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百花糕 “牧马人,蹄哐哐,所过之处尽精光,旧时年年闹饥荒。” “牧木军,好儿郎,打跑强盗与豺狼,北境救星牧木王。” 古朴的小城内,一队孩童嬉笑着窜过,为这夏日的清晨平添了许多生机,伴随他们的笑声飘荡着的,是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 天际将升未升的太阳,直把那半边天都映成了红色。 清晨薄雾未散,路上行人稀疏,平日里熙熙攘攘的石板路,此刻却是显得有些冷清寂寥。 道路一侧,一袭白衫的青年男子正悠然踱步,旁有一少女,约莫豆蔻年华,凤目柳眉,面如桃花,肤若凝脂,三千青丝挽于脑后,蹦蹦跳跳的,好不快活,听到歌声后却是突然停了下来。 “嘿嘿,又在夸爷爷呢,哥哥你听。”少女嬉笑着,转头对着旁边冷峻青年说到。 青年闻言,眼角微微一瞥,抬头轻吟道:“骤雨纷纷勤秣马,始得四方赞誉声。” “酸,哥哥真是酸,平日里读书可不见你这样,好不容易捞着机会出来一回,倒像是转性一般了。”少女毫不客气地拆台道。 青年闻言,面色有些不适,略显尴尬的说道:“有感而发,有感而发。” 少女还想乘胜追击两句来着,未料话刚到嘴边,就给硬生生咽了下去。 少女愣在了原地,双眸直直地盯着前方,空无一物的前方。 “霖儿?” 许是发觉了少女的异样,青年也随着少女的目光向前望去。 青年也愣在了原地。 只见原本雾蒙蒙的前方,像水里被扔进石头激起的涟漪一样,慢慢浮现出一层薄薄的光幕,在这初夏晨光的映照下,朦朦胧胧地焕发出梦幻般的色彩。 少女双眸焕发出异样的神彩,情不自禁抿了一下嘴唇,轻声说道:“百花糕,霖儿最爱吃了。” 青年缓缓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但每次再见到时,青年还是会忍不住的赞叹。 光波流转,梦幻般的色彩慢慢淡去,显露出来的竟是一间普普通通略显破旧的小铺子。 就跟旁边许许多多略微有些历史的破旧小铺子一样,甚至比它们还要普通一些,眼前这间小铺子并没有那么悠久的历史,它没有恢弘的外观,也没有奢华的装饰,甚至连一个像样的店名都没有。 只因为开店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大妈名字姓邓,便被大家私底下称作邓大妈的糕点铺。 不过,与别家的店铺所不同的是,这是一家很“任性”的店铺。 不同于别家勤勤恳恳起早贪黑的苦心经营,这家糕点铺的经营就俩字——随意,而且是随意的很。 别家开店,谋的无外乎是个钱财,可在这家糕点店,钱不钱的不重要。糕点没有明说价格,意思就是你看着办,给也行,不给也行,多也可以,少也可以。 讲的就是一个“任性”。 这从来都不是一家受地点所拘泥的店,它想出现在哪儿,就出现在哪儿,它也不是一家受时间所拘泥的店,它想开多久,就开多久。 它啥时开门,啥时关门,没人知道,也没人能摸清它的规律,因为它从来就没有一个会去遵守的可以去揣测的去计算的规律。它就像一道光,噢不,它就是一道光,随着一道突然的光幕而出现,又随着接下来一道突然的光幕消失不见。 它来无影去无踪,大有天下之大任我遨游的气魄。 可它的确在牧木城火了,甚至在北境也火了,还是那种彻彻底底的火。 这间小铺子,这间连名字都没有的一直以来被称作邓大妈的糕点铺的小铺子,它只做一种糕点,也只卖一种糕点——百花糕。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糕点呢? 吃到的人都拍着胸脯打赌说这是天踪帝国,不,天星大陆最好吃的糕点,没有之一。 没吃到的人都死活不肯相信,并为了那一句没有之一而跟人争个面红耳赤仍不罢休。 自幼酷爱糕点且常常混迹于各大糕点铺的霖儿小姐更是此类人物的佼佼者,哪怕她贵为牧木王府的千金,林家唯一一位小姐,也从来是不惜自降身份与人争论来坚持捍卫自己的“糕点观”的。 什么“糕点观”?即我不觉得好吃的,就是不好吃,我觉得好吃的,就一定是好吃。 可这些曾经被林大小姐所坚持所捍卫的一切,在她第一次品尝到百花糕的霎那,都不重要了。 从那天起,在她的世界里,就只有百花糕,能够被称作糕点。 少女满脸幸福的微笑着,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 旁边青年见状,轻轻拍了下少女肩膀,一脸无奈的说到:“这要不抓紧点儿,一会儿人多了,可别怪哥哥没提醒你哟。” “不要!” 少女拔腿就跑,火急火燎的往小铺子冲去,生怕落后他人一步。 还好,这次得知消息早,特意提前来了,不然指不定要等上多久呢。 霖儿小姐一路呼哧呼哧地跑到店前,气还没喘匀,便开口叫道:“老板,百花糕,呼呼,两包!两包!” “不行哟,百花糕一人只能买一份呢。我看看是谁又调皮了,哟,原来是霖儿小姐呀。”慈眉善目的邓大妈,一见到霖儿,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贵客临门,蓬荜生辉啊!” “邓大妈您看,我驰哥哥还在这儿呢。”少女羞赧一笑,一脸善意的“提醒”到。 “我就知道,你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卖糕点的慈眉善目大妈轻声责备道,不过语气中杂着一丝隐藏不住宠爱。 少女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慈眉善目的大妈笑呵呵地转过身去,面对着那层层叠叠的像柜子一样的重重光幕,那曾让少女心心念念的神奇光幕,准确的从其中一个光幕中摸出两个包装精美的雅致小盒,再转过身来,笑吟吟的递给眼前的少女。 不远处,几名稚童探头探脑的望了过来。 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般,为首的一名小男孩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眯着眼瞅了一会儿,立马转过头去对着身旁的同伴叫道:“快看,是邓大妈的糕点铺。” “邓大妈的糕点铺?” “是邓大妈的糕点铺!” “百花糕——”稚童们欢快的叫着,争先恐后地冲了过来。 在牧木城,一个三岁孩童都明白的简单道理就是,邓大妈的糕点铺这几个字,不仅意味着可以得到美味的百花糕,更意味着,你要跑的比旁边人快,你才有可能吃到。 因为,邓大妈的糕点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消失了。 慈眉善目的邓大妈,笑眯眯给稚童们一人分发了一份百花糕,然后给稚童们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稚童们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点了点头。 邓大妈咧嘴笑了笑,光波流转,梦幻般的色彩像涟漪一般覆盖了这家外观普普通通略显破旧的小铺子,一阵炫目的色彩过后,原先小铺子所在的地方,只留下空空如也的街道。 稚童们瞪大了眼睛看完眼前奇妙的景象,紧紧攥了攥手上邓大妈赠送的百花糕,微微扭头,对视一眼,准备趁大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赶紧找个人少的地方好好享受这难得的美味。 不远处,青年正一脸无奈的捧着两个空盒子,瞅着旁边狼吞虎咽的少女。 少女自顾自的咬掉手上最后一口糕点,还不忘称赞道:“百花糕,真好吃。” 第2章 天青巧 云卷云舒,一轮红日缓缓浮现,天际的红色反而淡下来了。 小城也渐渐热闹了起来,石板路上行人渐多,再不复先前的宽敞。街道上偶有缓行而过的车队,其中夹杂几头不知名的异兽,形体庞大,凶恶狰狞,一边缓行一边压低声音嘶吼着,直引得路人驻足观望。街道两旁小贩的吆喝声亦此起彼伏,惹得行人时不时驻足观看,细说一二,挑挑拣拣,好不繁华。 白衣青年和少女慢步前行在石板路上。少女满脸兴奋,不住的左瞅瞅,右看看,很是欢喜。 “咦?”少女向旁边望去。 那儿正聚着一群人,团团围着一小贩,听他唾沫横飞的在介绍着什么。二人见此,也是饶有兴趣的围了上去。 “瞧一瞧看一看,买到就是赚到嗷。”只见一干瘦模样的中年男子,裹着一身寻常的粗布衣服,捧着一盒精巧小件,不住的向围观人群叫卖的着手中物什。眼尖的他很快注意到了人群中衣着气态的皆是不俗的兄妹二人,只不过在快速瞥过霖儿的那一刹,神色竟是微微一滞。 小贩很快恢复了平常,继续吆喝。“天青巧大家都知道吧?我这儿卖的就是天青巧,真正的天青巧。” “天青巧?”围观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这天青巧可算得上是寻常百姓难得一见的稀罕物什,不仅对打造工艺要求极高,对打造匠人的要求同样也是十分苛刻,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天青巧打造过程中,都必须要用到天青石这种核心材料,这种天青界独有,妙用无穷的奇异石头。 