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正文 第1章 相逢,即是陌路 “抓小偷!” “站住,小乞丐,你给我站住!” 夜晚息壤的市中心街道上冒出个奔跑着的肮脏小孩儿,紧接着又是个男人叫嚣追赶。那男人是附近面包店老板。 突然前面的小孩儿脚下一绊摔倒在地,手里咕噜噜滚出个发黄的面包。 “该死的小偷,终于被我抓到了吧!”老板得意从地上提起孩子大笑。 孩子被悬在空中,挣扎着喊,“我不是小偷,面包明明是你掉在地上的!” “掉在地上怎么样?就算面包渣也不会给你!”说着甩开孩子去捡面包。 孩子尖叫的重重摔落在地,连着打了几个滚,滚到一双漆黑的皮鞋边才勉强停下,痛得紧紧蜷缩在一起。 “让开!”捡回面包的老板凶狠的冲到皮鞋主人身边叫嚣着,“我要抓他回去做工还钱!” 一只手却阻止了他上前。 趁机,孩子爬起来躲在皮鞋主人的身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 那人低头,四目相对的瞬间,男人漆黑深邃的双眸在孩子星子般明亮的眼眸里凝聚了片刻,孩子眼中无泪,哀求的望着他,眼底有种莫名坚定的东西,仿佛在片刻让他的心跳停止了半秒。 孩子被这张兼有精美绝伦和高贵邪魅的脸震惊了,他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而他,用俯视众生的表情淡然收回目光,对身后吩咐一声,“给钱。” 他身后刚刚挡下面包店老板的随从迅速掏出几张大钞递过去,“拿钱,走人。” 老板愣了下,旋即眼冒金光的借过钱,正欲作势说句什么,却无意被男人冷傲的目光扫过,吓得落荒而逃。 “出来。”男人把衣袖从孩子肮脏的小手里抽出。 孩子爬起来怯怯的站在他面前。 男人身材高大挺拔,黑色西装剪裁恰当的贴服着修长的身躯,浑身都散发着令人不敢逼视的高雅与阴冷,她从没见过如此出众的人,以至于夜色霓虹中的他在她眼里犹如神祗,但她并未畏惧他慑人的目光。 男人不满的蹙了蹙眉,孩子忙俯身深深施礼,“先生,谢谢你救了我。我可以给你做佣人,直到还清你刚刚给的钱。” 佣人?男人觉得可笑,他从来不缺少佣人。可这个孩子居然敢直视他,很特别,很好。 “你叫什么?”他问。 孩子愣了愣,望着他摇头,奶声奶气的说,“我没有名字。” “没有……”男人目光略过她和她身后的街道。片刻后,他说,“我们陌路相逢,以后,你叫阡陌。” 她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从此,我的名字叫做阡陌,他说是陌路相逢的意思。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永远都是陌路人。” 近二十年后的傅家。 奢华的金黄色水晶吊顶灯下,身着白色轻纱晚礼服的女人正坐在窗边读着日记,门被敲响,佣人在外道“伍小姐,先生已经在楼下等您。” “我很快来。” 合上面前陈旧的日记本,女人眼底沉淀着一抹阴冷,红唇扬起嘲讽的笑容,阡陌,安心呆在地狱吧,他永远不会看到日记! 第一卷 正文 第2章 传闻中的女杀手 金色吊灯,华丽阶梯,这就是傅家公馆的正厅。 傅凌霄单手插兜斜靠在楼下的酒柜边专注的品一杯红酒,楼梯上响起高跟鞋的脚步声,他抬起眼皮,漆黑的眼眸犹如暗夜星辰,神秘莫测,光华四溢,混血般深刻的眉目和眼角微微上挑的弧度,会让女人在某个瞬间错觉他是极为温柔的男人。 就如此刻他看向伍思璇的瞬间,她白皙的脸庞已经因此微微泛红,优雅的走到他身边温柔笑问,“还可以吗?” 何止可以,伍思璇是个极为美丽的女人,这身白色轻纱礼服衬托得她像只高贵的白天鹅。 “不错。” 傅凌霄简单的评价出两个字,让伍思璇担忧的心情立刻烟消云散。她素知,他的话不多。 首都高端晚宴,永远不能失去傅凌霄的身影,否则任何一场晚宴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作为C国皇室后裔,且掌控着整个S国的黑道集团、垄断国家军火交易的黑道太子爷,是即便国王对他也要礼让三分,男人害怕,女人爱慕,所有人都畏惧敬畏的人物。 而伍思璇就是陪伴在他身边最美的百合花。温柔善良、高雅大方,拥有石油大亨伍正荣这样的父亲,堪称S国名媛典范,和傅凌霄是公认的金童玉女。三年来她陪伴在傅凌霄身边,早已成为傅夫人的代名词,不少人暗中已叫上了‘傅夫人’。 而据说六年前伍思璇被人劫持受重伤,以为必定活不成,请求他身边的一个女杀手好好照顾他,没想到傅凌霄竟一直苦等三年等到她醒来,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 如果说这个故事中有哪里不太完美的话,那就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傅凌霄居然一直没有娶伍思璇,让她成为真正的‘傅夫人’。 宴会上,这个八卦永远是不变的话题。 “听说啊,是因为那个女杀手呢!好像三年里,傅凌霄居然爱上了那个女……啊!” 八卦女人尖叫一声,手中的红酒不可避免的撒到金黄色的昂贵晚礼服上。 “你……你竟敢撞我!”女人愤怒的指向罪魁祸首,面前抱着快递包裹,穿着邋遢宽大快递服的小个子女人。 