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姨公姨婆的爱情 姨公姨婆是两个怪老人,亲夫妻明算账。姨婆养了一群鸡,下的蛋一个不吃,都攒在一个大肚坛子里。姨公要吃,得拿钱来买。 四十多年前,一乘旧红花轿(租来的)把姨婆抬进姨公的家。进门就当后妈。前姨婆去逝后留下三个孩子。姨婆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这三个孩子一字排开,八岁、七岁、六岁,统统穿脏兮兮的衣裳,靠着墙根吮手指头。后妈不好当,拖家带口的日子不好过,一个又一个娃娃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到最后八个孩子一字排开,天大的耐性也磨没了,于是姨婆开始变得怪僻,姨公也变得暴戾。 八个孩子要穿衣、要吃饭、要上学,姨婆越发抠抠搜搜,极尽节俭之能事。鸡蛋卖钱就是这时候的产物,穷困的日子极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穷吵恶斗,家反宅乱,姨婆的夜半哭声一度是这个小镇的一景。声音由低到高,由幽微到尖锐,先是哭的妈,再是骂的姨公,然后就听到咚咚的声音,姨爹的拳头一边雨点一样落下,一边怒吼:“半夜三更你他娘的嚎哪门子丧!” 有一度,我想着他们的日子准过不下去了,离了算了。谁知道到底是老年古代的人,硬是要得,把摇摇欲坠的婚姻维持了四十多年而不倒。四十多年的鸡声鹅斗,听也听惯了,乍一静下来,还真不习惯呢。 是真的静下来了。姨公开始变得不爱说话,看见谁都好脾气地嘻嘻笑。见到老三叫老四,见到老四叫老五。六表姐得急病死了,姨爹也哭:“苦命的桂芝……”桂芝是二丫头,就在他身边,也正哭妹妹呢。他这一哭把大家哭楞了,全瞪着眼睛瞅他,他还在那里十分投入地悲痛。 老三凑到他跟前:“爹,看看我是谁?”姨公抬眼看半天,一脸迷茫。六丫头下了葬,几个儿女就把他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脑萎缩,就是老年痴呆。 得了脑萎缩的姨公整个人一天天呆下去,只知道坐着。渐渐的,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了一个人:香。他走到哪里叫到哪里:香,香,香……“香,我饿了。” “香,我去厕所。”他一叫,就有一个人越众而出,或者应声而至。这个人,才是真正的香——我姨婆。 中秋节,我去看望他二老,表哥表姐们都在,团团围坐包饺子。姨公在一边坐着发呆,我问他好,他不理我。一会儿姨婆被邻居急匆匆叫走了,他一抬头不见她,开始不安地乱动,眼睛前后左右乱找。我们一边宽慰一边把他安顿在炕头上。 饺子出锅了,姨婆还没回来。大家先吃,我一抬眼看见姨公瞪着我,眼神里充满戒备,吓我一跳。表哥表姐赶忙劝:“爹,这是小凤,你不记得了?小时候,她天天来呢!”看他放松下来,我才开吃,他急匆匆抓过一双筷子,也吃。谁知道那样老的人了,吃东西恁快!一会儿工夫两三碗就没了。我纳闷,一抬眼,姨公正鬼鬼祟祟瞪着我,一边搞小动作。他穿一件旧绿军大衣,在屋里也不肯脱,正偷着往胸袋和袖口里塞饺子,抓一个一塞,抓一个又一塞,我看得目瞪口呆。大表姐也发现了,拉他:“爹,你干嘛?脏死了!”他力气挺大,把大表姐推一个趔趄。表哥说,算了别管他了。 正乱着,姨婆回来了,进门先问:“老头子呢?吃饭了没?”姨公一见她,像小孩子见了妈,激动得两脚绊蒜,扑着迎接,把她拉到屋外,嘁嘁喳喳说小话。我们扒着门缝往外看,姨公从口袋里、袖口里、这里、那里,拿出一只只被挤扁、压烂的饺子,往姨婆嘴里塞:“香,快吃,给你留的,他们快给吃光了……” 姨婆骂:“死老头子,把衣裳弄这么脏,谁肯给我吃完,那不是还有好多。”一边骂着,一边声音就颤抖了。我的泪哗哗就下来了。其时我正经历着婚姻危机。感觉自己的婚姻太过平淡,十分不完美,实在搞不明白两个不相干的人生活在一起有什么意义。我和先生已经一个多月既没有同床也没有说话,把对方当空气,搞得我对白头偕老这个词十分地质疑。现在看来,所谓白头偕老,大概就是老了之后,还有人依恋、有人惦记、被人挚爱,有人在人潮汹涌里、意识模糊之际,还记得自己,藏饺子给自己吃吧。 现在姨公已经没了,弥留之际还是骨碌着两只大眼,莫名其妙看着一屋子人。只要姨婆到跟前,他就会笑,笑得很开心。我相信姨婆是他心上最后的印象、世上最紧要的爱恋。虽然已经混沌如婴儿,但对姨婆的爱将伴他上天入地。 姨公没的当天,男女小辈们白茫茫一片孝,都去送丧,按照风俗姨婆不能跟去。她本来坐在椅子上,神态平静地接受大家的安慰,一边说:“他走了,我也就安生了。这个老东西子拖累得我好苦。他死了,我从今往后,串门子、走亲戚……” 谁知道我们前脚出门,她后脚踉踉跄跄扑跪到院里,大哭:“我那人啊!你扔下我不管,我那狠心的人啊……”满院子的白雪。 什么叫爱啊?不用再问了。世间种种,风生水起,有朝一日水落石出,只要肯相伴一生,就算没有玫瑰、香水、钻石,一饭一丝,吵架、哭泣、和解,都是爱情。 第二章 我的父亲母亲 我爹娶我娘过门的时候,都三十岁了,我娘才二十,是有点不大般配。而且我娘长得挺好看,俊脸弯眉,小红嘴儿。我爹黑,黑极了,嘴唇也厚。据说唇厚的人嘴笨,我觉得很有道理。我爹一辈子没有一口气说完过一句话,被我气急了只会这样:“你你你……” 我爹不光嘴笨,还脾气慢。连年当选生产队长,一队人都在地头乘凉说闲话,他顶着烈日吭哧吭哧锄地,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回到家我娘正在炕上躺着呢,长一声短一声地骂:骂这些个瞎了眼的,吃柿子专拣软的捏;骂我爹不中用的,傻干呆干谁多给你记俩工分;骂自己哥嫂黑了心的,怎就给相了这门子亲事。骂得我爹魂都要飞了,一声不敢言语。 我知道她是不如意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可是我爹这样老实得任人欺,我娘怎么能仗着他丰衣足食、扬眉吐气呢。 后来,不知道怎么,我娘的精神就有点恍惚起来了。没人的时候自哭自笑,经常半夜里不睡觉,眼睛睁得亮闪闪的,古怪地“嘿嘿嘿”,我的汗毛一根根全竖起来。我爹就也不睡了,眼睁睁守着她,坐以待旦。白天我娘情形好些,有时糊涂,有时清醒。