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把破剑 时间:2001年地点:中国南方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城 “真是无赖啊!居然用我的节能网做了一顿饭还不买!天下哪有这样的人啊。”林杰骑着他那辆破旧的自行车,边走边骂,“不想要,老子还不想卖给你呢,卖给你还不如送给街上的叫化子。” “小哥,送什么好东西给我啊?老朽先行谢过了!” “咦!”林杰猛一刹车,差点摔下车去。抬头看时,却见一个裹着龌龊破布、头发篷乱不堪,腰背佝偻的小老头挡在面前,双手捧着一个破碗,满脸陪笑着向他作揖。 “送什么给你?”林杰愕然道,一时忘记了刚才的危险情景,紧盯着对方细长的小眼睛。 “嘿!小哥刚才不是说要把什么东西送给街上的叫化子吗,观这位小哥印堂发亮,天庭饱满,乃大富大贵之相,非久居于篱下之人,可喜可贺啊!”见林杰搭话,小老头面有得意之色,小山羊胡子都翘起来了。 林杰在一家小公司做推销员,目前推销的产品是液化气灶节能网,由于这种节能网刚上市,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因此很难有人相信它的功用,更不用说要购买了。如果不是上个月业绩太让经理失望,打死也不会推销这没人要的玩意儿。刚碰完壁,却遇到此等怪事,林杰有些哭笑不得,笑道:“哦!何喜之有啊?可否明示?”不知不觉学着老乞丐掉起了文袋子。 “呵呵,天机不可泄露。不过,什么好东西送给我先。”说着,老乞丐脏兮兮的手伸向林杰的挎包。 “免谈!”林杰飞快地一侧身,但老乞丐的手看似慢,但林杰却感到避无可避,眼睁睁地看着他从包里掏出一把节能网。林杰大急“喂!还给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再不还老子就要动手了。” 老乞丐只看了一眼手里的东西,随手扔给林杰,不屑道:“我当什么好东西,原来是只能看不能吃的,还给你。” 林杰接过东西,塞入挎包,在接过节能网的一刹那,冰冷的铁网上传来一丝异样的感觉。林杰没怎么在意。扔下一句“算你识相”后便骑车走了。 老乞丐笑眯眯地看着他离去,双眼猛一睁开,精光迸射,两道目光宛如实质射在林杰后背上。林杰行走间突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冷,打了一个寒战,扭头望时,老乞丐已不在原处了。莫不是我看花眼了,今天运气实在是背,一个节能网都推销不出去,天快黑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明天再碰碰运气吧。林杰这样想着,脚下不停,直奔自己熟悉的一家小餐馆而去。那里吃饭便宜,而且对老顾客还能赊帐,对于林杰这种口袋里没多少银子的主是最好不过的了。 经过街道拐角处,见一个老妇人抱着一个几个月大面黄肌瘦的婴儿,跪在路边不断地向行人磕头。虽然不止一次见过她,也曾经施舍过,犹豫了一下,林杰停住车,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五角的硬币扔到老妇膝前的破碗里,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菩萨保佑你,孩子!”老妇人向林杰磕了两个头。 这可是一碗饭钱啊,我的钱袋几可见底了,看来我的心肠还不错啊。但下次可不能再这样了,要不然我还得喝西北风去。林杰破天荒地没有用“老子”这个词来思考问题。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享受过什么亲情,但却并不影响他成为乐天派,从来不把忧愁带到下一小时,虽然中学毕业后一直过得不如意,但并不影响他快乐地生活。他奉行的人生准则就是好好享受每一秒钟。作为一个身高一米七五,模样还过得去的小伙子,在学校里也不乏女生暗恋,但因一没房子,二没票子,到25岁了还没谈成一个女朋友,这也曾经被他引为憾事,但没过多久,他又想,老子桃花运还没到,运气一到怎么都挡不住,到时娶一个既漂亮又有钱的老婆。 “陈老板,来一盘肉丝炒面,多放辣椒。”林杰把自行车停在路旁,走进好实在餐馆,还没落座便大声叫嚷。 “马上就来,小林啊,今天怎么只吃一碗面,不炒两个菜啊?”陈老板笑得有些诡异。 “中午有朋友请客,吃得太饱了,到现在还没怎么消化呢。”林杰厚颜无耻地说,脸色都不变一下,随手拿过一张椅子坐下。 陈老板笑着摇摇头,炒面去了。此时天刚见黑,还没什么食客上门,中午吃得那么饱,还会这么早就来吃面,当我是小孩子好骗啊。想归想,不过,陈老板是深知林杰的底细的,下面时特意多抓了一把面放进锅里。 散发香味热腾腾的面刚被端上桌子,林杰眼睛一亮——好大一碗面,还有不少肉丝呢。他故意苦笑道:“陈老板,怎么给我炒这么多面,中午饭还没消呢,叫我怎么吃得完呢,你这不是害我吗?” “没关系,吃不完可以打包当夜宵。”陈老板善意地笑道。 林杰心里一阵感动,眼睛有些微红,忙低下头往嘴里塞面条。面条的味道着实不错。 正吃着,林杰感到有人在看自己,抬头看时,见刚才遭遇的那个老乞丐正踏入店门,冲着林杰眯着眼睛笑。林杰只管吃面,不去理会他。 “小兄弟,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哈哈,见面即是缘分,打发一碗面吧!”老乞丐毫不客气地在林杰桌对面坐下,一双脏兮兮的手放在桌上,老脸皱成了一朵花。 “怎么又是你!”林杰诧异道。心想今天真是倒霉,老子费尽了口舌,耗掉了那么多口水,东西一个也没推销不出去,没赚一个子,倒是被一个老乞丐给盯上了。就冲刚才的事,林杰对他没什么好感,见他盯着自己碗里的面直咽口水,似乎就要扑过来强抢了,不由皱起了眉头。 “怎么不是我,老丐我快饿死了,小兄弟你就行行好,赏碗面吃吧!” 胡扯!看他那健康样,根本就不像没吃饱饭的样子,比老子还有精神。林杰狠狠地把最后一根面条吸进嘴里,汤汁顺着嘴溅出,有几点还落到了他心爱的白衬衣上,回家又得洗衣服了。 “你看,我都吃完了,拿什么给你啊?”林杰恶作剧地笑道。 “嘿嘿,你再买一碗给我不就行了吗。”老乞丐踱到林杰身侧,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这个和你换碗面吃吧,这可是个好东西。”变戏法似地拿出一个铁疙瘩。 林杰定睛一看,却是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剑,剑身长约一尺,宽约三指,刃钝无锋,通体黯淡无光,遍布暗黄色的锈迹,上面印着一些奇怪的符号和花纹,剑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为土黄色。该不会是文物吧,林杰想,最近电视里经常播放文物贩子贩卖国家级文物而落网的新闻,该不会是……,想想也不对,要是文物的话怎么会拿来换碗面呢,看来这小老儿想用这点破铜烂铁换点吃食才对。 接过剑来,在手里沉甸甸的,如果卖到废品店里也可以卖几块钱。虽然对这老头没什么好感,但此时觉得他还有点意思,算了吧,就当打发叫化子,也不是头一次了。回头冲陈老板喊道:“再来一碗面,给这位老哥!”谁希罕一块破铁,老子是要赚大钱的人。 “不过,”林杰话锋一转:“我对这个破玩意没兴趣,你自己留着卖几个钱吧。” “陈叔,今天忘带钱了,两碗面钱先记着,改天一定还,谢谢了!”说完,也不看老乞丐,骑上他那辆破车扬长而去。 “这孩子!”陈老板嘟囔着:“没什么钱就别打肿脸充胖子了。” 老乞丐似乎一点也不意外,看着林杰走出店门,眼神中颇有几分欣赏的味道。等老板把面做好端到面前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吃了,边吃还边厚颜无耻地夸陈老板手艺好,样子得意之极,陈老板只能报之以苦笑。 却说林杰出了小店,手机声响起,拿起看时,却是一条催交话费的短信,短信中恶狠狠地危胁道:至某月某日某时某分,你的卡上还有余额2.3元,请您及时续缴话费,以免影响你的正常通话。谢谢! 什么世道?催什么催,还没欠费呢,催你妈个头啊!催话费这么积极,单向收费喊了多少年了也没见你们急,赚劳苦大众这么多钱还哭穷,我鄙视你们。看看钱包里还剩多少钱,晕啊,我已经够省了,怎么就这么几张了?离月底还有十来天,明天怎么也要卖出去几个,不然真要喝西北风去。今天好累啊,不知跑了多少路,爬了多少楼梯了,腿都软了,还是早点回家睡觉吧。林杰有气无力地骑着车,慢慢驶向自己的窝。 林杰住在市郊临时租住的房子。那是一幢年代破旧的筒子楼,破是破了点,但便宜啊,一个月才30元。在那里,人与老鼠同居,不同的是,人要交房租,而老鼠白吃白住,一毛不拨,真是白居易啊。 打开门,林杰把挎包往桌上一扔,脱掉外衣就倒在床上。 这是一间带卫生间的约十平方米的小房,只摆放了一张床、一张破桌和一把椅子,床边还竖着一个简易布衣柜,里面零乱地堆着林杰的衣服。 手机响起,却是狐朋狗党打来的,邀他晚上去泡酒吧,拉倒吧,累都累死了,林杰当即回绝了。 每天晚上睡觉前林杰都要看笑话书,这是他一年前就养成的习惯,按他的话就是人活着不容易,要多给自己找点乐子,哪怕是苦中作乐,也比没有笑声强。