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序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黄金峡谷里的枫叶又开始红了,倒映着枫叶的花溪河水从谷底缓缓流过,像淌着血一样。铁道旁不远的一个小山坡上一棵不知名的大树顶着满头的银发在通红的山谷里尤其引人注目,树下躺着一对穿着印有“矩州大学”字样校服的情侣,一朵白花迎风而下。 火车像一匹发情的野马从燃烧着的山谷里一驰而过,连日旅途的劳顿已经让我的头脑开始了休眠,此时车厢里正放着西蒙和加芬克的一首很老的歌曲——《斯卡布罗的集市》,听着他们忧郁的嗓音和吉他挑拨出的幽怨曲调,我忽然有点想哭的感觉。 “你是否要去斯卡布罗的集市?在那满山遍野的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里,曾住着一位我最爱的姑娘,记得给我问声好。” 这里是花溪孟关。 十年前,和另外一大批被誉为天之骄子的人一样,我就是在这里挥霍了属于自己的那些青春,十年,弹指一过!没有了激情,没有了梦想,或许有过丝丝留恋,或许有过些许后悔,或许有过稀微莫名的哀愁,但这些早已像天际里瞬间飘过的云彩一样随风而去了,日子就像是毒品一样,虽然你已认识到它除了摧残你的身体外,再也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但是你还是忍不住要苟活下去。 只是,在这过去的日子里,什么也都变了,连花溪河水都没有以前那样清澈了!原以为毕业后一定不会像读书时那样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现在才发现,原来只要在街上大小便时不被城管抓到,其实做狗也没什么不好。对于这样的生活、对于这样的生命,除了等待它早点结束外,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时光像汹涌而去的洪水,冲走了所有的记忆,唯有岁月的雕刀无情地在我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回忆中的点点片段开始像一段跳跃着的电影在我面前闪现,我仿佛看见了靳瑜瑾远远地向我走来,我想起了那些被自己蹉跎了的岁月,那些死去了的亲人、那些远离了的朋友以及那些毫无边际的记忆,我用手捧住自己的脑袋,任眼泪悄然从指缝间滑下。 “你一定要把我记下来,要用文字记下来才行。”瑾的话不停地在我耳边回响。 “白雪皑皑的大山像披着床单和毯子一样,我们在山顶上追逐云雀….”这首歌词是这么翻译的么? 人其实是一种特别多愁善感的动物,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往往就是某句不经意的话,或者某段歌词,就会触痛你内心的伤痕,勾起你无尽伤感的回忆。 我忘记了吗?我真的忘记了吗? 可我还记得些什么呢?靳瑜瑾究竟是长什么样子呢?我已记不清瑾长什么样子了!远远地,远远地,我想伸手去拉,却感觉怎么也使不了力气,唯有一袭白裙在空气中飘扬,我努力地想看清楚她的脸,可依然一无所获?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呢?我用力地拍打着自己快要涨裂的脑袋。 旁边坐着的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不知是去旅行还是去上学,手里捧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轻轻地拍了拍我问:“叔叔,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有,谢谢,我只是觉得有点感伤。”我答道。 “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岁月可以冲走所有的记忆,也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永恒的,只是当我再次经过花溪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听着西蒙和加芬克这两个孤独的男人那伤感的声音时,我的心仍然会感到阵阵的刺痛,于是我就会更加思念靳瑜瑾还有那些与她一起的美好时光。 火车很快就进入了贵阳站,并在刺耳的刹车声中开始减速慢行,不断有人开始站在座位上从行李架中地取拿自己的物品,没有行李的则开始往车厢接头处拥挤。我想起了火车站旁边的那个邮政超市,超市的旁边是一座天桥,瑾穿着浅黄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体恤,她站在天桥的那头侧着身看我的时候,被风吹起的头发遮住了自己的脸庞,塑料袋挂破在了天桥的铁栏杆上,橘子从里面掉出来,散落了一地,她弯腰慢慢地一个一个地拣起来放进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沿着天桥一直走,我就这样站在超市门口看着她的背影从火车站入口处渐渐地消失。 我记得梁实秋曾说,你走,我不去送你。你来,不管刮风下雨我都去接你。 不!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再送你一次,让我再多看你一眼吧,我开始懊悔我当时为什么就没再多看她一眼呢? 我轻轻地啜了啜鼻涕,摇了摇头,用手装着不经意地样子擦去了眼角的泪痕。 旁边那位小姑娘又看着我轻轻地问道:“叔叔,贵阳站到了,你要在这下车吗?” “是的,马上下。”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叔叔再见。”她对我莞然一笑,然后欠身离座向火车接头处走去。 这是2015年1月15日,在广州开往贵阳的K844次列车上,那时我正好33岁。 虽然我这人对未来没什么憧憬,但我绝对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回到从前,尽管今天过得也不尽如意,但过去的日子似乎也不比今天过得快乐,因此,我讨厌回忆,讨厌写一些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但我却不得不动笔写出这篇文字,因为我感觉自己正在慢慢地衰老,记忆力已开始严重退化,常常忘记眼镜放在了什么地方,大把的头发正在逐渐地掉落,或许瑾本来就知道,没有什么记忆会是永不磨灭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总会在我脑海里慢慢地消失,所以她曾反复叮嘱:“一定要把我写下来,要用文字记下来才行。” 我必须赶紧搜寻出靳瑜瑾在我记忆中留存的点点片段,将他付诸于文字记录下来,这是我对她作出的诺言,我必须遵守,除此之外别无它求。 尽管如此,我仍然感到忐忑不安,依然会觉得很惶恐,我忘却的东西已实在太多了,是不是很多最关键的地方我都已经记不起来了呢?我究竟该从什么地方下笔呢?在很多年以前,我是记得瑾长什么样子的,可现在却完全记不起来了,1天,1年,10年,30年,我是不是就会把她忘记了呢?我必须把她记下来,我必须得马上搜寻她在我脑海中残存的丝丝痕迹。 我用力地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可回忆却是那么模糊。我隐约记得,那是16年前的一个冬季,对了,那时我正读高中二年级。宿舍楼是五层的,菲菲细雨后的校园一片宁静,露珠在芭蕉叶上滚来滚去,微风夹杂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吹来了一粒残留的雨点,一直凉到了我的心窝,站在楼顶看见的是苍茫迷蒙的乌江,船夫们拉纤的号子声不断地传来,汽笛声由近而远地慢慢消失,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别的声音,那时的水是那么清澈,整座五脑峰都显得那么葱绿,岁月像乌江边上的船歌一样悠扬,瑾是那么美丽,她用双手托着自己的下颌,讲述着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 我常常会忘记我和靳瑜瑾是怎么相识的,可这段情景却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刻一下就从我脑海里闪现了出来,可我为什么一直没有觉察到我们的周围是那么一道绝美的风景呢,那是只有在王维的诗画里才有的景色,直到今天,我把它写了出来,我才发现它的撩人之处。或许,之前每次忆起这情景的时候,我的心就会被一种热恋所倾注,所以根本没有半点的闲情来思忆这周围的景色。更或许,每每忆起此情此景,我关注的只是身旁的那位姑娘,她流泻的长发遮住了耳朵,两眼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眼瞳中流泻出淡淡的忧伤,声音是那么地平淡,永远都像在叙述着一个与自己毫无瓜葛的事情一样,薄薄的嘴唇以及紧靠嘴角的小黑痣,这些我都记得很清楚,可是我一直记不起她的脸,她的脸究竟长什么样呢?我用手猛拍着自己的脑袋,我怎么会忘记她的脸呢?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她究竟长什么来着?她当时又对我说了些什么呢? 她的脸似乎有些苍白,高高的鼻梁,脸庞有些瘦削,嘴角的小痣依然很清晰,我的眼泪开始滑了下来,她的脸色为什么总是苍白的呢?不对,这不是她原来的样子,她应该是别的样子才对,我应该换一种方式想想,是的,我应该想想她当时究竟说了什么来着? 我反复敲打着自己的脑袋。可思维像断了片一样,一片空白。 听说很久以前呼伦山上有一对雌雄鹫鸟,比翼双飞,长相厮守,可是有一天,雄鹫一去就没有回来,雌鹫终日守候在山崖,望眼欲穿,最后变成了石鸟,雄鹫回来得知,遂撞石徇情,亦化为石鸟。兽犹如此,可我呢? 我却连把她记下来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一推再推。 我其实也曾试着把她记下来,我想那一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我一直都没有做到,我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笔,尽管与她的每一段相处我都在经常反复地回想,但却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写起。而且记忆这东西其实很玄妙,当你竭尽全力地去回忆的时候,你往往会一无所获,而且会越努力思考就越找不着头绪,但那次在广州至贵阳的K844次列车上,它提醒了我,我这些年一直思索的是什么,一直从内心深处最怕接触的又是什么? 原来瑾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所以我一直不敢动笔写下这些文字。 其实记忆这东西本来也就是无所谓有或者无所谓无的,很多时候自己的某段经历过得不是很如意,但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就会把它想得特别地糟,而且会反复地思量,并将其无限夸大甚至还在其中人为地想象出一些莫须有的情节或者人物,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就会越来越相信这些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并想出很多理由来证明其真实地存在。或许这就和人们所说的,假话说多了,自己都会认为是真话是一个道理吧。 那么瑾真实存在过吗? 第二章靳瑜瑾 1998年,我考上了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中学——涪川中学。这个中学是我们省首批五所示范点高中之一。那时考大学还不是很容易,但在我们的校门口俨然大咧咧地写着几个大字——今天的涪中人,明天的大学生。也因为这样,所以里面当官的子弟也很多,学生些也就自然比其他几个中学的学生张扬跋扈一些,不过说真的,我倒没觉得在这里面读书有些什么了不起。一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属于那种初中时成绩一般,中考一不小心就勉勉强强混进来了的那种,本来就不好学,所以成绩也就不好;二来说我这人本身就属于对读书这东西看得很淡,觉得好与不好都无所谓的那种;另外我家在农村,家境也比较贫寒,父亲含辛茹苦地把我送到城里读书,很早的时候我就能体会其中之不易了。 这所中学创建于1904年,比清华大学的创建时间都还早,所以占地面积也很大,背靠五脑峰(由于五个山头连在一个山体上,就像一个人长了五个脑袋一样,故名五脑峰)而建,前面是滔滔而过的乌江,进了学校的大门,左边是保卫室,右边种着密密麻麻的一些竹子及梧桐之类的四季常青树,拾阶而上就是一个拱型的圆门,圆门的左边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簇拥在花草之间的无水三拱桥——这无水三拱桥修建于清嘉庆年间,相传为以前考武状元之用,但是,其实不过就是在一个半月型的池子上修了三座石拱桥而已,因为池子里长年没有水灌溉,故称无水三拱桥。不过这无水三拱桥上倒也是清早起来背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因为那周围都是参天的古树,把整个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尤其是早晨的时候,这里更是特别凉爽。 沿着水泥甬道径直往上走就是一个牌坊,牌坊前面写作“立志成才”、背面写着“任重道远”几个大字,牌坊的左边依然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图书馆,据说里面看管图书的老头是浙大毕业的,文ge时被下放到这里来当教师后就一直没能回去,退休了就在这里面看管图书,铁面无私,听说他女儿当年成绩特别好,但因高考时在他监考的考场里作弊被他报了上去,最后只能以一科为零分的成绩考进了一所二流大学,却也因此和他断绝了关系,不过是否属实我却无从查证,但每每听及此事时,总有些感伤,当亲情和法律相冲突时,如何抉择,这是个问题。 再往里走的水泥甬道就成了倒山字型,甬道两旁种的全是万年青,山字型甬道的底部是一个喷水池,每次开学或重大节日以及上级领导来视察时都会把水打开,两条甬道的内侧是两块大草坪,草坪里种着一些果树,左边是教学楼,有六层楼,在水池旁随时可闻里面朗朗的读书声,可见这里的爱学的学生确实占绝对大多数。右边是实验楼,和左边的教学楼一样高,正前方是行政办公楼,办公楼的左边是操场,沿着办公楼右转就是一栋五层楼的学生宿舍,宿舍的左面是成片的桃树——称为小桃园,后面是围墙,围墙后面种的是一大片的芭蕉,另外的两面是成行的橙子树,几乎每颗橙子树下都有一张水泥凳子,每天中午都会看见一些不午睡的同学在这里打扑克牌,有玩耍的,也有不少赌钱的,所以一个学校无论其名声多么好,里面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勤奋刻苦者有之,但像我这种昏昏豁豁过日子的也为数不少。 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在这我并不喜欢的地方呆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也没觉得这里的学生与其他中学的学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过日子嘛,怎么都得过,好也罢坏也罢,对于我这种人来说,这些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由于能考进我们学校的女生并不多,所以学生宿舍是男女混住的,下面四层住的全部是男生,仅五楼右边住的是女生,左边则依然是男生宿舍,我住在五楼从左往右数的第二间,寝室里的同学都是从其他县考过来的,家境及成绩都比较好,全在外面租住,里面只摆了几床被子,以作查房时应急之用,因此,就我一人长年住在里面。开始时我睡的是靠近储物台的那张床,因为比较容易放烟灰缸,后来认识靳瑜瑾后,她要我睡靠窗的那张,她说那里不但可以看到滔滔而过的乌江水,还能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听到雨水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只有我一人住在里面的原因吧。这里与大多数冒着酸味及烟雾缭绕的男生宿舍明显地不同,显得特别整洁,地板亮得刺眼,异常干净,由于整间房子都是我一人在居住,储物台里除了烟灰缸、饭盒及牙缸外,啥东西也没有;墙上挂着一把吉他和靠门的床边贴了一张镜子,其余一片洁白,甚至连男生寝室里常见的女明星画也没有贴。除了瑾经常光顾这间房间之外,另外一个人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叫王俊汉,和我一个班级的,但住在四楼的一个寝室,因为和同寝室的同学关系都不太好,所以当靳瑜瑾没在的时候他就常常跑到我这来玩。 这家伙的长相与其名字是成了绝对的反比,个子不高,满脸的青春痘,眼睛很小,用贼眉鼠眼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每次这家伙上楼来的时候总是先从走廊的另一面把那张长满青春痘的脸探到窗玻璃上,看见里面没人,他就大模大样地走了进来。 “晴,晴川兄,靳……靳瑜瑾那小妞今天没来啊?”他总是这么问。 他有些口吃,说话时一般第一二个字会重复,而后面的总是努力着改变,所以就断了下来加重语气。 我笑笑,通常这种时候我都是躺在床上看书。那时的我不太喜欢看电影或电视,总觉得那样看到的只是导演和演员对这个故事的诠释,符合口味的导演和演员还行,如遇到不喜欢的则非常之厌恶,总之,让人联想的空间非常小。而读书则不同,它充分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你可以让剧中的人物完全按自己想象的方式来演出,你就是导演,你可以按自己的想象来安排人物的样子及其一举一动。 “那,那小妞你搞到手了没啊?”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总喜欢用左手的拇指与食指做成一个圆状,右手食指则不停地隔空乱捅。从高一时起每每谈到女人时,他就喜欢用这姿势,我称之为“王俊汉式标准动作”。 我斜了他一眼,继续看我的书。 他见我没做声,就瞟了一眼储物台,发现上面只有一个饭盒和牙缸,于是他就在那张墙上贴有镜子的床上坐下,自顾自地挤起自己的青春痘。 “如果你有我这么帅的话,那就肯定没问题的。”他对着镜子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自顾自地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们之间能保持长久友谊关系主要原因,我羡慕那些自信心强的人,他也很享受我对他这种羡慕。 “喂,听说班上有个女生在暗恋你。”我头也没抬,打趣似地笑着对他说。 “是,是王芩吗?晴川兄,你……可别骗我。”他用手往上撸了撸自己的头发。 王芩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一个看上去大咧咧、傻乎乎,甚至有些没心没肺的女人,总喜欢在男生堆里瞎混,所以,基本算是整个女生寝室与男生之间的一条纽带,而且她与靳瑜瑾住在同一个寝室,所以这小子会这么问。 “我怎么会骗你呢?” “靳,靳瑜瑾那小妞告诉你的吧?”他对着镜子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几瓣脏兮兮的大黄牙,一只手按着一颗颤抖着的淡红色青春痘,另一只手则不停地挤着。 “其实你真的蛮帅的,如果没那几颗青春痘肯定能排全年级第一。”我偷偷瞟了他一眼说。 这家伙听到了这句话,马上停止了挤青春痘的动作,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哎,易,易晴川,你……知道吗?其……实青春痘是一种美,长……青春痘就证明皮……肤油腻,油……腻的人就不容易老,你懂吗?。”他摇了摇头,不屑似地说,“你,你应该多看一些美容之类的书籍。” 每当听到青春痘这三个字,他总是保持着高度地警觉,并揣摩着你话里字里行间的意图,俨然一幅随时准备把你打倒的样子。 “既然这么好,那你为什么还要挤呢?”我依旧看着自己的书,一幅不搭理他的样子。 这小子显得很生气了。 “你……你……”这小子本来就结巴,一生气更是说不出话来,“你,你他妈没长青春痘你还不是搞不定靳瑜瑾。”他站起身来,径直走了出去,用力踢了一下门。 自信心强的人,自尊心肯定强。 我给靳瑜瑾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她直直地看着我说:“你不应该拿别人的长相来开玩笑。” “可我当时只是想把他气走。”我说。 “那还是尽量不要拿人的长相来开玩笑吧。” “那我怎么才能让那小子走呢?你知道吗?当时我看小说正带劲呢。”我继续为自己辩解。 “那也不行,你就算直接对他说,请他走,这样他也会好受些。”她说出这句话后,迅即表现出极不耐烦听的样子。 我默然。 “如果我真直接叫他走的话,按他的性格,他不恨死我才怪。”我心里这样想着,但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是读高二时,五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发生的事情,那时我们刚结束期中考试,学校放假休息几天,因为靳瑜瑾要回老家,所以放假的前一天我就提议去府文庙走走,她很高兴,说老早就想带我到庙里去拜拜。 我们从学校的后门出发,没有走大路,沿着枫香堡的一条毛路往上走,因为路比较烂而且坡很陡,与其说是走,其实是在往上爬。她穿着淡黄色的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的T恤气喘吁吁地在前,我则匍匐着跟在后面,她那胸罩的吊带在白色的T恤里若隐若现,圆滚滚的屁股在我眼皮底下直晃悠,她身体上散发的一种特有气味搞得我有些心慌意乱,生理上有一种突然的冲动,我忍不住伸手往上拍了一下她的屁股。 “你发什么神经啊?”她转过身来,顺势坐在斜坡上,有些生气地对着我说道。 我赶忙立起身,想给她赔个不是,但是由于在斜坡上,身体立马失去了平衡,就地就打了一个滚。她看着我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嘴角现出两个小酒窝,样子煞是好看,虽然是在这么一个场合,但我仍然觉得很开心。 “我有那么漂亮吗?”她笑着说。 我转过身来背对着她坐在了斜坡上。 我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我其实读初中时也交过一个女朋友,虽然未有过肌肤之亲,但也接触过不少次,可我这次却真感到有些害羞。 “喂,你转过头来啊。” 我转过头去不知所以地看着她。 他见我如此,就开口骂道:“你他妈真不是什么好人。”这是她第一次骂我,直到后来也是唯一的一次。她说这话的时候轻轻蹬了一下我的后背,我身体则往下滑了一段。 我迅疾用手按在斜坡上。 她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转身继续往上爬。 见她如此开心,我也轻松了不少,跟在后面继续往上爬。 小路的尽头是一片树林,到达后,她累得瘫坐在草地上,我也累得不行。我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右边,她用手抱着我的左脚,把头放在我的膝盖上喘着粗气。 “累了吧?”她抬起头来笑着问,眼睛一眨一眨的。 我点了点头说:“这种小毛路爬起来比走大路费力多了。” “有句谚语叫‘大路不走,偏走毛坡。’意思是其实明明很简单的问题,偏要复杂化。” “故弄玄虚吧,与和尚诓人无异,总说一些莫名其妙,左右逢源的话语,看似面面俱到,其实面面俱圆。”我笑着答道。 “不,你说的是算命的,不是禅语。”她边说边站了起来,然后坚定地说道:“人可以没有理想,但一定要有信仰。”她说完这句话后,向我伸过手来,我抓住她的手,顺势站起了身,替她拍了拍粘在屁股上的枯草。 “或许吧。”我答。 其实那时的我并不赞同她的想法,我不仅没有理想,也没有信仰,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刻意去反驳她。因为我特别羡慕那些有信仰的人,正如我羡慕王俊汉的自信一样,或许人总是向往那些自己缺乏的东西吧。 穿过了树林就是一条通往烈士墓的大路。 沿着大路一直往上走,很快就到了五脑峰脚下的烈士陵园,穿过烈士陵园后,从后门出来就是一个火葬场,沿火葬场的围墙旁边拾级而上就是府文庙,相传其始建于元代,庙前的空地上一个小和尚正在练太极,大概十来岁左右。 我走过去摸了摸小和尚的光头,嬉皮笑脸地问:“小师傅,你在练童子功还是干啥来着?”瑾赶忙跑过来阻止。 那小和尚瞪了我一眼就朝大雄宝殿里喊:“师傅,这个人欺负我。” 一个手拿扫帚的老和尚从里面跑了出来,用扫帚指着我问:“你是来干什么的?” “我来查你为什么滥用童工。” 那老和尚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拿着扫帚的手不停地颤抖,嘴里诺诺地却作不出声。 瑾用力地踢了我一脚,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师傅,我们是来进香的。”。 那老和尚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对着靳瑜瑾看了一下,和颜悦色地说,“阿弥陀佛。”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唉……,女施主,请跟我来进一柱香吧,菩萨会保佑你的。”现在忆起当年的情节,老和尚那声叹息里多少带点“好人不长命的意思”。 瑾扯着我跟着老和尚进了大雄宝殿,她让我先跪在草垫上,然后取来香烛点燃插在菩萨塑像前的鼎里,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就跪在我旁边,双手合十,监督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做后,才闭上眼睛,磕了三个头,旁边的老和尚在我们每磕一个头时就敲一下磬。 做完仪式后,就径直走了出来,从府文庙往下看,那时满山的桃花开得正艳,乌江大桥横跨两岸,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顷刻,一阵哭声传来,火葬场的高烟囱里升起了袅袅的烟雾,远处传来了几声乌鸦凄厉的叫声。 这些都是高二下学期时,也就是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生的事情。 很多年后,我才算明白了老和尚这声叹息的含义。 其实人就是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周期里,所有的一切都早已注定。 注定了你读某所高中,某所大学,注定了你会结识某些人,经历某些事。只是,如果你勤奋努力,待人接物真诚,你就会从中感受到快乐和喜悦,反之则不然。 看透了这些,我不由得开始慢慢地回想我与瑾相识的最初过程。 …… 那时我还在读高一,还比较喜欢弹吉他,在学校举行1.29晚会前夕,我们班的“男人婆”王芩拉我到教室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隔壁班的靳瑜瑾希望我给她伴奏一首歌曲。 “小子,你那梦中情人找你合作了哦,努力干,别丢俺们班的脸。”这姑娘嬉皮笑脸的,说话时面对我站着,不停地用手轻捶着我的胸膛。“搞定了记得请我吃饭。”她说。 王芩这姑娘其实长得很不错,留着短睡发,只是无论其长相还是动作都像个男孩子模样,所以大家私底下都称她为“男人婆”。 “你别逗我了,就我那技术行吗?”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所以会这么说。 “你技术确实差劲,不过没关系,努力就行,关键是有美女。” “是不是真的哦,美女。”我说着把双手放在她的肩上,用前额碰了一下她的额头。 “不要占我便宜嘛,你的梦中情人已经出来了。” 瑾已经走了出来,站在了我的身后。 她个子很高,那时应该有1.75m左右吧,不算很漂亮,可能是由于身材特别苗条的原因,所以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类型,她脸庞有些瘦削,眼神很忧郁,阴沉着脸,嘴角有个小痣,留着遮耳的披肩长发。 其实我认识她还可以追溯到几个月前,那是刚开学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场欢迎新生的晚会,因为是迎新的晚会,所以都由高一新生自行组织和参加节目,一来可以看出新生的组织能力,二来也可以发现一些有特殊才华的学生,这学校毕竟是重点中学,所以思路也比其他学校拓展得宽些。 我当时只是茫茫听众中的一员,瑾不是,她唱的是一首名叫《Scarboroughfair》的英文歌曲,歌声绕着校园的礼堂迂回不绝,很忧郁,但也让人兴奋,于是我捡起地上不知被谁扔掉已踩得七零八落的一束玫瑰从台下抛向了她,玫瑰的刺在她脸上划出了带血的痕迹,于是那晚我就在学校的保卫室里面壁细细想了一宿。 其实我那一扔并没有实在的恶意,只是当时听得太投入、太兴奋,在那样特定的场合就做出了那种极端不理智的行为。也从那以后,我对她一直怀有深深的愧疚,我也曾试着找机会去向她道歉,不过她总是那么冷漠,所以我一直连接近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与之交谈道歉了。 为了忏悔,更或许是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女孩,于是我找来西蒙和加芬克的专集,并将《Scarboroughfair》这首歌词翻译成了中文。直到现在,我仍然佩服当时的恒心和毅力,在那时我英语和吉他水平都很烂的情况下,可我却仅仅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把这首歌曲翻译完成并将其中的吉他伴奏全部扒下来记在了六线谱上。 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不自禁地拨弄着吉他弹着这首歌曲,瑾的样子和她那幽怨的声音总是在耳边回响,成了一缕抹不去的思念。 由于我总是弹这首歌曲,所以不久后,我们班的同学中就开始疯传我恋上了一班的那个叫靳瑜瑾的女生。瑾应该也从王芩口里听说过一些什么吧,虽然我后来一直都未问过她,但我更倾向于自己这种固执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排练时间,我的吉他技术确实很烂,不过我练的很卖力,有怕丢脸,也有讨她欢心的原因。 “你很喜欢《Scarboroughfair》这首歌?”她问。 “因人而异吧,不过我很喜欢听到你唱。”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听起来像在刻意地讨好她一样,不过我说的是真的。 “说说看。” “感觉自己心爱的人孤零零地站在白雪皑皑的大山之上,一袭白裙迎风飘扬,周围则开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草。” “怎么会呢?” 她的意思是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她显得很惊讶。 “我也不知道。冬天会有花开在雪地了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她喃喃自语。 “应该不会有吧。”我说。但她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在说些什么。 …… 到了晚会前夕,我左手的中指和食指都被磨破了皮而结了老茧,演出时还不得不用薄胶布缠上,不过很值得,因为比较成功,她好像还得了奖。 “其实你内心不像你表现出来的那么坏。”这是晚会结束后,她给出的评价。 “其实我一直想给你道歉的。”我说。 “我知道。”她顿了顿有接着说,“你们班的人在说你喜欢我,真的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赶忙岔开话题,“我其实想给你说声‘对不起’,但你一直不搭理我。” “你从来不开口和我说话,我怎么知道和你说些什么呢?”她淡淡一笑。 她话不多,所有话不多的人,心思都比较重,但她不是,她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不拐弯抹角。她其实是一个特单纯,特真实的人。 从那以后。她开始经常光顾我的寝室,我也更加地了解了她。 她不爱运动,但记忆力超强。特喜欢古典文学,喜欢读《诗经》、读《孟子》,能完整地背诵《两都赋》及《三都赋》,这些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那时的我只知道有个引起洛阳纸贵的《三都赋》,而且还看不懂,至于何为《两都赋》,则闻所未闻。 期末考试后,就是寒假,我在一家快餐店做CK,就是做一些与“炸”有关的速食品,虽然钱不是很多,但一天却也还轻松,只上五到六小时的班,有时瑾也会抽出时间过来帮我的忙,时间久了,她和店里的人也混熟了,大家也都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 让我最不能承受的是,她从未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喜欢我吗?”记得有一次她突然莫名其妙地问。 “喜欢啊。”我答。 “那我叫你哥吧。” “为什么呢?” 她淡淡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觉得无话可说,但她的话确实令人感到伤心。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她的,但她却很直接地拒绝了我。尽管如此,但我却实在鼓不起勇气离开她,因为离开她后,我就会觉得六神无主,像丢失了一样特别贵重的东西似的。 寒假很快过去,过年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看了一下爷爷和奶奶。其间瑾也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我都婉言谢绝了。 其实那时的我也特想交一个女朋友,有荷尔蒙分泌过剩,也有跟风赶潮的因素,毕竟那是一个青春懵懂、对万事都充满向往的年龄,身边如果有一位漂亮的姑娘跟你一起双宿双飞,肯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在她给我介绍的女朋友中,有一个我还是比较喜欢的,长得很乖巧,特别是那双眼睛,像会说话一样,与之交谈时,感觉她的眼神会在自己脸上不停地游走,用撩人心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有答应,我怕失去瑾,即使做不成恋人,只要能在她身边,我也觉得很满足。 到了六月的时候,天气热得要命,我们那里号称“小重庆”,更像是在蒸笼里过日子一样,还好那里有条乌江,所以一到晚上,河堤就成了人们常去的地方,很多时候一放学,我们就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到河堤上,然后在河边找一个无人的角落安静地坐着,从黄昏一直到深夜,默默地送走无数的晚霞和繁星,谁也不去抱怨或感叹,仿佛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已远离,这里不再有城市的喧嚣,不再有世俗的眼光,不再有红尘的烦恼,只留下夜晚的河边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叫声和偶尔的汽笛声。 很多时候我常想,如果时间能定格在那一刻该多好啊! 但事情永远不如想象中完美,我们之间彼此默默并肩走在河堤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年,进入高二不久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第三章箩筛 高二开学不久,有天下午,班上一个同学跑进教室说,我们年级的足球队正在与毕业班的球队打架。 事情是因为我们班的黄成波同学引起的。 这黄成波是我中学时候的同学,因为踢足球时喜欢像扎伊尔人一样弯着腰把手放在膝盖上拼命往前冲,所以同学们都喜欢叫他“扎伊”。他刚进入高中不久,就组织了一个由几个中学的学生组成的名叫“万兴帮”的团伙,并与当时已负盛名的“桥头帮”对杠,传统思维上来理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那时虽然成绩不是太好,但还是很听话的,对这种人也采取避而远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但他毕竟是我初中时的同学,每年放假回家时也经常在一起打麻将,换句话说,关系也还算不错。 所以当时我听到这消息后,就顺手拿起讲台旁扫帚堆里一根断桌子脚,与班上其他几个男生一起从教室里冲了出去。 操场上已围了一大圈的人,“扎伊”正在与一个高三年级的大块头指手划脚地互相对骂,其他球员都在旁边观看。我们这一下去,事情就闹大了,高三的球队也不是省油的灯,看我们气势汹汹地冲下去,一场将近百来人的混仗就上演了。 由于我手拿着桌子脚,所以也就没人敢主动围攻我,我冲到扎伊身旁,用桌子脚往“大块头”的头上猛地就是一棒,大块头卒不及防,一声闷想,应声而倒。于是各种棍子、钢管、砍刀不知从什么地方就冒出来了,刀光棍影,鲜血四溅。 很快警察和学校的领导就来了。 大块头被诊断为脑震荡,我则被认为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原因很简单,因为本来是球场上的一点小摩擦,由于我带领了班上的同学冲下,去就直接导致了一场群架的发生,另外还有致人脑震荡的情节,而且涉及人数广、受伤人数多并有人严重受伤,特别是已经涉及到帮派在学校争斗,影响特别恶劣,所以全部从重处罚。 我猜想我一定完了,我肯定会被判刑。 其实我是最冤的。 进了拘留所里我才知道,大块头是“桥头帮”的所谓帮主,他与“扎伊”所在的“万兴帮”素有怨仇,这次足球场上的摩擦只是一根小小的导火索,我却被无端卷如其中。 第二天,我就从拘留所被转到了看守所去等待判决。 这个“号”大概共有十来个平方大小,是个小号,很干净,只是太暗,只有屋子的顶端有一个小小的窗户,一盏40瓦的白炽灯不分昼夜地在天花板上散发着昏黄的亮光,里面共有两个铺,大约有十多个人坐左边的铺上,年纪全都和我差不多,右边的铺上则只坐了一个人,我知道这个人就是所谓的“号长”,也就是传说中的牢头,他其实也和我年纪差不了多少,并不像人们传说中那么凶神恶煞。以前常听人说,第一次进去坐牢时会挨顿打,但一定要抗住,否则以后日子就难过,所以我进去的时候就一直死死地盯着他,擒贼先擒王这道理我懂,而他,则不屑一顾地斜着眼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径直朝他坐的铺子走了过去。 一个小个子朝我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恶声恶气地说:“小子,你他妈蹲下。” 我猛地伸手擒住他的手腕,反手一用力,他痛得大叫了一声,“哎哟,妈哟!” 此时,左边铺子上的人立刻冲了下来,然后就是大大小小的拳头如雨点般地砸在我的头上,面对这十多个人的二十多个拳头,我根本无还手之力,我强忍住令人旋晕的疼痛,清醒地认识到,此时最好的解救方式就是先打趴我拽着的这个小个子,我右手死死地反擒住他的手腕,左手则抓住他的头发使劲地往墙上撞,嘴里则不停地骂着:“我操,打死一个算一个。”那小子满头鲜血地瘫倒在了地上。也许是因为用力过猛,也许是因为身后的拳打脚踢,我跟着也瘫了下去。一个小伙子从后面冲到了我的面前,紧紧地抱着我的头,然后用后背挡着后面雨点似的拳打脚踢,大声地叫喊:“别打了,快死人了”。整个过程中,“号长” 一直没动手,也没说话,而是坐在铺子上冷眼看着我们的打斗。 值班的管教过来了,这是我进看守所的第一天,那晚我被拷在监舍外面蹲了一宿。 “你是不是特想当‘号长’,如果你想,我就让你来当。”这是第二天“号长”对我说的话。 我以为第二天他一定会打我,但没有,其他人也没有。他说话的时候依然斜着眼,只是昨天那种不屑一顾的表情已经变成了恶恨恨的表情。 我看了他一眼,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在乎,但谁欺负我,我就跟他一起死。” 他耸了耸肩,斜了斜头,恢复了脸上的那种不屑一顾的表情,然后径直走向铺子,躺在了上面。 昨天救我的小伙叫习敬轩,一米七左右,留着看守所里清一色的光头,可能是光头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长时间没有接触阳光的缘故,脸白得吓人,但长得还算俊俏,如果把头发留长的话,特像日本那个叫反町隆史的影星。他和我年纪差不多,前段时间开车撞死了人,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三个月零十一天了。 “你,你是干什么进来的?”在第二天我回到“号里”准备上“包房”(厕所)的时候,这小子跟了进来问。 他有点口吃,后来听他说以前都不,是那次撞人后吓的。 “杀人。”我回答说。 “杀……杀人?你杀……杀了几个?” “打的是群架,我也不知道死了几个?”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其实只是想吓吓他。在未进看守所之前我曾听人说过,重刑犯都必须单独关押,但为了唬人,我仍然这么说了,不过这小子似乎也不太懂这些。 “那你判了吗?” “没有。”我说。 “那你肯定得死……死刑。” 这小子一说到死啊杀的就一定口吃。 “无所谓了,你昨天为什么救我?”我问。 因为觉得你和我长得特像,而且对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 我笑了笑,说:“那你以后叫我哥吧,我罩你。” “嗯,好。”这小子显得很高兴地点了点头。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更加相信习敬轩对我说的话,他胆子特别小,经常挨打,但在那种场合他能挺身而出,足以证明他确实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就这样,他成了我在看守所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以后扫厕所,端洗脚水这类事情你不要干了。”那天早晨准备出去开工,他端来洗脚水给“号长”洗脚的时候,我当着全“号”的人大声说。 我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人都已对我敬而远之,这期间我和这“号长”一句话也没说,互相考量着对方的实力,但这次我却决心要和这个所谓的“号长”干一场,有灭灭他威风的想法,当然最主要是不想让习敬轩总是这么受他欺负。 “没事的,也不累。”习敬轩赶忙说。 “你是不是特想和我打一架试试?”那“号长”奸笑着对我说。 “我说了的话就肯定算数。”我狠狠地说。 “如果大家都不用做事,那这个‘号长’还是你来当吧?” “习敬轩我绝对保定了。”我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干一场。 他依旧淡淡地笑了笑,用力抬起脚,但轻轻用力把洗脚盘踹开。 我以为当天晚上我们俩一定会比个高低,但在那天下午收工后,我就和习敬轩一起被送到了另外一个“号”里,这个“号”就只有一张铺,只住我们两个人。 “我今天给管教讲了你们的事,他们可能也觉得你们两个今晚一定会打架吧,所以就把我和你关到了这里来了。”习敬轩凑到了我的耳朵旁,轻声地说道,“你知道吗?我们那个‘号长’是真杀过人的,大家都叫他‘乌鸦’,据说还会硬气功,你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我才不怕他,我看不惯他总叫你做事,大清早还要洗脚。”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有些心虚。 “你听谁说的?”我接着问。 “‘号子’里的人啊,现在里面就他住的最长,其他人刚进这个“号”时,他就已经是‘号长’了。” 尽管我不是很相信习敬轩的话,但我还是很感激他的好意,那是一场恶狼对猛虎的结果,即使现在想起都觉得有些后怕。 “那怎么把你也带来了呢?”我有些不解。 “因为我给外面的管教说了我爸爸的职位,让他们打电话核实一下。”他笑得有些奸诈。 “你爸那么大的权力为什么你还会被关进来?”我仍然觉得纳闷。 “因为我撞死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 “曾记繁华闹市,忆笙歌酒绿红; 沉醉迷离幻影,使我日渐朦胧; 忘记男儿立志,空有家不能容; 宁教沦为浪子,将光阴轻枉送。 ……” 我正想问一些其他别的,隔壁监室传来的这阵苍凉的歌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喜欢叫我们现在被关押的地方叫监室而不是“号”,是因为我觉得这里和以前别人口中或书中描述的监狱实在很像,也许看守所和监狱压根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吧。 因为习敬轩的关系,我们每个白天干的活少了许多,而且还可以出去放两次风,只是晚上回来后就只有我们两人,这一切在开始转过来的时候确实是天大的好事,但日子久了就会显得更加地落寞和孤独。 我也终于知道,我们监室的旁边也是一个单独的监室,里面关押着一个正在等待高院终审核准的死刑犯。由于我每次回监室都有管教押送,所以我也没见过那人究竟长什么模样,只是能经常听见他在隔壁监室里哭泣,尤其是半夜时分总会发生,有时哭完就开始唱歌,啥都唱,不过唱得最多的是那首《友谊之光》,他粤语很准,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更显得异常有感染力。 每每是唱完就哭,哭完再唱,监狱里是不准大声喧哗和哭泣的,但由于他是准死刑犯,所以管教也总是随便过来看一下就算了,只有当周围监室里的人都被感染起来大声哭泣的时候,管教才过来用警棍敲打着铁门大声吼:“哭什么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他妈还真当你是周润发了?下辈子好好做人吧。” “哥,你相信人死后真的会有下辈子吗?。”习敬轩对着我问道,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样子很真诚。 “应该没有吧。”我说。“但也不一定。”为了不扫他的兴,我马上改口说。 “如果有的话就好了。”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我知道他在说隔壁那位老兄。 “也没什么好啊,下到阴曹地府,喝了孟婆汤,又不知道自己前世做了些什么?