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被砸死的 辛小絮忘了自己是从哪儿听来的一句话,简洁明了的八个字——“生即是死,死即是生。”她原本还觉得这句话根本就是毫无逻辑可言的瞎说。可是现在,她却信了。 她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了死过一次的人。那天没有课,傍晚,辛小絮的母亲过生日,她从所在的大学里出来穿过马路去对面的鲜花店给母亲买康乃馨。从花店抱着一大束康乃馨出来,还没走两步,她就被从楼上居民家里掉下来的花盆砸死了。 灵魂就那么慢慢地从失血过多的身体中抽离,然后轻飘飘的向上,再向上。最后,辛小絮的魂魄就漂浮在空中,俯视着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的自己。她躺在血泊里,嘴角还微微向上扬着,好像还在想着今天给母亲买的礼物母亲如果看到,一定会开心的合不拢嘴。 她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更来不及惊讶。一切都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人连躲闪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生生的被命运砸中。辛小絮的魂魄悲悯地别过头,心里有些哀伤。 自己,就这样,死掉了?那速度可真快啊,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挨了一下子,然后就死掉了?她才不甘心! 辛小絮想,她可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已经活够了,到了该死的年纪了。 “喂,你该走了,别拖拖拉拉的。”小絮正在胡思乱想着,眼泪也没来得及擦,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就本能地转过头去——说话的是一名穿着黑西装打了红色领结的小男孩,大约只有七八岁的样子。正是天真烂漫的好年纪。 “喂,你才该走了,我又不认识你,休想和我套什么近乎!”小絮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牙尖嘴利的姑娘,但是她一想到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了,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想说什么他还管得了? “哼,谁和你这鬼魂儿套什么近乎!”黑色小西装红领结的小男孩摇头晃脑,转过头望了一眼身后出现的一身白色长衫的高瘦男子,翻了个大白眼,一挥手对身后的瘦高个儿说,“老白,你不跟着小丫头介绍介绍咱俩什么来历?” “哦,你,看着我的眼睛!”那个被小男孩叫做“老白”的瘦高个儿走上前,就站在辛小絮的面前,辛小絮觉得眼前顿时被什么东西挡住了光线,就那么一晃眼的黑了一下,她使劲摇摇头,终于适应了眼前的环境,按照瘦高个说的仰头对上他的眼睛。 “然后呢?”辛小絮觉得这种奇怪的事情竟然让自己给撞上了还真是有意思,待会儿回家一定要跟老妈好好得瑟得瑟,可是她转念一想,自己现在已经是鬼魂了,估计想要回去是不大可能了吧? “他是常小黑,我是白大常。我们两个是一个纵横阴阳天三界的组合——黑白无常。”白大常介绍道。这期间,他还不忘自恋地把散在额前的一缕长发往耳后甩了甩。 黑白无常么?开毛线玩笑啊! 她不相信,撇撇嘴低头往地下看,透过虚无缥缈的云层,她看见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体被呼啸而来的救护车里下来的一群穿着蓝色急救服的人抬上了担架,旁边围了好大一圈的人,她被花盆砸到的地方,那个碎掉了的花盆碎片和泥土中间,绿色的仙人球上小米色的小花颤颤巍巍地开着,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它的处境。 那碎瓦片和泥土的旁边,一滩原本鲜红的血迹已经渐渐被风吹干,变成颜色不那么触目的暗红色。 ——那是她的血。辛小絮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个人会死得比她更无辜的了。 “别看了,你就是再看,那车里拉的也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而已,而且,还是一副已经残缺到无法修补的躯壳。”小男孩整整衣领,特别欠扁地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踮起脚尖在辛小絮的肩膀上大力地拍了拍,模仿着大人的口气说:“孩子,不要悲伤,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吧!” 节哀?她都已经死了他还让她节个毛线的哀啊!辛小絮果断有了一种想要冲上去劈他一个大巴掌然后俯下身用吼的说:“尼玛死的不是你你丫也不能就这么幸灾乐祸啊!” 但是她没有动,她只是轻轻往下拉了拉嘴角,以此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怨愤与不满。嗯,这姑娘就是心里胆大,但是要让她将心里想的都付诸于行动,那还不如先灭了她来得容易些。 “额,我本来想说,你其实……不该死这么早的……但是……”被常小黑小子叫“老白”的白大常哭丧了脸,一本正经地对着辛小絮鞠躬九十度,然后接下去说自己的“但是”:“但是,都是常小黑那个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二货,他又把我们要勾的魂魄给弄错了——对不起辛小絮小姐,我们让你白死了一次!对此,我代表常小黑向你表示十二万分的歉意,希望你能够原谅他并且接受我的道歉。嗯,就是这样。” 老白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就连一句废话都听不到,辛小絮小小郁闷了一下,她刚才好像听见那瘦高的家伙说什么,她其实是被勾错了魂魄的? 既然这么说,那眼前这俩家伙,一高一矮,一个面瘫一个古怪,一个白色长衫一个黑色西装……这俩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拿着勾魂索索命的黑白无常? 尼玛!辛小絮觉得自己瞬间就崩坏掉了。满脑子都只剩下自己怨念满满的哀怨的表情,“勾错魂了?你们家勾错魂把人命给勾没了就这么简单鞠躬道个歉就算完事儿了?啊?我身体呢?我还回的去吗我?”辛姑娘彻底爆发了,她一下子跳起来揪住黑西装小子的白色衣领,怒目圆瞪,威胁他:“你说,你一个小小屁孩你玩什么不好,干嘛偏偏要找到我头上让一花盆就这么活生生的把我一根红苗正的祖国大好青年给砸死了呢?” 她的心里开始滋滋往外冒火,拦都拦不住。愤怒的火舌犹如一条吐着信子的蛇,在辛小絮的脑海中发出“嘶嘶”的声响,仿佛要占据她整个大脑一样,怎么赶也赶不走。 “不要叫我小屁孩!告诉你,小爷我有名儿有姓,我叫’常小黑’!”常小黑被揪得踮起脚,一张原本惨白惨白的小脸儿上倔强地扬起来。他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挣扎了几下,就像是在练习狗刨式游泳一样,接着便开始大声嚷嚷:“喂,喂,女人!放我下去!” 辛小絮脚踩一朵飘悠悠的白云,凶巴巴地撇过头表明自己坚定的立场:“放你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嘛……”她的眼风顺带扫了一眼老白,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你们既然把我的魂魄找错了,就该想办法补救!”至于怎么补救嘛,她觉得,最好就是让自己还回到原来的身体里去,也许她现在正在医院的病房躺着,父母正焦急地围在床边等着她醒过来呢。想到父母,辛小絮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一下子就没了精神,一松手,常小黑差点儿腿一软就摔跟头。 “要是想回原来的身体,那你还是别想了——你原来的身体早就因为失血过多死掉了,而且,现在它恐怕已经被推到医院的太平间里和那一堆尸体做伴了,亲爱的你不想玩儿诈尸吧?”常小黑一被放下来,就又恢复了开始时的嬉皮笑脸样子,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珠子眨巴眨巴,心里那小算盘就开始噼里啪啦拨起来。 “那你说,你们两个到底想怎么办?”辛小絮这回是彻底对这俩不靠谱的黑白无常失去耐心了,干脆直截了当问出去,就等着常小黑怎么回答了。 “亲爱的,别着急嘛,咱们先去我们办公室,然后坐下来听我慢慢说……”常小黑小手一挥,三个非人类就到了阴曹地府门前。 地府大门上挂着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横幅,上书几个龙飞凤舞的金字--“地府欢迎您”。辛小絮觉得略囧,跟随着常小黑走进去,白大常跟在后面,手里举着只勾魂幡,好像是跟在她后面的保镖一样。不过这人都死了,威风有什么用啊。 “常小黑,我说,你靠谱么?”让辛小絮没想到的是常小黑和白大常的“办公室”竟然极有现代化气息,茶几、沙发、办公桌……一应俱全。 “放心放心,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勾错魂了--上一个我按照她的要求把她送去了一个只有男人的国度,她是寿终正寝的,享年三十一岁,从那边回来的时候看见我还跟我打招呼,特别亲热地唱‘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常小黑整了整衣服,笑眯眯的一副奸商相继续说:“亲爱的,你想去什么地方啊?” “……别着急,你不是说那女的是寿终正寝么……在你们眼里三十岁就算寿终正寝啦?”她要是再活过来,只能活三十年,多憋屈啊。 “咳咳,不是这个意思,你要知道我们是按照她的要求给她提供的生存环境……”常小黑开始用手往后梳着他那黑亮黑亮的头发,委屈地一扁嘴,说:“她原本的寿命应该是八十一岁,可是……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么?” 正文 第二章提出条件 “啊呸,我怎么会知道?你丫以为姐姐我先知啊?我要知道她怎么死的,我就不会死得这么不明不白了!”辛小絮很是愤怒,她觉得现在要是有一把火的话,她一定会毫不犹豫把常小黑这丫的架在火上烤成“黑糊焦”! “好吧,我告诉你,她是撑死的。”常小黑忽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脸来,一张本就惨白惨白得有些瘆人的小脸儿现在就变得更恐怖了几分。他伸出右手食指放到自己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左右看了看,确定周遭没人偷听偷看,才把脑袋凑到辛小絮的耳朵边上,用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我可是好心才提醒你的,你最好不要去那种全部都是男人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你会很危险的哟~” 辛小絮只觉得自己内心有一万只甚至更多的草泥马神兽奔腾而过,踩得她那颗坚强的小心脏也开始颤颤悠悠起来。 “哟,哟你妹啊!”辛小絮使劲翻了个白眼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然后身子往后一靠,舒服地陷进柔软的沙发里去,她偏着头认真想了想,开始说起自己的条件:“我可没心理变态到那种程度让自己早死什么的!嗯,我也不想去别的地方,你把我原来的身体还给我好了,让我原地满血复活呗,这样咱俩都万事大吉了!” “……”常小黑抽嘴角,张口结舌,半天才结结巴巴吐出来几个字,让辛小絮的所有希望都破灭掉了--“这,这,不可能……” 诶,难道勾错魂真的就不能再还回去了么?辛小絮心里忽然一阵难过。 “那,你说我可以选择自己转世投胎的地方?” “按理说,是不可以的,但是既然是我把你勾来的,我就得送佛送到西,你的所有愿望我都尽力给你办到,不然也不能让你白白死一回不是?”常小黑坐回办公桌后面去,翻着一本泛黄的册子,笑嘻嘻不知道在上面查着什么。 白大常疑神疑鬼的自告奋勇说要去外面守着,不然待会儿有小鬼巡逻突击检查什么的,连个通风报信的鬼都没有,常小黑和他两个人就都得丢工作了。 “嘛,我条件不多,就三条。”辛小絮仔细在心里盘算了半天,才谨慎地开口:“第一条,我不要去太有钱的人家。”在她看来钱太多了并不是什么好事,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她可不想以后到了另一个世界还要每天因为钱而提心吊胆的生活。 ”Ok~这个好办!”常小黑像模像样地在本子的一页页脚的字上用毛笔蘸了朱砂勾了一下,抬头看一眼辛小絮,“下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不要太漂亮,我可不想再红颜薄命一回……” “可以,继续~” “第三个条件……”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有些紧张的说出第三个要求:“如果我在另一个世界遇到什么困难,你要保证随叫随到,帮我解决问题!”他也说了啊,要“送佛送到西”的,她这尊佛现在还需要他的承诺才成。 “什么?要我随叫随到?”常小黑放下手中的本子,不可置信地眨眼,然后又使劲掏了掏自己的耳朵,好像在怀疑自己耳朵出了什么问题:“小絮姐姐啊,我也只是个要等着拿工资吃饭的小鬼而已,阎王要我随叫随到,你也叫我随叫随到,你真以为你和阎王一样啊?” “我不管,你不答应也没关系,姐姐我这回还就破罐子破摔了--你要是不答应我这三个条件,我就赖在你这办公室里不走了!”她的态度强硬起来,颇有些想要宁为玉碎的感觉。 “……好吧,你如果真的有急事,就在心里默念十次‘常小黑大人英俊帅气’,我听到,就会去见你。”常小黑苦了脸,再也笑不起来,两道浓眉耷拉下来,深深叹口气,无奈地抬起笔,在登记薄上写下了辛小絮投胎转世的时间地点和家世,就这么草草决定了她的下辈子生活。 辛小絮却并没有因为自己提的三个条件常小黑都答应了要照办而欢欣雀跃顺带畅想一下未来,她陷入了迷茫,前头是一条未知的路,也许是万丈深渊永劫不复,也许,就是古诗中说的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新的生活正在等着她去体验。 可是直到辛小絮真正转世投胎到了另一个世界,她才知道原来常小黑这厮根本就不靠谱!不过当辛小絮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能再变回原样了……” 祝国国历一十六年,都城长乐楼。 正是初秋的时节,夏日的燥热还未褪去。辛小絮趴在雕花的窗棂外悄悄向房内观望,常小黑站在她身后,仍旧是笑嘻嘻的模样,对她说:“就是这个地方了,你进去吧,我只能送到这儿了。”他指了指紧闭的房门,“你这一世的母亲是宋柒郁,是这祝国都城祝城长乐楼中风头最盛的歌姬,她未婚产子,注定你的出生本就是需要隐瞒的事情,我言尽于此,说太多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你自己机灵点儿见机行事吧!” 庭院深深,院墙上爬满了凌霄花,绿色的叶子上缀着一团一团喇叭似的花,在风中轻轻摇摆。辛小絮还有些呆愣,而常小黑早已不见踪影。得了,一听刚才常小黑的那番话,她的心里就开始不停打鼓,心想也不知道这常小黑到底靠不靠谱。 她犹豫了一下,穿墙而过。 这是一间称不上华丽甚至有些简陋的屋子,房梁有些腐朽,屋子里散发着一股子霉味儿。辛小絮打量着房间,古色古香的摆设,围着纱帘的床榻上一名身着红衣的女子正咬着被子尽力不发出任何声响,忍着剧痛,独自生产。空气中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让辛小絮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但是更令她心惊的,还是床上那名看起来也不过只有二十出头的女子,大红的衣衫下,那掩藏的血迹中掺杂的难言之隐。 “小絮亲爱的,你快去你娘亲肚子里呆着,不然孩子生不出来,你就甭想投胎做人了!”蓦地,虚空中常小黑恶作剧般的声音凭空响起。 辛小絮索性一闭眼,朝床榻所在的方向冲去…… 她再张开眼睛时,已经变成了婴儿模样。她依稀记得那脐带是女子自己剪下的,她身上的污渍,也都是那女子强撑着虚弱的身体独自一点一点清洗掉的。 这已是辛小絮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在宋柒郁眼里,她和别的婴孩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孩子小小的五官还没张开,皱在一起,并不好看。独独一双眼睛睁开时,却偏偏灵动有神,仿佛这只有三个大的小女孩,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一样。 “袖儿,从今往后,就只有我们娘俩相依为命了。”宋柒郁哄着孩子入睡,把孩子抱在怀里轻轻摇着,目光温柔得仿佛要滴出水来。这世间,所有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是这般眼角眉梢都洋溢着喜爱与期待的吧? 辛小絮砸吧砸吧嘴,又眨了一下眼睛,表示自己在听。她还不会说话,但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倒还是可以的。宋柒郁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宋红袖。” 从此辛小絮这个名字,就成了一个过去式,代表着过去的那段回忆。然而凡事只要贴上了“过去”的标签,就标志着,再也回不去了。 时光从来最是无情。 祝国国历二十九年。春末。红香院。 “你这姑娘多大了?”红香院的柴房内,一个满面脂粉的中年女子伸出一只手捏住蜷在角落的小女孩的下巴,轻轻抬起来仔细瞧。 “……”宋红袖默默瞅了那女人一眼,并不说话,她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脖子,那女人身上的香味太浓,而且很是刺鼻。她最受不了这种奇怪的味道,说香不香,说臭不臭,却偏偏教人觉得恶心极了。 “钱妈妈,我家闺女今年已经十三岁了。”穿着粗布衣衫的妇人从门口往内走了两步,笑盈盈殷勤的回答。那妇人约莫有四十多岁,说话的时候,眼睛滴溜溜转着,显然不是什么良善忠厚之辈。 “哦,十三了……这丫头怎么脸上还蒙着块纱?”红香院的老鸨用另一只手掀开了宋红袖用来遮挡的面纱——“呀!这是造了什么孽呀,好端端一张小脸儿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面纱刚一揭开,老鸨便被眼前看到的一张脸给吓住了。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左半边脸皮肤光滑白皙,就如同刚剥了皮的煮鸡蛋,而右半边的脸颊上却布满了红色的硬结,让人看一眼便觉得触目惊心,不忍猝看。 “那个……钱妈妈,实话跟您说了吧,我就是因为我家闺女这张脸毁了,才想着给她找个安稳的去处好安身的……”妇人的眼里原本也是满满的惊异,可是一转眼,便看不出任何痕迹,她从衣袖中扯出一条帕子,先装模作样的抹了一把眼泪,才开口继续说道:“说起来,我家这闺女实在可怜得很呐!您不知道,她脸上这伤疤是前些日子家里走水,她一人在家,睡着了,叫火给烧的。半张脸磕在火盆里,被救出来时三魂已丢了两魂,纵使极力保命,这脸上的疤却怎么也消不下去了——我们这穷苦人家养个闺女不容易,原本还指望着她大些嫁个好人家,也能帮衬着我们些。可是您瞧见了,现在她这幅模样,哪里还嫁的出去?是以,我和老头子一商量,就想着让她来您这红香院。旁的是不成了,这丫头勤快,在厨房当个帮手,或是扫扫地浇浇花什么的,这些琐碎的活儿她都干得来……” 说完,那妇人借着擦眼泪偷偷瞄了老鸨一眼,看她只是一副听故事的样子,丝毫没有动容,那妇人也急了,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拉起地上的宋红袖,丝毫不怜惜地把她推到老鸨面前,就像推销一件商品一样随意自然:“我家姑娘从小练舞,舞也跳得极好……钱妈妈,咱明人不说暗话,孩子爹的意思是,我们家再穷也不至于去卖闺女,如今这闺女放在您这儿,您只需给我们带几样回礼回去就成了,这样又给您省了买烧火丫头的银子不是?” “原来如此……”老鸨眯细了眼将目光重新投回宋红袖身上,对她说,“从今儿起你就是我红香院的人了,只要你乖乖听话好好干活,就有你一口饭吃——听见没有?” 宋红袖怯生生抬眼望着她,一双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她不说话。 “我说,你送来这丫头不会是个哑巴吧?”老鸨转头问那一脸尴尬的妇人。 正文 第三章母女夜谈 柴房中光线昏暗,门缝中透出一线阳光,依稀可以看见宋红袖此时的表情,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她沉静得如同一汪深潭的目光中微微泛起的涟漪。 那个声称是自己娘亲的人,其实是个人贩子,她是前日到房后那条河边洗衣裳的时候被人打昏带走的。她再醒来,人便已经置身于这柴房之中了。她听那钱妈妈说,这里是红香院。她记得这个地方,离自己和宋柒郁所住的四喜巷也不过两条街的距离。她伸手把纱巾戴好,遮住脸的时候悄悄用手摸了摸自己右半边脸颊,硬结满布,凹凸不平,感觉就像是癞蛤蟆的皮一样,令人厌恶。 宋红袖也不知道自己的脸,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她被带到这里之前,这张脸还是端正清秀的。 没有镜子,但宋红袖也清晰的从钱妈妈的惊叫和诧异的眼神里看出了些什么——她的脸,必然是极骇人的了。 如今这样的处境,她只有以不变应应万变。她打定主意不说话,装哑。 “她……是哑巴,天生的。”那妇人倒是挺会顺竿往上爬,她见宋红袖不说话,为了省事,直接顺着老鸨的话,说宋红袖是个哑巴。 宋红袖在心里笑眯眯把那妇人全家挨个问候了个遍,这才觉得心里舒畅多了。 那老鸨听妇人这么一说,心思也活络起来,不会说话好啊,也不会给她惹什么事,况且,这是白送进门的干活儿的人,不要白不要啊! 妇人眼瞅着这笔买卖有希望了,立马趁热打铁,凑到老鸨耳朵跟前说:“钱妈妈,别的不说,哑巴就算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她也说不出来,只干活不说话,多省心不是!” 老鸨眉毛向上一挑,心满意足点头收了宋红袖。 妇人千恩万谢跟着门外的小厮去账房先生那里领老鸨说的那点少的可怜的银子,宋红袖则被带到了厨房里帮着做些琐碎的活计。 前世时,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宋红袖初初进了红香院,有人好奇,要掀了她的面纱一看。可每每那些人掀开面纱看见那丑陋的伤疤,便手一抖都躲得远远,仿佛见了鬼一样。每到这个时候,宋红袖就只是淡然地将面纱重新戴好,转身离开,轻薄的面纱下,依稀可见一抹不易察觉的浅浅微笑。 刚来到红香院的第二天,宋红袖就借着随院里的一位年纪颇大些的葛婆婆一同出门去采买的机会,趁葛婆婆腿脚不利索,一个不留神,她便偷偷跑掉了。 她只是想回家问宋柒郁一个问题。可是当她急匆匆跑到自家巷子口,却看到大队的迎亲队伍停在自家门前,一身喜袍红盖头遮住面貌的新娘由喜婆牵着从门内走出来。宋红袖跑得气喘吁吁,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脚下一个趔趄,幸好她手快,扶着旁边的青石墙,才堪堪稳住脚步。 宋柒郁,要嫁人了。她刚才从街上跑过来的时候,就听到街边有人在议论,说齐王娶了长乐楼的头牌歌姬七娘为妾。虽是娶妾,那排场,却是这十里八乡无人能及的,真真教人羡慕不已。 宋红袖转头离去,她想,也许什么都不用再问了。她独自回了红香院,葛婆婆还没有回来,她便一个人坐在后门的小石墩上等着,无聊发呆的时候,她想起曾经宋柒郁对自己说过的话,那明眸皓齿的女子温婉的眉目中透着股倔强和痴迷,她说她宋柒郁此生只爱一人,便是宋红袖已故的父亲。虽然宋柒郁从来都没有和自家闺女提起过红袖父亲的名字,可是宋红袖却从娘亲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名温文尔雅,才高绝世的青衫公子的模样。宋柒郁常常将红袖抱在怀里,一下一下替她理着头发,跟她讲她的爹爹有多好,有多好…… 若是爹爹在世,也许娘亲也就不用再呆在长乐楼里为了生计不得不强颜欢笑,卖唱度日。 宋柒郁是未婚生子,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宋柒郁快要生产的几个月里,她都称病独自躲在这当年那男子买下的小庭院内,想着男子的模样,望着梁上呢喃的飞燕,檐下雨滴滴答滴答坠落,溅起透明的水花。 