刚好看到一个关于中国移动公司老总上厕所的笑话,说的是中国移动公司老总上厕所,被看厕所的大婶叫住收费,大婶说“进去5毛,出来3毛。”“怎么出来也要收费?”老总瞪着眼睛。“看什么看,我们这里实行双向收费。如果你办个厕所套餐的话,就可以单向收费了。”老总进去选好坑位后,大婶又说“先生,您选择的是五号坑位,得付选号费用5毛钱,你在里面呆的时候没有说不要选择放音乐,所以每次收费6毛钱。另外你在里面蹲了十五分零一秒,前一分钟按5毛每分钟计费,后面按每分钟四毛计费。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另外由于你的排泄量占用了我们的下水道宽带,所以请你另外按包月付出费用50元。最后你可以通过小孔看到进厕所的其他人,请付来人显示费1块钱。”…… 还没看完,林杰就捂着肚子笑倒了。日,总算出了被催交话费的恶气,心情好多了。明天,老子要使出浑身解数,把节能网都推销掉,创造推销界的奇迹。这样想着,一丝倦意上来,拉过被子,歪在枕头上就睡着了。 此时,一柄破剑正静静地躺在墙角,如果林杰看到的话肯定会惊呼活见鬼,这把剑正是在好是在餐馆老乞丐给他看的那把。要是真看到了,林杰肯定会不敢在房间多待,至少不会象现在睡得那么香。那把破剑似乎一改白天暗淡无光的样子,一团莹白的光正柔和地包裹着剑身,白天所见的奇怪的符号也闪现着淡金色的光,古朴的花纹在剑身上缓缓流转着,越来越快,剑身上莹白的光越来越强,宛若实质般覆盖在剑上。蓦地,一道七彩光芒从剑锋射出,延伸至林杰床上3尺处,丝丝光条散发开去,形成一张七彩的网,缓缓罩下来,将毫无知觉的林杰包裹起来。 睡梦中的林杰正做着他这个年纪的青年人都会做的美梦,清水河畔,绿柳荫下,美人在怀,言笑宴宴,端地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啊。 正做着美梦,突然眼前暴起一片白茫,美人悠然不见,白茫消散后,林杰发现自己处于一片翠绿的森林,林中奇花异草,都是叫不出名字的植物,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异香,沁人心脾。旁边一汪碧绿的小水潭,约一米深,清洌见底,底部似乎是一块整玉,潭水显得温润可人。如斯美景秀水,说不得,不下去沐浴一番可惜了。林杰飞快脱衣入潭,刚一泡到水里,顿感水质温润,好像透过皮肤深入骨髓,在血管中流动,四肢通泰异常。哇,真是舒服啊,如果把这个地方买下来,盖个房子在上面,开个温泉洗浴公司,不发都不行了。林杰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大笑起来。 笑声刚起,周围景色一阵扭曲,树都被折弯了,潭中水位也越来越高,林杰被这诡异的景象吓得不轻,大呼救命,双手拼命抓向岸沿,可是哪里抓得到,眼看着水就要没到下巴了。林杰大急,猛往上一蹿,“咚”地一声,脑袋撞到一个东西,弯曲的树,深及下巴的水都不见了,眼前是熟悉的桌子和木床,只不过床头粗壮的木栏断了一根。一缕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空气中有一股异香,让人十分舒服。 第二章 大变活人 天亮了。奇了,这么粗的木头都撞断了,我的脑袋怎么没事,都不知道痛了,这木头不像是豆腐做的啊,难道真是应了梦游中的人不知疼痛的传说。林杰摸着脑袋,感觉身上十分舒服,每个毛孔都散发出活力,浑身充满了力量。真舒服啊,林杰穿上衣服,稍事洗漱就背上挎包出了门。楼道里碰到有些微胖的房东,她冲着林杰道:“小林啊,上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给我啊?这两天又有人来看房了,租金比现在还高呢,啊?你是不是不准备继续租啊。不过很奇怪,你昨天一天都没出门,没见过你这么能睡的!” 老子睡个觉关你屁事!“放心好了,我月底发工资就交上,急什么急?”也不再理会房东,冲出楼梯。这人真是有毛病,老子偏不交租,有种赶我走啊。老子昨天一天都在外面跑,怎么说我睡了一天呢,看来是她睡了一整天还差不多。 “月底再不交房租,就卷起你的东西走人,想租房的人多了去了。喂!你听到没有……”房东在后面心有不甘地喊道。 我晕,就你这破地方,我住在这是给你面子。等老子有了钱,就租两套房,住一套,空一套养老鼠。骑上他那辆破车,林杰到胡同口要了碗米粉,匆匆吃完,便又忙着推销节能网去了。 这次他把目标锁定一家小杂货店,店主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孩,长得还清秀可人。走进店时,小姑娘正低头忙着写些什么。林杰走近前去,轻轻叫了声:你好!小姑娘。姑娘一惊,抬头看时,却见林杰正冲自己笑,一双有神的眼睛注视着自己。姑娘显然的些慌乱,一丝红晕罩上粉脸,忙低下头,片刻又抬起,羞涩地问道:“先生,你在跟我说话么?” “不是和你说话还有谁?”对于姑娘的反应,林杰有些陶醉了,但更多的是诧异,什么时候老子变得对女孩子这么有杀伤力了。 “请问,请问你需要什么?”小姑娘强作镇定,但仍难掩饰激动的心情。 “哦!我不是买东西的,我是德盛公司的业务员。最近我们公司新上市一款节能网,经专家测试,用于液化气灶可节能百分之三十。你也知道,目前液化气价格飞涨,已经达到102元一罐了,而且还有上涨的趋势。当前,我们国家提倡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我们的产品正是响应国家号召,10名科研人员历时两年研发出来的。用上我们的节能网,按每两个月用一罐气算,可以节省30元,一年下来就是180元,对大多数家庭还是很大诱惑的……啊,这个,你在听吗?”林杰一开口就涛涛不绝,边说边注意姑娘的反应,似乎在走神,根本没注意听他说话,完了,这笔生意可能又要泡汤了。 “啊?我在听,对不起,你……你说的是什么网?我……”晕,白浪费口水了,林杰悻悻地想。 “节能网。” “多少钱一个,我要。”什么,不会是听错了吧。 “五元钱一个,你可以卖10元一个。要多少?”林杰按捺住激动的心情,终于有人愿意要了。 “先给我50个吧,如果好卖的话再找你要。” “好,我这就点给你。” “嗯,二百五,给你。”二百五!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好像在叫我一样,不过看姑娘的神色,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可能是太紧张了吧。 “呵呵,多谢姑娘!以后多合作啊。再见!” “东西卖完了我怎么联系你啊?” “哦,差点忘了,这是我的名片。” 接过林杰的名片,姑娘有些激动。五天后,姑娘按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一直提示不在服务区。50个节能网不到四天就卖完了,看来人们被液化气涨价搞怕了。 出了小店,初战告捷,林杰心情大好。 今天似乎命运之神特别眷顾林杰,一连好几家小杂货店,甚至包括一家中型超市都订购了他推销的产品,好像见到的姑娘都对他青睐有加。是不是看我长得帅啊,魅力太大也是件好事啊,看来这个月的销售业绩不好都难了,想起他的顶头上司苟经理那副可恶的嘴脸,心里就特别解气,看他以后还敢小瞧我,总有叫你给老子提鞋的一天。林杰有些忘乎所以了。 天快黑了,林杰照例去好实在餐馆吃饭。行至一行人稀少街道时,突然听到凄厉的呼救声,循声看去,只见一年青女子正向林杰奔来,后面紧追着两名小青年,呼救的正是中年妇女。看到林杰,女子像捡到救命草一般,拼命地向他跑来,躲到他身后,扶住自行车,大口喘气道:“大哥,救救我,他们要抢我的东西。” 我倒,这种好事竟然让我碰上了,今天运气不是一般地好啊,林杰从小无父无母,大大小小的架不知打了多少,要论打架可没怕过谁,今天既然碰上了,看那两个小青年长得瘦猴样,少不得要活动活动筋骨了。林杰跳下车,把车一横,怒目圆睁,大吼一声:“站住!”声似劈雷,林杰自己都吓一跳。这是打架心得之一,开战前必先声势夺人,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不过今天的啜门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两个小青年一哆嗦,猛地刹住步子,见一个长相十分帅气肌肉发达的小伙子手抓自行车横在面前,双目圆睁,怒视着他们,目中精光暴射,似两把利剑一般。刚才就是他喊的吧,简直比三国时的张飞还要猛。两个青年见到他冰冷的眼光射在自己身上,头皮一阵发麻,竟不由后退了几步,其中一个青年壮着胆子问道:“你……你想干什么?” 明明是他们想抢劫,却反过来问我要干什么,林杰简直有点想晕倒的感觉,恨不得把这两个王八蛋暴打一顿,看来心理攻势发挥作用了。林杰哼了一声,沉声道:“这话应该由我来问你才对,抢劫是吧,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林杰故意一步步逼近小青年。一下对两个,他心里的确没有底,但此时绝不能装脓包,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大……大哥,我们知错了,放过我们吧!”