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 汉朝古墓 月圆之夜,黄河岸边,冰冷的月光下,荒凉的山谷中有一座普通的山包,和这条坠阳谷融为一体。 千百年来,没有人知道这座不起眼的山包其实是一座古墓。因为这个地方紧靠黄河,不说黄河经常泛滥,就是地下水的浸泡,墓里的主人也不能死的安稳——那还不招蛆吗。 也因此,墓主人反倒因祸得福,招蛆总比招来盗墓贼好。 相安无事过了快两千年,到了今天,民国三年,墓主人终于睡不踏实了。 盗墓界的独行侠孙金贵,趁着夜色把这座坟挖开了一个缺口,出口处正是墓道。 点燃蜡烛,孙金贵小心翼翼的走在坟墓中。 死亡的气息充斥在这条漆黑的墓道上,深秋的凉意,在坟中变成了冰冷。换了一般人,只这种冷气就会让他浑身颤抖。但是这一切对孙金贵来说全都不起作用。 他只要钱。有钱,就有一切。 没钱,那不如去死。 如今这个世道,对于孙金贵来说是越来越难混了。一年多过一年的税钱,让孙金贵这样的单身汉都觉得头大。今天这个墓要是不出来点好东西,他今年算是麻烦大了。 一开始孙金贵还是蛮有信心的。如今世上,遍地都是盗墓贼,就好像遍地都是军队一样,要找块没被人翻过的墓,就好像去青楼找处女一样,实在太难了。 若不是孙金贵的确是这一行的顶尖人物,他还真发现不了黄河边上坠阳谷中,竟然藏着一处古墓。 合该自己发财。 入门那一刻,孙金贵眼前仿佛有无数大洋的光芒在晃动。以他多年的经验判断,这座墓最少也有一千多年了。起码得是宋朝的,弄不好还能更往前。 唐朝汉朝,那都有可能。如果要是东西周的,自己可就发达了。 现在中国最值钱的商品,不是别的,就是古董。洋人就稀罕这个,而且年岁越大越好。越老越值钱! 墓道冷冷的空气渐渐浇灭了孙金贵的满腔渴望。他发现有点不对劲。这个墓和他以前刨过的都不同。这里也太朴素了,朴素的甚至都可以说寒碜。 墓道地上没有墓砖,只是一层硬土,墙壁上也没有长明灯,甚至连个灯座都没有,光秃秃一片。 而且墓道很短,走没几步就要到头了。前面就是墓室。 这规格简直还不如现在一个大地主的坟气派。 难道自己看走眼了?这不是什么千年古墓,只是随便的一处坟,埋得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如果这样的话,孙金贵觉得自己就太亏了。为了这一趟活他准备了不少东西,花了很多时间。不说别的,就这根蜡烛,都是他下血本从洋行里面买的。 洋蜡,就是比火把强得多。要是淘换不到点宝贝,孙金贵简直要把墓主人再杀一遍!谁让你坑我! 孙金贵脚步轻巧,宛如猫一样,落地无声。他走过一个转角,眼前就是墓室。 这里是他全部希望所在。如果墓室里只有一个死人,却没有半点值钱的陪葬品,那孙金贵非把这家伙挫骨扬灰不可。 蜡烛的光芒,照出了孙金贵满是渴望的一张脸。 突然之间,孙金贵的瞳仁急剧收缩,他一身汗毛全部炸起,手里的蜡烛险些掉落。 墓室中,烛光里,竟然有一个古怪的东西。 孙金贵险些丢下蜡烛就逃命。这也太想不到了。他干这一行,死人见了无数,早就见怪不怪。 那些死去的墓主人,就好像他的老朋友一样。没吃没穿了,来找老朋友借点,那不是理所应当吗。反正你们也用不到,也就不用还了。可是活人,就不是老友了。 活人,是死敌。 孙金贵如今已经看清楚那东西了。那是一个人,只是他全身上下一丝不挂,甚至连头发都没有,只是一个光溜溜的大光头。 这样的人突然出现在坟墓里,即使以孙金贵的见多识广,也是第一次遇到——没经验呀! 那人正背对着孙金贵,面对墓主人的棺椁,手里拿着牌位仔细看着,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来了人。 孙金贵半点没有犹豫,他抡起手里的撬棍——这本来是撬棺材用的,直接砸在了那人的光头上。 光头应声而倒。 “吓死老子了!“孙金贵长出了一口气。这一次可是他从业多年的第一次意外。俗话说,人吓人,吓死人。 若不是老孙经验丰富,胆量过人,换了是旁人肯定要被吓掉半条命。 谁想得到本来应该没有活物的墓室里面,竟然有个活人。而且这活人还光溜溜不穿衣服,甚至连头发都没有。 现在虽然是民国了,百姓都割了清朝那个辫子,可是剃光头的也没几个。 又光头又不穿衣服,还跑到死人家里来,你不是故意吓我是干什么?老孙觉得自己做的没错,这一棍子,干脆利落,解决了问题。 不管你是什么怪物,死了,就又回到老孙熟悉的工作环境了。 孙金贵对自己这一棍子很有自信。常年的盗墓生涯,别的不敢说有什么长进,至少他力气不缺——挖盗洞练出来的。 这一棍子下去,就是牛也得打死了。 孙金贵稳了稳心情,把蜡烛放在棺材正前方,然后小心的四处查看一遍。 倒霉!孙金贵心情变得极差。这真是个穷鬼的坟。不管他有几千几万年,对于老孙来说都是没用。整座墓室,除了一口薄皮棺材之外,任何陪葬品都没有。 甚至连个陶罐瓦罐都没!不肖子孙啊!你们不让祖宗活下辈子了? 唯一有点意外的,就是地上躺着这个人了。 孙金贵用撬棍把光头翻了个身。这下他看清楚了。眼前是个小伙子,眉清目秀的,看起来也就十七八。 不过那都是生前的事,现在他死了,也就永远不需要担心了。死人活人,孙金贵最容易分辨了——毕竟有多年的从业经验。 死人永远不是威胁。虽然这个死人很奇怪。为什么半夜三更赤身裸体的来到这个坟墓里。他又是怎么进来的?除了自己挖的盗洞,这个墓并没有第二条路能进来。 难道,这墓里面埋的就是他!这念头一起,孙金贵把自己吓了一跳。 他连忙跑到棺材旁边,撬开了棺材盖。 棺材中有人,死人! “呼“,老孙又喘了一口气。棺材里有死人,这就是说,那个光头不是被活埋到现在的。凭经验,孙金贵知道这个棺材起码有一千多年以上了,到是个古墓,也有古人——死的。 只是这样就更麻烦了。显然那个光头刚才还是活的,现在被自己打死了,那他是怎么跑到千年古墓里面的呢? 孙金贵扭头看了看地上的光头。那光头手里还握着灵牌。老孙一把将灵牌拿了过来,借助蜡烛的光芒,看到灵牌上写有字迹。 只可惜他们谁也不认识谁。 字不认识老孙,老孙也不认字。 这到底是谁的墓?这个死人是谁?这个光头又是谁? 孙金贵扭头在棺材里面搜刮一番,可是半点收获也没有。真倒霉啊! 啥东西没摸到,却弄死个人。 此地不宜久留,管他谁是谁,赶紧溜。 孙金贵行动迅速,说干就干。他拿起蜡烛,扭头就向外走。却在这时候,突然墓道里面传来了声音。 “怎么,这就想跑吗?“ 这一嗓子,孙金贵差点跪地上。 人吓人,真是人吓人吓死人。 他哪里想得到自己后路被堵了。 坠阳谷是个荒山野岭,这里连路都没有,多半年都见不到一个人。这也是古墓能保存的一个原因。 孙金贵哪能想得到,今天这里好像过年赶集一般,刚弄死个光头,外面又来了一票人马。 听脚步声,可不只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如果是一个人,老孙觉得自己还能斗一斗。都是同行,有事可以商量。再说这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你也没问题。 可是一群人就不好说了。自己打不过呀! 等看到门口进来的这群人,老孙心里更凉了。 来的不是普通人,这是一群官兵。 三五个小兵打着火把,簇拥着一位年轻的军官走进墓室,就堵在了门口。 孙金贵望望门外,墓室里还有火把和人声。来的人不少啊。 “老总,我刚进来,什么都没动。这里都是您的。“孙金贵好汉不吃眼前亏,立刻服软。 来的不是同行,是军队。这点让孙金贵意外,又不意外。 如今的世道,清朝刚亡了没几年,民国新朝代新气象。遍地军队那就不用说了。有枪就是草头王,乱世英雄层出不穷。有枪有人,可是人不能不吃不喝。要吃喝就要钱。钱从哪里来? 北洋政府也发不出那么多军饷来,更何况很多军队根本不是北洋的嫡系,北洋也不管他们死活。 所以这些人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怎么能捞钱怎么来。而盗墓,绝对是来钱最快风险最小的行当。毕竟从死人那里拿钱,死人也不能跳起来咬你一口。 军队盗墓一时成为风尚。孙金贵深深知道这点。所以他意外又不意外。这是遇到穿着军服的同行了。所以他立刻要退出。 他想的到是美。 为首的军官打量了打量孙金贵,再四下望了望。他看到了地上那具躺着的人体。那人后脑挨了孙金贵一棍子,地上已经有一摊血了。 “孙金贵,这是怎么回事?这人是谁?你杀了他?你杀人了!“军官顿时眉头立了起来,一脸怒容。 军队现在有维持地方安全的职责,这位军官看到孙金贵当面杀人,当然不能装看不见。 孙金贵一听人家直接叫出了自己的名字,顿时心里一震。糟糕。这看起来不是意外遇到,而是人家专门来找自己的。 自己是被盯上了。 坏事了!被军人盯上,换谁也不能说是好事。本来盗墓就是重罪,现在如果再加上杀人,那岂不是罪上加罪!这不得砍头吗! 孙金贵立刻慌忙的摆手道:“没有,没有。这位老总,我可没杀人啊。“ “那他怎么回事?“军官指着地上的光头。 “他是我新找来的同伙,我们俩一起进到这里,他新手,不小心摔了一跤,跌到了后脑。“ “噢?“那军官听到这话,两步走到光头身前,把手指放到光头的鼻子下面探了片刻。 这动作让孙金贵浑身如坠冰窖。如果让他发现那光头真的死了,自己的谎话可就拆穿了。那样自己非死不可。 他右手不由得握紧了撬棍。这时候不得不拼命了。只要发现半点不对的苗头,老孙就要杀出一条血路——总不能等着人家把自己抓进牢里枪毙! 几秒钟的时间,对孙金贵来说仿佛几个世纪那么漫长。 正在他神情几乎恍惚的时候,那军官开口了。 “来人,给他包扎一下,再穿件衣服。光溜溜算什么回事。“ 长官有令,马上有勤务兵上前处理。 孙金贵听的一愣。怎么,光头没死?这可太意外了。自己有多大力气自己清楚。就那一棍子,而且是照着人的后脑勺下的狠手,就是大内高手也扛不住呀。 这小子怎么能没死呢?再说了,老孙别的本事没有,可是看活人死人那是一绝。刚才的确这个光头是被自己打死了。 如果光头是活的,老孙哪敢放心的搜索墓室。 孙金贵连忙向光头望过去,一看之下,他抽了一口冷气。这小子果然活过来了。 狠人啊!这都没打死你! 不过你不死,我可是要麻烦。 “孙金贵,我问你,你的同伙为什么不穿衣服?盗墓还有这个规矩吗?“ “这位长官,我……“ “我姓霍,你可以叫我霍排长。“ “霍排长,这个事不赖我。这小子我认识没多久。他是外地来的,找到了我,说这地方有个墓,要和我一起发财。他说他们那边的规矩,就是进墓要光身子。“ “还有这事?他叫什么?“ “不知道真名,只知道诨号,光头强!“ “光头强,他哪里来的?“ “也没说。“ “那你就敢信他?“ “这不是最近缺钱吗,实在逼的没办法了。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再说。“ “找到好东西了吗?“ “嗨,别提了。这小子就是个骗子。这墓里别说宝贝了,就连一块烂砖头都没有。霍排长,您要是不信您就搜我身。“ 霍排长一挥手,立刻有两个勤务兵上来,把孙金贵全身上下搜了一遍。 的确什么都没有。 “霍排长,我哪敢骗您呢。真真的是没东西。“ 霍排长没理会老孙的话,他反倒问了一句:“这是谁的墓?“ “我也不知道啊,老孙我不认字。“ 霍排长不再理会孙金贵。他捡起灵牌,对着火光看了看,说道:“这是汉朝的一个王爷。他的墓怎么会没有好东西,别是你都藏起来了吧。“ “冤枉啊,霍排长。您看您是和我前后脚进来的,我哪有时间藏东西。再说就这么屁大个地方,也没地方藏啊。“ “别废话,都带走。“ 霍排长说完,立刻有勤务兵上来把孙金贵双手一背,压着走了出去。 “排长,地下这个怎么办?“ “抬走。“ 所有人都离开了墓室,霍排长举着火把,独自在墓室里面搜寻了一阵,终于失望的转身离开。 这里除了死人,的确没什么好东西。 只是临走时候,霍排长带上了那个灵牌。 汉朝王爷,到底是谁呢?怎么死后如此寒酸? 孙金贵显然是满嘴谎话,霍排长一点也不信。啥地方的盗墓贼有这个习俗,要脱光了进场。 再说,就是脱了衣服,你为什么连麻袋都没有一个。你捡了东西放那?难道用脑袋瓜子顶着出去? 回去审审再说! 卷一 第二章 民国排长 霍排长姓霍,全名霍明升。他是镇嵩军的一个排长。 能当上镇嵩军的排长,不只是因为霍明升作战勇敢,不畏生死,更是因为他认字。 这年头认字的人就没有几个,熟读《三字经》已经是乡村老师了,要是能读《论语》,简直就是一方名流。 霍明升不能读三字经,更不能读论语,他只是认识几百个字,对于当前的文人来说,他就是文盲一样,可是在镇嵩军里面,他足矣当先生了。 眼前这块灵牌上的字,他就认不全。 “汉“这个字他认识,后面”功崇公“三个字,他不认识中间这个。但是”公“字,霍明升是认识的。 短短这几个字,虽然有不认识的字,可是墓主人的身份应该不难猜。这是一位汉朝的王公。 应该姓“王“,因为后面有名字”王宗“。这俩字他认识。 