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楔子 近来,我时常做梦,梦见母亲独自一人站在老宅后山的那块黄土坡上,身形消瘦,长发未束,发丝迎风乱舞,看上去十分孤寂。 我喊她,她回头看我,神情悲凉,让人心疼。 她语调哀戚地对我说,晨睿,你怎么不回家看妈妈,妈妈很孤单。 简短的一句话,让我瞬间红了眼眶。 我想起离开江都多年,都未能回去祭拜母亲,心里就很是难过。 我想母亲是怨我的,所以在梦里,她连话都不愿与我多说,不等我开口,她便背过身去,消瘦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远方那灰白色的浓雾中。 我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却没有勇气追上去挽留她。 枯黄的杂草爬满了整个坟头,比她刚离开我那年又繁茂了几丛,我站在凛冽的北风中,由着风沙迷住了双眼。 若有来生,我愿用终生孤寂,换母亲百岁无忧。 若有来生的话…… 正文 第二章 她说,晨睿,你答应过的。 醒来,枕头又湿了一片。 同病房的小男孩儿在熬夜打游戏,看到我红肿的双眼,他老气横秋地对我说:“你是不是做噩梦啦?他们说梦里的人都比真人可怕,梦里还有吓人的鬼,你哭是被吓到了吧。” 我被他那耸人听闻的语气逗乐,双手抹了把脸上的泪痕,笑着说:“我做的不是噩梦,是个美梦,梦里我见到了再也见不到的人。” 男孩儿不以为意地“嘁”了一声:“那还不是梦到鬼了嘛!你梦到的那只鬼长得可怕不可怕?” “那是我母亲,她是我最亲的人,怎会可怕。”我微笑着回他,后又觉得自己跟个六七岁的孩子解释这些他又不明白,索性不再多说,坐起身,从枕头底下拿了本书出来,准备以此消磨午夜余下的时光,静待天明。 男孩儿见状,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光脚下床,凑到我的床前,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我妈妈也喜欢看书,她老爱给我讲故事了,不过现在她在其他病房,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讲故事,所以我晚上都睡不着。” 男孩儿说这话的时候,小嘴微微地嘟起,还在因为没跟母亲一个病房的事而耿耿于怀。 我想起护士们曾提过,这孩子是一家三口出去旅游,路上出了车祸,父母重伤,现都在重症病房,还没脱离危险期,孩子因为被母亲护在身下,因而伤得比较轻,被送到了普通病房。 想到这儿,我再看看这孩子稚嫩的小脸上那殷切的表情,心头一软,掀开被子,把他抱到床上,圈进怀里。 南城的冬天很冷,窗外飘着雪花,月光如银。 即使门窗都紧闭着,但依旧能感觉到有冷风透过窗棂的缝隙吹进来,还好屋内的空调开得很暖,两个身体依偎在一起,倒也温暖。 在这样的冬夜里失眠,说故事再适合不过了。 男孩儿叫“季安”,我听到他奶奶喊他“安仔”,也便自作主张地这么唤他。 “安仔,接下来姐姐要给你讲个关于爱的故事。”我翻着书对怀里的孩子说道。 “什么是爱?是奥特曼打小怪兽吗?我妈妈经常给我讲奥特曼的故事,她说奥特曼欺负小怪兽是因为爱小怪兽,打是亲,骂是爱。” 安仔仰着头问我,我被他问得哭笑不得,私心里觉得安仔的母亲一定是个可爱的女人。 “不不,不是奥特曼跟小怪兽,我要讲的是一只不懂得爱的瓷兔子,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旅行之后,学会去爱的故事。” “那这个故事刺激吗?” “不仅刺激,而且很有趣。”我笑着说,试图勾起安仔的好奇心。 “好吧,那你讲吧。”安仔耸了耸肩,妥协道,换了个慵懒的姿势,背靠在我怀里,安静地听我讲故事。 上次给人讲故事还是孩童时期的事,距离现在已是多年,当年那个爱看童话书的女孩儿已经长大,陪在她身边听故事的,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冷傲少年。 经年已久,多少回忆还涌在心头,午间回想起来,心头总是涩涩的。 我尽快调整好情绪,清了下嗓子,语调轻柔地读起手中的童话书来。 “从前,在埃及街一栋房子里,住着一只几乎全部是用陶瓷做成的兔子,名叫爱德华。爱德华是一只极其自负、个性冰冷的瓷兔子,从小被主人艾比琳宠爱着,所有的人都对他俯就屈尊,他只接受大家给他的爱,他不懂爱,也不愿意懂……” 外面的雪继续飘落着,整个医院都很安静,偶尔能听到走廊里护士巡察的脚步声,配合着我的读书声,也便没那么冷清了。 “后来他想起了佩勒格里娜对美丽的公主的描述——她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由于某种原因,爱德华觉得这句话给人以慰藉,他自言自语地重复着这句话——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又一遍,直到第一道曙光终于浮现……” 故事还未读完,耳边就已经响起了安仔平缓的呼吸声。 我低头看了他一眼,合上书本,放回枕头底下,慢慢躺下身,用被子盖住了他跟自己,用手臂枕着头,静静地望着那张恬静的睡容,似乎想从那孩子身上找寻某个身影,最后也只能徒然地闭上眼,自嘲地苦笑。 叶晨睿,你在找什么呢?是在找逝去的童年,还是那一去不可复返的青春,抑或是那个无法再见的身影。 不记得何时睡过去的,再度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安仔不在我怀里,不知道去了哪儿,病床旁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才看清那人是夏息。 他穿着白大褂,一副上班的装扮,跷着二郎腿优雅地坐在沙发里,纤长的手指托着我那本没来得及给安仔读完的童话书,专注地看着。 察觉到我醒了,他下意识地朝我看了眼,放下书,对我笑了笑,说:“我看你睡得那么沉,所以没叫醒你。安仔他母亲醒了,在找他,他奶奶带他过去了。” 我了然地点点头,坐起身来,拿了一件羽绒服套在身上。 发现夏息一直在看着我,我有些茫然地抬头看他,问:“怎么了?” 夏息站起身来,单调的白大褂在他身上也被穿出了风雅,他双手插在裤兜里,走到我的床前,停下,表情同情地望着我说:“晨睿,你想季阿姨的话,就回江都吧。” 我装作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只是沉默地捏紧被单。 “安仔都跟我说了,说你做梦梦到季阿姨,哭了。”夏息继续说道。 我抬眼看他,咬了咬唇,笑得很难看:“夏息,你知道的,我不能回去。” 夏息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更加哀伤了。 一年前,我在街上遇刺,人倒在雪地里,流了很多血。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所以在夏息跑过来送我去医院的路上,我流着泪,悲哀地恳求他,如果我死了,请把我的骨灰带回江都,让我跟我妈葬在一起,我不想死了还一个人。 可我没有死,我又一次死里逃生。主治医生说是因为夏息及时帮我止了血,所以我才没有因为失血过多死去。 醒来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想念家乡,想要回江都。哪怕在那座城市,我已经没有家了,可我还是想回去,那里有我想忘忘不了的过去,想见却见不了的人。 我很想回去再见卞都,想把没有来得及说的话全部说给他听,因为我怕自己突然死了,都没有机会告诉他,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他。 没有。 于是,我给自己订了回去的机票,然而还未登机,我便接到了卞阿姨的电话。 她说,晨睿,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出现在我跟小都的面前,你答应过我的。我以为你对我的承诺,是永远。晨睿,希望你别再让我对你寒心了。 那时候我终于发现,自己就像个囚犯,南城是我的牢笼,我看似孤单地活在陌生的城市里,其实处处被卞阿姨所监视着。 她不希望我回江都,不希望我再见卞都,因为在她的眼里,我叶晨睿是个十足的扫把星,我害死了她的丈夫,不能再来害他的儿子。 她说,晨睿,你答应过的。 是的,我答应过。 所以我只能绝望地蹲在机场大厅里痛哭,胸口痛得无法自已。我歇斯底里地发泄一通后,心如死灰地从地上站起来,将手里捏皱的机票撕碎,扔进了垃圾箱。 那天一同被扔进去的,似乎还有我那颗天真的心。 人要怎样,才能不屈服于绝望? 永不妥协,保持信仰。 爱德华在绝望中,不停地重复着这么一句话,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他重复着,终于等到了救赎。 