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帝国的序幕 “五百年了……”一个悲伤的声音从走廊内传出,回音慢慢散开,发生“荦荦”的回响。 一缕清晨的光辉从浓重的幕布幕缝隙投射进走廊,金色的阳光反射着地面花岗岩石的华美的图案,映在帘幕上,显得光怪陆离。 “道格拉斯殿下,皇帝陛下马上就要到了,现在时间不早了。”走廊外有人在小心的问着,“道格拉斯殿下,您准备好了吗?” “哦,我马上就来……” 与走廊的冷清完全相反的是,在云麓城的大街上,到处是欢歌笑语,鲜花飞扬。刚刚从老皇帝去世的阴翳中走出的云麓城人民,难得迎来这么一个好日子,没有理由不欢庆。外城的每条街道两侧每户人家的屋檐上都插起了“皇帝万岁”的小旗子,至于里城,贵族老爷们更加夸张的把每条街道都铺上一层花瓣。具体即位典礼的过程普通人民是不得而知的,但是,有个小道消息说,皇帝将会登基之后,巡视神圣之谷,那么意味着皇帝陛下的圣驾会经过外城的某些街道,这足以使一辈子没见过天颜的人们激动万分。 皇帝走出里城,在人民看来不过是件激动人心的事情,但是对于卫戍军和亲卫队而言,却是一件麻烦至极的问题。虽然大臣们很不情愿,但是皇帝执意如此,卫戍军统帅诺瓦德爵只好早早的派人做好安排,早有一支三百人的部队进驻了云麓城神圣之谷,暂时封闭神圣之谷一切的对外通行。 “完了,今天的工钱飞了……”趴在窗口,年轻的魂力师尼古拉斯那满脸愁苦的样子,和外面世界的花团锦簇格格不入。他目光停留在那一队队衣甲光鲜卫戍军身上的,嘴巴里继续发出令人烦躁的叨叨絮絮:“瞧瞧他们的头盔,明显是卢安成的货色,少说值两个金晶,还有胸甲,肯定是风之国明光铠,还有那漂亮的仪仗,那做工一定是阿德里安的,全是进口货色啊,奢侈啊……” “圣凯德……”身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 “找我什么事情,琳达?”圣凯德转过身来,挺直了身板,可惜,尽管他很努力地想在女士面前保持自己的潇洒姿态,但是多年经院研究却使他身体看起来相当孱弱。他脸色尽管白皙,但是缺乏血色,看起来是有点营养不良;身高在只能算中上,可惜非常瘦弱;目光坚定有力,但是微卷的金黄色头发像一窝乱蓬:最让人觉得噱头的是,一身宽大的黑色魂力师袍子将他整个人罩住,就象裁缝店的衣架子。 盯着他看的琳达突然“扑哧”一笑,伸出春葱般的食指,戳了一下圣凯德:“怎么越看觉得你越难看?” “我看你恰恰相反。”圣凯德拍拍自己的长袍,“你别乱戳,它可是我珍藏品,如果今天不是皇帝即位,我才舍不得穿上。” “恩?让我看看,或许将来有机会,我会向陛下说起这件事情:万能的皇帝,您太伟大了,你的登基,让一个半年只穿一次魂力长袍的未来云麓城魂力界领军人物破例穿了一次新衣服……” “人家都说知识让女人更加美丽,为什么我总没察觉出来?” “天生丽质,加上知识不过是锦上添花,差别不大。”漂亮的女人眨呀眨着她那犹如星空般纯粹的大眼睛,嘴角露出鲜花般的笑意。琳达是圣凯德导师桑德兰的女儿,被誉为云麓城神圣之谷三十年以来最杰出的魂力天才,才十八岁的年级,已经是气火两系四级魂力师的水准了,也是拉伯伦为数不多的双属性体质的魂力师。这在以火系为尊,崇拜太阳神阿桑奇的国度里是很难得的。一般而言,能进入云麓城魂力师神圣之谷学习的孩子要求在八岁之前拥有魂力天赋,而在十六岁的考核中要达到火系二级魂力师的水平,毕业的时候只要能通过难度为火系四级魂力毕业考试就行了,从而在帝国里找到一份薪酬不错的工作。若以此标准来讨论琳达的成绩,那么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完全可以提前毕业,甚至进入研修院参与更高级别的魂力考试。 “说正经事情吧,今天出不去了,我估摸着要攒够新学年的学费,还要努力。我必须抱歉这个月可能没办法请你吃饭了。”圣凯德有些丧气地说着。 “我找你就是跟这个有关,其实我的零花钱也不够了……”琳达拉着圣凯德坐到床沿上,自己却跑过去把窗户给关上,“我有个小道消息。” “哦?什么消息?说吧,我对挣钱的活计一向很卖力的!”年轻的魂力师兴奋的搓搓手。 琳达嘴角闪过一丝笑容,满意地看着这个男子:“我就喜欢你这个样子,也许将来我的吃穿用度就靠你了,我的大魂力师——事情要从笛卡尔这个老头说起,今天陛下要到我们神圣之谷来,也是因为他。” “继续说,我现在对他没好感了,他的事坏了我今天的打工。” “可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赚钱的机会……小道消息,今天皇帝会在神圣之谷发布一项法令:禁灭谷会向所有冒险者开放,冒险者从寝陵中获得的收获全归自己,只是必须到神圣之谷备案自己的见闻。怎么样,这个消息是不是够带劲的!” “禁灭谷?”圣凯德一愣,微微皱了眉头,“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琳达没在乎圣凯德的迟疑,继续说着:“我跟父亲探过消息了,陛下就想新朝新气象,所以才颁布这个法令,而且据说刚才在颁布法令的时候,云麓城总督康拉德说要组织一个云麓城官方冒险队,我们神圣之谷要起个头,分给我们两个名额……” “两个?那肯定没我们的份,笛卡尔那混账自己手下的学生一抓一大把,怎么也轮不到我们!”圣凯德说道,“再说禁灭谷啊,太远了吧……虽然知道就在亚利桑区域,但是一想起这个名字,我总在脑海中飘过天涯海角这个字眼……” “那可不见得,禁灭谷并不是什么人都愿意去的……” “是啊,你怎么就不问问我,我就愿意去吗?” “我去,你敢不去?”琳达漂亮大眼睛瞪着圣凯德。 圣凯德痴迷地看着眼前的梦中情人,特别是那嘴角微微上挑,骄傲的神色,是那么的迷人,很多时候,圣凯德都在暗暗问自己:为什么阿桑奇那么偏爱自己,让自己遇上这么美丽可爱的女子。圣凯德正在发呆,就被琳达推了一把:“呆子,去不去!” “去!”圣凯德咽了口水,嘻嘻地笑道:“不过就两个名额,凭实力,神圣之谷里超过我的起码有这个数!”圣凯德伸出两只手,发现不够,又抬起两条腿。 “死样!”琳达掩嘴一笑,说道:“放心好了,如果你打定主意跟着我,我有办法让我们两个都能去得成——不过我们还需要伙伴,这次云麓城的官方冒险队似乎神庙也有人派来参加,对于巨人塞古硫之墓,他们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那些神棍……” “还有哦,下午陛下估计就会回到内廷,你又可以去打工了,多赚点钱啊!”琳达“呼”地像一阵风,还没等圣凯德站起身来,她已经飘出了房间,留了一阵淡淡的清香。 初春的中午,阳光不是很猛烈,光辉拍打在云麓城的街道上,一圈一圈光晕都可以把飞尘照射出来;人走在大街上,被阳光照着固然暖洋洋,但是呼吸着湿润的空气,更加使人惬意。拉伯伦帝国的首都云麓城是建立在洛桑河边,气候并不干燥,即使到了仲夏,因为有河水可以提供饮水和浆洗,不会发生缺水干旱的情况。大陆上所有帝国的首都都是依山傍水而建,其中尤以水源为重,那是建立城市的首要考虑因素。比如风之国的首都瑛州城就建立在一条叫天河的大江边,奥斯瓦尔德帝国虽然偏安沙漠,但是旧都古兰奴瓦也是建立在一片水草丰盛的草原,而新都新古兰奴瓦则是建立在双河河口。 圣凯德所就读的云麓城神圣之谷乃是大陆中心拉伯伦帝国的最高魂力学府,它汇集了拉伯伦帝国最优秀的魂力师,乃是大陆三大魂力学院之一,历史悠久。但若是和这个帝国的历史比起来,又相形见绌了。 据考证,这个伟大帝国的先祖可能是数千年前就聚居在洛桑河畔,因此,说洛桑河是拉伯伦的母亲河一点也不为过。在几千年前的蛮夷时代,人类的智慧和力量还很弱小,没有农耕,没有畜牧,只能靠采摘山林间的果实和打猎为生。洛桑河上游的天罗山脉的丘陵地带就成了拉伯伦先祖最早的发祥地。他们的样子估计和现在盘踞在风之国北方的高卢人差不多,但是更加瘦小,寿命也很短,过着白天打猎、晚上聚餐的生活。由于打猎的需要,因此,弓箭的发明要比其它民族来得早,有了弓箭之后,猎物自然也能满足部落的生活,先祖们便尝试着沿着河流下丘陵看看。他们发现,在河流附近的土地上经常长出可以食用的植物,于是一些部落就定居下来,早晨采集这种可以食用的植物,晚上进行会餐。农耕生活的雏形在四千多年前慢慢地形成了。 现在让全大陆瞠目结舌的拉伯伦兵器制造工艺,最早的制造者并不是居住在平原地区的先祖,而是留在天罗山脉的部落在一千多年的生活中逐步掌握的,具体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传说是阿桑奇降下了天火,煅烧出精致的刀剑,赐给拉伯伦未来的王者,用以统一拉伯伦。在三千多年前,铜器的生产技术产生了,两千年前左右,铁的锻造工艺也产生了。巨人塞古琉的军队之所以所向披靡,跟他的铁制兵器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平原上的拉伯伦先祖从风之国那里学习到了陶瓷和钻井技术,所花的代价不过是几颗葡萄的种子。有了陶瓷技术,他们可以更加良好地储存粮食和水;有了钻井技术,就可以到远离河流的地方定居。文明在交流的过程中飞速发展,即使后来拉伯伦陷入了五百年的战乱,但是,文明的脚步却一直没有停息。利用捣烂的植物纤维制成的纸张,虽然比不上风之国的轻柔耐用,但是很适合拉伯伦人的书写习惯;利用这种纸张宣传的阿桑奇教义深入人心,宗教的光辉照耀着拉伯伦的大地。魂力的研究在一千八百年前就公开地进行,和其它民族不同,拉伯伦人似乎很排斥风之国或者奥斯瓦尔德帝国的通灵术士之类的研究,而满心支持伟大的自然元素研究。因为信奉阿桑奇,火系魂力的研究成果可谓最为丰富。虽然期间五百年的战争牺牲掉无数优秀的魂力师,但是,凭借着纸张的发明,优秀的研究成果一代一代地承传下来。 这就是拉伯伦这个帝国的发迹历史,而这些历史的见证者如今就在魂力师尼古拉斯的眼前。这是一个蓄水的池子,由于雕刻技术的古老,水池的结构显得古朴庄重,上面螺旋的花纹有些已经磨损得很厉害。说它是发迹历史的见证者倒是不错,因为这个水池传说在先祖们刚刚走下天罗山脉的时候就有了,当时受到了祖先们的顶礼膜拜,以为神迹,远古先祖们完全不能理解天然玉石为何生就如此美奂美伦。 以这个水池为中心,俯瞰这个伟大的城市,我们会发现整个城市犹如一块巨大的棋盘,上面的棋子便是那些耀眼的建筑。这个巨大的城市有将近百万的人口,整日里熙熙攘攘。在主干道圣人街的两侧,则是富丽堂皇的各式建筑,大多从事流通贸易;上层们则居住在里城,鲜有出来和百姓们凑热闹。云麓城每天川流不息的是各色族群的大贾,有阿德里安的、风之国的、艾萨克的、甚至连居住在遥远北海的高卢人小部落也能在这个城市里看见。除了这些人,被雇佣用来保驾护航的散兵游勇也不少,限于这个大陆过于庞大,哪怕只是拉伯伦一个帝国都可以让行脚的僧人走破无数双草鞋,因此对于这些佣兵们,各个帝国都是采取视其自生自灭的姿态。而圣凯德得以维持生计的几个旅馆、酒吧,其实本质就是佣兵集散地,那些老板一边做着住宿美食的生意,一边又在倒卖情报、介绍佣兵,个个都是见缝插针的人物。 “它目睹了多少兴衰和生死,如果有心的话,说不定也如外表般坚固了!”圣凯德叹息了一声,轻松地绕过了这个位于城市中心的水池,迈向自己的目标——圣人街魂力旅馆。 云麓城人民的热情即便到了下午也不见减退,圣凯德艰难地在人群中穿梭,花了比过去多了一倍的时间才来到旅馆的台吧上。老板所罗门一眼便瞥见了他,挥手打了个招呼,指了指几个在吃饭的食客,眨了下眼睛,示意圣凯德去接近。 圣凯德回头看了眼那几个食客,一副西部区域流行的打扮,长袍、松糕帽子,操着半生不熟的官话,声音洪亮,唯恐别人不注意自己。圣凯德端起一杯甘蔗酒,自来熟地走到这群人身边,放下酒杯,轻松地说道:“嘿,兄弟们,知道今天陛下登基的初敕吗?我说那真是一个糟糕的旨意,你们说呢?” 一个西部区域固希伦的中年男子瞪着他浑浊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圣凯德,掉头对其他同伴叽叽咕咕了几句土话方言,然后嘿嘿一笑道:“小伙子,看你的样子,恐怕连桑德斯走廊都到不了,你打听禁灭谷干嘛?”他瞄了一眼老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圣凯德耸了下肩,然后坐了下来:“不介意我坐下?现在这里你们每人一杯酒我买单……” “老板选你当掮客真是个坏主意,一下子就送出这么多酒水。呵呵,小伙子,想知道什么?”另外一个固希伦大贾爽快地一饮而尽,然后擦擦嘴巴,问道。 “说说您觉得值得这几杯酒钱的事。”圣凯德还是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这几个固希伦大贾绝想不到跟他们搭讪的、样子看上非常蹩脚的情报掮客是个中级魂力师。这也无怪这些大贾,他们是最会识人的人,但也是最会以貌取人的人,圣凯德把他那件珍藏了大半年的魂力师袍子藏了起来,穿起了市井人常见的服饰,这些固希伦省出来的人自然不会认得眼前的这位是一位人上人。 “好吧,年轻人。”一个胡须上满是酒渍的黑脸男人说话了,“早上的法令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但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我就听到初敕的时候差点就想对皇帝说——”他停顿了一下,看着一桌所有人盯着他,才志得意满地继续说:“四个字:异想天开!” 圣凯德疑惑的眼光让他更有成就感:“禁灭谷已经五百年没有人迹了,别说是里面的山路了,哎,就连整座莱德山脉的该往哪走都很难摸清楚。莱德山脉那地很邪气,阿桑奇保佑我,我实话实说,有次我从风之国回来,官道阻绝,我冒险花了两个金晶从地图贩子手里弄了张岷州到我们固希伦省的秘密地图,天杀的,风之国那个骗子,还秘密地图,我在圣山里转了三天,终于找到下山的路,结果一头栽进了莱德山里去……” “圣山过来的出口应该是贾布伦要塞,过了贾布伦要塞就是莱德盆地,西面才是禁灭谷所在的山峰。”圣凯德用手指蘸了点水,在桌子上比划着。 “没错,年轻人,地图上是这么画的,但是我确实进了莱德山脉,为什么这么说呢?嘿嘿,你见过山里一天到晚雾气弥漫的样子吗?那就是莱德山!我早晨醒来发现全身上下都浸在浓雾之中就知道自己倒霉了!”黑脸男人自顾自又喝了一杯酒,圣凯德补充道:“算我的!”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邪门的地方,到处是雾气,离我十步距离的东西我分辨不出;漫天大雾,那地方很潮湿,连吸进去的空气都是带水的!” “你怎么出来的?”圣凯德问道。 “我转了两天,在第三天,我终于看见一点点阿桑奇的影子,凭着那一点光辉,我走了出来,出来就是桑德斯走廊了……”黑脸男人说完,还啧啧嘴,“真是邪门!现在皇帝想叫那群亡命之徒去那地方寻死,真是异想天开。” “你们知道有谁主动去碰过那地方吗?”圣凯德似乎意犹未尽,“你们是地头蛇,这些消息,你们一定更灵通。” “禁灭谷存在了五百年,谁记得清有多少人不要命去过……哈利路亚镇的骑士老爷们很早是去过,还是经过驻军的同意,不过禁灭谷一直是禁地,皇室明令禁止进入的,结果……没有结果,我们只听到他们去过,至于后来真的去了没?或者死了,或者活着,一概不知。” “其实就是个古怪的山谷,不过是那个人的坟墓罢了。疯子或者傻子才会认为那地下埋着无数的财宝金银。哎,可惜,就是有人会痴心妄想!五百年来,从未,是的,从未有人从陵寝里走出来过!你看那些贵族老爷,个个会神奇的阿桑奇的魂力,还有强大的武技,如果他们有那个本事,早就站在神庙门口,大声宣扬自己的丰功伟绩了,哪里还肯揣掇陛下宣布这项法令呢!禁灭谷……啧啧……禁灭谷……”中年大贾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圣凯德不禁默然,他抬眼看着这几个亚利桑区域的大贾,完全看不出他们对禁灭谷有任何迫切的谈论兴致——也许,事实就如同他们说的那样,那是个可怕的陵寝,五百年来从未开启过,再加上拉伯伦皇室驻军封锁了三百年,那地方别说人烟了,估计所有消息都沉湎于那浓重的迷雾中。 “小伙子,也许你该到那里问问,哈哈……”黑脸男人指了指门外正对着的神庙祈祷所,笑着说道:“他们可是阿桑奇的徒子徒孙,巴不得把那个人从禁灭谷里挖出来,挫骨扬灰就只有他们了。” 圣凯德讪讪一笑,拍了下这桌每个人的肩膀,朝老板所罗门走去。 “怎么样?你给我败了总共十杯酒,套点什么出来?”所罗门接过圣凯德喝过的酒杯,擦擦干净,有点心疼的说道。 “看来那些当地人对新法令并不热衷。”圣凯德用手指敲打着桌面,“我听了他们的口风,简单的说吧,那地方很危险,没人愿意去送死,至少这几个人是那么认为的。” “十杯酒就换这个消息?”所罗门有点不满,嘟起了小嘴巴,“圣凯德,你没认真工作啊” “这项法令是笛卡尔魔导师推进的,他是神圣之谷的掌教,这么干,神庙不知道会怎么想?”圣凯德似在自言自语。 “神庙会阻止人去那地方,那是他们的禁地……”所罗门嘟囔着。 “我的消息是,神庙会派人去,而且会和神圣之谷的人一起去,其他人就不知道了,以目前的状况看,好奇心说不定会驱使一些不怕死的冒险家走在官方的前头。” “你的消息?”所罗门突然哂笑道,“你的小女朋友的消息吧!裙带路线走的不错,年轻人!” “少来嘲笑我!”圣凯德哼了下,回头换了个话题:“索菲亚呢?” “别吃着碗里的,又想着锅里的……”所罗门用警惕的眼光看着他,“别打我女儿的主意,我就一个女儿。” “喂喂!你似乎把事情弄反了,是你女儿打我主意好不好!”圣凯德没好气的说道,“琳达说要参加探险队,也许我也要去,不过向你们道个别而已!” “你要去?”所罗门停下了擦杯子的动作,狐疑地看着圣凯德,“小魂力师,我没记错的话你才十九岁了,也不过才勉强到了火系四级魂力水平,就你这半桶水,要去禁灭谷?” “你老喜欢看不起人,我哪里差劲了?哎,要是索菲亚,一定崇拜地看着我说:‘圣凯德哥哥,你那手魂力太帅了’……” 所罗门盯着这个年轻人,回想了一些往事,记得自己从西部到这里开这个旅馆开始,这个相貌平平的小伙子就主动来自己这打工了。他是个百姓,是的,圣凯德是个百姓的魂力师,尽管他成绩一般,表现平平,但他确是在贵族林立的神圣之谷里学习的为数不多的百姓魂力师。没有背景、没有资金、只有勤奋,正是这个年轻人走到这一步的不二法门。所罗门自然知道禁灭谷的凶险,作为情报掮客和佣兵的中介人,他见惯了这些刀头舔血的人来来去去,一会是个新面孔,一会就消失了。 “呃……圣凯德,从私人感情来讲,我并不想打击你,你不适合去禁灭谷,万一索菲亚过几天没见到你,我可受不了那丫头的呱噪……”所罗门狡黠地一笑,“不过从大贾的角度出来,我不介意投资某个代理人帮我去禁灭谷弄点有意思的情报或者稀世珍品,嘿嘿,毕竟这个法令没说有废止日期,那么它就是长期有效。” “二十个金晶,还要加上我下年的学费五个金晶……” “你这是讹诈,二十五个金晶,天啊,你以为是我这是神庙的布施堂,就是神庙布施堂,一个月也没几个子可以白拿!乖乖,最多我出十个金晶,其他一个子我也不会多出。我看你的本事十有八九会挂掉。” “十个金晶?你以为我卖的是杂货啊!那是禁灭谷!那里都五百年没人去了,如果真有东西,随便掏出一件就是上千年的古董!” “你这么说也有一点道理,不过,二十五个金晶价码太高了,我出不起,你另请雇主。”所罗门狡黠地眨眨眼,嘿嘿一笑。 “我可是看在咱们经常合作的份上才到你这里来的,所罗门老板,二十个金晶吧,不能再少,我还要准备一些魂力用品,都是价值不菲的玩意啊!” 所罗门想了想,又摸摸自己的口袋,有点舍不得,但是确实他认识的能人里还没有什么人肯去禁灭谷的。于是,他只好点点头。 “成交!”圣凯德见目的达到,嘿嘿一笑,说完立马闪人。 “你……该死的!你怎么是个魂力师呢!怎么就是这个魂力师呢!你就是一个奸商!”所罗门气急败坏,对着门口消失的人影叨念不已。 正文 第二章 探路者 尼古拉斯离开圣人街魂力旅馆之后,就准备直接回神圣之谷里去,他必须打探好消息:如果琳达真的参加了这次的冒险队,那么他也必将义无反顾地争取一个名额。走在大街上,圣凯德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兴奋和热情,只是埋头赶路,脑海中不断回想关于一切与“禁灭谷”相关的信息。 禁灭谷,在拉伯伦帝国的各种文档中,它一直是一个禁忌的字眼;之所以禁忌,圣凯德认为应该是跟神庙的信仰有关系。禁灭谷是埋葬巨人塞古硫的坟墓,而塞古硫,这个五百年前统一拉伯伦帝国,并且把帝国疆域扩展到比如今拉伯伦还要广阔的领域的伟男子,他并不信仰阿桑奇教派。用现在神庙的观点来说,塞古硫是个被诅咒的皇帝,他嗜血、暴力、好色、残忍,任意践踏帝国境内一切的生灵,不敬神明,不休战事,是个十足的恶棍,最终,他还是个异教徒。 “他真的是恶棍?还是死后背上了恶棍之名?”圣凯德内心微微一笑,这种话,他并不用说出来。他喜欢读各种历史书籍和政治论著,他了解拉伯伦人的心理:哪怕神庙给这个可怕的恶魔钉上无数的恶名,但是所有拉伯伦人的脑子里都有一个印象:塞古硫曾是我们的皇帝,也许他是一个可怕的皇帝,但在他的统治下,拉伯伦的兵锋西抵艾萨克的沙漠之城,东到圣山,这些可都是官方所认可的。所以,即便神庙多么讨厌这个人,而现今的皇室则不介意塑造一个前辈伟人来做自己的榜样,有时候这个榜样可以在外交中为帝国争取更多的利益。比如一百五十年前,拉伯伦和艾萨克就沙漠之城的法统进行谈判,拉伯伦的宰相就用尽扯皮和无赖行径,硬是把一千多年前塞古硫侵占沙漠之城的段子来说事,言之凿凿地放言拉伯伦对沙漠之城有托管责任,从艾萨克那讹了不少金晶。 不管后人对塞古硫如何看待,如今他的尸体恐怕早就化为齑粉了。五百年前的拉伯伦兵力之盛,国力之强,几乎无敌于这个大陆。但是,这个世上没有不败的军队,更没有不亡的国。巨人塞古硫可能是对自己的寿命或者能力过于自信,年近六旬还领军征战,最后暴死于远征阿德里安的途中,被部将们匆匆葬在行军途中的夏尔特区域。之后,塞古硫的子孙似乎完全没有能力掌控那些嚣张跋扈的将军,即便他们之前匍匐在塞古硫脚下是多么谦卑。塞古硫的帝国分崩离析,强大的帝国只用了三十年便走向了死亡,塞古硫的血脉被完全断绝,皇族的鲜血洗尽了皇宫的大殿。拉伯伦,这个命运多蹇的帝国,自此走入了长达五百年的战乱…… “凡人的生命在时间前面微不足道……”圣凯德轻轻叹了口气,吟唱着古贤哲人席德乐的《诸侯的历史》中的名句。 当圣凯德走到神圣之谷门口的时候,魂力彩虹桥的防护屏障已经完全张开了,毕竟,今天是新王即位的第一天,再怎么消耗魂力力,神圣之谷的魂力师们也要卖皇帝一个面子,把这威力和外观一样宏伟的彩虹桥魂力屏障开启。七彩的魂力屏障从神圣之谷的广场发起,笼罩着皇宫和神圣之谷本身。这个魂力防护屏障是三百年前拉伯伦重新建国定都云麓城时候创设的。当时的神圣之谷魂力师长老,用尽自己的功力和智慧,利用了无数天才地宝才勉强让防御一流的彩虹桥能够覆盖住王宫。而时过境迁,魂力技术的不断进步,如今的神圣之谷可以轻松地掌控这个极其强大的防护工具——只要有三个魔导师的存在,就可以利用神圣之谷中心的魂力导向仪,全面控制彩虹桥的防御功能。 走过彩虹桥的防御面,圣凯德的身影似乎恍惚了一阵,然后直接隐没在七彩光辉中了。从彩虹桥屏障的外面看,似乎一切都是平静的,圣凯德魂力师好像在神殿广场上漫步,但是彩虹桥不过是个空间骗术,外人永远看不到防御屏障内真实的情形,此时的圣凯德并不在走路,而是停在广场角落,看着围观的人群。 “他还真卖劲,以为我们还是小孩子……”一个即将毕业四级火系魂力师在偷偷地讪笑,对旁边另一个同学说道,他说的恐怕就是站在台上的一位白发魂力师。 “小孩子还真去不了。”一个二级魂力师苦恼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绿色袍子,叹气道。 圣凯德站在人群之外,看着在台上的魂力师,他算是笛卡尔长老的第一届学生,可惜天赋和能力有限,也只有六级魂力师的水准,连魔导师的白袍都没披上。如今他头发和胡子花白了,还要给自己导师卖力地推销禁灭谷冒险,真是有点为难他。 “孩子们,我们只有两个名额,当然如果能力没有达到四级火系魂力,还是免谈了……禁灭谷可是个魂力师的好去处,想想当你们毕业的时候向那些老爷们炫耀一下,那是多风光啊!你们难道不想在自己毕业的履历上添上光彩的一笔吗?” “那也得有命啊!”二级魂力师嘟囔着,“你自己怎么不去?”大概害怕老魂力师听到,他的声音还是很轻的。 “笛卡尔长老已经决定了,只要肯去禁灭谷冒险,并且能为神圣之谷赢得荣誉,那么这个勇敢者的学费全免……”老头子说话声音挺洪亮的,可惜内容缺乏吸引力,“还能获得笛卡尔掌教的亲自接见,说不定会传授几招魂力绝学呢!” “五个金晶的学费也值得用命去换?”贵族魂力师们议论纷纷,都在偷笑这个蹩脚的推销员。 圣凯德听到“学费全免”,眼睛登时亮了,他虽然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但是不顾前面人群拥挤,举手高喊着:“我去!老先生!我愿意参加冒险队!”圣凯德算盘打的不错:圣人街魂力旅馆老板的二十个金晶也可以白收了,再加上琳达一定会强迫自己参加,自己等于白赚!