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互动 小月的郁闷   《傲世狂龙》第一卷已经完结,唯一让小月觉得遗憾的就是更新太慢,没让读者的眼球过瘾。   我每天晚上七点下班家,从七点半到十点半这段时间是我最快乐得时光,因为我能把我心中的故事用键盘讲述给更多人。   我只有不到十万字的存搞,每天更新一章再写一章三千多字的章节已经是极限了。要知道小月的工作不是白领,而是工人;一个上班有点下班没点,周六周日不休,经常连轴转加班的工人。我没有充分的写作时间,但我又爱死了写作,所以我斗胆请求大家支持——我不能保证多久爆发一次,但我能保证书写的会越来越好!我能保证每天不断的更新!我能保证绝不太监!   当然了,这些也许只是暂时的,我可以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来疯狂存搞小小爆发,我可以苦练码字绝技来提高写作速度,我甚至可以在网络作家这个副业变成熊掌后把鱼扔掉——但这些都离不开读者们的支持!   呼~~~写点东西觉得舒服多了。兄弟们要能理解小月就在书评区发贴着鼓励下我,要觉得小月欠骂也可以骂出来——无论是鼓励还是谩骂小月都会视为金玉良言! 心灵互动 小月的郁闷   《傲世狂龙》第一卷已经完结,唯一让小月觉得遗憾的就是更新太慢,没让读者的眼球过瘾。   我每天晚上七点下班家,从七点半到十点半这段时间是我最快乐得时光,因为我能把我心中的故事用键盘讲述给更多人。   我只有不到十万字的存搞,每天更新一章再写一章三千多字的章节已经是极限了。要知道小月的工作不是白领,而是工人;一个上班有点下班没点,周六周日不休,经常连轴转加班的工人。我没有充分的写作时间,但我又爱死了写作,所以我斗胆请求大家支持——我不能保证多久爆发一次,但我能保证书写的会越来越好!我能保证每天不断的更新!我能保证绝不太监!   当然了,这些也许只是暂时的,我可以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来疯狂存搞小小爆发,我可以苦练码字绝技来提高写作速度,我甚至可以在网络作家这个副业变成熊掌后把鱼扔掉——但这些都离不开读者们的支持!   呼~~~写点东西觉得舒服多了。兄弟们要能理解小月就在书评区发贴着鼓励下我,要觉得小月欠骂也可以骂出来——无论是鼓励还是谩骂小月都会视为金玉良言! 心灵互动 庆祝首页字推   傲世狂龙终于在首页文字推荐,这和兄弟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小月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从今天起特地一天更新两章~~呵呵,兄弟们多多砸票,多多收藏——因为你们的支持才是小月真正的动力! 心灵互动 庆祝首页字推   傲世狂龙终于在首页文字推荐,这和兄弟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小月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从今天起特地一天更新两章~~呵呵,兄弟们多多砸票,多多收藏——因为你们的支持才是小月真正的动力! 第一卷,龙在尘世 引言之山林弃婴   盘龙岭百丈峰远离着都市的繁华,依旧翠绿、挺拔。这里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仙境。   早春的清晨,是盘龙岭最美的时候。点点新绿,潺潺流水,鸟语花香。而这时,除了小鸟的鸣叫,隐隐还能听到婴儿的啼哭。   这声音吸引了一人一兽。人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兽是一只斑斓猛虎。他们几乎是同时找到了声音的主人。老人根本没有理会张牙舞爪的猛虎,就像看待家猫一般无视它。他轻轻抱起小孩,怜爱的摸摸婴孩的脸蛋,脸笑得像一朵花。   猛虎哪能让到嘴边的食物逃掉?它历吼一声,向老人扑去。老人先闻虎啸,后闻恶风,慢转过头,嘴里冷冷说道:“畜牲!不知死活!”话刚落地,一口粘痰已经唾向老虎面门。山林中顿时传来一声凄惨的虎啸——那口痰竟自猛虎前脑穿透,自后脑穿出。猛虎再次落地,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老人拽着死虎的尾巴,像拽一只猫似的向百丈峰走去。 第一卷,龙在尘世 引言之山林弃婴   盘龙岭百丈峰远离着都市的繁华,依旧翠绿、挺拔。这里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仙境。   早春的清晨,是盘龙岭最美的时候。点点新绿,潺潺流水,鸟语花香。而这时,除了小鸟的鸣叫,隐隐还能听到婴儿的啼哭。   这声音吸引了一人一兽。人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兽是一只斑斓猛虎。他们几乎是同时找到了声音的主人。老人根本没有理会张牙舞爪的猛虎,就像看待家猫一般无视它。他轻轻抱起小孩,怜爱的摸摸婴孩的脸蛋,脸笑得像一朵花。   猛虎哪能让到嘴边的食物逃掉?它历吼一声,向老人扑去。老人先闻虎啸,后闻恶风,慢转过头,嘴里冷冷说道:“畜牲!不知死活!”话刚落地,一口粘痰已经唾向老虎面门。山林中顿时传来一声凄惨的虎啸——那口痰竟自猛虎前脑穿透,自后脑穿出。