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寒料峭   春寒料峭。   阳春二月了,南方早已春耕繁忙,可在东北小城里依然北风呼啸。唯一与寒冬有所不同的是,这北风中已没有刀割皮肉的感觉,包含着那么一丝温柔和绵软,看来严寒真的是走到了头。   周同等就餐的客人们离开之后,就动手打扫餐馆里的卫生。这家餐馆,父母经营很多年了,本想着让周同逐渐地接过手来,自己不再那么操心费力,也好让儿子早日有个担当。可是,不曾料想,周同却和高翔搅在一起,帮着他经营管理翔泰酒店。   这让父母很生气。   给朋友帮忙无可厚非,父母不愿意让周同和高翔继续来往的原因,是他们得知高翔有黑道背景,觉得这样下去会对周同不好。   现在,周同可以不必再去翔泰酒店了。不久前,翔泰酒店转包出去,却被仇家打砸洗劫一空,已经停业一段时间了。   今晚来就餐的只有三位客人。原本打算早早打烊,好回家看场足球联赛的揭幕战。没想到这几个人竟如此难缠,不喝到酩酊大醉不罢休。送走客人,已到深夜,揭幕战早已结束。周同悻悻地收拾完餐桌上的残羹剩饭,拿着笤帚扫起地来。周同不打算回家了,正琢磨着在包间里凑合一夜了事儿时,餐馆的大门被悄无声息地推开。一阵凉风“嗖”得刮进来,瞬间裹走了不少的温暖。   周同打了一个寒颤,还以为这门是被北风儿吹开的,忙直起身子去关门。可一抬头,猛地发现标哥那张惶恐无比的面孔,从门外轻飘地移进来,不由地倒退了几步。   “哎呀,妈呀!搞什么鬼,吓死我了!”周同随口骂了一句。   标哥慌忙伸出手指放在嘴边,示意周同不要出声。他匆匆环顾四周确定没人后,一把夺过周同手中的扫帚扔到一边,气若游丝般说道:“先别干活了,走,走,走,我给你说件要紧的事儿。”说罢,标哥急匆匆拉着周同就往二楼上走。   此时,周同明显感觉到标哥拉他胳膊的那只手,不住地哆嗦着……   这都深夜了,标哥神经兮兮地出现,又是如此这般的惊慌失措,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周同内心里敲起了鼓,忐忑不安起来。   到了餐馆二楼,标哥拽着周同来到走廊尽处的一个包间里,随手关紧房门。周同疑惑地想问他怎么回事儿时,标哥神情紧张地用颤抖的语调吐出一句话。   这句话,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一般,“刘一刀……就在刚才,被人给宰了!”   咋一听,这句话微弱里透漏出星点的狂躁,狂躁中又包含着那么一点儿的兴奋。标哥紧缩着的嘴轻声地说,生怕一不小心,就让丝丝扣响玻璃窗的北风,给刮飞了一般。   周同敏锐地捕捉到这气若游丝一般的话语,着实吓了一大跳!他慌忙问道:“这、这,这是谁干的?!”   标哥下意识地扫视着包间(他是真害怕被别人听见),确定无人之后,忙把嘴巴凑到周同的耳边,狠命地压低声音,说:“是,是,是高翔!”   啊!听到“高翔”这两个字,周同顿时愣在那里……   “唉,什么叫‘冤家路窄'啊!”标哥顿了顿,用稍微缓和的语调接着说道:“就在刚才,也就是一个小时之前吧,刘一刀从夜总会里出来,刚刚拐进一个背道里,却偏偏碰到了高翔……”   背道阴暗处,一个巨大的身影忽地闪现出来,拦住了刘一刀的去路。此时醉眼惺忪的刘一刀,摇晃着那颗连脖子都快支撑不住的脑袋,不耐烦地嚷嚷道:“你他妈是谁?快闪开!竟敢挡老子的道儿!”   拦路人沉默着……   刘一刀就感觉有些奇怪了,缓了缓神儿,睁大醉眼一看,面前斜背着个挎包的人正是高翔,不觉一乐,“原来是高大经理啊!久仰久仰。怎么样,翔泰酒店经营的还不错吧?!哈哈哈……”   高翔铁青着脸,冷酷地说:“刘一刀,你我没有深仇大恨,为何总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害我!你究竟安的是什么心?!”   刘一刀见高翔这么说,心里顿时明白了。翔泰酒店被打砸洗劫的事儿,高翔他一定是查清楚了。   “哼!高翔,既然这样,你我都是明白人,咱就把话挑明了吧!你他妈的之前处处与我作对,欺负得我抬不起头来。在你眼里,我连一只苍蝇都不如!这些旧账,我记的门清,都放在心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我就让你知道知道老子的厉害!赵三爷和你们老大的事情,咱先搁在一边不提。就咱俩的恩怨来说,今晚我得给你提个醒:从今往后,你小子可要小心着点儿了,翔泰酒店不过只是个开头,老子不把你作弄得腚眼朝天,我就不叫刘一刀!”   说道嚣张之处,刘一刀满嘴酒气乱冒、吐沫星子横飞,显然不把高翔放在眼里了。   “既然这样,刘一刀,看来,这个世界上有我就不能有你了!好吧,今夜就是你的死期。”   说这话的同时,“噌”的一声,高翔就从挎包里猛然抽出一把明亮锋利的尖刀来。这把尖刀在瑟瑟寒夜里,幽幽地泛着蓝光,被绵柔的小北风一吹,一股子死亡的恐怖气息,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刘一刀一见利刃出鞘,寒光逼人,登时惊得酒气全无,浑身寒毛乍起,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他完全没有料到高翔会抽出刀子,瑟缩着不知如何是好。方才那股子狂妄叫嚣的劲头,此刻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高翔根本不给刘一刀反应的机会,干净利落地向前一个直刺,那柄尖刀犹如银龙一般“噗”的一声,就钻入刘一刀的左胸。   这一凶猛的直刺,简直是“稳、准、狠”,一下子就刺入要害部位。   而这条刺入心脏的“银龙”,被温热的肉体、新鲜的血液滋润了,顿时增添了无穷的活力,变得狂躁不安起来。但见它扭动着坚韧纤薄的身躯,在刘一刀的胸膛里左突右冲,剜出了一个大血口子。   而后,嗜了血的“银龙”迅速地抽出身来,“嗞”的一声,一股子鲜艳夺目的殷红色血液尾随着喷射而出,溅了一地。   方才那副狂妄嚣张的面孔,此刻满是惊诧错愕的表情。红润的脸色转瞬之间就化为蜡黄灿白,被棉柔温婉的北风给结结实实地凝固住。刘一刀的身子就像是被抽去骨头一般,随着“银龙”的抽出,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着、挣扎着,试图重新站立起来。   动作麻利的高翔迅速扑上去,接二连三地一通猛刺,动作那叫一个快。瞬间十几刀下去,刀刀刺中要害……   标哥瞪着一双惊恐的大眼(周同一直以为标哥是条硬汉,没想到今夜他的整个行为,以及在叙述高翔事件时竟是如此的惊恐,就让周同有些轻视了),喷着咸涩口臭的嘴巴,贴近周同的耳朵悄悄地说着,“高翔跑到我家,将沾有血迹的衣服脱下来,换上了我的衣服。临走时,他还对我说,给刘哥他们打声招呼,防着赵三儿那伙儿寻衅报复,他要出去避避风头。”   周同忍受着标哥嘴里喷出的阵阵口臭皱着眉头听罢,缓缓地坐在椅子上,大脑里一片空白……   “这可如何是好!”   周同茫然的脑海里,不知为何忽地闪现出翔泰酒店灭火器爆炸的场景来。   “哎!要不是发生这件事情,高翔也许就不会想到将酒店转包出去;要是不把酒店转包出去,酒店就不会被人给洗劫砸烂!也就不会引出杀刘一刀这门子事儿!哎!高翔杀人这件事儿,归根结底还得怪我啊!”   一系列的因果推理,让周同陷入深深地自责之中。   可是转念一想,所谓“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即便不发生“洗劫打砸酒店”这一事件,肯定还会摊上别的什么事。何况,有刘一刀这个死对头在,高翔恐怕就不会有好日子过。将来不管张三李四,不论时间早晚,发生你死我活的事件或许就是“飘在江湖上”的宿命了。   标哥见周同呆呆地木然地坐着,也就不知所措地找把椅子木然地坐下来,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周同的头脑里不停地思考着——所谓的“冤家路窄”,果真如此吗?   高翔带着利刃,深夜里碰到刘一刀,这绝非偶然!   看来,高翔早就做好了打算,他认定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定要置刘一刀于死地。要是刘一刀不除,说不定这小子今后还会做出对他自己极为不利的事情。   标哥深夜来到餐馆,就不打算回家了。一旦日后案发,警察找到他时,他就说那天晚上一直呆在周同家的餐馆里,在时间上造成根本就没见到过高翔,高翔也没到过标哥家的假相。   而高翔之所以会跑到标哥家,是因为标哥就一人住在郊外单元房里,嘴巴严实,又是刘哥的嫡系人马。这样做,就是为了尽可能防止走漏风声,也可让刘哥早早知道怎么回事儿,好做准备。   周同沉默着,猛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忙盯着标哥问道:“你,你把高翔换下的血衣扔到哪里去了?”   “我把它一把火给烧了!”   “在哪里烧的?烧掉的衣服灰儿,你怎么处理的?”   “在厕所里烧的。你知道,我家的厕所没有窗户,只有一个排气孔儿。我把厕所门儿一关,谁也看不到火光。那些灰儿,抽水马桶冲走了……”   标哥有气无力喃喃地说着,惊恐的眼睛张望着窗外,身躯始终保持着一种防备的姿态,好像窗外随时都会闯进来什么东西似的。   就在这时,突然“啪”的一声,包间的玻璃窗被一阵紧似一阵的小北风给吹开来…… 正文 过肩龙   “嗡嗡嗡”,一阵阵轻盈的声音盘旋萦绕在周同的肩头,好像是一群饥饿的蚊子错落无序地飞翔着,时而大时而小,时而疾驰时而迟缓。   这种声音,其实是从一哥手中小巧玲珑的纹眉机机头上发出来的。   此时,一哥正聚精会神地凝视着那枚行走在周同肩头凹凸有致的肌肉疙瘩上的纹眉机,凝视着由它雕琢出来的精致纤细的脉络线条。   这一幕场景,出现在翔泰酒店的一间豪华包间里。   这时,翔泰酒店已经开业三个多月了。   翔泰酒店坐落在东北小城人烟繁华的街区,门面虽然不大,可是内部的设施装潢却非常讲究,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家很有档次和品位的酒店,店老板肯定是投入了很多的心血和金钱。   之所以命名为“翔泰酒店”,这与店老板高翔本人的名字有所关。“翔”字取自高翔的名,与吉祥的“祥”字同音;“泰”字则为“泰和”之意,这“翔泰”也就蕴含了“吉祥泰和”的寓意。   据说,取这个店名,还是专门请省城里最有名气的风水大师前来考察之后确定的。   开业当天,高翔请刘哥前来捧场。   刘哥在这座小城里较有名望。他经营着几家企业,和社会上的黑白道上人物甚有交往。高翔闯荡社会以来就投靠在他的门下,得到了刘哥许多关照,事业做得比较顺畅。   刘哥接到高翔的邀请,自然是叫来一些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翔泰酒店开业当天,来了这么多重量级的人物,在场面上就能镇得住,没人敢找茬惹麻烦。酒店开业仪式搞得甚是热闹,高翔人前人后处处待刘哥为贵宾,也算是给足了刘哥面子。   翔泰酒店从开始筹备,周同就被高翔叫来帮忙。周同家里就有餐馆,自己也在市政府宾馆里学过厨师,餐馆的经营管理方面有些经验。说到底,这酒店不就是比餐馆规模上大一些吗,经营运作上大同小异。况且周同自小就跟着高翔混,一直是高翔罩着他,和亲兄弟没什么两样。因此,直到翔泰酒店开业,周同从没有离开过,忙里忙外的,也算是为高翔立下了汗马功劳。   周同明知道高翔有黑道背景,为何还这样帮助高翔?   其实,除了他们自小一起长大得到高翔不少关照之外,周同更加敬重的还是高翔的为人。高翔,人高马大、孔武有力,为人正派仗义,他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惹是生非、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而且,高翔胸怀大志,是个干事儿的人。   周同看中的正是高翔的这些优点,才如此帮助他。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高翔投靠的大哥——刘哥,也是具有这种品质的社会大哥。别看刘哥是黑道中人,可伤天害理的事情从来不做,为非作歹之人从来不交。尽管有些事情身不由己,但刘哥始终保持着这一为人做事的底线。   但是,江湖之中是非恩怨又有谁能说得清、辩得明?!你不招惹别人,并不能保证别人不打你的主意。   最近,刘哥就遇到一些麻烦,由生意上的事情惹起,与另一社会大哥赵三儿,明争暗斗打得不可开交。   翔泰酒店不单单是招待客人吃饭的地方,也是刘哥一伙聚会商议事情的所在。酒店专门辟有一间包房,就是为刘哥他们特意准备的。但凡有事商量或者大家伙搞个聚会什么的,刘哥一帮人就会出现在酒店里。因此江湖之人,来来往往出入酒店的比较多。他们大都尽量避开酒店的正常营业时间前来,这样做的目的,一来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二来也是为了避人耳目。   住在酒店里的周同,就成了这些活动的见证人。   这段日子里,周同算是开了眼界,将社会上三教九流各色人等见识了个遍。   江湖之人形色各异,举手投足间明显与平常人有很多不同之处——或乖戾、或暴躁、或阴险、或毒辣,不一而足。