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Chapter 1 开始,或者结束 Chapter1开始,或者结束 1这事,要从何说起呢?现在,我摊开白纸,开始写第一个字。这时,墨水化成一个点,拖出蝌蚪似的尾线。我放弃了那张纸,换成了你们现在所读到的这张,继续开始我的第一个字。写完这两句,我重新打开废弃的那一张,发现刚才化开的墨迹已经干燥,看上去象一个巨大的休止符,颇有意味地验证了我曾一度疑惑过的真理:当一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无数的故事正在结束,或,正走在结束的路上。所以,一时间我也举棋不定,现在写的这些,到底是开始,还是结束。我是谁?这是我来到S城之后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我是谁?我闭上眼睛,平躺在沙发上,双腿伸直,开始冥想。醒来时,出现在我眼前的无数张面孔里,仍然不见属于我的那一张。也许,真的,我留在那儿了——那座迷朦废弃的城市里。我该将它称做什么呢?A?……那里的人,热衷于挤在字母的顶端你推我搡,让愚蠢而又无能的傻瓜从两边的斜坡上滑下来,或滚下去,然后,剩余的,那些鼠目寸光的“盲者”便会前赴继拥地踏着他们的尸体爬上去、爬上去,所以,我叫它A城。城里有个女孩,二十来岁,滚到字母底下时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就象我现在这样,双目紧闭,两腿笔直,直到有一天,她突然苏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活着,有些讶异,但没有彷徨,于是,她逃走了,从A城到S城,从一个落魄的记者到颓废的DJ,隐姓埋名地躲在角落里舔噬残伤。有人叫她安。也有人叫她凌。我给了她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安凌。这是一个关于我和安凌的故事,我无法告诉你我和她之间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就象你偶尔,迷路的时候,回头看见自己的影子,却不知道他究竟是谁。 2狂奔。头也不回,狂奔。跌倒,然后飞快地爬起来继续。体验那种局促、焦虑的喘息,极端歇斯底里的。耳边除了风声还有另一个人的呼吸,平稳而有节律,越跑越近、越靠越近、越喘越近,仿佛下一秒就要从身边呼啸而过,小腿痉挛的肌肉无法克制地愈跳愈快,手臂的关节已经完全不听使唤。穿过终点线的时候,我清楚地听见体能撞破极限时的断裂声,嗑啦、嗑啦震耳欲聋,接着,我的四肢就支离破碎地掉到了地上,这时,我回过头去,猛然发现,身后的跑道上,除了急速扬起的尘埃,空无一人,什么也没有……孤独,以及无所适从的恐惧,蚂蚁觅食般地从四周向我聚拢过来……我放松全身的肌肉,缓缓地将意念从那段记忆里抽离,那是必须的缓慢,以便彻底收集、扫清所有的痕迹,一丝一毫都不能遗留下来,否则便浪费了一整夜的梦魇,而我也无法完整地回到属于我的记忆中。然后……终于……醒了,继续开始在S城一天的生活,确切地说,是半天,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七点,我必须在八点以前赶到电台做准备,以便九点准时播音。我很疲倦,骨骼散了架似地疼痛着,前额微胀,我知道那是自然的反应,稍后就会慢慢褪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但我还是满怀依恋地闭上眼睛,把枕头抱在怀里,虔诚地期待今晚可以拥有一场没有梦境的温和睡眠,哪怕几分钟也是好的。现在,我是凌。一个外来人。一个曾经沉沦在终极忘我之中,而今,又行走在虚无边缘的女人。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搬到S城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也想不出我之前到底又干了些什么,久而久之,日子就变荒淫了,最后,居然连最基本的睡眠也失去了。我变成了一个古怪的、没有深层睡眠的女人,日以继夜地挣扎在别人的愁苦中,一次又一次,过滤着他们的记忆,最终,将它们占为己有。我的梦,意味着时间与空间的缥缈。现在,我是醒的,钟摆就在眼前切实有力地向我证明着光阴的存在,而我,却困惑懵懂了……今天的午后和昨天没什么不同,所以一时之间,我也找不到行动的方向。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日历上有个突兀的圈,似乎刻意要提醒我今天之所以不同于昨天的特殊意义。3那个圈是安画的,我试着回忆她当时的模样,我以为我想不起来,可是,她还在老地方,好好地、静静地呆着,稍一扭转思绪,就动了起来。记忆中,安是个开朗活泼的女子,有着健康的象牙色皮肤和轻舞飞扬的短发,开怀大笑时的表情和小鸟一样慧黠,不迷人却也讨喜。其实,安是很美丽的,那是我成为凌之后才发现的秘密。或许,是因为我从未细细端详过她,又或许是她喜欢在别处生活的习性让我忽略了她的特质。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变成了命运长河里的一副经典油画,我才意识到,已经永远失去她了。我努力地,想要从圈圈里那个黯淡的数字上看清安昔日的容貌,可惜,呈现出的只有当日的一些情形。六年前的今日,我带着一只与安流浪过多年的皮箱,从A城迁往S城。一路上蹒跚的步履让我自幼熟练的行走变得极其艰难,宛如一条被主人狠心遗弃的小狗,卑贱地猫着腰,从一种空惘向另一种空惘匍匐。那只皮箱比任何时候都要沉重,里面放着我父母惊魂未定的骨灰,他们乘坐的飞机,在A城的跑道上降落时不幸撞上了正准备起飞的另一架,莫名其妙地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于是,我把他们一起带走了,只为远离那座不祥的城市。是的,它终究是不祥的,不会因为这场骇人的事故而有所改变,就象A永远是我生命中最不祥的字母一样。安没有跟我走,她执意要留在A城守着她的男人,如同守着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 我很怜惜她,可是我无能为力,我不得不把她丢在A城,否则,就没办法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虽然,我一直在忏悔,并任由一切与她相关的物品、气味、声音、举止来折杀自己的忍耐力,但是,我仍然疯狂地想念她,如同疯狂地想念我无辜去世的双亲。我已经不再是安了,可是又有谁能抹杀我曾经是她的事实呢?沿着安浅显的脚印放眼望去,我又回到了那场葬礼上……这次,很意外地,我看见了一些童年的往事。大约八九岁的时候,父母开始允许我和他们一起听诊,面对那些光怪陆离又不乏可爱的精神病患者,但是没过多久,我的位子就被另一个陌生的小男孩替代了。对此我不以为然,并暗自庆幸着不必再假装乖巧地端坐在父母的眼皮底下,聆听那些怪胎喋喋不休地叙述天马行空的故事,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那实际上是一项有关于我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继承他们事业的重要实验。当他们发现我压根就没有遗传上帝理应给予我的那份与生俱来的天赋时,他们只好打消将我培养成一名精神科大夫的念头,而不得不选择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伙,来传授医术精髓。然事实是,命运对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葬礼过后不久,仁慈的上帝忽然觉悟到对我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又或者是他们向他追讨的),几乎立刻就予以了弥补。一个三月的黄昏,一名陌生的病患捧着鲜花到墓园来看望我的父母,却因痛失治愈的希望而胡言乱语起来。我不想让他们在地底下还不得安生,便将他拖到休息室,试图给予适当的安慰,不料,他完全进入状况,凄凄哀哀地对我讲起了导致病发的痛苦往事。就是那个夜晚,我第一次,做了奇怪的梦。梦境里全是白天那位病患所经历的苦难,栩栩如生,身临其境,宛如穿梭在时空隧道的电影胶片中,重复演绎着当时的每一个情节、每一次动作、每一种表情和每一段情绪,唯一不同的是,主角换成了我。清晨醒来时,我感到四肢无力、心绪憔悴,再也无法将这段痛苦的记忆从脑海中连根拔去。不久,很偶然地,我又遇到了那位病人。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他的思路好象是被彻底净化过似的,完全清晰了起来,而且举止优雅容光焕发,俨然一付脱胎换骨痊愈的样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我开玩笑地说,那是因为你把病根留在我脑子里了,他皱皱眉,一脸疑惑,完全不明白我所说的话。就是那个瞬间,我突然领悟到我对他所说的那句话所蕴涵的百分之百的真实性——在我午夜梦徊,挣扎于别人记忆的同时,无意中也完成了一场奇异的掠夺,或许,应该用一个更善意更形象的词语,比如:过滤。我的梦能够将沦陷在别人脑海中、终生难以遁逃的痛苦轻而易举地抹去,就象擦黑板那么简单,唯一不同的是,它没有落成粉末,而是保存在了我的记忆里。换言之,他忘了。他忘记了曾经和我说过的话。不仅仅是谈话本身,连同那段痛苦的记忆,也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消失了。那是潜意识里不知不觉发生的交换,因此,除了我,没有人能够体验到那奇妙的过程,尤其是对方本身。我梦魇的结束,便是他沉睡的苏醒。交接的那一刻,一切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便是我父母生前从未告诉过我的一个最最不可思议的秘密: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德高望重医术超群的精神病专家,学术上的精专所占的比例委实有限,事实上,真正帮助病人得以解脱的,是他们能够用梦境交换病源的异能。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拥有这种特异的,就象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血液里的遗传因子直到他们去世,才突然惊醒过来。因此,我放弃了继续在杂志社里打混的念头,而是用另一种形式继承了父母留给我唯一的、也是永不为人知的遗产——成为一个在深夜里倾听别人故事、承受别人无奈,以及,为别人命运导航的夜线DJ.而实际上,只有我知道,那异秉是多么薄弱、累赘的东西,它力所能及的也只是结束人生中一小段愚蠢的耿耿于怀,距离拯救灵魂的终点还遥远得很。至少,对我的人生而言,除了徒增更多的烦恼,没有任何实在的意义。4“奇怪,怎么突然就快乐起来了呢?”他用前所未有的轻松口吻对我说。“能描述一下那种感觉么?”“跑步变成了我人生里最快活的一件事。每天穿上运动服体验亢奋、速度、肌肉扩张、体能爆发是如此激昂豪爽的事情!我是个田径运动员,那是我的职业,以前我怎么从来没体会到它的乐趣呢?那种感觉就象……恋爱!对,和椭圆型的跑道谈恋爱,这么说,你一定要笑话我了,其实,是我不晓得该怎么形容。”“我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我的意思是,这就是我的人生,我爱我的职业就象热爱我的生命……”“说得真好。谢谢您愿意和我一起分享,一首老歌之后,让我们听听下一位朋友的心路历程……”音乐切入,久违的旋律足以将听众的情绪往更高处推,一切都恰倒好处地掌握在我的手中,编辑小余指指电话,示意那位运动员还在线上。“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别这么说,我并没有做什么。”对于这预料中多此一举的交谈,我已经生厌了。“很抱歉,事实上我好象、好象已经不记得昨天在电话里你对我说过些什么,你知道那时候我心情不好,可是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忽然感到心情特别轻松,脑袋里空空的,好干净,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我连先前到底在烦恼些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想我是得了什么良性的健忘症吧,不管怎样,这都是你的功劳……”“朱先生,您的心意我领了,请原谅,我正在直播,麻烦您把宝贵的时间让给下一位听众,好么?”我没有耐心等他回答,直接挥手令小余换线。乐曲淡出,我突然有点紧张,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通电话,希望她的故事没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我真的,真的很想好好睡一觉。“喂,秦小姐,秦小姐你还在么?……”对方没有回音,一种笃定的情绪抓住了我。看来,她和我一样,也是个没耐心的人。“能听见我的声音么?”这是最后的尝试,还没有说这句话之前,我已经开始挥手了。“喂……”一声柔软、阴凉的语音飘进我的耳朵。“凌,是你么?”“我是安凌,您是秦小姐?”“是。”“您很幸运,成为今天节目接听的最后一位听众。”“我……我……”她的呼吸突然变急促了。我有种不祥预感。“没关系,别紧张,你有足够的时间慢慢说。”“…………”“我……杀了人。”手中的圆珠笔咕噜噜滑落到地下,向墙边滚去。我弯腰把它捡起来,重新更换姿势,以便调整情绪,更自然地握牢它。这时,小余刚好抬起头来看我。她的脸色很差,泛起岌岌可危的青紫色,把我吓了一跳。我摆正倾斜的耳机,摊开笔记本,决定打起精神来。“对不起,请问你刚才说什么?”5四月,天一直哭,不停地,一直哭。我感冒了,独自躺在家里,眯着眼,等待睡眠。屋顶的吊灯很脏,积满灰尘,如果地震突然来袭,我很可能被它们埋成一个土丘,于是,我调整计划,把纸巾卷成小球塞进鼻孔里,暂且止住没完没了的鼻涕,起床大扫除。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许多听友和我分享过:忙忙碌碌地过日子,好不容易有了假期,原以为可以四处游走散散心,结果却是一家人从早到晚忙着大扫除,原因只有一个——那些冷落已久的家具,实在已经脏得不成样了。严格地说,我二十四小时都在忙。那由不得我,遗传让我终身套上了无眠的枷锁,可是,我也没能逃脱这样的无奈,所以我断定,自己是S城忧郁的季节里,最孤独的可怜人。奇怪,怎么突然就快乐起来了呢?拖把从浑浊的污漩中拎起来时,我突然想起那位朱先生的话,觉得好笑。快乐?快乐是什么样子的?他见过么,摸过么,尝过么?他何以断定让他感到舒坦的那东西就是快乐呢?不如,称它为过滤后遗症。是我在道貌岸然地玩弄着他的脑袋,并自以为可以获得我父母生前体验过的那种助人为乐的成就感,而他却认为那是快乐?事实上,那是一个在运动生涯中走到了绝境的失败者,一个蠢蛋,一个白痴,若不是我遮掩真相,蒙上他的眼睛,最终的结局只有崩溃和毁灭。是的,我掩盖了真相,因为我怜悯他,想要施舍他,那和我父母帮助病人脱离苦海的动机截然不同,我是卑劣的、恶毒的、虚情假意的,所以我无法辨别快乐的真伪,那只是一种唾弃,对孤独的唾弃,对无望的唾弃……忽然,我感到了虚脱。不是因为生理上的疲倦,而是,我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疯癫辱骂的到底是谁?是那个长久以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躲进我体内偷哭的安,还是这城市里源源不断绝望着的另一些人?我的心又巨痛起来,象只如饥似渴的老鼠般,穿梭在头颅空洞洞的管道里,拼命找寻那个曾经明亮、热情、鲜艳过的女人。那一年,安二十一岁。21,真是个美妙的数字,代表至爱的亲朋、充实的人生、还有疯狂的爱情。可是现在,又有谁会在乎凌的骨子里埋葬了什么呢?回想起站在A城顶端的那一天,我怎会如此天真地断定,那就是自己一心想要追求的幸福,而不愿承认那实际上只是一个盲目的支点,一个锐利到足以刺穿我整个脚背的点。然后,我摔了下来,狠狠地摔下来,昏死过去。我想,我仍然是死着的,要不然怎么能鬼上身似地在梦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体验别人的痛苦?我不是没有回头,父母走了,热恋过的城市对我吐着粘稠的口水,那是一个没有人能拯救的过去,所以,我宁可做一个死人,以便永远避开活着的灾难。就象现在这样,无聊地听,无聊地看,无聊地想,无聊地折腾仅存的体力,直到能量耗尽,再也无聊不起来,就只好回到床上,等待人生最后的一场梦。那会是什么时候呢?我回到厨房把水烧开,胡乱吞了几颗药,细数着剩余的漫长岁月。头痛接踵而来,感冒似乎更严重了,好象故意要提醒我肉体依然存在的证据。我找出乔牧前阵子从印尼带来的咖啡,用暖杯煨着钻回被窝,试图让自己重新暖和起来,并不自觉地想到是不是应该打个电话给他。正想着,电话就来了。“听说你病了。”“所以,识趣一点,不要再烦我了。”“这么说话就没意思了,你不就等着我打电话问候你么?”我忍不住笑。他很狡猾,一贯如此。“我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今天不行,我不想去你那儿,我垮了,好几天都没睡觉。”“我一点儿不同情,那是你自找的。”“为什么要帮那种女人?我觉得你有病。”“什么女人……搞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装傻,虽然心里很清楚,那并没有什么用。“去看看信箱,晚报的头版。”我披上外套跑出去,雨还在下,信箱太小,报纸的一半已经湿了,不过,还是一眼就找到了那段触目惊心的标题:热线凶案今日被警方侦破,嫌犯秦某丧失记忆,令审讯困难重重。“你觉得她解脱了么?”乔牧毫不客气地质问我。“和你通话时凶器就在她手上,现在证据确凿,你以为帮她刷清了记忆,她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我才搞不懂,你完全可以控制住不理她的……”“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好奇。”“好奇?”他疑惑。“好奇她为什么要亲手杀死自己的丈夫,为什么杀了人之后还能很冷静地对我叙述经过?她不知道我会拿走她的记忆,也很清楚已造成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她想说,是因为她希望自己能忘记这一切,即便她知道明天早晨醒来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依旧完好的记忆,还有必须承担的责任,我不过是成全了她,就这么简单。”“你难道不明白这对她根本毫无用处,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失忆无法让她捡回一条命。”“那就让她糊涂地死去,总好过灵魂充满仇恨。”“仇恨?什么仇恨?你到底看见了什么?”我踌躇了,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他。“一场情杀,没什么特别的,她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上床,当场把他给剁了,就这样。”乔牧不说话了,他觉得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好吧,说正经的,别窝在家里,这对你的身体没好处,到我这儿来,听听音乐喝喝小酒,今晚你会睡个好觉的。”“有这份闲情不如去同情别人。”“我什么时候同情你了?”“前一分钟说的话下一秒就忘。”“我劝你也该收敛收敛,免得有朝一日和我一样。”他没辙,语气不由自主地软弱下来。“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我当然知道。那是我惯用的伎俩,为了躲开他居心叵测的阴谋。“行了,我投降。”“我保证,不再问你以前的事,至少今天晚上不问。”他做了最后的让步,于是,我也只好下决心,抓住假期的最后几个小时出去走走。有多久没去遗忘酒吧了?不太清楚,只记得刚到S城的那段日子,几乎天天都泡在那里,但是现在,它让我望而却步。那是一个鬼魅、诱人的“忘却”集中营。连我都不得不时刻提防着,在不知不觉中,被它窃走了记忆。而乔牧,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了解我的朋友,正静悄悄地,掌控着那里的一切…… 第一卷 Chapter 2 乔 牧 Chapter2乔牧 在A城我就知道这个地方,听说很多人向往那里,只为一杯名叫SOLONG鸡尾酒,意思是“再见”。名字是乔牧取的,贴切、含蓄,颇有意味,很符合他的调调。SOLONG很昂贵,贵到为迄今为止喝到它的人列一张清单,也不过薄薄几页,但人们还是一波又一波,不远千里地来到S城,寻找那家叫做“遗忘”的酒吧,然后毫不犹豫地用大把大把的钞票来换取一杯色彩斑斓,口感却再普通不过的鸡尾酒。SOLONG的确是一种极其普通的鸡尾酒,之所以让人着迷,是因为人们相信只要喝过它,就能消除孽障远离痛苦。每天,有数不清的迷途羔羊流连在遗忘酒吧,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金钱换取一次永别:和寂寞永别,和伤痛永别,和内疚永别,和谎言永别,和充满罪恶、贪欲的自己永远永别,只要能够换来内心的祥和,灵魂的超脱,即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想讨价还价?不用老板开口,你就会被赶出去,没有人会容忍你讨价还价,那是对它最无耻的亵渎。它是神圣的、无价的,和活着的解脱斤斤计较,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于是,进去的人有不少是一无所有走出来的,但是他们心甘情愿,因为他们觉得,没有什么比心安理得重新开始更有价值,也正因为有了他们,遗忘酒吧才能变成一座隐蔽在S城黑暗深处、充满魔力的古堡,被称作“忘忧水”的SOLONG,便是这古堡里“邪恶”的魔法师为骗取财馕而精心准备的“心灵毒药”了。或许,我不该用那么贬义的措辞来形容乔牧和他的遗忘酒吧,他并没有真的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过是和我一样,利用了自己的“特长”罢了,其过程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各自的目的不同——我用来填补无谓的生活,他用来赚取丰厚的利润,更何况真正能够品尝到SOLONG毕竟也只是少数。乔牧是一个与我有着相同异能的男子。孤僻、傲慢、不苟言笑,为人苛刻又自命清高,唯一的乐趣是利用客人酒后吐真言的特性偷窃别人的记忆,道具是一杯品质拙劣的鸡尾酒,如果幸运,遇到一两位郁郁寡欢的富婆或美女,也不介意发生一两段二十四小时以内的短暂爱情,因为和我一样承担了太多的人生悲苦而早早地看破红尘,把所有的人情世故统统归结成一句话:“人生没什么意思。”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时常与他争论,他却骂我虚伪,一再强调我和他是天生的同类,打心眼里对自己的人生感到绝望。我一直无法准确地判断我和乔牧之间的关系,这使我在梦到他的时候变成一个游魂,徘徊在城市各处,用最最鄙视的眼光俯瞰彼此愚蠢的样子。我们经常口出狂言,刻意表现出对另一方毫无理由的憎恨,甚至,不惜冷嘲热讽、恶言相向。做爱的时候,却象连体婴似的,用那种千方百计想要把对方咬死的力量吞噬着如海浪般汹涌的**。我不知羞耻地尖叫,直到唾液干涸官能迟钝,有时,连自己都觉得荒唐,乔牧却始终沉闷,面无表情地在我怀里疾进、翻滚,但是,那并不影响肉体的愉快,他孜孜不倦乐此不疲地在我身上攀援、跋涉,仿佛那是一张能够聚集并释放他所有贪欲的巨大温床。“你象……”“象什么?”我研究他每一次从高空**时的表情,居然没有臣服、空洞和匮乏,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人,一个能够逾越并驾御官能极限的男人。“象一只永远吃不完的苹果。”“每当我准备要咬下一口的时候,便发现前面的豁口已经长好了,完美无痕地找不到一丝牙印,所以,我永远无法完整地品尝你,也永远无法看见隐藏在表皮深处、果核的真实面貌。”“一个平静的女人,身体却充满灵欲的甘露,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什么呢?”我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乔牧的话反而让我体会到,倘若真有那么一天,不小心猝死在这男人的怀里,未必不是一种好归宿。“我不会让你死。”他低声怒呵,身体依旧坚定地蠕动。“除非我比你先死。”“……我以前不是这样的。”“至少六年前不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他的眉目因为这句话而闪露出讶异的红光。“那六年前,你是怎样的?”“很简单,很快乐,很自信,很有力量,很……”事实上,他触到了我的痛处,我不想再说下去了。“那现在呢?是什么让你不快乐,不自信,没有力量了呢?”我逃开他的眼睛,他有一双很深邃的眼睛,常常让我莫名其妙地感受到被吸附的恐惧。“现在又有什么不好呢?”他轻蔑地把目光倾斜。“我讨厌假惺惺的女人。”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同时,也碾碎了我所有关于如何在S城重新活过的雄心壮志,并让我清楚地认识到,在他面前,我是无法伪装自己的,为了避免更多的自取其辱,我决定放弃,用真实的姿态面对自己。然而,那并不容易,不仅不容易,而且还痛苦不堪。乔牧是个奇怪的男人,我读不懂他的心,读不懂他为什么要靠近我,努力地,想要让我死灰复燃起来?可惜,那样只能让我更加死心塌地地觉悟到,六年前的那段往事,永远永远,也唤不回六年前的我了。这便是他为什么一直处心积虑想要免费送我一杯SOLONG的原因。他想偷走属于我的记忆,不管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他始终都在算计着,但是,我不会让他得逞,如同我宁可假装坚强也不愿独自害怕一样。我没有勇气抛弃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指望你喜欢我,所以,更不会在意你讨厌我。”说完这句话,他脸上的红光骤然消失,顷刻间,变得灰蒙蒙。我有点得意,但是我知道,他说了假话。或许,我也是。 乔牧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我不晓得该从何说起。我们一直分居在不同的城市里,后来我才知道,他在A城的时间并不比我短,他出生在那里,对它的印象比我好得多,直到养父母离异,才匆匆搬到S城。没多久,他养父就病逝了,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也就是著名的遗忘酒吧。我父母罹难那年,乔牧意外地出现在他们的葬礼上。他鞠躬并送上花圈,然后彬彬有礼地走到我面前,问:“你不记得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没办法在那种情况下仔细打量一个人,但是,象他这么一个身材魁梧,五官浓重的大胡子男人,是不该那么容易就忘记的,由此可见,我的的确确与他素不相识。可是,他却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作为证据,很明显是有备而来。那是一种用竹签自制而成的小玩意,长条形的弯成弧度,与短的垂直,自半心部位扎牢,顶端装着一个滑稽的小人头,弯曲的两个端角上挂着两串重量相等的彩色纽扣。我怔住了,不是因为联想起什么,而是我认出这个不倒人是我做的。那是我童年时代的玩具,怎么会落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手里?“猜猜我是谁?”他让不倒人伫立在右手的无名指上,继续和我捉迷藏。我屏弃所有的杂念苦苦思索,终于想了起来。这个男人,就是当年坐在我父母办公室里,霸占我位子的小男孩。“你叫……?”“乔牧。”“不是木头的木,而是游牧的牧,麻烦你别再叫错了。”他下意识地把胸膛挺成一堵墙,很认真地解释。“我叫错过你的名字么?”“从十岁起就没叫对过。”“我叫你什么?”“木头。”我想笑,我知道那不合适,但他真的让我在那一瞬间,忘却了丧失亲人的痛苦。“喏,这就是你当年送给我的东西。”“我为什么要送你这个?”“我怎么知道?”他瞪大眼,让我觉得自己象个傻瓜。一个成熟的男人,把一份童年的礼物珍藏二十几年,而今,又费尽心思要让我认出来,耿耿于怀的怎么可能只是一只玩具?可惜,他太自以为是,一场感人肺腑的重逢就这么不痛不痒地被糟蹋了。葬礼过后,我应邀来到遗忘酒吧,短短一月间,我几乎喝遍了那里所有的调酒,除了SOLONG。那段日子,我象根断了线的风筝,在城市里乱飞,白天为谋职奔波,晚上就躲在乔牧的酒吧里醉得不省人事。倘若没有人点SOLONG,乔牧就陪着我天南地北地聊,聊过去、聊现在、聊不知的未来,同时,也慢慢捡回了他童年时代遗落在我脑海里的碎片,零零总总,竟然也拼凑出不少画面。然而,当那些画面清晰地铺展在我眼前时,却并非如我想象中那般美丽。乔牧是我父亲生前的好友乔伯伯唯一的养子,他的生身父母到底是谁,无从知晓,十岁那年,他每个礼拜按时到我家来,和我一起接受过滤记忆的试验。在我的印象中,当时的乔牧是个沉默寡言,非常自闭的小男孩,他不象一般适龄儿童那么调皮好动,也没有十岁孩子应有的丰富表情,整日垮着一张脸,安安静静地坐在墙角里,聚精会神地注视着那些病人。但是,他的眼睛很迷人,尤其是专注的时候。幼小的我并不知道,这就是自己忍不住要偷偷注意他的原因。我试着主动和他说话,可是他总耷拉个脑袋,冷冷淡淡的,直到十二岁生日那天,送给他不倒人的时候,才第一次大胆地抬起头来看我。这就是我和他之间,仅有的一面之缘,也就是那天,我被迫退出了父母的试验。乔牧和我不同,他的天赋出于本性,很小的时候就拥有很强的感应,所以乔伯伯才会把他送到我们家来,可是,自从他的能力被认可后,就彻底融入了我父母的世界,很难再见到他了,不然,我也不会把他忘得那么干净。后来发生的事,是我们相遇之后,乔牧才断断续续回忆起来的,比如,他曾经当过我父母的助手,也按照我父母的意愿在大学里攻读精神病学,发奋图强要成为一名杰出的精神病专家,但最终,他还是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目标,陪乔伯伯一起离开了A城。乔牧叙述那些事时,显得很平静很淡然,甚至还有点含糊,我认为他并不乐意对我提及太多关于自己的隐私,而且刻意不让它们连贯起来,惟恐我偷偷置换他的记忆似的,可见他是多么小肚鸡肠的人,居然以为我晚上和听友交交心,白天无偿地为他们清理脑袋就会跟他一样患上职业病?跟他比起来,我的工作单纯多了,而乔牧,却无时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想要偷走埋葬在我脑袋里关于安的那些故事,因此,他才是真正老奸巨滑的高手。“总有一天,你会说的。”他不止一次,信誓旦旦地威胁我。“因为你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能拯救你。”“哦?那么你是神咯?”我尖刻地讽刺他,津津乐道地看着他倨傲的面孔上涌动起微妙的尴尬。“对你来说,我就是。”“那你一定是死神。”他的颧骨即刻变得煞白。“我承认,那的确是我的一场噩梦,除此以外,你全都猜错了。”“乔牧,在我眼里,你永远是那根随时随地可以抛之脑后的愚木,而那段往事和往事里的那个人,却是我一辈子都不能抛弃的记忆,除非你让我死掉。”当时,我没想到那句话会让乔牧沉默整整一个冬天。而乔牧的沉默,又让那个冬天在我和他之间下起一场无声的大雪,直到现在,都未能完全融化。他开始猎艳,每天和不同的女人在一起,我不太清楚那些女人是否真的全都合他的口味,但我无权干涉,更何况,他看上去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快活多了,让我无话可说。其实,我并不在乎那些围绕着他的、毫无章法的两性关系,只是不习惯他对待我的那种方式。他懒得理我,彻底把我扔到一边,甚至,连最基本的针锋相对也没有了,这让我的生活陷入另一种单调无味的状态,就这点而言,我的确有些遗憾和伤感。于是,我只好收回趾高气昂的姿态,萎靡不振地从遗忘酒吧的门缝里溜走,回到原来,和他相隔甚远的那个冰冷的巢穴里,落寞地回头张望。或许,那不是我的心里话。或许,他单纯地只是想要帮助我。对于刺伤一个从十二岁起就把我那不值钱的破玩意视为无价之宝的男人,除了遗憾和伤感,是否还应该有所愧疚呢?我想不透。 硕大的雨点变成了绸缪的雨丝,没有任何准备停下的迹象。因为很近,我没有打伞,站在酒吧门口时,头发已经湿透了。乔牧隔着吧台,把毛巾扔过来。“你终于决定继续同情我了。”我擦干头发并梳理整齐,轻轻坐到他面前,他审视我,许久才把眼光移开。“既然我没把你的话当真,你是不是也该忘记我的无心呢?”积雪又开始融化了,默默地在我心里淌成一片湖。我接过乔牧手里的酒,问:“这回叫什么?”“叫不记前嫌。”我爽快地撇撇嘴,他仍然为我调了最喜欢的那一杯,同样的味道,不同的含义。乔牧继续忙着手里的活,我却微笑地凝视他,用那种他从未见过的温柔目光,但是,他忽然抬头的刹那,我又不自觉地收回了它。“去那边坐坐?”他指指边上的雅座。我点点头。我们开始喝酒,象过去那样,长时间相对无言地喝。我不经意地环顾四周,遗忘酒吧的生意还是那么好,客来客往,和窗外的雨水一样忙碌,我发现很多熟面孔,那些面孔还是和以前一样充满焦虑,只不过学会了占据有利的地势,让昏暗的灯光略微稀释、遮盖一下流于表面的骚动罢了。有个女人,坐在离我们不远的位子上偷偷地洞察着。她不是我的听众,这是我从她充满遐思的眼睛里判断出来的,她的意念只聚集在乔牧一个人身上,脑袋里或许还呈现出一些暧昧的画面。我欣赏这种**裸。眼前的女人很清楚地知道,激情只是昙花一现的东西,若不赶紧抓住,下一秒不知会溜到哪里去。乔牧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我没必要刻意否认,事实明摆着,那位女子在洞察乔牧的同时,还有很多双美丽的眼睛在注视着他,包括他的助手MAY。我很喜欢MAY,因为她是那种少有的、纯净清爽的小女子,可惜她不喜欢我。酒吧里所有的女人都不喜欢我,虽然她们很清楚地知道,我是个从里到外都没什么份量的平凡女子。我的眼睛回到乔牧身上,他还在看,连喝酒的时候也不肯把目光挪开。“别这样,我迟早会被那些女人谋杀。”“这儿的人都知道,观察你是我的一大嗜好,她们早就爱屋及乌了。”“我有什么好看的?”问出口便后悔了,我忘了他是个不会说谎的人。“你的确没什么好看的,五官清秀却不精致,身材适中却不饱满,品味独特却不屑于打扮,因此,美女二字永远和你有着一段距离。”“不过……”他低头把玩杯座,似乎急于要掩饰某种情绪。“你很聪明,很自然,很沉着,没有时下女子的那种乖张和优越感。”“你是个很奇特的女人,有着足够吸引我的那种气质。”“什么气质?”他狡黠地眯起眼,仿佛已经觉察到了我克制不住的轻飘飘。“一种非常普通却无法挑剔的气质,以前那个人不也是因为这个才爱上你的么?”“那个人?”“你认识那个人么?你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么?你知道他在我人生里扮演过怎样的角色?你既不了解他,也不了解我,却自作聪明地以为可以掠夺我和他的一切。”“我是不了解,我只知道,这辈子,除了你,没有一个女人送过我那么丑的生日礼物,以至于从十二岁起就一直困惑到现在。”“哦?是么?那我可是这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冤大头。”“这酒吧里,和你有过**的女人不计其数,我是哪根蒜?哪棵葱?会让你这个情场老手念念不忘?我们打个赌怎样?我马上离开这里,不出五分钟就会有女人主动送上门来。”他仰起脖子,一口把酒喝完,然后,冷冷地盯住我的脸。“我为什么要和事实打赌?”“就好象我根本不必在一个身体与灵魂隔离的女人身上浪费时间一样。”“对我来说,那些女人比你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多了,至少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是这样的。”我的血液顷刻间冻结。他可以耻笑我,可以冷淡我,但是不能侮辱我。我毫不犹豫地站起来,他抢先一步挡到我面前。“怎么?我刺痛你了么?”“老板,有人点SOLONG。”MAY走过来,不好意思地打断我们。乔牧回头望了一眼,果然是那个虎视眈眈,早就按耐不住的女人。我刚好乘机扭头,飞快地冲出酒吧。外面冷极了,药物偏偏在这个时候失去了效应,严重的鼻塞、喉痛、晕眩轮番围攻我的身体,吞噬着脑海中,旧创复发的伤口……我开始奔跑,想要摔掉肩膀上越来越沉的无助,可是,雨水渗透了我的衣衫,让脚步踉踉跄跄。“安凌——!”他追上来了。我不要理他,死也不要。“给我站住!”他一把拽住我,用雨伞遮住我的头顶。“你疯了!这么冷的天,你想把自己弄死吗?”“对!”我的眼泪无法遏制地夺眶而出。“我就是想死!让我去死!连你都可以欺负我、虐待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欺负?虐待?我随便说说,有那么严重么?”“不严重,一点不严重。我巴不得你守着你的‘有血有肉’,从此以后,我们一刀两断,别再来烦我!”突然,他扔掉雨伞,一把将我拖进怀里。“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拼命挣扎,他却死不放手,我使出全身的力气,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你知道我经历过什么?你知道我曾经承受过怎样的痛苦?我不是不想忘记,我已经很努力了,可是没有办法,那件事对我造成的影响不是你随随便便就可以想象的,而你呢,却一再地把我丢到那团阴影里去,一次又一次让我无法面对我自己,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到底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这个问题,最好先问问你自己!”他捂住鼻子,大声呵斥。可是那对眼睛,我最痛恨的那对眼睛,却依旧那么强悍、那么固执,即便是倾盆大雨,也无法淹没它。我的心象是被车轮席卷而过的棉絮似地,轻薄、散烂在无人问津的角落。“乔牧,你难道不明白么?”“那个送你不倒人的小女孩,已经跟着她父母的亡魂走远了,现在的我,没有力气爱任何一个人,包括你。”乔牧没有继续跟上来,他站在原地,大声嘶吼:“你知道我是不会放弃的!”泪水和着脚下的泥泞,迅速交织成一个又一个黑漆漆的涡洞,我必须加快脚步,好让背后那声惊雷尽快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昏睡,无止尽地昏睡。我不记得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做了多少杂乱无章的梦。七天后,当我再度清醒时,高烧已经退去,接踵而来的是筋骨的酸痛,一阵又一阵,毫不留情地折磨着我。我随便给自己弄了点吃的,并且不小心把汤汁留在了床单上。家,已经恢复到昔日的肮脏,床下到处是药瓶、手纸和油腻的空饭盒,我没力气起床收拾,一点也没有。能这么活生生地躺着,已经是幸运了。我的脑海里很迟钝地浮现起这句话。梦,并没有因为我的病恹恹而轻易地放过我。这次,我回到了A城,象无根的鬼魂似地盘旋在阴沉的上空。我看见了六年前的我——如早春驻足在路人肩膀上的小鸽子般纯净的安。城市是灰色的,惟有安的翅膀洁白无暇,显得尤为鲜亮。她灵巧地从一个肩头飞向另一个,亲吻路人的额角,聆听尘嚣的低语,快乐而自由地……然后,他出现了,浓密的黑发散发出黏腻的渚哩水香味,袅袅地悬浮在磨肩擦踵的人潮中。