大概意识到闯了祸,女快递仓皇不断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对不起……” 八卦女尖叫,“对不起就完了?你知不知道这身衣服有多贵!啊,当然,像你这种低贱的女人大概一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礼服吧,我告诉你,这件礼服要十万,十万元!赔钱,否则我一定送你去警察局!” 小个子女人慌乱不知所措,只能不停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没钱,我真的赔不起。”极地的声音,鸭舌帽下压的极低的的头,仿佛正如那女人所说,是个‘低贱’的人。 这边的骚乱引起宴会中其他人的注意,盯着小个子女人,傅凌霄微微蹙眉。看出他似是有所不满,伍思璇暗中拍拍他的手背,走向这边…… 第一卷 正文 第3章 上天何其不公 那抹娇小身影映入眼帘的瞬间,傅凌霄的心里闪过种奇异的感觉,他不自觉的眯起眼睛将眸光收敛在完全看不见面容的女快递员身上。 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不停道歉的女快递员身体一僵,却听到了另外一道优雅温柔的声音,“发生什么事?” 作为典范,宴会上女眷出事,伍思璇自认有义务出面调停。 八卦女一见伍思璇,竟然顿时变成胆小的老鼠,嗫喏笑道,“没,没什么啦,就是个快递,弄脏我的裙子……” “既然不是什么大事,就请不要打扰大家的兴致了。”伍思璇打断八卦女的话,笑道,“我在这间酒店存放了两件礼服,你跟我来试试吧,至于撞你的那位……”伍思璇看向那边,却发现不知何时早已空空如也,刚刚的快递趁机溜走了! 夜色深沉,她把破旧的电动车停在一间小屋门口,下车,站在夜色中叹了口气。 比起刚刚那个金碧辉煌的宴会厅,这里,真像是不在人间。幸好她跑得快,否则十万块可要要了她的命啊!转念,鸭舌帽下的唇角扬起苦笑,幸好逃得快,否则若是被傅凌霄和伍思璇发现…… 打开门,门锁响动的声音惊动了里面,黑暗中一抹小小的身影从屋里摸索着走出来,小心翼翼的问,“妈妈,是你吗?” 满心的疲惫,瞬间化作满足的笑容,她快走几步俯身抱住小姑娘狠狠在她脸颊上亲了两下,温柔的问,“妈妈的乖欣欣饿了吧?” “嗯。”欣欣点头,漆黑的大眼睛空洞的望着她,“妈妈,天黑了吗?你累不累?” 看着女儿漂亮的大眼睛,她心底一沉,强忍着泪意回答,“是,天黑了,妈妈不累,想到欣欣在家里等着妈妈,妈妈就不累。” 小女孩儿笑起来,她起身把女儿抱回房间安顿在床上,说,“欣欣乖,妈妈去给你做饭,我们今天有肉肉吃!” “好耶!”欣欣高兴的拍手笑,她转过身,却狠狠的抹了把眼泪。 上天何其不公,那么漂亮的女儿,为什么竟然是个瞎子,为什么,竟然要跟着她受苦,连吃一顿肉都这么高兴。而那些人,居然一件简单的礼服就要十万块!凭什么! 吃过饭,她抱着女儿在冰冷的小屋里拥着厚重的棉被入睡。次日清晨早早起来,把欣欣托付给邻居老伯老太,就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做快递员,这样时间灵活,收入也还能养活他们母女。可一旦房子拆迁,想要再找到这么合适的房子只怕难了。 敲开一家的门,她奉上快递,“您好,请签收!” 对方却盯着她迟迟没有接邮包,她只好重复一次,“先生,请签收!” “额,哦!”那人接过签收,她拿了单子匆忙离开。 男人却直盯着她的背影消失,才从口袋里取出手机打出去,“阁下,我确定是她……” 第一卷 正文 第4章 被她扰乱心神 夏日艳阳高照,摘了帽子,她躲在树荫下吃一只凉馒头。细碎的长发散落在湿漉漉的额头上,遮住姣美的容颜,露出的一截手臂被阳光晒得黝黑,隐隐能看到些晒伤的痕迹。 旁边同区的快递员大姐递给她根火腿肠。 她摇头,脸上扯着个不太自然的感激笑容。 大姐无奈,“吃吧,你也太不要命了,做业务那么拼命,吃的却这么少。我们在一起一年,就没见过你吃一顿好的。哎,女人呐,还是得学着自己对自己好,男人才会对你好!” 她笑,眯着眼睛,仍然拒绝。 知道她执拗,大姐收回火腿肠,问她,“你家欣欣的眼睛呢?还是没好转?” 她神色有些晦暗,低声道,“医生说,还要吃药。” 大姐叹息,“吃了半年,也不见好。哎,你赚的钱不少,可欣欣的开销也太大了。要是没有这个孩子你也不至于这样!”语气颇有些为她不值。 “要是没有她,我早就死了!” 她第一次抬头说话,望着前方阳光投射下的马路,眼里执着到近乎执拗的坚定,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清明。 说完,她跨上电动车戴上鸭舌帽,继续工作。烈日炎炎,汗水湿透宽大的工作服。 马路对面一辆黑色宾利缓缓启动,开向与她相反的方向。 车内,顾谦小心得从倒车镜里看了眼车后座的傅凌霄。 冷气开的十足的汽车里,他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深沉淡漠如一尊塑像,仿佛根本没有看到刚刚那幕。 顾谦放弃继续从傅凌霄脸上寻找变化,本以为还会像三年前那样,他会在面对她时变得更有人情味些。 “去阿谨找到的地方。” 车开到途中,傅凌霄突然命令。 