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序一:俊朗的荒原驭手 弄文这些年,第一次答应给别人的书写序,这大抵是担心才疏学浅,有误导他人的嫌疑,就显得决绝。此番,女儿的学弟邀我为他的小说集《荒原》写一点文字,不知怎么就答应了下来。窃以为,作为在校大学生,能够在课余时间写出一部小说,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感佩的事,而且自己在他们这年龄,不也是心怀拳拳,想有一番作为吗?给家胜写一点文字,也算是对青春的回望吧。 我与家胜没见过面,但通过女儿辗转,他读过我的两本诗集、一部散文集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同时我还接到他寄来的一封信,算是有了未曾谋面的交往。这次收到他的请托,不久又收到他通过邮箱发来的文稿,抽空品读,不禁被他的青年才俊所吸引。说实话,我三十年前也斗胆写过一些小说模样的东西,最长的竟然有三万多字,叫《棘手的毛坯》,后来给弄丢了;深深觉得在校学生写东西很是不易;经过这么些年,早就有些身心苍凉,可是对于校园、对于当年深夜读书和梦想写作的情形依稀可见。看见家胜的稿子,于是就感到亲切,也许是经历使然。 从书稿来看,《荒原》收录十篇小说。言情类的共有五篇,分别是《梦月》《最后一杯双皮奶》《离别是甜蜜的伤》《一克拉眼泪》和《遥望》;描写社会底层人民生活的有《鹏是会飞的大鸟》《讨债》《天下无贼》和《哎,手机要不?》四篇;而最后一篇《狼兄狗弟》不仅描写了普通人的平凡生活,还涉及对人生终极关怀方面的思考。小说长短不齐,有的近八万字(如《遥望》),有的三万来字(如《鹏是会飞的大鸟》),有的则万把字或数千字,但都透着作者青春的心跳和无尽的希冀,以及这种经历和希冀带来的欢喜和伤痛。它们是鲜活的,也是在生活基础上提炼而成的艺术品。因此,我就有些喜欢,也愿意向你推荐。喜欢和推荐,至少有四个理由: 首先,作品体现俊朗之气。十篇小说的选题是俊朗的,小说的语言也是俊朗的。这些在阅读时你一定会深有感触,不再赘述。就连作者对北方风景的描写,也透着青春的喜庆。如《鹏是会飞的大鸟》,作者对故乡风物的深情描写,干净利落,带有童话般的色彩;在《遥望》里,对北方校园及周遭环境春夏秋冬的变换,用笔细腻,描写含情,寄托了很深的情怀。当然,更主要的还在于作者少年才俊的青春眼光,使他笔下的人物和情节没有虚无、绝少油滑,也没有当下文学作品中难免的脂粉气和卖弄意味,因而显得流畅清纯,透着质感。 其次,作品透出开阔之象。大学生写小说,大都离不开校园言情,或者借助魔幻想象,这已经不奇怪。可在作者这里,小说的笔触不乏描写校园生活和学子成长的篇章,但涉猎的生活很广,甚至在有的方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深层领域。在《哎,手机要不?》中,作者主要描写打工仔“强哥”的一段欺诈生活。“强哥”盼望着领工资,好不容易领了工资,除了给父母寄钱以外,就想买手机,不料第一次买手机就被骗。被骗的“强哥”决定以牙还牙,又设了骗人的把戏,可当下一次领了工资寄钱回来的路上,居然又有人拿着“强哥”骗出去的那部假手机来骗“强哥”。在这里,作者描写的已经不是校园生活,而是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欺诈。“强哥”是受害者,被迫陷入连环欺诈的怪圈,显得很无奈。在三万余字的《鹏是会飞的大鸟》这篇小说中,作者主要描写了家族斗争的残忍,强大家族与弱势家族之间力量的消长变化,以及市场经济对农村家族姓氏等旧势力的冲击。这些都远远超越了校园,超越了一般学生创作的范畴。即使在《遥望》这部主要描写校园生活的小说中,还是有很多章节布景于广阔的社会。比如商界生活、娱乐生活,甚至阴暗的歌厅与卖身的妓女,这些都是校园学子在过去难以经历的。而今社会泥沙俱下,校园也难以免俗。这样的描写,不狭窄,有深度,透视着广阔的社会涵盖面和作者深刻的思考。 第三,作品呈现阅世之痛。如果说《哎,手机要不?》呈现着一闪念的阅世疼痛,《鹏是会飞的大鸟》饱含着家族斗争带来的身心灼痛,那么,《遥望》则透视着当今大学生成长的烦恼、情爱的苦乐,还有作者对80后、90后的前途和社会未来的隐隐担忧。在《遥望》里,打台球仅仅是一个引子,而更多的运作,包括围绕袁峰、谷雨、叶俊生、杰哥四个室友,还有他们的女友夏子涵、严妍、丁瑶、赵梦琳和王昭君等等,都纠葛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谷雨对文学社的劳神,袁峰对生意的钟情,叶俊生对英语的钻研,还有这几对男女学子的恋爱经历,都是历经人世风雨之后的疼痛,当然也含着甜蜜。这是当代大学生必然经历的阵痛,也可能是未来的财富。作者在小说的构建中,人物的选择都是多义的,没有作简单化的处理。 第四,作者扬起理想之帆。这一点,较为集中地体现在《遥望》里。从大一开始,谷雨经历了写作、打点文学社等一系列过程,也有着与袁峰前女友严妍的邂逅,他在成长;袁峰,在拥有夏子涵之后,又有了对严妍的好感,却又一直困扰于夏子涵特殊的身世;叶俊生,本来爱着丁瑶,可又对英语播音员赵梦琳有了好感。赵梦琳的过分大胆让他退却,而丁瑶的原谅又让他恢复了对这份爱的自觉。面对这些纠葛,谷雨是比较清醒的。他不但把握了自己,而且在几次关键时刻,还给袁峰与叶俊生指点出人生的迷津,使得这一代大学生在“遥望”中有了人生的坐标。这样看,作者的小说在迷乱中扬起了生活的理想风帆,虽然艰难,毕竟有了一个不算虚无的参照。 最后,我觉得,小说中的英语单词偏多,一些议论可有可无(这或许与作者的专业有关);还有就是谷雨作为学生,是不是太成熟了?这可能有理想成分使然?但作为小说,似乎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可使形象更为鲜活真实,抑或更加妥当。此见,不知作者以为如何? 以上浅见,疏漏难免,希望不要误导读者。 是为序。 朱军 于山居轩 二〇一〇年九月 (序者系陕西作家、作协会员) 第2章序二及自序:荒原上的行者 回首过往,不觉间我与家胜相识已八年有余。当时他是校书协主席,正组织学生参观陕西省长安历史博物馆,而我从小酷爱书法,跟随名师学习,便颇有兴致前往碑林参观。初识家胜,人很随和。他见我立于碑林许久,细致观摩,故有意与我攀谈,各报籍贯,长谈一番,竟然一见如故。此后,他邀我就任书法协会名誉主席,以书法会友;继而,我又引荐他加入校报编辑部,以文会友。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从此交往甚密。 几次交往之后,得知家胜喜好文学,饱读经典。我们几次江湖论道,切磋书艺,至无意间拜读家胜创作的小说,可喜可叹,钦佩万分。于我而言,本以为入校新生,涉世未深,初出茅庐,何以文采飞扬?但是他竟能写出几篇富于哲理、意蕴悠长的小说,实乃不可思议。究其原因,恐怕还在于家胜善于独立思考,常观左右而不语,是谓荒原之上的独行者。受家胜影响,我也渐生写作的欲望与灵感,后创作小说《夜西安》,拿与家胜阅读交流,相互探讨,不甚欢喜。 青春岁月转瞬即逝,临别时家胜言及要将《荒原》付梓于市,然当时匆忙,一再推移,以至于好友及读者见之甚少。时过五年,一日家胜与我联系,说近期闲散,终有时间细品《荒原》,斟酌词句,想使《荒原》不至于愧对青春,邀我题名并作序,我爽快应允。心想创作不易,定当慎重,用心准备,非精品而不必为也。于是我开笔润字,数日来为题名一事而勤加练笔,几经设计与修改,终于使“荒原”二字见之于众。 以生活琐事,晓人生大义,并探究人性之本原,所谓大道至简,《荒原》实为同龄人中难得之作品。它不过由十篇长短不一的小说作构成,但尽现青春校园、市井百态、城市乡村,甚至迷乱的烟花柳巷与荒芜的原野山林;其故事情节,其人生洞见,都弥足珍贵,也足见家胜在文学创作上的深厚底蕴。一部作品纯粹超脱现实那便失去意义,同样,只是细磨柴米油盐又不觉让人乏味。《荒原》的意义就在于让你感叹,即使囿身于现实,也不失诗意与思考。因此,生活实乃不止眼前的苟且,还需追求那诗意和远方的田野。 区区数言,聊表心意,古有羲之《兰亭集序》,愧借右军之名,作《荒原》集序。 李振龙 于长安 二〇一六年冬月 (序者系陕西青年书法家、书协会员) 自序 此刻,窗外刚刚下过一场雷雨,外面的世界看似比之前干净了不少,暑气也消退了。这样闷热的夏季,一场及时的雷雨的确是人们所企盼的。不过雨水虽然可以冲刷一时的肮脏,却冲刷不去人类长期以来对大气的污染,修复不了大地上那累累的伤痕。同样,灵魂的蜕变也在这浮躁气息浓郁的城市中不断演绎着;浮躁,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原则和那些处于原则背后最卑微的底线。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因而,我这一部摹写出时代一角的中短篇小说集,也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了这个形象的书名——“荒原”——暗示我们处于一个信仰荒芜的时代。 《荒原》是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其中一共收录了我自〇八年至今所创作的十篇小说,全书约20万字。在小说人物上,我试图构造出社会各个阶层的缩影。比如,小说中既有富裕的商人,也有讨债的民工;既有功成名就的教授,也有彷徨茫然的学生;既有生活安逸的富二代,也有憨厚朴实的穷小子。在小说主题上,我主要尝试触及人生必须面对的几个问题,比如爱情、理想、现实、等等。《梦月》《最后一杯双皮奶》《离别是甜蜜的伤》与《一克拉眼泪》这四篇小说,涉及我对人生爱情的总体思考,应该说在有些观点上还是比较深入的;《遥望》这篇小说集中体现了我对理想与现实的思考,80后、90后一代处于明显两极分化的社会,其中不乏富二代、官二代,也有大批的平凡人,他们在背景相差很大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是当今社会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小说只是提出了问题,需要更多的人去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在小说技巧上,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专业的写作者,我只是以感性的视角记录生活,以理性的眼光透视生活。我并不善于打磨,只是可以把我的小说分为两种创作风格,其一是细腻刻画,其二是粗犷铺叙。至于何处为细腻何处为粗犷,在阅读过程中应该很容易发现。 任何写作者都追求写作境界的不断突破,而我认为写作的境界至少有三层:其一是写自己的生活,其二是写他人的生活,其三是写灵魂的生活。写作不能躲在一个狭隘的角落,每一篇都写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当然,我不否认小生活也可以写出大境界,比如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可是,文章在题材与思想上的突围却是提高境界的根本途径。如果一个写作者,他从写自己的小世界变为写芸芸众生的平凡生活并且从中感悟出人生的要义,这难道不是一种境界的提高吗?同样,当把笔触从描写芸芸众生、探究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转变为关注人的生活状态、生活理想和生活价值以及人类整体与自然、人的灵魂归宿等基本问题,这是不是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呢?我不敢自诩这十篇小说达到了哪层境界,但依据每篇小说之后标注的创作时期,相信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看出我在小说创作上的不断摸索。 在文学这条路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用笔和纸宕开一条路,也不知道究竟能走多远,但是,我一定要做到,哪怕只是走了一小段,也要对得起这条路上的过客。 这便是我写作的良心。 是为序。 于韶关 二〇一〇年七月 第3章梦月(一) 这里的秋雨,确像张爱玲笔下的蛛丝,织成了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校园。朦胧的烟雨,尽现一派秋的韵致。雨脚在校园里跳跃,不知将会打落多少寂寞的秋叶;雨,滴在我窗前的栏杆上,敲打出一曲天堂的乐音。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听不见她的响动,只嗅得泥土的腥味。待我放学时,天就基本上晴了。只见一轮圆月坠在遥远的天边,月,很圆,却没有一丝光泽,像一片薄纸,被谁贴在了那里。 我喜欢在这种情景中漫步校园的小径,没曾想就是如此走过了高三。