猛虎再次落地,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老人拽着死虎的尾巴,像拽一只猫似的向百丈峰走去。 第一卷,龙在尘世 第一章,狂龙出世   静夜。残星。冷月。凉爽的风赶走了白天的燥热。盘龙岭下,树林中,一个黑影在枝头穿梭。   看影子,像个人,但看动作却不知比猿猴灵巧多少倍。转眼间,人影已经来到树林边缘。他跳下树,一步没有停留,向车站方向杀去。他跑得好快,转眼间已经看见了村落。按照地图的指示,车站就在村口!   抑制住心中的狂喜,他施展轻功,蹿房越脊,一条直线向目的地跑去。他一边狂奔嘴里一边小声嘟囔:“看来还是朕聪明,要是白天的话,朕可不敢在别人家房顶上飞来飞去!”想到得意之处,不由哼起了小曲。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他的身影已经出现在长途汽车站。他抬眼看看璀璨繁星点缀的苍穹,嘴里嘟囔:“狼爪子,熊屁屁,终于赶上了!”   他中等身材,上身穿一件灰色休闲T恤,下身穿一条深蓝色运动裤,脚蹬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背上背个黑色的旅行包——每件服饰上都印个硕大的‘对勾’。微弱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俊美的轮廓。细看他的五官,你会发现每一样都是造物主最完美的杰作。   他叫林晓龙。就是引言中提到的那个弃婴,也是我们俊美绝伦,身手不凡的主角。他被老人收留,指‘林’为姓,而发现他时又正值拂晓,故取名晓龙。林晓龙五岁学艺,十年有成。今天是他艺业学成,下山闯荡。   林晓龙虽然一直生长在深山老林,却没有和时代脱节。这一点,光从他耳朵上插着的mp3,嘴里哼着的《灌蓝高手》主题曲,还有身上的‘对勾’就能看出来。   随着mp3的歌曲转换,林晓龙哼起了外国摇滚乐。离末班车到来还有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他拽出手机,想翻两页闲书消磨时光。   突然,林晓龙的耳朵顿时竖了起来。因为他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了一个声响——一声微弱的呼救——女人的呼救!没等那人喊第二声,他已经像箭簇般射进树林。   听声辩位是林晓龙学的第一门课,所以他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声音的发源地。不远处一棵榕树下,三个男人在和一个女人纠缠。女人已经被他们按倒在地,无力的挣扎着。林晓龙飞身跳上一棵大树,再一提气,轻轻落在榕树枝头。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女人——不,因该说女孩才对——充其量只有十七岁,她身上的衣服正一件件的那三个欲火焚身的男人一件件扯下来,片刻工夫,少女美丽得身体已经完全暴露在空气之中。   三个男人同时褪下裤子,强奸罪的帮凶正昂首挺胸,耀武扬威。   林晓龙虽然未经世事但也饱览群书,他知道这三个男人在做什么。看着少女美丽的躯体以及脸上绝望的泪珠,他心中顿起怜惜:狼爪子,熊屁屁,你忍着点……朕这就救你!   这时,两个男人蹲在少女两侧,同样是一只手按住少女一只胳膊,另只手拉开少女的一条腿。少女绝望的扭动着身躯,却引的第三个男人发出一阵阵野兽般的淫笑。   禽兽!林晓龙心中想着,一枚硬币早已破空飞出,直直戳进正在淫笑的男人‘帮凶’的‘脑袋’。   一声鬼哭般的嚎叫划破树林的宁静。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有什么比在这种时刻被人在那地方钉进一样金属来的痛苦?三人顿时惨叫连连,捂着‘帮凶’满地打滚!   女孩惊恐的看着他们,天色太暗,所以不知道这三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胆怯的爬起来,胡乱往身上套了两件衣服,狂奔而去!逃跑的方向是车站。这趟开往市区的末班车是他逃离这危险地带的唯一希望。   林晓龙看看满地打滚的三人,心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惯犯……要是的话,哼哼!就别怪朕心狠手辣了!想到这,他从树上随便抠了点青苔,在脸上胡乱抹了两把飞身跳下树来。   啊?你问为什么要在脸上抹青苔?因为林晓龙内心深处铭记着师傅的教诲:是非皆因多开口,烦恼全怪强出头。路不平,是要铲,但最好是暗中向助,不露本相——这样能省掉不少麻烦。   闲话少说,再说林晓龙飞身下树,声息全无。他看着就地翻滚的三人,突然猛烈的咳嗽一声。这声音就像半空中打了个雷。三个坏蛋听见声音,又看见有人站在他们身前,顿时惊得一身冷汗。潜意识告诉他们,自己的痛苦很可能就是眼前这人造成的。   林晓龙把声带拉了拉,换了个音调说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调戏良家少女?看你们是活的不耐烦了!本来该把你们交给警察,但朕现在赶时间!干脆……”他说着向身边一棵碗口粗细的树挥了一掌,掌风到时,树干从中而断。林晓龙接着说道:“这就是你们的榜样!”   三个男人此时也顾不上‘帮凶’疼痛,连滚带爬轱辘到林晓龙近前,磕头好像鸡咄碎米。一个道:“爷爷饶命……”另一个道:“吓死小的也没有第二次了……”第三个道:“冤枉!”   