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衣 那是一个燠热夏夜。大概临睡时吃西瓜太多,半夜时分我破例醒来起身小便,就看见了那条蛇。 蛇有两尺多长的样子,身上是一种很难比喻的黄褐色,当然还遍布着一些其他颜色的花纹。它对突然地被暴露在电灯光里这一点不怎么在乎,好像仅仅是出于一种规矩或者礼貌,从容地从我的床前地板上袅袅而过,然后出了开着的、通往阳台的门。临出门时,它还作了回首一瞥。我看出这家伙很胖,很年轻,看出它已经对我挺熟悉。 《白蛇传》,还有长妈妈讲给迅哥儿听的美女蛇等等的故事,一时间都浮上我脑海。能这么意识流说明我当时并不怎么惊惶。我欣赏我的镇定。 黄蛇出门之后,我跳下床来拉亮了阳台上的电灯,然后站在门口继续目送它离去。 阳台近乎正方形。黄蛇走的是对角线,依然用了颇有绅士风度的步伐(如果蛇也有“步伐”的话)。它通过两个花盆之间的空隙下楼去了,尾巴花哨地划了一个符号,就像花花公子打的榧子。从那儿下阳台是最佳选择,那个墙角上爬了一些藤蔓。这家伙真是驾轻就熟了。想到这一点,我不由得生出腻味。人对蛇这种动物除了反感,还有一种天生的腻味。也许有不怕蛇的人,但我看没有不腻味蛇的人。 从这一晚开始,我再不会在睡觉之前,忘记关严纱门纱窗。从这一晚起,每年过了惊蛰,我住在这小阁楼里就多了一份趣味——危机感。有一本书叫《野狼出没的山谷》,很有劲。我这儿是“毒蛇出没的阁楼”。其实我并未确证这是条毒蛇。 说“趣味”可不是说的反话。对我们男孩子来说,危机这东西实在是一种很来劲的东西。这东西在我们的生活里不多(我是说除掉考试那一类),我们的生活总是被安排得井然有序。 有一个著名的“鲶鱼效应”。18世纪,某地渔民习惯用条形封闭槽装运沙丁鱼,鱼的死亡率很高。有位船长在鱼槽里放入一条鲶鱼之后,沙丁鱼反而减少了死亡。原来,沙丁鱼在槽内缺乏紧张感,不再游动反而容易死亡。放入凶猛的鲶鱼之后,鱼群不断游动,实现了沙丁鱼的高存活率。 这个著名的效应在我们这儿不那么著名。 黄蛇的存在,我是对父母保密的。如果让他们知道了,我就很可能要离别小阁楼。我不闭眼睛也可以想象出爸爸大惊小怪的样子。 别以为我留恋小阁楼。如果没有阳台,这个年迈的破阁楼是不值得一提的。当然,如果没有前面的苗圃,那个破阳台也是不值一提的。 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翠生生的苗圃。 苗圃有十多亩地的样子,像一只大盆子,中央有一个一亩左右大小的池塘,池塘旁有一个小树林子,地上长满了“马绊筋”草。“马绊筋”是爬在地上长的一种有韧劲的草。 这种深绿色的草地,看起来要比天鹅绒之类的草坪结实得多。池塘虽不大,但不是一潭死水,有一条人工挖的水道,一直通到围墙外的活水河。 在围墙那儿,有一座微型闸门,不过一米见方,一个有点力气的男人就能调遣得动。池塘边有一个鸡埘那样的小屋,里头有个水泵,一开动,人就可以握着水管向四面八方喷水。 沿着围墙的地方还有一些“常居”的树木。这些树中值得一提的是长在我家阳台前的一株樟树和一株枫树。这两棵树在这本书里我会多次提到。除此,苗圃长满了一片片、一畦畦的树苗。榉、槐、榆、樟、梧桐、青枫、红枫、蜡梅、桂花……管理员住的屋子那儿有一大片龙柏。龙柏永远是那种闪着釉光的墨绿色,看上去分外庄严肃穆。这些小树像田里的庄稼似的长得很密。它们只有“临时户口”,长到一定时候就会被运出去栽种定居。 苗圃不过是一个栽培树苗的处所,不是游览地,所有的安排只讲实惠,不加任何艺术上的考虑。这里只有许多普普通通的树相聚着。而这已足够了!这么多年轻的树木在一起,一下子就制造了一个生机勃勃、使人精神为之一振的气氛。尤其是在那种阳光灿烂的早晨,站在我的小阳台上,连林黛玉也会高兴起来。 我猜想这里一定辐射着一种看不见的、使一切生命蓬勃的射线,射线织成一个像磁场那样的“生命场”。这是我的“生命场猜想”。 我有一本叫《鞠氏猜想》的笔记本,记满了我——鞠天平的猜想。“生命场猜想”的编号是A—23。 为了不使黄蛇的来访过分频繁,我割断了阳台下那株爬山虎的根。 然而,那倒霉的藤并没立即死去,它挺着,挨着,挣扎着,一直坚持到了秋天。当然,它一定像一支断了给养的部队那样,活得艰苦卓绝。我猜想它除了依靠吸收墙缝里的水和可怜的养分之外,还靠了我说过的“生命场”。这株爬山虎终于在桐叶纷飞之时死去了。 第二年春天,那地方一下子长出了许多爬山虎小苗。我顿时明白了老爬山虎苦苦坚持着活到秋天的原因。它要在死去之前开花结子,留下它的后代!明白之后,我就很钦佩那藤蔓了。它的死简直有了悲壮的色彩。这样,我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刽子手。 这当然只是一个猜想。猜想太多是我这个家伙的麻烦之处。以上说的是几年前的事,如今我已读完了初中,升学考试业已完毕。升高中在我是不成问题的。 我在这本书里说的,就是我在初中、高中之间这个悠闲暑假所发生的事。 有必要啰唆一下的是,那个黄蛇的秘密我依然保守着。那胖胖的家伙,现在已是身长一米开外的老练家伙了。这不是猜想,因为它把最近脱下来的外衣,丢在我的阳台上了。 我就从捡到蛇衣写起。 我把蛇衣拿到房间里仔细研究。除了头部稍有撕裂,蛇衣的其他部位完整无损。逆着光,我的目光便能穿透半透明的蛇衣,可以任意地停留在某个层次。这是一件多么合体的外套啊!如果我是时装设计师,我想我会从这里受到一些启发。 我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把蛇衣制成一幅粘贴画,一定是现代派的。 正产生这个念头时,我听见了一声枪声。我说的枪声是指气枪的那种有节制的声音。 走到阳台上,我一眼就发现了开枪的家伙。他骑在围墙旁的一棵樟树的枝丫上,正在往枪膛里填铅弹。不用说,他是从围墙上翻到苗圃来的“非法入侵者”。 照理说,苗圃虽然不对外开放,但对偶尔进圃走走的人也不应视作入侵。问题是管苗圃的是一个古怪的老头。尤其对我们男孩子,这瘦老头非常反感——对闯进苗圃的男孩,他火烧火燎地厌烦,如狼如虎地凶狠。不过,男孩子们最怕的是他的帮凶——一条野蛮的狗。这是一条黑白毛相杂的雄狗,短脚、大头,看那丑陋样子就知道是血统低贱的草狗。据我的观察,这狗样子凶狠,其实并不真敢咬人。它的绝招是专撕人的衣裳,非弄得你抱头鼠窜、狼狈不堪不肯罢休。 怪老头失策了。要知道正是因为这样,男孩子们才更喜欢上这儿来,挺刺激的不是?我在阳台上就常常能作壁上观,欣赏到一些《加里森敢死队》的精彩续集。 这位持枪入侵者是个胖胖的男孩子。绿色的汗衫短裤是他偷猎的保护色。用“偷猎”这个词并不夸张。怪老头对打鸟的孩子尤其憎恨。抓住了偷猎者,老头就会咬牙切齿地咒骂:“为人不打三春鸟,打鸟的还算人吗?”他顽固地把一切季节的鸟都称作“三春鸟”。可能他根本不知道“三春”的含义。我亲眼看见过怪老头发疯似的砸断过几支气枪,所以这时我很为这胖子担忧。他手里那支崭新的枪当然是峨眉牌的,那枪管闪着钢蓝色的光泽。这种暗暗的、有分量的光泽,是最能刺激丹田豪气的。有一本书中说:枪对男人来说是一种精神荷尔蒙。这话深刻极了。我们班上有十几个男生订阅《兵器知识》杂志,和订《航空知识》《飞碟探索》的人数大致持平。女生订的要么是规规矩矩的《中学生知识》,青春得要命的《少男少女》,要么就是鬼鬼祟祟的医学普及杂志。 我这么拉拉杂杂地写恐怕不会受欢迎,我得集中精神把故事写下去。 我打了一声呼哨,没别的意思,只是让小胖子注意到本人的存在。我清楚这些小加里森——在有人旁观时他们一般会表演得像样一点。 那小子夸张地在鼻子前竖了一下手指,然后把枪口对准了某一个方向。那个方向受到感应似的飞蹿起几只麻雀。 麻雀这种小鸟和人打交道多,比其他的鸟鬼得多。它们能区别枪和木棒,弹弓和挂衣架,甚至能认得出袭击过它们的人。这一带的麻雀大多是认识我的,只要我不拉弹弓,它们就不怕我,喳喳的在我的手刚好够不到的地方活动。只要我一摆弄弹弓,它们就大惊小怪地四散逃窜,嘴巴还不干不净地诅咒着什么。 拉拉出现了。拉拉总是能及时地出现。我怀疑那些狡黠的麻雀会向拉拉报信。拉拉就是那条花狗的名字。那怪老头在呼唤“拉拉”这个名字时,常常一反常态,变得很温柔,很亲昵。 偷猎者下意识地把下垂的腿提上去,蜷起来,又把气枪调动起来。 我喊:“喂,不能打狗!那狗在公安局有户口。”这一次拉拉一反常态,敷衍了事地沿着池塘走了一会儿,然后就在小泵房附近的草丛里趴下了,脑袋枕在前爪上,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它没有发现入侵者,大概伤风了。 狗会伤风吗?说不准。 拉拉就这么躺在那里,老半天不动弹一下耳朵。 偷猎者是耐不得这样的寂寞的。他轻轻地下了树,绕过一片广玉兰苗,弯腰捡起了一个东西——原来是一只死麻雀。他这时离我已不远,对我说:“嗨,你家养猫吗?”如果我家养猫,他大概就会把死麻雀抛上阳台来。 我说:“当心,狗!” 他朝水泵那儿看了一眼,说:“没事,那是草狗,它熟悉你吗?你叫它什么?” 我警告他:“撤吧!你。”这时我注意到他穿的是阿迪达斯。这种名牌,一条短裤加一个背心就近百元。 拉拉发现了情况,站起来,摆出进攻的姿态,气势汹汹地吠。它不急于进攻,先得用吠声通知它的主人。草狗尤其需要人作为后盾。 我慈悲地为小胖子考虑退路问题——从围墙跳到树丫上容易,要跳回去就不那么简单。 那小子却不想撤,胆大妄为地一直向拉拉走去。他的阿迪达斯要倒霉了! 我想阻止他,又奇怪地希望他不要听从我的劝阻。生出这个怪念头的根源大概是阿迪达斯。我非常非常想拥有一条阿迪达斯足球裤,但最终也没有,而这家伙却有,而且那么随随便便地套在屁股上,歪斜地露出他的肚脐眼。他这种矮身材绝对地委屈了阿迪达斯。他的腿确实偏短了一些,男孩子看重这个。 “喂,快走!”我还是良心发现,告诫了他。“狗叫什么名字?”他不理睬我的劝告,倒是坚持问这个问题。他的眼神有轻蔑的内容:我可不像你这么胆小呢! 我不再乐意把狗的名字告诉他。如果一个人能呼叫出一条狗的名字,这条狗肯定会客气一点。 拉拉迎着偷猎者冲过来,冲出一箭之地后又站定了。它发觉对方没有惧意,还在迎着它走过来。这可有点麻烦。 那小子右手执枪,左手向前伸出,拎着那只死麻雀,亲热地喊着:“阿花,阿花,给你吃,给你吃……” 我有点钦佩他的勇气了,就喊:“它叫拉拉!” “拉拉,过来,过来好了……”他非常坦荡地向狗走过去。这小子还真不怕牺牲。 拉拉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吠着,却又下意识地摇摆尾巴。它懵了,拿不定主意了。 我希望向狗走去的是我,而不是这小子。 他和它靠拢了。他把麻雀抛在它面前,拉拉一直紧张地注视着枪,这时才看见了麻雀。它从小就受到怪老头的训导:攻击打鸟的人! 它拿定了主意,嗖一声向他扑去,一口就叼住了他的短裤。他一旋身体摆脱了它。到底是名牌,短裤并未撕裂,只使他露出了小半个屁股。他赶忙提起裤子,端起气枪,把枪对准了它,像少林武僧似的呵斥着:“哈!哈!” 狗是认识枪的动物。拉拉要避开枪口,又想撕碎对方的衣裤,便围着他不断闪避,不断进攻。于是人和狗都有了一大堆混乱的动作。 那小子且战且退,靠拢了水泵房,抽个空合上了电闸。水泵房里的马达就轰轰地响起来。 他把气枪背到肩上,腾出手来抓起了水管子。一条水龙直向拉拉射去。 拉拉猝不及防,被水柱冲得滚倒在地,狂叫着爬起来又要扑人。水柱再一次冲倒了拉拉。他不断调整水龙的方向,水柱死死粘住了拉拉。拉拉败下阵来,逃得远远的才站定,摇洒着水珠,气急败坏地吠着。 他胜利了,举起水管向天空喷水,无意间在阳光里造出一道彩虹。 他开心地喊道:“噢!噢噢……” 按常规,怪老头早应当在龙柏那儿出现了。 怪老头却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很精神的男孩子。他一定正在干什么活,赤裸的上身汗涔涔的,在阳光下一站就像涂了橄榄油一样。他叉腰站着,冷冷地盯着舞水龙的入侵者。他在龙柏深沉的背景下的极有气概的亮相,给我的印象特深。我一下子就认定这是一个不凡的角色。不凡的人在非凡的事情面前,都能表现出这种可贵的镇定。 拉拉有了后盾,抖擞了一下,努力把自己弄得神气些。它想起了什么,飞快地跑去把那只死麻雀叼到了小主人的面前,不知是报功还是报案。 偷猎者发现了来人,放下水管,关了马达,大咧咧地说:“呃噢,这狗叫什么名?”他已经知道狗叫拉拉,他这么问不过是搭讪。 赤膊少年一脸平静,默默地走近对方,站定,问:“打到多少鸟了?” “啥?” “鸟。” “你说什么?” “鸟。” “是鸟啊?哈哈哈……”偷猎者一定想开个玩笑,极不严肃地夸张了对方带有某种方言语调的“鸟”字,使这个字有了另一种含义。 他把自己逗笑了,笑得像高衙内一样不正经,一边笑一边玩着气枪。 赤膊少年冷不丁一把夺过气枪,问:“就用这支枪吗?”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他一扬胳膊就把枪投到了池塘的中央。 接下来是两个男孩子的一场角力。他们就像两头羊似的,上身扭抱一起,两腿奋力后蹬,一时相持不下。 拉拉想上去帮忙,却遭到主人的呵斥,只得用吠叫为主人助威,一边吠叫一边绕圈子,卖力得像拳击台上的裁判员。 赤膊少年比偷猎者高大健壮。偷猎者体力渐渐不支,终于被摔倒在地。 拉拉趁火打劫,冲上去和入侵者纠缠。 赤膊少年侠气地喝止拉拉,招呼着老狗掉头而走。 拉拉不甘心地频频回头,龇着尖牙朝坐在地上的入侵者低吼。 斗败的小子站起来时已光着脚丫。他下了池塘,向池塘中央蹚去。他要去捡回他的气枪。 赤膊少年站住了,回头道:“站住!”对方不听他的,反而朝水里一扑,向池塘中央泅去。 我知道这很危险。这个小池塘里长满了绵长的水草,是个凶险的水草窝子。人下水一搅动,水草就会像章鱼一样缠住你的手脚,你越挣扎就缠得越紧,任你是游泳健将也在劫难逃。 果然,那小子被缠住了,手忙脚乱地拍打着水面,惊恐万状地喊叫着。 赤膊少年甩掉凉鞋回头奔到池塘边。 如果没有我的及时介入,后果很难预料。你尽可以想出“同归于尽”一类的凶险字眼。我打了一声尖利的呼哨。 呼哨提醒了赤膊少年。他站住了,朝四下里搜索,看看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他跳过几步,想折断一棵小树来充作救人的工具,不料那小树分外韧,一时间没法折断又没法拔起。急死人! 我赶到了!我跳下阳台时顺手抽了一根晾衣竿。这叫旁观者清。 那莽撞小子被救上岸来时,已经灌下了不少塘水。他死了似的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我估计他不可能已死去,可也没有绝对把握。 我考察了一会儿,他却已经不耐烦了,昂起头来说:“还等什么,还不给我做人工呼吸?”这小子绝了。 说话间他自己就跳了起来,大惊小怪地从裤裆里摸出一个偷袭保密机关的大螺蛳。 赤膊少年已不知去向。拉拉在龙柏那儿狼一样坐着监视我们,喉咙里滚动着不友好的低吼。 小子说:“我叫康儿,姓郑成功的郑。你可以借一条短裤给我吗?长裤也可以。” 他就这么粘上我了。 在狗吠声里,我们撤到我家阳台下。康儿老贼似的想通过枫树爬上阳台。 我说:“喂,从这儿上!”我的意思是让他从樟树爬上阳台。他咕哝着什么,但还是听从了。 我这时才发现我不愿别人碰枫树,这肯定是有缘由的,我说不清。 康儿换上我的衣裳之后还赖着不走,眼睛滴溜溜地侦察着我的小房间。我想小偷穿阿迪达斯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一仰身躺在我的床上,舒展着四肢,说:“快活!”又腾地坐将起来,问我:“那个老头呢?”