他是只瓷兔子,心碎了一次又一次,却还有勇气继续去爱。 我也可以的。 因而我不断地跟自己说,叶晨睿,你可以的,不管世界多灰败,你可以继续活下去的,孤单也好,寂寞也好,痛也好,你可以熬过去的。哪怕熬过去之后,你依旧是独自一个人,也得坚持下去。 因为这也是我答应过的。 就像我答应卞阿姨永不出现在她跟卞都面前一样,我也答应过妈妈跟卞叔叔,会代替他们,好好活着。 我答应过的。 所以,在往后的时光里,我一次次地与绝望做斗争,挣扎,不屈不挠,最后百炼成钢。 正文 第三章 在这座城市,有人关心你,有人爱你,有人忌 “晨睿,一个人心里囤积了太多的情绪,不发泄的话,很容易生病。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垮。”站在一旁的夏息,俨然用一副医生的口吻告诫我。 自与他重逢到现在,不过一年的时间,他便从一个稚嫩的实习医生变成个老练的大夫了,开始学会说教了。 若非亲眼见到他穿着白大褂进手术室的样子,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会当医生。 那个在我记忆里永远纯白的少年,素来喜爱干净,有着严重的洁癖,在国外读大学时竟然读的是解剖学,回国后还成了个整天在手术室里,天天跟各种血腥场面打交道的内科大夫。 世事真奇妙,时光能改变很多东西,当然也能改变一个人。 一年前,我还为夏息的改变而讶然称奇,一年后,却听到夏息对我说,晨睿,你变了,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是的,我变了。 以前的叶晨睿,胆小怯弱,过于安守本分,唯唯诺诺地躲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不敢走出来看世界。而现在的叶晨睿,如杂草般顽强地生活着,不卑不亢,坚韧但凉薄了。 我变了,我变得更淡然,更沉默了。我学会隐藏自己,学会封闭自己的内心,学会平淡地看待这个世界,不期望,不妄想,也就不会受伤。只有这样,我才有力量,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继续活着。 然而有时候光活着,也是件很艰难的事。 你走在大街上,都如惊弓之鸟,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你不知道哪个人会突然在经过你的时候,给你锋利的一刀;也不知道哪里会突然冲出辆车,直直地不减速地朝你冲过来,再扬长而去;更不知道,头顶何时会掉下一个重物…… 你唯一能确定的是,在这座城市,有人关心你,有人爱你,有人忌惮你,有人恨你,也有人想杀你。 从我遇刺后的半年里,我遭遇了数次面临死亡的意外,连夏息都看不下去了,带着我去报警。但报警又怎样,陈叔叔已经死了,谁也没办法证明这是意外还是蓄意,自然也不知道到底谁藏在暗处,制造了这些意外。 那半年对我来说,真是段残酷至极的时光。 我每天都在担心今天会有什么意外,每天都还得鼓励自己要活着,吃不好,睡不好,明明过得很不好,却还得装作很开心的样子,照旧去学校上课,去燕子姐的酒吧打工。 我想,如果卞阿姨知道我动向的话,卞都也许也在关注我的生活。 我无法确定他是否还在意着我,哪怕那只有一丝的可能,我也不想他自责,不想他觉得我过得不好是因为他没有好好照顾我,不想他因为曾做出的承诺没法履行而内疚,所以我要假装过得很好。 笑,大声地笑;哭,一个人偷偷地哭。 眼泪流进心里,不被人看见。 值得庆幸的是,那持续了半年的意外骤然结束了,那个针对我的人好像突然消失了。 也许是他倦怠了,放弃了。也许是他大发善心,看我这半年过得太辛苦,让我精神放松阵子,待他心血来潮再来,所以我这半年才得以安生。 只是我没料到会在研究室突然晕倒,再度入院。 看到我又一次被送进医院来,夏息比我还激动。 我还记得我刚醒过来时,他一身疲惫地坐在我床边,满嘴胡楂,双眼通红地对我说,晨睿,幸好,你只是贫血。 他说“幸好”的时候,明显地松了口气,那是一种惧怕失去才有的反应。 在稍显陌生的南城里,我们都只有对方一个旧友。过去留给我们的,除了无法愈合的伤口外,就只剩下彼此了。 年少时期缔结的青涩友谊,在异乡得到了升华。 我们都有无法回江都的理由,更像是两只被禁锢在南城的刺猬,互相依靠,才能抵御住南城的寒冷。 虽说只是营养不良导致的贫血,但夏息还是强制性要求我住院观察几天。当我跟他哭穷想要出院时,他态度坚决地拒绝了我,让我不用担心钱的事,他会帮我解决。 其实我不是没钱,卞阿姨给我的流放费,几年累积下来,够我活得很好。我只是不想住院而已,之前的那半年,我几乎都在医院里,我已经闻腻了医院的消毒水味道。 我想出去呼吸新鲜的空气,哪怕站在大街上,张开双臂,用力地呼吸一下,都让我觉得生命太珍贵,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收起回忆,我朝夏息笑着说道:“夏息,我不会有事的。” 夏息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情绪有些暴躁地过来帮我量体温。 我只是贫血而已,不需要量体温的。 其实我想跟夏息这么说,然而没等我开口,那支消好毒的体温计就被他粗暴地塞进我的嘴里。 我感到喉咙被刺了下,不满地朝夏息瞪了一眼,埋怨道:“当初那个温柔的美少年去哪儿了?” 夏息冷呵一声,说:“死了。” 说完,他看着我,故意加了句:“就跟那个听话的叶晨睿一样,死了。” 于是,周围的气氛开始变得冷凝起来。 我俩皆沉默。 良久,夏息拿走了我嘴里的体温计,随意地扫了一眼,说:“你今天出院吧。” 我沉闷地点点头,忽而又抬头,一脸惊喜地看着他,求证道:“我可以出院了吗?” 夏息弯着腰,与我平视,嘴角抿起,像记忆里的他一样,无害地笑着,伸手摸摸我的头,说:“是,不过你得搬去我那儿。” 一句话像炸弹一般在我耳边骤响,我震惊地看着夏息。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转而又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语气不容置喙地说:“或者,我搬去你那儿也行。反正我不是很放心你一个人住下去,你身体需要补充营养,我可不想你出事,然后再听你哭着求我,把你的骨灰带回江都这种话。你知道的,晨睿,我也不会回去,所以我不希望你倒下。” 我脑子里很乱,一会儿在想夏息何时变得这般霸道,一会儿在想该怎么让夏息打消与我同住的念头,虽说是朋友,但同居这种事还是有些不妥,一会儿又在想,我们若真住一起了,卞都会不会知道,他会怎么想,可是他怎么想重要吗?他已经和秦一璐在一起了……很多事都已经无法扭转,我们所能做的唯有接受。 然后想来想去,我最想说的是:“为珂怎么办?” 夏息要跟我住在一起,那个叫为珂的女孩儿该作何感想。 正文 第四章 你好,我是为珂,华为珂。 为珂,华为珂。 该怎么形容那个姑娘呢? 哦,我只能说,这是个从头到脚都透着股特别劲儿的女孩儿。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月前,夏息租的公寓里。 夏息因为忙于工作,经常没时间收拾屋子。我为了答谢他的救命之恩,经常抽空去帮他打扫屋子。 那天跟往常一样,我跟着导师搞完研究,从研究室出来,已经是中午了,吃完午饭,我给夏息发了短信,说去他家了。他回我,说他不在家,让我直接去就可以了。 我了然,在学校门外拦了辆出租车,直奔伊顿公馆。下车后,我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他公寓门口,拿着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发现门虚掩着,没有关,屋内传来电视机的声响。 我本以为是夏息回来午休的,正纳闷着他回家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时,门被人从里面拉开了。 于是,我便看到了为珂。 那是个长得十分娇俏的女孩子,梳着两条马尾辫,头发乌黑亮丽,跟她那双琉璃般黑亮的眸子一样让人感到惊艳,皮肤是那种好看的牛奶白。樱桃小嘴,唇色鲜红,细白的脖子上系着黑色蕾丝带,瘦小的身子套在黑色的背心裙里,露出两条白皙微润的小腿,青涩中又带着微微性感。 我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洛丽塔”。 “你是谁?” 为珂站在门口,出声问我。 那张红唇说话时,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煞是好看。 我一时看得出神,忘记了回答。 见我没吭声,她又问了一遍:“你找谁?” 说话间,她那双黑溜溜的凤眼盯着我,眼神深邃,让人看不透她在想什么。 