可有些故事,还遗落在那些小径上,无意中被新春的花草拾起,重新演绎出遥远的往事。 一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教室看《文化苦旅》。屋里很静,可以清晰地听见从远处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颇有几分帅气的男生出现在我的窗口。他敲开窗子,问道:“你是刘月皓?”我有些愕然,我不曾认识他,只好点点头。可还没等我回过神,他已经把一封信扔到我的桌子上,并在转身的同时撂下一句狠狠的话,“这是一个女生让我送给你的!” 我怀着几分疑虑,几许惶恐,慢慢打开信。有两页,是用卡通信纸写的。大体内容是读过我写的几篇散文,觉得很钦佩,想和我做个普通朋友。最后的署名是“林夕”。字迹娟秀,秀气中又隐约着几分理性。 看过了信,我有些惊慌,幸好周围没有同学。我想象着这个叫“林夕”的女生的模样。她真怪,说想做个朋友,却没说她是哪个班的。 晚自习课间,我把这件事告诉好友李天宇。他显得十分得意:“你小子八成是要有艳福了!”我装作不高兴他这样说,但同时也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在这时,下午那个送信的男生又趴到我的窗子上。 “喂!你想好了吗?”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怨愤,眼睛也似乎发出一种威慑的光。 “我?我还没想。”我躲开他焦灼的目光。 “你快点想!我下节课来拿你的回信!”他说完便扬长而去。 “他是阮韵伟,这个人我知道,他女朋友就是林夕,那封信就是他女朋友写给你的。”天宇说道。 “什么?这怎么可能?那我怎么办?” “很简单啊,你告诉她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她老公也不是不知道!”天宇得意地扬起了眉毛,可是我只觉得那个“老公”很刺耳。 “呃,那你帮我回信吧!” “我?你别开玩笑了,人家写信找你又不找我,再说了,你那么好的文笔,难道连一封回信也写不好?” “那好吧,你不帮就算了,我自己写!”我故作生气,他却早摸透了我的心思,竟然回去坐下了。好你个天宇,我非写好还不可呢! 刚好下节课我已经写完作业,就开始回信,却苦于没有信纸,刚才也忘了向天宇借几张,只好找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写起来。斟酌字句,颇为费神。最后写道:千金易得,知音难觅;若有缘分,相识何妨。我将这页纸撕下来,简单对折。还剩下不少时间,就随手翻了本杂志,竟又忘了把信传给天宇让他修改一下。他可是有一大堆信纸,一大堆情书,和一大群女朋友的人。 果然,刚一下课,那个男生就跑了过来。我把信递给他,没有说话。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过信,问道:“写好了?” “好了。”我说道。 他把信抛进口袋,慢悠悠地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又收到林夕的信,是一个女生送来的,自称是她的同桌。我忘了问她的名字,因为在想另一件事,为什么送信的不是阮韵伟?我展开信,依然是娟秀的字迹,匀称的笔画。她约我周日下午在校图书馆见,信号为两人都拿一本刊有我一篇散文的《文选》。为什么我也要去拿《文选》?她应该早就认识我,只要她去拿,我就能认出她,我想。 明天就是周末,我郑重其事地问天宇该怎么办,我要不要去?他却笑道:“去就去呗,多一朋友有啥不好,何况还红颜知己呢!”这两天他总拿我开玩笑。 周日下午,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并习惯性地带着一本读书笔记和一支签字笔就去了图书馆。我看了看表,还有八分钟,图书馆的人不多,也并没有发现一个拿着《文选》的女生。于是我去书架上把它取下,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由于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而且现在也没有一点读书的兴致,就无聊地看着来往的人。其实现在很少有人有读书的兴致,似乎每个人都是作家,却没有读者。大约一刻钟吧,我看见一个女生像是从一幅画里飘了下来,接着款款移步。她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深蓝牛仔裤;面目也逐渐清晰,双目明澈,薄唇微扬,保持着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一头披肩秀发的左前方又束了一绺。就是她了,我在心里默想。果然,她四处看了看,却不去拿《文选》,而是径直走到我身前。 “你是刘月皓?”她问道。 我嗅到她的发散出的淡淡的香,心里便像敲响了密锣,双脸也好似在向外冒火,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又补了句:“嗯,你是——” “我林夕啊!”她或许是看出我的窘迫,一边说着,一边抓过我手中的《文选》坐到对面。转身的一瞬,一缕青丝划过我的脸。 “这是你的散文。”她翻开那一页,接着说,“我读了好几遍,真好!”她说完便又去读那篇散文。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不想就这样沉默,只好问道:“为什么呢?”在与人聊天时,如果我觉得无话可说,就总会问“为什么”。 她抬头看了看我,拢了拢前额的发,笑道:“语言很优美,感情也蛮丰富;还有,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总感觉你的文字有一种孤独的味道;不过也说不清楚,就是感觉很好嘛!”她放下书,见我疑惑的表情,又接着说,“哎呀,喜欢不需要理由,不喜欢才需要理由。” 我的疑惑是因为我大感诧异,她何以察觉我的孤独?虽然我的确一直孤独,但还从未发现一个人可以从文字中察觉我的孤独。于是我随口笑言:“孤独?我有什么好孤独的?” 她却不以为然:“文人难免孤独。”她拿过我的读书笔记翻了翻,然后问道:“你平常就只喜欢写写东西,不喜欢什么体育运动?” “体育?”我躲开她的目光,“哦,我也很喜欢,只是不擅长。” “那你喜欢篮球吗?”她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之势。 “喜欢啊!而且还很崇拜那些篮球打得好的人,可是我自己打得不好。” “这也难怪,你的手拿书拿笔拿得多了,球自然打得不好。” “不一定吧,我觉得乒乓球打得还行。”我打断她的话,已没有了先前的紧张。是的,在所有球类中,我打得最好的就是乒乓球,可那是五年前的事,那时我在南方。现在已近五年,我几乎没再碰过它。不过还好,不像国足,一直踢着却一直踢不出什么光彩。我收回思绪,问道:“你最喜欢中国古代的哪个文人?”我故意将话题转移到文学上,这样可能有比较多一点的话。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将脸转向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几朵荷花在秋风中瑟瑟发抖,摇摇欲坠。“留得残荷听雨声”,她随口吟道。 “李商隐,你最喜欢他?” “嗯,我觉得他的诗迷濛幽幻,像……像秋雨编织的世界,给人一种美妙的享受。”她的眼睛顿时像溢波的秋水。 “那么你不喜欢李清照?”我习惯性地问。因为我固执地认为,只要略懂中国古代文学的人,就不会用平常眼光看待易安,他们对她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结。 “不,谁说我不喜欢她?我对她不只是喜欢,好了,不说我了,你喜欢谁啊?” 我突然察觉她淡淡的忧伤,她为什么对李清照如此敏感?可是我又不便追问,只好先回答:“柳永,他对当时的——妓女——抱有真挚的感情,宋仁宗的一句且去填词断了他的仕途,却让他成了北宋著名的专业大词人,他在当时是个真正把女人当作人的人!”他并没有在意我说“妓女”一词时的迟疑,反而对我越加激动的语调投来赞许的目光。柳永,其实我觉得他挺幸运,整天有那么多美女相伴,据说去世的时候,送葬者云集,皆为当时烟柳之人。我要是可以回到古代,一定也去两宋,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寂寥。 “喂!你们两个在图书馆别那么大声讲话!”我们聊得正开心,一位图书管理员却向我们说道。林夕突然捂住了嘴,对我诡谲一笑。我看了看四周,有不少同学正用余光瞥着我们,这异样的光芒,使我们似乎成了刑场上的罪人,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甚至没有丝毫颜面去面对太阳。 “我们到外面走走?”我急于躲避这种另人恐惧和窒息的氛围。 我们在校园的小径上走着,秋意与刚才的目光相比显得逊色许多,它是没有多少杀伤力的,至少草坪依然绿意融融。有很多同学在篮球场“厮杀”,不时可见一个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准确地坠入球篮,几乎与此同时,响起了一片喝彩声。 “我们到假山旁的草坪上坐坐。”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走到了草坪。我先俯身坐下去,接着索性躺下看天,几群小绵羊在蓝天游荡,惟独听不见“咩咩”的叫声。她默不作声,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草地上。 “给我送信的那个男生是你男朋友吧?”我终于按捺不住疑惑的心,因为我知道她的忧伤一定与他有关。 她不看我,只是“嗯”了一声。 “那你为什么今天下午不和他在一起,反而和我在这儿无聊地聊天?”两个人根本就不熟,自寻烦恼地找些话题,正是无聊。 她还是不说话,只是慢慢低下头,用一节木棍在草地上乱画。我突然意识到我的问题的可恶,为什么我会问这样使她不高兴的问题?我坐起来,慢慢挪到她身边,说道:“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这个问题。” “不关你的事,你不用责怪自己。”她淡淡地说,依然不抬头看我。我觉得很尴尬,全身都好似不大对劲,手也不知往哪里放才好,只是无意识地挠着头。 过了一小会儿,她突然站起来,“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回去了。”我看见她红红的眼,她走向宿舍,始终没有回头。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注满了自责。 风越来越大,过了很久,我慢慢走回教室。 天宇马上嬉皮笑脸地跑过来,“今天下午玩得很爽啊!” 我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他却调侃似地说道:“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小子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下午是不是——”他见我仍不搭理,才换了语调,“——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提起了阮韵伟,她就哭着走了。” “你傻啊!他们之间早就完了,就在几天前。” “什么?完了?”我知道天宇的“完了”就是“分手”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你知道什么?就知道每天抱着书!”他像打量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我。 我回了座位,脑子里全是林夕的影子。突然,徐瑞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今天下午和谁在假山旁的草地上卿卿我我呢?那女的蛮标致哦! 徐瑞是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很开朗的女生。我看过纸条,一番苦笑,然后在纸条上接着写道:一个朋友。她却很快递回纸条:女朋友吧?我直接问道:“男女同学聊聊天就成了男女朋友?只有男女朋友才能聊天?”她听后“嗤”地一笑:“你少装蒜!傻瓜才会认为你们只是朋友。”我把纸条扔了,我百口莫辩,只能不置可否。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男女同学就不能正常地交往?为什么正常的交往总在他人的眼中变形? 第4章梦月(二) 在紧张的学习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周六。