林晓龙看着这三人的狼狈样,强忍笑容,崩着脸反问道:“冤枉?”那喊冤的人马上接口道:“我们没有光天化日调戏妇女……”其实林晓龙那句话出口时就觉得不对,现在这倒霉孩子竟敢挑自己的语病,当时大怒,飞身上前巴掌抡圆了抽在对方脸上,紧接着施展擒拿,抓住那人手腕,厉声问道:“朕问你们,你们是初犯还是惯犯?”   那人手腕被擒,嘴里杀猪般的乱叫,听见林晓龙问话,含乎不清的说了句:“初犯……我们今天多灌了两杯黄汤,一时兴起……”林晓龙嘴上问着,手指却按在那人脉搏之上。   这其实是一种简单的测谎着数——英国的CIA常常用的。片刻他才点点头,道:“量你也不敢骗朕!”说着松了手,又对另外两人说道:“你们三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孩子!好大的一张脸!今天朕不过是在给你们留了点记号!记住,不要有下回!”三个男人点点头,连连称是。林晓龙又狠狠地说道:“滚!”   三人就像得了特赦令,风似的蹽了——刚蹽了五六米又同时折了回来,从地上捡起自己的裤子,连滚带爬的轱辘了。   林晓龙看着三人连滚带爬地背影,心中十分高兴。刚下山就办了件好事!   想到下山,他突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而他敏锐的耳朵已经向他汇报:我听见汽车的引擎声了……   狼爪子,熊屁屁!他心中骂了句,飞似的向车站跑去。   车已经开了。他看着车子的‘背影’,施展轻功追了上去。车子开的虽快,却块不过林晓龙。只见他几个起落已经追上车子,紧接着身子一纵蹿上车顶,落下时如同二两棉花,没有半点声音。他盘膝坐在车顶,心下松口气:可算是赶上了!   插一段,简单介绍下林晓龙的师傅,以及《傲龙诀》。   林晓龙的师傅姓封名龙,本是一代绝世高手,多年前看破红尘隐居深山。晚年时收养林晓龙,一来为老来有伴,二来为把自己绝学《傲龙诀》倾囊而授。   《傲龙诀》自从五代残唐起就名震江湖,传到今天,已经一千多年了。《傲龙诀》主要分为四部分:内篇,外篇,通神篇,锻骨篇。内篇记载的是上乘内功;外篇记载的是各种拳法,掌法,兵器的使用;通神篇记载的是绝学‘读心术’;锻骨篇记载的是疗伤痛,解百毒的方法。   随着时代变迁,热兵器的盛行,功夫、密籍等等渐渐从人们记忆中消失——《傲龙诀》已经不再是数百年前引得黑白两道,武林群雄疯狂抢夺的宝物。但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学会《傲龙诀》绝对意味着称雄天下,永霸九州! 第一卷,龙在尘世 第一章,狂龙出世   静夜。残星。冷月。凉爽的风赶走了白天的燥热。盘龙岭下,树林中,一个黑影在枝头穿梭。   看影子,像个人,但看动作却不知比猿猴灵巧多少倍。转眼间,人影已经来到树林边缘。他跳下树,一步没有停留,向车站方向杀去。他跑得好快,转眼间已经看见了村落。按照地图的指示,车站就在村口!   抑制住心中的狂喜,他施展轻功,蹿房越脊,一条直线向目的地跑去。他一边狂奔嘴里一边小声嘟囔:“看来还是朕聪明,要是白天的话,朕可不敢在别人家房顶上飞来飞去!”想到得意之处,不由哼起了小曲。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他的身影已经出现在长途汽车站。他抬眼看看璀璨繁星点缀的苍穹,嘴里嘟囔:“狼爪子,熊屁屁,终于赶上了!”   他中等身材,上身穿一件灰色休闲T恤,下身穿一条深蓝色运动裤,脚蹬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背上背个黑色的旅行包——每件服饰上都印个硕大的‘对勾’。微弱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俊美的轮廓。细看他的五官,你会发现每一样都是造物主最完美的杰作。   他叫林晓龙。就是引言中提到的那个弃婴,也是我们俊美绝伦,身手不凡的主角。他被老人收留,指‘林’为姓,而发现他时又正值拂晓,故取名晓龙。林晓龙五岁学艺,十年有成。今天是他艺业学成,下山闯荡。   林晓龙虽然一直生长在深山老林,却没有和时代脱节。这一点,光从他耳朵上插着的mp3,嘴里哼着的《灌蓝高手》主题曲,还有身上的‘对勾’就能看出来。   随着mp3的歌曲转换,林晓龙哼起了外国摇滚乐。离末班车到来还有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他拽出手机,想翻两页闲书消磨时光。   突然,林晓龙的耳朵顿时竖了起来。因为他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了一个声响——一声微弱的呼救——女人的呼救!没等那人喊第二声,他已经像箭簇般射进树林。   听声辩位是林晓龙学的第一门课,所以他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声音的发源地。不远处一棵榕树下,三个男人在和一个女人纠缠。女人已经被他们按倒在地,无力的挣扎着。林晓龙飞身跳上一棵大树,再一提气,轻轻落在榕树枝头。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女人——不,因该说女孩才对——充其量只有十七岁,她身上的衣服正一件件的那三个欲火焚身的男人一件件扯下来,片刻工夫,少女美丽得身体已经完全暴露在空气之中。   三个男人同时褪下裤子,强奸罪的帮凶正昂首挺胸,耀武扬威。   