她不敢闭眼,只怕耳畔响起他清朗的声音,怕听到那一声声温软的轻唤:“七娘,七娘……” 宋柒郁出了院门,掀开盖头最后一次回望那留着太多记忆的地方,朱红的大门和门内的一切,现在起,就都和她无关了。 她无意的一瞥,眼角留意到巷子口拐角处那个小小的身影,她十月怀胎艰难产下的宋红袖。那小小姑娘仍旧穿着离家时的浅绿的儒裙,一张瓜子小脸被薄纱遮了大半,只露出一双仿佛能通透世事的幽幽眼眸,一转不转地望着这个方向。 那孩子才只有十三岁,可是自己却让她背负了本不该承受的东西,宋柒郁放下盖头,返身弯腰入了轿子,空气中几不可闻的叹息声,被喜庆的笙箫管笛声覆盖,连叹息的人自己,都听不到了。 “宋柒郁,你还知道来看我?”宋红袖不满地瞥了娘亲一眼,毫不客气的指名道姓。 “我不是来给你送药嘛,还是照旧,每隔七日服一剂,你煮药的时候注意些,不要让人发现。”这天天气并不好,夏日里粘稠的气息,瓢泼的雨说来就来。宋柒郁就是在天深夜出现的。 这已经是宋红袖来到红香院的第三个年头了,这年,她十六。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倒是你,那齐王可精明着呢,三年了,连那东西的影子都没见着,难道咱们就要这么跟他耗下去?”红袖面对宋柒郁,从来都不用掩藏自己的心思,想到什么便说什么。毕竟,现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和宋柒郁才是最亲近的人。 窗外雷雨交加电闪雷鸣间,宋柒郁坐在宋红袖的床边,脱了鞋子,缩到床内侧,双手抱膝坐着,脸色并不怎么好,却还勉强笑着:“有些眉目了,不出一个月,我就能把那东西弄到手,”她顿了顿,眸光流转,“药,再吃这一个月的,以后就不用吃了……等到我拿到东西,就带你离开这儿。” “你有几成把握?”宋柒郁找了三年的东西就在齐王府,可是齐王是个死抠门死抠门的人,这些年,他虽然一直独宠宋柒郁,可是那东西,他却也只是偶尔醉酒后提到过只言片语,之后便再也没有了下文。 宋柒郁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接近那个东西,却连连失败,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坚持下去还有什么意义的时候,那东西竟然浮现出来,实在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小丫头你还不了解你娘我么?”宋柒郁摇头晃脑:“但凡有什么事情,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你就是求着我去做我也不会冒这个险。” “对了,剩下的两样东西,可有下落?”宋柒郁当年把女儿送到这红香院里来,就是因为红香院是个鱼龙混杂之地,也是各处情报消息最流通的地方,为了得到那四件宝贝,她苦心将宋红袖安排进来,如今已经有三年了,四样东西得知下落的只有两个,一个在文王府,另一个,在无归山。 “那面镜子,据说在一位异国公主的手中,那公主所在国家亡国之后,她辗转流落,四海为家——那公主的名姓国家皆不清楚,只听说,是在泪海之城以西的一个生有谜罗香草的地方。”宋红袖露出孩子心性,在宋柒郁怀里窝着,头枕着宋柒郁的腿,轻轻合上眼,提醒自家老娘:“我说,那连姓甚名谁咱们都不知道的一个异国公主,咱们哪里去找?天下这么大,要找这么一个人,不啻于大海捞针……况且,那镜子若已不在她手中,就算我们找得到公主,又有多大用处?” “……若是如此,事情就好办得多了,这面镜子,娘有办法拿到。”宋柒郁的目光中,透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坚定,“袖儿,你曾经还跟娘说过,‘人定胜天’,无论是什么事情,你若是不去做,便永远都不会达到你想要的结果,但若你愿意努力,就算最后结果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至少,努力过,便可问心无愧。我也只求对得起自己的心了。” 这四样宝物不是别的,不过是三种香味奇特的香和一面镜子罢了。 据说,三种香集齐之后制成一味“三合香”,配上一面可通灵的镜子,便可活死人,肉白骨。 而宋柒郁之所以千方百计要觅得这些物件,只是为了一个人——祝诏。宋红袖的亲生父亲。 宋红袖之所以没有随父亲姓“祝”,只因为宋柒郁并不是祝诏明媒正娶进门的,她跟着祝诏的时候,并无名分。宋柒郁怀着红袖的时候,得知祝诏的死讯,整个人精神几近崩溃,爱人之死让她悲痛欲绝,动了胎气,她在长乐楼偏僻闹鬼无人敢至的后院的一间厢房内产下了不足月的宋红袖。没有人能证明这个只在娘胎里呆了七月的女婴便是当朝已故太子之女,为了保得自己和女儿的安全,宋柒郁只能让红袖随自己姓“宋”。 祝诏当年是当朝最负盛名的风流王爷,当朝圣上的第三子,最得圣上宠爱。 祝国并没有立长立嫡的规矩,长幼嫡庶一视同仁,圣上立太子,也是择贤者而立。兄弟之间为争皇位而不惜手足相残的事情不论在哪个朝代哪个时空的史书上都屡见不鲜。祝诏是在皇帝颁下立他为太子的当天暴毙而亡的。从宫中流传出来的理由让宋柒郁心寒不已——他们说,太子殿下自幼便有胸痛病,那日圣上立他为太子的诏书一下,他便因大喜过望而引起情绪波动太大,导致胸痛病复发,猝死于长青殿。 正文 第四章假扮丑女 宋柒郁还记得最后一次祝诏来见她,她躺在他怀里,他冒了青色胡茬的下巴抵着她的发顶轻轻摩挲。 他轻声在她耳畔低语,说“七娘,父皇有意立我为太子,有人拍马说是众望所归,可我并不想要什么太子之位。当了太子,便会有太多身不由己,甚至连你我二人的婚事,恐怕都没有指望了……”他言辞恳切,她听着,字字血泪,“七娘,我心里在谋划一件事,现下还不能告诉你,你只要记得,无论我身在何处,心总是在你这儿的……”他眉间有悲戚之情,她仰面望着,不知道他为何忽然说起这些来,有些心慌,抬手覆上他的眉心,千言万语,最后都只剩下一句:“不要皱眉,我会心疼……” 直到祝诏死后,宋柒郁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日祝诏说的那番话,是另有隐情。 ——他的死,定然不会如粉饰过的那番冠冕堂皇的说法那般简单。 宋柒郁听说,这世上有一种能够令人死而复生的法子,她要试一试。 那法子,便是集齐睹物香,返魂香,斯人香这三种香,制成“三合香”,还要有一面能够看见已逝之人的镜子,镜中出现的人,便可还魂归世。 这世间万事万物本来就是无可预见的,而传言太过细腻,绘声绘色,生动详尽,撩动着你的心弦,让你为了传言中说的那几个字而心甘情愿为之不遗余力,找寻争夺,耗尽此生。 ——“三合香,可活死人,肉白骨。”这句话,对于宋柒郁而言,就如同溺水之人灭顶之前看到的近在咫尺的河岸,只要稍稍往前努力游一游,便会抵达。 而那关于三合香的传说,宋红袖却并不相信。 可不信归不信,当宋柒郁把这些告诉她之后,她仍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要与娘亲一同寻找制作三合香的材料。因为这世上,有些事,看起来似乎做任何的努力都是徒劳。但若是不去尝试,没有尽力去做一回,就会抱憾终生。 至少努力过,就算一切都是徒劳,便也可问心无愧,死而无憾了。 宋柒郁问为什么宋红袖愿意帮她达成一个在旁人看来似乎并不可能完成的心愿时,十三岁的宋红袖这样回答:“因为他是我父亲,我想亲眼看一看他的模样……”她上辈子是孤儿,辛家父母曾有过一个天真活泼的漂亮姑娘,可是那姑娘未到七岁便因病离世。于是她才从孤儿院被收养,成了辛家女儿。十几年的养育之恩还未来得及报答,她就杯具的被勾错了魂,白白死了一回,过去的那个世界的一切都把她隔绝在外,她回不去了。 没有人知道,曾经的辛小絮心里有过怎样的梦想与期待,亲生父母对于她来说,从儿时的希望变成绝望,最后变成了深深埋在心底不敢触碰,更不愿让人窥见的伤痕。 这一世的宋红袖,在潜意识里,便想要去弥补一个遗憾。 父母双全,一家人可以安然恬淡生活过一辈子,如此,她便满足了。 夏天的雨总是说来就来,说停就停。天将亮时,雨住了。宋柒郁借着微熹的晨光离去。 宋红袖就小小休息了一会儿便起来开始一天的忙碌。 洗菜,摘菜,劈柴的活计如果没人做,她也要一并去干了。厨房里的大师傅对她倒是不错,偶尔做了什么好吃的,也会悄悄给她留下一点。大师傅说,一个姑娘家,脸成了这样子,想要嫁出去是不可能了。宋红袖听着那尾音下抑的感慨,心中便琢磨着,这世上大多的人还是同情弱者的。 所以,宋红袖才会学着伪装成弱者模样,丑到让人心生怜惜,总是好过花容月貌却要落得欢唱卖笑的下场。 宋红袖的脸并不是火烧的,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宋柒郁是故意花银子雇了一名妇人,河边打昏她,又趁她昏迷将能够导致她皮肤过敏然后起疙瘩的药涂在她右半边脸颊上,再将她卖到这红香院里来……一切都是宋柒郁的手笔。 宋柒郁昨晚送来的药,也是用来维持她这种过敏现象的。火烧和过敏有太大不同,可是因为她面目丑陋,所以没有人看了第一眼会去怀疑或者质疑什么。她就这样每隔七日便熬了药,药汁一半涂在自己脸颊上,另一半就喝掉。 如果变丑了的话,即便是在红香院这种风月场,宋红袖也可以自保,不至于沦落到要靠卖笑吃饭的地步。 宋红袖还记得,自己当初在地府中当着常小黑做的那番选择。她说不要美丽的容貌,因为害怕红颜薄命。 而现在,她的确是没有什么美貌可言了。 宋柒郁当初要真的还能生出别的法子,现在宋红袖也不会在这种地方呆着了。 红香院的人大多是白天闭门睡觉,一到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便都开始精神抖擞开门做生意。 宋红袖却不必如此。她在红香院呆了三年,一直不思进取,从进院到现在依然是个厨房小小打杂的,她只消把一切该准备的食材准备好,搁在那里,就算一天任务完成了。若是夜里厨房大厨小厨忙不过来,他们会来叫她的。 这天晚上宋红袖就是被那个笑起来眼睛只剩下两条缝的胖大厨拉来厨房帮忙的。 院子里灯火阑珊,前头雕梁画栋的楼阁内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形形色色的客人络绎不绝。来往的姑娘一个个更是人比花娇,杨柳纤腰左右摆着,手里的帕子洒了花水,香气是和钱妈妈如出一辙的浓郁刺鼻。 哦,那只是宋红袖自己觉得香味不好闻罢了,那些客人们似乎都很喜欢。 宋红袖择着豆角,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客人的鼻子,大约都不灵光。 厨房外的圆形石桌上摆着两只筐子,她将左手边的豆角择了投到右手边的筐里,最后一只豆角择完,宋红袖长呼一口气,总算是搞定了。她把洗过择好的豆角送进厨房,胖大厨炒着菜,满头大汗,并没有注意到宋红袖的存在, “大师傅,还要做什么,我一并去做了。”宋红袖从大厨身后探出一只手去捞盘子里的桂花小点,迅速放到嘴边,咬一口,唇齿留香,入口即化的桂花小点果然是天上地下再也没有的美味。大厨不理她,她含糊不清地再放大些嗓门,“大师父!钱妈妈来了!” 这句话果然有用,大厨立刻转头,笑眯眯朝门口恭敬叫了声“妈妈”,宋红袖阴谋得逞,面纱下樱桃红唇扬起,笑起来。 “你这小丫头,多大了还这么淘!”虽然是这么说,大厨看见是宋红袖却仍是一边宽厚笑着一边小心叮嘱,“要是妈妈真来了,让她晓得你会说话,就不好了。” “没关系啦,就算是她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大师父我告诉你个秘密啊……”宋红袖拉了拉大厨的衣角,神秘兮兮地对大厨说:“我原本的确的不能说话的,不过,昨晚我做了个梦——我梦见救苦求难的观世音大士了,他问我想不想说话,我说想,然后,一早醒来,我就能说话了!要是说起来,这还都是观世音大士慈悲为怀……您说是吧大师父!”宋红袖狡黠地冲大厨眨了眨眼,“这个理由不错吧?” “你这丫头啊,别的没有,就是小聪明最多——得了,只要你安安稳稳的,就凭你怎么说吧!”大厨无奈地将做好的菜装盘,他对宋红袖,就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起初是见到她那毁了的半边脸,心中对她多了些怜惜,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年时光荏苒而过,他对这丫头的感情,早已超过了当初的怜惜。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他就真的打心眼里把宋红袖当成自己闺女来看待了。他处处帮衬她,护着她,只因为这孩子和自己以前失去过的那个孩子一样依赖于他。 再说宋红袖,她这个关于观世音大士梦中帮她开口说话这个措辞是她早就想好的,她来这里三年了,可是平日里见人都是装哑的,钱妈妈也并没有怀疑过。 