如果知道上辈子做了坏事会那么痛苦,这辈子就可以努力改,但是根本就不知道,所以难免又会继续做坏事了。” “唉!”他叹了口气说,“至少他知道自己还能有来生的话,现在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那希望他能永生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我们的谈话很简短,但隔壁那位老兄却因此有了名字,我们给他起名为“永生兄”。 其实我也特想和“永生兄”说几句话,有天晚上我曾隔着铁门喊,“老兄,你叫什么名字?”不过马上就被管教过来制止了。 每每夜深人静,看着天花板上那彻夜不灭的白炽灯,听着隔壁监舍里那凄凉的《友谊之光》时,我就会更加思念瑾,她肯定不知道我在这儿关着,只是不知道她现在究竟怎么样了。 …… “喂,箩筛。”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喊道。他在我前面侧身睡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监舍里的晚上实在太无聊了,所以我决定给他取名为箩筛。 他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今后叫你‘箩筛’吧。”我说。 “为什么呢?” “你不是口吃吗?我们这里都称那些口吃的人为‘箩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就应该是贬义吧。” “那就不叫了吧。” “没关系了。” …… 我们就这样在看守所里无聊地呆着,我也曾想过问一下‘箩筛’的父亲究竟是什么官职以及他撞死的人究竟和他父亲是什么关系等等,但那时心高气盛,我怕他会误解为我想利用他的关系走出这个监牢,所以也就算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我甚至开始怀疑他们会不会把我一直就这么关下去。但真没想到,有一天我的监狱生活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已经记不清楚是几月几号了,只记得自己已经在墙上划了11个正字,那天天气特别晴朗,在我们放风回来的路上,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一女警走过来对着习敬轩问:“你会电脑吗?” 习敬轩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点了点头,用立正姿势回答道:“会一些,请问有何指示?” “放松放松,我只是想请你教教我好不?”她笑着问。 “你会电脑?‘已其昏昏,使人昭昭’吧?”我打趣似地说道,但反应过来后,马上以立正姿势站立。 这是我从瑾那里学来的唯一一句成语,我莫名其妙地说了出来。 “哈哈哈哈……”她笑得前仰后合。“你小子说话也还挺有水平的嘛,走,跟我也一起学学?”她是搞行政的,所以不像那些管理犯人的管教那么凶。 我们就跟着她一起往监管办公室方向走去。 “你和我的一个同学长得特别像,笑起来都很漂亮。”见她很随和,我也放松了许多。 “哈哈,你个小鬼嘴巴还真甜,我可觉得你们俩像一对双胞胎。” 她边说边笑。 其实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她真的和我读初中时一个叫陆秋歌的同学长得特像,两人都有一个“秋”字,而且言谈举止也差不多,所以我会那么问。 习敬轩开始讲解一些电脑的基本知识,我们则在旁边看着。 后来接触久了我才知道,她叫叶知秋,刚从警校毕业,因此比起一般管教来说,她更喜欢也更愿意接受新兴的事物,她本来是在行政楼上班的,可能是从什么地方听说习敬轩是省里某位高官的儿子,懂电脑,所以特意来找他,那时在我们这小县城,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什么东西叫电脑,部分人家即使自家有电脑,也只是个摆设,在那个年头要想找个人教电脑确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这样习敬轩成了我俩共同的老师,他毕竟是大城市来的,电脑的确玩得不错,不过由于他不爱多说话,所以闲暇时就成了我表演的天地。 我们三人也这样极度融洽地相处了起来。 她爱笑,于是我除了绞尽脑汁想出一些笑话惹她高兴外,还讲一些身边人的故事给她听,我这样做一是为了让她继续留我们在这里打发时间而不用去干活,另外也有讨她欢心的意思。 给她讲了我带着王俊汉一起去“山城棒棒军”去看录像的故事。那天看的是郑伊健主演的《蛊惑者》,前三场过后,老板说现在开始放成人录像,请那些未成年的先出去,要看的人得补交一块钱,当时我们身上的钱加起来总共也就只有一元,他就对那老板说:“老板,一块钱两个可以不?”老板说:“不可以。”他就回答说:“就一块吧,我们还是学生,以后会经常的。”当时录像厅的人听后都笑了起来,刚刚老板不是要求未成年人都出去吗?再者来说学生看黄色录像终归不是件光彩的事,他却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其实这个笑话并不好笑,但她还是咯咯地笑了出来。 “那后来呢?”她问。 “后来就没有了啊。”我说。 “哦。”她显得很失落的样子。 我见她有点失落,就只好继续编道:“其实那天晚上回来后,我见他一直把手放在裤兜里,我就问他:‘俊汉兄,以前没看过吧?’他感觉到受了很大的耻辱似的,立马反驳到,‘才不是呢?以前我老爹就带我去看过。’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还更进一步添油加醋地补充道,‘开始时我老爹还抱着我的,后来放了一会录像后他就让我坐到了旁边的凳子上。’” 其实这后半段是我初中时另外一个同学的故事,我为了惹她高兴,就编到了王俊汉的身上。 “真的吗?那是真的吗?那他为什么看完录像出来要把手插在裤兜里呢?”她咯咯地笑着问。 “我晕,那东西硬起的时候怎么好意思在大街上走路,你他妈真是老嫖客装处。”我这样想着,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我想找点幽默的带着疑问的笑话讲给她听,但是总想不起来,我所能记住的全是一些隐晦的黄色笑话,因为这类笑话比较容易记,于是我开始在她将要离开的时候就试着讲给她听。 “你知道李白的老婆和女儿叫什么名字吗?”在她快下班的时候,我笑着对她说。 基本上来说,通过这类谈话我已经摸清了这位女警官的心理,她对我编的这些黄段子特别感兴趣,他听我讲这些的时候,总会咯咯地笑着,有时眼泪都笑了出来。 日子就在我的黄段子里一天天地过着。 “永生兄”的终审核准终于还是下来了——维持原判。那天我训练回来的时候看到监舍外全是穿着防弹背心、荷枪实弹的武警,我知道“永生兄”这回肯定永生了。那天晚上有好几个警察和几个平时表现好的犯人在里面不停地与他谈话,其他的人则一律躺在床上不准观看。 那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永生兄”就被带走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2000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因为那年的农历没有三十,再过三天就要过年了,已经能听见街上隐隐约约的鞭炮声。 听着“永生兄”慢慢远去脚镣声,看着天花板上那昏黄的白炽灯,我还是忍不住潸然泪下,这不是兔死狐悲的情感,只是当眼看着一个生命就这样逝去的时候,无论他身前做过多少万恶不赦的事情,在这一刻似乎都已对其原谅。以前有一个诗人曾写过什么自由比生命更可贵之类的诗,现在才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生命与自由一样可贵! 悲歌泣血心中,难禁迷糊泪眼; 哀今生灾难重,尝遍无情恨果,皆当初将己枉纵; 期盼朦胧梦里,可再沾花月容;重作闲云野鹤,休伤悲不再苦痛。 不再苦痛!我和习敬轩都希望“永生”兄在那一边能够永生,不再苦痛!只是在我写下21个正字后的第二天,习敬轩也走了。 我站在监舍门口看着他慢慢地走远。 “一路顺风,记住出大门后一直往前走,千万别回头。”我顾不得管教的呵斥,大声地喊着。 “哥,你自己保重吧。”他回头来挥了挥手,看着他越来越远的步伐,我感受到了他眼里的泪花。 我的眼泪也顺着掉了下来。 在习敬轩走了后,我的日子就显得异常地寂寞,监舍里就只有我一人,白天要出工还好,但到了晚上就更显得寂寞,除了shou淫外就只有靠抽烟来渡过漫漫的长夜,我开始思念瑾,而且那种感觉越发地强烈,我太想出去了。 “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多少友谊能长存?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友谊常在你我心里” “你需不需要我给你带几本书来看?”在习敬轩走后不久的一天,叶知秋突然来找我问。 “那求之不得啊。”我感动的差点痛苦流涕。 “你要看什么类型的呢?”她问 “随便吧,报纸都行。”我顿了顿问道,“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我要关多久?” “行,我帮你问一下。哈哈,我都忘记你是在‘号子’里蹲着的人了。” …… 也许是因为叶知秋努力的结果吧,终于,在我写下第31个正字的时候,我被放了出来,。 在看守所里这155个日日夜夜里,是我人生中最最难忘的日子,我真真地体会到了不按规矩办事的后果及严重性。 生命与自由并无可比性,而是以一种独立的形式互补地存在着。 第四章陆秋歌 我从看守所里出来不久,在父亲到处奔波求人找了各种关系,花了不少钱后,我又回到了原来的那所学校,那时高二第二个学期才刚刚开学。还是原来那班,原来那寝室!父亲说,把你高中三年混完算了吧。 寝室里一切东西照旧,一点也没有人动过,那天我回到寝室的时候,班上所有男同学都来了,我受到了民族英雄一般的对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都问我这段时间干什么去了,我说老爷子让我回了趟老家面壁思过。后来才知道,由于大块头那天被我一棍子打晕后,“桥头帮”与“万兴帮”的帮众,关的关,罚的罚,所以两大名声在外的学生帮派也就这么解散了,不过当时被抓的也都通过各种关系放出来了,总之一句话就是,该道歉的道歉,该赔钱的赔钱,一场大闹剧就这么不了了之。 靳瑜瑾终于还是过来了,她依旧还是那么漂亮,穿着一件淡蓝色的夹克和一条浅黑色的牛仔裤,走进来在左边那张床上坐下,和同学们寒暄了几句后,大家就找着各种理由走了。 他们都觉得她是我的恋人。 等到人们全部散去,我们却还无语地坐着。 “到顶楼去看看吧。”她打破了沉默,突然提语道。 “好吧。”我说。 她在前面走着,我则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彼此都没说些什么。 在看守所里的时候,我曾想,我们见面后会是什么样子呢?是她抱着我哭着问我这段时间去了什么地方呢,还是我先抱着她哭着告诉她我有多想她? 可事实不是这样,我见到她后竟然觉得特别平静,感觉所有的一切她早已知道,这与刚刚还在漫天神侃、自吹自擂的我已然判若两人,她似乎也早已看懂了我内心的一切。 那天天气并不是很好,刚下过一阵小雨,从顶楼看去,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她用双手托着下颌,看着烟雾缭绕的乌江,我则站在她的旁边。 “我上个学期一直在看守所里关着。”我看着她被微风吹起的头发,轻轻地说。 “呃。”她轻轻地带过了这个话题。 她开始讲述着一个关于她家乡碾坊的故事。 “那是一个破旧的小木房,左边是一个水车,里面有一个石碾子,收割的谷子放在圆形的碾槽里,水车带动着石碾子沿着碾槽从谷子上面不停地转动,过不了多久就把外面的谷壳碾碎了,然后用风簸一扬,米和糠就分开了。那石碾子可重了,有四、五百斤重,相当于三个你那么重。”她嘴角微微像上翘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露出一丝得意的笑。 “那有人不小心踩在了碾槽里,那碾子又刚好碾过来怎么办?”我问道。 “那石碾子转得很慢的,大人一般不会,但听说有小孩被碾死过。” “那且不是很危险?应该在旁边加个铁丝网什么的拦着啊。” “外面不是有房子吗?碾米的时候不准小孩进去不就得了?”她转过身来,左手搭在我的肩膀,右手捏着我的下巴说,“我们小时候,有个老爷爷在里面守着,不碾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进去玩了,石碾子下面还有很多木头做的大齿轮连着水车的,水车旁的水很深,绿莹莹的,看着都很害怕的。” “问题是小孩子在外面的话,不小心掉进水车旁的深潭里怎么办啊?”我问道。 “你笨啊?你可以到其他地方玩或者站在房子外面不动嘛。” “不过被水淹死总比被石碾压死好,水淹死总不会血肉模糊的。”我仍然心有余悸地说。 “不过,如果你掉进水里,那水车还不是得把你绞起来,同样会血肉模糊的哦。”她仍然面带微笑,幸灾乐祸的样子。 那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打断话题讲述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我亦搞不清楚为什么直到现在,我的记忆中总是会出现她提起那个碾坊时的情景,而且每次都会觉得很害怕,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确实去过那个地方?如果去过,我却想不出确切的时间,如果没去过,但记忆中的印象又是那么逼真,有时甚至怀疑那个碾坊是否真的存在,或许这本来就是靳瑜瑾编的一个谎言。更或许正如她所说,“很多事情你一心向往着,尽管你从来未经历过,时间久了,你就会觉得它曾真实地存在过一样。” 我们在一起谈话的时间远远没有沉默的时间多,我这个“吹牛不打草稿”的人在她的面前却变得特别地沉默,每次我想努力找些话题的时候总是显得那么徒劳。或许我们之间的交流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吧,每次我总这么安慰着自己。 天气渐渐地冷了下来。 等她讲完碾坊的话题后,我们就从楼上走了下来,然后到桥头一家小吃店吃了一碗猪蹄粉,吃完粉后就往河堤上走去。 那时正是三月,在我们那里还是比较冷的,她和我肩并肩地走着,河堤上风很大,她被冻得直发抖,我用力挽过他的肩膀,让她紧紧地靠在我身上,她开始时有些抗拒,然后很顺从地靠了过来,并把左手伸进了我的裤兜里。透过我立起的衣领,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带着特有的气味,但我却无法感知她的内心此时究竟在作何所想。 “你知道吗,我在看守所的时候,有个牢友我给他取名叫‘箩筛’,那小子太好玩了。”我努力地找着话题,我猜想她一定对监狱里面的事情很感兴趣。 “你们班今年教语文的还是顾长清吗?”我开始发现她总是刻意地回避着这个问题。 “是啊。”我只好这么回答。 “你知道吗,他每次读到《孔雀东南飞》这篇课文中‘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这句话的时候都会哭。” 我以前听说过这件事,但由于《孔雀东南飞》是高二上学期的课文,遗憾的是当时我正在看守所里呆着呢,所以并没有亲眼目睹。 “真的吗,为什么要哭呢?”我虽然有过耳闻,但为了丰富我们的谈话,我还是装着很吃惊的样子问。 “我也不知道啊。”她顿了顿,又说,“只是听人说他高中时谈了个女朋友,当他考上大学后,那女的没考上,他爹妈就开始嫌弃那女的,坚决不同意他们再交往,后来那女的就喝农药自杀了,早恋不好,受伤的总是女人。” “你这是听谁说的?” “学校里谁都知道啊,不过我也不太相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有一段与这篇课文相关的刻骨铭心的往事。”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伸出了放在我裤兜里的左手,然后两手放在自己的嘴前互搓着,口里则不停地吹着热气取暖。 我们沿着河堤往前又继续走了一小段。 “那他为什么不跟他女朋友一起自杀呢?”我问。 她停下了脚步,直直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其实生比死需要更大勇气。” “或许吧。”我把右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说。 我们就这样闲扯着边走边聊的时候,已然到了河堤的尽头。再往左拐就是县医院,我有个朋友在里面工作,我提议去他宿舍打麻将,她点头默许,打了一会儿麻将后,我们就回了学校。 由于我上学期耽搁了整整一个学期,所以数、理、化几乎全部脱了节,上课像听天书一样。还好,瑾是一个非常爱学的女孩,成绩也很好,所以她就经常下晚自习后帮我辅导,我其实很讨厌学习的,但为了讨她欢心,也就拼命地学习,就这样一直到五月中旬期中考试结束前,我们俩都一直未走出过学校的大门,生活也显得特别地规律,早上一起准时到无水三拱桥上背英语单词,然后去学校上课,中午则午睡,下午放学后又一起到顶楼背单词,下晚自习后她则到我的寝室帮我辅导上学期的内容。 期中考试成绩下来的时候,靳瑜瑾排在全校前20名左右,我的排名则在中等,在我们这个所谓的重点中学里,这已经非常不错了。而我的成绩也明显地出乎了我们班的老师及同学的意外,在期中考试放假前的最后一次班会上,班主任还特别点名表扬了我,当然我内心清楚,这些跟她的耐心辅导是分不开的。 在这半学期里,我的生活虽然很平淡,但王俊汉却发生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是四月的一天,这小子突然西装革履地跑到我的寝室问我借领带,我当时正躺在床上看书。听后哑然失笑,这可是四月啊,热得要命,还穿个西装,当时我不想惹这小子生气,所以绝口没有提他的西装。不过我也觉得很纳闷,这人可是连校服都经常穿得脏兮兮的人,不知是哪股风吹醒了他的头脑,居然打扮得这么光鲜。 “晴,晴川兄,你那领带在什么地方?” “你要去干嘛?”我笑着问。 “我在Q……Q上认识了一小妞,师范的,今天去找……她玩玩。”这小子边说还边“嘿…嘿”地笑几声,不过这次牙到是刷得挺干净的,三分人才,七分打扮,这句话说得不错,这小子打扮出来其实也不赖。 “QQ,什么叫QQ?”我茫然不知所措。 “别管了,你把领带借我后,我改天去府后街的那家网吧教你。” 外面的世界变化还真大,我才在看守所里呆了半年,居然这小县城里就出现了网吧、QQ这类我以前从未耳闻的奇怪事物。 “你见过那女的?” “没…….见过,去看看,如…….如果长得还可以就搞定她。” “你小子。”我笑着用手指了指他。 他走到我的床前,一把抢过我手里的书扔到隔壁的床上说:“搞快点哦,领带在哪?” 我指了指我的上铺。 他从床边的墙上拿下了领带边系边说:“如果她们寝室有好的,我喊她给你介绍一个,不要再和靳瑜瑾那小妞死缠了,这么久了汤都没得喝过。”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淡淡一笑,微微曲身捡起他刚才扔掉的书。 “女人,要想她对你好,你得先设法上了她再说。”他已系好领带,双手做作“王俊汉式标准动作”走了。“晚自习给我向‘罗摩尔’请个假,说我头痛”,临走时他这样说道。 那天晚自习是化学课,通常,学生都喜欢叫化学老师为“×摩尔”,他这样说着的时候就走出了寝室。 下晚自习后不久,我正在储物台前站着洗饭盒,俊汉兄就垂头丧气地走进了我的寝室,满头是汗。 “搞定了吗?”我明知结局不完美,但还是装着关心的样子故意问道。 “没…有。”他边说边脱下外面的西装,把领带扔在了床上。 “为什么啊,哪个系的?那女的长得如何?” “哲学系,是你同学,陆秋歌。” 我哈哈大笑。 “天,这女的就凭你能搞定吗?人家那么漂亮,读初中时追的人就是一大堆。”我大笑着说。 “我…我肯定能搞定的,我……我只是不想和她…….这种混社会的人一起。” 我知道这小子说的是大话,陆秋歌和我那么多年同学,我太了解她了,她肯定瞧不起王俊汉。不过听说她在混社会,我仍然感到有些吃惊。 “混社会?混什么社会哦?”我赶紧问。 “你……你不知道吗?她……她和一个蛊惑者初中时就是结拜的姊妹,听说那人是个彻底的亡命徒,还经常吸毒。” 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生气,就半斜着眼问:“你听谁说的?。” “我…….读师范的同学说的啊,还……有假吗?” “啥子东西亡命徒哦?那人是我,老子什么时候成吸毒的了?”我看了他一眼,靠墙躺在了床上。 “哦……,原……来是你个龟儿子,老……子还以为是哪个卵。”他说着就若有所思地坐在了床上,却出乎我意料地平淡。 “那……我还是不愿意。”他躺在床上想了一会儿,接着说。 我疑问地看着他。 他坐了起来,用手比了比,说道:“海,海拔不够。”他的意思是说她不够高。 “你们见面都聊了些什么?”我知道他在找借口,就改变了话题问。 “我……我在她们寝室外等她,她……见我后劈……头就问,你不热吗?……” “你怎么答的?”我打断他的话问。 “我……我说,这样显…….得正式一点嘛。” “我晕,你他妈不知道说你是感冒了吗?你这人撒谎都不会,她因为这事就没和你出来玩啊?” “那……倒没有。我们去了一趟河堤,然……然后有人打她的Call机,她…….回了个电话,说寝室一个女生生病了,就……走了。” “那你送她回去了吗?” “我,我对她没多大意思,所……以就没送。” 我笑了笑,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关系,等哥有空了帮你搞定。” 我很想把王俊汉这些所有的糗事都讲给瑾听,所以在半期考试结束后放假的第一天,我就约她出来去府文庙上边走走,刚说到关于俊汉兄的青春痘时,她就表现出了极不耐烦的样子,所以我也就只好罢了。 第五章叶知秋 与叶知秋再次见面是与靳瑜瑾从府文庙回来后的第二天就发生的事情。 那天清早,靳瑜瑾就回了老家,我把她送上车后返回学校时,校园里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闲得无聊,我就躺在床上看书,到了中午的时候,太阳毒辣辣的,人感觉像生活在火炉中一样,再加上是顶楼,更是又热又闷,于是我决定下河去游泳。 我在趸船上找了个干净的地方,脱掉了上衣,一个女的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叶知秋,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牛仔短裤,比穿警服时少了几分威严但却增添了太多的妩媚。 “怎么没上课呢?”她问。 “刚半期考试完放假。”我回答道。 “考得如何?” “还行,排在了中间?”我笑了笑。 她也跟着笑了笑说:“不错,继续努力。”“怎么没来找我啊?” “看守所上面那个坡太难爬了,再说我现在对穿警服的人有畏惧感。”我嘿嘿地干笑了几声。 她歪着头看了我一下说:“你游泳技术如何,教教我行吗?” “你不会游泳吗?”我有点不相信,因为对于我们这种生长在江边的人来说,基本上无论男女,从小就会游泳。 她摇了摇头,以前会一点,但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教,现在估计已经全部忘记了。 “那行,我改天找个浅的地方教你吧,趸船这里的水太深。”我说着脱下了外面的长裤,“你先玩吧,我游一会儿再上来。”我说完就从趸船上跳了下去。 我游了一会后回来发现她还在趸船上坐着,就边穿衣裤边问:“你还没走啊?” “我还在等我侄儿呢。”她用手指了指河里一个十一、二岁样子的小男孩。 “要走没?喊他起来我们一起回家吧。”我说。 她点了点头,起身走到趸船的船头去喊他的侄儿,那个小男孩极不情愿地从船头爬了上来。 我们仨沿着石梯一直往回走,我替他侄子拿着救生圈。