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照片1 一个憎恨美女的男生,一个对爱情有着强烈占有欲的老师,还有一张照片。 概率老师在黑板上奋笔疾书,粉笔末簌簌地掉到地上,前几排的同学都听得热火朝天,尤其是第三排,几个女生的头抬起来和落下去都是按照同样的初始位置和频率。 杜月坐在倒数第三排,却心急如焚,她不时看看门又看看表,脸上的神色越来越紧张,把本来漂亮的五官拧到了一起。杜月是班里数一数二的美女,水灵的大眼睛,性感的嘴唇还有小巧的高挺的鼻子,再加上纤细的身材,让她成为班里众多男生的梦中qingren,追她的人很多,不过她都拒绝了,很多人猜测她是想成为电影明星才高傲起来的,因为她常常非常喜欢看电影。 曾经有人目睹她在教室里用电脑看《七宗罪》,而且看得很认真,好像还在模仿,这坚定了大家的看法。也有些人认为她被某某官员baoyang了,因为有人看到她在校门口坐过一个年级在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的轿车,而且她也很有钱,她穿得衣服和挎的包都是名牌。但这些都是猜测,没有人了解她的秘密,她没有朋友,宿舍里的东西也很简单,她在外面租了房子,不过学校规定大一的学生不允许到外面住,她是个很遵守学校规定的学生。 不过这次,她却要逃课了,这是她第一次逃课,当她趁着老师写习题的时候从后门从容地走出去的时候,附近的同学都惊讶地看着她的倩影。 杜月习惯面无表情,看起来有点冷酷,但这更加引起男生的兴趣,她自己知道,其他院系也有很多暗恋她的人,她几天前还遇到过一次。对方是个看起来很猥琐的男生,杜月在一楼和走廊上都遇到了他,最后走进了他所在的教室,也许正是这样,给了那个男生可趁之机。杜月还记得他那令人恶心的笑容,顿时感到背后一阵冰凉。 一个卡式相机被举向窗台,对准了对面的一所女生宿舍的一个窗户,窗户里,那个只穿了neiyi的女生,正是杜月,她正在换衣服。拿着相机的猥琐的男生,摁下了拍摄键,一阵刺眼的光在杜月的眼前闪动了一下,杜月靠近窗台不安地看了对面医务室三楼窗台一眼,那个光芒又闪动了一次,杜月看到,那个令她讨厌的男生正朝着她露出恶心的笑。杜月猛地拉上窗帘,她虽然很震惊,但还是从容不迫地穿上衣服。 杜月穿好衣服,那是一件很漂亮的浅紫色带碎花连衣裙,她对着大镜子照了照,感觉非常不错,接着,她穿上黑色的高跟鞋,又把头发梳理了一番,才拿起打折过的LV挎包走出宿舍。 她一直走到门口,上了一辆轿车,里面坐着一个中年男人。车刚刚开起来,杜月就收到了一个彩信,是一张照片,照片的拍摄角度很诡异,看起来就像杜月在和车上的中年男人接吻一样。杜月厌恶地看着,然后把彩信删除了。 第二天,杜月在去食堂的路上,被那个男生截住了。那是一条很隐蔽的小路,平时没什么人经过,杜月没怎么走过,这次可能是为了躲避那个男生吧,但没想到他居然一直在监视着自己。 “哈喽!美女,昨天的照片好看吗?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呢,我叫高亮,高尚的高,闪亮的亮,你可要记清楚了,以后我们的关系会很亲密呢!”杜月从来不知道人的笑容还会这么恐怖。 “你的名字和你一样庸俗不堪,你到底想要什么?”杜月只想把他从这个世界踢出去。 “不要生气嘛,我再庸俗也比你上老男人的chuang强,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干嘛不考虑考虑在一起呢?” “我从来没有上过老男人的chuang,你不要胡说!”杜月严肃地说道。 “装什么纯洁啊!你以为我眼睛是瞎的?我早就注意你了,你家里也不是很有钱嘛,听说你还有个患了尿毒症的老爹,像你这样的条件,竟然挎着LV的包,你骗谁呢?” “我的事跟你无关!让开!” “我知道你不介意把照片曝光,但你肯定怕黑社会吧?”高亮幸灾乐祸地看着她。 “你说什么?”杜月停下脚步。 “实话告诉你,我相机里有一张照片,拍的是一个黑社会在夜总会交易毒品的画面,要是我把这张照片给了警察,可得有不少的人遭殃。”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杜月问道。 “关系大了!前几天,也就是遇到你那天,我和他们初步交涉了,他们答应给我三万块买下这张照片,那么幸运的一天,就让我遇见了你,这不是缘分么?要是你不听我的话,我就让他们把你弄到夜总会,去当小姐,反正他们就缺你这种漂亮的xiaoniu,再让他们去你家里闹,你老爹可经不起惊吓吧?我说道做到的,你可得想清楚了。” 杜月的表情渐渐变得缓和起来,看得出她真的很害怕。高亮耸到她的面前,一直手直接搂住了她的腰,在她身后胡乱地摸着,令一只手伸向了她的胸口。杜月犹豫了一会儿,推开了他。“先让我看看那张照片,下次你去他们那里的时候也带上我,我要看看你是不是在撒谎。”杜月说道。 高亮拿出相机,翻到那一页,举到杜月的面前:“这就是,我没有骗你吧。” 杜月仔细地看着,照片不是很清晰,但仍旧能够看出来里面的人的脸,一个光头男人站在正中间,一双眼睛盯四周,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四方的箱子,另一只手拿着一个书包大小的包,他的胳膊上有一个纹身,虽然无法看清,但杜月知道那是一只非洲尼罗河鳄,据说目前世界上只剩下三只了。两个包的另一端被另一个男人拿着,他个子不高,很瘦但很看起来很精明。要不是光头身边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正拿着一包毒品看着,这张照片也不会有多大的作用。 “怎么样?相信了吧?要不要今天晚上去开个房间,我知道附近一个旅馆还不错。”高亮很快收回照片。 “你急什么,至少让我把其他的事情处理一下,等到你拿了那三万块再说,光凭这些还不足以控制住我,没有钱我什么都不干。” “好,不过你可得说话算话,尽快跟那个老男人断了关系,后天下午五点,你跟我一起去领钱就可以了,我就先走了。”他说完在杜月的脸上亲了一口,杜月厌恶地擦了擦脸,脸上的表现出要杀人的样子。 后天的中午下课后,杜月去了一趟超市,她一直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看来他不会轻易相信自己。杜月走到一个储物柜前,在放存物条的小盒子里,她只看到一张小小的长方形的纸,纸很新,没有折叠的痕迹,杜月把它放到读码器上,啪的一声,一个柜子打开了。里面放着一封信,杜月把它装进挎包里,然后便离开了。 在去另一个大学的路上,杜月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她妈妈打来的,说是她爸爸的病情又加重了。放下电话,杜月的心里掠过一丝感伤,她一方面为自己的命运感到不平,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现在的父母不是亲生的,但他们对自己还是很好的,不仅让她拥有了幸福的童年,还一直供钱让她上到大学。在大学开学的前几天,爸爸患了尿毒症,杜月当时就要放弃上大学的机会,但爸妈都不同意。最后,杜月用家里不多的积蓄中的一部分交了大一的学费,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她找到了赚钱的方法。 正想着,她已经来到了那所大学的门前,她看看照片确认了一下,然后走了进去。几天前,这所学校里发生了一次跳楼事件,跳楼的是个大二的女生,听说是遭到了强暴。杜月打算去她出事的楼下转转,她很同情这个女孩儿。就在杜月从花坛里出来的时候,她不小心被一块砖头绊倒了,却没想到竟撞到一个男人,杜月整个身体都压在他的身上,他的脸正对着杜月。 那张脸杜月确信在哪里见过,为了让他知道,杜月在起身的瞬间,把一张纸条塞进了他的上衣口袋里,当她潇洒地离开时,她感觉到了他灼热的目光。 正文 照片2 高亮走在前面,神色轻松,杜月仍旧面无表情,丝毫看不出她的情绪。下午五点,太阳半悬在天空中,光芒是金黄色的,照射在路旁的树叶上,勾勒出哀伤的轮廓。杜月在转进小巷的时候,朝树梢投去迷离的目光,既不忧伤也不开心,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再也不敢去看天空了呢,她很想知道答案,但又很恐惧。 曲折的小巷里面的道路凸凹不平,杜月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后面,他们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米的距离。 这条小巷杜月以前也来过,算是比较熟悉的了,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像以前一样,男的又喝了很多的酒,在狭窄的小巷里发疯,他断断续续抱怨着自己的悲惨经历,什么失业了,什么遇不到伯乐了,什么运气不好了,而他的妻子,那个娇小的女人,则坐在后门的台阶上,怀里抱着一个五个多月大的孩子,充满无奈地看着自己的丈夫,嘴里一直念叨着‘不要再在路上丢人’这句话。如果她声音大得足以让男人听到,男人就会想逮住什么可贵的机会一样,神气十足地摇晃到女人的面前,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偶尔也会拳脚相加,然后女人怀里的孩子就会哭,男人就又回到自己刚才的位置,把事情再次重复,一直到夜晚的来临。 换做别人,可能会为这个女人的命运感到不平,但杜月则一直是冷眼旁观的态度,就像她旁观下面的人的生活一样。一个穿着破烂的父亲,正在教儿子骑自行车,自行车很新,而且还是永久牌子的,应该要花很多的钱,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杜月一点都觉得温馨,她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为何还要买这么贵的东西。第三个遇见的,是个怀有梦想的芭蕾舞演员,她住在潮湿的一楼,由于房间通气不好,一整天都要开着窗户,每天,她都在练习舞步,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就像在梦境里永远旋转的风车。 在一个楼道前,杜月先停下来,她仰头看看这座六层高的楼房,目光定格在四楼,挂着帘子的窗口出现一个男人的脸,他没有头发,杜月似乎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纹身,一只尼罗河鳄,它的头正朝着心脏的方向。“就是这里了,他们都在四楼等着我们呢,快点走吧。”高亮没有感情甚至带着厌恶地向杜月说道。 楼道里静悄悄的,杜月尽可能放轻脚步,她一直认为,小心翼翼是一切行动成功的主要因素。两人来到四楼,站在一扇青色铁门的门口,高亮整理一下衣服,便敲响了房门。 正如杜月想的,开门的是光头,他今天穿着长袖的格纹衬衫,看不到他胳膊上的纹身,他和杜月的眼神只有一瞬间的交汇,然后就表现得像陌生人。可能,在这个复杂的组织里,没有什么关系使能够持久的吧,没有利益的牵扯,彼此之间也没有联系的必要。 高亮一进屋便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就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这是我的女朋友,你们不介意她跟着我来吧,你们放心,她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 “当然,只要你做出了保证,我们就没什么意见了,不过这件事情不能再让第三个人知道了。三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是秘密了。”光头的男人说道,一阵开门声响起,照片上戴着眼镜的男人出现在门口,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 “钱已经准备好了,那正好,我也把寸照片的内存卡带来了,放心,我没有备份,咱们得遵守规则不是。” “眼镜儿,把钱给他。”