若碰到那个怪老头,他就倒霉了。 “和我打架的是谁?叫什么?是怪老头的孙子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看见那男孩。 我忽然想起来:“哎呀,你的气枪还在池塘里呢!” 他无所谓:“就侵着吧。懂不懂?” 什么叫“侵”?说“浸”还差不多。 他解释说他留下那支枪是留下一个伏笔,他要和那个男孩交朋友。 “不打不相识。懂不懂?”他一口一个“懂不懂”,真气人。 我思谋着驱逐他出境。 他精刮哩,已经感觉到了我的反感,赶忙说:“你在骂我老茄对不对?告诉你吧,我们家的家庭教师一天到晚说‘懂不懂’这三个字,我被他潜化默移了。懂不懂?” 什么“潜化默移”的?他和他的家庭教师之中必有一个白字先生。 我开始警觉:“你有家庭教师?” 他的父亲是个体户,这几年大发了,却不想让儿子接他的班。请家庭教师是希望儿子翻身,弄个大学生荣耀门庭。 那个家庭教师当过小学低年级班主任,三句话不离“懂不懂”。康儿让“懂不懂”吃了两年小灶,如今总算初中毕业,高中升学考试考得不错。 康儿说升学考试一结束,他就老想着找个人打一次架,今天总算如愿以偿了。 看他的神情不像在说谎。我觉得我能理解他的怪念头。我毕竟和他同岁。男孩子的脑子里常常会突然冒出一些怪念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来的。这种念头常常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 康儿发现了床头柜上的蛇衣:“让我搓搓手好不好,我老是打碎碗盆。” 我告诉他,我要用这个创作一幅现代派的画。题目叫什么?就叫《步伐》。 他说:“若是我,我就会逮住那条蛇。” 我不想泄密,说:“这蛇蜕是从中药店买来的。你走时别忘了把你的衣裤带去。我的裤子你不必来还。” 他说:“我看出来了,你不愿和我来往。”我正是这么想的,不接口,低声吹了声口哨,把眼光移向楼梯口,意思是:请吧。 他明白了,耸了耸肩,走到阳台上:“我还从这儿走。”一骗腿儿越过栏杆,下去了。 他走后我就盘算着要设计一个巧妙的圈套,把那条黄蛇逮住。 想着想着就突然有了一个念头:这自称康儿的胖小子,有没有可能是那条胖胖的黄蛇变的? 该死的阿迪达斯 吃过晚饭洗过澡,我回到小阁楼,只开电扇不开灯,摆开架势要构思我的现代派画作。 我却怎么也投入不了。情绪里像嵌着一枚石子,疙疙瘩瘩不舒服。 “情绪”“投入”这些词是我母亲常常挂在嘴上的玩意儿。这些词冷不丁会从什么地方跳出来,而我总觉得这些词并不真正是我的,使用它们好比花借来的钱,不踏实。 我无法否认是晾在阳台上的那套阿迪达斯在干扰我的情绪。阿迪达斯已经干爽,在晚风中摇晃,熠熠生辉。 我开了灯,并不太情愿却又迫不及待地从竹竿上取下这个冤家,慌乱地套到身上,又把挂在墙上的穿衣镜调正了角度。 到底是阿迪达斯!镜子里的小伙子光彩平添!我一点儿也不想否认我是个英俊的小伙子,英俊可不是一件坏事。 一不做二不休,我索性找出白色长袜和国产白球鞋一一穿上,把头发弄得蓬松,扎上一条布带,然后在镜子前摆出一个个踢球动作,有时候是慢动作,有时候是定格:盘,踩,挑,抽,倒钩……在我的耳畔当然还响着宋世雄快刀削萝卜式的解说…… 宋世雄的声音里忽然混进了我爸爸的声音。爸爸的声音听起来先是不真实,后来越来越真实。爸爸确实在叫我下楼去。 我想起我老爸也是个足球迷,这会儿妈妈还未回家来。我决定就以这副打扮、这份帅劲,突然在爸爸面前派一派。这很露脸对不对? 我像水手般下了楼梯,吸一口气,一挑门帘,双脚旁侧,哐乞,哐乞——哐!突然亮相于客厅。 不好!客厅有客人。客人是一个很胖的男人,看我出现立即笑容满面地站了起来。 爸爸说:“天平,快叫郑叔叔。”哪里冒出个郑叔叔? 叫“郑叔叔”时,我发现客厅里还坐着一个人——郑康儿! 我脑袋里“哐”地响了一下,冒出了“逃”的念头。不为别的,就为我穿着郑康儿的阿迪达斯。这是一个说不出来的难堪场面。 该死的阿迪达斯! 郑康儿指着我说:“爸爸,就是他救了我!”他那样子就像在指认一个小偷。 我这时候的情绪正非常脆弱,这种指认听起来非常的尖锐、疼痛。 郑叔叔向我伸出手,大概想和我热烈握手,见我不响应,便随机应变地抓住了我的一条手臂,亲热地摇着:“谢谢你了,你救了我儿子,被水草缠住是很危险的……” 我这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康儿,你还不谢谢你的恩人?” “恩人”这个词听起来很滑稽,就像在演香港电视剧。 康儿站起来说:“谢谢!”演戏似的鞠了一个躬。 两位父亲大声笑起来,很开心。他们当然有理由笑。 一个人的儿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另一个的儿子舍身救人,精神可嘉。 郑康儿看着我身上的阿迪达斯,一脸的优越。他这会儿的目光就像那条黄蛇。 我心里很腻烦,很光火,可没好意思表达出来。人家毕竟在谢你,而且父子登门,隆重得要命。 我连声说:“没什么,没什么……”我只能这么说,别无选择。 爸爸说:“看你一脸的汗,快去擦一擦。”我获赦似的逃进盥洗室,不敢看镜子,恶狠狠地把水龙头拧到最大。我用晾衣竿打捞你郑康儿,可不是为了出洋相。你有阿迪达斯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你设这个圈套真乃丧尽天良…… 我这么想着,思维一片混乱。人的方寸一乱,就会丢失逻辑。怎么能说康儿设的圈套呢?其实我一开始就可以很漂亮很洒脱地解脱尴尬,干脆说:“看,你这阿迪达斯还可以,我也去买一套。” 看来我当不成外交官,最多只能当个事后诸葛亮。 爸爸敲敲盥洗室的门,说:“天平,你房间里哐啷一声响,快上去看看,是不是隔壁那只黑猫在捣乱。” 我应一声,就窜出盥洗室,向楼梯那儿跑。 听郑叔叔在说:“那好吧。鞠老师,我们就告辞了。我是空手来的,不好意思的。” 康儿说:“爸,我可以留下玩一会儿吗?”若是康儿胆敢留下,我准会扇他一记耳光。 他爸爸说:“不要打扰人家了。我们改日再正式来表谢意。”这还不算正式的?讨厌! 一上阁楼,我就剥下了阿迪达斯。就穿这么一下,我的鞋袜已经汗臭冲天了。我光脊梁倒在床上,像中了一颗子弹。 本来放在床头柜上的茶叶罐,没理由地滚在地板上了。看来爸爸真的听见“哐啷”一声响。门窗全关着,黑猫不可能进来,那么是那条黄蛇? 我头皮一麻,跳下床来,四处巡查。最可疑的是呈曲尺形的两壁书橱。每一格书后都有一点空隙,足以藏进一条蛇。 我把每一排书都往里推,推到顶着书橱的后壁。什么都没有。 写字台上有一套阿迪达斯,还有那条蛇衣。这两样东西在一起,似乎在象征着什么。 妈妈回来了,跟着她回家的还有一板车书籍。书有两千册,用牛皮纸分作几十包。这就是我妈妈的第五本著作—— 散文集《纯情》。 几十包书码在客厅里,水牛似的一大垛。 我们三个面对这垛占据了半个客厅的庞然大物,诚惶诚恐。 爸爸问:“卖掉了多少?”妈妈叹了一口气。 因为订数少,这本书在出版社一搁几年。后来妈妈通过文化局打招呼,让本县新华书店订了2500册。书店的条件是3个月之后,妈妈必须把卖剩的书全部“吃进”。虽这么说,如今3个月期满,书店还是留下了300多本,只退了2000册让妈妈自己想办法。2000册,每册3元,计6000元。 爸爸说:“没什么,我们慢慢想办法处理。书是好书,这是顶重要的。” 妈妈说:“得去书店结算。明天,我们得把死期活期都提出来。”活期死期指的是存款单。 爸爸说:“对的,马上结清。君子之言嘛。” “我们家又一无所有了。”妈妈朗声一笑,笑得凄楚。 最现实的是这堆书放哪儿去。楼下潮湿,当然是放在小阁楼为妥。 说干就干。我们三个人采取蚁传的方法向小阁楼运书。 爸爸在下边启运,我在楼梯上下递运,妈妈在小阁楼码书。 书只能码在我的床底下,别无选择。 码最后一包书的时候,妈妈累得跪在地板上了。她跪着,垂着头,两手疼爱地摩挲着书,几绺乱发粘在汗湿的腮边。 我有点儿心酸,说:“妈,我来码吧。” 妈妈抬起头,一手扶着床沿,一手捶着后腰,笑道:“天平,你就睡在‘纯情’之上了。真好。” 她还真纯真哩。 “你读过这本书吗?”妈妈说。 “我当然是读过的。20篇美丽的散文!” “感觉怎么样?”她又问。 我说:“妈,以后写文章,你别把我写进去。” 这本书里的两篇文章写到了作者的儿子。那是我,连名字都没改,写的事也真发生过。 我妈的散文很真切,不假气、匠气。如果妈妈不写我,我愿意在学校里推销这本书。 妈妈说:“我写了童年时代的你,把你写得很可爱。” 我说:“不要写我。不要。” 她无奈地轻轻地摇了摇头,换了一个话题:“最近写东西了吗?可以让我看看吗?” “没写。我不喜欢文学。” “其实你在这方面有素质,有基础。我想你以后会喜欢的。”她在此时此境鼓励我写作,真有点儿悲剧性。 我断然不留余地:“不,我不会喜欢文学,我搞数理化。”我的数理化成绩优秀,我有资格这么说。 妈妈沉默了一会,说要下楼去洗衣裳,就走了。我看出她多少有点儿沮丧。 妈妈本来和爸爸是同事,也是一个小学教师。她坚持业余写作,颇有成就,就被调到文化馆搞创作辅导工作。如今,她已是挺有名气的女作家。 我不可能不受到妈妈的影响。她太忙,并不怎么关心我的学业。她对我的文学影响是间接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母乳一样,读妈妈的文章与读别人的文章绝对是两样的。 间接影响着我的,还有这小阁楼里她的藏书。我自小和这两壁书在一起,稍稍识字就生吞活剥地啃这些厚厚薄薄的书。请相信:家庭的藏书对一个人,尤其是对孩子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以后还会读许多书,但我相信我家的藏书,更容易影响我的一辈子。小阁楼里的这些书,实际上成了我两小无猜或两小有猜的童年伴侣。 我睡在床上,目光可以抵达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那些书脊就像朋友的脸一样熟悉。我的目光停留在某一本书的书脊,只要我愿意,我的面前就会展开这本书拥有的那片天地,那个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小世界。除了妈妈的五本书,这许多书都是别人写的。但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妈妈挑选买回来的。这些书里的小世界或多或少地联系着或者影响过妈妈的世界。 这个小阁楼并不小。它是我的,更是我妈妈的。 在《纯情》这本书中,有一篇《我家的小阁楼》。妈妈说,她让她的儿子,从小和许许多多文学大师住在一起。她说她儿子上学不在家时,这小阁楼就成了她的书房。当儿子回到小阁楼时,他将不会发现有人在这儿待过的迹象。在儿子回来之前,她总是小心地消除了一切她待过的迹象。她说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样做…… 妈妈写的全是真的。她写文章总是很真诚,很动情。但我懊悔读了这篇文章。 我以前一直以为这小阁楼是我一个人的天地。原来不是。如果你问我:这又有什么关系?我回答不出来,我真不知道。 人的一举一动、一思一想并非都能解释的。是的,我懊悔读了《纯情》这本书。 有一次,妈妈给我一张电影票,问我敢不敢一个人去看电影。当时我才虚龄六岁。我捏着电影票一个人去了电影院,没麻烦检票的阿姨,很快找到了座位,找到了座位之后才敢去买了一支棒冰。 看完电影回到家里时,我心中有了一种凯旋的喜悦。我一直以为我的一生实际上是从这次看电影真正开始的——我独立了。 在《纯情》这本书里,妈妈也写到了这件事。读完那篇文章,我才知道那一次看电影时,爸爸一直暗暗尾随着我。读完那文章后我去找爸爸对证,希望这是妈妈的文学虚构。爸爸说:“那是真实的,当时你太小……” 我难过,伤心。我不知道为什么难过,为什么伤心。 人的情感就是这么难于解析。也许正因为如此,人世间才需要文学,才有了文学。 有一个当作家的妈妈有时是一种不幸。尤其是我妈妈这样的很有才情的作家。 如果妈妈是我的老师,我一定会崇拜她。可惜她是我的妈妈。她确有才情,把什么事都看得透彻。她几乎一眼就可洞察我的思想。让别人看得很透,不是件愉快的事,即便对方是妈妈。 我们这个家庭被妈妈笼罩着。被笼罩同样不是件愉快的事。我看出爸爸也很累,但他从不提这个。 我热爱文学,可以把每一篇作文写得很漂亮。语文老师每次都给我高分,但同时还说着或想着一句话:“到底是作家的儿子。” 有时我故意胡乱涂鸦,可还是可以拿高分,因为老师们都知道我是范潇近这位名作家的儿子。 我在我参与的所有作文比赛和一些征文竞赛中,都名列榜首。我妈妈不是评委。凭她的名声,她当评委已属屈尊,只能当顾问。 我们这个小城也被妈妈笼罩了。这是怎么了? 我从此不再参加这类活动。得奖的是我妈妈的儿子,而不是我鞠天平。妈妈生了我,又“吞”了我。人们莫名其妙地忽视了我,遗失了我……我确实常常产生这一类想法。我不想玩什么深沉,可这些话听起来还是挺深沉。 外面的雨停了。阁楼里变得凉快起来。我把灯熄了,走到了阳台上。 啊,我的苗圃! 夜色很浓,但是池塘和池塘边的草地,还是闪着一种幽光。我嗅到一种气息,又说不出是什么气息;听到有细微的声响,又分辨不出这是什么声响,来自何方。 我搬了一把椅子到阳台上,面对苗圃坐下来。 阵雨刚歇,蚊虫还飞不起来,正可以静静坐一会儿。 我总是不能自禁地喜爱并且瞻仰这种宁静。我喜欢这么默坐在阳台上,静静地、“并不用力”地想一点事,或者一点事也不想。一点事也不想,是很难达到的境界。我猜想树木是比较容易进入这种境界的。 【鞠氏猜想A—17号】 和动物相比,植物并不见得一定低级。在这个星球上,植物的出现比动物早得多。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生物总是从低级向高级进化。地球上有这么多种类的植物存在,说明植物不一定比动物低级。还有,所有的动物都是趴伏着生活的,只有一种动物站了起来,那就是人类。人类一站起来,就远远地超越了所有的动物。除了藤蔓和苔藓,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是站着的。它们直立着,根在泥土中吸取,叶在天空中吸收…… 关于植物,我还有一些猜想。 【鞠氏猜想A—26号】 植物当然是有感觉的。 它们没有眼睛、鼻子、耳朵、舌头,是怎样感觉的呢?我猜想它们感觉世界时,用的是一种笼统的方式,所以不必有专门的器官来分工。它们的这种感觉方式,可以称作“统觉”。 “统觉”这个词,是我在一本叫作《艺术链》的书里借用来的。我读不懂那本书,只是偶然看到这两个字。那本书说文艺家对世界的感觉是统觉。 关于这个,我曾经和母亲谈起过。她果然提起了《艺术链》,但她不肯深谈,神秘兮兮地说和中学生讨论这类问题为时过早。也许她怕我去当植物人。 我的《鞠氏猜想》是对一切人保密的,连妈妈也不例外。 我猜想,然后自己去寻索答案,现在找不到答案就以后去找。我的时间还很多,我是按96岁的寿命来倒数我的有生之年的。这些猜想使我兴奋,使我快活,使我感觉到自己。 传来一两声蛙鸣,是从池塘那儿传来的。蛙声使人想起水流,想起田野和庄稼。“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这儿是一个城市里的乡村!我这个阳台真是优越无比。这时,我甚至觉得那黄蛇也是可亲的。黄蛇肯定会捕吃青蛙,但也会捕吃老鼠,功过相抵就不那么可恶了。 我的灵感在这片宁静中闪亮了一下。我忽然想到我可以写出一篇关于那棵爬山虎的故事来——不,是小说!就写那棵被我割断了根、艰苦卓绝地活到秋天的藤蔓。