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丢失两种幸福 一 已经凌晨三点多了。我感到自己身上有一个巨大的气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昨天下午,我坚守了两年的实体连锁书店“因市场不景气,经决定撤氧气书房(学院路)店。”这样一张“病危通知单”宣告倒闭。学院路这家店已经是近一年来氧气书房撤销的第四家直营店,公司决定调我去另一家书店继续担任店长。但我辞职了。我在学院路的这家氧气书房呆了整整两年,我从小小的店员做起,那时候,我想当我学会了怎样经营书店时,我会选择某条街的转角口,一棵古老挺拔的大树下,开一家我自己的书店。我辞职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有能力完成我的梦想。而是我明白,我没有办法拥抱我的梦想,在现实的土壤上,我的书店梦碎了。 我站起身,拿起已经粘上蜘蛛网的旅行背包,收拾一些换洗用品,带上银行卡和现金,背上我的单反相机,我决定暂时离开北京。去旅行,一个人。我累了,需要休息,需要疗伤。 “您好,我要一张最便宜的去哈尔滨的票。” “明天凌晨三点三十七分,79元,硬座,17小时。” “好的,谢谢!” 我决定去哈尔滨。为了冬之寒。为了彻底的白。 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夏天冬天,无论夜半清晨,火车站永远涌动着人群。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多的人每天穿梭在城市与城市之间,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的人颠沛流离。我站在北京站前,觉得自己像无家可归的弃儿,被现实抛弃在人潮涌动的城市中央。 我在火车站度过了接下来的19个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我只觉得去往哪里都让我心绪凌乱,我书包里塞了三本书,一本是2008年版的《中国自助游》,然后是《狄金森诗集》和《萧红传》,那本2008年的旅行书是我上一次,也是我我人生第一次一个人旅行时在一个二手书店花5元钱买的。那是三年前,我还在读大学时,为了逃避一场爱的追求,一个人躲去了草原的怀抱里,数着羊群和星星。晴朗的夜晚,贡格尔草原的篝火一直燃烧到天亮,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围着篝火,唱着愉快的歌,夜空那样的静,沉默的安慰着我。一晃竟是三年,三年来,我得到了些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只有我自己清楚。我一直那样认真的生活,是因为我明白,我想收获怎样的自己。我从来都只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子。 我在候车室把《中国自助游》中的哈尔滨那一章节看完,然后去候车室里的咖啡室点了一份提拉米苏和一杯咖啡,开始看《萧红传》,这本书我大学时看过一遍,书里有一些当时阅读时留下的感悟,我重新拿起它是因为我将要去萧红曾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哈尔滨,萧红在哈尔滨遇到萧军,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作家的生活,无言的生活。起初我看着书,却一直没有办法静下心来,但我知道,我必须静下来,只有这样,我才能望见想要的我,我不想看到那个苦苦挣扎在灾难面前的自己。我一页一页的看着,手中的铅笔不觉得已在书中许许多多的空白页写下了许许多多的文字。 我看着这些文字,这些文字与我所看的《萧红传》无关,与我所经历的一切无关。我似乎在写一个故事,一个没有人知道,或许永远也不会为人所知道的的一个故事。但我要写下它,我一定要写下它。 然后我趴着睡着了。我被梦惊醒,我梦见了阿飞,阿飞来找我,求我不要离开北京。我知道,阿飞不会来,因为我已失去他,他已失去我。 有些地方是永远无法彻静的,比如火车站,比如人心。 这是我第一次深夜在站台上等候火车的到来。车还没有到,夜深沉的墨黑着,我前面的男人抽着烟,烟随着风向朝我飘来,烟头的灰烬在黑夜里闪着光,男人手指一弹,烟灰便飞灰湮灭,夜里那窸窸窣窣的光,像是阳光下奔舞的灰尘。我抬头,天上没有一颗星,只有一轮朦胧如霜花的浅月。火车晚点了,可它终究是驶来了,笨重的复踏,刺耳的长鸣。持续着寂夜唯一的声响。 火车朝我驶来,一束强烈的白光同漆黑如墨的夜,交织。我迅速的取出包里的相机,锁定火车头的那束光芒,定格那样相聚的瞬间,同样也让我安心。 “干嘛呢?快进来,进来!不要命了。”一个穿制服的列车员一把抓住我。我像是在梦中被惊醒,目光呆滞的望着他,同时深切的担忧着,不知那张照片有没有被凝定下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列车员的话,火车就已经停在了我的脚下。 “没事,我离得远呢?” “你知不知道看上去很远的距离,其实就是你的命!火车的力度很可能把你拽下去!不懂事的丫头!”列车员愤愤的说完,就向前疏通上车的人群去了。 虽然那位列车员满脸愤怒,可是,我觉得,夜很暖心。 我踏上火车,十七个小时之后,我将到达哈尔滨。一个比北京冬天还要冷很多很多的城市。一座白城,一座冰城。一座完完全全陌生的城市。 火车上的人不是很多,我有幸坐到一个靠窗的位子,只是凌晨的寒气,早已把窗户染上了一层白白的薄霜,看不见窗外。我对着玻璃“哈”了几口气,同时用手去擦。我想化掉那会放任我遐想和发呆的阻碍。我重新把相机打开,定格煞白光束与黑夜的那一道耀眼的亮光清晰地呈现在眼前。“这样就不会丢了。”我想。 火车再一次启动。慢慢的离开站台,窗外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一切都迅速的远去。又一层白霜爬上了窗。车厢外漆黑一片。火车像是跌进漆黑色的海里,无止尽的作着叹息的声响,喊叫着听不清的话语。 毕业后就不常旅行,我甚至已经迷恋上书店里的气味,一刻也不想离开它。我上一次旅行是今年二月的情人节,阿飞买了两张去北京开往西安的直达车票,放在礼品盒里,还有一张卡片:亲爱的一起出发吧。那时候我们望着彼此,眼神里都是爱意。 上一周,我和阿飞分手了。我才发现我不了解爱情,也不了解他。昨天下午,看着他们关上书店门的那一刻,我跑开了,我一直在马路上奔跑,我解开头绳,头发甩在脸上,粘在我的脸上,我看不见别人,别人也看不见我。我想起过去许许多多的日子,和书店一起的日子,和阿飞在一起的日子,我也想起他曾给我的那句“咒语”:“你会因为你的自我,失去一切。” 车厢里忽然有孩子的哭声,我的背部重重的向椅背靠去,长时间紧凑的生活节奏,我的双肩好似有着无穷的负荷力。早起,熬夜,一天十小时扎在书店里。周末要去氧气书房总店主持一场讲座。即便这样,我也从没有感到疲惫和无力。可是现在,我是真的累了,累到至极。很久以前,我就想,在冬天的时候去哈尔滨。我选择最便宜的车次,在最寂静的凌晨三点三十七分出发。至于我为什么要让自己陷入这样一种近于悲惨的境地,是我自己没办法说清楚的。我总是这样,让自己像一个迷失在都市的孩子。 我看着车厢里的人,我觉得他们都比我幸福。我看每个人的脸,想象他们的从前和以后,想象,有时候,让我感到温暖,让我感到现实不再那么沉重。我沉溺于想象之中,就像在硕大北京,守护自己那小小的宇宙,那个不曾让人看见光芒,但终会光芒四射的小小宇宙。 清晨六点多时,我醒了,双脚发麻,只好动也不动的继续趴在桌上,车窗外的天阴沉沉的,树上还挂着残雪。我感到自己的胃正在刺痛,是的,这两天我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我慢慢站起,在车厢里走了一会,去用餐车厢喝了一碗粥,一个鸡蛋,我想,我应该让自己看上去健康一些。 搁在桌上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阿飞,这是昨天到今天他打的第五个电话,我都没有接,我知道他一定是从新京报上知道书房关门的消息了。我本不想再接他的电话,但我还是接了。我并不讲话,许久,他说:“还好吗?” “活着。” “在哪儿呢?” “火车上。” “怎么?去哪儿。” “这个不需要你关心。管好你自己吧。”我不知为什么近半年每次和他说不到三句话语气就会不对,我实在受不了他没有感情的语调,无论是问话还是答话从不超过十个字,大部分不超过五个字。半年前,他并不是这样。 他听出了我的语气,就不再说话。而我不再和之前一样在他沉默十秒以上就挂电话,因为他不再是那个我可以随性对待的人,我失去了随意挂他电话的权利,他也失去了我只对他才有的任性。当然他从未呵护过我的任性,他认为任性是一个女孩子最要不得的坏习惯,而我却觉得,女孩子只会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任性,那是爱的某种表现形式。 “我还好,你不需要太担心。”我说。 “我以为你会挂电话。” “已经不会了。” “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再看吧,想先休息一段时间。” “对。你需要休息。” 我忽然一阵鼻酸,我终究是爱过他的。眼泪竟落了下来,说实话,我们分手后,我没有专为这次分手大哭过,只要我一想起他我就会去做一些别的事,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为他不值得,我对自己说。我相信时间会带走我的情绪。我仰起头,止住泪。说:“就先这样吧。”我挂了电话。 我也不知道我和他以后还会不会联系,是成为陌生人还是普通朋友,我甚至不知道我应不应该恨他。我从未恨过,我觉得恨一个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阿飞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和我分手。他踩碎了我的爱情。对于我来说,爱情可以输给现实、可以输给距离,可以输给性格,但不可以输给另一个女人。当我满怀爱意拥抱他的时候,他心里想着另一个女人,却没有拒接我的拥抱,实在太可怕了。所以当他告诉我一切的时候,我愣了很久然后对他说:“你很彻底的践踏了我爱情的尊严,滚。”我从没有想过我们之间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到哈尔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夜正好是平安夜。风很大温度很低,路上行人很少,我深呼吸,寒气入心,感到一种寒流的逆行。几日的疲惫,压的我一点力气也没有。随便找个旅社,我需要一张床,陌生的,但也一定是安稳的,不会有人惊醒我,因为已经不会再有更坏的坏消息了。我可以安宁的睡去,什么也可以不用想。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让我感到安全,自由和安宁。 第二天中午,我醒来,感觉全身都非常的轻松,一年多来,我第一次睡觉超过八小时。透过冰冻的窗户,我看到一座白城,天空飘着白雪,雪里零零散散的走着几个人。我迫切的想出去,迫切的想去感受那种温度和力度。我是南方的孩子,怕冷,可是,现在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走在中央大街上,我感到无比的轻松。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没有归属感,这里没有我的曾经,也没有我的将来,这让我安心。安心于每一条街道,每一张脸。我可以肆意,肆意的随心所欲。圣索菲亚教堂上停靠着许许多多的鸽子,我才知道,原来鸽子不怕寒冷。缓缓的带有前苏联风的音乐飘入我的耳朵。这里的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了哈尔滨的温度。他们微笑,交谈,孩子们奔跑追赶。沿路还有很多冰雕师傅在雕刻各样的冰雕。我很自然的上前去看他们的手。他们的手,传达着一些别样的诉求。 中央大街很长,尽头,就是松花江。松花江已经没有宏伟的江水,而是一江冰白。我坐在江边的阶梯上,望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迷蒙的夜,笼罩着一望无际的松花江,没有霞光,天是一种近于灰白的颜色,远远望去像海。 只是此刻,我感到,自己真的停下来了,歇下来了。 我不了解松花江的历史,不了解松花江流经哪些城市,我只是默默的看来往的人群,老人和孩子,想象他们的晚年和童年,看牵手的情侣,想象他们的相遇和相爱,看同行的家人,想象他们的圣诞节和聚餐时的灯火。我从包里拿出日记本。 《停靠松花江》 把遗落北平的窗 埋在深冬的雪里 由它沉睡不醒 雪已化成冰 没有星,没有家 我再一次双手疼痛 双目失明 哈尔滨将我拾起 给我白城一座 我留下 为了忘却 和永无复归的远行 我继续写到:“我是顾小涵,平安夜来到哈尔滨。为了逃避一切。为了可以在陌生的城市上空,自由的呼吸。” 等我再抬头的时候,天空已近于墨黑,寥寥几颗星,没有光亮。路灯已经亮起来,在白雪的城市里显的那般明亮。我想起老家院子里那颗最闪亮的星。外婆总说,那颗星是我的,小时候我常常望着它。 小时候我不懂,善良的安徒生为什么要让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黎明到来之前死去了。我想“只因,他不想小女孩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世上,至少,外婆会领着她,幸福快乐。”我也不懂丑小鸭为什么会变成白天鹅?现在我想“因为丑小鸭本来就是白天鹅。她只是回到了自己本来的生活里。”每个人都应该回到她本来的生活里,她所期望的生活里。我起身,把随手写下的诗稿放在自己刚刚坐着的地方,下一阵风,会吹起她,飘起来,谁也不知道它会飘去哪里,那不重要。我只想以我的方式证明我来过。现实让我太疲惫,我想有一个完整的梦境,哪怕它是虚无的。我回头看见风慢慢的吹起那张薄薄的纸,飘了起来。我再一次望向没有边际的松花江冰面,远远望着,我看见,一个穿着猩红色舞裙的姑娘,在冰面上跳舞,她一直跳着跳着,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忘记了一切,她越跳越高,越跳越远,最后,像一只红色的蝴蝶,朝无边的天空飞去了。 第二章 二 “温妮,你已经知道了关于泉水的秘密,你会喝吗?” “我,我,我不知道。杰西,我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真的会有令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而这不老泉竟然隐藏在我家花园的古榕树下,我多想尝尝它的味道,它是甜的吗?杰西。” “温妮,听着亲爱的,你能不能等到你长到二十岁的时候,和我一般大,去喝那泉水,只要等四年,然后我们一起远走高飞,我们可以结婚,一起旅行,享受人生和爱情,我和你,永远快乐幸福的在一起,永远,永远。” 饰演温妮的江林儿的脸从望向饰演杰西的演员慢慢转向远方,舞台的灯光照亮了她眼中的光辉。帷幕渐渐落下,观众响起了掌声,掌声中夹杂着一些轻声细语的交谈。舞台的灯光渐渐亮起来,帷幕拉开了,舞台背景是一条茵茵草地上的石铺小道。温妮和杰西的爸爸塔西走着…… 塔西说:“温妮,阳光将从海洋中吸收到的水分变成云,风将云吹到各地,变成雨,落进溪流,溪水在流动,流向大海,所有的人、植物生物都在变化,只有我们塔西一家四口,没有能力改变。” “杰西说如果我选择喝那泉水,我们会结婚,永远都会幸福。” 塔西笑了起来,转而又沉默了:“有些选择总是听上去美好,而事实并非如此,杰西虽然在这世上生活了104年,可是,他还保留着21岁的思想和心智,他渴望爱情和幸福。然而,亲爱的孩子,我想告诉你,现在你是一个女孩,有一天你会长成妇人,你会成为妻子,母亲,然后你会渐渐老去。你的一生在成长,会变化,即使是死也在所不辞,而我们塔西一家,像路边的石头,永不变化,永不生长,虽生犹死。如果我知道还有什么办法攀上正常命运的轮子,我会义无反顾的向他冲过去。”…… 演出厅奏起了音乐。聚焦的灯光打向舞台的右侧,这是一个专为这出话剧编排的和缓悠扬的音乐插曲,吉他独奏的轻灵转成大提琴和钢琴合奏…… 舞台中央有一座墓碑,上面写着:安东尼·温妮之墓。杰西站在墓碑前说:温妮,为什么你不喝泉水,你并不爱我,是吗? 舞台上空传来温妮的声音:杰西,我爱过,可要我永生永世的活着,我想太辛苦了。 杰西沉默许久:是的,没有止境的活着太可怕了,我们就像浪迹天涯的吉普寨人。我们没有固定的家,没有朋友,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改变,而我们却无法改变。 温妮:杰西,既然你获得比任何人都要长的生命,那你就应该好好活着。 杰西:没有你,我会厌倦生命,我多想遗弃这副躯体,感受欲死的自由。 温妮:杰西,对于我来说,你永远不会老,你将永远年轻,我将永远记得第一次遇见你时你背靠大树坐着那一幕,那么英俊,像一幅画。 杰西:我也想起我们第一次遇见的那天,你穿着碎花布裙,在林中跳舞,温妮,你就像一个精灵,照亮了我。 舞台的右侧又响起音乐,这乐曲听着让人仿佛看到田园里一只哀伤的鸽子在歌唱,盛夏的山头缭绕着散不去的雾。 …… 六月栀子花开遍校园,毕业季的校园每个角落都在骚动,每个人怀揣着自己的凌乱的心绪在校园里踱来踱去。每年春末夏初西安音乐艺术学院的星空剧社的年度毕业汇演都是在校学生最期待一场演出,六月六日晚七点是他们今年演出的第一场,半个月前派票已经结束,座位有限,早上九点派票,七点就有人排队,到八点的时候,队伍已经从馨园食堂排到了学生公寓,所以八点之后来排队的同学基本已经不可能买到票了。今年,他们的演出剧目《不老泉》是由戏剧专业三年级学生江林儿改编纳塔莉·巴比特(Babbitt.N.)同名小说而成的,这个作品讲述的是十一岁的温妮遇到永远不会变老的塔西一家,塔西一家四口因为误饮树林中一处的泉水而长生不老,永生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快乐,他们从此过上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小温妮与塔西家的小儿子杰西相爱,杰西已经在世上过了104年,但却一直是21岁的面容。在一场不得不为的杀人案之后,塔西一家离开温妮时,杰西给了温妮一瓶泉水,希望温妮能在自己20的时候喝下它,并来找他,他许诺他们将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几十年后,当塔西一家再来到温妮所在的这个小镇时,见到的只是温妮的墓碑。 星空剧社的成功不仅是他们在选材改编上的独特眼光、演出人员的精益求精,还在于他们在几年前已经开始使用现场音乐演出为话剧演出配乐,而不是学生坐在幕后的电脑前间歇式的插入背景音乐。宋义奇本不是校音乐社团的成员,但这一次他将音乐总监的身份参加星空剧社的话剧演出,因为江林儿是他的女朋友。宋义齐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著名民谣乐队“如风”曾邀请他担任第二吉他手参加全国巡演,他还弹得一手好钢琴。宋义齐不爱说话,总是默默的背着吉他骑着蓝白相间的单车穿梭在校园,他挺爱笑的,但总是嘴角上扬的笑着,仿佛他没有用嘴笑出声的能力。因为他特殊的音乐才华,加上特立独行的性格,校园里也流传着关于他的许多坎坷的“身世背景”。好像但凡在艺术上所有才能的人性情都很孤僻,而究其原因都是有一个特殊的家庭身世。然而无论怎样,当有一天他和谁也不认识的星空剧社一个长相平平的小演员江林儿走在一起时引起了一阵轰动,被大家称为“校园奇恋”,恋爱了的宋义齐举止言谈还和从前一样,只是单车旁常常有着一个骑着女式自行车长发披肩爱穿长裙的瘦弱姑娘。 演出前一天,饰演主角温妮的演员父亲病危,回太原老家去了,演出不可能拖延,唯有找替补演员,找来找去能在一天之内熟悉所有台词和进入演出状态的大概只有江林儿一人,因为她是以编剧身份全程参与这部剧的排演的人,是熟悉全部台词的人,但是导演老木和江林儿自己都认为这不是最佳选择,当初《不老泉》这部剧改编好后,就考虑过让江林儿自己饰演温妮,但是,江林儿拒绝了,虽然出于演出和观众受众需要,她已将十一岁的温妮改成十六岁,但是她说自己身上没有温妮人物本身所洋溢着的一个女孩的活泼和生命力。 现在,没有最佳选择,只有唯一的选择,演员们望着江林儿,这是她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打磨出来的一部话剧,她多么希望完美的呈献给大家,可是,这样的突发状况实在太少,现在她也不得不面对,学生导演老木也在极力寻找更适合的人选,他知道让江林儿自己演出这场剧实在太冒险了。江林儿身上似乎看不到小姑娘温妮的惊恐和纯真。江林儿瘦瘦弱弱的,一种病兮兮的感觉,她眼神很美,是一双诗人的眼睛,安稳里闪烁着忧郁,在他看来,江林儿和宋义其倒是绝配,从眼神到内心都是极配的。江林儿进星空剧社已经有近两年了,演过两出话剧,一次是饰演五四女学生,一次是饰演女三号一个支教老师,也都不是毕业汇演,只是小剧场,演的倒还不错,但戏份不多,人物形象也不是太突出,老木便也就担心她的舞台经验不足,可所有的担心已经无法成立,选择的范围已经很小了,适合温妮形象的同学一天之内背不下太词,熟悉不了演出流程。 在大家都沉默的时候,宋义齐走到江林儿身边说:“我们先试一试,当别人对你产生怀疑时,你应该勇敢些,我认为你完全可以出演温妮,因为你在改写这部剧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你了,在我的眼里,温妮这个角色不仅仅活泼聪颖的,而且,你从来不缺少这些。”江林儿略带惊异的望着宋义齐,他对她的信任总是那么让她感动。江林儿为什么爱宋义齐,原因之一大概就是宋义齐一直非常理解和欣赏她吧。宋义齐曾对江林儿说:“你苍白的脸庞、忧郁的眼神,并没有遮住你所散发的光芒。”那时候,江林儿从不知道宋义齐所说的光芒是什么,她从未自信过,她的自信是宋义齐一点一点给她的。 于是,江林儿鼓起勇气对老木说,我们排练一次,我试试,好吗?她一字一句的对老木讲出这些话。这是她过去的二十二年里第一次主动给自己机会。排演第一遍时大家都很紧张,宋义奇时不时向江林儿笑笑,到第三遍排演时已经完全排除各种问题。大家都很激动,老木坐在观众席上半天不说话,他第一次认真去注意看江林儿演出,她上了台,灯光一打开,她就入戏了。他拥抱了江林儿说:“你太让我惊喜了,谢谢你,我早该知道你是属于舞台的。”江林儿自己也很意外,她响起海米,她在孤儿院最好的伙伴,海米被领养到杭州之后,给林儿写信说妈妈让她去练芭蕾,按照海米的描述,江林儿就在孤儿院的过道里一个人转着圈,美妙极了。从此她就爱踮着脚尖转着转着,仿佛天地永不落幕。 三 哈尔滨冬天的夜很长。梦里我常常醒来,不安稳的睡眠让我痛苦不堪,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些什么,我觉得自己拥有无限多的时间,我从不习惯挥霍时间,那太奢侈。而现在,我确实只能在醒来和睡去这两件事上徘徊。这样的状态常常让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我觉得自己好似病了,抬起沉重的手去抚摸自己的额头,确信自己并未高烧,我挣扎的站起来,喝了几口温水,又回到床上坐着,屋里有暖气,却不够御寒,我把被子牢牢地盖在自己的身上。我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生病,住院,我不想面对那样虚弱的自己,每一次生病,我都会变得很脆弱,当这个世界只能你自己疼惜自己的时候,实在太残酷了。我不知道自己几点开始睡着的,我吃过晚饭就坐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醒醒睡睡,我看看手机,才23点45分,今天,还没过去。 我重新拿起书,希望自己能再次伴随着文字入睡,不一会,我的手机响了,我手机很少这么晚响起,我拿起它,是胡明晨的短信,是的,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就是我的生日,我的生日是12月的最后一天,他总记得,五年来,他总在这一天的零点给我发个短信,愿我生日快乐。我想起在大三那年,很多同学给我过生日,十二点我收到他的短信,祝我生日快乐,我很奇怪,我记得他也是在场的,我边在混乱的KTV找他,喊着“胡明晨,胡明晨”“他上厕所去了”“还以为他走了呢,给我发短信祝我生日快乐,这人。”大家囔囔着把我手机抢去,然后胡明晨进来了,大家望着他,大笑起来,他说这是他习惯的送生日祝福的方式。他的女朋友坐在我们之间,把他拉过去说:“是啊,就算我和他在一起过生日,他还是要发个短信给我,他就是个怪人。”那晚,大家笑笑便过去了。胡明晨是我进大学的第一天就认识的男生,不久我们都成了校报的编辑,才到学校半个月他就突发急性阑尾炎,住院了。他一出院身边就多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在校的几年,我偶然遇见他次数最多的就是水房,因为他每天都要去水房提几次水。因为认识的早,性格兴趣爱好的相投,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毕业那天,大家喝酒流泪,哭着喊叫,最后喉咙沙哑还不忘说出自己心底的秘密,他拿着一瓶啤酒,向我走过来,那一刻他很男人,丝毫不像平日里那个优柔寡断的胡明晨,我迷糊的双眼看着他坚定的向我走来,我瞬间明白了他要对我说什么,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动人。 “如果我告诉你我在心里默默的爱了你四年,你相信吗?” “相信。”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在心里默默的喜欢你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我和周霞分手了,我才对你说这些话,这是我的方式,我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这是我的方式。” “她知道吗?” “知道,为了这件事,她和我吵过很多次。” “你不像是个不负责任的人。” “你知道周霞她是个野蛮公主,我阑尾炎那会儿她来看我,照顾我,我觉得感动,她对我说了许多话,虽然那会儿我已经喜欢上你,但你一次也没来看过我。说实话,我心里一直很喜欢你。但我这个人不懂得拒绝和追求。我觉得自己答应和她在一起,就有责任照顾她,她说要我照顾她四年。所以一毕业,我们就分手了。我把她当妹妹,但说不好,也许我也是有些喜欢她的。但我们确实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们毕业了,毕业后我收到他的一封信件,信的落款是2007年,是我们大二的时候他写的,他说“寄给你,留个纪念,老朋友,我想这是我这辈子写的对最动人的一封情书”。 “小涵,我愿意静静地爱着,我愿意爱的无声无息,无爱和爱上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仿佛爱上了世上的一切,好似阳光就是洒在人间的光芒,大地就跳动的金色麦子。爱,是神圣的,再没有孤寂的夜晚和恒长的黑暗。在我心里,我渴盼你知道我这纯洁的最初的爱情是给你的,即使我牵着别人的手,我相信你明白,我纯真的爱着你,喜欢着你。” 这会儿,我的头脑像一台时光机迅速回放着过去。我看着手机,一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毕业后两年的生日都是阿飞陪我过的,一次我们两个人在东直门鬼街吃火锅,喝啤酒,吃吃喝喝聊聊到一点左右才回去,那时候我们还处在暧昧期,还没有正式交往。去年的生日我们吃遍了南锣鼓巷的小吃,再去后海酒吧,我极喜欢听民谣。我最欢的民谣乐队是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我常在书房里放他们的CD,每一次听到小娟唱《不再让你孤单》《爱的箴言》《500miles》这些歌曲时,我的心里就暗涌阵阵,她的声音沁入进我的心肺脾肾,使我一刻也忘不了,我只在一次草莓音乐节上见过小娟和小强他们。他们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自由和健康。我和阿飞在一家名叫云水歌谣的酒吧坐着,那里的驻唱歌手菁菁唱了很多民谣歌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唱也唱不到我的心里。然后我们去看夜场电影。 我记得那两次生日的零点我都接到胡明晨的短信,而我都只回了一句:谢谢。在我心里,他是个老朋友。但他向我表白那晚之后,我们便也不大联系了。 我在手机上打上“谢谢。”准备发送的时候我又加了三个字:在忙吗?很快我就收到他的回复:不忙。你好吗?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听到他略带颤抖的一声“喂”。他还和从前一样,在我面前很胆怯,很羞涩。我们聊了很多,我没有说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爱人,失去了方向、失去了梦想。我说我在外面旅行,过的美滋滋的。我已经记不得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去倾诉了。他说他在老家教书,孩子们很可爱,我问他娶老婆没,他半天不说话,然后又说,秋天的时候同事介绍他的表妹给他,正处着呢,快结婚了。我便让他结婚记得告诉我。我们再随便聊了几句,便就挂了电话。在我和胡明晨打电话时,我听到手机响了几次,挂了电话一看,是几个好姐妹的短信都是祝送我生日快乐的。还有阿飞的短信:“无论你身在何方,愿你和我最初所认识的你那样快乐。”我的心里有个声音在问他:“因为我失去我的快乐,你就不再爱我了吗?”我没有回复他的短息,我靠在床头,听到床对面的钟一秒一秒的走着。 时间会带走一切,悄然的带走你痛心的悲伤,使得伤口愈合。时间也是最无情的强盗,它会偷走一个人的幸福,一个人的记忆。 生活充满了悖论。我想,时间也是如此,我可以在一秒钟内失去或是得到。我可以在一秒钟内体味到什么叫做幸福,什么又叫做苦难。我也可以在一秒钟内感受到生命的开始和死亡。一秒钟,一秒钟我们什么也干不了,不够我们倒一杯水解渴,也不够你睁眼起床,不够我传递一封信笺。可是,我们却足够在一秒钟里听见急刹车声,并看见从一个人生命里流淌出鲜红的血液,我们也足够在某一秒钟里听见“哇”的一声,人世间降临一个幼小柔弱的生命;我们更容易在一秒钟里,看见一个渗着幸福的笑容或者是夹杂着痛苦的一滴泪的落下。时间,在一个人生命的某个位置储存,它甚至会依据我们的需要,延长那一秒钟或者缩短那一秒钟,然而有时候,它也将违背我们的意愿,不肯结束,亦不肯开始。 我越来越习惯听任于时间,尤其当我遭受某些我以为的苦难,我无力应对这些伤悲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知道时间在流逝。终有一天,这个伤悲,这个苦难将成为过去,将变成一个影子,即使我也无法预知那个影子将要投射怎样的影像。当我认定一切将要过去,我会变的更具有勇气并无所畏惧起来。好似只要今天睡去,那个所谓的灾难就将要剪成碎片。 可是,我依旧逃不出自己性格的弱点。我挣脱不了过去的影子,过去像蜘蛛网捆缚荒芜久了的园子一样捆绑着我。我发现我有点想阿飞了。我曾想,每个人都有他命定的路要去走,命定的女人和男人要去守护,女人要像守护自己贞洁一样去守护她命定的男人,男人要向守护他人生初恋一样守护那个命定的女人。我曾以为他是我命定的男人。为什么我会认错,为什么我无法守护住他。 四 “想过将来吗?” “常常想” “想过哪种生活……” “喝茶、种花、读书、写字。” “写作是怎样的。” “真正的写作是给人愉悦的,是幸福的。” “很好啊,平静而又诗意。” “你呢?” “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走天涯路。” 江林儿站在阳台发呆。 瘦弱的身段,袭一身月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白衣更显衬她略黑的皮肤,眼睛不大,眼珠却又黑又亮。夕阳,像是一位天空艺术家涂抹的油画,宁静而淡远。又像是一首唱给白云的情歌,暖心而悠扬。江林儿看夕阳,每天每天……黑亮的眸,闪耀着夕阳的等待。她微微笑着,两个浅浅的酒窝伴着嘴角的上扬定格在黄昏中。少女的脸,映照着幸福。昨晚,宋义齐和江林儿约好。今日黄昏后,一起骑单车去大雁塔广场。 宋义齐骑着单车背着吉他在江林儿楼下朝她挥手,喊道“嘿,姑娘,走了。”江林儿也朝她挥挥手。指着天上的夕阳说:“你看!”然后跑回寝室,照照镜子,扯扯衣服,下楼了。 “夕阳美吗?”一见到宋义齐便问。 “还有更美的。以后我带你去看。” “真的?我可记下了。” “真的。小心把你的小本子记满了。”宋义齐笑着说道。 他们并肩骑着单车。微风吹着江林儿的发飘飞起来,宋义齐哼着歌: 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 在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 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 象一封古早的信 你转过了身深锁上了门 再无人相问 …… 那唱歌的少年 已不在风里面你 还在怀念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白天的太阳已经伴着夕阳褪去了炎热。广场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虽然大雁塔广场的喷泉每天都准点开放,可依旧有不息的人群如约而至。 大雁塔音乐喷泉要修建的时候,江林儿还在想,一座历史的古塔,和一个规模如此庞大的人工喷泉搭在一起会是怎样的唐突。可是,等她亲身来到,感受到的时候,她几乎觉得温暖了。大雁塔深黄的灯,随着夜的深入而愈见浑厚自然,喷泉在音乐节奏的跳动下,显现着生命的节奏和韵律。一切都变的那样的和谐和平静。当江林儿连喧哗的人群也接受的时候,她终于懂得了古城西安真正的美,一种充满恬静的生活方式,深深的满足了她渴望闲适的心。 她和宋义齐来这,可不仅仅是来看喷泉的。或者说根本不是来看喷泉的。她就是想跟着他,进入他的生活,他的梦想。她知道自从上了大学,宋义齐每周末都会来广场“卖唱”,他并不指望人们在琴盒里放钱,也不指望被什么伯乐相中。他就是喜欢,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喜欢安静的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歌唱。从更深的方面来说,他希望感染别人,以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然而,也仅仅是证明而已。 