她则问了一些我们学校的事情,我一一给她回答着,感觉像在看守所里回答问询一样。 很快就到了桥头的三岔路口。 “你家住什么地方?”我问。 “去我家吃饭吧?”她没有直接回答。 “不去了,我还要回学校。”我摇了摇头说。 “没关系了,走吧,我家就我一人。”她边说边伸过手来拽着我的上衣。 对于她,我是怀有很强的感激之心的,见她盛情邀请,我也就不好拒绝,我跑到路边去买了一大箱水果,她笑笑,“还跟我客气。” 到了她家后,她就忙着在厨房做饭,我则和他侄儿在客厅里看着电视。吃完饭后,她忙着打扫卫生,我则到厨房去洗碗。 她拖完地后走到厨房对着我的背影说:“喂,你知道吗,看到你洗碗的样子,我突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应该的嘛,本来早就应该来感激你才对,但联系不上你。”我回头对着她浅浅一笑说。 她看着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待我洗完碗时,她也拖完了地,我坐到了沙发上,她则去端来了一些水果和一盘瓜子,她侄儿则在旁边盯着电视看动画片,闲聊了几句,见干坐着也没多大意思,我就站起身来说:“我准备回去了,改天请你吃饭吧。” “晚上有什么事情吗?”她问。 我摇了摇头道:“回寝室睡觉。” “那我们去河堤走走?” 我点了点头。 我们一起送她侄儿回家后,就往河堤走去,河风轻轻地吹起她的秀发,两条修长的大腿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是白得诱人,我们在河堤边一小酒吧坐了下来。 她点了一杯橘子水,我则要了一瓶啤酒。 酒吧里正放着一支不知是谁的MTV,只记得是个外国人的,上面有一些稍稍暴露的镜头。 她看了看,突然靠在我的耳边说:“喂,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看过那种录像的。” 我瞟了一眼电视上的MTV,我知道她说的是黄色录像。 我点了点头。 她顿了顿,又靠在我耳边说:“那你们看这种录像后怎么办呢?” 她说完这句话后,样子怪怪的。 “忍啊。”我看了她一眼,见她没有说话,似乎没有达到她的预期,又接着说道,“shou淫。”说完后笑了笑,在这种场所,我感觉放松了许多。 “那东西真的一弄就能射出来吗?”问完之后她的脸突然红起来,似乎特别不该用“射”这个字。 当时酒吧的霓虹照在她娇羞的脸上,样子甚是好看,我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女人,或许更多的是想占点便宜吧,因为她长得确实好看。 大家就这样闲聊着大约喝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吧,她起身站起来说:“回家吧,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点了点头,我们沿着石阶一直向上往回走。 “你今天好像忘记了一样东西吧。”临别时,她笑着对我说。 “没啊。”我摇摇头表示想不起来。 “李白的老婆和女儿不是叫赵香炉和李紫烟吗?” 我突然明白了她是想叫我讲个黄色笑话给她听。 我笑了笑说:“一女同学叫一男同学讲一个最短的笑话给她听,而且要带点颜色的,那男同学随口就说道:‘我是锄合,你是当午。’” 她听后,哈哈地笑了起来说:“这个意思我懂,明天不见你了。” “如果我到看守所来接你回家呢?”我也笑了笑说。 “那另当别论。” …… 第二天在睡了一早上的懒觉后,我起床去食堂吃了中午饭,之后则下河去游泳,下午时分就到看守所去等她下班。 从看守所上面下来后,就直接去了菜场,她问我喜欢吃些什么,我说,“无所谓了,啥都行。”吃完饭,拖地洗碗完毕,两人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转了几个台后实在觉得无聊。她就说:“带我去‘山城棒棒军’看录像吧。” “山城棒棒军?”我回过头来对着她笑着问道。“别闹了,那里都是些‘川军’和学生在那看,没什么好看的。” “无所谓了,只要能看到‘那种’录像就行。”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笑了笑问道:“你是不是想看我上次给你说的,带王俊汉去看的那种?” 她看着我妩媚地笑着,没有直接回答。 去“红旗饭店”看吧,那里加场的时候也在放。 她点了点头说:“随便你。” “不过这种录像一般只有男生才看,似乎看的女生很少。”我对着她笑着说。 “那我换件衣服,戴个帽子,大概打扮成男生的样子吧。”她说着走进了她的卧室。 “像吗?”不一会儿,她就穿好了衣服走出来问。 我点了点头。 我们沿着河街一直往红旗饭店方向走去。到达后,坐在了后排最暗的那个角落里。 前三场结束后,就是加场。她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似乎在等待世界末日的来临一样,我能感觉到她特别紧张。 “拜托,这是情se片不是恐怖片好不?”我笑着对她说道。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松了松手,但随即有紧紧地抓住。我摇了摇头,没有再管她。 老实说,这种片子第一次看确实挺让人兴奋,但也最多看十来分钟,过后就没什么意思了,没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与看禽兽jiao配无异。后来Intel网进入人们的生活后,我曾在网上看过一个关于这种情况的调查,大约99%的人在电脑旁看这种片子都是用鼠标拖着看的,另外大约0.9%的人只看一部分,仅有0.1%能看完。 也因为这样,我们仅看了一半就从红旗饭店里走了出来。 “也没多大意思嘛,不像你说的那么好。”她有些失望地说道。 “本来也没什么意思,我们平时最多也只看半场,后半场里面基本都没啥人的。” “那怎么还趋之若鹜?”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就是看了前面三场,老板说有加场,就会忍不住看,但看了也觉得本来就没多大意思。” 她点了点头,但显然她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因为我确实无法用语句描述出那种感受。 很快就到了学校的大门口。临别时,她笑着对我说道:“明天带我去学游泳吧。”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转身移步向校园里走去。 到了第二天下午,她下班的时候果然打了个电话到值班室,我就走出了校门,带她去河里游泳。开始给她介绍了一些学游泳时诸如要双脚用力蹬,双手用力刨而不能死死地抓着之类的基本技巧后,就用右手托在她的小腹下,任由她在水里乱刨。 虽然我游泳技术不错,那是因为我们从小就在江边长大,很小时就和村里的小孩整天泡在乌江里,不知不觉间就学会了游泳,至于怎么学会的,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我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游泳教练,因此有意或无意中触碰到她的身体私密之处,亦在所难免,再说这本来也就是郎有情妾有意的事情,所以那天晚上我们在三层楼(地名)旁的一家小旅社里发生了性关系。 完事后我点了一支烟靠在床头休息,她用手轻轻摸着我的肚皮问:“你是第一次啊?” 我点了点头。 “看不出你这满口脏话,油嘴滑舌的小子居然还是个处男。”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感觉得出啊。”她迅疾又改口道:“听人说过。” 我淡淡一笑,问:“你怎么感觉得出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以前也从来没有过,只是听她们说处男会很快的。” 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我知道继续问下去她一定会说自己是个处nv。 “你怎么没有男朋友?”我改变了话题。 “你出来工作后就知道了。自己喜欢的吧,人家又不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吧,却被追得死去活来。” “你人又漂亮,工作单位又好,追的人应该很多吧,随便挑一个嘛,为什么要找我呢?” “你他妈占了便宜还不爽是不是?”她轻轻地捶了一下我的胸部,又接着说道,“你长得像我以前的男朋友。”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斜看着我,嘴角露出一丝奸笑。 “你拿我当替身啊?”我按熄了烟头。 “你不愿意吗?那我们断绝交往吧。”她说这话时,带着一丝淫笑。 这是我的第一次性经历,这是我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泡到的一个女人,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想过哄一个女孩子睡觉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太容易吧,尽管我有些喜欢他,但我还是觉得,“她是我的第一个,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 第六章情人 我终究还是没有和叶知秋断绝交往,当她打电话过来叫我去她家吃饭后,我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以后搬到我家来住吧?我还可以帮你辅导一下。”吃饭的时候她对我说。 “你行吗?”我笑着问。 “你小瞧我了?我可是重点大学毕业的。” 我终究还是没答应。 我虽然还是有点喜欢她,最多的还是感激,但更多的,我内心知道和她在一起只是为了一种最原始的兽性欲望,而且最主要的是——我深爱着靳瑜瑾。 “你爸妈呢?怎么没和你住?”我记得有一次在她家坐着闲聊时,我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地问道。 “死了。”她淡淡地笑了笑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死了,后来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妈也死了,那时我哥刚结婚,就一直跟他过。” “你嫂子对你怎么样?”我问。 “非常好啊。” “你哥怎么比你大那么多?”我有些不解。 “我爸先前在铁路上工作,可能是回家少的原因吧,所以就大那么多啰。”她说着抬起头笑了笑。 “我怎么感觉不到你有一点伤心的样子?你爸死的时候很老了吗?” “早哭过了,有什么好伤心的。”她淡淡笑了笑接着说道:“我说的是我妈死的时候,我爸死的时候我还小,不懂事,哭都免了。但人总要继续活下去啊,也不知哪天会死掉,不记得哪本书上说过,每个人身边都有一口深井,不知道哪天就会掉进去,所以开心就好。” 我若有所思地看了她几眼,然后理了理她的头发,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从她的眉间看出了一丝淡淡的忧伤,就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我开始有些怜悯她。 “明天我休息,我们找个地方去玩吧?”她说。 “走白洋井去偷西瓜吧。”我笑了笑说。 “好啊。”她突然站了起来,显得很兴奋,她想了想又接着说,“好像还没成熟吧,我记得我当时读高中的时候,班上的男生就会偷西瓜来给我们吃,应该是快放学的那一段时间吧。干脆我们去小河沟偷樱桃吧?” “你这人怎么对偷那么感兴趣。”我把她拉过来坐下,然后用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说。 她“嘿嘿”地笑了几声没有说话。 …… 虽然名义上说是偷,其实那时的农民都很淳朴,都知道就是几个学生,根本就吃不了多少,压根也没管过。 那时小河沟还没有修公路,要过去只能坐船,我们早早地吃了一碗粉后就出发了。她穿了一件牛仔裤和一件T恤,为“偷”樱桃作了十足的准备,到了下沙坝后,发现已经有许多城里模样的人在那里上船等着,估计都是过河去吃樱桃的,那个船夫划着船过来问我们是不是要过河。 她点了点头问:“船费是多少?” 那老农见我们只有两人,就说:“平时船费都有规定的,你们只有两个人,如果坐我的船的话,就免费到我家果园子里吃樱桃吧。” 叶知秋看了我一眼,我们相视而笑。 虽然樱桃是免费的,但她却感觉没多大意思,没吃几颗,我们就坐船回来了。 “太没意思了,没‘偷’成。”下船后,她笑着对我说道。 “你还真是贱骨头啊,人家请你吃,你却想偷。”我也笑着回敬她。 她半笑着斜眼看着我说:“这东西和tou欢一样,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嘛。” 我们继续往前走,她走在前面弯下腰拾起一快石子往河面平平地扔去,打出了一连串的水漂。 “那不一定,我就喜欢自家有,随时想用随时用。”我笑了笑。 “那是你现在的想法,因为你现在只有我一个,而且才刚开始,时间长了就会想到出去偷了。”她头也没回地说着,仍然不停地往水里扔着石子。 “我不会的。”我语气很坚定地说。 “经常和一个人甚至一些固定的人都会厌烦的。” “我是第几个?”我问。 她回头来看了我一眼,扔下了手中的石子,为她刚才说的话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懊悔。 她顿了顿,突然表情很严肃地问我:“你很在乎?” 我摇了摇头,笑着说:“怎么会呢?” 我那笑着的表情显得有些虚伪,因为我知道,我其实是很在乎的。 … “期中假”只有一个星期,很快就结束,开学前一天,靳瑜瑾打电话到值班室留言要我去车站接她。 从车站回来的路上,她走在前面,我则提着东西在后面跟着,大致问了几句“这几天玩得怎样的客套话后”,一路上彼此都没有说些什么。我很想问一下她们家乡那个碾坊究竟怎样了,但看她爱理不理的样子,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开口。 开学后又是无休止的学习,我讨厌学习,我觉得人活在这世上,只需要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并能养活自己就已足够,而且历史也证明很多读书时成绩好的将来也不一定有所作为。 “你这种想法不对。”瑾反驳道,“我们正处在是读书的时代,你的任务就是读书,如果你不认真读书,你就是没做好你必须做的事情,你必须做的事情都没做好,你怎么会努力去做一些你所谓感兴趣的事情呢?” “那不一定啊,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通过它来养活自己不是更好吗?” “当一件事情作为你养家糊口的工具时,你都不会感到快乐的,况且你能告诉我你现在的爱好是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我真没什么爱好,我就属于那种昏昏霍霍过日子的人。 “你没什么爱好就说明你这人从来就没认真对待某一件事,像你这种对必须做好的事情都努力找借口的人,会有能力自我约束自己做一些你所谓感兴趣的事情吗?” 我觉得无话可说,她每次总是把我的观点反驳得体无完肤,丝毫不留情面。如果是叶知秋则不然,她总是会哈哈大笑着附和,其实我也知道她很多时候并不赞同我的那些离奇的想法,不过说真的,对于自己那些想法有时连我自己本身都不赞同。 这期间我也去找个几次叶知秋,不过都是白天。因为晚上的时候瑾都会来寝室帮我辅导功课,她走的时候宿舍楼的铁门早已关上,我即使想出去也没办法,我也曾想找个理由出去住一晚上,但怕她怀疑,所以也就算了。 “你在外面有女朋友了?”有天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时候,她突然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 “没有啊。”我摇了摇头。 她淡淡地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但我知道她肯定看出了什么端倪,其实我内心清楚,尽管我依旧还很在乎叶知秋的过去,但我知道我内心里某个角落已开始深深地爱上她了。 我开始比较起这两个女人的差别,一个沉默少语,一个开朗健谈。我觉得我更喜欢叶知秋多一些,和她在一起时你会觉得特别地快乐,她会附和着你的谈话,会刻意地讨你欢心,即使并不好笑的事情,只要从你口中说出,她都会哈哈大笑,惹得你满心欢喜。而靳瑜瑾则不同,她几乎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很不感兴趣的样子,让你总猜不透她究竟喜欢什么,而且说话也总是直来直去,毫不顾及你的感受,对不喜欢的事情总是立刻就表现出厌烦的表情。 我渐渐地疏远了瑾。她或许也感知到了,所以从那天的谈话过后,她就不再来我的寝室了,我则无所谓,相反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出去和叶知秋约会。 “你喜欢我吗?”那天晚上房事过后,叶知秋笑着问。 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呢?” “‘日’久生情的原因吧。”我笑着回答,“你呢?”我问。 “我从在看守所里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她一本正经地说,稍后又接着补充了一句,“信不信由你。” “我是第几个?”我也跟着一本正经地问。 “你想我说是第几个?”她反问道。 见我没有说话,她淡淡地说道,“我们终究是会分开的,珍惜眼前吧,只要你对我好就行。”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一定会对你好的,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有些痛苦,心里像被刀捅进去后再用力地绞了一下,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钻进了被窝,用毯子捂住自己的脸。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点燃了一支烟,被呛得连连咳嗽。然后找了一床毯子往客厅里走去,不时传来阵阵咳嗽声,我躺了一会,待心情平静后走了出去。她在沙发上半躺着,地下一大堆的烟头。我找来扫帚和拖把开始清扫沙发前的烟头,她静静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没有说话。我找来一个烟灰缸放在她的面前后说:“别抽了。”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淡淡地笑了笑。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我对着她问道。 她木然地看着我,等待着我的答复。 “因为我喜欢你笑着的样子。” 她听到这句话后,显得特别高兴,并“嘿嘿”地笑了起来。 我开始给她讲王俊汉追陆秋歌的故事。 她听我说完后就接着说道:“我们读书时有个男生也是通过打电话认识了我们寝室一女生,然后出去后看那男生长得太难看,就对那男生说我们寝室失火了,需要回去救火,转身就溜了。”她讲着讲着就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看着她笑了,我也跟着笑了笑说:“那小子本来想和我侃大话的,但你知道吗?那陆秋歌和我小学时就是同班同学,关系特铁,初中时我们还结拜成了姊妹,所以他这次在我面前丢脸丢大了。”“对了,你还记得吗?我在看守所里和你说过,有个女的和你长得很像,是真的,就是这陆秋歌。”我补充着说。 “那你得找个机会我们认识认识。”她若有所思地笑着点了点头。 我走过去坐在沙发上把她搂在了怀里。 …… 我开始经常不在寝室里住,而经常住在叶知秋那里,晚上的时候她则给我补习功课。 “你他妈脑袋里装的全是糨糊啊?”她绝对不是一个很好的家教老师,每次我做不起题目时她就这么骂。 “我对学习实在提不起兴趣。”我叹息着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 她见我萎靡不振的样子,也摇了摇头说:“你他妈还真不是读书的材料。”她说完后又笑着补充道:“没事,我可以养你。” “你说我们会一直好下去吗?”我看了看她说。 “看你吧。你将来准备干什么呢?” “反正不回农村,高中毕业后帮别人开大货车吧。”我笑了笑。 “这么没志气?你这成绩考个本省的一般大学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不知道大学录取时会不会看档案。”我把笔头放在嘴里咬了咬,若有所思地说。 “没事。”她递过来一支烟给我点上。 我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她看了我一眼,把我的头搂过去亲吻了一下。 “你怎么想到要帮我呢?” “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莫名其妙地认为一定会与你发生一段故事。”她笑了笑。 “性经历?”我打趣着问。 “包括吧,我以前一直住在我哥那里,我特别想有个自己家,所以就努力地学习,刚参加工作就搬了出来,见到你后特别有一种家的感觉。” “你读书时成绩那么好,怎么有空交男朋友?” “你们现在班上成绩好的女生都没有男朋友吗?” 我想了想说道:“好像都有啊。” “我想找个依靠,所以就拼命地交男朋友,为了留住他们,我就和他们上chuang,结果一个也没留住。”她说着笑了起来。 “你跟我说这些你不怕我和你分手吗?” “你终究还是会离开的。”她淡淡一笑说,显得有些忧伤。 “你如果从一开始就不给我讲这些事情,或许我心里会好过一些。”我说。 “我开始也想对你隐瞒的,当我发现你有些爱上我后,就稍微透露给你一些。” “为什么呢?” “我觉得我们终究会分手的,我不想让你难过。” 我猛吸了一口烟后,直直地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和你在一起,我觉得特别有家的感觉,我不希望你爱上我,我只是希望你高中几年能一直和我一起住下去而已。” “后来为什么要全说呢?”我有些不解。 “后来我慢慢地认识到,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的话,我一定不能承受,但我觉得隐瞒起来对你也不公平,就希望你出去多找几个,也许你玩累后会认识到我这里才是你最好的归属呢?” “你他妈这是什么逻辑嘛,典型的神经病。”我狠狠地掐灭了烟头。 “我们家里人都这么说我。”她说这话时还得意地笑了笑。 我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不过我个人则认为我只是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而已,不过属于比较傻的理想主义者。”她漫不经心地补充道。 我觉得有些伤感,也有些难过,就收起了书,走出书房去客厅看电视。 日子就这么一直过了下去。 有天瑾突然跑到了我们教室门口把我叫了出来。 “我想跟你谈一下,可以吗?”她问。 我跟着她走到了操场上。 “你搬出去了?”她边走边问。 “在我大伯家里住。”我说。 她没有再说话,我们沿着操场的环行跑道一直走。 “能不能不去?”她打破了沉默。 “我堂姐说我成绩太差,叫我过去……” “今天晚上不去可以吗?”她打断了我的借口。 我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到了晚上下了晚自习后,她背着书包走到了我的寝室。 她显得有些高兴,就把书包放在床上后对着我说:“喂,今晚出去逛逛好不好?” “可以啊。”我说。 