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2014,又是甲午。 1894,甲午之年,日本侵入朝鲜,战火烧到辽东。我大清陆军一败再败,雄居一时的北洋海军,一战之后,再无建树,直至可耻投降。 甲午之败,揭开一个民族更深灾难的开端,侵凌接踵而至,甚至由不得我们,也来不及去哀痛,去深思。 那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又莫名其妙的时代。 一个民族无比惨痛的记忆,灯下读史,每每不忍卒读。 一个民族含泪饮恨的记忆,拔剑四顾,谁可一雪前耻。 站在现在谈古论今,总有些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但有些事情现在做起,还是有其意义。 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也是娱乐一切的时代,有更多人谈论、挖掘,追问探究那段历史,总比都去关注小明星恋爱了、又结婚了又离婚了要有意义的多。 特别是日本还在掩盖历史、将自己塑造成文明的促进者、亚洲的解放者、战争的受害者,而完全否认自己是“凶手”。受诸多因素限制,日本虽不刻意宣扬甲午战争,但定远号的铁锚还被展示于上野公园,作为帝国的荣耀,真所谓“低调是最牛X的炫耀”。 我们有权利、有义务翻开那段历史,问一问为什么,想一想该记住什么。 至于历史人物谁是谁非,已非关键,重要的是那些是是非非加在一起,所带来的失败恶果,作为教训,永远值得铭记。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两个甲子之后,忍顾北洋水面,海军由兴到亡,短在倏忽之间。这支被清朝上下视为国之重器、赖以振兴国运的舰队,没有给大清朝带来实质性的延续。 在风云激荡的年代,它无法改变大清国这艘旧船的沉没命运。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认为,它的覆灭,暴露了清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就如一声“警世钟”,唤起有识之士“猛回头”,一个民族开始觉醒,这恰恰加速了清朝政权的土崩瓦解。 但一支军队如果不能维护一个国家的安全,就无法谈及民之福祉、国之振兴。 甲午年,中国第一次败于日本,之后的五十年内,中国受尽了日本的欺凌。 我们寻找的教训,根本上还在我们自己。 当然,反观对手的时候,我们应该正确分析日本明治维新,揭其实质,日本之强在于引进生产技术的先进之器,而政治文明并未升级甚至倒退,所以不必高看了其先进性。同时,我们应正确分析中日之间的一时胜败,其胜之因,也是败之因,我们以1945抗日战争的胜利,告诉了日本,唤醒了一个民族,也使它的武运必不长久,穷兵黩武终会导致最后的彻底失败。 特别是,我们更不能因甲午而妄自菲薄,否定或遗弃中国传统文明和精神价值。五千年文明连绵不断,最强大的武器,是和平、包容,是胸怀、智慧。 包括对于今日的日本,我们最需要做的,是自尊、自信,是自身的强大。 百年来,历史就在那里,任人评说,不管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还是坊间野径的传说。但我知道有一些人是认真的。 一个大国民族的一段往事不堪回首,随着时光流逝、年代久远,记忆恐怕益发模糊,留下一团迷雾,也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巨大猜测空间。 然,幸有各位方家不懈劳作,为我们提供高质量的研究著作,遂以更全的资料、更广的视野和更深的思维,带我们逐步深入,全面领略其全貌,系统认识其因果,不断接近其本质。 有心者纷纷加入,众人拾柴火焰高,更烘起这一“研究讨论热”。虽多为一家之言,零零散散,即便是耸人听闻的怪异观点,亦足以启发思考,至于完全对立的观点,也能相互订正,以补不足。 基于此,不辞孤陋,加入讨论。 第一章甲午警报——起自台湾 1894—— 甲午之战,不止是起于1894年。 甲午之战,不止是战场。 ————第一章甲午警报——起自台湾———— 1873年,一份紧急奏报传至京城。 日本派兵登陆台湾。 清兵以仅有之战船赴台将之驱逐。 但,还是被日本人敲诈了50万两银子。 这决不是钱不钱的事。 一个“蕞尔小邦”——一个中国始终没有看在眼里的蕞尔小邦,也开始向大清国发起了挑衅。 这可是大明朝把倭寇赶下海以后的第一次。 形容大清朝堂上下的反应,就一句话:令人震惊。 这帮岛国倭奴到底想干什么? 第一节日本对大清的第一次武力试探 1873,因为这件事,注定成为中日关系史上的重要一年。 日本人在中国的东海,投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炸弹。 东北亚,大清国后院起火,太平洋,已经无太平可言。 从此,一群又一群“小鬼子”越过窄窄海洋,给中国人带来无穷灾难。杀戮,掠夺,耻辱……1945驱除倭寇,虽称洗雪国耻,但竟不能彻底抹平心底的屈辱,尘封那段记忆。 时至今日,日本就象是一块牛皮癣,一个恶心人的顽疾,总是不定时地让人痛一下痒一会,除又除不掉,治也治不住,挠也挠不着。 应该说,大清国也不是举朝混沌,明眼的人已经看出,这只是开始。 的确。日军侵台,正式告警: 一个近在肘腋的充满野心的狼崽子,已经急不可耐,要一试爪牙! 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并发展变化的。按我们老祖宗的哲学,有后果,必有前因。 探寻那段时间都发生了什么,特别是日本人的思想行为发展变化,才能完整了解这段历史。 往事,还要从头说起。 第二节日本要求定约 大清立国,二百年间,日本人一直躲在那几个岛子上,没敢轻举妄动。 时间就这么过去,什么也不曾发生。 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 但实际上,直到日本被迫“开国”,唯一与日本保持贸易往来的,可能就是中国。日本人在安心地享受着大清商船带来的财富,带来的生活必需品。日本人到大清来的也不少。 象嘉庆元年的时候,皇上下令对海上遇险逃生的日本人,给吃给喝,估计还给船票路费,送他们回国。此事就作为了一条规定来实行。(史载:上谕“日本商人每遇风暴,漂至沿海,情殊可悯。其令有司送乍浦,附商船归国。”著为令。)后来,日本长崎奉行(相当于市长)河津又致书江海关道应宝时,请求清国对日本经中国海域到欧洲或到中国内地学习、经商时,予以保护,大清国也准许了。(言其国人往来欧洲,时附西舶经行海上,或赴内地传习学术,经营商业,皆有本国符,乞念邻谊保护。) 这些都说明,此前,大清一直以仁慈之心,对日本加以恩遇。 可就是这么个王八犊子,从1870年起,竟屡次三番派使臣来华,要求与中国订立条约,又三番五次耍赖使诈,还本着“心有多黑,舞台就有多大”的英勇无畏精神,打算享受与西洋列强一样的待遇(“日使初请照西约办理”)。 也就是说,不但是互开商埠,还要沾沾“最惠国待遇”的好处。 几天不见,行事见涨!真要跟洋人平起平坐啦? 不光是脸皮厚,而且也太低估我大清官员的智商了吧! 起初大清没怎么搭理小日本。 原因很简单,一件事情如果既无必要,又有损害,有害无利,回了就是了。 处理也不费事,给点面子,婉言谢绝。不把请求扔到日本人脸上,就算是大国风度、上邦礼仪了。 大清有如此反应,自然有现实道理。我们都知道晚清那些条约是怎么回事。 一方面,中国的条约基本上是与西洋强国“订”的。说是“订”的,其实那是被“打”出来的。至少目前看,日本也没这个资格。有那么点事也是日本低三下四地来求咱,还不是隔三差五地捎书信、带土特产吗? 二方面,通商条约是为了做生意,跟小日本,不管从哪个方面讲,都似乎没有订约的“需要”。 大清推掉日本的请求,所依据的倒是实情。从江户时代起,中国人就留居长崎,中国船也往来日本,通商贸易,但与大清打交道的,都是个别藩(也就是幕府和下边的地方政府),一切只是按照长期约定俗成的规矩办,运作得好好的。直至明治维新两国都没有展开什么正式的国交,更别说订约了。 三方面,大清国对“条约”真是怕了,“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种自然的警觉。西洋强国来订约,也有个别的西洋小国跟着占了一些便宜。客气回绝的背后,是防着日本照抄照搬西洋条件,谋取利益。 这么办还对了! 果然,小日本还真就是这么想的! ———————————————— 第一次,派人探路 1870年7月,日本外务大丞(外交部副部长)柳原前光来到天津,向直隶总督衙门递交请求订立条约的公函,打算做做前期的接触,探一探路子。 清政府拒绝了,理由是“大信不约”,就是说:两国关系这么近,源远流长,相互又非常信任,不需要那一纸文书。(关系不好的话,一纸文书随时可以扯破,是吧) 柳原前光应该不是傻子,知道拿订合同为“世界潮流”,来为大清普及“合同法”知识是枉然的,对中国人,还得交友谊、讲利害关系。 于是,柳原拿出了日本人说谎话不变脸色的本领,开始忽悠。 招数就是“一诉苦”、“二讨好”、“三拉拢”。 下手也很准,专找有影响力的重臣、同时也是反对订约的关键人物。 这里忽悠李鸿章。先是历数列强恶行,再讲日本之困境,然后是套近乎。“英法美诸国,强逼我国通商,我心不甘,而力难独抗……惟念我国与中国最为邻近,宜先通好,以冀同心协力……”“中、日脣齿相依,商贾往还,以无约故,反讬外人代理,听其约束,丧失国权,莫此为甚。” 又去那里,忽悠曾国藩。也是先站到同一立场上,拉近彼此距离。而后便大讲世界形势之害处,再讲两国结好之好处,“当今欧洲诸国势力,方以压力加诸中日两国之际,两国迫于形势,实有迅速同心协力之必要”等等。 态度很诚恳,表情很自然,痛心疾首加推心置腹。 包装得相当成功。 表演也相当到位。 两位大臣本来也架不住人家上门,当面不好推辞,一番言语之下,大致也就被说动了。 当然主要还是找到了彼此需要的地方,有需要才有合作。柳原所讲,句句切中紧要,如果真的能靠在一起取暖,自然是再好不过。 10月,清政府同意了订约的请求。 柳原前光胜利完成使命,可以回去交差、升官了。 只是他可能不知道,大清仍然不失警惕,清楚地把握“不载比照泰西总例一语,致启利益均霑之心。” ———————————————— 第二次,来人订约 1871年6月,日本派使臣大藏卿藤原宗臣(一记伊达宗城),与柳原前光再次来华,拿着准备好的蓝本,到中国谈判订约。 这个条约的蓝本,与柳原所讲并不相符,有的地方就是改头换面,但有的地方则大相径庭。 此前的话,都是谎言。 “图穷匕首见”,彻底露出了日本人包藏的祸心——果然是处处“援照西例”,企图均沾列强在华利益。 自己被西洋强加的不平等条约尚在,就想骑在大清头上,享受与西洋一样的待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李鸿章不干了!不谈了! 小日本遭到严辞拒绝,没办法,就死乞白咧的再三叨叨,拉着大清的衣袖,再不行就拉着衣角、抱着大腿。最后好歹还是订了个框架性意见——“条约十八款,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互遣使臣,设领事,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而禁其私入内地……” 定是定了,但,确实没有给什么特殊照顾! 特别是,没有写入“最惠国待遇”条款。 虽然含有双边享有领事裁判权,互相承认协定关税等,但你有我也有,基本上也是对等的。 仔细扒拉扒拉这个条约的内容,可以讲,是比较公平的。 比较公平,在日本人看来,就是不行。 未能得到最惠国待遇和在中国内地的通商权,日本人那是相当的不满。 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 达不到目的,决不罢休。 不等互换条文就撤换了使臣,另派别人要求改约! ———————————————— 第三次,再换人改约 日本派来的“主要代表”不是别人,就是政府比较满意的忽悠高手柳原前光。 本以为搭上桥,就可以交给别人了,现在头痛又落在了自己头上,不知柳原到哪里倒“苦水”。 1872年,柳原前光再次来华,硬着头皮,忽悠。 说出花来也不好使了。