王宗,汉朝的一个王爷,具体是什么人,霍明升不清楚。他只知道历史上有个汉朝,可是那太遥远了。就是最近的清朝都已经亡了三年了。 皇上,完了,现在是民国,是共和!但是皇朝时候的古董可比现在民国时候的玩意值钱的多! 霍明升隶属镇嵩军,镇嵩军的头是刘镇华。镇嵩军属于北洋下的一支队伍,但是刘镇华可没参加过袁世凯的小站练兵。他是刀客出身,也就是他原来是土匪,后来被招安了。 这样的军队在北洋中不少,他们虽然名义上都是北洋下的军队,但本质上北洋并不拿他们当自己人看待,只有小站练兵出来的那批人,才是真正的北洋嫡系,所以镇嵩军这个军饷吗,也就马马虎虎了。 当兵就要吃粮,吃粮就要花钱去买。刘镇华从北洋那要不到钱,所以只能自力更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他这支军队号称镇嵩军,嵩就是嵩山,镇嵩军一直在豫西活动,也就是河南西边和陕西东边这一块地方。这块地方别的不多,古墓可是多。 如今来钱最快的生意,就是卖古董。 现在的中国,洋人说话声音大。洋枪洋炮自然不用说了,就连大洋都叫洋钱了。 洋人爱古董,中国的东西,除了古董,人家没有看的上的。刘镇华要钱治军,自然只能向地下打主意。 霍明升所在的部队,专门负责他驻防这块地方的盗墓行动。当然这都是私下的命令,刘镇华可不是傻子,他绝不会落下黑纸白字的证据。毕竟盗墓是犯法的。 霍排长是大家族出来的人,他自幼就有出人头地的想法。如今谁都看的明白,这还是个乱世。虽然清朝没了,已经到了民国,但是首都那个北洋政府,还没有原来清朝皇帝控制的地盘大。 不说别的,就是河南这块地方,起码镇嵩军就是不怎么听北洋的话。 类似的武装势力多如牛毛,这还不提遍地的土匪武装。 乱世出英雄,霍明升很清楚这一点。他虽然痛恨国人挖地三尺把祖宗留下的宝贝都刨出来卖给洋人,但是形势比人强,他一个人也改变不了这个现象。 而且军队要吃饭,没钱也不行,所以霍排长一边要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一边也想尽可能的维护住古人的体面。 江湖上的盗墓贼一心为了钱拼命,他们根本不在意古人的尸骸,霍明升想着,如果自己来主持这件事,起码能对古人遗体照顾一些。 他调查过自己地盘上的江湖客,发现孙金贵算是本地技术最好的盗墓贼。霍明升就准备拿下孙金贵,进而控制现在泛滥的盗墓行为。计划进行的很顺利,他早派人盯住了孙金贵,然后按计划把孙金贵堵在墓地里面。 盗墓是重罪,如果孙金贵还想活命,那必须听自己的命令。可是哪成想,这一次盗墓孙金贵不是自己,他还有个外来的同伙。这真是很奇怪,孙金贵怎么也招同伙了? 而且这个墓,明明是汉朝古墓,还是个王公的坟墓,墓里却没有半件陪葬品,这更加奇怪。 好在一切问题很快会有答案,孙金贵和那个光头都在军营里,审一下就全明白了。 第二天天一亮,霍明升先提审了光头。 这是霍明升第二次见这个光头小伙子。第一次就是在墓地,不过那时候这家伙脑袋开瓢,流了一地血,霍明升也懒得多看。 现在再看这小伙子,霍明升不禁眼前一亮。 这小伙,精神啊。 在这个时期,全国,尤其是河南的百姓,过得苦不堪言——否则哪里来的那么多土匪和刀客?都是日子过不下去才当贼了。 贫穷的生活,让百姓的脸上全如死灰一般。更加上如今的中国,正处在历史的谷底,西洋人欺负我们,东洋人也欺负我们。作为中国人,真是感觉毫无希望。 这种心态转化为了一种麻木。霍明升平日里见惯了百姓这样的样子,到也没觉得有什么。可是今日一见这位光头小伙,却似乎发现了稀罕事一般。 这小伙脸上完全没有半点的木讷,相反的,他的面上带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清明。尤其是小伙子的一双眼,仿佛是千尺深潭,深不见底,让人看不透他的心思。 而小伙子眼神望向霍明升,却让霍明升有一种从皮肤到心灵全被看透的感觉。就连小伙子头上裹着的纱布,都遮掩不住他的那种独特气质。 这是什么人?盗墓贼中还有此等人物? “光头强?“霍明升望着小伙问道:”你真名是什么?“ “霍排长,我姓吕,双口吕。吕阳,太阳的阳。”小伙子落落大方的回答着。听口音,到是外乡人,但是似乎离这里也不远,霍排长完全听得懂他的话。 吕阳穿着一身旧的镇嵩军军服。这身军服在别人穿起来,顶多是区分自己和老百姓,但是穿在小伙子身上,却好像顶尖礼服一般。 这让霍明升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怪异。他本来以为光头小伙就是个盗墓贼,也就以对盗墓贼的心态来准备审问一番,可是这一番见面,让霍明升感觉此人绝非等闲。 “吕阳,你是哪里人?” “渭南人。” “这是陕西了。你怎么跑到我河南来?就为了盗墓?” “霍排长,我从渭南来这里,是为这座墓,可也不全是盗墓。“ “噢?怎么讲?” “霍排长,我很小就成了孤儿,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姐妹,长到今日一十八岁了,一事无成,甚至混口饭吃都难。我父曾跟我说过,我家祖上是汉朝王公,功崇公王宗。他说如今这个乱世,要是我实在混不下去,就去老祖宗墓里看看,取一两件值钱的玩意保命。所以我这才来到此地。” 霍明升这才明白,原来这位吕阳,是墓主人的后人。那么墓主人不用说,就是汉朝的什么功崇公王宗了。 看吕阳谈吐自然,完全没有乡下人见到军人那种恐惧,这让霍明升对光头小伙升起了一丝好感。这年头连个能和自己利落说话的人都找不到,霍排长也很高处不胜寒的。 不论他的手下还是长官,全是大字不识的粗人。镇嵩军本就是土匪出身,位置越高的,越是早早跟着刘镇华起事的老土匪。 土匪有几个能认字的。 霍明升才加入镇嵩军不到一年,他不是土匪,所以在这个群体里,实在找不到聊的来的人。 今天看到吕阳,霍明升似乎有了一点遇到能说话的人的感觉。他的目标本来就不是吕阳,而是孙金贵。 先审问吕阳只是一种策略,先找外围,再攻正主。他只是想收服孙金贵给自己办事。但是现在他暂时没了这个念头。相反的,他到是想和这位吕阳多聊聊。 “吕阳,你说这位王宗是你的祖宗,那你应该很了解你祖宗的生平了?那我有个问题,为什么你祖宗姓王,你却姓吕?” 吕阳姓吕,王宗姓王,这俩都不是一个姓,吕阳却说王宗是他祖宗,这如果不是吕阳说出来的,霍明升一定觉得是谎话。但是吕阳纯净如湖水的眼神让霍明升起不来这个疑心。 几千年的事了,这中间有什么变故都是很正常的。他只是要问清楚一下而已。 “霍排长,这件事我也是听我父亲说的。先祖王宗,是王莽之孙。” “王莽?”霍明升不知道王莽是谁。 “嗯,霍排长,王莽是汉朝的一个大官,那是我先祖。王宗是王莽的嫡孙。后来发生了很多变故,所以我这一支就随了母姓。先祖王宗的娘姓吕,所以我也就姓吕了。” “原来是这个样子。那你先祖既然很有名,也应该很有钱吧,只是你看那墓地里面,怎么什么陪葬品都没有呢?” “这个事我也很奇怪。不过毕竟现在距离那个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我也是不清楚。” “你和孙金贵怎么认识的?” “来到本地打听出来的。” “为什么你剃了光头,而且进去那地方还不穿衣服?这真是你们那边的规矩吗?” “霍排长,我本身不是盗墓的,哪里知道什么盗墓的规矩。不穿衣服,只是因为我进祖宗陵墓取东西,实在是太惭愧了。所以我剃掉头发,脱光衣服,是让先祖明白我的确是穷的连衣服都没的穿了。” “你这……” 霍明升这才明白事情经过。这小子,真是可以啊。 不过他细一思索,还真是这么回事。换了是自己,穷的活不下去了,要去盗自己祖先的陵墓,那也最好让祖宗看看自己的确是穷的叮当响,连衣服都没得穿才好。 “吕阳,现在你祖宗的墓里面什么都没有,看来你是拿不到钱了。不知道以后你准备怎么生活?” “如果霍排长不治我的罪,我绝不会再盗墓的。” “那以什么为生呢?” “我一时还没想好。” “吕阳,我看你谈吐不凡,是不是你读过书,认识字?” “会一些。我父母在世时候,教我了一些东西。” “那不如这样。我手下缺个文书,你留下给我当文书可好?管吃管住,还有军饷。” “文书是?” “就是替我写写算算的。” 霍明升真心想留下吕阳。从刚才的一番谈话,他认识到眼前这位小伙是个人才。在当前这个时候,能有如此谈吐的,都是人才。至少霍明升以前没见过这样的人。 望着霍明升期待的眼神,吕阳思索片刻,点点头说道:“好,霍排长,我应承了。” 卷一 第三章 王莽之孙 孙金贵面对霍排长时候心里别提多害怕了。 他是盗墓贼,盗墓是重罪,抓住就枪毙。当然,至于到底是不是被枪毙,也就是他能不能活下来,全看眼前这位年轻军官的意思了。 别看孙金贵见惯了死人,他一点不怕死人,但是他真没杀过人。以他的业务能力,如果出了意外,弄到杀人的地步,那是耻辱。 在墓地里,他只见过死人,没见过活人。昨晚出现的光头怪,是他人生第一次遇到,所以情急之下想都不想,凭着本能就是一棍子。 活人于是变死人了,而死人,孙金贵是不怕的,所以他才能放心大胆的继续工作。可是哪成想不但被官兵抓了,那个死光头还活了过来。 这光头要是向军爷报告是自己打的他,老孙可是又多一条罪名。 现在的孙金贵心里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霍排长虽然年轻,但是他大小战斗也经过许多,亲手击毙过不少敌人,杀过人的人,身上就有杀气。孙金贵有点不寒而栗。 尤其霍排长一直盯着他,一句话,一个字也不说,只是冷冷看着他,孙金贵更是脖子后面冒凉气。 这比在古墓里面可恐怖多了。如果现在不是身在军营,自己是俘虏,他都想一拳把霍排长打死。 “霍排长,您看我这事……” “孙金贵,我给你两条路,一条是去死。” “我选第二条!第二条路!”孙金贵半点不犹豫,立刻就否定了第一条。那是,第一条是死路,谁也不会选。 “好,这第二条路,是你给我干。你去找古墓,然后在我的指挥下挖开。” 孙金贵万万没想到,这位军爷抓他,竟然是看中了他的业务能力。他本以为霍排长要从他身上敲诈一笔呢。 如果是那样,孙金贵更没辙。这些年赚的钱,他左手进右手出,从墓地出来,拿宝贝换了钱,老孙直接就进了赌场酒馆妓院。 吃喝嫖赌,老孙样样都不落下。要从他身上找钱,难于上青天。 给军队干活到不是不可接受。老孙心里飞快的盘算着。如果是自己干,这么危险的活,万一再被抓了,那就难说下场了,砍头都说不定。要不他怎么一直单干呢,就是因为谁都不能让他信任。 换了有军爷罩着自己,起码不至于掉脑袋。只是这“利”该怎么分? “霍排长,您意思是我专门为您找古墓,然后……” “对。” “那这里面的东西,咱们是三七分,还是六四,还是……” 霍明升听到这里,把手枪从枪套抽了出来,拍在桌上:“孙金贵,你猜我枪里哪一颗子弹是为你留的?第二颗?还是第三颗?” 冰冷的枪身似乎散发出刺骨的凉意,孙金贵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他突然意识到了这里可不是别地方,这是军营。自己和一群丘八要好处,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霍明升都不拿正眼瞧孙金贵。对他来说,眼前人就是个工具。自己要盗墓,缺少这方面的人,正好这个人合适,又落在自己手里,那还不是想他圆就圆,想他方就方吗! 孙金贵,就是个工具人! 这时候的霍明升思绪飘到了隔壁。隔壁房间,是他给新任文书安排的住处。吕阳,成了这间房子的新主人。 这时候的吕阳,正对着眼前的一杯白开水发愣。 这是一杯很普通的白水,勤务兵用木桶从水井中提出水,倒进大锅用柴火烧开,然后用水瓢舀水进水杯,再送到吕阳的桌子上。 吕阳对眼前的一切,感觉熟悉又陌生。 水井,铁锅,柴火,他都见过,但是瓷做的水杯,他却是从来没有见过。 这并不是因为他来自穷困的小山沟,一辈子没见过好东西,而是他根本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他来自遥远的过去,接近两千年前的汉朝。 他并不是王宗的后人。吕阳的真实身份,是王宗的双胞胎兄弟,他的爷爷,正是汉朝鼎鼎大名的王莽。 王莽长子王宇,因为“狗血门”事件,惹怒了王莽,所以被王莽杀了。 王宇的夫人吕焉,此时有身孕,所以幸免于难。过后她诞下一对双胞胎。其一是王宗,其二是吕阳。 只是因为王莽的暴虐,吕焉害怕儿子遭难,所以只对外说生了一个,也就是王宗。另一个,随了母姓,也就是吕阳,自幼就被别人收养。 收养王宗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刘歆。 刘歆为汉高祖刘邦四弟楚王刘交的后裔,刘向之子。他学究天人,《山海经》就是他和他爹一起编著的。 