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章 春日里。 昆明不大的天空下,云在有目的、或无目的的走。 累了,就推开一扇门。 门里有床,他们说那里是家;门里有家人,他们说那里的家;门里有家,他们却沉默了。 正文 第一章 云·天空 昆明的天,是画家画不出的。 圣雷米的星夜,被梵高捏碎了,像一个即将被抑郁吞噬的颤抖灵魂。勒阿弗尔港口的日出,融化在水的粼光里,在囫囵溷沌中,溺死在莫奈视网膜深处的光影里。天空,是自然鬼斧神差精雕细琢的杰作,在画家的笔下呼吸起来。 只有脱离于自己生活轨迹的,人们才会在意和珍惜,才会是鲜活的,比如墙头嫣然带笑的蔷薇。因为习以为常,天空常常是死的。 对于喜欢仰着头发呆的孩子,自然比起别人,更对头顶的天空如数家珍。 昆明的天,不同于北京的天。北京的天,再晴朗,也似乎蒙着一层烟,也盖着一层历史的厚重感,压着权力的玺印。最晴朗时的蓝色,也只是浅浅的蓝,夹着烟灰。更多的时候,北京的天是灰白色的,了无生气,像一个被阉割的、沉默寡言的太监。 昆明的天,也不同于马来西亚的天。赤道上空的天,太过辽远,蓝中带着近海的绿。马来西亚的天,晴朗与阴霾都近乎极端,要么苍白地挂着蓝和绿,要么重云带着骤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昆明的天,是画家画不出的。它的蓝很深沉,带着高原丛林深处的原始秘密。它的云,压得很低,似乎就在头顶上方不足一米处,张开嘴就能咬下一块。它的云,移动缓慢,不为了播撒甘露解救苍生,只是那么悠悠荡荡、走走停停。 我执迷地认为,昆明的天是活的,身在其中的,云也是活的。 有时候,我看着天空稀薄的某一块云彩,看着它轻悠悠地飘荡,甩下一块,旋转、变幻,又和另一块粘到一起。它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知道,它从上一块云彩那里来,那里长着根吗?我不知道它要到哪里去,或许,是撒欢在巴黎的上空,亦或是,消失在撒哈拉的沙漠里。然而,那里就是它的归处吗? 云,就像是天的孩子。 当孩童仍是孩童,?? 爱提这些问题:? 为什么我是我,不是你? 为什么我在这儿,不在那儿? 时间从何时开始?空间在何处终结?? 阳光下的生命,不是一场幻梦吗??? 我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 不是面前这个世界的幻象吗?? 鉴于恶与人的事实, 真有恶这回事吗? 为什么,我这个人, 在来到人世前并不存在? 为什么,我这个人, 总有一天不再是我? 每每看到天空,我总能想起彼得·汉德克《当孩童还是孩童》中的这一段。测量着天的生命,也揣度着自己的呼吸。 正文 第二章 静·夜观 有人说昆明的天气是没脾气的老人,和蔼可亲,夏天不会把你丢进埃尔阿齐亚(地球上最热的地方,位于利比亚),冬天也不会把你遗落在北冰洋。然而我却觉得它是个抑郁患者,白天幽默可爱,没有任何攻击力,夜晚最脆弱的神经却折磨得它不能安寝。 我知道,今晚是它无眠的一晚。 白天仍是蔚蓝碧空一览无余,夜晚就狂风骤雨打得绿叶沙沙作响,突如其来的雷一遍遍捶打着不安的心脏,就像是给一个本就健康的人做心脏起搏,只会把心墙一点点掏空,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我是极度讨厌雷雨天的。 多年前,突如其来的一夜雷雨天之后,我失去了我的外婆。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身体里有什么的东西被扯走了,就像突然失去了影子的无影人那样。那也是我第一次体悟何为忐忑不安,它就像开夜路的司机熟练地行驶在野外的高速公路上,突然车灯坏了,看不见前路,也看不到反光板对来的前路指引。然而看不见可以停下来的话也是好的,可是路得继续走,正如生活也必须继续过一样,所以突然失去灯的陪伴和指引而产生的焦躁是浓重却短暂的。 可是若干年之后,这种焦躁和不安会在每一次雷雨天扑面而来,无影人的孤独感也会随之来到。我很害怕,害怕每次雷雨天之后我便会失去一个我挚爱的人或物。即使第二天便再次湛蓝的天告诉我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可是这种感受就是后遗症,是甩也甩不掉的。 闪电透过窗帘,打在墙面上,透着树枝鬼一般的影子。 被子深处有旧棉絮朽腐的潮湿味。即使不是五月,昆明的街道也应该弥散着花香。然而,我不敢探出头去,战火啃噬着一切味道,被它踏过的地方,都只剩下了焦味。 细细碎碎的雨落声,在更换歌曲的间隙里响起,不出意外地,伴着清脆的器皿碎裂声、呜咽声。 “Don’tsayaword,herecomesthebrakeoftheday。(请沉默不语,看黎明到来。)” 以前,每每到了五月,我就听《EndofMay》(五月终曲),我喜欢这两句歌词。我更喜欢的是婉转的曲调里那份轻松中带些忧伤的情愫,这使我想起张爱玲的那段话--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愉。 别人更记得后面那句话--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 从五月起,房子里就只有战场,我无心琢磨微醺的曲调。在雷电交加的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里,在喋喋不休的骂里,五月已去,我却更加依赖这首歌--请沉默不语,看黎明到来。 我不喜欢后面这句话。我总相信生命里的美好,也不相信生活有闲心去欺骗谁。 那时,借不时打入屋子的闪电,我睁着眼睛,在黑暗里观察小床对面的峭楞楞的书架。书本横七竖八地立在书架上,光影打上去,没被书填满的地方凹陷进去,就像诡怪的眼睛,如我注视着他一般,庄严地注视着我。书架上的酒瓶,在光影下闪烁一两秒瑰丽的极光,闪电一走,酒瓶的黑影就死寂地呈现出来,如同旧世纪的骨灰坛。 书架的顶端放在一幅写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字,亮光打来的时候,字体周围的白格外显眼,墨色融予黑暗,相得益彰,真是讽刺。这幅字是以前爸爸带我和妈妈去大理双廊度假时,向画家赵青要的。 在安世里,书的存在最合时宜。 柜子是红木做的,架子上大概有500多本书,古今皆重,中外不缺,有一个柜子里都是《红楼梦》各个版本和名家注读,妈妈对曹雪芹和《红楼梦》情有独钟。