谁都清楚他那药瓶子里装的什么货色——叨叨来叨叨去,不就是要按西洋的标准办? “罢宗臣官,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欲酌改所议事件,与欧西一律,豫拟条款请商。” 这段记载十分令人费解。 费解的是日本人的举动。 日本确实一直想与西方各国修改条约,也就是废除现有条约中的不平等条款——租界、领事裁判权、协定海关税率……当然目前只是想想,“路漫漫其修远兮”,所谓“来岁修约”,只是日本人一厢情愿的想象,换句话说,没影的事。 拿没影的事做由头,似乎只是想找个搭讪的借口,避免太突兀,让大清觉得日本没信用,毕竟说好了的事这么快就变,说不过去,搞不好定约的事就彻底扯破了。 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关键是,与“西欧一律”。 什么样的“一律”? 如果日本诚心想与各国平等交往,正常的情况,应从现在做起,中日定一个平等公平的条约,不能作为日本对外交往的典范,至少给欧美看看。 再说大清不曾欺侮你,你日本首先要善待大清,打下一块友好基石。 可是,那是人性角度的想法。 日本人的理想是:与西洋一样,享受对华最惠国待遇。 噢,我明白了——日本人是神经病。 *——*——*——*——*—— 这么大个明显的动作,得有个漫天的大谎说不定还遮得住,你整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还是小小的由头,明显不相称嘛。 这种理由,亏日本人还能说得这么仗势。那不是十分牵强,而是混蛋逻辑百分百——你小日本谋求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到底是想修改西洋强加的不平等条款,还是要发扬自虐的特殊嗜好,再降低一点底线? 再说了,日本人又是通过什么过程推理出必须与“欧西一律”这个结论的? 好比,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还算熟的人突然跑来,告诉你: 大哥,我过几天要去看“小英”、“小法”他们。 ——你看他们干啥? 我去找他们要点东西。 ——噢。(他们凭什么给你东西,他们拿你的也不会还的)那你找我啥事? 大哥,你能不能把以前给“小英”、“小法”的东西,一样儿也给我一份? …… 这就是日本人的逻辑推理过程。 你找他们要东西,跟我必须给你东西,有什么联系吗? 兄弟你这么轻视我大清啊?想办什么事,也得找点稍微有技术含量的理由来啊,光“刷脸”可不行啊。 再精美的包装,也遮不住透出的臭豆腐味。 这次可不听他忽悠了。李鸿章果然很是恼火:你日本人准备与西洋改修条约,这算什么理由,与我有什么关系? 李大人对日本不讲规矩、不讲礼节,出尔反尔,更是严加训斥。(答以“去秋甫经立约,尚未互换,此时遽行改议,殊非信守。”) 完了,忽悠不成了。 忽悠不成柳原前光也不能走啊。硬着头皮交涉,但大清在底线上一步不退。 能玩的,也就是玩点文字游戏了,想方设法夹带点私货罢。 ———————————————— 第四次,终于正式换约 1873年4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中国进行条约的正式换文。 柳原前光修约没搞定,碰了一鼻子灰,原稿打回。回去以后,人很郁闷,条约也被当废纸搁到阁楼上了。 将近一年。 又是忽然有一天,政府忽然决定批准条约、派人换文,急事急办。 请记住我说的这点。这件事的背景,马上会在下文谈及。 啊,做了这么多艰苦的工作,尤其是日本,不畏艰难、瞒山过海地来往奔忙,费这么大劲,终于成了。后期主要领导代表最高领导出席,也就是握手、微笑,签个字、换个文书,再吃个饭罢了,是吧? 按现在的情形,好象是吧。 但不是。 第三节“日使三问” 事情没那么简单。 日本人从来就不是那么简单。 副岛种臣使出阴招,竟在官方正式议题之外,派出随员柳原前光、翻译官郑永宁造访大清总理衙门。 在日本的郑姓,有什么来头?可能有人不知道。如果我提郑成功,你肯定知道。郑永宁可是郑成功兄弟的后代。当然也不是汉奸,郑成功虽然是南明赐姓封王的人,从荷兰人手中收复了台湾的民族英雄,但他母亲确实是日本人,田川氏。郑成功的母亲在清兵攻灭南明政权时,自杀殉国,他的二儿子却在日本。郑永宁这家伙能量不小,我不能不多次提到它。 二人到总理衙门,无中生有地提出三项交涉事宜,清史称“三问”: 澳门还算不算是中国地盘?朝鲜是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原住民杀害了琉球人民,日本要派人去追查。(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 历史记载很简单,可背后的情节很复杂。这三问,其实大有深意,用心也可谓毒辣。 大清当时那个情况…… 副岛他们一定捏准了大清国不好回答。 但,这决不是让大清国面子上过不去那么简单。 为什么?我们结合当时的情况,分析一下: ———————————————— 第一件,澳门 中国地,谁也不敢说不是。 问题是,怎么处理葡萄牙人。 据史载,葡萄牙开始是在澳门租空地建房居住,要交租金的,“请隙地建屋,岁纳租银五百两。”后来,逐渐发展到“钉关逐役,抗不交租”,不但不交钱了,还把我们的机关办事人员给赶走了,当然赶走人也是为了不交钱。再后来,葡萄牙人还趁着英国法国侵占澳门作为据点的机会,伙同英国法国闹事。由小偷转当强盗,乱哄哄之中,也趁混水摸一把鱼,把部队开进来,建上了营房、炮台,向澳门人收起了税。这样一步一步,久而久之,竟造成“澳地关闸以内,悉被侵占”的既成事实。 对这么明目张胆的事,该管事的粤省大吏竟然“置之不问”。 不管怎么说,未经大清国允许就在澳门建兵营筑炮台,公然把地盘拿去用了,俨然主人一般。这就是现实,唯有法理上的“事实”,是连个借条都没有。 没有借条,大清国没说赠送,没说割让,当然是“主权在我”,不搞“共同开发”。 但日本人所指要害是——为什么管辖权没有了?你是收回还是就这样默认给了? 日本人问此事,不仅面子上把大清国损得够呛,简直是戮到了大清国的心窝子上。 但事情还要仔细分析,我发现,其实这一问背后隐藏着一个“逻辑陷阱”,即故意混淆“主权”与“治权”概念,转而玩弄一个议题——“存在即等于领有”! 而专门跟大清玩弄这个游戏的目的,就是表达这一主张,强加给大清一个“先入”印象:在地盘问题上,谁拿走,甚至谁占用,谁管着,就归谁,不管是什么时间怎么拿走的。 这是日本人的“逻辑”基础。这个“逻辑”在当前的钓鱼岛问题上,日本仍在在使用。 如果以这一套为铺垫,以下问题就好讨论。 ………………………………………… 对第一个问题,应该告诉日本人: 一,澳门不存在领土争议,任何国家窃取该地管辖权,都不被认可,也决定不了主权归属。 二,按道理,主权与治权一致,如有意外(被人占着啥的),哪怕税都收上了,那也是主权高于治权。除非我让与你,否则别拿“实际占有”说事。 大清实际如何回答的,没找到记载。 ———————————————— 第二件,朝鲜。 朝鲜是中国的属国,这是中外皆知的事。 但在中国之属国问题上,有其特殊性。 特殊就特殊在,中国自古以来这一套“封贡体系”,更近似于一套“友好互惠关系”。 这个属国,不同于“领有”,也不同于近代欧州国家的殖民地。 中国在“藩属”问题上相对宽松,只要表示服从,甚至表示一下尊敬就行。除非出现挑战天朝权威、影响疆域安全稳定的情况,或应其国主请求帮助稳定局面,基本不干涉内政。 对朝鲜也是这样—— 你说是从属关系吧,中国朝廷不收税、不征粮、不殖民、不命官,领导也不去视察,两下相安无事。 要说主权独立吧,他们的国王、王妃、世子均须经大清册封,“朝鲜”国名还是朱元璋从朝鲜的请示中,拟定的三个名字中给选定的呢,还有一个象征性的不定时朝贡、晋见一下,送的东西也不多,还不如说是礼仪性的。一般情况下,拿回的(中国皇帝赐的)更多。 只是,朝鲜也仰赖中国的保护,在此之前并不与其他国家订立什么通商章程之类的东西,各国关于朝鲜的事务,一般也是与中国沟通,很大程度上需要有中国出面打交道才行。 所以,中国对藩属国的权威在于,没有中国政府的承认,你私下里定的东西,都是一个结局——扔垃圾筒,作废。 这些事实存在不止一年了,全世界都知道,离得最近的日本人当然知道。 明治政府肚子里明白,如果和朝鲜所依靠的宗主国中国缔结了对等的条约,获得与大清国同样的地位,才能在和朝鲜的交涉上取得有利的地位。 先修上栈道,再暗渡陈仓,这是日本处理与朝鲜关系的最初思路。 出于这种考虑,明治二年(1869年)阴历的十二月,政府还命令木户孝允出使中国、朝鲜,但大清这一年事情较多,随即发生了“天津教案”,法国人都把军舰开到天津了,日本人讲是由于天津的形势恶化、安全难保证而未能成行。 实际上,是即使来了,身为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的李鸿章也没工夫接待。李大人先是被确定负责处理“教案”,还没等开始,又被派走了——陕西的回民起义了。 这事情过去没有这么久吧?日本忘性这么大? 那日本人忽然掀起“朝鲜是否能自主”这个议题,有什么深意? 这么问,不是装傻就是充愣,只能说明他们是故意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段时间内,日本人有了新的想法,准备开辟什么新的途径。 一个一步到位,一劳永逸的途径。 那么,现在仅就日本人的问话本身思考,事情明摆着,日本人要针对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这件事上干什么坏事。 ………………………………………… 确实如此。 日本人早就想吞下朝鲜了。但眼大肚子小,“牙口”也不硬,直接动武,必然要面对大清。把朝鲜一口吞下,还没那么大本事,搞不好不是崩了牙就是撑死。 那就从迫使朝鲜人订立条约、开埠经商,获得在朝鲜的驻留权,一步步来。但是一开始,又遇到了大清。 日本尝试过同朝鲜订约通商(看看日本同大清定约的过程就知道,这个尝试是怎么回事),被朝鲜拒绝了。理由嘛,恰恰是“你日本不能有天朝上邦大清的待遇”。朝鲜国王接到日本政府的信函,“礼貌”地告诉日本人:“皇”,只有天朝皇帝才能享有这个高贵称呼。而且你称我们的通商大臣为“公”,是不对的,应该称“大人”。 实际上朝鲜人比谁都知道日本人太坏,突然上门必定没安好心。不仅是历史的教训值得朝鲜警惕,而且现在有充分的资料说明,日本人当时小动作不断,正在朝鲜国内从王族到士人一直到民间,培植亲日的政治势力,分化朝鲜。 看来,不管选哪条路,首先要面对的,是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 绕不开,跳不过。 那,就在中朝关系上撬开一条缝。 ………………………………………… 日本正式向大清探问朝鲜自主权问题,是先看看中国的态度。 日本人想得到什么答案?如果我们循着后来的历史发展去思索,就能发现此时日本的盘算: 如果回答,朝鲜是独立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国政——那么就简单了,不用考虑大清肯不肯,朝鲜也就没法拿这条理由推托了。 这就能跳出最初的思路,顺理成章,绕过大清,直接与朝鲜接头了。 我想日本人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答案。 如果回答,朝鲜是大清属国,朝鲜的事大清说了算——那么今后日本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与华定约,要求一并开放朝鲜的某些地方给日本做点买卖、办个厂? 如果这样,就回到最初的思路上去了。 ………………………………………… 不管日本出于何种目的,要打朝鲜的主意,那是不行的。所以,对这个问题,应该回答:朝鲜是我的属国,我支持朝鲜发展,但是未经大清同意,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朝鲜的现状,大清也绝不允许将朝鲜问题“国际化”。 这就是划出“红线”。 但是,大清官员只说了前半句:“朝鲜虽我藩属,而内政外交,听其自主,我朝向不与闻”。 实际上,这个回答并没有对日朝关系调整给予任何的肯定或否定。