吕阳从小就跟在刘歆身边学习,随着他渐渐的长大,刘歆向他透漏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刘歆认为,吕阳的爷爷,也就是王莽,并不是原来的王莽。这个王莽,是被外来灵魂附体了。而这个外来的灵魂,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他来自以后的以后。也就是遥远的未来。 刘歆和王莽关系非常好,所以他对王莽前后的变化体会的最深刻。而且王莽对刘歆,并没有隐瞒自己来自未来的这个身份。 王莽需要盟友来支持他对汉朝的改革,所以王莽和刘歆讲过许多未来世界的模样。 若是换了别人,肯定以为王莽是发疯了,说的都是胡话。可是刘歆不是别人。他是修道之人,他距离天道虽然尚有一定距离,可是却已经隐隐触摸到天道的门槛。 他相信王莽的话,但是他并不完全赞成王莽的改革,同时他更不认可这个王莽把曾经的那个真王莽的后代全弄死的行为。 刘歆相信,万物相生相克,既然上天降下来一个来自未来的灵魂,那么一定会有一个克制他的灵魂随之诞生。 很巧,或者说也理所应当,吕阳恰恰就是这个人。 吕阳对于天道的参悟远胜于师父刘歆,尤其是在九鼎面前的表现,更让刘歆确定吕阳才是天选之人。 当时世间有一样至宝,就是传国玉玺和氏璧。王莽穿越而来的力量,就是发自和氏璧。和氏璧也因此破损了一角。 和氏璧被王莽把持,刘歆自然接触不到。但是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有和氏璧,就有九鼎。 九鼎相传是大禹所铸,以镇九州。 刘歆父子都是正宗皇室血统,在这个时代有着强大的实力,他们费劲心机终于收集齐了九鼎。 这九个铜鼎,造型非常平凡,如果不是父子俩都有着高深的学问造诣,他们都不敢确定这其貌不扬的九个小鼎,就是传说中的神奇禹王鼎。 他们参悟再三,也不得要领。直到吕阳面世,九鼎才真正显出他的神奇。 吕阳接触到九鼎之后,从其中参悟到了天道,有了神奇的能力,点石成金,呼风唤雨,起石平山,无所不能。 他唯一所差的就是起死回生之术。 刘歆希望吕阳学会起死回生之术,好复活被王莽杀掉的王宇和他几个兄弟。王宇是吕阳亲爹,吕阳自然也是这个心思。 可是要想能起死回生,让死人,还是死去多年的人复活,这已经是仙人的能力了。 凡人是没有这个能力,吕阳深深明白这一点,所以在那一夜,他终于堪破了大道,羽化而去。 吕阳本以为自己成为了神仙,来到神仙福地,可哪成想他一睁眼,自己就在一个不知名的坟墓里面,眼前是一口棺材。 他捡起灵牌,赫然发现这棺材里面躺着的竟然是自己的双胞胎兄弟王宗。 还没等他再多想,紧接着他脑后就挨了一棍子。 这棍子顿时把他抽背过气去了。实际上,他的确那时候是死了。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很快又活了过来。就在霍明升开口说话的时候,吕阳已经完全恢复了。这也是他为什么能顺着孙金贵的话说下去而不露馅的原因。 他伤口愈合之快可以说没人敢相信。当勤务兵给他包扎时候,他脑后只有很小的一个口子,所以霍明升和勤务兵才不会对他恢复的这么快而奇怪——本来也没多大事,只是摔了一跤而已。 现在他脑后这个口子完全消失不见了,吕阳顶着一个光头,正对着茶杯发呆。 他不是为了瓷器发呆。这个时代已经不是汉朝,他很清楚。昨夜他从勤务兵哪里套了许多话,大概知道了现在的一些情况。 这是一个陌生的时代,是汉朝以后。至于以后多少年,以勤务兵的见识自然不知道——他连汉朝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吕阳很快能解决。 现在让吕阳最担心的是,他法力全失。 如今他连最简单的一个圆光术都无法施展了。 以前他施展圆光术的时候,可以用一个平面,比如茶杯里面的一片水,映射出他想看到的世界任何地方任何情况。 不论相隔千里还是万里,瞬间可查。 但是现在什么都没了。水杯就是水杯,白开水就是白开水,不论吕阳怎么施法,水面纹丝不动。 他连隔壁霍明升和孙金贵的交谈都看不到。 吕阳紧接着尝试过穿墙术,五鬼搬运术,等等他熟悉的法术,无一例外全失败了。 最终吕阳不得不悲哀的承认,自己从汉朝羽化之后,并没有成仙,而是来到了不知多少年后,成为了一个凡人。 好在自己这个凡人多少还是有点不凡,至少孙金贵这样的人杀不死自己。 难道自己只剩下不死之身了? 这些还都是小问题,大问题是,自己怎么才能再次回到自己的时代。吕阳还要让自己的老爹还阳呢!这是他身为人子的一点痴望。 如果换了是一个汉朝的普通人来到民国,一定会被光怪陆离的变化吓傻。别的不说,汉朝可没有热兵器。这一点就足矣让古代人惊讶到死了。 但是吕阳不是凡人。王莽偷偷和刘歆说过大量后世的事情,刘歆全都告诉了吕阳,所以吕阳对后世,或者说现在这个世界,并不是特别的陌生。 这里对他,不过是另一个环境而已,而且他还并不喜欢这个环境。 他想尽快的回去,回到自己的时代,复活老父亲。除此之外,吕阳还要弄明白一点,自己本来应该羽化成仙的,要不怎么身上衣服,甚至所有毛发都没了。这不就是超脱了那个世俗世界吗。 可是超脱之后,自己没有升上仙界,反倒堕入另一个凡间。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从半仙跌落到凡人的境界,对吕阳来说,绝对无法忍受。 就好像一个人曾经家财万贯,妻妾成群,突然之间什么都没有了,混的要乞讨为生,换谁也接受不了。 吕阳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回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 要找回一切,有两条路。一条是和氏璧,一条是禹王鼎。 两者得其一,都可以让自己重新获得法力。 可是吕阳深深的知道,不论和氏璧还是禹王鼎,那都是凡间至宝。就是凡人都知道这两者的高贵,自己现在跌落到这个层次,又该如何去寻找,甚至触摸这两样宝贝呢。 禹王鼎还好说,那个和氏璧可是皇帝权力的象征,这一世的人,和任何世的人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和氏璧,绝不是一个普通凡人能碰触到的。 自己该怎么做?未来的路,又在哪里? 卷一 第四章 学枪 “吕文书,我口述,你写。向连长报告。” 写一份公文给上司,是霍明升对吕阳的第一次考验。虽然吕阳说自己能读能写,可到底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 虽然他的连长上司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该有的公文还是要有的。这是霍明升的一点自傲。虽然镇嵩军相比起北洋军的真正嫡系部队有点像草台班子,可霍明升本人时刻以北洋军的水准要求自己。 公文来往是最基本的素质——其实北洋军的低层军官也没几个认字的。 吕阳提起毛笔——这个他一点不陌生,铺开了纸张。 纸,真是个好东西。原来纸是这个样子。王莽曾经和刘歆说起过未来的种种,其中自然也提到过纸。但是王莽没有造出过纸,刘歆自然也不知道纸的具体样子。 现在,吕阳终于见到真正的纸。 纸,果然是个好东西。比起吕阳以前用的竹简,纸可轻柔方便多了。 吕阳用笔尖沾满墨汁,笔走龙蛇,霍明升说的多快他就写的多快,而且一字不差。 他也不敢写差了。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吕阳自然处处小心。现在的公文格式和汉朝显然是不可能一样,吕阳不敢自作主张,只能照猫画虎。 霍明升对吕阳的表现极端满意。 看人家这一笔字,太漂亮了。自己的字跟人家比起就是鬼画符,而且好多字他只会说不会写。 吕文书果然是个人才。这么能干的人,怎么混的吃不下饭呢?霍明升有点不解。好在这不是他的问题,反倒是他的幸运。 如果吕阳不是混的这么惨,怎么会来到这个地界,成为自己的文书。 霍明升把公文封进信封,派遣勤务兵去送给连长,然后点齐了他的人马——满打满算三十个人,齐装满员,出发! 他们的目的地是杨树沟。 杨树沟坐落在浮戏山里,这里盘踞着一伙土匪。 本来这伙土匪和霍明升没什么关系,但是孙金贵告诉霍明升,杨树沟附近就有一座古墓,这样一来,土匪就和霍明升有关了。 先剿匪,再挖坟。霍排长的思路是很清楚的。 现在的土匪不认别的,只认洋钱。如果霍明升只是行军路过,他不招惹土匪,土匪也不会主动招惹军队。但是他们要刨坟掘墓就不行了。 谁都知道古董值钱,万一到时候他们被土匪给抢了,那可就丢大人了。 先下手为强!剿匪! 从霍明升的驻地到杨树沟,要行军两天。 到了午饭时间,部队埋锅造饭,霍明升四处望了望,突然指着山上对身边的吕阳说道:“吕文书,你看到那个兔子吗?” 吕阳早就看到山上有几只野兔。他来到陌生的时代,经过这两日的沉淀,已经对这个时代,以及自己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清楚的认识。 尤其是这一路上霍明升一直在和他闲聊,更是让吕阳对现在的世界越发的清楚。 这个世界可比自己那个世界大了不少。这并不是世界变大了,而是世界变化了。 在汉朝,世界上可是没有这么多乱糟糟的国家。 当时吕阳以圆光术看遍了整个地球——这个词还是来自于王莽,发现除了大汉朝的地界,别的地方还落后的不成样子,他也就没多大兴趣了解。 哪成想大汉朝之后,竟然经过唐宋元明清,以至于到了现在的民国——这都是霍明升被吕阳套出来的话,世界彻底变样了。 那些不起眼的番邦小国,竟然变得这么强大。 而原来强盛无比的中国,却衰弱到如此境地。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只可惜对于这点,吕阳也了解不多。王莽和刘歆说的全是后世的好,他可没说过中国会弱到任由番邦宰割。 现在吕阳来到这个中国极弱极弱的时代,一时都有点不适应。 他太习惯于大汉强盛的状态,更何况他还曾经是半仙,习惯于俯视人间。现在沦落到凡人状态,而且汉人也衰弱到被扶桑小鬼、红毛番邦欺负,吕阳肯定不可能这么快接受现实。 只可惜他一身法力全无,自己也是凡人一个,根本改变不了这个现实。否则他移山填海,直接把扶桑弄陆沉了就完了。 好在他还具有一双好眼睛。正如那夜在坟墓中。在孙金贵没有进来时候,坟墓里一片漆黑,但是这些对于吕阳完全没有阻碍,他的眼可以夜间视物,这多少对他来说是个安慰。 至少他要是晚上逃命,就比别人多了一个绝对的优势。也许上天不想让自己死在这个时代吧,所以多给了自己一个技能。 霍明升只看到林间的几只野兔,而吕阳其实连野兔身上有多少毛都看的清清楚楚——俩人眼神不是一个层次的。 不过吕阳绝不会透露这些,他只是简单的点点头。 “打只兔子,给大伙加餐。”霍明升说着话,就将步枪取在手中,据枪瞄准。 吕阳顿时眼睛一亮。他对于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器比较着迷。 生活中的用品,比如纸,比如瓷器,他看到就知道是什么,怎么使用。但是武器就不同了。现在的军队,已经没有了弓箭大刀长矛,而是都用火枪了。 吕阳的出身和师从,决定了他的地位。他在汉朝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尤其他还是接近天道的人,所以他对于世界的认识,不是一个寻常百姓的看法。 他的高度,是掌权者的高度。吕阳深知一个时代最高的水平就体现在军队上。 难怪现在中国弱,原来是曾经的一套兵器全无用处了。现在霍排长和他的手下使用的,全是洋人造的武器。 这款步枪,霍明升跟吕阳说过,这是德国人造的毛瑟步枪,很是厉害。北洋军的主力用的就是这款步枪。 这款步枪在镇嵩军中持有量不多——贵啊!而且不好买。 霍明升是因为作战勇敢,才被上头奖励了这么一支。 这个排里,只有这么一支毛瑟步枪。 吕阳早就想看看现在的武器是怎么使用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他也不能主动要求开枪——那就颠覆了他对自己身世的捏造了。 他一直说自己是穷山沟里面出来的,这样才好掩盖一切不合时宜的事。否则会闹笑话,被怀疑。 现在霍明升据枪瞄准,吕阳立刻仔细的观察霍排长每一个动作。 随着霍明升扣动扳机,一声枪响,弹丸飞速的窜出枪口,向着山林中的野兔飞去。 “呸!这次不算。再来。”没打中,差了几米。霍明升立刻再开一枪,这次打中了。一支兔子被打穿了脑袋,躺倒在地上。 吕阳暗暗点头。步枪果然是比弓箭厉害的多。 如果大汉朝的军队以弓箭应对现在的步枪,半点胜算也没有。难怪如今中国衰落,倒也是不冤。 器不如人至少是其中一个原因。 