清醒的时候也做饭也绣花,糊涂劲上来就到处乱串,随地乱躺,身上全是泥,头发上沾满草棍。我爹寸步不离地跟着她,拉她回家,她就把我爹抓得鲜血淋漓,有一次甚至抠下一块肉来。千哄万哄哄回来,安顿好,让我看着,我爹就从炕席底下摸出金贵的五毛钱,跑到集上给她买一碗饸饹端回来,要不就用一张老荷叶托几个小水煎包子来。饸饹上飘着油星,包子煎得焦黄油亮,喷香! 有时昏暗的煤油灯下,我娘高兴了就和我爹谈论生死:“你看我,半病三七,算命的说我活不过五十五岁。你那么壮,又有根长寿眉,起码能活八九十。我死了你可以再找,不过我活着你得好好伺候我,别让我像村东头的巧女,瘫在炕上没人理,烂得屁股上的骨头都露出来。等我死了,你要是不愿意找就跟丫头过去,到那个时候,丫头也就成了家啦。你跟着她,也过几年清净日子。唉!”我娘叹一口气,“这么多年,难为你啦!” 我爹就嘿嘿笑,一边起身去挑灯芯,好像还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 我想,我爹嘴是够笨的,要是我,会说:“瞎说什么!咱们都是要长命百岁的!” 当然也不过说说而已,长命百岁对谁都是不可能的。不过事情的发展也的确出乎我的意料。我爹一辈子强壮,六十多了还能往房上扛麦子,谁知道猛然间一夜醒来就得了半身不遂。 多年来一直是我爹唱主角,现在他成配角了,我娘开始挑梁唱大戏。所谓的配角,就是吃饭有人递碗,喝水有人送杯,穿衣裳也要有人给伸上胳膊和腿,是个不管事的皇帝。而所谓的主角,就是春种秋收,夏长冬藏,家里家外,买米磨面,交公粮,交电费,一应婚丧嫁娶,随份送礼…… 我担心这种格局大变会让他们两个都不适应,尤其不适应的应该是我娘。受宠了一辈子、闲在了一辈子、愤怨了一辈子,现在头发都要白完了,竟然开始照顾地里、拾掇家里、侍奉一个半瘫的老头子,她可怎么受得了! 事实上,我的担心好像是多余的,我娘一下子就适应了这种角色转换。以前是我爹顿顿做给她吃,现在是她顿顿做给我爹吃;以前是我爹耕地种田收麦子,现在是她浇水、施肥、掰玉米…… 我爹病倒已经两年有余,我娘竟然强壮起来,也开朗多了,笑起来哈哈的。不知不觉间她也已经过了六十岁,也不再探讨谁先死的问题了。有时候我爹会软弱得不像话,躺炕上掉眼泪,我娘就骂他:“哭个什么!有我在,活也不用你来干,也饿不着你,也冻不着你,好好活你的就是!” 这次我过生日,说好了爹娘一起来的,结果我爹耍脾气,说我家楼高,不好上,说什么也不肯动身,让我娘自己来。搞得我娘也改主意了:“不去就不去,咱俩谁也甭去了,我在家里给你做好东西吃。管保比他们在饭店吃得还好!”回头我娘在电话里跟我致歉说:“丫头,别说娘狠心,你过生日我都不肯去。你爹这个样儿,有今个儿没明儿,能多陪他一天也是好的。他一辈子受罪,老来享点福也是应该的……” 我的眼睛有点湿。看过多少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也看过多少浪漫随着无尽的变数因风而逝,自以为对人性有了十分透彻的了解,看来我实在是低估了夫妻之间的合力和婚姻的抗倒伏能力。剥开生活五光十色的外皮,越是平凡得像土坷垃的东西,越像蒙尘的钻石,备受打击,磨折如斯,才能显出它美如水晶、坚硬如铁的本质。 第三章 我是你的如花美眷 我发现我家先生极其阴险。我减肥,立志不吃饭,他就在厨房里把锅碗瓢盆弄得叮当乱响;坐锅,放底油,舀一勺蜂蜜,放肉块进去滋啦滋啦翻动一一上糖色,眼见得肉块变得金灿灿、红亮亮;土豆切丁,急火快攻,锅仔土豆烧牛肉完成。他端着盘子诱惑我:“吃不吃?”我不说话,保持姿态,专心打字。他把我在转椅上旋转一圈,轱辘轱辘推出来,塞给我一碗米饭,我一边吃一边愤愤不平:“你什么意思?都这样胖了,还让人家吃这么多!”他坏笑:“就是要你胖,变成肥婆娘,没人来和我抢。” 昨晚他跟我算账,出语惊人:“老婆,你需要五个老公:一个做饭;一个烧水;一个天天挣钱养家;一个带你跑东跑西;一个什么时候你不见了东西,一喊‘老公’,我立马给你变出来。”说这话的时候,他正拿着我的发卡,不知道刚从哪个角落里掏出来的;拎着我的小皮包,不知怎么塞进沙发缝里了;一边还在衣柜里不停的乱翻,“明天39度的高温呢,不戴帽子怎么行”,他说。 我家先生是个粗人,却反常地比我细心,就这样维持家里的生态平衡。不过有一点让我心有不甘:我总感觉他生活在一种浅层次的快乐里,整天欢天喜地,津津有味于许多琐碎的事情。而我却天天都在凌空蹈虚,生活得不着边际。我说:“唐诗宋词啰啰啰……”他就说:“萝卜青菜咯咯咯……”于是,时常就有话说不着的寂寞。一想还有几十年这样的日子要过,烦也烦死了,真的,有时连死的心都有了。 换一种活法吧。两个人你说我懂,我说你懂,那是怎样一种美好的境界啊!说不定前面真有这样一个人等着我呢。我被这种海市蜃楼的前景迷住了,提出离婚。先生以为我开玩笑:“离就离,离了,我找一个天天伺候我的,给我洗衣裳、做饭,我来当大爷。”一看我来真的就傻眼了:“为什么?为什么!”我什么也不说,咬紧牙关保持沉默,生怕一开口就撤了火。他看我铁了心,一下子丢了魂。虽然照常上下班、接送孩子、买菜做饭,但是一句话不说,做上饭来也不吃。原来鼓鼓的小肚子迅速瘪下去、瘪下去。两颊塌陷,小眼睛变大,大而无神。深夜不睡,清晨即醒,睁着熬得通红的眼睛看我,一眨不眨,里面的忧伤深不可测——我快被淹死了。 看着看着我的心就软了——不能离了,再离他的命就没有了。也是,十年夫妻,我夫没错,怎么能说离就离呢!可是生活实在暗淡到无滋味,我有大迷惑不得解脱,不明白生命是怎么回事,活着又是为了什么,日日里拼抢争斗试问有一个什么好结果?中国禅文化的长久浸淫总是让人羡慕曹溪佛唱,追想前贤大德。一读到薛宝钗喜欢的那支《寄生草》:“烟蓑雨笠卷单行,芒鞋破钵随缘化。”我也喜欢上了。 我一边整理行装一边跟他说我要出去走走,他问我去哪里,我满不在乎地说去五台山。“去那里做什么?” “不干什么,去看看。” “老婆,你是不是想出家?”我惊讶,原来“知妻莫如夫”这句话真不是白说的。“啊!”我说,“不是,先拜拜佛。” “你想逃避我?反正你要去五台山出家,我就去五台山找你。” “你!” “可不是?你我尘缘未了,你去哪里出家,我就去哪里找你,直到他们把你交出来为止!”我气得没有话说。 他抓住我的手,两眼盯着我:“你离开我,我真是没办法过。自杀呢,老人会受不了。就盼着街上有小偷,我一定奋不顾身去抓他,迎着他的刀子上,倒在血泊里。这样也就等同于自杀了,还能落个烈士的好名声。