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再遇 邹沫从没想过能在这遇到孟庭之,毕竟这里是新加坡,不是他孟先生的长三角,看来这几年生意拓展得不错。仍是前呼后拥的阵势,一群人跟在他身后,争先恐后地和他碰杯套近乎。 五年不见,还是熟悉的老样子,西装面料剪裁妥帖,一贯的冷色调,显得他整个人更加清远疏离。 邹沫想起从前她给他买了条枚红色的领带作为生日礼物,那是她瞒着他偷偷去中餐馆刷了一个学期的盘子凑下的,满心欢喜地想着这条领带放在他身上该是好看的。 蹑手蹑脚地放在他房间的书桌上,第二天早上起床,她紧张地蹬蹬跑到他房间去,礼盒不见了,书桌上只留了张字条——“谢谢,我很喜欢。” 字迹潦草,力透纸背,是他的字。 她因此兴奋得很,就连上课因为答不上问题而被那个老是用印度口音的德语讲课的老教授叫起来罚站,她也觉得世界可爱,万物可爱。 第一天,她下了课就往家里跑,希望看到他系上她送的领带的样子,但他在外面应酬了很久才回家,她等了一晚上,最终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终于见着了孟庭之,但他没有系上她送的领带。 第三天早上,仍然没有。 她终于忍不住问出口,“孟庭之,你为什么不系我送你的领带。” “叫孟叔,没大没小。”孟庭之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抬头看她气鼓鼓地样子,心情突然变好,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小姑娘生气了?” “我就不叫你孟叔,你看起来才多大?我们班的Aimee,就我跟你说的那个在运动会上摔了牙后来吐词都漏气的那个,你还记得吗?上次你去接我她还以为你是我哥哥。” “那大概她把眼神也给摔坏了。”拿起餐巾擦拭了一下手上的油渍,孟庭之站起来准备出门,临出门换鞋的时候,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刮刮站在玄关仍自生闷气的小丫头的鼻子,“领带的颜色不是很适合我,我向来喜欢冷色系,不过还是谢谢你,小丫头。回来给你带你喜欢的那家蛋糕。不过你大概不能再吃了,听说你们学校下礼拜要体检。”说完意有所指地将目光放在邹沫因为胖而有点鼓鼓的小肚子上。 “啊!孟庭之我都说了!我这不是胖,我这是婴儿肥!”邹沫暴走。 “叫孟叔!没大没小。”孟庭之摆摆手开着车绝尘而出,留下小邹沫对着自己的小肚子哀伤而惆怅 他那个时候就老是喜欢逗她玩。调侃她胖,调侃她成绩差以后毕业了都没有人要。 那些在一起相处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他仿佛不曾离开她,他的音容笑貌也时常回荡在梦里,午夜梦回时,她总觉得他还在她身边。她一唤他,他便会出现,嘴角蕴着浅浅的笑,问她“小丫头怎么了”。 但是她已经不曾见他五年了,或者准确地说,五年零十个月。 “沫,想什么呢?那么出神。”Estelle疾步走来,“快,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孟氏集团的老总,接下来我们有意打开中国市场,如果可以和孟氏合作就再好不过了。啊,对了,他们的孟总是个不可多得的帅哥哦。”Estelle回头朝她俏皮一笑。 邹沫却手心生了汗。 想到不到五年后再次相遇是在这样一个觥筹交错的酒会上。 孟庭之见到邹沫也微微一怔,却仍保持一贯的风度,浅笑颔首。眼前的女子穿着妥帖的职业套装,妆容精致,脸上褪去了从前的婴儿肥,变成尖尖的瓜子脸,腰肢盈盈不足一握,全然无从前的稚气,俨然脱胎换骨,成了一个精干的职场丽人。 邹沫不知哪来的勇气,遇上了他,便脱口而出一句,“孟叔,好久不见。” 只有孟庭之听出来那“孟叔”二字,喊得多么刻意强调。 他从前不让她喊他的名,要她喊他孟叔,她从不开口。如今久别重逢,她却早已学乖,人前模样乖巧可人地喊他一声“孟叔”。喊得他心口五味杂陈,只不知人后是何种模样的。 “是好久不见。” “难得孟叔贵人不忘事还记得我。” 久别重逢,想不到他们再次见面只剩下寥寥几句客套。 人前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孟庭之连那句“近来可好”都不及问出,便又有下一波的人涌上来客套。 只是Estelle兴奋不已,连连追问她与孟庭之的关系,邹沫却早已没了心神应付,脸色苍白,只想赶紧逃离这喧嚣的闹场。 Estelle终于发现不对劲,她很少见过这样的邹沫,这个东方女孩从第一眼认识她开始就充满了神秘。 看似弱不禁风,却有足够出色的能力。 面对挑剔的上司,这个东方女孩出乎意料地从一堆西方面孔中脱颖而出。 共事时间挺长,她向来都是一贯的不显山不露水,着实很少见她这么失控的样子。 “Estelle,不好意思,今天有点不舒服。”整理好表情,邹沫露出一贯的微笑,歪着头问:“Estelle,你有烟吗?” * 新加坡的TheFullertonBuilding,能够通畅地浏览新加坡海峡海景。站在窗前,外面星光点点,浓墨的夜色也盖不住灯红酒绿的光。 邹沫熟练地点燃一根烟,指尖星火忽明忽灭。小小的身子陷在沙发里,双腿交叠慵懒而随意。眸色映着窗外的灯火阑珊,整个身形隐在或明或暗里。 身后有脚步声渐近。 “孟先生?”邹沫仍自看着窗外,轻轻出声问道。 “怎么知道是我。” 呵,怎么会不知道是他呢。 那么多年,邹沫早就熟悉孟庭之身上的味道,就算他应酬过后,浸染了一身的烟酒香水味,邹沫也能灵敏地从那么多味道里分辨出孟庭之的味道,淡淡的,带着他惯用的须后水的味道。 莫名让人觉得温暖而安全。 就像是小狗能在人潮里准确地嗅出主人的味道一样。 她太喜欢他,他的一切她都烂熟于心。一晃几年,仍不能忘。 孟庭之看着眼前的女孩,不,或许说该是个女人了。她成长的速度远超过他的想象。“我记得你以前劝我戒烟。” 那时候,孟庭之工作烦躁的时候便会抽烟,一根接着一根。 她还小,不知烟是何种滋味让他能抽得如此起劲,便悄悄偷了一根,自己点了,学着孟庭之的样子,深吸一口,结果被呛得狼狈流泪。 恰好被孟庭之撞见,被嘲笑了许久。她后来始知烟对身体的伤害,便不许他抽,他竟也在她的督促下,渐渐戒了。 你看,有些记忆回想起来那样令人啼笑皆非。 “是吗?”她笑起来,眼底似有繁星,“我可忘了呢,不过孟先生,烟确实是个好东西。”至少能够让她,在孤独无助的时候,有个宣泄口。 孟庭之皱眉,“人前喊我孟叔,人后却喊我孟先生。沫丫头,我宁愿你像以前那样唤我姓名。”也好过如今,生疏至此。 那隐在光线明灭里的人仿佛和他隔了几万里远,虽在眼前,但他总觉得她会随时消失。 “孟先生,我人前喊你一声孟叔已是念情,五年前你对我不辞而别,我倒也不生气,怎的我这般唤你声孟先生,你便与我计较起来。”几年不见,她依旧伶牙俐齿。 指尖的烟燃到尽头,她转过头,对上他如墨的眼神。刚才在宴会厅没有细瞧,如今凑近了看,才发现这几年来,他竟老了许多,眼角添了细纹,眉目仍是俊朗非凡的,却已染上沧桑。顿时心下感伤酸涩,便不再言语。 空气似乎也停滞了,唯有从前的记忆像是铺天盖地的夜色那样袭来包裹住二人,长久的沉默后,只听得他清冷疏离的声线,“沫丫头,五年前不辞而别,我身不由己,若你不越界一步,我怎会”他深深叹气,只是留下寥寥一句“你我并不合适。” 她笑,昂起头抬手捂住了眼,冰凉湿润的泪从颊边落下。可怜她执着这么多年,只换来一句“你我并不合适。” 滨海湾夜晚星星点点的船灯闪烁,孟庭之坐在刚才邹沫坐过的沙发上,回想着她临走时的那句“孟先生,我今年二十六岁了,不是二十一岁,也不是十四岁。”