他儒雅地,漫不经心地走着,色调是明艳的兰,仿佛预演着某种完全不属于这座城市的深沉。疾行却不匆忙,搜寻却不焦虑,殷切地盼望着什么,又好象故意隐忍的姿态让她清透的眸子目不转睛地飘荡在紧挨着他的空气里。于是,晦灰的底色上呈现出两种含蓄的冷调。兰,白……白,兰……行云流水,交相辉映。然后,他也看见她了。潜意识让他朝着同一个方向迈近,浅浅地,委婉地,如同浸入清水中的颜料笔,蓦地,就化开了去,与她融和到一起了。“你从哪里来?”他问。“你呢?”她回答。他立刻吻住她,很深情地吻。她却莫名地流下了眼泪,那个吻在她唇齿之间留下一股抹不去的凄凉。“我要叫你安,我喜欢叫你安。”“安……安……安……”“我爱你,安。”她陶醉了,溶化了,昏迷了,感到脚下有些燥热,却无暇低头看……他们不知道“红”是何时闯进来的,等到发现时,已经沦陷在一望无际的熊熊烈火中……我一闭上眼睛,就能听见焚烧在他们周围此起彼伏的噼啪声,震耳欲聋。就在这时,他不见了。红,到处是刺目的火红,烧得安眼睛生疼,剧烈地疼,她开始呼喊他的名字,我听不清楚,又或者,是我的心不愿让自己再听见这个名字。最后,当她嗓音谙哑,再也发不出任何声响时,火焰便将她整个吞没了。安在灰飞湮灭的一刹那,终于看清了“红”的眉目。红是一个女人。一个世间少有的、即便屏气凝神也无法抑制震撼的美丽女人。然而,衬托在美丽背后的火却如此张牙舞爪、触目惊心……她那样美,美到让所有的人都不得不蒙上双眼,无视那笼罩在美貌之上的邪欲将渺小的安肆无忌惮地撕成碎片……这样的梦,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深夜里哭醒,而每次醒来,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留恋起大雨里的那场拥抱。我不懂,自己为什么宁可日复一日地忍受折磨,也不愿把这一切交给那个快乐时能让我笑、痛苦时能让我从骨子里渴望的男人?我到底在做什么?难道这千疮百孔的躯壳里,还隐藏着摆脱不掉的魔么?不,我不能永远背负这样的疑问,不能!…………这一切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过去呢?每当夜幕降临,昏昏欲睡的那一刻,我总盼望着有什么人可以回答我,或者指引我寻找一条通往答案的路。第十天的早晨,当我终于坐在餐桌前正常地喝着牛奶,试图要理清我和乔牧之间的关系时,小余意外地打断了我。“安凌,你看到了么?”“什么?”“昨晚的‘侦缉档案’!”“那个秦小姐被判了死刑。”“哦……”“你猜怎么着?她又打电话到台里来了,指名要见你,我说你病了。”“她找我什么事?”“她说临死前想见你一面,有话要说,这女人精神一定有问题,她给你添的麻烦还不够么?你不知道,前阵子警察整天围在我们大厦外面。”“她在哪儿?留地址了么?”我还是决定见见她,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见秦小姐那天,天气仍旧阴阴的,随时可能下雨的样子。出门前没忘记把折伞放进包包里,为了告诫自己,不能再这么病下去了。电台开的介绍信在那里经过很多人的审查和传阅,最后还是没能让我和她单独见面,说话的时候,有四个狱警严密看守着她,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好象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只顾着惊喜地对我微笑,让我无法相信,那是一个离死亡只有短短几个小时的女人。她有点年纪,不过很干净,长发整洁地挽成一个髻,发簪上还垂着一串珍珠似的流苏,非常典雅。“我必须戴着它。”她指着发簪对我说。“那是他结婚时送给我的,不知到了下面会变成什么样,有了这个他就认得我了,凌,你觉得好看么?”“好看,很好看。”她的眼睛很纯洁,好象刚出生不久的婴孩。“你有话要跟我说?”我小心翼翼,生怕搅乱了最后的平静。她眉尖微蹙,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杀了人,杀人总归是要偿命的,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凌,那天晚上,我到底对你说了什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说那是现场直播,你没把它录下来,为什么不把它录下来呢?”“我来不及……而且,你说明天会自首的,不是吗?”“我不记得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原来我还说过那样的话,真奇怪,怎么突然就全忘了呢?”我沉默,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我为什么要杀他?是不是我不爱他了,还是他不爱我了?他背叛我了吗?他在外面有女人了吗?你要晓得,我们之间的感情很好的,一直都很好的……”她激动起来,狱警走过来,她不得不把情绪压下去。“没有,他从来没有背叛过你。”“你有多爱他,他就有多爱你。那是个误会,你们吵架,吵得很凶,你气极了,一时糊涂,就……”泪水从她眼角滴落下来,我无法再说下去了。“听说,你一开始就认罪了,既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为什么不跟律师合作?说不定,是误杀呢?”她突然笑了,泪光闪闪,无奈而凄凉地笑起来。“他已经死了,我还活着做什么呢?”“既然是我杀了他,那么,我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她站起来,转过身背对我,好象预备结束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再开口时,语气忽然变了。“凌,你果然是个好人,我就知道,你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用心可怜我人,谢谢你欺骗我,谢谢你施舍给我那么动听的安慰,我真是死而无憾了。”“请等一下!”“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她停下脚步,依然不肯把头转过来。“有位听众,碰巧把我们的对话录了下来……”她的语音减弱,象浮游在暗处的呜咽。“……他果然背叛了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所以我才会杀他,可是,你不明白,那是因为我爱他。”“……我想我明白。”她终于回过头来,惊讶而震动地瞪视我的脸。那双眼睛,如同茫茫大漠中,最清澈的绿洲上,突然绽放的花朵。“秦小姐,如果你还愿意相信我,请把我刚才的话牢牢记在心里。”“因为,那既不是欺骗,也不是施舍,而是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不信,等你再遇见他的时候,不妨亲口问他。”她安祥地对我笑了笑,往铁门深处走去。我呆呆地望着她从容的背影,亲眼看见那些捆绑着她的锁链,正叮叮当当地从她背后的十字架上脱卸下来,无声无息地熔化在悠长而沉闷的脚步中。狱警疑惑地对我频频回首,就象打量一个和死刑犯差不多的怪物。我不理会他们,大踏步地往外走去。又开始下雨了,我掏出折伞,却怎么也打不开,只好一头冲进雨里。车子启动时,我望着窗外阴森森的围墙,想着围墙里那个即将消亡的女人,是否真的会相信存留在我记忆里的那个真相呢? 不倒人呆头呆脑地站在信箱上,我用手指轻轻一点,它就晃起来了。“出来吧。”乔牧从楼道的拐角探出脑袋。“它又不会说话,找它当说客有意思么?”“怎么没意思,葬礼上,你一见到它,心情就好多了。”“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我瞥他一眼。“其实,你每天心情都不好,只不过今天去了一趟监狱,所以心情就特别不好。”我果然微笑,要让我在霎那间开心起来,他确实有一套。他是很狡猾的,这我早就说过了。“赏个脸一起吃晚饭吧?”他把手伸给我,我的心脏突然就变软了。我们来到一家小有名气的西餐馆,点了两份牛排套餐,热乎乎地吃着,乔牧把不倒人放在倒扣的玻璃杯上,让它看。“你就一直这么把它带在身上?”我故意躲开他的眼睛,把牛排细细地切成块。“唔。”“不厌烦么?”“你呢?又在烦些什么?”他的眼睛有着透视的神力么?我心里踌躇了很久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悠悠浮出海面。“乔牧,你有没有想过放弃那种本事?”“那不是本事,是赚钱的工具,没有它,我吃什么?”“你就不同了,我觉得,你应该向你父母学习,想办法驾驭它,选择性地为别人服务,以免承受过多的心理负担,要知道,那些听众对你倾诉的动机往往只是宣泄,并没有真的想要抹去那段记忆,就象你始终不肯将你的经历告诉我一样,有时候,人们希望自己沉浸在痛苦里。”“也许是为了磨练,也许是认为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寻找出口。”我很吃惊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别这么瞪着我,是你自己说的,你说你一直很努力地想要忘记,所以,我咄咄逼人的态度的确过于侵犯你的隐私。”“就象我对秦小姐……”乔牧的话,再次验证了我的疑虑。“秦小姐?秦小姐怎么了?”我放下刀叉,觉得有必要把真相告诉他。“你知道我为什么情绪低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我想,是我害了她。”“这话怎么说?”“你曾经问过我,到底在她的梦里看见什么,其实,我看见的是一个与她的叙述完全相反的事实。”乔牧的眉峰不解地揪结到一起。“她丈夫根本没有背叛她,从来没有。”“事发当天,她鬼使神差地一路跟踪,来到她丈夫出差的旅馆里,看到一张凌乱的床就起了疑心,认定他刚刚和一位年轻性感的服务小姐在那上面做爱,而且越想越传神,越想越逼真,于是就发了狂,趁她丈夫洗澡时对他下了毒手。”“怎么会这样?”乔牧感到困惑。“秦小姐一年前因癌症失去了子宫,她患有严重的妄想症,一直幻想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做爱。”“但是,她的深层记忆里仍然有一小部分是清醒的,足以证明她丈夫多年来一直循规蹈矩,尤其是她生病之后,更是体贴入微。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包括在电话里对我说的那些话。”“所以,当你发现她实际上是个精神病患者的时候,你就后悔了。”“是的。”我无法再对他隐瞒。“我知道我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我不该过滤她记忆,如果他们发现她的精神有问题,她就不会死……”“可是,她会更痛苦地活着。”乔牧毅然切断我的话。“两者之间你只能选择一个,当时你并不知道她有病,你只想帮助她,或许,死对她来说才是最实际的解脱。”“换作是我,宁可一了百了,总好过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我眼前又一次浮现出她最后那一抹祥和安逸的表情。“这么说,太不人道了,你无非是希望我好过些,可我还是很难过,为她、她丈夫、还有那种扭曲的爱情。”“安凌!”他的目光急速逼近,想安抚我已经紊乱的思绪。“睁开你的眼睛,看看遗忘酒吧里的那些人。”“这城市里,到处都是病入膏肓的疯子,我们不是救世主,他们有他们的执着,你懂吗?”“无论如何,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必再去想它,其实,不光是这件事,以后,连你的故事我也不想知道了。”“不过,有件事你必须答应我。”“什么事?”“将来,你能自己找到出口那当然最好,万一有一天,我是说万一,你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那个能力,或者厌倦了煎熬和挣扎的话,请你把它交给我,让我来为你承担,好么?”“为什么?我不明白我哪一点值得你放弃一贯的冷酷无情,那是你从小到大赖以生存的筹码。即便你真的爱我,也大可不必一辈子承受我的痛苦,难道你不知道,一旦我交了,你就永远无法摆脱它了。”“你错了。”“我并没有为你改变我的原则,我仍旧是个悲观主义者。”“我说过,人生没什么意思,所以,多一段记忆或少一段记忆,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我无法忍受你也陷入其中。”“你应该是璀璨的、明媚的、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我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虽然我并不清楚你以前到底是怎样的,我只希望你脸上能再出现当年送我不倒人时的那种天真无邪的表情,毕竟,那是我有生以来记忆中唯一有意思的一件事。”我情不自禁,握紧了他看似冰冷,实际却无比温暖的手,与此同时,感觉到睫毛湿漉漉地颤抖着。吃完饭,我和乔牧一起又回到了遗忘酒吧。那天晚上,我们很亲密,很愉快,一杯接一杯地聊着这几年发生在我们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我突然发现,有些时候,他还是很可爱的。7 钥匙在锁孔里扭转的声音提醒了乔牧。我有点依依不舍,想邀请他进来,把剩下的一点印尼咖啡喝完,可是,他醉了。我推了他一把。“怎么?”他皱皱眉,眼里雾蒙蒙地生起两堆篝火。“你知道我不是那种女人。”“哪种女人?”他卤莽地把我夹在门缝里,嘴唇有意无意地贴近我的脸。“你想象中的那种好女人。”他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眼神变得和以往不同,有点陌生。“乔牧,我并不讨厌你,只是……”他笑了,有意无意地阻止了我语无伦次的表达。“让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知道你是哪种女人,只可惜,你不知道。”然后,便牵住我的臂膀,俯下脸来……我仍然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我想要的。乔牧合上眼帘,把篝火掐灭了,似乎决意要让我知道,他已经放弃了我们之间固有的那种性张力,那双交替着的软唇正反复提醒着我,这是一个没有任何肉欲成份的、很理性很直白的吻,但是,我却感觉到莫名的激动,这让我第一次在他面前表现出无所适从的紧张。睁开眼睛……睁开你的眼睛……我不安地在心里默念,并开始对这样的吻感到惧怕。他的睫毛没有抬起来,反而往更深处摸索,我忍不住哆嗦起来,完全没有料到他会闯入我的禁区,蓦地点亮了那盏气数已尽的油灯。我的身体越抖越厉害,他不得不稍微放松一下。“你不喜欢?”我凝视他,不再躲避,他也在竭尽所能,解读遗留在我脸上的千头万绪……忽然间,我恸哭了。乔牧蹲下来,抱紧我因瘫痪而滑落的身体,我看见泪水在下落的过程中凝结成温暖而洁白的晶体。“要我陪你么?”他轻声问道。我回吻他,把晶体含在口中,软弱而疲惫地。女人?……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这个问题,在突如其来的激变中显得越来越模糊了…………凌晨时分,乔牧的不倒人悠哉地摇摆着。左右左右、左左右右……书桌上,金黄色的光柔和地照过来。一根纤细的、女人的手指,从灯晕下徐徐探入,慢悠悠地靠近……越来越慢……越来越近……直至点到它的后脑勺。她轻轻地点,它轻轻地摇。再轻轻地点,它又轻轻地摇。不倒人好象很喜欢这样的游戏,粗糙的木头脸浮现出快乐的表情。就在这时,指尖突然凶猛地刺了进去!刀刃似的指甲深深地卡在球体的后半部,铁锈似的液体沿着竹杆厚重地流淌下来。不倒人顿时失去重心,仰面倒下…………“不要!——”我大叫一声。“安凌,醒醒!”我立即睁开眼。“你做噩梦了。”乔牧抚摸我潮湿的面颊。“不倒人……不倒人……”“不倒人怎么了?”我推开他,直奔书房。不倒人果然躺在地上,断成两截。乔牧也愣住了。我走过去,把阳台的门关上。乔牧拾起地上的残骸,不知所措地望着。空气里有股被侵蚀过的浊臭,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进来过。这时,太阳出来了。“雨季结束了。”乔牧搭着我的肩膀安慰道。我依偎着他,眼看着天光泛起鱼肚白。乔牧的身体逐渐被晨曦包围,投射出从未有过的高大阴影,他转过头来对我微笑,很安逸很沉着的笑,仿佛在我冰凉的手脚之间注入比太阳更强大、更灼热的力量。回头想想,这好象是六年来的第一个美丽的早晨。那时,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会遇见一个女人,直至遇见她的那天,我才懵懵懂懂地意识到,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改变命定的遭遇。 第一卷 Chapter 3 潘 月 Chapter3潘月 1六月,空气里弥漫着夏天的味道。风暖暖的,吹在清晨或傍晚的皮肤上有种被情人吻过的酣畅。乔牧和我,在难得舒爽的气候里开始学会忘记一些东西,一些曾经困扰着我们情绪的,令人不快的东西。我们常常在幽静的林荫道上散步,并行的,不暧昧的,感觉就好象站在云端上跳曼波舞,从这一朵到那一朵,柔和地,有距离地舞,无需太多言语,只要看看周围湛蓝色的天,就已经很满足了。乔牧开始面带微笑地周旋在成群结队寻找快乐的人流中,尤其是那对眼睛,除了固有的深邃之外,竟然多出一点点与我志同道合的纯净。他变成了我喜欢的那种样子,尽管我从未在他面前表露过一丝一毫的赞许,就好象遗忘酒吧,在很短的时日内摇身变成了远近闻名的一道风景,也只有我能看出这其间时不时发生着的一些变化。偶尔,在电波里,我也会和听友讨论起遗忘酒吧。我听取了乔牧的意见,筛选那些急需帮助的对象,并体会到自己的确象乔牧所说的那样,有着女人本性使然的一些缺陷,比如优柔、盲从。所以,我开始推荐一些朋友去遗忘酒吧,把那些疑难杂症丢给乔牧,结果是,他们不仅有幸尝到了SOLONG的味道,而且还是免费的。当然,这仅限于受我之托,慕名而来的“有缘人”。就这样,我和乔牧之间建立起一种不可思议的默契,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信任。我不再计较遗忘酒吧金钱至上的营运原则,而是将乔牧看成一个与我同样从事着善举的行家,就象他也开始相信,我正在加倍努力地想要忘掉过去一样。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一个叫潘月的女人突然找到了我。那是个晴朗的星期三,夜幕很晚才降临,城市里大多数的人吃过饭便聚集在屋外,喝茶聊天,享受难得的好天气。我做完节目,从广播大厦出来已是深夜,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去,大马路也渐渐恢复到往日的清净。显然,我错过了提前享受仲夏的乐趣,可是我的心情很好,也许是托了气候的福,那天,是近期来最愉快的一次直播,有一箩筐的奇闻轶事值得一路回味。走到第三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我隐约觉察到,有个奇怪的女人,一直偷偷地尾随在后,身型很象刚才在大厦门口徘徊过的那个,她明明看见我却没和我打招呼,让我误以为她在等别的什么人,转眼,却鬼鬼祟祟跟了那么远。我没有惊慌,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要么是某个想见见我庐山真面目的无聊听众,不然,就是老也打不进电话又急着想要对我倾诉的孤家寡人,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的住处,于是,便在一家沿街的咖啡馆前面停下脚步,转身地对她喊道:“够了,小姐,你不累,我可累得很,这儿有家咖啡馆,要不要进去坐坐?”她果然站住,进退两难似地躲进对马路的一棵梧桐树下。我有些不耐烦,向前走了几步。就在即将看清她眉目的一瞬间,一股阴郁的似曾相识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脚,让我整个人如石像般硬邦邦地粘在了人行道上。那是一个裸露在月光下很修长,很妩媚的影子。乳白色的高跟鞋将那对光滑的脚踝衬得异常华贵,腰间,一条淡粉色的丝巾恍恍惚惚地摇曳着,两只粉嫩纤细的手局促地交替在小腹前,拿着坤包的那只,无名指上还悬着一颗惹眼的钻石,随时准备折射光芒。这枚钻戒很熟悉……丝巾、坤包、连同高跟鞋,也很熟悉,尤其是那对脚踝,有多少女人身上能长出这样的脚踝呢?难道是她?!那两个字,仅仅,只是一闪而过,却让我浑身的骨头同时战栗。就在这时,她停止了犹豫,慢吞吞地绕过树荫,向我走来。同样地,只是向前迈了几步。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那一刻,我觉得眼前呈现的是另一副画面:一个曾经属于我的、死去的亡魂,从坟墓里站了起来,并且,正带着微笑,一步、一步向我迎面走来……我顿时惊醒!眨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只误入歧途的小鹿,不顾一切,疯狂地奔跑起来……2“小姐!安小姐!我不是故意的,拜托你别再跑了!” 她不停地喊,我不停地逃。可是,很快就不行了,两条腿酸得直打旋,一颗小小的石子就能把我绊倒。安小姐?她叫我安小姐?我不得不停下来喘气,身后的高跟鞋跌跌撞撞,迅速追赶着我的脚步。她也在喘,忽远忽近的频率让我紧张得头皮发麻。“对,对不起,把你吓着了。”我不由怔住,那女人的嗓音很陌生,不象是她。“你到底是谁?干嘛跟着我?”我突然转过身去,却仍然不敢靠近半步。她理顺呼吸,直起腰主动走到了我的面前,这一次,我更清楚地看清了她的脸。是她!又……似乎不是。我忽然无法断定眼前的女人就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人,她身上有些东西是我所不熟悉的,一点点谦卑、大部分茫然、余下的全是胆怯。我彻底糊涂了。“我姓潘,叫我小潘好了。”她不再躲闪,彬彬有礼地自言自语。“我从外地来,到这儿没几天,是专程来找你的。”当我确认,她肯定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个人时,愤怒立刻就冲上了我的太阳穴。“既然你知道我是谁,在哪里工作,你大可以写信给我,或打电话到单位来,甚至半个小时之前,还可以在大门口拦住我,所有的办法,你偏偏选了最差的一种。”“我……不是有意的,我怕太冒昧,你不肯见我。”她有些委屈,语气更懦弱了。她绝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人,绝对不是。尽管,她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潘小姐,你不远千里到这儿来,不是专程为了吓唬我的吧?你究竟想干什么?”她的嘴唇焦急地颤动起来。“有些重要的事想请教你,不对不对,我说错了,对你可能并不重要,但是对我却……”“请你别再拐弯抹角了好不好?”“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什么人?”“一个叫阮芫的女人。”滞留在额角的血液又一次体验到那种魂飞魄散的冲击力,汹涌地往上跑,耳根嗡嗡作响,象是当头被闪电劈了个正着。我要怎么回答?难道对她说,你想了解的女人此时此刻就站在我的面前?“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想知道这个女人和阮芫到底有什么关系,更不想和她一起站在这里傻兮兮地耗到天亮,于是,草率地丢下一句话,继续回头走我的路。“安小姐,请等一下!”她急忙又追上来拦住我。“你看看这个,仔细看看!”她迫不及待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如果你不认识她,怎么会和她一起照相呢?”我感到头晕。一种比遇到这女人更令我恐惧的情绪,迅速地笼罩了我的全身,我知道,今夜,我是注定要在劫难逃了。“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算我求你,好不好?”她双手合十,掌心夹着那张照片,一付不知道该怎么哀求的样子。我仍然一头雾水,两只脚麻到近乎瘫痪。看来,除了先找个地方坐下,也没有其他解决的办法,于是,十分钟之后,我和这位自称潘小姐的女人,回到了赛跑的起点——那家昏暗的街边咖啡馆。等我们找到合适的位子坐下,柜台上的挂钟刚好指向凌晨一点。我毫无睡意,尤其是看了那张照片以后,我想即便刚才有幸逃脱她的阻拦,现在,也不过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你和这个阮芫长得好像。”我指着桌上的照片,小心地试探。“你们是孪生姐妹?”她摇摇头,似乎有些遗憾。“她是我丈夫的前妻。”“前妻?他们……离婚了?”“不。”“她死了,六年前就死了。”死了?!……她死了?我的思绪陷入一片迷茫。“是意外,飞机还没落地就撞上了跑道上的另一架,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你是说,六年前的春天,从S城飞往A城的那架?”“对啊,原来你也知道!”终于轮到她吃惊了,在这短短不到两个钟头的时间里,一直是她在强迫我吃惊。“我父母也是在那场事故中去世的。”我端起杯子,想办法让自己安定下来。S城?她到S城来做什么?来找我么?难道……她一直知道我在这里?“怪不得你拒绝我,阮芫触碰到你的伤心事了。”这里的咖啡很劣,象过期的苦丁茶,搅得我口干舌燥,让我一刻也待不下去。必须尽快结束这样的谈话,我忍不住告诫自己。“潘小姐,现在请你仔细听我说。”“我之所以拒绝你,不是因为你让我想起了我父母的事,而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阮芫这个人。”“可这照片……”“我不管这照片是从哪里来的,也不清楚我是怎么跑到这照片里去的,总之,我可以确定,照片里的这个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否则,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早就把你误认为她了。”“你没有么?”她反问。我的舌头立刻就僵硬了。“刚才,你请我进咖啡馆的时候,还以为我是某位好奇的听众,接着,你看见了我,却撒腿就跑,如果我真的吓到你,你早就该跑了,何必等到把我看通透了再溜?所以,我才紧追着不放,因为你的反应让我确信,我一定让你想起了什么,而且肯定和阮芫有关,就象你现在亲眼看到的,我的的确确和那个曾经同样拥有过我丈夫的女人长得一模一样,我想,你是明白我心里的感受,不仅明白,而且还知道那种感受之所以会产生的渊源,不管是好还是坏,都请你如实告诉我。”我不再说话,而是直接站起来,掏出皮夹,胡乱抓几张钞票,看也不看就扔在桌上。“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就一句话,无可奉告!”她果然被我吓到,幽怨地将下巴埋进脖子里。走了几步,我突然想到什么,又折回去问:“你到底叫什么?”“潘月,三点水的潘,月亮的月。”“从哪里来?”“A城。”“好,潘月小姐,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要再拿着你的鬼照片来骚扰我,我既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什么阮芫,如果还有下回,我一定报警。”说完,就走出咖啡馆,拦了一辆出租车,彻底逃开了那个叫潘月,或者,叫阮芫的女人。 安安……有人叫我。你好么,安安?……我的头很疼,有几万把钢刀在横七竖八地切割我。你是谁?我竭力想分辨清楚,那个站在我面前的人……可是,视线不知被什么挡住了,眼前一片神智不清的模糊。是我。她温柔地抬起手,抚摩我低垂在胸前的发梢,破碎的指甲不小心滑过我的颈项,留下一条淡淡的刮痕。你不认得我了?……它们长得好快呵,又黑又亮……她牵过我的手,轻轻地,放在头顶上。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头发了……我的脊梁骨瑟瑟地,循环着一股说不出的寒气,手心开始出汗了,枯枝败叶似地耷拉在她参差不齐的发丝边缘,神经质地抖,然后,无力地从耳际掠过。我感到手中黏糊糊地多了一些线状物,低头一看,是她的头发。随着头发落到我掌中的,还有一张血肉模糊的头皮……我尖叫,音量刺穿耳膜,突然间,什么也听不见了。她鲜艳性感的双唇还在蠕动,呢呢喃喃,不停地动。声音又回来了,没有旁的,只有她的,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念: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头发了,最喜欢你的头发了,最喜欢你的头发了,最喜欢你的头发了,最喜欢你的头发了………………“吃饭了么?”“还没到中午,今天怎么醒得那么早?”“本来想继续睡的,不小心灌了一肚子水,胃胀得很。”“怎么?有心事?”“没什么,昨天夜里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跟踪,今天早上又无缘无故做了一场噩梦,你说,我怎么就没有一天平静的日子可过?”乔牧在那头窃笑,不知是认同还是嘲讽。“现在店里很忙,你先随便吃点,下午来酒吧喝茶,我让MAY给你做好吃的。”“不要,除非你亲自做PIZZA。”他惊奇地停顿。这的确是我第一次放肆地对他撒娇。“好,我做。”没想到一夜之间,我竟然变成了一个如此纤柔,如此急需保护的弱女子。下午三点左右,我如约来到酒吧,乔牧戴着一顶厨师的高帽子走来走去,逗得客人哈哈大笑,他殷勤的目光好亲切,让我感到如释重负的安全。“你看上去很累。”乔牧聚精会神地看我吃东西,半晌,才开口。“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跟踪你的到底是什么人?”“听众?”我摇头。“故意捉弄你的疯子?”我又摇头。“难道,是这里的人?”他脸色都变了。我感到厌烦。“不是,统统都不是,你别再问了。”“要是她以后再骚扰你怎么办?”“我想不会,昨晚,我已经严厉警告过她了。”“难说。”乔牧忧心忡忡地望着我的眼睛。这时,MAY走过来。“老板,有位客人要见你。”“今天的SOLONG卖完了,叫他改日再来。”“他不喝酒,只想见你,我问他有什么事,他不肯说。”“哦?把他带过来。”MAY狐疑地把眼光飘向我,不太乐意。“我看我还是走吧,免得妨碍你接待贵客。”我酸溜溜地站起来,乔牧敏捷地抓住我的手腕。他的力量很大,足以将我牢牢锁在位子上。“对我而言,只有你是这里的贵客。”正说着,MAY回来了,身后紧跟着那位特殊的客人。我禁不住好奇地抬起头来打量。“安小姐?……”乔牧瞪视着我突然面无血色的脸,有点被吓到,然后,用戒备的目光去审视眼前的客人。“你,你千万别误会,这次纯属巧合,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是来找他的。”她惊慌失措地指着乔牧,惟恐我立即抓起电话拨110。“潘小姐,我们还真是有缘。”一种难以逾越的无可奈何彻底击垮了我,我不知道还能为自己做什么。“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也会在这里。”她非常尴尬,狠不得马上开溜,我真希望她立刻就付诸行动,但是,百般拘窘的同时,她的脸上也和我一样浮现着欲罢不能的无奈,当然不是对我,而是对乔牧。“你们认识?”乔牧不解地看着我和潘月。“等于不认识,等于不认识!”潘月抢着回答,心虚地瞅了我一眼。 “这位是潘小姐,这就是我们老板,乔先生。”MAY拿来一张椅子,客气地招呼她坐下。“您要喝点什么?”“有咖啡么?”“有。”“先给我杯白水可以吗?”“没问题。”“我和安凌也来一杯。”乔牧吩咐道。饮料上桌之前,三个人似乎谁也不想再贸然开口。乔牧点起一支小雪茄,独自思索着这古怪的局面。咖啡来了,潘月先用水漱口,让它洗净嘴里残留的异味,以便更好地品尝咖啡的味道,我注意到这一系列动作让乔牧的眼里也透漏出刮目相看的神采。酒吧不供应纯正的咖啡,所以,根本不必在这种细节上浪费时间,可是,她无意间流露出的那种自然优雅的气质,却恰倒好处地突现了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应有的仪态。没想到,她们连喝咖啡的习惯也有着惊人的相似。“潘小姐,你找我,到底有何贵干?”这时,她已经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乔牧一个人身上,好象完全看不到我了。“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什么人?”潘月下意识地瞥了我一眼。“一个……叫阮芫的女人。”“你有印象么?”“阮芫?……”乔牧为难地皱起眉。她迅速拿出纸和笔把那两个字写下来,送到乔牧眼前。乔牧认真地回想,结果抱歉地摇了摇头。“我想不出这个名字是谁。”她又焦虑地把目光转过来,好象刻意要征求我意见似的。我木讷地盯着她,不想点头,却更不能摇头。她果然摊开那张合影,要乔牧仔细辨认,和昨晚不同的是,又多了一张旧帐单似的破纸条。乔牧顿时怔住。很明显,他一眼认出的不是阮芫,而那个根本不该在照片上出现的我。“这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在这张照片上。”“不知道。”我淡淡地回答。乔牧的眼睛在我冷漠的眉目之间搜索了大约30秒,于是我知道,他已经判断出这件事并不单纯,只是猜不透我为什么要撒谎。“这又是什么?”乔牧拿起另一样物证。“阮芫在遗忘酒吧消费过的帐单,日期是六年前的4月27日,当晚,她乘坐的那架航班在A城降落时出了意外,也就是说,阮芫死的那天来过你的酒吧,所以,我才会来找你。”“这么说,那个叫什么阮芫的女人和你父母死在同一架飞机上?”乔牧立刻就反应过来了。我不得不点头。“我明白了,昨天晚上跟踪她的女人就是你。”潘月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实在对不起。”看得出,她确实很后悔。“我真糊涂,早知道今天会在这里同时碰到你们两个,我就不会那么冒失了。”“这算什么鬼话?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吗?潘小姐,我看你不象是强词夺理的人,昨天夜里,你把她吓坏了。”潘月依旧象昨天那样,怯生生地望着我。我实在无法将这张脸与早晨噩梦中的那张重叠到一起,就这么望着望着,她的眸子就不由自主变红了,眼看就要湿润。“我已经答应安小姐不再烦她了,所以现在,你是我唯一的希望。”“希望?”“什么希望?关于这个女人么?”“潘小姐,你自己看看,这酒吧里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那么多,你怎么能指望我会记得六年前某一天里的某一个客人呢?”乔牧的话终于让她的眼泪一发不可收拾地流了下来,回想昨日的情形,连我也不知所措了,她不过是想打听一个人,没理由因此而受这种委屈。“你先不要激动,既然来了,而且安小姐也刚好在这儿,你不如坦城一点,把心事说出来,我们也好帮你分析分析,这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我默默地把纸巾塞到她手里,她哽咽着说了声谢谢。“我的确有我的苦衷,可我不想因为我的私事而给你们添麻烦。”“你已经把我们的脑袋搅糊了,为什么不一次把话说清楚呢?”我料到乔牧会这么说,他极讨厌无谓地兜圈子。潘月一口气把水喝光,似乎终于决定要结束这漫无边际的唠叨了。“坦白讲,阮芫这个人,是我人生里的一个谜。”“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横在我和我丈夫之间的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之所以解不开,不是因为她是我丈夫前妻的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死了,在一种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以至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让我了解她的过去,以便解开这个结,而这张合影和这份帐单是我所能找的,唯一两件有关她过去东西,所以我才来到这里,希望可以找到我心里期待已久的那个答案。”“冷静下来想想,单凭一张照片,也未必能证明安小姐和阮芫关系。”“不过安小姐,我必须让你了解,对于你,我没有丝毫的恶意,我只是一厢情愿地想和你聊聊,如果你真的认识她,也许就能告诉我一点关于她过去的事了。”“至于乔先生……”她突然若有所思地停顿了一下。“除了阮芫,或许,你还能帮我验证另外一件有关我丈夫的事。”“你丈夫?”乔牧的神情让我觉得他已经决定要淌这个混水了。“是的。”“不瞒你说,关于遗忘酒吧神秘鸡尾酒的故事,我也略有耳闻,只是,不亲自来看看,我是不会相信的。”“我的酒吧和你丈夫有什么关系么?”“也许有,也许没有。”“帐单上的酒是阮芫点的,但实际上真正饮用的是我丈夫。”乔牧再度细看酒名的那一瞬间,偷偷地将恍然大悟的惊觉藏进了眼底。而我的目光,也在同一时刻扫到了那两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英文词。“也就是说,那天,他们俩是一起来酒吧玩的,可是,当我问他为什么那天你留在了酒吧,而阮芫却一个人搭飞机回去的时候,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说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后来发生的事一点印象也没有,甚至连他和阮芫为什么会来到这儿的理由也记不得了,第二天从宾馆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电视里A城机场失事的新闻,所以……”“所以你怀疑你的丈夫在传说中的遗忘酒吧丢失了一段重要的记忆。”乔牧不容质疑地帮她把话说完。“是的,尽管对于这个酒吧的神话,我始终都不太相信,但是,帐单上的酒名,加上我丈夫所表现出的种种状况,让我不得不对你的酒吧产生好奇。”“这个或许我可以帮你查一查,至于结果如何,我就不敢保证了。”“没关系,尽力就好,尽力就好。”她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愉悦。“你丈夫叫什么名字?”就在这时,我看了看手表,然后站起身,借上厕所的机会到柜台结了帐,独自一人离开了遗忘酒吧。 4“凌,你每天心情都这么好么?”“怎么会。”“那你又是用什么方法调整心情,让自己迅速开朗起来的呢?”“这个……”我第一次在麦克风前面说不出话来。“你开不开心,有没有烦恼关他鸟事?呸!活见鬼。”小余吐掉口香糖,厌恶地对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一次节目作出总结。“也许真的是活见鬼了。”我对她笑,无趣地耸耸肩。“要不要到家里坐坐,免得你一路骂骂咧咧污染空气。”“不行,今天我有约会。”她习惯性地掏出化妆袋。小余是那种喜欢当街涂脂抹粉,不受拘束百无禁忌的女孩子,性格直爽豪迈,很讨同性的喜欢,至于那些包围着她的异性,就另当别论了。“别老想着玩,也该正经交个男朋友了。”“留神,说这种话会长皱纹的。”她一副毫不在乎的郎当样。“你还不是一样?”“乔老板那种男人,也就是嘴硬心软固执了些,其实人挺好的,又有钱,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就不会和他做朋友。”“朋友?”小余的眼珠子就快要掉到地上了。“我说你的脑袋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啊?”“要,还是不要,那么简单的选择题,一做就是六年,有完没完?”“我不是你,你还年轻,我已经玩不起了。”“那就不要玩,安安稳稳嫁给他不就结了,我还等着做伴娘呢!”我觉得她头脑真是简单。