天青石那可是极其珍贵的! “骗人的吧?”人群中很快就有人发出了质疑,这也难怪,别说稀罕到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天青巧了,就连其主材料天青石,也不是这个看起来穷困潦倒寒酸落魄的小贩能够拿的出来的。 说起来,城里确实有专卖天青石的铺子,可那价格,啧啧啧,足以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绝对童叟无欺,我这盒子里装的,可都是真正的天青巧。”小贩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你说,你这盒子里的天青巧,又有何奇妙之处?”人群中有人反驳到。 “来,今天我就让你们长长见识。”似是有些被挑衅到了,小贩急忙从盒中拿出一枚做工精美的小手镯,大声说道,“你们可看好了。” 只见小贩拿着手镯,故作神秘的捣鼓了半天,然后当着众人的面,把这手镯往天上一抛。 “啊,手镯。”最先反应过来的霖儿惊叫一声。 众人抬眼望去,惊讶的发现,手镯竟然就那样漂浮在空中,分毫不动,也不曾有丝毫掉落的迹象。 围观的人群爆发出一阵惊叹,众人赞不绝口。 小贩得意的站在场中,坦然接受众人艳羡的目光,脸上兀自挂着掩不住的胜利微笑。今天对于他来说可真算得上是完美的一天,要是没有那个突然出现的声音的话。 “那个,你把能不能把手中的盒子姑且放一放。”白衣青年斜瞥了一眼,漫不经心的插嘴道。 小贩脸色一变,一个不小心,盒子没拿稳,掉在了地上。 原本飘浮空中的神奇手镯也随即落在了地上,就像前一刻还高高在上供人仰慕的神物一样,下一刻就已跌落神坛,光环不再。 众人一片哗然。 随即有人叫到:“我想起来了,他就是个卖假货的骗子,上次有人买了他的东西,呸,没用,全都是障眼法。” “我呸,你才卖假货。”小贩涨红了脸,“我这明明就是真的。” 但最后一句话分明是那样的软弱无力。 信任二字,做成不容易,可摧毁,却是简简单单。 任凭小贩如何说得口干舌燥,众人也压根儿不再相信,各自散去,只留下粗布衣服的中年小贩颓然待在原地。 “走吧。”白衣青年收回视线,对着旁边的少女说道。 少女却仿佛没听到一般,静静地站在原地。 青年又说了一声。 少女也不理会,只是径直朝着中年小贩走了过去。 青年疑惑的盯着她,只见少女在中年小贩旁边停下了脚步,中年小贩抬起头来,不解的看着她。 少女脆生生的说了一句:“伯伯,我买天青巧。” 夏日的天就像那娃娃的脸,说变就变。这不,还未等到太阳完全升起,乌云就围过来,把它捂的严严实实,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小城内已然一片慌乱,行人撑伞的撑伞,避雨的避雨,偶有忘记带伞却又避雨不及的倒霉蛋,只得加快脚步,匆匆赶路,当然,免不了低声咒骂几句。 但凡天下事,无论天晴下雨,所谓欢喜的人儿与忧愁的人儿,在总数上大抵是差不多的。即便是天降骤雨,仍有一帮闲得发慌的人儿拍手称赞,结伴出行,观雨赏景。这其中,不乏满腹才情舞文弄墨的文人墨客,亦有附庸风雅奴婢成群的富家子弟。 小城地处北方,自古民风彪悍,建筑风格大开大合,呈大气豪放之态,不似南方水乡那般婉转细腻,没想到配上这场小雨,却也别有一番动人的滋味。 只见一妙龄女子,朱唇风眼,顾盼生辉,约莫双十年华,随意撑着一把纸伞,散散漫漫的走在城中宽宽窄窄的巷子里,街道边三三两两立着避雨的行人,正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水搅得心里烦闷,见到这名女子后,无不惊讶张嘴,阴郁心情一扫而空,仿佛是怕出声便惊扰了这位美人一般,那些止不住偷瞄的老老少少,也只敢在心里暗赞不已。 女子迈步走进了当街最大也是最奢华的店铺内,里面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店外高悬的楠木牌匾上,赫然书写着天青坊几个烫金大字,隐隐透漏一股卓绝不凡的气势。见这女子进门,一位前台侍立的女人赶忙迎了上来。 “这位姑娘,我们这儿收录了此地品种最为齐全的天青石,还有那最为优秀的天青巧匠亲手制作的诸多天青巧小件,请问您需要些什么呢?”那女人开门见山的问到。 女子抬眼环顾了一下店里,轻轻问到:“敢问此店可有用作协助人赶路的天青巧。” 女人脸色微微一变,随即应到:“有是有,不过不在一层大厅摆放,毕竟此等物件数量稀少,相较而言也就更显珍贵些,至于价格嘛……” 许是看出了女人脸上的纠结,女子手摸出腰间玉佩,在女人面前晃了一晃,淡然一笑道:“那自然是少不了的。” 见到玉佩,女人神色一变,忙低头应了一声,便领着女子往二层去了。 小贩愣在了原地。 白衣青年一脸不解,问到:“霖儿?” 少女只是执拗地重复:“伯伯,我买天青巧。” 白衣青年眉头紧蹙,嘴唇微动,想了想,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中年小贩的眼睛有些泛红,沉默片刻,一声不吭的从怀中摸出了一物。此物躯体由紫檀木打造,外附一层五彩斑斓的流苏,喙和爪显然是由乌金打造,再在眼睛位置点上两枚碎钻,在晨光的照耀下发出金闪闪的光泽。 定睛细看,赫然是一只做工精致,极其逼真的小鸟。 “这是,天青巧?”少女略带惊讶的问道。 白衣青年眉毛挑了挑,眼皮微动,少女也是一脸好奇的仔细端详着。以二人的身份地位,家世见识,自然是见过接触过许多天青巧的,不过以往所见大多没有眼下这件这么精美,因而一时之间也是无法给出个明确的论断。 小贩并未说什么,也没理会二人,只是眼神异常温柔的凝视着手中这件做工显然属于上乘的工艺品,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看好了。” 小贩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精美工艺品,也不见如何动作,旁边的白衣青年眼神突然亮了一下。 因为工艺品小鸟的眼睛亮了。 只见尚是工艺品的小鸟,眼中却焕发出了七彩的光芒,一双翅膀也像活物一样开始扑腾,竟然通灵一般地直接绕着小贩飞了起来,飞过几圈后,伴随着中年小贩一声短啸,小鸟则灵动的飞向了少女。 双翼扑腾几下,小鸟轻巧地停在霖儿的肩头,还极富灵性地歪了歪头,啾啾叫了两声。 白衣青年眼睛里面有掩盖不住的震惊,饶是他见多识广,也没见过如此有灵性的天青巧,霖儿更是惊喜的叫出了声。 小贩脸上泛起了一丝微笑,轻声说道:“还没完呢,姑娘你且抬手试一试。” 霖儿闻言,乖巧地抬起了手。只见小鸟纵身一跃,便从肩上跳到了少女手上,小嘴一张,吐出一枚流光溢彩的宝石,随即偏头瞅着少女,张嘴又是啾啾两声。 中年小贩怔怔的盯着少女,一时间竟有些痴了。 少女欢快的逗弄着手中精巧小鸟,咯咯笑着问道:“伯伯,这个多少钱呀?” 回过神来的小贩沉默半响,缓缓说道。 “这个,送你了。” 第3章 只送不卖 雨过日出晴空现,避雨行人上街头。 小城显得愈发繁华了。 刚被新雨冲刷过的石板道上,一豆蔻少女怀抱一精巧细致的手工小鸟,一步三顿,边走边哭。后面跟着一白衫青年,亦是面带戚戚色,仿佛雨后的清新空气也不能让他开心分毫,青年只是沉默不语,自顾自走着。 这两人,便是早间城内领糕点的二人,也是有幸见识中年小贩天青巧手工鸟的兄妹二人。兄妹二人有一个显赫的姓——林。在天踪帝国,拥有林这个姓氏的普通百姓出门在外都是自觉高人一等的,不止是因为林是天踪帝国的国姓,也有林姓乃本朝最大藩王牧木王的家姓缘故。 一姓两门阀,王侯皆豪强。 自是骄傲无比。 而兄妹二人来历也是颇为不凡。其中,青年正是“镇守帝国北大门,游民莫敢越北境”的以卓绝战功请封北境的大藩王牧木王的嫡长孙,姓林名星驰,俊才星驰,名副其实。而少女则是青年唯一的妹妹,单名一个霖字,老王爷偏爱孙女在天踪帝国算得上是众人皆知的事情,所以年纪不大的活泼少女委实是一个任谁都不敢小觑的在北境这带可呼风可唤雨的小郡主。 可此时此刻,这位集王府上下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郡主正停在街边,一吸一顿的小声啜泣。 青年站在一旁,既不安慰,也不言语。只是抬起那双狭长的眸子,默默望着少女怀中的做工精致手工小鸟,默不作声。 紫檀木上覆五彩流苏,确实显得美轮美奂。 林星驰没来由的记起了中年小贩的碎碎念。 他说那时他还很年轻,就和他林星驰现在的年纪差不多,父母早逝,所幸他在世间还有一个妹妹,和霖儿一样也是豆蔻年华,也是这般天真烂漫,活泼可爱。 那是他在这世间唯一的亲人。 林星驰记得,中年小贩说起这番话的时候,脸上那满足的微笑。 他说他妹妹最爱色彩斑斓,金光闪闪的东西了。