而且,我活着的时候,你总算还是我的老婆,我死了,你也就不被我束缚了。我知道你不甘心寂寞……” 我的泪哗哗流下来,原以为无人能懂,没想到还是他懂得。 我说我有什么好啊,三十多岁,皱纹都有了,脾气又犟,性子也不好,整天乱嚷乱叫,连孩子都得让着我。 “天天欺负你,让你干活。我走了,你正好清净呢,另找一个,别再找读那么多书的,只要待你好,给你洗衣服,做饭,带孩子,你就享福了。”我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 他不说话,蹲下身,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的鞋带一左一右交叉着系好,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拍拍我的脚:“好了。”我低着头,惊奇地发现这个男人头上已经有了一星两星的白发。当年的少年郎呢?鲜红的毛衣、明亮的眼睛、雀跃的脚步和快乐的笑声什么时候一溜烟消失了?眼前分明是一位中年汉,举动温柔,眼神笃定,气味沧桑;我的眼睛也不再明亮,嘴唇也不再鲜红,当年的少女情怀翻成现在的胸怀冰冷,不知道什么时候越来越没有热情。老了,我们两个,都老了! 他两手搭着我的肩,望着我的眼睛:“听我说,宝贝,哪怕再老、再胖,你也是我心中最美的女人。我不怕你乱嚷乱叫,愿意受你欺负,肯为你做一切事情。你离开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挨饿,不知道东西丢了谁再帮你找,也不知道你半夜里胆小的时候,能往谁的怀里靠……我可怎么受得了!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为了崇高的理想在献身,不缺你一个,我却离了你不能过。你想知道这个世界怎么回事,不要紧的,我虽然文化不高,读的书不多,可是可以陪你一起慢慢变老,真相也许就藏在后面的岁月里呢。” 净宗八祖写过一篇《七笔勾》,把五色金章一笔勾,鱼水夫妻一笔勾,桂子兰孙一笔勾,富贵功名一笔勾,家舍田园一笔勾,盖世文章一笔勾,风月情怀一笔勾。我是个俗人,做不到把这个有情尘世和恩爱夫妻一笔勾销。罢了,既然你当我如花美眷,我就给你似水流年。 第四章 你是我的,玫瑰花 我的婆家舅妈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四里八乡,无人不晓”。 也是我舅的冤孽,一时见到,青年男女,干柴烈火,一时一刻也掰不开。舅舅家那时家境殷实,他又眉清目朗,性情温良,多少女孩争抢着要嫁,他不肯,心里眼里只有这一个姑娘。 如愿以偿地娶了,下轿的时候,蒙着大红盖头,前面唢呐呜哩哇啦吹得热闹。偏偏新娘耳朵尖,听见人议论:“嗐,原来是她!听说她在娘家打遍街骂遍巷,锁子这么好的人,怎娶这个搅家星?”她一听就炸了,盖头一撩,冲上去就是一把,抓人家个满脸花。吓得一院子人呆呆怔怔,都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 回过神来都兴高采烈,纷纷围拢来看锁子媳妇大闹天宫。她一看有人围观,更上劲,跳着脚乱蹦。舅舅死活拉住了,勉强拜堂成亲。结果白天新娘没打尽兴,晚上把气全撒到新郎官身上,不是,脸上。第二天起床,舅舅脸上挂着彩,当娘的肉痛心痛,坏脾气的父亲一拍桌子:“趁还没过到一搭,离婚!”舅舅咕咚就跪下了:“爹、娘,饶她这一次,我会好好教她的,给她个机会吧。” 这可怎么教呢!本性如此。我这才理解了“四里八乡,无人不晓”的真正意思。紧跟着就过年,来一堆亲戚,七大姑八大姨,两大桌子人热热闹闹吃饭,别人和她说话,她涨红着脸不言语,突然,“嘣!”放一个惊天大屁,四座皆惊。公公的筷子都掉地上了,臊得脸通红,她就得意坏了,兴奋坏了,拍手打脚,哈哈大笑。 你看,那个时候疯倒是不疯的,就是狂一些,像我们通常形容的“二八”。现在不叫二八了,加了一八,叫“三八”。 虽然三八些,并不妨碍我舅舅爱得神魂颠倒。有什么办法呢?男女间的事,爱上了,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而且,要命的是,不光他的魂颠倒,整个家都颠倒过来啦。 当时正值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放搞活,有胆量的经商发了财。她看得眼热,鼓动舅舅贷了3万块钱,买一辆大卡车跑运输。20多年前,3万块大概顶现在300万吧。舅舅一辈子忠厚,不会看行市,只会跟风,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只赔不赚。到最后车也赔进去了,家过成了破布片,到处是窟窿。有车的时候她是风风光光的老板娘,每日衣履光鲜,大鱼大肉,气焰冲天,没车了又打回原形,天天又哭又骂,哭自己命歹,骂老公不才,哭够骂饱到油盐店里拎只鸡回来撕着吃。 七月流火,地里的玉米苗才巴掌大,正是打药的关键时刻。三伏天气,狗吐着舌头大喘气。正晌午,四下无人影,只有远远地一大片玉米田里一个黑点子缓慢移动,背着沉沉的药桶,是舅舅。打着打着不对劲,嗓子发腥,肚子绞疼,浑身火烧火燎,中毒了!农药的霸道大家都领教过,治虫子,使出的是治人的劲头。他踉踉跄跄往村里走,越走腿越沉,脸煞白,眼冒金星。邻居见了,赶紧搀住:“锁子,咋啦这是?”他嘴唇乌青,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邻居二话不说,背上他就要去卫生所,他不去,挣扎着拐进一条小胡同。 跟的人莫名其妙,看着他进了自己家门,也跟了进去。他扑到正吃鸡腿的舅妈跟前:“娥子,我要是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想我?”舅妈斜他一眼:“穷鬼!想你个屁!要死赶紧,别耽误我再找!”舅舅真听话,白眼一翻就不动了。跟的人一跺脚:“嗐!你看你说的叫个什么话!”舅妈嘻一笑,眼珠子一转,开始卖弄风情:“要不,咱俩过?”邻居闹个大红脸,呸一声,背上人就往卫生所跑。 千难万险拣回一条命,一家人围攻我舅舅:离婚吧,这样的女人,要不得。我舅舅低着头,只是反复说:是我不好,我不能叫她过好光景…… 一个人愿望太强烈了,欲望和现实的反差就会人为地拉大。