“别倚老卖老,你在我这年纪的时候还不一样疯疯癫癫?”“疯狂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等你真正明白了,就太晚了。”小余不可思议地盯住我看了半天,不理解为什么一眨眼的工夫,气氛就变严肃了。今晚的天气和前日一样晴朗,S城已经很久没有下雨了,我决定打车回去,但必须先走出这条单行道,到前面的大马路上才能拦到车。自从在这里遇见潘月,路就变得比以往更黑更长了,好象梦里看见的那样。这里的路灯经常坏,我和小余边聊边走,从不觉得害怕,此时此刻我却担心走过某棵梧桐树时,灯丝会突然断裂,让我无依无靠地陷入寂静的绝望里。我怕的不是黑,而是那个常常在黑暗中向我迎面走来的人。仍然是第三个十字路口,有个影子重叠在我的脚下。我下意识地加快脚步,影子也贴着路面飞快地前进。是不是太敏感了?我停下来镇定自己,不要杯弓蛇影,可是,当我再度举步的时候,清楚地看见那影子亦不动声色地往同一个方向晃动。天哪,那女人简直想要把我弄疯!我恼火地对着后面举起手机,大叫一声:“再不出来我立刻报警,你知道我不是开玩笑的!”“安凌。”怎么听上去象是乔牧的声音?回头一看,他果然垮着脸,独自一人斜靠在树干上。“你觉得这样很好玩是吧?”“我怕你出事,只好出此下策。”我愣了愣,突然说不出话了。他知道我害怕,只有他知道。我低下头,为了遮掩无以言表的脆弱与无可奈何。乔牧走过来,轻轻把我的脸托起。“你很怕她,对么?”眼泪无声地滑落。“为什么?”我摇头,胸口象是被无数条粗壮的绳索紧紧勒住似地郁闷。“她是你过去里的人,还是和你过去有关的人?”我仍然不语。我说不出来,更不知该怎么说,从哪里开始说,碎玻璃似的记忆,因为她的出现,已经断断续续在我好不容易平静的生活中若隐若现了。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没人能告诉我。我抬起头来,沉默而无助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慢慢地,慢慢地,看着那足以把我所有坚强磨成粉末的怜惜,铺天盖地地布满他瞳孔的每个角落。抱我!紧紧地抱我……我忍不住在心底呐喊,可是,他没有动,只是呆呆地看着,直到我不得不把目光挪开。“答应过你的事是不会随便反悔的,但最起码,让我待在你身边。虽然我不知道潘月对你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你必须明白,命中注定的遭遇,即便你再怎么想躲,也是躲不开的,如果你真的怕她,不想再见到她,就直接找她说清楚,把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告诉她,你也不希望整天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的对不对?” “安凌,逃避不是办法。”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突然间,一切又回到起点了。“乔牧,这六年来,我一直努力要忘记的东西,又一点一滴地呈现在我面前了……”“是命运故意要捉弄我吧,也许,又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那你想通了么?现在把它交给我还来得及。”“不要!”我放开他,几乎是本能地,闪到一边去。“我不要……”他不再强求,过了很久才重新开口说话,那时,语气已经越过我们之间最敏感的那个话题,回到最初的平静。“好吧,我说过,我不会勉强你,不过,你一定要记住,不管今后发生什么事,我会一直陪着你,寸不不离地守着你,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我无法再强迫自己伪装下去,终于抑制不住,飞奔到他面前。乔牧用力抱了我一会儿,然后捧起我的脸,帮我把泪痕擦干。“第一次投怀送抱就鼻涕眼泪弄了我一身,你还真是没格调。” 他不太满意,又带着那么一点点宠爱的表情让我哭笑不得。5乔牧的话的确让我宽慰了好一阵子,但是,却没能让我暂时逃脱噩梦的纠缠。人影依旧接二连三地出现,让我在无数个或惊醒或失眠的夜里精疲力竭。这让我想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乔牧一直试图提醒我的:人,只要活着,就无法逃避命定的考验,除非你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具行尸。离开A城的日子,让我以为体内活着的某个部分已经死了,比如,安。但是现在,命运却让潘月重新堕入,并潜移默化地激活了她,那我也只能跟随命运的脚步活下去,直到亲眼目睹这辗转轮回的奇遇背后,逐渐清晰的,最后一个答案。于是,我做出了一个连我自己也意想不到的决定。虽然,当我自问这个决定的来由时,依然觉察到些许急于遁逃的私念,但我还是认为那本质上是件好事,况且那也是我所能想到的,摆脱潘月的唯一办法。既然我无法将这个女人从脑海中去除,那我只好向乔牧学习,想办法偷走她对于阮芫、以及丈夫之间的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从而彻底忘记来S城寻找我的目的,快快乐乐地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而我,也不必再和过去的影像纠缠不清。打电话给乔牧拜托他约潘月时,我仍在思想斗争要不要把约会的目的告诉他,最后,还是放弃了,我想他是不会赞成我这么做的,所以最好不要自惹麻烦。“你怎么知道我有她的电话?”“你不是答应要帮她找回她丈夫的记忆么?再说,她也不是个一般的女人,这你我都心知肚明得很。”“我肚子里空无一物,何以得知?”“不要打马虎眼,你们男人都一样。”乔牧果然偷笑。这世界上能让人叹为观止的美貌本来就不多,何况是一个和阮芫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她丈夫的事我可是一点也没想起来,约她总得有个理由吧?”“告诉她,我想起那个阮芫是谁了。”“哦?她是谁?”“那应该是我和潘月之间的事吧?我劝你最好多管管自己的闲事,别忘了,你可是一口答应她的,解决完我的问题就该轮到你了。”他不想自讨没趣,只好照办。于是,三天后,我和潘月又一次面对面坐在了遗忘酒吧最宁馨的角落里,冥冥中,也展开了我计划的第一步。那天,我到得很早。MAY告诉我,乔牧去一家洋酒公司谈生意,要很晚才回来,我想,他可能是故意躲我,怕无意中影响了我的情绪。潘月迟到了大约十五分钟,看得出,为了见我,她很慎重地做了一番打扮,也许,就是在那十五分钟里完成的。我不得不承认,很值得。她除去了眼影、蕾丝、花纹,以及所有过于精巧、女人的累赘装饰,而是淡施薄粉,穿了一套朴素宽松的连身裤裙。她第一次,看起来不那么象阮芫,纯粹的,只是一个与我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子。“你终于谅解我,肯见我了,我真高兴。”她照例要了一杯的咖啡。我不想和她点一样的东西,怕因此而消除彼此间应有的距离,于是改喝乌龙茶。“谈不上原谅,一场误会而已,那天你对乔牧说的话很诚恳,如果我再不为你做些什么,就太不近人情了。” “那么,你终于想起有关阮芫的事了?”“那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毕竟已经过了六年,不过,结果可能还是会让你有些失望。”“怎么说?”“潘月。”我直呼她的名字,以便让我的脑袋时刻保持清醒。“你知道阮芫以前的职业么?”她想了想,不太有把握地回答:“好象和我丈夫一样,搞设计的。”“六年前,这个叫阮芫的女人,是A城最有名望的室内设计师,事业几乎达到顶峰,比她同行的丈夫要出色百倍。”“而我,刚好在一家商业周刊当记者,负责做一个女性企业家的专访。”“当时,很多报刊杂志都想找她,可她偏偏不喜欢在媒体上露脸,后来,我几经周折,好不容易和她见了面拍了照,不料她还是坚持不愿接受采访,最后,我只好把照片寄给她,试图靠诚意打动,可是依旧石沉大海,一点消息也没有,我想,你手里的照片应该就是当时我寄给她的那张。”“这么说,你跟她实际上也只见过一次面?”“所以,我才无法确切地想起她来,更何况我对她的印象并不好,你想,一个阻碍我工作,让我在老板面前吃不了兜着走的人,我丢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刻骨铭心?”潘月恍然大悟的神情中明显地搀杂着失落,她再次审视照片上的我。“怪不得你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就连阮芫的表情也怪怪的,的确不象朋友,她一定让你吃了不少苦头……”我的杯子冷不丁掉到地上,MAY受惊地跑过来。“你因为她而丢了工作么?”潘月忧虑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到我的脸。“没,没有,那还不至于……”MAY很快换上一只新茶杯,然而,潘月无意间流露出的那种忧虑,还是让我感到惶恐不安,她好象没有注意到我的异常,自顾自地继续揣摩着我刚才所说的那些关于阮芫,不算回忆的回忆,而且非常认真,非常忘我,实在令人困惑。“你瞧,我们虽然长得很像,经历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六年前,她已经是如日中天的设计师了,而我却只是机关里的一个小职员,如果她现在还活着,即便和我一样,放弃工作做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也一定会把家里弄得井井有条,而且,绝对比我有品位、有格调,她天生就是个艺术家,我算什么,怎么能跟她比呢?……”她喋喋不休,越说越离谱。到底是什么让她如此自卑,如此沉迷于寻找另一个女人的过去呢?这世界上除了我,又有谁会真的想要去挽救她呢?“潘月,我劝你别再想阮芫的事了,反正她人都已经不在了。”“不如,和我谈谈你的丈夫。”“我丈夫?为什么要谈我丈夫?”她不太明白我的意思。“虽然我不能帮你找到关于阮芫细节,但是我看得出,你并不幸福。”“你失去了自信。不仅仅对自己,还有你的婚姻。你和你丈夫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所谓的那个结,真的就永远解不开了么?”我的话,几乎立刻就把她从失落的呓语中拉了出来。她放下手里的照片,渐渐把注意力回聚到我的身上,并且很快就陷入开口与不开口的矛盾中,仿佛一旦倾囊而出就会失去更多似的。“不,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那是个冗长而又复杂的故事,我已经很难为你了,不想再扰乱你的生活。”我主动把手伸过去,握住她的,那只手微微抽动了一下,指尖冰凉。“你忘了,我是个职业听众。”“你……真愿意听我说?”“愿意。”“不烦么?”我摇头。“我从没对外人说过,你晓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些事闷在我心里很久了,我也知道说出来会好受些,我曾经还想过去看心理医生,真的,不骗你,可又怕丢不起这个脸……”“没关系,反正我们也不熟,等你找到想要的答案,离开这里之后,我们应该就不会再见面了,在这之前,你就当我是一个在酒吧偶遇的有缘人,随便喝了几杯,聊了聊心事,仅此而已,不必给自己任何压力。而我,也只当免费听故事,听过就算了,反正我也帮不了你,如果能分担一点你的痛苦,也算是尽了力了。”“那好吧。”“可是,要从哪里开始说呢?……”“随便,就从你们怎么认识开始讲吧。”“我的丈夫姓归,以前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姓,你呢?”我再次摇头。“他叫归途,前途的途,我是在两年前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偶然认识他的。” 第一卷 Chapter 4 归 途 Chapter4归途 1“打从第一眼,我就断定,那是一个对我来说,遥不可及的男人。”“他清秀、英俊,优雅、忠诚,有着知识分子典型的谦虚和绅士风度,也许是由于未能从丧妻的悲痛中痊愈,脸上时不时地还挂着一丝淡淡的、让女人一不小心就要堕入情网的忧郁,我从来没想过,象他那么杰出又有智慧的男人会对我这种女人一见钟情。”“一见钟情?”这四个字让我愕然。“在你看来,这并不奇怪,对不对?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和阮芫长得那么象。”“归途费了很大的心思才追到我,当然,问题不在他身上。”“就象你说的,我天生就是个没什么自信的女人,一直以为自己除了长相还可以之外,没任何所谓特殊的个人魅力,始终默默无闻平平庸庸地守着自己渺小的一片天。而归途,不仅是赫赫有名的青年建筑师,还拥有一份妻子遗留下来的巨大产业,他完全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贵族小姐,怎么偏偏就看上我这么个小职员呢?”“于是,我害怕了,一方面很想跟他在一起,因为这很可能是我人生里绝无仅有的一次机会,另一方面我又怕他是一时冲动,等到发现我只是个花瓶就一脚把我踢开,这种事情我碰得多了,否则我也不会一把年纪了还高不成低不就的。”“可是后来,我父母知道了这件事。”“他们理所当然地站在了归途那边,竭尽全力撮合我们,好象一旦放弃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似的。奇怪的是,归途和他们的缘分与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来一往,很快就成了一家人。”“我父母出生低微,没念过多少书,归途对他们却象亲生父母那般地孝顺,虽然我也知道,那是他追求我的一种策略,将来未必还能保持下去,可是象他那种身份的男人,能对我的家庭如此用心,我又怎么能不感动?”“于是,我心软了,结婚不过就是一场赌博,与其和一个条件不上不下的男人耗一辈子,不如押大一点,这个看上去高不可攀的男人或许真的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也说不定。”“一旦想通,我就立即改变了态度,坦然地接受了他的热情,而且一不做二不休,谈了三个多月就匆匆忙忙地结了婚。”“可是,没想到蜜月一过,问题就出现了。”潘月端起杯子,脸色从明朗转向灰暗。我没有插嘴,为了保护她好不容易徐徐敞开的心扉。关键的时刻即将到来,我必须全神贯注,以便听清楚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归途认为前妻去世还不满三年就举行隆重的婚礼有点不太合适,所以,我们办完手续就直接出国去度蜜月,当作是旅行结婚。就在回家的路上,归途接到电话,他父母得知我们结婚的消息,已经特地赶到A城来看我了。”“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紧张,惟恐他们拿我和他以前的太太作比较,可是,结果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唉,我要怎么对你描述他们见到我时的那种奇怪的表情呢?……”她好象突然失去了表达能力,显得有些笨拙。“安凌,坦白说,那天晚上,当你看清我的那一刻,到底是怎样的心情?”我犹豫了一会儿。“我想,我是真的被你吓到了。”“害怕么?”“是的。”“虽然我并不知道阮芫已经死了,也许,是你当时的打扮让我产生了错觉,我觉得你象……象……”“象鬼。”她几乎立刻就说出来了。隐蔽在脊梁骨里的寒气又悄悄爬上了我的颈项,同时,先前那种一言难尽的无奈也重新回到了潘月的脸上。“他们的感觉和你一样,我是说归途的父母,虽然从头到尾他们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但我还是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异样的情绪。”“站到我面前的那一刻,归途的母亲本能地退后了一步,这个细节我一直记忆犹新。”“她的眼里充满恐惧,他父亲的脸色也变了,变得凝重而苍白。我觉得他们在害怕,这种反应让我手忙脚乱,我慌张地摸自己的脸,下意识地审视自己的装扮,不晓得哪里吓到了他们,以至于他们看到我就象看到一个鬼似的。”“和一个已经去世的人长得那么象,有那样的反应也是正常的。” 我安慰她。“可你为什么也会有这样的反应呢?这让我怀疑,当初,让归途的父母产生恐惧的,到底是我还是那个死去的阮芫?”忽然间,我对她萌生出同病相怜的情绪。我无法解释这种的心情,更区分不了到底是潘月在玩弄自己的命运,还是命运在无耻地玩弄她?“最后,他们到底对你作出怎样的评价?”“你指的是那句话么?”我点点头。“他们奇怪地打量了我半天,然后把归途拖进书房谈了大约十五分钟,等我泡完茶从厨房出来,已经准备要走了。”“我和归途的父母在一种难以描述的气氛下告别,就在归途关上铁门的那一刻,他母亲终于忍不住回头,对我说,你和小芫长得还真是像。”潘月难过地垂下脸来,眼角不知为何就湿濡了。“这句话深深地刺激了我……”她努力地想要继续往下说。“当天晚上,我谎称自己忘了买照相本,问归途有没有多余的影集可以暂时放一下我们蜜月时拍的照片,实际上,我是想看看阮芫到底长得什么样,可是归途却说,他已经把过去的东西全处理掉了,连照片带影集都扔了。”“我很疑惑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又不敢问他原因,我怕,怕自己接受不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大家都是女人,换成是你,你的第一反应肯定也跟我一样。”“但是没想到,归途主动对我解释了这件事。”“他怎么说?”“他说,我的确和阮芫长得很相似。但事实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他完全是为了要寻找一个替代品才决定娶我的,之所以销毁有关阮芫的东西,就是为了不让我产生误会而影响他好不容易重新找回的幸福……”“你相信他么?”我敏锐地把她一直试图遮掩的问题挑开。她的眉头果然锁住了,半晌,才微微放松。“那一刻,我是相信的。”“不仅相信,还很感动,我没想到他会看透我的心。”“他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几乎立刻就消除了他父母带给我的那种心理障碍,让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运地被一个近乎完美的好男人深深地爱着,甚至……即便他心里真的还有着阮芫的影子也没有关系,因为我必须接受他的一切,包括那些令他难以忘怀的过去,只要他确定,现在爱的人是我,那就够了。”“然而……”…………飘忽在我和潘月之间的那层屏障,刚刚还模糊着,此刻,不知不觉,又屹立了起来。我开始猜想接下来的故事是否会有着越来越多的雷同,而让我的记忆在顷刻间如洪水决堤般一股脑全涌出来。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可以承受一份几乎同时出现的双重记忆。我必须想想。好好想想。这时,乔牧回来了,他一踏进门槛就看见了我们,同时迅速地在我脸上寻找着这场谈话尚未消退的那些正影响着我的情绪。潘月也把目光移向窗外不知名的角落,我想,她不想再说下去了,至少,今天不会了。2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那个男人。至于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和我又有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却无论如何也归整不起来。“你到底想干什么?”乔牧质问我,全然责备的口吻。“想忘记。”他不信,硬是要从我脸上找出走火入魔的证据。其实,连我自己也变得有些不清不楚了,原本很果决的信念在无法抵御潘月绘声绘色的时候,就不知不觉混淆在了一起,涵盖以往所有我力求撇清的东西,没有退路地笔直往命运的死角逼近。这场颇有预谋的疗伤才刚刚开始,我却已看见,站在遥远的大路尽头的,是安的影子。她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么?还是依旧孤独地一个人,为我即将到来的困顿起舞喝彩呢?“要和她保持距离。”乔牧一再提醒我。“不能单凭她的话就断定她是无辜的,更何况,无辜不代表没有侵略性。”侵略?乔牧用了一个很危险的词,一个让我心有余悸的词。“你并不了解她,这样的评判对她不公平。”我不知道这话是在替潘月说,还是在替自己说。“我会比你更了解她的,你知道我有这个能力。”因为潘月,我们之间又有了分歧,有时候,我觉得乔牧的触角比我更敏锐,他有一双和安一样的眼睛,总能看到我所看不到的,而我,却从不认同。 乔牧很担心我,说不出理由地担心,有些话他是没办法和我明讲的,比如,他觉得我低估了潘月,那绝不是个寻常的女子,遭遇她,对我来说很象一场看不见摸不着的轮回。乔牧几乎立刻就投入到寻找归途记忆的调查中,他好象认定潘月所带来的谜团,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让我变成一颗掌握在他人手中的棋子,又一次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堕入另一个不可预料的陷阱里面……是么?是这样的么?至少,她已经让我想起他了。这足以预示,这场邂逅正逐步裸露出我必将重回故里的端倪,而那种渐进的、不分彼此的姿态,就象一条扭曲的锁链,将我和潘月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并且,让拙言的潘月很快就变得能言善道起来了。“对你倾诉,就好象和自己交谈。”“不一样的自己,无顾虑无杂质的自己,那种感觉很奇特,你呢?”我没有正面回答,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她永远不会明白,在我眼中越来越看清自己的喜悦是来自那些囤积在我脑液中的,没完没了的梦,那些原来只属于她一个人,日后却要跟随我一辈子的梦。那些梦是如此胶着、粘稠、扑朔迷离。无法沉淀,更无法溶解,情节始终只围绕着一个人——也就是潘月的丈夫,归途。他的容貌日益清晰起来,连梦中的嗓音也变洪亮了,有时,甚至无缘无故站到我的面前来扰乱我的眼睛,那种时候,他通常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下意识地寻找着不晓得从哪个角落投射进来的视线。他看不见我,却能感觉到我的存在。这前所未有的奇幻异觉让原本只和潘月一个人互动的我同时体验到两个人的情绪,一不留神就会从应有的高度上直线**,陷入面对面的窘境。从表现上看,梦境中的我和潘月是同一个人,说她所说,做她所做,但本质上,我的大脑依然清醒地知道我在经历着另一个人的生活,并力求全神贯注地接受、吸纳当时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梦中人是不可能觉察到梦境以外的东西的,他之所以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是因为他已经存在于潘月的记忆中,他只是配角,只可能重复当时的言行举止,眼目所及的也只有潘月一人而已,绝无意识到我的可能。可是,怪异的情形出现了,不仅出现,而且每晚都在持续不断地往前发展。刚开始的时候,潘月总是无法说太多,尤其是讲到令她不愉快的地方,她会立即停滞下来,这对我的过滤造成凌乱的阻碍,因此,在最初的几段梦里我并没有发现任何古怪的迹象,直到有一天,我梦见潘月站在客厅里问归途还记不记得和阮芫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对着另一个相反的方向说了一句话:“谁?是谁在那里!”当时,我正站在原地说着潘月的对白,可是,潘月看上去却好象一个人在演独角戏,她根本没听见归途刚才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但是,我听见了。于是,第二天醒来时,我突然意识到,昨天夜里,那个男人有一句话不是对潘月说的。因为此时此刻,遗留在我脑海里的,除了潘月的忧患,还有那句话给那男人带来的一霎那的恐惧——对偷窥着他的我的恐惧。从那以后,每次入梦,他都会忽然感觉到我的气息,防不胜防地说出一两句潘月听不到,却让我束手无措的话来,幸好潘月的思路很清楚,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可是,她丈夫却始终对我抱以本能的警惕,四处搜寻着我可能存在的痕迹,让我的神思无法全部集中在潘月一个人身上,就象是故意捣乱的恶作剧,但是,我知道那并非他的本意,事实上,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老觉得有人在默默地偷看着他。我没有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乔牧,也许,这正是他一直想要从我身上验证的事实,然后,便会用各种方法劝导我放弃对潘月实施的危险计划。我不想放弃。尽管我的内心已经七上八下,一刻也安稳不下来了。对于这个能够在梦里觉察到我,并试图揭开我面目的男人,我无力拒绝,尤其是当我一次又一次重新看清他,继而回想起他的时候。我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窥,如果,他真能找到我的话。 3“我的时间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了……”“象是有贼溜进了我的脑袋,每天偷走一点点。奇怪的是,我并不讨厌那种感觉,反倒觉得轻松,你说得对,我是应该说出来的,尤其是对你这样的人。”潘月坦率地望着我,和先前一贯怯懦的神情大相径庭。我也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几次,只要再几次,她就能彻底忘记过去重新开始,而我那个时候,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说些完整的吧,前两次你的情绪好象都不怎么稳定,老是断断续续的,搞得我也糊里糊涂。”“我都说了些什么?”“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我故意试探她。“今天早晨我还在考虑这个问题……你瞧,还真想不起来了。”“你说,你和归途结婚后的第二年偶然发现了我和阮芫照片,接着,生活就变了。”其实,潘月并没有对我说过这些话,那是我自己对最近几场梦作出的小结,潘月自从第一次见面后就一直在对我描述那些片段式的情节,虽然每个段落画面的都很清晰,但也不乏矛盾与重复,因此很难整合到一起去。我当然不能阻止她反复唠叨那些令她敏感又痛苦的影像,越是不堪回首的东西就越让人止不住要回头,破坏这种逃脱不了的定律只能给我日后的梦境带来更大的困难,所以,我只有等待,等待她从神经质的宣泄转为理智的叙述,那种过渡必须是自然的、没有知觉的,象山涧的小溪那样从一个湾滑流到另一个湾,最终汇入我的海口,完整地与我融为一体。目前,时机已经成熟,我打算多花点时间来慢慢引导她。“事实上,我的生活早就不一样了,只是我自己从来没发现罢了。”我愣愣地注视她以示不解。“说得简单一点,归途虽然脑袋里清楚地知道我是潘月,潜意识却把我当成阮芫,他自以为爱的是我,其实根本是另外一个女人。”“可见你还是不相信他。”潘月马上摇头。“我当然相信他,我怎么能不相信他呢?他的眼睛是真挚的,体恤是诚恳的,即便做梦也从未叫错过我的名字,除了工作,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我的身上,陪伴我、逗我开心、运用各种影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浪漫手段来制造情调,以至于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上帝,无端端赐给我这种小人物如此丰厚的幸福。”“大半年过去之后,我更加确定这神仙般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死,但是,就在那时,我和归途吵了第一次架。”“为了阮芫么?”“阮芫?”潘月的脸上第一次呈现出对她不屑一顾的轻蔑。“不,为什么都不会为她。我老早就忘记还有这么个人曾一度困扰过我,更何况家里没有一件属于她的东西,即使要想也想不起来。我和归途从结婚到现在总共也没吵过几次架,清算出来也不过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你眼里和普通的夫妻闹别扭没什么两样。”“有没有薄荷烟?”她突然问道。我挥手把MAY叫过来。她回吧台去问乔牧,乔牧的眼光立刻警觉地瞥向我这里,我对他点点头,他便把烟给了MAY。“你和乔牧是很奇怪的一对。”潘月熟练地点烟,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我身上。这时,我发现她己经变了一个人,浑身上下透漏出市井女子的惬意,和华贵的服饰明显地格格不入。“怎么突然想到说这个?”我试图回避。“纯属好奇。”“你们俩明明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却老是喜欢打哑谜,实在让人看不懂。”我默不作声,用灌茶来表明拒绝探讨的立场,并暗暗诧异她也有心思细腻的一面。烟抽到一半,潘月就回到刚才的主题上去了,这让我进一步确认,她此刻的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清楚。“那天晚上归途心血来潮,叫了两份外卖,把客厅搞得跟法国餐馆似的,刚开始一切都好极了,直到我喝汤时不小心发出奇怪的声音。我不是故意的,我也知道这样不太好,可是二十几年草率的家教已经让我养成这样的习惯,没有丝毫自律的本能,没想到归途突然就放下汤勺,板起脸来严厉地对我吼:‘你能不能喝汤时不要发出这种声音!'他的嗓门异常洪亮,完全不掩示内心的嫌恶,就好象一秒钟也忍不了似的,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我的自尊心顿时受了伤,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日对我百依百顺的他会为了这种小事毫不留情地责骂我?那种从心底里瞧不起的口吻简直让我无地自容,于是我也恼了,扔下刀叉掉头就把自己关进厨房。我以为他很快就会跑来哄我,为刚才的无礼忏悔一番,没想到他来真的,硬是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反省,我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了。”“我们就这样一直僵持到半夜,最后我实在忍不住,把归途从床上叫了起来,问他为什么要为了那么一点小事这样骂我。他却不可思议地答道:‘我哪里骂你了?我只是告诉你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你以后改了不就得了?’我还是不明白,继续缠着他问,倘若我一辈子改不了你难道就会为了这一丁点小事而不要我么?”“你猜他怎么回答?”潘月盯紧我的眼睛,重新点起一支烟。我想不出答案,这显然不合情理,并且越来越荒谬了。潘月料到我答不上来,索性悠然自得地吐了几口烟圈休息了一下,然后自顾自地把侍应生叫来点了两份东西,才又回到我面前。“他非常认真、非常非常认真地回答我:‘会!一定会。’”我吃惊地望着潘月漠然无谓的表情,等到回过神,晚餐已经摆在面前了。4乔牧又亲自下厨,出乎我的意料,这次是难度颇高的海鲜味。菜单上并没有PIZZA,显然,潘月已经品尝过乔牧的手艺,这让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也许是受到刚才那段的影响,潘月一反常态地把MAY特地为她准备的刀叉扔在一边,而是直接抓起饼边往嘴里塞,拉丝的起司和着碾碎的虾肉粗鲁地抹烂了她艳丽的口红,如同悬挂在嘴角的一坨坨彩色鼻屎,她一面用手指往舌头里送一面乐呵呵地欣赏着我大惊小怪的脸,一张嘴还没咀嚼干净就又开始叨叨了:“你瞧,这才是我,这样吃饭才爽快!我真弄不懂,归途整天捣鼓那些个繁文缛节有什么意思呢?”“对不起,刚才说到哪儿了?”潘月终于把食物塌塌实实地咽了下去。“说到你们第一次吵架,归途说他会因为你喝汤声音太响而不要你。”“我不太相信,他怎么会对你说那种话呢?一个把老婆当孩子般宠爱的男人,怎么可能会计较那种细节问题?”“你可问到关键了。”她暂且把手指擦干净。“细节。”“细节对归途来说是最重要的,当然,在我看来,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他的确很爱我,爱到可以没有尺度地满足我想要的一切,但是,这样的爱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改变、不断付出代价的。”“我不懂你的意思。”“怎么不懂?我和阮芫在相貌上已经如假包换,唯一不同的就剩下细节,我是一个低俗的贫民女子,而她却是个上流社会的贵人,我们俩在言行举止、饮食习惯、人际交往、乃至眼光品位等等细节上有着天壤之别,归途虽然爱的是我,但潜意识里根本无法忍受我一丝一毫的俗昧……”“那这种爱一定是假的。”我禁不住打断她。“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在骗你了?”“归途从来没骗过我,否则我们后来的感情也不会那么融洽。”“融洽?!”我怀疑自己的听力是不是出了毛病?“刚才我说到细节,是的,细节。自从那次之后,我和归途又连续为了诸如此类的生活细节起了好几次冲突,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很差,继而导致我的情绪也一落千丈,几度自卑地想要和他提出离婚,但是,每当我静下心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时,竟然发现所有的矛盾其实全都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而为了这些观念和习性上的差异就口口声声要闹离婚是不是也太任性了?事实是,归途除了反复强调那些琐碎格调的重要性之外,并没有在其他方面冷落过我,这让我时常搞不清方向,前一分钟他还在为我的一脸浓妆大发雷霆,无所顾忌地痛斥我看上去多么象舞厅里的一只鸡,后一秒却体贴地把切好的苹果喂到我嘴边,好象刚才那些全部都是废话,可是,我明明看见他当时的表情是如何地厌恶不堪,于是,我的心情也就跟着他起起落落,一会儿飘到云端,一会儿摔到地下,屡次折腾下来,脑筋就更糊涂了。 归途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情绪化,有时,我甚至怀疑他有双重性格,但同时,那些完全发自内心的关爱又一再引诱我身陷囹圄,难以自拔。当真撇开那些细节,今天的他和昨天的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我们之间的距离还是无法避免因累积太多无聊的争执而愈走愈远。奇怪的是,归途好象并不在乎,又或者他根本没有觉察到!归途的智商远超乎我的想象,我就是搞不懂在这件事情上,他怎么就那么迟钝呢?制造矛盾的是他,无视矛盾也是他,如同他一方面一天比一天更爱我,一方面又让我一天比一天更讨厌我自己一样,那种感觉实在太古怪了,就好象……好象有什么无形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夹到了我们中间,处心积虑抽丝剥茧地想要把一些我永远不会明白的东西层层揭开,慢慢地腐蚀到我的心坎里、血液中,直到将我彻底毁坏干净……”潘月的话没有停,可是我的右耳突然响起一阵杂乱的嗡鸣,紧接着左耳也响了,太阳穴火辣辣地痛起来,同时明显地感觉到脑液被不知名的力量迅速吸向前额,最后,整个大脑瘫痪下来,晕眩、扭绞、震荡、爆裂……无数隔离在对话之外的阴暗触角在一瞬之间刺穿了我的头盖骨,凹洞一个接一个地陷下去,黑乎乎深不见底……潘月的嘴唇依然有规律地动着,让我联想到梦里的另一张嘴,四平八稳地开开合合,合合开开,可就是一点也听不见它到底在传达些什么,难道夜幕已经降临,而我,又不知不觉地梦游起来了么?“……安凌?安凌!!”潘月的嗓音由弱渐强地透进来,因被拍打而振颤起来的桌面唤醒了我迷懵的意识。“你在听么?”“在,在听啊。”我慌张地用手背接住滑溜到脖子底下的汗珠。“我怎么觉得你表情怪怪的,好象走神了。”潘月有点失落,她已经习惯了我聚精会神地望着她说话时的眼睛。“没有。你继续说,继续往下说。”“今天就到这儿吧,我看你也累了。”她说着就开始收拾东西。“别!”我用力抓住她光滑的手腕,真的很光滑,象泥鳅的皮。“我没事,精神好得很,我想听你说。”“确定?”“确定。”我斩钉截铁地稳住她,然后叫MAY去厨房帮我们煮咖啡,这时,我才瞥见乔牧的眼睛一直落在我这里,隔着那么多的人头和桌椅,他还是能一眼看穿我的心思,这让我更加没有安全感。咖啡热腾腾的香味很快就把折皱的气氛重新熨平,潘月用手指轻触杯壁,发觉太烫,只好先喝上几口白水解渴,这次显然不是品味咖啡的前奏,水通过她喉咙时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咕噜声,听上去很不舒服。“就象我刚说的,只要一想到这样的争吵会没完没了地重复下去,我就感到厌烦,于是,我回想起归途最初说的那句话。”“哪句话?”“你改了不就完了?”“既然他已经表明了不喜欢,我大不了就顺着他的意思改变自己,反正那对我也没什么坏处。我主动和归途谈了我的想法,告诉他我要彻底脱胎换骨、改头换面,重新学习如何去做一个令他百分之百满意的女人,归途很高兴,立即与我探讨起一些具体的计划,他脸上那种兴奋激动的神情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坦白讲,我内心深处是很抗拒说这些话的,那只能让我更加看轻自己,要不是归途让我相信他对我的挑剔只是就事论事,绝没有半点故意贬低我们感情的话,我是说什么也不愿否定自己的,你知道,我本来就没什么自信,和归途结婚好不容易让我对自己有了憧憬,现在,却又要从头开始重新做人,我实在有点力不从心,但是,我又知道自己别无选择,我和归途从认识到现在从未有过根深蒂固的大矛盾,何必要为了维持自己小女人的尊严而将那么小的问题无限制地扩大呢?即使留住了颜面又怎么样?和失去归途比起来,我的自尊心显然无足轻重,哪怕看在归途一直待我那么好的份上,我也应该为他改变一下。现在回头想想,那一年过得真是快,或许因为自己太忙碌太充实,渐渐地就忘记了时间的流失,同时也渐渐忘记了自己本来的模样。我真的完全放低自己,跟归途学习,从社交礼仪到着装品位,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我的眼界骤然打开,不断地看到、听到、享受到我这一辈子都不曾想象过的好东西,于是,我变了,真的变了,变得优雅体面、风度翩翩,浑身上下散发出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特殊魅力,有一天,当我在镜子前无意中看到自己时,竟然吓了一跳!我发现,我那贫瘠的后背上方居然跳跃着一束耀眼的光,象彩虹般绚丽动人的光,它一直跟着我,走到哪儿就闪到哪儿,甩都甩不掉,那光芒让我第一次有了自恋的冲动,想要伸出手来爱抚自己,因为她实在太可爱太美丽了。归途因为我成功的改变而欣喜若狂,日以继夜地把我捧在掌心里呵护,我们的感情不仅恢复到以往的甜蜜而且一步步走向更和谐更巩固的阶段,慢慢地,我也开始讲究、挑剔,并且日复一日地对这样的状态感到习惯和满足,我知道,我终于变成了他期望的那种人,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配得上他的人。”潘月又一次停下来,我的咖啡已经喝完了,她的却在纹丝不动中失掉了原有的温度。我们安静地凝视着彼此日渐熟识面孔,一些无以言表的包容若即若离地缭绕在渴望贴近的空气里,仿佛硬是要把叙述和聆听融合到一起去。“再叫一杯吧。”我把潘月的杯蝶轻轻推开。“好。”她转身去找MAY,奋力挥舞的臂膀却突然僵在半空,我顺眼望去,顿时也傻了眼。