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扑通”一声,一个重达百斤的重物从拴在房梁的绳子上狠狠的栽下来,直接在地上摔了个结实。
  
  “唔”倒在地上的重物动了动,才让人发现这个浑身都是水泥白灰的,居然是一个人。而这个人,正迷迷糊糊地从地上爬起来。
  
  林轩捂着被摔得晕乎乎的头,勉强从地上爬起来,刚要开口叫丫鬟,脑中却突然一阵剧痛,直接惨叫一声,再次摔倒在地。
  
  良久,林轩才再次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破败的帐篷,悠悠的说了一句:“我这是又活了?”
  
  任何人再活一世,那都是高兴的烧了高香,可记忆回笼加上刚才吸收了原身记忆的林轩,只是想躺在地上,抬头问一句老天,你玩我!
  
  林轩原本是大顺朝人,十七岁科举及第,中二甲第十一名,十八岁被圣上相中,尚圣上嫡女,安宁公主,为驸马都蔚,一生和公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生了三子一女,三子身为圣上外孙,一直深得帝心,一女更是成了太子妃,而在他八十三岁时,他的外孙成功登基,成为新帝。晚年,他子孙孝顺,身体健朗,一直活到九十八,才安然离世。他的一生,可谓传奇中的传奇。
  
  所以他死的时候,真的毫无遗憾,除了叮嘱子孙以后戒骄戒躁,就安然离世。可谁知一闭眼,再一睁眼,这天就全变了!他居然到了原身记忆中一个叫现代的地方。
  
  其实到哪他无所谓,毕竟他一直以为死后要去地府的,所以就算到了这个所谓的现代,他也就当成不小心走错路,换个地方,可谁能告诉他,他以前逢年过节的每次给老天爷上那么多的贡品,老天为什么给他选了一个这么惨的身体?
  
  是真的惨,这个身体原主也叫林轩,从小被丢到了福利院,在福利院磕磕绊绊长到十六岁,上完了九年义务教育,就因为学习不好辍学了,而年龄也超过了福利院的抚养年龄,就被扫地出门,一直在外面打工。
  
  因为没学历没文凭,更没有亲戚朋友帮助,所以只能在外面找点体力活。例如在工地当小工搬砖。本来原主正为自己可以用力气养活自己而高兴,可谁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活,眼瞅着房子交工了,可以领钱了,可谁知包工头居然直接找工地提前要钱然后带钱跑了。于是,三十多个农民工一年的血汗钱直接化为乌有!
  
  三十多个人跑到工地要钱,可人家工地已经结款了,不可能再给了,去找包工头,直接连人影都找不到。于是,三十多个人只能自己认栽,陆续的卷着铺盖回家。可别人有家回,原主没有家回,看着别人都陆续的离开,看着干了一年的血汗钱化为乌有,原主一时想不开,直接把身上仅剩的四十二块钱拿出来,买了五瓶啤酒,和以前一直想吃却舍不得吃的烤串,直接一个人在工地的帐篷吃完,然后解下拴裤子的裤腰带,直接拴在撑帐篷的横梁上,上了吊!
  
  然后,然后裤腰带可能用的久了,有点不结实,撑了一会就断了,然后他就来了。
  
  林轩:......
  
  所以他之所以能来到这个世界,就是因为一条不结实的裤腰带!
  
   正文 第二章   林轩在纠结了会他应该感激这个裤腰带,还是应该怨念它,然后,然后,他突然就不纠结了!
  
  因为他的肚子响了,他饿了!
  
  而此时林轩发现了一件比纠结他怎么活过来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他身无分文!
  
  原主身上的最后四十二块钱被他当做最后一顿午膳了,而此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
  
  林轩摸着口袋,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一文钱憋倒英雄好汉啊!
  
  ##
  
  林轩把整个工地帐篷翻了一遍,愣是没翻到一分钱,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在这里干活的都是农民工,一个个赚的都是血汗钱,一分一文都小心的收着,又怎么会有遗留。想了想,林轩打算出去找点活做,争取把晚膳解决掉。
  
  林轩虽然尚了公主,外孙继位后又被加封承恩侯,可却出身寒门,当然要不是他出身寒门,也不会让他尚公主,毕竟大顺从太宗皇帝就有规定,驸马不得有实权,更不得参与朝政,所以一旦尚了公主,那就直接是被荣养的份了,所以凡是能在朝堂上有一丝作为的,都会对尚主退避三舍。
  
  而能被选中作驸马的,一般都是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和寒门举子。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倒是不要紧,毕竟本来就是家族养的混吃等死,尚主还能给家族带来一丝荣耀。可对于寒门举子,那就是噩梦,毕竟寒门子弟之所以拼命读书科举,就是为了进入仕途,一展抱负,而一旦选为驸马,就只能侍奉公主,只能一辈子呆在公主府。不过,有些事不是你相避就能避开的,例如林轩,刚刚进了翰林呆了一个月,就被驸马砸中,从一个内阁预备役直接开始养老。要是一般人,比如二公主的驸马,五公主的驸马,直接就觉得万念俱灰,消极厌世,对公主冷嘲热讽,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而林轩却能和公主过得举案齐眉,并且把精力放在教导孩子上,让孩子一个个成龙成凤,不得不说他对事情看得极开,也拿的起放的下。
  
  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饿死时,林轩立刻抛弃了纠结从一个豪门跌落底层的种种不适,把重心放到了怎么解决晚膳上。
  
  想到这,林轩决定出去转转,不过在出去之前,林轩看了看自己,他还是先洗个澡吧!他这样一身水泥白灰的出去,莫说找工作,就怕别人连话都不一定给他说吧!
  
  好在现在是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林轩直接拿了一块不知哪个工友留下的半块胰子,走到工地的自来水处,直接把浑身洗了一遍,又用胰子把身上打了一遍,搓了两遍,这才冲干净,回到帐篷里。
  
  进了帐篷,林轩找到原主的衣服,勉强挑了一件白衬衫和黑裤子,这两件还是今年夏天时,工地旁边的大学大四的毕业,许多大学生东西带不回去,就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林轩和几个工友一起在旁边的垃圾桶翻出来的,因为这衣服有八成新,所以林轩洗干净后小心的叠在包袱里,一直舍不得穿,算是原主唯一一件体面的衣服。
  
  林轩穿完衣服,这才从旁边的床上找出半块破镜子,照了照,发现原主的样子居然还不错,虽不说长的多好看,但看起来很顺眼,现在林轩这么一装扮,居然有种原主记忆中大学生的样子。
  
  林轩抓了抓半干的短发,直接走了出去。
  
  出了工地,林轩就开始纠结往哪里走,他对这里是完全不熟,而原主,也是几乎不熟。因为原主自从来到工地,就天天在工地干活,最多就出去替工友包工头去旁边的小卖部买包烟,买点酒,别的几乎都没出去过。
  
  林轩仔细的回忆了下,终于想到一个可以去的地方,那就是不远处的大学。就是原主捡回身上这套衣服的地方。
  
  那个地方晚上有个夜市,人很多,也有卖吃的,他隐约记得好像有雇人帮忙看摊的。
  
  林轩走到大学,正是大学边上夜市刚开市的时候,一个个三轮车拉着满车的东西,小商贩正在支架子,然后把东西放到架子上,当然也有摊比较小的,摊主直接弄块布放在地上,把东西直接摆在布上。
  
  林轩一边走着一边看两遍的小摊,遇到摊子比较大的,就上去问问需不需短工,在问道第四个摊时,一个卖帽子丝巾首饰的大妈就对他吆喝:“唉,小伙子,你是这学校的学生吧?出来打短工吧?我们这几个摊都不要人,你上东头那个卖鞋的那问问,她那这些日子忙不过来,招人,一晚上二十,你要合适就去。”
  
  林轩听了,赶忙对大妈道了谢,然后向东头走去。
  
  到了那一问,果然招人,而且由于摊主知道在这打工的,一般都是大学生,属于今天干明天不干的,所以晚上干完了就直接给钱。
  
  于是,林驸马活过来的第一天,找到了今生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地摊卖高仿鞋!
  
  ......
  
  “恩,这双凉鞋二十五,旁边的那个三十,恩,这个价格已经很低了,不能讲价的。”林轩一边把手上的那只白色凉鞋递给前边的女大学生,一边给旁边的另两个女大学生报价。
  
  “这个还有小一号的吗?”女大学生试了一下鞋问道。
  
  “有的。”林轩顺手从后面的鞋盒堆里抽出一双递过去,顺便回答另一个女生道:“那一双也二十五,还有米黄色的。”
  
  ......
  