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身处这样的环境,周同不免就沾染了许多江湖气息,有时候还会刻意模仿他们的言谈举止。   江湖中人纹身者众多。   那些美丽怪异的图腾符号,无论飞鸟、走兽、人物、神祇,不管色彩艳丽繁杂还是单一乏味,透过或细腻或粗糙或油润或干燥的皮肤,它们都能呈现出来迷人的纹路和线条来,营造出一种气场,从而使自己的主人显得更加威猛神秘。这些色彩各异的纹身,从图案的形状到纹在身体不同的部位,都是很有讲究。它们包含着的各种寓意,不外乎吉祥、富贵、权势、霸道种种。   这些纹身引起周同的极大兴趣,头脑里萌发出想要纹身的念头——打算从此做个浪子闯荡江湖,笑傲人生。   在众多的江湖人中,有一个和周同混得很熟的被大家称为标哥的人,他的后背上纹了一尊雄伟的关公像。这是尊关公立像,但见他右手持青龙偃月刀,左手拂三缕过胸美髯,迎风而立,洒脱异常。让人一看,就觉得一股子英雄气概凛凛然从标哥后背上奔腾而来!有了这尊美髯公的纹身,就像是关云长英灵附体一般,越发显得标哥威武了许多。   这是周同头一回见到如此美丽雄伟的关公像纹身,感觉简直就是艺术品了,羡慕的不得了。   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纹身这一新兴事物刚一出现并不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只要身体一纹上图案,大家就会另眼相待,并自觉地把你归为异类。   不过,周同并不认为自己的身体纹上图案有何不妥之处。况且,自己本身就处在这个几乎人人都纹身的圈子里,感觉要是没有纹身的话,反而就显得有些个别了。这就好像生活在相同圈子里的不同的人们,都在努力谋求取得相同之处一样。正所谓“朱赤墨黑,王八绿豆”一般。   通过标哥的介绍,周同认识了另一个团伙的老大,大家都称呼他为“一哥”。标哥后背上雄壮飘逸的关公像,就是出自一哥之手。   一哥在家排行老大,又是自己团伙里的“老大”。老大可不就是第一吗?!所以大家都称呼他为“一哥”。   周同本想着也要纹一尊潇洒飘逸的关公像,无奈标哥已经纹过了,自己就不好再重复。以免今后两人在一起时,扒了衣服“撞了衫”。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周同还是觉得陈浩南的那条过肩龙最棒。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周同几乎是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了不知多少遍。纹身的念头刚起,关公图案被否定之后,陈浩南那条漂亮的过肩龙就萦绕在周同的脑畔,挥之不去。   周同将纹条过肩龙的想法告诉了一哥,一哥非常赞同。过肩龙,一哥从未纹过,这对一哥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有挑战也就有了压力,有压力也就有了动力。一哥是位不惧挑战的人。   在仔细看了周同后背、肩膀、前胸的皮肤脉络之后,像是能工巧匠忽然找到了一块极具雕琢价值的璞玉一般,一哥欣喜地说:“哎呀,这真是一块儿纹身的好材料。”   之后,变得异常兴奋的人,不再是周同而换成了一哥。很明显,在他兴奋的情绪里,有种想要创造奇迹的冲动。   一哥马上动手收集来许多龙纹图案,却都感到不满意,总觉得都有一些瑕疵,不尽完美。最后在一路边的旧货摊上,他找到了一本不起眼的美术画册。在那里他发现了理想中的龙纹图案,马上找到周同拿给他看。   周同看后,相当满意。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就纹这条过肩龙。   一哥纹身的工具,是一枚短小精致的纹眉机。备好各色颜料后,一哥先用一支油性笔在周同的前胸、肩膀、后背上勾勒出龙纹轮廓,而后施展出他那细腻的手法,操控着这枚短小精致的纹眉机——小小的纹眉机,犹如一哥的第十一根手指一般乖巧听话,按照一哥的意念“笔走龙蛇”。尖锐锋利的机头,在周同身体上鸣叫着,发出的声音如同一群蚊子般在飞翔。这群蚊子如同饥饿的吸血鬼,俯冲下来咬噬着周同的肩头、后背以及前胸的皮肤。所到之处,周同那光洁细致的皮肤上,渗出了丝丝点点的血珠儿。紧跟而来的,就是刺透皮肉的阵阵痛楚。   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四个多小时。   龙纹图案纹完之后,周同疼得差点儿晕过去,而一哥也已累得筋疲力尽。   纹眉机针刺的疼痛,是那样一点一丝持续的钻心的疼痛,一般人大多只能忍受一两个小时就了不得了,一哥完全没有料到周同会坚持这么长的时间。   一哥点上一支烟略微缓了缓神儿,对周同说:“你能坚持四个小时,真厉害。我倒完全没有料到!不过,还得再受一次罪。图案整体上色润饰一遍,才算成功。”   周同痛苦地点点头说:“行!只要今天不纹就好,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三天之后,一哥再次动手给周同的过肩龙上了色。而这一工序,又持续了将近四个多小时。   当周同从一哥放在自己身后的镜子上,看到纹在后背上与肩膀、前胸的图案无缝连在一起,结合成一条完整的龙纹图案时,真的被震撼了。   这完全是按照画册的比例放大,恰似将整个龙纹图案匀称地放在身体上一般,不失真、不走样。龙的形象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而且,更为可贵的是,整条龙的神韵给纹了出来……   周同不得不佩服一哥——这个连初中都没有上过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美术基础的人,哪里来的这样的本领和悟性,居然纹出了这样出彩的过肩龙!   一哥绝对是一人才!   可惜,一哥并没有得到好下场。许多年之后,在他混迹北京时杀了人,被从重从快判了死刑。 正文 偶然事件   小星每天的工作就是穿戴上整洁的酒店工装,笔直地站在翔泰酒店门口,展露出他那标准的笑容迎接前来就餐的客人。小星人长的标志,笑容迷人,是酒店的专用门童,是大家伙沉默的朋友。少年时不幸得了一场重病,险些丧命。几番医治最终性命算是保住,可小星却再也不能开口说话了。   周同得知高翔杀了刘一刀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翔泰酒店灭火器爆炸事件。这件事情看似偶然,与其他事情没什么关联。不过,随着事态的发展,一环套一环,发展到最后就间接促成了高翔杀人事件的发生。现在细一琢磨,正是由于它产生的连锁反应,改变了高翔乃至周同的整个人生走向。   灭火器发生爆炸的当晚,小星就在酒店现场,目睹了爆炸的整个过程。   那晚小星值夜班。   当他无聊地把弄着电视遥控器更换频道时,周同匆匆回到酒店。小星发现周同情绪有些不对头,一副郁闷写在脸上,就“咿咿呀呀”地比划着问怎么回事儿。   小星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的听力没有问题,能听懂对方的话。   周同简短地说了说烦心事——原来,一哥为他纹上的那条引以为豪的过肩龙,就在刚才回家的时候被父亲发现了。父亲一阵暴怒,动手打了周同。周同面对父亲的训斥,根本没法解释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两个人在纹身这一问题上存在迥异的观念,几乎无法沟通,便生着闷气返回酒店。   小星“咿咿呀呀”地嚷嚷着,想要劝劝周同。可他一个哑巴,如何能开导得了周同呢?!便随手做了一个喝酒的动作。   这个提议很好,周同当即同意。   喝酒得有下酒菜,周同本身就是厨师出身,搞几碟下酒小菜不成问题。便来到酒店后厨,挑了几样新鲜蔬菜和鲜肉,三下五除二,两碟精致小菜出锅。   当周同双手端着盘子走出厨房时,用脚将敞开的厨房门向后碰了一下,借助反弹力勾住门板向前一带,想顺势将房门给带上。可没料到,门板向后一碰,竟然将立在门后的灭火器给碰倒了。   这灭火器直径大约二十公分左右,将近一米高,表皮已经锈迹斑斑。有的地方都剥落了好几层皮,相当陈旧了。它的作用只是用来应付消防安全检查,不知道高翔是从哪里借来的。如果厨房真失火了,用来装样子的灭火器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它原本一直放在厨房后院里,院子里堆放的东西一多,也不知是谁把它移到厨房房门后面,可能是看到门后还有些空间吧。   周同在用脚把厨房门板向后碰的时候,由于用力过猛,房门正撞到了灭火器。灭火器受力后失去重心,随着房门关上的同时,重重地摔倒在地板上……   此时,零点大厅里正在收拾着餐桌准备喝个小酒的小星,猛然听见“嘭”的一声巨响,从酒店后厨传来。起先,小星还以为厨房的煤气炉爆炸了。听到这么大的响声,那周同会被炸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小星就吓懵了,浑身哆嗦起来,连忙丢下手中的碗筷向后厨急急奔去。   当他从大厅拐角跑向厨房走廊时,刚一拐过弯儿,一股子白色的气浪迎面扑过来。小星下意识地捂住脸,闭上眼睛,白色气浪一下子就把他给裹住了。等气浪过去之后,小星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雪人。当他再往厨房方向看时,只见厨房房门整个给掀倒了,一支巨大的裂开口的灭火器压在门板上,周同被压在下面一动不动。   小星着了慌,“咿呀咿呀”叫喊起来,挥舞着双臂急速奔过去。他费劲地将门板及爆开的灭火器掀在一边,见周同已经昏迷不醒。   这可把小星给吓坏了,手忙脚乱地想把周同扶起来。可费了半天劲儿,根本不行,周同瘫软的身体实在太重了。   小星一时搞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爆炸,担心再出现二次爆炸之类的事情,就使出浑身力气将周同往零点大厅里拖。   好不容易将周同拖到大厅,小星便慌忙给高翔打电话。   高翔接到电话后,虽然听不懂小星“咿咿呀呀”地说些什么,可是从他那焦急慌乱的声音里,马上意识到肯定是酒店出什么事儿了,便急急火火地赶过来。这时,周同刚刚苏醒过来,被小星搀扶着坐在大厅的椅子上。   高翔见周同抱着双腿一副痛苦的样子,急忙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周同便将灭火器爆炸的过程叙述一遍。   高翔听罢,跑到后厨就有些傻眼。只见走廊里、厨房内白茫茫一片,厨房门板整个给掀了下来,锅碗瓢盆散落一地。   “你的腿怎样?有没有骨折?”高翔返回大厅,关切地问道。   周同使劲掐了掐双腿,还有知觉,便示意小星将他扶起来。小星卯足了劲儿搀着周同站起来,扶着他小心翼翼地走了几步。周同没觉的双腿非常痛苦,走路还行,这说明骨头没有断。   高翔连忙拨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把周同送往医院。经过一番检查,周同的双腿只是皮肉筋络受了些挫伤,并没有大碍,回家休息几天就行。多亏了灭火器是在门后爆炸的,有了这层门板挡着没大碍。要是在脚跟前爆了,这双腿保不保的住,就得另说了。   灭火器爆炸事件的发生,促成了高翔的一个想法:他想把翔泰酒店整体给租出去,到点只收租金就行。这样既赚钱,又省心,还可以腾出精力搞其他事情。毕竟高翔还有他的朋友们,没几个人真正懂酒店经营管理的。   酒店租出去之后,高翔想的就是开一家加工厂。他常说,“赚钱还得靠制造业,只有第一产业才能创造价值、产生财富。”   可当高翔提出要创办工厂的想法后,周同却觉得有些不切实际,认为他的这个想法好是好,可办工厂得靠实力说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产销对路质量的产品,到头来结局就是失败。   “高翔哥,这办工厂可不是说着玩儿的。你得有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吧,还得有雄厚的周转资金。这资金就是个大难题。”周同字斟句酌,语调和缓地说着。   “将来生产加工什么样的产品,我是有想法的,可能现在还不成熟。资金吗,其实这个最好办:把翔泰酒店整体租出去,看看租金能收多少,要是不够的话,再想办法向银行贷款。”   周同见高翔这么说,知道他心里有了打算,就不好再说什么。周同一直认为高翔是个干事业的人,这一点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么多年来,高翔确实一步一个脚印儿地向前迈进。从几年前创办的百货零售店,到现在经营的翔泰酒店,事业在逐渐地壮大。   “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把翔泰酒店租出去。这个问题不大。”高翔认为出租酒店是件容易的事儿。   此时已进入腊月,离过年也就二十几天的功夫。   爆炸事件发生之后,酒店一直没有开业。高翔想将酒店给租出去,就找人将受损的设备修好,弄脏的走廊墙壁也只进行简单地粉刷。不过,如果有人想要租酒店,马上投入使用也没有问题。   