旧时光里,妈妈就等于香茗与书。小时候对妈妈身上味道的记忆,不是来自名贵的香水,而是来自旧书。 在乱世里,书是最无用的。 搬离家,搬离安世,搬进房子。书架只不过是个置物架,搬房子时爸爸弃了许多书,数量两千有余,除了书,架子上置着好多洋酒。爸爸喝得多了,洋酒柜子也就空出来了很多,填补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 只有在这个屋子里,我才能找到过去生活的影子。过往生活历历在目,却也是物是人非了。 正文 第三章 旧·时光 那时候爸爸事业有成,妈妈秀外慧中。 我们在城郊有一所独立的两层别墅,有一条种着樱花在道旁的车道,别墅后有花园,花园里种了一小丛玫瑰花,和《小王子》画册里的光景一样。 花园里有一个小的泳池,泳池旁边放着两张白色的躺椅。 宅子里是欧式田园风格的装修,墙纸上布满小碎花。吊顶悬着水晶灯,阳光色的灯光透过水晶吊坠,折射出绮丽颜色,斑驳地在满是碎花的墙面上洒满彩虹。吊灯底下是通透的羊脂玉桌面的茶几,做烟灰缸的是马尔代夫的大海螺,一个翠玉架子上整齐地陈列着许多通透的水晶杯,靠近泳池的那一侧放着一对手掌大的黑玉的貔貅。 现代化的厨房干净清爽,餐厅的两面墙壁上都是立体有延伸感的欧洲壁画。一个壁橱往里延伸是一个小型的藏书室,里面新书旧书罗列得齐整,红木的柜子散发着清新的气息。 二楼我的卧房正对着爸爸妈妈的卧房,白天沿着玻璃旋转楼梯上去时,看到两扇打开的门,从阳光反射的光线里就能看到风格迥异。我的房间是依照我八岁时对公主梦的执念装饰的。淡粉色的墙壁,米白色的地毯,亮粉色的帷帐,粉色碎花的床单及被罩,窗户框架雕饰精美,窗户附近是一个放着护肤品和梳妆台。爸爸妈妈的卧房极其浪漫。玫瑰红的地毯,把墙壁照成微醺的嫣红,窗帘是薄纱的玫瑰花图案,顶上是规模仅次于客厅吊顶的水晶灯,正中间放着圆形的大床,靠垫处柔软且珠光宝气,靠垫正对着一个屏幕,他们的卧房就是一个小型的家庭影院,他们的卫生间都用的是鎏金颜色为边的瓷砖,金灿灿,明晃晃。 以前的家,花园里花香四溢,书房里书香扑鼻,一家人其乐融融,更添浪漫馨香。 如今的房子里,永远都有暴雨前泛着硫酸味的稠黄浊气和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房子狭窄黑暗,过往舒适的生活不再。这并非我不能接受。这个小房子里,爸爸不再自信满满,而是沉沦颓废;妈妈沉默憔悴,麻木形同行尸。最不能接受的是,我也变了,眼睛变得浑浊起来,思想也溷沌起来。 屋外滚过一个炸弹般彻响的雷,汽车的防盗声此起彼伏,门外的战场也热闹起来。 正文 第四章 定风波 我的脑子里重复着进屋前的画面。 夜已经深了,屋外是一片冷雨夜。大多数人,已经安然入梦。 屋子的顶上只有孤零零垂下来的一个灯泡,灯下飞着一两只绿头苍蝇,影子飞速地在墙壁上晃着圈。 爸爸一口酒一口烟,酒气晕染来的时候,烟圈也自由地升腾舞蹈起来,一路旋转着围绕着灯泡渐渐变淡,在白色的墙上投下忽明忽暗的阴影。 爸爸的脸和眼圈渐渐变得通红,他盯着地板,想说话,怕哽咽,又咽回去。 “去写检讨吧,反不反省那是你的事。以后我不会再管了。” 我思虑着回家反省一周的事,担心本就崩溃了爸爸,会因此干脆破罐子破摔,永远都不给自己一个重生日。 外面的争吵声,已经大过了耳机的最大音量。 爸爸语调冷漠,“你他妈少跟我来这套,装可怜对我没用。” 铁器声“哐啷”一声响,“我真是恨不得把你碎尸万段。”妈妈的呜咽声透过墙变得很小,断断续续。 “你少给我装可怜,兰子现在成这个样,全部都是拜你所赐。我今天就把话放在这里了,你疼不疼,难受不难受,我都没工夫管了。兰子是我的,我决定她的所有事,用不着你来想办法,你不养她我养她。” “你看看现在你这个样子,每天不去赚钱,你还不让我去。你没法决定兰子的事了,你连她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你难道还不愿意承认吗?” “老子养得起你,养得起兰子,不需要外人插手。以前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你少来跟我啰嗦。还有,明天起,你不许出门了,以后要什么说给我,我买回来。” “你很久之前就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我相信你,支持你。可是你呢?兰子一开学你就开始颓废了,不去工作,每天除了吃烟就是喝酒,我每天都要来帮你收拾你的烂摊子。我累了,我真的很累了。” “你他妈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是不是他?” “郝志刚······”妈妈收不住哽咽,变成很大声的抽泣,“我从小除了跟你就没有跟过别人,我什么都是你的。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你把我囚禁在这里,天天过这种猪狗不如的生活,我都没有半句抱怨,我怕你崩溃。生活已经这么难了,我每天还要受你折磨,身体上折磨完了,精神上也不放过我。现在你这么说我,良心过得去吗?” “婊子立牌坊,说的怕就是你这种不要脸的了。” 开门声之后,是一串冰凉地脚步声。 我拉开被子,径直冲出去。 门是虚掩着的。 爸爸又窝进又破又脏的旧沙发里,背对着我,只露出一个后脑勺,头发蓬乱,许久没有洗过了,每次用手挠过头之后,指甲里都有厚厚的黑黑的皮屑。 在昏黄的残灯里,他一口洋酒,一口青烟,颓废极了。 地上散落了一地报纸,碎玻璃渣,弥漫着战火焚烧后的死寂。 “妈妈呢?” “找你新爸爸去了。”说完笑了几声,又长叹了声,闷下一口酒。 我拉开门,急着冒着暴雨冲出去。 “回来。”爸爸冷静地说。 转过头时,他一只手拎着酒瓶子,一只手揪着我开着口的书包。他把书包翻转过来,将里面所有东西都出来,百元大钞从书包里洒落,挣扎着、纠结着、彷徨着从空中在洒下来,如同风雪里的落叶,最后胡乱地一张搭着一张,躺了一地。 爸爸又冷笑起来,“这是什么?”“哪个男人给你的?” 我瞪着他,眼眶红了。 “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母,老的不知检点,小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一只手指勾着书包的一侧,侧着头,歪着嘴,不屑地看着我,像看着一个“不知检点的坏东西”一样。 “你过来。”