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我有一只猫。 它叫小爱。 小爱是一只很漂亮的猫。长长的、雪白的绒毛,摸在手中,柔软得令人心醉。 我喜欢白天坐在酒吧门口,一面打盹,一面抚摸着同样在我膝盖上打盹的它。 那时候的小爱是最乖的,慵懒地蜷缩在我怀里,阳光星星点点,洒在它雪一般的毛皮上,无比圣洁。 不过,我比谁都清楚,这绝对是表象。 偶尔会有逗鸟的老人家经过酒吧门口,小爱会微微抬眼,碧色的眼睛,危险而兴味地看着笼子里吓得鸟颜失色的小可怜。我便揪揪它的耳朵。 它垂下睡意惺忪的眼,翻了个身,重新将头埋进爪子里。停了停,又往我的怀里使劲地钻了钻。 这个时候,老人家多数会好奇地凑过来,和声和气地问:“哟,好漂亮的猫,什么品种的?公的还是母的?” “波斯猫呢!”我信口胡诌,“至于是公是母,得看它当时的心情了……” 老人家愣了愣,随即哂笑,“小姑娘真会开玩笑。” 我也笑,好像真的为自己的幽默感到得意。 ——这个世上,真话总是好笑的。 小爱又朝我怀里拱了拱,口一张,咬在我放在它旁边的手背上,痛得我直吸气。 我还有一个酒吧。 酒吧不大,也不在闹市区,只是G市沿江酒吧一条街里最靠里最靠里的一间。门面晦暗,上下两层,一楼是大厅,晚上会有表演,譬如钢管舞脱衣舞什么的。 二楼,是包厢,可以唱KTV开生日party。 这里提供男人、女人,酒和乐子。 偶尔,我是说偶尔,也会提供违禁商品——抱歉,我不是警察,只是商人。 既是商人,如果不唯利是图,那便是对不起自己的金字招牌! 好吧,我的招牌不是金色的…… 酒吧的名字很普通很普通,在木板上随便划拉的黑糊糊四个大字:“锦衣夜行”。 锦衣夜行,是我的酒吧。 坐落在G市,沿江大道,一百三十七号,7-eleven便利店后面。 每晚七点,欢迎光临。 到了七点钟,我们会将铁门卷上去,门窗玻璃擦得纤尘不染。推销啤酒的小妹穿着超短裙,窈窕多姿地站在门口迎宾。 开始人不多,我还能坐在吧台上,喝喝白开水,听听音乐,看着服务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侃白。 等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客人渐渐多了,虽说我好歹也是个小老板,却还是秉着赚钱为重的伟大理念,偶尔也会客串一下杂工。 只要你来到锦衣夜行,就一定不会轻易将你怠慢。 十二点时,人手渐渐不够了,霓虹灯下川流不息的男女妖如鬼魅。见大厅角落还有一个人坐着没人招呼,我拿着酒单,顺道走了过去。 这位客人似乎是第一次来,有点面生。他拿着酒单,点了一通后,目光终于停在了我身上。 “你是兼职的大学生?”他问。 我暗叹。 长了一张欺世盗名的脸,实在很作孽。 “嗯,兼职,不过,不是学生了。”顾客是上帝,虽然那个人的眼神实在熟悉得有点无语,我还是笑吟吟地回答他。 正文 第2章 何况,现在可不是兼职招待么? “这么年轻,怎么就没上学了?是不是家里没钱?”他非常关怀地问了一声。 “还好,不太缺。”我老实回答。 “……还要这么辛苦地工作,小妹妹真是勤力啊!”他正说着,已经有人将他的酒端了上来。他瞧了我一眼,满满地倒了一杯威士忌,递到我面前,“这样吧,给小妹妹一个快点赚钱的机会,你喝一杯酒,我给五百块小费。” “八百吧!”我眨眼,小心翼翼地提议。 他大笑,“小妹妹很爽快啊!” “哪里,赚钱而已。”我依旧纯洁无辜地笑,端着酒杯,满满地灌了下去。 喝完后,我示意旁边贼笑不已的服务生,“再满上。” 依旧是一口一杯。 那人的笑容,初时还自然兴味,到了后面,渐渐有点招架不住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连着喝了多少酒,只是见他的脸色晴雨表般变化着,心中琢磨着:应该把他身上带着的现金啊信用卡啊,都剥削得差不多了吧! 念及此,我终于有了收手的打算。 可惜,这个念头刚刚转进脑海里,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呢,斜边便有一只漂亮如世界顶级手模的素手,将我的高脚杯轻轻地端了过去。然后,手的主人红唇微启,含着杯沿,极优雅地抿了一口,碧色的大眼睛半眯着,敛着万种风情,乜斜着那个面色苍白、口水长流的男人,“我帮她喝,好不好?” “他已经没钱了。”我有点头疼地看着她,接口道:“算了,不要太难为客人。” 说完,我双手往前一摊,笑吟吟地看着男人道:“先生,现在可以打赏我小费了么?” 眉眼弯弯,分外天真。 送走了净身出门的客人,我回到吧台,严严地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去洗手间,呕吐。 