眼镜听到光头的话,他们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眼镜走到杜月的面前,把钱递给了她。杜月显得很吃惊,没有接那笔钱,她看了光头一眼,目光带着询问,光头冲她微微一笑。高亮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的表情很是尴尬,他走到眼镜的面前:“这钱还是我拿着吧,内存卡给你。”眼镜不情愿地把钱塞进高亮的怀里,接过内存卡,那本来是他们花了三万块买来的东西,但他好像一点也不看重的样子。 从小巷里回去时,那里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好像时间在这里静止了一样。芭蕾舞女还在跟着音乐旋转着,一脸幸福的父亲仍旧在教儿子骑自行车,甚至连方向和经纬度都和来时一样,而那个爱喝酒的男人,还是在抱怨着。杜月想仰望天空,却没有勇气,只看到了房顶,太阳的光芒更加柔和了,让一切都显得诗情画意。 高亮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刚才你都看到了吧,我说的可都是真话,我已经定了宾馆,我们现在去吃饭。” “我还要去一趟超市,我在那里存了些东西,今晚要用的。” “呵呵,你还知道准备些有用的东西呢,那这样吧,我在宾馆等你得了,记住了,六点半可一定要过来。” “知道了,我会准时到的,你放心吧。”其实高亮并没有在光头面前提杜月的事情,即没有达成协议,那样就算杜月反悔,他也没有办法。但杜月还是决定去,她带着无限的同情看着眼前的人。 还是上次的超市,只是柜子不一样了,杜月从里面拿出一个提包,她关上柜子的门后,便去了卫生间,五分钟之后,她变成了肯德基的送餐员。 进旅馆的时候,杜月朝一条路的尽头望了望,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她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表示胜利的微笑。 敲响房门,高亮穿着宾馆的睡衣,一脸激动地打开门,他看到站在门口的是送餐员的时候,有点失望:“我没有在肯德基点餐,你是走错门了吧?” “当然没有,你没认出来我吗?”杜月把帽子向上掀了一下。 “你怎么穿这一身?算了,进来吧,你先去洗洗澡。”高亮说着坐到了正朝着门口的chuang上。 “洗澡前不介意我给你按摩一下吧?”杜月摘掉帽子说道,她长长的头发垂了下来,显得无法抗拒。 “当然,没想到你还懂这么多呢!”高亮的表情让人想到布满飞虫的沼泽。 “我懂得,超乎你的想象。”杜月把背包从肩上拿下来,坐到高亮的身后:“我先给你按摩脖子,来,把头往前仰一下。” 高亮听话地把头垂下去,杜月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长十厘米宽大约一厘米的盒子,她打开它,小心地拿出一根冰锥,她用手的熟悉的感觉,找到下手的地方,深呼吸一口气,把冰锥扎了进去,高亮甚至都没有出声便倒了下去。 杜月收起盒子装进背包,然后检查了一下尸体,确认他死了之后,她拿出一个相机,给尸体拍了几张照片,作为证明。 一阵敲门声响起,杜月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她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走到门口,她把眼睛紧贴在猫眼上,看到那个男人站在门外,她露出一丝笑意。 打开房门的时候,杜月朝他抛去甜蜜的微笑,那微笑让人无法抗拒。男人带着疑惑走了进去,杜月在他身后关上了门,顺便带上了塑胶手套。男人先是看到chuang下的高亮,他的表情瞬间僵硬了,没等他回过头,杜月应经把水果刀插进了他的心脏,为了不让血溅到身上,她用高亮的睡衣捂住了伤口。男人惊讶地看着她,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都不会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一个不认识的女孩杀死。 杜月把睡衣重新穿到高亮的身上,又把现场收拾了一番,布置成两个男人因为仇恨相互杀害的场景,当然,这件事情的关键是照片,一个是自杀的女生前的照片,还有一张是男人qiangjian她的照片,她把它们都存入高亮的手机里。在他们死后,杜月无疑拥有了改变他们命运的绝对权力,那个女生被安排成高亮的女朋友,男人qiangjian了她,高亮要为她报仇,就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杜月满足地看着自己的杰作,这不正是和作家塑造人物和故事场景一样么,她觉得自己做的还可以。 离开的时候,她还是肯德基的送餐员。 在夜总会的第一天,杜月就遇到了光头,她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胳膊上的纹身,当时光头只问了她一个问题:你是愿意在这里做jinv用身体讨好男人们,还是想决定别人的命运,把憎恨女性或是残酷对待女性的人扔进地狱?杜月没有思考,就选择了后者。 高亮,是一个极端憎恨女性的男生,而那个男人,则是处于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忘记说了,那个男人是个大学的老师,是那个女孩的导师,女孩是个很善良很阳光很有特点的人,她在文学方面很有天赋,一直梦想着能够通过一本书进入更好的学校学习,但他被她年轻的心吸引了,为了满足自己极端的占有欲,他不仅qiangjian了她,还拿走了她文章的原稿,导致女孩最终自杀了。 杜月拨通了光头的电话:“事情都办完了,这三万块我收着了,另外的那一半就直接打到我的卡里吧。” 高亮怎么会知道,他卖照片的钱事实上是用来买他自己的生命的。 杜月再一次来到女孩跳下去的楼下,盯着她站的地方发呆,不知不觉,她的目光投向天空,停留了两分钟的时间。但她知道,只有这一刻只有这一片天空才是她的。 正文 杀人动机1 梦境和现实的交融 江晨雨整理好课桌上散乱放着的笔记和课本,还有二十分钟就要上课了,她必须让自己清醒清醒。现在是中午一点十分,班里还有很多同学仍旧沉浸在梦乡里。这个班是高三年级的加强班,坐在这里的每一个学生都被即将到来的高考压得透不过气,听说上一届还有人自杀,不过那也只是个谣传,江晨雨从来都不相信。 把课本放回原来的位置,江晨雨眺望了一眼窗外,一连一星期都是晴朗的天气,应该快要下一场雨了,她很久没有听到雨敲打窗沿的声音了。这个靠窗的位置是江晨雨和刘洋换的,当初她说了不少的好话,还给他买阿尔卑斯糖作贿赂,最终他看在他们是初三同学的份上答应可她的请求。 刘洋长得也还耐看,而江晨雨完全是个美女,标准的鹅蛋脸,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在初三的时候,班里盛传了不少他们之间的绯闻,但都是胡编乱造,江晨雨对刘洋始终都是一个感觉,既不喜欢也不讨厌。 进入高三之后,因为学习压力增大,刘洋竟在班主任的眼皮下交了一个女朋友,她叫董玥,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小小的身材,小巧的五官,总之,她给任何人留下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小巧玲珑。高中刚开学的时候,江晨雨和董玥分在同一个宿舍,关系也处得不错,刘洋对董玥的进一步了解就是通过江晨雨。高三开学两个月后,他们两个便闪电速配,很快便如漆似胶了,董玥也渐渐淡出了江晨雨的生活。 看到两只鸟自由地飞过,江晨雨突然想到外面走走,她本来是想叫董玥一起去的,但看到她还在睡觉,便只能作罢,不过她还是拿了一本袖珍英文单词本。 高三的第一次期中考试,江晨雨的成绩很不理想,从那开始,她便一次比一次糟糕,老师的殷切希望和父母的期望,让江晨雨感到生活的压力是如此之大。相反的是,刘洋却在进步,看来恋爱的正面效应还是不可忽视的。 上课铃声响起,江晨雨收起单词本,朝教学楼走去,她旁边还有一群别的班级的同学,但她都不认识。开始上课时,江晨雨习惯性地看了看刘洋的座位,奇怪的是,上面空无一人,也许他正在赶回来的路上。 直到一堂课结束了,刘洋还没有回来,同学们都开始议论了,英语老师也很着急,她问了很多的同学,但都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正当她要安排几个男生出去寻找的时候,董玥的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是刘洋发来的,他说他正在回家的路上,家里临时出了一点事。 老师没有说什么,但从她的表情来看,她是不打算和刘洋的家人联系了。刘洋在老师们的眼里,一直是个很阳光的男生,他不至于说谎话而逃课。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开始是倾盆大雨,吃过早饭雨就变小了。江晨雨没有打伞,她比较喜欢被雨淋的感觉。她还和往常一样,从学校的小路前往教学楼,这是她很喜欢的生活方式,董玥也曾经和她一起走过,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但江晨雨很怀念那时的感觉。 雨水把小路上的落叶和泥土都冲刷干净了,江晨雨用心体会着这种悠闲的感觉,考试成绩之类的被抛得远远的。在一小片竹林前,她突然停下了脚步,竹林下面有个大树坑,以前种过梧桐树,不过现在被移栽到别的地方了。两只脚从树坑里伸出来,一动也不动,江晨雨屏住呼吸,走了过去,等走近了,她用手遮挡着头上方,不让雨水打湿眼睛,她看清了,树坑里躺着的,正是刘洋。 尽管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江晨雨还是确定,刘洋已经死了,他的表情僵硬,胸前有一个小小的黑洞,旁边的衣服显出淡红色,很明显是血的痕迹。 江晨雨不禁大叫一声,蹲坐在地上,她的手开始颤抖,她感觉到自己流泪了,只是被雨水掩盖了。刘洋在女生中很受欢迎,暗恋他的女生足有一打,尽管刘洋什么都没有对自己表示过,江晨雨也能感觉到,他还是很在乎自己的。江晨雨也想过做刘洋的女朋友这件事,就像大家期望的那样,但她总觉得事情怪怪的,这样做真的好吗?她也不知道,所以一直拖到现在,在刘洋和董玥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她彻底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但此刻,江晨雨能够很明确地告诉自己,她是喜欢刘洋的,非常的喜欢。 警察是在早上第一节课结束时来的,共有三个人,一个法医,一个看起来很稚嫩的青年,大概是来积累经验的。最有权威的是个大概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肚子已经鼓了起来,一个大大的酒糟鼻挂在薄嘴唇的上方,看起来很爱喝酒的样子。江晨雨在窗前观察着他们。 由于下雨,还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刘洋的正确死亡时间暂时无法确定,但他在第一节下课时发了短信,应该是那之后死去的,但这又说不通,那时他应该已经回家了。 和刘洋的父母联系之后,才得知那天下午他们并没有因为急事把刘洋叫回去,那么,他说回家是在撒谎。当那个上了年纪的警察告诉英语老师的时候,她显得非常震惊。 “你好,我叫王文杰,是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我们又一点事情想问你,请问有时间吗?”江晨雨把英语作业放在英语老师的办公桌上,听到了警察的话,知道了他的名字。 “当然,我有时间,真的没有想到一个这么好的学生就这样被杀了,真是太可惜了。”英语老师惋惜道,话语充满真情实感,她是很喜欢刘洋的。 “是不是他杀害不能确定,高中压力太大,也很有可能是自杀,还待进一步的调查......” 江晨雨没有听到他接下来的话,她并不想做个窃听者,也不想听到有关刘洋的一切,她怕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原本枯燥的生活,因为刘洋的意外,而变得沸腾起来。同学们都感到心痛和惋惜,他们都不相信刘洋会自杀,他们只希望那个叫王文杰的警察能早点吧凶手找出来,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而最伤心的就是董玥了,每天上课的时候,她都在以泪洗面,老师也不好说什么,他们的眼睛都是火眼金睛,哪个同学和那个同学关系亲密,亲密到哪种程度,他们比谁都清楚。这里没有人有绝对的隐私,除非你能做到不动声色,否则,你的一切心事都会被老师看穿。江晨雨早就明白这一点。 没有了刘洋,董玥也好像失去了依靠一样,变得非常脆弱,江晨雨不忍心看着她继续下去,毕竟她是那么的喜欢刘洋,而刘洋对她也有了感情。照顾好董玥,也许是把欠刘洋的东西用这种方式还给他,尽管讲晨雨并不是真的清楚她是否欠他什么,她只是觉得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董玥又重新回到江晨雨的生活中,一切似乎和原来一样,只是,董玥再也不会从小路走到教学楼了,她只从大路走。这对江晨雨来说,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她完全理解董玥的心情,其实,她自己也在抗拒那个地方。 警察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不过进展异常缓慢,甚至连嫌疑人都无法确定,他们怀疑过会是社会上的liumang,但没有人目击过有任何闲杂人等进来过,学校的大门一直被严格把守着,进来和出去都不容易。他们也考虑过会是学校的学生做的,但找不到杀人动机,刘洋心胸宽广,从目前来看,他没有树立任何敌人,况且,这是一所比较出名的高中,这里的学生素质都很高,不可能会为了小小的恩怨就放弃远大的前程。 这是王文杰自己的推测,根据就是学生们都很用功,大家的时间观念都很强,除了学习,实在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分心。没有头绪的时候,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楼后面的长廊上想问题,观察这所学校里的学生。和其他的父母一样,他也希望自己十岁的女儿将来能进这所学校念书,考上一所比较出名的大学,这样,他觉得自己这个当爸爸的,才算尽到了责任。 王文杰找江晨雨谈话,是在命案发生后的第五天,本来江晨雨作为第一个目击刘洋尸体的人,应该是第一个被问到的对象,但学校方面反对警察审问学校的学生,现在他们正处于高三下学期,快要举行其中考试了,不能因为任何事情分心。而且,找那个学生谈话,就会被认为和罪行沾边,还要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经过王文杰的不懈坚持,学校最终做出了让步。 正文 杀人动机2 “你和刘洋的关系怎样?他平时有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王文杰这样问坐在对面的江晨雨。 此时他们坐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地方时江晨雨决定的,但费用是王文杰出的,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去过咖啡厅这类地方,菜单上的价格着实吓了他一跳,不过幸好是公费。 “我和刘洋是初中的同学,关系还可以。”她停顿了一下,在考虑要不要说出董玥和刘洋的事情,最终,她说了出来,因为她知道总会有人说道,她不想欺骗警察给自己制造麻烦。“刘洋和董玥是恋人,恋人,你知道的,除此之外,他和班上的同学都处得不错。” “董玥,就是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生吧?嗯,长得很小巧玲珑。听说在初中的时候,你和刘洋曾经传出过绯闻是吧?”这还是王文杰第一次说出绯闻这个新潮的词语,他心里是很别扭的,这也反映到了他不自然的语气上。 “那都是同学们开的玩笑,我和刘洋没有什么。”江晨雨知道自己说了违心的话,但她很平静。 “你第一次看到刘洋的尸体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异样的地方吗?你有碰什么东西吗?”他的话语变得严肃起来。 “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当时感到很害怕,一下子坐到了地上,都不敢靠近他。”显然江晨雨说这句话时显得太过平静,王文杰很巧妙地捕捉到了。江晨雨也察觉到什么不对劲,她本来想做出害怕的表示,但又怕画蛇添足。 时间悄悄流逝着,谈话也终于告一段落了,王文杰问了所有他应该问的问题,在次之前,他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因为获得谈话的机会并不容易。 谈话之后,他便注意起了江晨雨,她显得太过平静了,完全不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高中生,但进过调查,他还是找不到充分的证据。案发的那天中午,她虽然出去了,但没有人看到她进了竹林。她的杀人动机也不明确,如果是因为感情,死去的是董玥才更加合理,她们住在一个宿舍,形影不离,应该会有很多的机。 刘洋的手机终于修好了,是王文杰托朋友拿到金立的原厂修的,里面的电话卡没有丢。他查过短信,确实有给董玥发的那条的记录,疑问是,电话卡明显是后来才装上去的,这是王文杰的朋友发现的,因为刘洋的手机里有两个电话卡,一个是外省的,他的姐姐在那里工作,他放假时会去住上几天,两张电话卡都被水泡过,但发短信的那张明显泡的时间短。 也就是说,在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有人到过刘洋的身边,把他的电话卡放了回去。王文杰开始调查那天早上从那里经过的同学,但都没有嫌疑。 董玥渐渐恢复了,这要多亏了江晨雨,她们又和原来一样亲密无间了,江晨雨的成绩也恢复到原来的名次,她已经和董玥商量好了,高考之后,要选择同一个城市。 离高考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一个初中的同学来找江晨雨,是个男生,在一个普通的理科班,当他说是因为刘洋的事情时,江晨雨不得不答应和他在咖啡馆见面。 其实江晨雨很讨厌那个男生,初中的时候他曾经追过她,不过被拒绝了,他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在女生中间的评价很糟糕。 到约定的时间,江晨雨故意迟到了。她走进咖啡厅,才发现那个男生竟然定了一个包房,最低消费两百,江晨雨不清楚他哪里会有那么多钱。 “坐。”那个男生说道,眼神依旧让人讨厌。 他摁了一下桌子上的呼叫器,一名身穿工作服的女服务员很快便过来了。“就按照我刚才点的,开始上吧,等上完了之后,就先不要进来,等我有需要的时候会呼叫你的。”她看着她走起来一摇一摆的臀部,露出猥琐的笑容。 “找我来到底有什么事?快要考试了,我可不想耽误时间。”江晨雨很想走。 “这个,恐怕你不仅不能走,还要在旅馆里陪我过夜,我已经订好了旅馆,这是房间号,你到时候过去就行了,时间是周六晚上。”他翘起二郎腿,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liumang!”江晨雨很后悔她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地方,她起身就要走。 “要是我把你杀害刘洋的事情说出去,恐怕你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嚣张了,江晨雨,我以前一直拿你当公主看待,你学习好,人又漂亮,但你一直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知道吗?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跟你shangchuang,我真是日思夜想,每天睡觉之前都想着你。现在终于逮到机会了,你是不答应都不行了。” “我杀了刘洋,你听谁说的?” “我亲眼目睹的,其实从你第一次拒绝我之后,我就一直在关注你。那天中午你偷偷钻进小竹林。用一把水果刀捅死刘洋,把他的电话卡夺过来,把刀扔到下水道里,我全都看到了,更重要的是,我还拍了照片,你想抵赖都不行。”他的眼神里写满了幸灾乐祸。 “好,周六见。”江晨雨狠狠地说完,便走了出去。 江晨雨端详着董玥的睡姿,心里感到无比的痛苦。第一次见到董玥,江晨雨就心动了,她喜欢她的头发,耳朵,脖子,一切的一切,但刘洋的出现,把董玥从她身边夺走了,非常彻底的。 没有董玥的日子,她感到诸事不顺,也没有心情学习, 每天,刘洋和董玥都出双入对,董玥照顾着刘洋的一切,给他打饭,给他洗衣服,甚至替他打扫班级的卫生,董玥全心全意的付出,甚至耽误了学习,但她一点也不在乎。但刘洋呢,还在心猿意马,他在和董玥谈俩爱的同时,还在试探性地接近她,甚至还给她打电话,他的心里给董玥留的位置很小。这让江晨雨感到莫名的气氛。 江晨雨觉得自己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她要让董玥回到原来的状态,她要好好地守护她,她要和她一起考上大学。在案发的那天中午,她给刘洋发了一个aimei的短信,让他到小竹林里等,然后,她拿着在家附近买的水果刀下楼了,她从一条隐秘的小路走进竹林。见到刘洋,她拥抱了他,然后吻了他,刘洋的表情相当惊讶,他一只梦想着这一刻,梦想着江晨雨能偶坦然地面对自己对他的感情,他知道江晨雨很留意他的。 在他陶醉的时候,江晨雨把刀插进了他的心脏,江晨雨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充满了痛苦,绝望,不解,还有不甘心,江晨雨把他推到树坑里,然后把刀扔进下水道,接着拿出了他的手机,取出电话卡。明天会有雨,她知道的。 只是没有想到,那个她十分讨厌的男身竟然看到了所有的一切。 周六傍晚,江晨雨穿了一件比较成熟的衣服,前往旅馆,敲响房门,那个男生穿着睡衣,淫笑着把她搂进屋里。江晨雨从来不相信,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高中学生竟然能做出这样下贱的事情,她看着他让人讨厌的脸,有点想吐。 走到chuang前,他突然把江晨雨狠狠推到chuang上,然后拿出一根腰带,开始抽打她,江晨雨忍住疼痛没有叫出声,她只是握紧了胸前的一根长二十厘米的刀。 男生把她翻过来,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江晨雨趁他没有防备,抽出刀,捅到他的胸上,她并不像立刻杀死他,她要好好惩罚这个品行极端恶略的人,她要看看他的心到底长的是什么样的。 那个男生捂住伤口,惊恐地坐在地上,江晨雨从chuang上站起来,她使出了从未有过的勇气和力气,朝他砍去第二刀,看着躺在血泊中的他,显得异常滑稽。最后一刀,砍在他的脖子上。 江晨雨坐在chuang沿上,看着眼前的尸体,她没有感到恐惧也没有感到绝望,而是一种虚脱感,她终于杀了这个讨厌的家伙,但同时,他也把自己推入了深渊。她成了一个杀人犯,仅仅因为一时冲动的嫉妒,她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江晨雨有种被人拍打的感觉,她勉强睁开眼睛,看到临铺的董玥,她一脸着急的样子。“晨雨,你快醒过来,可别吓我!” “你怎么了?”