许多人问她一个学文学的怎么会和学音乐的宋义齐认识,说起来,她自己都不清楚她们怎么认识的。去年12月新疆伊犁发生6.1级地震的后两天,宋义齐第一次在校园的礼堂外面,弹吉他唱歌,琴盒摊开着放在地上,里面有零零碎碎的纸币。很偶然,江林儿经过。伫立。她没有放钱到那个琴盒,一则因为那时候宋义齐并未写明自己是要把钱捐给新疆。所以她实在担心,那样的举动会不会伤到他的自尊心,虽然他摊开了琴盒。我久久的站立是以因为他的音乐深深的打动了她。在他的歌声里,她仿佛感到他呼吸的紧张和无言的过往。随后音乐学院的许多学生都加入这个队伍中,为赈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这个时候,宋义齐却离开了。 那之后的某一天,某个夕阳后,江林儿一个人在湖边散步,宋义齐忽然就站在江林儿的面前,问她叫什么名字。不知为什么,江林儿并不觉得他冒失,也不觉得唐突。他们像是很久以前就相识,或者是在那一次礼堂前,也或者在某一次宋义齐经过她宿舍阳台的楼下,也或者在某一次擦肩而过时的嫣然一笑。 她没有作答,很平静的问:“为什么其他乐手来了以后,你就不在了呢?” “我怕我的初衷变质。那是我不想看到的。” “初衷?赈灾是吗?” “不仅仅是赈灾,我母亲曾下放在新疆,所以对那里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他们一起并肩围着湖边走了一圈又一圈。 人间有很多美丽的邂逅,也会有很多美好的相遇。一个眼神、一抹红晕、一格微笑,一次抬头、几言话语…… 一切都是注定的,某一个时候,遇见某个人,然后,谈一场某样的恋爱;于是,生命的途中有了某一个故事。 然后,江林儿看日落夕阳发呆的时候,宋义齐会静静地站着;宋义齐叩弦轻唱的时候,江林儿会静静地听着。 西安的夜,灯火通明,然而这种万家灯火,不会使人产生孤独感。这座城市,以一种近乎人情的方式,把人们相聚在一起,延长着白昼,不愿说再见。有时候想想,睡眠是残忍的,它几乎夺去了人生近半个生命长度。其实,不用睡那么长。真的不需要。 江林儿和宋义齐骑着单车赶到大雁塔广场的时候,天已经暗下了。 人们都已经站在喷泉的四周,等待着仰望和尖叫。他们坐在一棵树下的木椅子上,宋义齐打开琴盒,拿出吉他,又重新把琴盒合上,立在江林儿的身后。江林儿疑惑的看着他。他笑着说道:“今日免费。” 宋义齐调好了弦,支好了谱子架,试了试话筒,他深呼吸。然后望着江林儿笑了笑。他唱了第一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音乐喷泉的声音几乎盖住了他的歌声,然而依旧有人听他歌唱。江林儿看着宋义齐,觉得自己看不清他长着什么样子,她只是感到那是个令人着迷的身影。她只是清晰的看见他的握着吉他的手,那是双无法与音乐相分离的手。宋义齐手中的吉他已经很旧了,有些地方已经有擦破的痕迹了。她又去看他的眼睛。温情的,让人安宁的。 已经有稀稀落落的观众围上前来,其中有几位已经是老朋友了。他朝他们点点头,以示感谢。又望望身边的江林儿,目光再重新回到自己的谱子上。一种超于一切的幸福感,使得他几乎几次想停止歌唱,来鞠躬感谢,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幸福溢满全身的感觉了。 音乐喷泉结束了,围在他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她开始唱第二支歌,第三支歌……每当他唱完一首歌,人们就鼓起掌来。 月如此之满,使得他们记起,今天是十五。江林儿一直甜甜的笑着。她想,她是可以同他走一生一世的。 “这是我要唱最后一首歌,这一首歌是我自己作词作曲的,这也是我第一首原创歌曲《幸福》,我把它送给我身边的女孩,江林儿。” 江林儿来不及吃惊,她望着他,羞涩的低下了头,是的,和他一起的日子,抹去了她过去的一切。她想,她是为他来到这个世上,为了遇见他才活下来的。人们看着她,微微的笑着,好似也为这对青年感到幸欣喜和愉快。 “遇见你的那一天,你身着白衣长发披肩,我站在你窗前,迟迟不愿离开。 美丽的白衣姑娘,可否借你一个微笑,以解思念。 我们相遇的那一天,我背吉他和你擦肩,你是否知道,那一夜我无眠。 美丽的黑发姑娘,可否借你一次回头,以解思念。 …… 想问你,这幸福可不可以漫延。” 江林儿望着宋义齐,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她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说些什么,她拥抱了他在他的耳边说:谢谢你,义齐。 满月是他们的,掌声是他们的,幸福也是他们的。他们牵手鞠躬感谢。 他们扶着单车回去。 “你送我一首歌,我送你什么呢。”“要不你送我一首诗吧。” 江林儿笑着点点头。“那你不要说话,让我想想。” “想什么?爱好文学的女孩子脑袋里都没有储存几首诗吗?” 江林儿没有回答,于是宋义齐也不再问。默默的等着。 一滴露水 手握一株百合 赞美月光 把月光刻在屋顶 感谢苍天 我们还未老去 走一曲上坡的路途 你闲置一次抬头 我轻放一格微笑 沿着古城的夜 写平静如爱的诗 “你可别告诉我你现想的哦。” 江林儿笑笑说:“哪个爱好文学的女孩子不会写两首诗呢。” 江林儿没有课的时候,会偷偷的去宋义齐的音乐室,垫着脚尖透过门的玻璃看宋义齐专心的弹琴轻唱。宋义齐虽然主修的是古典吉他,可是他的钢琴也弹的也很不错,他弹钢琴的时候很入神,和弹吉他不一样。弹钢琴的时候他更静。静的让人会无端的想一些惆怅的事。 每当江林儿看到宋义齐忘我的弹琴、感受音乐的时候,她就会在心里默默的说道:“你知道吗?他就是爱着我的宋义齐,我也爱他。我们相爱,相爱是幸福的。”然后她就静静的坐在音乐室外树荫下的石凳上,拿着随身带的书,静静地看着,等着宋义齐练习完。她有这样的习惯,走到哪身边都带着一两本书、一本本子、一只钢笔。 好几次这样的“监工”使得宋义齐哭笑不得。有几次,他蹑手蹑脚走到江林儿身边,一声不吭的坐在她身边,然而看书入迷的江林儿一点反映也没有。他们就默默的坐着,看书的看书,想事的想事,好似不认识。直到江林儿看到他。两人不觉得笑起来。 他们每周末骑车出门,或者是公园,或者是爬山,或者就是骑着单车在西安城郊逛着。每一次宋义齐都会背着心爱的吉他。 “你爱音乐胜过爱戏剧吧!”江林儿偷笑的问道。 宋义齐也不笨,大声的说:“我爱艺术!”这会儿,风中,你可以听见他的笑声。 宋义齐告诉江林儿,他也曾学过画画,他临摹的画特别逼真。 “那你怎么放弃了。” “只是逼真而已,你知道,一个人要是在某些方面没有创造力,再逼真也是徒劳的。” “我看你词写得也不差啊!” “所以目前为止我只写了一首啊,这个需要灵感。” “我要你帮我画肖像!” “好!” 有一天,江林儿很认真的对宋义齐说:“教我识谱、弹吉他好不好?” “为什么?” “培养对音乐的感觉,对音乐的敏感。” 于是,宋义齐开始教江林儿识谱弹钢琴。音乐室空出来的时候,掌管钥匙的宋义齐偷偷的带江林儿进去,他们坐在钢琴前,一个键一个键的学,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的学。宋义齐细心的教,江林儿努力的学。 当江林儿两个手指在两个键上同时按下去,而形成一串完整的音符的时候,那种美妙的感觉让他们心醉。他们鼓掌拥抱。直到下一个完整的一串音符…… 他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协调,越来越美满,没有消逝的伤感。他们的幸福就在于他们没有畏惧,没有畏惧的面对未来。他们每一天都生活很充实,很诗意。哪怕他们吃饭的时候,宋义齐也会用筷子轻敲着碗,让江林儿找音乐的节奏。有时候,江林儿听一首歌,很快的,她就能抓住曲子的节奏,她的手不由的抬起,随着音乐的起伏而弹跳。 一切都那么的自然而简单。 尘世的风,吹着时光走。 江林儿恋爱了,在她身上你看不到太多的变化,可是每一天,或者每一刻,你都可以看见她满面幸福笑容的脸庞。一个22年前的冬天被遗弃在私淑孤儿院门口的弃婴,何曾真正被一个人全心全意的爱过呢。过去已去,她不想吊念自己的身世,于她来说,能活着,能站在舞台上,能和宋义齐在一起,还有什么值得她耗费她的时间去哀悼。 第三章 五 多年后 我们还会相见 然而 你要承认 我已经离去 我失去了许多东西,我知道我还将继续失去。我曾宽慰自己说我正处在失去的年纪。在上大学的时候,我感觉我拥有一切,青春、梦想、热情、勇气。毕业后我仔细想过自己究竟喜欢做什么,我不想一毕业就陷入进对金钱的追逐上,我还是想保留住自己所喜欢的一些东西,我对物质没什么太大的要求,我相信在一个舒适的环境干着一份简单的工作会更适合我。所以当我经过“氧气书房”时,当我看到满书架颜色不一排列整齐的书籍时,我仿佛看到了每天微笑着工作的自己,这是我的选择。 书店的工作环境很安静也很简单,早上九点一开门,打开CD机,放着音乐,把书架边缘桌子擦一擦,把书理一理,坐着看会书,十点左右兼职的学生来了,附近有个大学,所以书店里一直除了我和两个倒班的固定职员之外只需要一到两个不同时间段的兼职的学生。学生懂书籍,会给顾客作介绍,学生喜欢书店的环境,所以是我认为很好的职员选择。有时候我会和她们聊聊,有她们、有书店一起的时光让我感到我的青春从未有过逝去的痕迹。上午顾客很少,大部分是一些附近小区的退休老人进来逛逛。书店里几乎每两天都会有一批新书到店,将书籍归类之后上架。顾客有需要的话我就去帮忙解答。 毕业后,租房问题一直是困扰我最大的问题,最初我住在一座大厦的地下一层,那里是停车场,也会有一些出租的房间,房间有十几平米,足够我一个人住,我很满意,因为离市里近,上班方便,价格便宜,可不久我身上就起了许多的湿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住在地下一层的原因,我睡醒时常常感到胸闷,有些头晕。有一次,我轮休的一天,中午用电饭煲煮了面条,感觉自己没什么气力,又在床上躺着,迷迷糊糊醒来时感觉天旋地转,我以为是地震,想跑出来,一起身,就摔倒了。我感觉自己无法呼吸,周围非常安静,我明白不是地震,可能是缺氧,我挣扎着穿好衣服和鞋子,一步一步扶着墙和一辆辆小轿车,朝外走去,平时走两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足足走了十多分钟,那天是周一,车库里没什么人,车也不多,我就那样一步一步的走出去。我发现外面下过一场雨,地面都湿了,我走入细雨中倚在一颗树下,闭上眼睛慢慢的呼吸,活了过来。 于是我搬走了,搬到一个小区,出租的房子本来是两室一厅,硬生生的被中介公司用刷白了的木板隔成了六间屋子,说是只租给女生,我想也没有太大的问题,考虑自己当时的经济情况,我租了其中最小的一间,一个直角的两面是实墙,两面是木板,房间大概八平米,一张书桌,一张上下铺,房间就没有多余的地方,我在上铺放东西,睡在下铺。房间没有窗户,但门上有一个比人头大一些的通风口,我的隔壁是六间房间最大的一间,是之前的主卧,有一个小阳台,很大的窗户,后来里面住了四个女生,搬进来介绍时说她们四个是好姐们,不久我便常常听见她们因为一些小事相互辱骂的声音。我的另一面板墙住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她每天很晚回来,动静很大,她的床应该是靠着那面板墙,所以她回来时我常常听到床吱吱呀呀的声音,有时候她一两点回来,还要打电话,时间久了,我知道她打电话的对象是她的男友,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她说话声音很大,板墙又不隔音,如果我被她吵醒,就会被迫听她和她男朋友的谈话,若是正常的谈话倒也罢了,他们时常吵架,有时候我都会听见对方男人扯着嗓门骂她的声音,有时候她会回骂,骂着骂着就开始哭,我听出来他男朋友最不满的是她每次都用电话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他说他另一天还要去工地,让不让他活之类的话。我觉得他讲的有道理。但那女人开始说她自己多么的不容易,每天加班到这么晚,一天也没个人说会话,找男友说说话还要挨骂,我又会觉得她也有值得原谅的地方。时间久了,发现他们总是说着这一件事,分手、过不下去了之类的话长挂在嘴边。我很多次都想告诉她能不能小声一些,一方面影响我的休息,另一方面我总有一种偷窥人家隐私似的不安感,我知道女人一般都不愿意将自己情感问题毫无保留的袒露给陌生人,所以最初的时候我会敲敲板墙,以示让对方知道我能听到她说话,她听到我敲墙的声音,说话的声音便小了下来,不一会又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有几个夜里她把其他房间的女生都吵醒了,大家就去敲门,她也不管,只管在房间里边骂着男朋友,边哭,我想那边一定已经挂电话了。不久这个女人就搬走了,听上去,好像是几个女生告到中介公司去了,我相信有人会去中介公司那里抱怨控诉,但我不相信是中介公司把她退走的,在北京的两年,我和许多出租房屋的中介公司打过交道,它让我明白,那是一个完完全全利益之上的地方,从公司的各个小职员到经理老板,他们根本不会在乎你的情况,当你和他说“请您多谅解,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时”,他们会告诉你:“你不容易,我还不容易呢,这年头,谁容易。”毫无情理可讲,你的任何不满意他都会在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上找到相应的条款,以至于让你怀疑,当初你签的是不是这个合同。所以我便习惯了把钱交了之后就忘记中介公司这个存在,我关上门,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外面一切的纷杂都与我无关,我只求在这个混杂的环境里守护自己弱小的身躯和最初的心灵。 中间又搬过两次,后来我想有个能长期住的地方,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老北京居民那,他们的房子算不上四合院。但和四合院差不多,因为在郊区,房租不贵,地方也大很多。重要的是房东直接租给你,他也住在其中的一间,你不用担心冬天暖气烧着但根本没温度,也不用担心你隔壁的女人会在半夜忽然哭起来,不用遵守押一付三这样的条款,不用担心公用卫生间全是女人的头发,有人丢了东西之后各种怀疑的张望……总之它除了离工作的地方远一些,事事让我顺心。 老大爷的院子里种了好几棵枣树,我搬去的时候枣树上的枣子还都是青的,不几日,便红了许多。我和阿飞就是因为这些枣树认识的。他住在我的对面,我们中间就有一颗枣树,我搬去之后,我们常遇见,有时候早上同时出门去上班,会坐同一辆公交车,彼此只是笑笑,算打个招呼。一天早上,我起床刷牙洗脸之后,在屋子里收拾东西准备上班,他忽然敲响我的们,然后递过来一大碗青红相间的枣子,说:“我昨晚偷偷摘的,给你一些尝尝鲜”。我们都笑了,因为枣树上一长出枣子,房东老大爷就说:“我可跟你们说了,这枣树上的枣子可不是给你们吃的,顺手摘两颗到算不上什么事儿,你们谁要是拿个什么锅碗瓢盆儿来偷我的枣子,我可是不同意的。” 我说:“你不怕被老头儿发现?” “没事儿,我在这住三年了,每年都摘,从来没被发现过。就是真发现了也没事,他的枣子也又不摘,枣子熟透了落了一地,他还不是扫扫扔掉了。” “不会吧,我还以为他留着卖钱呢。” “他哪缺这几毛钱。他说他就图枣树上长着枣子好看。”说着便把一碗枣子放在我桌上。又说:“不过你吃的时候还是当心着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我点点头,谢过他。抓了几颗已经洗好的枣子,上班去了。那一天之后,我们便算认识了。我们开始彼此了解,我知道他叫高飞,大家都叫他阿飞,河南人,在海淀区上班,毕业之后就留在一家会计公司工作。他说公司里给刚毕业的学生准备了单位床铺,但他喜欢住在这种郊区小院子里,安静也自由,所以就搬了出来。他性格不错,开朗大方。 认识久了,我们走在一起就成了一件顺其自然的事,刚在一起时,我说不上有多爱他,但感觉他和在一起时很开心。毕业之后,大学的同学一个个相继离开了北京,奔走在全国各地,更多的选择回到老家。我身边也没个知心的朋友,只能靠电话保持着为数很少的联系。一个人在北京呆久了,就常想身边有个知你冷暖的人。我想阿飞是在我最想恋爱,感到最孤单的时候出现的那么一个人,他让我许多思想的压力开始减轻,让我感到放松。他带给我很多快乐,这一点我从没有否认过,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 后来,阿飞会问我为什么要做书店职员这个工作。我知道他真正想说的话,他感觉让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去做一个书店的职员很屈才。我说我喜欢。他不再讲话。不久我成为学院路这家氧气书房的店长,工资比平时高了许多。但时不时阿飞就会问我:“你打算一直呆在书店嘛?”“你什么时候换工作啊?”“我觉得你有更好的选择。”他常这样问之后我才忽然懂得,他觉得我的工作不符合我的身份。我问他我有什么身份?我告诉他我并不认为我有身份。我除了有一张人人都有的身份证以外,我没有身份。有一次我告诉他我之所以在书店工作,除了我喜欢之外,我还想以后自己能开一家书店,他竟然笑起来说:“你知道在北京租金有多贵吗?”又说“你知道你这是不可能的,是异想天开。”我吃了一惊,对,他考虑的很现实,但是他就那样轻易地否定了我的梦想。我说我不一定在北京开书店,我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书店,他表情很严肃的说:“我是绝对不会离开北京的。”我望着他许久,说不出话来。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心里想着也不能说出来。我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认为我的工作就比在公司做秘书、职员要低下,在我看来,工作的本质不是赚钱,工作的目的也不是赚钱,我认为自己不适合在高压力的环境下很好的工作,我认为自己在书店里享受到生活也维持着还不错的生活质量就是我生活的最好状态,我不否认他的工作,不否认任何人的工作。我只是坚持我自己。而在阿飞看来,这成为一种逃避责任的借口和理由。他说我缺乏勇气,不敢面对现实。他说我不应该回避现实,他说我没有真正进入北京,所以我不会获得成长。我们的矛盾是现实的。但它并不尖锐,所以我们的感情维持了近两年。 现在我们分手了,但分手的理由不是因为我一直所担心的我们之间性格的差异,不是我所担心的可能会分隔两地,也不是我所认为的我们生活态度的不同。而是有一天他忽然对我说,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 六 急流,不知道什么是寒冬,就像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尘世。 明媚的天空闪着光芒,像这无畏的青春,甘露着大地。 三月的春,姗姗来迟。 这些天,江林儿可真是忙坏了。宋义齐还有几天就生日了。 江林儿想送他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她先是投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还有自己的几首诗歌,希望能被编辑选中,赚点稿费。暑期时,她去琴行做店员,加之这两年她一直在做家教,存了不少钱,她想买一把很好的吉他给宋义齐,同时,她想为宋义齐作一首词。这也是她最初要宋义齐教她识谱的原因。她总是觉得,如果一点音乐都不懂,音符都认不全,怎么做出好的词呢?她要自己去调,去试,她几乎都想自己作曲,那样完整的呈现给他。她想和宋义齐一同走进一个更广大的世界中去。 宋义齐生日的前一天,江林儿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不在音乐室,不在练习室,不在教室,不在寝室……江林儿找遍了所有的宋义齐能在的地方。可是到处都没有他的影子。 江林儿失魂落魄坐在音乐室外的石凳前,第一次去想,若是有一天她失去宋义齐怎么办。她闭上眼睛,感到夕阳在她脸上,眼里;血红一片。她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失去了,她总以为任何事她都能承受、任何人的离去她都能接受。因为,一个心存信仰的人是不会坠落的,一个有精神追求的人,是有着超乎常人的承受力的。然而,她也深刻的感到,宋义齐,连着她的精神已经很久很久。她一生也不能失去他,一刻都不可以;也是在此刻,她也第一次了解这份爱情将永存于直到她生命的结束。世上再不会有宋义齐那样一个人,也再不会有江林儿这个人,他们再也找不到更适合彼此的人,他们再也不会遇到这样明净而纯粹的爱情。 “你在哪儿?在哪儿?”她终于掩面而泣。 忽然,一双温暖的手扶起她的头。她看见宋义齐。她本能的用手去捶他的肩。可是,很快她就看到,宋义齐双眼通红,他哭过。只是一天,他的脸憔悴而布满忧伤。 江林儿心疼的问“怎么了?” 宋义齐牵起江林儿一只手,在她身边坐下来,望了望远处,然后松开了江林儿的手,不安的双手紧握。“吉他坏了,修不好了。” 江林儿想告诉他,一切刚刚好。明天他就会有一把新的吉他。可是,她却说不出口。她猛的感到,宋义齐那把吉他不是普通的吉他。她也开始想到,每一次宋义齐出门都带着它。她曾问他“为什么你从未搁下过这把吉他?”宋义齐一惊,眼里闪过忧伤,那是一种深刻而遥远的忧伤。他抚摸着吉他,说“若是没有她,大概也就没有你今天认识的宋义齐了。” “吉他很重要,是吗?”江林儿望着宋义齐问道。宋义齐点点头,低下头,他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江林儿伸出一只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冰凉,江林儿吓了一跳,哭出声来。宋义齐也不管她,久久的,他说: “我时候就很喜欢弹吉他,但我妈妈一直要求我用大部分时间弹钢琴。妈妈是音乐老师,钢琴弹得很好。那时候我很叛逆,总是违逆她。她越是不让我弹吉他,我偏是带一帮谈吉他的朋友回家。她从不在朋友面前责备我,她很精心的为他们准备午饭、晚饭、甚至早饭。等他们走了,她只是说,‘我只是想你变的很优秀。和别人不一样。’爸爸和妈妈离婚以后。我才开始懂事的为妈妈着想,为了让她高兴,我开始重新学钢琴。但只是为了让妈妈高兴才去弹,我最爱的还是吉他。家里的经济情况很差,因为我和妈妈都不接受爸爸汇来的钱。妈妈总为这件事感到抱歉,事实上,她已经努力的为我提供一切了。我偷偷的攒钱买了一把吉他。吉他放在同学家里,有时候带回家偷偷的练。高一那年,我跟着几个社会上的乐手,第一次在地下过道“卖唱”,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人来砸场,虽然和我没关系,可是他们也打我,我不还手,只是抱着吉他,一动不动。我怕他们弄坏我的吉他。警察不问原因,把我们通通带到警察局。妈妈来的时候,满脸泪水。那一次,我觉得她比爸爸离开她的时候还要伤心。我知道,她是怎么也接受不了我以卖唱那样的方式呈现音乐。她愤怒的当着所有人的面,摔断了我的吉他。那把我用自己的身体保卫的吉他。” 宋义齐停住了。好像接下来的讲述很艰难。他用双手抱住垂下的头。江林儿又伸出手握握他的手,她很想,给他力量。给他继续的勇气,不是继续那个曾经,继续那个讲述,而是一种面对的勇气和对未来的担负。她也忽然了解到,这么久以来,她从未听过宋义齐正面的讲自己的母亲。他也从不提自己的父亲。只是有一两次他讲起童年,但语气是轻松明快的。江林儿什么都没有,所以她并不曾问过他的家庭。 “母亲摔断了我的吉他,我好像就感觉她摔断了我的一个梦。我拒绝和她回家,也拒绝听她说话。我扬言,我要一辈子在地下过道弹吉他唱歌,并且养活自己,然后永远不回家。当时我真有那个打算,我知道自己唱的不差,弹的也不错。有人投钱给我,我觉得,那样生活没什么不好,也更不会觉得羞耻和下贱,我依着自己的才华赚钱,不比别人低一等。可是我并没有想过那些话是多么剧烈的伤害了他,爸爸走后,我们相依为命,他只有我,而起却说我要离开她。她没有说什么,她哭得很绝望。我最终还是和她回家了。可是却再没有开口和她说话。好几次她开口和我说话,我都没有应声。我也知道她会难过,可我就是很想等她说出那句,‘你若是真喜欢吉他,你就弹吧’可是,她始终没有说。直到那一天……” “我十八岁生日的那天她出车祸,再也没有醒来。”宋义齐鼓足了全身的气力,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出这些话。他的泪落在膝盖上,江林儿的手上。宋义齐的双手冰凉,使得江林儿握着他的手不住的发抖。她哭着抱着他的头。“别说了,义齐别说了,别说了。”莫大的悲痛使得江林儿的声音变得颤抖。 可宋义齐继续说道:“我看见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奄奄一息。她努力的睁开眼睛,用力的握住我的手,一字一句的说‘妈妈怕你学坏,妈妈怕你只有妈妈的爱不够,不够健康的长大。妈妈怕你误了自己。’我拼命的摇头,我什么也说不出,我只要她活着,只要她活着,我什么都听她的,什么都听她的。我再也不弹吉他,再也不弹!可她终于还是松开了我的手,再没有醒来。从此,我就再没有妈妈了。 后来我在妈妈的房间里看见一把崭新的橘黄色吉他。吉他旁的卡片上写着‘小齐,生日快乐。一个人爱音乐,要爱的有尊严,就要爱到骨子里,爱到生命里。妈妈希望等你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再拿起它,唱纯净的歌给我听。’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句话。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个吉他怎样安宁的立在妈妈的床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夕阳完全散去了。天黑了,他们几乎已经看不见对方的脸。他们的呼吸那样的缓慢,那样的缓慢,当他们止住流泪的时候,他们默契的牵起手,朝教学楼的天台走去。 他们走向天台,望着天上的星星,长久的沉默。同宋义齐一样,江林儿也在怀念她——宋义齐的母亲。“阿姨,你放心吧!义齐不会学坏。像您说的,他爱音乐,爱到了骨子里,爱到了生命里,也爱到了灵魂里。爱的很纯净也很执着。”江林儿在心里默默的说。 繁星,在夜的空灵里,静默的等待。等待仰望,等待追忆。 宋义齐还告诉她,那把吉他已经坏过很多次,可每一次都能修好,他一直舍不得换,也不打算换。四年来,它不曾离开他的生活。甚至不曾离开他的视线。就像母亲,就像母亲的话,嵌在生命里。永远不会淡去。他也告诉江林儿,母亲死后,他就再也无法原谅爸爸,所以没有跟着爸爸,这几年,一直是和外婆过的。 “你呢?林儿,我一直不敢问你的童年生活,因为我害怕提起我的过去。” 江林儿默不作声,她望着宋义齐说:“我没什么很特别的,就是一直那样过过来了。”然后又说“义齐,我想送你生日礼物。”” “林儿,我不想过生日。我害怕收到礼物,妈妈走后,我不再过生日。” “你应该走出来,我想你走出来!” 于是他们约定夜里十一点半在校外公园见面。 在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江林儿要亲手交给他一把吉他。还有她为他写的第一首词。 江林儿的投稿毫无消息。她在店里打工钱拼拼凑凑总算凑足了钱。那把吉他是暗红色的,她想宋义齐一定会喜欢。她知道,以后宋义齐就会背着它,走下去。以后,他再不是一个人,以后,他不仅有母亲那份深沉的爱,还有她真挚的爱。以后,她会陪着他,守着他。不让他感到挚爱离去的伤悲,以后,她就是宋义齐的月,永远温暖着他的心。他不会孤独,也不会哭泣。 宋义齐在公园里等着江林儿,不知为什么此刻他的心极度的恐惧,他害怕,幸福的马车,在驶来的时候倒下,消失不见,原来,那场灾难他从未忘记过。只是,四年了,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提起,没有人记得。 当江林儿双手环抱吉他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惊喜的说不出话来,他几乎都要以为他的林儿把吉他修好了。只是,他借着灯光看到,这不是那一把。他感到心隐隐作痛,他又看到,林儿静静的站在那,微笑着等待他的应答,她的眼已经肿的通红,她穿着白裙子,那么美,那么安宁。他知道为了这份礼物,江林儿准备了多少日子,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她准备的是一把吉他。他终于笑了,他好似听见母亲说:“这世上再不会有第三个人送你吉他了,这世上在没有第四把吉他了。” 他拥抱江林儿,轻声说谢谢。 “你打开。” 宋义齐打开,一张素净的白纸躺在吉他上。 “这是我为你写的第一首词,以后,我要成为你的专业作词人。” 宋义齐惊喜的、幸福的、满足的笑了。 《爱在夕阳》 回到多年前,我们也有木石姻缘。 你在城墙遥望,眼神温存让我迷恋。 我在桥头守盼,等你马声卷起长鞭。 我不知道什么叫永远,只想一世和你相牵, 我不知道什么是明天,只要一生有你在身边, 我们相逢在夕阳,看那海鸟苍天 我们重逢在夕阳,笑那情痴离别 我们爱在夕阳,夕阳让我们相爱一生, 我们爱在夕阳,这人间让我留恋绵绵 七 今天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我决定从哈尔滨辗转到呼兰市。这个因为作家萧红而被人记住的地方。读大学时,读萧红,泪流满面。我便一直想去看看她曾生活过的地方,她所写的那个后花园,还有永远留着这篇土地的她的祖父。 一个女子,在那样的时代,勤耕纸笔,为心中之所求,颠沛奔走。繁乱的传记,已经扰乱了原本的萧红,也复杂了萧红原本的生活,原有的爱情,其实无论萧红爱着谁,也不论萧红和萧军、端木蘅良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纠葛,就萧红本身来说,她是忠于爱情的女子,她是忠于文学的女子。她用手中的笔,记录了自己生命的痕迹。然后,她才离开。她才舍得离开。 天下着大雪,地面冻结不化,好几次我都要跌倒了。气温已经降至零下20多度,我在无处遁逃的寒冬清晨到处询问开往呼兰的车站在哪儿,我戴着围巾、帽子,口罩呼出的气体在口罩回旋之后,往上窜的气体在眼睫毛上结下一层薄薄的霜,往下窜的气体在羽绒服的衣领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我终于找到车站,车们还没有开,有几个中年人也在等车。车站旁的地上,摆满了颜色不一各式各样的雪糕和盒装冰激凌。我一惊,忍不住的独自笑了起来。这会儿,我倒是想坐下来,好好的吃一盒冰激凌了。于是我买了一盒。刚送一口到嘴里,就打了一个寒战。我冻得直哆嗦,感觉自己好似赤脚赤身站在冰上似的。我分明感到双手仿佛插在冰水里,撕裂的疼痛。 我足足在车外等了半个小时,终于允许我们上车。车里的暖气朝我袭来,我感到很不适,连打几个喷嚏。车窗外模糊不清,我倚在座位扶手上,不久就沉沉的睡着了。 等我醒来,车上只剩两个人了,好在我在终点站下车,不会发生睡过头的糗事。在终点站下车,找了一辆当地的嘟嘟车,说要去萧红故居,司机吃惊的看着我。然后点点头。不到几分钟,就到了。售票窗口紧闭,我上前敲了敲,售票阿姨很不情愿的打开窗,听到我说要买票,睁大双眼。眼神立刻温和下来,亲切的和我打招呼。 “哪有人怎么冷的天来啊。很喜欢萧红?” 我笑笑,点点头。 “从那来的?” 听到我说北京,售票员竟投来一种敬佩的目光,使得我倒不好意思了。 让我吃惊的是,整个故居里,只有我一个人,后来司机告诉我,人们来萧红故居一般都在春末夏初,天气好,尤其是端午节前后,人特别多,端午节是萧红的生日,很多人来纪念她。这倒让我暗自庆幸,我喜欢这样,静静的纪念和追忆。故居里正对大门的是萧红深思状的白玉石雕像。风依旧呼呼的吹着,故居两排的门吱吱呀呀的开着有合上,合上又开着,萧红奔逃无依的那一年,混着这刺骨寒风加剧了我的寒冷。萧红说:“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萧红又说“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逃荒去了”萧红这样说。那个年代,离家去北平,是一种个性解放,怎到如今,走向北京就会有逃脱不了回到老家的宿命呢。 肃静的展览厅,空寂的房屋,铺满雪的后花园,万物都歇息下来,只有雪落地的声响。天地,可以如此的静。 在萧红的雕像前,我久久的站立,她会懂吗?我为的不仅仅是女作家萧红,也为一种真挚的抒情,一种有着本真的生活渴望,为一种精神,也为一种不远万里;为一种人生,也为一种命运。 “萧红,为你,千里迢迢。” 傍晚我便坐车回哈尔滨,转而去了火车站,站在火车站售票处,忽然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向何处。 一过今夜十二点就是新的一年了。跨年,与其一个人在城市的中心等待新年,不如在小小的车厢里与众多离家飘荡的人一同迎接新年的到来。 “去西安吧。”我对自己说。售票员说从哈尔滨直接到西安的火车要34个小时。她建议我转北京,可以少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我想了想,说:“还是直接到西安吧。”时间,于我已经不重要。我并不需要赶去上班,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我喜欢坐火车,在火车里,身心很放松。 我第一次去西安,是阿飞带我去的,我很爱这个城市,或许是因为西安这座城市的本身,或许是因为这里有我和阿飞最美好的记忆,我还记得我们骑着双人,沿着西安的古城墙嬉笑和拍照,那些照片我贴在书桌上方的墙上,我不曾想过有一天我会摘下它们,我对自己的感情太自信了,我是那样的相信阿飞,那样的相信自己。我又想起我们这半年来的争吵,我忽然怀疑我们是否真的有过那样温暖窝心的记忆。我记得他牵着我的手,带我穿过大雁塔广场的音乐喷泉,我们一遍一遍的跑着、叫着、笑着,他抱着我,水淋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很紧很紧的抱着我,他吻着我的发对我说:“小涵,我爱你,我们要永远在一起。”这一切真像是一场梦。我曾想,我要找一个爱阅读和我有共同语言的男人,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和他共度一生。但阿飞走向了我,一切都不重要了,我愿意同他走向生活的本质,阿飞说我没有努力靠近他的生活,他错了,我是多么自然的走向平凡庸长的现实生活,只是他没有发现罢了,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在意了。 望着身后的哈尔滨,这个在寒冬中它那样的从容,离开哈尔滨,我有些不舍,在我最失落的时候,这座城市接纳了我。它很善良,拥抱了我的逃亡。 我躺在火车的上铺,望着直不起身来的头顶,若无其事的想起“人”来。脑子忽然像一个过滤器,翻越起一个人一生的长卷来。 人一出生,就耳濡目染的有了一种基本存在方式,活着,生存。