酒不醉人,可会让人的胃很不舒服。 吐完后,用清水漱口。再抬头时,却发现盥洗室里又多了一个人。 酒红色的长卷发,鹅蛋脸,大大的、如混血儿般的碧色眼睛,还有一张任谁都想吻一下的唇。 烟视媚行。 所谓美人,当如是也。 “明知道喝酒会吐,干吗还要喝?”她靠近一步,贴着我的后背,用极低醇的嗓音问:“你可别说,你是看上了那些小钱。” “好几万呢,怎么是小钱!”我嘻嘻地笑了笑,“更何况,还能顺道促销店里的酒。多好的买卖,干吗不赚?” 她又走近了一步,几乎贴到了我的脸,那只漂亮的手,已经顺势勾住了我的下巴。 “锦夜,你不是还忘不了他吧?”她吹气如兰,唇已经咬上了我的耳垂。 我满头黑线。 “小爱!” “嗯?” 她的脸正往这边游移,眼见着越来越近了。我赶紧往后一折,手挡在脸前,赶紧阻止她,“我不习惯被女人吻。” 她愣了愣,然后妩媚地笑了笑,娇俏可爱,“你怎么知道我想吻你?” 无语。 这么明显的动作,难道当我是未经人事的纯情高中生? 正文 第3章 “那——我变成男人吻你好不好?” 她的话音一落,脸部便隐隐地有了变化,本来大而妩媚的眼,变得狭长妖冶,轮廓也变得愈加清晰,唇色淡了下去,极优美地抿了抿。 我不得不、再次甩了甩额头上的黑线。 “小爱。” “怎样?是不是很帅?”“她”喜滋滋地问:“现在可以吻你了么?” “穿着裙子的男人,我会觉得恶心哦!”我的视线往下,用藐视的目光,扫了一下“她”的红色吊带裙,“你知道的,我对人妖很无感。” 她撇撇嘴,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挪开了,在挪开的同时,又重新变回了女人。 不然,这个样子出去,要么引起全场女士尖叫,要么,引起全场男士暴打。 我又对着镜子,擦去她刚才不小心留在颊边的口红,叹息道:“小爱,你该定性了。” 再这样男女不分……哦,不,公母不分,以后拎着鸟笼的老爷爷问起来,我多难回答啊! “干吗要定性?这样多好。”小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道:“这个样子,无论我看上了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很方便地勾搭上啊!” “何必勾搭,像你这样的妖孽,无论你是男是女,是人是猫,他们都会被你秒杀的。”我笑着恭维了她一句,见她眯着眼,一副很受用的样子,顿时将笑容一敛,一个爆栗打在她头上,“混什么呢,干活去!” 没错,小爱是一只猫。 更准确地说,是一只还没有定性的猫妖。 它没有性别,只因为它还没爱上过谁。 有一天,它如果爱上了一个人,或者一只妖,它才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 小爱是我的猫。 可我不是妖。 ……也不是人。 锦衣夜行的生意,在午夜时是最火暴的,可过了凌晨两点,客人便开始慢慢散了,凌晨四点的样子,店开始打烊。 今天跳钢管舞的女孩没来,小爱替她跳了一晚,在踢走无数个前来献殷勤的色鬼后,她踮着脚坐在高脚椅上,软软地倚在我的肩膀上,手指卷着我的头发,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先是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嘟嘴抱怨道:“人真是讨厌的生物。” 我笑,“不一定的,你只是白天不太爱出去罢了。其实,他们在白天,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只是,夜晚降临后,人在黑夜的掩护下,免不了会放纵一些。 一旦放纵,便会露出许多隐秘的缺陷。 如罪恶,如贪婪,如自负,如好色。 “可是白天想睡觉呀!”小爱在我身上蹭了蹭,邪气地笑道:“白天要躺在你腿上睡觉。” 我伸手推开扭得像麻糖一样的她,淡淡地道:“可我明天要出门,你自个儿躺在屋顶上晒太阳吧!” “呃,你要出门?”小爱眯着眼,别有意趣地望着我,“该不会……想偷偷摸摸地去见……上次认识的那个人吧?” “八卦。”我翻眼,丢下一句话,然后端着我的白开水,离开了吧台。 正文 第4章 留下小爱在身后大呼小叫,哀鸣不已。 早晨七点钟,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给小爱准备早餐。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我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到了小爱的房间,摸了摸它柔软的毛皮,笑眯眯地吩咐它,“我出门了,无聊就看电视。