对于百姓魂力师而言,二十个金晶的节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在神圣之谷学习期间的魂力材料、魂力用具都可以找导师报销,但是毕竟数量有限,这也是圣凯德一直努力学习,但是实践魂力课程一直徘徊在中上水准的原因——琳达的天才和她父亲大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那个黑袍小子吗?”人群纷纷让开,贵族子弟们像在看一个傻瓜一样看着圣凯德,“桑德兰的学生?哦,呵呵,倒不如说是琳达那个小妞的跟班……” 很快有人认出了圣凯德,有的开始放肆的吹口哨,还有揶揄着:“看来大美女要伤心了,这个小子这么早就准备寻死!” “注意你们的形象!”白发魂力师看着这帮贵族子弟,口鼻里哼着粗气,心里暗想:“早就不指望你们这群混小子,除了学几手魂力往家里卖弄,换个官位,还会干什么!”然后他换了一副非常和蔼的口气对圣凯德说道:“小子,你愿意去?很好很好,几级魂力了?” “火系四级,先生!”圣凯德走到白发魔导师的身下,鞠躬行了个礼,这个行为赢得了老魂力师的好感。 “很好!很好!”四级不过是最低要求,但是在报名人数几乎零蛋的情况下,有个四级魂力师愿意参加冒险队,对老魂力师而言已是欣喜万分的事情,如果报名人多的话,四级魂力师不过是“刚好”级别,远远当不起老魂力师一句“很好”。 “嘿嘿,这的是‘很好’啊!圣凯德,你真的有四级了?别为了在大美女前面显摆,混弄我们的可爱的道格拉斯殿下!”一个肥胖的红袍魂力师轻蔑地笑道,说着故意在圣凯德面前绕一圈,甩了甩自己红色的魂力师袍。 “不就是红袍吗?毕业了不就有了?也值得你那么骄傲?”圣凯德立即反唇相讥。 拉伯伦崇拜太阳神阿桑奇,所以对火系的自然法术非常热衷,火神伊夫利特的象征——红色则成为拉伯伦所有神圣之谷魂力师毕业生统一袍色。在拉伯伦境内的魂力神圣之谷里,最低的是蓝袍魂力师,就是刚刚入门的学徒。一级、二级魂力师穿的则是绿袍,三级魂力师一般穿的是黑袍,四级魂力师和五级魂力师其实差别不大,因为四级到六级的魂力知识都是敞开了学习的,魂力容量能量的大小和咒语使用级别是区别四五级最大标准,因此四级魂力师穿的是红袍,而五级则是暗红。六级魂力师则必须通过神圣之谷研究院考试,可以身着紫色法袍,还意味着可以参加神圣之谷导师团,如果资历深点,晋升魔导师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晋升魔导师之后,就可以在拉伯伦境内身着白袍。这个世界除了拉伯伦之外,其他帝国和魂力学院对其他元素魂力的研究也非常热衷,当然他们没有像拉伯伦这般对魂力师等级有严格的区分。 一个魂力师拥有他最适合修炼的魂力体质,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修炼其他元素的魂力,只要他身体可以驱动原始魂力力来召唤相应的魂力元素就行了。不过,一般情况下,一个火系魂力师可以将自己的火系魂力修炼到五级,但是他的气系魂力、水系魂力可能连三级都不到。还有一种双系魂力师,他们拥有更加特殊的体质,可以同时召唤两种不同的魂力元素,同时施放不同系列的魂力,琳达就是这样的天才,其中高深者还研究出双系融合魂力,只要一个咒语就可以将两种不同系列魂力混合在一起施放,那威力更是两倍三倍乃至十倍的增加。而普通魂力师,最多只能先放一个火球术,再放一个闪电术…… “小子,你叫圣凯德吗?你似乎是那个谁……”白发魂力师似乎是经院研究太久了,对学生完全陌生。 “在下是桑德兰魔导师的学生,明年考核通过的话,就可以毕业了!”圣凯德非常恭敬地对老人家回答道。 “很好!很好!现在这么有礼貌的孩子真不多见,桑德兰那边你放心好了,我帮你说一声,现在你去笛卡尔长老那里,他那还有一个小小测试,如果通过了,你就可以参加我们的冒险队。”白发魂力师拍拍圣凯德的肩膀,指了指神圣之谷中心的高塔,“我给你个魂力印记,你可以一路畅通无阻。” “谢谢道格拉斯殿下!”圣凯德立即钻出人群,朝神圣之谷高塔走去。 “笛卡尔那个那混账到底要忽悠多少人去送死!这种事情也只能忽悠这类削尖脑袋想要往上爬的百姓,咱们的家里头谁没有两三个包打听,禁灭谷是什么地方,这几百年来估计去那送死的人不下一个卫戍军了,嘿嘿!到现在,还会有哪个傻瓜去那里!”红袍的胖子魂力师招呼几个同伴,摇了摇头,一笑走之。 “也是,既然大家都知道禁灭谷不是好地方,我就奇怪为什么笛卡尔老头子吃饱了撑着,要陛下颁布这个法令,难道嫌人死的不够多?”另一个贵族魂力师也搭腔道。 胖子魂力师笑笑,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新王即位必须颁布一个新法令,以显示新气象,反正都要颁布,你说说,是颁布笛卡尔这个,还是颁布那家的?”说完,胖子神秘地朝神圣之谷一侧里城方位指了指,“笛卡尔不过是帮陛下一个忙而已,这样大臣们以为初敕就这么过了,都会松口气……” “哦——”胖子身边几个贵族魂力师纷纷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所以,所谓禁灭谷开放冒险,不过是个幌子,陛下本人都不甚在意,毕竟那个地方都荒芜了五百年了,谁关心过那里埋着是塞古硫或者是阿猫阿狗呢!只要陛下能过眼前初敕这关便可,管他谁去送死,呵呵!可怜,笛卡尔老头子还真以为圣眷正隆,急巴巴的召集人手去送死,也只有那些蝼蚁般的百姓才那么热心,呵呵!” “看来好戏不在亚利桑区域,呵呵,倒是在那里!”一个贵族魂力师笑吟吟地指了指皇宫。 如此说来,神圣之谷是站在皇帝这边的! 就在神圣之谷这边募集人员前往禁灭谷的时候,里城里最宏伟的宾得利侯爵府中的某处小屋子里,也有人切切擦擦地议论着。 这是一间地下室,但是装饰却异常富丽堂皇,地下铺的是极为坚硬的大理石地板,墙壁上也镶嵌了价值不菲的水晶饰物,为了有足够的照明,甚至在天顶上都燃起了价值不菲的魂力灯。至于桌椅和器具,更是在拉伯伦极为罕见之物,大多都是艾萨克的进贡之物。 地下室里站了四个人,在魂力灯的照耀下,他们的面貌非常清晰,除了一个是头发发白的老人以外,其他三人都是中上年纪,传统的拉伯伦男子的面相。 “笛卡尔老头子今天这一手等于是告诉我们,他是站在陛下那边的!借着禁灭谷新法令,断绝了我们的决议成为初敕的可能了!我倒是没看出来,这个那混账什么时候有如此的智慧,还以为他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烟火呢!”头发白发的老人目光犹如老鹰般锐利,脸庞削瘦,但是尖刻有型,挺拔的身材表明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武将出身。 “可是,我们就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的意志必须得到陛下的贯彻!”白发老将锋利的目光扫过其他三个人,似乎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王位赐予谁,也是我的意志!” “昨天夜里,尼尔斯-帕特里克进了皇宫……”一个中年人轻轻说道,“守卫陛下寝殿的侍卫中有两个人一起通报了这个消息,但是消息传到我们这里就已经是早上了,也不知道陛下和尼尔斯说了些什么。” 白发老人抽出袖子中藏着阿德里安产的熏香,轻轻的擦拭了下额头,猛地吸了一口,用无可置疑的语气说道:“尼尔斯不过是条狗,陛下让他咬谁他就咬谁!别看前段日子他对我们的决议不置一词,哼,他绝对是想咬我们的人。帕特里克家族担任宰相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他们是最忠诚的穆萨家鹰犬。” “那请问侯爵大人,我们的接下来怎么办?”其中一个男子欠身问道。 “明天廷议的时候再提!”老侯爵微微一笑,“只要我们继续坚持,就不可能不通过,陛下的旨意一下,白纸黑字,就容不得有人更改了!” “穆萨一族享国也有三百多年了……呆在那个位置太久了。嘿嘿,现今陛下是如何登上王位的,穆萨一族要是没有我宾得利家族的鼎力支持,恐怕都撑不过两百年。一百年前的誓约虽然从未公布于众,但是神明知道!该我们的,就必须是我们的。阿桑奇在上,您的信徒曾在您脚下匍匐发誓,尽心侍奉您,维护您的荣光,为了阿桑奇的光辉照耀整个大陆,宾得利家族才不余遗力地在拉伯伦辅助穆萨家族……但是,时间毕竟太久了……” 一个中年人嘿嘿一笑:“没有宾得利家,皇帝不过统治拉伯伦的一半!”适时,在拉伯伦街头巷尾就有这么传言:“拉伯伦一半是穆萨家的,另一半是宾得利家的。”这个中年所言并非是图一时口快。 作为了拉伯伦第一大贵族的宾得利一家在穆萨王朝中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这位白发的宾得利侯爵就是是云麓城的城卫军和卫戍军的实际掌控者,因为站在他对首,对他恭敬有加的中年男子便是卫戍军的统帅诺瓦德爵。虽说两支军队名义上是归属于拉伯伦王的,但是,实际上中级军官们还是听命于这位气势逼人的宾得利侯爵。最要紧的是城卫军和卫戍军的则是拉伯伦为数不多的职业化军队,这两支部队不同于各地骑士老爷们的驻军,那些骑士老爷无事种田打猎,有事才征集训练,和城卫军、卫戍军的战斗力完全无法比较。宾得利侯爵掌握了这两支部队,等于掌控着云麓城所在的帕甘区域半数以上的军队,权倾朝野。 再者,宾得利侯爵的二小姐就是如今皇帝陛下的妃子,虽说没能当上王后,但是,也为皇帝生下了一个儿子。宾得利侯爵还有两位公子,年长的已经到皇帝的西北部赴任总督,掌管着与阿德里安交界的一大块土地,而那片土地,在拉伯伦帝国版图里被称为“阿莱斯楚普”区域,实际上就是宾得利家族的本家领地。二公子排行最小,刚刚从神圣之谷学成回来,目前就在宫廷内任职,负责宫廷的彩虹桥魂力屏障的修补工作。仅仅看两个继承人的职位,似乎他们还不怎么显贵,但是,若是在云麓城大街上一打听宾得利家的消息,或者翻翻历史书,就会发现,穆萨王朝几乎每隔一代君王,他们的王后都会姓宾得利。同时,宾得利一姓不止侯爵这一支,在广袤的拉伯伦土地上,宾得利一族繁衍生息,在拉伯伦帝国的所有任官中,竟有六分之一是姓宾得利。他们遍布帝国十二个区域的大小城市,甚至在一些偏远农庄中,都有姓氏为宾得利的骑士老爷。 而现在,皇宫里的那位陛下,刚刚登基,如果没有老丈人宾得利侯爵的背后推力,怕是再过十年二十年都轮不上他坐在大殿的御座上。投桃报李,宾得利侯爵的要求并非过分:登基后的初敕宣布宾得利家的妃子尊为王后,孩子封为王储。侯爵满以为这种非常正当的要求却被“禁灭谷新法令”取代了。这算什么狗屁初敕!宾得利侯爵当时站在神圣之谷的台阶下,听到如此初敕,登时握紧拳头,双眼冒火,若不是考虑到笛卡尔,桑德兰这些法力高超的魔导师就站在皇帝身边,恐怕老侯爵真的会暴起伤人——负责守卫的卫戍军就是他的手下,谁人敢阻拦他。 因此,照目前的形势看,魂力师神圣之谷是站在陛下这边的,而陛下的心似乎不再像过去做王子时候那样向着宾得利家了。尼尔斯一定早就联系好了神圣之谷的笛卡尔,他们故意选在神圣之谷宣布初敕,就是为了让宾得利侯爵有气没处撒,更不至于在初敕时暴起伤人、惊扰王驾。饶是宾得利侯爵老当益壮,是拉伯伦的勇将,但是在两位魔导师前面动武,恐怕瞬间就会灰飞烟灭。 “康拉德,明天廷议,你再提这件事,我就不信,穆萨家的小子翅膀硬了!” “是,侯爵大人!” “还有,施瓦布,明天的廷议,你在大殿里多安排一倍的侍卫,全部换上明刀明剑;今天阿桑奇落山后,里城就宵禁,不论何人,胆敢在宫城和里城之间瞎逛,一律抓到卫戍军去!” “遵命,大人!” “杜德!你的人盯着黑衣卫,他们是皇室唯一可以抗衡我们的暗处力量了!” “是,大人。黑衣卫目前应该还没有宣誓效忠陛下,也许他们对陛下还有疑虑。” “这是自然!黑衣卫除非是先王亲自授予,他们是不会轻易奉献自己的忠心的,黑衣卫,嘿嘿,他们倒是只忠心于穆萨家,但是穆萨家的人却并非铁板一块。” 白发侯爵看了一眼身前的这三个人,充满信心地说:“小小挫折无所谓,拉伯伦的命运还是要掌握在我们宾得利一家手里,老夫年纪都大了,未来的宾得利家的发展可都要看你们的了!” “是!大人,为了宾得利!” 尼古拉斯并不知道在云麓城一片繁华之下隐藏了什么,但是他现在心情却颇为复杂,他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关于禁灭谷的种种猜想,却怎么也抓不住要点,仿佛自己的命运突然和那个原来毫无相干地方联系地那么紧密,似乎那个地方有什么东西在召唤自己,但又绝不是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还在圣凯德想不明白的当儿,他已经走到神圣之谷中心的高塔入口,神圣之谷建立之初便存在的高塔是魂力学院的神圣之地,等闲的学员是不可能进入其中的。神圣之谷为了让魔导师们拥有更高的地位和不同于凡人的待遇,把高塔视为魔导师的专属领地。因为这原是皇室的一处产业,作为魂力师们为帝国效劳的酬谢,皇室才把高塔赐给了神圣之谷。很多毕业了的学生穷其一生都无缘进入那神秘的高塔,传说中的高塔是豪华与精致的艺术品,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是魂力师最高层级的代表。 圣凯德站在门口略一迟疑,高塔大门上一个古旧的黑色雕像突然射出两道血红的光辉,但是光辉才一接触圣凯德的身体,便立即“咕”地一声消失了,而与此同时,高塔的大门“咔哒”一声,自动开启了。看来是白发魔导师的给的魂力印记起了作用了。 圣凯德好奇地打量了下大门周围,自嘲地笑了笑,挺起胸膛了走了进去。既然决定要面对这样的命运,又何必再多想呢!无论如何,自己起码是跟琳达在一起。一想到和琳达并肩冒险,哪怕是去可怕的禁灭谷,圣凯德都感觉是那么温馨凯,他内心一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灵似乎充实了许多,勇气不断从心底涌现出来,似乎一切阻挡在自己面前的困难都可以克服,因为只要看到琳达满意的笑脸,他就觉得自己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是尼古拉斯先生吗?请跟我来……”圣凯德的思绪猛然被一个轻柔的声音唤了回来。 圣凯德四周一看,进了大门之后的高塔除了中间一处破旧的楼梯外,再无一物。 “我是笛卡尔先生的魂力使者,您是看不到我的,我的意志和这座古塔的一些东西相联系,对于你要到来的信息,我已经从笛卡尔先生那了解到了,请您站在白色光柱的中间来,我将负责将您传送到笛卡尔先生的房间!” 圣凯德朝虚空点了点头,微笑着朝那楼梯口明亮的光柱走去。命运从这一刻将这个年轻人和拉伯伦锁定在一起,也许连笛卡尔自己都没有想到,无心之举,在未来不知会掀起怎样的风浪。而现在,圣凯德自己对自己说,不用迟疑了,迈出这一步,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正文 第三章 圣徒的祈祷 神圣之谷关于此次云麓城官方派遣的“禁灭谷冒险队”的名单公布了,其实也没多大的悬念,贵族们纷纷嗤笑着名单上那个可怜的小丑:尼古拉斯。真是一个不怕死的百姓,很多贵族魂力师心里都那么想,不过他们很快的释然: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百姓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内幕呢!如果只是圣凯德一个人去送死,他们倒也懒得议论,但是名单上赫然还有一个名字:琳达-雷克斯——云麓城神圣之谷五大长老之一的桑德兰-雷克斯之女,神圣之谷百年难得一见的魂力天才,这个名字足以让他们思绪纷飞了。 难道禁灭谷真的有值得探寻的秘密?不然以桑德兰那个老鬼的定力,怎么可能会送自己的女儿去死?又或者,女大不中留,听说大美人琳达毅然决然地要跟随那个白痴黑袍魂力师一起去送死!哎,这么好的艳福啊! 神圣之谷的贵族魂力师们,大多凡心未泯,平日里也耐不住寂寞,靠着几手还未出道的魂力,到家族领地去骗骗小姑娘的事情倒也没少做,想法自然千奇百怪。但是琳达不是贵族自治领里的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也不可能被幼稚的初级魂力所吸引。现在,琳达和圣凯德正坐在她父亲的会客室里的沙发上,像两个犯错误的小朋友那样,低着头,一句都不吭! 桑德兰魔导师阴沉着脸,在这一对男女之间来回的扫描,沉默了些许时间,最后叹了一口气:“这件事如果我没猜错,是琳达撺掇的……” “爸爸!”琳达眉头一皱,刚要准备撒娇,就被桑德兰一声断喝:“够了!你想事情如果和用魂力一样天才就好了!”借着,桑德兰转头对圣凯德说道:“笛卡尔对你说了什么?” 导师问话,圣凯德连忙站起来,躬身回答道:“笛卡尔长老非常和蔼,说了些场面话,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测试,最后叮嘱我要小心,别的就没了。” “什么测试?”桑德兰问道。 “双属性魂力测试,他说禁灭谷魂力环境有些古怪,如果有双属性魂力会方便点。” 桑德兰摇了摇头,苦笑道:“我替你瞒了十年的特殊魂力体质恐怕被这个那混账看出来,呵呵,原本还想明年让你们两人在毕业测试中大放异彩的……” “呃,道格拉斯殿下,笛卡尔长老并没有发现更多的东西,他只是对我拥有空间魂力属性略有些诧异而已……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已经掌握了一些空间魂力……”圣凯德也有点好笑,自己的道格拉斯殿下就像一个得到宝贵玩具的小孩一样,要努力地和其他小孩比比高低。 “真的,那那混账看不出你体内那些秘密……” “真的没有,道格拉斯殿下。笛卡尔长老最后叮嘱我的时候还特别吩咐,叫我们不必太过担心,此次冒险不过是毕业班见习而已……”圣凯德不想过多牵着自己特殊的魂力体质,连忙岔开话题。 “真没看出来……”桑德兰似乎还在纠结刚才的话题,对圣凯德所说的话并未多在意,只是随口说道:“既然你们是去历练的,是不用太卖力了,点到为止就可以——琳达!” 白袍魔导师转过身子,却发现自己女儿虽然低着头,已丝毫没有认错的样子,正在摆弄自己的魂力,左手上跳动是一个青色气元素小人,右手上跳动的是一个红色火元素小人,两个小人还在扭着腰肢跳舞。一听到父亲的怒喝,琳达吐了下小舌头,朝圣凯德做了个鬼脸,似乎在说:你怎么没好好勾住这个老头的魂! “哼!禁灭谷非同凡响,就算你们是应个景,如果不做完全的准备,也不过是送死而已!”桑德兰对女儿已经毫无脾气了。琳达嘿嘿一笑:“爸爸,别吓唬人,我可是天才魂力师啊!” “收起你的骄傲!”魔导师右手一挥,琳达手上的魂力小人顿时消散了,“禁灭谷除了是塞古硫的墓地,更重要的是,他是魂力创世前纪元里魔鬼的坟场!” “那些故纸堆的东西谁信啊!”琳达混不在意。 魂力创世,是关于天地万物初生的另一种说话,只在魂力师之间流传,不被神庙和各国宗教团体接受。按照魂力师的理论,万物皆由各种属性的元素组成,这些元素千变万化,各有妙处,他们不断碰撞组合,才形成我们今天的世界。可是魂力创世之前呢?魂力师们无法解释,即便是对经典研究最透彻的赛凡林魂力学院,也无法给出解释,因此,他们给魂力出世之前的时代一个名词:魂力创世前纪元! “你不信?那好,我问你,我可爱的女儿,原来塞古硫死的时候被随便埋在夏尔特区域,为什么数百年后,阿桑奇神庙还要费尽心机把他墓葬移到禁灭谷呢?”桑德兰说的是流传在神圣之谷里是一个公开秘密,因为这个行动,神庙尽管百般推脱,但神圣之谷却留有记载。 “那些神棍恨死了那个暴君,动动陵寝也算是报复吧。”琳达回答道。 “神庙为什么恨他?”老魂力师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 琳达笑了笑,说:“他是个异教徒,而且还是皇帝,能把异教徒的皇帝教训一下,神庙的威望一定会提高很多,我说的对不对,爸爸。”说完,女孩子就想朝父亲靠过去,挤出笑容做出撒娇的样子。 “这是其中一个原因而已。”桑德兰转头朝着圣凯德,耐心地说道:“塞古硫除了是异教徒,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恐怕……神庙认为塞古硫根本就不是人类!拉伯伦人种绝没有塞古硫一族的特征,有关塞古硫的记载很古怪……我相信他和我们阿桑奇神教确有联系,只是神庙从来不承认。” “塞古硫?”圣凯德在口里反复叨念这个名字,“我只知道阿桑奇是天神的儿子,代表天神统治我们的世界,塞古硫也在世也有片言只语说起他自己才是神灵的代表。哎,不过信奉阿桑奇的神庙组织在拉伯伦陷入战乱之后才崛起的,他们帮助穆萨王朝征战四方,直到拉伯伦重新统一,才确定了阿桑奇教派在全拉伯伦的信仰;不过神庙最先支持的并不是穆萨家族,而是亚利桑区域的军阀,史书上语焉不详,只说这个军阀最后被部将所杀,领地重新陷入四分五裂,而神庙势力不得已才迁移拉伯伦西部,扶住穆萨家族……” “是的,你说的不错!史书上说不清楚的那段,可能秘密就在禁灭谷里!”桑德兰走到自己书架前,念力一动,只见书架上一卷羊皮纸就自动跳出来,滑落到圣凯德手中。 圣凯德施展自己的魂力念力,羊皮纸自动展开,里面居然是一副工笔粗鄙的人像画,“这是什么?远古人类?” “这是我数年前无意中在固希伦神庙拜访的时候看到的,于是就用魂力把画像记录下来。固希伦神庙的神职者对我说,这个人就是塞古硫!说来好笑,固希伦神庙离禁灭谷最近,他们在各处祈祷所都藏有塞古硫的画卷,每天都有神职者对画像念上数百遍神咒,好让塞古硫永世不得超生,呵呵!” 圣凯德看着羊皮纸上粗糙的画像:这是一个人形的背影,他的脚下是苍苍莽莽的匍匐的人影;它手持利刃,似乎剑光闪烁,都能滴出鲜血;他另一只手叉着腰;他的披风——对了,披风,上面有个奇怪的记号…… “发现了?”桑德兰点点头,他很满意学生的观察力,“就是这个记号,和我们神圣之谷收藏的魂力创世传说中的一个奇怪符号一模一样,我敢断言,这不是人类的记号!” “原来如此,这么看来神庙不单单是惩罚异教徒那么简单了——既然他们认为塞古硫是魔鬼,那么就让他和魔鬼们长眠在一起好了。”圣凯德叹了一口气。 “神庙里对移动陵寝的事几乎是秘而不宣,他们给世人创造了一个假象:五百年来,禁灭谷就是塞古硫的陵寝!而实际上,我们这些为数不多的能接触古老典籍的人才知道塞古硫并非死在亚利桑区域!数百年前神庙和我们神圣之谷派出了不下二十人的好手,花了无数的精力和时间,把塞古硫的陵寝移到莱德山脉。哎,具体移灵经过已经不得而知,因为那二十个人没有一个生还,他们连着塞古硫的尸体,一起进入禁灭谷,再也没有出来!”桑德兰表情变得严肃,“所以,说心里话,我是极不愿意你们去禁灭谷的,现在,恐怕外面那些小贵族们会嘲笑我们呢!” “道格拉斯殿下……”圣凯德欲言又止。 “但我们是神圣之谷的魂力师,一生了魂力的追求外,还有一样必须坚持,那就是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纯粹的人对自己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到底,我不能因为你们,一个是我的学生,一个是我的女儿,我就放弃了这个信念,怂恿你们去惧怕困难和死亡!”桑德兰长叹一声,“琳达,你过来!” 听了师徒两人的对话,琳达似乎意识到事情的严肃,这次收敛了撒娇的态度,乖乖地站起来,走到父亲跟前。 “你是气火双系魂力师,外面的人都说你是天才,但是,我的孩子,天赋的才能再出色也要自己努力……何况你还没到我期望的……” “我双系都四级了……”琳达小声的嘟囔着。 “双系四级很强大吗?算了,每次好好跟你说话总不知不觉地要和你抬杠。刚才圣凯德说过了,笛卡尔提到禁灭谷有点古怪,双系魂力师在那里方便点,知道为什么吗?嘿嘿,也许圣凯德老早就打听到了,莱德山脉常年雾气迷茫,因为那雾,除了是水汽,更多的是气元素。圣凯德,你想想,禁灭谷周围的莱德山脉全是气元素,说明什么?” 琳达没等圣凯德回答,抢着说道:“那么我的气系法术用起来就更顺手了……“ 圣凯德想了想:“天地的元素是平衡的,所以我们特殊体质的人可以运用天地间的元素,来施展魂力,一个地方火元素浓郁,那么其他元素必然会衰减,一个空间中必须保持元素总量平衡……禁灭谷周围的气元素异常浓郁,其他元素一定会衰减……” “还有呢?他的气元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难道说……莱德山脉的气元素浓郁是抽取来的?那么,禁灭谷……” “也许你猜到了,禁灭谷里恐怕连一丝气元素都没有!” “这……这……禁灭谷岂非死地!”圣凯德惊呼道。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们来的原因!”桑德兰双眼突然猛的一瞪,他身前的虚空中突然蹦出了两个圆溜溜的透明水晶,“这是我研究了二十年的成果,不想今天就要派上用场。圣凯德,你使用风刃吧!” “爸爸,还是我来,呵呵!”琳达不等圣凯德动手,先行跳开,嘴唇微动,不过数秒,右手掌翻上,一记明亮的风刀就形成了;随着咒语停止,这把风刀犹如活物一般,转动开来,发出“嗤嗤”的破风声,朝桑德兰飞去。 