那可能是一篇动人的植物小说。等一等,有人写过植物小说吗?好像没有。如果没有,那么这就是文学上的一次开创之举了! 我激动起来。 我不久又沮丧起来。 人家会说:“范潇近指导她的儿子写出了第一篇植物小说。”肯定会这么说的,由我妈妈发表声明也没有用,“此地无银三百两”。 可我真的很想写这篇小说呀。蛙声在远远地吟哦,听起来有一点凄伤。 这时又响起了一个口哨声,也是有一点伤感的情调。 是我在吹口哨。 口哨常常可以准确地表述我的情绪。我不必去想什么曲子,只要我内心有某种情感,我的舌尖上就会自然而然地流淌出那一类情调的曲子。有时是即兴的创作,有时是无意间在吹奏某一首曲子的某一段落。 对了,这是《橄榄树》的开头。我记不起那首歌的词和曲。这是我记忆中的那首歌。 我已经不吹口哨了。可哨声还在夜空中颤抖。音很准,很饱满。 这口哨原来是从池塘那儿传来的。 我忽然记起了那个赤膊少年。对了,一定是他在吹口哨,啊,也是那一种美丽的、淡淡的忧伤味儿! 想不到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宁静的夏夜里,还有另一个和我怀着相同情绪的少年呢! 我屏息谛听。 一会儿,我的眼眶里已经涌满了泪水。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流泪。泪水是世界上成分最复杂的液体。 遗嘱 第二天清早,爸爸和我一起跑步时,主动提出要送我一套足球服。他说他看我昨天穿了那套特神气。听他轻飘飘的口吻,没准以为一件汗衫和一条短裤,没多少钱就可以打发了。他自己穿的那种田径裤10元钱能买一条。 我说:“送我的意思,就是你出钱?” “废话。” 他没领悟到我这是在敲钉转角,把话说死,让他不好意思收回成命。忠厚善良是爸爸一生的优点,同时也是他一生的缺点。 爸爸在体育用品商店表现得还算镇静。 威腾、三枪、玛宝、奔驰、阿迪达斯…… 我决定买阿迪达斯,而且也是绿色的,和郑康儿的一模一样。我想到父亲的这一恩赐,对我还有一个额外的作用。 如果没想到这一点,我可能会改主意不买了。爸爸在点钱的当儿,手指多少有点儿细微的不自然。 走出店门时,我觉得自己挺残酷。我斩了爸爸一下,这套阿迪达斯几乎是他三分之一的月工资。暑假开始时,他接了誊写社的刻字活,刻一页16开蜡纸,他可以得到九毛钱收入。 妈妈从不肯定“胡闹文字”——她将有商业性、广告性以及“可有可无”却可拿稿费的文字,一概称作“胡闹文字”。 有一次我给她出点子:“用个化名不就得钱保名了吗?人家不知道是你的文章。” 她说:“人家不知道,可我知道。”爸爸如此,妈妈这样,再加上乡下有个姨妈,需要我家每月汇钱去资助,就注定了我们家的清贫。 也许爸爸发觉了我的心绪,说我:“昨天得了个零存整取储蓄的三等奖。注意了没有,这一年来我连连得奖。”他打了个响指,骑车去了。 他的乌黑的头发在晨风里飞扬起来。从人行道旁的树丛漏下来的阳光,在他的身上、自行车的克罗米部件上闪烁跳跃。纤秀的26寸轻型自行车,衬出爸爸的高大和健壮。爸爸在一街的行人之中显得卓尔不群。 我高兴起来,骑上车子,鱼一般投进了车流。 各种音色的车铃声追逐着、碰撞着,不断听到人与人之间的问候:“早啊!”“早!”…… 这世界挺好。 拐上另一条街时,我看见了郑康儿。他在人行道上走,一边走一边在吃东西,嘴唇油乎乎地发亮。 我赶紧拐进一个小弄堂。我不想在这时遇上他。刚买的阿迪达斯,赤裸裸地躺在我的车头篮里呢。 回到小阁楼,一点也没耽搁,我就正式穿上了阿迪达斯。所谓“正式穿上”,就是不像昨天那样,只是套在已穿的衣服外边。 贴着皮肤穿和隔着衣服穿的感觉毕竟不同。阿迪达斯端的不凡,挺括而滋润,结实而轻盈。 这轻盈或许过分了些,我穿着走上阳台时一阵风吹,猛生没穿裤子的错觉,多少有点使人不放心。 我骂了自己一句土老帽! 我系鞋带时听到了一声口哨:“嘘——衣——”一般说来,这种哨声用于打招呼。哨音来自苗圃。当然是那个赤膊少年在吹了。 果然是他。他不再赤膊,穿了件一道蓝一道白的水兵衫。这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他身边还站着个笑嘻嘻的郑康儿。郑康儿今天穿了一套红色的足球衣裤,手里端着气枪,嘴唇上依然油乎乎的。 “你下来还是我们上去?”郑康儿说,语调随随便便,大大咧咧而又亲亲热热。 这种语调一般在很亲密的朋友之间才可使用,而他认识我不足20小时。 从他们两个站着的位置和姿态,就可以断定他们已经和好。后来我才得知这就是郑康儿的绝招——他可以迅速地“粘”上他愿意打交道的人。 我猜想是那支气枪起了作用。跟男子谈枪、谈足球就像和女孩子谈歌星一样,可以使交谈双方一下活泛起来,亲近起来。 到苗圃里玩玩挺不错。 苗圃就在我家阳台下,但我到苗圃玩的次数不多。我第一次进苗圃,也是第一次见到怪老头时,只有10岁,那时我们家刚搬到这所房子里住。那是个雪后的早晨,老头见我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就招呼我:“想过来玩吗?过来吧。”我就过去了,当然是规规矩矩绕个圈子,从苗圃的大门进去的。 小树和树枝因为积雪弯成一个拱门。树苗是成行排的,一个个“拱门”并连着,形成一个个银白的隧道。我在这些白色隧道里穿行,犹如走进了神奇的童话世界,把我高兴死了。 后来,老头用一根棍子去敲击一个个“拱门”,说怕积雪压断了树枝。树枝受到敲击,积雪崩落下来,一挺身恢复了原状。在我看,这也是一种有趣的游戏。树枝挺身而起时,可以把积雪弹射得老高,白弥弥冲起一道道雪雾,好看极了。我开心得直叫唤。 叫唤声惊起了一只鸟,鸟在我们头顶打了个转,好像在观察我们的行动,然后又飞回到围墙边的大树上去了。 老头说:“听着,那鸟要叫了,那鸟叫算命鸟,你要算命吗?”我说我不要,我知道算命是那些神神鬼鬼的瞎子老头的事。他说:“那好,就算我的命吧,你数着鸟叫,它叫几声就是我还能活几年。听着,要叫了。” 那鸟果然叫了。我数得很认真,很紧张,因为这毕竟是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大事情。我数到了57声鸟叫。 老头嘿嘿笑起来。他一笑也就很慈祥,就不是怪老头。那时候他一点也不怪。他是突然古怪起来的。 不久,我和他发生了冲突,因为我一再违反他的禁令,带着弹弓进入苗圃。我正瞄准时被他当场抓获。 一气之下,他夺过弹弓,抛到池塘中央。 一气之下,我一头撞在他的肚子上,让他尝了个屁股蹲儿。从此我不再下苗圃,只在阳台上打鸟,打死了鸟也不捡,就想气气他。 事实上,他对一切有弹弓、气枪的人,都怀着一种鄙夷,甚至可以说仇恨的情绪,仿佛他是鸟的爷爷或是鸟的孙子。 我不得不中断回忆,因为郑康儿又在叫我了。 我抵达池塘边与他们两个会晤。拉拉趴在草丛里冷冷地盯着我。它没吠叫,似乎已明白我们三个已经成为一伙了。 康儿指着他的新交说:“他叫桑堤。桑叶的桑,堤坝的堤。” 桑堤说:“你是天平。” 我说:“那么,他是你的……爷爷吗?”我指的当然是怪老头。 桑堤明白我指的是谁,点点头,眼睛里掠过一丝阴云。桑堤的个子和我不相上下,但比我壮实得多,已经开始有了大人的架势。他的头发天然有点鬈,不是小鬈而是颇有气派的“大写意”,眉毛很黑,眼白很纯,上唇有了淡淡的茸毛。 他给人的总印象是很有劲,挺干净。我说的这种“干净”是天生的。他的名字老是在诱使我想到海明威。几天之后我才猛地记起——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名叫桑堤亚戈。我的思维常常这样跳过过程,把两个不相关的东西联系起来。这种现象会把我自己弄迷糊。 我不会问他们是怎么和解的,那太小家子气不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没啥大惊小怪的。 我从康儿手中拿过峨眉牌气枪,单手平举,试一试三点一线,问:“膛里有吗?” 没等回答我就把枪抛回给康儿。试三点一线时,我当然不会闭一眼睁一眼,一闭就是土老帽。男孩子天生讲究这些。康儿抬枪瞄准了一只降落在小白花上的蜜蜂。 桑堤说:“别,是我的蜜蜂。”枪响了,小白花迸飞,蜜蜂嗡一声仓皇逃逸。 康儿说:“我枪下留情了。”又上了一枚子弹。 桑堤把枪拿过来,往四下里一看,向康儿伸出一只手掌:“再给仨。” 他于是就有了四枚子弹。他把老树桩边四颗殷红的蛇梅子一一击落,动作非常老练。原来他是个老手。 我赞一声:“舒服!” 康儿说:“打活物才舒服呢。打死东西和打活物的感觉绝对不一样,懂不懂?比如打鸟,啪!啪!有劲得不得了。”他手舞足蹈起来。 桑堤把枪抛还给康儿,正色道:“这儿不好打鸟。” 我说:“为人不打三春鸟,打鸟不是人。” 桑堤莞尔一笑:“我爷爷老说这句话。”我担心地往龙柏那儿张望。他爷爷一到,肯定会把我和康儿驱逐出境。 康儿瞄准了一只飞行中的蜜蜂:“桑堤,这只蜜蜂,是你的吗?” 桑堤说:“你打好了,打啊。” “啪!”当然是空放。打飞行物可不是简单的事。 我说:“桑堤,你能打飞蜂吗?” 桑堤说:“我不行。打飞蜂,就数我小叔叔了,只有他能行,神枪手。” 没一个男孩子不钦佩神枪手。我和康儿嚷着要桑堤说说他小叔叔。 桑堤躺在草地上,两手叠着垫在脑后,闭上眼睛不说话。我和康儿也躺下了。三个脑袋聚一起,三个身体指向三个方向。 这片大树荫下的马绊筋草又柔软又阴凉,还有一种青草的涩味儿在鼻子边飘荡,叫人觉得自己很健康。但愿桑堤爷爷别来干扰我们的神仙日子。 闭上眼睛,耳边就有了嗡嗡的蜜蜂的“引擎”声。这种声音会使人觉得很安宁。 桑堤冷不丁来了一句:“你们养过蜜蜂吗?”当然没有养过。 桑堤就讲蜜蜂。 桑堤小时候常常和叔叔去河滩的芦苇丛里挖野荸荠。野荸荠比不上一般的荸荠好吃,但挖起来很有劲。 一日,叔侄两人挖满了一草帽野荸荠,正洗呢,天空中隐隐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声音很沉闷,很紧张。抬头望,只见一片淡淡的云雾由远而近,由高而低,盘旋近来。 小叔叔惊喜交加,叫一声:“蜂群!蜂群!”小叔叔听村上老人们讲过引蜂的故事,决心依法一试。小叔叔把装满野荸荠的草帽尽量托举起来,迎着蜂群跑过去,一连喊着:“蜂王蜂王,下来吃糖……”别以为人人能这么做,迎着蜂群跑去可得有点胆量呢! 烈日如火,旷野燥热。蜂群正待向绿色的苇丛下降时,发现了一个圆溜溜的,很像蜂窝的东西。而且荸荠是甜的,蜜蜂对甜是非常敏感、非常喜欢的。蜂群改变了方向,奇迹般接受了小叔叔的邀请,向小叔叔扑去。可能蜂王已经驾临草帽,蜂群在小叔叔的头顶上盘旋成一朵生命的云。由千千万万个小声音汇合成的声响,听起来非常密实,非常可怕。 桑堤当时只10岁,不知怎么办才好,叫喊着向叔叔跑过去,想帮一帮小叔叔。 小叔叔着急地喊道:“站住!站住!站在那儿不要动!”桑堤站住了,和小叔叔相距一丈开外。如果桑堤再不站住,很可能会遭到蜂群疯狂的攻击。这么多的蜂聚在一起,对人是具有杀伤力的。 小叔叔一遍遍警告侄子:“别动!你千万别动……”小叔叔等待着蜂群降落,一动不动,就像一座石雕。蜜蜂对静止的东西是没有戒备的。 无数的蜜蜂在两人的耳朵边、睫毛间飞翔,满世界是蜂的轰鸣,满世界是小精灵们扇起的微风。别小看这些—— 这一切对人具有极强烈的威慑力。你得记住:有无数枚毒针在你的身旁飞舞!叔侄两人外表静止,内心却是紧张到了极点。他们觉得他们的每一根神经都被绷紧了,紧得在发颤、在发痛。 蜂群越聚越紧,最后终于凝聚成为小西瓜那么大的一个活动着的“蜂团”。 小叔叔托举着沉甸甸的草帽,小心翼翼地向家里走。从此,桑家就有了一箱蜂。 桑堤的故事讲完了。这故事挺新鲜,这个故事使我们对蜜蜂这种小昆虫有了新的看法。离开了智慧,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将非常脆弱。 “这是真的?”康儿还在怀疑。 桑堤说:“你还没看见啊?” “看见什么?” “蜂箱。” 离我们不远的一棵皂荚树上,果然挂着一只板箱,板箱上头还顶着一只旧斗笠。这就是蜂箱了。 我和康儿爬起来,奔过去。 蜂箱上有一道一厘米高、十多厘米宽的缝隙——这就是蜂巢的大门。 蜜蜂们在大门口出出进进,很忙碌。从门里出来的蜜蜂忽一声溅向空中,盘个圈子便不见了。天空中时有金色的雨点,不偏不倚地落到箱门口,就地打个转,一扭身子进门去了。这些是归来的蜜蜂,它们的脚上粘着毛茸茸的东西。 桑堤走近来说:“蜜源离这儿不远。你们看,回来的蜂在门外,打的全是小圈子,这说明蜜源不远。你看,它们还抖动翅膀哩。这是告诉它的同伴蜜源所在的方向。”桑堤越说越神了。 我说:“你怎么把小叔叔的蜂带这儿来啦?” 桑堤平静地说:“小叔叔在前线牺牲了。” “前线?” “在云南,在老山。” 桑堤的小叔叔打飞蜂能百发百中,绝对是个神枪手。使人非常痛心的是他刚上前线,还没机会打一枪,就先中了敌人的冷枪。 他扛着一根修工事的木头,在前沿的战壕里走,暴露的地方只有钢盔与木头之间的一厘米间隙。那一颗凶恶的子弹,偏偏就钻了这一厘米的空隙。 小叔叔当场就牺牲了。小叔叔的战友说,他死了也没闭上眼睛。他一定后悔自己太大意了。他自己也是个神枪手,应当想到神枪手是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厘米的间隙的。 打冷枪的那家伙确实也是神枪手。他打枪时,我方正有人用望远镜看着他呢。后来他当了我军的俘虏。他不否认他打中过一个扛木头的。他甚至为此得意扬扬!他说他从小就眼力好,用皮弹弓打麻雀百发百中…… 桑堤讲这个故事时讲得很平静。 我们的心却一阵阵地发颤。我忽然一下子明白了不少事情。桑堤的爷爷、“小叔叔”的父亲——那个怪老头一下子变了一个形象。我觉得不安,觉得万分抱歉。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桑堤爷爷叫什么名字。我想立刻见到他,我要对他说:“爷爷,我再也不打鸟了!” 可是,我听到了桑堤的话:“我要到城里来读重点高中,我把蜂箱带来了。这是我爷爷的遗嘱。” “什么?遗嘱!”我瞪大了眼睛。 桑堤还是用平静的口吻说:“他死了。” “为什么?”康儿喊道。 桑堤凄凄一笑:“因为他老了。”一下子得到了两个人的死讯,我一时间想不出一句话来说。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桑堤,更不知道应不应该安慰桑堤。这种事怎么可以安慰呢?爷爷只有一个,小叔叔只有一个。 桑堤坐在草地上,背靠着一棵大树。我和康儿也坐在草地上,两手撑在身后,仰脸看着天空。 沉默。沉默是会越变越沉重的。 憋闷。我便轻轻地吹起口哨。口哨声里,我脑子中浮现的,是我10岁那个冬天的美妙的早晨,一片晶莹的白色的雪……口哨声里没有悲伤,没有沉重,有的只是那种怀念往事的沧桑味儿。吹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我是在吹那曲古老的《送别》。 一片早衰的树叶漂在池塘里,树叶的阴影一直投到水底。水不深,蓝幽幽的透明。一丛丛嫩嫩的水草立在水里,袅袅地活动着。一群小鱼在水草间穿行。它们只有大头针那般大小,单薄到几乎通体透明,乍一看只见一对对黑色的眼睛…… 音乐使人宁静,使人细腻,使人看到平时不会去注意的东西。我的口哨在不知不觉之间变了味儿,不再苍凉,只有悠闲和恬静——我的思绪已经从那个遥远的雪天回到了身边,附丽在那群无忧的小鱼身上…… 康儿翘起两个拇指赞叹道:“你的口哨妙得可言!”只有“妙不可言”,怎么叫“妙得可言”?我想揶揄他一下,但马上缩住了话头。我发现桑堤还陷在稠稠的情绪之中。 我猜想桑堤这时想一个人待一会儿,就拉了康儿向桑堤道别。 康儿拿起气枪时,拉拉狺狺而吠。 