顾谦忙打个转弯,车子开向通往城郊的路。心里兀自得意,看来,还是会被她扰乱心神啊!可是,她怎么会变成那样? 她在送快递的途中接到邻居老伯的电话。急急忙忙说了些什么没听清楚,可仅仅‘欣欣被带走了’这句话,就足以让她心惊胆战。 被人带走是什么意思?是被人骗走了?她脑子里想起许多新闻报道里的事情,把残疾的孩子带出去,割掉舌头,让他们上街乞讨。她想着这些就害怕的浑身发抖,她的欣欣,她可怜的欣欣,如果真的是这样她该怎么办! 顾不得满车的快递包裹一路闯着红灯回到家里,扔下电动车冲到家门口,门是开着的。 “阡阡,你家里来人了!” 邻居老伯看到她回来忙跑出来解释,“哎,我那个电话太旧了,说不清楚。我是说,你家里来了个男人,说是欣欣的爸爸,把孩子带回家了。我看那个男人长得很体面,觉得不会是骗子,而且就在旁边,就把欣欣交给他,你快进去看看!” 老伯疼爱欣欣,很是着急。 她却愣着,男人,欣欣的爸爸…… 恍惚着走进家门,看到破旧沙发上坐着的与之毫不协调的男人时,她的神经瞬间麻痹,浑身开始止不住的发抖。 第一卷 正文 第5章 傅凌霄,我死了够吗 傅凌霄扬起下颌朝她看过来,藐视群雄的目光,冷漠如刀子的眼神,唇角那抹讥诮的弧度,刺激的她浑身一抖,回神过来。 四顾,却没有看到欣欣。 “找什么?孩子吗?” 他笑着开口问,和善的笑容,温柔的语气,却让她害怕。欣欣,欣欣一定是已经被他带走了! “孩子不是你的!”情急之下她脱口而出,不计后果。 “不是?”他挑眉笑,接着却陡然阴沉得道,“那就杀了。” “不要!”她惊恐的尖叫,双腿一软噗通跪在地上,哀求着他,“不要,傅凌霄,我求求你,她,她是你的,她是你的孩子!” “又是了吗?” 傅凌霄冷笑着起身走到她面前,缓缓单膝蹲下,挑起她瘦削的下颌,看到她那张晒黑的脸庞,纵然风尘仆仆,纵然苍白虚弱,但看起来却似乎还和三年前一样漂亮,一样,会让他有破坏的欲望啊! 分明是哀求的语气,听起来简直泫然欲泣,可是那双眼睛里却毫无泪意,反而异常执拗、冷静。不愧是他培养出的女人,在惊恐至极的地步下仍然能够一如既往的虚伪。 啪,反手一个耳光,她应声倒地,脸颊红肿,唇角溢出鲜血。 “阡陌,你觉得我是傻子吗?你说不是就不是,你说是就是?” 强忍着胸口痛,阡陌爬起来,“你到底要怎样?我已经变成这样,伍思璇也已经醒了,难道就不能放过我和孩子吗?”她眼底是沉沉的控诉,“傅凌霄,我求求你了,你怎么折磨我都可以,但是放过孩子好不好?” 这一次,她是真的在求他,终于哭了,终于落了泪,终于撑不住了。 可她的泪水却让傅凌霄觉得痛快。 “阡陌,你太自以为是了,我已经没兴趣折磨你了。至于孩子……”他冷笑着,把玩儿着桌上的一把水果刀,锐利的刀锋,划过肌肤顷刻见血,他继续道,“那,就要看我的心情了。” 她望着他的笑脸,那么冷,毫无感情,漆黑的眼眸盯着她,恨意从没比三年前减少,反而更加浓烈的仿佛要瞬间用黑色把她吞噬。 “我明白了。” 阡陌颤抖的起身,左手劈手夺下水果刀。 顾谦本能靠近阡陌,被傅凌霄制止,他想看看他这只家养的小猫儿到底会做什么?杀了他?可她的右手,还能用吗?他目光盯在那里,却见她举起刀子压向右手腕的动脉,手起刀落,霎时血花四溅,从她黝黑的胳膊上汇流成川滴下。 傅凌霄愣住了。 她眼睛都不眨一下,问他,“这样,够吗?” 血还在流,水似的从她胳膊上流出来,滴滴答答落在地上,瞬间就凝固成发黑的一滩血,她的脸色也随着血液的流失越来越苍白,虚弱的晃动几下,已经快要站不住,却执拗的盯着他,眼睛,仿佛还是十几年前的,人,也还是十几年前的,却分明已不是他身边的女孩儿。 她问,“傅凌霄,我死了,够吗?够你,放过欣欣吗?” 第一卷 正文 第6章 不是小姐的小姐 车在路上疯狂的行驶着,车的后座,傅凌霄紧紧抱着失血过多昏迷的阡陌,紧绷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急转弯,震动中阡陌困难的睁开眼睛,看到傅凌霄的某个瞬间她身子不由自主的颤了颤,那种颤抖是本能的,是多少年来积聚的本能恐惧感。 傅凌霄低头,撞上她虚弱的双眸。 阡陌有几秒钟的清醒,强撑着抬起左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袖,扯他到她面前。 傅凌霄俯身,侧耳倾听。 “欣欣,欣欣确实是你的骨肉,我求求你,照顾她,疼爱她,不要让她像我,像我一样……” 她是真的在求他,用遗言的方式请求他。可是傅凌霄从来不准备让她死,死一次够了,他不要她在他面前死第二次! 他冷笑,握紧她的下颌威胁,“阡陌,别做梦了,一个小瞎子我凭什么对她好?” 她没有急反而也笑起来,轻轻的笑声伴着鲜血从嘴里溢出,她张了张嘴,好容易说出一句话,“当年,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为什么…… 为什么! 傅凌霄没办法解释,只有俯身狠狠吻住她的唇片,血腥弥漫中他想起了那个夜晚,是从那时起,开始纵容自己的感情吗? 三年前。 