其实也就只有六天,我却觉得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林夕了。我觉得今天晚上会见到她,可是,事实证明直觉也不太靠谱,我只是在晚自习第二节课间收到了一张纸条,是她的同桌送来的。纸条很短:对不起,上周末我心情不太好,不过现在好多了,明天下午能见你吗? 我拿着纸条的手像我的心一样颤抖着,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很快给她回了信:好啊,只要你高兴就好。我们下午三点还在假山旁的草坪上见!写完后,我署名单字“月”,写的时候虽然迟疑不决,但最终还是没有改。我请求徐瑞把纸条送给林夕,她在16班,在我们楼上,三楼。徐瑞却好似得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将我狠狠地数落一番,“还说只是朋友!我看根本就口是心非!” 周日下午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到了,依然是秀发披肩。我们沿着校园的小径漫步,边走边聊。路旁是一排垂柳,已经被秋风吹得隐隐泛黄、绵绵无力,恐怕几阵秋霜过后,她们就彻底香消玉殒了。 我极力回避一些可能使她伤感的话题,就随口问:“送纸条给我的那个女生是你的同桌?” “是啊,她叫柳月如,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一起无话不谈。” “好,很好,有几个知心朋友很不错!” “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没有朋友吗?”她将头发向后一顺,疑惑地望着我。 “有啊,我当然也有朋友,至少有一个!他叫李天宇,你不认识吧?” “不认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不用吞吞吐吐。” “说实话,我真的觉得你很孤独,很冷漠,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为什么呢?” 我没想到她会提这个让我敏感且伤感的话题,不过看她兴致正浓,又不想让她扫兴,只好说道:“我的孤独其实源于我的孤单,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南方工作,我十二岁之后就一个人生活。每次回家,都要面对那个好久都没有人住的所谓的家,这让我对家有了恐惧感,我甚至宁愿每天都忙着上课,永远别放假!” “对不起。”她意识到这个话题不好,突然停下脚步。我叹了口气,“没什么,我都习惯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我要在她面前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 原来我一直把自己的孤独与脆弱埋藏于内心深处,而我的独立与坚强都是外饰给别人看的。现在却有一个女生,她一眼就洞悉了我的内心,着实让我猝不及防。我像一条暴晒于阳光之下的蚯蚓,急着寻找一片可以救命的阴影。于是赶忙问道:“那么你呢?你爸妈对你很好吧?” “是啊,他们对我很好,差不多每个星期都来看我,每次都要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我看见她脸上酝酿着幸福的笑,却即刻又凝固了,“但是他们每次都会没完没了地唠叨,有时候我实在觉得烦。” “他们的唠叨是因为他们在乎你、惦记你,你要是很长时间听不到这种唠叨,还会不习惯。” “你怎么突然变老了?”她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我,“跟我爸似的!” 我拨开挡在眼前的柳枝,说道:“其实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因为人在孤独中可以思考很多事,而思考可以使人变老。” “哟,又成哲学家啦。”她高兴起来,笑得捂住了嘴,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说,“对了,你平常读了很多书吧?” “书?”她怎么突然问起了书? “喂!你恐龙啊,反应这么慢!” “什么?恐龙反应很慢吗?” “好吧,我在问——你平常——读些什么书?” “很多啊,最近在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我有一丝尴尬,还在思考恐龙的问题。 “你平常有那么多时间读书吗?我觉得学习的时间已经很紧张了。” “不,时间还是不少的,只要你一有个三五分钟就能想到读点东西,你在一天之中还是能读不少东西的。”我见她似傻非傻地望着我,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只要你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就总会有时间读。” 这一遭她似乎彻底楞了,嘴张成了一个“O”形。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悟:“看来我每天都把那些宝贵的三五分钟浪费了。” “那你现在想不想读点书,我还有很多。”我顺水推舟。 “嗯,你有些什么书?” “我教室里就有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贾平凹的《商州》《浮躁》《怀念狼》,还有张爱玲的一部小说集,哦,宿舍还有不少,你想先读哪一本?”她听后非常惊讶,我竟在那些“三五分钟”里读了这么多。 “我早就听说《文化苦旅》这本书,不过只读过里面的《废墟》,你先把它拿给我看看吧。” “好。”我很爽快地说,不在乎我也正在读这本书,因为我是在读第三遍。 她却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也在读吗?还是你先读吧,等你读完了我再拿去慢慢看。” “不用,我已经读第三遍了,你尽管拿去看好了。” “啊?——”她大惊道,“你竟然能把它连看三遍!听说那是一本文化散文集,有些地方很难懂,有时间还不如翻翻校园言情小说,我一夜就能读完一大本。” “不,我觉得那本书很有意思,值得一读。而那些言情小说太陈式化,又没有什么思想,我认为读没有思想的书就是在浪费生命。” 她好像突然生气了,眼里蓄满了不悦,“言情小说怎么不好?是你没读过吧,你要是认真读一本,肯定会被其中的情感打动的。” “好,好,可能我真的没读。”我害怕她不高兴,就急忙说道,但我的话对她而言却是欲盖弥彰。 “你什么意思啊?本来就没读嘛!” 我不再说话,也不去看她的脸。我们只是肩并肩地向前走,我没想到她这么容易生气。正好走到离教室不远的地方,我才问道:“我现在就把书拿给你?” “不用了,等晚上我自己去拿。” “那,你现在要回去了?” “嗯。”她边说边把双手发放进衣袋。 我突然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是呆滞地望着她,“那晚上再见吧。” 她转身离去,身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我回教室坐下,徐瑞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下午我看到你们了,她和你真的挺配哦!”她一连串的郎才女貌、才子佳人让我甚为反感,我最后抬起眼皮扫了她一眼,她可能也感觉哪里不对劲,才一本正经地问道:“怎么了?” “我们先是聊得很开心,可后来聊到关于读书的事,我和她的看法不一致,她可能生气了。” “这有什么?两个人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口角。”她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突然觉得她像是个久经情场的老手,而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什么两个人,我们只是朋友。” “行啦!越描越黑。”她不以为然。 我顺手翻开上午还没有读完的杂志,却发现似乎每页纸上都写满了“林夕”。我的思绪一片混乱,而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有一点我是清楚的,我清楚地知道有一点我一直无法明白,就是为什么我们之间本是正常的交往,在他人眼中却变得不正常。 第二节课间,林夕果然出现在我的窗前。我把书拿出去递给她。 “你不用出来的。”她接过书,淡淡地说。 “无所谓,反正也没事儿。” 她将书翻了翻,问道:“我哪天还你?” “随便,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吧。呃,今天下午,你,是不是生气了?”我小心地问。 “没有啊,我哪那么容易生气!” “哦,没生气就好,我还以为我又做错了什么。” “怎么会呢!谢谢你的书,那我回去了。” 她转过身,一头披肩的长发逐渐在我的视野中远去。 “谁啊?谁啊!”我回教室后,几位同学起哄道。 我看了看他们,慢条斯理地说:“一个朋友,借一本书。” 我回座位坐下,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书,却想起另一件事。我曾用一页方纸折成一颗心,夹在书里做书签,刚才由于太着急,忘了把它拿出来。不知道林夕看到纸心会怎么想。显然,“心”代表“爱”,她看了之后会这么想吗?而或许,我只是自作多情。 然而,接下来几天,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她。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走道里与几个同学谈笑,其实谈笑不是我的目的,何况我也不苟言笑,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盼望着林夕的出现。可是,她一直没来。 为什么最近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她的模样,这似乎无法找到一个简单的借口。 第三天中午,我出去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她,她正在一个小摊前买一种肉饼。这种肉饼分上下两层,中间切开,在其中夹上几片瘦肉,美其名曰肉夹馍。我不太喜欢吃这种油腻的东西,但却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林夕和我打了声招呼。卖饼的阿姨就乘机对我说道:“你也来一个?”我说行。林夕说要等着我,我心里一阵激动,一边和林夕聊天一边看着阿姨做饼。 只见她拿出一个面饼,用刀从中间切开,切到六分深度,就放到油锅里,然后把几片瘦肉也切进锅。顷刻间,面饼就变得通体透红,而中间是空的,鼓起来,像个开了怀的石榴。这时候阿姨就捞出面饼和肉,把肉培进饼里,又夹上一片生菜,抹上酱,洒上盐、胡椒粉等调料,装进一个纸包里递给我。我接过饼,和林夕正要往回走,那阿姨说道:“你还没付钱吧?”我回过头,才想起刚才的确没付钱,就掏了钱递过去,“不好意思!”她接过钱的同时说了一句话,“你光顾着和女朋友说话咯!”我一阵脸红,忙说道:“我以前买东西也常会忘了付钱。” 我们边走边聊。 “《文化苦旅》我读了几篇,觉得内容不太好懂,可能它对我来说还是太深奥了,能不能和你换一本?”她说道。 “好啊,我宿舍里还有一本于丹的《心得》,不知道你想不想看?”我试探性地问。 “哦?是不是她在电视上里讲的那种?” “就是啊!” “嗯,还挺有趣的,也通俗易懂。” “那你今晚还是第二节课间来拿?” 说着就到了教学区,我们各自回到教室。吃晚饭的时候,我并没有去食堂,而是去宿舍把书拿回了教室。第二节课间,她来把《〈论语〉心得》借去,同时把《文化苦旅》还给我。我发现书被她用一张作文纸包了起来,说是为了掩人耳目,其实主要是怕被老师抓到。 我回到教室,自然又听到一些人的哄笑。我发现书中还夹了一张纸,里面写的是她的阅读感悟,却并没有发现关于那颗“心”的任何文字。是她没注意,还是视而不见?我有点庆幸,更多的却是惆怅。 第5章梦月(三) 周六那晚,我写了一张纸条让徐瑞送给林夕,约她周日下午一起去逛街。我当时很不确定她会不会答应,但这种担心很快被证实只是自寻其扰,第二节课间,月如就把林夕的回信送来了。我们约好下午两点半在肯德基门口见。 从校门口一路向南,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处向东有一家肯德基。它开业还不到一年,但生意兴隆,顾客往来不绝,使附近的几家中餐馆一时门可罗雀。从肯德基再往南是步行街购物广场,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各大名牌服饰,上层是各种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等等。 