江晨雨不解地问道,她扶住头,觉得很疼。 “你刚才在哭呢!是不是做了什么噩梦?” 江晨雨摸了摸脸颊,真的有泪水。“哦,梦到蛇了,吓我一跳。”她心虚地说道。 第一节课开始了,江晨雨坐到靠近中间的座位上,看了一眼坐在窗边的刘洋,现实和梦境她有点分不清楚了。她拿出镜子,看到自己那副毫不起眼的样子,她哀叹了一声。 第一节下课,初中时候的那个男生来找她,她不是很讨厌他的吗,为什么现在却以朋友的身份,靠在走廊的墙上说着话。 “你大学准备去哪里?”他问道。 “不知道,到时候再说,你呢?”江晨雨发现自己的语气充满真诚。 “我也没有想好,你要的资料我带来了,要是需要帮忙的话,就叫我一声。”他走了。 江晨雨打开大大的信封,里面竟然装着一把刀,她额头立刻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她想起来了,这把刀是用来杀董玥的,她抢走了自己喜欢的人,从高中开始,她暗恋了三年之久的人,刘洋。 江晨雨把信封丢到厕所的垃圾桶里,她回到教室,把头深深埋在书本里。她的成绩一直处于班级的下游,再不努力可能就会落榜了。江晨雨定了定神,她决定,用自己心灵获得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目前她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她相信,会有一个欣赏她的人出现。 正文 偷心1 偷盗的最高境界就是偷走对方的心。 范小新拧开房间的把门,门开的声音有点大,让她不自觉地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确信房间里没有奇怪的声音后,她才从背包的侧兜拿出电筒,打开之后却一直闪烁,范小新朝身后看了看,才对电筒发起威来,她狠狠地拍了它几下,电筒正常了。真是欠揍!范小新愤愤地想着,走进了这个一室一厅的房子。 房间里有一股袜子的臭味,里面还夹杂着古龙水的味道,范小新捂住鼻子,轻轻地走在光滑的地板上,她穿的是平底皮鞋,不容易发出声响。况且在偷东西的时候,发出太大的声响总是一件不能让人安心的事情。 经过冰箱时,范小新留意了一下上面的便条,上面写的都是很琐碎的事情,什么‘洋葱没有了,晚上吃蛋炒饭吧’这样没有逻辑可言的话,洋葱和蛋炒饭有什么关系呢?没有洋葱也可以吃面条啊,范小新听到自己的喃喃低语,随即甩了几下头,她可不能让这种傻瓜影响自己清晰的思维。她走到沙发上,果然看到上面散乱地放着换下来的袜子,看来这就是气味的来源,范小新拿起桌子上的睡衣盖住了脏袜子,味道立刻变淡了。 范小新有固定的工作,却以偷东西作为自己的乐趣,从第一次尝到偷东西的喜悦感,她已经做了三年的小偷了,不过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范小新从来不偷贵重的东西,当然,她对钱也没有兴趣,那些东西她已经拥有了,她只是喜欢闯入别人家里,窥探别人隐私,走之前再拿点小礼物,比如烟灰缸,窗台的一盆花,一个打火机等等,这些东西即使丢失了,失主也不会大惊小怪,因为它们本来就很容易丢失,好像长了一条腿一样。 这一次,范小新瞄准了一个警察,把冒险提高到另一个层次,这是她一次大胆的尝试,也增加了这件事的乐趣。一个月前,她在大街上遇到了这个房子的主人,当时他正在追一个偷钱包的小贼,他那威风的样子一下子引起了范小新的注意,虽然他长得不是很帅,但很让人有安全感。从那时起,范小新便开始跟踪他,用一个月的时间熟悉了他的生活,就比如周五这天,他会在一家叫“福瑞祥”的餐馆和其他几个好同事一起吃饭喝酒,每次回家的时候,都已经到了半夜,像钟表一样准确。 这天正好是周五,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这里就相当于范小新的家,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她走到窗户边,拉上了厚重的窗帘,然后她打开了灯,白炽灯闪了一下便照亮了整个房间。房间的凌乱程度确实证明了这里住的是一个单身汉,桌子上凌乱的杂志和脏衣服,烟灰缸里满是烟头,都没有清理过,其他的地方还可以,看来他的活动范围并不大。范小新走到电视机旁边,那上面放着一个陶瓷小猪,非常可爱,应该是女生送给他的礼物,范小新本来想拿走的,但又觉得这个太明显了,毕竟电视机上放着的东西并不是特别容易丢失。 正当她要往卧室走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范小新的耳朵和汗毛立刻竖了起来,额头也开始冒汗,千钧一发之际,她飞快地关了灯,几乎在同一个时间,门开了,趁他在门口换鞋的当,范小新溜进了卧室,钻进了衣柜里。 柯向东在门口换上拖鞋,然后把脏袜子随便地仍在沙发上,这个晚上本来一起聚餐的,可临时又有了案子,就只能罢休了。他到冰箱里拿出一瓶威士忌,倒进加了冰块的玻璃杯子里,把身体深陷在沙发里,喝了一大口,然后他注意到了地上的睡衣,他明明记得早上走的时候是把睡衣放在桌子上的,而且他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不可能会出现特殊的情况。柯向东又喝了一口威士忌,头脑清醒多了,感觉也变得更加敏锐了,然后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薰衣草的清香,自己的房间里从来不可能出现这种味道,永远都不会,他非常讨厌这种味道。 喝完威士忌,柯向东到卫生间洗把脸,然后拿起手枪,把客厅能够藏人的地方都搜了一遍,也包括窗帘。柯向东慢慢挪到卧室门前,迅速打开门,把手枪举到身前,卧室里静悄悄的,但薰衣草的香味明显浓烈了,柯向东忍受着那股味道,朝衣柜走去。衣柜上面有很窄的孔道,他尽量从旁边走过,猛地打开了衣柜,衣柜里的衣服很凌乱,西装和裤子交错地挂着,也部分颜色和款式,里面的多余空间还是很大的,但没有人。柯向东把衣柜搜了一遍,什么也没有发现,可能那个人已经走了,柯向东想着,便趴到chuang上,把鼻子埋进棉被里,薰衣草浓烈的香味让他感到无比痛苦,过去种种难过或快乐的回忆涌上心头,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在柯向东走到卧室门前时,范小新藏到了chuang底下,她觉得这个地方比较安全一点,但依照柯向东的判断能力,他很快就会像魔术师一样把自己从魔术帽里拉出来,完全暴露在强烈的灯光下,她这样做只是为了拖延一下时间,好让自己做好准备。 早晨醒来时,范小新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眯着惺忪的睡眼走进了卫生间,当她穿过陌生的客厅,沿着相反的方向进入卫生间时,她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然后,她就撞到了柯向东。 他正在刷牙,但眼睛却没有看镜子,而是紧盯着手掌,范小新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甚至把柯向东当成了自己的幻想。“你在看什么呢?”这是范小新跟柯向东说的第一句话。 躺在他手心的,是一个心形的项链,里面贴着一个女生的照片,很漂亮,尽管柯向东很快把它收了回去,但范小新还是看的一清二楚。“这是谁的照片?”范小新向自己的幻想问道。 “我女朋友的,你终于醒了,昨天晚上睡得好吗?”柯向东漱了漱口。 “你这句话有问题,应该是‘这是范小新送我的才对’,你是我幻想出来的,怎么能说我不想让你说的话呢?”说完这句话范小新的神智彻底清醒了,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惊讶地看着眼前那张无比熟悉的脸。 “幻想?你神经不会有问题吧?”柯向东挑衅似的看着范小新。 范小新张了张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她的脑海一片空白,不过柯向东挑衅的目光倒是让她特别的生气。此刻正是当机立断的时候,范小新把脚换了个方向,然后狂奔出去。柯向东反应很快,他一把拉住了范小新,那条项链在范小新的眼前晃动着,那一刻,范小新知道了自己要偷走什么纪念品了,她用空着的一只手把项链拽了下来,然后在柯向东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她的牙齿一直都很尖利。柯振东可没有料到这个小贼竟然这么野蛮,下意识地放开了她。范小新冲到门口,拉开门跳了出去,她中学的时候一直那百米冲刺的冠军呢。 范小新得意把项链举到眼前,项链是用一种金属做的,范小新对这方面没有研究,只是觉得它很看,上面有刻着星星和月亮,还有黄绿色的萤火虫,很小但很清晰。范小新打开项链,审视着照片里的女生,客观上来说,她比范小新长得好看多了,她的眼睛更大更清澈,嘴唇也性感,皮肤更是如婴儿一般,但主观上来看,范小新还是觉得自己长得更有特色。 在地下通道里,范小新又遇到了瑞彩,她是个智障患者,一双眼睛没有生机,常常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裙子,裙子的样式还是很漂亮的,只是有点旧了。范小新在一年前就遇到了她,她不知道她来自哪里,要寻找什么,只是按照女性的直觉,瑞彩是个有故事的人。 范小新把刚在面包店买的红豆面包放到她的手里,一年多以来,她一直都在以这样的方式帮助着瑞彩,有时她也会给她带一身新衣服,但她始终不肯换下她的那条蓝色的裙子。 这次,范小新仔细地看了看她的面容,很奇怪的是,自己帮助了她这么久,却一直没有想过审视她的面容。其实瑞彩长得还是很漂亮的,她的眼睛很大,但没有神采,如果打扮一下,应该是个美女的,范小新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那条项链,挂在瑞彩的脖子上,她应该会喜欢这份礼物的,就当做她们相识一周年的纪念品吧。 离开的时候,范小新惊讶地发现,她没有生气的眼睛竟然有泪光闪烁,看来爱美之心是任何人都具备的,不分高等低等。 正文 偷心2 柯向东是在三天后才发现项链不见的,他本以为是放在家里的什么地方或是忘在洗手间了,可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他这才幡然醒悟:那个小偷真的偷走他的东西了!他不禁为自己的心软感到后悔,想刚刚发现范小新的时候,她竟然在chuang底下睡着了,他把她拖到chuang上,但她竟然没有醒,睡熟的脸显得非常恬静。 多年前,柯向东的女朋友也像她一样,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记得很多次,他都不得不把她背回家,听着她在背上安稳的呼吸声,他感到非常的温暖和安心,好像心找到了归属感。但她最终还是离开了他,没有任何征兆的,她突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不见了,就好像她的存在只是一场梦境,梦境之后只剩下虚空。 但她的存在仍旧有迹可循,她身上的薰衣草香味,还有项链里她的照片,还有她送的那只粉红的可爱的小猪,都在默默地向柯向东宣告:她离开了,她不再爱你了。在此后的几年里,柯向东再也没有心动过,他完全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在她曾经存在的世界里不停地回忆和寻找,寻找那种一生都不愿意忘记的感觉,宛若重生的感觉,可每天早晨醒来,他看到的只是绝望,他毕竟身处在当下啊。渐渐的,她开始回避那段美好的记忆,而最能引起回忆的,就是那股淡淡的薰衣草的香味,他尽量避免闻到这种味道。 但他又遇到了,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小偷,偷走了他最重要的东西。柯向东越想越生气,干脆到冰箱里拿了一瓶可口可乐来压制心中的怒火。 