酒吧里空无一人,既不见MAY的身影,也不见乔牧的眼睛,所有的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吧台上,那排暗黄暗黄的卤素灯意犹未尽地看着我们。黑夜果然如期降临了…… 6七月的下午,炎热的星期三。潘月的叙述已接近尾声,她心情好极了,忍不住问我:“好好的,你怎么闷闷不乐起来了?”我说,没有闷闷不乐,是天气热得太快,夜里不习惯,没睡好。“睡眠是顶重要的,女人保养全靠它。”她认真地提点我。这时的潘月已经和初见时判若两人,不再忧郁,不再彷徨,不再无缘无故地感到自卑,还坚持要我试试每天早晨一醒来就对着镜子微笑的绝窍。“尽可能让自己笑得开怀、灿烂,很灵的,你瞧我现在心情不是好多了?”“上次说到哪儿?”“说到归途如何教你做女人,如何体会性**,我觉得你们的生活好象越来越美满,离阮芫也越来越遥远,可是一年后,你怎么又会想到去寻找关于她的东西呢?”潘月最后一次进入晦暗的冥想,我知道那仅仅只是把钥匙插进锁洞后的自然反应,门一旦打开,记忆一旦流尽,一切也就跟着完满结束了。“我上次已经说过,在归途的指点下,我的确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性快乐,但同时,我又觉得那违背了我与生俱来的某种信念,某种女人本性的纯洁,例如,容忍、矜持、收敛,还有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个人情怀。或许,是我的性观念有问题。我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夫妻的性生活都很开放,但我不是那种类型,一个自幼很保守很简朴的女人是不该在一夜之间放浪形骸到这种地步的,若真只有一夜也就算了,问题是从那以后我几乎天天沉醉在归途的**中,越要越多,越多就越狂,我开始发疯似地黏他、要他、依赖他,一刻也不想离开他,就好象一条从海里扔到缸里的鱼,稍有闪失忘了给水就会马上窒息!肆意地享受**并没有让我走到快乐的极限,相反地,却让我沦陷在被掏空的绝望里,我紧张、焦虑、猜忌、对自己毫不信任,更糟糕的是我开始注意别的男人,眼前随时会出现性幻想,等到有一天晚上,我突然醒悟到自己居然在做爱时把归途想象成另外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男子时,才惊恐地发现,我已经不是我了。”“那归途呢?难道他一点也没觉察到?”潘月摇头。“他不仅毫无察觉,还对这样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的日子相当满意,尤其是我的床上功夫一天比一天更进步的时候,他把我当成了真正的宝,那种骄傲欣赏的眼神似乎不断暗示着我不光是他的妻子,更是一个被他精心培植出来的艺术品。于是,我彻底糊涂了。是谁呢?我到底变成了谁的模样呢?你一定又要说我太敏感了对不对?其实我也知道,归途的行为很正常,他希望我变得更出色更完美,甚至不惜开发我的性潜能,有多少男人肯在自己的老婆身上化那么多的精力?说给任何一个人听,都会被骂成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当我最终发现阮芫照片的时候,我整个人就象死了一样,你能相信么?我有了和归途父母一样的感觉,我害怕我自己,就象害怕一个死而复生的鬼魂……”潘月的脸颊开始变苍白,竟浮现起我第一次在路灯下认清她时的表情,恐惧跟着也重又回到我的心里,但是,我必须镇静,镇静地抛开它,抛开它……我叫了潘月一声,她立刻回过神,脱离了刚才的情绪,那种反应很奇特,就象是睁着眼的催眠。潘月的思路被我控制得很好,不自觉地讲,不自觉地忘,让我着实有了心理医生的幻觉,然而我毕竟不是我的父母,因此最好也不要沉浸在这样的虚妄中。“你凭什么认定,你已经变成阮芫了呢?”潘月再度把照片放到我面前。“现在,请你仔仔细细看着我的脸。”我真的把注意力全部集中起来。其实,现在我已经无法将潘月与阮芫联想到一起了,从和我谈话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在变,变得轻松、自在、不拘小节、随心所欲,好象那才是她的本色,但是现在,她忽然低下头去,将自己投入某种氛围里,几秒种后再重新直起身体抬起脸时,我手上的照片突然就滑到了地上。此刻的潘月,脸上那一抹妩媚而又深不见底的笑容分明和照片上的阮芫一模一样,不光是笑容,还有眼神、气质,所有的细节,都吻合得天衣无缝。 我能够预料这样的表现,但是,我没有料到那些表现没有一丁点表演的痕迹,她真的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一个与她本身截然相反的女人。“你终于明白了……”陌生的眼泪从她平静的眼眶里溢出来,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她那么难过了。“第二年的秋天,归途因公到瑞士出差一个礼拜,我也因此而有了寻找谜底的机会。那是仅有的一次,我独自一人战战兢兢地打开家里所有能够储藏物品的橱柜和抽屉,起先,我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想找什么,结果忙了两天都一无所获,到了第三天的下午,干洗店的人送来一件归途遗忘在那里的裘皮大衣,我这才想到了地下室。我们家的地下室实际上是个巨大的更衣室,四壁全是排列整齐的衣橱,里面收着我和归途一年四季的衣服,我挂好归途的大衣合上门,却不小心卡到了上面的搁板,再打开时,一只破旧的塑料袋从上面掉了下来。我捡起袋子,发现里面是一件范思哲的女式外套,心想一定是他前妻留下来的,我打开衣服仔细查看,惊讶地发现这件被主人随便丢弃、久失保养的外套居然一尘不染还象新的一样,即便是最普通的霉迹也找不到,好奇心促使我再往深处掏,当我的手伸进内侧口袋,并触到硬纸片的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我找到了。”“就是这张合影,还有遗忘酒吧的帐单?”“是的。”“就象你看到的那样,这张照片足以证明我身上发生的变化不是没有原由的,可悲的是,当我发现我和阮芫根本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个人之后,我眼里所能看到的却只有她而没有我。照片上的女人,不仅神态与我相同,就连身上穿的裙子也和我当时的一样,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清楚地了解到,我目前所拥有的一切——财富、美貌、家庭,乃至一双鞋子、一枚扣子,全都是她的。”“等等,你这样太武断了。”虽然我已经完全明白潘月的意思,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否决她,因为我不想受她的影响而误入岐途。“到目前为止,你所说的全都是你个人的想法,依我看,这里头主观的因素太多,如果你的感觉是对的,那归途毫无疑问是个阴谋家,他故意要把你变成阮芫的样子,可你又一直在强调他爱的人是你,而不是阮芫,你不觉得这前后根本就是矛盾的?”“所以我才想要来这里找出真相。”“你说得对,我的确很矛盾,不但矛盾还很懦弱。我前思后想,发觉要让自己不去介意已经改变的事实并不困难,只要和归途一样,忘记阮芫,就当作是一场与她无关的,纯粹为了协调我们夫妻关系的改变,可是,有一点我始终无法释怀,那就是我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归途回来后,我毫不犹豫地拿出阮芫的照片,义正严词地质问他:‘我们之间的婚姻是否是你故意对我设下的圈套?你根本就不爱我,只是为了要把我塑造成另一个阮芫?’归途有点受伤,但并没有对我的发现感到惊奇,他无可奈何地拿起照片看了看,既没有激动也没有留恋,神情相当平淡,然后,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回答道:‘潘月,我想,是我爱的方式让你有了这样的误会。’”“这话什么意思?”“我也这么问他。”“归途坦白告诉我,他和前妻是初恋,遇到我之前,除了阮芫,他从未爱过别的女人,所以,尽管他清楚地知道我不是阮芫,也清楚地知道他现在所爱的女人是潘月,但是,却只能用爱阮芫的方式来爱我。”“他的意思是,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对待除阮芫之外的其他女人?”“恐怕这就是他所能给我的唯一解答。”“你相信么?”“如果我相信,现在,就不会坐在你面前了。”是的,她不信,她当然不信,连我都知道那不是事实,更何况是她? 7天气真的热了,夏天说来就来,让人措手不及,城市眼看着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开始为避暑作准备。我等着乔牧来烦我,去年的这个时候他为了说服我把吊扇换成空调天天用鎯头搥我家的门,并大声嚷嚷:“你以为这是在A城啊!A城啊!!”现在我想起来,A城的夏天充满了雷阵雨,所以很阴凉,而S城的夏天却非常炎热,吊扇那几片生锈的叶子的确起不到任何作用,可是我不想换,平躺在席子上看它转,是一种很好的治疗,让人心定气顺远离烦燥,没有它,我是熬不过夏天的。S城的夏天虽热,过得却也快,只需把清晨的懒觉延后一点,把午休的时间拖长一些,再将晚间娱乐的内容丰富一下,二十四个小时很容易就被打发过去了。但我不同,热浪只能让原本就不易入睡的头脑更清醒。夜,也因此而变得更嘈杂、更冗长了,我常常衣不覆体地在床上滚来滚去,看着自己的汗水滴滴答答地印在竹席的表面上,滑溜溜地直痒痒,同时却也体味到身体因流失而带来的酣畅。困了就睡,醒了就想,老式吊扇不知疲惫、嘎吱嘎吱地盘旋,转着转着,那些挥手丢弃的久远记忆就又一一呈现出来了……我曾经和乔牧说过我会忘记的,而且当太阳把雨水抖落干净,从厚密的云层里探出笑脸的时候,我几乎已经忘记了。令人遗憾的是,我仍然无法摆脱命运的安排,被潘月的记忆重新勾起了不堪回首的往昔,不过,那终究是我心甘情愿的决定——原以为可以就此逃脱一切的决定。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这件事本身所具备的影响力。乔牧是对的,潘月的无辜和坦诚并不能削弱已经存在的侵略性,这使我越来越确定那是上苍特地为了惩罚我的愚钝而精心安排的又一场劫数。但是,我却不再恐惧了。潘月的记忆就在我脑袋里,完完整整、清清楚楚地铺展着,无论那曾经带给我多么大的震动与苦恼,如今也已划上了句号,成为了永久的秘密,不会再有任何人提起。而潘月呢?早已活生生地回归到她本来的面貌——单纯、质朴、平凡、快乐,内心对于丈夫和婚姻的那些困惑与不满统统变成了富足与憧憬,她不再记得归途说过的每一句伤人的话,做过的每一件古怪的事,脑海里只保存着他的善、他的美、他的好,而不会存留一丝一毫的质疑,至于她回到A城后与归途之间还会发生些什么事,我就不得而知,也无能为力了。也许,他还会继续改造潘月,又或者短暂的分离能让他想明白凡事不可勉强的道理,决心要重新看待她、了解她、爱护她也说不定。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潘月不会再想起阮芫了,因为我已经把有关她的一切包括那张合影全部留在了我的身上。既然,这些痛苦已经与过去融合到了一起,我何不看开些,就此接受命运的挑战,勇敢地承担下去,说不定等到有一天,我的脑袋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时,记忆也会自然地进行删减和淘汰,留下宝贵的,剔除无用的。但是,我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遗留在乔牧那里的另一段关于归途个人的记忆。潘月恢复自信之后就再也没提过这件事,也没再去遗忘酒吧,她并没有离开这里,只是忙着走亲访友,我想,这应该是她当初离家寻找我时所用的借口,否则她丈夫也不会那么久都不来找她,可见她也是早就安排好的,倘若之前那只是为了遮掩此趟旅行实际另有所图的幌子,那么现在到真是可以把它当作一次快快乐乐毫无牵挂的探亲了。于是,我忽然觉悟到这些日子只顾着和潘月聊天,聊完又忙着独自整理情绪,不知不觉就和乔牧断了联系,奇怪的是,他居然也没主动找上门来。他又在忙些什么呢?为此,我特地去了一趟酒吧,不料,门口却挂着休业的牌子,我担心出了什么变故,就给MAY打了电话。“空调坏了,在整修。”“乔牧呢?”“一直在啊,你好久都没来了,那个潘小姐到勤快,天天晚上按时报到。”“潘小姐?”我很吃惊,是潘月自己告诉我不再见面,只等走的时候送个行就可以了,没想到却独个儿泡在酒吧里,可话又说回来,那本来就是公共场所,有谁规定她只能和我约会而不能一个人去消遣呢? 8乔牧把我带到楼上。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房间,门一开,熟悉的须后水味道就扑上来了。我没喝多少酒,行为却变成了醉汉,颠三倒四,踉踉跄跄,原本很亲切很诱人的香,如今竟然冲得我鼻尖酥麻,我回想起乔牧刚才所说的话,额头更是虚汗连连,致使我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真醉还是装醉。乔牧把我安顿在沙发一角,端茶倒水包扎创口的样子好象服侍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离家出走的小孩。最后,没什么可做了,他就拿了把椅子坐到了我的跟前。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们一句话也没说,也没看对方的脸,只是局促地望着可以让自己保持神态自然的某个地方,而不晓得从哪里传来的秒针的行进声,仿佛又刻意暗示着某种对峙和防御。他打算盘问我么?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偷偷把眼光瞄过去,吃不准那些沉浮在倨傲与叵测之外的哀伤从何而来?“你刚才说什么?”我决定先打破沉默,并以为这样可以将主动权转移到自己手上。乔牧没有马上回答,他也开始重新揣摩我,如同揣摩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我不自觉地慌乱,险些漏出马脚。“安凌,潘月的事并没有结束。”“又或者是你,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什么意思?你到底想对我说什么?”他没注意到我的声带在警惕地颤抖,相反,到被自己唐突的判断吓着了,竭力想要躲闪却又被惊悸重重牵绊,挣扎的间隙,哀伤沉了下去,痛苦又跟着浮上来,一团污浊的阴霾飘荡在相隔不远的距离中,数不清的毛毛虫悬浮其间,宛如一堆扭来扭去的绿色小指。“我想说你真聪明,聪明到连我都不知不觉掉进了你精心布置的陷阱里。”“陷阱?你说什么陷阱?”他淡然地笑,随意摆正松垮垮的姿势,根本不在乎我有没有心虚。“这个词是有点过份,不过,在搞清楚前因后果之前我也只好这么形容。你别误会,我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你有权维护你的隐私,这我早就和你妥协了不是么?只不过,我没想到潘月的一句话会让我在无意中发现线索的同时,对你萌生出更深刻的认识。”“乔牧,你最好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是什么让你对我突然有了的敌意,要不然,我马上离开这里,从此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又说这种决裂的话,你每次都这样。”他当即立断灭了我的念头。“我没有敌意。”“只是……有些困惑。”乔牧怔怔地望着我,哀伤又一次颓然掠过,然后,他从上衣的内侧口袋掏出一只黑灰色的塑料盒递给我,我俯身细看,是盘普通的TDK录音带,带子看上去很旧,想必有点年头了,我瞥他一眼,意思是你给我这个做什么?他不说话,好象故意耐心等着我自己来发现它的奥秘似的。我只好打开,翻来覆去地研究,果然在磁带内壁的卡纸上发现一行用铅笔注释的小字,上面写着:归途/98/4/27。“归途的记忆?……你找到了归途的记忆!”乔牧更专注地观察我的表情。但是,并没有挖掘到他想要的东西。“这让你害怕了?比起遇见潘月那天更让你害怕对不对?就象刚才,我说你认识归途的时候,你连杯子也吓掉了不是么?”我面不改色,直接把他的手拖过来,重重地压到自己的胸口上。当他发现我的心律完全正常,脸上非但没有半点讶异,还充满疑惑时,眉尖就又蹙到一起去了。“乔牧,你脑袋有问题。”“我不认识归途,尽管现在我已经对他相当熟悉了,但是,在潘月出现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好吧,如果你执意不肯说,我也没办法。”他很懊恼自己始终处在无可奈何地位。“因为我收集不到证据。”“不过,等你亲自听完这个故事,我想,答案自然就会出现了。”“看来,你已经有结论了,那为什么不讲讲它的意义究竟何在?我不喜欢在无聊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这你是知道的。”“归途的故事很长,说得也很完整,唯一遗憾的是,他始终没有把主角的名字说出来,因此在梦中,她的面貌始终是模糊的,我想,这也是我没能马上就回想起六年前还有过这么一笔生意的原因,直到潘月又重新提起这件事。” “事实上,你和潘月谈话的开始,也是我对归途调查的开始,结果,在搜查过去历年所有库存记录的过程中,有笔惊人的数目引起了我的注意,你我都知道,SOLONG的价格基本上固定在一个范围内,不可能随便出现天价,但是,那个数字连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搞错了?于是,我把MAY找来核实,经过反复回忆,她终于想起来,97年的冬天,的确有个很象潘月的女人来过酒吧。正如潘月所说的那样,MAY之所以会对这个女人印象深刻,也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替丈夫来点SOLONG的顾客,更特别的是,那女人不仅一口应价,还愿出双倍的价钱来买断它。”“买断?”乔牧的话让我的心脏越来越难以负荷。“就是要我偷偷把我和她丈夫之间的对话录下来交给她,换言之,她想独自占有她丈夫的那段记忆。”我耳根的汗毛在一秒钟内全部站直。“那天,我刚好不在店里,MAY又实在不想放弃这么一桩难得的好生意,于是就擅自做主把合同给签了,所以,我根本没见过阮芫,否则,我也不会一点印象也没有。那笔款子实际到帐是在98年的4月24日,也就是归途来酒吧喝酒的前三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天晚上,他坐到我面前的时候应该是一个人。他说,他太太为了庆祝这趟重温蜜月的旅行,特地为他点了一杯价值连城的鸡尾酒,并让他独个儿在此好好享受一番,而我,自然也得按照合同的要求,把他太太想要的那些记忆全部过滤、收录下来……”“阮芫在合同上要求的是一段什么样记忆?”乔牧凝视我。“对不起,我不想说,你还是回家自己听吧。”他故意的,故意隐瞒,为了要报复我曾经以同样的方式毫不留情地对待过他?他站起来,收拾茶几上已经滴水不沾的茶杯,接着把话说完。“没想到,归途失去记忆的时刻,也是她濒临死亡的瞬间,这盘带子一沉寂就是六年,现在突然又找到了它,真不晓得是福是祸。”“你怎么找到它的?”“这个并不重要,反正我就是找到了,但愿……”乔牧突然坐到我边上,将我的身体扳到面对他的位置。“但愿什么?”我索性坦荡荡,眼皮也不眨一下。“但愿,我的猜测是错的。”就在这时,我感觉到磁带上的微尘已经被手汗沾湿,渐渐失去了原先的摩擦力,稍一懈怠,就会象脆弱的酒杯那样滑下去了,于是我赶紧站起身,匆匆忙忙逃回家去。这天夜里,我又梦见了潘月。她和归途一起,光溜溜地躺在不知道是粪堆还是沙漠的黄土地上,不停地重叠、翻滚、叫喊、搏斗,活象两条营养过高、精力过盛的肥蛆,而我的身体,却麻痹了,不但失尽所有的知觉,还亲眼目睹了子宫在徒劳的回荡和摇摆中逐渐破损、化脓、起疮、溃烂的过程,让我止不住一阵接一阵地恶心,直想吐。就在秽物喷出喉咙的一霎那,归途突然对我笑了。他的头和前几次一样,一丝不苟地瞄准我的脸,并尽可能高高昂起,以确定那不是对着潘月,出乎意料的是,这次,他的目光非常坚定,并且一直持续到梦境结束。在即将苏醒的那一瞬,他终于找到了我。并且,激动地对我说:“啊,原来是你!” 第一卷 Chapter 5 阮 芫 Chapter5阮芫 1乔牧的录音带在我手中耽搁了一阵,那天晚上一到家我就把它放进卡座了,后来,忙着忙着就又忘记了。其实,这是借口,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录音机一直摆在书桌最显眼的那个地方,从早上睁开眼到半夜上厕所,没有一刻不能看见它,不过就是懒得把PLAY按下去罢了,除此以外,我还做了一件令我自己都感到费解的事情——某天早上,清理房间的时候,因为突然想到机器可能在打扫中不小心被按下去,就钻到桌子下面把插头拔掉了。一个星期之后,潘月来电,我以为,她是在A城跟我说着话。“没有没有,我打算多呆几天,好多地方还没玩过呢!前两天路过盐湖路新建的城市历史蜡像馆,好气派的样子,听说马上就要开张了,你可有空陪我去瞧瞧?……”“等开了再说吧。”我轻描谈写地回答,心想,她适应得还真快,就连说话也越来越象本省人,她是不是打算就这么赖着不走了?“你不会是误会我和乔牧在搞什么鬼吧?”“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无权过问。”“你们吵架啦?”“没有。”“我只是喜欢喝他的酒,而他也只喜欢和你在一起,你可千万别想歪了。”“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么?”潘月快活地笑起来,音色朗朗的真好听,我还是骗了她,我的心眼分明就是比针孔还要小。我不打算和她继续啰嗦下去,便草草答应临行之前定会抛开乔牧和工作,单独陪她出去逛逛。潘月的电话让一个本该很充实的下午,忽然就变得百无聊赖起来。我左思右想也没搞清楚计划好要做的到底是些什么,一对眼珠子漫无目的地转了几个来回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落回到那台老掉牙的录音机上。我爬下去,把电源重新插好,决定静下心来听听归途的故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PLAY终于“咯吱”一声凹了下去,磁带匀速转动,一小段混乱的杂音过去之后,归途颇有磁性的嗓音便清楚地传出来了……是的,是他的声音,不晓得是在梦里还是在别的什么时候,我听过这样的声音,此时此刻,它如同一团柔和的晨雾,缭绕在我耳膜狭小的空气里,幽冥地迂回,螺旋地上升、上升、再上升……乔牧?你叫乔牧?唔,好念又好记的名字,不象我,叫归途,好象一辈子都走在回家的路上,却一辈子也到不了似的……呵!这酒带劲!瞧瞧我的脸,烧起来了吧?我大概是醉了……醉了……乔牧,我们来聊点什么吧,聊什么呢?女人。对哦,两个男人在一起,不聊女人聊什么?不怕你笑话,我刚好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也最不幸的男人。怎么说?因为,我有两个女人。其实,真要说出来,也没什么稀奇的。那可不一定,我就从来没贪上过这种好事。要不咱们俩换换?我怕自己没那个能耐,听你说说也就算过了瘾了。先说哪一个?当然是外面的那个,家里的都差不多,要不男人怎么爱**呢?说的也是。不过,我老婆跟别的女人不太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说实话,我也弄不明白,所以,也只好跟你说说另外那一个。开始之前,我还是得先说说我太太,你也知道,任何**的开始总有它的原因。我和我太太是大学同学,恋爱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我们是最般配的一对,不知不觉就谈了七八年,后来年龄到了,结婚也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年,我们也是白手起家的,我很努力,想在而立之年闯出一番大事业来,没想到,我太太比我强,短短两三年里就脱颖而出名利双收,经验和财富的迅速积累让她很快就创立了一份自己的事业,而我,再怎么努力也只是个在外企拿薪水的高级主管,看上去每天西装革履挺体面,实际不过就是个打工仔。作为一家之主,面临这种局面是很尴尬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刚开始,我也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可是,我太太婚后虽然一直专注在事业上,不能再象以前那样整天亲亲密密,但她还是把家里照料得妥妥当当,让我毫无后顾之忧,作为丈夫,我实在是很幸运,既不用拼死拼活地养家,也不用为了支持太太的事业而屈就自己当个“家庭妇男”,由此可见,我太太是个多么能干又顾家的女人。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优渥,越来越惬意,那几年,我也一直在晋升,虽然社会地位不如我太太,但彼此之间也不存在谁养谁的问题,富足的经济条件让我们的感情始终保持在无忧无虑的稳固状态,因此渐渐地,我也就不再顾虑那么多,彻底放开自己去享受这样的生活了。可是,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贱,明明日子过得好好的,却硬要惹是生非地瞎闹腾,到头来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咦,我怎么说着说着,就自我反省起来了,真滑稽。你瞧,我的日子过得还真是好,好得没话说,不愁吃不愁穿,家庭幸福,夫妻和睦。和我太太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根本挑不出半点毛病,她天生就是那种让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内外兼备的完美女子,我们从来不吵架,也无架可吵,我想,这世界上恐怕很少有象我们这样美满的夫妇。现在回头想想,这人太完美、婚姻太完善是不是本身也是一种缺陷?你觉得呢?不知道,我没那种经验。我到觉得有这种可能,要不我怎么老觉得心里有一处是空的,就等着有人来诱惑我,来填补它呢?于是你想着想着,诱惑就出现了。你说她?不不不,那纯粹是偶然中的偶然,她从来没诱惑过我,也不具备那样的能力,你不必把她想得那么特别,在我眼里,不可能有比我太太更出色的女人。她就象这城市里所有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路人那样,以最最平凡最最普通的姿态不经意地出现在市中心的一家手机店里。 2那是一个喧哗的、初夏的午后,阳光很明丽,就象她油光发亮的长头发,洋溢着异常年轻的气息。我把她想象成一只纯净的小鸽子,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愉快地跳飞,大约两点三十分,在手机店前面的横行道上等待绿灯亮起时,还曾经轻巧地停留在我的肩头上休息,或许,在那一刻,她就已经迷上了我留在发根、进口渚哩水的香味,就象我后来疯狂地迷恋她头屑旺盛的青丝一样。三点钟。是的,整三点。我和她,便不约而同地站在了手机店的同一个柜台上。那天是我太太的生日,我决定买一只最新款式的彩壳手机送给她当生日礼物,虽然我知道她并不在乎这种小礼物,但至少表达了我的心意。她很年轻,十八九多岁的样子,穿着朴素的T恤衫和牛仔裤,为了不让两边的头发挡住视线,她利落地掏出发圈将它们扎成马尾,高高地翘在头顶上。我发现她的脖子很长很漂亮,细小的汗珠争先恐后地从上面沁出来,真是可爱极了。你想说我观察得真细致对不对?当时,我还心虚地环顾了四周,马上就看见不少和我一样的男人,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就是那种把情欲隐蔽在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面,假装不经意看到,实际上却早已想入非非的家伙,他们到处都是,你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吧?别不承认,男人么,也就那么回事。只是,我很诧异自己居然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没错,我是观察得很仔细,一方面因为她实在离我很近,就贴身站在我边上,另一方面……该怎么说呢,我想,她身上的确有些东西相当吸引我。其实,那是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普通女孩,既没有惊人的美貌也没有成熟的身材,但是,她很活泼、很自然、很俏皮、没有时下女子的那种乖张和优越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非常普通却无法抗拒的气质,就象栀子花,形态微小却香气逼人,几乎立刻就把我给迷住了。别误会,她没对我流露出任何暧昧的暗示,甚至,压根就没看见我。她的眼睛一直就盯着橱窗里的那只橘红色的原装手机彩壳,直到那只壳子被拿了出来,连同手机一起交到了我的手上。她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就又瞄到我手上去了,我发现她脖子上也吊着一个同样款式的,心想,果然是来配彩壳的。她耐心地等我付完帐、开完发票,其实,我看得出她心里急得很,狠不得马上从我手里抢过来,可能你会觉得我这么大个男人怎么那么幼稚,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在我面前那么拼命地压抑自己,还要竭力装出平静和坦然,那表情真是又天真又有趣,搅得我也心猿意马紧张了起来,我不太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可她就是让我整个人兴奋起来,就想一把抱在怀里亲亲。就当我再也没理由在柜台前面驻足时,机会终于出现了。我听见柜台上的服务生对她说,唯一的一只橘红色的壳子已经被我买走了,这时,我和她几乎同时惊讶地转过头来看对方。她的耐心和平静被无可挽回的遗憾破坏了,她焦急、后悔、无奈,让我感觉自己好象犯了罪,但是,马上就又回过头去了。她问服务生什么时候会再进货,服务生告诉她,这款手机就这个颜色的壳子卖得最好,其他几家早就断货了,他们也只剩下最后一只,我可以想象她心里有多难受,甚至还有点恨我,本来挺好的一场邂逅,若是被这么一只小小的手机壳子糟蹋了,岂不是太可惜了?于是,就在她大费周章地对服务生解释,她是如何如何地存到这笔钱,又是如何如何跑遍所有的连锁店才找到这家的时候,我突然就把壳子送到了她的面前。真那么喜欢就拿去吧,我笑着对她说,手指还在发抖,我觉得自己真象个白痴。她先是吃惊地瞪大眼睛,接着,愁苦的眉头就松开来了,我的话让她的脸在一瞬之间变成了暮春的花园,栀子花一朵接一朵地盛开,香味疯狂地涌进我的鼻翼,蝴蝶也开始在我眼前乱转,把我的脑袋旋得晕晕忽忽。她开心极了,一边连声道谢一边赶紧掏钱,说实话,我真不想拿她的钱,可是没办法,好不容易有机会与她搭讪,我不想让她误会我是那种不怀好意的恶心男人,尽管,我的确有点居心不良,一边假装认真地点着她的钱,一边暗暗琢磨,怎么才能得到她的手机号码。 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就从人群里一溜烟逃跑了。就这样,我太太生日礼物中的一小部分就留在了她的手里,或许,这便预示着我和她之间注定要发生一段奇缘。一个月之后,又一个偶然让我和她再次不期而遇,但是,在这之前,我的生活已经因为她而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自从在手机店看到这小女孩之后,我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回味她的影子。她纯真无邪的表情,她直顺的发丝让橡皮圈松松垮垮的随意,还有她优美的脖子、娇小的肩膀等等等等,一刻不停地回旋在我的脑海里,挥也挥不去……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些平凡的、充满缺陷的东西一旦聚集到一起,就会变成一种杀伤力极猛的毒菌,将我理智的脑细胞一个个咬烂,让我毫无毅力地陷下去……日子愈久,那种侵占的**就越强烈,你根本不会想到,象我这么一个生活在眼目所及到处都是心满意足环境里的男人,居然会独自躲在单位的公共厕所里,为了释放自己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生所产生的幻想而不断地手淫,我想,这行为从看见她那一刻开始就扎根在我意念里了,如今不过是付诸行动而已。每次做完我都会后悔,并觉得自己相当可耻,于是,便拿出太太来跟她比,只有突显她的一无是处,才能警告自己那不过是一时冲动,千万别把自己搞得如此疯癫失态。然而,该来的还是要来,如果没有第二个偶然,没有导致我决定要把她追到手的机缘,我想,后来的一切就永远不会发生了。缘分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我之所以会遇到她是因为帮我太太买手机,她之所以会再见到我也是因为要采访我太太。那时已经是酷暑盛夏了,她穿着一件学生味很浓的普蓝色衬衫来公司找我,当然,她根本没料到要找的那个人就是我,因此,在会客室照面的情形很富戏剧性,两个人同时认出彼此,也同时感到惊讶,和她比起来,我可能还要更兴奋些。原来,她是个新闻系二年级的大学生,正利用暑假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商业周刊当兼职记者,协助他们做一个女性企业家的专访栏目,因为一直苦于没法采访到我的太太而辗转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帮他们做说客。我太太为人低调,个性也很清高,一直认为设计师虽说是半个艺术家但毕竟不是电影明星,又加上本身还是老板,所谓树大招风,不必要的报刊、媒体她是绝对不肯露脸的。我一看名片就想起了她老板那张肥头大耳的面孔,他找过我不止一次,可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我太太根本不会答应,所以也就不必浪费这个时间,而他们三番五次的那股子黏糊劲也真叫人头疼,可见,她是被那个胖子故意丢到我这儿来解决难题的,一时间让我哭笑不得,不知该感谢谁赐给了我能够再见到她的这个机会。我坦率地把现实情况告诉了她,她说她早知道会吃闭门羹,我便好奇地问,既然知道结果为什么还要来呢?她回答,因为我听说你太太是业界屈指可数的美女设计师,而通常有才华的女人都不漂亮,所以我怀疑她根本就是个丑八怪,除非你有本事让我亲眼见到,心服口服。她说话的语气和她的年龄一样轻狂,到现在为止,还没人对我用过这种激将法。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我对她的感觉从先前的喜欢直接上升到欣赏,由此,也进一步坚定了我想要全力征服她的愿望。接着,她开始转移话题,拐着弯暗示我这件事很可能成为她日后毕业分配的关键。看样子胖子很赏识她,但是,毕业后到底可不可以马上录用,就全看这次任务能不能圆满达成了。和买手机那天一样,她的神情仍保持着我不改变态度就罪大恶极的任性架势,让我又好气又好笑,于是,我也决定以礼相待,试探试探她的勇气。我们交换一个条件怎么样,我问她。那要看什么样的条件,她不卑不亢地回答。条件很简单,我对她笑笑,我会竭尽全力帮你搞定我太太,但是,你必须陪我喝咖啡顺便替我出谋划策。你不会是对我别有用心吧?她一句话就把我给点破了,语气既没有厌恶也没有鼓励,让我骑虎难下,不晓得应该继续把胆子放大,还是就此罢手免得自讨没趣。最后,我还是决定赌一赌,直接把情意传送到她的眸子里,不留余地地问道:如果我承认,你是不是就会答应了?那一刻,我是准备好了狠狠挨上一个耳光的,反正会客室里没别人,出糗也不过出给自己看。但是,她没有拒绝,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努力地、深刻地想要把我看清楚,好象这样就能分辨出我刚才的问话到底有多少是真情流露。于是,我知道,她喜欢我,最起码,并不讨厌。这加强了我对自己的信心,让一切看起来比较有希望,我想,即便真的是个奇迹,也已经发生了,那么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了。 3就这样,我和她以采访为由开始了那种再明显不过的,已婚男人与年轻小女孩之间的约会游戏,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法,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和她都没有把它当成是一场游戏。刚开始的时候,我很难清楚地揣摩到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态与我交往的,因为,我们之间可以沟通的话题实在不多。我和她相差十几岁,又生活在各自不同的环境里,她看上去那么小,那么年轻,就象一块让我无从下手的草莓蛋糕,不晓得是应该先吞草莓呢还是先吃蛋糕。她到坦然,依旧摆出若即若离的矜持态度,跟随我周旋在无数高级的餐馆与酒吧之间。我必须让她亲身体验我的诚意,并想尽办法告诉她那些奢华的气氛和昂贵的帐单都出自我个人的品味与财力,与我太太无关。我承认,我是在刻意炫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了解,虽然在事业上,我太太的光芒远远盖过了我,但我也有我的实力,如果她内心的确对我有所要求的话,我是完全可以满足她的。然而,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她毕竟不是什么庸脂俗粉,每次约会她都尽可能地与我保持距离,并且,谈论的话题也始终围绕着我的太太,从个性、喜好、才华,一直到创业的艰辛,无一不漏,几次约会下来,彼此之间的感觉非但没有明朗,还越发模糊起来,不过,她累积的资料到足够可以写一篇精彩的报道了,可见,是我太笨,上了她的当了。我并没有生气,但很沮丧,几乎打算要放弃了,就在这时,她忽然问起了有关我们夫妻感情的问题。我觉得这个似乎超出了采访的范围,她却笑着回答,那和报道无关,纯属私人问题。我惊喜地发现她颧骨上多了两片红晕,萎靡的心脏立刻就恢复到砰砰砰的狂热速度。那是我们谈得最深也最长的一个晚上,虽然话题依旧是我太太,但最终表达的却是我自己。我慢慢地对她讲述我和我太太之间漫长、顺利却也平淡的爱情故事,就好象独自坐在电影院里,看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黑白老片。结果,我发现,走了三十多年的感情路,从头到尾所遭遇的,始终只有一个女人和一种爱情。而这个女人所给予我的,无与伦比的完美,包括她的容貌、财富、爱情和婚姻,却让我丧失了一个正常男人理应保有的激情与本性,把一个原本应该身经百战、有棱有角、极具性魅力的大丈夫,呵护成一个在精神上没有依傍、终日徘徊在惆怅与不安边缘的幼齿。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在感情上是相当弱智的,根本不懂得应该如何来对待一个不同于我太太的普通女孩,如果说这些年来,我的物质生活一直在进步,那么,相比之下,我的精神世界已经萎缩到了崩溃的边缘,若不是她的出现,我还将继续倒退下去,说不定有一天,会变成一个连影子也看不见的怪胎。说着说着,我的情绪就变得很低落,这时天色暗了,桌上的蜡烛也亮了,我们已经错过了晚餐的时间,但谁也没觉得有什么损失。我开始沉默地抽烟,她则一杯接一杯地灌白开水,两个人都被某种不知名的伤感控制着,渐渐体味到倾诉与矜持之外的别样情感。然后,她突然握住了我的手,我抬起头来望着她的眼睛。从那里面我看得出,她并不能完全理解我所说的一切,但是,她却是唯一能够抚慰我的人,直到现在,我都说不出当时内心有多感动,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忘记这个夜晚。在回去的路上,我终于忍不住吻了她。