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如果不说话,打手势什么的根本就讲不清楚,于是,宋红袖索性就和关系不错的大厨表明了自己的哑巴是装出来的,这三年里,这个秘密只有宋柒郁、她和大厨三个人知道。 自毁容貌是为了自保,是步险棋,现在终于也快走到尽头了。但是这张脸现在,还要带着面纱,即便是好了,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宋柒郁临走前千交代万交代,千万不可让旁人看见她的容貌,至少,在她还没有离开红香院之前,这么做才是最安全的。 两个人聊着,忽然陷入沉默,宋红袖望过去,门边站着红香院的跑堂小厮,阿启。 “阿启,我还说呢,今天院里忙得不可开交,说是什么齐王殿下大驾光临包了整个红香院设宴款待一位贵客,可是偏偏赶得不巧,我这厨房里那两个不靠谱的兄弟俩爹娘生病,他们都回乡探亲去了,这不,只剩下红袖这姑娘来帮我打打下手,我这饭菜做好连个端盘子的人都寻不见,正发愁呢!”大厨脑子转得快,也不问阿启是否听见了宋红袖说话,直接先入为主,岔开话题。 宋红袖现在倒也不怕旁人知道她不是哑巴这件事了,反正再过几天等宋柒郁那边的事情一了结,她就可以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了。但是既然对方还没有看穿自己,那她也不介意就这么伪装下去。她对着阿启轻轻颔首,转到灶边去添柴火。 正文 第五章决定帮忙 阿启愁眉不展,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的样子,大厨也觉察出他和平日嬉笑的样子不同了,但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便问他:“你怎么哭丧着个脸?让钱妈妈看见还得了?”钱妈妈最痛恨的便是红香院里有人哭丧脸像家里死了人一样的,她说这个样子晦气得很,所以但凡是红香院里出来的,最先要学的就是怎么笑。钱妈妈说,在人前,要时时刻刻带着笑——人家客人是给你送银子来的,哪有人会见了银子还沉着个脸的?你得想着这白花花的银子哗啦啦都要流进自己的荷包里了,开心不? 宋红袖当然也经历过这种变态的培训,当时她被钱妈妈问到看到客人给银子的时候是否开心的时候,她抿着唇想也不想地点头,然后伸出手比划,“当然开心,哪有人不爱银子的?” 钱妈妈当时很是满意宋红袖的这个答案,还笑眯眯拍了一下她的脑袋,语气欢喜得很:“还是袖儿你这丫头心里最清明!若不是你这相貌和这嗓子……哎,可惜了!”切,钱妈妈心里想什么宋红袖还能不知道?钱妈妈一定想的是,若不是宋红袖的脸进红香院的时候就已经毁掉了,而这嗓子也是哑的,凭借着她的聪明劲儿,和玲珑模样,一定能夺个头牌当当,给她这当妈妈的长长脸,也能给红香院多带来点儿收益了。 其实宋红袖那时候虽然比划的是“开心”,但她心里想的却不是这个,她想的是,那银子又不是送给自己的,就算客人的银子经过自己的手,最后还是要落到钱妈妈这个大老板荷包里去的,哪有人会眼睁睁看着银子打自己手里就这么转到旁人手里还乐呵呵说自己开心的? 那说开心的,大半都不是真心这么想的。 厨房外的月光洒落在门边的阿启身上,他还算俊朗的脸一半陷在阴影里,看不大清楚,他失魂落魄地叹气,摇头,然后无精打采地挪着步子走到灶台边摆盘,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您不知道,钱妈妈说,明晚,就要沁暖准备接客了……” 这话一出,宋红袖和大厨立时都明白了阿启这么郁郁寡欢是怎么一回事了——那阿启平日里喜欢沁暖姑娘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他也是个痴情的人,五年前沁暖的爹娘因为家里穷得没有米下锅,只能忍痛卖了自家闺女来红香院这么个风月场所,使得当时还是豆蔻年华的沁暖沦落成了风尘女子。那阿启和沁暖是邻居,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早已是情思暗种,可怜沁暖入了红香院,眼见着再也出不来了,于是阿启便不顾家里的反对毅然决然追随着沁暖也进了红香院,她当时还小,未到可以接客的年龄,钱妈妈便让她跟着一同进来的那些小姑娘们一起学琴棋书画吟诗作对,钱妈妈说即便是风月场中女子,若没有一技傍身,一旦年老色衰,便算再也没有任何价值了。所以她们从一开始学习各种技艺,就是为了有朝一日以此来讨好那些进了红香院的客人们。 有些时候,人为了生存,只为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念想,就能经受得住再多的苦,只要心爱之人就在眼前,能够日日相见,哪怕只是远远一见,对于阿启和沁暖来说,也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 彼时他们都还小,郎情妾意的他们也不懂,只是学着大人们的样子悄悄躲在没人的地方十指相扣,天地为媒证,一拜二拜夫妻对拜,假装过这红香院后院的花树后便是喜堂,两人如此,便可结连理,此生相依相随,不离不弃…… 然而天意弄人,他们明知道躲不过的这一天,如今真的要来了——他们曾经对着天地发过誓,无论未来风雨几多,都要一起经受,如此,便是再暗无天日的日子,也能挨过。 想到这些,阿启心里就是一阵又一阵针扎似的疼,他也只不过是红香院里小小的一个跑堂的小厮,心爱的人就要失去清白,可他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不止一次地感觉到了现实的残酷,而自己,在现实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力…… 宋红袖在一旁默默投着柴禾,心里也觉得有些难过,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红香院是个什么地方,这里本来就不是清白人家女子来的地方,那沁暖是穷人家的姑娘,当初也曾是爹娘掌心上的一个宝,可是有的时候,人为了自己活着,就得想尽办法,就算是牺牲自己亲人孩子未来的幸福,也会义无反顾在所不惜。沁暖的爹娘错了么?他们也没有错的吧,他们觉得红香院给的卖身钱比让自己闺女去给那些豪门大户当丫鬟给的多,就把沁暖卖到了红香院。 很多人,本心都是好的,可正如钱妈妈说的那句话,“谁不喜欢银子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况且在这个时空里,女儿家一样是“赔钱货”,女子的地位,仿佛永远也不可能与男子相比了。在这里的人眼里,生儿子便是天大的喜事,若是生了女儿,有些人家便会觉得这女儿和家里养的一只阿猫阿狗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将就养着,养不起了,便送人或卖掉或是将女儿嫁到有钱人家去,得个彩礼钱,如此就算欢天喜地了。 谁会知道在这种地方,女儿家活得有多不易。 宋红袖想到这里,忽然暗暗庆幸起来,虽然自己只有宋柒郁这个娘亲,而她亲爹的样子她是连见都没见过,但是好歹从小到大,宋柒郁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她半分,一直都是有好吃的掰两半,给她留大份的,宋柒郁自己吃小份儿的,有什么好玩的小玩意儿,宋柒郁也总是会想着时不时买回来一些带给宋红袖玩,她宠着这个没爹的姑娘,这世上,没了宋柒郁心爱的祝诏,就只剩下她和祝诏生下的这个孩子相依为命了。宋红袖的眉眼都像自己,可是那双明澈的眸子里透出的果敢和坚毅,甚至偶尔眉梢轻扬顾盼神飞,却都是像极了祝诏的。 宋红袖是宋柒郁存活于世最后的一点安慰。所以宋柒郁对待宋红袖,怎么好都不会显得多余。 也是有过抱怨的时候吧,宋红袖刚进红香院那会儿,因为相貌丑陋,她又是个“哑巴”,安安分分躲在厨房一隅自己做着些零碎的活计,也会被那些过来寻吃的的姑娘们嫌弃,若不是大厨心好,把她当自己的孩子似的护着,恐怕她要受的苦,会更多得多…… 想想如今身处险境的沁暖,又想想自己,宋红袖忽然心中有了救沁暖出着魔窟的主意。 她的眉梢微微上挑,显然,对于这件事情,宋红袖已然有了十足的把握——她宋红袖要救沁暖脱离这片污浊之地。 阿启说钱妈妈明晚便要沁暖开始接客了,那么,她还剩下一天的时间去谋划,宋红袖在心里兀自盘算着,一个计划逐渐浮出心头…… “阿启,你说实话,你到底心里有没有想过要救沁暖逃离这个苦海?”宋红袖用一根小棍儿有一下没一下地拨着灶膛里窜得很旺的火苗,忽然抬起头对着站在灶台边呆愣愣的阿启问道。 “想啊,每天都在想,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心里干着急有什么用处?”阿启叹气,他也不是没有想过怎么去救沁暖脱离苦海,甚至还想过要给沁暖赎身,可是他一个小小跑堂的一个月工钱才多少?那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钱妈妈可是把沁暖当成未来的摇钱树呢!于是阿启从来也只是在心里默默想想,这种要给沁暖赎身的话,从来都不敢和沁暖提起。因为他也知道,人一旦有了希望,如果最后一旦不能达成期望,那她大概会心死绝望,到那个时候,他又能怎么办呢? “既然你想帮沁暖,那我就实话告诉你,我有办法帮她,不过,一切你都要听我的行事。”宋红袖还没有想好行动方案,但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已经在她的心里开始酝酿起来了,“怎么样,你愿意按照我说的去做么?” “……袖儿,你真的能救得了她?”阿启并不相信,说完这番话,他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蹲在灶火旁的又丑又哑的姑娘竟然……会说话?阿启原本也并不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只是此时此刻他有点反应不过来了,他这几天一直都在为沁暖的事情忧心着,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不知道沁暖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他舍不得看她这楚楚动人的姑娘好好的青春被白白的埋葬在这红香院的脂粉气里,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他什么也不能为她做,他甚至已经不敢去面对沁暖了。 “相不相信我,那要看你自己了!”宋红袖不多言,她自己还要好好回去琢磨琢磨明天怎么阻止钱妈妈让沁暖接客这件事,看来今天晚上是注定不得好眠了,“我言尽于此,明早我在城门口等你,你若信得过我,便来,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做。”这些话一说完,宋红袖也不再多说什么,扔了手里的柴禾,起身和大厨打招呼,“大师父,既然阿启来了,那我就不帮你了哈,好久没熬夜我还真有点儿困了。” “等等,”阿启眼睛望着她,一眨不眨,“你是怎么会说话的?” “这个啊,我刚和大师父还说呢,是菩萨可怜我,给我托了一个梦,然后我就好了。”宋红袖隔着面纱面色没有半分改变,她早已经练就了一身说谎的好本领,说起谎话来现在已然是面不红心不跳一点不自在的感觉都没有,而且,她自己认为,她说谎话甚至比说真话还要顺溜得多。 她很早以前就清楚的意识到,在红香院里,要想自保,就要学会怎么隐藏自己的心情,想法,说实话是最愚蠢的行为——因为在这个地方,不管你是无意还是有意,只要你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或是听到了什么不该听的,就很难逃过一死。最好的办法,就是装聋作哑,如果有必要,她也会一点儿也不犹豫的装疯卖傻来保全自己。 所以,宋红袖宁愿用谎言来伪装自己。 宋红袖径自离开,阿启在她身后望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忽然有很长时间都回不过神儿来——他隐隐约约有一种直觉,好像,眼前的这个戴着面纱面相丑陋不堪的姑娘,她的心里,是藏着许许多多秘密的。 正文 第六章盗香之人 月色正好,皎洁的月光有些微的凉,已经是夜半,宋红袖独自走在红香院后院儿的小径上,两旁幽幽月色下盛放的鲜花还带着香气。 她喜欢一个人独处的感觉,不被人打扰,漫无目的的走到哪里就停在哪里,嗅嗅花,靠在一棵花树下做做梦,然后时间就这样从自己的身上流淌过去,日复一日,日子就这么越来越接近当初宋柒郁说过的“一个月后”。 