桑堤说:“康儿,以后别带枪来,好吗?”康儿想活跃一下,说好的,可以带子弹吗? 桑堤说:“这得问我爷爷。”他说完,很用力地、无声地笑了一下。 我拉着康儿从大门走。这时候我没胃口去攀树上阳台。回想以前那些逾墙打鸟的加里森们,觉得他们很可恨,像害虫一样下流。 我回头奔到桑堤面前,说:“桑堤,你爷爷叫什么?”我想记住这个老人的名字。 迷人的钢锯 桑堤爷爷的事当时听起来使人感动,过后冷静想想,我却又难以理解。 可我妈妈说:“有点意思,可以写成小说。” 爸爸说:“小儿子被敌人的神枪手打死,他应当鼓励孙子和其他的孩子把枪法练得更准才对。怎么反而厌恶有弹弓的孩子呢?怪了。” 妈妈说:“细细琢磨会有意思。” 爸爸说:“没有什么意义。” 妈妈说:“我说的是‘意思’不是‘意义’。意思和意义不同。” 他们两个发生分歧的根源常常就在这上头。爸爸是教师,讲究“意义”;妈妈是作家,注重“意思”。 我说:“妈妈,你来说一说这老头的意思吧。” “有些‘意思’是难于用一两句话来说清的,有时候会越说越糊涂。‘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如果这个中的道理可以说出来的话,那么这个道理也许并非就是个中的真正的道理。哎呀,我还是没说清。”想了想,妈妈又说,“儿子,跟妈妈去次排练场,你可能会悟出些东西来。” 瞧,她是从不放弃熏陶我的机会的。我说:“我不写小说,罢了。” 她挥挥手:“没说让你写小说。你以后会发现,天底下的事其实是道理相通的。儿子,走!就算陪我去一次排练场。”剧团正在排演妈妈写的一个戏。这种时候,妈妈总是特兴奋,情绪特高昂。 我不能再拂妈妈的兴致,答应去。去了,我还能避开郑康儿那小子。我料定他今天又会来粘我,很可能会穿出第三套名牌球服。 到剧场门口时,我借口上厕所让妈妈先进去。我不愿跟在妈妈后头进入公众场合。我说过了,她的知名度不低,总有那么些人在她“光临”时表现出热情,接着就会有人附带性地介绍我:“这是范老师的公子。”于是,可能有人会装模作样地评价一句:“唷,范老师的儿子这么大啦,真精神!”我在这种场合连名字也没有,充其量和妈妈的提包、发夹之类处于同样的地位。人们会用同样的句式评价提包和发夹。 我在门厅里转个圈,待里头寒暄结束,悄悄进入排练场,坐在最后一排座位上。有门帘遮光,这一带光线相当暗淡。 妈妈在和演员们“说戏”。这戏名叫《好丈夫、坏丈夫》,是个无场次的中型戏,写了几对夫妻的故事。 妈妈能写也能说,普通话特准。请听她一侃:“有一次,我随几个社会学家从上海去东北。飞机误点四小时,候机室里聚集了各种肤色的旅客。我们同胞中的一些人因为烦躁而偶出粗话。几对日本夫妻表现得较有耐心,各自看书报、吃饼干、喝饮料。只有美国旅游团的十几个人,在四小时之中一直谈笑风生。其中有几对中老年夫妇,他们时而搂肩搭背,时而互相逗乐,真乃其乐融融。我向一位社会学家说:‘美国夫妇感情这么好,为什么?’那位教授说:‘美国的离婚率很高,剩下来的夫妻都是很亲密的了。就像苛刻的飞行员学校,淘汰率高,大多中途肄业了,毕业生的质量自然就高啦!’” 场子里“哄”一声笑起来。 “我们这个戏名叫《好丈夫、坏丈夫》。你们说,什么样子的丈夫是好丈夫?谁能一二三四列出几条标准来?巧得很,最近上海电视台正在评选好丈夫。有位丈夫用擀面杖,给妻子搓脚底心的涌泉穴。据说搓那个穴位能美容(笑声)。 一年365天坚持不懈地搓啊搓啊,丈夫的手心里都长出老茧来啦。(笑声)有位丈夫说他只管大事,一切小事都由妻子做主。比如买电冰箱啦,调房子啦,孩子生病要不要动手术啦等等都由妻子定夺。人家问那位丈夫:‘那你管点啥呢?’丈夫说:‘我主要管下届美国大选、中程导弹谈判什么的。’” 又是一阵哄笑。 妈妈呷几口茶,略作停顿,给大家一个递烟点烟的时间。这时,舞台上有几个男人在走来走去调灯光。 妈妈搭讪说:“老王,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穿老K皮鞋?” 那个老王说:“穿惯了,舒服。” 妈妈又问另一个:“老陈,你脚上的耐克鞋真漂亮。” 那老陈说:“别提了,这鞋紧了些,难受。” 妈妈兴奋了,大声说:“诸位!听见了吗?听见我和老王、老陈的对话了吗?鞋子合不合脚,谁知道?我说,只有那脚知道!” 场子里的人都在品味妈妈的话。这我看得出来。 妈妈来了结论性的发言,说得一句比一句快:“丈夫好不好,只有一个人知道——妻子!旁人怎么评价?……别掺和了好不好?我这个戏就写这个,就写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幸福不幸福只是这个人自己的感觉,天底下从没有一刀切的标准。好丈夫与坏丈夫也没个定规。……” 掌声四起,是那种动了感情的、真正的掌声。这掌声使我感到自豪,因为激起这由衷的掌声的是我的妈妈。 妈妈让我来这儿,就是让我听一听她的这些话。在这个场合听这些话,与单独和我说这些话的效果是不会相同的。 然而,她这些话和理解桑堤爷爷的故事有什么联系呢? 我觉得是有联系的,可惜我一时还说不出。 导演宣布排练开始。 导演是个大胡子男人,看上去很厉害。 第一幕顺利通过。第二幕一开头就卡了壳,关键是演保姆的出不来感情。 大胡子导演命令演“第三者”的,真给保姆来一记耳光。 导演吼着:“你给我真的扇!” “啪!”一记耳光。 “不行!重一点!”导演动了火。 “啪!” “保姆”捧着腮别过身去,站着不动了。 导演嚷道:“怎么?忘词了?给我从头来!” “保姆”回过头来,仇恨地瞪着导演。 导演一点也不退步:“你到底演不演?不演就换人!” 这大胡子真让人受不了。 有一个人跳上台去劝导“保姆”。 一段紧张的沉默。 大概劝导成功了。 劝导者说:“刘导,继续吧。” 刘导说:“暂停!‘丈夫剧组’到后台化妆室集中,范老师和我还要再说一说。其他节目先拉下去。”“拉下去”就是排练下去的意思。 我妈妈站起来回身在场子里寻找着什么。 我站起来说:“妈!我先走了!”妈妈打了一个“知道了”的手势。 我抬腿就要往外走,正撩门帘,忽听得有人在喊:“先拉《钢锯和口哨》!” 什么叫“钢锯和口哨”?我重新坐下来。 走上舞台的是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个浓眉大眼,壮实如山,在台上显得挺有分量。他手里拿着一片亮闪闪的钢锯片,向台下展示一下,以证实钢锯的普通,然后坐到椅子上。另一个演员白脸膛,瘦高个,女里女气地站在话筒前。 浓眉毛左手握住钢锯的一端,把另一端卡在两膝之间,右手则执着一把胡琴弓。 这能奏曲子吗? 在这时,康儿出现在空荡的场子里。他是从靠近舞台的太平门进来的,那儿比较明亮。后半场光线暗淡,我完全可以在他的瞳孔调整好之前一走了之。我不愿被他粘住。 但是,我没法走——我很想听听那把钢锯是怎样奏出曲子来的。 报幕小姐翘起小指,捏着话筒,就像在吃蛋卷冰激凌:“钢锯与口哨。第一首曲子:《莫斯科的夜晚》。” 她报错了,当然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妈妈的一张老唱片上有这首歌。那唱片上还有一首叫《三套车》的忧伤歌曲,非常动人。 两个演员交流了一下眼神。 钢锯奏起。 我的听觉告诉我:是人声!是一大群训练有素的女声,在很遥远的地方哼唱着优美的歌。但我的视觉告诉我:只是一把普通的琴弓在摩擦着一把普通的锯片。听觉和视觉的无法统一,使我恍然在梦中。 因为我知道这首歌的歌词,加上音质酷似人声,所以钢锯奏出的不只是音符,竟还有歌词! 确实是一个女声组唱。不过,她们在很远的地方哼唱,那歌词含糊、迷蒙。而这恰恰是这首歌所要描写的情调和意境:郊外、花前、月下、篝火、年轻人的集会……那个晚上一定有风,凉爽的风一阵阵地把优美的歌声从青雾迷离的远方送来…… 而创造这迷人效果的只是一把钢锯。这使我惊诧万分,感动不已。 口哨加入了! 在这迷人的声浪背景上,口哨应当像一只洁白的海鸥展翅翱翔。 可惜!这口哨不是轻灵的海鸥,而是一只愚蠢的公鸭,还受了伤,跌跌撞撞的不成样子。口哨怎么也踩不准节拍,更要命的是全无音准可言,就像一滴油难溶入水中,就像一颗老鼠屎漂在鲜美的肉汤里…… 一切都被破坏了。太遗憾了! 使人愤怒的是那个吹口哨的瘦白脸,吹得非常得意。他敞开了白西装,让紫红的领带摇晃着,把两手插入裤袋,仰脸嘬唇,一派的英俊潇洒,一脸的洋洋自得。见鬼! 我忍无可忍地干咳了一声。 康儿发现了我,立刻向我奔来。 我这时一点也不讨厌他。这种时候,我十分希望向一个人诉说我的情绪。这个女声女气的狗屁口哨家太可笑,太可恶了! 康儿这一次没辜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白脸洋盘,我咒他祖宗八代!” 他这句脏话也使我轻松了些,否则我憋得太难受。这句脏话使我觉得康儿挺知己。这句脏话使我忽然意识到了我的一个天赋能力——吹口哨。真的,我吹的口哨比那家伙棒几百倍。这句脏话实在有一点重要。不过这毕竟是一句上不了台面的脏话,所以我只能说:《钢锯与口哨》这个节目对我们有一点重要。这个“我们”至少指我、康儿,还有桑堤。 我们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一个肥胖的老头向我们走过来,离老远就伸出一只手指指定了我们:“你们、你们两个?” 康儿看着我,见我没反应,就说:“大伯,你不认识啊? 他是……” 我知道他要抬出我母亲来了,便打断他的话:“走吧!我们走!” 两分钟之后,我和康儿已骑着自行车到了大街上。 非上下班时间,大街上还比较宁静。 这是一条新辟的街道,法国梧桐(其实是中国的悬铃木)整齐而年轻。人见到这种年轻的树就会有好情绪。这些树必定在苗圃里生活过,曾与我朝夕相处。我想它们是认识我的。 当我走近,它们可能会有小别重逢之类的情绪。这种情绪会神秘地传递给我,所以我走近它们时,总会有好心情。 康儿还在喋喋不休地咒骂那个“破口哨”,而我已经心平气和、情绪良好了。 快到十字路口了,我才想起一个问题:现在到哪儿去? 我估计康儿也还不想回家去。我已经说过,这个夏天是高中和初中“两不管”的时间,我们的时间挺富裕,尽可以纵情挥霍一下。 现在到哪儿去呢?我们交流了一下眼神。 康儿发出邀请:“到我家吧。”他不是真想回家,而是想进一步粘住我。 我摇摇头,闭一闭眼睛,表示不予考虑。 康儿坚持说:“我家离这儿不远。我请你……” “NO!”我说。 我是不会去他家的。这小子准是想显一显他那个暴发户的家,我才不领教呢。 俗!事实上我几乎不愿到所谓的居民新区的任何一家去串门。那些楼里,几乎家家门上包着寒光闪闪的铁皮,还不厌其烦地安装铁栅门防盗,还有双保险、三保险的锁。有人按门铃,主人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后,通过“猫眼”向外窥视,确认不是乞丐、歹徒而是熟人之后才开门出来。这时主人和客人之间,依旧隔着一道铁栅门。这种时刻我老是觉得在监狱。 康儿还是不甘心:“我去过你家几次了,你一次也没去我家。”他提出了“外交对等”。 我有心不给他面子:“我可没请你。” 康儿耍赖道:“那好,不去我家,去你家。” 我说:“NO!对了,你到排练场找我有事吗?” 康儿说:“有哇,我想求你代我写封信。” “怪了。你不会写字吗?” “你是大作家的儿子。那信很重要。你知道是给谁的信吗?”最后一句话,他说得神秘兮兮的,悬念十足。 这时候桑堤出现了。他骑车迎我们而来。 三辆自行车都刹住了。 桑堤满头大汗,像是有什么急事。 我挺希望桑堤有点什么事,好让我帮帮他的忙。 圈套 桑堤果真有事:老狗拉拉失踪了。 拉拉出走已经两天一夜,看来凶多吉少。城里是禁止养狗的。 桑堤骑车找遍半个小城,拉拉仍然杳无踪影。我和康儿决定帮助桑堤。拉拉是桑堤爷爷的遗物,遗物总归重要点儿,何况我们巴不得有一点事忙忙。 为了提高效率,我们商定兵分三路——桑堤向东,康儿向南,我向西。北区已由桑堤寻找过了。 搜索队出发了。 我骑车很慢,视线降低,一路“席卷式”搜索。遇到小饭馆、垃圾箱这类重点地段,就支起自行车深入侦察一下。 别以为这是一项苦差,这种事很适合我们干,可带劲呢。 你完全可以把这个小城想象成一个森林,而拉拉是一条孟加拉虎什么的,这样你就成了一个猎人。你当然也有权把拉拉设想成为一个越狱的逃犯,这样,你就成了一名负有追捕使命的侦探。总而言之,有使命的行动和无目的的漫游的心情是大大不同的。 下午三点钟,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刻。太阳似乎把自己也要熔化了。没有风,火辣辣的阳光将街道的绿化带逼出颤颤的水汽。行人稀少,一些骑自行车的人,为了迁就树荫而不惜违反交通规则。 我大汗淋漓地被逼进一个冷饮店,一摸口袋,哎呀,没带钱,多少有点狼狈地回到暑气蒸腾的大街上。柏油路发软了,再晒下去可能会流淌了。 知了们在树梢欢欣鼓舞,仿佛在观看世界杯足球决赛。康儿就在这时从天而降。他支上自行车,财大气粗地说:“里头有冷气么?进去,我请客!” 他说:“我发现拉拉的踪迹了。它在一个院子里叫呢,可我进不去。” “怎么进不去?” “那家没人在家。” 我一挥手:“走,去看看!” 我骑出一段路了,康儿才骑车追上来,递给我一支“小怪物”。我们这么大人,还娃娃一样啃“小怪物”,真不露脸,在自行车上叼一根香蕉冰激凌才有点浪头不是? 车到十字街头,向右拐,再拐进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子。小巷子有个怪名字:拔木头弄。给这条羊肠小弄起这个直通通的名字,有一点恶作剧的味道。 康儿在一个石库门口停了车:“就这一家。这家的后院有狗叫。” 我侧耳谛听。 康儿:“这会儿不叫了。” 康儿磨蹭着摆弄自行车。我抹一下嘴角,理一下额发,曲指叩门,叩得尽量彬彬有礼。 “有人吗?” 没人应。 我看了一下门牌号:14。门上包着白铁皮,但叩门声很闷,没一点金属味。 “14号,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里头有了反应,是一个女人的尖嗓子。 康儿慌张地闪到一旁。我有内容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啦? 康儿说:“是个厉害的女生。我刚才碰了钉子,这次看你的。” 原来这样。我也有点儿着慌。那种傲气的女生确实比较棘手。 门哐当一声大开,只觉得眼前一片白。 门框里灿烂地站着一个漂亮的女生。一身洁白的束腰连衫裙,还有破门而出的热烈的声浪夺人耳目。 我挺了挺胸,说:“对不起,我们找拉拉。” “拉拉?” “是条狗的名字。” “为什么叫拉拉?” “因为,它是6月6日所生。”我说。“6月6日就是6,当作简谱音符就读‘拉拉’。”这纯粹是我的即兴创作。 “6月6日,狗锪浴!哈……”白裙子爆发出清脆的笑声。 这笑声颇有感染力,我也忍不住笑了一笑。在这种厉害的女生面前,你一不小心就会被嘲笑。不过,这一次她是因为开心了才笑。 “拉拉这名字不错。我蛮喜欢的。”她说。 那声浪的根源是客厅里的组合音响。音箱里的电声乐队奏完了前奏或者回奏,一个男声忧伤地唱起来:别再徘徊,沉寂的心灵,别再留恋,破碎的回忆,大地迎春雷,抛开你满腹的忧愁…… 让别人抛弃忧愁,可他自己唱得忧愁。是谁在矫情? “你说来这里找一条狗?”她说,语调里有一种锋芒。 这时我才想到我是鲁莽了。虽有禁狗令,可这小城里依旧生活着一些大狗和小狗。听见狗叫就能断定是拉拉在里头么?不能。 我求助似的回头寻康儿,意思是让他说一说后院狗叫什么的。可康儿倚在墙上傻傻地干瞪眼。 我只得说:“听见有条狗在你家院子里叫,所以……” 她闪过身子,大度地说:“那你进去找一找好了。”