就是从那时候起,舅妈开始神经不正常,鬼鬼祟祟往城里跑,铁青着脸看别人吃鱼吃肉、住高楼大厦。一边绕着楼打转,一边眼睛喷火:“这是我的,凭什么给你们住!”究竟何曾有一砖一石是她的呢?这个人,得臆想症了。 跑一次,找回来,再跑一次,再找回来,舅舅什么也不用干,整天惦记着找她了。终于有一天,跑丢了! 家里乱了套,别人还可,舅舅疯了一样不吃不睡,骑一辆破自行车在城里转来转去,一寸一寸地摸。累了就拿着舅妈年轻时的照片坐在路边发呆。照片上那个姑娘,真好看啊!长辫子,大眼睛,白皮肤,红嘴唇,“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在他眼里,她还是当初的那个妙龄少女,对他痴痴笑笑。晚了,他就宿在我家。我叫他:“舅,睡吧。” “嗯。” 我说赶紧睡吧,12点了,明天还要找呢。 他不动:“嗯。” 他屋里的灯一直亮着。“梨花月白三更天,啼血声声怨杜鹃,尽觉多情原是病,不关人事不成眠。” 半个月工夫,舅舅瘦成衣裳架子,面色苍黑,眼眶深陷。 天可怜见,终于有了消息。派出所辗转打来电话,说人在黑河。 她稀里糊涂登上去哈尔滨的列车,差一点就到边境了。听到这个消息,舅舅二话不说,直奔黑河! 再回来舅舅满面喜气,死拉着舅妈的手,宛如珍宝失而复得,舅妈却疯疯傻傻,转着眼珠嘻嘻地笑,得意地描述她的旅行:我上了车,好多人围着我看,还给我面包…… 眼见得这个人意识一天天陷入越来越深的浑沌,平生无神论的舅舅什么法子都试过:半夜里招魂,杀大公鸡祭她身上跟着的狐狸精,结果越看越重,越看越疯。今年回村里拜年,她把我孩子吓哭了。这个50岁的女人,正系着一条大花裙子,穿着大红棉拖鞋,在院里吱吱呀呀地唱戏。花白的头发,纵横的皱纹,搭配上扭扭捏捏的身段和妖妖娆娆的兰花指,真吓人! 舅舅紧跟着出来,把她柔声哄劝到屋里,再来陪我们说话。他已经50多岁,给私企老板打小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扛沉沉的麻包,搬带着毛刺的木条。有一次上面的铁块直砸下来,正砸到他们手掌上,顿时血流如注。养好伤又回去了,没办法,家里需要钱,看病、吃药,养疯老婆…… 招待我们吃过饭,我们告辞,舅舅拉着自己的女人也出门散步去了——舅妈一心要当城里人,他就给她城里人的生活。 到现在我嫁给先生也已经十几年,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这对夫妻缓缓走在光阴里,女的暴躁无羁,男的温柔有礼。按说水火不容的,居然过成两口子,按说不会幸福的,居然也值得搭上一辈子,就这样长长地走下去。 都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谁见过爱的独角戏呢?无论怎样沧海变了桑田,画具抓下粉面,只剩下自己站在舞台上,依旧咿咿哑哑地唱。想来,世上情缘,如那个忧伤的小王子所说,哪怕这个世界上好花千朵万朵,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手里这一朵,不管艰辛劳累,贫病折磨,它都是我的。于是对我来说,它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了。对这场戏的主角来说,哪怕对手疯也好,傻也好,反正你就是我的,玫瑰花了。 第五章 绣花巾 她是北方人,却跟着他,千里万里,来到湖州,来到南浔。 她摔门而出的时候,身后响起妈妈的哭声和爸爸的吼声:“你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被宠大的公主头也不回,一脚踏进浩莽的黑森林,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反正只要有他在,一步步都是光明。 那个时候,他们是真的很相爱啊!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当了月收入不到一千的所谓文员,一个干脆当了搬运工。 日出而作,日落回巢,在租来的小屋里,她给他洗衣裳,他给她炒南浔独有的菜——绣花巾。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菜,比普通的青菜茎细一些,叶面有绣花一样的花纹。相传,西施曾在南浔河边洗浴,满河生香,以河水沁园,就长出了这样的菜来。难怪给了这样一个好听的名字。炒熟之后,碧绿依旧,清香沁人。奇怪的是,这种菜只南浔才有,就像桔,一旦越界,即成为枳,又像一个多义字,形同义不同。她自豪地想,这样的菜,真像她和他那份独一无二的爱情。 可是,绣花巾吃多了,再独一无二也变得平淡。这里还有桔红糕,绵软甘甜,香清如桂,也是北方没有的。老豆腐虽然北方有,但北方的老豆腐却是论碗来盛,放韭花、青蒜、辣椒末,这里的老豆腐是论块的,热热地从锅里捞出几块,放进碟里,抹一点葱花和辣椒酱,用牙签插了来吃。真的,一切风俗和家乡不同。最初的新鲜劲过后,她开始如饥似渴地想念妈妈做的手擀面。原来想家的最具体的感觉,就是味觉——没有什么能够替代,连爱情也不能。 晚上,他围着围裙一如既往地炒绣花巾,她的胳膊环绕住他,他不耐烦:“小心油烫。”刚开始不是这样的,他炒菜,她环住他的腰,他会一边翻动锅炒,一边扭过脸来,和她深情拥吻,吻着吻着就关掉火,把彼此撂在床上。气喘吁吁中,是十分具像的激情和爱情。 可是现在,激情呢?爱呢?没有婚外恋,没有第三者,没有黑暗天使,爱情的开始与结束,原来都只是两个人的事。走了长长的几千里路,才发现爱情是不会天长地久的,激情哪里会一直延续。 当她提着简单的行囊,重新站在自己的家门口,手抖得竟然无法镇定地敲门。爸爸出来了,瞪她半晌,大叫:“喂!你出来!快出来!”当妈妈的白头发像顶白帽子一样从魁伟的爸爸身后冒出来,她喉咙发紧,发不出声音。 就这样,她回来了,嫁人,生子,生活波澜不惊。如愿以偿地吃着妈妈做的手擀面,自己也学会了擀面喂夫君,一边细细感知平淡中的幸福,一边却总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心里发空,发痛。 终于她有了一次重回南浔的机会,繁华了许多的小镇上已经找不见他们当初那个简陋的小家的踪影。街角却发现一家菜馆,名字就叫“绣花巾”。