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荐 本篇是以都市、校园为主打环境的现实长篇体裁。毫无保留的揭示了如今社会的好坏美丑以及种种不良行为典故。并用幽默、夸张等一系列手法描绘了多主角、多角度、多视觉、多观察、来反映现实生活中人间百态。本着“以天下之忧而忧”的立场指点江山。普遍提及,突出重点,讲述了在当下“一些孩子”不拘一格的风狂心理动态,以及教育之弊、家庭之弊和不注重培养年轻人身心健康的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刻薄施压深刻影响。本文人物性格鲜明,语言犀利,波及时下种种不利弊端,并以幽默、风趣、夸张、亵渎的形式放大某个点,集轻松、凝重的多种情绪观看,爆笑之余引起更多深思…… 正文 谨此给我的读者 在这里我首先感谢一直随着我的更新而跟进的读者朋友们,谢谢你们对我作品的信任和品鉴。 《疯人时代》写到这里还有十几万字就要结稿了,而我的心里百感交集。不知道做些什么或说些什么才好,《疯人时代》是我最喜欢也是我花费最多心血的一部作品,几年前就已经写出来了,不是用电脑,是在我的本子上,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我觉得有些东西也只有用笔才能写的出来,我一直把它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样保存着,对,他就是我的,没有我也不会有它。曾经有一位报社的阿姨笔信于我,说我可以自己出版几本,留作纪念。我不甘心,我认为它是好东西,它里面又让我感动和可以触动我神经的东西,我认为应该有更多的人喜欢它。可是那也许真的是我自己在自欺欺人。我坚持几乎每日更新,可从点击的的速度上来看,我能看到一直以来有十几个读者在跟着我,在这里,我感谢你们,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你们的阅读增长了我的点击。 我从没想过来用《疯人时代》挣多少多少的钱,我只想找到人们感动的因素。这是我第一次发表作品,也是第一次在起点发表作品,或许起点的读者不喜欢这类的东西,只是需要那些遥遥无尽头可以带来金钱和物质的作品,不过,我仍然会坚持下去,起码有头有尾,即使有一个读者在关注,我也会完成它。 第一个《疯人时代》完成了,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我的风格永远不会变。 在这里还要感谢起点的编辑们,我的《疯人时代》有点让人失望,但我还要感谢你们为它开通的平台,为张响开通了一个创作的平台。人都说起点不好混,人太多,可我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初来乍到,时间尚短,不敢高攀前辈力作,望读者稍待一年半载,张响定有新作披荆斩棘,独霸群雄! 正文 感谢 感谢起点的编辑们给我本篇获得合作签约频道强力推荐!在此拜谢! 对于我来说代表一个新的里程碑的开始,我的一番心血获得了编辑们和读者们的认可。当昨晚收到短信箱里的“获得推荐”的信息后,我辗转反侧,一夜未眠,激动得我就在想为什么睡不着呢?靠!终于让我想通了,物业没给气儿,冻死我了。 正文 推荐《重生之杀手传奇》 本人不才,笔下《疯人时代》 《重生之杀手传奇》同步更新中,愿读者朋友们点评,不可错过的好书,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天下英雄谁敌手,语不惊人死不休。 今非昨,冬如旧。弹指流砂,苍老了谁的年华?心存《杀手》莫叫我一夜苦等,盼你读后留名,休叫我独自憔悴空瘦了身影。 正文 第一章 玩世不恭 一直以来我都怀疑自己得了精神忧郁症 疯子! 我喜欢别人这么称呼我,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傲世脱俗的世外高人的感觉。 当然!这要建立在不愁吃喝,有房有车的前提下,这些我都没有,所以,世外高人?呵!那是一种美好的错觉。现实,是残酷的。像我这样穷装穷装、并且为所欲为、我行我素,当“疯子”加冕到我头上时,就实在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神经病。 十几年的时间,足以让我对这个成长起来的城市了如指掌。我是一个身高一米七五的标准男生,眼睛不是很大,有些闪亮、有些忧郁,但“好看”二字扣在我身上,应该不会太委屈它,如果仅看我的长相就判断我是一个好人,那你错了,如果你认为我还不是那么坏,那我就坦诚和怀着愧疚的心理告诉你: “大错特错了”。 都说我这个人缺少家教,没办法,谁让我从小和姥姥在一起长大,那时候父母整天在外边忙生意。那时候,他们来看我,我就拉着妈妈的手不肯放,她微笑的拍拍我说:“一定要乖,好好学习,听姥姥的话,下次一定给你买那款游戏电动车”。我信以为真,结果,她一去不返,竟与别的男人跑了。当时我忘记是怎样得知这个消息的,反正我知道她不会再来看我了。这也是一直以来我不再轻易相信别人的原因。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不可靠,这个世界,谁又可以相信谁呢? 姥姥去世后,爸爸把我接走,就是我现在这个家。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有点美化它了,反正那么个小院,门上挂不挂所都无所谓,锁上也是如同虚设,对于我来说,门窗来去自如。 我爸他嗜酒成性,有的时候我真揍他,当然,都是在他醉酒以后,他也反抗,不过随着我的成长,他的攻击能力,越来越不敢恭维。我们打架的同时他还要不失时机地“教育”我一些,可从他那张被酒精麻木的嘴里说出来,都是外星文字,我不免要回他一句:“老爹,咱说中国话吧!我听不懂”。 我妈跟人跑了以后,我爸又给我找了个继母。她是个药罐子,她一年的三分之二天都会住在医院的廉价病房里。这是我对她最满意的地方。我不想家里还有女人的介入,她也不管我,准确的说她不敢管我,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即使我三天三夜不见人影,她也只字不提,这个聪明的女人,这一点,是我不反对她生活在我家的一个重要因素。 活了小半辈子。但从我爸接走我那一刻开始,我的思想和生活就发生了质的转变。开始追求名牌,因为我想告诉别人,我“也”有父母,我有钱,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小心我揍你。我的口号是:再苦,也要穿名牌。可能,就是因为有太多像我这样的人,中国的奢侈品牌才日益火爆。 若你从外表和穿着上看,怎么看也看不出来我家是穷的叮当响的那种。 人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可能我就属于那种不要命的,又或许,别人的命比我好,比我的值钱,不屑于与我玩儿命,成就了我在这个小城无人不知、无恶不做、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般好孩子的家长都会悉心告诉他们的孩子“不要跟某某某……那小子在一起,离他远点儿”。似乎我已然成为地球上人类物种里的一个特殊分支的标志性代表。正是这个名号奠定了我在“天易高中”坚不可摧的小霸王的地位。但是小时和姥姥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不是这样子的,那时的我上小学,很胆小,很乖,同学在我面前取笑我,说我爸是孬种,我妈不正经,我都不敢反抗。但是,现在不同,我变了。我变了很多。若干有人现在站在我面前指着我那样说我,我发誓:它将会是一个肢体上不完整的人。又不是没有先例。初三的时候,我就在学校前边的那个“十方”的酒吧里喝酒。酒吧的老板是个女的,三十岁左右,我叫她静姐,她对我很照顾,我有钱时去喝,没钱时她也会免费推给我一杯,那天我独自坐在吧台上,感觉有人把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搭了他一眼,“把你的手拿开”我说;我跟他不熟,但还是见过面,他性质应该和我属于不良青年那统一以及别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是个混混头。 