这种方式可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变的不一样,也可能从始自终的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大多数情况下,每个人的地位和角色是早已被确定的,也是被预先安排好的。他几乎用不着刻意的努力和追求。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就不知不觉的已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规范,所塑造。他能十分自然地就融入到某种生活的习惯中,他把这种生活看成是理所当然,从未想过要去改变。也从未想过要脱离现有的生活轨道,放眼看到轨道之外的路。 人,总是在一件件的失去,不管他将要得到些什么,他都注定要失去。一个婴儿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得到很多的爱,等他长大,他要学习,他要学跳舞弹琴……他开始失去一种幼时熟悉的被爱,转而的是另一种严厉的带着强迫的爱,后来当他认清他没有办法和艺术结缘,他开始上小学、初中、高中,他开始失去一种叫童年的纯粹和简单快乐,他的生活开始变的有些复杂。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初恋,他开始忽略自己的朋友,他有了自己的心事自己的秘密、学业、压力。他开始疏忽自己的父母,学生时代的那些朋友,因为他恋爱的全身心付出,而渐渐远去。然后他也会发现,初恋不在。 有一天,他想起自己的未来,在夜里,他忽然会觉得自己一无所有。贫瘠而潦倒。在内心的深处他便去渴望、期待,期待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家,自己的爱情,自己的未来。他有了工作,有了家,有了爱情,他渐渐的又发现自己常常处于一种不满状态,或对工作,或对社会,或对家庭。他真挚的渴望一种没有压迫的生活。 家,建立了,开始有矛盾,父母和爱人使他觉得生活像漩涡,小孩总喜欢伪逆自己的想法,爱情,开始变的淡而无味,终于成了习惯,而且他还不得不接受这样的转变。于是,他开始对现实低头,降低自己的要求,为了生活的更安稳和简单。 他感到自己永久的处在困境里,因为生活,他再不愿去顾及他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感到寂寞和无援。他再也回不到学生时代的那种纯真简单的生活中去了。他开始追忆,追忆自己的过去,他开始怀念,怀念过去的人和记忆。在那一刻,他觉得现实不再那么沉重,他会觉得舒心和平静。 渐渐的他老了,老的很快,他站在窗台,忽然觉得,人生短暂。或许他会后悔,当初应该那样做,不应该那样做,他开始发现,自己的一生都在失去,失去纯真简单的童年,失去自己的朋友恋人,失去自己的父母,失去自己的年华,失去一生一世…… 大多数人是这样的,虽然沿路也会很多的意外和故事,可也就是这些了。 这样,他也就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生,无论他满不满意。 他经历了一切,从出生到死去,他的人生是完整的。是的,只是完整而已。 我有些累了。但我头脑里不住的跳跃着许许多多的东西,我想我应该想一些轻松愉快的事情。我有34小时的时间,我应该尽我所能的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 第四章 八 “我为什么爱你,先生?” 因为 风,从不要求小草 回答,为什么他经过 她就不能不动摇 ——狄金森 这个春天,宋义齐和江林儿牵手去了天涯海角的三亚。 宋义齐背上了那把暗红色的吉他。是的,这把吉他更适合现在的他,适合他的身高,适合他的气质,也适合他的美满。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旅行。 他们已经临近毕业。也开始各自默默的想象将来。说真的,他们的心里没有清晰的概念。很多事他们都不愿去考虑太多。他们各自有各自的骄傲和坚持。他们一致的不去考虑繁琐的尘世生活。他们只拥抱此刻无垠的自由。 人,在相爱的时候,会淡忘一种现实。甚至会自我欺骗。或者相互欺骗。 可是,他们相爱。相爱幸福。 日出的光,摇曳着风。海,是苍天。会悲悯人间。 当他们牵手站在海边,就好似一切不再有开始和结束。他们沉醉于这浩瀚的温柔里,奔跑,追逐。海浪一层一层的翻涌而来,打在他们的腿上,让他们有一种将要下沉的感觉,林儿拽着宋义齐的胳膊,说要上岸去,她有点畏惧水,但她爱极了海。浪花退去,泛起白色的泡沫,还未平息,浪花又拍打过来,浪就像永不止息的时间,没有来由的继续着。 脚踩在细沙上,深陷下去,林儿蹲下身,看着海水洗过的沙滩,海水渗在细沙中,使得细沙有了自己的纹路,浅浅地,默默地。细沙不再干涩,它们变的温柔,海水顺着沙的纹路流回海里,海用浪花回赠它的温柔。 林儿拉着宋义齐的手,说要搭一座面朝对的房子,他们抹平沙滩的一隅,堆沙成屋,他们光着脚走向那间小屋,那些脚印在小屋前坚定的走着。 “林儿,你最相信什么?” “感觉。” “怎么说?” “他们总说,诗歌读不懂;他们总说:你懂这首诗吗?我想这样说是有问题的,诗歌不能问懂不懂,而应问,有没有感觉。我相信感觉。愿意跟着感觉走。” 落潮的海,那样的平静,他们坐在沙滩上,海水浸没了他们的脚趾,又退去了。 宋义齐说:“你感觉一下我们未来。”, 江林儿望着他,微微地笑着,她轻轻的把头搭在了宋义齐的肩上。“我们跟着心的方向走,就是我们的未来。” 在海的一端,爱情,闪耀着青春的光芒。 那是圣洁的青春带着梦想奔跑的一种信仰。 日落西边的时候,宋义齐让江林儿面朝海站着。他终于决定提笔为江林儿画一幅背影。 天有些凉,江林儿依旧固执的穿上白色的连衣裙。她喜欢这样的自己:白衣一身,黑发披肩。宋义齐坐在离江林儿一米远的距离。他有时候觉得,这样的距离让他神往。忽然间他想到或者他们会离别。谁也配不上江林儿。是的。谁也配不上,包括他自己。 握着多年未握的画笔,一切都消失在宇宙之间,他好像和江林儿一起走了很多年很多年,他们一起走过了生命中最美的时光,他们拥有着人世间最美丽的情感。他们自由的呼吸,他们有梦想,并且会为之奋斗一生。即使,明天他们就将一无所有。他又好像和江林儿分离开了很多很多年。他站在离她几尺的地方,静静的默默的看着她,他不会惊醒她,不会让她无措,不会让她感到悲伤…… 宋义齐画笔下的江林儿越来越清晰,她的身段,她的姿态,她的气质甚至她的气息。 “画好了没?” “还没呢。”他答道。其实,他已经画好了,他只是还在想别的事情,而他发现,面对江林儿的背影,他似乎更有力量想这些问题。 “可是,我累了。” “你不要让我抓到画不好的理由。” “狡猾。” “你可以作一首诗,然后和我交换,我画的这么好,还还舍不得给你呢。” “小气鬼。” 他们相互的喊着。江林儿尽量保持身体不动,可还是免不了轻轻的挪了一些步子,他以为宋义齐不会发现,可是他却喊着“像你说的,一个词的换用,可能影响整首诗的表达。不要动。” 江林儿咯咯的笑起来,此时她倒真是想去作首诗了。她的视野投向远方,极远的地方…… “海水漫过紫色的贝壳……”她自言自语到。“是你画笔下……”“躺着的星辰“你送的太阳在手心”“恩……”“浸湿……” “好了,你可以自由活动了”宋义齐高声喊着。他喊了好几声,江林儿也没有动。她听见了,可是,她不能动,最关键的词,“浸湿,浸湿……” “你动不了了吗?”宋义齐笑着用手摇晃着江林儿的肩膀。 她遗憾的摇头,“恩,还差一点,不该断的。” “念来听听。”宋义齐看到她神情恍惚的样子,就知道她又被“魔”住了。 他们并肩坐下。 “海水漫过紫色贝壳 是你画笔下 躺着的星辰 你送的太阳 在手心 浸湿……” “浸湿……浸湿……”江林儿望了望宋义齐,他正微笑的望着她。她的眼又转而落到远方的海。“对,海,海!”她惊喜的叫起来。 “什么?”宋义齐疑惑的看着她。 而江林儿全然没有看到宋义齐的表情,她高兴的蹦起来。 “浸湿海” 宋义齐也站起来。江林儿幸福的用手围着他的脖子。喊着“浸湿海,浸湿海” 可他还是没有听明白。“什么?尽是海?” “是浸湿海,不是尽是海。” “海水漫过紫色的贝壳 是你画笔下 躺着的星辰 你送的太阳 在手心 浸湿海” 宋义齐也笑了起来,他看到,她那样幸福而天真的笑,她活在诗里,那么美。 “喏,诗给你了,画呢?” “哦,苍天,画呢?”他只顾着跟着她兴奋,画却被丢在沙滩上,跟着海飘走了。远远的,一张画纸平静的躺在海面上。 “不是吧!”他们同时喊出来。踏入海,抓画去了。 画是找来了,可是,画上的江林儿,已经浸湿了。 ,江林儿故作严肃的说:“我很怀疑,你到底有没有画成功,我对你的画画水平,表示严重怀疑。” “恩……”宋义齐学着江林儿的口气,“那个……为了表示本人的画画水平,我决定,在一星期之内,完成江林儿女士素描组画十二张。” “真的?” “当然,不过……” “什么?” “你要把刚刚那首诗,改成歌词。为我做第二首词。” “诗我不改,作词我可以考虑。”江林儿坏坏的笑着。 宋义齐一面苦叹自己廉价的劳动力,一面追悔不该夸下十二幅的海口,现在也收不回来了。而江林儿只是傻傻的幸福的笑着。在心的很深处,还飘着那首诗的择题,还有“紫色的”要不要删掉。 宋义齐和江林儿在海南三亚停驻,他们感受到不一样的生活气息。看着浪花吹着海风,写着诗唱着歌。 同在西安的时候一样,宋义齐常常背着吉他出门,有时候不告诉江林儿就出去了。对于这一点,江林儿也毫不在意。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保留。所以,她喜欢雎鸠,这种鸟即使相爱,也不会过分的亲昵。就像她和宋义齐,他们各自有很适合对方的节奏,对方的生活。但同时他们各自保留自己的本质,各自的习惯和思想。他们彼此为对方留下空间,他们需要的不是相互塞满对方的生活,而是一种彼此的尊重和信任,坦诚和真挚。 有时候他们也会一起出门,海边的酒吧、滩外的咖啡店、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鸣响吉他,歌唱青春。有人伫立,有人微笑,有人鼓掌,有人走过。每每这个时候,幸福就像跳动的音符闪着光芒,灵动在江林儿的血液里。 不过,喧闹使她困乏。她更愿意和宋义齐去安静地方。而宋义齐完全由着性子来,他走着走着,觉得可以唱了,他就不听劝阻的倚在墙边唱起来了。有好几次,周围连宋义齐的声音都听不见了,他一个人还处在自我陶醉的状态。江林儿只能和他摆摆手,以示她要找个地方坐下来,使自己的耳朵清净下来。宋义齐满不在乎的点点头。愈加发狂式的弹唱起来。 在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两股极端的血液。一脉是天赋予的狂热,一脉是环境给予的安静。多年来,这两脉血液相处融洽,使得他并不居于某种特定的风格,他希望自己丰富,他想做的不是一名歌手,也不仅仅是一名乐手,他始终记得母亲对他说过的话。音乐是艺术,艺术不该被亵渎,也不该被篡改;艺术是饱含着音乐的存在的,那么音乐也是该有艺术的品格。而吉他,这平凡、卑微的乐器,也承载着传递音乐的使命。重要的不是手中的乐器,也不是手指挥动的方式,而是它们传达出的思想和精神态度。音乐传达出的该是一种来自生命内在的情感和力量。 一个星期的旅行很快就结束了。宋义齐的素描组画进展的还不是很顺利。江林儿的词倒是已经有清晰的轮廓了。宋义齐免不了又遭到嘲笑。他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干的是外行的活,要是让他唱歌,他唱三天三夜也没问题。江林儿就争辩道自己干的也是外行。不过对此宋义齐可不认同,“你总是和文字打交道吧,不像我,一个用嘴,一个用手。”江林儿毫不示弱“难道你用嘴弹吉他啊!”直到他们自己都忍不住的大笑起来,才以“大家做的都和艺术有关”而作为结束语收场他们自己编的小闹剧。 虽然进展的不是很顺利,可依旧完成了几幅高质量的,比如他画江林儿在阳台发呆的那副,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邃的望着远方。还有坐着看书那副,嘴微微的张着,神色凝宁。以至于江林儿称赞他可以改行,或者真有艺术天赋类的话。宋义齐会跟小孩子似地感到内心的满足。 最后,江林儿为了褒奖他画的较高水准,决定暂时不再为难他,高兴的收下他画的六幅素描。同时由于他夸下的海口未能按时完成,作为补偿,要他自己作词作曲第二首歌送给她。宋义齐连声说好,江林儿的词也终于在回西安的火车上完成了,所以很自然的,那天坐在12号车厢的人有福了,听到最纯正的原创音乐了。 《我们》 海鸟已经回家 我们的歌还在弹唱 我们手牵手,手牵手 看阳光落下阳光落下 这幸福啊,我们抓住不放 沙滩还在海上 我们的歌还在飞扬 我们手牵手,手牵手 听海风传唱,海风传唱 这幸福啊,我们此生不忘 九 西安正在下雨。我撑着伞,走到大雁塔音乐喷泉广场,天地下着冬雨,不见残雪。音乐喷泉依旧开放着,只有稀稀拉拉的一些人,偶尔也见到几个结伴观赏的人,我无心看随着音乐节奏变幻舞姿的喷泉。我的眼睛四处张望,我知道我在寻找些什么。我知道,我不会找到我所想的。我望着眼里的一切,忽然觉得自己内心平静了许多。这几日,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穿行,让我趋于平和,无言的天地间,我仿佛看到宇宙间所闪现的那一点点微弱的光。不知怎的,这一刻我忽然想起珊珊。 珊珊是我的大学室友兼好友,她是个活在书里的好女孩,话不多,声音不高,她常常处于一种精神恍惚的状态。她带着很厚镜片的眼镜,刚认识时,我和其他几个室友常笑说她有可能是是八十年代的穿越过来的女大学生。如果不是珊珊在大三发生的那场惊动了我们的恋爱,我不会真正了解她。 大三那年,我们有一堂必修课,是学校出了名严厉的陈教授的写作课。我们都不喜欢陈老师的课,一个年近古稀的老头,还没看淡世事,每次上课都要点名,他的课一周两次,都在早上,夏天倒也罢了,他的写作课在冬天,冬天的早上,起床从来都是一件极端痛苦的事,尤其是到了大三,课很少,一周常常能睡好几个懒觉,所以每周有两天让我们起床对我们来说成了一件浩瀚的工程。那天,每次提前十分钟到班的陈教授,直到八点上课铃声响起都没有来,我们拍拍桌子欢呼准备起身回寝室补个觉,忽然走进来一位高高瘦瘦的帅小伙,他剃着平头,穿着黑色羽绒服,虽然穿着鼓得饱饱实实的羽绒服,还是可以看出,他羽绒服后的清瘦的身型。他戴着眼镜,朝我们笑笑,笑的很好看。这些描述当然都是后来珊珊告诉我的,我完全没有他穿着黑色羽绒服带着帅气的微笑朝我们点头这样的记忆。他是陈老师找来的代课老师,是陈老师带的即将毕业的博士生。他说他叫张启文,我们可以叫他老张、小张或者启文。他对我们说:陈老师很关心我们,家里临时出了点事也不想耽误我们的课程,所以早上七半点给他打电话,让他给我们上一节写作课。不知道怎的,有人鼓起掌,然后大家都鼓起掌声,那次掌声我印象很深刻,因为那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掌声。后来珊珊告诉我,那次是她带头鼓的掌。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了。不知怎的就鼓起掌了。”她笑笑,笑的很干净,她又说:“那一刻,我看见了自己充满爱慕的眼神。”老张说他不会教写作,他说他想和我们分享他喜欢的三个当代诗人的三首诗歌。一首海子的《四姐妹》,一首昌耀的《一十一枝红玫瑰》一首张枣的《娟娟》。珊珊说他选择的这三首诗,完全把她俘获了。我笑笑。其实我想告诉她,他读这三首诗歌的时候,我的心不知怎的也飞向了遥远的地方。 一下课,珊珊便把她的水杯和随手携带的暖手袋给我,让我给她带回宿舍。我并不知道她是去找老张去了。那天她很晚回宿舍,回来后心情很好,出乎意料的没有一回宿舍就埋在书里,她满怀期待的听着我们讨论老张,我们时而打趣叫他张猴子,她像是吃了一惊,说:“张猴子太难听了些,他不就瘦了些嘛?”我们便问她,那我们应该叫他什么。她说:“他不是对我们说他叫张启文,我们可以叫他老张,也可以叫他启文。”我们望着红着脸的珊珊,又互相望望,瞬间便明白了这丫头今天的反常。她很大方的说她下课便跟着他出去了,跟他聊天,中午和晚上都在一起吃的饭。我们吃惊的望着她。她便说:“晚上一起吃饭的还有他的女朋友,是我想和他一起吃。”我们像是听戏一样,目瞪口呆的望着她。“你不会告诉我们你喜欢他吧。”我们问,“不是喜欢。是爱上,我爱上他了。”那个平日不常言语,日日浸在书里的珊珊像是忽然间变了一个人。或许她并未改变,只是,她从未在现实的生活中找到她的方向。然而,她的这一方向,或许并不该是她要走的路,她执意要走,就只能遍体鳞伤。 老张只给我们带了那一周的两节课,陈老师就回来了。我们继续昏昏欲睡,我常常看到珊珊发呆的望着窗外,她的眼神忧郁许多。我们知道她常常去找老张,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她一次比一次失望。有一天,就我和珊珊在宿舍,她在寝室看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就忽然哭了起来,我看过那本书,我知道她为什么哭。我们总是在各种小说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在影子面前,我们还需要坚强什么呢。我走到她身边,她的头倚在我的腰上抽搐着,她对我说:“小涵,爱一个人好苦。”我不知对她说什么,我并不知道她和老张之间发生了些什么,我只知道,爱上一个已经爱人的人来说是残酷的,珊珊是个很敏感,很简单的人,我们很担心她受到伤害。我就说:“都会过去的,放下他吧。” “他抚摸我,我的每一寸皮肤都在颤抖,他吻了我,他对我说了许多情意绵绵的情话。” 我红着脸,我不知道珊珊为什么忽然对我说这些话。我说:“他不是有女朋友嘛?” 珊珊像是没有听到我问什么:“他说我并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装作理解他。我说不,我理解你,他表情很凶的对我说你撒谎。我说我没有,他又很平静的说是的,你不知道你在撒谎。我又告诉他我爱他,即使你认为我还不理解你,你会知道,有一天,我一定是世界上最理解你的人。”我听出了珊珊语言里的混乱,我有些害怕,我望向她,她的脸上满是泪痕,两眼睁得很大,额头上渗着汗,打湿了她的齐刘海,她不像是在对我说话,而是刚从一场恶梦中醒来。我不知她怎么了,只觉得害怕。我双手扶着她的肩,我叫她的名字,仿佛她真的在梦中,需要我叫醒她,她并不理会我,梦魇似的继续说道:“他说他是个多情的男人,不值得我去爱。”珊珊忽然抓住我的手说:“我不在乎,我不在乎。” 她的双眼睁得更大了。脸色很差,双手用力的抓着我的衣服,喊着“疼,疼,疼……”我被吓得手足无措,流着泪说:“珊珊你别这样,你别这样,别这样……”我很害怕,给王婷和莎莎打电话,让她们赶快回寝室。我们把珊珊扶到床上,她还抽涕着。 我们问她要不要给她家长打电话,她点点头说:“打给妈妈。”所以我们才知道,她父母离异。 珊珊妈妈另一天一大早到了我们宿舍,她抱着她妈妈,大哭起来。她妈妈是个很端庄的女人,我们听说过,她妈妈是个大学生。她对珊珊说:“珊珊,我们回家吧。”珊珊点点头,她母亲安抚她一会,她就睡着了,珊珊妈妈坐在她的床边,我们都望着她和珊珊。她不要意思的笑笑说:“麻烦你们了。”我们连忙摇着头。阿姨告诉我们,最近她有和珊珊商量再婚的事,她说可能刺激到她了。“她实在是个很敏感、很脆弱的孩子。”她起身向我们道歉,我们用力的摇摇头。我们彼此望望,还是没有说珊珊主要是因为爱上老张的事才弄成这个样子,我们都觉得由珊珊自己告诉她比较合适。 珊珊回家去了,之后说她有精神衰落的迹象,她选择休学一年。 我们给她打过电话,她都说她挺好的,不用担心,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她给我们写了一封信。她说不能和我们一起毕业,拍毕业照她感觉很遗憾。她说她每个月需要去医院定期检查,还要去看心理医生。她的字里行间非常平静,像是我们从前认识的珊珊。她回忆起我们之间许许多多的事,她只字不提老张的事,只在信的末尾写了这样一句话:“当我明白放下一个人是心力交瘁之后还会隐隐作痛之后,我便将他放在心底,他再不堪,也是我拼尽全力去爱过的一个人。爱情再不堪,我也愿意飞蛾扑火一次。” 十 一株百合,绽放。很多人欣赏。也会有人采摘。 如果你是一株百合,那么不要过早开放,不要轻易绽放。等到那个人,等一种合适的幸福。还有,记得,作为百合,爱情不该是你唯一的信仰。就像玫瑰,刺,就是一种保留。无论你是什么,都要有作为自己的一种信仰。 ——引子 爱情。 我听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故事,我身边的每个女孩都有和爱情有关的故事。 我读高中时的朋友小敏在我读大学时忽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时她才二十岁,她和那个男人才认识一个月左右。她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有些伤感,她就这样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一个在我看来还是陌生的男人身上。 她这么快、这么轻易的丢弃了一个女孩子可以可以自由呼吸的青春岁月。“我总是要结婚的吧!他的条件很不错,以后我就遇不到这样好条件的人啦,他很想结婚啊。”小敏说。 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曾听说:“迟开的蝴蝶最美。最后破蛹而出的蝴蝶,不仅美丽,而且翅膀也很坚硬。”然而许多女孩在还有找到自己时,就选择了自己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很想作那只最后破涌而出的蝴蝶。事实上,我也没有做到,我不过是许许多多普普通通女孩中的一个。 李子娟是我大学在社团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和刘海从初中开始恋爱,到高中,到大学。 爱情大都时候是复杂的,但讲述的时候,他们都是简单的,简单到只是一个故事或是一个情节。李子娟在失去父亲两年后和刘海走在一起。从此,刘海就是她除去母亲以外的一切。一切的一切。 子娟能写一手很好的毛笔字,是她爸爸教她的。她妈妈常说:“要是将来你能找到一个像你爸爸一样的男人就好了。那我也就不用担心了”李子娟在遇到刘海之前,就常想,像爸爸一样的男人是怎样的?等她遇到了刘海,和刘海在一起。她就知道了,她不会遇到像爸爸一样的男人,因为即使刘海不是像爸爸一样的男人,她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还是会只爱他。 妈妈曾告诉子娟,年轻的时侯爸爸很穷,妈妈和爸爸是高中的同学。相互间很有好感。爸爸很优秀,无论是外形还是气质。妈妈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子,不美丽也不聪慧。可是相爱有的时候是没有理由的。奶奶很不喜欢子娟的妈妈,她觉得自己的儿子的前程本来应该更好的,可是子娟的爸爸执意要和妈妈在一起,不肯去上大学。然后,他们结婚了。一个小小的家建立了。妈妈脾气不好,可是爸爸都会让着妈妈;妈妈也从不会想着要买漂亮的衣服首饰,把钱省着给爸爸买许多补品。子娟爸爸走后,她常常站在爸爸的遗像前,念着佛经,日日念着。 子娟读高中的时候,妈妈知道她在恋爱,她了解除了亲情,女儿还需要很多的爱。那些是她给不了的。所以她没有过多的干涉,只是常常提醒子娟不要耽误学习。子娟点点头。子娟和刘海,一谈,谈到了大学。 高考填志愿时,他们一起报考北京,但刘海落榜了,留在了本省读书。从初中开始,子娟就没有离开过刘海,到北京还不到两个月,他们之间就出现了许多问题。子娟说他们之间闹别扭也是常事,以前刘海会让着她。现在不在一起了,刘海就不怎么让着他了。她说她看不见刘海心中充满恐惧。哪怕一个短信,刘海没来的及回复,子娟就会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打球被伤了?骑车摔跤了?吃饭拉肚了?还是有了别的女朋友?时间长了,刘海就受不了了,他受不了子娟的那些担心,子娟说:“那是因为我爱你。”刘海说:“那我受不了你的爱。”有那么一次,刘海真的提出分手了。子娟求他,求他…… 刘海说:“我还是爱你的。只是,你的爱让我没有了自己的空间。” 子娟发誓自己会改。 分分和和闹过很多次。等李子娟寒暑假回到家,他们又能很好的在一起。可是,担忧和不信任,已经在他们的爱情里蔓延开来。 两年过去了,对于子娟来说,这两年是艰辛的。她用尽全力的维持他们的感情,她从没有想过放弃,她知道除了母亲,她只有刘海。她知道只要她坚持到自己毕业,他们的感情就会得救;她坚信只要他们不在异地,他们就能像以前一样很简单很快乐的在一起。只要和刘海在一起,什么苦她都可以吃。只要刘海不要丢下她。 大三上学期,刘海实习了,某一天,再一次大吵之后,刘海提出分手,他说他已经厌倦了,厌倦了这份感情。他累了。他厌倦了每天要找许多理由告诉子娟他没有回复短信、接电话的原因。他感到疲惫。他想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这次,他不再直接和李子娟说了。他打算让子娟真正的死心。他要找个女人。他太了解子娟了,他终于还是选了一个最决绝的方式。彻底的结束这场令他疲惫的感情。他是有不忍的,子娟是他相处了近七年的女孩子。只是,现在除了厌倦和疲惫他再也没有任何爱的感觉了。如果他还要和子娟在一起,他都可以看到他接下来的生活是怎样的。他等不了,等不了李子娟说的一年后。他已经失去耐心了。 “子娟,你有想过吗?和刘海在一起你的生活将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你毕业后,到他工作的城市,找到一份工作,和他订婚,结婚。可是,如果你放下他,你的人生将有很多的可能性,你可能留在北京,可能去上海,也可能有自己的一小公司,自己的事业……” “小涵,那些可能性对于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终究还是会和一个人结婚,终究还是有一个家,只是对象不是刘海罢了。那么,专心的爱一个人不好吗?” “刘海,为了他,你连自己都丢了,知道吗?” “我不在意。小涵,只有他,可以给我安心的感觉。我太需要他了。他是我的亲人。” 子娟在门前等刘海,她焦急和恐惧。她永远不会像刘海习惯她的质问一样的去习惯刘海的疏离。虽然她会安慰自己,只要再拖一年,他们就可以回得去从前。她知道,刘海还是爱她的。虽然这份爱已经变的微弱。可是,她有期待,期待一切好起来。她也不想去怀疑和猜疑甚至无端的对他发脾气的,可是她永远掩饰不了那份脆弱和恐惧。她不可想象失去刘海是怎样的境地。不是她不想,她根本不敢想。这个男人,在她生命里存在了七年,她过往人生三分之一。从她知道世事开始她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当爱情的绚烂逝去,她已经不会去奢求所谓爱情的滋味。刘海是他的亲人,她接受了平淡和繁琐。她了解的,她不能向刘海要求太多,他已经给她一个完整的感情。她不能失去他。她知道,她再不会这样的去爱一个人了。如果她失去刘海,那么,她的一生将不再有爱情了。她这样想。 这段感情耗费了她的精力。她没有别的异性朋友。她已经习惯见别人的第一次就告诉别人,她有男朋友。而且她不能失去他。 楼梯传来脚步,还有笑声。男的女的。刘海的,还有另一个女人的。她听见那个女人嘲笑她,子娟握紧了手。她退着步子,摇着头。她不信刘海说的是真的。她不信。 刘海看到子娟,没有太大的吃惊。他搂着那个女孩。低着头朝李子娟走来。等他走近他也抬不起头看子娟。他看到子娟的泪穿过空气落在地上。他终于还是抬起了头。没有像从前一样说对不起。只是说“各过各的吧!李子娟。” 子娟用力的咬着头,她的脸色已经煞白。 “我已经有别的女朋友了。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很轻松很简单。我们都累了,真的不需要再拖了。” “那么六年后呢?你还是会厌倦她。然后呢?你爱她吗?我们真的不能撑过去吗?真的不可以和我一起走过去吗?我真的……” “别说了,我不想和你说了。我一句话也不想听了。” “你骗我,她根本不是。” 刘海转过头,吻起了那个女孩。当着子娟的面。 子娟大叫着推开他们。撕心裂肺。 “为什么要羞辱我!为什么要羞辱我,为什么不想想我有我的骄傲和感情,为什么不为我想想。为什么羞辱我的是你,为什么要是你。刘海,刘海,刘海,刘海……” 子娟不曾这样过。顷刻间,连她也疲惫了。疲惫的眼好似看见了爸爸。爸爸站在远处,等着她。她摇摇头。说“爸爸,他不是你带来的,爸爸,他真的不是你带来的。真的不是。”每一次他们闹分手的时候,子娟就会扯着刘海说:“你是爸爸带来的。爸爸,你把他留下,不要让他离开我,不要让他离开我。”只是,有一次的梦里,她失去爸爸的第七年里第一次梦见爸爸,爸爸轻轻的拍着她的头,说:刘海不是爸爸带来的。不是的…… 子娟站起身,走开了,她没有挽留。也没有告别。她已经没有了思想。她只想出去找到爸爸,好好的问问他,刘海是不是爸爸带给她的。她只是想去问问爸爸,为什么她什么也没有。 刘海知不知道他伤了子娟。一辈子。 可是,他不得不承认,除了难受和心痛。他真的会觉得很轻松。他觉得他回到了生活的现实中。可以有真实的感受和心跳。原来,子娟的爱是那么的可怕。 他终于还是克制住去追子娟。轻松是多过担心的。 那夜下了很大的雨。子娟没有回家,她就坐在马路边,哭着,哭着,喊着,喊着。 等她妈妈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医院里,高烧不醒。 刘海没有出现。 等她恢复意识的,已经是三天后。 梦里,她见到了爸爸。爸爸什么也不说,她也什么都不说。他们就坐着,坐着。天黑,天亮,天黑,天亮。 梦里,她看到了刘海,他们相互的走,可怎么走也走不到对方的面前。他喊她,她喊他。谁也听不见。她听见很远的地方,妈妈在哭,哭的很伤心,很伤心。她心痛极了。终于,她朝爸爸点点头:“爸爸,妈妈在叫我,妈妈在哭呢,我去问问她怎么了。”爸爸笑着点点头。于是她也笑着点点头。她看到刘海还在喊她,她挥挥手说:“刘海,你先回家吧!我妈妈在等我呢?我走了,刘海,你回去吧,我走了;你回去吧,我走了,我走了,走了。” 她睁开眼睛…… “妈妈,娟娟回来了。”这是她睁开眼睛说的第一句话。 “你去那了?” “我去爸爸那了,他好像很想我回家,我就回来了。” …… 她的母亲会觉得,子娟需要这样一种决绝,因为她的生命从她可以把握自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把她自己完完整整的交给了刘海。她从没有把生命留给自己。 她一直错过了一场蜕变,自己的蜕变。 对于青春来说,她已经晚了,但对于人生来说,她还有时间。 只是,子娟已经不敢勇敢的去爱,去追求了。 子娟在十二岁的时候,失去父亲,二十二岁的时候,失去最心爱的男人,她不知道,她还能抓住什么,痛苦的回旋让她不忍再去拾起任何任何…… 她变的胆小。她惊恐很多东西。那个曾经看到蟑螂会去拿鞋拍死它的李子娟,如今看到蟑螂会惊恐的叫母亲。 “我的子娟,过不了大日子了。”妈妈这样说。只是,妈妈也会安慰自己,这样的生活不也是生活吗?她的女儿,会好起来。会的。一定会的。 时间会带走一切。痛苦不过是让前行的步伐慢一些罢了。 子娟的一生就只有这样一个信仰。一旦毁灭,她就万劫不复。 “妈妈,为什么幸福如履薄冰。” “因为如履薄冰,所以会觉得幸福。” “妈妈,幸福还会来吗?” “只要你学会尘封和开启。”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我收了伞,在大雁塔广场漫无目的的走着,我脑海中涌现出我许许多多的朋友,我很想念他们。在我失去学生时光的同时与他们也渐行渐远。我拿起手机,我给通讯录上曾经的朋友一人发了一条短信:“我是小涵,我在古城西安,雨后的夜很美。我很想念你们,告诉我你们的地址,我想给你们寄一张明信片或者是一封信件。” 我一个人蹲在广场湿漉漉的台阶上,等待着每个朋友的地址。 十一 江林儿他们回学校没有多久,宋义齐就接到舅舅的电话:外婆病危。他匆匆赶回家。他不停的告诉自己:“她老了,她终究要去的,这就是生命。”可是他的泪还止不住的落着落着。自从母亲去世,外婆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在亲情的情感上来说,这么多年他和外婆相依为命着。外婆已经七十多了,也病倒过很多次。在他心里,他一直有着心理准备,可是,他还是没有办法相信如果他失去了她,他该怎样承受。 等他赶到时,两个多年不见的舅舅,还有他的爸爸都立在屋里,大家神色凝重。他的心不由得一沉。他知道,来不及了。他跪在外婆的病床前,轻轻的握着外婆的手,轻声的唤着“外婆,外婆……”他的手拨开了外婆粘在眼上的头发。老人张开眼,那双眼已经浑浊的看不见外孙了,她想说什么,可什么也说不出,宋义齐也什么都听不见。他只看到外婆留下两行泪,像从前的很多次一样,她可怜这个孩子,她舍不得这个孩子,不放心这个孩子。宋义齐仿佛又听到外婆一个人对着妈妈的遗像说:“阿珍啊,小齐是个好孩子,就是心里苦啊,这孩子懂事,可是心里苦啊!”他也仿佛听到外婆还嘱咐着要上大学的他:“小齐啊,不要惦记我,外婆还健壮着呢。”她边说这句话还边咳嗽。他还记起…… “外婆,你看看我,看看我啊!”宋义齐看到外婆闭上眼睛,声音颤抖着。 外婆又努力的睁开眼睛,她努力的抽动着嘴角。可依旧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父亲走过来,拉起他:“让你外婆安心的去吧!” 宋义齐愤怒的瞪了父亲一眼,“你别管!” 他的舅舅忙上前说:“小齐,跟你外婆告告别,她撑到现在,就是等你回来。她还是不放心你啊!” 宋义齐握紧外婆的手,头倚在外婆的床边,大哭起来。“外婆,你见到妈妈就告诉她,我想她了,你告诉她,小齐没有学坏,小齐的吉他弹的很好,小齐能作词作曲,小齐把音乐当艺术,把艺术刻在了生命,刻在骨子里。小齐不会糟蹋音乐。外婆,你告诉她,她送给我的吉坏了,你叫她不要怪我,外婆,你告诉妈妈,我想她了,想她了。” 宋义齐的父亲掩面而泣。 外婆终于安心的闭上了眼睛,在她爬满皱纹的脸上,宋义齐看不见她的表情,他只看到两行泪一直流淌着。 原来,眼泪比生命的长度还要长。 外婆的后事处理好后,他才离开。他想去看看母亲。他离开外婆家的时候,脚步那样的沉重,连外婆也不在了,这里他还会来吗? 他的父亲看见他,试图的想说些亲近的话,可他终究什么也没说。这些年来,父亲也常常来外婆这里看他,每一次都用近乎乞求的眼光等待他的回应。他也一直在西安,是一家大医院的内科主治医生。每个月宋义齐的父亲都会打生活费给他,但他从没有用过里面的钱,母亲走后,考上大学,他就把和妈妈住的房子卖了,虽然很不舍,但终究还是买了。那些钱足够他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大二之后,他完全可以依靠自己自食其力,父亲的汇过来的钱,有多少他不知道,卡在箱子底,孤独的存在着。他说过他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父亲。 从此他便是无家可归的人了。 父亲和母亲都是西安人,上山下乡时,他们分到了不同的地方,母亲去了新疆,父亲去了青海。回城时,父亲年纪已经不小了,经人介绍,和母亲结了婚。