他把书包丢一边,眼球无力地向上看着我,眼皮沉沉地往下垂,快要垂到布满胡渣的荆棘地里去。 “你记着!老子养得起你!人可以什么都没有,就是不能没有脸面。”他斜歪着身子,眼睛一高一低。话语和他醉酒时的步子一样打着踉跄。 “我看我妈说的没错,你就是不愿意承认你失败了,你就是懒得出去工作,你连温饱都不能给我和我妈,你还不让我和我妈解决自己的温饱。” “哈哈。”爸爸笑着笑着眼眶也红了,“是啊,老子养不起你们两个,你们出去找养得起你们的人去吧!你妈已经去了,你也快点去。” 我用最尖锐的眼神看着他,所有心口的血液都涌到眼球上。他也没好到哪里去,血液投在皮肤上,像个浑身红色的变色龙。在眼神就要虚弱柔软前,我转身跑了,留下门虚掩。 第一编五月终曲 未曾知晓世界的宽度,也不会知道人的稀微。所以啊,年少无知的孩子,总有环游世界的理想,拒绝哥伦布的导航。 未曾了解时间的长度,也不敢揣测,人生长路漫漫,或是,年华转瞬就散。所以啊,年少无知的孩子,最敢说爱与永恒,拒绝丘比特和荷尔蒙催化的烂漫。 正文 第五章 拥·朝阳 阳光底下条条大路通罗马,灾难来的时候,通常只有爱情、友情、亲情三条逃生路可走。而往往,阴霾通常来自三条路中的一条,就只能往其他两条路奔走。有的人不幸,在无助的时候没了生路,只能选择自戕。 我想不到能联系哪里的友情,我只有宫宸隽。那条路也许是不完整的的路,是萌发期的死胡同,它或许到不了罗马,可是目前,我只能向宫宸隽狂奔,多苟延残喘一会儿。 昆明的晨光印着残阳的影子,却比血更鲜红。 他朝着朝阳的方向张望着,那是我们家旧址的方向。我还没有告诉他,我们早已搬离了那里。 我一步一步接近他,看着晨曦勾勒出的和他的侧脸一样美好的剪影。 昆明有飘满樱花的圆通路,有挂满银杏的八一路,有长满松鼠的西南联大,还有这未被命名的独独铺满一地枫叶的小径。 我踩着红色的“地毯”,一步一步接近他。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拿着花束的新娘,一步步走向后半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走向安稳的港湾,带着羞怯、恐惧和笃定。而现实中,我只不过是一个伤横累累的逃兵,疲惫的身躯拖着重得像注了铅似的脚,向他一点点靠近。避难所能让我暂时远离战场,得到片刻安生。 我悄无声息地站在他身后,抬头张望着比我高出一个头的他的后脑勺和拉到领口的运动衣领子,分不清风里的,是他衣服上的洗衣粉味,还是花香。 我撮起他衣服的左下角,他转过身,眉宇皱在一起。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我猜他仍旧耿耿于怀,可是他看到双眼通红的我之后,他抱住了我,在昆明漫着霜露不暖的风里。 那一刻,太阳升起来了。 我不知道如何处理我的手,我的呼吸和我的心跳。只知道一味地把憋了一路的泪水洒下来。 他抱着我的时候整个背都倾下来,我的泪水正好可以落在他的衣服上。说话时,热气顺着我的耳尖划过,声音温暖了晚冬的黎明,蒸腾起白雾。 泪水来得像热带雨林上空的气旋,一股脑撒欢狂奔,去的时候却是缺氧的厄尔尼诺,拖泥带水。他的衣服很快就湿了一大块。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松开手。我挣脱着,手在口袋里搜索着纸巾。 他把我抱得更紧了,带着嫌弃又疼爱的语境,搞笑的语调说,“不要找了,你的鼻涕和眼泪揩在我衣服上,是我衣服的荣幸。以后不管我去哪里,都要把这件衣服带着,不洗了。” 我破涕为笑,娇嗔了一声,然后泪水顿时被他的阳光普照得近乎干涸。 我用心感受他衣服底下两三层传来的体温,他浮动在我发梢的呼吸,还有静默中流动着的稚嫩又温厚的缠绵甜蜜。 就这样,我们第一次拥抱了。没有想象中生涩,充满了十七岁的春城的香甜味道和一些泪水的酸楚味道。 正文 第六章 遇·花雨(一) 豆蔻年华,总是情窦初开的佳期。 高一开学那天,爸爸泊车在校门口。蓝楹花雨阵阵旋落,丽日倾注,透过树影打下斑驳,打下紫色的泡影,弥绕甜香。细碎的阳光斜射在我头顶,小小的光圈正如天使的光环。 我记得那日,我穿着Catherine的粉色小碎花连衣裙,头上系着嫩绿色的发带,垂发及肩,背着白色的小书包,脚上是白得发亮的匡威帆布鞋。 在那个无忧的岁月里,我的眼睛里应该有一片宁静纯粹的大海,两颊的就窝里躺着透明的娇笑,骨头里的草莓薄荷冰激凌的味道顺着皮肤透出来。 爸爸拉着行李走在前,我抱着一个硕大的维尼熊玩偶跟在后。 快到宿舍楼下时,一辆车鸣着喇叭招摇地驶来。路上搬行李的新生和家长都忙着从撤到路旁,我们也不例外。 我的目光盯着那辆车,车里出来个穿着一身球衣的男孩,脚上穿着乔丹的篮球鞋,背着个瘪瘪的JANSPORT的书包,手里抱着个足球,头发被阳光染成金黄色,个子高高的,却也不瘦,有着一身合适的肌肉。 他下车后径直到后备箱那里扛东西,转身之前露了一瞬间面貌--干净而立体的下巴,外国人一样的挺立的鼻子,鼻子两边深陷的眼窝里有一双同样大海般的眼睛。只不过这片大海不是宁静纯粹的,海上有一丝不安份,似乎随时都能掀起了暴风雨。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类。 我一直目送他扛着一包床单被褥消失在对面男生宿舍里,感觉脸上热热的,心跳噗通噗通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所谓邂逅的小鹿乱撞,时空凝滞,我都感受到了。我还感受到,有一丝丝细微的波动生于生命育化的源头,随着血脉茂盛地繁殖,缠绵,蔓延,在最温柔敏感的神经末梢里,散发着神圣的金光。 那光不是夏末的夕阳,类似午后的毒太阳。 那暖,是毒太阳下蒸腾热气的操场,或是操场上奔跑着许多撒欢的赤裸的狗。 渐渐秋转凉,心却在自己酿成的琼浆幻影中渐渐温热起来。 傍晚时分,昆明标志性的蓝天下晕开几带红霞,操场边的绿树此时是近于挥霍的灿烂。在天空晴朗又飘渺的瑰丽颜色映衬下,时间宁静且安详,空气里有些许少年身上的阳光味道。 我嚼着薄荷味的口香糖,耳朵里塞着一只耳机,里面放着《givemethatslowknowingsmile》这类的小清新爵士歌,听到动情处,我会跟着哼唱“givemethatslowknowingsmile,giveittome。(给我那个心有灵犀的小微笑吧,轻轻地不漏声色)。”另一只耳朵留给操场的喧嚣和学霸舍友的滔滔不绝,尽管留出来的那只耳朵几乎无效,我只听得婉转曲调中,温柔在身体里慢慢柔散开。我想,大概我的眼神也是温柔的吧。 