他直呼我名的说道:“张响,我警告你离她远点儿,要不然有你好看的”。他说的她我明白是谁,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我再次让他把手拿开,这孩子还是不听我的,还叫嚣不拿开怎么样?有能耐那把刀把它剁掉,来,我让你剁,就怕你不敢。 我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一饮而尽,把他的手拉过来就用一把水果刀钉在了桌子上。任他鬼哭狼嚎,一切流程我连眼皮都没眨一下,挥挥手,我转身离去,干净利落。 结果是赔给人家九千块钱,这还是我爸给人赔礼道歉、递烟端茶、几经磋商后研究出来的结果。我时常纳闷儿,这么有志气的我怎么会有这么没有骨气的爹啊?我一回到家,他就红着眼追着我打,在这种他理智清醒的情况下,我总是明哲保身,从窗跳出,逃之夭夭。那时候,我第一次觉得制定法律真好,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像是专门给我量身定制,学校对我几次劝退,我不退,他也拿我没办法。眼看我已初中毕业,万念俱灰,没想到我老爹不知从哪儿弄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钞票,在我成绩除了语文几乎每科零分的情况下,把我送进“天易高中”这个人才辈出的地方。也不知道,他这么将就我到底有何企图? 后来才知道,那孩子被我挑断了手筋,当然,现在我不会轻易做出那种事,更当然,那要保持在某种限定的条件下,否则…………更出格的事我一样做得出来。我也会爱护自己的,万一哪一天一不小心被别人gameover了,我还壮志未酬呢。 我还要透露一个个人缺陷的秘密,我这人,不可交。本人存在严重自私心理。我不是那种没有绝对利益就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这也正是我酒肉哥们儿一大堆,可正儿八经拿的出手的,微乎其微。 可能是真的因为我太坏了,在学校里,别的男生的同桌都是女生,只有我的同桌是男生,我不服气。最后,我一个人、一个角落。一张桌。难得在这乌烟瘴气的社会还有这样一个世外桃源。班主任对我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上课时不要打呼噜影响到其他同学,就已经对我寄予厚望了。我不认为所有老师都有师德,反过来说,我认为现在的老师很少有师德。知识不可谓不多,可是我不喜欢他们一个个摆架子的样子,有的同学可下问题还要面带微笑排着队四处寻找老师藏到哪里去了,特别铃声一响所有讲课内容随之戛然而止,这样的人我不屑接受他们的知识。语文老师除外,可能是接触儒学熏陶,她的素质要比别的老师强得多,这也是为什么我每次考试作文总是得满分的原因。记得有一次物理课上,我正在梦中酣游,哈拉子都流出来了,正常时候一般老师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置之不理,这次可能是任课老师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愤怒的把我叫醒,还让我起立。由于我仍处于“昏迷”状态之中,我最大限制的容忍她,也在总目睽睽之下给他一个小小的面子,她指着黑板上的字“给我一个杠杆儿,我能撬起地球”是谁说的? 我摇头说不知道 “哦,我忘了,你是作文天才,那你对出下联吧”。她阴阴一笑 我开口即出:“给我一个女人,我能创造世界”。 全班皆晕,第二天老师请了三天病假。 从此,再也没哪个老师挑战我的权威,任我在课堂上胡作非为,所以我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我自己喜欢的事。 我认为乱世出英雄,并抱怨生不逢时,像我这样自认为埋没在和平年代里的人不在少数,应该是吧! 若生于高祖时期,既是一个大字不识,骑匹战马,手执长枪,万众之中取其首级,攻营拔寨,凭匹夫之勇也可担将任帅,何其快哉! 没办法,太平盛世也有它的悲哀。 我这种在古人看来的将帅之才,今日只能做个不被认可的混混罢了。 我从未停止过自寻烦恼,惹事是我的本能。 上学、放学我都要背着那个书包,双肩的,可是有一条背带坏掉了,我就改装成单肩斜挎。里面虽然空空如也,但我每天都劲劲儿的带着它。黑色的,虽然上面的牌子是adidas。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水货,骑个自行车也是原始状态,只有车架和把盘,其余的什么也没有。我也破罐子破摔,对于我为一的交通工具,我从来不加以修理和照顾,但它的使用寿命,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范围。 在理车棚还有五六米远的时候,我就已经飞身下车,直奔教学楼,车子凭着惯性自行到车棚,【我很多时候在想,自行车、自行车、就是由此而来的吧!】然后“咣当”一声翻然倒地,连我自己都觉得酷得一塌糊涂,情况好的时候,可以砸到几辆,不过那个地方别人宁愿把车停放在外面也不会停那儿,所以很大的一块地方都属于我专用停车场。 虽然我迟到了,但我连门也没敲,就从后面大摇大摆地进了去,屈帅向我挤眼,我不理他,屈帅是我跟班的,我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怕我的人像他这样听话的还有很多,李刚、奇胜武、冯强。 屈帅,我叫他大蛆。一听名字就先把人恶心了够呛。怎么?今天有什么特别的么?只是台前的老师看着挺陌生,好像是新来的。我坐到座位上,拿出P4,戴上耳机,听着音乐,任世界喧哗,与我无关。下课我问他向我挤眼干什么?是不是那个老师是新来的。他向我竖起大拇指:“响哥,我真服你,交咱半年的课了,连老师都能看成新来的,真不一般。天下之大,找我这样的人有的是,照你这样的——找不着。”原来他那特殊的表情是在告诉我往前看,刚调来位美女同学。我不屑一顾,看着大屈小的几乎可以忽略的眼睛,我想笑。他比我高出半头,我最欣赏的就是他那个头型,简直和板砖拍出来的一模一样,方方正正、有棱有角,让人叹为观止! 正文 第二章 走马截花 无论是在操场上还是在走廊里,只要我一出班级,总会已有人跟在我身旁,或围在我身边。我打响指,吹口哨,挑战所有女生的回头率,哪怕我身边经过一个奇丑无比的女生,我也会截住她,猥琐的挑逗说:“美女,放学我想约你。”弄的她实在自惭形秽、害羞的红着脸却以我“哈哈”一笑收场。但像我这样的坏人,在未谙世事艰难的学校学生中,是很多女生所心仪的对象,在这样的校园里,我不认为会有什么真爱,虽然有女生追我,我认为她们是对恋爱的无知和好奇,想以身试情,也是在这枯燥乏味的学习环境中缓解一下压力。所以凭这几条单纯的条件,我成为理想的最佳首选。我不得不嘲笑很多人都把爱情和承诺看得太浅薄和平淡了。如果合适又相当的话……大家一起玩玩爱情又何尝不可呢? 我双手插进裤兜,斜靠在楼梯的栏杆上,半长的刘海儿挡住了我左边的半个眼睛,:“刚子,带钱了么?我渴了。”我对李刚说;他是个胖子,肥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憨憨的,得令后,带着一身赘肉滚了下去。我爸从来都很少给我钱花,我要么是想这样强行花别人的钱,要么就是夜间对在外面闲逛的学生进行抢劫,这是我最常用也最实用的挣钱之道。特别是针对在夜间甜蜜蜜的情侣,一般情况下,我们围住他们,男生都会主动上缴,一是免了鼻青脸肿在女友前丢了面子,二是足以让他表达一下对女友重视的程度,三是我们说话的口气很委婉,让他有展现大度的台阶可下,三者合一,弹无虚发,屡试屡灵,所以应该说,我 夜间那被拉长的身影,是不少人浪漫下的噩梦,对于夜间单个有生目标,我依然不放过,男的好说,不主动就搜身搜到了他要挨顿拳脚。对于女生她最好还是配合的好,当然,这要因人而议,即使她不配合,我也无可奈何,不可能上人家身上一顿摸索,万一真的弄急了,动真格的,告我个性骚扰,或强奸未遂,我可吃不了,兜着走,其实我这么做,虽然影响不好,但侧面考虑,还是有一定好处的,至少我这么做让很多无所事事的学生强迫的闷在家里学习,难道这不是为祖国尽一点微薄之力吗?