傅家三号公馆位于T城城郊面海的半山腰,丛林掩映,花树环绕间,漫山遍野的杉树制造出的天然氧吧令每个上山的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纯黑色的法拉利跑车飞速行驶在山间公路上,敞篷习惯性的在上山后就打开,开车的女子半眯着眼睛,单手悠闲开车,金色的裹身小礼服裙衬托着她玲珑健美的身材,耀眼夺目,一旁的男人无奈叹息,“阡陌,你这么开车,就不怕出事故?” “这条路我闭着眼睛都能开回去。”阡陌声音不屑,却睁开了眼睛。 阳光透过杉树照进她的黑眸,光芒明亮如璀璨星辰,她笑眯眯的问,“阿谦,你说小叔叔他会喜欢我的礼物吗?” 顾谦被她感染,也笑,“虽然不知道阡陌你究竟买了什么,但只要是你买的,少主就一定会喜欢!” 傅家谁人不知,阡陌口中的小叔叔,傅家的长子傅凌霄对这位不是小姐的小姐阡陌宠溺到了极致,凡是她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月亮,傅凌霄也能摘下来送她。所以她买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了让她高兴,傅凌霄也会说喜欢。 比如阡陌十六岁的时候买只凯蒂猫的手机吊坠给傅凌霄。傅凌霄是谁?皇家贵族后裔,黑道太子爷!怎么可能戴那种东西?可他居然就戴上了,而且一戴两年多,直到吊坠脏到连阡陌都看不顺眼,才被她亲自摘下来。 诸如这样的事,不胜枚举。傅家没人会怀疑傅凌霄对阡陌的宠爱,更何况今天是阡陌的二十二岁生日,三号公馆这场晚宴,就是傅凌霄为她举办。 穿过两层楼高的铁艺雕花大门,开过喷泉池,车子直接停在公馆门口。阡陌跳下车,对顾谦做个鬼脸,在佣人的簇拥下推门而入。 第一卷 正文 第7章 只做你的保镖 傅家三号公馆大厅被装点的热闹非凡,来的人虽不多,但都是傅凌霄的至交好友。自阡陌进门,就被他们的祝福声填满。她微笑着道谢,向着人群深处那超群绝伦如神祗般高贵的男人走去。 “生日快乐。” 傅凌霄优雅低沉的祝福她。 阡陌笑,眼睛眯成漂亮的弧度,“谢谢,小叔叔,我……”她捏紧手中的红色丝绒盒子,今天,一定要送给他! “伍小姐来了!”不知谁喊了声,阡陌愣了下,傅凌霄已匆匆从她面前走过。 她顺着他的身影看过去,一抹雪白的身影自公馆的楼梯上缓缓而下,优美如白天鹅的身段和举手投足,细致如画的细长眉眼,高贵温柔的容貌气质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傅凌霄王子般牵住那位伍小姐的纤纤玉手,拥着她对众人宣布,“各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未婚妻,伍思璇,伍小姐。” “未婚妻?”有人惊讶。 “伍思璇?那不是石油大亨伍尚荣的独生千金吗!”有人惊叹。 “真是天作之合啊!”有人赞叹。 阡陌呆站着,脑子里嗡嗡作响,手中的丝绒盒子似乎正在慢慢融化。 伍思璇,身价千亿,温柔贤淑,堪称名媛界的典范,是C国男人的梦中情人。她第一次见到真实的她,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这么漂亮的女人,第一次发现,原来配得上傅凌霄的应该是这样的女人,而不是……她低头,看到手指缝间红色的盒子,默默合上指缝。 “陌陌。”似乎是傅凌霄在叫她,她却不敢开口应。 傅凌霄蹙眉,随着她的目光看向她的手指,手心里一点红色的盒子边角露出,他心口一沉,加重语气叫她,“陌陌!” 阡陌恍惚回神,不知何时傅凌霄已经拥着伍思璇走到正厅,伍思璇好奇的朝她笑着,眸光深处却落在她手上,泛出隐隐冷意。 阡陌本能的把手藏到身后,望着傅凌霄问,“小叔叔,怎么了?” 他招手示意她过去,道,“认识一下思璇,以后,你就是她的保镖。” 要她做伍思璇的保镖?阡陌惊愣,脱口而出,“那你呢?” 作为属下,她本没有过问傅凌霄做出的决定。他微微不悦,道,“陌陌,这是命令!” 可阡陌从小就没有离开过傅凌霄,而且她离开他,他的安全怎么办? “不行,我只做你的保镖。”她反对。 “阡陌!”傅凌霄加重语气,告诫的反问,“难道你要违抗我的命令?” 阡陌愣住了。 违抗命令的意思是,他要以‘抗命之罪’惩罚她吗? 狼集团,也就是傅凌霄所统辖的黑道集团以他的父亲傅川为主人,以傅凌霄为少主,除非傅川,任何违抗少主命令的人都要被惩罚。而且刑罚不清,要重鞭十八。鞭子是用特殊的金属材料制成,布满钢针,一鞭下去就会血肉模糊,平常人一鞭子就足以致命,即便如阡陌这样的杀手,自小训练,身体比常人好,十八鞭,也足以让她在床上躺几个月,甚至可能残废! 从小到大,傅凌霄从来没舍得打她,更别提这么重的惩罚。可是今天,他要因为伍思璇以抗命的罪罚她吗? 阡陌委屈的看着傅凌霄,他漆黑的眸色一如既往幽深莫测,让她无法看懂。微微有些阴沉的脸色却说明,他生气了。 可即便如此,阡陌也会听命离开他去保护伍思璇!她不放心别人照顾他的。 “就算抗命,也不做!” 瞬间,客厅里一片死寂。从来没人敢于违抗傅凌霄的命令,尤其是他的属下。 傅凌霄双眸瞬间紧敛在阡陌身上,冷光犹如刀子刺进她身体,她咬紧嘴唇才胆敢继续和他对视。 忽的,傅凌霄面色一沉,喝道,“阿谦,带她下去!” “少主!”顾谦难以置信的看向傅凌霄,低声请求,“今天是阡陌的生日,是不是……” “我看,是该让她知道是谁给了她这条命了!”傅凌霄打断顾谦,说完这句话,再不多看阡陌一眼。 命令已经不可更改,顾谦只得上前拉住阡陌,带着她离开。