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生苦短 上课铃响起三秒前,叶晓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了喧闹的教室,然后回头,对脸色铁青的训导主任说:“安全上垒。” 嘴角抽搐着,训导主任转身离开。 “春天不是抓人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等到春去冬又来,抓我还得等明年。”望着训导主任的背影,叶晓易很恶质地笑了,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她的书桌上有张刚发下的段考成绩单,上面用红笔写着:七十分。 七十分?还好,及格了。叶晓易捏住成绩单,趴在桌上。班里同学都谈论着成绩,但没有谁看向她。 面对同学的漠视,叶晓易很超然,相当习惯自己的“隐形”身份。 世界上有多少这样不被注意、不被重视的“隐形人”呢?恐怕是多到能把地中海都填成陆地。但是,要真可以隐形就好了。那样就能够大摇大摆地走进商业区所有的店铺,搬走巧克力、奶酪蛋糕、冰激凌、水果派、小笼包、烤香肠、熏猪蹄、腊肉片…… “咕噜。” 肚子的叫声唤醒了叶晓易,她擦擦嘴角不太明显的某种可疑液体,从对食物的幻想中回神。捂住胃部捱到了中午,放课铃一响起,她就从教室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向了停放单车的棚子,又以飙机车的速度冲回舅舅家——父母双亡后的寄居处。 转弯再转弯,叶晓易在高难度狂飚中紧急刹车,停在了一间百货店的橱窗前。在平淡无味又有些艰辛的生活中,每天中午路过这里就是她唯一的乐趣。那橱窗上贴了一幅很大的香水海报,上面是一个年轻的东方男人,很英俊的长相,双眼带着一点点的邪恶,满怀诱惑地用嘴唇触碰一瓶香水的顶端。 帅啊,帅。叶晓易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变成心型,多数情况下只对食物有反应的嘴巴也流下了口水。不知道为什么,自打她看了这张海报广告,上面男人的影像就招之则来、挥之不去了。 “秀色可餐啊。”叶晓易摸着玻璃窗,恨不得把这张海报从里面揪出来。谁家母猫不上树,哪个少女不怀春?思春期的叶晓易猫一样挠着玻璃,抓狂了几十秒,才念念不舍地收手。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叶晓易碎碎念完,敲了下自己的头:“不要花痴下去了。跟“他”说再见吧。”说完,很“羞涩”地给了海报上的帅哥一个飞吻,转身蹬车。 ××××巷,一间牛肉面小店门口站了个中年妇女,手拿扫帚,像是等什么人。看见一个短发少女骑单车过来,她才把松下很久的满脸横肉绷了起来,叉着腰大声喊:“晓易,你不能快点吗?你舅舅要忙死了。” “抱歉,舅妈。”跳下单车,叶晓易把那个中年妇女手中扫帚接过来,将店面前的地扫得干干净净。 “晓易,扫完就快点进去,给客人端牛肉面。还有,厨房里那个……”用蒲扇扇着风,中年妇女坐在门口不停指示,肚脐眼上下两只“游泳圈”随着话音颤动。 “哦。”叶晓易看了眼打电动的表弟,心说我这免费的小工果然好啊,虽然名义上你领养我,可实际上,劳动量比请的小妹只多不少。 “晓易,休息一下吧,你满头汗……来,帮舅舅端牛肉面。”一个瘦小枯干的中年男人朝叶晓易笑,可看到老婆的凶狠目光,就赶紧换了话题,抱歉地看了眼叶晓易。 “没关系。”叶晓易故作潇洒地耸肩。多少年都这么过来了,难道还在乎这一次?她穿梭在面店里,把牛肉面跟牛杂汤用托盘端给客人,忙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才停下来。用手背抹去脸上的汗珠,她拎着包重新跨上了脚踏车。 “晓易,去送外卖。”舅妈的声音又适时响起,随那只胖手伸来的还有一大提外卖饭盒。 “舅妈,今天有些晚。”叶晓易看了下表,发现今天比平常晚出发了十五分钟,如果送外卖,肯定会迟到。 “你不会快点骑?”舅妈打着饱嗝,没理会叶晓易的肚子在咕咕叫。 “……好吧。”叶晓易咬牙沉默了三秒钟,还是拎着外卖饭盒骑走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等自己高中毕业,就可以去半工半读念大学了,到时候,就不用像驴一样整天为舅妈一家卖命。说不定,自己还可以去做超级大富豪的儿子家教,然后被年轻、英俊的富豪看上,一步登天,再然后……用那个家伙的钱吃遍天下美食,就不用过中午饿肚子的生活了。说不定,那时候还可以报复恶毒的舅妈,哈哈哈。 疯了一样猛蹬单车,叶晓易把一盒盒牛肉面递送出去。当车把上还留下一盒的时候,她的汗水已经打湿了衬衫。 “该死的。”叶晓易发现自己有些喘不上来气,眼前的空气也开始蒸发样波动起来。盛夏的烈日足以让每个行人都汗流浃背,何况她还不要命一样奔波。 只剩一盒,好在只剩一盒。收了钱,叶晓易推着单车走了几步,安慰自己说可以按时赶回学校。大口呼吸着灼热的空气,她用虚软的双腿跨上单车,艰难地往最后一个地址骑去。 左转弯、右转弯、左转弯……穿过那个街口就到了。叶晓易咬着牙前进,目光却很不争气地往路旁的百货店橱窗看了一眼——上面是回家时看过一遍的帅哥海报。 “嗨。”叶晓易苦中作乐,挥手给海报上的人递上飞吻。这动作让她忘记了前方的交通灯。当听到喇叭声时,一辆载着集装箱的货车已经冲到了她面前。 急刹车的声音刺耳地响起,叶晓易听到了体内骨头轻微的断裂声,还有血液在血管中泊泊流动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响,让她渐渐听不到围聚过来的行人的尖叫,也听不到救护车的呼啸,整个人像是丧失生命的木偶一样倒在地上,单车上的牛肉面也撒了一地,热汤还溅到了无力抬起的手腕上。 牛肉面撒了,所以货送不成,下午也会迟到,而晚上回去,舅妈肯定会打骂,然后罚自己不能吃晚饭……可是连午饭都没有吃啊。肚子好饿,四肢也沉沉的,连抬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血好像越来越冷,那种巨大的痛楚也仿佛消失,脑海中流淌过的,似乎是十七年中所有的回忆,每一个回忆都带着微笑,而微笑后,全部是辛酸:年幼时父母双亡,收养自己的舅舅很懦弱,舅母喜欢尖声讽刺叱骂,表弟最大的爱好是调皮捣蛋。由于家境和忙碌,跟同龄女孩子交朋友的机会也没有,就连喜欢一个人,也是痛苦的暗恋……幸福似乎很遥远,比起那些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人,处境似乎好些,可是自己的心境,已经很苍老很苍老了……会死吗?即使死去,好像也没有太多留恋的。 只可惜,还没有问店员你的名字。 在心底轻轻叹息了一声,叶晓易盯住那张海报上的男人,觉得自己扯不出笑容的嘴角一阵抽痛,眼泪也在眼眶里乱转。而那滴泪珠转了转后,就顺着眼角流下,那些曾在阳光下闪动跳跃的睫毛,在旁观者各式惊呼中,慢慢合上…… 第二章 穿越,是一种恶俗的时尚 公元两千年之前,人类遭遇严重车祸的结果,多数是直接升入西天极乐世界。不过从公元两千年开始,这种结果忽然有了根本性的变化。那群不幸的家伙提早告别了自己的时代后,竟有很多走错路线,跑到另外一个时间、地点、事件中,并成为那里举足轻重的人物。而这种情况,被数以千万计的网友追捧,又经网络作家生存需要的推波助澜后,形成了一种新的生存形态——穿越。 穿越。 又见穿越! 登山、下海、车祸、飞机失事、睡觉、……没有一场事故不可以穿越,没有一个人不可以穿越,没有一个时空不可以穿越。 真是人生何处不穿越。 可今天,你穿越了吗? 清醒后的叶晓易,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喜儿,喜儿,你醒醒。” 叶晓易张开眼睛,就看到一个面黄肌瘦,身上衣服补丁摞补丁的古装中年妇人抱着自己焦急呼喊。 喜儿?我都死了还喜什么? “喜儿,醒醒,我们要赶路了。”中年妇女把叶晓易从潮湿的地上拉起来,替她拍打了下屁股上的尘土。而在两人的旁边,一堆面有菜色的男女老幼也都挪动了脚步,蚂蚁般黑压压往大路上涌去。 搞什么?这是什么地方?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变这么小了?而且,身上的衣服明明是男装……偷偷摸了下,没有男性特征,说明自己是在女扮男装。不过,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 浑浑噩噩跟在那女人的身旁,叶晓易努力整理着思路:自己是生活在公元二十一世纪的人,女高中生(附带一句,处于思春期),名叫叶晓易,父母双亡,被舅舅一家抚养(准确地说,是在舅舅家做免费童工)长大。