第二天,柯向东决定到警局了查一查近来有盗窃记录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他正在公交站等待的时候,觉得背后被人拍了一下,他回过头,发现范小新正站在他身后,正用天真无邪的笑容盯着他看,柯向东顿时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差点没有掐住范小新的脖子。但还没等他说话,范小新便带着胜利和戏谑的笑容跳上了一辆出租车,在她坐在车里朝自己挥手的时候,柯向东的愤怒达到了极点,他忘记了正要驶来的公交,忘记了工作,头脑里只有莫名的冲动。他立马拦了一辆出租车,朝范小新的方向追去,而范小新呢,则坐在车里笑眯眯地看着他,好像她早就计划好了一样。 车在一所公园门前停下,范小新一下车就走进公园,柯向东慌慌张张地把钱付给司机,甚至来不及他找零钱,他就冲进了公园。 今天公园里格外的热闹,因为有人在这里举行婚礼,一路走过去,路上都洒满了礼花,不时有紫色和粉色的气球飘向空中,空气里弥漫着玫瑰甜蜜的香味。 柯向东一点也不为这美好的场景感动,他心急如焚,一心只想找到范小新,要回自己的项链,毕竟,它已经陪伴自己走过很多年头了。 随着人潮的涌动,柯向东来到了婚礼现场,此时婚礼进行曲正在响起,身穿白色裸肩婚纱的新娘,正在她爸爸陪同下朝新郎走去,声音突然静止了,人们都沉浸在甜蜜和浪漫中。 那一瞬间,柯向东的思绪忽然回到了从前,在那些甜蜜的日子里,他一直以为他们能够一直走下去,直到垂暮之年,但世事无常,她最终选择了离开,打破了他钩织的美梦。新娘慢慢走到新郎的身边,在牧师的见证下,她的手被放在他的手心,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一种近乎哭泣的表情。新郎和新娘神情对视,最后,象征爱情的戒指进行交换,预示着婚礼的完成。 “如果婚礼过后爱情仍旧能够保持神秘和新鲜,那就好了。”柯向东听着这个充满忧伤的声音,他知道,她正在看着自己。 回过头,范小新果真站在他的身后,但这次,她没有带着微笑,而是一脸严肃,她的手背到身后,正带着他无法理解的复杂的眼神看着他。“我的项链呢?”柯向东回过神来,他可不想再被她的外表欺骗一次。 “我拿走了。”范小新不打算说谎。“这个送给你。”她从身后拿出一束玫瑰花,送到柯向东的面前。 这下柯向东是被镇住了,他差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从出生到现在她好像还没有看到过这么主动的女生,她的眼神很清澈,一眼就可以看到底的样子,这是他以前多么着迷的双眼啊。“我不要玫瑰花,我只要我的项链。”柯向东不想把她当成前女友的影子,他觉得这样做很不公平。 “玫瑰花代表我喜欢你的意思,其实,从我第一次在大街上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能够心意相通,你不答应不要紧,我会努力让你接受我的,不过,在我没有追到你之前,你不能再戴着那条项链了,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替代品。”范小新说完便把玫瑰花塞进柯向东的怀里,他不得不接住了。看着范小新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柯向东还处于极度的震惊中,一直没有回过神来。 柯向东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的手里还拿着那束玫瑰,他一直把它放在公文包里的,这束花弄得他一整天注意力都不集中。闻着玫瑰花的香味,他打开了门,随即意识到,房间里有人。 范小新穿着围裙,正在房间里准备晚饭,听到门开的声音,便走到了门口,但她看到柯向东手里紧握着那一束玫瑰时,范小新笑了。“没想到你对我的玫瑰花真是爱不释手。” 柯向东看到范小新,先是一惊,随即把玫瑰花背到身后,随后感觉不适,又将它丢到换鞋的柜子上。“你怎么会在我的家里?” “我是小偷啊,想进来的时候就进来,你的门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摆设,对了,晚饭我做好了,进来吃吧。”柯向东进入房间,这次的香味是薄荷,他闻得清清楚楚,抬头一看,电视机上的小猪被换成了一盆薄荷,房间里的很过角落里也放着一盆盆的薄荷,柯向东觉得味道还可以,但他没有说出口。 房间里的臭袜子味道完全没有了,沙发上的脏衣服也都不见了,客厅收拾得很整洁,柯向东有点不适应。回想起来,他很久没有体验这种富有家的气息的感觉了,看着来回奔波的范小新,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项链的主人,尽管他知道不应该这样,但他抑制不住对她的思念。 随后的很多天里,范小新像个女主人一样,直到某一天,她觉得自己的坚持似乎都白费了。 范小新一直认为,爱情就要勇敢地区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遇到令自己心动的人就要不顾一切地区追寻,因为谁直到,这次错过了,下一次又会在什么时候来呢。范小新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爱情观念,在没有遇到心动的人之前,她一直独自品尝深夜孤独的滋味,难过的时候总是一个人偷偷抹掉眼角的泪水,抱着枕头在半夜里望着窗外的霓虹灯闪烁,虽然也有人追,但她都巧妙地拒绝了,不咸不淡的爱情,只会让她更加伤心和孤单,她需要一个,能够了解自己的人。 第一次见到柯向东,她就被他温暖又忧伤的眼神吸引了,久违的心动的感觉终于来了,在这之前,她一直都在怀疑自己这颗孤单的心是否还会因为爱情而颤动。 那天柯向东回来的时候,范小新正在洗衣服,她听到开门声,像往常一样带着甜甜的微笑迎了出去,但她看到的,却是柯向东受伤的样子。他的右胳膊被什么利器割伤了,白色的衬衣袖子被染成了血红色。范小新放下手上的事情,立马到卧室里拿出药箱,那是她早就准备好的。 他们没有进行太多的交谈,因为在范小新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应经晕倒在地上了。范小新把他背到卧室,端来热水给他清理了伤口,又敷了些止血的药,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在范小新离开的时候,她的手被柯向东抓住了。 开始的一瞬间,范小新以为他会温柔地向自己倾诉心肠,但她错了,他嘴里喊出的名字,是她又熟悉有感觉陌生的:瑞彩,瑞彩......。 警察局里,柯向东的同事正在焦头烂额地思考着问题。几天前,他们从小道消息得知最近有贩卖人体器官的集团正蠢蠢欲动,他们在其他的省市已经靠着拐卖妇女和儿童,贩卖人体器官获得了巨额财富,给当地人的生活带去了诸多的恐慌和泪水。尽管他们打着:替那些患有器官疾病的人重获第二次新生。但每个以正义为自身职责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个温柔的谎言,他们真正的意图就是为了钱,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和妇女,甚至是年长的农民工,他们都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家里的困境才不得已踏上卖器官这条路,那些人,其实只是趁火打劫罢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行动的失败竟和一个神智有问题的女人有关,在被她引到一个没有出路的小巷时,他们才醒悟过来。其实,要不是柯向东,大家也不会这么失败,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冷静的他,竟然会相信了一个神智有问题的女人的话,主要的是,他看她的眼神,竟然充满了感情。在队伍突出重围后,受了伤的柯向东,竟然一身不吭地走掉了,这可真不像平常的他。 正文 偷心3 柯向东醒来的时候,范小新已经走了,她只留下了一张字条:我始终无法取代她在你心中的位置,因此我走了,也许时间能让你清楚地看到你对我的感觉,我始终相信,爱情的付出总是会有收获。顺便说一下,我见过瑞彩了,项链也送给了她,算是物归原主了。 范小新永远都会这么的直白,她对柯向东的爱从来没有拐弯抹角过。柯向东放下信,托着的受伤的手臂走到冰箱前,想取出威士忌喝,却看到冰箱门上一张便条:不要再喝酒了,注意你的伤口。柯向东把便条撕下来,却没有扔掉,他拿出仅存的一瓶威士忌,兑了冰块,舒服地卧在沙发里,他仍旧看着那张字条。范小新的字迹很潦草,有些地方竟然还会像小孩子一样。 想着她留下的信,柯向东不禁把目光投向窗外,他对范小新到底是什么感觉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每次回来的时候,只要她在自己就觉得很安心,每顿丰盛的饭菜,让他感觉到了家庭的温暖,但爱情和感激的感情相互交织,让他看不清自己的内心。但他清楚,自己对瑞彩的感情还一如往日,想到瑞彩,眼前浮现的,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窈窕淑女,而是昨天晚上把他们骗到小巷里的那个人,他是不会看错的,以前瑞彩最喜欢的就是蓝色,她的衣柜里有很多蓝色的衣服,不过她最喜欢这件裙子。 瑞彩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买的裙子,柯向东一点也不清楚,但当瑞彩穿上这条裙子的时候,也就是她要离开的时候。想到这里,柯向东手中的玻璃杯从手中滑落,掉在冰冷的地板上,摔成了碎片。瑞彩只是因为变心才离开的,她遇到了一个能够让她涌起重新装扮自己的yuwang,让沉寂已久的心鲜活起来,柯向东明白那种感觉,他第一次见瑞彩时就被深深吸引了,那种感觉无法抗拒。柯向东只想知道,那个人到底是谁。 范小新很久都没有再偷东西了,从住进柯向东的家开始,她就决定金盆洗手了,但今天的心情却是异常晦暗,让她又涌起莫名的冲动。趁着夜色,她很快瞄准了一间公寓,她挑了二十三楼一间没有亮灯的房间,然后便像回家一样从容地走了进去。 开门的时候,范小新想起了第一次进柯向东家的感觉,一阵心酸立刻涌上心头,眼泪也差点掉了出来,范小新用手抹抹眼角,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尽管爱情没有了,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生命的延续是完全理性的存在,即便心里再难受,也要坚强地挺下去,谁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转折性的变化呢,毕竟生命的结束是单向的,根本没有后悔的机会。 打开电筒,范小新发现一个人正站在自己的面前,她披头散发的,两只手放在胸前,一张脸也看不清楚。因为害怕,范小新扔掉了电筒,跌坐在地上,她的心脏差点停止了跳动,此刻她的脑海里只有《午夜凶铃》里最恐怖的画面。 “范小新,你来这里干什么?”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范小新听着非常熟悉,知道对方不是鬼怪之后,范小新总算稳定住了自己的情绪,她拾起电筒,照了照对面的人的脸。 “瑞彩!?是你吗?你怎么在这里?”范小新发现她双手握住的,正是柯向东的项链。 “这里是我的家啊,欢迎你来看我。”她说完便转身走到沙发旁坐了下来,范小新这才发现,沙发前的桌子上正点着一根红色的蜡烛。 “为什么不开灯呢?这里不是你的家吗?”范小新坐到她的对面。 “我丈夫吩咐我不能开灯。你是来偷东西的吗?那就把想带走的都带走吧,因为我很快也要离开了,我丈夫要带我去美国呢。”她说话没有看着范小新也不带任何情感,但她注意到了范小新在看她脖子上的项链。 “你丈夫?我不知道你已经结婚了,我只想拿回我送你的项链,它现在对我很重要,我要把它还给它的主人。” “向东,是吗?你从向东那里偷走了这条项链,没想到他还保存着呢,这条项链还是我拿着吧,没有了它,你们都能过的好好的,我也一样。