两青年边说边退,其中一个使了个眼色,两人撒腿就跑,遑遑然如丧家之犬。 就这样结束了?林杰有些不可置信,还没有开打就跑了,可惜失去了一个练拳脚的机会。 “大哥,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要不是你,我可就惨了。”女人一脸崇敬地望着他,一抹红晕飞上脸颊。 今天怎么回事,女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是不是老子的桃花运开始了。林杰不由想得痴了,口里却学着武侠书上的口气道:“路见不平,拨刀相助,姑娘不必挂怀。”心想要不是老子看不上你,凭这英雄救美的壮举,要泡你还不是手到擒来。蹬上车子,扬长而去,毫不理会已有些痴痴的姑娘。 林杰今天心情大好,经过昨天遇到的老妇人时,一甩手给了十元钱。 进了好实在餐馆,林杰大着嗓门道:“陈老板,一盘辣椒炒肉片,一盘小白菜,再要一瓶啤酒。”陈老板吓了一跳,见是一个英俊的青年在和自己说话,便迎了上去。 “好咧,先生你是?”陈老板问道,到店里能叫出陈老板的应该都是老熟人了。 “陈老板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是林杰啊。” “你是林杰?先生别开玩笑了,林杰是我的老熟人了,别说是见面,就是听到他的声音我也能认出来,不过,先生你倒与林杰有几分像呢,莫非你是他的兄弟,他从小就是孤儿,哪会有什么兄弟。” “老陈,你是不是中邪了,我真是林杰啊,我的自行车还在外面呢,而且有我的身份证可以证明。老陈,你可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啊!”林杰好象见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一样。这个陈老板平时比较古板,不是个开玩笑的人,今天怎么撞邪了,竟开起了天大的玩笑,真没想到老陈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啊。林杰边说话边向老陈走去,突然,他的笑容僵住了,似乎看到了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壁墙上立着的镜子里,一个非常英俊的年青人正目瞪口呆地望向自己。 这个年青人有着乌亮的头发,棱角分明的脸,双眼明亮而深邃,开阖间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挺直的鼻梁,坚毅的下巴,只有眼角还依稀可以看出林杰的些许影子,当然,还有他那身职业装以及破旧的自行车。 天啦,这还是我吗?林杰突然有一种想晕倒的感觉,偏生精神却旺盛得很,身体状态好得过头了,从来没感到有今天这么好过,想晕都难。 林杰急了,拉住陈老板的手道:“我真是林杰啊,你看我的衣服,我的自行车,还有这,我的身份证,不知道怎么回事,睡一觉醒来我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总之,你可要相信我啊。” 陈老板突然恍然大悟道:“你小子,莫非做了整容手术?难怪啊。这样帅多了,比电影明星还好看。”自从韩国传来整容手术后,在中国掀起了一股整形美容热,大小伙子变美女,丑女变靓妹,青蛙变王子都已不是神话,只有是媒体,都在大肆宣扬整形美容,开通美丽热线,举办各种美丽大赛。现如今小伙子找对象,得具备火眼金睛,一不小心就会娶一个动过刀子的,再倒霉的就是爱上变性人。也难怪陈老板会如此想。 此时林杰心里转了不知多少个念头,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突变。林杰心里亦喜亦忧亦惊,有这么出众的相貌固然可喜,以后泡妞就好办了,但这事实在是过于诡异,见大白天见鬼还令人不可思议,不知道是福还是祸。管他呢,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老子孤身一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一旦想到此节,林杰反而坦然了。正是这种随意洒脱的性格,才使林杰后来多次化险为夷,此是后话。 “哈哈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林杰大笑几声,出了店,也不忘骑上那辆破车,旖旎而去。 “你不吃饭了?”陈老板喊道。真是的,整了容,竟然连性子都转了,这年头,真是怪事多,陈老板喃喃道。 从小店出来,林杰直奔租住房。虽然心里已无大碍,但好奇心仍驱使他去查探个究竟,思前想后,昨天睡觉之前还好好,为什么一觉醒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也许是自己住的地方有古怪。这也是林杰心思缜密之处,能够想到此节。 回到自己简陋的小屋,林杰坐在床上,重新审视这间已住了半年之久的屋子。蓦地,林杰惊得头发都竖起来了,如堕冰窟,昨天老乞丐拿出的那把破剑,竟奇迹般地躺在墙角。 老天爷啊,你可不能再这样刺激我啊。林杰揉了揉眼,定睛再看,的确是那把破剑。 林剑小心翼翼地靠近剑,不过剑身上却没有锈迹,那些奇怪的花纹和符号还在,仍然是没有开锋,但已隐隐透出些柔和的青光。好漂亮的剑!林杰惊叹着。不知道是怎么把花纹嵌入剑身的,竟似生在上面一样,顺着纹路看去,盘绕着古怪的轨迹,夺人心神,林杰感到心神都在跟着纹路弯延,盘旋在一个个奇怪的符号间,纹路似乎在变宽变亮,而一个个符号也变得越来越高,竟如一座座耸立的高山。速度也越来越快,就像坐在飞驰的汽车中一样。林杰大急,想从里面出来,但却感到身上所有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样,一股无形的压力铺天盖地而来,挤压着他的血肉之躯,心脏在急剧地跳动,体温也在升高,几乎就要窒息了。林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伸出左手,感觉触碰到一个东西,似乎是剑柄,眼前闪现一片刺目的白光,然后就失去知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杰伸了一个懒腰,坐了起来,这一觉睡得可真过瘾啊,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舒泰。睁开眼,只见自己坐在一块碧绿的草地上,草地处于一个山谷中,山形秀丽,流水潺潺,鸟语花香,真是人间仙境般。林杰惊得跳了起来,不想却飞到半空,直升起二十来米。啊呀,完了,这下要摔死了,林杰慌乱地双手乱抓,希望抓到一根救命草,但草没抓到,只抓到两手空气,然后人就直直地落下。 这下真的完了,想不到这么快就要死了,等等啊,我还没娶老婆呢。下落速度那么快,亏他还想得这么多。“呯”地一声巨响,林杰呈大字形落在草地上,砸出一个大字形的坑,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死了么,不对,死了怎么会思考,难道是我的鬼魂在思考。嘴里有一股腥味的液体,流血了,活动一下手指,好了,还能动。 费了好大的劲,林杰才从坑里挣扎出来。坐在旁边,他有些不相信地看着深达20公分的大字坑,旁边一把古剑,闪耀着异样的光芒,剑身上隐隐有三个小篆体“天雷剑”。望了天上一眼,又活动了一下手脚,确信自己还活着,顿时手舞足蹈,大叫着:“哈哈!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哼!就这点出息!”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第三章 被迫修真(上) “谁?”林杰猛地转过身,道“叫你从这么高摔下来试试”。这两天刺激太多了,这点小惊实在已不算什么了。定神看时,却是昨日遇到的那个老乞丐,不过现在好象不能再称之为乞丐了。此时的他,身着一件不知什么质地的白袍,一头长发用一根白簪盘在头顶,随风飘动,甚是飘逸,身板挺直,目光如炬,沧桑的脸上刻满一道道皱纹,哪里还是什么老乞丐,分明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不过从相貌上还是能看出就是昨天拦路那老小子。 林杰一时看得呆了,因为对方身上有一股他熟悉的气质,但却说不清楚是什么。后来他才知道那其实就是用剑者的剑气。 “怎么啦?不会说话了?亏老夫下大么大的功夫在你身上,却原来是这样一副草包样。”老者不屑道。 “你到底是谁,这一切是你造成的吗?” “不错,正是老夫,老夫回到地球,主要目的是寻找继承人。虽然在其它星球上也不难找,但地球是老夫的故土,说不得,继承人还得在自己的故乡找才合适,林杰,你是我在地球一百多年来看到的比较适合的人选,虽然还可以找到更好的,但时间所剩无多,将就将就吧!”这老头老乡观念还挺强的。 晕,老子如此人才还只能将就,太打击自尊了,林杰伤心地想。