凭着他那日的衣着和追风少年的气质,我断定在操场上一定能觅到他的身影。 每到此时,我的眼神徘徊在操场上男生的背影中,我在找他。并且日复一日中,他没有在记忆深处晕开,泛几个波澜,就消逝殆尽,而是历久弥新,并且在日复一日的积累中,似乎更加准确和精美。 一种说不出的念想,生发出一串串粉红色的小气泡,在内心深处沸腾。这种情不自禁的欢脱,让脚步一串串,不能自已地,挪步向图书馆。 在图书馆,我蹑手蹑脚地,假装四处看风景,移步到恋爱教育区。一目十本,有人经过时,转向背面的生活知识类。待没人时,拿了一册《如何征服英俊少男》,疾步离开。 我打算再借一本其他类型的书覆盖着这本书上面,就道貌岸然地奔赴欧美文学区。两只胳膊交缠在一起,包裹住“征服”,以及“英俊少男”,只露出“如何”两个字。做贼心虚就是如此,明明知道只露出了最安全的两个字,还是觉得会被别人窥见,就之后低着头大步向前冲。 在欧美文学区入口处,我撞到一个庞然大物。 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同学对不起。” 一种不祥的第六感窜出来。我没敢抬头看,一边蹲下去分辨地上洒了的两本书壳颜色几乎一模一样的书哪本是我的,一边仓促的回:“没关系。”不知道是蹲下来的动作挤压声线还是紧张,声音像太监。真是让人尴尬的,这反应过度的,声音! 我抓起其中一本书,定睛一看--《基督山伯爵》。脑袋里立刻闪出像手术灯一样晃眼的四个字--大!事!不!好! 我想赶紧去捡另一本,那个男生已经优雅地蹲下,拾起了那本书。一个粉红色JANSPORT的书包露出来。 不会这么巧吧?我内心奔跑过一千只羊驼。 “同学,这是你的《如何征服英俊少男》。”顺势,把书递向我。 在我听来,刚刚那句话的顿句是这样的。四四拍的“同学这是你的”,接上四一拍的“如!何!征!服!英!俊!少!男!”而且,这是安静得连翻书声都炸响的图书馆,他中气十足,像练过美声一样。 还好,接过书时,我偷看了一眼男生的长相,和“英俊少男”四个字风马牛不相及。 松了一口气,交换完书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捡起书并扫视周围,看看有没有人这段尴尬的对话。 早上十点钟的阳光,从图书馆的东南方照进来,把图书馆割裂成两个各自缄默的幻影。浓重的旧书味浮荡在呼吸里,将图书馆内天南地北的人,都串联到一个干净的无重力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有的人被生离死别的情节拉扯情丝,有的人在宇宙和哲学里觉悟顿开,暂时与世隔绝。 欧美文学书架对面的言情武侠区,在逆光里,焕发神秘的绮丽光芒。 那个“英俊少男”,正岁月静好地看着《射雕英雄传》。 所有素色书包里唯一突兀的粉书包,就像工科大学唯一炸眼的女同学一样。更何况,是两个一模一样的马卡龙色粉书包! 两个粉书包,在密密麻麻的人群里蹿动,偶尔露出冰山一角。 努力地追到两个书包背后,我确定了。左边莫西干头的,就是开学那天夺走我眼球的男孩子。右边那个走路风情万种,腚部甩来甩去绕八字的,就是那天在图书馆大声念出那本羞耻书名的那个boy。 身后的腐宅低语:“他们不会是同志吧?” 我又好气又好笑,最后竟生出一丝苍凉。 听说有一种女生叫“弯仔码头”,看上一个,弯一个。而且,鉴“弯”能力满分! 任何人之间,都能通过复杂的人际网连在一起。既然我和他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那就创造一个间接联系吧! 我强行跟踪了那个天天和他一起上学、吃饭、回宿舍的哥们,也就是在图书馆被我撞到的那位,强行和他多次在图书馆偶遇混脸熟,并强行加入了那个哥们加入的社团--读书会。 在读书会里,没有意外地,我“认识”了他,并且没有意外地和他成为了好书友。 他叫戴宁,是个看起来很娇弱的男孩子,举手投足间风姿绰约、明眸善睐、红唇皓齿,还喜欢撒娇。不过,他是个性格开朗、喜欢开玩笑却没等笑话讲完就先花枝乱颤起来的人。 那之后,我经常跟踪他。因为,我知道,跟着他,我就能掌握那个男生的一切动向。 西伯利亚的寒流,赶着一群一冻就矫情的红嘴鸥,跋涉千山万水而来。东北华北的梧桐树叶,赶在白雪之前,早就铺满了伴着朗朗书声的校园。十月末,昆明的太阳还是大得要让昆明姑娘涂双层防晒霜,银杏叶黄了,却迟迟不落。 斜阳里,西边的霞光,以及头顶蓝中雾着点白的天空,交相辉映。校园这个时候最是热闹,校园广播放着些嘈杂的音乐,吃饭的吃饭,打球的打球,色彩的交汇,在太阳落山之前,像是染上浓墨重彩的滤镜。 又是带着耳机漫无目的的走。在操场上,都散了两个月的步,还是一无所获。 霎时,远处不知名的角落发出一排整齐而耀眼的光辉。我定睛一看,没错!光源就是那个戴宁笑出的二十四颗牙。他在网球馆里,整个身子探出来,对着我挥手。他的姿态真让人尴尬,超显眼,还丢脸。我赶紧小幅度地挥手,回应他,否则,他像上了发条一样,不会轻易停下来。 我跑上前,摘掉耳机。“你在干吗?” “等人吶,你要不要进来。” “等谁?” 他要张开嘴,又翻了个白眼,迅速闭上,“我说了你还不是不知道,你快进来,我都要无聊死了。” 我点点头,绕向网球馆的入口。途中,我关掉耳机里慵懒的调调,用黑色的手机屏幕反光做镜子,调整最好的状态。将刘海的角度从东南方十五度调整到西南方四十五度,最后固定到东南方二十度。然后露出八颗牙齿笑,嘴角上扬三十度,调整到四十五度。最后再理了理校服的衣领,一切完美,才进去。 属于高一的记忆,最美的景致,大抵就是金灿灿的余晖中,他都一丝不苟地挥舞着拍子,不偏不倚。他的视网膜上有一片虔诚的光,不知道是他点亮了太阳,还是太阳感染了他,我只觉得这般景致只在字字珠玑的文章里才有。 他的毛孔里蒸腾出血气,侧脸仿佛是切割钻石的专家有意精雕细琢的非卖品,挺立的鼻子尤为突出。灼灼的目光里或多或少夹着些柔情,瞳孔是水晶做成的,直通他清澈见底的灵魂。柔软的嘴角,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身后那一抹脆弱的牵绊。 他专注地击中每一个球。直到他漏打了一个球,皱着眉大大叹了口气地去捡球,我才发现自己竟怔怔站在馆门口,像只刚露出龅牙就被点了穴定住的小兔子。 此刻,他的目光和我的聚焦,暂停了约莫半秒钟。 “宫宸隽!干什么?继续训练!”教练催促。 他捡完球迅速跑回训练场,回顾了我一眼。 宫宸隽--他的名字。让我每天寻死觅活的人,他叫宫宸隽。 因为戴宁的关系,在得知他名字之后,我又知道了他的班级。 