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章 故事背景 书名:摇滚人生 笔名:乐队主唱 简介: 青春不老,摇滚不死; 选择一种音乐,真的就是选择一种生活; 选择摇滚乐,你的青春将注定会因此而与众不同! 秦凤歌的梦想是成为享誉全球的摇滚巨星…… 第一卷人不摇滚枉少年 公元1998年,是摇滚乐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1998年,沉寂多年的“枪炮玫瑰”乐队宣布重组,但反响平平,并没有重塑当年的辉煌。而这一年恰巧是“涅磐”乐队成立10周年的日子,但随着科特.柯本的悲剧,乐队早已不复存在,只剩下整整一代年轻人对这支传奇乐队的哀思。爱尔兰大师级唯美歌特乐队“极地双子座”宣布解散,结束了18年的音乐生涯;倭国顶级视觉系乐队“X-Japan”宣布解散;在澳大利亚发行过三张唱片且评价不俗的民谣乐队“Frente”宣布解散;迷幻摇滚先锋“TheVerve”乐队宣布解散…… 诸多的优秀乐队的离去,并没有使人们感到太多的沉痛,相反,这预示着摇滚界新一轮风暴即将到来! 1998年,老炮级别的摇滚乐队“金属”乐队筹办了一次名为“夏季疗养”的全美巡演,并盛邀“软饼干”、“盲音”、“林肯公园”以及“koRn”等众多新锐面孔加盟。这些金属新锐,让整个摇滚界焕然一新,也使得“新金属”类型的摇滚乐从此更加为大众所熟知与接受。“KoRn”乐队随之发行专辑,这张专辑被誉为“KoRn”乐队的巅峰之作。 同年,白人歌手“痞子阿姆”也发表了一首单曲,向世人证明了白人驾驭饶舌乐的实力与决心。而在北美洲另一个国家加拿大,更多年轻人受到了流行朋克乐队的影响,自发组成了一大批流行朋克乐队。他们有的仅是昙花一现,有的声名远扬且活跃在世界各地的音乐舞台上,比如来自加拿大的“简单计划”乐队和摇滚小天后艾薇儿。 与此同时的德国,工业金属乐队“战车”在柏林举办演唱会,捍卫着德国工业金属的尊严,事实上他们做到了,这场演唱会相当完美;分兰前卫歌特金属乐队“夜愿”发表一张被认为至今为止最具成功的一张专辑,从此名声大振;深受“披头士”等前辈影响的英国乐队“酷玩”,通过自费发行EP的方式宣传自己,最终赢得了唱片公司的一纸合约,宣告了“酷玩”时代的到来。 公元1998年,同样也是国内摇滚界不平凡的一年。 当时,国内演出环境发展迅速,几个大中型城市的地下演出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热爱音乐热爱摇滚的年轻人,组成了无数支乐队开始了频繁的地下演出,地下音乐的概念从此传开。 “地下婴儿”乐队在这一年发表了内地第一张朋克乐专辑,迎来了短暂而辉煌的“朋克时代”;国内首支以门牌号命名的乐队“鲍家街43号”发表第一张专辑,用他们娴熟的技术和唱腔证明了“学院派”的实力;三个首都的高中生被唱片公司包装为“华夏首支未成年乐队”,这就是至今仍饱受非议的“花儿”乐队; 同年,四川乐队“盘古”推出了一张后来被媒体称之为“华夏摇滚乐史上最具有争议”的专辑;摇滚歌手许巍的第一张专辑被某电视台评为“年度最佳专辑”,在当时盗版猖獗的年代销量一举突破50万张;“魔岩三杰”之一——张楚也在沉寂三年后低调复出,推出了一张颇有探索意义的专辑《造飞机的工厂》。 以“新裤子”、“清醒”、“超级市场”、“麦田守望者”等乐队为代表的年轻乐队纷纷在1998年推出自己的专辑,多元化的风格使得众乐评人惊呼华夏摇滚“新声代”的到来;与此同时,老一代摇滚人也没有消沉下去,“黑豹”乐队、“唐朝”乐队、“轮回”乐队、“超载”乐队以及窦唯、崔健等在那一年都纷纷推出自己的新专辑。这一年是有史以来国内摇滚乐专辑发行最多的一年! 总而言之,公元1998年对于摇滚乐来讲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度,在这个特殊时期,本书的主人公——年仅十七岁的荆州少年秦凤歌,怀揣着对摇滚乐的满腔热忱——闪亮登场了! 第001章 欺人太甚 摇滚乐是简单的,简单得一点就透;摇滚乐是深邃的,深邃得不着边际;摇滚乐是纯洁的,纯洁得不忍亵渎;摇滚乐是肮脏的,肮脏得不堪再目。摇滚乐亦或是年轻的,就像每一位背着行囊走在未知道路上的年轻人一样,在路上发泄着过剩的青春荷尔蒙,这是最狂野、最原始、最愤怒也是最赋有激情的冲动! 可究竟什么是摇滚乐?摇滚乐又有什么样的意义?这是一个困扰很多人很多年的问题,更像是一个预先设计好的圈套。其实,这个问题是可笑的,就像有人问你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那样荒诞,因为这根本没有标准答案,一直以来都没有。这就好比你走在路上,走在一条通往真理的路上,当你自认为接近真理的时候,总会被一些假象所迷惑,最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起点。于是,你就会再一次发出了相同的思考,再一次走在通往自认为是真理的路上并永远这样循环下去。 选择一种音乐,就是选择一种生活,如果你选择了摇滚乐的话,那么恭喜你,你进入了一个琳琅的世界,你的人生注定也会因此而与众不同! ———————————————————— 公元1998年年底,我们的主人公——年仅十七岁的荆州少年秦凤歌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此时的他已经深深地痴迷上了摇滚乐,并把成为一名受世人瞩目的摇滚明星当作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这天午休,秦凤歌悠闲地趴在教室里。他桌子上的随身听正在欢快地旋转着,节奏亢奋、嗓音嘹亮的摇滚乐正通过耳塞灌输到他的耳朵里。随着节奏,秦凤歌下意识地用脚轻点着地面,品味着每一个音符给他带来的喜悦感。 “嘿!小子!给我站起来!”一声大喝打破了教室的宁静,也打搅了秦凤歌的兴致。秦凤歌缓缓抬起头,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正以一种狂妄的眼神地看着自己,在他的身后,还站着四五个面露奸相的学生。 秦凤歌知道,这个胖子名叫周大同,是光明中学里有名的混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总之,在这所学校里,没有几个人不害怕周大同的。 但秦凤歌就是那几个人之一。 秦凤歌打了个哈欠,不慌不忙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不卑不亢地说道:“你就是周大同吧?有什么事情吗?” 要是平时,周大同看到有人以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时候,早就一个嘴巴抡了过去了!但此时此刻,周大同不敢草率地出手,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名叫秦凤歌的人也并非是等闲之辈。 周大同环顾四周,最后目光落在秦凤歌手里的随身听上,眼珠一转,找到了一个借口:“也没什么大事,看你随身听挺高级的,我想借过来用几天。” 秦凤歌心里非常清楚,对方哪里是来借随身听,分明就是故意找茬来了!他环顾四周,发现班里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数是女生,心说不妙,估计班里的男生都到操场上打篮球去了。秦凤歌是个聪明的人,他深知如若此时动手,就算自己再能打也不是眼前这四五个人的对手,于是他揉了揉眼睛,故意示弱般说道:“哈哈,我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呢?不就是这个破随身听么,你要喜欢就拿走,哈哈哈……还站着干什么,快坐快坐!” 秦凤歌一面赔笑一面拉过一把椅子。 周大同被眼前这个情景弄懵了,他心想:眼前这位是那个传说中打架不要命的秦凤歌吗?怎么如此一副狼狈相?此时周大同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但他并没有显露出来,而是更加嚣张地拍着秦凤歌的肩膀: “哈哈哈,小子还算他妈的懂事!其实,我早就听说过一些关于你的传闻,早就想会会你了。没想到今日一见,才发觉学校里的传闻大多都不可靠啊!” 秦凤歌哪里受过这样的屈辱,他的右手早已死死地攥成一个拳头,如果有必要,这拳头会像子弹一样射出,直砸对方面门!但此时的情形让秦凤歌不由得不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 “哪里哪里,小弟我只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哪里有周哥这番威风……对了,这随身听就送你了,自当咱们交个朋友!”说罢,秦凤歌把耳机线整齐地缠绕在随身听上,双手捧着递到周大同面前。 秦凤歌猜想的不错,周大同此番前来的目的并不是借随身听,而是故意来找对方的麻烦。别看周大同满身横肉,看似头脑简单,其实他也是一个心细的人,经过这番对话,周大同也看出来了秦凤歌是在故意示弱而已。 看着秦凤歌恭敬地捧着随身听面露微笑的样子,周大同知道自己就是想动手也不能了。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既然对方已经认怂了,就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如果再不依不饶下去,就未免显得自己器小了。 虽然不能在继续找对方的麻烦,但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周大同的面子未免也说不过去,于是他借坡下驴,抄起秦凤歌递过来的随身听,招呼着身后的几个小弟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 秦凤歌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心头的怒火陡然而起!见周大同一伙人离开教室后,他一脚把面前的课桌踢出老远,吓得班里那些小女生忍不住叫出声来。看着那些女生,再看着那已经变形的课桌,秦凤歌咬牙切齿喘着粗气,心里盘算着如何出这口恶气。