没办法,力所能及吧! 早晨起床后洗漱,随便吃了点东西跟我爸连声招呼也没打就跨上战驴直奔学校。在快到门口时,我看到俞洁。对。她就是我在“十方”酒吧挑掉人手筋而提到那个“她”。她是我们学校绝对的校花,学习成绩又好,跳舞也很棒。听说在全省比赛还拿过奖呢!我暗恋了她三年。哦!不,应该说我追了她三年。期间,表白过多次,从初中到高中。她却从来没正眼瞅过我一次,每一个眼神好像都像在说话一样刺激我说:“张响,我严重鄙视你。”还好我自尊心不是很强,要不然非伤的我跳楼不可。我快速的骑,正好在校门口挡在她前面,我满怀兴致的等着她张口求我放过她。她抬眼看我一下,实在让我无法接受的是随之而来两个字——无聊。她欲绕过去,我仍然挡住她的去路不放过她。像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旁边路过的学生没有人会停留看热闹,更不会有人来帮俞洁脱围,谁让他对面的这个人是我——张响。即使她男朋友看见,有奈何得了我。对。她有男朋友,挺帅气个学习标兵,戴个眼镜,比我要高出十公分。比我高也就算了,我最无法容忍的是连说话的口气都文邹邹的。还有一张风云不变的面孔,就算我在他面前对俞洁说“我爱你”,他也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也不知道俞洁怎么会选择他做男朋友。难道是知识的力量? “你知不知道?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你已经死过无数次了。”俞洁愤怒地看着我; 然而我接下来的一句话堪称一绝,想必她不生敬畏之心也要对我惧怕三分。:“你知不知道?如果眼神可以强奸,你已经被我扒光N次了。” 果然,她听了之后,脸色成雪白变成苍白,好像真的无法理解世界竟有我这号人风风火火的存在着。恨不得用毕生所学造一台可以过滤人大脑的机器,然后用力把我的头扭下来扔进机器回炉一遍,看到地储存和进行或谋划着多少肮脏的思想。 当他再次准备绕开走的时候,我还是挡住了她,她又说了一句话,使我的大脑完全搁置于真空的环境中停滞了五秒钟:“张响,你烦不烦哪!我告诉你,打心里我就没瞧得起你,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永远。”然后他准确地抓住这五秒钟时间,从我僵硬的身旁,擦肩而过。我狠狠地看着她倔强的背影,我真想揍之而后快。然而,对她那么大的恨完全建立在那么旷日持久的爱上。叫我怎么办才好!可恶……。 此时大屈从后边拍一下我的肩膀,哈哈的笑着,但不是笑我,是要我看看胖子刚穿的那条裤子是不是像个野人。 我面无表情道了句:“不像”。 胖子感激涕零的眼神望着我,鄙视地看着大屈。 我说:“像野猪”。 然后潇洒的转身离开,这一句伤的他不轻。我上楼的时候,想起刚才俞洁的话就让我不爽,再加上我身后那兄弟拼命地吼着《披着羊皮的狼》,我一脚就把他踹下楼梯,揪住他的衣领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以后再敢在我面前扯个破锣嗓子,我就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月亮惹的祸》。顿时,整个走廊,安静的比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时反复恳求大家“给点面子”时效果强很多,我真的觉得我有做混混的天赋。 上午的第一节课我就习惯性的把我脑袋埋进胳膊里,只露出一只眼睛打量班里这个新来的女生,她可能注意到有人一直在像各界的狼一样死死的盯着她,所以也不时的瞟过来几眼,我以为她一碰到我的眼神就会立即躲开,可我错了,她没有。她丝毫没有示弱的意思,她漂亮的大大的眼睛,一看我就知道又是一个倔强的小姑娘。 “黎佳乐,注意听课。”老师猛的敲打一下她的桌子,她才不服输的回过头去。 哦,她叫黎佳乐,挺好听的名字,我心里开始意淫着我的如意算盘。 第二节课玩psp。是我给自己列的课程表;既然没人管我,我当然就自己管自己啦!严于律己嘛!当老师还在讲台上兴致勃勃的讲课时,我竟情不自禁的拍案而起,大吼一声:“日他妈,又死了!” 像我这种一惊一乍时常给同学带来感官刺激的举动,包括老师在内的全体同志已经练就了处变不惊的本领。只是轻蔑地瞟了我一眼。讲课继续。 第二节下课我便忍不住无聊窜到黎佳乐的后座轻唤了句“黎乐乐”,见她不确定的四处寻找着生源,我说:“对,就叫你呢!” 她二话没说,“啪”的就给了我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我毫无准备,我欲起身以牙还牙,旁边见状的大屈忙跑过来拉住我,不断劝我消气,不注意影响也要注意形象。“什么鸟屁形象,我张响长这么大还从没被一个女生糊里糊涂的打过呢,这就是我最大的形象”。她见我竟真的要动手打一个女生,就迅速躲到一个高大的同学后面,同时,刚才得意的微笑顿时全消。因为全班人都不屑与我为敌,只有大屈一个人拉着我,其他所有人都躲得远远地,像是生怕溅到身上血似的。当我全力挣开大屈愤怒的冲向她时,她用一种无助尴尬的眼神微笑着对我说:“你不会真打一个女同学是不是?”为了以防万一,她的双手抱住了我的胳膊,当全班人在窒息的环境下等待着结果时,我把全部的怒气运于右脚,向着大屈就蹬了过去,在他“啊”的一声惨叫的同时,上课铃响了,一切迅速恢复了平静。 政治老师在讲诉着爱国主义教育,我发誓,我在这堂课上的表现是亘古以来最好的一次。老师说一句,我握着笔在本上记上一句,到了下课交笔记本后,老师在办公室还夸我有进步,可打开我的笔记本后,她疯之又疯,严重打击了她的精神承受底线,两页的纸,我反复地写着八个大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中午的时候,我在学校的餐厅吃的,有主食区、有副食区,还有餐厅。我曾经不止一次把上面的牌子改成猪食区,副屎区,原因是我实在佩服里面的厨子师傅,我怀疑他已经达到了炒菜的最高境界,无论做出什么菜,任你谁人,看不出来也品不出来它到底原型是什么东西。偶尔遇到冰糖一样大的晶体,千万不要误会,因为那是咸盐。 正文 第三章 面子问题 其实在学校里还有一个和我势均力敌的人物。他叫洛天,可我并没有夸张自己是学校里的小霸王。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洛天怕我,而我一直不屑与他争锋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他是少数民族,万一出什么事,我不得不顾虑多一些。可真若是有那么一天他惹毛了我,他一定会庆幸,现在的平静是他最幸福的日子。 洛天比我个子还矮一些,但比我壮很多,我怀疑他的眼皮都是肌肉现也在食堂和几个哥们儿吃着饭。 我又看见黎佳乐,像她这种穿着名牌LV的富家女,竟到食堂打饭吃,真不愧是新来的,正所谓“不知者不罪”。 大屈把饭给我打了回来,打饭就打饭嘛!嘴里还死嚎那《死了都要爱》,在我说:“能不能发出点人动静”之后他闭上嘴,才算消停一会儿。我一边用勺子把饭菜拌在一块,一边酝酿着怎样把这些东西不经过舌头直接送进胃里,黎乐乐那死孩子也不时瞟我一眼,看我有没有什么攻击性动作,可我一直把眼挂在她身上,看的她浑身不爽的同时,使她的神经时刻处于高度警惕状态。(就像她一不小心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一样)。这样的高度集中紧张等同于把掌扇了过去还没有落到她脸上,她不敢睁开眼准备承受却迟迟不到的惩罚,这也更证明了一点道理。“恐惧比死亡更可怕”。 她终于忍不住了,径直朝我走过来…… “啪” 这次不是打我脸,是拍桌子,:“张响,你怎么回事儿,看、看、看、看我能当饭吃啊?” 我见过不怕死的,没见过她这号不怕死的,一下子我们俩就成了整个食堂的焦点,我喜欢这样出风头,可面对这样一个比俞洁还倔强的死丫头,只能智取,实在不行才能力敌,但愿她心中有个底线,否则,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女生,并不是我第一次。 我表现倒是镇定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微笑的色眯眯的对她说:“没听说过秀色可餐么?” 