宋柒郁说,她一旦得手,就会来带着宋红袖离开这里。宋红袖知道自己有多么盼望能够和宋柒郁过简简单单的生活,然后按照平常人的生活方式,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然后就这样嫁了,为人妇,为人母,这一生哪怕是平淡无奇的,也好过现在这样每天每天里的提心吊胆。 当宋红袖在心里琢磨着怎么帮沁暖离开这里的时候,忽然心头一怔,她没由来地就想起方才大厨说过的话——大厨好像是说,今天晚上是齐王在红香院设宴? 宋柒郁并没有送消息过来,也许她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是齐王平日里娱乐活动什么的几乎没有,除了上朝下朝处理公务下去巡查什么的,他一般都是呆在齐王府里什么应酬都不参加的,可是,今日怎么会在红香院这种打着诗馆的名义做着青楼生意的地方设宴呢? 齐王的到来,让宋红袖大惑不解。她决定调转方向,去前院探探消息。 “你们,快去那边搜搜看,别让那个小贼跑掉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宋红袖心头一跳,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出于本能,她还是悄悄蹲下身,在一棵花树后头躲了起来。 “报告,整个院子都搜遍了,都没有找到那盗宝贼的身影,您说,他会不会知道我们已经开始追捕,早就偷了东西翻墙跑出去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低低响起。 宋红袖屏住呼吸,周遭是簌簌的风声,和官兵们四处搜寻的脚步声,杂乱无章,却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她心头爬来爬去,教她不安极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些官兵应该是齐王的人无疑,显然,齐王的什么东西在这红香院里被人偷走了。 而且,那必然是极其贵重的宝物。 宋红袖没空好奇到底什么贵重的宝物会被盗,她只是担心,齐王不知道把那睹物香放在什么地方了,今天他难得出门应酬,东西丢了,大概他找不到东西今晚是不会回齐王府了的,那么自己的娘亲就有机会把睹物香给拿到手了。 想到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宋红袖的心莫名地欢喜起来。可是又一转念,悬着的心让她不得不思考一个令她不敢去想的问题——如果,齐王丢的东西,恰恰就是她和宋柒郁费尽功夫花了三年时间想要找到的睹物香,那她该怎么办? 就这么一转念,宋红袖的心彻底的乱了起来。她还没有想好怎么通知宋柒郁,而且现在是深夜,宋柒郁如果没有找到睹物香,大概也已经睡下了,她一般都是不定时来红香院看看宋红袖的,但是今天距离前次宋柒郁来,也不过只隔了一天而已。母女两个为了避人耳目,从来都没有约定过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每次都是宋柒郁有什么事情,就突然出现,宋红袖根本就没有能够和她联系上的方法。 毕竟宋柒郁去的是齐王府,虽然她深得齐王宠爱,那齐王府上上下下,也是有无数双看不见的眼睛在暗地里盯着宋柒郁的。宋红袖也知道自己母亲在王府里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母亲心里想着的还是要集齐返魂香睹物香斯人香和那面镜子,然后唤醒已逝的宋红袖的亲爹,一家三口可以在一起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 宋柒郁就是抱着这样的期望才能活下来的,宋红袖不想打破母亲这最后一点念想。她有时候甚至会害怕,如果宋柒郁有朝一日发现那些什么传说中的香料和镜子也许根本就不能够使人起死回生,那么,宋柒郁会不会就这样崩溃掉……宋红袖太了解自己的母亲,那个女子看似坚强,其实内心脆弱得让人心疼。 “放心,那贼绝对出不去——咱们的人已经把这红香院给包围了,现在就是一只苍蝇都甭想飞出去,何况那还是一个比苍蝇大许多倍的人呢!”一个官兵压低嗓音说着。 “是啊是啊,咱们还是去别处再找找看吧,王爷已经发下话来,他那要赠给振国大将军的宝贝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据说,是一种什么香料,能让人起死回生,神的很!”另一个士兵接着话头感慨道。 “那,既然这儿没找到贼,那就去别处看看吧……” 院子里嘈杂的人声渐渐散去,脚步声也逐渐远去。月光依然温凉如水。 宋红袖揉着蹲麻了的膝盖站起来,慢慢拖着麻木掉了的步子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她现在自然是不能去前院的,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大概前院的所有人都已经被齐王的人控制住了——齐王的东西丢了,这无论如何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更何况,齐王丢的,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香料。 自己的猜想就在这些士兵的口中得到证实,可是这一刻,宋红袖反倒是一点儿也没有了方才的忐忑心情,她的心里反倒轻松了一些。她当然不希望有人抢先一步把她和宋柒郁母女两个牺牲了这三年的光阴苦苦找寻的东西就这么不付出一点儿代价的给偷走了,但是,如果在一个惯于偷盗珍宝的江湖小偷和老奸巨猾的齐王之间选择,宋红袖还是会坚定不移地认为那睹物香放在前者身上似乎想要拿过来,就会不那么困难了。 至少,自己和宋柒郁的目标不用再战战兢兢地对准齐王,每日里做恶梦都是担心被齐王发现两个人的秘密,然后母女俩被齐王抓起来,处死。 关于齐王对待那些背叛他的人的手段,宋红袖很早就有耳闻了,她身在红香院,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深陷齐王府的宋柒郁。她只忧心,如果真的有一日,宋柒郁也离开自己了,那她宋红袖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什么是可以让她留恋的。她想了很久,十六年,从出生起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可是,到现在她还是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宋红袖从小身边陪伴着的就只有宋柒郁一个人,那女子在她的生命里温柔的时候温柔得像一滴水或者一股清泉,淙淙地淌过自己的生活,润物细无声。看见宋柒郁,宋红袖就会在心里觉得,自己还是有人疼爱的。她还有一个家,在这个世界上,她并不孤独。 宋红袖就这样胡乱想着,悄悄抄小路溜回了自己处于后院的小屋子里,那个地方很是偏僻,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人来,所以看样子得过一会儿官兵才会查到她的房间,无论如何,今天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就算是让她现在躺在床上闭着眼好好休息一下,她也是睡不着的。 那种惴惴不安的情绪就像一条蛇一样,宋红袖越是想要摆脱掉它的束缚,它就越是缠得越紧,让你喘不过气来,心里怕极了,到最后反倒有些麻木了。她并不喜欢这样的感觉,冥冥之中好像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 空气里尽是山雨欲来的气息,有什么在黑暗中蠢蠢欲动…… “吱呀——”一声,宋红袖推开自己小屋掉了漆的木门,屋里漆黑一片,她转身关了门,借着从半开的窗子里投进来的一些光线,找出火折子点亮放在桌子上的烛台。 跳跃的红烛将整间屋子笼罩在朦胧摇曳的光线中,宋红袖一紧张就会口渴,她翻开茶盅倒水喝,低头的一刹那眼角余光瞥见反射在墙角的一抹冰冷的亮光闪过。根据她的判断来看,那应该是一把剑折射出的光线投在了墙上——这屋子里除了宋红袖自己,一定还藏了另外一个人。 直觉告诉她,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宋柒郁——宋柒郁虽然会贴身藏一把小匕首用来防身,但是她从来不会带剑,况且,她若是早等在这里,必然会窝在自家闺女的小床上先安安稳稳地补个觉。 宋红袖把这些想法都在心里过滤了一遍,千回百转间,她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也或许,正是偷了齐王睹物香的人。 她顺着那道亮白的光线悄悄望上去,那人穿着一袭夜行衣,带着面罩,看不清楚模样,猫着腰蹲在房梁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慵懒地盯着自己。宋红袖心里纳闷,这人怎么看起来好像并不怕自己知道了他在此藏身,而且,他甚至对她没有一点防备的样子? 这间不大的屋子里,两个各怀心事的人,一个戴着面纱在朦胧的烛光中目光闪烁如同星子,另一个,黑色面罩遮面,黑亮的眼睛盯着你的时候仿佛要把你的灵魂都给吸进去一样,让宋红袖忽然生出一种不能直视的感觉来。 说实话,那种感觉让她感到不安,可是,又好像有些说不出来的隐隐庆幸。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的出现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再次扰乱了她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 正在两个人四目相对的时候,门外面突然响起了嘈杂的人声和脚步声,火把的亮光把门外的石子路都照得亮堂堂。宋红袖没再看那梁上之人一眼,她兀自走到窗边,向外小心观望。 一群士兵举着火把正向她小屋方向走来,脚步匆匆,后面的人催着前面的说:“快点儿快点儿就剩下前面这个房子没有检查过了,可不能让人给逃了!” 正文 第七章急中生智 宋红袖下意识合上了窗子,腿有些软,她半倚在窗边,举起茶杯喝水,手一抖,茶水洒了出来,滚烫的开水烫到手,杯子被甩了出去,落地时发出“哗啦”一声瓷器四分五裂的脆响。 在这间安静得透着股子诡异的屋子里,显得格外的清晰,那破碎的茶杯碎片边角锋利,触目惊心。 宋红袖就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她不知道自己下一刻会不会就变得体无完肤。她弯下腰去收拾地上的碎片,可是手却颤抖起来,根本就不受她控制了。真是没用,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自己却开始惧怕起来,她有太多太多焦虑或者说是恐惧的理由,宋柒郁和自己的安危,房梁上那个盗香贼和他身上的香料,那些是她和宋柒郁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她清楚的知道如果现在这人被外面的官兵发现,那这睹物香一定会被齐王更加谨慎地收藏起来,宋柒郁到时候想要把香拿出来,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开门,快开门!”正在宋红袖又走神的空儿,外面就响起了雨点似的焦急的敲门声,一声一声催命似的哐哐哐敲在宋红袖的心里,“检查!” “哦……各位官爷稍待片刻,等我穿好衣裳!”宋红袖抽出发中的簪子,挽发的簪子握在手心,好像心就一下子踏实下来,她一头瀑布似的长发没有了发簪的束缚,一瞬间倾泻下来,衬得她面纱下的那张小脸楚楚动人,一双幽幽的眼睛已然沉静下来,她下意识抬头又望了一眼那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的黑衣人,忽然绽放出一个安定人心的笑容来——可是她忘了,隔着面纱,那人显然是看不到的。 “喂,里面的,再不开门爷爷我就拆门啦!”外面的官兵见里面还没有半点动静,着急起来。 “急什么急什么,我都说了要穿好衣裳!”宋红袖从里面拉开门闩,却一手支住门框,并不打算放人进来,她眉眼向下一拉,做出一副懒洋洋的模样,而被褥是前半夜的时候自己睡得正好却被大厨拉到厨房去帮忙,没有来得及收拾的凌乱,恰好可以印证她方才的确是在屋里睡觉。她定了定神儿,前一刻还像一块大石头似的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那些紧张啊焦虑的心情就在她拉开门的一瞬间统统都消失不见了,宋红袖深深在心里呼出一口气,心情顿时平复了许多。 “你怎么不让我们进去?”一个官兵有些急恼,他这么晚不回家妻儿恐怕都惦记着,他原本想着这间屋子赶快查完结了,然后自己就可以安安稳稳回家睡觉了,可是现在眼前这带着面纱不知道什么来历的姑娘却大咧咧挡在了自己的前头,不让自己进去查看,他心里着实是有些不甘心的。 “啊呀官爷您可别误会,我这不是不让你们进来,只是,只是……”宋红袖面露难色,吞吞吐吐起来。 “老三,跟她一个丫头片子啰嗦什么,推开她闯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人在不在里头了?”后头有人走出来,个头极高,说话却是一点儿也不含糊,“小丫头,你最好乖乖配合我们抓人,否则,若是牵连出你来,那这件事儿……就不好玩了!” “好玩不好玩的,官爷您以为我这是跟您闹着玩呢?”宋红袖堵着门,就是不放人进去。她知道,自己都能发现那房梁上的黑衣人,这些齐王府的侍卫又怎么会发现不了?她的心悬着,不敢放下。 “你刚才在做什么?可有看见什么人?”一个官兵过来盘问宋红袖。 “我?”宋红袖扁扁嘴,“我原本睡得好好的,结果被你们在外面的声音吵醒了,觉得有点口渴就想去倒点水喝,结果你看,被你们这阵势吓到了,手一抖杯子都掉地上给摔碎了!”她开始时还想扮哑巴来着,可是转念一想,自己方才在外头都已经和阿启说过自己的嗓子已经好了,如今若是再扮哑巴,恐怕会引起官兵怀疑。于是她索性就不再掩饰自己会说话这件事。 “没做亏心事,你那么怕我们当兵的做什么?”那士兵怀疑地上下打量她,又盘问道:“老实交代,你刚才看见这屋里进了什么人没有?” “哎呦军爷,瞧您说这话,我这哪儿是怕您的啊,我刚才睡得迷迷糊糊的,听见外头有响动还以为是什么喝醉酒了的客人迷了路走到我这儿来了,您说我一个弱女子,我手无缚鸡之力的,还一个人独居一处,若是被坏了名节,我,我可怎么活啊……”宋红袖演得足可以以假乱真,她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手帕开始低着头抽抽搭搭起来,说得抽噎,伤心委屈得很:“我本就生得一副见不得人的丑相,也不知道自己害的这病什么时候才会好——唉,军爷您是有所不知,我这人平日里被妈妈嫌弃,因为长得丑所以只能在小厨房里打打下手,现下还得了一种怪病,大夫说会传染,没办法见人,只得躲到这里来图个清静,二来,是想着就在这无人问津之地就这么慢慢儿病死,也不连累旁人了……” 她假模假样擦眼泪,说得天花乱坠,一个谎言扯开来,絮絮叨叨,那士兵原本就不耐烦她的话多,现下一听到宋红袖说自己是因为得了什么会传染给别人的怪病又无法医治只能到这小院儿里来等死的话之后,瞬间就觉得打脚心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升腾起来,让他和他身后的那群士兵都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 打头的士兵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女人的话,这个时候,宋红袖的面纱被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吹起,她一边白皙柔滑的皮肤和另一边占据了半边脸的疤痕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样的夜色的映照下,显得出奇得骇人。 “算,算了,这儿不干不净的,想来要是那贼真的藏在里头,恐怕也得被吓死,咱们还是到别处再去找找吧!”打头的士兵终于发话,一挥手带着搜查的队伍走掉了,宋红袖眯起眼,眉梢染笑。 “军爷慢走啊~”她关上房门,耍了人之后顿时觉得心情大好。 “顾儒飞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宋红袖下意识抬头望向房梁,那上头早已不见黑衣人的踪影,她奇怪着,却蓦地发现那声音是从自己床榻方向传来的。宋红袖不明就里,放眼望去,她女儿家的床榻上此刻正翘腿坐着一名男子,黑衣黑发,面罩已然解了下来,随手扔在一旁的桌子上,她仔细打量他——没有了面罩遮挡的一张英俊的面庞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出令人惊艳的美。宋红袖从没有见过哪个人会有这么一张完美无瑕的脸。 她不解,为何这样美好的人还用得着来偷东西。 再一转念,难道说,眼前这个黑衣人和自己一样,也都是为了那个关于三合香的传说而来的? 宋红袖心头咯噔一下,她原本以为这人最多只是一个普通的江洋大盗,偷了齐王的宝贝打算去卖个好价钱什么的,可是现在再想想,事情恐怕还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了。试问,这天底下哪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本事,从戒备森严的齐王府侍卫眼皮子地下偷走东西?当初宋柒郁也并没有想到要嫁给齐王,以此接近齐王,然后寻求机会窃取睹物香。可是自从宋柒郁出门打听了一圈儿之后,她就彻底打消了要单枪匹马或者出去雇人去齐王府偷睹物香的想法。因为,齐王府对于那些偷盗之人来说,从来都是阎罗地府,有去无回。 那么这回,明知道偷齐王的东西被抓到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眼前这人却如此胆大,这也许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眼前这个黑衣人,他一定并非善类。 “顾儒飞?名字倒是好名字……”宋红袖不知道眼前这人的来头,也不敢贸然开口去问,只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只是这名字虽好,你却是配不上的。” “哦?姑娘有何见解?”顾儒飞剑眉微挑,坐在宋红袖的床榻上倒没有一丝一毫觉得不妥或者拘束的,随意得好像这是自己家一样,这让宋红袖心里颇有些玩味儿。 “你看,顾儒飞,顾名思义,你爹娘恐怕是希望你儒雅英俊,飞黄腾达。你这个人呢,却空空有了一副好皮囊,若是说儒雅和飞黄腾达这两个词,铁定和你不沾边!”宋红袖开始胡扯,反正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这红香院里的人以外的什么人了,当然,除了今天的这些官兵和宋柒郁。 “哈哈,姑娘说得可不对了。”顾儒飞笑起来很是令人赏心悦目,宋红袖在心里用一句并不好听的话来总结自己今天遇到的这个小贼顾儒飞,那就是,“啧啧啧,就仗着他这张俊脸,他就应该去靠脸吃饭,干嘛还要蒙着脸呢!” ……说实话,宋红袖当时真想就这么说出来,说顾儒飞如果把你丫放到姐姐我以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你一定会成为偶像型巨星……还好宋红袖还没有完全被美色所迷惑,她还记得自己就下此人的目的,也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要怎么做。 “你这分明就是对我有偏见——你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了我小贼的身份,所以你才会觉得我除了相貌好像毫无优点可言,是不是?”顾儒飞倒也不介意,大大咧咧地承认自己就是偷了东西,“但是那又如何呢?这世上,拿了旁人东西的都称得上是贼的话,我也不应当是小贼一个,我顾儒飞要做,就得是大盗!”他非但不以自己偷了东西为耻,反而以此为荣,还一副很骄傲的样子,这让宋红袖有点小小意外。 “哦,不管你是什么大盗小盗的,还不就是为了几两银子嘛!”宋红袖不以为意,坐在床榻对面的椅子上,开始使出激将法。 “你又错了,”顾儒飞轻轻摇头,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我为的不止是银子,还有,人。” 看顾儒飞认真的模样,宋红袖心中已有了些计较,他说的这些话恐怕都是真的,他今日从齐王处偷来睹物香,为的是和宋红袖一样的目的。可是,无论如何,他们到最后都不能做到殊途同归——她要用那香救的人,和他要救的,并非一人啊。 正文 第八章无事殷勤 “呐呐,我才不管你是为了银子还是为了人,反正我方才是为了你才说的谎,瞒过官兵的,我这可是救命之恩,你这人未免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些——我救了你,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表示表示的?”宋红袖反正已经练就了一副堪比城墙的厚脸皮,她一点儿也不介意自己的脸皮更厚些:“我旁的也不要,你把这个给我好了!”她眼睛一亮,眼疾手快从他的腰间撤下一块莹润剔透的龙纹玉佩,迅速地将玉佩藏到自己身后,挺直了小身板儿笑嘻嘻耍起赖来。 顾儒飞面色一黯,压抑着没有发火,忽然勾起唇角笑得妖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顾儒飞这条命都是你的,更何况这块玉佩?既然你喜欢,便送你了。” “诶,这玉佩成色这么好,竟然还雕刻龙纹,我看着这怎么像是皇家的物件,不是你方才顺手牵羊偷来的吧?”宋红袖见到那玉佩上的龙纹也是一惊,按理说,这种雕刻龙纹的玉佩,天底下恐怕只有皇帝才能够佩带。 “错了错了,那不是龙纹。”顾儒飞起身,负手走到窗前,丝毫没有半点自己还是个逃犯的自觉,“那是仿品,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而已。” 宋红袖才不信顾儒飞这番话呢,那明明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做的玉佩,哪里还有人用那么贵重的玉石做仿品材料的?她可是从小跟着宋柒郁学了不少东西的,原本以为那些都没什么用,也或许是一辈子都用不上的,但是现在看来,果然是学得多有好处,至少,她不会这么轻易就被顾儒飞那厮骗过去。她猜也猜得到,那东西的价值。 不过,她倒是并不在意这玉佩价值几何,她只不过是想拿着一件顾儒飞的信物,往后自己和宋柒郁要找他要香的时候,也方便些。 “仿品就仿品吧,反正本姑娘喜欢,就算你孝敬本姑娘的了,我照单全收!” “那感情好,反正这红香院我暂时是出不去了,不然,往后我就住在你的房里好了——你不是也和那些官兵说过,你身染恶疾,会传染更多人的么?这么一来,我在你这里住的也就安全多了。” 他,他说什么?宋红袖惊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你这人还有没有一点儿良心?我方才冒着多大的危险帮你逃过一劫呀!你现在倒好,竟然赖上我了,还要吃喝都在我这儿,打算跟着我混吃混喝可不成,我穷人一个,显然是被人嫌弃了才会被丢到这么个不起眼的小院儿里来住,可是我也要告诉你,即便我是被嫌弃的,我也是有尊严的!”宋红袖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词语,直接从嘴里就蹦出了“我也是有尊严”的话来,她有些气急,凶巴巴叉腰瞪眼。 红香院最深处偏僻得几近无人的小院儿外头偶尔有风声呜咽,这风声中还隐约夹杂着几个士兵的谈话声。 “头儿,咱们这可都搜遍了整个大院儿,都没见那盗香贼的影子,难不成,他还凭空消失了不成?”宋红袖的小院儿外,有一个士兵对正打算收队回去复命的领头儿说出自己憋在心里的想法:“我说啊,刚才那个小丫头一定有问题,咱们应该好好去她房间里查查看,说不定,那盗香贼就藏在里头呢!” “蠢货!”领头的人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那丫头那张脸你也瞅见了,也不知道得的是什么病,要是咱们哥几个都被传染上了怎么办?她有问题咱也不是没办法对付——既然你这么积极,那今晚你就在这儿守着吧,一旦有什么动静,及时跟我汇报!”领头的一句话就把那个多嘴的士兵给堵了回去,士兵哭丧了脸,他可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守着,院门外的荒草都长得快有半人高了,指不定晚上还闹鬼呢! “头儿……我,我也就是那么一说,咱,咱还是赶紧回去复命吧,我怎么觉得这个地方透着一股子诡异的感觉,夜深了,回去晚了再被上头责骂就不好了……”那个士兵自然也不想在这种地方一个人多呆一刻,所以他赶忙劝大家一起离开。 “没用的东西!”领头儿的人嘴角挂上一丝嘲讽的笑,扬了扬手,“弟兄们,收队,回去复命!”转身大步走开。 “好吧,我也不知道是哪辈子得罪了你,算我倒霉,你先在这儿凑合一晚上吧,反正天也快亮了,明儿一早我要出门,你是要自己呆在这儿还是跟我一起溜出去?”