我丈夫快要回来了,你先走吧,不然他会把你送到警察局的。”瑞彩站起来,拿起蜡烛,把范小新推到门口,范小新只好出去了,身后的门缓缓地关上,范小新的心里一阵悲伤。 在走廊里,范小新迎面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大概三十岁的样子,穿着一身蓝色的西装,显得很有精神,最重要的是,长得很帅,简直像个电影明星,很少的女孩子能逃脱他的怀抱,但范小新对他却没有一点好感,她的直觉告诉她,他不是个好人。直到他们擦身而过,范小新才突然想起,她见过这样的一张脸的,尽管只是不经意的一瞥,但这张脸却往往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了!是在柯向东的口袋里见到的,那天晚上把他抬到chuang上的时候,一张照片从他的裤子口袋里掉了出来,背面标记的是器官买卖的最大嫌疑人,那也就是说,柯向东要寻找巢穴就在这里了。 电梯门关上时,范小新听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那是瑞彩的叫声,范小新刚想返回,电话响了。电话是柯向东打来的,这下范小新乱了分寸,也顾不上从电梯里走出来了。她本以为他是要自己回去,但他只是问了瑞彩的情况,对她一点都不关心,范小新真想把手机扔掉。看着电梯在慢慢下降,范小新这才想起刚才的一幕,她在一层楼停了下来,然后又摁了瑞彩的那个楼层,在短暂的时间里,她把情况向柯向东做了简单的说明,听着他在电话那边震惊的声音,范小新满足地笑了笑。 果断地挂掉电话,范小新从电梯上下去,走到瑞彩的门口,声音已经消失了,范小新用铁丝轻松地开了门,房间里还是漆黑一片,不过沙发上倒有火光闪烁。 “你是谁?”沙发上站起来一个人影,应该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很冰冷,范小新浑身打了个寒战。他步步逼近,范小新情急之中开了客厅的灯。 面前的景象让范小新差点窒息,那么英俊的一个男人,身上竟然会有那么多的纹身,她几乎看不见他本来皮肤的颜色。范小新感到莫名的恐惧,她甚至看到了自己的死亡,她扶住墙壁,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我来找瑞彩,她在这里吗?”范小新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瑞彩?这里没有一个叫瑞彩的,不过,我刚刚是不是见过你,你是怎么进来的?”然后他看到了她手上的铁丝。“你刚才已经见过瑞彩了!你到底是什么人?来这里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瑞彩的朋友,刚才走的时候我听到了她的喊声,所以上来看看,你说的对,我刚才还在这里见到她了,你为什么又说她不在这里呢?难道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我们不需要朋友,瑞彩已经睡了,有什么事情我会帮你转达的。”他说着就要送客。 “等等,我有一家事情必须要亲自见到她,麻烦你帮个忙。”范小新尽量拖延着时间。 “那好吧,你跟我来吧。”他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了看范小新,然后朝卧室走去。 范小新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卧室,房间里没有一张chuang,只有一把椅子,瑞彩正坐在椅子上,她身上一丝不挂,手背绑在椅子上。范小新看到这幅景象,她差点叫了出来,还没有回过神来,她已经被推进卧室,范小新回头一看,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从厨房里拿出了一把刀,正面无表情地走过来。“只你自己要看得,这就怪不得我了。”他举起刀要朝范小新砍去,这时门铃响了。 范小新趁他发呆的瞬间,把他推出了卧室,她把卧室的门反锁了起来,然后跑到瑞彩的身边,她浑身发抖,满面泪痕。“你走吧,不要白白丢掉了自己的生命。”瑞彩没有丝毫的惊讶。 “你跟我一起走吧,柯向东已经在门外了,他们快就会进来的,你很快就能自由了!来,我帮你解开。”瑞彩听到柯向东的名字,表情一下子凝滞了,然后她主动挣扎着解开了绳子,迅速地穿上了地上的衣服。 出乎范小新的意料之外,瑞彩在站起来的瞬间把她推开了,范小新看着她决绝的目光,明白了一切。“柯向东还爱着你呢,你可不要做傻事啊!”范小新想去拉住她。 瑞彩奔到窗口,开了一扇窗,与此同时,那个男人也找到钥匙打开了卧室的门,而柯向东和其他的警察都拿着枪出现在范小新的面前,但同时,男人也拿着刀顺利地挟持了范小新。 柯向东最先看到的是范小新,但他很快把目光转向了瑞彩,看着她现在的样子,柯向东的心里一阵心酸。“瑞彩?是你吗?原来你一直都没有走,我见过你的,很多次,可都没有认出来,你不要站在那里了,很危险的,快点下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不好,我已经不是以前的瑞彩了,不过还是谢谢你和小新,你们是我生命里的阳光,要是没有你们,我也不能活到现在,不过现在,我要走了。”瑞彩登上窗沿,在那个男人分散注意力的一刻,队长开了枪,他因为疼痛扔掉刀,后退到了窗前,还没来及反应,瑞彩已经抱住了他的脖子。“我的爱情失败了,人生失败了,在最后一刻,你们温暖了我的心,现在,让我为你们做一件事情,同时也是为了我自己。”他们朝楼下坠去,整整二十三楼。 一个月后,柯向东向范小新求婚了。“我当了三年的小偷,没想到最后偷了一个警察的心。” “不,其实是我偷走了你的心,我才是真生的小偷。”柯向东深情款款地看着范小新说道。事情确实如此,第一次见面,范小新的心就被偷走了,她仅仅是在寻找那颗不见了的心。 正文 游乐场谋杀案1 仇恨的原因或许很简单也很幼稚,但却是致命的肿瘤。 最近一家新建的游乐场开放了,听说设施很不错,服务态度也广受好评,最重要的是,开放的前一个星期有抽奖活动,抽到幸运奖的可以打五折,这么优惠的活动吸引了很多的情侣,左双和夏言就是其中的一对。 左双和夏言在同一所大学,只是所学的专业不同,和其他的情侣一样,他们正处于爱情的甜蜜期,何况今天还是左双的生日,夏言当然要好好准备一下。三天前他就计划好要去游乐场了,还抱着试试的心态,参加了那里的抽奖活动,没想到中了幸运奖,他当场就买了两张全票。 夏言并不在乎钱,他的家就在这座城市里,算是小康之家了,而且又是独生子女,从来都没有因为钱的事情发过愁,但能打五折,也让他很开心。说道对金钱观念的转变,这就要多亏了左双,左双是农村的孩子,很有骨气,她在学校一直是拿全额奖学金的,平时从不乱花钱,她尤其讨厌拿着父母的钱给别人买礼物,尽管想法有点极端,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因此夏言给她送东西的时候都会非常小心。 夏言站在宿舍的镜子前,几乎把自己所有的衣服都翻了出来,犹豫不决到底该穿哪件衣服。夏言本身长得就很帅,白净的脸,棱角分明的五官,但左双也是个美女,一想到要见她,他心里还是会很激动。 夏言同寝的男生周成正在被窝里看小说,耳朵里还塞着耳塞,见到夏言这副傻样子,放下书说道:“不要再比划了,我昨天刚买了一件挺帅气的棒球服,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先拿去穿吧,换个风格效果说不定会很惊人呢。” “是吗?那快点拿来让我试试吧,今天可是我女朋友的生日呢!”夏言放下衣服说道。 周成穿上拖鞋,从chuang底下拿出他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件带着吊牌的灰色的棒球服,果然很好看。夏言在等待的时候,不经意瞥了一眼周成chuang上放着的摊开的笔记本,上面的字迹让他浑身打了个颤,在半个小时前,他还看到过同样的字迹,但写的却是:今天是你的死期! 字条上的感叹号非常夸张,下面的原点很大,也很用力,甚至把纸张都刺穿了,夏言自觉平时没有得罪什么人,即便是引起对方的不满,但也不至于产生谋杀这种可怕的想法,因此他就当是某个人的恶作剧罢了。但夏言还是很在意周成的字迹,细看之下,它们是有很多共同之处的,但又不可能是周成写的。字条是夏言在chuang上发现的,上午第一节课之后,他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宿舍,他回来的时候,宿舍还没有人,周成不可能有放字条的机会。况且早上离开时,夏言是最后一个走的,课堂上他一直坐在周成的后面,他一整堂课都没有离开教室,就更不可能是他了。夏言收回目光,打算彻底忘了刚才的不快,就要去游乐场了,他得打起精神来。 穿上棒球服,夏言感觉自己真的帅多了,他拿出一包奥利奥饼干犒劳了周成,他不喜欢欠别人的。隔壁就是夏言最好的朋友胡锦胜的宿舍,胡锦胜也是农村的,和左双来自同一个省份,相比之下,他的家庭比较贫穷,但他很用功,不仅对美女竖起屏障,还放弃了很多外出游乐的机会,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自从认识左双之后,夏言的成绩进步很快,有时能和胡锦胜平分秋色,正因为如此志同道合,他们才成为了好朋友,夏言曾经张罗着要给胡锦胜介绍女朋友,但都被他冷冰冰的态度给回绝了,次数多了,夏言也放弃了。 胡锦胜现在不在,早在前几天,夏言听他说要利用课余时间出去打零工,具体的工作他没有透露,不过应该是在游乐场。正想着,周成突然从chuang上翻了下来:“差点忘了,我今天要到游乐场打工的!”周成也要去那里工作,这点夏言倒是没有想到,看着他慌慌张张穿衣服的样子,夏言更不能把他跟纸条联系在一起了。 校门口,左双正在那里等待着,她今天穿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裤,上身是一件粉红的的衬衫,脚上是淡黄色的帆布鞋,夏言觉得自己的女朋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了。 到达游乐场的时候,那里的人正多,夏言体贴地给左双买了一支巧乐兹,他们玩了摩天轮,旋转木马,过山车等等,然后夏言在‘鬼城’前停了下来,左双对这些地方可是不感兴趣,她刚想离开,就被夏言拉住了。“我们进去看看呗,反正都来到这里了,再说你也不相信鬼怪,也不怕晚上会做噩梦。”左双无奈地看着夏言,他有的时候恨得很像个小孩子,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好吧,不过,要是你害怕的话可不要怪我。”夏言笑着拉着左双,进了‘鬼城’。 鬼城没有夏言想象中的那样恐怖,可能是员工太少的缘故,上面本来挂的有贞子的,但他却没有看到,不过西方吸血僵尸仍让他精神大振。左双则被一个可爱头的娃娃吸引了,但仔细一看,娃娃的一只胳膊正在地上掉着,左双感觉很扫兴,那个娃娃头真的很可爱。她抬起头,却没有看到夏言的身影,刚想喊来着,却听到一声惨叫,声音离她很近,那是夏言的声音。 左双顿时额头冒起冷汗,她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绕过两个西方僵尸,她本来是看到三个的,也许是自己记错了。在一个帘幕的后面,夏言直挺挺地躺在地上,眼睛望着天花板,但没有焦点,左双惊恐地走到他身边,她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上,没有呼吸,左双一下子不能稳定住情绪,大声地哭了起来。 警察是在半个小时后赶到的,报警的是一名游客,他当时正在‘鬼城’里参观,听到左双的哭声才发现的。经过法医的鉴定,确定夏言是死于氰化钾。 胡锦胜和周成站在左双的身边,看着警察忙进忙出,‘鬼城’里几乎所有人都被盘问了,左双眼睛红肿着,她已经哭了将近半个小时了。 负责这个案件的人叫徐耀新,是个有点邋遢的中年男人,但在警局很有威信,他破解了很多奇难案件,非常喜欢喝酒。