中午回家帮舅舅打杂时,在舅母的威逼下骑单车去送外卖,路过百货店的时候体力不支外加大脑走神,所以跟货车进行了亲密接触,然后倒地不起……好像自己是死了哎,不过为什么记忆都跑到现在的身躯中了? “难道是灵魂穿越了?”叶晓易狠狠敲打了下自己的头。 “姐。你怎么了。”旁边一个黑瘦的小男孩拉了拉叶晓易的衣袖,怯生生地问。 “秋儿,别嚷。喜儿,你抱着秋儿走,没看他走不动了么。”中年妇人嗔怪地推了叶晓易一把。 抱他?你在搞笑吧?看身高,我自己可能也就十一、二岁左右,这小鬼起码九岁了吧。叶晓易磨着牙琢磨了五秒钟,还是抱起了那小男孩,并谄媚地笑着说:“走了这么远的路,不知道你累糊涂没有,我考考你。嘿嘿……” 黑瘦小鬼头被叶晓易那诡异的笑吓了一跳,但还是很老实地回答了叶晓易的所有问题。于是,叶晓易重新确定了自己的处境:自己现在的身躯姓杨名喜儿,今年十二岁,黑瘦小鬼头叫杨秋,八岁。人到中年却苍老无比的妇人叫杨王氏,是两人的母亲,而两人的爹爹在三年前的一场瘟疫中病故。三人原本住在平城附近,但年成不好,村子里没什么粮食,便只好在村中长者的带领下去雁门郡那里找些活路。由于盗匪很多,所以杨王氏便让杨喜儿换了男子的装束。至于雁门郡在何处,杨秋也不知道。 平城?雁门郡?都是什么地方?脑袋里面没有概念啊。可以肯定的是自己身在古代了,嗯,准确地说,是自己的灵魂之类的东西在古代了,虽然不知道这个杨喜儿的灵魂在何处,但自己确确实实算还没有死掉。 没死,这算是快乐还是幸福呢?看看这个新的身体,穷鬼一个,该不会和二十一世纪的自己是前世今生的关系吧? “难道我世世代代是穷鬼命?”叶晓易用力托了托胳膊中的黑瘦小鬼,心说从这小孩看,民风还算淳朴。 “姐,你还要问我什么?”黑瘦小孩眨眨眼睛,总觉得眼前的姐姐跟从前很不一样。 “那你记得皇上叫什么,咱们国叫什么?”叶晓易心说你讲了这么半天我还不知道什么朝代呢。 “娘好像没说过,姐你记得吗?”黑瘦小孩摇头,伸了个懒腰,从叶晓易的怀中跳下去,跑向走在前面正跟长者说话的娘亲。 哎,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叶晓易苦笑着蹲下来揉了揉腿,心说不管怎么样,反正都穿越了。先跟这母子二人走吧,日后再作打算,反正自己的新身体是十二岁的小女孩,什么都做不了。 “喜儿,你快点。”那个面黄肌瘦的中年妇人转头,正好看见叶晓易停下了脚步。她忙几步走了回来,拉起叶晓易说:“喜儿,快点,这里常有盗匪出没。” 啥米?盗匪? 叶晓易瞅瞅大路前后,的确是荒村野店的感觉,让人大白天都觉得毛骨悚然。 “喜儿,你愣什么?”拉叶晓易没拉动,妇人诧异回头,发现叶晓易好像身体僵硬了。 “声音,远处好像有马蹄声。”叶晓易长期被训导主任“追杀”,对各种轻微的响动变得敏感起来,更别说传来的声音已经使地面微微震动。 旁边人听到叶晓易的话便手搭凉棚往远处看去,结果之见一溜黑色尘烟从地平线上卷起,像是狂风一样往这边袭来,而伴随着那股尘烟,几匹高头大马朝这边过来,马后还跟着十数个黑点。 “盗、盗匪。”那人大惊失色,开口呼喊了一声。这一喊不要紧,整个行进的队伍跟炸了窝一样,呼号的、哭泣的、发足狂奔的……方才还井然有序的人群乱作一团。 难道这个女人是乌鸦嘴吗?刚提醒完说有盗匪,盗匪就来了。叶晓易很迟钝地挠挠头,生在现代社会的她对盗匪没太多概念,仔细想想,好像是那种做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勾当的人。 等等!杀人放火? 叶晓易想到这四个字眼,头皮立刻发麻了。她快步跑向“自己”的母亲跟弟弟,拉着两人跟着大队飞奔。 这是什么命?死一回还不够,需要死第二回? 贼老天、笨老天、白痴老天,看姑奶奶我好欺负是不是。叶晓易顾不得那么多了,她撒开脚丫子猛跑,一手拽着“娘”,一手拽着“弟弟”。听着马蹄声跟刀枪声渐渐接近,她恨不得自己就是奥运赛场上的百米飞人,跑不过盗匪,起码跑得过逃命的同伴。 多活一刻是一刻,拜托苍天不要让自己再次悲惨了。 听着背后人凄惨的哀嚎,叶晓易跑得更快了,她不知道顺着自己脸颊流淌下来的是汗还是泪,此时此刻,她唯一自我安慰的事情就是:无论如何,我叶晓易起码穿越过时空,也算时尚了一把。 而身后,刀锋呼啸而来…… 第三章 再死一次 人仰马翻,哭爹喊娘。叶晓易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盗匪来袭的场面。看着冲入人群砍杀的盗匪,她只觉双腿变得软绵绵,一股寒意也从脚底直直升到脑门:长了这么大,除了自己死过一次,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死人场面。 血沫、肉块、胳膊、腿、眼睛……人身上能剥离的东西都被骑马奔驰的盗匪砍下去,而随骑马盗匪而至的贼人也形成了个包围圈,像是包饺子一样把这些逃难的百姓围在了中间。 “饶命啊。”恐惧中,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接着,一只家传银镯子就丢在了盗匪的面前,而旁边的人见此,也纷纷将仅有的稍微值钱的东西丢出,希望盗匪可以饶了一干人的性命。那马上的一个盗匪看到财物都堆在一起,便挥手让同伴停止杀戮,去拾那些东西,又挥着马鞭,驱赶惊惧中的百姓凑成一堆。 “秋儿、喜儿,过来。”杨王氏见盗匪挥手就砍死一个走得慢的百姓,脸都吓成了青灰色。她双手紧紧抱住一双儿女,拼命往人群中心靠,怕被盗匪阴狠的目光扫到。叶晓易被她护在臂弯,心里涌出一丝温暖,也学着样把杨秋抱在了怀中。 几个盗匪拾捡完所有财物,就把那些东西都拿给为首的贼头。那人骑在马上,看也没看,便说了句:“能看的女子与小孩留下卖,其他都杀掉。” 杀掉? 这话比晴天霹雳还响,让刚刚安静不久的百姓又绝望地惨叫起来。他们朝盗匪们冲了过去,想死里逃生。盗匪们则像切菜一样料理着他们,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斩杀在脚下,直至圈中只剩妇孺。 “娘。”杨秋看一个盗匪砍向杨王氏,就上去拽,结果被一个盗匪踹倒在地上,而另一个盗匪则把一柄剑从杨王氏的胸前捅入。 从心口插入,又从背后透出。带起无数血花的剑刃让叶晓易浑身僵硬。眼睁睁看着刚才还保护自己的“娘”倒下,她就像一座泥塑呆愣当场。可下一刻,杨秋的哭叫却唤醒了她。她抓住杨秋,捂住了他的嘴巴紧紧将他抱在怀里。她知道如果激怒盗匪,杨秋也会被杀掉。 “这个,这个,还有那个……”匪首不住指点,而随着他的手指,那些面容苍老点的女人都被杀掉,余下的,便是他口中能卖钱的。而还活着的女人跟小孩都噤若寒蝉,生怕他的手指点到自己的头上。 又一轮杀戮过后,盗匪头目吩咐手下把活着的人绑在一起带走,这时一个小个子盗匪匆匆忙忙地从远处跑过来,在匪首耳边低声道:“大哥,那边……” 不知道那人说了什么,叶晓易只见匪首脸色大变,跳下马挥剑砍死了一个女人道:“除了小孩,都杀光。步行的散开走,骑马的带上小孩。” 为什么?叶晓易恐惧中带上了点困惑。她借机远眺,发现前方来了一对人马。 是官军?可那些人能赶得及吗?喜忧参半的叶晓易紧紧抱住了杨秋,心说如果是,那自己跟这小孩便有救了。但她刚庆幸了一秒钟,一道血幕就在面前升起——一个年长女人被杀了,而杨秋也被一个盗匪狠狠拽住,拖向另外一匹马。 “姐。”杨秋哭喊了一声,便被打了一巴掌丢到马上。 叶晓易用拳头堵住嘴巴,不敢发出声音,她见另一个盗匪拉自己,也不反抗,只趁那盗匪不留意,给杨秋做了个禁声的动作,示意杨秋保命要紧。杨秋傻傻地望着叶晓易,不知道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还是害怕盗匪的剑刃,终于不再挣扎。 “散开,上马。”匪首杀光了不方便带走的女人,就命令手下散开逃走,他自己则带头挟了个小孩上马,用力挥手。一众匪徒也大吼一声,跟着拽人上马,开始奔驰。 趴在起伏的马背上,叶晓易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被震出来了。她偷眼看向远处,发现刚才那队人马越来越近。那些人穿着虽不像官军,但各个带了刀枪。他们见到尸横遍野的惨状就怒吼着上马,朝盗匪追了过来,有的还拿起了弓箭,往盗匪这边射。 “大哥。”几个盗匪被箭射中,纷纷栽倒。匪首大怒,但又害怕什么一样,命令谁也不要管同伴,只求拼命逃走。 挟持叶晓易的那个盗匪也被箭射中,虽然没有陨命,但胳膊却被穿了个大洞。那人骂骂咧咧,狠命抽打着马,流下来的血溅湿了叶晓易的衣服。 因为死过一次,所以自己才会这样冷静吗?叶晓易忽然觉得自己有些非人类。看着渐渐被盗匪甩下的追兵,她心中生出了个主意。 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被盗匪劫持去也没什么好下场,索性拼一次。 叶晓易想完,伸手就拉住了盗匪那只没有中箭的胳膊,往他的手上狠狠咬去。 “啊,臭小子。”那盗匪根本没料到一个小孩敢如此对他。