  林轩忙了一个多小时,人才开始少了,这才来得及歇一口气,旁边的雇他的摊主递给他一个白塑料壶,林轩也顾不上干净不干净,狠狠的喝了几大口,这才把水还回去,说道:“谢谢大娘。”
  
  “第一次忙坏了吧!”大娘笑呵呵的。
  
  “还行。”林轩笑了笑,恭维道:“大娘你这摊子生意真好。”
  
  这句话显然说到大娘心里了,大娘不由打开话匣子道:“不是我说,整个夜市比我这摊好的不多。”
  
  “她们怎么这么喜欢买鞋?”林轩是头一次做生意,看到一个小时卖了好几百双鞋,直接都有些吓倒了。
  
  大娘显然很高兴,也乐意说道:“哪个小丫头不喜欢买衣服首饰鞋的,而且都喜欢买牌子的,可牌子的一件就得好几百,这些学生哪有这么些钱,所以就买这些高仿的,你看,哪个带对号的鞋,要是怎么,在店里怎么也得三四百,这还是打折的,而在我这里,一双才二十五。”
  
  “差这么多?”林轩吃了一惊,这可是十倍的差距。
  
  “所以啊,我这里生意好,当然人家专卖店的生意更好。”
  
  “那这鞋和那鞋一样吗?”林轩对高仿还没有确定的概念。
  
  “怎么可能一样,这些也就个样子货,根本穿不住,也就半个月一个月的一双。”大娘咂咂嘴,说道。
  
  “这么次。”林轩心里道,却没敢说出来。
  
  看着这时有空,林轩不由问道:“大娘,我最近手头紧,想找点活干,你这摊白天要人吗?”林轩干了一会就发现,这摊虽然忙点,但很简单,就拿这鞋的价格来说,整个摊就三种价格,左边的二十五,中间的三十,右边的三十五,简单易上手,他毕竟刚到这里,对很多事都很生疏,想找个简单的工作不容易。
  
  “你这小伙子倒是勤快,我倒是想一直雇你,不过我这摊白天不出啊!人家这是学校的外街道,只准晚上摆夜市,你要想白天干,你怎么不去找找发传单的活,你们大学生不都喜欢干这个嘛!那个钱也是干一天一给,我记得学校门口里面那个墙上有贴的小纸条,你要是怕累,找找家教的活也不错。”大娘在学校外面摆摊久了,对大学生想要打零工的见得多了,看到林轩问,也没多想,不但给他说了说一些比较容易干的活,还说要他晚上有空接着来,反正他这一直挺忙的。
  
  林轩和大娘说了几句,人就又多了,林轩赶紧又开始卖鞋了。
  
  一直忙到晚上十一点,夜市的人才渐渐散去,林轩也帮大娘把摊收好,然后才拿着大娘给的二十块钱悠悠的往回走。
  
  走到半路上,才蓦然想到,他忙了一晚上,还没吃晚膳呢!于是往工地走的脚步不由的转了个弯,跑到旁边的24小时商店,买了两包方便面。打算今晚一包,明天早晨把剩的一包当早点。
  
  便利商店的方便面倒是有好几种,林轩看了看,挑了一块钱一包的,这种比较大,而且也相对便宜,付了账,林轩拿着剩下的十八块钱回到工地的帐篷。
  
  来到现代的第一天,林轩成功赚到二十,花掉两块,结余:一十八元!
  
   正文 第三章   林轩在干了几天白天发传单,晚上看地摊的日子,终于有一日,在那个公告栏下面,发现了一个非常非常适合他的工作——特长班辅导员。
  
  在华夏,假期有一种非常符合家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辅导班!
  
  而林轩非常眼尖的发现一张红色的招聘启事:“各位大学生:你们好!金思维少儿书画学校诚聘三名暑假特长班辅导员。岗位要求:书法辅导员一位,可以从事初步的书法入门教学,绘画辅导员两位,美术类特长生优先。工资30元/课时,50分钟/课时”
  
  林轩一看到这个招聘就心动了,倒不是因为这个比发传单和看摊赚钱多,而是觉得这个比较清贵。
  
  林轩毕竟是士大夫出身,还不能做到和现代人一样,做什么工作就只看报酬的多少,在他的眼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才是正理,虽然因为一时窘迫,摆个摊那是无奈,可要是有舞文弄墨,教书育人的机会,林轩还是会选择后者。
  
  所以林轩立刻回去收拾了一下,这包括他去夜市买了身还算不错的新衣服,买了双新鞋,又去理发店理了理长长的头发,花了自己这几天打工的大半积蓄,这才往地址上的地方去。
  
  到了之后,林轩才发现原来这个地方是市里的一所公立小学,他转头看了看,就发现学校对面各种特长培训班,例如:舞蹈、音乐、美术、跆拳道、围棋等等。
  
  林轩看到围棋的时候愣了愣,想不到这里也有围棋,看来等会弄完书法,他可以看看那里缺不缺围棋辅导老师。
  
  林轩走到金思维少儿书画学校,才发现所谓的书画学校就是小学对门的二层楼的三间教室,林轩嘴角抽了抽,不会这学校就三个要招的老师吧!
  
  “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是要招书法辅导员吗?”林轩觉得他有必要再问一遍。
  
  一个在前台招生的老师模样的人抬起头来,说道:“奥,你是来应聘的,是啊,这里招。你是来应聘书法老师的,书法过几级了?”
  
  林轩听到问等级,摇了摇头,说道:“我从小练习书法,擅长楷书、行书,台阁体写的不错,只不过一直没有去考过级。”
  
  林轩的书法不错这只是谦虚的说法,毕竟当初要科举,朝廷提倡台阁体,他为了科举可是苦练过台阁体,而后等到成了驸马,他有大把的时间混吃等死,不练练琴棋书画,他干什么打发无聊的时间。
  
  招生的老师一听翻了翻眼,心道:你自己说不错就不错了,当我不知道你们这群大学生,一个个眼高手低,你要是真的书法好,怎么不去考级,要知道特长可是加分的,要不这些家长干嘛天天把孩子往辅导班送。不过他招了好几天,也没见几个来应聘的,现在来了一个,不管好不好,只要能先顶上就行了,毕竟明天就开课了,可他这老师还没招起来。
  
  于是,直接拿了旁边从文具店刚买来,打算给辅导班孩子用的毛笔和墨汁,说:“你先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林轩不疑有他,直接把笔难道旁边水盆泡开,然后沾了墨汁,在这人看完的报纸上写了几个大字。
  
  招生的老师看了看字,其实他也不太懂书法,不过看着林轩的字和字帖上的差不多,拿出去也能糊弄人,就说道:“行了,明天你来吧!书法班是上午,一上午三节课,八点开始,一期七天。”
  
  林轩看着又开始坐着看看报纸的某人,突然觉得,这个人怎么好像有点不靠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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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林轩上了课,他才发现自己的预感是正确的,本来说了收三个班,每个班三十人,一个书法,两个画画,可等到实际开课,才总共招了四十来个学生,而老师,只招了他一个,所以那个招生的老师,自己当了画画班的辅导老师。
  
  林轩:.......
  
  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可很快林轩就把这个想法吞回了肚子,因为他发现这群子弟压根就不用人误,他们从根上就没正。
  
  例如:“这是第一节课,我们先来学习如何握笔,看我,我们要用三指执笔,对,这样......”
  
  林轩正做着示范,就听到下面的一个小胖子对旁边的的一个女孩子说:“唉,王慧,我们下课去学校旁边吃麦当劳吧!好热,我想喝冰可乐。”
  
  女孩子摇摇头,说:“我不想喝可乐,我想买甜筒。”
  
  另一个后排的小不点插嘴:“我也要去,我要吃圣代。”
  
  他旁边的那个孩子瞬间被吸引,直接嚷道:“我要吃鸡腿堡。”
  
  林轩:......我曹!
  
  林轩气的直接一放笔,直接过去对几个熊孩子说:“干什么呢?练字这么重要的事,居然在这里讨论吃喝。”
  
  几个孩子虽然熊,可毕竟是怕老师的时候,看到林轩黑着一张脸,顿了三秒,那个叫王慧的小女孩直接“哇”的一声哭了。
  
  一群乌鸦从林轩头顶上飞过......
  
  林轩:他只是说一句,还没动戒尺呢!
  
  那个以前招生现在充当美术老师的,听到哭声,立刻从临教室走过来,先熟练的哄了哄孩子,把孩子都哄好,然后把林轩拽了出来。
  
  “你对孩子这么凶干什么!”这个老师不悦的道。
  
  “我没凶,我在那里教他们握笔,他们却在那里谈论等会吃什么,一点都没把心思放在练字上,如此玩物丧志,根本就难成大器。”林轩本来就有些生气,听到这个老师又一味偏袒孩子,直接气的把心里话说出来。
  
  这个老师听到林轩说的,不仅没生气,反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他们就一群一年级的小孩,刚上学,压根什么都不会,正是玩的时候,其实他们大人让他们来上辅导班,一是因为大人都要上班,没空带孩子,而是能顺便给孩子培养个兴趣,你只要带着他们玩,顺便教教书法,让他们照着字帖随便描两下就行了,他们本来就不是为了学书法的,要是专业学书法的,早就找人一对一教了,上专门的考证学校了,哪里会来这里玩。再说,这又不是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又不考,你耐心点教教就行了。”
  
  这个老师说完,又特意叮嘱了他两句,这才回去带自己班里的孩子。
  
  林轩看着转身回去的老师,又看看屋里自己的学生,突然叹了口气。
  
  他着相了,他小时候三岁拿笔,五岁描红,七岁开始每日练字二十页,从开始拿笔到进士及第,即使生病,也从无一日落下,所以对于练字,他不仅仅看成练字,更是当成对自己毅力的磨练,而对于自己的孩子,他从小也是这么要求的,在他的教导下,长子金榜题名,高中探花,进了翰林,次子二甲第十五名,入职翰林,幺子性格叛逆了一点,不愿仕途,他也没有勉强,最后醉情山水,成为一代名家。
  
  无论如何,他都把练字当成一件极为重要的是事情。可如今,被这个老师一说,林轩才反应过来,现在书法已经不是仕途的一项必备技能,高考更是不考书法,甚至连原来的特长加分也为了高考公平而不断被压缩取消,书法,对于家长和老师来说,甚至比做一道奥数题都不如,甚至在许多家长老师眼里,这只是给孩子玩玩。
  
  而最主要的是,现在人们已经不再用毛笔写字了,孩子们从小用铅笔,长大了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等,毛笔对他们来说,仅仅是一门特长,一门可学可不学的东西,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要求他们在某个场合必须用毛笔,高考不考,而且毛笔字也不再是仕途的敲门砖。
  
  林轩扪心自问,当初,如果不是科举必须要台阁体,他会不会十年如一日的练字,即使喜欢,只怕也不会如此拼命吧!
  