宋红袖被顾儒飞缠得没了脾气,只好举手投降。 “你能把我带出去是最好的,不过,眼下的情形来看,我这样子是出不去的。”顾儒飞垂眸,可怜巴巴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夜行衣,“我出来的着急,为了轻装上阵,里头就只剩下一件中衣了,你让我怎么出去?” “噗……”宋红袖正端了杯子喝茶,听到这儿,嘴里含了一口水噗嗤一下全都喷了出来,坐在她对面的顾儒飞自然是未能幸免,被喷了一脸的混了宋红袖吐沫星子的茶水。 顾儒飞剑眉拧成一团,明摆的一脸嫌弃表情让宋红袖忍不住笑得更欢乐,一个鬼点子从她的脑子里蹦跶出来,她搁下杯子起身走到顾儒飞面前,递过去自己的手帕,俯身仔细观察他。 “喂,你看什么?”顾儒飞被眼前这姑娘大胆毫无顾忌的眼神给震到了,他忽然觉得脊背一阵发凉,“你,你不要用这么拙略的手段妄图来诱惑我!我虽然长得的确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是,但是……” “但是什么啊但是,你以为我跟你们男人似的这么轻易就会被美色迷惑?况且,你这样子就像个诱受,姐姐我喜欢的可不是你这类型的,省省吧啊省省吧……”宋红袖撇撇嘴,打断顾儒飞的“但是”,然后笑眯眯也坐到床边,挑眉,轻声说:“诶,顾儒飞,我这儿倒有一个能让你混出去的方法,就是不知道你肯不肯按照我说的去做……”她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脸上也乐乐呵呵的,反正自己戴着面纱,对方也看不到,所以有点小兴奋的情绪就丝毫没有去掩饰。 “那个,你要,做什么?”顾儒飞也看出来宋红袖对自己的变化忽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肯定是没什么好事的,他警惕地转头瞅她,夜色一样幽邃的眸子里满满的疑惑。 宋红袖嘿嘿笑,无事献殷勤嘛,自然不会是什么好事啦——“不是我要做什么,是你要做什么!”她语气实在轻快得很,紧接着,她就从床边跳起来,欢欢喜喜跑到一边打开自己放衣服的柜子,然后转过身,指着里头的女子衣裳对顾儒飞说:“我们这红香院里到处都是女人,昨晚偷东西的是名男子,这么想来,那些官兵的注意力应该会全部放在这院子里的男子身上,盘查他们也会严一些,所以嘛……你如果要出去,扮成女人不就好啦?” “你要朕……真是这么想的,那说不定对方也想得到这点,到时候我装扮成女子,若是被人看出来,那岂不是只有坐等被抓的份儿了?”顾儒飞在心里暗暗抽了自己两个耳光,对着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说错话就不好了,幸好他反应快,赶忙改了口,还好她没有察觉,不然自己的处境就尴尬了。 “爱扮不扮,我才懒得管你的闲事。”眼看着窗子外头的天色已将近破晓时分,宋红袖撑不住,想着要先休息下,今天一早还要想个什么办法溜出红香院去和阿启在城门口汇合,“我要睡了,你,起来,去那儿睡!”她毫不客气地扯着他的衣袖试图把他从自己床上拉起来,可是令宋红袖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无耻到笑眯眯直接眼睛一闭倒头躺在了她的床上!真是可恶之极! “顾儒飞,你给我起来!”宋红袖咬牙切齿。 “姑娘大恩大德,顾某人铭记在心,来生再报,来生再报……”他说着说着就打起呼噜来,宋红袖气得牙根痒痒,又无奈自己力气不够大,拿顾儒飞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好自己委委屈屈地窝在椅子上凑合凑合打个盹儿了。 清晨的阳光照亮窗棂。宋红袖一觉睡到自然醒,她心里惦记着今天要做的事情,也睡不安稳,猛地坐起来,才发现自己竟然睡在床上,朱红漆门半掩着,那顾儒飞已不知去向。 “尼玛,什么人呐,走了也不说一声!”宋红袖愤愤不平,自己昨晚提心吊胆的是为了什么,当时因为没有找到好的时机开口,她甚至没来得及问问顾儒飞,那睹物香他是怎么从齐王眼皮子底下偷出来的呢,她起身下床,“不过这小子倒还算有点儿良心,虽然占了我的床,现在也还回来了,我就不跟他计较了……” “不跟谁计较了?”顾儒飞的从外头推门进来,宋红袖正坐在梳妆台前梳理着头发一边小声咕哝着,可是没想到那顾儒飞他非但没走,而且,他还又回来了?宋红袖扁扁嘴,也是哦,这种特殊时期,他又不是红香院里的人,要是这么冒冒失失出去,一定会引人怀疑,到时候,不仅顾儒飞逃不了一死,自己恐怕也要跟着他倒霉了吧? “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你问那么多做什么!”宋红袖打着哈哈,赶忙转移话题:“话说,你刚才这是去哪里了?”他手中拿着一株还带着露珠的栀子花,她老远就闻到一股子香气,那是她喜欢的味道。 正文 第九章姑娘芳名 顾儒飞笑嘻嘻晃了晃手中的花,又得意洋洋地抬起自己的袖子给宋红袖看,“我起了个大早,去找了件衣裳换上,回来的时候看见路上的花,顺手摘了一朵,给你放房里玩。” 宋红袖嗤之以鼻,“啧啧啧,我就说嘛,当贼的果然是本性难移,你这衣服又是哪里偷来的?” “咳咳,你这姑娘说话怎么老是带刺儿,我哪里得罪你了?”顾儒飞将他摘来的栀子花放到鼻下轻嗅,觉得神清气爽,“这花儿真香。” 她管他花香还是不香呢?这种东西搁屋里本来也不是不可以的,可是现在她这小院儿可是危机四伏,就算那些官兵信了她的话真以为她是得了什么会传染人的怪病,可是那钱妈妈和红香院里的人都知道她这脸上的疤是原本就有的,她总不能和那些人也说自己得了病吧?那不用她逃,钱妈妈第一个就会想要把她给撵走。 到时候,钱妈妈肯定会说:“你这赔钱丫头,我供你吃喝这三年了,你非但一两银子也没给我挣着,眼下怎么着,还想死在我这儿?哼,想都别想!”宋红袖在心里模仿着钱妈妈惯用的语调,想象着钱妈妈知道了她得了传染病之后的表情,忽然觉得好笑。 说起来,钱妈妈这个人虽然是只认钱不认人的,但是这些年的相处来看,宋红袖以为,钱妈妈有时候待她还是蛮不错的。 话题转回来,再说这小屋里,顾儒飞换了一身衣服之后浑身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抵挡的强大气场,所谓帅气,霸气天成,也不过如此了吧? 宋红袖看得有些呆,她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子!唔,听宋柒郁说,宋红袖她爹祝诏长得也是剑眉星目,粲然一笑就能迷倒一大片怀春的小姑娘们。宋红袖以前就想,自家爹爹必然是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美男子了。可是如今见到顾儒飞,就又刷新了她对于美男的认识。这世界上,果然是没有最美,只有更美的人啊。 “啊对了,顾儒飞,你既然自己有本事出得了红香院,那你还回来做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出去过?难不成,你跟踪我?”顾儒飞剑眉一挑,不解地问。 “切,也不想想本姑娘是谁,我想知道的事情,自然就有我的办法知道——你这身衣服显然不是我们红香院里小厮穿的衣服,衣料华贵,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那么,就是说,你偷了一户大户人家?”宋红袖一手捏着下巴,若有所思。 “哈哈,我去了旁边的赌坊,赢了一个绸缎庄老板,他输得精光,最后只能拿衣服抵债了。”顾儒飞的话不知道是真是假,宋红袖自然不会全部相信,不过是姑且听听就当一阵风,左耳进右耳出了。 “既然你有办法出去,那你就应该走得远远的,何必再回我这里?”宋红袖没好气的说。 顾儒飞笑了,退后两步一拱手,拜了拜宋红袖:“在下还不知姑娘芳名,哪敢就这么走了呢?” 啊呸,果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谁信他的鬼话!宋红袖摸了摸覆盖着面上的纱巾,她在这红香院里呆了三年,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会来红香院的,大多是为了寻欢作乐,个个虚情假意,谁若当了真,才是真傻。 “你我不过萍水相逢,俗话说‘君子之交淡淡如水’,你又何必知我是谁。”她早已习惯了将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藏在面纱后,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她才会觉得是最安全的。 “好吧,实话告诉你,我原本是想走了就不回来的,一则也不会再被你说是拖累你,二则呢,我也的确有别的事情要做,但是——你救过我一命,还拿了我的玉佩,我又怎能当你只是萍水相逢陌路人?都道大恩不言谢,我顾某人欠你一个人情,如今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到时候你若是遇上什么麻烦事,叫我如何帮你?”顾儒飞面不改色,说话的时候目光一直停留在宋红袖的脸上,盯得她有些不自在了,她别过脸,整间屋子忽然陷入一种尴尬的沉默。 她救他并不是因为同情或是善意,而是有目的的,她想要得到他手中的睹物香,所以才会救他——可是这些,她怎么好对顾儒飞说?宋红袖在心里叹气,自己这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原本和宋柒郁计划好了的一切都变得乱糟糟起来,都是因为这个忽然出现的顾儒飞,他先下手一步,打乱了宋柒郁苦心经营的一切。 “我的名字,我只说一遍,你记好——”宋红袖偏头,认真地说:“我叫宋红袖,红袖添香的红袖。” “如此,甚好……” 城门口。阿启的目光在人群中焦急地搜寻一个人的身影,他要等的不是旁人,正是宋红袖。 昨晚宋红袖约了他在这里见面,可是如今已经快要到了约定时间,阿启却并不见宋红袖的人影,他只怕事情有什么变故,只剩下半日,沁暖就要站到红香院前和其他姑娘们一样开始接客了,他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现在的宋红袖对于阿启来说,就像一根飘浮在水中的稻草之于溺水之人,她在阿启眼里,便是那根飘浮的稻草。他不知道这稻草握在手里到底能不能救命,可是他却也并不想放弃任何能够救命的机会。 “哥哥,你在等人么?”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从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跑过来,仰头递给阿启一张纸条,然后就又一溜烟儿的跑开了。 阿启打开纸条,看上面的字——东巷,马车内见。 他纳闷,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约定了时间地点,那宋红袖却突然改了见面地点。但是为了沁暖,也为了自己,他不得不去。 宋红袖坐在马车内静静等着阿启到来,她早晨借着外出采买的机会溜了出来,整个红香院上下的封锁还没有解除,齐王昨晚已然发了狠话,要彻查此次盗香之事,决不能让盗香之人逍遥法外。所以除了要维持日常生活的采买,其他人是不允许出门的。她能当上采买,全都是因为钱妈妈的缘故,钱妈妈说,这红香院上下,只有宋红袖一个哑巴,哑巴不会乱说话,办事可靠。所以这三年里,宋红袖包揽了红香院大大小小的吃喝问题,虽然她这个人还是没什么存在感,但是钱妈妈却是对她十分重视的。 宋红袖正在猜测着待会儿会出现的情况,这时马车的帘子被人掀起了一角,宋红袖抬眼,此人正是她要等的阿启。 “阿启,上车,具体的,车上说。”宋红袖也不啰嗦,直奔主题。 宋红袖的马车在城内绕了几圈儿之后停在一处宅子前,宋红袖跳下马车,示意阿启去敲门。这一路上阿启听了宋红袖的计划,不由得佩服起这小小女子来,他这才明白,宋红袖这次要救的,不仅仅是一个沁暖而已。 眼前这所宅子是钱妈妈在祝城城外的别院,红香院出了盗香的事情后,钱妈妈心中郁郁,昨夜起便病了一场,这才被放出了红香院,回了这城郊别院养病。红香院里的大小事宜,都有齐王的手下暂理着。 宋红袖之所以要带阿启来这里,就是因为她昨天想到的救沁暖的法子。但是红香院里人多嘴杂,这件事情还没有着落之前,又不宜与人说,所以她便打听着钱妈妈的住处,一路寻来。 阿启方才一掀开马车帘子,看到的是没有戴面纱的宋红袖,她的右半边脸上皮肤光滑,根本就没有留下半点的疤痕,她完整的面孔,有着一种随意的,令人惊艳的美丽。 马车上,宋红袖告知阿启实情,其实她的脸早就好了,但她却一直装扮成有疤丑女的模样,就是为了躲避接客。事实证明,自毁容貌这招,着实是管用的。但是她并不是想要沁暖也效仿她把自己的脸也给弄出道疤来,因为这红香院里苦命的姑娘太多,这样的法子用的人多了,自然也就会被钱妈妈察觉,如此一来,这法子也就没用了。 