他简直气得掉渣,指着我一个劲儿的你、你、你……个不停,我们班长见状,忙过来轻轻拉她,那样子好像在暗示她说“你跟他不是一个物种,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她还算有所平和的缓和下来,然后用一种看外星生物的眼神对我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看来,她对于我的可怕程度是完全不知的,颇有初来新生不怕狼的韵味儿。 可能是由于太仓促了,黎乐乐把一个同学吃饭用的餐盘碰翻在地上,本来是件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儿,可那要看摊在什么人身上,黎乐乐脾气够差的了,恰巧那个男生是洛失天的兄弟,平时专横惯了,一句道歉也没有的黎乐乐还恶语相向,也为一场热闹的大戏拉开了序幕。本来我可以安静的坐在一边看个热闹,如果我集体荣誉感不强别人说七班的同学被十二班的打了,我也照样会置之不理,可是旁边的一位同学却说:“快看,十二班的人打张响他班新来的那个女生”。我想说话的这位同学一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直接切中要害说张响的名字,作为一个标志性的代表人物,我们班的同学被欺负,我岂能坐视不管?正在黎乐乐抱头尖声惨叫的时候,我用力把她甩到了一边,那个同学的拳头挥到半空中没有继续滑落,我拽住他的衣领拉到黎乐乐前面:“给她道歉”,我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的,但都知道,这是威胁。他知道他不照做将会得到怎样的结果,黎乐乐见状慌张的连退两步哆嗦地说:“不用了”。 洛天站起来说:“张响……”他还没有说完我就打住他的话告诉他,他们十二班的人欺负七班的人,我不能不管”。他也看着我,我知道弄得他很下不来台,那又怎样,我才不管。 “那你要是不在一旁呢?”洛天问我; “那我想管也管不着。” 我倒是潇洒的解脱了,可不得不说把黎乐乐推到了风口浪尖,鬼知道在我不在的时候那些混蛋会找机会对她做些什么。 最后以他们对黎乐乐的一句对不起而收场,我知道洛天不会罢休,他会以一种报复别人的手段让我难堪,到时他有更多的理由使我对他恨之入骨,却遵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束手无策。而那个“别人”正是黎乐乐。 我们的城市孤独的存在着,被雾气的笼罩之下,显得像一座被施了魔法的城堡,格外的悲凉。人们匆匆的脚步声拖沓出对生活的疲倦,我恨这里,恨这里的一切,因为它严重地忽略了我的存在,为了抢生我分秒必争,恨不得做尽了让人铭记住我的事情。 窗外的北风呼啦啦的咆哮着,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伸出手然而感受到它是确实存在的。头脑里的思绪在月光机的投影下犹如乱摆的树枝的晃影,捉摸不定、虚像环生、分外娇娆。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一条我闭上眼睛都不会撞墙的路,我一进院,路易十三就朝我扑了过来,路易十三是我家的一条狗,如果说我还有一个朋友的话,它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拍拍它的头,表示友好,它表示友好的方式就是咬住我的裤腿,死不放,直到我把它踢得嗷嗷叫它才意识带自己真的很烦人才恋恋不舍的松开嘴。我敲门,准确的应该说是砸门,他起来给我开们,哼了我一句怎么才回来,我也不理他,径直走过他身旁,把我的adidas书包扔到床上,把电视机打开,声音调到震耳欲聋的程度。 “没喝酒?”我看也不看他一眼; 他好像没听见,也好像听见了却对我的质问嗤之以鼻,用手抹了抹头发说:“饭菜在那边热着呢”。然后又回去睡了, 我想,一天不管有多么的快乐和兴奋,悲哀与伤感,残酷与浪漫,日子都会以这样一个漫不经心的姿势不急不缓的溜去。我生活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里,然而却得不到一个完整的宿命,我努力用一种冷漠而强势的姿态苦心经营而保留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真空空间。 月黑风高夜,正是犯罪时,大屈、胖子和我刚从“十方”出来,没办法,资金周转不开,在我的统筹谋划下,又打起了夜不归宿的学生的主意,我斜靠在桥头的栏杆上,轻吸着半个烟头,等待着猎物的出现,我听见胖子唤我,我把剩下的半个烟头弹了出去。 我们截住了一个女生,我对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在黑暗的路灯下,那种感觉使我模糊的不敢辨认,可以知道是个短发的女生。大屈和胖子叨叨的说了半天,她依然一动不动,我急了,上前跨了一步,掏出口袋里随身携带的一把甩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你真的以为我不敢拿你怎么样是不是?”我已经觉得我很严肃了,而在这种一针见血的紧张空气中,她却安静、微笑地叫了一句我的名字,还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严重地挫伤了我那颗幼小的心灵,难道我有那么不认真么? 见我没反应,还是把刀卡在那里,她有点失望,我转过头,不看她。对着远处的黑暗皱着眉,咧着嘴,咬着唇:“他妈的,你到底拿不拿?” “张响,你不记得我?”像这种攀关系的我不是没有遇到过,我总是坚持“大义灭亲”。可是她的声音响亮、干脆,像没有穿过空气中层层介质一样进入我的耳朵里,不带有其他女孩子特有的跌声跌气,声音很好听,与那个影视明星周迅的声音差不多,但比她的还要清脆,这种声音的确似曾相识,可我想不起来,在我还在犹豫不解的时候,她小心的躲过我的刀子,解下身后的书包,从里面把一堆零钱递了过来,然后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些,整个动作不急不缓,不卑不亢,主动自如。 她那完了,停下来,等待着我的下一步,我没有看到底是多少钱,就尽数皆收,可我又拿出一个一元的硬币给她,表示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人性还没有完全泯灭:“给你回家坐公交车的”,我说; 她摆摆手说:“不用,我家离这不远”。 他妈的,他完全是在用超人般上帝加上他儿子耶稣加上观士音和她师傅如来的大慈爱来挑战着我即将崩溃的精神底线,干这行这么久,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最可恶的是她离开时还面带着微笑,难道我严肃时硬朗的外表可以帅到温柔让人面靨桃花?我狠狠地踹了胖子一脚挥舞着手臂对着她的方向大喊“不可理喻”。 胖子装腔作势地捂着肚子:”响哥,把钱给我一份就不疼了。” 我给大屈和胖子每人一颗烟,他们本来也没帮什么忙,随后我们三个也陆续消失在这个点点星光的夜色里。 正文 第四章 另类桃运 第二天一早,当我从温暖的被窝里蓬头垢面爬起来的时候,我爸就已经做好饭提着温热的保温盒准备去医院了。 “给我点钱”我对他说; 他白了我一眼,没说话就推门出去了,我根本就没报什么希望,这一幕也是我意料之中的。我正儿八经的挎上我的阿迪书包准备骑车出去,路易十三跑过来死死地咬住我的裤子,我顿时怒火中烧,因为裤子是我今天新换的,我一顿乱脚把它踢的嗷嗷叫夹着尾巴跑出离我老远蹲坐了下来,摇着尾巴,竖着耳朵与我怒目相视,但我肯定他不会对我做出敌意的攻击。有一点我要声明,不要因为我对它的粗鲁就认为我经常虐待动物,我个人在这方面不存在任何暴力倾向,其实,在我家路易十三在我心中的地位要超过我爸。我吃肯德基时也会毫不心疼的扔给它一份,反正就是我吃什么,它吃什么。我饿着,它也忍着。我爸给它什么它都不吃,那是我刻意训练出来的,每每那时,我爸都会骂它“狗操的”那正是我最春风得意的时候,我亲爱的小狗狗,这辈子就指望你给我争口气了。 