对!一定要报复的,秦凤歌岂是善罢甘休的人!周大同,你他妈的欺人太甚了!我秦凤歌不会饶恕你的! 想到这里,秦凤歌快步走出教室来到了操场上。正在打篮球的郑小秋发现秦凤歌的身影,忍不住开玩笑道:“小秦,不好好在教室里听你的‘要啃肉’,跑出来干什么?想学怎样打球吗? 郑小秋之所以开这样的玩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秦凤歌身高一米八零,在整个高中虽然不是最高的但也算比较高的那一类。但有如此先天条件的秦凤歌似乎并没有运动细胞,每当他打球时,不是被判走步就是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投出“三不沾”。虽然他也曾反复的练习过,但收效甚微,遂逐渐放弃了打球的念头。 这时秦凤歌原本心情就不好,听到郑小秋侮辱了自己不会打篮球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喜爱的摇滚乐,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操!球打得再好有他妈屁用?有本事和我单挑!你敢吗?” 郑小秋应该感到庆幸,如果自己不是秦凤歌的好哥们儿,此时一定会被对方打倒在地。郑小秋和秦凤歌是好朋友,他很清楚秦凤歌的为人,他知道,这句话只不过是他在发泄心中的不愉而已,并不是真的向自己的好朋友发起挑衅。 话虽然这么说,但郑小秋不敢懈怠,他放下篮球走到秦凤歌的身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小秦,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刚才周大同带着一帮人来咱们班找我茬来了。” “动手了吗?” “没有,他们人多,我怕打不过,服软了……” 郑小秋拍了拍脑袋,后悔刚才没在班里,害得秦凤歌受了如此大的窝囊气。 整个高三年级,甚至整个光明中学,也许人们对郑小秋这个名字并不是很熟悉,但要是提到他的绰号“大个”,大多数人马上会闻风丧胆。不错,“大个”就是身高一米八八、打球和打架在校内都鲜有敌手的郑小秋的绰号。秦凤歌和郑小秋是同班同学,同时二人也是好朋友、好哥们儿,他们两人之间的友谊,正应验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 第002章 相见恨晚 正当秦凤歌和郑小秋坐在操场的双杠上,商量着在什么地方动手的时候,周大同不知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大声说道:“秦凤歌,原来你在这里,可算找到你了!” 秦凤歌条件反射地从双杠上跳了下来,心中嘀咕道:周大同你这个死胖子,居然又来在我面前作威作福,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那好,我就让你尝尝挨揍的滋味! 秦凤歌攥紧拳头正打算出手,才发现对方只有一个人,不禁犹豫了一下。而郑小秋早已压不住火,他大声质问道:“周大同,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敢他妈的骑到我们头上拉屎来了!刚才也就是我不在,否则让你满地找牙你信不信!” 很奇怪,周大同没有发作的意思,反而快速地摇着手,满脸堆笑地说道:“误会,完全是误会!你看,我不是一个人过来赔礼道歉来了么?” “道你妈的歉!”郑小秋一个健步冲了上去,挥拳直捣对方的面门,周大同躲闪不及,被打倒在地。他校服口袋里面的东西也随之掉了出来,秦凤歌定睛一看,除了刚才他从自己那里“借”走的随身听外,还有几盘卡带,卡带封面上的内容让秦凤歌很是惊讶。 “小秋,你先别打了!”秦凤歌拦住郑小秋,弯腰捡起那几盘卡带仔细端详,果然和他想的一样,这几盘卡带都是国外摇滚乐的原版专辑,在华夏很少见的。 周大同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陪笑着说:“哥们儿,刚才都是我的错,你别放在心上。其实,要怪就怪我以前对你不了解,我要是早知道你秦凤歌也是喜爱摇滚乐的人,咱俩兴许早就成好哥们儿了呢!” “那你这是什么意思?”秦凤歌比划着手里的卡带。 周大同笑着说:“哦,这几盒摇滚乐卡带是我在米国留学的哥哥寄回来的,都是只在米国本土发行原版专辑。甭说在本市,你就是转遍全国也不一定能淘换得到的!现在,我把这几盘珍贵的卡带送给你,就当是向你赔罪了,希望你不要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 秦凤歌顿时怒气全消,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手里的那几盒写满了英文歌名的卡带上,虽然他的英语水平几乎等于零。 郑小秋不以为然,仍板着脸大声说道:“什么?就凭几盘破卡带就想得到原谅?你他妈做梦……”话还没有说完,秦凤歌就递给郑小秋一个严厉的眼色,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秦凤歌非常喜欢摇滚乐,但身边就是没有一个同样对摇滚乐产生兴趣的朋友,看着只知道打篮球的郑小秋,再看看面前脸上挂着真诚的微笑的周大同,秦凤歌有些不知所措了。 秦凤歌、郑小秋、周大同三个人同时出现在操场的角落,这着实吸引了许多学生的围观。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原委,还以为他们三个要打架呢!想想看,一边是在学校不可一世的周大同,一边是打架不要命的秦凤歌加上身高体壮的郑小秋,光明中学的“四大天王”一下聚集了三位,这场架的确值得一看!但渐渐地,众人发现这三个人不但没有打架的征兆,反而看到秦凤歌和周大同彼此越聊越投机,最后甚至互相把手臂搭在了对方的肩膀上,仿佛已经很熟悉的样子,纷纷失望地离去。 快到上课时间了,秦、周二人谈笑着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郑小秋不敢大意,跟在后面不远处攥紧了拳头注视着周大同的一举一动,他对周大同这种示好的举动表示很不理解,并单纯地认为是这只不过是对方在运用欲擒故纵之计罢了。 秦凤歌看了郑小秋一眼,提醒道:“小秋,以后我和周大同就是好哥们了,希望你也能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总之今后大家要融洽地相处,没事别打来打去的了。” 周大同对郑小秋友好地伸出右手:“就叫我‘胖子’吧,我身边的朋友都是这样称呼我的。” 郑小秋对此不予理睬,哼了一声走开了。 秦凤歌赶紧圆场道:“哈哈,刚才要不是你故意来找我的麻烦,我还真不知道在这所学校里还有第二个喜欢摇滚乐的家伙。” “同感同感,今天和你真是不打不相识啊!不过刚才多有得罪,希望你大人有大量,不要放在心上。” “哪里,我秦凤歌岂是心胸狭隘之人!” 周大同颇有感触地说:“嗯,人们总说的‘相见恨晚’,我想也就是此时此刻的感觉吧。” “哈哈,彼此彼此,从今往后咱们就是朋友了!有事就说话,但凡我秦凤歌能做到的,咱绝不含糊!” ———————————————————— 下午紧张而枯燥的课程开始了,秦凤歌无心学习,他和往常一样依然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听着随身听里传达出来的激烈的节奏。只不过这次,秦凤歌的心里渐渐浮现出一个想法。 这个想法秦凤歌以前也多次想到过,但远远没有今天这番强烈,他想这个想法尽快地告诉周大同。 好不容易盼到铃声,未等老师宣布下课,秦凤歌便飞快地走出了教室。恰巧周大同也正走在前往秦凤歌班级的路上,怀揣着同样的念头。于是,二人在楼道里相遇了。 四目相望,二人同时说出了心里埋藏许久的想法: “咱们组支乐队吧!” 秦凤歌听到周大同说出了同自己一样的想法,不禁激动地过去拥抱了对方。但在高兴之余,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首先是人员问题,大家都知道,既然是乐队,那么至少要有三个人才成,两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凑成一支完整的乐队的。但秦凤歌除了刚刚正式认识的周大同外,并不认识其他任何喜欢摇滚乐的人。而周大同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喜欢泡在游戏厅或者台球厅,没有一个喜欢摇滚乐的,哪怕是对摇滚乐产生一丁点儿兴趣的都没有。 其实,缺人的问题其实还在其次,主要是能力问题。秦凤歌和周大同二人虽然都喜欢摇滚乐,却都没有学习过任何一样乐器,也均没有任何乐理、声乐的基础,对于两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来说,组建一支摇滚乐队无疑是痴人说梦。 二人争论了一会,发现这两个问题不是课间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就可以讨论的完的。于是,周大同邀请秦凤歌放学后到自己家中详谈,后者欣然同意了。 周大同家离学校不远,两人边走边聊,一会就走到了。刚刚踏入周大同的卧室,秦凤歌便对这间布置得五颜六色的房间刮目相看:墙壁上贴满了欧美摇滚明星的海报和唱片的宣传画、床头零零散散地叠放着一些国外发行的摇滚乐杂志、书架上几乎全部被卡带和CD唱片填满……这些都不是重点,最吸引秦凤歌的注意力的,就要数靠在墙壁上的那一套组合音响了。 “这些唱片和杂志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哥从米国寄回来的,那些打口盘都是我去省城的时候淘换来的。而这套组合音响可是我最宝贵的资产,凑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全部配齐:倭国进口的CD机,德国生产的功放、这套5.1声道的环绕音箱也是从米国进口的的……”周大同一一向秦凤歌介绍着(炫耀着)属于自己的财富。 秦凤歌不禁感慨道:“你真厉害!