可前来承租酒店的人,一听说酒店不久前发生过一次爆炸,还差点把人给崩死,就觉得这大年下的太不吉利,都不愿意租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种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后来连到酒店看店面的人都没了,转租酒店这条路似乎是走不通了。   这完全出乎高翔的预料,使他非常苦恼。   哎!看来,翔泰酒店的“翔泰”之说,并非如风水大师预测的一般“吉祥泰和”了。   转眼就要过春节,酒店转租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正当高翔准备放弃,打算年后装修一番重新开业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有一操外省口音的人,提出要承包翔泰酒店。   据他本人说,他是看了又看、考察了又考察才做出这个慎重的决定。他认为翔泰酒店所处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周边有政府机关、大中型商场、居民小区,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市场资源。将来,只要开发利用好这些资源,前来消费的客户群体就会非常多,在这里开酒店肯定“稳赚不赔”。至于灭火器爆炸事故,只是个意外,可以忽略不计。   “开酒店是为了挣钱的,事在人为,管他什么吉利不吉利的。相信这些‘封建迷信’,不是跟钱过不去嘛?!”   这人说的头头是道,听的周同都动了想承租酒店的心思。   外省人想一租三年,头一年租金先定在十万上。他认为酒店前景非常好,但是不知道开业后实际的运营情况如何,先经营一段时间看看再说。所以,头一年租金没法多给。   十万块租金,在当时不算是小数目。这个外省人给的租金算是很厚道的了。高翔考虑了考虑,就答应下来。两人讨价还价一番,商定了后两年的租金金额和结算方法。   不过,外省人提出一个要求,“这不马上临近年关了吗,我先付一笔定金,你把酒店的钥匙给我,趁着过年得抓紧时间将酒店重新装修一下。过完年马上开业,到时再将租金一并交齐。”   高翔见这人说话敞亮痛快,当即拍板同意。转租酒店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难办的问题迎刃而解,大家都非常高兴。   春节一过,转眼到了大年初七,正是大小商家开门营业的吉利日子。这天,高翔一早来到翔泰酒店,一是年后礼节性拜访租店的外省人;二是来看看翔泰酒店装修进展情况如何;再者,就是和外省人结算余下的租金。   可是,当他来到酒店时发现大门紧闭。门锁是换了,但是门前积雪很厚,一看就是很久没人打扫了。“看来,春节期间酒店并没有动工装修。”高翔比较纳闷,“不是说好要趁春节这几天进行装修,年后开张营业的吗?”可转念一想,“过年了谁还会在外面忙着干活哪?装修师傅也得回家过年吧?!这个外省人,肯定是改变想法回家过春节了。”   高翔想到这里,也没在意,就回去了。   元宵节之后,高翔再次来到酒店,发现酒店依然没有开门。给外省人打电话,也没人接。高翔感到有些不对劲儿了,立马叫来标哥、周同、小星等人,操家伙将酒店的大门撬开。   这店门不撬开则已,一撬开大家往店里一瞧,立马都给惊呆了——酒店内所有物品都被洗劫一空!不仅如此,店里的装修装饰以及搬不走的东西,全都被砸得稀巴烂。即使你想再重新开张营业,除了配备齐全餐桌餐椅、设备设施不说,光装修就得投入一大笔资金。   当初,高翔投资翔泰酒店可以说是花了血本,将百货店这几年赚的钱全都投上了。到目前为止,酒店的营业时间也不长,那些投资成本远远没有收回。   这纯粹是别有用心之人设下的圈套。   这把阴招儿玩的,简直把高翔给害惨了!   “一定是他搞的鬼!”怒火在高翔的血脉里翻卷升腾,好像一张开嘴吧,就能将那炙热的愤怒火焰,喷射出来一般。 正文 小欧小欧   周同因灭火器爆炸被翔泰酒店厨房门板崩伤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养伤。   这次,父母是坚决不允许周同再与高翔交往了。   最近接连发生的几件事情,让他们断定自己儿子和高翔搅在一起,没有任何好处——“到高翔的酒店工作没几天,这孩子就纹了条什么过肩龙回来,花里胡哨的一团,蒙在身上难看死了。要是光着膀子出去,和社会上的小地痞有什么两样!这次灭火器爆炸,多亏隔一层门板,只受了点皮肉伤,要是没有这层门板挡着哪?!还不得把双腿给废了!”   周同父母越琢磨越生气,不住嘴地嘟囔着。可是,看到周同难受的样子,不免又生出几分心疼。   好在高翔一直忙着找承租方,想着如何把翔泰酒店给租出去,所以酒店一直没有开门。周同腿伤好利索之后,只得呆在自家餐馆里帮忙。   在家养伤的时候,小欧从沈阳赶回来看望他。   小欧是周同的女朋友,今年高考考上了沈阳音乐学院,正读大一。将近寒假学校没有新课,学生们正忙着迎接期末考试。小欧听说周同被炸伤了,便请假赶回老家来照料周同。   小欧认识周同也近三年的时间了,两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   要说起来,其实,这个小欧是个不幸的孩子!父亲在她上小学的时候,被一女子勾引,着了道儿入了魔,不久便与母亲离婚。小欧判给母亲,母女两人相依为命,生活很是辛苦。   中考的时候,小欧考上周同所在的高中。学校离家很远,为了方便小欧上学,母亲决定搬到学校附近租房住。不久,她们租房的地方新开了家网吧。暑假期间,小欧就会到网吧里来上网。   周同和小欧的初次相遇,正是在这家网吧里。   这是间设施简陋,环境阴暗的网吧,附近游手好闲的小青年常常泡在吧里,干些上网聊天、看视频、打游戏等等无聊的事儿。这些无良少年穿着邋遢,什么样的都有,抽烟的、光膀子的、趿拉着拖鞋的,搞得本就肮脏阴暗的网吧,烟雾缭绕,怪味刺鼻。   周同只在有足球比赛的时候,才到网吧里来观看比赛,平时是不去的。这天下午,正巧有场宏远队的重要比赛。宏远队是周同喜爱的球队,眼下正处困境之中。这场比赛,宏远队只有战胜比自己积分多一分的对手,才能暂时摆脱降级命运,要不然就会深陷其中。   周同早早来到网吧里,选了台面对大门的电脑。   打开电脑没多久,比赛就开始了。从场面上看宏远队却不占优,越往后球队踢得越被动,几乎是被对手压着打。整支球队疲于奔命,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有什么像样的进攻了。“按说,两支球队实力上并没有这样悬殊?怎么如此被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周同颇感郁闷。   当周同边看比赛边生闷气的时候,只觉得自己面前的网吧房门被人轻轻推开,随即一道明亮的光线闪烁着耀眼光芒,从门外照射进来,正照在他那双困厄无神的眼睛上。   周同连忙抬起头来,发现门外走进一位身著白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这束耀眼的光线,正是屋外灿烂的阳光照耀在白色连衣裙上反射过来的。   少女进入网吧的同时,鲜亮的白色就洒满了整个房间。那些散落在网吧各处的阴暗色调,与这耀眼的白色光芒一比对,就显得相形见绌多了,羞愧的不知该躲藏到哪里好。   姑娘所到之处,周遭随之明亮起来。   那缀着金丝边的连衣裙裙摆,随着姑娘轻盈的步伐有节奏的跳动着。渐趋丰满的乳*房,在白色连衣裙的衬托下,轻盈地一颠一颤着……姑娘好像一只可爱的白色蝴蝶,曼妙的飞舞在烟气萦绕的昏暗网吧里,而非敞亮的鲜花丛中。也许她是无意闯进来的,却不知在这昏暗之中,隐藏着多少危险。   那些青皮后生们大都停下自己手中的活儿,抬起头来出神的看着,不觉间有些呆愣了……   周同的眼睛跟随姑娘的步伐移动着,上下打量着这位和他年龄相仿的端庄秀丽的姑娘。明快的耀眼的白色,跳跃着无法抵挡的青春魅力,将周同郁闷的心情一扫而光。   顷刻间,他被彻底迷住……   周同一直憧憬着美妙的初恋。   他无法想象自己初恋的女友会是什么样子,与之在怎样的时刻、何种环境里相遇?有时,周同会在梦中遇见自己渴望的情人。可是美梦醒来,她就会化为一团模糊的幻象,飘摇而去。   就在周同见到这位姑娘的一瞬间,他吃了一惊——感觉自己梦中女神模糊的印象,渐次清晰起来——难道,这姑娘就是自己一直渴望相见的初恋情人吗?   姑娘手中拿着一只透明的玻璃杯,玻璃杯中泡有两片青色的柠檬。这薄薄的青色柠檬片,跟随姑娘的步伐在杯中有节奏的来回荡漾着,涩涩的甘甜滋味,就在这荡漾之中渗透到水中去了。   姑娘选了一台与周同相邻的座位坐下来,熟练地打开电脑,而后优雅的拧开玻璃杯盖儿,喝了一口那青涩甘甜的柠檬水……   此时坐在隔壁的周同,活像是一只流着涎水的癞蛤蟆,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准备扑将上去,恨不得一口将她生吞下去的时候,下意识环顾四周,却发现网吧昏暗之处,竟然有那么多闪烁着同样贪婪目光的眼睛,正盯着她……   周同一直认为,女孩子是不该到这种昏暗混乱的地方来,尤其是像小欧这样端庄秀丽的女孩。   开学之后,长相端庄秀丽的小欧无疑成为学校里的一朵校花。她在吸引了无数男同学倾慕的目光同时,也引起了校外一帮地痞二流子的注意。经常有一些地痞堵在学校门口纠缠小欧,这就使得小欧非常害怕。   小欧没有办法,只得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即将高中毕业的周同。   对付地痞二流子,在周同看来不成问题——他叫来社会上的朋友,一连几天,早上护送小欧去学校;下午放学的时候,他们又会准时出现在校门口,接小欧回家。经过几天接送,地痞二流子们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原来,这是周同的马子!”从此,再也没人敢纠缠小欧。   这使得小欧非常感动。   在小欧看来,周同无疑就是一尊保护神,真正的护花使者。以后的日子里,小欧几乎是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而周同最爱的,正是这种清澈明亮的眸子里,透露出的少女满满的纯真!   小欧与周同在一起的时候,有时会提起她的父亲。让周同感到奇怪的是,小欧对她的父亲竟然没有一丝恨意,但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周同从未在小欧口里听到过“爸爸”这样的称呼。就像对待陌生人一般,小欧称呼她父亲永远是第三人称,男“他”。   “他离开我们时,让我感到最无助的,就是没有‘安全感’”——这是周同听到最多的小欧对她“爸爸”的抱怨。   “每当我们母女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哪怕是一点小小的,只要是个男人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都不知道该请谁来帮忙。更别提开学之后,那些小流氓对我的骚扰了。”小欧纯洁的眼睛里,闪烁着无助的神情。   这个时候,周同似乎明白小欧对自己的感情所在了。周同给予小欧的“安全感”,正是来自于她那不负责任的父亲所不能给予的。   与小欧相恋,是周同的初恋。   他们相互关爱着对方,仿佛对方就是自己生命的全部。哪怕是一丁点的痛苦,也不能让对方承受。这种情感是那么纯真,就像是一块清澈透明的冰块,清清爽爽不能掺杂一丝一毫的杂质。   在一哥为周同纹上神采飘逸的过肩龙后,周同最先想到的是让小欧看一下,欣赏一番,分享他的喜悦。可是,小欧看后并没有任何的兴奋,她好像一点都不开心,虽然小欧具备很高的审美眼光。   小欧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疼吗?!”   问完之后,小欧那美丽的眼睛里就泛起了几丝潮湿。   听到这句话,再看到小欧心痛的神态,周同有些莫名感动,轻轻地将小欧揽到怀里……   而此时,小欧正坐在周同的房间里,轻轻地抚摸着周同那包扎着绷带的双腿,眼睛里流露的就是那样心痛的神态。   周同挪动着身体步履蹒跚地靠近小欧,将她揽在怀中安慰道:“只是皮肉软组织挫伤,骨头没有问题。没什么大事,你放心好了。”   小欧抬起潮湿的眼睛,深情凝视着周同。周同轻轻地低下头去,将小欧搂紧,两人缠绵在一起。   小欧考上大学之后,两人几乎很少有见面的机会。这次见到小欧时,周同似乎感觉到小欧与以往有些不同。   “这个寒假,我不打算回老家了。我和几个同学商量好,想要利用寒假的时间打份工。你知道,现在的大学学费很贵。我还得给学校交住宿费和伙食费什么的,妈妈那点工资根本就不够。”   “需要多少钱?我可以给你。”周同轻抚着小欧的肩膀说。   “不,不用了。周同哥,我妈知道我们两人的事情了。”   说到这里,小欧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妈妈不是早就知道我们在一起了吗?”周同听后一愣,而后似乎明白过来,疑惑地问道:“你是说,你妈妈不同意我们继续交往了?!”   周同这句问话,正触到了症结所在。   上高中时,小欧妈妈就知道小欧与周同处朋友。她觉得,保持这种关系对小欧有利,最起码小欧不会再受地痞流氓的纠缠。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小欧考上大学,脱离了小城市的生活环境。