这一枪,让吕阳完全明白了现代武器的原理。 吕阳参透了九鼎,知晓了天道,所以才能羽化。现在和过去,甚至未来,一切都在天道之下。吕阳只是没有见过步枪发射,等他见到之后,很容易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火药在封闭管道内燃烧,推动弹丸,击杀目标。 道理很简单。 “吕文书,会开枪吗?”霍明升对吕阳很是笼络。 “不会。” “我教你。”霍明升把抢塞到吕阳手中:“右手握住这里,食指搭在扳机上,看准星,三点一线……” 孙金贵在不远处一边做饭,一边留意着俩人的动静。 他对于现在的状况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个光头,也就是叫吕阳的这个小伙子,怎么就认了自己的那一番谎话呢? 孙金贵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吕阳是霍明升的文书,显然是霍排长眼中的红人。自己可是结结实实的抽了吕文书一棍子,当时老孙都以为自己把他杀死了。 哪成想他不但没死,还成了霍排长的文书。可是这样的话,这小子应该向霍排长说自己曾经差点杀了他。 如果他说了,孙金贵知道自己绝没有好果子吃。即使不被霍明升枪毙,那挨一顿军棍也是少不了的。 现在啥事没发生,显然是吕阳和霍明升什么都没提。 太奇怪了。 孙金贵根本不知道吕阳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个王宗的墓除了自己挖出来的盗洞,绝没有第二个入口。吕阳先自己一步进入墓里,他怎么能做到的? 这个困惑让孙金贵一直心神不安。 他常年行走在死人活人之间,比起旁人,他其实更害怕古怪的事件。 这件事一天他想不明白,一天不能安心。 别看吕阳现在穿着镇嵩军的军服,从外表看起来和霍排长以及这些军人没有多大区别,但是孙金贵深深的相信,这个吕阳绝不是个普通人。 莫非他是黄鼠狼成的精,装成个人样来祸害人间? 但是他为什么会找上自己呢?又为什么出现在那个坟墓?难道那墓里面真的有好东西,自己没有发现? 孙金贵正在胡思乱想,突然发现吕阳已经把枪口指向了自己。 “我命休矣!”孙金贵心内大叫一声。这小子要杀人灭口! 卷一 第五章 杨老爷 “枪口不能指人。”霍明升连忙把吕阳的枪口压低。 孙金贵差点被吓死。他真想不到这位光头强这么敢干。 别看此人白净净的文弱书生一般,但是刚才他那一股架势,如果不是霍排长手快,自己真就归位了。这小子是诚心的还是无意的? 吕阳还真是特意为之。 他从大汉朝穿越而来,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他来历奇特的,只有孙金贵一个人。杀了他,自己就安全了。 只可惜老天爷不但收走了吕阳的神通,就连他曾经超凡的身体也收回去了。 吕阳如今只剩下锐利的一双眼睛,体力和速度却和普通人没有差别。 不是他不想开枪,而是霍明升手太快。 霍明升救了孙金贵一命,他也不敢再把枪给吕阳玩了。新兵蛋子玩枪,还是子弹上了膛的,实在太危险了。 勤务兵捡回来野兔,大家吃饱喝足继续行军。 第二天中午,他们来到了浮戏山杨树沟。 杨树沟是一条山谷,但也是一个村庄。村庄就坐落在半山腰的路边,这个村,就叫杨树沟。 霍明升没想到杨树沟村外面面竟然还有城墙,而且城门还是紧闭的。 “孙金贵,这是怎么回事?”啥村啊,还有这样的防卫!你当你是县城省城呢? “霍排长,那伙土匪就在村后面的山头上,咱们穿过村子就是。” “这村怎么还有城墙?” “霍排长不知道吗?杨树沟村杨老爷,可是大大的有名。他是前朝的举人,后来做到知县,最近几年回老家颐养天年。他是本地的豪绅。杨老爷回乡之后,就围着村子修了城墙。排长请看,城墙上还有扛枪的家丁呢。” 霍明升早就看到城墙上有扛枪的人了,否则一个小村子,他早就穿过去了,哪用停下队伍。 没想到去打土匪之前,还遇到堵路的了。 “孙金贵,这村子你熟?”城墙上的家丁手里的枪一直紧紧握着,这让霍明升不敢乱来。 虽然他算是正规军队,可是在这个时期,什么正规不正规,有枪就是正规! 你有枪,今天做土匪,改天一被招安,马上大家都是兄弟。 而地方团练性质的武装就更多如牛毛。杨家沟这样的情况不稀罕,一般大点的村子,本地地主都有几条枪。可是有枪还筑城的,霍明升还是第一次遇到。 尤其这个杨老爷,还是前朝的知县。现在是民国三年,清朝才过去没两三年,一个知县,那就是百里侯。面对这样的人,霍明升也不想硬来。 “霍排长,我表姨就是这村的,我以前来过。” “他筑墙是什么意思?弄了城门,难道要收过路费?” “这个到是没有。杨老爷的意思是防范土匪,维护一方安全。毕竟山上不是有土匪吗。” “那你去跟他说,老子要借道剿匪。让他开门。” “得令!”孙金贵立刻就要出发,这时候霍明升又叫住了他。 “吕文书陪你一起去。”霍明升不放心孙金贵。这小子是个盗墓的,自己是拿着他的短处,硬绑着他给自己办事,万一他和这村里的杨知县勾搭起来黑自己一次,那霍明升可没地方吃后悔药去。 这个时期整个大环境就是如此。非如此乱世,哪能出这么多土匪,这么多枪呢。 吕阳是霍明升信的过的人。虽然吕阳和孙金贵一开始在一起,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霍明升相信俩人之间没什么交情。刚才吕阳还差点一枪打死孙金贵——这点霍排长可不会被欺瞒过去。 派这俩人去,他俩不会勾结在一起,这样他放心。 而且吕文书谈吐非凡,绝不是兵痞子样,对面是个知县大老爷,是举人,自己这边也得派个差不多的人,免得被对方看不起。 吕阳点点头,跟在孙金贵身后来到城门前。 孙金贵一通喊话之后,城门打开,俩人进去之后,城门又关了起来。 有家丁带着俩人一路向杨老爷府邸走去。 趁着家丁不注意,孙金贵压低声音对吕阳说:“小子,那夜我绝不是故意打你的,我是被你吓着了。昨天你用枪指了我一下,差点杀了我。以后我们都要在霍排长手下讨生活,这是就算揭过去了,从此以后河水不犯井水。如何?” 吕阳默默点了点头。 “你可别给我来阴的!咱们还得一口锅里吃饭,整天你防我我防你没意思。” “好。” 见到吕阳算是答应下来,孙金贵多少松了口气。如果不是在军队里,孙金贵早就把吕阳宰了。这小子的确是奇怪。这样的人,不能和自己有瓜葛。 可是看现在情况,自己一时半会还跑不掉,还要在霍排长手底下干,这样的话,自己就不能杀吕阳了。可是吕阳是霍排长眼里的红人,孙金贵也得提防他给自己穿小鞋。 现在总算是暂时缓解一下,先安心把事情办了再说。 杨树沟附近的确有个古墓,杨树沟的山头上也的确有一支土匪,但是这都不是孙金贵选中这座坟的理由。 他真正的目的,是杨树沟的杨老爷。 孙金贵的表姨就是杨树沟村的人。孙金贵父母去世之后,他没有更亲的人了,是这位表姨时不时的接济他,他才熬过最难熬的那段时间。 后来孙金贵开始盗墓,手里有俩活钱之后,也会来看看表姨,给表姨放下点钱,买点粮食和布什么的。 因为有孙金贵的接济,他表姨的日子也马马虎虎过得下去。可是最近她表姨家里出了点问题。 问题就在孙金贵的表妹身上。 这两年他表妹从小闺女长成了大姑娘,出落得天仙一样,这就糟了糕了! 他表妹被杨老爷看上了,非要讨他表妹做小。 若是杨老爷没有原配,他表姨,甚至包括孙金贵都不会特别反对。虽然杨老爷没有七十也有八十了,但是人家家底厚,吃的好穿得好,嫁过去总是能吃香的喝辣的,省的现在这样上下顿都不靠谱。 可是呢,杨老爷有原配,这原配看起来也不大,四十郎当岁,也不知道是杨老爷娶的第几个原配了,反正杨家内院她说了算。 听人家说,杨老爷后来娶的几个小老婆,都没活过三年,全死了。 这样孙金贵和他表姨自然不干了。这是送闺女进火坑。 但是孙金贵表姨家就俩人,表姨表妹,表姨夫早死了,表妹也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她们实在是无力反抗。 孙金贵是她们娘俩唯一能依靠的男人,可是孙金贵除了会刨坑钻地里去挖坟,还能干嘛?让他跟杨老爷对着干?别说他没这个能力,就是有这个能力,他也没这个胆量啊。 给他一杆枪,他也不敢对着杨老爷开。人家可是有几十杆枪呢。 这一次霍明升把孙金贵给抓了起来,让他为军队盗墓,这到让老孙想出个主意。 他有个近乎异想天开的念头,如果让霍排长和杨老爷打起来,如果一枪再把杨老爷打死,那就啥事都解决了。 孙金贵会看死人,当然更会看活人。 霍明升和他见过的别的军官不同。如果换了别的人,没准一进村就能和杨老爷喝上大酒,这根本没法操弄。 霍排长不是别的军官,他好像很不喜欢前朝的一切,更不喜欢前朝的官员。孙金贵感受得到。这就给了他机会。 霍明升年轻,容易被激,自己只要挑的杨老爷不肯开城门,霍排长一定会带兵就打。他可不是受气的脾气。 那样事就成了。 正因为孙金贵有这么一个计划,所以他先要交好吕阳。别到时候吕阳坏了自己的事。 军队在村外,杨老爷不得不马上接见了孙金贵吕阳两人。 若不是霍排长带着三十个汉子十几条枪堵在门口,孙金贵是绝没有机会看到杨老爷一面的——不够层次,差太远了。 别看杨树沟村叫村庄,但是这个村非常大,算是附近的中心地带,杨老爷的府邸,那也是重重院落。 孙金贵这样的人物,只能来到第一进。 杨老爷全名杨临海,今年七十三了。他坐在小会客室的正中,按说这位置应该是两张太师椅,中间一个八仙桌,但是杨府不是如此摆设。 在房间正中有一个沙发,杨老爷懒懒的靠在沙发上,眼前是一张矮几,案几上有一副大烟枪,旁边蹲着个小丫鬟,正为杨老爷调制大烟泡。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吕阳感觉陌生。沙发,他没见过,大烟枪,他更是没见过。 这玩意是干嘛的呢? 孙金贵对大烟不陌生。虽然他不抽大烟,可是现在遍地烟馆,大烟鬼多了去了。 他现在正紧张的脚后跟抽筋。 挑动军队打豪绅,这计划对他来说简直是天一般的大。自己就是一个盗墓的,有这个本事吗? 孙金贵都有点哆嗦起来了。 这状态在杨老爷看来毫不稀奇。这十里八乡的,谁见了自己不哆嗦呢。就是军队,那也得给自己面子。不给自己面子的话,你们到是试试看! 孙金贵的表现太正常了,杨老爷都懒得看他。但是孙金贵身边站的这位,让杨老爷感觉很意外。 这是个什么人?杨老爷人生阅历丰富,啥人没见过?做官的要饭的,唱曲的抢劫的,中国的外国的,东洋的西洋的,人,他见得多了,但是眼前这位光头年轻人,却是他从未见过的一种人。 此人穿着镇嵩军小兵的军服,就是最底层的炮灰,丘八。按说他也应该和旁边这位一样,见到自己不说腿肚子转筋,那你总得点头哈腰,仰视自己一番。 可是此人非但不仰视,而且他站的笔直,正在用一种杨老爷从未见过眼神,打量着四周。 自己这中西合璧的会客室,那也是百里之内数的上的高档所在。你没看你同伙都吓呆了吗。沙发,见过吗?圣母像,见过吗?十字架,你有吗? 这里任意一样东西,都能让乡巴佬看的眼珠子掉地上。你们,土包子,没见过世面。 可是眼前这位光头小伙却很不同。 他显然也是没见过这些好东西,但是他没有半点羡慕嫉妒,或者害怕自卑的表情,而是用一种让杨老爷完全形容不出的眼神,扫视着一切。 这在杨老爷来说极为罕见! 他是前朝举人。能当上举人,可是真得有点功夫! 四书五经,张嘴就来。他家的藏书可是百里内最多的。要不杨老爷哪里敢修城墙!他要名有名,要钱有钱。 他要的是人家的仰视,而不是吕阳这样的俯瞰。 这不行! “呔!”杨老爷发话了:“你是何人?见本老爷何事?” 卷一 第六章 孔子老子和上帝 让吕阳震惊的,不是沙发和大烟枪,而是房间里摆满了书架,书架上放满了书! 书,在吕阳的时代是没有的,那时候是用竹子做的竹简做文字载体。吕阳来到民国,才见识到单张的纸,而书籍是没见过的。 霍明升可没兴趣把军营变成书店。再说,买来书给谁看呢?全排上下三十个人,就他一个人认字,而且还认识的不多。 吕阳只是知道现在有书这样的东西,但是没有见过。现在来到杨老爷府上,他一下就知道什么是书了。 一页又一页的纸,装订成册,这就是书。满眼望去,书架上最起码有几百上千本书! 吕阳的眼睛都放光了。他太需要全方位的去了解现在这个时代了。 从自己的时代,到现在的时代,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中国衰落到如此境地,世界又有了什么变化。这一切无疑都要从文字中寻找答案。 霍明升孙金贵这样的人,是根本不能给他多少消息的。 吕阳想看书。以他的身份地位,祖父是王莽,老师是刘歆,而且他在汉朝是接近仙界的第一人,不论尘世中还是超凡界,他都是高高在上的人。现在来到民国,虽然他弱化成一个凡夫俗子,可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心态还没彻底转变过来。 