要是能拥有这里的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秦凤歌说的是实话,与周大同相比,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家当简直不值得一提。虽然秦凤歌也疯狂地收集摇滚CD和卡带,但直至今日总用才拥有三十几盘卡带和十来张CD唱片而已。至于组合音响他就更是不敢想了,一部CD随身听、一部卡带随身听,再加上几条耳机就是秦凤歌拥有的全部设备。看到周大同这套如此奢侈的组合音响,秦凤歌忍不住暗叹道: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该扔啊! 第003章 各抒己见 周大同也认为自己的生活很幸福,他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有一套高档的组合音响,有一个留学米国、不时给他寄来摇滚唱片和摇滚杂志的哥哥,还有一对总是忙于生意、很少回家管教自己的父母。 看到秦凤歌目瞪口呆的样子,周大同心中有些得意,他随手从书架上拿起一张唱片,放到CD机里并按下了播放键。 5.1声道音箱发出的声音,是任何随身听耳机都无法比拟的。秦凤歌第一次听到如此赋有立体感和层次感的音效,不禁有些激动,趁周大同不注意的时候,他悄悄地用袖子拭了拭眼角…… 听了若干首歌之后,天渐渐黑了,两人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于是二人一起来到楼下的小餐馆,随便点了几个菜和啤酒,边吃边聊。 秦凤歌掏出烟放到桌子上,周大同也不见外,抽出一颗放在嘴边点燃,幽幽地吐出一口烟雾后,说道:“当下咱们最重要的问题,是彼此都没有任何音乐的基础,不会弹吉他,不会作词,不会谱曲,不会编曲,甚至连发声都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训练。” 秦凤歌赞同道:“没错,摇滚乐乍一听不过是瞎吼一气,但实际上还是要遵循一些发生的方法和规律的。可惜,我虽然听过不少的摇滚乐,但对音乐领域的了解还是太肤浅了。” “小秦,你不打算学学吗?”周大同挑逗着秦凤歌的兴致。 秦凤歌提起了精神:“当然想了!做梦都想!难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了?” 周大同点点头:“快到寒假了,本来我打算去省城武汉呆一段时间。那里有一家琴行的老板和我的关系还不错,这个人卖琴之余,还兼差教别人弹琴,只要你在他的琴行里买吉他,就可以得到他的免费传授。” “太好了!也带上我吧,我也顺便买上一把吉他。”秦凤歌兴奋地说。 “这个没有问题,只要你有钱的话。不过你也知道,省城的消费很高,我只能保证自己的那一份费用,至于你的费用就要自己去想办法了。” “这个……”秦凤歌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说:“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的,只要能成为一名吉他手,花多少钱我都舍得!” 听到秦凤歌的决心,周大同忍不住笑道:“吉他手,呵呵,既然你选择吉他,那我只好退求其次,选择贝斯了!” 贝斯只不过是英文“Bass”的音译,实则叫做低音吉他。这种由四根琴弦组成,看似比吉他简单,实际弹奏的难度不在吉他之下。要想学好贝斯,多多少少都要有一定吉他的基础,且当今成名的贝斯手,大多都是从吉他手转型过去的。 秦凤歌开心地说道:“这样,我们就只差一名鼓手了!” “那主唱呢?谁来做主唱?”周大同问道。 “当然是我啦!”秦凤歌说:“你见哪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的?” 周大同善意地笑了笑说:“其实由贝斯手担任一支乐队的主唱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国外有很多典型的例子,比如‘Hole’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AufDerMaur、‘Primus’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LesClaypool、‘Drugstore’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Monteiro,比如……” 周大同一口气说出了十几支乐队的名字,秦凤歌听得目瞪口呆,连连称赞:“没想到你竟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对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很简单,刚才你看到我床头那些英文杂志了么?那些都是在米国及其他欧米国家非常畅销的摇滚杂志,而我对于摇滚乐的了解,大多是从那些杂志上看来的。” “可是……像那种全英文的杂志你能看得懂吗?”秦凤歌对此表示怀疑。 周大同得意地笑了:“哈哈哈,不好意思,也许你不知道,我周大同别的科目成绩不行,但英语的成绩在班里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事实上,课堂上讲的那些只不过是皮毛而已,我曾经参加过一些校外的英语提高班。估计我目前的英语水平考取大学四级英语等级证书都不成问题!” 听完周大同的这番叙述后,秦凤歌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同一天对同一个人再一次产生了羡慕之情。他不敢相信,一个整天不专心上课、只知道在校内惹事生非的坏蛋,英语水平竟然是如此了得!可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秦凤歌就想不明白了。 周大同看出了对方心中的疑问,解释道:“其实这没有什么,激励我学习英语的动力,正是那些摆放在书架上的那些摇滚唱片。你要知道,要想真正的了解摇滚乐,不懂英语是不行的,虽然我国的摇滚乐这几年发展得很快,但与西方近半个世纪的摇滚发展史比起来,简直可以用幼稚二字形容。而要想真正地了解西方摇滚乐的思想和内涵,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只靠听那些中文的摇滚乐是无法了解到摇滚乐的全部的!” 这一点秦凤歌非常赞同,他有些后悔自己以前荒废掉的学业,英语课没少上,卷子也没少做,最后却落了个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尴尬境地。 酒过三巡,秦凤歌想起了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乐队的风格。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因为一支乐队的风格决定了今后发展的方向。 “胖子,你说我们做什么样风格的乐队好呢?” 周大同呷了一口酒,说道:“摇滚乐是一个庞大的音乐体系,其分支派系繁多。就拿金属乐来说,金属乐的下面又分为了重金属、新金属、歌特金属、死亡金属、传统金属以及其他很多很多种的类型,其每一种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种的音乐形式,比如黑金属、碾核金属、力量金属、厄运金属等等太多太多。我们现在应该确认一下彼此感兴趣的风格,并把这种风格作为今后乐队发展的方向。” 秦凤歌自信满满地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大概偏爱新金属,比如说唱金属或者硬核金属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当下欧美刚刚兴起的风格,与传统金属比起来,它不拘泥于传统,节奏感强烈,歌词简单易懂,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能给人最直接、最痛快的听觉刺激!” “不错,知我者小秦也!”周大同举杯示意说:“那我也斗胆说说你吧,虽然从你的随身听里听到的是一首八十年代的金属乐,但我想这应该不是你最喜欢的风格。从我对你的第一感觉,你应该是一个什么风格都听的人,并没有专一的喜好,这种传统的金属乐只是你喜欢的众多类型的其中之一。我认为,你似乎应该更偏爱朋克乐,但具体是哪一种朋克我就不敢继续妄猜了。” 秦凤歌伸出大拇指说道:“你猜得太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朋克乐的?没错,我是喜欢朋克乐,尤其喜欢一种叫做‘斯卡朋克’(SkaPunk)的音乐类型,这种类型来源于朋克乐与牙买加本土一种名叫‘斯卡’的舞蹈音乐的混合体。这种风格简单轻松,节奏感分明,即没有老式朋克的愤怒感,也没有流行朋克的乏味感,总之是很有特点的一种风格。” 周大同对斯卡朋克不是很了解,但他意识到双方的分歧开始出现了。 “其实这并不算什么分歧,总会找到一个平衡点的。”秦凤歌宽慰道,对周大同也是对自己。 “没错,”周大同又喝光一杯啤酒,“下面谈谈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吧,乐队的名字叫什么?我知道你心中早就有答案了。” 秦凤歌笑道:“彼此彼此,既然我们心中都有一个乐队的名字,不妨写在纸上,看看我们能不能从中找到共同点。” 秦凤歌忙从书包里掏出作业本扯下两张,把其中一张连同笔一齐递给了周大同。 第004章 有苦难言 少顷,二人在纸上写下了各自心中早已想好的乐队的名字。 周大同写下的是两个字“围城”。 这个名字来源于同名的小说,小说中描述了“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的矛盾境地。周大同觉得小说中描述的情形颇符合当下年轻人的思想和社会风气,也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作为一支新金属风格乐队的名称。 而秦凤歌写下的是三个字“龟苓膏”。 众所周知,龟苓膏是南方盛行的一种传统小吃,清热排毒,口感滑润,苦中有甜。