说它是重申一下大清对藩属国的政策也可,对日本人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通商是小事情,如果朝鲜闹乱子,你中国管不管?这才是核心的关键。 这无法使大清与朝鲜的藩属关系有什么实质性改变。 今后,日本人的征途还很漫长。还要找出各种理由,辩明或“说服”大清认清事实,自己放弃。当然这是最好的了。再不行,就必须运用各种理由、各种手段,包括军事手段,割断清国与朝鲜的藩属关系。 后来的甲午战争,日本恰恰是采取了这一完整的实际步骤——朝鲜“有事”,派兵干涉,逼清国退步,废除清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纳入日本保护之下,而后占领之,最后纳入日本版图。 ———————————————— 第三件,琉球——台湾。 这是第三问的两个关键词。 首先,琉球是大清属国,五百年往来不绝。 琉球在大明朝时称“琉虬”,这个名字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册封琉球国王,一并给定的,意思是指琉球群岛风光秀美,象琉璃蛛串、又象一条小龙,跃动在东海之上。 琉球与中国的感情很深,不是以“上邦”为称的一般礼遇程度,而是称为“父母之邦”。 但1609年,琉球遭到日本萨摩藩的军事侵扰,不得已,遂岁岁向萨摩藩纳贡。柳原提出来之前,日本明治政府也已经逼迫琉球政府签了字,答应也要做日本的属国。 有人为此讥讽琉球人耍了个“两面讨好”,这纯粹是清谈之流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是弱者却不对更弱者抱同情心。要知道,萨摩藩入侵琉球这事上,大清只是借有些场合责问了日本几句,然后就没了动静,没采取丁点的武力措施(也没有民间反日游行或抵制日货什么的)。虽然算是暂时保全了琉球的独立一国地位,但琉球门前的狼却没有赶走。一个小国面对如此境况,无奈之下,出此策以自保,有何可笑? 且琉球也曾派人进北京“上访”,恳求“父母之国”作主,干涉此事,以至面对有关部门的一再拖延,焦虑悲愤以及绝望之下,还出现了琉球使节在总理衙门前留书,挥剑自杀,以死相谏的悲剧。那是一个面临国破家亡者忧国爱国之情的最惨烈的表达方式。 他叫林世功。他留下的,是写给大清政府的《以死乞师以全臣节折》,奏折中的一字一句都饱含血泪,读来绝对令人震撼,也令人热血上涌。 再后来,琉球也一直把国家独立、复国的希望寄托在大清上,这才有即使是被日本实质霸占之后,还克服困难、冲破阻拦,咬牙坚持向大清进贡,以示藩属关系不断绝。 这一切,在大清的历史上,仍只洋洋自得地简单记录一句,什么“咸丰某年,琉球来贡”,“光绪某年,琉球来贡”,却不见有任何实质性的回馈,几乎不曾有任何担负道义的行动。 多年。对,是多年。 直到琉球从大清的记录中消失。 ………………………………………… 其次,关于日本人所称“琉球渔民”被杀一事,日史称“牡丹社事件”。 我不知道日本人的语境中哪来那么多事件、事变,好象日本人到哪儿,哪儿有事件、事变。反正日本人一出现,大多没好事。 这次也是这样。 日本史煞有介事所称的“牡丹社事件”,用更科学的词语表述,其实应称为“台湾生番杀害琉球贡民案件”,而实情则是1871年,有一艘琉球贡船漂流到台湾东南部八瑶湾中,和台湾土著人发生冲突,部分贡民不幸被土著杀害的事。 日本人是如何偷天换日的呢? 我找到的最为详细的记载是: 1871年12月,由宫古岛和八重山岛各两艘船组成的两组进贡船(实际上是朝贡贸易,重点还在于贸易),先后从琉球向中国进发,途中两组人员全都在台湾海峡遇险。 宫古岛民的进贡船,于11月30日离开那霸港,遇暴风后在海上漂流,一艘返回,另一艘遭遇更大厄运,于12月18日漂泊到台湾西南海岸的牡丹社(社是排湾族基层社会组织)八遥湾。这艘船上共有乘员69名,其中有3名在海中遇难,其余66名登陆上岸。但是,其中的54名不幸被排湾族原住民杀害。也有说是起初与土著相处一段时间,因语言不通,贡船人员谋划出逃,反而引起土著猜忌,以致被杀,对此情节我不大相信。土著部落保留着原始的习俗,所谓“未开化”状态,向来以外来人员为敌。 电影《赛德克·巴莱》中,也揭示那时的土著部落仍然存在“出草”(猎取人的头颅,作为一种文化信仰的仪式)这种原始的陋习,以此来看,贡船乘员被不问缘由、袭击杀害,当是实情。 所幸,逃出来的12名乘员在凤山县受到清政府官兵的保护。 八重山岛也派出两艘进贡船,于12月11日从那霸启航。由于遇上飓风,在海上漂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于12月23日漂泊到台湾,相对幸运的是,46名乘员也受到了凤山县官兵的保护,只有1名病亡。 1872年2月,两批难民共57名,被护送到设在福州的琉球馆,于当年的7月返回那霸。 无辜岛民被杀害,确实是一场不幸的惨剧,贡民进贡贸易,大清朝应有保护义务。清朝台湾官员措施相对得当,虽没有进一步追查土著部落人员(在那种状态下估计也无从查起),但也未造成日本和琉球两国间的更大风波。 不管怎么讲,这一切,本来就和日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日本人硬要往自己身上拉,那就不是一般的事情了,日本人说是事件,那就是真要挑起“事件”了。 ………………………………………… 第三,基于以上事实判断,日本人讲:台湾人杀害了琉球人,我们日本人要兴师问罪。这句话实在是“一石两鸟”——既要对台湾挑事,又要对琉球动手。 日本人自己设定的出发点(也是日本人结论成立的逻辑前提)是:琉球属于日本,而台湾不属于中国(至少生番部分不是)。 因此,攻破日本人的“矛盾”,就是抓住一个要害——“琉球不属于日本,但台湾属于大清”,抽掉其逻辑基础。 没有这点,日本人的观点就全部崩塌。 总之,作为大清朝,千万不能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陪着日本人“搅和”台湾生番问题。 一旦退回一步,只是明确生番之地属于中国主权范围——那就请吧,来讨论如何惩治生番、赔偿“琉球渔民”的事。可能的话还要割点地(最好把台湾奉送),否则,就还请约束好台湾居民,确保不要威胁日本的安全。 于是,我们将发现,不管往下如何讨论,都是悲剧的。 那等于告诉日本人,我们承认了你们为琉球人出头的权力——也就等于否认了中国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 从此,我们将看到日本人随便怎么着以什么方式贴心地“保护”琉球,包括做琉球的宗主国,也包括直接把琉球纳入版图。 如果申明“台湾生番不属我管”(哪怕是流露出一点),那往下同样是悲剧的。 ——好,日本人要的就是这个答案。 日本将这两个问题拴在一起,方法简单而又机巧。重心还在琉球上面,以琉球为因由扯出台湾问题,正好将矛盾转移到台湾上,使大清难以两顾,同时以台湾问题处理为掩护,达成对琉球的目的。 厉害吧?里面很复杂。我是从以后的历史史实印证之后,反思梳理,看出来的这么一点道道。 这么复杂的逻辑,日本人都想得出,设置成陷阱,脑子够精。 ………………………………………… 对待第三个问题,应该直接回答——“都是我们家的事,关你鸟事!”到此完结,也就完了。 不错。接待日本人来访的是一名借调(或临时帮助工作)的外交官员——总理衙门行走毛昶熙(行走,清朝不设专职的官员或不专任的官员。老毛是吏部尚书,管干部的,来这名为加强领导力量,充其量是临时“客串”的。力量不足找人“客串”,也可以看出大清对“外交部”是多么不当回事)。老毛一开始说的还是在道上的,不管日本人如何强调“琉球是日本属土”,毛坚称“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都是我们大清的自己人,关你何事? 很硬气,很直接,很干脆。 可惜,只是一开始还在道上。 日本人捏准了中国人。当日本人见“把琉球人当日本人”现时不被承认,便退一步,拿出所谓证据,硬说死者中确有四名真正的日本人——是小田县渔民。 这下子,打乱了毛大人的思路。 这小田县渔民是咋回事?历史记载确有其事——也漂到台湾,死倒是没死,据后来的记载看,日本人又改口说是被人扒了衣服、抢了铺盖之类。但无论怎样,那也是1872年4月的事,与琉球贡民时间相差甚远,出发地点也距离很远。 所以,“小田县民”跟“琉球渔民”唯一的关联,也就是都漂到了台湾。 可惜,毛昶熙没有抓住这个“关节”,予以查实,或针对性的应对。 反而如我们担心的——接下来,就陷入了掰扯“台湾生番”问题的陷阱。 毛昶熙开始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反驳。 当柳原前光威胁说“生番害人,贵国舍而不治,我却将问罪岛民”时,毛大人对这种不讲逻辑、不讲道理、掺水比较严重的话语不加揭露,最后竟然说出“生番系化外之民,伐与不伐,贵国当裁之”这样的昏话。 柳原成功地将辨论的“攻防”推进到了台湾上。 ………………………………………… 不过,先别忙着骂毛大人。 我始终怀疑这些记录,因为大清再不济,也不至于会有这样不堪的吏部尚书吧? 这次谈话没有什么详细的原始记录。骂毛大人的,是因为多数历史这么记载,而多数书上这么记载,又多因为日本人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按照日本人的说法而反推出来的。 这就需要怀疑了。日本人的说法就可靠吗? 完全不可靠。 实际上,这句话,是对毛昶熙话语的别有用心的断章取义、着力剪裁。 查询资料,在有的记载中我看到了毛昶熙的话还有半句。 完整的表述是“生番系化外之民,皆政教所不及,譬如日本之虾夷(北海道),美国之红番(印第安人),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时所有。” 我对以上记录感到还比较可信。 从回答看,毛昶熙虽然“客串”外交,应该还是了解世界情况的。所以他的话,不但看不出“理屈词穷”的样子,反而还有针锋相对、有守有攻的景象: 各国时常有未接受教化的人,这并不稀罕。洋大人美国领土上还有不服从政府领导的民族呢。你不服,问问他们去呀。 你还不服,你日本也不打招呼占领了虾夷(后来的北海道),虾夷人(阿伊努族)乐不乐意接受被大和族统治还不一定呢。 这不是击中了日本人的“短”了吗? 如此回答,唯一“不搭调”的是,毛大人可能不知道,美国人对印第安人,日本人对阿伊努人,可不象中国对台湾土著那么和善。不信你查查美国的印第安人、日本的阿伊努人现在还有多少,当年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管怎么回答,都不是关健。 关键是,经过这段争论,到此为止,日本人已经成功地将矛盾焦点钉在了台湾土著身上。 而细想一下我们还可以发现,在生番是否属大清的问题上,日本人硬是拿“化外”等同“治外”,又进行了一次纯粹的偷换概念! 反过来理解,日本人的谬论就很好认清—— 好比说,阿伊努人不讲日本的鸟语,北海道是不是就不能算日本的? 如果按文化来算,你日本人用汉字,那你日本是否可以算是在中国治内? ………………………………………… 面对柳原的威胁,毛永熙首先说的是“生番固我化外民”,还是认定生番是我人民。而“伐与不伐,亦惟贵国所命,贵国自裁之”,我倒觉得,应该公正一点,考虑毛尚书讲此话的前提,并考虑一下当时的情节、语境。试想针对柳原的无理要胁,这样的回答反而是有几分底气,有几分严正警告的味——你说伐就伐?伐伐试试! 我完全可以告诉你毛大人这话背后的“底气”:第一,我大清不是好惹的。第二,生番也不是好惹的。美国人也曾发生过商船被劫船员被杀案件,美国人私自派了两船人枪去,都没把台湾生番怎么的。英国法国人也去那块土地上试过,损兵折将,再也不试了。你小日本还想捅捅“马蜂窝”吗? 实事上,下来我们会看到,日本人也是很忌惮那些土著的。 ………………………………………… 以上只是柳原私下拜会毛昶熙的非正式会谈。 至于柳原前光在正式场合提出的:“贵国台湾之地……贵国所施治者仅及该岛之半,其东部土番之地,贵国全未行使政权,番人仍保持独立状态。”还是回到玩弄“治权”与“主权”的那一套歪歪理上去了。 世上根本就没有那么个道理。 要说大清自从攻克台湾,确实并没有十分重视,虽然设了台湾府,但仅满足于在汉人开发过的地方设立治所,对土人部落所在的地方,采取了不干涉的自治政策,这倒是实情。