他妹妹总是这样说来着呢,五颜六色的东西,总能使人联系到春天,那是最美好的季节。但他那时候年轻,就瞧不起这一点,每回和妹妹拌嘴的时候,就喜欢拿这个来嘲讽她,说她肤浅。而她妹妹每回都气急败坏。 他也不是故意这样的,只是那时候穷啊,连活下去都是很艰难的事情,又哪里来的余力去弄那些看起来花俏的东西呢?他不想让她抱有过多的幻想,却又不忍心打碎她的幻想,所以他只是默默地记在了心上,尽管他也一直也没抱多大希望。 可是,有一次,就那一次。怀着搏一搏的心态,他随着同乡那群猎户走进了祁山,听说这里地上藏的,树上长的都是宝藏啊,只要随便带出一件东西,都不用再为来年的生计发愁了。他也不是不知道,里面有很多听都没听过的猛兽,着实危险得很,每年冬天进去寻宝的人,到来年春天归来的时候,都很少有超过半数的。 可是,没办法啊。 他走的那一天,她哭的很伤心。他有些无奈,便揉着妹妹的头笑着说道:“你这妮子哭什么,等哥哥回来的时候啊,一定给你带一件你顶喜欢的礼物,你就等着高兴吧。” 他哄着他妹妹拉钩为定,这才让女孩破涕为笑。 “走了。”旁人不耐烦的催促着,他笑了笑,就跟上了队伍。 “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啊,其实,没有礼物也不打紧的。”女孩在身后喊道。 她总是这样,只替他人着想。 他一边想着,一边回过了头,比了个答应的手势。 “为什么呢?”霖儿抽泣着,喃喃道,“明明都活着出了祁山啊。” 林星驰心里也是一叹,世间哪来那么多如意事,世间哪来那么多称心人。 凭借好到不能再好的运气,中年小贩当时确实是活着回来了,成为那不足半数活着归来的幸运儿中的一员。他还寻到了一件,他打赌他妹妹绝对会满意绝对会爱不释手的礼物。那是他生平所见的,最像春天的礼物。 可当他兴冲冲的赶回家的时候,眼前看到的,却只是一片废墟。 旁人告诉他,他走后不久,牧北人就“寻访”到这儿了,而他们家,这次没能交得起赋税。 旁人没敢继续说下去。 他苦涩的笑了笑,逃过了天灾,却没能躲过人祸,又能怪得了谁? 他简单收拾了下,就离开了这个他心心念念了一冬的家。 后面就是漫长的漂泊,为了生计,他把从祁山带出来的大小物件,都陆陆续续给卖了,最后只剩下这一件。 他又回到了穷困潦倒的状态。 不过这次他孤身一人,倒也没有在意太多。饥一顿饱一顿,偶尔招摇撞骗一下,那都不是个事。反正日子,怎么过不都是个过呗。 这些年来,也有听说过这物件的达官贵胄私底下找过他表达了想买的想法,有几次甚至还拿出了让他瞠目结舌的价格。 他也不是没有动摇过,可每次,一看到这物件,他就舍不得了。 毕竟这是,最像春天的礼物啊。 要不是这次,在人群见到了那个十分像她的小丫头,他还舍不得把这物件拿出来见人呢。 唉,可谁叫那俩小丫头那么像呢,一样的天真,一样的善良,连眉宇都有几分相似。尤其那小丫头脆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开口叫伯伯的样子,实在是像极了自家妹妹叫哥哥的样子。 所以这一次,他却没有多想,就把这礼物送了出去。 是的吧,他觉得,把这物件当作礼物送给这小丫头,也算是了却自己心中一番遗憾了吧。所以他拒绝了那锦衣华服公子哥想要付钱的好意。然后说了一句这么些年来自认为做梦也不会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一句话。 “这个,只送不卖。” 看见年轻公子哥愣在原地的样子,他忍不住想到,原来这些平日里风度翩翩的人物也会有失态的时候啊,那自己当时哭的死去活来的丑态,应该也算不得什么了吧。只是这些年来,虽然哭是没有再哭过,但每每想起,这心里头总会有那些个说不出是难受还是遗憾的滋味。不过还好,今天遇见了这么个小丫头,想来老天爷对咱也是不薄了。 想到这里,他笑了。 这么多年了,这是他笑得最开心的一次。 第4章 王府上 烈日当头,地面上却突兀的出现了一道阴影。 遮住太阳的,只是空中一若隐若现的光点。这光点速度极快,夹杂着呼呼风声,自远方疾驰而来,几个呼吸的瞬间,便闪烁到了近前,一个摆尾,一个回旋,就稳稳当当地停在了街道中央。 若是走近过去定睛细看的话,会发现这光点原来是一辆造型别致,颇具奢华气象的战车。 车门打开,走下来三位身披金甲、手执长戟的力士和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老者威严的目光环伺四周,很快便瞅见了不远处正在小声啜泣的林霖大小姐。 这姑奶奶怎么哭了?谁不知道这城里地位最大的,不是王爷嫡长孙,甚至都不是王爷,而是这个正在小声啜泣的小丫头啊。 老者顿时呆若木鸡,三名甲士则是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急忙握紧长矛,在周围搜寻着潜在的敌人。 现在怎么瞅着谁看都像是敌人? 阴沉着脸,须发皆白的老者大步走向兄妹二人。 “殿下。”老者轻唤了一声,用眼神询问道。 这须发皆白的老者不是别人,正是王府大管家。以前一直被人唤作阿三,后来因军功卓越,被当时还是大将军的王爷亲自赐了姓名——林天御。不过小辈们私底下还是很喜欢叫他以前的称呼,当然,是敬称。 看见老者,林星驰心下也是一惊,摆摆手示意没事,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略带惊讶地问道:“出什么事了?竟然要麻烦三爷爷你亲自出来一趟。” 须发皆白的老者面容一凛,凑到林星驰旁边小声说道起来。 在北境,若论山脉富饶,必然绕不过东夷山和西夷山。此二山巍峨挺拔,内藏珍稀矿石无数;树木青葱,又鲜有野兽出没,是以向来被北境百姓视作“上天的厚爱”。二山汇聚之处,又恰得一水,自北而下横贯三角大平原的牧江从此经过,分开二山,浩浩荡荡,一路往南而去。 牧江牧江,草木苍苍。 被誉为哺育北境黎民的母亲河毫不为过。 山清水秀之地,有那么一座一不起眼的小城——牧木城。 据老一辈的人说,此地二十年前还是一片荒芜,后来来了一位披金甲、骑大马的大将军,后来还当上了王爷,钦点此地,依山建城,这才有了今日的牧木城。可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一座二十年前才堪堪建立起来的不起眼小城,竟然会是偌大一个北境的都城,更别提,城内还藏着那座名动天下的牧木王府。 坊间有传闻,说咱王爷还是将军的时候,曾领军去过那秘宝无数的祁山,从中带出些帝王也不曾见过的珍贵物件,如今就藏在这王府里面。也有传闻,王爷初来乍到之时,大兴土木,开山寻矿的时候找到的那些天材地宝,也都尽数进了王府。 以往面对这些传闻的时候,爷爷向来是一笑置之的。可林星驰知道,那都只是些子虚乌有的谣传罢了,王府修的气派是不假,但还远远没到奢华的程度,要真细究府上的珍贵物品,也就一些稍有奇效的天青石罢了。 王府就建在二山和牧江的交界处。 虽是靠近水边,却无半点湿气。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当初建筑王府时所用的具有灭火除湿奇效的天青石。说起这天青石啊,林星驰也是不甚明白,你说那巴掌大小的玩意儿,怎么就能蕴含这么多神奇功效呢? 林星驰小时候还曾问过父亲这个问题,可那向来睿智的父亲,只给了他一个如今想来更像是打发小孩的回答。父亲听后哈哈大笑着对他说,天青石是老天爷的眼泪,老天爷看见了黎民百姓的苦楚后,心生怜悯,流下的眼泪化作了天青石,为人们祈福消灾,排忧解难。 这番话林星驰自然是不信的,可这并不妨碍他把天青石理解为宝贝。 王府依山而建,房屋共计百余间,山上山下,连绵成群,庄严大气。又经过二十年来不断的扩建,这才有得今日所见巍峨气派之景。每当天清气朗时,阳光倾洒而下,照在巍峨的建筑群上,总会在地上投下一大片斑驳的光影。 远方一光点,初见时极远,几个闪烁间,行至王府前。 伴随着呼呼风声,光点一个漂亮的回旋,便稳稳当当地在王府大门前停了下来,定睛一看,赫然是一辆造型别致,颇具奢华气象的战车。 苍劲有力的牧木王府牌匾下,庄严的王府大门缓缓洞开,金戈碰撞之声响起,一队身披金甲,手持长戟的力士鱼贯而出,气势如虹,列队走向战车 一声令下,甲士迅速分成两队,静立在侧,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竟无半分多余,这份远超行伍一些所谓精兵的气势,直令人心底暗赞不已。 “恭迎殿下回府!”甲士们昂首挺胸,发出整齐划一的大喝声。 耕者一日不可废其田,练兵一日不可得其闲。 爷爷的劝告犹在耳畔,林星驰眯了眯眼睛,看着眼前的英气勃发的长戟金甲力士,想来老爷子的功夫还是没白费的。这样想着,林星驰率先踏进了府内。 夏日正午,烈日炎炎。正是一年来暑气正盛的时节。可令人啧啧称奇的是,王府内部却是凉爽异常,丝毫不受那暑气侵扰。寻其缘故,全赖府上随处可见的晶蓝小饰,不过数尺之长,却是妙用无穷。这些浑身散发着冰凉气息的小石头,像是把那炎炎酷暑都阻隔在了府外,半分也进不得。 