我把自行车飞快的蹬着,路边有很多晨练的老人,有的穿中山装静坐,有的穿李宁踢打着大树,还有打太极的、跑步的,反正个个都是愁眉苦脸的跟人欠他多少钱似的,特别是抱着大树拍打的那个老头儿,一副苦瓜脸,跟死了三百年没埋一样。前边那老大娘也是,脸绷得好像告诉别人说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一不小心被儿媳妇儿掐死了。一大早就让我感觉痛不欲生,浑身乏力,这日子还叫不叫人过了! 我怀着无比抑郁的心情向“天易”驶去,这个时间是我很久以前掐算好的,因为这个时间正是俞洁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本来我想看她一眼提提神,好让我对一天的学习充满勇气,没想到她竟与那个四眼鬼在一起。他奶奶的,见了我她还故意靠的他更近了,臭娘们、骚婊子、贱人、下三滥……,我把自行车扔进车棚,用一双冒火的眼珠子烧着她经过我身旁,拿我当空气一样视若无睹,死四眼鬼,注意了,死亡之神已经注意到你了,请跟我亲爱的俞洁拉开距离……,别以为她不让我动你,我就真拿你没办法。 其实我并不认为俞洁有多么喜欢那个四眼鬼,只是为了拒绝我而作出的无奈选择,当我把这个想法对胖子说的时候他就跑了,而且见到我就跑,生怕见到我再问他一次,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他是否赞成都有一方面有庳于我,那样的话……他庞大的身躯将再次成为我的出气筒,我总是这样蛮不讲理。 我看见黎乐乐在把玩她的手机,那是一款Nokia的新式手机,看起来很漂亮,起码也要三四千块,我早就想买一部,可我没钱。 我跑到她后边,敲了敲桌子,:“黎乐乐,昨天的事你应该谢谢我。” 她头也不回地继续玩着手机上的游戏,说:“起因是你,当然应该由你解决”。说的理所当然; 我不说话的时候,她回过头来问我:“谁让你叫我黎乐乐,我叫黎佳乐”。 “离家了?” “黎——佳——乐!”她响亮的一字一句地说; “是啊!我就说离家了,我也没说分家了。” 她气得咬着嘴唇,如果法律规定杀人不判死刑,那么她此刻一定会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把我剪碎。 她转过头去,不再理我,不理拉倒,我也懒得搭理她。漂亮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包括俞洁,包括…………。 我趴在桌子上,准备在梦中一展抱负,她回过头来看着我早上被路易十三撕破了的裤腿,眨着她的大眼睛说:“怎么?裤子搞成那样,搞非主流啊!”。 “超主流”我说;“离家了,你连名字也搞超主流么?”我又说; “猪流感!”她不动声色的附和着。 她又回过头来用一种孺子不可教也的眼神意味深长地说:“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东西就不是那个味儿呢?” “那什么味儿?”我问; 她说是鱼腥味儿,我看她真是没挨过社会的毒打,全校敢这么和我说话的只有她,如果不看她是一个柔弱女子,我早揍得她连她老妈都不认得。 在我睡意朦胧的时候大屈轻轻拨了拨我,我抬头问他,想他那死去多年的爷爷了么?我送他一程。他说不是,是有钱赚,问我干不干。一提钱我的大脑神经兴奋了一下,连抢劫我都干,还有什么干不来的,世上有谁和钱过不去的,只要不累,我就干。“累倒是不累,只是别去点儿”他挠了挠头;我要他少卖关子,他说一班的江小波喜欢他班一个女生,他想有人去调戏那个女同学,然后他来个英雄救美,他想了一天,全校再也找不出比你更适合的人选了。 我说不干,原因很easy.让他揍几下,面子不面子我倒无所谓,关键是要演得逼真,可是真人真动作,我犹豫了一下,问大屈:“江小波给多少钱?” “一百”。 哇……我用力的搓揉着脸,多么让人心动的价格,我张响的身价还挺高的,等老子哪天有一个亿的时候,我用一百万的钢镚砸死那个江小波,他老爹不就是个什么什么厂的厂长么!有什么了不起。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好,我答应,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嘛!”。 她坐在班里学习,我去拂一下她头发,我想约你,然后被江小波不经意看见,然后他大吼一声,张响,你干什么?我回答,关你屁事。 别人你随便整,她就不可以。然后我以猥琐的姿态再次对她不礼时,他冲过来走了我一顿。 为了一百块,我不但豁出去我的形象和王者之风,还要“出卖我的身体”。钱!真的不好挣啊!不过想想,我爸给人累死累活干一个月,也不过千八百块,算算,我的效率要比他来得快得多。 中午的时候,整个计划便正式付诸实施了,当然,我进别的班像进入自己家一样来去自如,确定了她所在位置之后,我便走了进去,她正在埋头写着什么东西,我看不清她的脸,按照江小波所说的,就是这个位置。我猛地一拍她的桌子,她抬头看我,然而这一刻,我愣住了,她漂亮的如同一弯明月一样弯弯的眼睛,她的短发,还有我记得她响亮、清脆而甜美的声音,她一成不变的微笑,看上去让人无比舒服的双重脸蛋儿,昨天晚上我劫的那个女生就是她,小学的时候我的同桌也是她,我们只同桌了一天,但是,那一天,我们彼此没有说一句话,沉默的原因是有太多的话想说。第二天,她就转学了,道别的时候她对我说:“我会记住你的”。那时我才十岁,小学三年级,在哪懵懂的少年记忆里,我永远记得她特有的短发,清脆的声音,甜蜜的微笑,弯弯的眼睛,双重的脸蛋儿,那天老师讲什么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回家后我拥入姥姥的怀里,哭了好久。没人知道我为什么哭泣,那时候我胆小,从来不惹事,姥姥以为我在学校被欺负,找老师去,结果第二天我就被莫名其妙的调到了后排的座位。我驻在原地冷静地看着她,像是被什么东西一瞬间抽走了灵魂似的,俨然我忘记了我现实中的角色,也忘记了想要说的什么台词。她微笑着眨着眼睛,好像等待着什么,然而我除了空空的回忆曾经我和她的童年和愣着发呆,什么都忘记了。忘记了地球是圆的,忘记了我还是肉体之身……。 此时,江小波冲进来,二话不说,就破马张飞地喊:“张响,你干什么?‘ “啊……?嗯……?” 天知道我不是一个优秀的演员,这一出自编、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大戏只有他一个人强行的继续下去。 他吼了一句:“别人你随便整,她就不可以”的英雄就义的台词,然后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向我冲了过来,不得不说爱情的力量是最伟大的,平时宁可把教导主任推下三楼的江小波也不敢得罪我,今天竟然丧心病狂的一脚把我踹倒在地上,我只感觉小腹钻心的痛,同时我也从九天之外飞了回来。我发誓我一定要还给他,即使我拿了他的钱。 我向静姐要了个果盘,挣了钱,当然也要消费犒劳一下自己。我是有今天不想明天的人,“十方”是我常在的地方,离“天易”不远,我用手一直捂着肚子,静姐问我怎么了,我没正经回了一句“月经”。 我看着前边一个胖女人简直惊叹她的体型,即使刚子站在她旁边也是小巫见大巫,无从比较。难道每天都吃化肥么?用五大三粗、虎背熊腰、旷古绝今都已形容不了她,怎么说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句千古名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正当我津津乐道专心品鉴的时候黎乐乐突然跑了进来,四处张望之后坐到我旁边,顺手拍了两张百元大钞面带微笑的对我说:“张响,我请客”。 幸福来得太突然。 我掐了一把自己的脸,是不是被江小波一脚踹出幻觉了,当我确定一切都是真实的之后,任她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都是冷漠着张脸。“不可相信每一个人”,我时刻用这句刻骨铭心的至理名言警醒自己。 不一会儿,我就完全明白了为什么黎乐乐对我笑得如此淫荡,我看见洛天和几个人也随后进了来,原来是被人“追杀”,我斜眼看着她,不明白她在洛天面前像个小绵羊一样,在我面前却凶巴巴的,难道她真的不怕我? 她解释说是班长告诉她我在十方,并且说这件事只有我才能解决,她才躲来的。