秦凤歌喜欢这种小吃,更喜欢这种苦中有甜、苦尽甘来的深层意思。他认为青春是复杂的,有痛苦也有甜蜜,而青春更是残酷的,要想达到快乐的彼岸,必须先要面对困难和考验。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秦凤歌之所以想用“龟苓膏”作为乐队名称的原因。 双方亮出了各自的答案并坦述了理由,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字,让周大同产生了烦恼:“看样子完全不着边际,到底如何把二者结合在一起呢?” 秦凤歌想了想,突然猛拍桌子道:“有了!我们的乐队就叫‘打口带’!” 周大同很不理解,他问道:“这和你我写下的名字有什么联系吗?” “当然有,”秦凤歌得意地说:“我给你仔细分析分析:你之所以取围城这个名字,是想说人生是矛盾的,而我想借龟苓膏这三个字暗喻青春是苦中有甜的,矛盾和苦中有甜这两种看似毫不相干的词汇中有什么共同点呢……对!就是双面性!听到双面能联想到什么?卡带啊!一提到卡带,喜欢摇滚乐的人马上就能联想到打口卡带!再将打口带与青春或者人生联系起来,就可以引申为具有双面性的、有残缺的青春或者人生!” 周大同反复念叨着这三个字:“打口带……打口带……好名字!看似无意义,但又包含着一定的思想!就用它了!小秦,你的联想能力真的很出色!” “哪里哪里,”秦凤歌谦虚地说道:“其实这主要还得说是你我之间有共同的地方!” 周大同深有同感,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同时意识到,眼前这个名叫秦凤歌少年对音乐的领悟能力绝对不在自己之下,倘若今后要做乐队的话,秦凤歌倒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 第二天,秦凤歌找到郑小秋,他希望郑小秋可以借给自己一笔不小的费用。 经过一夜的思量,秦凤歌把去省城的预算开销定在两千元左右,他的想法是这样的:一千元可以买到一把不错的电琴,剩下的一千作为饭费、生活费及交通费用。至于住宿的问题,秦凤歌倒是没有太多担心,他单纯地想,大不了就在琴行里打地铺呗! “两千!我没听错吧?”郑小秋听完秦的狮子大开口,忍不住喊出声来。 秦凤歌点点头:“没错,就是两千。” “你是不是惹事了?要那么多钱做什么?”郑小秋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我只是想去省城学琴而已。” 秦凤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对郑小秋叙述了一遍。 郑小秋耐心听完秦凤歌的叙述,严肃地回答:“小秦,你去追逐自己的理想是好事,作为你的朋友,我肯定支持你。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你真的打算走出这一步吗?还是只是一时冲动?” 郑小秋严肃的表情和话语让秦凤歌觉得好笑:“拜托!不要说得那么严重好不好,好像我玩摇滚乐就是自甘堕落了、就是自毁前程了。我是去学琴,又不是去加入什么组织的,今后就算没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也算是学会一门手艺,要是混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在马路边唱歌卖艺什么的。” 郑小秋舒缓了眉头:“反正你说的总是有理,好吧,什么时候要钱?” “寒假开始前,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秦凤歌之所以找郑小秋借钱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秦凤歌很了解对方的底细。 郑小秋有四个伯伯,一个叔叔,但他却是郑家晚辈中惟一一名男性,由于郑小秋的那些伯伯、叔叔们生的都是闺女,所以他们都把郑小秋视为郑家的香火,对他犹如对待自己亲生儿子一般。平时百般溺爱就不说了,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作为独苗的郑小秋,总是能收到一笔数目客观的压岁钱! 其实,此时郑小秋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因为现在已经是年底了,年初得到的那些压岁钱已然被他花得差不多了。但为了让秦凤歌不感到失望,郑小秋还是死要面子应了下来,并佯装轻松地对秦凤歌开着玩笑:“小秦,你一定要好好学啊!等你以后出名了,我也可以自豪地对身边人说:‘快看!电视里那个唱‘要啃肉’的是我哥们儿,当年他买吉他的钱还是由我资助的呢!’嘿!真他妈有面子!” 秦凤歌哭笑不得,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欧美占据主流娱乐界的摇滚乐,让大多数华夏人无法接受并划为异类。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郑小秋对摇滚存有很大的偏见,可秦凤歌还是对他的慷慨解囊百般感激。 秦凤歌暗道:钱的问题解决了,一切都解决了!不……还没有,还没有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我需要一个借口,一个完美的借口! 为什么秦凤歌需要做父母的思想工作?这就要先介绍简单一下秦凤歌的父母了: 秦凤歌的父亲名叫秦忠诚,严格地讲,他并不能算是一位称职的父亲和丈夫。三年前的下岗对秦忠诚打击很大,曾作为先进工作者的他,经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意志和信念就此彻底被磨灭了。下岗后,秦忠诚没有再去寻找过任何工作,犹如一副失去了灵魂的躯壳,以看乏味的电视节目和酗酒度日。总之下岗以后,秦忠诚也没有再真正地关心过自己的家、自己的爱人和儿子。 秦凤歌的母亲叫齐芳,在XX医院工作。能从小诊所的一名负责打针的小护士爬升到一家二级医院的外科护士长,齐芳不但付出了诸多的辛苦,更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然而护士长并不是那么风光的,看似不再去从事那些繁重的体力劳动,但实际上比以前更辛苦。科里几十名小护士,个个都不是省油灯,个个都需要齐芳去费心、去照顾。科里赢得了荣誉,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患者送来了锦旗,大多也只提到经治医生和科主任,对于护士长是只字不提;发生了事故,责任全推卸到护士长一个人身上;每天早出晚归,工资也没见比别人多多少。由此可见,护士长基本上属于一个费力不讨好的职位,但就是这样的职位,齐芳也很满足,至少表面上很满足,因为齐芳知道,她现在是家里唯一的劳动者,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连这份收入都没有了,那么天真的就要塌下来了。 下面我们再说说秦凤歌的生活环境,秦家住房条件不是很乐观,虽说住楼房,但实际上还是秦忠诚单位早年分配的职工宿舍。这种简易楼布局很不合理,采光面积小,且房间大多为狭长的长方形,大多只有一个居室、一间厨房、一所卫生间和一个非常狭小的门厅。由于住房条件有限,秦凤歌没有属于自己的卧室,一张摆在门厅的单人床,外面拉上帘就算是他的私人空间了。每当深夜来临的时候,秦凤歌就是躺在这张狭窄的单人床上,看着天花板一次又一次畅想着着自己的摇滚梦。 总的来说,秦家的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在荆州市虽算不上底层,但也算是低层,长期准穷人的生活,使得秦凤歌的父母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本人身上。同大多数老辈人一样,二老的观念有些迂腐和老旧,把考大学视为自己儿子唯一的出路。他们希望秦凤歌能够用功读书,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谋一个体面的职业,挣很多的钱,最终实现改善家庭生活条件的根本目的。 这种殷切希望放在在秦凤歌身上立刻转变成巨大的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来,而自己的理想却被父母视为旁门左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凤歌心里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反叛感,他想要成为一名受人瞩目的摇滚明星,但他更想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没有自由、没有权利甚至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卧室都没有的地方…… 第005章 好事多磨 郑小秋违心地答应了秦凤歌的要求,但他哪里拿得出这笔不菲的钱款呢?没办法,郑小秋不得不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这不,最近的一段时间里,郑小秋频繁地出现在附近的学校,疯狂地勒索着每一个过路的学生。 别看郑小秋是一个打架高手,但他以前从来没做过劫持他人财物的事情,他虽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还是有一定的正义感的。郑小秋认为,凭暴力夺取别人的钱财是很不齿的,是那些没本事的小混混才去做的事情。但郑小秋是一个性格有些“轴”的人,他向来把哥们义气放在第一位,虽然他知道拦路抢劫这件事情是不对的,可一时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凑齐秦凤歌需要的钱款,为了不让秦凤歌对自己失望,郑小秋践踏了自己的道德底线。 郑小秋在学校附近一处偏僻的地方盘问着过往的学生,整整一个中午过去了,他手里还不到二十块钱。郑小秋心想今天可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收获了,正要离开时,一个面露稚气的学生经过他的面前。