进去,要了一碟酱鸭,一碟绣花巾,一杯米酒,一个人慢慢地饮。结账时,一个小男孩出来招呼她这个客人,她一惊:眉目口鼻竟然和他说不出的像。蹲下身,问:“你的爸爸叫什么?”那个名字啊,就这样从这个小孩子的口里清脆地说出来,并且转身大叫一声:“爸爸,有人找。” 当这个当初自己爱得天翻地覆的男人拱着腰、擦着手、胡子拉碴地从厨间走出来,她的背影已经没入午后暖洋洋的薄雾中。原来当初以为的独一无二的爱情,也不过如同这一碟心有则有、心无则无的美丽绣花巾。 第六章 和青春说再见 那年我刚刚十七岁。冬天起床跑早操,散了后大家三三两两往教学楼走,即使大冬天我也买不起一件厚棉袄,冻得唇青面白,浑身直打哆嗦。他和几个男孩子说说笑笑着从我身边擦肩走过,清秀、挺拔、美好,就是脑瓜像刚出炉的地瓜,腾腾地冒着热气,胳膊上搭着羽绒服。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再走两步再回头,然后犹豫又犹豫,终于退回到我身边,把袄轻轻披在我肩上,说了一句:“快穿上吧,看你冻的……”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矮矮瘦瘦的丑小鸭竟不期然得到这样的关照,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是三十二班的。你不用了就给我搁讲台上好了。” 说着他就走了。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剑鼻星目,唇红齿白,天生一股侠气在。他笑的时候,感觉日月星辰都在笑,嘴角边一颗小黑痣也无比的好,连周围的空气都被他晃得哗哗地摇。 第二次和他打交道是在考场上。大规模期末考,换班坐,我们都早早就位,只有我身前的座位空着。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门口有人噼哩啪啦地跑进来。我一边忙着答题,一边想:谁这么牛啊。抬头一看,是他。还是那一副脑门上冒热汗的老德行,估计是从家里一路跑来的。监考老师训他:“韩清,你在高考考场上这样就死了!”他嘿嘿一笑走到座位上,拿手在脑瓜和脸上一通乱抹。我看不过去,拿出自己的粉红绣花小手绢,从后面轻轻碰碰他,递过去:“擦擦汗吧。”他接过来不好意思地一笑:“谢谢。” 那声“谢谢”让我发晕,好像糖吃多了,甜的滋味一圈一圈化成涟渏,整个人都要被化掉了。 从那以后,他变成一尊坐在我心上的玉佛。少艾之年,如怨如慕,一个“爱”字根本当不起我对他的关注,他是那样慷慨、善良、仁慈、美好。 一天晚上,学习累了,独自上了楼顶。夜雪初霁,薄薄的微光里面,一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拥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正亲密地低低说话儿。他们没有看见我,我却看清了他。那一刻,有泪想要流下,又觉得有什么梗在咽喉,堵得难受。没胆子惊扰他们,只隔着玻璃门看了两眼,悄悄转身下楼。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费尽心机才打听到韩清考到了北京一所著名的医学院,而且和那个女孩已经分手。这时候我也拿到了录取通知书,马上就要去本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报到。这下子一边感觉到离愁,一边又高兴得蹦蹦跳跳。 大专生活刚开始,我就陷进一个情感的漩涡里面——被一个只想玩玩不想负责任的男生耍得团团转。心情难过,无人可说,一个人在瓢泼一般的大雨里走,楼上有人没心没肺地起哄尖叫。这个时候,韩清在哪里呢?我给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又亲手一封又一封地撕掉。也许,我应该冒充一个不知名的笔友,给他写一封不署姓名的信,诉说千里之外一个陌生人的痛苦、失望、爱恋、难过——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效果,也不过想想罢了。 那个男生正式和我SAYGOODBYE的时候,好像头顶上悬了这么久的铡刀终于落下,既疼痛,又解脱。那一刻只想见到韩清,一时冲动,天生路痴的我居然跑去买了一张直达北京的火车票。 当我终于站在辉煌壮观的医学院大门口,有泪珠悄悄滑落。此时的我,不复当年的黑瘦弱小,也有了明眸和皓齿、桃腮和浅笑。奢望如蛾,在暗夜里悄悄地飞舞。 七扭八拐才打听到他所在的宿舍,然后请人捎话给他:大门口有人找。二十分钟后,韩清出现了。一身运动服罩在身上,还是俊朗挺拔的身姿,还是红唇似花瓣的鲜润,还是那样剑眉星目的温柔。可是,他是和一个女孩子肩并肩走出来的。那个女孩子眉目清爽、面容安详,满身都是青春甜美的芬芳。 看见他们的那一刻,我早已经退到远远的马路对面,一任他们在门口焦急地东张西望。过了好久,他们一脸愤懑地离开,我却一直在他的校门口磨蹭到傍晚,又吃了一碗朝鲜冷面,才十万火急地坐车往西客站赶。就在我刚坐上公交车的那一刻,一回头,正好看见他和那个女孩子说说笑笑地走进我刚走出来的那家冷面馆。 我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从来就不在一个世界。无论我是幸福还是忧伤,他始终都只能是我青春的信仰,却不能是我爱情的方向。 我和你,终究只能是两面之缘。我终究要和你说再见。 你终究只能在我的记忆里面开成一朵莲花,绽放无边无际的绚烂色调,那是不属于我的美好。 夕阳模糊,晚云镶着金边,路旁的树叶像是金子打成的,被风搅得稀哩哗啦地响,一个傻傻的女孩子就这样被空旷的孤单和荒凉的寂寞包裹着。 那就这样吧。就这样。 还是要感谢命运,虽然它让年华步步远去,各色人等徐徐消退,却仍旧在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中,送给我一个坐在远远的圆桌那边的一个侧影,眉目一如当年。 聚会已毕,人群四散,他说拜拜,我说再见,挥手作别的那头,仿佛是我恍如隔世的青春。我的心也在多年提悬之后,缓缓放下,甚至觉得充满。 第七章 谁为谁真的天荒地老 “你知道什么是一辈子吗?