蓦觉时光晃晃,力不从心,很多事情终究是他控制不得的。就像邹沫之于他的感情,还有他之于邹沫的感情。 正文 第2章 执念 新加坡天气常年是夏,一雨成秋。 雨后的街头,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暮色缓缓笼罩大地,有如时间,有如街头来来往往的车辆,一切匆忙不停却竟然让人觉得静谧安详。 邹沫拢了拢身上的纱巾,环着肩,慢慢地走,工作进度完成差不多工作,工作狂上司难得放她半天假。 她没有选择和Estelle去逛人群拥挤喧闹的商场,倒是只想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四处走走。 不远处传来一阵乐声,邹沫脚步一滞。 街对面一个年轻人席地而坐,吹着口琴,曲子的曲调很熟悉,亦是轻柔的,如同一条涓流,缓缓地流淌在这城市的车水马龙的迷宫里,时间仿佛也慢了下来。 邹沫突然很想家,想起那个白雪皑皑的地方,想起父亲。 四岁以前的邹沫,不叫邹沫,她不知道自己生在哪里,亦不知自己归途何方。 她没有父母,没有名字,就连出生日期也不知道。 那一年的岭城冬天出奇地冷,岭城很久没有下过那么大的雪,南北交界,该是没有那么大的风雪的,邹沫蜷缩在条件简陋的福利院里,对着玻璃哈气,写下第一个愿望——她希望有个家。 在岭城冬天的第一场雪下尽的时候,养父母来带走了她,取名邹沫。 环山公路走上十几里,她便从岭城的北边到了南边,养父是镇上的教书先生,对她是极好的,会教她念书写字,那时候,学业上有那么一点点的进步,或者得了先生的夸奖,她定要认真严肃地跑回家,仰着小脸对父亲说上半天的,直到养父摸着她的头夸奖,“沫沫真聪明。”她才心满意足。 养母对她也是好的,养母给她做好看的衣裳,给她梳头发,只是会偶尔叹一口气说“我们家沫沫呀,要是我亲生的就好咯。”她只当听不懂只甜甜地笑,偎在养母怀里撒娇似地不愿离开。 后来她在苏黎世读书,坐在图书馆大大的落地窗前,读累的时候遥看窗外,看到草坪上有母亲带着孩子嬉笑而过的时候,脑中闪过的竟是孩童时代的这些片段。 岭城的冬天一个又一个重叠地落下,十四岁的邹沫,度过了快意自在的十年,岭城清水溪的溪水带着每一寸回忆都缓缓流入她的生命里的十年,印下了标记,再也忘不了。 养父年轻时候是个镇子上出名的才子,会诗文,也善乐器。养父教她吹口琴,她学得快,学成了便爱上了这一乐器。终日抱着口琴舍不得放下,常常忘了吃饭。养母便笑她父女二人,竟成了“乐痴”。 这年冬天,岭城没有往年冷,雪却还是纷纷落落地下了一个冬夜,十四岁的邹沫哈着气,对着窗户写下了第二个愿望——她想要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口琴。 她将这愿望悄悄说给父亲听。 向来视她如己出的父亲便允诺为她买一把新口琴。 接近年关,家家户户挂上喜庆的红灯笼,镇上的乐器行本就不多,将将过年,便也不想做生意了草草关了门,余城东有家乐器行还开着。父亲便早早收拾出了门。 从此一去,再也,再也没有回来。 邹沫还记得那天早上父亲穿着的是白色的长衫,外套着灰色的呢子外衣,仍是那样宽厚挺拔的样子,回头看她一眼,说“沫沫,阿爸出门给你买口琴去,你乖乖听你阿妈话。” 然后便是父亲冰冷地躺在殡仪馆的停尸房里,全身被塑料裹尸袋包裹住,工作人员将裹尸袋打开,露出被车胎碾过的面目全非的脸,父亲的脸。 母亲失声痛哭,平日里那样温和的一个人,全然变了模样,目染赤血,转过身来狠狠扇了邹沫一耳光,“你为什么要他出去买口琴!你为什么!你滚啊!都是你的错!” 这是曾经抱着她为她梳辫子的阿妈。 阿爸走了,阿妈也不要她了。 也是,她满身罪孽,她害死了阿爸,阿妈是要恨她的。 眼前的一切都似乎在梦里,并非真实,邹沫掐着自己的手,想让自己醒来,眼泪模糊里,母亲大喊一声父亲的名字,旋即晕了过去。 小小年纪的邹沫站在殡仪馆的停尸房里,顿时失了分寸,一切都是混沌不清的,她只是努力去牵父亲冰冻无比的手,这只手再也不会教她读书写字,再也不会温柔地摸摸她的头,夸一句我们沫沫真厉害。 邹沫的十四岁,于她而言天灰地暗的一年。 这一年她失去了父亲,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倒下,母亲换上郁症,一病不起。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没依托。邹沫辞了学业做过很多工,在镇上不正规的厂子里当流水工,腰酸背痛地做上一天,也只挣得一点微薄的收入。 人间凄苦,邹沫算是早早尝到。 镇上扶贫办的人来过几次,了解了情况,邹沫木木地站着任他们拍了照去,将她的事情登在报上,那一天晚上,邹沫躲在卫生间数着手上因为做工而磨出的十几个血泡,安慰着自己熬过这个冬天就好了。 这个冬天漫长而难耐,在岭城下尽最后一场雪后,清水溪的水化了碎冰,白雪皑皑的小城终是渐渐复了生机,扶贫办的人带着资助人孟庭之找到邹沫。 孟庭之见到的就是那样的邹沫,面容疲倦而局促不安,眼神却倔强清透的邹沫。他颀长高瘦地站在她面前,问她要不要和他走。 他帮她安顿好她阿妈,带她离开岭城继续学业,在她每每午夜梦回因为父亲的死而自责不已的时候,是他陪着她度过那些漫长而难熬的梦魇,是他的陪伴与照料让她逐渐走出自责与阴影,她甚至在和他在一起同住的那几年,渐渐养了些孩子脾气回来。 她是受了惊的鸟,他为她疗伤,待她羽翼丰满,便要她离开。 可是鸟已经忘记了如何飞了,世间那么大,唯有他身边是归途。 这几年阿妈因为当年的事仍不愿意见她,她是知道的,一直是孟庭之暗中接济帮她照顾阿妈。 孟庭之,孟庭之,孟庭之。 怎么又想到了他。 邹沫蹲下/身捂住脸,若他当年只是好心一片,也只怪她自己自作多情,多生了那不该有的痴心妄想。 正文 第3章 大象姑娘 “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吹口琴的年轻人停下来,走到她面前,神情犹豫而担忧。 “不,不需要。”她抬头,眼前一张净白的脸,不同于孟庭之的冷峻疏离,眼前的这张脸是时下小姑娘喜欢的“嫩白小生脸”。分明是亚裔脸庞,眸子却是蓝色的,仿佛淬了天空的颜色。 邹沫不好意思地摆摆手,终是忍不住失了仪态,在这异国街头,竟犯了淑女大忌,整理好仪容,起身一顿,又转头,“你的口琴吹得很好。” 不知是因为她的夸奖还是暮色下那张东方女孩的脸庞太过漂亮。 那人一下子愣了愣,红着脸挠挠头,“我也就随便练练,在街头试试胆子。谢谢你的夸奖。恩我能有幸请你吃饭吗?我,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就是觉得有幸遇知音。” 她摇摇头,“有机会再会。”歉然一笑,转身离开。 街边的黑色的轿车里,孟庭之看着那个在街上失魂落魄的邹沫,微微皱眉。看她形单影只、神情落寞地走在异乡街头,他竟鬼使神差地跟了一路。渐渐浓郁的暮色里,她太过削瘦的身板显得那样萧索而令人生怜。 孟庭之想起她曾经每次放学回家都和他讲述一天的趣闻,一次,她告诉他她们学校的教授让她们用一个词来比喻自己。 她模仿着老教授浓重的印度口音德语,浮夸而可爱。 他不禁失笑,难得好兴致地问,“那你用什么来比喻自己呢?” “我根本就没听明白她说了什么,我站起来,我后面的Abbott,就是那个很爱捣乱的那个男孩,说了个词’Elefant’,我便脱口而出。”她捂住眼睛,哀叹,“啊,真是丢脸啊!” 从此她多了个外号——大象姑娘。 他乐不可支,循循善诱“所以你真该去坚持锻炼了。” 其实那时候她顶多带着点婴儿肥,他却总爱调侃她胖。而今五年不见,她却瘦得让他心下钝疼。 