自那之后,我就喜欢假装不经意地往他们班级门口经过,用余光扫视他的位置,尽管那零点几秒根本不足以让我看清楚他在哪里。 慢慢的,我知道了他的训练时间,他爱吃的餐厅是哪层,他的朋友是哪几个,他校服里穿的衣服几天换一次。 还有戴宁,要是没有宫宸隽,我大概也会和戴宁成为好朋友。他真是中老年妇女之友,喜欢东家长李家短,却不允许女生背后说坏话,喜欢八卦,却不准别人八卦他的任何一个偶像。他的内心里住着个多愁善感的小公主,一起在读书会分享读书心得时,他常常热泪盈眶。他喜欢粉色的一切。粉色的笔,粉色的手机壳,粉色的衣服,还有看到之后硬要拉着单豪去陪他买同款的粉红色书包。 熟络后,他成了我的“宫宸隽资料储备库”。我经常不动声色地旁敲侧击,挖掘到了好多珍贵的信息--宫宸隽是体育特长生,是网球二级运动员,喜欢打篮球,喜欢吃肉,生活很规律,天天洗澡洗衣服,喜欢唱歌,被很多女生喜欢,喜欢长发的乖巧女生。 因为戴宁,我有了正当理由可以去网球馆看宫宸隽练球,并且不用站在花痴女生区域,而是坐在“家属区”。 他喝的是我买的水,尽管他不知道;他的衣服放在我身边,尽管我不能碰;他休息的时候坐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位置,尽管中间隔着戴宁。 他靠近时,我永远都得低着头,看一本只为和戴宁维持好书友关系而必须要读的书。他休息时,只是静静地喝水,静静地喘息,极少说话。 将近一个学期,我和他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正文 第七章 遇·花雨(二) 最让我心跳加速不能自已的,就是那场冬季运动会。 昆明每日最华丽的一章,是傍晚。而那段时间的傍晚,每日都美得像假的。 少年追着风,如同他不偏不倚挥拍一样,不偏不倚地跑在最内圈的跑道上。额头上绑着一个带子,上面的头发像水草一样轻柔,随着躯体的摆动,以及风的吹拂,往他奔跑的反方向浮动。 每日,我碰巧会在他跑步的时候路过,碰巧戴宁会看到我把我叫过去和他聊天,碰巧耳机里的音调会让心跳有节奏地欢悦起来,碰巧,嘴里薄荷味的口香糖,嚼到最后,味蕾感知的只有甜。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像羽毛一样,飘飘然,轻松无负担。这半个月里,我不需要绞尽脑汁想借口进到网球馆,不需要为了见他一面去读一千二百多页的《汤姆·琼斯》,也不需要在讨论剧情的时候,悄悄偷看他。 半个月过去,运动会就来了。听戴宁说,宫宸隽包揽了他们班将近一半的运动会项目。 上午十点的太阳,像青春期里的少年,不算明朗,也早已脱离稚气。这种半透明、轻成熟的状态,我们叫它青涩。 阳光,从东南角,冲破仍未散去的晨雾,打进拓东体育馆,将它分割成两个泾渭分明的板块。晦暗的一面占四分之三,阴影里的人无精打采像抽了骨头,如同舞台剧的台下观众。一片漆黑里,谁也看不见谁,谁也不想看谁。明朗的一面占四分之一,却像打了聚光灯,就格外显眼。我是说,站在阳光里的宫宸隽,就是舞台剧的主角,他格外显眼。显眼到,除了他,目中无人,让观众如我,根本无暇去看别的谁,也全然看不到别的谁。 他穿了一身运动服,颜色鲜亮,在两百米备跑区里活动手腕脚腕。相比起他身边那群摩拳擦掌像在打太极的选手,他的动作属于婉约派。 随着太阳的挪移,日光区域变大。目光所及处,戴宁在选手区边缘,抱着一件校服,低头摆弄手机,一脸的不开心。 “你在哪里?” 发来一个短信,戴宁发的。 “你的对角线这边。干嘛?” “我在等我宿友跑步,他们都检录半小时了,还不开始。太阳都晒进来了,你带没带伞?” 机!会!来!了! 我抓起书包就要遛,里面有伞,有今天中午准备当午餐的火腿肠和面包,还有故意多备的三瓶水。前一晚,我就假象了无数种能和宫宸隽搭讪的场景,比如他比赛的时候去送水送吃的,比如吃饭的时候,我们巧遇在同一家餐厅。凡此种种,伴着蜜,融化到梦里。 我一路忐忑,手里抓着的伞被拧得狰狞,心跳在蹦极,脸上的绯红不敢太明显,就故意去冰冻呼吸。进馆之前,赶紧整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步伐也得轻快,像一个要走到舞台中间扮演公主的女演员一样。 “呐!”我把伞朝着戴宁的方向递过去,极力用率性掩饰内心的激动和不安。 “终于来了,毒太阳都要挨我晒黑了!”戴宁自顾自地撑伞,我的眼神几次从宫的脸庞划过,又定格在远方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似乎用意念体察到了一大波迷妹的眼神在他发梢或睫毛末端的滞留,有些膨胀,刻意展示自己耍酷的表演欲。 忽然,跑道上的所有人蹲下去,教练向天空举着枪。“嘣”一声,所有人恍若离弦之箭,“嗖”地出去了。宫宸隽在最内侧一道,似乎离终点最远。起跑时,他踉跄了一下,似乎就要跌倒,又赶紧找到平衡,追赶上去,还没过弯时,就超越了旁边那一道的选手。 戴宁忽然奔起来,冲着终点去。“快点,兰子。” 我忽然意识到他们已经跑了接近一半了,就跟着戴宁的步伐往终点去。回头一瞥,在弯道处,他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和最外侧那道的选手比肩了。一边看着他,一边往终点跑,越接近终点,人越多,他渐渐消失在视野里。许多人欢呼雀跃起来,有一些人搀着虚脱的选手出来,应该是比赛结束了。我跟着戴宁,戴宁把手里的伞举得高高的,踮着脚尖搜寻宫宸隽的目光。 “你的宫同学哪里去了?”我对着戴宁喊,声音粗壮如糙汉。人群密集,不得不用这种粗暴的方式。 没等戴宁回答,一只大手穿过我的左肩,拍向戴宁的后背。一阵浓重的喘息,也在身后雄浑起来。 “在这里,走吧!”宫宸隽是对着戴宁说的,可是,显然他听到了我的喊叫。我的天!简直想掘地三尺。 “你第几名?”戴宁问。 “好像是第一。”他貌似淡然地说,头瞥向戴宁,问,“你带水过来没有。” 我抢着答,“我带了。”然后埋头,慌乱地从包里掏出水,一瓶接着一瓶,递向戴宁和宫宸隽的方向。我不敢抬头,怕目光与他相对时,克制不住两颊的生理反应,以及眼神里专属少女的、淳厚的深情。 宫宸隽拧开一瓶,递给我,我赶紧接住。然后再自己拧开喝。 “怪事!你怎么不拧给我?”戴宁娇嗔道。 宫宸隽差点喷水,忍俊不禁,光洁的脸上略微沸腾着运动后的血气,笑靥迷人。他本要好像是要回嘴的,可是还是把手伸向戴宁手里的水瓶。戴宁后退一步,一把将水瓶藏在身后,一脸狐疑地看向我,“不对嘛!”他的嘴里喷薄着猥琐之气,“看来有个人是早有准备嘛!正好三瓶水。