这次听到询问,我立刻回过神来,下意识地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连忙弯腰致歉道:“不好意思,我好像走错了。” 说完,我转身就要走。 身后传来那女孩儿微冷的声音:“这里是夏息家,如果你是来找他的话,应该没走错。” 我愕然地回头,看着倚在门边的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抬眼看了眼门牌号,确定没错后,才暗自松了口气。 虽然那会儿不知道眼前站着的女孩儿是谁,但是看着她折身回了屋,我也便跟了进去。 进屋后,我四下巡视了番,见夏息不在家,才忍不住地问她:“你是怎么进来的?” 备用钥匙在我这儿,她是怎么进来的? 为珂又回了沙发里,双腿蜷缩在一起,像只慵懒的猫,摆弄着手中的遥控器,眼睛盯着电视机屏幕,头也不抬地回我:“门卫那儿有钥匙。” 我明白地点点头,后又觉得门卫不会随便给陌生人钥匙的,刚想发问,为珂抬眼看向我,像知道我在想什么,嘴角微扬,笑着说:“我跟他说,我是夏息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是愣愣地看着她。 不是我不想相信她,只是夏息从未跟我提过他交女朋友的事。不管他有没有交往的女生,但是起码一点,如果家里有人的话,他会跟我说的。可从短信里看,夏息他自己也不知道家里闯进人了。 然而,为珂不觉得有何不妥,依旧镇定地躺在沙发上,信心十足地继续道:“虽然现在我还不是他女朋友,但我知道,日后我肯定是。” 我傻愣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为她的自信拍手称赞,还是为她的突然闯入说些什么。 她从沙发上走了下来,朝我伸出手来,表情很是神秘莫测地看着我,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为珂,华为珂。” 听到这名字,我内心一片恍然,瞬间就知道她是谁了。 夏息之前跟我抱怨过,他们医院新来了个病人,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姑娘,但特别让人头疼。 我问他怎么个头疼法。 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无奈地告诉我,那女孩子对他一见钟情,一直缠着他,甩都甩不掉。 那个女孩儿就是华为珂。 看到这个女孩儿为了追人,竟然胆大妄为到私闯民宅,我一下子就理解夏息的苦恼了,这真的是个难搞的角色。 但这也的确是个漂亮的女孩儿。 为珂让我感到一股莫名的熟悉感,可是我又说不出是哪儿,仔细看她那精致的面容,还有那双涂着红色兰蔻的小手,那眉眼间高傲的神采,我不免想到了一个人。 就因为想到她,所以我一直以为,事情真的会像为珂所说的那样,她会追到夏息,她会成为夏息的女朋友,因为她身上的气息跟秦一璐是那么相似。 但事实上,不管为珂再怎么死缠烂打,赖在夏息家里不走,甚至做出很多过火的举动来,夏息除了任她为所欲为外,依旧无动于衷。 我想夏息没有爱上为珂的理由,可能是因为他跟我一样,还未完全从过去的回忆里解脱出来吧。 想到为珂,我心里隐隐有些担忧,看着夏息,为难地说:“夏息,我以后肯定按时吃饭,把自己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不一定非要搬去你那儿,或者你搬去我那儿,毕竟为珂她还在你家。” 说到为珂,夏息的脸色不是很好看,神色冷凝地说:“她早该回她自己家了。” 然后不等我再说出拒绝的话,夏息帮我办完出院手续,直接开车将我送到了学生公寓,硬逼着我收拾完行李,押着我去了他家。 他这般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不免让我觉得他是要拿我当挡箭牌赶为珂走了。   正文 第五章 他周旋于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然后抛弃、伤 路上,我坐在副驾驶位上,偷偷看着专注开车的夏息。 那男孩儿模样一如年少时那般好看,只是面部的线条,已从柔软变得冷硬。 我想起第一次在“不夜城”外撞见夏息的场景。 那是我被刺后刚出院,元宵节期,不夜城里的生意很忙,连老板娘燕子姐都得亲自上阵。 我念及住院那阵子,燕子姐他们时常来看望我,心里过意不去,哪怕燕子姐不让我回去上班,要我好好修养,但出院后,我还是照常去那儿帮忙。 为了让我轻松点儿,燕子姐派我去厨房打杂,从后门出去丢垃圾的时候,我碰到了夏息。 巷子九曲十八弯,他就站在店门对面的巷子口打电话,苍白的指尖夹着一根烟,烟默默燃着,偶尔见他抽上几口。 我没料到会在那儿碰见夏息,感到很是意外,后又想到夏息知道我在这儿上班,在想他是不是担心我晚上回家不安全,过来接我时,一辆出租车从街角驶了进来,停在他面前。里面下来个穿着短裙狐裘的女人,一双细长的腿裹在黑色的长袜里,浓妆艳抹,模样精致。 一见到夏息,那女人就迎了上去,藕臂环住他,妩媚地凑上头去索吻。 夏息放下手机看她,脸上挂着戏谑的笑,他没有拒绝,笑得很温柔地吻了上去。 那个吻持续了很久,停下后,两人相拥离去。离开的时候,夏息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顿了顿,稍有些黯然,很快他又转过头去,对着身旁的女人微笑,仿佛不曾认识我。 我僵硬地站在原地,拎着垃圾袋的手指冻得发红,心隐隐刺痛,不愿承认那个游戏人生的夏息是我认识的那个夏息,可我不得不承认,他就是夏息。 就像我依旧是叶晨睿一样。 对于那件事,我们很有默契,都没提起过。 后来,我在不夜城后巷碰到夏息的次数越来越多。 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在那儿等人,然后有形形色色的女孩儿出现,风格迥异,个个都是那么美。他从不吝啬,他对她们每一个都报以微笑,不拒绝她们的亲吻,也不吝啬去吻她们,只是他的心,被他藏起来了,任谁也看不见。 有次,我在后巷看到夏息被一群人打,跟他在一起的女人拉着带头的男人哭求尖叫。 我躲在暗处,急得很,能想到的只有报警,按完号码还未拨出去,那群人便收手了。 女人随着他们一起离开,徒留夏息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被打得面目全非,却依旧能看到他嘴角嘲讽的笑容。 他不愿去医院,我只能把这样的他捡了回去,去药店买了治伤药给他治伤。 看着他生无可恋地躺在床上,我终于忍不住地向他喊了出来,说,夏息,你别这样了行不行,秦一璐要看到你这样,也会心疼的。我不知道你们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她对你肯定是有感情的,我知道的,因为她离开前跟我说过,你对她来说是特别的人。 夏息突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大声,笑出了眼泪。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当年夏息一蹶不振地把自己关在家里,我跟卞都他们去他家看他,卞都跟他说了一句话,让他顿时又有了精神。 卞都说的是,秦一璐还在美国等他,可事实上,那只是卞都撒谎骗他,秦一璐根本没有等他。 夏息追去美国找秦一璐,她却跟别人在一起了。之后她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但都不是夏息。她周旋于一群男人之间,最后还是回到了卞都身边。 秦一璐残忍而又无辜地伤害着他,一次又一次,最终伤透了他的心,让他心死。 “特别的人,呵呵,特别的备胎吗?”夏息自嘲地笑着说,眼里闪烁着泪光。 每个人在爱情上受了伤之后,看待爱的方式都不同。很多人依旧相信爱情,依旧还会爱人。很多人不再相信爱情,不再愿意去爱。 夏息就是后者。 他恨着爱,又渴望着爱,不愿去爱人,但又怕孤单,所以他开始游戏人生,像秦一璐当初对他所做的那样,他周旋于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然后抛弃、伤害,她们痛,他也痛。 我没有权利指责他的做法,但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忍不住出口,对夏息说,夏息,要不你跟为珂在一起好了?假装爱那么多女人,你还不如专心爱为珂一个人,省力多了。 我记得夏息毫不客气地对我翻了个大白眼,激动地朝我吼出声来,说:“你当我什么人啊,我再无耻也不会玩小孩儿!” 我识相地闭嘴,当我没说。 为珂确实看起来很小。 然而这话很快就遭到了为珂的反击,当得知我们都把她当未成年看待时,她终于忍不住地爆发了,说,小孩儿你妹啊!你们全家都小孩儿!姐姐我满十八岁了好吗! 十八岁啊! 那真的是个美丽的年纪。 