林晓龙虽然未经世事但也饱览群书,他知道这三个男人在做什么。看着少女美丽的躯体以及脸上绝望的泪珠,他心中顿起怜惜:狼爪子,熊屁屁,你忍着点……朕这就救你!   这时,两个男人蹲在少女两侧,同样是一只手按住少女一只胳膊,另只手拉开少女的一条腿。少女绝望的扭动着身躯,却引的第三个男人发出一阵阵野兽般的淫笑。   禽兽!林晓龙心中想着,一枚硬币早已破空飞出,直直戳进正在淫笑的男人‘帮凶’的‘脑袋’。   一声鬼哭般的嚎叫划破树林的宁静。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有什么比在这种时刻被人在那地方钉进一样金属来的痛苦?三人顿时惨叫连连,捂着‘帮凶’满地打滚!   女孩惊恐的看着他们,天色太暗,所以不知道这三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胆怯的爬起来,胡乱往身上套了两件衣服,狂奔而去!逃跑的方向是车站。这趟开往市区的末班车是他逃离这危险地带的唯一希望。   林晓龙看看满地打滚的三人,心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惯犯……要是的话,哼哼!就别怪朕心狠手辣了!想到这,他从树上随便抠了点青苔,在脸上胡乱抹了两把飞身跳下树来。   啊?你问为什么要在脸上抹青苔?因为林晓龙内心深处铭记着师傅的教诲:是非皆因多开口,烦恼全怪强出头。路不平,是要铲,但最好是暗中向助,不露本相——这样能省掉不少麻烦。   闲话少说,再说林晓龙飞身下树,声息全无。他看着就地翻滚的三人,突然猛烈的咳嗽一声。这声音就像半空中打了个雷。三个坏蛋听见声音,又看见有人站在他们身前,顿时惊得一身冷汗。潜意识告诉他们,自己的痛苦很可能就是眼前这人造成的。   林晓龙把声带拉了拉,换了个音调说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调戏良家少女?看你们是活的不耐烦了!本来该把你们交给警察,但朕现在赶时间!干脆……”他说着向身边一棵碗口粗细的树挥了一掌,掌风到时,树干从中而断。林晓龙接着说道:“这就是你们的榜样!”   三个男人此时也顾不上‘帮凶’疼痛,连滚带爬轱辘到林晓龙近前,磕头好像鸡咄碎米。一个道:“爷爷饶命……”另一个道:“吓死小的也没有第二次了……”第三个道:“冤枉!”   林晓龙看着这三人的狼狈样,强忍笑容,崩着脸反问道:“冤枉?”那喊冤的人马上接口道:“我们没有光天化日调戏妇女……”其实林晓龙那句话出口时就觉得不对,现在这倒霉孩子竟敢挑自己的语病,当时大怒,飞身上前巴掌抡圆了抽在对方脸上,紧接着施展擒拿,抓住那人手腕,厉声问道:“朕问你们,你们是初犯还是惯犯?”   那人手腕被擒,嘴里杀猪般的乱叫,听见林晓龙问话,含乎不清的说了句:“初犯……我们今天多灌了两杯黄汤,一时兴起……”林晓龙嘴上问着,手指却按在那人脉搏之上。   这其实是一种简单的测谎着数——英国的CIA常常用的。片刻他才点点头,道:“量你也不敢骗朕!”说着松了手,又对另外两人说道:“你们三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孩子!好大的一张脸!今天朕不过是在给你们留了点记号!记住,不要有下回!”三个男人点点头,连连称是。林晓龙又狠狠地说道:“滚!”   三人就像得了特赦令,风似的蹽了——刚蹽了五六米又同时折了回来,从地上捡起自己的裤子,连滚带爬的轱辘了。   林晓龙看着三人连滚带爬地背影,心中十分高兴。刚下山就办了件好事!   想到下山,他突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而他敏锐的耳朵已经向他汇报:我听见汽车的引擎声了……   狼爪子,熊屁屁!他心中骂了句,飞似的向车站跑去。   车已经开了。他看着车子的‘背影’,施展轻功追了上去。车子开的虽快,却块不过林晓龙。只见他几个起落已经追上车子,紧接着身子一纵蹿上车顶,落下时如同二两棉花,没有半点声音。他盘膝坐在车顶,心下松口气:可算是赶上了!   插一段,简单介绍下林晓龙的师傅,以及《傲龙诀》。   林晓龙的师傅姓封名龙,本是一代绝世高手,多年前看破红尘隐居深山。晚年时收养林晓龙,一来为老来有伴,二来为把自己绝学《傲龙诀》倾囊而授。   《傲龙诀》自从五代残唐起就名震江湖,传到今天,已经一千多年了。《傲龙诀》主要分为四部分:内篇,外篇,通神篇,锻骨篇。内篇记载的是上乘内功;外篇记载的是各种拳法,掌法,兵器的使用;通神篇记载的是绝学‘读心术’;锻骨篇记载的是疗伤痛,解百毒的方法。   随着时代变迁,热兵器的盛行,功夫、密籍等等渐渐从人们记忆中消失——《傲龙诀》已经不再是数百年前引得黑白两道,武林群雄疯狂抢夺的宝物。但是,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学会《傲龙诀》绝对意味着称雄天下,永霸九州! 第一卷,龙在尘世 第二章,中华小当家   车子颠颠簸簸的驶向市区。虽然没有坐在车里,但也够林晓龙新鲜一阵了。但他太累了,终于在车顶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次日中午时分。天空阴云密闭,刮着凉爽的小风。他使劲伸展下筋骨,懒洋洋躺在车顶,一动都不想动。但对城市的好奇战胜了一切。他突然翻身坐起,飞身跳下公交车,信步而去。   这座城市是Z国最有名的五大城市之一,腾龙市;而林晓龙现在站着的地方就是腾龙市最有名的食风区。