桑德兰熟视无睹,同样也是嘴唇微动,只见其中一个水晶球迎上了那道威力奇大的风刃,想象中的水晶球一切而半的画面并没有出现,而是水晶球绕着风刃一周,风刃消失了。圣凯德以为不过如此的时候,突然,水晶球红光一闪,一道火焰迸射而出! 圣凯德连忙运起法力,在火焰堪堪到自己身前的时候,念完咒语:“瞬间移动!” 火焰到处,圣凯德人影早已消散,下一个瞬间,这个年轻人出现在琳达的身边了。 “看到没有?这个水晶不是简单的魂力收容器,它可以吸收任何一系的魂力,然后在水晶转化为你想要的那一系魂力!”桑德兰得意地说道,然后他看了圣凯德一眼,劝道:“孩子,你最好尽量少用空间魂力,你的体质很特殊,而空间魂力才消耗你的魂力力了!” 圣凯德点点头,而琳达看到那个水晶球的时候便跑了过去,从父亲手中抓走一个水晶球,双眼闪着星星。这么好的东西,老头子居然闷声不吭研究了二十年,这宝贝可是出门闯荡江湖,杀人越货,毁尸灭迹的好宝贝啊! 看着女儿的样子,桑德兰苦笑一声,收回另外一个水晶球,递给圣凯德,才转身走到自己书桌后,“从今天开始到出发那天,你们两个就不要出神圣之谷了,这个魂力水晶和配套的心得,你们要好好掌握。” 相似的对话也发生在云麓城的另一处密室里。 从阴暗的密室里出来,达芙妮-帕特里克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她有点恍惚,刚刚还在阴冷的神庙密室里,而现在却站在神庙宏伟的广场上;落差不仅仅是环境——主教刚刚叮嘱的事情让达芙妮也有点心惊肉跳。 身处她的地位,她完全无法出言反驳或者抵触什么,是的,这是命运!从她的父亲将她交给神庙那一刻起,她就感觉到自己将要失去对命运的掌控。在神庙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了,达芙妮从外表上已经完全抹去了世俗的痕迹——她站在广场的一个角落,但是整个广场的空间感会被她脱俗不凡的气质所扭曲,她站立的地方永远是焦点。她抬头看看神庙那尖顶的大殿,目光下移,又看着来来往往的神职者在低头疾行。 神庙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的人,无论干什么,总是低着头在疾行,似乎生命立时会在下一刻消逝一般,他们连缓慢走路都舍不得。 达芙妮平静地看着广场、大殿、还有装饰富丽堂皇的走廊,尽量不去想那即将到来的命运——她走过数道走廊,每个从她身边走过的圣职者都会微微鞠躬向她致敬。 当达芙妮走出神庙大门那一刻,当双脚踩住世俗的土地上的时候,达芙妮感到身体里好像又有了新的活力,正好,她看见神庙门口停着一辆装饰着帕特里克家族徽标的马车。 赶马车的车夫立即上前,鞠躬道:“小姐,老爷请您今天务必回家一趟。” 达芙妮不虞主教和自己说的话会传出去,那么父亲让自己回家一定还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达芙妮自嘲地笑笑:“我到底是世俗的孩子还是神的孩子?”仆人看到达芙妮笑了,并不明白她的笑意,但是诚惶诚恐地弯下腰,祈祷道:“阿桑奇在上,神职者朝我笑了……” 达芙妮登上马车,整个身子陷在舒适的座椅内,立时,她觉得身体突然得到了极大的放松,灵魂一下子超脱出四肢百骸,说不出的恬适感觉充盈了她全身。达芙妮眯着眼睛,放开自己的双手,享受着难度的轻松时刻,快二十年了,她只有每次在回家这点时间里,才能获得这短暂的松懈。 马车从外城神庙大门,一直缓步徐行,过不了一个钟点,就到了里城的宰相府邸门前。 “小姐,到了!”马车外仆人轻声地说道。 “嗯!”马车里发出一声毫无感情的回答。紧接着,达芙妮-帕特里克神职者从马车上走下来——表情冷漠、头颅微昂——无视门口弯腰鞠躬的仆人,直径走入自己的家门。 当她见到父亲的时候,父亲破天荒地把她带到自己书房里——这二十多年来,她从未踏足这个房间,仿佛这个房间从来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一样。 尼尔斯-帕特里克年不过半百,身躯没有宾得利侯爵那帮雄壮,也不见得孱弱。他面相很普通,是拉伯伦帝国里随处可见的那种样貌,只是气质中带着一点点经历官场的味道。他保养得不错,不认识的人第一眼看到宰相,绝对会以为他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三十多岁的中下层官吏。 “对不起,我的女儿!”尼尔斯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女儿,不知道是想起二十年前的故事还是因为近期的事情。 “父亲大人……”达芙妮站在他的对面,这一声“父亲”显得单调,不过却带了点颤音。 尼尔斯示意让女儿坐下来,叹了一口气,说道:“今天的事情,我必须向你道歉,我没有想到帮了陛下一个忙,却给你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您是说禁灭谷的事情?”达芙妮有点吃惊的问道,主教也是刚刚叫自己去密谈,怎么父亲就已经知道了。 尼尔斯拿出一份文书,递给达芙妮,“你看看无妨,这不算什么帝国机密……” 达芙妮接过文书,粗粗看了两眼就吓了一跳:“宾得利侯爵他要陛下立储?” “所以我找了神圣之谷的老头子们帮忙,他们答应出招帮我,结果……嘿嘿……”尼尔斯苦笑一声,“云麓城总督康拉德是宾得利家的人,他提议这等盛事官方应该主动参与,所以才要组建官方的冒险队带头,指名要神庙和神圣之谷出人!陛下在初敕摆了老狐狸一道,不可能在这种小事上再纠缠,就顺水推舟了,这一切都是在神圣之谷颁布初敕时候发生的,哎,不得不说,康拉德这家伙确实反应很快,哎……” “您怎么知道神庙一定会让我去禁灭谷?”达芙妮差点就要问,难道你们在神庙也安排了黑衣卫密谍。 “因为你是我女儿!你觉得神庙会选谁去?如果神庙随便挑个人去敷衍,宾得利家会怎么想?神庙是不是要重新考虑自己的立场?”尼尔斯无奈的说道,摇了摇头:“真的对不起,亲爱的女儿,我的达芙妮……” “爸爸……”达芙妮紧绷的脸有了松弛的迹象,她站了起来,“您还有什么要说……” 尼尔斯仿佛没有发现女儿的起立,低着头继续懊恼着:“我怎么少想了一步,达芙妮,你能不能找个理由退出?或者中途跑路?” “爸爸……”达芙妮看着这个头发微微发白的父亲,鼻子有点酸楚,哭笑不得。她解下自己披在身上的神职者的白色金边斗篷,连着文件甩在一边,一把抱住自己父亲,双手勾住自己的父亲。 “达芙妮!”尼尔斯有的愕然,登时说不出话来。 达芙妮不等父亲反应,紧紧地抓住父亲,带着哭腔地说:“您后悔了?” “……”尼尔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爱自己的女儿,自从三岁送到神庙以求自保以来,他无时无刻不关心这个唯一的女儿。他不管女儿是高矮胖瘦,是漂亮还是丑陋,他只要自己女儿平安。二十年来,他小心翼翼,周旋在权贵和皇帝之间,就是期待有一天女儿能永远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尽管女儿生活在神庙里,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样,但是他知道,女儿的心还是和他相连的,他爱女儿,女儿也爱他。而如今,自己一手营造的局面就要把女儿送上绝路,他心中滋味确实百般难受。但是,假如他重新选择一次,他恐怕还是会那么做,身为上位者,他第一次感到那么矛盾和无奈。 放开自己的父亲,达芙妮微笑了,突然整个房间的光线变得明亮起来,长期在神庙生活,达芙妮身上不知不觉笼罩着若有若无的神圣的光彩。 “爸爸,禁灭谷也没有那么可怕,我一定会去!”达芙妮的声线很平静,“我的命运在那里!” 命运?身为拉伯伦宰相的尼尔斯突然皱起眉头,在他们权贵的眼中,命运这种东西永远是握在自己手中的,若是那一天命运不由自己,那么恐怕离败亡也不远了。 “有些事情,嗯,是神庙自己的事情,我不能告诉您……”达芙妮拉着父亲,一起坐了下来,“笛卡尔魔导师的决定固然是在帮陛下,不过,他也绝对不会没有私心。” “对于禁灭谷的事情,无论是陛下还是为父,包括宾得利侯爵,大多都认为不过是个幌子,就算笛卡尔有私心,最多也是想获得陛下的青睐,希望神圣之谷能从皇室里那里获得更多的支持。”尼尔斯说道,“而且宫廷风云变幻,现在做对的事,不等于将来就对。” 达芙妮故意做出一副嫌弃的表情,“所以你们气味相投,就这么把我给出卖了……” “呃……”尼尔斯老于人情,自然知道这是女儿的撒娇,于是拍拍女儿的肩膀以示安慰。 “禁灭谷最近几年有异动!”达芙妮换了一副表情,说道,“其实一年前,固希伦省首府乌坎儿的神庙就有讯息传来,说莱德山脉的雾气有了变化,担心禁灭谷有变化,所以主教早就在去年就派出神职者去一探究竟了。禁灭谷并非只是塞古硫坟墓如此简单,这中间隐藏了阿桑奇和其他神灵的一个秘密,至于是什么秘密,请恕我无法跟你说。” 达芙妮继续说道:“身为云麓城神圣之谷五大长老之首,精研气系魂力的笛卡尔肯定也发现了气元素的异常反应,由于禁灭谷历来是我们神庙的对外宣布的禁地,他想要插一手,哪有那么方便!” “所以……”尼尔斯这下真的要哭笑不得,原以为自己和陛下摆了宾得利家一道,没想到笛卡尔这个老头当时还装出勉为其难的样子替他分忧,现在看来他心里应该高兴地手舞足蹈都不为过,自己就是送上来的一盘菜! 达芙妮欲言又止,很多话都是密室里主教叮嘱的机密,她是一定不能与父亲说的,但是看着父亲有点沮丧的神情,她微微一叹,继续说道:“禁灭谷的事,就算没有笛卡尔,我们也会派出第二批人手。不过,以我的地位和资历,原是不会去执行这样的任务。也许是恼怒父亲和笛卡尔吧,这次主教特别点名要我去。这次去禁灭谷,所谓云麓城官方冒险队,哼,你说的不错,就是一个笑话,神圣之谷派了两个名不经传的没毕业的小孩去!让他们去毕业见习吗?还让我做队长!真正是可笑,连个趁手的武士都没有,难道要我们去酒馆里找那些痞子或不怕死的流氓来充当打手!” 尼尔斯眼珠一转,严肃地说道:“说到人手,我倒是有人可以推荐帮忙……不过如果禁灭谷真的有问题,你的任务也不过是幌子……” “是的!神庙一定会派人再去的。”达芙妮安慰父亲道:“云麓城神庙就有一千多名神职者,有些老不死的都已经闭关修行了无数年了,想必对禁灭谷的行动,他们才是主力。可是我却不能退缩,那不是我的性格!” 尼尔斯伸出略微发皱的手掌,轻轻地抚摸着自己女儿的脸庞,也是欲言又止。 达芙妮轻轻吻了父亲的额头,弯腰捡起自己的斗篷,说道:“谢谢您,父亲大人,二十年来,我第一次听到您的道歉!放心好了,达芙妮可不是普通的神职者!” “晚上留在家里吃饭吧,爸爸舍不得……” 正文 第四章 交易 达芙妮和父亲共进完晚餐之后,尼尔斯留下了一封信给达芙妮,又埋头进了自己的书房。达芙妮怀揣着这封信,回到自己的房间。走进熟悉又陌生的闺房,达芙妮用手轻轻抚摸着梳妆台、桌椅、床铺,心中微微感叹:还是崭新如一,父亲应该每天都打发人过来打扫的,哪怕自己一个月可能回不来一次。 摊开手中的信件,上面的收信人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古米斯-蒙特利尔。但是强闻博记的达芙妮立即回忆起父亲在用餐时的话语:“蒙特利尔骑士是个豪迈的男子,是一个值得托付的朋友,他和我有交情,相信不会推脱父亲这个请求的。” “你需要找个人把这封信送到宾克里郡,虽然那里武技高明的骑士不少,但是肯帮你们忙的可以说几乎没有,一来你和他们不熟悉,二来谁都知道帮你等于帮我,帮我等于和宾得利侯爵作对,除非他们不想在军队中混了,不然不会那么傻帽。但是古米斯-蒙特利尔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的忠心只奉献于帝国,这点毋庸置疑,等你见到了,就知道原因了。爸爸知道你眼光很高,神庙里武技高手也数不胜数,可是他们几个人会顶着主教的脸色来帮你呢?” 是的,父亲说的没错,一直以来,作为神庙的神职者、拉伯伦帝国宰相之女,她的容貌虽不是绝色,但是雍容华贵的气质也吸引了一大批裙下之臣。这些热切追求她的贵族子弟们也并非都是松包软蛋,有些不仅品貌不凡,而且本领也不差。但是,自从主教在密室召见自己之后,她回到家里都已经半天,硬是没有看见一个半个曾经在她面前献宝的公子哥前来问候。看来自己的魅力确实还不够,达芙妮自嘲的笑笑,长期生活在权贵圈子里,她非常清楚再美的贵族女子也抵不上男人的仕途前程。若是有贵族骑士不顾个人安危来帮她,恐怕第二天就被宾得利侯爵以某种罪名问罪他的家人,甚至连神庙都会白眼相加。 达芙妮收起信件,她不清楚父亲和这个古米斯-蒙特利尔到底有什么交情,让他可以不顾宾得利家的权势。和父亲一起用过晚餐之后,再躺在自己闺房舒适的大床上,她就感觉身上再也没有什么压力了,一切的一切似乎父亲都会替她做好准备,嗯,就这样过一生那该多好啊! 在甜美的幻想中,达芙妮阖上了沉重的眼睑,安详地睡了一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刚放亮,达芙妮就醒了过来,当她梳洗完毕走到餐厅,仆人已经给她准备好早餐了。一个仆人恭敬地说道:“老爷已经去廷议了,临走吩咐,让小姐用完早餐再去神圣之谷。” 达芙妮点点头,在两个仆人的伺候下,吃完丰盛的早餐,吩咐佣人准备好马车,直接向神圣之谷驶去。 而达芙妮小姐口中那两个小孩子,现在正可怜巴巴地被他们的父亲兼或道格拉斯殿下——桑德兰魔导师关在魂力教室里不断的练习魂力水晶球的操控。新的魂力水晶球确实无愧于桑德兰二十年来辛苦钻研的成果,琳达在接了圣凯德几下雷电术之后,把能量转化为风刃进行攻击,不断的转化,不断的吸收,不断攻击。随着操控越来越精熟,饶是像琳达这样的魂力天才都对这个特殊的魂力水晶啧啧称奇。 “魂力转化如果纯熟的话,接下来,你们要把吸收下来的魂力能量,模拟出气元素,让它围绕在你们身周,这是保证你们不在禁灭谷里窒息而死的保命办法!”桑德兰在一旁看着很仔细,虽然他自己是这个水晶球的创造者,而且也不知道在手上操练了几千次几万次,但是毕竟第一次交给别人来操控,他也不大放心,如果有一丝一毫的差池,可能会要了自己女儿的性命。 圣凯德听到道格拉斯殿下的吩咐,口中咒语一念,水晶球里就慢慢飘出丝丝缕缕的微风,缓缓地萦绕在圣凯德周围。看到得意弟子能做到这一步,桑德兰心中暗叹:圣凯德确实有独到之处,虽然先天魂力容量不高,甚至连琳达的一半都不及,但是对元素感应和控制却是精确无比,甚至与自己比都不相上下。紧接着,他看见圣凯德周围的紧紧缠绕在他身边,仿佛是一个蚕茧一般;突然,一个火球朝圣凯德飞来,不用说肯定是琳达的杰作——小丫头到现在还只能把气元素从一股一股地水晶球里抽出,却很难自由地驱使它们的行动。 但是圣凯德却恍若不见,火球撞在他身上的风茧,发出嗤嗤的响声,瞬时在火球身边的气元素迅速剥离,反而围着火球缠绕开来。不过一分钟,原来威力不弱的火球渐渐熄灭了。 桑德兰点点头,肯定了圣凯德的处置:反向利用气元素助燃的性能,精确控制火球周边的气元素,高速运转形成真空,让火球自然熄灭。 “哼!”琳达并不服气,执拗的性子上来,玉臂一甩,水晶球突然抛向空中,可以说同一时间,琳达手中的风刃猛地弹射出去,而水晶球光辉一闪,又是一枚火球朝圣凯德飞过去。琳达念完咒语,还故意大声说道:“不许用瞬间移动,不许耍赖!” 圣凯德的身躯裹在在风茧里,根本看不出表情,不过就在风刃和火球要一前一后打在他身上的时候,茧子里冒出来的水晶球率先撞上了风刃,和之前吸收魂力没什么区别,风刃消失了。而更神奇的是火球,在水晶球撞上风刃的时候突然加速,也被吸引到水晶上,直接被水晶球吞噬了。 “……”琳达马上撅起了嘴巴,有点不高兴了。 “好!圣凯德控制的很好,第一次利用气元素隔绝了火球的燃烧,第二次是利用风灵术突然给对手的火球施加气属性用来加速,让两个魂力同时被水晶球控制。很好很好!”桑德兰看到女儿不服气的眼神,立即就制止了女儿接下来的攻击,“你们都累了,暂且都休息吧,一个通宵的苦练还是有效果的。琳达,你还要……” “知道了,知道了!不用说了,我会努力的,不会让辛苦转化来的气元素白白跑掉的,嘿嘿!”琳达一听说可以休息,急忙朝门口走去。 见到女儿如此不耐烦,桑德兰也只能苦笑,他朝向圣凯德,掏出自己的水晶球,大手一一挥,水晶球上就显出了神圣之谷门口的情形:帕特里克家族的马车已然停在神圣之谷门口了,马车里袅袅婷婷地走下一个女性神职者,正和门口的魂力学徒们说着什么。 “看来神庙的人比我们还着急呢!也许你和琳达没多少时间可以休息,快去准备吧,别忘了我的叮嘱,一切小心!” 两个钟点之后,一辆装饰奢华的马车驶出了云麓城正东的城门,稍微引起了进出城门口那些百姓们的议论,不过随着尘土飞扬,马车远去,人民们很快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马车刚刚奔驰出去不久,城门口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只有一个打扮普通的年轻男子驻足又望了一会,直到马车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了,才依依不舍地返回城里。顺着云麓城的大道走,不多时,这个年轻男子就来到圣人街魂力旅馆,旅馆老板所罗门一看到他,脸色就塌下来:“你这个骗子,圣凯德,你们神圣之谷明明说参加禁灭谷冒险可以免学费的……” 圣凯德靠在吧台上,伸出右手掌,微笑道:“老板,二十个金晶!” “该死的,哪有你这样的魂力师,你简直辱没了这个神圣的职业。”老板气恼地摔打这金属制的器具,非常不情愿地从柜台后面的小抽屉里数出二十枚金灿灿的硬币,然后一个一个按在圣凯德手上。拉伯伦制的金晶一枚重五克,十足十的真金,绝无参杂其他金属,是大陆各国追捧的货币。眼见自己二十个金晶全到对方手上,老板嘴里还切切擦擦,骂骂咧咧。 圣凯德将金晶放进自己腰包后,回头看了看旅馆第一层吃酒的食客们,和往常一样,似乎每个地方的酒馆里都聚集着一大堆社会不良中年人,他们一边大肆吹捧自己的过去,一边极力开导原本善良的青年加入他们的行列。圣凯德摇摇头,然后对老板问道:“有没合适的人跟我一起去禁灭谷?我出这个数!”说着伸出三个手指头。 “你小子,当真是可爱又天真,三个金晶就想让人给你卖命!老爷我整整花了二十个金晶雇一个痞子,让他去禁灭谷,结果,他骗了钱,他还在我面前蹦跶!”所罗门暴跳如雷。 “五个金晶!”圣凯德从腰包里直接掏出五个金灿灿的硬币,“要老实可靠的,嘴巴牢靠点的,流氓和地痞不要!” “这不可能,五个金晶,除去中介费用,谁愿意给你卖命!你就是最大的地痞无赖,我的心肝宝贝,我的金晶啊!”老板一边夸张地嚎哭着,一边却非常坚决地拒绝道。 “难道要这个数?”圣凯德把手掌翻了翻,诧异地问道。 “成交!哈哈,圣凯德,你果然够爽快!”老板非常熟练的一把抢过圣凯德手中的金晶袋子,数出十个子,再扫到手上,接着朝楼层上方喊道:“索菲亚!索菲亚!死丫头,下来,圣凯德来了!” “喂!你什么意思!我说的是可靠的武士,不是你女儿,她就是个拖油瓶!再说,你收十个金晶,实在太多了!”圣凯德脸色大变,急忙伸手想抓回金晶,可惜,老板眼疾手快,老早就把金晶放进自己胸口的布袋里,还朝圣凯德咧嘴大笑,“你的要求就是多,这样的人哪里好找,最多只有一个!” 不等圣凯德沮丧,楼梯上就响起砰砰的震动,灰尘纷纷震落,“圣凯德嘛!啊!好久不见了!圣凯德,你要带我去玩?”话音还未落,一个火红的身影就扑向圣凯德,双手不由自主地朝圣凯德衣袋伸过去了。 老板所罗门完全就当周围的人是空气,笑吟吟地搓着手,说道:“丫头,带希兹先生去后面银松街那家铁匠铺,找切拉德,就说我介绍的!” “希兹先生也需要雇佣人?”酒家少女索菲亚脸上带着无邪的笑意,但是在圣凯德看来这是多么恐怖啊——看她笑的那么开心,估计她已经摸出了自己身上的身家了:“别乱摸,我是男人!喂!索菲亚,你以后可是要嫁人的!”圣凯德极力想摆脱酒家女,可惜索菲亚的热情还是维持了两分钟,因为她终于从圣凯德上衣口袋上摸出了一个漂亮的戒指。 “希兹先生,这个戒指,似乎不是金银啊,是不是你们魂力师加持过的法力无边的宝贝啊?不如送给我吧!这样人家就可以送你去找那个叫切拉德的铁匠!好不好嘛?如果希兹先生送我这个戒指,索菲亚觉得希兹先生或许比切拉德更加有男人味,呵呵,如果你那个小美女魂力师不介意的话,索菲亚还可以做你的情人,呵呵!” 圣凯德一把夺过戒指,怒目所罗门:“你就这么教你女儿!” 老板所罗门转身去擦拭柜台后的酒瓶,有气无力地说道:“女大不中留啊!” 圣凯德转身走出魂力旅馆,索菲亚急忙跟着出来:“别急,希兹先生,我来给你带路,不要那么小气嘛!昨天切拉德那个铁匠还送我一个漂亮的银手镯,对了,希兹先生你说他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哎,如果这样,索菲亚就不能做希兹先生的情人了,索菲亚还是喜欢切拉德那样身板的男人……” 圣凯德就像躲避瘟神一样,埋头冲向后街的人流,一手扶额,脸上充满悲剧。 索菲亚急忙跟上去,拉扯着圣凯德,七拐八拐,就到了银松街所谓的铁匠铺了——这确实是一家铁匠铺,房屋低矮,店铺内部有些昏暗,除了些许暗红的炉火,似乎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了。不过摆在外面展示却不是刀枪剑戟,而是一把把菜刀、镰刀、锄头。 圣凯德还在迟疑,索菲亚就大声喊道:“切拉德!切拉德!” 索菲亚话音刚落,从昏黑的店铺里就钻出一个古铜色肤色的青年男子,他脸色黝黑,额头上全是汗珠,短发,黑色的眼珠异常清明,嘴唇有些厚,但是与脸庞搭配非常和谐,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老实的乡下汉。不过他的身材却比一般拉伯伦要高出一个头,肌肉虬劲,孔武有力,躯干挺拔,搭配上整个人的气质,让人不由自主就产生可靠之感。 圣凯德笑了笑,看看切拉德,再对比索菲亚,还真像一只小兔子蹲在老虎旁边了。圣凯德行了个礼,点点头,还未说话,索菲亚就先打开话匣子:“切拉德,多谢你昨天的银镯子,不像有些人那么小气,人家跟了他那么多年了,一个戒指都舍不得……” 圣凯德登时眼睛翻白,想想直接晕死过去算了,他也不是第一次领教酒家女的胡搅蛮缠,但是今天玩笑开的有点大。不过切拉德却憨厚地笑了笑,反而朝圣凯德伸出手,说道:“别介意,索菲亚就是这个脾气,我昨天被她诈去一个镯子,虽然是试试新炉的副产品,到底也是银制的,还真有的心疼,哈哈!” 圣凯德眼睛一亮,他也笑了:“尼古拉斯,金森区域,神圣之谷魂力师!” 两只手握在一起,并没有出现所谓互相试探的场面。听说圣凯德是魂力师,切拉德笑得更开心了:“魂力师老爷啊,快进来吧,不好意思,有些凌乱!” “喂!喂!你们两个勾肩搭背,就把我丢门口!”索菲亚举起小拳头,强烈抗议道。 到了店里,圣凯德打量了四周,问道:“你们不铸造刀剑?” 切拉德突然神色有些黯然,不过很快微笑起来:“刀剑是凶器,铸造那么多凶器散播人间又何必呢!” 圣凯德颜色一肃,他看出了切拉德神色的变化,而且,这个看似憨厚的男子说的话语,却显得那么意味深长。 “不用叫他老爷!嘿嘿,圣凯德也是老朋友了,不用客气,我给你们倒水去!”身为情报掮客的女儿,她当然知道接下来男人们要谈的事情不方便她听。 圣凯德自嘲地笑笑:“索菲亚说的不错,我学习魂力并非是为了让和我一同出身的人喊一声老爷——切拉德先生,所罗门推荐我来的,我需要你的帮助,可惜像你这样的可靠的帮手并不多见。” 切拉德眨了下眼睛,不动声色,擦拭着店铺内还未完工的农具。 “我们先要送一封信去宾克里郡……” 切拉德还是不动声色,他知道圣凯德后面肯定还有话,故意停顿无非是看他反应,一般雇主总会用这种方法来试探佣兵的耐性。 “找一个古米斯-蒙特利尔的骑士。之后,我们要一起去……莱德山脉……” 切拉德点点头,扔掉手中的抹布,把农具支在一边:“我要稍微准备下,中午出发!” 圣凯德还愣坐在椅子上,而切拉德却已经噔噔地上楼去了,圣凯德摇摇头,自言自语道:“还真是个豪迈的人!他就不问问价码。” 不多时,索菲亚从里面走了出来,脸庞上还是挂着笑容,她倒真的给圣凯德倒了一杯水,“你们谈妥了?这么快!价码?切拉德接任务从来不问价码,只要是能历练的地方,他都去的!” “什么!那你老爹还要了我十个金晶!那是我一半的赞助!”圣凯德气愤道,“真是无商不奸啊!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铁匠应该是个靠得住的人,我看的出来!”圣凯德吧嗒下嘴巴,伸出水杯:“再给我倒下,十个金晶也包括你的服务费用!” “早上我就看到你们的马车出去了,为什么你还要留下来?别跟我说就为了找个帮手去送信!”索菲亚不以为忤,微笑的脸上闪着狡黠的眼光。 “我要迟点出发。”圣凯德并不想多解释,只是又喝了一杯水。 索菲亚轻轻地“哼”了一声,小声地咬着圣凯德的耳朵道:“你就不怕那两个大美人在路上被人拐走?” 圣凯德转头瞪了索菲亚一眼,似乎要从她眼睛里发现什么秘密。 “嘿嘿,就知道你有这反应,这么多年了,你就是藏不住秘密!”