而周同高中毕业就在社会上混,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   “这样下去能有什么好前途?!”小欧妈妈经常提醒小欧,叫她不要再与周同来往。“如果一时断不了,可以适当和周同拉开距离,慢慢疏远。”对于妈妈提出的要求,小欧一时无法接受。   不过现在,依偎在周同怀里的小欧轻轻地说道:“周同你知道,自小我是跟着妈妈生活到现在。妈妈吃了多少苦,只有我最清楚了。我是真的不想再伤害妈妈的心了……” 正文 收网行动   猖狂一时的刘一刀,在料峭的春寒里被人给结果了。   当他被发现时,已经成为一具僵尸。突兀如同死鱼一般的眼珠子,几乎快要瞪出了眼眶。惨淡的眼白与灰黑放大的瞳孔,夸张着面部的表情……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秦国力,在案发现场就看到过这种表情。不过,当他拿着洗印出来的照片仔细端详时,却发现这照片竟然将刘一刀惊悚的表情夸大了好几倍。这种错愕万分的表情,分明是在述说他刘一刀死的怎么会这样突然,死的又是多么的不甘心!   “哼,活该!”   秦队将照片扔到一边。   “看你猖狂到几时?!这种祸害人的地痞人渣就该有这样的下场。”秦队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一句。   来报案的,是一位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他是清晨打扫街巷卫生时,在路边的灌木丛中发现尸体的。   据法医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为前天凌晨。   为什么隔了一天,这具尸体才被发现哪?其实,这并不奇怪。出事的所在是一条偏僻的街巷,即便大白天里也少有行人路过。环卫工人们也是隔三差五,才来清扫一下路面垃圾。要不是来报案的这个环卫工人偷懒,将垃圾丢在路边的灌木丛里,恐怕这具僵尸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发现呢。   “被害人当天晚上喝了不少酒,在他被杀害的时候,基本上失去了抵抗能力。案发现场被处理得很干净,没有发现剧烈搏斗的痕迹。地面上几乎看不到被害人的血迹,也没有留下犯罪嫌疑人包括脚印痕迹在内的任何破案线索。被害人身中十几刀,刀刀要命。可见,犯罪嫌疑人行凶手段非常残忍。同时,这也说明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存在相当深的仇恨。”   秦队随手翻阅着放在办公桌上的案发现场《刑侦记录》,对这些乏味的表述性文字不以为然。从刑侦记录上看,几乎没有发现有利于破案的干货。   看来,这似乎又是桩疑难案件。   但是,秦队并不这样认为。   犯罪嫌疑人预谋行凶杀人,是要有作案根源和动机的。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人命案子?无非是存在权、财、色,或者其他利益方面的重大纠葛。   只要捋着这些根源和动机,对被害人与谁发生过重大利益方面的冲突为主线进行排查,不管在案发现场有没有找到破案线索,这种案子总还是有思路和方法可循的。   刑警最怕的,就是那种无理由随机行凶。   比如,陌生人之间一语不合引发的命案。像这种毫无利益冲突,没有仇恨基础的凶杀案,最难侦破。因为,你根本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无法圈定犯罪嫌疑人的大致范围。唯一可做的,只能是依靠案发现场的缜密侦查,来查找出犯罪嫌疑人遗留在作案现场的蛛丝马迹进行侦破了。   而刘一刀这起被杀案,案发现场没有遗留下任何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看似很难侦破的案子,落到秦队手里就变的相对容易一些。因为,他对被害人实在是太了解了,对谁与刘一刀发生过利益矛盾冲突,掌握的相当清楚。   可是,当秦队在案发现场看到这具僵尸竟然是刘一刀时,脑袋不禁“嗡”的一下子就大了。刘一刀此刻被杀,可以说是打了秦队一个措手不及,同时也完全打乱了市公安局近期的整体工作部署。   原来,市局组织代号为“天网”的打黑除恶行动,早就把赵三团伙列为首个清除目标。这个刘一刀,正是赵三团伙的骨干之一。他犯下的好几桩大案要案,都需要对他实施逮捕审讯后取的更多线索和证据,以此作为突破口对案件进行取证和侦破。现在,“打黑除恶”进入关键期,眼看就要对刘一刀实施抓捕了,可是谁曾料到就在这个重要的节骨眼上,刘一刀却被人给杀死了。   这天下午,秦队从市公安局开完会回到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将案发现场的《刑侦记录》匆匆瞄一眼就扔到了一旁。   他闷头点燃一颗香烟,深吸一口,抬眼望去,见窗外初春渐暖的天气里,树枝上已经催发出俊美的嫩芽儿,陷入了沉思:   刘一刀究竟是被谁杀的哪?   是不是黑社会团伙之间的火并——赵三儿担心刘一刀参与案子太多,知道的内情太多,要杀人灭口?!   不过,从最近侦查掌握的一些情况看,另一社会人物刘哥因为经济利益与赵三儿团伙打的不可开交,结下梁子。年前,刘哥手下一个名叫高翔的,他的翔泰酒店被人给打砸洗劫一空。据说,这个打砸酒店的是位想承租该店的外省人。酒店被砸之后,外省人就不知去向了。这位外省人高翔从不认识,两人没有矛盾,他不会无故找高翔的麻烦。假设这位外省人,就是赵三儿、刘一刀一伙儿指使的,那么由此可以推断,把刘一刀宰了的人肯定是高翔无疑了。如果这一逻辑推理关系成立的话,杀害刘一刀的凶手必定是高翔。由此看来,这起凶杀案的侦破,首先要从找到这个外省人作为突破口。   不过,刘一刀被杀现场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线索,对于侦破此案,也是相当不利的。当然,目前也不能排除黑帮之间发生火并,赵三儿杀人灭口的可能。   秦队按照自己的思路,对刘一刀被杀案进行了一番梳理。究竟谁是犯罪嫌疑人,如何去侦破此案心里就有了个大致的轮廓。他从浓浓的香烟迷雾里站起身来,走到窗边一把推开玻璃窗,顿时一股清新的空气涌入室内,秦队紧皱的眉头略微舒展开来。   看来,“打黑除恶”行动必须得提前进行了。不然谁也无法预料,今后还会生出哪些祸端。想到这里,秦队刚刚舒展的眉头再次紧锁。他走到办公桌前,不自觉地拿起那份刑侦报告,埋下头沉闷地看着……   翔泰酒店被人洗劫打砸一空之后,高翔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刘哥。刘哥他们一合计,就目前和赵三儿一伙存在尖锐的矛盾来说,可以断定这件事情极有可能是赵三儿一伙所为。   不过猜测归猜测,必须进行调查核实。   刘哥立马动用他手中的社会资源去调查,很快查出外省人确是赵三儿一伙的。原来,这外省人很早之前就投奔了赵三儿。只不过,最近一段时期才来到这座小城。因此,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的背景。他确实是受赵三儿一伙指使,假装来承租酒店,然后伺机洗劫打砸了酒店。   刘一刀,正是这一事件的主谋。   提起刘一刀与高翔之前结的梁子,那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说的完的。像刘一刀这种欺软怕硬的刁蛮小人,真正是高翔所瞧不起的。刘一刀在和高翔历次过招儿中,从来就没有占到过便宜,反而被高翔整得很惨。可以说,他对高翔恨入骨髓。自从投靠了黑社会老大赵三儿之后,刘一刀认为自己有了靠山有了势力,就想方设法找高翔寻衅报仇。当刘一刀听到翔泰酒店转租的消息后,绞尽脑汁密谋策划了这次洗劫打砸酒店的行动。   这一行动得逞,可以说将高翔几年来的奋斗成果,给彻底地毁掉了。   当高翔得知刘一刀果然是打砸酒店的主谋之后,气愤地好像一张开嘴吧,就能将那愤怒的火焰给喷射出来一般……   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一大早,标哥从周同家餐馆跑到刘哥那里,将夜间高翔杀死刘一刀、又到他家更换衣服出逃的经过,以及高翔提醒刘哥注意赵三儿一伙挑衅的话儿,一五一十给刘哥交了个底儿。   刘哥听完之后,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奈,结局已经注定,不禁高声叹息:“哎!高翔这孩子真是太年轻太冲动了。不就是砸了个酒店吗?!把刘一刀这个地痞宰了倒也容易,可这样一来给自己找来多大的麻烦!要知道,人命关天,一命抵一命啊!高翔是个很有本事的小伙子……哎,这样做,真是毁了自己!”   说完这番话,刘哥马上吩咐手下先观察观察赵三儿一伙的反应,防备他们挑衅滋事。   刘一刀被杀不到半个月,市公安局代号“天网”的打黑除恶行动迅猛收网。一时间,包括赵三儿在内的几个黑社会团伙骨干成员,相继被捕。赵三儿累积犯的案子太多太重,估计难逃法律严惩,脑袋非得搬家不可。   黑帮团伙之间因帮派利益纠纷产生的行凶作恶事件,自然会牵连到很多人。包括刘哥一伙,还有之前为周同纹身的一哥一干人等,都与赵三儿一伙发生过冲突,制造了不少刑事案件。自热,他们也就都被列入到市局打黑除恶“天网”行动的打击范围之内。   收网行动之前,不知道刘哥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或者事先有所察觉,仿佛人间蒸发一般不知所踪。而一哥等人就没这么走运了,很快就被刑警逮了个正着。   作为刘哥团伙的一员,标哥也被刑警带走了。   这些消息迅速传来,把周同给吓坏了。   周同倒不是害怕自己也有被逮捕的命运。因为他心里非常清楚,虽然跟高翔从小一起长大,来往密切,可是作为大哥,高翔自知江湖险恶,一旦牵扯到黑帮团伙的行动,他总在刻意避免和阻止周同参与。周同虽然跟刘哥有过来往,可从未参与过刘哥团伙的行动,根本算不上团伙一员。   让周同担心害怕的,正是他听到了标哥被逮捕的消息。   这不得不让周同想起那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他看到过标哥在叙述高翔杀人事件时惊慌失措的行为,以及标哥那惊恐万分的神情——别看标哥外表大大咧咧一副粗犷的硬汉形象,可是通过观察,周同认定标哥其实就是一枚怂蛋。   现在标哥被捕了,刘一刀被杀案一定会捎带着审讯。估计不出几个回合,他就会供出高翔杀人后到他家更换血衣潜逃的事情来。   那么,这个案子的关键证人不就有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高翔被列为刘一刀凶杀案重大嫌疑人将会无疑。纵使高翔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缉拿归案的。   想到此处,周同就觉得脊梁骨“嗖”的冒出一股子冷气来...... 正文 远行之嘱   就在周同为高翔日后叵测的命运焦虑不安的时候,周同父母也对自己儿子的未来充满忧虑。   “与儿子交往最深的高翔很久没有露面了,也没有听见儿子提到过他。最近公安局打黑除恶,刘哥、标哥这些与儿子有过来往的人不是跑的跑,就是逮的逮,没有一个安生的。你说说,儿子整天价跟这帮人混在一起,他们都出事儿了,咱儿子恐怕也得被牵扯进去?!”老妈心神不安,紧张的嘟囔着。   周同父母得知公安局打黑除恶行动正雷厉风行的展开,不少人被逮捕,就担心自己的儿子会不会很快也被抓了?因此忧虑重重,忐忑不安。他们以为周同与高翔、刘哥搅在一起,必定会出事儿。   其实,做父母的不知道周同整天价忙些什么,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儿子。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说到底还是迫于生计无暇与儿子交流,导致父母与儿子的情感疏离。   周同上小学的时候,父母所在工厂倒闭,两人双双下岗,就开了这家酒馆。两人在酒馆经营上耗费了全部精力,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周同。自知亏欠孩子太多,两人就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凡是在物质上孩子提出要求的,父母均会无条件答应。可是,周同需要的并不只是这些,亲情的关爱与思想情感上的交流沟通,远远比物质上的满足更为重要。这些事情,做父母的哪有时间去考虑。   对待孩子从来不管不问,出了问题就用棍棒解决。这样一来,孩子想些什么做过什么,自然就瞒着父母。做父母的,哪里知道孩子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更何谈思想感情上的交流了。   从小学到高中,周同就像是没有人照料的小树一般,疯长出许多不成体统的枝桠。   周同父母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和高翔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根本不知道高翔所处的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只会从结果上推测发生的原因。