她没有拒绝,可是,却说了一句比拒绝更残酷的话。她说,现在,我可以见你太太了么?我的脑袋一下子就懵了,原来这全是假象,我只是她不择手段达到目的的一个筹码!我伤心极了,真希望愤怒可以摧毁我对她所有的宠爱,可是,我发现,她的神色比我更忧郁。于是,我知道我错了。她那么无辜,我不该强迫她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引诱,更不该在她就快要失去理智的时候进一步撩拨她,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就该放她走,而不是利用她的纯洁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因此,没过两天,我就说服了我太太与她会面,但是,我太太仍坚持只拍照不访谈,她说没关系,一张照片也足够让她交差了。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告一段落,就在我开始调整自己的状态,试图恢复到正常平静的轨道上时,我们之间的关系却因为另一场小小的意外而峰回路转。 最后一次见面,距离她见我太太已有很长一段时间,那段日子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在忙些什么,直到她主动邀约才让我不得不面对一切即将结束的事实。那天,她一反朴素潇洒的常态,身穿一件与她年龄完全不符的性感礼服,不仅化了妆,还戴了一套廉价的纯银首饰,好象刻意为了要配合某种氛围与格调似的,让我异常困惑。我问她,为什么要穿得那么正式,她说她已经二十一岁,为什么不能穿成这样?我忽然醒悟到,她或许是受到了某种刺激而变得自卑起来,比如,我那过份完美的太太。我很了解那种美潜在所蕴涵的、让人不知不觉就会自惭形秽的压迫感,尤其是一个象她那么平凡的女孩子,可是,她为什么要那么敏感那么在乎我太太呢?难道是因为嫉妒?嫉妒她有着足够的力量能将我一手掌握么?不,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她只要保持她的平凡就好,如果她变成了我太太那副样子,我怎么可能还会爱她呢?于是,我恼了,恼她的无知、幼稚,她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破坏我正千方百计想要保护的东西呢?这算什么?我不客气地质问她,你不是一直在利用我么?现在为什么又要学她的样子来讨好我呢?她立刻满脸通红,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对我吼:我当然不如她,你为什么不好好呆在家里守着你那仙女般的女强人太太,要跑来招惹我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黄毛丫头?说完,就哭着地往外跑,我立刻追了出去,可是她跑得太快了,我还是晚了一步,一辆摩托车把她撞倒在地,当场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还好车子因为红灯正在减速,致使她的身体没有严重的外伤,但是后脑勺却不小心碰到行人道上的台阶而昏迷过去。医生说她很幸运,大脑并没有受到重创,休养几天就没事了,可我还是很内疚,只怪自己把话说得太重,否则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昏迷的那段时间,我始终寸步不离地守着她,自责、后悔、心疼、焦虑,种种说不出的情绪把我的五脏六肺折磨得七零八落,同时也让我确认了一个早已存在的事实——我要她,要定了她。于是,我一分一秒地熬,苦苦巴望着她睁开眼首先听到的,就是我脱口而出的表白,不管她心里到底有没有我,我都要告诉她,我爱她,真的很爱她。然后,她醒了。我轻轻呼唤她的名字,想确定她的神智是否已经恢复,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嘴唇颤抖地蠕动起来,从里面清楚地流淌出一句话。她说,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你了。你瞧,上帝还是很眷顾我的不是么?此时此刻,除了好好地拥抱她,任何表白都已经是多余的了。三天后,我带着健康出院的她来到郊外的别墅渡假村,在那里度过了属于我们的第一夜。那一夜过得很温存,我小心翼翼地展开她的身体,引导她的**,就象用舌头轻轻舔噬蛋糕上娇艳欲滴的那颗草莓,她很敏锐、很含蓄、很懂得领会,这让我意识到那并不是她的第一次。她坦言大一的时候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但是没到三个月就分手了,我显然有些吃醋,生怕她日后嫌我太老,她反而取笑我,说我玩腻了不要她才是真的。虽然知道她是开玩笑,但这样的话还是让我心里感到很不舒服。我问她,是否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她说,那要看你离婚的机率有多大。我想都没想,几乎立刻就对她发下重誓:如果我不跟她离婚,就不得好死!那一刻,我是很认真很坚决的,根本没把我太太放在眼里,因为事实明摆着,依照我目前的实力,摆脱她不过也就是个时间问题,无需顾虑那么多。于是,整整四天,我和她就象两个被城市遗忘在孤岛上游魂,不知疲惫地享受着与世隔绝的情爱,我们通宵达旦、日夜颠倒地融化在彼此的身体里,从她的床到我的床,从热气腾腾的浴缸到米香泛滥的厨房,从凹凸不平的沙发到旭日东升的阳台……我们把所有的一切统统抛之脑后,甚至感觉不到饥饿与困乏,只知道天昏地暗爱着、给着、要着。我不了解,如此含苞待放弱不禁风,甚至还有些发育不良的娇小身体怎么会凝聚着如此巨大如此丰富的能量,让我一次比一次更深地沉迷其中,同时,也将我囤积多年的那些渴望一一填满。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她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而是伊甸园里最饱满的那颗红苹果,而我,就是那个因为受不了诱惑而擅自采摘的亚当。除了成为她的俘虏,你说,我还能做什么呢?………………磁带走到尽头,STOP啪地一声自动弹上来。吊扇嘎吱嘎吱的噪音立刻清晰地回到重又宁静的屋子里。故事并没有结束,可是,我额头已经烫到不行,曝露出明显的发烧迹象。我调整了一下呼吸,伸手欲把磁带退出来,翻个面继续往下听。这时,吊扇转动的频率变快了,噪音的方向也开始慢慢地从高处转移……往下?……不对,象是到前面去了……嘎吱嘎吱,嘎吱嘎吱,嘎吱嘎吱……越来越近,越来越响……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突然间,我整个人触电似从桌面弹到床边。是磁带!!磁带转动的声音!!录音机上的按键没有丝毫动静。那盘已经走到尽头的磁带,竟然自己旋转起来!!!会不会是?——我蓦地抬头,吊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我跑到墙角,拼命启动开关,叶瓣仍旧一动不动。停电!一定是停电了!可是,录音机里的嘎吱声还在变幻、嘶咬、鬼叫,仿佛里面有什么东西正扭曲着想要爬出来,四周的空气被散不去的燠热烤熟了,恐惧见缝插针地往屋角的深处蔓延……我想叫,可是,有人掐住了我的喉咙,强迫我集中精神,仔细分辨从书桌上、静止的录音机里,徐徐传出的可怖音响。过了一分钟,噪音渐渐平息。又过了一分钟,磁带恢复到正常走动的速度。最后三十秒,一个女人,替换了归途的声音,开始继续诉说:我问她,你爱我么?她说,不爱你又怎么会跟你到这里来呢?我冲过去,手指轮番猛按STOP键!接着,她又问,阮芫和我,你更爱哪一个呢?按键一个接一个地断裂,纷纷往墙上飞去,我的拳头无法控制地敲打在已经破烂的键基上,鲜血从关节处崩漏下来,声音却还在说、还在说!那还用问么?当然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我一把扯掉插头,将录音机抡过头顶,震耳欲聋的嘶吼从我的口中喷出!你说,你有哪一点能跟她比呢?跟她比呢?机器“轰”地一声炸在地板上。磁带瞬即跳出卡座,磕磕绊绊地滚到书桌底下。…………吊扇不知什么时候又转动起来了。嘎吱嘎吱、嘎吱嘎吱。…………空气里,除了死一般的寂静,什么也没有了。 4乔牧破门而入,惊动了左邻右舍。有人聚集在门口,好奇地往里面窥伺。“安凌!安凌你在哪儿?”我蜷在书桌和床铺之间的夹缝里,手脚冰凉,浑身颤栗地瞪视着地上,被我砸烂的录音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乔牧冲过来,抓住我的臂膀乱摇,发现我依旧呆滞,便有点慌了。“安凌!看着我!你认得我是谁么?”“她来了……”我的嗓音干燥而沙哑,连我自己都认不得。“谁?谁来了?”“阮芫,阮芫来过了……”乔牧触碰我的额头。“你在发烧,烧得还不轻。”他拦腰把我从地上抱起来。“别碰我!我没有发烧!没有!你放开我!放开我!”我拳打脚踢死命挣扎,仿佛搂着我的不是乔牧,而是阮芫。她是不会放过我的,她怎么可能放过我呢?她要我跟她一起下地狱、下地狱!!乔牧使劲把我按在床上,我却感到身体沉下去了,没入地板肮脏的缝隙里,掉进水门汀坚硬的碎石堆里,进而往更无边的深渊**……不行,我不能就这么跟她走,不行,绝对不行!我继续甩头、尖叫,活象个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乔牧开始力不从心,他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不断地跟我说话,可是,他的声音那么遥远那么遥远,远得我根本一点儿也听不见,我们就这么格斗、叫嚷、相持不下,没过多久,我就失去了耐力,乔牧乘机一巴掌挥中我滚烫的太阳穴,我顿时感到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热,无端地躁热。阮芫在我耳边呢喃,亲密地,软绵绵地,好象一只可爱的小蚊子,欢喜地亲吻着我的耳垂,即便偶尔刺入,吮吸几滴血,也好象是在逗着我玩。真的好热啊,额头时不时被覆盖的那一片阴凉根本是无济于事的,热浪仍旧一波接一波地翻滚在我的身体里,汗液凝聚成晶莹剔透的蚂蚁,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刚开始一两个,转眼就分裂成三五群,而今,已经扩散成千军万马,轮流替我搬运着急需蒸发的热气,我的骨头都快被煨熟了,是什么烧着我?是什么?热啊,热啊!别烧了,求求你,别再烧了……有支蚁队走岔了路?!不,不是蚂蚁,蚂蚁没有红色的,是蚊子,一队鲜红的小蚊子,它们整齐地舞动着翅膀,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直向我的小腹飞去。它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我如蒸笼般燠闷的子宫里,又不约而同地以同样的姿势静止在宫体的内壁上,轻轻地,在皱皮疙瘩的密壁上钻洞。我立刻就感到腹内奇痒无比,一阵阵宫缩似的痉挛,伴随着无痛的快感往阴道口涌去。有液体从内壁间数不清的小孔中挤压出来。我以为是血,足以把小蚊子肚子撑破的,我的元气之血。结果不是。那是一些细小的,散发着玫瑰花香的晶亮液体,因为过于粘稠,反而把蚊子冲垮了,捣散了,液体很快就充满了整个子宫。我看见可怜的小蚊子在突如其来的潮水中垂死挣扎,几秒之间就被消灭了,潮水越积越厚,越涨越高,宫颈再也承受不了它的拍打,败下阵来,闸门即刻四分五裂、销声匿迹……我好象从床上坐起来了。并且,看见边上躺着一个男人,一个正在熟睡的男人。我开始脱衣服,从睡衣到内裤,全部扔在了地上,这时,我发现臀部下面是湿的,我以为是月经来了,便顺手摸了一把,奇怪,它居然没有颜色。接着,我开始脱男人的衣服,和刚才一样,统统扔到地上。男人迷糊地哼了一声。他看上去很累,不那么容易被吵醒。这时,黑夜亮起一道光,清楚地向我展露出他柔和突兀的器官。我匍匐到他身上,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掐捏它,挑衅它,玩弄它。“你想干什么?”他惊醒了,恐惧地抓住我的手腕,试图阻止我的行动。我愤恨地瞪了他一眼,不顾一切,把已经坚硬的肉器包在嘴里,他立刻腾出手来推我的头,我的牙齿稍一用力,他就痛苦地叫出了声。我有点得意,想继续挑逗一番,但是,身体却迫不及待地难受起来,我立刻坐上去,因为水流湍急,硬物很快就滑进了我的体内。 我开始疯狂地扭动,象一只巨大的活塞,没有节律没有规则地扭动,如同一具丑恶淫邪,毫无感情的人肉机器,浑身上下只有零部件单调的冲撞声,而没有丝毫人的高亢与激越。身下的男人,从惊恐地抗拒,到困惑地抵挡,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身体的愉悦而不得不臣服下来。“别……别这样……别这样……”“为什么?”我把引诱的耳语吹到他枕畔。“这样不是很爽快,很舒服么?”我继续扭,而且越来越癫狂,越来越放肆。“你滚!滚开!”他不行了,看上去好象快死了。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正对床铺的窗户外面,有人在看我。我蓦地抬头,放眼望去。窗户的玻璃上印着潘月的笑脸。不,不是潘月,是阮芫。她正骄傲地、满意地、欣赏地看着我,看着我……“啊!——”男人沉闷地叫了一声,虚脱地抱住下体。就在这时,阮芫不见了。我被乔牧推倒,一脚踩在录音机残破的外壳上,脚底被某种尖锐的金属刺穿,疼痛立刻把我击醒过来。我被赤身裸体、汗流浃背的自己震呆了,床上,一丝不挂频频颤动的乔牧更是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我们……在做什么?”乔牧抓起地上的衣服盖住下身,精液渗入布料摊开一块印记。我崩溃地跑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拼命地冲洗自己的身体,可是,冰凉的水却怎么也洗不去我内心的罪恶。我跌倒在浴缸的角落,无法抑制绝望的痛哭。乔牧跟着冲进来,试图把水关掉,我不肯,和他轮番抢龙头。“你别管我!让我去!让我去!”“安凌!冷静点!冷静点!”他拔断了软管,跳进浴缸,用毛巾将我裹成一团。拥抱终于使我安静下来。“过去了,都过去了。”“刚才什么都没发生,那是你的幻觉,只是幻觉……”是么?那真是幻觉么?“是她,真的是她,我看得很清楚,她就站在窗外,望着我,望着我们……”我无助极了,只好把头埋进乔牧渐渐恢复温暖的胸膛里,从来没有一刻,象现在这样让我渴望依靠着谁。乔牧不再说话,似乎也无话可说。“对不起,我……”他立即用手指封住我的嘴。“不许说话。”“刚才什么事都没有。”“我说没有,就没有!”“把它带走。”“什么?”“磁带。”“把那盘该死磁带带走,别问为什么,我不想听,就是不想听。”乔牧重重地点头,使出全身的力气,想要把我整个包围。身体终于暖和起来,额头上的烧也逐渐被冷水冲退。但是,我的胸口,却依然弥漫着死亡的气息,无论如何,也挥散不去了。5磁带又回到了乔牧手里,他决计不再提任何有关归途或阮芫的事情,以免我的情绪再度失控,可是,日子并没有因此而好转起来。城市突然失去了颜色。我如同一株风干的爬墙虎,日以继夜地攀趴在集满夏热的窗棂上,看着白天变黑,黑天又变白,我怀疑自己并不能清楚地分辨昼夜,因而让它们看起来永远只有两种色彩。我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闭上眼睛,开始冥想,白天缩在窗边,晚上窝在沙发垫里,尽量避免靠近床和书桌,总觉得阮芫还躲在这屋子的什么地方,静静等待着时机,这种想法让我抗拒所有可能接触到她的东西,包括睡眠。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思索在许多时候是悬空的,分不出因果找不到症结,我仍然在寻找自己的模样,然而,即便时刻醒着,也难以找到属于我的那张。徒劳让我闻到更浓重的死亡的味道,这就更明确地预示了这次是真的被记忆围困在六年前的那座城市里了。“别想,不要去想……”乔牧象个老太婆似地在我耳边叨叨,试图把我骗去酒吧,将我彻底灌醉,这样至少可以让我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是,我不要。那个夜晚所发生的一切至今仍历历在目,我不知道这已蔓延到遗忘酒吧的恐惧,真的是来自阮芫,还是来自我本身无法面对那卷录音带的事实?就在前几天,小余对我说:“不爽就回家休息,每天瞪着两黑眼圈,你不难受我难受。” 隔日,责任编辑就警告我:“你要么休假一段时间,要么索性辞职别干。”我知道,我毁了,被杀了,再也找不到自己了。于是,乔牧又一次破门而入,一言不发,直接躺到床上去。“你这是干什么?”我有气无力地问他。“要死,大家一起死!”他双目紧闭,当真摆出尸体的姿态。我哭了,哭得一塌糊涂,他不理我,继续等死。“人活着本来就没什么意思。”他又强调起这句话。“你想干嘛就干嘛,我不怕的。”就这样,在我不得不提出休假的这段日子里,乔牧把酒吧交给了MAY,决心寸步不离地守着我,这时,我才恍然意识到,倘若我真的举刀割腕,他非但不会阻拦我,还会跟着我一起割!是啊,这样活着真没意思,可死亡的意义又在哪里呢?乔牧常常独自昏睡在大床上,爽快地翻过来滚过去,在历经数夜毫无动静的侦察之后,我的心情也平静多了,但是,仍旧不敢睡到他的边上去。我怕,怕阮芫的面孔又会出现在玻璃窗上,怕看见她,又会让我对乔牧做出什么无耻怪诞的行为来。乔牧不分昼夜地安慰我、照顾我,却再也没有询问任何有关过去的事情,好象有意要弥补什么似的,仿佛直到现在才醒悟到自己早该把一切疑问丢得干干净净,与我好好讨论讨论另外一些疑似忽略,实际根本无关痛痒的人生大事。可是,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他的努力是无法根除我的心病的,潘月、归途、录音带、阮芫……在命运重重叠叠的精密安排之下,我怎么可能还站在逃避的边缘线上走钢丝?事到如今,六年前的遭遇已经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地浮现在我的眼中了,而且,看上去是那么地清晰,那么地真切。原来,潘月所追寻的终极真相始终都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一直都和他们在一起,从来就没有分开过。而此时此刻,眼前的一切,才是最不真实的。离开A城的我,一开始就入梦了:从此岸到彼岸,从这一回到那一回,从死女人到活女人,从旧情人到新伴侣……除去我自己,什么都看见了。我可以在乔牧的怀里安睡,依靠他、仰赖他,可是,却没法再从一目了然的过去中遁逃,乔牧并不知道,他期待的愿望已经实现,我必须在永远承受与永远抛弃中作出抉择,可惜现在,他也精疲力竭,失去了追根究底的勇气。“你先回去吧。”我终于对他提出要求。“你确定已经好了?没事了?”“我是不会好的,你这么赖着又有什么意思呢?”“那我不走。”我很了解他的个性,固执起来雷打不动的。“我的意思是,你先回酒吧等着,等我一个人想清楚了,自然就会来找你。”乔牧仍然稀里糊涂地望着我。我走上前,双手环绕他的腰,把身体贴上去。“乔牧,给我一点时间,把思路理一理,你要做的,只是回去把SOLONG准备好。”他愕然瞪了我半晌,然后,如释重负地与我拥抱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我的家。过了一个星期,我开始恢复工作。直到第三个星期六的傍晚,我才拨通乔牧的手机。“你在哪?”“酒吧。”“现在方便过来么?”“没问题,我们到楼上去,我为你准备了房间。”临走前,我简单地把屋子打扫了一遍,然后关窗、关门、关吊扇。当头顶不再响起嘎吱声时,屋子就变得更加整洁、静谧了。今晚将会是我有生以来最漫长最艰难的一夜,不到明天,我是不会回来的。锁门时,玄关的电话又响了,我把门虚掩,摸黑抓起话筒。“喂?”“安凌!是我,是我啊!”“你是谁?”“我是潘月,潘月!没几天你就不记得我啦?”潘月?我突然感到无所适从。这时,虚掩的门不小心被带上了,我这才想起钥匙还挂在外面,于是,只好从黑暗中伸出另一只手,去寻找门洞的位置。 6潘月打电话给我时已经在遗忘酒吧了。她说,心情不好就出来疯吧,疯够了,烦恼也就完了。我真搞不懂,这么热的天,她哪来那么好的兴致。乔牧说,玩一玩放松一下也好,既然已经决定,又何必急于一时?我再三回味乔牧的话,觉得这里头有蹊跷,他费尽心思等待的,不就是我全盘托出的那一刻么?结果事到临头,他反到退缩了,这让我又一次联想到那盘在我家中未能走完的录音带,乔牧是唯一一个听完它的人,难道,B面确实隐藏着更耸人的情节,以至于连他也没办法接受?一路上,我想了很多,还是觉得不妥当。这个夜晚,我酝酿了很久,不想就这么白白浪费。我应该拒绝潘月的,过了今晚说不定我就后悔了,再也不肯说了,即便想说,也没有合适的情绪做支撑。我必须摆脱她,到了那里,总有办法可以摆脱的。然而,当我推门进去时才发现,情况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遗忘酒吧里装灯结彩,人声鼎沸,有人在吧台前面围出一个临时舞池,一大堆人在里面狂魔乱舞。我找不到乔牧,也看不见潘月,应接不暇的灯光线把我的眼睛搅得乱七八糟。“MAY!”我一把抓住托着一大盘酒精扭来扭去的MAY。“乔牧呢?”“在那边——那边!和潘小姐坐着呐!”我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两个熟悉的人头依稀可辩。我只好拼命穿越人堆,时不时地被一两个粗壮的肩膀或丰腴的屁股撞倒,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敲得我头壳麻痹心烦意乱。这可不是我要的夜晚。我郁闷地想着,对如此失控的状况完全摸不着头脑。“安凌!这里,这里!”潘月发现了我,兴奋地直挥手。她很不礼貌地把一旁醉瘫的客人推下去,以便让出我的座位。“到底在搞什么?”我皱起眉头,兴味索然地问他们。“给潘月开个欢送PARTY。”乔牧在我面前排出一长条早就准备好的鸡尾酒,用挑逗的眼神鼓励我尽情享受,潘月两颊绯红神色撩人,分明已经七分醉意三分清醒。“你终于要走啦?”我一口气喝了三杯,仍然提不起什么精神。“别喝得那么急,等一下还有精彩节目,醉了就不好玩了。”“节目?什么节目?”潘月狡黠地对我眨眨眼,硬要卖关子。一连几杯下肚,酒吧里就显得更加焦热不堪了,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里的气氛,似乎把先前路上打算好的一切全忘得一干二净,渐渐地,我也感到耳根脖子热,举手投足亦醺醺然流露出几许醉态来,这时,潘月好象对乔牧偷偷使了一个眼色,音乐被切断了。四周唏嘘一片。潘月亲昵地拉着我的手,踏着曼妙的步伐走到舞池中央。音乐立即重新响起,潘月先是跟着前奏轻柔地摇摆身体,BASS撞出时,她开始贴近我的身子,以我为中心扭动,我觉得腰身被搔得痒痒的,忍不住歪嘴想笑,她却一丝不苟,继续旋转、触摸、燕舞,于是,我真的笑出了声,心里那道郁闷的墙不知怎么搞的,扑通一声就塌了,连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跟着舒缓下来,晃颠起来。潘月开心极了,一个劲地冲我点头,怂恿我进一步跳起来、舞起来,好象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得到真正的、忘我的快乐。旋律迅速地加快,节奏也越敲越猛,我真的放开手脚和潘月肆意扭贴、合二为一,人群自然而然地散成一圈,为这两个疯女人精彩的表演鼓掌喝彩。她舞跳得真是一流,我禁不住从心底里赞叹,想必这就是所谓的节目,为了让我开怀,她和乔牧还真是下了一番功夫。可是,我只猜对了一半,潘月接下来的猖狂举动才将今晚的好戏正式拉开。潘月跳着跳着,就解开上衣的扣子,好色之徒开始吹哨并发出各种蛊惑的噪声,我也被吓了一跳,尽管知道那纯粹只是嬉戏,却还是觉得相当刺激。“我说行了!别闹了!”我大笑着对准她的耳朵叫。“开心吗?你现在开心了吗?”她边转边喊,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开心!很开心!”“是不是可以兑现诺言了?”“什么诺言?”“陪我一天顺便带我去参观蜡像馆呀!”“哦,没问题,你什么时候走?”“后天,后天晚上九点钟的飞机。”“那就明天好了。”“不行,明天我要休息顺便整理东西,还是后天吧,后天一早我来找你,可不要睡懒觉啊!”说完这句,她突然撕掉上衣扔向屋顶。酒吧立刻沸腾起来,尖叫的、拥吻的、喝酒的、洒酒的,统统HIGH到不行。潘月的身材好极了,尤其是那件豹纹比基尼胸衣,恰倒好处地将气氛推向顶点,酒吧里所有的人,包括乔牧和我,全都被她灭了。 7睁开眼睛,扇叶是金黄色的。我确定那不是梦,一切又恢复到了先前有颜色的样子。有一刹那,我迟疑自己还躺在遗忘酒吧油腻腻的地板上,不知名的爬行物慢悠悠地在我的手背上踱步。我摊开掌心,抚摸紧挨着大腿的木缝,发现它们很干净,还上了溜滑溜滑的蜡,才知道是躺在自家的地板上。不知名的小动物是一只比芝麻还黑的小蜘蛛,满腹狐疑地呆望着我,倘若再不采取什么行动,它就要开始织网了。我用手指把它轻轻弹走。它看上去并不讨厌,肢脚长得很精巧,还有点惹人怜,可是,颜色却很不吉利。这小东西一消失,我就回想起昨晚的事了。潘月为了逗我开心,在酒吧里把衣服给脱了。她果然不是阮芫,阮芫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有失颜面的事情的。昨夜和乔牧的约会就被她的一意孤行给搅了,我很难说清楚现在的心情,那种所谓的遗憾是不完全的,事实上,潘月的疯狂让我整个晚上都沉浸在兴奋与迷离的状态里,非常痛快亦非常解脱。看来,我需要放纵,放纵也需要我,即使我终日回避,终日固守着冥顽不灵的态度,结果,还是彻底弃甲投降,任人摆布了。正如我昨天预料的那样,不能摆脱潘月的纠缠会让我错过所有精心积累的情绪,我想,大概是智商出了点问题,从一开始我就没办法摆脱她,如今尤甚。我是注定要被她搞得七荤八素的,除非,她永远离开这里。可是,经历了昨晚,我对她竟然又萌生出莫名的不舍与愧疚来。偷走她的记忆之后,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就把她给甩了,有时,甚至故意躲着她,嫌她啰啰嗦嗦妨碍我的生活。潘月是很单纯很好打发的女人,相形之下,我的自私自利就显得有些丑陋了,于是,我打开橱子挑选衣服,想漂漂亮亮地把她送走,也许,只有让她完完全全心满意足,才不会造成来日的后患吧。从镜子里,我仍然能够看见当初那种急于想要逃开她的惊情。她早就不是那个背负着阮芫命运的潘月了,可是,她终究还是长着一副酷似她的脸庞与身体,因而让我无法防范从骨子里透漏出来的抗拒,一面接受她单方面的视如己出,一面却默祈着这女人最好永远不要再出现。是的,永远,这才是我最真实的想法。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飘来几朵棉花团似的大云,把当头的烈日遮盖了起来,阳台上出现一大片凉快的阴影。我用搅拌机榨了一壶冰果汁,展开躺椅边喝边闭目养神,感觉挺惬意,寐着寐着就睡了过去,直到乔牧把我吵醒,那时,天色已经灰暗,太阳已经落山。“干什么呢?”他问。“睡觉。”我如实回答,眼眶的酸痛提醒我应该先洗把脸再和他说话。“又想请我吃饭么?”“听上去心情不错。”“昨天疯了一个晚上,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根本没力气忧郁。”“哦,是这样……”奇怪,他为什么吞吞吐吐?估计也是为了昨晚约会泡汤的事。可我觉得,他昨天也并非如我想象中的那么想听我说。“昨天,是你安排的?”“不,是潘月的主意,我看她那么热情,就没好意思拒绝。”“原来你是故意的。”“别误会,我没那意思。”“今晚你有空么?”“不行,改天再约吧。”“你变卦了?不想说了?”是么?我是这样的么?我不禁扪心自问。答案并没有显现出来,难道,一个安稳的午觉就让我反悔了么?“不是这样的。”“明天我要陪潘月逛街,今晚再通宵达旦,我就连门槛也跨不出去了。”“呃…………”他又支吾了。我觉得乔牧有心事,而且还是那种特别难以启齿的心事。“你怎么了?有话就直接说出来,哼哼啊啊的我可听不懂。”“安凌,昨晚PARTY结束后,你有没有去过我的办公室?”“没有,不是你叫人开车送我回家的么?”“是哦。”“那就不是你……不是你,又会是谁呢?……是谁呢?”乔牧的声音越来越轻,嘀嘀咕咕语无伦次,好象很焦虑的样子。“乔牧,昨晚有什么不对劲么?还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也被他弄得神经紧张起来。“没有,没什么,你呢?还好么?”“我很好。”“那就没事了,我还在忙,就这样吧。”“要不,我们……”我刚想请他吃饭,他就把电话给挂了。乔牧古怪的举动让我恼了几分钟,但很快就忘了。我不想让任何东西来干扰难得的一个宁馨的午后,而且,我还要延续这样的心情来应付明天的约会。那天晚上,为了帮助睡眠,我吃得很清淡,却还是担心午觉过于充足,不料,才过八点就悃得要命,和下午一样,倒头就着,连手机充电器也忘了插。可见,我是真的累坏了。翌日一大早,潘月果然准时把我闹醒,我实在不习惯早起,反复赖床之后,终于被她拖起来,匆匆梳洗,准备出发。就在这时,那只被我弹掉的黑蜘蛛又从鞋箱里探出头来。“走啦,走啦!”潘月一边穿鞋一边抓住我的手。她的脚踝真美。和阮芫一样美。我忍不住又偷偷看了一眼。8S城的夏天是真正的酷暑,行走的路,其实是一只巨大的、热得冒烟的平底锅,即便隔着凉鞋,还是能感觉到柏油煎烤脚板的灼烧。城市严重缺氧,人们必须阳伞、草帽、墨镜全副武装才能安心地在外行走,否则,绝对会被锅底的焦味和防晒霜的浊香呛死。我讨厌在这种日子出来逛街,磨肩擦踵让裸露在外的四肢附着着陌生人的汗渍与体液,感觉好肮脏。潘月似乎不以为然,灵巧地带着我穿梭在市区的大街小巷,乐不可支地浏览着这城市最新鲜的景色,乍眼看来,好象她才是导游,而我只是个跟在屁股后面帮忙拎包的小厮。我和潘月在鲜味汤包吃了很纯正的小笼和冰豆浆作早餐,新建的蜡像馆刚好也在那附近。我提议不如先去参观蜡像馆,上午票子比较好买,过了中午即便排队买着了票,里面也是人山人海,看到的恐怕只有无数的后脑勺。可是,潘月却认为应该先去枣树街淘便宜货,那里也是人潮汹涌的地方,现在天气又热,有些顶不住汗流浃背的小贩是会提前收摊的。我觉得也有道理,无奈,只好先把入场券买了,就直奔枣树街去了。一到枣树街,我就后悔了。九十点的光景,里面已经挤满了异地的游客,操着不晓得哪国语言的老外遍布其间,混合着上等香水与臭汗的咸骚味儿波澜壮阔地冲击着路人的鼻子,简直让人难以忍受。潘月依旧乐滋滋、慢悠悠,一摊接一摊地驻足、挑选,有时,我故意跑到前面,试图逼迫她错过那些商品雷同的摊位,可是,她总嚷嚷着“等一下!等一下!”,就怕错过什么新奇的玩意儿。我就这么陪着她一小时一小时地捱,直到中午烈日当头时,潘月才有了些许倦怠,大包小包地往外围撤退。我带头帮她开路,同时也强忍着扑面而来的污秽体臭,潘月紧挨着我,小心翼翼地移动脚步,有清谈的茉莉花香隐约传来,是从潘月身上散发出来的,我诧异着这熟悉的洁净气息——即使浸淫在最最人鱼混杂的环境里,还是能够清楚地辨认出来。我思忖着该带她去哪吃饭,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东区最热闹的金狮百货,潘月终于吃不消手袋的重量,败下阵来。“先去商场把这些东西寄了,然后去吃大江料理,好不好?”那是本城久负盛名的日本料理店,就在金狮楼上。大江的冰镇凉拌乌冬面是夏季最经典的美食,口味地道又消暑,可惜,我这身廉价的棉麻布衣实在不适合走进那么高级的餐馆吃饭。“还是吃过桥米线好了。”我竭力掩饰心虚,却还是感觉被潘月看透了。“不好!”“跟你吃饭总共也就这么一次,今天我请客,不许扫兴!”寄完包,潘月没有直接上六楼的餐厅,而是跑到了名表的柜台前。“怎么?还没买够啊?”我忍不住数落她。“这回是礼物,买了送人的。”也对,怎么说也该买件贵重的礼物,回去好在归途面前交差,可是没想到,她还是挑了一只价值一万多块的卡地亚新款女表。“喜欢么?”她问我。“不错,挺适合你的。”“戴上让我瞧瞧。”她硬拖过我的手,把表系上去。 我不晓得到底什么意思,感觉有些怪异。“唔,的确好看,小姐,你们这里可以刷卡么?”我边摇头边卸表,从心底里钦佩她花钱的速度。“别脱呀!那是送给你的!”她即刻按住我的手。自己买的全是便宜货,却要拿一只五位数的名牌手表当礼物送给我?她脑子是不是烧坏了?“这是干什么?你知道我是绝对不会收这种礼物的。”“为什么?你不喜欢这个款式?”她见我面露怒色,有点受伤。“不是不喜欢,是……”我不得不注意自己的语气,惟恐伤及她的自尊。“哎呀怎么说呢,这种东西只适合你和阮芫戴,根本不适合我嘛!”“阮芫?阮芫是谁?”她一脸茫然。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别管她,反正你也不认识,总之,我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我只想送件礼物给你作纪念,顺便答谢你的安慰和照顾……”她果然拘窘起来,茫然眼看就要变成愁苦。“你的心意我了解,可是,也不必买那么贵的吧!”“去挑一件漂亮的裙子如何?”“不能超过四位数!”“好。”她马上就眉开眼笑了。不出我的意料,归途残留在她骨子里的挑剔,在琳琅满目的精品服饰面前几乎发挥到极致。潘月反反复复精跳细选,最终,选定了一件手工考究的真丝吊带晚礼服。当我穿上长裙站在镜子面前时,潘月冷不丁把我的发圈扯了下来,我的头发立刻瀑布似地散开,直到把腰间的蝴蝶结覆盖。“这样不是很美么?”潘月得意地围着我转。镜子里的我的确让人感到陌生,礼服是典雅的紫罗兰色,透明的宽边蕾丝紧密包裹在胸臂周围,烘托出颈肩修长圆润的曲线,网状的玫瑰花纹华丽地绽放在胸前。发丝是明亮的栗色,微卷的发梢不经意地飘荡在略施粉黛的颧骨边上,没有首饰点缀的清爽,反到将我烘托成一座透明的琉璃雕像。“戴上这个就更完美了。”潘月不知何时,已将一副不起眼却很别致的琥珀耳环挂在了我的耳垂上,然后,她从背后抱住我,和我一起欣赏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不知为何,我的眼睛始终在不自觉地躲着她的。事实上,镜子里的女人美得相当过份,好象有经验的工艺师傅为了博取商家的欢心,而一手打造的玩偶。“你知道我为什么选这件?”她撒娇般地咬我的耳朵。“因为,这件衣服最能衬托你的秀发。”“你总是把头发扎起来,只有我知道它们有多美丽。”“我最喜欢你的头发了,又黑又亮,日光灯一照,还能反射出性感的栗色,真让人嫉妒。”“乔牧一定对它很着迷,不,不光是乔牧,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之倾倒的呢……”潘月的话让我有点迷糊,甚至还有些飘飘然……这时候,镜子里,那只黝黑黝黑的小蜘蛛又爬上了我肩胛。它为什么老跟着我?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恍惚间,我辨认出,那不是蜘蛛,而是潘月的手指。她轻柔地徘徊在我颈畔,试图进一步抚摩我的头发。我蓦然警觉,本能地后退。“怎么了?”她显然被我的举动吓住了。“没,没什么……对不起,你老是……老是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谢谢你的礼物。”我抓起背包,埋头就走。潘月尴尬地呆了几秒钟,很快就跟了上来。吃过午饭,我又陪她逛了几处知名的景点以及临近的故居和老街,不知不觉已近三四点,回到盐湖路,刚一下车,我的手机就响了。是乔牧。“喂喂?……你大声点,这里太吵了,听不清楚……对,我们刚到蜡像馆……潘月?你说潘月什么?……不要?什么东西不要?……能不能慢点,这么急我怎么听得懂啊?……”“快点!要不就关门了!”潘月冲过来夺下我的电话,对乔牧嚷嚷:“今天她是属于我的,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喂?喂!你听见没有啊……呵呵,他气死了,把电话挂了!”潘月任性地露出胜利的微笑。“不是挂了,是没电了。”我接过手机。“早上出门太匆忙,忘了多带一块电板。”“他好象真的有急事找我……” 乔牧从来没有如此沉不住气、如此焦急地对我说话,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管他呢!回去哄哄就没事了!”潘月若无其事,迅速地拨开门口的人群,活象只奔跑在雷阵雨前夕的蜻蜓。我握紧再也无法启动的手机,一筹莫展。我知道乔牧不会为这种小事生气,但是,突然和他失去联系,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塌实。好象,过了今晚,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9蜡像馆不高,七八层的样子,古铜色的外墙沉重而呆板,远远望去,活象个庞大的傀儡。我踌躇在检票的队伍中,望着不远处,顽童雀跃于广场中央、象征着展馆趣味与科教意义兼具的巨型充气广告上,心里想着:一座城市的历史,怎么可能容纳在如此空洞僵硬的钢筋水泥之中呢?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假的,没什么意思的。潘月插在一对老人前面,无所顾忌地对我招手。我的脸红得厉害,但还是低头挤了过去。“嗨!”一个陌生的警卫讨好似地对潘月打招呼。“我见过你,今天怎么还是那么晚?再过三十分钟就要关门了。”“够了,三十分钟够我看的了。”潘月机敏地从他手里抽回票根。这时,我听见警卫拦住余下的游客,说不让再进了,这让我越发不好意思,头垂得更低,象个贼。“你已经来过了?”我问她,并没有责难的意思。“不是来过,是路过。”她淡淡地回应我。最后,我还是回头望了一眼,就怕那只不吉利的黑蜘蛛又跟着我。它好象也进来了。一秒钟的工夫,我亲眼看见的。空调开得很大,阴凉的风从隐藏在墙内的洞口静谧地吹出来,如同看不见的屏障,隔离着馆场内外的温差。潘月走在前面,带领我一层接一层地漫步、赏析,和入馆前相比,现在的她显得异常安静,并且,全神贯注得叫人摸不着头脑。也许,她真的来过。当然,这只是细微的直觉,就和我老看见那只蜘蛛的道理是一样的,我想我的确需要在这种地方冷静一下,太阳晒昏了我的头,让我在光天白日又梦游了起来。蜡像做得非常生动,以假乱真地模拟了很久以前,这座城市所存在的古朴风貌:市井小弄、贫富差异、以及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展现达官贵人们纸醉金迷的堕落,让我觉得其实S城和A城,乃至这世界上成千上万数不清的城市,都有着本质上的大同小异。当城市越变越大的时候,人类就越来越渺小,越来越无力。无论是面对历史,还是未来,我们都感到无所适从地渺茫,所谓的活着,恐怕也就是在这无边无际的渺茫中,寻求另一种符合自己的生存方向吧……突如其来的消极念头意外地干扰了我的兴致,让我有些举步不前,这时,我们也已经走到接近顶楼的终点。潘月没有回头看我,自顾自地跨上通往顶层的台阶。事实上,打从踏进蜡像馆的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没理我,我不觉得那些蜡像除了逼真以外,还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仔细看看,有些蜡人的脸还挺狰狞,真不知道她怎么就那么专注。就在这时,我发现楼梯的拐角竖着块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整修中,游客止步”,便仰起头来:“潘月!上面在整修,没什么可看的!走吧,就快要关门了!”她蓦然回首。我呆了一下,她的神色不知为何变得好幽深好严肃。“你在这儿等我,我去上个厕所,很快就回来。”她也木讷了一会儿,然后,走下台阶,回到指示牌前面。“好,我就在这儿等你,最好快点。”我点点头,一路小跑钻进隔壁的女厕所。窗外,天色已经灰暗,我听见几声闷雷,看样子一场倾盆大雨就要来了。洗手时,不知哪个马桶又传出响亮的冲水声。一个中长发的年轻女子从小门里出来,我不由自主,抬头望了一眼,镜子里刚好反射出她娇好的体型。她背对镜子,焦急地低头摆弄着什么,可能是裙子的拉链卡住了。可是,望着望着,镜子里的肩、背、腰、臀不知不觉就熔成了水银状,突然扭曲变形起来,变得柔软、纤长、妩媚、性感……我闭上眼睛猛甩头!再度睁开投向镜面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张失去人色的脸! 