我们沿着中山街一直往前溜达,她显得很兴奋,去一家服装店买了一套衣裤。 “好看吗?”她问。 我们付款后她就穿着刚买的那套衣裤走了出来,她把手挽在我的手臂上,把嘴轻轻地凑在我耳边说:“晚上不回寝室了吧。” 我停下脚步看了她一眼说:“为什么呢?”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想干什么我就让你干什么呗。”她说着,妩媚地笑了笑。 “不是,我真的是去我大伯家。”见她笑着,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开始还真是相信你说的,但现在不相信了。”她冷笑着看着我,眼神有些凌厉。 “喂,你别这么笑好不好?我感觉头皮有些发麻。” “你这人究竟想干什么?”她停止了笑容。 “不是,我并不是只想着和你睡觉,我只是觉得你不爱我,对我总是冷冰冰的,而且……” 她生气地转身往学校方向走去。 “你心里有什么话从来不对我说,我从来就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我跟了上去拉了拉她的肩膀。 她很生气地用力甩开后,很生气地指着我说:“你别跟着我。” 我回到了寝室,没有再去叶知秋那里。 第二晚上的时候,值班室喊了好几次有我的电话,我猜想肯定是叶知秋打的,就没去接。如此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吧,我和瑾的冷战结束,晚上她又开始跑来我的寝室给我补习功课。 一直到期末考试前夕,我都一直没有去叶知秋的家,后来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想和我去千佛洞走走,我本来已经答应靳瑜瑾去二中找她同学玩的,但想到这么多天都没和她联系,所以就临时对瑾编了个理由拒绝了。 由于去二中和千佛洞都要过桥,为了避开靳瑜瑾及学校的同学,我就从学校相反的方向出发,到上沙坝约好叶知秋后,坐船去了千佛洞。 我们一起坐在船头上,到达江心时,碧波荡漾,微风轻轻地吹起她的秀发,样子特别好看。 “你长得真好看。”我说。 她笑了笑说:“真的吗?有多好看?” “总之就是非常好看。”我说。 “如果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去死,你觉得值得值不得?”她笑着问。 “为别人值不得,但如果为你,我觉得值。” “那你就去死吧。”她乘我不备,一下把我掀到了河里。” 船夫用用浆把我接了上来,弄得我满身湿漉漉的 “哎,你他妈过分了吧,把我搞得全身都湿了。”我笑着脱下自己的上衣,把它搅干。 “你今天为什么不走路去千佛洞,非要坐船?”她木着脸,开始的笑意消失殆尽。 看着她突然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心里有些发慌。 “往桥那边走路不是很远吗?坐船近点啊。”“我没什么地方得罪你吧?”我试探着补充了一句。 “为什么不到桥头坐车呢?”她的脸阴沉了下来,声音变得恶声恶气的。她虽然今天没穿警服,但我却不禁想到了她在看守所里吼犯人时的情景。 女人真是善变,刚才还笑着的,立马就翻脸,就连在桥头撑船的船夫也感觉到了几分不妙,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不是,坐船不是好玩嘛。”我停止了脸上的干笑,试着解释。 她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大家就这样沉默着到了对岸。 这里号称“小山峡”,两岸是陡峭的石壁,一条石阶沿着陡峭的石壁盘旋而上,路旁是焊接的铝制栏杆,石阶的尽头就是千佛洞。 她走在前面,我则在后面跟着。拾级而上,半山腰有一个观光亭,她走过去凭栏向下看,我也赶紧跟了过去趴在了栏杆上面。此时正是雨季,下面是滔滔而过的乌江水,看得我头皮发麻,我赶紧退了回来坐在亭子的石凳上。 “怕了?”她转过头来,半斜着眼问我。一脸鄙视的表情。 “会吗?我只是爬累了想坐一下。”我嘴里说着,但还是走了过去,像她一样趴在了她旁边的栏杆上。 她猛地伸出右手来,掐在我的后颈上,左手拉住我的头发,使劲用力把我头往下压,我一惊,本能地用手按住栏杆向后用力,那铝制的栏杆本来就不结实,此时在我的挣扎下直晃悠,我赶紧停了下来。 “你干什么啊?”我低着头问。她把我的头按在了栏杆上,我想转身,却又不敢使劲用力,只好把头放在栏杆上任她按着。 “要么你自己先从这跳下去,要么我们一起跳下去,你自己选。” 从她的语气中我听出了问题的严重性,根本不是开玩笑。 “你今天怎么了啊?”我问。 “靳瑜瑾你认识吧。”她说这几个字的时候,手又用力往前推了一下,那栏杆就跟着摇晃起来。 “你先放开我好吗?我慢慢给你解释。”我央求道。 “你害怕了?嘿嘿,本来计划到桥上收拾你的,但你今天选这个地方更合适。”她干笑着说。 我感到了问题的严重,这里是通过河道去千佛洞,唯一的一条路,这些天乌江发洪水,游客们都从上面走陆路,所以这里一个人也没有,看来今天是厄运难逃了。 说完这句话后,她突然松开压在我后颈上的右手,然后迅疾拉住我的皮带,把我下半身从后面提了起来。我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觉得必死无疑,只好双手死死地抓着栏杆。 此时她的Call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本能地松开了右手,准备伸手往兜里去翻,我双脚一着地,就赶忙把头往后一缩,一下子挣脱了她的左手,然后马上就往后跑,她赶紧追了过来,我已跑到了亭子靠路的这一边,此时她显然已不是我的对手。 她掏出Call机来看了一眼,然后瞪了我一眼,骂骂啼啼地往千佛洞上面走去,我则在后面远远地跟着,她穿过千佛洞后,坐上了一辆回城的车,我则坐的是下一趟车。 我回来后打了几次电话给她,她听到是我声音后就挂了,呼了几次Call机也不回电,后来直接换了Call机号码。我也想过去她们单位找她,但又怕挨揍,所以也就算了。 我一直纳闷她是怎么知道靳瑜瑾的存在的,不过没过多久我就明白了。 第七章还珠格格与NBA 那天下午我们刚放学,陆秋歌打Call机给我留言说,她正在我们学校小桃园等我。那时我和靳瑜瑾瑾拿着饭盒正准备去食堂吃饭。 “不用去食堂吃饭了,今天有人请客。”我对她说。 “哪个请你?” “陆秋歌,她正在我们学校里呢。” “你老情人啊?”她面无表情地对我说。 “啥子哦,要追的话初中时就好上了。王俊汉不是在追她嘛,我把王俊汉喊出来不就有人请了吗?”我用手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接着说,“走,一起去吃吧。” “算了,我还是别去了,和他们也不是很熟。” “你和王俊汉熟就可以了嘛。” “还是算了,你自己去吧。”她拿走我手里的饭盒说,“你的饭盒我等下给你带回寝室吧。” 我知道她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一起玩耍,就点了点头说,“好吧,那我走了。” 她点了点头就往食堂方向走去。 我和王俊汉找到陆秋歌的时候,她正在一棵桃树下的石凳上坐着,一年多不见,这女的又漂亮了许多。 她见我们走了过去,就站了起来笑着。这女的不但和叶知秋长得特别像,而且也和她一样特别爱笑,特别是神情最相似。 “你和我认识的一女的长得真像啊。”我一见面就说。 “叶知秋,她是我小姑。”她似笑非笑地说,脸上流露出得意的表情。 “亲的?”我感到十分惊讶。 “和我爸爸是一个爹妈的,你说呢?” “可她姓叶啊?”我又问。 “我爷爷是倒插门。”我们这里有个规矩,倒插门也就是所谓入赘的女婿,第一个(不是第一胎)儿子随父亲姓,第二个儿子随母亲姓,像他们这种只有两个孩子且一男一女的,通常是男的跟爷爷姓,女的随母亲姓,原则上优先入赘方有个儿子。 “那天我在河堤上说你的事情的时候,她怎么说不认识你啊?”。 “哈哈,因为她想要了解你的真实情况嘛。”她得意地笑着点了下头,“坏事做到我家人头上,肯定要倒霉的。” “你怎么知道靳瑜瑾的?”我纳闷着问。 “我告诉她的。”王俊汉接过话茬说。 “你上次不是给我说,她没答应你吗?”我对着王俊汉说。 “可……可我还是经常打电话给她啊。” “那你他妈怎么不给我讲呢?”我显然有些生气了。 “我…我……”那小子见我真生气了,就不知该说些什么。 “敢做就敢当嘛。”陆秋歌接过了话茬。 “唉,不说了,走,去外面吃饭去。”我没好气地说。 我们仨从后校门出发,沿着府后街找了一家小饭馆坐下,一路都没说话。她点了几个菜后,大家就在那干坐着等。 “其实我姑不错的,你这人太没意思了。”过了好一会儿,陆秋歌打破了沉默说。脸上带着鄙夷的表情。 “我和靳瑜瑾啥关系都没有啊,而且还在你姑之前就认识的。”我说。 “这……这我可以证明,只……是他想追,但…….但人家没答应。”王俊汉接着说。 “你他妈会不会说话啊?”我看了他一眼说。 陆秋歌听后哈哈地笑了起来说:“你也就这本事啊?我今天就是来想看一下那女的究竟长啥样子。” 我没有说话。 此时,菜已经全部上来了。 大家吃完饭后,王俊汉起身去结账,陆秋歌赶忙跑过去挣着付钱。我见到此情景,知道陆秋歌对王俊汉没有意思,就走过去说,“别争了,我来吧。”他们见我态度很坚决,也就不再推脱。 回到学校后,我们回到小桃园,在我们开始见面的地方坐下。 一坐下,陆秋歌就对着王俊汉说:“你先去忙你的吧,我和易晴川有事情聊一下,好不?。” 那小子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站起来看着我,希望我打一下圆场。 “你去把靳瑜瑾叫下来吧。”我对着他说。 他点了点头,问:“那……那我是不是要带着她下来啊?” 或许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总是傻兮兮,我的用意已明了不过——你把靳瑜瑾喊下来,我就可以抽身,你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我使劲地瞪了他一眼说:“就是这意思啊。“。 “没关系啊,你忙你的啊,她又不是找不到。”陆秋歌马上接口道。 那小子听后只好低着头慢慢地往寝室方向走去。 不一会,瑾就走了下来。 “你找我有事?”她对着我问。 “她是陆秋歌,想找你一起出来耍。”我冲陆秋歌点了一下头,然后对瑾说道。 “你就是靳瑜瑾啊?坐吧。”陆秋歌笑着站了起来说。 瑾坐在了她的旁边。 “我经常听易晴川提起你啊。”陆秋歌坐下后说。 “我什么时候给你提起过?尽瞎扯。”我笑着说。 瑾淡淡地笑了笑。 “我是没听过,但我听我小姑提起过。”那女人迅即露出得意的表情。 我白了她一眼没说话。 “你小姑是哪个,怎么会认识我呢?”瑾问。 “哈哈,慢慢都会认识的了。”陆秋歌仍然笑着回答。 我在旁边恨得牙痒痒,所以女人一定得罪不得,女人的心比她的脸更善变。 “喂,陆妹,没想到王俊汉那小子今天居然不买单,今天饭钱好象是我开的哦。”我冲着陆秋歌笑笑,打断了她们的谈话,一语双关地说。 陆秋歌对着我得意地笑了笑。 “你找到女朋友了?”瑾对着我问。 “没有。”我摇了摇头说。 “你不是他女朋友啊?”陆秋歌对着瑾笑着问道,她有刺激我也有一探虚实的因素。 “不是。”瑾轻轻地摇了摇头,说。 虽然她的这句话好像为我解了围,但我当时却觉得心里一阵绞痛。 “唉,我亲爱的哥哥,你命好苦哦?亏你还长得像反町隆史。”陆秋歌笑着冲我点了点头。 瑾冲着我认真地看了一眼。 “是啊,我怎么没发觉呢,你长的真像反町隆史啊,我老是觉得你特别像哪个明星,但总是一直想不起来究竟像谁,原来就是演《未成年》的那个嘛。” “对对,就是那个,我那时特别喜欢那个坂诘五郎,所以就和他结拜成了姊妹。”陆秋歌笑着说道。 “可惜我那时只看了一小部分,因为初三嘛,没有时间。”瑾说。 “看看素质,人家知道初三重要,所以看了一部分就没看了,哪像你,一天就只知道看日剧。”我对着陆秋歌说,并用手指了指瑾。 那时候正流行日剧,所以我会那么说。 “我也特别想看啊,只是我爸爸不许,所以我就偷偷地从门逢里看了一部分,因为是日语的,从门缝里又不容易看到字幕,所以就干脆不看了。”瑾说。 “看到没有,想讨好吧,人家却不给你机会。”陆秋歌笑着说,得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对着瑾说:“没关系,这个星期去我家看,我家有碟子,还有《还珠格格》呢,一、二部都有。” “好啊。”瑾显得特别高兴地说。 于是,这两个女的就开始聊起了《还珠格格》中的情节。 我见这俩女的聊得那么起劲,干坐着也插不上嘴,就转身招呼都没打就走了,她们则在后面大笑着继续谈论。 这两部电视剧我都没有看过,而且《还珠格格》是我那时最讨厌的电视剧之一。 不过说实话,琼瑶写的那本书我后来看过,还不错。但对其电视剧我却一直持有严重的抵触心理,显然不在于电视剧本身,因为到那个时候尽管已经上映了两部,那我却总共也只是瞟过几眼,我讨厌的是那时大街小巷都能听见一些人在讨论中间的情节,而且大都是女人,所以就无端地就觉得这部电视剧排得非常地变态,因此也就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抵触情绪。当然,那时候还没有流行今天这种让我最憎恶的所谓韩剧。 …… 王俊汉和我有着同样的观点。 “他,TMD,老子以后不结婚了。” “为什么啊?”我问。 “娶,娶个婆娘来有啥意思?你,你要看哈足球或者NBA吧,她,非要看《还珠格格》。” “可是陆秋歌也喜欢看啊,但你还是要那么辛苦地去追?” “不,不追了,那,女的没啥意思。” “真的啊?她上个星期说,今天来我们学校喊靳瑜瑾一起去她家看《还珠格格》。” “真的吗,带,带上我一块去吧。” 我微笑着看着他,不说话。 “为,为了她,我,我就是死也行,何,况《还珠格格》乎?” 那天陆秋歌来学校接到我们后,大家一行四人一起去了她家,可能是她特意安排的吧,因为就只有叶知秋一人在那里,也许是因为陆秋歌讲明了我和靳瑜瑾的关系的缘故,她那天对我很好,我也随口编着一些冷笑话惹得大家发笑。 我们那天从陆秋歌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过了,到了校门口的时候,我问叶知秋:“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她没有回答,一路上都这样没说一句话。 靳瑜瑾说:“送送吧。” 她说着就和王俊汉走进了学校。 我对着她的背影看了一眼,然后就跟着叶知秋沿着文化街一直往前走。 “你还是住以前那地方吗?”我刻意找着无知的话题,打破沉默问。 “走河堤上走走吧。”她说。 我们从文化街一直往下,穿过邮电大楼就到了河堤。 因为是晚上,河堤上玩的人非常多,前面有一个老年秧歌队在那里跳秧歌,一些情侣模样的男女则围成了一大圈在那里观看,我们走到人群一直往河沿走,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面向着乌江坐了下来,她伸出左手挽在了我的右手上。 “再过二、三十年,我就要来这里跳秧歌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忧伤。 我想她或许想向我倾诉些什么,但却仿佛已隔着一道厚厚的墙壁。我知道这堵厚厚的墙壁就是那次千佛洞之行,当一个女人恨一个男人恨到想一起去死的程度以后,就算平静了下来,她也不会再倾心于这个男人。从她这句话里只说了个“我”而不是“我们”,我知道,她对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看得很淡了。 “你是不是很喜欢靳瑜瑾?”她隔了一会后,转过头来看着我的脸,问道。 我摇了摇头。 她没有再问下去。 她嘴角微微一斜,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笑,眼泪顺着她的脸颊划了下来。她伸出手来抱住我,把头伏在我的肩膀上抽泣起来。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嘻嘻哈哈的样子,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哭泣,而且这么剧烈。 我的内心深处某个不易察觉的角落突然像被电猛击了一下,眼泪也不经意地滑落了下来。我下意识地搂过她的身体,她在身体不停地发抖,十指紧紧地抓住我的后背,像抓住什么贵重的东西似的,我右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左手则抚摩着她的头发,如此良久,她也没有停止哭泣。 六月的河风沿着河道从西南吹来,滔滔的江水则不停往西北方向流去。看着哭泣的叶知秋,我很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可我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我也曾努力寻找着一些安慰的话语,但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唯有等待,如此而已。但无可否认的是,从她哭泣的那一刻起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一个我曾以为绝对不会爱上的女人。 那天晚上,我再一次同叶知秋睡了,在桥边的一个小旅社里。事后我靠在床头上抽烟,她依然把头伏在我的胸前,因为太热,我掀掉了盖在她身体上唯一的一层薄毯子,看着她那浮现出来的白嫩嫩的躯体微微地卷曲在我的身上,我突然想起了瑾。有人说过,人性本贱,我很赞同,越是轻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珍惜,越得不到的就越想念,事实上,得到的或许并不比得不到的差。 我赤身露体地走到了窗前拉开了窗户,窗外不知从啥时候起已开始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听着窗外的雨声,我开始思考我究竟是爱瑾多一些呢还是对叶知秋的感情更强烈些。 我深深地想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答案,只有窗外的雨声不停地沙沙着想。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叶知秋已经走了,桌上留了一封信,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首先我对那天在千佛洞那种不明智的举动向你道歉,我曾单纯地认为只要你能爱我,即使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也无所谓,但真正面对那一刻的时候,我却不能忍受,我无法控制我的情绪,我现在才真正地感受到爱情永远只能是属于两个人的。记住我曾经爱过你就行! 看完她留的信后,我觉得自己就像街头一只被遗弃的流浪狗,在这荒凉的人世间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可结局总是那么难堪。从昨晚她在河堤上抱着我哭的那一刹那起,我发现自己已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人。我感觉自己有些眩晕,有些站立不稳,我背靠着床坐在了地板上。 镇静了一会儿后,我走出房间,打了个电话给陆秋歌问她能不能帮忙挽回一下。 “怎么了?和我小姑分手了?分就分呗,还挽回个屁?她男朋友一大堆,会在乎你一个?” “不是,我知道她爱我的。”我给他讲了她给我留的信。 “当一个女人为你哭泣的时候,证明这个女人已经开始对你失望了,当一个女人准备为你去死的时候,说明她已经不爱你了。而且她就是一神经病,不值得你留恋的。” “她可是你小姑啊?” “是我小姑怎么了?” “你他妈才是神经病而且冷血,老子好歹和你结拜一场,你她妈这种小事都不帮。” “你他妈激动个球,睡也睡过了,还是人家到处求人把你从监狱整了出来的,你又没吃亏……” 我挂断了电话,我实在不想和这女人瞎扯 我走回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我就从气象局边的后墙翻进校园后,走进了寝室。我感觉自己的脑袋涨裂得快要爆炸似的,然后就躺在床上蒙头大睡。 没睡多久,靳瑜瑾就推门走了进来,我赶紧起身背靠着床沿坐在床上。 她进屋后,呆呆地看着我不说话。 见她如此,我开口问道:“怎么没去上课?” “上了,刚下课,就回来看看你回来没有。” “我昨晚就回来的。”我赶忙说。 她淡淡地笑了笑,没有着声,眼睛里润润地。 “快去上课吧,我没事。”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说。 她直直地看着我,没有说话。然后突然站起身来脱下自己的T恤,接着往后伸手解开了自己的胸罩,我赶紧掀起被单站了起来,然后抓起她脱下的T恤遮在了她的胸前。 “你,你干什么?对面楼上能看见的。”我着急地说。 “你不是很想吗?”她说这话的时候,不停地眨着眼睛,试图止住眼泪,但泪水还是忍不住滑落了下来。 “你先把衣服穿起再说吧。”我哀求着说。 她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不动,我则不停地哄着她,直到她终于穿上了衣服。为了避免她谈及昨晚的事情而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我赶紧拉着她去了教学楼上课。 第八章柏拉图和王小波 很快就到了暑假,在这期间里,靳瑜瑾对我一直很好,表现得也很反常,上学时竟拉着我的书包带一起走着,全然不顾及老师及同学的看法,似乎特意向外人表现我们就是一对恋人一样。我也曾想过亲自到叶知秋上班的地方去找她谈谈,但为了顾及瑾的感受,我最后还是决定算了。 我已完全搞不懂她心里究竟想的是什么,她不但不承认自己是我的女朋友而且还总是三番五次地给我介绍着女朋友,可正当我和别的女人一起时,她又觉得特别的难过,而且还表现得那么强烈。 但不管怎样,日子都得继续过下去。 假期开始后,我就回了老家,靳瑜瑾则在一家音像店找了一份卖碟子的工作,她很想我和她一起在那里干,但我特别想我的爷爷和奶奶,已经有一年多没看到他们了,所以我就拒绝了她的要求,待到开学前几天我才返回学校。 为了方便高三学生的学习,所有毕业班的寝室全部要求搬到一楼,但女生除外,因为人比较少,而且都是几个年级的女生一起混住,分开了寝室也不够。还好,寝室里仍然是我一个人住在里面,不过晚上的时候靳瑜瑾来的就比较少了。 “下晚自习后我给你补习一下吧?”有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突然问。 “我才不去你们教室呢,你们班的男生看到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我把嘴靠近了她的耳边说道,“他们说我是20世纪仅存的柏拉图。”因为是在食堂里,我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小声。 “你说什么东西?”她显然没听清楚我讲的是什么意思。 “柏拉图式的爱情。”我加重了语气说。 她默默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淡淡地说道:“为什么柏拉图式的爱情不好呢?”她顿了顿,斜着眼质问道:“你说说,柏拉图式的爱情有什么不好呢,我没给过你机会吗?” “可我比柏拉图都还不如,人家的观点是建立彼此真心相爱的基础上的,可我们不是。”我见她有些生气,赶紧笑着打圆场。 “你对那事就那么感兴趣?。”她一字一顿地说。 我笑着摇了摇头。 隔了良久。 她淡淡地笑了笑说:“你以后一定会把我忘记的。” “不会的。”我说。 她没有说话,沉默了半饷,她突然一本正经地对着我说:“你能答应我,把我记下来吗?要用笔记下来才行。”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转变这么快。 我木然地点点头。 “你得答应我才行,你说,你要用笔把我记下来。”