其推测往往与现实存在很大的出入。   比如,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周同身上的过肩龙纹身,翔泰酒店的灭火器爆炸事件等。这些事情他们都归罪于高翔,认为是高翔带坏了周同,儿子跟高翔搅和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   岂不知,要不是周同很早就结交了高翔这样为人正派的大哥,如果没有高翔的引导与帮助,周同极有可能沦落为当街地痞。从这一点上来说,周同父母应该感激高翔才对。   “哎!悔不当初啊,真得好好管教儿子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周同老爸在语调上,就掺进去了些垂头丧气的失败感。   “现在说这些话还有什么用!风声这么紧,儿子今天没事儿,说不定警察明天就会找上门来!咱孩子真要是被抓,判个三年五载的,这辈子不就完啦!哎!说不定三年五年都是少的!怎么办呀?老头子,你快想想办法吧!”老妈盯着老爸,说出的这些话语就像一排排子弹,急促地向他扫射过去。   “孩子太不听话,早就跟他说过不能再跟高翔来往了,他非不听。你别着急,急也没用!”老爸低头抽出一支香烟,还没来得及点燃,就被老妈一把抓过去,扔到地上。   “抽,抽,都这个节骨眼上了,你还抽!我看,你倒是真不急!不行,得让孩子出去避避风头儿。不管他惹没惹事儿,得让他走的远远的。要是不走,咱这孩子一到局子里让警察一吓唬,没事儿也得整出点事儿来!你不想想,这小子自小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哪消停过。现在,高翔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听说他和那个叫刘一刀的地痞被杀的案子有牵扯,说不定这刘一刀就是他杀的。高翔和你儿子处了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你不想想咱儿子要是没点事儿,那不是碰到鬼了吗……”   标哥被逮捕没过多久,周同就踏上了远去海南的列车。   从灭火器爆炸、翔泰酒店被砸、高翔手刃刘一刀,后来公安局扫黑除恶,直到现在南下海南,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相继发生的诸多事情,件件惊心动魄,充满了荒诞离奇,导致的结果几乎改变了周同以及身边所有人的人生轨迹。   这种沧桑巨变,让周同无法接受。   尤其是高翔的遭遇——年前还踌躇满志,精心设计美好的未来,准备干一番事业,可是一转眼,梦想瞬间灰飞烟没,如今背负杀人的罪名,高翔已经不知所踪了。   “他身在何方?又过着怎样的日子?”周同心里,掠起一阵漩涡儿。   灭火器爆炸事件的发生,导致后续的诸多事件,看似偶然却又蕴含着某种宿命般的必然。正是由于它,一下子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谁都不是神仙,怎能看得准其后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包藏着怎样的祸心?又有谁能左右得了,这系列事件导致的最终结局?!   列车,呼啸着义无反顾的奔向南方。   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就像是一帧帧快速播放的动画儿,几乎用不了大半天的时间,整幅风景就会换作另外一种样子。周同怀着失落的心情望出去,莫名地产生了那么一点虚幻的感觉……这种地区变换导致的景致差别,对于从未出过远门的周同来说,确实具有很浓的吸引力和新鲜感。   远走海南,并非周同本意。可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虽然心知肚明,自己从没有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毕竟和高翔、标哥、刘哥等人交往过多,周同真不敢说会不会被这场“扫黑除恶”的风暴,给意外地卷走?!   “世事无常!”周同默然注视着车窗外的风景,面对着未卜的前途,心生迷茫。   为什么要选择去海南?   原来,周同母亲的老同学孙莉现正在海南做生意。之前,她曾多次打来电话,邀请周同母亲去海南看看项目。而老妈整天围着自家酒馆忙活,哪能腾出时间来。再说,海南离东北实在太遥远了,来去都不方便。所以,这件事情老妈根本就没有往心上放。   当公安局扫黑除恶以来,父母心急火燎地商议周同的出路,话赶话提到“必须让儿子走,走得越远越好”,老妈猛然想起老同学孙莉给她介绍的生意来,眼前忽地一亮。   她连忙打电话跟对方联系,说了好多类似“自己在家忙活酒馆,实在是没有时间去海南,也不好不去,以免薄了同学的面子,就先打发儿子过去看看,等自己有时间抽出身来就会去”的话,算是给对方一个交待。   这样,就促成了周同这趟远赴海南的行程。   周同躺在列车卧铺上,望着车窗外风驰电掣一闪而过的风景,脑海里一桩桩往事闪回着,想到伤心处,不免悲伤酸楚就涌上心头。   “小欧,小欧,上次你来看望我后,一晃又是好几个月不曾谋面了。你说寒假要留在沈阳打工,结果春节都没回老家过!你的样子,怎么总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你知道吗,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就是你那纯真的眼睛。你都不会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我就在去海南的火车上。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会如此思念你!”   周同使劲甩了甩混沌的脑袋,想要把乱成一锅粥的思绪给甩掉,结果迎来的却是深沉的睡意……   短短几天旅程,浑浑噩噩辨不明东西南北,分不清昼夜。感觉时间,就像是劲道十足的皮筋儿,被拉扯得如此漫长……   经历了一个空间与另一个空间的转换,完成了从春季到夏季的穿越,置身于热带气候风情万种的海南三亚,周同整个人像是来了一次蜕变,站在三亚街头上,再回想那遥远的东北小城发生的故事,蓦地感觉是那样的不真实了……   孙莉的本家哥哥孙成,来车站接的周同。   他面色红润,笑靥灿烂,“我代表我的团队欢迎你的加入,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团队的一员了!”孙成夸张的做着动作,边说边接过周同的行李。   又赶了一段路程,两人来到三亚郊区椰树丛中的一排平房里。   “你先在驻地好好休息几天。大老远一路奔波,旅途劳顿,够辛苦的。我第一次从老家赶过来的时候,没扒掉一层皮就算不错了。房间可能简陋一些,先将就着住,等业务做大了,咱们会改善条件的。”   孙成边说边笑着推开了一间平房房门,周同走进去打量着自己的住处。不错,正如孙成所说,这房间真够简陋的——潮湿的地气,将水泥地板浸出一片一片湿漉漉的斑块儿;简易的床板上没有床垫,只铺了一层凉席;不大的一扇对开玻璃窗,悬挂在离房顶四分之一处墙壁上,怎么看都有种牢房的感觉。   几天的旅途劳顿搞得周同筋疲力尽,闷热潮湿的天气带来的不适,加上这样的环境与想象中完全两回事儿造成的心理落差,送走孙成后周同一屁股坐在床上,愣了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咣当”一声,就躺在床板上睡着了……   孙莉并未露面,据说有事情恰巧赶回东北老家。   接下来的几天里,没有人再搭理周同,就连孙成也没有露过面,这让周同心生疑窦。   周同*居住的掩映在椰林中的这排平房,中间位置有一间较大的会议室,每天都会有一帮人坐在里面上营销课。   周同闲着没事儿,就过去听听。所谓的营销课程,都是灌输“如何发展下线,如何发大财之类的销售技巧”的洗脑课程。听课的人来源复杂,全国各地哪儿的都有。他们上课的时候大多表情严肃,一本正经。每堂课结束的时候,大家会高声喊出一些励志口号,来激励彼此,完成业绩。   看到这些,周同感觉很奇怪,“怎么这些人神情如此怪异,竟如同走火入魔一般?!”   周同闲逛了一周,初来时的兴奋劲儿早已消失,郁闷得不知所以正待发作时,孙成终于出现在充满潮湿气息的简陋平房里。   “孙叔,你这是耍的哪门子名堂?!都一个礼拜了,什么事情也不跟我说,我只见到这么多人来上课,也没见他们出去搞销售什么的。你们究竟干的是什么生意的?”周同劈头问道。   孙成并不介意,不慌不忙的将这桩生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和盘托给周同。用孙成他们的行话来说——这叫做“揭盖儿”。   周同听罢,恍然大悟,不由得一股怒气升腾开来。   原来,孙莉力邀前来海南三亚做的生意,竟然是传销! 正文 南国歌厅   多年之前,传销活动在海南异常猖獗。海南岛就像是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一座孤岛,成了各个非法传销团伙的乐土。一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士,不管是自愿也好,被骗来的也罢,纷纷啸聚于此,组成规模不等的传销团队,进行着非法的传销勾当。   万叔就是众多传销者中的一员。他是被同乡骗到海南来的。   万叔操一口地道的湘音,嗓门粗大,待人热情。只要他一开口,热情的话语里就像夹杂了红红的朝天椒,仿佛被浓烈的辛辣味给灼伤一般,火辣辣的让人受不了。   万叔原本在湖南县城过着朝九晚五平淡乏味的日子,收入满足自己吃喝是没有问题的。在别人看来,这种日子不错。可他偏偏是那种自命不凡的人,总觉得空有一身才能无处发挥,常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落寞之感。思来想去,八卦周易,悟出原来是自己的“运”不济,却又一时没有好办法改变运势——这让他非常苦恼。   直到不久前有人提起海南有桩生意非常适合他,让他过来看看时,万叔连想都没有多想就辞掉工作。等他风尘仆仆地赶到三亚,才知道这桩“非常适合他”的生意,就是传销。在湖南闭塞的县城里,万叔从没有接触过传销。对他来说,传销算是件新鲜事物。   他没有多想,就加入了孙成的传销团队。   万叔曾对传销的“短时间迅速积累巨额财富”产生怀疑,但是敌不过孙成洗脑般的利诱灌输,很快就接受了传销的“理念”,成为孙成团队里比较卖力的成员。   可说实在的,万叔是个老实本份的人,“一是一,二是二”,死脑筋不会拐弯儿。没有花言巧语,没有空头支票,哪能骗得人来!很长一段时间,万叔没有发展一个下线。   这使万叔非常苦恼,好像遇到了一个不过去的坎儿。   不过,在孙成的“谆谆教导”下,万叔很快就来了个由被骗者到骗人者的华丽转身,满口谎话说的异常流利,唯恐别人不会相信!亦或许,万叔本人就认可了这种谎言,认为自己说的都是真理。   现实就是这般残酷,巨大利诱面前,彻底改变一个人也只在朝夕之间,“哪管他什么道义”。   闲暇之时,万叔会到一家名为“南国”的KTV歌厅唱唱歌解解闷。   这家所谓的“KTV歌厅”,说白了就是一处能唱歌的茶水大排档。   歌厅设施非常简单,一处带有天棚的院落,一台电视机,一套音响设备,一座点歌台,两间简易装修的房舍用来住宿和堆放杂物。然后,就是满院子一地的桌椅板凳。顾客来了,谁想要唱歌的话,老板就会拿出歌本来。选好歌,打开电视,拿起麦克风开唱就行了。歌厅供应茶水、啤酒之类的饮品,另有瓜子、熟食、点心之类的小吃,三五好友来此消遣一番倒也挺惬意。   这家歌厅刚刚开业,老板是从东北来的小青年,名叫周同。   东北小青年英俊潇洒,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尤其那条过肩龙,纹得那叫一个绝!而且,小老板周同为人仗义,要是他愿意帮助你解决问题,一般都不会让你失望。这一点,挺和万叔的脾气。两人比较投缘,万叔没事儿便来这里消遣,时间一久就成了歌厅的常客。   周同刚见到万叔时,就觉得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让他感到很奇怪。自己来海南三亚没多久,满打满算两个月的时间不到,没有多少交际,不可能有面熟的人。   万叔来的次数一多,闲扯聊天时,周同留意仔细一听,发觉万叔的声音耳熟。再仔细一想,就回想起椰林平房会议室的情形来。每次椰林会议室传销课结束时,学员们都要喊一些励志口号,万叔就是那个喊得最响亮的人。这声音,倒是给周同留下了深刻印象。   两人一叙,就对上了号。   有了这层缘故,自然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不过,周同离开孙成的传销团队,这点倒让万叔不认可。   “周同,为何没有留下来做传销?”   “万叔,你们赚的钱就是从同乡那里骗来的。”周同在东北老家就知道传销怎么回事儿,一直认为这是骗人的东西,非常厌烦和排斥。   万叔不认可周同的说法,见周同排斥传销便不再劝说。可稍一沉默,好像有些不解地问道:“那,你是怎么离开平房的?