但自治也是治,也不能因此而说“贵国台湾之地”仅及施治的半个岛吧? 这又是一次混淆“主权”与“治权”的狡辩! 从始至终的过程,日本人就是抓住将“化外”等同于“治外”,“治外”等同于“属外”,即使不能说台湾“不归大清”,但也咬定台湾并“不全属”大清所有。 实际上,祸之根源不在外交,而在于大清朝廷施政上。 我们得承认,由于清朝的目光短浅,政府的懒政,才有对生番的“教化不及”,实际还有律令不及,否则就不会屡屡出现杀害其它国人员和琉球贡民的悲剧,也不会惹来这场风波。 但也有一点,“教化”说着容易,做着难。改变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尚有难度,在文化上改变、改造一个民族,岂是件容易的事?民族文化交流乃至同化、融合现象确实存在,但如果不采取武力征服或胁迫手段,作为一个民族自愿的选择,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决不是一年半载可以完成的。 所以各国对内部的民族,一般能形成有效的管理,就已经不错了。难道都要象大和族对待阿伊努人、美国白人对待印地安人一样,灭绝式地“同化”吗? 况且在世界多样的发展中,不承认各种文明形态,以某种文化和行为标准去定义野蛮和文明是荒谬的事,甚至这本身就是一种野蛮行为。 华夏都已经进入帝王时代了,欧洲人还在住山洞、裹兽皮,近代西方文明人愣说我中华五千年文明为“野蛮”,清教徒向印第安人学会了种植玉米、土豆,才在美洲活下来,却反过头称印第安人为“野蛮”,小日本一旦学习了点西方文化,也反过来称大清为“野蛮”,还都说得理直气壮。这不都是扯淡吗? 这个世界有落后文化对先进文化的冲击与征服,但也有所谓文明国家以比所谓“野蛮民族”更粗暴更野蛮的手段去杀戮“野蛮人”。这才是真相。 所以,与日本人讨论“化外”、“化内”,是一件相当没有意义的事情。 …………………………………………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总结:在一个非正式的场合下,大清官员以谈话的层次来交涉,对应的是日本人以交涉的层次来谈话。 在这场小型“辩论”中,不管毛大人回答如何有理,也改变不了日本人的认识了。 坏就坏在大清在对日交涉上应对不清、不准、不狠,仿费理亏的是我们。 更坏的是坏在大清陷入了“台湾生番”问题,而舍弃了琉球这一重要议题。 这下可让日本人拿到了话柄。 日本再次成功地将矛盾焦点从琉球地位直接转移到了台湾地位的争议上。 而且,还为以后的行动打下了“楔子”。 ———————————————— 这就是所谓的“日使三问”。 这“三问”透露出什么信息?背后到底还隐藏什么? 面对咄咄逼人的“三问”,当时大清官员该问问日本人,至少也要在心里问问自己,这种试探,是何居心? 事实是,对占有琉球、台湾、朝鲜,日本政府不仅有想法,还有决心、有行动,一切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副岛种臣作为全权大使,就是要在订立清日条约的同时,还要为解决琉球、台湾和朝鲜问题“探路”、“垫石”。 至少也是一种“吹风”、放话。 这还不算,在日本拿来交换的条约上,盖的是太政大臣的官印,而没用“天皇御玺”,或按日本惯例盖上刻有“大日本国玺”印章。(“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 李鸿章大人明白此事不恰当,再次与日本人交涉,任凭日本人再三狡辩,就是不接收这份文本。直至小日本道歉,并答应回去重换文本,再递交给大清。 日本人到底又是什么意思? 鉴于日本人极会算计,不可能随便出现这种粗心大意的事,这里必定有蹊跷。 还得找。我翻了很多史料,去探究这件事。 自庆应四年一月十五日,即1868年2月8日,日本已经以日本国天皇的名义通知西洋各国使节,声明内外政事将由天皇亲裁,以前的条约中皆用大君——就是将军——之名称,今后更换成天皇的称谓。国书末尾盖的是“大日本国玺”的大印。 那么,与大清国打交道,竟以太政大臣名义,是为何? 是毫不讲外交礼数,直接对大清进行羞辱吗?应该不是。 从日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埋“地雷”来看,是否还有其他阴谋?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日本违背自己定下的规矩,等于还是递给大清一份非正式文件。 或许是为了还留着他们的最高领导——天皇一张“王牌”不打,以为今后的不法行为开脱?还是方便了在必要时撕毁这份本来就没有实现其目标的文书? 后面的事告诉我,这个答案是基本上对的。 ………………………………………… 得寸进尺。毫无脸面的得寸进尺! 让他到屋檐下避雨,他就要进屋,还要上炕! 太坏了。简直坏透了。 办一件国书,竟还夹杂这么多阴谋。机械百端、穷其狡计。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处处设套。 第四节日本早已定下征讨台湾决定 有个时间上的细节需要注意——“琉球贡民”遇害,发生在中日换约一年多以前。 有意思的是,强要出头的日本当时并不知道此事。 直到1872年5月,本来“事件”已经平息,获救的琉球贡民即将踏上回国旅程。 恰在此时,柳原前光出使大清。 我说过,日本人一出现,案件就真成“事件”了。 要求修改条约未成,正愁回去无法“交差”呢,怎么也得弄点有价值的东西回去啊,就在京城到处转悠。我可没说他是瞎转悠,人家专往衙门和官员那里跑。不知怎么,从清政府邸报中获得关于这一“事件”的详细情况。柳原“偷得”这一情况,如获至宝:修约没弄成,拿它回去也好“讨赏”。当即就把它作为“功劳”一件,报告了日本政府。 果然是实实在在的功劳一件。 ———————————————— 征台的“鼓噪” 因日本早已内部决定将琉球的5个岛屿划归鹿儿岛管辖,日本统治者及鹿儿岛士族闻讯,就如丧考妣,大肆鼓噪——“征台”。 对旧武士出身的人来讲,打仗就是发财。而对于新政府的新贵们来讲,这可是建功立业、成名立万的大好机会! 首先是地方官员很好的表现了尽职任事的精神。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带头要求政府出兵“问罪”。胡说什么残杀琉球藩民的“残暴恶行,刻不能容”,末了还锐身自任“伏愿仰仗皇威,兴问罪之师,发兵征剿”,“故谨欲借军船,直指彼巢窟,灭其巨魁,上张皇威于海外,下慰岛民冤魂于九泉”。 官冕堂皇,主要还是“上张皇威”吧。 军方自然是闻风而动。还是熊本镇台鹿儿岛分营长官的陆军少佐桦山资纪(这可是日本的一个鼎鼎大名的人物,我们也不断看到他的名字。别忘了此时他还是个小官,即使是放在也许在还没有几万人马的日本军队里,那也不算个大官),与鹿儿岛地方官相唱和,在上司——熊本镇台司令官出差的情况下,赶到东京越级直接向陆军省提出倡议,向陆军少辅西乡从道建议向台湾派遣“生蕃探险队”(生蕃,古书有这么记载),还多次会见西乡隆盛,上陈自己的意见。 一个怎么说也是下级军官的桦山,做出这样的举动,可见日本军人是多么的急切。 政府大员们也激动起来了。不久前还高唱“内治优先”、反对西乡隆盛“征韩论”,争得“头破血流”,直接把西乡挤回家呆起来了的对朝“缓征派”大久保利通,在“征台”上突然成了“急征派”,亲自制订《处理台湾蕃地要略》,迅速呈到了天皇案头。 大久保主张:“台湾生蕃部落,为清政所不及之地。……我藩属琉球人民曾遭杀害,为之复仇,乃为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 看来经过日本政府平时注意这方面教育,“扩张”在基层和民间有深厚的基础。政府未动,民间先吆喝起来。 这一套,与以后的日本历次出兵如出一辙。 此时的日本,举国上下,显露出一片腾腾杀气! 跟打了鸡血一样的日本政府,兴奋得哆索了很多天,突然想起一件事——与大清交涉前,还缺乏的关键一件事。 就是——自己对琉球的管辖权问题,还没有实际确立呢。 ———————————————— 匆忙制造“口实” 别看鹿儿岛县的“土豪”们都以替琉球出头为己任,实际情况呢? 前边说过,琉球有5个岛划给了日本鹿儿岛县,仅引而已。而对于琉球…… 有个日本政府自身的情况可以证明:一年前的7月12日,还是萨摩藩的鹿儿岛向新政府递交的对琉关系调查报告,明确承认:“明洪武五年、我应安五年(1372)年,该国服从于彼(大明),接受王号,衣冦等变为明制,且改国号为琉球,但亦未与我中断。”此处基本属于事实,琉球就是接受大明的册封,后来是接受大清的册封。唯一不实的是,日本所自称“亦未与我中断”,那绝不是“自上古属日本”之事,而不过是琉球与日本的贸易往来、礼仪互访罢了。 即使不得不老实地承认这个前提,调查报告中还是胡说了一通“嘉吉元年,九代国王受领将军恩赏,再加封琉球国”,“庆长降服以来,鹿儿岛公开派遣士官从事政务”等瞎编乱造的谎话。 谎话次数说多了,就连自己都当真了。 还有一个日本的“自证”——不远,仅仅就几天前,1872年5月3日,时任大藏大辅的井上馨刚向政府提交一份建议,说到琉球的现状,只是“庆长年间,岛津家久征讨琉球,擒获中山王尚宁,使之服从皇国以来,该国被视为萨摩藩附庸,延至今日。”岛津侵略琉球,这是事实,但注意接下来的建议:“现今百度维新,终究不可置之不理……宜速收其版籍,明确归我所辖,扶正制度,使之国郡设置、租税调贡,悉如内地一轨,一视同仁,以洽浃皇化。” 这个建议非常有意思了,什么是收其版籍?就是准备收取琉球国土户籍,将其纳入日本版图,与本国各藩一样对待,撤藩置县,实施直接统治。 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日本人“哈喇子”流好长、谋划吞并琉球,搞了一些入侵性的动作,但纳入版图、置于治下的一切还在会前讨论酝酿阶段,连个正儿八经的会议都没开,更别提做出实质性的变动了。 日本政府总算想起来了。可是,这下子事情紧急起来了,来得及吗? 俗语说: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啊。 但是,日本人使我们相信了,准备不足,也可以现场准备。 日本人可不会轻言放弃。我确认日本人的头脑中,只要有思想准备,哪怕是空想妄想,也叫准备。日本人更不会坐等一切条件具备,而是拿出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借口、制造借口也要干的精神,缺什么补什么也行。 一旦出现机会,日本人加速行动,三步并作两步,什么礼节程序、开会研究研究,该省的都省了。 使琉人遇难事件变成日本的内政问题,先得使琉球国人民变成日本藩民,而变琉球国民为日本藩民,首先得确立日本对琉球的管辖权。 于是日本匆忙动手了。 9月14日,琉球王子尚健率使者抵达东京,谒见天皇,代表国王庆贺明治新政的时候,天皇亲切地告诉使者:他已册封琉球国王,“升其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 把一国之国王“升”为藩王,亏日本人能想得出! 10月,又派人向琉球国王传达“琉球事务,归内务省管辖”,对内,再把琉球王国与欧美各国缔结的等约和今后的外交事务转归外务省管辖。 “琉球藩”名义上已经有了,管辖权也明确了,就这样单方面定了。 好了,可以向大清兴师问罪了。 这也是日本此后常耍的一招。自这个先例开始,到对朝鲜,直至对今日的钓鱼岛,几乎全是“单方面改变现状”,再理直气壮地迫使别人承认。 但是真正据琉球为己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定的事,别人得承认和认可才行啊。 那好,下一步,就是割断琉球与中国的关系了。 这一步,等台湾事情搞定,也就成定局。 ——*——*——*——*——*—— 先制造“琉球为日本一藩”的单方主张,以借“琉球难民事件”向大清发难,交涉台湾原部落处理问题,发兵侵台,再以侵台行动的成果(不管台湾事情成功不成功),谋取达成琉球的实质占有(这个必须成功,必定成功)。于是,琉球真的是日本一藩。 真是“终点又回到起点,到现在我才发现”:这种转一个大圈子的“逻辑”,只有日本人能想得到、做得出。 ———————————————— 名为换约,实为寻衅 当然,作为“进两步,退一步”渐进战略的要害,还在真正踏上台湾。 