转而又问:“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做有什么企图,老子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老兄你,要如此折磨我?既然我只能将就,你另找更好的行了。”林杰心有不甘,既然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总得弄个明白,有一线希望回头也行。 “第一,你没有得罪老夫,是老夫看中了你,想收你为继承人;第二,从今天起,你就得称老夫为师,不能再称‘你’字;第三,你现在已不在地球,我们现在处于一颗银河系边缘的霖远星;第四,不要自称老子,‘老子’是何等人物,岂是尔等小辈所能乱叫的。” 林杰听得头都大了,这么说来老子岂不是遇上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仙了,虽说有些不信,但两天来的神奇经历都证明了这一点,林杰用力咬了一下舌头,一阵剧痛,一股腥咸的液体流到齿间,原来不是梦。真是奇妙啊,老子居然真的遇到了神仙,而这个神仙还要收自己为徒,撞大运了,这下总算出人头地了。哼,回去后老子要成为推销大王,然后开一家公司,让那个胖经理给我看门。都到这时候了,林杰居然念念不忘他的推销经,纯属职业习惯。 “你是神仙么?”林杰小心翼翼地问道,早已收起了心中的不敬和不服,态度恭敬了许多。 “神仙?”老者神色有些黯然,“离神仙还差得远呢!不过,老夫活了一千多年,还没见过仙人,在这一界没有仙人的存在。” “哦,我们这一界?难道还有另外的世界吗?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到底是谁?……”林杰有太多的问题想弄个明白。 “行了!”老者大喝了一声,心里暗自叹气,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哪来这么多问题,不知道当初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老者觉察的目光默默地注视了林杰好一阵子,坐在草地上,缓缓道:“坐下来,让我慢慢告诉你。”林杰在他身边坐下。 “老夫名号荀攸,本是老子的一名学生,但我师尊看中我,把我选为弟子,带到其修真的地方,也就是霖远星剑气门,教我修真功法。修真功法虽然大道归一,但实则分为不同类别,有的以炼器为主,有专攻炼丹者,也有专门练剑者,本派以练剑入道。霖远星上共有七大派别,分别为冲雷派、天云宗、紫微派、沉木门、剑玄宗、玄丹派和剑气门,剑气门在七大门派中原本排名第二,但近几百年来,却因种种原因慢慢衰落,目前已落在了剑玄宗之后了。练剑入道过于凶险,无任何捷径可走,要比其他修真者更为艰辛,本来适合练剑者少之又少,随着本派的衰落,愿意练剑者越来越难寻了。” “这么说我岂不是万中无一,万一你看走了眼怎么办?”林杰插嘴道。心想,我居然和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说话,简直是匪夷所思,说出去绝对没人相信。自小就是无神论的绝对支持者,胆子大,敢走夜路,从不怕鬼怪之类等虚无的东西,但一个活生生的古人就坐在眼前,还在与自己说话,感觉有点怪怪的, 荀攸也不看他,继续道:“剑派在所有修真功法中,是进展较慢的一种,几百万年来能成为绝顶高手实属凤毛麟角,又因练剑过程太过凶险,一时不慎,练剑者可能被剑反噬,绝顶高手也难苟活。相传一万年前曾经出了一位练剑奇才,短短的五百年就到了合剑期。”荀攸一脸憧憬的样子,眼睛里神采飞扬,继而暗淡了下去,继续道:“但天有不测风云,他却走火入魔,不知落在何方,恐怕已被剑反噬了,想来是修炼速度太快的缘故吧。”说到这,荀攸沉默了片刻,低头不语,似乎仍在嗟叹那位先辈奇人,为之扼腕。 “那位前辈叫什么名字?” “凌风。” “哇,凌风,这前辈好名字啊,比我的名字帅气多了。哦,对了,什么是合剑期啊?” “合剑期是我们修炼的一个阶段,其他修真门派分为开光期、筑基期,旋照期,辟谷期,融合期,心动期,元婴期,出窍期,分神期,合体期,渡劫期,大乘期。剑派稍有不同,为炼气期、筑基期、剑胆期、辟谷期、融合期、剑动期、剑心期、出窍期、分剑期、合剑期、渡劫期、无剑期。一般都要两千年左右才能到合体期或是合剑期,然后渡劫。渡劫是大多数修真者都要经历的坎,渡劫后即飞升仙界。但是说到渡劫,却是千难万难,仅有千分之一的几率可以成功,个别失败者因机缘巧合修成了散仙,其余都灰飞烟灭了,什么都没剩下。” “哦,那么我现在是什么阶段,我感觉自己与以前有很大不同,你又处在什么阶段?”“要叫师尊!怎么还称‘你’?莫非你到现在还不原意拜我为师?唉,待我与你道明其中的缘由,你就会明白为师的一番苦心了。” 第三章 被迫修真(下) 是你非要收我做弟子的,我可没逼你,把我弄到这个地方来,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地球,别了,我亲爱的朋友们,别了,爱慕我的女孩们,别了,可恶的胖经理。林杰寻思着,心里什么滋味都有。这也难怪,从一个无神论者到亲眼目睹仙侠并亲身经历神话中才有的事情,任谁都不能等闲视之的。 荀攸似乎看穿了林杰的心思,微微抬眼看了他一下。活了一千多年,都活成人精了,什么事没经历过,林杰这点心理活动休想瞒过他。 “为师用本派天相灌脉功法,将自己真元力强行灌入天雷剑中,设置了一个特殊的传送阵法,使你一触到剑就会被传到此地,并用禁制掩盖了剑的本来面目。在你睡着的时候,天雷剑感应到你的气息,天相灌脉功效发生了,其功效就是帮助修真之人筑基,而你的体质十分适合练剑,因此进展超出了我的意料,本来只是将你引入炼气期,没想到你已顺利进入筑基后期了。哈哈哈!一般人要经历30年才能突破到筑基期,你小子却一天就达到了,不能不说是运气,或许是天意啊!”荀攸很有深意地瞥了林杰一眼。 原来修真对我来说这么容易啊,林杰有些飘飘然了,这么说这个老头对自己还不错,也不在乎他在自己面前称“为师”了。 “哼!不过,我也得向你道明了,修真路是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修真路,就意味着与亲人从此相隔两重天了,就要忍受亲朋离散的痛苦,你是孤儿,这点不用担心。” 靠,对我调查得这么清楚啊,不当侦探可惜了。 “林杰,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么好运气,为师修炼了两千多年才达到分剑期后期,已算是本派中少有的。但本派历代单传,都要牺牲自己一部分修为为弟子筑基,我灌注了太多的真元力于此剑中,要问我现在什么修为,勉强可以算是分剑初期吧。从分剑初期到后期,资质差一些的本门弟子穷其一生都难以突破,但为师感到值得,收了你这样一个资质奇佳的弟子,而且筑基效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也是大幸了。” 林杰在些吃惊,随便这么一搞就耗掉了荀攸那么多的真元力,看来还真是看重自己了,林杰内心有些感动,随口说道:“师、师尊,你其实也不必这么做。”虽然林杰和荀攸还谈不上什么师徒感情,但这老头对自己不错,因此不自觉叫出了师尊。 “好!好!好!”荀攸连道三个“好”字,颔首微笑道:“你终于肯叫我师尊了,不负我这百年来苦苦寻找,给,这是毕蓝戒,是一个中上品的储物戒子,里面有我在地球上收集的一些东西,也许你用得着,还有一些丹药,丹药的功效在玉简里都有说明。戒子里有一件战甲,你现在还穿不上,等到了剑心期才能穿。啊,对了,这把天雷剑就送给你防身了,要加紧修炼,不负为师对你的期望啊!”荀攸千年来第一次收到资质这么好的弟子,不由有些激动,竟像老头子一样唠唠叨叨的,不过却是发自真情。 林杰也感受到这种气氛,不由肃容一一答应着。在这世上,也许师尊就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任林杰如何洒脱,以后就要靠他了,就算是如荀攸修炼了数千年的修真高手也会动感情,林杰一介凡人,怎能不动容。 荀攸又道:“有些事情不得不告诉你,能收你为弟子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事。你是一个真诚善良的人,且天生聪慧,正因为你纯正的金性体质适合练剑,为师才挑中你作为我的继承人。剑派分为剑气门和剑玄派,我剑气门主练气,重自身的修炼,属气宗;玄宗主练剑,讲究剑的攻击阵法。原本二者共处一门,但万年前发生一场意外,从此分裂为气宗和剑宗,相互之间谁也不服谁,势同水火。日后如遇玄宗弟子,需十分小心,勿争强好胜,谨记!” 林杰奇道:“好好的一个门派,干什么要分作两派啊,这岂不是自己降低自己的实力了吗?” “有些事情并非人力所能左右的,道不相同势同水火,等以后你就会明白的。这个玉简给你,里面记载了剑气门的修炼功法,你将神识浸入一点看看”。 林杰接过玉简,试着放出一丝真元力,只要到达炼气阶段就拥有了真元力,也就能够初步掌握自己的神识,因此,林杰毫不费力地送出去一丝神识,并伸入玉简,刚一进入,就有信息涌入大脑。