我们的主角就是在这开始自己自己颠覆黑道的梦想。   到处是高楼大厦,街道上行人拥挤,店铺里叫买叫卖……   林晓龙眼睛都看直了。他就像条迷路的小狗不停的在街上转来转去。密集攒动的人群吸引着他的眼球时,他也在吸引众人的眼球——还没有人见过这样俊美的男孩。任谁注意到他,都会向他多看几眼。   他漫无目的的乱转,无意中走进了一条街,街道两边的清一色全是饭馆。看着形形色色的饭馆,他的肚子有开始敲鼓了。林晓龙对吃很讲究,他左顾右盼,想找一家像样点的店铺打牙祭。   这时,他被一张告示吸引了,那上面写着:中华食府,诚聘打杂人员一名,管吃管住,薪水……   呵呵,招聘打杂人员?这就是说这家店铺很忙,生意很好,人手不够了——那饭菜一定不错!再看这家餐馆的装修,虽然谈不上华贵,但却古朴整洁,给人一种年常日久的感觉,好像自打中华民族诞生在这块大地的那时起,这个餐馆就存在了。他没有犹豫,推门进去。   餐馆占地足足两百多平米,大厅清爽明亮,雅间出凡脱俗。桌椅器物全是木质,更加显得古朴。厅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客人,看起来倒是挺安静的……   林晓龙住了十多年木屋,对于木头有一定的感情。他随便挑选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桌上的菜单。   菜很丰盛。可奇怪的是菜单上好几种名贵的菜肴都用红笔勾掉了。林晓龙微微皱眉,他又想起饭店招工的另一个原因:营业太差,结果打杂的都跑了——这次算他聪明,猜对了!   这时,一个胖胖的厨师打扮的人走了过来。这人倒是挺招人喜欢的,不笑不说话,一笑三点头,颇有点向《绝代双骄》里的笑里藏刀小弥陀哈哈儿。他笑嘻嘻地问:“先生想要点什么?”林晓龙看看胖子,指指菜单上的几道菜,胖子脸上顿显喜色——这孩子点的都是最贵的!他冲后边抑扬顿挫的报了一大串菜名,然后向后厨跑去。   林晓龙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是家快要完蛋的餐馆,那个胖子就是店主人——你见过哪个饭店这么大的规模,而店主人却客串厨师兼跑堂?   在这里吃饭,要耐心等待。等待是件苦差事,尤其是在饭店里。看着别人吃的倍儿香,自己饿着肚子等,这实在是一种虐待。   但林晓龙是有涵养的,忍字诀也有一定的造诣。他从挎包里掏出手机,看起书来。书中的世界是奇妙的,它能把人深深地吸引。当林晓龙看到一段描写主角肚腹空空,饥饿难耐的情节时,他终于想到了自己还饿着肚子!   这时,一本网络小说已经看了足足七章!林晓龙终于不能忍了,他冲着后厨大喊一声:“朕的菜呢?厨子在干什么?”   刚才那个和颜悦色地胖子此刻就好像人见蒸发了,任凭林晓龙怎么喊都没反应。就在林晓龙暴跳如雷的时候,邻桌的一位上年岁的客人笑道:“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吧?”林晓龙看着那老人家,平静心神,微微一笑,点点头。那人又说道:“你在这家餐馆吃饭,得提前预订好你要吃什么——我们都是早上来订定中午饭,中午来订晚上饭,晚上再来订第二天早上的饭……”   林晓龙知道老人家在开玩笑,可这玩笑开得太冷了太不合时宜了。但他是个生性善良的人,只见他强忍着饥饿冲老人家微微一笑。那是能打动一切的笑容。接着他说:“朕是看见门口贴着的纸才进来的!看来朕是错了!”说着他站起身就走,临走时还没忘在桌上扔下几张钞票。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张伯伯,你又乱开玩笑了!诽谤的罪名可是不清的哟!”她说着来到林晓龙身后,一拉他胳膊,笑道:“你是来应征打杂的?太好了,快跟我来吧!”林晓龙本来一肚子火,又听见女孩如此说,火气更大了。他转过身大声叫道:“朕这……”可看到跟他说话的女孩,他就傻了眼,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那女孩也不比他好多少,她只看了林晓龙一眼,就再也没有力量把目光从这张俊美绝伦的脸蛋上移开。女孩没有见过如此俊美脱俗的男孩,尤其是那美丽的眼睛,那眼神中有一种放荡不羁的野性,但却又充满了温柔。两人对视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   林晓龙本来想说:‘朕这样的人,像是来饭馆当跑堂的吗?’但他马上换了口风:“朕这……朕正是来应聘打杂的!”他说话时眼睛仍旧盯着女孩的脸,瞪得老大,好像要一次看个够。   女孩叫陈胜男,是这家餐馆的小当家。她不认是林晓龙,可林晓龙却认识她。林晓龙昨晚在树林救下的正是这个女孩。   事情才刚刚过了一晚上,这少女竟然能从那噩梦般的遭遇中解脱出来,可见她有多么坚强。林晓龙忍不住又细细打量她:只见她皮肤白嫩,一张好看的瓜子脸,笑起来嘴角对称点缀两个浅浅的酒坑,一头黑亮的短发修剪得好像《名侦探柯南》里的暗夜男爵。她上身穿件不知名品牌的白色t恤,下身穿条磨损严重的蓝色牛仔裤,脚上登着双乔丹限量版运动鞋。   人家都说,衣服能衬托出一个人。而少女却能衬托衣服——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高贵迷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穿在他身上的任何一件衣服都显得名贵无比。   