可等我走了几步,她冷不丁又来了一句:“顺便问一问,你带搜查证了吗?” 我打了个愣。 她要的就是这效果。她哈哈笑起来,同时却打着手势让我进屋去。康儿一声不吭地跟上我。 这个客厅远远比我家的宽敞,陶砖铺地,漆板护壁;吊灯算得上典雅,家具也不算俗气。一本印刷精美的风景挂历正翻到尼亚加拉大瀑布。通过一扇开着的门,可以看到一个整洁的房间。 好家伙!那房间彻底是一个童安格的世界——各姿各色的童安格画片光彩照人,纯情一片。对了,组合音响里唱着的正是那位白马王子。 别再犹豫,等待的心湖,别再沉迷,过去的旧梦…… 地板上铺着一张凉席,枕边人字形趴伏着歌本,那封面当然又是童氏玉照。 这当然是这女生的闺房了。我赶忙收回目光。后院在哪里呢? 康儿推开了一扇玻璃门——里头就是一个小小的院子。 不过是一片光溜溜的水门汀,哪有什么狗。 康儿搔搔头皮:“是我们错了。对了,你磁带上有狗叫吧?”康儿这话很傻。她的磁带上可能全是童安格,怎么能提狗叫呢? 她果然做出了强烈的反应——把手里的折扇向康儿掷去。康儿倒敏捷了,接住折扇,就势坐在沙发里,架起二郎腿,把扇子摇得像二流子。 他和她的举止都出乎意料。他和她却突然大笑起来。 原来是我中了他们设下的圈套。这里就是康儿的家。我拒绝康儿到他家玩,他就这么把我骗来了。这一位就是康儿的妹妹。 这时我也得笑一笑。当着女生的面,我总得绅士一点。说实在的,康儿家除了宽敞,其他均属正常,没有我厌恶的那种暴发户式的张狂劲。 她命令我和康儿去洗刷洗刷。我们浑身汗污,确实已经不成样子。 我从盥洗间出来时,她已把我的汗衫浸到盆里在洗了。哎呀。 她指指椅子上的一套衣服说:“这不是你借给康儿的吗?”看来她知道我和康儿之间的所有故事。 我赶紧穿起汗衫。 她说:“天平,你怎么不问问我的名字?” 我说:“我猜你叫郑什么儿吧?对了,叫琪儿是不是?若是姓安就更好,安琪儿,多灵光!”我又进入了即兴创作状态。每当出现这种情绪状态,我就会镇定自若,神思活泼。 她搓着衣裳,把盆里的水弄成一团雪:“你说得有点道道,但是不对。我不叫琪儿。这‘儿’字用名字里多难听,何必见人小一辈,对不对?” 康儿抱了几听可口可乐出来,丢给我一听,说:“烦死人。她叫冬青,郑冬青。” 冬青头上的“科马内奇”一跳:“不用你插嘴!”康儿捡起他的汗背心要往洗衣盆里浸,被冬青一手挡开:“去,去!自己洗去!”康儿说:“神气!你不洗,有妈洗。”他朝我一挥手,“天平,我们走!” 我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去找拉拉。”我大概是向冬青做解释。 冬青追出门来,说:“喂,我这儿有拉拉的线索,你们要不要?”康儿说:“别听她的,骗人!” 我们跳上自行车就开路。 冬青大声说:“昨天,跨塘桥小吃街那儿撞死了一条狗!”我听她说得认真,刹住车,回头说:“你说在哪里?” 她打着手势:“小吃街那儿!” 我注意到她手上沾着的雪白的肥皂沫。我忽然觉得有点不自在,赶忙掉过头,一蹬车子出了拔木头弄。 原来是个流氓 跨塘桥地处老城区,街道不宽,却热闹非凡。街的一面是些小眉小眼的店铺,另一面临河,一长溜摆开小食摊位。树荫里,一顶顶遮阳大伞之下都是杂七杂八的风味小吃,电扇凉面、冰冻南瓜、白玉麻腐、酒酿圆子、油炸鹌鹑、葱炸包子、氽臭豆腐……说也说不完。 这一带难得有汽车通过,人们尽可以穿着背心短裤,趿着拖鞋,在街心悠悠闲闲地逛来逛去,在小吃摊上挑来拣去,吃来尝去。 这时,气势汹汹的骄阳不见了,半天的云涌动翻卷,似乎在布排什么阵势。从云缝漏下来的风,一扇一扇得挺凉快。从暑热之中得到暂时解脱的人们,听得小吃摊上传来的一声声吆卖声和锅勺敲击声,嗅得一阵阵诱人的香气儿,一下子恢复了食欲,觉得很馋很饿,便三三两两向小吃摊走去,小吃摊的生意顿时兴隆起来。 我和康儿锁了自行车,便向小吃摊摊主们打听“汽车撞狗”的事。很惨,问一处就撞一鼻子灰。他们正忙,人都懒得管,还管狗吗? 煎包子的胡缠:“小囝,这里只有猪肉包子,没有狗肉包子。” 卖凉粉的浪声浪调:“喜日里的狗。”卖凉拌面的,干脆不说话,只给我们看一张冷面孔。 煎包子那家伙口口声声“小囝”,很伤我们的自尊心。我一米七四的个头,比他高出一个头呢,就是康儿也和他比肩,凭什么“小囝”“小囝”的?岂有此理。 冷静一想也不好怪他们,他们不知道一个老人临终前关于狗的遗嘱。 康儿气得不行,脸红脖子粗的,和“凉拌面”搅上了:“你是哑巴是不是?你卖刀去吧,卖劁猪刀去……” 我赶紧拉住康儿:“撒尿去,撒尿去。”我们真的找厕所撒了一泡尿。这是我老爸教给我的秘诀——耐不住要光火吵架时,只要撒泡尿就会大大地缓解情绪。 爸爸掌握一句格言:失去理智使人无能。 果然,从厕所出来后,我们都有了一条对策。 康儿的对策是推举我去找一些年轻的女摊主问讯——问“狗讯”。他说我应当发挥长得漂亮的优势。年轻女人还有年老女人,对漂亮的小伙子一般比较客气。拉倒吧,我才不干这个。 最后,我们决定采用我的对策。这得借重康儿的优势。我们走到夹在凉粉摊和煎包子摊中间的麻腐摊位上,大大咧咧坐下来,一开口要了四客麻腐。 我尽量让胸腔共鸣着,说:“多放辣!多放辣!”这是嚷给卖包子的听的——有叫“多放辣”的小囝吗?可惜那家伙傻里巴叽的一点也没听出话中的骨头来。 康儿对付卖凉粉的。他大声说他看过一部放倒了的电视片,把好端端的“吃凉粉”镜头变成了“呕凉粉”,像拉屎似的恶心人。他说他从此再不吃凉粉,凉粉多像一条一条的蛔虫…… 康儿这一手很有剧场效果,凉粉摊上那几个顾客眼睛一翻一翻的哭笑不得。其中有一个没吃完就掷筷而走,一边走一边还嚷嚷:“恶心!恶心!”有人问他:“啥恶心?”他说:“凉粉啊,真恶心!” 卖凉粉的知道我们不那么好对付,敢怒而不敢言,忍了。 麻腐用当年的蚕豆磨制而成,外观如汉白玉,被制成三尺见方、一寸多厚晶莹洁白的一大块,浸在清冽的水盘子里,煞是动人。摊主用一叶竹片划出四五寸见方一块块,作为出卖的单位。来了顾客,这“一方”又被划作蚕豆大的正立方体,颤颤地装成一碟,加进一勺酱油、一滴麻油,再撒一小撮姜末;至于辣和醋就自便了。 康儿使出“粘劲”,先不提狗的事,只和摊主聊麻腐。这一来,激起了老摊主的职业自豪感,说开了麻腐的名由。 麻腐得名有两说:一说得名于麻油,另一说得名由花椒而来。先前在加姜末之后,还放一点花椒,吃时嘴唇上有一点麻感。这麻感必适度方有趣,过度了就有一点窘迫。江南人比不得湘蜀之人,对麻感多少怀有戒心。 康儿想提狗的事。不料那老摊主意犹未尽,又侃起一件关于麻腐的趣闻:说的是有个姓姜的外地恶少,生了一脸的麻点,见卖麻腐的小摊必定光顾,吃一碟又添一碟,完了就指着问:“这是啥?那是啥?” 摊主回说:“这是麻腐,那是姜末。”这时恶少的拳头就上来了,说是侮辱了他姜少爷。 问者有意,答者无心,没有一个摊主不吃亏的。偏有一个姑娘机灵,指着麻腐和麻油答道:“这是白玉糕,那是黄金油。”麻子姜少爷听了高兴,破例付了双份钱。白玉糕与黄金油相配,何等华贵吉祥。 老头侃得高兴,还要说:“还有一个古话,说的是……” 我们无心听古。康儿提出正题:“老伯伯,我们丢了一条狗。听说这一带昨天有条狗被车子撞了,你老伯看见了没有?” 摊主道:“你问的是昨天?” “昨天。” “我来这儿摆摊,今天是第一天哩,巧了。”老摊主有些歉意。 闹半天,扑个空。 我们转移到冰冻南瓜摊。 普通的南瓜,掺了些糯米一起煮,煮得面面的,装成一小碗、一小碗,放进冰柜待售。金边小盏里,南瓜是橘红的,橘红里亮着一星一星的白,好看得很。一吃也觉平常,面面的,甜就是了。 摊主是个老太太,耳朵有点背,和她谈话累死人。她对狗的事一无所知。 我们又转移到酒酿摊。 摊主是个中年妇女,大热天穿得整整齐齐,没一丝乱发,操一口苏州话叫卖:“桂花酒——酿,桂花酒—— 酿……”声音柔软得不得了,把个“酒”字拉长,拐几个弯儿,然后来一个圆溜溜的“酿”字。 见有两个小主顾坐下,她就揭开了一口青釉小缸上的蒲草盖子。这一揭,我们的鼻子前就有了一种淡淡的酒和桂花相杂的甜香味儿,这种香味让人耳朵背后那地方一痒一痒的。往缸里一瞧——嗬!酒酿雪似的洁白滋润。缸中央有个酒窝,里头一汪清冽的水——不,是酒。不知为什么,这缸里头有一种迷离的神秘味儿。 摊主用小勺把酒酿挖到高脚的青花盏内,笑盈盈地摆在我们面前,又递上一片水磨的竹片儿当匙儿。 哎唷,这才叫风味小吃呐! 我和康儿一连各吃了五份。推主不肯卖了,说年轻轻的,再吃会醉了。 她这么一说,我果真觉得有点儿眩,便拉了康儿走。走了一段路,才记起来忘了问狗的事,便回去打听。 这个好心肠的摊主是很愿意帮助我们的,可惜她对狗的事也一无所知。 就这样连吃了好多个摊位,直吃得肚子发胀、脑子发晕,还是毫无线索。 可能上了冬青的当了。 阵雨就在这时降临。雨点子就像烂杨梅那么大。整条小吃街大乱起来。路人、过客抱头鼠窜,摆摊人哇哇乱叫、手忙脚乱地收拢排场。 我和康儿撤到一个巷口的过巷楼下躲雨,半倚半坐在自行车的书包架上。 这儿有一个鞋匠摊子。鞋匠是个30多岁的青年。泊在他身边的一辆轮椅车,说明他是个残疾人。他盘腿坐在一张低矮的木椅上,畸形的双腿上铺开一块油黑的帆布。他正忙碌着,在修理一只凉鞋,时不时拿起锥子和刀子在膝上的帆布上蹭几下,然后对付着鞋子上的毛病。有时摆弄手摇缝纫机,嗒嗒地响。他动作熟练,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显得很有兴致很有自信。他全身仿佛浸透了一种皮匠的气味,即使不和鞋在一起,他的这种气味大概也会有。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一个鞋匠。 阵雨把人都逐走了,街巷突然变得冷落,甚至有一点凄凉。雨水在地上流淌,使人注意到街的肮脏和疲惫。有些被油烟摧残得憔悴的人行道树,还流泪似的掉下了一些枯黄的叶子。有几片树叶飘到了皮匠的脚边。 我脑子里忽然跳出一首诗的题目:《夏之落叶》。我又把鞋匠和落叶联系上了。 他就这么整日整日地坐在皮革、橡胶和脚丫的混合气味之中,坐在小小的鞋的世界里,为别人的走路忙碌。而他自己却用不到鞋,因为他不能走路…… 是命运在开他的玩笑呢,还是他在向命运挑战?面对着这个情景,我应当喟叹他的无奈和可怜呢,还是赞颂他的不屈和忘我? 我这么意识流着,一时间全忘了阵雨和拉拉。若不是发生了下面的事,我想我可能会就此写出一篇散文或者一首诗来。 过巷楼下这片小小的天地里,只有我们三个人——皮鞋匠、康儿和我。 他手里忙碌着,头没抬,说:“坐这边来吧。”显然是在和我们说话。他的意思是让我们坐到鞋摊常备的一条长条凳上去。 我们乐意地接受了他的提议,坐到了条凳上。 他放下手里活计,在什么地方拿起一包香烟,一拍,有几支香烟探出了过滤嘴。他先叼了一支,然后把烟盒送到我们面前,掂一掂,意思是:来一支? 康儿含义不明地看着我。 我装作没理解:“好大的雨。” 康儿也说:“真凉快。” 他放下烟盒,拿起打火机为自己点了烟,吸一口,憋一会儿,吐出一口烟来,说:“这种雨是伤人的,你们可得小心。那时我还没你们这么大。有一天……” 他又吸了一口烟,憋了好一会儿,吐了,又吸一口。 康儿有点着急:“师傅你是说那天……” “那一天,我睡在瓜棚里。睡着,睡着,觉得肚胳那儿凉凉的,睁眼一看,嗬!外面在下雨,瓜棚顶上有个漏眼,漏下的水刚好滴在我的肚脐眼里。”他又卖关子了,往后一仰,闭起眼睛吞云吐雾。 康儿急了:“师傅,滴在肚脐眼里之后又怎样呢?” 鞋匠努努嘴,把香烟从一个嘴角转移到另一个嘴角:“就那么滴呗,大暑天的,这么一凉一凉多快活。慢慢地,我又睡过去了,就完了。” 康儿:“怎么就完了?” 他一挺身,“噗”一声吐掉烟蒂:“怎么不完呢?我大病一场啊!保住了命,没保住腿,就瘫了。” 雨会有这么厉害呀?他长叹一声。 康儿赶忙安慰他:“人有旦夕祸福。你的腿和雨可能没多大关系。” 他光火了:“你不信?你不信就去试试!”康儿吓了一跳,不敢吭声。 我说:“师傅,你的生意不错吧?这么多鞋。” 鞋匠立刻快活起来:“生意不错。有腿的不一定比上我哩!特别是在夏天,做这种生意特快活。嘻嘻。” 康儿说:“夏天的凉鞋容易坏,是不是?”他摇摇头,嘿嘿地笑。 我说:“那为啥?” 他神秘地说:“这个,不能告诉你们。” 康儿还想追问,他却荒腔走调地哼一句:“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声音油腻腻的。 康儿朝我扮了个鬼脸。碰上这样的角色,康儿也没什么高招。 鞋匠突然问:“你们尝过几个小吃摊啦?” 康儿算计一下:“不多,六七个吧。” 鞋匠用尖锐的目光轮番看了看我们两个:“是庆祝什么,还是想……哦?” 在“哦”之前,他的两个手指做了一个“掏”的姿势。 天!他准是把我们当作小扒手了。冤枉! 我们连忙向他讲了拉拉的失踪。 “是一条草狗?”他说。看得出,他不相信。为了一条普通的草狗,犯得着这么侦察吗? 为了证明我们说的是实话,我从头讲了拉拉的故事:一个善良的老人和一条忠心耿耿的狗……老人临终嘱托……老人病危时是由救护车载走的,那狗记住了。当久久等不到主人归来时,它尾随一辆救护车跑了……为了朋友,我们四处奔走,苦苦寻找那条狗…… 我这么讲,一半是真实的,一半是我即兴编出来的。我编着,越觉得这故事合乎情理,我自己就信了,就感动了。 康儿听完这个真假难分的故事后,显出一种张口结舌的惊诧状。后来他告诉我:他当时被我非凡的即兴创作能力所震惊。他说我接受了妈妈的遗传因子,天生是块作家的料。他没说完,我就给了他一记右勾拳。这是后话。 鞋匠听完这个故事之后,疑云顿消,说原来我们不是“小地龙”,不是“街路虱”,而是有情有义的好小囝。 于是他向我们提供了拉拉的信息——昨天确有一条黑白杂花的草狗,在跨塘桥堍被一辆装红砖的拖拉机撞伤。而后,受伤的狗被拖拉机上的青年带走了。拖拉机是向阁老坊方向驶去的。驾驶员是个戴安全帽的建筑工人,当时吆喝着:“夏天吃狗肉,三年不吃药。” 事情变得紧迫。那些食欲旺盛的青年,说不定真会在大暑天里吃狗肉呢。 等不得雨停了,必须立即行动——向阁老坊方向去找建筑工地。 康儿跳起来迈向自行车:“走!” “走!”我一挥手。 我们毫不犹豫地骑车冲进了雨幕之中。 密集的雨点只几秒钟的工夫,就把我弄成了落汤鸡。头发上流下的雨水瀑布似的往下淌,我不得不腾出一只手遮在眉棱上,否则什么也看不清。好在街上空荡荡的没有行人,我可以纵情发挥我的车速。商店门口、檐头下面挤着许多躲雨的人,他们一齐为我们发出惊呼:“噢——” “好小子!” 在他们看来,我们有点疯狂,但我想他们同时也无法掩饰他们的钦慕。 骑过一家大商店时,我留意了一下映在大橱窗玻璃里的我的“雨中飞车”姿态。 哈!我原来也能这么勇猛,这么锐不可当! 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我觉得全身的肌肉胀鼓鼓地充满了力气,迫不及待地等待着发挥出来。我觉得我的身体笼罩了一层看不见的气体,雨水是根本无法真正淋到我的。 路面的积水在我的车轮下被剪开,然后溅起来,发出撕裂绸缎时的那种啸声。被车轮掀起来的水滴,像无数条小鱼撞击在我的小腿上,凉凉的使人兴奋和愉快。 我第一次深刻地体味到了一个词语——痛快淋漓!年轻是多么快活! 一直到了十字路口,我才忽然记起了行动的目的,同时发觉康儿并没有跟上来。 我下车在报亭的檐下等了一会儿,康儿才赶了上来。他单手把车,另一只手紧紧地捂着腹部。 我以为他突然肚子痛呢,他却说:“我保护肚脐眼呢。”他相信那个鞋匠的胡言乱语了。 下了车,他打了个喷嚏,说:“我临走时,问出了那个秘密了,有劲!” 原来他临走时没忘记向鞋匠追问那个问题:“为什么夏天当鞋匠特别有滋味?” 康儿神秘兮兮地低声说:“他说,他喜欢看女人的大腿。”怪不得他坐的木椅特矮,而那条凳特高。 这鬼鞋匠原来是个流氓! 童安格·文身汉·白老头 三个水淋淋的人按照约定在苗圃碰头。 