  他又有何立场,去谴责孩子们不认真学习书法呢!
  
  林轩叹了一口气,重新站回讲台,拿出了招生老师给他的资料,本来他觉得自己翰林出身,教一帮童子那是手到擒来,更何况他还教出三个才子,可如今,他却决定先给孩子们讲讲材料上有关书法的有趣的故事,毕竟,在没有外界的压力下,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只希望他们对书法有一丝爱好,以后能闲来无事,动动毛笔。
  
  “好,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怀素种蕉学书法的故事,怀素生于公元737年(唐开元25年),湖南永州人,怀素很小的时候,在零陵书堂受戒出家为僧,法号是怀素。怀素经禅之暇,颇好书法。在禅房,人们很少能够听见他的念佛声.......”
   正文 第四章   林轩被一刺激,倒是彻底醒悟了以前和现在的不同,也明白了拿以前的观念来看待现在的事情是多麽的不合适。不过林轩向来是一个会看形势的人,所以他没有去抱怨时代的变迁,而是决定去更新自己的观点,适应这个不同的时代。
  
  而林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历史!
  
  林轩从原主的记忆中,已经大体知道了他大约生活在所谓的封建社会,可由于原主只上到初中,学习又不怎么样,甚至历史好像就没及过格,所以他也无法得到更多有用的知识。
  
  不过,这个问题在他中午吃饭时,随意绕着小学转了一圈就解决了。
  
  每一个学校旁边都有两个必备的店铺——文具店和书店。
  
  虽然学校旁边书店的目的是卖辅导书,可并不影响林轩从里面找出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甚至还超额找出几本,如:《华夏通史》《历代皇帝大全》《历代后妃大全》......
  
  由于下午正好没课,所以林轩就在书店找了个角落,开始看这本书,可这一看,林轩就傻眼了。
  
  夏商和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列,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我的天,明朝后面什么时候是清朝了,不是大顺吗?
  
  林轩惊的差点把书合到地上,幸亏他还有三分理智,压下了嘴里的惊呼,赶忙把书翻到明朝末年,开始一目十行的看起来。
  
  良久,林轩合上书,微闭眼靠在后面的书架上,想到书中写的,闯王李自成推翻了明朝,建立了大顺,可紧接着就被多尔衮率八旗与吴三桂合兵攻破,建立了清朝。
  
  可当初□□皇帝李自成不是成功把女真部落的多尔衮拒于城外,顺利稳定了大顺,并且执政十五年,才把皇位传与太宗皇帝李过,怎么到这里就兵败被误杀了呢?
  
  林轩突然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林轩之所以刚来没有去看历史,一是因为刚来的时候,食不果腹,面临着断粮的危机,二是由于原主记忆中封建王朝已经灭亡,林轩怕看到自己的朝代的灭亡,毕竟他的外孙是皇帝,后面的皇帝不出意外都有他林家的血脉。
  
  纵然林轩知道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王朝,也不愿看到自己女儿一脉因为王朝的更迭,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
  
  可如今,让他比看到大顺灭亡更骇人的事:居然没有大顺!
  
  .......
  
  书店的老板给刚才买《五年级教材全解》两个学生装好书,收了钱。看到没有过来结账的,就开始到里面的书架整理书。
  
  靠近学校的书店一般不用担心没有客流,每年资料书的销量,一般就可以撑起一个不大的书店,可靠近学校也有学校的不足,那就是看书的比较杂,尤其是小学,很多孩子进来就翻书,看完了就随手一放,所以书店的老板几乎一有空,就不得不整理书架,要不一天不整理,第二天就直接不用开门了。所以随时整理书架,就是书店老板闲时的必修课。
  
  老板一边走着,一边把书往书架的指定位置塞,刚走到拐角,就看到了蹲在拐角的林轩,也没有惊讶,毕竟哪个书店都有看书的,虽然书店的老板一般不喜,可只要不大吵大闹,损毁书籍,老板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要是撵起来,难免影响书店的形象。
  
  不过老板走近,就看清了蹲着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看起来好像是个高年级的学生,可老板瞅对方苍白的脸,就吓了一跳,赶忙走过去,用手摇着林轩道:“这位同学,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色这么白?”看书没什么,可要是在他店里晕倒,那就麻烦了。
  
  林轩听到声音,睁开眼,看着面前一脸视他为瘟神的老板,勉强扯动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说:“我只是刚才蹲久了,一起来有些头晕,就又蹲下了。”
  
  老板听了,这才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突发什么急症就好,至于蹲久了一起来头晕,这种事他在书店见多了,八成蹲着看什么书看入迷,一起来,肯定不是腿麻就是头晕。也就不再在意,说道:“没事,你起来活动活动就没事了,要是还头晕,那里又板凳,你去做着歇歇。”
  
  林轩听了连忙道谢,把书小心的放回书架的原处,这才慢慢的起身,转身走出门去。
  
  出了门,林轩就沿着行人道,一边走,一边想事情。
  
  林轩觉得自己很矛盾,一方面,他惶恐于他生活了近百年的大顺居然在现在的历史上没有,而另一方面,他又暗自松了一口气,起码他看到的不是大顺的灭亡,想到最后清廷的结局,林轩心跳了一下。
  
  良久,林轩突然叹了一口气,他想这么多干什么,他现在已经不是大顺的驸马,已经不是承恩侯,就算他想的再多,历史也不会改变,何必庸人自扰之。
  
  佛曰:三千世界。虽然历史到明朝都是一样的,可也不能证明他现在生活的就是他原来世界的后几百年,万一他是跑到别的大千世界。
  
  这样一想,林轩突然觉得好受了许多,或许,他的子孙后代正在另一个世界享受荣华富贵呢!
  
  林轩想通了,也回过神来,准备买点东西回去,可是回过神来才发现:
  
  晕,他这是在哪啊!
  
  林轩成功的在回家的道路上迷失了!
  
  ......
  
  林轩围着这个地方转了三圈,终于确定了一件事:他迷路了。
  
  而且根据他早年上京赶考的经验和天然的方向感,他觉得自己好像还偏的挺远的。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想不接着迷路,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人问一下路,然后再走,而找的人,最好是当地熟路的。
  
  所以林轩在道路上转了一圈,果断朝旁边有许多商铺的一条街道走去。
  
  走进了,林轩才看到这条街前面竖了一个碑,上面用林轩熟悉的篆体写了三个大字“古玩街”。
  
  林轩一眼望去,这才发现原来这些商铺上都写了什么“文宝阁”“美玉坊”等,而且街道的中间还有不少摆地摊的,许多人在那里看东西买东西。
  
  林轩一看,顿时被勾起三分兴趣,要知道当初他成了驸马,闲来无事也曾沉迷过一段时间古玩奇珍,而且他当时是驸马都尉,虽然没有实权,却拿着超品的俸禄,再加上公主府的财力,所以他真是各类都玩了遍。
  
  后来即使他对珍玩的热度消退,平时也会时不时的收藏一些古玩字画,等到他临终时,光分自己的收藏,他就分了二十多箱。
  
  现在看到古玩,虽然他没有钱,可也不会影响他的爱好,想到下午也没什么事,林轩就直接往里走,打算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林轩进了古玩街,就发现这里面倒是比外面看到的大的多,不由兴致更高。他先走到第一个地摊上,看到上面是卖一些首饰的,几个年轻人正在那里挑挑拣拣。
  
  林轩刚过去,就听见小贩在那里对两个年轻的女子说:“两位美女,这是真珍珠,你看着光泽,要不是这珍珠小了点,都可以到柜台上卖了,我不要谎,实诚价三十给你,你到里面这个没五十你根本买不到。两位皮肤这么白,不带串珍珠多浪费......”
  
  林轩只看了一眼,就默默的把眼移开,珍珠,真珠子还差不多,还光泽,他怎么没看出来。
  
  虽然他对首饰没什么研究,可安宁身为公主,那首饰可是专门腾了一个屋子放的,光东珠,林轩记得就有不下五盒,林轩虽然不研究,可安宁经常带着在他眼前晃悠,他也知道啥叫珍珠光泽。
  
  林轩扫了一眼摊上的东西,顿时有些失望,这些东西就没一件能和古字搭边的,不由暗暗摇摇头,往下一个摊走去。
  
  林轩一连走了四个摊,不由有些失望,这些小摊上压根就没有什么古董,就算说是古董,一眼也能看出是粗制滥造仿的,唯一能是真的的大概就是小摊上的几个铜钱,不过那些铜钱也没有什么精品,而且数量还大,就算林轩不熟悉现在的古玩行情,也知道肯定贵不了。
  
  毕竟,从古到今,珍玩,玩的就是少而精!
  
  不过想到这只是地摊,质量差点也有情可原,便打算去店铺看看,可在经过第五个地摊的时候,林轩的脚突然一顿。
  
  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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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面那个朝代的顺口溜由历史老师友情赞助,出处已不可考证,非自创。
  
   正文 第五章   林轩看到的是一块石头,准确的是一块用来压着摊布的白色石头,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
  
  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看到一块石头,有一种想问吃掉这块石头的欲望?
  
  他中午才刚吃过饭,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就算他饿了,他也不应该想吃石头,这又不是闹饥荒!
  
  难道今天他受刺激大了,产生幻觉了?
  
  林轩甩了甩头,也没在意,还鬼使神差的伸手拿着看了一下。
  
  然后,然后林轩想哭了!
  
  这块石头居然碎了!
  
  林轩一脸呆滞的一手捧着石头碎屑,有些不确定的问:“这是现代的碰瓷吗?”
  