孟庭之的眸色暗下来,他想到后来她告诉他——“孟庭之,我现在想想如果用什么比喻自己,那大概是一片落叶吧,就像一片落叶,随风飘零,不知明日所终。幸好,幸好被你捡起来了。” “孟庭之,你听过一句很俗气的话吗?”她自顾自说着,“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眼前的女子眉是远山眉,眼底清亮,仿佛盛满了星光,还有,除此之外的孟庭之不敢深究的情愫。二十一岁的邹沫,有着一双孟庭之不敢凝望的眼睛,他怕望进去了,自己便陷进去,再也出不来。 邹沫二十一岁以前,孟庭之只当她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宠着她,惯着她,看着她一点点成长与改变,看着她从刚刚被带出岭城的那个沉默寡言受惊害怕的小鹿,一点点被他养出脾气来,变成会瞪大了眼睛唤他“孟庭之”、叽叽喳喳地围着他说话的小话痨,他竟然觉得欣慰。 直到五年前她突然向他告白,他着实被吓了一跳。 她说:“孟庭之,我爱你。”清脆且坚定,仍是用那双似蒙着雨雾的大眼睛直直望着他,仿佛要望进他心底。他大她二十岁,彼时已经四十一,已至不惑,一向冷静镇定的他,竟然会在一个小姑娘面前,失了方寸与阵脚。 爱?什么是爱呢?爱这个词之于孟庭之太过于遥远了,仿佛是前尘往事,少年时代他爱过一个人,后来那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这么多年也都过来了,白云流水,冷暖自知。 孟庭之从未将邹沫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来看待,从未考虑过男女之情,他只当她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只当她的那句表白是句戏言。可她却认真得很。他只能避嫌。她那样美好,那样年轻,只是不该,不该踏入他的世界。 直至如今,久别重逢,她告诉他,她今年二十六了,不是二十一,也不是十四。他只觉得心口纷乱。隐隐地总觉得内心深处有他不愿意触及的东西,即将破土。 * 邹沫这次出差的最后一件事情,是努力与孟氏集团接上线。 “原本的日程里没有这一项啊。不是说好了明天就飞回苏黎世吗?”邹沫被Estelle从被窝里拉出来,扶额哀嚎着,她昨晚睡得并不好,浑浑噩噩间又梦到了许多从前的事,早起便听到如此令人头痛的消息。 “孟总这次来新加坡实在是很令人意外。”Estelle在衣橱里翻找衣服,又回头将她拉起来,比对着,“意料之外的惊喜。上头让我们把握好这次机会,尝试接上线。下一步我们拓展中国市场会方便得多。” “沫,你知道老板多重视中国市场。你似乎和孟总也是旧交?他昨晚还问我你去哪儿了。”Estelle朝她挤挤眼睛,暧昧的意思不言而明。 “Estelle,我和他没什么关系了,在我这儿,打不开孟氏的口子。”邹沫语气轻柔,但拒绝意味明显。 Estelle愣了愣,回头看她,旋即尴尬笑着解释:“不好意思,我误会了。” “就穿这件吧,衬你的肤色,快去洗漱。”Estelle最终敲定一件衣服,递给她,推着她进卫生间,“不管能不能接上线,上头也付了我们一天的工资,总要去争取一下的。” 邹沫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竟有些晃了神,眼眶下边微微泛青,她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安稳的觉了。甚至有一段时间,她要服用安定才能睡着。这些都是离开孟庭之以后的后遗症。 而今天去孟氏,虽是与他底下的员工洽谈,却不知会不会遇见他。 孟庭之的意思很明显,邹沫是个聪明人,自然是知道的。 他那日久别重逢,仍是那样绝情,一句“你我不合适”,便要生生斩断她的痴心妄想。也罢,过几日她飞回苏黎世,他回国内,大概又是经年不想见,遂了他的心愿,她便是从此知道安分守己不再越界的。 只是再见时,不知又是何年光景了。他或许那时已有妻女,而她也终于成了一个曾经动过贪念的无关紧要的过客。 邹沫该予孟庭之的,是感激,不是爱。 微微叹一口气,拿起遮液,将自己的憔悴尽数掩去。 正文 第4章 失态 孟庭之这次推掉了许多应酬,主要目的在于视察新加坡的分部。随行的都是专管国内市场的几位高层,而打探到消息的Estelle的目标便是能够和这些高层打个照面。 Estelle撩撩头发,挺挺胸,大厦玻璃里映着带着十足风情的金发美女,她显然十分满意自己所看到的,“comeon,沫,今天一定要拿下。”又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我昨晚花了好大劲搞定了这块的负责人陈江,那个死鬼,折/腾我到两点,才得了这个洽谈的机会。” 职场潜规则,实在是无国界。美色换机会,对于Estelle来说并无所谓,不过是物尽其用。 在工作热情方面,无疑邹沫要向Estelle学习。 其实上司让邹沫与Estelle在一起当拍档是用心良苦,Estelle热情大方,善于交际圆场,而邹沫看似柔弱,其实心思细腻,考虑周全,沉得住气,两人在一起所向披靡,拿下过许多案子,业绩颇丰。 * “隆一那边的合作方案已经做出来了,具体的内容已经发到您邮箱。”一出电梯沈顾雨有条不紊地做着工作汇报。“晚上七点,和恒茂集团还有个商务会谈,主要会议议程有” 察觉到孟庭之脚步停滞,沈顾雨不得也停了下来,顺着孟庭之的视线看去,不由得一怔,柳眉皱起——邹沫?她怎么会在这里。 孟庭之站在二楼阁楼,黑眸注视着楼下抱着一摞文件的忙碌的女子,很近的距离,她并没有发现他,仍是平常的职业装,却一点儿也不老气,反而被她穿出几分少女可人的俏皮气,交谈思索,举手投足,却又显得沉静如水,不慌不惧。 他的小丫头,成长的速度实在出乎他意料。 “庭之?”沈顾雨轻声提醒,却因为孟庭之的出神而心下一沉。 孟庭之回过神,示意沈顾雨继续汇报工作,揉揉额角,最近似乎常常为那个小丫头而失态。 * 洽谈完工作,已近中午。接下来就是等回复了。 Estelle昨晚认识的新情人陈江请她们吃饭。实在是盛情难却。 餐厅在孟氏分部旁边,装修得倒是有格调,大片的玻璃墙隔离内外的喧嚣与寂静。 推门而入,铃铛声清脆悦耳。 却没想到又与他狭路相逢。 大概是刚工作完,手边还堆着三两份文件——他向来如此拼命工作,当真是不要身体了。邹沫皱眉。此时他正慢条斯理地吃着东西,偶尔抬头与对面的女子交谈。 那女子不是别人,是沈顾雨。 两人看着倒是登对,郎才女貌,全数占尽。 陈江显然也看到了孟庭之,惊喜地上前打招呼,“孟总,沈秘书,好巧好巧。” 孟庭之见了他们仍是一派泰然自若,微微颔首,目光凝视着陈江身后的邹沫。 沈顾雨看到邹沫倒是脸色一变,笑得勉强,“陈经理带朋友来吃饭?” “是是是,”陈江搓着手,笑容满面,“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时斐集团的Estelle,还有邹沫。这是我们孟总还有沈秘书。” 邹沫礼貌一笑,微微朝两人颔首。只是紧紧攥着手袋的指节泛白,出卖了心思。 草草打了招呼,邹沫一行人坐在事前预定好的离孟庭之相距较远的卡座。 沈顾雨看着娉婷的身影离去,回头正要言语,只见孟庭之的目光却还紧盯着那倩影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沈顾雨眸子暗淡下来。作为跟了孟庭之将近十年的秘书,她能敏感地察觉到——邹沫,之于孟庭之,是不同的。 或许,不仅仅是不同。 无论是五年前还是如今,只有邹沫能让一向冷静不喜形于色的孟庭之露出这种神色。 她心里隐隐有了某种判断一点一点破土,却不愿意承认。 “庭之。”沈顾雨迟豫着开口,刀叉落在骨瓷盘上的声音清脆。 孟庭之望向她,眼神询问。 “邹沫看来比五年前漂亮了很多我都认不出来了。”沈顾雨小心翼翼地试探,似半开玩笑,“不知她是否还对你痴心不改?我若是男子,怕也是会爱上她。” 孟庭之看着沈顾雨,半晌,缓缓道:“她是个出色的孩子。”他的视线从沈顾雨的脸移到窗外的景色里。 这个男人,始终令人捉摸不透。 桌上的WhiteTequila被她一饮而尽,呛出了眼泪,酒壮人胆,还有什么豁不出去,沈顾雨缓缓开口,“那你呢?庭之,你是不是喜欢她?” 孟庭之不悦地皱眉,指尖轻扣桌面,“你似乎管得太宽。我说过,凡事不要越界。” 沈顾雨无伤大雅地耸耸肩笑笑,垂睑掩去眸中的失落之色。她今天,是有些失了分寸,只怕是酒太烈,让她失了心神。 * Estelle和她的新男友刚刚在一起,干柴烈火,正是情浓时,一顿饭吃不到终场,就已经在邹沫面前上演二垒打。 邹沫只能默念着非礼勿视,埋头扒拉着饭,只恨自己不会隐身术,早早遁了才是。 前有秀恩爱,后有孟庭之与沈顾雨,一顿饭吃得着实没意思,餐厅的菜做得不错,只可惜了她今天实在没心情。 临了,所幸Estelle还记得从她新男友的臂弯里抬起头来问她要不要送她回去,算是还有点良心。 “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没怎么逛过新加坡,下午打算好好逛逛。”邹沫礼貌一笑,欠了欠身,“祝你们有个好时光。” 出了门,阳光仍是有些刺眼的,邹沫戴上墨镜,几乎把半边脸遮住,邹沫看了看表,这个时段的出租车并不是很多,心下一叹,只好等着了。 百无聊赖,便踢着路边的石子玩。 她小时候就有这个习惯的。从前,每每孟庭之去接她放学,她站在街边,踢着石子,数着数,等着孟庭之出现。 从她放学到孟庭之来接她的时间间隔大约不过十分钟。 超过十分钟,便算是他迟到,迟到了她便要嘟嘟囔囔不开心。 孟庭之便捏着她气嘟嘟的脸,问:“大象姑娘,还敢不开心?”她气窘,他便开怀大笑。 那时候啊,孟庭之总爱逗她。想起从前,邹沫摇着头笑,竟然也不自觉地心中默数了起来,一下,两下,三下 不知多久过去,邹沫仍自数着,不自觉念出了声,“三百九十八,三百九十九,四百——”石子落到一双擦得光亮的皮鞋边上,邹沫一怔。 正文 第5章 重温 “多大了,还喜欢玩这个。”孟庭之清润的嗓音响起,瞅着仿佛受了惊、抬头一脸茫然看着他的小女子。 一时,竟似当年光景。仿佛她仍是那个等着他接她回家的女孩,仿佛一切都没有变过。 似乎都想到从前,两人均是一阵沉默。 “走吧,去哪,我送你。”孟庭之率先打破这窒人的沉默。 邹沫抿着唇,站在原地不言语,神色犹豫。他不该再来招惹她,在她打算与他再无瓜葛的时候。 “沫丫头,”他叹一口气,“我不希望我们之前因为之前的事情而变成这样。至少,不该连坐个车都要拒绝。”他的语气透着挫败,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何他与她的关系如今要处得如此糟糕。 她静静看着他,又低下头去,声音轻轻地,“那就有劳你了。” * “去哪?”坐上车,孟庭之转头问她。 她一时怔忪竟然答不上来,“等等,我看看酒店地址。”手忙脚乱地翻包寻找手机。 “你这些天经常换酒店?”孟庭之瞅着她,不会连自己酒店的地址都记不住吧。 “不是,就这一个,”她抿着唇,讷讷开口,“我老记不住。”脸烧得通红,找得更急了。 她的包里什么都有,文件,化妆品,雨伞,纸巾,充电器。琳琅满目,杂乱地放在一起。这么多年,她倒是在这点上一点儿长进也没有,仍旧那么冒失,孟庭之失笑。 充电线将好些东西缠绕在一起。邹沫索性将充电线拿起,好些东西洒落出来,连带着手机不慎掉在椅座下,屏幕键误触亮起,孟庭之先一步帮她捡起,无意扫到屏幕上她先前搜索的新加坡旅游攻略。 “打算逛逛?” “恩,前几天都没什么时间。” “什么时候回去。” “后天。”他问一句,她答一句。 “后天”他沉吟着,时间实在是很短,“如果你不介意,我倒是能给你当导游。我对于新加坡还算了解,知道哪些地方值得去,至少不会让你白来一趟。” 她反射性地想开口拒绝,却只见他神色寥寥,捏了捏眉心,“连着工作了几日,倒也很久没有出来好好逛一逛了。幸好你来,给了我借口。”似半开玩笑。 她却知道他神色里的疲惫不假,他向来忙起来便不顾身体。她忽然有冲动伸手为他抚平皱起的眉。 她压下内心的潮动,转头看向窗外快速后退的景色,“谢谢你愿意抽时间陪我逛。”又忍不住轻声“多注意身体。工作也要适度。” 他应了声。车内再次沉默。这句话从前邹沫便时常提醒他的,现在也听来熟悉。 那人离开后,别人当他是天生工作狂,为了钱不要命,其实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闲下来,便要任由无边的失落感吞噬自己。 后来遇到了邹沫。她以为是他在救赎她,其实,他们不过是互相救赎。 最难熬的日子里,邹沫陪着他,像个小管家那样,管着他,他竟也任由她管。不许抽烟,不许过度工作。在那段时间里,他戒了许多恶习,现在想来,那几年竟是最愉快的。 至少,是他暗淡的人生里,带着光亮的一段时光,而这光亮,来自于邹沫。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 * 这几天来的事情实在对于邹沫来说,实在像一个又一个扔过来的包裹,她接得措手不及,却还要提心吊胆,惶惶不安,不知拆开是炮弹还是蜜糖。 就像她设想过很多与孟庭之久别重逢的场景,或是在上海,或是在苏黎世,却不想会在新加坡遇到他,上帝真是处处设置“惊喜”。她只得硬着头皮承受着这过山车般的刺激体验。但到底,邹沫偷偷看一眼她旁边专心开车的男子,心想,但到底这还是“喜”多过于“惊”。毕竟她从不奢望能够和他像现在这样平和地相处。也好,像现在这样就很好,她安分守己,他们相安无事。 他似乎察觉到她的视线,转头对上她的视线。她敛下神色,将视线移至窗外。 邹沫睡眠本就多梦魇,昨夜经了梦魇,便再也无睡意,直至天蒙蒙亮才睡去,又一早被Estelle叫醒忙,实在是累极了。 困意汹涌袭来,许是车内的空调徐徐吹得让人太舒服,许是身边有孟庭之在,放下一连几天的不安纠结的情绪,邹沫沉沉睡去。 这大概是她今年睡得最安稳的一次。 * 邹沫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天色垂垂暗矣。 眼前的景象由模糊变清晰,她忽然像是有一瞬间失忆,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她起身,揉揉额头,才发现身上披着一件男士的外套,铁灰色,手感摸上去便知是上等面料。上面有孟庭之的味道,温暖的,充满安全感的。 抬头看表,邹沫哀叹,自己竟睡了这么久。 孟庭之站在车外,斜依着车头,背对着她,高大欣长的身姿,白衬衫袖子随意卷起,露出精壮的一截小臂,随意而慵懒,这个男人,自有摄人心魄的魅力。 远处海岸船灯点点,沙滩上的人并不是很多。她仅仅能看见孟庭之的小半侧颜,他注视着远方海岸,神色静默,而寂寥。 下车,海风咸涩,吹得她发丝飞扬。 她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实在很难在沙滩上行走。只有一小段路,她深一脚浅一脚地晃到孟庭之身边。 “醒了?”孟庭之回过神来,看着她,嘴角蕴着浅淡的笑。仿佛刚才那个神色寂寥的男子不是他。 “你怎么不叫醒我?天呐,我竟睡了那么久。”邹沫扶额呻/吟一声。 “看你睡得香,实在不忍打扰。”孟庭之注视着她揶揄地笑。 邹沫伸手摸了摸嘴角,脸色渐红,自己刚才该不会睡得流口水了吧…… “这是哪?”邹沫准备换个话题。 “SENTOSA.” “实在是很美。”邹沫由衷感叹,又转头看向孟庭之,似是自嘲又是玩笑,“原谅我词汇量贫乏,只能这样形容。” “你从前文学课就上得不好。”孟庭之笑,耸耸肩,“我习惯了,大象姑娘。”他刻意咬重后四个字,故意逗她,像是要回敬她初见时喊的他那声“孟叔”。 她气窘,生了气的眸子,倒是晶莹剔透,熠熠生辉。 她该是这样的,孟庭之心想,他的女孩应该是生气盎然的,他见不得她眼底有郁郁寡欢的情伤。他只愿余生漫长,她平安喜乐。 “孟庭之!”她气恼地暗声叫道,竟恍惚仿佛还在苏黎世的光景,他寻她开心,她气得跳脚。 夜色如墨,他俊朗的脸笑起来,似有繁星点点闪烁。 今夜,她与他似乎有所不同,邹沫能够感觉到,他们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相处的模式。 大概晚风太凉,她打了个寒颤,抱了抱肩。 “走吧,带你逛逛。”孟庭之将车内的外套拿出披在她身上,自然娴熟,如同从前那样,似是察觉到她身体一僵,孟庭之顿了顿,轻声解释着缓和气氛,“披着吧,不然我可不想明天带着个小病号回去。” 他向来待她体贴,只是如今,再重温,她却鼻酸得想落泪。 正文 第6章 亲密 前尘往事,一并翻起,她内心如远方拍打着礁石的海浪,波涛汹涌。 他可知她要的不是他这样自然而然的体贴,而是得寸进尺地想要他的心。 也罢,也罢。就这样吧,能够在他身旁,这已足够让她欣喜。 她的高跟鞋实在不适合沙滩,她索性脱下,提着鞋,白嫩的赤足踩在绵软的沙滩上,缓缓地走。她今天穿的是职业的套装,剪裁合体的裙子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孟庭之视线下移,是她结实修长的小腿,呼吸一窒,旋即转开视线,压抑住不该有的情动。 他在做什么?他似乎最近着了魔,频频被这个小丫头乱了心神。 孟庭之招手示意不远处的酒店门童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 不久,门童便带了双全新的拖鞋过来。 “试试。”孟庭之抬眼示意邹沫。 邹沫依言乖乖换上鞋子,尺寸刚好。难得他还记得她的号码。“谢谢。很合适。”她抬头看向他,却又因黑眸的注视而不自然地收回视线低下头,脸庞微烫。 “合适就好,毕竟这里不保证没有碎贝壳,划伤了脚就不好了。”敛下神色,孟庭之抬腿继续往前走。 邹沫亦步亦趋跟上。 这样美好的景色,就她和他,真好。只愿时间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就好了,停留在,只有她和孟庭之的这一刻,邹沫心想。如同贪心的孩童,只想祈求时间过得再慢些。 “想什么呢?”孟庭之回头看着邹沫抿着嘴笑的样子。 “我在想,如果时间能过得慢一点就好了。”邹沫不经思索随口而出,旋即有些懊恼。 “不想回去?”孟庭之眼里蕴了笑。 邹沫讷讷的,不知点头还是摇头。 “唔,我们也着实很久没见了。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在这呆到明天。”孟庭之沉吟,思索着近几日的工作安排,似乎没什么大问题。 邹沫略略思忖,理智提醒她该与这个男人划清界限,但是她太想得到,他于她来说是毒品,她染上了这毒瘾,只想趁机贪婪地席上几口,如今一见,不知再见时何年何夕,戒与不戒,她顾不得那么多了。 “好呀。”她浅笑,一副坦然的样子。 * 游玩完一圈儿,已近八点。SENTOSA的景致不错,即使是夜晚,在浓墨的夜色笼罩下更有一种神秘的美。 沙滩旁的木屋,矗立在浓墨的夜色里,外墙挂满五彩斑斓的小彩灯,似落入凡间的星,那样璀璨炫目,这个时段游人不多,大多是三三两两耳鬓厮磨的情侣,余远处的浪潮拍打在岸上的声音,实在是令人舒服而惬意。 邹沫吊儿郎当地坐在木屋外的高高的木板架上,她是个喜欢轻松自在的,索性将拖鞋也脱了,手撑着木板,腿慵懒地前后荡起来,她向来爱涂樱桃红色的指甲油,衬得她的莲足更加白嫩可爱。 孟庭之拿着烧烤架出来,看着的就是这样的她,娇小的人儿包裹在他大大的外套里显得更加纤弱,望着挂在屋檐边的一串串的彩灯,倪自哼着不成调的歌。看来心情不错。孟庭之挑眉。 “我记得你从前就很喜欢这种。”孟庭之指的是彩灯。 “亮晶晶的,很好看呀。”她语气轻柔,像个孩子。又像想到什么,看着他说,“那时候你还笑我俗气。”语气抗议。 他浅笑不语,低头摆好烧烤架,着手生火烧烤。 她轻快地跳下来,拍拍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他瞅着她跃跃欲试的样子,挑眉,“想参与?” “总不能吃软饭呀。” “那就有劳女士将盘子摆好,然后坐着,稍等帮忙品鉴一下在下为您制作的烤串的味道。”他故意模仿伦敦腔,摆出一派古董绅士的样子。 她被逗笑,咯咯地笑起来。 “去旁边等着吧,这儿烟气大。”他忙碌着,笑意清浅地瞧她一眼。 “我也会烧烤啊,你别瞧不起人。”她嘟哝着抗议,“也不是很难” 他挑眉,他可记得她从前的厨艺糟糕到什么样。 她注意到他一脸“不信任”的神色,不服气地卷起袖子,决心证明给他看。 孟庭之抱着胸,闲适地看着她手忙脚乱地翻找调料,翻面,刷油 * 如果有地洞,邹沫想立马钻进去,真的。 毕竟面前黑糊糊的几串东西,让她不是很想面对。 已经不敢抬头看孟庭之的脸了。只是她仍旧能够注意到他因努力忍笑而颤抖的肩膀。脸烧得通红,邹沫搓着手指,简直想删除记忆。 “你可以笑出来。” “其实,嗯”孟庭之忍住笑意,竭力搜索着词汇形容眼前这些黑暗料理,“嗯其实也挺’艺术’的。” 她的脸烧得更红了。 “我来吧,”孟庭之接手处理起来,安慰她,“自己动手烧烤也不过就得个乐趣。总比餐厅里做好后端出来的有意思。享受过程就好,结果不重要。” 邹沫点点头,默默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做着一切。她老是有能力破坏一切,而他也总能适当地时候出现收拾残局。 炭火烧得旺,油滴下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虽说夜里有凉意,但围着炭火的一圈儿仍是有些热的。 孟庭之的额角有细密的汗沁出。 几乎是本能地,邹沫抬手为他擦汗。 两人俱是一怔。邹沫咬唇暗暗懊恼,今夜真是鬼迷心窍。 “谢谢。”他恢复了一贯的清冷与不动神色。 邹沫收回手,拢了拢后的发,慢慢踱到木板架前坐下。目光凝视远方,不知过了多久,感觉有人影靠近,她轻声道,“在这儿看日出一定很美。” “是很美。”孟庭之端着满满两盘的美食,在她身边坐下。 “你看过?” “恩。我常来,”孟庭之打开易拉罐的拉环,递给她一瓶饮料。又打开一瓶啤酒,仰头饮了一口。 她失笑,他还把她当小孩子吗,只给她饮料。“谢谢。不过,我更喜欢啤酒。”邹沫盯着孟庭之手里的冰啤酒,意有所指。 孟庭之举着手里的啤酒,眼神询问。 “我可以喝你的啤酒吗?” “当然。” 她接过他的啤酒,仰头饮了一口,感叹,“果然要冰啤才够劲。” 喝完才意识到这种行为有多亲密。 正文 第7章 好巧 “试试?”孟庭之递给她烧烤。色泽饱/满,香气逼人,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等等!”她像是想到什么,急忙从包里翻出手机,打开照相机,对着那盘食物拍起来,“好啦。” 拍完抬头,才发现孟庭之拿着充满笑意的眸子瞧她。脸又有些发烫了。她这样做也显得自己太土了。 “现在的年轻人似乎都喜欢这样,你们称之为——“吃前开光”?”他淡淡笑意泛起,为她解围。 “也不是,我就是想留个念想。”她讷讷解释道,久别重逢,他给她做的第一顿饭,算是纪念意义十足,这样的机会不多,只怕明日醒来,他与她又形同陌路。 