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这部电影里的程蝶衣给一辈子下了一个多么严苛的定义。而所有的执子之手,又都天真地奔着一辈子而去,不理会老天爷险恶的微笑。结局套用一句歌词就是“伤心总是难免的”。什么都无法把两人分开的时候,死亡就会出马。幽明相隔里,两个人只有在想象里天荒地老。 所以我爱读悼亡诗,在情薄如水的现时,我起码可以躲在古代里体味感情的悠远绵长。 有个晋人叫做潘岳的,写了长长一首五言诗给自己的亡妻,我只记得断断续续几句:“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 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寝息何时忘,沉忧日盈积。庶几有时衰,庄缶犹可击……”这个死了妻子的人,也想效法庄子妻亡之后鼓盆而歌的豁达,只可惜放不下这一世的意惹情牵。只好寄希望于将来思念之情稍衰的时候,可以让自己摊上一份唱歌悼亡的潇洒。 我还喜欢苏轼的《江城子》。苏轼这个人,原来是个情种。妻亡十年,还放不下心来。这首悼亡词,起首一句就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让我想起了一句歌词“从来也不用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想起李清照的“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还想起了刘半农的“叫人如何不想她”。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汉,对妻子竟然还有这样一腔绕指柔的柔情和刻在心头的思念。 这样多、这样真切的悼亡诗摆在面前,让我对人类感情的信心始终不曾泯灭。给我的信心天平又加上一粒重重的砝码的,是一个叫做元稹的诗人。 他的名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从诞生之日起,大概会一直流传到世界上没有了文字才止。这个才子也是妻子早亡,他为他的妻子奉上三首悼亡诗,哪一首都是字字珠玑,不,是字字泣血。我最爱第三首:“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这个做妻子的,贤惠无比。从名门下嫁寒门,衣无可穿,柴无可烧,连老公喝的酒都需要拔下头上的金钗来换。这份相濡以沫的感情,让做先生的人难以忘怀,所以他会一直想到夜深不寐,终夜开眼——自己没有什么可报答妻子的,那么,就让自己两眼鳏鳏,长怀故人吧。 看到这一步宜止。此时看到的景象,月华皎洁,最是美丽。可惜我又转来转去,看到了月亮背面。 读到了林语堂的《苏东坡与其堂妹》。林先生言之凿凿,论证出苏东坡暗恋其小堂妹,一直恋到小堂妹逝去,仍旧无法抑止,并遥祭之:“维我令妹,慈孝温文,事姑如母,敬夫如宾…… 万里海涯,百日讣闻。拊棺何在,梦泪濡茵……”虽然林语堂先生最后说,东坡此情,不能证其有,不能断其无,可是,我却真的相信,这个豪迈、旷达、顽皮、睿智的东坡先生,在自己妻子之外,在和诸多歌姬诗文酬唱之外,果然另有一份隐情在,这份隐情,和他对亡妻思念之情,说不清孰轻孰重。一个人,竟然可以同时对两个人有情,那么,这钟情二字,又当何解?情之所钟,又在何处? 那个用去我不少眼泪和感动的元稹,在我的想象里,一直是当作做一个情圣看待的。结果原来是元先生为了仕途攀上发妻,然后妻子过世不过两年,就纳下小妾,七年后出于仕途考虑,再娶名门之女。他的曾经沧海和除却巫山,竟然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我越发佩服钱钟书了,这个人的文笔真是老辣。他在《围城》里最是写得刻薄而透彻:“文人最喜欢有人死,可以有题目做哀悼的文章……”看得我透心凉。原来亲卿爱卿、知己一生的爱人的死,只是给自己多了一份一逞才情的机会,顶多是给自己的生活添加上一抹装饰性的忧伤。 真的,原来文章全是这样来的,死亡成了一棵可以结出思念和怀想的树,而悼亡是树上开出来的缤纷美丽的谎花。哪里有什么地也久天也长?哪里有什么看透了岁月想穿了心肠?曾经沧海到处都是沧海,除却巫山哪里都有巫山。谁能为谁真的地老天荒? 情之一字,不能追究,一旦细推,面目全非。 第八章 爱上你是我自己的事 时常会见到电影里或小说里,男或女泪流满面地说:我这样的爱你,你为什么这样的对我? 是啊,他明明知道你这样的爱他,结果他冷落你,他不在乎你,他打你,或者背着你有了别的女人,然后摔门而去。 那么,你想要他怎样做? 你爱他,整天想着他,为他免费洗衣服和整理抽屉;做他的秘书,他口授,你执笔写枯燥的论文,甚至干脆你来代笔;你爱他,和他亲热,拗不过他的要求和他上床,同时心里感觉十分幸福,觉得自己的身和心都有了归属,甚至心里念着念着:“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于是,你也要他整天想着你,要他为你打饭,为你梳理头发,给你在公共汽车上占个座位,或者买金珠首饰,然后和家里的黄脸婆离婚。你要他做好心理准备和你同生共死,一起唱一支爱的衷曲。 为什么要这样? 我爱上你,原本就只是我自己的事。 我因为爱你,所以白日里神魂颠倒,暗夜里一个人默默地流泪。甚至嘴里默默念着你的名字,一想到你,不是幸福地微笑,就是大声地叹气。 我因为爱你,所以时常觉得心里发空、发痛,总是想象着会在街角或是车上看见你的影子,然后和你怔怔凝视,并且想象你一把把我抱在怀里,吻着我的头发,叫我宝贝。我甚至可以真切感受到你的呼吸,受伤的时候第一个念头也是扑在你的怀里。 我因为爱你,所以闭上眼睛的时候,会想象你就在我的面前,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抚摸你的脸颊、你的鼻子、嘴、眼眉,还有你闭起来的眼睛,心里涌动着无限的爱意。用手抚摸你一头的黑发,然后,轻轻俯下身去,轻轻啄一下你的嘴。我甚至愿意把你想象成我的一个小小的孩子,当你想哭的时候,把你搂在怀里。 我因为爱你,所以走到哪里都无法摆脱你的影子,它给我的折磨如同痴缠的怨鬼,我被弄得形容憔悴。