对郝诚说着。 “好,我也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人。”郝诚慢慢回答着:“今天你走你的,不过我可跟你说清楚,再有下次,你知道我什么态度。” 现在在场的一百来号人,一半是胡庭桑、唐卿还有朝元门的人,一半是我们百沙街的人,这一架要是打了下来,那吃亏的可是我们百沙街,倘若能借此除掉唐卿那也还算不错,不过唐卿也跑了,那确实没有打下去的必要。 “行了,大家散了散了。”胡庭桑向后面的人喝着。 事情也还没完,郝诚立刻让所有人搜索附近的田地,希望能发现唐卿的踪迹。这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队的摆子带着其他两个人才从高速公路旁边的田边地头爬上来,大概是逃命的时候跳进去的吧,他们身上都受了伤,怕是挨不住这么长距离的高速奔跑,所以只能跳田,而唐卿的人一心想着抓郝诚,也就没有去搭理他们。 坐着其中一辆箱型车,我和李朝一起把摆子等人送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直到摆子等人缝了针,已经是第二天了,还是听说有唐卿的消息。 “我们差点玩完了。”正午的时候,病房里除了我、李朝和躺在床上的摆子以外,没有任何人,阳光穿过窗户射进病房里来,窗帘在微风中招摇,耳中能够听到摆子床头手表的滴答声,而我的内心却仿佛停留在了昨天,依然保持着忐忑,想想昨晚逃跑时的情形,李朝跟在我身后焦急的样子,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想想看,人生或许就是这么多意外造就出来的,事情一步一步的发展过来,要是任何一个环节有一丁点改变,或许现在的我不是待在医院,而是变成一句孤魂野鬼四处漂流。不过话说回来,那不正是我所想的吗……随便找一个方向,不停的走下去。 “呵呵,东西也扔完了。”李朝摸出最后一件没有扔掉的东西,那只手机。 我没有再说话,只是望着窗外无人的庭院。 严打时期也不敢把事情搞太张扬,好像是以交通事故处理了张革的事儿后,秦勇才叫了个人来接我们,用一辆车子送身无分文的我们回百沙街。 回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我疲倦的在车上睡着了。醒来时,我已经被送到了家门口。打开门,父母依然若无其事的看着电视,一瞬间,五个字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我脑海里:“总算回来了!”看着这个家,看着我的床,我的书,我的琴,前日的九死一生仿佛丝毫没有影响到我真正的生活,我还是我。 第三天回到学校了,无论如何总有种久违的感觉。现在的我和学生两个字的差距大概已经不再是几个月前的那一点点了吧,我回忆起那天晚上的自己,回忆起自己手中的那柄厨刀,虽然我始终还是没能用它在别人的身上划出口子,但我的心已经离那个地步不远了。我正在一步一步背离父母对我的希望,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知道这场扮演学生的游戏还能演得了多久,不知道我会以一个什么样的姿态离开这个本不该有我存在的地方。 学校门口依然遇到恭仲华,他拍着我的手臂笑着跟我说了些夸奖我的话,我寒暄着应负。直到走进教室,看见那些嬉笑打闹的同学,算是失魂落魄的我才开始渐渐的进入角色。我旁边的圣贤同学依然以那双处变不惊的眼睛默默的注视着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坐着,以前还会觉得这种气质算是成熟,但现在在我眼里,这更像是一种对自我心理的防御姿态,不让任何人轻易了解自己的真正想法。我想他如果也踏上歧途的话,应该比一般人更加的充满威胁吧,因为我也无法完全看透他的伪装。 在眼药水的帮助下,上午总算是傲过来了。下午的体育课,圣贤同学问起我前两天为什么没来上课,我漫不经心的讲述着这两天的经历。他依然面不改色的笑着,看上去犹如见过大世面的人物一般,反而把我衬托得胆小如鼠似的。不过大概也只是看上去面不改色而已,因为我并不相信谁能在经历这些之后还保持平和的心境,至少我不能,想想自己的无力,想想身后的李朝,到一直到现在都还有心跳过速的感觉。 稍微盘算一下,我又浪费了两天时间,所以对考试及格的把握又少了两成。看来我这人天生不受文曲星的眷顾,不是读书的命。然后仅仅在这个念头出现的一秒后,我又不禁笑出声来,为我怨天尤人的人想法而笑,一切都是自己选的,但我后悔吗?我只知道,如果我在那一刻连跟自己的兄弟并肩作战的想法都没有,即便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我也会真正的后悔,也会后悔一辈子,也在悔恨中责备自己的懦弱。 下午放学后,已经很久没有背过书包的我将课桌稍微收拾了一下,带上几本课本准备拿回家研究。一个人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路上三五成群的学生有说有笑,自己只能慢慢的拖着步子。太阳又要落山了,今天又要结束了,我稍微叹了口气。 半路上,偶然的碰到了我们的班长。她的自行车好像出了什么问题,她把它停在路边,然后蹲下来反复的打量着链条的位置。 “车坏了?”我慢慢的走上去,问道。 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走过去,当我问话的时候,她惊讶的抬起头来,稍微愣了愣。然后笑开了。“是呀,链条滑掉了。” 车坏了还笑得这么灿烂,我默默的想着……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只见这辆山地自行车的链条已经没有挂在轮盘上,而是松散的吊在轮轴上。 然后,她似乎准备把链条从新挂上,蹩手蹩脚的伸手过去。 “等下。”我叫住了她。 “嗯?”她疑惑的看着我。 根据以后偷车时的一些修车经验,这种情况一般是变速器的限档螺丝因为长期的抖动而松出来了一些所导致的,如果不调节的话,挂上链条也会再次滑掉。 “光挂上链条还是会掉的。我来吧。” 她笑了笑说:“好吧,你物理这么厉害,我相信你。” “你很英明!”我笑道。 她站起身来让我接手,我蹲下来,把课本放在旁边的地上。因为限档螺丝并不是紧紧上在变速器上的,而是由一根套在上面的弹簧顶着以保证不送脱,所以只需要一把钥匙就能调节,我的钥匙扔掉了,只能用她的。并没有多久就调好了螺丝,挂上了链条,而双手也沾满了机油。 她抽出一张纸巾给我,我把手在地上用力的擦了几下,才接过纸巾擦手。 而她疑惑的问道:“这是干什么?” “光用纸是擦不掉油的,要先抹些沙子,再用纸擦掉。”虽然双手还是很脏,但要好了很多。 “我们走吧。”说着,她把我的课本拿起来放在她自行车前面的篮子里,开始推着自行车向前走。“你很厉害,懂得挺多的。” 这句话还真让我有些惭愧,因为这些都是偷车偷出来的经验……我笑了笑说道:“是挺不错,以后考不上大学还可以靠修自行车维生……” 然后,只听见自行车轮轴滴滴答答的声音,她稍微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能考上的,以后上课我提醒你听课。” 我稍感诧异的看着她。她坐的位置就在我身后,原来我上课出神打瞌睡的习惯早已被她看在眼里了。当然她的这句话我也并不放在心上,年轻的时候总容易一时的感动与怜惜就做出一些看起来力所能及的承诺。其实到头来,谁会记得谁?一切都会在漫长的岁月中渐渐淡化,最终谁也不会影响到谁的生活。该讨饭的还是讨饭,该发财的继续发财。 直到一个十字路口,她才把书本交给我,相互道别。 翌日上午,接到了陈昆送来的消息,郝诚要在今天给张革办理丧事,还特别叮嘱我要换身黑色的衣服。不过我并不打算因此逃课,所以直到下午放学我才跟着陈昆去看了看。 这个奇怪的丧事举办的地方是在秦勇的那个酒吧,踏进大门的时候所看见的已经不再是灯光幻灭的景象,而是一片明亮,一张普通的木桌就成了灵台,被安置在舞池的最里边,香炉里的香清烟缭绕,后面是张革的骨灰盒,骨灰盒正上方简陋的挂着张革的遗像,相框还随着绳子的扭动略微的左右转动,遗像上的他大概只是十几岁的样子,依然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盯着一个地方。 四周整而不齐的排着几只花圈,中间的人群可算热闹,三五成群的在一起谈天说地,有的面熟,有的陌生,有的还缠着绷带,有的亮出刀伤,有的张扬跋涉,有的一脸无奈,还有的摆弄着桌上的纸房,纸车,百无聊赖。 陈昆在人群中找到了李朝,我这才走过去找了个位置坐下。 “张革的家里人没来?”虽然人群中年纪看起来较大的人也有那么几个,但并没有一个看上去跟张革长得相似的。然后我才觉得我这话问得很愚蠢,谁会一个混混的儿子骄傲?估计在场的大多数人要是死了,除了兄弟,也没人会给他们收尸吧。 “早死了,除了一个弟弟。”李朝娓娓道来。“听郝诚说是当年他们一起出道的时候,因为计划要去捅了当时的一个瓢把子,所以才没有跟他父母和弟弟一起出门,后来出了车祸,他父母玩完了,弟弟瞎了。” 听完李朝话的同时,我也把目光锁定住了一个小子,他双目紧闭,手里不住的把玩着一个什么东西,面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偶尔有摆子和秦勇过去问点什么,然后拍拍他的肩膀就走开掉。 “那就是他弟弟?”我问道。 “嗯。那小子倔着哩。”李朝不屑的喝了口茶水,继续说道:“张革这几年弄的钱一半用在了那长睫毛女人身上,另一半就用在了他的身上,但他对他哥哥没说有一丁点感激,反而冷冷冰冰。刚才秦勇和摆子过去叫他有困难就来找他们,他却依然什么话也不说,好像大家都欠他的一样。” “他还不懂事儿。”那小子看来也只有十来岁的样子而已,小小年纪就瞎了确实值得同情。这高傲的性格大概也是因为被他父母和哥哥宠坏了吧。“那长睫毛的女人呢?怎么没看见她?” “呵,她怎么可能来。在罗蕲的那天晚上,他对电话里喊了什么话你又不是没听见。” “那种情况下他不这么喊能怎么样,不仅救不了那女人,自己和郝诚也得玩完。”我愤愤不平的说道。不过稍加思索后,我也叹了口气。张革对那女人的心血换来的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不堪一击的信任而已。我笑了笑。“不过就凭这些女人的那点智商怎么想得明白……” “呵呵,就是说嘛。那女人跟那瞎小子一个德行,冷冷冰冰的,摆子怎么跟她解释她也不理,最终还是没来。” 我回忆起那天张革喊出那句话的时候,那个邪恶的笑容。平时的他虽然嬉皮笑脸,但掩盖在那笑容之下的玄机根本无法让人参透。而透过那个邪恶的笑容,我却可以感受到他心里的无比的愤怒和无比的无奈,只有忍痛割舍下心中割舍不掉的东西,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才可能笑得如此的肆无忌惮。任何一个失去牵挂的人都是一个恶魔,他能不择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救人可以放弃别人对他的信任,为了复仇当然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性命。于是我渐渐的怀疑当那辆白色的箱型车冲向他的时候,他是真的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成为了仁哥的陪葬品,或是察觉了车子的动机,反而拉着仁哥要同归于尽。当然,这也只是怀疑而已,一切也已经无法考证。 但可悲的是,让他割舍不掉的那些人,在他死后,眼泪也没有一滴,话也没有一句,甚至于连看也不愿意看一眼。如果世界真有九泉,那么他会不会在九泉之下饮恨呢?不过我想应该不会吧,他生前保护了他的女人,照顾了自己的弟弟,无论局势多么的不利,也终究算是没有败给那个仁哥,不管最后别人怎么看自己,他自己终究可以说是无愧了。 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平时那个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张革竟然也算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而他的下场竟也如此凄凉。 李朝握着一个杯子把玩,然后微微的叹了口气。 丧事之后,李朝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丧事后的第三天,我依然泡在教室里的时候,在一家茶座里,他如约见到了江凉的母亲,一个非常成熟的女人,非常世故的女人。 事后当我问过他那女人说了些什么,李朝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笑着答道:“她母亲很会说话,也很懂人的心理。虽然我不吃那一套,但也懂那些道理。不再见江凉是我自己决定的,从罗蕲之后我就决定了。” 如今的他和半年前的我何其的相似。我非常能理解他的心情。 有一次放学,我在经过江凉就读的那所学校时,无意中听到了广播中传来一个清秀的声音,她用普通话朗诵着一篇短文,然而短文的内容让我不得不住足聆听。短文的尾声,当男孩消失在茫茫人海之时,文章字里行间只有着浓厚的幽怨和无奈。广播中那个清秀的声音在朗读完全文后用温和的话语安慰着文章的作者,然而我却只是微微的笑了笑。 认识了四个月后,李朝和江凉也终究得跟这个年纪的大多数男女一样,走到了尽头。不过无论江凉是否伤心,李朝并没有错,错就错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免的责任二字。还记得我连吃了六颗感冒药的那天晚上,李朝看着江凉毅然决定继续读书,我想那时候他已经能预见到今日了吧,但还是希望垂死的挣扎,但有什么用呢?“得了癌症的人终究要死,再去什么放疗,化疗,气疗还不是一个结局……” 日子匆匆流逝,期末考试之后,迎来了寒假。严打仍在进行,郝诚终究好事熬不住了,宣布说自己要走了。 那是一个乌云密布的下午,天地万物都灰蒙蒙的,包括那些行人,那些枯树,偶尔卷起的微风也夹杂着细沙或尘土,挺立的高楼如同围墙一般让人透不过气。李朝跟我打了电话,让我陪他一同去见郝诚,说是郝诚有重要的事情要找我们。 见面的地方还是秦勇的酒吧,那已经快成为我们的窝点了。我和李朝到达的时候,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有的认识,诸如李连杰,恭仲华,秦勇,摆子等等,有的非常熟悉但却叫不上名字。陈昆连忙来到我们面前,引着我们去了一间包间,而郝诚就在里面等着我们。 