  摊主&买东西的游客:.......
  
  林轩趁着摊主还没反应过来,赶忙把石头碎屑丢进旁边的垃圾桶,然后顺手摸了路边的一块石头给重新压上,然后一脸歉意的看着摊主。
  
  摊主( ⊙ o ⊙ )
  
  他还能说什么?
  
  看着摊主僵硬的把脸重新转过去接着给游客推销东西,林轩松了一口气,看来摊主是不准备追究了。
  
  林轩也没心思去店里看古董了,直接脚底抹滑,以最快的速度出了古玩街。
  
  出了古玩街,林轩才彻底放下心来。
  
  不能怪林轩太过小心,要知道,在古玩界,压根就没有什么具体的价格标准,一根牙签,都能说是朱元璋用过的,要是那个摊主非说那个石头是哪个名人坐着垫屁股的,就算林轩最后扯得清,也很麻烦。
  
  出了古玩界,林轩找了一个便利商店问了一下,这才确定了具体路线,找到正确的路往回走。
  
  回到帐篷,林轩隐隐觉得自己有些发热,想到今天走了一个中午,外面又是大夏天,八成有些中暑,于是,他先去水龙头下冲了个凉,然后就回到床上打算歇歇,毕竟要真的病了,那也很是麻烦。
  
  在床上躺了不到十分钟,林轩就感觉有些不对了,他觉得自己从右手开始发烫,然后顺着右手走到胳膊,又走到上身,丹田,又转到左手,然后又开始向下身转去。
  
  林轩心中一惊,就要起身,可却发现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林轩不由神色一变。
  
  比起一般士子只为科举读四书五经,林轩后来无疑闲的很多,所以他对于外物涉猎也比较广,什么闲着没事都看看,他也研究过医术,当然这也只是涉猎,认个穴道,闲着无事保养一下身体,毕竟当时要真有病,那是有御医的。
  
  不过虽然涉猎不深,可毕竟也懂一点,无缘无故,突然身体不能动,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吧!
  
  他不会突然中风吧!林轩有些惊恐的想。
  
  不过还没等他猜测出具体什么症,他很快就感到头又一次剧烈的疼痛,然后,然后他两眼一翻,直接晕了。
  
  等林轩醒来的时候,天色完全暗了下来,而醒来的林轩第一反应就是看胳膊,当看到胳膊上出现的一个红痣时,林轩突然有一种被雷劈的感觉!
  
  他做的梦居然是真的!或者说那刚才脑中出现的压根就不是梦!
  
  林轩刚才刚晕了,大脑中就突然多出了一段记忆,准确的说是被他原身那个从未见过的妈封印的一段遗言。
  
  她的母亲详细的介绍了她出身,原来原主的生母叫木向梅,出身于上古修真家族木家,上古修行界极为繁华,有不少大的修行家族,可由于后来天地灵气巨变,灵气锐减,修行家族开始逐渐败落,等到百年前,修真家族已经所剩无几,就算是木家这样的大族,能够真正修行的,也不过三人。
  
  可虽然木家败落了,毕竟曾经是修行大族,所以修行的功法,历代积累的财富,仍然让人眼红,而就是这份眼红,让木家遭遇到灭族之祸。
  
  七十多年前,一队军队将木家庄围了起来,虽然木家庄有两个修行者,可这两个修行的,却不过仅仅练气,也只和武林高手差不多,可对方却拿着真枪实弹,甚至里面也有两个相同境界的忍者,结果,一庄之人,全部被害。
  
  当然要是当初全灭了,也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林轩了,当初林轩的母亲,刚刚不到六岁,她就是木家最后一个有灵根的,只不过她当初刚入门,被奶娘偷偷的藏灶炉里,才幸免于难。
  
  木向梅目睹了整个家族的破灭,更是亲眼看到自己亲人死在自己的眼前,一时吓愣在灶炉,直到后来很久,才回过清醒过来。而清醒过来的木向梅,从此就沉浸在仇恨中,拼命的修炼,居然让她在如此稀薄的灵气下,成功的筑基。而筑基后的木向梅,就开始找仇人报仇。
  
  可这时他的仇人已经退回了岛国,木向梅怎么能甘心,就偷偷的偷渡岛国,向当初下手的几个忍者家族报仇。可那毕竟是人家的大本营,在几次偷袭得手后,那几大家族警醒起来,设下陷阱,伏击了她。
  
  好在木向梅是筑基,虽然受伤极重,却硬撑着一口气逃了出来,甚至逃回了国。不过即便如此,她却自己知道自己的情况,她压根撑不了多久了。
  
  而此时,她做出一个极大的决定:她要给木家留个后,不能让木家断了香火。
  
  之所以说是极大的决定,是因为她没有去按部就班的嫁人,生子。而是直接强了一个路人,真的是路人,真的是直接打昏了,然后,然后,然后一次就有了!(林轩后来怀疑他妈一定用了某种秘法)
  
  林轩:......
  
  林轩嘴角抽搐,此时已经不知道如何表达他内心的震撼,同时脑中突然蹦出一个疑问:
  
  “男人强了女人,叫强J,是要坐牢的,那女人呢?女人强了男人,犯法不?”
  
  他妈生他,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
  
   正文 第六章   林轩纠结了一会,不过想到他那个生父从头到尾都处在昏迷状态,八成也不知道自己来了场奇葩的艳遇,也就放心下来,毕竟民不举官不究,退一万步说,就算他时候知道了,林轩的生母也早去了,难不成他还能找到人说理不成。
  
  所以林轩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开始看最初让他震惊的这个红痣。
  
  这个红痣居然不是一个痣,而是一件空间法器,虽然是最低级的空间法器,仅有两间屋的大小,可对于现代灵气极为稀薄的修真界,仍是稀世珍宝。
  
  毕竟根据脑中的记忆,只有掌握了空间之力的修士才能折叠空间,炼制空间宝器,但自从上古过后,修行界就再也没有出过元婴修士,而近千年内据说最接近元婴的就是明朝道宗的大长老欧阳氏,可最后仍然卡在金丹大圆满,坐化于太行山。
  
  所以现在能存于世的空间宝器,都是上古遗留下来的,而能从上古遗留下的东西,本来就少之又少,更何况是法器。而木家当初之所以遭劫,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这个空间法器,更确切的说是空间法器中的功法。
  
  不过让歹人没想到的是,这个镇族之宝居然没有在木家家主的手里,而是在他的小女儿木向梅手里。
  
  当时因为小辈之中只有木向梅测出了灵根,虽然她是女孩,不过在修行家族中,灵根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自然而然的成为家族的少主,而家中的两个成年的修士已经修炼过家中的玉简,所以身为族长的木家家主就在征得另一个长老的同意下,偷偷的把空间法器和里面的玉简传给木向梅,毕竟早晚都是她的,提早修炼对于修行更好。
  
  也因为这一点点私心,木家阴差阳错的保住了自己最后一点的根基。
  
  而后来,木向梅生下原主,测得原主居然也继承了她的灵根,不由大喜过望,可惜她当初已经时日无多,只好将空间法器用秘法封印在原主的胳膊上,等到他六岁的时候,灵根会自动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导致封印失效。
  
  一般有灵根的,都会在六岁时主动觉醒一次,而这时长辈就会指导他进行修行,可原主不知道是没有觉醒,还是觉醒没察觉,反正一直没有感受到灵气,所以他娘下的封印也一直没有解开,当然也就没能知道他的身世。
  
  而林轩之所以能解封,则是因为今天的那块石头,直到现在,林轩才知道,原来那块石头就是所谓的灵石,也就是灵气凝结的石头,这种石头在上古虽不说遍地都是,但灵石矿还是时有出产,可到了现代,灵气早已稀薄到连修成金丹都困难的地步,更别说灵石矿了,所以他能碰到一块灵石,简直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
  
  林轩按照遗言上的方法,将空间法器认主,然后就看到空间法器里的东西,然后直接抽了一口气。
  
  满满一屋的黄金!
  
  林轩自认为见过好东西,毕竟公主府一年的俸禄不少,他和公主两人加起来少说也有上万两银子,这还不包括安平原来开府时圣上和皇后两人的赏赐,可谁家有银子也不直接堆满一个屋子,再说大顺早就有银票了,除了户部的库房,大概没谁家直接堆满一屋的金子吧!
  
  不过好在林轩毕竟富贵久了,倒也不至于眼皮子这么浅,虽然有些吃惊,却也没什么贪婪,只是惊讶了一下黄金的数量,就直接看下一个屋,而下一个屋就显得干净利落多了,只有几个黄花梨的书架,上面小心的摆放着几个玉简,林轩知道,这才是木家的根本。
  
  怀着敬畏的心情,林轩认真的按照母亲说的,选了木系修士的一门入门功法,然后拿出来。
  
  看着手中的玉简,林轩没有急着修炼,而是认真的想了一下,他是否愿意继承木家的遗愿。林轩从来算不上什么好人,他的手上也不是没沾过血,更不是没算计过别人,可他做事却有一条底线,那就是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当初安平真心待他,他陪安平一生一世一双人,当初太子求取他的女儿,说此生玉儿将是他此生唯一的妻,二十年后,已经是圣上的太子因宠爱李贵妃打算废后,林轩直接送他进了皇陵,让他信守了自己的诺言,虽然他不是自愿的。
  
  所以林轩一直认为,权利和义务是一起的。没有人可以只享受权利,却用各种借口逃避该履行的责任。即使木家现在已经没人了,没有任何人去要求他去做,可他仍然不愿去心安理得的昧下木家的财产。
  
  因为一旦做了,有一就有二,他就会逐渐越过底线,而连底线都把握不住的人,只会堕落下去。
  
  就像当初的三公主的驸马,一边享受公主带来的财富,一边给自己家族借着公主牟利,却一边作践公主,最终呢?私通外敌,满门抄斩,呵呵,一个一辈子没出过京城的人,居然会去私通外敌,想必圣上已经忍无可忍了吧!毕竟公主肚子里的孩子,可是被驸马的侍妾害掉的,而公主还因此再不能生育。
  
  林轩思考了一盏茶的时间,终于重新把玉简重新拿到眼前,淡淡的说了一句:“此后林轩愿秉承木家之志。”
  
  他需要一个锲机变强,他想他的公主了!
  