你还记得你十八岁时的模样吗?你还记得你十八岁时爱过的人是谁吗?你还记得十八岁时的笑与泪吗? 我还记得。 那值得永生怀念,而又刻骨铭心的十八岁。 正文 第六章 那恨仿佛在她心里蕴藏了很长的时光,所以才 如我预想的一样,为珂还赖在夏息的家中没有离开。 听到开门声,她以为是夏息回来,光着脚跑出来开门,看到我时,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下来。 她那像深海般深邃的双眸紧紧地盯着我手中的行李箱,而我则望着她胸脯大敞的性感睡衣,脸颊发烫,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 虽然屋内开着空调,但是大冬天的,她穿这么点儿,还是太少了。 气氛很是尴尬,夏息没有说话,只是快速地脱下身上的大衣,裹住了近乎赤裸的为珂,然后从容地走进了屋里,仿佛对为珂这种大胆的勾引早已见怪不怪了。 “她来干什么?”为珂俨然一副女主人的姿态,挡在门口不让我进去,回头怒瞪着夏息,追问道。 夏息没回她,径直走到了客房。几分钟后,他再度出来,手里拎着为珂的行李箱,推到了为珂的面前。 “你可以回家了。” “我走,让她住进来吗?如果是的话,那我不走。”为珂气愤地拿眼剜了我一眼,光脚回到了沙发上,不愿离开。 夏息也恼了,过去拽她,拿过沙发上她脱下的衣服,丢给她。 为珂挣扎,摔坐在地上,抱着夏息的双腿,哭得很可怜。 夏息停住,悲悯地看着她。 我站在门口看着为珂哭花的妆,心里也不是滋味。 一个女孩儿,爱上一个男人,没皮没脸,不要自尊到这个地步了,有什么错。 爱一个人有什么错? 我觉得自己实在不该跟着夏息过来,站了会儿,拖着箱子准备离开。 “晨睿。” 从夏息的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我以为他在喊我,条件反射般地回头看他,然后发现他不是在喊我,他是在跟为珂说话。 他用那种很无奈很悲哀的语气对为珂说:“晨睿,我会选择晨睿,如果要我重新开始爱人的话,我希望我爱的人是她,而不是你。为什么呢?因为,你太像那个人了,像到让我恨你!” 我震惊地看着夏息,不是因为他说他宁愿爱我,而是因为,我发现他竟然恨秦一璐。 传闻,用情至深的人,对待一段感情很容易走极端,要么爱得彻底,要么恨得彻底。 夏息就是。 所以,不管为珂怎么哭闹,夏息还是拽着她,将她送出了门。 门关上的那刻,我看到为珂颓废地坐在走廊里,双眼通红地看着我,而不是夏息。 从她的眼里,我看到了恨。那恨仿佛在她心里蕴藏了很长的时光,所以才会那么浓烈,毫不掩饰。 我被她看得毛骨悚然,背上隐隐有冷汗滋生。 回过神来的时候,大门已经被夏息关上,为珂的身影在我的眼前消失了,屋内只剩下了我跟夏息,还有漫长的寂静。 午饭是在夏息家吃的,夏息做了药膳,让我补身子。 我没什么胃口,只是盯着窗外浓密的雨雾出神,不知道为珂有没有回到她自己家。 夏息赶她走后没多久,我开过门找过她,但她已经不见了,走廊里空无一人。 夏息也没吃多少,即使表面他对为珂冷漠,可是我看得出来,这么大的雨赶那个女孩儿离开,他心里还是有愧疚的。 午饭后,夏息去医院上班,我一个人待在他的公寓,收拾带过来的行李。 研一的课不是很多,平素大多数时间都是跟着导师在研究室做研究,写写实验报告什么的,学校里的人还不知道我出院了,所以也没催我回去上课,我也就又偷懒了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多半都是看书。 我想起以前在江都的时候,我也去过夏息租的公寓,跟现在完全不是一个情形,那时候因为暗恋他,所以去他那儿,过分地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哪像现在,跟他住一起,也不觉得害臊。 终究是年纪长了,老皮老脸了。 想起以前的事,总觉得过去好多年了,其实真的是过去好多年了。 我离开江都,转眼快四年了。 晚上,夏息下班回来后,买了新鲜的菜回来做。 既然住在一起了,我也不好只吃不做,做菜应该是我的拿手强项,要夏息这种公子哥儿为我舞刀弄枪也是说不过去,所以晚上,我主动要求下厨,做了一桌的菜。 吃饭的时候,夏息还不忘数落我,说:“晨睿,你动手能力这么强,你是怎么把自己折腾出营养不良,贫血的啊?” 还能怎样,说来说去不就是懒嘛。 一个人久了,做什么事都懈怠了。 吃完晚饭,我切了盆水果,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觉得生活惬意得很,突然就有点儿明白为珂为什么喜欢赖在夏息家了,他家的沙发真的特别柔软,电视也超级大,分辨率很高,看得很舒服。 这样的公寓,以夏息的工资,我想也负担不起,多半是夏叔叔他们不忍他在外辛苦,暗地里资助他的。 夏息在自己的房间,我喊他出来吃水果,他没有过来。许久后,他终于再度现身,盛装打扮,神采奕奕,看上去十分高贵儒雅。 他跟我说,他有事要出去,让我早点儿休息。 我点点头,没有问他去哪里,心里却一片明朗。 夏息走后,我一个人窝在沙发里,拿着遥控器,辗转了各大新闻台,最后,像做贼似的,偷偷摸摸地换到了一直想看,却不敢在夏息面前看的台。 随后,我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卞都的身影,他依旧那么意气风发,惹人注目。 我从沙发上走了下来,蹲在电视机前面,忍不住地伸手摸摸他的脸,触手的只有荧光屏的冰凉,然而对我而言,已经足够了。 这事要被夏息知道,他定会骂我,说“晨睿,你是不是傻”,要么就很嫌弃地说“嗷,叶晨睿,你这个痴女”。 正文 第七章 他站得跟他身旁的香樟树一样笔直,眼睛一直 接到夏息的电话,已经将近午夜了。 我躺在床上,早就进入了梦乡,梦里我又一次见到了我妈,只是还未来得及重复之前的梦境,就被一旁乍响的手机给吵醒了。 不夜城的酒保用夏息的手机打给我,说夏息在酒吧里喝得不省人事,让我去接人。 自上次我把被打的夏息捡回来之后,他每次喝醉就让人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人,我也习以为常了。 很快地清醒过来,几下穿好衣服,我便出了门,在公寓外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不夜城。 要换以前,我绝不敢一个人半夜出门,怕出什么事,但现在我已经见惯生死了,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 所以说,有时候改变也不是什么坏事。 到酒吧后,我一下子就找到了趴在吧台上睡着了的夏息,心头瞬间松了口气,走过去准备带他走。 因贫血住院的事,夏息硬是让我辞了兼职,连燕子姐也不要我去不夜城了,所以此番前去,几天不见我的酒保拉着我寒暄了几句,大致问我身体如何,吐槽下夏息喝醉了倒他那儿睡,占地方。 没见到燕子姐,我问了他一声,他回我,说燕子姐在包厢里跟客人谈事。 我也没再追问,边跟酒保道别,边扶起醉成烂泥样的夏息,转身拥入拥挤的人群,朝酒吧外走。 突然,肩膀被人轻轻地拍了一下,然后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那声音是那么熟悉,让我难以置信,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没有,那人又喊了我一声。 “晨睿。” 怅然,又哀伤。 我惶惶然地回头,映入我眼帘的是施恩含着泪微笑的样子。 “晨睿,真的是你。”她说。 突如其来的相见,让我无力招架。 包厢里,夏息躺在沙发上昏睡着,施恩坐在我的身旁,激动地拉着我的手,喋喋不休地诉说着重逢的喜悦。 “晨睿,其实这些年,我一直都知道你在这里,可是我跟阿极都没有勇气来找你,怕你怨我们,更怕看到你过得不好,觉得自己太过无耻,凭什么幸福。晨睿,对不起,要不是因为我们……” 施恩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直哭着跟我忏悔。 可是,她为什么要道歉?犯错的不是她,也不是阿极,是陈叔叔罢了。陈叔叔已经死了,他已经因为他所犯下的罪恶得到了惩罚。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再追究谁对谁错了。重要的是,有人幸福就好了。 我问施恩,她为什么突然回到南城。 施恩告诉我,他们是来赎罪的。 他们,是的,她跟阿极。 学渣阿极终于从军校毕业了,他特意跟上面申请调到了南城派出所当一名普通的民警,从此定居南城,为的就是陪我待在同一座城市,让我不再孤单。 燕子姐早在年初就打算回老家,一直打算把不夜城给转让出去。华先生得知施恩要回南城,用当年施恩给他赚的五百万,帮她盘下了不夜城。 施恩今天是来跟燕子姐谈生意的,听燕子姐说,我不来这儿上班后,她很失望。失望之余,竟然又在店内碰到了我,这让她惊喜万分。 