索菲亚自己抓起原先给切拉德的杯子,满饮一口,“说吧,也许我帮得上忙,而且我的价钱不贵!” “为什么你一说这话,我就想起西城那边姑娘的调调!”圣凯德站起身来,准备开溜了。 索菲亚一把抓住圣凯德的领子:“你给老娘站住,说我什么?西城那边的姑娘!圣凯德,你好胆,我倒要把这句话说给神圣之谷那个大美人听听!” 圣凯德赶忙绕着她的手臂转了一圈,把自己脸对着索菲亚,突然严肃地说道:“我原本是想多找几个人,不过你父亲就推荐一个,我也烦恼人手问题。” 索菲亚松开手,叉腰道:“就知道你跑来不会那么简单,说吧,本姑娘可以酌情考虑收费!” 中午时分,正是云麓城城门轮休的时刻,和往常一样,守卫城门的士兵们懒懒散散,一半在城楼上填饱肚子,一半无精打采地在门口维持秩序。城门口人流如织,商旅不停,谁都不会注意到一辆打着普通商队的马车从云麓城城里出去了。这辆马车一出云麓城城门后,那驾车的两匹马儿便撒开蹄子疾驰开来。不多时,马车就驶入了拉伯伦帝国内最宽阔的大路——“雄光大道”,它正是连接东部山地亚利桑区域和中部平原三省的通衢,同时它也是拉伯伦人的骄傲,是打通大陆陆路交通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从三百年前“雄光大道”建成的那天开始,往来于这条大道上的各个民族的商贩便络绎不绝:他们从西方的阿德里安带来稀世的珠宝,通过这里,贩卖到东方;而来自风之国的货商则带来柔软的丝绸,装饰在西方贵族的身上。民族的交流在商品交流之中渐渐展开,只要生活在大陆上的人,就不会不知道在拉伯伦有这一条雄光大道。雄光大道虽然不是用黄金去铺就的,但是,它的身价却丝毫不少于每一厘土地都用黄金去浇盖。 马车在雄光大道了疾驰了一个钟头后,便在一处不令人注意的岔口驰入一条偏僻小路;似乎是为了特别避开官道上的行人一般,这马车到了荒郊野外速度便变得更加惊世骇俗。如果云麓城神圣之谷魂力师看到的话,就会大呼惊奇,原来这拉车的两匹马四肢上全被加持了“风灵术”。原来这种魂力可是为了让对手双脚打滑,现在却用在畜生的腿上,神奇的是,原来攻击性法术,现在却很好的加持了这畜生的速度,风灵术能产生这种效果恐怕云麓城神圣之谷的长老都会对这种奇思妙想自叹不如。 但是马车内的气氛却不如两匹马那么轻松安逸。酒家女索菲亚正靠在大个子切拉德的肩膀上,瞪着对面的魂力师,愤愤地说:“你太狡猾了,我可是无辜的!”看来圣凯德三个人刚刚在争论什么事情。 圣凯德苦笑地耸耸肩,说道:“事情必须保密,我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总之不会比去禁灭谷更糟糕不是吗?” “这不一样!哎呦!”索菲亚一激动,就站了起来要反驳,结果头被马车上的横梁顶了个大包。 切拉德连忙扶住她,将她按回位置,安慰道:“你别激动!希兹先生说的并没错,这趟活怎么着都不会比禁灭谷更危险,额外再给我三个金晶对我来说足够了。” 圣凯德做了一个抱歉的表情,索菲亚却不依不饶地说道:“可我才要他两个金晶,呜呜,我就猜到你肯定另有阴谋,好好雄光大道走走一半,突然跑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路,哼!切拉德不追究,我也懒得说你,你自己说吧,接下来怎么办?” “我也不是很确定……早上见到那个神职者的时候,我其实就在心里计划了,最好是我多心,不过多一个心眼总不会死人。”圣凯德缓缓说道:“原来以为云麓城官方的禁灭谷冒险队不过是笑话,是权贵们宫廷斗争的副产品,但是既然我身处其中就不免要多想一些。那个神庙的代表,神职者,乘坐的居然是帕特里克家族的马车,早上我一看见这个徽标就知道可能会坏事!” 索菲亚一脸茫然的样子,但是切拉德却神情专注,听得很仔细。 圣凯德稍微整理下自己的思绪,说道:“现在神圣之谷里的贵族魂力师们多少都知道,帕特里克宰相和宾得利侯爵并不对路,按照桑德兰道格拉斯殿下所说,禁灭谷开放冒险不过是陛下躲避立储初敕的幌子,那么这道命令一定大大得罪了宾得利侯爵。从你老爹旅馆里对宾得利家的口碑来看,侯爵大人绝对不是什么仁慈善良的老人家,他一定会报复的。如果神圣之谷派来的冒险者是随便普普通通的神职者,那么我们尽可以跟着他去禁灭谷玩玩,最不济半路跑路走掉。可是,我前面说了,当我看见神职者是达芙妮-帕特里克的时候,我大概猜到神庙的态度了,神庙是站在宾得利侯爵这边,或者说他在卖侯爵一个面子,让达芙妮去禁灭谷自生自灭……” “所以你要多找几个人充实你们队伍的实力?”索菲亚问道。 “别打岔,听希兹先生说。”切拉德平静地制止了索菲亚的急性子。 “如果只是规避禁灭谷冒险的风险,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在莱德山脉周围做做样子,我担心的是……”圣凯德双手舞动,突然三人面前出现了一张羊皮纸地图,随着圣凯德左手一托,羊皮纸就漂浮在半空,他再右手一指,就看见地图中央一个地方出现了红色的圈圈。 “伏击?”切拉德此时才稍稍坐正,严肃地问道。 “对!我担心宾得利家会派人半路伏击达芙妮-帕特里克。” 索菲亚摸摸脑袋,疑惑地问道:“如果担心有埋伏,你可以跟达芙妮打下招呼了,为什么不停止这次行动?” “她们不同意。”圣凯德叹气道。 “送死的事情为什么不同意停止?”索菲亚更加不解。 “琳达不同意,她绝对不放过这个证明自己实力的冒险,她很早就渴望能离开云麓城,去更广阔的天地施展她的魂力天才,可惜她离正常毕业还有两年,所以这次机会她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弃,而且,作为魂力师,认定的事情也不能半途而废!”圣凯德继续说道,“达芙妮-帕特里克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神情非常坚定,坚决不同意取消行动。” “那你呢?”切拉德盯着对面的男子。 “他心爱的小美人有危险,他能袖手旁观,哼哼!”索菲亚酸气十足地揶揄着。 圣凯德苦笑一声:“实话说,在看到帕特里克家的参与后,我确实动摇了一阵,如果我参加这次活动就意味着要和达芙妮同进退,那么就也就意味着……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我无法改变琳达的想法,所以我必须保护她的安全。而且……我看宾得利家族也不大爽!哈哈!” 切拉德笑了,他把手拍在圣凯德的肩膀上,淡淡地说:“算我一个!” 索菲亚气恼地看了一眼切拉德,无奈地伸出小手,搭在切拉德手背上:“记得别赖账,两个金晶哦!” 正文 第五章 圣恺撒之剑 第五章圣恺撒之剑 圣凯德一行三人在拐入偏僻小路之后,就没有在路上作任何停留,一路疯狂奔驰。圣凯德坐在马车里,不时地掀开马车的窗帘看看,只见马车外的古树参天,日光透过郁郁葱葱的树叶,在四周留下斑驳的影子。圣凯德无心欣赏这些风景,他心里嘀咕着:“幸亏找了个过硬的车把式,这一个金晶花地不冤。” 而坐在圣凯德对面的铁匠切拉德却在闭目养神,不过他已经把自己的武器放在膝盖上,右手扶着剑柄,食指轻叩。索菲亚干脆把切拉德当成最舒服的沙发,脑袋靠着切拉德肩膀,睡地安详。 马车在飞奔,时间在流逝,随着阿桑奇渐渐收敛了自己的威能,现在还是初春,这个钟点,天色便暗了下来。马车大概已经跑了五个钟头了,圣凯德掏出羊皮纸地图,轻轻念了一个咒语,地图上便出现了两个红点。切拉德突然睁开眼睛,看了看地图,笑着说道:“想必那辆马车上你也做了记号?” 圣凯德点点头,指着地图说:“我叮嘱琳达尽量让车夫跑的不要太快,如果按照正常速度,她们的路线会很容易被伏击者计算到。你看,这个走廊就在普朗克城外,过去有个关隘,现在已经不驻扎军队了。” 切拉德双手拄剑,略一思考,就说道:“这个地方我去过,早在三年前就取消驻军了,因为此地离普朗克并不算太远,雄光大道客流很大,驻军反而会影响客商们的效率,耽搁他们的时间。你说伏击就在这里?” 圣凯德点点头:“不,还要过去一点,人往往觉得自己过了最危险的地方就会放松警惕。如果过了这个地方,离普朗克不过半天路程,是人都会觉得靠近大城,想必会安全很多,可是人们总是健忘啊,当年这个走廊之所以有驻军,就是因为周围山区常常有山贼出没。而山贼活动的范围就是距离走廊不远处的地方。”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圣凯德微微喘了口气,继续道:“再则过了普朗克,琳达她们一直走雄光大道,一路畅通无阻,商旅不停,动手几乎是不可能,除非是进入亚利桑区域的山区。” 切拉德同意道:“普朗克到云麓城总共不会超过一天半的马车行程,但是雄光大道大多盘旋在山间,就像这处,原来就是险要的地方,过了普朗克就是拉伯伦平原了……” “宾得利家族要么不动手,要么就在这里或者就是亚利桑区域动手,如果这里没事,我们立即提前赶到亚利桑区域。不过,按照我的估算,宾得利侯爵脾气急躁,不会等我们走到千里之外的亚利桑区域的。”圣凯德皱着眉头说道。 “不是吧,你难道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如果还要去固希伦,我可是要加价的.”索菲亚嘟起嘴巴了。 圣凯德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猜,动不动手其实中午就可能决定了!” 圣凯德说的并没有错,针对达芙妮的行动确实是在中午确定的。 在宾得利侯爵府邸的豪华密室里,白发苍苍的侯爵大发雷霆:“该死的尼尔斯!又是他,还真是吃了豹子胆了!当真是不怕死!今天廷议你们都看见了,老夫几次三番暗示与他,他明明看在眼里,却视而不见,他当真是不要命了!” 站在侯爵身前的还是上次那三人,他们完全理解侯爵大人的怒火。今天云麓城总督、宾得利家族的骨干康拉德子爵重新提出废立王后和立王储的事情,言辞激烈,让其他的大臣瞠目结舌,但是廷议的大臣都知道康拉德敢大言不惭,完全是因为背后有宾得利侯爵撑腰,所以全部选择了沉默。 当宾得利侯爵冷笑着,就等着看皇帝陛下准备接受康拉德提议时,宰相尼尔斯•帕特里克突然站出来严厉地指责康拉德的失仪,“贵官似乎忘记自己身为臣子的本分了,竟然敢僭越犯上!你以为陛下不知道立储关系到拉伯伦万千子民吗?这点还需要贵官来教?” 宾得利侯爵怒目向着宰相,但是宰相视而不见,继续侃侃而谈,说了半天,把康拉德说的话一一驳斥了一遍。愤怒的侯爵几乎要大手一挥,如果那样,卫戍军便可立即冲上去,甚至当廷处决尼尔斯。不过,当侯爵发现皇帝的神色似乎在嘉许宰相时,他忍住了自己的冲动。 “现在还不能处死这条老狗!”宾得利侯爵愤恨地说道,“他和一些先王旧臣关系相当不错,我只是担心,如果当廷处死这条老狗,万一激起群臣的怒气,恐怕连帕甘区域都不好掌控。” 康拉德看着老侯爵,表情非常阴郁,同样愤怒地说道:“但是如果不给那混账一点反击,中立的臣子会以为我们势微,家族的威严绝对不能一再被尼尔斯所挑衅。” 宾得利侯爵冷哼一声,说道:“现在还不算太坏,昨天你的建议很好,看来神庙的主教还是很知趣的。任何拉伯伦王者想要坐稳御座,都要阿桑奇神庙的祝福。我们宾得利是阿桑奇最虔诚的信徒,大神应该明白我们的心意。” 名叫施瓦布的卫戍军统领嘿嘿一笑:“如果主教大人是站在我们这边,那么一切都好说,这次禁灭谷的冒险队,主教大人已经表明了态度,嘿嘿。” 宾得利侯爵嘴角微微上扬,狡黠地说道:“达芙妮•帕特里克是嘛?说起来真的好笑。尼尔斯这条老狐狸原来是想把女儿送给神庙当做护身符,他二十年前绝想不到现在主教大人会把他女儿送去禁灭谷,嘿嘿。既然如此,我们也不用客气。康拉德说的不错,宾得利家族的威严绝对不容挑衅,达芙妮•帕特里克从昨天开始就已经被神庙视为弃卒了,我们又何必跟帕特里克家族的人客气呢!杜德!” “属下在!” “干掉达芙妮•帕特里克,做地干净利落,我不希望有任何后手!” “遵命!” “别用我们的人,你懂的!” “是,属下会安排好一切的。”杜德阴鸷的脸上难得显出艰难的笑意,“属下昨天接到神庙的线报之后,就已经联系了‘圣恺撒之剑’了,嘿嘿!” 宾得利侯爵点点头,显出满意的神色:“我真想阿桑奇快点去休息,现在就想看到明天的廷议时候,老狗那如丧考妣的表情,哈哈!” “圣恺撒之剑”,闻名于大陆的私设武装,绝对是只认钱不认人的杀手组织。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绝大部分的人,可能从未听过这个名字,但是对经常身处在肮脏的地下组织、阴暗的密室中人而言,“圣恺撒之剑”可谓如雷贯耳。这个取名于艾萨克古代女巫名字的杀手组织,贵族对于它是又爱又恨,而原因则是显而易见的:没人愿意自己被这么一个杀手组织盯上,当然也有很多人热切地想利用这个组织杀死自己的敌人! “谋杀,也许可以结束本不该结束生命, 但却永远无法结束历史!” 拉伯伦最出名的诗人席德乐曾经在自己学生——拉伯伦第六代皇帝达隆•穆萨被刺驾崩时这样沉痛地描述道。在那个拉伯伦建国一百年左右的时代,拉伯伦帝国政治清明,民风开放,国力也日渐强盛,是拉伯伦民族第二个黄金时代,而在那个时代里,人才辈出,最出名的就当属诗人席德乐和宰相科拉迪•帕特里克了,和宰相出身名门不同的是,席德乐来自洛桑河上游的穆兹族部落,那是一个和穆萨王族有过杯葛的拉伯伦少数民族。有关席德乐的官方记载并不很详细,虽然他担任过宫廷的艺术教师,不过和两任皇帝相处地都不愉快,原因可能是政见不和。照道理,像这样忤逆君主的臣子,即便是皇帝的道格拉斯殿下,下场也不会安逸,但是席德乐先生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他的第二个学生,历史称为:“艾萨克征服者”的达隆•穆萨曾是极其残暴的君主,但是对他的道格拉斯殿下却很客气,从未稍加威严。作为皇帝的道格拉斯殿下,席德乐经常向皇帝们进言,他劝谏的内容大多是维护普通士人的利益。而在帝国极其鼎盛的时期,这些不寻常的呼声往往会被忽略掉。贵族不希望自己的权益受到侵蚀,合起来对百姓派别的官员施加压力;席德乐虽然不是百姓派的首领,但是重要作用丝毫不亚于领袖——扳倒席德乐成为贵族派官员的一个迫切目的。终于在席德乐六十岁的时候,老人拖着疲倦的身心离开了宫廷,隐居到了“雄光大道”旁边的小村落,终日与美景诗歌为伴,再也没有出世。如果他继续安详地维持自己生活,直到寿终正寝,也许未来几百年的一切阴谋和暗杀都会和他没有关系,但是最鄙视暗杀的人却意外地和最可怕的暗杀组织扯上关系。 政治的失意转化为创作的动力,在席德乐离开政坛的十年后,他不甘寂寞,又开始写作,著名的《诸侯的历史》就在那段时间完成的。《诸侯的历史》与其说是一部长篇诗歌,倒不如说是一部政治宣言书,是那个时代不同于主流政见的挑战书。诗歌并没有遭到查禁,实际上也无法查禁:百姓中有才学的对席德乐简直到了崇拜的境地,查禁他的书,无疑等于火上浇油;同时,怀念道格拉斯殿下的征服者也不同意查禁,王廷里不能只有一种声音,一种声音响太久了,任谁都会烦腻的。于是,《诸侯的历史》成为一本官方没有承认的政治学教科书,无论是崇拜者还是敌对者,都会对这本书感兴趣,甚至拿过来研究的也不在少数。 《诸侯的历史》从大陆上的创世传说开始,一直写到拉伯伦王统一帝国为止,所叙述的历史大约有三千年左右。和以往的诗歌不同,在描写上古时代的时候,他使用了大量的隐讳的神话传说来弱化自己的政治目的;并且对于阿桑奇的描写也不同于一般诗歌那般充满了肉麻的夸张和赞扬,而是注重叙述了众神之间的权力斗争,他——席德乐,把阿桑奇当作拉伯伦的第一个“王”来写。 “拉伯伦的王要做什么? 是享乐还是工作, 或者是睡在黄金的假山上? 每天不变的饮酒是否会销蚀君主的威严, 每天不换的女色是否会减弱王者的聪慧!” 针对王者有如此尖刻的批评,自然不会令贵族们高兴,但另一方面他们不得不承认席德乐确实有着影响后世的能量,不像那些武士、魂力师,他们让人们留在记忆中的是那份力量;恰恰相反的是,席德乐在精神世界影响着拉伯伦。 “命运啊,告诉我,未来如何? 命运她微笑不语, 你对我轻声细语也好, 你对我严厉呵斥也罢, 我希望你开口告诉我, 未来如何啊?” 也许命运之轮是公正的,拉伯伦的未来也会光明,但是智者席德乐仅仅是一个失意的诗人,若不是他留下了那宏伟的诗篇,也许他也会和那些贵族一样,永远消失在黄土之中。而被文人墨客们时时念叨的伟人,却完全不知道一个可怕的组织“圣恺撒之剑”竟和他牵扯上关系,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精神财富,更有被那精神理念所支撑的信仰者,他们不被见于当事者。这些才华横溢地百姓子弟,在遭到迫害之后往往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要创立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他们要让大陆上所有的人认识到席德乐的伟大,他们创立了圣恺撒学院,为了保护学院,他们又组织了卫队,名曰:圣恺撒之剑!只是,无论是席德乐还是他的支持者们,都没想到,时隔百年之后,这个卫队彻底地变质了! 时过境迁,在拉伯伦历九百九十六年三月的一天,席德乐大师完全看不上眼的谋杀者正在暗处窥视着一辆平凡的豪华马车,他们即将出手,和过去一样,准备结束这辆马车里所有人的生命,用来换取他们的酬劳。但是,又有谁知道,在他们看来最最普通不过的一次刺杀行动,却可能给他们带来极近覆灭的命运,甚至会给拉伯伦帝国带来不可挽回的悲剧! 达芙妮•帕特里克的马车在旷野中停了下来,前方几里地就是废弃的关隘,但是赶马车的人并没有打算趁着日头还未完全没入黑暗的一点时间赶去那个废弃关隘休。马车里的达芙妮和琳达没有出现,只有一个车夫在马车前准备搭帐篷。车夫完全无法理解小姐的想法,一路上一直要求自己用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赶路,明明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普朗克城,舒舒服服地住在大旅馆或者神庙招待所里,就偏偏要在这荒郊野地里打地铺!哎,主人的心思还是别猜了!车夫既然有些沮丧,但是还是很尽职地打柴火,先烧起一堆篝火。 天色渐晚,雄光大道上的人流逐渐稀少,更别说达芙妮野营的位置离中心大道还有一段的不小的距离。初春的夜晚,如果风大的话,肯定是会寒冷刺骨,马车夫这样想到,便准备去找更多的柴火。而马车夫绝想不到的是,在他升起篝火的百步开外,灌木丛里正有一双尖锐的眼睛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不多时,这双眼睛的主人“簌”地窜开,几乎是足不点地地离开了灌木丛,朝着大山里奔跑而去,过了一刻钟,他跑到一个山洞前,回头观察了一下,确认无人跟踪之后,钻进了这个洞窟。也没过多久,洞窟里钻出三个人,每个人都用黑衣将自己身躯包括地非常紧凑,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分不清谁是谁。其中右侧一个黑衣人微微鞠躬点了下头,便朝废弃的关隘方向奔去,而剩下的两个黑衣人则在洞窟上这个了记号,便匆匆朝达芙妮马车的位置摸去了。 两个黑衣人重新回到了原来的灌木丛中,这次,他们发现自己的目标正坐在篝火对面,和自己的仆人说着什么。其中一个黑衣人深深吸了一口,目光转向周围,确认无碍之后,才缓缓舒了一口气。等待是枯燥的,特别是面临重要的任务,时间越久越让人心情焦灼,但是这两个黑衣人却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看着篝火处的人影来来回回,除了目标在马车前驻足了一小会,大多时间都在篝火前坐着。就这样约摸过了一个钟点,两个黑衣人听到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其中一个黑衣人发出一声清脆的鸟鸣,果然,后方即刻回应了一声。 黑衣人首领朝身边的手下做了个手势,那黑衣人手下心领神会,又发出急促的两声鸣叫。就好像是听到命令一样,灌木丛中传来更频繁的悉悉索索地声音,同时也回应了一声鸣叫。 一切动静突然消失了,黑衣人首领完全有自信的理由:这个距离,除非是武技高强到自己这样身手,否则那个小妞绝不可能察觉出蛛丝马迹。安静不过维持了几分钟,黑衣人首领突然大声喝道:“动手!” 黑暗的灌木丛中猛然窜出了六个黑影,其中那个首领的速度出奇地快,百来步的距离几乎是话刚落音就冲到了篝火前。他并不动手,却是冷笑着挥挥手,其他五个杀手,手持利刃,直接冲向了身着白色神服的达芙妮去了。 就在五个杀手得意地眼神里似乎要迸射出死者的血花的时候,他们的身躯猛然停住了——不得不停,一堵在火光映照下晶莹剔透的半人高的冰壁挡在他们的前进的道路上。两个杀手几乎是直接撞在冰壁上,还有一个功力稍高,一个翻身,跃上冰壁,另外两个则绕过冰壁。 突然,一种奇怪的节奏,特有的音符从冰壁后传来,黑衣人首领还未对冰壁的出现愕然完毕,紧接着的他握着匕首的手掌开始颤抖——一团犀利而可怕的火焰破冰而出,发出尖啸,直冲云霄! “火龙!”冰壁后传来一声娇呼,话音还未传到黑衣人首领的耳朵里,他已经看见自己那个跃过冰壁的手下全身被火柱击中,滑落在地,发出焦臭味。而那团火焰似乎更加嚣张,尖啸更响,窜到半空之后,反而俯冲下来,直击站在不远处的黑衣人首领。 黑衣人首领冷眸一闪,轻轻哼了一声,身子一闪,早就消失在原地,那威力奇大的火龙法术一头撞在地上,发出嗤嗤的巨响。 黑衣人首领飞快地闪过冰壁,他冷眼瞟了下冰壁后那个身穿白色神服的女子,恶狠狠地命令道:“攻击马车,正点不是那个魂力师!”说完,他一个鱼跃,躲过了一个火球的攻击。 剩下四个黑衣人杀手,有两个靠向发出魂力的冒牌货,另两个则朝马车冲来。 就在黑衣人首领掀开马车帘布的时候,马车里闪出一道白色的光辉,直刺过来,黑衣人首领本事高强,直接仰面倒下,堪堪躲过那白芒。他还没挺身回击,只听到马车里响了一声悦耳的吟唱:“伟大的阿桑奇,赐予我力量,扫清一切邪恶!”吟唱刚落,只见马车里风声骤起,“嘭”地一声,击飞了他紧握的匕首。 “该死!”黑衣人首领心中暗骂,这次行动真是一团糟糕,心中懊恼未已,自己手下两人已经欺近了马车,黑衣人后退一步,大声喝道:“小心,点子用了神佑术!把她逼出马车!” 两名手下一个刚刚踩上马车轮毂,一手准备将匕首送入马车窗户,不料,整个马车侧壁突然“哐”地一声响,朝那名黑衣人倒下,黑衣杀手措手不及,只能落下轮毂,就地一滚。而被破坏的马车中央,正站在全身金光闪闪,神采奕奕地达芙妮•帕特里克。她一手握着权杖,另一只手拿着盾牌,冷峻的表情里透着狠戾,目光烁烁盯着围攻她的三个人。 “哼!”黑衣人首领突然举起左手,猛地一挥,同时吼道:“杀了她!” 但是就在人冲上马车的时候,他们预料中的应该射出的冷箭却没有出现。黑衣人首领下手不禁一滞,落后了自己手下半个身;而那忠心的属下却直接用匕首刺向目标的脖颈。达芙妮冷笑一声,看清了对手的攻击之后,盾牌一推,“叮”地一声挡开了致命的一击;而另一边,黑衣人首领右手握着弯刀已然欺来,达芙妮右手闪着金色的光辉,用权杖直接挡格。两人都没料到对方实力,一触即退,黑衣人首领飘落在马车下,而达芙妮脸色一红,气息一阻,直接摔下马车。 “快!”黑衣人首领和达芙妮中间隔着马车,冲上去不及手下便捷,于是急令手下趁这个机会下杀手。 就在黑衣人杀手再次踏上马车轮毂,高举匕首,准备一击必杀的时候,突然却发出一声凄惨的“啊”的叫声,直接扑倒在马车上。 “弓箭手!是他们的人?该死的!老七没有射箭,难道被他们的弓箭手干掉了?他们还有人?”黑衣人首领脸色煞白,他转首看向另外两个围攻魂力师的手下,却差点掉出眼球:一个手下不知道中了什么魂力,在原地打着圈,转了几圈之后,倒在地上抽搐了;另一个手下更加凄惨,半个人身被冰系魂力冻住,而另半边身体却衣衫褴褛,手臂上还发出噼噼啵啵的声响…… 篝火的光辉中的,渐渐走出一个身影,只见这个高大的身影微微一动,“啪”地一声,把一团黑色的物什丢在地上。 “老七!”黑衣人首领浑身一震,心神一松,差点失手丢了武器。 而这个时候,原来摔在地上的达芙妮已经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挥舞着权杖,和方才被压在马车车壁下的,刚刚脱险的黑衣人对峙。 黑衣人首领露出服装外的两颗阴鸷的眼睛不住地打转,这次任务看来完全失败了,连自己在内的七个人,居然两死两伤,还有一个老七被丢在地上生死不知,看样子多半是活不了。自从参加“圣恺撒之剑”以来十年了,大部分任务都是惊险无比,但是却没有一次有如此惨重的损失!黑衣人首领心中百味杂陈,一会痛恨线人的情报失误,一会气恼对手的狡猾,但是自始至终却从没反省自己夺取他人性命是无耻的行径。 篝火中走出的人影终于显出了清楚的模样,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很简单的皮甲,一手叉腰,一手握剑,毫无表情地盯着黑衣人首领。黑衣人首领能做到这个刺杀小组的头领,本事自然不弱,但是现在被这个男子盯着,似乎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一动都不敢动——这种感觉他有点熟悉,好像在组织中某个高级人物身上感受过,只是这几年自己都在拉伯伦活动,已经很久见面了。