他似乎猜想到她的想法,也转过头不再说话。 “吃吧。这两天好好玩。”他醇厚的声音响起,似是安慰。 “恩。”她低低应了一声,埋头吃了起来,又抬头故作欢笑,“真的很好吃。” “你能这么捧场我很开心。”他仰头灌一口啤酒,望着远处如墨的夜色,神色莫辨。 * 晚上入住的是当地的颇有名气的一家酒店。孟庭之似乎对这里颇为轻车熟路,门童看到他们便迎了上来,“孟先生,还是开给您备着的那间房间吗?” 孟庭之瞅她一眼,“给她另开一间,记我账上。”顿了顿,又附在门童耳边吩咐了几句。 “手机给我。”孟庭之转头对她吩咐道。 她有些迷惑,仍旧乖乖递上手机。 孟庭之快速在她手机上按下自己的号码,拨出,挂断。将手机还给她。“我的号码,有事联系我。” 他向来做事周全。 * 邹沫盯着不断上升的电梯数字,心里盘算着和他说些什么。 电梯镜子里映出他高大的身姿,脸庞线条冷硬,英气逼人。上天真是不公平,即使给他添了年岁,却愈发沉淀他的清俊。刚才和他在一起漫步海滩,邹沫就注意到有好几双眼睛盯着他不放了。恐怕若不是她在场,那群女人就扑上来找他要联系方式了。 “偷看别人并不是一个好习惯。”悠闲而低沉的声音自她身后响起。 她暗恼自己的出神。“你若不看我,又怎知我在看你。” 好个伶牙俐齿,孟庭之唇边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叮——”楼层到了。 走出电梯,她刚要开口,“孟——”,便被一阵铃声打断,是他的手机。 他略带歉意地看她一眼,接起电话,走到走廊另一边,“顾雨?” 邹沫的眸色暗下来,他望过来,她朝他作“晚安”的口型,挥挥手,他点头示意,她便进了房间。 “庭之,明天的例会怎么突然要取消?”沈顾雨在电话的另一头,语气轻柔地问。“明天建曦的刘总夫人生日会,也要推掉吗?” “例会的材料准备着,后天安排时间开,刘总夫人的生日会你替我去了,顺便准备些礼物,你安排妥当就好。到我这报销。”一贯的清冷的公式化口吻。 “好。”交代完工作,沈顾雨补一句,“听说你去了SENTOSA.” 呵,她的消息还真是灵通。孟庭之嘲讽一笑。 这几年来,沈顾雨的工作能力出色,又在孟氏集团工作了近十年,算得上是最了解孟庭之和孟氏集团的人。交代给她的任务向来完成得十分优秀,所以孟庭之留着她,但这几年,她似乎频频越界。 孟庭之心下有些不满。 电话那头窒人的沉默,让沈顾雨愈发确定自己的判断,拳头紧握,指甲嵌入掌心,却仍是笑着说,“那你好好玩。晚安——” 孟庭之率先挂断。 * 邹沫躺在绵软的大床上,滚来滚去,却仍是难眠,今天下午不该睡那么久的,现在反而精神清明。捧着手机,短信界面上的字删了又写。 “明天一起看日出吗?”不好,删了。 又写“听说明天天气不错,一起看日出吗?”这样问似乎也不大好,邹沫思忖着,抓抓头发,唉,删了删了。 邹沫扶额呻/吟一声,她能感觉到她和孟庭之之间的隔阂正在一点一点消除,后天即将回苏黎世,她想至少和他留个美好的回忆。 一阵门铃声响起。抬头看表,这个时间——难道是孟庭之? 邹沫快速起身细细理了理头发,又照了照镜子,确认无误,才打开门。 门外是刚才那个门童。 邹沫忽然有点失落。 “您好!这是孟先生为您准备的。”门童毕恭毕敬地递给她好几个纸袋。说完还用好奇探究的目光打量了她几眼。孟先生常来他们这,却不见带女伴前来,如今这位邹小姐看起来是有些不同的,不过孟先生竟没有与她同住一间,看起来像是情侣又觉得不像,实在令人好奇。 门童走后,邹沫心下疑惑,纸袋上的logo她并不陌生,都是些她平常下手都肉疼的牌子。打开纸袋,脸立刻发烫起来。除了几袋外穿的衣服,其中还有内衣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她的尺寸,所以什么尺寸的都有邹沫觉得此刻她可以羞愤致死了。孟庭之这也太过周到了。 洗漱完,邹沫披着湿发,并不打算这么快吹干。 打个电话给Estelle报平安,手机里仍是嘟嘟嘟的忙音,看来她仍旧和她的陈先生打得火热。邹沫勾嘴一笑。 夜深人静,闲来无事,她又尚无困意。 听说这家酒店的亮点就在于能够在阳台上看见整片的海湾,邹沫推开阳台门,才发现这与隔壁的阳台仅仅隔着一小段距离还有两片铁栅栏。 孟庭之的房间就在她的隔壁。阳台正好与她的紧邻。 她最近似乎运气太好,又在这碰见了他。 孟庭之坐在另一边阳台的椅子上,神色隐在墨色中,辨不清表情。 “好巧。”邹沫对着另一边的阳台提高声量说。 孟庭之闻声回头,便看见穿着宽松的浴袍,披着湿发的邹沫。 “孟先生深夜偷偷躲起来饮酒真是小气,不请我喝一杯?”她打趣他,声音在夜色里弥漫开来,显得特别柔媚。 他耸肩笑笑,“你怕是第一个说我小气的人。”若不请她来,他倒是无辜担了那“小气”的罪名。 “想喝便来。” 正文 第8章 邀请 “RoyalSalute50yearsold,全球限量255瓶。孟先生大手笔。”邹沫轻拢浴衣下摆坐下。 “你懂酒?”孟庭之为她倒酒。 “一点点。”她曾经多次跟着公司高层外出应酬,大大小小的场面如数见识过,算是耳濡目染。 “核果,花香,烟熏。”邹沫轻啜一口杯中的酒,眯着眼道,“传说中的’香水’口感果然名不虚传。” “你是否提前做了功课?”看着她像猫儿一样沉醉的样子,他不禁打趣她。 “算是吧。”她歪歪头,姿态轻松。 “如今的你和从前大有不同。”孟庭之黑眸注视着她。 “都五年啦,我要是不有点变化怎么行?”她摇晃着酒杯,神情感慨。 “你还好吗?”终是忍不住问出口。 “什么?”邹沫抬头看他。远处的海浪声有点大。 “我说,你还好吗?”他重复。 “好呀,每天吃好喝好睡好。” 只是没有你在。邹沫在心底默念。 “你进了时斐?我记得他们对待亚裔向来挑剔苛刻。”其实关于邹沫的这几年,孟庭之是有所了解的,他并非对她不闻不问,他的耳目众多,即使不见面,他依旧能每月收到关于她的近况汇报。 “何止挑剔苛刻了,简直是魔鬼。”邹沫想起刚毕业时求职碰壁的情景,“那时候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有时候赶完工作从公司出来才发现都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在地铁上又困又累睡过站” 说到往事,邹沫回想起那时的艰难,仿佛还历历在目。 “还好,都过来了。”她说着,唇边有浅浅的笑。就像她没有他一样,也都过来了。 “那你呢?”邹沫声音低低地,并没有看他,而是一瞬不瞬地盯着手里晶莹的酒,“你好不好?” “一般。”他评价中肯。这几年忙忙碌碌,出差加班,全球各地飞,他常常夜半醒来,忘了自己身处何方。偶有时候,竟也会想念她。想念她撅起嘴气嘟嘟地喊他“孟庭之”的样子。 “工作也不要那么拼命嘛。孟氏集团莫非想把业务拓展到全球各地?”她半开玩笑,却是真心劝他。 “正有此打算。”他笑着回复,语气调侃。 “孟先生就算不如此操劳奔波,以现在的身家也是开得起豪车,喝得起一万美金一瓶的酒的,”邹沫食指屈起扣扣酒杯,“钱太多怎么花得完,不如好好享受当下。” “我只是除了工作,不知道要做什么了。让自己闲下来似乎不是件好事。” 邹沫蹙眉,轻轻地说,“可是你这样我会心疼。” 孟庭之转过头看她,眸子里有暗潮涌动。 她说,她会心疼他。 他竟心里有一丝暖意与悸动。 两人相对无言,气氛一下子变得暧昧而宁静。 良久,邹沫轻柔的嗓音,慢慢地划破空气里的静默, “SinceIleftyou, Ihavebeenconstantlydepressed. Myhappinessistobenearyou. IncessantlyIliveoverinmymemoryyourcaresses, yourtears, youraffectionatesolicitude. ThecharmsoftheincomparableJosephinekindlecontinuallyaburningandaglowingflameinmyheart.” “这是1796年,拿破仑·波拿巴写给约瑟芬·博阿内斯的一封情书。