吃痛中,他拉住马缰绳,慌张地把叶晓易向马下甩去,可叶晓易却像叼住了东西的小王八,死活不肯松口,甚至还顺势蹬了下马肚子,双手用力,在掉落的瞬间将他也拉拽下马。 两人摔了个灰头土脸,叶晓易顿感头上一阵温热,紧接着便有液体流下。明白自己流血了,但生死之间也顾不得许多,松开口的瞬间,她就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身旁的盗匪,又趁着盗匪躲闪的机会,连滚带爬向渐渐冲过来的那群人方向跑去。 “我打死你。”那盗匪吃瘪,恨得牙根痒痒,顾不得追大队人马,他爬起来,抽出腰中剑追赶叶晓易,要在追兵到前先把叶晓易捅个透心凉。 救命啊。 叶晓易在心中大喊,但嘴巴却只顾地喘气,半个字都发不出。虽然思维还是十七岁的叶晓易,但身体毕竟是十二岁的杨喜儿,营养不良导致的细胳膊腿儿根本支撑不了多久,她跑着跑着就被那盗匪追上,一巴掌按倒在地。 “敢咬我?哼。”那盗匪举剑,朝无法躲闪的叶晓易迎面砍下。 自己要再死一次不成?白痴老天爷啊,你就这么对我吗?叶晓易大喊了声“救我”,便怒视盗匪手中利剑,决定来个死不瞑目。 第四章 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叶晓易发现自己瞪大眼睛迎接死亡的决定无比正确。因为老天爷证明了他还没有白痴,所以,剑刃砍上她脸的前一刻,一只箭从远处射来,穿透了盗匪的手腕。 “啊。”盗匪把持不住,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腕,剑也从手中掉了下去。叶晓易则借机躲剑、起身,在盗匪的胯下狠狠踢了一脚,直接送盗匪的子孙根见了阎王。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那盗匪被踢得连声哀嚎,双腿夹紧跟只兔子一样在地上猛跳,连捡兵刃都顾不上了。 “防狼宝典第一式,下半身攻击。”从鬼门关逃出来,叶晓易发现看过的武侠小说场景都涌上了脑海。学黄飞鸿亮了个招式后,她捡起了那柄剑,然后,向后转。 开跑。 “小儿站住……拿命来。”盗匪痛苦支撑,追赶叶晓易,可从双腿姿势看,他很可能已经告别了“性福时代”。 站住?站住让你抓去杀啊? 叶晓易拎着剑冷笑,跑得更快了。她看到追盗匪的一伙就在近前,便又大喊着救命,拦在了那队人马前。 “王大,你先带人去追那伙人。”跑在最前面的人勒马站下,他抬手,用箭射穿了追赶叶晓易盗匪的胸膛,然后下马蹲在叶晓易的面前,抬手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痕。 被温热的手掌碰触,叶晓易才发觉自己脸颊上有冰冷的水痕,这瞬间,刚才所有的恐惧一起涌上了心头,让她明白过来,大滴大滴的泪珠也便顺着眼角滑了下去,沾湿了那人的手。 “干得不错。”那人接过叶晓易手中的剑,把它抛给同伴,又对追赶盗匪回来的伙伴问:“救得几个?” “直娘贼的家伙跑太快,半个未得。”叫王大的一步上前,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叶晓易道:“只这小子厉害,胆大逃脱。不过那些孩子被劫持后,多数会卖给人为奴,也不至立时就死。” “既然如此,咱们就回去吧。”那人抱叶晓易上马,让她坐在自己前面。策马往方才盗匪屠戮的地方驰去。 哭了半天,叶晓易心情才渐渐平静。她擦擦脸,才仰头仔细端详的救命恩人,结果,发现救命恩人竟然只是个少年。似乎比自己还小。至多十五、六岁吧。不过长得很英俊,唔,不对,是非常英俊。绝对称得上是美少年,还不是那种风吹便倒的弱质型,而是骨骼匀称、肌肉起伏却不夸张的类型。 放到自己的年代,他走在街上,女性的回头率绝对百分百,男性的憎恨率绝对百分之二百。 条件反射一样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叶晓易紧紧抓住了少年的衣襟,心说自己这个身体是十二岁,可对比自己那年代的人,似乎才不到十岁,说明体质不好,但眼前这个少年发育良好、相貌英俊,说明起码衣食无忧,加上他刚才救了自己又悉心安慰,说明他性格善良。这样的人,必须跟狗皮膏药一样贴住他,不然,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无依无靠了。只不过,不知道他肯不肯成为自己的靠山呢? 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在古代女子本来就没什么地位,自己虽然扮成男装,但不知什么时候就露馅了,一定要在露馅前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看这盗匪来去自由一样,说明这个时代很乱,朝廷肯定也不怎么地,如果不找个厉害的家伙做老大,恐怕自己的小命很快就玩完。 叶晓易越琢磨越紧张,手也抓住了少年的衣襟不肯放松。那少年察觉,低头见叶晓易满脸的严肃,以为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杀戮中缓过神,便揉了揉叶晓易的头,待见到上面还有血口,便皱着眉,从怀内掏出药粉撒在血口上,又撕下衣襟一条,把伤处包好。 多么温柔的少年啊,长大一定是好男人。身在古代,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社会大环境让女性不能独立自主,那么选择一个好老公就至关重要了。尤其像自己这种穿越而来,一无家世,二无钱财的人,想要完好无缺、身心健康地活下去,嫁个好男人更是当务之急。 为少年的温柔感动,叶晓易更是抓住少年不松手,心说这么好的标准老公苗子如果放走,岂不是太没有天理了。虽然他尚且年幼又是古人,但经过自己的一番打造,必定会成为拥有现代男女平等意识的优秀男人。前景可期啊前景可期。 “没事了。盗匪不会回来了。”少年自然不明白叶晓易在想什么,只当她依然无法摆脱惨痛回忆。 他提马在尸体遍地的道旁站下,带着身后一帮人跟那里指挥收尸的老者见礼。 “救回一个?”老者看看叶晓易,问少年道。 “嗯,这孩子伶俐,所以我们来得及救。其他的都被盗匪掠走。”少年看了眼地上死尸惨状,露出恻然表情。 “你的爹娘可在这里?”指着尸体堆,老者看向叶晓易,他见叶晓易并无太多悲伤,便问了这么一句。 “我自幼父母双亡,此次跟村中长者去雁门郡,不料遇此大难……我孤苦伶仃,世上已无亲人。如果不是诸位英雄相救,恐怕也成为冤魂一缕。”叶晓易拼命回想小说上看过的古代台词,暗暗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挤出几颗泪珠。她本来就灰头土脸,受伤后脸颊还有血泪痕迹,此时再被泪水混合,显得十分地凄惨落魄。 哭着、谢着,也不管那老者,她径自拉住少年的手说:“大哥,你救了我,我惶恐中尚未道谢。大哥的救命之恩高如山、深似海,我无以为报,只求为大哥鞍前马后效力,死而后已。请大哥受我一拜。”说罢朝那少年跪了下去,而少年慌忙搀扶住她。 穿着褴褛,却巧舌如簧。众人被叶晓易这番表现惊呆了,连那老者也颇为惊讶,浑然不觉叶晓易已经把她的生存大计丢到了少年的身上。 “贤弟……”少年似乎也没见过这场面,拉着叶晓易的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哥,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况且为人应以忠义为重,你若不让小弟报答,小弟有何面目再见地下父母。诸位英雄,小子惭愧、惭愧啊。”换句话说,你要不养活我,我可就小命玩完了。叶晓易想起古人讲究面子,便给在场众人戴了高帽,还装出不胜唏嘘的模样,拉着少年的手,悲愤异常。 “你读过书?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听完叶晓易这番话,老者头一个反应过来。他所在的时代,读书都是士子或者高门大户的专利,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可能说出如此滔滔不绝的话。 “这……我姓叶名晓易。家住平城附近……爹爹略通文墨,故教过我识字,还讲过一点诗书。”叶晓易看众人服饰,觉得不是流行篆字的时代,便大着胆子承认了。她尽力把话说得含糊,希望蒙混过去。 “唉,朝廷官吏昏庸,多少才子隐居乡里。”听叶晓易吞吞吐吐,老者便以为叶晓易的爹爹是某个不愿出仕的大儒,心下升起怜惜,便问少年道:“此子谈吐聪颖又颇为忠义,既然愿意跟在你身旁,你就留下他吧。虽然不是咱们族里人,但我也会派人给他找些洒扫、伴读之类的活,免得他流落无助。你看如何?” 嘿,这老头看出本姑娘想混饭的意图了,果然姜是老的辣。叶晓易昂头看向少年,把孤苦无依的可怜相装到极点,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在你面前的架势。 “大伯既然发话,奉先怎敢不从。况且,奉先看他也颇为对眼。”少年再次拉起叶晓易的手道:“见他从贼手逃脱,便觉得他聪明勇敢。方才听到他一席话,更是吃惊。奉先读书未多,恐怕都不及他的见识,所以大伯务要让他操那些贱役,奉先认他为弟,养活他便是。”说罢,少年又对叶晓易道:“贤弟,族里有人藏书千卷,等回到家,愚兄为你借来,你发愤用功,将来或许能举个官职,光耀门楣。” “大哥,小弟真不知该说什么,大哥……晓易粉身碎骨,也难报答大哥恩情之万一。”叶晓易只觉得自己的心花那个怒放啊,先不考虑日后怎么摆脱男子身份,起码冲少年那句话,自己在这个时代的衣食无忧了。 死里逃生后捡到一个大元宝。老天爷啊,你果然没有抛弃我。虽然不知道这少年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但感谢你,我还活着。 被少年抱上马随队往远处而去,叶晓易握住少年的手,压抑心中的激动。她身后的少年则是轻轻揽住她的肩膀,像是一座山,屹立在她的身后,带来无尽的安全感。 第五章 我的义兄是…… 由南向北,又沿着土道向西。骑马走了大半个白天,天黑下又走了约两个时辰,少年所在的一行人才停在个小城镇的外面。 “这里九原。属于五原郡。北边、西边、东边多是鲜卑人的地盘,往南过了黄河,则是羌胡的聚居处。”进了城,少年便跟长者和其他人告别,带着叶晓易往城南侧去了。 “五原郡、九原……”好像在哪里听过。叶晓易挠挠头,试图从记忆角落中挖出这两个名词。 “刚才那些都是咱们的族人。年长者是我的大伯,我自幼失去双亲,全靠他帮衬才有今天。”少年说话很老成,他指着远处一座宽敞但门前冷清的房屋道:“这就是咱们的家,日后贤弟就跟我住在这里,我教贤弟武艺,再给贤弟借书、求师。” “多谢大哥。”难道就他和自己两人住这?天啊天,那岂不是有无数机会,可以把小帅哥一步步拐到手。叶晓易笑得腮帮子都歪了。她借着天色黑暗掩饰扭曲的面孔,但还是没挡住嘴里发出的“嘿嘿”声。 “贤弟不用客气,这是奉先应当做的。你我既然结义,自然应该亲如一家。”到了屋门前,少年下马,先去开门。 “那小弟就叨扰了。”叶晓易点头,她想到了个很关键的问题:“忙乱中忘记请教,大哥姓甚名谁?年龄几何?” “我姓吕名布,字奉先。今年十五。你……”少年,也就是吕布说完便听到“扑通”一声。他立刻回头,结果见叶晓易掉到了马下。 吕布忙上前搀扶,连声问:“贤弟,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不太会下马。”叶晓易脸都白了,但还不得不装出一副笑脸。 吕布吕奉先?天啊,怪不得听到五原郡九原这个地名感觉耳熟。三国志中,吕布的那段开头便写着: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自己竟然跑到了三国时代。老天爷啊,为什么是三国?历史上那么多安稳时候,怎么偏偏就跑这个乱世来了?掉到唐太宗年间多好,百姓安居乐业,自己也可以靠背后世流传的诗词什么的骗钱花,搞不好,还能混到武则天的身边当个女官。可在这个乱世,自己能干什么?天啊天啊,何况自己当成宝物抓在手里的人还是吕布。 叶晓易欲哭无泪,她一瘸一拐地跟着吕布走进屋里,满怀惆怅。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眼前的少年未来将是三国时代一流的猛将。但从演义小说和史书看来,他名声很不好,无谋、多猜忌、性好翻覆……关键的还不是个性,而是这家伙分别做完丁原、董卓、王允的手下后,在三国乱斗中没有自保成功,最后被曹操给干掉了。 想象着眼前英俊少年的人头落地,叶晓易不由一个激灵,身体也颤抖起来。 “贤弟,怎么了?”吕布看叶晓易哆嗦,就摸了摸叶晓易的额头,“还好,不热。我久未归家,所以屋内冰冷,等下我多拿被褥到榻上,你便不会感觉冷了。” “谢谢大哥。”叶晓易都快感激涕零了。她看着少年吕布为自己忙进忙出,实在想象不出为什么他在史书上是那样的形象。 这样善良的少年怎么会被变成那样?难道是有人荼毒了他?绝对不可以,他现在是自己的人了,虽然身上还没有刻:叶晓易所有。但他可是自己在这个时代依靠保命的人,是自己未来的亲亲老公,千万不能有任何意外。 “大哥……”叶晓易想着想着,心情激动起来,她拉起少年吕布的手,想说自己会保护他,但尚存的理智让脱口而出的话变成:“大哥,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我只你一个亲人了。” “贤弟放心,虽说这附近盗匪出没,也不时有些鲜卑、羌胡出入,但大哥我的名字足以震慑他们。”少年吕布得意地一笑,拍了拍叶晓易的头,替叶晓易铺好了被褥,“我爹娘从前睡在这塌上,他们死后,我便搬入了这屋子,睡在这里。你我都是男子,也无需避讳,就一同睡好了,我先替你找几件衣服换上。” “大哥。今日太晚了,先睡下,明日再说吧。”叶晓易可不敢在吕布面前换衣服。她知道古代人是很看重男女之防的,如果少年吕布发现她是女儿身,说不定就会不理她,而别的麻烦可能也接踵而至。 “那我给你拿洗脸水。”少年吕布简直跟模范丈夫一样,烧了热水,放在叶晓易面前,给她清洗脸上的污泥跟血迹。 叶晓易本来很幸福很享受,可她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心立刻死了一半。 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平凡无奇的脸?小说中那些穿越的女人,不都是花容月貌吗?再不济也清秀可人,怎么自己附身的小女孩长相如此普通,简直、简直、简直就跟现代的自己一样! “这样叫我怎么勾引男人啊。”叶晓易捂起脸,哀悼幻想中的狐狸精计划胎死腹中。 “贤弟你说什么?”吕布没听清楚。 “我说自己这样软弱如何去见先人。”叶晓易擦了下脸,思考有什么补救办法,毕竟在古代,郎才女貌是基本要求,而且吕布后来好像娶的是貂禅那种绝世美女。 “贤弟不要着急,奉先不是说要教你武功了嘛。”吕布找梳子替叶晓易梳了个男式发髻。 “是,大哥。”叶晓易摸摸发髻,对吕布的印象好到了极点。 体贴、善良、英俊、骁勇,这样的好男人哪里去找?思春期啊思春期,你终于找到了目标。可是外貌是个大问题,这个时代也没有整容医生,那该如何把吕布的心弄到手呢?总不能遍天下去找那个貂禅小美人,然后毁容、暗杀、毁尸灭迹吧? “大哥,我好累。”好累好累,累心累肺,不知道该怎么把你坑蒙拐骗到手。叶晓易躺在塌上,抓过吕布的手,紧紧攥住。 “没事了。都过去了。”吕布以为叶晓易想到了白日中的杀戮,便让叶晓易的头枕在自己的肩膀上。 是啊,都过去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身边的少年就是重生后唯一的亲人,只不过,两人的未来还十分叵测。 叶晓易闭上眼睛,在脑海中胡乱描绘着貂禅的容貌。想了半天,终究一无所获,只能倒头大睡。 第六章、变态的晨练 叶晓易感到小腿迎面骨上一阵剧痛。她揉了两下,翻了个身,结果腿肚子上又一阵剧痛。 “小弟,别闹。” 以为舅妈家的小弟又捉弄自己,叶晓易赶蚊子一样往身后挥手,结果手被抓住,像被套在一个铁箍中,无法摆脱。 “贤弟,起来。”吕布看叶晓易死死抱住被子不放,就捏住叶晓易的鼻子,握住她的手腕,把她从塌上拎下来。 “啊……吕……大哥。”叶晓易揉揉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从现代死到古代了。 “再不出门天就要亮了。”吕不递上湿冷的手巾,让叶晓易擦擦脸。叶晓易接过放在脸上,觉得浑身汗毛都被冰得竖起来了。 “哦,哦。”叶晓易搞不懂吕布要做什么,稀里糊涂地就跟着出门了。 昨天晚上想了很久貂禅的问题,不过自己忽略了重点,就是吕布如何能摆脱死亡的命运。毕竟吕布找美女不是最糟糕的结果,最糟糕的是吕布这个倒霉鬼会挂掉。他挂掉,岂不是等于自己也挂掉? 可惜啊可惜,如果能选择,自己应该去找曹操他们寄生,那几个家伙的命还算不错。不过印象中曹操长得不够帅,刘备又是个爱哭的阴险小白脸,孙权不用说了,坐拥娇妻美眷肯定看不上自己。 果然啊,不是自己培养的就是不放心,如今只能巴住吕布了。至于他日后如何发展,就看自己如何潜移默化、悉心荼毒了。当然,如果影响到他对美女产生免疫力更好。哈哈哈。 叶晓易双眼笑成弯月状,脚下不留神,就把头碰到了吕布的背上。 “贤弟,看到这条路没有?”吕布指着尽头似乎转弯的路说:“为了防御外敌,这是九原绕城最长的路。” “哦哦。”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叶晓易被清晨的寒冷冻得一阵哆嗦。 “从小,我为了锻炼体力,就每天在这条路上跑。所以,我既然教你武功,也从这基础开始。”吕布微笑着拍拍叶晓易的肩膀,“当然,除了锻炼体力,跑还有另外一个好处。