我仍旧低着头不说话,洛天走过来对我说:“张响,在校内我不如你,但是在校外是我的地盘,你最好少管闲事。”说完他先走出了十方。 你的地盘?党和人民都不会同意,要不是看在他是稀有品种,我早就废了他武功。我看着黎乐乐,她也看着我,我感觉她已经濒临精神底线,对于这种从小持宠的大小姐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是不知所措。她精致好看如同孩子般一样单纯的脸,这就是上流社会鄙视生活的一种轻蔑的方式。她急得挤出了眼泪,她真的哭了,她以此种方式来逃避和寻求庇护。她以为社会都是她父母一样温柔可爱、担待、什么都迁就她。我端着果盘走到一边,我并不想与洛天发生矛盾,我苍白冷漠的背后当然有我不为人知的辛酸,她烟熏的容装显得绝望而颓废,她拿出手机迅速地拨了一个号码,但对方还没有接通,她又迅速地挂掉了,我想,作为一个高中生,如果有一点倔强脾气的人都不会对着电话喊“爸,快来接我,我被人“追杀””等之类的话,一般在学校的事情都是报喜不报忧,包括同学关系,生活适应程度,课堂表现及学习成绩。 静姐给我使了个眼色,我走过去“走”我对着黎乐乐;她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我,平安地走出十方。当确定洛天没跟来时,她对我说其实我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可怕。我顶你个肺,我苦心经营的形象就这样被她简单的一句话给残忍的摧毁的一文不值。如果她再说这样“伤人”的话今晚免不了要遭遇我的猥琐来加深一下我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她说今天是个例外,负责接送她上下学的那个司机今天他老娘去世,她爸又临时有事脱不开身,如此巧合的一个放学竟被我无意的摊上了,不知道这算不算老天对我的额外眷顾,如果这要算的话,接下来的一切更让我感觉到“桃花朵朵开”。 送完黎乐乐后,我点了一支烟,坐在宽阔的马路边上,暗黄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像一个巨人一样,憧憬和幻想着我的人生方向。假如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无数的奔驰宝马有我一辆,仅仅一辆,或假如那一片洋溢着黄金气息的天价楼盘里有我一栋,仅仅一栋,或假如我的妈妈还爱我、或假如我有一个殷实幸福的家庭……,我的要求算高么?只是这些东西随着我的成长脚步要么全然不存在过,要么消失的无影无踪,犹如天外美丽的银河系,容易让人产生飘渺的错觉和遐想。 正文 第五章 对父不仁 我真的不爱学习,我认为学校就是一台过滤机,它把学生分为两种,穷与富。穷的人在这台机器里面死命地挣扎,最后油干力尽之后便无奈地从庞大的过滤机中淘汰脱落。而富的人在越高的学府中越容易用不菲的物质生活中脱颖而出。我抱怨的原因是我知道,自己迟早会从这台过滤机中滑落。 黑暗里,我倔强而忧郁的眼神和脸庞轮廓显得格外清晰,她好奇地朝我走过来,背着书包。 “呵呵,张响,是你么?” 她的声音真的很舒服,我闻声抬起头看向她,她微笑朝我走过来。 “真的是你,我是边野,边野啊!”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跳到我身边,“你不记得我了?我们小学时是同学,我们还做过一天同桌呢!后来我转学了,我记得你的左眉尾有一小块疤,还是因为我留下的呢。” 我看着她,她真好看,双重的脸蛋儿,弯弯的眼睛像极了影星薛佳凝,一排洁白的牙齿,甜蜜的微笑,我忽然有一种久逢知己温暖的感觉,我真想把她搂进怀里,告诉她,轻声地对她说“我想过你你的这一憋一笑和声音曾经出现在过我的梦里”,她开启了我冰封了的不敢碰触的童年记忆。 “边野?” “嗯,嗯……”她一个劲儿的点头; 上帝啊!毁灭我吧!要么请裂开个地缝儿让我跳进去。我昨天还抢了她的钱哪!(……) 然后她煞无介事地坐在了我旁边说我今天和江小波配合的那一出戏太假了,她一眼就看出了怎么回事儿,她还问我被江小波踹那一脚还疼么?我摇摇头。她说我变了许多,以前我很老实也很少说话,从来不敢惹事,怎么现在达到了忘乎生死、无所畏惧的“高度”。 我告诉她我不想被人欺负,不想让人瞧不起。以后有我在,也不会再有人敢欺负你。(小学时她常为了我被同学嘲笑的)。她抿嘴笑了笑问我:“是……么?” 我说我都快“奔三”的人了,有必要骗你么!她靠过来要看我左眉尾的那个疤还在么?我不让她看,她非要看。 “在哪里?没有啊!? “仔细看”我对她说;因为那个疤很小,小的几乎可以忽略。 “哦,哦……,有,我看见了,别动。”她的手轻抚在我的额上,仔细地看着。我可以感受得到她头发上的淡淡忧香。 “我说过我会记得你的……”。 边野临走的时候伸手冲我要电话号,我说我没有手机,我家也没有座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攒钱买一部手机。我悄悄地推开大门,悄悄的关上大门,悄悄地走进去……,还是被路易十三发现了,我飞快地往屋子里跑去,然后关上门,我听见它的爪子抓到门上咔吱的声音,我又成功的躲过了路易十三对我疯狂崇拜的欢迎仪式。 我敏感的闻到一股酒精味儿,不像我爸,闻到这味儿像吸血蝙蝠闻到血了一样,我闻这味儿跟没气儿漏了没什么两样。他此时的造型以及红的发紫的眼睛搞得像我奶奶刚过世一样,我奶奶过世也没看见他哭成眼泡发肿,可见我爸已经达到人酒合一的至高境界,他哼着问我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不理他,他喝酒后无论说什么我都一律视为空气。 我质问他:“还长记性么?喝、喝、喝、喝死你个老不死的,难怪我妈跟人跑了,就你这样儿不在你面前给你带个绿帽是看我的份儿上”。 他可能被我激怒了,也难怪,他醉酒之后也从来没拿我当儿子看过,酒比儿子还重要,他操起一旁的椅子朝我砸了过来,天知道他的动作要领有多么差劲,我根本也没想躲,只是转个身砸到我后背上,椅子碎了,它本来也不结实。 “小他妈王八羔子,你……跟谁说话呢你?”他那嘴笨的跟棉裤裆似地,我真想挑了他,要么他打死我。但是就怕他把我打半死不死的,那多难受。凭我多年的战斗经验和他此时处于迷茫状态的战斗力,我真想反抗的话,他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给我的身体造成任何物理伤害。只是因为有着血缘关系我才苟且偷生地忍着他,我可不想某天某张报纸的头条赫然登着“叛逆青年某某某在室内杀亲弑父”的罪名。 我把书包一扔,完全不顾他那双“血色浪漫”的红眼睛盯着我,径自睡觉去,我听着他叨叨的说个不停,大概就是说我不孝顺,不懂事,不好好学习之类的。朦胧中我看见他的眼角下不知是酒精或是货真价实的眼泪……。 我做了一个很特别的梦,我做了高官,权倾天下,衔称为联合国厕所总长。每个人上厕所都要经我允许,我还打出“千万号大坑任你选”的电视广告,那时我金钱成山,跑车无数,美女如云,我说想上厕所,这边一个电话,那边直升机就来个空降。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哪天我心情不好,全部停业,全世界的人都得憋着。 当然,睡觉睡到自然醒是我毕生追求矢志不渝的伟大人生理想,然而每当我明确了目标并为之而奋斗的时候,我爸都将会以残忍的方式一手将其终结。即使是星期天,他也从不给我睡懒觉的机会,几乎每天的第一缕阳光都是以强行突然的方式让我无奈的接受的,我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正在美梦中尽享天伦之乐,我爸猛地将被子全然掀起,完全不顾我裸露的身体是否挂有零星衣物。我舍不得睁眼把被子拉过来继续蒙头大睡,但接下来他就以粗糙的手掌用力地把瞌睡虫打出据我距离的有效范围。我总觉得这老不死的是上帝特意派来玩我的,先把我突然从温暖的被窝抛尸荒野,然后鞭尸,鞭到还魂复活为止,其性质恶劣程度不堪言喻。 我指着桌上的食物抱怨一成不变的单调,难吃,他却更理直气壮地吼我:“不吃滚犊子,一天挑三拣四,我们小事想吃还吃不上呢!” 我真想立刻捆着他去做个DNA鉴定,我怀疑他不是我的亲爹,我们是划时代的父子,不要总拿你那些红色历史来艰苦我现在的生活。 