哇,高科技啊,简直就是传说中的记忆芯片啊,要是以前能用这个参加高考,说什么也能够考上清华和北大了,前程无量啊。 玉简里面记着:人强则剑强,人刚则剑刚,欲以剑利,必先聚气……林杰最烦这些东西了,便收回神识。 荀攸道:“能看到里面的东西吗?” 林杰道:“能看到,不过看不懂。” “呵呵,以后你自然就会懂的。”荀攸笑着大袖一挥,林杰便觉自己飞起来了,吓得又是哇哇大叫。 林杰被荀攸带到空中,只觉腾云驾雾一般,速度奇快无比,地下的一切都变成了微雕的山水一般,精致而漂亮。林杰无心欣赏美景,心里只是害怕,叫道:“师尊,什么时候到啊,飞得这么高,我有恐高症啊。” “哼,修真之人哪里有什么恐高症,飞来飞去是家常便饭,如果连飞不敢,还修什么真。” 林杰不再言语,心想反正我现在你手中,身在空中我又作不得主,怕什么,我这么优秀的人才师尊怎么会让我掉下去呢,还是先养养神吧。便打定主意闭目养神起来,浑不觉荀攸正无奈地看着他。 不过荀攸飞得可是够快,没多久他便落到地上,拍了拍林杰道:“到了。” 林杰睁开眼看时,却是到了一处仿古的院落里。 第四章 初到剑门(上) 这个院子很大,全都铺着青石,甚是平整,院内古树参天,枝繁叶茂,四周都是高大的木结构房屋,虽然没有什么纹饰,也没上漆,但因为其古朴的风格却显得气势不凡。向外看去,回廊折壁,显然这地方不小。 林杰问道:“师尊,这就是剑气门吗,好气派啊。” 荀攸见林杰夸剑气门气派,不由面露得意之色,他在这剑气门这么多年了,早已对此地产生了感情,见有人夸自然是心里高兴,开口道:“那是自然,我们这剑气门建派几千年了,有这种气势是理所当然的,这还是很小的一个角落,改日带你好好逛逛。现在我带你去见掌门师兄。” “好啊,走吧。” “不用再走,其实我们已到了,就在剑气阁。” 林杰抬头看时,却见最高大的建筑门楣上一块巨大的匾,上书“剑气阁”两个苍劲的大字,笔笔似剑,看来书写之人必定修为不凡。 进了大门,里面却极是宽敞,没有什么装饰,所有的摆设都显得很古朴。林杰心想,这里随便一件东西拿到世上都应该是价值连城的珍宝啊,什么时候弄一件,等回到地球我不就发达了吗。嘿嘿,到时候,哼,老子开一个公司,赚很多的钱,天天请朋友玩。 荀攸见林杰发愣,以为他被剑气阁的气势震住了,哪里知道他想当小偷的心思,便道:“林杰,过来拜见掌门。” 林杰往前看时,见三名老者端坐于椅上,刚才他只顾看着人家的家什打着小偷的主意,却没在意那三名老者。居中一名就是剑气门的掌门秋剑通,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有分剑后期的修为,另两名分别是藏剑阁阁主展风和洗剑阁阁主尤平,都有分剑期的修为。 荀攸一一向林杰介绍了掌门和两位长老,林杰也一一拜见了。秋剑通一眼就看出荀攸用了天相灌脉功法,吃惊道:“师弟!你?唉,天意啊!”看到荀攸修为大退,他不由有些痛心,这种功法将自身功力强行灌注到弟子身上,对自己修为的损耗极大,难怪秋掌门吃惊,待仔细端详林杰后就感到荀攸这样做是值得的,他看出林杰是罕见的金性体质,是万年难遇的练剑绝佳人才,而且又达到筑基后期水平,不免心中暗叹这位师弟真会挑人,看着林杰道:“荀师弟,你这位弟子不错啊,看来隐剑阁一脉后继有人,光大之时指日可待啊。林杰,隐剑阁是本门四大剑阁中排名第二的剑阁,你可要好好修炼,不负你师傅对你的厚望啊。” 林杰感到秋剑通身上有一股使他很亲近的气息,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一股至正至刚的剑气,因为同属剑气门,所以对这种气天生有一种亲和感,便恭敬答道:“林杰会努力的。不过掌门师伯,请教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到地球?” 秋剑通一愣,没想到林杰会问这个问题,便问:“你很想回到地球吗?” “是!”林杰心道,当然想了,这里随便弄一件东西回去都可以发财了,只有在地球才有价值,放在这里纯属暴殄天物。 秋剑通等哪里想到他的歪主意,但这样绝佳的人才哪能轻易放走,要是他不能一心一意修炼,那也是难成大器的,因此一时不知怎么回答,还是荀攸急中生智代答:“这个嘛,要回到地球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但如果没有达到分剑期的水平是根本回不去的,你什么时候达到分剑期自然能够靠自己的实力回去,不过当然了,凭我们的实力是没办法再带一个人的,自己一个人去还差不多。” 秋剑通暗赞荀攸灵活,忙道:“是啊,实力没达到就根本没办法的,所以啊你要赶快增强实力,尽早练到分剑期,那样你不就可以回去了吗。”说着对展风和尤平两位长老暗中先传音:两位帮帮我啊,口中说道:“两位阁主你们看是不是啊?” 展风和尤平应道:“是啊,林杰啊,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修炼上有什么不懂的我们都可以帮你,呵呵。” 林杰想,荀攸都修炼了两千年了才到分剑后期,我就是再快也要一千多年才能达到分剑期的水平,那就是说要在这里一千多年才能够回地球,哼,你们就骗吧,几个老东西,等着瞧,老子另想办法回去。心里虽这么想,但表面上却毫不显山露水,装作高兴的样子道:“那就多谢掌门师伯和两位师叔了,我一定会尽心修炼,早日达到分剑期。” 听了林杰的话,几个老东西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心道好玄啊。 荀攸道:“好了,林杰,现在我带你到我们隐剑阁去见师兄。掌门师兄,荀攸告退了。”便带着林杰退出了剑气阁。 林杰不知道,在他出去之后,秋剑通对展风尤平两个阁主道:“刚才还好没有出什么问题,现如今哪还有人愿意练剑啊,这林杰对修真界什么都不懂,的确好骗,不过这小子是块练剑的好材料啊,以后我们要一起努力把他打造成我们剑气门的希望才是。” 展风道:“是啊,他刚才一进来我吃惊不小,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人选。” 尤平道:“荀师兄这次出游收获可大了,为本门立功不小啊,林杰以后究竟会发展到哪一步,真是令人期待啊。” 秋剑通道:“哼,我们剑气门也要出一个下一代高手,气气那帮不晓事的玄宗老不死的。” 荀攸将林杰领到隐剑阁,这里的建筑也是古朴自然,但比起剑气阁来气势稍弱了些,毕竟那是剑气门第一大剑阁,作为排行第二的隐剑阁是不能比的。不过这隐剑阁倒是比剑气阁多了一分静宓的气息,剑气毫不张扬,似乎也暗合荀攸这名老子弟子的性情。老子主张无为,讲究恬淡,大概荀攸几千年来还是保留着这种气质吧。 荀攸刚一到隐剑阁院中,一个门内便飞出一个青年,扑到荀攸面前叫道:“师尊,你老人家可回来了,可想死弟子了。喂!你们都出来,师尊回来了!” 第四章 初到剑门(下) 随着那青年的一声喊,屋里接连飞出二人,见到荀攸忙单膝跪地,均是一脸惊喜道:“太好了,师尊你总算回来了。师尊给我们带什么好东西没有?” 荀攸也是满脸喜色,笑道:“都快起来,就惦记着要东西,来来来,见见你们的小师弟。呵呵,这是我从外面新收的弟子林杰,以后你们做师兄师姐的可要多多照顾他啊。”又对林杰道:“林杰啊,这些都是你的师兄师姐,认识一下,这是大师兄李治,跟了我几百年了,嗯,不错,达到剑心期中期了;这个是二师姐秋水痕,啊,进步很大啊,师傅不在的这百年里竟突破了剑动中期,到了后期了,继续努力啊;这是三师兄方云生,咦,你这段时间没有长进啊,停在辟谷期都没动一下啊,不过这样也好,省了好多饭钱,以后看我不好好给你敲打敲打。” 那位称作秋水痕的师姐笑道:“方师弟,谁叫你平日偷懒不练功,管你都不听,这下可有你受的了。小师弟啊,你可别学他的样啊。” 林杰都一一向几个师兄姐问了好,笑道:“林杰刚入门,比起各位师兄姐差得太多了,今后还要请你们多多关照啊。” 到秋水痕面前时,林杰不禁呆了,只见这秋水痕眉目如画,鼻若凝脂,面若桃红,一点绛唇,秀发如云,斜挽着发髻,身着粉绿衣裳,竟是林杰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见林杰发呆,秋水痕问道:“小师弟,你怎么啦?” “师姐,你真漂亮!”林杰不由赞道。 “谢谢你的夸奖!”这秋水痕竟一点都不害羞,落落大方地接受了林杰的赞美,叫林杰心里大汗,心想这世界的女子还真现代啊。 未想方云生在旁插嘴道:“林师弟你不知道吧,二师姐可是我们剑气门有名的冷美人啊,平时谁多看他一眼都会挨揍呢,这是看在同门兄弟的份上才没有揍你呢。” “小师弟,你又胡说了,看我不教训你。” “现在你不能再叫我小师弟了,应该叫三弟才是啊,如今林师弟入了门,就该叫他小师弟了,哈哈,我终于解脱了!”方云生说罢做出一副卸下重担的样子。 大师兄李治见吵得不像样了,终于拿出了大师兄的架子:“师傅刚回来你们就吵,成什么样子?林师弟,迎接你加入隐剑阁。” 荀攸见他们闹够了,这才发话道:“哼,这么长时间没管教你们了,倒是越来越不把我这个师傅放在眼里了,啊?回头再收拾你们。” 林杰见他们师徒几人倒不像师徒,反像朋友一般,不由也乐了,他最反感死气沉沉的氛围,有了这几个活宝一样的师徒们,今后的日子不会太郁闷,更何况有这个美若天仙的二师姐啊。 此时已近傍晚,急听“咕咕”声响,大家循声找时,却是从林杰身上发出来的,不约而同望着他。