拉拉依然杳如黄鹤。 我安慰桑堤:“只能明天再说了。” 康儿帮腔:“说不定拉拉在晚上会回来。” 桑堤却坚决地说:“不找了,随它去。” 康儿又打了个喷嚏,说:“桑堤,你这儿有酒吗?没有? 没有就算了。你们到不到我家去,我那儿有人头马。” 我说:“有马头人吗?” …… 就这么散了。 百货公司快关门时,我冲到音带柜台:“师傅,师傅……”营业员是个女青年,一定累了,不耐烦地一迭声:“打烊了,打烊了,已经结断账了……”说这些话时自然配着一脸的冰霜。 我还是说:“有童安格吗?”没料到,这一句话竟有力挽狂澜的魔力。 营业员脸上的冰霜眨眼间已荡然无存,说出的话非常柔曼动人:“童安格!当然有,怎么会没有?”一根白皙的手指隔着柜台玻璃,指点着排在里头的音带——嗬!这儿有各式各样的童安格,足足有一打:《跟我来》《花瓣雨》《一世情缘》《跨越彩虹》《童安格超级精选》…… 就来一盒《童安格超级精选》吧。我口袋里只有十元钱,多乎哉?不多也。 我的小家子气似乎很使营业员遗憾。和冬青一样,这一位也是童安格迷。 这正是我的研究课题:童安格何以能迷住这么多的女孩子? 我得让我妈和我一起进行这个研究。她绝对比我高明。推开家门,我就听到《渔舟唱晚》。这就是说,我们家的晚餐业已开始。 在餐桌上,我宣布今晚要开一个音乐会。“开一个音乐会”是我们家内部用语,意思就是:我买回了一盒音带,请一起“首听”。 所谓“首听”就是第一次听。“首听”有一个新鲜感,还有期待、发现等等心绪,感觉就是不一样。 忘了交代了——我家拥有一台先锋组合音响。这是我们家含金量最高的家当,是妈妈得来的奖品。 每天晚餐,妈妈总喜欢低低地放民乐《渔舟唱晚》。这确是一首百听不厌的曲子。 为了隆重起见,“音乐会”安排在一切都忙过之后的睡觉之前。 激越的电贝斯和奔放的架子鼓,锦缎似的弦乐加入、涌动,把架子鼓压下去……然后,童安格姗姗而至: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心痛到哪里才是尽头?花瓣雨,像我的情衷。誓言怎样说才不会错,拥抱到明天算不算多? 花瓣雨,飘落在我身后。花瓣雨,就像你牵绊着我,失去了你,只会在风中坠落…… 这是有名的《花瓣雨》。接着是《想你》:为什么你,不再像过去,为什么你,不再像过去,那么地那么地柔情,长发的女孩,如今哪里去…… 我留意着父母的反应,我估计他们会产生分歧。 妈妈放松地靠在藤椅里,微闭着双眼,显出一种优雅的慵倦。 爸爸不停地啜茶,显得浮躁又有点迷惘,竹椅子被他折磨得呻吟不止。 又来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让生命等候》…… 爸爸率先表态:“够了吧。太像言情戏,肉麻。”他尽量用平稳的语调说话,以显出他的涵养。他发现我和妈妈都很留意、重视他的评语,决心展开他的观点。 他呷了口茶,说:“这人多大年龄?一天到晚爱得死去活来,要命!除了爱就是梦,那么多的白日梦。他在出售他的旧生活,听:我的——我的——我的——自我怜悯,自我沉迷。哪一个花间派诗人写的歌词?他自己写的?哎唷,你听听,什么词……” 我和童安格没关系,听凭老爸去说好了。 妈妈有点烦了:“你怎么老在说歌词?我听这种歌有个窍门,那就是别去留意歌词。” 爸爸惊奇万分:“那听什么?” “听情绪,听情调,听意境,听意味。这么来听就很滋润。不信你试试。” 高见! 我立刻接受了妈妈的建议——全盘忽略了歌词。 童安格在吟唱《梦开始的地方》,一种原始般的清纯;《一世情缘》,一种凄美的沧桑感;《耶利亚女郎》,一种倾心的寻觅…… 从歌词中解脱出来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歌声进入了我,我进入了歌。 歌变成了有某种波动、某种温度的流水,而我的灵魂则成了水中的游鱼。 歌变成了蕴涵着某种香味的醇厚的葡萄酒,我的思绪则成了酒杯旁边的一盆小草…… 美丽的童安格。 也是在这个黄昏。 桑堤骑着自行车到处奔走,一见到建筑工地就深入调查。他没有放弃寻找拉拉的努力。他相信了我的猜想,相信拉拉由于忠诚而在到处寻找老主人。这使桑堤感动,越发急切地要找回那忠诚的老狗。 桑堤到达那个建筑工地时已近九点。 这儿在建造几幢住宅楼。有一幢业已进入装修门窗阶段。 建筑工人们把他们的住处从芦席棚迁到了这幢楼的底层的一些房间。 工地的门虚掩着,充作门房的小棚子里亮着灯,却空空荡荡,没一个值班的。 桑堤走进了工地,站着谛听了一刻钟——他希望听到拉拉的吠声。 桑堤在这个黄昏沉浸在一种稠稠的情绪里。人在这种时候,常常会做出一些傻里傻气的举动来。这些忙忙碌碌的建筑工人,怎么可能把一条受了伤的狗养起来呢? 桑堤决定深入一下。他毫无阻碍地走到了新楼底层的走廊上。他听到了一种他一生中最最厌恶的声音——一群人在赌博时发出的那种焦躁、凶蛮的喧嚣。 桑堤的叔叔是个烈士,而桑堤的父亲却是一个不争气的赌徒。 这种可恶、丑陋的喧嚣声,一下子就勾起桑堤记忆中那些伤心的往事。唉,爸爸! 桑堤的爸爸实在是一个聪明能干、做什么事情都灵气十足的人,甚至在选择自杀的方法时也别出心裁、与众不同。他选择了一根全新的、雪白的尼龙绳,两头各系在一棵手臂粗的小树上。然后用力把小树向内拉成弓状,然后把绳子在脖子上绕了一道,然后一松手……他就被两棵小树绞死了。死了还跪着,面向着已被他出卖了的祖宅。在这最后的一刻,他才真正地醒悟了。唉,爸爸! 听见了这种声音之后,桑堤便想离去。那个屋子里却走出了一个穿拖鞋的青年。 他警惕地说:“你找谁?” 桑堤走上几步,走到光亮里,说:“我在找我家的狗,是条黑白的花狗,雄的。师傅,你见过吗?” 那青年不知怎么的,马上兴致勃勃起来,朝屋里那一堆人喊:“嗨!大家听着,来了一个找花狗的人。一条花狗,雄的!”屋子里的光脊梁们稍稍愣了愣,辨出了这话的意味,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说:“花狗,有哇!”“我们这里有一条花狗!”“雄的!” 穿拖鞋的青年指指走廊的尽头,说:“花狗在那里,最后一间屋子,看见了吗?有灯的那一间。” 在正常情况下,桑堤是完全可以通过这帮人的语调、举止识破他们的恶作剧的。他太急切,就轻信上当了。 桑堤走向走廊的尽头。 他先是听见了哗哗的水流声,然后看见了一个在屋子里冲澡的矮个子青年。 赤裸裸的矮个子发现了门口的桑堤,喝道:“干啥!”桑堤说了一个“找”字就止了口——他看清了这人的胸脯上有一片文身。桑堤突然明白了这是一个恶作剧。桑堤回身欲走,却被跟过来的几个光脊背扭住。一个说:“你怎么走了?你不是来找花狗的吗?”一个说:“看看清楚,是不是?”一阵放肆的笑。 文身青年把手里的水管对准了桑堤,像电影里常有的反动军警对付游行学生那样,把桑堤淋了个浑身是水。 当桑堤误入圈套时,康儿也在上演他的戏。他的戏也有点像《林冲误闯白虎堂》。 找阿麦的决定是康儿临时做出的。产生这个念头时,小泽征尔正在屏幕上指挥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 阿麦就是那个拉“钢锯琴”的家伙。康儿骑车去了剧团,得知阿麦并非剧团的编制演员,偶尔上台不过是兴之所至的客串罢了。 几经周折,康儿找到了阿麦的住地。阿麦的住宅高高地盘踞在六楼。六楼是那幢住宅楼的最高层了。 601号房间。 没有门铃,便敲门。 “有人在家吗?” 门没有闩,一受力自动开了。 屋里亮着灯,没有人。可能在房间里。 “有人在家吗?” 阒无声息。 康儿一遍遍重复着那句话。 房门“呀”的一声自动开了。 却不见人出来。 “李麦叔叔住在这儿吗?李麦叔叔……” 没有动静。这使人纳闷。 受好奇心的驱使,康儿一边重复着那句话,一边走进了客厅,走到了房门口,往房里张望。 房间里也亮着灯,却没有人。 床上几本书零乱着,一个枕头掉到了地板上。窗帘在动荡…… 康儿正想回头走,目光却被一个黄灿灿的东西留住了。 床头柜上赫然放着一根金项链! 这多像电影里的一个谋杀现场!快离开! 康儿的心脏呼呼乱撞,赶紧向外走。 大门外却站着一个雪白的人——白发、白胡子、白衬衫、白短裤、白拖鞋,手里还捧着一把白瓷壶。 这个白人差一点把康儿吓得叫起来。 康儿结巴了一下才说出话来:“这、这是李、李麦家吗?”白人目光锋利地盯住了康儿,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的人是怪怕人的。 “他不在,是吗?”康儿说。 白人堵着门,说话了:“你找他干什么?” 康儿便说他下午欣赏过阿麦的钢锯琴演奏,钦佩万分,所以拜师来了。 关于这些,康儿一路上想好了精彩的台词,可这时候讲出来兜底儿,像在坦白交代。 白人干巴巴地说:“他不在家。”同时偏过身体让康儿走。 康儿出了门,向楼下走。 康儿走了一半楼梯,忽然想:这白老头是谁?可不能让阿麦家的门对外人敞开着。 康儿把自己嘲笑了一下——你慌什么!然后抖擞了一下精神,回到门口,响亮地说:“老伯,你是谁?”语调镇定、坚决。 白人:“哦?” 康儿:“我知道阿麦是单身汉。”说着“砰”的一声关上了门。门锁上了。 康儿向楼下走。 白老头:“站住!” 康儿站住:“哦!” 白老头:“我告诉你,阿麦从来不肯收徒弟。好了,走吧。”康儿响亮地说:“我告诉你,他会收我的。”他转身就走,把楼梯踩得咚咚响。 父亲们 爸爸突然宣布要带我去一个绝妙之处。 有什么鬼地方可称“绝妙”的?瞎起浪是不是? “阁下,可以暂时保密吗?”说这话时,爸爸来了一个很西方的动作。 别看他一脸的悬念,对老实爸爸我没多大指望。不过,作为儿子也不好太拂了老爸的盛意不是? “不骑车。”他不再用讨论会的口气。 “Yes!”我正想真正地当一回儿子。 跟父亲出门大概是人世间最安全的旅行了。一般说来,如果你不怕烦琐,只想舒适一点的话,那你得跟妈妈出门。 “去哪儿?”我习惯走在爸爸前头。 “跟我走。别多问。”爸爸今天一心要领导我。一扫平时的讨论风味之后,爸爸的嗓音听起来特别像乔榛。这么说,他当小学教师真有点屈了才。他读中学时,就迷上了天文学,可惜高中没毕业,就遇上了“大革命”,没读得成大学天文系。看看没指望了,就画饼充饥,在儿子的名字内嵌了个“天”字。我姓鞠,嵌了个“天”字,可以和电视台那个鞠萍姐姐划清界限。 有了这个“天”,很容易被同学起绰号。从小学开始,我就被尊称为“老天爷”。之后,我们家搬迁到苗圃这儿的菜园子弄,满指望换一个“菜园子天平”什么的,可同学还是叫我“老天爷”。不约而同地气死人。当然,“菜园子张青”的大号,在《水浒传》一百○八将里是最缺少强梁之气的,也没多少斤两。罢了。 走的是小弄堂。这么不声不响地走,活像蟑螂,又像要给青龙帮、白虎帮什么的送信去。 我打了声呼哨。爸爸说:“油!” 就这么鬼鬼祟祟地到了一个黑洞洞的院门前。爸爸按了一下门铃。看他熟练的样子,就知道他是“惯犯”。 开门出来的,是两个与我爸爸年纪相仿的男子。 爸爸搭在我肩上的一只手,传递给我一个信息。我赶忙叫:“叔叔、伯伯。”叔叔指的是胖胖的那位,伯伯指的是戴眼镜的那一个。 眼镜说:“天平吧?这么高啦?” 胖子笑笑:“好,这次有老天爷保驾了。”我恍然记得这胖子来过我家。 眼镜对我爸说:“少校,天平也去啊?”我知道这俩人是我爸爸的老同学了。我爸在学校当学生时,有一个很抖擞的绰号:少校。 爸爸:“放心。他不会告诉她的。”我已听明白了。“他”是指我,“她”是指我妈。 胖子关了门,神秘兮兮地一挥手:“走,老地方。”所谓老地方就是这条巷子口。那儿停着一辆不三不四的破面包车。 坐到驾驶座上去的是胖子叔叔。 眼镜不大说话,但我感到他是这帮人的“头”。 “头”说:“但愿别出毛病。”他指的是车子。 车子有毛病。引擎哮喘着,听上去虚弱得要命。 “头”果断地下了车。“少校”和我也默契地下了车,齐心合力地推起车子来。这很像某部电视剧里的镜头。在过路人的笑声里,“头”和“少校”不无狼狈,而我觉得很开心。 到这时候我才多少有点兴致了。 车子终于挣扎着动起来,向我不知道的目的地奔去。 前途未卜。这就有点意思了。 “头”从皮包里挖出一本《雨花》杂志,递给我:“天平,你看过吗?上头有一篇写河豚的文章,不错的。” 这是本老杂志,看来是“头”着意收藏的珍品。 在颠簸中,我读到了一篇题为《宝岛河豚》的短散文。 把这篇散文中的一节引在下边是必要的,因为我们这个“敢死队”就是去吃河豚的。 河豚,是一种剧毒鱼,能在片刻之间致人死命。河豚又是“长江三鲜”(河豚、刀鱼、鲥鱼)中的首鲜。它的美味,是其他山珍海味所难以比拟和替代的。 多少年来,河豚的毒性使许多人望而生畏,河豚的鲜美又使许多食客为之倾倒,跃跃欲试。 吃河豚是冒险行为,哪怕是最有经验的、懂得杀烧河豚诀窍的厨师来掌勺,也还是一种冒险。任何一个厨师也做不到百分之百的安全。 吃河豚有一些独特的习俗。比如:烧河豚的人是从不请客的。有谁愿意入伙须带三两米。不是主人缺米或小气,而是以此为信:我是自愿入伙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这一天,桑堤回到了林村。他是去找拉拉的——或者说,这是他给自己去林村找的一个借口。 林村由大林村和小林村组成,在盐铁河的一个拐弯处。小林村的地势低洼,使盐铁河的堤岸显得重要。这一带的人把这条河堤亲切地称为“舅舅”。 这里头当然是有一个典故的。从很久远的年代始,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很可称道的风尚:每个成年男子都会在每年的腊月里,自觉地为“舅舅”担几担土。在外地谋生的林村人想打点行李回家过年时,就说“该回去给舅舅挑土了”。 以“舅舅”来称呼一条河堤实在是很别致、很有情趣的。那个典故我会在以后讲起。 桑堤骑自行车并没有从公路走,而是绕了一个弯从大堤上走的。这么走他不会看到那两棵使他伤心的树。那两棵树曾经绞死了他的父亲。这么走,他可以不经村庄而直接到达黑马家的看鱼的寮棚。黑马家承包了一个鱼塘,一般说来,白天里负责看鱼塘的是黑马本人。黑马是桑堤最要好的朋友。 桑堤到达鱼寮时,黑马正好一个人在吃午饭。一份饭两人分着吃,没吃饱可以吃瓜。鱼寮里堆了不少西瓜和香瓜。有一种叫“老婆婆瓜”的香瓜,面面甜甜的可以当饭食。 桑堤不想到村里去,只想在这儿远远地看看大林村、小林村,只想和黑马和“舅舅”待一会儿。他没有向黑马打听拉拉的事,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拉拉会到林村来。拉拉从小就被爷爷带到城里,苗圃才是拉拉的家。 桑堤在这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房屋。他家的那幢祖宅已被父亲押在赌桌上输掉了。然而,林村依然使桑堤牵肠挂肚,魂牵梦绕。他觉得他是这片土地的儿子。只有在这片黑土地上,桑堤才没有做客的感觉。他恨妈妈对这片土地的背叛,又同情妈妈进苗圃“接班”的无奈。 这一切都是爸爸作的孽,可他又非常怀念爸爸。 爸爸对他太重要了。如今爸爸已不在人世,可爸爸的影响,还是非常重要地存在于他的生活里、思想里、感情里。 对儿子来说,父亲是不会死的。 一个下雪的冬日,桑堤乘爸爸的自行车到城里去。坐在自行车前梁上,就像坐在爸爸的怀抱里。爸爸敞着怀,车一走他的风衣就像鹰的翅膀似的展开来,为儿子挡住了寒风和飞雪。桑堤觉得自己是一只学飞的雏鹰——那天去城里干什么早忘了,可桑堤忘不掉当时的感觉。 半路上,他们看见一只很小的黑白相杂的花狗,在一个大门洞里哀哀地叫唤。直到从城里回来,那毛茸茸的小狗还哆哆嗦嗦地趴在那儿。它不再叫唤了,只是在低声地呜咽,爸爸刹住车子,十足踮地,说:“可怜的家伙。” 桑堤拱身下了车,跑到门洞里把小狗抱了起来。 小狗在桑堤的怀里像个新生的婴孩,快乐地啼哭起来。桑堤拍拍小狗的脸:“小花,回家吧!” 