  #########
  
  林轩吸收完玉简的知识,就把玉简小心的放回到空间里的架子上,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块金砖,放在手里。
  
  看着手里的金砖,林轩大体上颠了一下,一块大概在两斤左右,看着铸造的非常规则的金砖,皱了皱眉头,这莫非是官银?
  
  可林轩仔仔细细看了两遍,却发现金砖上连一个印记都没有,不由有些惊讶,要知道,虽然朝代不同,官银的样子不同,可官银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打有官方印记,甚至连哪个司铸造的一般都会标上,毕竟一旦官银出现问题,铸造司可以根据印记追究责任,虽然这个追究会死很多人。
  
  可这个金砖整体极为光滑,一点印记都没有,更不要说标注哪个朝代铸造的,既然没有印记,那就可能是私银,历朝历代不少家族都偷偷铸造过私银,林轩更是见过不少,可私银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纯度不高,铸造的粗糙,可这块金砖,林轩只用手掂一掂,掐一下,就知道这个纯度极高,绝不下于官银。
  
  林轩有些纠结的看着这块金砖,这块金砖不会有什么来历吧?他原本想着拿一块去换掉好应急的,毕竟虽然这几天他已经脱离身无分文的境界,可也只混上了温饱,而且还处在身无长物,头顶帐篷的境地。
  
  而前几天,工地的人员就打算要来拆帐篷了,毕竟工地活已经干完了,怎么可能还让你住,林轩好说歹说,才让宽限几天,好让他去租个房子。
  
  如果不卖掉这块金砖,他的那点钱压根就不够一个月的房租的!
  
  可如果因为一块金砖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那可就危险了。想到这,林轩把金砖放回去,又把这间屋子仔细的找了一遍,居然真让他找到一件可以换钱的东西——一件明朝的青花瓷小碗。
  
  虽然这只小碗被像垃圾一样丢在角落,可林轩一眼就看住这应该是明代的东西,而拿出一看碗底的印记,居然还是官窑出来的。虽然这上面好像还粘了些不干净的可疑物体,不过林轩还是大喜过望,拿到脸盆洗洗,打算等会卖掉。
  
  林轩拿出一块软布,轻柔的把碗擦洗干净,看着重新干净的碗,脑中突然蹦出一个疑问:
  
  这不会是木家哪个老祖宗吃饭忘了刷碗吧!
  
  小剧场
  
  木家老祖A:我们什么时候吃饭有忘了刷碗吗?
  
  木家老祖B:我不记得我用空间的时候还用吃饭!我那是已经筑基辟谷了!
  
  木家老祖C:我这么爱干净,吃饭怎么会忘记刷碗!
  
  木家老祖D:谁知道,反正不是我!
  
  木家老祖E:哪个孙子吃饭不刷碗!
  
  木家老祖F:老子有钱,吃饭从来用一个丢一个,刷什么碗,本人从不留碗!
  
  木家老祖G:不记的,老子只从空间里取玉简,没放过别的东西。
  
  几位老祖一起转头看着作者:那个,到是谁没刷完?
  
  作者支支吾吾:呃,这个?
  
  木家老祖:这个涉及到木家的声誉,木家居然有人懒得吃饭都不刷碗!
  
  作者:呃,这个。。。。。。。。。
  
  木家老祖瞪眼:啊!
  
  作者:呵呵!
  
  几位木家老祖道:快说!
  
  作者:。。。。。。。。。
  
  我怎么知道,我就随便一写啊!
  
   正文 第七章   林轩抄完经书的最后一笔,放下毛笔,拿起纸轻轻的吹干,然后将它仔细的放在旁边的锦盒里。
  
  将锦盒放到柜子里,林轩这才起身,换了一身衣服,打算出去买些吃的。
  
  自从半个月前,他将那个小碗变卖后,就在郊区的地方租了一个农家院,之所以租农家院,是因为他发现在有树木的地方,他的灵根可以吸收灵气快一点,而此时他也确定了自己的灵根,他是应该是木系单灵根。
  
  所以当在中介看到这套带院子,虽然房屋有些老旧,但院中几棵几十年的老树,林轩就直接拍板下来。惹得中介还多看了好几眼,毕竟对于中介来说,这房子既在郊区,又是很久之前的老宅子,一般人看都不会看,其实当初那人来挂单时,中介都不想要这样的房源,要不是房主说这房子就是等着拆迁的,能租出去就租出去,租不出去算完,中介才勉强给挂上,一听到林轩愿意租,中介还怕他看不上,不仅价格极为优惠,还替房主给他承诺找个家政给他把房子收拾出来。
  
  自从林轩安顿下来,他就规划了一下每日的生活。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先去修炼两个小时,然后开始抄经书,中午吃完饭修炼两个小时然后后给墨宝轩写书法或者装裱字画,晚上接着修炼两个小时。
  
  林轩之所以每天早中晚修炼,因为他发现这个时候灵气中的木系灵气最精纯,而且由于刚进入修行,他发现自己好像不能一直修行,一旦每次修行超过两个小时,就有一种极为疲惫的感觉,后来他特意去玉简中找了木家一些老祖的修炼心得,才知道原来对于修行,不仅仅是直接吸收天地灵气,还要利用心神引导灵气运行,对于初学这是个极为耗费心神的事,所以对于刚进入修行界的修士,开始修行每次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时辰,每天不要超过三次,以防心神耗损过度,影响寿命。
  
  不过等到一旦突破炼气一层,这个情况就会出现很大改变,此时灵力在经脉中的运行已经固定,每天只要按部就班的修行就可以了,甚至连睡觉都能自主的吸入灵气修炼,这个时候只有在突破每一层时,才要倍加小心。
  
  所以林轩就把修炼的时间定在早中晚,这样既利于心神的恢复,又能最好的修行。
  
  而剩下的时间,林轩就用来做别的重要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抄经书,林轩既然接受了木家,自然也就认木向梅为母,想到木家一家算是惨死,又大仇未报,这些年更是连个祭祀的也没有,所以林轩打算给母亲守孝三年,给木家的列祖列宗抄上一年的经书,也希望能给木家做一些功德。希望他们转世的时候能够投个好胎,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平安安,子孙满堂。
  
  而第二件事,就是他想他的公主了,虽然他和公主是盲婚哑嫁,甚至一道圣旨直接进了洞房,可这么多年下来,他早已分不清他和公主之间是爱情还是亲情,他只知道,公主是他的另一半,一个可以陪她一辈子的人,一个除了母亲和女儿,唯一一个被他放在心里的女人。
  
  想到当初他去世后和公主合葬,林轩心头有一丝期待,既然他来到这个世界,那安平呢?
  
  她有没有来?
  
  古有徐德言与妻乐昌公主破镜重圆,那他和安平呢?
  
  想到这,林轩觉得,无论安平是否来到这里,他都要去找一找。
  
  不过等找的时候,林轩才发现这这件事的困难程度,徐德言和昌乐,还能有一面镜子做凭证,而他和安平,却连样貌都不一样了,甚至连姓名都不一样,他又不敢去登报找人,毕竟万一引起别人的怀疑,虽然现在没有以前迷信,不会把他们当妖怪烧死,可也只怕很麻烦。
  
  不过林轩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虽然人的外貌、身份甚至时代变了,可有些特征却是绝对不会变的,那就是一个人会的东西——他的书画。
  
  林轩虽然不能说是书画大家,可他混过翰林,又一直爱好这个,所以书画倒是自成一体,熟人一般能看出来,尤其是他的夫人和四个孩子,就算这五人没睡醒,也能一眼认出来。
  
  所以林轩特地买了一些上好的笔墨纸砚,做了几幅字画,跑到当初的古玩街去卖,不求卖什么价格,只求到时能让别人看到他的画。
  
  虽然他在这个世界没什么名气,不过由于他画的都是一些寓意吉祥的画,上边题的字也漂亮,又装裱的极为精致,倒是很容易卖出去,甚至还有两家问他可否写几幅别的寓意的,例如升官发财的,用来给某些人送礼或装饰新居。虽然一幅也就在大约一千元。不过林轩的目的是为了找人,倒也不甚在意,而且除去材料费,他能赚一半,倒是正好可以当成近期的营生。
  
  所以下午修炼后的时间就被林轩用来作画题字,或者接一下几个店的订单。
  
  林轩在外面吃完午饭,就开始在回到卧室开始中午的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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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零度会所
  
  欧阳瑾看着手里拿着的一份材料,只看了三行,就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道:“这群人渣!”
  
  邢部长手疾眼快把桌子上蹦起的紫砂壶捞到手里,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欧阳瑾说道:“欧阳,你悠着点,这可是等会拍卖的精品,你要是打碎了,我的招牌可就砸了。”
  
  “上拍的东西,你还拿来用。”欧阳瑾翻翻白眼。
  
  邢部长立刻抱屈:“这要不是你来,你又好这一口,我会把这么珍贵的紫砂壶和贡茶拿出来了吗?”
  