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上个街角与你擦肩而过的人,说不定会在下个街角继续出现。 如果命中注定你们相遇,那么就顺其自然地接受吧。 “晨睿,来南城的时候,阿极跟我都商量好了,不管你接不接受我们的道歉,我们都打算赖着不走了。从此以后,你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我们保证,再也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孤单吗?寂寞吗? 我问自己。 最初的两年,我真的孤独。那时候真想有人陪陪我,真想回家。 然而现在,最难熬的那段时光已经过去了,对我来说,生活已经没那么艰难了。 后来,我又遇到了夏息,也就不孤单了。 “施恩,我很好。”我伸手给施恩擦了擦眼泪,微笑地说道。 怕她不相信我说的话,以为我是在逞强,我又特意加了句:“是真的,我现在真的很好。” “我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有多珍贵,但我真的不怨你跟阿极,一点儿都不怨。看到你们幸福,我真的很开心,真的。” “晨睿……”施恩动容,再度抱着我,号啕大哭。 过去那个叛逆刁钻的姑娘,竟然变得如此多情善感,让我很是无奈。 施恩笑嘻嘻地说:“那是怀孕的缘故。” 我惊愕地看着她,任由她握着我的手,放到她不见隆起的小腹上,心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滋长着,我激动得手指都开始颤抖。 施恩怀孕了。 她有了阿极的孩子。 那个孩子气的阿极,要当爸爸了。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我望着施恩,不停地在笑,眼里什么时候有了泪都不自知。那是幸福的眼泪,那是因生命的伟大而产生的动容。 就当我在施恩的鼓励下,又哭又笑地伸手还想摸摸她那神奇的肚子时,旁边“砰”的一声响,夏息从沙发上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继续睡着。 我尴尬地朝施恩扯了扯嘴角,指着夏息说:“施恩,这是夏息。” 施恩一副受惊的样子,点点头,说:“我知道这是夏息,只是他不是去美国了吗?还有你们俩怎么在一块儿了?” 施恩一秒变八卦脸,这跟以前的她真的是一模一样。 我无奈地摆摆手,从头到尾把遇见夏息的事跟施恩都解释了遍。 施恩听完,走到夏息的身旁,伸手戳了戳夏息酒醉熏红的腮帮,难以置信地问我:“所以,他这是被秦一璐玩了,然后自甘堕落了?” 施恩总是这么一针见血。 我边把夏息从地上拽回沙发,边帮他辩解,说:“他只是为情所伤,一时想不开,说堕落什么的,也不至于嘛!” 施恩“嘁”了声,不屑的神情像极了阿极,讷讷道:“说来说去,还不是堕落了嘛!” 好吧,我无言以对。 突然想到了阿极,我问施恩:“怎么阿极没陪你一起来?” 施恩的表情突然僵住了,她小心翼翼地瞅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冥冥之中,我好像猜到了什么,抿着嘴,没有再问。 四周的空气都变得僵硬起来,施恩显得很不自在。 我率先打破了僵局,强颜欢笑地跟施恩说,很晚了,我得先送夏息回家。 我没有告诉施恩,我跟夏息住一起的事,我不想她误会。虽然我知道,这事她早晚都会知晓。 施恩点头说好,说她跟燕子姐还有些细节上的事没谈完,不好送我回去了。 我说不用,让她保重身体,然后拽着夏息离开了。 我一路走,没有回头,但是我能感觉到施恩一直悲伤地看着我离开。 在巷子口拦了辆出租车,拉开车门,我让夏息先坐了进去。未等我上车,不远处停下了一辆私家车。 一男人扶着酒醉的同伴下车,边咒骂边又好心地给人拍背。感觉到有人看他,他转头朝我看来。 电光石火间,我觉得我全身的细胞都沸腾了起来,我迫切地想喊出那个人的名字,可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双脚被死死地钉在原地,我只能紧紧地盯着那个人,不敢移开视线,怕一转眼,眼前的一切都是幻影。 “卞都!你抱我进去,我走不动!”酒醉的阿极在路边吐完后,拽着卞都的手,无赖地撒娇道。 卞都没有回他。 他站得跟他身旁的香樟树一样笔直,眼睛一直看着我,也不发一言。 是降雾了吗? 我的眼前雾蒙蒙的一片,我看不清卞都脸上的神情,因为雾太浓重了,太浓了。 “卞都,你怎么了?看到谁了?”车内传来女人的询问声,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了。 卞都的身形动了动,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去将抱着樟树哭号的阿极推进了车里,然后说了声:“没什么。” 说完,他上了车。 那辆车动了起来,直接驶进了巷子口。 车里的人,再也没有回头。 我的眼前只剩下了浓得化不开的雾,再也没有卞都。 出租车司机连按喇叭,催促我上车,我麻木地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身旁的夏息,睡得一脸安详。 “姑娘,你怎么哭了?”司机问我。 我摇头,嘴硬地为自己辩解:“我没哭,是今晚的雾太大了。” 说完,我忍不住地捂住了脸,眼泪从指缝间渗落,压抑在心中许久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宣泄口。 叶晨睿啊!叶晨睿!说好的不报期待的,为什么你还存有幻想,为什么? 叶晨睿,从今以后,谁都可以爱我,唯独你不可以! 说出这样话的卞都,怎么可能还记着你! 怎么可能还爱着你! 怎么可能呢! 正文 第八章 他拉着我的手,嘴角挂着微笑,说,晨睿,欢 夜很深了,外面下着雨,雨水打在车窗上发出滴答的声响。 靠着我熟睡的夏息又一次撅起身来,难受地拍打着车门想要呕吐。 我摇下车窗,让他透出窗外,轻轻地拍着他清瘦的脊背帮他顺气。 前座的司机见状,本就阴郁的脸色越发暗沉了,忍不住再次对我发起牢骚来:“姑娘,你看这都进你们小区了,往前没几步就到你们住的楼了,你们就在这儿下车吧,我这车是跟别人合租的,你朋友把我车吐成这样,让我还怎么装客人。一趟下来本来就没赚你多少钱,这不还得搭上洗车钱。” 我自知理亏,没有跟他争执,只是放软语气:“师傅,就一点儿路了,麻烦你再往前开点儿吧,外面在下雨,我朋友都醉成那样了,我一个人没法扶着他走那么长的路。” 看那司机一脸不愿,我又叹了口气,妥协道:“要不这样,师傅,我再给你加十块钱,你送我们到楼下吧。” 没多少人会不喜欢钱。 果然,那司机听到加钱后,脸色瞬间缓和了许多,开着车继续往前,笑呵呵地说:“姑娘,你可别觉得我是在讹你,说实话,这又是下大雨又是降大雾的天气,大半夜了,我收你这点儿钱真不算多,生活都不容易,大家互相体谅下。你也别嫌我多嘴,我看小姑娘你上车时哭得一塌糊涂才想跟你说的,这男人没结婚前几乎都这样,收不住心,爱花天酒地。等一结婚有了孩子,有了压力责任,就会收心了。你既然认准他了,就多点儿耐心多包容下。不过以后这种天气,你男朋友在外喝酒,你还是别去接了,女孩子晚出太不安全,你幸好遇到的是我,我是个老实人,不会害你,但要遇到流氓变态什么的,那就糟了……” 司机是个热络的人,得到自己想要的钱之后,话也不稍停。他误以为夏息是我的男朋友,对着我喋喋不休。 我坐在后座微笑,没有解释。 车停在公寓楼下,付了车费,我扶着夏息下车,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喝得烂醉如泥的他拽回了家。 一进屋,把人扔在了沙发上,我跑去厨房调蜂蜜水,等我端着水杯回到了大厅,发现夏息像只熊,趴在沙发上睡熟了。 我过去在他耳边喊了几下,他嫌吵地拿沙发抱枕捂住了耳朵,人没醒,嘴里咕哝了几句,我凑过去听了下,实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无奈之下,我只好将水杯放在一旁的茶几上,去卧室拿了一床被子出来,给他盖上。 他却嫌热,不耐烦地用手拂开被子。我重新帮他盖好,没几秒又被他拂开,循环几次,我便随他去了,起身回了房间。 在床上躺了很久,一直没有睡意,最后,我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出神,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不敢闭眼睛,因为一闭上眼睛,眼前全是卞都那张清冷的脸,还有他深邃的双眸里冷漠的神色,像寒冬的晨露,浇淋着我,冷意透心刺骨。 眼皮渐渐有些沉重,不知道死撑了多久,我才熬不住睡意睡过去,只记得那晚又做了个梦,梦里不再是那块黄土坡上的荒草堆,不再是那冰冷的墓碑,不再是母亲怨恨的目光,而是卞都饱含爱意的双眼。 