那个大人也和对面的武士一样,会使用某种特殊的功法,锁定自己的一举一动! 黑衣人首领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那名正在跟达芙妮对峙的手下,立马虚晃一招,跳开战团,疾步后退。黑衣人首领冷笑一声,从腰肢间掏出一个奇怪的瓶子,朝穿着皮甲的男子投掷过去。 “嘿嘿!想走?”在黑衣人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娇笑,“簌”一声,黑衣人手掌刚要落下,就被羽箭射穿,而奇怪的瓶子失去准头,滚落在草地间。 黑衣人首领手掌吃痛,跪坐在地,吃惊地看着长长的箭杆洞穿自己手掌,鲜血狂飙而出,眼前一黑,痛地连呼吸都接不上,几乎要晕倒在地;而他那个唯一还可以活蹦乱跳的手下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还未跑几步,只觉得脚下一轻,好像踩到果皮那般滑腻,重重地摔在地上。 事情也许就那么出人意料,对于“圣恺撒之剑”而言。这是一次最最普通不过的暗杀,却以这种方式完败。凶名远播大陆的杀手组织之后对这次暗杀则是绝口不提,数十年之后,这次暗杀随着“圣恺撒之剑”的灭亡完全湮没在尘土之中了。 正文 第六章 孤身上路 第六章孤身上路 初春的晨风轻轻地吹过大陆中央的拉伯伦平原,绿色的草原如同一泓湖水般上泛起一阵阵涟漪。绿色的尽头是朦胧的晨雾,袅袅冉冉,仿佛是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带着早晨的气息,似轻纱的薄雾就是月神密特拉的睡衣了。微风卷着草丛的清香,飘散在平原的四处,融入泥土之中的晨露被和风亲吻着,害羞地躲入了空气中去了。被清风惊醒的飞鸟也在这一刻亮起歌喉,赞美这新的一天。这个时间是大陆上著名的拉伯伦平原一天中最美的时刻,在太阳神阿桑奇睡眼惺忪即将苏醒之际,月之女神密特拉朦胧的睡意爬上眼睑之时,拉伯伦平原就显示出它超凡的魅力了。金黄的阳光从山坳后面投射出一缕明亮但却软和的光辉,轻轻地拍打在东部山区进入平原的“雄光大道”上。合着薄雾的神秘和阳光的明亮,贯穿平原的大路在绿色的湖中显出异常的精彩;远处凭眺,“雄光大道”就像一条黄金腰带一般缠绕在平原身周。如果说拉伯伦平原就像拉伯伦帝国里的最美的女人,那么这条“雄光大道”就是这个美女腰肢上最合适的腰带。每当拉伯伦平原迎来新的一轮太阳,慢慢散去薄纱似的轻雾,那沉睡与苏醒的交替,那安详和跃动的汇合都会使人着迷不已。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称赞清晨的拉伯伦平原的诗篇络绎不绝,拉伯伦最著名的诗人席德乐就在领略了美景之后,情不自禁地选择在雄光大道附近的村庄安享晚年;他曾经站立在草原上对着平原尽头初生的太阳,发出一声浩叹:“琉璃幕天,翡翠席地。” 这是里距离圣凯德一行上千里之远的东部谢尔松区域,和拉伯伦所有地方的早晨一样,安静平和。 “笃笃……”突然,急骤的马蹄声从山谷的尽头传来,打破了平静,马蹄响声像雨点一样落在空气中,扩散开去,渐渐地在平静的拉伯伦平原中传递出一种急促的信息。 马匹从薄雾中穿出,在阳光中打了一个响鼻,仿佛是从地狱中出来一般,这匹战马全身上下在黄金色的光辉的投射下,显出不寻常的鲜血的弧光。战马和他的主人都狼狈之极,沉重的铁蹄下满是夹杂着鲜血的泥浆,辔头已经残破不堪,马鬃像从草堆中穿出一样,凌乱之极。马的主人趴在马匹上,随着战马奔跑的节奏,在来回摇晃,跟死去并没有两般;从他身上可以看出,他似乎刚刚从死地突出,全身银白的甲胄已经染红了半边,斗篷被撕裂了,头盔上漂亮的孔雀翎也残破,失去光泽。“当”一声脆响,战马似乎不堪劳累,前蹄跃起,长嘶一声,竟用力将自己的主人甩在地上。金属甲胄撞击在泥土中,发出一记闷响,惊起了栖息在附近草丛里的飞鸟。 风吹过草地,绿草摇曳,趴在地上的骑士几乎一动不动了,但是战马却悠闲地开始低头吃草。突然,远处一声飞鸟凄厉的鸣叫响彻天穹,“吱——”地一声,马匹警觉地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凉风袭来,仿佛空气中带着杀气一般,一起凌厉的感觉遍布整个草原,惹的草地上尘土飞扬,像一阵旋风,刮卷而过。整个草原似乎奏响了急促和恐怖的乐曲,风势骤然变大,卷着晨雾,四散开去。惊惶的战马不停地用马蹄在地上踌躇着,似乎在提醒自己的主人快点站立起来,脱离险境。但是,平时顽强的主人,这个时候却一丝不动了。马又打了一个响鼻,向天空高声嘶叫,几只早归的侯鸟惊恐地在它上方盘旋,也应和着鸣叫两声。空气中回响着冷冻的鸣叫,如果叫人听到一定会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猛然,趴在地上的骑士似乎也感受到危险的到来,原本几乎凝固的甲胄出现了一丝颤动。如同波纹一样的颤动,渐渐地扩散,在他全身出现了变化。只听见甲胄的铁质的特有的撞击声,骑士微微抬起了自己的头盔,他几乎是用所有的力气来支撑起头部的重量。像一滩软泥一般,他的身体在蠕动着,似乎是靠着自己的精神毅力来完成的,因为在空气中是听不到他那虚弱的喘息。他的头变得很沉重,重的使自己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的存在。“我不会这么窝囊的,我还可以站立起来的。”骑士在心里这么喃喃道。可是,尽管他的决心很坚强,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可是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听使唤了。长达三天没日没夜的长途奔跑,一路上不断赶跑追赶自己的敌兵,尽力而为的骑士如今哪怕还有一点力气说句话也是及其伟大的。 “亲爱的,告诉我,到了布鲁诺吗?”骑士从头盔里发出骇人的嗓音,明显是许多时日没有进水,他的喉咙已经干涸了。“吁——”战马似乎可以听到自己主人的问话一样,晃着脑袋,猛然摇了几下。“该死的,你没把我带到该去的地方,怎么就停下脚步呢!”骑士的自言自语,他虽然看不清四周的情况,但是闻着泥土的芳香,尽力展开四肢却不能做到,他知道,自己怕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了。 “这是哪里?”骑士透过头盔那小小的眼孔,蓦然发现眼前的青草上有一颗晶莹剔透的露珠。“这个地方我是不是从前就来过的?”骑士凝视着那映射碧绿光泽的珠子,仿佛自己的身体变得很微小,小到都被缩进了那露珠中。“原来生命不过也是一颗水珠……”骑士那千姿万态的生活全都折射进不起眼的水珠中,水珠的光泽随着青草的微微浮动而大放光彩。 “也许是他们说的对,人生就像这颗露珠。”骑士在心里哀叹道,他闭上眼睛,想着自己也许能在死亡之前获得一点休息,“我已经尽力了,大人。” 距这位骑士千里之外的普朗克城里,在阿桑奇初生的和煦的光辉下,人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熙熙攘攘,为自己一天的生活而奔波开来。但是在热闹的都市里,却有一处格外僻静之所在,那便是神庙设在普朗克的祈祷所。和云麓城每条街道的都拥有祈祷所不同,普朗克因为没有阿桑奇大型神庙机构,所以就把城里唯一的祈祷所建设成巨大的广场和高耸的建筑集合体。同样,为了不做到僭越云麓城首都的规模,普朗克有钱的神职者们还是很懂得低调,他们的主体建筑和广场都比云麓城的神庙小了一个尺寸。 而此时,身为云麓城主教派出的使者,达芙妮•帕特里克以非常高的姿态向这里的管事要了一间裁判监狱。阴暗潮湿,并且发着霉味的裁判监狱里关着尽是一些异教徒或者帝国的异议者,当然也有一些身怀绝技的“邪教徒”。达芙妮也许是经常来往这种监狱,她铁青着脸,在白色神服外又罩了一件漆黑的裁判神职者的外套,如果不看她那清秀的脸庞,单单从背面观察,也许会以为这就是一个气势逼人的神职裁判者。她已经掌握了这些暗杀者的一些信息,再审讯下去也毫无意义,圣恺撒之剑的杀手比她预料中还要嘴硬。可是,嘴再硬又有什么用呢,在阿桑奇大神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枉然! 达芙妮所信奉的阿桑奇神教是拉伯伦的国教,以遍布帝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数以千万计祈祷所、裁判所而让大陆其他帝国膛目结舌,以致于绝大多数的外国人都以为拉伯伦是个政教合一的帝国,但实际上神教和帝国行政系统是完全不搭界的。神教虽然势力庞大,但却没有自己的领地,这点和艾萨克光明神教有很大不同;不过他们都拥有自己的武力,而且都把武装力量的名字叫做裁判所。普通的阿桑奇神职人员是身着白色神服,文职镶红边、武职镶金边;而裁判所的神职人员一律穿黑色神服,绝不带一点杂色。只有主教、长老一类的高级神职人员才有资格着红色或金色神服,那是最接近阿桑奇的服色。 拉伯伦阿桑奇神教以辅佐穆萨家族而起家,没有它的帮助,穆萨王朝想要建国也是千难万难。四百多年前拉伯伦帝国横空出世,屹立在大陆中心,完全是由一场异常激烈的血腥的造国运动形成的。 虽然拉伯伦民族从远古开始就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北接阿德里安,南靠大海,东邻风之国,西傍奥斯瓦尔德,长达数千年的风雨也不曾使它动摇;但是,它也有它的弊病。五百年前的拉伯伦堪称帝国,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大陆中西部,几百个不同的部族在这个大帝国里生息繁衍,这些拉伯伦人耳能详熟的历史却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如此伟大的帝国却在治世不到五十年后便灭亡了。 “拉伯伦的富庶才使它的子民懒惰!”席德乐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沉痛地写道。塞古硫驾崩之后,部将们纷纷生出异心,而继位者不仅缺乏能力,更是缺乏统治帝国的动力。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弊病,拉伯伦帝国随着最后一任懒王的卸任而告灭亡,巨人塞古硫血统里的能征善战并没有遗传给他的后代。灭亡后的拉伯伦在长达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战乱和天灾就像是天赐一般,年年伴随着拉伯伦走过那黑暗的五百年。 “假如御座还空缺着,记得寻找一个勤勉的家族……”混乱的统治延续到那第三百个年头,濒临死亡的大主教将身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所幸,继承阿桑奇在人间的精神代理者,那个姓氏为宾得利的年轻神职者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虽然他的教派在当时的乱世中有不少的竞争者,但是他以顽强的毅力,在这一年中,走遍了拉伯伦大大小小的诸侯领地,终于,在中部平原的一个叫穆萨的贵族城堡内驻足不前了。 “阿桑奇告诉我,将来的王会姓穆萨!”这位新任的宾得利大主教在下定了决心,终其一生都辅佐着穆萨一族。而那一天,阿桑奇世俗和精神的代理人携手合作的那一天,五月六日就被定为穆萨王朝开国之日,取名:双圣节。从五百多年前的双圣节开始,拉伯伦帝国用了长达一百年的时间来征服其他诸侯。尽管和其他诸侯一样,建功立业的过程就是血洗大地的过程,但是,就如已经过世的大主教所言的一般:穆萨是一个勤勉的家族。皇帝勤勉是官员勤勉的榜样,官员勤勉则是万民勤勉的榜样。在征战的一百年里,穆萨的每一任首领都认真地履行着作为人间王者的每一项工作,拉伯伦的有识之士含着微笑投奔穆萨王朝,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将来的拉伯伦是和平和美满的天堂,为了将来的子孙,无数人把自己的命交给了穆萨家族。”拉伯伦王朝第一任宰相库萨•帕特里克在皇帝接受大主教的加冕时写下了这充满了信心的历史见证。 因为支持穆萨王朝而获得世俗政权认可的阿桑奇神教,在拉伯伦建国之后,赫然是这片土地上精神领域的独一无二的代言人,它在普通百姓中的威望,甚至比席德乐在百姓士子的威望还高。神教就是神,神教的法旨就是神的意志,任何违反神的意志、敢于挑战神的威严的行为都会受到神教裁判所的无情的打击! 圣凯德和琳达一行并没有进入阴暗的裁判所监狱,似乎对此类事物的极端厌恶,圣凯德甚至连早餐都不曾多吃。琳达看出圣凯德心情不佳,却没有出言安慰,转着大眼珠子,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坐她对面的索菲亚正嘟着嘴巴,她看着琳达美貌的姿色,没由来地心情也不大高兴。 倒是铁匠切拉德率先吃完早餐,擦擦嘴巴之后,问圣凯德:“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索菲亚不待圣凯德出言,就一耸肩,无奈地说道:“你没看到吗?昨晚事情一了,达芙妮小姐就发号施令了,现在她是队长,要她说了算。我们算什么?佣兵!仆人!神的奴隶!” 琳达优雅地笑道:“别这样说她,索菲亚姐姐,达芙妮只是态度有点傲慢而已,毕竟她是神职者,出发前就说好了,她是队长,我们听她的就是了。” “凭什么!如果不是希兹先生,这个傲慢的丫头也许就成了雄光大道一具可怜的无名女尸了!”听琳达护着达芙妮,索菲亚就更加不高兴了。 “咳咳!”圣凯德虚咳两声,打破尴尬,他看了一眼索菲亚:“表面上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怎么处理那几个俘虏,虽然他们嘴很严,但是我想达芙妮一定会让他们开口说点什么的,不过既然进了神庙裁判所,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至于拿了口供之后怎么办,其实也不需要我们关心,不是吗?本身这件事情就很可笑,无非是狗咬狗的事情。” “圣凯德!”琳达佯怒瞪了他一眼,圣凯德挠挠头,嘿嘿一笑:“不说狗咬狗好了,无非就是贵族们互相争权夺利,实话说,跟我们确实是八竿子打不着。” 切拉德点点头,说道:“如果你们还有意愿,我会遵照当初的约定,陪你送信,并且去禁灭谷。如果你们不去,我只拿三个金晶的酬劳。” 索菲亚伸出自己的手掌:“我的两个金晶任务完成,结账吧!” 圣凯德心疼地从腰包里摸出两个金晶,依依不舍地放在索菲亚手上。现在全队的出纳都归圣凯德管,索菲亚这笔钱要从达芙妮的经费里扣,尽管如此,圣凯德还是颇为心痛。给完钱之后,圣凯德才对切拉德说:“我也喜欢更纯粹的冒险,相信琳达也一样。” 琳达整理下身前的餐具,微微一点头:“我巴不得马上就出发……如果像昨天晚上那么刺激的事再来一次,那就好了。”怕圣凯德听到责备,她最后的话声音小到几乎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圣凯德苦笑一声,心里想,昨天的事情还再来一次,算了吧,如果昨天不是自己三人赶到及时,神机妙算恐怕会变成笑话和闹剧。昨天那两名刺杀者欺近琳达是那么容易,完全没有多少实战经验的琳达其实心中既有惊恐也有兴奋,但是执拗和倔强让她站立原地,又放出了一个冰墙术——只是运气实在好地不得了,冰墙术刚好凝结在一名黑衣人的身上。而另一名黑衣人完全不顾同伴的生死,几乎是足不点地地冲到琳达跟前不到三米处。就在这个时候,圣凯德的“石牢”魂力刚刚完成,神光闪动,在黑衣人身周突然形成了黄土障碍。但是刺杀者的狠辣也让圣凯德吃惊,受困于“石牢”的杀手,用尽全力向琳达投掷匕首;圣凯德顾不得魂力力还未恢复,直接一个瞬间移动撞开琳达,而匕首仅仅擦着圣凯德的头皮飞过。惊慌失措的琳达也顾不得圣凯德有无受伤,连着两个雷电术劈向了石牢中的杀手,或许是惊魂未定,或许是未解恨,连着冻在冰墙里的倒霉鬼也吃了两记闪电。 圣凯德的回忆随着这餐厅的门吱呀打开而中断了,来的并不是神庙的服侍人员,却是一身黑袍的达芙妮。不知道是由于监牢的原因还是昨天精力消耗的原因,此时的达芙妮脸色苍白,眉宇之间充满了疲倦。琳达连忙迎了上去,问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达芙妮对琳达善意地一笑,然后摇摇头。她走到餐桌前,看了看圣凯德,突然低头微微弯了腰,说道:“昨天的事,多谢希兹先生了。” 圣凯德赶忙站起身来,摆手道:“不用客气,既然我们是队友,我自然要替大家筹划——事情问清楚了吗?” 达芙妮眼神闪烁不定,似乎欲言又止,圣凯德等人都看着她,也许是众人目光的压力,达芙妮叹了口气,说:“那个首领嘴巴很严,不过,他一切想闭口的努力对于我们神庙的手段而言都是枉然……他自白了,是‘圣恺撒之剑’,不肯说雇主,只说在云麓城白露街夏日酒馆接的活计……” 索菲亚听到“夏日酒馆”就差点失声叫出来。 达芙妮察觉到索菲亚的异样,突然用严厉的声调问道:“夏日酒馆怎么了?你有什么想说的?” “达芙妮小姐……”圣凯德听出达芙妮语气不善,还未开解,就听到索菲亚那暴跳如雷的抗议:“我为什么告诉你!哼!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对我说话?我是异教徒?还是杀手?” 达芙妮脸色变得铁青,似乎要发作,胸部起伏不定,看来是动了怒气。 切拉德连忙打断索菲亚的怒斥,态度平和地说道:“达芙妮小姐,我知道夏日酒馆的事情……”说着瞟了眼索菲亚,达芙妮看出切拉德的意图,摆摆手,似乎是在说:我不追究了。切拉德继续说道:“夏日酒馆是一个名叫桑木德的古贡山区的大贾办的,看上去很普通,似乎没什么背景,但是我知道那里和索菲亚父亲的旅馆性质差不多,是个情报掮客和佣兵聚集地。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杀手们说在那接的任务,也许并不假。” 达芙妮狐疑地看着切拉德,她猜这个大个子肯定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出来,如果单单只是佣兵酒馆,肯定不值得那个小丫头大惊小怪。达芙妮把自己的疑虑埋进心里,意味深长地看了切拉德一眼,然后说道:“夏日酒吧的事情我会拜托父亲处理,我们暂且不管。我想大家都很累,休息半天,我们下午出发,争取三天后能到寒铁城。” “我不去!我的任务里没有去禁灭谷的内容!”索菲亚叫道。 达芙妮瞪了这个丫头一眼,似乎心里在说:我也不希望你去!但是她还是保持贵族的矜持,稍微行了个礼,“我还是很感谢索菲亚小姐昨天晚上的英勇行为。”琳达掩嘴一笑,说道:“索菲亚姐姐既然要回云麓城,不如帮达芙妮姐姐带信回去吧,反正顺路。” 索菲亚满心不情愿,但是不答应却显得自己小气,无奈点点头,回头白了圣凯德一眼。圣凯德大眼瞪小眼,莫名其妙吃了一记白眼,只好苦笑。 亲爱的父亲: 您的女儿在昨天晚上果然遭到了伏击,万幸有阿桑奇大神的护佑,一切平安无事。 亲爱的爸爸,我是那么地想念您,特别是当匕首的寒光要抵住我喉咙的时候,我突然无比地想要回到您的怀抱。只有在您的怀抱中,我才能安享平安和美满。 父亲大人,我提到了“万幸”这个词语。是的,一切要从昨天早上你叮嘱我早些赶到神圣之谷说起。那确实是比较意外的经历,那个在我看来不过是未毕业的神圣之谷小魂力师,目光中却充盈着类似于你那样的智慧光辉。桑德兰魔导师在介绍完他的弟子之后,便离开了,剩下我和那个名叫尼古拉斯的年轻魂力师,当他听到我是您的女儿的时候,突然神情大变,如临大敌。我开始以为他是对权势的畏惧或者其他什么,但是他的目光中闪烁的忧虑似乎更加危险。他向我告知了可能到来的生命危险,几乎是马上,他立即给出了他的分析和计划——这种能力在我和其他贵族子弟、包括阿桑奇神庙里的优秀分子身上是看不到的。 父亲,您知道吗?我以为他疯了,一个极端喜欢出风头的百姓,想哗众取宠。可是,琳达妹妹却相信他。我抱着姑且如此的心态,让这个小子去安排一切,他甚至还要求我和琳达更换袍服——虽然我觉得让一个魂力师穿神服算不上大事,可是总觉得不舒服。 但是,他对了!这个魂力师说,暗杀者要么会在去普朗克的山区里动手,要么会在亚利桑区域动手。我们故意放慢脚步,迟迟走不到他猜测的伏击点——为的就是把敌人引来我们的埋伏圈!呵呵,这群杀手真笨!哦,不,也许是希兹先生确实很睿智。 父亲大人,事情我已经讲明白了,请您毋庸为我担心。我也不会以此为借口来结束我的未来的命运。下面我要讲的事情,也许对您有用。 杀手是“圣恺撒之剑”里的人,我们在冲突中杀死了三个,两个轻伤,两个重伤。我不知道神庙会如何处理这些罪恶之人,那与我已毫无关系。 为了撬开他们的嘴巴,父亲,我第一次用酷刑审讯他们……对不起,父亲,也许一个大家闺秀,一个乖女儿不该用这样的手段,但是,我抑制不住怒气,我痛恨他们,痛恨那肮脏的一切。他们的任务来自于云麓城一家名为“夏日酒馆”的情报倒卖处,由一个叫桑木德的大贾经营,我怀疑他是宾得利家的探子,我想“圣恺撒之剑”不会随随便便就到一家普通的情报掮客的地头去接任务吧。 父亲,有一件事您可能一直都没有告诉我,我其实是一个很不合群的女人。起码到今天为止,包括希兹先生在内的其他成员,似乎都不大喜欢和我打交道;不过这关系不大,我会打发其中一个牙尖嘴利的丫头来给你送这封信,代我向她道歉,我确实态度不好。我会和琳达妹妹相处地很融洽的。 接下来,我们要前往寒铁城。祝福我们吧,亲爱的父亲;我也祝福你! 您挚爱的女儿:达芙妮 写完这封信,达芙妮•帕特里克抬头看看窗外初春的景色,心情不由得转好。她把信放进了特质的信封中,封口上浇上一下蜡,收拾好,转身走出了房间。 正文 第七章 阴谋 第七章阴谋 帕甘区域雄光大道上的暗杀行动暂告一个段落,不管这些年轻人将来会发生什么,至少现在,他们还平安无事!那让我们的故事转移到之前提到的那位受伤骑士身上吧。 来自谢尔松省宾克里郡的骑士是帝国里公认的最勇猛的勇士,这是东北部三个区域妇孺皆知的事情。宾克里郡的骑士不仅勇武之名冠绝拉伯伦,而且惩恶扬善、扶助弱小的品行也无愧于骑士的称号。拉伯伦的诗人都习惯把自己家乡的英雄拿来添油加醋地称赞,但是,无论哪个诗人,在称赞自家勇士的时候大多会加上这么一句:“他们的勇猛恰似宾克里出来的将军,他们的举止也绝对不输于宾克里的良人。”可想而知,宾克里是全国武人景仰的神圣之谷,而拥有宾克里郡的谢尔松区域也为有这样的榜样感到自豪。因此无论省府有什么庆典,无论庆典是大是小,省府的官员都会知会宾克里郡有名望的骑士按时到会,全不论他们官职高低。每逢宾克里郡的骑士们起着高头大马穿街过巷,省府里无数的姑娘都会闻风而动,拥挤在大街两旁。而这次新王即位,万民归心,谢尔松区域首府科恩城同样会举行丰富的庆祝活动,而请帖照样会提前送到宾克里郡的所有骑士手中。 当信使五天前飞驰而来,奔驰到他的城堡底下,传达总督的邀请,古米斯•蒙特利尔骑士绝对不会想到五天后自己会躺在拉伯伦平原上。 告别自己的父母,他踏上了去省府科恩的旅途。在总督的府邸,为了庆祝年轻皇帝的即位,达官上层和百姓百姓在城市中心的广场上尽情欢饮。朱红的酒浆在杯中荡漾着激情,红地毯上的玉人在欢快地舞蹈;文官们互相祝福着新的一年的顺利工作,骑士们也举起酒杯祈祷国泰民安。夜空灿烂,大地升平,一切的欢庆活动都在热闹和祥和的气氛中进行着。 夜幕降临,城市的中央广场点燃起熊熊的篝火,来自东北部区域最著名的艺术家们开始载歌载舞;心情愉悦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也加入了舞蹈的行列。骑士们挥舞着长剑,在表演剑术,蹩脚的小魂力师利用手中那点魂力力量,召唤出形形色色可爱的水精灵。孩子们嘻嘻哈哈地簇拥在自己家人身边,对广场的盛大庆祝指指点点,脸上挂着无尽的美满。“来年一定也是丰收年!”酒店的老板拿出自己藏了多年的好酒,送给自己的顾客品尝,心中默默祝愿着。 子夜的时候,夜空中泛起绯红色的光晕,似乎是广场的篝火直冲霄汉。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放下自己的心怀,跑到广场中央,手拉着手,欢快地唱出了“皇帝万岁。” 笑意在剔透的酒杯之间传递,心情随着朱红的酒浆在荡漾,美酒把美好的祝愿相互传达。 “咻——”一声异样的声响在夜空中划破,紧接着,广场尽头传来急促的“笃笃”的马蹄声。突然,一阵犀利的尖叫打破了这一和谐的画面。广场人群尽头,飞快地奔进一骑斥候,他似乎筋疲力尽,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红色的旌旗,一边高声尖叫:“敌袭——” 敌袭! 拉伯伦帝国东部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今天竟然突然摆在所有人面前,而且发生在年轻皇帝即位的这一天。“敌袭?”