  欧阳瑾知道邢部长虽然日进斗金,可他底下养了当年那些战友的遗孤,前年又自己开了一家福利院,每天花钱如流水,所以他自己花钱一向比较控制,别人用来吃喝玩乐的钱,都被他砸到他战友剩下的那些孤儿寡母身上了。
  
  所以这紫砂壶还真应该是特地拿出来招待他的!
  
  欧阳瑾的语气缓了缓,这才说道:“这些人真是一群人渣!”
  
  邢部长没去理会欧阳瑾,反正欧阳再怎么生气,可不会随意拿身边的人发脾气,于是他先小心翼翼的把里面的茶水倒出来,用布把壶擦干净,再把壶用绸布包好,才小心的把壶放到锦盒里,招过一个侍者,让他把东西送到库里,这才抬头看着欧阳瑾,示意他接着说。
  
  欧阳瑾:......
  
  看着卡壳的欧阳瑾,邢部长突然出现一种诡异的满足感,平时都是他被惊的喷茶的,这次居然成功被他占了一次上风。
  
  不过想到欧阳的性格,邢部长心肝跳了跳,赶忙说:“其实你也不用太生气,这种事多了去了,见怪不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见怪不怪!”欧阳瑾冷笑一声“我们的国宝,被岛国拿去了,反而说是他们的文化,大肆宣扬,难不成咱还觉得脸上有光不成!”
  
  邢部长知道欧阳瑾向来和岛国不对付,这好像和他的宗门有一定关系,不过邢部长自己也对鬼子深恶痛疾,所以自然不会反驳,就说道:“这次的事确实打脸,不过国家也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去开战,除了发发声明,也没别的办法。而且,这个国宝,还是咱自己的国人偷偷卖出去的。”
  
  “所以我才气不过。”欧阳瑾要不是看到上面写得是本国的盗墓贼通过私线偷渡出去的,也不会气的这么狠,一向教养极好的他直接爆了粗口,当然他翻来覆去也就会骂这几句。
  
  “不过这次GA部倒是动作迅速,直接端了这伙盗墓贼的窝,这些人也算遭了报应。”邢部长说道。
  
  “那是,出了这样的事,要是GA部连人都抓不到,那他们那些部长也呆不住了!”欧阳瑾撇撇嘴道。
  
  “所以,”邢部长用手指点了点材料,说道:“这次国家打算狠狠打击一下贩卖国宝的走私线路,需要一个咱们部派一个去指导下工作,当初你和GA部有合作,那些部长对你比较熟,这次特地派人送材料问你有空没,这个任务你要不要接?”
  
  “接,怎么不接,我还想找这些人好好玩玩,认真的教导他们一下‘爱国’两个字怎么写”欧阳瑾面无表情的说。
  
  邢部长缩了缩脖子,喝了口水,小心提醒道:“你可别直接去大开杀戒,那是违反规定的。”
  
  “放心。”欧阳站起身来,拿起旁边的外套,说道:“我上次去张建军那,刚学了一招,叫‘如何慢慢的玩死对手’”
  
  欧阳瑾转头对邢部长一笑,悠悠的道:“我去实践一下!”
  
  邢部长直接一口水卡在脖子里,等他终于咳完了,早就没影的欧阳,不由头疼:
  
  该死的张书记,你TMD能别乱教儿子嘛!
  
   正文 第八章   中午,林轩将灵力运完一个大周天后,缓缓的睁开眼睛,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他居然突破了第三层?
  
  不是说现在修炼极难吗?他为什么会两个月就直接修炼到炼气三层了?
  
  林轩有些抓狂,玉简上可是说修炼不可以急于求成,否则容易走火入魔,可他真没有急于求成,为什么这修为长得这么快?
  
  林轩看了玉简上一些木家前辈的修炼心得,一般的修行家族的孩子六岁开始修行,修行资质极佳的,十六七岁可以筑基。林轩算了算,平均一年可以突破一层,可他平均一个月突破一层,这是不是太不正常了!
  
  林轩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毕竟他只是修行界中的菜鸟,身边又没有长辈指点,只靠自己摸索,完全没有经验的乱猜,又能猜出什么。
  
  正当他想的纠结时,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顿时把林轩惊醒,林轩站起身来,去拿堂屋里的手机。
  
  林轩一开始没有手机,毕竟原主没有,他也从没想过买手机,可等后来他去卖画,那些老板想要订画,就问他要手机号,林轩一开始还没在意,可是几个老板都要,他才察觉这个东西在现代可能非常常用,于是就去买了一个,又去办了卡。
  
  看着来电显示上的人名,林轩知道这是墨宝轩的老板,接通道:“喂,王老板。”
  
  “林老弟,今天有空吗?”王老板有些着急的问。
  
  “王老板,你是要那批画吧?我才画了三张,还差两张。”林轩以为他的客人突然要画,不由解释道。
  
  “不是,不是,不是那画的事,是我想找你,有些急事,现在方便不,能过来一趟吗?”
  
  林轩一听,看来这王老板还真有什么急事,就说道:“只要你不急着找我要画,我现在就很有空。”
  
  王老板一听放下心来,说道:“那你在哪?能现在就过来吗?多久能到?”
  
  林轩直接答道:“我现在在家里,现在出发,三个小时就能到。”
  
  “三个小时!”王老板惊讶了一下,问道:“你不是住郊区吗?开车用三个小时!”
  
  “我从这里坐公交车,要换两次公交车才能到你那,不能更快了。”林轩说道。
  
  “我晕,你做公交车来,你不会打的吗?快去打的,来回车费店里来报销。”王老板急着说道。
  
  林轩听了,点点头道:“那行,到时你报销。”
  
  “放心,来回车费我都给你报,你快点来就行了。”
  
  挂了电话,林轩换了身衣服,就出门打车,既然有人报销,那他干嘛还去做公交车。
  
  三十分钟后,林轩到了古玩街的街口,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说用三个小时王老板这么惊奇,原来他住的地方确实离这里不远,只不过他做公交,先要到车站再倒车,反而走了一大部分弯路。
  
  林轩一进墨宝轩,就看见正站在大厅里的王老板正在那里转悠,看到他,直接过来一把拉住他就往外走。
  
  “唉,王老板你这是去哪?”林轩看着王老板直接把他往车上拽,不由说道。
  
  “帮个忙,去帮我顶个数。”说着,把林轩塞到副驾上,关上车门,然后自己走到另一边,拉车门进去,一加油门,直奔市中心。
  
  “你这么忙啥事?”林轩看着急急忙忙的王老板,有些好奇的问,他可记得平时王老板是慢性子。
  
  “不急不行啊!”王老板一边开车一边擦汗,十月的天,他愣是急了一头热汗,“去晚了,以后我在S省就不用混了。”
  
  “这么严重?”林轩惊讶道。
  
  “那是,大公子一句话,谁敢不尽心。”王老板说道。
  
  “大公子?”
  
  “嗯,就是一把手的公子。”王老板解释道。
  
  “奥,是市、委书、记的儿子,难怪。”林轩点头道。
  
  “哪里是市、委书、记家的公子,别的市一把手的公子敢称大公子,可咱这可是省会城市,能被称为大公子的,那可只有省里一把手的公子——张书记家的公子。”
  
  难怪刚才王老板说弄不好就不用在S省呆了,原来是这样啊!林轩不由问道:“这样的公子哥,找我们干什么?”
  
  “前段时间省文化局给古玩城递了句话,让找几个书法比较好的,但不要太有名的,今天下午去参加一场聚会。”王老板转述道。
  
  “这位大公子很喜欢书法?”林轩问道,不过转眼一想,不对啊,喜欢书法一般也找有名气的,虽然有名气不一定书法最好,但肯定比没名气的书法好的概率大一点吧!
  
  “谁知道这些公子哥喜欢什么?”王老板耸耸肩,也猜测到:“说不定大公子打算组织一场书画展,弘扬一下S省的文化底蕴。”
  
  林轩暗暗摇摇头,要是办书画展,弘扬文化,那肯定弄得场面极大,怎么可能这种私底下进行。一个公子哥,暗地里叫一群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参加聚会,只怕不是什么好事吧!
  
  想到刚才王老板说的,不由转过头看着他问:“王老板,既然前些日子就说了,你怎么不早找人,现在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弄得这么急。”林轩没好意思直接说你拉我凑数合适吗。
  
  “唉,林老弟,我也不瞒你,其实我本来找的是城南的林先生,可他前些日子去外地看他闺女,本来答应好今天回来的,可谁知飞机因为大雾天气无法起飞,改坐别的车也来不及了,我这不才.......”王老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等会完事,今晚上丽云大酒店,林老弟你随便点,算哥们我赔罪。”
  
  林轩不在意的笑了笑,丝毫没有作为后补的不满,虽然人家大公子说只要书法好的,不用太有名气的,可下边办事的,哪就真敢拿完全没名气的去糊弄,只怕还有人高价请有名气的去,当然说不定一些有名气的也会主动去,毕竟对于外人来说,攀上大公子,就等于攀上张书记,以后好处多多。
  
  于是,林轩直接笑着打趣王老板道:“那到时我可不客气了,王老板可别心疼钱包。”
  
  “放心,放心,老哥我一定带你吃好。”王老板手一挥说道。
  
  两人说着,就到了聚会的地方,林轩看着前面的牌子,才知道这是一个私人会馆。
  
  林轩打量了一下会馆的外观,从大门看,并没有看到很奢华的装饰,但整个大门简洁大气,反而有种质朴归真的感觉,上面有个匾,林轩定眼一看,眼一凝,居然是黄花梨木的,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几字,书法力透纸背,没有一定的功力是写不出来的。整个会馆虽然外面看起来不起眼,但细节之处,却处处透着尊贵。
  
  王老板给门卫说明身份,门卫用对讲机验证后,才有一个保安带着他们往里走。
  
  王老板一边走,一边给林轩小声的说:“林老弟,这可是S省最好的会馆,能进来的人都是非富即贵,听说一张普通的会员卡每年的年费就数十万,而且听人家传闻,这个会所还是京城零度会所的一个分会所。”
  
  “京城的零度会所?”林轩问道。
  
  王老板看了前边保安一眼,趴在他耳边小声说:“京城第一会所,高干子弟聚集处,听说里面最低的都是厅级干部的子女,咱这大公子,听说就是零度会所的常客。”
  
  两人正说着,就看到保安把他们带到一个非常幽静的院子前,保安拿出对讲机对里面说了几句,里面出来一个侍者,把他们带了进去,而保安却原路返回,显然没有进入的权限。
  
  林轩和王老板一进去,就看到院子里满满的一院子人,顿时一惊。
  
  两人定眼一看,毕竟看到几个古玩街常见的老板,更多的是一些年纪偏大的,穿的文质彬彬的人,每人还有一个随从提着笔墨纸砚,身上背着画板。
  
  林轩和王老板对视一眼,不妙啊,他们好像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觉悟不高啊!
  