爸爸说:“那是人家的狗。”桑堤只得把狗放在雪地上。狗就在雪地上翻了两个滚,然后抬起前爪,颤巍巍站成狗熊的样子,小眼睛水汪汪的、满是讨好和苦楚,好像在哀求:“把我带走吧,我会好多本领哩。” 桑堤抱起小狗,不顾一切地钻到父亲怀里,爬上自行车前梁,说:“快走!”爸爸真的飞快地蹬车就走,走出老远了,还担心地回头去看那个门洞。雪地太滑,车轮打个溜,两个人和一条狗在雪地上滚成了快活的一团…… 那时候桑堤还很小。听人说萤火虫一到清晨就回到龙的鳞片里去睡觉,桑堤就一心要跟萤火虫去看看龙。 可凌晨时分,正是桑堤最醒不过来的时候,这使他苦恼得不得了。 有一天,他被爸爸从睡梦中摇醒了。原来,爸爸是支持他去拜访一下龙的。他赶紧跑到田野里去找萤火虫。他盯住了一只,跟着跑。跑了一会儿,又换了一个跟踪目标——因为这一只看起来,要比原来那只容易跟踪一些。 他不断地更换目标,不知不觉中天已亮了。萤火虫一下子都不见了。 桑堤哇的一声哭出来。他爸爸却捧着肚子笑…… 桑堤躺在鱼寮的竹床上,连连绵绵地追忆着这些美丽的小故事。爸爸死后,尤其是搬到了城里后,这些往事对桑堤来说,已像是过去了一百年,变得非常遥远,非常渺茫,非常不真实,非常的飘忽不定。只有回到“舅舅”这儿来,桑堤才能相信自己的这些往事真的发生过。 黑马是个不爱讲话的孩子。他们长时间地默坐着。就是默坐在一起,他们也感到快活和充实。 桑堤要回城去了。 黑马说:“桑堤,拉拉好吗?” 桑堤说:“好的。” 桑堤骑车上了大堤。盐铁河,他的童年的伙伴,一程程送着他。他一次次地回首,遥望着大林村和小林村。他的心里是酸酸的。 每一个父亲的死,都是儿子的新的开始。康儿嘀咕着:妈妈的,这一天是什么日子? 天平不在家,桑堤不在家,平时有交往的同学也都不见人影儿,而且都不知去向。 一时间,康儿产生了一种被出卖的感觉。好像这个城市里的人,都得到了这天要发生地震、海啸之类的预报,一个个悄悄离城而逃,就是没有一个人想到来告诉他。 爸爸太忙,带着他的车队一出门就是三天、五天,甚至十天半月。就是回家来,父子俩也不一定能说上话。爸爸回来时,康儿往往已经睡了。他醒来时,爸爸往往又出车走了。 “赚钞票的机会得抓紧!爸爸已经等了几十年了。”这是爸爸的口头禅。 爸爸每次离家都给儿子钞票。康儿如睡着,就把“分”放在枕边。 有一次,康儿对爸爸说:“爸,你给钱是有规律的。” “啥规律?” “你出门一天,就给我一张分。比如这次你出门11天,就给110元,对不对?” 爸爸哈哈大笑:“聪明儿子!爸爸有心思在里头,知道吗?告诉你吧,爸要你记住一条:时间就是钞票。钱我有,给你钱,你得花,只要不吸鸦片,随你怎么花去,要花得痛快。爸要你从小就知道钞票的妙处!”康儿说:“咱们分个工好不好?你赚钱,我花钱。” 爸爸说:“好啊!不过隔10年、20年得倒过来。现在你只管花钱,不会花钱的人,以后也不会赚钱。” 康儿佩服爸爸会赚钱,但是反对爸爸那种赚钱的急巴巴的样子。爸爸赚钱赚得太投入、太入迷,快把儿子给忘记了。 康儿有点儿心酸。 在这个世界上,爸爸是康儿唯一的亲人。康儿的妈妈已经不在人世了。 现在的妈是后妈,冬青是后妈带来的孩子。 康儿在“佛得角”心酸了一会儿,然后去了游泳池。去那儿并不是想游泳,是想遇到一两个伙伴。那些伙伴常常去那儿游泳。 游泳池的人很多,可康儿转悠半天,没遇上一个能在一起玩的。他找到一个相对冷清的地方坐下来,隔一会儿就看一看表,装出等人的样子。 他在这儿老觉得自己像一个混进敌军司令部的间谍,心里虚虚的没有着落。不为别的,就为这里有许许多多颀长匀称的腿。 他受不了了,就出了游泳池,真的看一眼表,才不过进去了14分钟。装作看表的人,是看不见表上的指针的。 从游泳池出来,他的情绪就恶劣起来。那些匀称的长腿,恶作剧似的搅动了他内心深处的那一团自卑感。矮个子男少年或多或少地怀着这种忧伤的根源。 康儿的父母都偏矮。康儿对自己的身材的改观已经绝望。他恨。可他能恨谁呢?恨爸爸吗?不能,那不公平——爸爸也是被害者。那么只有恨那个达尔文了。那也不公平——达尔文发现了遗传,而不是发明了遗传。别想这些了。 现在到哪儿去呢?康儿想。 只要妹妹冬青在家里,康儿就尽量不待在家,以摆脱那个可恶的童安格。 冬青和他没有血缘上的关系。有一次,爸爸和后妈当着兄妹的面开玩笑,说等他们长成了大人,就把兄妹关系变一变,免得肥水流到了外河去。 康儿和冬青自小青梅竹马,几乎快忘了血缘的问题。大人们有意无意一句笑话,非常深刻地影响了康儿和冬青。 这种影响是难以说明白的,总之,他们忽然都觉得这个家庭、这个世界变复杂了、沉重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当冬青越来越像亭亭荷花,当康儿为个子矮而自卑的时候,上面说的“影响”就愈加地磊磊起来。关于“磊磊”这个词你不必查词典,单看外形就可以感觉到它的滋味了。 对面人行道上,有两个孩子牵着手走,一看就知道一个是小哥哥,一个是小妹妹。那妹妹穿着一件白裙子,一双红色的凉鞋,走起路来咯咯地响,胖胖的手乖乖地让小哥哥牵着,另一只手里很沉重地举着一块滴着水的“小怪物”冰激凌。当哥哥的一手仔细地牵着妹妹,另一手提着一只捆扎得很好的纸盒子,里头不知装的什么。 康儿横穿马路,放慢脚步,尾随在小兄妹的后头。哥哥说:“快点走,太阳这么烫啊。”妹妹把冰激凌塞进嘴里去。 哥哥说:“看,把裙子弄脏了。”他皱着眉头,挺着急的样子。他自觉地担负着一份不轻的责任呢。 小时候,冬青最喜欢让康儿牵着手去引线街走。那儿的人行道是用红砖铺的。 橘红的路使小冬青很快活。小兄妹拐进了一条小巷子。康儿生出莫名的惆怅。 现在到哪儿去呢?康儿想。倒不如去鞋匠那儿玩玩。 康儿预感到在鞋匠那儿,会找到一些刺激,他此时需要这个。 他没忘了买一包“555”香烟。 他游荡到鞋匠那儿的第一句话是:“师傅有新消息吗?”意思是有没有关于狗的线索。说这话时,他把一支烟投在鞋匠膝上的帆布上,自己也叼了一支,然后摸着、拍着身上的一些部位装出找打火机的样子。 皮匠并没按康儿预想的那样,点燃打火机为他点上,再给自己点上,然后平等地攀谈。 鞋匠听凭那支香烟从帆布上滚下,可怜兮兮地被一只臭烘烘的凉鞋吞吃了。 鞋匠说:“小毛头,又来搅什么?我说过的,看虎皮是有条件的。” 什么虎皮?康儿知道这家伙搞错对象了。 鞋匠也发觉自己搞错了:“噢,你是找狗的。烦死人。走吧,我不管狗。”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这种态度把康儿的“粘劲儿”刺激上来了。 康儿往条凳上一坐,跷起二郎腿,坐得舒舒服服,一点也没有临时观念,就像火车站大排凳上那些打算过夜的角色。这时候,康儿把自己设想成为一个打进敌人心脏的特种兵。他看过不少那样的录像片,他认为当特种兵要比当间谍、侦探来得痛快。 皮匠眼看别处,说:“把卡米拉芬诺丁……”说得快、低,含糊不清。 康儿没听真切,就认为这是些江湖黑话,就感到有点丢份。特种兵怎么听不懂江湖黑话? 康儿有演员的天分,装作听懂了的样子,嘿嘿一笑,道:“我是想看虎皮。” “你怎么知道我有虎皮?谁告诉你的?那个卵!” 康儿说:“啥条件,我听着。” 皮匠掀开帆布,目光炯炯。康儿感到大腿上一阵麻。皮匠的目光落下去,在地上游走。是找烟? 康儿连忙掏出“555”想再拔一支递过去,皮匠却一伸手把烟盒掳了去,拔出一支叼在嘴上,点火,猛吸一口——香烟的三分之一霎时变了色。皮匠把烟盒抛进他的工具箱:“小毛毛,抽卵烟!”他把脚边特大的搪瓷缸抓起来,揭开盖子,呷了一口黑色的液体,然后就变得随和起来,然后就指着弄堂底的一幢破落房子说:“17号的那房,你听说过没有?”然后讲了一些17号的怪事。 17号院里有一幢三上三下的破楼房,新中国成立前是一家酱园老板的产业。新中国成立之后那里先后住过一些房客,一个个都奇怪地自杀了。这皮匠家也曾在那儿住过。他家没死人,就是用他的两条腿抵了灾…… 阿胡子讲这些故事讲得很熟练、很有条理,就像在背诵一本恐怖故事书。不料康儿看过大量的恐怖片,久经考验,根本没把这些当一碟菜吃。 这一点,皮匠看出来了:“你是不信,是吗?” 康儿含义不明地一笑:“这和虎皮啥关系?” 皮匠冷笑:“这就是我的条件。要看虎皮,得在这凶宅待一夜。” 康儿又笑。 康儿开始考察这瘫皮匠是不是神经不正常。他转换角色了——设想自己是一位疯人院的医生或者院长。不过,电影里那些人物大多不是好东西。 康儿不再想当院长了,就和皮匠道别,说他考虑考虑再决定。 动物园里有那么多活老虎看,一张虎皮有什么稀罕的?笑话三千! 接着说吃河豚。 乍听父亲今天要去“拼死吃河豚”,我吃了一惊。对于河豚,我本来知道一点零星知识,读过《雨花》上那篇文章,就更知道了河豚的凶险。当然,我得装出不在乎的样子来。 那是一家前不巴村后不着镇的路边野店。魁伟强壮的老板满脸胡茬,使小店更像《水浒传》里那种卖人肉包子的黑店。 想不到这草莽老板,也是我爸爸的老同学,大家叫他阿沛。 经营河豚得有卫生局、商业局、公安局三局联合发证才算合法。这小店对外并不经营河豚,今日只是老同学的聚餐,不算经营。 阿沛杀鱼、烧鱼的全过程全部公开。因为性命攸关,汉子们都大眼睁睁地围着看。 死河豚是万万不能吃的。当然是活河豚。那些河豚在被杀之前,眼神都很有点内容:有的狡黯,有的阴险,有的是在表示对未来受害人的同情。 别说吃,就是看河豚,感受也和吃一般的鱼类不同。奇了。 阿沛这么粗壮的汉子,在整个过程之中一声不吭,表现出的谨慎,远远超出了婆婆妈妈们。胖子叔叔还神神鬼鬼地点了一支卫生香。 “头”则陷在一只圈手藤椅里,一支接一支抽烟,深沉得一塌糊涂,使人联想起《秋白之死》。小店一片肃穆之气。 我爸是最放松的一个,为阿沛做下手,配合显得训练有素。从他们的对话中,我知道这几位每年都要在这儿出生入死地弄一回。 河豚上灶时,阿沛命我把一顶伞撑开在镬子的上空,说河豚味太鲜,会引来蛇蚁百物,烧煮最好在旷野里,在屋里进行时就得打伞保险。 阿沛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在此时此地是绝对的权威。他知道这帮子人,包括他自己的性命,都操在他手上了,所以暂时有资格享受将军级的待遇。 终于到了吃河豚的时刻。小店的门老早就关了。 八仙桌上排开几个一般的冷盘,当然还有杯盏瓶筷。 四个老同学各占一方坐了。我再加座,坐在“少校”的身旁。 “头”给各人斟酒,周齐了,就说:“阿沛,你的河豚呢?” 阿沛说:“那是我自己吃的。” “头”就掏出一个五分的钢镚儿,郑重地按在阿沛面前:“买。” 其他两位也跟着这么办了。 阿沛收起钱,说:“那好。”就去里头端来热腾腾的圣物。 我读过《雨花》,知道这是一个仪式。事后想想这场面挺滑稽的,但当时却只觉得很庄重,有一种大概可以叫豪气的东西,在身体里头一突一突的。这时我还想起非常古典、非常苍凉的句子: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做个男人真有劲。 四条汉子同时举杯,叮当一碰,不喝酒,复放下,又同时举着筷子伸向圣物。先不喝酒是要把第一口味投之河豚的奇鲜。 胖叔先喝一声彩:“鲜哪!” “头”长长喟叹:“又一年了,快!” “少校”说:“今年是第几届?”没有回答。 阿沛:“喝酒。正宗五粮液。”骨节粗大的手指,捏起酒盅,撮起嘴,呷出尖细的、有韵有谱的一声啸声,眼睛、眉毛、鼻子急速缩成一堆,好几秒钟才舒展开来。 其他三人也这么干了。 不知怎么,我有点感动。 我举起筷子来,也往河豚盘子伸去。 阿沛用筷子武打似的挡住我的筷子,很侠气地说:“且慢!” 胖子道:“对了,天平没交钱。”阿沛道:“交钱也不收的,孩子嘛。” “头”道:“少校,你儿子有神气。” 爸爸一脸的若无其事。若无其事是男子汉的常用表情。 今天我爸不再平庸。他不但是个小学教师,还是一个父亲,一个男子。 趁我发愣,他们抢似的把一大盘河豚消灭殆尽。 乐呵呵的胖叔最少酒量,几杯下去,脖子红了,眼光散了,舌头肿了:“阿沛,去年听的那带子还在吗?” 阿沛起身去开音响。 萨克斯哑哑地奏起一组长音,酷似一个魁梧汉子在废墟上吟哦。 胖子说道:“温情的萨克斯。” “少校”叹道:“萨克斯是男性的。” “头”闭眼道:“忧伤萨克斯。” 阿沛说得最妙:“男人和金属。” 萨克斯在音箱里有节制地激动起来。 我找出盒带的包装来看。这一首叫《日出之屋》。顾名思义,这曲子当是辉煌的。可不是,萨克斯在短暂的激动之后,便感慨起来,感慨万分,最后简直成了呜咽,很漂亮的呜咽。 太阳每天都是新鲜的、年轻的。人在太阳面前显得暗淡,显得渺小。 四个男人全靠在椅背上,谁也不看谁,整个一种屏息念佛的样子。 胖子的下巴在微微地颤动。“头”的眼圈有些红。阿沛在揉捏他的耳垂。我爸半闭着眼,把自己弄得很模糊、很朦胧。他微微地仰着他的脸。 我家有一张折叠式躺椅,爸爸有暇时,喜欢在晚上把躺椅搬到阳台去,躺着,半闭着眼睛,久久地默对星空。他说他中学时代曾拥有过一台小小的天文望远镜…… 更多的夏夜,爸爸坐在桌子前刻他的蜡纸。天太热,他就赤膊上阵。我更熟悉他的背影。他坐得挺拔,很标准的坐姿,他说是爷爷让他从小养成的好习惯。他久久地端坐着,就如米开朗琪罗的雕塑。后来就出汗,先出现一粒一粒的汗珠,而后汇成一条线,缓缓地滑下来…… 爸爸骑自行车像鱼一样活泼,可踩黄鱼车不行,像在和车子作殊死的搏斗。买煤球时就得踩黄鱼车,他每次都抢着踩,说是熟能生巧。 我乘在车上就一路欣赏他的屁股。屁股绝对能表达紧张、轻松、悠闲等等的情绪,不知电影导演们注意到这一点没有。爸爸紧张的屁股非常可笑。 我说:“爸,你别紧张,把黄鱼车想象成自行车就是了。”他说:“不一样的,多一个轮子就质变了。两点定一线,三点定一面,你学过没有?” 每次快到交通岗亭时,他都要问我:“你知道你这么乘黄鱼车,交通规则允许不允许?” 我彻底不考虑这个,壮他胆:“完全允许。第17条、第5款……” 他知道我在胡扯,可每次还问我。车每过岗亭,都有年轻的交通警向我们行礼,潇洒得堪和小泽征尔、郑燮阳媲美。 爸爸在百忙之中腾出一只手来,像学生请求上厕所似的举起答礼。他手上的白纱手套脏兮兮的,全没一点灿烂。他说过他过去的学生有十几个现在当了交通民警……萨克斯搏动着一种宽厚的胸怀,在我的内心唤起无比新鲜的共鸣。确切地说,是四个男人被萨克斯感动了,而四个男人感动了我。 到底阿沛最侠气一点,啪一声关了音响,果断地切断了那么稠厚、那么莫名的情绪。 原来他还有一个节目。 他说:“行了,半小时过去了,你们的嘴唇有麻感吗?”没有。吃河豚之后半小时,不出现麻感,就证明没事了。 阿沛变戏法似的搬出一小碟河豚来,放在我的面前:“这是为你留的,小鬼!” 我摸出一个钢镚儿,学着他们刚才的样子,站起来,郑重地放在阿沛叔叔面前:“叔叔,我买。” 大家开心地笑起来。 我一一看过这四张脸,每一张笑脸都是那么真诚。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悲壮的成语:前赴后继。 谢谢,父亲们! 夏日风筝 吃完河豚回家的路上,爸爸伴着老爷汽车的噪声,还带着三分酒意反复跟我讲“慎交友”的道理,后来就图穷匕首见,联系上了我和康儿交往的事。爸爸今天颇有豪气,不再一味地玩含蓄,直通通地判了康儿三条:“游手好闲,毁于随;纨绔作风,失勤俭;粗俗平庸,难成器。” 经“少校”这么一描写,康儿简直和高衙内不相上下了。 这和妈妈对康儿的评价大不相同。我妈没有系统评价过康儿,只说过:康儿这孩子头脑灵活,有闯劲,适应能力不错。 “少校”看透了我的心思:“你妈和我观点不同。” 我说:“你和妈妈的观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怎么看。” “什么?”爸爸有点意外。 一般说来我不会这么对待妈妈的观点。几乎所有的方面,爸爸都不是妈妈的对手,包括对我的影响力。 