从椰林到市里,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自己跑出去可够辛苦的。况且,不发展下线不交份子钱,孙成能让你走?!”   “这个世界上,有时候谁的拳头硬,谁就说了算。”周同好像故意展示力量,将体恤衫袖口向肩头上扯了扯,露出筋肉绷起的肱二头肌,过肩龙那副披满精致鳞片的躯干攀沿而过……   孙成所谓的“揭盖儿”之后,周同终于搞明白了,这所谓的“生意”竟然是传销,异常生气。他愤怒地对孙成说,自己千里迢迢地来到海南,可不是做传销的!   孙成见周同态度如此决绝,反应如此强烈,便想采取缓兵之计,来个冷处理。谁知,周同不吃这一套,没住几天就收拾行李准备走人。   孙成当然不会答应,他指派了几个人想纠缠住周同。可这周同从小就是在打斗场上混出来的,什么样的痞子流氓没过过招儿?!况且,在翔泰酒店帮忙的时候江湖之人见识的多了,哪能把这几个做传销的放在眼里!   只一拳,就将试图抢夺行李的打翻在地上。其他几个,一见同伙倒地动弹不得,就吓破鼠胆,掉头跑了。   这下周同的气势上来了,提着行李,拉着阔背肌发疯一般满椰林里找孙成,竟没有一人敢拦着他……   孙成实在没得躲,就跑出来见周同。   周同没有好气儿地质问,“孙叔,咱们今天把话挑明喽,我是不会干传销的!谁再敢来碍着我的事儿,可别怪我周同翻脸不认人。”   孙成见周同现出这副玩命的样子,知道这人不好对付,便连忙说了好话,服了软,还急急地叫了辆车将周同打发到三亚市里。   到了三亚,周同先在建设路一家小旅馆里安顿下来。闲住了几天,没事儿跑了跑周边,看有没有商机。   一番考察过后,打算在建设路上开家KTV歌厅。   周同看中的是一处比较大的场院,就在建设路西段。一处场院,外加两个房间,租金不会太贵。再加上装修装饰、购买设备投入不大的话,就会降低成本。成本降低,价格自然就会定低;价格不高,就会吸引更多的人来玩。人一多,场面一热闹,不怕挣不到钱。   主意一定,马上动工。租场地、装修房间、采购音响设备一气呵成,周同的歌厅很快就开业了。   他给歌厅取的名字,叫做——“南国歌厅”。   歌厅开业不久,周同找来一张作废的黑色唱盘,在它的背面用白色油漆描上“I Love You”几个英文单词,挂在歌厅收银台的墙壁上。每当周同忙完一阵稍事休息的时候,抬头一看这张光盘,就好像见到小欧一样。   周同经营的这间歌厅,除供客人们唱歌之外,还附加了一个功能,那就是给传销人员作洗脑用的课堂——这是万叔提出的要求。   此时,万叔的传销下线发展很快,已经可以自己带队伍了。人员一多,需要有个场地开交流会。可他费了半天劲儿,也没有找到个合适的场所。   万叔一提出这个要求,周同就爽快地答应了。   “可是万叔,我先给你说一声——要是有客人想要唱歌的话,声音会很大很乱的,会不会影响到你们上课?”周同问道。   “这个倒不碍事儿。我只在你这里开个小会,时间不会很长。真要给新来的人上课什么的,还得回椰林平房的会议室里。可那里不能常去,孙成这个贼精要跟我收费,常去的话,我负担不起”万叔眨巴着眼睛憨笑着说道。   万叔将传销小组成员聚到周同歌厅里开会,大多数时间选在歌厅营业之前。每当看到万叔开会时那副夸张做作的表情、那抹痴迷似狂的眼神,看到来自天南地北的人们,沉浸在颇具煽动性的励志讲演中,做着日进斗金发财美梦的时候,周同的心里总是翻滚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也许是开歌厅的缘故吧,周同喜爱上了唱歌。   空闲的时候,周同会看一些歌唱技能技法方面的专业书籍,研究如何发声换气,为的是将歌儿唱得更好一些。客人刚来还没有点歌的时候,周同往往会唱上几首来助助兴、热热场。   于是,在阵阵掌声中,欢乐愉快的南国歌厅“演唱会”就拉开了序幕……   建设路周围有不少按摩房。   所谓“挂羊头卖狗肉”,里面的勾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三亚炎热的气候里,空气中飘荡着的最浓烈气息,就是这股浓重的荷尔蒙气息。男人们的欲望,就在这热带海风吹拂撩拨之下,在建设路小姐们风情万种的招摇引诱之下,被激发出来,肆无忌惮地发泄着。   周同的歌厅恰巧处在按摩房的包围之中,不少男人常带着小姐来玩儿。经过了一首首情歌的催情,一番番耳鬓厮磨的挑逗,情浓之时就会到附近旅馆里开房,以结束这段金钱肉体交易的风骚故事。   有时,小姐们也会三五结伴来到歌厅。她们一般出手大方,点很多水果茶点,一摆就是一大桌,从来不知道吝惜。   每当小姐们来到歌厅时,就会引起传销客们浓烈的兴趣。他们表现出来的丑态,活脱脱一群苍蝇“嗡”地一声扑到屎堆上。小姐们和传销客们的打斗、调情之声,瞬间充斥了歌厅。   被柔情微醺的传销客,有时会表露真情,“小丽啊,将来等爷们挣个百八十万的,就把你包下来,让你吃香喝辣的,你看好不好?!”小丽入戏般地挣大眼睛,流露出惊喜的神情,款款地捧出一张媚脸,连连说“好、好、好”。边说边拿身子往男人身上蹭,一时惹得那人情不自禁起来……   待到红尘落地,小丽便一脸的不屑,“呸,傻逼!一做传销的,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想包我——做什么春秋大梦!”   所谓“婊子无情”,在世事人情面前,她们总会把这句话表达地淋漓尽致。   从某种角度来说,周同的歌厅就是供人调情之后,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过度所在。说白了,就是一处供嫖客和小姐们性交前奏的煽情场所。   这样的看法一旦冒出来,周同便对自己的歌厅产生了厌恶。   闲下来的时候,周同则会扮演一位看客:悠悠地斟上一杯啤酒,啜饮着,含三分醉意,默默注视着眼前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他们把歌厅渲染地如此热闹纷呈,如走马灯般旋转着、流走着人间的一幕幕悲喜剧…… 正文 虐心之恋   “周同,你小子要走桃花运了!”   万叔喝完一杯啤酒之后,摇晃着身子,一把将周同搂过来,挤眉弄眼地瞄着远处正在忘情歌唱的姑娘,兴奋又神秘地说出这句话。   没错,万叔所谓的“桃花运”,指的正是那位麦克风前唱着歌的海榕,一位地地道道的海南姑娘。   在周同的眼里,海榕身材娇小丰腴,皮肤浸染着健康的黝黑色,眉眼之间有着掩饰不住的俏皮机灵样儿。海榕除了具有海南人体貌特征外,小女人却有着大海般的性格,敢说敢做,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股难以驯服的野性。   记得海榕初次来南国歌厅时,留给周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她那俏丽娇小的身躯,泼辣野性的脾气,而是手里拿的乐扣杯中浸泡着几片碧绿柠檬片的青檬水。   在周同询问海榕是否需要茶水、可乐,或者啤酒之类的饮品时,海榕并没有回答,而是俏皮地一甩长发,顺手将这杯青檬水举了起来,轻轻摇晃了一下。   荡漾在乐扣杯中的青檬水,就这样被举到周同的眼前。   转瞬之间,周同仿佛看到遥远的东北小城里,那间简陋昏暗的烟气缭绕的网吧中,一只美丽的闪烁着灵光的白色“蝴蝶”,在翩然飞舞……   “怎么?女孩子都喜欢喝这样的青檬水吗?”这句问话,无意间随口而出。   “嗯?!女孩子?除了我之外,你还看到过哪个女孩子喜欢喝这种青檬水?”海榕眉眼一笑,轻声问道。   这一媚笑,在周同的心里激荡起一丝涟漪。   周同缓了缓神儿,不好对这位陌生姑娘多说什么,随手指了指收银台墙壁上挂着的黑色唱片。   周同本意是想说“小欧也爱喝青檬水。这个唱片就是给小欧做的”谁知,看到海榕甜美的笑容周同心里一乱,没多做解释就随手指向唱片。可海榕看到的,就是唱片上的英文单词了。   “Ilove you……对!没错,我爱你!”一双含情的眼睛盯着周同,海榕缓慢地将这句话,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了出来。   周同完全没有料到,这位刚刚谋面不久的姑娘,竟然用爱恋的语气毫不避讳地说出这话来。黝黑的脸庞上不禁泛起了一丝的红晕,一时楞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略微的迟钝,半点的羞涩表情,这与周同大男人魁梧的形象格外不搭,显得相当滑稽。   这种滑稽的表情,引起海榕的兴致。她不失时机地随口调侃起来,“哟,一个大男人还知道害羞啊!别紧张,像你这样的男人如果没人要的话,那我认领了,绝对不会嫌弃的。”   周同听后,脸上更挂不住了。他没再搭理海榕,低头想找支香烟解解闷儿。收银台面上没有,就拉开台子下的抽屉。翻来翻去地找,还是没有找到。不觉间就有些懊恼,变得暴躁起来,动作随之也就大了起来,搞得抽屉里的物件“噼里啪啦”作响。   “哈哈哈”,看到周同这幅窘样,海榕忍不住笑出声来。片刻功夫,她麻利地从手包里拿出香烟,抽出一支,递过去,“啪”的一声,打火机就吐出一朵橘红色的火苗儿。   周同一愣,抬起头来看了看海榕,没再说什么,接过香烟,点燃后闷不做声地大吸一口……   他从未见过像海榕这样大大咧咧的女子,竟然面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说出如此大胆的话。   “是不是这丫头闲着没事儿,拿自己开涮哪?!”周同心里有些不悦。   此后,海榕没事儿就到南国歌厅里来玩。只要她一来,眼睛里好像装不下别人了,总是盯着周同忙碌的身影看个不停,一副着迷的样子。周同的眼光不经意看到她时,她就会报以嫣然一笑,从来不回避,总是那么大大方方。这反倒使周同这个大小伙子,愈发难为情了。   海榕对周同的这一不同寻常地举动,来歌厅玩的常客们大都看出了一些眉目。这也无一例外地引起万叔的猜测,认为周同“桃花运”来了。   海榕上班的地方——“清韵发屋”,就在建设路上。她常带着一群小姐来南国歌厅玩儿,像是要照顾周同生意一般。在这群年轻漂亮的姑娘中间,海榕好似大姐大一般,所有人都要敬着她几分。海榕的这一举动,显然有种摆谱的味道,像是做给周同看的。   一如讨厌歌厅沦为男欢女爱调情的所在,海榕的行为引起了周同的反感。   此后,周同见到海榕的时候,总会躲得远远儿的。而不明就里的海榕,看到周同总是无故地疏远自己,就感到有些疑惑不解。   海榕最爱唱的歌曲,是《南海姑娘》。   一天下午,也许是兴之所至,当海榕刚到歌厅看到周同有意躲开自己时,急忙一嗓子喊道:“嗨,周同你小子别走!放《南海姑娘》,马上,我要高歌一曲,保证把你的小心脏给震撼了!”   没过一会儿,优美的旋律响起,海榕便扭动着她那柔软曼妙的腰肢,伴随着优美的旋律翩然起舞:   椰风挑动银浪   夕阳躲云偷看   看见金色的沙滩上   独坐一位美丽的姑娘   眼睛星样灿烂   眉似新月弯弯   穿着一件红色的纱笼   红得象她嘴上的槟榔   海榕一边唱着歌儿,一边追寻着周同的身影……   她在轻叹   叹那无情郎   想到泪汪汪   湿了红色纱笼白衣裳   哎呀南海姑娘   何必太过悲伤   年纪轻轻只十六半   旧梦失去有新侣做伴   唱到这里,海榕很自然地靠到周同的身边,毫不客气地揪住他的耳朵,配合着旋律大声地唱道:   你这 无情郎!   想到泪汪汪   湿了红色纱笼白衣裳   周同一时猝不及防,被揪住的耳朵生痛,不免露出一脸的窘态。   此情此景,惹得满场子人们哄堂大笑。   南海姑娘的火辣直率,着实令周同吃不消!   此后,海榕无休无止的纠缠,并没有获得周同的好感,反而更加深了对海榕的厌烦。   海榕对周同表达的意思,周同完全明白。周同不想对海榕隐瞒什么,总想找机会向海榕做一个解释:咱们做一般的男女朋友没问题,要想成为恋人,那是不可能的。   周同思念着千里之外的小欧,根本没有心思放在海榕这里。   然而,每当周同和海榕坐一起准备要对她说出这些事情时,海榕要么抽身离开,要么岔开话题——不知道她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疏忽。   一次周同当着海榕的面,把刻有“I Love You”字样的光盘从墙壁上摘下来,放在收银台上,直截了当地说道:“这是我为东北老家的女朋友小欧做的,你看漂亮吗?”   海榕一脸冷漠,毫无表情地将光盘推到一旁,对周同说:“I Love You!嗯,不错,这个唱盘做得蛮漂亮的。只可惜,不管它的含义是什么,现在这片光盘放在这个收银台上,意味着眼前一切正在发生着。而你那位遥远的东北女友毕竟不在这里,你是见不到她的,她对你来说是意味着过去。”海榕顿了一顿,接着说道:“将来,你们的故事会不会画上个句号,成为过去完成时哪?这不是不可能吧。”   海榕这么淡然地一说,倒让周同吃了一惊。他没有料到,这个小姑娘竟然对爱情有如此的看法。   是啊,周同现在海南经营着歌厅,而小欧却在遥远的沈阳音乐学院里。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空间,做着也是完全不同的事情。两人的交集已经成为过去,眼前不存在任何意义。   周同一阵沉默。   他想起小欧曾经对他说过“不想再让妈妈伤心”的话来,不由的一个激灵——小欧究竟是什么意思?!   来海南半年多,周同和小欧通过几次电话。   每次在电话里,周同都在努力地隐瞒着一些事实:比如来海南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周同从不敢提因为害怕“打黑除恶”牵连到自己。