母亲在中学当音乐老师,父亲在医院当医生。父亲脾气暴躁,母亲心气很高,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吵个没完没了。伴着他的出生,父亲温和了许多。母亲曾对他说,他的出生,几乎就要挽回这个家了。可是,只是几乎而已。宋义齐9岁那年,父亲要和母亲离婚,他在西安遇见了他在下放青海时的初恋女友。母亲曾说:他心心念念爱着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也爱着他,并一直没有结婚,在青海等了他十年,还到西安来找他。母亲这样对他说的时候,是想告诉宋义齐不要恨他的爸爸。“我都不恨,你恨什么?”她真的不恨吗?不,母亲是恨的。 母亲和父亲结婚了,就无怨无悔的爱他,全心全意的爱他。母亲把一生交付给他,而他却毁了母亲的一生。从此,母亲就生活在屈辱的生活中。 父亲说:“过些天多打点钱给你,给自己买把好吉他。” “不需要!”然后他不再说话。 “过节过年回家吧!”父亲说,宋义齐依旧没有说话。回家?那个家?他已经没有家了。 “你也长大了,你也会恋爱,你会理解我,如果你是我,你也会……” “难道我的母亲不配得到你丝毫的爱吗?你以为你是谁?!”没等父亲说完,宋义齐看着他的脸喊道。他不看他的眼睛,父亲离开母亲之后,他不再看父亲的眼睛。 他的父亲不再说什么,面对宋义齐,他实在无言以对。孩子维护母亲是没有错的,他总这样对自己说。 看到父亲欲言又止的样子,他额头已经有皱纹了,他也老了。都会老的。 在母亲的墓前,他流泪了。他告诉了母亲,他想她了,他告诉母亲,有一个叫林儿的女孩在他身边,和他一样爱着艺术。他弹着吉他唱歌给母亲听,告诉母亲那些是他写的,那些是林儿写的…… 严冬到来的时候,他们依旧用文字和音乐浇灌着自己的土壤。他们的世界没有浮躁,没有焦虑,他们用属于精神的那种情感安抚心灵。他们排演话剧、参加画展,摄影展,诗歌讨论,参加音乐节、戏剧节……他们渴望接近艺术,渴望亲临艺术,他们培养自己对艺术的感觉,强大和艺术的感情。他们又找到了新的合作方式。宋义齐先作曲,江林儿依曲填词。江林儿愿意接受更有挑战性的事。所以欣然答应。 …… 岁月的风,吹着吹着,吹绿了嫩草,吹黄了落叶,吹来了炎夏,吹尽了白雪……还有半年他们就要毕业了。 毕业,这名词像来自遥远的尘世,会让他们无措。 当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安宁着他们的爱情的时候,他们不期待改变。不过,终究是要改变。 江林儿从南方来到西安,她爱着西安,这片土地,是她真正抓住梦想的地方,她渴盼留在这片土地,营造一个温暖而简单的家。她从前没有家,到西安之后,她便有了。 她常常去想她家的样子。她希望在西安的郊区有一个屋子,有小小的院子,里面种着高高的槐树,槐树下有一架秋千,阳光透着槐叶,下着金色的雨。春天她要种茉莉花,淡雅洁净的茉莉清香温暖走过院外的人儿。夏天她要种石竹梅,它们的朵儿参差错落的张着,采集一簇,扎在一起,插在瓶中。她喜欢夏天是这样的,无香且漫长。秋天,风吹着她的院子沙沙作响,她会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或者秋千上,看枯黄的叶子怎样一片片的旋转再不经心的落下,怎样伴着风铺满一地。她不扫落叶,一片也不拾,等到秋末,落叶和落花,铺满她的庭院,土壤会埋葬他们,它们会学会生命的轮回。她还可以种两棵桂花树,院子里花香飘荡。等到冬天,她的庭院开始洒满雪花,白色的,透明的,雪落在枯瘦如柴的槐树枝干上,落在油画般的秋千架上,沿着屋檐、庭院的灰墙,不住的飘着飘着。她不出门,不踏雪,也不许他人出门,旁人近来,她庭院的雪,没有脏兮兮的脚印,没有喧哗的叫喊。“可爱的孩子们,你们不要进我的庭院,去别家堆雪人吧!”如果有孩子敲门,她会这样告诉他们。连小小的麻雀最好也不要来这儿觅食。她不养动物和牲畜。她钟爱燕子,暖心的燕子冬天也不愿打搅她,纷纷飞到江南去了。她依旧每天看着燕子的窝巢,想象那最懂得生活的生命,什么时候回家来。兴许她种的几株腊梅会开花,白雪的世界里,红梅那般喜人,她不折红梅,任凭她自由的开着。她只看着它,静静的看着它。倚着矮窗,读诗写字。她看的书,安然的立在书架上,她储存的食物,堆积在灶旁。 然后,春天又来了。她又忙绿起来,她要出门,或者还有回一趟江南,去私淑孤儿院,去看看那里的孩子。如果有人来看望她,最好是在夏天,她会留她们住下,她铺着竹席的帐中,没有蚊子,没有炎夏。她们会乐意的留下。她们走的时候,她一人送上一束石竹梅,她得去附近的花店要些包鲜花用的淡紫色的纸,还有彩色的带子,她已经学会了怎么扎了。早就学会了。 她的爱人,她的爱人,可以在家干自己的事,也可以去上班,黄昏的时候,她会等他回家,如果他不累的话,她们最好出门散散步,要是正好碰上下雨,她们也不急着回家,站在某家的屋檐下。看雨啪啪的落,不过北方的雨要是像江南的雨绵绵的下着,她就不愿出门了。春天她会自己站在门边等燕子回家,她们别淋湿了。她想:还是让义齐弹个曲子,催她们回来吧。想到这,江林儿才想到,她得写个词,义齐谱个曲,常常唱给燕子听,她就不担心燕子忘了回家了。她也不知为何对燕子那样迷恋,她只记得,在孤儿院她和海米玩的很好,她们常常蹲在地方望着屋檐上的燕子筑巢,她们的巢时一粒粒的红土粘成的,她们会和燕子说话,后来有一个叔叔阿姨把海米领走了,海米对她说,她去的地方是北方,那里没有燕子。让她好好照看燕子,海米说会给她写信。她们一直通信,已经十五年了。海米也在上大学,她说大学毕业后她要去杭州创一番大事业。海米走后,江林儿就常常一个人望着燕子,整日整日。 她多么渴望和宋义齐拥有这样一个家。然而她知道,这并不是宋义齐想要的生活。至少现在的他想要的不是这些。 第五章 十二 没有谁曾被答应会被记起,在多年后的一个清晨或者午后。 ——引子 我再见到芯子是在一个雨天的午后,芯子和一男孩子牵着手,笑的很阳光。我没有停下步伐,我斜着伞,走过她的身边。我记得芯子说过的不再相识。虽然,芯子似乎已经变的很幸福。只是,我已懂得幸福很多时候不是用眼睛就能证实的。 因为伞斜着,雨很快的打湿了我的右手臂,那是个秋天,虽然穿了很多衣服,我还是可以感到雨打击身体的疼痛。 《懂得》 你容颜依旧 我最后的想象 绕过你的笑容 独自受伤 你从容微笑 眼神不再记起 ——雨里 你伤过的那株松柏 在冬天哀悼 我们手心签引过的绳线 风并没有带走 我们的蝴蝶 我和芯子在大学最开始的时候就成为好朋友。我们都喜欢娓娓道来的故事。我们都喜欢星空和溪水,我们都喜欢摘抄和朗读。她们的友谊,很顺其自然。所以很开始的很纯粹。 在一个早晨,芯子对我说她在初中的时候,知道了自己现在的父母不是自己亲生父母。 芯子知道自己的亲生的父母在北京,过得很好,她还知道在北京那个家里自己还有个弟弟。芯子告诉我一直养着她的妈妈很爱她。但是养她的爸爸一直对他虎视眈眈。 为了离开那个爸爸,为了找到自己的家,她发奋读书来到北京上学。 “那你知道亲生父母在那吗?”芯子摇摇头。 “你妈妈知道吗?”芯子点点头。 “她愿意告诉你吗?”芯子摇摇头。 “你会怪她吗?”芯子点点头。 “也许她只是不想失去你。她害怕丢了你”。 芯子终于哭了,她哭的很大声,我觉得她好似受了很大的委屈,她抱着她,我对她说以后她们都会很幸福的。 “妈妈说,到她死的时候她才会告诉我全部的情况。妈妈很爱我,我是不会离开她的。我只是想找到他们,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当初不要我,我只是想问他们为什么不可以给我一个完整的家。我只想问他们我为什么不配得到幸福!”芯子把我抱的紧紧的,她的泪落在大地上,但大地不会疼惜她,不会给她答案。“昨晚我又梦见他进门抓我。他总是打我,也打妈妈,妈妈不会反抗。妈妈身体不好,只能在家,不能工作,我们都要靠他养。” 久久的,芯子不再说话,我也没有说,我被吓坏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身边又这样多出生就不幸的孩子。 “别哭了,别哭了,别哭了……”我轻轻地拍着芯子的后背,流泪说着。 我们继续着生活,继续着期待。除去那个早晨,芯子没有再提起自己的家和身世。她很敏感,敏感到她会避开所有关于将会牵扯到那些事的话题。我也不会再说这件事,我知道有些伤是联系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和神经的。那些伤不会愈合、不会减落,也永远不会被遗忘。 等到大一快结束的时候,芯子告诉我,可能明年她就不会再来上学了。我吓了一跳,“我不想还靠他养,靠他养就要听他的。我不会有自由,也不会有将来。”“一定要把书念完啊,”我说。芯子对我摇摇头。 “我暑假会留在北京,我会试着去找工作,也许我还可以养活自己。”她有说道“小涵,你知道吗?就是现在我还在期待,有一天遇见我的亲生父母,他们告诉我因为很特殊的原因,他们不得不把我送给别人,我会原谅他们。以前我会想有一天我找到他们,无论他们怎样央求我,我也不会原谅他们,可是,现在,我会!他们可以随便给我一个理由,假的,骗我的都没有关系,只要他们愿意收留我,给我一个住的地方,储存室也没有关系!只要他们供我读完大学。真的,他们甚至可以不爱我,甚至可以骂我,最好不要打我,我怕痛。我只要忍几年就好了。你知道吧,现在的那个家,我都没有办法忍了。好可怕,人,怎么会那么的可怕。” 也是在这一次,我忽然感到芯子心中的恨。我会有一些恐惧,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眼神里有恨是可怕的…… 渐渐的,我感到芯子越来越烦躁了,她静不下心读书,我们坐在图书馆,芯子拿着笔在纸上乱画,有时候写几个字。她开始不那么耐心的学功课。我问她,她说没事,有时候我会对她说一些话,安慰缓解她的压力,她根本没有在听,却和平常一样点点头说没事。那时候,我想这只是一个过程,以后她会好起来的。 不久学校就放假了。假期有近三个月,很长。我坐火车回家的那天,芯子原本说要送我,可是,她说临时有事,不能去送我了。我问她什么事,她支支吾吾没有说,她忽然说“我要得到自己没有的一切,对吗?”我木讷的点点头,她觉得有时候芯子让我害怕,陌生的害怕。 我把自己仅剩的三百元给了芯子,我知道芯子要自己找住的地方,我知道她可能还需要买一身好一些的衣服去面试。 暑假的起初,芯子会常常联系我,说自己的情况。芯子没有手机,也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所以我只能等到她联系我。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是做点销售、前台什么的,一天赚六十左右。渐渐地,她也不和我联系了。我试着联系她,但也联系不上。 无论怎样,忽然之间,我就联系不上芯子了。 假期结束,我回到了学校。等着芯子,她没来报到。老师说她并没有办退学手术。学校也联系不上她的家人。我是知道的,芯子曾说她并没有把真实的家庭信息给老师。 这样又过了半个学期。有一天,我竟然在北海公园碰见了芯子。芯子挽着一个男人的手。她也看见了我。芯子迅速的放下男人的手,向他说了几句话,男人好像要拉她走,她望了望我,又对着那男人说了些什么,然后朝我走来,那男人骂了一句脏话,很生气的走了。那一刻,我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对不起,小涵。” 我哭着摇摇头。 “我把你的号丢了,所以……”“你该记着我的号码的。”“你也可以去学校找我,我一直在等你找我。” “我不想回学校。” 我们不再说话,我不敢问她现在的情况。 我们坐在一张休息椅上,很久她对我说:“刚刚那个人是我的男朋友,呵呵,他大我十三岁。可是没有关系,他可以给我很多。小涵,我变了。我在北京一个人生活不下去。你知道,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房租,我已经难以担负了。我有打过一次电话回家,我妈一定让我回家一趟,后来我就回去了。妈妈病的很严重。他又在夜里敲我的门,很响。我就又回北京了。不久就碰见这个男人,他待我不错。所以,我还能活着,今天才见得到你。” 我早已经习惯她这样不需要交谈方式的讲述,她会用不多的话,讲很长的一段生活。 “他已经有家了是吗?你真喜欢他?” “我所爱的,都不爱我。只要他喜欢我就够了,不是吗?” “那他能喜欢你多久?会娶你吗?” “他就是愿意娶我,我也不会嫁给他的。” “芯子,靠自己真的不行吗?” “小涵,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需要这样一个人,有时候我想浑浑噩噩的过吧。没什么好愧疚的,我拼劲全力的奋斗又怎样?有时候我连自己都找不到了。” 不管我怎么劝解和追忆,芯子已经回不去了。不是回不去,而是她不想回去。我觉得她在逃避,但我想这样的逃避代价太大了。对于我的劝阻,她渐渐的失去了耐心,趋于冷漠。她已经不预备为自己的生命争取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她只是一直在向我强调,现在她不想想那么的多,她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安全和自由。虽然说不上幸福。芯子已经没有办法再和我一起期待未来了。我知道,还有很多事,芯子没有告诉我,我知道仅仅是那些事不可能让芯子屈服的。可是我不敢问,也不能问。 虽然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可是我也不再主动和芯子联系了。我不知道我还能对她说些什么。 我生日那天,芯子打来电话,约我去北海公园见。我很意外,也很高兴。 我赶到的时候,看到芯子一个人坐在湖岸边,她烫了卷发,刘海很长,我看不见她的眼神,我想象那双眼睛,我真希望那是一双流泪的眼,彻明和纯净,和从前一样。 “小涵,最后一次听我说说心里话吧!过了今天,我要封住自己的心,和所有的一切告别。我再也不想回来了。” “芯子,你怎么了?你要去那?” “去……只有我的地方。” “小涵。他被抓了,妈妈去世了。我也再不可能知道我亲身父母是谁了。妈妈身体变的那么差,都是他打的。我恨他。所以,我引诱他,再报警。这是他该当的。妈妈临终的时候,紧紧的抓住我的手,她说‘芯芯,你一个人在世上,行不行?’我说行。她就说‘那么就一个人在世上吧!一个人习惯了,就不会累了。家人,可能也是一种牵绊。现在,也没有人可以牵绊你了。一个人在世上吧,一个人吧,一个人吧!’她没有告诉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真的,妈妈问我一个人行不行的时候,我真的就不再想知道了。我一个人行的,不管怎么去生活,不管怎样,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不在乎了。一切都结束了。” 芯子再没有亲人,甚至也没有一个朋友。我知道她在告诉我,过了今天,我和她便也不再相识了。但是,我很快乐,因为她有勇气选择重新开始。 “芯子,以后我们还会遇见吗?” “小涵,再遇见我的时候,悄悄的走过,不要和我打招呼。你懂吗?我错过了我们的生活。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真舍不得你。记忆里,关于你的,都是暖的。” “怎么会呢?我知道你一切悲伤的事。我是唯一知道你过去的人,那么,想起我的时候,也是会觉得痛的吧!忘了我吧!我不会怪你的,真的。” 我和芯子,从明天起,再不相识了! 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是一个很寒冷的冬天。我和芯子在北海公园见面。拥抱哭泣。 所以,当那一天,窝遇到雨中的芯子,看见她灿如荷花的笑容,我没有叫住她。她并没有离开北京,她和我还在同一个城市的呼吸、前行。 以后,很多个以后,我还是会想起芯子,我会想等一天,那一天,芯子找到了自己,那一天,芯子忘记了过去,有了将来;那一天,芯子很莫名的想我、想我;那一天,芯子会来找我。 可是,即便是这样。也不代表我没有受到受伤。虽然,痛的没有芯子真切。可是,那痛也是深刻的。 十三 大学最后一个冬天到了。 那天,江林儿寄给杂志社的原创剧本又被退了回来,没有原因,也没有意见。 稿纸冰凉。 她一个人蹲在槐树下,哭了。不为那寄回的文稿,不为那多次的失望。只为那给予希望的梦想如此冷漠的重复着悲凉的姿势。在她的文字梦里,好似永远只是她一个人,她无法默默无闻,亦无法接受别人的不屑。她渴望得到肯定。那种肯定,并不是需要文字由钢笔字变成铅字,哪怕是一句鼓舞,一点肯定。她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用文字去建筑一座城堡的能力。怀疑自己所选择的这条路能否走下去。越临近毕业,她的心也越焦虑,她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自己的文字,能否有现实的前途。 她恍恍惚惚的走回宿舍,坐在桌前。打开抽屉,拿出五大本本子,她视为的财富,自己的财富。从小时候的开始,从会写字的时候开始,日记,随笔,小说,诗歌、剧本。如果它们全部的意义,是永远的躺在抽屉里,那么她是不是不该作着文字梦,她是不是该从梦中醒来,不再痴狂。长久以来,她都在欺骗自己,用自己虚构的谎言欺骗自己,她的文字,除了归属于自己的记忆,什么也不是。可是,她却固执的以为,它们会成为她一生最大的骄傲。 然而,没有人在意这份存在。这份梦想的存在。 他们不会在意,她寄去的梦想。 这一刻,她累了。累的疲惫。疲惫到极致。 她的手颤抖着,她轻轻的撕下被退回的剧本的第一页,然后撕成粉碎。她哭得撕心裂肺,绝望而悲凉。好似有着什么东西再也找到不回来了。她的泪统统落在昔日的稿纸上,然后是第二页,第三页…… 满地纸碎。都是梦碎的声音。 “难道你要放弃了吗?”当自己的心对自己讲这句话的时候。她的手止住了。她微微的抬起头,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谁也不配宣布你是失败的,除了你自己。” 后来有一天,当她向宋义齐讲起这一天的时候。 “我听说,钱钟书曾经撕碎了一篇叫做《石语》的作品,在他扔下楼去之后,被细心的妻子杨绛拾到,并且重新粘贴好它。如果我在你身边,我也会把你撕碎的稿纸捡起,我会告诉你只要是你用心写的,每一个字都是有意义的。” 很久很久的以后,江林儿都记得这句话。 如果,她遗弃的稿纸,会被懂得珍惜的人拾起。那么,哪怕为了这个人,她也可以静静的写下去。 冬天,燕子回到江南,其实,江林儿并没有在西安见过燕子。她相信这飞来飞去自由的燕子,总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天空飞翔。它们不播种,也不收成,它们也从不储存谷粒,他们的翅膀会喂养他们,生生不息。 这个冬天的冬至是江林儿22岁的生日。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日确切在那一天,只知道是在冬天,宋义齐问急了,她便随口说:就冬至那天。 宋义齐决定为江林儿开一个生日会。近一个月,每周日晚,他都去一个叫“时光”酒吧驻唱。常来酒吧的一些熟客都知道他。也都很喜欢他的歌。江林儿不习惯酒吧里弥漫着的低迷的酒味。所以宋义齐不曾带她来这儿。他想找一个小咖啡厅为林儿置办这场生日会,但没有如愿。他找到酒吧老板,问可不可以把酒吧借他一晚,他们可以营业,但不酗酒,舞厅关闭,他说想为女朋友开一场安宁的生日会。不为别的,只是因他的才华和真挚,老板同意了。 “时光”酒吧的乐队也愿意帮助他,所以他没有请音乐系的同学帮忙,毕竟,他在酒吧唱了一个月的歌,他的歌曲他们更熟悉些。所以,他以为的困难重重,都很好的解决了。 这个冬天的冬至,显得特别的重要,是宋义齐的小型音乐会,也是他送给江林儿的生日礼物。他请了一些他们的朋友,星空剧社的很多成员也来了,他们布置了一个温馨的背景图,格调按照江林儿喜好,布置的简单、纯净。 宋义齐知道林儿有个很好的朋友叫海米,她们有十几年未见,林儿曾有一次和她打电话的时候,让宋义奇接过电话,于是他给海米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请她过来,算是给林儿的特大惊喜。海米在电话里说:“谢谢你,宋义齐,我想你的出现救了林儿。”宋义奇并没有听见这句话,嘴里一个劲的说:“那你记得过来,到了找我,不要告诉他。” 生日当天清晨,江林儿收到一束百合,上面有一张蓝色的卡片:上面写着:不为独特,只为深刻。今晚七点,“时光”酒吧,等你。 江林儿浅浅的笑,她感到空气中散发着幸福的清香。 灯光打的很漂亮,酒吧也一改吵杂变的安静。只听得见朋友们的嬉笑和交谈,江林儿迈着步子,有些紧张。一切是为她准备的,她却忽然觉得,她并不配得到这样的用心和幸福。她心里一面埋怨义齐不该弄得那样正式,让她感到拘谨和胆怯,一面又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大家看她进来,真诚的拍拍手。她下意识的寻找义齐,可是他却不在场。她和朋友们坐在一起,低着头,几个陌生的人,过来祝她生日快乐。她那样的美,点点羞涩,点点尴尬,还有点点的娇弱,它们融在她幸福的脸上,让人感到可贵。渐渐的,她从容了。 就在那一刻,海米朝她走来。她很高了,还是圆圆的脑袋,扎着马尾辫,穿着红色的羽绒服,时间好像回到了那一天,一对陌生的叔叔阿姨牵着海米的手,她那样小,不住的回头看林儿,两人都哭的像泪人似的,海米说:“林儿,你的爸爸妈妈会来接你吗?”林儿点点头,她们都以为来接海米的是海米的爸爸妈妈,等她们稍稍长大,才知道,她们的爸爸妈妈在他们还没有自我意识的时候就抛弃他们。海米又说:“不管私淑孤儿院来多少新的小朋友,我都是你最好的朋友吧?”海米后来改了名字,叫做黄菁菁,这个世界上只有林儿叫她海米,那是个多么纯真的名字,她多么喜欢。虽然连着这那样残酷的身世,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林儿,她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时光都记得,在那贫瘠的小时候,她们曾给彼此带来过多少的温暖和美好。 林儿抱着海米,两人像当初分别那天一样,哭了。海米拍拍她的背,说:“林儿,一切都过去了,你这样美,这样幸福,我真高兴。” 宋义齐站在远远的角落,等待七点钟声的敲响。他看着林儿和海米,他想:儿时的她们是怎样的?好像历经过翻山越河爬山涉水的艰辛才得以重逢一样。他脑海里闪过许许多多的过去的画面,他想,他对她的过去了解的太少了。 林儿和海米擦干了泪,不好意思的和大家笑笑。大家都看着小小的舞台上,灯光还没有亮起来,等它亮起的时候,他们会看见,江林儿会看见,草长莺飞的情景布上写着:有你,此生感激。 老木走哪都忘不了他导演的角色,他带着朋友们倒数着数字“十、九、八、七、六……” 舞台的灯光打亮了,伴着第一首歌《爱在夕阳》的响起,掌声响起来。这是江林儿为宋义齐作的第一首词。也是他们共同完成的第一首作品。伴着吉他的伴奏他轻唱完这首歌。然后是《我们》、《相爱》、《幸福》还有他们后来完成的一些歌。今夜,舞台是他的,一切都是他们的。 他只是默默的唱着,一首又一首。并不说些什么。直到唱到最后一首。乐队鼓掌退下去了。台上又只剩他一个人。大家看着他。他依旧很从容很简单的笑着。“下面这首歌,是我写给林儿的第二首歌。感激生命的这场相遇。” 我总担心你会离去,于是牵紧你的手,问你是否幸福,你笑着像月亮,说幸福幸福。 你总是低头和抬头,眼神那么的自由,和你走到最后,是海角的祝福,天空的允诺。 林儿,我没有誓言和承诺,只有吉他一把,音乐城一座。 林儿,林儿,喊你的名字,唱你写的歌。 骑着单车,载你去远方,林儿,你愿不愿意。 弹着吉他,带你去远方,林儿,你愿不愿意。 唱着阳光,等你去远方,林儿,你愿不愿意。 …… 宋义齐还没有唱完,台下已经“愿意”“愿意”的喊起来了。江林儿望着宋义齐,浅浅的笑着,她并没有跟着大家叫起来。大家让她喊的时候,她有害羞的低着头,眼里含着泪光,他唱着那样的好。朴素而简单。就像他们的爱,纯真而真挚。 宋义齐唱完歌,向到场的人表示感谢。大家鼓着掌,久久的掌声,感动了他。这掌声是给他的,也是给他们的爱情的,江林儿也走上台,和宋义齐一起鞠躬感谢。他们正准备下来的时候,海米牵着江林儿的手走上去。 “小宋,要是我们有提问和要求,你们能不能给出相应的回答?” 她的问题立刻博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是的,大家对这份近乎神秘的爱情有太多的期待。 他们相视的笑笑,点点头。 “江林儿,如果他爱音乐胜过爱你,你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台下不知道谁冒出这个提问。 江林儿望了望宋义齐,羞涩的笑道:“如果义齐只爱我,那么他就不值得我爱了,他要有自己的梦想,我不介意她爱音乐多一点。” 海米忽然想起她曾也这样问过林儿类似的问题:“你爱文学多一点,还是爱他多一点。”她记得她说:“和义齐一样,我爱文学也胜过爱他,义齐给我幸福,而文学赋予我生命。我可以不幸福,却不能没有生命。没有文学,那么我的爱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都是梦想至上的人。”“但是”她转而又说道:“我不会为了梦想放弃他,就像不会为了他而放弃梦想一样。” 于是,海米又忽然觉得一切的提问都是那么的没有意义。 她便说让他们合作点什么。他们很欣然的接受了。 只见江林儿对着宋义齐的耳边说着什么,宋义齐调好吉他朝她点点头。台上只剩他俩了,宋义齐坐在椅子上,吉他架在腿上,弹起了大家耳熟能详的《致爱丽丝》,江林儿站在话筒前,深呼吸,然后微微的抬头,朝大家笑笑,依旧是那样让人安心的微笑。 伴着和缓的音乐节奏,她朗诵了叶芝的名诗—— 《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时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再没有比这更让人感动的声音了。他们那样的默契,时而相视微笑,时而低头展眉,时而凝视远方。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完美和契合。然而,不会有人知道,他们是第一次这样合作。《致爱丽丝》的曲子用吉他弹出,不如钢琴悠扬,而是更轻缓简单,有几处,宋义齐改了调。他知道,怎样的节奏适合江林儿的声音,适合江林儿朗诵。江林儿轻扬的声音,真挚的情感,她带着每个人走进了诗歌,走进了诗的意境。 朗诵完《当你老了》,江林儿似乎觉得诗歌有些不适合这情景。台下还叫着再来一曲。她点点头。 “下面这首诗送给义齐,我很感谢他。” 《写给亲爱》 爱情不是一阵风 不仅仅是吹过脸庞 相遇是一种缘 然而不仅仅是四目相视 我站在月下、海旁 不仅仅听到你平静的歌声 还有你如阳的心跳 如诗的微笑 想告诉你 翻不过的山我们涉水去 越不过的海我们徒步行 走过今天便是明日 伴着这首音乐的是理查德的《秋日的私语》,没有钢琴,宋义齐便用电子琴弹奏了。这首曲子江林儿一直很喜欢,宋义齐也弹过多次。每一次听,她都会静的像一架旧古琴,眼神深邃,那一刻,她属于很久很久以前,也属于很久很久以后。 你看着他们,看他们的眼神,你就会相信,这份爱情,深深的根植于灵魂的深处,他们幻化成了一曲不落的歌,不谢幕的舞剧。 这个冬天,很短。 它的意义好像也只是为了那句话,为一首诗,为一首词,为一个冬至。 这个冬天,江林儿在爱的芬芳里,定格幸福。 第六章 十四 一 恐惧一种可能 同进的步履 在车辙的道下叉行 熟悉的脸庞 借着月的浅暗 冷漠的对弈 看着我的眼睛 告诉我 你们的离去和归期 二 岁月会无言的 把最美的时光 埋葬人间 辗转成泥的一生 我眷恋一种 纯粹的存在 我会幸福 假若你们记得 人间这一场相逢 我曾拥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友谊,刻骨铭心从不仅仅属于爱情。我从不曾轻易对我身边的人讲起他们。我想,人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是不习惯倾诉的,而是愿意把它藏起来,藏得深深的。就像我把程璞和洪明藏在内心深处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把他们尘封在古旧的书籍里,以至于有时候我自己都忘记了他们的存在。然而,一旦想起,就好像自己在深夜淋了一场滂沱大雨,这时候,我自上而下的观望自己,在观望中认识自己。渐渐的,他们像是住在我心间一座小庙,让我时时记得自己出发的地方,让我坚持自己,坚持最初的那个梦。 从前,我想,如果他们没有爱上我,我们不会失散于天涯; 现在,我想,因曾爱过,天涯再遥远,也会有牵挂。 我和程璞、洪明认识是在一个青年诗社,诗社名叫“北海诗社”。引文是“诗歌,永远是少数人的事业。”诗社的成员不是很多,成立时间也不是很长。社长是发起人洪明。诗社成员多半是游离于北京各大高校的旁听生。 我起初以为,取“北海诗社”,是因为他们常去北海公园讨论之类的原因,后来才知道,北海门票不便宜,对于他们,每周去也是不现实的。“北”取于诗人“北岛”,“海”取于诗人“海子”;“北”是天之北,“海”是天之南。物质极其匮乏,精神又极其孤独,是他们的现状。诗社的成员不多,维持时间也不是很长,前后不过一年时间,等到诗社是剩下我们三个人时,我们将诗社的名字改为“长子诗社”。诗社标语是“我们写诗,我们是诗人,我们是祖国的长子。”这是洪明常说的一句话。“长子诗社”的存在,就像许许多多民间青年诗人一样,在时代的轰响中淹没了;然而,它存在过,他们存在过;任凭世界再喧哗与骚动,时间的洪流也抹不去他们的痕迹。 在我加入“北海诗社”之前,洪明和程璞认识已经有近两年了。他们从两个毫无关联的南方村落来到北京,同我一样,带着青春的梦和希望。他们认识在同一张床位出租的信息宣传单前。然后住在同一间房间的上下铺。相比来说,程璞更像南方人,细致、深思。而在洪明身上流露更多的是一种批判和自省。他们总是喋喋不休的争论,诗歌或是哲学。 我是在一次宋庄的诗歌交流会上认识他们,他们邀请我加入“北海诗社”,事实上那时候诗社成员加上我只有六个人。长子诗社每个月有一次室外活动,去798艺术中心、宋庄、博物馆、展览馆……而每个周日下午,在某个公园的大树下,会有一个诗社内部的诗歌交流活动,我们分别朗诵自己的作品并进行交流。 青春时候的我们,摊开稿纸,就开始了对诗歌的虔诚。诗歌,是青年的氧气。 我第一次参加诗歌谈论的时候,诗社成员已经由十三个缩减到七个。在濒临无望的道路上,“北海诗社”就像那些游荡在北京的青年一样,摇摇欲坠,好像一幢即将拆除的建筑,随时都会”轰”的一声,在这世界消失的无影无踪。 诗歌带给我们梦想,带给我们失落。我们常常处于一种不被理解,不被关注,不被尊重的尴尬处境。自尊和骄傲使得我们宁愿选择逃避和默默无闻。而我知道,洪明和程璞他们比我更艰辛的与北京相处。我有一所大学可以依附,暂为我“遮风挡雨”,而他们无所依靠。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证明我们身份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学生证,比如工作,再比如家庭。可是,他们除了有一张中国人民谁都有的身份证外,在没有别的凭借。面对别人的发问,他们从“我们写诗!”的回答被逼到了到后来的沉默不语…… 然而那时候,无论面对怎样的尴尬和困境,我们都心怀梦想,坚信的相信未来,就像诗人食指所写的《相信未来》一样,我们没有理由的相信未来,我们没有理由的坚信未来值得我们相信。 偶尔相约去听讲座,时而结伴去参加交流会,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协调和简单。我总是很期待同他们这些人呆在一起,仿佛这样我就不会丢了自己那个娇弱的梦,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满怀力量。那种发自内心的孤独感会暂时的消失。好似和他们在一起时,面对一切,我都不会是孤立无援的。而同时我也感到自己和他们的差距,我的诗歌踩着他们的尾巴,做着恒长的仰望。我并不感到屈辱,这种后退,成全了我对他们的友谊。 程璞和洪明要当诗人。在一个没有人读诗的年代,在一个不再期盼诗歌的国家,他们有勇气承认自己想成为一名诗人,而我从不说我要当诗人,只是怯懦的说:“我只是爱好。”就凭这一点,我永远不如他们。 “北海诗社”在支撑了近一年之后,终于还是解散了。 程璞说:“散就散了吧。我们终究要孤独的奋斗。” 洪明说:“诗歌,永远是少数人的事业。” 洪明、程璞还有我,我们仨蹲在北京大学西门旁,望着天和地,天地之间,我们如此孤单。我们是诗歌难民。 那晚,我们仨在在一家小饭店吃饭喝酒,我难得喝酒,他们还笑说:“生活作息这样规律健康的小姑娘,其实不应该立志当诗人。”我说:“我并不刻意想成为一名诗人,诗人实在是一个太过无望的职业。”我们都笑起来,笑声的背后,我听到抽搐声,我不知道是谁哭了,我不敢抬头,我低着头,用筷子数着一粒粒滑溜溜的花生米,把它们从盘子的一边拨到另一边。 那晚,我们说要成立一个三人诗社,叫做“长子诗社”,洪明说:“我们写诗,我们是诗人,我们是祖国的长子。”“祖国,祖国何时看见我们”。程璞拎着酒瓶喝了一口酒说道。我们在海淀图书城的门前坐着,看着永不落幕的北京城,虽然感伤,却满怀希望的等着明天的到来。明天,是一个多么具有无限魅力的词汇,是一个多么充满希望的渴盼。 不久,洪明说他要去西藏了。我和程璞去火车站送他,三个人坐在候车室,什么话也没说。洪明带着他的诗歌事业独自走向远方。没有人知道前方是什么,但我们清楚,前方是险恶的,是孤独的,是贫困的,是永无止息的。我只是害怕,那些依靠信仰生活在尘世的人,他们的梦想会不会被轻易的否认和嘲笑,我不了解,为什么像他们这样努力生活的人,也会长久的感到被生活所抛弃和遗忘。 我和程璞站在站台前,洪明站在车厢里。程璞对我说:“虽然我们的诗歌主张不同,常有分歧,但他确实已经是我生命中无可替代的人。我已经有些依赖他了,在北京,他是战友,是知己,也是兄弟。” 火车开动了,一切看上去都那样的渺茫和遥远。 洪明走后的半年,我和程璞时常见面,有时候我们会一起打电话给洪明。我觉得认识他们真好。我像爱诗歌一样爱着他们。我曾以为我们三个会一直这样,写着诗,悠悠然然的过着与梦想有关的日子。 洪明走的那天晚上,我和程璞在未名湖畔坐了许久,他问我:“小涵,某一天,你是不是也会离开。” 那时的我从未想过离开北京,却对他说:“如果我离开,我一定会很不舍得你们,我们会分离,孤零零的各自寻找梦想。这会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残忍的容不下我们。” “是不是,有一天,我们会分别?” 我点点头。借着湖畔旁的暗黄色的灯光,我看见,程璞眼里闪过的忧伤。 我又说:“不管走到那,我都希望,相见的时候,不会觉得彼此是遥远的。” “有一天,如果我也要离开,我不会告诉你。”程璞说。 我没有抬头看程璞,我低着头,脚不由的拨弄着散落在地上的树叶,很久,我才说道:“不!你们都应该告诉我你们的离去和归期。你们都记得告诉我才好!” 洪明走后的第二天,北京的气温忽然高出许多来,我知道,北京的春天算是结束了,北京的春总是那样的短暂。一夜间,玉渊潭的樱花满枝烂漫,也在一个飘雨的凌晨全部谢尽。一夜间,白色的玉兰花白朵绽放,不多久的某一天,愕然发现,它们也已落满泥地。更不必说果园里的桃花。 北京的春,是留不住的。 