  王老板更是汗都下来了,心中哆嗦:
  
  他出去,不会被文/化局穿小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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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剧场:
  
  欧阳瑾:你不是把我坑了吗?为什么我又要出来?
  
  作者: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是有苦衷的,我........
  
  欧阳瑾一挥手,道:别废话,来点实际的。
  
  作者:你想要什么?
  
  欧阳瑾想了想,他有一个正部级的省一把手爹,有一张他从没花完的卡,有一个别人都不敢惹的身份,想了想:我什么都不缺。
  
  作者:你看,我对你好吧!
  
  欧阳瑾:没觉得。
  
  然后缓缓的沉下去道:反正这章不用我出来,我先沉一会。
  
  作者:唉~下一章记得出来啊!
  
   正文 第九章   林轩看着王老板的汗就快把他淹了,不由小声安慰道:“不要紧,那种的大人物,压根就不会注意这点细节。”林轩说的是实话,在这些人眼里,只看你有用没用,至于这些小动作,压根注意都不注意,他当驸马的时候,也没心情去注意一个丫鬟的小动作。
  
  谁知,这句话却一点也没能安慰王老板,王老板苦着一张脸,说道:“那些大人物确实不会关注我们,可你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同行是冤家’,今天这件事他们拿出去一说,过几天就变成我怠慢大公子的话,用不了几天,很多讨好大公子的就想踩我一脚。”
  
  林轩知道王老板说的不假,哪里都有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牌的人,而且这种人还不少。不过他们现在已经这样了,再怎么说都于事无补,还不如等会看看这位大公子要玩什么,他看看能不能帮王老板一把,毕竟这个王老板也算照顾他的生意。
  
  众人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一个人出来,王老板小声提醒林轩说:“这是文、化局的李处长。”
  
  李处长出来,看到院子里的人,皱皱眉头,显然感觉人有点多,就对旁边的一个手下说了几句,后者很快抱来一摞字帖,然后说道:“请各位先临摹一张。”
  
  众人顿时一阵骚动,这些人都是冲大公子的人来的,如今居然让他们先来次海选,那不就意味着他们可能见不到人。
  
  李处长看到下面的动静,把手放在嘴边,大声“咳嗽”两下,对着众人一瞪眼,然后甩手进去。
  
  众人一看,这才傻了眼,虽然他们想讨好大公子,可县官不如现管,万一要得罪管自己的人,也是麻烦。
  
  于是立刻有人极有眼色的上去领字帖和宣纸。而后面的人看到,也立刻反应过来,跑去领东西。
  
  林轩也随大流上去领了一份,拿到旁边摆好的桌子上放下,这才有空看是什么字帖。
  
  打开字帖一看,居然是国诠的《善见律》,林轩顿时一惊,国诠的《善见律》是唐贞观年间经生国诠奉敕作指顶许字,用硬黄纸书的《善见律》。此卷经书工整,结构点画均匀秀劲,运笔灵活熟练,轻重适宜,全篇用小楷一气呵成,造诣精湛。
  
  当然这都不是让林轩惊讶的地方,林轩惊讶的是,一个公子哥,找个这么偏的字帖给他们临干什么?
  
  国诠的《善见律》虽然是学习小楷书不可多得的范本,可临《善见律》有馆阁体之嫌,不像其他写的经体,能写出汉简的率真风格,不像兰亭,能写出二十多个之字的不同。
  
  这位公子哥莫非要找几个去考进士不成?
  
  林轩摇摇头,不过现在是人家出题,他再怎么心里吐槽,也得做,于是,他弄好墨,老老实实临了两页,然后等墨迹干了交上。
  
  林轩写完,就回到王老板的身边,王老板立刻小声问:“怎么样?好临摹吗?”
  
  “还行,是国诠的《善见律》。”林轩小声回道。
  
  “国诠的《善见律》!”王老板一惊,顿时不报希望,他虽然是做生意,可毕竟经营书画多年,对于有名的书画都还算熟悉,自然也知道这幅书法,可就是因为知道,才觉得没戏,因为这幅书画现代人根本就没有几个去临摹它,人们都去临摹《兰亭集序》了,谁去弄这么说出去都没几个人知道名字的字帖。而林轩这么年轻,王老板当然也不认为他临过几次。
  
  众人等了一会,就看见刚才进去的李处长走了出来,在门口站定,问道:“林轩是哪位?请过来一下。”
  
  王老板正在那里有些失望,突然听到有人叫林轩,顿时一愣,反应过来,立刻兴奋的说:“在这呢。”说着一把抓过林轩,兴奋道:“叫你名字了。”
  
  林轩点点头,随着王老板往前走。
  
  李处长看到林轩,眼中有一丝惊讶,他知道刚才大公子从一摞中特地挑出了这一张,看来就应该是最好的,本以为应该是个年纪大的写的,倒没想到真人居然是个少年。
  
  脸上不由带上几分长辈的温和,对他鼓励说:“大公子对你临的很满意,跟我来吧!”然后扭头对王老板说:“你先回去吧!这次辛苦了。”然后就带着林轩进去了。
  
  王老板看着关上的门,虽然有些失望没能见到大公子,不过刚才李处长那一句“辛苦了”,瞬间弥补了失落,李处长可是分管古玩街这一片的领导,能得他一句话,今天就绝对没白来。
  
  王老板刚转身打算离开,就看到几个古玩街的走过来,赶忙打招呼说:“老徐,老孟,你们也来了。”
  
  老徐过来拍了他一下,道:“王老板,你今天可是走运了。对了,刚才你带的是?”
  
  王老板深知他刚才的事被人眼红了,不由更加小心,说:“家中的一个晚辈,喜欢书法,我带他来见见世面。”
  
  老徐和老孟心中一嗤,大家一条街做生意多少年,谁不知道谁的底,他们可是知道王老板家中就一个闺女,今年刚上大学,他们还去随过份子,至于子侄,这王老板家代代单传,能有才怪!
  
  不过想到这人八成是王老板高价请的,众人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大家都这么干的,只是干成没干成的区别。
  
  王老板深知一条街上做生意的,万一真因为眼红下个绊子,那是防不胜防,直接说道:“几位老哥也累了一天了,不如我做东,今天去搓一顿。”
  
  “那好,今天你赚了这么大的便宜,哪能不让你出出血。”几人起哄道,直接架着王老板往酒店跑。
  
  林轩还不知道他的酒席已经被别人享用了,他跟着李处长进去,才知道这个房子是两进的,里面还有一个院子。林轩穿过院子,才来到正屋。
  
  林轩跟着李处长进了屋,就看见屋里的茶几旁,一个少年在那里品茶,林轩轻嗅一下屋里的茶香,就知道这应该是最好的雨前龙井。
  
  看来,这个就应该是所谓的大公子,不过来的路上王老板不是说大公子今年二十六七了吗?怎么这么年轻?
  
  欧阳瑾抿了一口茶,把茶放下,抬头看着李处长带来的人,其实不用看,他也知道,毕竟这个小院都在他的神识范围内,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的神识。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事,他本来只想找一个人来帮他作假的,谁知居然发现混进了一个修行的,而这个修行的居然还的很适合他要做的事,顿时让欧阳瑾的兴趣从半分挺高到三分。
  
  等到这人一进来,欧阳瑾更惊讶了,这个人居然魂体比身体的时间长,所以说,这个也是一个夺舍者,不过看到这个身体对他没有排斥,也没有残留的魂体,所以这个身体的原主应该不是自杀就是正常死亡。
  
  当然让欧阳瑾最为惊讶的是,这个人身上居然有淡淡的金光,也就是身具功德,一个人夺舍,本来就是逆天而为,有损功德,这个人居然不止不亏,还有剩余,这到底是哪个善人转世?
  
  不会是佛宗的那些秃驴吧?
  
  蓦然想到,他刚才让抄的是经书吧,这人抄的这么好,不会真是那几个的转世吧!
  
  想到这,欧阳瑾顿时有些膈应,直接问道:“你有什么宗教信仰吗?”
  
  林轩刚进门,就听到这么一问,顿时有些惊讶,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说:“以前信奉老子。”
  
  大顺的皇帝信奉道教,所以整个皇亲国戚都跟风信老子,虽然他也就节日陪安平去道观去几趟,勉强也算信吧!
  