一听到这个消息,广场上就突然之间只剩下劈劈啪啪的篝火声,在场上万名的百姓和为数不多的官员一瞬间目瞪口呆,相互之间对视着,似乎要从对方的眼中看出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可惜,事实再一次把他们打入地狱,斥候飞驰到广场中间,竭声大叫道:“敌袭!高卢人来袭了!”说着,摔下战马,连滚带爬地跑到总督跟前,“大人,高卢人来袭,据城五十里,属下星夜趋驰,但是……” 总督的脸色霎时没有了血色,他颤抖地用手拍了拍斥候的肩膀,勉力地安慰道:“都说高卢人的马只比风儿慢,你能赶在他们前头已经完成任务了。”总督抬头看看天边那绯红的光辉,不由叹了一口气:“那也是篝火,是高卢人的篝火。” 战争就在拉伯伦皇帝萨尔多•穆萨即位的第一年春天爆发了,并且,战争来地非常的突然,在新年的三月五日凌晨,阿桑奇还在睡梦中的时候,高卢人的铁骑就在科恩周围巡视了。悄无声息,长途奔袭是北方荒原上高卢人的惯用的战术,等到官员们商量妥当的时候,科恩城下已经是黑压压的一片敌人骑兵了。像是黑夜中的狼群,高卢人爆发出他们残忍和嗜血的一面,一阵狂吼过后,敌人像乌云一样,齐齐的压迫过来。 空气中弥漫了干燥的气息,拉伯伦人像是被人从美梦中摔进万丈深渊,肃杀的气氛萦绕在整个城市的周围。城墙上,满是忙碌的士兵,生锈的刀剑要擦拭锋利,机床弩要摆好,滚石和热油也都要在敌人冲上来之前准备好,更重要的近百年都没有上阵过的神圣之谷魂力师战前也要练习一番。站在城墙上俯视远处密密麻麻的高卢人的营地,每一个士兵都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这是几百年来都解不开的恐惧。 “拿出我们拉伯伦武者的尊严来!”守城的将军高声怒号,士兵们齐声应和:“皇帝万岁!”于是,面对着午后潮水般涌来的精神充沛的高卢人,拉伯伦的战士一脸肃然地迎了上去。疲倦的骑士还再脑海间清楚的记得那第一次守城的惨状:当一片黑色的尘土滚滚而来的时候,站在城墙上的魂力师们低声唱起了咒语:“暴躁的火神伊夫立特,请听从我的召唤,去阻隔着灵与肉的契约吧!”一道一道的炽热的烈焰在墙角下点燃,直冲那黑色的巨龙一般的高卢骑兵队。战马禁不住那炙人的温度,纷纷在离城墙一箭之地互相践踏,即便是高卢人善于马术,登时也乱成一团。 “射击!”只听梆子一响,“簌簌——”的飞矢如豪雨一般倾泻下城墙,滚石夹着擂木撞在黑压压的如同蚂蚁一样的队伍里,热油来不及沸腾就连锅泼下去。拉伯伦的反击十分顽强,完全将高卢人的进攻打乱,但是,蜂拥的高卢人真的毫不畏死,不屈不挠,不断地从城墙下突击而出,杀向羸弱的拉伯伦士兵。疯狂的高卢人顶着暴雨般的兵器的进击,挥舞着重锤,不断在城墙上制造着死亡。死亡天平首先在高卢人这一边产生倾斜,血色的汪洋在护城河里酝酿。午后的第一阵,高卢人抛下一千多人的死尸,匆匆离开战区,但是留给拉伯伦的不是战胜的喜悦,而是复仇的恐惧。 “如果以为拍死几只苍蝇,蚊虫就再也不会在夏天肆虐,那么有这种想法的人便是傻瓜!”大诗人席德乐在《诸侯的历史》中这么比喻高卢人对于战争的执着,如今看来实在是最恰当不过了。在风之国北方肆虐了近五百年的强悍游牧民族绝对不会因为阵战的一时失利而害怕进而甩手退却,越多的血腥,只会引起他们对洗刷耻辱渴望,那么下一轮的攻击将会是更加可怕,更加会带着浓烈的报复性。 果然,到了晚上,趁着夜色,高卢人开始第二轮的攻击:数百架云梯在拉伯伦人疯狂的攻击下竟然矗立起来,蝗虫一样的高卢士兵沿着着了火的云梯向拉伯伦的守城军发动进攻。黑云一样的高卢军队塞满了城下的任何空隙,云梯上不时有倒霉的士兵落下,但是这些都没有能够动摇高卢人的决心。 当拉伯伦人的弩手准备射击时,城下的高卢人骑兵便甩起马蹄,带着飞扬的尘土奔到城下,一方面是阻止自己的士兵贪生怕死后退,另一方面,他们搭弓射箭,用更加有威胁的箭雨回敬给拉伯伦人。 “簌簌——”铺天盖地的飞矢从拉伯伦人头顶飞落,吓的年轻的士兵哭喊着到处奔逃,却都一一被钉死在城上。高卢人的强射使拉伯伦城墙的过道上挤满了死亡的士兵,生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趁着这个空隙,彪捍的高卢士兵已经爬上城头,一轮力量对拼的白刃战就要展开了。在没有面对面的接触战斗中,拉伯伦人只要付出一个人的牺牲,就可以造成高卢人十条人命的伤亡;但是一旦双方士兵白刃搏斗的时候,拉伯伦人却要付出十个人才撩倒一个高卢人。对于强悍的高卢人的恐惧在早晨的第一战中便镶嵌在士兵的心中,现在他们的狠辣更是完全将战士们的勇气给消耗殆尽。 猩红的血液在城头汇聚起一条小溪,鲜血浸湿了幸存者的毡靴,刺鼻的味道直冲到人们的脑门里,喘着粗气的士兵和将军们面面相觑,忍不住都要呕吐了。完全原始的肉搏进行了整整一个晚上,当第二天的薄雾开始散去的时候,高卢人才缓缓从云梯上退去。第一天的进攻就这么结束,然而,守卫在科恩士兵虽然明白了什么是战争,什么是生死之斗,心中却无比的恐惧,只怕下一轮高卢人再爬山城头的时候,如果有人第一个退却,那么城池就将不属于穆萨王朝了。总督用眼神询问着手下的将领,为首的脸色青白地报告道:一日一夜,兵将总计伤亡八千之众!总督明白,科恩城里的武装规模不过三万人。“作为人民和陛下遴选的总督,我将与士兵们奋战到最后,但是,有哪位勇士能够将我们英勇的事迹告诉远在云麓城的陛下呢?”总督的目光在幸存者的脸上巡视,他热切渴望有人能够站出来。底下一阵沉默,与其说突围报信,还不如守在城头的存活率更高,士兵们纷纷低头思考着。 “假如大人不弃,我愿意背负抛下战友的污名,去云麓城拜见陛下!”来自宾克里的古米斯•蒙特利尔拔出利剑,挺在胸前宣誓道。“都是宾克里的男儿,我不能因为年纪大了就可以倚老卖老!”宾克里最老的骑士迈出步伐。“没有自己下属出战,而自己躲在安全处的道理,我也同去!”宾克里的乡长摘下自己的头盔,向总督行礼。“总督阁下!”警卫队长请示道,“为了能让勇士们安全地离开,我们警卫队准备做一轮和高卢人面对面的冲锋。” “拜托了!”总督含额闭目,转身离开,“我感谢你们了,科恩人感谢你们!” 黑洞洞的城门“吱呀”一声突然打开,旋即“的的”地马蹄便疾雨似地落在落下的铁门上。宛如黑色的旋风一样,突围的部队披着黑色的斗篷和披风,借着密特拉偷懒的闲暇,飞快冲出城去。“拜托了!”警卫队长在马上微微一滞,立即转身对自己的伙伴低号道:“亮火把,喊出声来,杀入敌阵!”随便一阵火光在眼前闪动,一条火似的长龙头也不回地扑入黑暗的地狱之中。古米斯狠狠抽了一记马鞭,低首喃喃道:“珍重!”一行三人,带着艰巨的任务,消失在另一边浓浓的夜幕之中。 可是,现在这最后的骑士,却没有一丝力气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他的脑海里出现了科恩城墙上的同伴,看见满身鲜血的骑士在自己眼前飘荡,也看见自己的父母泪眼满眶;铺满石子的道路上突然流出了一条条刺眼的朱红的血浆的小河,尸体在异族的刀剑下不断地堆积起来,满世界都是儿童的哭喊和妇女的惨叫。 古米斯•蒙特利尔骑士清楚地记得昨天夜晚杀出围城的惨烈,他和其他两个宾克里郡的骑士从另一边城门偷偷杀出,用黑色的披风裹住自己的身躯,尽量不让密特拉的光辉暴露他们的位置。而负责吸引高卢人注意的一支科恩驻军却故意爆发出滔天的喊杀声。高卢人确实没有想到孱弱的拉伯伦士兵居然敢出城和他们打野战,前期突然袭击让高卢人损失了几十人的游骑兵后,他们的反扑异常凶猛。好战的高卢人就想苍蝇见了血腥一般,为了对付出城的数百个拉伯伦骑兵,竟然出动了两个千人队。科恩驻军的大队刚刚一接触高卢人的铁骑,便如狂风吹倒枯草一般纷纷败退;原来以为可以和高卢人拉锯上一个钟点的时间,没想到不过一刻钟,数百人的骑兵队就完全溃散,城楼上的守军看着高卢人如割麦子一般屠杀着自己的同胞,登时有不少士兵哭喊着精神失常。 掩护三名骑士的行动完全失败,古米斯三人的行踪不到两刻钟就被高卢人发现了,接下来就是宛如地狱磨难一般的追逐与被追逐…… “我不能就这么放弃了……”骑士双腿微微抽动,两只胳膊好像可以支撑自己的全身的重量似的,开始缓慢的活动了。骑士的双眼透过头盔的缝隙,看见了一片粼粼的金光,他的脑际突然闪过奇迹的感觉一般,呼吸也有了声音。“对了,就是这条河,当年我就在这里……这条河好像是会流到云麓城……”骑士的心境豁然开朗了。他,像感受神迹一样,从自己腰间取下了一个干涸的银质水壶,颤抖的左手把右手的皮质手套脱下,修长的右手掌中赫然是一张用各种防护材料包着的纸团。骑士努力咬牙,吃力地闭上了眼睛,才把那纸团塞进了水壶中。当活塞重新拧紧了,骑士终于趴在地上的身体终于感觉倒地面不寻常的微微的颤动。“来了,他们追来了,但愿……愿阿桑奇保佑,卡其翁的河神啊,把这个水壶送到皇帝陛下的手中!” 一道银光从雄光大道上闪过,渺小的就如蜻蜓点水一样,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毫不起眼的一闪,竟然关系到拉伯伦帝国的存亡! “那是什么,你能把它射下来吗?”皇帝大道的入口冲出三骑人马,为首的一双阴骘的眼睛猛然瞥见了不远处的一道微光,他朝后面的两骑威严地喝道。 “假如我在你的位置保证可以为你办到,可是,现在未免太晚了。”大胡子的骑兵用马鞭扶了一下自己的帽檐,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神仙,你如果认为那个东西可以充饥,我还可以试试。” 三个人打扮完全异于拉伯伦,他们头上无一例外地戴着厚实的皮帽,身上穿着是带着动物皮毛的大衣,没有长袍,没有长袖,胳膊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遮掩,壮实的肌肉格外引人注目。三个人骑在马上,他们两只手都没有拿住马的缰绳,却好像拉伯伦人坐在车上一样平稳。毫无疑问,他们是骑在马上的民族,游吟诗人口中那“跑得只比风儿慢的人”——高卢人。三个高卢人来到拉伯伦人的领地,样子似乎十分着急,他们的到处张望,在寻找着猎物一般。 “不要说这么多没用的话!”领头的高卢人眨着一双小眼睛,凶光从眼睑下闪出,“仔细看看,那个拉伯伦人不可能跑得很远!” “这些拉伯伦猪真是会跑啊,昨天,第四队的伍长他们抓住了一个,可惜,拖到营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手中握着弓箭的高卢人是一个大胡子,他的表情掺杂着对拉伯伦人既鄙视又痛恨的滋味。 “我希望我们这次能抓到一个真正的活的!”第三个高卢人嘴角溢出了他们民族中男人里很常见的充满欲望的微笑。因为,这个时候,三个高卢人已经看见了在雄光大道上漫步的一匹无主的战马。 “一个骑士连自己的坐骑都不要,拉伯伦的骑士和猪又什么区别!”大胡子继续轻蔑地嘲笑道,“等到他们连自己的命都不要的时候就怕会后悔了。” “皇帝都保护不了自己的帝国,何况一个骑士不要自己的战马呢!”领头的高卢人,发出轻微的笑声,似乎拉伯伦的皇帝就在聆听他的讽刺。 “头儿,马匹上还有一把拉伯伦制的长矛!”奔到无主的战马跟前的大胡子兴奋地叫出声来,“嘿嘿,还有银质的硬币,看来值几个钱。” 领头的高卢人策马奔驰而来,“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仔细看看周围有没有活人,别把眼睛就盯在拉伯伦猪留下的小甜头上。” “我瞧那个拉伯伦人不会走远的,或许就在附近想伏击我们呢!”另一个高卢人,对着地下的丛生的杂草,不放心地挥舞着马鞭,“这个恐怕是最后的一个突围的拉伯伦骑士,他是最有可能会和我们玩捉迷藏,否则过了前面的村镇,我们就根本没办法控制形势了。” “你们小心一点,务必要找到他!”领头的朝四周看着,警惕地怀疑身边就有拉伯伦的埋伏,“只要捉住他,我们就可以悄无声息地跑到固希伦了。” 两名手下翻身下马,抽出腰刀,仔细地开展搜索了。 早晨的拉伯伦平原上凉风习习,春风抚摸着齐腰的绿草,花瓣随着软风,在草丛间飞舞。阳光已经射出云层,铺在广袤的大地上,使得青的草,红的花,白的河水都金光闪烁。可是,在这和平安详的大地上,三个粗鲁的野蛮人却无端地破坏了自然的和谐。 “头儿,找到拉伯伦骑士了!”大胡子看见离自己大约十米的地方有银色的盔甲,不禁兴奋地朝雄光大道上的领头挥手。 领头的高卢人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他一挥马鞭,策冲下山坡。现在,他只要将这个拉伯伦骑士带回自己的大营,那么几天的勤苦将得到补偿了。长途追击拉伯伦骑士的任务,一点也不比在科恩城下鏖战来的轻松;而且他的功劳也不会比别人小。 “不过,他好像是死了!”另一名手下有些遗憾地报告道,他试探地用皮靴去踢拉伯伦骑士的头盔,除了硬邦邦的响声,并没有活人的气息。 “死了?”头领一把勒住马缰,在五码的地方愣住:假如这个人死了,那么自己的任务就不完美了,“该死的,去打一些水来,把他给我浇醒。他要是真的不会说话了,我们的奖赏就不会太多了。” “不错!”大胡子向洛桑河跑去,“想要更多的女人和黄金只能指望他活转过来了。” 骑士被高卢人褪掉了头盔,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张苍白的脸,灰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丝;骑士的双眼紧闭,脸上尽是肮脏的泥土,嘴巴微张,嘴角残留的血丝已经凝固。高卢人首领注意到他的胸部,银色的盔甲里包裹的身躯似乎没有人类呼吸该有的起伏。 头领没有等到自己手下动手,心里就已经失望了,忙活了大半夜的追捕,每一分钟好像是在地狱中度过一般,但是得到的结果却让人灰心丧气。 属下高卢人骑士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个男人能够和我们捉迷藏到现在也真是不容易,可惜他没有活着享受我们的赞赏。” “搜搜他的东西,看他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报答我们对他的赞赏。”头领掉头向山坡奔去,辛苦了这么多天的战果却是不尽人意,未免使他有些气馁了,希望已经的死亡的骑士能够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高卢人对待战俘就是如此,哪怕是已经僵硬的尸体,他们也要从他的肉体上剐一块肉去卖。 “能拿多少拿多少,动作利索一点,我们不能在这里呆得太久……”首领已经奔到了雄光大道的路面上了,“等到阳光把中部山脉的影子从我们身上拉开的时候,这里恐怕会有人来问候我们了。” 得到了明确得命令之后,他的两个手下立即动起手来;“大胡子”抢过一把刻有“古米斯”字样得拉伯伦样式的宝剑,另一个则从古米斯的胸甲里面掏出一个金质的胸牌……两个人都分到了大约有三五个拉伯伦金晶价值的东西,两个人都很满意。在得到首领含额默认的情况下,“大胡子”拔出腰刀,轻喝一声,准备手起刀落,将古米斯的首级斩下。 “砰——”一声梆子响,只见一道血箭“噗”得一下,从“大胡子”的咽喉处激射而出;“大胡子”感到喉咙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可就是喊不出声音。胸口突然升起一股烦恶的腥气,“大胡子”忍不住从口里喷出一汪血浆,他的力气似乎完全走失,支撑不起自己沉重的身躯;眼前缓缓模糊,继而一片黑暗,“大胡子”如山一般地倒在草地上,登时毙命。 身边的同伴看见自己的战友的身子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向后倒飞而去,血沫则溅飞了他的上衣,他的脸上不禁也变换了数种表情。 “怎么回事?”首领警觉地把目光向四面扫射,但是,但他分神地被一两只鸟儿吸引了注意力的时候,又听到“啊!”一声惨叫,另一个手下的身体正摔在他的马下,那死鱼一样的双眼凸出眼眶,口中黑色的血液不断地涌出。“什么人干的?”高卢人的头目惊惶地张望,目光中再也没有冷静的颜色,再看一眼自己的手下,此时如同蚯蚓一般不满地抽搐着,他胸腔中的那颗心立时掉进了冰窟之中。他头脑一热,正想翻身下马,一支羽箭不偏不倚地刺中他的右眼。他忍不住狂叫一声,来不及甩掉马镫,一阵天旋地转,疼痛、血腥、和死亡的冰凉立即充盈了他的感观。他落下马呻吟的时候,他的手下,胸前也插着一支翠绿修饰的利箭,死人的双目正直视着他唯一的一只眼睛。 “该死的拉伯伦……”起始于拉伯伦历九百九十六年三月六日的追捕,经历了几番波折之后,竟在高卢人这一声懊丧的骂声中结束了。 正文 第八章 不祥之兆 第八章不祥之兆 拉伯伦皇帝萨尔多•穆萨陛下即位的第一年春天,即拉伯伦王登基的那一天午夜,一直盘踞在大陆东北面的高卢人对大陆中部的拉伯伦发动了侵略战争。围攻拉伯伦谢尔松区域首府科恩城的战斗已经进行了第三天。而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双方之间仇讎似的屠杀已经消耗掉了将近一万名士兵的生命了,鲜血将城墙涂成了暗红的颜色,护城河里堆积的尸体已经溢出了河岸,大片汪洋似的血浆上漂浮着残破的旗帜。整个科恩战区的上空浮动着血腥味道,竟也在早春时节引出了幼小的苍蝇在飞舞。 双方的厮杀像天平一样互相倾斜,但是似乎是上天在嘲笑双方的残忍和愚昧,在战斗即将结束之际,总会把天平重归平衡。拉伯伦一方面好像是在等待着死亡,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却义无返顾地抵抗死亡,这使得高卢人举步为艰,这样就使战争制造了更多的死亡。如果战斗不能一边倒地结束,那么双方的士兵都会对血腥的厮杀感到疑惑,从中产生的厌战情绪将会把军队推入死亡的地步。只有不断的胜利才能养活一支强大的军队,胜利是军队最大的粮食,长于厮杀的高卢人更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只有把胜利贯彻到底,才能在拉伯伦这块异族的土地上活下去。 “大王已经下了决心,请扎罗将军务必在今天拿下科恩城!”高卢人营寨外,一队一队的士兵在不断集结,黑压压的军队前方立着一位挺拔的年轻人,他正恭敬地对一位年长的军人说道。年长的将军长着不同于一般高卢人的脸形,他尖瘦的下巴会让人第一眼就觉得那是一个南方人。可惜,这位扎罗将军说的是标准的高卢语;穿着也是极其粗犷的高卢式皮毛大衣;不过,他那阴险的目光也泄漏了他身为高卢人的身份,整一个草原上的鬣狗! 此时,他正微笑地看着自己的下属,这个英俊的小伙子刚刚从风之国回来,三年前自己亲自托人在风之国教导他一切武艺和兵法。这次远征他就跟着自己,虽然没有独立带兵出过征的资历,但是万夫长扎罗相信他的能力不会输于那些只会夸耀武力的屠夫们。扎罗伸出手拍了拍年轻人宽厚的臂膀,说道:“科恩城不会坚持太久了,拉伯伦人已经一百多年没有见过鲜血的颜色,他们的军队在我们的长矛下不过是一群穿衣服的婴儿。”扎罗抬起满是皱纹但是神情刚毅的脸:“我会立即叫他们死心的!” 这时侍从跑了过来,扎罗朝后队大声吼道:“把那两个落网的拉伯伦骑士的头颅用长矛挑起来!”扎罗挥了挥手,侍从领命去传达命令。扎罗向自己年轻的下属说道:“你要明白,古力奇,打击敌人的信心,和在战场上杀伤敌人一样重要。”脸庞英俊地完全不同于凶悍的传统高卢人,这个名叫“古力奇”的年轻人躬身道:“明白,将军。” 天空的颜色开始变换了,早晨乳白色的云朵现在已变成了不吉祥鸟的羽毛色彩,遥远的天边传来天雷的怒吼,天地之间的空气显得沉闷,烦躁的气氛萦绕在阵地上,士兵的力量似乎是被积蓄在这空气之中,只待一声惊雷,就可以完全爆发了。 古力奇吸了一口气,朝自己的上司敬了一个军礼,翻身上马,奔驰到阵前;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气氛,就算阵地上血的味道再浓重十倍,他也可以忍受住,从容地指挥军队。年轻的脸庞上的坚毅完全不同于高卢男人的粗线条,相反却有风之国灵教人士的雍容淡定;特别是肤色,比之一般高卢男人要白上许多,也细腻许多,目光灵动而镇静,一副高卢人所没有的气度自然而然地从他的每一个姿势和动作中散发出来。 古力奇挥挥手,身后转出几个高卢人,手中擎着长矛,矛尖上赫然是宾克里骑士的头颅。此时,年轻的军人并没有在看敌人的笑话,反而他陷入另一种境地的沉思:假如我是拉伯伦人,我该怎么办?怎么办,似乎是没有办法了,古力奇苦笑着,“但愿敌人能给自己和扎罗将军一个意外。” 科恩城池上的拉伯伦人在看清长矛上的杰作之后立即陷入了一种无序的恐慌中,每个人在心里都在默默叨念着:“完了,我们是等不到布鲁诺的救兵了。”必死的恐惧在士兵的胸腔内鼓躁,当士兵们面面相觑的时候,每个人似乎都可以互相听到对方那飞快搏动的心跳声。和高卢人的战斗已经有两天了,但是,每一次胜利之后,带给士兵的不是胜利的喜悦,而是下一次死亡威胁的恐惧,在沉闷空气和城外嚣张的鼓噪下,一些士兵开始哭泣了。 “告诉那些大人们,我不想死,我要回家,回乡下去!”士兵喊道,这种情绪一旦开始,整个军队将会被吞噬在绝望的泥沼中。 “住口!”将军破口大骂,“你们这些懦夫,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自己是不是对得起下面那些身首异处的战友!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我们的生存,看看你们自己,怯弱的像一只绵羊,你们要是不想死,就应该把长矛戳进高卢人的胸膛,用那些野蛮人的死来成全你们的生!” 就在城墙上刮起一阵混乱的旋风的时候,古力奇带领的骑兵队开始行动了。 “两人一组,排成二列纵队,从东门起,绕北门,到西门,把拉伯伦人射成刺猬!”古力奇飞奔到阵前,举手高呼,高卢骑兵们发出兴奋的回应,狼嚎般夹杂着战马的嘶鸣,在拉伯伦人的耳膜里回响。 大地上开始震动了,尘土飞扬,有节奏的闷响在战场上每个人的神经里传递着;随着一声“杀——”,羽箭“簌簌——簌簌——”地如乌云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城墙上的咒骂声夹着惨叫声,此起彼伏,在城墙上编织起一曲死亡的交响乐。不断有拉伯伦士兵从城头掉落,落入那早已积满尸体的护城河上,焦黑的土地上又有鲜红的血在曼延。 “还击,让科恩成为他们的耻辱柱,把他们的尸体钉在上面!”拉伯伦人的飞矢在空隙中向高卢人进行还击,不过,零零落落的羽箭在半空与高卢人的箭阵一碰,就显得单薄和可怜。“抬起头来还击,别害怕,如果胆小的就趁早钻到你们女人的裙子下面,免得在那些野蛮人前面丢我们的脸!”指挥官看到自己军队的攻击如此不成气候,不由得骂骂咧咧。 古力奇奔驰到西门的时候,回首望了望那残破的城墙,心里叨念着今天是否真的能如期打开科恩城门;就在他迟疑的时候,传令兵在远处大声呼喊:“奔射!奔射!” 奔射就是方才高卢人表演的战术,高卢人善弓马,一边骑马一边射箭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扎罗在战斗开始的一天里见识到拉伯伦人不凡的箭阵,于是便发明出用骑射手来代替步弩手的想法,当然这种战法能在科恩城成效,主要还是因为拉伯伦人平时疏于修筑城防,城墙高度严重不足。箭如飞蝗一般扑向城头,城头上的拉伯伦人用盾牌支起的屏障在箭雨的摧击下摇摇欲坠,几乎没有办法反击。 奔射虽然浪费箭矢,但效果却很好,从科恩城头上又掉落了一百多具拉伯伦士兵的尸体,而真正的死亡人数或许会更多。在古力奇最后一圈奔射结束的时候,城下高卢人的简易弩炮已经架设完备了;远在步兵本阵的扎罗也翻身上马,驱驰到弩炮阵前,右手一挥:“攻击!” 巨木做成的弩炮在工兵挥斧斩断机信后,发出“梆”的一声巨响,一根粗大的原木便飞向城池。大地似乎也微微颤抖了,紧接着,还没等士兵们看清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另外十几根大木头也已经激射而出,沉闷的撞击声在大地上传递着,给予交战双方无形的震撼。 “拉伯伦人是懦弱的鼹鼠,我们攻击地越猛烈,他们的地洞就打地越深!”高卢人都这样咒骂着,他们憎恨龟缩在城池里的拉伯伦人,那种没脸皮的行为给高卢人不小的伤亡,使得高卢人每次铩羽而归之后都无可奈何地咬牙切齿。今天能够不用扑到城头上就能让拉伯伦人尝到自己前几天的愤恨,高卢人的心里不由出了一口气。 弩炮把城墙戳出了十几个大窟窿,不断有砖屑细砂从窟窿里掉落,科恩的坚固程度远比不上首都云麓城,在高卢人野蛮的攻势下,显得有些勉强了。弩炮攻击结束后,扎罗示意步兵们做好战斗准备,但是却没有大手一挥,让他们蜂拥而上;拉伯伦人还有力气,得让他们再忙活一阵,必须让他们找不到出手规律,才能打败他们。他给传令兵一个命令:要求今天带队的古力奇再发动一轮奔射。 传令兵跑去之后,大约挤一桶奶的功夫,高卢人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兵又如虎狼一样,疾驰到科恩城下,密密麻麻的毒蝗般的箭矢像豪雨一样泼在城头上。拉伯伦士兵原来积蓄了一口恶气要发泄在下一阶段出场的白刃战中,但是等来的不是敌人的士兵,却是索命的箭矢。