记住,不要抓沙发,我前几天刚刚花了一万多块买来的。” 它懒懒地翻了个身,不理我。 我知道,我去见那人,小爱并不高兴。 其实,我经常会与很多男人约会,有时候甚至也与女人约会。当然,跟女人只是吃个饭而已,小爱从来不觉得什么,却独独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不够帅。 第二,他姓林! 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嫉妒。 第二个理由,很致命。 林家的人,照理说,我应该躲得远远的。 可我认识林丹青的时候,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林家的人——直到现在,他都不像林家的。 林家的人,鲜有他这样干净剔透的人儿,像露水一样。 我没办法不注意他。 特别是,当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轻快地向我跑过来时,简直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锦小姐。”还未跑近,便听到他明朗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不好意思,迟到了。” “你没迟到,是我早到了半小时。”我笑眯眯地望着他,盯着那张让我一度惊为天人的清秀脸蛋,又忍不住花痴了。 小爱在我认识林丹青的那晚,苦口婆心地谏言我说,锦夜啊,你要克制住自己的花心啊!虽然林丹青的眼睛是有那么一点像他,可是,林丹青哪里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帅?为这样一个不够帅的男人冒险去接近林家,你是不是找死啊是不是找死? 可我从来没有觉得林丹青的眼睛像他。 林丹青的眼睛,干净得就像一汪湖泊,还是高原从未受过污染的湖泊,清澈见底,怎么可能会与他相像呢? 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花心。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 “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 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日本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咔嚓”、“咔嚓”连拍了起来。 正文 第5章 端的是三百六十度,无一死角。 我却没有一点看到帅哥的感觉,只是死盯着他身上那套看着老贵的西装:靠,一定又是拿我的信用卡刷的! 是的,小爱走了过来。 准确地说,是身穿西装、黑发碧眼、俊美绝伦、一脸邪气的男生小爱,漫不经心地踱了过来。 等走到我们面前,他冲我倾国倾城地一笑,碧色的猫眼,在阳光下折射着层层叠叠的光线,勾魂摄魄,“嗨,锦夜,好巧。” 我无语很久。 好巧个屁,与其让他当这么一个超级巨大的电灯泡,不如……还是打发他回去刨沙发吧! “你朋友吗?”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林丹青已经转头,礼貌地问我。 我微微一哂,含糊道:“是啊,朋友,不过……不是很熟……” 小爱闻言,目光立刻盈盈若水,极无辜天真地看着我,“锦夜,你真伤人心啊!我们共度了那么多良辰春宵,怎么还不熟?” 我昏厥,唇角扯着绝对难看的傻笑,“呵呵,他喜欢开玩笑,那什么……我们进去吃饭吧!” “相约不如偶遇,正好我也没吃饭,三人一起吧!”小爱笑吟吟地看着我们,非常自来熟地向林丹青招呼道:“锦夜,这位怎么称呼?” “咳咳。”我默默地用白眼剜了他一眼,然后清清嗓子,很淑女地为他俩介绍道。 “林丹青,我在听讲座时认识的一位朋友。” “这位……肖爱,工作时见过几面……呵呵呵,我们进去吧,听说这家的生鱼片不错……”我在进门时有意无意地丢下一句话,小爱本还想插科打诨,听到生鱼片,马上一脸馋涎,鬼主意全部抛之脑后了。 他率先走了进去,脚步很快。 他的动作,明明是被生鱼片引诱得猴急无比,可在进门的时候,我还是听到身后一批花痴倒地的声音:哇哇,好帅好帅,那步伐,那姿态,天呀,耶稣上帝佛祖啊,怎么那么有风度那么潇洒! ……从来不知,猫要吃鱼,也是一件潇洒的事情。 人生何处不洗具。 三人一桌,我和林丹青还没动筷子呢,小爱已经捧着他的三文鱼大快朵颐了。 在此,我不得不承认,猫是一种矜贵而虚伪的生物。 