啧啧啧,不得了,现在这些小姑娘。” “你喝不喝!”宫宸隽羞笑着过去抢水瓶。 “牛了!”戴宁将猥琐升级到二的三次方倍,投向宫宸隽,“你居然会害羞!”然后携着水跑开了,宫宸隽追上去,一副想揍他的样子。 此地不宜久留,我红着脸跑了。 之后的比赛,宫宸隽一直喝的是我买的水,站在我的伞底下。我也一直握着他为我拧开的水,在他面前时抿了一小口,就再没舍得喝。 这一日的场景,时常在解不开数学题的晚自习出现,浑噩地翻腾一整个怀春的夜。每次回宿舍看到那一瓶自己买的矿泉水,一股温暖的液体就在心跳里沸腾起来。 我承认我的确制造了很多必然的偶遇,为了取悦自己,也想证明我和他的可能性。嗯,我是说,证明他的性取向正常。 可后来,即使不是故意为之,在运动会之后,我还是和他有了很多意外的偶遇。其中的几次偶遇真是让我回想起来想跺脚。 有一次,那天没来得及吃早餐,早上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一下课,我就气势如虹直奔食堂按照体育生的食量点了堆成小山的饭菜,然后以吸尘器吸东西的架势把所有饭菜全部吃光。当我吸完最后一颗米饭时,我看到他坐在我的右前方优雅地擦着嘴唇看着我。 有一次课间去上厕所,直到上课了十分钟才携着战战巍巍的双腿往回走,此时走廊上他正悠哉地往厕所来。 有一次早操,我睡过头了,没来得及打扮,睡眼惺忪地去了。他是体育委员,那天,他正好来查我们班的早操。正在揉眼睛的我,发现数人的他嘴角隐匿着一丝莫名的邪魅狂狷。 还有一次,我逗学校的灰雁玩,结果被灰雁追着啄,吓得我差点摔跤,一边尖叫一边飞奔。他从我对面静静地走过来,面无表情,不招惹灰雁,灰雁也没招惹他。这般对比和我的窘态,让我恨不得下地! 总之,目光聚焦到一个人身上,就会自动筛选排除其他所有项目,以至于到最后,你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一群穿着同样校服差不多个头和发型的人群中,准确无误地找到他。可是,这些都是短暂的,都只是一瞥。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之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遇上了。 --张爱玲 所有少女读到张爱玲,都要摘抄这一句。 冥冥中天注定,看似偶然,却并没有擦肩而过。也不知怎的,这般偶然,初恋里似乎特别多。也许确有的也并不多,只是少女都愿意把极偶然的偶然特殊化,成为一个个带有缘分标签的必然事件,并记住这些事件发生的时间的地点,在生命的长河中标注出来。少女们才不会觉得命运是不思进取者的借口,命运,是许多许多许多日后相处中一定要被男孩记住、并赠送礼物的节日。 那天是1月7日,期末考的前一天。 我去找考场,我的考试教室正好是他们班的教室。 到了他们班门口,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可是却不敢直视,赶紧转眼到门上的座次表。这时他们班的班长正在贴考试信息,戴宁随着班长的步伐,取笑着考试者的名字或照片。 余光里戴宁凑到了宫宸隽那里。“咦,小兰子。”(我叫郝尔兰)我以为他看到我了,就回头去,只见他是背对着我的,正盯着宫宸隽手里的考试信息看。 我的耳朵顿时在烈火上焚烧,手指也麻了。 宫宸隽认认真真地把信息贴到了自己桌子的左上角,用力碾压了两下,又注视了一番。 我带着踉跄的脚步和心跳仓惶逃离了现场,脚步和心跳都是中了五百万的节奏。 第二天考试,我看到考试信息上我又丑又呆的照片,有些懊恼拍入学照的时候没有好好打扮一下。答题结束后,我闲极无聊,就在信息的空白处用尽可能娟秀的字迹写上“考试加油,SH。”希望他之后回教室复习的时候能看见。 我想他可能没有看见,或许是不在意。那几个字就那么突兀地立在我呆傻的照片下面,突兀了两天。我想过他的反应,或许是写几个字作回执,是划掉那几个字,亦或许是直接撤掉我的考试信息。结果,他并没有任何反应。 岁末,昆明的树还是绿的,不曾有什么变化。 正文 第八章 春·猫鸣 春,把自己的种子,种在冬那苦涩的土壤里,伴着百灵鸟清澈的鸣叫,以及最后一阵北风低迷的咆哮,在死亡里放出稚嫩的芽。因为挂念,她总能绵延成挪威的森林,拥抱北冰洋的极夜,融化冰原的苍凉。 学校的门有时比任意门更奇绝。 门外面有家里柔软的被窝,有背后捅刀子的螳螂或黄雀,或是悬在头顶却抓不到的钱。门里面有永无止境的作业和考试,有不抓坏人专抓恋人的监控,有没由来就是讨厌你的女同学。尽管如此,门里总比门外好。门里只需劳筋骨,门外却要苦心志;门里是理想国,人人平等,不分贵贱,门外的人身上贴满了标签,等级森严;门里的所有人都匆匆忙忙地经营着自己的小世界,将灯红酒绿和嘈杂喧哗隔在平行时空外,门外的人在高楼大厦的丛林里彷徨,忙碌也无所事事,愤怒却碌碌无为,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世界里,顾影自怜。 春天的校门里,缓缓地放着《TheRose(玫瑰)》,让我忘记了踏进校门之前,我从爸爸黑色的瞳孔里看到的那只翩翩起舞的、嗜血的蝶。 毕竟青春不等人,而且戴宁说自己将在一年之内出国,我担心这个“间接联系”的消失,会让我和宫宸隽再也没有交集。我不打算击破脑袋里氤氲的那个粉红色气泡,决定往前进一步。 我用一顿牛排的约定搞定了戴宁,他告诉我,夜晚的操场上有惊喜。 那天晚上,我就去了操场。 操场一片漆黑,看到几个身影在黑暗中闪烁,我站在原地等。 夜晚很安静,我的心跳很清晰。 昆明三月的夜晚不冷,味道清新。一阵风刮来的时候,微微的冷,正好浇不灭我的热情,又抚平了紧张和不安。 我隐约看到不远处跑来了一潇洒的轮廓,校服衣裤被穿的很有型,高帮鞋的鞋沿上躺着一些裤脚,头发被迎面的风吹得浮在空中。我确定是他。 他用飞快地速度从我身边经过,目视前方。等他离我约莫十米,我开始追赶他,可是他跑得太快了,我追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到十秒钟,他便又消失在夜色中。 自行车追滑行起飞的飞机,不是自取其辱吗?可是转念一想,我和他距离那么近,多么不容易,如果每晚都能离他那么近一次,那还有什么不满足! 之后的几个晚上,我一直跟着去跑,享受他离我最近的那段距离。他仍旧没有正眼看过我,不过我冥冥中感觉到,他注意到我了。 晚上总是朦朦胧胧的,还是不如白天来得真切。 四月初的某一天,年级篮球赛来了,那一场是宫宸隽他们班和我们班的对决。 