林杰也不为意,肚子饿了当然要吃饭啦,你们当我是铁做的啊,便问道:“师傅,快开饭了吧,我好饿啊。” 他刚说完,秋水痕便扑哧一笑,林杰看了她一眼,道:“师姐笑什么,难道饿了就不该吃饭吗?难道你这段时间在减肥。” 秋水痕笑得更厉害了,道:“小师弟你别说了,我们是不用吃饭的。” 荀攸这才出来解围:“林杰,咳咳,忘记告诉你了,其实修真之人只要练到辟谷期,就不用吃饭,只吸收天地间灵气就行了。李治啊,去准备点饭菜给林杰吃。” 李治道:“怎么不叫水痕去,她是女的,不叫她做饭怎么叫我一个大男人做啊。” 荀攸眼一瞪:“叫你去就去,怎么这么哆嗦。” 李治没法,只好转身准备离去,秋水痕叫住他道:“师兄,做饭这活还是让我来吧,你忘了我以前还是炒菜的好手呢,再说林师弟初来乍到,我也该尽尽做师姐的本份啊。” 荀攸点头道:“嗯,这才是做师姐的样子,不像你,没个做大师兄的样子,这么点小事都不肯做。云生,你给林杰安排一间住房。” 李治看着林杰,一脸无辜的样子。 林杰冲他笑了笑,也不说话。 一时大家散了,方云生带林杰去给他安排住处。路上方云生告诉林杰,修真岁月其实是很闷的,没事干就只是打打坐,练练功,简直是无聊死了,所以他们师徒几个平日也不拘师徒之理,打打闹闹惯了,这样一来日子反好过了许多,不再沉闷难熬。不过听说藏剑阁主不苟言笑,对徒弟极是严格,整天板着个脸,像是别人欠了他钱不还似的。林杰听说心里暗自庆幸,幸好不是那藏剑阁主展风收自己为弟子,否则就惨了。 很快便到了林杰的住处,里面摆设很是简朴,显得简洁明朗。 方云生将林杰领到了住处,就忙向林杰告辞,道:“我得赶快找师傅要东西去了,不然好东西都要被他们得了。”说完,一闪身便出了门,轻轻地一纵便不见人影了。 林杰笑道摇了摇头,心道这师徒还真不像师徒啊。 过了一会,秋水痕过来了,放下手里的托盘,在桌子上摆下几样菜蔬,竟做得十分精致。秋水痕笑道:“小师弟,好些年没做饭了,你尝尝怎么样?” 林杰看着菜,凑上去闻了闻,一脸陶醉的样子,半眯着眼睛笑道:“嗯,光是看看闻闻就知道好吃得不得了,谢谢师姐!” “好吃就快吃吧。”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林杰坐下来,拿起碗筷便狼吞虎咽起来,吃了好一会,抬头一看,秋水痕正坐在对面笑呤呤地看着他,林杰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自己还从来没谈过恋爱呢,也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孩子一起吃过饭,此时见秋水痕这个大美女坐面对面似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纯属林杰的意淫),不好意思都不可能了。 林杰道:“这个,嗯,师姐,你还有事吗,你这样看着我吃饭,我,我有些不习惯啊。” 秋水痕一笑:“呵呵,小师弟还没被女人看过啊,好了,我走了,看来我得每天做饭给你吃了。”等林杰吃完了,她收拾了碗筷,便起身告辞。 林杰忙站起来,将秋水痕送到门口,正色道:“师姐,太感谢你了,我还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呢。” “小师弟客气了,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来。” 第五章 蕴针之华(上) 秋水痕走后,林杰没事干,便开始研究荀攸给他的毕蓝戒。 林杰仔细端详着这枚看似白金貌不出众的戒指,一层细碎的光点在上面流转着,看起来十分神秘。林杰把戒指戴在左手食指上,一缕神识进入戒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原来戒指里的空间足有一个足球场大,分了很多隔层,一半的隔层都密密麻麻地堆满了各种物品。第一层有一些玉简和看似钻石和宝石的东西,闪烁着五彩的光,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丹药,封装在玉盒里,也是流光溢彩。第二层有许多衣服和其它一些生活用品,从古代的衣服到现代的西装、夹克及牛仔,应有尽有,连小电器也不放过,也收罗了进来。看来师尊想以后不修真了开个杂货店度日,嘿嘿!林杰坏坏地想着。第三层摆满了各种食品,各式各样都有,且都是包装好的,让林杰高兴的是里面竟有茶具和不少高档的茶叶,自己很爱品茶的,正对了他的胃口。第四层空间比较大,林杰看时吓了一大跳,这里简直就是个军火库,手枪、步枪、轻重机枪、手雷应有尽有,更让林杰瞠目结舌的是,在一个小隔间里竟还藏着十数枚大家伙,根据平时看军事杂志的经验,全都是大当量的原子弹和氢弹,而且还有几个玉简,分明就是说明书。其它一些层次放着一些战甲等物品,有的是空着的,不一而足。 天啊!林杰看得直抹汗,好家伙啊,这么多的东西,要是原子弹和氢弹在里面爆炸了我岂不是完了,看来得小心,不能让戒指太晃动了。这个师尊倒是越来越让人看不透了,简直就是个收藏家嘛,有这么多的身家,我林杰岂不是亿万富翁了,不过,要是把飞机汽车和大炮也收到里面就完美了。其实林杰也多虑了,在戒指里保存原子弹是十分保险的,即使再怎么折腾也不会爆炸。 林杰又在第二层找一找,我靠,mP4都有,林杰高兴了,他平时喜欢听歌,这次被师尊这么匆忙地带出来,连心爱的mP3也没带出来。 开了机,一搜索,林杰更高兴了,有许巍的歌啊,平时最爱听的就是许巍的歌,总感觉他的歌声中带着些沧桑,意境深远。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一曲《曾经的你》缓缓流淌在林杰耳边。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已四海为家……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有难过也有精彩…… 沉醉在熟悉的旋律里,再次聆听这略显沧桑的词句,林杰一时百感交集。前天,自己还在地球做着推销工作,仅是一个小小的推销员,谁想命运竟是如此奇妙和无奈,莫名其妙地把自己拉到修真路上,成了一名剑客,想想也无奈,荀攸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决定了我的命运,真不公平啊。透过窗子看着星空,到底哪一个是太阳系,这辈子能否回地球还是个未知数,此时,我的那帮狐朋狗党们大概在酒吧里瞎混,不知会不会想起自己。 林杰忽感到脸上有些冰凉,一摸,暗骂自己没用,怎么流泪了,去***,老子怎么说都是一名剑客了,要有剑客的风范,想李太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见李白《侠客行》)是多么的慷慨豪壮,纵横千里,随性而为,该是怎样一种快意人生!想到此节,林杰不由全身热血沸腾,浑然忘了思乡之苦,长身而立,玉树临风,竟似真剑侠了,只是还差背上插把剑,否则就齐了。 良久,林杰方从这种思绪中回过神来,心神微动,从戒指第一层取出一个玉简,神识浸入,赫然就是剑气门的修炼功法。开宗第一句话就是: 人强则剑强,人刚则剑刚,欲以剑利,必先聚气,气成则剑成,是时,禀天地之正气,化腐朽为神奇。 后面是一些注释,大意是气宗讲究以自己的力量来控制剑,强调自身的修炼,对剑的品质追求倒在其次,只要自己能力足够强大,即使一把普通的剑也能发挥出绝大的威力,相当于中国武侠小说中内力达到一定程度就能摘花飞叶,伤人于百丈之外。还认为,人是本,剑是末,只有本强了,末才会强,如果一味追求剑的品质,就会走上玄宗的路子,则是舍本逐末了,最终难免剑强于人,自己反而难以驾驭剑了。如果执意如此,则有可能被剑反噬,连元神都不保,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看至此,林杰有些不以为然,如果人和剑都强则如何。又见下面继续解释道,剑之修真,其过程本就慢于其他修真者,一味专注于剑上,则已之力有所不逮,终难成大器。 不管他了,管他什么气啊玄的,反正都是修真,先提高自己的实力再说。 接下来是气宗的功法诀要,林杰只看一遍就记住了,将玉简收入戒指,盘坐于床上,开始了他第一次修炼。 心神完全静下后,林杰内视体内,这才发觉体内丹田处有一条细线,叫做蕴针,闪耀着红光,长约二寸,宽仅二毫米,像是一根大号的针,并在缓缓地旋转着,感觉有一股强大的能量锁在里面。这是荀攸用天相灌脉功强行植入林杰体内的,里面蕴含了荀攸近三百年的功力,实在非同小可,如果不是荀攸在蕴针外布下一层保护结界,以林杰凡人的体质早就抵挡不住自爆身亡了。 林杰按照玉简所述功法,小心翼翼地推动蕴针缓缓转动,三丝细细的能量流成螺旋状从针内盘旋而出,顺着林杰的经脉散入四肢五骸,围绕身体一圈又一圈地游走,所到之处有说不出的舒服,比泡温泉还惬意。林杰不知道,这丝丝的能量流正以肉眼难以查觉的速度改造着他的身体,使之变得更为强健。 忽听外面一阵敲门声,一个美妙的女子声音传到林杰耳边“林师弟!” 第五章 蕴针之华(下) 林杰蓦地惊醒,他在修炼的时候,放出一丝神识盘绕在外,外面一有风吹草动,即可醒来,这是一般小的修炼,如果是紧要关头如突破原有阶段的修炼,则非找个无人打扰的地方或是有人护法不可,否则一旦走火入魔,后果不堪设想。 