陈昆退出去后,关上了门。包间里除了郝诚就剩下我和李朝,我们习以为常的在郝诚旁边找了位置坐下。 房间的光线很暗,除了两盏射灯以外,就是从玻璃门外透进来的光亮了。电视屏幕里虽然闪动着歌词和画面,但并没有歌曲从音响中传出,所以如同是在放无声的电影。桌上放着几瓶芝华士和雪碧,有空的,也有满的。 “来,喝点。”说着,郝诚拿过杯子,倒上两杯兑了雪碧的芝华士,一杯递给李朝,一杯放在了我的面前。 很明显,在我们来之前,郝诚应该是和其他人在一起的,不然一个人喝了这么多芝华士哪还能清醒。 “我要走的事儿你们都知道吧?”郝诚向李朝问到。 “听说了。” “今晚我要你帮我做最后一件事。”郝诚点了一只烟。 李朝想了想:“诚哥,有事儿你就说吧。” 郝诚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吧,大家出来闯,都是在拿命换钱,一起互相扶持,就是兄弟,我怎么会害兄弟呢?” 听到这句话,我稍微的放心了一点。 “不过在此之前,我要介绍几个人给你。”郝诚狠狠的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一截烟灰断掉,洒在了茶几上。这张茶几雕着精细的暗花,镶嵌着闪闪的银丝,特殊的工艺让茶几面的玻璃呈现出犹如钻石般的多面光泽,但却遍布着烟灰,犹如这个浮华的世界遍布着荒谬,这个文雅的社会遍布世俗。 郝诚和李朝一边玩着骰钟,一边又开了一瓶芝华士,几杯下肚,头脑稍微有些亢奋了,陈昆再次推开了门,随后进来了两个西装笔挺的男子,其中一个头发很短,个子很高,身材看起来也很魁梧,气度不凡。而另一个则虽然留着同样的发型,但无论是个子,身材还是气度,也都稍逊一筹。 “诚哥。”他们异口同声的叫到。 “来,坐,这就是李朝了。大概你也见过。”郝诚又指着那个魁梧的男人向李朝说道:“这位是杨永淳,从我们出道开始就一直跟着张革了。”他又指着另一位:“鸥冉。这阵子一直帮着秦勇打点打点这个场子。”说完,那个叫鸥冉的男子微笑着冲我们点了点头,一副谦诚的样子。 而那杨永淳就不一样了。一脸傲慢的笑望着李朝,然后走到郝城的旁边自己坐下,慢慢道:“小兄弟,上次在罗蕲好象见过你,我们的车到的时候,你就跑在最后一个对吧?” 这样说来,上次到罗蕲来救我们的那帮人中,他大概也在其中了。 李朝听惯了“朝哥”,而如今却被人称做“小兄弟”,一时很不适应,加上那几杯酒精的推波助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立刻反驳道:“大家都当我是兄弟,那有难的时候我不替他们顶谁顶?换做是你也会这么做吧。” “那是。”杨永淳笑了笑没再说什么,随之一杯芝华士下肚。 “我和摆子,秦勇决定了,要暂时离开这里躲一躲。”郝诚慢慢说到。 听到这里,那杨永淳重重的把空杯子放到桌上,然后眼睛一直盯着哪个杯子说:“诚哥,你们要走,我是没意见,只是张革的事儿就这么算了的话,我是不同意。” “叫你来正是给你交代这件事情。”郝诚很不满的盯着他。 “好,好,我听你说。”虽然面对的是郝城这样的人物,但这张革依然没有丝毫的恭敬之意。 “这件事情我准备交给李朝去做。” 杨永淳立刻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把李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宿:“这位小兄弟能做什么?”然后用手指在茶几上一个劲的点着说:“照我说,带几十个兄弟到函雨路把那个什么胡庭桑提出来做掉。那小朋友算个什么东西?都是出来混的,不给咱们面子大不了一拍两散。我有货,你有人,咱们怕他函雨路么?” 郝诚用眼角瞟了他一眼,没有多言,继续对我们说道:“现在是时候把清瓷口收拾收拾了。清瓷口的瓢把子姓马,外号‘马贼’,他有个女人在古道附近开了家麻花店,我已经帮你们叫好了人,今晚,你们就去清瓷口,先把那个鸡窝端掉。” 然后,杨永淳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诚哥,没我的事我先走了。”说完,自顾自的就走了出去。 郝诚没有理他,只是拍了拍欧冉的背,欧冉意会的连忙跟出门去。 看来这个叫杨永淳的也是那些蠢货老辈子中的一员吧,我起初是这样猜想的,看那态度就能品出一二。 “不用理他,呆会儿他会来帮你们的。”说着,郝诚开始在上衣口袋中掏出两张名片放在茶几上。“这两张名片你们留好。” “这是谁的名片?”李朝纳闷的接过来,打量着。 “上面那张是走私火yao的,张革和朝元门的仁哥都是在他那儿拿的货。下面那张,是百沙街,清瓷口,函雨路卖药的贩子。”说完,郝诚又是一杯芝华士下肚。 然而,听到这里,李朝却已愣住。 顿时,比起刚才,我感到头脑清醒了不少。望向郝诚,想看看他是不是真的醉了,然而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这两张名片的意义可想而知,潜藏在这纸片之下的,可是整个百沙街的财路,看看这百沙街道上少说也有两、三百号人,其中一半以上就是靠这两两张纸片供养着。这可是郝诚一辈人在百沙街用命闯出来的东西。 “我走后,这两桩生意你可以做。照着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就说是诚哥介绍的,他们会跟你们见一面,到时候怎么谈,是你们的事。有什么问题可以问问欧冉,他跟了我们很久了,靠得住。”说着,郝诚稍微顿了顿,眼角扫了我一眼,而我并没有立刻体悟那一眼的意义。他继续说:“我只是放不下百沙街的这帮兄弟。还有张革的事儿。” “诚哥,你放心,只要有我的饭吃,就饿不着兄弟们。”李朝看了看门外的大厅,紧紧的抓着那两张名片。“张革的事我不会让你失望。” 郝诚稍点了点头。“你记住,这世上的人,除了兄弟,其他的都是混账,没整你是因为他还有顾忌,所以我们遇到了机会,绝对不能手软。” 也不知道李朝到底是不是看清了郝诚说这句话时的眼神。而我看清了,沧桑的灰褐色瞳孔中的夹带着轻蔑,而且,这也是唯一一次从这个百沙街船舵子的眼里看出了真诚的味道。 原来大厅里的人都是郝诚为我们叫来的,大致看来,少说也有四五十人。今晚郝诚不会出面,大概也是为了试试我们,我们当然不能让他失望。 当晚十一点,坐着一辆箱型车,我和李朝准时到达了清瓷口的古道上,李连杰早已领着十几个人等在了那里,陈昆也带着二十多人紧随其后。 “朝哥,摆子哥的人跟我来了。”远远的陈昆就开始向这边喊到,一边喊,一边向身后的人群指了指。 然后恭仲华也带着几十号人来了,队伍浩浩荡荡的。 “朝哥,以后有什么事要我做的,叫一声就是了。”恭仲华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虽然和半年前比起来,依然是如此的意气风发,但对李朝说话的口气却有了个质的飞跃。还记得第一次跟着郝诚来清瓷口的时候,恭仲华的那句话:“以后学校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半年而已,竟有如此差距。 最后到达的是欧冉,他也带了二十来个人。这些人个个都很眼熟,都是平时帮着秦勇打理迪吧的。 看这阵势,今晚怕是又要大干一场了。郝诚、摆子、秦勇这些经验老道的老辈子一个都没有来,看来这百沙街还真到了改朝换代的势头上。可清瓷口毕竟是别人的地头,我还真有些担心光凭我们这些初生牛犊组成的强龙压不了他们这条地头蛇。 五十多人浩浩荡荡的穿过古道,街道上早已寥无人迹,跟着陈昆来到了那家麻花店,卷帘门已经拉了下来,但透过上面几个菱形小孔还能看见里面的灯光。 “撬开。”李朝指了指,向身后的人说到。 李连杰从别人手中接过一根一头被锤平、压弯的铁棒,带着两三个人就上去开始撬门。 伴随着“吱嘎”的巨大金属磨擦声,门被一点一点的撬了起来,然后又上去几个人帮着把门帘向上抬。并没有多久,门就被打开了一半,足够弓着腰钻进去。 而眼看门一点一点没撬开,门里面的傻女人只得不知所措的愣在原地盯着我们,李朝笑着望着她。随后恭仲华冲进去几下子把她拖了出来,如同是提着一只小猫小狗,但体形又是如此的不成体统,那女人甚至比恭仲华还高出半个老袋。 那女人来不及整理被恭仲华拉散的一头乱发,惶恐的叫着:“你们要做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打电话给马贼。吓吓这女人。”说完,李朝转过身去,向一个台阶走去。 一群人向那一个女人围了上去。我也转过身去,和李朝一起坐在了台阶上。 夜空中并没有星星,弯弯的月牙在黑压压的云层中时隐时现,微风将憔悴的杂草吹得左右摇摆,空气刺鼻的冰冷,身后传来那女人杀猪般的尖叫,然后就只有寂寞的虫鸣。 李朝说今晚和他第一次跟着郝诚、唐卿来到清瓷口的那天晚上很像。那层层诡异的紫云缭绕在夜空,那一丁点光明也显出一屡苍白。还记得那天恭仲华等人手中明晃晃的刀,人群在郝诚和唐卿的带领下如饿狗捕食般的冲向对方,空气中荡漾的鲜血,阴暗的人心,还有冰冷的河风,如今品来,另有一翻风味。他冷笑着说,这是一种生活。 即便那女人如何壮烈的尖叫,李朝的脑海中只有郝诚的那句“绝对不能手软。”想想那朝元门的仁哥,想想唐卿,想想这清瓷口的马贼,想想函雨路的胡庭桑,他们就是郝诚口中的“混账”,他们都是狼,虎视眈眈的盯着百沙街这块肥肉,寻找着摆脱顾忌的机会,一举将目标吞掉。他们在对郝诚下手的时候,找人撞死仁哥和张革的时候,在天桥下火并的时候,在抢走火yao生意的时候,切不用说良心,就连道义也早就荡然无存。 然而“混账”又何止他们。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道德与私利的天平,当私利的比重大于道德时,许多人都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还是那些个老话:人心隔肚皮;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平日里彬彬有礼的人背地里如何谁又能清楚知道;对谋些人即使投入全部的诚挚,也并不能保证在举足轻重的关键时刻不被其反咬一口;受到帮助的人在几小时或几天内或许能心存感激,而当肾上腺素平稳之后,在遇到下个困难之前,绝不会再想起他的恩人,更别妄谈报恩了。现实并非童话。就在这样一个各自肚肠的世道里,除了那些一起经风历雨,同甘共苦,面对总总考验依然彼此不离不弃的兄弟,又有谁还是值得信任的?信任,不过是一个笑话。 直到陈昆跑过来告诉我们马贼来了,我们才从台阶站了起来。我终究还是瞧了瞧那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女人,然后又立刻移开目光。 对面的人群也不少,也有所准备。走在他们前面的就应该是马贼了吧,他走过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当然是先扶起那女人,然后才扯着他嘶哑的声音向这边吼道:“李朝,你当这是什么地方?” “闲话就别说了,今天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你心里也明白,想个办法解决解决问题吧。”并没有等李朝张嘴,李连杰首先吼了起来。 “找茬是不是!” “看你的态度了。” 马贼身后的人早已跃跃欲试了,百沙街的人也站在李朝和李连杰身后,但双方的人都还没有干起来,大概还在等一马贼或者李朝的一句话吧。 马贼盯着李朝看了半晌,李朝东看看,西瞧瞧,然后拉了拉衣领。“诚哥和唐卿的事情是我们百沙街的内部的问题,你要来参一腿,那总得给个说法吧。” 虽然两边的人都已站定,但毕竟对方算是主场迎敌,不断的还有三五成群的人聚集过来。这一场架要干起来还真是声势浩大。 “你倒说说看,要怎么个说法?我听着。”人多了,马贼那嘶也自然嚣张了不少。 “我们今天能动你的女人,以后就能动你。”都闹到这关头了,李朝也不能示弱。 “呵?”马贼突然笑开了。“动我?就凭你们?” 李朝也笑了笑,没有说话。 “小子,才出道几天呐?郝诚怎么没来?怕了吧?派你这个小混混来捣乱。告诉你,以后放聪明点,回学校念书去,没事儿别沾道,没好处的。”马贼洋洋得意的教训道。 慢慢的,李朝的脸色黑了下来,大概已经开始气急败坏了,不过碍于双方势均力敌,也不敢轻举妄动。 “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出来鬼混,下去歇歇吧,信不信老子乱军之中取你首级。”突然,一个声音喊到。 随声望去,恭仲华提着刀从人群中挤了上来,同时马贼也不由的后退了一小步。跟着郝诚闯了几年,这小子有些脾气和名气,也懂些世故。 “哪儿的野小子不知死活。” “你不认识我?那你背上的刀疤总该认识我,要不要把你在从头到脚再砍一个遍?”恭仲华笑道。 “砍我?百沙街的人最近个个都食物中毒了?口气都不小啊!” 李朝默默的转过身,突然间一把夺过恭仲华手中的刀,还没来得及有人反应,就一刀宰在马贼的手臂上,“他妈的!今天就试试你这骨头硬还是我刀硬!” 李朝这突然的一下子,让两边的人都慌了起来,马贼左右的人开始扶着马贼向后挤,但后面的人也挣着冲向前面来,直接导致马贼半天退不出场去,恭仲华像看见冲上前去,一把抓住马贼的衣服,三扯两扯把他拉了过来。 “妈的,都给老子剁!”恭仲华大喊到,两堆人立刻撞在了一起。 然而,我依然躲在队伍的最后面。凭我这点气力就不去送菜了吧…… 只见有一堆人专门围着那被抓过来的马贼杀猪般的殴打,李朝也在其中,其他的人混成一团,我也分不清敌友。 双方势力平均,这场架大概有得打了。我只觉得那马贼大概是凶多吉少,大概会惨死在这古道上吧,只要搞定马贼,清瓷口也就差不多了。然而这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躲在后面的除了我,还有就是那欧冉了,他不断的用手机打着电话,然而没见他打通任何一个。也不知道一直打了多久的电话,他突然望着前放不远的地方笑开了。 我纳闷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终于知道郝诚那句“不用理他,呆会儿他会来帮你们的。”是什么意思。 杨永淳带着十多人快步走了过来。跟着张革的人果然与恭仲华、欧冉等人不同,他们手中当然不是提刀了,而是提着一杆一杆的掏火棍子。 “哗!够华丽的啊。”我感叹到。看着他们手中的玩意就不禁肃然起敬。 然后欧冉非常祥和的转头望向我。“大家都上去了,你怎么不冲上去帮忙啊?” “呵呵,用不着我了吧。”我尴尬的笑了笑。 欧冉也笑了笑,拍拍我的肩示意我跟上他,然后转身开始小跑。 我们一起跑出一段距离,突然欧冉捂住了耳朵,大概也猜到是什么事儿,我也把耳朵捂住。枪声并没有想象中这么大,而且也只响了一声事儿就摆平了。 “通通通通的都给老子放规矩点!妈的,百沙街没人了?什么时候论到你们清瓷口的叫花子来嚣张!说说看!”杨永淳扯大了嗓门吼着。 “还真是无法无天呐。”我笑道。 欧冉无奈的耸耸肩,“事情摆平了,我们走吧。” 正文 第五章-胡庭桑之死(上) 从那天以后,清瓷口再也没有一个叫马贼的人,而马贼出院之后自觉的去了外地。 而接受清瓷口头把交椅的人也改为了陈昆。 “都听着,特别是你们几个。”那天晚上,李朝用手戳着排头的几个混混,继续说道:“以后陈昆就是你们的老大,要想发财的就老实点,不服的就站出来。”然后他有看了看瘫在地上的马贼。“来两个人,把他抬医院去,看还有搞头不。” 陈昆带着几个人笑嘻嘻的走上前来。几个人把马贼抬走,陈昆则站到了李朝的面前。 一直寂静了许久,也一直没有人站出来,而这也是预料之中的结果。试问哪个正常人在十几竿掏火棍子的威胁下还敢站出来出这风头? “杨哥,谢了。”李朝小声对杨永淳说道。 “别忘了张革的‘事’。”最后一个字是“死”还是“事”,李朝也没听清楚。 这样一来,百沙街的后患算是平了,对付唐卿也更加有了底气。 相对平静的过了完了剩下的寒假我才发现,我还不知道老师布置的寒假作业是什么。向圣贤同学要了他做完的几科作业来抄,还没抄完我就放弃了,原来抄东西还真是个累人的活儿。然后我想,如果我把道上的经历写成寒假作文交给老师,老师会是什么脸色……大概会讽刺我一通吧,然后罚我重写。这年头就是不能实事求是的。跟父母出去玩一定就得晴空万里;心情不好就得阴雨绵绵;自己做的饭就一定要觉得特别好吃;做了坏事不承认就一定得被警察抓住;老师就一定是诲人不倦的;成绩好了就一定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偶尔想想,我们都是被欺骗着长大的。与其说那些老师教会了我们怎么做人,还不如说他们教会了我们怎么骗人,或者说是走形式,做过场…… 然后开学的那一天,郝诚也消失了,带着秦勇和摆子一起消失了。后来恭仲华来传了话,郝诚临走前对他说,以后百沙街的事儿李朝暂时代为处理。表面说是暂时,不过大家心理都明白,他大概也不会再回来了。 那天,百沙街的几个大哥都在场,听了这话都一眼望向李朝,不过没有一个人面露惊讶,有的人拍了拍他的肩就走了,有的人冲他笑了笑,也有的什么也没说。 酒吧肯定被卖掉了,但卖的钱我们却一个子也没见过,应该是郝诚派人拿走了。看这李朝接过手的百沙街,似乎更加的落魄。混混们在街边无所事事,李朝则在一旁一边摇头一边喊着难,难,难。 随后他拿出了那两张郝诚给他的名片,一瞬间,郝诚那天晚上将名片交给李朝时的眼神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又是一个不祥的预感。 看着这个烂滩子,我突然觉得有种举步为艰的感觉。不过也不奇怪,要不是这样,郝诚能愿意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心血? 低调平静的过了个春节,挨到了暖春三月。这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当然也包括流感病毒在内……百沙街依然死气沉沉。 早说陈昆是个聪明人,我们唱红脸,他唱白脸,清瓷口那边已经被他收买得服服帖帖的。但是,这也是暂时的,如果迟迟没有财源喂饱那帮混混,那陈昆也是混不长的。 正愁着清瓷口的事情没法解决的时候,李连杰带着一堆劳动成果来找我们出货了……大概穷慌了,顶着大风大浪又去做一笔狠的,一千来块。 带着他们的货,我们去找了胡财,却被胡财拉出来吃了一顿。 饭局中,他语重心长的对李朝说:“朝哥,你是明白人,局势你是知道的。这年头要想搞点生意真难呐,可不比那刚开始改革开放的年代,特别是我们这些没实力的小公司。这严打关头,倘若再滩上什么事儿,真的就没法混了。”然后他拍了拍李朝的肩。 这样一说,大概意思就是让我们以后别去好他了,他也不参道上这塘混水了。 “哎。”饭后路上,李朝叹叹气。“算了,这笔货我们自己认了吧。” 最后,我们以贼货的价格随便出给了一家胆大的公司,亏了几百块。 眼看着钱越来越少,手头越来越紧,百沙街快要沦落到清瓷口的境地时,崔余回来了。 春意昂然的季节里,几个大男人彼此不言不语的走在大街上是件挺郁闷的事儿。看着身边的情侣成群结队不知道心理的滋味算不算羡慕。倘若是晚上,无聊了还可以抓一对来找找乐子,不过这大白天,顶多张望张望。偶尔有几个大男人主义严重的boyfriend会投来凶神恶煞的目光,或者虚荣心严重的会一脸自豪…… “说点事儿吧?”李朝一脸不屑的态度一边走,一边向崔余问着。 崔余笑嘻嘻的递了根烟,被李朝推辞掉后才拍着脑袋笑道:“对了,朝哥不抽烟。”然后他将就那根没有贿赂出去的烟给自己点上,吐出一口烟圈继续说着:“朝哥,其实你也不能怪我,我这些人哪能和你比。你还真以为我要有个三长两短朝元门那家子人会给我出头?我要是得罪了唐卿,那些‘兄弟’肯定第一时间站出来灭我。要不我也不会吵着叫着要回来发展了。” 崔余说得也不无道理,据一段时间的了解,崔余最近在朝元门活得也并不好。撇开严打不说,就是那些朝元门的“原住民”也非常不乐意崔余在他们的地盘上掌管这印刷票子的生意。然而除了崔余,那些只知道斤斤计较,比辈份的笨蛋谁又会服众?崔余就靠着他们之间明里暗里的过节一个个拉拢,靠着算账的天赋把各自的利益给人推敲的一清二楚,才换来了这门生意的经营权,暂时来讲,也没人能替得了他。但是终归来说,这门生意崔余拿了大头,那些人始终是不高兴的。就如同别人在自己的门面里做生意发了大财却依然付着每月的那一点点租金,这谁也会觉得不划算。若然有个什么机会自己能名正言顺的把崔余给替掉,接过他辛辛苦苦打下的基石那是最好不过了。就算朝元门内部会因此朝来一场大乱斗,但先死的终究还是崔余。 “那件事就算了,大家都有各自的难处。”李朝依然一脸不屑的说着。其实据我们对崔余的了解,心理都清楚,崔余这次来肯定又带来了什么双盈的点子,说不定在这个困难的日子里能带来点什么生机。“你说吧,这次来有什么事儿?” 崔余笑了笑,说道:“当然是好事儿啦!走,找个地方去,咱们慢慢研究。” 找了个平时只有情侣会来趁夜幽会的偏僻小径,找了几块石头,我们坐在那儿。阳光透过树林的枝杈照下来,但我们从不理会那是否带有暖意。 “朝哥,其实你不用说我也知道现在百沙街是什么样子。”崔余首先开口说道。 李朝笑了笑,说道:“呵呵,这局势你抬抬头也能看得清楚。” “其实,你也一定在期盼我回来吧?”崔余这小子确实是聪明的,他总能设身处地的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然后知道别人的心理到底是什么打算。当初倘若我稍微贪财一点,说不定也就中他小子的下怀,把李朝就卖了。 “说说吧,你这次是怎么个打算?” “我确实想回来。我的意思是把生意向这边发展。你看看百沙街现在的样子,我回来对百沙街可以有好处的。”崔余顿了顿,继续道:“你借我一帮人,帮我把事情搞起来,就现在对你朝哥来说,那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吗?那可是只有利没有害的。” 听着崔余的吹捧,李朝笑了笑。我也笑了笑,回忆起一步一步的走到现在的地步,也不知道到底该是自豪的笑还是应该苦笑了。 “你说呢?”见李朝迟迟没有回应,崔余继续问到。 “你还以为现在的百沙街还是以前的百沙街?你以为我这光杆司令真能做出什么大事儿?” “朝哥,你也别唬我,郝诚走了,现在百沙街一带,不是你说了算?” “我说了算又能怎样?那唐卿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他要回来,你还以为我真能挡得了?看看那些坐阵的老辈子,一个个腐败得跟猪似得。只要喂不饱他几爷子,我还不被倒咬一口,上次郝诚跑路去罗蕲的事情不就是个最典型的例子了?” “我清楚你担心这个,我这不就回来帮你喂猪了?” “这么多张嘴,你一个印刷的生意能把他们都养咯?” “当然不是。如果光是个印刷的生意,我在朝元门也勉强能应付了。这次回来,其实另有一桩生意跟你商量商量。”崔余这下露出了一个鬼魅的笑容。 李朝先愣愣了,然后恍然大悟般的拍了拍腿。“呵呵,好,你说来听听。”早就知道,崔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满足的人。 “其实这次,我要向你朝哥借的人就是杨永淳了。”看样子,崔余终于准备全面滩牌了。“现在张革和仁哥都捏着他们手中的火yao生意玩完了,这位子我也不准备让它继续空下去了。先下手为强,所以,我准备……” “呵呵,你胆子不小。”李朝笑了笑,一脸轻蔑的继续说道:“盯着的人不止你一个,现在的局面就是:谁先动,谁找死。” “暂时来讲,在朝元门,我也说得起几分话,我要接这门生意,大概他们也没多大的异意,可以说是十拿九稳。你说的我也明白,而且这严打时期,一个轻举妄动那就是完蛋,所以还需要杨永淳这种老在这门生意场上打滚的人来帮帮我入行。” 照崔余这么分析来看,这虽然是一棋险招,但并非完全不可行。 “但我告诉你,那杨永淳也差不多算那搞不定的老辈子的其中之一。说难听点,我在他面前也挺不起指手画脚的气势。”我们手中确实有火yao贩子的名片,但没杨永淳的支持,也不敢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就把张革生前的生意给接了。 “就真一点办法没有?”崔余将信将疑的盯着李朝。 “办法是有,不过还是得看你自己。” “说说看。” “杨永淳这个人重人情,张革死了,他现在都耿耿于怀。你若能搞定胡庭桑,帮他报了仇,我就基本上能调得动他了。不过那恐怕得跟函雨路节下梁子。” 看来这事儿还真把崔余给难住了,他皱了皱眉。“没别的办法?” “没了。” “虽然那胡庭桑近来有些高调,四处节怨,函雨路的人已经有些厌倦他了,可毕竟是前任抗霸子的弟弟,也把他护着。” “大概,这事儿还得从唐卿入手吧。”我突然插话到。他们的谈话我听了许久,也大概听出了些名堂。 “唐卿?”崔余和李朝异口同声的问到。 “唐卿还会回来,大概是无庸质疑的。回来的话,仁哥玩完了,他大概还是只能借助胡庭桑的势力。他一回来,我们借清瓷口的势力和崔余的关系把朝元门拖住,不让他们不敢轻易的来参这塘混水,然后等事情闹大点,再来个清理门户,也就名正言顺的除掉唐卿附带胡庭桑,函雨路的人理亏,也只能认栽吧,说不定少了胡庭桑这个败家子,他们还会高兴。” 李朝想了想:“这也是个说法。但做起来就难了。” “可唐卿……”说着,崔余摇了摇头。“不好对付呀。到时候就靠你们百沙街现在的这点底气和函雨路抗衡……” “那你再说个主意?” “这函雨路可是有家底的。”说完,崔余又想了想,继续道:“算了,也没别的办法,走一步算一步吧。” “还是握个手吧。”说着,李朝向崔余伸出手去:“欢迎回来,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嘴上这么说着,可谁的心里都没有真正的愉快。百沙街今后是个什么样子谁又说得清楚,就凭我们这帮入伙半年的混混,真就能拧过唐卿这条大腿? 临开学前的一天,我终究还是拿出了茶饭不思的精神把那些堆积如山的作业给处理掉了。开学的第一天,吃了老妈做的早饭,总有种亏欠的感觉。之后,我抱着一大堆寒假作业的书、本,换上鞋子准备去学校了,老妈突然问我抱这么多东西是不是很麻烦,要不要买个新书包。我只摇摇头说:没事,不用了。 来到学校门口,那身材矮小的恭仲华特别引人注目,我一眼遍从人流中瞅出了他。 “干什么呢。”到了门口,我停下脚步,反正离上课还有些时间,与其去教室里发呆不如在外面观望观望。 听到我的声音,恭仲华立刻转过头来:“哟,你来啦。”估计他现在都不大清楚我的名字吧。“我在等个人。” 看来这次又有人要倒霉了。“等谁?” “一个傻小子,在网吧盗了我一个朋友的QQ号,我朋友在网吧蹲点守了几天查出了是谁干的,让我帮个忙,告诫告诫。”肯定不是什么朋友了,铁定是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我心里默默这样想着。 不过,在那年头,刚兴起QQ这玩意,会玩QQ的人不多,会盗QQ号的人更少。我心里正好奇是哪位英雄好汉有如此高超的技术,圣贤同学却慢慢的向学校走来。 “就是他。”我还没来得及迎上去打招呼,恭仲华身边的一个小子就指着圣贤同学叫了起来。 几个人冲过去就把他抓住。我一下蒙了。 “等等,等等,他就是那个盗QQ的?”我连忙追上去。 “就是他。”那个小子斩钉截铁的叫到。 “呃……”我顿时觉得抱着大堆书本的手渗出汗来。 “浩诚,我的作业给我带来了吧。”圣贤同学说话了,语气依然没有丝毫的阴阳顿挫,仿佛一切都在他掌握中似的。他还是蛮聪明的,一句话就给恭仲华一干人等阐述了我和他的关系。 “带来了……”我拿出圣贤同学的作业递过去。“给你,谢了……”说完,我用眼角悄悄的打量着恭仲华的反应。 “你们认识?”恭仲华似乎也开始左右为难。那是肯定了,一面是百沙街的朋友,另一面是给了钱的雇主。 看来要平息这件事还得从那雇主下手吧……我拍了拍那小子的肩:“朋友,这都是误会。大家都一个学校的,给个面子。不就是QQ号嘛,我叫他送你几个,怎么样?” “呵呵,真是不打不相识,他原来是你朋友呐。”恭仲华也勉强的替我说着话,不过话语里似乎在冒冷汗。 那小子看了看恭仲华的态度,也摇摇头:“好,好,既然是自己人,算了。” 预备铃声响了,我跟圣贤同学一起向教室走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有时候想想,我也算挺失败的,在这百沙街跟着李朝也呆了不少日子了,到现在要保一个人却也不敢直接开口,还得看别人给不给面子。然而那恭仲华也终究还是看在李朝的份上给我个台阶下,总得说来还算不错。而最实惠的还是圣贤同学了吧,很会审时度势,一下子就能做出反应,我们混了大半年了,认识了不少的人才混出这么点面子,而他只需要认识我一个人就够了,他才是最低投入最高收获。 几天后,崔余果然如约回来了百沙街,在这里做起了他的老本行生意,又过了几天,生意直接扩大到清瓷口,也算给百沙街注入了一点新鲜的血液。勉强算有了收入,百沙街的混混们又看见了希望,而那一点希望也只能勉强湖口而已。就在这最艰难的时候,圣贤同学又来找到了我。 刚开学,学校总是要收这样那样的费用,圣贤同学一不小心把要交的钱弄丢了,所以只能来向我借。 我拿着李朝的信用卡,从银行里取了钱出来。几百块而已,曾经根本不放在眼里的钱,但在现在这个环境下,也觉得有些份量了。但我还是把钱递到了圣贤同学的手上,毕竟我在学校大概也就这么一个朋友了吧,除了那些恩恩怨怨的事情以外,我能帮到他的地方大概也只有钱了。 又过了几日,百沙街的大街上,我又见到了那个叫做欧冉的小伙子,我们彼此都很和善的打着招呼。