我瞠目结舌地盯着自己的面孔,而镜中,那张继续歪扭、膨胀、拉伸的背影马上……马上就要转过身来了!我大叫一声。“干什么!发神经啊!”镜子里的女人被我吓破了胆……还好,还好是一张陌生的面孔……不是刚才,镜子胁迫我作出判断的那一张,不是!一种极端不舒服的情绪骤然流遍全身,我感到寒冷,从头顶直达脚跟,好象有谁把我关进了一只伸手不见五指的冰窖里面。这里的空气糟透了,必须马上离开。我立即冲出厕所去找潘月,可是,她不见了。“有没有看见一个穿白色真丝连衣裙的女人,中长发,很漂亮的!”找遍大厦的每一处仍不见她的踪影之后,我又回到了顶楼的拐角。游客开始疏散,纷纷往楼下走去,警卫开始巡逻,做关门前最后的准备。我环顾四周,趁人不备,溜上了顶楼,走到一半就给逮了个正着。“这里不可以上来的,你没看见牌子么?”“对不起,我找人,我的朋友不见了!”“上面没有人,我刚刚才检查过。”“那再上面呢?”“再上面?再上面是露天平台,上不去的,快走吧小姐,你的朋友肯定在大门口等你呐,都什么时候了,再不走,就要下雨了。”我一面飞奔,一面呼喊潘月的名字。墙外已经电闪雷鸣,楼层接二连三地失去光明,蜡人的脸在黑暗中动了起来,连同嬉笑声一起混杂其中,我加快脚步,以免被莫名的惧怕所吞没。“你怎么才出来?再晚一步,就要被锁在里面了!”门口的警卫对我大声呵斥,我立刻认出,他就是先前和潘月打招呼的那个。“我朋友出来了么?就是你认识的那个穿白裙子的漂亮姑娘。”他皱皱眉。“没有,没看见,你们走散了?”“是啊,我怀疑她还在里面,你能不能帮我一起再进去找找?”“不行,要关门了。”“你怎么知道她在里面?雨下得那么大,我看她一定是先回家了,要不然就是在哪儿躲雨。”雨真的越下越大了。我没有带伞,潘月又不晓得去了哪里。一种被遗弃的焦灼主宰了我,让我根本不知该何去何从。潘月,潘月,潘月,你到底在哪儿呢?我慌慌张张掏出手机,忘了它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就失去了作用。她说好在那儿等我的,没有理由一声不吭就走啊?难道,是遇上了什么坏人?我翻遍口袋,找到两枚硬币,便不顾一切地冲向电话亭。我要打电话给乔牧,说不定她在遗忘酒吧等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拉开玻璃门的那一秒,我忽然仰起头来眺望蜡像馆的露天平台。雨滴很大很密集,根本什么也看不见,我不停地甩去聚集在睫毛上的水,使劲搜索。有抹白乎乎的,又象雾又象羽毛似的东西飘进雨帘,缓缓地移动在平台上、正对着广场中央的边角上,我仔细辨认,蓦地倒吸一口冷气!“是人影!真的有人在上面!在上面!”门口的警卫立即慌成一团。“她疯啦!想自杀也别挑这儿啊!”“把天台的钥匙给我,让我上去,我来跟她说!”我拨开人群,大声叫喊。“小刘,把钥匙给她,快给她!要出人命的!”“没、没……没有……天台的锁还没来得及装,根本就没钥匙。”刚才在顶楼拦截我并对我撒谎的家伙,此刻就快要哭出来了。我没有时间犹豫,更没工夫聆听那些争吵和解释,只有使尽全身的力气撞开大门,直奔楼顶。“潘月!潘月!——!”我气喘吁吁,撕破咽喉地对着悬挂在屋顶边缘的人影呼喊。她不动,也不回头,依旧呆呆地、飘摇地站在那里,好象一颗下落时不小心凝固在半空中的乳白色的雨滴。“潘月,你怎么了?”我试探性地走近两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啊!”她仍旧不动。“先下来好不好?”“我求求你!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你不是最相信我的么?来,快下来,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慢慢说,慢慢说,好不好?”她还是不动。“警察就快来了,你知不知道啊潘月!!”完了,她真的想死,根本不打算理我。 可是,她为什么要死?为什么?一切不都已经结束了么?我决定冒险逼近她,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说服她。我掂起脚尖,走进雨里,小心翼翼地从背后靠近。她白皙的身影,在狂风暴雨中显得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最后,彻底隐成透明的薄纱,一股似曾相识酸臭扑鼻而来,前不久,在那个失去不倒人的早晨,也弥漫过这样的味道……雨,是雨。雨水变成了浓稠的硫酸,不断地拍打在她身上。裙子、头发、四肢、脚踝,接二连三地被浇湿、腐化,结果,连乳白和透明也被侵蚀、消损了。我摊开手掌,接住雨滴,血一样鲜艳的色泽又顺着我的指缝流回到地上……红,到处是刺目的红,红色的天、红色的地、红色的平台、红色的雨,烧得我眼睛生疼,剧烈地疼,我开始默念她的名字,她仍然不回头,响亮些,再响亮些,让她冲出喉咙去,在被火雨吞没之前,把她叫醒!……叫醒!……“阮芫——!”她怔了怔。终于,扭转身体。“你叫我什么?我没听清楚。”“阮芫,你是阮芫。”我的舌头抽筋似地直打颤。“阮芫?你叫我阮芫?阮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仰天狂笑。“你终于肯承认,撞见鬼了。”她继续笑,然后突然,挥手掷向我的脸。硬壳似的东西恶狠狠地砸在我的眼角,温热的液体混合着雨水流向腮窝。磁带终于破了,安静地躺在积水中,苟延残喘地窥伺着周围发生的一切。“请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不是阮芫!我是潘月!潘月!!”“你骗我,你和乔牧联合起来骗我!!”她彻底失去理智,歇斯底里,大喊大叫,拼命扯自己的头发。“潘月,你冷静点,听我说。”我冲上前,试图阻止她继续伤害自己。“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给我闭嘴!”毫不留情的巴掌扇得我头晕目眩。“你!就是你!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你杀了阮芫,是你杀了她!”“不是!不是这样的!”我的脑浆已经沸腾,眼看就要爆炸,再这么下去,我也要疯了,疯了!就在这时,她忽然崩溃,整个人跪坐到地上,凄惨地痛哭起来,嘴里不停地呢喃着:“原来,归途爱的既不是我,也不是阮芫,而是你,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先抢走阮芫的丈夫,让她不得好死,现在,又要来害我,害我了!你是妖孽,是魔鬼,是**是狐狸精是最**最龌龊的虫!你卑鄙、无耻、下流,你是贱人、贱人、贱人——!……呜……”我蹲下来,想要搂她,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靠近她的身体。“那都是以前的事情,早就过去了,你明知道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别哭了,来,站起来,我们找个地方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滚开!我不要听你说话,你是个骗子,从一开始就玩弄我,嘴巴里没有一句话是真的!”“那你到底想要我怎样?”我火了,实在没有力气再和她纠缠下去。她突然不哭了,迅速地站起来,擦干眼泪,平静地注视我血水泛滥的眼睛。接着,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到我面前,牵起我的手。她的掌心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尸体的气味,引诱着我重新回到平台边缘,她刚才站过的那个位置,然后,吐出四个字:“我要你死。”“你疯了,真的疯了。”我掰她的手,可是,那些骷髅似的细指已经变成坚固的铁爪,怎么掰也掰不动。“你放开我,我叫你放开我!……”“潘月,放开她!”我猛然回头,是乔牧!他就站在天台的门口,惊恐地瞪视着我们。“怎么?怕了?不敢跳是么?”她果然松手。“好,那我来示范给你看!”她的脚毫不犹豫地踏向空中。“不要——!”我本能地把手伸出去。“安凌!别碰她!”我惊愕地扭转身体,去看乔牧的脸。就在这一刻,我感到伸向潘月的那只空荡荡的手臂,蓦地被铁爪死死缠绕,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就连同它一起坠入了漫天大雨之中……10一条垂直的、没有障碍的通道里,有人紧抱着我,和我一起滑翔、滑翔。 我看见不倒人,吊挂在通道的四壁上,呵呵地对我笑,脑浆不断地从它头颅两边涌出来,到处是血腥与臭味,就象雨季后太阳初升的那天早晨、被什么呼啸而过的阳台。原来,那是死亡的预兆。我要你死……要你死……潘月的声音提醒着我,这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奇怪的是,现在的我毫不恐惧,也没有任何麻木,五感与知觉清楚地告诉我,我在飞,自由地飞,愉悦地飞。阮芫……阮芫……阮芫……我目不转睛地望着紧贴着我的这张命中注定要我永不超生的面孔,从心底里呼唤她的名字,就象她在无数个漆黑的夜晚曾经呼唤我那样。坠,继续坠,不要停,然后是终结,最后是解脱。这就是唯一的答案,唯一的路。“凌……凌……”…………是乔牧,乔牧的声音。别叫我,现在不要叫,我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搅,你也不行,不行!让我消失,让我灭亡,只有这样,她才会放掉我,给我自由、自由、自由……是的,我需要自由,不要再和她纠缠下去,我累了,输了,死了。“安……安……”是归途?!别靠近我,别,我不需要你,今生今世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不可能,永不可能!乔牧?是你么?还是你么?别管我,求求你不要再管我,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疼痛很剧烈,从四面八方将我包围,连呻吟的力气也被剥夺了。活着的意识渐渐将我从沉睡中唤醒,我无法即刻睁开眼睛,于是,**后发生的一切便清楚地展现出来:潘月不想放开我,她使出了同归于尽的力量,我开始挣扎,用膝盖踢她的小腹,甚至咬她的肩膀,她果然抵挡不住,在半空中慌了手脚,速度越来越快,离地面越来越近,我只能把力气全部集中到四肢,将她推出去,推出去。“安凌?”乔牧握着我的手,眼珠布满网状的血丝。“没事了,都结束了。”我望着他憔悴的面孔,一种恍如隔世的缄默游离在彼此之间。“现在几点钟?”“七点半。”“我们在哪儿?”“医院。”“我……还活着?”乔牧点点头。“你落在广场中央的充气广告上面,摔断了肋骨和小腿,并且,一直昏睡到现在。”“潘……潘月呢?”“死了。”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眼角有泪水滑溢下来。“你怎么会在那里?”“手机打不通,我没法阻止你和她在一起,所以,只好赶来救你,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乔牧疲惫不堪,脸色凝重又暗沉,我开始明白,他知道了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情。“她是阮芫,对不对?”乔牧沉思片刻,摇摇头。“或许,这世界上的确存在着一些不知名的力量。”“就好象,你我能过滤记忆,而死去的人,说不定也能掌控活人的思想。”“什么意思?我不懂。”“记不记得欢送潘月的那个夜晚?”“记得。第二天下午,你还和我通过电话,当时我就觉得有点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打电话给你,其实是想问你有没有拿走我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归途的录音带。”灰蒙蒙迷雾似的疼痛在乔牧的指引下开始疏通、扩散,一些忽近忽远的画面重又回到我的脑海中,潜移默化地想要把线索一一串联起来。“原来,磁带早就不见了。”“是的。”“当时,我自然怀疑是你拿的,可又怕影响你的情绪,没敢直接问你,不过,你否认的语气让我觉得你不象是在骗我。于是,我找到MAY,问她昨天晚上有没有看见谁进过我的办公室,她仔细回忆,这才想起去酒窖拿威士忌的时候,看见潘月神色惊慌地从我的办公室里出来。”“MAY问她做什么,她说找不着厕所。”“潘月用录音带砸我的时候,我脑袋里一片混乱,可是,她怎么可能会拿到这卷录音带呢?”“你应该知道的。”乔牧的回答非常肯定,好象故意要揭露我事到如今还在对他作假的事实。“指使她走进我的办公室去寻找那卷录音带的人,既不是你,也不是我,当然,更不可能是归途。” “那还有谁?”我越听越懵懂,怀疑他根本就是在胡言乱语。“阮芫。”“乔牧,你脑袋是不是也摔坏了?”“阮芫死了,她六年前就死了,难道死人也能偷东西?”“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没有人能证明潘月到底是不是阮芫,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潘月的思维从一开始就不知不觉地运行在阮芫的轨迹中,她自己并不知道,又或者是下意识的,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代替阮芫,向你报复,就这点而言,她和阮芫的确是同一个人。”“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的眼前闪过无数张纯真的笑脸,从胆怯、忧郁,到诚恳、开朗、热情,我早就无法将她与阮芫联系到一起,早就无法了。“猜测!这只是你没有理由、没有证据的猜测!”“是,我也知道这没理由。所以我花了一些时间,来寻找证据,寻找理由。”“安凌,你仔细想想,自从潘月出现后,我们的思路一直都围绕着归途的记忆和阮芫的去世打转,却忘了查清楚将他们引入我们生活的,最为重要的那个人。”“你是说,潘月?”“对,就是她。”“录音带所在的地方连你都不知道,那又是谁鬼使神差地让潘月走进我的办公室,诱导她自己去揭开归途的记忆呢?”“这点我怎么也想不透,于是,我想办法找到了潘月的亲戚,又从她的亲戚那里得到了潘月父母的电话。我连夜打电话给她父母,询问了她遇到归途之前的一些事情。”“结果,让我追查到一件你我根本无法想象的事。”乔牧停顿了一下,仿佛暗示我要有心理准备。“潘月曾经在六年前的一场空前的灾难中死里逃生,你应该猜到,我所指的是哪场事故。”我的嘴角在冷不丁的痉挛中微微张开。“可你还是没办法证明她和阮芫到底有什么关系,况且她从头到尾就没把自己和那场事故联系起来……难道,她是故意要骗我,让我自己踏进陷阱里去?”“不,她当然不是故意的。”“为了证明我的猜测,第二天一大早,也就是潘月找你去蜡像馆的那天,我来到图书馆,调出六年前的报纸,寻找所有关于A城那场事故的相关报道,你猜,我发现了什么?”乔牧沉闷的语气突然让我不寒而栗。“事发后公布的死亡名单上,白纸黑字,赫然印着潘月的名字!”此时此刻,我忽然领悟到,所谓的真相背后,永远隐藏着另一个真相,而那个真相,除了死去的阮芫,没有一个人能将它打开,除非,身临其境,舍命追随。“但是隔日,人们却意外地发现她昏迷在距离现场不远的机场草坪上。”“没有人能解释她为什么会完好无损地躺在那里,继而成为这场空难唯一的一个幸存着。”“报纸上说,潘月获救清醒后,因为失忆而无法向警方提供任何线索,并且一口咬定自己是来机场接人的,根本不记得曾经上过那架飞机。但是,足够证明她身份的行李证件的的确确是在飞机上找的,否则也不会将她列入死亡名单。最后,医生只能将她的行为诊断为失忆的后遗症,说她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潜意识里不愿再记起当日发生过的一切,也希望外人最好不要重新唤醒她,以免她再次陷入死亡的恐惧而濒临崩溃。所以,潘月对你倾诉了那么多,却独独没说最关键的,并非出于她的本意,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那件事的存在!”“我知道这么说有点离谱。”“然而,接下来的种种巧合,让我不得不怀疑她的存活是有原因的。”“两个相貌酷似的女人恰好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相同的事故中遇难,一个死了,另一个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你难道不觉得,在生死存亡的最后一瞬间,很可能是阮芫救了潘月么?”“你是说,灵魂交换?”“我们可以这么想,但也可能不是。”“总之,当日在飞机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即便知道了也没办法解释清楚。”“不过,死而复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没过几年,潘月就邂逅了归途,莫名其妙地走进了阮芫的过去代替了她的生活,从表面上看,这个平凡的女人好象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地转了运,谁想到婚后并不愉快,阮芫的阴影始终笼罩着她,然后有一天,她终于发现了阮芫的秘密,就象后来阮芫暗示她找到归途的录音带一样。于是,她带着她的秘密来到这儿,找到了你,执意要揭开六年前的往事,不料,却被你偷偷过滤了记忆,几乎忘记了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安凌,凭你对阮芫的了解,你觉得她会甘心么?”我顿时哑口无言。“她当然不甘心,所以,潘月找到了录音带,发现自己根本搞错了对象,归途最心爱的女人既不是她也不是死去阮芫,而是六年前无意中卷入归途婚外恋的女大学生,而那个女学生就是你。于是,新仇旧恨一并涌上心头,把她搞得四分五裂,她怎么可能克制住自己不将你至于死地?”乔牧难以平复的情绪已经到达了顶点,无法再冷静地说下去。“安凌,你知不知道听归途录音带的时候,我要用多大的力量来强迫自己不要往这方面想,可是,结果还是这样。”“你也认为整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你认为,六年前,我抢走了阮芫的丈夫,导致他们家庭破裂,逼得阮芫不得不来到遗忘酒吧,花钱让你抹去归途脑袋里有所有关于我的记忆来挽回她丈夫的心?而我过滤潘月的记忆是因为心虚,怕她到时候万一找到归途的记忆揭开六年前的真相,我就必须面对阮芫因我而意外身亡的事实?”“难道不是么?”乔牧理所当然地直视我的眉眼,毫不掩饰内心深处对于这样的我,所滋生出来的无法逃避的抗拒。直到这一刻,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将自己逼到绝境的其实并不是阮芫和潘月,而是我长久以来,在乔牧不知道多少次怂恿下都不舍得抛弃的愚蠢、懦弱和寡断。“不是!”“你说什么?”乔牧第一次听见我如此清楚如此坚决地回答他。“我说,不是!”“……六年了,我为什么不把一切都告诉你呢?”“或许,说了,一切就不会发生了。”我安然地闭上双眼,躺下去。“现在,你还想听我说么?”我问他。乔牧的脸一定充满了疑惑,然而,此时此刻,我的心绪却早已平静到即使阮芫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我还是能够将六年前的往事一字不漏、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我想,这一次,死而复生的人应该是我。 第一卷 Chapter 6 安 凌 Chapter6安凌 乔牧每天中午按时来到医院,在夕阳西下之前留在我身边,听我讲述那些关于我和归途,还有阮芫之间的故事。过去日复一日地在我眼前清晰起来,却并非如乔牧预料的那样,三天两夜就能将其倾诉干净。很多时候,我会突然被沉思打断,重新去寻找故事的开端,一些永远没办法结束的情绪周而复始地循环在记忆的深层处,犹如一场谢不完的幕,只要演员还站在舞台上,帷幕就注定要被拉开。 今天,要从哪里开始说呢?清晨,一睁开双眼,我都要这样问自己。接着便是等待,等待乔牧坚实的脚步声从空旷的走廊尽头传过来,然后,房门被打开,伴随着“你脸色好多了”的寒暄,继续把情节推进。 偶尔,他也会带来鲜花,不但品种丰富,色泽也很鲜美,也许,是因为看不惯我的病恹恹的体态,没隔几天,花瓣就垂头丧气地凋谢了,以至于我的病房始终都没有生机勃勃的朝气。 “想出去晒太阳。”我忍不住对乔牧说。 于是,他找来一只轮椅,把我带到室外一处既有阳光又不会过于炎热的树荫下面。那是一棵非常高大的法国梧桐,茂密的树枝雄伟地抵挡着紫外线的侵袭,轮椅下的阴影看上去象一只被人剪乱羽毛的大鸟,让我联想起六年前的那条人行道,无数双疾步潜行的脚底下,也有着相似的影。 归途到底是其中的哪一双,我至今仍无法辨别,但是,当我茫茫然停留在红绿灯前面的时候,我还是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个男人的气息——独特的、满怀情欲的气息。其实,A城一年四季都浸*在这样的氛围里,街上到处是如饥似渴的瘾君子,他们通常都很有钱,灵魂却居无定所,终日飘荡在空虚寂寥的悬崖边上,于是,**就变成了毒品和解药,同时,也是这城市里唯一眼目所及、伸手可触的希望。 我之所以能够自由自在纤尘不染地徜徉其间,完全得益于我还是个学生,而那只精美的手机彩壳也不过是我一时冲动的渴望,未曾料到会因此而邂逅一个男人。可是,再回想之后一年所发生的一切,我又不得不将这个小小的渴望归结为事故的源头、诱惑的开端,就好象一个原以为只是好奇的少女斗胆伸出舌头沾染了一小撮可卡因那样,无法估量的结局已经露出端倪,只是,谁也没看见,又或者根本不想去看。 男人彬彬有礼地把彩壳让给我,我很兴奋,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自己终于得到了想要的东西。有一刹那的工夫,我觉得他很熟悉,好象在哪见过,尤其是身上的味道,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我并不知道那是一个中年男人捕获猎物时惯用的武器,我喜欢被他温柔地注视着,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他温文尔雅的态度相当迷人,谦让的时候眼光很纯净很自然,没有任何故意授恩、讨好我的狡猾。溜得比老鼠还快的人是我,但是,他还是在很短时间里让我充分地了解到,他是一个有魅力却依旧中规中矩的好男人。 直到现在,我也不认为那是一场表演。他的容貌、装扮、品行、举止终究还是跟那些凡夫俗子有所不同,他是整洁、清爽而优雅的,在他眼里,我代表的似乎不单单是情欲和偷欢,还有青春、圣洁,以及含苞待放的爱情。 “看来,是归途低估了你的感受。”乔牧忽然打断我。 我暂停叙述,想知道他对此有何判断。 “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你又何尝没有红鸾心动呢?” 我默默注视他的眼睛,有一些不知名的痛楚徘徊在里面。 “说实话,第一次偶然,他仅仅只是给了我一份好的心情,我还记得当天下午有一场随堂测验,我居然得了满分,那一科是我最没有把握的,天知道是怎么过的。” “邂逅归途的那个午后,我体验到一种从来没有的自信。” “我在校园里悠哉地散步,看操场上的男生打篮球。他们也看我,于是我微笑,觉得自己很漂亮,很想打扮,很渴望被宠爱,对人生、爱情、未来充满了希望。老实说,自从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但是,那仅仅只是一种感觉,有点象自怜自爱的怀春,并不存在确切的对象,归途只是插曲、是巧合,是激起我恋爱情绪的导火线,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日后的对象真的会是他。” “这么说,就是缘份了。” “缘份?”这两个字让我眉心深锁,用它来形容我和归途,实在不贴切。 “如果真的有缘,应该也是孽缘吧!” 乔牧没想到我会这么说。 “你不该这么讲,至少他曾经让你快乐过、自信过。” “是啊,他曾经让我很快乐,快乐到自以为拥有了全世界。” “结果,却发现失去的,是最重要的东西。” “乔牧,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形状的?幸福又是什么颜色的呢?” 我幽幽地问。乔牧无言以对。 “在归途怀里,我曾经清楚地看见了它们。但是,当我发现那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模样时,我早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再也无法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了。” 我伸出双手,他俯下身,牢牢握住,然后,安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面。 “等你听完我的故事,如果,你还愿意继续爱我的话,就永远不要让我看见它们,好不好?” 乔牧站起来亲吻我的额头。我没有哭,因为,我一直希望他能象现在这样抱着我,直到我死去。 乔牧所说的缘分是否真的存在于我和归途之间,其实是很值得怀疑的。事实上,我和归途的关系是从一句不经意的誓言开始的。那是一个毒誓。 现在想想,颇有些象征意味—— 所有的孽皆因它而起,最终,也因它而灭。 归途很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会答应和他约会,完全是因为他的太太阮芫。 开始,我确实利用了他。虽然约会时的一些发自内心的倾诉,也曾防不胜防地让我怦然心动过,尤其是当他回忆起和阮芫恋爱、结婚的时候,我能够感觉到他对这份无可挑剔的感情,有着一些难以启齿的遗憾。但这不足以成为我趁虚而入的理由,我和归途之间,至始至终都有着隔膜,一方面来自他尚有家室的身份,另一方面是年龄和社会地位的悬殊,让我总觉得,我和他,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那是一道很难逾越的鸿沟。 归途总是拒绝承认它的固执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在我眼里,他真是个标准的、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傻瓜,尽管他的热情和魅力一次又一次地想要摧毁我的理智,但是,我还是清楚地把我们之间的界限封竖在他的面前。我没想到他是如此有耐性有毅力的男人,当然,他也的确具备那样的条件——有钱有闲。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见到了阮芫,才证实我的估量并不是没有来由的。我只能说,有生以来,从没见过比她更完美的女人。除此以外,用任何一种语言来形容都是多余的。 初见阮芫,留给我印象深刻的东西很多,样貌、身型、谈吐无一不缺,可是,回头细想,又觉得眼花缭乱理不清,就好象五彩缤纷的调色板突然散了架,原本精心调配的颜料一股脑全堆在一起,意外地组合成另一副抽象古怪的图画,所以,一旦离开,马上又会有想再见到她的冲动。我想,除去那些本质上的百看不厌,也总有几处是叫人过目难忘的,而且我相信,阮芫留在不同人眼中的难忘也应该是截然不同的。 正如归途所说的那样,阮芫对于自己天生丽质的美貌与财富,其实是相当低调的。或许是因为它过于锐利的缘故,让人感觉震撼的同时也有种说不出的惊悚,就好象我始终不太敢直视她的面孔,总感到里面有些东西让人觉得好害怕。于是,在访问的过程中我时常有意无意地瞥开目光,低头去看她的脚踝。 那是一双很特别的脚,形状精秀,视觉柔软,从皮肤根处透漏出来的白波,象是从三棱镜里突然跃出来的光,刺得人目眩神迷,又遏制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相形之下,脚趾上淡金的指甲油虽无不谐之处却也显得异常微不足道。 其次,便是她的装束。非常简约的黑白格子套装,款式很普通,却委婉地表达了她这样的女人对于时尚的尊贵立场——不区分职业和休闲,而是将它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同时不忘恰倒好处地为自己平添一份遗世独立的妖娆。我注意到她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无法让衣服暴露出一点点皱折,可见衣料的质地决非我能够想象,因此,我根本无法揣测它的牌子,即便真的让我看见,我想也是一连串稀奇古怪的英文字。 这就是阮芫留在我第一印象中最为深刻的两样东西。而仅仅只是这两样,就足以让我了解,她和归途是多么和谐匹配的一体。他们才是这城市里真正的贵族、上帝的尤物,而我,根本就是个什么都沾不上边的黄毛丫头,归途嘴里信誓旦旦刨心掏肺的爱情,在那一刻,全然变成了一场荒唐可笑的闹剧,他怎么就不明白,在阮芫这种女人面前,我永远只是一个连围墙都无法靠近的局外人、第三者!! 我无法在这个即便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要站在她边上就会相形见拙黯然失色的女人面前不感到自卑,于是,归途在夏日的午后无意中点燃在我心头的自信与骄傲,立刻就被掐灭了。神智恢复之后,闯入我脑袋的第一个字就是逃! 我要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搁,这场从外观上看来相当风光刺激的恋情对我来说一点掌控的机会也没有,倘若先前,我内心深处还有那么一丁点想要"玩火"的冲动的话,此刻也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归途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摆出那副极有把握、步步为营的姿态,拼命地向我靠拢。 我变成了一头被狂热、疯癫的篱笆团团包围的小羊,孤独而无助,既没有随遇而安的心态也没有奋力逃脱的勇气,而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归途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不惜去背叛象阮芫这样的妻子?他到底是真的爱上了我,还是想要从我这里证明某些从阮芫身上没法证明的东西?最关键的是,我根本想不出阮芫还有什么是无法满足他的? 我执意要从中理出头绪,给归途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来结束这场尚未开始的闹剧,结果,居然让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我对他的妻子阮芫除了惊叹外,根本没有丝毫的企图心和妒忌心,相反地,她的身影还会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对阮芫,我已经不单单只是好奇,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崇拜。我从来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人,而我,将来是不是也有机会成为这样的女人呢? 在遇到阮芫之前,我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也从未认定过什么目标,然而,就当阮芫的影像日益侵占、萦绕并最终吞噬我整个意志时,我才觉悟到,期待有朝一日能成为象她那样完美的女子,已经成为了我潜意识里最为强烈的人生目标!就连我的生活,也因此而逐渐发生变化。 我开始注意一些与我目前的身份毫不相关的东西,比如名牌的衣物、昂贵的首饰,以及所有看上去接近阮芫的高档用品。我加倍打工,拼命存钱,可是,当我流连在一家又一家名品专卖店中,暗暗发誓要拥有的那些数目与我的能力还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渐渐地,我也学会了辨别属于自己格调的东西,偶尔,忍不住穿上一两件心仪的,站在试衣镜前面端详,竟然会被自己绝妙的悟性所折服—— 奢华背后的我非但不俗,比起阮芫还更有一番清丽典雅的灵慧。那一刻,就是那一刻,归途灼热的目光突然妖艳地浮现出来。原来,他爱的是这个。 原来,他一直在试图告诉我:你是一块未经雕琢无与伦比的璞玉! 为什么,我从来就没有发现呢?……就这样,从邂逅归途,到认识阮芫,再到我发现自己很想成为阮芫,只有那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如今想想,真的是件鬼迷心窍,很离谱的事情。 那时的我就象是着了魔,完全没预感到追随阮芫的脚步,会激起我身为女人的一些本能的**,例如,冒险去征服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归途这段日子在我身上耗费的种种,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历历在目起来的。我发现自己很笨,笨到宁可沉沦在自卑的泥沼中,也不愿去看清楚归途交到我手里的到底是什么? 他交给我的,是那个完美的女神倾尽所有也再买不回来的爱情啊!我这才意识到,只要跨出那么小小的一步,就很可能轻而易举地代替阮芫的位置,继而拥有她的一切! 我从来没有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征服归途并将他占为己有的**疯狂地主宰了我,让我彻底陷入了这场致命的爱情角逐。 乔牧问我:"接受归途,到底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争夺?" 我坦白回答:"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都没能弄明白。" 或许,正如乔牧所说的那样,上帝是有眼睛的,他无时无刻不在看着我们,他也很奇怪具有高等智慧的我们,为什么会一步步踏进自己挖设的陷阱里面?就好象你永远不要轻易地对别人发誓,因为任何一句随口说说的话,不晓得在什么时候就会应验。 这还不是最糟的,真正倒霉的是它不应验你的身上,却偏偏要让另一个无辜的人遭殃。人与人之间,所谓的恩怨情仇,正是起源于这诸多的阴差阳错。归咎到我和阮芫,命运之神最终也不得不对我们做出应有的审判与责罚。我发誓!如果不跟她离婚,就不得好死!这就是归途让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誓言。 可惜,他只说过一次,后来有很长一段日子,他也确实为这个誓言作出了相当的努力,但是却再也没有重复,我想,他是真的忘了。对当时的我来说,这句话无论从哪个角度听,都是最实际不过的,所以,我牢牢记住了它,一刻也不敢忘记。 在讲述我和归途的后话之前,我必须再提一提那个有趣的"分手日"。 乔牧有权知道那是二十一岁的我在这故事中做出的第一件无耻的事,当然,和接下来的相比,那的确是小巫见大巫。分手,是我赢得归途的第一步。 我必须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有气质、有原则的女孩子,既然他迷恋我的纯洁,不妨尽可能地将它发挥到极至,因为我要让归途过于热烈的激情冷却下来,清楚地认识我、了解我,从而更加深刻地爱上我。我要的是持之以恒的关系,而不是人生的一小段风花雪月。 安凌决不是那种玩一玩就可以随手扔掉的女孩,归途务必要根深蒂固地弄明白我的立场,只有这样,我和他才可能有未来。于是,我假装要和他分手,实际是想刺激他,进而逼迫他彻底偏离理智的轨道,为我作出某些重要的决定。最起码,应该在得到我之前就下定决心要放弃阮芫,否则,我是不会轻易把自己交给他的。 我自以为很聪明,结果还是差点弄巧成拙。 原因,归途曾经讲过。为了让他刮目相看,我居然花了一笔钱去购买廉价的假名牌、假首饰,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伦不类!原本还以为能亲手将璞玉打造成美玉,证明自己并不比阮芫差,不料却破坏了他最珍爱的纯瑕。 归途从来没有如此大声、如此不顾颜面地对我说话,当时,我真的气疯了,想都没想他那么激动恰恰证明他根本不喜欢阮芫甚至还心存恶感,就逃到马路上去了。幸好一场不大不小的车祸挽回了局面,同时也狠狠地教训了我的幼稚和任性。当我亲眼目睹归途蓬头垢面、心急如焚的样子,我真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又或者,我早就爱上他了,只是一直不肯承认罢了。 "安安,我爱你,我要你!"他叫我安安,从那时起他就一直这么叫我。 我喜欢这个可爱的名字,听起来就象手心里的一块宝,让我感觉好骄傲。我不屑于知道阮芫在他心里到底占据了多大的份量,即便有,也不过是停留虚无缥缈食之无味的层面上,而我却是实实在在落入他掌中,能够让他宠、让他爱、让他魂不守舍牵肠挂肚的心头肉。 宠爱我几乎成为他日常生活里戒不掉的瘾,他会在众目睽睽的人群里突然拥抱我,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都会引发他亲吻我的**,甚至不分时机、地点、场合,动不动就捧起我的面孔疯疯癫癫地喊:"我要把你咬碎!把你吞到肚子里去!"那种强烈的、恨不得把我化入骨血的眼神足以将我的虚荣心抛到云端,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觉得自己是那么迷人那么充满诱惑的小东西。我无法确切地表达出当时的那种心情。归途用一个成熟男人特有的爱情魔力打开了我的天眼,让我看见了许多不可能看见的幻物,比如快乐、兴奋、激动、甜蜜等等等等,它们长时间地围绕着我、滋润着我,直到主宰我生活的每一处细节,每一个点滴,让我再也无法将这个男人排除在人生之外。 这时的归途,已经丧失了所有冠冕堂皇的身份,他不是贵族、不是有妇之夫、更不是那个在我面前唯唯诺诺的绅士,他只是一个堕入情网的男人,一个心甘情愿臣服在我脚下的奴隶。至于我,沦陷的时间稍稍晚了一点,这和我不谙情事的**情结有很大的关系。 说起来真讽刺,归途爱我,是因为我简单清纯,但是,我想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对他的爱却是从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才轰然爆发的。我曾经一度怀疑自己迷恋他的身体更甚于迷恋他的人,追溯到最初那夜,我依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逞强对他撒谎。或许,又是因为阮芫的缘故,我想,他妻子是那么一个让男人充满遐想、极具性魅力的女人,如果我告诉他我还是**,他一定会有压力,说不定情欲还会因此而减弱,那岂不是很煞风景?对于自己是否能够扮演好一个晚上的女人而不是女孩,我根本没有把握,但是,我仍然决定欺骗他,告诉他我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除了安定自己过份紧张的情绪之外,还有期待他能彻底放开自己,让我享受到完整的**欢愉的嫌疑。 当然,在那时,我是绝对不会去承认这点的。 他果然很放肆,致使我的第一次演变成一段漫长的、没有快感的忍痛过程,我做得相当完美,毫不青涩,为了掩盖血迹,我几乎立刻就穿上内裤躲进厕所里,幸好它们只有少许,极其微弱的一点点,很容易处理干净。奇异的是,肿胀破损的疼痛一旦被微烫的热水冲刷,就骤然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软绵绵的舒畅,麻酥酥地填满我肉身每一个干涸的缝隙,让它在忘却痛楚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抵达快活的彼岸。当我发现,只要一闭上眼睛,一回想起刚才归途所做的一切,我非但没有半点害羞,身体还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更强烈的反应时,便意识到任何假装都已经是多余的了。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四天三夜,我和归途是如何将彼此深锁在一幢到处都是性气,就连一只普通的漱口杯也充满了挑逗的别墅里,疯狂地挥霍、透支着我们的身体和**。