她没有挣扎,行尸走肉似的在众人目光中被顾谦带出公馆大厅。 狼集团对于属下的惩罚所,称之为‘刑’。 那是间四壁都是硬不锈钢,泛着冰冷空气和色泽的房间。煞白的灯光下,刑具散发出渗人的冷光。 冰凉的黑色铁链绕过阡陌纤细的手腕,随着刺啦一声,她双脚离地被吊在半空,胳膊和手腕瞬间就能感受到撕扯的疼痛。 “阡陌小姐,抱歉了。” 行刑人毫无感情得道,挥动钢鞭,空气中嗖的划过,落在人身上却是一声钝响,瞬间鲜艳的黄色小礼服撕扯开,随着刺啦的声音,阡陌的脊背血肉模糊,胸口剧烈阵痛,几乎吐出血来。 她死死咬着嘴唇,手指紧握着那只盒子。盒子已经破了,边角刺进手心,鲜血顺着雪白的胳膊蜿蜒而下一条艳丽的血流。 第二鞭下来的时候,阡陌觉得脑子嗡的闷响,眼前的事物晃了晃,晃出傅凌霄冷硬的侧脸,他转头看着她,目光落在她身上的瞬间,阡陌痛得浑身打个哆嗦,心几乎溢出血来。 她想起小的时候,她在傅凌霄怀里撒娇,他拉着她的小手说,“陌陌,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除了自由,除了我。” 那时她不懂,她以为作为他的属下,就永远不会离开他,永远都属于他。可是今天她明白了,她确实是他的,而他,却从来不是她的。 因为她不配,她只是他的一件东西,一个玩具,他喜欢的时候可以捧着她宠着她,他不喜欢的时候,就可以轻易把她送给别人。 她怎么能想要嫁给他,怎么可以喜欢他呢?那样优秀的他的身边,应该是伍思璇那样出色的女人,有好的家世背景,漂亮高贵。而她,她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什么都给不了他…… 第一卷 正文 第8章 滴血珊瑚 一滴泪,顺着柔软的眼角滑落进散乱的发丝。 顾谦替她整理被子的手顿了下,好奇的打开她紧握的掌心,一只被血染得看不清模样的丝绒盒子滚落到地面,他忙去捡,却被另一只手捡起来。 “少主。” 顾谦行礼。 傅凌霄沉默的拆开盒子,露出银白色的两只已经被捏变形的戒指,只有缀着的两颗鲜红色的石头还完好无损,印上了阡陌的血,在幽冷的月光下显得愈发耀眼夺目的红,仿佛两颗滚烫跳动的心脏。 听说世上有种珊瑚叫做滴血珊瑚,色泽比一般的红珊瑚要红,犹如鲜血,晶莹剔透。 最为奇特是这种珊瑚饮血生存,经过打磨成首饰以后,珊瑚只能呈现出普通红珊瑚的色泽,但若以人血喂养,就会显出普通珊瑚绝对没有的鲜艳红色。而佩戴珊瑚的人,就会与寄养珊瑚人的血逐渐融为一体。 她,从哪儿弄来这种东西? “原来是这个。”顾谦并不懂其中的奥妙,只以为是普通的红珊瑚,想起阡陌说有礼物要送给傅凌霄,还曾问他他是否会喜欢。 傅凌霄蹙眉看向顾谦。 他叹道,“应该是阡陌准备送给少主的礼物吧,她还担心少主会不喜欢。” 所以即便在受惩罚的时候也紧紧握在掌心里,看起来,很重视这个礼物呢! 说傅凌霄宠阡陌,阡陌对傅凌霄又何尝不上心?傅凌霄的生活起居,一直都是阡陌亲自照顾,就连睡觉都是在傅凌霄的房间外,时时刻刻都警惕着,从十二岁进傅家到今日,阡陌几乎从来没有安稳的睡过一觉。而这个生日,正是她被他救下的那天,每年的生日,她都会给他准备一份礼物,因为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的第二次生命是他给的。 今年的礼物,好像尤其特殊…… 傅凌霄把玩着手中两枚变形的戒指,目光却早已在不经意间,落在月光下她惨白的小脸儿上。 “你下去吧。”他挥手赶顾谦。 “是。”顾谦躬身,道,“一会儿佣人会来给阡陌上药。” “让她们放在门口。” 傅凌霄吩咐。顾谦愣了下,明白他是要亲自上药,暗自松了口气,笑应,“是。” 从外面带上门的瞬间,顾谦回神,话说阡陌都二十岁了,身材也很不错……额,顾谦扶额,他邪恶了…… “陌陌,为什么要送我这个?” 他在床边坐下,抬手轻轻擦拭掉她额头的汗珠,疼的厉害,她在梦里一直蹙着眉,柔软的唇片上都是渗着鲜血的牙印,让人看着就心疼,“怎么这么傻,都二十岁的人了,还是不长记性吗?” 手中的珊瑚似乎渐渐滚烫起来,这种色泽,至少养了有三年以上吧?陌陌,三年前,你就有这样的心思了吗? “傻姑娘,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吗?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但是有两样无论如何都不行,一个是自由,一个是我。”傅凌霄俯身,轻轻吻住她温凉干涩的唇片,“陌陌,这次,在心里记住吧!” 第一卷 正文 第9章 演技派 暖春花香氤氲,阳光照耀在阡陌薄薄眼皮的时候她本能的豁然睁开眼睛起身,撕裂般的刺痛却让她瞬间晕厥的倒在床上。 “不要乱动。” 略带暗哑的男性迷人声音传来,阡陌偏过头,看到傅凌霄刚从里面的卧室出来,正试图靠自己系上衬衣袖口。但显然已经多次功亏一篑,他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 昨天生日宴的事情阡陌逐渐想起,心里不免难受,可眼看他连衣服都穿不好,阡陌实在于心不忍。 “那你过来,我帮你。”她动不了,只好让他动。 傅凌霄略迟疑了下,打量着她惨白的小脸儿,似乎在权衡是否可以。阡陌心底一暖,小脸儿上就绽放出笑容。