我终于回到了江都,终于再次见到了他。 他拉着我的手,嘴角挂着微笑,说,晨睿,欢迎回家。 我百感交集地望着他,忍不住落泪,心里有好多话想对他说,可是我还来不及开口,巨大的海啸从远方的天际举潮而来,将我吞没。 我拼命地挣扎着,从梦中醒来,整个人像掉进了水里,浑身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阳光穿过浅绿色的落地窗帘照射进来,晒在身上,没有丝毫暖意。 初春的清晨,依旧潮湿阴凉。 在床上坐了会儿,等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些,我才慢悠悠地下床,从衣柜里拿了套干净的衣服,准备去浴室冲个澡。 在门口,正好碰到了买完早餐回来的夏息,他开门进来,手里拎着好几家早餐店的袋子。 看到我,夏息眼里闪过几丝惊讶,估计是没料到我这么早就起了,他微愣了下,然后对着我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早上你想吃什么?我买了豆浆配油条、三明治加鸡蛋,还有皮蛋瘦弱粥。” 我本想说声随便,但看着他拎得满手的东西,不忍扫他的兴,捧场地说:“油条吧,好久没吃了。” 说是好久,是真的很久,久到我都快忘记油条的味道,却还记得乡下小镇上那口黑不溜秋的炸油条的铁锅,锅里那一直沸腾着的金黄色油。 白色的面粉团在卖油条的老阿姨手里被揉成长棍,拉开,伸展,串在铁杆子上,然后被扔进油锅里炸,炸出金色的油条来,再用牛皮纸纸袋包好,让我们带回家。 阿极的油条是永远留不到回家的,早在路上他就不嫌烫地吃没了,然后伸着手问我们要。 夏息从来不吃油条,陈阿姨觉得油条不卫生,不给他吃,但是他喜欢跟我们一起买油条,所以他买的油条每次都进了阿极的肚子。 阿极吃了夏息的油条,却还不忘数落夏息穷讲究。夏息总会涨红着一张脸,不知道如何反驳,然后可怜兮兮地向卞都求救。 随后,卞都便会长腿一伸,踹得阿极蹦蹦跳,一路地号,骂卞都王八蛋,却不敢还手,因为 。那时候的卞都比阿极足足高了一个脑袋。 “晨睿,你在想什么?”夏息不知何时走到了我身前,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困惑地问道。 我回过神来,尴尬地朝他笑了笑,遮掩道:“刚睡醒,人有点儿蒙。” “昨晚睡得不好吗?”夏息皱着眉,像审视病人一样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怕他又把我送进医院,我赶紧摇摇头,回了句:“挺好的。” “我看你眼睛有点儿肿。” 夏息不说,我也没注意到自己眼睛红肿,怕他看出昨晚我哭过,我赶紧伸手捂住了眼睛,慌张道:“肿吗?没有吧,可能是昨晚睡晚了。” 说完,我就后悔了,夏息脸上的表情变得尴尬起来。 他干咳了一声,红着脸,别过头,语气有些愧疚:“抱歉,晨睿,以后我会注意,不会再那么晚麻烦你来接我。” 知道他误会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正苦恼着,夏息回头对我笑笑,伸手拍了下我的肩膀,提醒道:“你不是要去洗澡吗?快去吧,早点儿洗完过来吃饭。” 我应了声,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他一把推进了浴室。 回头,我便看到夏息搞怪地对我眨了下眼睛,绅士地给我带上门。 我木讷地站在浴室里,看着紧闭的门,半晌,才无奈地摇摇头,这人是越发霸道了,也不知像谁。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我立刻晃了下头,脱掉衣服,走到莲蓬头下拿冷水冲自己。 不要再想他了,晨睿。无望的想念,只会让人痛苦。 这四年我一直这么告诫自己,就连夏息也老让我学会忘记,可是我们都知道,忘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忘记,只不过在自欺欺人罢了。 我想念卞都,这想念像一粒种子落在我的心底,生根发芽,虽无声无息,但不见消亡。这想念,自昨晚匆匆见他一面后,又疯狂地滋生着,宛如魔怔。 如若不曾分离,我想我也不会知道自己原来这么爱他,爱到即使被抛弃,还是舍不得去遗忘。 洗完澡出来,跟夏息一起坐在餐桌旁吃早餐,看到桌上的油条,我随手拿了根往嘴里送,还没咬上一口,耳边就响起了夏息的训导声。 “油条不卫生,你还是别吃了。” 我愣了下,抬眼看了下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嘴角不禁扬起弧度来,毫不在意地用力咬了口油条,调侃他道:“不卫生你还买,你这人真矛盾。” “我这还不是看你们以前喜欢吃。” “们”这个字眼像是触到了什么不可触碰的点,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夏息顿了顿,别扭地移开目光:“少吃点儿总归没错的。” 医生的通病,爱讲究。 望着埋头喝粥的夏息,我脸上依旧保持着微笑。 虽然很多事都已变得面目全非,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改变了,最起码,从来不吃油条的夏息依旧不爱吃油条。 正文 第九章我所想要的,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得到了。 吃完早餐,夏息去医院上班,顺路送我去学校。 带我们的导师谭教授今天下午在学校的大礼堂有个关于管道连接的讲座,研二的师哥师姐们都忙着找工作,所以安排场所的事就落到了我们研一的头上。 一大早,班长就打了电话过来,问我去不去学校。要知道,大学可不比初高中,爱管事的人多,愿意出力的少。 我向来不懂得如何拒绝他人的请求,正好身体也无大碍,在医院憋闷已久,也极其渴望回校换个环境,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夏息一路将我送到了学校,车在校门口停了下来,我开车下去,他突然喊住了我。 “晨睿。” 我回头,见他一脸不放心地看着我,不免疑惑。 他叹了口气,婆妈地叮嘱我说:“我中午可能来不及赶过来接你去吃饭,你自己在学校凑合下,也别乱吃,那些小街上的垃圾食品不要吃,地沟油饭店不要进,你看你额头上那青春痘冒着。看看食堂有没有猪肝菠菜,吃那些能补血……” “好啦,好啦,你这些都说了一百遍了,再说下去你都快成祥林嫂了。”不等他继续唠叨下去,我赶紧打断他的话,对他摆摆手。 见我这般不领情,夏息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冷呵道:“你这会儿嫌我唠叨,我告诉你,你要再贫血送我那儿,小心我拒收。” 知道他说的都是违心话,他这般心软的人,怎会真的对我见死不救。 没有跟他拌嘴,我一直微笑地点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拿我没办法,最后不耐烦地朝我扬了扬手,没好气道:“你走吧。” “得令。”我立正,朝他敬了个礼。 他赏了我一记白眼,我高兴地转身离去。 往前走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竟发现那辆白色的卡宴还停在原来的位置,夏息站在车门外,远远地望着我。 见我回头,他又朝我挥了下手,嘴巴微动了下,似乎在跟我说些什么。 我突然感到鼻子一酸,看他那身形手势,还以为他说的是,去吧,晨睿,爸爸爱你。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错觉。 说是研一的去帮忙,等我到了大礼堂才发现,研一的除了我跟班长外,其他人都没来。 班长对着我发了一肚子牢骚,我在旁边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默默地做着手边的事。 虽然忙活了一下午挺累,但下午的讲座办得很成功。谭教授很高兴,所有人都知道他心情好的原因是因为他跟南城的一家管道生产企业谈的水下管道连接器的专利项目,对方已经确定签约购买。今天的讲座也是那边的公司出资办的,是想在项目被开发前,先预热下。 讲座还没结束,班长就借口有事要先离开,让我事后将礼堂清理下。 看着偌大的礼堂,想到要独自打扫,我的太阳穴就开始胀痛。无奈我这软捏的性子,逆来顺受惯了,奴性已经根心蒂固,即使心生不愿,面上依旧毫不表露,一点头,就应了下来。 讲座结束后,谭教授跟对方公司的代表们站在后台聊天,几个来听讲座的师姐在旁陪衬着,我一个人忙着清理现场。 打扫完,我拎着两袋垃圾离开大礼堂,在门口正好碰到了谈话完从后台出来的谭教授他们。 大成管道的人走在前面,教授跟师姐们走在后头,大家商量着去哪儿吃饭。 一堆人挤在走道里稍显拥挤,我下意识地将身体往墙壁贴紧了些,低着头,让出道来。 