其实,日本政府叫了半天,台湾什么样,政府官员还没个概念呢。估计更不知道郑成功、史琅的事。 日本政府的一些主意,还是从一个日籍、法裔、美国兵痞,“三姓家奴”李仙得(清史所载有时为李让礼,李鸿章文中有时称李仙得,有时称李让礼)那里征询到的。 查查历史,这家伙还真是个比较能混的人。 李仙得,1830年生于法国,后加入美国籍,参加过南北战争,1866年混了个厦门领事干。由于处理前边所提到的美国商船船员漂泊到台湾、惨遭杀害的案件,派兵去没拿下来,李仙得凭着一股子冲劲,又跑去了。除了与岛民有过接触,成功定了个盟约,他还调查过岛上的情况,绘有台湾的详细地图、海图,并拍摄了详细的照片。 盟约倒不是最珍贵的,这些地图、海图和照片倒是珍宝,李仙得打算报告本国政府以求晋升。可见,从一开始,李仙得目的就相当不纯。回国途中路经日本,不知怎么着被介绍给了副岛外务卿,然后又被聘为外务省顾问,就此居停日本,并加入日本国籍。 一个丢了职务、到处晃荡的破落户一样的人,就这么成了日本顾问。聘他的关键,也就是李仙得的这点“台湾游”经历有了巨大的用武之地。 他接受副岛的请求,介绍了有关台湾的情况。此后,他这个外交顾问便俨然成了台湾问题的“专职顾问”,为日本政府考察台湾的形势和日本应采取的政策提供咨询。 梳理一下,前前后后,李顾问所提供的建议有:台湾“形势如同未垦之地,日益空旷,无论哪国公民都易于移殖”——好象台湾是无主之地;日本政府“既不欲西人在我近处殖民,故若支那政府不喜领有此地,则与其落入西人之手,还不如由我国(日本)占领此地”——谁占了归谁;英俄两国正围绕着“东方问题”(围绕土耳其的国际关系)处于对立之中,正是打入台湾的有利时机——好象这块只有英俄值得一提,主人中国都不算。 如果说李顾问这些建议是对美国政府说的,还差强人意。我看完全是把准备好回国“讨封赏”的报告,转卖给了日本政府。 李顾问上来就一通半胡说、半强词,再夹些日本人似懂非懂的国际局势,云山雾罩把日本人弄晕了,然后,用一个“强权政治”兜底——有它,一切都是真的!然后,收功。 日本人顿感“天光大亮”,两眼放光! ——你扯那么多干嘛,直接说“抢”不就简单明了了吗? 当然,李仙得未忘劝日本:务必弄清清政府与台湾土著居民居住地区有什么样的关系。 ——*——*——*——*——*—— 得到这些情报信息就够了。 以前还不怎么了解台湾的副岛,此时已对向台湾出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对,应该是升腾起了强烈的欲望。 当然,他还记得自己是个外交官,外交人员还得干外交的事。 他的部下、外务少丞郑永宁(这家伙升官了)写的《副岛大使适清概略》记载了副岛为台湾事件(又是个事件)而开展的“外交活动”: 日本陆海军群情振奋,甚至有准备“不待朝命,自谋讨伐生蕃者”。 副岛忧之,亲自劝说:种臣非常佩服大家的忠君爱国精神。但若不名正言顺地进行讨伐,那就跟强盗没什么区别了。大家更不要暴虎冯河(成语学得不错),莽撞行事。有三件事是我担心的,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一是不止日本,各国窥伺台湾不是一天了;二是清政府一直说台湾全部是自己的领土;三是岛上的原住民部落也不好惹,是吧?好啦,我作为外交大臣,先把这三件事搞定,然后大家就可以发挥作用,把台湾拿下来,使它永远当咱日本的南大门!(乃劝谕曰:壮志义气,无非为我君。然若不名正言顺进行征伐,则等同寇耳,幸勿暴虎冯河。种臣谋之,有虑者有三:外国窥视台湾久矣,一也;清政府仅治其半,而自谓全有,二也;生蕃野性好胜,视死如归,乃其三也。种臣愿借外务之权除此三虑,而后专恃诸君之力,取此地为我有,永镇皇国之南门。) 这说明,副岛正是为这“所忧虑的三点”,决定亲赴清朝,打开解决这一事件的缺口。 这就是副岛所想的日本外交的事。 于是他上书天皇,强调:“欲使外人觊觎台湾者不敢阻我王事,使清人甘让生蕃之地,辟土地获民心,非臣力之,恐难成功。”并“请准余亲自赴清,借换约(批准互换《中日修好条规》)之名以入北京,游说各国公使,绝其娼疾。借与清政府讨论谒见皇帝之事(指借批准换约而建立邦交之机,谒见皇帝,面呈国书,祝贺同治皇帝完婚和亲政),告以讨伐生蕃之由,正我疆界而开拓半岛。” ——*——*——*——*——*——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副岛到大清来谈判、换约,不是真正的目的,而探听大清口风、找到寻衅台湾的借口,才是真正的目的之一(“三问”之一的内容)。 至于条约,那是随时可撕毁的废纸。 所以,前边已经讲过的日本与大清反复纠缠、死缠烂打,再三要求修改的条约,本来因一直得不到列强一样的待遇,而被政府拖延搁置,眼看就落满灰尘了,到了1873年3月,拿出来扫扫、吹打吹打,忽然获得政府痛快地批准,并派出庞大的使节团来华互换批准书了。 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就在这儿——副岛来华“换约”是一种谋略,是为了发动侵台战争而投下一颗探路石。 “换约”纯粹是个由头,而“三问”,才是实质性工作。 ——*——*——*——*——*—— 日本政府特命全权大使——肩负光荣使命的副岛外务卿启程赴华了。 一路上,春风那个吹。意气风发、趾高气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郑永宁记下了:3月18日,途经佐田岬时,副岛特意赋“打油诗”一首,充分展示自己的抱负,其中自感最为得意的一句“保护海南建新藩”——实指要“在台湾建藩”。19日,副岛到鹿儿岛会见正在休假(实际上是长期休假,俗一点说叫在家呆着了)的参议、陆军元帅西乡隆盛,共同研究了如何在台湾建藩的问题。 20日,从鹿儿岛经由长崎出发,先至上海,然后一路考察大清沿海“风光”,于4月19日,到达天津,开始与钦差全权大臣李鸿章进行会谈。 在此之前,1872年11月,那个无比积极的桦山少佐,已如愿讨得一份“差事”,带人赴台湾,展开实地调察——也就是侦察了。 还未与大清交涉,日本侵台早已进入实质性准备。 ——*——*——*——*——*—— 值得一提的是,天皇睦仁在策划对清交涉和入侵台湾中,第一次显示了自己的“好勇斗狠”。 副岛赴华前,天皇特别授意:“台湾岛生番数次(到睦仁嘴里又成了数次)屠杀我国人民,若弃之不问,后患何极。今委你全权,前往伸理,以副朕之保民之意。” 既而又下达《敕语》,称:“清国政府若以政权之不及,不以其为所属之地,不接受这一谈判时,则当任从朕作处置。清国政府若以台湾全岛为其属地,左右推脱其事,不接受有关谈判时,应辩明清国政府失政情况,且论责生番无道暴逆之罪,如其不服,此后处置则当依任朕意。” 从这个敕语中,可以看出明治与大臣可谓声气相通,把握住了这次关于台湾交涉的关键:清政府若不认为台湾为中国之地,则“日本必占”。若说全岛归中国所有,却又不肯惩治生番,那“日本必战”。 不管大清怎么说,都要“依任朕意”啦! 谁说日本的天皇都做不了主?! 端的是十分霸道。 简直是霸气侧漏! 这种专横暴虐的话语中,哪里能看出还有半点日清修好的善意。 第五节日本魔爪第一次伸向台湾 中日定约,最大的收获不是条约,而是,日本人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询以三事”,问过了,就算通知了。回答了,就是答应了。 这就是日本人的想法。 就象某部电影里讲的:记者采访,你不能开口,你只要开口说一句话,记者就能报道出一百句。 日本的外交水平,与当今小报记者采访报道并无二致。 对照两国“友好”的历史记载,就会发现常有出入,始终是分歧多,矛盾多。一个事,从日本人嘴里出来总是另一个味儿,别人溜光顺滑的话语,日本人都能找到“把儿”来。更何况在台湾居民的问题上,大清总署官员的回答本身就有点问题。日本人可不管是什么非正式的谈话,别说是个官员,估计随便个大清老百姓,日本都会指认他说话算数! 只要是日本需要的话。 你看:副岛种臣的报告中,不无得意地写道——清朝大臣答称:“土蕃之地,为政教禁令所不及,为化外之民”,彼此再无异词,顺利结束。 这不是曲意删节的精简版,又是什么? 至于日本人扬言“惩治生番”的事,却不是说着玩的。 ———————————————— 日本人动手了 机会来了。 日本玩起了以后常用的“阴阳两手”——1874年(同治十三年三月),兵船至厦门(那里有日本的领事馆),做出不依不饶的样子,向大清有关部门催问对台湾人杀害琉球人事情的处理。 几乎同时,那边已经准备派兵登陆台湾了。 清政府十分诧异——日本人好像是要玩真的啊。 然后地方政府开始开始磨磨唧唧地上报,报告还在路上,台湾已经战火连天了。 日本人压根就没等要到什么答复,也没准备非要什么答复。外交行动,无非是为军事行动打掩护、立幌子。 而且,日本人也根本没有将什么中日首次订约——《大清国大日本修好条规》当作不可逾越的准则。 可惜了那些华丽煽情的空洞文字,象什么“此后大清国、大日本弥敦和谊,应与天壤共无穷”这样诗一般的山盟海誓,都堪比“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了,转眼就被抛开了;什么“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的信誓旦旦,似乎从来就没有存在,也没有给日本人带来任何的心理负担。 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撕书比变脸还快。 时间往前回翻一下。 1874年4月,日本政府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蕃地事务都督”,大隈重信为“台湾蕃地事务局长官”,李仙得为“台湾蕃地事务局二等出仕”,陆军少将谷干城和海军少将赤松则良为“台湾蕃地事务参军”。 还没上台湾岛呢,就当成自己家了,连都督、长官、参军都任命了,弄得此行好象是集体走马上任。 此外,还任命海军省聘用的美国海军少将日格塞尔和陆军省聘用的美国人华森、英国人布郎为随员。 一时间,政、军机关俱全,组织已经成立。加上“外援”,远征台湾的阵容相当齐整。 唯一差劲的就是海军家当不行。 为了运送军队,日本租借了英国轮船“约克夏”号和美国轮船“纽约”号。 因为租借轮船的事,走漏了消息。 日本人说的时候记得,干的时候忘了:不止一个国家觊觎台湾。 日本人没有想到的是:也不止一个国家希望东北亚形势平稳,保持目前的格局,不要改变现状、打破平衡。 破坏了目前安定团结发大财的局面,就是给大家添麻烦,就是跟大家过不去。 英国公使威妥玛最早获得这个消息,迅速向李鸿章通报情况。 李鸿章先是接到英国公使的报告,跟着又听说日本兵舰到厦门施压,扬言进军台湾,仔细思量确认属实,立即致书总署,称:各国举兵,必先有文函知会,说明为什么起兵。台湾原住民一切事项,先前并未进行正式协商,岂能突然诉诸武力?(“各国兴兵,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 李鸿章只所以诧异,还是把《万国公法》太当回事,以为大家都得照这个做(人家日本人却不见得当回事)。还在教导总理衙门,按照《万国公法》的规范,与日本进行严正交涉,并请英美各国出面调停,以期制止日本人的不法行为。 针对美国人参与领导日本陆军、海军,参与攻台,李鸿章再次致电总署,讲:如果这事属实的话,不光是日本人悖义失好,就是美国人帮助带兵,雇商船装载兵员装备,也属于违背《万国公法》。既然美国答应帮助我们调处,就先请美国公使按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严禁商船帮助日本运兵。 大清总理衙门依计向各国进行交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美国人答应严禁美籍军人参与,还真是说到做到,逮个机会扣押了李仙得。但对商船,美国人称因为法律原因,没有办法,不能完全禁止。 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至少,大清有了一定时间的反应和准备。 ———————————————— “西乡暴走”? 因行事不机密,走漏风声,惹来国际上的压力,使日本一时很被动,也犹豫了一下,内阁甚至都有了暂缓进军的考虑。 