这些小石头不是别的,正是天青石中较为常见的品类。放在府上虽说只是平常物件,可要是外人见得,肯定会哀嚎一声暴殄天物,然后愈加相信王府秘宝无数的传闻了。 王府内,最为奢华气派的屋子,不是王爷的书房,不是家族聚会的大厅,甚至不是备受宠爱的千金霖儿的房间,而是商议北境二十万边军政令要事的大殿。 此刻的大殿内,正站着一位身材高大、面目硬朗的老者。这老者面容肃穆,神态威严,初看不觉出奇,细看才觉隐含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这高大老者,自然就是那百姓交口称赞,孩童街角颂唱的牧木王——林天昊了。 多年养尊处优的王爷生活,并没有磨去林天昊当年做将军时培养出来的一身硬气。他仔细端详着旁边的墙壁上挂着的一张不知名猛兽皮。当年他初来此地,正遇上此獠欲伤孩童,二话没说他就亲自上阵,搏杀了这头猛兽。 如今想想,也有二十年了。 蓦地闯进一人,打破了王爷的沉思,是那须发皆白的王府大管家。他从厅外径直走到高大老者身边,低声耳语了几句。王爷听罢眉头一皱,便颇为无奈的摆摆手。 “又不肯来?罢了罢了,不等他了,现在说吧。” 高大老者转身坐在了一把黑铁木制成的高大座椅上,随即把目光看向了屋内的众人,原本略显噪杂的屋内瞬间就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王爷冷峻的眸子,依次在厅内众人脸上划过。满意地点点头后,张嘴缓缓吐出一句话来。 “此番召集诸位前来,是想商议一下龙啖玉残图现世的事情。” “什么!” 王府一众自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文官武将此刻却俱是惊骇异常,不可思议的盯着主位上屹然不动的那道巍峨身影。 “此,此事当真?那可是千年前的东西啊。”厅中有一官服男子率先回过神来,面露疑惑的出声询问到。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近几年将北境都城牧木城治理得风生水起的城主王安靖。 高大老者安然坐于高椅上,轻轻抚须,也不出声。 王府亲卫队队长吴烨磊坐不住了,当即出言嘲讽道:“王爷所言,岂会有假?据咱密探带回的消息说,这卷残图不久后会在北边那帮蛮子的地盘上出现,今儿陛下使者就到了,特命咱王爷全权处理这事儿。” 当众被驳,王安靖面露不悦,却也只是淡淡的冷哼一声,并未就此问题与亲卫队长过多纠缠。 在北境,文官武将互相看不顺眼好久了。 “虽说事关重大,可眼下虚实未分,这事,还须从长计议啊。”另一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眉头紧蹙,出言提醒。这男子便是收到消息后,自南方马不停蹄赶过来的牧叶城城主慕容复。 “管它作甚,是虚是实,咱直接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自北方军事重城牧隆赶回来的城主秦慕北,向来被人唤作秦蛮子,军事重镇由于地处特殊,故每任城主都由武将担任。所以跟王安靖与慕容复比起来,他身上的精明气儿就要少了很多,而且因为常年征战沙场的缘故,直来直去惯了的他与旁边不顾形象就着椅背打盹的同为军事重镇的牧陇城主苏擎苍一样,是个觉得动脑子不如动刀子来得的痛快的武人。 “殿下,你怎么看?”吴烨磊偏头问道,从刚才起,林星驰便若有所思,端坐一旁,剑眉紧锁,不发一言。 闻言,还没等林星驰作答,一旁的林霖就斩钉截铁地说到:“龙啖玉本就是我天踪帝国之物,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残图的下落,我驰哥哥当然是要去把它给夺回来。” 林星驰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最为疼爱的妹妹,苦笑道:“此物已消失千年,此次出世,且不论真假如何,就是那觊觎之贼,怕是也多如过江之鲤,我们实在不宜过早介入,还是静观其变为妙。” 此言一出,除了主位上端坐着的王爷仍是一脸平静,轻笑抚须,看不清心中所想之外,厅内其余众人皆面露不悦之色,秦慕北更是跳起来直言:“殿下切莫固步自封,宝物落在家门口,若是都不敢伸手去够的话,是要被陛下和其他诸侯耻笑的。” “对啊,弛哥哥,可不能让人小瞧了咱们。”霖儿也是极其不高兴,出声提醒到。 “诸位且听我说,殿下所言在理,这事没那么简单,我们最好还是先不要轻举妄动。”慕容复眼见林家嫡长孙下不来台,出声解围道。 林星驰自知说错话,便讪讪一笑,借了个台阶就下:“诸位莫急,星驰也就提一提自己的想法,星驰自然是知道事情轻重的。” 这时,王安靖站了出来,向主位上的老者作了一揖,恭敬问道:“王爷意下如何?” 众人的目光聚拢过来,只见王爷收起了和善笑容,挺了挺背,将身子坐的更加笔直一些,淡然说道。 “就按照星驰的想法来办吧。” 高大老者说完,就径直走出屋去,只留下众人在厅中面面相觑,唯有王安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秦慕北旁边,自打进入起就一直酣睡不醒的苏擎苍恰巧翻了个身,口中含糊不清的嘟囔道:“怕啥?打!”接着就翻过身去,呼呼大睡了。 第5章 话说北境 帝都歌舞升平日,莫忘边疆十万骑。 说的就是北境。 北境地处边关,本应为兵家必争之地,可好死不死的位于天然险关玄谷关外。玄谷关,借祁山和密踪山夹击之势,承二山之奇险,又得漠河之庇护,故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问鼎青史的一位兵法大家曾如此评论道:“据险而守,无敌可破。” 一时间,玄谷不开天踪不破的说法传遍京城,极为当时的权贵们所推崇。时任皇帝更是笃信于此,不惜劳民伤财,发动数十万民众奔赴边疆,耗时十数年,在玄谷关前筑起了那座被后世誉为“天踪壁垒”的巍峨奇观——雄天城。 此后千百年时光荏苒,守关的将领换了一茬又一茬,却始终再无大股军队走出雄天城,踏出玄谷关。哪怕是在战局最顺利的时候,最多也只是派少许精良骑兵,借着月色,偷着前来进犯的敌军军心不稳的倦怠时刻,摸出关外去冲上两三个来回,再趁着夜色溜回关内,然后任凭外面敌军如何挑衅或是辱骂,只是据险而守,死死龟缩着,死也不肯再出去了。 璟天帝国有一名曾率兵围攻玄谷关三年无果的将领撤兵前怒骂道:“早知要和乌龟壳打架,老子说什么也不会来这鬼地方!” 凭借地利之优,玄谷关成了各大将领眼中的香馍馍,相比其他边疆之地,世家出来混资历的将相子弟都争着抢着要来这名为苦寒实为天堂的“不可撼动之城”享一享清福。至于关外百姓死活?别说帝都那些达官显贵了,就连咫尺之隔的戍关将领,也压根儿就没承认过那是天踪子民。虽然天踪权贵一直大言不惭的说着北境亦是天踪治下土地,北境人民亦是天踪帝国子民,可明眼人都瞧得出来,这群口是心非的家伙,心里铁定是把玄谷关当作是天踪的边界了哩。 雄天城内还好,玄谷关再往北去,就属实为苦寒之地了,自古资源贫乏,一年的收成几何全仰仗天老爷的赏赐。 玄谷关以北,被称作北境,东靠荒蛮绵延不绝祁山,北面和西面都是一望无际的苍茫大草原。境内有三山二水,其中祁山更是被唤作宝山,别地儿难得一觅的珍稀材料在这随处可见,天才地宝也是层出不穷。老实说,眼红这地儿的人着实不少,可敢进去捞宝的人真是不多。为啥?山内宝物是多,可猛兽更多啊,普通百姓别说进山,谈起这座山都是脸色大变,不住的告诫自家孩子切莫靠近这座“会吃人”的山。猛兽如斯,小股军队去了也是送,可山高林密,大批军队也进不去,故帝都内那些对祁山诸宝虎视眈眈的权贵们也只得干瞪眼,只是偶尔派一些密探死士之类的进山寻寻,烫手山芋,虽说好吃,却也没几个人真敢伸手够来吃。 不过幸好每年会有那么些不怕死的猎户,隆冬之际,借着猛兽活动减少的便利,结伴进山,在边缘略微探索,舍命搜寻一些珍稀宝物,回来后再卖给那些手捧黄金眼巴巴等着的权贵,借此换取来年一家子的生计。其中偶有幸运儿,会带出一些黑市上有价无市的好东西,那便是新一轮权贵们挤破头抢购的戏码了。 每年这个时候,那些抢到好东西的达官显贵们总会笑眯眯地在人前夸耀几句:天踪物产丰富,无所不有。 除了祁山,北境的其他二山两夷山和密踪山都是荒凉之山,占地面积不小,山上资源不多,属于那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类型的,偏偏土地还颇为贫瘠,农耕也得不了几石粮,委实是苦煞了周边居民,万一运气不好碰上老天爷不开眼,就只能拖儿带女背井离乡,靠沿途乞讨为生。是故稍有能耐者,都拼命的想要迁出这两座山。 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紧巴紧巴日子也还过的下去,可对于毗邻牧北牧南两大草原的北境原住民来说,生活显然没有期望的那么美好。 