程璞一直对我很好,很照顾我,他有南方男孩子的细心也有北方男孩子的豪气,我们无话不谈。可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爱上我,因为,我以为我们早已有默契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在大学的那段岁月里,我甚至没想过恋爱这回事,所以当我知道程璞一直尽心尽力以爱情的方式爱着我的时候,我手足无措。我心里想着我不能失去他这个朋友。程璞递给我一本黑色的笔记本,我翻开才知道那是他近三个月的日记。他告诉我,他爱我。他写到:“如果能和顾小涵相扶走一生多好,如果我可以每天和她漫步在月下多好,我多么的确信只有顾小涵的存在,才将带我进入一种明澈的生活,如果顾小涵愿意,那么我的下半生将永远幸福。而我呢,我的一生将忠诚于她,我会爱她胜过爱自己生命,我会像爱诗歌一样爱着她。我将为她奉献自己一生最无私最彻底的爱。我将毫无保留的感激这个给他一生幸福的女子。”他还写道:“爱情是那么的遥远,遥远的没有一丝希望的气息。我的绝望像挂在葡萄架上的破蜘蛛网,毫无生气和未来可言。” 程璞的爱是无声无息的,静悄悄的,除了给我那本日记本,他再没有说什么,而我无言着,好似无言会让他懂得。 洪明给我发信息:“你为什么不接受他,难道你可以找到比他对你更好的男人吗?” “我知道,或许再不会有人像他那样爱我。” “那你犯什么糊涂。” “对于我来说,你们比爱情还要重要。我不想失去你们。” “你以为单凭你所说的友谊会可以吗?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爱情,他们将一无所有。” “不会的。” “即使你不相信,真理还是真理。” 半年后,洪明回来了。 夏季的末尾。我们仨坐在一家小餐馆里。空气中弥漫着沉默和尴尬。洪明说着在拉萨街头卖自印诗集的事。我轻声应者,程璞喝着啤酒。 许久大家都没有说话,然后程璞站起身,说:“对不起,明天之后我保证我们会回到从前。”我愣愣的望着他。程璞走出门外,透过窗我看着他的背影,感到心一阵一阵的疼痛。 我和洪明坐着,他跟我说了许多话,说了许多程璞对他说了却没有对我说的话。我一句一句的听着,扒着碗里冰凉凉的米饭,等待着明天的到来。 “我们还是去看看他吧。”洪明说。 我点点头。 烈日的午后,路上没有行人,我们也不说话,步伐沉重。程璞的门没有关。洪明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洪明推开门。一股刺鼻的白酒扑面而来,程璞不是像往日一样坐在书桌上,而是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白酒弥漫着整个房间,呕吐物使得他的衣服浸湿,依稀还听得见他的呜咽的呼唤声。他的双眼通红,手掌渗着血。 爱情是一剂药,可以治病,也可以导病。 程璞呻吟着,洪明拖着他到床上,他抽动着身子,发颤的呼喊和哭泣。那般悲伤和绝望。阴暗的屋子里,除了满桌的书、满柜的书,只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像程璞自己说的,他的生活简单的像一个战士,读书学习就是唯一的使命。他是青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了解悲剧,愿意用自己的一生去完成这个悲剧。他懂得爱,愿意向他心仪的女孩奉献自己生命的热情。然而,我却那样坚决的告诉他,我不爱他,不曾爱过,以后也不会爱,永远不会爱!这是多么让人绝望的答案。 我很想逃走,然后永远不回来。我伫立在门前,看着程璞和洪明,洪明打水擦了擦他的脸,脱下他的衣服,帮他套上另一件衣服,我望着他们,第一次感到是自己好似再也融入不了这个相依为命的群体里。 程璞发出小孩子似的的呜呜声,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渐渐的好像睡去了。我和洪明蹲坐在门前,洪明对我说:“你比我想象的独立。” 我望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摇摇头表示不想解释。 程璞说要喝水,洪明把水杯递给他,我看到,那个杯子就是我上半年送给他的。程璞喝完水,把杯子搁在椅子上。啪!杯子掉在了地上,碎了。 程璞像是在恶梦中被惊醒一样,“啊”的叫了一声,然后哭了,真的哭出了声来。我们吓了一跳,程璞好似根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边哭边喊:“碎了,杯子碎了……”声音穿透静静的夜,扰乱了所有人的平静。任凭我怎样的宽慰和劝说,他还是绝望的望着满地的碎片说着“碎了,杯子碎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程璞哭,也是最后一次。不管以后生活怎样的变本加厉对他施加残酷,他也只是含着泪,始终再没有当着我的面哭出来。 那一刻我想,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人,会做很多很多的事,会见到许许多多的场景;真正走进你心里的只有几个人,对你一生有影响的只有几件事,你刻骨铭心的只有几个场景。在很久远的未来,在很多个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那洪明推开门后的那一幕,也不会忘记,程璞绝望的望着满地玻璃碎片说的那句“碎了,杯子碎了。”我的歉疚和伤悲将伴着日的升起和落下,永久的刻在心里。 第二天,我接到程璞的短信,他说:“昨日已去,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我们仨又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聚在一起。那时候,大三下学期,我也从郊外的学校也搬到北大附近,和他们一样,我加入了庞发的北大旁听生的队伍。我们仨一同去学校,一同吃饭,一同回住处。从早到晚,从早到晚。朝夕相处着。在北京,我有了除宿舍之外的第一个住处,因为是冬天小小的过道里挂满了滴着水的湿衣服,半个月也不干,那时候对一切都没有要求,只是尽心的读书,尽心的写诗。生活很简单,很有节奏,我们如饥似渴学习,倒真有些相依为命的情愫了。每当我和他们讨论诗歌的时候,我会看到,梦想的羽翼闪动着光芒。很多次,我在日记中写到:在尘世,能和你们促膝谈诗歌,是我一生的幸福。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世上再没有比这更让人感到暖心的情愫了。 连同月也不回家 未名湖畔 星和翌日齐坐 车辙驶过 我们许诺 放自由给生命 忘记米缸 忘记身份 也忘记父亲 眼睛 从窥视光明开始 慢慢张开 在我将要离开他们回校准备毕业论文答辩时,洪明让我和程璞一人在自己的诗集中选出12首诗歌,他说要把三十六首诗歌打印装订成册,印99本,留作纪念。我很高兴。觉得非常有意义。然而就在那晚,洪明对我说完这件事后,忽然对我说:“顾小涵,我爱你,跟我走吧。”我在毫无防备之下,面对着这一次的“飞来横祸”。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场灾难。事实也证明,这一晚骤变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洪明和程璞不同,洪明是激进的。他要我立刻给他答案。 我说:“可能是最近大家走的太近了,把你自己搞糊涂了,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其实你并不喜欢我。只是你的错觉。” “你不该这样亵渎我第一次告白,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说真的,洪明的严肃倒让我吓了一跳。我固执的觉得,一切都是洪明的错觉。可是他说的那样的诚恳。我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头看洪明。 洪明说:“是因为程璞吗?” 我望着他,我想,他并不了解我。 “我和程璞已经几天没说话了。”我吃惊的望着他。 最后他对我说:“我对你说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之间将一无所有。” 我不知道能说些什么,我点点头。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洪明给程璞打电话让他过来。 “你为什么叫他过来。这跟他完全没关系。” 程璞来了,他好像完全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望了望我,许久不说话。 洪明对他说:“你有什么话就说。” 程璞像是鼓起勇气,然后说:“顾小涵,你不用考虑我的感受,我已经没感觉了,对什么都没感觉了,你们若是能走在一起,我会祝福你们。”他的声音在风中颤抖,我的心抽动着,觉得洪明和我对他很残酷。 已经零点了,夜都深了,月是那么的亮,爱情的漩涡无情的卷起我,我第一次感觉我会失去他们。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我们仨在洪明去西藏之前去北京798艺术中心看摄影展那次的一张合影。我穿着蓝色的上衣。程璞穿的是深绿的羽绒服,洪明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我们微微的笑着,眼神里只有纯粹的渴望。 夜静,风声,如果人生可以省略这一段,以更加清晰,明快的节奏方式进行该有多好。我这样想着。 我说:“你们住在我的内心,不能住进爱情,也走不出我的生命。” 我转身走了。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凌晨四点,我坐在桌边,给洪明、程璞一人写了一封信。 凌晨四点四十,调了六点的闹钟。昏昏沉沉的睡去。 六点半,起身,洗漱。收拾了自己的行李,领着行李箱,我看到程璞房间已经亮着灯,便把信往洪明的门塞去了。 而后,我锁上房门。离开了…… 如今我已不记得在信里写了些什么,只记得很很简短,我一个人,慢慢的走着,穿过北大熟悉的道路,清晨的北大校园,静的没有人生的情节。 北京二号线是环行线,我找到一个位子,倚着扶手。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我醒来,已经将近八点了,我也不知道,究竟绕了多少圈。地铁停靠北京站的时候,我下了车。我买了去赤峰的车票。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一个人的旅行,我想去大草原,平静的呼吸。我离开是因为我了解洪明的性格,他会去学校找我。 他们不停的给我打电话,我关机,坐上车的时候我给他们发了短信,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大草原的空气或许会让我平静一些。”因为这句话,洪明坐车去了呼兰浩特找我。我不再回复他的信息。 我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呼吸。我惧怕他们的爱情。 我很想对他们说:我们可以相爱,但那可不可以不是爱情? 我再回住处是一周后,我想这会洪明应该已经冷静些,我走进我那小屋,一瞬间仿佛恍如隔世。洪明硬塞给我的玫瑰也已枯干成墨黑。那一夜,那些眼神,那些言语,晃晃悠悠的又跃进耳里。 我听见敲门声,微微的、颤抖的。 洪明立在门前。手捧一束玫瑰。包装是我最喜欢的紫色。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晚。一切仿佛都在提醒我,要回去,继续。是的,我低估了,低估了洪明的爱。 可是,我不能回去,在那一刻,清醒的认识到,我一直想小心翼翼维护的那份三个人的友谊也将永无复归了,生活,爱情,再不可能让我们回到那个曾经。 “你让我很失望。”我说。 “我想做最后的挽留。” “可是,我说过的,不可能的,我们是朋友,你这样,可能连朋友也将不是了。” 我看见洪明眼中的泪,还有他颤抖的双手。在我的眼里,他一直是那么的独立和顽强,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脆弱。 然后,程璞来了。他说要来帮我收拾行李送我回学校。 我对他们说:“进来坐吧。”程璞走进来,帮我把书放进行李箱。我站在床边整理衣服。洪明依旧站在门前。许久,他用力的扔下了玫瑰花,跑开了。破碎一地的玫瑰花瓣,一片血红。 我追出去。洪明不见踪影。 我在院子里转了两圈,也没见到他就回来。 一回小屋,看到洪明一拳朝程璞打去,他收不住手的一拳又一拳。任凭我如何的喊叫和拉扯。洪明都没有松开程璞的衣领,程璞一直没有还手。直到我把头挡在程璞的面前,决然的望着洪明,洪明停下手,望着我,我看到他眼神那样的复杂,孤独和委屈,他转身要走。我拉着洪明。“你为什么打他?你凭什么打他?” “与你无关。”他眼神里的决然让我害怕。然后他走了。 程璞一个人默默的蹲在地上,找他破碎的眼镜。 我蹲在地上,肆无忌惮的大哭出来。 “真的和你没关系,你不用自责。一点也不疼,真的。”程璞平静喃喃着对我说。 我不知道我走后的几天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问程璞,程璞摇摇头说:“何必徒增烦恼呢。” 那天,程璞送我到车站,我就让他回去了。 我想,我介入他们的生活。我应该退出他们的生活。那次之后,我们仨不再见面了。我开始相信洪明对我说的那句话,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之间还能放下什么? 十五 “是的,我们的未来不同 你的茅屋面向太阳 我的四周,必然是 海洋和北方” ——狄金森 最后一个春天,还是过去了。江林儿、宋义齐大学毕业了。 夏天来了。 六月的心情,是夹着欣喜散着伤感的,风暖烘烘的,使人渴盼水瀑的彻凉。天空忽然变得没有色彩,白茫茫的一片。没有云,也没有燕子。 绿茵茵的草猛的长高了许多,野胡萝卜花遍地开着,合欢花开遍校园,风将合欢花吹落在地上,草间,拾起它,轻轻一碰,一根根细细红红的花缕便散了一地。 毕业前,宋义齐曾说:“青春是用来漂泊流浪的,不能让现实的安稳捆缚自己。”江林儿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宋义齐曾有过一个幸福的家,从有到无这个过程,让他相信所谓的宿命。他不承认他的父亲,那么他就是孤儿。孤儿,那并不代表他被彻底抛弃在世上。江林儿爱他,音乐爱他。他有梦想,他是青年。他青春的热血和激情暗涌在生命的血液里。他渴望一种生活,一种明天,和名誉无关,和金钱无关,和辉煌无关。生命所走过的痕迹,是属于自己的,是自由的,是深刻的。他无意于名声,也厌倦言语上的追逐。他习惯奔走,每走一个地方,他就要寻找适合这个地方的音乐。带着一把吉他,一个有着灵魂的躯体,缄默的享受生命的真实和纯粹。对于他来说,青春最好的状态,就是流浪远方的行走,像充满生命力的吉普赛人。 夏季的炎热,省略的一切;一切的细节和繁琐。他们在西安找了一个住处。 某一天宋义齐对江林儿说:“林儿,如果我要背着吉他四处流浪,你愿意跟我走吗?”江林儿的眼神没有从书本移开,她脑中重新闪过这样的发问。然后她问自己“我愿意吗?” “如果你想,我愿意。” 宋义齐没有再说话,林儿看到他眼里闪过的失望,是的,她自己都失望了,她怎么会迟疑,怎么没有脱口而出,怎么会加上“如果你想”当宋义齐问的时候,她就该毫无疑问的看着他的眼睛,坚定的说“我愿意!” 一切都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她想弥补什么,想再说些什么,可是,她一句话也说不出了,此刻,她只盼望,风能吹散她的语言,吹散她的焦虑,她的恐惧。宋义齐是知道的,他理解江林儿的犹豫和不安。她向往的是那样平静而诗意的生活,她想有个家,家里有个书房,她读书、写字、种花。可是,他向往漂泊,渴望生命的旅行,没有家,没有终点,没有结束,也没有现实。他一次次的告诉自己那样生活的危险性,可设想的种种危险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意志。好几次,他都有冲动要向江林儿提出来“跟我走吧!”他想,或者她会爱上那样的生活,会找到那样生活的诗意。可他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他不想也不愿意、不忍心打乱林儿的生活。 好几次,江林儿很想大声的告诉宋义齐“我们走吧!”可她也始终没有讲出,她知道那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状态,她害怕失去一种生活节奏,她不知道那样的方式会不会让她无法适从她的天性,而且她知道她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她不应该成为宋义齐旅程上的累赘。 江林儿信仰三种东西,自由,爱情和梦想。她一直心存信仰。可是,她也第一次的感到,她的自由被侵占了,被爱情侵占了,她感到恐惧,当一种现实的生活向他们扑面而来的时候,她感到无所适从,她甚至无法去调节其中的悖论,她努力的想要改善这样的状态,可是这样的刻意改变,让她感到无奈和悲哀。她看到宋义齐很努力的在维系从前那样的节奏,可是,这样的刻意使得他们疲惫。 他们很默契的谁也不提现状,好像无言会使他们免受困扰。他们用无言的方式安慰着对方,安慰自己,亦或是说,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欺骗对方,欺骗自己。 可是,当爱情要这样瞻前顾后的时候,相爱,还能纯粹吗? 他们太尊重彼此,也太听从内心。 江林儿看到宋义齐惴惴不安的望着她。终于,他拉住她的手:“林儿,我想我要离开了。”此刻他们面对面坐着,明明近在咫尺,却好似已经相隔天涯。 “你要带我走吗?”这一刻,她希望,宋义齐点头,那么,她就跟他走吧,随他去吧! 宋义齐遥遥头,“不,我不能那样做。” 世上再没有比宋义齐更懂得江林儿的人,也没有比江林儿更珍惜宋义齐的人。 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人去追求梦想,爱情,不会是牵绊,而是某一天相遇,某一天分别,某一天相聚,某一天相守。他们的爱情里,守候不是等待。他们遵从内心,心怀信仰。他们分别,却不会分离。 宋义齐走的那天,江林儿接到西安话剧团的录用通知,宋义齐走的很放心。他让林儿给他三年时间,三年后,他会回来,不再分别。 江林儿不停地点着头,对于她来说,三年算什么呢。 临到宋义齐走之前,林儿还是没有对她说出她的身世。她不想让宋义齐不放心,她始终觉得,和宋义齐认识,才是她生命的开始。 十六 我在西安呆了近半个月,大概是因为我发的短信原因,这半个月我接到了许多朋友的电话,她们听说我一个人旅行先是很激动,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说没有,我挺好的。我给十五个朋友寄了明信片,给六个同学寄了信件。我想,我该回家了,回到南方,和我的父母一起过春节。虽然每年都陪他们过春节,但时间都很短,一周左右,这一次我可以在家呆一个月。我给爸爸打电话说我过两天到家,我告诉他我辞职了,想休息一段时间,他没有说什么。一会儿妈妈接电话,问我阿飞有没有放假,带他回家瞧瞧。他们还没见过阿飞。我说他还没放假。我不敢说我们分手了,实在不忍心让他们接受双重打击。 我得先回一趟北京。许多东西,我需要收拾一些东西。 回到北京,已经是新的一年了。 走出北京站时,我的心忽然一阵狂跳,欣喜的狂跳,像是十八岁那年来北京上大学那天的心情一样。这一刻我心里才明白,这几年,我已经对北京有了一种深厚的情谊。这座城市,繁华的背后,是有着那么一种无法言说的魅力的。我是多么庆幸,在自己热血的青年时期,在这里度过,遇到那么多至善至美真性情的朋友。我多么感激他们的存在。 此刻,我甚至禁不住的想要喊出“北京,我回来了。” 到小院的时候,阿飞的房门敞开着,窗台上的那株开花的仙人球不在了,我知道他搬走了。仙人球是我送给他的,他曾说他不会养植物,养什么死什么,我就给他买了一个仙人球,抗抗辐射也好,没想到不多久,那颗仙人球竟然开花了,先是开了一朵粉色的花,花蕊是嫩黄色的。不几天又有了两个花苞。我们兴奋极了。后来,阿飞就常买一些植物回来,我的窗台上吊着两盆绿叶盆栽,门边还有两盆茉莉花。其中有一盆原本是放在他门边的,大概他搬走的时候就给我了。茉莉得夏天才开花,夏天,对于我来说,已经有些遥远了。那时候,下班时地铁出站口常常会有卖花的人,有盆栽有鲜花,偶尔,阿飞也会买一束太阳花给我,我特意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瓶用水养着它们。想想,似乎已经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了。 阿飞的屋子里走出一个胖胖的男生,他望着我,我望着他,就像我和阿飞第一次碰面时一样。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说:“我昨天搬来的,多多关照。”我朝他点点头,转身找钥匙开门,一开门便看见地上放着一个信封。 我关上门,打开信封。是阿飞写给我的信。 小涵: 我走了。茉莉花留给你,仙人球我想留着。你是个很理想的人,而我很现实。我曾努力朝你靠近,学着理想一些,而你似乎从未想过朝我靠近一些。我觉得很辛苦,似乎也看不到未来。对不起!希望你能原谅我。 照顾好自己,希望我还是你的朋友,有事随时可以找我。 阿飞 我把信折好,放回信封,放进抽屉里。 收拾东西,去澡堂洗一个热水澡。轻轻松松的睡一觉,就回家过年了。 农历新年的钟声总在江南响起。这个春节,我特别想回家。好似这一个月的时光,被岁月拖得很长,怎么也过不完。我终于有勇气向光辉闪亮的青春岁月挥手告别了。 我要回家了。家,就是一趟火车的距离。 又一次坐在火车上,我喜欢坐火车,喜欢看火车的窗外。北方的孤树苍茫;南方的绿水稻田。或者有工人在修铺铁路,或者村妇遗孩;还有雪飘北国,雨洒江南。 进入车厢。陌生的面庞。会给人两种感觉。一种是无聊,因为陌生,让人难以适应。人们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有些人是没有办法一个人坐火车的;另一种则是轻松,也因为陌生,所以你可以毫无顾忌。下了火车没有人会认识你。你是自由的。自由的可以想心事,可以脱鞋盘腿。可以嗑瓜子,可以吃难登大雅之堂的一切美食。你可以暂时放弃你平日端庄、矜持的形象。肆无忌惮的作最原始的你,你也可以不在乎一切的看火车上的人,他们的言行,他们的举止,他们的谈笑和沉寂。 在火车上,你可以看到百态人生,就像法国作家笔下的巴黎社会。有着温情脉脉,同时也充满暴力、歧视、不公以及浮躁,车厢的阶级性,有时候让我感到窒息。躺着的、坐着的、站着的、蹲着的…… 在火车上,总有一群人让我感动,农民工吃着伪劣的泡面和廉价的面包,坐在地上随时起身让道,比起那些要人补票的列车员来说,对于那些卖同样价格劣质的矿泉水的小贩,同样对于那些已经挤满人的车厢,却还要推着小车卖双倍价格的食品和和表面新鲜里面烂心的水果的列车员来说,不是让人更尊重吗?农民工人劳动人民的生命里总是很强的,最健康的,他们朴素的不奢求,他们有的只是“想要”而没有欲望。他们不够礼貌,不够卫生,却简单的让人心疼。 他们拿着廉价的香烟,闻着,陶醉的神情使得我想起,沉浸在花市上的弯腰闭眼闻花的女子。那样的相似。他们笑着大声说话,不谈政治,他们的秉性有时候就像是一头故乡的老黄牛,甘愿躬身生活。却并不低下,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生活的价值和意义。他们可能不识字,他们笨重的手,一张一张数着散乱的人民币,可是的手指甲满是黑泥,可他们的手却干干净净。他们比任何人都期待回家。 我常想,火车上的农民工可能无知无识,大抵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痛苦。也就没有所谓的人生的苦闷。知识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暴力!知识的传承已经不再想当初那样的纯粹和简单。 这是一趟开往合肥的临客车,卧铺代座位,虽然座位上坐满了人。但没有人站着,对于我这个习惯了春运期间人员爆满的人来说,这里算的上高级享受了。刚刚从候车室挤进来,全身热汗淋漓。这会儿又似乎到了冰窖似地。 一阵寒气袭来,我打了个寒颤。我才知道这趟临客车是不供应热水和暖气的。 坐上了火车,也就由不得我做主了。谁让我票买的晚,没选择的余地呢。相比我往常坐的火车来说,这一趟显得尤为的“热闹”。人们纷纷跺着脚,搓着手,和身边的人攀谈起来。说说话大抵是有助于忘御寒的,只是小孩子的哭声不绝,是给冻的。 待到凌晨两点时,我完全没有睡意。这个冬天,我一趟又一趟的坐着火车。周而复始的离开又来到,真像一场梦。 列车像行驶在高寒的冰山上,冷极了。人们抱怨声连起。虽然是临客车,可是车票上面明明写着“空调普快”,大家都免不了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我身上虽穿着羽绒服,还不住的想着行李架上的箱子里还有没有厚棉袄,能再套上一件总是好的。盘想的半天,才记起自己自己只背了个背包。我身边坐着一个比我稍大些的女孩子。“为了回家过年,没办法。”她不住的说着,好似这能为自己增加不少暖气。那女孩忽然“啊”的一声叫起来,顾小涵问她怎么了,她不好意思的笑着说:“我想起来了,我行李箱里有一条毛线裤呢”她边说着边站起身去取。“这是我买给我姥姥的,看样子还是孝顺好,先自己穿着先吧……”远远的还能听见几个农民大叔叫道:“这是什么破车,还没有阿黄家的露天拖拉机暖和呢。”大家听到这话,都笑起来。 列车员出现的时候,大家嚷嚷着就是没有空调暖气,也该烧烧热水吧,我抬起头,看见几位列车员站立在那接受大家的拷问。“没有煤。车上没有煤”他们说道。 几位带着闽方言的乡音的男人,便说让他们和铁道部联系,在下一站的时候弄些煤上来。我看得出,那些穿军大衣的列车员也很冷。然后列车长来了,是个女人,约摸四十出头。她穿着黑色制服。嘴唇已经泛起白色的唇皮,嘴角也破了,有刚擦干的血迹。 常常是在这样一张脸,带着痕迹的脸。让人不忍责备。她说“这趟火车是临时加的。为了让大家都能及时赶回家过年。没有办法,大家相互体谅。”大家就都不在说话了,只求黎明快点到来。 夜依旧很冷。只是不在冰凉。 稍大的孩子也听着父母的话,在车厢里来来回回的跑着,为了暖和身子。没跑几圈,便在其中找到了乐趣,尖叫着追逐着。 夜已经很深了,我对面那个小孩子终于停止哭声,在妈妈温暖的怀中,安稳的睡去了。她多么幸福,顾小涵很想轻轻的摇醒她,告诉她,她的幸福,曾经她是否也有类似的幸福呢?她多想牵起小女孩的手告诉她,要记得这样的幸福。 寒冷使得大家更加友爱,回家的心也使得大家有种相濡以沫的温情。 然后,清晨到了。阳光照进车厢。家,也快停靠了。 第七章 十七 《回家》 一滴雨划伤窗户 跌落我的眼里 白鹭群起 江南 失落了归人 三年的时光,似针尖的水,滴在人间,缩减着记忆。 古城的阳,已不再那么暖人心了。 读书、写字,思念,是江林儿的生活。 她已经记不清宋义齐的脸。三年前,宋义齐孤身流浪去了。三年期限就要过去了。这期间,她收到过他的生日卡片,平安信、新谱的曲子,还有他的惦念和牵挂。他周转各个城市,甚至国家。地址一直没有稳定下来。 而就在这个秋天,她拿到了医院的检查报告。心脏衰竭。 其实,并不是突如其来。江琳儿身体一直不好,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她常想这也是她被父母遗弃,又无人领养的原因。身体一直很瘦弱,一直以来,她就有生命的隐忧,但十岁以后心脏情况就很稳定了。她不曾提起。她以为,不提起她可以逃过。 就在一个月前,她还写了一个故事,关于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义齐,我该和你走的,我们流浪、写诗、相爱。静静的过一生,我的一生。”她对自己说。 医生说还有希望。一丝希望。 江林儿摇摇头。她有直觉。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爱情的宿命,生活的宿命。一生的宿命。死亡,对于别人来说是生命的终点,而对于她来说却是爱情的宿命,人生的宿命。任凭任何人、任何感情也改变不了的一种宿命。 她只是很想,她来得及见宋义齐。宋义齐来得及见她。 她很吃惊为什么自己可以如此坦然的接受这个事实。是因为多年来的预见,还是因为其实,在内心的深处,她倾心死亡。好像在很多年前,就有人告诉她,生命比她想象的还要短暂。只是,她沉浸在幸福的天堂里,忘了自己要去的那个天堂。 她想,宋义齐会接受吗?可是,他必须接受。 她回江南小镇,不为治病,养身。只为看一看燕子。 林儿去了老院长的家,老院长中风了,躺在床上,颤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她是哺育江林儿的人,若不是她,又何来的江林儿呢。她的手抚摸着老院长的满是皱纹的脸,一遍又一遍,老院长“呜呜呜”的叫着,林儿趴在她的身上,哭了。她来到私淑孤儿院,这是收留她培养她的地方。老院长已经退休了,她坐在自己小时候常坐的那个门前,望着屋檐下的燕子,她总觉得燕子还是小时候燕子。 有几只燕子还在屋檐筑巢,一粒一粒的红土,像大地的一颗颗的泪珠。燕子黑色的羽翼上闪着湿漉漉的露水,飞捷的身子盘旋庭院的门前。她曾经就坐在门槛前,看着燕子出发,等着燕子回家。那些不是很美的日子,因为燕子变的有了内容,也因为燕子,她学会了期待。 回到西安。海米在车站等她。林儿只对她讲过自己的身体情况。那时候,海米告诉她,若真有那一天,无论她在什么地方,干着什么,她都会义无反顾的来到她身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于是,江林儿告诉海米,她真的需要她了。见到林儿时,海米想起小时候她和林儿偷偷溜出去河边洗澡。林儿忽然不见了。任凭她怎么叫她也没应声。她吓的只叫救命。等人们把林儿捞上来,她已经奄奄一息。幸好当时有个常下水的老伯,知道一些抢救措施。等到林儿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她在哭,边咳着水边说:“她们说还没到死的时候呢?”这话把她吓了一跳。后来她问江林儿,她却说她也不记得了。自那以后,她再不敢下水,而林儿却敢。林儿总是“没事,没事”的喊。她便央求林儿不要下水。两个人坐在草地上商量的半天,最终林儿答应了她,以后她再也不下水。那时候海米就告诉林儿,她很害怕林儿会不回来。 “对不起。”她们拥抱时江林儿对海米说。 海米流着泪摇摇头。事情的发生,像是一场梦。而她却清晰的记得林儿深沉的对她说过的隐忧,还有自己的承诺。三年前的那个冬至,江林儿生日那晚。她是那样的迷人而幸福。而现在,她依旧迷人,却似乎再也不会幸福。林儿的脸色比她想象的还要苍白无力。幸福和不幸之间的跨度可以这样的短暂,可以这样的轻易,只需一张纸的证明。她那样努力地生活,那样执着的追求,为什么要收回她的幸福,收回她的生命。一切的扣问,因为无处扣问,亦显得毫无意义。 “小宋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吧。” “能治好吗?”海米还是说出了这句话。即使她知道,这是林儿最不想听到的发问。 “医生说需要心脏移植,就是我有那万分之一的运气,可能还是逃避不跳心脏排斥的反应。更何况……。” 其实海米知道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治疗需要很大的一笔费用,林儿告诉她义齐走之前给过她一张银行卡,里面有很大一比钱,他对林儿说有急用的话可以用。林儿猜测是宋义齐的爸爸给他的,林儿说:“他不用,留给我,我也不会用的。” 林儿又说:“明明必死无疑,有何必糟蹋他爸爸的钱呢。” “钱是小事,林儿。”海米顿了顿又说:“林儿,我已经卖掉了自己在杭州的店。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虽然林儿知道海米会为了她不顾一切,可是这句话还是深深的撞进了江林儿的心底。她的泪毫无止息的流着。她牵着海米的手,什么也说不出。 “我们试试。也许就能跨过去,就像跨过小时候那条湖一样。好吗?” 江林儿点点头。 十八 我的家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里。我五岁以前是跟着我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个湖边的小村子里,那里的人以种田、打渔为生,和中国许许多多的村庄一样,现在大家都去城市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六岁和七岁的时候跟着外婆在小城的筒子楼过着。八岁时到爸爸妈妈身边开始上学。我在小城生活了十二年,然后去了北京,如今也已呆了六个年头。我人生的轨迹竟然如此清晰。 回到家,奶奶已在门边等我,也不知她等了多久,妈妈就说这几天她就老往门外看,我牵着她的手进屋,她的手比从前抖得更厉害了,我问她身体怎么样,她就不住的点头,说:“好的很,好得很。不用担心我。”我觉得她的脸似乎比去年更黑了一些,她的头发倒是和从前一样,乌黑的很。爸爸说每年都会带奶奶做全身检查,身体还不错的。我点点头,奶奶又咳嗽起来,我拍着她的背,说等天气暖和些就带她去北京玩玩,顺便再做个全身检查,就怕小城市检查的不全面。奶奶笑着说:“玩玩好,检查就不用了。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好得很。”她又问我好不好。我也学着她的样子说:“好的很,好得很,你不用担心我。”这些年,奶奶一直不肯离开那个村子,只在冬天来小城住,因为村里风刮得厉害,她一受冷吹风就止不住的咳嗽。我知道她留在村子是想守着爷爷和老房子。她说她和爷爷在老房子里住了一辈子,再冷清,也是她一辈子的家。 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奶奶这辈人得婚姻,认识了,喜欢了,结婚了,就是一辈子。不知分手离婚为何物,一生爱着一个男人,和这个男人过一生,在现在,已是那样不容易了。 我心里总是静不下来,我知道是故事就应该有个结局,无论这结局是否是我们想要的。我学着放空自己,不再去想那些住在我心里的人,我想暂时忘记他们的喜怒哀乐,我很想让自己跌倒尘世里,渴盼这个冬天过去。 南方的冬季,是多雨的。细细的雨,下着,下着,就是半月。不几天,文文也回小城了,文文是认识十几年的老朋友,这些年她在广州,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小城过年了。 这天,天阴阴的,没有细雨。 “文文,去那?”“当然是我们的学校啦。” 回到这个城市的这个中学,就好像自己又穿越回了那一年,女孩子们扎着辫子,穿着裙子,背着大书包,蹦蹦跳跳的走着路,男孩子们穿着校服,手里拿着刚买的篮球。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青涩的爱情故事。那些故事永远不会有结果,却永远不舍得忘记。 校园变了许多,有了很大的操场和食堂。教学楼也兴建了许多幢。 