杨老爷这样的地主,换了在汉朝,他都没机会见到自己。 吕阳一时没有留意杨老爷的问话,他的全部心思都在书架上。 只可惜这个时候的书还没有书脊上写书名的做法,而且这时候的书也不是后世那种竖直摆放方式,而是平躺着一本压着一本,这让吕阳连书名都看不到。 一时之间,吕阳就没有回话。 杨老爷顿时怒了。 狗才好胆!一个下贱的大头兵,竟敢不回答本老爷的话,这成何体统。你眼里还有本老爷吗?难道你要造反不成? 杨老爷这就要发火。他要喊人把俩人打出去。 孙金贵多精明。他一看事情不妙,立刻腿也不抖了,心也不慌了。 “回禀老爷,小的孙金贵,他是吕文书,我们都是镇嵩军霍排长手下的兵。今日来杨树沟,是……” “住嘴!我问你了吗?猪鼻子插葱,你装什么象。” 杨老爷厉声呵斥住孙金贵,然后指着吕阳说道:“你是文书?可认得字?“ 吕阳这时候回过神来,点头说道:“认得一些。“ “读过书?“ “读过一些。“ “那你岂不闻圣人言道,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为何你刚才如此无礼,目无大人。“ 杨老爷用孔子的话教训吕阳。你是一个地位低下的兵痞,我是高高在上的大人,我问你话你不回答,就是目无尊长,不守规矩。 还好杨老爷引用的是孔子的话,他要是引用后世名人,比如朱熹,王阳明,那吕阳还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汉以后出现的,吕阳是从汉朝直接跳到了民国,他还全不了解中间缺少的这一块呢。 好在孔子的话吕阳知道。 这位老头是怪上自己了。 若是换做普通的大头兵,早就给杨老爷赔一百个不是了。一个小兵哪有底气跟百里八乡的著名豪绅叫板。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豪绅,是这个时期地方上的真正管理者。可以说杨老爷掌握着这一片地方的生杀大权,就是县长的话也没他的话管用。要不怎么他的家丁就敢关门不让镇嵩军进来呢。 杨树沟以及附近这一片地区,就是杨老爷的私人国度,大小事情,都得他点头。 吕阳刚才目中无杨老爷的态度的确是让杨临海极为震怒!这是对他权威的挑战。而且这时候吕阳不是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外面那一群兵,他是霍排长的代言人。 霍明升带着人堆在杨树沟村口,隔着一道城墙。他带兵来这里干嘛?杨老爷不清楚,所以他要借吕文书弄明白。 可是吕阳对他视若无睹,这让他以为,是霍明升看不起他。这就问题巨大了。 杨临海,前清举人,官至知县,如今朝代更迭,清朝没了,民国上台,杨老爷这样的人,大部分都退了下来。 他代表旧时代的固有势力。 而霍明升,恰好就是新时代的军阀势力。杨老爷对新军阀多有忌惮,霍明升呢,也很看不起,甚至很厌恶这些前清的遗老遗少。 在这种心态下,杨老爷看到霍明升带兵来到自己老窝,自然要问个清楚。你们到底干嘛来了?难道是要对付我? 作为霍排长的代表,孙金贵根本就不是兵,他一直是盗墓贼,前两天才被抓了进来。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半点当兵的气质,反倒是因为多年的地下工作,孙金贵不自觉的有了一种让人想离他远点的气味。 杨老爷也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所以他选择了吕阳。哪成想吕阳根本没注意他,或者说根本没把杨老爷放在眼里。 这下杨老爷怎么能不发火!他以为这就是外面霍排长的态度。 你们到底要干嘛? 他用孔子的话责骂吕阳。你不回答我的话,就是不“畏大人“,不守古制! 吕阳知道孔子的话,这句话出自《论语》。后世把孔子摆在万世师表的地位,到了明朝,更是把孔子尊为“大成至圣先师“,地位甚至高过皇帝。 读书人把他的话奉为圭臬,就是吵架,都要引用孔夫子的言语来责难对方。 实际上,孔子的言语,成为了一套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一套理论,读书人一直在这套理论中生活。 而在汉朝时候,尤其吕阳生活的时代,孔子的地位远没有后世这么高。吕阳可以说是道门中人,他对孔子的一套没有什么尊崇。 杨老爷用孔子的话来责难他,是因为杨老爷看吕阳似乎是个读书人——要不怎么对自己的书架那么感兴趣呢,读书人,就要在孔圣人的教诲下生活。 你要懂得做人的道理,要畏惧大人。我就是大人,你就是小人,你和你外面的兵,都要畏惧我这个大人。 这是杨老爷要表达的意思。 “杨老爷。“吕阳时刻注意学习着这个时代的习俗,孙金贵这么称呼对方,他也就照猫画虎:”老子言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孔丘说要畏惧大人,可是天道之下,万物皆碌碌。为什么要一个庸才去畏惧另一个庸才?“ 杨老爷听到吕阳的话,顿时愣住了。 他万万想不到镇嵩军的一个小兵竟然能说出这样高明的言辞。 这不可能呀!如果镇嵩军的小兵都有这个水平,那镇嵩军还镇守嵩山干嘛,直接去北京上景山坐望紫禁城不好吗? “你是何人?“ “吕阳。“ “来此何事?“ “杨树沟山上有一群土匪,我等奉命剿匪。请杨老爷开门借道。“ 剿匪!杨老爷一听这话,心里一咯噔。 剿匪?剿的哪门子匪? 如今天下,纷乱异常。如今是西洋历法的1914年,也就是民国三年。清朝最后一个皇帝宣统退位,袁世凯任民国大总统。 清朝到民国这个时间段,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一个时期。 西方各国的工业化兴起之后,世界列强对中国开始了各种欺压和蚕食,这直接导致了旧有的一切制度崩溃——清朝完蛋了,而新秩序却遥遥无期,不见踪影。 社会是需要秩序的,没有秩序,只能堕入地狱。所以当官面的大秩序没有建立起来时候,地方的小秩序自发就形成了。 杨老爷,就是这一方秩序的执行人。 而那些大小土匪,其实也是一样的身份。只不过他们认可的秩序就是拿枪说话。 镇嵩军的剿匪,本质上是用镇嵩军自己的秩序,取代地方上土匪的秩序。 镇嵩军的子弹打到哪里,他的秩序就深入到哪里。 这一点杨老爷看的非常清楚。剿匪对老百姓是有好处的,这点不用怀疑。百姓在土匪的屠刀下,各个都是待宰的牛羊。但是剿匪对杨老爷没好处。 杨树沟山顶那群土匪,其实是杨老爷家养的。他们替杨老爷办许多不能明面操作的事。这也是杨老爷所维持的秩序下不可或缺的一环。 镇嵩军来剿匪,那就是要剿自己。 怎么?镇嵩军要扩张地盘了吗?河南督军答应了?浮戏山杨树沟这个地方隶属于河南,本地最高行政长官是督军。 镇嵩军的首领刘镇华可不是河南督军。现在的河南督军,或者说也叫省长,是赵倜。(本时期官职名称变来变去非常混乱,本小说就不去细究这些细节了,以后省最高长官就叫督军。无关本故事的主线。) 赵倜能答应镇嵩军扩张? 这不太可能吧。 如果赵倜不答应的话,那么这一支镇嵩军,就是私下行动! 想到这里,杨老爷心里略微有了底。 “吕文书,我看你言谈举止,似乎也是读书人,但是你不尊圣贤,更不畏上帝。什么天地不仁,这是歪门邪道。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只有无所不能的上帝!“ 说到这里,杨老爷举起胸前挂着的十字架:“尘归尘,土归土,你们从哪里来的,就回到哪里去吧。我杨家沟沐浴在主的光芒下,主的光芒能感召世间万物。阿门!滚蛋!“ 卷一 第七章 聪明的脑袋不长毛 孙金贵被家丁押着向城门走去。 他此时的心态,不是憋屈,而是懊恼。 孙金贵后悔了。他本以为杨老爷和霍排长两边不见面,自己在中间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能搞出点事来,可是谁知道人家杨老爷正眼都不瞧自己,一个“滚蛋”就把自己轰出门来了。 别看孙金贵大字不识一个,但是他好听书。 什么《封神演义》,《三国演义》,这些茶馆里面说书人说的评书,孙金贵都快能背出来了。 他觉得自己当不了三国的关羽,可是当个诸葛亮还是绰绰有余的。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自己比起臭皮匠可是强多了。臭皮匠敢在坟里搞三搞四吗? 孙金贵想做乡村诸葛。诸葛亮不是自称乡野村夫吗,他觉得自己就是! 可是梦想总归是梦想。他的如簧之舌还没张开,就被杨老爷给轰出来了。 这不麻烦大了吗。怎么办? 他不由得扭头看看身边的吕阳。 吕阳面上看不出半点情绪,他只是安静的走着,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走出了城门,家丁立刻又把城门关上。 俩人又走了短短一段路,这里是个拐角,城上的人和霍排长的人都看不到这块。 吕阳停下脚步,对孙金贵说道:“老孙,你和杨老爷有仇?” 听到这话,孙金贵浑身一哆嗦。 怎么回事?自己一句话没说,他怎么看出来了? 有那么一瞬间,孙金贵差点冲上前去想要掐死吕阳。可是现在的吕阳不是那夜在坟墓里面的时候了。 如今吕阳不但是霍排长眼里红人,关键是他现在正面对着孙金贵,孙金贵看到吕阳的一双眼,那是一双看透一切的眼睛,在吕阳的注视下,孙金贵所有不轨的念头全都烟消云散。 想起吕阳的神秘出现,孙金贵再也生不起杀人的心思,他不由自主的点点头。 “什么仇?” “吕文书,这件事是我的私事,和你无干,你就别打听了。” “你的私事,如果你能解决,你怎么会把霍排长的军队骗过来?霍排长不知道这里有城墙,可是你肯定知道。” 原来是这样!孙金贵恍然大悟。这小子心思贼啊。 逼不得已,孙金贵就把自己表妹那点事说了出来。 “好,我帮你。”吕阳弄明白孙金贵的情况,心里有了打算。 他是汉朝的人上人,而且时间并不久。 别看现在离汉朝那个时候将近两千年了,可是对于吕阳来说,只是一眨眼的事。 他升仙失败,直接就出现在这里。按照他的意识,前三天他还是大汉贵族呢,三天后,来到莫名其妙的民国,被一个土财主指着鼻子骂,吕阳一时完全接受不了。 更何况他现在急需了解本时空的一切情况,而杨老爷家里的藏书,是他最快掌握目前一切的渠道。他需要那一屋子的书。 得罪了我,还有我要的东西,那你必须死。 对于杀人,吕阳完全没有半点心理负担。他在汉朝时候可不是白面书生。杀人杀猪杀牛羊,他杀的东西多了去了。 现在杀一个土财主,随手的事。 杨老爷完全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人。他哪知道吕阳是来自两千年前的神仙。实际吕阳现在也根本不是神仙,他只是个凡人。肉体凡胎,没有半点法力。 只是吕阳这件事,这个人,还是给杨老爷多少带来点不安的感受。 这感受可以说不全是因为吕阳,更多的是因为城外那一伙镇嵩军。 当今天下,纷乱如麻。杨老爷对未来一直抱着一丝恐惧。 中国如今从天朝上国沦落到人见人踩,连小日本都能踩我们几脚,杨老爷心里是惶恐的。 所以当他接触到十字教之后(书要放到网上,宗教问题是红线,所以很多宗教我就改名,读者知道是什么就好),很快就皈依在十字架之下。 这不但让他精神上似乎得到了一些安慰,更主要的是他切实的获得了有力的支持。 洋人挺他。 接触他的神父,对杨老爷很器重,这样杨老爷的心才能略微安稳。被洋人看重,那在目前的中国就等于多了一张护身符。 只是现在一群大头兵在城外虎视眈眈的,洋神父身在省城,以现在的通讯状态,根本不能立刻取得联系,他还要靠自己。 杨家的家丁有五十来人,各个都有洋枪,子弹足够。 同时山上的土匪也有几十口子,也有枪有刀,从人数上说,杨老爷不但不吃亏,还占有很大优势。而且他还是有城墙守护的一方。 兵法云,十则围之,现在外面只有三十来人,根本不可能强攻他的老窝。 这点又让杨老爷心里再安稳一些。 可是他的内心深处,总是感觉到一丝丝的不安。 杨老爷不知道这种不安来自哪里。他今天只见过两个大头兵,一个看起来就是土包子,乡下人,完全不值一提。 至于另一个! 想到吕阳,杨老爷顿时疑惑起来。镇嵩军的一个小兵,怎么会有如此谈吐。 要知道这些丘八连字都不认识,更别提知道孔圣人说过什么了。 可是那个文书不但知道,而且他还很明白孔夫子说的意思,同时他张嘴就用老子的话来反驳。 这不对劲啊!这起码是秀才的水平。镇嵩军的小兵怎么可能有这高度? 奇怪! 正如这个乱世一般,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就会带来一丝惶恐。 杨老爷一边在胸口画着十字,一边吩咐道:“去,把杨喜给我抓来。老爷今日要纳妾。” 杨喜,正是孙金贵的表妹。她家是杨老爷的佃户,这些年欠杨家的钱越来越多,怎么还都还不起。 杨老爷当然要抓漂亮大闺女抵债。 正巧今天杨老爷的夫人回娘家走亲戚,那就把事办了吧。 