要知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虽然我英雄豪侠,但贤弟习武较晚,身体较弱,未必能赶上我,将来遇敌可能不支,所以……所以你主要练习逃命之道吧。” 我倒~~ 叶晓易咬牙切齿、欲哭无泪。 是啊,谁让自己是弱势群体,遇到危险跑路的确是最正确选择。 不过你为什么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就不能委婉点? 我的自尊心啊。 叶晓易捂住胸口,哀悼破碎的自尊心,跟在吕布的身后开始一溜小跑。 “大哥……大……哥……”跑了大约一公里,叶晓易开始上气不接下气。 “贤弟有何不适?”吕布神清气爽、怡然自得。 浑身上下都不适。 叶晓易在心里骂了句,但不敢说出来。她努力扮出一张笑脸,拉着吕布的衣袖说:“大哥……慢……点跑。” “啊?我已经很慢了。”吕布指着前方说:“而且,我们跑了还不到十分之一。” 晕,这是什么鬼运动量? 偷偷瞪了眼吕布,叶晓易没有松开他的袖子,希望能借点力。 “贤弟初来,我怕你不适,才让你跑一圈。按照我的习惯,每日天大亮前,必须要绕城十圈。不过,随着日子的流逝,你也会跟我一样跑十圈。”少年吕布慷慨激昂,“一城之地尚不能征服,又怎能傲视天下英雄?” 十圈?晕死。那是什么运动量?你以为我超人吗?那样我都能参加奥运会了。古人就是古人,一点循序渐进的思想都没有。 抛开立刻死掉算了的想法。叶晓易拉拉吕布的袖子,很可怜地问:“大……哥,我……可不可以……慢慢来?今天……只跑……半圈?” “贤弟,贵在坚持。愚兄这样也是为了你好。”吕布皱眉,“我怕你坚持不下来,所以想了哥督促你的方法。” “什么……方法……”叶晓易喘得眼前都冒金星了。她看吕布从怀中掏出样东西,猜测那是不是食物之类的,作为让自己坚持的诱饵。不过,世事往往不遂人愿。吕布掏出的不是食物,而是一根鞭子。 鞭子?! 叶晓易还没醒过味儿来,就被吕布一计鞭子打在了屁股上。 “当年我爹娘说,若要成大事,必须磨砺体肤。”吕布一脸正经,“我稍稍放慢些速度,你必须跑在我前面,如果落后,我就会抽你。” “是,大……哥。”叶晓易咬牙切齿,赶紧加快步伐。 他奶奶的,吕布这小子的爹娘是什么出身?怎么这么变态? 用鞭子抽打……难道那两个老家伙是SM爱好者? 脑海中闪过遍布街头的情色杂志封面,叶晓易不由一个激灵。她迈开腿大步跑着,偶尔慢下,背后吕布的小鞭子就甩到了她小屁股上。 “大……哥,你……轻点。”叶晓易摸着自己的小屁屁,觉得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吕布打开花。 “无妨,贤弟,咱们家里有伤药。当年,我爹娘也是这样打我的。”吕布严肃地回答:“念在贤弟尚不习惯,我留了力度。” 留了力度还这样,那用全力,我不就死翘翘了? 果然啊,逃命的本事不容易学。不过,天下什么事情容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付出辛苦,在这个乱世又如何活下去? 叶晓易啊叶晓易,你不能认输。 想了又想,叶晓易大喊了声:“晓易,加油。” 加油?这是什么意思?吕布看着叶晓易振奋精神,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不知道叶晓易的具体来历,但叶晓易文绉绉的话很好听,人也很有勇气,让他见了,就觉得很亲切。 日后,晓易只能跟自己相依为命了。可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只有让晓易学会这些,才能立足于此……刚才那几鞭是不是真的太狠了?回去看看伤口吧。 望着天一点点亮起来,少年吕布也被叶晓易的精神头感染,学着叶晓易,喊了声:“晓易,加油!” 想了想,如果以单纯的言情路线走下去,可能没什么意思,或许牵扯到天下大事会好玩些,不过写那些,必然就写到战争啊,死人啊,笑。哭泣与号叫齐飞,血肉与骨头一色。瘟疫加吃人,果然是个险恶的时代,不过,更期待叶晓易能做什么,笑,反正她和吕布都还是小孩,为了合理性拓展整个故事,前奏还是慢慢来吧,后面写什么再说,哈哈,谢谢大家看了。 第七章 你要负责 累得半死,叶晓易抓住吕布家的门板,发现自己实在迈不动腿了。她扭头看了眼吕布,吕布皱眉摇头,她只好自己扶着墙,绕了好大一圈,才走回屋里。 手指碰到了塌,全身的骨头也叫嚣起来。叶晓易趴在塌上,发觉自己像条只能干喘气的鱼。抬起沉重的胳膊,摸了下屁股——火烧火燎地疼,那里挨了三十八鞭。 心在滴血,在滴血啊!三十八鞭,该死的吕布,三八。 叶晓易看吕布走过来,一扭头,不想看他的脸。此时此刻,吕布那张英俊少年的脸无比可憎。 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总得讲点科学,慢慢来……当然,你不知道什么是科学。姑娘我好好给你补一课,好歹我也是高中生,应该比你强吧。 正考虑怎么给吕布灌输点现代运动科学,叶晓易忽然觉得腰带一松、屁股一凉,然后就有一种膏状物糊了上来。 “看吧,没有破,只是红肿了。我说过自己会手下留情的。不过裤子有些洞,等下我拿自己的衣服给你换上。”吕布跟中年大妈一样唠叨,一边碎碎念,一边用手把伤药揉在叶晓易的屁股上。 “你个……”流氓。 生生咽回那两个字,叶晓易差点被口水噎死。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床上的枕头就冲吕布丢了过去,又趁吕布躲避的瞬间,将裤子拉上。那伤药粘粘腻腻,粘在裤子上摩擦屁股非常难受,但叶晓易也顾不得难受,她脸红得都能够煎鸡蛋了。 我是十七岁的女生啊。青春年少,连初吻都没有就死翘翘又穿越的女生。你怎么可以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我的小屁屁看光光?虽然我打算拐你做老公,可这种还没影的事情,现在怎么能保证?虽然我在现代社会也看过不少情色场面,但、但……好在你没发现我是女的,不然我怎么在你身边混? 叶晓易看着懵懂的吕布,心里那个气。可又说不出什么,她系紧裤带,揉揉屁股,再次瞪了吕布一眼。 吕布被叶晓易弄傻了,他很严肃地思考了半天,才根据自己的结论对叶晓易解释说:“晓易,我只是想给你涂药消肿,没有别的企图。我并非好那龙阳之事的人。” 晕。吕布这傻孩子想歪了,竟然以为我怀疑他有断袖之癖。 叶晓易连忙上前解释:“大哥,你误会我了。先父为人特立独行,所以小弟家教比较特殊,男子不可以随意让人看到身体,就连亲兄弟,换衣、洗澡等事都要分开。小弟知道大哥是好意,只不过想到了先父的家训,一时情急,请大哥见谅。” “啊,是这样吗?那是我鲁莽了。世间隐士高人众多,自然各有特别之处。”老实的吕布小同学听到叶晓易的解释,便是一辑,满怀歉意地说:“日后愚兄一定注意。愚兄这就去为贤弟拿衣服,啊,对了,那个……既然如此,从今天开始,贤弟就住在愚兄原来的屋子吧,免得愚兄不经意坏了贤弟家的规矩。” “大哥言重了。大哥对我真是一片赤诚,让我铭感五内啊。”叶晓易听完就乐了。她正愁这个事情呢。吕布说分房间睡,正中她下怀。虽然很喜欢睡在吕布怀中的感觉,但毕竟还不是时候,而且女孩子总有些“不方便”的时候,谁知道这个杨喜儿的身体有没有来“初潮”,如果那一幕让吕布撞上,可就惨了。 “贤弟客气,我马上就去替贤弟收拾房间。”吕布虽说不过十五岁,但做事情也跟大人一样雷厉风行,说完就转身出去了。 哎,好少年啊好少年。这样善解人意的孩子,怎么就被陈寿那个家伙在《三国志》中埋汰得一无是处了? 说不定,不是吕布的问题,而是陈寿的问题。陈寿那家伙人品不怎么样,收了钱的,就把人家祖宗十八代捧个天花乱坠,要钱不给的,就把人家骂了个狗血喷头。 那老家伙真不是什么好鸟。 叶晓易艰难地挪动双腿走到门口。她看吕布忙里忙外地为自己收拾房间,鼻子不禁有些发酸。 在现代,父母双亡后都没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可是死了,穿越到古代,却有个人把自己当亲人一样,严格管教、细心照料。这么好的孩子,一定要坚定跟他姐弟恋的信心。从古至今,从中到外,无数对姐弟恋都有了美满的结局!远一点的有乔治桑跟肖邦,近一点的有金三顺跟玄社长。身材不是问题,容貌不是距离,只要自己坚持再坚持、契而不舍、死缠烂打,彻底改造吕布,就很可能把这位帅哥纳入囊中。 “小布布,虽然我只比你大两岁,也该算你的姐姐。你放心,只要姐姐在的一天,就会好好帮助你摆脱死亡宿命,而且,你也看了姐姐我的尊臀,就应该负责。”叶晓易蹲在门口,满脸幸福状。 常言道,幸福总是短暂的。叶晓易的幸福很快就被吕布这实在孩子打断了。收拾完房间,吕布把叶晓易带进去,又把自己穿过的衣服、鞋都递给她,让她进去挑些能穿的换上。 叶晓易在屋里高高兴兴地换衣服,吕布在外面绕圈子想事情,想了半晌,就对屋里喊:“晓易啊,快点,上午还要练习举重物,我给你量身做了习武计划……什么东西掉地上了?晓易……晓易你没事吧?” “没事。” 叶晓易从地上爬起来,恨不得一辈子换不完衣服。