我从学校去肯德基一般只用十五分钟,周日下午比平常走得快,但当我离肯德基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已经看见林夕站在门口等我。我快步走过去,说:“你来了很久了?” “没有,我也是刚刚到。对了,下午你想怎么逛?” “我还没想好。”我有点窘迫。 “我不喜欢没有目的的瞎逛。”她装嗔道。 “是吗?可有时候逛街是不需要目的的,逛街本身不就是目的吗?” “呵呵,又成哲学家了!想好了吗?大哲学家!” “我们先进肯德基喝杯饮料,然后去购物广场逛逛,我想买件上衣,另外看看你想要点什么,我送你,好吧?”我想了一会儿才说。 “还行,不过我什么都不想要。” 夏暑未尽,秋寒未深。已过正午,肯德基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要了两杯可乐,端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和她面对面坐下。 “那本《心得》读得怎么样了?”我喝了口可乐,问道。 “还没读完,不过我觉得她讲得蛮好,我很喜欢孔子的温度。” “对,但我觉得有很多书每读一遍的感觉是不同的,会有不同的感悟。” “有什么不同?”她小呷一口,习惯性地向后顺顺前额的发,然后用疑惑而略带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像一个孩子。 我又喝了口可乐,胸有成竹地说:“比如我读那本书,第一遍是以崇拜的心态读,读完之后不太明白究竟读了些什么;第二遍是以求学的心态读,就能从中感悟出一些道理;而第三遍是以怀疑的心态读,就发现她讲的也不全对。其实《文化苦旅》也是如此,读的多了,就发现你只是再翻一本文化典故,并没有什么新意。” “你怎么什么书都要读好几遍啊?” “我觉得有些好书就是得多看看,你想啊,人家写书的时候也不是一蹴而就,所以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 “呵呵,像你这样说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写《论语》心得了。”她喝了一大口可乐,又若有所思地问,“对了,你以后想干什么?当作家吗?” 这是我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也有过很多思考,就轻松地说道:“或许会吧,但总是要先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而写作是一辈子的事,而且我的父母也不赞成我天天写东西。” “为什么?” “他们总会对我说,现在作家不值钱,你甘愿过穷日子?就算你可以,你老婆孩子也要跟着你遭罪?”我学着他们的腔调,喝了口可乐,接着说,“他们早给我安排了一切,不管高考的结果如何,都要去南方读大学,读完大学,他们自然又会让我找一份赚钱的工作。可是你知道吗?我有自己的理想,我不甘于自己的未来被他人设计,我要走一条新的路!”的确,我风华正茂,体内流动着打拼的热血,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头渴望战斗的狼。 “好!月皓,你太有个性了!”她赞赏道。 “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我将来想去江南几个风景优美的城市做导游,比如苏州、杭州、扬州。但我要学好英语,给老外做导游。” 原来我们都有自己绚丽多彩的梦。 过马路的时候车比较多,我很自然地靠近她,当有一辆车开过来时,我将手搭在她的腰间,她并不反感。 我们接连逛了几家店,才发现有一件黑色的上衣挺适合我。她让我把这件衣服换上,然后就把我当成孩子般地调教,一会儿让我站好,一会儿让我走几步,一会儿又让我转身。最后,她帮我的前襟理了理,又在背后拽一拽,才说道:“买这件可以吗?” “很好,只要你觉得好就行。”除了两年前母亲和我逛街买过一次衣服,我近两年穿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我不会砍价,也不想,因为觉得麻烦,所以每次买衣服,只要穿着觉得好,就付钱走人。这样买衣服有一大好处,就是节省时间。 而今天,林夕成了第一个陪我买衣服的女生。 我刷了卡,服务员把衣服包好,林夕又说道:“我帮你拎着。”我把袋子递给她,突然有一种错觉,她好似成了我的幼儿监护人。 从和林夕开始逛街,我就在想送什么礼物给她。现在刚入秋,送手套和围巾还为时过早,而且这东西也过于老套。那么除了它们又有什么可送呢?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女孩,挎着一款小巧时尚的包。我灵机一动,“林夕,看那个女孩的斜挎包好不好?”我用手微微指向那个女孩。 “很好啊。”林夕看了看说。 “我们也去逛一逛,看看哪儿有卖的。” “你要干什么?”她瞪大眼睛望着我,脸上是一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给你也买一个啊。” “不用!我已经有了。” “再买一个也不多,这是我送你的,就算是我们友情的见证吧。”我自觉有些底气不足。 “不用呢,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 “是吗?我送你的东西,你真的不要?”她见我要不高兴,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 我们很快找到一家皮包店,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款式相同的挎包。一个二十来岁的女服务员目光敏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将我正在看的挎包取过来,递过一脸暖暖的笑,然后说道:“这种款式的挎包是我们店上个星期才进的,现在很流行,尤其像你女朋友这么漂亮,挎上它肯定很好看。” “没有其他颜色吗?”林夕问道。 “有啊,里面还有很多呢。”我们随她向里走了走,果然看到了各种颜色的包。 “你喜欢什么颜色?”林夕问我。 “蓝色,你呢?” “我喜欢黑色。” “为什么?” “黑色给人一种神秘感。你的蓝色呢?蓝色代表忧郁。” “是吗?忧郁也可以神秘。” 最后她选了一个蓝色的。 “这个怎么样?”她仰着脸,等我的答案。 “不错,可是,为什么不选一个黑色的?” “我——喜——欢!”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心里暗自得意。她把我刚买的上衣放进包里,挎上包,我去刷了卡。 从店里出来,我问林夕:“现在去哪儿?” “饰品店!我每次逛街都要去的。”她不假思索地说,可是双眉一蹙,又说道,“但是和你一起去好像不太好。” “为什么?有什么不好?”我满脸疑惑地望着她。 “那都是女生去的地方。”她笑道。 “我才不信,男生就不可以去吗?如果他想给女朋友买礼物呢?” 她又笑了。 我们去了一家饰品店,各式各样的小饰品点缀着这间雅致的小屋,在里面走过一圈,肩膀会不时地碰到挂在半空的饰品,发出铃铃铛铛的脆响。 “你喜欢什么?要不要我送你啊?” “这里的东西我都喜欢,你把它们都买下来吧。”她开心地说,“什么也不要买,我以前已经买过很多了。” 于是我们又转了转,她很开心,不时地拿着小熊小猫之类的饰品对我笑道:“真可爱。” 从饰品店出来,我突然想到该去书店看看。 “想不想去书店?”我问她。 “书店?好啊,不过我没什么要买的,陪你去逛逛吧。” “我也是,去书店不一定就要买书,我基本上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 在书店门口,有一个老乞丐向我伸出了一双干裂粗糙的手,我摸遍全身,也没找到零钱。正在我十分尴尬的时候,林夕掏出了两枚硬币,小心翼翼地先后放进那双干巴巴的手里。 这些老人为什么总在街头流落,他们晚上去哪?他们的儿女呢?我一边想着一边和林夕走进书店。 书法栏是我最喜欢的角落。我打开一幅柳公权的代表作《玄秘塔碑》的仿古品给林夕看,她在惊讶之余对我直摇头,“我不懂呢。” “我曾错过好几次练书法的机会,很想找个时间好好研究研究它们。” “呃,可是我觉得现在研究它们太不现实了。” “嗯,我知道,但这也是中华瑰宝啊。”我叹了口气,“瑰宝就是摆在高处供人观赏的。” “呵呵,又成老头啦!”她笑道。 从书店出来,天变得有些灰暗,可能要下雨。我们一起走回学校,她突然问我:“感觉今天怎么样?” 我舒了一口气,“很好啊,我买了自己想买的东西,又给你买了礼物。”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情感让我继续说道,“更重要的是,我是和你在一起的!” “呵呵。”她笑了。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学校。路怎么这么短呢?我在心里埋怨。分别的时候,我强烈地感觉到,我们的两颗心在默默地靠近。 周三是七夕节,我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林夕,甚至在食堂也没有发现她的身影。晚自习课间,我独自在荷花池畔的小径漫步,期待着林夕的出现。大半的荷花已经凋零,我伫立凝望着一盘在秋风中飘摇的荷叶,思绪也随之飘摇。远处,是天宇和他的女朋友在散步。我不好去打搅他们,只是举头望月,一轮上弦月时而被浮云遮蔽时而洒下惨淡的光。遥想月中仙,近思楼上人。可是她们一个与我远隔天涯,一个与我咫尺天涯。忽而又想起那个古老而美丽的传说,颇有感触,竟有种想挥毫泼墨的冲动,回教室后果然一挥而就: 何年巧逢一水畔,郎耕家田女织棉。 一日西母惊相闻,怒颜一蹙动河山。 神牛含泪告郎情,携儿直上追九天。 西母拔簪当空划,万里苍穹湿星汉。 从此隔河两相望,泪洒如雨泣人仙。 终得西母慈悲心,准侣相会七七伴。 故逢七夕喜鹊少,人言架桥把梦圆。 偶遇淅雨悄然至,真乃喜泪润人间。 但得今夕又七夕,书生独怜月下盼。 未见牛郎织女星,一钩弯月坠西天。 第二早我叫徐瑞把这首诗送给林夕,不知道她看了会怎么想,徒自猜测着可能的结果。直到下午,我在从食堂回教室的路上才看见了她。 “林夕!”我激动地喊道。 她回头见是我,也就放慢了脚步。我快步走过去,她却说:“你别离我太近,我感冒了。”我发现她的鼻音很重。 我并没有按她说的去做,依然和她走得很近,又说道:“我好久没看见你了。” “嗯,这几天不太舒服,也就没怎么出来。” “那首诗,你看了吗?” “看了,很好,我也写了一首小诗,不过没你写的好。” “给我看看?” “就是要送给你的,你什么时候来拿吧?” “那等会第二节课间我去楼上找你。” 正说着,就到了教学区,我们互相道别,我并没有回教室,而是去了医务室。 回教室坐下,我的眼前还有一个林夕的清晰的影象,思绪也早已天马行空,恍惚间,我猛地拍了拍头,我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我觉得自己正坠入一个旋涡,没有丝毫自拔的力气,只能随波逐流,甚至没有一根可以救命的稻草。 第二节课间,我去林夕所在的班,她已经在走廊上等我。我走近她时,无意中听到几个同学的窃窃私语:“他来了,林夕的新男朋友。”我装做什么也没有听见。 我们在楼下的荷花池畔漫步,随意聊着白天发生的事,不远处是天宇他们,还有其他的“情侣”。林夕把一张纸条递给我,说道:“回去再看。”我接过纸条放进衣袋,然后说道:“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什么东西?” “猜猜看,是可以吃的。” “呃,巧克力?” “错了。”我把东西递过去。 “感冒药啊!” “嗯,我以前买的,没用上,送给你吧,注意身体,多穿件衣服,天越来越凉了。” “谢谢。”她笑了笑。在朦胧的月光下,她的身影显得非常娇弱,楚楚怜人,让我有种想过去拥抱的冲动。 我们继续边走边聊。我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要是被哪个老师撞见,他一定会毫不怀疑地认为我们在谈恋爱。 我一直把林夕送回教室,走廊里自然有不少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显然是一对男女朋友。或许有许多本该美好的情感,就是在这种异样的目光中走向沉寂,或者走向畸形。 回座位展开那张纸条: 祭七夕 昨日郎女喜逢 似梦一缕随风 孤枕多少思泪 更惹人间沉痛 情缘落红 秋风易起 何处归鸿 她为何还是如此忧伤? 第6章梦月(四) 得知周六中午放假的消息,是在周五的晚上,教室里爆发出一片欢笑,唯有我高兴不起来。放了假,便见不到林夕,而且我又不得不去面对那个冷清的家。 第二天上午课间,我去楼上找林夕。 “什么事?” 我把一小盒巧克力递给她。 “没什么事,不能来看看你吗?感冒好了吗?” “好多了,谢谢,真的没别的事吗?” “呃,我想,等会儿放学了送你回家。”我小心地说。 “送我回家?为什么?我又不是孩子。”她像一个倔强的天使,一脸稚气地望着我。可是这个天使最终被我劝服了。我们约定先去她家附近的餐馆吃午饭,然后去海边散步。 林夕的家在一个滨海小镇,从学校坐公车过去大约要一个小时。我把林夕拽进一辆出租车,只用了二十几分钟就到了小镇的滨源酒家。滨源酒家不大,但洁净雅致。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大厅和普通包间,与一般餐馆并无二致;特色在上层,上层是一座阁楼,四面通风。食客临窗而坐,向窗外放眼望去,是一片浩淼的大海,视野开阔,浪声滔滔。 入座后,服务员给我们倒了茶,然后递来菜单。 “喜欢吃什么饭?”我问林夕。 “吃米饭就可以了。” “菜呢?” “你想吃什么就点吧,不过点得多了也吃不完。” “好,服务员,我们要一份鱼头汤,一盘海虾歌舞和一份双椒鱿鱼;另外,请给我来瓶雪花啤酒,谢谢!” 服务员记下菜单,说了声稍等就离开了。 “没想到你对点菜这么熟,一点也不像书呆子了。”林夕笑着说。 “没想到吧?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这段时间和你在一起,才发现看人真的不能只看一面。” “当然了,人是立体的,有的人还八面玲珑。” “你也喝酒?”林夕问道。 “是啊,难道不可以吗?” “不是不可以,我只是觉得你不像会喝酒的人,文人嘛!”她笑道。 “谁说文人不喝酒?文人与酒还有很多故事呢。” “是吗?” “你想想,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是不是在酒会上? “李白是不是斗酒诗百篇? “苏东坡是不是在赤壁饮酒乐甚,扣弦而歌之……” “好了,好了!刘大作家,吃东西吧!”她笑道。 吃过饭后,我们沿着一条公路一路向东,边走边聊。翻过一道海岸堤坝,海风迎面送爽,眼前顿时开阔。远处海天一色,几艘航船正在海面上缓缓前行,海鸥、海燕在海面上盘旋,不时地掠起几朵浪花,海浪像一群顽皮的白猫扑向海滩。海滩上有不少游人散步,还有几个游人索性躺在沙滩上。海滩上还散布着几把巨大的太阳伞,伞下有一套桌椅,那是供游人休息的。三五游伴在伞下或小啜聊天,或打打扑克,不时地传来几声欢笑。 我们沿着海滩散步。 “住在海边很好。”我说道。 “是啊,在大海面前,一个人无论有多少伤感都不值一提。”林夕一边拢着海风吹着的头发,一边说。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大海总会给人带来希望和力量。”我感叹道。 我们在海边坐下,看着海浪欢快地奔跑,不再有谁说话,而是尽情地享受着这个美妙的时刻。 我觉得大海给了我无穷的勇气,使我抛弃一切杂念,当我们站起来的时候,我坚定地牵住了林夕的手,她的手娇小而温暖。她看了看我,微微一笑。 我问道:“你记得我写过的那首诗吗?《寄托》。” “嗯,记得啊。” “还记得最后那几句吗?” “有婀娜的垂柳/常伴身旁/欢快的清流/漂多远--/也不是流浪,是吗?”她吟道。 “你知道它的含义吗?” “好了,不要说了,我们去那边坐坐吧!”她眼中突然有一丝忧伤。可是她却不知道,我多么想,多么想,如果她的世界里充满忧伤,就让我成为她的天堂。 我们租了一把伞,要了两瓶水。 “我以前要是有什么烦恼,就会一个人来海边,唱歌或哭,唱完了,哭过了,也就好多了。”林夕的目光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在等待大海的爱抚。 “哦,那你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事吗?” “没有啦。” “是吗?阮韵伟,是怎么回事?”我旧话重提。 我怕她又会生气,可我还没来得及后悔,她就笑了,“呵呵,阮韵伟,你怎么又提起他了?”她喝了口水,娓娓道来,“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对我很好,可是后来不知怎么了就没了感觉,我们开始天天吵架,而且我越来越害怕,害怕其他人看我们的眼神,现在学习又那么紧张,所以我就提出和他分手。” “哦,那么我呢?你现在也经常和我在一起啊?你不害怕吗?” “这不同,我们只是朋友嘛。”她看着远处的海面,说道。 原来,在她眼里,我们也只是朋友。我转向大海,海浪仍不知疲倦地涌向海边。 “朋友?我们只是朋友吗?可是有好多人都以为你是我女朋友。” “这也没有办法,清者自清。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去买肉夹膜,那个阿姨就把我当成你的女朋友;还有买挎包的时候,那个服务员也是这样想的。我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因为我相信我们是好朋友。” “呵呵,朋友,没错,我们就是好朋友。”我觉得心里有一丝绞痛,但尽量不让林夕看出我的不悦。 傍晚,她送我上车,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还是朋友? 红颜知己可能只是爱情的残缺品。 回家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打开灯,清冷的灯光立刻笼罩着清冷的房间。房内的摆设与我上个月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惟独书桌上、书架上、床上落了一层灰。我打开电视,并无心去看,只是想使这个好久都没有人住的房子发出一些“人”的声音。 天完全黑了,秋风在窗外呜咽,无比凄楚。我没有吃晚饭,而是去超市买了一包烟。回家后,直接躺在床上,抽着烟,狠狠地吸,再慢慢地吐出,然后呆呆地看着烟圈袅袅上升。脑子里全是林夕,她的声音,她微笑的样子,她头发散出的淡淡的香。从相识到如今,一幕幕像电影一般在我眼前闪现。抽完一包烟,已近午夜,只觉得头很晕,就随便拽来一床毯子恍恍惚惚地睡去。 第二天醒来,已经快十二点了。是那台不知疲倦的电视把我喊醒的。我去一家小餐馆草草地吃了点午饭,真是土气息、泥滋味。 吃过饭,我直接回了学校。 整个下午我都没有看见林夕,晚自习课间,我仍去荷花池畔徘徊。荷花已经凋零殆尽,恐怕真是要“留得残荷听雨声”了。半月当空,月光冰冷,像秋霜一般逼压着残枝败叶。回教室后,我竟写下这样的文字: 阴云笼月,未见寒鸦,落花枯木,何处邀玉盘? 霜风凄怨,愁言坠腹,只闻捣衣,哪有人间路? 接下来几天,林夕像泡沫一般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直到第四天,我才收到一封简短的信: 月皓: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你那天想说什么。可是你知道吗?我不是那么想的。我想,我们都简单一些,用平常的心态去面对彼此。我们共同去护卫一段干净而温暖的友情。这不好吗? 林夕 我盯着信发呆,思绪一片混乱,后来猛然发现,原来,“林夕”就是一个“梦”。 我依旧在荷花池畔缓缓踱步,思考着我和林夕的事。荷花已完全凋零,在秋风中分外惨淡。“残枝十万污泥立,无一不为寂寞身”,我随口吟道。我看了看天,又不觉出口,“青天一片,圆月一盘,疏星七八眼,眼眼浸染相思泪”。人在孤寂的时候竟然能灵感迸发。 “你在这儿发什么呆啊?”身后突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回头看去,正是李天宇。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老婆呢?”我学着他说话的口气。 “老婆?呵呵,我们完了。”他没有一丝伤感。 “哦。”我又陷入了沉思。 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有一丝阴云拂过月的脸,然后被一阵风吹散了。 月亮,却从不会留下阴云的痕迹。 (完) 第7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一) 河水从野蛮的荒原奔涌而来,避开了多少山峦,跨过了多少平川,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可是它一旦流进这片广阔的平原,就马上失去了野劲,变得宽阔,变得平稳,也变得踏实了许多。它像一个顽皮的孩子,遇到这片温情的土地,就温驯了许多,服服帖帖地灌溉着土地,把土地养得肥沃,把农民朴实的脸上养出了笑容。 一 这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名叫清河。清河的岸边,有一个古朴的小镇,傍水取名,小镇就叫清河镇。可是它以前不叫清河镇,而叫土城镇。当年,镇长新官上任,觉得这名字太俗气,就想要改一改。在给小镇改名的时候,镇长特意请来了风水先生。风水先生环顾四野,见清河水势平缓,偏偏在经过小镇的时候,凸出了一个牛角状的河湾,仿佛牛气冲天,预示着这个小镇不平凡的未来,就用手推了推他古旧的眼镜,然后拍拍手,绝口称赞,“妙,妙,妙。”镇长看着风水先生,像是看见了价值连城的宝贝,眼睛里射出惊喜的光,仿佛年轻了十几岁。可是他又不知道风水先生说的妙究竟妙在哪里,于是问道:“先生,天机不妨指教。”镇长望着先生,摸出兜里的一品梅,摘出两支,要递给先生。先生忙说:“不用不用,你们那个烟,我抽不惯,我还是抽自己的烟筒好,那滋味,你们这个没法比。”说着,先生从怀里掏出烟筒,那烟筒是竹木制作,黄铜的烟缸里是厚厚的浓黑的烟渣。烟嘴是玉质的,由于常年抽烟,那块玉嘴变得通体透红。烟嘴旁系着一个金黄色的布烟袋,那烟袋里必然是烟叶。先生解开烟袋,用手捏出一小撮烟叶,按到黄铜烟缸里,又在口袋里摸出一盒安全火柴,点着烟沫,另一端吸着玉烟嘴,吐出一口,说道:“哎,这真是个好东西啊!” “对对对,还是老先生说的对。”镇长连忙附和,想起还没问清楚究竟妙在哪里,就接着说,“先生,您说这清河有何妙处?” 风水先生干咳了两声,道:“咳,你见这清河在你们小镇之前如何?” “之前好像有一片山丘,那里水流很急。” “这就是了,偏偏到了你这个小镇,它就慢了,这不是逢凶化吉嘛。”先生吸一口烟筒,又接着说,“你再看看,清河那边有一道凸出的河湾,看那像不像几个月大的牛犊,暗暗拔起的牛角。”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 镇长放眼望去,果然如此,便道:“嗯嗯嗯,您说的对。” “牛角是什么?那是好运气。我看你们这个小镇要改名,不妨就叫清河镇,至于那块河湾,不如就叫牛角湾。免得坏了风水。” 镇长一听,恍然大悟一般连声赞好,当即把风水先生请到家里款待,后来就颁布通告,正式把这个小镇改名为清河镇,那块水湾就叫牛角湾。 清河镇名字叫镇,可依然由一些村落构成。随太阳东升西落,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这样过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村民都种田,清河镇以北,那是旱田,种些小麦玉米之类;清河镇西边是水田,一年一季水稻;而清河镇东边是一大块菜地,农民在小园里种些瓜果蔬菜;这南边嘛,就是清河,不过在清河到村落之间还有一大块空地,夏秋时节就是打谷场,打谷场不用了,就种上黄豆,等黄豆收获了可以做豆腐。 清河镇的春天,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春天像是个羞涩的姑娘,禁不住夏日的诱惑,就匆匆作别,不知道溜去哪里逍遥。夏天依旧很热,太阳烤得人脸颊红红的,那些顽皮的孩子,往往在夏天还不爱穿上衣,赤膊露背在村落间嬉闹,一个夏天就把他们晒得乌黑锃亮。他们爱玩水,赤裸着噗通一声,跳到清河里,扎进水里,能在水下憋好长一段时间。夏天的时候,村民在房子周围种的那些大片大片的杨树,就成了夜晚乘凉的好去处。夏夜最热闹,有些老爷爷老奶奶搬着小木凳坐在杨树下,聊着家长里短,有时候有老头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二胡,拉个小曲儿,逗得大家乐呵着。夏夜的动物也多,青蛙蛤蟆的叫声像是在比赛谁的嗓门大,蝙蝠在空中飞着,如同江湖里会轻功的侠客。有一种动物,怕是很难叫出名字,不过它变化了之后,大家都耳熟能详,叫蝉,俗名知了。可是清河镇的人偏不叫知了,更不叫蝉。他们管蝉叫姐儿,而姐儿没有变成姐之前,叫做姐猴(候),那就是等候着变姐姐的意思。白天,清河的水里,在某个隐蔽的角落,会游出一条幽灵一般的水蛇。有眼尖的顽童,往往大喊一声,“有蛇啊!”然后叫上几个大胆的伙伴追过去,可是往往他们跑过去,那蛇就幽灵般地消失了。夏天很长,就把春秋两季挤得很短。秋天仿佛只是落叶的那几天,很快天就冷了下来,不过雪并不会下很早,一直到快过年了,她才姗姗来迟。下雪了,当然是打雪仗、过大年的好时节。这个时候,农民也最清闲,往往窝在哪个乡邻家玩骰子,把年底的余钱打发在娱乐里,当然也不多,就是一块两块的。 清河镇的人,仿佛就是这样年复一年地过着,不觉得日子的短暂,也不觉得日子的绵长。 