只有用新鲜的女人,才能冲淡杨老爷心里那一点点的不安。 孙金贵完全不知道杨老爷已经对自己表妹下手了。他正站在吕阳和霍明升旁边,一边听着吕阳说,一边给敲边鼓。 他越听越心惊。这光头小子,真特娘的厉害呀。 这一张嘴,真是能把死人说活了。 原来他才是当世诸葛! 霍明升也被吕阳忽悠的又怒又喜。 怒的是杨老爷完全看不起镇嵩军,更是看不起自己。他直接让自己带人滚蛋,别在他眼前丢人现眼。 土财主看不起当兵的,这本来就是现在的社会实情,可是被吕阳这样一说,似乎杨老爷专门针对霍明升,年轻的排长怎么能不动怒。 而且吕阳说了,杨老爷让自己滚,正是因为他自己看上了那个墓。墓里有真正的宝贝,值钱。 霍明升在杨老爷看来,是来抢食的,所以赶紧给我滚! 怒火!财富! 打击加诱惑,霍明升火气和欲念顿时都起来了。 霍排长加入军队,就是因为对现在的黑暗的社会,愚昧而落后的中国,发自内心的厌恶,他要救中国! 这是这个时代肯睁眼看社会的青年人普遍的想法。 所以这时候大量的青年人去东洋,去西洋,去世界各地学习洋人先进的东西。 从军报国,就是霍明升的理想。 军人,在霍明升看来是高尚的,是不容亵渎的。 尤其是自己,更不允许被一个土财主亵渎。 更何况墓地里面有宝贝。这都是钱。没有钱,也就没有军队。他这一个排的兄弟都要吃饭。虽然上面也会发点军饷,可是那根本就不够维持的。 霍明升要想把这个排带出点样子,自己得有钱。 这也是他抓孙金贵的原因。 现在孙金贵给自己点出了古墓的位置,如果自己第一次就退缩,这个坏头一开,以后就不好办了。 只是要想去盗墓,必须迈过杨树沟村。 杨树沟村有城墙,城墙上还有扛枪的家丁,人数还不少。 他自己这支小部队,是没有重武器的。没有机枪大炮,也没有炸药,所以要想攻破城墙难度极大。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这还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杨老爷不是普通人。 他不是土匪,而是士绅。 杨临海,还不是普通士绅,普通士绅哪敢筑城? 他其实是一方的实际掌权者。这样的人,勾连极为复杂。 霍明升只是个小小的排长,别说他现在实力不够,就是他实力够了,能带着大炮来,打破了这个村子,但是如果他杀了杨老爷,这可是捅了马蜂窝,后患无穷呀! 霍明升紧紧皱着眉头,一时有点不知怎么办。 “霍排长,我们打还是走?”现在只有他们三人在,所以吕阳说话也比较直接。 “吕文书,这事不好办呀。打的过打不过另说,就是打的过,我们进了村,如果不杀了杨老爷,就要扣住他。这样我们的人手更加分散,去办事的人就少。就算事后得了宝贝,杨老爷这边也不好善后。” 吕阳听明白了霍明升的意思。他是想要墓里的东西,但是不知道怎么善后,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行动。 这对吕阳来说毫无难度。 “霍排长,斩草要除根。为什么要抓杨老爷呢?杀了他不是一了百了吗?” “杀了他?”听到这话,霍明升立刻吃了一惊。他都有点后悔没有早点赶走孙金贵。这种话说出来,听进了孙金贵的耳朵,等于大家都迈上了贼船,想洗白都不好洗了。 万一这个杨老爷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孙金贵这么一传,没准都以为是自己杀的! 这个吕文书,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了。这话怎么能当着外人说呢。 他哪知道吕阳根本不是不懂人情世故,他是特意如此。 就要当着孙金贵说出这番话,才好逼着霍明升不得不向杀人的方向去想。 “霍排长,现在的局面很清楚。我们来剿匪,剿匪要过杨树沟,不杀杨老爷,我们过不去。如果他死了,我们就能过去了。” “杀他,事太大了!”霍明升终于吐露了自己的担心。 “霍排长,他死了,是大事,但是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如果这事不是你干的,你又何必担心呢?” “不是我干的?那是?” “土匪干的!土匪杀了杨老爷,我们正好再剿了匪。这样我们不但达到了开始的目标,还顺便给杨老爷报了仇!” 听到吕阳这番话,孙金贵忍不住都叫了出来:“高啊!实在是高!” 玛德,这小光头真牛啊!难怪人家说聪明的脑袋不长毛。 瞧人家这脑袋,一根毛都没有,聪明的都掉光了! 就这个办法,别说自己了,就连霍排长都没想到! 高!实在是高! 卷一 第八章 夜袭 以孙金贵只会刨坟的头脑,完全想不到这个计划的艰难。 霍明升也认为吕阳的计划太高明了。 他绝没想到吕文书办事如此狠辣,又这么巧妙。在吕阳提出建议之前,霍明升都打算暂时撤回驻地,再作打算。 实际上他对于杨老爷是没什么办法的。 霍明升出身于大家族。他的家族其实就是杨老爷一样的家族,只不过名字换成“霍”。他父亲就是霍老爷,他自己,如果不参军,也是被人称为“二少爷”的。 因此霍明升很了解这个杨老爷背后的能量。如果他不是年轻气盛,如果他再年长七八九十岁,可能头也不回就走了。 这不是现在的他能招惹的势力。 但是现在霍明升才二十出头,正是初生之虎的年纪,杨老爷一个“滚”字,激起了他的斗志。 再加上他有迫切的财务需要,他极为需要墓里面那些宝贝,杨老爷这是断他财路。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霍明升忍不了。 只是如果没有吕文书,他会先退一阵,徐徐想办法,现在有了吕文书,有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计划,那就不用退了。 冒充土匪杀人,事后再杀了土匪,这样一切死无对证,而自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 不说别的,就是不刨坟,只把杨老爷家给抄了,那财货可是不比盗墓少。没准还要多得多。 这样的积年老财主,家财万贯都是少说的。起码千万——否则哪需要筑城保护自己? 这个计划,现在吕文书提了出来,意思是很明白,霍明升一下子就理解透彻了。可是很多事属于知易行难。现在的实力对比,霍明升这边不沾半点优势。 相反的,就纸面实力来说,霍明升处在绝对的劣势。 虽然不知道杨老爷手下有多少人多少枪,可是眼前这一道城墙,就足以当千军万马来用。 霍明升哪里想到去剿匪还要攻城呢!哪一家土匪会在自己老窝周围筑城?那还是土匪吗? 镇嵩军这一个排,也就三十人,他们没有任何攻城的器械。 而且现在已经是热兵器时代,古代的那些冲车巢车什么的,早就没有了。现在攻城都是用大炮的。 霍明升可没有大炮。 没有大炮,眼前这座城就好像是铜墙铁壁一样。靠子弹是打不穿的。 吕文书的计划虽然巧妙,可是如果没法执行,那么一切都是水里的月亮。看起来漂亮,却捞不到。 “吕阳,我们进不了城啊。”霍明升这个时候和吕阳的关系很自然的近了一步,他直呼吕阳的名字了。 “现在进不了,晚上可以。” “夜战?”霍明升听得一脸疑惑。夜里打仗?这个他从来没干过。现在的军队基本没有在夜里打仗的,别说镇嵩军没有,就是北洋军,甚至洋人的军队也不在夜里打仗。 看不见啊! 再说就是夜里打仗,那个城不是还立在眼前吗。我们也一样的进不去。 “明升,你看。” 吕阳也不再和霍排长刻意保持距离,直接叫了他的名字,好拉近距离。 他从随身的背包里面掏出了纸笔和一块轻便的木板。 吕阳把纸铺在木板上,掏出墨盒,用笔沾好了墨汁,飞快的画出了一副地图。 地图很简陋,可是却绝对的清楚直观。 城墙,城门,街道,杨老爷府邸,霍明升和孙金贵一下就看明白了。 孙金贵这才想起来,之前吕阳在城里时候一直东张西望,原来是为了现在这一幅图。 他顿时觉得自己比起吕阳,简直好像傻瓜一样。 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霍明升也满心奇怪。从吕阳提出那个意想不到的计划,到现在画出地图,这都不像一个山沟里面没见过世面的农民能干出来的事。 吕阳到底是什么人? 如果吕阳画的是军事地图,霍明升甚至会以为他上过军校,现在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特殊任务跑到镇嵩军里面来。 可是吕阳画的却不是军事地图,而是他自己创作的风格。很简约,但是不简单。 所有物体都是两三笔就能勾画出本来模样。而且大小比例,距离远近,都不是写意,而是写实。 有了这份地图,对进攻一方太有利了。 可是只有地图还是不行。霍明升面前有个天堑,就是那一道高高的城墙,他上不去啊! 迎着墙上家丁的子弹攻城,有多少人也不够死的。这些兵是霍明升的财富,不能这么随便消耗掉。 而且即便他舍得消耗,玩命让人去攻城,可是他人手太少了。三十个人,加上自己也不够死的。死了也白死,还是进不去。 “明升,我们不能白天攻城,晚上也不行。”城墙太高,他们没有攀登的器械,爬不上去。再说晚上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走路还勉强可以,爬墙那肯定是找死。 “那怎么办?” “明升,我有个小小的本事。我这双眼可以夜里看清东西。等到晚上,我悄悄爬上城头,然后从里面打开大门,我们从正门进去。” “你竟然有这个本事!” “也没多大用处。” “吕阳,要真是如此,那这事可就成了。咱们开城了之后,直冲杨家大宅,不留活口!”既然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剩下就看统帅的决心了。 霍明升是不缺决心的。如果没有这点狠劲,他也不会参军,更不会当上镇嵩军的排长。 既然动手,就不留半点情面,全杀光! “好!排长英明,文书高明!”孙金贵没想到事情兜兜转转,自己的麻烦竟然就这样解决了。 可见老天爷还是有眼啊! “不能!”吕阳拦住了霍明升,他指着城墙说道:“我只看清楚了城门附近和杨府一进的情况,杨府很大,我们冲进去很吃亏。” “那你的意思是?” “扬长避短,我们这样做……” 夜幕降临。 杨府里张灯结彩,杨老爷再次纳妾了。 只是这一次纳妾不同从前。这次的小妾性格太暴烈,寻死觅活不肯从。 这难不倒杨老爷,甚至不用杨老爷出面,他家的丫鬟就把这点事办了。 杨喜双手双脚都被捆的扎扎实实,嘴巴也被堵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再盖上一个红盖头,齐活。 杨老爷的喜事,上下人等都要沾光。这下不但杨府的仆人都聚在一起,就连城头的家丁都有许多跑回来喝喜酒的。 白吃白喝谁不想? 这也恰好无意中给吕阳了一个天大的便宜。今夜城头上的守卫比平日还少了许多。 三五个人扛着枪,在火把下伸着脖子向城里张望。 他们属于倒霉蛋。大家抽签决定谁回去喝酒,谁留下守城。他们是守城的。只是他们人在这里,心早就飞到了杨府。 听说杨老爷那小妾可漂亮了,这老家伙,真是人老心不老。 家丁们一个个都心痒难耐,他们完全没有留意,有两个人趁着夜色爬了上来。 爬墙的正是吕阳和孙金贵。 孙金贵自告奋勇要跟着吕阳一起行动。他现在也算是看明白了。这一场仗打下来,好东西少不了。杨家那是家财万贯,自己要是没有半点表现,凭什么分钱? 他经年累月的盗墓,虽然没有像吕阳拥有一双天生的夜眼,可是他的眼神比别人要强的多。毕竟他总在夜里,还是在坟墓里工作,练也练出来了。 而且吕阳也需要他的协助。现在吕阳法术全无,这一座城墙,换了从前,他抬腿就能迈过去,而现在就不能了。他也要老实的爬上去。 爬上去就需要绳索帮助。这方面孙金贵是行家。老孙出门干活,当然要带齐了工具。绳索是不可或缺的。 老孙和吕阳潜行到城墙之下,没有惊动半个人。 孙金贵掏出绳索,抖手就扔上了城墙。索头是一个圈,正好扣在城垛上。 就这一手,也值得分钱了! 俩人顺着绳索爬上城头,隐身在暗处。 城头上的家丁完全没有发现城上来了外人,他们还一个个伸着脖子望着杨家的灯火。 杨老爷真急性子啊,连白天都不等,半夜就要纳妾!老不正经了! 吕阳和孙金贵悄悄的向家丁接近。 这时候,孙金贵手心里紧张的全是汗。他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这是要杀人啊!明目张胆的杀人,他真没这个胆量。 可是都到了这一步了,他不动手也不行。现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根本没有退路。 正在孙金贵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吕阳已经动手了。 吕阳可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杀人只是计划中的一步。