林杰很快收回周身乱转的能量丝,三条丝状的能量条缓缓回旋到蕴针内,那根细细的蕴针也似乎涨大了一点。 睁眼看时,天已天亮,估计快晌午了,奇了,明明才一会功夫,怎么就过了一夜了呢。其实这还算修炼时间最短的,修真无岁月,有人闭关后不知不觉就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醒来时已物是人非了。 “林杰你在吗?”那女子又叫了一声。这次林杰听出来了,是秋水痕的声音。 林杰起身拉开门,只觉眼前一亮,秋水痕那清丽脱俗的面容出现在自己面前,差点就撞到一起了,仅十公分有余。两人都后退一步,秋水痕芜尔一笑,顿时百花为之一羞,林杰不是花,当然不会羞,但会欣赏。 于是林杰盯着秋水痕笑眯眯地看,他只觉得自己从没有这样大胆地盯着一个女子看过。 秋水痕倒是大方地问:“小师弟,别看了,比我漂亮的姑娘多得是,哪天有空带你去见识见识。” 林杰暗暗咽了口口水,笑道:“师姐,一言为定哦!” “一言为定!快吃饭,吃完饭师傅要见你。让我进去啊,我好摆饭。” 林杰这时才注意到秋水痕手中端着的饭菜,心下感动,自己从小是孤儿,还没有谁像秋水痕这么关心过他,忙伸手接过饭菜,问道:“师姐,没人的时候我能叫你声姐姐么?” “为什么?”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人疼,所以……” “哦,我明白了,我答应你,以后你就叫我姐姐吧。” “太好了。姐姐!” “哎!好弟弟。” “姐姐!” “嗯!时间不早了,快吃饭,师傅还在等着我们呢。” 林杰吃过饭,便随秋水痕来到隐剑阁。到了阁内,荀攸与两位师兄都已等在那里了。 荀攸打量了林杰一眼,问:“你修炼了我给你的功法了么?” 林杰答道:“是!不过好像才练了一会儿就天亮了啊,都没睡成觉。不过奇怪了,一夜没睡反而精神比以前睡了一夜还好呢。” “哈哈!傻小子,这是你的第一次修炼,知道好处了吧,以后你就知道修真无岁月的真正含义了,要不然我们活这么长时间还不闷死啊。那些功法要诀都看懂了吗?” “记倒是都记住了,只是有些地方还不够明白。” “哦,说来看看。” “玉简上记载要到剑心期体内才会出现剑心,但我体内丹田处怎么就有了啊?” 荀攸闻言伸手搭在林杰背上,探出一丝真元力,脸上阴晴不定,不时思索着什么,过了许久才将手收回,沉思不语。 李治他们有些紧张地看着荀攸,关切地问道:“师尊,林杰他怎么啦?”这话问得林杰也有些紧张了,也看着荀攸,期待他给出答案。 荀攸深思半晌才对林杰道:“不妨事,我用了天相灌脉功法将真元力转嫁到你身上,是会在丹田处形成蕴针,以后蕴针的能量释放完全后,对你的修炼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这现在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据记载,蕴针一般长仅一寸,为土黄色,而林杰你体内的蕴针不但有两寸长,而且颜色也是奇怪的红色,难道这就是金性体质导致了这样的变化。不行,我得带你去让掌门师兄看看。” 听了荀攸的话,李治秋水痕三人惊奇不已,原来林杰竟是罕见的金性体质之人,早就听说金性体质的人最适合练剑,但往往万人中难寻一个,既使找出一个也有可能资质平庸,不堪大造,倒是像林杰这样既是金性体质又资质绝佳的人太难寻了,难怪师傅会不惜耗费百年功力为他施展天相灌脉功法了。三人也不禁对林杰刮目相看,也许振兴师门的重任就落到林杰身上了。 到了剑气阁,荀攸将他的发现告诉了掌门秋剑通,秋剑通也仔细地检查了林杰一番,叹了口气道:“这种异状我也是从来没听说过,无论是剑气门还是剑玄宗,自建派以来都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是福是祸还是个未知数,且走一步看一步吧。不过他的修炼进展却是前所未有的快,如果没看错的话,林杰你昨晚应该修炼了一个晚上吧,但这种效果应该是常人的三倍以上,以后怎么样还得靠自己多努力啊。” 对于以后命运如何,林杰倒不怎么在乎了,反正有生之年就得随性而为,快意人生,不为外物所缚,不为他言所羁。 荀攸对林杰道:“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和掌门说。” 等林杰走后,荀攸脸色凝重起来,对秋剑通道:“难道真的是福祸难测吗?” 秋剑通道:“前路难料啊,以他修炼的速度,应该是剑气门建派以来第一人了。不过你注意到没有,刚才他听说福祸难料时,刚开始还有些变色,但很快便平静下来了,显是置生死于外,不拘于形的人,这种性情对他以后修真有着莫大的好处。我们要好好培养他,也许真有一天他会为我剑气门争光呢,一起努力吧。” 林杰回到隐剑阁,刚一进门就被李治他们围住,秋水痕关切地问道:“林杰,掌门师伯怎么说?” “哦,他说情况不错,对我来说应该是福啊。”林杰不想他们担心,便随口胡说。 方云生高兴起来,叫道:“那太好了,林杰,我们看好你。” 李治闻言却皱了皱眉,想说什么却未说出来。作为大师兄,他入门时间最长,对剑气门的功法非常熟悉,对林杰这种情况,直接告诉他是祸福难料的,只不过见林杰不肯明说,他就不再问了。 林杰道:“大师兄,我们隐剑阁有四名弟子,其它各阁弟子多不多?” 李治道:“和我们的情况差不多,都是三到四名弟子不等。但要说到我们这一辈的高手,则非剑气阁的付青河和藏剑阁的叶秋霜为最,听说他们都已有了剑心后期的修为了。不过我们和他们打交道不多,似乎越是厉害的人就越是难以接近,尤其是那个叶秋霜,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不愿意和我们多说话。” 方云生有些愤愤然道:“哼,不就是多修行了几年吧,有什么了不起。” 李治打断方云生的话:“小师弟,别乱说话。” “我没乱说,我说的是事实。”方云生一副无辜的样子,又道:“师兄,麻烦你以后不要叫我小师弟好不好,现在的小师弟是林杰啊。” “云生啊,其实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我的小师弟啊。”李治不紧不慢地说。 秋水痕只在一旁呵呵笑着,也不言语。 第六章 天雷剑灵(上) 方云生没办法,便对林杰道:“师弟,你刚来,还没见识过两位师兄姐的剑吧。两位师兄姐,你们露一手让师弟学习学习吧。” 李治道:“这样也好,林师弟你看好了。”话刚落,李治整个人气势一变,一股无形的压力向四周散去,林杰等三人都向后退了几步。只见李治手上现出一件绿色的战甲,手一抖便神奇般地穿在身上,这战甲叫做天晶战甲,品质还不错,战甲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鳞片状甲片,两肩各有一突起,战甲穿上身,绿色的光芒将李治包裹起来,顿觉威风凛凛。一柄古朴的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环绕着李治不停地飞着,剑身闪耀着红光,一股剑气弥漫开来,众人都陶醉在这股熟悉的剑气中。此剑名为青田。 方云生赶忙向林杰介绍战甲和剑的名字和威力。 李治收了战甲和剑,秋水痕道:“师兄出手就是不凡,该我向小师弟献丑了。”抖手穿上一件粉红的战甲,红若桃花,连甲片也呈花瓣状,一柄发着浅绿光的飞剑环绕着她。两种光映照在她脸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林杰看得呆了。 方云生忙介绍了,原来这战甲叫做桃叶甲,飞剑为秋水剑,是她自己取的名字,品质都不错。两人的剑在修真界应该算是中等品质。又说练剑者都不能将剑收入体内,平时只能放在储物手镯或戒指里,而其他修真的却不一样,他们是将剑收到体内的,人和剑是一体的,剑受损,人也会受极重的伤。 两人收了战甲和剑,方云生有些不好意思道:“林师弟,我虽然有剑和战甲,但我还没达到剑心期,这战甲是穿不上的,以后再单独给你看吧,今天就不在师兄姐面前出丑了。” 秋水痕问林杰:“小师弟,你是师傅好不容易找来的弟子,他老人家应该送了你不少好东西吧,让我也瞧瞧。” 林杰想也不想就从戒指里拿出沧蓝战甲和天雷剑取出来给他们看,谁想李治他们看到沧蓝战甲时却惊呼出来,原来这件战甲他们曾在师傅那里见过,是一件上品的战甲,比起他们的战甲要好得多了,无怪乎他们会惊呼。李治知道师傅的深意,对林杰道:“原来师傅把这么好的战甲都给你了,显见他老人家对你的期望很高,你要加紧修炼,不负他才行啊。”语气中恳,没有一丝的妒忌。 秋水痕和方云生也很高兴,秋水痕道:“师弟,只怕过不久你的成就会在我之上啊。” 方云生道:“好漂亮的战甲,咦,这是什么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时大家都注意到这把不起眼的天雷剑,只见这剑虽然形状古朴,但却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也没有什么光泽,不过既然是师傅送给林杰的东西,当然不会太差。 林杰心想,原来师傅对自己这么好,师兄弟跟了他这么多年了,都没有送他们像我这么好的战甲,看来我有压力了。