小爱的“大快朵颐”看在别人眼中,大概,也是优雅高贵的吧! 有了这只大灯泡,我满脑子调情的话,都化成了索然,唯有与林丹青同学相对无言,咬着紫菜寿司解恨。 中途,服务生端了一壶清酒上来,林丹青起身去外面接电话。 小爱于是停下他的第四盘三文鱼,芥末让他的眼睛水润润的。他撞了撞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锦夜,根据我的火眼与经验判断,他以前估计没同别人约会过。” “还用你说?”我抿嘴,偷笑,“我第一眼就发现了。” 这样干净的人儿,在如此嘈杂繁乱的尘世,真的……很极品。 但也让人很无语。 好像,哪怕只对他起一点邪念,都像是在玷污他似的。 正文 第6章 “其实太纯洁了也不好玩。”小爱想了想,摆出一副献身精神,豁出去道:“不如我先帮你……” “滚!”我狠狠地踩着他的脚背,一脸森冷道:“你想都别想。” “……轻点轻点。”小爱吃痛,皱了皱他浓淡合度的眉,然后,又巴巴地凑了过来,无辜且殷勤地盯着我道:“你都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还要和小男生玩恋爱游戏?累不累啊?” “你懂什么?”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猫怎么会懂情趣呢? 一个有趣的男人,便像一瓶包装精美、仔细珍藏的美酒。真正的欢愉,并不是品酒的那一瞬,而是打开包装时,空气里渐浓的酒香。 “……说起来,他的眼睛还真像那人。”小爱又嘀咕了一句。 我拿起筷子的手微滞,这时候,林丹青已经走了过来,坐在对面,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家里的电话。” “没事。”我含蓄而矜持地回以一笑,继续自己的淑女风范,“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想通,林先生既是林家的人,又怎么需要去听那种三流的讲座?毕竟,像湘西民俗这种课题,身为阴阳师正宗的林家,应该是不屑去听的吧?” “你怎么知道林家是阴阳师正宗?”林丹青讶异地看着我。 我微笑。 是啊,林家展现给世人的表象,只是一个财团,旗下拥有各式产业,在电视路牌上铺天盖地的广告,以及富豪榜的排名,又有谁知道,林氏家族千百年来隐秘的身份。 “我对这些神鬼灵体之说一向有兴趣,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些。”我欠了欠身,轻描淡写道:“否则,怎么可能那么巧,与林先生听同一场讲座呢?” “说来真不好意思。”林丹青果真是个对人没防备的人,闻言,立刻当了真,他赧颜地解释道:“我对阴阳之说并无兴趣,所以一直偷懒,可过几天爷爷要回来对我们进行考核,所以……只能临时抱佛脚。”他的笑容羞涩而美好。 我心中暗暗地叹息:林家那群伪君子何德何能啊,怎么培养出这么纯净的人? “锦夜房里很多这种资料的,林先生若是有时间,不如随我们回去呗!”小爱在我们说话期间,又解决了一盘三文鱼,此时抬起头,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还未回答,我已经在桌底狠狠地踩了小爱一脚,小爱赶紧龇牙,转身,又叫了一盘三文鱼。 林丹青却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殷殷地看着我,问:“锦小姐,可以把那些资料借给我看看吗?你既然喜欢灵异之说,一定收集了许多市面上没有的孤本吧?” 我矜持地笑了笑,“一些而已,并不多,林先生若是想去……” “若是想借锦夜的东西,好歹也要先喝一杯酒吧!”小爱又不知死活地将话头接了过去,也不知何时倒了一杯清酒,伸到了林丹青面前。林丹青显然有点为难,但还是将酒接了过来,我正要阻止,他已经浅浅地抿了一口。 正文 第7章 然后…… “啪!”林丹青直挺挺地倒在了桌上。 我气得牙痒痒,声音可以挤出火药味来,“小爱!” “……只下了一点点、一点点药而已。”小爱赶紧缩到了桌子的那一边,俊美的脸上挂着一轮绝对无辜的笑容,手指捏了捏,“锦夜,我没想到他这么弱不禁风。要不,我们把他扔在这里算了,反正林家的人会把他弄回去的。” “闭嘴!”我瞪了他一眼,郁闷地想了想,然后大手一挥,“搬回我家去。” “不要吧……”小爱哀嚎一声,可终究顶不住我的火眼晶晶,还是乖乖地搀起林丹青,口中讷讷地嘀咕:看上去瘦不拉几,没想到还蛮重…… “嗯,总比一只猫重些。”我在旁边目不斜视地说。 小爱立马不干了,“锦夜,你歧视猫!我要告到动物保护协会去!” 我凑在他面前,千娇百媚地笑了笑,手温柔地拍着他此刻比我高一个头的脑袋,甜甜地宽慰道:“我怎么会歧视你呢?