为了实现最终目标,就要把每一个环节走完。 不杀哨兵,怎么占领城墙。 他眼里根本没有杀人的概念,吕阳只是在做事。 只是现在的吕阳已经成为了一个凡人,他虽然心里平静,但是行动能力和以前完全不能比。 用刀子杀掉一个人之后,另一个哨兵已经警觉了过来。 那哨兵正要大喊报警,这时候孙金贵过来了。他一铲子就削掉了哨兵半个脑袋,眼见着敌人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下还是惊动了剩余哨兵,立刻有人大喊大叫起来。 只是现在是半夜,虽然城头有火把照明,可是哨兵也看的不如白天清楚。 吕阳果断端起毛瑟步枪,三点一线,一枪一个,瞬间就把城墙上的敌人料理干净! 计划是隐秘行动,免得敌人受惊。可是既然隐秘被打破,那就速战速决。 漆黑给了吕阳最好的保护。在夜里,只有他看得到别人,别人看不到他。 吕阳虽然是第一次开枪,但是他有着超强的视觉。他开枪和别人不一样。凡人开枪,是看不到子弹的运动轨迹的。 而吕阳看得到。他甚至可以在开枪前就知道子弹的落点。所以他一出手就是最高明的神枪手水平。 一枪一个,还枪枪爆头。 这把枪跟随霍明升都没有这么强大的表现,现在算是遇到明主了。 吕阳杀光了哨兵,这时候孙金贵已经下到城下,打开了大门,霍明升带着队伍早就隐藏在附近。看到大门一开,他带人立刻冲进了城。 进城之后,队伍没有顺着街道向前杀,而是纷纷上了城墙,枪口向城内,做好了战斗准备。 “吕阳,有你的!这都办成了。” 霍明升来到吕阳身边,心里不禁如开水一般的翻滚。 这是他生平打的最大一仗。这一仗对他意味着什么,霍明升还不是很清楚。 可是他知道,这一次意义不同以往。 之前他是纯粹的打土匪,而这一次,他可是要杀士绅了! 士绅和土匪完全不同。他这次是招惹了自己绝对惹不起的势力。 后果如何,现在霍明升没时间去想。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做了,就做到底。 “弟兄们,这一次给我好好打!吃肉喝汤,就看今夜了!” “杀!”众人齐声嚎叫。 卷一 第九章 破家 霍明升仔细检查过城墙,发现所有哨兵全死了。都是一枪命中眉心。这枪法,看的他直接咂舌。 吕文书到底是个什么人?霍明升感觉到深深的奇怪。 现在不是探究吕阳出身的时候,眼前的大事,是杀光一切杨家人。 杨家沟村是坐落在山谷里,两山夹一沟,村子在一块稍微平坦的坝子上。 这样的地形易守难攻。实际上杨家沟的城墙只有两面,南边一面,北边一面,东西两边是山,不需要筑城——没人上的去。 霍明升按照吕阳事先制定的计划,让手下几个兵换上了家丁的服装,站在火把下对城外开枪。其余人马全隐藏在黑暗中。 吕阳也躲在城垛后面,冷静的望着前方。 对于这一战,吕阳想的可比霍明升和孙金贵多的多。 他来到这个世界,大概弄清楚情况之后,就开始想办法试图回到自己的时代。 回到汉朝,那一定要超越时空。做到这一点,只能收集齐了禹王九鼎才可以。在他自己的时空,吕阳就是集齐了九鼎,才悟出了天道,一步跨越几千年。 要实现这个目标,吕阳必须左手有权,右手有钱。这不但是在民国必须的,就是在任何时空,大丈夫要想成点事,必须如此。 吕阳如今可以说一文不名。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要身份都没有一个。好在他发现这个时期社会比较混乱,甚至连自己的汉朝都不如。 这时候没人计较什么身份,他这才能顺利的混了过来。 混是不能一直混下去的。他必须有钱有权,否则怎么去收集九鼎? 汉朝时候,九鼎全被他老师刘歆父子收集齐了,现在斗转星移这么多年,大汉朝都没了,九鼎也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天下这么大,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一个穷鬼显然做不到。 要有钱,也要有权。孙金贵和霍明升,就是吕阳选择的两个人,去帮他实现钱和权。 这一仗可以说是投名状!不打这一仗,霍明升和孙金贵,不会真正和自己绑在一辆战车上。 但是这一仗过后,他们再没有脱身的可能。 虽然吕阳来民国时间不长,甚至可以说很短,但是他已经大概了解了这个时代的社会阶层情况。毕竟民国也是皇权时代的延续,和大汉朝有区别,也有继承。 霍明升和孙金贵杀了杨老爷,就是惹了他们惹不起的势力,后患无穷。他们要想避免悲惨的下场,只有一条路走到黑。 他们只有跟着自己,越跑越远才能越好。否则他们根本活不下去。 吕阳的这些想法,霍明升和孙金贵完全不知道。 他们如今全趴在城垛后面,紧张的盯着眼前那条街道。 这是杨家沟村主要的一条路,一头是杨老爷宅邸,一头就是城门。按照吕阳的计划,镇嵩军的士兵伪装成家丁胡乱放枪,这样必然会把杨老爷看家护院的家丁全招过来。 城门前已经点起了火把,照亮了这条街道。因为城上也有火把,所以城门前的这条火把街道不算突兀。否则大半夜的点亮街道干嘛? 而且这时候枪声乱响,那些赶过来的家丁,没有时间注意这个细节,反倒是因为有光亮,他们能跑的更快一些。 这一处地方,就是吕阳设下的战场。 霍明升整整一个排的人隐藏在城墙上,他们居高临下占据着绝对优势,而且是从暗处向明处开枪,可以说占尽了便宜。 这样即便他们只有三十个人,也可以打败六十甚至一百多人。 这个数目已经是霍明升估计的极限了。杨老爷再有钱,也不可能养一百多家丁。那不是看家护院,那是要扯旗造反了。 三十人对几十人,居高临下,暗处打明处,霍明升还是非常有信心赢下这一仗。 果然,这边城墙上枪声一响,杨老爷就被惊动了。 杨家府邸里面,杨老爷刚准备拜堂,鞭炮还没响,枪先响了。 杨老爷被吓得一激灵。怎么着?这群兵痞还真干来打自己?你们不要命了吗?连我的地盘都敢动? 他是历练过官场的人,对这样的紧急情况,多少有点定力,还没慌了神。 但是他可没带过兵,打过仗。现在枪声一起,他第一想到的就是城门别丢了。 城墙意味着安全,这是他几十年来的固有思维了。有城墙,自己就没事,没了城墙,那自己就离死不远了。 “快去,快去,都给我上城去守着。”杨老爷大声的命令着。 所有家丁哪还敢多待,他们一个个提着枪就向城门那边冲。 很快,城墙就在眼前了。还好,城门是闭着的,这说明城没有丢。城墙上还有自己的同伴在,好,那就赶紧冲上城头防御吧。 这些人听着枪声紧急,一个个都加快了步伐,生怕晚一步城头失守。 就这样,几十口子全部拥挤到了城门前这一段明亮的街道上。 “打!”霍明升一声令下,全排顿时一起开火。 城下的人员太密集了,而且距离也太近,一阵排枪下去,多一半人都倒在了地上。 这帮家丁也就五十来个人,这是杨老爷的全体手下了。第一轮开火就死伤一多半。 枪声一响,镇嵩军更没人再犹豫。这个时候每个士兵都很清楚他们在干什么。这些人不死,自己麻烦就大了。 你们全得死。 在这个念头的支配下,再加上他们占有绝对的地理环境优势,可以说毫无危险。只有他们打人,地下的家丁连发生了什么事都弄不明白,更别提开火还击了。 很多人还以为城头上是自己人。 有心打无心,有准备打无准备,杨老爷的家丁几乎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全倒在了血泊中。 有些机灵鬼,枪声一起就向两边房屋暗处躲。可是他们绝对想不到,城墙上有一位来自两千年前的怪物。他别的本事没有,就是眼神好。 夜色对吕阳没有任何阻隔。他一枪一个,专门收拾这些机灵的家丁。 一分钟之后,枪声停止。这不算战争的战争,结束了。 霍明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能打出这么一个漂亮仗。 以前他打土匪时候,每一次都和追兔子一样,土匪跑,他们追。被追上就算土匪倒霉,追不上是他们幸运。 那样的战争连打猎都不如。 今夜这场战争,似乎在霍明升眼前开了一个窗户。他突然发现原来战争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更不是自己见识过的样子。 别看这是一场打家丁的小仗,可是这才是战争应该的模样。从战前计划,到战争实施,充满了巧妙和坚决。 吕文书不但算无遗策,而且执行能力超级强大。可以说他一个人一杆枪就主导了这场战争。 那么这位光头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明升,可以继续行动了。” 这时候可不是探究问题的时候,杨家大宅就在眼前,那才是目标。 吕阳非常迫切的需要看到那些书籍。 霍明升更着急,他要赶紧抓到正主,也就是杨老爷,否则后患无穷。 “弟兄们,给我冲!” 士兵早就等着排长下令了。他们干嘛打这一仗?不就是为了杨老爷那些钱吗。 这下无需鼓动,大家拼了命的向前冲。他们都看的明白,杨家像样的武装全死在这里了,那么杨家现在就是一座没有保护的金山。先到先得呀! 三十多人仿佛发疯的鸭子一样,直冲杨老爷的大宅。 宅子里面还有几个零星护院的家丁,他们听到排枪的声音,已经上了墙头准备守护宅院。 这些人自以为隐蔽,可是他们却没想到对面有个吕阳。 吕阳冲在最前面,一边冲,一边留意四周的情况。 当家丁把枪口指向吕阳的时候,吕阳已经抢先开枪。一枪一个,消灭了最后的残余力量。 这下杨家彻底的不设防了。 三十多人一拥而入,整个杨府瞬间变成了地狱一般。 要想约束这帮人不作乱,别说吕阳做不到,就是霍明升也做不到。 打杨老爷不就是为了发财吗?如果不让弟兄们抢钱抢东西,谁给你干? 吕阳跑的最快,他直奔早上那个会客室。 这个地方根本没人来。会客的地方哪有钱藏着。 就连霍明升都没来这里,他也着急要钱。先找到杨老爷存钱的地方才要紧。 吕阳一个人来到了会客室。这里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太好了。 吕阳立刻来到书架前。虽然房间里面没有灯火,可是夜晚对他来说根本不成问题。 一本本的书,就好像这个世界,整齐的摆在了吕阳眼前。 他飞快的拿起一本书,只看了一眼,就感觉到那些文字仿佛活了一般,争先恐后的飞入了自己的脑海。 咦!这真是奇怪,自己还有这个能力? 那些文字进入脑海之后,就好像刻在石碑上的碑文,牢牢的固定在吕阳的脑海中,他不但记得住,而且完全能理解。 吕阳大喜。他本来还担心这么多书,自己应该怎么搬走才不惹人注目。他看得出来,现在的这群官兵,没有人喜欢看书。自己要让他们放下金银财宝去为自己搬书,那肯定没人干。 现在好了。 吕阳拿起一本书,碾着书页,手指翻动,只几秒钟的时间,一本书的内容全被他看到了脑海中。 五秒钟!吕阳对现在的计时制度也有了概念。秒,分,时。五秒一本。 吕阳当即改变了之前的策略,不搬书了,直接看。 就在镇嵩军大肆抢劫的过程中,吕阳独自一人沉浸在了书籍的世界中。 渐渐的,他对于自己飞升之后的历史,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 唐宋元明清,不再是简单的几个字,而是一群群的人,一桩桩的事。 那段对吕阳来说是空白的时间段,一点一滴被补全了。 “吕阳,你怎么在这里。我正找你呢。”霍明升这时候举着火把跑了进来。 卷一 第十章 杨喜被救 “什么事?”吕阳此刻正好看完最后一本书最后一页。 他一边在心里飞快的消化着一屋子书的内容,一边望向霍明升。 “你出来看看。”霍明升拉着吕阳来到屋外。 这时候的杨府,已经变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虽然兵丁没有放火烧屋,但是人却不能放过。 乌黑的夜晚,火把的映射下,吕阳眼前到处都是死人。 这一场仗对于霍明升来说完全是意外的,是突发的,甚至连战斗计划都不是他提出来的。 他是被动的被裹挟着,打了这么漂亮的一仗。 也因为他没有心理准备,所以除了抢钱之外,他根本就没有后续计划。 这些士兵想法就简单多了。我们抢了人家,自然就不能留活口。更加上他们刚在城头打了一仗,那一仗打的痛快,自己人没有半点损失,敌人全部被打死了。 时间这么短,他们还没打过瘾,只是刚刚把杀意勾了起来,所以一到杨府,他们就大开杀戒。 霍明升一心找杨老爷藏钱的地方,等他找到之后,发现府里已经几乎没有活人了。 这下就算是霍明升也有点心里忐忑起来。 他大小也打过十几仗,可是那么多仗,加在一起,也没有今天一晚上死的人多。而且杨府里面大部分都是丫鬟仆人,没有拿枪的。 这些人也无一例外全被杀了。 可以说杨府如今是血流成河,遍地尸体。尤其是在夜里的火光照耀下,更显得恐怖异常。 霍明升都有点不忍心看。 他要找吕阳商量商量接下来怎么办,可是让他意外的是,吕阳面对眼前场面没有半点恐惧或者激动的表情。 这…… 霍明升有点迷糊了。 