她用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使劲地摇。 “好,我一定把你用笔记下来。”我加重了语气,斩钉截铁地说。 “那就好,那就好。”她见我这么肯定,长长地松了口气。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清楚她那时为什么一定要求我把她记下来,我甚至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究竟算什么?如果她真的喜欢我,那她为什么从不承认是我女朋友甚至还给我介绍女朋友呢?如果她根本就不喜欢我,那她为什么又是那么地在乎我,而且当我有女朋友的时候还会争风吃醋呢? 我把这想法告诉陆秋歌的时候,她笑着说:“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她和你一样,都是个非常不自信,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吧。但作为一个女人,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靳瑜瑾一定是非常喜欢你的。” “为什么呢?”我问。 “女人的直觉。” “去你妈的,好的不学,尽学电视里那些神经兮兮的言情剧。” “我说的是真的,你知道我小姑为什么下定决心要离开你吗?因为她觉得你和靳瑜瑾之间有一种很深的感情,而且是一种深入骨髓的,难以割舍的情感。所谓越喜欢的东西就越怕失去,所以靳瑜瑾希望你把她记下来吧。” 我鄙了她一眼说:“你他妈别整这些酸溜溜的词语好不?搞得我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了。”“哎,对了,你小姑最近怎么样?”我接着问。 “好像找了个男朋友吧,不过我也没见过,听我妈和我爸瞎唠的。”“怎么了,想她了?想她的话,你可以来找我啊,我和她不是长得也很像吗?我不介意的。” 这是那天我在文豪书屋与她的谈话。那天是星期天,起因是这样的,中午时家里打了个电话到值班室,我去接电话回来后就一直睡不着,我本来想去叫靳瑜瑾的,但因为是高三,大家都只有在周末才能睡个好觉,所以就一人走了出来,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后,觉得无所事事,就走到了陆秋歌家那间书屋去逛逛,因为我知道周末的时候她一般都在书店里负责收银。 这书店是他爸开的,以前读小学和初中时因为与她关系比较铁,所以经常来这里借书出去看,后来读高中后就很少来了,一是因为年纪大了不好意思再到里面拿书出去看,二来说这里隔我就读的高中也比较远,特别是因为叶知秋的事情后,我怕被他老爹认出来,所以更不愿意来了。 “其实没关系的,我爸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件事情,你想她找了一个比她小将近十岁的高中生,她好意思给家里人讲吗?”在与我的闲谈中,她这样说道。 “总之我还是觉得不太好。”“最近有什么好书吗?”我岔开话题问。 “《挪威的森林》。”“你肯定没看过。”她笑着说。 “琼瑶刚写的新书?”我问。 “村上春树写的。” “日本的?”我有些诧异。 她见我有些诧异,就说:“我特意给你捎来的,猜想你肯定喜欢。” 我从柜台上拿起那本书,打开第一页看着。 “这书在日本很畅销的,据说平均每15个日本人中就有一人买了这本书。” 听了她这句话后,我合上了书页,把书放在了柜台上。 对于日本的作家,我只知道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江健三郎和川端康成,而且只看过大江健三郎写的《燃烧的绿树》,至于村上春树为何许人,那时的我则从未听说过,我本来准备多看几眼的,但听她说是日本的畅销书后,我就合上了书页,很多年后,我后悔了当时的决定。 她见我把书放在了柜台上,就笑着对我说:“喂,送你一样非常珍贵的礼物,这是我今天特意为你准备的。” 这女人就是会说话,其实她压根就不知道我今天会来。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弯腰从收银台的抽屉里取出一本书放在了桌面上。 我一看,是王小波写的《黄金时代》。 我从柜台外面一把抱住她,真想亲她一口。此时书店里的人回过头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我赶紧把手放开。 我说过,我们那里就是一个小县城。书店里卖的大多数是什么小学、初中、高中的升学复习资料,小说书除了琼瑶就是金庸、古龙、梁羽生之类的,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些书写得不好,只是当街上说书的人天天都在谈,电视剧也天天在演的时候,听得多了,看得多了,也就厌了。像《黄金时代》这类书在我们那里根本就买不到,我所能接触到的其他书籍也只有从学校图书馆里借出来的诸如《茶花女》、《三个火枪手》、《简爱》之类的世界名著。 我轻轻地抚摩着《黄金时代》的书皮看着她问:“难得这么久了你还记得。” “我们两个不存在噻。”她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 “谢谢……。”我感动得不知道说些什么。 记得初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是在我读初二的时候,有天邻家的大姐突然在隔壁哭得死去活来,我妈去劝了好久后回来对我爸说:“这娃娃今天是怎么了哦,抱着一本书躺在床上哭,谁劝都劝不住。”后来院子里就传开了,说她男朋友死了,临死前还送了她一些黄金,叫她好好保存,留着将来世道不好的时候用。由于时间地点人物都有,讲得绘声绘色,连他男朋友的姓名都知道,叫王小波。 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感动着,我把它讲给我了初中时唯一的一个朋友——陆秋歌听。她听后,大笑了起来。 “你们那院子里的人都是他妈一群文盲。”她笑着说。 我蓦然不解。 “王小波是一作家,写过很多书,你妈说的抱着哭的那本书,应该就是他最出名的《黄金时代》吧。” “有那么好看吗?”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和我爸去订书的时候,书老板推荐了一下,但我爸没订。” “你下次能不能给我捎本回来。” “也不一定啊,因为我们每次订书都是从不同的书老板那里取货,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三年多,没想到她还记得。 我把书合上就从书店里走了出来。 我从学校校门走进来的时候,正好碰到王俊汉出去,他见我手里拿着一本书,就问:“买…买什么参考书了?” 我拿着书有些自豪地摇了摇说:“《黄金时代》。” “还,还《黄金时代》,你,你正处在《白银时代》,都……他妈高三了,再……不努力就会回到《青铜时代》。” “你知道王小波?”我有些纳闷。 他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说:“这,这本书体现了一种不屈服的精神。” 他说着摇了摇头就径直走出了校门。 我终究没从这本书里读出什么“不屈服”的精神,我只从这本书里读出了一种玩世不恭态度以及《麦田里的守望者》那种嬉皮式的作风。 待我读完《黄金时代》,并把我这想法告诉王俊汉的时候,他依旧摇了摇头,用一种鄙薄的口气说:“你,你书读得太少了,去,去图书馆借一本《金训华日记》来,找到7月2日……的那篇来读一读。” 我找来了那篇日记,很短。上面大概写着他在上山下乡捆稻草的时候手被搞出血的事情,然后就是一番评述。 “我看了,但我还是没发现你说的什么精神。”我找到王俊汉对他说。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唉,‘我的手会出血,而贫下中农的手为什么就不出血呢?’这,这说明什么呢?知青的生活的确艰苦,贫……下中农的生活就不艰苦吗?你,你看过路遥,梁晓声写的知青文章吗?” “你的意思是他能把那么艰苦的知青岁月写得那么风趣,所以就代表了一种精神?”我问。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孺,孺子可教也。”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只是小说而已,不见得作者当时写的时候就一定代表了什么思想,或许这就是他的一种风格,可后来读的人却非要加上一些莫须有的感慨。”我心里这样想着,但终究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突然发现,他读的书要比我多得多,这么争下去只能自讨没趣。 到文豪书屋去还书的时候,我把王俊汉对这本书的看法告诉了陆秋歌,我以为她会改变对王俊汉的看法,我是真心想撮合他俩,但是她没有。 “女生喜欢的是能下鸡蛋的鸡而不是能吃鸡蛋的人。”她说。 “你他妈就是拜金主义者。”我边说边把书扔到了收银台上,然后走了出来。 我一想觉得不对劲,又转身走了进去。 “你的意思是女生喜欢的是作家而不是读书家,对不对?”我对着她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把这话告诉王俊汉的时候。 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说:“要,要做一只下蛋的鸡还不容易吗?鸡……他妈都能下蛋,可,可不是是每个鸡下的蛋都好吃。”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接着说,“钱,钱钟书这话有问题,如果,人家觉得这个鸡蛋不同凡响,那,肯定想知道这只鸡长什么样子啊,高矮胖瘦,说不定还是只公鸡呢?” 不管王俊汉的“鸡”论说得有多高明,陆秋歌终究还是没有喜欢上他。 “其实王俊汉为人不错的,他又那么喜欢你,而且以后还能读个大学什么的,你应该珍惜才对。”我曾试着为王俊汉说好话。 “能和你做朋友的人,为人肯定不怎么样……” “哎,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打断了她的话问。 她笑笑没有说话。 “哎,你倒说说看,我为人有那么差吗?”我摇了摇她的肩膀说。 “你不觉得你性格有点,那么,比较孤僻吗?特别是坐牢以后。”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用手打着手势。 “还有呢?”我看了她一眼。 “因为你很孤僻,所以跟你做朋友的人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性格也非常孤僻;另外一种就是没有朋友可做的人。” “似乎你也是我朋友吧?”我笑着问。 “我是女人好不?”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 或许是看了《黄金时代》的缘故,也或许是被王俊汉自以为是的态度所激愤,我决定去找一些当代文学家的书来读读,陆秋歌则源源不断地提供,她总能以最快的方式搞到我想要的书,这期间读的主要有《平凡的世界》、《异域》、《废都》以及《王小波文存》等,每次到她的书店时,我都会与她闲扯几句。 日子在我的闲扯和小说中慢慢地溜走,没过多久,就开始了期中考试,瑾往前跨了几名,我则原地踏步,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以我这成绩考个本省一般大学已经很足够了,而且对于我来说,现在是一个坎,考重点大学肯定考不上,当然可以努力后考个外省比较好的,但那样风险又太高,所以我就这么混着,一心只想考个本省的普通大学罢了。 这一学期以来,我都很少去打扰瑾,因为凭她的成绩,她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努力考个好的重点大学,最重要的是——她特别努力。 为了调节一下靳瑜瑾的心情,在半期放假的第一天,我决定带着她、王俊汉、陆秋歌一起去中天塔爬山,为了不让陆秋歌知道王俊汉也一起去后拒绝,我就带着王俊汉先到桥头的亭子里去等,由靳瑜瑾去文豪书屋找陆秋歌。 到了桥头的亭子后,我俩就找了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旁边是一个流浪歌手在那弹着吉他唱《光辉岁月》,周围围着几个“棒棒”,当时天气比较热,王俊汉脸上满脸的油珠子,再加上满脸的青春痘,显得特别脏,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其实他更像一个流浪歌手。 那人的吉他弹得很烂,唱得也不好,我觉得没多大意思,拉着王俊汉准备离开,但他说现在还早,想多看会热闹。 见他如此,我就故意激他,“喂,俊汉兄,你是吉他高手,弹一曲试试?”其实王俊汉的吉他也好不了多少,但他这人喜欢听好话,所以我故意拍他马屁。 “有吗?晴,晴川兄,我可不这么认为。” “真的,不信你试试,在整个涪川中学,大家都在暗地里传,王俊汉的吉他是最棒的,特别是那些女生中传得最疯。” 他看了我一眼,见我表现得很真诚,特别是听说有女生喜欢,所以表现得有些激动,“真,真的吗?晴川兄,你可别骗我。” 因为没几个人,大家听到我们的谈话后就开始起哄,那歌手倒也大方,就把吉他交给了他。 他接过吉他试了一下音准后,就开始弹了起来,开始弹的是一首《流浪歌手的情人》,几个人围了过来,见他弹得还不错就开始鼓掌,很快,人越来越多,大家就围成了一大圈,一曲终了后,大家开始往琴箱里扔钱,并起哄着“再唱一首”。 由于他未学过声乐,吉他也是自学的,能记住谱子的就那么几曲,弹了几首后,就再也无法弹下去了。他央求着看着我说,“还是你来吧?” 那流浪歌手倒也无所谓,反正能挣钱,所以也很期待地看着我,我只好点了点头。 我选择的那段时间流行的《友谊之光》。 “人生于世上几个知己,多少爱仍能长存,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爱仍藏在你我心里……” 由于周润发的《监狱风云》在当时还很流行,所以很多人就跟着唱了起来,特别是唱到了“说有万里山,隔阻两地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跟着吼了起来,当时情形颇为壮观,只是我唱着唱着就突然想起了在看守所时的“永生”兄,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如何,是在天堂还是地狱?想着想着,我的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那位流浪歌手看着我的样子,或许也想到了自己生活的艰辛,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这时人群中也传来了阵阵抽啼声,歌声也就低了下来,这时,一个出来锻炼身体的老头突然拿出一个唢呐跟着吹了起来,在这种气氛的带动下,大家又重新开始大声吼了起来。 就这一首歌,大家来来回回,重复唱了几遍,人越聚越多,后来引来了城管,大家才四散着走开。 后来王俊汉对着我说:“那天中天塔虽然没有去成,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其实我也知道,我和陆秋歌根本就不可能。” 我没有说什么,他能坦白地说出自己的糗事(或许这本来也并不是什么糗事),我知道他当时心里一定很难过。不过我却是真心地希望我周围所有的好朋友都能站起来,都能勇敢地直面自己需要面对的人或事。 第九章不可能的爱情 我是真心地想撮合陆秋歌与王俊汉这两个人,但我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因为陆秋歌已经喜欢上了另外一个人。 …… 我最近一个多月我都没有去文豪书屋找陆秋歌,因为前段时间我去找她还书时,当我习惯性地把手放在她肩膀上的时候,她羞怯地躲开了,从那以后,我决定离她远远的。 “如果有一天地球快毁灭了,只剩下一个孤岛,只允许你带两个人去,你会带谁去呢?” 前一天晚上刚下过一场大雪,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中午的时候陆秋歌打电话来值班室约我出去堆雪人,我拒绝了,她就直接跑到我们寝室把我拉了出去。当大家闲扯着走到桥头的时候她突然这么问。 “你啊。”我笑着说。 “为什么会是我呢?”她问。 “因为你话多,免得无聊。” “那另外一个呢?” 我笑笑,没有回答。 她白了我一眼,继续问道:“好,现在因为科学家判断失误,地球不会毁灭,而那个孤岛马上就要毁灭,你返航的船由于载重问题,必须要留下一个人,那你留谁呢?” “你啊。” “为什么呢?” “因为你话最多,我想耳根清净。”我笑着说。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猛地往前走了几步,我以为她会跟上来揍我几拳,但是她没有。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在后面低着头,一语不发地站在那里。 我转回去拍了拍她的肩膀问:“哎,你怎么了?” “你会带靳瑜瑾吧?地球上人多了,你就不需要我了!”她说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人说爱笑的人都爱哭,我相信这句话。从初中时我就知道她爱哭,所以也没当真。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哎,你怎么了?哭什么哭?就一玩笑你还当真了?我带你还不行吗?”我说着用手捏了捏她的脸夹。 “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她高?”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问。 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冻得全身发抖。 “先走吧。”我说。 周围几个过路的人瞟了我们几眼,我实在不想和她继续这么纠缠下去,我用手拉了拉她的肩膀。 她没有动,依旧站在那里。 “我和你小姑已,已经那个了。”我用手比划着。 “我无所谓啊。” “好好好,再说吧。” 她终于迈开了脚步,跟在我的左边,我们沿着大桥的石梯一直往下就到了河街上。 四处白茫茫的一片,“凝冰结重涧,积雪被长峦。”或许说的就是这种景色吧。她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羽绒服和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两手不停地在嘴前搓着,吐出的热气像一团白色的烟雾,泪水在脸上留下了两条清晰的痕迹,我伸手往兜里掏了掏,发现没有纸,就用衣袖在她的脸上横横地抹了一下,她转过头来破啼为笑,看起来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然后往兜里掏出一张餐巾纸,拭去了眼角的泪痕。 我们沿着河街的人行道一直往前走,厚厚的积雪在脚底发出嚓嚓的声响,她走到我的后面吊着我的衣服半蹲着让我拖着滑行。一个小孩跑过来用力使劲踢了一下人行道旁的一颗梅子树,上面的积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弄得她像顶着一头银发一样,她站起来低着头轻轻地拍着,我从铁栏杆上抓起一小撮雪捏成一小团塞进了她的衣服里。在她抓起一大把雪,想塞进我的衣服的时候,我则往前跑,她蹲在地上撒着娇不起来,我只好返回去蹲在她面前让她把雪塞进我的衣服后,她才起身站了起来。 大雪真美,冬风带着飞雪,在天空里徘徊着飘来飘去,身后跟着一位顽皮可爱的小姑娘,此情此景,顿时让人思绪万千,浮想联翩。 “喂,你在想什么呢?”她抓起一大把雪向我头上撒来。 “我在想你那孤岛上下不下雪。”我回答道。 “你确定不把我留下了?”她走过来把手伸进了我的外衣里面,两只小手冻得通红。 “我确定把你留在上面,下雪的时候再来找你玩。”我笑着说。 “真坏。”她笑着把手伸了出来,一下又突然伸到了内衣里面,我被冻得一下凉到了心窝,只好用力一下甩开。 街上打雪仗的人开始越来越多,我们身不由己地融入到了其中,一直玩到天快黑时才算罢休。雪却下得更大了,我们返回的时候沿着大桥的石梯往上爬,她走在前面,我从后面用手搓了搓她红扑扑的脸夹,她则弯腰抓起一大把雪一下塞进了我的衣领里。 穿过桥头,在一家面馆吃了一碗羊肉粉后我就送她回了家。 回到寝室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靳瑜瑾正在我寝室里爬在桌子上做作业。她看着我头发上滴着水,满身都是雪,就起身拿了一张干帕子搓了搓我的头发,然后替把我身上的雪擦尽。 “这么大的雪怎么不带个伞?”她嗔怪着问。 “和陆秋歌去打雪仗了来。”我回答说。 “怎么不叫上我?” “我以为你在教室做作业呢。” “都高三了,你也该好好学学。”她把两手搭在我的双肩上说,“换个干净的衣服吧。” “如果有一天地球快毁灭了,只剩下一个孤岛,你会带哪两个人上去?”我边换衣服边重复着陆秋歌的问题问。 “怎么可能呢?快穿你的衣服吧。”她不以为然地说。 “我的意思是假设。” “地球怎么会毁灭呢?‘假设’也不可能啊。” “你随便选两个嘛?因为后面还有个问题。”我见她总不回答就央求她道。 “后面的是什么?”她问。 “就是因为科学家判断失误,现在你必须要留一个人在岛上,看你选择哪个?” “怎么可能呢?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她顿了顿问,“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了摇头。 “这是孔子说的。意思是说,本来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怎么能愚弄陷害人家呢?”她面无表情地说。 我沉默无语。“本来就是一件惹人笑话的事情,你却把孔夫子都搬了出来。”我这样想着但我没这么说,我只说,“我只是想知道你是怎样想的?” “再说吧。”“你那物理复习得怎么样?快期末考试了,你应该留在寝室里多看书才对。” “还行,主要是上课能听懂,但做不起题。” “多做几本参考书吧。应该是题量不够。”。 我点了点头。 她拿出一本物理参考书来,选了几道题,叫我先做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实在对学习提不起兴趣,在睡了一个早上后,中午时分,我闲得无聊,又不由自主的又跑到了文豪书店,陆秋歌仍然在里面。 “你不用上课吗?怎么整天都在书店里。”我问。 “今天是星期天啊,不过,就算不是星期天我都很少上课的。”她笑了笑说。 “你们老师不管吗?” “有什么好管的,反正都是混三年就出去教书。” “那多学点总比较好噻。”我说。 “有什么好?出去教小娃娃,你给他讲狄德罗,伏尔泰,卢梭,他们懂吗?” “你可以给他们讲雨果是怎么嘲笑卢梭的噻。”我笑着说。 “这些课堂上也不讲啊。” “哈哈,也是哦,你们师范根本就不应该开什么哲学专业的,有语文和数学就足够。” “那人家拿什么招生赚钱呢?” 我无语。 “今天带你去找我小姑耍好不?”她笑着问道。 “行吗?” 她从柜台里面走出来拉了拉我的手说:“走,她今天在家休息。” 我想了想就同意了,我这样做的目的主要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我当时确实想去看看叶知秋,如果能和她合好的话那就更好;另外来说,如果不能和好的话,也就可以趁这个机会提醒陆秋歌,我和她是不现实的。 下雪不冷化雪寒,走出书店后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有些心悸,而陆秋歌则在前面嬉皮笑脸的,像个淘气的小孩一样一直喋喋不休。 “哎,你知道吗?我小姑快结婚了。”走到叶知秋住的楼下的时候,她突然这么说。 “你说什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心痛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转过身来摸了摸我的心口。 “那不去了吧。”我转过身来往回走。 “你不去也得去。”她用手抓住我的胳膊使劲往楼上拽,然后大声对着楼上喊,“小姑…小姑……” 这女人的脾气我太了解了,我怕她一直这么吵下去影响不好,就只要依着她说:“别吠了,我去还不行吗?” 一男的走出来开了门,我猜想这男的应该就是叶知秋的男朋友,我并认真地大量了一下——个子有些矮,应该没有叶知秋高,很瘦,不算太丑,只是有些木讷。 我们进去后,他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们换鞋,一句话也不说。 “我姑呢?”陆秋歌拍了拍他的肩膀问。 叶知秋从厨房那边走了出来。 她围着一个围裙,头发盘了起来,看起来像一个少妇一样。 我以为她见到是我们后一定会大吃一惊,但是她没有。 “我正在做饭等你们呢,换什么鞋啊。”她若无其事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们要来?”我有些吃惊地说。 陆秋歌对着我做了个鬼脸笑笑。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去找你呢?”我对着陆秋歌问。 “俺们心有灵犀嘛。” “万一我不去找你呢?” “那我不会去找你吗?”她看了我一眼接着说,“你比他还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用手指了指叶知秋的男朋友。 我们换好鞋后走进了客厅,陆秋歌与叶知秋两个人则打闹着往厨房走去,我和叶知秋的男朋友则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 见他呆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我只好打破沉默问道:“请问你贵姓啊?”然后递过去一支烟给他。 他摆了摆手说:“陈兴富。” 见他不抽,我也只好干忍着烟瘾。 “怎么称呼呢?”我把烟重新插入了烟盒里。 “你当然应该叫他姑夫了。”陆秋歌在厨房里大声地说,“哦,好像叫师兄也可以的,哈哈,论起入门的时间应该叫师弟的。”她说完后又嘻嘻地笑了起来,然后厨房里就传来了两个人的嘻打声。 陈兴富见陆秋歌回答了我的问题,就呆呆地坐在那里没有说话,两眼盯着电视。 我见与他实在交流不下去,就起身走进了厨房。 “需要我帮忙你们做点什么吗?”我问。 “你想帮我还是帮她。”陆秋歌回头看了我一眼语带双关地笑着说。 我看了叶知秋一下,然后白了陆秋歌一眼并压低声音说:“开玩笑也不分场合。” 陆秋歌也笑着踢了她一脚。 “我还以为你们关系很差呢。”我把身子靠在了门框上,然后说。 “所以你应该珍惜我才对,这种好事通常只有在琼瑶的小说里才会有的。” 我实在懒得和她罗嗦,就转身往客厅里走。我想到客厅那位老兄更没意思就又转身过来靠在了门框上。 叶知秋回头来看了我一眼笑了笑。 “其实我想到看守所上面来找你的,但我怕……”我向叶知秋解释道。 叶知秋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陆秋歌就回过头来往客厅方向指了指,我只好避口不谈。 然后她又把头靠在了我耳边轻轻地说道,“如果有机会让你得逞的话,我会带你来吗?” 她说完后又笑了起来。 我瞟了陆秋歌一眼,她正好也回头看着我,但显然不知道我和陆秋歌在说什么,四目对视后,她笑了笑,没有说话。 吃完饭后,我和陆秋歌就走了出来,天色已经晚了,因为是冬天,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她用手吊在我的肩膀上边走边说:“走,带我去看录像吧。” 我白了她一眼说:“你小姑给你讲过了?” 她像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笑了笑。 “细节?”我加重了语气问道。 她开始大笑起来,然后说:“全说了。” “我不去。”我语气坚定地说。 “你知道的,我一直都没有过男朋友。”她撒娇着对我说。 “那也不去。”我态度依然很坚决。 “我的意思是我是处nv。”她用手捶了一下我的脑袋。 我用手摸了摸我那有点发疼的脑袋,然后一字一句地说:“不管你是什么,我都没有其他感情的。”我顿了顿接着说道,“太熟了,你懂的。” 她依旧无所谓地笑了笑,然后转身,跳起来猛地一脚踢在了我的肚子上,我疼痛难忍,头上直冒汗,赶紧用手捂住肚子蹲在了地上。 “你,你干什么?”我疼得直不起腰,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她冷眼地看着我,没有任何动作。 见她如此,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对着她吼道:“你,你他妈究竟要干什么?” 她见我如此,眼泪一下就滑了下来,看着我直哭。 我开始为自己的态度感到有些后悔,稍许后,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走吧。”并用力往前拉了拉,她的身体往前挪了几步,我一松手,她又马上退回去,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走吧,看那些多没意思,我现在都不去看了。”我走过去安慰道。 她站在那里依然一动不动,眼泪依然不停地往下滴。 “走,我们去上网吧。”我试着央求道。 她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径直往前走去。 “喂,你走慢点嘛。”由于疼痛,我用手捂着肚子在后面喊。 她没有理我,继续往前大步地走着。 “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好吗?”我赶紧走上前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央求道。 她用力一下甩开,没有理我。 我突然灵机一动,一下子蹲在地上,并用手捂住眼睛,“哎哟,妈哟。”我叫了起来。 我用眼角瞟了一下她,她见我蹲在地上,神情很痛苦,就赶忙走过来问:“你怎么了?” “我眼睛好像进什么东西了。”我装着痛苦的样子说。 她蹲了下来说道:“你把手放开我给你看看。” “痛得很厉害。”我说。 “你要把手放开我才能看到啊。”她的样子有些着急。 我把捂在眼睛上的手放了下来。 “什么也没有啊,快到路灯下我给你看看吧。”她语气显得有些急促。 我若无其事地走到了路灯下。 “你没事了。”她问。 “有啊,眼睛里还有。” “我给你看看吧,她靠了过来准备翻起我的眼皮。” “晚上你看不到的。”我说。 “你没事吧。”她还是很着急。 “如果在白天你深情地看我的眼睛的时候,会在里面发现一个人,但如果是晚上,里面则啥都没有。”我对着她笑了笑说。 她看了我一眼,娇嗔嗔地笑着说:“你以为我se情狂啊?搞得像人家在gou引他shang床似的。” …… 我们去网吧上了两个小时的网后,我就送她回了家。过后这几天我一直都没有去找她,因为我发现我已爱上了这个女孩,我喜欢她孩子气的样子,喜欢她在我面前撒娇,喜欢她哭着时犹如梨花带雨的样子,所以我开始刻意地躲避她,因为我觉得这样不合适。 “喂,你这几天怎么没去找我?”有天中午的时候,陆秋歌跑来我的寝室问。当时靳瑜瑾也在我的寝室里。 “我们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比较忙。”我说。 “今天我们仨一起到我小姑那里吃饭去。”她说。 瑾摇了摇头说:“我晚上还有晚自习呢,我不去了,你们俩去吧。” 我也跟着摇了摇头。 就这么说定了:“我现在去帮我小姑买菜,她今天休假。”她说着就跑了出去。 “要去吗?”我问瑾。 她摇了摇头说:“你去吧,我不去了。” “你不去她会来寝室死缠着你去的,这姑娘的脾气我知道。”我说。 “她主要是来找你的,或许人家在撮合你和她小姑的关系呢。”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酸溜溜的。 她已猜测到我和叶知秋之间肯定有不同寻常的关系,但她不知道我们其实已分手了,更不知道我正和陆秋歌发生着不同寻常的往来。 “怎么会呢?我和叶知秋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只是为了感激她把我从看守所里弄出来了而已。” 说完这句话后我突然感觉自己有些龌龊,有些下流。我同时和三个不同的女生交往着,这三个女生我都是非常喜欢的,但有时却又觉得这三个我都不爱。 瑾终于还是没答应一起去。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嘱咐王俊汉给我晚自习时请个假后,我就到了叶知秋的家,我进屋时她们正在厨房做饭。 “老木呢?”我往厨房走去,靠着厨房的门问。 “哪个‘老木’?”陆秋歌反问到,叶知秋也疑问似地看了我一眼。 我一想感觉不对,赶忙说:“我的意思是他男朋友怎么没来?”然后不好意思地对着叶知秋笑了笑。 她们两个听后就大笑了起来。 “他只是喜欢我小姑而已,但你好像不喜欢他吧?”陆秋歌笑着对叶知秋问道。 叶知秋笑着没有回答。 “靳瑜瑾呢,怎么没来?”顿了顿,叶知秋对着我问。 “她晚上要上课,不想请假。”我说。 “她是怕吃我小姑的醋吧?”陆秋歌接过话题说。说完后,她又对着叶知秋问:“小姑,如果易晴川做我的男朋友你会吃醋吗?” “你不会是喜欢他了吧?”叶知秋笑着问道。 陆秋歌沉默着没有回答。 叶知秋以前一直以为我俩就是爱开玩笑,毕竟我俩从初中时就是好朋友,要成早成了,所以也从来没在意,但这次她显然已经看出了端倪,沉下来脸来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行。” 陆秋歌撅起了嘴,眼泪顺着就掉了下来。 看着她的样子我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她随手抓起一把菜刀就朝我扔了过来,我转身一躲,菜刀一下就砍到了我左脚的大腿上,我感觉大腿上一阵冰凉,有种像水一样的东西直往下流,我低头一看,裤子都已经被砍破了,鲜血直流,我赶紧用手紧紧地按住我的伤口。 那两个女人被吓得呆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快去找布条吧,呆在那里干什么?”我强忍着剧痛苦笑着说。 我疼的蹲坐在了地上,那两个被吓坏了的女人则争抢着往卧室里跑。 “去一个就可以了啊。”我看着她们慌了神的样子说。 陆秋歌走到了我的身边。 “扶我到外面的沙发上去。”我说。 她很费劲地弯着腰把我扶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这时叶知秋跑了出来说:“我从单位拿来的绷带都用完了,先扶到医院吧。” 我看了她一眼,有气无力地说:“衬衫剪破啊,这样一直流血我会死的。” 她进屋后迅速拿了一件衬衣拦腰剪断后,跑了出来开始做简单的包扎。 送到医院后,我就在医院住了下来,我叫陆秋歌打了个电话给王俊汉找理由给我请了长假。 这期间由于叶知秋要上班,只能晚上陪着,靳瑜瑾要上课,只能中午陪着,其余时间就是陆秋歌一直陪在我的身旁,所以我不但不觉得寂寞,反而有些快乐,感觉像塞翁失马一样。 “坏事做多了肯定要倒霉的。”待陆秋歌走后,靳瑜瑾笑着说。她以为是叶知秋砍的。 “是陆秋歌砍的。”我笑着摸了摸她的脸颊说。 “她为什么砍你?”她问。 “我帮他切菜时不小心掉在了上面。”我笑着说。 她笑了笑,但我知道她显然不相信我这个理由,她心里坚定地认为是叶知秋砍的。 …… 这期间最难过的事情就是上厕所的时候。 “你转过身去好不好?”有次尿尿时,我对着陆秋歌说。因为突然有个女人在身边提着输液的药瓶,根本就尿不出来。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就不说话。 我使了半天劲都不能尿出。 “你转过身去吧,有什么好看的?”我央求道。 她依然无动于衷,然后实在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说道:“我只是想看一下活人会不会让尿给逼死。” …… 我在医院只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就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学校,因为下星期就要考试了。 虽然我这半期玩得比较凶,但考得还算不错,或许是叶知秋的学习方法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吧。 期末考试一结束,学校就开始放寒假。 第十章相信未来 寒假一开始,靳瑜瑾就回了老家,我则和我表哥一起跑大货车去了,一直到开学。 开学不久,不知何时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里就被谁弄了一块小黑板写上“离高考还有X天”的字样,弄的紧张兮兮的。 教学楼高三年级的灯开始彻夜不熄。 连王俊汉这种平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也紧张了起来,开始整晚呆在教室里看书,但他成绩一直不错。 “走,俊汉兄,今天带你去找陆妹妹耍去。”我笑着对他开玩笑。 “别,别去了,听……说开学就要进行适应性考试,外……省的考不起,至少要考个矩州大学噻。” “你没问题。重点大学肯定没有问题。”我说。 “谢谢,你也一样。”他笑着回应。 我知道他在安慰我,心里有些难过。 为了防止同学们熬夜看书,每到凌晨一点左右,总有巡逻的老师来教室劝学生回寝室睡觉,在这种浓烈的学习气氛之下,所有的人都被搞得紧张起来。 瑾的成绩要比我好许多,在这仅仅剩下的这一个学期里,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她了。我开始隐约有些担心,如果毕业后她考去了其他地方那我怎么办?我开始觉得有些难过,也许我们以后再也无法见面了。其实某些注定的坏事情如果你不想,你可以觉得无所谓,但人却无法做到,所以就会觉得特别难受。 那天中午他在寝室和我闲扯的时候,我忍不住把我这想法告诉了她,她听后笑着说:“我是不会忘记你的,但你肯定会把我忘记,除非你把我记下来。”她说这话的时候笑了笑,然后接着说,“写首诗送给你吧。”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刚买的笔记本,打开封面,在空白页上认认真真地写上: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露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然后在页面的最底端写上:“相信未来——靳瑜瑾!” 她把笔记本轻轻地合上,递给了我。 这是著名诗人“食指”先生写的一首诗,她知道我很喜欢,就摘抄在笔记本上送给了我。 但我却无法相信我的未来,感觉一片黑暗,只记得那时最大的愿望是能回寝室好好地睡一觉,但想到大家都在教室里学习,心里也觉得特别焦躁,就算回了寝室也睡不着,就只好坐在教室静下心来认真复习,累了就走出教室到走廊上抽支烟,因为是高三,即使被巡逻的老师发现也假装没看见一样,很多时候我特想到隔壁班的教室去看看,我知道瑾一定在里面学习,但我怕被他们班的男生笑话,所以就只好趁抽烟的时候从走廊上偷偷地往里瞟上几眼。 “我去你们教室给你补课吧。”有天晚上她走出教室对我说。 我很高兴地点了点头。 看见她的到来,班上的女同学则看着我笑,男生则吹起了口哨,她无所谓的笑了笑,然后就往我的座位走来,我同桌则拈起书包就往后面的空桌上跑。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我都觉得难为情,可她却无所谓的样子。 “你不怕他们笑啊?”待她坐下后,我笑着问。 “怕什么怕哦?他们今晚笑过明晚就不会笑了。” 我为她的勇气感动着。 日子在紧张的学习中一天一天地度过。 有天陆秋歌跑到我的寝室来对我说:“我明天要去乡下实习去了,你送送我吧。”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到学校外面的小菜馆吃了饭,她显得有些伤感。 “哥,我现在觉得当初该听你的,和你一起读高中多好啊?想到那狗不拉屎的地方就心烦。”吃饭的时候,她愁眉苦脸地对我说。 “哈哈,只是去实习,又不是分到那里去,瞧你说得好像那地方没住人一样。”我笑着说。 她皱着眉头没有说话,低头吃着饭。 “我不也是农村来的吗?没那么严重的。《黄金时代》还记得吗?体现了一种不屈服的精神。”我用手抬了抬她的下巴。 她抬起头看着我表情痛苦地笑了笑。 我们开始低着头吃饭,谁也没有再说话。 “坐牢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吗?”她打破了沉默,抬起头来看着我说。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又低下头继续吃饭。 “我感觉你现在好像变了一个人。” “是吗?我觉得我还是老样子。”我头也没抬,低着头继续吃饭。 她加重了语气说:“变了!”“以前你做什么事情我总知道,但现在我却无法理解你内心在想些什么。” 她见我仍然低着头吃饭,就接着说道:“你变得没有什么朋友了,变得很忧郁,你笑的时候都感觉你心里有一种解不开的结。” 听着她的话,我感觉自己的眼眶一热,眼泪不自禁地滴了下来掉落在碗里。我抬起头笑了笑,假装不经意地擦去了眼泪。 我淡淡地笑了笑,摇了摇头说:“我以前就只有你一个朋友的。”“唉。”我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不知道我的明天会怎样,我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大学,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档案的问题而不录取我。” “唉,为什么人长大了烦恼就多了呢?”她叹了一口气后说。 “相信未来。”我努力地睁了睁眼。 “相信未来!”她说着站了起来并把手像我伸来。 我紧握住她的手也跟着站了起来。 第二天我去车站送她上了开往乡下的客车。客车开走的时候扬起一大片如烟的尘土,看着慢慢开走的客车,我觉得有些难过。我发现原来她才是我真正的朋友,一个真正读懂了我内心的人。 从高三上学期起就已经没有新的课程,全部是复习和巩固以前学过的知识,每天就是不胜其烦地做作各种名目的参考书,做完了“黄冈”就做“志鸿优化”,如此等等,源源不断,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心烦。不过高三下比高三上要好一点的地方是——心理负担要轻些。到了高三下的时候,自己能考个什么样子的大学已基本定型,所以心理上反而觉得更轻松些,那时最盼望的却是高考早点到来,好尽快结束这似人非人的生活。 那时各个学校的招生广告也开始陆续地出现在了宿舍楼前的公示栏上。 “你准备考什么大学呢?”有天我和靳瑜瑾在公示栏前看着各种招生广告的时候,我对着她问。 “武大吧。”她接着说道,“最重要的是每年四月的时候能在里面看樱花。”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她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逗你玩的了,我跟你一起考矩州大学。” 我也跟着淡淡地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我知道她在安慰我。 周末的时候我去了叶知秋那里,顺道买了些蔬菜和水果,看起来有一大包。 叶知秋开门后,我见陈兴富正坐在里面得沙发上,我感到有些吃惊。我看了她一眼,然后低头开始换鞋。 “我们准备结婚了。”陆知秋淡淡地说。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然后继续低头换鞋。 我换好鞋后,她伸手接过我手里的东西,往前走放在了客厅里的桌子上。 大家在沙发上呆坐着看着电视里播着的药品广告——一个主持人模样的人在那装模作样地访问着一个扮演“托儿”的所谓专家。 叶知秋也觉着无聊,就站起来说:“我去做饭吧。” 我也站起来说:“不用了,我晚上还有课。” “今天不是周末吗?”叶知秋轻轻地问道。 “快高考了,周末都得补习。” 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整个过程中,陈兴富都没有说一句话。 我从叶知秋家里走出来的时候,觉得有些伤感,我曾以为当自己面对这一刻的时候肯定会难过,但当时确实没有,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 从叶知秋家回来没过几个星期,陆秋歌就回来了。 那天我和瑾正在寝室里做作业,陆秋歌推门走了进来。我有些吃惊,揉了揉眼睛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她背着一个大背包,提着一个旅行袋,“嘿嘿”地笑着不说话。 我走过去接过她旅行袋,她则一弯腰就把背包猛地仍到了靠门的床上。 “唉,终于回家了。”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 “有那么老火吗?你才去个多月时间啊。”我不屑地说道。把旅行袋放在了她的背包旁。 “是33天,你不知道,那里还没有通公路,是一农民用牛车把我们送到镇上后,我才坐客车回来的。” 我走过去一边给她倒水一边说:“很正常啊,有的地方连牛车都不通的,只能靠走路。遇见帅哥了吗?” “别说了,我们去的第一晚上,就有一些年轻人跑到我们寝室的门口吹口哨,吓得我们几个女生在里面缩成一团。” 她喝了一口水后接着说道:“TMD也不想想,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白了她一眼,然后对着瑾看了一下。 她知道我家是农村的,所以也明显感到自己说错了,就连忙改口道:“你们不知道那里有多苦。” “想家了没?”瑾笑着问道。 “太想了。”她边说边坐到了床上,“特别是每次看见村里有牛车到镇上赶集,我就特想跟着他们一起回来。” “你这种感觉我理解,以前看过一本知青的书,大意是他想回家时,就跑到山上去看着回城的客车哭。你现在不是回来了吗,怎么不先回家就跑到我这里来了?”我笑着问。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嘛。”瑾接过话茬,笑着对我说。 我不解地看着瑾。 “意思是说我想念你这个老情人了。”陆秋歌对着我笑着解释。 “就你,想泡的话,几年前就到手了。”我笑着回答。 “你肯定想过的,最主要是我一直不答应。”陆秋歌接过话茬说。 靳瑜瑾瑾跟着笑了笑。 那天下午的时候,我们一起在当初送她走的那个小饭馆吃了饭,饭后靳瑜瑾就回了学校。 “你放心他和我一起啊?”瑾临走的时候,陆秋歌笑着问。 “我只是放心不下他的学习。”瑾淡淡地笑了笑说,“如果真有事,你们怎么会成为这么要好的朋友。” 看着靳瑜瑾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了学校大门口,陆秋歌把头靠在了我耳边说:“女人其实都是很傻的。” 我用手戳了一下她的额头,也淡淡地笑了笑。 “这女人怎么会认为成为了恋人就不能成为朋友呢?”走出餐馆的时候,陆秋歌接着说道。 我没有回答。 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沿着文化街漫无目的地往前一直走。 “你觉得我这段时间变黑了吗?”陆秋歌把手挽到我的手臂上后,对着我问道。 我笑着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 “你知道你小姑快结婚了吗?”