真相往往是残酷的,每年秋收,北境人都要迎接几回来自牧北牧南游民的“寻访”,美其言说寻访百姓,抽取粮食作赋税,以做保护之用,实际上乃是变相的掠夺。收成不错的,要上交七成口粮;便是那收成差的,口粮也得上交五成。稍有违逆,那些自幼身跨长刀脚骑悍马的家伙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随手两马刀是常有的事,便是那杀人放火劫掠的勾当,也是做过不少。 可气人的是,该抽取的粮食是一石不少,该保护的土地却无一寸平安。除了秋收季节,其他季节游民不常来,常来的是流寇和盗匪。天踪官方虽然勉强称北境为帝国治下土地,可谁都清楚,这就是个三不管地带,境内不设一城,百万大军驻扎雄天城,固守天险玄谷关,不越雷池一步,北部方圆千里是为帝都权贵所不齿的贫苦之地,实为法外之地,是以盗贼成群,匪患猖獗。 百姓自是苦不堪言。 这一切,直到二十多年前才开始改变。 许是在玄谷关前窝了太久的鸟气,一直以来互相看不顺眼的璟天、璟星帝国竟然破天荒的议了和,且以儿女姻亲为约,歃血为盟,组建了号称雄师百万的天星联军,浩浩荡荡地向南杀来,誓要踏破玄谷雄关,碾碎雄天龟壳,荡平天踪帝国。 时任帝国兵马大元帅林天昊,亲率帝国第一军天踪尖刀腾龙军,奔赴玄谷关,势与雄天城共存亡,死战天星联军。烽火三月不息,关前阴风阵阵,营外白骨森森,直杀得流血漂橹,鬼神俱惊。 守城阵亡数不断增加,开始守备军官还会清点着伤亡人数,争取做好善后抚恤工作。后来战事吃紧顾不得这么细致,直接按总人数减幸存人数的方式来计算减员数量。 这是第一场也是唯一一场打的帝都权贵都心惊胆战的战争,往年那些不住吹嘘着玄谷雄关甲天下的家伙,如今都战战兢兢,不住的担忧玄谷关的战情。这也是一场打碎了膏粱子弟边疆安稳度日美梦的战争,之前呼天抢地要调进来的家伙,如今都哭着求着要调出去,可刀剑无情,上了战场可就不分你姓是名谁了,能否活下来全靠本事和运气。 战局吃紧,八百里加急信一封又一封的传来,帝都兵部灯火彻夜长明,大司马双眼通红,端坐主位一言不发。皇宫内,时任右丞相长跪不起,恳请陛下遵循祖制,收回那道“赢了,朕给你封侯”的圣旨。帝国境内,各大王侯纷纷响应,以最快的速度筹备兵马,奔赴边境,准备迎接这场帝国的生死存亡之战。 玄谷关外,天星联军正在秣兵厉马,准备发动最后的总攻。 雄安城内,在亲手斩下十几个龟缩派将领的脑袋后,林天昊力排众议,推行了不再固守玄谷关的决定。 在烧毁掉雄安城内那千百年来为持久战而储存堆积的物资之后,接着雄安城燃烧的漫天大火,林天昊率领残余部众突围而出,遁入了大雪茫茫的北境。 玄谷关失,举国震动。 火灭后没过多久,雄安城头上的旗帜就换成了天星联军为此次联盟特意制作的新旗帜,那位在璟天帝国和璟星帝国都背景深厚的统帅,此刻正站在大雪茫茫的城墙上,面对的玄谷关上的塞外风光,发出不可一世的狂笑。 可他没得意多久。 天踪帝国的诸侯援军,已经从南面逼近。 北方的后勤补给线,被玄谷残军给捣毁。 摆在他面前的是,是一座已被烧空的城池,和一只刚刚攻下这座城池还没来得急喘口气的疲惫军队。 龙鹰军突围出关以后,就只做了一件事——捣毁粮路,不断的捣毁粮路。这一招釜底抽薪,确确实实地打中了天星联军的七寸。 在基本捣毁掉天星联军的军粮补给线后,林天昊集结残余部众,配合南方诸侯联军,以南北合围之势,给天星联军来了个瓮中捉鳖。 瓮中捉鳖,鳖在瓮中,只不过,前一刻的捉鳖人,这一刻已成了瓮的鳖。 天星联军自是拼死往北突围,林大元帅也乐的将计就计,任其逃遁,只是自顾自的领兵进了玄谷,与诸侯联军会师。 随后林大元帅做了一件事,再次举国震动。 收复玄谷后,林天昊非但没有驻守玄谷,反而大开玄谷,精兵齐出,追杀向北逃窜的天星联军。 这一场追逐战,绵延三千里,贯穿了整个北境。 这一战,不仅奠定了天踪龙腾军的赫赫威名,更是完成了近百年来兵出玄谷的彪炳壮举。 “意气风发辞家去,归来男儿无二三。” 经此一役,璟天、璟星两国元气大伤,是以之后偃旗息鼓十数年,兵马不曾南下。 林天昊一战称神,功及封侯。 举国欢庆,龙颜大悦,问其所欲赏赐为何? 林天昊以出关千里,亲见百姓疾苦为由,请封北境,固守边关,以治王土。是以,得封玄谷以北千里土地,囊括二水三山,赐号“牧木王”,镇帝国北门。 林天昊正式走马上任。 第6章 近百年来独一个 巍巍一个天踪帝国,泱泱数千年历史,王侯将相拜得不少,可青史留名的却是不多。 这其中,牧木王绝对是最符合的一个,乃至是这千年以来的独一个。 王朝五大藩王,以牧木王战功最盛,却也以牧木王治地最为苦寒。 “大丈夫有二当,生当镇边陲,死当震千古。” “好男儿有二愿,愿为黎民忍苦楚,愿为苍生守社稷。” 封王就藩走马赴边的当日,正值壮年的藩王就带走了皇城的一抷黄土,留下了这两句言语。头上是以前闲坐时总也看不倦的天空,身后是待了二十多年也没待腻的皇城。皇帝亲率文武百官,筵席作宴送别。 那一日,万人空巷,夹道恭送王爷入边。 边境苦寒,当不得南方富饶。林天昊这王爷,自然也比不得王朝其他藩王舒坦。 在北境当王爷着实是个幸苦活计,牧木王林天昊上任伊始,便没有一天消停过,巡视境内,足迹踏遍境内三山二水,终得二处险要地势,筑军事重城牧陇、牧隆,以御来犯之敌。 流寇作乱,林天昊派次子林元佑领军亲征,清扫境内寇患匪贼,兵锋所指,莫不溃逃,是以打到最后寇匪尽皆闻风丧胆,多亏了有“军中天眼”之称的天青石绿鹰眼,这才能在王爷亲军百里开外就望风而逃。 接触战?不存在的。好不容易用劫掠来的钱重金求得的稀罕玩意儿天青石,不用来跑路反倒拿来去进攻,那不是暴殄天物么?有好东西就得懂得珍稀,那些铺张浪费的人是没一个有好下场滴。 不知道后面正纳闷怎么也寻不到敌人行踪的元佑将军知晓这番心思后,会作何感想。 二水三山地自偏,缺衣少食岁末寒。 北境自古资源贫乏。初来此地的藩王林天昊却不信这个邪。亲自带领着王府豢养的能人异士,寻龙点穴,勘山测水,探寻天青域,嘿,别说,还真在密踪山脉深处给找到了,把那些眼巴巴等着看笑话的人,都给惊得眼珠子掉了一地。 自此,天踪帝国正式成为坐拥九片天青域的豪奢帝国,也成为了天星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天青域数破九的资源大国。域启之日,方圆千里百姓自发赶来观看,年幼者虽是懵懂,瞅见新奇也是乐得嘴角翘起。年纪稍长者,已然是老泪纵横。 其中一老妪更是泪眼婆娑地自言自语道。 “老头子,你走那么早干啥,你咋就不多喘几年气,看看咱北境的今天,咱今儿也扬眉吐气了。” “你以前还老爱跟人争,别人一说咱贫苦你就置气,你就非得跟人顶个三五来回,可人当时也没说错是不是。” “你还埋汰咱糟老婆子没啥眼力见,也是,咱这老花眼睛,除了地里那俩苞谷棒子,就没瞅出啥别的稀奇玩意儿,还是王爷厉害,连天青石这等宝贝都能寻着哩。” “老头子,你盼了一辈子,咋就没等到这一天哟。” 密踪山山高,多险峻雄奇,相较而言,祁山地势就要缓和得多,可那山涧猛兽,想想就令人噤若寒蝉,不敢多提。是以常人多言,北道难,难于上青天。 北境人若想南下中原,便只有取道玄谷关这唯一途径。可帝国一座号称比乌龟壳还硬的雄天城,彻底斩断了北境同中原富庶之地的联系,也破碎了北境人南下经商致富的美梦。 林天昊想叫北境人美梦成真,这位干劲十足的藩王同有“天踪智囊”之称的长子林元宇商议,谋定一份振兴大计后,王爷亲自率队南下漠北,与宣和王洽谈,又厚着脸皮求来了一道皇帝诰命。 “吾为帝国戍边关,敌寇如何下夷山。” 林天昊亲自带人拆了那雄天城。 任你是宏伟雄奇,任你是帝国门户,可挡了我北境的财路,挡了我治下百姓的生路,那就没有办法,你不能再继续存在下去了。大不了,以后这帝国的北门,本王来守护。 拆你一座壁垒,便还你一座更加坚实的壁垒。 雄天城去,玄谷不再。巍峨雄关,如今已被天北大道所取代。每一个走在驿路上的北境人,感念之余,都不时的想起,当初南下洽谈,自言本王立处是雄关的牧木王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北境藩王不是从来就这样的啊。林星驰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硬拉着爷爷陪自己数星星的时候,牧木王絮絮叨叨的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 “星驰,你别看爷爷现在挺威风的,可当年啊,就像这满天星星里不知名的一颗一样,不起眼得很呐。唉,这也怨不得别人,当年在同一批身为兵部大司马手下的那帮子青年俊杰中,爷爷显得愣头愣脑的,和那出彩二字根本不沾边。” “说来也是好笑,那时候爷爷年轻,胜负心极重,总想着把别人的出彩之处拿过来自己用,让自己也变得跟那人一样出彩,岂不美哉。可孰料东施效颦,到头来终究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学得来七分形似,却学不来三分神似,到最后是既不像己,也不像人,竟活脱脱成了个四不像,真是贻笑大方。” 