第一次见到夏言的尸体,他就断定这次谋杀是计划好了的,凶手应该是一个他熟悉的人,因为他死前没有挣扎过,他的身边滴着果汁,那就应该是氰化钾的来源。徐耀新一下子就想到了胡锦胜和周成,只有他们有作案的条件,但据他们的说法和‘鬼城’管理员的证词,他们都没有作案的时间。胡锦胜扮演无头鬼,离案发地点还有很远的距离,而周成是扮演娃娃的,在夏言出事的时候,左双看着的就是周成,因此他也被排除了。 时间接近傍晚,左双在周成的陪同下回了学校,胡锦胜因为有课先回去了。左双还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之中,走在路上不时抽泣几声,周成并不是一个会安慰女生的人,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美女,还有一点是,他曾经答应过别人不能伤害她,尽管对方不是自己欣赏的夏新,他目前也不在这里,周成也不打算违约,他可不想挂科。 一晚上的广撒网还是让徐耀新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当时扮演吸血鬼的有三个,其中一个是个女生,本来她已经在昨天辞职了,但由于人手缺乏,就又让她干了一天,但她只答应干到中午,其他的角色下午都能休息,他们大多数都是学生,但这个吸血鬼却是全职的,因此她必须要跟人换班才能在中午离开,但这种事情管理员并不负责,只有在上班的时间里有人在必要的职位上,他们从来不过问换班这些事,因为它们太常见了。尽管有了线索,想查出点什么也是不容易的,那个女生是个旅行者,她只在这个城市呆三个月,然后又转辗到别的地方,她的电话号码也废弃了,根本联系不上,她唯一留下的,就是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但对案件没有什么明显的帮助。 躺在chuang上,左双在黑暗中一直没有闭上双眼,她眼前满是夏言死去的样子,想着早上他那么开心阳光的样子,左双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悲恸,到底有谁会对夏言产生杀机呢?他的人际关系很简单,根本不可能会有什么仇敌。左双闭上眼睛,脑海中回忆着过去的种种,一个男生的身影忽然定格,左双一下子从chuang上弹起来:会不会是他?夏言死亡是他在场的,但是,如果是他,那么动机又是什么呢?左双痛苦地抱住头,脑海一片混乱。 第二天,左双去了夏言的宿舍,她想在夏言的家人把他的东西带走前拿一件纪念品。步入宿舍,夏言的味道还在空气中弥漫,左双站在他空荡荡的chuang前,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宿舍的其他人都识趣地出门了,因此左双有充足的时间,在夏言曾经存在的地方回味着他们间的一切。最终,左双决定带走她送给夏言的衬衣,那是她用在暑假打工挣的钱买的,上面还残留着他的气味,只要把它穿在身上,夏言就会从心底复活吧。在拿衣服的时候,左双发现了掉在墙角的一张纸条,宿舍里出现纸条本身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不知为什么,左双的心里突然涌出了一股莫名的冲动:她要把它捡起来。 字条就是夏言在离开前收到的那张,上面几个充满着仇恨的字仍旧让人感到恐怖,看着那个感叹号,左双突然涌去一股熟悉感,她把衬衣塞进背包,握紧纸条回到了宿舍,答案或许就在那里。 正文 游乐场谋杀案2 时间倒回大学开学,当时的左双还是个扎着马尾的单纯的女生,穿着洗的褪色的牛仔裤和普通的白色T恤,在人群中一点都不显眼,而且她还戴着一副眼镜,眼镜框是黑色的,掩盖住了她美丽的颧骨。 在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她就遇到了胡锦胜,他比她早一天到了学校,见面之后,左双才知道,他们在初中的时候曾经在同一个班级,只是胡锦胜在中途转学了。 后来的日子里,胡锦胜开始主动接近左双,虽然他没有明确说明,但左双已经明白了一切,只是她一直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她对胡锦胜一点感觉也没有。在犹豫不决中,左双遇见了夏言,那时夏言刚刚加入学生会,负责到左双的自习室宣传活动,他去的那天,左双正好散了头发,摘取了眼睛,她坐在教室的第二排的一个角落里,夏言进来的时候,就被她那清澈的目光吸引了。随后的机缘巧合,让他们在一次歌唱比赛中遇见了,夏言在现场维持秩序,左双报的歌曲是张惠妹的《听海》,她的声音略带沙哑,尽管感情不够丰富,却还是收获了一阵阵掌声。夏言当时就被左双虔诚唱歌的样子打动,在比赛结束后就主动跟她说起话来。 有了夏言的介入,胡锦胜变得不安起来,他终于在一个黄昏约了左双到学校的后花园,还写了一封满含感情的情书,这是胡锦胜第一次踏出这勇敢的一步,还没等左双有什么反应,他的脸已经变得通红了。左双婉言拒绝了他的情书,她看到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相信和绝望,然后他的目光定格在了左双的身后,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左双回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只看到一低矮的松树轻微地晃动了一下,只是一阵风罢了。 那天之后,胡德胜突然变了,他不再缠着左双了,甚至刻意回避起来,这点让左双感到非常的不解,胡德胜表面上很沉默寡言,性格内向,但左双知道,他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说白了,就是很一根筋。和夏言一起相处的日子里,一看到胡德胜,她的心里就会感到莫名的惊恐,沉默的胡德胜更让人害怕,她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本来她都已经遗忘了,没想到恐怖便随之而来了。 想到这里,左双突然想到,引起她改变想法的原因不只是时间,还有一个她只见了一面的女孩,那时什么时候的事呢?她在心里反复地思索着,然后她想到了,那是三个月前的中午,那时她和夏言正好要到食堂吃饭,在食堂的门口,她看到胡德胜正带着一个女孩子进了食堂,那个女孩子长得不算漂亮,但身材很紧实,有点像体育专业的女生,各自也不太高,说是小家碧玉却又不像。在他们的身影消失时,夏言接到一个电话,是班主任打来的,要让他到办公室去一趟,趁着夏言离开,左双跟踪了胡德胜和那个女孩,她看着他们在一起吃饭,幸好食堂人多,他们没有看到自己。饭后,胡德胜居然到了自动取款机那里取了一叠钱,交到了女孩的手里,她看到那个女孩脸上满是感激的表情,心里有点酸酸的,毕竟她以前也是很欣赏胡德胜的,他在某些方面确实很优秀。 左双记不住那个女孩的长相了,但从那件事后,她就不那么担惊受怕了,仔细想想,她当时的猜测真是完全错误的,胡德胜根本和那个女孩根本就没有在交往,是她太把夏言放在心上了,对往日的朋友已经彻底忽视了,她突然觉得自己对不起胡德胜,他曾经对自己一片真心,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自己竟然一直在漠视他。 左双翻出胡德胜给她写的情书,那是他被拒绝后强塞进她手里的,情书上的话语依然不能引起左双内心的波动,相反的,她感到非常的讨厌。意料之中,两张纸上的自己一模一样,而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那个感叹号,那是胡德胜最习惯的写法。左双捂住胸口,握住纸张的手在颤抖,她慢慢蹲下去,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对夏言的死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她能够及时看出胡德胜的反常,及时找他沟通,或者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也许一些都会是另一番模样。 徐耀新坐在一辆长途客车上,车是开往秦皇岛的,经过多方的查证,他终于有了那个女孩的消息。车在上午十点到达秦皇岛,此时正是旅游的旺季,车站里满是来自各地的游客,他们大都穿着浅色的休闲服,背着一个大大的运动背包,脚上穿着凉鞋,戴着太阳帽,很容易认出来。徐耀新看中了一个家庭成员,他拿着那个女孩的照片,上前询问,在附近的一家西餐厅是否有这样一个女孩在那里做服务员,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她,在进那家名叫‘下午时光’的西餐厅时,徐耀新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左双打来的,她问有关那个女孩的事情。徐耀新对左双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只记得她又一双漂亮的眼睛,本来这是警察内部的事情,但考虑到她是夏言的女朋友,也许知道一些情况,便把女孩的打工的地方告诉了她。 “徐警长,那个女孩的事情能不能交给我,凶手是用氰化钾杀害我男朋友的,那么氰化钾的来源一定有证可查,‘鬼城’里肯定还会留下很多的线索,但现在被封闭了我进不去,其实,我是知道一些情况的,能不能让我也参与进来。” 徐耀新对这个还长大的女学生没有什么信任感,但他还是答应了,不过他还是要先问问这个女孩子。如徐耀新所料,她正穿着餐厅的工服在招待客人,她长得不算好看,小小的身材,皮肤微黑,是被晒成这个颜色的,看来她旅行很久了。 左双搭上了一辆开往秦皇岛的火车,在车将要抵达的时候,她接到了徐耀新的短信,那个女孩的换班对象竟然是周成!放下手机,左双感到一阵虚脱,怎么会是周成呢,无论怎么想,对方都不会是他,他和夏言之间没有什么交情,更不会有过节。那就只有一个可能,那个女孩子说谎,左双不仅想到了那天,胡德胜把一叠钱放到她手里的场景。 抵达秦皇岛时,徐耀新已经离开了,他唯一的收获,就是女孩左手小拇指上淡红色的印迹,如果没有猜错,那应该是高锰酸钾才能造成的颜色。 左双来到咖啡馆,里面正在播放张惠妹的《听海》,勾起了她心酸的回忆,她凭着记忆,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女孩,她确实在学校里见过她。 “你好,我是左双,是夏言的女朋友,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那天在游乐场发生的事情。”听到夏言的名字,左双察觉到,女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躲闪的目光。 “我已经告诉警察所有的事情了,你只是他的女朋友而已,根本没有权利问我问题。”她显然不喜欢左双。 “那你和胡德胜是什么关系,我作为他的朋友,应该有权利问吧。”左双知道用激将法对付这种女生非常有用。果然,她的眼睛里闪着凶光,一脸简直要把人吃掉的表情。 “你根本没有资格提德胜的名字!他为了让你过得幸福,甘愿替周成作弊,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是我杀了周成,跟胡德胜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告诉警察就去告诉吧,反正他们也找不到证据,我会否认到底的!” “周成?你什么意思?死去的不是夏言吗?”左双神情恍惚起来。 “看来你是真的疯了,夏言早就死了,是你用氰化钾杀死的,那天在德胜向你表白之前,你在树林里杀了他,当时他替你撒了谎,说夏言是没有表白成功而自杀的,但却被周成拍到了,他要揭发你的罪状,为了保护你,得胜答应帮周成作弊,不仅帮他考了很多的证书,还 每月给他两百元,得胜不得不去游乐场打工,可最近,周成的胃口变大了,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才对他产生了杀机。