我问道。 她看了我一眼,笑着说:“不知道。”“你真的很喜欢我小姑?”她接着问道。 我两眼望着前面不停闪烁的霓虹,没有说话。 我们默默地往前走着,谁也没有再继续说话。 穿过杜家巷子路口后,前面就是三中,那时我们初中时就读的学校。 “走里面去玩玩?”我问。 她点了点头。 穿过校门后我们往操场那边走了过去,在篮球场旁边找了一个水泥凳坐下。操场里有几个学生模样的人正在那里打篮球,不远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坐着一对情侣,虽然面部不是很清晰,但可以清楚地看到男生的手绕女生的肩膀伸进了女生的衣服里面。我发现陆秋歌也在向着那个方向看,就拍了她一下,她转过头来对着我笑了笑。 “我们怎么成为朋友的?在我印象中你好像一直都瞧不起农村来的。”我对着她问道。 她“嘿嘿”地笑了一下后说道:“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她顿了顿又说道:“有次我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到火车站送我,尽管我反复推脱,但他还是给我买了火车票,我知道他没啥钱,火车临行时我就把钱从车窗里把扔给了他,没想到被一农村模样的老奶捡起就跑了,从那以后我就对那些穿得比较差的人没什么好感,认为他们都喜欢贪小便宜,所以我就……” “你不能这么说。”我打断她的话说道:“不管城里还是农村,都有勤劳善良的,也有懒惰不务正业的。比如我爷爷奶奶就非常勤劳,大多数农村人都和他们一样朴实,你不能管中窥豹、以偏概全,再说你见的那人应该属于城郊的,哪有农村的老奶奶敢在城里捡别人扔在地上的钱呢?” 她眯着眼笑着看着我,没有回答。她把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对着那边已搂在一起的情侣撅了撅嘴说:“抱着我好不?” 我白了她一眼,没有任何反应。 “我假期和你去看你爷爷奶奶好不?”她把用手勾着我的肩膀撒着娇说。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奶奶肯定会很喜欢你的。” “我也肯定会喜欢他们的,到时还可以去看一下我未来的婆婆,提前处理好婆媳关系?”她笑着说道。 “什么婆婆?”我有些不解。 “就是你妈啊。” “你他妈神经病,作为一个女生,你能不能矜持一点?”我笑着骂道。 “唉,我小姑马上就要结婚了,你就不感到痛苦吗?”她问。 “走吧,回家了。”我站起身来拉了拉她。 “去你们寝室吧?”她不情愿地站起来说道。 “不行。我还要回去上晚自习呢。” “都下课了吧。那我的东西怎么办呢?” “我明天给你送去书店吧。” 离开陆秋歌后,我突然觉得有些感伤,我特别想念叶知秋,有一种无比强烈的思念。我一个人默默地往学校走着,看着被街灯拉长的身影,我感觉自己特别孤独,特别落寞,或许很多东西都是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吧。我开始忆起叶知秋的种种好,她漂亮,她善解人意,她会刻意地取悦于你,刻意地讨你欢心等等,等等。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晚自习了,但老师还在教室,我不想去挨训,就离开教学楼回寝室去睡觉,心里觉得空落落的。 没隔多久,靳瑜瑾就来到了我的寝室。 “你不能一天总在外面混,下星期就要适应性考试了。” 我点了点头。 …… 这次适应性考试我考得不是很理想,心里觉得有些烦躁,那天是星期六,我就跑到文豪书屋去找陆秋歌,她正在忙前忙后地和几个小姑娘整理着成捆的书籍。 “这段时间什么书最畅销啊?”我走进去后拍了拍她的肩膀问道。 “《三重门》。要看吗?”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估计你不会看,因为是一个十多岁的小伙子写的。”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过,你可以看一下的,或许可以缓解一下你高考前的紧张情绪。” 我随手拿了一本,翻了几下后就放回了书架上,然后说道:“妈的,真不能比,同是80后,人家都能写出书了,我们还在这拼死拼活地读。” “人生就是这样不公平的,你娃娃习惯去接受吧。” “唉。”我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我突然心有所感地说道:“你娃娃比我好,至少你老爹还给你留了个书店,可我老爹只能在农村给我留一亩二分的看牛地。”“算了,回学校看书去。”见她很忙,我就边说边走了出来。 “等等我。”她见我正往书店门口走,就在后面喊道。 “什么事?”我回过头去看着她。 “我洗个手就出来。”她说着起身走往里屋的洗手间走了进去。 她走出来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走,陪你去逛一下,看你今天心情好像不大好。” “去什么地方呢?”我问。 “随便吧。” 我们出了书店后就往小岩关方向信步走去。 “我觉得我完了,成绩又不好,又没什么特长。”我有些伤感地说道。 “哈哈,我家不是有个书店吗?”她笑着看着我说道。 “别开玩笑了。”我摇了摇头说:“其实我和你一样讨厌农村的,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走出农村,我讨厌我出生的那个鬼地方,我讨厌下雨时那里满是泥泞的小路,我讨厌开春后挑着满框的牛屎粪去种洋芋,我讨厌光着脚丫去那满是蚂蝗的田里去插秧,我讨厌那满是烟屎的烤烟,我讨厌熬更守夜地在地里看西瓜,总之我讨厌那里的一切。” 我说这些的时候感到十分地愤懑,语气就显得更加地激动,她则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道:“你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说过?” “这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否则就是大逆不道,你见过谁说不爱自己的家乡吗?。” “为什么呢?” “人家会问你,连生你养你的地方你都不爱,你还算是人吗?” “不一定啊,或许别人真的还是很爱的。” “和我一起长大的人当中,大家从小的愿望就是走出那片大山,而且父辈的愿望也如此,否则怎么会花那么大的代价从小就把我送城里来读书呢?” “那样或许是想你将来会更有出息。”她静静地看着我说道。 “不是的。”我摇了摇头说,“他们只希望我将来能有个工作,不用回家务农而已。” “按你这么说,书中所有写思念故乡的文章都是假的。” “你永远不会理解的,如果有一天,我家财万贯,或者权倾朝野的时候,我也会想回家的,因为那只是短短的几天,而且面对的都是鲜花和掌声。” “你说的是衣锦还乡吧?” “对,如果你有钱有势,故乡就是你温暖的怀抱,如果你一无所有,那里迎接你的只有几座冷冰冰的大山。” “可我不一样,如果我常年在外面漂泊的话,我一定会想回家的。” “家和故乡是两个概念。” “怎么会呢?回家不就是回故乡吗?” “你是城里人,你不会理解的。” “只是以个小县城而已。” “那都不同,城里这么多人,你在外面好或者坏是没人关心的,但我们那里就不一样,只有那么几百个人住着,如果你在外面混得一无所有的话,你回到那,里面对的只是人们的冷嘲热讽。” “你可以不用理他们啊。” “因为只有那么几张脸,你不得不面对。” “那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混得很出色的。” 我笑了笑说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其实农村人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你有个正式工作就行。” 她也笑了笑说道:“那代表你吃‘皇粮’了。” 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要吃上‘皇粮’,那样就可以衣食无忧了,所谓‘生有所养,老有所终’嘛。” “其实这社会只要有钱就啥都不用担心的。”她笑着说道。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顿了顿我若有所思地说道:“其实农村出来的大多数孩子来说,他们对钱都持有一种很复杂的情感,一方面持有一种轻视鄙薄的态度,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为之折腰。” “那你呢?” “我不是从小就到城里来读书的嘛,所以和你想的是一样的。”我笑着说道。 “我家还算有钱的,那你娶我吧?我以后给你生个儿子改名叫易鲲鹏,取自‘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的意思,这样大气,适合做男生的名字。” “土哩吧叽的。”我说。 “那取名为易邕吧。‘邕’是和睦的意思,而且唐代一个大书法家叫李邕。” 我笑了笑问道,“那如果是女生呢?” “那改名为易秋离。” “哎,你家为什么改名都带一个‘秋’字?” “你猜我奶奶叫什么名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叫‘叶秋’。”她笑着说道,“其实从我奶奶这辈儿开始才带一个秋字,听说我爸小时候比较淘气,那时我爷爷又常年在外,我奶奶希望我小姑乖乖地听她的话,就给她改名为叶知秋。” 我笑了笑说道:“我以前还一直以为是‘一叶知秋’的意思。” “怎么会呢?我奶奶没文化,瞎蒙的。” “那你的名字呢?”我接着问道。 “我爸爸觉得我小姑这名字还不错,就给我改名为‘陆秋歌’,有可能是因为他比较喜欢读李白的诗的原因,当然或许重要的是他想把这‘秋’字传承下去。”她看着我笑了笑后说道,“不过这‘秋’字不好。” “怎么不好?秋天富有诗意啊。”我说。 “‘自古逢秋悲寂寥’嘛。” “那你还改名为易秋离?那岂不更惨?” “我是没机会改了,但自会有人改的。” “你什么意思?”我问。 “那干脆改为易不悔吧?”她岔开了话题说道。 我白了她一眼说道:“你他妈金庸的小说看多了吧?” 那天我们沿着小岩关一直往上爬,待到达山顶时天色已近黄昏,我们穿过尼姑庵的大堂后就到了后院,凭栏往下看,陡峭的悬崖似剑一样,下面是波涛汹涌的乌江,夕阳正从白洋凹的那一边慢慢地往下滑去,对面就是千佛洞。我想起了我与叶知秋一起游玩千佛洞时的情景,我突然有一种想从上面跳下去的冲动,我不知不觉地越过栏杆,站在了悬崖边上,默默地望着山脚下的江水出神。 突然我感觉自己的手臂被人抓着往后拽,我回头一看,原来陆秋歌和一个小尼姑正使劲地拽着我的手。 “你干什么你?”陆秋歌对着我问道,她见我翻过了栏杆,赶忙就偷偷地跑进庵里叫了个尼姑过来帮忙拽住我。 看着她们那惊讶的表情,我笑了笑说道:“没什么,我只是想走出来看一下。” 待我跨过栏杆走回后院后,她使劲地往我的胸膛上捶了一下,很生气地说道:“你想死啊。” 我笑着看了她一眼说:“怕什么呢?死不了。” “阿弥托福,佛法难闻,人身更难得,施主你应该珍惜生命才是。”刚才拉我的那个小尼姑对着我双手合十道。 “我未动,山亦未动,乃汝心动也。”我笑着回答说。 “还是我心动?如果我不拉你,一不小心掉下去,恐怕那一刹就是永恒了。”那小尼姑道。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看着她回答说。 “那你去死吧,我们保证不拉你了。”她说完后就抿嘴浅笑了起来。 陆秋歌对着那小尼姑看了一下后问道:“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的?特别是你笑的样子我总像见过似的。” 她笑了笑说道:“我是郁苡琳啊。”她用手捏了一下我的脸蛋说道:“这个龟儿那时经常说‘郁离子,养狐狸,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那个。” “哦,原来是你个龟儿啊。”我笑着用手还捏了一下她的脸蛋后问道,“你怎么跑来当尼姑了?” “哦,我记起来了,读实验小学的时候我们是同一班的嘛,你不是小学中途就去贵阳读书去了吗?”陆秋歌问,然后又对着她看了看后接着问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啊,都没认出你来,我记得那时你挺高的,现在怎么没长?” “不是我没长,是你长得比我快嘛。”她对着陆秋歌笑了笑说道。 “哎,你一天在这里不觉得寂寞吗?”我对着她笑问道。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她说完后,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哎,对了,我问你一下,你那时怎么就读过《郁离子》呢?” “你别搞那些神经兮兮的词了。他读过个屁,那是我教他的。”陆秋歌边说边用手扯了扯她的衣服说道:“你在这里干吗?还穿这身衣服扮大师。” “哈哈,真羡慕你们,到了现在关系还这么好。”她笑着说道,“今天就在我家这里吃饭吧。” “有什么好吃的?”我问。 “素粉。味道很不错的。”她接着补充道:“是我妈亲自做的。” “你妈也在这里面当尼姑?”陆秋歌问道。 “是啊,她是真的,她信佛,因为她厨艺还不错,就被请到这里来做斋饭,后来就干脆在这里出家了。”“我不是这里面当尼姑的,我是回来看我妈,就穿着她的衣服在这里面乱逛,我还在贵阳读书。” “难怪你没有剃头发。”我说。 “就你这猪脑袋,还真信她出家了。”陆秋歌对我说完,又对着郁苡琳问道:“对了,我记得你爸妈离婚了的?” “是啊,读小学时就离的。所以那时我就跟我爸去了贵阳。” “你妈那时在学校食堂里做的素粉就特别好吃。”我说道。 “他,你知道吗?”陆秋歌指着我说道,“他那时去食堂吃粉,那时不是每次吃粉就得丢一张票在一个熟料桶子里面吗,他那时经常是当你妈的面丢一张进去后,趁你妈不注意,就从里面反手抓一大把出来放在自己的兜里。” “你他妈那时候吃的早餐,哪顿不是用老子从里面偷出来的票吃的?”我笑着骂道。 郁苡琳看着我们争吵了起来,就笑了笑说:“今天不用票的,随你们吃饱。” “其实我应该去给阿姨道个歉的。”我说。 郁苡琳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她是诚心向佛的,道歉也没有用。”她顿了顿道:“其实我有时都觉得自己都特别喜欢这种生活的。” “我也是,我也喜欢这种青灯古佛似的生活,有一种特别祥和安宁的感觉,感觉自己的心特别静,特别柔和。”陆秋歌也跟着说到。 …… 在尼姑庵里吃了晚饭后,我们就告别了郁苡琳,然后从小岩关上走了下来。 “哎,你刚才说你特别喜欢那种青灯古佛似的生活事真的吗?”我对着她问。 “你怎么会这么问?”她对着我问道。 “随便问问,没什么的。”我笑了笑答道,然后我又接着说道:“我只是觉得有些诧异,像你这么开朗的人怎么也会有这种当尼姑的想法呢。”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一直成为这么好的朋友吗?”她反问我道。 我瞟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着,没有说话。 “因为我的内心其实和你一样,我们都很孤独,很抑郁,只是你习惯于把你所有的心思隐藏在内心里后不再表露出来,而我则习惯于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埋藏在心里后向别人表露我相反的一面。” 回寝室后我思考了很久,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忧郁,其实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幸运的,父母双亲健在,家庭和睦,同学之间关系也还不错,唯一的遗憾就是成绩差了些,或许人就是怕对比吧。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靳瑜瑾走进了寝室。她看了看我后问道:“你今天去哪了?” “去小岩关玩了来。”我说,“陆秋歌说我有抑郁症。”“你觉得呢?”我接着问道。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说说看。”我说。 “你从小就到城里来读书,而你家却是农村的,与城里的同学相比,一些个性习惯都与其他同学有很大的差异,家庭条件更是显得格格不入,因此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自卑的心理,时间久了难免会有自闭的倾向。” “没有。”我打断她的话说道,“我从来没想过这些。” “肯定有的,很多事情你自己并不知道,但它却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你。”“所以说人一辈子最大的困难不在于如何超越自己而是压根儿就没几个人能真正了解自己。” “所以说人活在世上需要很多朋友,是吗?” “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他也不会经常指出你的缺点的。” “为什么呢?” “如果经常指出你缺点的人肯定不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淡淡地笑了笑,然后看着她,表示我很不理解。 “忠言总是逆耳的,没有人愿意听自己的缺点,更谈不上和经常指出自己缺点的人做朋友了。” “唉……”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 “别想了,做题吧。”她笑着看了看我道,“人总是要活的,无论好坏。”她说后面这话的时候,停止了笑容,轻轻地摇了摇头,显得有些感伤。 她做了一会作业后就回到了寝室。 就这样过了几天,有天家里突然打来电话叫我赶快回去,说我爷爷去世了。那天陆秋歌也在我的寝室里玩,她和瑾正在寝室里吹牛,听我说后,就非要和我一起回家,我拗不过她,只好带上她一起。 回到家后,只见爷爷静静地躺在堂屋里冰棺上,脸上盖着一张火纸,我轻轻地揭开火纸静静地看着他,眼泪情不自禁地往下滴,这是我第一次经历自己亲人的离去,看着他苍白的面容,我想起了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带我上山放牛打柴的情景,他让我在牛背上坐着,他则在前面抽着旱烟背着背篼牵着牛往前走,他的脚上长有很严重的牛皮癣,走起路来有一小点儿跛。 “爷爷,你的脚疼吗?”我在牛背上对着他的背影问道。 “不疼,这点儿算什么呢?” “我长大后挣钱了给你治好吗?” 他回过头来看了看我,从嘴里取出“旱烟袋”往牛角上敲了敲,咧开嘴对我笑了笑说道:“好啊,乖孙子,长大后要好好读书,住在城里才是。” “行。”我笑着回答道。 爷爷就这么走了。伟人或名人去世时有无数的鲜花和听不尽的赞歌,但我却只能在自己敬爱的爷爷的遗容上轻轻地盖上火纸一张。 他只是千千万万遵纪安分,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中的一员,他这一辈子都没有什么伟大的抱负,我所听到过的,他唯一的期盼就是希望他的孙子——我,能住进城里。 父亲走过来看了我一眼,淡淡地问道:“快高考了吧?最近有没有考试过?” 我含着泪点了点头说:“还行,考个一般的大学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他听我这么说后,紧皱的眉头一下舒展开来,有些欣慰地说道:“那你今晚给你爷爷‘跪一下更’后,明天就回学校去吧。” “我想送爷爷‘上山’(埋葬)后才去。” “高考重要!”他说完这句话后,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往堂屋外面走去。 在他们眼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话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甚至不希望我能“白首穷经通秘义”,而只希望我能通过高考走出那座大山而已,就算我爷爷在世,同样面对此情此景,他一定也会作出相同的选择。 很多年后,大学毕业了去广州打工,听到一位有头有脸的人在电视上说什么“希望大学生离开城市回家创业”的废话时,我突然想把他从电视里面揪出来砸他几砖头,感情他并不知道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承载了多少的希冀,肩负了多少人的梦想。 …… “跪更”是我们那里的一种习俗,就是人死后自己的亲人(必须是亲人,而且是直系亲人)在和尚做道场时跪在死者灵前,而且跪之前必须头缠白纱(俗称孝帕),以谢死者的养育之恩。 一轮法式结束后,里面的和尚念着经唱道:“善男信女跪下来。”我就走了进去,在爷爷的灵前跪了下来,我刚一跪下,陆秋歌不知从什么地方就冒了出来跪在我的旁边。 “谁喊你来的?”我看着她头上缠的白纱,有些诧异地问。 “那些发“孝帕”的人。” “他们怎么会发给你呢?”我有些生气,但还是轻声地问道。 “我要的。”她强忍住笑对我说道。 我有些生气,真想揍她一顿,但在我爷爷的灵前,我只好强忍住怒火,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就不再说什么,她也很虔诚地跪在那里,一句话也没再说。 我跪的那一轮法式结束后,我们就起身走了出来,我拉着她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和颜悦色地对着她说道:“你知不知道,这些事情是不能胡闹的。”见她刚才不是故意捣乱,而且跪得那么认真,我也不好在责备她,只想和和气气地给她解释。 “我没有胡闹,我是认真的。”她一本正经地对着我说。 “必须要和我定亲了的人才能一起跪在我爷爷的灵前的。”我解释着说。 “我知道。”她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和你不行的,你知道我和你小姑的关系的。”我回答说。 “我不管,反正你以后如果不娶我,就是对你爷爷的大不敬。” 她说完这句话后就转身往人多的地方走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在父亲的呵斥下,我坐上了返校的客车,因为没有能送爷爷“上山”,我心里本来就觉得很不舒服,再加上昨晚陆秋歌那么一闹,更是有些生气,就坐在客车上睡觉,一路上都没有理她,到达客车站后,我面无表情地提着行李就往学校方向走去,这显然已经触怒了她,她在后面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吼道:“你他妈以为我非你不嫁吗?滚蛋吧,你。”然后径直往师范方向走去。 那时正在车站门口,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更是心烦,就加快脚步赶紧就往学校方向走去。 我回学校后,认真地想了想,其实对于今天的事情,我也真做得不对,似乎有些太伤她的心了,后来我曾想找个机会去给她解释,但终于还是放弃了,我们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当时包括我父母在内的亲人,在那种情况下,他们都没有阻止她的行为,就足以证明在他们心里也是非常喜欢陆秋歌的,但不管怎样,我都决定尽最大可能地躲开她,有叶知秋的因素,当然最主要的,还差一个多月就高考了,我当是觉得,应该趁这最后一个多月的时间抓紧一点,考个好的大学才对。我也再没有去找过叶知秋,尽管我觉得她跟那个木讷的男人恋爱是因为我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她总有了自己的归宿,我不想去破坏别人的幸福。 不过从那天起一直到高考结束,陆秋歌也都再也没来找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