二 这个夏天,清河镇像往常一样热,可是农民得和天斗,他们早早地趁着太阳还没抖擞精神,就戴着草帽和水壶下地,这正是收小麦的时节。他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劳作,仿佛怕落后了谁家。这样干到十点多钟,太阳就抖擞了精神,开始发威。董自华挥一挥手上的镰刀,拿起水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水,转回头,说道:“孩儿他妈,估计下午麦子就收完了,我们回吧,天太热了,不养人。”董自华的女人落在后面,直起腰活动了一下,说:“那先这样,回,回家给孩子弄饭。” 董自华和女人回家。他们家在牛角湾东头,是砖房,不大,院子也很小。院墙还是土垒起来的,墙头上长着野草。他们回到家,女儿还在清河镇中学读书,儿子董洪鹏不知跑去哪里玩了。董自华只有一儿一女,闺女比儿子大了整整八岁,他们结婚晚,养孩子更晚,董自华四十岁喜得贵子,对儿子格外溺爱。他那时候还以为这辈子要不成儿子了,怕断了董氏这一支的香火。何况这是农村,一家人要是没有个儿子,那怎么养老。其实董自华有两个弟弟,二弟董自远,找了个老婆,后来老婆跟人跑了,留下一个男娃,取名洪洲,董自远本人也不正经,正经也不至于丢了女人;三弟董自英,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也是生了好几胎才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名叫洪达。所以在董自华内心深处,他对断不断香火不是很关心,他怕的是到老了膝下无子,没人养老送终,被别人笑话。 董自华回到家,脱下草帽和上衣,打出井水,洗了洗,凉快了一些。他望了望扔在一边的草帽,帽子上别着几只大蚂蚱,蚂蚱的腿被嵌进草帽的夹缝里。他看着那些蚂蚱,逃不掉,但是挣扎着,就笑了笑。女人在厨房做饭。清河镇的厨房也不叫厨房,而叫锅屋。锅屋和堂屋是分开的两个房子,中间是院子,堂屋就是客厅和卧房。这是清河镇特有的称呼。做好饭,女人叫董自华去找儿子。董自华来到牛角湾,转了转,看到儿子在河边看几个较大的孩子钓鱼,就叫过来。儿子洪鹏跟在父亲身后,回到家,董自华拿下挂在墙上的草帽,说:“在地里干活给你抓的,拿去玩吧。”洪鹏看见蚂蚱,惊喜不已,可是蚂蚱一放出来,就到处乱跳,跳不了多远,就被家里的几只老母鸡吃了。 饭端上桌,过了一会儿,女儿也回来了,一家人吃饭。董自华的女儿董艳自小学习就特别好,现在读初中还是班里的第一名。“下午我和你妈去家北收小麦,你放学早些回来做饭。”董自华看看家里的老座钟,对女儿说道。女儿懂事地点点头。吃过饭,董自华抱了些草喂牛,就去卧房午睡了。女人没有午睡的习惯,推出家里的老缝纫机,给儿子缝补穿破的裤子。 女人叫杨凤,嫁给董自华时董家很穷。杨凤的娘家人就给了她两样陪嫁,一台缝纫机,一个大衣橱。当时董自华和老父亲董淑云分家,只有这几间砖房,一袋子大米和半袋子面。家里穷得叮当响是不错的,因为董自华那时候穷得连叮当响的东西都没有。 三点过后,太阳向西偏了偏,不那么烤人了,董自华就和女人下地,他们要赶着天黑前把麦子割完,明天用牛车拉上打谷场。这个下午,他们照例把儿子洪鹏锁在家里。洪鹏在家没事儿可做,就想着怎么爬出去,他把家里的凳子摞起来,踮着脚爬上墙头。他双腿骑在墙头上,望望下面,不敢往下跳。他想了想,慢慢把墙内的腿抬起来,伸到墙外。这样他就坐在了墙上,两腿都在墙外,可是他还是不敢往下跳。最后,他终于想到了办法,他转过身子,两手按着墙头,屁股朝外,双脚贴着墙慢慢往下滑,一直把整个身子滑下去,两手还抓着墙沿。这样他的双脚和地面就缩短了一大段距离。现在他敢往下跳了,一松手,身子坠下去,一屁股坐在地上。 洪鹏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就走了。他想,去找谁玩呢?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昌子。昌子和他一样大,两人从小就在一起玩。可是他来到昌子家,发现木门锁着,想必是随他爸妈下地去了。洪鹏转悠着,最后来到了二叔董自远家。二叔不在家,堂兄董洪洲在家。他走进二叔家,看见哥哥,叫了声,“大哥。”洪洲比他大五岁,正在和几个伙伴玩钢弹。钢弹在地上用手弹,能弹到别人的钢弹,就把那个钢弹赢过来。钢弹也是名叫钢弹,不过是瓷的。洪洲看了弟弟一眼,没理他,接着玩钢弹。洪鹏没事儿,就只好站在旁边看,看了很久,洪洲全输光了,就和那群人说要去清河游泳,让洪鹏也跟着去。洪洲和那些人来到清河,一个个脱光了衣服,跳进河里游起来。洪洲喊洪鹏也下来玩,洪鹏不敢,洪洲说真是胆小鬼。洪鹏禁不住别人嘲笑,说谁是胆小鬼,就脱衣服下水,可是他不敢往深处去,就在河边玩。又玩过一大段时间,洪鹏想到姐姐快放学了,如果她回去发现自己从家里爬出来就不好了,就赶忙上岸穿衣服。他一路跑回家,还是晚了一步,姐姐已经在锅屋煮饭。洪鹏心里虚,就想像小偷一般溜进家里。他想,要是不被姐姐发现,就一直溜到床上,然后从卧房出来,对姐姐说一直在睡觉。可他刚一进门,就被姐姐抓了个正着。 “你跑哪去了,爸不是把你锁在家里吗?你还敢爬墙头出去。你头发怎么湿了,你下河玩水了?” 洪鹏站在那不敢说话,就一直站着,也不敢动,看着姐姐烧火。最后胆怯地说:“姐,你别和爸说,好不好?” 姐姐看着他,说道:“不说?那还能跑了你,看爸回家不打你!”这话一出口,洪鹏就哇哇大哭。 “哭什么哭,快去把头发擦干。”洪鹏不敢动,只是哭。姐姐走过去,抓着洪鹏的胳膊,把他拽到院子里的晾绳前,拿下毛巾给弟弟擦头发。洪鹏不哭了,可还是抽噎。 这天晚上,董自华和女人果然把麦子割完了,天擦黑正好回到家。董艳把弟弟的事情说出来,女人气得很,拿起笤帚把就向洪鹏的屁股蛋打去,洪鹏疼得哭。董自华坐在凳子上,说:“打得好,翻墙出去,下水,还不打,长大了还不翻墙去偷人家的,狠狠打。”说着,他卷起一支烟,抽起来。打完了洪鹏,董自华和女人吃饭,女儿也吃饭,洪鹏站在桌子旁不敢动。 “你脾气还大得很!不吃饭了?”董自华喊道。洪鹏看看父亲,不敢说话,还是不动。 “他不吃就别管他!”女人喊道。 吃过饭,女儿做作业,董自华搬着椅子去门口乘凉,门口一大片串串红,花香随风飘曳,大树也被夏夜的风吹得哗哗响。女人也跟了出来。 “你出来干嘛?回去给儿子煎个鸡蛋,别把儿子饿坏了。”董自华说道。 女人回屋,烧火煎鸡蛋,做好了,端到桌子上。“来吃鸡蛋吧!”女人说道。 洪鹏不敢动。 “知道我为啥打你?” 洪鹏还是不说话。 “说!说了就来吃饭。” “我爬墙头了。”洪鹏胆怯地说。 “知道错了就还是好孩子,来吃饭吧。” 洪鹏坐到桌边,右手拿起筷子,左手抓起一块馒头。 “妈,我以后不翻墙头了。”洪鹏吃了一会儿,说道。 第8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二) 三 徐姓在清河镇算是大姓。镇长徐光国的父亲徐润才,在建国前是个大地主,新中国建成后家产被分给了穷人,文革时期又被划为走资派批斗致死,可是他儿子徐光国照旧在几年后做了清河镇的镇长。镇里人搞不懂所谓的政治斗争,弄不明白地主的儿子最后还是比别人强的缘由,只是背地里骂,他妈的“老子英雄儿好汉”,你看人家就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是县里的领导知道,在农村要办什么大事,避不开那些势力强大的家族大姓。徐姓在清河镇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徐光国又家族显赫,拥有一大批徐姓镇民的拥戴,所以镇长一职非他莫属。徐光国也有三兄弟,二弟徐光邦,在镇里做书记员,祖上培养他念过书;三弟徐光勇,因为当年出生的时候徐家已经门第衰落,近几年家势不旺,和两个哥哥的关系也较为疏远。徐光勇膝下一女一儿,儿子正是昌子,辈分在“大”字上,取名徐大昌。 这个夏天,董自华依然割完小麦急着运到打谷场,然后用毂辘把麦谷压出,在场子上晒干储存。过年时有县里人来乡收小麦,就能卖出一大部分,存下钱补贴家用,剩下一部分磨成面粉做馒头煎饼之类。家里农忙,就顾不上儿子。儿子洪鹏这天趁爸妈不在就又溜出去,这次他找到了昌子。 洪鹏和昌子的关系是最好的。有一回,他们在石桥上整泥巴,洪鹏突然问昌子:“你说,我们俩是啥时候认识的?”洪鹏抬起头看着昌子,昌子手上全是泥巴,脸上和额头也擦了些泥,那些泥巴快干了。 昌子看了看洪鹏,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们很小就在一起玩了。” 洪鹏对这个答案不满意,又说道:“估计我们认识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吧。” “呵呵,开裆裤?差不多,我们认识的时候,都还穿开裆裤呢!” 两人找到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笑了起来。其实后来洪鹏又想,可能他们很小就认识,说不定哪天他妈和昌子妈聊家常,他妈抱着他,昌子妈抱着昌子,两人那时候就认识,只是他们都不记得。不过,“穿开裆裤的时候”,是最让他们满意的答案。于是,后来两人要是遇到关于他们何时认识或者为什么玩得这么好的问题,他们就会异口同声地说:“我俩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 今天洪鹏找到昌子,是要和他去抓水蛇。 在清河岸边,有很多水草,水草里边有很多蛇。这种蛇没有毒,青色的背,斑白的肚皮,一个很小很小的三角形的头,嘴里常常吐着一条火红的舌头,舌头的末端,还分两个叉。他们今天之所以要去抓蛇,源于洪鹏挨打那天,昌子随父母在地里看到一只大青蛙被一条大青蛇缠着。昌子对青蛙很是同情,就恨起蛇来,发誓哪天一定要杀死一条蛇,并且挖出蛇胆尝一尝。 于是两人手里拿着一根手臂一般长拇指一般粗的杨树条,蹑手蹑脚地在河边走着,踏着河边的草,草的味道在河边弥漫,很是好闻。走了一会儿,他们不再往前走,突然弓起背,洪鹏和昌子觉得头发都快要竖了起来,心怦怦地跳。原来在他们前方两步多远的草丛里,一条和杨树条一般粗的水蛇正弯着身子。那条水蛇,吐着舌头,正要往清河爬去,它的脖子特别细,可是肚子鼓鼓的,爬得很慢。昌子看见蛇,抢先一步,举起杨树条就是一下狠抽,那蛇受到突然袭击,又是如此猛烈,没反应过来,反而肚子翻了上来,露出了灰白的肚皮。这时,洪鹏见势也扬起树条对蛇肚子一阵猛抽,两人都抽打起来。不过一小会儿,那条蛇就奄奄一息。昌子见蛇已经断了气,就用手捏着蛇尾巴,拎起来,说:“我们把蛇皮扒下来。”“好,我们把他拎到村头的石桥上扒皮。”昌子一手捏着蛇尾巴,一手用杨树条挑着蛇的身子,往村头的石桥走去。洪鹏跟在昌子身后,很是兴奋。路上有其他伙伴见到,也过来看热闹。 他们把蛇放在石桥上。这石桥完全是石头砌的,上面刻着“建于一九五三年”。孩子们当然不知道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兴建的石桥。当时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热情十分高涨,这墩桥就建得特别结实,一用就是几十年。昌子把蛇平放在石桥上,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割下蛇三角形的头,然后顺着脖子往下切,把蛇皮褪下来,露出了白白的肉,伙伴们见了都特别兴奋。 “看它肚子里吃了什么,那么大?”洪鹏说道。 “别着急,我割开看看。”说着,昌子就用刀子划开蛇的肚皮,里面竟然有只半大的青蛙。 “他奶奶的,又吃青蛙,真是个大坏蛋!”昌子气愤地说,“胆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黑黑的那块吧?”洪鹏指了指蛇肚里一块黄豆粒大的黑点说。 “可能吧。”昌子表示赞同,于是他抠出那块黑黄豆,放在嘴边,舔一下,苦苦的。“肯定是胆,苦得很,我爸杀鱼时,要是把胆切破了,就很苦。” “你敢吃吗?”洪鹏问。 “尝尝。”昌子说着,便把蛇胆在牙间咬了一下,“啊,太苦了!”昌子吐了出来,然后接着说,“蛇就是坏,要不然胆也不会这么苦!” 最后,他们把蛇丢进水沟里,就回了家。 太阳已经像是温顺的老人,慈爱地温暖着大地,风又吹了起来,树叶哗哗作响。清河的水挥舞着碧绿的波涛,把劳累的人送入了一个安甜的夜。 四 清河镇的夏天,说话的人不多,鸣叫的蝉倒有很多。所以每天晚上都会有很多姐猴从土里爬出来,爬上树,在夜间变成了蝉,也就是当地人称呼的姐儿。姐猴在天黑以后,就用它的前爪从土里挖一个小口,它警觉地偷窥着外界的动静,然后爬出洞,迅速地爬上树,等待在夜间实现生命的蜕变。姐猴这种小动物的肉很多,不仅那些青蛙蛤蟆想尝尝鲜,人也很喜欢吃它们的肉。每逢夏天的晚上,清河的孩子们拿着手电筒,在杨树林间穿梭,见到停在树上的姐猴,就抓住它们,或是带回家让父母用热油一过,肉特别香,或是把抓到的姐猴卖到牛角湾的商店,小商店再卖进城里,每只姐猴可以卖五分钱。 这天晚上,洪鹏拿着小手电在杨树林里走着,不断地照着一棵棵大树,寻找那些正在爬树的姐猴,他抓到了一些。