傅凌霄被她笑的有些恼怒,起身坐在她床边,把胳膊递过去。 她抬起手,瞬间有些痛。 “不行就算了。”傅凌霄准备走。 “行。”阡陌坚持,抬手抓住他的手腕,傅凌霄立刻不动了,低头看她的手指在他的袖口翻飞,阳光下,那只右手像是玉雕出来的,莹润剔透,就连掌心擦过他手背时微微粗粝的感觉,都会让他心痒。 “以后听话。”他低声叹道。 阡陌愣了下,眸光微微闪烁,低眉顺眼的点头。 她会听话,会做好他的属下、他的附属品,只要他不再把她送给别人,她绝对不敢再奢求曾经想过的那些。 扣子系好,傅凌霄抬手揉揉她的头,“乖乖养伤,想要什么打电话给我,我出去办事。” “谁……”她方开口想问‘谁跟着你’?突然想起他的告诫,憋回去,低声叮嘱,“那你小心,一定小心!” 傅凌霄看着她,微笑点头。转身的瞬间,却觉得心很疼。他真的不习惯,不习惯没有她跟随,也不习惯她这样乖巧温顺。但是他得摆脱这个习惯,总是依靠她的习惯。 他走后,阡陌躺在床上又要睡着,迷迷糊糊间突然想起那对戒指,睁开眼睛就想起身去找,动不了,只好叫佣人。 可找遍整间屋子,连边角床底都翻过,却连戒指的影子都没有,好像一夜之间东西就消失了。 “算了。”阡陌疲惫得让佣人们都下去。 也许恰如那位卖给她珊瑚的夫人所说,滴血珊瑚是有灵性的,即便她喂养三年,可它大概知道终究不会属于傅凌霄,也就走了。 恰如她,曾经她以为自己是傅凌霄的影子,如今才明白,她要珍惜做影子的时间,因为不知哪天她就会连做影子的资格都没有。 傅氏集团在几年前更名凌云集团,是傅凌霄的父亲傅川更改的,几乎等于向世人宣布傅凌霄是集团未来的主人。而且如今的凌云集团实际就是傅凌霄在经营,傅川只在每年的年会和股东会时候才会出现。 不过今日例外,傅凌霄刚下电梯,秘书就迎上来告诉他,“总裁,董事长在您办公室。” 傅凌霄挑了下眉,他倒是早料到傅川会来。 父子见面,开门见山。 “我这个父亲是别当了,自己儿子要结婚都不知道!”傅川开口就是埋怨。 傅凌霄笑,“第一,我没说要结婚,第二,您这不是亲自来了吗?” “哼,我不来,难道等你结婚再通知我?”傅川翻了个白眼,没吃他那套涎皮赖脸。 傅凌霄略感无奈,老爹真是越老越孩子气,坐下给傅川泡茶。 茶烟氤氲,晨光微动。 傅川看向傅凌霄,斟词酌句片刻,才小心的问,“凌霄,你实话实说,和伍思璇订婚,是不是因为沫沫?” 听到那个名字的瞬间,傅凌霄的手指一紧,放下茶杯,抬眸淡淡笑道,“爸,您想多了,凌云集团需要大量周转资金,伍尚荣手里有钱,我和伍思璇在一起不过是商业联姻。” 傅川窥视着儿子,似乎想从他身上寻找到真正的答案,几秒钟后却不得不放弃了。八年前的那件事后,他就变的脸他也看不懂了。 叹了口气,傅川拍拍傅凌霄的肩。 “既然你已经筹划好,我就不多说了。不过凌霄,爸还是想提醒你,我们傅家已经够惹眼,所谓树大招风,诸如伍尚荣这类人,要谨慎面对,不可倏忽。如果没有必要,大可以不要招惹他。” 或许是人到暮年,作为父亲,总是希望子女安稳妥当,富贵荣华反倒在其次了。这些傅凌霄都可以理解,颔首道,“我明白,您放心!” 傅家三号公馆的停车坪向来空荡,傅凌霄的车子刚刚停下,就看到停车坪上有辆惹眼的亮红色保时捷。 不待问,佣人便极有眼色的回话,“少爷,是伍小姐来了。说是听说阡陌小姐受了伤,特地过来探望,还带了许多补品,现下正在阡陌小姐的屋子里陪她说话呢!” 傅凌霄往楼上看去,果然他卧室的门正敞开个门缝,显示有人侵入,他脸色顿时有些难看。 阡陌的脸也阴沉着。 傅凌霄的卧室向来不允许外人进入,平常连佣人都只在允许的时候进来。可偏偏伍思璇不请自来。 阡陌就住在傅凌霄卧室外面,只能卧床。想让佣人给她换个地方,可自从傅凌霄宣布伍思璇的身份以后,这些佣人对她的明显敷衍许多,她懒得跟他们计较,何况人都来了,再兴师动众的换地方也很不礼貌,只好将主卧门关上,留外间请伍思璇来坐。 但于伍思璇,却已然很值得了,她发现果然如人所说,阡陌居然和傅凌霄睡在同一间卧室,全不把她这未来傅家主母放在眼里! “听佣人说,你从小就住凌霄屋子外面?”伍思璇环顾着卧室,问。 “嗯。”阡陌淡淡应着,兴趣缺缺。 伍思璇倒也不介意,转身看着她笑道,“听说古代的少爷们没结婚以前都会有一两个通房或者上夜的丫鬟,你住的这个位置倒和她们有些像。” 阡陌抬眼看她,她宅斗小说看多了吗?以为傅凌霄是那种三妻四妾的大宅老爷? “不过少爷们结婚以后,就都会把这种丫头卖出去了。”她坐在阡陌对面,笑睨着她。 “伍小姐,你到底要说什么?”阡陌郁闷,难道她的意思是,她是傅凌霄的通房丫头,早晚要被她伍思璇赶出去? 伍思璇娇笑,“阡陌,你别多想啊,我只是觉得经过那天的事情,你也应该明白凌霄的立场,他确实宠你,和我宠只小猫儿小狗没什么区别。我这个人呢,肚量大,脾气好,只要你识相,我也会如凌霄那般待你,记得赏你一口饭吃。但你要是不识相还想从凌霄那儿得到什么不该想的……”她的脸突然一冷,喝道,“可就别怪我不留情面!” 阡陌挑眉看她,冷着的小脸儿上清晰写着两个字,鄙夷! 她从来没见过这种女人,高贵的时候如同世外桃源的仙子,低劣的时候却简直就是个市井泼妇,趁着人家主人不在家跑来撒泼耍横!傅凌霄一定是被她的外表欺骗了! 