篮球场外的小树林里,桃花随风碎在风里,球场外窄窄的草坪上,粉色铺了浅浅的一层,一吹就会扑一脸碎屑。书里的“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大致如此吧。 正午的太阳直射在头顶,他身穿一套白得发亮的篮球服,手腕上带着一个黑色的简单的手表,脚上正是开学时候穿着的那双银灰色的乔丹,头发刺向天。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观察他的五官,其他和我记忆中的模样都没有多少差别,只是比常人宽一些的双眼皮流淌着浅浅的温柔,而底下的眼睛仍然是炯炯有神的,目视篮筐,一直在练习投篮。 戴宁看到我,就跑来腻着我,两个班的啦啦队分别站在不同的两边,大声地鼓气。我和戴宁站在篮球架边上,这里是无人区,也是“叛徒区”。在这个区域,我能最大程度地接近宫宸隽。 班里平时和我关系好的同学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指了指地上篮球架投下的影子,挥了挥手,示意不过去了,我要和戴宁坐在影子下。有几个平时就很厉害的女生凑在一起,伸长了嘴,叉着腰,歪斜着眼睛,议论着什么。有的认识高年级的学长学姐的女生,还会向这边翻白眼。胆子小的,只敢背对着我瞎起劲,不敢往这边看。 我一直只知道宫宸隽跑步厉害,网球厉害,会踢足球,没想到他打篮球也是主力。比赛才开始十分钟,就投进了好几个球,带领着队员们一起努力,超了我们班10分。戴宁一直高声呐喊着“老宫加油”,听起来特别像“老公加油”,听得我从嘴角不舒服到脚趾头。我则是安静地坐着,自己班进球的时候跟着自班同学貌似热烈地拍手。 忽然,戴宁把自己的手机和宫宸隽的校服衣裤丢给我,表情扭曲地跑了。我忍不住笑起来,他内急的样子就像《动物世界》开头片段奔跑的青蛙一样,只是青蛙表情淡定,他的脸就像怒放的霸王花,急促又丰富。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手机的触屏突然亮了。我咽了一口口水。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趁戴宁不注意的时候看看他手机里的通讯录,记下宫宸隽的电话号码。这次机会来了,可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办?怎么办? 一想到下学期戴宁可能就要走了,这可能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用宫宸隽的校服衣覆盖住自己,划开屏保开始飞速记。 正当我准备扯下宫宸隽校服衣的那瞬间,我听到脑壳“嘣”地一声响,宫宸隽衣服上的洗衣粉味冲进我的嗅觉里,我被球砸蒙了。我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和嘈杂议论声袭来,我想做点什么,可是我的大脑仍然在天旋地转。 这个时候,眼前重复光明,宫宸隽揭下了自己的衣服,然后喘着粗气,急促地说:“对不起。”他眼神里泛着一丝剧烈运动后的疲倦,不过仍旧温柔。他目光和我对视零点几秒后,飞速地扫过戴宁的手机,然后把衣服重新丢到我手里,捡过球迅速回到赛场上。 球场上另一个长相喜感的,和宫宸隽打配合的高个子男生扫视了一眼宫宸隽的衣服,然后用像发现了什么重大新闻似的神态,冲着宫宸隽用昆明话打趣道:“哦哟,老宫,那件不是你的衣服嘛,咋交给一个小姑娘抱着?” 宫宸隽奔跑着,没看他,也用昆明话回道:“莫烦,打球。”然后跑回自己的位置。 我感觉像中暑一样,脸火辣辣的,抱着他的衣服不知所措。不知道是不是刚才那个球砸的反应太久,我仍旧头晕目眩。除了那句调笑的话,我更担心的是,他有没有看到戴宁手机屏幕上他显眼的名字和熟记于心的手机号。 怔了大半天,戴宁终于来了,我把衣服和手机还给他,手机上没留下痕迹。没等比赛结束就跑了。他满脸都是疑惑,我也没解释。 中午快上课的时候,同学陆陆续续回教室了,很多女生眼眶红红的,有的还挂着泪水,有的甚至悲痛不能自已,趴在桌子上抽噎,同桌不停地递纸。 不出所料,宫宸隽他们赢了。 这场比赛也让我成了众矢之的,似乎比赛输了,全是因为我。 一个满脸长着横肉,我一入学就看不惯我的女生,带着许多爱管闲事和怕惹是生非的女生一起孤立我。流言里,有的说法真是让我啼笑皆非,有人说我将我们班的篮球战术出卖给了宫宸隽他们班,甚至,还有人说我和戴宁谈恋爱了。 中学时代的兵荒马乱,大多来自女同学的飞短流长。很何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大多数人信了,谎言就成了真理。 我才不会理会,理会也无济于事。再说,用被流言中伤来换取他的手机号码和他温柔的“对不起”,已经足够我高兴无数个夜晚了。 夜跑。 我还是等着他从身边经过,然后慢慢跟着。竟然,我能慢慢地、远远地跟上。一开始,我以为是为了追逐他,自己体能也好了起来,后来发现,他的速度整个慢了下来,只比快走再快一些,我完全是能跟上的。 即使是傻子吉姆佩尔,也知道这是源于他的反馈。可是他没有停下来过,我猜测他是知道我钦慕他的,而他对我也不讨厌。可是为什么他不能主动地掀破那层窗户纸呢? 《三十六计》,其中“抛砖引玉”深得我心。抛砖引玉--类以诱之,击蒙也。诱惑敌人,便可打击受此诱惑之人。 快到期末时,跑步时我和他的距离也就是两、三米了,我就把手机音乐打开,舒缓地放《therose(玫瑰)》,里面的歌词句句有“love(爱)”,怕他听不见,到了那句“somesaylove,Itisaflower,youaretheonlyseed”(若说,我的爱是待放的蔷薇,你便是唯一的花种)的时候,我便跟着哼唱,可是他似乎听不见的样子。 后来我直接就不跑了,看他的反映,他也就在我前方那么远,也停下来不跑了,可是仍旧不回头,用我跟得上的脚步走着。 我想“抛砖引玉”是不行的了,只能试试“欲擒故纵”了。我故意消失了三天,不去食堂吃饭,一下课就冲回宿舍,也不去跑步,期间无数忐忑不安。三天后去操场,发现他也消失了,反倒是我乱了阵脚。 之后我便天天和他去同一个食堂吃饭。经过将近一年的观察,我已经摸清了他的就餐规律--早餐总在一楼食堂,午餐在二楼,晚餐在四楼,特殊情况除外。 光在一个食堂还不够,我就坐在他五米之内的位置,而且吃完总是去跟戴宁要纸擦嘴。因为我知道,戴宁是从来不带纸的,所以每次都是宫宸隽从包里掏出一包纸来,嘴上带着一抹诡异的微笑,似乎是胜利者傲娇又要表现得谦虚的那种笑。 