林星驰记得,那个印象中总是老成持重的爷爷说到这里的时候竟然破天荒露出了些不好意思的神态。 “后来还是大司马他老人家一语点醒了我,他也没跟我客气,直接骂道:‘聪明人有聪明人的出彩法,笨人也有笨人的出彩法,这世道又不是只许聪明人出彩得而笨人出彩不得,你这小兔崽子给我听清楚了,这世道上,只有那些笨人老想着去学聪明人的,和聪明人一味去学笨人的,才是真正出彩不得的。’当时啊,爷爷就给听得个云里雾里的,也没寻思明白大司马他老人家是骂咱笨呢还是夸咱聪明呢。” “但是有一句话咱还是听明白了,学人学得,总学却是要不得。这做人呐,还是得做自己。当年大司马的那些个教导,别的话爷爷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接着就给出了,可唯独这番话,却是给记到心里去喽。后面那些年啊,爷爷也淡了那争强好胜的心思,只是默默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做个实在的人。” “也不是没人劝,劝爷爷多学学别人的优点长处,可每每这时候,爷爷也只是笑笑,并不往心里去,学不来就是学不来嘛。爷爷记得啊,年轻时比爷爷强的人那可多了去了,要把他们凑一块排队的话,嘿,得从咱家宅子门口直绕过城门排到那城外去。可星驰你看看,这么多年过去了,比爷爷强的又有几个?” “王朝新封的边境大藩王,这一百年多年来,也就爷爷一个而已嘛。” 林星驰没来由记起了,那天他从爷爷眼睛里所看见的,那漫天繁星。 第7章 一纸信笺梦当年 “美目盻,朱颜赧,绢裙罗衫盛情款。” “熹光透,宾主游。” “欲期婚事,交错觥筹,谋,谋,谋!” “晓梦半,心扉乱,往事历历尽难断。” “心念旧,夜登楼。” “独赏明月,一曲箜篌。愁,愁,愁!” …… 缄默无言,男子一字一顿的读着手中书信。 这是府上少见的幽幽庭院,有一间与其他奢华房屋不同的朴素小屋,屋外简单种着几株芭蕉,房间里倒是异香萦绕,闻来只觉得心旷神怡。没有府上别的屋子里常见的喧哗,这座庭院幽静的像没有旁人似的,只有一个瘦削男子瘫坐在床上,怔怔的望着手中书信出神。 “咳咳,咳咳……”还没看完,瘦削男子就猛地捂嘴咳嗽起来,前俯后仰,像是要把那胸口那股子积郁之气也一并咳出来似的,不曾想一个不留神,就把手中信笺给滑落在地上了。男子一惊,面含愠色,恼怒地责骂了自己几句,便挣扎着俯身想要去拾起床边的那张掉落书信。 男子双手揪着床沿,一点一点想挪过去。 “吱——” 林星驰推门而入,正撞见男子不堪的窘样。原来床上那名涨红了脸的瘦削男子,竟是个下身瘫痪的残废。 “小叔,我来。”林星驰轻声说道。 林星驰刚捡起信笺递到床边,就被后者劈手夺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收好,还不忘责骂前者一番:“要你瞎帮什么忙?” 林星驰讪讪地笑了笑,刚想开口,就被后者无情的下了逐客令:“出去!” “……” “出去!” 见着瘫在床上的小叔那副执拗的样子,林星驰在心底偷偷叹了口气,只得无奈的退了出去。前些年负伤归来后,身为北境牧木王次子的小叔就性情大变,对谁都喜怒无常得很,明明身体落了残疾行动诸多不便,可仍是固执地一个人住在这偏僻屋子里,平日里不与人来往,也不许人靠近,就连爷爷特意安排来服侍他的下人,也全让他给赶跑了,不知道小叔在跟谁置气哟。 小心翼翼地扣上房门,林星驰忍不住愤愤的想到:小叔当年可也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英雄啊,要不是那事,如今也不会,唉,林星驰默默走开了。 等那个碍眼的侄子扣上房门,瘦削男子就急忙从怀中掏出书信,来回仔细地读着信上剩下那句没来得及看完的话。 “佑哥哥,见一面可好?” 一首小诗,一句问候,就是这封信笺上的全部内容了。 可对那聪慧女子知之甚深的林元佑明白,以二人之间的微妙关系,若不是出了些那女子独自咬牙扛不下的变故,又岂会冒着风险要求见面?饶是这么些年来二人心里一直挂念着彼此,可近年来仍是小心翼翼,不敢书信往来,生怕给对方惹上麻烦。想到这里,瘦削男子心中一阵绞痛。 “嫣儿,这么多年来,是我元佑对不住你啊。” 瘦削男子慢慢吐出一口浊气,混乱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些。他禁不住默默思量道,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要是自己与那女子之间,隔的只是简单的山海,那该有多好啊。可惜造化弄人,给了他林元宇一份无双天资,一个显赫家世,却偏偏不肯施舍他,他年少时许给她的那个梦啊。 怔怔的望着手中书信,瘦削男子琐琐碎碎的开始念叨起来。 “元佑天资聪颖,很小便崭露出过人的武道资制,同辈之中无人能及。还记得六岁那年天青亲和力觉醒时,把前来引导评级的协会大长老都给吓了一跳,直呼王爷有幸,王府有幸,天踪有幸,十岁那年便能熟练驱使府上父亲珍藏的一些天青巧了。十四岁时秉承父命参加帝国三年一度的天青大比,仅凭空手一路杀进决赛,轰动了整个帝国。当时朝野上下都在骂我,骂我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几许,骂我自恃清高却拂了他人的脸面,可我都不在乎,我就是不带武器,决赛那天也一样。” 想到这里,瘦削男子脸上露出了缅怀的表情。 “我可是和她打过赌的,我说我就是空手,这一年的天青大比上也没人打得过我。当时她还笑捏,她说就我这三脚猫连她也打不过的功夫,怎么可能赢的了天青大比。可我不是打赢了么,决赛是和她哥对战,那小子是个耍剑的好手,想凭借一手天青御剑赢我,可惜,他遇上了我,千不该万不该,选了一个最不该的方式。那剑还没飞过一半呢,就转过头劈他自己去了,可真是笑死我了,当时那小妮子在台下还目瞪口呆来着呢。” “后来啊,我就成了那一届天青大比的武状元,还是那种往前再数八百年都称得上是年纪最小的武状元。主考官大人给我带路,皇帝伯伯亲自下殿迎接,就连那素来以挑剔著称的皇后娘娘见了我,也是忍不住的夸我哩,什么少年英雄帝国之幸啊,什么牧木王府后继有人啊,我耳朵都快听起茧来了。要不是我爹威胁我这次不老实以后就别想再来帝都的话,我早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打赌赢了那妮子一次,可不得好好得瑟?” “好不容易挨到结束,我抢了我爹那匹骏马就跑出去找那妮子,没想到刚见面,她就一巴掌把我从马上给呼下来了,她竟然嫌弃我不给她哥留点面子?我可真是冤枉啊,我啥都没带上去就被她哥拿剑给削,她哥自己学艺不精控不了剑完了还嫌弃我不给她哥面子?她竟然还要帮她哥报仇,好好教训一下我这个徒有虚名的帝国新一代武状元?我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 林元佑想起了那一年,他空手夺魁当上帝国武状元的那一年,他被朝野上下誉为帝国新一代将星的那一年,他风头正盛一时无二的那一年。庆功晚宴刚刚结束,一身华贵礼服还没来得及换的少年,就在城内某个大宅子里面,结结实实挨了一水灵小姑娘一顿饱揍。 “那小丫头片子,怎么就打不过她呢。”这位因极不好伺候在牧木王府被下人们私底下唤作“铁面阎王”的瘦削男子瞥了瞥嘴。 他竟然在笑。 第8章 城外有个大家伙 城内一段不知名厚厚城墙,残缺的墙砖,剥落的石灰。斑驳的墙砖上爬满了青苔,看上去很有些年代感了。 长长的墙根下,杂草丛生。 一阵细细簌簌的声音传来,墙角边的草丛动了动,一个小黑影微微探出了头,经过了最开始的犹豫后,小家伙猛地窜了出来,快速地朝着城墙靠了过去,看那架势,竟是想要攀上这对它来说是庞然大物的城墙。 小家伙八脚着地,爬的也是极快,谁料有道黑影比它更快,它还没来得及靠近墙根,便被那从天而降的黑影给兜住了,原来是一张精心编织的细网。 “耶,抓到了!”一小男孩从旁边窜了出来,高兴得又蹦又跳。 “哼哼,小家伙,我蹲了老半天,可算逮住你这稀有品种了,上回小胖还笑话我来着呢,老在我面前炫耀它那小半个拳头大的宠物,嘿嘿,小家伙,你比小胖那只还要大一点,那下次换咋俩一起去笑话笑话他好不好?”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收拾好那张“巨网”,像捧着宝贝般的捧住手上的这只好不容易得来的宠物,不住的端详。 网中所囚禁的,赫然是一只通体火红的蜘蛛。 小男孩迈着胜利的步伐往回走,没走两步,就遇见了一个老熟人,那是年纪差不多大另一个小男孩,不过这身材嘛,却着实是胖了两圈不止。 “你个死小王你跑哪儿去了,我可找了你老半天了。”小胖墩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了过来,不停地埋怨道。 