我猜测我能这么说,和刚刚的经历有某种关系。在此之后,我越来越意识到去野店吃河豚这个经历对于我的重要性。那简直可以算是我的“成人典礼”。从此,我一有机会就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从此,爸爸除了是我的父亲之外,还是另一个男人,而妈妈除了是我的母亲之外,同时还是一个女人……这一类不怎么逻辑的东西,像酒滴在水里一样融进了我的意识深处。我想每一个男孩子终究会遇上这种成人礼的。这种典礼有时候只不过是一个不足挂齿的小经历。 其实我不知道如何来评价康儿。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和康儿在一起,我总感到比较轻松愉快,世界也比较丰富多彩。 这不过是一种直觉,没法子概括成古典的或者现代的理论。 但我还是打算给爸爸一点面子。比如说我会疏远一点康儿,至少在当着爸爸面的时候。 其实,问题是康儿这家伙天生有一种难于疏远的粘劲儿。这一点我一再领教过。 又见到康儿是在桑堤那儿。一进苗圃大门,就看到一幢简陋的红砖平房,那儿就是桑堤的家。 当时我和桑堤正在商量销毁风筝的事。桑堤从乡下带来三只风筝。桑堤妈妈几次催促桑堤把风筝处理掉。她相信这一带乡村的风俗——隔年的风筝是不吉利的。桑堤决定忍痛舍弃这三只风筝。他们家近几年不吉利透了。 一只是“蝴蝶”,一只是“蜈蚣”,第三只是“天鹅”。三只风筝都够得上工艺品资格。怎么来处理它们呢? 我和桑堤都认为“,放飞”是它们的最好归宿。这里的“放飞”是说把它们放到空中去,然后让它们成为断线风筝而一去不返。但是,放风筝是春季的事——“一月鹞,二月鹞,三月乌龟放小鹞”。在三月份放风筝尚且要受到歧视,在夏季放风筝简直是大逆不道了。 放与不放,是个问题。 康儿就在这时驾到。 康儿是铁杆放飞派:“放!” 就决定放。说到底,我们心底里都想放。 康儿一拍额头又来了花点子:用抓阄的方法确定三只风筝的主人,然后来一次“风筝斗”。这种游戏好多男孩都玩过,但因为怕弄坏风筝,斗起来多少有顾虑。我们这一次可以斗一个痛快淋漓。这个点子不坏。 抓阄的结果是这样的:桑堤——蝴蝶,康儿——蜈蚣,我——天鹅。 放飞就在苗圃进行。 康儿又有了花点子:各人在风筝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和通信地址,写上希望捡到风筝者来信联系之类的话。 这个点子挺浪漫,又被采纳了。 当时我们谁也没考虑,如果捡到风筝的是个女孩子会怎样?我们在思考问题时,都还不可能想到这些。 在我们的想象之中,总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年龄的男孩捡到了风筝,而且都为风筝上的请求兴奋不已。 不错,我是在预告即将有故事发生。 这天的风很适宜放风筝。不是那种一阵一阵的,而是那种持续有劲的西南风,三只风筝相继起飞,顺利得使人遗憾。 高高的天空布满了嘤嘤的音响。我操纵着的“天鹅”装有一个竹制的风笛,一吃到罡风就鸣响不已。 三只风筝中“,蝴蝶”是最平庸的。“蜈蚣”因为规模太小,只八节,也显不出这类鹞子灵如游蛇的特长。 精妙的就数“天鹅”了。“天鹅”展开双翅,一身的洁白,只喙是橘红的,身子飘两条绸带,也是橘红的,远远看就是天鹅的蹼足了。“天鹅”长长的脖子呈弧状,向上昂起,表达了它冲向蓝天的急迫心情,叫人看一眼,就按捺不住放飞它的心思。 风筝线在我手里麻酥酥地震颤,仿佛线的那一头拴着一个活物。是的,风筝一到了天空,就再也不是竹篾和纸的组合了。它们似乎一下子就得了灵气,就活了。于是,它们便把获得生命的快乐,通过风筝线传递给放飞它们的人,让人也快乐起来。这就是放风筝的乐趣所在了。 “蝴蝶”在最高处定定默想。 “蜈蚣”是个好动的家伙,摇头摆尾,没一刻安生过。 “天鹅”是天地间最高贵、最美丽的大鸟了,雍容端庄,一派王者风仪。“天鹅”盘旋着似乎在酝酿着什么计划,因为渴望自由,因为钦慕蓝天而激动不已。 仰躺在草地上,天空便开阔高远了许多。我模仿爸爸望星空的样子,眯细了眼睛,设想着,联想着,猜想着,冥想着…… 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 就在我即将要超脱什么的时候,我听得康儿和桑堤大声叫嚷起来。 原来他们开始斗鹞了。 主动进攻的是“蜈蚣”。康儿让“蜈蚣”游到了“蝴蝶”的下方,然后突然放线,“蜈蚣”就猛地向“蝴蝶”撞击。 桑堤赶忙扯线平移。“蝴蝶”虽然避过了攻击,但两只鹞子的线已经缠在了一起。两只鹞子在空中摇曳着,翻滚着,似乎都想摆脱对方却又无法摆脱。 康儿龇牙咬断了手里的风筝线。 “蜈蚣”没了约束,恣意一窜,竟把“蝴蝶”的线也绷断了。 两只风筝在空中略略停顿了一下,似乎一时不相信它们已经获得了完全的自由,接着就明白过来,相互拉扯着,头也不回地向高远处冲去,不一刻便成了两个黑点,最后像溶化了似的,不见了它们的踪迹。 康儿兴奋地向我奔来:“天平,快放手,追上它们!” 这太可惜了——这么好的风筝! 我对桑堤说:“留下它吧!留下它……” 没等桑堤反应过来,康儿咬断了我手里的风筝线。 “天鹅”向天庭深处飞去。那不胜寒的高渺之处是它的家园吗? 美丽的大鸟归去了。我手里只剩下一个线团。 康儿说:“明年春天,我买几只更好的风筝,鹰、鹤、龙……” 桑堤冷冷地说:“买来的,算什么好!” 我说:“那么,这天鹅是你扎的?” 桑堤说:“我和黑马扎的。他劈的竹篾好,匀得不得了。” 黑马是桑堤的乡下朋友。一定长得黑。 康儿打着手势说:“我也扎过风筝,这么大,这么大。” 桑堤说:“这么大,不拖尾巴飞不起,对不对?”康儿说:“乌龟鹞,当然有尾巴的。”哈,乌龟鹞! 我和桑堤笑起来。康儿也笑。 这么一笑,我们都高兴起来,好像刚刚放掉的真的是三条生命。可惜蜈蚣是害虫。说蜈蚣是害虫也不公平,因为它们至少可以成为一味中药。 康儿就在草地上向我们剪辑了那个瘫皮匠讲给他听的故事。那些故事当中有一些比较下流。 我知道皮匠是什么角色。看康儿津津乐道的样子,我就很为康儿担心。我感到康儿正在走向一个坏人设置的陷阱。 我全盘忘记了我爸的告诫,心里升起一种类似侠气的东西,我认为我有责任挽救康儿这个家伙。 什么夜探凶宅,什么伏击捉奸,什么老虎皮……这明明是鬼皮匠在迷惑康儿。 出乎意料的是桑堤的态度。他非常起劲地要和康儿一起去接受皮匠的挑战——夜探凶宅。 这使我惊诧万分。 虎皮 秀崖弄17号那个院子,已经关了许多年了,谁也不敢租住这座房子。 一个体育教师曾在那儿住过。他妻子从外地调来,一时又租不到其他的房子。 一天清早,体育教师到井台打水,吊桶在井里折腾了许久,就是没打到水,他就觉得井里浮着个东西。当时天光还暗,井下黑咕隆咚的,体育教师就隔着窗,叫他妻子递给他一个手电筒。 一只手从窗子里伸出来,把电筒给了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后来说,他当时应该看出这只手不是他妻子的。他妻子的手没这么瘦、这么苍白,而且他妻子从不戴玉镯。 井里浮着一个女人的尸体,头脸被吊桶撞得不成样子。这女人就是体育教师的妻子。 房间里没人,而且体育教师记得很清楚,当他起床走向井台时,他妻子还蒙着被子在睡觉…… 递给体育教师电筒的是谁呢?不知道。 后来又有三个从安徽来的弹棉絮的男青年,在17号借住过一阵子。他们常常在凌晨时分,听到有人在井台上打水的声音。没人告诉他们这儿发生的事,所以他们倒并不害怕,只是纳闷:那口井已被填了,那打水声是怎么来的呢? 过了些日子,其中一个青年没缘由地死了,是悬梁自尽的,手里死死地捏着一个绿白相间的玉镯…… 那根上吊的麻绳如今还留在梁上呢。而楼下中间那个房间的地上,有一个常年潮湿的人的影形——淹死在井里的那个女人,在打捞起来之后曾躺在那个地方…… 在大白天里读这一类故事没什么,可是,你设想一下:当你一个人在夜静更深之时,待在曾经发生过这种怪事的老屋子里,你会有什么感受呢?往上看,屋梁上有一根麻绳,往下看,地上有一个人形的湿痕,那个窗子里曾经伸出过一只来历不明的手,院子里是一口有水声的死井…… 但是,我们三个准备在那幢可怕的老屋里度过一夜。 我可以找到几个别的理由,可我明白这些理由都是不牢固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内心确实想去冒一冒险。 “人的生命原本是脆弱的吗?它容不得太多太久的紧张,又容不得太多太久的安逸。”这是我妈写在她书里的句子。我认为这是一句世界级的名言。 我们三个去秀崖弄口找到了皮匠。鬼皮匠听说我们决定“应战”时表情挺怪。他问我们这么干为了什么。 说真的,我和康儿几乎已经想不起这么干的目的了,几乎就把夜探本身当作了目的。桑堤还记得那个可笑的目的—— 看一看老虎皮。一提起这个,我觉得自己荒唐得不像样子。桑堤问:“叔叔,你的虎皮是买来的吧?” 皮匠:“那老虎是我亲手打死的。”凭他这架势,能打死只老鼠也得碰运气。 皮匠:“十年之前,我的腿还好好的。当然,我那一次也吃了点小亏——屁股上被那大虫咬下了一块肉……” 桑堤扯过我和康儿,说:“别去那屋了。原来他的虎皮不是买来的。” 就这一句,已经可以让我们猜到桑堤和老虎皮之间有个什么故事了,但我没留意,当时只是在想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什么年代颁布的。 康儿将了皮匠一军:“你说是10年之前?不对吧?你告诉过我,你的腿在20年前就、就这样了。” 老奸巨猾的鬼皮匠大声笑起来:“龟孙子还精明。实话说吧,这虎皮是我买来的。” 桑堤眼睛一亮:“哪儿买来的?” 皮匠警觉起来:“咦,你问这个干啥?你出1500元,我也可以卖给你。好啦,好啦,谁也没逼你去,不敢干就靠一边去。” 康儿:“啥不敢?不就在那儿死过几个人吗?” 皮匠冷笑:“哈!多轻巧!三个人在一起是轻巧了点。你敢一个人去那儿待一夜吗?一个人。”他说着就在康儿面前摊开一只巴掌。 康儿要是敢一个人去过夜,就得一巴掌拍上去。 康儿没想过“独探”,咕哝着就是伸不出巴掌来。康儿怯场的机会不多。 桑堤挤到康儿面前:“叔叔,是华南虎还是东北虎?”当皮匠说出“东北虎”三个字,桑堤就举起了巴掌。皮匠却缩回了手:“慢。有些话还得说清在前。到时,我可以给你一把钥匙。我说过我曾在那院子住过。你有手表吧?每个整点,你得在那楼窗上亮三下手电,我在家里看得见。还有,你的这两个朋友得和我在一起。怎么样?” 他这一手绝了,看来蓄谋已久。蓄谋已久的圈套定然凶险恶毒,这鬼皮匠打这种赌到底是何目的? 桑堤的巴掌拍了下去——啪! 这时候我想到了那个本该早就想到的问题——桑堤和老虎皮一定有特殊的关系。 我的这个猜想后来得到了桑堤的证实。 从前苏州城里有一位号称“虎痴”的画家张善孖,曾在家里豢养过一只老虎。那虎不住笼子,就在后院放养着。画家以画虎闻名,每日都要写生,只要呼一声“虎儿”,那吊睛白额大虫便应声而至,唯命是从,任凭主人摆布;或蹲或站或走或卧或跳跃,是个极尽职的模特儿。 画家名气大,“虎儿”也很有名。其实,当时苏州城里还有一位养虎的。此人姓苏,是个藏书家。他养的老虎名“啸君”,藏书楼就叫“啸阁”,啸阁所在的花园就命名“啸园”,那老虎住在啸园中。除了主人及其亲属以及一个叫阿青的园艺师之外,别的人是谁也不敢走进园子去的。那时的私家藏书楼,大多是这种“只藏不用”式的。 啸君到苏州时,只有猫那么大,是阿青一手喂养大的。为了给小啸君喂奶,阿青在园子里养了一头母羊,小老虎慢慢地就把母羊当作了母亲,而把阿青当作了同类。 除了喝羊奶,小老虎还喜欢吃熟鸡蛋,一顿要吃十多只,后来吃到二三十只。啸君在阿青的精心照料下长得很快,半年之后,已是一只漂亮的大老虎了。 一日,苏家办喜事。阿青多喝了几杯酒,回到啸园就爬上床睡着了,没给啸君喂夜食。老虎是有吃夜宵的习惯的,半夜时分,虎儿越窗而入来向阿青讨吃。阿青被老虎推醒,不耐烦地挥挥手:“去,去……”啸君误会了阿青的手势,以为阿青让它去吃“放”在床那头的夜宵,挪过几步,就够着了阿青从被子那头伸出的脚板。 幸亏啸君在吞食之前先舔了一下子。这一舔,阿青的脚板上的皮就被老虎带倒钩的舌头揭下了一层,阿青惨叫一声,霎时酒醒。 苏先生有四个调皮的小孙子。有一次,乘爷爷不在家溜到藏书楼上去,把有绘画的书藏在怀里,打算拿到学堂去炫耀。 啸君察觉了,就在园门把守,不放一个出去。小孩子灵活,避开老虎眼睛,从园墙上翻了出去。三个出了园,最后一个正上墙时,苏先生回来了,把墙上君子叫到屋里训斥了一顿。那小孙子倒义气,吃了排头也没揭发他的兄弟。 不料,趁这段时间,啸君已把另外三个孩子逼着赶回到了园子里来了。小家伙们都没逃过一顿戒尺。 后来,啸君生病死去。其时苏家业已败落,苏先生为了感激阿青,便把啸君的虎皮送给阿青作为纪念。 阿青就是桑堤的祖父的祖父。 啸君的皮就成了他们家的传家宝。 啸君的乖巧比较有趣,但赠虎皮的结局不见得精彩。 既然把啸君当作朋友,就应当把它葬了,然后像张善孖先生那样立碑志念。 当然,老虎毕竟非人,剥皮也是可以的。但把这个当作传家宝,好像也太抬举它了不是? 虎皮被不争气的桑堤父亲卖掉之后,不知怎么转到了鬼皮匠手里。这是可能的,问题是,如果那虎皮确是啸君之物,又怎么样呢? 桑堤讲传家宝故事,是在这天黄昏去秀崖弄的路上。 桑堤说:“我要把虎皮赎回来。”说这话时,桑堤庄严得不得了。 康儿说:“啥宝不宝的,不就一张虎皮吗?”我想:我们家可千万不要有什么传家宝。 桑堤认真了:“你们回去好了,我一个人去。”说着就紧了步子往前走。 唉,他对这些事过分认真了。 我和康儿还是跟了上去,可心境已经改变。我们发现这是一件蠢事。 按照约定,我们径直到了秀崖弄17号的侧门那儿。 鬼皮匠向我们打了个招呼,摇着轮椅从阴影里像黑手党一样出现在我们面前。有一部外国警匪片叫《无腿先生》,我们恰巧看过不久。那个无腿先生凶恶得要命,轮椅上暗备着许多武器。 皮匠伸出一只巴掌来,巴掌里是一把阴险的钥匙。 桑堤毫不犹豫地拿起了钥匙,连看也不看我和康儿,径直往那扇黑漆漆的门走去。 我们听见了钥匙插入锁眼转动的声音,然后是那扇笨重的木门怪里怪气的开启声。这声音有一种坟墓的味道。 那些乱七八糟的可怕故事一下子涌上心头。这个“17号”把世界弄得很糟糕,应当爽爽快快地炸掉。 就在桑堤向黑洞洞的门跨进去一只脚的当儿,有一个来自天国的声音出现了:“回来!” 竟是皮匠在说话。 桑堤退回来,以为皮匠还有什么附加的条件。他在月光下镇定得像一块礁石。 皮匠的语气变得相当亲切:“去把门关上吧,把钥匙还给我,然后跟我走,去看虎皮。” 康儿说:“为什么?” 皮匠笑一笑:“因为他很勇敢,我还是第一次碰上这么有勇气的孩子。” 这是一个考验。这鬼皮匠一定是从某一部港台片学来的这一招。 就这样,我们就在皮匠家里看到了那张虎皮。 这是一张真正的虎皮!威风凛凛、辉煌无比!茸茸的黄毛在灯光下,像金丝一样闪闪发亮。黑褐色的斑纹构成一些神秘的符咒一样的图案。虎头有白色的毛片,虎眼圆睁着,透射出逼人的寒光…… 真是虎瘦架势在,虎死威风存。 看我们一愣一乍的惊诧样,皮匠得意的什么似的。他这么得意扬扬的样子倒有点可爱。 虎皮是摊在一把椅子上的。这样的椅子只有岳飞那样的人才配坐。 康儿说:“叔叔,能坐一坐吗?”“不行。不过,你们可以摸一摸,听着,只能轻轻地摸一下。” 康儿本来想摸摸虎头,到底有些怯,就摸了摸老虎屁股,还振振有词:“什么老虎屁股摸不得,我不就摸啦!” 我握住虎尾的根部,然后让整条虎尾像蛇一样从我的手掌之中滑过去。整体的感觉是:这老虎还活着! 轮到桑堤了。 桑堤还像木桩一样待在那儿。 看来这真是啸君的外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