写得真好。”她目光凝视远方,思绪似乎飘得很远,“那时候,那个老教授叫我起来朗读这段话,我站起来竟然念哭了。真是丢脸。” 阳台只一盏装饰性的小吊灯,灯光昏弱暧昧,孟庭之凝视着邹沫,忽然想起古人那句“且把铜灯观婵娟十根青葱遮玉颜。” 刚洗完澡的邹沫卸下妆容,面容也仍是精致的,湿发披在肩后,愈发显得楚楚可怜,纯真自然。 浴袍不是很合身,露出锁骨,两条细细的腿随意叠起,随着她的俯身,而露出领口里更多的部分,像一种无声的邀请。 孟庭之呼吸瞬间紧促起来,移开视线。今晚邀请她来似乎是个错误。 “时候不早了,喝完就回去吧。”他抬手看表,语气疏离冷淡。 她抬眸看他,有些不解他突然冷淡的态度。 今夜月色如水,这样的好时光,就她和他。明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她实在想趁此沉沦,管它结果如何。 “孟庭之,我后天就要回去了。”,她终于忍不住说,眸子蒙上一层薄薄的雾气,“就一晚上好不好?就陪我一晚上。” 她今夜来之前就做好了不顾一切的准备的,她是个瘾君子,他便是她的毒。 她知道她这样做不对,但她已经无暇顾及。 她太想,太想得到他了。 “邹沫,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得学会对你自己的行为负责。”孟庭之看着她,目光锐利而深沉,“回去吧。今天我就当没听过你说的这句话。” “那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孟庭之,”她抬眼看他,眼里水雾晶莹,重复着,“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为什么独独对她这样好,好到让她生了贪心邪念,万劫不复。 孟庭之一怔。 沉默良久,就在邹沫以为再也得不到答案的时候,只听得孟庭之清冷的声线在夜色里漫开,“我不知道。”孟庭之接着说,黑眸注视着她,“但是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沫丫头,你年纪小,别人对你好,你便记在心上。你以为那是爱,其实那不是。我既望你成长独立,不被别人一点点好便骗了去。又望你永远生活在我的保护里,不受任何伤害。”他顿住,又有些自嘲地开口,“但是让你永远在我的保护里并不现实,我如今,我如今只愿你能找到个能真正予你幸福的人。” “那你呢?” “我?”他望着远方的青墨色的天空,神色莫辨,语气寂寥,“沫丫头,我已近知天命。年龄足够当年你的父辈。” 不是没有想过就放手一搏,尝试着让自己陷进去,可是这对于邹沫而言不公平,她年轻,美好,值得更好的人。 “谢谢你。谢谢你予我的一切。”邹沫说着,咸涩的海风吹来,夹着海沙,吹迷了眼。 他转头看她,未及反应,已有绵软的唇贴上来,带着清冽的核果、花香、烟熏混合的味道。 正文 第9章 一吻 一吻结束,她眸子亮晶晶的,似乎盛满了天边繁星,眼底却有豁出去的决绝与勇气,看得他心底一震。 “孟庭之,你对我有情。”她宣判。说出了他心底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这一吻就当离别礼物。”邹沫站起身子,俏皮地对他眨眨眼,旋开门把将要出门前,顿了一下,“明天最后一天,希望你不会向五年前那样突然消失。” 她回头望他一眼,巧笑盼兮,美得惊心动魄。 不及他回答,倩影已经消失在门口,门被“砰——”地一声阖上。 喧嚣落下,余他在室内,一室空旷寂静。 孟庭之抬手轻抚嘴唇,身子隐在墨色的夜里,看不清神色。 * 邹沫关上门,贴在门板后面,呼吸急促,心境难平,身上的力气似乎随着门阖上的那一刻全部流失了,身子顺着门板慢慢滑下,跌坐在地上,她的唇上还残存着孟庭之的温度,炙热的,险些让她沉迷的。 走廊另一头,有细碎的声音,邹沫抬头,是几个服务员在往她这好奇张望。 她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竟坐在了孟庭之的门口。 场面确实奇怪,妙龄女郎穿着浴袍,半湿着头发,深夜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孟氏集团总裁孟庭之的房间门口。传出去大概又是一则不得不说的八卦秘闻。 邹沫理一理头发,扶墙站了起来,勾唇自嘲一笑。她最近似乎频频犯淑女大忌。 * “孟大老板,你可知道现在是几点了?”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刚被吵醒。 “醒山——怎么了。”一阵娇媚慵懒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钟醒山拿开电话,声音性/感地软言安慰道,“BABY,我出去接个电话。你好好睡。” 接着是悉悉索索的穿衣声和推门而出的声音。 “这是第几个温香软玉?”孟庭之在电话这头调侃。 “忘记了。”这几年他身边经常换人,有时候醒来一睁眼,旁边又是另一佳丽。 “你这种年龄,要注意节制,适当滋补身体。”孟庭之一手玩着打火机,看着忽闪忽灭的火苗,略带玩味地提醒。 “孟大老板凌晨四点打这个电话来就为了提醒我不要透支?”电话那头暴走,咬牙切齿地强调,“凌晨四点!” “坏了你好事实在抱歉。” “说吧,你孟大老板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突然打电话来是为何事?” “醒山,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孟庭之切入正题。 电话那头微微一怔,“大概是见而欢喜,离而想念。”又补上一句,“怎么?别告诉我你没爱过。” 是啊,他确实爱上过,不过是少年时代的暗恋,算不得两情相悦。 他为了护她周全明知她不爱他,明知她怀着别人的孩子,却仍给她一份婚姻,对于爱,他向来是慷慨的,予取予求的。 他以为自己可以保护那人一辈子,后来才知道一切都是徒劳。 美好的事物昙花一现。 他却永远记得那人在他怀里死去的模样。 “庭之,陈榷的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你总该放下。”钟醒山的声音渐沉。 良久,电话另一端传来孟庭之略带颓然与寂寥的声音。 “醒山,我好像爱上了一个小姑娘。” 五年了,他以为彼此不相见便能化淡那些心底压抑着的感情。 却没想到时间能冲淡一切,也能使有些东西愈演愈烈。 终是在如今重逢时,收不住场了。 他似乎,不能再骗自己了。 “小姑娘?你之前和我提起的,你资助的那个孩子?”钟醒山一愣,又正色道,“庭之,我记得你在生意场上向来决断分明,在情场上,你倒像个懦夫。” 电话收线,孟庭之站起来,双手插兜,远方的天空微微泛青,将亮未亮。耳边回荡着钟醒山的那句——“庭之,该爱便去爱,管它年龄悬殊抑或怎的,人活在世间不容易,错过便是最大的过错。” * 一夜未眠,孟庭之索性拿起外套外出散步。 此时的海滩还是十分空旷静谧的,偶有海鸟飞过,细浪翻涌。 又看见了她。 坐在海岸边上,背影纤弱。 如墨的长发披散开来,大大的羊绒披肩,将她小小的身子包裹住,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裙摆随着海风飘摇。 