4月9日,西乡都督率军舰“日进”号和“孟春”号从东京品川湾出发,开赴长崎。在那儿准备停当,就等着开拔了。 政府(西乡认为是个别人)突然命令西乡:原地待命。 这个180度的弯子,西乡的大脑袋一时转不过来。 干粮都备好了,待啥命啊?停了,我这个官还当不当啊? 西乡“都督”无比威严地决定,不听他们的,先走再说! 5月2日,西乡令军舰“日进”号、“孟春”号和运输船“明光”号、“三邦”号共4艘船只起航。 日本共派遣士兵3658人。 这些不全是正规军队。内里包含着民间代表:西乡隆盛为弟弟募集了295人,称萨摩藩征集队,熊本也凑起了51人的义勇兵,加入了出征队伍。 征集队这帮人,基本上是因追随西乡隆盛鼓吹“征韩论”,被打击后又追随西乡辞职回家待着的警视厅官员和巡警,义勇兵则是旧武士出身的士族,素来以打仗为职业。一句话,全都是亡命徒充任急先锋。 这就是日本政府所称的,海军擅自决定,西乡也拒不受政府之命,带着这群暴徒,直奔台湾,来了个“西乡暴走”行动。 6月3日,在台湾西海岸登陆。时间上看,海上征途相当艰难。 窜上岸的倭寇立刻凶相毕露。 清史记载:日本人分两队,一支是兵舰,载兵近两千人,分三路窜犯。上岸就直接展开,烧杀抢掠。虽然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等各社原住民与日军英勇战斗,但伤亡严重,各社村寨全部被焚毁。等日军占据牡丹社之后,跟着第二批兵舰,除了带兵增援,还带了部分女人,带着吃饭的家伙事,还带着农具、种子,及各种花果草木,在龟潭、后湾那里盖起房子还种上地了。 不错,别看一字之差,“蕃地事务官”要搞的就是变“蕃地”为“藩地”,殖民台湾,建设台湾藩地的事儿。 ———————————————— 沈葆桢兵逼日军 日军窜犯台湾时,厦门的日本兵船还未离开。 大清国扎扎实实地上了日本人一回当。 日军烧杀抢掠都快一个月了,南洋大臣沈葆桢、福建布政使潘霨,才率人到达台湾。不是上来就打仗,是处理纠纷的样子。 潘霨与台湾兵备道夏献纶一起,找到“台湾藩地事务官”西乡从道,与日本人先打了一番嘴官司。[《清史稿志邦交日本》] 大体是—— 我方先申明:台湾属于中国二百余年了(自康熙收复台湾起,前边还没算),一切当然归我们管。如果杀人,我们自会按法律严惩,也用不着你们劳师动众破费银两来管。(“生番土地隶中国者二百馀年,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岂能轻纵。然此中国分内应办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乃闻贵中将忽然以船载兵,由不通商之琅軿登岸。台民惶恐,谓不知开罪何端,使贵国置和约于不顾?”) 意思是这个意思,当然外交上嘛,话语比这个婉转一些,柔中带刚。以下也是。 日称:台湾人杀了琉球的人,我们得管。(这里没敢明说琉球是日本的。) 答:我们也是刚刚从你们的公文得知,你们来这的意思。琉球虽然弱小,作为一国,人家自己也能而且也有渠道找我们说理。你们就算是怜恤邻国,也可以给我们总理衙门发个函啊。为些陈年旧事,过去你们不说,现在又等不及了。现在牡丹社被毁了,还烧了其他一些村寨,要知道被波及的卑南社,头领就曾救过你们的难民佐藤利八一些人的啊。(“无论琉球虽弱,侭可自鸣不平。即贵国专意恤邻,亦何妨照会总理衙门商办。今牡丹社已残毁矣,而又波及于无辜之高士佛等社。卑南社救贵国难民佐藤利八者也。以德为怨,想贵中将必不其然。”) 日又称:佐藤利八至卑南番地亦被劫掠。 答:绝对是谣传。可能是这样那样的原因,出现这样的误解。(“诚恐谣传未必无因”。) 凫水逃生的人,还有什么钱可劫?再说哪有劫人钱财的人,还肯养活一个逃生的人好几个月而不要钱的?或者哪有劫人钱财之后,还养活被劫者几个月的?就算是地方官员报告上难民的口供不可信,你国可是写了感谢信的,信上并没说被抢被劫。你们给钱奖励的救人者,就是你们要杀害的人,你们国家就是这么办事的吗?(“夫凫水逃生者,有馀资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养其人数月不受值者耶?即谓地方官所报难民口供不足据,贵国谢函俱在,并未涉及劫掠一言。贵国所赏之陈安生,即卑南社生番头目也。所赏之人即所诛之人,贵国未必有此政体。”) 至此,大清官员还是没有点破——实际上所谓日人被劫之事,本是日本人刘穆斋(姓名判断,应是琉球人,归入日本后起了个什么佐藤利八,利八,一看就是生意人,还不如叫佐藤王八,王嘛,来得大器)在花莲港遭遇大风,翻船,命都差点丢了,还差银子?被救了不图报,反而来诬陷“社番盗劫”。沈葆桢还真命令夏献纶查问过这件事。劫掠失银的事没查着,反而查出其它的事了:日本人想从生番那里租地,拿出一些洋银来贿赂番社,番社头领来益没有接受。 来益还向官府上缴了日本人给的日本国旗等物件——连旗子都给做好了,事情明摆着是要勾结土番,煽动原住民自己造反叛变。 以上为战场交涉的大体事项。 当然,最后对西乡还进行了一通“两国和谊,载在盟府,永矢弗谖”,诸如之类的循循善诱、谆谆教导。 外交上好像起到了明显效果。 西乡从道没什么词了。等清朝官员再去会晤,就躲着装病。 但是,西乡却不走人。 反正就这么赖上了,就是驻扎在牡丹社这地方不挪窝。 看见没?对待日本人,明知他从始至终就是耍赖,就不该费劲说那一大堆好言好语,应该上来直接就往脸上吐唾沫才对,敢回嘴,上去就打嘴巴子。 早就知道,舌头不管用,那就得靠拳头。 沈葆桢可不是单身一人来的,也不仅靠台湾兵备道。 那边藩霨出面谈,这边沈大人坐镇调度,早已请派水师提督彭楚汉率兵舰六艘增援台湾。 发现日本人又增兵驻风港后,沈葆桢急令营将王开俊由东港进驻枋藔,以戴德一营由凤山移驻东港,作为为后应。 李鸿章也深虑台湾兵力单薄,按沈葆桢借拨洋枪队的要求,立即派提督唐定奎统军赴台湾助防。 此外,沈葆桢还吩咐潘霨,偕前署镇曾元福等赴凤山旧城招募土勇,并动员奖励乡团,加强各地的防备。 前前后后,陆陆续续,大清共调往台湾军队6000多人。 除了台湾的一线兵力,澎湖也在修炮台,以防大举进攻。福建沿海也做二线防御的准备,厦门成了前线,淮军开始调拨部队进入。 对付这点日本人,闹这么大动静,实在有点小题大作,礼节待遇太高。 但雷声大了着实吓人,总算是让日本人瞅明白了——现在还不是与大清动手的时候。 反正是试探,就说误会误会,我们来纯粹是学术研究,但方式有点过激,惊扰了大家。 然后,决定撤了。 撤之前还得赖一赖。 因为,那边还在谈判桌上搞讹诈,以期捞点好处。 自古贼不走空。都是苦日子过来的,岛内打来打去、放火哄抢,使日本人似乎天生就懂得打仗就是发财的道理,不管是过去官方鼓励和组织武士当海盗,还是现在的正规军抢村子。 现在又顺理成章开始搞这一套了。 道理?道理就是,既然都来了嘛……是吧? 不过到此处我很纳闷。 兵员调动部署完毕,应该开打。为何不痛击日军? 区区三千左右日军,连被土著打死带得痢疾拉死,还剩多少? 按日本人的报告,只有20人阵亡,但病死的就有650人。 虽然也在修军营、建医院,做出一副长期驻守的架势,但能不能守住,日本人也没个底。 说到底是快撑不下去了。 日本人在盼——尽快立约。 大清将士在等——后续援军。 台湾守军等的,还有福建巡抚王凯泰集结的2万5千大军,准备渡海。 明显已成孤军深入、后继无援之势,日本人改了口风,提出“我国暴师海外,糜财劳师,为贵国开草莱,锄顽梗,费用耗损,岂可胜计?” 瞧这点出息! “为贵国开草莱,锄顽梗”,搞劳动力输出啊?还是成“国际主义战士”了! 你直接说要钱不就得了,害什么羞。 ———————————————— 谈判桌上的讨价还价 那边大兵压,这边大臣谈。 柳原前光已经赶到北京。 总理衙门出场,再次与日本公使费一通口舌,来往交锋。重点环节有: 一是抓住日本人贿赂原住民头领租地一事,据理反击,不待细言。 二是对柳原前光提出的作为侵台依据的“台湾生番为无主野蛮,本不必问之中国”之语,总理衙门毫不客气地予以斥责:“台湾生番系中国地,不应称为‘无主野蛮’。以前的事,也未曾与中国商量明白,何以捏称中国允许日本自行办理?” 三是对柳原前光最后亮出的“标的”——索要军费300万元,清楚回答:没这个规矩。事实上,大清此时是很硬气的,军机大臣文祥公开表示,对于日本方面要求的军费赔偿“一钱不给”[高阳《清朝的皇帝(下)》]。 柳原前光入京前,已先到天津去拜谒了李鸿章,李鸿章又派遣道员孙士达前往答拜,实际上是嘱付柳原:到京城以后,对兵费及请示觐见皇上两件事干脆连提都不要提。(属以到京后勿言兵费及请觐两事。[《清史稿志邦交日本》]) 因为不用猜,就知道提出也没戏。 事情到了这一步,说你是讨饭的吧,你还带着杀人的家伙,说你是抢劫吧,你膀子也没那么粗。你架式倒是摆出来了,便弄了个两头都靠不上啊,咋整? 实在不好意思,日本乃一“蕞尔小邦”,这种认识一时改变不了。张口就要钱,恐怕你还没那实力。至少大家感觉,大家一样都被西方列强欺负,你有什么可对我牛X的。 这就是东洋还未和西洋一样可怕,中国人只是见到西洋就诚惶诚恐,还不至于见所有洋人就膝盖发软的时候的实际情况。 别说找李鸿章说项,估计请吃饭也没用。 虽然李鸿章不这么想,但慈禧估计这么想。 一些资料和影视片中,慈禧太后批准的意见是“给点小钱,换个太平吧”。可能还不这么简单。 对西洋人,给钱,对一个“蕞尔小邦”,还给钱,深处北京皇宫内的慈禧不见得立刻能从思想上转过这个弯子。惹老佛爷个不痛快,还不如不提。 一帮大臣更这么想,或想也不想,上来就掐脖子都有可能。 给钱?谁说给钱谁就是想挨“踩”。 此种无异于投降、有损祖先脸面的行为,一大帮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人,肯定会挽起袖子齐声喊打,也肯定会不依不饶地攻击。 总之一句话,要钱的事,大清国朝廷上下不会答应。 大清国不差这点钱。但这不是钱的事,是面子的事。 日本人要是真这么“作死”,激起大清的恼怒,也许还真的是另一个结局。 这边谈判陷入僵局,那边大清又一再增兵,日本神经开始紧张,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也急忙跑来助阵。 看日本“内务加外务”这一对搭档,又怎么忽悠。 身在前线的沈葆桢当然深知情势,接连给总理衙门和李鸿章发电报,沟通情况:“倭备虽增,倭情渐怯,彼非不知难思退,……冀我受其恫吓,迁就求和。”“大久保之来,其中情窘急可想……是欲速之意在彼不在我。我既以逸待劳,以主待客,自不必急于行成。”[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中日战争》] 沈葆桢已经看穿:日本人已经撑不下去,也拖不起了。 也就是差最后一把劲的事,后一批清兵一到,战自然占上风,没准不用战,吓也把日本人吓走。 应当说,这个判断相当准确,对策也是十分对症的。 此前柳原前光得到的政府指示《谈判须知》中,虽强撑着要着力解决番地处分之事,但转而又指出“谈判之要领,在于获得偿金及让我攻取之地”,既而又讲“但不可有欲求偿金之色”,并具体传授了讹诈技巧“谈判逐渐涉及偿金数额时,虽在要求所费之外,但不能由我提出,宜将彼之所云报告政府,以伺决定多少”。 说直白一点,就是虽然想要点银子,也不能首先提出,急唠唠的,会被人看出我好打发。 如果没有前边的事,我绝对会以为这是哪家公司的一次商业谈判。 日本人天生就会摆摊做生意,讨价还价。 银子都要不到了,还要什么让地方? 但是,大久保利通不愧是日本足智多谋之人,入京的时候,先暗地里找到了英国公使威妥玛居间调停。 说是调停,这威妥玛的屁股明里暗里又坐在日本人一边了。 原因? 原因是许给英国点好处了。 同负外交职责,深处北京的总理衙门机关老爷和身处一线的南北洋大臣之间,又一次出现了不合拍的问题。 表面上的不合拍。 按有些史书记载的,总理衙门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以赔偿50万元,与柳原达成了三条协议。 为什么? 英国公使使劲了。 不光英国公使出面了,美领事毕德格也跟着出任调停,一个劲劝说李鸿章答应总署与柳原议好的三条,并加抚恤赔命。 这才是事情的关键。 综合当时的各种记录,我觉得,事情转机主要还在大清国大臣的态度变化。 李鸿章已经有了新的考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争一时之长短”,且待来日,等等。