我把碗筷一摔,不吃就不吃,接着夺门而去,只听见他在后面破口大骂:“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王八蛋,不吃,饿死你算了,完犊操的……”。 一整个上午,我都和大屈在十方,上午人不是很多,静姐也很慷慨的推过来两杯,她今天穿着红色的蚕丝上衣,她总是安静的微笑,洛天也在那边,不过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我想起了黎乐乐那件事,我就走了过去,我把一杯扎啤放到他们桌前,自己点了支烟,我说:“你怎么那么小气,跟一个女生也斤斤计较,黎乐乐是碰了你兄弟,但也不至于一直耿耿于怀吧!。 他坐在那里没有动,看着我说道:“张响,在天易你是我唯一佩服的人,我不是佩服你学习和能力,我是佩服你能完全不拿自己当个人看,从来没见你对什么事关心过,怎么?她跟你有什么关系么?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护着她”。 我挤到他的椅子上坐下来,搂着他的脖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同性恋呢!我轻声的对他说:“洛天,我是给你面子才跟你好好说说,是不是给你点颜色你就完全找不着自我了”。 “张响,不要以为我真的怕你,你要是那么说的话,我倒真要看看你到底能把我怎么样”。 “哼,哼哼……”,我笑了笑:“好,像个爷们,那走着瞧,我把他杯里的酒喝光了,然后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静姐那边,中间我以极其傲慢的态度回头看了他两次。 静姐绷着脸对我说:“少惹事”。 中午我没有回家,我和大屈泡在网吧里玩游戏,完全忘记了时间的概念。在虚幻的世界里我所向披靡,我拍了拍一样兴奋的大屈,告诉他,让他等我,我回家把PSP拿来下载一些东西,他点了点头,我便骑着他的车飞快地奔回家里。 然而,当我匆忙无意的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看见我爸正和一个我从没见过的女人亲热的在一起搂搂抱抱,我的突然出现给他们带来不小的惊吓,那个女人尴尬的站起来退到了一边去,我爸也尴尬地坐直不敢正眼看我,问我:“中……午没回来,饿了吧……?” 我说我是回来取PSP下载一些东西,我若无其事的到我的床头,把PSP放进口袋里,经过她身旁时斜眼瞄了她一眼,这个女人长相还可以,不过怎么说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还有这激情(……)。当我要出门的时候,我爸尴尬的拉住了我:“响儿,那个……别……跟你妈说”。我家的日子可能谈不上幸福,但也算得上是平静,我看了他一眼,转头走了出去,一句话也没有说。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心比头都大,穷的吊儿郎当,还有心情找快活呢!除了长得帅点像我,其余没有一点我的基因。我越想越憋气,就骑车返了回去,那个女人还没有走,:“给我钱”我把手伸了过去,我爸知道我在威胁他,他看着我,看也没有用,谁让他的儿子是一个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我不会放弃任何一次“成功”的机会。他无奈地把钱拿出来,我一把全抢了过来,放进口袋里,轻描淡写的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我看见大屈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俞洁来找过我,我告诉他不要再让我看见他欠扁的脑型。他说:“真的!”。我看着他的眼神不像是在撒谎,他又接着说:“我说你一会儿回来,她就出去了。” 每个周末我都是在这几个地方出没,她想找到我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我相信大屈,他没有理由也没有那个胆量骗我,我跑了出去,我看到俞洁的时候,她也看到我,她朝我走过来,我个子不算高,她只稍稍一翘脚便在我毫无准备的唇上吻了下来。然后对着身后的几个男生说:“他就是我男朋友”。那几个男生立刻转身消失,我不知道她是何居心,我的身体僵在了那里,月老证明,我从没想过,应该是奢想过和她能在一起,我承认我追她,我承认一直喜欢她美丽的外表,可我对他不甚了解,但我知道她应该是那种有点姿色就傲慢的不可开交的一个人,她对于我永远是望尘莫及的奢侈品,我们的涵养差距太大了。 我发着呆; 幸福来得太突然; 我需要一点时间来证明这是现实,在这一点时间里我想了好多,包括“俞洁说我是她男朋友?她吻了我?我,这是怎么了?勾股定理是什么?我爸叫啥?《仙剑奇侠传》是谁拍的?等等……。 她对我说:“张响,你听好了,从现在开始,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么?”她翻着眼,然后她说她今天有点不舒服,想回家,但注明,不需要我送; 我有十万个为什么想要问,我又不想问,我怕把她问醒了,问烦了,发现刚才只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的再收回当做没说过,那我岂不是煮熟的鸭子飞了,虽然她还没煮熟,但我发誓,等有一天,她像我这么渴望她的样子渴望我的时候,我就一脚甩了她,谁让她毫不顾及我的感受,让我费了那么多精力,让我忍了那么久,让我喝了那么多醋,贱人……!哈哈,我现在觉得我张响太牛了,我感觉好高兴,我感觉好幸福啊!……。 正文 第六章 “乐”在其中 我总是在下一个星期还没有开始,便已满怀热切地期待着下一个周末,而当周末来临,又麻木的茫然不知所措,日复一日的这样浪费着我最花样的光阴。如果时间可以交易,那么请给我一千块,我宁愿换来一部崭新的手机。但是生活不允许,它赋予我同样经历生命的过程,在很多人看来它是贵不可求的,而我看来,它一文不值。 我对黎乐乐说我经常这样莫名其妙的感到悲观和伤感,她问我今天多少号,我说不知道,她“哦”了一声,说不要紧,今天二十九。 “这跟多少号有什么关系?” “月经,过两天就好了。” 我拽住她的头发,如果她这句话不吞回去慢慢自己享受,我立刻现场击杀了她。 今天是学校月底测试考试,以前每次考完了当试卷发下来的时候,大屈都会以羡慕的眼神望着我一尘不染的试卷呆呆地说上一句“不必那么酷吧!”。所以今天我想多睡一会儿,这样证明自己实力的日子与我关系不大,就把更多的机会让给那些血肉横飞的人吧! 当我爸第三次猛烈地掀起我被子的时候,我正欲发作,与他拼个你死我活,却见他手里拿着烟盒,那种看我的眼神像是那天捉奸在家的主角是我似的。 “干什么?吃人哪?”我揉揉眼; 他吼我谁让我抽烟的。 我漫不经心的答道:“少大惊小怪,我抽烟关你什么事儿,你管着么?” “我是你爹,我管不着你?他妈的小兔崽子,现在翅膀硬了,没大没小的,无法无天了呢!” 我不服气的看着他,“我怎么了?我抽烟怎么了?总比你喝酒强,人不人鬼不鬼的,像个男人么?你以为那样子很酷么,还管我,你是有那个权力和义务,就是没那个资格。把烟还给我。” 他瞪着我,说是把我贯成的这个样子,一点礼貌也没有。我还怎么有礼貌?我“噗通”跪了下来:“敬爱的爸爸,请把烟赐给我”。 他操起手旁的盆砸我,然后就向我扑了过来,难道是饿狼传说?走为上策,我捡起衣服裤子从窗跳了去。 我徒手前往学校,我进入考场的时候已迟到了三十分钟,我在最后一个考场考试,这里面的人没有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学习分子。我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孩子坐着椅子来回的晃,手里的笔不停地转,我指着他就问他那椅子到底是骑着还是坐着,他当即就紧张了起来。不凶你不知道咋回事儿,考场的气氛一下子就浓厚了起来,我见如此安静,不如就地补一小觉,我醒来时收拾了一下旁边不知道是哪一科目的题,迷迷糊糊的交了上去,我要下楼的时候看见边野从第一考场也走出来,我很惊讶!她竟然学习那么好,第一考场里可是全校顶尖学习机,重点培养对象,每个人好像连头发都是开发了的大脑,我只知道俞洁在里面考试。 