大成管道的人率先从我身旁经过,为首的刘总看到我,脚步停留了下,回头问教授:“这姑娘也是谭老的学生?” 教授闻声瞥了我一眼,微愣了下,然后点点头:“新带的研一生,今天过来帮忙的。刘总,晋城饭店的大闸蟹不错,要不我们就去……” “哎,谭老你这就不对了,新弟子也是弟子,看人家小姑娘累成了这样,吃饭你怎么不带上她。咱们桌上不差她一双筷子,一起去吧。”刘总打断教授的话,又看了我一眼,上下打量了会儿,笑吟吟的。 我惊愕地看向教授,就见教授一脸忧心忡忡地看着我。他努了努嘴,艰涩地开口:“刘总,我看还是算了吧,她还小,不懂人际处事,万一做出点儿出格的事惹你们不高兴就不好了。” 刘总身旁的陈经理笑得有些淫邪:“谭老,都研一了,那可不小咯。” 教授没有再拒绝,沉着脸答应了,站在他身后的几个师姐都黑着脸瞪着我,表情恨恨的。 气氛不是很对劲。 我隐隐觉得自己站错地方了,不容我拒绝,我就被拖着和教授他们一起上了大成管道安排的商务车。 教授跟刘总他们一起坐,我跟师姐们坐一辆。一路上车里都很沉寂,几个师姐也都是各自把玩着手里的手机,很少讲话。意识到自己不慎闯入了不属于我的领地,我识相地缩在角落里,安静得像不存在的人。 车停在了晋城饭店门口,下车后,一行人进了订好的包厢。 我选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等上菜,然后吃菜,打算一直当空气下去。 同席的教授跟师姐们倒活跃了起来,忙着跟刘总他们拼酒说笑。 我一直埋着头吃碗里的东西,不敢揣测任何,突然一只圆润的手伸在我的眼前,那手里端着杯烧酒,浓重的酒气刺鼻得很,我闻不惯地当即蹙起了眉头,旁边响起了一道阴柔的声音。 “叶同学怎么只吃菜,不喝酒?来,陪我喝一杯。” 我抬头,入目的是陈经理那张在灯光下略显油腻的脸。我感到有些反胃,伸手想要拒绝,还未开口,刘总突然伸出一只手用力地钳住了我的下巴,半哄半逼地将那杯白酒灌进了我的嘴里。 我呛得一阵狂咳,眼泪都要出来了,五脏六腑都如火烧一般,难受得很,眼前的人影变得有些摇晃,我本能地想要向教授寻求帮助,却见教授早已喝得面色潮红,分不清东南西北。 一旁的丁师姐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是嘲讽,下一秒,她盈盈起身,端着手中的酒杯迎上了喝高的刘总,软糯细语,带着娇嗔道:“刘总,我来陪你喝。” 刘总很高兴,红着脸毫无顾忌地在她臀上摸了一把,搂住了她。 我怔愕地睁大眼睛,看着四周萎靡脏乱的一切,恍然明白了为什么一开始教授不愿带我过来。 那是一种保护,是他被困于社会潜规则之下,仅能做的保护。 师姐们之所以愿意来,是因为她们比我成熟、聪明,她们早就知道,这社会,没有白捡的馅饼,要想得到就得先学会付出,只是看你觉得值不值得。 可我想要的不是这些,不是被商业权贵玩弄之后的一纸金钱,不是出卖灵魂肉体换来的平步青云,不是…… 我所想要的,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得到了。 那是来自一个少年最赤诚的爱,却因为我的懦弱、我的愚蠢,被我亲手葬送掉了。 陈经理的手又伸了过来,酒杯不知何时又被装满,我的脖子被他用力地摁住。 头一次喝那么醇的白酒,我很快就上头了,被他强硬地灌了第二杯后,我终于忍不住胃里的翻涌,张嘴就吐了他一身。 陈经理蒙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变得狰狞起来,借着酒气,他扬手就打了我一巴掌,将我从椅子上拽了起来,朝地上摔去。 “臭丫头,别给脸不要脸!”他双眼通红地朝我吼道。 包厢里瞬间沉寂了下来,只听得到陈经理的吼声。 刘总笑吟吟地看着他。 我摔在地上,吐过了,也被打过了,整个人稍微舒服了点儿,神智也恢复了些,挣扎着想要起来。 陈经理大步朝我走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挡,但还是被他拽住了头发。他近乎变态一般,蛮横地将我往包厢外拽。 “装清纯是吧,老子最喜欢玩你们这种清纯大学生了!你跟我走!” “陈经理,您别这样,您给我一个面子,学生得罪您,做老师的给您赔罪,您先把人放了。”看情况不对,谭教授酒醒了一半,过来阻拦。 陈经理听不进,不管不顾地将我拖出了包厢。 教授要追出来,却被刘总他们拦住了。 我回头,看到教授难堪地别过脸去。 心里一阵悲凉,我知道,在那包厢里的所有人都不会帮我。 没有人会帮我,唯有自救。 为防止我呼救,陈经理用手堵住了我的嘴,一路将我往洗手间的方向拖。 我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突然张口狠狠地咬上了陈经理的手,嘴里一股腥臭,是血的味道。顾不得恶心,在陈经理反应过来之前,我一脚踹向了他的胯,从他手中挣脱开来,然后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眼前的一切都是眩晕的,我不知道自己该跑向哪里,只知道往前跑,往前跑。 可是老天爷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我跑了很久,结果却跑回了那个包厢。包厢门被打开,露出刘总那张笑意森森的脸,我本能地往后退,来不及逃,手又被抓住了。 “放开我,你放开我!我让你放开我……” 我朝刘总喊,喉咙早已喊得沙哑,喊不出声来,最后只能空张着嘴巴,发不出一言。 回头看到盛怒的陈经理又折返而来。 知道自己无路可逃,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眼前浮现出一个清冷孤傲的影子。 十七岁那年在那阴暗的小巷里的恐惧感又席卷上来,我却再也没有勇气喊出那个人的名字。 卞都,救我! 卞都快来救我! 再也无法说出口。 因为这次我知道,他不会来。 酒气袭了上来,脖子上好像有野兽在啃咬,我浑身颤抖着,死死地咬住嘴。 突然手上一阵冰冷,随后一股巨力袭来,我被拽离出了刘总的怀里,摔进了另一个拥抱。 我惊慌地抬眼,入目的是那张朝思暮想,却不敢再见的脸,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是在做梦吧? 怎么可能是他! 怎么会是他! “没听到她让你放手吗?” 冷酷的声音,不轻不重地响起,带着强大的气场,周遭的空气变得有些冷凝起来。 我垂下了头,将眼睛闭上。 那是卞都,没错,那就是他。 我的眼睛不会认错他,就连他的声音我都不会听错,那是我心里拼命呼唤的那个人没错。可是,我宁愿他这会儿不出现,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这会让我觉得格外羞耻。 “你是什么人?哪里冒出来的,你知道我是谁吗?”被卞都用力地推了一把,刘总踉跄地往后退了几步,扶着包厢的门,挑眉怒眼地朝卞都说道。 “不知道。”卞都淡淡地回道,眉宇间不屑的意味显而易见。 “你不知道我是谁,你就敢拆我的台!年轻人,我奉劝你还是少管闲事,不然我让你在南城混不下去!”刘总恶狠狠地威胁卞都。 听到动静,包厢里的教授跟其他人也都冒出头来,惊愕地看着我们。刘总的人走了出来,伸手要扶歪歪欲倒的刘总,却被他甩了开来。 我瘫软地倒在卞都的怀里,双手抓着他的衣袖,浑身没有力气,胃里难受得又想要吐,但拼命地忍着,怕弄脏卞都的衣服。 似乎感觉到我的难受,卞都伸手环住了我的腰,让我换了个姿势,靠在他的肩上。他无视场上的其他人,目光依旧森冷地望着酒气熏天的刘总,语气嘲讽地问了声:“哦,那你是谁?” “呵,大成管道知道不?我是他们的……” “大成管道没有听过,但是南城的大成集团倒有耳闻,不知跟贵公司有什么关系?”卞都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刘总的话。 听到“大成集团”几个字,刘总的脸色微愣了会儿,然后略结巴地说:“那是我们总集团。” “很好。”卞都继续笑,声音依旧那般不咸不淡的样子,他没有再说下去,突然把我抱了起来,朝电梯走去。 我惊愕得来不及反抗,神智瞬间全部清醒,整个人就像一张拉开的弓,身体在他的怀里绷得很紧,不敢有一丝松懈。耳边是他的心跳声,富有节奏且有力,入鼻就是他身上的香水味,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样。 周遭的一切仿佛都跟我没了关系,我整个人都沉沦在卞都的怀抱里,手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西装领口,望着他光洁好看的下巴,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身后刘总的人还不罢休,追了过来,但被卞都身后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给拦住了去路。 卞都朝保镖摆了摆手,刘总他们再也没能追过来。 