  欧阳瑾本来还以为这是和尚转世,一听信奉道宗,顿时乐了,无论他是不是和尚转世,既然他信奉道宗,现在他也要给拉到道宗来。
  
  于是,欧阳瑾直接对李处长说道:“辛苦你了。”
  
  李处长闻弦知雅意,知道两人私底下有事要说,立刻说:“单位上还有些事,我先去忙,要是公子有事,一个电话我立刻过来。”
  
  欧阳瑾点了下头,李处长立刻退了出去,并顺道关上了门。
  
  林轩看到出去的李处长,顿时感觉有些不妙,这大公子不会真要做什么不好的事吧!
  
  事实上,林轩的预感没错,因为对方只用一句话,就直接让他僵在原地。
  
  “你前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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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剧场
  
  林轩:为什么别人无论穿越,夺舍,重生,怎么作都没人发现?我这么低调,还被人一眼看出来。
  
  作者:抱歉,抱歉,我开坑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金手指漏了。
  
  林轩咬牙:漏了?
  
  作者抱头:立刻,马上,现在就送你一条金大腿!
  
   正文 第十章   林轩虽然惊了一下,不过反应极快,脸上的笑容甚至都没变一点,淡笑道:“大公子说什么,林轩有些听不明白。”
  
  林轩虽然脸色语气一点没变,甚至脸上还恰到好处的显示了一点疑惑,看起来真的像完全没听懂他的意思。不过欧阳瑾是干什么的,他现在可是金丹强者,林轩刚才心跳变化他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也肯定林轩肯定也是自己知道的。
  
  于是,欧阳瑾直接嗤笑一声,道:“那你刚才心跳可是快了三分。”
  
  林轩却是不慌不忙的答道:“大公子问话,在下诚惶诚恐,唯恐答错一句,怎能不心慌。”
  
  欧阳瑾看着满脸正色却满嘴胡话的林轩,突然有种看见他爹的感觉,不由顺口问道:“你上辈子不会是当官的吧!”
  
  欧阳瑾感受到林轩细微的心跳变化,顿时知道自己猜对了,不由有些惊奇的问:“你做到几品?”
  
  林轩很想摔茶杯,他一直没有承认好不好,这人到底从哪里看出来的,自说自答!
  
  欧阳瑾看着林轩一直不说话,也明白他可能有些顾虑,直接说道:“你不用担心重生的事被人知道会不好,对于我们这些修行的人来说,只要不是恶意的强行夺舍,借尸还魂,转世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少林的那个掌门,现在都已经是第三世了,西藏的那个,连他自己也记不清这是第几世了。”
  
  林轩倒是抓到了另一个重点,问道:“你是修士?”
  
  “当然,道宗的欧阳瑾,金丹修士,见过这位道友。”欧阳瑾虽然说见礼,却坐在那里纹丝不动。
  
  林轩想到玉简上说修士之间的地位按修为来称呼,他比对方低,理应他给对方行礼,立刻站直拱手弯腰行道礼:“晚辈木家林轩,见过真人。”
  
  欧阳瑾点头,看到林轩虽然动作生疏,但行礼标准认真,不由添了三分喜爱,从戒指中拿出一个小瓶递给他:“初次见面,这点算是见面礼。”
  
  林轩虽然不知是什么,不过想到金丹真人拿出来的应该不错,就小心的收到口袋里。
  
  欧阳瑾看到他收到口袋里,却没有收到空间里,不由说:“你左臂上不是有空间法器吗?怎么不直接放到空间里,奥,你是怕暴漏空间吧!确实,你的修为是有些弱,还是小心点好,虽然我有空间戒指不会眼红,不过别人难免。”
  
  林轩无奈的瞪了他一眼,他一直很小心好不好,你既然知道,干嘛还说出去,他要哪天被劫财,一定做鬼都来找这个姓欧阳的。
  
  林轩把玉瓶从兜里拿出来,放到空间里,既然人家看出来了,再藏也没用,而且对方要想夺,不用说就直接夺了,也不会在这里啰嗦。
  
  不过听到对方说有空间戒指,林轩莫名的觉得耳熟,略微一想,记起了玉简上说不是只有明朝道宗的大长老欧阳氏才有一个空间戒指。据说当初大长老坐化的时候带在身边,无数人想要通过太行上的阵法考核,就是为了得到那个戒指和继承大长老的衣钵。
  
  那个大长老欧阳氏叫什么来?对,姓欧阳,名,瑾!
  
  林轩蓦然抬头,看着欧阳瑾问道:“你是明朝道宗的大长老欧阳氏。”
  
  话一出口,林轩就暗道遭了,他不会被灭口吧!
  
  果然就看到欧阳瑾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不由立刻补救道:“在下大顺朝驸马都尉林轩,久仰欧阳氏大名,听闻欧阳道长以一己之力挑天下名医,在下心生敬仰,恨不得与道长同代,以观道长天下第一医的风采!”
  
  欧阳瑾左手放到右手上,轻轻鼓掌:“厉害!厉害!转瞬之间做出抉择,拍马屁的话张口就来,你应该不会是一个单纯的驸马都尉吧!”
  
  林轩冷汗顿时下来了,不由讪讪一笑:“在下进士出身,曾在翰林呆过。”
  
  “果然当官的满脑子都是心眼”欧阳瑾突然感叹了一句。
  
  林轩不知道他这句话到底感叹什么,只好不说话。
  
  两人既然都漏了底,彼此说话也放的开,而且两人又都是古人变今人,也有共同语言,不一会,两人倒是聊的相见恨晚。
  
  “你一个进士,入了翰林的庶吉士,居然不在翰林呆着混资历,等着入阁,怎么成了驸马都尉?”欧阳瑾说道,刚才他已经知道大顺在明朝后面,虽然和现在的历史不符,不过对于平行世界,欧阳瑾比林轩接受能力高多了,大顺既然延续了大明,那制度也不会相差太大,知道明朝驸马是什么情况的欧阳瑾,对林轩一个所谓的储相居然成了驸马,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
  
  “挡了别人的路呗!”林轩品了一口茶,淡淡的说:“我又出身寒门,本来在朝中就没有根基,还不是柿子捡软的捏。不过后来也不错,公主温柔贤淑,又是嫡出,,深的帝后疼爱,我们两人过的也非常好。”
  
  林轩倒是不愿谈这些,虽然他当初确实运道不好被人算计,不过他后来过的很幸福,自然不想让别人同情,不由转移话题问道:“我曾在史书上看过你的记载,无论前世今生,你都修为十分强悍,想必对修行知之甚深,我想问一下,炼气修士,一般大约多长时间可突破一层。”
  
  对于修行,欧阳瑾是伸手就来,直接说道:“修士一般六七岁入门,天赋好的十七八岁就可以筑基,不过等到筑基后,修行就会慢下来,等到金丹,那就更慢了。”
  
  林轩点点头,看来和玉简说的差不多,正想该不该问一下他为什么修的这么快,就听对方接着说:“不过对于你来说,肯定就不一样了。”
  
  “愿闻其详。”林轩赶忙坐正。
  
  “你应该修的更快。”欧阳瑾断言到。
  
  林轩有些疑惑的说:“虽然我自幼从文,可也听说过习武越是年幼越好,怎么到我这,就越大越好。”
  
  “唉,这压根不是一回事。”欧阳瑾摆摆手,说道:“对于体修,由于年龄越大,身体骨骼越长越硬,自然习武越来越差,可修士不同,修士是引天地灵气进入经脉,然后收于丹田,这个过程需要对经脉的熟悉,对功法的理解。你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连字都认不全,他们能理解玉简上生涩难懂的功法吗?他们能认清身体的穴道吗?所以其实那些孩子修行的前几年都十分缓慢,他们更多的是学这些知识。
  
  你既然是翰林出身,必定是天天泡在那些经义里的,那玉简虽然深奥,可你总看的懂,毕竟那些修士自己的文化也没达到进士的水平,能比得上秀才就不错了。而且你自己一个人修行,也没出一点叉子,显然也是懂点医术穴位的,自然就少走很多弯道。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我看你身上木系灵气非常纯粹,显然是单灵根,现在整个修行界都找不到几个单灵根的,你们木家祖先也不一定能出几个,所以你的单灵根比别人修行的快是正常的。
  
  不过我看你根基有点浮,只怕你用过灵石,灵丹一类的东西,我劝你现在还是少用,毕竟筑基之前就是打根基的,你现在打的越牢固,以后走的越远。”
  
  林轩一听,顿时茅塞顿开,直接站起来,对欧阳瑾一揖到地:“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多谢前辈指点。”
  
  欧阳瑾顿时被他酸的牙疼,连忙扶起他说:“晕,你们这些读书人能不能少酸,我今天才喝了点好茶,可别让我吐出来。现在社会没这么多道道,你以后就叫我欧阳好了,你再这么酸,我可不找你说话了。”
  
  林轩从善如流的叫道:“欧阳。”
  
  欧阳瑾听了,这才感觉舒服一点,说:“那我以后就叫你林轩。”
  
  虽然林轩有自己的字,不过看到欧阳瑾不大兴这一套,也就没说,直接应下来。
  
  “对了,”欧阳瑾突然想起林轩身上功德的事,问道:“你既然只是驸马都尉,那身上的功德怎么这么厚,我刚开始还以为你是那群秃驴转世呢?”
  
  林轩知道道士和和尚向来不和,也没有惊讶他的称呼,直接说:“我也没做过什么,上辈子就是遇到灾年送些粮食给灾民,平时出钱修修路,约束府内下人不作威作福,对待庄上的长工不多收租子,对待父母比较孝顺,父母去世后我都守孝三年。现在认了木家,我给现在的生母打算守孝三年,每天给木家先祖抄抄经书.......”
  
  欧阳瑾嘴角抽搐的看着林轩,心里吐槽:
  
  我靠,这是哪里来的正人君子啊!
  
  这压根就不应该来修道,应该去做儒家代言人啊!