门被推开,阡陌灵机一动,对伍思璇道,“伍小姐,我听不懂你到底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 可阡陌的眼睛太亮,她的眼里也只容得下一个傅凌霄,伍思璇轻易就从她眼底看到了那抹刚刚进来的高大身影。 立时换上温柔委屈的表情轻声道,“阡陌,你别误会,我知道你讨厌我夺走了凌霄对你的宠爱,可是我是真心爱他,也是真心对你抱歉,如果你骂我一顿或者打我几下能好受些,能原谅我,我不介意的。” 说着,伍思璇握住阡陌的手腕。 瞬间刺痛传来,阡陌一把推开她。 “啊!” 伍思璇惊呼,向后落入早已站在那里的傅凌霄怀里,惊讶道,“凌霄,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动作一气呵成,简直像早就排练好的,看的阡陌目瞪口呆。 “刚刚。”傅凌霄含糊回答,轻声问,“没伤到吧?” 伍思璇楚楚可怜的偷眼看着阡陌摇头,“没,没有,是我不好,不怪阡陌的!” 傅凌霄蹙眉,目光落在阡陌的手腕上,隐约的一片红肿被藏在伤痕下,轻易看不出。倒是她那呆若木鸡的小样儿,挺好玩儿!傅凌霄眼底闪过一抹笑意,问阡陌,“怎么回事?” 她却是一阵发慌,难道傅凌霄是怪她伤到伍思璇?可是是伍思璇捏到她的伤口,她才不得已推开她,怎知她那么柔弱,居然会被重伤的自己推倒?肯定是伍思璇在演戏,把一贯精明的傅凌霄都骗了,卑鄙! “是我手重了,伍小姐抱歉哦,我真没想到你这么柔弱,请你千万不要生气啊,否则小叔叔又要罚我了……” 阡陌眨着通红的大眼睛,比演戏,她还嫩了点儿吧? 伍思璇竟然一时也不得发作,只好勉强道,“不会的。” “那真是太感谢伍小姐了!” 她一派天真的对她感激的笑着,干净的眸子无邪纯洁。 傅凌霄扶额,她这一双眼睛才是演技派的吧? 伍思璇绝对想不到,除了他,只有死神才见过阡陌这样的笑容。不过,他可不能让阡陌杀了她…… 第一卷 正文 第10章 做保镖的目的 “想通了?” 傅凌霄从书本里抬起头朝着面前的阡陌看去,触到她在灯光下愈发柔软的脸庞,他漆黑的眼底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温柔,唇角自然勾起轻微的弧度,似笑非笑。 “嗯。” 阡陌抿唇点头,“我会保护好伍小姐的安全,小叔叔你放心。” 他单手支撑起太阳穴,偏头静静看着她,阡陌也直直望着他的眼睛。 依旧如同十二岁初见那年般,她是这世上唯一敢于直视他眼睛的人。而她的那双眸子,也仍然干净,澄澈,仿佛是为了不负这些年他的爱护,可眸底深处,却终究因为成长而变得越来越复杂。 她直视他的时候,意味着坚定。而傅凌霄凝视她的时候,则是在捉摸她的用意。片刻后,他眸色闪了闪,似乎有些笑意闪过。 “明天就去伍家吧。” 他收起手臂翻开书,意味着谈话结束。 有片刻,阡陌似乎还有话说,终是垂下双眸,悄然转身离开。 “每天伍思璇到家以后,你就回来。” 身后传来傅凌霄漫不经心的声音,她忙站住回头,脱口而出,“真的?” “嗯。” 傅凌霄看似无心,翻了一页书,照旧没抬头看她的意思。可阡陌却笑起来,眯着眼睛的模样漂亮干净,她认真点头,“我记住了。”开门离开。 一直看着门合上,傅凌霄才缓缓抬头朝门口看去,依稀她的身影在卧室里晃悠着。他漆黑深邃的眼底渐渐氤氲起柔软缱绻的光晕。 陌陌,值得这么高兴吗? 对阡陌来说,值得。 她唯有一个心愿,傅凌霄尽快看清伍思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每晚可以回家,就意味着她可以给傅凌霄汇报伍思璇的情况。 其实跟随伍思璇一个月来,阡陌并没有发现需要汇报的事情。 伍思璇和所有名媛一样,生活就是各种培训课程和茶会晚宴。而且她从来不去夜店不泡吧,最多就是逛几家熟识的名店,买适量昂贵的包包首饰。她身边围绕着许多名媛朋友,每个人都把她看做典范,尊崇备至。尤其是伍思璇和傅凌霄的婚事,简直成了那些名媛的奋斗目标。 但敏感的阡陌还是能觉察到,伍思璇和她们并不真正亲近。 而且她有个奇怪的习惯,独自坐着的时候总喜欢盯着阡陌的眼睛看,阡陌忍无可忍,问,“伍小姐,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没有。”伍思璇收回目光,搅动着面前的咖啡,像是不准备谈了。却又突然开口邀请她,“阡陌,你坐。” “对不起伍小姐,我不能坐下。”坐下会影响行动的速度。 她最高的站立记录是三天,傅凌霄不眠不休的忙碌,她就不眠不休的跟随在他身边,一秒钟都没有放松警惕。这也是为什么狼集团杀手如云,却连顾谦、顾谨这等一等一的人物都没能如她这般贴身保护傅凌霄的安全。 “没关系,我不会告诉凌霄的。”伍思璇似乎铁了心要她坐,抬头微笑的看着她。 阡陌对她这样的眼神已经很熟悉,根本就是笑面虎。 伍思璇看似对谁都温柔和善,但她的‘朋友圈’里却没有亲近的人,伍家的佣人在她面前更是大气都不敢出。 略作思考,阡陌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她坐下,伍思璇却反而不说话了,喝着咖啡,不时依旧盯着阡陌的眼睛看,唇角一直带着笑,但怎么看都是嘲讽的冷笑。 阡陌想,她意欲让她提问,但她无意问她什么。 “凌霄有没有说过你的眼睛漂亮?” 伍思璇终于忍不住先开口,低着头搅拌咖啡,实则有意避开被阡陌直视。 阡陌略沉吟。 