不容多想,郑小秋赶紧把那个孩子叫住: “小孩儿,过来!过来……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那少年犹豫了一会儿,慢吞吞地问道:“什么事?” “少废话!身上有钱么?掏出来!”郑小秋装出恶狠狠的样子说道。 那少年似乎第一次遇到打劫之人,没有什么反应,依然懵懂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郑小秋顾不得那么多了,直接上手抢夺对方的书包。 郑小秋这番举动惹得少年终于有了反应,他一面护着自己的书包一面大声叫喊道:“有人抢劫啦!有人抢劫……” 还未说完,郑小秋迅速捂住孩子的嘴巴,并将他强行拖到附近一个没人的角落,赏了对方几个耳光。 “臭小子他妈的瞎嚷嚷什么!再嚷嚷我弄死你信不?!” 不知是因为脸上的疼痛还是因为对方的恐吓,那孩子低下头不说话了。郑小秋翻开对方的书包,似无忌惮地乱翻着,不一会儿便翻出几张大额的钞票,不多不少整整八百元! 郑小秋此时既兴奋又犹豫,兴奋的是,如果有了这笔钱,那自己答应借给秦凤歌的钱就差不多了;犹豫的是,八百元不是个小数目,如果对方报案的话,自己可就得不偿失了。 最终,郑小秋狠了狠心,把这几张大额钞票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并学着香港电影中的口吻威胁到:“钱我‘借走’了,你他妈的要是敢把这件事情张扬出去,别怪我‘大个’对你不客气!” 很显然,那少年被这句威胁震慑住了,低头小声哭了起来,任凭郑小秋长仰而去。 郑小秋心中并不好受,他一边走一边悄悄回头看着那个正在哭泣的少年,陷入了矛盾之中。他想:我是不是做得太出格了?怎么能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孩子呢?如果秦凤歌知道了此钱的来历,他还会收下这笔钱吗?如果那个孩子报案了怎么办?如果那个孩子找人报复自己该怎么办? 郑小秋叹了一口气,心说既然事已至此了,就不要让秦凤歌知道这钱的来历了,至于自己今后会不会遭到什么报应,只得听天由命了…… ———————————————————— 秦凤歌这几天很郁闷,因为他一直没有想出一个去武汉的完美借口,虽然脑子里有了几个设想,但他不敢保证这一定能够成功。秦凤歌知道,自己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旦被父母发现了破绽,就什么都完了。所以,在想出一条完美的借口之前,秦凤歌不敢轻举妄动。 让秦凤歌感到同样郁闷的不止这一件事,期末考试就要来了。 秦凤歌的学习成绩很糟糕,但每次考试都能及格,这不是他的运气,也不是他的真实水平,而是另一个人帮忙的结果。 这个人就是坐在他前面的同学——吴大海。 吴大海在班里是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色,学习成绩尚好,个头一般,相貌平凡,甚至连姓名都是那么缺乏特点。所有人,包括老师在内,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他。而性格有些内向的吴大海,唯一的朋友就是坐在他身后的秦凤歌。二人的关系很微妙,在旁人看来,秦凤歌平日在班里都是和郑小秋之类的“坏学生”混在一起,很少看到他和老实巴交的吴大海有什么关系,二人之间平日很少交流,甚至没有过什么过深的接触。 其实,这只是表象。 吴大海是一个忠厚老实之人,但忠厚并不等于单纯,相反的,越发忠厚的外表下越有可能掩藏着一颗有城府的内心。吴大海的不凡之处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坐在他身后的秦凤歌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因为秦凤歌和他是一样类型的。举个例子说,如果秦凤歌是前方冲锋陷阵的将军,那么吴大海就是后方出谋划策的军师,如果秦凤歌是精明能干的法官,那么吴大海就是默默无闻的文书。总之二人虽然性格不同,但彼此的命运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反过来说,吴大海的性格决定他注定看不起班里的绝大多数学生,而秦凤歌可以说是这个班里唯一值得吴大海尊重的人,因为他看得出来,秦凤歌并非平庸之辈,而放荡不迭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吴大海认为秦凤歌和自己一样,是一块埋在地里的金子,等到破土而出之日,这块大金子一定会闪烁出绚烂的光芒。 二人交流的次数甚少,但真正的朋友是不屑于过多的表达的,一个细微的眼神或者一个看似无心的动作,对方马上就能明白什么意思,朋友交到这个份上,才是真正的友情,才是真正的知音。 好了,说了那么多,无非就是想说明秦凤歌之所以每次考试都能及格,就是由于吴大海暗中帮助的结果。正是因为有了对吴大海的依赖性,所以每次考试前秦凤歌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成绩。 但这次事情却不那么顺利了,看似一次很普通的座位调整,将秦凤歌的计划彻底打乱。 我们都知道,高中生的身体发育是很快的,别看你现在个子比我高,也许不用半年的时间我就能超过你。所以,根据学生的身高变化调整调整座位似乎也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早不调,晚不调,偏偏赶在期末考试之前调,这不得不让秦凤歌对老师这种行为的初衷产生怀疑。 秦凤歌后调了两排,坐到了本行的最末排,恰巧和身高一米八八的郑小秋成了同桌。郑小秋兴奋地就差跳起来了,心想总算解决了如何打发无聊的课堂时光的世纪难题。看到郑小秋欢呼雀跃手舞足蹈的样子,秦凤歌对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再望着仍然坐在自己前面但中间已经隔着两个座位的吴大海,秦凤歌眼泪差点流了出来…… 其实要是平日,秦凤歌也不至如此,要知道虽然有了吴大海的帮助,但秦凤歌也不一定每次都能考及格的(真够笨的)。但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要及格,因为这可以让他寒假去省城学琴的可能性更大。 正当秦凤歌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时候,坐在旁边的郑小秋面露悦色,和蔼地拍着他的肩膀,用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口吻安慰道: “秦兄,莫慌,考试的事情就包在我郑某人的身上!” 当秦凤歌看到比自己学习成绩还要差的郑小秋阴腔怪调地安慰自己的时候,眼泪真的留下来了。 其实郑小秋并不完全是在戏弄秦凤歌,此时他的心中已有了注意。 原本,郑小秋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成绩的,虱子多了不咬账多了不愁嘛,一次不及格也是不及格,一万次不及格也是不及格。但这次不同了,由于郑小秋多年来“品学兼劣”的表现,让他的父母由麻木转变为愤怒,在这次期末考试的前夕,郑小秋的父母给他下达了最后通牒:如果此次期末考试有一半科目以上不及格的话,就将他送到技能学校去。这是郑小秋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平时考试连作弊都懒得做的他也决定开始作弊了。 第006章 护花使者 郑小秋的办法是这样的:在他的左手十点钟的位置(也就是左边同桌前面那个位置),坐着一个各科学习都很出色的学生。三天前,郑小秋已经用钱将该学生收买,让其为自己考试时候提供答案,一个科目五十元!郑小秋是这么想的,自己先得到答案并迅速转抄到卷子上,然后再把答案递给秦凤歌,这样一份答案就可以使两个人获益了。 想到这里,郑小秋觉得这钱花的还是值得的! 眼见就要水漫金山,郑小秋赶紧把考试作弊的方法小声告诉秦凤歌,这才止住他的眼泪。 见秦凤歌平静下来,郑小秋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信封,悄悄地递过去。秦凤歌接过一看,信封里装着两千元钱,赶忙小声但激动地说道:“你今天就把钱取出来了?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还上这笔钱的!” “说这个就见外了,甭说管我借两千,就是管我借两万也得给你啊,谁叫咱俩是好哥们儿呢!”郑天故作轻松写地说着。 “谢了!”秦凤歌把钱放进自己的书包,没有再多说一句客气的话,他认为,来自男人之间的感激涕零是很没有面子的。 考试成绩的问题解决了,钱的问题也解决了,只要能想到一个完美的借口,糊弄过父母的话,那样自己学琴的计划就得以顺利开展了。 ———————————————————— 这时,周大同已经做好了去武汉的心理准备,虽然他不是第一次去省城,但这次毕竟是为了学琴,所以难免有些激动。周大同不同于秦凤歌,他几乎没有任何来自家庭的压力和阻挠,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能高枕无忧地前往武汉。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让周大同放心不下。 前面我们说过,周大同在学校里是一个出了名的“小坏蛋”,热衷打架斗殴,甚至有时候还会做出一些仗势欺人的龌龊事。但有一点难能可贵,就是周大同对待女孩子非常客气,颇有怜香惜玉的绅士风度。其实,周大同也不是对所有女性都心慈手软,比如女老师就不是他客气的对象,而让他重点照顾的则是那些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漂亮女孩。由此我们也可以说,周大同之所以这样做是有他的不良目的的。 在认识秦凤歌的大约一个月前,周大同认识了一个高二的女生,这个女孩名叫冉佳楠,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土家族少女。 