以前在郝诚,唐卿等人的光辉下,诸如欧冉、杨永淳之流的能干小辈显示得暗淡了不少,以至于在百沙街呆了这么久,要不是郝诚的引见我都还不认识他们。 说他能干是有道理的。在这没有郝诚的落魄日子里,若没有他们,李朝哪里撑得起来这硕大的场子。现在,欧冉开始在百沙街和清瓷口做起了这拉皮条的业务。听说他以前就是在秦勇的场子里管这档子事儿的,酒吧卖掉以后才没干了,现在也不过是从操旧业罢了,所以业务水平自然很高,手下也有许多忠心不二的小姐。而让我实在想不通的是,他现在的女朋友也是他手下众多小姐中的一个。不知道他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出去卖是什么感想,真搞不懂这些人的心思…… “有空常来玩玩,看中了哪个小姐你跟我说,单子我帮你签了就是。至于小费,看你自己心情吧。”他笑呵呵的对我说到。 “呵呵,先谢了。现阶段还没那个兴致……”我尴尬的笑笑。 “多大了?还没兴致。”他怯笑着。跟着他一起的两个女人也若有若无的笑起来。“对了,你若找得到小姐,帮我再物色几个。我们这里还缺点人。是处更好,有你好处。”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那个叫余菁的女孩子,心里顿时有点失落感。 至于杨永淳,还真是个神秘人物,上次清瓷口一役后,也没再见过他,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干什么。不过欧冉和他是有交情的,欧冉说有事的时候只要一个电话,杨永淳嘴上十万个不愿意,但终究还是会来的。 四月,天气暖得过了头,大家渐渐的换上短袖,露出引以为豪的一道道刀疤,在他们眼里,这是威严的象征。正是这个时候,我们收到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那天早晨,一个不太熟悉的面孔来到我和李朝常呆的那个网吧里,推醒了在沙发上熟睡的我,问道:“你就是诚哥了吧。” “诚哥?”我揉揉眼,疑惑着,而仅一秒后,才反应过来。大概是沾了李朝的光,狐假虎威的也算百沙街一位“大哥”了。“呃,我是,有什么事?” “是余哥叫我来的。让你通知朝哥一声,警察局的人盯上他了,唐卿也要回来了。”那小子傻愣愣的阐述这几个崔余告诉他的真理,但他自己大概并不能理解被警察盯上与唐卿回来这两件事儿的重要性吧,所以脸上一分焦急的神情也没有。大概这正是崔余用人的高明之处,绝不允许身边有比自己更聪明的人存在,相反,越傻的越好…… “啊?”我的睡意瞬间即逝。愣了愣,我又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子,以前好象没见过,大概是清瓷口的人吧。“你叫崔余过来一趟,说我们有事找他商量。” 那小子走了,我迅速在网吧的其中一台电脑前找到了趴在电脑桌上睡觉的李朝。听到这个消息,即使是玩了一个通宵游戏的他,也顿时睡意全消。 “我已经叫崔余来了。”我淡淡道。 “嗯。”李朝一屁股坐在网吧松软的沙发上。“现在麻烦了,你看咋办?” 我也坐到他旁边,喝了口汽水,想想道:“装死吧……” “这崔余也是靠不住的。” “是呀。”很明显,这么重大的事情,他只派一个小喽罗来通知我们。要不是我叫他来,他恐怕也不会亲自出马,摆明了一副清高姿态。就这点不难看出,他今天会跟我们抬杠了。 不一会儿,崔余果然来了,带来的人不少,七八个左右。其中熟悉点的就是陈昆和欧冉,然后是一些清瓷口的陌生面孔,包括刚才来通风报信的傻小子。咋看之下,颇有气势,就这一点也给了我和李朝一个下马威。 远远的,李朝冲着他们这气势笑了笑。 “朝哥。好久不见呐”欧冉笑到,然后他又冲我点点头,自己去柜台要了瓶汽水,找个个角落自顾自的喝起来。 “朝哥。”陈昆进门以后,就站到了我们这边。跟了近一年的兄弟就是不一样的。 “陈昆,去门口盯好。”李朝说话的同时给陈昆使了个眼色,陈昆点了点头,很明白的去了门口。 然后,崔余才在我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了。随行的那些喽罗也四散开去。 这时候,李连杰突然从网吧的后门带了几个人窜近来。“朝哥,我们在这里看着。” 李朝点了点头。然后望向崔余:“行了,在这里的都是自己人了。” 崔余左左右右的看看,整个网吧看起来若无其事,跟平时并没两样,但前门后门都被死死的盯好了,他这才点了点头。 “说说吧,你什么看法。” 崔余点起一根烟,开始小心翼翼的跟我们低声说道:“开门见山吧,今天我带来的人也都是我信得过的。这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吧?” “严打时期,真要是干起来,那可是凶多吉少。” 崔余吐出一个烟圈,又小声道:“否则就只能等死了。你知道,百沙街的那些老辈子是靠不住的。我们在那些老辈子眼里可是钉子,表面上恭恭谨谨的把他们养着,可随时可能把他们废掉。比起我们这些不同辈份的来说,他们铁定更信任以前一起打拼过来的唐卿。” 李朝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即使李朝没有这个心,他们也铁定会居安思危。人心天生就是这样长的。 “所以说了,这一场乱子,就是我们小辈子和老辈子的乱子了。”说完,崔余又自顾自的抽起烟来。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崔余和李朝刚出道时候的那天晚上,他们在郝诚的引领下经过那段桥时的情景。而他们现在要干掉的就是那些曾带他们出道的老辈子,看起来是不尽人情,不仁不义,可身陷这条道上,大概也没得选择。 安静了一会儿,崔余又吐出了烟圈,烟味已经蔓延开了,不过在这个本来就已经蔓延着无数烟味的网吧来说,并没有显出什么特别。他又问道:“朝哥觉得这场乱子,有几分胜算?” “说实话,那些老辈子享乐主义倾向严重,我倒并不在意他们。我们的目标只是唐卿。” “你没说错,那些老辈子在这场乱子里面能扮演的角色也不过是引狼入室而已。”崔余顿了顿,一边点着桌子,一边道:“这核心问题还是在对付唐卿身上。他回来肯定不会是空手回来,肯定带了人,带了钱。凭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我相信这点他不难做到。”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顺从是死,反抗也是死。” “我倒是有个办法,就看你朝哥肯不肯了。” 我看看李朝,他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道:“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就是要听你的这个办法,别费话了。” “朝哥你先出去躲躲,让出这个百沙街头把交椅的位置,给那唐卿来坐。反正现在警察盯上你了,现在就让他们转移目标,把注意力集中到唐卿身上,到时候只要唐卿犯个什么事儿,就死定了。” “连你都知道警察局的动向,那唐卿会不知道?” 这时候,崔余又低声道:“唐卿或许知道,但别忘了还有胡庭桑那傻小子。” “那到是挺不错的点子,到时候朝哥也走了,老辈子也平了,百沙街也就是你崔余的地盘了。”我笑道。 崔余想了想,似乎在思索如何打个圆场,不过似乎最终还是放弃了,叹气笑道:“其实你们又何必在意呢?我们一起出道的,我发达了,少得了你们的好处?这事儿也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还能怎么办呢?朝哥,你说,是吧?” “我从你想回来的那个时候开始,就知道你这心思。”李朝依然面不改色的笑着。“百沙街出了乱子,你第一个抽身去了朝元门;百沙街有了空子,你第一个钻回来敛财。这话我可是没说错吧。” “朝哥是在责怪我了。”崔余小声笑道。然后摇摇头,叹了口气,再也没说什么。 “没别的意思。”李朝顿顿,继续道:“别忘了当年是谁扶了你一把。” “咱们都是一起出道的,死去活来的混到今天的地步。”说完,崔余又叹了口气。“现在肯定不是分你我的时候,老辈子要收权了,我们可是同一战线的。” “现在百沙街说话的人是我,我出了事儿,你不管的话,你以为你还能在百沙街的兄弟面前立足?”李朝笑道。 “你这样硬来,我们这条船早晚栽在唐卿手里。” 这一场谈话下来,也没能找到个解决办法。道上的大哥大概都是这样各怀鬼胎,关键时刻靠得住的也就只是自己了。求人不如求神,求神不如求己。 接下来的几日里,也都寝食难安。晚上,我也李朝依然无聊的漫步在我们的百沙街上。 然后,我们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恭仲华。远远的,在那个经常被城管光临的小巷里,他扳着脸,随便找了一个摊位,随手抓了一把花生就开始剥起来,那小贩还问他够不够。 当我们走过去的时候,恭仲华原本扳着的脸顿时笑开了。“朝哥,来,花生。” 李朝也不忍心再去剥削那些小贩,就只从恭仲华手里拿了一粒,象征意义的剥掉壳吃了,说到:“跟我来,我有些事儿问问你。” 这样,恭仲华才把手中剩余的几粒花生又洒回了小贩的箩筐,然后跟上来。 “百沙街的风声你也听说了吧?”李朝试探性的问道。 “你是说唐卿要回来的事儿?”恭仲华问着。 “嗯,看来这百沙街我也呆不长久了。”李朝笑道。 “朝哥,诚哥走的时候,那意思虽然没说明,可我们谁都知道,是让你替他的位置。唐卿回来,我是不回服的,我兄弟也肯定是不会服的。” “唐卿可不是个什么简单人物。” 然后,恭仲华笑了,笑了一阵才继续道:“朝哥才是真的厉害。”他又笑了一阵,又说:“当年朝哥不也是我看着出道的?我在这百沙街呆了也有几年了,但你朝哥是我最佩服的,也不过半年的日子,就爬了起来,到现在也还不到一年,就接了郝诚的位置。说实话,百沙街这么多人里面,我可是最看好你。” “运气而已,不是你们,我哪有今天呐。”李朝笑道。看着他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这种笑是如此的陌生,比起以前,似乎少了很多很多的东西,已经再没那么生动。 “朝哥,兄弟们可盼着你起家的。”突然,恭仲华这样说到,此时此刻,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语气也很安静,和这喧哗的夜市形成强烈的对比。 说起“起家”两次字,大概我和李朝同时联想到的就是那两张名片了。这已经不是那些个小打小闹的生意而是一大“产业”,当然,要养活的也不再是一个陈昆而是整个百沙街。百沙街头把交椅的位置看起来风风光光,谁又能了解坐这个位置的人要承担什么?下面兄弟对我们信任,为我们卖命,而他们的信任、他们的命就是我们最大的压力,我们必须肝脑涂地的去想办法,一点失误也不能出现。 要想人前显贵,人后必定受罪,这句话是绝对没有错的。 恭仲华走后,我和李朝又继续在街边徘徊了一阵才各自散去。 街上越来越空荡,属于白天的人们各自回家了,属于夜晚的人们,命运还掌握在我们手里。我突然这样想到,然后不羁的笑出声来,嘲笑自己的自大。 翌日,又是一个选班长的日子。当然,选谁做班长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我只关心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最令我恶心的是这个假民主主义的老师,选来选去,黑板上也只见得到那几个成绩好的同学,大概每个都是他的心腹了,选谁还不一样?当然,这同时又应验了那句话:成绩好的就一定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你也去选选?”突然,圣贤同学这样向我问道。 “呵呵。”我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你要去选,我宁愿选你。”另一个同学突然怂恿到。大概这个班主任老师的假民主主义早已被民众雪亮的双眼识破了吧。 “就是,怕什么,我帮你把名字写到黑板上。”又是一个同学开始怂恿。 “好啊,那你去写呀。”无聊的我突然也来了点性质,索性就跟他们玩玩。 然后,后排的差等生一阵忙开了,有人帮我写演讲稿,有人到处给左邻右舍宣传。我笑呵呵的坐在中间纹丝不动,似乎已经看到老师尴尬的表情。对,那就是我的目的,揭开面纱,看看这些为人师表之人的丑恶面孔。 当老师走进教室,突然发现黑板上多了一个我的名字,她只是胸有成竹的笑了笑,然后假腥腥的说道:“既然浩诚同学也希望参加,我也非常高兴,班长竞选现在开始。”其实她心里高兴个屁。 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不变的真理。我拿着差生同学给我写好的演讲稿,凭我耍无赖时练就的一点点口才,勉强算把竞选宣言这一关过了,然后是全民公决,好玩的事情就这么开始了。 最后,我以百分之六十五的绝对优势,成为了我班第三任班长……那一瞬间班主任的表情我这辈子都能记忆由新。我轻蔑的对她笑着。 我开始回头向那些投我票的差等生致谢,然后看见那个前两任的班长,就是那个曾帮她修过车的那个女孩,她趴在桌上,背在抽搐,是在哭吧……其实我应该给她道歉的,我真的不是想针对她,不过算了,一向讨厌解释的我并没有做什么,只是看着,默默的希望她自己能明白。 然后我开始责怪自己做事居然依然是如此的不计后果。无论是关于竞选班长,还是关于学习,或是关于出道…… 班长做了几天,因为乱给同学换位置,被停职查办了。后来又被狡猾的班主任给我安排了一个纪律委员的官来做,意思就是嫌我人缘太好,要我得罪人,不过我是不会上当的,因此,我终究落得个名义上的班干部,实质上没有任何职权……终究还是我们的老师棋高一招。 日子还是熬到了五一劳动节,这是劳动者的节日,我们这些不劳而获者应该在这一天深深的忏悔,但我们没有时间去无这个聊。 那一天,李朝做出了改变我和他命运的一个决定。当然,就现在看来,也是最为英明神武的一个决定。 “浩诚,百沙街第一把交椅的位置,对我来说,真的太重了。”根据惯例,五一节是要放假的。下午,在人声鼎沸的大街上,李朝向我说着。 “我只能说,郝诚走得很不是时候,对于这个位置,大概我们都还没来得及适应。” “现在唐卿又要回来了,你觉得有多少胜算?”李朝又继续追问道。 “人家毕竟是老道了,但我们也有崔余帮忙,这胜算很难说。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这次的赌注很大。”说完,我望向李朝,他正很认真的听着我讲话。 “赌注……这倒说得不错,我们从出道到现在一直都在赌博。包括因为牧盈的事儿给恭仲华的那一脚;包括跟着唐卿去偷东西;包括揽掉唐卿的贼货生意;包括去罗蕲救郝诚。”李朝又顿了顿,然后坏笑道:“妈的,幸好我们都是一路赢过来,要不然早就玩完了。” “呵呵。”