这早晨刚刚跑完“越野”,怎么还要练习?敢情拿自己当海路两栖特种兵来练了。 疯了,要疯了。吕布这孩子果然不懂得看人眼色,怪不得死那么早。哼。这也就是在民风纯朴的古代,要是在现代社会,你这张长相肯定进演义圈,然后就因为不懂世故被记者封杀。 “晓易,你真的没事?怎么还没换完?你看日头好高了,上午练完举重物,下午还要练剑、练骑马,晚上还要……晓易,什么东西掉地上了?晓易……晓易你没事吧?” “……没事。”再次爬起,冷静下来后,叶晓易想到了什么。 “没事就好,快点出来吧。” “大哥……我想起一件事情。” “什么?” “我们还没有吃早饭。” “啊~~” “怎么了,大哥?” “我忘记要吃饭了。” “……大哥,那你先去做饭好不好?” “这个……那个……” “大哥,怎么了?” “……家里没米。”少年吕布的声音听上去惭愧至极。 汗。 “……”叶晓易再次倒地…… 第八章、穷鬼吕布 吕布是个穷鬼。 叶晓易打起精神把吕布的家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查看了一番,得出的就是这个结论。她来到古代时间尚短,也搞不明白古人怎么称呼那些日常用品什么的,就按照自己的叫法,统计了吕布的所有财产。 老旧房子三间。有院门,有院墙,院中一口井。正对门口的北面那间是客厅,中间几个案几——类似矮腿桌子一样的东西。案几后面竖着一个大屏风。往屏风后走,再拐,就进入了内堂,里面是吕布的卧室。卧室很简朴,没什么花样,有几个箱子,都是鞋、衣服之类,叠得整整齐齐。床,或者按照这时代的流行词——“塌”上常年放着一把剑。用吕布的话说,就是练习警惕,防止睡觉时候被人偷袭。当然,用叶晓易的话就是吕布在练习加强被害妄想症,毕竟吕布现在还没有到“以骁武给并州”的程度,不用担心谁因为嫉妒,产生害他之心。 西面的屋子比正北的小点,里面更整齐——主要因为东西太少。叶晓易看完这间屋子,才明白什么是“一穷二白”。一个塌,一个案几,案几后铺了张席子,很破,还有洞,不知道是什么咬出来的。塌旁边有个书柜,上面有几本书,蒙尘了,翻翻看,不像是兵法,倒像是那种玄学一类的。想到历史上三国后魏晋时期的清谈之风,叶晓易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然后掉落满地。屋里也有只箱子,不过箱子空空如也,只有几只“小强”——蟑螂在跑。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吕布家的人类住宅是很朴素的。叶晓易总结,少年吕布可能不崇尚华服美食,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没有那个经济实力。 查点完人类住宅,剩下的就是东边的屋子跟屋子旁的马厩。那个屋里很阴暗,很潮湿,所以里面的石器都长了绿毛,很难握住。不过据吕布说,那是为了增加举重物的难度。小石块,中石块,大石块,大大石块,大大大石块……对着满屋的石头,吕布一一解释,说是从小到大循序渐进练习留下的,不过为了不让外人知道到底能举起多少,所以只在屋中练。 看了眼最大的那块巨石,叶晓易明白了吕布的勇猛可不是浪得虚名——如果一个少年可以举起这么恐怖的庞然大物,那长大就很了不得了,不过这或许就是吕布被人称为莽夫的缘故吧。 可怜的孩子,悲哀啊,悲哀。 叶晓易感叹着,从东屋出来,走向马厩。 马厩可能是吕布家布置最豪华的东西了。里面一匹棕色马,毛皮油光锃亮,双目炯炯有神,掰开嘴巴,吕布数着马的牙齿教导叶晓易,说这马还很年轻。叶晓易仗着马还年轻去拍了下马屁,结果差点被马的蹶子踢到。 精力旺盛。 叶晓易给马下了如此论断,顺便又很邪恶地想到:是不是趁着春天还没有到来,把马先阉割了。不过考虑了半天,她觉得还是保持马的某些机能比较好,虽然不知道古代有配种一说,不过现代的好马,配种好像也要花钱的。所以日后有机会,她打算拿这点来赚钱。 “那就先便宜你了。”叶晓易恶狠狠地威胁马,顺脚踢了踢马前面的草。人没饭吃,可马前面的草却鲜嫩青翠,真是让人心有不忿。 马很识趣地低下头吃草。叶晓易则不依不饶地瞪着它,心说如果不知道吕布是个纯洁的孩子,就看他对马这么好、对他自己又苛待,恐怕还会误以为吕布喜欢跟马玩人兽……那样真就太恐怖了。―_―||| 清点完吕布的家产,叶晓易还算满意,虽然吕布一贫如洗,但还是喜欢干净整洁的人。起码不像是现代的某些男生,住在学校的宿舍连袜子都不洗,以至最后拿起袜子,都能立在桌面上了。 恶。 叶晓易控制住自己的想象力,仔细思考起来。按照她少得可怜的古代知识,这里似乎很正常,不过,不过就是好像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呢?该有的都有了啊,就连晾衣服的绳子都有,从北面的主屋拉到东屋的房檐,高高挂起,足够晾晒一个加强班的衣服了。不过,究竟少了什么呢? 少了什么呢?少了什么呢?少了什么呢?少了…… 跟拉磨的驴一样,叶晓易在院子中转了七七四十九个圈。终于因为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而顿悟:吕布家少的是——厨房。=口= 我倒…… 叶晓易觉得自己满头黑线。她看着不明就里的吕布,恨不得把吕布当成大米煮了。 “晓易,你怎么了?”吕布发现叶晓易眼中射出恶狼一样的绿光,不由大惊失色。 “大哥……咱们家的厨房呢?”叶晓易控制住自己发飙的欲望,做出寄人篱下该有的可怜模样。 “啊,这个……”吕布挠挠头,“我从来都不做饭的。” “那大哥去哪里吃?” “九原城吕氏族人不少,我……”吕布小同学很难得地红了脸,很不好意思。 原来他一直在蹭饭! 同病相怜啊同病相怜。 叶晓易想到自己在舅舅家受的气,不免对吕布的处境感同身受。她上前一步,握住吕布的手说:“大哥,小弟见到你的时候,便觉得你会是当世少有的豪杰人物。同族虽亲,可比不得父母兄弟,以大哥的身手,何必去别人家。小弟既然跟大哥生活在一起,自然该为大哥分担,所以,请大哥起个炉灶,小弟教大哥做饭。” 叶晓易觉得自己的这番话虽然含蓄,但已经把自己的两点意思表露无疑。 第一,我叶晓易是外姓人,当然不能跟你吕布一起去蹭饭。你答应,恐怕你的族人还不答应呢。 古代生产力低下,欠人饭跟在现代社会欠人钱一样,都是很尴尬的事情。譬如韩信,当年不就是因为饿肚子,才被一帮中老年妇女羞辱吗? 不知道吕布是不是会被那些族人的妇人盯上?古代的妇人应该没有恋童倾向吧? 老天爷,不是我叶晓易不纯洁,谁让吕布长得这么容易让人产生犯罪欲望呢。 第二,虽然古人有云——君子远庖厨。不过吕布又不是读书人,学学做饭也没什么不好。 做饭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事,培养人的耐力(一日三餐)、体力(宰割蔬菜、禽畜)、注意力(饭菜的色、香、味及火候),算是磨练韧劲的活儿,很适合吕布这样刚直的少年。 当然,她叶晓易很讨厌做饭也是个小小的原因,不过,忽略不计、忽略不计。 叶晓易讲完,看看吕布的脸色,发现吕布的反应很奇怪,没有什么喜怒的变化,反而是一脸困惑。 “大哥?”叶晓易推推吕布。 “晓易……”吕布挠头。 “怎么?”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以你的本领,弄点钱粮还算容易的吧?就算你抹不开面子去收钱,我可以帮你嘛。 “那个……” “嗯?” “什么是炉灶?” 汗。 叶晓易强忍着不让自己昏倒,解释说:“就是锅,跟灶。做饭用的东西。” “我没见过。”吕布摇头。 “……虽然不做饭,可是大哥在亲族家蹭……吃饭,也该见过吧?”没吃过猪肉,你还没见猪在大街上跑吗? 摇头,吕布只管摇头:“饭时我去吃,吃完我就走,哪里管得了许多?有那些时间,不如多练习武艺。” 无语。叶晓易硬着头皮再问:“大哥的父母当年做饭时,大哥也不曾见过?” “他们不做饭。”吕布的回答霹雳无比。 瀑布汗。 叶晓易简直要晕倒:“那大哥的父母如何吃饭?” “饭时去亲族家吃,吃完就走,余下时间传授给我武功。”吕布想起爹娘,倒是一脸的神往,不知道是怀念教自己练功时的爹娘,还是带自己去蹭饭的爹娘。 敢情吕布一家子都是蹭饭的。 叶晓易捂住肚皮,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贤弟。贤弟你没事吧?”吕布很紧张地蹲下,自从叶晓易来到他家,他就把叶晓易当成了亲人,见不得她有任何的不适。他拉住了叶晓易的手说道:“贤弟不要着急,既然你说那是做饭的家什,我明天就去弄来。” “嗯嗯。”叶晓易发现不光是自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吕布这家伙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幸亏少年吕布很淳朴,很容易诱导,说不定熏陶几年就可以成为特级厨子。 不过,当务之急是今天的饭。