他对小欧说的是“自己来海南要做一桩大生意,是为了搏出个美好的未来。”而这“大生意”,正是自己厌恶至极的传销。   他不能对小欧说实话,那对自己一点好处没有。他所做的,就是要编制个“美丽的花环”,刻意地提升自己形象。   周同每想到这里,内心深处就会感到一份虚弱。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失败和挫折的感觉。   眼下,面对海榕咄咄逼人的爱情告白,周同充满惆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觉得遇到一个无比巨大的麻烦。   果然,没过不久,周同与海榕两人之间爆发了一次激烈的冲突。   这天午后,还不到营业时间,只见海榕面带怒气地走进南国歌厅,径直来到周同面前。周同正忙着削果皮,准备做个水果拼盘。   海榕的忽然出现,倒让他吃了一惊。   海榕毫不客气地一把拉住周同的胳膊,杏眼圆睁,高声叫嚷道:“你小子给我听好,我喜欢你,这谁都看得出来,就是你一个人在装傻卖乖。你不要这样躲躲闪闪的,拿出点男子汉的气概来!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你却连个屁都不敢放。好像我犯贱,拿热脸贴你的冷屁股!你知不知道,大家伙都在看我的笑话,这让我很没有面子。你到底爱不爱我?今天,我要句痛快话!”海榕有些激动,显然不知是谁说了风凉话,刺激到她。   周同一时发懵,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分秒的停顿之后,“啪”地一声,海榕一巴掌抽在周同的脸庞上。   “你呀,愣什么楞,快说呀!”   这一巴掌抽过来,打得周同的脸上火辣辣的。不觉间,周同的火气顿时上来了。   可是,面对这样一位爱着自己的女孩子,他不好发作也无法发作。周同只好压着火儿,憋屈着,不由地一哆嗦,削水果皮的刀子将左手手指给划了一道挺深的口子,鲜血流了出来。   海榕见状慌忙掏出纸手巾,急着给周同包扎伤口。   周同爆发了,狠狠地甩开纸巾,气愤地冲着海榕叫嚷道:“小——姐,拜托!我早就跟你说过我有女朋友了,咱俩不可能!你还是醒醒吧!”   那方沾着血渍的纸手巾,被打落在地上……   周同冲口而出的“小姐”二字,尤为响亮,还故意拖着很长的音儿。也许是在气头上说出来的,连周同都没有搞明白,自己究竟要表达什么样的意思——这是对她的称呼吗?还是有意侮辱海榕?   可是,在海榕听来,这“小姐”二字就是百分之一百的侮辱了——这真正刺激到了她。   海榕略微一愣,抬眼看着周同,泪水刷地就流了下来。随之而来的,就是充分暴露出海榕那狂野的一面——她一把推开周同,发疯一般地跺着地上的纸手巾,直到粉红色洁净的纸巾沾满了污垢,踩踏到稀烂为止。   而后,海榕一甩那头秀美的长发,哭泣着跑出了歌厅。   周同被海榕如此强烈的反应给惊呆了,傻傻地站在那里——他看到,海榕那头长长的秀发,在正午过后的阳光照耀下,伴随着迎面吹来的海风,跳动着、飘扬着,显得那样的美丽…… 正文 惩罚   “万叔,帮忙留意一下……在你接触过的人当中,有没有见到过这样一位?”某次,周同将万叔拉到一旁,有所顾虑地说出这么一句话。   万叔听后一愣,他从未见到过周同说话如此这般吞吞吐吐过。什么样的人物,能让周同这么紧张?万叔心里不免泛起嘀咕。   “这人大我三岁,和我同乡,我俩身材差不多,他浓眉大眼的,说话办事儿很爽快。”周同简单地讲了一下此人的外貌性格,就没再多说话。   “这几年东北人到海南来的真不少,像你说的这样的年轻人,应该也不在少数。我留意一下做传销的人里面有没有,再跟我有交往的人打听打听。哦,对了,他叫什么名字?”万叔问道。   “至于他叫什么,你先别问。你私下里注意一下——和我同乡,年长我三岁,浓眉大眼、身材魁梧,记住这人的外貌特征,看看有没有这样儿的人就行了。有线索的话,告诉我一声。”周同低声嘱咐道。   “这没问题。明天,我给孙莉孙成这姐弟俩说说。他们都是你同乡,认识的人也比我多,说不定更容易找到。”万叔随口说着。   周同一听这话,就有些着急。   孙莉孙成姐弟俩,对发生在东北老家的刘一刀被杀案有所了解。毕竟,小城市屁大点的地方。大家都在传这起杀人案与高翔有关,或许他们也知道这样事情。要是让他们知道万叔在打听高翔下落,这俩心怀叵测之人,恐怕会将事情搞糟。况且,高翔若真在海南,也绝对不可能做传销。   万叔果真跟孙莉孙成打听高翔的下落,可以说没有一点好处,相反还可能会引来祸端。   想到这里,周同连忙阻止。   “万叔,你可千万别给孙莉孙成他们提起这个人。你不用问为什么,有些事情我不说自然有不说的道理。记住啊,万叔!”   万叔似乎听懂了周同这句话的含义,连忙点头。   “好吧,周同你放心。这个人的情况,我谁也不跟谁说,自己留意一下就行了。如果有外貌体征差不多的,我会马上告诉你。”   其实,在周同到了海南之后不久,心里就萌生出要在海南寻找高翔下落的打算。可是,毕竟高翔有命案在身(当然,这件事情也只有周同心里最清楚),不好大肆张扬。只有在碰到东北老乡时,才会顺便问上一句。可是一转眼,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周同没有找到任何有关高翔的消息,这才让想万叔帮忙留意一下。   世界之大,要想寻找一个人的下落,且不能大张声势,真是比大海里捞针还要难。   “赵三儿、标哥这些人的案子该结了吧?!”想到这些,周同变得不安起来。毕竟,他无从知道标哥被审时到底供出了什么?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供出高翔杀死刘一刀的事情来?   这些事情纠缠着周同,一想到此就会心神不定。可是现在,忽然闯进来一个海榕,又无端平添了几许烦忧,着实让周同不知所措。   这海榕,着实是个大麻烦。   不久之前,周同与海榕发生争执,无意间言语伤害到了海榕。自此,海榕再也没有出现在南国歌厅里。   这天早上,周同百无聊赖地坐在收银台后,想起海榕的事情愧疚感涌上心头时,海榕却跟没事人儿一样出现在眼前。   周同看到海榕素面朝天的样子,内心一紧,马上起身迎了过去。可是,走到海榕跟前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嗫嚅地站在那里。   海榕装作不认识一般,自顾自挑了一把干净的椅子坐下来,木纳地喝着青檬水。   看到这里,周同心里就有些打怵,不知道海榕又要搞什么鬼。   海榕若有所思地喝完乐扣杯中的青檬水,把弄着杯子,看着剩下的翠绿的青檬片,干涸在杯中作痛苦状般扭曲着……   沉默了一会儿,海榕好像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站起身走到周同旁边,手一搭周同的肩膀,“嗨,小子!”还是以往的腔调,“走,敢跟姐儿出去耍耍吗?”   周同一愣,没料到海榕竟然这样。   “行,没问题!我陪你去。”几乎不假思索,周同就答应了。   海榕要去“耍耍”的地方,是隔街的一间台球厅。   这间台球厅场子比较大,可能是刚开门的缘故吧,来玩的人并不多。除了周同和海榕之外,只有四个小伙子在相邻的台球桌旁玩得正酣。   海榕玩的是一种花式台球。这种花式打法,以她的水平与周同相比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周同故意让着她,无非是想哄她高兴。   周同本来准备给海榕道个歉说些好话什么的,可当他看到海榕目光无神,对自己带搭不理的,就感到一丝无聊和乏味。道歉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只扯着一些淡话。   两人驴唇不对马嘴地应付着,渐渐地,周同对待海榕的态度,又恢复到以往那种轻蔑的样子。   海榕见周同这样,不免流露出几丝失望的神情。   正当周同心不在焉地敷衍着海榕时,隔桌小伙子中的一人叼着香烟走过来,“嗨,兄弟借个火。”   周同没正眼看他,就指着台球桌旁的茶几说:“火机在那里,自己拿吧。”   小伙子好像没有听懂周同的话一般,站在他身边没有动,歪着脑袋冷着眼睛斜视着周同。   周同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转过身来,看着这个矮他半头留着披肩长发的海南小伙,心里琢磨着,“难道,要让我给他点烟吗?!妈的!不跟这混混计较了。”便放下球杆,走到茶几旁,拿起打火机给小伙子点烟。   可是,火机拨了一下并没有点着。   之后周同接连拨了好几次火机拨轮,还是没有打着。不免有些纳闷了,便低头查看拨轮哪里不对劲儿。这时,矮个小伙子好像不耐烦了,嘴里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紧接着一只精致小巧的拳头带着风声,准确无误地打在周同的右眼上……   顿时眼冒金星,火机一丢,周同捂着眼睛就蹲了下去。   其他三个小伙子马上围过来,不由分说照着周同劈头盖脸地打将起来。   此刻,周同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俨然成了拳击沙袋,成了大小拳头和台球杆儿们暴揍的目标。就听这“噼里啪啦”狠命抽打的节奏,被几个小伙子掌控的平平仄仄、合辙押韵得完美极了。   稍细的台球杆儿不经抽,没几下就抽断了。小伙子们就换成粗的,继续抽打!   周同的头部、后背、腰胯部,瞬间被抽得不成样子。周同一开始还是蹲着,后来受不了了,慢慢地就栽倒在地上。   海榕站在四个小伙子背后,冷若冰霜,毫无表情地看着……感觉过了很长时间,海榕走到让周同点烟的小伙子身边,说:“行了,行了,可以了。”   那小伙子一声招呼,其他人停下手来。   海榕走到周同旁边,蹲下身,动手拍了拍周同的脑袋,带着颤音说道:“小子,听着!你可得记清楚了,我不是任人侮辱的!老娘想和你好,是看得起你。不看看你那付装逼的德行,难道老娘不配吗?!”   海榕说完之后,好像是出了一口恶气般轻松了不少,站起身来和几个小伙子扬长而去……   周同完全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场早就准备好的鸿门宴。   海榕借打台球为幌子,看看周同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有没有示爱或者和解的意思。结果看到的,依然是那副冷漠蔑视的样子。海榕哪能忍受得了?一定要出一口被侮辱的恶气了。   周同忍受着剧痛,趴在地上很长时间没能站起来。   身体上的疼痛,伴随着头脑里翻卷着的波澜,定要找到答案似的在回旋激荡着——“也许是海榕完全地、十分彻底地爱上了自己,却没有得到一丁点儿的回应,反而受到了莫名的侮辱。随之而来的就是彻底失望和怨恨,最终以这种暴力行为给予自己惩罚,以结束这次痛苦的备受冷落的单相思。”   感情投入太深,得到的却是无情的冷漠。周同终于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无意间深深伤害了一位对自己有如此好感的姑娘。   “这个敢爱敢恨,敢做敢为的海南姑娘啊!”   周同趴在地上歇够了,挣扎着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回到了歌厅里。   打开自己的房间,他将门锁上。身上的疼痛加上心理的创伤,如同阴天的雾霾一般压过来,不再多想,眼睛一闭,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歌厅一天没有营业。   万叔忙完回到歌厅,见冷冷清清的没有客人,感到奇怪,“难道是没有营业哪?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啊!”   他来到周同的房间想要推门进去,发现门被反锁上了,便拿出周同给他的钥匙打开房门,见昏睡在床上的周同满身伤痕。背上被抽成一条条的血印子,过肩龙像是截成好几截儿,被抽了筋一样,没精打采地漂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儿!”万叔惊恐地喊了出来。   周同被万叔推醒,艰难地翻身坐起来,将怎么与海榕产生纠结以及被打的经过,给万叔讲诉了一遍。   “成不了朋友,也不能打人嘛!这个海榕怎么这样凶!”万叔气愤地嚷嚷道。   “可是,凭你的身手对付那几个小混混不成问题啊?!凭什么就让人家这么白白地打哪?”万叔感到不解。   周同听后,并没有吱声。   万叔没有混过社会,不了解社会的险恶。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周同包括万叔这些外来人口是惹不起当地小混混的,这点周同心里非常清楚。这种痞子他打你一拳,你若还手,他会加倍的奉还,会打你十拳;即便你把他打败了,打惨了,那么等待你的结局可能会更惨,会招致群狼般的报复。   “万叔,你还想不想在这里混了?”周同反问一句,万叔听后一愣。   周同继续说道:“要是我还手的话,将他们打败了打惨了,那好他们都知道我这家歌厅在哪里——不就在建设路上吗?!那好,你的歌厅还想不想开?他们不把你的歌厅砸个稀巴烂就不错了。就算他们不来砸你的歌厅,三天两头地跑来捣乱,那你该怎么办?