我也跟着笑了两声:“不过之前的赢大概也只是给现在这个赌局铺地基而已。” 李朝的笑容也冻结了。我们一直在做对我们有利的事,而要做到这件事,一路上是如此的险恶,我们勉强撑到了现在,撑到了事的最后一步,发现开始力不从心了。 我们继续在大街上漫步了一阵,他才打破了沉默,满脸笑容,看似轻松的说了句“妈的,我也怕‘死’了。” 然而其实谁不怕“死”,有时候只是在一股倔强劲的麻痹下,一切后果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当冷静下来时想想,心理顿生后怕也是很正常的。 “浩诚,从我们出道来,就一直都是我在做决定,现在你给说个主意?”李朝突然这样向我说道。 他一向都是很有主见的人,现在反而这样问我,说明此时此刻,他大概也乱了阵脚,不知所措了吧。“你是朝哥,当然你说了算了。”没有主见的我依旧没有主见。 “如果我不干了,你会怎么样?” “我可是没正式出过道。我一直都是跟着你朝哥屁股后面转悠着,也被你朝哥的光辉掩护着,连公安局也没我的案子。” “我是不想干了。真不想干了。可现在怎么收手?”李朝摇摇头继续道:“我们一路赢过来,到现在,那些战利品到成了我们的累赘。” “躲吧。装死……”我淡淡道。 “你看看恭仲华,李连杰,还有他们下边的人,都盯着我呐。”李朝笑着摇摇头。“郝诚钱赚够了,拍拍屁股走人,烂摊子扔给我,真是高明。” “崔余也很厉害,从他起家以来,事情看上去就朝着他所希望的方向在发展。我们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他向上爬的工具而已。” “现在看来,我们还是只有输给崔余了。我们两个人输给他一个人。” “你还是决定照崔余的那套方案干了?” “并不是我向他妥协。”此时,李朝正色道:“我只是觉得我们很傻。去看看那满大街的混混,大概他们这辈子除了傻卖命也只能傻卖命了。我才发现,真正的聪明的人并不是提着老袋去赌钱,而是拿着自己的脑子,用自己的知识去赚钱。那赚钱所需要的智慧绝对比那提刀打杀的力气更难能可贵。其实我一直在自愿做个笨蛋……” 听了李朝的话,我由衷的笑出声来。他说得不错,打个极端且反动的例子来说,就那些贪污腐败分子赚钱的手法也比我们来得高明,我们就如同烧杀劫掠的山贼,他们就是那向百姓收保护费的捕头,大家都靠百姓养活,而他们名正言顺,人心所向,我们就是众矢之的,人人得而诛之,最后用我们的命,换了他们的荣华富贵。 “我走的话,你跟我走不?”李朝突然又问道。 走?我能去哪儿?李朝或许还能去北京找他的爸爸妈妈,而我的根就在这里。我绝对相信只要我愿意,李朝会带我一起去北京,但那毕竟不是我家,没有我的亲人,从谋种意义上来讲,我依然是在亡命天涯。那种日子我早也厌倦了。“我不走了。” “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很危险。” “放心吧,我把我们所有的事情搞定,然后我就洗手不干了。”我说着。“我并不完全信任崔余,他是你小学的同学,对你的底细比较清楚。所以我们还必须给自己留有余地,否则很难避免他不会见利忘义。” 李朝看看我,叹了一口气。“没有你,我没那么顺利。你是很聪明的,思考问题也比我周密,如果没有跟我鬼混而去读书的话,一定很厉害。” 我笑了,说起读书两个字,除了笑我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李朝再一次对我说我读书厉害,他每次说到这个问题都会一脸内疚。但我知道,今天的我并不是别人塑造出来的,一切都是因为我自己,我总是排斥着自己的另一面,厌恶着自己的另一面而已。 “我不喜欢做傻子,我不喜欢双眼被蒙蔽。我不喜欢做那种在温室里念书的‘莘莘学子’,读到最后连地球是水做的也不知道,那大概不适合我。” 说到这里,李朝也笑了。世界上的人不止一种,生活也不止一种。我们大概算是平常之外的那一部分人了,自然也应该过着平常之外的那种生活。这种生活是好是坏且不评论,而为我们造成这种生活的原因有很多,内因外因皆有。 既然决定了要走,也就要尽快了,毕竟唐卿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回来,到时候想走也不一定走得掉了。临走前,百沙街还需要他做最后的交代。 这一次聚会,仅仅是在一个街边的饭馆里,和昔日宣布独揽贼货生意的那次宴席相比算是落魄了不少。而叫来的人也仅仅是陈昆,李连杰和恭仲华,在这各自肚肠的百沙街上,这三人算是我们最后的心腹了。 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而话也早已记不清楚了。总之,李朝如同刘备在白帝城托孤似的把我“托付”给了他们三位。说起我在这百沙街上说话的份量,要是没有李朝,那也不过算个屁。而现在有了李朝千玎玲万嘱咐的告诫,今后办起事来也会容易不少。 翌日,我们去银行取出了所有的钱,李朝说要把它分成两份,我一份,他一份。而我坚持让他全带走。最后,是我胜。我们一起去买了第二天凌晨的票,他说还想去江凉所在的学校看看。 我们在那学校的一个小山坡上蹲了一下午,李朝一直边吃着冰棍,一边远远的扫描着过往的学生。我知道他在找什么,我没有说话,也帮他寻找着。不过一下午的扫描并没有找到要找的人…… 天色开始暗淡下来的时候,他依然没能如愿以偿。对失望已经免疫的我们并没有显露出太多的不爽,而是笑着摇摇头,默默离开了那个小山坡。 “今晚就不睡觉了,明天上火车再睡。”李朝突然对我说道。 我默默的点了点头。 和往常一样,我们一人提一根甘蔗,游历在百沙街的大街上。而今时今日的心境,却于以往任何时刻都不同。路过百沙街的主干道时,李朝停下脚步,然后兴致勃勃的跟我描述着城运公交公司和迅捷公交公为营运权撕破脸皮的那一场恶战。 而当我们步行到被我们拆过内存条的那家网吧,我们相视而笑……那家网吧似乎也并没有受到我们的影响,到现在依然生意红火。 夜深了,行人渐渐减少,我们又来到了第一次入室盗窃所光顾的那间办公室窗外大道上。回想起那晚可真够危险的,庆幸那个巡逻的警察没什么脑子,否则我们也玩完了;而我也庆幸选择了出卖崔余……那时候的我们三人又哪里知道半年多后的今天,我们这些小毛贼会靠这个为起点,爬到现在的位置呢。 当我们行致函雨路的立交桥时,路上已经很难看见行人。函雨路立交桥的灯光依然通天亮,广告牌也换了新的,桥下曾经混战过的地方也有杂草不屈不挠的生长了出来。我们背靠着桥的栏杆上,李朝一边回忆,一边跟我讲述这那桥下的故事。一直讲到他从混战中逃出来才停住了,然后沉默了好一阵子。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推测,他的回忆应该追述到了回到宾馆门口见到江凉的那一刻了。我并没有打搅他的回味。 最后,我们回到了母校。和白天的郎郎书声相比,夜晚的学校异常的冷清,冷清的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坐在烧烤摊老板留下的凳子上,李朝跟我说起围剿胡庭桑那天的趣事,我也想起那个叫秋姚的初中同学。 小时候总觉得一年很长很长,而现在却觉得一年竟然是如此的快,从跟李朝出来到现在也将近一年了,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凌晨,快到上车的时刻,我和李朝才去了火车站。其他那些乘客大包小包的拎着,而李朝什么都没带,现在的他大概跟我一样,一无所有吧。 车还没到,我们在站台上等着,跟其他去北京的乘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李朝说这个时间恰到好处,在黑夜里出道,也在黑夜里离开。说完,他笑了笑,笑完了,才又对我说:“你在这里自己要小心。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我笑着答到。一瞬间,心里一股强烈的感觉涌上来,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是空洞,也是无奈,还是一种强烈的不适应感。 远远的就能看见火车车头明亮的灯光,远远的就能听见火车车轮拍打轨道的声音。当看到这种灯光,听到这种声音的时候,我深深的皱起了眉,抬头望着天空。 “如果那边有发展,就别回来了。”我又继续对他说道。 他冷冷的笑了笑。稍微沉默了一阵,才打趣道:“那边美女没这边多。” 车头的灯光越来越亮,很快,火车到站停车了。其他的乘客像忙着投胎似的挤上火车。而送行的人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如同行注目礼似的傻傻望着。 直到其他的人都上了车,我才拍拍李朝的肩膀。“他们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以后我一直都住你隔壁……”我笑着说。 李朝也笑了,这才动身向车门走去。 我也跟那些送行的人一样,只是傻傻的把李朝望着,然后透过窗户,看着他走过一排又一排坐位,直到他坐下。 火车的窗户密封是非常好的,好得甚至于听不见里面的任何声音。隔着一块厚厚的玻璃,我们就像两个世界的人,而火车一旦发动,两个世界就会越来越远。 火车并不会在这个站停留多久。列车员吹响了哨子,车门关上了。这预示着火车快要出发了,我依然站在那里,准备火车完全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才回去。而这时候,李朝摸出江凉给他的那个手机,打了一行字,贴在全密封的窗户上。 火车突然开动,我追随着火车的方向行了好几步,才看清那手机上的字。“千金易得,而知己难求。原来我早就发财了。” 我们一直在追求财富,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追求财富。而我们却忘了给我们自己去定义财富。到最后贫穷的人一直以为自己富有,富有的人却依然以为自己贫穷…… 看清了那行字,我就停下了下来。看着火车越开越快,车头已经消失在我的视野范围之内,一节又一节的车箱向我前方飞驰而去,它所载走的是我这一年来所积攒到的最为珍贵的财富。顿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离开我的仿佛并不仅是一个认识了三年的朋友,也并不仅是一个经常一起玩耍的伙伴,而同时也是一个一块从小长大的兄弟。这种长大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指心理上的。我们一起见证了属于我们的另类生活,我们一起否定了学校学来的可笑真理,在漫漫长夜中相互支持。他的离开与其说是让我觉得失去了一只手,还不如说是失去了一半大脑,因为我总能从他那里得到灵感与启发,开阔我的思维,而今后这种灵感与启发再也不会得到了。此时此刻的我犹如金庸笔下失去兄长的白寒枫,刹那间一股缺失涌上心头,脑海里一片茫茫然然。 火车渐渐开远,车站又恢复了平静,天空依然黑暗,四周虫鸣不断。这个世界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而这一切仅仅是看上去而已。心理平衡被打破,我久久不能从“失去大脑”的不适应中恢复过来。离开火车站后,我漫无目的的走着,直到天亮。 虽然一夜没睡,但我却并不能感受到什么叫疲惫。眼睁睁的望着这个浮华的世界,脑子里空空如也,心里突然开始念出一句话:我不畏惧磨难,我不畏惧死亡,我只畏惧在这条寂寞无尽的路上,无人伴我闯荡。 记得一年之前,告别了牧盈,秦贺,齐哮,没想到一年之后,也告别了李朝。这不得不让我联想到“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句古话,我们都独自一人来到这个世上,有缘相聚,但终究也是尘归尘,土归土…… 万事齐备,只欠东风。送走了李朝,下一步就是等唐卿回来。没有了李朝的日子更加的无趣。我再也没有去过那家以前我们常去的网吧,生活如同回到了认识李朝以前的样子,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了,或许是上学,或许是放学,也可能是百无聊赖,唯一的共同点是,我看起来依然是匆匆忙忙的前行,而并不愿去思考前面的方向。而今唯一的目标就是快点搞定百沙街的事,离开这已经令人厌倦的道。 无聊之余我开始盘算起等唐卿回来的时候我如何称呼他。叫唐哥不好听,像是在叫堂兄堂弟;叫卿哥也不妥,像是在叫“亲哥”。难怪百沙街一路的人都只叫他唐卿,我今天才想明白原委。 大概是得到了李朝突然离开的消息,仅仅几天之后,唐卿便带人回来了。那天下午,刚一拉响下课的铃声,恭仲华就来到我的教室门口叫我,这使我给班上的老师和同学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坏印象…… 随后陈昆,李连杰,欧冉也在崔余的带领下来跟我和恭仲华汇合。我们这才股起士气去为唐卿“洗尘”。 那是一栋已经没人居住的筒子楼,楼下是一条偏僻的小道,四周除了乱七八糟的灌木,就是堆积成山的垃圾。当我们五人走过那条平日里人影也看不见的小道时,却惊讶的发现今天的小道里零零散散的有不少年纪比我们稍大一点的青年在徘徊。这些陌生的面孔并不是百沙街或清瓷口的人,崔余说他们也肯定不会是函雨路或朝元门来的,看来应该是唐卿从外面带来的了。 我绝对相信除了我们看见的这些人外,这附近一定还有唐卿的势力。回来的第一天就安排这么多人在这里,不知道仅仅是想给我们一个下马威还是真的有什么杀鸡警猴的心思。想到这里,不禁心里一凉,顿生胆怯,但脚步还是不停的向前迈。看着前面的路,感觉自己仿佛是在深入龙潭虎穴。 “放心吧,这是严打时期。再加上上次被我来了个玉石俱焚,量他也不敢轻举妄动。这阵势不过是吓唬吓唬胆小的。”崔余似乎看出来我面部表情的变化,低声对我说到。这翻话很在理,也让我宽心不少。而这话语又一下子给我戴了个“胆小鬼”的帽子,让我心里一阵不爽,可在环境的压迫下,也没了脾气。 我们走到小道尽头的楼里,上到第四层。有人打量了我们一翻,给我们指了指唐卿所在的那间屋子,然后自顾自的在一边抽起烟来,而我们推门而入。 屋子只有一间,也并不算很大,墙壁和天花板也很破旧,但因为没有家具的缘故,显得比较宽敞。屋子的中间有一张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藤椅,坐在藤椅上的那个人虽然换了一身衬衫配牛仔裤的装扮,但我一眼遍能认出这就是唐卿,再加上鼻梁上的一截刀疤,更是确认无疑。 而唐卿的身旁还围了不下五人,个个看起来都很面熟。恭仲华,李连杰,陈昆,欧冉都娴熟的跟他们打着招呼。