怎么办呢? 叶晓易揉揉肚子,可怜巴巴地望着吕布。肚里面发出的饥饿尖叫让吕布的脸更红了,他的性子虽然有些直,但还不傻。听叶晓易的话音,再考虑往日蹭饭时亲族的表情,便明白过来大家都是不欢迎自己的。 “大哥,城边上的人家有谁养鸡鸭牛羊?”叶晓易也明白吕布不能去亲族家为两个人弄饭,就问了吕布一句。她本来想问吕布是不是附近人家谁有“饭菜”,可想到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训,就换了说法。 “啊,有倒是有,不过……为兄惭愧。”吕布没明白叶晓易问这个做什么。想想,可能叶晓易是要买来吃。他摸摸怀中,却发现一枚铜钱都没有。 “大哥,没关系,小弟自有办法。”叶晓易嘿嘿一笑,眼中闪动肉食动物的凶光。 ==,俺不太喜欢优柔无比善良无比的主角。==,觉得完美的人都不怎么人性化。 食,色…………性也…… 第九章、卿本佳人 由于无米下炊产生的愧疚感,吕布自动自觉减少了练习量。他带着饿得头昏眼花的叶晓易靠舞剑捱过了中午、下午。直到夜幕降临,两人才收手。 “贤弟,你说你到了晚上就有办法……办法是什么?”吕布饥肠辘辘,看到叶晓易饿得眼冒金星,忙上前搀扶。 “……做君子。”叶晓易大义凛然。 “……?”吕布一头雾水。 “梁上君子。”叶晓易转头问吕布,“你们城里,有几家大户?我是说除了你们吕氏宗族的。他们家都养了什么牲畜?” “有……”吕布扳起手指头,把城中所有富户包括其家底都向叶晓易汇报清楚。 “那就城南的王家吧。”叶晓易点头,锁定目标。 “你想做什么,还有,什么叫梁上君子?”吕布问,他看到叶晓易眼中又冒出了恐怖的绿光。 “梁上君子者,为保命而挪取他人财物,但不过多奢求。”叶晓易尽量说得好听些,但吕布依然听出了门道。 “贼?”吕布快人快语。 “怎么说得这么难听?”叶晓易皱眉。 “难听也好,好听也好,反正,偷东西我不干。”吕布一口回绝。 “没人让你偷东西。”叶晓易撇嘴,“大哥,如果有无主的东西,你拿了,算不算偷?” “当然不算。” “那我让你拿无主的东西你拿不拿。” “拿,不过……” “既然你答应,一切都好办了。”叶晓易摩拳擦掌,让吕布把点火工具拿来。 “你要做什么?”吕布把点火的家伙递给叶晓易,战栗感油然而生。 “制造无主家禽。嘿嘿,嘿嘿。”叶晓易仿佛看到了烤鸡就在眼前晃悠,口水直下三千尺。 “你……不可以纵火烧人家的东西。”吕布很想就这么晕过去。在他过去十五年的生命中,出口成章的文人都是很儒雅的,起码风度翩翩,不会像叶晓易这样,个性简直跟街头的无赖一样,但还让人找不到什么理由反驳。 “放心,我不烧人家的东西。我只负责点火,但风把火吹向哪里,我就不管了。”叶晓易在院子中练了大半天的武,也知道风向。看着吕布不情不愿的脸,她问了句:“大哥,你不想贤弟饿死吧?” “不想。”吕布斩钉截铁。 “那就前面引路,带我去王家。”叶晓易揣上“犯罪工具”,推着吕布蹑手蹑脚到了城南的王家。 古代有钱人跟现代有钱人不是一个概念。尤其九原还是个小地方,所以王家显得很普通,就是院子大了些、房间多了些。当然,最重要的是,王家还有很多家禽、牲畜,不过在叶晓易的眼中,它们约等于烤肉。 侦察了下地形,叶晓易看到王家养牲畜那侧的院墙不高,而且还有个小洞口——方便牲畜、家禽的粪便排到街上。 恶心,古人就这点恶心。没什么好的卫生习惯。 捏住鼻子,叶晓易把手里准备好的稻草团点燃,放在了小洞口。 “晓易,这不妥吧。”吕布拽住叶晓易。 “有何不妥?我在墙外点燃了稻草团,它烧着后滚向何方当然不能怨我。”叶晓易看着火团有往洞里滚的趋势,露出得意的笑容。 “可是……” “大哥,那边是不是有人?”叶晓易指了指远处。然后,趁吕布观察的瞬间,用脚把火团踢进了小洞。 “没人啊。”吕布回头,发现火团已经不见了。 “大哥,可见上天是赞同我们劫富济贫的。”叶晓易咽咽唾沫,她已经听到了动物们的躁动——马嘶牛鸣、鸡飞狗跳,还有隐隐约约的人声。 “大哥,好像又来人了,你仔细看看。”叶晓易故伎重施。吕布傻乎乎转头看,叶晓易则弯下腰,点燃了更多的稻草团丢进去。养牛马的地方就有草料,她不担心这把火点不起来。 这下子王家院墙里面就更热闹了,家禽关在笼子里只能乱叫,但栓在桩子上的牛马可不管那么多,看到火焰就不住嘶叫,用力挣脱着,四处乱转,还用蹄子乱踢、用角乱顶。 九原城里,大多数人家的墙都不结实,是用泥和草混合、凝固后堆成的。至于那种砖石结构的房屋,好像是种奢侈品,使用者寥寥无几。因此,那些牛马不要命一样往泥墙上撞,泥墙便摇摇欲坠,围住家禽的栅栏在牛马踩踏下也都倒地,家禽们咕嘎乱叫,张开翅膀乱飞。 “这、这……贤弟,你这是……王家的人被惊动了。”吕布看火势越来越大,心中忐忑。 “大哥,你帮我盯着那边。”叶晓易指着远处。吕布依言而行,叶晓易则把手从小洞伸了进去,拽了一只母鸡、一只鸭子出来。 听到鸡鸭叫声,吕布回头。他看到叶晓易笑得脸上都开了花。 “大哥,它们自己飞出来的,所以算无主家禽。”叶晓易示意吕布让那两只动物“闭嘴”。 “这明明是王……”吕布被叶晓易捂住嘴巴。 “养在院子里,就是王家的,飞出来就是咱们的。不信你问它们是不是王家的,如果它们答应,我就放它们进去,如何?”叶晓易心说吕布怎么这样老实,这哪里是武夫,分明一个腐儒。 “……”吕布被叶晓易呛得说不出话来。虽然搞不懂鸡鸭怎么飞过如此高的院墙,不过既然有了叶晓易的指示,他就用力拧断了两只鸡鸭的脖子,又揣进了怀里。 “好,大哥,你先回家。”叶晓易冲吕布点头。 “为何,贤弟,我们一起回去吧。”吕布不肯丢下叶晓易。 “大哥,我自有主张,你快些回家,把鸡鸭放进东屋,不要声张,然后换身衣服,在院子中练武。”叶晓易听到王家人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就催促吕布说:“快,事不宜迟,晚了就来不及了。” 吕布不明白叶晓易要做什么,但看叶晓易坚决如此,只好抱住鸡鸭一顿狂奔跑回家。叶晓易看着吕布的背影消失,就双手够住墙头跳了上去,站稳吼,便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了一嗓子:“失火啦~~~” 古人讲究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叶晓易叫喊的时候,王家附近的人都已睡下,他们被叶晓易这声呼喝惊醒,便拽了件衣衫披在身上,拿出各自家里的水桶,出来看是何处着火。 “快来救火啊~~~来人啊~~~了不得啦~~~失火了~~~”叶晓易边喊边用手从那熏黑的墙上弄烟灰,还把那烟灰摸得满脸都是。她看到拎着扁担、水桶来救火的百姓,就指着王家院墙内冲他们喊:“火势在此,大家快破墙而入救火、救人啊。” 那群睡得稀里糊涂的百姓也不知道所以然,见叶晓易这样喊,就都上前把那墙打破,在家禽四散纷飞中把桶里的水泼向火场,当然,四散而逃的鸡鸭、牛马掩盖了叶晓易偷走两只的事实,而被凿破的墙则更将叶晓易纵火的痕迹破坏殆尽。 爽啊。 叶晓易偷笑着指挥众人破坏自己的犯罪现场,她不知道,这个为了逃避罪责的手段,日后在《大汉帝国史亚洲录五原郡志》中是如此记叙的:当日,九原大火,火光直冲云霄。叶晓易大人横空出世,立于高墙之上,笑看风云变色,拯民于危难,救民于水火…… 当然,那是后话,暂且不表。 第十章、吕布家的畜牧业 听得马匹嘶叫,王家各个慌张,但他们出来细看时,火已经燃得很大。一群邻居把墙打破了,用衣服、扁担扑火,而一个貌不惊人的少年则站在墙头,镇定地指挥众人灭火,见到他们出来,还微笑着冲他们拱手,全然不顾身前火光骇人。至于那些牲畜,则跑的跑、逃的逃,没了一小半,还被烤熟了一小半。 一番折腾,到了最后,九原的县尉都跑来了。他看着灰头土脸但异常兴奋的众人,追问事情缘由,结果大家把叶晓易推到他面前。 “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是……你是何人,快快招来。”县尉被人从睡梦中叫醒,十分不悦。 “小人叶晓易,是吕布的结拜兄弟。昨日跟大哥来到九原,并在大哥的指教下习武。今夜,小人按照大哥的吩咐绕城跑步,练习腿脚,谁料路过此处,看到墙内红光隐隐。小人想此乃天干物躁之时,恐是火患,便跃上墙头探看。不看则已,一看之下,小子大惊失色,忙呼唤众位乡亲前来救火,免得火势扩大,伤及人命。”叶晓易躬身施礼,一番话把那县吏说得晕头转向,咋一听,还以为迎面站的是哪里来的酸儒。 “既然如此……我带你回吕布家,倘若你所言不符,我就带你回县衙审讯。”县尉没见过叶晓易,所以不放心。但听叶晓易抬出吕布的名号,他也不好仗势作色。吕家是九原几个大族之一,吕布更是吕家有名的后人,方圆百里的黑白两道,简直是闻风丧胆啊。 王家的人搞不请事态,就问起了来救火的邻里,而叶晓易则在县尉的带领下回到了吕布的家。一进门,她看到听话的吕布小同学正按照自己的吩咐舞剑,练得汗如雨下,浑然不觉有人进门了。 “吕……”县尉开口,还没有说完,叶晓易便几步上前,老老实实地拱手站在吕布面前说:“大哥赎罪,本来大哥规定的路程还有一段没跑,可小弟看到一户人家失火,便贸然上去救火。” “你……”别人不知道,吕布可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他指着叶晓易的鼻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这一幕却被县尉认为是在为叶晓易没跑完路程生气,他在九原多年,也知道吕布清晨、晚上喜欢跑步的变态习惯,因此确定了叶晓易的身份,就上前拉住吕布的手道:“你莫要生气,这小子为人忠厚良善,又出口成章,真不愧是你吕布的兄弟。我送他回来,是怕他被火场的百姓误解,我且回去把他救火的事情跟诸人讲明,你且不要迁怒于他。” “我……”不是这么回事啊。吕布再要开口,腿骨上却被叶晓易踹了一下。叶晓易恭送县尉出了家门,便将门紧紧合上,长出了一口气。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干,心里自然很紧张。 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下次去别的地方干就好。反正这招在九原是不能用了。 叶晓易琢磨着,冲吕布伸出来了手。 “鸡、鸭?”吕布指了指东屋。 “好。”叶晓易点头,让吕布重新拿出了燃火的工具,两人摸黑进了东屋,把那只鸡给拔毛、烤了。留下只鸭子则作为明天的饭。 吕布也饿了一天,加上道德观念也不是特别强烈,所以在叶晓易的怂恿下吃了半只鸡,从此踏上了跟叶晓易同流合污的道路。 打着饱嗝,吕布开始担心这次事情的后果,追问叶晓易到底干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喊了几声救火。然后让救火的人把他们家的院墙给砸了,弄跑了很多只鸡鸭,这样,少这两只,也没人怀疑。”叶晓易把鸡脖子放在嘴里嚼着,感觉古代的鸡肉味道非常好。 无公害、无激素,绿色环保。 “大哥,你再来个翅膀?”叶晓易伸出油乎乎的手,进一步贿赂吕布。 “我只是担心那些人发现是我们干的。”说归说,吕布还是把烤鸡翅放入口中。 “不是我们干的。明天早晨,我们照常出去跑步。”叶晓易揉着肚子,觉得古代人应该对“贼喊捉贼”这点没有太多认知,何况吕布的名声在外,谁会想到他的小弟故意纵火就是为了偷两只鸡鸭呢。 叶晓易安慰着吕布,两人各自回房睡了。第二天一早,又按照约定好的去跑步,而事情的发展比他们想象得好了太多,待他们回来,门口已经站了一对夫妇,衣着打扮像是有些家底的,后面还跟着个下人,手里拎着几只活着的鸡鸭,还牵了两头羊。 “你们是?”吕布疑惑。叶晓易回想,记起昨夜似乎看过这两人的脸,好像是王家的人。 “我乃王家子显。这位就是小英雄吧?”王老头对吕布拱手,接着又亲热地拉起叶晓易的手,“县尉、诸位邻里都跟我讲了,是小英雄将我王家从火海中拯救。那牲畜挨着的,本来是酒房,如果不是小英雄,恐怕王家上下的家业就都毁了。” “惭愧,惭愧。小子也是路过,碰巧。多亏乡里帮忙,小子不过是出了点绵力。”天啊,幸亏没烧到那里,不然自己的祸就闯大了。叶晓易也是一头冷汗。她拉着吕布给对面的王氏夫妇鞠躬。 “客气,客气。”王氏夫妇叫过下人,“这是点谢礼,不成敬意,希望吕布贤兄弟不要嫌弃啊。” “这怎么可以。”吕布闹了个大红脸。他瞪了眼叶晓易,大意是说,你怎么把人卖了还让人帮你数钱外加感谢啊? “这……”叶晓易也很不好意思,但她看到下人已经把鸡鸭跟羊放入了吕家的院中,就觉得吃进肚子再给吐出去是件不爽的事情。 “两位一定要收下这绵薄之礼。等下我夫妇再命人送些烧烤过的鸡鸭来。”王氏夫妇见吕布推辞,还以为吕布嫌少。 “这千万要不得。请两位务必把东西收回。”吕布纯洁少年一个,虽然被叶晓易带坏了,但脸皮也没有很厚。他听到王氏夫妇那么说,更过意不去了。 收回?收回吃什么? 叶晓易听到这里可不干了。她上前两步,挡住吕布,对王氏夫妇说:“这样吧。我大哥一直教导我不能收人礼物,可两位要面子,我们兄弟不收就是不给两位面子。为了两位的面子,我们兄弟勉为其难收下。日后两位有什么需要我兄弟帮忙的,就请开口,只要力所能及,一定效劳。当然,以王老爷、王夫人的人品,自然有上天保佑,凡事能够逢凶化吉……” 叶晓易一口气讲了大概十五分钟,除了吹捧就是吹捧,听得王氏夫妇如坠云端,虽然不太明白叶晓易说的是什么,大概感觉是好听的话,就乐呵呵地告辞走了。 吕布见叶晓易如此厚脸皮也很郁闷,不过,念在昨夜吃了叶晓易弄回来的烤鸡,加上家中又多出一堆东西,便也暗生敬佩,觉得自己这个“贤弟”很有本事。 “大哥,你觉得这些家禽牲畜如何处理?”叶晓易经过这两天也发现个问题,她觉得吕布有些老实过头了,完全没有传说中吕布的感觉,反而像是金庸老先生那本《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整个一傻小子。当然,比起郭靖要好得多,起码没那么无聊、不识情趣、蠢笨如牛、相貌平平。 看长相,起码能培养成令狐冲,嗯,往好了发展,培养成杨过也是有可能的。只要不变成自己最讨厌的老实人就好。叶晓易冲吕布粲然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晓易,我觉得这些够吃好几天的。难道你不想烤,想炖汤喝?”吕布挠头,不知道这还有什么好疑惑的。 “……”说你傻还真不是盖的。叶晓易眯起眼睛说:“大哥,你注意没有,那几只鸡是母鸡。那羊也是母羊。” “那又如何。” “母,蕴育万物者也。就是说……它们能下鸡蛋、鸭蛋,生小羊羔外加可以挤羊奶啦。我们可以靠它们来活命,只要养活好它们,它们子子孙孙,无穷匮也,我们也就吃喝不愁。”叶晓易尽量用大白话跟吕布解释。不过,解释完,她发现吕布的脸色不好看了。 “贤弟,我们习武之家怎么能做那种事情。那都是……”吕布想表达那些是类似村妇、商人才做的贱役,可他看叶晓易的脸也沉下来了,就闭口不言。 “大哥,我爹娘死了后,我只知道一件事情。就是你做什么不重要,关键你要养活得起你自己,这样你说话腰板才能挺直。”叶晓易觉得不给吕布一点刺激,吕布也不会对自己言听计从,“大哥,恕小弟直言。难道大哥去别人家吃饭,那些族里的妇人对大哥就都是笑颜相待吗?” “……不是。”吕布毕竟是吕布,比郭靖强太多了。他想到那层,脸也沉了下来。 “大哥,孔子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们虽不是亲兄弟,但胜似亲兄弟。所以,晓易才敢跟大哥直言,我们兄弟不能靠别人的。别人骂由他骂,与我们何干?何况男儿志在四方,岂能因为囊中羞涩就放弃?大哥,放心,小弟同你一力承担。”叶晓易盘算着,“大哥,虽然咱们家有房三间,但无米下炊。只要我们把这些牲畜适当安排,不仅仅可以换些钱粮,还可以买马、买刀枪,日后甚至还可以骑马游遍天下,寻访能人志士,与他较量一番。以大哥的身手,待在九原是委屈了,大哥生来,就是该震惊中原的人物。大哥可以想象,你策马驰骋在疆场,对方千军万马无人能敌,你杀得对方是狼哭鬼嚎、闻风丧胆……” 你是谁啊?你是吕布啊。三国鼎鼎有名的武将。 叶晓易替吕布规划美好未来,她倒不觉得自己说得有什么不妥,可吕布却脸红了。虽然他很自负,但毕竟是十五岁的少年、小县大族后代,最多想想的是弄个功名替族人争光,根本没想过还要震惊中原。 “大哥,不要再犹豫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啊。”叶晓易看吕布动摇,忙上前拉住吕布的手,给吕布戴了顶大帽子:“难道大哥信不过小弟所说?为报答大哥救命之恩,小弟一心一意让大哥扬名天下,莫非大哥不信任你我的兄弟之情?” “怎么会,怎么会?晓易你让我干什么,只管说,大哥听你的。”吕布少年心性,听到扬名天下,豪气顿生,加上叶晓易巧言令色,简直有唯晓易马首是瞻的意思了。 “大哥,昨天不还剩了只鸭子嘛。今天王家也送了鸭子,所以那只死鸭子的来历便清白了。”叶晓易不明白这跟现代社会的洗钱是不是一样,但安全是肯定的了,“大哥,你带那只鸭子去关系好点的亲族家,换一些东西。我想想,换这些:柴、米、油、盐……米多换些,柴不换也罢,路上顺手捡些稻草来好了。对了,重要的,借个锅来,然后看看他们家的炉灶是怎么起的,我们改日也起一个。”把吕布当成免费劳力,叶晓易支使得不亦乐乎。 “好好。”吕布拎着死鸭子照吩咐办事情去了。叶晓易倚着门望着他的背影,笑得很开心。 扬名天下?如果让你扬名天下,你就离死不远了。不过人算不如天算,未来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好了。眼前的问题是如何让吕布跟自己脱贫致富。 思考着如何繁荣吕布家的畜牧养殖,叶晓易迈着方步走回院中。她望见母鸡身下有个白花花的东西,就知道起码今晚有蛋花汤喝了。 哈哈。 叶晓易抱起劳苦功高的母鸡,吓得母鸡起了一身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