林晓龙不由想起了刘禹锡的《爱莲说》又一次细细打量女孩,当真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女孩像抓壮丁似的把林晓龙拖进厨房,一边走一边做自我介绍:“我叫陈胜男,是这家店的小当家,你可以叫我男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嗯?你叫什么?”   陈胜男连问了两遍,林晓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我叫林晓龙!”   陈胜男微微一笑,道:“名字不错嘛!”   林晓龙反复琢磨着女孩的名字:陈胜男?大概是说自己虽然是女孩,但却不比男孩子差吧!真是个要强的人!他心中对陈胜男的爱慕又加深了一层。   “死胖子!”进了后厨,陈胜男对那个在灶前忙活的胖子喊道,“这是新招来的打杂!你快去看看小强那件制服干了没,给他换上!这里我来搞定!”   林晓龙这才下想起自己扔在桌上的钱,还有自己饿着的肚子,他连忙说:“我的钱放桌上了……”   陈胜男已经利索地换好了厨师衣服,开始接力胖子的工作。胖子根本没有理会林晓龙的话,他跟陈胜男一样野蛮,一边把他往楼上的房间拽,一边说道:“你已经点了菜,就退不了钱了!”   林晓龙气的鼻子都歪了:“可我还没有吃一口!凭什么付钱?”   胖子笑呵呵的说:“算那么清干什么?今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你那顿饭放在晚上再吃……”   林晓龙摇摇头,心想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不过胖子说的那句话他还是很爱听得:没错,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是你女婿,你是我岳父……呼呵呵呵呵……   这家店铺是下铺上居式的格局,楼上有六间房,而这六间房都跟林晓龙无缘,他被安排在阁楼里。但别看是阁楼,却很是干净明亮,唯一一点不足之处就是有点矮小。   林晓龙一边熟悉自己的房间一边换工作服。衣服很合身,好像转门给他定做的。在胖子和陈胜男的淫威下,他终于饿着肚子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刚才跟林晓龙搭讪的老人见这年轻人稀里糊涂的被拉了壮丁,暗地叹口气,转向另外一人小声说道:“看见没有,又有个上套的!”   那人摇摇头,道:“哼!打杂?打杂的意思就是什么都得干!而且工资开的很少!”   引起话题的老人又说道:“咳,陈忠正可是越来越不厚道了!可怜胜男一个女孩子,独立支撑这家店……”老人说到这就止住了,只是不住叹气。   原来,那胖子叫陈忠正,是陈胜男的父亲。这家餐馆由于资金原因已经面临倒闭了。要不是这几个老街坊时不时来捧场,他们早就黄了。如果你仔细的看看现在正在吃饭的这些人,他们桌上的菜总是有那么几盘纹丝未动——这些都是留给陈家爷们晚上吃的。   金鸡西坠,玉兔东升。转眼已经七点了。   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林晓龙觉得看陈胜男更加是一种享受了:美女都有了重影,快变成了三个了……   他含糊不清的问道:“男姐,什么时候吃晚饭呢?朕都饿坏了!”   陈胜男正在擦抹桌子,听见林晓龙喊饿,这才发觉老常老杜正在造反。他看看墙上挂着的‘一帆风顺’说道:“再忍会,我们七点半准时开饭!”   林晓龙知道她在等人,一种异性的危机感从心底升起:他担心陈胜男在等的是个男人,一个向自己这样英俊优秀的男人。于是他问道:“你在等人?男的还是女的?”陈胜男没有留意他语气中略带的一点酸梅汤的味道,头也没回:“男的!”   林晓龙一时间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醋坛子都打了。当时脑袋里把那些网络YY小说中提到的男主角如何追到美女,如何横刀夺爱的情节统统捋了一遍,想看看有什么能够用得上的。他甚至又把三十六计在脑袋里过了一遍。   最后,他信心满满的对自己说:我是帅哥吗?是!我强壮吗?很强壮!我有钱吗?穷得就剩下钱了!那我还怕什么?世界上有哪个男人能和我相提并论?   想到这,他高兴的哼起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虽然听不清他的词,但是调子还是满准的。陈胜男听他哼的起劲,也跟着唱了起来。只不过她是用纯正的英文来唱。   这时,又有一个结束了一天工作急需一些食物来镇压肠肚暴乱的人也出现在大厅。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对陈胜男说:“丫头,菜已经回炉热好了,就等那小子了!给他的打个电话,看看他在哪呢?”   陈胜男停止歌唱,冷冷看了陈忠正一眼,不冷不热地说:“两毛钱也是钱,存多了让你接着去修长城!”   林晓龙哪知道修长城在普通老百姓家代表的是什么,只当陈忠正真的这样伟大,连忙夸奖道:“伯父很了不起呀!有给长城修缮委员会捐款呀!”   此话一出,顿时觉得四道犀利的目光射向自己,吓得他一缩头,不敢说话了。     第一卷,龙在尘世 第二章,中华小当家   车子颠颠簸簸的驶向市区。虽然没有坐在车里,但也够林晓龙新鲜一阵了。但他太累了,终于在车顶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次日中午时分。天空阴云密闭,刮着凉爽的小风。