我最喜欢你了!乖,自己造孽自己收啊,把他搬回去。还有,你把他弄晕了,这顿饭的账就算在你头上,加上你身上的这套西装、还有皮鞋,回头就算当几天牛郎,也得把钱给我还回来!” 说到后面,终于显出了穷凶极恶的本相。 若是宠物都如他这样会花钱,还有哪户人家养得起猫啊? 小爱顿时流起了面条宽的泪,一脸怨妇地看着我。 忍痛为小爱那几盘老贵的三文鱼买单后,我好笑地看着因背着林丹青而形象尽毁的小爱,拍拍手,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住在酒吧后面一个破老的小区。房子不大,两室两厅。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带,一个单身女人加一只猫,若是住得太大,岂非造孽? 小爱嘿嘿地将林丹青丢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小心地磨蹭到我身边,笑得近乎谄媚,“锦夜,那我今晚就跟你睡了。” 我用嘴巴努了努客厅的沙发,“那里。” 小爱立刻垂头丧气。 ——倘若是一只猫,垂头丧气的模样一定很可爱。可如果换成一个足足比我高一个头的男人,他垂头丧气的模样,简直就有点欠揍了。 固然很帅。 “算了,今晚不去看店了,让店长自己折腾去。”我看了看窗外正烈的阳光,又透过半掩的门缝,瞟了一眼林丹青,淡声道:“我去补眠。” 林丹青一时半刻只怕醒不了。被小爱算计过的人,通常都会睡上几天几夜,他这次的量虽然很少,好歹也会睡到第二天凌晨吧! 小爱“哦”了一声,接了一句,“我也睡觉。” 他很自发地蜷缩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重新变成一只雪白慵懒的猫。 我笑笑,上前掩好林丹青的房门,然后爬上床,蒙上被子,开始睡觉。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 好像又回到了那条墨色翻滚的河畔,他一身黑铠,冷冷地站在对岸。 醒来时,汗水浸透了薄薄的睡衣,心悸悸地空。 正文 第8章 我在主卧的洗手间冲了一个凉水澡,随便套了一件米色吊带,赤着脚走了出来。 ——反正也睡不着了。 到了客厅,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十一点半,平时,正是酒吧生意正好的时间,前面应该忙成了一锅粥吧! 身为老板,我却躲在家里偷懒,难怪一直发不了财——实在太不敬业了。 这样想着,人已经转到了橱柜那边,本想拿杯子喝水,刚走几步,便瞧见了小爱坐在玄关那边的小吧台后,正贼兮兮地偷酒喝呢! 他显然也是刚起来没多久,同样赤着脚,轻巧地走到橱柜前,一面抿着垂涎欲滴的笑,一面将我收藏了很久的路易十三慢慢地从顶层拿下来。 我也不吵他,只是屏着呼吸,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背后,抬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喂。” 小爱一惊,那瓶价值两万块的酒便从他手中倏地滑了下来。 还好我眼疾手快,赶紧接住了。不然,就冲着这一笔账,我也要让他去店里当牛郎! “那个……咳咳,那个……我就是想擦擦灰……”小爱左顾右盼,果然用袖子擦了擦吧台的桌面,“看,好多灰啊!” “少来,拿杯子吧,今天我们喝了它。”我破天荒地没有凶他,反而和颜悦色地吩咐道。 小爱有点反应不过来,随即又绽颜笑了,“好,我去拿杯子!” 我则走回客厅的沙发,斜倚着靠背,脚搭在茶几上,用开瓶器“啪”一声开了酒瓶。 有一个很闷骚的电影,里面有一句很闷骚的台词。 水与酒的区别在于,水让人越喝越冷,酒却越喝越暖。 于我,却恰恰相反。 一杯温热的白开水会让我的胃暖暖的,可无论多名贵的酒,都会让心变得空荡荡的,继而冰冷。 小爱是知道的,所以,那瓶酒他非常豪气地喝了一大半,喝到脸色潮红,两只眼睛水润润的,最后,“啪”的一声,倒在了我身上。 小爱贪杯,但他并无酒量。 我将他扶到沙发上躺好,又信手拉起一条薄毯,小心地为他盖上,俯身时,看着他醉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他不下心露出来的猫耳朵。 他不适应地躲了躲,优美的唇没甚气质地瘪了瘪,嘟哝道:“锦夜,离姓林的远一点……” 我笑。 身体松松地滑了下来,倚着沙发,坐在地板上,双腿曲起,一瓶酒还剩下一杯,高脚杯摇一摇,丰富的色泽,便如路易十三丰富的口味,让人目眩。 顺手打开电视,午夜剧场播放着一部很老的影片。 《卡萨布兰卡》。 里面优雅的英伦口音,本身便是一首怀旧的歌。 