我记得那时候,我和文文常常和几个朋友三三两两的在校园里闲逛。我们一遍遍的走在校园里,眼角的余光张望着心里偷偷的想念着的人。那一年,我们开始体味想念。 我和文文又走到那棵银杏树下,我很喜欢银杏树,因为银杏是一种四季分明的植物,它非常清楚明了的记录着时间的流逝和来到。中学里的这棵银杏已活了三百年。我常想树比人更懂得生命吧,三百年,这棵银杏看过多少人,又被多少人看过?它们在岁月的长河中埋藏了多少小女孩的心事呢。它坚守于此是在等着某个人吗?那个人来过吗?还是曾经来过,又走了。我听说银杏树是有公母的。我也分不清这棵银杏是公是母。三百年前,是谁种下了它,又是谁忘了给它一个相守的伴侣。冬季,没有金黄的银杏叶子闪动阳光,没有体育课上的甩着头发跳橡皮筋的女孩和在篮球场满头大汗的男孩。永远的红亭子,永远的我们。 阿静和小萌很快也到了,我们坐在围着石凳坐下,阿琳在很久以前,没有说再见,就不再与我们联系了,有些事不知道原因,我们会长大,会改变,成长有时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所以街心广场上面的那个奶茶店,有一个位子总是空的,于是再没有人点一杯香草口味的奶茶。后来,奶茶店搬走了,那个楼上的靠窗位子,散发着柠檬和茗香的记忆开始久久萦绕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一直没有忘记阿琳静静的呼吸和腼腆的笑容。如今当我们到了怀旧的年纪,我们坚信有一天,她会回到我们身边。 我们几个女孩子,小时候,都有着一些和爱情有关的青涩记忆。曾经我们都以为我们不会再爱上别人,我们以为那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我们对过去守口如瓶。几年过后,我们又和我们认为对的人走在一起,走到末尾处,懂得了相爱是辛苦的。我们真傻。 “文文你的自行车放在那的,阿静和小萌你们的自行车也在那。”放自行车的位子没有变,只是挡风遮雨的车棚子更久更破了。 “你没有自行车,总是我送你回家,然后再傻吧啦叽的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我是多有毛病啊。”文文笑着对我说。 杨可的自行车也放在那。我心里这样想。那时候我在车棚不远处等着文文,也等着他。阿静说晚上大家一起吃饭,再叫上几个人。她提到杨可。文文对我不怀好意的笑笑。 杨可还是很高很瘦。还是会腼腆、会微笑。 好像很多很多的情节开始回去。点头,摇头,大笑,哭泣,奔跑,喊叫,下雨,烈日,一场雪,一阵雷,一封信,对不起,我爱你,再见,幸福…… “小涵,为什么你会喜欢他那么多年? 我摇摇头,有时候我也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我喜欢你那么多年?’我想大抵是因为喜欢杨可是无望而安全的单恋吧! “你还爱他吗?” “我只是很怀念他。” 喜欢杨可那年我十五岁。 大家谈天,打牌,偷牌,换牌,藏牌,欢天喜地的闹着。 大家吃饭,敬酒。话语不多。多年未见的女朋友们,拥抱,眼眶湿润。多年未见的男朋友们,拍拍背,满脸笑意。 KTV有人唱歌,有人大喊。同时也适合轻声的说话。杨可坐在我身边,久久的没有说话。从何说起。大家会有这样的感觉。杨可喝了些酒。说着在大学的一些事。 一个人长大的标志大概就是假装很轻松的谈不开心的事吧。 我看着杨可,忽然很想拥抱他。我很想倒在他的肩上大哭一场。有那么一刻,我似乎觉得,我可以重新爱上他。也是那么一刻,我会觉得,爱杨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爱的并不比阿飞少。 很晚了,杨可说送我回家。我点点头。这么些年,我们一直很好的朋友。只是大学毕业后不怎么联系了,我恋爱了,我想他也恋爱了。 我曾经在夜晚的海边静静的一个人呆过,当万物静的只有海声时。我会听到钟声,悠远而清馨的钟声。此刻,我和他的夜晚,静的似乎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可不知为何我听到遥远的地方传来清明的钟声。 我和杨可挥手告别。月光照亮着他的眼睛。多么感谢他,这么多年,还留有那样一双干净的眼睛。我很想对他说:我在我十年的学生岁月中一直喜欢着你,可是,我却以某种方式选择走入了另一个人的生命和世界。 杨可走在夜的灯光下,我望着他越来越模糊的影子。我曾爱过,等待过。 十九 近一两年,在西安话剧团,江林儿已经有了一些名气,一年会有两到三次演出,她很享受舞台,得到确诊书之前,她正在写一部哑剧,她的脑海中常常想起安徒生的《丑小鸭》,她还想起约翰·伯宁罕的绘本作品《宝儿——一只没有羽毛的大雁》宝儿是一只生来就没有羽毛的大雁,她的妈妈为她织了一件很象羽毛的毛背心。穿着毛背心的宝儿和不像鸭子的丑小鸭一样处处遭到了他人的嘲笑,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其他的大雁迁徙到温暖的南方,宝儿只能留下来。然而,即使是一只连羽毛都没有的大雁,却也遇到了自己的爱人,拥有了一场相爱。就像丑小鸭直到自己朝天鹅飞去的那一刻才在湖水的倒影中发现自己其实是一只天鹅。只要有所期待,无论你多么平凡甚至残缺,你都会有拥有你梦想中的一切。剧本还没开始动笔,她收到了医院心脏衰竭的检查报告。 一年前,林儿的一些诗歌也开始发表。当然只是仅有的几篇。这三年,她认识了几个依靠诗歌发表的稿费,支撑生活的贫困诗人,她更加理解现实所给某一群人带来的艰辛和痛苦的抉择。她越来越懂得,宋义齐的选择。 写作、音乐。是生命的需要,甚至也是生活的需要。 每当诗歌或者剧本发表,她都会将收到的稿费汇给私淑孤儿院,这是她回报的方式。她没有重负的写作。自由的听任内心。不用去在意别人的评价和看法。也不为任何人改变。于是,梦想只是梦想。 如今,死亡的弦,将要叩响她的命脉。 医院,医生、护士成了江林儿的生活中心。生命谱写的方式,已是她不熟悉的方式了。她不知道自己把自己交给了谁,是医疗技术还是生命的本身。 躺在病房里,江林儿在想,她的长发会不会掉很多很多,她的黑发会不会枯竭如深冬的小草。她煞白的脸上会不会无法绽放笑容。那,宋义齐还能否认出她,他们相见的那天,他会不会擦过她的身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熟悉的身影。当他确定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江林儿的时候,他是不是会失望,她已不再美丽。 忽然间,她有种不要去见宋义齐的想法。“他会心疼,会悲伤的哭泣的。”她想。可是,她多想和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她总是会很累,眼睛一闭上,就睡着了,睡的那样悄无声息,像是不再会醒似的。 还有一个星期就是林儿和宋义齐约定好的日子了。在大雁塔广场,他们第一次同行的地方。他们约定好,回到最初的地方相见。她已在现实和梦想中找到了交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节奏和方式。她已读懂了承载着梦想的心灵,可以圣洁的远行。而宋义齐,她想:他流浪的三年,寻找了三年,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自己钟爱的音乐,在陌生的土地上,在行走的路上,他会用自己跳动的心感受生命的力量。 他们各自给了彼此三年的时光,去寻找他们的自由和孤独。如今他们将要相聚,然而这想象已被残酷的疾病击的粉碎。疾病。人们憧憬幸福的时候,常常忽视这样的阻力。人生中最强大、最不可逾越的阻力。还有什么残忍比疾病更让人无望呢?除了趋于死亡的疾病还有什么会让相爱的人无法相守呢? 生命的脚步,不会畏惧前行;相依的爱,不会使人怯于憧憬。 可是,生命的脚步已无法继续。憧憬变的那样毫无意义。 但,她还在期盼,归人的来到,给她力量,以及最美丽的时光。 除了定期去医院检查。江林儿都在自己的屋子里呆着。屋子朝南,有阳光,有夕阳。海米每天照顾江林儿,偶尔出去兼职。她很辛苦,江林儿知道。宋义齐走后,林儿住在单位的公寓里,现在住的这个小区的单元间是海米来时找的,离医院比较近。屋子被海米打理的倒真想个家了。这两年她练的书法也有厚厚的几叠了。海米把它们一张张的摊开,挑出了几幅她觉得很好的,特意拿到店里叫人裱起来挂在屋子里。还有之前宋义齐给她画的素描画,海米也都挂在墙上,海米大概又觉得墙上全是黑白的东西不好,又去买了几幅油画搭配着挂着。大概是受病痛的影响,她的性情有时连自己都难以控制,她坚持创作,常常写到一半就不知再如何继续。不久桌上就堆积了很多零零碎碎的文字和稿纸。她发现海米总是细心的拾捡它们。并且细细的看着,有时候还在林儿面前背上一两段,说写的很好,让她接着写下去,不要放弃好的灵感,有两篇就在海米连哄带骗的下完成了。就些事让林儿很受感动。为了她,海米已经做得太多了。她问自己,自己有什么可以为她做的,自己又是什么可以交付于她。她却发现。她什么也没有,一无所有。 “海米,你是我的天使。”林儿对海米说,她坐在阳台上,林儿原本在阳台上养了很多会开花的植物。海米说自己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于是把许多话都拿去给花圃园的老爷爷换了几株仙人掌和一些长青植物,海米说它们的生命不会凋零,没有秋天。 海米熬着粥,不好意思的笑笑。她从不曾想为什么自己愿意放弃一切来到林儿的身边。为什么?不是因为少女时代的承诺。只因林儿需要。林儿需要她。人的一生,总有那么几个人你是甘心为他倾注所有的。小时候,海米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她告诉林儿,林儿陪着她逃出过私淑孤儿院,穿过铁索的桥,陪她去找她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小小的她就想,无论能不能找到爸爸妈妈,林儿都是她最最重要的人。如今林儿病了。她变卖一切奔赴而来。不是选择,而是一种本能。 在海米看来,虽然面对那么多的坎坷和意外,林儿的生活依旧那样的井然,那样的安然。而她自己的生活看似毫无涟漪,但心里乱的很。 她和她的男友周启前几天通过电话,他们正式分手了。 他们恋爱已经两年多了。与其说他们的感情稳定不如说他们的爱一直太过平静。几个月前他们已经商议结婚了。仿佛到了结婚的年龄,结婚就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然而她真的爱周启吗?两年来周启事事迁就她,她早已经不知道如何去定义自己的爱情了。她甚至怀疑他们之间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份叫做爱情的感情。当结婚的行程商量妥当之时。她忽然畏惧了。她畏惧这是不是她要的生活,下半生的生活。她的不确定太多了。在她心里,她总是没有办法忘记江子诚。 她在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学长。她每次去学校的图书馆都会见到他,她曾在校报上看到关于他的报道,知道他是国家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他是省十佳青年。他叫江子诚。为了每天见到他,她每天早起去图书馆,因为她知道学长每天雷打不动的八点到图书馆。有时候他们会碰巧一起进门,他就在她前面或是后面站着,时间长了,他们会相互点点头微微笑,学长比他大两届,海米大二的时候,学长就要毕业了,好几次海米都想拦住他,可是却没有勇气,生活中她并不是一个缺乏勇气得人,可不知她始终没有勇气拦下他。和他说上一句话。大二即将结束的某一天,海米吃完午饭回来,发现她坐的位置上有一瓶眼药水,一张便签纸上写着:不用总是用手揉眼睛。当她望向相隔三张书桌的斜对面时,学长的东西已经不在了。海米对林儿说:“我知道,他毕业了,走了,我们从未讲过一句话,但他灿烂了我整个大学。” 然后,她认识了周启。她认为只要恋爱,就会忘记那份情感。曾有一度,她真的忘了。周启成了她生活的全部。但是,当一切静下来的时候,她才发觉自己从没有释怀心中的惦念。除了林儿,她不曾对任何人说起过那位学长,包括周启。虽然知道不公,可她觉得,他若不知,对他更好,对他们都好。 所以,当她认清自己将要踏入婚姻的时候,她止步了。她需要好好想想,好好用心感觉一下他们的感情。就在这个时候,她接到了林儿的电话。她放下一切来到西安。 周启是爱她的。他送她到车站,说会等她。 这段时间。她终于还是做了这个决定。她告诉周启,她还不曾忘怀一份惦念。海米对周启说出这些的时候,她感到无比的轻松。那份轻松就好像一个守住多年的秘密,终于诚实的坦然的面对该面对的人。 周启没有说话,挂了电话。 这晚,她失眠了。 二十 屋檐上的雨,滴了整整一夜,还在继续,青花的瓷缸也满了,还没有停,雨停不了。 在这个飘雨的冬季江南。我似乎回到了小时候。 我出生在冬季。妈妈说我出生的那个夜里下了很大的雪。对雪,我总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江南的雪少,雨多。我就是看着雨长大的。跟着爷爷奶奶过的时候我还很小,什么也不记得,但我知道奶奶很疼我。 我的记忆是从六岁时开始,那时候,爸爸妈妈把我接到小城,他们住在工厂里很脏也很吵,就把我放在外婆家住着,我六岁时这里还算不得一个城市,它只是一个小镇,临着一条河的一个小镇,镇子里大部分是筒子楼。弄堂里的筒子楼很古老、很朴素。筒子楼在弄堂里,高高的、静静的,很端庄的立着。 几年以后,小镇变成了城市。筒子楼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开始被拆除。于是下雨的时候,再没有流泪的筒子楼。也没有了屋顶瓦片的滴水声。 “下面的牙齿掉了要丢到屋顶上去。”我总记得外婆这样告诉我。我很不喜欢上齿掉,因为上面的牙齿要丢到床底下。我总是很害怕有一天床地下的牙齿会长的很大,穿过床板……要是下齿掉的话,丢到别人家的屋顶,就安全多了。如今,筒子楼再也看不见了,就是屋顶也趋于绝迹了。那么孩子们掉的牙齿往哪儿丢呢?他们不害怕自己的牙齿长得歪歪斜斜的吗? 小时候,我不喜欢下雨,下雨的时候,我就不能和外婆一起去卖冰棍。外婆也不会带着我去沿河听戏。能和外婆去河边听戏,沿着弄堂卖冰棍是小时候的我最欢喜的事。 外婆背着大盒子,棉絮一层又一层的包裹着。在筒子楼外喊着“卖冰棍罗,卖冰棍罗……”如果我真有所谓的童年,那大概就是童年最让我怀念的声音了。外婆甜美的声音穿过小巷,小街,传到孩子们的耳朵里,我看到一群又一群孩子围着小小的盒子,巴巴的望着,为在最前面的小孩子手里揉着邹巴巴的钱,在盒子里翻来翻去,细细斟酌着买哪一根。我牵着外婆的手,在一旁偷偷的坏笑着,我是知道那种冰棍最好吃的,因为那里面的冰棍,我全部尝过,就是画着彩虹塑料包装的那种最好吃。但我可不要告诉他们,我还想留着给自己美美的吃上几根呢。 等到我长大一些,回到爸爸妈妈身边时外婆已经不买冰棍了,就没有各式各样的冰棍吃了。她问爸爸,这里有没有像外婆一样背着盒子卖冰棍的人,我想,她是愿意跟着那个买冰棍的人走的,只要那个人递给她一根画着彩虹塑料包装的冰棍。爸爸说没有并告诉我吃多了冰棍对牙齿不好。她很失望的坐在门前。我想念外婆盒子里画着彩虹塑料包装的冰棍。 我上学前的某一天,惊奇的发现,家附近的几家小卖店都卖冰棍,他们有一很大很大的盒子,还会响。人家告诉我那叫冰箱,专门用来装冰棍的。我高兴极了。望着冰箱,想象着。我想,那么大,大概可以装下五个外婆背的那种盒子吧,不对,应该是十个,十五个?我也不敢肯定。不过那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里面也有画着彩虹塑料包装的冰棍,而且有好多好多。 我远远的望着,望着。就是望不到嘴里。 有一天,我在小卖店的冰箱前看到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放着很大很大的盒子,盒子上盖着很厚很厚的棉被。我听见小卖店的女老板娘说:“雪刨五十个个,牛奶味的五十个个,彩虹的那种七十个……”那个男人很快的打开破旧的棉被,一把抓出好多“彩虹”、“牛奶”“雪刨”给女老板娘。我眼睛动都不动的看着那个男人的手,还有那个不知比外婆盒子大多少倍的超大盒子。我惊呆了。原来世上还有比外婆更让人羡慕的人啊!她又细细的打量那个男人:“他比爸爸都要年轻呢。”我心里想着,可是他很黑,我又看看自己,我看到自己也不是很白,就很满足的想:说不定他就喜欢黑一点的女孩子呢。我刚还想再想点什么,那个男人骑上自己的三轮车,拐个弯,经过我的身边,嗖的一声车就开起来了。一时间我不知所措。急急的跟上跑上前去,我多想叫他停一停啊。可是,三轮车发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开走了。 我看着骑车远去的背影,想:他该有多自在啊! 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人大抵就是那个骑着三轮车的小伙子了。他的三轮车里装满了我最爱吃的彩虹冰棍! 等我再一次见到他,还是没有来得及和他讲上话,也来不及问他都去哪些地方卖冰棍。我想下一次一定要跑到他的面前问他:你为什么要把彩虹冰棍卖给别人呢?你不爱吃吗?如果那个小伙子说他不爱吃,我一定要告诉他“我最爱吃呢!” 不过后来我就搬家了,上学了。上学也挺好的,渐渐的我就把骑着车的小伙子给忘记了。可那跟着外婆买冰棍的日子还有那彩虹包装的冰棍我总是不会忘记的。 雨,让整个城市都安静了下来,街上没有吆喝的人群,也没有菜市场传来的喧闹声,没有小孩子顽皮的叫喊,整个镇子都安静下来。一切都属于雨。 顾小涵喜欢这样的江南,这样的小镇,这样的曾经。 但筒子楼的记忆不总是快乐的。 外婆的邻居之一是一对老夫妇,带着一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子。我听到过很多关于那个男孩子父母的传闻。听说那男孩子的爸爸死了,妈妈坐牢了。可是,他爸爸为什么死了,妈妈为什么坐牢,她却一直听不懂。我只记得男孩是不和弄堂里其他的小朋友们玩的。当然其他的玩伴也不愿意和男孩玩。我听到许多小朋友说:“我才不和他玩,没有大人教养的小孩”“他妈妈是杀人犯,爸爸是强奸犯”。“妈妈说了,种瓜得瓜,种……”外婆也不怎么让我和男孩在一起玩。但她不说,看我在玩就叫我回家吃好吃的,我就欢天喜地的跑回家。 等我七岁时离开筒子楼,离开弄堂生活,她还是没有搞清楚,为什么男孩没有爸爸妈妈。 他究竟是怎样过了后来的十几年,我不知道。外婆在三年后就搬走了。如果不是我读初三时时他转到我们班上学,我想后来我不会再想起他。 他来报道的那天,我并没有认出他来。也不知为什么班里就传出关于他的各种闲言碎语,让我想起,筒子楼的那个邻居男孩。 我想,小时候孩子们对他的疏离,他是不是会感受到,他是不是常常一个人暗自伤心,那时候他也才六七岁。他和我一样懵懂看着每一个人,却得不到和我一样的生活,他看不到同龄人的喜爱和关注的眼神。而是残酷的远离和嘲笑,我想那是对他造成很大伤害的,当有一天,他强烈的自尊心被唤醒。他用无情的眼光回应那些冷淡的注视。他冷漠的回应那些同情他的人。他开始学会保护自己,甚至伤害自己。 他叫胡民秀。他不记得我,因为小时候外婆叫我的乳名,并不叫我小涵,而他的外婆总是屋里喊着:“民秀、民秀……”初中的我已经懂一些人情世故了,我没有告诉他我是谁,只是不会回避他。我和他成为朋友。他是个很孤僻的人,让人怕怕的,但是你和他接触一些,就会感到他是个很善良的人。 我十五岁时重新认识胡民秀。胡民秀很瘦,不高。脸色很差,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那种。他的功课成绩很优秀。听说他是靠居委会的补助上学和生活的。很多关于胡民秀的传闻我都不忍去听,我会觉得,自己曾经伤害过他。深深的伤害过。虽然他并不知道甚至不记得。 有一天,我去问外婆,那个筒子楼里的男孩子的事。我没有告诉外婆我和他成了同学。于是,一件七岁就可以记住的事,我才十六岁时才听懂。“他爸妈结婚没多久就天天吵架打架,筒子楼的人都不喜欢他们夫妇,等他们有了孩子,大家以为以后总会好些了。可是没多久,就传出来说他爸在外面有外遇。孩子一岁多的时候,他爸连着几天没回家。她妈也不知道去哪里了,那孩子在家哇哇大哭。后来,孩子的外公外婆来了。再就是听说孩子他妈亲眼看到了孩子的爸和别的女人在外面有个家,就失手杀了他。自己自首,判了个无期徒刑。孩子就交给了外公外婆养。我搬走的前半年,他外婆就死了。丧事还是我帮着弄的。家里穷的什么也没了,孩子也不大招人喜欢,不说话,看着他可怜,端点吃的去,他也从不言语。后来,他外公就想着把他送给别人,觉得自己也没几年活,好歹有个家,也因为他的性格,不哭不闹不言语,你说那家人敢要他。孩子可怜啊!这父母造的是什么孽啊!……” “他外公还在吗?” “不知道啊,后来我就搬出来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 那么多的孩子是没有带着爱来到世界上的。他们的来到明明不是一场偶然。可是他们却得不到幸福。就像后来芯子对我说的,“为什么我不配得到幸福?”为什么有的孩子出生就得不到幸福。我不懂。不懂。 以后,我和胡民秀成为了朋友。他依旧不怎么说话,一个人闷闷的坐着。我会主动地和他说话。不谈家,不谈父母,不说家,更不会谈起多年前的相识。只是,我毕竟是个女生,又在一个大家都很最敏感的年纪。所以只是浅浅的关心。但我是真心的把他当朋友,真心尊重他理解他,并不仅仅因为我知道他悲惨的境地和过去。而是我觉得,他应该和所有的人一样得到尊重和关心。 胡民秀很自卑,他不会让任何人看见他的饭菜,只是所有人都知道不是一勺土豆就是一勺白菜。永远一身灰色的衣服,永远低着头走路,和人说话时也不大抬头。我曾给他写过两封信,写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大概是一些鼓励的话,我记得我有在信里夹过几张饭票和一大堆可有可无的理由。 临近中考的时候,胡民秀显得尤为紧张,中考他考得很好,上了省重点高中。 我读高中时,收到过一封他的信。“在我眼里你是个特别的女孩,热情、大方、乐于助人,你活的真快乐,我真羡慕……说真的,看见别的同学的爸妈来找他们,我真的很羡慕,因为我已经再也看不见我的爸爸,也有五年没有看见我的妈妈了。我的人生经历和你不同……很高兴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并无私的帮助我,很遗憾我不是个让人感到愉快的朋友。还有一句话写给你:‘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读不大懂这封信,这封信似乎再告诉我,我知道我是筒子楼的小女孩似的。我觉得很羞愧。 他没有留任何联系方式给我,他没有电话,也没有家。 虽然他考上高中,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顺利的去读,有没有学费,有没有人帮助他。这样他又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好几年。 我上大学那年的一天早上,我一开机就收到几条短信,是同一个陌生的号码,最后一条的署名是:胡民秀。 “我走不出生活的阴影,我的世界好像空白的像一张纸。被人丢弃,再被人捡起,被人嘲笑,被人漠视。” “你信吗?有人在捆绑我,不想我活着。死,很难吧!可是,活着更难!” “大学里,女孩子的物质,男孩子的攀比。我没有办法走进他们的世界,他们也不会走进我的世界。” “我不奢望得到爱情,只要我能仰望就满心感激。” “无论我怎么努力,我也没有办法忘记我是个孤儿,有着那样残忍的父母,我是个没有人要的孩子,没有家。你曾说社会会给我关怀。我们都被骗了。我被社会利用了,我被人心利用了。你看他们在笑,忘记我的存在,你看他们在相聚,不需要我的存在。我的到来对于我就是一场灾难。” “我决心死去!我早该离开,我没有信心走下去。也没有资本走下去……如果葬礼凄凉,请你们,唯一曾主动和我成为朋友的你们,不要过于悲伤。” 第一次,我觉得,死亡离自己这么的近。比擦肩而过的汽车还要近。信息是凌晨三点多发来的。我颤抖的手指拨通那个号码。无人接听。她发送信息。没有回应。她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 死亡,死亡的气息逼近她,就像房梁的火就要掉下来。甚至已经掉下来。 除了等待,她毫无主意。 那个号码再没有打通过。托很多人打听也没有消息。 终于那一天还是来了。 葬胡民秀的是江水。没有葬礼,也没有灵堂,甚至没有骨灰。没有一场凄凉上演。就直接宣布凄惨。他的结束和他的开始一样,没有被人怜爱。他在世上,没有爱别人,别人也没有爱他。他在世上,来不及开始,就选择放弃生命。他一直在等,等一个家,等一个爱他的人,等一场幸福。他以为他等的,是世上最普通的生活。却没有想到自己等到的是世上最大的悲剧。 残酷。生活对我也很残酷的。我是如此的亲近这场死亡。我没有告诉别人,胡民秀并不是什么也没留下。他留下了遗书。留下了自己的无奈和不解。他没有带恨来到世上,也不带恨离开。他走的并不平静,并不平静。他并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生命。并不是! 胡民秀的墓碑立在外公外婆的旁边。他的叔叔草草的完结了这桩奇怪的事件。是的,对于他来说,这只是个事件,对于很多很多的人来说,这只是个事件。而我却很久很久没有从悲伤和恐惧中走出来。 为什么他不跨过人生的那一步。他懦弱。可是有没有人教过他要坚强和充满勇气。他的生命里,大概有几个和我一样的人,可是,远远不够。不够凝成他的一股力量,伴他前行。事实上,我又给过她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就在在他临死前还来不急回复一条挽留的话语。 于是,他丢了自己。于是,他不再苦痛。于是,他忘记自己一直痛着。 生活,究竟怎样的不言而喻,人生,究竟怎样的无能为力;人间,究竟怎样的冷漠无言。 江南,永远绵绵不绝的细雨,永远青山湿漉的远方。 人生,有很多真相。我不愿意去识破,也不愿意去读懂。 第八章 二十一 “做好准备了吗?”海米看着坐在镜子前的江林儿。 江林儿对着镜子朝她幸福的点点头。“海米,我还是很美吧!” 海米朝她走来,看着镜子里的林儿,黑睫毛下明亮的双眸。静静的脸上,闪耀着幸福的光环。“是的,美极了。” 她们将要一同前去大雁塔广场。宋义齐将会走向她们。 “海米,我若认不得他可怎么办?” “那你就闭上眼睛,听他的声音。” “他若认不得我怎么办?” “你看着他的眼睛,读一首诗。” 江林儿满足的笑了笑。她也是这样想的。 待到她见到他,他见到她。她要为他念上狄金森的一首短诗。她曾无数次对他念起这首诗。 “‘我为什么爱你,先生?’ 因为 风,从不要求小草 回答,为什么他经过时 她就不能不动摇” 江林儿坐在树下的椅凳上,她真是太累了,走不了多少路就累,站不多久就累。她想起他们离别的那天,雨下的那样的大。她看着宋义齐就那样一步步的离她越来越远,而她的脚上似乎有着铁锁拴住使她前进不得,她也需要时间,需要孤独的呼吸,需要在最青春的年华,独自找到生命的存在方式。分别不是失去。他们这样告诉彼此。 如今,他们就要相聚,在黄昏的夕阳里,他们彼此深深的凝视,相视而笑,甚至哭泣。他们将整夜不睡觉,互诉相思,他们不累,一点也不疲惫。 无论如何是得听听义齐的歌声的,她想。她要让他坐在沙发前,而她和海米躺在沙发上,她可不管义齐累不累,她得听他唱歌。若是累了,她便睡去。睡前看看义齐,她可以睡个安稳觉,不需要担心,明天他就消失不见。他的歌声,他的旋律,将伴着她入梦。一切都变的很静很静。月光皎洁。夜像海底一样幽静。她还想,另一天她要早起,为义齐和海米准备早餐。他们都累了。但她不累。 她要快步下楼,去早餐店买义齐最爱喝的豆浆,不加糖。还有海米爱吃的鸡蛋灌饼,加辣。然后她要熬点粥,粥还是自己熬的香。她站在厨房,不走开,细细的看着锅,等快好的时候,用勺子慢慢的搅啊搅,搅啊搅,粥会很稠,也不会烫嘴。她把粥盛好,义齐喜欢的小菜、海米喜欢的豆腐乳,她都要摆放在桌子上。然后她坐在饭桌旁,静静的等他们起来。米粥冒着微微的热温,暖着他们的心房。 江林儿一动也不想动的坐在那,想着,想着。 宋义齐还没有来。 过去的三年,也没有如此的漫长。岁月从没有停止时光的转动,却好似在这一天静止不动。而它究竟是动着的。太阳落山了。夕阳出来了。傍晚的威风轻轻的吹拂着。时间是动着的。坐在她们身边的人,走了一拨,又来了一拨。 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宋义齐没有来。又过了很长时间,他没有来。宋义齐没有来,江林儿就不肯走。她不相信,他没有来。 直到夜幕残忍的来到。 大雁塔广场的人越来越多了,音乐想起了,喷泉跳动了。喷泉找到自己的节奏,欢快的舞动着身姿。人们惊叫,欢呼。 宋义齐没有向她走来。也没有一位信使带来他的消息。 不知道为什么,宋义齐没有来。 “昨日爱我,今日又为何弃我?”在风中,她凄凉在心中念道。 “林儿,回去吧!快零点了”海米心疼的说。江林儿没有回答,也不说话。她毫无表情的坐在那,一动也不动。 海米也不想回去,她也想等到宋义齐,好似等的不是宋义齐,而是一个完美的希望。是的,他就是一个希望,完完全全的希望,然而这个希望在最应该来到时候,没有来到。她不问什么,是不是林儿记错了时间?她也不敢承诺什么,可能有事耽搁了,他明天就来了!她更不敢怀疑什么,是不是他出了什么意外?她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林儿病了。她病的很重,而且可能因此病的更重…… “海米,天凉了,我们回去吧!”过了很久,江林儿淡淡的说道。海米顿时感到一种彻骨的寒。她的泪就要落下了。而江林儿却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发生呢。她惨白如霜的脸颊,双手微微的颤抖,失神无助的眼神。 江林儿站起身。她想站起身,可为什么动弹不得呢?她抬头望着海米,想寻求帮助,然而她看不见海米。她张开嘴想叫呻吟一声。可是,干涸的嘴唇竟怎么也会张不开。她再一次努力的站起身来。她倒下了。听见了海米的尖叫。还有远远的不知来自哪儿的零点的钟声。好像来自海上。是的,是海上。她和义齐曾在海上等待过零点钟声的到来。 二十二 我并不在意,叫做梦想的那个地方开着怎样的花朵。我更想,在那个地方,遇见最初的你。如果,你不曾一跃…… 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外有一个很大的湖。我总爱围着湖走了一圈又一圈。红色的茶花谢了一地。湿漉漉的泥也染成了红色。发芽的柳树又扬扬的飘起来,没有清香也没有余温。有时候,细细的雨下了。最静的湖面,最静的散步。但青春的岁月总不会是永远平静的,会有一首歌,使我想起某个人,某一段时光。这首歌是《最初的梦想》,这个人是阿姚。 我念高二时转到文科班,分到了阿姚她们宿舍。不久大家就打成一片。虽然只是高二,学校还是严格要求,每天早上七点要晨读,所以六点四十有早操,大家差不多都得六点起,穿衣刷牙洗脸。阿姚基本都要拖到六点二十,她的速度一直很快,广播操响起,老师拿着点名册划名的时候,她就能准点站在她的位子,朝我们坏坏的笑,以示自己的确比我们多睡了二十分钟,而且不会迟到。 阿姚比一般的南方女孩子长得都要高,她喜欢爬树,不过这种才能到了已经十八岁的女孩子身上,却不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豪的事了。她说小时候她是孩子王,大家问她为什么。她说她会爬树。大家就笑起来。她问大家为什么笑,大家还是笑。于是她也跟着笑起来。那时候日子过得很简单,吃饭、学习和睡觉。 那是段很可爱的岁月。是的,可爱。 那时候有个男生追我,我过去的二十几个年头里,喜欢我的男生倒是有几个,但真正天天给我写纸条,送好吃的只有他一个。我很多爱吃的零食是他惯出来的。我很多美丽的幻想他有尽力帮我实现。那段没有牵手没有拥抱的爱情,是暖心的。他知道我看书看得晚,就给我买夜宵,让阿姚帮我带上楼。他会塞给我精巧的糖果,递给我百态的娃娃,给我燃放漫天的烟花,还有一张张写的端端正正、叠的整整齐齐的关心和傻气。我想,在我所过去的二十几个年头里,选择宠我的,只有他一个。他很爱笑,他笑我的冒失,笑我的害羞,笑我的善良。他从不发脾气,只是一个人生着闷气。他在寒冬下雨的晚上,等补课回宿舍的我。我们各自撑着伞,走一条只有头和尾的路。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坐在教室的最前面。 而那时候,我脑子里是高考,还有杨可。 高三的时候,大家日子依旧是吃饭、学习和睡觉。可谁也不再觉得快乐了,同学们之中似乎蔓延着一种可怕的疾病,使得大家沉默寡言,无精打采。大家忙着学习,每天都有考试,每周都有模拟。食堂的饭菜忽然间变的清淡无味,原本一个星期能回一次家,也变成了半个月放假一次。 阿姚并未被传染,下了自习,她偷偷溜出校园去吃烧烤,心情好的时候还会买彩票。她让寝室每个人都说一个号,然后组合起来去买张彩票。她躺在床上,嚷嚷着要是真中了五百万该怎么办?不知想到了什么,她咯咯的笑起来。我曾一本正经的问她:“阿姚,真中了,你怎么办?” “第一件要做的事当然是马上卷铺盖回家。不对,我有了五百万,还要这铺盖干嘛!恩……其实我也不晓得。”阿姚坐起身来,又说道:“五百万我是没机会了。就是种个五百块也好,带你们去下馆子,炖个鸡,给你们补补,瞧你们面黄肌瘦的,真是太不道德了。”大家都笑起来。 是谁不道德阿姚没有说,我也没有问,我只是觉得受到了感动,有些伤感。 从此大家就关心起阿姚买的彩票来,也不知是不是受了那鸡汤的蛊惑。可是直到高中毕业,阿姚也没有中到那个五百块,只中了个五块,虽然只有五块,每人还是收到了一根棒棒糖。 学校没有澡堂,要洗澡就要去校外。夏天的时候大家每天都想冲个澡,既然没条件就创造出条件。阳台很大,阿姚率先试验,先把阳台一角的玻璃上贴满报纸,然后挨着最近的的床牵根到窗户上的线,线上搭个不用的被单。用大桶装满水,再加个热水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阿姚说,于是整个夏天,大家每天都冲个澡。发泄似地猛的朝身上倒水,出来的时候还不忘感谢一下阿姚。也不知是谁泄露天机,后来,整个女生宿舍楼阳台的左右侧都贴满了报纸。 三月的时候,阿姚告诉大家,她家的桃花园开满了桃花。请大家去看。虽然高考迫在眉睫,可满园的桃花好似飘到了我们的心底,不去是不行的啦。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桃花树,那样鲜亮的桃花。淡淡的香,欲坠的花骨朵,一棵有一棵,一枝又一枝。她们闭上眼睛,风吹过桃花,吹过我们的头发,吹过我们的睫毛,那个春天被拖的很长,那份愉悦被漫延的很长。 越临近高考,班级的气氛越来越凝重,阿姚便不大爱去教室了。阿姚的成绩各科都很平均,历史尤其学的好。主要还是她喜欢历史老师的风趣和随意。对于高考,阿姚一直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她就是那样,好像什么都和自己没有关系。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和阿姚都考得很不好,我很难过,阿姚依旧无所谓的每天按时午休,有一天,阿姚望着奋笔疾书的我,对我说:“小涵,我真心疼你。”我总记得这句话。 这之后的一天我看到自己的桌上放着一个大柿子,还有两个青皮的橘子。