他使劲伸展下筋骨,懒洋洋躺在车顶,一动都不想动。但对城市的好奇战胜了一切。他突然翻身坐起,飞身跳下公交车,信步而去。   这座城市是Z国最有名的五大城市之一,腾龙市;而林晓龙现在站着的地方就是腾龙市最有名的食风区。我们的主角就是在这开始自己自己颠覆黑道的梦想。   到处是高楼大厦,街道上行人拥挤,店铺里叫买叫卖……   林晓龙眼睛都看直了。他就像条迷路的小狗不停的在街上转来转去。密集攒动的人群吸引着他的眼球时,他也在吸引众人的眼球——还没有人见过这样俊美的男孩。任谁注意到他,都会向他多看几眼。   他漫无目的的乱转,无意中走进了一条街,街道两边的清一色全是饭馆。看着形形色色的饭馆,他的肚子有开始敲鼓了。林晓龙对吃很讲究,他左顾右盼,想找一家像样点的店铺打牙祭。   这时,他被一张告示吸引了,那上面写着:中华食府,诚聘打杂人员一名,管吃管住,薪水……   呵呵,招聘打杂人员?这就是说这家店铺很忙,生意很好,人手不够了——那饭菜一定不错!再看这家餐馆的装修,虽然谈不上华贵,但却古朴整洁,给人一种年常日久的感觉,好像自打中华民族诞生在这块大地的那时起,这个餐馆就存在了。他没有犹豫,推门进去。   餐馆占地足足两百多平米,大厅清爽明亮,雅间出凡脱俗。桌椅器物全是木质,更加显得古朴。厅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客人,看起来倒是挺安静的……   林晓龙住了十多年木屋,对于木头有一定的感情。他随便挑选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桌上的菜单。   菜很丰盛。可奇怪的是菜单上好几种名贵的菜肴都用红笔勾掉了。林晓龙微微皱眉,他又想起饭店招工的另一个原因:营业太差,结果打杂的都跑了——这次算他聪明,猜对了!   这时,一个胖胖的厨师打扮的人走了过来。这人倒是挺招人喜欢的,不笑不说话,一笑三点头,颇有点向《绝代双骄》里的笑里藏刀小弥陀哈哈儿。他笑嘻嘻地问:“先生想要点什么?”林晓龙看看胖子,指指菜单上的几道菜,胖子脸上顿显喜色——这孩子点的都是最贵的!他冲后边抑扬顿挫的报了一大串菜名,然后向后厨跑去。   林晓龙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是家快要完蛋的餐馆,那个胖子就是店主人——你见过哪个饭店这么大的规模,而店主人却客串厨师兼跑堂?   在这里吃饭,要耐心等待。等待是件苦差事,尤其是在饭店里。看着别人吃的倍儿香,自己饿着肚子等,这实在是一种虐待。   但林晓龙是有涵养的,忍字诀也有一定的造诣。他从挎包里掏出手机,看起书来。书中的世界是奇妙的,它能把人深深地吸引。当林晓龙看到一段描写主角肚腹空空,饥饿难耐的情节时,他终于想到了自己还饿着肚子!   这时,一本网络小说已经看了足足七章!林晓龙终于不能忍了,他冲着后厨大喊一声:“朕的菜呢?厨子在干什么?”   刚才那个和颜悦色地胖子此刻就好像人见蒸发了,任凭林晓龙怎么喊都没反应。就在林晓龙暴跳如雷的时候,邻桌的一位上年岁的客人笑道:“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吧?”林晓龙看着那老人家,平静心神,微微一笑,点点头。那人又说道:“你在这家餐馆吃饭,得提前预订好你要吃什么——我们都是早上来订定中午饭,中午来订晚上饭,晚上再来订第二天早上的饭……”   林晓龙知道老人家在开玩笑,可这玩笑开得太冷了太不合时宜了。但他是个生性善良的人,只见他强忍着饥饿冲老人家微微一笑。那是能打动一切的笑容。接着他说:“朕是看见门口贴着的纸才进来的!看来朕是错了!”说着他站起身就走,临走时还没忘在桌上扔下几张钞票。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张伯伯,你又乱开玩笑了!诽谤的罪名可是不清的哟!”她说着来到林晓龙身后,一拉他胳膊,笑道:“你是来应征打杂的?太好了,快跟我来吧!”林晓龙本来一肚子火,又听见女孩如此说,火气更大了。他转过身大声叫道:“朕这……”可看到跟他说话的女孩,他就傻了眼,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那女孩也不比他好多少,她只看了林晓龙一眼,就再也没有力量把目光从这张俊美绝伦的脸蛋上移开。女孩没有见过如此俊美脱俗的男孩,尤其是那美丽的眼睛,那眼神中有一种放荡不羁的野性,但却又充满了温柔。两人对视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   林晓龙本来想说:‘朕这样的人,像是来饭馆当跑堂的吗?’但他马上换了口风:“朕这……朕正是来应聘打杂的!”他说话时眼睛仍旧盯着女孩的脸,瞪得老大,好像要一次看个够。   女孩叫陈胜男,是这家餐馆的小当家。她不认是林晓龙,可林晓龙却认识她。林晓龙昨晚在树林救下的正是这个女孩。   事情才刚刚过了一晚上,这少女竟然能从那噩梦般的遭遇中解脱出来,可见她有多么坚强。林晓龙忍不住又细细打量她:只见她皮肤白嫩,一张好看的瓜子脸,笑起来嘴角对称点缀两个浅浅的酒坑,一头黑亮的短发修剪得好像《名侦探柯南》里的暗夜男爵。她上身穿件不知名品牌的白色t恤,下身穿条磨损严重的蓝色牛仔裤,脚上登着双乔丹限量版运动鞋。   人家都说,衣服能衬托出一个人。而少女却能衬托衣服——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高贵迷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穿在他身上的任何一件衣服都显得名贵无比。   