我猜他也偷偷观察过我,因为我一直用的都是米白色磨砂壳的面巾纸,连教室里用的都是这种纸的抽纸版。刚开始厚颜无耻地去要纸的时候,他还用的是黑色磨砂壳的,后来就换成米白色的了,而男生几乎是不会用米白色的,因为会显得稍欠男子气。 这种感觉就是恋爱中的情侣在搞拉锯战,女孩想玩冷战,结果没得到预期效果,就着急上火的情节,反而是自己又死皮赖脸地粘上去,男孩子自诩憋气神功了得,不战而胜,所以自鸣得意。 就在我觉得得到反馈很开心,而又为自己略逊一筹的功力懊恼时,期末考到了。 我的考场不是他的教室,可让我觉得惊喜又意外的是,考试那天,在路过的所有考场巡视一圈寻他无果之后,我在我的考场见到了他。并且,他坐在我右后方。 考试时,他的笔掉了一次,滚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我为他捡了一次,迅速递给他,我的手和他的手仅隔着5厘米。捡完后,我一直觉得右手食指上被电电过似的,又像是食指尖有磁性,而冥冥中有一个磁极在吸着之间,酥酥麻麻的。 第二天,我发现自己的信息卡下方的空白处写着“加油”两个字,我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看着讲台上安排考试的老师,转着指尖的碳素笔,没有看我。可是我还是断定这是他写的,因为字真的丑得出奇,不是笔画凑不到一处的丑,而是故意把笔画凑到一处显得工整的,东施效颦的那种丑,我猜测考场里很少有人能写那么丑的字。 就这样,一年结束了。他,就是我整个高一的唯一主题。 正文 第九章 厦·微倾 刻录旅人窃窃耳语的罗布泊,并不会一夜死在黄沙里。美好光景,总是在一刀刀凌迟里消磨殆尽的。 也许,就在上高中之前,一切已经开始了,只不过我没有察觉到。 高一寒假放假,走进家门时,我有些惊愕。 樱花道有了许多杂草,一向爱折腾花草的妈妈竟然没有除草,游泳池里也没有水了,白色的干干的水渍尴尬地挂着,底面有一些青苔。回到家里,也觉得爸爸和妈妈的鬓角里多了一些银丝。岁月不饶人。 除夕,爸爸侧对着我,头顶里蒸腾着烟。“今年就在家里过年吧!” 在众人面前,爸爸永远都有让人觉得那是发自心底的舒服的微笑。就算在我和妈妈面前,爸爸也尽可能地保持着最绅士美好的状态。然而我却有一丝隐忧,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永动机,天空也总不可能时时晴朗,弹簧被压极了,反而弹得特别高。 爸爸依旧宽厚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内疚,问到:“兰子,今年没能收到压岁钱怪不怪爸爸妈妈啊?” “怎么会!你平时太忙了,好不容易一家人能在一起,我开心还来不及。再说,过年收钱真是没意思。你发出去,别人又发来给我,同样的钱转手了一次而已。还不如一家人好好的呆在一起。” 我一直注视着爸爸的表情,他似乎释怀了一些。 不久后爸爸又发问:“兰子,你能不能吃苦?” “怎么不能啦,我连小叶苦丁都吃得,什么苦吃不了?” 爸爸随着我声似酣畅地笑了两声,神情尽可能的舒展,只是眉宇里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朦胧的愁容。 犹记得他小时候时常对我说的那句“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爸爸就是我们家里的高个子,顶梁柱。我能感觉他的疲惫,扛着他扛不动的东西。我隐约觉得爸爸遇到了窘境,只是他在竭尽全力地扛着,不让我和妈妈受一点伤害。 高一结束回家的夜晚,我想到了下学期开学时,爸爸眼里那只翩翩起舞的、嗜血的蝶。 到家是深夜了。 樱花树树叶不再繁盛,月色斑驳里峭楞楞地,暗光里我又看到了杂草丛生,远远地只有客厅亮着灯。门口的欧式小壁灯上,缠绕着一枝盛放的夕颜花,来自印度洋的狂风没被喜马拉雅山挡住,凶猛地来了一阵,夕颜被吹得卡在了壁灯后面。我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把这朵小花扶起来,这致命一击已经让它伤横累累了,不过我仍不愿放弃它,似乎它是最后一根苇草。 回到家中,家里又是让人意外的乱。洗碗槽堆着的碗已经蔓延到了槽外面,发着酸臭的发酵味道;整个桌子上都放着各式各类的药品,那些海螺、碧玉,被挤到一边,带着五元店的劣气;水晶吊顶积了厚厚一层灰,就像摞起来的黑色头屑。 妈妈来帮我拉箱子,穿着睡衣,身上没有平时洗完澡要喷的名贵香水味道。爸爸第一次没有迎接我,也第一次不顾及我,在家里抽烟。他的头顶烟雾缭绕,被水晶灯照出奇怪的美,手里摊着报纸看,他看的版面是广告的那一版。 “如果我们搬房子,你能接受吗?” 我沉默不语。 “离学校近一点的,这样你回家也方便,高三还能走读。” 我还是沉默。从这一切的状态里,我隐约觉得爸爸的事业遭受危机了,可是从小优渥惯了,住最好的房子,坐最舒服的车,吃各种别的孩子没吃过的料理,妈妈美丽高贵,爸爸能干绅士,我虽然从不以这些优越作为炫耀的资本,可是心底里,我是深以这些为荣的。虽然我也能吃苦,但是如果一瞬间这些好光景都消失殆尽,我也一时接受不了。 “爸爸,报纸广告是买房子的还是卖房子的?” 爸爸尴尬地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看好了就决定吧,反正你的决定一向都不会有错的。” 他知道我语气里的冷淡和不情愿,可是他也有他的无可奈何,他仍旧尴尬地笑。我也心疼他,可是从小顺风顺水惯了,对他的心疼和对这一切可能消失的不情愿交织在我心头,后者大于前者。可能我骨子里是个爱慕虚荣,贪恋荣华富贵的人吧。我讨厌自己的心态,也讨厌突如其来的压力,我定定地看着爸爸,眼眶红了。 “都是爸爸对不住你,爸爸没用。”他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低下了头,那是他第一次低下头去。 我本想说点什么,可是说不出口,也怕一出声哽咽的声音会更加刺痛爸爸的心。他的心灵如今可能已经不堪一击了。这个顶梁柱可能已经被压力透支得成了空心的了,微微一碰,不仅他会垮,整个家都会跟着垮下去。 一夜无眠,脑子里都是从前不曾有过的不安和忧虑,我似乎一夜间长大了,也逼迫自己去接受一些也许不可避免的将来。 我终于相信,有人少年老成,也有人耄耋之年却童心未泯。因为使人成长的终不是时间,而是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