荆州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城市。全市有近三十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的0.53%。在这些少数民族中,以回族和土家族数量最为庞大,均超过了万人。由此可见,周大同之所以能够认识一个土家族的少女也就不足为奇了。 遗憾的是周大同虽有怜香惜玉之心,却无风流倜傥之勇,他平常一看见漂亮女孩子就连话都不会说了,就更别提花言巧语了。但冉佳楠实在太招人喜欢了,周大同不甘心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落入别人之手,而自己也没有胆量开口。无奈之下,周大同便每天放学后跟随在冉佳楠的身后,盼望着有一个接近对方的机会。 机会说来就来,一天放学,冉佳楠就遇到了两个校外小混混的阻拦。 周大同不失时机地出现在冉佳楠的面前,轻易地赶走了那两个小混混,然后看着惊慌失措的冉佳楠,等待着对方对自己英雄救美的行为的表示感谢。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周大同的恶名太响亮了,冉佳楠误以为刚才发生的事情不过是周大同事先安排好的一场戏,非但没有感激对方,反而狠狠地骂了周大同一句,头也不回地走了。 此后每天放学,当周大同出现在冉佳楠的视线里的时候,她就会用跑步的方式甩掉对方。而周大同每次都是拖着自己那肥硕的身躯追赶,然后气喘吁吁地看着轻盈苗条的冉佳楠离自己越来越远。 冉佳楠的这番举动,不但没有磨灭掉周大同的斗志,反而更加刺激了他做一名护花使者的决心,他每天放学都跟随在冉佳楠的身后,就这么乐此不疲地奔跑着,奔跑着…… 以上就是让周大同放心不下的事情,他怕自己去武汉以后,那两个混混会再次来找冉佳楠的麻烦,或者其他什么居心不良的人盯上她,殊不知自己才是冉佳楠心目中最居心不良的家伙。 令周大同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就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上一次被周大同打跑的两个混混故伎重演,再一次将冉佳楠截住,而这次二者的目的并不是冉佳楠,而是希望靠她引出他们想要报复的周大同。 正当周大同气喘吁吁地赶上来的时候的时候,二人面露凶相,从袖管里亮出了棍子,对周大同一气乱打。 要是平时,这两个混混哪里是周大同的对手,只因这次周大同因为追赶而耗费了太多的体力,加上对方有武器而自己赤手空拳,所以只剩下招架之功。即使挨打时,他还不忘提醒冉佳楠快跑,当他看到冉佳楠跑远的时候,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其实,冉佳楠并没有真正跑远,她一直躲在暗处观望着这边的情况。起初,冉佳楠以为这只不过是上一次闹剧的续集,但当她看到周大同真的倒在血泊之中的时候,才明白自己以前是误会对方了。 ———————————————————— 周大同躺在医院里,他的几个哥们坐在床边,看着在学校里几乎无人敢惹的周大同为了一个女孩落了个躺在病床上呻吟的下场,真是气都不打一处来。他们认为唯一可以弥补周大同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的办法,就是冉佳楠亲自来医院看望并照顾他。 但要冉佳楠来医院谈何容易,哥几个决定使用一些手段。正当他们商量是绑架还是恐吓的时候,周大同勉强挤出一句话:“不用这么麻烦,我相信她自己会来的。” 话音刚落,冉佳楠便提着一袋苹果,出现在病房的门口。 哥几个的下巴齐刷刷地掉到地上,心想周大同这小子简直料事如神! 其实周大同并不肯定冉佳楠一定回来,只是在自己宽慰自己,没想到冉佳楠真的来了,而且还是如此巧合。于是被称为医学界奇迹的一幕出现了!刚才还是面色苍白、躺在病床上呻吟的周大同,立刻从病床上坐了起来,精神饱满,神采奕奕。 由此可见,冉大夫简直是华佗再世! 冉佳楠赶紧把周大同扶躺在病床上,有些羞愧地看着对方。周大同的几个哥们互相交换个眼色,识趣地出去了。 冉佳楠把买来的苹果放到桌子上,拿起一个最红的,一面削着苹果一面愧疚地说道:“真不好意思,是我以前误会你了,还牵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其实,周大同之所以如此执着,除了真心喜欢对方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对方误会了自己。周大同是一个不怕人不理就怕人误会的人,他一直试图矫正冉佳楠对自己的误解。所以,当周大同听到冉佳楠道歉的时候,着实感到愉悦了许多。 “谢谢你这么长时间一直关心我、保护我。”冉佳楠把削完皮的苹果凑到周大同的嘴边。 一丝清香侵入周大同的鼻腔,不知道是苹果的香味还是女孩身上特有的芳香,他宁愿相信是后者。 看到周大同咬了一小口苹果,冉佳楠舒心地笑了,露出了两排皓齿和一对深深的酒窝。 “真甜……”周大同被她那张可爱的脸庞迷住了。 冉佳楠以为周大同说的是苹果,很是开心:“既然你喜欢吃就把它吃光吧!” 周大同摇摇头,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冉佳楠的脸蛋说:“如此晶莹剔透的‘苹果’,我怎么舍得吃掉呢?” 冉佳楠听出了对方是话里有话,有些愤怒也有些害羞,小脸马上变成和苹果一样的红色。她一不留神,手中的苹果失手掉在周大同的臭鞋里。 “不好意思,我再重新削一个好了。” “不用了!”周大同赶忙握住冉佳楠伸向苹果口袋的小手,与此同时,他也感受到对方那如丝绸般嫩滑的肌肤。 空气仿佛瞬间被凝固了,两个人同时愣在那里,彼此真诚地注视着对方,谁也没有留意到楼道里急促的脚步声…… 第007章 扭转乾坤 当秦凤歌得知周大同受伤住院的消息后,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医院——他不但关心周大同的安危,更关心自己的省城之旅是否还能按时启程。 “胖子,你伤得重不重啊?小秦看你来了!” 当秦凤歌风风火火地推门而入,却看到冉佳楠满面红晕,仿佛触电般把手缩回去的时候,才意识到来的真不巧,赶忙堆笑道:“哟,我可什么都没看到,你们继续,继续……” 继续当然是不可能了。冉佳楠回过神来,对周大同小声说道:“既然你的朋友来看望你了,我也就不久留了,希望你早日康复。” 说罢,冉佳楠慌乱地离开了病房。 周大同别提有多沮丧了,暗想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表白的机会,没想到还没说出口便被秦凤歌这小子破坏了。于是,周大同凶巴巴地直视秦凤歌,仿佛对方欠了自己十万两银子一般。秦凤歌不以为然,反而松了一口气,心想:周大同这小子既然还有和姑娘拉拉扯扯的精力,说明伤得也不是很严重嘛! 一番寒暄之后,秦凤歌关切地问道:“是谁把你打成这样的?” 周大同摇摇头:“算了,都过去了就不要再提了。” “刚才那个女孩是……” “一个朋友。” “恐怕不止朋友那么简单吧,”秦凤歌一脸坏笑:“刚才你对人家做了什么我可都看到了……” “闭上你的臭嘴!”周大同拿起一个苹果塞到秦凤歌的嘴里。 秦凤歌一边吃一面夸奖着:“好甜的苹果哦,皮都削好了,谢谢你啦!” 周大同竭力忍住笑意,他没有告诉秦凤歌,这个苹果就是刚才冉佳楠失手掉在自己鞋里面的那个…… 半晌,秦凤歌吃完了苹果,问道:“胖子,你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医生说我并没有伤到骨头和内脏,但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只需再观察两天就能出院了。放心吧,耽误不了咱们的正事!” “晚几天去不要紧,关键是你一定要把伤养好,不要勉强啊!”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周大同转而问道:“对了,你和家人说好了吗?” 秦凤歌无奈地摇了摇头。虽然他在考试的时候成功抄到了答案,但此时成绩单还没有发下来,他的心里也没有底。况且,就算是全都及格了,钦慕出的父母也不一定会同意的。 周大同尝试着提出几个设想,但都被秦凤歌否决了,毕竟周大同对对方的家庭还不是很了解,只是从对自己父母认识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到真是不错,可惜不适用于秦凤歌的身上。 最后周大同也没有了主意,安慰道:“小秦,对自己有些信心,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有办法的!” 喜欢阅读小说的朋友都知道,每当小说中的主人公陷入困境的时候,事情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扭转乾坤,或有惊无险、或转危为安、或化敌为友、或起死回生,这似乎已经成了小说的规律,当然这条规律也受用于我们的主角秦凤歌。 只见灵光一闪,一个人影从天而降,秦凤歌定眼望去,只见此人鹤发童颜,面色慈祥,眉达耳根,须长及腹;头扎银色道簪,脚踏筋斗祥云,手执蟠头手杖,腰悬紫金葫芦。老者停在秦凤歌的面前,朗朗说道:“年轻人,我本是蓬莱仙山修炼千年的道士,今日受到玉皇大帝的委托,特远道而来赠予仙丹两枚。此丹名为心想事成丹,只需哄骗你的父母服下此丹,然后说出你的想法,无论你说什么,你父母都会同意的。但此丹一定要在子时十分服下,他时无效,切记,切记。”未等秦凤歌回过神来,老者一拂衣袖,乘云东去,转眼消失在天际…… 错了错了!这是修真小说里才应该有的情节,事情实际上是这样的: 秦凤歌有一个舅舅叫齐军,十几年前是一个失业青年。当时,秦凤歌的母亲不忍心看自己的弟弟继续游手好闲下去,出钱让他去考取了驾驶执照,并给他找了一个在运输公司的差事。多年过去了,齐军依然还在这个运输公司,但已经是武汉分公司的一名经理了。近几年,齐军在武汉买了一套商品房,算是正式在省城定居下来。 齐军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本来汇过来十万元汇款,让秦家改善一下生活条件,但秦凤歌的母亲最终还是把钱退了回去,她之所以这么做到不是因为高风亮节,而是怕自己那个不争气的丈夫对自己的弟弟产生依赖。