就仿佛随时要乘着风归去。抓不住也留不住。 孟庭之走近她身边,她还未发觉,倪自望着远方的天空出神。 突然不忍打扰。 不知过了多久,远方天空有红日破晓,近乎于血的颜色浸染着大片的云朵,天光自云朵间倾斜下来,海面波光粼粼,三两只海鸟轻点海平面飞起。 金色的光散在邹沫脸上,有泪水无声地滑下。 “怎么一个人?”孟庭之带着磁性而低沉的声音自背后响起。 邹沫转头,才发现是他。 外套随意地搭在手臂上,黑色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伟岸身长地立在她面前。逆着光,邹沫看不清他的神色。却也能感受到这个男人身上沉稳的气息。仿佛望上一眼,就能让人沉静下来。 急忙擦拭脸颊边的泪痕。看得出神,竟没发现他来了。 孟庭之皱眉,望着她泛红的眼圈,她哭了?为何哭? 就连邹沫也不知自己无缘无故为何哭泣,是因为那壮阔的破晓场景,亦或是内心那些不安的情绪,她自己竟也不知。 眼前出现一方手帕,又有温润的声音响起——“用这个。” 她一愣,木木地接过。 手帕上有他好闻的气息,还带着他手心的温度。 手帕展开,上面有GERKIA的logo,拿这方巾给她擦眼泪,他也真是舍得。 “出门带手帕,不是老派就是骚包。”她开玩笑,眼睛红红地笑着看他。 “那我大概不属于后者。”他唇边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似是在宽慰她。 “来看日出?” “恩。”她低低应了,现在才想来昨晚的那一吻,脸颊微微发烫。 “怎么不叫上我?你一个女子,夜里独自一人出来终究不安全。” 长久没有得到回应,孟庭之转头看她,才发现邹沫的脸红得出奇。 脸红?为何脸红? 孟庭之突然想到昨夜的那一吻,恍然大悟。 看着将将要把脸埋进胸口的人儿,孟庭之眼底升起玩味,现在才觉得害羞,是不是晚了点? 正文 第10章 朋友 “回房间补觉还是吃早餐?”孟庭之问。 “啊?”邹沫抬头看他,眼眸迷离。 “这个点,大概餐厅还没营业。”孟庭之看了看表。 “四处走走吧。反正回房间了我也睡不着。”邹沫说。 孟庭之挑挑眉,没说话,却是长腿迈开。静默地陪她在没什么人烟的沙滩上闲逛。 这个点,一切才刚刚苏醒,时间仿佛也静了下来,慢了下来。 邹沫很喜欢这种静谧的氛围,安详,宁静。特别是身边还有他在。 “这几天是我这几年来,过得最好的了。”邹沫轻声感叹。 “这么容易满足?”孟庭之看她。 “知足常乐,孟先生。”她看着他,转过身倒退着走。海风习习,吹起她的裙摆与披肩。 他看着,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不自觉出了神。 * “坐这吧。”走得久了,终于是有些累,邹沫寻了个木亭坐下。 身后是一家餐厅,肉骨茶的招牌挂在正中间,门帘半掩着,还没有开始营业,但透过窗子,能看见里面已有三三两两盏灯光亮起,还有大概是刚刚起床忙碌着的店员。 “你是谁?”稚嫩清脆的孩童的声音响起。 邹沫转头,便看见一个孩子直直地好奇地看着她。 邹沫起身,蹲下,与他平视。 “那你又是谁?” “我爸爸是这家餐厅的主人。”小孩儿奶声奶气地认真解释。 “你叫什么?” “Aaron” “Aaron,你好,我叫邹沫。”邹沫微笑着伸出手,和他握手。 “你要和我一起玩这个吗?”小孩儿邀请她,指指沙滩上的半成型的小沙雕,“我想堆个城堡,老是堆不好。” 邹沫看孟庭之一眼,他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 “好呀。” 邹沫走过去,和小孩儿一起研究起来。 “加个拱桥怎么样?” “这儿得弄个柱子。” 大功告成,邹沫拍拍手,看着面前的小城堡,和Aaron互视一笑。 “耶!”Aaron伸出手快/活地和邹沫击掌。 “等等!”Aaron像是想到什么,仰头拉拉邹沫的裙摆,邹沫俯身,他偷偷地附在邹沫耳边,眼神还时不时瞄着孟庭之,说,“从刚才开始那个奇怪的叔叔就一直在看你。” 邹沫看向孟庭之,他笑意悠闲地看着他们,清晨的阳光洒在他高大欣长的身姿周围,仿佛镀上一层蒙蒙的光环。这个男人似乎一直都是这样闲淡优雅。 “那个叔叔是我的朋友。”邹沫弯了弯嘴角,孟先生到哪都很吸引人注意。 “你很喜欢小孩儿?”孟庭之走了过来,淡笑着问。 “是呀,小孩儿多可爱呀。” “我不是小孩儿,我已经五岁了。”小男孩儿伸出五个手指头,严肃而认真地看着邹沫。 邹沫闻言失笑。 “或许,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小男孩儿略略歪头思考,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邹沫,“你长得很好看,而且会堆沙雕,很符合我对于未来妻子的标准。” 邹沫一愣,她这是被小孩儿表白了? “谢谢你的夸奖,Aaron。但是恐怕这个姐姐不能当你的妻子。”孟庭之挡在邹沫面前,低头对Aaron说。 “为什么?”小男孩儿皱眉,思考的模样出奇认真,“年龄不是距离。” “Aaron,你在干嘛呢?”餐厅里走出一名妇人。 “妈妈,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找到的新女朋友,我正在追求她。”Aaron拉着邹沫的手,认真地说。 妇人捂着嘴笑起来,摸摸Aaron的头,“恐怕这不行,这位姑娘,已经有男朋友了。”说着,她转头对邹沫说,“不好意思。小孩儿调皮。” “没事。他很可爱。”邹沫微微一笑。 “你的男朋友很英俊。你们看起来很登对。”妇人错将她和孟庭之视为情侣。 邹沫脸红,刚想解释,却见孟庭之一派坦然自若,并没有解释的意思。她急着解释反倒有些奇怪。 Aaron被他的母亲带回餐厅的时候,仍转过头,充满敌意地瞟了眼孟庭之,不甘心地对邹沫喊:“你可以考虑一下,和他分手,我的怀抱随时向你敞开。” 邹沫歪歪头,笑着和他挥手。 * 早晨七点半,事先预定好的餐厅里就已经有不少的人。 推门而入,轻柔的乐曲声交杂着杯盏碰撞的清脆声和细密的低低的交谈声。 “孟先生,邹小姐,请随我来。”侍者将他们带到原先预定好的位置。 孟庭之体贴地帮邹沫拉开椅子,他一向绅士。 “吃什么?” “随便。”邹沫脱口而出。 孟庭之想起一个段子,拿来当笑话讲给邹沫听,“我从前看过一个段子,说的是一对情侣到餐厅就餐,男方问女方吃什么,女方答随便。男方于是提议吃海南鸡饭。女方说不喜。男方提议吃佛跳墙,女方亦不喜。男方最后问女方吃什么,女方亦答随便。” 邹沫闻言笑起来,他是意有所指。却因他说的那句“一对情侣”而心下怅然。 孟庭之也自是想到失言,紧抿薄唇,看向窗外。 “那我吃咖椰烤面包,软烹鸡蛋,再给我一杯拉茶。谢谢。”邹沫合上菜单,对侍者礼貌一笑。 “椰浆饭、萝卜糕、咖啡乌。”孟庭之淡淡吩咐。 待餐上齐,琳琅满目,看起来秀色可餐,倒是让人胃口大开。 “你似乎还是很喜欢这种有强烈的苦味的东西。”邹沫看着孟庭之手边的咖啡。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孟庭之气定神闲地啜一口咖啡,抬眸看着她,眼里闪过戏谑的神色,“你点的都是当地特色。我以为你还会恋恋不忘地想吃小笼包。” 她从小就爱吃小笼包,岭城阿妈最会做的也是小笼包。 每天早餐吃腻了孟庭之做的三明治,她就会抗议,想吃小笼包。 偌大的苏黎世,到哪里给她买小笼包? 仍记得她眼睛鼻子红红地,不吃早饭抗议着的样子,还不忘跟在他后头,念念有词,“小笼包,小笼包,小笼包” 邹沫女士真是从小就有锲而不舍的吃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