然后,那个黑人歌手坐在钢琴前,开始了这部电影最美的吟唱。 “Youmustrememberthis. Akississtillakiss, Asighisjustasigh. Thefundamentalthingsapply astimegoesby. Andwhentwoloverswoo, theystillsay‘Iloveyou’. Onthatyoucanrely nomatterwhatthefuturebrings astimegoesby …… It'sstillthesameoldstory, afightforloveandglory, acaseofdoordie. Theworldwillalwayswelcomelovers astimegoesby.” 醇厚的嗓音,惹满历史尘埃的旋律。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大杯,胃不舒服,人很清醒。 终于决定放过自己,将剩下的酒搁在前方的茶几上,我站起来,准备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刚一转身,便看见林丹青扶着额,站在房门口。 正文 第9章 我眨眼,迅速扭过头。 还好,沙发上现在只有醉醺醺的傻猫一只,毯子滑落一半,叠在地上。 “你醒了?”转眼间,我已经换上一副温良纯善的笑容,盈盈地瞧着他。 林丹青一脸疑惑,但他涵养甚好,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只是无比羞涩地应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只喝一口酒就会醉……” “是啊,那酒真厉害。”我笑眯了眼,随声附和。 林丹青甚为窘迫,在门口又站了一会儿,简单地看了一下屋里的摆设,迟疑地问:“这是你家?” “嗯,简陋了一点,可能入不了林公子的法眼。”我也学着他的窘迫,看谁纯过谁。 不过,好吧,他是真的纯,我是装的。 “不是,很精致。”他微微一笑,信步走到摆在小厅里侧的钢琴旁,“你会弹钢琴?” “哪里,”我煞风景地解释道:“有一个人欠着我的债,没钱还,用他的钢琴抵债而已。我琢磨着它还值几个钱……” 林丹青莞尔,人已经坐了下来,掀开琴盖,信手拨弄着。 娴熟的动作,扬出的,是熟悉的曲调,便是我刚才听到的电影插曲。 我有点惊异,趴在沙发靠背上,眨巴着眼瞧他。 不可否认,会弹钢琴的男生很迷人,特别像林丹青这种全身上下都是纯纯的艺术气质,手指又如此修长漂亮的男生,简直可以迷死人。 正欣赏着呢,林丹青突然停下了演奏,转头,很安静地看着我。 “你喜欢这首歌?”他问:“刚才看见你听这首歌时在发呆。” “哦,我经常发呆。”讪笑一声,我清了清嗓子,回答。 “锦夜。”他叫了我一声,很小心也很坚定的语气。 他这样突然称呼我全名,倒让我吃了一惊,“怎么?” “我知道你是锦衣夜行的老板娘,我还知道,你常常喜欢发呆,一边喝白开水一边发呆。我和朋友去过你的酒吧几次,但客人太多,你没有记住我。”他望着我,轻声道。 我眨眼:这是什么情况? “老实说,那天听讲座时,在人群里看到你,我很惊喜。”林丹青羞怯且狡黠地坦白道:“我是故意坐在你旁边的。” ……原来我才是被狩猎的一方。 这个事实让我顿觉挫败。 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淑女,无端端让人憋得慌。 我从沙发上滑了下来,端起酒杯,一步三摇地移到钢琴前,压低身体,敛着意义莫名的笑容,几乎贴着他的脸,柔声问:“这么处心积虑,难道,你想追我?” 林丹青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更是不知道往哪里放好。最后,他垂头死死地看着琴键,喉咙里出来的,还是小心而坚定的声音,“嗯。” 我哂然:这算是哪一出戏? 老牛吃嫩草?追忆初恋时的似水年华? “你为什么要追我啊?”我后退一步,叹息着问:“总不会是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吧?” 他终于抬起了头,憋红了脸,手指扣着琴键,低声道:“算是命中注定吧……我觉得,我这辈子只会爱上你。” 正文 第10章 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通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靠背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