齐军没有办法,只得提出另外一个建议,让秦凤歌寒假的时候去武汉玩些日子。 秦凤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高兴的一塌糊涂,他央求母亲能让自己在武汉多呆些日子,最好是整个假期。齐芳不知道秦凤歌的心中的小九九,还以为这个孩子只是见见大世面。 从小到大,齐芳从来没有带秦凤歌到外地游玩过,心里难免有一些愧疚,所以这一次,齐芳没有过多考虑就同意了,不过还是提出了附加条件——期末考试必须全部及格。 所有困难都一一化解,甚至解决了自己的住宿和吃饭问题,这下秦凤歌心中的石头总算放下了。 ———————————————————— 周大同身体恢复得很快,离寒假还有三天的时候便出院了,虽然脸上还有瘀青,但已无大碍。当天,学校期末考试的成绩单也发了下来,郑小秋用钱买来的答案果然保险,秦、郑二人各科的成绩皆过了及格线。 秦凤歌非常高兴,决定这天请郑、周二人吃饭,以此感谢郑小秋大力协助,也祝贺周大同身体康复。 此时此刻,秦凤歌觉得幸运之神仿佛在暗中袒护这自己:考试通过了,虽然不是靠自己的实力;钱的问题解决了,虽然是管别人借来的;父母同意自己去武汉了,虽然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真实目的;周大同提前出院了,虽然伤口还没有好利落…… 宴席上,三人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郑小秋首先举起杯:“胖子,我承认以前对你有些偏见,但听说你为了心爱的女孩‘光荣负伤’的事情后,真是感到由衷的敬佩!来,我郑小秋敬你一杯!” “哪里哪里,”郑小秋笑着说:“我知道‘大个’你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为了小秦学琴而慷慨解囊,又不图回报。我周大同最敬佩你这样的仗义之人,这杯酒应该是我敬你才对!” 二人互相谦让了一下,双双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秦凤歌原本以为二人之间什么不和谐的地方,恐怕他们在酒桌上打闹起来,但当秦凤歌看到周、郑相处得如此融洽,原先的担心也化为了乌有。秦凤歌很是高兴,他端起酒杯对二人说道:“大家今后就是兄弟了,有困难要互相帮忙,有欢乐也要共同分享!” 周大同对郑小秋说道:“既然你认我这个哥们儿了,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想求你帮我一个忙。” “要做什么尽管说嘛,什么求不求的。你打听打听,我‘大个’为朋友做事什么时候含糊过?” “呵呵,那我就直说了,我们过几天就要启程去武汉了,恐怕直到开学前几天才能回来,我不放心冉佳楠在假期里的安全,所以有劳你多费心,在暗地里保护一下。” “没问题!嫂子的问题包在我身上!”郑小秋拍着胸脯保证道:“只是不知她住在什么地方?” 这句话把周大同弄了个大红脸,吞吞吐吐地说:“什么嫂子嫂子的,八字还没一撇呢,别乱说……她家住在XX小区的3号楼,至于具体的门牌号我就说不上来了。” 这话说得秦、郑二人同时一愣,少顷,郑小秋猛地一拍大腿:“巧了!我家也住在XX小区3号楼,可以前怎么没见过你说的这个女孩?” 周大同惊讶地问:“你说的是真的?” “那还有假,不信你问小秦。” 秦凤歌在一旁点了点头。 郑小秋故意刁难道:“好你个死胖子,敢从我们楼抢女孩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周大同也半开玩笑地说:“幸亏以前你没有注意到她,否则很可能就没我什么事情了,哈哈!” “你们不是还没一撇呢么,就不怕我趁你不在,横刀夺爱?” “要是担心你的人品,我也就不会提出让你保护她的要求了。” “哈哈哈哈……” 三人再次开怀大笑起来。 第008章 省城之旅 三天后的早晨,秦凤歌收拾好行李,踏上了前往省城的路途。 原本秦凤歌的母亲打算亲自送秦凤歌到长途汽车站,但因为单位有急事一时脱不开身,便央求秦的父亲。秦的父亲好吃懒做已经习惯了,把秦母这句话当作耳边风,连家门都没出,当然,这也是秦凤歌希望看到的。 秦凤歌打了一辆出租车,先开到周大同家的楼下,发现对方早早在楼下等待着自己的到来。周大同身旁放着一个大箱子,比自己携带的行李箱大出许多,心想这小子此番不光是为了学琴,一定还要把全武汉的唱片店逛个够才罢休啊! “准备好了?我们出发吧!”周大同道。 秦凤歌笑道:“我是光棍一条,卷起铺盖就是家,可你不一样啊,和冉佳楠道别了吗?” 周大同点点头:“昨天我们通了电话,我把郑小秋的事情和她说了,让她觉得烦闷时就找小秋去玩。她还说……她说等我学琴回来后,她要当我的第一个听众呢,哈哈……” “你小子就臭美吧,也许等你回来,发现佳楠已经躺在人家‘大个’的怀里了。” “不会的,我相信小秋的为人,他不会趁火打劫的;再说我周大同看上的女人,会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吗?” “和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了,我们赶紧走吧,再聊就赶不上长途汽车了,路上有的是时间聊。”秦凤歌下车帮他把行李放到出租车的后备箱里。 车子很快就到达了长途汽车站,秦、周二人买了车票,坐上了前往武汉的长途汽车。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城,距离荆州市二百余公里,有三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就到了。一路上秦、周二人聊着许多关于摇滚乐的话题,所以并没又觉得有什么枯燥。 菊池琴行位于武汉东部,老板名叫余冠南,今年整三十岁。据说,这位余老板早年也是一位玩摇滚的金属青年,虽然参加过几支乐队,但始终没有太大的名气。眼看黄金年龄已过,他便退出乐队,开了这么一家琴行。 “余哥,好久不见了!”一进门,周大同便热情地打着招呼。 周大同多次光顾菊池琴行,彼此已经很熟悉了,所以余冠南也没有过多的客气,直呼其绰号:“原来是胖子啊,这小伙子就是秦凤歌吧?听小胖子在电话里提起过你。” “叫我小秦就可以了。”秦凤歌点头回答道。 “胖子、小秦,先把行李放下休息休息。对了小秦,你是第一次来武汉吧?吃完午饭让胖子带你去四处转转,看看武汉的小姑娘,哈哈!” “哈哈,这里住的都是千金小姐,哪看得上我这样的乡巴佬。”秦凤歌笑着说:“对了余大哥,您还是给我介绍一下这个琴行吧,我觉得很奇怪,琴行的名字为什么叫‘菊池’?” “好吧,先喝点水。”余冠南拿出两罐可乐递给二人,遂解释道:“这个琴行是我三年前创办的,取名‘菊池’是受到了我老婆的影响。我老婆非常喜欢‘哆啦A梦’这部动画片,当初非要纠缠这我用‘哆啦A梦’作为这个琴行的名字。我心想,真要起这个名字,给遭到多少同行的嘲笑啊,于是说什么也不同意。正当我们俩为店名争执的时候,她拿出一张‘哆啦A梦’动画片的原声CD放了起来。当这部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瞥了CD封底一眼,发现这首歌的作者名叫菊池郡浦。于是和老婆一商量,便有了‘菊池琴行’这个名字。” 的确如此,秦凤歌一进琴行,就撇见了角落箱子里堆着的几个哆啦A梦造型的玩偶,看得出,余冠南的妻子一定是一个童心未泯的人。 秦凤歌环顾四周,仔细看着琴行的格局:店铺中央是一个大型的展示架,架子三面悬挂着各式各样的电吉他、电贝司,靠门的一面悬挂着四、五把木吉他;西侧背光的墙壁上,悬挂着提琴、二胡、马头琴等传统乐器,显得有些杂乱无章;东侧是一件橱柜,里面陈列着小号、长笛、黑管、口琴等小件乐器;店铺里侧的墙壁上有一道后门,门的右侧是一套架子鼓,左侧一个双层柜台;柜台上层摆放着一些诸如拨片盒、琴弦、鼓槌之类的零七八碎,下层整齐地码放着摇滚杂志和乐器教材;柜台后面放着一套CD机,连接着门外的一对大音箱,播放着节奏激烈的摇滚乐。整个琴行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唯一的一小块空地还摆上了一套桌椅——就是三人正在坐着的地方。 余冠南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琴行的规模寒酸了些,没办法,市里的房租太贵了,只好紧凑一些。” “哪里哪里,”秦凤歌回过神来,赞叹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古今中外的乐器在这里都可以买到,很方便啊!” 三人正聊着,进来一个顾客,余冠南说了句怠慢了,起身招呼起客人。 周大同低声说道:“别看琴行规模不大,你知道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么?” 秦凤歌摇摇头,周大同小声把答案告诉了他:“少则两三千,多则七八千!” “这么多?!”秦凤歌有些惊讶,因为在荆州,一个月能挣到一千块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他不敢相信这个不起眼的小琴行,居然能创造出如此丰厚的利润! 那客人没有过多停留就走了,余冠南有些失望,这是周大同仿佛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余哥,张哥怎么不在啊?” 周大同所说的张哥,全名叫张景陶,是琴行的伙计,虽然今年只有二十二岁,但人小鬼大,聪明灵力,销售能力和商业头脑很不一般。 “今天不是周末嘛,小九(张景陶的绰号)和几个哥们排练去了。现在武汉不少酒吧都搭建了舞台,周末请一些乐队演出。小九也禁不住手痒,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组了个乐队,平时在店里上班,周末去酒吧演出。” “那您一个人忙得过来吗?”秦凤歌问。 余冠南笑了笑:“是有些忙不过来,但越忙越说明生意红火,再忙再累也高兴!” 话没说几句,又来了两个客人,看来余冠南说得不错,菊池琴行的生意的确非常好。