我不晓得自己是谁,也不关心窗外的世界是否变了样。灯是暗的,床是乱的,天空是黑色的。瞳孔里印着的只有一张男人面孔以及他赤条条不知疲倦的身体,伸手摸到的只有沾满了*液的毛巾、床单和地毯,耳根轰鸣的也只有非人的呻吟、呐喊以及各种家具东倒西歪的噪音。有一刹那,我怀疑自己已经死了,落在地狱的监牢里,和一只半人半兽的怪物做着相同的事情,一遍又一遍,重复再重复,**再**,没完没了。 到了第四天的中午,我们终于从欲海中苏醒过来,但是,我知道归途不是倦了,而是累了,我也腰酸背疼再也做不动了,于是,我们安分守己地互拥沉睡到日落,才依依不舍地分了手。 回家的路上,归途一只手开车,另一只始终握着我,我们默默不语,谁也不想打破这难得的幸福甜美之感。我忽然体味到对这个男人强烈的依恋。归途终究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我所接触过的男人,不单单因为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更多的,是他在我身上耕耘出的那些通往极乐世界的云梯。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他这样的男人所爱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亲吻、耳语、抚慰、交媾、快感,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充满人性的力量。尤其是他最后对我许下的承诺,让我觉得这四天就象是一个跨越荆棘的冒险,我们踏出了最后的一步,虽然明知道会割伤、会流血、会不可自拔,但我们最终还是跨越了它,并且更清楚地确认那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我偷偷地,沾沾自喜地设想着我们的结局,设想着自己如何因此而摇身变成一个比阮芫更完美更出色,且能够让归途永不厌倦的女人。永不厌倦?!这四个字出乎意料地刺痛了我。真的能做到永不厌倦么?他现在和我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对阮芫已经厌倦了么?连阮芫这样的女人都无法满足他,我又凭什么那么自信呢? 温柔的前戏、精准的爱抚、娴熟的技艺,这所有的一切难道不正是出自阮芫的怀抱么?这个念头立即颠覆了我无知的轻飘。我重又跌入阮芫的阴影里面,不可避免地幻想起她和归途**的样子,却怎么也摸不着边际,面对镜中,单薄稚嫩的自己,我根本无法想象裸体的阮芫是什么样的。 归途并没有洞察到我的忧虑。自从确定情人关系之后,他越发变本加厉地疼惜我,可是,随时可能失去他的危机感也同时加倍地折磨起我来。我迫切地希望能多了解一些关于他和阮芫之间的私事,说穿了,也就是床事。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防患方法。 于是,在第二次远离城市的幽会中,我鼓起勇气问他:你和你太太,我是说,你和阮芫,也这样……么? 归途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表情很复杂,有些错愕,有些无奈,更多的,是不知该从何说起的犹豫。 为什么要问这个?他问。 因为我想知道。我固执地回答。 我不想说,也没必要说。 他开始不安,急于回避的样子,让我很不高兴。我说他心里有鬼,他问我什么意思,我说,意思是我不喜欢淌浑水,如果你还爱她,我立马就退出,保证不拖累你。这让他更加不安,一边叹气一边摸索我的手。 你真的很想知道我和她的事? 他又问了一次,神情相当为难。 我依旧点头。 那也好,他说着就下床去寻找烟灰缸,反正你迟早都会知道的,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边听边忘,行么? 我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我边听边忘,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我逼着归途,当着我的面揭开了关于他妻子、阮芫的秘密。 “阮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乔牧的语气变了。 显然,两天前留下的悬疑与他内心预先假设好的情节发生了不小的冲突,让他有点耐不住性子。 第三天,他给我带来了苹果,鲜红鲜红,表皮油亮到泛光的那种。听说是进口的,另有别名,叫作蛇果。乔牧想削一个,却被我抢到手里把玩,那时,我已经开始做物理治疗,有点力气了。我爱不释手地捧着它,细细品茗这名字的蕴意,我想起归途在录音带里将我比作甸园里最饱满的那颗红苹果,应该就是眼前的这一只。 其实,对男人来说,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是蛇果,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胆量伸手去把她摘下来。吃完蛇果,我继续就着乔牧刚才的问题往下说,我知道,他已经等不及了。 阮芫是什么样的女人? 我想,真正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恐怕也只有阮芫自己。可惜,她死了,死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如今留下的,也只有归途口中的那些,以及后来,那个一度与我情同姐妹的阮芫。 叙述之前,归途向我提了个怪问题。 他问,你对男人的性器怎么看? 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觉得不好意思,马上就红了脸,可是,归途的表情很认真,完全没有秽气。 归途又补充道,我的意思是,你是否觉得男人很脏,尤其是和我**时,有没有觉得我那个地方很丑很恶心?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我很坦率地告诉他,对于他的身体,我不仅不讨厌,还迷恋得很。 归途吻我,然后满足地笑了笑,眉角却隐约溜过一丝惆怅。 他叹了口气,说,这就是我最爱你的地方,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完整的男人。 为什么这么说?难道,在阮芫面前你就破败了么? 我不理解地问。 或许这就是我不想再跟她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吧。 归途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很黯淡,这让我意识到他并不是对阮芫余情未了,而是根本不乐意再提起这个女人。 归途对阮芫的评价只有一句话,他说,遭遇一个过份完美的女人,只有两种结果,要么爱她,要么怕她,我呢,刚好两者兼得。 归途和阮芫的爱情其实很普通,就象归途告诉乔牧的那样,理所当然地恋爱,理所当然地结婚,不过,最为重要的部分他还是没讲,这让我再次对那卷录音带另一面的内容产生强烈的好奇,不知道他接下来到底对乔牧说了些什么。 归途第一次发现阮芫和别的女孩不同,是在他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之后的事。 在这之前,他们只是别人心里暗暗配对的偶像,除了正常的同学往来,还不曾有过任何亲密的举动。公开以情侣身份出现在校园的那天,引起一场不小的轰动,无数羡慕的眼光让归途感觉就象是在屋顶上跳华尔兹,于是,那天傍晚,在校园的草坪上,他情不自禁,吻了阮芫。这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初吻,因此两人都表现得相当兴奋与紧张,几次生疏的探索之后,阮芫渐渐松弛下来,很快,便让归途品尝到了真正唇舌交缠的美妙。 一切都如预想的那样好,只是,在护送阮芫回寝室的途中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让归途感觉异常扫兴。 阮芫执意要归途陪她去超市一趟,本来以为,是想买些点心当夜宵,结果,她没买任何吃的,而是挑了一瓶漱口水。 归途问她买这个做什么,她很惊讶地回答,当然是回去漱口啊,两个人的口水搅在一起多不卫生!归途一听,当场就傻了眼。 "这么说,她有洁癖?" 乔牧似乎有些明白了。 "严格地说,阮芫是个有着严重性洁癖的女人。" 我接过他的话,将它补充完整。不过,那一次并没有让归途意识到这个,他只是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感觉自己遭到了嫌弃,可阮芫却认为那是很正常的事,她甚至建议归途也养成这样的习惯以防病从口入,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阮芫当然是爱归途的,这和她必须坚持的卫生习惯并不冲突,何况,两个人尚处在恋爱约会的阶段,归途是不可能接触到阮芫私生活的,因此,他很快就忘了。然而,这不过是一个开始。阮芫的洁身自好让他们的爱情在长达8年的交往中保持着绝对圣洁的颜色,对于新婚之夜,归途一直都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阮芫对**的恐惧。没想到,出乎他意料的是,阮芫并不害怕,就象初吻时那样,她很快就突破了新婚夫妇应有心理障碍,满怀幸福地把自己全权交付给他了。 直到那一刻,归途才明白阮芫过于自恋的情结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个晚上,呈现在归途眼前的,是一副精美绝伦到能够唤起宇宙间任何一种原始**的女体,她仅仅只是一丝不挂地站在那里,就已经让他忍不住泄出来了。 这史料未及的局面让归途措手不及,他觉得羞耻极了,就好象冷不丁被美色**了一把似的,让他尊严尽失、无地自容,狠不得立刻跳窗而逃。 阮芫自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仍旧敞开胸怀,沉浸在被占有的期待中,归途为了遮掩难堪,只得假装拉肚子,躲进厕所里去收拾残局,好好的一个新婚之夜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完了。 说实话,我真不敢相信这个,要知道,归途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夜,他的身体都是正常的、勇猛的、足以让我神魂颠倒的,即便体力不支也没有一丁点早泄的迹象,为什么在阮芫面前,他反而不行了呢?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自信的问题。 这是归途的原话,他说:阮芫美得太锋利了,就好象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利器,与其说我被她征服,不如说是被无从下手的恐惧给吓倒了,虽然,她的的确确是一心一意要给我的,可我就是觉得她身上隐藏着一些我永远无法驾驭的很邪乎的东西,我说不清那种感觉,真的说不清楚…… 归途就是这样对我解释的。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想,阮芫慑人的锋芒在第一次见面时我就目睹了,可是,我依然崇拜她,包括她身上那种锐不可挡、难以驯服的气质。 你们男人不就喜欢那些搞不定的女人么?我反问归途,并觉得他和阮芫之间的关系好象越来越刺激,越来越有趣了。 归途却愁眉苦脸直摇头,摆明了要告诉我刚才的话是鸡同鸭讲了—— 我压根就没明白他的意思!我当然不会明白,因为在爱上他之前,阮芫已经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女神了,归途永远也不可能了解我当时的感受,就象我永远不可能了解他为什么会害怕阮芫一样。如果能够撇开她在我和归途之间所占据的地位,没有嫉妒、没有争夺、没有各自必须捍卫的爱情,我想我和她说不定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结果,我和阮芫的命运真的因为归途而交接到了一起,成为这世界上最亲密无间也最叫人瞠目结舌的好姐妹。这是后话了,不过,正因为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我才终于了解归途当时所表达的意思,可悲的是,归途却忘记了,就象他忘记那个毒誓一样,彻彻底底抛在了脑后。 "难道,归途和阮芫之间就这么结束了?" 乔牧迫不及待地追问。 当然不是。 如果归途和阮芫之间没有正常的性生活,那么不用我介入他们早就该离婚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所谓的正常也不过是图有其表,实际上,那只是一连串公式化的程序,唯一的好处是简单明了、速战速决,就象1234。 新婚之夜的重创虽然给归途带来不小的阴影,最终,也还是在黑暗中得到了解决。归途只要不看着阮芫的身体,就能够正常地与她**,不过,这也是阮芫先提出来的,理由自然也来自她的洁癖。 阮芫无法忍受男人的生殖器,觉得它们缺乏美感,永远摆脱不了丑陋、低级的模样,所以,还是关起灯来做比较合适。她每次做完爱不仅要把所有的床上用品全部换掉,还必须稀释三种以上的消毒剂来浸泡自己的身体,但是,却从来不和归途共浴,据说,仅有的一次,在温泉浴场,他们一起洗澡,当归途赤身裸体正准备下水时,阮芫竟然"哇——"地一声吐了。 归途这才发现,貌似疯狂的身体其实并不疯狂,除去那些基本的生理反应之外,从头到尾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快感。她不动也不叫,任由归途摆弄,虽然她的身体很敏感,也能够顺利地让对方达到**,但是,归途清楚地知道那只能代表他们彼此的身体很健康,尤其是,阮芫经常在最关键的时刻冒出一两句叫人兴味索然的话来,比如,要射了么?快射了吧?怎么还不射呀?等等等等,因此,他们的夫妻生活虽然看上去和普通的夫妇没什么差别,实际上却从未有过精神上的快乐,这种原始本能盖过情欲享受的夫妻关系之所以能够平和美满地延续下来,完全要归公于他们物质生活的丰富。 金钱可以弥补一切的道理,我也是在认识归途和阮芫之后才感同身受的。但是,我们谁也没料到,事情最终会演变到如此险恶的地步。婚后几年,尤其是阮芫成就事业之后,归途渐渐意识到,这种看似尚可容忍的、古怪的洁癖背后,隐藏的是一种居高临下,极其傲慢的疏离和冷漠。 女为悦己者容对阮芫来说是一个莫大笑话,她一丝不苟缔造出的完美,并不是用来取悦别人的,而是用来取悦自己的。可是,归途也明白,阮芫不是故意的,那是她与生俱来的天性,除此之外,你无法从她身上挑出任何毛病,没有男人会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嗜好与她斤斤计较,归途当然也不会。直到后来,他遇见了我。 我开始悟出归途为什么那么迷恋我的道理,我想,是我无意中掘出了他潜藏已久的**,让他不得不面对和睦、成就、财富并不能满足一切的事实,褪去华贵的外衣,他和所有平凡、普通的男人一样,渴望偷欢,渴望享有真正强烈的、酣畅淋漓的爱。所以,他不要身份了,不要颜面了,不要奢侈了,甚至,连阮芫都丢到一边,他要的只是我,只是我。 "我看,他要的不是你,而是性。"乔牧直言不讳地作出评判。 "我不是没想过。" "既然阮芫的秘密被揭开,我自然就不可避免地想到我和归途之间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没有根基的巧合?换言之,那天下午如果他遇见的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什么别的女孩,一切也依旧会照常发生,那只是一个巧合,一个性的巧合。我现在所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爱也许并不存在,归途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够唤醒他性意识的女人,什么年轻纯洁,清新可爱,统统扯不上关系,我的身上,仅仅只是比别人多了两个字,那就是'碰巧'!" "我不相信你真象你所说的那么清醒,不然,你早该就此打住了,不是么?" "所以,这都是命中注定的灾难。" "怎么讲?" "就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地把我和归途的关系整理透彻,阮芫突然出现了。" "哦?"乔牧没想到会这样,一颗心象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揪了起来。 也许,他说得没错,我的确没那么清醒。其实,糊涂一点也不打紧。 真正严重的是——我疯了。 阮芫的出现并不是偶然。事实上,她暗中调查归途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了,在找到我之前,她对我和归途的关系了如指掌,甚至还知道我们每一次约会的时间、地点,除了没法在我们的流动宾馆里安放摄像头,该知道的,她早就知道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我刚上完课回到寝室,室友便告诉我,有个自称是我表姐的女人打电话来,说是在校门口等我,要我一下课就去找她。我根本没什么表姐,那时我已经预料到事情不太对劲,于是故意置之不理,可是,当我参加完社团活动和同学一起出去吃饭时,发现那个"表姐"的车还停在校门口。 阮芫从车上下来,我的同学几乎一涌而上,她们七嘴八舌地嚷嚷着:天哪!天哪!你表姐多漂亮多气派啊!真让人丢脸。 找个地方谈谈吧。阮芫很客气地对我说。 我点点头,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也就没什么好退缩的了。 我们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就象潘月找到我的那天晚上一样,我们面对面坐着,默默寻思着对方的心事,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比咳嗽药水还淡的咖啡。 阮芫面前一直放着一杯白开水,喝之前,她总要先清理口中的杂味,我觉得她根本不必这么做。我不晓得该怎么讲,潘月和阮芫,在某些微小的细节上真是象到了极点。 安凌,哦不,是安安,我知道你比较喜欢这个名字。 我坦荡荡地望着她蠕动的嘴唇,毫不畏惧。 我曾经为这样的见面做过无数次心理建设,现在轮到了,竟然也镇定自若得很。 她依然光彩夺目让人充满遐想,但是,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和她已经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或许,我还高出那么一点点也说不定。 她接着说:安安,我必须让你明白,如果不是归途和我提出离婚,我是不会来打扰你的。 离婚?他什么时候跟你说的?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我没想到归途会那么快地履行他的承诺,这让我又惊又喜。 阮芫回答:我比你更了解归途的为人,没有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轻易张扬的。 这么说,你是不肯答应咯? 我咄咄逼近,根本不想给她喘息的余地。 如果有什么合适的理由能让我答应,不妨说来听听? 阮芫和气地对我微笑,一副实话实说的样子,丝毫没有挑衅的架势。 我诧异着她的态度,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以为她会大发雷霆让我骑虎难下,甚至密谋策划想尽各种办法来胁迫我和归途分手,可是现在,她的神态、语气,无关痛痒得就好象是在和我聊着别人的事似的,让我根本摸不着头脑。 她笑着端起杯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是来威胁你和归途分手的,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很久了,坦白说,我没想到归途真的会为了你和我提出离婚。你是没看见他的表情,我认识他这么多年都没见他那么坚决认真过,这使我意识到,这件事已经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解决的了,因此,我不得不站到你面前,把我的立场说一说。 大可不必煞费苦心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搪塞我。 我鼓起勇气把话顶回去。 你不肯离婚就等于要我们分手,那根本是一码事。你明知道归途离不了婚,我就不会继续跟他在一起…… 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所以,我才那么喜欢你。 她突然轻轻勾住我的手指,这个动作惊住了我,让我浑身不自在。 她到底在说些什么?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呢? 阮芫的表情还是那么一反常态地安逸着、沉稳着,甚至还有些殷勤。我听见磨刀霍霍的声响,却看不见银光闪闪的征兆,莫名的惶恐即刻见缝插针地游遍了我的全身,于是,我决定把话再往明里挑一挑,便直接开口道:我既然愿意坐在你面前,就是想要听听你的心理话,条件也好,威胁也罢,你何不一次痛快地说明白,你比谁都清楚我和归途到底要什么,不是么? 如果我告诉你,我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你会相信么? 她悠悠地回答。 我立刻摇头。 她把目光挪开,随手拿起我放在桌上墨镜:瞧,我就知道你不会了解。那么,我就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其实,我一点也不介意你和归途在一起,如果介意,我早就跑来跟你闹了,对不对?说穿了,我不想破坏你和归途之间的关系,你能让归途幸福快乐地享受爱情,那是他的福气,你能帮我弥补他在我身上得不到的缺憾,那是我的幸运,我感激你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要来找你的麻烦呢? 那你处心积虑了解我和归途的一切,现在又亲自来找我谈判,到底又为了什么呢?! 我立刻反驳。 为了和你交朋友。 我火了,她明明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我怀疑她是不是受的刺激太深而导致精神错乱了?于是,只好反过来,心平气和地对她说:虽然我无法预料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但是,毕竟是我侵犯了你的爱情,破坏了你的婚姻,你却要和我做朋友?阮芫,如果你不是拿着伪善当令箭,那就是你的脑子有问题了。 也许吧,不过那是我的问题,不关你的事。她依旧出奇地冷静。 我所有的要求不过只是四个字,"维持原状"而已。 我问她什么意思?她说,意思很简单,你我能不能尝试共同拥有一个男人?象亲姐妹那样。其实,我们先前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归途多此一举地打破了这好端端的局面,我希望一切都能回归原位——你是归途永远的爱人,我是归途永远的妻子,不必争风吃醋,也不需要离婚,我敢打赌,我们三个人一定能相处得很融洽,就好象一家人那样…… 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跳起来,指着她的鼻子呵道:你以为我是什么?任由你摆布的洋娃娃么?不必争风吃醋?笑话!我忍耐是因为知道归途会给我一个交代,你不肯离婚难道不是因为你嫉恨我,不想让我完整地拥有他吗? 不是。她真的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平静得叫人毛骨悚然。 这么说,你根本就不爱他?既然你不爱他,为什么不放他自由呢? 我疑惑地问道。 你还真是个孩子,她说着,脸上浮起哭笑不得的表情,让我觉得自己的毛病好象比她更严重。 我不离婚,是因为我找不到离婚的理由,归途是我的丈夫,这是已经存在的事实,我不想改变,也没有理由改变。 谁说没理由?他不爱你了,不要你了,这个理由难道还不够充分么? 我放大嗓门,就是想激怒她。 阮芫又笑了:在你眼里或许很充分,对我却没有多大意义,我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我不想妨碍你和归途相爱,那么你是不是也可以放弃改变我的生活呢? 可是,归途现在爱的是我,他只想和我在一起。我一再强调这点,她怎么就不明白呢? 我当然相信,她杏眼圆瞠,很诚恳地回答,不过,在我看来,你和归途之间如胶似漆的男女之情并不影响我和归途之间和睦默契的夫妻感情,一个轰轰烈烈地去爱,一个平平淡淡地守,这并不矛盾,对不对? 我不懂!不懂你说的这些歪理,这简直叫人不可理喻! 我突然意识到这样的针锋相对根本没有意义。 安安,你真是个可爱又贪心的小傻瓜。 这种玩弄似语言已经让我厌恶得快要抓狂了。 这不是歪理,而是真理。 转眼,她又语重心长地摆出长者教诲小辈的姿态,接着,幽幽地叹出一口气:唉,不懂也罢,只要听我的话去做就行了。 见你的大头鬼!我凭什么要坐在这里忍受你的侮辱?归途跟你离婚离定了,我劝你最好赶紧回家把该解决的好好解决解决,别再把无谓的口水和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我丢下狠话,转身就要走。 怎么?你生气了?为什么要生气呢?难道你不知道我是为了你好么? 她被我的举动吓着了,脸色白白的,居然还要站起来安慰我,我索性也一不做二不休,一次把话说清楚。我告诉她,如果归途离婚成功,我一定会跟他在一起,如果她执意不肯,那我也只好跟他一刀两断,要我和她共同分享一个男人,门儿都没有! 听完我的话,阮芫忽然又笑逐言开了。 我的语气已经够坚决的了,她竟然还能笑得如此笃定如此坦然,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不,你会的,一定会!因为,你无法想象我有多么了解你,只有我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阮芫最后这句没有一丁点恐吓的意思,却让我整个人从头到脚,凉成一块冰。 有一阵,我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 阮芫一晃而过。她消失的日子,归途也不知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被阮芫软禁着,倘若果真如此,他就是个十足的懦夫,我宁可就此完蛋也不要在阮芫的压迫下过活。 其实,那纯粹是我的胡思乱想,归途既然开了口,当然要全力以赴,那是他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我眼前的首要条件,他很清楚那个承诺对于我们的意义,何况,我也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但是,我并没有催促归途马上就付诸行动,如今细细想来,"离婚"两个字从头到尾都不是从我嘴里吐出来的,一切就这么了无声息地进行起来了,对于后面的那一场无妄之灾,我是浑然不知觉的。这么说或许还是很驼鸟。 我听取了罪恶之神的召唤,踏上了他引领的道路,这就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没有资格为自己狡辩。我很倔强,没有主动给归途打电话,可是最后,我还是对他们俩先后失踪的巧合产生了疑虑,稍不留神就会转念到归途可能已经反悔的歧路上去。这时,另有一件突发事扭转了我的情绪。 就在归途忙着离婚的当口,一个匿名的追求者闯入了我的生活。 一连五天,有个署名"E.R."的人委托快递公司给我送礼物。我很想知道他是谁,更想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洞察到我内心深处最为隐秘的渴望的。这个叫"E.R."的家伙,让我的钢丝床在短短几日内被各路极品所占领,从手表、皮夹、饰物,到文具、坤包、摆设,无一不是我曾痴痴徘徊在名品店门口,用卖火柴小女孩似的目光久久凝视过的,而且一天两样特别有规律,我的脑袋很快就变得不清不楚起来。 到了第三天,我实在忍不住,给归途打了通电话,以为是他刻意安排为了要安抚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的冷落,没想到,他回答我的只有一句话——我已经焦头烂额了,拜托你再给我一点时间把事情彻底解决好不好?反到象是我在无理取闹兴师问罪似的。 不是归途又会是谁呢?他到底跟踪了我多久? 当我一想到,无论自己身在何处,背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紧盯着我时,所有的欢喜、等待、好奇全都被吓了回去。而与此同时,我又实在不愿舍弃这些梦寐以求的礼物,以及龙卷风似地将我团团围住的惊羡眼光。我不得不承认,那五天,我根本没有时间来吸收任何讯息,连续不断的惊诧加上室友们七嘴八舌的讨论,没让我的头壳崩裂已是万幸。 到了第六天的下午,我再次回到寝室,礼物依旧摆在桌上,可是,所有人的脸都拉得比马还长,她们担忧地对我说:安凌,这下麻烦了,你被一个女人看上了。我这才灵光一现,明白过来那个神秘的"追求者"就是阮芫。 我想我是真的昏了头了,怎么完全没觉察到"E.R."就是阮芫的英文名EVA加上她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又被这女人耍了。 我这才反省到,她不是故意刁难归途,而是根本不屑于和他纠缠,这件事从头到尾令她感兴趣的只有一样——那就是我。她到底是有钱没地方花呢?还是跟归途一块儿爱上我了?我没法琢磨出合理的答案来,当我再次对着她刨根问底的时候,她的回答是:我喜欢你,就象姐姐对妹妹那样,如果你觉得那也算一种爱,我就承认好了。 她到底想干什么?我突然心虚了,礼物在我手上,我既没有调查也没有归还,是不是就算收下了呢?我为什么要收她的东西?凭什么收?可是,要我现在立刻就把那些昂贵的宝贝扔在她脸上,我实在做不出来,我恨自己没胆量、没出息、爱慕虚荣,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我真的是舍不得它们啊! 跟我走。她把我拖上车。 去哪儿?我问。 去看一个你最想要的自己。 这是我和阮芫之间的第一次肢体接触,她的手强硬而霸气,让我在一瞬之间丧失了挣脱的勇气。我好象闻到一点点归途所说的那股邪乎味儿,不,应该是催眠味儿。 我仍旧相信当时的心境是很清醒很理智的,可是,身体却没有任何抵御的意识,就这么毫无防范跟随她去了。 好漫长的一个下午。阮芫带我走遍了全市最著名的商场、美容院和女子俱乐部,挑礼服、做头发,到薰香迭迷的私人会所做专业SPA和全身护理。 "就象潘月和你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一样?" 由于乔牧插嘴,我的思路有了短暂的歇息,不过,我很惊讶他是怎么猜到的? "她真的是阮芫……"乔牧没有回答我的疑问,反而自言自语起来。 我只能暂且把他放在一边,因为我担心不接着说下去,回忆就要断了。 最后,当我端坐在五星级酒店最豪华的旋转餐厅里时,我已经彻底改头换面,蜕变成一个从任何角度看过去,都无懈可击的名媛。 阮芫透过香槟的气泡,重新审视我的脸,然后,笑眯眯地说:这样不是很好么?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稍作修饰,就把我给比下去了,现在,你总该相信我对你的诚意不是开玩笑的吧。我知道她是故意的,故意要戏弄我,来反衬她的完美。 想着想着,我的鼻子就酸了。 阮芫很敏锐地瞧出了我的心思,耐心地安慰道:安安,你的眼睛有毛病,别人的眼睛可雪亮得很,看看你的周围,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我的周围是什么?是赞许?仰慕?惊叹? 不,不确切。 我觉得自己就象是一只在宁静的人群里突然引爆的炸弹,"轰"地一声,把天空炸亮了,把时间炸停了,把所有人的眼睛都炸昏了。 成为她,抑或超越她!这不正是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的画面么? 我爱归途,那是毫无疑问的,可是,在我内心最阴暗的角落里,依然闪烁着最初因为想和阮芫这样的女人一争高低而说服自己接纳他的原始企图,虽然那光芒极其微弱,但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刻火辣辣地弄疼了我。 原以为,要等到归途离婚,然后水到渠成嫁给他时,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梦想,却万万没有想到阮芫会代替归途,让我提前享受到灰姑娘的快乐。这个女人,在我身上耗费了比归途高出百倍的工夫,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禁不住自卑地对她说:阮芫,你这么对我有什么意思呢?过了午夜十二点,我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女大学生,纵使你要报复,要给我教训,也已经绰绰有余了,你我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我一个字也没跟归途说,我不是怕你,只想知道这游戏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这不是游戏!!她口气突然变硬了。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是认真的。 认真什么?我呆呆地问,并感觉脑袋已经有点转不动了。 认真要和你共同拥有一个男人。 我说:你是不是疯了?你可以跟我吵,可以跟我闹,就是别来这套! 她说:安安,难道你就一点也不肯相信,我和归途一样地喜欢你么? 我觉得好笑:喜欢?你到底喜欢什么呀? 她依旧严肃:喜欢你和我是一样的人。 如果我和你是一样的,归途就不会爱上我了。 这点她心里应该是很清楚的。 阮芫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脸,越看越沉静,越静越叵测,然后,冷冰冰地回答:你错了。我们是同类,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好姐妹,打从我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知道了,不是么? 我的心突然倾斜了。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真的不知道。我只感到游移的魂魄从体内不知名的什么地方噗地飞了出去,滋溜一下就消失在黑夜里了。 阮芫依旧不停地对我絮叨:安安,我是过来人,何不听我一句忠告?你分明就是一棵随时会为爱情盛开的花骨朵,归途比你大那么多,焉知道我的离婚会不会也是你和他激情褪去后的终点呢?何不拿这场爱情作为你享受青春的赌注?和金钱、肉欲、美梦比起来,你不认为自由才是最最重要的么? 我望着她,眼光依旧蒙昧,就在这时,她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金卡,悄悄推到我手边:拿着吧,有了这个,你就再也不是什么灰姑娘了,千万别以为这是什么扭转局面的手段,更不是我施舍给你的恩惠,我必须让你了解我和归途之间的差别,如果你以为代替了我的位置就能够成为你想要的那种女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归途是因为你朴实无华才疯狂爱上你的,可是,你并不想永远保持这个样子对不对?那么,当你终于达到目的,准备改头换面时,归途又会有什么样反应呢?我告诉你,他不会赞成你这么做,他要的是爱情不是另一个我,这点你是最清楚的,况且他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我有,现在,你总应该明白,我才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归途一心要保护你的爱情并没有错,而我,只想捍卫你的自由,到底选择哪一个,你自己看着办吧! "你接受了?" 乔牧从未用如此不信任的眼光看过我。 "所以我说,我不是太无耻,就是彻底被她弄疯了!" 乔牧低下头去。我知道,他再也不想看我了。 "你好些了么?"MAY问我。 "很快就能下地了。" "这就好。"MAY继续削苹果。她的手法生硬,不能象乔牧那样把皮连成长长的的条状。 乔牧特地差MAY来陪我,这让我很难过。他是要故意躲我么?刚才,MAY一直问我是不是哪里疼了,她觉着我脸色不佳,我说没有,其实,我心疼得厉害,说出来她也不会明白的。乔牧不理我了。就在我说出最可耻的片段之后他再也不想理我了,一定是这样的,否则这三天他怎么不来看我呢?这个念头让我孤枕难眠,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嘤嘤咽咽地哭。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爱着他的,十岁、二十三岁、到现在二十七岁……可是,我那么那么自卑地害怕着,恐惧着这一天的降临——被他看透铭刻在我人性根处,永远抹不净的安,看透了那个孤孑、矛盾、自闭的凌是如何虚假、伪善的丑陋女子。 "我说过,事实要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乔牧又回到我面前时,我只能这么说。 "虽然,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这一句补充得委实牵强,不痛不痒地好尴尬。 "你又在瞎想什么?"他看我,眼光很清澈,然后,把巨大的旅行袋扔到床尾。 "我去你家了,住院那么久,总得有人帮你整理整理。" "而且天也凉了,你得多穿一点。" 他拉开拉链,拿出披风试意我穿上。 我撩起帘子眺望窗外,树叶变了颜色,黄黄的、参差不齐的,象是和艳阳斗累了,颓败睡去似的。原来,外面的时节已是秋。 "继续说吧。"乔牧安份守己地坐下,弓起身子,双手握拳托住下巴。 "什么?"我别过头,不想再说。 他的眉头或许又扎成了堆,可是我真的不想失去他。我承认,什么都承认,我无助、我绝望、我渺小脆弱得就象一粒随手可以碾碎的沙,让我爱他,让我要他,因为我的世界只有他。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有权把故事听完,然后再决定是否要继续爱你,这是你要求我的,我不想半途而废。" 我得说,也必须说,否则他又怎能明白我为这场违背人性的爱情,付出过多么惨劣的代价! 又不晓得要从哪里开始了。 我说过,记忆是很容易断的,那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故事到了某种阶段总要出现所谓的突转,然后才能抵达**。我和阮芫、归途的**后面还有另一个**,那就是潘月,虽然时隔六年,她还是差点完成了六年前阮芫在我身上未能完成的事——将我送入地狱永不超生。 这么说或许又是不对的,阮芫不过是个较为奇特的女人,也许她对我所做的只是无意识的行为,并不能构成蓄谋的动机。后来,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 首先,是我搬出了宿舍,时间刚好是期末。我对父母说,工作已经基本定下来了,这就要入单位实习,可是家里离单位太远了,所以就和女同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学会撒谎不眨眼的,我父母当然也没那么笨,说一定要见见我的同屋才能答应。