林晓龙不由想起了刘禹锡的《爱莲说》又一次细细打量女孩,当真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女孩像抓壮丁似的把林晓龙拖进厨房,一边走一边做自我介绍:“我叫陈胜男,是这家店的小当家,你可以叫我男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嗯?你叫什么?”   陈胜男连问了两遍,林晓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我叫林晓龙!”   陈胜男微微一笑,道:“名字不错嘛!”   林晓龙反复琢磨着女孩的名字:陈胜男?大概是说自己虽然是女孩,但却不比男孩子差吧!真是个要强的人!他心中对陈胜男的爱慕又加深了一层。   “死胖子!”进了后厨,陈胜男对那个在灶前忙活的胖子喊道,“这是新招来的打杂!你快去看看小强那件制服干了没,给他换上!这里我来搞定!”   林晓龙这才下想起自己扔在桌上的钱,还有自己饿着的肚子,他连忙说:“我的钱放桌上了……”   陈胜男已经利索地换好了厨师衣服,开始接力胖子的工作。胖子根本没有理会林晓龙的话,他跟陈胜男一样野蛮,一边把他往楼上的房间拽,一边说道:“你已经点了菜,就退不了钱了!”   林晓龙气的鼻子都歪了:“可我还没有吃一口!凭什么付钱?”   胖子笑呵呵的说:“算那么清干什么?今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你那顿饭放在晚上再吃……”   林晓龙摇摇头,心想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不过胖子说的那句话他还是很爱听得:没错,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是你女婿,你是我岳父……呼呵呵呵呵……   这家店铺是下铺上居式的格局,楼上有六间房,而这六间房都跟林晓龙无缘,他被安排在阁楼里。但别看是阁楼,却很是干净明亮,唯一一点不足之处就是有点矮小。   林晓龙一边熟悉自己的房间一边换工作服。衣服很合身,好像转门给他定做的。在胖子和陈胜男的淫威下,他终于饿着肚子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刚才跟林晓龙搭讪的老人见这年轻人稀里糊涂的被拉了壮丁,暗地叹口气,转向另外一人小声说道:“看见没有,又有个上套的!”   那人摇摇头,道:“哼!打杂?打杂的意思就是什么都得干!而且工资开的很少!”   引起话题的老人又说道:“咳,陈忠正可是越来越不厚道了!可怜胜男一个女孩子,独立支撑这家店……”老人说到这就止住了,只是不住叹气。   原来,那胖子叫陈忠正,是陈胜男的父亲。这家餐馆由于资金原因已经面临倒闭了。要不是这几个老街坊时不时来捧场,他们早就黄了。如果你仔细的看看现在正在吃饭的这些人,他们桌上的菜总是有那么几盘纹丝未动——这些都是留给陈家爷们晚上吃的。   金鸡西坠,玉兔东升。转眼已经七点了。   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林晓龙觉得看陈胜男更加是一种享受了:美女都有了重影,快变成了三个了……   他含糊不清的问道:“男姐,什么时候吃晚饭呢?朕都饿坏了!”   陈胜男正在擦抹桌子,听见林晓龙喊饿,这才发觉老常老杜正在造反。他看看墙上挂着的‘一帆风顺’说道:“再忍会,我们七点半准时开饭!”   林晓龙知道她在等人,一种异性的危机感从心底升起:他担心陈胜男在等的是个男人,一个向自己这样英俊优秀的男人。于是他问道:“你在等人?男的还是女的?”陈胜男没有留意他语气中略带的一点酸梅汤的味道,头也没回:“男的!”   林晓龙一时间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醋坛子都打了。当时脑袋里把那些网络YY小说中提到的男主角如何追到美女,如何横刀夺爱的情节统统捋了一遍,想看看有什么能够用得上的。他甚至又把三十六计在脑袋里过了一遍。   最后,他信心满满的对自己说:我是帅哥吗?是!我强壮吗?很强壮!我有钱吗?穷得就剩下钱了!那我还怕什么?世界上有哪个男人能和我相提并论?   想到这,他高兴的哼起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虽然听不清他的词,但是调子还是满准的。陈胜男听他哼的起劲,也跟着唱了起来。只不过她是用纯正的英文来唱。   这时,又有一个结束了一天工作急需一些食物来镇压肠肚暴乱的人也出现在大厅。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对陈胜男说:“丫头,菜已经回炉热好了,就等那小子了!给他的打个电话,看看他在哪呢?”   陈胜男停止歌唱,冷冷看了陈忠正一眼,不冷不热地说:“两毛钱也是钱,存多了让你接着去修长城!”   林晓龙哪知道修长城在普通老百姓家代表的是什么,只当陈忠正真的这样伟大,连忙夸奖道:“伯父很了不起呀!有给长城修缮委员会捐款呀!”   此话一出,顿时觉得四道犀利的目光射向自己,吓得他一缩头,不敢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