正文 第十章 他定定地看了我好半晌,愤恨,又像带着痛楚 四月的南城,还未到梅雨季,雨却下足了瘾,小雨淅淅沥沥,叮叮咚咚。 卞都一路抱着我从饭店出来,出了门口才将我放下。我脚一沾地,就捂着嘴,朝马路边跑去,扶着路边的垃圾桶一阵狂吐。 吐得昏天暗地,感觉整个胃都被掏空了,我才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将头埋进双膝,想就这么睡下去。 耳边有脚步声响起,有人朝我走了过来,空气中飘浮着他身上的淡淡清香,我没有抬头,也知道是谁过来了。 “你还能不能起来?”卞都的声音响起,淡淡的,听不出丝毫感情。 他没有叫我的名字,就这么直接地问着。 我点了点头,后又想起我头埋在膝盖里,他看不见,便抬起头朝他看去,他也在看我,那双深邃的眸子森冷得很。 我没有再被他的冷酷所刺痛,这好不容易鼓足勇气的一瞥,我贪婪地看着,发现他比以前瘦了,脸色也比以前苍白了许多,身形也清瘦了,胸口就忍不住地疼起来。 这些年,他收拾着我留下的那些烂摊子,学着做生意,支撑起那样千疮百孔的家业,一定很辛苦吧,所以都不长肉。 我抑制住内心的痛楚,咬了咬唇,没有伸手去接卞都的手。 我身上太难闻了,全是酒的味道,还有呕吐时的胃酸味,我不想弄脏他,所以避开他伸过来的手,手臂按着身下的草坪,借了些力,才勉强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晃地往旁边挪了几步,主动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知道是因我行动太慢惹他不耐烦了,还是因为其他,他突然伸手一把将离他几米远的我给拽了过去,一声不吭地拉着我就往饭店门口走。 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只是觉得周遭的空气都变得肃杀起来,直觉告诉我,卞都在生气。 快要到饭店的时候,我心里再度恐慌起来,怕他把我送回那个包厢,我焦急地开口,喊住他:“卞都……” 四年了,都已经四年了,我终于可以有机会喊出那个名字来,刚开口,就差点儿落泪。 我抑制住汹涌的情绪,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继续道:“你不用再管我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如果注定逃不了这一劫,我希望我能不再连累卞都。 话刚说完,卞都蓦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我没注意,脚下没刹住,人朝他撞了过去。我想我是撞疼了他,可他却一声也不吭。 我紧张地抬头,目光正与他相对。 他脸色铁青,一副恨不得要掐死我的样子。 明知道他不会对我怎样的,即使再恨再讨厌,他也不会对我怎样,但我还是条件反射地怕了,见他怒了,我赶紧收回了视线,身子往后退去。 他用力地抓住了我的手臂,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咬牙切齿:“叶晨睿!” 我震惊地朝他望去,脑子里一片空白,耳边全是他的声音。 他叫我了。 叶晨睿,他叫我了。 只是,是叶晨睿,不再是晨睿了。 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虽然只差一个字,却差了我们整个人生。 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停在了我们身前,司机从车上走了下来,站到卞都的身旁,毕恭毕敬地喊了声:“卞总。” 卞都没有回应,只是从司机的手里拿过车钥匙,然后一把拽过我,打开车门,不管是不是会弄疼我,粗暴地将我塞进了车里。 车很快地被发动起来,一个急转,卞都开着车驶离了饭店。 我如惊弓之鸟,紧绷地坐在副驾驶位,双手紧紧地握着安全带。 车内气氛很压抑,我不知道卞都要带我去哪里,我也不敢问,他的脸色很是阴沉。 车外的雨越下越大,车窗上很快蒙了一层雨雾,雨刷器不停地刷着,我望着窗外的雨景,眼皮越来越重。 挣扎了一晚上,我真的太累了,即使胃里的东西都吐干净了,但头还是因为喝了酒晕晕的。 车内的空调温度打得正好,不暖不热,我舒服地闭上了眼睛,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没注意,醒来的时候,发现卞都把车停在路边,车内放着舒缓的音乐,他坐在驾驶座上闭目养神。 我以为他睡着了,便开始大胆地看他。 他的侧脸依旧很好看,轮廓分明,浓眉,大眼,高鼻,薄唇,性感的下巴,还是那么好看,怎么看都看不腻。 我的手指无意识地朝他的脸伸了过去,指尖快要触碰到他高挺的鼻尖时,他突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发怒,没有质问,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这冷凝的气氛让人更加尴尬,我慌乱地收回了手,跌回座椅,咬着唇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低着头沉默,脸颊发烫。 “你住哪儿?”沉寂了一会儿,卞都蓦地开口问我。 车子再度发动起来。 显然是之前看到我睡着了,他不想吵醒我,但又不知道把我送哪儿,所以才将车停在路边。 我双手不自在地绞在一起,怕他等得不耐烦,想要说出“伊顿公馆”这四个字来,嘴里刚吐出“伊”的音节,我便改了口:“一生旅馆附近。” “在我们学校旁边的一生旅馆,我在G大读研。”怕他不认识“一生旅馆”,我又多嘴解释了下。 在搬去夏息家之前,我一直住在旅馆附近的铁皮屋里,之所以跟卞都说了这个地址,是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跟夏息住一起。虽然我知道,他可能并不在乎这些,但我不想让他误会我是多么不矜持的女孩儿,竟然跑去跟男生同住,就算这男生是很要好的朋友。 听到我的回答,卞都没有说话,只是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微微收紧,油门被疯踩了下,车极速地向前驶去。 我惊惧地蜷缩在座位上,不敢说话。 我知道卞都在生气,然而我不知道他为何生气。 迟钝如我,依旧跟四年前一样,摸不清他的心思。 卞都对南城的街道似乎很熟悉,没有开导航,也没有减速,他就这样铁青着脸开车到了我们学校。 “一生旅馆”就在学校旁边的堕落街上,他将车停在了堕落街的路口,然后让我下车。 外面的雨势不见稍停,我听话地下了车,站在雨雾里,朝卞都弯了弯腰,感谢道:“今晚,谢谢你了。” “卞都”两个字,再也没勇气叫出来。 从他让我下车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该清醒了,不要留恋,也不要去妄想任何,待在该待的位置,然后忘记今晚与他的一切。 车窗开了一半,卞都身形未动地坐在车里,侧脸对着我。 从头到尾,他没有问过我一声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饭店,为什么会喝那么多酒,为什么会被那些男人纠缠,他没有问过,或许是因为他不在乎那些回答,帮我也许只是他一时的心软。 而我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在那里,帮我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我不问,是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资格问。 “叶晨睿。” 他又一次喊了我的名字。 我迷惑地望着他。 他双眸低垂,望着手中的方向盘,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很是低迷。 我看不得他这样,心跟着刺痛起来,别开了目光。 卞都终于转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又变得冰冷起来。他定定地看了我好半晌,愤恨,又像带着痛楚,咬牙道:“你真是……长能耐了……” 话没有说完,车窗便被摇了上去,卞都转过头去,不再看我。 车很快发动起来,驶入了雨雾中。 我浑身湿透地站在雨中,久久地望着雨雾中那渐行渐远的车影,眼泪混杂在雨水中,润湿了整张脸。 他恨我也好,怨我也罢,嫌弃我,讨厌我,不想理我,不愿看到我,都没关系。对我来说,能再次见到他,已然是老天爷对我的无上恩赐了,我很满足,不敢再奢望什么了。 唯一存有的期盼,只是希望,他能幸福。 至少,要比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