秦凤歌暗想: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火爆的局面,也是国内摇滚乐的大环境使然,听摇滚的多了,喜欢摇滚的多了,想玩摇滚的自然就多了,随之而来的,购买乐器的人自然而然也就多了不少,自己和周大同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余哥,你歇会儿,我帮你招呼客人。”周大同说罢正要起身,余冠南赶紧按住他的肩膀说:“那怎么成,你们怎么说也是我的顾客,哪有商家让顾客帮忙的道理,再说了我一个人应付得来……对了,你们还没吃午饭呢吧,赶紧出去吃些东西去吧,不用在这里干坐着。” 恰巧,在琴行附近就有一条小吃街,里面的小吃虽然比不上那些名店老号,但也算汇聚了武汉美食的精髓。周大同仿佛三天没吃过饭的样子,进去一通狂吃,犹如饕餮。 周大同很喜欢这个城市,不单单因为这里的摇滚市场成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武汉的美食让人流连忘返。 “可算知道你为什么越来越胖了,”秦凤歌一面拍着肚子一面打着饱嗝说道:“是不是每次你来武汉都这么大吃特吃啊。” 周大同不好意思笑了笑:“还真让你说对了,我对武汉美食的喜爱,甚至胜过喜爱这里的姑娘!” “你啊,除了吃就是姑娘,现在估计把咱们来省城的原因都忘了吧。” “这我哪能忘啊,不就是学琴么,放心吧,我已经和余老板提前打过招呼了,明天一早就开始学。” “对了,你住在哪?总不能住在琴行里吧。”秦凤歌以前有过在琴行打地铺的念头,但今日真正看到琴行时才觉得自己的想法如此可笑——根本没有打地铺的地方嘛! “我的一个亲戚也住在这边,我去投靠他们,事先也已安排妥当,就不用你操心了。” 一提到亲戚,秦凤歌猛地想起还没有去过舅舅家呢!万一妈妈打过电话来询问,不就糟了吗? “不好意思,我得马上去舅舅家,要不然家里人该担心了。” “好吧,我也到亲戚家打声招呼。”说罢周大同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武汉市地图,和一张写满电话号码的纸片:“这是地图,你初来武汉人生地不熟的,带在身上会用到的;这纸上面有琴行的地址、联系电话、我亲戚家的电话,还有余哥的呼机号码,有事情找我或者余哥都可以,千万别和他客气,咱们现在可是他的顾客,是上帝,哈哈!” “我知道了,那咱们动身吧。”秦凤歌小心翼翼地把地图和联系电话收好,又把自己舅舅家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对方。秦凤歌心想,别看周大同长得粗糙,心还是挺细的…… 第009章 幸福家庭 二人回到琴行取回了各自的行李,并同余冠南商议好了第二天来这里的时间,便各自投奔各自的亲戚去了。 秦凤歌叫了辆出租车,把行李塞进后备箱里,告诉了司机地址。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出租车停在一个小区的门前,司机回头客气地说:“这所小区是禁止出租车进入的,我只能送到这里了。” 秦凤歌有些激动,心想多年没有见到自己舅舅了,不知舅舅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也不知他还认不认得出自己的外甥。 秦凤歌的舅舅齐军在一个小时前就接到姐姐齐芳的电话,后者问秦凤歌到了没有。齐军也觉的事情有些不对头,心想按时间来说午饭之前就应该能到的,这都已经是下午了怎么还没到?莫非是路上出事了? 那年头虽然有了手机和寻呼机,但以秦凤歌的当时的经济条件是不会有这些通讯工具的。联系不上秦凤歌本人,齐军也是干着急没有办法,只得在楼下反复徘徊。 当秦凤歌提着行李出现在齐军的视线里的时候,他总算松了一口气,高兴地看着已经长大了的秦凤歌,同时不忘了以长辈的口吻象征性地训斥了几句。秦凤歌随口撒了个谎,说高速公路堵车,所以晚到了几个小时。齐军信以为真,赶忙带秦凤歌上楼,并打电话给他家里报了平安。 齐军嘱咐张琳——也就是秦凤歌的舅妈——去厨房做点吃的,秦凤歌表示在路上已经吃过了。齐军说了句那就喝点水、吃点零食吧,遂从茶几下拿出可乐、橙汁、水果、糖果和四五样零食,弄得秦凤歌有些不好意思。 秦凤歌上一次见到舅舅、舅妈还是近十年前的事情,印象里似乎还有一个比自己小两三岁的妹妹呢。十年弹指一挥间,舅舅、舅妈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不过自己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即将成年的小伙子了! 张琳似乎很是开心,拉着秦凤歌的手问寒问暖,先说这么多年没见都长那么大啦,然后从家里的近况到秦凤歌的学业问了个遍。秦凤歌应付着自己的舅妈提出的五花八门的问题,同时心中暗自叫苦:怎么和我妈一样?难道上了年级的女人都这么唠叨? 秦凤歌突然想起什么:“表妹呢?怎么没有看见她?” “娜娜上补习班去了,晚饭前才能回来,现在武汉升学压力太大,没有好的学习成绩是考不上好大学的。”齐军所说的娜娜就是秦凤歌的表妹齐雪娜。 “哦。”秦凤歌没有多说什么,只不过在心里想着:看来当家长的都把考大学是为自己孩子的唯一出路,连舅舅一家也不能免俗啊! “我能参观一下其他的房间么?”秦凤歌觉得就这么坐着实在无聊,想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 齐军和张琳热情地带着秦凤歌参观自己的家,并饶有兴致地介绍着家中每一个房间、每一件家具甚至每一个摆件,秦凤歌认真聆听着,时不时点头、称赞。 房间的色调以白色为主,配以木本色的家具,简单、简约但不死板。墙壁上满是各种山水画和装饰画,点缀着整个房间颜色的同时也烘托了文化氛围。三间居室各斯其能,主卧归夫妻俩,小卧室归女儿,另一件不大不小的卧室被当成书房,书房现在摆放着一张新床,一看就是为秦凤歌特地添置的。 参观完各个房间,秦凤歌颇有感触,他认为,这件房子虽算不上奢华,但比起自家那个简易楼可强太多了,虽然舅舅和舅妈是有钱之人,但并没有露富的心态,这么大的房子,装修却很是普通,一点也不奢华,并且,舅舅和舅妈一定都是爱家之人,否则也不会在家居装饰上耗费如此的心血。想想自己的父母,再看看舅舅幸福的一家,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这时候房门打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推门而入,虽然秦凤歌十年前见过这个小表妹,但时隔那么多年早已记不得对方的容貌,所以当他看到齐雪娜的时候,多多少少觉得有些生疏。 齐军招招手:“娜娜,快过来,这就是你的表哥秦凤歌,还有印象吗?” “哦。”齐雪娜瞥了一眼秦凤歌,没有多说一个字,回到自己房间去了。 齐军很是尴尬,连忙打着圆场:“这孩子,从小被惯坏了,不懂礼貌,你别见怪啊!” 秦凤歌笑道:“没关系。” 吃饭时,秦凤歌观察着自己的表妹,发现这个表妹不但傲慢无礼,而且还是个大小姐脾气,碗里还剩下不少饭,便表示吃完了,然后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 看来舅舅舅妈真的把她惯坏了,秦凤歌想。 吃完饭,齐军为秦凤歌整理好床榻,秦凤歌望着窗外的辉煌灯火,心中却想着如何对他说出自己来武汉的真实目的。 齐军看出这孩子有心事,主动上来问道:“楚楚,怎么闷闷不乐的,是对床铺不满意,还是刚出来一天就想家了?” “舅舅和舅妈对我都很好,只是……”秦凤歌把心一横,将实情原委一一道来。 齐军凝听完后不禁笑道:“看来我这个外甥真是人小鬼大啊,把我这个当舅舅的都利用了!” “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秦凤歌把头埋得很低。 “别怕,舅舅支持你!”齐军拍着秦凤歌的肩膀,说:“明天开始你就放心去学琴,你妈问起来有我顶着,身为一个男人,有自己的理想是件好事,舅舅就喜欢你这种有追求的年轻人!” “真的?”秦凤歌喜出望外。 “那还有假,舅舅向来说话算话,买琴的钱我资助你!” “不用了,”秦凤歌连连摆手:“我身上带的钱够用了。” 秦凤歌从行李中拿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两千多元钱,除了临走前母亲给自己的几百块钱生活费外,大多数都是管郑小秋借来的。 齐军有些吃惊:“你哪来的那么多钱?” 秦凤歌没有说出实情,只是说是自己平时积攒的零用钱。 “不可能!你妈和我说起过,她平时很少给你零用钱,更不可能攒这么多,说实话,你不是从别人手里借来的?” 既然已经被对方识破,秦凤歌只得点了点头,但他更多的是宽慰,因为他事先不会想到,自己的舅舅竟然是一个如此深明大义的人。 ———————————————————— 第二天,秦凤歌准时来到琴行,见到了周大同,也见到了琴行的伙计张景陶。张景陶个字不高,梳小平头,抬头眉眯缝眼,怎么看都不像玩摇滚的,更像一个生意人。不错,张景陶是一块做生意的材料,不但懂得揣摩顾客的心理,对吉他的知识也懂得很多,对顾客介绍起来滔滔不绝。其实,张景陶的推销能力比余冠南还要要出一头,只不过他没有开琴行的本钱,只好寄人篱下,从头做起了。对于张景陶老说,余冠南是一个好老板,而他本人也正是余冠南心中的出色的伙计。 余冠南把琴行的后门打开了,三人先后从后门出去,经过一个窄窄的过道,来到了尽头是一个小小的房间。这里应该是伙计张景陶的暂住地,但又摆放着许多乐器和相关设备,看来这里还兼作余冠南的教学室。 “武汉地价太贵,所以这里的空间有些紧张,希望你们二位不要嫌弃。”余冠南表示一番歉意后,掏出一本书有模有样地坐在前面:“今天我们来上第一课。” 秦凤歌暗觉奇怪,既然是学琴,不拿琴却拿书干什么? 余冠南介绍道:“想要做一名合格的乐手,不但要掌握过硬的技术,更需要理解音乐的理念,乐理看似枯燥,但其作用是不可置否的。打个比方,琴技是外功,而乐理是内功,我们都知道,一个习武之人就算外功再高强,也只不过是一介武夫,只有扎实的内功和过硬的外功相结合,才能成为真正的武林高手。学琴也是这个道理,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进步得更快。” 秦凤歌问道:“那世界上就没有不懂乐理的好乐手吗?” 余冠南说:“有倒是有,不过凤毛麟角而已,属于天才的范畴。但我劝二位就不要走这个捷径了,还是踏踏实实从头学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