傅凌霄确实常提起她的眼睛,但他说,她的眼睛是她作为杀手最好的遮蔽,因为她的眼睛永远都很纯真干净,即便在杀了人以后,依旧能够保持那种笑容。阡陌一直都想告诉他,那是因为在这么多年来他太过宠她,她才有了别人所没有的东西。 “关于我的眼睛,伍小姐有话要说?”阡陌聪明的不答反问。 伍思璇愣了下,抬头看着她笑道,“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她拉长语调端起咖啡杯,含糊不清的说了两个字,似乎是‘很像’,但阡陌并未听清。 咖啡厅门口传来说话的声音。 这间咖啡店被伍思璇包场了,她喜欢安静,所以蹙了蹙眉。 “到底是什么人,居然比接待我更重要!”女孩儿尖锐傲慢的喊声传来。 伍思璇放下咖啡杯起身,阡陌跟在她身后到了门口。 站着两个浑身名牌的女孩儿,其中一个小个子女孩儿正横眉逼着侍者说话,“说啊,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摆这么大的谱!” “不是什么神,只是我比较喜欢安静而已。”伍思璇的声音响起,那女孩儿的脸色瞬间一白,僵硬的瞪大眼睛看过来。见到伍思璇的瞬间,立刻气焰全收,慌张的看向身后跟着的女孩儿,两个人都是脸色煞白。 “对不起对不起,伍小姐,我,我哪里知道是你,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女孩儿惊慌失措的解释着。 “没关系啊,反正我已经休息够了,你们自便。” 她走向门口,两个女孩儿和侍者立刻让开位子,阡陌跟着伍思璇出了咖啡厅。 上车前,她似乎听到有人尖叫,回过头,却看到刚刚那个傲慢的女孩儿晕倒在咖啡厅门口,车上的伍思璇却好似完全没有注意到。 阡陌暗自留了心。 当天下午伍思璇要留在家里学习钢琴,阡陌早早从伍家出来,正遇上伍尚荣归家,车子进来,她侧身在旁,微微躬身施礼。 车子就在她面前停下,车窗降下。 “是凌霄派来保护思璇的人?”低沉的男声传来,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慢。 “是,伍先生。”阡陌垂首。 “辛苦你了,回去代我谢谢凌霄费心,请他随时来坐。”男人语速很慢,每说一个字给阡陌的压力就会重一分。 “是。” 她道,心底微紧。她知道男人在看自己,认真的打量着她。 “抬头,让我看看。”男人命令。 阡陌迟疑了下,杀手的脸忌讳被人仔细看,因为容易对以后的行动形成不便。 但现在她是伍思璇的保镖,似乎伍尚荣对她也有了解的权利。 她抬起头,看向伍尚荣。那是个身材壮实的男人,头发花白,脸膛微红,眸色很黑,却给人以浑浊的感觉,似乎藏了太多东西。 他在看她,但阡陌说不准他到底看哪里,直到最后他似乎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会儿,沉声道,“我记住你了,走吧。”语气很无礼。 阡陌颔首,转身离开。 直到她的身影彻底消失,伍尚荣的车子才开进伍家。 伍思璇刚刚练完琴,老师从后门走了。见伍尚荣回家,她微笑着迎上去问,“见到那个女孩儿了?” “见到了。”伍尚荣沉声应着,接过佣人的茶,悠闲的坐在沙发上慢慢喝着。 伍思璇见伍尚荣不再说话,有些沉不住气,坐在伍尚荣身边问,“爸,你觉得呢?是不是很像,尤其是眼睛,简直和白……” “啪!”茶碗落在桌上的声音打断了伍思璇的话。 她愣了下,似乎意识到自己失言,慌忙闭嘴。 “你如果想顺顺当当的嫁给傅凌霄,以后,这个名字最好从你嘴里消失!”伍尚荣压低冷声告诫伍思璇,“还有,在那个孩子面前也不许提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她毕竟是傅凌霄的人,下手一定要干脆!” 伍思璇听着,眼睛一亮,拉住伍尚荣的胳膊急问,“爸,那你是肯帮我了?” 伍尚荣阴沉的笑声在客厅里响起,他抬手拍了拍伍思璇的小手,宠爱的凝视着女儿,“思璇,你选的人很好,爸爸很满意,所以,一定会帮你的……” 车子从通往伍家庄园的道路上下来,本该左拐回去,阡陌却临时决定去一趟刚刚那间咖啡馆。 路上给顾谦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的行程。 阡陌怀疑伍思璇很久了。她表面看起来典范到无懈可击,但时间久了,也会发现些问题。 比如,阡陌记得刚到伍家的时候,伍思璇正抱着只白色的小乳狗玩儿,约莫是姿势不对,小狗儿反抗性的咬了下伍思璇的手,她当时倒也没怎样,只让佣人把狗抱下去。第二天阡陌来后狗已经不见踪影。约莫隔了七八天,她居然在伍家外的公路边缘看到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还在轻轻蠕动着,皮毛已经不见了,像是被活生生拨了皮的小狗。 若非死人也见多了,阡陌差点儿当场昏厥。 一只小狗说明不了问题,即便是伍思璇做的,如今富家女孩儿有几个没点儿残忍的癖好?所以,阡陌尚且没有和傅凌霄说起这件事。 车子开到咖啡馆附近,路被堵住了,周围围满了人群、警车和救护车。咖啡厅的方向火光冲天,远远就能看到消防车正在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