我看见阿姚正望着我笑的开心。我便知她肯定又翻墙摘人家的果子去了。学校西边的围墙外有一颗柿子树,还有两棵橘子树。四月,柿子树长出了的略红的柿子,橘子树的橘子也开始结果了。阿姚老早就惦记着这几棵树。在她第一次翻墙越过校保安的视野,爬上那颗高高的柿子树之后,她就说:“这个春天,我要重温儿童时光!”所以还没来得及等柿子长熟,她便翻墙爬树去了。“柿子放两天就熟了,等熟透了,就不好摘了。”她对我说。 在阿姚第N次翻过围墙爬到人家树上,还没来得及摘果子的时候,一个老头子牵着狗在树下瞪着她。 “那老人家以为我是个难以对付的小伙子,还把他们家的狼狗牵了出来。真是倒霉!”阿姚愤愤的说。 然后有人问阿姚:“外面的柿子便宜的要命,你说你费那劲干嘛?” “如果你只会跳,你一定不晓得飞是什么感觉。”阿姚说完又补充道:“从高处跳下,你将感受到飞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全市第一次高考模拟考试的前两天,阿姚忽然很想回家。考完试是有一天休息的,可是她怎么也等不了了。我们是全封闭式的学校,大门肯定是出不去的。阿姚便说要翻墙回家一趟,另一天早上再回来。我们知道她的个性,也相信她的技术。便没有劝阻,由她去了。另一天阿姚没有回来。然后,我们老师告诉我们,阿姚在翻墙的时候扭到了脚,伤到了骨头,骨折了。 我再见到阿姚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她拄着拐杖,脚上缠着纱布。那个把翻墙爬树当运动的阿姚,如今上厕所都需要人帮忙。我伤感的对着她哭起来。而没心没肺的阿姚还笑嘻嘻的对她说:“现在,就算高考没考好,我也有理了。” 阿姚依旧阳光的笑着,可是谁都看得出她眼神里掠过的那一缕伤悲和无奈。她长立在阳台,看西边围墙外的柿子树,柿子已经红彤彤的。可是她却飞不过了。 然而,这不是最大的伤悲。 某一天,阿姚告诉我。“小涵,我最大的愿望不是中五百万。其实,从小到大,我最想成为的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兵。” 我惊呆了。阿姚过不了体检,即使高考考得再好,她也再不可能实现这个梦想。 五月底,阿姚脚上的布已经卸下了,拐杖还时不时的需要用用。她说以后不需要用,但走路不会像从前一样漂亮。还有,她不能再翻墙,也不能再爬树了。 临近毕业,阿姚给我写了“同学录”,话写的很长,还抄上了她自己最喜欢的歌。 《最初的梦想》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能走得到远方。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膀。 把眼泪种在心上,会开出勇敢的花,可以在疲惫的时光闭上眼睛闻到一种芬芳。 就像好好睡了一夜直到天亮,又能边走着边哼着歌,用轻快的步伐 沮丧时总会明显感到孤独的重量,多渴望懂得的人给些温暖,借个肩膀。 很高兴一路上我们的默契那么长,穿过风,又绕了个弯,心还连着,像往常一样,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小涵,夜里躺在床上,就不住的想哭。我想,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只是想飞罢了。以前听到这首歌,觉得满心都是力量,不知从那天起,当我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想大哭,于是真的一个人大哭起来。 …… 小涵,你很用功,很执着,你曾对我说过你的梦想,所以,我送你这首歌。我将永远心存祝福,你会到达那个叫做梦想的地方,你知道,我已经去不了那个地方。有一天,我们再相见,希望你能告诉我,梦想的天堂开着怎样的花朵。” …… 第九章(下) 二十四 宋义齐离开了三年。一直以来,他都在寻找一种改变。一种能表达生命张力的音乐节奏。一种打动人心的旋律。 何为艺术,在他的心中艺术无所谓进步和倒退。只有永远的变化。这种变化,源于一种观念的转变,一种思想的意志,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它和技术无关,和其他一切外部因素无关。在艺术的世界里,没有变化是可怕的,就像一首没有节奏的曲子,静止的音符,是没有意义的,是死亡的。 没有变化,意味着生命的终结。 如今,他寻得了这种抒写。归来。 三年前,他走的时候,他告诉江林儿“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 可就在现实的一瞬间,他彻底怀疑了这种存在的意义吧! 他要付出代价。他曾以为,他们都曾以为,三年的时间,当然不足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但也足够他们去寻找一些关于梦想的东西。他们这样想,便也这样做了。分别,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默契。 海米诚实的告诉他:“林儿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 “多少?” “或者半年,或者三个月,或者一个月。或者更少。而且……” 宋义齐绝望的闭着眼睛捂着脑袋,不说话。 “我们的钱已经用完了。” “我有给过她一张银行卡,我虽然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但应该不会少。” “林儿不肯用。她说如果你的父亲那么不值得原谅,她会和你一样,不用那笔钱。” 宋义齐摇摇头,然后他说:“海米,真的很感谢你,不论怎样,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 钱,钱是什么?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曾在意。他的琴盒里放满的纸币,是他生活的唯一来源。他凭着那些,他走遍了他想去的城市和国家。他认识了很多朋友,他们都真挚的热爱着音乐。他体验到了什么叫狂热,什么叫做血肉青年!他提前一个月回到中国,出于一种特殊的情感,他直接到了新疆。他的母亲曾在新疆插队,生活了几年。他找到了母亲插队时候呆的地方。母亲曾教书的那个小学还在。大草原让他感到舒心。他喜欢这个地方。蓝天,白云,一望无际。他留在新疆,等待他和林儿相约的那个日子,却不知道出了一些意外。他以为,他不用着急,他只要按时回来就好,他以为一切都会在他的手心。可是,他竟在新疆耽搁了四十五天,为了另一个在医院的女子,为了一个叫柳心的女子。因为提前回国,他没有收到林儿发给他的住址变更的信件,他也没有能把延期回来的信件寄往林儿现在的住址。 他知道,他若不等柳心痊愈,他会忏悔一辈子。他欠的不是柳心,而是林儿。他曾心里只记着林儿的离开,定也要只记着林儿回来。他以为林儿还有一辈子,他和林儿还能有一辈子。他以为对柳心来说最好的尝还方式是他的留下。 因为他的留下,他再一次的缩短了相守的长度。 他怎知,林儿没有一生一世。他想,他是不配得到林儿的一生一世的。 林儿趟在病床上,脸上出现了难得的笑容。她的脸依旧憔悴,可已不那么苍白。义齐回来了。不是在梦里,他真的回来了。她忘怀了身体的疼痛,忘记了疾病和死亡。他们相视,微笑。她看到宋义齐脸上的不快乐,她也知道这不快乐的原因。可是,她依旧不想说什么。只想望着他,她思念了三年的脸庞,消瘦了很多。她指指吉他。义齐抱着给她。她轻轻的抚摸着,好似这支吉他会告诉他,这三年,关于义齐的点点滴滴。依旧清晰的字迹。那是离别时他们刻上的。 说不上巧合还是偶然,江林儿的主治医生就是宋义齐的父亲。这三年,他到处寻找自己的儿子,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如宋义齐自己所说,只要大学毕业,他就不在需要他的资助。他的存折、银行卡注销了,他像是消失在这个城市,消失在这个世界,他不知道儿子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他也在巨大的忏悔和隐痛中过着生活。 当宋医生在江林儿的病房中看到自己的宋义齐时,他颤抖的双肩抽动着整个身子。他哭了,又笑了。他像个孩子似地,不顾宋义齐的反抗的抱住他。拍着他的肩膀不住的说着“臭小子,你就不能原谅爸爸吗?你就不能原谅我吗?你就一定要把我的心伤透了,把我折磨死了就甘心吗?你就不能理解我吗?你就不能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理解我吗?……”转而他又看看宋义齐的脸,他的手提起,想要拍拍他的头,想他小时候一样。然而他又发现,儿子已经长得很高了,三年前,他就已经很高了。他的手已经够不住他的头了。他才忽而想到他是老了的。他便放下手慢慢的说:“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的举动、话语,触动了他的心。“他真的老了。”他对自己说。这三年,他真的不曾想起他吗?不是的,他什么都想起过,他的林儿,他的母亲,他的外婆,还有他的父亲。事实上,他常常想起他。他真的不像是个有父亲的人,他把自己当孤儿。父亲对他的好,他当做一种恩赐,而不是爱。有时候,他也会问自己,是不是一定不能原谅他,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做。在这样想的时候,好似不再那么强烈的让他感到愧对母亲。他不得不承认,时间会愈合伤口,毕竟,他的父亲一直在努力作一个好爸爸。 在他流浪的途中,在“卖艺”为生的日子里,在一个没有星空的夜里,他细细的想过他的爸爸。如果那不是他的父亲,他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大概是会理解他的。可是,他怎么能以为,他寄给母亲多过他自己生活费的钱就是一种完整的补偿呢?他曾对宋义齐说,他可以带着歉疚过日子,却不能带着悔恨生活。他说他和文阿姨一同走过了一段很重要的日子。他没有办法割舍对她的感情。 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他的父亲这样对他说。那么……可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满怀希望的重返这个城市,开始他全新的生活,写诗,弹琴,读书,唱歌。婚姻,他和林儿曾经探讨过,他们可以过一种伴侣的生活,自由的生活在一起,不需要怎样的证明。他们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 现在,当宋医生稳定了情绪。四个人坐在病房里,不知去怎么调节着隐隐的尴尬了。江林儿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主治医生竟是义齐的父亲,在她心中,宋医生耐心、温和,丝毫不像义齐曾向她描绘的那样。而宋医生又怎知道,他的病人,江林儿,那样一个满腹才情坚强的女孩,是他儿子最深爱的人。而这个姑娘的生命…… 冥冥的缘分,使得他们都感到一阵悲凉,一阵酸楚,一丝不甘,还有一些感动。 他们久久的不说话。 直到江林儿的液输完了,宋医生为她小心翼翼的取下针管。她对他说,今晚想回家。宋医生说点点头。那一刻,江林儿很想,叫他一声“宋伯伯”,而不是“宋医生”。她想,总有一天,义齐会原谅他,他是那样的平易近人,他望向义齐的眼神是那般疼爱和怜惜。 宋医生取下针管后,离开的时候,还是对宋义齐说:“小齐,来一下吧!” 宋义齐没有拒绝,这一刻,他会接受他,为了林儿。他想,他得向他跪下,求他救救他的林儿,他将第一次向他表露心扉,告诉他有多么挚爱这个姑娘,告诉他没有林儿他可能没有办法很好的活下去,告诉他她是怎样一个优秀的姑娘,世上再没有的姑娘。如果需要,他会告诉他,有时候,他也会想念他,像平常人想念自己父亲一样的想起他。如果父亲告诉他,他会救活林儿,那么,无论他出怎样的条件他都会答应。他会在春节的时候陪他过年。他会在父亲节的时候给他购选礼物。他甚至可以去他的家,看看他一直想他去看的那位文阿姨。他可以答应一切。只要他能救活林儿。 宋医生搬了把凳子让他坐下。其实,他也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 “这三年,你去那了?” “很多地方。不过……”宋义齐顿了顿,说“您能不能治好林儿。”他第一次对他用敬辞。 他的父亲,嘴角微微一颤。他可以感到,那不是客气,而是一种尊重。“你想听事实吗?” 宋义齐期许的那点点希望也被浇灭了。“还有多久?” “一切本来进展的都比预料的好,可是她在一个多月前有过一次严重的休克,把她额意志力都打倒了,现在情况不怎么稳定……” 宋义齐没能听下去,一个多月前。海米浅浅的带过了那一笔。他想,如果他按时回来,林儿就不会陷入那样一场绝望中了。那该是怎样的绝望。他只想他们会有很长的相守,就是他晚些回来,林儿也会原谅他。林儿是原谅他了,她没有丝毫的责备。可是…… “现在也只能看她自己的意志力和求生欲了。必要的时候,靠些药物维持。心脏移植对江林儿来说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她的身体可能吃不消,老实说,她身体的许多器官在生前已经受损,注定她没有多长的生命。我想这也是她的父母当初抛弃她的原因。”他的父亲说。 “她的父母抛弃她?” “她没有对你说吗?她是孤儿,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口。海米那孩子告诉我的。因为我查出她身体不止心脏,各个器官都在衰竭。孩子,她没有多少日子了。” 宋义齐茫茫然地走出了办公室。 孤儿?林儿才是孤儿,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不健康的孤儿,然而,她怎么像孤儿呢?怎么不健康呢?在他心里,林儿是多么健康充满生命力的姑娘。林儿要死了。他一遍遍的问自己,要不要接受?要不要接受这事实?好像只要他不接受那可怕的事实就不会发生一样。死亡,铁铮铮的不容商量。他甚至天真的想,这是林儿和爸爸一同和他开的一个玩笑,来惩罚他的不孝和失约。他甚至心存一丝希望,希望在林儿那看出破绽。他回到病房,林儿和海米在收拾行李,林儿的气色比刚刚好了很多。林儿看到他进来,立刻又像孩子似地拉过他的手,说回家。他点着头。 海米没有和她们一同回去。一则当然是让那个他们说说交心的话,另则是她自己想出去走走。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的心里都有着重重的负荷。有时候她几乎就要喘不过起来,可是她要挺着。为了林儿也要挺着。为林儿做的许许多多,她从不曾衡量其中的种种。她只是觉得,为什么无论她们怎么的努力,为什么不能挽留最重要东西。 人是不是很怪?站在人潮涌动的城墙边,她有些想周启了。想念。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起他的好,想起一起走过的两年,其实回忆起来是那样的美。 看着日渐憔悴的林儿,内心越发想起周启来,学长的脸,越发模糊起来,有时候她帮林儿擦完身子,她的手触到骨瘦如柴的林儿的皮肤,她感到恐惧和绝望,那一刻她很想周启能在她身边,哪怕只是远远的望着她,她也会安心一些。她忽然间明白,当一个人拥有现实时,她会去期待虚幻的梦,而当她连现实都把握不住的时候,虚幻的梦对于她是在说一种虚妄。 时间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她会沉淀记忆,也会诗化记忆。 二十五 春节在彻夜的鞭炮声过去了。我沉浸在回忆和想象里,无法自拔。我知道这是我逃避现实的方式,也是我平静自己的方式。 打开电脑,“一潭死水”的头像闪起来。打开。 “毕竟不是诗歌的年代了,也不是文学的时代了” 这是我和赵伟昨晚没有谈完的话题。不知道怎么我们就从春上春树聊到了这个时代。赵伟是我当氧气书房店长不久应聘到书房的在校大学生,现在他已经是研究生了,他极喜欢春上春树的作品。店里一进春上春树的作品,他就会用一种用一种充满坏笑的眼神望着我,我朝他点点头,他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拆开新书的包装膜,捧着书看起来,完全忘记自己是在工作,我总是以非常宽容的心态理解他的这种行为,我始终认为,爱读书怎么说都不是一种坏事,被赵伟读过的那本春上春树的书最后都卖不掉,因为已经被赵伟翻的很旧,他会读很多遍,直到把书读破为止。最后我只能用店长卡的折扣买下它,放在我的书架里。我自己已经有过的书,就会送给他。他为自己取的网名叫一潭死水,我问他为什么,他笑而不答。他写一手好文章、写得一手好毛笔字,而同时,他还是个摇滚爱好者。人有些愤青。他写字、写文章的时候实在叫人看不出他有愤青的潜质,可你看他听摇滚时,嘴里哼哼唧唧的样子,还真是让人吃惊。 昨晚他告诉我。学七公寓的十八层昨天又跳了一个。没有人知道原因,事实上,除了自杀者自己,谁又知道真正的原因呢?对于这样的死亡,赵伟光在自己的学校就听到过好几次,他总是说,他是个特容易麻木的人,唯独听到这样的消息,他还会揪心的痛。“那些自杀的人都是我的校友,是高校学生,是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学子,最主要的是因为,他们是青年,是青年!什么压力、重负全是屁话,他们以那样的方式诀别这个世界,该是有多大的愤怒和多么深痛的绝望。”赵伟会把这一切归于社会,归于这个在他眼里没有真正纯粹情感的时代。 “这是个什么时代呢?”我打字过去回道。 “充满物质和欲望的时代。 每个人都是经济学家,计算的时代。动不动有人就会问你‘这有什么用?’‘文学有什么用?’‘艺术有什么用?’” “无趣的时代。男女恋爱连一点想象力都没有。” “让敏感的人沮丧,绝望的年代。” 赵伟一连发来这些。 “这个世界太大了,大的你干什么都好像和世界没有任何关系。”我望望窗外,说道。我多么深刻体悟到这个世界的宏大,以至于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在那,自己将要何去何从。 “像我这种人在这个时代,很容易陷入无助境地,很快也将葬身在这个时代。” “不要这么愤青。” “你总得对世界说出你的愤怒。愤青怎么不好,我要是不愤青,说不定下一个站在十八层的就是我。” “难道小涵姐你就没有愤怒!” 我没有愤怒,有的只是不解,不解他们说的现状,也不解自己看到的社会。其实很多事都是社会制度造成的,可是,这个社会制度又是谁造成的呢。 不知道,不愿去想,也由不得我想。 江南,雨天一转晴,空气就出奇的好,每个人的面容都变的清晰明快的多。 我一个人出门,想去公园走走,我坐上公交。在公交车上,我看见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女儿在一起玩石头剪刀布,孩子不厌其烦的要再玩,父母就也陪着她一遍一遍的重复着游戏,孩子每一次赢了就很开心,所以她爸爸妈妈就故意让她赢,她咯咯咯的笑个不停,小孩的爸爸妈妈也跟着笑着。我站在他们的旁边看着,不觉得也跟着他们笑了一起,世间不就是这样吗?有些幸福与你毫无关系,却会感染你至深,直达心灵深处。有些故事你并未参与,然而你却想看个究竟。 我喜欢去公园,是因为公园里总有许多让人幸福的画面,公园的柳树下,湖水边,每个人扮演着自己人生的角色生活着。我随意的走着,我最喜欢看老人的眼神和孩子的笑脸。 北京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公园,我去过很多。我很喜欢柳荫公园,我大学时常去那里。园子不大,那里离中国现代文学馆很近,周末在文学馆听完讲座,我就会柳荫公园,前一天晚上我就会准备好这天中午的面包和水果。沿路的麻雀,高空的喜鹊,奔跑的孩子,蹒跚的老人,相牵的情侣,结伴的朋友……我看着他们,静静的一个人走着有节奏的步子,一个人的路途中,我会去编一个小小的故事,我常常自言自语,这不是一个好习惯,因为我会常常忘记周边车辆的经过。 我有一点神经质,我会这样评价自己。 我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去开封的小村子里,看到一条荒芜了许多年的铁轨,再往前去,就是浩浩荡荡的黄河,黄河边有许多孩子和老人。古老的木船倚岸停靠着,我在一艘木船里,看到一个端坐的老妇人,她满脸的皱纹,有浑浊的眼睛,凝视的眼神像一曲早已落幕的远方的歌谣。歌谣唱了一年又一年,就那样唱了整整一生,你以为她在等自己的亲人,然而她只是在不住的想起那个打着锣鼓唱着歌的日子,她的丈夫掀起她的红盖头,她灿如妍花。 我在公园里走着,我看到一个爷爷带着孙子玩溜溜球,老头子头发已经稀稀拉拉的不剩多少,还不住的把旁边的头发往中间拨,他和孙子抢着溜溜球,以雪糕和鸡翅作交换。他不住的笑,按着孙子的指示学习玩法,一边喃喃道:爷爷小时候啊,趴在地上玩玻璃球,拍拍土,东窜西窜,可比这好玩多了。 孩子总是一群的好,我站在离他们一米远的距离,看他们拖着眼泪和鼻涕的脸,脏兮兮的衣服,我想,他们终究会长大,我不确定长大的世界是不是一定比小时候坏,人都会长大。 归于远方青山的,是一抹雨烟,湿漉漉的瓦檐,湿润润的木窗子。每当这样的时刻,我就感到在我的生命里,在某一个地方,还有一个和她同息同生的女孩。她有悲有喜,美好、坚毅。 这时候,我就会习惯性的抬头看天空,不为蓝天白云。只是想看看,有没有飞捷的燕子,带来另一个她的消息。 二十六 宋义齐和林儿漫步回家。 “已经是秋天了。”林儿说。 “我再不会走了!” “恩,陪我走完这段日子吧!” “林儿……” “义齐,不能陪你走一生一世。答应过你,可是却没有办法兑现。” 夜静得像海底。他们彼此依偎。听得见对方的心跳和呼吸。 还有泪,落地的疼痛。 然后,他们唱歌,曾经的歌。永恒的歌。 “林儿,念你的诗给我听。” “义齐,我不再信赖语言,我写诗,但不写语言,我需要的是情感牵引着诗歌的抒写。心净则诗纯,我这样想。当我知道,生命的火光将要消逝的时候,我才懂得:诗,不该成为我的事业,她的确是我生命中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可是,最爱的东西不能带入现实的生活。当干涸的泪水落下时,我看见你向我走来,以完整的生命意志向我走来。我告诉自己,你之于我不仅仅是爱情,还是我一生想坚守一场梦。绝美的梦。现在,我很幸福。原来,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也可能幸福。因为,爱人就躺在她的枕边,甚至不需要声音,也不需要语言。义齐,只要看见你,我就不害怕死亡,一点也不怕。” 江林儿慢慢的讲着,眼泪顺着眼角,趟过脸颊,当她说道“一点也不怕”的时候,她的嘴角像多年前一样,微微的翘起,她还是很喜欢微笑。 江林儿和宋义齐平躺在一张木床上,睁着眼睛,透过白色的天花板,回到多年前,回到年多后。他们握紧着双手,十指相扣。平静的呼吸,像有节奏的海声。 “义齐,我想念那片海了。” “我们去。” “义齐,你真好,除了海米,你是这个世界对我最好的人。而我,确爱你胜过爱海米。” 宋义齐眼眶湿润,他不敢告诉林儿,他害怕死亡,很怕很怕。他不准备失去她,他怎么能失去林儿。他只有一个林儿,一个。 他的泪终于落下了。他几乎想大叫起来,他还想大哭一场,毫无顾忌的放声大哭。 “义齐,你说话。我想说好多话,好多话。我们说话。” “恩,你说,我听着。” “我写的第一篇小说,是个很美丽的故事。” “你讲给我听。” “她叫思简,他叫亦飞。他们相爱。可是,女孩有先天的心脏病,他们相遇,来不及相识。亦飞就要去伦敦留学了。他们来不及相见,思简就离开人世了。三年后,亦飞回来找她,只看到山坡上矮矮的坟墓,还有成片的蒲公英。” “为什么写这么悲伤的故事。” “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很怕再也见不到你。” “能完整的念给我听吗?” “我只想把故事的末尾背给你听。” “好。” 跪在思简的坟前,亦飞第一次打开思简留给他的包裹,这是思简留给他的一切。蓝色的包里,有着两本厚厚的紫色封面的本子,里面是思简的文字,她们如思简一样,安宁的存在着。没有人碰触过,所有的都是属于亦飞的。还有两盘磁带,都是思简在亦飞离开的三年录制的诗歌朗诵,亦飞曾说:“思简,听你的声音,就感到明朗。”诗都是思简写给亦飞的。 压在包裹最底下的是一张照片,思简背向镜头看海的照片,那是她一年前爸爸妈妈为了满足她的心愿,带她去的。她故意挑选了一张背向镜头的自己给亦飞。因为那个时候,她的脸已经没有一丝血色了。她晕倒过无数次,从死亡的前边挣扎过无数次,她只想再见亦飞一面,因为她还没回应他的表白,她多想把嘴靠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我也爱你。” 照片上的思简依旧和从前的每一天一样,黑发披肩,白衣着身。清晰的字迹写在照片的右下角:“亦飞,我愿我是你千千万万的步履中的一段,是你生命中的一个故事。是你的一部分,但不要是你的唯一。你怎么带走我呢?我怎么跟你走呢?我只愿我是你的一首诗,你珍视过的一首诗篇,她会追随你,但不要牵绊你,诗歌和未来,都是用执着的心走出来的,不是吗?”末尾的署名是:白云。 是的,直到今天,直到墓前,亦飞才真正懂得了那首诗,思简曾在礼堂朗诵的那首诗,他懂得了白云是谁,天空是谁。天空终于懂得,从来他都是得到的,从来他都没有失去过思简,曾经没有,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 用树的枝桠,亦飞在思简的墓前写下: 我曾说 要你跟我走 我曾许诺 要带你去远方 我的爱人我远方的爱人 我的手牵着你 我的心带着你 我们相爱 你说愿是我的一首诗 你愿是个故事不愿是我的唯一 我说你就是我的一首诗 如你一样静静的藏在心底 山坡的坟前 蒲公英等着飘去大海的风 那株百合等着细雨的轻拂 都是我的呼唤,你的答应 白衣黑发,我的姑娘 让我心海的白云告诉你 你是我不曾落笔的一首诗 伴我一生浪迹与天涯 “他不该去留学,他不该去流浪。”宋义齐说。 “不,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如果她阻挡了他追求自己的脚步,那么爱又何为爱呢。” 宋义齐没有说话。他在想,如果亦飞没有去留学。三年前,他没有选择一个人离开。是的,该来的还是会来,可是,他们却可以拥有更多更过的记忆。 “爱情,不会成为牵绊。” “或者对于她来说,思念也是爱的方式。她一定常常望着远方,眼神凝重而哀伤,等候爱人的归来。” “义齐,以后,你也会去我的墓旁,弹唱一曲思念吧!” 宋义齐什么也没说,只是更紧的握着江林儿的手,他眼里的泪模糊了白炽灯光。他觉得他要说些什么,可是,语言是苍白的,世上没有适合的语言能安抚他的恐慌。然而,江林儿的文字可以,可以温暖他的心,他的天明。 “林儿,那个故事叫什么名字。你知道的,我总是很着迷你的文字的标题。” “《爱你,如诗般美丽》” “林儿,你还写了什么故事?” “很多很多,义齐,我忽然发现,我的生命里充满了预言。写故事的时候,并不知道,一切如此惊人的相似,这真可怕。” 江林儿坐在沙发上,海米和宋义齐坐在地板上。他们望着林儿。等着她讲今晚的故事。 小园去一个美丽的桩子旅行,那是个江南的小镇,青山、绿水、天纯净的碧蓝。她借宿在一个农家。一天过去了,小园在院子里晾着的花色围巾不见了。大概是风儿少吹走了吧!她这样想。第二天,她搁在窗台的紫色蝴蝶发夹不见了。大概是路过的孤独的小猫携丢了吧!她这样猜测。她依旧按照当地村民的习惯不关院门,不闭窗户。可是,第三天,在院子里晾着的她最喜欢的那件碎花红色连衣裙不见了。她不知所措。她想:这里的村民那样的淳朴,这里的女子那样的素净。谁会拿她那些并不值钱的东西呢? 小园依旧没有对任何人说这些,好似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然而第四天,她在靠近窗台的桌上发现一个信封,里面装有皱巴巴的一百元零钱以及一张信笺,上面有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迹:对不起。 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离开桩子的那天,在溪边的桥头上看见:溪水旁有一个姑娘,她的双脚踩在水里,正开心的踏着水花。她边笑边说:“哥哥,我美吗?哥哥,我是不是很美?”她空灵而纯净的声音回荡在无尽的天际里。 她的个头、容貌已有十八九岁了。可是,她言行举止至多也不过是个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而小圆之所以在桥头停住,是因为他们看见那个女孩穿着小园的碎花连衣裙,扎着公主头,发上别着那个紫色的蝴蝶发卡。还有那条花色丝巾,她没有围在脖子上,而是系在连衣裙的腰带上。风吹着花丝巾,飘扬着。 她真美。小园对着天空说。 江林儿忽然停住。 海米和宋义齐还继续望着她,等着她继续讲下去。江林儿朝他们笑笑,摇摇头说:“没有了。” “什么?”他们同时喊出来。 江林儿依旧摇摇头,很肯定的再次说道“真的结束了。” 海米和宋义齐一致认为江林儿在掉他们胃口,非逼得她继续讲下去。 “那好吧!”江林儿说。 “小园拿起笔在纸上写着‘你真美’的便签连同那一百元钱交给了一个路人,请他带给正坐在溪边的那个小伙子。然后,她幸福的怀着深深的感激离开了桩子。” 虽然他们还想她在说点什么,可是,江林儿固执的说,“已经结束了。故事结束了。” 江林儿有些疲惫的微笑着看着他们。不就林儿就睡着了。她的嘴里喃喃说道:“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昨晚,我梦见……》” 于是,他们习惯性的在每次江林儿身体状态好一些的时候就让她讲故事。江林儿也从不拒绝。他们都感到,只有在那样的时刻,他们都真切的感到彼此的存在。真正的存在。 在一个叫“油麦村”的地方,有一座情缘山。 传说情缘山本叫清泉山,因为高山上永不停歇流淌着一股清泉。甘甜而清凉。 改为情缘山是因为在清泉山上流传的一个传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情缘的仙女,总爱来此山休憩。情缘仙女是月老最小的孙女,美丽娇柔,但生性叛逆。她拒绝了月老为她安排的仙境男子,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男子。仙界谁都知道她美丽,谁都知道她是月老最小的孙女。她无法用自己的眼睛判断那一个是真正的爱她。她自小就听说了织女姐姐的故事,很受感动,她爱凡尘男子的朴实和真挚。于是,情缘女总是偷偷下凡间来清泉山。想要结识一段美丽姻缘。 她利用月老对她的宠爱,和月老定下了一百日的期限,如果这一百日内遇不到自己心仪的凡间男子,她将在仙界择一男子嫁之。如她找到,月老定要成全他们。话虽这么说,月老心里也清楚仙界姻缘的规矩。人仙不能联姻。再说,凡间的姻缘又岂能任小孙女扰乱呢,要知道,一段姻缘的牵引,是几世修来的缘分。情缘要真夺了世间一个男子,意味着凡间有一女子将终身等待。即使就是他愿意,若让王母娘娘知道了,是会发怒的。于是,他只能在背地里干涉。 情缘听说凡尘男子都爱美人儿。她便想探探,这世间,究竟有多少男子爱的是女子的美貌。于是,她先化身为仙女,结识了许许多多优秀的男子,可是,当她再化身一个极平凡的女子时,任凭她说同样的话,作着同样的行为,那些男子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让她大失所望。她决心一定要找到一个不在乎女子容貌的男子,然后与他相守一生。她终日徘徊在清泉山,时间过得很快,和月老定好的一百日就要结束了。而她却没有遇见她所期待的男子。 直到第九十九天,来了一个化缘的和尚。情缘当然不知和尚乃无情爱之意。便与其交谈、爬山。当她爬到清泉山顶时,她终于认定,她要将自己的一生许给这个叫做一无的和尚。在月老的姻缘屋里,是没有和尚的姻缘线的,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情缘的这段情。 但是,当情缘女向一无倾吐自己的心声时,一无惊呆了。他确是被眼前这女子感动了,可是,他是和尚。他怎能动情? 可是,他竟是心动了。手心已经湿透,佛珠上已沾满汗水。“这女子,这女子,这女子……”他在心中念着。他为自己感到羞愧,他胡乱的念着经文,向山下奔去。 情缘女想要止住他的步伐。可是,一无和尚径直离去了。 与月老定下的一百日也到了。情缘女回到仙界。日日思念着一无和尚。家人为她安排了亲事。她也毫无反抗。抑郁度日。在成亲前天晚上,情缘女偷偷跑回到清泉山,她竟看见,一无和尚独自盘坐在山顶,望着远方,没有念经文。情缘没有把自己变成那位凡间女子,而是以仙女的身份询问他是否有心事。一无和尚见到仙女,自以为是在梦里,便道出自己的心事,说他几十日前在此遇见了一个姑娘,再没有忘怀。 情缘女一惊。泪落下了。 “你当日怎只留下匆匆步履,怎让那女子独自悲伤离去。” “我自小就是孤儿,随师父四处化缘,承师父爱怜,承其衣钵,做了和尚,如今师父已去,我怎能断他遗愿。再说,和尚怎能动情,怎能爱上女子。” 情缘女终于知道,他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 “你若不爱,倒也罢了。你若爱她,就该随心去。” 一无和尚沉默不语。情缘女看见他满脸愁容。不知如何是好。又担心月老找到她。便说:“三日后,你若愿随此女子而去,便到这山顶。于她相见,你若不来,终身恐怕再也见不到她。” 一无和尚忙问为何。情缘女含泪不答。翩然而去。 “敢问,那女子叫什么名字。” 远远地,情缘女微微一笑“她叫情缘,情缘。她叫情缘,情缘……”回音久久的荡漾在清泉山上。惊醒了一无。他起身,念一声“情缘”。然而就在他起身的那刻,手中的佛珠断了。佛珠散落一地。 情缘女回到仙界,她想回绝父母为她安排的婚姻。可是,距成婚之时只有三个时辰。所有的大仙都陆续来到。她跪在月老膝前,祈求成全。月老懂得,懂孙女,更懂情。可是,他也无法反抗天旨啊。天界的婚姻不在他的掌控之内。她不敢去求娘娘。便找到天界关在天狱中的婆师。她知道当初织女就是在她的帮助下,下到凡间成为牛郎的妻子的。为此,师婆被关押在天狱几百年。 情缘找到婆师,婆师听到情缘的讲述,很受感动。 “已经有好几百年没有听到这样动情的倾诉了。我已经好几百年不被记起了。我们从未谋面,你却记得我。我定帮你。” 然而,婆师已被关了多年,她没有任何药水配置。娘娘已经毁了她所有的器具和材料。 “你不能喝我为织女配置的那圣水,你只剩两个时辰,你还来不及见到他,就会被他们捉回来。到时候,你就再也回不到尘世了。你知道,娘娘早已下旨,不肯仙界同凡尘往来,尤其是婚姻上。” 还没等婆师说完,情缘女便说“不,我也不要织女姐姐那样的结局。无尽的等待,只为那一日的相聚。我不要等待,我宁愿变成一块大石,生长在清泉山顶,守望着他。哪怕只是远远的望着他,一直望着他,也好。” 婆师笑了笑,点点头。她抄了一份药水配置的单子给她。“你不必做一块石头,你若愿意,两个小时内,你找到这些灵草,到我从前的住处,我后庭院有银河圣水流经处,我曾在那隐秘的篆了一个洞,圣水会滴下。不为人所知。它若还在,你取下一杯,连灵草喝下,你会隐于天地间,谁也看不见,直到三日后,成为真正的凡间女子。再去与他相会。到那时候,就是娘娘也找不到你。” “可是,到那时一无还识得我吗?” “人间不过三年。你们若真心相守,怎不识得。何况,你的魂灵还能见他,但不可多见,被娘娘查到,就前功尽弃了。” 情缘谢过婆师,便前往仙界采摘灵草。