咱中国这种深谋远虑的道理多了去了。 实际换一句更直接的话说——目前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从李大人的心思里,已经开始想着怎样尽快结束这场“争斗”。 那根本称不上战争,是一场日本职业军队对土著人民的杀戮,大清军队大兵压境,基本上是准备列队送日军出境。 按李鸿章的理念,能“压服”就算成功。 历史不容假设。但这么放日本人回去,而不是趁形势有利、痛击上岛日军,总是让人郁结。 大兵压是震慑,如果死死揪住这拨人、赶尽杀绝,也许能起到更强烈的震慑作用。 后来二战时的张鼓峰、诺门罕,苏蒙军毫不客气,对敢于伸脖子的日本关东军痛下杀手,一个半师团几乎全歼,从此日本人再没敢向苏蒙方向动过念头。 老子不呲出獠牙,你就当老子不会咬人了。 对于日本这样的对手,不彻底打痛,而给他留个念想,留下“一雪羞辱”的机会,只会让它下一次进攻更疯狂。 实在可惜。 还有一个能让大清接受的是,这50万元,比之陪偿军费的开价,除了还了还价,也换了个名堂,被拆成两部分:给抚恤银十万,再给修道建房费四十万两。 好象赔偿军费不可接受,给点劳务费就能接受了,也许这算是商务活动性质? 这也算保全大清的颜面?! 你小日本替琉球出头,死了人了,还要我们给钱,担负抚恤金、丧葬费、误工费、青春名誉损失费?也没人请你,你没取得土地使用证、施工证,就无证施工,属于违章建筑,不但不拆,我们还得付钱买下来? 让我们给抚恤,那日本人杀害的台湾民众,那就不是命吗?那就白死了? 但当时就是这么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琉球反而明确向日本表示:我们没有邀请,也不接受日本替自己出头。 至于大清给难民的那部分抚恤银两,是日本人要的,也在日本人手里,琉球人一文未取! 两相比较,孰明孰暗? 事关切身利益的琉球所以这么做,他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中日两国在1874年的9月22日签订了《北京专约》,共有三条: 1、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清国不指以为不是。 2、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卹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清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 3、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清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不能再受凶害。 所谓别有议办之据,就是史上所载的《会议凭证》。上面列出具体银两数目,外加约定钱货两清,日本走人。 问题就出在专约的第一条。 大清官员可能对银子的数量比较在意,但玩文字游戏的功夫实在不够。 日本人坚持因“牡丹社事件”出兵是“保民义举”。据说这个措辞,就是英国公使、调停人威妥玛给日本人出的主意! 而大清或是思绪不清,或是清楚明了但觉无须计较,最为可能的是,大清完全被日本用“台湾”问题牵住了鼻子。 日本出兵台湾,若为琉球,前边已经辩明,在此更不应承认。处理起来,两者也必须掰开。 在条约首条承认了这一点,那就等于明确说,琉球人成了人家“日本的民”了! 这一条,其害处尤其大。 从日本人的反映可以看得出。 虽然日本付出了1千5百万元的军费(还是借的加捐的,才凑齐),得到了50万两的现金收益,从账面上,怎么看也是一笔连本钱都输光的买卖。但是,据日本资料说:日军回国,举国欢迎,谓为大胜! 可见拿到这一纸承认书,有多么大的好处。 好处就在第一条。 日本以台湾为目标,成功地获得了头一个巨大的成果——琉球。 大久保利通回去便报告:“通过与清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 这就是日本人的解读。 此后至1879年,日本放心大胆地将琉球王室胁迫到京都,给了个华族(日本贵族阶层)的待遇,然后设置一个县,派个县长过去。 琉球彻底由一国被降格成了一县,起了一个恶心的名字——“冲绳”,直至今日。 没办法,实在没办法。 ———————————————— 大久保的“台湾之行” 日本人就是事多。 清史载: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前往琅軿,命领事福岛九成谒沈葆桢提出四件事(日本人所称的五事。第四件分开,就是五件事):一,请派人受代;一,请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一,请被害遗骸于收埋处建碑表墓,许日人以后登岸扫祭;一,请以后台湾交涉事件,由中国官交厦门领事。 沈葆桢见抚局已成,就答应了,但要求登岸扫祭须有领事官钤印执照,祭毕马上返回。[《清史稿志邦交日本》] 终于结束了。 这所谓四件事,唯有两件,一件可恨,一件可疑。 可恨者:把被杀的侵略者葬在台湾,还要充许日本人来上坟扫墓。 既允许他们来,谁能保证某一年他们是来上坟,还是来打劫? 可疑者:条约规定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这里又重申,为何? 国家交往,大臣来往公文,是重要档案,怎么日本人却要求撤销?条约中有,此处也有。 我对这一情节百思不得其解,到处在中日两方面记载中寻找有关资料,忽然感到,在1874年日军侵台之后一段时间,中日之间还是保持了相对平静的关系(只能用平静这个词形容),说不上友好,也说不是明显敌对。 此后,相互之间小心地交往,似乎忘了这件事。日本政府为镇压国内暴乱,还曾向大清借了3万发步枪子弹。 答案,也许就在这个“平静状态”之中。 种种记载说明,大清朝对日本还是有一种“怀柔”的成分。 这些,应该与大久保利通的台湾之行有莫大关系。 沈葆桢与西乡从道的往来公文,全部事关交涉事项,内容如前所备述一致,那基本揭示了日本的不法行径。 退出台湾,消除这些公文,维持中日之间刚订的通商条约的精神,同时把责任推给西乡从道。OK,大家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就是对条约中第三条“永为罢论”四个字,最好的注解。 日本人给西乡从道按上个“西乡暴走”的记录,也从侧面暴露了这一点。 维护这种“平静”,是大久保的初衷,也是大久保的设计。 所以,大久保利通的台湾之行,不是客气,而是必须,是重要一步棋。 为什么需要这种平静? 别忘了,这次入侵台湾的成果——琉球。 前边所说大久保的报告中,“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之后还有一句,“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 所以大久保建议政府,加快吞并琉球的步伐。 之后,日本人用了十年时间,来消化吞并琉球的“果实”。 骗局,自始至终都是精心策划、精心实施的骗局。 小日本连这么不讲智商的东西都能拿出来玩,真是无耻者无畏。 ———————————————— 耗这么多笔墨,从日军侵台事件说起,就是因为,一则,日军侵台,使西洋和东洋更加看清了大清的软弱,也使日本滋长了对外侵略扩张的野心。 特别是未经打仗就给钱,也让西方外交官基本看出:大清随时都会解开腰包掏出银子,而不准备战斗。从此,在列强眼里,大清就是一部提款机。 二则,这次事件,就是日军图谋侵略中国的一连串动作的第一步,与甲午战争同为锁链上的一环。 三则,日军侵台,直接刺激了清王朝的神经,决心大建海军、经略海防。北洋海军成军之路由此发端。可以说,甲午战争,两国在黄海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展开命运对决,也是今日的发展结果。 我相信日本人的说法,就是日本当时是破釜沉舟,悲壮地走向战场,走向那个未知的命运。 但这没有日本自己主动作为、自食其果的功劳吗? 假如日本人做大清的好邻居,两家用不着兵戎相见。 假如日本人不急着露出“背后的这一手”,表现得低调恭顺一点,暗地里建起一支舰队,取得压倒性优势,那时再出手,没什么风险可言,也就用不着“赌上国运,与中国人一搏”了。 日本人似乎总想唤醒一个沉睡的巨人,结局是靠自虐式想象、也靠实际行动,为自己培养一个强大的对手。这次不行,还要再来,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打回到那几个岛上,割占的、新抢的地盘,怎么吞进去的,还得怎么吐出来。 一切归零,白费了几十年工夫、搭上几百万个靖国神社的鬼魂,还有陪葬的连靖国神社都进不了的几百万个日本人民的阴魂。这是不是日本人的悲哀? 这只能说明,日本人骨子里的狼性。 再狡猾的狼,终归还是狼,掩饰不住的凶残外露,按捺不住内心的贪婪躁动。 它永远成不了兽中的王者。 第二章建海军——古老帝国的自强呼声 日本侵台,急不可耐要伸出“小手”,虽然倭寇被驱逐出境,却终于引起清廷朝野的警惕。 蛰伏了几百年的小日本,竟然有本事再出来找事,而且还打到门上了。大清的心理震撼可想而知。 已经有一大圈要提防的对手围着,现在又要加上日本这个头疼事,大清的麻烦可想而知。 对付日本,又一个大清国防要务,够朝廷上下忙活一阵子的了。 日本人从哪里来?海上。 能治住日本这个岛国的,也是海上力量。 所以,在众多大臣的上书中,恭亲王奕訢提出的“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的紧急机宜,是切中要害的。 那就从海上开始吧。 第一节海防、陆防之争 朝廷“火筷子”一拨,又拨旺了大清“海防、陆防之争”这把火。 原浙江巡抚丁日昌以《拟建海洋水师》章程入奏,建议建立三洋海军,李鸿章甚至提出暂弃关外、专顾海防,将“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 以左宗棠为首的一部分官员,则力主出兵收复新疆,理由是:如果西北“自撤藩篱,则我退寸而寇进尺”,尤其招致英、俄渗透。 不知是“收复新疆”的争议开始,还是“专心对日”的争议打头,反正两者赶在了一起,又引起一个长久的问题——“海防”与“塞防”之争。 ———————————— 海陆难以两顾之痛 一直以来,事关大清国的国防建设,大臣们分成两派,即海防派和塞防派,或称海防和陆防两派。 随着时局的变化,两派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朝廷也一直左右摇摆。 但是,我们评判大清“海防和陆防之争”优劣长短,其实就是个伪命题。 古人不是傻子,大清高官也不是吃白饭的,清楚问题所在。 海陆两派争的,不是不防,也不能不防,不是需要哪个不需要哪个,而是谁先谁后。 先海上还是先陆上,不同之处,只是军事思想指导上和对局势的判断的差异。说到底,它实质上最终是一个战略选择的问题。 中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长期以来,中国的疆防概念,也基本上等同于陆上边疆,而无“海疆”概念。 明太祖朱元璋派36大姓迁居琉球,提高琉球制造大船水平,是中国王朝史上最大规模的航海技术输出。明成祖朱棣派郑和下西洋,最远到达非洲沿岸,是中国王朝史上最大规模的海上探险。 然而,今日的海域怎么样呢?最远处,也只留下南海一片海上遗产。 对着世界地球上那一大片海,会引起人们的无限遐思。我们错过了地球大发现之旅,反而让欧洲后来者居上,那一轮全球势力的大布局后,地缘政治版图的变化给我们造成的压力,直到今日还在。 天朝大国丰富的物产,使我们不必看重外域。航海巨大的花费、生命的付出,得不偿失,使中华帝国打消了走出去的愿望。 退回就退回吧,国防上也没有将海上列入重要防御方向——茫茫大海阻隔,即是天然防御。我们不出去,敌人也未必有那本事进来。 谁想到会有一天,欧美的舰船会将大海变成通途。 等到察觉海上威胁的时候,中国已经无法有效地从关注陆上疆界的安全中转移到海上。 到晚期,大清国面临多个方面的威胁。