估计他们应该是这百沙街中,日思夜想盼着唐卿回来的那些老辈子了。而还有一个人一直站在唐卿身后的窗户旁,那便是胡庭桑。果然不出我们所料,他跟着唐卿来了百沙街,这也就预示了他肯定会介入我们跟唐卿之间的这场明争暗斗了。 在唐卿的吩咐下,那些老辈子都退出了房间去。这个原本开始显出拥挤感的房间顿时空了不少。胡庭桑也来到唐卿的身旁,坐在那张老藤椅的扶手上,弄得老藤椅吱嘎做响。而我们却依然站着。 第五章-胡庭桑之死(上)(完) 正文 第五章-胡庭桑之死(下) “恭仲华,华哥,怎么站着呀?找个地方坐呀。”明知除了那张藤椅之外这房间里没有任何的桌椅,那胡庭桑却故意这样说着。 “杂种,滚回你的函雨路去。上次仗着郝诚的面子在百沙街讨打还没收拾你,现在又仗着唐哥给你几分面子就无法无天了。”李连杰突然叫道。而这一声“唐哥”,倒是暗里给唐卿表了个友善的态。 “你是哪来的东西,敢这样跟我说话。” “这该我问你才对,这是百沙街,你是哪来的东西?” “你们两个吵个屁。”唐卿突然打断他们的互相谩骂,说道。话音一出,胡庭桑和李连杰也住了口。“胡庭桑,你也出去一下。” 这样,胡庭桑才不以为然的走出房间。这房间才剩下我们五人与唐卿对峙。 “平时看你们和李朝走得挺近,李朝去了哪里,你们知道吧?”待胡庭桑走出门去,唐卿才漫不经心的问道。 “李朝他突然就走了,我们哪里知道。”恭仲华理直气壮的答到。 “浩诚,你可是经常跟他在一起,你不可能不知道。”唐卿突然盯向我。那眼神中的压迫感仿佛在对我说:不说实话,不得好死。 但我哪里能说实话,我只是跟着恭仲华的回答附和:“他走得挺急,我都不知道他去的哪里。”说话间,我尽量保持镇定。我知道唐卿问的这个问题铁定是冲我来的,但我不得不装出一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样子。 “我这样跟你说吧,李朝去了哪里,你不可能不知道。”唐卿却斩钉截铁的说:“你今天不跟我说清楚他的去向,你是走不出这里的。” 这句话的威慑力确实不小,我的心里也着实开始忧心忡忡,然后不得不在脑海里暗暗的用崔余刚才在楼下说的那翻话自我安抚。稍微镇定了一下,才装出一副冤枉的神情叫道:“唐哥,我可真不知道啊。” 但唐卿却没有说话。大概不编点什么故事他也是不会相信的了。脑海中灵光一闪,我又继续喊冤:“李朝走的时候一声没吭,拿着钱就自个跑了,没盯着他,我都后悔得要死。” 在这些金钱至上的人眼力,为钱出卖朋友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我编造的这个李朝携款潜逃的故事,在他看来肯定和情和理。我这样一添油加醋,唐卿才将信将疑的看了看我。 “我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但他有样东西留在了我这儿。”为了继续骗得唐卿的信任,我不得不摸出郝诚临走前交给李朝的那两张名片。突然联想到任我行交给东方不败《葵花宝典》的情形。这两张名片原本确实是人人想要的宝贝,但在严打时期,加上百沙街人心动荡,谁要是敢动这名片上的电话,那就是自掘坟墓。当然,就算唐卿知道这名片的利害,不去动它,那我也能借它了表忠肠,这是权宜之计。 唐卿接过那两张名片,拿在手里仔细的打量了一翻,轻蔑的一笑,突然把两张名片拍在我的肩膀上。“妈的,你想害死我?”老道毕竟是老道,是利是害一眼遍能看个通透。 “这可真是李朝留下的,我可没动过手脚呀!”我装出一副对这名片的利害全不知情的样子叫道。越傻的人是越不容易被怀疑的。 “这个,我可以做证。”突然,恭仲华插话到。他当然对名片的事情是一无所知,而此时此刻站出来为我做证,大概是因为李朝临走前的委托,在为我撑腰。 然后欧冉也在一旁深吸了一口气。 唐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恭仲华和欧冉,然后再跟我说什么。而此时此刻,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不住的吞着唾沫。 “现在郝诚走了,百沙街上上下下乱七八糟。就你们几个看,有什么建议?”不知道是报着放我一马的心情还是相信了我编造的故事,唐卿岔开了话题。 听他这么一说,陈昆和李连杰诧异的互相对视,然后又望向我。而我没有说话,这摆明了就是试探。 还没等其他人有交头接耳的机会,那边崔余立刻说道:“这郝诚一走,百沙街就一盘散沙。现在就是需要一个人把百沙街组织组织。而就我看,这事儿也只有你唐卿能做。” “崔余说得对,那些老辈子除了你也没人收得服了。”然后,欧冉也插话道。 局势所迫,现在除了假腥腥的随大流附和把唐卿推上百沙街第一把交椅的位置,也没别的办法了。要想怎么暗中使坏,那也得等度过今天的危险期再从长计议。 “我坐这个位置也可以,让我收服那些老辈子也行,但就看你们支不支持我了。”唐卿这才揭开虚伪的面具,正大光明的把位置包揽入手。 “大家都是百沙街的兄弟,怎么可能不支持自己人?”崔余又信誓旦旦道。 “好,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信任你。我现在就把火yao的生意交给你,由你来帮我打理。”说完,唐卿将计就计的把两张名片中的一张向崔余递过去。“这是那个火yao贩子的名片。” 唐卿居然明知道没有杨永淳的支持,这名片动不得,却偏把名片交给崔余,让崔余去动。看来唐卿的第一个想整死的并不是我,而是崔余。在他眼里,崔余是第一号要解决掉的人物,而他也确实没有看错。我这才松了口气。 从刚才开始就大拍马屁的崔余此时此刻也吃了个哑巴亏。唐卿不是好惹的,现在他不用亲自和我们做对,而是要逼我们自己去撞墙,自取灭亡。 “不用这么急吧,大概还是先把百沙街的人都组织好了再谈这火yao的生意吧。”以崔余的聪明才智,一眼便能看出唐卿的用意,半推半就的说着。 “你照我说的去做,其他的事不用你担心。”唐卿死死的盯着他。 离开栋楼的时候,我的心情犹如劫后余生般的雀跃,而崔余却是满脸的沮丧。直到走出了唐卿的势力范围,我们才敢说话。 “不行了,唐卿一定要赶快处理掉。他盯上我了。”崔余咬牙切齿的说着。 “他刚回来,人多势众,能怎么办。”恭仲华丧气的说着。 “从胡庭桑入手。”速战速决也是我本意,现在必须开始想点法子,趁唐卿位置还没坐稳就把他拉下台。否则还没开战就先折损一个崔余,我们的力量可是大打折扣。“唐卿从外面带来的人不足为惧,怕的就是函雨路的人帮他,在加上我们百沙街的老辈子使坏搞内讧。” “你说说怎么做,我现在脑子乱得很。”崔余焦急的问道。 “他今天要你去接火yao生意,正好,我们也来个将计就计。”我说着:“你把胡庭桑约出来谈谈,那小子头脑简单,把唐卿给你的名片拿给他看看,告诉他唐卿暗示你干掉他以巴结杨永淳,从而接手火yao生意。” “这倒是个好办法。”崔余一边认真的思索,一边说着。 “最好骗得胡庭桑那小子去跟警察局揭唐卿的底,让警察局的人把唐卿盯上,这样唐卿就不敢有太大的动静。” “倒时候把唐卿逼急了,他说不定先利用我去对付胡庭桑。” “那总比撞枪口来得好。就算你照唐卿的意愿把胡庭桑干掉了,杨永淳一高兴,站出来帮你,你名正言顺的接过火yao生意那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好吧,那我们先就这么干。” 说完,我们才散去。崔余这次毫不含糊的亲自出马,看来他也是急了。我相信崔余的算账天赋能在没脑子的胡庭桑面前把这一笔糊涂账算出个清晰的思路来,再加上来现在已经关系到他自己的安危,他绝对会慎之又慎,而我只需要等着他的好消息。 事情果然就按照我们预想的那样发展。第二天下午,经过了一天辗转反侧的胡庭桑从函雨路偷偷的赶来了清瓷口。 曾经我们丝毫不放在眼里的鸡窝而今却成了我们的避难所。我们可不敢在百沙街这样坐在一起,指不定让唐卿的人瞧见就闹出个什么事儿来。所以平日里在百沙街,我们都是各走各的路,各做各的事,彼此也少有往来。 “崔余,你叫我来,我就来了。”刚一进门,胡庭桑就毫不客气的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然后点起一根烟,慢慢说道。“原来你也在。”他轻蔑似的看看我。 “我可是要救你,你不来还算是你的损失。”崔余应到。 这话让我不得不联想到诸葛亮游说孙吴联合抗曹时的情景:先姑且放下那些虚伪的交情不题,首先强调是为了拯救对方,但实际上更多的是为了救自己吧。 胡庭桑只是很轻蔑的笑笑,自顾自的抽着手里的烟,没有多说什么。 崔余见对方没有说话,若了所思的顿了顿,继续说着:“其实,你自己心里也是虚的吧,不然怎么终究还是来找我了。” 听了这话,胡庭桑才凑向崔余,瞪大了眼睛:“我可是给你机会,别不识抬举。” 如果胡庭桑真的信任唐卿的话,那跟崔余也算是敌对了,试问谁会给自己的敌人机会?这次又轮到崔余很轻蔑的笑笑,那笑容让胡庭桑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不和逻辑,才没有再说下去。 “你还以为唐卿坐稳了百沙街的第一把交椅的位置还真会想到你?”崔余顿了顿,继续道:“不对,他应该会想到你,但不是给你好处,是要干掉你。” 胡庭桑皱着个眉头没有说话。 “要不然他现在也不会叫我去接火yao生意了。你瞧瞧,这是什么?”说完,崔余把唐卿给他的那张名片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哦,你瞧了也不知道。我就告诉你吧,这是以前张革和仁哥做火yao生意时的上家。”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胡庭桑不屑的说到。 “关系大了。”崔余连忙把名片又收回了衣服口袋里,向这个简陋的房子门口望了望,才小声的说道:“你先别不承认,那天晚上,仁哥肯定是你派人撞死的” 听到这里,胡庭桑只是看看我,像是有所顾忌。但也终究还是没有辩解什么,算是默认了吧。 “因为你跟仁哥的私人恩怨,张革也跟着倒了霉,张革有个兄弟叫杨永淳,那小子发话了,谁帮他干掉你,他帮谁揽下火yao生意。你想想,现在可是在严打,没有他这个老手帮忙,谁敢动这桩生意?”崔余顿了顿,又继续道:“而偏偏在这个时候唐卿叫我接过这门生意,你想想他是什么意思?那不是要我取你的人头做聘礼请杨永淳出山吗?” 听到这里,胡庭桑狐疑的把崔余打量了一遍,才一脸沉闷的望向了别的地方。 见胡庭桑迟迟没有动静,崔余又继续说:“你还别不相信,去百沙街随便找个人问问都知道杨永淳是什么角色。” 然后,整个房间安静了好一阵子,崔余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胡庭桑,一边无聊的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头顶上的吊扇发出吱嘎吱嘎的破响,天气并不算很热,我的手心却在冒汗。 “那我们该怎么办?”已经沉默了许久的胡庭桑终于开始说话。而这一句“我们”就预示着他终究还是决定站到我们这一边。我也才松了口气。 “你总算还不傻。”崔余笑道:“你先去派点人去警察局揭了唐卿的老底,让警察盯上他。他现在可算是百沙街的半个抗霸子,处在风头上,被警察这么一盯,也不敢太嚣张了。” “接下来呢?”胡庭桑想了想,突然又追问道:“如果把唐卿赶下了台,你们可别望了现在是谁在扶持你们。” “怎么会呢?”崔余笑眯了眼睛敷衍着:“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计划。”然后,他望向我,似乎在问我下一步怎么做。 于是,胡庭桑那小子也顺着崔余的目光向我望了过来,但眼神里带着轻蔑,仿佛在说:这小子能干点什么事业? “走一步算一步吧,看唐卿那边怎么办。” 说完,胡庭桑的冷眼就收了回去,拍了拍桌子道:“照我说,我带几个人,借口找唐卿商量事情,偷偷的就把他干掉算了。” 这句话让我不得不想起冤死在他手下的张革和仁哥,胡庭桑这小子很不安分,总是喜欢做一些顶风的案子,即使是张革和仁哥这种重量级的大哥也毫不放在眼里,说干掉就干掉了。倘若我们不收拾他,他迟早也会跟他三个哥哥一个下场,要么参军逃命,要么被人干掉,要么吃牢饭。 “你带着人怎么接近唐卿,接近了你以为你的人能比唐卿的人更多?”崔余不屑的说道。 “真他妈的麻烦。”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只有明刀明枪的砍杀那到是爽快,那些暗地里的阴谋更令外防不胜防。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人类的圈子并不是电视里的动物世界,说咬就咬。 我早已对这些事情感到疲惫,大概李朝也是的,所以我们选择了离开。然而崔余等人大概是乐此不疲的,即使路途是如此的阴险,他们依然愿意在这混水中继续下去,因为他们看见的是最终胜利者所能获得的利。而那些利从一开始就是我所不屑的,有钱是好事情,可并不是最好的事情,当我口口声声的说着我想要钱的时候,其实我想要的只不过是一种认证,告诉那些把我忽视在角落的人们,我不是世界的配角。而现在,是否会被忽视已经不再重要,我只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曾经跟我一起经风历雨的兄弟会记住我,也就够了。即使我死了,那么我的墓前大概每年也都会有新鲜的花束,我也相信送这些鲜花的那个人肯定不会在我墓前痛哭。他或许会背对着我的墓碑,一个人静静的望向碑上遗像中的我所望着的方向,眼中是无边无际的天地,心却沉在最深的海底,渐渐回忆在他的世界中关于我的那部分故事。这就是兄弟的默契,他的沉默胜过别人的哭泣;他的一句“生日快乐”胜过别人最贵重的礼物。 有时候,这样一丁点理由就足已让人对生活报以热情,这些热情促使我摆脱现在的一切,早早的开始新的历史,做我想做的事。即使处处遭遇反对与冷笑也无关紧要,只要知道还有一个人理解,那就证明了我想做的事情并不是完全的错误。 晚上,我让崔余去朝元门协调一下关系,让罗平他们知道要是他们敢插手,清瓷口的人也会参进来。而我,让欧冉帮我找来了杨永淳,我要让他在这一次与唐卿的争斗中帮我,而报酬就是胡庭桑。 报着好奇的心态,杨永淳来了这里,清瓷口与百沙街交界处的那座石桥。当年李朝出道时,不知道他是否就在这桥上看着李朝跟在郝诚的身后穿过人群。 “你有什么好主意?”杨永淳冷冷的目光打量着我。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白天跟胡庭桑的谈判已经让胡庭桑几乎陷入我的控制之中,现在跟杨永淳谈判起来,也总算有了底气,慢慢说道:“我知道,你只见过我几次,或许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也没有足够的把握说服你支持我,但我还是得试一试。