你也是个杀人凶手,要是你揭发我们,我们也会跟你同归于尽,你自己可要想清楚了!” 左双两脚发抖,她的记忆开始混乱起来,时间定格在她十三岁时,她正在上初中,记得那天风和日丽,他们正在上体育课,胡德胜和其他的男生在打篮球,左双则坐在树下看书,风轻柔地吹着。不知什么时候,胡德胜的篮球突然狠狠地撞到了左双,尽管不严重,她还是在猝不及防之下倒在地上,头撞到了地上的石头,然后就晕了过去。 从那天开始,左双就开始出现了幻觉,活着的死去的人在她的面前混乱地出现着,而唯一能够保护她的,就是胡德胜。那天在树林里,她手里拿着氰化钾,是用来对付胡德胜的,她恨他,恨十三岁那年的那个篮球,让她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看到夏言,她出现了幻觉,以为是胡德胜,她杀了他。 三年之后,像往常一样,胡德胜依旧带了左双最喜欢吃的东西到了疗养院,他已经带着她生活了十年的时间了,现在该是让她安心地接受治疗的时候了,这家疗养院的设备都很先进,费用也是很大,胡德胜靠着大学的好成绩找了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总算可以供养左双了。据负责治疗左双的医生透露,她的情况已经好多了,幻觉明显减少了。 胡德胜看到站在樱花树下的左双,带着幸福的微笑朝她走去。左双的手里,正握着装着氰化钾的温水,那是她三年前没有用完的。 正文 谁是司机 罪恶总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夏季雨水非常多,昨天还是个好天气,今天就大雨倾盆了,把城郊原本狭窄的一条十字路口堵得水泄不通。黄毅穿着警察的制服,带着防风帽站在大雨之中,盘查来往的车辆,在半个一个小时前,警局里接到电话,‘乌云大盗’又抢劫了一家银行,这已经是近半年来第四次报案了,可惜一直都没有线索,不过据银行外的监控来看,他开着一辆黑色的上海大众,把钱放在车后座,便开走了,方向就是这个十字路口,路上的行人也有目睹的,黄毅便不得不接了这个差事,当时他还在一家快餐店享受午餐呢。 ‘乌云大盗’是一个以在雨天抢劫银行为生的盗贼,每次抢银行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一定灰色的帽子,穿着肥大的灰色的衣服,因此得了这个称号。他抢劫的手法很简单,而且每次抢的数目都很小,也不过一两万而已,但一直抓不住他的尾巴,让很多的警察汗颜。和黄毅在一起执行任务的,是个年轻的警察,刚从警校毕业,还很青涩,黄毅不放心把重要的工作交给他来做,便独自一人站在雨中,目光敏锐地盯着车会开来的方向。 阿元瞪着他那一双小眼睛,把尖尖的嘴巴嘬成了O型,瘦弱的身体靠近一辆黑色的上海大众,留着长指甲的手轻轻戳了戳车身,车里没有人,车门还是开着的,更要命的是,车的钥匙还留在锁孔上,钥匙坠看起来很新,就像车的新旧程度。在车旁站立了许久,阿元都不见到有人来,‘看来今天要捡到大便宜了’!他想着,便乐支支地坐进了驾驶的位置,座位很柔软舒适,让阿元陶醉了许久,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好的车。 还是个婴儿的时候,阿元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了,他裹着破旧的棉袄,被放在医院的门前,那天下了大雪,片片的雪花像天使一样,温暖了阿元幼小的心灵,让他忘记了饥饿。长大后的阿元,还会在梦里见到过儿时记忆中的雪花,那雪花不冷,像鹅毛般轻盈,又像海市蜃楼般虚幻,阿元觉得,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雪中沉醉了两个多小时,阿元就被一个乞丐收养了,被带到一个黑漆漆的地方,雪花精灵不见了,阿元这才感到饥寒交迫,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哭泣。 事过境迁,收养阿元的老乞丐步入尘埃,阿元也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liumang,专门在街头偷东西为生,他今天本来瞄准了一个肥胖的贵妇,但偏偏碰上这大雨,让她溜掉了,阿元顿时感到不爽,难道这些有钱人就不能体谅一下自己的苦衷,痛痛快快地把钱拿出来,反正损失一两百在一个乞丐的身上仅仅是小菜一碟。 不过还好,他遇到了这么一辆汽车,如果把它开到别的省市,说不定可以赚一大笔钱。阿元对车完全是外行,只要是带着四轮,有着金属光泽外表的车,他都当宝马来对待,幻想着自己能成为百万富翁。 刚要发动汽车,阿元想到,他还不会开车呢,更不要说驾照了,甚至如何发动他都不知道,他的手停在半空,思维一下子凝滞了,刚才实在是太得意忘形了,殊不知摆在眼前的肥肉也可能被突然飞来的乌鸦叼走。‘这下可怎么办呢?’,他在心里怒吼道,难道他的运气非得这么背不成? 一阵敲窗户的声音响起,阿元睁开无望的双眼,看到车外站着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女孩,她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外面套着灰色的外套,裙子的外套的质量都不好,就像她化妆技术糟糕的脸。 “喂,你在我们的车里干什么?”那个女孩面露愠色,布满雀斑的小鼻子吸着雨的湿气。 “小妹妹,这是我的车好不好,你没看我有钥匙吗?”阿元想挑逗她来着,但他始终不是高富帅,声音别扭极了。 “钥匙本来就在上面插着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老爹快点过来,有人偷我们的车!”她朝身后喊去。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嘿哧嘿哧地从山坡下爬上来,他穿着灰色的雨衣,脸深深埋在胸前,雨鞋踩进泥泞的小路上,走上柏油路时使劲甩了甩脚,像甩掉鼻涕虫一样。 “谁抢了我们的车?”他的声音很小却很有威严,有一种老大的做派。 “就是这个小贼,他正拿着我们的钥匙呢!”女孩指着阿元,像向老师告发同学一样胸有成竹。 阿元看势头不对,他很想溜走但又不甘心,这两个人明显不是车的主人,哪有开着好车的女孩子穿这种没有水准的衣服,还有那个老爹,简直像个庄稼汉一样。 “喂,饭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讲,你拿什么证明这辆车是你们的?”阿元握紧钥匙,生怕它丢了。 女孩听到阿元夹杂着颤抖的声音,白了他一眼,老爹走到车前,一双浑浊的眼睛上下打量着阿元,拉开了车门。“着这辆车确实是我们的,你看你,拿着钥匙却不知道该怎样用,这样吧,我们看你也挺可怜的,就载你一段好了,现在,把钥匙叫出来吧。” 姜还是老的辣,阿元顿时被打回原形,他从车里走出来,把钥匙放在了座位上。老爹推开他,霸道地把略微肥胖的身体缩进车里。“小月,你坐在后面,让这个男孩子坐在旁边。”那个女孩听到老爹的吩咐,对阿元撇了撇嘴:“你先进。”阿元什么也没有说,听话地进去了,和一个女孩子坐在一起,他真巴不得呢。小月弯腰绑了绑鞋带,看了看车的下面,然后坐了进去。 小月刚想拉上车门,却被一双手挡住了:“不要关车门,把手都放到前面!”小月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带着灰色雨帽的男人,正拿着一支枪,黑黑的枪孔正朝着老爹,她突然就在脑海里想象起老爹的脑袋爆破时的情景。 “你们抢了我的车我就不追究了,但如果你们想活着从车上下来,最好跟我好好配合,现在,你。”他指指老爹:“坐到旁边的位置上,把钥匙留下。”老爹听话地照做了。 男人迅速坐到车里,发动了汽车,并同时在放磁带的地放找到了一本驾照。汽车平稳地行驶在雨水堆积的路上,很快便进入了主要的干道,旁边的饿车多了起来。 阿元用眼角的余光盯着小月的腿,她虽然长得不好看,但腿还是很诱人的,小月注视到他的目光,厌恶地拉了拉裙子,阿元感到有点尴尬。 路上堵车很厉害,车速一直很缓慢,小月不停了看着手表,好像有什么急事一样,终于,在十字路口还有几百米的时候,她突然性情大变,让开车的男人停车。“我肚子疼!你先让我下车!” “不行!你还对我有用处。”男人看都不看小月, 小月像发了疯一样,好像连命都不想要了,晃动着他的衣服。男人刚想拔出手枪,却把蜿蜒前行的车撞向了一个老妇人,她刚从一辆公交车上下来。男人急刹车,小月趁这个机会冲了出去,老爹死死地盯住她离开的背影,眼睛里满是愤怒,好像丢了一件珍宝一样。阿元看着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突然就动了恻隐之心,他想起了自己母亲。阿元跌跌撞撞从车里下来,男人本来是想出去追他的,但前方的警察很容易就会注意到这里发生的一切。 阿元奔到老妇人的面前,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老妇人摸了摸湿透的衣服,感激地看着阿元:“谢谢你啊,下伙子。”男人拽住想离开的老爹:“你敢走的话我就把你毙了!等走到警察面前,你就说你是我爸爸,我们是去近郊的一所疗养院去看望我的妈妈,不要说其他的话,老爹眼巴巴地看着折身返回的小月,眼角溢满了泪水。 小月走到阿元的身边:“想不到你还挺有爱心的,来吧,我帮你。”小月也搀扶起老妇人。 “你的老爹呢?你不管他了?”阿元看着离去的车说道。 “他根本就不是我的老爹,他在两个月前绑架了我,本来是想勒索我爸妈,可他们都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再说他们也没钱。他得不到钱,就要把我卖到另外一个省当jinv,不过幸好碰上了这事,我解脱了。”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们的身世挺相近的。”阿元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对了,这个是不是你的,我下车的时候从你口袋里偷的,现在还给你。”小月的手里拿着一根十字架的项链。 老妇人看到那条项链,眼睛突然一亮,把它抢了过去:“你在哪里找到的?这是我给我儿子的项链啊!那个时候他还在我的肚子里呢,只是,他的爸爸不见了,我们又没有结婚,所以我父母就把他丢企了,那可是我的孩子呢,我日日都在牵挂啊!”阿元这次是真的震惊了,小月也说不出一句话,随后,她只喃喃道:“我在车底下装了炸弹。” 黄毅老远就看到这辆黑色的上海大众驶了过来,他立刻精神抖擞了。 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摇下玻璃,不卑不亢地看着黄毅:“我们能过去吗?” “先出示驾照。”黄毅面无表情地说道。“这个人是谁?”他指了指老爹。 “他是我爸爸,我们要到附近一家疗养院去看我妈妈。”听到男人的话,老爹符合地点点头。 “驾照上没有照片,怎么能证明这辆车是你们的,刚才又有盗窃了银行,罪犯就是开着一辆黑色的上海大众,我们先搜身了再说。” 男人摸了摸腰间的刀和钥匙,在几个钟头前,他杀了自己的妻子,偷了她在近郊一间别墅的钥匙,那里有她的保险箱,密码是她的生日。他心想,这下完了。 年轻的警察给男人和老爹戴上了手铐,去执行他的任务去了。黄毅把笔记本放到车里,很熟练地坐到驾驶位置上,发动了引擎。 黄毅有两个身份,一个是警察,一个是盗贼,他喜欢抢劫银行,并偷走一小部分钱,但今天,他干了一大票,因为他在外面有qingren了,他很想到国外去生活一番。把车开到一件仓库,他眯着眼睛弯下腰,从车底取出装着巨款的箱子,在起身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炸弹,只剩下最后一秒钟了。黄毅大叫一身想窜开,却被衣服绊倒在地,炸弹‘砰’的一声,响彻了整个十字路口。小月睁大眼睛,回头望了望,她在想到底谁会这么倒霉,随即便微微一笑跑到了阿元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