慌乱之下,有些士兵甚至都来不及举起残破不堪的盾牌,“叮叮当当”的一阵死亡交响乐之后,城头上不满的呻吟开始蔓延了。 “杀啊——”骑兵队前脚刚离开战场,渴望胜利的高卢步兵踩着血泥向科恩城池进发。 “梆!梆!”云梯结实地靠在城墙上,下方蝼蚁一样的高卢人开始登梯了。 “还击!”拉伯伦军官怒吼声方歇,拉伯伦的拓木弓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动,一枝枝箭矢带着复仇的快感投向城下的敌人。双方的羽箭带着火星在战场上交织着,呼啸的声音此起彼伏,身上插着羽箭的尸体不断积累在各自的阵地上。当第一个高卢人登上城池的时候,他一刀将一名拉伯伦士兵砍倒,血腥的武器还未来得及投向第二个目标,自己却被一支羽箭正中胸口,连带着把后面的同伴也跌落到城下那被焚毁的云梯的灰烬中。拉伯伦人端来滚烫的油锅,趁着高卢人还在云梯下集结的空隙,奋力地泼下去;高卢人的战阵中发出一声声凄惨的吼叫,被滚油淋到的人在地上不满地挣扎,他们的上司果断用长剑切入他们的咽喉,结束他们的不满,余下的士兵举起盾牌,争着爬上云梯。 高卢人作战毫不畏死,涌上城头的士兵越来越多了。 “咚!咚!……”鼓点犹如催命符咒一般,每在高卢人上心头敲击一下,他们就兴奋一下,相反的,拉伯伦便会有一个尸体从城头落下。高卢人疯狂地寻找着对手,他们看见自己前面的同伴被拉伯伦的小魂力师烧成一幅黑骨后,竟也舔着带血的弯刀,冷笑着冲上去,让拉赛人的鲜血从白袍里喷射而出。吓得脸色发白的拉伯伦士兵看到同胞的尸体被野蛮人切成肉泥,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被一阵旋风啄去了首级,无头的尸体在半空打了个转,便栽倒在墙根下。喊杀声渐渐被单纯的惨叫声盖过,城头上拉伯伦的战旗也被斫落。 “这样下去,不过半天,科恩城就要被您拿下了。”扎罗把身心都放在城池上的时候,邻军的万骑长坎普正策马跑过来,“您为陛下立了如此大功,赏赐一定不会少的。” 扎罗欠身笑道:“还是贵属勇猛,三天三夜便可从边境奔袭至此。”他的回答毫无建设性,完全是露骨的吹捧,但是骑兵万骑长坎普似乎很高兴:“诚如您所言,陛下的军队自然要比拉伯伦猪要勇猛,在科恩城他们能够坚守三天也已经很不错了。” “如此说来倒是在下的过失了,在科恩城耽搁了这么久,在下实在为自己平庸的才智感到惭愧。”扎罗冷眼看了城头上血腥的杀戮,语气有些不平了。 “万夫长真是说笑了,便是大王也对阁下您的意见采纳有加,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悠然地看着将士们在获取战斗的果实,全赖万夫长向陛下进言要攻占科恩的。”坎普微笑着,但是话语中毒辣的语言一听便知,“不过您的部族把功劳全占去了,我们何时才能到云麓城啊……” “万骑长这么说话,难道您还怕没有功劳也领?难道您不想去云麓城去见见拉伯伦王?”扎罗轻声地,语气不是很热烈地回应道,心中冷笑一声:这些草原上逐狗之徒除了辛辣的毒舌和过剩的勇武之外,他们还会什么。高卢人的强盛在于军队,军队的强盛在于士气旺盛。他们这些比其他民族身材矮小、壮实的高卢人之所以能够比风之国、拉伯伦的战士勇猛,是因为对战争财富的渴望,以这种渴望而转化为士气。假如不攻占科恩,而直取拉伯伦腹地的话,那么自己的军队恐怕到不了亚利桑区域就要垮掉了,只有在初战中满足了士兵的欲望,才能驱使他们继续战斗。愚蠢之徒恐怕只看到云麓城那金灿灿的皇冠,没有看到通往云麓城一路上的荆棘。“看来胜利来得还是太容易了。” “我想陛下下午应该会见你,万夫长,希望您能够体谅下我们马上健儿的想法,从这里一直向西,把拉伯伦的后妃掳来献给陛下。”坎普回头看着城门的洞开,双眼发出夜枭般阴芒,冷冷的语气似乎在告诉扎罗,下一次城门洞开是他们骑兵为大王打开的云麓城大门。 如果大王陛下有这样的想法,我就替您进言。扎罗在心里这么说道,但是他对于坎普的浅薄表示愤慨,只是微微点点头,并不去搭理他。 坎普恶狠狠地瞪了扎罗一眼,策马跑回本阵去了。 扎罗也驱使自己的战马跑到城门附近,士兵们看到自己的长官出现都翘首仰望;扎罗露出自信的笑容,大声喊道:“进城去吧,该干什么干什么,不过在大王命令下达后,你们就要给我停手。趁现在,快点动手!”士兵们“呼”地一声欢呼,,像一阵狂风一样,朝着科恩城席卷而去。兴奋的狂欢在行动上立即化为热烈的步伐;士兵们的双眼仿佛都着了火,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那大门内的城市,好像科恩城内连道路都是黄金铺成似的。 扎罗满足地看着自己的士兵涌入城市,虽然自己不用动手,但是他也似乎看到自己眼前堆满了黄金和珠宝。这个时候,下属古力奇来了,年轻人带着胜利的喜悦,语气中也有一丝如释重负的感慨,也算一半奉承地对自己的长辈说道:“多亏了将军的谋略,晚餐就可以在科恩城里进行了。” “但愿如此,古力奇,你不进去吗?”扎罗奇怪地看着自己的下属。 “呃……属下对财富并没有过多的奢望。”古力奇的脸红了一下,“实在惭愧,我原本以为大王会立即命令我们的士兵禁止烧杀……” “真是孩子话!你还需要历练啊!”扎罗看着古力奇的窘样,解释道:“大王当然会命令安民,但是我们的士兵需要异国的财富来补充自己战斗所消耗的热情啊!在大王命令到达前,一切行动就要看指挥官能不能体谅自己的士兵了。” “属下明白了。体谅自己的士兵……”古力奇恭敬地点头道。 就在两人谈话的时候,突然,天地间发出一阵尖利刺耳的呼啸,天际原本乌黑的浓云早已不见,替代它的是满天的红光。在呼啸声响起的时候,只见天与地交界的地方划出一道血红的光辉,紧接着,大地颤动,战马嘶鸣,一片混乱。整个世界被笼罩在血红的光辉之内,所有目睹这怪异现象的人都在心头感到莫名的巨震。 古力奇脸上惊恐万状,颤声道:“将军,那是……” 扎罗茫然不知所措,无奈地回望古力奇,摇摇头:“不知道……” 在城头上,被一群高卢人包围的拉伯伦魂力师眼见天际出现异变,脸上决死的神情消失了,他双目呆滞,丝毫不理渐渐逼近的敌人,望着远处那红芒闪过的地方,喃喃道:“完了,完了,妖星乍现,大灾难……” 拉伯伦王萨尔多•穆萨登基的第一年春天,三月九日,妖星乍现,谢尔松区域首府科恩城陷落。 拉伯伦历九百九十六年三月九日,科恩城已经陷入了敌手,但是身处在拉伯伦帝国腹地的人们完全毫无知觉;虽然他们对战争的到来一无所知,但是三月九日的一场诡异的天象把很多人吓得够呛。 离开普朗克城已经三天了,尼古拉斯和达芙妮•帕特里克一行徐行在雄光大道上的,正在打坐休息的达芙妮像中了邪一般,突然起身,掀开马车的帘布,朝窗外看去。赶车的切拉德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发出“吁——”一声长啸,一把抓住马缰绳,让疾驰的马车停在了路边。 “阿桑奇在上!快看那边!”切拉德立在马车上,手搭凉棚,正朝东北方向望去。达芙妮似乎有心电感应一般,脸色苍白,声音都有点哆嗦地呢喃着:“天啊,难道预言是真的,妖星乍现……” 此时,圣凯德扶住琳达准备下车,但是琳达嫣然一笑,早就甩开了圣凯德的扶持,跑到达芙妮伸出头的窗户边,举目远眺。 “我感觉浓郁的火元素,似乎天地间的火元素,都在躁动……”琳达身上微微运功,默念咒语,天才的魂力天赋让她拥有比普通魂力师更加敏感的元素感应力,此时,她仿佛看到周身的火元素似乎在欢快地歌唱,急匆匆地朝东北方向飘去。 圣凯德同样也感觉到异常,只是他没有琳达那么强烈,他的长处在于对魂力的控制,此时,他看见东北的天边冒着不寻常的红色光辉,那红光好像有生命,不断的向周围伸张,又忽然一暗,没过一分钟猛然一涨,光辉的范围更加广阔。这样一缩一张,不断地持续着,红光随着这样的变化,几乎映照了东北角全部的天空。 达芙妮的眼神已经变成非常虔诚的狂热,嘴里继续念念叨叨,切拉德看着达芙妮的样子,眉头微皱,不过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中暗暗担心。 红光持续了约摸两刻钟,此时,雄光大道上停下了更多的商旅,几乎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脸上闪着惊疑不定的神色。人类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和恐惧,当不可思议的事物发出能够震人心魄的能量时,恐惧就会完全占上风。红光最后猛然冲上云霄,众人的惊呼还没歇止,接着东北方仿佛传来可怕的声响——低沉且能撼动人心。 低沉的声响好像是大地的呻吟,人眼看不到的地方,似乎有声波在传动,层层传递着。众人看着远山,看着天边,想尽力看穿那重重疑惑后面的真相。可是声响传递地很慢,等了大约一刻钟,雄光大道上的商旅们才感觉到自己脚下貌似有微微震荡。 “火元素在消耗,快速的消耗……”琳达尖叫着,以她敏锐的魂力感知力去遥感东北方向的元素变化虽然有点勉强,但是异于普通魂力师的异秉,琳达甚至感觉到自己身边凝聚起来的少量火元素都在渐渐流失,“这是怎么回事?太可怕了——圣凯德,你试试,能不能凝聚火元素?” 圣凯德虽然在魂力力容量上远远不及琳达,但是他对魂力元素的掌控一向是以精准著称的——此时,他默念了一个低级的火球术咒语,却发现瞬间凝聚在他手掌间的火元素,在咒语完成之后,渐渐走散,而且不过几秒时间,走失的速度越来越快,甚至已圣凯德的控魔力都无法保持火球的形态了。 雄光大道上的商旅们害怕了,有的人甚至立时跪倒在大地上,五体伏地,虔诚地祈祷着。更多的人则议论纷纷,脸上的表情更是丰富多彩。和大贾们惊惧的表现不一样,铁匠切拉德心中更多的是隐忧,有些话,在他看到达芙妮那神经质的表情后,就有不吐不快的冲动。 地面的震动缓缓地减弱了,雄光大道上的马匹畜生们发出一阵阵鸣叫,有些躁动不安;切拉德跳下马车,拍拍马匹的脖颈,细细低语,似乎在安慰这些辛劳者。他看见圣凯德向他走来,便开口道:“能知道怎么回事吗?” 圣凯德摇摇头,也是眉头紧锁,本来想沉默以对,但是看着切拉德的目光,只好勉强说道:“我感觉很不好,别说我乌鸦嘴,我不对的感觉一向很准……” 切拉德笑了一声,“水来土掩,就算阿桑奇降下怒火,凡人难道能躲避的了吗?” 圣凯德抬头看了下切拉德,眼神闪过坚定,点点头:“对!就算是降下神怒,我们也要接着!走!继续前进,寒铁城就在眼前了!” 正文 第九章 波涛汹涌 第九章波涛汹涌 高卢人的大王站在营房的高台上,他怀里抱着可人的风之国公主,满意地看着远处城里奇异的红光:“一定是上天在惩罚拉伯伦,再则便是上天在奖励我们的勇士!”科恩城内火光四起,隐隐约约好像也有哀嚎和厮喊,不过在高卢王听来那是多么美妙的音乐啊,“再也没有比弱者的哀求更能令人陶醉的声音了……我的公主,你说,那些拉伯伦人他们会怎么哀求我呢?哈哈……” 公主眺望着弥漫杀气和欲望的城市,苦笑了一声:“哀求饶命吧?” “如畜生一般的性命我是不会施舍的!”高卢王接过侍从递过来的美酒,弯下腰,先给自己脚边的鬣狗灌了一口,再向侍从点点头:“我只会施舍有用处的生命……好像卡巴(鬣狗名),他可是喝了不少我的美酒了……又像你……每天有你我都很快乐,哈哈……” 公主厌恶地啐了鬣狗一口,扭了扭自己的腰肢,似乎在表示不满。 “美人在生气了!”高卢王用手指勾了一下公主的鼻子,打趣道,“用不着生气,我不过是打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要知道我不是你们那些天天绕舌念经的南方人,哈哈。你应该要承认,我比那些读书人要有情趣,起码比他们懂得调情,哈哈。” “够了!”公主脸色不愉,然而高卢王却愈加欢喜,甚至不顾侍从在侧,就要扑上去。 “陛下……”一声宛如野地里鼹鼠钻洞的声音在高台下响起:“陛下,应该制止扎罗将军手下的恣意劫掠,虽然战士们辛苦了……不过末将认为这样毫无纪律地劫掠似乎太伤害我军的威严了……” 高卢王不高兴地把脸离开公主的雪白的玉颈,冷眼地看了下高台下跪着的坎普,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新酒,一饮而尽,默不做声地走下高台:“劫掠?万骑长,我听到你在骂我的军队是强盗?” “没有!陛下,属下失言了,属下的意思是……”坎普慌张地满脸通红,一时一口气接不上去,接连咳嗽。 “你们在我下达安民令之前都杀了多少人?”高卢王眼光像利剑一样刺向扎罗万夫长,“假如你以为恐怖还不够多的话,你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教训他们呢?” “如果士兵们还有怒气,陛下就应该给将士们发泄,末将把屠杀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扎罗低着头,他把阴冷的目光压下,没有给高卢王看见,继续说道:“拉伯伦人现在对我们还抱有敌意,暂时我们没有必要施舍给他们恩惠。” “这的确是正理,我是没有必要给猪狗不如的拉伯伦人以恩惠的……”高卢王嘴角露出阴险的笑容,“可是,现在坎普万骑长对你的行为十分不满啊!” “那是在下的不对了……” 高卢王把酒杯送回侍从的玉盘上,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般地说道:“不过,士兵们的怨气应该要适当的收敛,现在我听说拉伯伦人的抵抗还是很激烈,扎罗,你有什么好主意吗?”缓步走到扎罗身边的时候突然停了一下,扎罗没由来从心底产生一丝担心,随着高卢王“哼”了一下,他连忙把头埋得更低了。 “拉伯伦人的妻子被我们掠夺,子女被残杀,房屋被烧毁,农田被践踏,一切生机都被剥夺;失去了生的机会,哪怕是懦夫也会顽抗。末将以为,要消弭反抗,只要消弭敌人决死的斗志便可以了。只要我们作出一种姿态,让拉伯伦人看来有生存的机会,那么,反抗就会减弱了。”扎罗认真地向高卢王陈述道,表情认真地就跟朝圣一样。 “什么样的姿态呢?”坎普斜眼看着扎罗,语气显出冷酷的味道。 “陛下完全可以收买一些拉伯伦人,由这些人在街坊间传播流言……” “流言?”高卢王的双眼突然明亮了许多,善于弓马征战的高卢人,对于流言的使用还是很有新鲜感。 “扎罗,在科恩城头上,你的手下是不是死的太多了?你是不是害怕鲜血的颜色了?”坎普与其是向扎罗这么说,倒不如是向其它将军展示他的毒舌。他“嘿嘿”地讪笑着,好像是给其它人展览扎罗的胆小,“至于流言,那是拉伯伦猪、风之国狗崽子们的专长,我们堂堂的高卢族战士,做这种下三滥的东西,恐怕会被祖宗笑话的!” 扎罗白了一眼坎普:“我又没有叫你去执行这个任务,你大可不必怕在祖宗面前丢脸。” “闭嘴!”高卢王一声低喝截断了将军们的哄笑,将军们看到皇帝阴沉的脸孔,嬉笑声立即停止了。 扎罗得到高卢王的示意,继续陈述道:“收买的拉伯伦人可以这样传播我们制造的虚假流言:高卢王准备回王庭了,拉伯伦王和高卢王在私下里约定好了,把谢尔松省割让给高卢王,高卢王准备接受谢尔松,妥善安置在谢尔松的子民……” “不会就只有这些吧,扎罗卿?”皇帝眼珠子转了一下。 “当然,我们的流言可以有更多的版本,比如:谢尔松原本就是要送给高卢王的,但是害怕反对,就由高卢王来假装攻占,实际上云麓城根本不会来收复……或者,还可以这样说:风之国的皇帝对高卢王的攻击是赞成的,一旦谢尔松产生难民,那么将由风之国来接收,用以开垦风之国西南岷州的荒地……” “给他们生存的希望,这样他们在反抗的时候就会顾及到将来,斗争的力度和深度都会降低,是吗?”高卢王问道,“可是,凭什么,拉伯伦人会相信这些流言。” “我们不需要全部拉伯伦人都相信这些流言,只要流言在传播,就可以减轻他们的抵抗心理。”扎罗回答道。 “说的真不错!”高卢王笑了起来,可是这个微笑在将军们眼中却是个危险的信号,每当高卢王眼角眉头微微一挑,嘴角溢出那一丝笑意的时候,都会有怀疑和不信任产生,“扎罗卿,我听说你一直对这次远征有不同的意见?就算我们现在已经攻下了科恩城,你也在私下散布大军应止步谢尔松区域的言论……有没有?” 扎罗见他旧事重提,着实吓了一跳,连忙以头抢地,连连谢罪。 “你们都退下去,扎罗留下!”高卢王走回到自己的座位,看了一眼风之国的公主,故意挑起她美丽的下颏,“你也留下,我的宝贝!” “扎罗……”高卢王缓缓地道:“虽然你刚才的提议很诱人,我也赞同了你的意见,但是,扎罗,我还是想亲自问问你:风之国那个毛头小子许给你什么样的诱惑,你肯这样为他算计?” 扎罗“嗡”地一下完全被震惊了,一声不吭了。他感到全身冰凉,大王的话就如同毒蛇一般,在他心口狠狠地咬了一下,现在他的四肢无力,仿佛蛇毒扩散了,连呼吸都紧促了。这是深藏在他内心的秘密,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哪怕他的妻子、母亲都无从得知的秘密,而如此隐私的密谋却让高卢王知道了,这种震惊完全不亚于晴日遭雷劈! “你是个人才,可是我希望你不要把我也当作傻瓜,要知道,就算我死在拉伯伦,你也未必能坐在这个宝座上……”高卢王双目射出杀人的光辉,目光像蔓生的长藤,紧紧地缠绕着扎罗,就要把他全身的精力榨干一般,猛地,他头一转,同样的目光直射在风之国公主身上,而公主早已吓得浑身战栗,花容失色了。 大厅里寂静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地清。 “下去吧!我欣赏你的才能,只要你忠心耿耿,我绝不会亏待你!”高卢王转身抱起公主便向内厅走去,留下扎罗一个人跪在中厅。 然而此时,远在云麓城的王宫,拉伯伦的君臣们却进行这一场别开生面的祈福宴会。这里没有一丝战争的气息,科恩城的敌人距离云麓城还很远很远,即使斥候用最快的马也有不下十天的路程;因此王都的上层们还能够安逸地喝着美酒。 原本晚上的宴会是庆祝皇帝即位的继续,但是中午突然出现的异常天象震惊了王都的权贵们,阿桑奇神庙在宫廷的供奉侍者们不等皇帝召见,便急急入宫,慌里慌张,不知所谓。宰相尼尔斯•帕特里克猜想这些祭祀们一定是老胡涂了,于是便打发他们走了,接着他自己向神圣之谷的笛卡尔魔导师请教天象问题,但是却吃了闭门羹。同样云麓城神庙也没有人出面解释这种天象。事情拖着就会给人以口实,而且在王都中并非只有一种声音,异见者比比皆是,于是宰相当机立断,决定将晚上的庆祝会改为祈福会。从事政治的人只会看效果,宰相这样处理很自然地安稳住人心,一小伙的不安立即消失地无影无踪了。但是,幽闭在神圣之谷里不肯见宰相的老魔导师们,此刻却胆战心惊,因为那奇异的天象决不是小小的祈福会可以折消的,他们面面相觑,苦思冥想的时候,王宫中开始了欢宴。 这个祈福会不过是宫廷为了掩饰天象异变的借口,但是实际上它的意义远不在那虚无飘渺的借口。宰相尼尔斯•帕特里克小心翼翼地端起白玉琢成的杯子,向皇帝表示感谢,称赞皇帝的英明,允许臣子们进宫一睹天颜。 拉伯伦皇帝萨尔多•穆萨坐在大殿的御座上,他中上身材,脸庞瘦弱,可能是过于疲倦,眼珠深陷,脸上显着不健康的颜色。萨尔多身着金色的王袍,但是袖子里伸出的手臂却瘦如柴骨,握着水晶酒杯还微微发颤;他站了起来,微微点头向宰相致以谢礼,然后又对在座的大臣们说话,只是声音略显沙哑:“诸位都是帝国的肱骨,晚上请尽情享用!” 他朝殿内挥挥手,象征着拉伯伦歌舞升平的宫廷舞蹈在大厅里拉开序幕。拉伯伦被大陆上的诗人誉为“舞蹈的故乡”,即便是在重视艺术胜于武力的风之国,也无法在舞蹈方面与拉伯伦一较长短。面容娇好的宫女踩着细碎的脚步,踏着曼妙的节拍,努力地寻找着自己的身段和音乐的契合。这次跳的是东部固希伦的“飞翔舞”,十五个来自亚利桑区域的舞姬长袖挥动,形成了一片灵动的云彩,随着空灵奇异的东部音乐,把观众的兴趣完全吸引了。乍现乍隐的温柔情绪从舞蹈中一点一点流淌出来,每个达官上层的心头都不尽涌起了粉红色的思绪。 但是今晚皇帝兴致并不高,他看了一会歌舞之后,对眼前的美色完全无动于衷,他又喝了大约一刻钟的酒水,趁着大臣们盯着看窈窕的舞女,便起身离座了。 宰相尼尔斯一直注意着皇帝的动作,当看到皇帝离开大殿的时候,他不由得瞟向其他几个座位:云麓城总督康拉德子爵、卫戍军统领诺瓦德爵、军务大臣宾得利侯爵——只见他们不断接受其他大臣的恭维和敬酒,似乎对皇帝的离开完全不知道。 宾得利侯爵早在三天前就接到了“圣恺撒之剑”刺杀失败的通知,他又一次抑制不住自己的怒气,其结果是侯爵大人密室里一盏价值连城的阿德里安琉璃壁灯化为垃圾。侯爵大人一边接受着这些趋炎附势的大臣的敬酒,一边却暗暗观察着尼尔斯,心中不断思索着这几天来的人和事。 自从新王即位始,宾得利侯爵就事事不顺,就像原来非常听话的女婿萨尔多•穆萨也和自己打起了马虎眼。而这一切的变化,宾得利侯爵觉得最大的嫌疑就是那条老狗,很大可能就是尼尔斯这个混蛋教唆了萨尔多。原本宾得利家族全力支持萨尔多登基,投桃报李,萨尔多理当马上更换他的王后,甚至确立宾得利家的外孙为王储。可是,初敕等不到,后来的廷议也等不到。难道过去那个唯唯诺诺的萨尔多真的不懂这些游戏规则,还是他过去的庸碌都是假装的,现在被尼尔斯唤起了野心?如果新皇帝不听话,当初又何必冒那么大的风险去支持他呢?所有人都觉得宾得利侯爵支持自己的女婿是天经地义的,理所当然地把宾得利家族归入原萨尔多王子的麾下,但是只有有资格进入侯爵大人府邸密室的人才知道,萨尔多王子不过是宾得利家的一枚棋子!先王的子嗣又不是只有萨尔多一个,平凡的王子变成王储,英明的王储变成凡人,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宾得利家族和其他权贵们角力的结果而已。 “萨尔多,希望你别让我太失望了!”宾得利侯爵仰脖喝完了刚刚过来表忠心的内务大臣的敬酒,心中暗道。 尼尔斯观察了宾得利家的表现,便合着眼睑,作出微醉的神色,品尝着席间的美味佳肴,时不时地还对舞女笑笑,偶尔还起身和舞女们追打嬉笑,一副沉溺于享受美色的姿态。亚利桑区域的舞女们也异常大胆热情,看到有大臣拉着她们的袖子,立时向这些男人飞去妩媚的眼色,秋水柔情一般的眼神,足以让灌了不少黄汤的权贵们放浪形骸。 尼尔斯的行迹,让更多的大臣放开心防:宰相大人都毫无顾忌,我们又何必做君子呢!于是更多的大臣加入了追逐舞女的行列,大殿不多时好像就变成了贵族们喧闹的风月之所。 宾得利侯爵哼了一声,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在未明了对手目的之前,一切急于出手的招数都是昏招。在宫廷中摸爬滚打了四十多年的老头子完全有理由相信,尼尔斯•帕特里克绝对还有后招——这条老狗自从妻子去世后,一直没有续弦,以他这十年来权势,还怕会没有女子肯嫁给他?而他一直做着鳏夫,甚至都没有传出和任何女子的绯闻,这本身就非常让人猜忌!现在他居然敢公然和宫廷的舞女打情骂俏,怎么看都让人觉得里面有文章! 宾得利侯爵打定主意以不动应万变,如果这个时候冒然出言斥责宰相违反宫廷礼仪,不仅得不到那么多已经放浪的官员的支持,而且就算皇帝处罚宰相,以现在皇帝的态度来看,最多不过是罚俸,白白地让自己和那么多官员产生小摩擦。 宴会进行地很热烈,特别是皇帝不在场,上层们的表现就更加自然,时间过了一个钟头,几乎每个坐在考前位置的大臣怀里都已经缠着一个舞女了,从舞女动情的眼神来看,这些上层们看来是很陶醉了。 可是,突然之间,乐队停止演奏了。很多大臣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他们嗅着美女身上的脂粉味,色迷迷地看着舞女精致的脸庞,两只手早就不老实了,哪里还注意到那细微的变化。 而宾得利侯爵像是感受危险,突然身躯一震,虎目立时瞪向尼尔斯——令他微微惊讶,尼尔斯不知道什么时候正襟危坐着,身边既没有美貌的舞女,脸上也没有放浪的表情。 “陛下驾到!”唱礼官高亢的嗓门突然响起,众大臣急忙推开身上的女子,整理服冠,包括宾得利家的施瓦布统领也是如此。 萨尔多•穆萨皇帝从大殿的后面转了出来,只见皇帝脸色铁青,似乎在生着怒气;众大臣心下忐忑不安,额头微微冒汗,心想自己肆意调戏宫廷的舞女应该是一个罪过,怪不得皇帝坐到御座上之后眉头皱成一团。 果然皇帝立时朝他们发火,好像他刚刚看见大殿里大臣们的行迹一样,只是用略带怒气、痛心疾首的话语训斥着,说了半天,把这些调戏舞女的大臣们骂的体无完肤,卑劣不堪,好多大臣都跪在地下,低头不语,暗暗惊心。皇帝骂了一刻钟,彻底对这帮人生厌,说道:“看看你们,现在身上都带着脂粉味!我实在看不下,你们这么喜欢这些舞女,都带回去好了!别说我挑拨你们家里的夫妻关系,现在就给我滚!” 那些怀里扯着舞女的大臣一动不动,面面相觑。 “听到没有,我不想看到这些舞女,你们把她们给我带走,全都走!”仿佛是生孩子气一样,皇帝大声吼着。 宾得利侯爵轻蔑地一笑,朝施瓦布点点头,卫戍军统领施瓦布第一个起身告罪,然后恭敬地退出大殿,刚才和他嬉闹的舞女也跪下施礼,然后乖乖退出大殿。有了高级官员做表率,其他的大臣纷纷如法炮制,一个一个退出大殿,一下子,宫殿里少了不少大臣。 皇帝看到这些大臣走的差不多,才继续说道:“那些不成器的,就知道吃喝玩乐,我现在有大麻烦了。哼,前天,阿桑奇神庙的主教大人紧急入宫……”皇帝说道这里,看了一眼康拉德,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继续说着,“主教大人跟我告状,说起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在国都郊外、我的眼皮底下,居然有人袭击阿桑奇的神使!”