便道:“各位师兄姐放心,我林杰一定会努力修炼的,要不然对不起师傅,也对不起你们啊。”顺手收起沧蓝战甲和天雷剑,不想手指在天雷剑刃上轻轻滑过,马上被划开了一个伤口,一丝血液留在剑上,等林杰发觉时,天雷剑已放在戒指里了。这天雷剑是荀攸在地球的一个古洞里无意中发现的,见之奇特,便拿来研究,感到这把剑有异,但剑气门之人天生不愿意把精力过多地花在剑上,倒不再研究下去了,见收了林杰这样一个资质奇佳的弟子,心里一高兴就送给他了。 秋水痕见林杰手指划破,忙握住他的手,真元力均匀地散布林杰的手指上,顿觉一阵清凉,秋水痕松开口时,只见伤口已痊愈了。林杰好奇的问道:“师姐,你真是神医啊,你用的是什么方法啊?” “什么是神医,我只不过用普通的治愈术修复了你的伤口,等你到了剑心期自己也能做到了。” 李治道:“好了,时候不早了,我们都各自修炼去吧。” 于是各人散了,各自找地方修炼不提。 此时戒指里的天雷剑发生了一些变化,林杰留在剑上的血顺着剑身上的花纹,缓缓地流遍了剑身,注入到一个个奇怪的符号里,花纹呈现出淡金色,开始流转。这一切林杰都不知道。 林杰正往房间走时,忽然听到一个细细的声音叫道:“主人!主人!” 林杰停下脚步,四周看了看,却没有看到一个人,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幻觉,便不以为意,继续走。没走两步,那个声音又在叫主人,林杰有些骇然,忙奔回自己的房间,关好门,心想是不是见鬼了。 林杰心神不定地坐下来,倒了杯水喝。刚喝一口,那个声音又在屋里响起:“主人!你怎么不理我啊?”林杰惊得杯子都掉到地上,摔了个粉身碎骨,摔碎的那一刻,林杰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可惜了一个好古董。 那个古怪的声音怎么老跟着自己,林杰不信鬼,但经历了这些天的奇遇后,心中的信念动摇了,身上起了好些鸡皮疙瘩。他小心地问道:“你是谁?” “不用怕,我是你的剑啊!” “什么,我的剑,什么剑?” “我就是天雷剑啊,你忘了,刚才你的血滴到我身上,激活了一些东西,我就醒过来了。你放心,只有你能够听到我的声音,因为是你的血留在我的体内啊,所以我们能够心意相通。我在你的戒指里,快放我出来。” 林杰好奇地将天雷剑取出来,只见这天雷剑已变了样,剑身呈现出淡蓝色光芒,而上面的花纹却是淡金色的,显得很是漂亮。天雷剑刚一出来就脱离林杰的手,悬在他的面前,上下跳动着,一副兴奋的样子。 林杰见到剑这副模样,心里更是好奇,问道:“你怎么会活过来了?你从哪里来的?” 天雷剑道:“其实我只是天雷剑的剑灵,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好可怜啊,到今天总算重见天日了。” “哦,你为什么要叫我主人。”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是谁的血先流到我身上,而且这人的血必须是金性的,我就会自动认其为主。哎,你不要说话,只在心里问就行了,别忘了我们心意相通啊。你现在是不是在想我厉害不厉害是吧?” 林杰不再说话,只在心里道:“是啊,你到底有多厉害呢,比得过我师兄姐的剑吗?” 第六章 天雷剑灵(下) 求票求收藏啊,有票的给票,没票的给收藏也行,谢谢啊! —————————————————————————————————— “他们的剑我倒没见过,哼,这世上再没有比我厉害的剑了,可惜的是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到底是谁造出了我,而且自己是怎么运用的都忘得差不多了,不过,你好像很弱啊。” 林杰心里暗骂,我弱在哪里了,别看不起人。 不料他的想法都被天雷剑知道了,剑灵在他心里道:“你的确是弱,而且我感觉到你的师兄姐也很弱,想不想变厉害啊?”剑灵摇着小恶魔的小尾巴。 “当然想了,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办法嘛,还没想出来,以前的记忆好像都被封印起来了。” 我晕,没办法还自夸个屁啊。 剑灵不服气了,天雷剑在空中上下窜着表示抗议,突然一个俯冲林杰刺去,林杰吓坏了,直插向他的胸口,把林杰吓了个半死,功还没练成,倒让自己的剑给杀死了。 天雷剑没入林杰体内,倒是没有出现预期的鲜血迸射的情景,连衣服都没破。林杰忙找剑时,却发现天雷剑已在剑心位置,融入红色的蕴针位置,随剑心一起缓缓旋转,似在吸收着能量。剑灵的声音在林杰心里响起:“这真是个好地方啊,这股剑的能量真好吃。” “喂,你不能吃啊,那是我师傅留给我的啊。” “小气鬼,我是在帮你啊,我本能地感觉到只有钻到你体内才能帮你提升实力的。” “你的记忆都被封印了,怎么帮啊。” 剑灵有些泄气了:“唉,等我慢慢想想,总会找到冲破封印的方法的。” “唉,你叫什么名字啊,天雷剑吗?” “可能吧,我也不知道。” “哦,我帮你取个名吧,以后我就叫你小天吧。” “啊?这名字太难听了,怎么能够用在我这么厉害的剑上呢,我抗议!” “抗议无效,等你厉害的那天我再帮你改名吧,现在起你就叫小天,就这么定了。” “好吧,随你了,谁叫你是主人啊!哎,你以后要对我好点啊,否则我不干的。” 林杰心道,小天还会威胁我啊,真看不出一个剑灵这么有脾气。 “我怎么敢威胁你呢主人。” 林杰真要晕了,其实经常有人说话解闷倒是不错,只是这小天看起来实在是太啰嗦了,而且又成了自己肚子里的虫子一样,看来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自己想什么都会被这家伙知道,真有点没穿衣服暴露在人群中一样,不行,得想个办法切断和剑灵的联系,至少不能让他随时都知道自己的想法,要是想哪位姑娘被他知道了可不好意思了。 谁知小天的声音又响起:“没用的,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虫子。” “不对,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也不对,我不是蚂蚱啊,气死我了。” “嘿嘿,你想哪位姑娘啊,你那位师姐长得可真漂亮啊。” 林杰被小天彻底打败了,索性不再思考任何问题。但小天却不高兴了,抗议道:“老大,陪我说说话嘛,我好这容易醒来,实在是闷得慌。” 我日哦,林杰欲哭无泪,心里吼道:“闭嘴!” 小天正说得津津有味,被林杰一吼吓了一跳,忙道:“老大,别生气嘛,我其实就是有些想说话。好好,我不说了,不过,好吧,我真不说了,休息下总可以了吧。” “老实呆着,我什么时候叫你再说。” “得令!老大,你要经常叫我啊,不然我会闷死的,我闷死不要紧,以后谁帮你提升实力……” “闭嘴!” 小天不再说话,只委屈地挨在蕴针上,缓缓地吸收着能量。 林杰暗下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找到能够暂时切断小天与自己的联系的办法,想和他说话就和他说话,不想和他说话小天什么信息都休想从自己脑中得到。小天暗暗得意:你就想吧,我就不信天底下还有这种办法。 其实天雷剑能够收到体内,这是练剑修真的一个奇迹,别人都是将剑放到戒指里,而他的天雷剑不但收到身体内,而且这剑居然拥有灵识,要是被别人知道了还不把他当成怪物。 这几天照例由秋水痕给林杰做饭,每次都亲自送到林杰房内,弄得林杰有些过意不过,便从戒指里取出几样小电器送给她玩,少不得也送了几样给李治和方云生,几人没见过这么稀奇的东西,都很喜欢。从此后,方云生每天都耳朵上戴了个耳机听音乐,秋水痕得了一些钻石,女人天性爱美,便将钻石做成饰物挂在身上。李治也每天都在研究林杰送给他的手枪。不过方云生过了几天不高兴了,听来听去老是那些歌,都听腻了,没几天就没了兴趣,便又缠着林杰要东西玩。 林杰和方云生最是合得来,每天大多数时间都和他混在一起,听他讲霖远星的事和修真界的趣闻,增长了不少见识。 只是小天每天都要啰嗦一阵,等秋水痕走后便在林杰心里道:“啧啧,秋师姐好漂亮啊。林杰,有没有兴趣啊。”还没说完便被林杰骂回去了:“闭嘴,她是我姐姐,你没见我叫她姐姐吗?” “姐弟恋也不错啊,我好像记得以前有过一对修真人就是姐弟恋的。”这小子,别的记忆都被封印了,唯独这些不封印,林杰还真怀疑他说的记忆被封印是不是真的。 “你到底还有多少记忆没被封印呢小天?” “没了,就这些了,如果还有,那就是我的本能了,而不是记忆中的一部分。”小天强词夺理着。 对小天的反应林杰这些天已经有些麻木了,如果哪天没有小天的唠叨,他还可能反不习惯呢。 到第六天,荀攸带林杰去各阁拜访,首先来到剑气阁。秋剑通叫出门下弟子与林杰相见,那大弟子付青河果然有些傲气,长得很是英俊,而且脸上线条硬朗,对林杰有些不冷不淡,只打过招呼就站到一边不再说话,林杰心里暗呼这哥们好酷,要是在地球上准得迷死不少不懂事的小姑娘。刚这样想,小天就冒出来,对付青河嗤之以鼻:“酷个屁,不过故作深沉罢了,你比他帅多了。” “哦,是吗?”林杰自我陶醉起来。 剑气阁清一色全是男弟子,除了付青河和另一名弟子达到剑心期外,其他弟子均在辟谷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