有一次,他看见一只姐猴在墙角边爬着,正要去抓,突然从墙角跳出一只大蛤蟆。那蛤蟆比他快一步,只见它跳了两三下,脖子往前一探,从嘴里弹出长长的舌头,瞬间就把那只姐猴粘进了胖胖的肚子里。还有一回,他在一蹲老树根旁见到一只姐猴,正要去抓,突然从树根里爬出一条蛇,那条蛇很特别,头特别大,洪鹏当时吓得就往家跑,此后一段时间他都不敢再去找姐猴了。后来听大人们议论说,那种蛇不是一般的蛇,它被人们称作屋龙,游曳在村落间,往往会爬上人家的屋檐里捉鸟蛋;或者爬到仓库里,专吃那些可恶的老鼠。所以人们往往对这种蛇很是敬畏,传言说,屋龙三角形的头上有一条龙的图案。 有一晚,一家人吃过晚饭,董自华点了一支烟,坐在桌边对儿子说:“你六岁了,该进学校念书了。” 洪鹏的母亲刚吃过很多饭,坐在桌子前不想动,只是对男人点点头。洪鹏的姐姐正写作业,听见父亲说这句话,回头说道:“弟弟要上学啦!呵呵,好啊。” 洪鹏却不高兴,说:“我不上,我还要抓姐猴呢。” “你不上学怎么识字,你看你姐姐都认识那么多字,你不识字有什么用!”女人说道。 “那识字有啥用?”洪鹏回母亲道。 董自华听到这句话,非常恼火:“怎么和你妈说话的!让你读书你不读,以后就不要回家吃饭,你去找姐猴,那就天天在外面,别回家了!” 洪鹏听到这句,知道父亲生气了,不敢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昌子去不去?” “他和你一样大,你们都要去上学,后天早上我带你去小学报名。”听到昌子也去,洪鹏似乎找到了一点安慰。 第三天早上,天下起了小雨,又打起了雷。洪鹏最怕打雷,家里没有多余的雨衣,他只好伏在父亲的肩上。董自华背着儿子来到校门口,在人群中看见徐光勇也带着昌子在门口等着。他把儿子放下,洪鹏像是挣脱了牢笼的鸟跑去和昌子嬉闹。 “送孩子来读书?还背着来。”光勇笑着对自华说。 “是啊,六岁了嘛,整天不读书在家调皮捣蛋得很,送到学校老师管着,我正好清净,眼不见心不烦。” “自华啊,谁不知道你最疼孩子,怕你送进了学堂,一时间自己看不到心里还想呢!” 正说着,校长出来了,他头发很短,目光深邃,大鼻子,厚嘴唇,五十岁光景,穿一身中山装。校长让他们排队进办公室登记,董自华和徐大勇就带着儿子在外面排队。等了好久,终于等到董自华进校长室。 “校长,这孩子在家里疲沓得很,不听话,把他送进学堂,要是哪里有不听话的地方,尽管狠狠揍!” 校长看看洪鹏,问道:“你几岁了?” “六岁。”洪鹏说。 “你这孩子多大啦?”校长问董自华。 “六岁啊,八九年的。” “哦,你们来早了一年,到他七岁再来吧。” “啥?还不够大?”董自华没想到孩子不够大,大声道。 “嗯,明年八月底再带过来。” 董自华怏怏地拉着儿子走到门外,心里想不通,当年闺女来上学时候也是六岁啊,怎么儿子六岁就上不成学。哦,他想起来了,当年给闺女登记户口的时候,早写了一年,闺女七岁时候,其实才六岁。董自华走到门外,对光勇说:“回家吧,要等明年再来。” “咋回事?”光勇也不明白。 “校长说了,要七岁才上学。” 把儿子送到家,洪鹏对父亲说:“看,我都说不用上学了吧?” 儿子说的这句话让董自华的心里堵得慌,心想这儿子怎么这么不争气。不过他又想,儿子应该是还小,不懂事,大一大就好了。董自华又想起当年女人生儿子时候那么艰难的情景。当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特别严格,任何人都不能生二胎,谁生了二胎就要罚款五百元。在当时,五百元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是整整一年的收入。镇长逼得紧,简直欺人太甚,女人杨凤去镇长家里大闹了一场,最后镇长才缓了一段时间。幸好杨凤在县城有个妹妹,妹夫在县里高中教书,家里有点积蓄。妹妹知道姐姐有困难,就接济了一笔钱把罚款付上了。后来镇长知道董自华家在县城有亲戚,每次见到董自华就递烟,问长问短。镇长从飞扬跋扈的神态转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姿态,让董自华好一段时间都不太适应。 第9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三) 五 水稻种完后,这一季的农忙基本上也就告一段落,农民可以有一段喘息的时间。这天晚上牛角湾来了一大群演杂技的。他们在牛角湾边摆开了场子,拉上路灯,要玩十八般武艺。清河镇所谓的杂技表演,被当地人叫做“耍把式”。这一帮人都靠卖艺为生,他们行走在大江南北的村落间,卖艺挣钱。每逢农闲之际,这帮耍把式的人就来到了清河镇。 场子摆好之后,已经围过来一大群村民等着看好戏。耍把式的人再敲锣打鼓,牛角湾附近的村民就都聚拢了过来。董自华当然也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戏,他早早地就带着儿子过来。洪鹏来到场子后,就去找昌子的身影,最后在场子前面发现了他。自华见到光勇,两人抽着烟等着看好戏。艺人们见观众差不多了,就要开场。开场上来一个年轻后生,拿一把凌厉的宝剑,舞上一段花拳绣腿,算是热场。接下来,上来另一个年轻的小伙,那小伙皮肤黝黑,头发特别短。他表演的节目竟然叫“吞剑”。只见那小伙子挥舞几下手中的短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作运气状。然后他仰起头,像狼仰起头向天长啸一般大喊一声,双手拿着剑柄,剑锋对着嘴巴,从上往下把剑慢慢递进口中,最后在嘴外面只留下了一把短短的剑柄。他还一直仰直脖子,又慢慢把剑从嘴中拔出来。观众看到这样惊险奇绝的场面,都不敢说话,仿佛连呼吸都要停止,眼直直地盯着进出腹中的短剑。短剑闪着寒光,竟然没有一点儿血丝。这一段表演过后,耍把式的人让观众们缓和一下,就上来两个女人,舞一段刀剑,为下一个惊险的节目做铺垫。 下一个节目是刀刺身体。一个五十几岁的男人,一字胡特别黑,特别厚,脸上横肉纵筋,赤裸着脊背。他叫来两个小女孩,女孩大约七八岁,她们走进两个小木箱里。男人把木箱封住,两个小女孩就封在了木箱里。那两个小木箱有很多孔,只见那男人拿出几把剑,从木箱的孔里插进去。人们“哎呀”一声,心想,这下箱子里的女孩不是被剑刺伤了吗?可还有更绝的,那男人拿出一把长剑,从木箱的一端插进去,剑锋一直从木箱的另一端出来。最后,两个小木箱上被穿刺了好几把剑。人群中有一个妇女,对身边的女伴说:“哎呀妈呀,你看这不要出人命了么?”正在大家都由惊异转为惧怕的时候,男人慢慢从小木箱里抽出剑,人们都盯着剑锋,看看剑锋上会不会有血,可是竟然所有的剑上都没有。这时,男人打开木箱,两个小女孩活蹦乱跳地从箱子里出来。沉寂了一刻,人们爆发出阵阵掌声,一块两块的硬币纸币都丢进小伙子准备的盆子里。 上一个表演很惊险,没有出事,可是下一个节目却出了事。这是一个表演吞钢球的节目,是第一个出场的年轻后生表演的。小伙先是舞一段花拳秀腿,扎稳马步,两手相对向下运气,气运丹田。然后他取出一个鹌鹑蛋大小的钢球,吞下去,接连吞下三个。人们可以清晰地看着钢球从他的嘴里顺着喉咙咽下去。三个钢球吞下之后,小伙又运一口气,上身微倾,张开嘴巴,大喝一声,一颗钢球就被吐了出来,这样又吐出一颗钢球。可第三个钢球怎么也吐不出,小伙脸色越来越难看,眼里疼得满含泪水。老男人见情况不妙,连忙叫来刚才表演吞剑的小伙,两人把他双腿拽住,使他倒立,他一阵干咳,终于把沾满血的钢球吐了出来。人群开始骚乱起来,“这多险啊!”“就是啊,咱们孩子可不能学这个。”“哎,人生在世不容易啊!” 这时,那个五十几岁的老男人四处看了看,拱起双手向人群喊话:“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是响水县人,我姓黄,今天在此卖艺,结识大家,可是,如今我徒弟孟二出了事,今夜怕不能赶路回家,哪位乡亲父老能提供夜宿,哪怕一个院子也可以,我们日后一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群里又是一阵骚乱,“不能啊,他们这些都是外面混的人,沾惹不起,千万不能让他们进来。”“是啊,谁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说不定,还是不要沾惹的好。” “黄师傅,你们到我家住吧。”突然,人群被一声响亮的喊声镇住了,这是董自华的声音。他今晚穿一件衬衫,方正的头发,眼睛不大,鼻子稍稍隆起,薄嘴唇,眉宇间有一种威严的气势。 “这位乡亲怎么称呼?” “我叫董自华。” “家在什么地方?” “就在牛角湾,不远,你们快收拾一下跟我走。” 黄师傅紧握董自华的双手,连声道谢,然后抽身去安排行头。只听见人群里有人窃窃私语:“把这些人接进家里,恐怕不是好事,你看那些人都是真枪真棒的。” 董自华把黄师傅一行带到家里,对女人说明了原因,女人也觉得丈夫做的对。他们来到堂屋,搬来凳子坐好,杨凤给他们倒了水,又问那小伙还痛不痛。小伙说好多了,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男人们在屋里抽烟,杨凤把两个女子带进卧房聊天。最高兴的是洪鹏,洪鹏和两个小女孩玩刀弄剑,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要学武功。 “我当初带着这帮徒弟闯荡,碰到的难处多的是,今天真是遇到好人了。”他看了看董自华的女儿和儿子,又问道,“你就这俩孩子?” “嗯,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十五岁,要读初二了。” “不错,你看我带的这两个女娃,都是被人家遗弃的。” 黄师傅环顾四周,见堂屋不大,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卧房,想必一间卧房住着夫妻二人,一间卧房睡着孩子。卧房和客厅的墙还是泥砌的,客厅一张长长的条几,两张方桌,一大一小,想必这也是穷苦人家。 “你以前做什么?”黄师傅问道。 “哎,日子过得不容易,我退伍回家后一直在家种地。” “哦?你以前当过兵?” “是啊,当年我当兵的时候,光荣得很,镇里徐姓的老镇长带着一帮人敲锣打鼓放鞭炮把我送上车,人们都心想,这娃现在出息了,结果呢,后来毛主席说,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就又回家种地了。” “后来怎么退伍回家了?” “到年纪了呗。我那年在甘肃当兵,那时候中国和苏联边界不安宁啊,夜里我放哨,有一夜,我和下一个哨兵十二点换哨,结果那个哨兵迟到了十五分钟才来,我教训了他,第二天差点还和他打了架。我当时想,我手里那都是真枪实弹,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幸好后来没出事,班长把那个哨兵批评了,后来他比我早退伍一年。” “你打过枪没有?”那个年轻小伙子问,看来他的确舒服了些。 “嗯,机枪我都打过。我们当兵那时候,还要拉练,听说现在步兵都坐车,不跑路。我们那时,搞演习,我是机枪手,一夜从甘肃跑到内蒙。后来打枪,师长就趴在我身边哪,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董啊,紧张不紧张?’我说‘不紧张’,其实哪能不紧张啊,子弹飞到哪都不管啦,哈哈!” 聊了一段时间,董自华就给黄师傅一行安排住处。董自华和黄师傅还有两个小伙子打地铺,两个女子挤在杨凤的床上,两个女娃挤在洪鹏姐弟的床上。这时候,月亮走到了正天空,把清凉的月光洒在董自华一家的房子上。风吹得很轻,牛角湾安静极了,可以听到艺人们的鼾声。 翌日晨,女人早早起来煮了一大锅粥,董自华提着半袋麦子换了很多馒头。黄师傅等人感谢不已,早饭后告别,说滴水之恩,日后定涌泉相报。事后,有人在清河湾遇见董自华,问道:“你那晚怎么把那些人接进家里,就不怕那些人心思不正,那些人有些真拳脚,要是他们心思不正,你能拿他们怎么办?”董自华不以为然,回道:“他们那些人都是在外面混的,最讲义气,我那天要是打他们一顿,他们会记下我一辈子的仇,而我那天好好招待了他们,他们肯定不会忘记。” 六 那晚过后,洪鹏就特别想去练武功,这天他约了昌子要去响水拜师学艺。他们早上吃过饭,就一起开溜了。他们不知道响水在哪里,只知道在南边,就一路向南走。 “我要学轻功,可以飞。”洪鹏说道。 “我也学,我还要学剑,看人家拿着剑多威风。”昌子也说。 他们一路往南,走到中午,觉得饿了。“我饿了,我们这叫不叫离家出走?”昌子问。 “那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走,你去哪我都和你一起,但是饿了怎么办?” “是啊,早知道带些馒头出来。”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来过这个村,我有个舅舅就住这个村。我们可以去他家吃晌饭。”昌子想了起来。 “是吗?你仔细想想他家在什么地方?” “记不清了,但应该能找到,我找找看。” 他们在村间走着,找了好几圈,终于找到昌子舅舅家。舅舅看见昌子和洪鹏进来,很吃惊。问道:“你们怎么到这了?” “我们要练武功,要去响水找那些耍把式的人。” 