你有功夫和这帮小混混耗吗?你根本就耗不起!所以我不能还手,任他们打。”   万叔一听,寻思一会儿说:“去派出所报案,带警察抓这些小混混去。”   一听这话,周同就有些乐,忙说:“万叔你可千万别去。当时为什么没还手?我都说的很清楚了。咱们要是去报警,警察管不管这还另说着。即使警察真的出警了,那警察又能将这些小混混怎么样?大不了逮住给个拘留。况且,像这种打架斗殴的小事儿,警察才懒得去管。可是那帮小混混要是知道咱们报了警,他们能善罢甘休吗?这不和还手打他们一个道理嘛。”   万叔听后一琢磨,不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此刻,万叔与周同一样,同时感受到在外漂泊的艰辛……   不过,海榕打人事件过后,海榕从此就在周同的世界里消失了,她也没有出现在清韵发屋里。周同知道,或许从此再也听不到海榕那首美妙动听的《南海姑娘》了,再也见不到她那歌唱时快乐顽皮的可爱样子,以及扭动着的曼妙的腰肢了。   “看见金色的沙滩上,   独坐一位美丽的姑娘。”   多年之后,不经意间想起海榕时,周同脑海里就会浮现出这样一幅美丽的海滨景象。 正文 逃离   除了与海榕发生过一次暴力冲突之外,周同在三亚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没有人再登门惹事生非,这与周同小心翼翼地周旋在各色人物之间,不能说“八面玲珑”,也可以说是“左右逢源”,至少从未得罪过任何人有关。   毕竟,歌厅这种所在面对的是整个社会,来来往往的人物实在太过复杂了。   随着时间推移,平静的日子就越发过的平淡。平淡的日子里,周同越来越思念小欧。好在,两人还有电话联系方式。可是,小欧不再主动打电话来,两人联络的次数也在减少。周同真担心,万一哪天电话打过去,另一头忽然变成了空号,再也没人接听电话了……   这时,周同明显感觉到两人像是运行在不同轨道上的列车,不仅在时空上错位,在情感交流上也是渐行渐远。   毕竟,再浓烈的情感,也抵不过时间这杯清水的稀释。   日子就在这平淡无味中度过。   直到有一天,平淡的日子又起波澜。   这天,万叔神经兮兮地把周同拉到一旁,低声问道:“你在东北老家犯过事儿吗?”   这一问,惊出周同一身冷汗。   万叔看着周同渐渐变成冰凉如铁一般的脸色,接茬问:“我听说,东北老家的警察在通缉你?”   “啊!”这回周同彻底惊诧了,“不,不是,我可从来没有犯过什么事儿。万叔,你这是听谁说的?!”   “孙成,他说的。昨天聚会,孙成酒喝多了,说他不久前回过老家,听别人说警察在到处找你。”   周同一听是孙成说的,心里有了数,心想:“这警察找我,肯定和之前‘打黑除恶’行动有关。”转念又一想,“我从未参与过刘哥团伙的任何事情,警察怎么想起找我来哪?!难道……标哥真的供出高翔杀人的事儿了?警察来找我,肯定是核实案发当夜标哥帮高翔换掉血衣,跑到我家酒馆过夜的事情。一定是这样!”   到海南后的大半年时间里,周同内心从没轻松过。他时不时地就会想起东北老家那场“打黑除恶”行动来,以及那些被捕的和自己有关联的人物。   “要是按时间算的话,案子审理得差不多了。标哥被提审,然后供出刘一刀是高翔杀的。高翔杀了刘一刀之后跑到他家,换身衣服逃亡。而标哥他则不敢在家里呆着,跑到我家酒馆。然后,警察一定要核实真伪,必然会找我!”   这样一想,周同心里一凉——这种情况的出现,不是和自己之前预料的一样吗!   看来,高翔真的是“在劫难逃”了!   稍一停顿,周同像是想起什么,忽然问道:“哎,万叔,警察到底是通缉我?还是在找我?这完全是两码事儿!”   万叔一挠头,“那天孙成这小子喝多了不是吗,一会说通缉你,一会又说到处找你的,我也不知道哪条准!不过,我一听就断定这事儿挺严重的,先告诉你一声,好歹心里有个数。”   周同一听这话,就没再说什么,不禁感慨道:“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一年前发生的事情,通过万叔这位在当时当地怎么想也想象不到的人说出来,真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感慨的同时,周同的脑袋瓜子不停地运转着,“孙成回东北老家,得知警察侦破的案件涉及到我,他会怎么想?他曾拉拢我加入传销团伙,被我拒绝了,还打了他的人。现在孙成知道我在海南,这……说不定孙成为报复,已经将我的信息透露给警察,说我周同就在海南三亚建设路上经营歌厅。这警察不就很快赶过来吗?!”   “这不是没有可能!警察真要抓住我,我该如何作答?承认标哥到过我家,不就间接承认高翔杀人了吗?!”   周同想到这里,脑袋“嗡”的一下子就大了……   就在周同为此事琢磨对策的时候,万叔也遇到了麻烦事儿。   原来,海南省政府开始集中整治传销市场,取缔传销组织,抓捕组织头目了。   其实早在万叔加入传销的那一天起,海南的非法传销活动就已经露出衰败的迹象。主要表现为传销团伙矛盾纠纷频发,导致打人致死致伤案件不断发生。恶性案件一增多,加入传销的人员就更少了。可是,传销要靠拉人头进来才能赚钱,人没了势必这钱就没得可赚。因此,人一旦被骗来,传销团伙就会死关不放。这样一来,矛盾就会更加尖锐,暴力案件就会更多。这趋势上升到一定程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时,取缔传销也就顺理成章。   万叔得知取缔传销的消息时,不以为然。或许他陷入太深到了痴迷的程度,没有把政府采取的取缔行动放在心上。可是,当他看到孙成被抓,知道政府动真格的了,这才害怕起来。   孙成是在一次地下传销会议中被人举报被捕的。当时,参加会议的传销骨干,都被警方一网打尽。   经过几年的发展,孙成建立起一个人员众多、组织较为完善的传销网络,手中控制着上百号的人马。可以说在这个组织里,也只有孙成他们这些为数不多处在网络顶端的人,实现了百万富翁梦。其余大批人,都成为他们的垫脚石。   海南开始取缔传销组织后,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孙成,自然不愿也不会放弃这个挣钱的生意。他指使手下喽罗,千方百计抓住传销网络下线不放,想着先将这个组织维持住,等过了这段势头东山再起。没想到,取缔传销没半个月,自己就成了瓮中捉鳖。   孙成被捕后,万叔觉得自己曾经积极参与传销活动,也算是这个网络里的骨干,再呆下恐怕被抓的就是自己。   于是,万叔立即找到周同,将这情况说与周同听。周同听罢,意识到海南这个是非之地不能再呆下去了,说不定哪天东北老家的警察也会摸到这里来逮自己。   两人一合计,决定马上离开。周同便急急忙忙找人把歌厅兑出去,和万叔一起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这回该到哪里去?   万叔出了个主意,他说:“咱们不如去广东的碣石小镇看看,离这儿也不远,过了海就到了。那里什么东西都有,全都是走私进来的,便宜得很。最有名的就是走私服装,大批的成包的衣服,堆积如山。这些衣服大多是从日本、韩国进来的二手货,都是人家不要的,有些还是从死人身上拔下来的。成包的衣服走私过来,一个包得有一个立方大,衬衫、名牌西服、貂皮大衣等等,什么都有。一方衣服开价五千块,要是手气好的话,抓个貂皮大衣什么的,一件就够你赚得了;要是有两件,不管什么皮草,你就赚大了。可要都是衬衫、裤子什么的,活该,自认倒霉。不过,这些衬衫、裤子什么的稍微一加工,转手一卖,包赚不赔的。怎么样,一同去看看吧?”   这个石碣小镇,万叔本人没有去过。这桩走私生意,他也是从朋友那儿听到的。不过,万叔打包票说“干这生意,赔不了的。”   在没有更好的选择又要急于离开海南的形势下,虽然感觉不靠谱,周同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初到碣石小镇,头一个感觉就是混乱无比,毫无秩序可言。   镇子太小,没有公交车。满街跑的就是小踏板五十铃摩托车,无论你去哪里,挥手一招就可以打上的小摩的。当地人到镇子任何地方一、两块钱的样子,对外地人就会收到五块、十块。   “如果需要的话”,万叔说:“你也可以买一辆自己开着玩。”   这种踏板小摩的都是走私进来的,买一辆也就三百块钱。而在正常的销售渠道上要卖到千八百,价格相差好几倍。当时在碣石镇买一辆奔驰S320,也不过六七万块的样子。由此看来,碣石小镇是名副其实的“走私大镇”。镇子上所有的买卖,几乎都和走私有关。   走在碣石小镇的大街上,放眼看去,人们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的走私来的名牌服装,五彩缤纷,让你感到仿佛是走在世界服装博览会上一般。   这个镇子,正因走私服装而闻名全国。   各种大小规模不等的走私服装店满镇都是。走私服装种类繁多,价格低廉,引来全国各地的服装销售商。他们从这里买到价格便宜,款式新颖的走私服装,再运到各地贩卖。   一旦有利可图,便吸引来行色各异、鱼龙混杂的人群,如过江之鲫,汹涌而至。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整座小镇每天吞吐着非常巨大的客流、物流量,大到快要把它压垮了一般。   来来往往的车辆洪流,碾压得街道崎岖不平。风儿一吹,满街就会飞起混杂着纸屑、塑料包装袋的灰尘。汽车、摩的、行人就在这种纷飞的物件里行走,肮脏混乱不堪。   感觉满世界空气污浊,小镇连喘气都相当费劲了,快要窒息般地苟延残喘着……   这种场景,分明给周同造成一种美国西部片《镖客三部曲》的错觉——忽见,满载阴谋诡计的大货车,风驰而过,卷起的尘土阵阵飞扬。待尘埃落定,一位骑着骏马粗犷俊朗的牛仔,气定神闲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这时,小镇上的酒肆店铺里,呼啦啦涌出一群衣衫不整、歪眉斜眼、手持长枪短剑的歹徒。牛仔二话不说,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左轮手枪,甩手如闪电一般,“呯”、“呯”、“呯”几粒子弹随着清脆的枪声,从乌黑的枪管里飞出去,射进歹徒们脑袋里。那些脑袋如冬瓜般碎裂了,迸溅出的血花儿,在纷飞的纸屑里绽放。猖狂之极的歹徒们便在这血红的绽放里,应声倒下……   牛仔的英姿,谁能比得了!   就在周同想象着牛仔那洒脱帅气、诡异迷人的英姿时,“啪”的一声,一枚   肮脏的小广告宣传单,被夹杂着灰尘的风儿吹过来,准确无误地拍到脸上,把周同从美国西部迷情里拉回到碣石小镇的现实中来。   周同连忙把广告纸从脸上扯下来,一看,原来是印有“兑换假币”信息的小广告。再往四周扫视,这才发现,所有的巷子里面贴满了五颜六色的小广告。内容不外乎“住宿、招妓、送餐、卖迷药”等等之类的信息,再有就是这种“兑换假币”的小广告了。   五颜六色的小广告,却给昏暗陈旧的巷子增添了许多光彩,显得异彩纷呈。一些黏贴不结实的小广告,被风儿一吹,就飘到半空里撒欢去了。   在贩卖走私旧服装的市场里,周同发现这档生意的第一手批发买卖基本上都被当地人垄断了,外地人根本插不上手。当地人做的都是转手生意,接到货马上批发给全国各地的服装贩子,根本就不在手里停留。   这样,货物一到立马转手,利润马上就产生了。而且还不占压资金,流动资金周转非常快,钱赚得就相当容易,人就会暴富。这转手生意,对他们来说承担的风险很小。货物的好坏、存在什么问题,都让接手的各地客商承担了。   如果买到的包裹里没几件值钱的衣服,又没有后期跟进的加工工序,基本上就不会卖上价钱。往往会白忙活,还有可能卖不出去砸到手里。带去的本钱也就是几万块多点,经不起几次折腾就会赔光。况且人生地不熟,又是如此混乱,真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这让周同嗅到了潜伏的危险,内心里升腾出一股莫名的不安。   万叔问周同这生意如何,周同没说话直摇头。   毕竟在外闯荡久了,对所谓的“无限商机”的诱惑,周同在心理上已经产生了免疫力。   万叔见状忙说:“这个地方乱是乱了点。如果不放心,咱们先在这个地方待一阵子看看情况再说,也许就能找到生财之道。况且我的朋友还在这里,等我找到他们就会有办法的。”   可是,周同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地方不让人放心。况且“隔行如隔山”,转行到不熟悉的服装买卖,周同心里没有底儿,不好下决心在这方面投资。   万叔没能说服周同留下来,就给周同介绍了一位厦门的亲戚,让他去厦门碰碰运气。万叔决定留下来,自个儿在这个小镇子上闯闯世界,碰碰运气。   这次分别后,周同再也没有见到过万叔。   不知道万叔后来找没找到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万叔生意做得怎么样?赚没赚到钱?   殊不知,在这个碣石小镇上,在这复杂混乱、险象环生的环境里做走私生意,真可谓“混的是谎言连篇的世界,挣的是刀尖上的钱”!   依万叔这样的人品性格来说,肯定无法适应。如果他日后真做起走私服装买卖来,估计不会好到那里去。   “但愿万叔别碰到钉子。即使碰到钉子也要马上醒悟,争取全身而退。”   周同在内心里默默为万叔祈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