我甚至愿意当你指间夹的香烟,或者你贴身的衣衫,因为它们可以被你含在唇间,或是贴在身上,而我却没有这个权利。 我因为爱你,白天心里藏着你的影子,晚上梦里念着你的名字,醒来除了你还是你。 我因为爱你,会在你决定离开的时候,那样长久地凝视你的背影,直到把它看进我的心里。 我因为爱你,所以会存下所有你的影像和文字,好比老鼠储存过冬的粮食。在身边没有你的时候,严寒肃杀的冬天里我还可以有怀念你的凭据。我对别的人心如死灰,无法接受别人的安慰。一个人不但要承担对你的深重灾难一样的爱,并且领受暗夜漂流的无边的孤寂。这一切,都是因为爱你。 你从来也不知道,爱上你是我的一场灾难。你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我抵死也不肯告诉你。爱上你这件事情,实在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会深夜里和你一直说话,哪怕我自己头疼欲裂,如果你需要我陪你,我都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你说要走了,于是我说再见。我多么想听你的声音,你打过电话来我是多么的欣喜,但是当你说再见的时候,我会说拜拜。我对你从来不曾做过任何的挽留,来也由你,去也由你。我能做的只能是对你的人和心一起放手,然后留下来默默看守自己的思念和伤口。 我不会要你的哪怕一字的承诺,不会逼着你说不离开我,也不让你保证不会爱上别的女人,更不会强求你当我作你手心里永永远远的宝贝。 当我确定你要离开或者已经离开我,我甚至不会对你说:我爱你。我不会挽留你,说,留下来吧,你看,我因为爱你,爱到这样的憔悴。 我知道爱情这种东西像一座沙堡,多么的不可靠。你爱我的时候自然会拿我当手心里的宝,你不爱我的时候,所有一切都是一场寂寂散去的夜戏。你并不是一个浪子,但爱情是谁也保证不了的东西。当爱已不再,我怎么可能用义务去拴住你? 在我结束生命或者爱情之前,爱上你是我的命运,除了担当,我没有别的本事。我所能做的,只能是读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当好自己分内角色,闲下来自己偶尔地叹一口气。 当此情无计可消除的时候,你就成了我心上扎的一根刺。 但是我不会让你知道。我对你的爱是我一个人的悲剧。 第九章 爱情的消失不可逆转 一篇文章被登在杂志上,配上一副有趣的插图:一个皱巴巴的的丑孩子被托在一只大大的手掌上面,呼呼大睡。噗哧一笑,想起张小娴一句话来:“一个男人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还是不够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里呵护,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里睡,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咬他的手指头。” 那么,这幅画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这是男人的手,那个丑丑的婴儿,就是藏在男人手心里的女子。 恋爱就是发烧,烧到人胡思乱想,胡说八道。恋爱中的人,都还原成了小孩子,十分频繁地哭叫、笑闹、发呆和发神经,和这幅画十分地神似。 女人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个自己非常爱的男人,并且他也非常爱自己,爱到可以容许自己随意的撒娇和发脾气,容许自己吃饭吧唧嘴和裸睡。男人说“乖乖,太晚了,你给我好好睡觉去”,女人说“我就不,我喜欢呆在这里,我要陪着你”;男人说“亲爱的我今天不回家了,我要开会”,女人就抱着被子在客厅一直等,等他回来好一跳跳进他的怀里。女人甚至会抱住男人的胳膊咬几排牙印,就好像给他盖上了戳,把这当成他只属于自己的标志。无论怎样的胡闹,女人都希望爱人不会责骂和烦了自己。在恋爱中,女人愿意当一个流着口水爬来爬去,使劲捣蛋也不会挨骂的傻孩子。 女人在被追求的时候多是十分的矜持和高傲,像一只尾巴高高翘起的孔雀;被追求到手之后就成了一粒果汁软糖,温柔多情,甜甜蜜蜜,随时准备把自己送到爱人嘴里;又好像拔光了刺的刺猬,光秃秃的没有了防卫,心爱的男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次小小的呵斥和一句轻微的甜言蜜语,都可以送这个昏头昏脑的傻女人上天或者入地。 男人呢? 想起一个有趣的情景:孙悟空被铁扇公主吞到肚里,然后在里面发疯,大闹天宫、打筋斗、竖蜻蜓,疼得铁扇公主一个劲地求饶叫叔叔。发生一种奇妙的联想,觉得恋爱中的男人,好像也是活在女人的子宫里,并且像孙悟空一样的恶劣。不相信?爱过的和正在爱着的男人,看看你们自己。 你在外面拼搏奋斗,十分的劳累,这时你会想念女人温暖的怀抱和她做的可口的饭菜,并且回去之后希望她像妈妈一样给你盖好被子。你内视自己的心理,感到十分的寂寞和孤独,这时你会愿意把自己的头埋在女人的胸前并且伤心地哭泣,然后在她的抚慰下沉沉睡去,腮边还挂着委屈的泪水。你的大男子主义精神勃发的时候,会希望面前的女人是一个小妹妹,听你的话,受你的教训,并且乖乖地按你的意志行事。 你在女人面前发疯、说胡话,毫不顾忌地做伤害她的事情,并且蛮不讲理地对女人背诵对她的最高指示:女人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雕花大床,当一个百变情人——你的言论和行为像孙猴子一样的恶劣,面对女人的时候像拿着通红的烙铁。 齐秦替天下所有的男人唱: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人的旷野中……对一匹孤独和饥饿的狼,女人是最好的消遣和充饥食品。男人想要一个爱人的时候,绝对不会只想要一种简单的肌肤之亲。啊,你要她和你融为一体,想一样的心思,做一样的事情。你爱她的时候她正好十分地爱你,你想她的时候她正好十分地想看到你。你哭了,她会把你揽在怀里,给你送上一杯热水。 这样看来,男人和女人都有自己的软肋和见不得人的小秘密,都有想要翻江倒海的恶念头,都想有一个宽厚的胸怀可以把自己的劣根性自由轻松地发挥到极致。