她朝我笑了笑,问我这么快就答完了?我说:“没有,都不会,耗着也是浪费时间,不如出来放口气”。胖子从后边招手,“响哥,等等我啊!” 我没理他,我跟边野说小学的时候,她就是学习委员,到现在还是一路领先啊! 她笑了笑:“不难”。 我和她下楼梯口,听见后边轰隆响,一回头,是江小波飞奔了下来,那样子如果楼梯可以拉直,他会一步到位。他对边野嘿嘿一笑,说他考完了,边野“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我对江小波说:“你跑那么快干什么?穿着特步在寻找飞的感觉么?” 他接着对我说:“张响,怎么?上次你是没挨打够啊?” 我看他是没话找话,没事找抽。还真拿自己当个人腕儿了,没等我发话,胖子一把推的他一个趔趄,就他那小身板儿,简直弱不禁风,我能打俩。我刚想给他来个全身式按摩,边野拉住我手腕等了我一眼,看在老同学的份儿上,我说:“胖子,算了”。胖子才松开他的衣领。 我对边野说了江小波喜欢她,我以为她会说“不可能”或她没感觉之类的客套话,但她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美丽、安静、大方、涵蓄,她不是那种性感、张扬的女生,但她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对她瞬间心仪的女生,她的眼神存不下秘密,可她的安静、沉默、微笑,弥补的淋漓尽致,永远展现让人着迷的姿态,就是让人无法生气的一种眷恋。 “响哥。” “嗯”,我对这个和我打招呼的人笑着点点头; 边野问我刚才和我招呼这个不是十班的么?我说是的,他说我认识的人蛮多的,当然,我认识的人远远不止这些,连派出所所长我还认识呢!上次我进去,他指名道姓的问我:“张响,怎么又是你?” 她咯咯的乐:“是么?” 我说:“你去食堂么?” “嗯!”,她点了点头; 我告诉她我可以帮她打饭,那样就不至于排队排到脚都软了,她笑了,却说:“还是算了吧!像你这么大的人物,我不敢麻烦。”这真的是我第一次主动帮别人打饭,还被拒绝。正当我觉得好丢人,她把餐盘递过来:“你说过帮我打的。”我怀疑她能看透人心,总知道我在想什么,何止帮你打饭,让我帮你打人都可以。 由于是月考,所以放学比较早,我推着车,听着大屈吹嘘他今天英语发挥多么多么好,听力部分至少做对五道,选择题全都填上了,判断题都打的x,起码能得20分………。他一提这,我就想起上次考试的数学卷计算方程式写得密密麻麻,结果成绩出来,还是个位数。走着走着离不远我看见黎乐乐被一个男生堵在墙角威逼着,我一看就知道是那天在食堂洛天旁边被黎乐乐打翻餐盘的那个人,我觉得这不仅仅是黎乐乐一个人的事了,分明是洛天在明目张胆的向我挑衅。我说:“大屈,点炮!”,大屈二话没说,走过去拉住他的头发使他的脸对着我,问他看清我是谁了么?他无声的点了点头,然后说:“张响”。 我问他原来还认识我,接着我打了他,黎乐乐在旁边看着一直在咬着手指,那个人狼狈的在我面前跑掉后,黎乐乐向我解释说那个人是故意挑逗她,在她看来是她的美色诱惑了他,而在我看来,是洛天有组织、有预谋、有针对性地一次赤裸裸的向我示威,管他妈的,我就揍他,有本事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往前走着,黎乐乐跟着我,我皱着眉问她:“跟着我干什么?”她说今天提前放学那个接她的司机不知道,刚才打过电话了,他一会儿就到。然后她又嗲声嗲气儿的让我陪她呆一会儿,万一那个人一会儿呆让人返回来,她一个女孩子该怎么办。哼,知道怕了?才放下架子求我……。 “谢谢” 是在对我说么?我看了她一眼,回了一句:“不是为了你。” 说实话,我有点饿了,早上连脸都没来得及洗,就被我爸撵了出来,中午给边野打饭,一直陶醉在看美女进餐上,看得她脸都红了。她问我,你不饿么?我慌乱的连连点头,才知道,自己一口没吃呢! 我揉揉肚子,看着前面不远的面馆,不由自主的飘了过去,留给乐乐一句话:“他来了,你可以喊我”。谁知她也跟了过来,说她也饿了,一起吃吧!好啊!正愁没人付账呢,我说“我没钱”。 “我请客”她说; 妙哉!两情相悦,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由于学校的饭菜特难吃,所以这个面馆我经常光顾,里面不大,老板是四十多岁的夫妻俩,见我来了就指定好了座位,还跟我说:“张响,怎么好几天不见你来了?”又对着里边喊:“炸酱面两碗,带辣的”。 黎乐乐连忙摆手“不,我不要辣”; 老板娘“哦”了一声又对里面喊“一碗不辣的”; 两碗面很快就端了上来,黎乐乐神情恍惚的对老板娘说:“我要的是不辣的”。原来是里面听错了,认为是两碗辣的和一碗不辣的。我顿时两眼放光,擦了擦筷子把两碗搂了过来说:“没关系,我可以全干掉”。 “好,你吃,我看着你吃,你吃多少都可以,我报销”,黎乐乐说; 我立刻忍不住的狼吞虎咽,两碗炸酱面被我吃的风生水起,她的那碗面才端上来,我就已经两碗空空如也,打着饱嗝了。 她说她从没见人吃那么多的面,我说这不看到了,我一直死盯着她吃面的样子,但她却丝毫不拿我极具杀伤力的眼神当回事儿,要知道即使烦透了我的俞洁,我这样盯着她看,她都会不好意思,而黎乐乐却还是落落大方的品味着,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她擦了擦嘴,看着我一直盯着她面条的眼神说:“怎么,你没吃饱么?” 我说:“再吃,我就要吃挺这了”。然后站起身又说:“我还欠五十块钱,一块儿帮我给了吧!”我就走了出去; 我等了好久,还不见她出来,应该吃完了吧!我又进了去,我见她正坐在原位刚打完电话的样子。 我说:“怎么还不走?” 她说:“路上堵车” 原来她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身上没有带现金,只有一张银行卡,这附近也没有银行。 我更老板娘说先挂我的帐,并警告黎乐乐要还我钱,我认为这点钱对于她来说简直九牛一毛都谈不上,所以,我不坑他,坑谁? 过了一会儿,黎乐乐钻进了一辆黑色的宝马,看着绝尘而去的车尾,我心那个悲凉,你说做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我爸什么时候能开来辆宝马接我放学,此生死不足惜! 今天我哪儿也没乱跑,消停的回家,我抱起哈着嘴的路易十三,我的老朋友,它的忠诚和热情永远不减,我蹲下来拍着它的头,它很乖的在我腿上蹭来蹭去,我走进屋子,我爸正在一本正经的坐在椅子上,满脸的忧郁,我把书包放下,我说我吃过了,他叫我过去,有事要跟我说,我问他:“干什么?” “我戒酒了”。他说; “哈哈!”我并不觉得高兴,我是觉得可笑,我镇静的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 “我真的决定戒酒了”,他见我毫无反应又补充道; 此时此刻,我真想把身子留在屋内,把脑袋伸出门外,哈、哈、哈,大笑三声,然后昏死过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说戒酒,看着他严肃而认真的模样,我首次觉得他还蛮幽默的,经常在无聊而乏味的生活中,带给我毫无准备的惊讶,换是你,你会作何表情?你会相信么?就像一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你面前,非常镇静地对你说:“我好了”。你相信么?所以,跟这样一个时常带给我希望和绝望的老爸生活在一起,我已经练就一张成熟沉稳、风云不惊的脸孔。 我打开电视机,手里不停地拨换着一个又一个娱乐节目,毫无目的的看着,看到世界的奇人异事,看到世界的山河美景,看到世界的流行前线,看着血腥暴力的武打片和一些靓男美女的泡沫剧。如果没有电视,我不知道什么是明星,更不知道许多浪漫和美好的事情,然而这些统统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一个看客,透过一个厚厚的玻璃屏幕,透过超光速的电流,草草地了解千里之外的残忍、丑陋、完美、幸福的鸡毛蒜皮之事,它们被人们美化和丑化,展现出来时是已经包装好了的一副皮囊,只是用里面发出来嘈杂的声音驱赶走身边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