名叫小王的小男孩下意识的伸出手,把那好不容易抓着的稀罕玩意儿显摆给同伴看,禁不住一脸得意的说道:“看,我这只是不是比你那只强多了,我可告诉你,为了这家伙我可蹲了几天了,今儿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捕着呢。某人上次还在我面前臭显摆来着呢,这回不知道是丢了谁的脸。” 小胖墩瞅了一眼便一脸鄙夷的说道:“你这算啥稀有?我跟你说我这次专门回来找你就是要带你去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稀有。” “不,不,不,不是,这都不算稀有?你别是输不起吧。”小男孩反问道。 “我呸,我小胖是那种输不起的人吗?就在城门,城门那边,来了个大家伙。走,我带你去看看。”小胖墩说着就要来拉小男孩。 “啥大家伙?你说清楚了先。”小男孩狐疑地盯着小胖墩。 “一个大蜘蛛,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就跟你手里这只一样。啊呸,这哪能一样,那可是个大家伙。” “蜘蛛?再大又能有多大?比我大还是比你大?”小男孩满不在乎的说道,还不忘仔细瞅了瞅手心的宝贝。 “别说我了,我看怕是比你爹上次回家时骑的那匹大马还大,我说真的。”小胖墩激动地辩解道。 “你少吹牛了,我爹那可是从东边大草原上买回来的骏马,听说牧南人和咱王爷干架时就用这种马当的战马,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草原大马啊,不是咱邻居家里的那些瘦马老马能比的。”小男孩一脸不信的回怼到。 蜘蛛这玩意儿还能长的比马大?他是决计不肯相信的。 “快走啊,我说真的,你去看看就知道了,到时候若不是我说的那样,我管你叫哥行不?”小胖墩一把抓住小男孩,撒腿向着城门处跑去。 等俩小孩气喘吁吁赶到的时候,这儿已经里三层外三层被人们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这座小城人口不多,可爱看热闹的可还真不少。人头攒动中,还夹杂不少啧啧称奇声。 只见如蚁人潮的正中间侧卧着一只体型巨大的蜘蛛,的确如小胖墩说的那样比草原上的骏马还大,在人群中显得尤为突出。该蜘蛛通体火红,一对螯牙微微蹙起,六只墨绿色的小眼睛散发着森森寒光。远远看来,就像是一块红色的巨石横卧城门旁,眼下,这巨大蜘蛛只好似睡着了一般,静卧在地,不理会惊叹,任由旁边围观人群把它当作一个稀罕玩物来观赏说道。 “是吧,小王,我就说我没骗你吧。” “哪里哟,这分明都快赶上一座小山了,怎么能只说比马大呢?我爹上次骑的马能和它比么?你这难道还不是骗我吗?” “什么?小王你这也忒不要脸了,你看我今儿不好好收拾收拾你。” 小胖墩一把揪住了小男孩的领子。 远处一声突兀的长啸,打断了小胖墩的动作,也惊醒了城旁这块仿佛亘古不动的“红色巨石”。火红色的大蜘蛛爬将起来,体毛乍起,打了个激灵,一个起溜就沿着城墙攀缘而上,别看它形体臃肿,爬动起来时却是丝毫不见笨重之态。也就几个呼吸间的事,这大蜘蛛就越过了这原本就算不得高大的城墙,朝着城内迅速挪腾过去了。只留下原地目瞪口呆的众人。 城中一角,一青衫公子时而悠然踱步,时而驻足轻叹,似乎在感慨着什么。离得近了,便能听清那些念叨的闲言碎语,类似于不过是才建区区二十年的小城,竟然能有近乎百余年历史的大气魄,确实难得;或是二龙相会,此地风水实属上佳,三山对弈,时来运转也能致富之类的话语。 “咚!” 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把青衫公子从不住的感慨中给拉扯回来。他回过头,一眼就瞅见了那火红色的庞然大物,是刚刚城门旁的那巨型蜘蛛,不过此刻的蜘蛛竟是如此的温顺,落下后便恭恭敬敬的伏在一旁的石板路上,一动也不动。 青衫公子嘴角牵起一抹微笑,眼神柔和地望了望脚边匍匐的庞然大物,咧嘴说道:“小金啊,这一路上真是辛苦你了,前些日子宗内那些个护法追得紧,尤其是那疯婆娘,好几次差点儿被她堵住,多亏了你不惜亏损气血拼着元气大伤的日夜奔逃,咋俩才得了这喘口气的机会。” 青衫公子转过头来,微眯着眼,望了望更北的地方,喃喃自语道:“就快到了小金,再坚持一下,咱们距离最终目的地,也只有不到一月的路程了。等到了那地儿啊,任凭那疯婆娘再手段通天,要想寻着咱们也不是件容易事儿了。至于其余的家伙,不是我冥衡殇说了,要不是借着些奇淫巧计,还有那疯婆娘着实咬的紧,抓我?他们也配?” “一帮废物。”青衫公子望了眼南方,狠狠地淬了一口。 他转过身来,简单一个起跃,就稳稳地落在了火红色巨大蜘蛛的背上。 “走了,小金,我上次咋跟你说来着的?哪怕是逃亡,也决不能弱了我冥衡殇的威风。该抖落的咱抖落起来,人生一世百余来年,可不得潇潇洒洒过?顾虑那么多干嘛?最后不都还是黄土一抔,风一吹就散了,哈哈哈。” 青衫公子仰头长笑。 “世人尽皆功名郎,却笑我和小金狂。” “且待百年黄土后,微风一拂尽茫茫。” 第9章 飞横跋扈贵公子 小城集市,一如往日的繁华。 街边小贩吆喝不绝,两侧商铺争奇斗艳。摆满了颜色不同,效果各异的商品。琳琅满目,直教人应接不暇,一双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街上行人也是颇多,且服饰各异,操着不同的口音,与小贩们就二三差价争得个唾沫横飞。 按理说牧木城只是一座小城,本不该有这么多人口。可架不住城中住着个享誉天踪帝国深得北境民心的牧木王,是故小城虽小,却也成了诺大一个北境的都城,还是挺重要的那种。北境民众来都城游玩的,各地官员前来觐见王爷的,东边的牧南大草原上部落首领专门前来拜会王爷的,还有商人途径都城南下牧叶直通内陆做生意的,这些加在一起,小城虽小,却也是人数不少了。 尤其是近些年王府带头大力倡导贸易通商,实行“帝国的东西卖出去,草原的东西买进来”政策,牧木城这个贸易中转站的位置就显得愈发突出了,以前还按帝国统一规定执行宵禁制度,后来发现商人实在太多,且在利益驱使下不舍昼夜的行路,日日夜夜都有人进出城。便只得作罢,王爷特命夜间增加巡防城卫军数量,且按小队分发日光配,一种能在夜间维持基本的照明最劣等天青巧饰物,也就这些年发现天青矿脉后王府阔绰了起来,要搁在前些年,一城的城卫军能分到一两块就算是万幸了。也幸得北境坐拥整整一条天青矿脉,这才有了帝国别处所没有的开放宵禁的底气。 要说近些年的发展,北境一地四城定然是要排在帝国前列的,且不论牧木城南方那座专为商贸而建的北境经济命脉牧叶城,就是单论北方为防备璟天、璟星二国侵犯特设的军事重城牧隆、牧陇二城,那也是借了北境全境大崛起的东风,经济发展一日千里,看上去颇有一番太平盛世滋养出的安乐景致,若是领政的官员不来细细说道,谁也瞧不出那是专为战争而设的城池哩。 况且自二十多年前那次玄谷大捷北方二军镇矗立后,边关就少有战事了,经历了这些年的休养生息,北境人民充分发挥了他们在苦寒条件下所打磨出的吃苦耐劳本性,在艰难岁月尚能挣扎求生,在和平时代自然就摸索着致富了。是故以前不被官员所承认,为天踪百姓所不齿的北境百姓,如今倒是朝野上下帝国南北再也没人敢轻蔑地骂一声塞外蛮夷了。 说到底,还是北境强了,北境百姓富了。 “哎呦呵,看起来还挺有钱的。”冥衡殇骑着小金啧啧称奇道,全然不顾周围人死死盯着座下庞然巨物的震惊目光,“不过,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改不了骨子里的穷酸气,这都围在一起盯着我这小金瞧了老半天了。怎么,稍微大一点的蜘蛛没见过?” 青衫公子目光散漫地扫了扫两边,小贩和商铺尽收眼底,他想也没想就张嘴点评道:“这土玩意儿也敢拿出来显摆?也就能蒙骗那些不识货的土财主们吧。这卖的啥货色嘛,成色这么差,就这水平还敢出来开店?逗本公子开心呢是不是。这咋还有家天青巧店呢?这穷乡僻囊的小商铺还能卖得出天青巧不成?有人买么?再说这扣扣索索的什么玩意儿嘛,能不能大气点儿,天青巧第一要义就是大气,起码瞅着得有那味儿。” “哟,前面店铺那姑娘不错,以前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小金你赶快点儿,咱去前面看看去。”青衫公子两眼开始放光,对着座下巨大蜘蛛发号施令。 不远处,正是林霖带着贴身丫鬟,挑了个天青气朗的好日子出府来购买一些女孩家家的粉黛饰物。此刻她正专心致至的拣选着眼前新到的一批货,丝毫没察觉远处巨大蜘蛛在官道上狂奔引起的骚动。 火红色巨大蜘蛛停在店铺前,青衫公子轻巧地跳了下来,整了整衣襟,就往店铺走去。 没理会门口那火红大蜘蛛,林霖只是狐疑地盯着走近的年轻公子?这里不是胭脂店么,他来此地作甚?莫非今天我看走眼了,这给人感觉颇为不爽的年轻公子竟是个隐藏极深的女子不成?还有他那故作姿态的走路方式,难不成还真是? 青衫公子冥衡殇若是知晓了自以为帅气绝伦的出场方式在此刻霖儿内心的真实印象,怕是真得气出内伤来。