于是男人和女人都在兢兢业业地寻找,女人寻找长兄老父一样的男人,男人寻找母亲妹妹一样的爱妻。结果找来找去,发现不会出现自己预想的结局:你想他的时候,你想在他怀里哭泣的时候,你愤怒地想要咬他的时候,他正在忙,他正在累,他正在为一件什么事情烦得要死。他拖着沉重的步子来到你的身边,你还得赶紧咽下自己的泪水,然后安慰他和把他搂在怀里,这个粗心的家伙只顾着享受你的温暖和自我怜惜,根本体会不到你的思念和伤悲。 他想你的时候,他想抱住你亲吻的时候,他寂寞得想抚摸你的头发和一边喝酒一边冲你流泪的时候,你身体不舒服,你心情坏透了,要不就正因为买了一只漂亮的戒指高兴地手舞足蹈。结果不等他开口,你的话瓢泼大雨一样向他倾泻而去。他抽一口气,捺定性子,耐心地听你说话并附和你。结果等你说完了,他发现他什么心情都没有了,只能在到浴室里刮胡子的时候冲镜子发一声叹息。 找了半天自己的另一半,才发现任何两个人都无法严丝合缝地对接,孤独是每个个体生命的终极生活状态,这个定律十分霸道,根本不理会人们是不是相爱。 于是总有一天小孩子要长成大人,孙猴子也会认佛归宗,稳坐下来。两个人正正衣冠,抬起眼看,都惆怅地发现爱情的消失不可逆转。 第十章 忧伤的妖精 塔尔顿太太对斯佳丽把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同时勾得神魂颠倒大为恼火,称她为“两面三刀的绿眼珠小妖精”。历来人们就称美丽而不大安分的女人是妖精、狐狸精。都成精了,可见其魅力之大。 妖精又是什么样子的? 妖精是妩媚的,眼儿媚媚的,盘儿靓靓的,小蛮腰扭啊扭的,对自己的容貌充满信心,姑不论是幻来化来还是披着人家的皮,反正爱临水照镜,满头青丝,在水里兜兜转转,一袭红肚兜,紧箍着白白的小腰身,一边幽幽怨怨的唱歌一边吸引傻书生。 妖精是贪心的,要吃唐僧肉,想着做长生不老的神仙,结果一看见好一个清俊男子,爱上了,肉也不吃了,神仙也不做了,要百年偕老,生儿育女,养一大堆小和尚和小妖精,过快快乐乐的烟火日子。于是开始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飞的眼风直往和尚哥哥的心上砸。是一个软弱的和尚就从了,皆大欢喜;是一个刚强坚定的和尚就捆个四马倒攒蹄,吊在屋梁上,妖精一边恨骂不开窍的傻瓜一边心疼哥哥的皮肉勒得疼痛。 结果所有的妖精是痴情的,一旦爱上就乱了方寸,演一出美人救英雄,宁可自己堕入深渊,烟消云散,或者唐僧肉没吃到,反叫唐僧伤了心。 妖精什么样子,女人就什么样子。妖精个个聪明,知道拿捏男人的七寸,让男人欲离不舍,欲罢不能;女人也个个聪明,知道什么叫以退为进,欲擒故纵。《围城》里的唐晓芙说,女人刚好像男人期望的那样傻,既不多,也不少。妖精女人也像男人期望的那样美丽又柔情、魅惑又风情、轻飘又爱情。 妖精女人也不是常胜将军,恋爱了,失恋了,被抛弃了,病了,苦了,伤了,痛了,只好重整芳心,咬紧牙关再活一遍青春。哪里跌倒从哪里站起来,拍拍土,不能让那个负心人看见自己的狼狈样子,打落牙齿和血吞。从哪里站起来呢?你说我没文化,我开始学文化行不行?你说我没品味,我开始练品味行不行?你说我头发长见识短,我开始培养自己的眼光行不行?咬上牙齿,较上劲,倒下去灰头土脸,站起来光艳照人,气质高贵,谈吐高雅,从里到外的女人气像妖精一样打动人心。那个瞎眼男人后悔了,以为扔掉一根草,谁知丢弃一块宝,面对男人再续前缘的恳求,女人微微打个转身,走进新一片红尘。把伤心还给你,我重新开始我的梦。 只是妖精女人脱胎换不了骨,仍旧愿意用自己的心换来男人的痛,像那个荷花池里的鲤鱼精,像白娘子仰望断桥,寻找许仙,准备再续前世今生。最后妖精们都落得个有上梢来无下梢,一身是伤,满心是痛。美丽的女人,美丽的妖精,每一次爱情沉陷都这样的悲情。 斯佳丽也的确够得上资格被称为妖精,因为她把许多男人都搞得晕头转向,眼风所到之处,所向披靡。不过这个小妖精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不是水性杨花得让人痛恨,反而是一片痴情到注定一生不幸。一样经受际遇浮沉,一样坚持到底得十分任性,对阿希礼的爱支撑她度过乱离的半生。 莎乐美也是一个典型的妖精,这个人在三个大哲学家之间周旋,为尼采所深爱,受弗洛伊德赏识,与里尔克同居同游。弗洛尹德的书架上有她的照片,恨得尼采因了她大发名言:如果你要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这个妖精睿智、犀利、叛逆、热情,能够点燃悲观的哲学家们的熊熊热情,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只能是魅惑无边的妖精。 孔老夫子说:天下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这里的女子,不是二木头一样扎一针不知道哎哟一声的女人,也不是粗愚蠢笨的厌物,就是那种妖精一样的女人:心思多变,花样无穷,让男人又爱又恨,又气又疼。 张信哲使劲唱:你可知道我会心碎。他不懂,妖精就是让你心碎,就是要让你心碎,你不心碎,证明不了她的妩媚。 同时,爱情这把双刃剑也不会格外优待这些美丽的小妖精一些,让别人心碎,同时自己的心也纷纷地碎了去。妖精之妖在于追求爱情像追求一种信仰。多数妖精过于情痴和专注,投入地爱一次,忘了自己的结果是很深地伤了自己。自己爱的男人执意要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老去,滚滚红尘里没有安放爱的地方,让这些美丽的妖精怎不忧伤。妖精的忧伤只关岁月,只关红尘。 其实,做妖精有什么不好?有男人爱,有男人疼,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修养,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支撑,若不是满街里由美丽的妖精组成美丽的风景,这个世界和男子的心,该是如何寂寞。 降妖的男人注意了,妖精的致命伤就在于:虽然有害,却极端有爱。有爱是妖精最致命的忧伤和最光彩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