舅舅听到昌子的话,觉得好笑,“呵呵,你们胡闹什么,响水远得很,你们练什么武功,还没吃饭吧,快吃点饭回家。” 吃过饭,昌子问:“你还去不?” “我不去了,没有吃的,我们饿死了怎么办?” “那我也不去,咱回家吧。” 这天下午,他们走回家,董自华问儿子干嘛去了,洪鹏不敢说和昌子去练武功的事,只说和昌子去了他舅舅家,在他家吃了饭。 半个月后,黄师傅竟然来了。原来,黄师傅那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是随便说说的。他有个熟人,带着一帮人要去东北搞建筑,正缺人手,于是黄师傅就来找董自华,把这差事介绍给他。 是夜,董自华和女人商量,女人觉得是好事,说男人不能一直在家窝着,要到外面闯闯。女人还叫董自华把徐光勇也叫去。其实搞建筑这个差事,就是进大城市去给日益增多的城市人口盖房子。董自华的三弟董自英就在上海搞建筑,每年能赚一大笔钱。可是董自华没有跟着三弟,因为董家一向不和,这源于当年他们的老父亲董淑云去世之前,对家产分配极为不公。董自英是三儿子,董淑云偏袒小儿子,不仅培养他读到高中,还给他留了一笔财产,后来,董家就闹分裂了。董家的三个姐姐也偏袒三弟,尤其是三姐姐,嫁到县城的一个建筑商家,建筑商在上海搞建筑,就把董自英拉了过去。而董自华骨气硬,不靠别人吃饭,和三弟基本上不来往。老父亲董淑云去世之后,三兄弟就没了联系的根。久而久之,董自华对二弟也逐渐冷漠。所以董自华把翻身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洪鹏身上。 听说父亲要去东北,洪鹏特别不高兴。从小父亲最疼他,他很依恋父亲。那天董自华和徐光勇坐着拖拉机离开的时候,洪鹏大哭大闹了一场。 第二天,洪鹏睡醒后,不起床,女人问:“你怎么懒在床上不起来?” “我想我爸。” “你爸去赚钱了。” “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过年就回来了。” “什么时候过年?” “还要四个月。” “四个月是几天?” “一百二十天。” “好,我数着,我数到一百二爸就回来了。” 等女人做好早饭,洪鹏还是没起。 “你怎么还不起床?” “我想我爸,我想我爸,我想我爸……”洪鹏一边说着,就哭了起来。 “真没出息!”女人说。 第10章鹏是会飞的大鸟(四) 七 秋天来到了清河镇,杨树的落叶盖满了乡间小路,洪鹏走在上面,软软的。燕子怕冷,很快就要离开清河,飞去南方。清河镇有拿枪打鸟的人,可是他们从来都不打两种鸟,一是燕子,一是喜鹊。只在冬天打麻雀。 中秋节快到的时候,昌子来找洪鹏,说发现了一棵栗子树,结满了栗子,可以去偷些栗子吃。栗子树在清河湾西边,是人家种在门外的。这天下午,昌子发现那家人锁了门,就约洪鹏去偷栗子。他们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来到栗子树下。昌子说:“你在路口看着,我去打栗子。”洪鹏在路口守着,昌子走到栗子树前,用竹竿不断地敲栗子,栗子掉了一地。洪鹏看着说:“差不多了,够了,我们快回去,不要被人抓到。”于是两人捡栗子,放在前襟兜着,急忙跑回昌子家。 “这个要怎么吃?”洪鹏问。 “用火烧了吃。”昌子说着,就在锅底点了火,把栗子也放在锅底,又舀了一瓢水添进锅里。他们烧得栗子啪啪响,锅里的水也沸了起来,“呜呜”地冒泡。最后昌子灭了火,掏出栗子,砸开一个,给洪鹏吃。昌子看着洪鹏,问道:“香不香?”“香。”洪鹏说。 后来洪鹏又和昌子去偷过几回栗子。中秋过后,天渐渐凉了起来。秋天往往像春天一样短暂,杨树的叶子也落光了,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喜鹊蹲在上面,不停地叫。洪鹏不明白喜鹊为什么不飞走,它们在这儿还有什么好吃的吗?有一天,昌子来找洪鹏,带来一支陀螺,说是爷爷用斧头替他砍的。于是他们玩起来,刚开始不会玩,后来他们能把陀螺从洪鹏家一路抽到昌子家。玩了一个秋冬的陀螺,打发了不少时间,也让洪鹏胳膊上的肌肉渐渐硬起来。 时间在小孩子眼里,往往过得很快,尤其是在他们玩乐的时候。很快,清河镇下了第一场雪,离过年的日子也越来越近。清河镇下雪的时候,清河并不结冰,而牛角湾倒能结一层厚厚的冰。孩子们都喜欢在冰上走,好像比谁的胆子大,洪鹏也在冰上走,不过他不敢走远。这天早上,他正在冰上走,有人喊他:“鹏鹏,你爸回家啦,就在你家屋后呢。”洪鹏听了这话,不敢相信,就跑回去看,果然看见父亲站在屋后,背着个军用旅行包,还有一大包行李,里面是被褥。洪鹏跑过去,董自华抱住洪鹏,把他抱起来,说:“又重了,你妈呢,家里咋没人?”“我妈去菜地了。”过了一会儿,女人也回了家,挑着两筐白菜。看到董自华,很是惊喜。女人找出钥匙,打开门,董自华回到家,把行李放好,看看家里基本上没有变化。 晚上,董自华对女人说这四个多月赚了不少钱,就从包里掏出一大叠钱,说:“你数数吧。” 女人仔细一数,极为惊讶,说:“五千块啊!照这样下去,我们快成万元户了!” “嗯,我是想啊,以后多赚些钱,我们应该把这房子推了,再买一块大些的地,盖上楼房。” 很快要过年了,每逢过年,董自华三兄弟每家都要给老母亲送一袋米和一袋面,董自华今年早早地就把东西送了过去。洪鹏奶奶在男人去世之后,就一直住在二儿子董自远家,因为董自远没有女人。年三十那天,董自华买了艳红的春联,一大盘鞭炮。贴完了春联,包饺子,饺子包好了,放鞭炮。董自华家这一年过得红火,鞭炮声也响。大年初一,洪鹏和姐姐去拜年,要压岁钱。董自华不准他们去二叔和三叔家,洪鹏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过结,但是他听父亲的话,只去奶奶房里。奶奶让洪鹏给他磕头,他磕得地响,奶奶给了他三块钱,给了姐姐两块钱。不一会儿,三叔家的姐弟们也来给奶奶拜年,奶奶给了他们每人三块钱。回家后,董自华问洪鹏得了几块钱,洪鹏说三块,又问闺女,闺女说两块,又问三弟家的孩子得了多少,洪鹏说都是三块。董自华心里不自在了,心想老母亲偏心偏了一辈子。 过了一会儿,牛角湾响起了锣鼓鞭炮声。董自华知道这是镇长带着一帮人给退伍老兵送慰问信,就躲在屋里,让洪鹏等在外面接慰问信。镇长很快绕到了董自华家,见门关着,就问站在门口的洪鹏:“你爸呢?” “我爸去人家玩骰子了。” 镇长把慰问信递给洪鹏,说:“等你爸回来了交给他。” 洪鹏接过慰问信,是一张大年历,上面写着县政府对所有部队官兵、退伍复员军人慰问的话,最后是“一九九六年春节”。当然洪鹏一个字也不认识。董自华之所以自己不接慰问信,一是对当年当兵没安排去处的抱怨,二是每年要是接了慰问信,免不了给镇长一包好烟。不过村里有一个老兵,当年参加越战,脚被流弹打伤,倒是每年很光荣地接慰问信。 大雪在过年这段时间每天都飘着,下了四五天才停,一停下来,洪鹏就去找来昌子,和他在路上堆雪人。洪鹏有一个邻居家的女娃也过来一起玩。那女孩和洪鹏一样大,叫玲玲,也是徐姓的。洪鹏也从小就认识她,不过很少找她玩,因为洪鹏嫌她是女娃子,胆小鬼,不敢一起抓蛇,也不敢偷栗子,又不会玩陀螺。三人堆了一个大雪人,找了草棒做成鼻子眼。玲玲说:“这个雪人很像鹏鹏。”昌子也说很像。 这晚,徐光勇把董自华请到家里喝酒,光勇女人做的菜,烧鸡肉,鱼肉,鸡蛋,菜汤,很是丰盛。两人感叹人生的不容易,说着说着,说到两个孩子。 “这俩孩子玩得好啊。”光勇说。 “嗯,好得很。”董自华喝了一口白酒,说。 “还是小孩子好,你看那关系,就跟一个人似的。人大了就不好了,心思太多,你看我那几个兄弟。” “呸,你看我家不也一样嘛!”董自华感叹道。 喝过了酒,过完元宵节,董自华又和光勇去了东北。临走时,洪鹏问:“爸,你哪天回来?” “家里要割小麦了,我就回来了。” “那还有多少天?” “等天不冷了,小麦长得就快,长大了就割。” “哪天天才不冷?” 董自华听着儿子幼稚的问题,心想他是想自己,就给儿子哼了首歌谣: 一九二九不出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沿河看柳,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 九九加一九, 耕牛遍地走。 哼完了,董自华说:“耕牛遍地走,就要割小麦了!” 八 清河镇的春天最先在牛角湾出现,牛角湾的冰一夜比一夜薄,到后来就完全不结冰了。春天进而唤醒那些成片的杨树林,杨树的枝条上显现出一片毛茸茸的绿,后来绿意逐渐有了形状,变化为细小的叶。这个时候,阳光也越来越温暖,蹲在墙角的那些老人又熬过了一个冬天,他们仿佛甩掉了生命里的一个大包袱,抖抖脱下的棉衣,笑容也显得轻松了许多。 冬春交接的季节,洪鹏依然和昌子厮混在一起。清明节前后,他们一起放风筝,踏在广阔的田野里,走在没膝的麦田间,一路是他们的欢声笑语。麦子在冬季被厚厚的雪覆盖,天气转暖,雪水融入麦田,滋润着它们的生命。清明节在麦田里放风筝的人很多,有小孩,也有大人,他们在麦田里踏青。洪鹏和昌子顽皮得很,不仅要在这麦田里踏,还要躺在麦田里,让绿油油的麦子把他们隐藏起来。 清明节还有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祭祖。徐姓人家是大祭,搞得特别隆重,先是去修坟,把先人的坟修补一新,清明节带上酒肉,放在坟前,喂那些麻雀喜鹊野猫野狗。董家人不像徐家人,董家只有三儿子董自英祭祖,董自华从来不祭祖,有好几次,洪鹏问父亲,他爷爷的坟在哪里,董自华都说不知道。二儿子董自远不正经,更不祭祖。董家兄弟间又基本上不来往,久而久之,董家的坟茔就被人们淡忘了。 清明过后,麦子就疯长起来,一天一个样。洪鹏不觉得日子的漫长,他正享受着进学校读书之前最后的一个春夏。一天晚上,他从外面回来,见到父亲回家了,很是高兴,问道:“要割麦子了吗?” 董自华说:“还没那么快。” “那你怎么回来了?” 董自华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女人说:“大人说话,你一边儿去。” 原来,董自华提前回来,是因为二弟董自远找了一个女人,又要结婚。这已经是董自远找的第九个女人,董自远光棍惯了,找了女人也不好好过日子,总是在外面沾花惹草,所以每次结婚不久,又要离婚。董自远这次找的女人是个外县人,三十五岁,看起来倒也挺年轻,长头发,只是带了一个女儿,女孩比洪鹏还小一岁。结婚喜宴那天,董家人基本上都到了,董自华自然也在。董家的三兄弟、三姐妹以及他们的老母亲都在。此外,洪鹏还见到了一些从来没有印象的表哥表姐。董家的三女儿来得最晚,说是在上海做建筑商的男人忙,最后才见她男人开着辆桑塔纳出现在清河镇的硬泥路上。董自华和他寒暄几句,叫来洪鹏。指着妹夫,让他叫姑夫,洪鹏看了看,叫道:“姑夫。” 喝酒的时候,其实各家之间早有隔阂,只是酒席好像掩盖了一些虚伪,每个人都很亲热一般,虽然暗地里不知道各家之间怎么看不起对方。席间,洪鹏一个不认识的表哥,给三姑夫敬酒,说道:“别的话我就不说了,你看我这三个表弟,以后可要多多照顾啊!”他指的三个表弟,就是洪鹏、洪洲、洪达三兄弟。那位表哥自以为话说得很好,不仅恭维了姑夫的实力,而且又是为董家三兄弟说好话,谁知道姑夫喝完酒,说道:“洪达和洪洲当然要照顾照顾,至于洪鹏嘛,人家哪里需要我的照顾。”董自华把这话听在耳里,记在心里,非常窝火,酒桌上又不好发作。晚上回去和女人一说,女人也很气愤,心想他们可真是看不起人。此后,除了一些必要的应酬,三家兄弟很少往来。 董自远娶了新媳妇,没好几天,就开始和那女人吵架,此后吵架发展到拳脚相向。不过董自远真没男人气概,竟然挨新媳妇欺负,打不过那个女人。女人却又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打架之后就去镇长那搬弄是非,镇长往往不在,经常是徐光邦在,这样的事情多了,徐光邦就和董自远的媳妇闹了些风言风语。人们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不是真相,反正谣言一旦肆虐,就会惹出是非,到时候真也是假,假也是真。这天晚上,董自远又和女人打了架,女人带着女儿又去找徐光邦。董自远去找女人,在路上被牛角湾的人遇见了,那人先去给徐光邦告了密。徐光邦转移了女人,董自远没找见人,回来的路上,天黑得很,又被一帮人打了一顿。这当然是徐光邦安排的。回家后,老母亲见儿子被人打了,就问是谁打了,董自远说是徐光邦的人。老母亲经历世事多,也听了清河镇的风言风语,自然知道些缘由。既然自己儿子吃了亏,儿媳妇在徐光邦家不见了,就决心一定要讨回公道。第二天,她亲自找到徐光邦家,可是没发现儿媳妇的踪迹。后来她说要闹到县里,可是董自华和董自英对这种事情根本不闻不问,所以一个老太婆也闹不出什么风浪。她真的还几次三番搭车去县委县政府上访,但是每次的情况都大致相同,接待人员见她是一个老太婆,就好吃好喝地伺候着,饭后打电话让镇里来人接走,关于打人拐人的事情只字不提。值得怀疑的是,一个女人就在清河镇消失了,还带着一个孩子。清河镇的人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她,有人说徐光邦把她们藏了起来,有人说她们回了外县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