吕阳只是个乡下小子,他面对这么多死人,怎么一点不害怕呢? 这可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做的到的。 他哪里知道吕阳真正的出身。吕阳身处汉朝,身为贵族,死人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为了帮助吕阳历练,刘歆曾经带吕阳亲自去过战场,冷兵器时候的战争,尸体比现在还恐怖的多。 吕阳早见怪不怪了。 这种发自本身的气质,即使吕阳想要故意隐藏,也不是时刻都能注意到。尤其现在他心里一多半心思在研究刚看到的那些书籍,只有一小部分心思放在眼前,他更是显露出了本性。 “杨老爷死了吗?”吕阳根本不提死人的事,他直接问核心关键。 “跑了!可恨!”霍明升已经找遍了杨府,都没发现杨临海的尸体,人也不见。 “跑了?” “听杨家的仆人说,枪一响他就跑了。向山上逃了。” “那里不是土匪的老窝吗?” “是啊!”霍明升一直心里不安定,想不明白事请,现在被吕阳一点,他突然意识到了问题:“吕阳,你意思是杨老爷去投土匪了?” “也许土匪窝就是他第二个家。” “有这个可能。”霍明升意识到吕阳说的大有可能。 以杨老爷的实力,如果没有他点头,怎么可能卧榻之侧藏着一窝土匪。这一定是他养的! “那怎么办?” 这样一来,事情就和霍明升想的不同了。本来土匪是被动的,是被他打的,所以他能稳稳的留在杨府抢钱。可是如果杨老爷真跑去土匪那里,他就可以带着土匪打过来,自己就变被动了。 时间不在自己这边!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打夜战。”吕阳立刻给霍明升先吃了个定心丸。 霍明升恍然!对啊,自己也是傻了。如果不是今次有吕阳,他也不会打夜战。 晚上什么都看不到,怎么打?土匪也是人,他们没长夜眼。这么说现在暂时还是安全的。 “守住对面的城墙,起码今夜是无恙的。” “好。”霍明升立刻就行动。他召唤过来一个班,命令马上出发,上城墙防守。 这拨人去了之后,霍明升心里略微安定下来。 他要继续和吕阳讨论接下来的行动,这时候突然后院大乱。喊叫声直冲霍明升的耳朵。 怎么回事? 俩人连忙来到后院,却见孙金贵挡在一个人的身前,手里提着一把刀,正和霍明升的手下对峙。 “什么情况?” “排长,姓孙的不让我们杀了这女的。这女的是杨老爷的小妾。” “吕文书,霍排长,这是我表妹杨喜,她还没和杨老爷拜堂呢,她不是杨老爷的人。” 原来是这样。 霍排长的人要杀光一切杨家人,杨喜在杨家大宅,还穿的一身新娘子衣服,显然是杨老爷的女人,应该杀! 可是这女人又恰好是孙金贵的表妹,孙金贵当然不能让他们杀了自己表妹。 两边一时僵持在这里。 孙金贵看吕阳和霍排长到了,心里多少有了点底,他连忙又说道:“吕文书,霍排长,我表妹是被杨老爷抓来的,我表姨,就是我表妹的娘,今天刚被杨老爷杀了。我表妹和姓杨的有不共戴天之仇,她绝不可能是杨老爷的人,求大人留我表妹一条命。” 霍排长这些人最担心的是留下活口。如果有活口,自己的抢劫行为就可能被暴露出来。 只有死人才不会告状,所以他们才要杀光。 实际上霍明升隐隐的也是这个心思,否则他手下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他就阻止了。 上官不阻止,那就是默许,这些士兵才敢大开杀戒。 现在多了一个杨喜,杨老爷未过门的小妾,按照霍排长一系的意思,是应该杀掉。 她是杨老爷的小妾,比丫鬟和仆人更亲近杨老爷——不是一个地位,不杀怎么行?万一她要为杨老爷报仇呢?那是她男人。 孙金贵就怕大家这么想,所以赶紧说清楚,杨喜还没过门,不是杨老爷的女人,而且她娘还是被杨老爷刚杀的,这是杀娘之仇!大仇! 吕阳对多杀一个人,少杀一个人,根本没任何感觉。他现在正认真的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霍明升有点不忍心了。今夜死的人够多了。上上下下加起来,足有一百多口子。 他一个排才三十个人,这些人跟着自己打了这么多仗,都没杀够十个人,今夜算是都化身屠夫了。 他们每个人平均都背了三条人命。 唉,就留这可怜的女人一条命吧。 何况孙金贵自己还要用他。 “留她一条命。不过,孙金贵,你给我看好了你表妹,绝不能让她跑了。” “排长放心,我表妹哪也不去,就跟着我。” 杨喜躲在孙金贵的身后,听到自己这条命被保下了,她不由得偷偷探出头来,越过表哥的肩膀望向霍明升。 就是这个男人,救了自己。如果不是她,自己今夜就得死在这里。 这男人不但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还帮自己报了大仇。 杨临海抢人的时候,杨喜的娘拼命阻拦,结果就被杨家的家丁一刀捅死了。 杨喜哪能不想报仇。可是她一个弱女子,怎么有能力对付杨老爷呢? 她本想着趁着新婚夜入洞房的时候,杀了杨老爷,可是没想到都没等到入洞房,杨家就遭了大难。 从上到下,鸡犬不留。 这是哪里的英雄好汉? 当时那些兵要杀她时候,杨喜已经心里麻木了。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是她一辈子都没经历过得,她有点被吓傻了,又吓呆了。 直到霍明升一句话,保住了她的命,杨喜的心才渐渐活了过来。 从这一刻起,她记住了这个男人。 霍明升安顿好孙金贵俩人,然后命令士兵彻底搜刮杨府,绝不能漏过半点财宝。 杨老爷这样的土豪,家里藏钱的地方一定不少,可别被忽略了过去。 不知哪间房里的自鸣钟传来了整点的敲击声,半夜十二点了。 过了这一刻,就是新的一天了。怎么办? 霍明升拉着吕阳又回到了小客厅。这是府里唯一干净的地方了。这里没钱,也没死人,所以没被弄的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勤务兵点燃了蜡烛,退了出去,顺手为两人还关上了门。 勤务兵都是有眼力见的机灵鬼,他知道排长要和文书单独谈话。 他知道全排的命现在完全攥在了这俩人手里。别看吕文书是刚来队里不久,可勤务兵知道,这个人已经超越所有弟兄,成了排长真正的心腹。 这一场仗就是吕文书安排的,大家发财,也全是吕文书给的。 发财之后能不能还留着脑袋,也得看吕文书的。 这一次他们可是发了横财了! 霍明升现在单独面对吕阳,也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一拍桌子,兴奋的说道:“吕阳,你知道这杨老头有多少钱?” “多少?” “说出来别吓着你。现在我们找到大洋,一百万,烟土,两千斤,地契,三千亩,珠宝首饰什么无数。” “不少。”吕阳平静的点点头。 霍明升诧异了。 咦,不对啊。你小子来我们这,不就是因为穷的吃不上饭吗。你都穷的要去偷老祖宗的坟了,怎么我们现在有了这么多钱,你一点不激动? 难道你的身世是伪造的? 你根本不穷? 吕阳立刻就看出了霍明升的疑惑,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表现有点太不对头。 “明升,其实我是道门中人,道门中人,对世俗的黄白之物不是很介意。” “那你说你去你祖宗坟墓……” “那的确是我祖宗坟墓,不过我不是去找古董换大洋,我是去寻一样家传的宝贝。” “噢,原来你是修道的。那你师父是?” “我师父已经尸解了。就是坐化登仙了。” 霍明升明白了,原来吕阳的师父也死了。 合着他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还没师父。妥妥的孤儿。 “那你找到那样宝贝了吗?” “没有。我的情况你当时都看到,那墓里没有我要的东西。” “你要什么?” “我要找一尊古鼎,这对我修道有大用。”吕阳决定实话实说。霍明升不是傻瓜,自己如果什么都骗他,早晚会露馅。 只是吕阳的实话,在霍明升听来,却完全不知道吕阳真正的意思。 现在这个时代,洋枪洋炮称雄,和尚道士,画符抓鬼卖大力丸,全是笑话一样。 你们那么牛,怎么一枪就死呢?你的刀枪不入的法术呢? 霍明升从来不信和尚道士的话。如果这话是别人说的,他敢抽对面一个大嘴巴。 忽悠到我这里来了。 可是吕阳说的话,他却有点将信将疑。因为吕阳今夜的表现太出乎他意料了。 自从吕阳进入杨家沟之后,他就似乎变了一个人。今夜所有的行动,霍明升仔细想来,竟然都是吕阳推动的。 一个看似固若金汤的小城池,被吕阳不费吹灰之力给破了。 一个家财万贯富甲一方的土豪势力,被吕阳连根给拔了。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啊! 这样的人,绝不是一般人,所以吕阳说他是道门中人,反倒让霍明升心里踏实下来。 如果他不是道门中人,真是山沟里面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出身,那吕阳岂不就是妖怪!一个穷小子怎么能翻云覆雨这般能耐。 霍明升也是读过书的,虽然认字不多,但是听的故事不少。 《封神演义》,《三国演义》这样的评书他也是爱听。 因为有这样的传统文化打底,所以当吕阳说自己是道门中人之后,霍明升竟然意外的接受了这个说辞。 这样才对! “吕阳,那你有道号吗?” “我道号纯阳。” “什么?你道号纯阳,那你是吕纯阳?吕洞宾?” 吕洞宾乃是八仙之一,在民间赫赫有名。吕洞宾本名吕纯阳,现在霍明升听吕阳说自己道号纯阳,顿时吓了一跳。 难道是吕阳是八仙下凡?自己遇到神仙了。 吕阳根本没有道号,他生活在大汉朝,那时候还没这号哪号的。比如道家始祖老子,他有道号吗?没有。 刚才吕阳只是随口一说。因为吕阳要回到汉朝复活自己的老爹,等于是让死人还阳,既然霍明升这样问,所以吕阳随手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道号:纯阳。 他刚才没有意识到吕纯阳乃是八仙之一。 八仙的故事,汉朝是没有的,这要到宋时候才逐渐出现。 吕阳刚才生吞了太多书籍,他现在还没彻底整理完成,一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那位八仙重名了。 当他意识到这点时候,也不能退回去了。 “明升,吕神仙那是真仙,我只是个小学徒,小道士。这个名字是师父起的,我也不敢推辞。” “你师父是谁?不是钟离权吧?”钟离权正是八仙故事中吕洞宾的师父。 “当然不是,我师父道号山海。” 吕阳的师父是刘歆,刘歆编著有《山海经》,所以吕阳就给自己杜撰了这么一个师父。 “想来山海道士真乃是高人呀,才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 “明升,咱们别说过去了,赶紧想想以后吧。”吕阳可不想和霍明升在自己的身世上纠缠不休。 他这样一说,霍明升也清醒了过来。 现在哪有时间聊那些,明天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如今生死交关时刻,必须打起十万分精神应对。 “你说怎么办?” “两条路。” “两条路?” “一条上天,一条入地。” “上天入地?” “上天难,入地易。” “先说容易的。” “好。今日我们洗了杨府,这些财货不在少数,即使兄弟们三十人分,每人也都能安稳的过一辈子。要入地,大家就分了这笔钱,隐姓埋名过下去,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就是入地,那上天呢?” “上天就难了。明升,常言说的好,财帛动人心。你得了这么多财货,如果还把自己摆在明面上,你可就是靶子。不说现在杨老爷没死,就是他死了,你的身边,你的上官,能对你手里这笔钱不眼红吗?关键是谁都不知道你今夜得了多少,你就是全送出去,人家也会怀疑你吞下大半。” “是啊!”霍明升这时候也想到了这点。 入地容易,拿钱就跑,从此脱离军队,回到老家,依托着霍家的家族势力,就是刘镇华也未必奈何的了自己。 可是回去家乡,就违背了霍明升的理想。 如今之中国,正在黑暗的谷底,作为一个有着强烈民族自尊心的年轻人,霍明升立誓要救国图强。 正因为如此,他才加入了军队,试图以武力报国。现在有了一笔外财,就退回家乡?这绝不是霍明升能答应的。 可是吕阳说的对,这件事如果暴露了——可以说一定会暴露,只是早晚的事,自己在镇嵩军中就很难立足了。 那还怎么上天? “明升,你是排长,连长都可以欺负你,更不用说更高的长官了。可是如果你就是天,那就没人能欺负你。上天,是一条艰难的路,却是一条生路。” “上天求生?”霍明升陷入了沉思。自己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