她此番前来,是为了和钱妈妈商量关于红香院的“改造计划”。 没错,宋红袖就是要改造红香院,让红香院变得和以前不一样。 宋红袖独自跟随着家院进入了钱妈妈的别院,来到正厅,钱妈妈已经等在那里。她不知道今日来的是何等人物,只是方才看到那一张花笺上短短几行字,字字戳进她的心窝,让她迫不急待续想要知道今日拜访自己的客人会是谁。 “钱妈妈,您可认得我?”宋红袖一见到钱妈妈便开口问,她伸手解下自己脸上的面纱,一张精致的面容便显露出来,并非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是莫名令人心动的。 “姑娘是……”钱妈妈看着眼前这衣着华丽又不失大方的女子,一时间竟有些呆愣,她心中犹疑着浮现出一个人的名字,可是她却不敢确认,于是迟疑地出声:“宋红袖?”钱妈妈因为在自己家中,所以她并没有和往常一样扑厚厚的粉,涂红艳艳的唇,甚至连身上刺鼻的香味都好像消失了一样,她不施脂粉的样子在宋红袖看来,竟也是一惊。宋红袖怎么也没想到,她以前在红香院见到的那个满身红尘气土的掉渣的钱妈妈一张素颜竟然是如此模样,清新淡雅,瘦瘦弱弱的样子,如同一株出水芙蓉,还带着素雅的香。 “正是。”宋红袖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钱妈妈微微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惊异:“宋红袖啊宋红袖,你还真是深藏不露……” 宋红袖勾勾嘴角,眉眼一弯笑起来,“哪里哪里,钱妈妈您才是真正的深藏不露。我在红香院三年,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您,不是也没想到您原来并不是什么三四十岁的女子而是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么?” “那如此说来,你我倒是彼此彼此啦!”钱妈妈以手掩口,咯咯笑,“既然如此,你我都是真实面目相对,你有什么话,坐下慢慢说吧。”她倒是干脆,直截了当。 正文 第十章改造计划 宋红袖也不再寒暄客气,直接在一旁的红木椅子上坐下,略略思索了一下,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那我就直说了——我今天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您商议一下改造红香院的事宜。” 正厅中燃着不知名的香,淡淡的,似有若无,让人嗅了心平气和,整个人都想要安静下来。光线投射不到的地方,半明半暗的厅堂,钱妈妈一双妩媚动人的眼睛瞪大了,“你是说,你要改造红香院?——不,不,这是万万不成的。”钱妈妈的语气有些慌乱,她从来没有想过红香院这样一个烟花之地,已经是如今这个样子了,还要如何去改造,就算改造,那是要变成个什么样子? “您别着急呀,成不成的,先听我说说看您再下定夺成么?”宋红袖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心里其实也没有底,这个计划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时间仓促,她也是一时之间忽然在心里冒出来这个点子的,至于钱妈妈会不会答应,她没有半分把握。昨晚和方才在阿启面前的故作镇定,在此刻,全都土崩瓦解,在袖子中的纤纤玉指紧紧攥成拳,因为紧张,她的手心早已被渗出的汗水浸湿。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可走,宋红袖暗暗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无论如何,也不能就此放弃了,哪怕只有一线希望,她也要试一试。 “袖儿啊,不是妈妈我不肯听你说,莫不说这改造红香院是个多大的工程,就说我表面上虽然是这红香院的主人,可是我这些年,也不过只能做做小主,这红香院真正的主人……”钱妈妈忽然压低了声音,用只有宋红袖和她自己两个人能够听见的声音说:“红香院真正的主人是齐王,这院里有他的人,我的一举一动,也是由不得自己心意的……” 钱妈妈忽然说出这番令人惊诧的话来,可是宋红袖却一副了然的模样,也不惊讶,也看不出太多的表情,她淡淡笑了笑,端起丫鬟刚上的茶吹开茶面上漂浮的茶叶,深深嗅了嗅,赞道:“真是好茶,看来今日我没白来,能得您一杯浮罗春茶,也算不枉此生了。” “浮罗春茶虽嗅之香醇,入口却是极苦涩的,一般人并不会喜欢它的味道。”钱妈妈见宋红袖并没有接自己的话茬,也隐约猜到这红香院的底细,宋红袖估计是知道一些的,她不禁疑惑起眼前这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小丫头的来历了。 “按照妈妈这么说,我恐怕也不是什么一般人了?”宋红袖当然知道钱妈妈在疑惑什么,她却也不着急解释,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入口极苦,咽下后,余味仍是苦涩至极的。宋红袖却弯了弯眼,这味道,她很喜欢,“这茶果然是好茶,苦味也让人留恋难舍。” “这茶水就如同人生,苦涩甘甜要自己品过了才知道个中滋味。爱上它味道的人,大多都是因为它的苦,没有多余修饰,就是比药还要苦涩的滋味,才最得人心。这人世沉浮太多苦楚,你无法拒绝它的到来,只能欣欣然微笑着饮下,表示欢迎。”钱妈妈眉目间有难掩的苦楚,她垂了垂眼帘,掩盖情绪,“既然你能品得出浮罗春茶,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说说吧,你打算让我怎么改造红香院?” 宋红袖闻及此言眼睛一亮,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您别急,听我一点一点跟您细说……” 一下午的光景就在不知不觉中飞速流逝,宋红袖提出的“红香院改造计划”让原本并不赞同的钱妈妈开始一点一点动摇,说到最后,钱妈妈和宋红袖两个人都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她们的想法不谋而合,而钱妈妈对宋红袖更是刮目相看,以前只以为那貌丑的哑女其实心里有些小机灵,现在看来,宋红袖那哪里只是小机灵啊,她是心中有深谋远虑的人。 宋红袖也没想到,当她把所有的想法都说出来之后,钱妈妈竟然会同意得那么干脆。只是,钱妈妈心中也是有疑虑的——这红香院说到底齐王才是幕后的操纵者,这件事即便是她自己答应下来,那齐王若是不同意,就算这想法再好,就算是说破大天来,那这计划也只能就这么搁置着,根本连开始的可能都没有。 “您没听过一句话么,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咱们要先谋划好,事情是否能如咱们希望的那样往前发展,就要看上天肯不肯帮咱们了。”宋红袖左手搭在红木桌子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叩着桌面,她每次思考问题的时候,都是这个样子。 “上天说的不算,齐王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人。”钱妈妈挥挥帕子反驳道,“我若把这个计划跟齐王提出来,他不同意,那你该如何?” “不会的。”宋红袖成竹在胸,“齐王一定会同意。这世界上,没有哪个人能抵挡得了银两的诱惑……” 天色渐黄昏。 再说皇宫内的顾儒飞,他之所以已经出了红香院却又选择回来,并不是因为他和宋红袖说的那番理由,他说什么不知道救命恩人姓名什么的也并不是假话,但他回红香院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为了试试看能不能在严密的守卫下躲过守卫士兵的搜查混出去并没有把睹物香带在身上,他把睹物香藏在了隐秘的地方,他得回去取。 顾儒飞的轻功,在祝国可以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当初教他练习轻功的师父也是请的江湖中人称“水上飞燕”的穆明清。他自小习武,十几年下来,轻功身法练习也越来越显示出优势来,就连他的师父穆明清都说,他已经有了青出于蓝之势。 所以说,就顾儒飞这一身好轻功,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从重兵把守的红香院里出去,倒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出去溜达了一圈,确定试验成功了,顾儒飞这才回到宋红袖长满杂草满目荒芜的小院儿,才有了前面的那一幕幕。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宋红袖会救他一个原本和她没有半点关系的人,她甚至连他是不是好人都不能确定,但是她却帮了他一个大忙,这让顾儒飞心存疑虑——他从来都不是那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哪怕对方真的出于好心。 显然,宋红袖救他也的确并非是闲来无事的好心之举,她有她的目的,只是这是他还不知道的秘密。 “陛下,晚膳准备好了,您看现在要用膳么……”顾儒飞正坐在皇宫中的清心亭内望着亭子外粼粼波光泛起的湖上盛放的荷花发呆,他想起宋红袖,今早他与她分别时,在宋红袖居住的那个荒芜的小院儿里,那面纱无意被风吹起时惊鸿的一瞥。他看到的是一张完好的面庞,美得令人心惊。 “叫人把饭菜端到这里来吧,朕想在这凉亭中赏荷。”那被宋红袖惊叹过相貌英俊的美男子其实并不叫“顾儒飞”,所谓的顾儒飞,不过是他随口一说的化名而已,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这祝国的帝王,祝韫。 论辈分的话,祝诏应当是祝韫的叔叔辈,可是祝韫其实并没有任何皇室血统,他之所以能当上这个皇帝,只是因为十八年前的太祖皇帝病逝以后,继位的是他的养父,太祖皇帝的第二子,祝逸。祝韫的父亲原本是朝中的一员猛将,开国功臣,曾立下赫赫战功,最后却因奸人所害而落得个灭门的下场。幸运的是,当时祝逸与祝韫的父亲交好,在暗中救下了还在襁褓中的祝韫,这才令他逃过一劫。自此以后,并无子嗣的祝逸便将祝韫养在膝下,对外便称是自己与正妻于氏所生的长子。 几年前,祝逸亡故,祝韫便理所当然成了皇位的继承人,当起了皇帝。可是当皇帝并不是祝韫的心愿,他因为这个皇位而牺牲了太多本应属于他的幸福,甚至,还有他最爱的荔妃。一年前,皇宫中惊现刺客,荔妃为了救皇上,而被刺客一剑毙命——荔妃的死,成了祝韫心头最深的痛,这痛每天扯着他,让他心中难安,夜夜无眠。甚至有一段时间,祝韫连朝政都无心去理,独自坐在荔妃最常去的清心亭,看着沁心湖的水荡悠悠,荡悠悠地,泛起波,就像她还在时一样。 也就是在那时,祝韫从宫中小太监的口中,无意间听说到了“三合香”,说到了那面可照见已逝之人的镜子,他心中的伤口才开始渐渐愈合——他发誓,无论这个传说是真是假,他都要尽力一试,以求荔妃起死回生。 宋红袖从钱妈妈的别院出来时已经是月圆当空,她让阿启先回去帮她把该采买的东西带回去了,而且,她还要阿启办了一件事情。如果那件事情办成了,这个时候,红香院里恐怕已经乱作一团了吧? 她坐在辚辚的马车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一下午的长谈,让她收获颇丰。下午,宋红袖和钱妈妈说的那个改造红香院的计划,就是要让红香院来个改头换面的大改变。至于这怎么改嘛……宋红袖是这么对钱妈妈说的—— “红香院说白了就是个青楼,它的银子来源也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姑娘们接客。可是,并非您买来的所有姑娘都想要沦落风尘,成为男人的一件随时都可丢弃的衣服。这些红香院里的姑娘,不管是自愿卖身来此还是被旁人卖到这里来的,若是有第二条路子可走,我想,她们断断不会选择这样的路。钱妈妈,您也是女子,花容月貌的年纪,那些姑娘们的心思,您想必也深有体会吧?”宋红袖不动声色地望向钱妈妈,她并不直言自己这次要怎么个改造法,而是先绕了个弯子,说出红香院姑娘们的苦处。 “这个……即便如此,进了我红香院的门,便是我红香院的人了,除非生老病死,不接客就没活路。”钱妈妈心中虽然也有不忍,可是她也是为人办事,齐王的命令她从来都不会违背。因为在钱妈妈心中,齐王做的一切决定,自己都应言听计从。即便是齐王要她死,她也不会有半分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