不过还好,他不知道,所以他依旧按照自以为帅气的方式走了过来。 “在下冥衡殇,直接叫我小冥就可,敢问小姐如何称呼?”青衫公子冥衡殇作了一个自以为很绅士的揖,礼貌的发问道。 林霖翻了个白眼,真的是翻了个白眼。因为她从来没被如此对待过,在这牧木城,不说本城百姓,就是外地来拜会爷爷的那些官员贵族,也从来没一个敢以如此态度跟她说话的,没想到今天竟遇到了一个稀里糊涂上来的外地公子。 林霖没说话,她旁边的丫鬟小丫头可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言怒斥道:“大胆登徒子,我家小姐岂是你这等无礼之徒可以惊扰的?这里可不是你可以撒野的地方,还不自己识趣点儿赶紧退去。我家小姐大人大量,就不跟你一般计较了。” 在外面,林霖向来不喜欢别人叫自己郡主殿下,所以贴身丫鬟们一般都是用小姐来称呼她的。 青衫公子也不动怒,依旧嬉皮笑脸:“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给个芳名可否?在下改日再去登门拜访也行啊。”说完,便一脸玩味地盯着林霖上下打量。 林霖旁边的小丫鬟直接给气的炸毛了,张嘴毫不客气的训斥道:“你这登徒子还有完没完了,你若再这样纠缠不休的话,那咱把城卫军叫过来一块理论理论成不成?” 青衫公子轻笑两声,刚想接着调笑,不料不经意的一瞥,不巧瞅见了林霖手上抱着的五彩小鸟。 年轻公子哥顿时愣在了原地。 第10章 飞起就是一脚 “你手上这件天青巧,哪儿来的?”年轻公子哥不敢置信的问道。 原来自打上次得到五彩小鸟这件天青巧后,林霖就打心眼儿里喜爱的紧,除了吃饭喝水上厕所,其他时间都是寸步不离的带在身边,不过这么久了,除了会飞以外还没弄懂这天青巧有啥别的特别之处。 林霖还是没做声,一是她对眼前这货好感欠佳,不愿搭理,二是赠鸟中年小贩的事一直是霖儿心里一根刺,怎么可能吐露给外人?旁边丫鬟小丫头倒是直接嚷道:“要你管,我家小姐的天青巧可多了去了,不过这关你什么事?你若还不走,我真叫城卫军了。” 丝毫不理会旁边的丫鬟,年轻公子哥神色肃穆,以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对着林霖说道:“给我看看,快点儿。” 林霖心下就是一阵暗恼,这人怎地这么不识趣,丫鬟三番五次的阻止,他还不依不挠的纠缠,真当这牧木城是法外之地了么?林霖纵使涵养再好,此刻也是按捺不下心头的愤怒,当即出声怒斥道:“公子你过分了吧,凡事可一可二不可三,你这厮却三番五次的给脸不要脸,非得蹬鼻子上脸还想学那强盗小儿去做那那剪径蟊贼行径,公子莫非真以为,牧木城中就没有王法了?” 见少女迟迟不给,年轻公子哥恼羞成怒道:“王法不王法,也不是你一个姑娘家家说了算的,在下也是见姑娘手中之物有些眼熟,以前好像凑巧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所以想借过来印证一下,再说,看看而已,又不是不归还,姑娘干嘛大动肝火?” 林霖直接给气笑了,以前老听小叔说天下无耻之徒甚多,自己还将信将疑,今日一见,果然大开眼界,天下竟真有如此不要脸之人? “小敏,你去请街上值守的城卫军来主持公道吧,道理是说给讲道理的人听的,要是讲不通的话,那自同样会有不讲道理的人来处理。”林霖努了努嘴,示意旁边的小丫鬟出去。 “我看谁敢。”年轻公子哥脸色一变,狰狞地怒吼道,”小金。” 门口正卧着休息的巨大蜘蛛冷不丁听到主人命令,爬将起来一个弹跳,正好堵在胭脂店门口,将那正要扑出门去的小丫鬟吓得是小脸惨白,小丫头哪里见过这阵仗,两腿发软直接就瘫坐在了地上。 “不好。” 林霖柳眉微蹙,若不是自己向来不喜张扬,在城内溜达时很少带护卫,再加上近年来城内治安较好,自己也一直没把护卫这茬事放在心上,今天也不会遇到这档子纠缠不休的麻烦事了。唉,早知道就听哥哥的话了,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为上,都怪自己以前太过自负,总觉得那些个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今才会陷入这等境地。 事到如今,也只能向哥哥求助了,简单思索后,林霖快速从衣兜里掏出一小玉佩。这玉配是具有传讯功能的天青巧,只需用稍稍调动一下,就能把讯息传递到同样具有传讯功能的天青石那边去。 具备传讯功能的天青石倒是不罕见,像那牧木城中的城卫队,基本上每个小队都会配备。他们习惯把这称作传讯石,可这传讯石都是天然生成且无法打磨的,一般比较喜欢精致物品的夫人小姐都对此很不喜欢。所以像玉佩这样小巧玲珑经过精细雕琢的,就真的很不寻常了,记得这玉佩还是哥哥上次去帝都为了逗她开心特意挑选的礼物呢,她本来还有些许瞧不上眼,没想到这次竟然派上了大用场。 “你是哪家的小姐?身上稀罕物件可还真不少啊,不过,对本公子来说,都无所谓。就像你手中那件天青巧鸟一样,反正到最后,本公子要看的东西,那就得给本公子看。”年轻公子哥瞅见了林霖手中的玉佩,他显然知道这是干嘛用的。 “今天这天青巧,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既然话讲不通,年轻公子哥倒也干脆,直接开始明抢了,丝毫不觉得以男欺女有什么不妥。这也难怪,他这率性而活的性子,一直都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年轻公子哥猛的扑上前,一把就向林霖怀中小鸟掏去,孰料林霖并不像她娇柔外表看起来那般弱不经风,只是简单一个侧身,就躲了过去。这也难怪,林霖身上这件精美衣裳,可不仅仅是用来好看的,这是一件用天青石点缀过的衣裳,若是遇到危险,只需稍微利用亲和力引导一下,衣裳便能左闪右闪自动帮助主人躲避危险了。 “咦?”轻咦了一声后,兴许是觉得有趣,年轻公子哥竟然流露出了一丝兴奋的神情。 再探再躲,又抓又躲,一来二去,以年轻公子哥不弱的身手,竟硬生生地被林霖巧妙拉开了两个身位的距离,年轻公子哥有些颜面挂不住了,他从怀中掏出一物,向眼前少女抛了过去。 林霖一惊便想躲开,可那物像通了灵似的,左跟右跟,然后一个加速,奔到近前,随即化作一张大网,对着少女劈头盖了下来。 这一次,林霖没有躲过。 “哈哈哈,躲啊,躲啊,你再躲啊,你不是能躲吗,怎么不躲了呀?”许是觉得丢了脸面,年轻公子哥忍不住出言讥讽到,“你看,我说的对吧,最后你这天青巧不还是得给我看,何必呢?何必闹这么大一通呢?早给我看不就完事儿了吗,整的这么麻烦。” 年轻公子哥慢慢地靠近被网束缚住的林霖,他盯着她,像盯着一件战利品。 恰巧这时,林星驰赶了过来,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林星驰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气到只觉得一股子血气从脚底一直涌到太阳穴,在脑门那儿突突突的跳着,而且今儿凑巧他穿的正是王府特制的天青巧魔影鞋,只稍心底稍稍用亲和力感应一下就可驱动,也没啥太特殊之处,只是速度增加了三倍五倍左右,所以平常也就用来稍稍加个速,省些气力让行走更为轻便点儿,但今时明显不同往日了,林星驰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把这双鞋的速度发挥得这么淋漓尽致,他几个起落瞬间就朝着霖儿那边冲了过去,一脚加速就精准无误地踹在了霖儿旁边年轻公子哥那张倨傲得让人极不舒服的臭脸上。 贵公子只来得及闷哼一声就倒飞了出去。 他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小金不是还在门口拦着么? 林星驰狠狠骂道:“好小子叫你还敢不敢欺负我霖儿,小时候那些敢欺负她的小破孩哪个不是被我打得满地找牙,记得有一次有个叫啥银枪小霸王的家伙,拳脚还挺硬,老子结结实实挨了好几下才把他给揍趴下,当时可真是疼来着,不过后来怕霖儿担心老子不一样笑的龇牙咧嘴的。没想到这几年城中没人敢触霉头了你个外来小子倒是给我横上了,那不收拾你你说我收拾谁去?” 林星驰可没忘了自己小时候还是个混世魔王来着,成天这里闯祸那里捣乱,一刻也不让人省心,不过有一点倒是被家中长辈所一致称赞,就是自己对身边那个总喜欢黏在自己身边叫着哥哥的的鼻涕虫要紧的很,别说被人欺负了,就是有人稍微让她有点儿不顺心,自己都要站出来帮她讨要一个说法。 今儿竟然还有人敢堂而皇之的欺负我霖儿?整个牧木城谁不知道只要动霖儿一下就可以直接让我林星驰由谦谦君子变成夺命阎王?太岁爷上动土完了你还想撒泡尿不成? “哥哥。”林霖惊喜的叫到。 “在这儿呢。”林星驰回过头看着妹妹,笑得无比灿烂。 一如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