皇帝声量不高,而且嗓门沙哑,但是这个消息无疑是惊天霹雳! 宾得利侯爵此时握住酒杯的手掌微微颤动,手背上的筋脉也在抽动,脸上表情严肃,双目几乎要迸射出火焰。但是他紧闭着嘴,他要看尼尔斯到底教皇帝怎么做。 皇帝看了一眼宾得利侯爵,但是很快目光转移到了其他大臣身上,提高声音道:“所幸的是,阿桑奇的神使岂是这些宵小之徒可以伤害的,所有凶手都被神职者捉拿,如今正关押在普朗克城祈祷所的裁判监狱里……他们的口供全在神庙手里!我实在觉得丢脸!阿桑奇的神光庇护着我们这些世俗的人,但是我们的世俗人却用这样的手段报答神祗——康拉德!” “卑臣在!”被点到名的宾得利家的骨干面红耳赤,立即从身前肉林酒池里出列,跪在御座之下。 “贵官身为云麓城的总督,我委以你重任,可是,你的治下居然出现这样的事情!你太让我失望了,看来你太平总督的名号不是白得的,看你怎么治理我的国都!回家好好反思,什么时候知道悔改,什么时候再来御前谢罪!”皇帝陛下大手一挥,还未等康拉德阖上惊讶的嘴巴,只见从皇帝御座后跃出两名身着黑衣的侍卫,全身笼罩在特制的袍服里,只露出两个眼珠子,他们的袖子上绣着奇异的文字,额头上绑着红色的绢带;不由分说,他们抓起康拉德,就像抓起一只小鸡一样,直接将他掼出殿外。、 “陛下……”宾得利侯爵坐不住了,他像一支标枪一样,猛地起立,手握水晶酒杯,脸上充满了凶狠的、愤怒的气息,看样子就要发作了。 萨尔多•穆萨神色平静地看向自己的岳丈,只是声音有些颤抖:“侯爵大人有什么看法?” 宾得利侯爵深深吸了气,压制住自己的怒气,他发现施瓦布并不在身边,就算发作,好像也找不到人去命令卫戍军;更让他忌讳的是皇帝身后的黑衣侍卫,这些人是历代拉伯伦皇室的忠实鹰犬——黑衣卫! “陛下对康拉德总督太严厉了……”宾得利侯爵尽量放缓自己的语气。 “我又没有拿总督怎么样,只是让他回家悔过而已。人如犯了错,一定要修正自己的错误,要反思自己的行为,我这样处理难道错了?上至阿桑奇,下至庶民,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代价,我不仅没有追究他渎职的罪过,也没有褫夺他的地位,已经是宽宏大量了,我只是担心这样的处置,固然保护了康拉德,就怕神庙不肯放过!”萨尔多似乎还在生气,胸膛不断地起伏。 宾得利侯爵听到这里,瞪了一眼皇帝,脸上显出狠戾的神色,默然不语。 “而且……”皇帝语气一转,“此事和‘圣恺撒之剑’有密切的联系,这些凶徒真是胆大妄为,我已经命令黑衣卫彻查,绝对不放过一个涉及此事的凶犯。诸位大臣也要好好上心,对自己本职分内之事要放在第一位,不然,哼!” “谨遵陛下教诲!”在场的诸臣赶忙跪下称颂。 “宰相大人!”皇帝说道,“此事牵涉到令爱,让您担惊受怕,实在是帝国的耻辱!不过,请宰相大人放心,黑衣卫现在已经控制了凶手,凶手的窝点也在我们掌控之内。我刚刚离开宴会,就是接到黑衣卫的报告,哼,疑犯那个叫什么桑木德的居然公然抗捕,已经被黑衣卫就地格杀……” “陛下英明!拉伯伦万岁!”尼尔斯脸上显出感激的神色,心悦诚服地跪拜在地。 “……”宾得利侯爵几乎不敢相信的耳朵,他登时呆立在座位上,之后一切的一切他全无反应了。 正文 第十章 史诗般的传奇 第十章史诗般的传奇 拉伯伦历九百九十六年,拉伯伦帝国遭到北方高卢人的入侵,唯一出逃的骑士生死不明。在消息闭塞的遥远东方,谢尔松区域首府科恩城陷落的消息还被人为地封锁着。这样的战事会发现,在这块大陆上也非偶然,因为诸国林立的大陆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各族人民的血泪史,像拉伯伦这样位置优越、地理条件得天独厚的大国更是如此。 早在拉伯伦历五百二十五年,发源于拉伯伦中部的穆萨家族统一了拉伯伦帝国,当时的穆萨王朝的内政堪称完美:皇帝奖励耕种,领主效忠皇室,吏治清明,百姓生活安定。 然而,随着距离建国的时间越久,内政方面的安定与稳妥正揭示了穆萨王朝在武力上的失衡。最初统一的一百年是拉伯伦人梦想中的一百年,但却是西方艾萨克噩梦一般的一百年,也是奥斯瓦尔德地狱一样的一百年。因为那些西北方和西南方的两个民族正为了虚无的信仰,和各自教义中的异教徒做殊死搏斗。他们在持续内耗后的第一百零三年,这些异教徒开始联合起来向大陆中部伸出罪恶之手了。拉伯伦人很难理解这些蛮子是如何思考问题的:他们仇杀了一百年,互相都把对方视为地狱的恶魔,怎么能突然携手合作呢? 由于安乐与富足,拉伯伦的军队在无形中被削弱了战斗力,“危机使人如同豹子一样矫健,安乐叫人像绵羊一样温顺”(《诸侯的历史》),甫一接触,拉伯伦军队便失去了战胜的可能。原本艾萨克和阿德里安是不接壤的,正是拉伯伦的软弱,使得崛起的艾萨克把征讨异教徒的战线拉到了阿德里安的国境上。“沙漠上最后一缕神光消失在科拉迪•帕特里克手中。”关于科拉迪•帕特里克宰相献土的说法实际上是拉伯伦政府对付艾萨克的外交手段,在战争失败的第二年,拉伯伦的宰相便亲自出使阿德里安,言辞卑恭,坦言为了对付异教徒,拉伯伦愿意将侵占了五十多年的沙漠之城杜萨克献给阿德里安;但这座城市却是艾萨克神主教信仰中的圣城,艾萨克之所以不顾国力发动对拉伯伦的战争,原因也正是于此,神出生的城市怎能陷入异教徒的统治呢! 于是,贪心的阿德里安和艾萨克之间爆发了不可调解的战争,科拉迪在回忆录中写道:“我们英明的皇帝把一片荒芜的沙漠丢给两条狗,两条狗为了一根根本没有一丝肉的骨头拼撕狂咬。”姑且不论拉伯伦是否主动退让,但是这一手的确很有效:阿德里安和艾萨克虽然信仰同源,但为了各自宗教上的精义,为了抢夺所谓的圣光之城杜萨克,双双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还把战线拉到了阿德里安西部的卢碧登,至今两国还没有把国境线划分清楚。 那个时代,危机同样也来自于帝国的东面。东方的风之国在结束了将近三百年的乱世之后,再一次以万王之王的姿态出现,拉伯伦政府立即把震惊和惊恐转化为政治的投机上。当仁慈的风之国皇帝为了女儿出嫁的事情而烦恼的时候,以科拉迪为代表的拉伯伦使团来到了风之国的首都瑛州,拉伯伦宰相一再表示年仅二十六岁的皇帝一直未婚,只要风之国的公主入主云麓城,那么拉伯伦的王后就是皇帝的女儿。作为聘礼,科拉迪答应用二十万大军的远征来协助风之国剿灭高卢人。当风之国的公主接受万民的朝拜之际,科拉迪和将军们却在东部的亚利桑区域誓师出征。战斗在科拉迪的安排下,使得拉伯伦军队并没有付出多大的损伤,相反,为了把高卢人仇恨转嫁到他国身上,科拉迪总是贿赂高卢贵族,鼓动失败的草原部落去争夺阿德里安的东部临近图尔穆特的土地。 科拉迪在闭眼之前为了穆萨王朝做的最后一件事便是把拉伯伦王的妹妹嫁给了位于拉伯伦东南方向的柯特国君王,至此,行将就木的老人把大陆上各个大国之间平衡都精妙地算计进去,且不论那些手段对将来的拉伯伦有何影响,但是在当时却给了这个国度以和平。 这就是当时和席德乐并称为“拉伯伦双杰”的拉伯伦第十一任宰相科拉迪•帕特里克,他在当时的拉伯伦宫廷里褒贬不一,不过在民间还是获得了很多人望。和宾得利家族稍微不同,帕特里克家族虽然把持着宰相之位,但是和皇室的关系却相当的古怪;有几任拉伯伦王在未登基之前对在任的帕特里克家的人厌恶至极,但是登基之后,没过多久就会启用帕特里克家族的人来担任宰相;有的拉伯伦王对帕特里克家的人尽管委以重任,但是却从未信任过他们。大抵,帕特里克家族在穆萨王朝统一战争之初就站在了他们这一边,数百年来家族从未出过一个背叛者,也从未有一人因皇室怪罪而获死刑。帕特里克家族似乎效忠的不仅仅是贡献给皇室那么简单,他们做出的选择似乎更看中的是整个拉伯伦帝国的利益。拉伯伦的相位不一定永远归属于帕特里克家族,但是如果没有帕特里克家族的支持,这些非帕特里克姓氏的宰相们恐怕很难获得文官精英集团的认可。 这个道理,身为武将之首的宾得利侯爵完全明白,这也是他迟迟不敢动手解决掉尼尔斯•帕特里克的原因。可是现在,自己的迟疑却让对方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宾得利家族努力了许久的优势在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康拉德•宾得利的总督职位就这么说没就没了,什么回家思过!这分明就是革职!最糟糕的并不是康拉德,宾得利家设在云麓城的秘密情报据点“夏日酒吧”居然被黑衣卫查抄了,而最让宾得利侯爵无法释怀的是,化名为“桑木德”的宾得利家族地下势力首领杜德竟然会被黑衣卫当场诛杀! “萨尔多……尼尔斯……”宾得利侯爵呆坐在密室的豪华座椅上,目光游离不定,口中喃喃而动;而另外两个宾得利家的骨干,施瓦布则垂头丧气,康拉德双眼通红,杜德是他的胞弟啊! “混蛋!此仇不报,我怎么咽得下这口气!”宾得利侯爵抓起椅子旁边的一个黄金茶盘,猛地摔向墙壁,“嘭”一声,前几天报废过、且刚刚找工匠修好的魂力琉璃灯又破碎了。 “侯爵大人做主,舍弟一向忠心耿耿,不料……”康拉德自己尚在停职思过阶段,出宫之后一直有黑衣卫盯着,他不敢回家,直接就进了侯爵府,才不虞有黑衣卫暗下杀手。 “萨尔多欺人太甚了!”施瓦布嘴里对这个妹夫再也不尊称陛下,直呼名讳,“侯爵大人,杜德阁下的牺牲不能白白就这么……” 宾得利侯爵冷厉的目光猛地转向施瓦布,带着怒火说道:“他们太不给老夫面子了!看来这次和穆萨家、帕特里克家是不死不休!哼!居然跟我们来这一手!黑衣卫!黑衣卫什么时候效命萨尔多了?我们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施瓦布道:“先王驾崩,我们三个都在场,连遗命都没颁布,何况黑衣卫的传承……” 康拉德瞪了施瓦布一眼,心中暗骂白痴,这种话怎么能随便说出来,先王驾崩,别说尼尔斯•帕特里克不在身边,就是后妃和诸王子也未得到一丝一毫的消息,所谓传位诏书也不过是宾得利侯爵老早就准备好的。可毕竟身为臣子,做这样谋逆之事,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说在嘴上,万一阿桑奇降下怒火,该怎么办呢! “现在埋怨有什么用!事已如此……”宾得利侯爵稍稍平抑了怒气,“看来我们必须反击……杜德……哦,不,康拉德你既然现在不能履行总督的责任,就马上负责起杜德的事情!” “是,大人。”康拉德眼中闪过悲伤的光辉,很快就被仇恨代之了。 “神庙好像并不是非常坚定地站我们这边,这次挫败固然有‘圣恺撒之剑’失手的问题,但是和神庙的立场不无关系,杜德的死,他们也有责任……施瓦布,命令你的手下,带一个千人队,就说宾得利家忠心阿桑奇,特地派兵保卫神庙!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出神庙!京畿出了这样的凶案,实在让人不放心,哼!顺便也断了我们每十日一次的供奉,我看这帮神棍没了信徒的供奉能熬几天,看那个摇摆不定的主教大人会怎么说!” “遵命,我的大人!” “现在看来,我们对穆萨家和帕特里克家还是太轻敌了,洛萨罗应该叫回来,不然我们值得信任的人手还真不够!康拉德,让我们的人,用最快的速度,去西部,把洛萨罗叫回来,至于带多少人回来,让他自己看着办!” “是!” “萨尔多,你既然那么不听话,就别怪老夫不客气了!”宾得利侯爵恶狠狠地说道。 “向前再走半个钟点,我们就要进了寒铁城了……”奔波在雄光大道上的圣凯德一行在观看了奇异的天象后,自觉以自己知识无法解释,于是准备就近找一处神圣之谷来寻求答案。离开普朗克之后,众人心情也略微压抑,所过之处大抵都是小小村镇,现在终于可以进到大城市里放松一把,马车里的琳达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达芙妮宠溺地摸摸琳达的长发,就像姐姐看着自己的妹妹一样,平时在人前摆出一副神职者的庄严神态此时完全不见了,就像邻家的大姐姐,甚至连坐在对面的圣凯德都有些吃惊。 不多时,马车外传来熙熙攘攘的人声,看来切拉德已经把马车驶入了市区,“借过!借过!请问一下,寒铁城的神圣之谷往哪里走?” “远方的客人,你问神圣之谷吗?沿着这条路笔直走就能看见,离这西门不远,和神庙祈祷所是隔壁,祝您好远,阿桑奇保佑您!” “哈,寒铁城的人民很友好啊!”琳达掀开车窗的帘布,好奇地转动她的大眼睛。 圣凯德回答道:“那是自然,寒铁城被誉为雄光大道上的平原之花,这里民风淳朴憨厚,待人热情好客,可能和过去的游牧风俗有关系。” “哦?寒铁城原住民是游牧民族?”这回连达芙妮也略微惊讶了。 “是的,寒铁城之所以以寒铁为名,据说此地是拉伯伦平原上唯一一处产寒铁矿的所在。传说巨人塞古硫挟着天罗山脉带来的精兵强将,全部装备精良的铁制兵器,所过之处全没有一合之敌,只有在这一带,三战三败。最后塞古硫答应讲和,承诺为此地游牧民族修筑一城,但是本地人也要向塞古硫称臣纳贡,每年进贡此地特产‘寒铁’。时光荏苒,千年之后,这里再也看不到牛羊成群,不过本地人热情好客的质朴性格还是保留了下来。” “原来这样啊!”达芙妮听得很仔细,她觉得,眼前这个貌似瘦弱的魂力师脑袋里装的都是知识,看来这次冒险,带的这个魂力师不仅是谋士,还是个百科全书。 而琳达却完全不在听,一边呵呵地笑着,一边拉着达芙妮的衣服,大惊小怪地喊着:“达芙妮姐姐,你看你看,那个那个,云麓城没有啊!” 还真是个童心未泯的孩子啊!达芙妮羡慕地看着琳达,脸上再次显出温柔的表情。 一会儿,马车外切拉德掀开了车门,对里面的人说道:“神圣之谷到了。达芙妮小姐,神庙就在隔壁,您是否要去神庙?” “不必了!”达芙妮皱着眉头看着马车外的建筑,神庙的建筑风格无论在拉伯伦哪个地方都是一样,达芙妮一眼就认出了圣凯德进去的大门边就是神庙的祈祷所,“切拉德先生,我们找个旅店吧,就在附近,等下也让琳达和圣凯德好找点。” “我才不去神圣之谷呢!跑出来玩还不及,去那地方干嘛,好姐姐,带我去逛街吧,刚才一路走来好多好玩的!”琳达央求道。 切拉德一耸肩,表示无所谓;达芙妮只好点头答应了。于是切拉德就负责起女士们的跟班工作了! 圣凯德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后,在神圣之谷的魂力学徒的带领下,朝寒铁城神圣之谷的图书馆走去,一边走一边问着魂力学徒:“请问白德龙大师还在吗?” “您说白德龙魔导师吗?三月九日那天大师就出门了。” “啊?有没说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魂力学徒摇摇头,说道:“那天异象发生,长老们就闭关开会。后来,大长老白德龙大师宣布一切照旧,让我们安心学习,可是我们都察觉到不寻常了,白德龙大师就是在开完会后离开神圣之谷的,应该是为了那异象的事情。” “谢谢你的指引!”眼看走到了图书馆,圣凯德向魂力学徒致谢,顺便给了这个小孩子几个铜子。魂力学徒受宠若惊,高兴地表示,如果圣凯德有什么吩咐,可以用魂力长笛叫唤他。 圣凯德打发了魂力学徒,马上进了图书馆,开始寻找关于一切和三月九日那天奇异天象有关的书籍。普通人索检书籍是一件麻烦而枯燥的事情,但是对于魂力师而言,却异常简单;神圣之谷的图书馆和其他地方图书馆完全不同,它没有任何管理员。圣凯德轻轻运动自己的魂力能力,开始感应火系能量,于是,在图书馆中,包含有火系知识的书籍泛出圣凯德脑海中所想象的特殊符号。做到这一步显然完全不够,毕竟,任何一处的神圣之谷魂力图书馆关于火系的书都不下数百本;但是圣凯德根据书籍泛出的符号的强弱,一下子就分辨出哪些是记载高级火系魂力知识的书籍,哪些是低级魂力书籍。 圣凯德抽过一本符号最为强烈的书籍,打开开始观看了。 这本书显得非常古旧,里面的羊皮纸都有些破损,看来是有些年头了。但是内容却没有什么新奇,里面记述了五级火系魂力的咒语、使用方法、能量分配公式、还有相应卷轴的制作方法。洋洋洒洒上万字,对于中级魂力师来说却是是不错的学习材料,但它却不是圣凯德要找的。 圣凯德随后又翻了几本,都没有找到能够和异常天象搭上边的书本。 “难道那不是魂力,可是我明明感觉到火元素的活动了,距离那么遥远,仿佛天地间所有的火元素都奔向那个地方,如果说不是魂力,又有什么东西可以做到这一点呢?”圣凯德陷入沉思,但是越想越没有头绪。 圣凯德环视了一圈图书馆,心中还是无法释怀,寒铁城神圣之谷的藏书并不比云麓城少,而且关于火系的魂力书倒是有几本云麓城所没有的,如果说在书中找不到答案,那只能去拜访修为更高深的魂力专家。可是,寒铁城神圣之谷的长老、自己导师的好友、德高望重的白德龙大师又因此事出了远门。白德龙大师一定是察觉什么,或者有什么线索,才会选择出门的,可是线索在哪里呢? 就在圣凯德思考的时候,突然,藏在身上的那个水晶球闪出耀眼的光辉,圣凯德心下一惊,暗叫一声不好,赶忙冲出图书馆,朝神圣之谷大门跑去。 琳达简直开心死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新鲜玩意,也没玩过那么多好玩的杂耍!常年被父亲关在云麓城神圣之谷里,一年难得出过几次门,每天面对的不是魂力训练假人就是魂力书籍,如果不是圣凯德偶尔带她到圣人街这一带见见世面,恐怕她要比云麓城贵族里最闺秀的女子还闺秀了。但是她的心灵却是不平静的,她秀美的外表下,藏的是一颗渴望刺激的心,她的双眼美地像通透的宝石,可是宝石里蕴藏的对一切新奇事物的追求。 达芙妮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女孩子还是那个面对“圣恺撒之剑”刺杀时冷静施法的魂力师,她好像是一只纯粹的欢乐精灵,欢声笑语萦绕在她的身边。就连外表有些木讷的切拉德也显出惊异的表情,因为,这个丫头要买的东西已经堆了半个马车了,但是她显然没有收手的迹象。 达芙妮和琳达都没有穿着她们职业的服装,因此这两个年轻靓丽的女人一出现在大街上,立时吸引了不少男男女女的目光。寒铁城是帕甘区域的重要城市,街道上自然不乏漂亮的姑娘,但是像琳达和达芙妮这样气质的女子几乎屈指可数,想想也可以理解,哪里有女神职者堂而皇之地走在百姓的闹市区,也没有高贵的贵族女魂力师像黄莺一样叽叽喳喳个不停。 “美色是双刃剑, 可以用做武器, 也会割伤自己。” 伟大的诗人席德乐真是有先见之明,早在百年之前就说出了关于美女的真谛,果然,这句话马上就应验了。 琳达拉着达芙妮逛到一家首饰铺的时候,还未挑选,就发现身边站了几个人高马大的男子,虽然穿着很普通,但是个个透着彪悍之气,其中一个好像是为首的站了出来,说道:“这位小姐,我好像哪里见过你,挺眼熟的。” 琳达抬起头,瞪着可爱的大眼睛,看了看达芙妮,又看了看说话的人,说道:“你跟我说话,还是跟她?” 搭讪的人没料到这种情况,他周围的几个男人脸上显出戏谑的表情,好像在嘲笑什么,那为首的做出更加友善的表情,说道:“自然是跟您打招呼,美丽的小姐。” 琳达嘿嘿一笑,对达芙妮说道:“姐姐,我又不认识他,这个人好奇怪!” 周围的同伴哄笑起来,那搭讪的男子满脸通红,面子有些挂不住了,但是又不好发作,只好硬着头皮对琳达笑道:“美丽的小姐,不认识并不要紧,在下很希望能和您做朋友,不知道您有空吗?” 琳达摇了摇头,然后对达芙妮说:“姐姐,我们应该没空的吧。哎呀,我们走了多久了,我现在觉得脚好酸啊,刚才怎么没觉得……切拉德哥哥,马车在哪,我想睡了,好困……” 达芙妮冷冷地看了一眼搭讪的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掉头朝马车走去,切拉德也不做声,准备把马车里的货物整理一下。 那男子眼看这三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此冷漠,脸上已经挂不住了,再加上身边几个同伴的讪笑,更觉得大大地丢人!自己的靠山在寒铁城也算是一号人物,平时作威作福不用说了,向来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有人敢给自己脸色看,今天居然被这三个外地口音的人削了脸面,以后在寒铁城该怎么混呢!但是他不好给两个美丽的小姐脸色看,当他发现两个小妞还有一个大个子跟班的时候,两眼骤然发亮! 切拉德在市井里呆久了,对这类事情见怪不怪。在云麓城圣人街魂力旅馆里,难得出现一个漂亮妞,像索菲亚那样青春动人的女孩子,更是让中年大叔们两眼发亮,吹口哨、搭讪、趁机摸摸小手都屡见不鲜,何况现在琳达和达芙妮两个大美女更是惹人眼球,肯定有好色之徒前来骚扰。不过切拉德完全不担心,这两个女人,无论哪一个,放在这里都可以挥手之间将整条大街搞得灰飞烟灭,只是他没想到,搭讪的男子偏偏不惹正主,却去惹他这个佣兵!当这一伙本地男子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时,切拉德知道要坏事了。 为首的男人面对琳达的时候是笑容可掬,可是当他走到切拉德跟前时却满脸寒霜,用非常嚣张的语气说道:“大个子,识趣点,滚远点!” 在云麓城,这样的人,切拉德见多了,他根本不为所动,抬眼瞪了对方,自顾自忙去——这两个小妞还真是恶魔转世,才一个钟点的功夫,买了那么多东西,她们还真不嫌多呢,如果不是有人出来打岔,恐怕琳达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腿会发酸呢。 “呵呵,他是哑巴,要么是个聋子!”周围几个不正经的又起哄了。 那为首的男人一看连这个大个子也不搭理自己,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突然伸手,一把抓住切拉德衣领,对着切拉德破口大骂:“外乡人!也不睁开狗眼看看大爷是谁,就敢给大爷摆脸色看,是不是嫌活的不够长啊!” 切拉德已然阴沉着脸,而且此时达芙妮也蹙起了眉头,脸色转为铁青,这种脸色出现后,一般情况下就意味着达芙妮小姐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快要到动手的临界点了。 为首的男人骂完之后,甩手就要给切拉德一个耳光,切拉德怎能让他打中,可是切拉德身子还未动,只听得那男人大声痛呼——达芙妮已经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听得“咔嚓”一声,这个男子的手臂以一种完全不自然的角度弯曲了,他倒在地上痛的涕泗横流,叫声惨不忍听! 切拉德有些惊愕了,他原本只是想躲开那找事的一掌,最多把对方推开,没想到达芙妮一出手就如此狠辣。切拉德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这几天,自己都被她笑容搞迷糊了,差点忘记了她可是一个神职者;哪个神职者会温柔和气地对待亵渎者呢! “你们……你们好胆!你们竟然袭击皇帝的军队!”搞事的同伴们大惊失色,他们横行寒铁城那么久,今天真是被吓到了,就连威胁的语气都有些发颤。 “哼!皇帝的军队?就你们也配?”达芙妮怒目相向,突然提高了声量,这几天在马车里和琳达嘻嘻哈哈的表情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刚到普朗克城是时那种威严。宰相之女,主教的女弟子,岂是这几个地痞流氓可以吓倒的。 “你们竟然打伤库伯队长、到时候罗比骑士……” “跟这个小妞废什么话!动手吧!” 这几个应该是兵痞的男子不由分说就冲了上来了,看来被达芙妮一手折断骨头的库伯怕是有点来头,否则这些兵痞不会忘记明哲保身这四个字。 切拉德冷眼看着这群小丑朝达芙妮欺近,早就不想忍耐,甩开步伐,一个拳头正砸在冲在第一个兵痞的鼻梁上,直接将这个小子打地直转圈。另一手抓过第二兵痞的手臂,大喝一声,手上生力,猛地一掼,居然将第二个兵痞扔了出去,正好砸在对面饭店的烧烤架子上,痛得那家伙哇哇直叫。 来的时候四个人,现在瞬间倒下三个,剩下一个兵痞怪叫一声,也顾不得救回同伴,头也不回地朝大街一边跑去。 大街的斗殴来的快,去地也快,很多人刚刚听到这边有热闹,走近一看,发现一方已经作鸟兽散了,顿觉无趣。倒是首饰铺的老板是个好心本地人,对着琳达一行说道:“年轻人,你们还是快点走吧,快点离开这里,哎,这年头,民不与官斗啊!你们可是惹了麻烦了,这几个人都不是好相与的,快点走吧。” 琳达不做回答,只是含笑地点点头,表示感谢。可是当她刚刚登上马车的时候,突然身子像被雷击一般怔住了;达芙妮正在她身后,不由得头撞了她身上,没好气地问道“怎么了,琳达?” 琳达微闭双眼,口中说道:“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魂力能量正在朝我们这里靠近,最少是五级魂力师……” 达芙妮呆了一下,还未反应,只见切拉德也突然皱眉道:“好像还来个骑士,我听到马蹄声了,声音很浑厚,不像是普通的马,是军马,给军官骑的,最好的那种……” “没事找事!”达芙妮的脸色又一次变得难看了,“琳达,通知希兹先生,不然我们恐怕难以对付了。” “嗯。”琳达表情也变得严肃了些许,毫不迟疑地掏出父亲送的水晶球,做了一手势,朝水晶打了一个魂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