她和婆师约好,最后半小时,她将服下圣水灵草,而婆师将念下咒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情缘怎么也没找到圣水。已经到和婆师约好的时辰了。她不知道没有圣水怎么办。她寻找着,就在这时,她看到天兵朝她走了。她逃开,然而,来不及了,天罗地网,终于还是向她扑来。情急之下,她直接吐下了灵草,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她只知道。她想要主宰自己的一切。 吞下灵草的情缘合着婆师的咒语,发生了神奇的魔力。天兵们看不见情缘仙女,谁也看不见她。 她不是隐身。她已经在天界消失。 什么都没有发生变化。只有,清泉山顶,忽然长出一棵树。 一棵毅然决然的挺立的红豆杉。 情缘不可能变回一个凡尘女子。她说过,她也愿意守望一无和尚一生一世。 不,一无已经为她除去衣钵,他为自己改名为尘归。他作了一个凡人,在清泉山顶等着情缘。 一棵树,没有办法诉说自己的情。一棵树,没有办法传达自己的爱。一棵树,苦苦哀求,一无和尚的伫立和凝视。 约定好的三天后。尘归身着素衣,等待着,等待着。他问自己为什么会相信那个仙女,或者那只是他出现的一个幻觉罢了。可是,他要到哪去寻找那个女子。 太阳落下了,夕阳散去了,月亮出来了。山顶上,只有尘归和那株红豆杉。 他们相逢,却不得相见。 红豆杉低低的哀泣着。直到尘归望到她。四目相视,然而,除了相视,就是无言。尘归读不懂为何山顶忽然长出一棵已有千年的红豆杉。他怎会知,那个平凡的女子,会是仙女。又怎会知,为了相守,情缘成为了一株古树。 可是,这株红豆杉还是深深的触动了他的心。他在山顶建了小庙,没有做回和尚,为了等待情缘,为了守护山顶这株孤独的红豆杉。 一生一世,他没有下山。凡有人来山顶,见着他,问他这是什么山,他就说是情缘山。他是守护这座山的凡人。名叫尘归。 按照他的意愿,他的骨灰洒在那株红豆杉下,连他自己也不懂,为何他深深的爱着这株红豆杉。 不知又过了多少年,红豆杉树旁又长了一株樟树。 一棵毅然决然的挺立的樟树。 “然后呢?”宋义齐又问道。 “没有了。” “怎么又没了。” 江林儿笑笑,说道:“海米,义齐,这个传说是我刚刚想的。只是想编个故事给你们听。我觉得这样就很好,来得及讲给你听。” “我给你加个结局。”海米叫道。 “怎样?” “又不知过了多少年,两棵槐树之间有了一把铁锁。人称同心锁。于是,世世代代的人爬情缘山顶,看相依的槐树,看铁铸的同心锁。很多相爱的人站在槐树和同心锁面前,祈求平安合欢。他们知道,尘归和情缘会保佑相爱的人,安宁的幸福。” 江林儿又咯咯的笑出声来:“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他们仨相视的望着彼此。笑出了声来。 等他们笑完了,静下来,宋义齐又要江林儿讲个美满的故事。 江林儿摇摇头:“义齐,我累了,我要睡了。” “别睡!”宋义齐几乎要喊出这句话来。然而他没有,他知道,林儿还没有对他讲完故事,她还会醒过来的。 他让她先睡。江林儿点点头。便睡去了。近来她总是那么容易累。宋义齐无法带她去什么地方。只能是躺在阳台上的摇椅上,坐在阳光里。她听他唱歌弹琴,他听他念诗讲故事。 还有怎样的幸福?他们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这段时间,江林儿不住的讲着故事,写着文字,她不觉得累。她仿佛要用最后的时光,把生命刻满字迹,在生命的岁月里刻满轮齿。仿佛她要把死去之后的的几十年也给补上。她不停的给宋义齐、海米讲故事,随时随地,无时无刻。她不想停歇,她不能停止。她怕,她就真的忽然倒下了,再也不醒来。她在用生命写,用最后的生命讲述。她要讲很多很多故事给宋义齐听,够他想一辈子的故事。他们都告诉过她“一想起你的文字,一听你讲故事,我们就觉得你在身边。”她要让他们感到,她不曾离去…… 第十章 二十七 正月初三一过,奶奶就说要回乡下,她急得很,而我们都看出她的气色越来越差,我执意要过了正月十五带她去广州检查一下身体。她怎么也不肯,说是乡下还有许多牲畜要养活,不想麻烦邻里太长时间。我便说去乡下陪她,她起初也不肯,说乡下什么都不方便,但最终还是答应了。我们定在初六下乡。这两年工作之后,也只有过年才回家,过完年不久就匆匆回北京,也有三年没有到乡下老屋了。爸爸妈妈听说我要陪奶奶下乡,还打算再在乡下住一段时间,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很复杂的神情。他们想问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我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我的事我心里有数。”我对他们说我心里有数,他们像是有些明白,但只是轻轻地点点头。我很想在对他们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心里没有什么打算。我脑袋空空,不知该走向何方。 我和奶奶出门的那天,爸爸递给我一些钱,说:“留在身边用”,我忙推回去,说我身上有。他说:“这样放心些。”我看了看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便让爸爸坐下,对他说:“爸,现在书店不好经营,市场不大好。但这两年我也没有什么大开销,也没拿什么钱给你们,所以我身上是有一笔钱的,您不用担心。”我望着爸爸,爸爸望着我。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工作有很多的。”我点点头,我看他又想问些什么。我又说:“我和阿飞分开了,是和平分手,我们还是不大适合。但是您放心,工作和感情,我都会放在心上。让我休息一段时间,好吗?”我说的这样平静,使得爸爸再不好说些什么。他铁了心的把钱往我这塞,我说:“如果我需要,一定会向你们开口的,放心!”我接过钱又放进他的棉衣口袋。 让他们对我放心是我的责任,可是这份责任我从未好好的承担过。 正月的乡下很热闹,我和奶奶两个人的老屋子却显得冷清的很。想来她要是一人该是多么孤单,或者奶奶早已接受了孤单,她有条不紊的忙着,记起我来时什么都围着我转,过一会儿又好似把我完全忘记了,我担心她是不是开始有些老年痴呆,就问她许多事,可她又都记得,有些事甚至比我还记得清楚。可到了晚上,我和她睡,我才知道她的身体已经是不行了。关灯时,我见他的手一直抵着肚子,就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就是有些不大舒服。我问她那不舒服,疼多久了,她又说没事,把手从肚里边放下,让我关灯睡觉。我便把灯关了,夜里我一直睡不着,但怕吵着奶奶也不翻身。深夜,我听到古钟响了两下,知道已经两点了,想着奶奶已经睡着了,便翻个身朝她的躺着,却没想她不知何时已经到了贴墙的位子,背对着我,月光照在她的身上,我看见她手的影子在墙面上一动一动,我坐起身叫她。我叫了三声她才听见问我怎么还没睡,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没告诉我们。我说无论如何尽快安排她去广州做个检查。她深深的叹口气说:“都是要死的人了,不折腾了。”我的眼泪落了下来。 我倚着奶奶躺下,头靠着她的背。奶奶将身子转向我,一只爬满老茧的手,在黑暗里寻找我的脸,擦去我的眼泪。她对我说:“小涵,不哭”她不说别的,只说这这两句,我抱着她,像小时候一样,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老屋后的那口井,我望向井里,一直望着,望着,好似望到了井底。井底放着一个瓷碗,碗沿是破的,是一只上了年纪的碗。我被惊醒,奶奶已经起床,我听到灶房奶奶咳嗽的声音。望着木床的顶,想起来,奶奶曾对我说过的那口井。她曾对我说她年轻的时候,很多女人跳井,有的死了,有的被救过来了,她说,那些跳过井又被救活的女人再也没有寻过死,她又说人要是死过一次,那么活下去就很容易了。 我起身,给爸爸打了电话,他让我尽快带奶奶回去,然后起身去广州做检查。 我和文文打电话,她在广州的医院工作,她说会帮我安排,让我尽快过去。我和爸爸还有奶奶坐上了去往广州的火车。我见到文文时,她消瘦多了。我们十三岁就认识,穿着裙子,扎着辫子,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那时候,也有许多悲伤,却从未感到悲凉。如今,我们为何常常感到无助的悲凉。 文文总是忽然用手摸我的头,然后很认真的说道:“你的头怎么可以这么圆?”我也伸手拍拍她的头顶说:“你怎么可以长张这么高。”文文很爱笑,她的笑一直让我觉得任凭什么人、什么事也不会夺走她天生的快乐。 可现在,我很难看到她肆无忌惮的笑了。我也一样。 她说她失恋了,初恋。我说我也是。 “你过年在家怎么不告诉我。”她吃惊地问我。 “你不是也没说嘛。我们真的长大了。” 两个曾吵吵闹闹的丫头片子如今安静的像两株古树。 大半年前,文文曾问过我。因为是异地恋,很辛苦。有些想放弃。 “你舍得吗?” 电话的那头她说:“永远都不会舍得。” “既然相爱,那么就相互体谅,好好的走下去吧!只要两个人想走,总能走下去的。”我也曾对她说:“既然爱,那么就不要放手。”如今想起来,有些想笑,我们真的懂得爱情吗? 如果,爱情注定是一场残酷的伤害。那么相爱的那两年对于我们算时什么?是回忆?是经历?可是,我们不是为了去一份经历,才去开始这份爱情的。 我想:世上有许多种爱情。然而,无外乎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无外乎相爱和分离。大概,我们只有在那个自己建构的想象世界里,才能看到我们想看到的一切。 第三天,奶奶确诊为肝癌晚期。除了无言,我不知能说什么。我很平静,大概是这几日来我已经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倒是爸爸拿着确诊单站在人来人往的医院过道里,拂面哭起来。我心里一阵阵的触动,医生开了许多药,他说已经没有意义继续其他的治疗,文文陪着我们,我知道奶奶的病是她自己耽误了,她总说自己身体好着,痛的时候也不说,她年纪已经很大了,我们也不希望她在医院耗去最后的日子。爸爸说先把奶奶接回家,问我回不回去。我说我想先回一趟北京。考虑一下时退租还是留下去,我跟他说奶奶有什么情况随时通知我,我一定会赶回来。他点点头,我知道这是他想要的答案。 奶奶对我说:“人是要往前看的,未来永远比过去重要。”我知道她为什么对我将这句话,但或许她并不知道,这句话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解救。 文文送我上火车,她对我说:“小涵,不要再做着虚无缥缈的梦,回到生活本身来吧。”这句话触动了我的心。这一个月来,我常常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临上车时,我拥抱了文文,对她说:“对许多人来说,回归生活是自然而然的事,但是对于我,回归生活是一件需要头破血流才能办到的事。”我不知道文文是否明白我的话。但这确实是我此刻的心声。 二十八 《寒冬》 春天 那只南燕飞来 如果我无力担负 她的诉说 请喂养她一滴眼角的泪 把她衔来的红土留下 放在我的墓边 还有我旧日的窗檐 江林儿念完这首昨夜写的诗,对宋义齐说“义齐,好想看到燕子。” “我们可以去看。” 每每这个时候,宋义齐就很自责,因为他了解他无法带林儿去任何地方。她的身体受不住任何地方。同宋义齐一样,江林儿也深深的自责,她明知道自己那也去不了,却不住的说自己想去的地方,她明知道这样会让宋义齐感到悲伤和绝望,可是她却总是忘记自己生着病。她望着满脸愁容的宋义齐,很勉强的笑着说:“没关系,等病好了再去。”她这样一说,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她不由得想落泪了。她觉得自己好笨,都不会讲话了。 “义齐,有你在,我不怕。”她不住的讲这句话。宋义齐看着江林儿,走到她的身边,抚摸着她的黑发,揽她入怀。可是,他的手触着她的发。她的背,她这样单薄,这样瘦弱。 江林儿看宋义齐不再讲话,感触到他手的颤抖,她想说些安慰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泪就要落下。她咬咬嘴唇。止住泪水。她不停的在心里鼓励自己。“林儿,坚强一点。你看,义齐在你身边,不会离开,他在你身边,你什么也不用怕,不用害怕……” “义齐”她叫道。 “恩”宋义齐应着。 她让他搬桌子来,还有笔和纸。 “怎么,还要写故事吗?” “不是,我们要完成一首让燕子回家的歌。” “啊?”宋义齐不解的问。 江林儿便把自己幻想的美丽住处讲给宋义齐听。 “要让燕子回家,就得学会她们的语言,那样我们就能交流了。我想见它们的时候,唱歌给她听,她一听到就来了。尤其是下雨的时候,得让她记得回家,不能让她淋湿了;生病了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她也去看医生。” 宋义齐望着江林儿,他就是心疼。她是多么渴盼生命啊,她是多么期望延续啊;她是多么想握紧幸福啊! “所以,我们得写赶快一首歌。等我们写完,不用我们去找燕子,燕子就会来见我们勒。”江林儿轻快的说道。她看到宋义齐呆呆的站在那。没有回应,她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说着话,宋义齐没有回应。他好似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她就很害怕,那一天,忽然间,宋义齐听不见她讲话了。那可怎么办呢?她得想个办法,不仅要让燕子记得回家,还得让义齐永远都能听见她说话。“那样他不是会很辛苦吗?”她又想。 “怎么不说话了?”宋义齐见她闷坐着不说话。 “你怎么不说话?” “我在听你说话啊。得听清你说的每句话。不能有半句马虎。” 江林儿璞哧一声笑出声来:“那我刚刚说什么?” “你说,我又我有幸和你合作了,这回我们是得为燕子写首歌,不是写给狮子的。”看见江林儿笑起来,宋义齐干脆调侃的讲下去,最后还不忘展示一下自己的歌喉“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像是回到多年前,在大学的时光。他们在公园的长廊、草坪、他们在音乐室,校园里,到处都能听见他们的歌声。有一回黄昏,他们兴致特别好,就在图书馆前的树荫下坐下。很多用功的同学在看书,读英文。环顾四周,见没有他们熟悉的同学。宋义齐便轻轻地对江林儿说:“要不我们在这来一曲。”江林儿偷笑的说好。他们商量好,一见形势不对,马上逃跑。应该会免受记恨的目光。 于是,他们果真在读书声中弹唱起来。江林儿跟着节奏唱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唱着唱着,越唱越高兴,索性跟着义齐放开嗓子唱起来。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大家并没有投来“仇恨”的目光。有些人继续读着书,有些人眼睛随看着书,耳朵却竖的高高的。还有些人把书放在膝盖上,看着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还有一个善良的姑娘微笑的望着他们,那笑容温暖了他们的歌声。他们不由得放慢的音高。认真的唱起来。 他们曾那般充满生命的活力,他们曾那般渴求生命力的传递。很多时候,他们歌唱的不是声音,也不是文字,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幸福感,发自灵魂的一种对青春歌颂。他们多么想传递这份纯粹和力量。他们多么希望,生命之火,青春之火,燃燃不息,永不腐朽。 那个时候,没有离别的气息,没有浓重的阴影,也没有死亡的气息。 只是几年。只是从22岁到了26岁。他们就仿佛老了。仿佛看懂了很多,看懂了很多他们不愿意看懂的事情。青春,原来只有那么几年。很庆幸他们不曾虚度那段时光。他们拾捡夕阳,怀揣梦想,执着追求。 已经是正午了,太阳晒得他们头昏。便又把桌子搬回客厅,江林儿还是不肯午休。对于午休,她和作家路遥抱有同一种态度,太阳正是的最好的时候,去睡觉,简直荒诞!”他们还没有完成那首关于燕子的歌。他们从没有用过这么长的时间去完成一首歌。 “怎么办?没有灵感了。” “别急。” 江林儿涂涂改改,成不了句,成不了词。她有些急躁了。她怕自己写不了,写不完。而宋义齐的调子依旧没有多大的改变。他们极力得想回去,又极力的想冲出来。三年前,他们在大学,并不懂得创作,却能创作。如今,他们倒不知如何下手了。最重要的是,继续还是重新开始?这是阔别三年后,两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创作。过去,他们是回不去的。没有那样一份纯真的青春,又何必勉强自己去写那样一首不真实的歌呢。 他们放下手中的笔,交流了一些想法。好似,原本一首简单的歌,被复杂化了。其实,并不是那样,他们太想完美的完成这首歌。也许,这将是他们最后的创作。 整整一天下来,纸张扔了一桌,试音试了无数次。没有确定一句,也没有完成一段节奏。 他们相互安慰鼓舞,他们相信,他们并不是一无所获。创作就是这样。需要万物的合力。也许某一天的清晨,夜半,他们中忽然谁就筑起了轮廓,想起了第一句,第一串音符;到那时,任何东西都不会阻挡他们了。 于是,黄昏的时候,他们依旧和往常一样,牵手散步去了。他们看过无数次的夕阳。同一个城市,同一个时辰,他们轻轻的迈着步子。 古城已是深秋了,微风吹着叶子沙沙作响,枯黄的落叶在空中迟迟不肯落下。小径肃静极了。宋义齐忽然想起从前,他们走在黄昏的公园里,江林儿看到夕阳,就不住的笑着,有时候奔跑着,让宋义齐来追她。有时候他们骑着自行车去明城墙下,沿着城墙,追逐夕阳,没有方向的骑着单车。奔向远方。天空彻明,江林儿就望着天空,笑着笑着。 有时候江林儿几乎笑的没有分寸,没有道理。“你怎么那么爱笑?”他故意问她。 “开心嘛!”她总是晃着脑袋,蹦蹦跳跳的说。她真像一个天真的孩子。 现在他的林儿,再不会忽然跑到他的面前,吵着要和他玩石头剪子布,谁赢了谁就往前走一步,看谁先到拟定的目标。 他侧过脸看江林儿,她挽着他,什么也不说,脸色苍白,虚弱的身子靠着他的身子。她的眼神依旧柔和,闪着生命的光,明亮的眸子闪着透明的泪水,倔强的不肯落下。她那样的安静,那样的平静,安宁的只是静静的看日落。夕阳在遥远的天际,辨不清颜色。从前夕阳像林儿红晕的脸庞,那现在呢?夕阳充满了悲伤,预言着离别。 生离死别。 他们沿着小径已不再青绿的柳树缓缓的走着,像相伴一生的百岁老人,宋义齐简直难以忍受这样的寂静。在旅行的两年多里,他早已习惯了那种万籁寂静的天地。可是,那般微弱的呼吸,那般急促的咳嗽,这么多日来,他还是无法去接受这样的改变,这样的进行。什么都会发生,然而他什么也阻止不了,他双手无力,无力挽回一切,阻止一切的发生。他只能接受,必须接受。他不知道,为何林儿可以接受,接受一切的发生。 这段时间,他看着她憔悴的脸庞,微弱的呼吸,好几次他都要哭出来了。他躲进卫生间,用水用力的拍打着自己的脸。他几乎要倒下了。他深深的了解,对于现在的林儿,他多么的重要,他的情绪,甚至他的表情,都可能让敏感的林儿陷入无尽的悲伤。 “义齐”江林儿叫着宋义齐。像远古的呼唤。 宋义齐答应道,一边牵起她的手,想让她坐下休息一会。江林儿摇摇头,努力的挺直身子,“我不累。”她微笑着说道。 “那你说话给我听。” “我喜欢夕阳,小时候,我总在私淑孤儿院等着自己的爸爸妈妈,院长告诉我,也许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们就会来接我,我问她太阳什么时候下山,她说等天边有夕阳的时候。于是,我每天都等着夕阳,等着爸爸妈妈。其实不仅仅是在等爸爸妈妈,我还在等着一个家。渐渐地,我就真的等着夕阳,毫不在意爸爸妈妈是否会来。我和夕阳成为好朋友,我编故事给她听,念书给她听。不开心告诉她,开心的事也告诉她。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下雨的天气没有夕阳,我便想,一定是我惹她生气了。好傻哦。”江林儿独自笑了笑。, 看着远方一点点消逝的夕阳光,江林儿又说:“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生命,一株草,一棵蒲公英,包括夕阳。她懂感情,你仔细看她变换的脸,你看她被风安抚的脸,你看她追逐白云的固执。从前,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以为我读懂了夕阳。可是,现在我才懂,夕阳迅忽的生命,多么固执的眷恋人间。并不是每个人都向往天堂,夕阳拖着步子,迟迟不肯散去,红霞一点一点的退去,光亮一缕一缕的消散。好似这样可以多抓这着些什么。没有同一抹夕阳,天地间,每天都上演着夕阳的来到和消失。就像这人间每天都上演着降生和死亡。” “义齐,我是夕阳。” “林儿,你是我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场夕阳红。” 他们相视而笑。 忽然的,江林儿回头,凝视着望着远方就要散尽的夕阳,然后,她笑了。宋义齐疑惑的看着她。 江林儿双手握着宋义齐的双手。望着天际那头,缓缓的说道:“林儿的夕阳,让我的燕子回家,别让她独自悲伤,别让她独自流浪。” 宋义齐轻轻地拥着她的身子,眼眶湿润。 夕阳已经散去,他们像偕老的百岁老人,缓缓步行。 二十九 人间的夕阳,让我的燕子回家,别让她独自落泪,别让她独自流浪。 燕子你飞不过那海洋,不要沉溺这悲伤,快快回家陪我细数夕阳。 …… 江林儿试图回味着夕阳,写完那首歌。 可是,她总觉得,不对,不对。哪儿不对,她也不知道。 宋义齐总担心她太辛苦,不肯她思考太多。他说不急,慢慢写。他说这话的时候,江林儿呆呆的望着手中的笔。“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义齐。”她不敢说出这话。这些日子,宋义齐已经敏感的无法坦然。 林儿说“我是不该让她们回家的。她们和我一样,是自由的生命。随着心的方向起飞和停靠。” “林儿,燕子是你的什么?” “燕子是我。” 就在那一刻,宋义齐忽然颤动了手指,他拿起空谱子,还有吉他,他找到了全新的节奏,一种从未把握过的动人的旋律。关于那首燕子的曲子…… 可是…… 江林儿的情况却一直恶化,她越来越虚弱,像一支即将燃尽的红烛,没有丝毫的延续余地。 原来,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图画。那张画上将会画上他们一生的足迹。其实,不仅是每个人的画都不一样,而且每个人的画的底色都是不一样的。江林儿的底色是灰白的。所以,无论她的一生将要画上多少美丽的令人心动的记忆,那都是一张灰白的底色画板。 任凭怎样的努力,她也改变不了生命的底色。 每一天,宋义齐都陪在江林儿身边,那种守候,就好像两人在共度余生。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海米看到林儿和宋义齐在一起,她就感到有一种暖,温热着全身,她感动着,她相信爱情的力量,相信梦想的力量,相信在林儿的生命里宋义齐的力量。她会期待,生命的希望,延续。 十二月的最后一天,这一年的最后一天,江林儿递给宋义齐一张稿纸。雪白的稿纸上,跳跃着无数的字符。颤抖的笔迹,绽开着一簇簇花朵。 《诗。歌。》 词:江林儿曲:宋义齐 窗台,还是那一天的窗台,槐树,还是那一日的槐树。 就是在北国洒红土的燕子,不知去了何方,落在何处。 四月之花,徒步在海面,我的燕子,你去过我来不及去的地方。 燕子,我要走了,我去的那个地方,我也不知她长着什么模样。 夕阳,无暖无香无家。照亮燕子的飞翔,回应过我的凝望。 燕子,有笑有爱有梦。旋转黑色的翅膀,追逐一生的守望。 九月之叶,漂泊在天际,我的燕子,让我唱完这最后一支离歌。 燕子,我要走了,我去的那个地方,我也不知她长着什么模样。 燕子,我走了,走过夕阳和你的身旁。我不告别,因为不舍你落泪他乡。 但愿,我去的那个地方,也有你自由的呼吸,洁净的飞翔,宁静的渴望。 江林儿最终还是没有写成一首让燕子回家的歌。她忽然觉得,最幸福的事——燕子在路上,永远不到家。 如今,宋义齐江林儿又在阳光下写词谱曲。她们寻找生命中最真挚的情感,最赋予生命力的文字和节奏。 不为流传于世,只为表达内心。不为扬名千里,只因生命的需要。 当一个人读懂死亡,她就会坦然的接受很多,也会释然很多。 渐渐的她不愿提笔了。宁愿躺在床上,自己讲着故事,开头、情节、细节、对话、结局……像写出的文字一样,很美很美。 江林儿近日病情有严重了,她常常昏迷,不得不转入加护病房,宋义齐日日守着她。海米奔波辗转在家和医院之间。 “林儿,我要娶你,我爱你。”林儿听到宋义齐忽然间这样说,泪落了下来。她很虚弱,她伸手怀抱着宋义齐的脖子,头搭在他的肩上,泪顺着林儿的脸落在宋义齐的颈脖,再顺着宋义齐的皮肤,流进他心脏的每一个细胞。“我很小的时候,就在想象有一天有一个人发现孤儿院角落的我,他停在我的身边说要带我走。后来我长大了,开始等待一位知心人在兵荒马乱的世界里与我相遇,带我走进尘世的生活中,我多么渴盼有一个自己的家,我想他会对我说我爱你,我想娶你。然后我遇见你,你是比白马王子还要英俊的男子,你是比知心人还要美好的男子,我告诉自己,要抓住你的手,等你对我说‘我爱你,嫁给我。’我想我一定会高兴的热烈的拥抱你,对你说一百次的‘我愿意。’我比任何人都想好好的爱你。”林儿不再说话,她闭上眼睛,好想睡一觉。宋义齐的一滴泪落在她的脸上,林儿睁开眼睛,像是睡了一个长觉。 “义齐,我睡着了?” “没。”事实上,她已经趴在他的肩上睡了十二分钟。 林儿抬起头,用手拍拍宋义齐的脖子,“酸了吧?”宋义齐摇摇头,将林儿的身子靠在枕头上,让她坐好,他的手抚摸着林儿的脸:“我知道我让你的等得太久了,我太自私了,但我们还有时间,你知道吗?林儿,我的人生只剩下一件事,就是好好去爱你。嫁给我,好吗?” “我会是个太脆弱的妻子,你会很累的,义齐。” “我从不怕累。” “义齐,以后你会有家庭,你的妻子会好好的爱你,她健康、善良、活泼充满生命力。你是一个多么值得好好去爱的人,把我放在你的心里,就够了。知道吗?” “林儿,我不能失去你。” “你怎么会失去我,你不会失去我,义齐,总有一天,我们会在某个地方相逢。” “林儿,我需要你。” “我也需要你,义齐。” 三十 有一天,宋义齐找到海米,说要她帮个忙。 见到宋义齐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很漂亮。宋义齐告诉海米,她叫“柳心”是在新疆认识的一个朋友,来看他。他让海米照顾柳心几天,有空他会过来看看。海米点点头,她感到不安。她想,她会不会是个不速之客?可是,看上去,她是那么的善良和安宁。 柳心走路的时候有些不稳,或者说有些不利索。这是这个她留给海米印象中唯一的不完美。柳心的话很少,海米也不大和她说话,她害怕,害怕她一直坚信的一些东西会因为和柳心谈话而被打破。她不知道在林儿命悬一线的时候,这个女孩的出现是怎样的安排。她不懂,宋义齐为什么把她交给她。 宋义齐依旧很细心的留在江林儿身边,江林儿越来越虚弱,她的脸色煞白。有常会出现缺氧昏迷的现象。海米想到林儿说的宿命。死亡的宿命。 有一次,海米望着宋义齐,她决定发问什么。可是,宋义齐拍拍海米的肩膀,说:“我爱江林儿。只爱江林儿。”是的,哪怕就这一句话,让海米安心。安心的帮着宋义齐瞒着林儿,一个叫柳心女孩的出现和存在。她愿意相信,柳心的出现和存在,对于宋义齐和江林儿的爱情是无力的。 奇怪的是,好似也处于某种情感,海米会去在意柳心的感受。因为,她可以感受到,柳心爱宋义齐。 她想,宋义齐在新疆之所以耽搁了那么长的时间,一定和这个女孩子有关。 柳心呆在海米和林儿之前住的屋子里,不出门。静静地坐着,偶尔拿起一本林儿的书翻看着。宋以齐也不再回来。他每天都在医院看守江林儿,江林儿已经在加护病房,随时有着生命危险。柳心似乎一直在等他。像从前江林儿在这个屋子里等着宋义齐一样,那样沉默,那样坚决。 在浅浅的交谈中,海米知道,柳心是北京高校的学生,毕业后,她放弃了北京高薪的工作,回到自己的家乡,教家乡的孩子们英文和美术。她认为这更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也更有意义。 直到第三天夜里,她们躺在床上,两个人都辗转反侧睡不着。 终于,柳心问道:“小米,江林儿从前就住在这里吧!” 海米应了一声。 “虽然我没有见过她,可是,我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和我所想的一样。善良、美丽、温婉、从容、诗意。” “小宋告诉你的?” “宋义齐从不向我描绘她的样子,也不多说他们的故事。我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孩,叫江林儿,宋义齐深深的爱着。” “你们怎么认识的?”海米终于问道。 “他去新疆的时候,就在我们学校住,正巧住在我隔壁。他在傍晚唱歌弹吉他,我每天都能听见。有一天,我们碰上面,我就邀请他为我的孩子们上一堂音乐课。他很高兴的答应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渐渐的熟悉起来。” 柳心忽然叹了一口气,继续说:“有好几次,我们到大草原上,奔跑,他会念诗,告诉我这是一个女孩写的,他弹着吉他唱歌,告诉我那些是那个女孩作词他作曲的。告诉我,他快要回去了,他们约定相聚的日子就要到了。他念诗的时候不会看着我,会放眼看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弹吉他时也不会看我,眼神里写满思念。他告诉我,他答应过一个女孩,不管他走到哪,他都会谈唱自己完成的曲子给她听。他说她会听见。后来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叫江林儿。他们分开已经快三年了。”柳心说到这止住了。 海米屏住呼吸,问道:“你爱他?” 借着月色,海米看到柳心望了望她,点点头,她们沉默。“可我知道,他不爱我。或许永远都不会。我是自私的。”柳心说。 她接着说道:“半年前,他离开的前一个星期。他住的屋子漏了电,着火了。他被困在了里面。当时我什么也没想,不顾一切的冲进去,打开了他的门。我看见他抱着吉他站在屋子里。他看见我,对我笑笑。我刚要听到他说什么的时候,一根房梁柱子掉下来,砸到我的腿。我听到他叫我,眼神里只有我的叫着我的名字。那一刻,我觉得为他失去一切我也愿意。” “你的腿?” 柳心轻声应着。 “因为照顾我的缘故,他没有及时回西安。我明明知道他有约,却没有主动放他走。我很自私。我知道,他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想留住他,哪怕以那样的方式。” “我的腿渐渐好起来。直到一个多月后,我才对他说,让他回来。我告诉他他不必自责,因为他无私的给予了我他生命中的一个多月。” “是的,那是很重要的四十五天。若不是她,那四十五天该是宋义齐和林儿一起度过的,林儿已不剩多少日子了。那四十五天,林儿几乎以为义齐回不来了。若不是那一个多月,林儿的病情不会加剧的如此之快。”海米想。她没有对柳心讲这些话。她有她的不忍心。 “为什么来西安找他?” “我想见到江林儿,我想看看她。我是这样对宋义齐说的。可是,我知道,我更想看看他。我想见到江林儿,我想问她,我能不能爱宋义齐。可是,宋义齐告诉我,江林儿病了,现在不能见我。他说等她好了,会一起去新疆看我。小米,他会带着江林儿去看我吗?” “会的,会的。” 那晚,她们说了很多,很多。 另一天早晨,海米起床的时候,柳心已经收拾好行李,说要回新疆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孩子们在等我。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我会每天为江林儿祈祷,我相信她会好起来。爱,会治愈人间所有的疾病。” 海米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诺诺的点头说送她。 她也很想,带柳心去看看林儿,可是,现在的林儿有能力去了解宋义齐在新疆的故事吗?现在的林儿有精力去听柳心诉说她的爱情故事吗? 宋义齐也赶到火车站,和海米一同送柳心去火车站。 宋义齐满心的歉疚。海米满心的心疼。柳心却比他们想象的开心。像她自己说的,她也有自己的梦想。去完成梦想也是很幸福的吧! 海米看到他们拥抱,她听到柳心对他说“我依然感谢你离开时候的真诚。我为你们祝福。” 柳心细致的迈着低缓的步子走进车厢里,每一步都刺痛着海米的心。大概更加刺痛着宋义齐的心吧。海米看着宋义齐,她想:他怎么看待那个女孩子呢?大概,他也会心动吧!那么美丽,那么善良,那么纯净…… 虽然只相处了几天,海米却和柳心建立了深厚的情谊,虽然只有一次谈心,海米却觉得她们做了很久的朋友。她向柳心跑去,抱着她:“我会想你的,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和他们一起去看你。一定。找到你新的幸福!一定要幸福。我和林儿都祝福你,我们都会祝福你。” 柳心微笑着点头,眼里含着泪光,一双忧郁的眼侧望着宋义齐,是的,她有她的不解。 海米还来不及告诉宋义齐她的了解。他们就接到了江林儿被送去抢救室的消息。 “过去的三年里,每个夜里闭上眼睛想的全是音乐;每次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想的全是你。我希望,每一个早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可以看见你微笑着望着我。你不在身边,我不会心安。我担心你,也担心自己。担心你过的不好,担心自己会忘记你。我们错过三年的相守,已经要追悔一生了。我们不会再错过了。我要你活着!江林儿,我要你活着,活着……”宋义齐一个人坐在急救室外的凳子上说着。让海米觉得,上帝可以带走宋义齐的一切,但一定要把江林儿留下。 急救室的灯灭了。 宋义齐的父亲向他走来。是的,他从没有如此期待父亲向他走来,从没有如此期待他对他说话。 这一个多月来,他的父亲,不遗余力为林儿争取一切生还的可能。虽然,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所要承担的压力和负荷。甚至,随时而至的死亡。他的脑中常常浮现出儿子无助的乞求:“你帮帮我,帮帮我们。”这是他儿子第一次主动向他走来,第一次主动对他说的话,是他从小到大对他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个请求。 “这样的情况随时会发生,下一次可能就无法抢救回来。你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虽然他知道他儿子听到这句话该有多么的绝望,可是,他要他做好那样的准备,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上天对他的儿子太不公平了。为什么要他经历那么多的死亡。那么多彻底的绝望。报应是该给他的。为什么要折磨他的儿子。 他拥过孩子的肩。宋义齐没有再拒绝。有时候,他也需要一个肩膀。 “相信爸爸,爸爸会尽最大的努力。” 宋义齐什么也没说,只是不住的点头,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