海上不时有西洋各国舰船逼迫,陆上面临俄罗斯步步进逼,巧取豪夺,列强推动下中亚几个国家的势力,也都趁火打劫。俄罗斯侵占伊梨,阿古柏竟在大清国内“建国”……大清国的边防,已经如同一个四面透风的篱笆,连“左支右绌”的局面都比这乐观,实际上已经陷入四面招架。 看看这次海防陆防之争的源起就知道,事实明摆着,若海防陆防同时并举,财力、兵力,力不从心。处处设防,则等于处处无防。 先解决哪里的问题,成为摆在大清面前的一个难题。 如此境地,分个谁先谁后,先顾一头,实为无奈之举。 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 李鸿章提出暂弃关外,专顾海防,也是从当前“急需”出发,有点收缩防御,集中财力、精力,力求从海上取得优势的意思。 所幸争归争,干归干,面对西北被入侵瓜分的危局,左宗棠坚决主张反击。 我所知道的,左宗棠大人一直是“洋务派”干将,也是一直大声疾呼水师建设,还挽起袖子,准备在福建海面大干一场的大臣! 从他的痛苦选择上,难道不是正能看到大清之痛吗? 1875年,左宗棠以63岁高龄,愤然请旨出征,带领湘军子弟,历时三年平定新疆。到1878年击败阿古柏,摧垮了浩罕国,并将沙俄军队驱逐出伊梨。 打仗就要用银子,收复新疆,朝廷调动了陕甘宁蒙各省的力量保障,并给了千万两白银。这还是左公精打细算,又自筹部分钱饷,外加步步稳扎,一路屯田,就地解决部分军粮的情况下,所支出的用度。 海陆难以两顾,这是大清之痛。明知“挖东墙、补西墙,还是住破房”,也已经在所不惜了。 ———————————— 大清水师之痛 大清水师,不是落后,是相当落后。 不是没有,是聊胜于无。 清史记载,清朝后期水师已经有了内河水师和外海水师之分。 内河水师是古老兵种,古老到从大清至少上推到三国赤壁,基本没变。当时各省及内湖、内河、沿江水师,战船名称形形色色,皆是落后的帆船,所谓的兵舰,不过是个头大点、帆数多点,弄几个老式铁炮在上边。 但外海水师呢?不过是个名头而已,也好不到哪里去,战船差不多,连个小火轮都没有,基本无法出海作战,竟至落到租用商用轮船出海剿匪,还要出近海、不能走远了的境况。 两次鸦片战争,大清海面上仅有的那点战船,几乎被“扫荡”一空。水师提督关天培和水师官兵的血肉之躯,挡不住西洋的大炮巨舰。 具体看看历史记载就知道此时有多破落: 道光“二十一年,以外夷船坚砲利,旧设外海水师,强弱不敌,等于虚设,拟改水师为陆师,专防内地。”“寻以海盗滋扰,全恃水师缉捕,广东之虎门,为外海籓篱,尤藉舟师之力,乃定议缓裁。”[《清史稿本纪》]就是说,勉强能称得上海军的外海水师,因为打也打不过洋人,还不如不搞,所以除了虎门的以外,基本全给裁了,留下虎门地区的外海水师,也是用来防备和追剿海盗的(追剿都够呛,估计也就是吓跑还行)。 这等于是干脆把海防撂下了,成了不设防。 …………………………………………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大清便进行了建设“现代海军”的第一次尝试。 1862年,时任清朝政府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受恭亲王奕?委托,前往英国购买军舰。 英国人出奇地痛快。 刚刚和大清打了一仗,马上又好起来了。这一点以前的教科书上没看到,也没想到,非常意外。 很快,1863年,一支英国造舰队到达中国。率领这支舰队的是英国人,叫阿思本。 非常意外的还有,阿思本不但带来了军舰,还带来了英国政府的好意——帮助大清建立舰队,舰队的名称就是“中英联合舰队”,或者更真实一点,称为“李——阿舰队”。 李阿?——李泰国和阿思本啊。 就是说,这个舰队名义上由大清领导,实际上由李泰国控制,阿思本统领。 啊,想起来了,记得有位著名人物曾经说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在海上霸主英国看来,你捡个现成的,有了这支舰队,海上不就无事了吗? 在大清看来,我花银子,你来率领,这样的生意,天下难寻。 打个比喻:我买个车,不会开,请个司机是可以的。我不买车,我租车,或干脆打出租车,也行。但我不能买车了,车还要由卖车的掌管,想怎么用、想去哪,他都说了算,我还要跟他商量,那谁是老板? 合着我花那么多银子,就是算个“初装费”? 这太荒谬了。 这一切,最初源于李泰国的野心和狂妄,他已经私自“代替大清作主”,与阿思本签订了一个合同,就是两人掌控“李——阿舰队”权力的合同。 李泰国把自己代签的合同递给奕,奕当即就震惊了。 曾国藩、李鸿章等大臣们也被激怒了。 这种毫不掩饰、也没打算掩饰的野心,自然引起大清上下毫不掩饰的反对。 曾国藩说得明白:宁可将船贱价卖了,做成亏本买卖,也不能接受英国人领导中国的舰队。 双方别扭在那里了。 奕不客气地明确立场、予以指正,虽然李泰国修改合同,接受大清派官员统领,而让阿思本担任副统领和教习的要求,但阿思本不干了,宣布辞职,带领舰队返回英国。 到最后,军舰被作价卖给其他国家。大清支出了173万两的购钱银两,只收回了106万两,大大地被坑了一把。 因为闹出这么一出,李泰国也被清政府免去税务司职务,炒了鱿鱼。 但大清国第一次建海军的尝试,却无可挽回地匆匆收场了。 ………………………………………… 到同治皇帝上台以后,从同治六年(1867)开始,一帮大臣们又反复上书,提议加强海防建设。 结果怎么样呢? 7年过去了,一遇外事,还是无船可用。 加强海防建设的结果——水师人数虽然空前庞大,但战力却更加衰退不堪。 原因——水师无船。 船只数量、质量,还是他老爸道光时候的样子,除去朽坏的,甚至还不如。 从曾国藩给皇上的报告可以看出:“以江南水师,向分外海、内河二支,外海水师六千七百七十六名,武员一百十八人,内河水师八千二十一名,武员一百三十三人。船数则近稽道光二十四年江南旧例,水师船二百七十五艘,朽坏居多,别造舢板船一百三十五艘,大船十二艘,约计各船不过载兵二千数百人,而额定之兵数,尚有万馀人。”[《清史稿本纪》]就是说,将近一万五千人的水师,手里的船只能载二千余人,竟有近一万三千人无船可坐! 没有船的水师叫什么水师,难不成还有陆基水师? 一段时间以来,清朝水师(包括地方部队的,如湘军水师)不过专注于内乱,镇压太平天国时,还能拉出一支内湖水军,在鄱阳湖里大战一场,沿长江直指南京。后来呢? 后来仗打完了,就嫌“吃白饭”的多了,裁撤淘汰。一般士兵也乐得拿点钱,回家整几亩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去了。 战船质量呢?据所查资料,清水师营所用内河战船有小哨船﹑舢舨船﹑长龙船等。舢舨以下,均为用桨划动的小船。 综合这点兵力装备,要拉出去上阵,别说海上能不能行驶、打仗,光从规模上看,还不如动员一些渔民出海打鱼阵容壮观。 难怪曾国藩称之“徒费饷项,有水师之名,无舟楫之实”。 这一切只说明一点:大清的海军基础之薄弱,薄得象一张煎饼。 实在是——不建不行了。 朝廷颁旨各地大小官员,为建设新式水师出谋划策。一时群情激奋,各地督抚纷纷上书。 具体讨论发言,说开话就长了。简要说吧: 在洋务派的一致努力下,“海防”之论一时压倒“塞防”,促使清政府下定决心加快建设海军。 实际上,也是形势所迫。 日本人在大清海防建设上推了关键的一把,功不可没。 太后老佛爷圣明,小皇上英明,各大臣给力。虽是半梦半醒之间,也该是一扫昏昏沉沉的时候了。 第二节描绘海军蓝图 李鸿章的一生,可称见证外敌入侵的历史。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还有以后的更大、更多的战争。 李鸿章的发迹,几乎全部是征战路上。太平天国,捻军,各地起义军。 富国强军、加强国防的重要性,李大人非不知也,实难为也。 内忧外患,外敌隔个十年二十年一次入侵,间杂着起义、叛乱,反复袭来。 大清江山,就象一面四面漏风的破篱芭。 李鸿章清楚,多少个王朝就在内外交困中倒台。 前者明王朝不就是这样吗?被后金军(清军)和大大小小的起义军来来回回、反复折腾,直到耗尽力气,轰然倒地。 照这样推算,大清朝也已经濒临崩塌的边缘。 早在1870年,日本要求与中国缔结通商条约一事就引起李鸿章的警觉。此后参与与日本的订约交涉,从日本人一再派人到大清国订约、修约,一连串阴谋奸邪的做法中,已经预感到日本人志向不小。 李鸿章曾上奏朝廷说:“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闻该国自与西人订约,广购机器兵船,仿造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国技艺”。“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李文忠公全集·奏稿》] 可以看出,对于日本学习西方、引进枪炮铁路的行动,李鸿章始终十分警惕,但对选择哪种方式与日本相处,又十分矛盾,“拉”还是“压”,拿捏不定。 日本侵台,形势明了,事实验证了李鸿章的预感,“狼”真来了。 此时,他更清醒更明确地认识到了日本这个“肘腋之患”对中国的威胁。 与日本是友好相处、危难共担,还是相互竞争、成为仇家,不是大清国一家能选择的,还要看人家。 丢掉幻想,准备战斗。 李鸿章再次上书,要求在北东南三大洋各添置兵舰,强化海防,分别守卫海疆。 李鸿章提出的构想是:“中国东南北三洋,请各设大兵船六艘,根钵小兵船十艘,合成四十八艘。三洋各需大铁船二艘。北洋驻烟台、旅顺等处,东洋驻长江口外,南洋驻厦门、虎门等处。铁甲船每艘需银百万两外,分年向外洋购置。馀船由闽、沪二厂仿造,以足四十八艘之数。”并“请饬沿江沿海各省,裁并新旧红单、拖罟、艇船、舢板等船,以节省之款,专练海军。” 前辈当中,曾国藩曾上书,提出整顿水师,按其设想,决定按内洋、外海、里河三大支,加强建设。 这可算作大清水师蓝图的1.0版本。 但是,这个很有点创意的设想,也只是停留在了设想阶段。 前边,丁日昌提出的“三洋水师”建设,是相当有创意、有针对性的,先进之处在于从总体上谋划布局了大清海军的建设。 这个设想,可以称为大清水师蓝图的2.0版本。 李鸿章与丁日昌认识一致、声气相通,可能也是在丁日昌设想的基础上,更为具体地进行了计划。 李鸿章大人的设想,可称为改进细化版——2.0.1版本。 到此,大清的水师蓝图基本成形了(但还没有最终形成)。 别看都是“三大水师”,这个2.0.1版本专指外洋,与曾国藩提出的外海、内洋、里河三大支水师建设的结构全然不同。 三个版本,体现的是海军建设重心的转移,也体现了大清国防与海军建设上的思想变迁。 随着李鸿章的上书得到了朝廷和多数大臣的认可和赞同,加强海防建设的决策终于定下来了。 朝廷决定:减江防,建水师,建真正的外洋水师。 这次以北、东、南三大洋海域为区域筹划,专门着眼于海上作战。 不但要建海军,而且一建就要建三支:北洋水师负责山东及以北之黄海,南洋水师负责江苏、浙江沿海,广东水师负责南海。(后又从南洋水师中独立出来一支福建水师,又称福州船政水师,守卫福建沿海。) 北洋大臣李鸿章终于能着手创设北洋水师,经营大洋。 这以后,李鸿章实质上还将承担整个大清海军的大任,亲自实现强军救国的梦想。 在海洋水师的建设上,朝廷说办就办,超前的急切。 1875年5月30日,下令由沈葆桢和李鸿章分任南北洋大臣,从速建设南北洋水师。 事不宜迟,先搞起来再说。 但水师建设是项综合性的大“工程”,空前的大事业,还要讲科学、讲步骤,人员不可能一哄而上,项目不可能全面铺开,资金也不够遍撒胡椒面。 南洋大臣沈葆桢提出了一个更为科学的策略,“外海水师以先尽北洋创办为宜,分之则难免实力薄而成功缓”。 身为南洋大臣的沈葆桢,能不拘于南洋一隅,胸怀全局谋划,实为可贵。加上其他一些大臣也有同样考虑,或支持这个意见,逐渐形成了一个清晰的思路: 可分轻重缓急,先建北洋,强化京师守卫,也有利于培养军官、锻炼队伍,以后再行扩大。 考虑到中国当时的主要假想敌是日本,北洋水师负责守卫京师,朝廷同意采纳沈葆桢的建议,先创设北洋一军,等北洋水师实力雄厚后,“以一化三,变为三洋水师”。 这一决策,应该说线路图很清晰,计划是十分可行的。 按照我们当前的说法,这叫“滚动式发展”。 至此,大清的海军建设蓝图升级到3.0版本。 大清国海军蓝图已经绘就,发展思路已经清晰,决定成败的关键只有一样: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