这也可以算是打着李朝的旗号来请你。” “李朝?”杨永淳笑了笑。“你还有脸打着他的旗号来找我?郝诚临走的时候说过他会摆平张革的事情,胡庭桑还在函雨路逍遥快活着,而现在他又在哪儿?” “他走也是迫于无奈。而现在我不就是打着他的旗号来找你了么?要是搞不定胡庭桑,我有脸来找你?” “那好,你倒说说看,你有什么计划?” “说实话,我现在还没主意。”我小心谨慎的说着:“唐卿那边下一步会怎么做还不知道,我还没有主动权,暂时定不出个什么计划来。” “那你今晚是来耍我的?” “但是搞定胡庭桑那是迟早的事情。”我继续说道。“现在我们已经骗他过来跟我们站在一边,要捅他的漏子只不过举手之劳,只是时机没到。” 杨永淳傲慢的笑着:“看起来你很有把握呐。” “我们的目标不是胡庭桑,是唐卿。对付唐卿你是最有实力,而你的目标胡庭桑,就在我们的掌握中,这也算一笔交易吧。” “小朋友,你哪天出的道啊?居然跟我谈交易。”杨永淳大声的笑道。 “我现在也算是在帮郝诚处理百沙街最后一笔烂摊子,倘若张革在,我想他也会支持我的。” 我并不知道张革和他到底有多深厚的渊源,我只看见当我一提起张革,他的脸上顿时失去了刚才傲慢的笑容。 “这一切也很巧,仁革抓了张革的女人,张革找他拼命,胡庭桑派的人向仁哥报仇的时候把张革也带了下去。但这些不是唐卿暗算,也不会发生。”我试图让他把对胡庭桑的仇恨转移到唐卿身上。 “行了,我来不是要听你说这些的。”他的眼神暗淡无光,我并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能造就这样的眼神,我只知道他的心中充斥着愤怒,这种愤怒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人变成疯子,又何况这本身已在道上呆了多年的杨永淳呢。大概我们每一个心中都或多或少的被愤怒所摆布着,它教育我们,要反抗,要反击,不惜一切……“不用跟我提唐卿,现在你只要跟我保证,胡庭桑会挂得很难看。” “我可以保证。” “随时call我,欧冉知道电话。”说完,他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那晚,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他高大宽阔的背影。他双手插在裤袋中,迈出的每一步都在碳渣路上印下脚印。 如果那天在罗蕲,出事的是李朝,我会是什么样子。李朝只不过去了远方,或许偶尔我们还能通一个电话什么的,而杨永淳却是永远不可能再能有张革的任何消息,如果我是他,大概我也会为了仇恨倾尽所有的全力,又或者更为疯狂。我想我也无法忍受我的兄弟在我眼前出什么岔子,也不会允许我的敌人永远踩在我的头上。 翌日来到学校,临近考试了,又围了许多来提问题的同学,我不厌其烦的为他们讲解,其实我想我并非不厌其烦,而是除了为他们讲解以外,我已经找不到别的什么事儿可做。至少让自己的大脑处于紧绷的状态,以至于不会看着一个地方出神,然后慢慢的回忆……回忆…… 和同学走得越近,对故友的怀念就会越少。我慢慢的开始跟同学一起上学,放学,下午一起去吃晚餐,然后一起回到学校自习。跟同学一起的时间总是处于一种不需要思考的状态,他们都有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趣事,我只需要听着,笑笑,偶尔插一两句,大多数时候我都跟在他们的后面,安详的看着他们雀跃的步伐。 后来总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走最后,我只是笑着说:如果有人跟丢了我可以第一时间发现。他们当然是不会相信的,然后强烈要求我走最前面。于是,我不得不走在他们的前方,而对于我们这种习惯了躲在黑暗角落里被大众默视的人群来说,任何悄无声息的动作也能将我们从睡梦中惊醒,被目光注视更是一种说不出的不安。我时不时的回头看看他们,他们总是看着我嘻笑。 然而朋友和兄弟的界限在我心里始终分得清清楚楚。朋友和兄弟的定义也在我脑海中渐渐的清晰。对于朋友,我不会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不悦;我必须保持礼貌;说话也会有所忌讳;我绝不会告诉他们我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我知道即便告诉他们,因为即使告诉他们,他们也无法理解。 我经常在想,到底那种生活才是正确的,跟李朝在一起的日子还是跟同学在一起的日子。而就像大多数问题一样,这个问题同样也是没有结果的,因为就许多问题而言,寻求正确与错误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这世界上的许多人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操控自己的命运,只能任生活延伸到哪里,就活在哪个世界。 而这前后两个世界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在班主任老师的眼里,我依然是差等生,眼中钉,坐后排的头等人选,班级不安定的主要因素,受批评的重点对象,反面教材的主角。但我并不想去计较,只是当这些丑恶的嘴脸在我们面前说着“这是为你们好”时,我真想替那些被他们丢弃的差等生狠狠的扇他几个耳光,扇到他认错,扇到他跪地求绕为止。 日子就在这个状态下持续着,突然有一天恭仲华来了消息,说警察局的人已经彻底的把唐卿盯上了,我才打破了已经渐渐习惯的平静。 这一天,唐卿又开始召集我们,说今晚要有大的行动。下午放学后,恭仲华已经按照我的吩咐叫来了崔余,欧冉,李连杰,陈昆。路上,我向崔余询问朝元门那边的状况,崔余说已经安排妥当,倘若百沙街有什么动荡,那边碍于他的面子和清瓷口的威胁,是不会有所行动的,再加上朝元门的人对仁哥的死也耿耿于怀,就算唐卿那小子有天大的面子,他们也不会再出面了。我又询问李连杰和陈昆,是否集合好了人,他们都点了点头。然后是欧冉,他也已经联系好了杨永淳,随时可以过来帮忙。 我们一行人再次来到上次见到唐卿的那间屋子。 “你们带上你们的人,今晚就去把胡庭桑给我做掉。”唐卿这样对我们说到。 “啊?胡庭桑不是跟我们站在一边的吗?怎么要做掉他?”崔余装疯卖傻的问着。 唐卿恨了他一眼,“多余的事情你不用问,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 “胡庭桑在函雨路可是有地位的,我们就这样冲过去做掉他,于情于理,我们都不占优势。”崔余继续说道:“那函雨路的人平时虽然低调,但也不是好惹的。” “妈的,他不好惹,我就好惹了?胡庭桑那小子敢跟警察局捅我的娄子,我是不是该要他好看!” 看着唐卿生气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到头来他还是不知道到底谁捅了他的娄子。 “还问这些做什么,现在我要你去做掉胡庭桑,你听见没有?”唐卿死死的盯着崔余。 “好,不给你面子就是不给我们百沙街面子,当然该做掉。”崔余点了点头。 “你们所有人,今晚都跟他一起去,把你们能叫的人都叫上。听见没有。” 我们剩下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也只能点点头,然后才从唐卿的房间里退了出来。 “这下把唐卿逼急了。”出来后,李连杰一脸焦虑的说道。 “这怎么办,难道真的去跟胡庭桑群挑?”崔余也一脸恼火的说着。 “今晚就把事情解决了吧。”我说道。“这严打时期搞这么大的动作,他摆明了是要我们和胡庭桑两败俱伤,这事儿拖不得了。” “浩诚,你说怎么办吧。我们都听你的。”恭仲华突然发话道。“我们也知道,李朝在的时候也靠你给他想办法,现在我们也就指望你了。” “呵呵,别给我压力……”我苦笑道。我大概天生就是一个没有领导才能的人,不过现在也不得不抗这个担子了。“先散了吧,晚上带上各自的人,我们就在这里集合吧。” 整个晚自习,我盯着窗外渐渐落下夜幕的天空发呆,让我又想起了初中的最后一天,又突然发现做学生也是件挺惬意的事情。不需要去寻找目标,目标只是眼前的功课;不需要盘算长远的计划,计划早已被老师、学校、父母安排妥当;也不用承担过多的风险,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结果。 圣贤同学的打搅让我回过神来,他问我为什么发呆。 我只是对他笑了笑。我并不想告诉他珍惜眼前平淡的生活,即使他告诉我说他能理解我这句话的意思,我也不会相信这些养尊处优的孩子真的有这个觉悟。我只对他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却笑着问我:“如果我是最好,那李朝呢?” “他是兄弟,跟你们不同。” 说完,我偷偷的看了看他,他一脸若无其事,也没在说什么。 大约九点多钟,我不顾老师的吓阻,站起身来,离开了教室。我只觉得身后除了纷致的议论和老师的恐吓以外,还有一个默然的眼神在注视着我。 在游戏机室晕头转向的玩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现在总算可以安安心心的拼上我这条不知道是年轻还是衰老的烂命了,于是才去找恭仲华。 恭仲华带着我在一条小巷里跟其他人集合。 “怎么样?向后走,我们就去唐卿那里,把他做掉。”恭仲华说着:“向前走,我们就去函雨路,让胡庭桑翻船。” 我犹豫了片刻,努力的思索着如果李朝在这里会做何选择,最后也只能摇了摇头。 “草他妈的,直接去把唐卿干掉,看他厉害还是我们厉害。清瓷口那里还有一帮人等着磨哩。”李连杰叫到。 “是呀,跟他拼了,怕个屁。”陈昆也跟着掺和。 “不,我们向前走。”我慢慢说道。 “唐卿这是要我们去撞墙啊。” “我们撞巧妙一点,大概弹回来能把他给压死……”我呵呵的笑道。 “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李连杰拉着我说道。 “行了,听浩诚的。”一直不吭声的崔余这才说了句话。他满脸的严肃,今晚对他来说,不成功就成仁了。 “那我们前进?”欧冉拿出了手提电话,问到。 “前进。” “OK。”说完,他拨通了一个电话:“所有人在五分钟以后立交桥集合。” 我们来到那座曾经经历过一场恶战的立交桥下,那些没精打采的家伙应该就是我们的人了,算来算起也不到四十人。 “这就是我们的大部队了?”我向崔余问到。 “想想现在什么状况,百沙街的事儿,按照规矩,也不能动清瓷口的人。眼下就这点人力物力了。” “妈的,唐卿不也从外面调人回来?” “我们和他不同,现在麻烦够多了,清瓷口那边表面上很和谐,但暗地里我们可不敢说绝对的抓得稳他们。我们养得起他们,唐卿同样养得起他们,这样的墙头草,在这关键时刻,我可不敢用。” “也罢,向函雨路去吧。”这点人去函雨路找茬约等于找死,但如果去惹唐卿,那就是绝对找死了。 说完,崔余点点头,带着所有的人像打了败仗的士兵一样,锤头丧气的向函雨路进发。 到了函雨路的一家店面,欧冉悄悄的说这是以前函雨路抗霸子开的店,现在差不多成了根据地,那些说话的老辈子常常就躲在里面,白天打打牌,照顾照顾生意,晚上在里面剥几粒花生喝点小酒,很少跟外面有什么冲突,小日子过得也挺惬意。看来函雨路的黑道还是挺懂得享受生活的。 “我去叫他。”李连杰自告奋勇的说道。 “别别。”我连忙阻止了他,望向崔余。“崔余,你去,把胡庭桑叫出来。”他看了看我,才走向前去,我又继续嘱咐着:“注意语气,客气点。” 几声响彻街道的敲门声后,门内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谁啊?” “百沙街的崔余,麻烦你帮我叫下胡庭桑。” 这话说完以后,门内反而没了声音,等了一会儿,崔余犹豫着是不是要再敲两下的时候,从这店面的二楼天窗伸出一个长得稀奇古怪的老袋来。 他把崔余打量了一翻,又看看我们。我们所有人也都愣愣的望向他。 “妈的,带这么多人?聚会呀?”那人突然吼了起来。随后,啪的一声,窗户关了起来。 “我们是来找胡庭桑商量点事。你帮我们叫叫他。”我连忙解释道。 但那店面里的人似乎并没有对我多加理睬。反而从那些四通八达的小享子里突然涌出一排人来,大约七、八个的样子。 “怎么办?”李连杰向我问道。“先下手为强?” “别乱动,这是函雨路。”我连忙打消掉他找死的念头。 但渐渐的,从各个享子里又涌出人来,大约五分钟左右的时间,我们就被近五十人围了个水泄不通,而且人数还有继续增多的迹象。 “妈的,我们今天找胡庭桑,你们叫这么多人出来做什么?打架呀?”欧冉突然大吼道。 那希奇古怪的老袋这才开了门,四个高高大大的人走了出来,“你们百沙街的人带这么多人来函雨路做什么?打架呀?” 一看就是老辈子,说话大大咧咧,也看不清个局势。现在虽然他们的人把我们包了个里三层外三层,但我们要是全部一起上,还没等他们的人冲上来,我们就可以把这四个刚走出门的首脑级人物打个伤残。 “大哥,误会,误会,他们是我朋友。”突然,胡庭桑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向那四个人连连解释。 “哼哼,我还以后郝诚一走,百沙街的人都疯了,敢来函雨路找茬。”那四个人其中一个轻蔑的说道。说完,他又向其他人挥了挥手:“散了散了。” “我看不惯那四根‘柱子’。以后有机会,把函雨路给灭了。”我小声的对崔余说着。 “有机会的话,肯定的。”崔余喜笑道。 胡庭桑这才迎了上来。“今天带这么多人做什么?有什么事情?” “别说了,带上你的人,我们去百沙街。”我对他说道。 为了避免招摇,胡庭桑叫来的四十多个人跟我们的人一起,在恭仲华的带领下,从另一条路绕到百沙街,而我们几个则带着胡庭桑原路返回。 一路上,我告诉他,唐卿已经派我们带人去取他小命了,现在是联合起来反抗的时候了,他连连点头。 不知道算不算是物极必反的道理,当我们踏上返回百沙街的道路时,心理反而出奇的平静了。我走在人群的最后,默默的看这着群在社会的盲点之中长大的孩子,那些在别人口中被描述过无数次的憧憬,在我们的心理还没形成,就早已打破,到头来生活的意义就只剩生存而已,偶尔,还会有兄弟……我们不得不隐藏那些没用的爱恨情仇,因为除了自己没人愿意注视我们;我们不得不独自一人在沙堆里垒着城堡,因为除了自己没有愿意接纳我们;我们不得不忘记那无畏的良知与道德,因为除了自己没人愿意关爱我们。世界不就是天空与大地么,有什么美好的;世界不就是天空与大地么,有什么可怕的。再怎么说十几年的时间不也就这样活过来了,那些令为畏惧的生生死死在我们已经麻木的灵魂里还会有多少份量。