和他们见面的是阮芫,我父母对她相当满意,临走前还特别嘱咐说阮小姐很能干的,要我多向她学习,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想着这事儿可真是越闹越滑稽了。 事实上,那是阮芫为我和归途安排的新家,就在我收下阮芫的金卡之后,我们三个人在闹市区的一家茶餐厅里进行最后一次恳谈,归途并不知道阮芫在我身上所做的一切,阮芫的豁达与容忍终究还是摧毁了他亲情的防线,那些明显已经克制了很久的内疚、惋惜与无奈轮番溜出了他的眼睛,他默然地听取、默然地挣扎、默然地接受,却始终不敢看我的脸,也许,是害怕让我看见"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一览无余吧。 不忠的是他,又不是阮芫,而阮芫主动愿意接纳我,只求保持婚姻的完整,就等于让归途成为铺天盖地的婚外恋当中,唯一一个没有伤筋动骨、头破血流、心力交瘁的男人,不仅如此,他还可以一举两得毫无压力地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爱,这样的要求,有哪个男人会犹豫呢? "可是,归途曾经告诉过我,那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 "这么说也算是一种大彻大悟,可见,他当时还没有完全醉过去。" 乔牧不打算再插话了,我想,他一定是觉得与其被胸口的问号憋死,还不如耐心听我把故事讲完。我和归途,还有阮芫,就这样各就各位重新开始了我们生活。 我依旧在原来的那家杂志社上班,还有一年,我的大学时代就要宣告结束,到时候如果他们肯直接留我下来,就真的万事大吉了,为了让这件事的可行性达到100%,阮芫答应重新接受我的采访,而我们的关系,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逐渐体会到,和别人共同享有一个男人并非如我所想的那么困难,也许因为对方是阮芫,换做任何其他的女人未必会言行一致,说不定会采取先用金钱收买,然后再慢慢折磨的策略。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了,而且一直在琢磨应对的办法。 我时刻不忘警告自己,在尚未看清阮芫的真面目之前,是万万不能动用那张金卡的,即使用,也只能悄悄地用。归途买给我的东西虽不乏精美可爱,却都是些年轻小女孩的玩意儿,在他面前,我必须还得保持清秀稚纯的女大学生模样,否则,就太得不偿失了。 如果阮芫失言,或做出任何恶意中伤的行为,我会再度挑拨归途来和她对抗,甚至不惜撕毁她孤傲冷漠的假面具,反正归途爱的是我,她面对现实也好,自欺欺人也罢,到头来输的还不是她自己? 琢磨归琢磨,和阮芫在一起的时候,我依然还是那个她所希望的、可爱乖巧的小妹妹。阮芫从来不对我和归途提出苛刻的要求,比如一星期至少有几天必须让归途回家,她与我分享归途的方式可以用随意和机动来概括,这和他们夫妻之间经济相对独立,以及阮芫对性生活的淡漠不无关联。 他们依旧是相敬如宾的好夫妻。 阮芫在事业和生活上有任何需要,不用她开口,归途都会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丈夫应有的责任,这让我意识到许多婚姻的本质并不在于爱情的持久,而是对彼此生活习惯的了解、体恤以及心灵的默契,虽然没有激情没有性,却还是能正常地相处。于是,归途和阮芫在我眼里就变成了一对相濡以沫了多年的挚友亲朋,没有冲突,没有隔阂,当然,也没有爱情。 归途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我这里,尤其是晚上。阮芫坦言她一直喜欢一个人睡觉,翻起身来比较舒服,至于男女之欢,从一开始就是抗拒的,拥有一副好身材使她更加嫌恶男人的生殖器,让**出没于自己的身体,对她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和**没什么两样,因此,归途沉迷在我的床上对阮芫来说,不是背叛而是解脱。诸如此类的奇怪论调,让我一一悟懂阮芫当初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的真言,她是当真不介意把归途让给我,也诚心诚意地要和我交朋友、做姐妹。说不定那张金卡她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有朝一日能交到另一个女孩的手里,当然,那女孩必须是她喜欢欣赏且能够与其婚姻完美融合在一起的有缘人,所以,阮芫才会如此珍惜我和她之间的情谊。 她确实是用心在排除我内心重峦叠嶂的戒备的,否则,我们后来的生活也不会那么和谐融洽。可是,过于年轻的我实在不足以照顾一个生活起居一贯井井有条的成年男子。 同居让我疏于家事的本性暴露无疑,幸好归途并不在意,他雇了一个佣人专门照料家里,包括一日三餐。归途通常下了班就直接回家,开门迎接他的总是我的拥抱和亲吻,十足就是蜜月中的小俩口,阮芫一个礼拜也总会抽几天来家里吃饭,顺便帮我调教佣人。 周末,我和归途通常是陪阮芫一起度过的。阮芫特地为我们准备了一间独立的卧房,就连浴室里的沐浴用品也是根据我的喜好精心挑选的。阮芫的厨艺好得没话说,让我三步五时就念得慌,即使归途不要求,我也会吵着闹着要去找她。 大街上,人群间,抑或是神仙眷侣般的度假胜地,只要三个人在一起,总是齐乐融融地宛如一家人。归途和阮芫最爱牵着我的手漫无目的地行走在黄昏落日余辉的阴影底下,归途的掌心是情人热恋的体温,阮芫的掌心则是清凉适中的宠幸,我走在中间,他们互相凝视的坦然和长时间投注在我身上的笑颜,就象是预言着某种童话般的幸福,正奇异地从这纷繁杂乱的城市中破土而出。那是我们最潇洒最快乐,也最难忘的一段时光。 我相信,谁也不曾意识到,童话总有说完的一天。 最起码,在离开A城之前,我对此深信不移。 开学没几天就是情人节,归途建议去鑫宁街的酒吧庆祝。我想叫上阮芫,那种地方人多才有劲,可是阮芫晚上要接待一个重要的客户,她说赶得及就去。 那天晚上,我和归途逛了好几个酒吧,每一处都人山人海乱糟糟的,最后那家的名字叫"克隆人",我们刚坐下阮芫就来了电话,说事情已经办完了,稍后就与我们会合。 我没有带表,任由酒精和音乐将时间颠来倒去,仿佛太阳永远不会升起了,明天也永远不会再来了。阮芫进来时,归途已经醉倒在位子上,如同死去了一般,我也处在昏醉的边缘,阮芫的出现只让我清醒了一点点,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因为她而精神抖擞起来。 她站在那里,就象一颗惹眼的黑珍珠。貂皮大衣内若隐若现的是近乎透明的无袖高领薄纱衫,腰间的银质皮带斜挎在下摆的花边上,随意地露出蕾丝的一角,紧身丝绸长裤比发卡上的碎钻还要亮。她象是从社交宴会上溜出来寻找白马王子的年轻少妇,虽然在这种闹哄哄的场合下难以达到惊艳的效果,不少意志力差的男人还是恬不知耻地厥了过去。 我急忙对她招手,然后指指趴在一旁的归途。阮芫挑挑眉、歪歪嘴,一边脱大衣一边拨开人群向我靠拢。无聊的男人开始吹口哨,她的身材真是玲珑有致,性感得恰倒好处,我实在不明白如此优美的曲线居然会不喜欢男人的触碰? 归途醉了,我笑嘻嘻地对她说。 你好象也差不多了呢,她捏捏我的下巴,很开心的样子。 要不,我们回去吧,我发现她的脸色有些倦怠。 阮芫白了我一眼:才来就想赶我走?说什么我也得喝几杯,归途这副德行,难道要我们两个女人把他扛上车?不如等他醒过来再说! 我刚好也正在为这个犯愁,也罢,过节么,本来就该玩得尽兴些。 这时音乐换成了摇头舞,池子里脱臼的腰臀终于停顿下来,换成了无数摇啊摇的脑袋,我和归途没沾药,所以配合不了这样的气氛,阮芫也只好规规矩矩地坐着,用脚指头打拍子。 不行了,我要上厕所!我站起来示意阮芫把手袋递给我。 阮芫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笑着问:挑来挑去,你还是最喜欢这个牌子。 用惯了的东西,是扔不掉的,这可是你教我的。我调皮地对她做了一个鬼脸。 厕所里很脏,门口"严禁贩卖、吸食毒品"的牌子眼看就要落地。里面灯光灰暗,臭气醺天,我必须用捻成团的餐巾纸堵住鼻孔才能制止自己的反胃。不一会儿,有人进来了,在隔壁紧挨着我的马桶上鬼鬼祟祟地展开行动,女的开始哼哼唧唧,男的一边加大动作一边命令女的不许叫,对方实在受不了了,他就一把捂住她的嘴。 我想到了不知已经神游在何处的归途,顿感无趣,只想赶紧回家睡觉,于是,就草草把自己收拾干净推门走了出去,这才发现阮芫正一声不响站在镜子前补妆,把我吓了一跳。 你怎么也进来了?这儿臭死了。 我把鼻孔里的纸球扔进垃圾桶里。 外面乌漆麻黑的,怎么画? 她说得也对,我索性也打开包包,拿出小木梳把凌乱的头发弄整齐。 马桶上的女人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嚎叫。 什么声音?阮芫受惊地退到墙角。 便秘,那女人便秘。我偷偷窃笑。 阮芫另外一半没上粉的脸颊白得很夸张。 这地方古里古怪,我们还是走吧。她说着就收拾起水槽边上的化妆品。 我认同地点头,厕所里又安静下来,他们必定是听见了我的话。 就在这时,阮芫突然亲昵地从背后抱住我,同时将脸蛋轻轻贴在我的头发上。 安安,我真喜欢你,你好年轻好漂亮,我们三个若永远这样生活下去就好了,以前,和归途在一起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现在,有你陪着,我才感觉到真正的美满、宁静、与幸福,但愿,你也在这么想就好了……" 我忽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感觉背后,紧贴着脊梁的柔软饱满的乳峰有意无意地磨擦着我的身体,黏得我心绪紧绷,手脚动弹不得。阮芫从未如此亲近我,尽管皮肤表层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告诉我她的怀抱是温暖的、自然的,可是,我还是不知所措地畏惧了起来。我继续梳理肩头的发梢,阮芫一边从镜子里欣赏我的动作,一边舞蹈似地左右摇摆,嘴里依旧自顾自地喃喃低语。 她说,安安,你的头发怎么那么顺畅呢?我最近换了你用的那种洗发水,还是达不到这样的效果,我们虽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可终究还是有区别的,我再怎么染发也掩盖不了妇人的干枯,你就不同了,处处透漏着情人的光泽,连我看着都要着迷呢! 她是不是话里有话?我内心暗自飘起一团乌云。 可是,眼睛是骗不了人的,她看上去很认真。 为什么突然说出这些话来?我糊涂地思忖着,完全摸不透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而我的身体,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不可思议的生理反应,让我立即回想起归途曾对我讲过的那一幕不堪回首的"新婚之夜"。 一股粘涩的暖流从我的腹谷喷涌而出,将我的内裤湿得通透。 我的身体在地震,绯红热辣辣地从脸庞燃向额头,心脏七上八下乱跳一气,莫名的羞耻夹杂着难以描述的屈辱感让我的五脏六肺变成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杂碎,我彻底失了神,硬邦邦地活象个坐以待毙的死囚。 你怎么了?脸色怪怪的?阮芫终于觉察到有些不对劲,自动放开了我。 我用力拧开水龙头,反复用凉水把手帕浇湿。 你……没事吧?她担忧地问我。 没事,我想把归途弄醒,差不多该回家了。我赶紧跑出去,心里慌慌张张的。 归途醉得相当厉害,我和阮芫不得不劳动酒吧的侍者一起将他拖上车。 归途吐了我一身,阮芫问要不要先停一下,帮忙一起收拾收拾,我执意不许,心想,回家就能摆平的事何必搁在半道上?我不再和她说话,只是紧紧抱着归途,我不嫌弃满身的酸味,有他横在我和阮芫当中,反而让我觉得安全。 阮芫没征求我的同意就直接把车开回了她的家,我有些不快,然而,简简单单一句"你一个人照顾不来"就封了我的口。我知道她说得没错,就是老觉着心里不塌实,好象进去之后,还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一样。阮芫没花多少工夫就把归途安顿好了,她手脚轻快颇有经验,我无从插手,只好在一旁发呆。归途一直断断续续地说着疯话,叫着我的名字,我面露菜色,忍不住偷看阮芫的表情。 她好象聋了,什么也听不见似的,只专注于手中的事。 早点睡吧,余下的就交给你了。她使劲把我推到床边,暧昧地眨眨眼。 我假装不明白她的意思,一头栽进浴室里。 热水很快就泡出了所有的疲倦,我等不及把衣服穿上就钻进被窝里睡着了。 后半夜我睡得很沉很舒服,如果不是归途肆意把我闹醒,这一觉会睡到明天下午也说不定。大约天快亮的时候,归途撒娇似地翻身抱住我,我隐约感觉到他酒醒了。 别闹,阮芫还睡着……我忸怩地推脱着。 管她,我就要…… 他任性地挑逗我的身体,我的理智很快就不听使唤了。 归途进去时,我眼前突然闪过阮芫在肮脏的厕所里拥抱我的镜头,促使我产生了一种犯罪感,同时又有些奇怪的亢奋。 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难道是因为我们破例在阮芫的床上做爱的缘故么? 我没办法细想,因为归途的身体太热情,促使我的喉咙打磨出惊叫般的呻吟…… 卧室的门嘭地一声被撞开了。归途飞快地掀起被子盖住我的身体。 阮芫窘迫地呆立了三秒,随后立刻关门走了出去。 你不是说她睡着了?真见鬼! 归途扫兴地背过身去。我也觉得乏味,只好主动贴近他,尝试再度煽风点火。 归途被我的手指弄痒了,蒙住头咯咯咯地傻笑,然后一脚把被子踢到地上,继续攀上我的身子,让我不停地惊叫,不停地快活。 精疲力竭时,天光已经大亮,归途要赶着上班,我刚好上午没课,就把浴室先让给他用。归途一边哼歌一边问我今天晚上要不要出去吃饭,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他的话,水流拍打浴缸的哗哗声又把我弄悃了。迷懵之间,我发觉房门并没有关严实,阳光正暖和地从虚掩的缝隙间照进来,在地板上形成一条修长的直线,顺着直线望到门缝的尽头,居然还有一双天使般女人的脚踝静谧地矗立在那里…… 脚踝?! 我从床上一跃坐起,睁大双眼直瞪门缝的上方。 阮芫的眼睛仅仅只是一晃,就消失不见了。 阮芫到底有没有偷看我和归途做爱,是一件根本无法验证的事,这导致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总隐蔽着一些我永远无法看透或依照常理能够解释清楚的谜团,如果连乔牧也找不出潜藏在里头的奥妙,那么,就只好用"天意"二字来总结它了。 当晚发生的事,多多少少还是在我心里投下了阴影,虽然对于我和归途的关系并没有多大影响,但我们还是决定以后不在阮芫的家里亲热,这是对她最起码的尊重,当然,也是怕再搞出上次那样尴尬的局面来。归途说这件事时的语气本能地向着阮芫,似乎他很不愿意被她看见自己和别的女人亲热的样子,这说明他们之间即便没有爱情、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还是有一条无影无形的线在牵扯着彼此的关系。我看不到那层关系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却能够清楚地揣摩到它扎实的根基,而那种根基恰恰是我和归途之间所没有的,也许这就是所谓婚姻的价值。 于是,我又回头想到了离婚这档子事,归途默许阮芫的妥协和我当初接受她的金卡其实也没什么两样。钱是花了,满足感也有了,从里到外也确实不比阮芫差,归途呢,也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不够、不够呢?事到如今,归途已经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虽然他的心始终围着我转,对阮芫付出的也不过是所剩无几的责任,可我还是觉得他并不真正属于我。 最糟糕的是,长时间的朝夕相处让我逐渐被泥沼深陷的恐惧所操控,我越来越收不回自己的感情,越来越渴望将自己彻底交付,尤其是当他越来越喜欢叫阮芫的名字而称我为"老婆"的时候。我发现,我是真的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虽然我的身份只是情人,但我的潜意识还是把他当成了能够一辈子爱我、照顾我的"丈夫",只因我们目前的生活的确和事实婚姻没什么两样,而这些想法,与我最初和他在一起的动机根本就是背道而驰的两个极端。 时间可以淡化横隔在我们中间的那张结婚证书,但永远不可能消除它,我爱归途越深,对那张纸的恐惧就越大,这场爱情好象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井里面,原本看得很清的东西霎那间全变了样。 阮芫所说的自由我根本体会不到,我只是一部不停索求又无限量消耗的机器,要了给,给了要,终日反复,永无休止。有好几次,我想把那张金卡扔了,重新逼归途去做个了断,又屡屡说服自己别轻举妄动。事实上那还是意志力和虚荣心的问题,我已经习惯了这种锦衣玉食的生活,如果真能做到说放弃就放弃,当初又何必答应阮芫的要求。 就这样,在三个人继续自信满满地拖延这段关系的同时,我莫名其妙地患上了忧郁症。我觉得我大概快死了,睁开眼睛看到的尽是满目疮痍的疤,任何肉麻、有趣的情话都平衡不了我的情绪,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简直就象是灾难降临之前无处可逃的低等动物。那段日子,我特别怕照镜子,因为老看见那张金卡标签似地粘在我身上,我不是不想把它撕掉,只怕撕掉后,会发现它后面还藏着一个更破烂的洞,无数辨不出形状的流质排山倒海地从里面淌出来,只稍几秒就能将我的肉身腐蚀,然后,化骨为末。 这事儿也该有个结局了。我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可是,我看不见任何征兆,哪怕丁丁点点的预言也没有。我知道结局近了,就要完了,可是,谁能告诉我,头顶上那一坨又一坨大祸临头似的阴云到底在警告些什么呢? 天气很快就转暖了,我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举家搬到了S城,临行前他们问我要不要跟着一起来,我说,等毕业分配的时候再说,如果杂志社不留我,我就去找他们。送机的那天,我很伤感,眼泪啪嗒啪嗒不停地往下掉,或许,那时我已经感觉到和归途的爱情正在逐步趋向瓦解,然而,结局还是超出了我所能够预料的任何一种,那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至于其中的详细情形,我至今都不得而知。 情人节过后不久,阮芫就病了,我因为工作、学习两头忙无暇分身,就没和归途一起过去照顾她。大约有那么一天,归途打电话回来,说阮芫的病情突然加重,夜里不能没人陪,问我可不可以留宿一晚,当时我的心情也很烦,只想一个人呆着,于是随口说道,你是她丈夫,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用问我! 很久以后,当我再回想起那夜,眼前竟然一片空白。我记不清那天是几月几号,星期几,也不晓得归途丢下我之后,我到底又做了些什么,而答应他留在阮芫身边,多少也有点天经地义的味道,可是,我居然一点也没意识到,那是归途和我同居以来第一次单独回到自己的家中过夜。没想到,一陪就是三天。 我开始着急,怀疑阮芫的病情非同小可,说不定已经进了医院的加护病房,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归途询问情况。出乎意料的是,归途的口气很平和,除了略微的疲倦之外没什么异样。我问他阮芫的情况怎样,他说没什么,就快痊愈了,我又问你什么时候回来,他突然支支吾吾变得好紧张。 过两天,再过两天就回来…… 我不明白他怎么一下子变得那么黏糊。 为什么要过两天,她不是好了么?我立即丢出最后通牒,叫他马上回来。 归途沉默片刻还是答应了,不过,语气相当勉强。 当晚,他什么也没说就早早地梳洗上床了,我照例匍匐到他身边舔咬他的耳垂,期待着小别重逢后的温存,他却说连着几天都没睡想好好补一觉。看得出,他的确很累,于是,我也只好就此作罢,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便是逃脱的开始,从那天晚上起,直到我离开,归途再也没碰过我。 他不惜动用各种五花八门的手段来逃避和我**,刚开始,我还相信他所谓的最近工作压力比较大、身体不太舒服等种种理由是真的,后来,他索性连家也不回了,彻底把我打入了冷宫,有一天,当我无意中发现他留在我这儿的衣服就剩下一条洗坏的内裤时,才真正醒悟到事态的严重性。我必须把事情弄清楚。 他要甩我没关系,总得给我一个心服口服的理由,否则我没法对自己交代,于是,我翘课去公司堵他,他居然也没有拒绝。可是,我没想到他的脸色会比我还差,一副魂不守舍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衰样。 是因为想我么?还是遭遇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不幸?我打算劈头盖脑乱泄一气的冲动几乎立刻就咽了下去。 我担忧地问他为什么故意躲着我,有什么难言之隐连我都不能说? 他摇头、抽烟,就是不说话。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 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他抱歉地望着我,下颚僵硬地低了一下。 是谁?可以告诉我么?我的语气很平稳,内心却失落痛苦得无以复加,我不相信那是真的,就象我不相信自己其实早已把他当成了生命中唯一的那个男人,失去他对当时的我来说,根本就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 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他愁眉苦脸地回答。 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不行!你必须告诉我!她到底是谁? 我再也坐不住了,身体连同声音一起抖个不停。 归途就这么一言不发,哀求似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受不了这个,真的受不了。我不顾一切冲上前去推搡他,大声嚎啕起来,日光冷冷地俯瞰着大路中间的两个人,我越哭越虚弱,越闹越激烈,归途始终无动于衷。 我绝望了。为什么?为什么转眼之间他就不再是那个在大街上对我流连忘返的男人了?那种激情怎么可能突然就泯灭了呢? 安安,我不行了。归途潦倒地从嘴角溜出一句话。 那是我从未听过的惨淡声音,我停止歇斯底里的发作,愣愣地呆立在原地。 归途把头垂得很低,低到我已经没法再看清他的眉毛,接着,他对我说了句更加模棱两可的话。 他说:除了她,我对谁都没反应,这是真的。 我要去找阮芫。现在只有她可以帮我,帮我对付那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狐狸精。 手机打不通,家里没人,公司听说搬去了别处,地址不太清楚。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她忽然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失了踪。归途依旧流浪在外,屋子里就剩下我和保姆两个人,整日寂静得如同一座奢华的墓穴。 我到底哪里做错了?这个问题让我彻夜不眠。 归途说"没反应",什么没反应?那女人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决计要跟踪归途,查个水落石出,可是,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知是归途早有准备还是幕后另有主使,几乎每天都有一辆银白色的跑车来接他下班,而我那些破出租车的速度根本就不能和它比。我一直没能看清楚那司机的脸,只知道他老道得很,通常三个拐弯就能把我甩掉,说不定是混黑社会的。就这样,在联系不到阮芫的日子里,我象个无头苍蝇似的跟着归途乱撞乱飞,却依然查不到任何线索,直到有一天早晨,我因为实在睡不着就买了早点到归途的公司门口去等他,想和他一起吃早饭,顺便再好好谈谈。 归途八点钟左右到达公司,奇怪的是,那天护送他的并不是银白色的法拉力,而是一辆枣红色的小别克,我没敢贸贸然迎上去,只觉得这车子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大约一分钟的光景,我就想起来了,是校门口,没错,阮芫第一次来找我时,开的就是和它一模一样的一辆车,只是不晓得为什么,后来就再也没见她用了。 我知道不会是阮芫,可还是忍不住近距离地瞄了一眼。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那一幕。开车的是个女人,我看见她的时候,她上身如衣架似的吊挂在归途的脖子上,归途依偎在她肩上的脸刚好正对着我的眼睛。女人的身体是微微颤动着的,那种隐讳的摩擦很难察觉出来,远远看去不过就是一对正在拥抱的情侣,可是,归途脸上的表情分明是臣服的、瘫软的、甚至游离出一股糜烂*贱的味道,他在如饥似渴地享受着什么,这证实了我对那女人另一只不动声色悄悄挪移的手臂的猜测,那只手应该是伸进了归途的裤裆,并且正狂热地逗弄着他的生殖器。 我当场吐出一口酸水,但是,让我恶心的并不是女人的动作,她衣着整齐地背对着我,始终保持着很优雅的姿势,真正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归途的脸,那张丧失了和我在一起时所有的柔情蜜意、尊严廉耻,比奴仆还下贱的脸。 他们"拥抱"了很久,直到归途的眉眼打结似地揪成一团,然后缓慢地松开,女人便不再颤动了。他们渐渐分开,嘴唇却依旧贪婪地吮吸在一起。归途一边意犹未尽地吞着口水,一边迅速整理自己的衣裤,然后依依不舍地下了车。 那女人终于转过身来面向驾驶盘。 我抽筋似地打了个冷颤,早餐盒狼狈地掉在马路中央。 她不是别人,正是阮芫!那天我没有去上学,而是独自一人坐在公司附近的街心花园里静静地冥想,想过去、想之前、想现在…… 结果,当所有可供我思考的智慧全部都用完时,我的脑袋依旧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于是我知道,如今摆在面前的,不是什么自我反省就可以柳暗花明扭转形势的契机,而是一条真正山穷水尽的绝路。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既然阮芫打定主意不让我找到,我只有打电话给归途,告诉他早上亲眼看到的那一幕,命令他中午务必抽出时间给我一个解释,否则,我就闹到公司去。 我必须采取威胁的手段,否则,他一定会推搪,我只想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用什么方法。 中午,归途在街对面的一家日式拉面馆和我见了面,他不点餐也不吃饭,一坐下就开门见山地对我说:你没有错,是我对不起你,我下午不上班了,有什么话我们一次说清楚,好不好? 你要说的不就是分手两个字么?我强忍着胸前的怒火。 分手就分手,我不在乎,可你必须给我好好解释解释早上的事情,从一开始,你就和阮芫算计好了把我当猴耍是不是?是不是?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他为难地说道。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你叫我如何跟你解释呢? 她不是有洁癖么?你不是早就不爱她了么?我说着说着就想哭。 不知道。我只是和她睡了一觉,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归途喃喃低语,眼睛毫无神采。 你们……你们到底干了些什么?归途的额纹郁闷地堆成一个突兀的丘。 我没法说,说不出来。 那天晚上她烧得很厉害,我实在没办法,就脱了她衣服,想把她抱进浴缸里降降温,结果,不知怎么搞的就滚到了地毯上,然后,她突然开始吻我,扯我的衣服,起先我是抗拒的,后来……后来我发现她和平时不太一样,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疯狂,我连克制的念头都来不及有就和她……抱在一起了…… 那我呢?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算什么?难道,你不再爱我了么? 归途没有回答,只是无可奈何地把双唇闭拢,就在那一刻,他的五官突然变了形,仿佛有另一张陌生的面孔模模糊糊地重叠在上面。 离婚,我要你马上就跟她离婚! 归途脸色煞白,一副诚惶诚恐的猥琐样。不行,我绝对不能离开她,没有她,我会死。 要死的人是我不是你!我大叫。 我说:归途,你是不是中邪了?怎么完全听不懂我的话呢?离开她,跟我在一起,你忘了,那天你亲口答应过我的!大家都是女人,她能满足你的我一样也可以做到,只要你教我!教我!你一定会教我的,对不对?现在、现在就告诉我好了,你们是怎么做的,怎么做的? 安凌!别这样!他叫我名字,他居然叫了我的名字。 你难道还看不出来么?我迷上她了,你说我中邪也好、着魔也罢,我就是无可救药地迷上她了!从那天晚上开始,我满脑子就只有她,就好象……好象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我不知该怎么对你描述那种感觉,如果你硬是要说我爱她,那我就是神经错乱又爱上她了,而且爱得激烈爱得发疯!现在不是离不离婚的问题,而是我根本无法忍受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一秒的问题,我连上班的心思也没了,就只想跟她在一起。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这样失魂落魄,安安,我真的教不了你,她给我的那种感官刺激是你永远无法给我的你明不明白? 不明白!我忍无可忍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好吧,那我就再说得明白些。 归途仰头一口气把水喝光。 除了她,没有女人能让我再硬起来,包括你。现在,你明白了么? 当时,归途的脸上没有贪欲、没有激情,甚至没有所谓人的气息,眼前的他根本不是那个在夏日的午后,蠢蠢欲动地向我投送殷勤与体贴的中年绅士。 他就象一只被人拔光了羽毛的公鸡,连男人最基本的威严也荡然无存了,我无法想象他在阮芫面前的样子,又或者不忍去想,而今,坐在我面前的,只是一个无情无欲无用的冷男人。 是阴谋?还是惩罚?我无从判断。 归途毁了,而我的灵魂也随之灭亡了,剩下的只有残败的肉体,来为这场无疾而终的爱情背负一辈子噩梦缠身的债。 我恍恍惚惚地回到家里,保姆问我有没有钱,因为归途走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给她工资,我到小区隔壁的银行去刷卡,发现阮芫给我的那张金卡早就被吊销了,我站在提款机前面笑,大声地笑,然后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却怎么样也洗不掉比死还难受的屈辱。我穿着拖鞋徒步游荡在街头,经过名牌店的橱窗时不敢抬起头来看自己的脸,怕玻璃上影射出的不是人而是一条丧家犬。然后,我来到电话亭,用仅有的几块钱给我的父母打了电话,跟他们说,A城不适合我,我要回家。我简单地收拾了行李,重新扎起马尾穿上我的学生服,把房子、金卡、连同所有的物品都交给了保姆,对她说:别着急,等我走了,自会有人给你送钱来,再不行你就把这些东西卖了。 踏上火车的那一刻,我的头脑特别清醒,我知道我不是被归途抛弃了,而是被阮芫象垃圾一样给扔了。泪水顺着睫毛滴落下来,蒙住了我的视线,流到腮边时我发现它是热的,心里突然好高兴。梦终于醒了,现在,我是在为自己哭,因为我知道我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一家团聚的温暖渐渐让我的人生又恢复到往日的宁静,但是我不能在S城逗留太久,如果不能如期完成我的毕业论文从而失去我的学位,那这场噩梦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 于是,我又回到A城,继续念书、打工、独自生活,直到我父母不幸去世,才彻底离开了那座城市,而在这之前,我再也没见过归途和阮芫,也没再听到任何有关他们的消息。他们真的从人间蒸发了,又或者,我从来就不曾遇见过他们。 然而,一切并没有结束。按照潘月的说法,我遍体鳞伤地离开A城之后,阮芫和归途也不约而同地来到S城重度蜜月,如果说阮芫费尽心思安排乔牧去洗刷归途的记忆,是为了让他重新变成一张任由她拿捏的白纸,就此展开崭新的婚姻生活,那她为什么偏偏又会踏上那架飞机,鬼使神差地成为了归途的替死鬼呢?她的愤恨、怨怒,到底是来自于当年与我的那段纠葛,还是来自于因归途而亡的不甘,又或者,根本就是她自己游戏人间结下的恶果。 至于潘月,她是否真的是阮芫的冤魂,还是命运赐给我和归途的又一个恶作剧,她的遭遇所暗示的那个真相背后的真相,又有谁能知道呢? 我的话说完了。 乔牧的眉头正在慢慢地往两边打开,可是,我知道,那里面还有一些秘密尚未揭开。 "能不能告诉我,归途最后是怎么结束关于我的回忆的?" "你还想着他?" 乔牧努力地想做出嫉妒的表情,可是,好象没力气了。 "不,只是想了却对那盘录音带的好奇。" "他说,他对你的爱其实从未改变过,分手只是因为自己得了性无能,怕影响你日后的幸福,我没想到,那仅仅只是对你而已,对阮芫可不是那么回事。" 我闭上眼睛。乔牧走过来帮我把枕头放平。 他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下去了。因为我累了,想睡了。 第一卷 Chapter 7 结束,或者开始 Chapter7结束,或者开始 出院那天,太阳是橙色的。 我问MAY有没有看见,她说我眼睛花了,太阳就是太阳,哪来什么颜色? "乔牧呢?又跑去哪里了?"MAY盯着脚下的行李,没有回答,我觉得她好象有很重的心事。 我安安静静地坐在医院门口的石阶上,等着乔牧来接我。 空气里有很浓的青草味,伴随着树叶一片一片地飘到地上,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我到觉得是应该叫凋零的季节更合适。这就是世界,你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看到不一样的景观,然后,不一样的景观综合在一起就组成了不一样的心情,于是,人生便有了不同的乐趣。 趁乔牧不在,我小心翼翼地扭动身体,还是能感觉到微弱的酸疼循环其间,伤痛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平复的,医生说,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还是必须好好照顾自己,以免留下不良的后遗症,这么一来,我的假期就被无限制地延长了。 乔牧还没有来,他到底在磨蹭些什么呢? 我无聊地瞥向MAY,她依旧苦思冥想心不在焉。 "MAY,乔牧说他大概几点到?"我问她。她摇摇头,意思是不知道。 "你和乔牧是不是要结婚了?"她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你听谁说的?"我觉得她忧郁烦恼的样子很单纯很可爱。 "我猜的。"她没好气地回答,毫不掩饰委屈失落的心情。 这时,乔牧的车子开进来了。 "你先上车,东西我来拿。"乔牧把我扶进车,然后过去拿地上的行李。 "别傻愣着,赶紧帮忙啊?"他毛躁地推了MAY一把。 "乔牧,你好好跟人家说话,别那么横!"MAY默不作声地望了我一眼,好象并不领我的情。 车子在遗忘酒吧停了一会儿,乔牧必须把MAY送回去,店里没人看着是不行的,然后顺便把要紧的事情交代一下。 我没有下车,只是隔着相距不远的玻璃窗眺望着,我发现,从这个方向看遗忘酒吧,有着很不一样的味道,除去固有的神秘、沧桑与奢华,就这样静静地被橙橙的太阳照射着,竟然也是相当美丽的。 "回家么?"我问乔牧。 "要不要先跟我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潘月的墓地。" "听说归途想把她的骨灰带回A城去,和阮芫葬在一起,今天在那儿有个仪式。""如果你还想见他一面,我可以带你去。" "去就去吧,反正他也不认得我。" 乔牧没有立刻发动引擎,他温柔地凝望了我一会儿,然后抬起手来,从我耳边的发梢上摘下一枚**树叶。 我和乔牧到达墓园时才发现那里没有一个人是我们认识的,因为没有准备正式的服装,我们只好站在人群的另一角观望,几个身穿黄色圣袍的大师叮叮当当地操持着法器,念念有词地进行着类似超渡的仪式,乔牧偷偷问我有没有看见归途,我说还没有,他便有些失去耐心。 我说,就当送送潘月吧,无论如何,也算是一个朋友,乔牧就不再多话了。 仪式繁缛而复杂,断断续续进行了很久才结束,人群渐渐疏散,我和乔牧这才悄悄地把白菊放到已经空无一物的墓碑上。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归途,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石阶上,穿着一件深黑色的西装,手里捧着潘月的骨灰盒,神情哀伤得近乎麻木,加上一脸倦容和尚未染尽的白发,看上去更显苍老。 我没有想到他已经是个老头子了,我难以分辨他脸上浓密的斑纹哪些属于阮芫哪些属于潘月,我不想看见其中还跨着我的一条,因为我仍然相信,我是唯一一个真正给过他快乐的人。 然而,我还是怀疑,这个男人是否真的曾经与我共同拥有过一段如此漫长的、不为人知的夫妻生活,直到他迟疑地看着我,慢慢地走近我,让我的心因为更清楚地看见了他的衰竭而蓦然心痛时,我才能够确认,他的确是那个拿走了我年少时最纯真也最轻狂的爱情的男人。可惜,他这一生都不会再记起了。 "你们是潘月的朋友么?"他走到我们面前,沙哑地问道。 "在这里偶然认识的,不算太熟悉。" "我姓乔,单名一个牧字,她姓安,叫安凌。" "我好象见过你。"他对乔牧伸出手。 "我也觉得,可能你来我的酒吧喝过酒。"乔牧只轻轻与他交握一下就放开了。 "前两年我确实来过这里,具体情况不太记得,你也知道,人老了记性也就跟着差了。"归途把目光转到我身上,我沉静地望着他,心如止水。 "安凌?这个名字倒有点熟悉,我们以前见过么?" "没有。"我微微笑了笑,他也礼节性地微微颔首,算是默认了。 我和乔牧再次向他志哀,然后,便离开了那里。 乔牧还是没有送我回家,他把车停靠在郊外的一座小树林里,和我一起沿着一条无名的彩石路往山顶的凉亭走去。 "这里的空气很好,到医院看你之前,我总会来这里散步,那种感觉很幽静,很舒服,所以一直想着等你好了就带你一起来。" "我喜欢。"我挽住他的胳膊,把头靠上去。 "乔牧,现在再说谢谢你,是不是有点多余了?" "很多余,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 "那你还想听我说什么?故事已经讲完了,人生也轻松了一大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觉得有点空落落。"乔牧停下脚步,转过身。 前面就是亭子了,他却执意抱着我,站在如此狭窄的半路上。 "我想知道,明天,你会开始爱我么?"他非常,非常诚挚地问我。 "不。"我摇摇头。"因为我不想等到明天。" 乔牧淡定地笑了,眼里浮起和太阳一样橙色的光彩。 我觉得应该再补充些什么,于是,又对他说,现在就吻我吧,反正亭子已经不远了,不过,要很纯洁很纯洁地吻,他说尽量吧,然后就覆盖了我的唇。 乔牧吻了我很久,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睡着了,可我心里还是很清楚地知道,当明天的太阳重新照进这片小树林的时候,过去的一切都将离我而去,永远永远地封存在乔牧的记忆里,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不经意地,他也会忘记。 但是,SOLONG还在,遗忘酒吧还在,许多恒古不变的真理也依然存在:当一个故事结束的时候,无数的故事正在开始,或,正走在开始的路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