跟那些多读了两年书就知道无病呻吟的贵族们比起来,我们就是那些冲锋在战场最前线的步兵,愈合的伤口还会在战斗中裂开,早已擦干的鲜血还会在洒出来,尚且苟活的贱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尽头或许尚且遥远,或许就在眼前。 “崔余,把你手伸过来。”突然,我笑着打破了所有人的沉默。 “干什么。”他不奈烦的向我伸出手来。 我装腔作势的在他的手掌上看了看,然后告诉他:“你的生命线还很长,今晚不是你的死期,是唐卿的死期。”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笑了。崔余呵呵的笑了一阵,才转过头来说道:“那要是我死了,我会找你算帐的。”不知道这算不算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从认识他以来,这是我从他口中听到的唯一一句让我觉得没有阴谋算计,没有含沙射影的句子。 “好啊,反正到时候都成鬼了,有的是时间陪你算帐。”我也笑着回答道。 “死个屁,那唐卿算个什么东西,我还不信就栽在他手上了。”胡庭桑插话说着。 我就是需要他的这股倔劲,越是硬气,我越是有把握操纵他。“大丈夫生与乱世,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而还。”我在嘴里小声的念到。虽然我比不上太史慈的志气,但至少有幸还存有那一丝豪气。 欧冉看了看我,然后无奈的笑了出来:“心是冷的,血是热的。”他这么说到…… 然后,我们终于越过函雨路与百沙街的交界,我的手心也不禁开始冒汗,越来越接近唐卿的那个住所,我的心跳也就越快,渐渐的斩断了之前的那些杂念。 我开始小心的打量着四周,观察是否有唐卿的人在附近。那些人毕竟是从外地来的,很容易区分,他们老喜欢穿些西装或者衬衣,而我们本地的比较喜欢穿T-Shirt。 我们一直顺利的来到那条通往唐卿住所的小享里,才被人拦截了下来。 “崔余,不是叫你去办事吗,咋就回来了?” “我们是来找唐卿的。事情办妥了,麻烦他出来一下。”我说道。 那个说话的瞅了我一眼,才慢慢的离去。 这时候,我们的人也到了,就在我们身后,左边是百沙街的人,右边是胡庭桑的人。 而果然不出所料的是,没过多久,小享里浩浩荡荡的来了一队人。 看来唐卿也早就有所准备,就算崔余能顺利的从函雨路回来,也要叫人把崔余做掉,以稳定他百沙街第一把交椅的位置。 “浩诚,怎么办?拼了?”一向高傲的胡庭桑突然向我问道。 我看了看,来的人大概也有好几十个,不过我相信还有更多的人在附近,唐卿不可能就这点实力。 “浩诚,你说句话。”崔余也向我催促到。 现在肯定是不能硬拼的。严打时期,就算我们有这个实力,也不敢闯这个祸。再加上我们现在也根本没实力跟唐卿的人拼命,到最后还没杀到唐卿的老巢,就已经全军覆没了。 “只能想点法子了。”我摇摇头,向欧冉小声说到:“马上打电话给杨永淳,叫他带十几个人来,提上家伙,不分敌我,全部给我压制住。”说完,欧冉立刻就从人群中退了出去。 我们剩下的人依然站在那里,看着唐卿的人越走越近。李连杰和陈昆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两根棍子提在手里,崔余悄悄的向后退了两步。 “现在我们要牺牲胡庭桑的人。”我对崔余小声说道。 当唐卿的人已经走到了我们的面前,似乎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我立刻大叫起来:“快,一起把胡庭桑的人做掉,快!” 此话一出,除了恭仲华以外的所有人似乎都愣了,只有老练的恭仲华立刻超起家伙,带着十几个人向胡庭桑的人扑了过去。 “还看什么,帮忙啊!”我一边向回跑,一边向唐卿的那帮人喝到。 我已经没时间去看胡庭桑诧异的眼神,一下子越到他的身后,用手臂死死的挽住他的脖子,不由他有丝毫的动弹和反抗,然后向人群里退。 “胡庭桑被他们抓住了。”胡庭桑的人突然大声喊着,两堆人彻底的扭打在了一起。 唐卿的人这才冲了上来,帮着我们对付胡庭桑的人。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胡庭桑开始狠命的搬着我的胳膊,不知道我自己是哪来的力气,他越是狠命的想要挣脱,我把他掐得就越紧,直到手腕处似乎能感受到他喉结吞咽的动作,我知道已经不能再用力了。我的前面是陈昆和李连杰,偶尔有几个想冲过来救胡庭桑的喽罗被他们踹了回去。 “崔余,陈昆,跟我走。”不知道一直退了多久,我稍稍回望,才看到出路,然后拽着胡庭桑向另一条小巷奔去。 我一直向身后望着,那些厮打在一起的家伙并没有发现我们。我们一直跑到再也看不见那群人,才喘着粗气停了下来。 “妈的,你们出卖我!”胡庭桑却大吼着,一把抓住我的衣领。 “去你妈的。”陈昆一脚把他踹到地上,指着他,狠狠的说道:“你再爬起来试试。” 一向目中无人的胡庭桑知道敌众我寡,这才老老实实的坐在地上。 “浩诚,你这是在做什么!”崔余向我大声吼道。我知道他肯定心里对我不满,原本有胡庭桑的帮助,我们对付唐卿尚且吃力,现在连胡庭桑的人完蛋了,我们更没实力了。 “妈的,唐卿这么多人,我们顶得住吗?”我也向他吼道:“你他妈的就跟着,哪来这么多废话。” “崔余,这就是你介绍的人!”胡庭桑也在一旁煽风点火。“那些兄弟跟了我哥这么多年,今天就栽在你手里!” “你他妈的住嘴。”而崔余并不是这么简单就能被离间的。 “放心,他们死不了,等一下杨永淳就来压场来了,所有人都不会有事。”我安慰胡庭桑道。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陈昆问着。 “我们用四十个人吸引住了唐卿全部的人,你说我们现在该干什么?”我顿了顿,把胡庭桑从地上提了起来。“今天唐卿是铁了心了,不是你死,就是他死。等一下我带你去唐卿的住所,接下来你自己看着办。” 胡庭桑这才慢慢的站了起来,愣了半宿,才恍然大悟似的点了点头,坏笑着说道:“哈哈,我懂了,你小子还真机灵,难怪李朝老是跟你形影不离。你们带我去,要单挑,我胡庭桑也没怕过谁。” 我轻蔑的看看胡庭桑那身子骨,我还真希望他今晚冲动点,别怯了场子,一口气跟唐卿拼个死活,否则我还难下台了。“单挑?你还是偷袭吧,唐卿可不好惹,老道了。”我激将道。 胡庭桑立马露出不屑的神情,看了看我说:“哼?我砍人的时候你还没沾道吧?” 我们翻墙绕过了唐卿的主力,才到达那座筒子楼,在楼下止住了脚步。 “四楼第一间。你去吧,我们还要回去拖住他的人。”躲在一丛灌木里,我小声的对胡庭桑说道。“记住,今天你不弄死他,就是他弄死你!自己小心点。” “妈的,你说是我会死还是他会死?”说完,胡庭桑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然后从灌木丛里跳了出去,在附近的垃圾堆里翻了一块不知道是玻璃还是金属的碎片,然后向楼道跑去。 “陈昆,你在这里盯着。等一下无论是胡庭桑还是唐卿走出这栋楼,无论他去哪里,你就跟上他,他一旦停下来,你就给欧冉打电话。”我又转向崔余,继续道:“崔余,你也在这里盯着。唐卿毕竟是老道了,胡庭桑这小子从来都不知天高地厚,我估计他肯定搞不定唐卿。等一下如果真是唐卿出来,你去楼上确认一下,我们把杨永淳叫来给胡庭桑收收尸,没死的话顺便补几刀。” “妈的,真狠。”崔余笑道。 “你打个电话,告诉唐卿这边的事儿搞定了,只是胡庭桑那小子不见了。” “你是要让唐卿有所防范?” “嗯,这样一来,胡庭桑基本上算是死定了吧,最好连刀也不用补。我也算是对得起杨永淳了。” 安排妥当后,我也从灌木丛里跳了出去,向巷子外面跑去。 当我到达刚才三队人火并的地方时,果然杨永淳早已经带着人制住了场面。在掏火棍子的威胁下,所有人都规规矩矩的站在一边。 幸好小巷里并没有路灯,否则这么一大堆人铁定早就引来了警察。 杨永淳看见了我,走上前来把我带到了一边,小声说着:“你要我办的事虽然很简单,但我办了。现在就等你给我的承诺了。” “你放心,耍你我也没好日子过。等等吧,会有你想要的结果。” 时间慢慢的过着,每一秒对我来说都非常的难傲。这里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走,一旦放了,唐卿的人会回去帮唐卿,胡庭桑的人也会回函雨路通风报信。但就这样僵着也不是办法,我只能祈祷胡庭桑与唐卿的单挑能快点结束。 似乎看出了我的紧张,欧冉走上前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杨永淳看我的眼神给我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我开始怀疑胡庭桑那边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我在脑海里筛选着每一种可能。难道是胡庭桑看出了我的想法?又或者唐卿又说服了他?而正当这时,欧冉的电话才终于响了起来。 “是崔余打来的。”说完,欧冉把电话递给了我。“你在等这个电话吧?” 我接起了电话:“我是浩诚,怎么样了?” 电话那边的崔余用做贼一样的音量说到:“唐卿果然跑了,陈昆已经跟了去。我现在在那间屋子的门外,门窗都关着,我看不见里面。” “你听听里面有没有什么声音。” “我听过了,什么声音都没有。” “好,你在那里等我。” 挂了电话,带上欧冉和杨永淳直奔那间屋子,在门口与崔余汇合。 “杨哥,你要的人就在里面了,就算没死也只剩半条命,有仇报仇,有怨报冤。你不用担心警察会找你,唐卿全扛了。” “好,我很满意。”说完,杨永淳一脚踹开了木门,锁“砰”的一声掉在地上,门也重重的撞在墙上然后弹回来一些。虽然已时至深夜,声响大得如同闷雷,但在这近乎荒废的筒子楼里也并没有别的住户,所以不必担心会引起注意。 房间里的场景任何人见了都可以猜出来发生了什么事情。破烂的窗户,四散的玻璃碎片,散架的凳子,还包括污黑的血,房子里一片狼迹,而平日里那个活蹦乱跳,嚣张跋扈的胡庭桑就躺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之中,他的脸已经被他的蓬乱的头发盖住,他的脖子上除了血,什么也看不清楚,手臂向一个奇怪的方向弯曲着,大概也脱了臼。 那天是我第二次看见死人。那天在罗蕲发生的一切已经让我觉得经历了一场九死一生的噩梦,而今天,我又一次看到同样的场景,而且从谋种角度来说,这次的受害者是我推进火坑的。想着想着,我不禁在着凉风瑟瑟的深夜里打起寒战。我并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会因为而殷我诈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掉,死只有一个字,平时说来轻轻松松,满大街的臭小子们为了个女人,为了点委屈,为了小小的失败而喊着死字,但此时此刻我才感觉到这一笔一划中蕴涵的份量。体会到其中的份量,才觉得感到死的可怕。 崔余不知道去哪儿找到跟凉衣服的竹竿子向胡庭桑的残躯上捅了捅,而那具残躯依然犹如一滩烂泥般的堆在哪儿,没有丝毫的反应。 “哈哈哈哈,唐卿他妈的还是跟当年一样的狠呐。”突然,杨永淳大笑了起来。 当我们和崔余纳闷的望向他时,他却突然从口袋里摸出把跳刀来,还没等他向胡庭桑冲上去,欧冉却一把抱住了他。 “行了,他都已经死了,别破坏现场。”欧冉连连说道。 “妈的,就这么安安稳稳的躺在这里真便宜他了!”杨永淳却依然不依不绕的要冲过去。 “行了,行了。” “让我捅死这混仗,我要给张革报仇!”他依然大声的喊着:“你他妈的躲在函雨路老子就动不了你吗!” …… 我已经记不清那天杨永淳在那间屋子里呆了多久,我们就这样看着他慢慢的从激动变为平静,他原本被抱住的身子渐渐软了下来,渐渐的靠在了墙上。欧冉放开了他,然后他自己点上一只烟,又渐渐的蹲下身来。 策划这一切的时候因为过于紧张,没有想过什么后果不后果的,而看着眼前这一切,我才觉得自己整个身子似乎都已经僵硬,如同灌注了铅块一般沉重。 直到欧冉的电话再次响起,我才回过神来。 “好了,差不多该让警察来收拾残局了。”我对杨永淳说着,能感觉到自己声音里夹杂着一些颤抖。 他这才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跟我们一起离开了现场。 电话是陈昆打来的,他告诉我们唐卿已经到了长途汽车站,上了一辆去成都的大巴,大巴还有十分钟就起程了,但他已经记下了大巴的车牌号码。 “去函雨路找个公共电话,跟警察打声招呼吧。”我小声的对崔余说道:“一切都结束了,以后百沙街是你的地头了。但是你如果出卖兄弟的话,所有人都会站出来灭了你。” 崔余看着我,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你不信任我,但现在你得人心,出卖你我没好处不说,日子也别想过清静。”说完,他才带上他的人走了。 “你叫什么来着?”杨永淳点上一根烟,突然向我问道。 “他叫浩诚。”欧冉笑盈盈的对他说着。 “浩诚,以前,我小看你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百沙街谁不服你就是跟我过不去。”顿了顿,他又说着:“在百沙街,你要干个什么事儿,我第一个支持你。” 我笑了笑,说道:“谢谢了,不过我也说过,我只是在帮朝哥收拾残局,现在收拾完了,我也不想再干了。” “李朝有你这个兄弟,不错了。”他向我递了一根烟。 “不了,我不会。” 他惊异的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这都不会,你混个屁。” “崔余赚钱很有一套,以后你们跟他干吧。” “崔余那小子脑子不错,有钱谁不想赚。但他要是敢乱来,你别怪我们对他不客气。” “嗯。”我看了看他、欧冉,看了看站在人群里盯着我的恭仲华,还有李连杰。“大家散了吧。我先走了。” “有空来我的场子玩玩,看中了哪个小姐你跟我说,单子我给你签了,小费自己看心情。”欧冉冲我笑道。 我冲他笑了笑,挥了挥手以表示道别,转身独自离去。 此时此刻,虽然已经是凌晨五点钟左右,天似乎都快亮了,但我感觉的世界仿佛才刚刚安静下来,两旁的树木静静的立在两旁,似乎还能感受到身后的人静静的看着我离开。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的向前迈着步子。我依然低着头,目光依然短浅得只能看清前面两三米的地面,但我的心理默默的在寻找方向。 夜空依旧是无边无际黑暗,无论再过几个世纪,事实也不会有所改变。即便是太阳升起,那也只是短暂的表象。在那漫长的岁月里,即便是今日看来最温暖最可靠的太阳也不会成为永恒,到那时我们那找不到慰寄的灵魂才能真正体会到宇宙的本质。 第五章-胡庭桑之死(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